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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甘阳、刘小枫:重新阅读西方--《西学源流》丛书总序
    思想 历史 2008/11/06 | 阅读: 2673
    上世纪初,中国学人曾提出中国史是层累地造成的说法,但他们当时似乎没有想过,西方史何尝不是层累地造成的?
  2. 甘阳:2010年十二月北大演讲综述(北大批评理论中心主办)
    人文 2011/01/05 | 阅读: 1935
    2010年12月16日晚,应北京大学批评理论中心邀请,甘阳教授在北大做了一场题为"全球化时代的大学通识教育"的公开演讲。虽然是期末学生忙碌的时节,二教两百人的大教室却座无虚席,过道里也站了不少听众。演讲由批评理论中心主任,纽约大学教授,北大中文系"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张旭东老师主持。他简单介绍了举办这次演讲的由来,意在继今年八月批评理论中心、中山大学博雅学院,以及中国文化论坛共同主持的全国第四届通识教育暑期班在北大的成功举办,在本科教育大学理念的讨论和探索方面,和甘阳主持的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有进一步的合作和交流。 甘阳老师首先就演讲的题目做了一下解释,指出这次北大演讲与他近几年来关于通识教育只讲操作不讲理念稍有不同,而要先讲一下理念问题,即题目中的前半部分:"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在他看来,这个首先是中国大学总体面临的问题,通识教育是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面临问题的一部分,而他想探讨的,就是全球化时代对中国大学到底意味着什么,特别对像北大这样的大学意味着什么。 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建设一流大学的提法和大学排名问题谈起,甘阳尖锐地指出全球化时代大学评判标准变为以英文为主导的趋势,并要求听众追问:在这样的局面中,中国大学应该怎样应对?是否要北大追随近年来大学排名中急速升为亚洲第一的香港大学那样,实行全英文教学?中国的大学是否有权自己定标准?更进一步,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应该怎样思考自身的问题?就此,甘阳重提胡适近百年前所写《非留学篇》,强调中国一定要摆脱教育、学术、大学体制的殖民地心态,而明确自己的大学建设目标。他说,香港大学不是一流大学,它不能做原创性的问题,第一流的人才是打破现在流行的说法提出新的说法,而不是在给定的潮流和变体下做文章,这才叫一流人才,二流人才都是跟着人家做。北大确实是应该培养一流人才,北大应该有这个条件,更应有这个心气。明确一流大学的标准,这是涉及到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理念真正要想的问题。陈寅恪在清华大学建校20周年的时候有一篇很短但很重要的文章,谈中国各个领域的学科状况,谈的是这个问题。一直到1947年胡适当北大校长的时候提出中国大学发展十年规划,想的都是这个问题。而他2003年重提这一问题,却被视为荒谈,这实在是值得思考的。 具体到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的通识教育方面,甘阳提出了如何借鉴美国大学模式的问题。他认为,借鉴美国的大学模式是应该的,因为通识教育的确只在美国成功了;但是,当各国都处于全球平面竞争的状况下,却尤其要注意不应一味迎合外在的普遍性标准,而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美国大学的时候,首先要问:参考的是哪个时代的标准?比如说,哈佛大学2009年公布了新的通识教育方案,是否这就是北大应该参考的方案?甘阳的回答是,要学的应该是美国大学通识教育真正的精华所在,而不是外在皮毛的东西;对此,非常重要的方法是看它一百年的历史,看美国的通识教育从1920年到现在一百多年的完整历史,一定要把美国的通识教育作为一个历史阶段来考察。而就2009年的方案来说,它其实是一无可取,毫无价值,实在不应成为中国大学仿效的模板。甘阳还特别指出,哈佛大学校长就经常对其他访问哈佛大学的校长们说,你们绝对不能摹仿哈佛,因为哈佛每一个新的方案都是在纠正哈佛原先的错误,你如果不了解哈佛上一个方案是怎么做的而单纯摹仿抄袭它现在的方案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针对的问题何在,它每一个方案都是在根据自己的情况做调整。 甘阳接下来介绍了美国通识教育发展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20年哥伦比亚大学开始到1930年代的芝加哥大学,一个关键是1930到40年代Hutchins当政时一场全国性的辩论,到1945年二战结束以后哈佛大学发表所谓哈佛红皮书--《自由社会的通识教育》,标志着美国大学在现代的条件下重新建立通识教育最完整的努力。第二阶段则是1987年以斯坦福大学的通识教育改革--那场改革成为全美当时最大的政治风暴--为标志,又有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甘阳指出,要真正了解美国的通识教育,得看哥伦比亚大学的报告或者芝加哥大学校长Hutchins发表于1937年的High Education in America,再加上哈佛大学1945年的报告,这些对中国的大学都有着根本的借鉴意义。从这些报告中,可以看出美国通识教育的中心问题,即多元社会下的教育的共通性。通识教育严格来说是common education,它所要面对的,是多元社会在离心力极强、没有共同语言的条件下,如何重建社会认同的问题。哈佛红皮书之所以题为"自由社会的通识教育",本身就能看出这一点。 美国通识教育虽然有很多的课程,中心是西方文明课,这是全部通识教育的核心所在。就具体的参考对象来说,甘阳认为最值得借鉴的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传统,它到现在基本上还是1920年代的传统,是最理想也是北大最应该有条件发展的。甘阳具体介绍了哥大的通识教育模式,即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三类的基础课程设置,他以为虽然美国大学自然科学一类的通识教育整体都不太好,但人文社科方面却的确出色,有着鲜明的建立西方文明传统认同感的意图。 回到中国大学自身,甘阳再次强调不可盲目追随美国近些年来的教育改革。比如哈佛2009年提出要"淡化经典",甘阳认为这句话在中国一定要仔细分辨,因为它所谓的经典是从1920年代以来经典阅读极为强化、高度制度化的情况下来放松一点经典,如果中国大学以此为依据,说连哈佛都淡化经典了,我们就也不要搞经典阅读了,这是大错特错。全球化时代往往让大家完全忽视原本的差异,但美国的通识教育原先是非常强固建立起来的传统教育体制规定的,而中国大学是没有奠基过、没有这个传统,如果也按照美国现在这一套弄,就完全没有一个奠基的过程。甘阳认为,中国大学特别需要参考的是美国1920年到1960年代这一段,这样才能使通识教育真正能够扎下根来。美国所有基本的制度都是那个时候形成的,现在的这些改革都不是最重要的,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的调整,而且每个学校根据它的学科重点、师资配备等特殊情况会有些差别,这些区分都不是十分重要。 在甘阳看来,中国社会当下的状况非常像美国的工业化时期,整个社会完全无序、没有规范。大学也是在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上改革,在这一样意义上,Hutchins校长1937年的High Education in America如果改成High Education in China,几乎不用动,完全适合中国大学今天的现状。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甘阳提出了他所以为的中国大学改革的真正问题:在一个离心力非常强的现代社会里,如何找到某种共同的文化?是不是应该把中国的文化传统作为中国通识教育的核心?甘阳强调,虽然这个问题常常会变成一个意识形态的争论,但至少从一个非常理性的角度来说,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他大体上认为中国大学通识教育有两个基本的观念,也就是说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设置应该考虑两个点。一是重新认识中国文明的问题,需要通过通识教育的课程使中国文明的制度的、思想的、文化的东西重新成为中国大学生思考的问题,可以批判它,但不应是毫无了解的谩骂。另外一个问题是全球化时代的问题,尤其要把重点放在对西方文明的认识上。甘阳还介绍了他去年正式加入中山大学后,给中大设计的异于现在所有其他大学的通识教育分类。具体说来,第一类是中国文明课,所有学生必须修四个学分的中国文明课。中国文明包括中国环境史、中国宗教史、中国艺术史、中国制度史等,学生可以选择,但要选四个学分。第二类是全球视角,是全球化的课程,还有一类是经典阅读,最后一类叫做科技经济社会。甘阳强调,不应简单计算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每一种占多大比例,关键是希望彼此打通一些问题。比如说,今天的科学不应该按从前的观念好像就是数理化,对今天学生更重要的是考虑21世纪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的科学发展,如环境科学、生命科学和地理科学,应该强调的是科技与社会的关系,而不是单纯学习科学方面的东西。 甘阳批评了当下谈论中国大学改革理念方面的许多伪命题,诸如文理贯通、全人教育、公民教育等。许多人一提通识教育就要讲文理贯通,但在甘阳看来,这往往是一句空话,很难订出一个标准说是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算是文理贯通。再如全人教育(whole man education),理想当然很好,但问题是怎么叫"全"?要"全"多少才是"全"?甘阳认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全球后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支离破碎,所有的生活方式都是支离破碎的,所谓灵魂的全人根本就不存在,全人教育的提法只能是自欺欺人。还有一个更时髦的说法是公民教育,要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这个要求是没错的,他也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但问题是,中国大学里社团活动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一到开学期间往往出现"百团大战"的局面,弄得学生无所适从,社团活动严重干扰了教学的进行。在甘阳看来,公民教育第一是要有独立思考能力,而没有阅读是不可能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没有深度阅读、大量阅读,所谓独立思考不过是跟着报纸跑,不是独立思考。在此,甘阳再次强调,在通识教育的问题上,近年来他的投入主要是在操作层面,因为如上的一些理念问题往往停留在空洞的层面上,没有实际效用。而操作层面的问题也即是今天演讲的第二个主要方面。 在甘阳看来,通识教育在操作上其实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阅读,一个是讨论,小班讨论。他比较了美国和中国的大学,认为美国的好大学胜过中国大学的地方,就在于它四年之内能把一个很平庸的人培养成一个精英。这其中的关键,最大的问题在于阅读量,中国学生的阅读量比美国学生差太多了,没有阅读量学生水平是根本上不去。还有一个是小班讨论,小班讨论就是检查学生读了还是没有读。每个人都要发言,要在阅读的基础上讨论。中国许多大学虽然也都设有公选课,表面上是完成通识教育了,但却没有一定的标准,课程质量根本不行。他提出阅读量和小班讨论的要求,所针对的正是这一标准问题。 