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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零:孔迹:大地上的《论语》
    人文 2011/03/06 | 阅读: 2226
    “丧家狗”的出典我已经写在这本书的正文里面了,我对它的一点发挥,就是上面这句“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我书题下面的话是夫子自嘲,不是骂孔子,我之所以笃定地、不愿放弃这个题目,是因为我觉得这三个字一是夫子之道,二是它最深刻地概括了孔子悲剧性的一生。
  2. 李零:爱我中华,振兴中华
    人文 2011/12/17 | 阅读: 2211
    中华过生日,大喜的日子,值得庆贺。我写过贺辞: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古书常读常新。我理解,“为学”也好,“为道”也好,都是为了把道理讲明白。第一是让自己明白,第二是帮读者明白。先要繁,后要简。老子讲损益,八个字,多简单。人家这话,那才叫深刻。
  3. 李零:绝地天通——研究中国早期宗教的三个视角
    宗教 2010/06/05 | 阅读: 2709
    (2000年3月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的演讲) 为什么我会热心于谁也不信仰、谁也不清楚的释、道兴起之前的中国宗教呢?原因很简单,一是我的好奇,二是它的重要。好奇不必说。它重要在哪里呢?这就是研究任何一种文化,都离不开它的宗教理解。如果你不理解一个民族的宗教,也就不能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古老的文化,这个问题越突出(我记得是沙畹老前辈吧,他好像讲过类似的话)。 在《读书》杂志上,我写过两篇小文章。我说,在二十一世纪,在我剩下不多的时间里,我想研究中国古代的“现代化”。它包括三个小题目:“绝地天通”、“礼坏乐崩”和“兵不厌诈”,都是讨论“中国特色”。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讨论中国宗教传统的特色。这两篇文章是我为我的小书《中国方术考》修订版和《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将出)写的前言,带有自我广告的性质,所以有点crazy(广告都很crazy)。前者专讲方术,后者兼谈巫术和礼仪。它们构成了我讨论中国早期宗教的三个不同视角。 “绝地天通”的故事,是收于《国语·楚语下》。它是以重、黎分司天地讲祝宗卜史一类职官的起源,特别是史官的起源(包括司马迁这一支的来源),因而涉及到宗教发生的原理。故事要讲的道理是,人类早期的宗教职能本来是由巫觋担任,后来开始有天官和地官的划分:天官,即祝宗卜史一类职官,他们是管通天降神;地官,即司徒、司马、司工一类职官,他们是管土地民人。祝宗卜史一出,则巫道不行,但巫和祝宗卜史曾长期较量,最后是祝宗卜史占了上风。这叫“绝地天通”。在这个故事中,史官的特点是“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它反对的是天地不分、“民神杂糅”。可见“绝地天通”只能是“天人分裂”,而绝不是“天人合一”。 因为我们尊敬的张光直教授,他讲萨满主义的文章引用和阐发过这个故事,现在大家都很熟悉它。张先生的解释是美国人类学的解释。他相信东亚和美洲在文化上本来同根同源,因而参照印地安巫术讲中国早期宗教。对上述故事,他看重的是“巫”。吉德炜(Dadd N.Keightley)教授也讨论过这个故事。他不是人类学家,而是甲骨学家。从甲骨卜辞看“巫”,他也相信中国早期是巫的世界。因为西方汉学家都相信卜辞是“商代的史料”,当时的“史料”既然整天都讲占卜和祭祀,不但有一大堆贞人在那里卜,而且王本人也参加卜,这些贞人像巫,王也像巫,而且是最大的巫,当然他要相信那时的社会,情况就像西方人熟悉的那样,其实是由神职人员统治,由神职人员为第一等级。前两年,我在英国和美国开过两个会,会议主题都和宗教有关,指定话题都是萨满主义。在伯克利的会上,我记得有一位评议人,她说“萨满”本来是个通古斯概念,为什么你们的用法就像“万金油”(当然这是我的转述),什么时候都可以用,什么地方都可以用。我说你的问题很好,这正是我想向西方同行请教的问题,因为我发现,在西方,这个话题太流行,特别是搞艺术史的,他们的热情更高,其实我对这类说法并不赞同。在我的发言中,我想强调的是,对于研究中国宗教,巫术虽有一定重要性,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考虑礼仪和方术的意义。特别是对商周以来的宗教,巫术是太低的估计。我们的发展水平,哪怕是商周时代的水平,怎么能用热带丛林式的东西去解释呢?我的看法是,对于重建早期中国宗教,我们最好是像二郎神,脑袋上有三只眼。而且在这三只眼中,我更看重礼仪和方术。如果只有巫术一只眼,肯定看不清。 下面让我做一点解释。 (1)巫术。以“高级宗教”看,当然不算宗教,或者只能算“低级宗教”。但它对研究早期宗教确实有用,特别是对研究礼仪、方术的起源很有用。比如巫术包括祝诅和占卜两个分支,前者发展为礼仪,后者发展为方术,就是比较明显的事情。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巫术在礼仪、方术发达起来之后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民间有很大影响,和“左道”的概念(类似西方所谓的“异教”或“邪教”)一直有关,汉以来的律令都是禁之惟恐不及,害怕借它煽动造反(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不是宗教的考虑)。而且同是巫术,前礼仪、方术时代和后礼仪、方术时代,情况也大不一样。后世的巫术是屈从于礼仪、方术,受贬斥和压制的,善的一面(白巫术)被取而代之,恶的一面(黑巫术)被渲染突出,整个形象被“恶魔化”。比如汉代的巫吧,台湾的林富土先生做过研究。汉代北有胡巫,南有越巫,全国各地也有各种各样的巫。这些巫不但地位不高,早就是祝宗卜史的附庸,而且经常受迫害,情况和欧洲中世纪的猎巫相似(但不是宗教迫害,而是政府迫害)。萨满说不但不能解释后一类巫术,也不能解释礼仪和方术,特别是礼仪、方术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它们的社会政治意义。这是我不赞同用萨满主义解释一切的原因。 (2)礼仪。当然比巫术要高,但也不能等同于宗教。“礼仪”在中国很重要,这点早期传教士看得很清楚(因为他们有宗教立场,有宗教敏感,有传教可行性的实际考虑),比我们现在看得还清楚;但“礼仪”是什么,是宗教还是非宗教,他们争论很大(著名的“礼仪之争”)。中国的礼仪,有国家大典(封禅、郊祀之仪和各种朝仪),有民间礼俗,有道教科仪,当然和宗教崇拜有一定关系。但中国的礼仪是既拜神,也拜人,早期是拜“天、地、祖”,晚期是拜“天、地、君、亲、师”。“天”、“地”当然是神,但“祖”或“君、亲、师”却是人。总趋势是“天地”淡出,下降;“祖”变成“君、亲、师”,上升。秦汉以下是家庭为本,大家没有共同的“祖”,忠君孝亲尊师是读书人所奉,他们崇拜的是皇上、父母和老师。愚夫愚妇才求神拜佛(特别是妇女,包括皇帝的妈妈和老婆)。因此利玛窦说我们宗教感太差,佛教、道教只是儒家的两翼。这没有错。鲁迅在《我的第一个师父》中说,龙师父的屋里有块金字牌位,上面写的就是“天地君亲师”,这是中国礼仪的特色,早在《荀子·礼论》中就有类似说法。我们中国,士农工商,读书人是头等公民。四民之中没有僧侣,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我们不能说中国的礼仪就绝对不是宗教。我们既不能说礼仪就是宗教,也不能说礼仪就不是宗教。这好像是个大麻烦。我看,这对研究宗教不一定是坏事,反而可能是一条好的思路。 (3)方术。方术也是“四不像”。它不但和巫术有关,和道教、前道教有关,而且和中国历史上的科学也有不解之缘。因为天文历算和针石医药,我们今天叫“科学”,原来却是属于方术的范围。可惜的是,现在研究科学史的,他们的科学观念太强,总是把它当作“伪科学”。我对方术的看法不是这样。我认为,这是现代对古代的偏见。比如李约瑟(Joseph Nedham)的之中国科技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s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就是带着“科学”眼镜到中国找“科学”。他倒是帮我们找了一大堆“科学”,也提高了我们在科学史上的地位。但这些“科学”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很多都是出自《道藏》和其他方术类的古书,都是从“伪科学”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的。只不过,人们总是淘出金子就忘了沙子,以为金沙不是沙。其实如果没有淘金者,金子原来也是沙。更何况,“科学”和“方术”的关系比金、沙的关系还复杂,我把它们比喻为“五花肉”,几乎设法割开来。关于方术,我发现,它的各种门类,后世的小术往往原来是大术,后世的大术往往原来是小术,后来居上,数典忘祖,这是普遍规律。比如占梦、祠禳,后世是小术,但它的来源最古老。卜筮在商周地位很高。另外,它的各种门类还有交叉感染的趋同和节外生枝的分化,其中也包括比较“科学”的方术和其他方术的分化。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明白,不仅古代的方术和宗教有不解之缘,而且就是近代的科学也和宗教有不解之缘。“五四”以来,大家有一个误区,就是以为“赛先生”的工作是反宗教。但我们不要忘记,利玛窦到中国传教,他所借助的正是科学。他说科学是传教员有利的武器。现在我们北大一带、中关村一带,有一帮“知本家”和“知本家”的鼓吹者,他们就是一伙“scientific cult”的传教士。这种宣传,近来甚嚣尘上,它和大家说的“伯乐买驴”是一回事儿。汤一介先生最近有篇文章,批评当前的“重理轻文”,“重利轻文”,窃北大之名,夺北大之魂,是何心肝,我深有同感。 对于早期宗教,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因时间所限,这里只能把值得研究的课题,浮光掠影讲一下: (一)新石器时代 有些考古学家说考古有局限性,早期的东西没文字,不能研究精神领域,研究也太危险,但俞伟超先生也是考古学家,他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因为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两种考古现象是和宗教有关,一是祭坛,二是卜法。新石器时代的祭坛,有内蒙包头阿善、辽宁喀左东山嘴、辽宁建平牛河梁、浙江余杭反山和瑶山等处(四川郸县古城村,湖北天门石家河,湖南澧县成头山,据说也有祭坛,但材料未发表,还要核实)。卜法,一般以为是商周时代的事,但考古材料表明,它是在距今约九千到三千年前的时间范围里逐渐发展起来的。骨卜在距今五千三百多年前就已出现。龟卜虽然稍晚,但与之有关的“葬龟”,比如贾湖葬龟,年代可以早到约九千年前。这些现象都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一直能延续到眼皮底下,比如龟卜,明清还有。祭坛,最近还修,北京这儿就修了一个。 (二)商代西周 巫鸿教授写过一本书,是讲中国古代的“纪念性”。西方的“纪念性”主要是建筑类的遗迹,它在中国,早期东西太少,所以巫鸿拿器物来顶替。其实这样的东西并不是绝对没有,问题是看你怎样发现和研究。中国古代的礼仪建筑或宗教建筑,笼统地说,是“坛庙”,但“坛”是统称,细别有“坛”(堆土为坛)、“■”(除地为■)、“坎”(挖坑为坎),“庙”也有不同内涵。在过去的考古发现中,有些器物是出土于山川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者有个坑,或者连坑也没有,被人误以为是墓葬或窖藏,其实是古人祭祀山川的沉埋遗迹(山曰埋,水曰沉)。比如辽宁喀左和湖南宁乡发现的青铜器,就是这样的遗迹、遗物。 另一方面,卜筮的发展也值得注意,可以说是这一时期最重大的发展。卜辞不是历史,而是占卜记录,它涉及“天”、“帝”的区别、巫和祝宗卜史的关系、各种祭祀和方术,其实是研究巫术、礼仪和方术的一手材料。我们从这些材料看,商代的巫地位并不高,商王也不是大巫。筮,则有十位数字卦的发现和研究。其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揭示了《易经》出现的背景,也揭示了“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出现的共同背景,即两位数字卦是从十位数字卦发展而来。我叫“跳出《周易》看《周易》”。 (三)春秋时代 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我们的了解和研究还很不够,但文献材料却值得注意。如《左传》、《国语》中有不少巫术、礼仪、方术类的材料,弥足珍重。比如就拿方术来说吧,它们讲筑的地方很多。过去研究《周易》的人,他们都对《左》、《国》筮例非常重视,汲家《师春》就是辑录这类拉例。它们是以《周易》为主,但也有两条,是和《连山》、《归藏》有关,可见是“三易”都有,确如《周礼》所记。王家台秦简《归藏》的发现也证明,“三易”是类似系统,它们和早期的十位数字势是不一样的。不仅如此,书中讲筮也讲卜,卜、筮是相袭而用,这与《周礼》的记载也是吻合的。其中有些卜例,比如“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与新近发现的王家台秦简《归藏》相似,也是重要信息。说明每个时期的占卜总是趋同和相互匹配。此外,它们还经常讲占梦,并涉及占星、候气、风角、鸟情等其他方术。特别是书中有些话和睡虎地秦简《日书》相似,可见到春秋晚期,择日之术也热闹起来。它们对上推西周时代的情况,下联战国秦汉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四)战国秦汉 研究这一时期,我看有一篇东西最重要,这就是《史记·封禅书》。当然离不开的还有《汉书·郊祀志》。当年沙畹翻译《史记》,首先看中的就是这一篇。后来,他登泰山,写泰山,研究“投龙”,我想都和这一篇有关。凌纯声提倡研究“封禅文化”,源头也在这里。从《封禅书》和《郊祀志》,再加上《汉书·地理志》,我们可以知道,西汉领国家津贴的祠畸有七百多个,遍布全国各地。它们当中有些是秦代和秦代以前更古老的祠■。前几年,我做过一点考证,把有关考古发现做了一番总结(如甘泉宫、后土祠、五■、八主祠等等)。我发现,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研究这个问题,它的意义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于汉武帝的大兴祠■,是个兴立“国教”的运动。它在早期宗教的发展上是至关重要。因为从根本上讲,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国际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秦始皇的车书一统和整齐法律只是第一步,它解决的只是制度层面上的东西,思想文化统一不了。汉武帝的第二步是统一思想。这个统一包括两方面:学术和宗教。过去大家看重的是“罢溯百家,独尊儒术”,即他的整齐学术,而不太重视他对礼仪、宗教的整齐。因为大家对秦皇汉武的海外寻仙、五岳封禅和巡视大江南北,一般都持否定态度,觉得迷信荒唐,劳民伤财。再加上这个运动虽然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到头来还是“雨打风吹去”,以成败论英雄,大家也看不起。我觉得,这一评价似乎可商,恐怕对它在“国际化”大趋势上的意义,对它在收拾人心、完善控制方面的意义估计不足。汉武帝的失败,原因很多,这里不能讨论,其中有个关键人物是王莽。王莽是儒生,他把武帝时期的巡狩封禅取消,大郊祀改成小郊祀,有很多引经据典的借口,是继“政治翻身”和“学术翻身”之后,儒家取得的又一胜利(秦汉制度创设的每一波,都有儒家的反动)。他对秦汉礼仪的改造,虽然也是昙花一现,但留下的影响不可磨灭。从此皇帝不必远足,只要在家门口祭招就可以了,远一点可以派员致祭,再远一点可以遥祭。它是后世郊祀所本(北京六坛就是由此而来),在宗教史上也是重大事件。出土新莽文物很多,值得专门研究。最近我到青海,还调查过他为西海郡立的虎符石匮。我们从这些文物看,秦皇汉武的“国际化”还在继续。但它既是“国教”运动的延续,也是“国教”运动的终结。战国以来的理性主义,政治设计方面的理性主义,终于达到了它的极限。王莽失败后的东汉是“宗教真空”,所以有道教的兴起和佛教的输入。这是顺理成章的发展。这以后,中国宗教才“言归正传”。 与汉代兴立“国教”的运动有关,还有一个问题也为我关注,这就是太一崇拜和三一崇拜的考古研究。这方面的材料已经很多,比如最近发表的郭店楚简,其中就有《太一生水》篇。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太一”神既是众星所拱的宇宙中心,也是造分天地、化生万物的终极概念,即无所不在的“大道”。它是没有人格的神,因此比较适于作普世性宗教的最高神抵。这和上述“国教运动”是匹配概念。在武帝诸相中,祭祀太一的甘泉宫最尊。“太一”与基督教的God有一定相似性。当年“礼仪之争”,有人就说,利玛窦取自《诗》、《书》的“上帝”是误译,远不如汉代使用的“太素”。其实“太素”就是“太一”的另一种说法。另外,和“太一”的概念有关,“三一”的概念也很重要,应即道教“三官”所本。它和基督教的“三位一体”(Trinity)概念也有一点相似。