但仅仅这两点,在甘阳看来,中国所有大学包括北大都做不好做不到,首先有一个很简单的原因:中国大学课太多了!他比较了美国的哈佛、耶鲁、斯坦福、芝加哥大学等和中国的清华、北大、人大等,强调了中国大学生课时负担过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这样造成的局面往往是,美国的大学生虽然一共只读了那么几本书,却养成了真正的阅读和思考能力;中国的大学生四年里被灌输了一堆东西,却什么都没有深入。甘阳强调,所谓的大学是培养能力而不是给学生脑子里灌输一大堆既定的知识,真正要学知识的话学生以后可以自己去学,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老师塞到脑子里去的。真正好的学者、学生一定是自学能力强的人,而好的大学训练的就是这个能力,通过重要的几门甚至一两门课给学生一个训练,比如说一门历史课就让学生知道历史学的思考方式大概是什么样的,历史文献怎么去查的,然后自己回去读,历史学怎么都不可能把二十五史从头到尾教完的。此外,就小班讨论而言,甘阳指出,要求所有的博士生做助教,要他们带动教学,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美国大学都这样,香港的大学也都这样设置,很简单,拿了奖学金就要做助教。在中国是大家拿了奖学金从来不觉得这是奖学金,好像是天经地义的,其实不应该如此。 甘阳尖锐地指出中国大学当前通识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恶性循环局面,即由于课程设置不合理,通选课无法对学生提出基本要求,就使越好的老师越不愿意上通选课,而如此又造成学生越不愿意听,大多只是混学分。最近几年通识教育被提出来重新讨论,也正是要面对这一状况。甘阳认为,目前改革中心的问题仍然比较困难,就是说,本科课程体制没有一个比较大的改革的话,通识教育会非常非常难,但正视这一现实,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一些工作,却是可能而且必要的。在他看来,现在中国比较实际的,而且实际上也是如此的做法,是在一个双层体制下运作,一是在全校学生的范围内有步骤地推动,另一个是各个地方在做、不是全部体制的而是部分体制的学院,比如北大的元培、南大的匡亚明、浙大的竺可桢,以及中大的博雅学院。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整个大学要在短时间之内达到一个标准比较完美、质量比较高的通识教育,即使在北大也不太可能。但就现存的双层体制而言,一方面可以全校比较有步骤地一部分课程先提出一个要求,特别是中青年的教授要有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小的学院试点实验,为全国大学提供一个课程体制设置的示范和探索,因为很小、人少,即使做得不是很好,影响面也不会很大。 最后,甘阳再次强调,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通识教育要回到一点,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的历史,要从苏联大学体制转到一个比较现代的、比较符合目前条件的体制。以高度专业化为特点的苏联体制有它的优点,特别是在以前五六十年代没有研究生的情况下,十年之内能造就一个合格的理工科的工程师、技术员,能够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所以不是说没有长处,有非常大的长处。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硕士生的数量在北大已经远远超过了本科生,真正专业化了必然要去读硕士甚至博士,所以没有必要把所有专业课程都压在本科生身上,大学的教育所应担负起的应该是另一种使命,应当致力于重建现代社会的共同文化。甘阳指出,要转变机制当然非常非常困难,尤其在操作层面,但这也正是他一般只讲操作层面问题的原因。如果操作谈不上的话,什么文理贯通、全人教育、公民教育都是空话,只有把它落实在可以操作的课程体制上,怎么设置核心课程、哪些课可以归入核心课程、大概每门课的阅读量有多少、一个学期讨论几次。这些问题能有一个可操作可制度化的解决,那么中国的通识教育也就有可能。而这,也是甘阳在演讲结尾对于北大提出的期望,--北大应该来说是中国最好的大学,应该能做得最好。 演讲在当场激起了热烈回应,听众从各个方面对甘阳做出提问,比如关于核心读本的选择,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通识课与现有体制内的政治课的关系,小班讨论制度对博士生的压力,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培养目标,大学教育的中西并重等等。甘阳对各个问题都给予了深入的回答,进一步澄清了其通识教育理路的许多具体方面。 在核心读本的选择问题上,甘阳强调,难的不是在于多选,而在于少选。西方文明有他们的sacred fifteen,即神圣的15种,15本著作里面可能每家有两三本的差异,但10本以上基本没有什么差异,这个是他们的common education。美国通识教育的成功,部分原因就在于对神圣十五种的共识是相当清楚的。说到中国文明,从先秦一直到晚清,那么多书是谁也看不了的,不可能希望现在的学生读太多的书,而必须考虑让他们看最必须读的书。甘阳还举出他给博雅学院开书单时的设想,哪几本是必须要读的,比如《史记》《诗经》《左传》《楚辞》是必须要读的,其他的看看就可以的,如果有师资有时间的话《资治通鉴》也需要看。不是要把所有的都列举穷尽,要考虑的是中西两部分的经典。暂时还不算印度日本等,假定最必要的中西经典列三十本左右,怎么列?而且经典怎么读?芝加哥大学是每学期四本,斯坦福、哥伦比亚每学期是十几本,甘阳表示,他个人比较倾向于十本,因为毫无疑问,十五本也是读不了全部,要选着读,一本霍布斯的《利维坦》这么厚,不可能一个礼拜读完,如果读完了也读不懂。当然要选读,读的时候也要有选择。总之,书目怎么列是很值得考虑的问题,下一步中国的学术界要逐步达到一个共识,要能够形成一个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经典阅读的书目。 就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而言,甘阳不大主张把中国大学教育改革搞得太激烈,他认为中国大学的专业化本身毕竟有自己的特长,包括一些院系都有自己的传统和文化,因此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保留现有的院系情况下加强通识教育,关键是课程的数量要下降,质量要提高。他反对另起炉灶专门搞一套通识课,尤其是像北大这样的学校,应该尽可能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也就是说把课程做成双编码,让不同院系的学生能够选修同一门课程。在甘阳看来,中国最好的大学,哪怕是北大,资源与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相比仍然较少,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资源共享一塌糊涂,每个院系都是封闭的堡垒。比方说我们现在的老师很少有人是双重教授,而在美国,人文社会学科基本没有人不是两个院系的教授,这就叫资源共享,他们的课都是多编码的,既是历史系的课也是中文系的课,大牌教授的课是五六个系的课。 对于通识课与现有体制内的政治课的关系,甘阳指出这是他每次演讲必然有人提的一个经典问题。这个问题往往被视为通识教育改革最大的障碍,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就实际来讲,四门政治课的大多数授课老师都是非常liberal的,他们不是在做意识形态洗脑,因为这个公共课本身确实和中国的改革开放都有非常大的关联,每一次变化都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很有关系,公平地说是改革开放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所传达的信息是改革开放,并不是从前那种完全教条化的。在甘阳看来,这些课本不是问题,不管是什么政治意识形态,如果谈中国问题,诸如毛泽东选集是必须要读的,不读毛选就不能理解中国问题,即使批判、反对毛泽东也需要读,要把它作为经典文本认真贯彻下去。作为国家意识形态来说,政治课是刚性的,一时大概取消不了,但实际上可以把它变成中国现当代史来讲,而这是中国的大学生应该了解的。问题往往是,由于老师也觉得这个课不好,大多时候讲得乱七八糟,拼命讨好学生,很难保证教学质量。而且因为四门政治课往往都集中在一二年级甚至全部集中在一年级学完,学生以为大学学得都是这些东西,以后就不好好上课了,这倒是首先应该反对的。甘阳在博雅学院的做法是一年一门,一个学期有一个学期没有,第一个学期有第二个学期没有,理由也很正当:重视政治课,要让学生好好地消化。 有关小班讨论所需实施的助教制度对于博士生所可能带来的压力问题,甘阳再次强调,这主要是个心态问题,一旦制度定下来大家认为就是如此就可以了,这个必须严格规定,不能民主讨论,没那么多民主讨论,规定要做的就做,很简单,有心态了博士生们也就会安排自己的时间。他还认为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博士生做助教本身就应该是博士生培养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现行培养模式中,中国的博士毕业了往往不知怎样教书,而相比之下,美国的教师资格考却比我们严格很多,美国博士生因做助教有很多的经验,毕业一上来就能教。 就中大博雅学院的培养目标,甘阳也做出了进一步介绍。他说,博雅学院的四年制本科教育,前两年集中在中西经典上,三年级开始分两个大方面,一个是人文方向,一个是社科方向,他会指定一批合格的博雅学院导师,比如要做人类学可以让人类学的教授指导论文,或者是做法学的,也都有相应的导师,博雅学院可以根据学生以后的方向授予人文社会科学的任何学位。当然,现在因为还是二年级上半学期,他还不能说学生到底往哪儿走,人文社科两个方面都会有,但希望是不管哪个方向,都是综合的人文社会学科的训练。博雅学院的课程每门都很吃力,课程任务很重,阅读量非常大,作业很重,另外还要求每个博雅学院的学生每个月写一篇5000字的课外读书报告,培养基本的写作能力。至于博雅学院的学生中间可能存在的精英取向问题,甘阳承认,他一开始就很担心,而且事实上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90后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互相之间很少沟通,即使有,也只是日常生活方面,却极少思想方面的交流和讨论。这与七、八十年代的学生非常不同,的确是应该正视的问题,但也只能通过逐步的磨合,养成平等讨论、互相学习的能力。 关于大学教育中西并重的问题,甘阳指出,自然科学的确主要是西方的科学观念,但人文社科方面,必须细加辨析,尤其是社会科学一类。在甘阳看来,我们现在的社会科学是完全照搬西方,它也是现在中国所有学科中最差的,因为是它是最没有基础、最没有传统、最没有学术积累的。中国社会科学是在90年代里突然爆发出来的,因为就业好而看上去比较好,其实开的课是一塌糊涂。甘阳认为,应该去参考哥伦比亚大学的社会科学,它叫做contemporary civilization,虽然很当代,但还是从希腊罗马讲起,同理,中国的社会科学也应把中国历代制度史的东西贯彻到社会科学的课程里去。中国的税制、财政制度、官吏制度、考试制度等各个方面,两千多年的文明,二十五史这么多史料记载,所有基本的知识都应该变成社会科学基本的训练,然后才能去想中国文明里是不是有很多资源。通识教育如果从比较高的角度讲确实需要对整个课程有一个新的想法,比方说历史系很多的课程尤其是涉及到制度史的部分,官吏的考试、地方政府的设置、中国历史地理变迁,都应该成为社会科学最基本的训练。如果做好本科通识教育的话,每个人出去对中国几千年文明至少有一个基本了解,中国的兵制如何、中国的学制如何、中国的官制如何有基本了解,才能把中国文明的资源动用起来。可以批判它、修正它、改正它,但这个资源是你所有的资源,放着资源不用,这是一个巨大的问题。甘阳特别指出,这是中国比较高层次的问题,他也只在北大提这个问题,因为大多数学校首先都做不到把通识课开得相对有些质量。但北大的老师学生应该想这个问题,因为这是真正需要想的问题。十年、二十年之内我们能不能把中国相当一部分文明的最基本的东西变成自己的文化资源?在这个发问中,甘阳结束了整场精彩的演说。 (崔问津 整理) 