当初基督教以“景教”为名传人中国,就是以“三一”翻译“三位一体”(唐《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可见中国也有过一些类似西方的发展。 (五)东汉以来 我们终于有了道教和佛教。研究道教和佛教,我不懂。但作为外行,我有外行的考虑。第一,是前道教的研究。比如符篆,不仅东汉魏晋时期的出土物很多,而且有些早期图像也是起符■的作用,如马王堆帛书中的《避兵团》,其实就是早期的符■;“三天”,见于楚帛书;“三一”和“三官”可能有关。特别是沙畹热心的投龙简。这种东西过去出土很多,泰山、华山、济源有投龙碑,嵩山、衡山、武当山、太湖、西湖、鉴湖有投龙简(包括金龙),但它们都是唐、五代和宋元明清的东西,更早的发现没有。只是最近在华山出土了两件带长篇铭文的玉版,即我向学术界介绍的秦■祷病玉版,我们才发现,这类传统其实在道教以前就存在。 另外,佛教传人过程中,二教的相互创造也是大问题。道教虽出本土,但非全部原装,有不少方面是受佛教影响;佛教虽为外来,也有许多入乡随俗的改头换面。特别是它们的相互攻讦,本身就是一种相互学习。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只有了解其背景,知道哪些是各自原有,才能知道创造在什么地方。这些当然离不开原佛教的研究,也离不开前道教的研究。比如我对道教《黄书》的研究就是一个尝试。我是以东汉流行的“房中七经”和有关流派作解读背景,然后拿解读结果和县无谶东传的密教房中术做比较。本世纪上半叶的丝路探险曾经导致了石窟寺艺术和敦煌释、道文献的研究,法国汉学在这方面有很大贡献。在中国的考古学研究中,佛教考古比较突出,道教考古还有待建设。很多问题的探讨还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最后,我想说明一下,我的研究很强调过程的“连续性”,我喜欢淆乱古今,并不认为古代和现代真有天壤之别。我们现代人老是喜欢以“现代”傲视“古代”,认为只要不在“现代化”的时间表里,一切就必定十分古老,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而且对时间,也是零切碎割,务求精确,把刻舟求剑叫“科学性”。对这样的“时间狂”,我是不能认同的。《红楼梦》上有句话,叫“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第二十四回,贾芸引俗语),即同龄不一定同辈,同辈也不一定同龄。固定的时间表并不一定有用。 关于中国早期宗教的思考,有一个问题很重要,就是我们讨论的问题究竟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比如:“黄、赌、毒”是现代问题还是古代问题?“邪教”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五族共和”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它们都是我们讨论范围内的问题。 前些年,我写过一组介绍方术的杂文,叫《方术四题》,其中两篇是《卜赌同源》、《药毒一家》。我用赌博讲占卜,用毒品讲医药,想用短小篇幅,浓缩方术精华(这不是低级趣味,而是高尚话题)。我的话好像很夸张,但句句都是实情,古今中外是打通了讲。在这篇演讲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想提个问题,就是在当今这个上天入地、电脑万能的时代,我们人类怎么这么无能,就连“黄、赌、毒”这样的老问题都无可奈何,“放之而不可收,禁之而不可行”,悲夫! 它说明:古人的问题还困扰着我们,我们离古代并不太远。
  4. 李零:读《剑桥战争史》
    文学 思想 2010/02/05 | 阅读: 3637
    读《剑桥战争史》——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李零   古人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但近五百年来,天下所行者却不过是“以力服人”的“霸道”。我记得,好像是上一世纪初,有哪位欧洲哲人说过,我们还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代。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因为近半个世纪,在“恐怖的和平”下(真正的恐怖还是来自大国),已经好久没有世界大战了,这是太大的意外。现在,当“新帝国主义”论借全球化的西风重新崛起时,我们不应忘记,这五百年来,世界一直都是笼罩在西方军事传统的影响之下,战争仍威胁着整个人类。  一、没人把《孙子兵法》当回事  记得很多年前,在一次书刊发行会上,有位我很尊敬的著名学者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好,就是好,它不但能救中国,还能救全世界。为了证明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他老人家举例说,比如西方人,他们就不懂什么叫“兵不厌诈”,海湾战争就是靠《孙子兵法》才打了胜仗。这样的说法,咱们这边有,台湾那边也有(我在台湾的书店里见过这类书),而且有人说了,这可是人家美国报纸讲的。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不信。这就像过去大家说的拿破仑读《孙子兵法》,悔不当初(此说是30年代出自李浴日口,类似故事还有威廉二世读《孙子》),我很怀疑,它是咱们中国人捕风捉影、自欺欺人的把戏。我相信的倒是,人家读《孙子兵法》,顶多就是看着玩。在汉学译本中,《孙子》地位高,仅次于《老子》、《易经》,当然很重要,但人家有人家的传统,轮到动粗,他们玩的是另一套。比如,我想向读者推荐一本书:《剑桥战争史》(Geoffrey Parker, Cambridge Illustrated History of Warfa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中文译本:〔美〕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傅锦川、李军、李安琴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它就是讲西方靠什么打仗。整个一卷书,从头到尾讲下来,不但不谈《孙子兵法》(只在第9页夸了一句,说孙子早就预言了后来由克劳塞维茨和约米尼提出的主张),就连中国都没有几句话。我记得,许倬云先生说过,他出国之前以为,世界之大,只有中国;出国之后才知道,世界之大,没有中国。这种“没有中国”的感觉,对我们来说,简直不可想象,但在各种“剑桥史”中(除去专讲中国史的书),却比比皆是。这是很好的教育。  最近,插图本的历史书可谓大行于世,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好几本。读这类书,大家都说,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我想提醒读者,这些“剑桥史”,它们的共同点是很能反映西方观点,特别是英语世界的看法。它们是很有势力的看法,但也是很有偏见的看法。虽然我并不同意,而且是坚决不同意,西方学术就是国际学术,特别是拿西方汉学当国际学术。我认为,研究中国,只能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中国学者的研究,加西方汉学的研究,加“亚汉学”的沟通介绍,勉强可叫“国际学术”。但我的很多西方同行,他们还是天经地义地认为,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普遍原则,那就是西方的原则。而且,在这个所谓“普遍原则”下,对这个“原则”是必要补充,他们还有纯属个人,千姿百态,只有白马黑马没有马的自由意见,真可谓“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比如前不久,山东画报出版社寄我一本他们出版的《剑桥插图考古史》(郭小林、王晓泰译,2000年),它说,“本书在根据‘西方的经验’说明这门学科的时候,有过分的西方中心论之嫌。我们并不想对此加以辩解,因为考古学并不是由非西方人创立的”(前言005页)。虽然,因为考古发现的遍地开花,它对世界各地都得说上几句。但它是说话人的历史,不是被说内容的历史;是考古学的历史而不是考古发现的历史。从记录主体活动的角度看,它理所当然要把这部历史看作西方的历史,或者主要是西方的历史。他们对世界上的国家,向分三六九等,着墨多少,尺度宽严,都有固定想法。讲苏联,绝少不了恶评;讲亚洲,日本肯定在中国之上。它就是这种“普遍原则”的体现。只有明白这一点,你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引为自豪的考古发现,到他们笔下却几乎等于零。在这本书里,关于中国考古,它唯一提到的是,中国还有个西安,西安还有个秦俑坑(302-303页),即西方旅游者来中国的必到之处。另外,在年表中,它还提到1921年发现北京猿人,1953年发现半坡遗址。几句话而已。  和《剑桥考古学史》相比,《剑桥战争史》对“普遍原则”讲得更突出,线条也更为明快。本来这些历史,它们统统都是世界史,然而它们都只标“剑桥”,不标“世界”,作者讲得很清楚。世界史总得讲世界吧,但作者觉得,要讲战争,那我们是胜利者,这个历史当然是我们的历史。他们讲起话来真是坦诚相见,什么酸文假醋都没有,干脆就是拿西方战争史当世界战争史,一点都不脸红。所以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对了解西方战争史有用,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现在之所谓“国际学术”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像拿北京话当普通话,它可不是各地方言的拼凑,也不是投票选举的结果,皇帝在哪儿,哪儿就是普通话。  现在讲中国的军事传统,我们当然可以关起门来讲,说我们有《孙子兵法》,老子天下第一。但我的看法有点不同。我相信,真正的西方文化,他们内心的想法,其实是根本就没把中国当回事。就是讲客气话,肯定也是点缀(在很多场合下,还是保护)。而且,我完全同意,他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也确实很有理由。因为他们在各方面都比我们先进,也比我们眼界宽广,更了解天下大势。要讲世界,他们比我们有发言权。  知人知面不知心,知心最难。学习西方文化,首先,我们得了解其心理特点,不是个人心理,而是文化心理。研究心理,军事是个入手处。作者说,“西方的历史,无论是本国的还是海外的,都是以强硬的、野心勃勃的大国们为争夺控制权而展开的竞争为中心,在竞争中,残忍者、革新者和果断者取代了自满者、模仿者和优柔寡断者”(590页),他们的特点是居高临下、恃强凌弱、吃硬不吃软,不相信眼泪和感化(战时的日本人也是如此):如果你没有足以与之抗衡的“高”与“强”,即“彼可取而代之”的一整套制度和观念(我们确实没有),他们当然会问:我们的东西为什么不是最好的?而且你有什么理由加以拒绝?这就像在没有新鲜空气和干净水源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拒绝呼吸和饮水。他们的道理确实是“硬道理”。  在近百年的文化争论中,我们不是自大就是气短,原因就在,我们不懂他们的“硬道理”有多“硬”;既不知己,也不知彼,还老想和人家较劲;刚学一两招,就想把对方放倒,不知道人家这500年的功夫是怎么来的。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  就是将华夏传统的所有小巧的玩意儿全都放掉,倒去屈尊学学枪击我们的洋鬼子(鲁迅《忽然想到》(十至十一),收入《华盖集》)。  二、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  此书作者共七人,两位是英国人(包括在英国受教育然后到美国教书的主编),五位是美国人(其中一位还当过空军,有上校军衔)。我向一位西方学者介绍此书,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本19世纪的书吧”?我说不是,这是1995年海湾战争后出的书。但我觉得,他的反应并没有错。因为当我们跨入21世纪,世界确实是倒退,已经退回了19世纪。很多政治家的言论已经把它讲得很清楚,就像科幻影片的说法,是back to the future(返回将来)。  记得2000年,有不少人约我写稿,庆千年之禧,作世纪展望。我说,庆祝什么,展望什么,你看看1900年,就知道2000年了。因为在这个世纪之交,我们仿佛又回到了100年前。前不久,打开电视,香港城市大学的校长张信刚先生,他出现在屏幕上。在世纪大讲堂,他说,现在的世界,还是由“八国联军”主宰,除奥匈帝国不在,换了加拿大。这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我们的文化界,“自由派”也好,“新左派”也好,他们面红耳赤吵什么,问题还是,你是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好像别无选择:  “美国欺人太甚,你跟它硬也不行,软也不是,反正说什么,他也要打你,跟丫拼了”。  “世界这么乱,没人管怎么行,咱们得谢谢美国”,  “你不支持美国,就是支持独裁领袖、流氓国家、恐怖分子,就是和全人类作对,和自由民主作对”  ……  这些都是世纪性的争论。  其实,在过去一百年里,我们的地位是什么,早就有先定之数:列强世界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既没有机会先抢,也没有力量后抢,只能自己抢自己,苦苦挣扎于世界之林。现在的中国,和一百年前相比,地位是提高了(无论怎么评价,这也是拜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之赐)。但水涨船高,在世界的整体格局中,在西方的心理框架下,我们和两次“公理战胜”后,地位还是差不多。两次世界大战是什么?是“八国联军”的窝里斗,先抢者和后抢者斗。德国是后抢类的国家,始终处于“四战之地”,结局最惨,两次都是战败国;英、法扼其左,俄国阻其右,都想引祸水于对方,但彼此都倒了霉,两次大战,也是损失惨重;奥匈帝国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为德国帮凶,一次大战后,迅即土崩瓦解;意大利和日本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二次大战跟德国跑,也没什么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正捞到好处的,只有美国。一次大战,打出一个“法”(法西斯主义),打出一个“共”(共产主义),引起二次大战反“法”,冷战时期反“共”。但反来反去,亲缘关系没有变,基本结构没有变,在美、英、法的眼里,德、意、日还是他们的人,俄国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我们徒有“战胜国”的虚名,既不是最贫弱的国家,也不是“八国联军”圈里人,一直扒在车帮上,无论怎么变,地位都不能同日本相比。因为日本是他们圈里人,而中国不是(就连汉学研究的地位都是由此而定,过去我不明白,现在看得很清楚)。二次大战期间,所有强国都是以邻为壑,珍珠港事件之前,它们对中国都是见死不救,孔祥熙游说德国,宋美龄游说美国,都是洒泪而还,为什么?除移祸苏联,还有个理由,就是日本在亚洲最有领导资格。现在轮到反“恐”,没有反完的“共”都纳之于“恐”,叫“后冷战时期”,对西方来说,是打完大敌打小敌,又转回去了。所以,我们的世界反而更像1900年,即八国联军到北京教训我们的样子。有个西方学者跟我说真心话,现在这个世界,屈指可数的流氓国家,你们是难逃其外;本世纪还保留吃人习俗,你们是独一无二(他们已写出“中国吃人史”)。在他们眼中,我们还是义和团。  三、为什么不谈中国?  《剑桥战争史》是一部详于今而略于古,专讲西方之不暇,遑论其他地区的战争史。它在中国出版,作者兼编者,美国的帕克教授为它写了一篇中文版序言。  这个序言很有意思。他说:  由我策划和编辑的《剑桥战争史》,现将与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读者见面,这是一件十分荣幸的事。但是,我担心有些读者在看了书中的内容基本限于涉及西方的战争之后会感到失望。坦率地说,他们一定会认为,战争的中国模式在重要性和令人感兴趣方面并不亚于西方。  然后,他提到两本书,一本是汉森(Victor Davis Hanson)的书(Western Way of War,1989,原书未见),一本是鲁威仪(Mark Edward Lewis)的书(Sanctioned Violence,in Early Chin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前书是介绍“西方战争方式”,后书是介绍“中国战争方式”(作者是汉学家)。这是他做比较研究的基础。  作者向中国致敬,主要是说希腊和中国进行过类似的“军事革命”。比如:希腊有重装步兵,中国也有;希腊有色诺芬,中国有孙子〔零案:作者说,与《孙子》“齐名”,还有《墨子》的城守各篇(序言2页),西方重技术,看重这些篇,但在中国,没人这么说〕;希腊有民选将军,中国也有精通军事技术的专门指挥家;中国有秦始皇的“中央帝国”,马其顿有亚力山大的希腊化(2-3页)。此外,书中还特别提到,中国和西方一样,都很重视操练和操典(4页图注和595页)。这是用熟悉的东西讲不熟悉的东西,就和古谣谚说骆驼是“马肿背”一样,只是最表面的比较。  