  3. 甘阳:《美国宪法》第一讲:何为宪政?英国、美国和法国
    法律 2016/01/11 | 阅读: 2121
    本文为甘阳教授2013年3月5日在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美国宪法》课程第一讲的讲稿,由孙竞超根据课程录音整理,甘阳教授进行了发表前的审定。 ◎ 甘阳,杭州人,知青出身,曾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求学。1999-2009年任教于香港大学。2009年起出任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博雅学院院长,通识教育总监。2014年任清华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新雅书院总监。 本讲必读文献 1、美国宪法(1787) 2、法国第五共和宪法(1958) 3、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1867,1872)(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第八章)。 4、 Dicey, "The 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 Part One of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1885,1915)(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226页)。 参考文献 1、Glendon, Gordon, and Carozza, Comparative Legal Traditions, second edition(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译本根据英文第一版翻译)。 2、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讲稿相关书目 1、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论》,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2、埃里克•方纳:《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杨国标、张儒林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6、格伦顿:《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周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格伦顿:《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8、保罗•布莱斯特等编:《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课前预习 1.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提出问题,哪个条款引发你最大的兴趣? 2,阅读《美国的历程》第一编,或方纳《给我自由》的第一部分。 一 上课之前,我们做了一个调查,你看到这幅照片上,美国男老师在打女学生,我们就老师是否有权体罚学生做了一个调查,结果让我很吃惊。09级的学生大约半数认为老师有体罚的权力;10级也是半数左右;现在看来11级的学生最liberal,反对的人数(即认为老师无体罚权)最多;12级的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12级的学生会和11级的态度差不多,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同学认为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在来听课的老师中,有三分之一的持赞同态度;研究生大约也是三分之一(反过来想一想,如果照片中是女老师体罚男学生,感觉会很不一样)。 你们猜猜我的态度,我如何理解老师是否可以体罚学生。(同学:赞成。)我就知道你们会这么猜,那你们全错啦,我现在告诉你们我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从个人态度来说,我反对老师体罚学生,但别人采取体罚手段,我并无异议。换言之,假定说我执掌一所中小学(注意不是大学),我作为校长不同意在本校采用体罚,但是我完全不反对兄弟中小学采用体罚。对我而言,最反对的是任何立法机关或知识分子从某种普世原则出发(比如人权原则),规定中小学不允许体罚。换言之,究竟是否可以采取体罚的手段,这个权力应该交给学校。 你们看,这张照片下面写了这么一句话:美国联邦政府的教师保护法承认,教师、校长以及教育机构有权为了维持秩序而采取合理的体罚。也就是说,体罚这个权力是下放到每个学校的,是case by case的决策机制,原因就在于各地的民风和传统是各不相同的。我相信,如果把这个调查拿给中国大学生去做,大概只有很少一部分同学会支持体罚,反对体罚的会占大多数,这表明我们很进步啊,也很"民主"啊,总之是自由民主之友。而这调查里有一句话我读不懂:"中国网友认为,体罚和虐待不同,容许体罚不代表容许虐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要知道,这是中国网友对发生在美国的一个事件的反应,这背后是有潜台词的。那这里面的潜台词,我想可能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哦,原来体罚是容许的,美国有体罚,我们中国也有体罚,但体罚不等于虐待。而另一种含义则是,啊,美国一定比中国好,尽管美国也有老师对学生的体罚,但他们终究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他们的体罚不是虐待,但我们的体罚就肯定是虐待。在我看来,这种想法表现出了我们当下非常致命的一个认识问题,亦即不是努力去理解美国,而是先假定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没有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无法深刻理解美国,也不可能正确对待中国。一件事情发生后,往往只会表达情绪,用情绪化的语言来扭曲所有的事情,但情绪不会使人进步,反而让人失去学习能力。因此,要去了解真正的问题,而不是总去接受别人的opinion,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必须去问why(为什么)和what(是什么)! 上课前给你们布置了作业,让你们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讲一下你们在其中最感兴趣的条款,我看了你们全部同学就宪法文本所提出的问题。我原本打算跳过这部分,但因为同学们做的都很认真,我感到有必要在这里回应几个问题。 你们所提出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可以在《联邦党人文集》内找到答案,正因此,这也是我规定为本课程必读的书目。我在下次课会讲到《联邦党人文集》,接下来会有一次讨论课,讨论《联邦党人文集》指定阅读的篇章。这本书应当成为你们整个学期内认真阅读的一个文本。而我们也会用整个学期的课程来回答你们在课前提出的大多数问题,包括去深刻理解《联邦党人文集》所给出的回答,当然,这些回答都是基于1787年制宪时的语境的,其思想会在后来的案例中发生变化。 你们中间,有几个问题提得比较精彩的。比如张思洁提出的问题:美国宪法的规定是否会造成如下的情形,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会选择在本党总统任职期间内退休,这样的话,本党总统就可以任命他的继任法官,最终形成最高法院内一党当家的局面?这问题的表述不那么准确,但我们下面会讲到这问题。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都是有党派的。在奥巴马上台前,九人里面年龄最大的斯蒂文斯大法官马上就九十岁了,但他就是要顶在这个位置上,一直要等到民主党总统上台,他才退,就是为了将大法官的任命权交给民主党的总统,奥巴马就在斯蒂文斯退休后获得了一个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的机会,这简直是在拼寿命呀!现实情况还要更复杂--人人都有党派性,但这并不代表人只是党派的动物,人还会有其他的考虑,会考虑到公共利益、法律的约束力等等。张思洁的这个问题体现出了很强的观察力,所以我先提出表扬。 刘佳辰提出了一个相当刁钻的问题,我之前也没有想过。刘佳辰观察到,美国历史上有数任副总统的空缺,怎么会有空缺呢?我昨天晚上才看到问题,来不及细查,现在只能猜测性的回答。我的猜想比较简单,副总统职位之所以会有出缺,大多数情况应是总统去世后,副总统继任为总统,在此情形下不可能为了一两年而单独选出一个副总统。同学们都知道的肯尼迪是比较近的例子,肯尼迪被暗杀后,副总统约翰逊继任为总统,之后大约有两年时间是没有副总统的。还有尼克松的例子,尼克松在水门事件后为避免弹劾审判而辞去总统职位,副总统福特继任,但福特在继任后补了一位副总统。我猜想,大多数没有副总统的情形,应该都是总统去世而副总统继任,但在继任时没有任命新的副总统。这是一个很刁钻的问题,我之前没有想到过,也是一个好问题。 苏昰瑜的问题向来都很有趣:总统、议员选来选去,费时费力,决策也要来回讨价还价,难道制宪时,美国就没有考虑过要实行君主制?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很荒诞,但它同我下面将要讲到的英国和美国宪制之间的差别很有关系,也和这本《英国宪制》很有关系,这是任何学习英国宪政的人都无法跳过的经典著作。《英国宪制》第三章讲英国王室,我讲一段给你们听。英女王在礼仪上的用途难以估量,英国如果没有她,英国政治只怕会分崩离析。英国报刊每天都在报导女王在温莎山坡上或去了哪里散步等等,很多人以为,英国人为什么这么无聊?让这么无聊的事情天天占据着报纸的篇幅?英女王是什么?女王不就是一个退休的寡妇嘛。查尔斯王子呢?不就是一个待业青年嘛。他们全都错了,英国宪政全部的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一个退休寡妇和一个待业青年变的如此重要?君主制是一种强有力的政府形式,最大的原因就是君主制是一种可以让人理解的组织形式。如果不提出君主制的问题,就不可能理解任何政治体制。我们对美国宪制的理解经常需要对比英国,所以这也是一个好问题。张佐和高一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公民是一种权利还是义务?能不能放弃公民资格?有没有不做公民的自由?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回答,理论上肯定有不做公民的自由。但问题是不做公民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可以想到的好处就是不用交税;但不交税,你是不是就不吃饭,不生小孩?我们现在可以想象,你自己找一个地方,开一块地,但凭什么这块地就是你的?占地也要缴地税。假使你开的就是一块荒地,我闯进来说凭什么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你不是公民,不受保护,我一刀把你杀了就像是杀了头狼一样,或者你把别人杀了,但也承受公权力的罪刑责罚。这样看,人之作为人,很难遗世独立,逃避公民的身份。而且这还涉及到原初契约的问题,我们现在暂且不去讨论。 同学们还提出了比较多的关于人民的问题。美国建国后在1790年进行了第一次的人口普查,这是国会成立后最先做的头等大事,此时全国人口大约为390万,其中白人女性大约为150万人,男性为160万。而从宪法上看,问题在于21周岁之上的人口到底有多少。美国建国之初的人口非常年轻,因为孩子生得多,每对夫妇生8到10个孩子,全国人口的平均年龄在15到16岁,绝大多数人都不满21周岁。