最后他说,然而,为什么这部书只谈西方,不讲中国,也不讲世界其他地方呢?他有三条理由:  第一条,“对各个历史时期所有社会——无论阿兹台克人和莫卧儿人,还是中国和欧洲——都予以同样关注的‘战争史’,其广泛多异的内容是一单卷本的书无法包容的”(3页),这是说“一卷装不下”。  第二条,“在让西方的勇士和军界名流们分享关注和荣誉的同时,仅仅对非洲、亚洲和美洲的军事和海军传统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好话,那将是不可原谅的歪曲”,这是说“几句说不清”(3页)。  这些不是主要理由。  他关键的理由,我看还是第三条,即归根结底,还是“谁也打不过西方”。  他把话说得很清楚:  不管是进步还是灾难,战争的西方模式已经主导了整个世界。在19、20世纪,包括中国在内,以悠久文化称著〔零案:应是“著称”之误?〕的几个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抵抗西方的武装,而像日本那样的少数国家,通过谨慎的模仿和适应,取得了通常的成功。到20世纪最后十年,无论是向好的还是坏的方面发展,自公元前5世纪以来已经融入西方社会的战争艺术,使所有的竞争者都相形见绌。这种主导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加上其成功的秘密,看来是值得认真地考察和分析的(3-4页)。  因为作者不讲中国军事史,这里,我想举几本中国出版的书,供大家比较:  (1)军事科学院编的17卷本《中国军事通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  (2)王兆春《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  (3)蓝永蔚、黄朴民《中国军事史》(插图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另外,我想顺便提到的是,上述作者之一,蓝永蔚先生,也是《中国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中华书局,1980年)的作者,最近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11月14日第一版上写过一篇文章,叫《在旗影征尘中追寻》,是介绍上面的第三本书。蓝先生说,《剑桥战争史》大讲希腊、罗马步兵,不提中国春秋战国的步兵,对它最好的回应,就是写出中国自己的战争史,我很钦佩。但我觉得,西方学者不讲中国就不讲好了。他们的战争史,即作为“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的西方战争方式,还是值得认真研究。  四、什么是“西方战争方式”?  下来的“引介”是“西方战争方式”。这段最重要。  “西方战争方式”是什么?作者总结了五条:  (一)重武器和技术(2-3页)。  作者承认,历史上,西方比起它交战过的东方,在技术上并不占优势,“直到17世纪早期火枪齐射技术和战场火炮的出现为止,整个亚洲的马上箭手和他们使用的弯弓一直被证明要比任何西式武器的威力都大得多”,“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先进技术都源自西方,许多重要的革新,如马镫和火炮都是来自东方的对手”,但他还是强调说,“除了少数的例外,亚洲的马上弓箭手并不直接对西方构成威胁,就算能够,这种威胁也不持久”,“事实上,历史证明,自从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战争以来,很少有哪个时期,西方所召聚的部队在战斗潜能上不优于它近处的对手们”,如希腊打败波斯、罗马打败阿提拉,都是例证。作者这么讲,是在暗示,2,500年前,西方就比东方强。这类欧洲虚荣和自我吹嘘,书中很多,我们不必在意,因为这样的说法,我们也很多。重要的是,近500年来,特别是近200年来,西方的优势确实无可置疑。他们看重武器胜于人力(这是其近代趋势,未必是古老传统),善于吸收其他文明的军事发明,这确实是一大特点。比如火药和指南针是我们发明(后者有争议,或说是各自独立发明,但作者说是1200年由中国传入),但13-14世纪传入欧洲后,他们后来居上,比我们强得多。16世纪以来,西方船坚炮利,所向无敌,总是以少胜多,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二)重纪律和训练(3-5页)。  作者说,西方军队总是以少胜多,不像中国总是用大量军队围攻(见594页),原因是纪律严明〔零案:不一定吧?中国历史上,匈奴只有汉一郡人口,满族军队只有八万人,他们以少胜多,都是靠突然袭击〕。他说,“应该再次予以强调,作战中最具决定性的优势在于弥补数量劣势的能力。因为历史上不管是保护欧洲免于外来侵略(如公元前479年在普拉蒂亚,955年在拉茨菲尔德,1683年在维也纳),还是征服阿兹台克、印加和莫卧儿帝国,西方军队在数量上向来都处于劣势,期间差距至少是一倍到两倍,而且常常更为悬殊。若非因为严明的军纪和先进的技术,这些奇迹绝不可能发生。同样,若非因为强于对手的军纪,甚至是公元前4世纪的亚历山大大帝也几乎无法用他的6万名希腊人和马其顿人的联军去摧毁波斯帝国的军队,因为在敌人的部队中可能招纳了更多的希腊士兵(他们拥有与亚历山大部队同样的作战装备)”,重视操练,也是他们的一大特点。现代军队为什么还练正步走,就是保留这种传统。原书为了说明操练的重要,特意附了一张照片(4页),画面上是一个不堪劳累,昏倒在地的英国士兵〔零案:米哈伊尔大公观法国阅兵,说“很好,只是他们还在呼吸”,参看福柯《规训与惩罚》〕。图注说,“只有两大文明发明了步兵操练:中国和欧洲,第一次是公元前5世纪在北中国和希腊,第二次是在16世纪末。此期代表人物戚继光和荷兰共和国拿骚的莫利斯都明确主张恢复传统作法”。我怀疑,步兵操练主要是为了营兵布阵(现在防暴警察还练这个),凡有两军对垒,列阵对抗的地方,都该有这套东西,不一定只有两个国家。现代西方军队厉害,我觉得不在操典,而在广义的纪律和训练,即法制和管理的完善。  (三)重侵略和杀戮(5-9页)。  此书非常强调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继承关系,和我们一样爱引经据典。比如讲希腊,它是以色诺芬(Xenophon,前430-前355或前354年)为“战略理论的开端”;讲罗马,则推重埃利亚(Aelianus)的《战术》(约作于106年)和维吉提乌斯(Flavius Vegetius Renatus)的《关于军事问题》(约作于383年,有中译本,即韦格蒂乌斯《兵法简述》, 袁坚译,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但实际上,希腊、罗马的兵书多已散亡,留下来的主要是讲战史的书,如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色诺芬的《远征记》和恺撒的《高卢战记》,略相当于中国的《左传》、《国语》或《兵春秋》、《读史兵略》一类作品,偶尔涉及军事制度和实用战术,多琐碎而铺陈。19世纪以前,他们一直缺乏战略研究。作者说,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传统有“惊人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在哪里,主要就是,它在海外作战,是以“彻底击败和摧毁”为原则,肆意屠杀,毫无怜悯之心,一切为了“赢得敌人无条件投降”。作者补充说,“宗教和意识形态上的限制很少能干扰西方对战争的讨论和实践”,“从柏拉图时的大学直到现在的军事学院——宗教的和世俗的——通常都没有严格的新闻监察机构”。这和很多落后国家完全相反,它们打仗是为获取奴隶而不是彻底消灭敌人,杀人太少,很多都是“礼仪性战争”(如美洲、东南亚及西伯利亚的土著居民),所以,当他们“面对欧洲人用来对付他们的陌生的‘毁灭战术’,只能是惊慌失措”。作者对西方炮舰所至,胜得比想象还容易,杀人都杀得不好意思,一直是津津乐道。它所强调的其实是“暴力无限”和“彻底征服”。西方战争方式残酷,这是有传统的,它对内实行民主制度,政通人和,歌舞升平,但对外却草菅人命,极端残暴,希腊、罗马如此,现代西方也如此。很多肮脏战争都是由国民支持,按民主进行。他们的国民,死个人就惊天动地;别人死多少,毫不在乎。本来,要说残酷,哪个国家都一样,我国有京观积尸、长平坑卒,但把杀人如麻当优点,还是令人奇怪。过去,我读英国战略家哈特对《孙子兵法》的评价(Samuel B. Griffith, Sun Tzu, The Art of War, Lond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Foreword by B. H. Liddell Hart),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孙子讲的“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么欣赏,认为他比克劳塞维茨讲得好,两千年前胜于两千年后。后来比较他们的书,我才发现,他们对战争过程的理解不一样。孙子讲战争的逐步升级和降级,一般是先礼后兵,他是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理想态,伐谋不服才伐交,伐交不服才野战,野战不服才攻城,轮到攻城,反而可能发生逆转,进入谈判和媾和。而克劳塞维茨,他虽讲“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对过程有类似理解。但他可不讲先礼后兵。他是以最大限度使用暴力为理想态,退而求其次,才使用比较缓和的手段,打服了才讲客气。哈特说,《孙子》虽于18世纪,即拿破仑战争的前夕,就早已传入欧洲,但声音太小,几乎听不到,如果欧洲的军事家能听听他的劝告,两次大战也许就不会打,打了也不至那么惨,看来就是针对这一特点〔零案:在两次大战里,克劳塞维茨的话也没人听,真正的武人都视之为纸上谈兵,读他书的反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苏联的军人〕。 (四)重回应挑战的能力(9-14页)。  这一条主要是讲“钱”,即怎样花大价钱,买高科技,遥遥领先于对手。《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今天的“国之大事”是“在商与戎”。贸易和战争有不解之缘,“贸易没有战争不可能维持,战争没有贸易也无力进行”(15页引科恩语)。历史上,匈奴人、阿拉伯人和蒙古人,他们是世界贸易的开拓者,也是最野蛮的征服者,他们是西方侵略者的老前辈。前两年,苏芳淑(Jenny F. So)教授和爱玛·邦克( Emma C. Bunker)教授编过一本草原青铜器的展览图录,叫Traders and Raiders(贸易者和劫掠者),这个名称对北欧海盗和后来崛起的西方都很合适。作者强调,“谁来支付战争”是根本问题。他认为,“花钱买人力”(现代方式)比“省钱费人力”(传统方式)要值得多,对高科技作高投入,从眼下看是费钱,从长远看是省钱,如美国花几百万美元搞“曼哈顿工程”,好像很贵,但1945年,两颗原子弹换来日本投降,很划算。至于钱从哪里来,他以为税收不如借贷。他说,战时如何组织长期信贷和把短期信贷变为长期信贷,是西方成功的秘诀。这主要是讲战争经济学。作者说,模仿西方战争方式,别的好学,这条最难,他们能保持“独一无二”的应变能力,关键是会搞钱。  (五)重扩张和支配(14-15页)。  和上面讲的“重侵略”有关,作者强调,“西方一直擅长于把军队投放到远方战场”(597页),他们总是爱到别的国家打仗和干涉别国的内部事务。他说,“因为侵略——‘武力掠夺’——在‘西方的崛起’中扮演了中心角色。在过去2,500年中的绝大部分时期,不是更为丰富的资源,或更崇高的道德价值观,也不是无可匹敌的军事天才或直到19世纪才出现的发达的经济结构,不是这一切,而是陆海军的绝对军事优势为西方的扩张奠定了根基。这种军事优势意味着西方很少为成功的侵略付出过痛苦的代价。来自亚非国家的军队很少能成功地开进欧洲本土,但也有许多的例外——薛西斯、汉尼拔、阿提拉、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但他们都只获得了短暂的成功。没有一个敌人能从整体上摧毁他的对手。相反,西方军队虽在数量上居劣势,却能击败波斯人和迦太基人的入侵并进而灭绝他们的国家,甚至伊斯兰的军队也从未成功地以西方方式在欧洲分割他们的‘势力范围’,然而,另一方面,时光的流逝、军事力量的重新平衡关键性地促进了西方的扩张”。1650年,他们已控制美洲、西伯利亚和附属撒哈拉的沿海地区,还有菲律宾,并航行于七大海域。1800年,控制世界陆地的35%。1914年,更达85%。即使殖民体系崩溃后,西方军队也还在干预全球事务,维持其霸权地位。对此,作者是津津乐道的。  总之,西方战争方式,重实力是它的主要特征。  五、叙事结构: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  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有2,500年,其中近500年占四分之三的篇幅,前2,000年只占四分之一的篇幅,前面是从后面追上去的。其结构安排值得注意。  欧洲历史有“老三段”: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是一段,蛮族入侵后的中世纪欧洲是一段,近代的世界扩张是一段。作者也是这样写。但希腊、罗马,与其说是欧洲文明,不如说是地中海文明(和北非、西亚有关),它和中古欧洲,还有近代欧洲,根本不是一回事,前后有连续,但断裂比中国历史大。前几年,美国汉学界有“解构永恒中国”说。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我们说的“中国历史”太笼统,因为真正的“中国人”只是说中国话(或汉语)的人群(这个定义太荒唐,暂时不必讨论),若以现代版图为据,把不同历史时期、居住范围不同的“中国人”混为一谈,势必造成混乱。这一说法,对我们的习惯有解毒作用,但本身也是“毒”。因为欧洲从来都是小国林立,至今还是四分五裂,书不同文,车不同轨,所谓“西方”者,才真是一大混沌。如果我们也较真儿,更该解构的倒是“永恒西方”或“永恒欧洲”。在这本书里,作者总是倒果为因(倒溯多成谶言,自古就是如此),自觉不自觉地以现在为起点,把他们的优越性上钩下联,说成一条线,好像从娘胎里就比别人优越。他们的娘胎是希腊、罗马,步兵、侵略和残忍,是叙述的主线。这类说法,是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19世纪的发明,很多说法都是“皇帝的新衣”。西方历史学的毛病,根子就在这里。  作者的章节安排是:  (一)第一部分,叫“密集型步兵时代”,主要是讲希腊、罗马的步兵方阵,特别是重装步兵的阵法。作者强调,早期作战,主要靠步兵,不靠骑兵。当时人认为,只有懦夫才骑马(24-26页和29页)。步兵是亦兵亦农的公民,骑兵是蛮族雇佣兵。交战讲究的是在两国交界的平坦地区(《左传》叫“疆埸”)速战速决(23页),双方禁止使用诡计和暗器(29页),和《左传》的“皆陈曰战”差不多。重装步兵的衰落,是因为出现外族人和低贱者当兵。我国也有“野人”当兵的历史转变和蛮夷当兵的悠久传统。希腊、罗马的步兵(infantry)是来自拉丁语的infans,本义是“儿童”,我国叫“徒卒”。《孙子》有“视卒如婴儿”的说法;重装步兵(hoplite),来自希腊语的hoplon,本义是“甲”、“盾”,我国叫“带甲”。这只是古代兵种之一,希腊、罗马还有车兵和骑兵。中国早期,商周和春秋战国,兵种组合是车、步组合,术语叫“乘法”。当时戎狄也使用战车和步兵(见师同鼎铭文和《左传》昭公元年的“毁车以为行”)。战国晚期和秦汉,匈奴入侵,是用骑兵作战,因为和他们作战,我们也开始重视骑兵(如赵武灵王和汉武帝),兵种组合是车、步、骑组合,特别是步、骑组合,南方还有水师。车兵和骑兵,数量没有步兵多,但地位比步兵高。这是我国。其情况与希腊、罗马不尽相同,但不会悬殊太大。此书的问题是,它是有意突出步兵和水师,不讲车兵,骑兵也说得很少。这种讲法,不是全貌。我怀疑,它是从现代军制追溯,故意夸大步兵和水师,贬低车兵和骑兵。车兵衰落较早,骑兵兴起稍晚,二次大战后,骑兵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坦克、装甲运兵车和卡车取代,转赠给警察。例如本书提到的亚德里安堡之役(378年)就是哥特骑兵重创罗马步兵的著名战例,作者推崇的罗马兵书,维吉提乌斯的《关于军事问题》,也是强调步、骑混合。他们的情况与中国类似。作者把步兵传统拉成一条线,写得非常生硬。  (二)第二部分,叫“石堡时代”,主要是讲中世纪。作者强调,即使中世纪,步兵也是主要兵种,骑兵不是(他是从两者的数量比例讲)。他说,骑士的作用,是文学的渲染和夸大(140-144、148-151、163-164页)。这一段,因为有蛮族入侵(如匈奴人、日尔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和海盗入侵(维京人),特别喜欢筑城堡(fort)。修碉堡、筑要塞是中世纪传统。欧洲的城堡和中国的城不一样,多是堡垒性质的小城,类似我们的障塞(如汉居延、敦煌、张掖、酒泉的障塞)。大工程,5世纪有哈德良长城和安东宁长城(在英格兰),8世纪有丹威克土垒、查理曼运河和奥法堤。它们也是因山为势,堑河为堤,和中国的长城有相似性,但没有我们那么长。当时攻城,主要靠围,不靠攻。真正攻城是流行于“火药革命”后(14-15世纪)。因为有火炮出现,防守技术也相应改变,开始把原来的城堡改为棱堡。巴黎的军事博物馆就有很多棱堡模型。这一部分,也是采取突出重点的写法。问题是,作者强调的主要是古典传统的延续,而不是蛮族的贡献(很多蛮族都骑马,维京人也是以船载马进行抄掠),以及它在蛮族影响下的变形(骑兵变骑士,和步兵类型的古代战士形成对比),所以,还是继续贬低骑兵。