人口的年龄问题可是个宪法问题啊。你们要知道,美国宪法是一部极高明的文献,很多东西都隐藏在字里行间。不要忘记,建国初的13个州相当于13个国家,每个州都对选举人有财产资格的规定,具体规定各州不一,财产资格的限制和21岁的年龄限制结合起来,美国在1790年有选举投票权的人数一般认为在60万到70万之间,最多不超过70万。这是美国建国初期的情况,而公民权本身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你们看美国宪法的修正案,第十五修正案(1870年)是关于种族的,第十九修正案(1920年)是关于性别的,第二十四修正案(1964年)是关于纳税的,最后是1971年的第二十六修正案是关于年龄的,将美国公民的选举权从21岁降至18岁,这是一个接近两百年的漫长过程。我记得范子懿的问题是关于年龄的,为什么第二十六修正案将选举权的下限降低到18周岁。原因很简单,因为反战运动。六十年代的反越战运动一波高于一波,反战的主体是谁?年轻人、大学生!他们没有权利投票,没有公民权,说话就没有分量。你如果不是选民,参议员、众议员就do not care about you;而一旦成为选民,政客就要考虑你的诉求。第二十六修正案非常关键,它表明年轻人和大学本科生可以投票,是社会激进化的一个标志。 关于选举,你们要想两个问题。有些比较激进的同学会提出第一个问题,美国制宪者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规定普遍的选举权,去除性别、种族身份的资格限制。我们先不问为什么,而是考虑如下两个可能究竟哪个更好。一种可能是人人有权投票,但因为政体没有这么大的容纳性,所有人都挤在里面,所有人的权利都要被考虑,利益都要被平衡,这个体制是没办法work的,这个共和国不太可能立得起来,结果可能是完全崩溃。另一种可能是这个体制起初将大部分人都排除在外,但通过很长一段时间逐步将一部分又一部分人吸纳进入体制,这种渐进式扩展的体制是work的,而且基本实用。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同美国是一样的,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历史的分水岭,确立了君主立宪的宪制,差不多一百五十年以后,1832年的改革授予中产阶级以选举权,而1867年的改革将男性工人阶级吸纳进入体制--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正因此,我们反复强调,政治问题并不是纯粹的理想主义,所有人的自由平等当然是一个理想,但如果过分执着于这个理想,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谁都不得自由,不得权利。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大家可以讨论。不要仅从一种理想或一项理念出发,批评美国当初为什么这么不民主,不平等,那么多妇女、黑人、印第安人,也包括华人都没有选举权。早期的华人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的,以法律之名去排华,宪法史上有两个很著名或臭名昭著的案例,第一个就是关于华人的。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上去批评一个政体,经常是轻而易举的,我们应当从另一个角度去看,观察无论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宪政,一个政体是如何work的。 我们在读《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也会讨论这个问题。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内有个著名观点:在建立政府时,第一步是让政府有能力去统治被统治者,第二步才是让政府去控制它自己。如果我们不去想如何让政府去管理,而只是思考如何去管政府,那么政府就没办法work。政府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管理被统治者,如果这个功能尚且没有立起来,反而先去讨论如何限制政府权力,那么这个政府本身无法存在。联邦党人当时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为什么要把这13个国家合并为一个国家,而且这个合众为一后的新国家还是共和的,自由的,而不是暴政,这是联邦党人面临的根本挑战,整部《联邦党人文集》也都是在回应这个问题。作为联邦党人的回应,核心就是首先要形成有治理能力的政府,然后再去控制这个政府,否则政府本身都不存在你管它干什么。 同学们普遍关心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政党的。我想你们都看到,美国宪法文本并没有提到政党。我也顺便问一下,美国宪法有没有提到"民主"这个词?大家课前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整部美国宪法,包括修正案在内,从头到尾没有提到"民主"?有"共和",但没有"民主"。政党确实是一个问题,因为美国1787年的制宪者最初设计的就是一种"反对政党的宪法",在这些建国之父们看来,政治是不能结党营私的,《联邦党人文集》中最著名的就是其第10篇,这一篇的核心问题就是只要有人群,有政治,就势必有党派,问题在于好的政治应当能够克服党派的腐蚀效应。1787年宪法的设计就是去形成一种没有政党的政体,制宪者suppose了一种贤人政治,根据品行和才能来统治,但这个设想很快在现实中破产,特别就体现在总统、副总统的选举问题上。你们可以看第十二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的增补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政治在美国存在的必要性。为什么这么讲?最初的设想是,总统选举是要选出品行最高、能力最强的统治者,得票最多的当选为总统,接下来是副总统(理论上就是在美德和能力上仅次于总统这美德能力最好的人),这是在没有党派的情况下的天真想法。每一条修正案都必有它不得不做出修正的原因所在,而第十二修正案所改的就是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办法,我现在讲给你们听。 宪法正文第二条是关于总统行政权的。总统选举的基本过程是每位选举人都选两个人,两个人写在同一张票上。同学们不要小瞧美国宪法的每一个字,这是非常了不得的文件,每个字背后都有无穷的思考,大家要去读我的那篇文章。 副总统的设计当然有它的原因。我刚才讲到,美国建国的根本问题就是13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要结成一个国家。我在这里也回答一下李淇慧的问题,为什么United States是复数。United States是由13个独立国家联合起来的,美国建国后前八十年的核心问题就是13个国家究竟能不能合并为同一个国家。从结果上看1787年宪法是失败的,因为美国的真正统一是由南北战争所奠定的,而南北战争作为一场内战,本身就意味着宪政的失败。你们要明白,宪政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宪法框架内获得非武力的和平解决,武力的解决就表明宪法的失败。 回到总统选举的问题,如果只是选一个总统,那么这13个国家的每个毫无疑问都会选自己国家的人,13个state各选一位,这样总统就是选不出来的。所以每位选举人可以写两个名字,其中一人必须不是本邦国的。比如,纽约state的选举人,选的一个人必定是纽约的,而另一个不能是纽约的,你们可以想见,这种选举程序是希望选出各方面都得到大家认同,在北美大陆各地都有声望的总统。我们可以做一假想,13个state各选自己的人,于是13人各得一票,但另一个人即便只有3票,结果也比任何人都多,所以说这种选举机制的理想就是选出一位最贤明的总统人选。选举人只选两个人的名字,而不注明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关键看谁得票最高。这个预设就是只有地区派,而没有跨地区的党派,一旦跨地区的党派出现,这种机制就会出问题。你们可以看1796年的选举。在思考美国宪法时,你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时间概念,美国这个政治体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历史相对较短,因此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案例,可以从头开始观察人类是如何组织起他们的政府的,这其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人和人之间如何生活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体,直到大家都接受一套共同的规则。英国历史久远,很多事根本无法追踪,而美国历史比较短,所有的发展都可以观察。费城制宪是1787年,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是1789年,华盛顿当了两届总统,1796年的时候宣布不连任,此时的美国已经分为了两党两派,麻烦因此出现。我们可以想见,就以美国民主党为例,假如一位选举人可以提两位候选人,我就会把票都投给本党候选人,这就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即本党两位候选人得到相同的选举人票,总统究竟属谁可能出现问题。这种情形就出现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当时杰斐逊是现在民主党的领袖,他同本党的伯尔共同竞选总统,结果作为副总统人选的伯尔同杰斐逊的得票完全一样,既然得票数相等,为什么你杰斐逊就是总统,而我伯尔只能认命副总统呢?众议院投了35轮票也没有选出新一届总统。这当然是一个濒临崩溃的危机,伯尔这个人非常糟糕,他就是后来在决斗中杀死汉密尔顿的那个人,而当年因为地区利益的平衡,他和杰斐逊都拿到73张票,我相信这是任何一本美国历史书上都会讲到的宪法僵局。 第十二修正案就是在这次危机后写入宪法的,它做了一个很简单的改动:总统有总统的候选人,副总统也有副总统的候选人,两张选票分开,一张写总统,另一张写副总统,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即便是联邦党人这么天才的政治家,他们所设计的宪法仍有一堆的破绽,仍要去修改这部宪法,无论是文本上的修正案,还是联邦法官的宪法解释,都是在面对宪法中的破绽。 我以上回应了你们第一次阅读美国宪法后提出来的一部分问题,主要围绕着两个,一个是关于人民组成的问题,另一个是政党在宪法文本中的缺失,其实不仅是政党,宪法由始至终也没有提到民主两个字,"奴隶制"也是隐藏在文本的字里行间的,是非常有意不在宪法本文中出现奴隶制这个字眼,否则费城制宪就必然失败。美国宪法文本是一个极高明的文献,我们会有整个课程去讨论这些问题。我这里只是再去强调一点,刚才我们已提到,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发展都是take long time的,开始时只有很少数人有选举权,可以参与政治,一步步地逐渐扩展,这个过程的背后隐含着一种理念,就是智慧较低的人要服从智慧高的人。这在今天当然是一种不时髦的观点,我指定你们去读白哲特的《英国宪制》, 有余力的同学要读1872年第二版的导言,它所围绕的就是一个非常英国性的思想。我们不可否认,从前的少数人当然是有钱、有地位的人,我们今天都是民主派,同情下层、穷人、劳动人民,但我仍会坚持一个观点,穷人不等于就是好人,也不等于聪明人,两者之间不可混淆。在一个社会内,有钱人无疑占有着最好的教育资源,通常而言,他们的教养和智慧也会比较高,所以这背后就有一个政治考量的问题。我们大概都会希望,政治不仅是要平等的,而且还应是有着高度智慧的,不那么愚蠢的,如果民选出来的官员都是愚蠢的,无论程序多么符合民主和平等的原则,也不是一个理想的政治,由此可见民主政治的实践包含着非常多的复杂问题。 这种观点,在今天这么一个高度乃至极端民主化的年代,可以说是非常unpopular,但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都必须考量这观点背后的问题:到底是社会内有智慧、有抱负的人引领着相对较差的人?还是说整个社会完全在向下看齐? 这么一个逐渐开放的政治过程如何才能走出来,就要求被吸纳进来的这部分人首先应承认此前少数人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即便是这规则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他应当是被吸纳进入的。你们如果读过马克思,就会注意到,马克思对英国的最大愤怒就是英国工人阶级的腐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形成工人阶级的国家,但英国恰恰最不能成为实现马克思阶级斗争的土地,因为英国的工人阶级贵族化了,工人阶级内产生了工人贵族。工人贵族的思想和情调都追随着他们原先的对立面,也即贵族和皇室。在英国最拥护女王的是谁?是工人阶级,下层社会!你们可以看我指定阅读的《英国宪制》第一章。我首先提出来这个问题,放在这里供你们批判,但这是在任何一个人群、社会和政治体都会存在着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得赤裸裸些,在我们这个博雅学院也必定有高低之分,而我希望是好学生领着差一些的学生向上走,而不是所有人都向最低的看起。人类社会是向高走,还是往低处走,这是任何人群都会存在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政党,我刚才讲到,第十二修正案的增补,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举的方式,实际上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在美国的出现。建国初期政党政治的领袖,包括杰斐逊和麦迪逊,他们本身是政党的组织者,但同时他们自己认为政党是短暂的过渡事物,最后应该消亡,也就是说,每一位政党领袖在当上总统后都不愿意政党的存在,因为政党就是divide people,煽动群众以及人群中的敌意。中国历史上关于朋党问题有长期的争论,有些文章明确赞成朋党,但居主流的思想是基本否定党派。基本上看,传统政治都认为政党是一个非常负面的东西,美国对政党政治的承认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而第十二修正案实际上就是承认了政党存在的必然性。以上是我大致所讲的两点。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二 现在回到我们这门课上来。这门课有点特别,而且还有些冒险,之所以说冒险,是因为我这次将大一、大二的同学也包括进来,严格地讲低年级的同学修这门课有些早了,未必特别适合。我曾在清华法学院讲过这门课的部分内容,对象是清华的研究生,他们都是从法学院本科毕业的优秀学生,但刚开始的几周也是跟得特别吃力和辛苦。在座的除了大一、大二以外,还有大四的,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学期,基本上所有的学院在大四都不会排课,尤其这么重的必修课,所以我一方面要感谢他们,另一方我也肯定,大四的同学这门课不要交final paper,原因很简单,大四不可能像常规年级那样等到学期结束,他要毕业了,五月份时所有课程的成绩都要出来。既然不需要final paper,大概一个非常短的paper就可以,我希望大四的同学在三、四月份的讨论课上能够多起些作用。我们大概每两周安排一次讨论,但一开始时,我希望可以多讲一些,期中后希望安排一周一次讨论。大家上课很辛苦,这门课的阅读材料非常多,我有一个很高的期望,所以这门课程的题目也和原先设想的不一样,我希望本科生可以从细读美国宪法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现代性与现代政治法律道德生活的若干基本问题。比方说,什么是宪法?我希望博雅学生从一开始就要从原初处开始思考,没有任何东西是被take for granted的。宪法是什么,为什么要有宪法?大家不要将宪法当做想当然的,英国为什么就没有一部成文宪法?所有的问题都要逼到原始状态去思考。是不是现代政治一定要有一部成文宪法?我这里强调的是英国不但没有成文宪法,而且英国的体制也不可能有成文宪法,如果有成文宪法就不可以同时存在英国的"议会主权制"(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我给你们指定了戴雪的《英宪精义》这本书,雷宾南先生将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音译为"巴力门的主权", 显然是爲了要避免与美国国会的混淆。英国政治与美国政治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接下来会讲这本书。 现在大家也都在讲人权。同学们首先注意一点,rights和human rights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你们觉得有区别吗?如果你们多读些书,就会发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美国人在讨论国内问题时从来不用human rights,这个概念是一个国际政治里用的词语。我们这门课接下来要读很多案例,还有法学家的著作,他们在讨论美国政治的语境下也从来不讲human rights revolution,只用rights revolution。在美国国内,rights特别指自上世纪六十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些权利。但这就隐含着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在国际政治内用human rights,是否因为非美国的、非西方的人们是不是human还未可知,所以要强调这个human rights?因此,这种概念术语的用法隐含着我们要去追问的很有意思的问题。Rights是什么?谁给你的?大家都想要权利,你有哪些权利,为什么你有这些权利?这些问题都不能take for granted,必须要去追问。我要求博雅学生必须扑到最原初的问题上,站在根本点上去思考!中国人的最大问题就是永远只会提出二流三流的问题,因为很多中国人往往认为西方人已经把最根本的问题解决了,因此不可能走到原初问题上来,而习惯于在第二级、第三级的层面上去思考。他只是在跟着别人说,所以差!博雅学生一定要突破这种状态!你们必须去想这样的根本性问题,例如,权利是先在于政治社会的?是natural rights?天赋人权?还是说权利是由政法制度所create出来的?是人造的? 大家也都在谈民主。人们通常假设美国是民主的,而中国不民主,但你们知道美国的民主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吗?三权分立?民主政治必定是三权分立吗?你们要去问,你们要去看,英国是什么样子?法国、美国又是什么样子?天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而中国人先把西方的东西当成是perfect的,然后又把中国的东西想成是bad的,这就是中国人思考的问题,就好像我在一开始讲到的,美国的体罚就只是体罚,而中国的体罚则一定是虐待的,所以你根本走不到一个根本深处去想问题。你要像美国人那样去想问题,像美国制宪者那样去问问题。我在清华法学院第一次上课时就说,我的课要求很简单,跟我读美国宪法的判例,你们每个人都要假定你自己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没有这个想法,你就学不好美国宪法!你必须去想,我就是九个美国最高大法官之一,这个案子我怎么判?我待会儿就给你们两个案件看你们怎么判。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讲民主时只空谈理念,而不脚踏实地。民主是什么?民选官员就代表民主吗?民主代表谁?谁代表民主?从美国看,首先是有民选的政治部门,行使立法权的国会和行政权的总统就是民选政治部门,然后还有非民选的政治部分,这就是法院,联邦法官不是选出来的。但民选的国会、总统和非民选的法院谁更代表人民?这是我们这门课贯穿的核心问题之一。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文本内并无根据,我们会有一堂课的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但司法审查现在是一个历史形成的事实。我们必须会提问,司法审查权的正当性根据何在?如何防范司法权的滥用,走向司法政治主义?美国的建国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比如《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斐逊在1820年的一封信内就有论述。 以上是我对这门课的基本设想。今天这堂课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博雅学院不是法学院,为什么要开这门课而且列为必修课?第二个问题,我们这门课基本上会集中在美国,所以同学们在一开始就必须明白,美国是一个非常unique的体制!即便是在西方世界内,美国也是独一无二的,而你必须把美国摆放在一个比较的视域内,要去看美国和英国、法国的差异是什么?这是我计划这一讲的内容,但今天课上有可能讲不完。 我先讲一下为什么博雅学院要开宪法课。大四年级的即将毕业了,我仍希望他们在毕业前补上这门课。我在组织上想要一种跨年级的讨论方式,所以将大一大二的学生也包括进来。我自己通常不太愿意讲重复的课,今年这次讲过后,我两三年内都不太想讲这门课,因此也比较希望培养一两个青年老师接着讲这门课。为什么博雅不是法学院,却还要给本科生开这门课?这里面有好几个理由。 首先,博雅教育虽然强调古典和人文,但博雅学院无意成为一个古典学院,所以我比较希望古典和现代能有一个平衡。而且归根结底,即便是投身于古典研究的人也必须具有一种现代的perspective,毕竟我们都是生活在现代的现代人,如果你对自己的生活处境没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你也不可能很好地理解古代。因为所有进入古代的人在背后都有他现代的问题意识,他研究古代必定带着他现代的问题,所以如果对现代的问题了无所知,必定研究不好古代。另外一点,我也希望人文和社会科学之间会有个平衡。因为每一部宪法都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我将这门课定为五个学分,这就要求大家用更多的力气来学习这门课。从博雅课程的设置来说,我们一二年级通常不排社会政治的课程,我们希望先打好人文的基础再来读社会科学。所以我的这门课也有些破例,看看大一大二的同学们会是什么情况。 第二个原因,之所以要在博雅学院开这门课,坦白说我个人认为美国宪法非常有趣,有挑战性,美国宪法的许多案件,不太夸张地说就是一种高智商的语言游戏。我希望博雅学生可以去提出一些高段位的问题,思考一些根本性的东西。我在此先讲一个同你们学生有关,可以刺激你们的问题。美国法学法律界所有的最好学术期刊,都是法学院的学生编辑的,无论你是多大牌的法学教授,也包括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文章的发表与否是由法学院学生来决定的。当然,美国法学院是研究生阶段教育,法学院的学生都是研究生,这即便如此仍是很惊人的,因为教授文章的发表权握在学生手中。从文史哲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没有一个学科会是这样的。如果换到其他学科,那么教授们全都会跳起来,我的文章要你来决定是否发表,到底谁是学生,谁是老师,谁在教谁啊?只有美国法学法律界很不一样,法律评论刊物是有着百年经验的历史形成,《哈佛法律评论》是最早的,之后所有的法学院都跟着走,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学术评价体制。我们可以先说它的正面作用,美国法学院特别是精英法学院,确实起到了塑造国家精英的作用。法律评论期刊的学生编辑部是怎么形成的?以哈佛法学院为例,每年在二年级学生中招40位编辑,任期一般为一年,进入编辑部后,主编叫做president,普通editor则是在数百名学生中择优选拔出的,这是竞争很激烈的位置,进入法律评论的编辑部就表示你进入了最精英的阶层。