其实,步兵取代骑兵,重新成为主要兵种,是16世纪的事,在此之前,还是起很大作用。不然,他们的情况就很怪诞,跟亚洲这边接不上,对“骑兵革命”在世界军事史上的意义也是抹杀。筑城是防骑兵,火药是助围城,这才是顺理成章的写法。  (三)第三部分,叫“枪炮和帆船的时代”,主要是讲16-18世纪的近代欧洲,即我们说的“船坚炮利”。“枪炮”(guns)是从古代的远程武器弩(crossbow)和抛石器(ballista或catapult,此书译为“弩炮”,它是“火炮”的前身)发展而来。枪,是火药和弩的结合(中国叫“铳”);炮,是火药和抛石器的结合(中国的“炮”,本来就是指抛石器,加上火药的抛石器还是叫“炮”)。我国有弩和抛石器,西方也有,但他们没有火药。14世纪,经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介绍,他们有了火药,然后才有了“枪炮”。“帆船”(sails),西方也有,但原来没有指南针,船是船,炮是炮。指南针和炮舰都是中国的发明。1200年,指南针传入欧洲。1320年,火炮传入欧洲。然后他们才有炮舰(1350年)。他们把“炮”和“舰”结合起来,发展很快,不但增加了活动范围(和马在陆地上起过的作用一样),而且可以远距离杀伤,让对手够不着,像阮小二把李逵骗到水里打,把对方气得不行。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最近的阿富汗战争,又重演了这一幕。17-18世纪是欧洲革命的时代,他们对内是争取自由,对外是野蛮征服。征服靠什么,就是靠“船坚炮利”。此书讲西方的征服,主要是讲对美洲的征服,一是西班牙对中南美的征服(在这一部分),二是美国对北美的征服(在下一部分),其他只在第十章讲了一点,即英国对印度、北美的征服。西班牙征服美洲,他们的对手没见过马,也没见过铁刃兵器(虽然美洲有三个地区制造青铜器),更不知枪炮为何物。他们的对手是名副其实的“手无寸铁”。西班牙人是凭这三大法宝,外加天花等疾病(起了生物武器的功能),取得“丰功伟绩”。他们把当地土著几乎杀光,移非洲奴隶填美洲,是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战争,除了“罪恶滔天”,没有其他词可以形容。二次大战后,德国人向犹太人忏悔,但这三百多年里,A字打头的所有各洲,他们的冤魂孽鬼,却得不到抚慰和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历史教科书事件”)。这是西方历史不能进化的原因。  (四)第四部分,叫“机械化战争的时代”,主要是讲19-20世纪欧美列强间的战争。  (1)19世纪,主要是讲拿破仑战争(1803-1815年),以及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普奥战争(1866年)和普法战争(1870-1871年)。当时的参战国也是后来两次大战的参战国。它是后来两次大战的演习(法、德、俄是主要对手)。  (2)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讲两次世界大战。1900年,八国联军占北京,这件事对中国很重要,但此书不讲。它讲的都是大国间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年),是英、法、俄、美与德、奥、土争霸,德国和俄国最倒霉,造成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是美、英、法为一方,德、意、日为一方,苏联为一方的“战国时代。当时各国都是合纵连横,你拉我,我拉你,互相转移灾祸,苏联和美、英、法并没有两样(和帝国主义打交道,不能不采取帝国主义立场)。此书对苏联有政治偏见。讲一次大战,还是说列宁是德国间谍,布列斯特和约是帮德国忙。讲二次大战,也是把很多必讲的东西,故意略去不提。讲战功,没有苏联。讲死人和损失,也没有苏联。更不用说中国。就像美国电视台转播的奥运会,光显美国了,最多的篇幅都是花在夸对日海战和原子弹。两次大战后,英国衰落,美国是大英帝国的继续。它躲在地球背面,缺乏反殖民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洗礼,有很多偏见。  (3)20世纪下半叶,即1990年以前,是所谓“冷战时期”。它是一个让帝国主义倍感屈辱和右翼政客技痒难忍的时代(特别是对“美丽的帝国主义”)。法国一挫于奠边府(1954年),二挫于阿尔及利亚(1962年)。美国一挫于朝鲜(1950-1953年),二挫于越南(1965-1973年)。60-70年代,凡是有社会良知的人,全都谴责美国,包括美国人自己,让他们丢了脸,他们难过归难过,错是不会认,心里想的光是洗刷耻辱。这个时期,战争已远离欧洲,像西方的很多礼物(动乱、贫穷),被转送给亚、非、拉美。它们主要是发生在落后地区,特别是远东和中东(还有北非)。很多都是“代理人战争”。这两个地区,中国和伊斯兰世界,是世界古老文明的继承者,推行现代化阻力最大,当然是他们的眼中钉。最后,此书是讲海湾战争(1991年),此役已属后冷战时期。作为幸福结尾,美国打了翻身仗。 历史翻开新的一页,也是旧的一页,反恐加反共,成为新时期的特征。  作者说,现在大国之间不打仗,但其他国家不一样,“主权国家间的常规战争还是没有停止”(600页),我们不但没有摆脱核威胁,还面临生化武器和恐怖袭击的危险。在未来的战争中,西方要避免大国间的战争,关键在于化解国际危机;而对付小国间的战争,则靠两条,一是得到民意支持,二是得到金钱保障,想打也能打。西方民主曾无数次支持西方的战争。他不希望美国重蹈入侵越南和索马里的覆辙,即“因公众对伤亡的抵触态度而变成严重的妥协”(604页)。  民主为什么会支持战争,就像美国电影Stag Party中所演,投票是为了杀人,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六、我也拉个时间表  这本书,后面有个年表,可以勾勒世界战争史的轮廓。作为补充和概括,这里,我也拉个时间表:  (一)石器时代(约3000000前-6000年前)。  和最原始的战争有关,主要是火和弓箭的发明,全世界普遍。这是狩猎业的贡献。  (二)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公元前4000年-公元4世纪)。  最重要的军事发明是:  (1)驯化马和马车。马和马科动物起源于北美,但10000-8000年前在美洲消失。旧大陆最早的马是中亚的普氏(普尔热瓦尔斯基)马。马和马车的起源,是在欧亚草原。据学者考证,最早的驯化马是公元前4千纪出现于乌克兰,最早的马车是公元前2千纪发现于南乌拉尔山以东。希腊和中国都是这一发明的受惠者。中国是公元前13世纪(商晚期)才引进驯化马和马车。研究马和马车,人们常常忽略牛和牛车。其实牛的驯化在马之前。我国文献是以“服牛”、“乘马”并称,军事制度也是马车、牛车并用。马是用于驾战车,牛是用于拉辎重车。商代的军事长官叫“马”,两周时期叫“司马”,可见“马”对军事很重要。这是畜牧业的贡献,但农业也有所参与(如车马器的制造)。  (2)筑城术和金属兵器(白刃,冷兵器)。约公元前8千纪,西亚已有最早的城墙(耶利哥城)。约公元前4千纪,西亚已有冶金术。中国的城,是在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26-前21世纪)遍地开花;冶金术更早,约出现于公元前5千纪的前半叶,并在公元前21世纪获得大面积推广。攻城术和守城术是古代最复杂的军事技术。这是农业的贡献。  (3)步兵和车兵、骑兵的混同作战(此外还有水师)。它们当中,车兵出现稍早,骑兵出现稍晚。早期是步、车混同(约公元前13-前3世纪),晚期是步、骑混同(公元前3世纪以后)。阵法是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但也涉及车兵和骑兵。这是农业的贡献,但畜牧业也有所贡献(车兵和骑兵与之有关)。  (4)兵法。公元前400年-公元400年左右,中国和希腊罗马出现兵法。中国成就最突出(《司马法》、《六韬》、《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希腊、罗马缺乏战略性研究。  (三)世界性的“蛮族入侵”(公元4-6世纪)。  在西方征服世界之前,“蛮族”对沟通世界(主要是旧大陆的北半)贡献最大,贸易是如此,军事是如此,宗教和文化的传播也是如此。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欧亚草原和它连接中亚、西亚、北非的走廊上(我在《中国方术续考》前言中曾提到这条干旱带),并由此侵扰欧亚大陆。马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3世纪中-4世纪中,马镫在中国北方出现(鲜卑族的发明,出土于辽宁朝阳);6-7世纪,马镫传入欧洲,是这一时期的重大发明。历史上的“蛮族”,很多都是“骑马民族”,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因为缺乏文字记录,很多历史之谜还藏在欧亚草原之中,特别是年代较早的部分。古代狩猎、畜牧和农耕,是生态分布的差异,中间有很多过渡层次,所谓“骑马民族”实为游牧民族、狩猎民族、半耕半牧和半猎半牧民族的混称。这里说的“蛮族入侵”,只是其中年代较晚、规模较大者,其实以前也有(如西周就是在公元前770年被西北蛮族攻灭),以后也有(如满清灭亡明朝)。欧洲和亚洲,两边都有大规模的“蛮族入侵”,而且历史上有互动关系。如汉征匈奴,迫使匈奴西迁,就是引起欧洲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入侵”的背景。公元4-6世纪,中国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是我们的“蛮族入侵”。公元5-6世纪,西方的“蛮族入侵”是他们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只不过后来,我们是南方把北方“汉化”,他们是北方把南方“蛮化”。基督教、佛教的传播,就是在“野蛮化”和“胡化”的背景下进行。但他们的“化”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是宗教统一国家,一教多国;我们是国家统一宗教,一国多教。两者正好相反。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产生,阿拉伯马出现。他们的征服,范围也很广,不但占据了北非、西亚、南欧等最古老文明的发祥地,还控制了分割欧亚的重要通道。9世纪(唐晚期),中国发明火药,12世纪(北宋末),中国发明指南针。13、14世纪崛起的蒙古帝国,是匈奴帝国的继起者。他们把中国的发明传给了阿拉伯世界,也传给了西方。这是早期世界市场形成的背景。要讲军事史,谁也绕不开“蛮族入侵”。  (四)西方支配世界的500年(16-20世纪)。  (1)16-18世纪,是西方征服世界的历史。  美洲。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1519年,科特斯征服阿兹台克帝国。1532年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16-18世纪,英、法殖民北美,西、葡殖民中南美。他们把数以千万计的印第安人杀光,并把数以千万计的黑奴从非洲运来。  非洲。1484年,葡萄牙人已勘察非洲海岸。1652年,荷兰人出现于南非。1884年,列强开始瓜分非洲。1920年,非洲完成殖民化。  北亚。1552-1649年,俄国征服西伯利亚。  大洋洲。1616年,荷兰人到达澳大利亚。1688年,英国人到达澳大利亚。1770年,英国宣布对澳大利亚拥有主权。  (2)19世纪,是欧洲的战国时代。  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出现了两本战略性的兵法著作:一本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战争论》(Vom Kriege,有中译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写于1830年,印于1831年;一本是若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本书译为“约米尼”)的《兵法概论》(Precis de l'art de la guerre,有中译本,刘聪、袁坚译,军事科学出版社,1994年),写于1837年,印于1840年。  这两本书的背景,一是贵族传统大破坏,二是思辩哲学大活跃。如克劳塞维茨在耶拿之役(1806年)被俘,领教过拿破仑的厉害(他不守贵族战法),而且学过康德哲学,能洞见战争现象的隐微。若米尼,本来是拿破仑的部下,也参加过耶拿之役。这和中国兵法产生的情况很相似。中国兵法的产生是在战国时代,当时也是贵族制度大崩溃,礼坏乐崩,诸子蜂起,所以有“兵不厌诈”和一大批兵法产生。  当时,欧洲仍在继续其侵略和征服。其中最重要的征服就是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印度。1498年,瓦斯科·达·伽马发现印度。1757-1849年,英国征服印度。  中国。1840-1900年,列强瓜分中国。但中国并未彻底灭亡,它是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国家。  马克思谴责了西方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3)20世纪,前半段是两次世界大战,后半段是冷战时期。  这是武器大发明的时代,也是杀人如麻的时代。如第一次大战,发明飞机、坦克、潜水艇、毒气;第二次大战,发明火箭、雷达、直升机、原子弹,因此产生许多新兵种。两次世界大战,列强重新瓜分世界,还制造了三大敌人: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现在则流行恐怖主义。  21世纪,我们还是刚刚进入,阿富汗战争还未结束,以巴冲突也未停止,世界仍无宁日。我怀疑,重量级比赛结束后,次重量级选手上场,将是更大危险(如果大国不能控制其局面),比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还危险。东亚、南亚和中东都是存在隐患的地区,我们的邻居也不安生。  七、几点感想  (一)历史研究可以现代化(任何历史观察都是从现在回溯过去,这是不得已),但历史本身不能现代化。现代化对历史文化的破坏绝不亚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上述战争史,对历史有很大破坏,问题不在知识,而在心理,即其以今例古,推己及人,凭500年傲视5,000年,把西方当历史的“终结”。这种看法很狂妄,它不仅对西方以外的历史是歪曲,对他们自己的历史也是歪曲。它讲西方战争方式优越,主要是根据近500年的历史。可问题是,这种优越性,无论从技术、组织、人力、物力哪一方面讲,500年前还不存在。如果不讲其他国家,如中国、匈奴、阿拉伯、蒙古,它自己的历史也没法讲。古人云“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师色如土”(《相冢书》),很多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它们都是“揭老底战斗队”。这些历史可以解构他们的优越性,对他们的写法是解毒剂。  (二)近500年的西方,的确有很大优越性。它的优越是建立在技术优越之上,技术优越是靠大笔的钱堆起来的,而钱是从其他国家抢来的。战争的根源在大国,在大国的榜样和诱惑力,而不在小国落后,奋起直追抄近道,使了什么邪招。古人说“春秋无义战”,这500年来,除被压迫者的反抗,没什么可歌可泣,大部分历史都罪恶深重。西方的武功,不仅征服美洲、亚洲、非洲是罪恶,两次大战是血泪成河,就连近50年的所作所为,其实也乏善可陈。这50年来,他们一直是和自己的影子作殊死搏斗,并且总是以为打败了这些影子(后者的一切,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没有一样不是来自西方大国)。作者说,这一切都是西方付出的“昂贵的代价”(这里的“代价”一词和我们常说的“交学费”差不多),也承认“这一黑暗面已引起了严厉的谴责”(590-591页),比如很多文学作品和电影都谴责了战争的罪恶。是啊,在这个是非混乱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反对战争,保护环境和挽救历史文化遗产,更能作为我们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呢?但有意思的是,他笔锋一转,说这些批评非但没有“阻碍”西方的侵略,反而“净化或认可了”这种侵略,“出于为每一次进攻行动辩护的需要而引发的仔细认真的宣传战,使公众舆论沸腾并增加了对战争行动的支持”(591-593页)。他说,西方“对财力、技术、折中主义和训练的强调,赋予西方战争独一无二的复元力和致命性”(596页)。对侵略性,完全是当优点讲。他说,这500年来,西方的两次世界大战虽过于残酷,总比预想要更为长久,但打别人,却短暂而廉价。对西方的侵略性,他们是无愧无悔,绝不认错,死不服输。过去,我们老把这种精神当日本的特点,其实不然,这是帝国主义的通病。  (三)有人说,今天的战争很文明,是外科手术,它杀死的是社会毒瘤、人类病灶,不但自己不死,而且所有好人也不死,死的全是坏蛋,军队变成医院,杀人的都是大夫,这是典型的“成人童话”。作者说,19世纪和20世纪初,70%至80%的伤亡是军人;1945年以后,死人最多反而是平民(598页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明。