在这门课上,你们会经常遇到美国法学院的知名教授和美国大法官,回头去看他们的经历都是非常一致的。在法学院读书时担任学生编辑,毕业后开始担任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后,最优秀的少部分人有机会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每位大法官可以配备四位助理,一年就约有36位大法官助理,通常任期一年。美国精英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在履历上是惊人一致的,他们在毕业后基本上就是三个去向,第一是美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第二是进入美国的政府或政党系统既从政,第三是到法学院做教授。现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词基本上都是助理拟稿的,所有判词的style都是一样的,无论是法律评论期刊上的论文,还是大法官的判词,都是不必要的冗长。法学院的学生说实话是没什么学问的,反而喜欢炫耀学问,如果你们去比较一下美国法律评论期刊与所有其他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杂志,就会发现法学论文最长,动辄上百页,脚注都有几百个,其实完全没有那必要。而美国大法官的判词也常常几十页、上百页,像美国法学期刊的文章。法律人说着一种非常独特的语言,有着本专业"语言的编码"。同学们刚开始读的时候会很辛苦,但读多了之后,我觉得比侦探小说还精彩。有些经典判词实在是神来妙笔,对照之下,就能看到我们当下讲宪政、民主时在语言上的贫乏,boring,empty!读大法官的判词时,我们要去思考他们是怎么写的,怎么组织语言,这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而这就是法学院学生的生活方式,这是我比较希望同学们理解的一点。 不仅如此,虽然我们读的是美国的宪法案件,但毫不夸张地说,你们都生活在它们的笼罩之下,而且是在无意识状态中。比方说,博雅学院的学生每年如要报本科生的研究项目,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想要研究同性恋问题,我实在不明白,天下这么多事,何以只关心同性恋。你们压根不知道同性恋的问题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一个美国的问题,你拿过来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一个不入流的人跟着别人瞎起哄吗!我要求博雅学生应当通过自己的思考,首先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再去研究同性恋的问题。同性恋的问题在美国是生死之争,但在中国是不需要辩论的--同性恋、堕胎这些议题影响到了每个美国人的道德生活,但中国根本没有对应的问题。同性恋在中国是个时髦的东西,我2006年在北大教课,一大帮学生都是"同性恋",他们实际上不是真的同性恋,就是觉得时髦,他们是文化人而不是自然人。所以你们要去想这种问题是从哪里来的以及问题背后的问题。 你们对美国宪法的学习不能停留在抽象中,我现在给你们两个case思考一下。先说第一个,一位15岁的女中学生怀孕,她在决定堕胎前是否要告知父母,如果换成一套权利的语言,就是父母有没有权利to be informed,而女儿有没有权利not to care her parents,这个案子怎么判?(王贾川:父母应有被告知的权利,但是否堕胎,是女儿自己的决定。)你这个态度等于没有做出判断,"两头翘"啊。(宋林鞠:父母有权利被告知,女儿在心智上尚未完全成熟,而父母更有能力去帮助她决策。另有几位同学表达了同宋林鞠相似的观点)。你们的观点在美国属于保守派!我每次在国内问这个案子都得到相同的答案,因为你们虽然表面上是自由派,但其实心里都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至少按美国标准都是保守派。美国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判决很分裂,不光法官之间有分歧,同一位法官的立场也是摇摆不定。宪法在美国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私生活的全部领域,而我们的问题在于并没有参与到这些原始的辩论,只是简单地把美国的话语拿来,却没有参与到这场辩论中来。而所有这些问题关系到我们到底要有一种什么样的moral life。 再说第二个case,一对年轻夫妇,妻子怀孕,但不想要孩子,准备人工流产,她有没有义务要告诉丈夫,或丈夫有没有被告知和征求意见的权利?这个问题就不用问男生了,问几个女生。(沈麟:妻子应该告诉丈夫;张天:应该)有没有哪位女生认为可以不告诉丈夫的?你们怎么都这么不女性主义?这么不自由主义?怎么都这么保守主义?!这个态度背后隐藏着一个问题,一个人到底是一个赤裸裸的个体,还是同他人处在某种关系之中,自由主义者相信个人就是彻底的个体,这样的人就会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身体我做主,my problem,not your business。即便是父母,丈夫,没有人可以代替我,这是一个最强的自由主义argument。从这个角度来说,你们某种意义上都是保守主义的。当然,立场是一个问题,论证是另一个问题,这也是美国宪法有趣之所在,再坏的道理也要讲道理,你们一定要学会用这套编码语言。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宪法介入到生活的每一个领域,而中国跟着瞎起哄的后果就是,表面上我们每个人都成了自由主义者,但从心底深处思考的话,就会发现自由主义并不是你最终的立场而是多数中国人肯定是保守主义的,理解这一点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八十年代以来保守主义在美国打败自由主义的原因。自由主义在六十、七十年代实在攻势太猛,在堕胎和同性恋这些问题上攻城拔寨,但到目前为止,同性恋在美国宪法上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始终是一个激烈辩论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们,所有理所当然的问题都是需要去追问的问题,这所考验的就是你们的思考能力。博雅学院排这个课是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实际上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国主导的世界,这里面有很多好东西,但也有相当多令人不安的东西,需要我们思考,一个入手点就是去理解美国人自己的辩论,特别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激烈争论,而不要先把美国简单化。我希望中国的精英大学生都能有独立的思考,我们中国一直以来未能培养出思想家,打造不出美国一流法学院的精英,从现在开始,中国的大学应该以此为己任,我希望你们研究的前沿问题不是最新最时髦的,而是最原初、最根本的问题。这两个小case只是举例,我们在这个课程中会全面展开讨论。 我们天天都听到媒体在讲政治改革、民主、宪政,这中间包含了人们很多美好的愿望,但到底怎么个改革,政治改革是什么意思,要宪政、民主、自由,你到底要什么?大多数公知所说的政治改革就是我们应该像美国那样,所以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个问题,美国到底什么样。说起民主这些词,绝大多数人脑海中就会有一个印象,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觉得像美国那样就好,但却说不出美国到底怎么样。通过我们这门课,我希望同学们对美国的基本宪制能有个理解。任何一个政治体制都包含着它本身无穷的问题,没有什么体制是完美,这本应是思考道德、政治和法律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一上来就想象一个完美的西方甚至是美国,这其实是最差劲的思考,只能说明你们根本就没有思考,不会思考!美国到底是如何选举的?为什么美国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为什么第三党永远无法赢得选举?美国如果是多党制,就有可能分崩离析。政治的根本问题就是能够集中政治意志,将很多不同的观点和利益都纳入一个可以决策的机制中去,以达到某种意义上的政治共识。如果所有人永远各说一套,那么就不成为一个政治社会。但对比一下,欧洲国家除了英国以外都是多党制。我下面要讲两个英国学者,站在他们的视角来看,美国的这套宪制是完全不可能运作的,白哲特就认为,不是美国的制度好,而是美国人比较好,如果不是美国人和美国思想,这套体制完全运转不起来。 还要说一下小组讨论的安排,我希望每次讨论的小组主持人都是轮换的,这样有利于大家的积极参与。讨论最好是跨年级的。低年级的同学要先读完《给我自由》和《美国的历程》,对美国的历史脉络有一个基本了解,否则后来的课程会比较难。而高年级的同学,我会布置一些更深入的阅读材料。 我这里要特别讲一下什么是宪政。我在课前已发给同学几个国家的宪法文本。你们看一下,比较美国宪法、法国宪法和英国宪法之间有何不同。从宪政的角度来讲,美国只有一部宪法,法国大革命两百年来共有15部宪法,法国不断地重新制宪,而不是修宪,而英国则连一部宪法都没有,这三个国家的宪法体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美国的宪政在西方也是最特殊的而不是最普遍的。 我在课程大纲这一讲的参考书目列入了两本书,一本是格伦顿的《比较法律传统》,这本书的导论讲述了一点对中国学生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道理,但这简单道理似乎中国人最不能理解,这道理就是法律是最不可能简单移植的,因为真中起作用的法律制度一定是植根于一个政治社会的历史深处的,任何法律移植都要慎之又慎。比较法的目的不是比较出高低之别,而是要去理解法律生成的历史渊源,就是格伦顿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另一本是波斯纳的著作, 波斯纳虽然和格伦顿同为保守派,但很难得不为任何意识形态所拘,他著作等身,平均每年至少出版一本书,而且亲自上阵写法官判词。自由派中间,我则比较推荐桑斯坦。《宪法决策的过程》是我们可以用的美国宪法案例教科书,但这是多人合作翻译的,翻译质量参差不齐。而无论是格伦顿还是波斯纳的书,主要都是比较英美普通法和大陆法,基本不关乎宪法。关于比较宪法,我推荐了白哲特的《英国宪制》和戴雪的《英宪精义》。戴雪从1865年开始写《英宪精义》,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戴雪非常明确地批评了美国的宪法体制,但也预见到美国的宪制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成为争相仿效的对象。雷宾南先生的翻译非常用心,比如将parliament翻译为巴力门,以区别美国国会。 我们最后简单地来讲一讲白哲特的《英国宪制》。这本书的第一篇指出了关于英国宪制两种流行但错误的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英国的政体是三权分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相互分开。虽然许多文献都这么讲,但这同英国的政治实践风马牛不相及。第二种理论认为,英国宪制之所以成功,原因就在于三权的相互制衡。白哲特主张,如要理解英国宪制,关键在于理解英国体制由两个部分组成,也即尊荣和效率两部分。效率的制度可以仿效,但尊荣的制度部分却无法照搬。在英国,尊荣主要化身为王室,这也是英国宪制最复杂的部分。我们往往会觉得,英国女王存在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女王在效率意义上是起不到作用的。但白哲特在第三篇内提到,若是没有尊严这部分,英国的整个体制就会分崩离析。而效率制度的核心在于三权合一,而不是三权分立。这样看来,王室代表着尊荣,而不是效率,议会则反过来代表着效率。在白哲特看来,一种宪制如要成功,必须达到尊荣和效率的两个目标,而且每一个古老的宪制也都历史地达到了这两个目标。这是非常深刻的观察,中国宪制改革的关键即在于此。 白哲特接下来批判了只注重效率而忘却尊荣的观念,或者认为尊荣部分需要掌握实权的观念。尊荣和效率担当着完全不同的功能:尊荣部分是整个社会体系的发动机,而效率部分则是要利用被发动起来的政治力量。比方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是非常必要的,体现中国政治的尊荣方面,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意义,展示出在乾隆年间普天都在君主的掌控下,没有这种基于君主个体的展示,政治体制就不可能形成民众对帝国在心理上的向心力。另一方面,根据白哲特的讲述,英国政治效率的秘密在于立法和行政权的紧密融合。对照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总统、参议院和众议院各有选举,相互间是平行和独立的,这是三权分立的典范;而在英国巴力门的选举中,多数党的领袖直接成为首相。英国没有三权分立原本应是常识,但问题在于孟德斯鸠搞错了,他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正是因此所有的经典著作和理论都认为英国宪制的关键就在于立法和行政的分离,也让白哲特费了好一番解释的口舌。美国革命之前,美国人向来以自己是英国人而骄傲,因为英国是全世界唯一自由的地方。白哲特这本书讲到,美国人以为自己的三权分立是在学习英国,实际上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英国首相是议会的当然成员,他通过内阁将英国的立法和行政权结合在一起。英国不是三权分立,内阁实际上是立法机关的委员会,反过来,美国参众两院有无数的委员会,但它们同行政没有任何关系。英国宪制责任明确,但美国的制度却使得责任推诿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当然,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美国去反推建国初的美国,美国的宪制也是运转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发展而成的。根据美国制宪者的设计,最危险的分支并不是总统,而是国会,因此他们在国会条款上最多费笔墨,美国总统威尔逊是美国政治科学的奠基人,他的早期著作就使《国会政府》。无论如何,英美体制的最大差别就在于美国的立法和行政是全然分立的,英国人不能理解这样的体制如何运转。 而如果只从现代民主理论来看,我们也会认为英国的贵族院没有用,王室也没有用,有效率之用的只有下议院。但我们要看到本质,要看到内阁是起着连接作用的连字符,是用以固定的皮带扣,行政和立法因此完全结合在一起。英国内阁在理论上是由巴力门选出来的,但它在组建后却又有解散巴力门的权力。当人民要求改变时,英国议会可以随时听从人民的召唤进行大选。相比之下,美国宪法规定了国会固定的任期,无论参议院还是众议院,即便为民意所抛弃,也要把固定任期做完。 关于英国内阁,最突出的特点是人们对它知之甚少,内阁会议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秘密的。即便是在最动荡的时候,下议院也很少要求宣读内阁的会议记录。就好像美国最高法院最多在开庭时有录音,但绝不准录像。英国王室的档案也是秘密的,不要以为民主政治就只有公开性,完全无秘密的政治实际上是无法运作的。当然,现代的英国内阁和美国最高法院比以前更为公开,从前美国人大约只能在仪式性的场合见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们是国家尊荣的一部分。 我们今天并不难理解白哲特第一篇对效率的讨论,直至今天,英美体制仍是如此,而讲尊荣的篇章就比较难懂。白哲特在第三篇内讲到,英国人会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当做是重大的政治事件,英国人民对威尔士王子的婚礼表现出巨大的热情,这是一种孩子气的感情,也是一种实际上更接近人类本性的感情。人类的一半是女性,而女性对婚姻的兴趣要远远超过对政治的兴趣。只要不是极少数的愤世嫉俗者,大多数人都愿意看到一个美丽的童话,以此点缀严肃世界的干瘪场景。王室婚礼是一个婚礼这件普通事的华丽版,因此可以吸引无数人民的注意力。在美国也同样如此,林肯遇刺后,美国人都知道英国女王写给林肯夫人的信件,但对英国和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却基本不懂也不求甚解。在日常政治的一堆混乱无聊的俗务之间,女王这类事都是可以为人们理解的自发情感。王室的家庭事也是如此,这些漂亮美丽的事件让政治事务变得甘甜,这些事件看起来同政治不相干,但它们可以深入人心,占据人民的思想。用白哲特的话,君主制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做有趣事情的人身上,而共和制则把注意力分散至很多都在做聊无趣味事情的人上。现在看来,白哲特对英国尊荣制度的经典描述,至今仍适用。 我们今天这一讲还没有机会去讲戴雪的书, 下次课我们继续。我希望同学们可以人手一册白哲特和戴雪的书,它们是理解英国政治的关键,也是理解英国和美国差异的关键。 今天讲到这里。 
  4. 甘阳:中国崛起负有文化使命
    政治 人文 2012/01/18 | 阅读: 1979
    2011年12月30日,甘阳《文明•国家•大学》新书发布会暨研讨会由三联和北大联合主办,发言记录稿由观察者网提供
  5. 甘阳:中国通识教育的务实之道
    人文 2009/08/22 | 阅读: 2798
    中山大学“逸仙学者” 讲座教授甘阳今年4月在上海大学通识教育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甘阳一直以来大力推动通识教育建设,在这篇演讲中他指出了目前阶段的通识教育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6. 甘阳:从富强走向文雅
    人文 2016/01/09 | 阅读: 2246
    今后我们需要考虑文雅的问题。此前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工夫想这个问题。... 我关心的不是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而是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文化素质,知识分子不要觉得自己了不起,"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只是隐含了一种知识分子的自以为是,这个东西让人不舒服。
  7. 甘阳:任何模式都是危险的
    人文 2009/10/09 | 阅读: 2166
    我认为有必要保留“西学”、“中学”的提法。
  8. 甘阳:大学通识教育的两个中心环节
    社会 2009/03/06 | 阅读: 1845
    建立通识教育的“ 共同核心课”和“助教制度”。
  9. 甘阳:当代中国的思想解放
    政治 2009/02/19 | 阅读: 2089
    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讲稿。
  10. 甘阳:论美国内战:宪政理论的四个问题
    政治 法律 2011/11/11 | 阅读: 2738
    今年是美国内战150周年,我在这里提出由美国内战引出的四个问题
  11. 田力为:从“根据地经验”看中国社会主义新传统
    政治 2009/09/16 | 阅读: 2216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年代,制度和管理模式的选择所受现实的限制都是很“硬”的,本文集中关注了制度和管理模式受到劳动力相对价格低下,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矛盾对抗性和民众中间蕴藏的政治反抗能量之间的限制和因应关系,初步追溯了扁平化管理的现实基础。少数精英阶层与大众之间的矛盾性质以及制度稳定性问题,被毛泽东看成是理解中国社会的关键线索,革命年代的管理经验、现实的矛盾和和未来的制度演变趋势,都曾经是毛泽东作出重大决断的依据,本文把这三个时间段落结合起来,作了一个初步的梳理。
  12. 田力:"变法"与"整合":朝向中国宪政史的新视野
    政治 2013/07/01 | 阅读: 1773
    强世功《中国香港》与章永乐《旧邦新造》两书评论:《中国香港》可以看作将空间中的问题放置到漫长的时间维度中来考察,而《旧邦新造》相反是将时间中的问题放到特定的空间中来解释。
  13. 田原:谷川俊太郎在香港
    文学 2011/12/09 | 阅读: 2055
    附作者译谷川俊太郎近作五首
  14. 田恒:“萨奇式”收藏模式--看收藏家如何塑造艺术史
    艺术 2011/03/04 | 阅读: 1556
    这位作者写这篇文章是赞赏萨奇“为当代艺术及其收藏的建立和传播带来了全新的思路和可能性”,对于更多读者来说,可以看到的更是有一部分当代艺术是怎样通过“相关的学术包装与媒体炒作”乃至金融手段成为艺术。--人文与社会
  15. 田时纲:《美的历史》中译本错漏百出--从"序言"和"导论"看对艾柯的偏离
    书评 2012/01/05 | 阅读: 1736
    艾柯这本书中译精装本标价将近200元,最近又出了平装本,从版数看似未修订
  16. 田时纲:葛兰西的实践哲学与马克思主义观
    思想 2012/01/13 | 阅读: 1808
    1948~1951年,《狱中札记》在都灵由艾伊纳乌迪出版社按内容分6卷陆续出版,分别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克罗齐的哲学》、《知识分子和文化组织》、《民族复兴运动》、《关于马基雅维利、政治与现代国家的笔记》、《文学和民族生活》及《过去和现在》。
  17. 田沁鑫、薛殿杰:《四世同堂》的表现主义创造
    戏剧 2011/11/13 | 阅读: 1788
    话剧《四世同堂》的舞台时空完全打破了原著小说的结构,将祁、冠、钱三家及小羊圈胡同同时展现在舞台之上,又通过移动装置将不同桥段各家的舞美布景逐一展开,其现实主义的戏剧舞台上不畏惧这种表现主义的手法,这一切都得益于导演田沁鑫与舞美大师薛殿杰先生的合作与创造。
  18. 田沁鑫:说《狂飙》
    戏剧 2011/08/08 | 阅读: 1952