战争是有组织的杀人,既包括军队,也包括平民。古人强调“兵刑合一”,是从合法性的角度讲。他要杀人,而且是杀很多人,最好是把战争说成刑罚,军队说成警察。如《司马法·仁本》有句名言,叫“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曹操《孙子略解序》引),意思是说,人如果故意杀人,则把他(或她)杀掉是可以的,就是讲这种合法性。刘邦约法三章的“杀人者死”,还有布什口头禅的“bring somebody to justice”(以及“非敌即友”、“死活都要”),也是类似表达。它们都无法改变战争的残酷性。即使今天,兵法也还是“杀人艺术”,军人也还是职业杀手。在杀人(包括杀害平民,如广岛和越南)这一点上,它们和恐怖分子并没有区别。西方“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就在于这500年的战争有一种始终不变的传统(要照作者说,就是2500年的传统),一种西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传统。它不仅打出了西方自己的秩序,也打出了西方支配着的世界秩序(美国咳嗽一声都是九级地震)。其“成功秘诀”也在于,发展到今天,西方已经把战争馈赠给其他地区,武装最好的军人已经几乎不死,要死都是落后国家的军人和它们的平民。  (四)战争,是谁也躲不开的大问题(和古代世界一样,贸易和战争是最大的“国际主义”)。同这样的问题相比,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小问题。当年,第二国际分裂,第三国际产生,是因为战争;俄国革命后,苏联无法摆脱帝国主义政策,是因为战争;最后,苏联被军备竞赛拖垮,也还是拗不过这条大腿。从战争史的角度看问题,我们最容易看出,“强国即国际”的观点是怎样流行开来;也最容易理解,什么是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即“过分的、不合理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本来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一次大战前)欧洲列强谋求国家统一,反对地方分裂的思想。沙文主义,也是拿破仑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西方国家的反动思想。现在,却被当作顽抗“现代化”的恶谥移赠给落后国家。他们只反小国沙文主义,不反大国沙文主义,这本身就是霸道。美国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高于联合国,也高于国际舆论),需要或听话,虽独裁也可支持(如巴蒂斯塔和塔利班);不需要或不听话,虽合法也可颠覆或暗杀,蒋介石、李承晚、吴庭艳都碰到过这类麻烦),这难道就不是民族主义或沙文主义了吗?况且,如果说小国沙文主义反动,那也是都从大国沙文主义学来的。“强国梦”的根源在于“强国”(“勒紧裤腰带,也要有条打狗棍”),“民族主义”的根源也在于“国际”(international的问题当然管着national的问题)。西方国家向落后国家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送去了贫穷和污染,动乱和战争,“乞丐和龙王比宝”,是落后国家的悲剧。  (五)同西方战争方式的“五大优点”相比,中国的战争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两者互为依存:  (1)战争史不等于兵法史,它包括军事技术史(武器史)、军事制度史(军制史)和军事指挥史(兵法史)。古代讲技术和制度的书,属于“军法”(治军之法)。“兵法”(用兵之法)源于“军法”,又超越“军法”,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东西。但古之名将,长于治军而多无兵法。兵法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由败军之将总结教训,军事评论家从旁议论,然后笔之于书。他们对提升人们对战争现象的认识,从整体上理解战争和政治的关系,战略和战术的关系,非常重要,但不能脱离军事技术和军事制度,变成智力游戏。西方传统,军事就是军事,不受其他牵制,容易把战争变成脱缰野马,这和兵法不发达有关,但兵法不发达的结果是,他们比较务实,重视整军经武,不玩花拳绣腿。中国兵法发达,讲究先计后战,灵活多变,但容易产生忽略实力的倾向。我看足球世界杯有一种体会,就是“技不如力”:如果你要凭技巧取胜,就得“技高”不止“一筹”,而是很多“筹”;即使高出很多“筹”,也禁不住反复使用(顶多一两次)。我们一味强调“四两拨千斤”,其实有弊病。  (2)中国御兵,向有“程李将兵”的不同,“程”是程不识,是靠制度治军;“李”是李广,是靠个人魅力和榜样带兵。它们代表了管理学上的两种类型。我们中国并不是一个只有君主权威,没有法制规定的国家。相反,早在战国秦汉,我们就有多如牛毛的法律(当时叫“法若凝脂”),军法的规定也很多。制度也比西方划一和整齐。但中国军队受文官政府节制,不同于贵族制度下由武士制度和武士道德支持的军队。它有规定,但不常设,制度漏洞大,时紧时松,上下统御,经常脱节,君不知将,将不知兵,一遇袭击,极易崩溃。特别是承平之际,更是腐败不堪,往往长于内战,而劣于外战。比如甲午海战前,日军在朝鲜看到清军,就是一团混乱,让他们非常惊讶。  (3)中国重内部兼并,不重外部扩张,内部兼并也更倚重制度和教化的力量,认为“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商君书·徕民》)是很笨的统治方法(并不像作者所说,是为了获取奴隶或举行仪式才打仗)。早在西周时代,它就提倡“兴灭继绝”,“柔远能迩”,反对种族灭绝和强迫改变信仰,最后发展为“五族共和”。民国的“五族共和”是从元朝和清朝继承下来的,对外,讲究的是“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只取经,不传教,比西方的侵略性和暴力倾向小。这在政治上是很大优点,但限制了它的对外扩张。中国也有领土扩张,但主要是为了羁縻和控御可能入侵的蛮族,很多是被动扩张,不是出于贸易和传教的需要。这是它与匈奴、蒙古、阿拉伯,还有西方式的侵略,都不太一样的地方。清朝用“广修庙”代替“高筑墙”,和欧洲中世纪相像,似有违于中国的传统,但这是因为,它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凭借此法,可以控制满蒙回藏,达到征服汉族的目的。古代世界,农业民族和骑马民族是共生关系,农业民族是苹果,苹果熟了,骑马民族就来摘。“抢”是重要的经济手段。西方比以往的抢家都更为强大,他们摘到的苹果是地球,个儿最大。  (4)作者强调,金钱是技术的来源。但我们却往往忽视技术革新的财力支持和贸易冲动,很多重要发明被人家拿去,反而超过我们。作者说,要重视武器,重视技术,就要肯花钱,这条最难学。为什么,就是我们没有家底,除了自己抢自己(自力更生),没有别的办法。苏联的经验证明,乞丐和龙王比宝,只能自己垮台。我们在“别人把自己搞垮”和“自己把自己搞垮”之间,很难选择(看看列宁、托洛茨基怎样反对“一国取胜”论,就可知道这种处境的微妙)。  (5)中国重安内胜于攘外,对世界的野心,肯定不如西方。西方是亚洲各古老帝国之后更大的帝国,也是匈奴、阿拉伯、蒙古等世界征服者后更大的世界征服者。中国对世界没有支配性,这不是中国的缺点。  (六)此书所讲西方战争方式,其实只是战争类型中的一种,即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对外侵略扩张。中国战争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和北方民族,如匈奴、蒙古等世界上最剽悍强大的武装力量作战(南方也有,但不如北方突出),一种是和经久不息的农民武装、流寇和地方割据势力作战。这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历时两千年以上,规模之大,罕有其匹。如战国中期以来,各国皆能聚十几、二十万之众连年攻战,死伤总和在百万以上,而欧洲,直到18世纪,还很少有10万以上的军队参战(见594页)。中国的战略文化是形成于公元前400年左右,而西方是形成于19世纪,水平也绝不在一个档次上。本来,我们和希腊、罗马一样,也是看重阵法、垒法和筑城,由此发展为一种“墙文化”。阵法是肉墙(“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但堤可防水,水可决堤,内忧外患的纷至沓来,还是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特别是流动性和突袭性。即使近代,中国对西方也学得很厉害:1900-1927年,我们是以日为师;1927-1937年,我们是以俄为师和以德为师;1937-1949年,我们是以美为师;1949-1966年,我们是以俄为师。每个时期都留下了历史痕迹。  (七)此书只讲优势战争(“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不讲劣势战争(“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但中国战争史却包含很多劣势战争的经验。如小国对大国,游牧对农耕,流寇对官军。他们讲究的是“利则进,不利则止,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史记·匈奴列传》);“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好像苍蝇、蚊子那样,一闭眼睛就叮,一睁眼睛就飞,流动性大,突袭性也大。中国的统治者对付久了,也把他们的战法纳入传统。双方是相互学习。即使正规战法,从战国时代起,也是“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同样讲究“兵不厌诈”。中国的恐怖战术和反恐战术也很有传统。如司马迁笔下的“六大刺客”,就是古代的恐怖分子(《史记·刺客列传》),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其中曹刿是有名的军事家,上博楚简有他的兵法。《吴子·励士》说,“一夫投命,千夫足惧”,如果能使“五万之众为一死贼”,便没有人能抵挡。汉唐法律禁“持质”(劫持人质),规定对持质者要果断出击,无须顾虑人质,行动迟缓者将受严厉惩处,也是属于打击恐怖分子。有人说恐怖主义,中国古代没有,只有伤害平民,才叫恐怖主义,这是虚伪的道德定义。历史上的恐怖主义,从来都是从军事成本考虑,特别是弱者,更是如此。当代恐怖主义伤害平民,和美国轰炸广岛,想法并没有两样。上个世纪,恐怖活动主要是暗杀政要。就是现在,美国也并不讳言暗杀,说起来还理直气壮(看看美国电影Sniper吧)。本世纪,暗杀政要,困难增大,恐怖分子袭击平民,是抓美国制度的弱点:怕死人(死美国人,越南战争就是因为这个压力而结束),这是战术考虑,不是道德考虑。它和暗杀政要并没有实质区别。我理解,任何不对称战争,弱方作困兽斗,都会倾向于这类做法。兵法在本质上是“诈”。“诈”是非常手段,“恐怖”也是非常手段。从军事学的角度看,它是一切不对称战争都可能使用的手段。弱者可能使用比较多,但强者也不是不用。  (八)战争最需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是非也最暧昧不明,必须经过历史沉淀回头看,才能看清楚。它的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撰写,但读者却往往立场相反,特别是在文学作品中。文学的正义恰恰就在同情弱者,特别是那些知其不可而为之,弱小而失败的抗争者。在文学家的笔下,这些失败者常比胜利者更能长驻人心。他们的批评虽流于道德谴责,而无助于事实的改变。但假如没有抗争,假如没有对抗争的同情,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我们的文明该多么野蛮和荒凉。正像中国读者常为“数奇”的李将军打抱不平,听三国,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西人之于罗宾汉的故事也是一样。罗宾汉者,可能只是虚构,但它却代表了人类的同情。故事读者总是说:  我们永远站在罗宾汉一边。  2002年4月20日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原文草稿是为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张信刚教授定期举办的学术沙龙准备的演讲稿。   【附记一】  《环球时报》2002年4月26日载于非文《三个著名的有关美国的错误说法》刚好澄清了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海湾战争是靠《孙子兵法》打胜仗”的谣言。作者有机会与多位美国军方人士接触,经他核实,所谓“参加海湾战争的美国大兵人手一册《孙子兵法》”,其实是“绝无此事”。因为在美国军队中,实际情况是:  第一,没有打仗带书的做法,上级也不会下这样的命令,更不会人手一册地分发。  第二,许多当兵的根本就不爱看书,连美国的书都不爱看,怎么会去看中国古人写的书。第三,《孙子兵法》再好,上了战场才去读,也已经晚了。  作者补充说,跟他介绍情况的美国防部官员告诉他,“《孙子兵法》博大精深,是许多国家高级军官爱读的一部经典之作,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还开设了《孙子兵法》课程,上过高等院校的美国军官大多应当读过,但普通士兵是不会读的”。  【附记二】  50年代,“愤怒的青年”愤怒什么,我还记得。那是因为,他们生活的世界完全是被二次大战的风云人物所统治,让他们绝望。现在,这些“英雄”已相继谢世,可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英雄时代”。
  5. 李零:读《动物农场》
    文学 2010/02/07 | 阅读: 6572
    真正的斗争是在牲口和人之间。   --奥威尔:《动物农场》乌克兰文版序言        奥威尔是一种现象,不是开始,不是结束。他的《动物农场》是一部成人童话,对理解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左右冀很有帮助,对理解当下的左右冀也很有帮助。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有点长。我先把故事讲一遍。     一、解题      书题(Animal Farm)有三种译法,“动物庄园”、“动物农场”和“动物农庄”,傅惟慈翻成“动物农场”最好。在故事中,它是与“庄园农场”(Manor Farm)相对。一九三六年,奥威尔和爱琳结婚,一度搬到赫特福德郡北白尔多克镇以东的沃灵顿村居住,在那儿养了些牲口。这个村子离伦敦不远,即故事所托。   Manor Farm,Manor的本义是贵族庄园、领主庄园。傅惟慈翻成“庄园农场”最好。张毅、高孝先把Animal Farm翻成“动物庄园”,Farm作“庄园”,这里总不好再叫“庄园庄园”,故取音译翻成“曼纳庄园”。其实,Manor Farm是与Animal Farm相对,指的是人类农场。人类农场是人类管理动物,动物农场是动物管理动物,这是根本区别。   作者以“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相对,代表冲突之两极。“动物”是受侮辱受压迫起而反抗的一方,“人类”是他们的对立面,试图围剿和消灭他们的一方。“动物农场”指社会主义国家,“人类农场”指资本主义国家。   过去,叶德辉(著名保守派文人,一九二七年被杀)骂农运,有个对联,上联是“农运宏开,稻粱菽麦黍稷,杂种上市”,下联是“会场扩大,马牛羊鸡犬豕,六畜成群”,横批是“斌尖卡傀”,意思是“不文不武,不小不大,不上不下,不人不鬼”。但这里,“动物”不是用来侮辱动物。有人把Animal Farm翻成“兽园”,不好。作者从小害怕老鼠讨厌猪,但对广大动物群众,并无贱视之义。他是用“动物”指社会主义,不是用“动物”骂社会主义。   英文中的animal,是有别于人类和植物的一切活物。动物农场的动物,主体是“驯化动物”(domestic animal),即我们中国人讲的“六畜”,通常也叫“畜牲”。他们是家养动物或人化动物(这里,我用拟人的“他们”,而不用“它们”,下同),比其他动物更接近人类,因而不满自己的动物处境。造反的起因是,人类太不拿他们当人,只当畜牲,或连畜牲都不如。   我们从动物立场看问题,造反确实有理。   动物都是“同志”。但“野生动物”(wild animal),比如老鼠、兔子和狐狸,算不算“同志”?动物大会表决,算。还有鸟类,比如栖息农场的鸽子、乌鸦还有麻雀等小鸟,它们算不算?也算。雪球同志(详下)的定义是,只要是四条腿或两条腿而长翅膀的,都算“同志”。有人怀疑,“野生动物”是象征工人阶级以外的农民或其他成分的落后群众,但动物农场中还有很多家养动物,更像这类群众。他们比野生动物更容易接受人类,不够落后,不够原始。     我看,真正的“野生动物”是少数民族、亚非拉。   二、角色     我们先介绍人类:   一)琼斯先生(Mr. Jones),庄园农场的场主。他整天喝酒,醉醺醺,对手下的工人疏于管理。他们光挤奶,不喂草,引起母牛闹事。其他动物群起响应,把琼斯赶走。琼斯流亡在外,住在威灵顿(Willington,英格兰有这个地名),整天泡在红狮酒吧(the taproom of Red Lion)中。威灵顿是人类居住的中心,当指伦敦。伦敦有个红狮街。琼斯失去农场,绝不甘心,勾结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详下),攻打动物农场,不成功,最后死在醉汉收容所中。俄国人爱酗酒。作者把他描写成酒鬼,以他象征十月革命推翻的沙俄统治者。此人绝非俄皇,乃指白俄。尼古拉二世是被布尔什维克处决,不是喝酒喝死的。革命,群情激愤不能已,送暴君上断头台,乃欧洲传统,不自俄国始,不自法国始,而是从英国开的头,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二)弗里德利克先生(Mr. Frederick),狭地农场(Pinchfield Farm)的场主,指希特勒。他的特点,是“精明、强悍,成年累月同别人打官司”,“遇事斤斤计较,一点亏也不肯吃”。Pinchfield,字面含义是受挤压的土地。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是战败国,割地赔款,领土受挤压。原书说,它“面积不大,但是经营得较好”。Frederick是德国姓氏,德语作Friederich,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或译“弗里德里希大帝”、“腓特烈大帝”)就姓这个姓。弗里德里希二世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第一帝国)最有名的皇帝,希特勒是大德意志帝国(第三帝国)的元首。他以第一帝国的继承者自居,所以有这种比喻。   三)皮尔京顿先生(Mr. Pilkington),狸林农场(Foxwood Farm)的场主。Pilkington是英国姓氏。Foxwood是狐狸出没的野树林。英国人喜欢猎狐。原书说,它“是个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长满了一丛丛小树,牧场荒芜,树篱东倒西歪”,当指大英帝国代表的殖民体系。此人指谁?有人说是丘吉尔和罗斯福,我看是丘吉尔。罗斯福治下的国家,不像是“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原书说,“皮尔京顿同弗里德利克两人谁都看不起谁”,但都害怕“动物革命”。他俩是一伙,但有矛盾。   四)温佩尔先生(Mr. Whymper),住在威灵顿的律师。他是拿破仑(详下)在动物农场实行新经济政策后,第一个为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牵线搭桥,促成其贸易往来的经纪人。此人当指美国企业家哈默(Armand Hammer)。一九二一年,他到苏联救济灾民,后来在苏联开过铅笔厂。一九三○年,他返回美国,从苏联买走大批珍宝名画。这四个“人”,琼斯是酒囊饭袋老废物,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都不是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和正面人物。我们再介绍动物。   (一)猪。   动物农场中的猪,分种猪和肉猪。种猪是未经阉割专供配种的猪;肉猪是供屠宰吃肉的猪。猪最聪明,借口管理,不干体力活。他们是动物农场的领导阶层,吉拉斯(或译德热拉斯)所说的“新阶级”。人类的遗产,琼斯先生留下的东西,都被他们霸占,他们是“没有琼斯的琼斯先生”,动物农场的真正利益集团。   一)老少校(Old Major),是动物造反的鼻祖。在故事中,他是一头得过奖的灰白色大公猪,号称“威灵顿美人”(Willington Beauty)。共产主义领袖,马克思、恩格斯,都在伦敦长期居住,在西方名气很大。此名当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恩格斯。恩格斯是第二国际创始人,当过兵,打过仗,好写军事评论,有“将军”的绰号。恩格斯死后,第二国际分裂,伯恩斯坦、考茨基强调议会道路,是保守派;列宁强调武装夺权,是激进派。两派都源于恩格斯。   二)拿破仑(Napoleon),是农场中唯一的一头伯克夏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原书说他有“军人风度”(第五章)。第十章,拿破仑会见皮尔京顿,他口叼烟斗,上身穿黑外套,下身穿打猎的马裤(ratcatcher breeches,傅惟慈译为“怪里怪气的猪裤”),腿上打皮绑腿(leather leggings,指马靴),扮相酷似斯大林。论者往往把斯大林叫“共产主义波拿巴”,小说中的拿破仑无疑指斯大林。欧洲传统,王很多,帝很少,帝号源出罗马,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多称恺撒(caesar)。我们说的沙皇(tsar)就是俄语的恺撒。此书最初译成法文,害怕激怒法国人,曾把“拿破仑”改成“恺撒”。   三)雪球(Snowball),也是一头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在“牛棚战役”中,因保卫动物农场有功,曾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但他与拿破仑政见相左,导致破裂。在动物大会上,拿破仑纵恶犬,赶走雪球。雪球即托洛茨基。十月革命,他是主要领袖,地位和影响,仅次于列宁。内战时期,他是红军创始人,也有赫赫战功。但列宁死后,被斯大林排挤:一九二五年被解除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二六年被开除出党,一九二八年被流放到阿拉木图,一九二九年被驱逐出境,一九四○年被苏联特工暗杀。   四)尖噪(Squealer),是一头口才很好的小肉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负责意识形态和政治宣传,有人猜,这是指布哈林及其后继者(如日丹诺夫类的理论家),不一定,恐怕还是泛指斯大林的支持者。   五)四口小肉猪(four young porkers),当指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和李可夫等人。拿破仑赶走雪球,取消动物大会,他们想发表不同意见,引起拿破仑反感。后来,被逼承认,与雪球同伙,被恶犬咬死。苏联大清洗,杀革命功臣,最著名的死难者是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图哈切夫斯基、布哈林和李可夫。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先和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结盟,排挤托洛茨基,再和布哈林、李可夫结盟,排挤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死于一九三六年的第一次大审判,图哈切夫斯基死于一九三七年的第二次大审判,布哈林、李可夫死于一九三八年的第三次大审判。   六)诗人小不点儿(the poet, Minimus),是为拿破仑唱赞歌的小肉猪,当指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的创始人)等人。第一章,老少校教动物唱《英格兰畜牲之歌》(Beasts of England),当指《国际歌》。十月革命后,苏联废除沙俄时代的国歌《上帝保佑沙皇》,用《国际歌》代替它。Beasts of England,或译“英格兰兽”,不好。Beast有畜牲之义,从故事看,显然指动物农场中的畜牲,而不是虎狼一类野兽。傅本译“英格兰畜牲”,更合适。第七章,拿破仑禁唱《英格兰畜牲之歌》,小不点儿作了一首新歌代替它。新歌是指一九四四年的苏联新国歌《牢不可破的联盟》(亚历山大罗夫作曲,米哈尔科夫、列基斯坦作词)。它只唱祖国,不唱国际。后来,小不点儿还创作了《拿破仑同志》,则指亚历山大罗夫等人创作的《斯大林颂》。八)粉红眼(Pinkeye),也是小肉猪,负责为拿破仑品尝食品,以防下毒。   (二)狗。   象征秘密警察,地位仅次于猪。   一)蓝铃花(Bluebell),一种植物,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二)杰西(Jessie),本来是女子名,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三)品彻尔(Pincher)。意思是钳子,这里是公狗的名字。   四)九条巨犬(nine enormous dogs),分别出于蓝铃花和杰西。小狗刚一断奶,就被拿破仑抱走,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阁楼上。后来,拿破仑赶走雪球,在动物农场搞大清洗,就是靠这些恶犬。老乡教我养狗,说最凶的狗,都是从小不见人的狗(见拙作《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拿破仑的狗就是这么养出来的。   这些狗,一)至三)是老狗,参加过仲夏暴动,身上有捷尔仁斯基的影子。捷尔仁斯基是契卡的创始人。四)是一)至三)所生,指契卡、安全局、内务部、安全部一类组织(克格勃的前身)。   (三)马。   一)拳击手(Boxer),是匹挽重的公马,代表真正的工人阶级。他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个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但被拿破仑愚弄、欺骗和出卖。拳击手常说的两句话是“我要努力干活儿”和“拿破仑永远正确”,对革命忠心耿耿,但临近退休,却被拿破仑送进屠宰场。死后,他这两句话,被拿破仑一伙利用,当做愚弄动物的口号。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拳击手是以他参加西班牙内战时的指挥官乔治•柯普为原型,但我觉得,他身上也有作者本人的影子。   二)苜蓿(Clover),是匹挽重的母马,总是和拳击手在一起。她也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拳击手的亲密战友。她的身上似乎有爱琳的影子(奥威尔的第一个妻子,她曾在西班牙陪伴奥威尔)。   三)茉莉(Molie),是给琼斯驾车的小白母马,喜欢吃糖,臭美,爱打扮,经常逃避集体劳动,代表奴性不改、怀念旧社会的人。“牛棚战役”后,茉莉叛逃威灵顿,给一家酒馆的老板驾车。Molie是Mary的爱称。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茉莉是以他的遗孀索妮亚为原型,不知是否可靠。索妮亚长得很漂亮。   (四)奶牛。   无名,疑指农民和普通劳动者。   (五)绵羊。   无名,疑指最愚昧的群众,特点是驯服和盲从。例如他们总是动不动就狂呼口号“四条腿好,两条腿坏”(雪球发明的阶级斗争口号)。   (六)山羊。   穆瑞尔(Muriel),是一头白山羊,常和本杰明在一起,没什么突出表现。奥威尔的动物农场有沃灵顿村的影子。他在沃灵顿村养过一头母山羊,就叫这个名。   (七)毛驴。本杰明(Benjamin),男子名,源出希伯来语,意思是“幸运儿”。他是动物农场中年龄最大、脾气最坏、冷眼旁观、喜欢说怪话、看笑话的家伙。他的口头禅是“驴子活得长”(意思是,看谁活得长)。有人说,作者是以他比自己,不合适。奥威尔喜欢马而不是驴。他身体特差,根本活不长。   (八)老猫。无名,在书中是二流子和落后分子的象征。他好吃懒做,不劳动,经常逃会,干事的时候瞅不见他,但动物农场成立野生同志再教育委员会,他却积极报名,想借职务之便,抓点麻雀、老鼠吃。动物中有所谓宠物(pet),猫、狗是这一类。猫和狗还不一样。狗还帮助狩猎,看家护院。猫,除了抓耗子,啥都不干,特爱睡懒觉(如果有吃有喝,就连耗子都不抓)。   (九)鸽子。无名,和乌鸦相反,不是传播宗教,而是向其他支物农场传播革命思想。五十年代,毕加索的和平鸽(作于一九四九年)在中国很流行,北京展览馆(初名苏联殿览馆)的高塔上有,邮票上也印。左翼当红的一九四四年,他加入过共产党。   (十)乌鸦。摩西(Moses),是琼斯先生养的一只乌鸦。他什么活儿都不干,专卖口舌,说云端后面有座糖果山(Sugarcandy Mountain),人死了都要到那儿去。糖果山每天都是休息日,苜蓿一年四季常青,篱笆上长满方糖和亚麻子饼。革命前,为了唤醒动物的革命意识,猪给所有动物做工作,叫他们不要相信摩西的说教。仲夏暴动,摩西逃跑。动物共和国成立后,摩西又飞回来。摩西本是《圣经》中的犹太领袖,出埃及,立十诫。这里指俄国的东正教。十月革命后,苏联政府曾限制东正教。一九四三年,为了支持对德战争,苏联政府与东正教达成和解,东正教才重新活跃起来。   (十一)鸡、鸭、鹅。无名,代表最无知的一般群众。   (十二)麻雀、老鼠、兔子、狐狸。这些是野生动物。   三、故事梗概   这部童话等于一部压缩版的“联共布党史”(一九一七至一九四三)。故事的场景虽被安排在英格兰,但讽刺对象是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奥威尔说,他的故事是取自苏联,但对内容作了压缩处理,代年次序有所颠倒。原书共十章,无标题,这里试加提示性的小标题,做一点历史解读。   第一章,《老少校的梦》,是讲动物造反的起因。老少校年纪大,临死前,在大谷仓召集动物大会,把他的造反之梦讲给动物听。他说,英格兰有足够的食物,可以让所有动物都过上好日子,但不劳而获的人类却巧取豪夺,把全部剩余榨光。他劝他们,千万不要相信,人类富裕,动物也会繁荣,只有造反是唯一出路。他教他们唱《英格兰畜牲之歌》。造反之梦即共产主义,《英格兰畜牲之歌》即国际歌。   第二章,《赶走琼斯》,是讲动物造反。老少校死后,猪把老少校的教导总结成“动物主义”。造反比所有动物期望的日子都来得早。仲夏日(Midsummer Day,六月二十四日,约翰施洗节),母牛暴动,引起所有动物造反。动物占领琼斯家,惊其豪富,一致决定,谁也不许入住,保持原样,办博物馆。猪把“动物主义”简化为“七戒”,获得一致通过。故事这一段,是指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七日的十月革命。十月革命后,《国际歌》成为苏联国歌。   第三章,《自己管理自己》,是讲革命后,动物组织生产自救、设置各种管理机构和开展识字运动。动物当家作主,干活很卖力,特别是拳击手和苜蓿。猪是管理阶层,不劳动,光呼口号,为动物加油。每星期日,动物在大谷仓开动物大会,会前要升旗。雪球为动物农场设计旗子,旗是绿旗,图案是牛的白蹄子和白犄角。学文化,羊和鸡、鸭太笨,背不下“七戒”,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拿破仑跟雪球处处唱反调。他对雪球组织的各种委员会毫无兴趣,更关心养狗,专门培养看家护院的狗崽子。牛奶和苹果被猪霸占,引起不满,尖噪说,猪为大家操劳,理应如此,不然,琼斯就会复辟。他拿琼斯吓唬动物。故事这一段,相当十月革命后到一九一八年初。牛蹄牛角旗是暗示镰刀斧头旗(苏联国旗)。   第四章,《牛棚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人类的武装干涉。动物农场是全英格兰唯一由动物自己管理自己的农场。他们的成功,鼓舞了其他农场的动物。这一年,农村各地,不断掀起造反的浪潮。人类的代表,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感到大恐慌,勾结琼斯,对动物农场进行武装干涉。在雪球的英明指挥下,动物击退了人类的进攻,是为“牛棚战役”。雪球和拳击手,战功卓著,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一八至一九二○年,即苏联的内战时期。一九二○年十一月,苏联战胜欧洲列强的武装干涉(有十四个国家参加)和白军叛乱。   第五章,《放逐雪球》,是讲拿破仑赶走雪球。雪球和拿破仑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建风车发电,减轻劳动,每周工作三天,还是先抓粮食,解决吃饭问题;二是先武装自己,还是先放出鸽子,鼓动其他农场造反。他们的争吵,把农场分裂成两派。关键时刻,拿破仑放出恶犬(悄悄养大的狗崽子),赶走雪球,成立特别委员会,取消动物大会,用铁的纪律代替动物民主。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一至一九二八年,主要讲苏共党内的激烈争论。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开始迫害托洛茨基,驱逐托洛茨基,掀起反托派的运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工业化还是先集体化,二是一国取胜还是世界革命。十月革命,谁也没料到,突然爆发,第二国际的领袖们说,不合法,必失败。列宁说,孩子已经生出来了,难道还要到资产阶级那里领出生证?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竖守阵地,等待援军。他曾希望俄国革命会引发西方革命(如德国革命),不得已,才把目光转向落后的东方(如中国革命)。他始终相信,只有世界革命才能挽救社会主义。托洛茨基站在列宁左边,说没有世界革命,也要制造革命;斯大林站在列宁右边,只问苏联“一国”如何,建成建不成,守住守不住。他说,没有世界革命,苏联也能单独建成社会主义。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是三阶段论(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不是两阶段论(把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合并成一个阶段)。