    孙旻:看过话剧《狂飙》后,感到你对田汉形象的塑造与同类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有所不同,你当初怎么想到选择这个题材?田沁鑫:我觉得目前中国有品质的戏很少,很多戏剧相当实验,却缺少经典。中国改革开放20年了,最早引进实验的一批人也该发展发展了。我做这个戏没有为追求时髦或想跟别人不一样,只想扎实地搞个戏。《狂飙》大概构思了有一年多,许多构想被我频繁推翻,后来一天下午突然就理顺了,决定通过心路历程去结构整出戏,时间、空间都可以打破,再穿插用一些田汉创作的戏剧,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非常新颖的东西。所以我觉得在创作中必须先有样式感,样式跟内容是两码事,可内容会决定形式。选择这个题材有我个人的原因。我特别喜欢那种纯粹的感觉。我一直觉得田汉身上有那种纯粹的东西。一个戏,只有纯粹的东西才能打动观众。《田汉文集》16卷我基本上都翻了,觉得挺了解他。我当时很困惑,他在书里基本不谈自己,都在谈社会呀、戏剧呀......他还是写散文的大家,可以说才华横溢。另外,他的情感非常丰富。我就特别好奇,就想把田汉作为艺术家的一面展现一下,通过这个戏让大家对田汉有一个不同的认识。孙旻:在创作中你是怎样理解田汉这个人物的?田沁鑫:我很同情田汉,觉得这个人特别"傻",就是什么事都用情过重,有点痴迷,至情至性,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暴露给朋友看。他这么想问题,别人不会这么想,可他永远用他的方式去告诉别人。他是个天才,自己却不知道,这是个悲剧。在剧中我刻意表现了他比较温厚的一面,一个孝子,一个女性崇拜者......他本人总喜欢把快乐给别人,自己有许多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想想就过去了。大家会误解,觉得这人挺快乐的,但我觉得田汉内心是非常痛苦的。我同情田汉不被人知的一面,我想把不为人知的一面表现出来,而且这一面恰恰是他最具光芒、最有特性的东西。我写田汉,是因为喜欢他,我没有把他当大师看,我喜欢他这个人。这个人比较有意思,比较有特性。他一辈子比别人忙,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我做的工作就是想通过这个戏帮他说说。我想他最想说的自己都说不出来的东西,可能就是他好多的情感经历,和一些使他困惑的东西。他可能忙忘了,没有功夫做什么反思。我试想过田汉的心路历程,他去世时最挂念的就是他妈,他是不是还可能想到一生中经历的感情,他的4个妻子?他总是会把别人的好处想起来,心里面有一种非常理想化、非常单纯的东西,跟大男孩似的,特别有意思。别人很少研究他的这一面,我很想问问田汉先生,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这样做,你这么丰富、多情、浪漫的一个人,怎么就不谈谈你自己呢?他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喜欢戏剧、创作戏剧,所以我就费劲儿找出关于"花儿"的戏。对戏剧他肯定有兴奋点,然后就中魔了,就一直为戏剧做着什么。孙旻:田汉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你为什么要选取他鲜为人知的情感历程去表现他的一生,而没有涉及其他同时代有影响的人物?田沁鑫:我觉得我不能回避了。我写的是田汉,没有必要写其他人。我当时有一种思路也是向田汉学习的,就是向自己内心发问,就是说我们研究的东西里最薄弱的环节是什么?我们的国歌作者,一代大师的风范是怎样的?大家的概念几乎都集中在一个革命战士身上,而忽略了田汉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他的情感历程,他不被人知的一面,我想他最希望表达出来的东西可能是这些,而不是把他的作品分析来分析去。他要是活着,会觉得那样做挺可笑的。很多作品一写田汉肯定会带出鲁迅、郭沫若......我都没有带,尊重的是这个人。如果要带出他那些朋友,就会有些现实主义倾向。所以我直接切入田汉的情感,单纯地把他展现出来,写他不一样的事,写他比较有意思的事。在这种思路下去讲很多他跟朋友的感情,恐怕没多大意思。我还是从戏剧整体性方面去考虑,写田汉的事业时,就让剧社学生的直接感受去代替。孙旻:《狂飙》结尾处跨度很大,没有提及*时期田汉的遭遇,你处理这段时为什么做了大幅度的省略?田沁鑫:我的创作思路是一个"头儿"的思路。死亡弥留之际他能想起的事情,绝不是成功的或者被迫害的事,他能想起的事应该是能在他一生中给他温暖的情感,或轰轰烈烈的革命,如跑到广西,挺进北京城,留住徐悲鸿等文化名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同意将《义勇军进行曲》暂定为国歌。至于文革那段事,不是我逃避不想写,因为我认为他可能在文革中有困惑,但我不想在舞台上出现一个穿着破衣受审的人,我觉得那种表现太实了。我恰恰想让他在1968年死的时候穿长衫。他一辈子最讨厌穿长衫,可是结尾时他穿的是长衫,他身上背负的五千年的东西太重了。他临死前想起这些事会闹心一下。他人生中感觉最美好的阶段应该是他的前期,所以还是从他弥留之际这样的方式介入,回顾他一生中温馨的情感世界比较好些。孙旻:你在创作中好像有意回避田汉作为历史人物的存在,而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给予了他更多的人性关注与同情。田沁鑫:我看过贝特鲁奇拍的《末代皇帝》,也看过我们拍的二十几集电视剧。贝特鲁奇比很多拍傅仪的人都同情傅仪,给我的触动很大。他把傅仪比喻成一个罐里的蛐蛐,登基时是罐里的蛐蛐,结尾时还是罐里的蛐蛐,所以特别可怜。他一直被封闭在一个特别小的空间里,虽然是一国之君,可被禁锢得很深。我发现西方的导演是从人性的角度去看问题的,这给我启发挺大。我这次没按以往的方式去创作,一直在想人性的问题,想田汉这个人的性情或者他最纯粹的一面。我觉得田汉最纯粹的一面还真不是去搞什么戏剧,他好像是一个身体非常好,闲着就想做事的人,但他接触的女性又没有真能使他特别激动的,女人好像也承受不了他这种人,除非这个女人特别忠厚。所以田汉必然会寻找别的寄托,戏剧让他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能量。能否超越固有的教育去看问题,能否超越抽象的概念做一件事,如果在创作中你愿意使劲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最后你肯定会发现很多问题,发现很多问题都是空白点,然后如何把这些空白点给弄出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可以用10集的篇幅来说明田汉为什么热爱戏剧,这样一来反而显得特笨,最后还是决定集中体现他人性方面真诚的东西。田汉骨子里爱痴迷,而且又比较单纯,现在的人都需要技巧,需要计谋。我们这个戏排练时,说真话的那场戏,演学生的演员说他们自己都被感动了。真正说真话可能是很难的,我想用很多办法表现这个人的真诚,可能我功力还不够,现在基本上能表现出来的,就是他对女人的尊重。孙旻:为什么取名叫《狂飙》呢?田沁鑫:当时我们取名字时想用一个长名字,比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想了半天都编不出那么好的。后来想到"狂飙运动"是起源于德国的一场运动,我们百年前也有狂飙运动,就是"五四运动",然后我就想到在狂飙时代一群对中国戏剧有贡献的人,其中之一就是田汉。取名《狂飙》,一是好记,二是这个戏是一个激情蕴涵的戏,看上去好像是在谈恋爱,实际上是表达那一代人的困惑,那一代人身上的要使国家强盛的热情。这个热情不是表面的,我想延伸出一种东西来,就是你能感觉到的他们的率真,他们对人的尊重,他们那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和身上具有的力量。 孙旻:《狂飙》全剧的结构似乎由两条线索构成:一是5出"戏中戏";一是田汉在不同时期与母亲、4个妻子和众学生的对话。你在选取《日本戏》、《莎乐美》、《乡愁》、《一致》和《关汉卿》时是否想从侧面折射出田汉作为一个戏剧家的创作轨迹?田沁鑫:《日本戏》是写田汉留学日本期间,看到日本著名女演员松井须磨子演戏时殉情在舞台上,这刺激了田汉从政治救国转向文学艺术。田汉是非常纯粹的那种人。小时候看社戏,一个纸和尚被火烧死了,很多小孩儿看后都非常害怕,田汉更害怕,因为他觉得那个和尚是个真人。所以我觉得他特别敏感。他喜爱的日本女演员殉情自杀,他的触动非常大,印象深刻。他以为什么都是真的,这是他人性中善良的东西。《莎乐美》是田汉早期翻译得非常好的作品,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原译稿。田汉应该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所以我想用《莎乐美》体现是最好的。而且建国后《莎乐美》就绝响舞台没人演过,我也想演一演。田汉喜欢王尔德,我也喜欢王尔德。这个戏比他的其它作品更能说明田汉的本性。《乡愁》是田汉与表妹易漱瑜在日本留学时,相互之间的情感与生活的较真实写照。田汉写剧本都比较鲜活、真诚,《乡愁》特别实在、鲜活。女孩儿跟男孩儿就是这种感觉,很多男孩儿看这场戏都喜欢。这个戏比较利于交代他们之间的感情,能看到田汉最早写戏的风采,贴近他的情感历程。《一致》是田汉转左的一个信号,是一出活报剧。什么事都要掐头,《莎乐美》是头,他写的那些幼稚的剧本也是头,这个转左肯定还是头。这里面我掐的都是头,取的都是精华。《一致》的剧本很短,内容也很简单,但演员们充分地即兴发挥,表演配合默契。《关汉卿》是田汉成功的代表作,也是他创作的高峰。他将东方的文学戏曲传统、西方的美学观念完美结合起来,并将自身的体验贯穿其中,既是中国文人的写照,也有意无意地预示了自己的命运。我选取"双飞蝶"这一段,是感到它特别贴近后期田汉的内心。"我与你共赴幽冥",有一种感人的帅性与悲哀。这场戏很多人都百看不厌,还有什么东西比临死前一刹那的男欢女悦更刺激的?舞台上一撩盖头,关汉卿就乐了。我觉得这恰到好处,就是那么一点儿分寸,表面特冷静,什么也没说,内心已感受充裕了。因为人在死之前最想要什么的时候,可能是他最放松、最敏感的时候,看到女孩子那样青春的脸,他又一次体会到生命的美丽。我执意要求舞台的性感和演员表演的性感,寻找一种可以刺激观众神经末梢的东西。这是一场激情暗涌的戏,通过演员的形体和声音打动观众,产生吸引与震撼。孙旻:《狂飙》中用了很多篇幅表现田汉与女性的纠葛,包括母亲、4个妻子易漱瑜、黄大琳、林维中、安娥。你把这些女性呈现在舞台上有什么考虑?田沁鑫:我很喜欢田汉的一些作品。他作品里和他自身有一种让人感到特刺激的东西。可能他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不然不会那么多情,女人一般都很容易喜欢他。他有很好的古典文学和外国文学修养,也知道该怎么做。我想能不能抓到田汉骨子里的一种特质,就是所谓的"文人骚客"。他肯定具有这样的气质。一个热情似火的人,性格中有活泼的一面和野性的一面,但在女人方面他就跟另一个人似的。所以这个人特别丰富,但很多作品对他情感生活方面揭示得太少。可这些方面特有意思,特吸引我,所以我想把这个人写得有点意思,我应该把他情感的不同侧面揭示出来。在这部作品里我不求全面铺开,只希望在情感处理上比较细腻些,不然很难说清楚一个人。田汉本人爱把快乐给别人,他很孝顺,一生对母亲都非常照顾,对女人也比较好,这代表了田汉情感细腻的一面。他与易漱瑜属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惜易早逝;同黄大琳离婚后还写首诗说:我们因误解而结婚,因理解而离婚;跟林维中"离婚大战"时,林维中深夜去找他,他虽万般无奈,还是陪人家坐了一整夜;他想跟安娥好,可是他太懦弱了,虽然田汉很喜欢称"老大",但坚强背后的一步之遥就是懦弱。后来林维中跑到台湾去闹,在报纸上说田汉丧尽天良,不讲道理,田汉才回了一封信表白自己。他一生信奉"诚"的哲学,以为"一诚可以救万恶",以为文学艺术"不诚无物",当他站出来进行"告白与自卫"时,态度仍然是坦诚的。我很喜欢安娥在闹得风风雨雨后回到上海时对记者的一番表述:"有许多朋友时常说:'请不要扰乱田老大吧!'我要说的是:扰乱田先生的不是我,而是田先生自己,是他自己因善良而产生出来的痛苦,也正因为他这一份善良,在日常生活里时常使我感动。"有这些详实的资料垫底,我觉得我可以在舞台上把握住田汉与女性的关系。
  19. 田锡全: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经济 2009/02/18 | 阅读: 1823
    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中共中央1953年秋在粮食分配和流通领域采取的一项影响深远的重大战略决策,后来发展成为包括粮食、油料、棉花、棉布等在内的一整套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体系。统购统销既是一个涉及农产品购销问题的经济政策,又是一个影响全局的根本政策。统购统销的实行被称为继稳定物价、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之后新中国财经战线上的第二次大战役,其影响所及远远超出了粮食流通领域和经济领域。
  20. 田雷:"差序格局"、反定型化与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中国宪政模式的一种叙述纲要
    法律 2012/10/29 | 阅读: 3130
    差序格局是中国宪政模式的物质基础,是中国宪法实践和理论思考的立足点。反定型化是82宪法时代的改革策略。中国改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包含并且包容着参差多态的地方模式,这种地方试验主义的宪法允许由下而上的因地制宜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试验。在此基础上,中国宪政作为一种政治整合机制,必须自觉地保持共识的未完全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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