无产阶级专政,指过渡时期(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旧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临时采取的强硬手段,他们从不把无产阶级专政叫社会主义。   第六章,《同人类做买卖》,是讲拿破仑的新经济政策。上一章,雪球被逐之后,拿破仑继续造风车,说造风车本来就是他的主意。建造风车,造成物资短缺,拿破仑发现,必须同人做买卖。他不但以温佩尔为经纪人,进行公开贸易,还同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分别签订贸易协定,私下往来。此事同“七诫”发生矛盾,动物想不通:革命是同人类决裂,怎么可以同人类做买卖?尖噪给他们做工作,向大家保证,动物农场从来都没这道禁令。猪搬进琼斯家,睡在人的床上。动物记得,这也违反“七戒”的第四条。尖噪篡改“七戒”,说过去的规定,并不是说动物不可睡床,而是说不可睡铺床单的床,只要撤床单,换毯子,就合理合法。最后,眼看风车就要建成,却突然倒塌。拿破仑诬称,风车是被雪球破坏。从此,代替琼斯,雪球成了吓唬动物的法宝。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八至一九三六年,即苏联推行国家工业化和集体化的时期。当时,正值世界经济大萧条。这段故事值得玩味。大家别忘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中苏交恶、中美建交为契机。现在,我们悔恨自责,怎么没早点开放,却忘了当时的环境:封闭是因为封锁,不是自己做个“铁幕”把自己关在里面。当年,“敌军围困万千重”,掐着脖子,饿着肚子,怎么发财?怎么搞民主?   第七章,《屠杀同类》,是讲动物农场的刑讯逼供、血腥杀戮。风车倒塌后,经济形势严峻,为了履行向人类出售鸡蛋的合同,尖噪下令,鸡蛋必须全部上缴,引起母鸡造反。拿破仑和尖噪继续用雪球吓人:跟弗里德利克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皮尔京顿;跟皮尔京顿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弗里德利克。他们甚至造谣,说雪球勾结老鼠,在内部搞破坏,以雪球为借口,杀害同类:如造反的母鸡,表示不同意见的四口小肉猪,偷吃粮食的鹅,往饮水池撒尿的山羊,弄得人人自危,谁也不敢讲心里话。在此基础上,尖噪宣布,造反结束,内外敌人都被消灭,《英格兰畜牲之歌》已失去意义,从此不许唱。代替它的是小不点儿创作的新歌,歌颂农场新秩序的赞歌。故事这一段,相当苏联的大清洗时期(一九三六至一九三八)。苏联改国歌,用《牢不可破的联盟》代替《国际歌》是在一九四四年。注意:苏联的工业化和集体化是自己抢自己,大清洗是自己杀自己。这些悲剧,都和四面围堵没有安全有关。   第八章,《风车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弗里德利克发动的战争。动物大清洗是对“七戒”第六条的背叛。尖噪篡改这一条,把“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改成“一切动物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拿破仑建立个人崇拜,小不点儿创作《拿破仑同志》。拿破仑利用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的矛盾,既同皮尔京顿维持友好关系,又与弗里德利克达成秘密协议。不料,弗里德利克悍然入侵动物农场,打破三角平衡。皮尔京顿幸灾乐祸,希望就此消灭动物农场。但同样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拿破仑演说的号召下,拳击手和所有动物,浴血奋战,打败了弗里德利克。这场战役,是为保卫重新建成的风车,所以被命名为“风车之役”,但风车却被弗里德利克炸毁。“风车之役”指苏联战胜法西斯德国的卫国战争。“风车”指工业化。战后,拿破仑一面严令禁酒,不许其他动物喝酒,一面暗中酿酒,只供自己喝。喝酒,是继承琼斯先生(暗示苏联继承了沙俄帝国)。尖噪篡改“七戒”,被大家发现,他把禁止动物喝酒的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不许饮酒过量”。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当时,英、法希望德国打败俄国,俄国希望德国打英、法,都想靠移祸他国,保全自己。一九三九年,苏联与德国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但一九四一年,德国还是选择东进,大举进攻苏联。一九四五年,德国战败。小不点儿创作的《拿破仑同志》,指亚历山大罗夫创作的《斯大林颂》。   第九章,《拳击手之死》,是讲拳击手被诱骗,惨遭杀害。“风车之役”后,动物欢庆胜利,成立动物共和国。摩西返回,继续讲他的糖果山,虽然猪们不相信糖果山,却破例允许摩西不参加劳动,享受啤酒津贴,帮助他们愚弄群众,安抚群众,稳定他们对其他动物的统治。相反,为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拳击手,却被送进威灵顿的屠宰场,谎称他在那里得到精心治疗。死后,为了欺骗动物,还为他开追悼会,要大家学习这位先烈。故事这一段,相当德国战败之后。   第十章,《革命把猪变成人》,是讲拿破仑与皮尔京顿和解。这一章是最后一章,当年参加造反的动物,老的老,死的死,革命被遗忘。“七戒”的最后一条也被修正,“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动物农场的上层,猪狗先富起来,其他动物还是老样子。最后一幕,猪穿上人的衣服,像人一样,站起来了。他们备好酒筵,与皮尔京顿为首的人类欢聚一堂,举杯同庆,庆祝他们的全面和解。皮尔京顿说,猪和人,从来就没有利害冲突,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对付下等动物。拿破仑宣布,废除“同志”之称,把老少校的骷髅埋掉,牛蹄牛角旗换成没有图像的旗,农场的名字也改回去,仍叫“庄园农场”。窗外的动物目瞪口呆,再也分不清谁是动物谁是人。这是指二次大战结束后,苏联与英、美瓜分世界,揭开冷战时代的序幕。故事讲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牛棚战役”、“风车战役”,武力消灭动物农场,不容易。西方入侵,只有一个效果,就是把苏联变成一个高度军事化的国家,国富民穷的国家(农业为工业、工业为国防的计划经济是最典型的战时体制)。苏联不是被外部的武力所消灭,而是被它所养的党员所消灭。他们,很多都是白眼狼,特别是身居要职的党员,更是“共产主义掘墓人”。他们把苏联积攒的财富分光吃尽,然后宣布“告别革命”,摇身一变,号称自由主义者。从“政左经左”至“政左经右”到“政右经右”,是其演变的一般轨迹。   故事的最后一幕,据奥威尔本人说,是指一九四三年,世界三巨头,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欢聚一堂,通过《德黑兰宣言》(一九四三),商定日后的“三家分晋”。小说出版于一九四五年。这一年,《雅尔塔协议》决定了战后的世界格局:世界被英、美和苏联重新瓜分,就像一次大战一样。   其实,讲到这里,故事并没完,斯大林去世,波匈事件,苏共二十大,中苏论战,越南战争,中美建交,毛泽东去世,“文革”结束,柏林墙倒塌,前苏联和东欧易帜,全在他死后的五十年里。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亲眼看到的事情,接着奥威尔的故事。   最后,我把恩格斯的一段话抄在下面。他似乎已经预言到了共产主义运动可能遭受的挫折:   …… 这一次我们可以直接从《宣言》开始,这也特别是由于科伦案件,在这次案件中德国的共产主义(特别是在勒泽尔身上)经受住了毕业考试。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在实践中,我们和往常一样,将不得不限于首先要求措施坚决和毫不留情。麻烦也就出在这里。我感到,由于其他政党一筹莫展和萎靡不振,我们的党有一天不得不出来执政,而归根结蒂是去实行那些并不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而是直接符合一般革命的利益、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在无产阶级大众的压力下,由于被我们自己所发表的,或多或少地已被曲解的、而且在党派斗争中多少带着激昂情绪提出来的声明和计划所约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并实行跳跃,但这样做还不是时候,这一点我们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这样做,我们会丢掉脑袋,——但愿只在肉体方面——就会出现反动,并且在全世界能够对这种事情做出历史的判断以前,我们不仅会被人视为怪物(这倒无所谓),而且会被人看成笨蛋(那就糟糕多了)。我看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在德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它有一个先进的政党并且同法国这样先进的国家一起被卷入了先进的革命,只要一发生严重的冲突,一有真正的危险,这个先进的政党就不得不采取行动,而这对它来说无论如何是为时过早的。然而这无关紧要,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做历史的辩护。(《致约•魏德迈》,一八五三年四月十二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版,587-588页)          李零:读《动物农场》(二)      我在一九三六年以后写的每一篇严肃的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和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的,当然是根据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   (奥威尔:《我为什么写作》)    在我看来,人们只有一视同仁地坚持要英国结束在印度不受欢迎的统治,才能去谴责发生在波兰、南斯拉夫等国的犯罪。我属于左派,因而必须在左派内部工作,尽管我十分憎恨俄罗斯的极权主义及其在我们国家的恶劣影响。   (奥威尔:《致阿索尔女公爵》)    《动物农场》是奥威尔的代表作,现在已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销量超过四千万册。出版前,他就担心,此书可能正中保守派的下怀。情况果然如此。它的出版,立刻引起了丘吉尔的极大兴趣,英国女王也马上派人买书。     这本书,很敏感。冷战时期,英美夸,苏联骂,骂和夸,都是拿它当“反共宣言”。一九五一至一九五四年,英国人改编,美国中央情报局掏钱,拍成动画片《动物农场》,故事的结尾被篡改:“人猪大团圆”,人去掉,光剩猪,完全变味儿。冷战氛围下的阅读趣味,决定了奥威尔的命运。他是被保守主义捧起来的。    苏联和前东欧,还有咱们中国,大家初读此书,都很震憾。很多人都问自己:他怎么比我们还理解我们。正因为有强烈共鸣,读者很容易相信,甚至比西方读者更容易相信,这是一部反苏反共的右翼作品。    但他们读错了,不管有意无意,他们只是读出了他们想听的东西,而不是奥威尔想说的东西。    一、奥威尔是左翼    欲知民主,先知左右。传统意义上的右翼是西方议会中的保守派,左翼是西方议会中的民主派和激进派。右翼多半和遗老遗少、王公贵族和宗教势力有关,而左翼则代表新兴势力,如各种民主派、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夹处激进、保守之间,往往是中间派。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极右翼,托派和无政府主义是极左翼。这是大致的划分,情况经常变。现在,左右两翼不断分化,有所谓新左新右。很多玩经济、玩选举、玩战争的,都是右翼的变种。很多玩理论、玩环保、玩人权的(还有后殖民主义、东方主义、女权、同性恋等等),都是左翼的变种。现在的左翼,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盘散沙,经常往右转。    奥威尔的立场是左翼民主派的社会主义,他既恨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又恨苏联的斯大林主义。英国的保守派,他也反对。    阅读此书,知人论世很重要。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一九○三~一九五○)是英国左翼作家。他的特点是痛恨暴政,同情弱者。他始终同情劳苦大众和被压迫民族,对英国式的傲慢与偏见有深刻反省。他既反对英国的资本主义和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也反对苏联的斯大林主义。可惜,现在的读者只记住了他的最后一反,却忘记了他的初衷:他是为反对资本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才批判斯大林主义,批判斯大林主义是为了捍卫社会主义。他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为被压迫者和受害者说话。    奥威尔是个瘦骨嶙峋,腼腆敏感,喜欢自讨苦吃,喜欢冷眼旁观,为生活写作,为写作生活的人。临死前,他立下遗嘱: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为什么不要?因为他很重视生活体验,也很追求文字完美。既要真,也要美。他的小说,大多取自亲身经历。但他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我这辈子大部分时间过得很糟糕”),绝不想自曝其丑(“自传只有在披露了某些丢脸之事时才可信”)。他追求的真是一种夸张的逼真,既有写实性,又有文学性,亦真亦幻。他宁愿把他的书当自己的传记。    他的早期作品,本身就是自传或半自传性的东西。《缅甸岁月》(一九三四)是取自他在缅甸当警察的经历。他对英国在印缅地区的统治充满负罪感,因此辞职不干,放弃优厚的薪水,立志当作家。回到英国后,他深入社会底层,当了流浪汉。《巴黎伦敦落魄记》(一九三三)就是写他和流浪汉、乞丐、罪犯、娼妓相处的“赤贫之乐”。《牧师的女儿》(一九三五)和《保持叶兰茂盛》(一九三六)是他在伦敦当中学老师和书店店员时所写,主题是“穷”,大写金钱的压力。最后,他还到英国北部调查煤矿工人的生活,写成《通往威冈码头之路》(一九三七)。他在大英帝国治下的殖民地生活过,在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过,目睹大萧条下的社会贫困,使他从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变成一个社会主义者。起码在感情上,他是个社会主义者。    他的书就是他的传记。这个人很复杂,也很简单。    第一,他不是理论家,只是文学家,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政治文学家。他从不讳言自己的政治立场,宣称自己的文学是纯文学。虽然,在《一九八四》中,他也使用过当下时髦的“做爱解构政治”的手法(“腰部以下的叛逆”),但他绝不把这叫做“纯文学”,像港台的文学评论家那样。通常所谓的“奥威尔风格”就是政治与文学的完美结合。他是凭生活经验和直接感受,用最简洁明快的语言说出大实话的人,并不在乎读者的好恶。这种语言很有穿透力,有所谓“窗玻璃”之誉。    第二,他是左翼,但不是共产党员。左翼派别很多,大致有三种: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有人说他是托派分子,不对;说他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对。他是无党派的社会主义者。要说接近,也是社会民主主义。他是英国独立工党的支持者,是接近工党立场的社会主义者。当时,左翼走红,入党很时髦。特别是法国和意大利,多少大学者、大文学家、大艺术家,纷纷加入共产党。共产党是左翼中流,但左翼不等于共产党。他对追随苏共的左翼,总是冷嘲热讽,是个非常孤立的人。    第三,他只活了四十六岁,生当二十世纪上半叶。第一次世界大战,他还小。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完,一九五○年,他就走了。他是个前冷战时期的人物。真正的冷战,他只看到个头。但他预言了冷战时期。他的影响,生前不如身后。当时的右翼,有普通右翼(如英国的保守党)和极右翼(如德、意法西斯和西班牙的佛朗哥)。他不属于这个阵营。他骂苏联,是骂苏联变质,勾结英国保守党,跟德国和日本示好,背叛本国革命、出卖他国革命(如出卖西班牙革命),不是骂社会主义。    他是左翼,不是右翼,这点毫无疑问。    二、当左翼,不容易    奥威尔的书,是左翼批左翼。左翼批左翼,右翼当然高兴。但他毕竟是左翼。    革命是件高尚的事,也是件残酷的事。鲁迅译过《毁灭》。他早就讲过,革命都是沾血带污。    当左翼,不容易。穷人,没钱,没文化,没有军事训练的政治经验,相当激进,相当暴烈,不怕凶,就怕穷。左翼知识分子相反,最怕最怕,是个人不自由,还有破坏文化(海涅和杰克•伦敦都有这种恐惧)。他们和穷人闹革命,难免格格不入。这是左翼的最大困惑。    历史上的造反起义,经常都是腹背受敌,前怕狼,后怕虎,“杀敌一千,自杀三千”,很多人都死在自己人手里。参加革命,这也是考验。    奥威尔曾向往革命,但革命对他很遥远。在英国这样的国家,在美国这样的国家,远离欧洲大陆,远离真正的革命,要想体会革命,难。    但奥威尔的时代,正是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整个欧洲,到处充满火药味。他还是体验过革命。    西班牙内战是二次大战的序幕,也是欧洲各派政治势力殊死搏斗的缩影。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是死了五十多万人。这是二次大战的彩排。右翼背后有德、意法西斯,左翼背后有苏联,英、美看热闹。这场战争,不仅包括左右翼之间的斗争,也包括左翼内部的斗争。    一九三七年,奥威尔投身西班牙内战,站在共和军一方,同法西斯作战(海明威和白求恩也参加了)。他本以为,战争会带来伟大的社会变革,但结果却是一场悲剧。革命被革命出卖,自己人杀自己人,输掉了这场战争。    当时的左翼,主流是苏共支持的共和派。他想加入国际联队的正规军,被拒绝,因而参加马统工党(POUM)领导下的民兵组织。可怜的奥威尔,他吃过法西斯的枪子,却被当作托派同情者,被苏共下令追杀。为了讨好英、美,马统工党被苏共取缔和追杀。他的很多战友被关被杀,自己是死里逃生。他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一九三八)就是写这一段。    他目睹了左翼杀左翼的残酷场面,体会了自己人背后开枪的滋味。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心理创伤。他没到过苏联,但体会过自己人杀自己人。    我们的前辈,有类似经历。    一九六六年冬,在大别山区,有位解甲归田的老红军跟我讲过鄂豫皖苏区的肃反。我还记得,他是坐在一间黑咕隆咚的老屋中,烧树墩取暖,满屋都是烟,什么都看不清。我第一次听说,那么多的革命者都是死在革命的刀下。    这两年,我到湖北监利县和洪湖市跑过,调查湘鄂西苏区的四次肃反。我到过当年杀害红军将士的地点,参观过当地的博物馆。展馆中陈放着地下出土的遗物:纽扣、绳索、手铐和银元。那里有长长的烈士名单:段德昌、段玉林、王鹤、王一鸣、孙德清、旷继勋、柳直荀、李剑如……红六军和红三军的将领,几乎所有,全被夏曦他们杀掉了(旷继勋是在长征途中被张国焘杀害)。    在洪湖市的瞿家湾,我看到了段德昌的烈士证。他是洪湖苏区的创始人,却惨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证书是一九五二年八月三日毛泽东签发,“中央字零零零壹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烈士证:    查段德昌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    “革命”加在“烈士”前面,二字很沉重。    三、革命的悲剧    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年,奥威尔在摩洛哥养病,写成《上来透口气》。他很压抑,怀念过去(童年时代的英国),不满现在,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对未来充满恐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九三九——一九四五),是当时的“三国演义”。英美、苏联和德国是世界的三极,就像中国的抗战,国民党、共产党和日本,也是三极。三极变两极,都是敌人之中选朋友。这就是政治。    奥威尔的选择是什么?    最初,奥威尔是个和平主义者,不希望英、德交战,然而,战争一爆发,他立刻成了一个爱国主义者,反抗纳粹没商量。    战争期间,奥威尔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东方部工作,服务于英国的战时宣传。这期间,他写过不少评论和随笔。有人说,他的文章比书更漂亮。战争结束前,一九四三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四年二月,他写了《动物农场》。    这本书,说出了作者最深的忧虑。    奥威尔相信,自由资本主义已经到了末日,但法西斯主义不是出路,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出路。他害怕,德国战败后,左翼风潮席卷欧洲,苏联模式将控制世界。尽管很多左翼人士认为,他不应该在苏军攻克柏林取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时刻出版此书(此书出版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德国投降在一九四五年五月);英国有战时的媒体管制,他们顾及与苏联的同盟关系,也给他施压。但他却说,恰恰是这一时刻,他要警告大家。    作者的寓言,为我们揭露了苏联变质的全过程。    这一过程是围绕着“七戒”的改变。    什么是“七戒”?请看小说第二章:    一曰“凡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二曰“凡用四条腿走路或者有翅膀的都是朋友”,三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穿衣裳”,四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睡床铺”,五曰“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六曰“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七曰“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头两条,很关键。动物中的傻瓜,背不下这两条,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最后,这两条被修正成“四条腿好,两条腿更好”(第十章)。    第三至第五条,动物为了防止部分动物搞特殊化,宁肯拒绝人类的遗产。但奶牛的乳房涨了、树上的苹果熟了怎么办?总得有人吃喝。猪不但霸占了牛奶和苹果,还搬进琼斯的豪宅,睡在琼斯的床上,穿琼斯夫妇留下的衣裳,甚至在留给动物老同志养老的专用牧地上种大麦,准备酿酒,还到人类的农场买酒,自个儿偷着喝。他们把第四条改成“任何动物不许在铺被单的床上睡觉”(第六章),把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过量”(第八章)。    第六条,禁止动物杀害动物,也被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第八章)。    第七条,所有动物平等,也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第十章)。    小说开头,老少校说,人类剥削动物,压迫动物,不合理,动物要翻身,造反是唯一出路。他的说法很合理。    但问题是,他们赶走人类,人类的遗产将如何处置?如果同人决裂,岂不是又回到了畜牲?如果同自己决裂,又由谁来当畜牲(不管本国,还是他国,总得有人当畜牲)?    所以造反的结果是,只有一部分动物先富起来。革命把猪变成人,其他动物还是过着悲惨的生活。    读《动物农场》,要看一头一尾,特别是结尾。    答案很清楚,这是悲剧。    四、奥威尔的恐惧    《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是什么关系?附带说一下。    《一九八四》是《动物农场》的续作。“一九八四”是把一九四八年的“四八”倒过来读,即从我出生那一年,展望三四十年后的情景。他所预言的时代恰恰就是我们这一代人亲身经历的时代,即所谓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欧美是围剿的一方,苏联、中国是被围剿的一方。    很多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读这本书,都会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联想,觉得这就是早期的《古拉格群岛》。他们更喜欢《一九八四》,以为此书后出,更能代表奥威尔的思想,故事还是讽刺苏联,这个理解并不对。    很多奥威尔的评论家都认为,从文学角度讲,此书不如《动物农场》。奥威尔本人也承认,过度渲染折磨场景,是此书缺点。    一九八四》分三部分,从真理部到旧货铺到友爱部,写的是无奈——做爱——出卖。我印象最深是第二部的最后一章。这章的短歌,非常感伤,掩卷遐思,总是盘旋在心头。    事实上,奥威尔的恐惧是从《动物农场》发端,问题集中在动物农场。《一九八四》只是其恐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放大。他的害怕,当然和苏联有关,但故事的场景却不在苏联,而在英国。他害怕的是苏联模式席卷欧美,英国工党和其他社会主义政党也染上这种病,引起整个欧洲乃至全球的极权化(即右翼所谓的“赤化”),他的祖国也不能幸免。    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采用的不是寓言,而是预言(很多作家都想象过未来的强权社会,如杰克•伦敦的《铁蹄》,奥威尔只是其中之一),恐怖气氛很突出,读起来令人压抑。《动物农场》是写苏联,《一九八四》是写英国和以英国为叙事中心的整个世界。    故事把一九八四至一九九四年的世界分成三个超级大国——欧亚国、大洋国和东亚国。欧亚国是俄国(苏联)吞并欧洲的结果,范围是欧亚大陆的整个北部,一九八四年时已经存在。与它并存的大洋国是美国吞并英国和大英帝国殖民地的结果,范围是南北美、英伦三岛、大洋洲和南部非洲。东亚国是“又经过十年混战以后出现的”,比前两个超级大国要晚十年,范围是中国、日本、蒙古和东南亚。北非、西亚、中亚和南亚是争夺地带。    这三个国家,都有核武器,拉一派打一派,彼此冲突不断,但并不真打,只是成心折磨这个可怜的世界。这是写什么?这是写冷战。    奥威尔笔下的大洋国,是由“英社”(Ingsoc,意思是“英格兰社会主义”)控制的极权国家。它的权力机构下设四个部:真理部管宣传,仁爱部管司法,和平部管军事,富足部管经济。党的口号全是指鹿为马: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    这个社会是金字塔结构,顶端坐着的是老大哥(Big Brother,简称BB,不可理解为我们常说的“苏联老大哥”),老大哥下面是核心党,核心党下面是外围党,外围党下面是无产者。    原书说,上等人(核心党)也可能被中等人(外围党)赶走,中等人有可能变成“新的上等人”,但受苦的永远是下等人。作者是站在下等人一边。    他批判大国之间的冷战(“战争即和平”),批判种族歧视、等级特权和不平等(“自由即奴役”),批判用谎言篡改历史(“无知即力量”)。他不相信“党”,无论是核心党,还是外围党,但他相信“未来属于无产者”,“希望在无产者身上”。“无产者”的概念,是他的道义所在——尽管在他死后,英国的“无产者”已经面目全非,对其他国家的人民来说,他们也成了“上等人”,战争与革命,工业与污染,动乱与贫穷,全都送到了落后地区,但“下等人”的概念,还是到处存在。    即使在《一九八四》中,奥威尔反对的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他痛恨的伪社会主义。    “他们说时间能治愈一切创伤 / 他们说你总能把它忘得精光 / 但是这些年来的笑容和泪痕 / 却仍使我心痛像刀割一样。”    “鸟儿歌唱,无产者歌唱,但党却不歌唱。”    在奥威尔的感伤词句中,我们看到的是“那个结实的不可打垮的身影”——在全世界各地。    “他们的觉醒终有一天会来到。可能要等一千年。”    难道我们还没有读出他心中的“社会主义”吗?    奥威尔的预言,有些是对的,比如美、苏称霸的两极世界,还有年代稍晚的东亚崛起(他在世时已略见端倪),但有些并不如此,比如苏联吞并欧洲,英、美成为苏联式的国家。他说,他并不相信,小说中的社会一定会到来;这部小说的地点放在英国,只是为了强调英语民族并不先天优越,同样可能面临极权主义的威胁。    大洋国家究竟像谁?左翼、右翼有争论,有趣的是,很多左翼都认为,这明明就是自己的国家。更何况,先富的“上等人”欺负后富的“下等人”,还是以富国为源头。    这里有趣的是,故事反复提到“电屏”,也就是老大哥监视整个社会的那个无所不在的设备。这个发明,现在使用很普遍。监视器、摄像头,哪儿哪儿都安——除了厕所(有人甚至提议,特殊情况也可安,比如有人在厕所里交换毒品,经公安部门批准),特别是在“自由世界”,特别是在反恐战争愈演愈烈的现在。    学者多已指出,奥威尔是把他在BBC的工作经历写进了这部小说。他很清楚,战争宣传总是充满谎言(后来的冷战也不例外),他想讲真话。故事中的真理部,原型是什么?很多读者想不到,其实就是BBC的东方部。那是一个蜂窝式的办公场所。BBC的名称本身,也使我联想,它就是老大哥(BB)的公司(C)。    福柯曾把“监视”当做“规训”(社会对人的强制驯化)的一环。老板监视员工,校长监视教员,警察监视犯罪分子嫌疑人,“电屏”很有用。反过来,不可能。反恐提高了“电屏”的地位。    工程,可以用直升机监视。天上还有卫星,可以监视一切。有人吹,卫星可以看见地面上的一张的报纸。还有臭名昭著的麦卡锡时代,那时的窃听,也转回来了。对恐怖分子可不可以拷打,也被布什拿出来讨论(其实已经用了,据说“很有用”)。    说起办公室,我会想起托夫勒。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单位组织大家学《第三次浪潮》。老托说,革命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变成古董。我们已进入信息时代,技术万能。不但革命不可能,就连足球也将消亡,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全都散伙。当时,有个朋友办了份报纸。我问他,你们的办公地点在哪里?他说,哎呀!你真老土,连这都不知道,人家托夫勒说了,有了电脑,就不用上班。现在怎么样?电脑倒是有了,更得上班。都不上班,老板怎么当?    即使民主社会,民主也不是至高无上。国家,上有上帝,下有老板。老板可以世袭,有如君王。    打卡,格子间加电脑,这是标准的办公场所。    我们是这样“走向未来”(当时有套丛书叫这个名)。    五、创作灵感:小孩和马    一九四七年三月,奥威尔为《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写了个序言。他向俄语读者讲了自己的经历,讲了自己的政治立场,讲了此书的创作缘起。    第一,他说,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这不是出于什么理论上的考虑,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于对被压迫人民的同情。他是目睹了缅甸的殖民地生活才痛恨帝国主义,目睹了英国北部矿工的困苦无告才拥护社会主义。当时,他还没有明确的政治观点。    第二,他说,他反对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西班牙内战中是被苏共当托派分子追杀,很多朋友被关押和枪决,罪名是与法西斯主义者共谋。这一大搜捕与苏联国内的大清洗是同时发生,是大清洗的补充。当时,苏共是左翼中流,很多知识分子都相信苏共的谎言,他认为,作为幸存者,他必须揭露这些谎言。    第三,他说,他从没有去过俄罗斯,他对苏联的了解是通过书报的介绍,仅仅是个旁观者。“即使我有这力量,我也不想干涉苏联内部事务:我不会仅仅因为斯大林和他的同事的野蛮和不民主的手段而谴责他们,很有可能,即使有最好的用心,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他们恐怕也只能如此行事”(最后这段话,值得玩味)。    奥威尔说,“在过去十年中,我一直坚信,如果我们要振兴社会主义运动,打破苏联神话是必要的。”他从西班牙回到英国,一直想用一个故事来实现这一目的。有一天,在他居住的乡间(沃灵顿),他“看到一个男孩,大概十岁,赶着一匹拉车的大马在一条狭窄的小道上走,那匹马一想转弯,那孩子就用鞭子抽它,这使我想起,如果这结牲口知道它们自己的力量,我们就无法控制它们,人类剥削牲口就像富人剥削无产阶级一样。    很多年前,我也想过这类问题,买过点讲动物的书,想写《畜牲人类学》。我觉得,古今统治术,全靠驯化——人类驯化人类。基于生物学原理的奴隶制和种姓制,并不纯粹是古代的事情。正如共产主义可以回溯到原始社会,整个人类文明也可追到奴隶制。从此,人和人的差别,要比人和动物的差别还大。这是真正的分岔口(美洲,晚到十九世纪末才废奴。印度,至今仍有种姓)。   《动物农场》是以动物与人类决裂始,动物与人类和解终。在这篇序言的结尾,奥威尔特别指出:“许多读者在读完本书之后可能有这样的印象:它以猪和人的完全修好收场。这不是我的原意;相反,我原来是要在一种很不谐和的高音符上结束,因为我是在德黑兰会议以后马上写的,大家都认为该会议为苏联和西方建立了可能范围内最好的关系。我个人并不认为这种良好关系会维持很久,而事实证明,我没有错到哪里去……”   在奥威尔的笔下,“和解”并不是好词。    二次大战前,苏联为了向英、美示好,宁肯放弃西班牙革命;为了自身的安全,也曾修好德、日。二次大战后,苏联和英、美瓜分世界,也与它的安全战略有关。    这些都受到奥威尔的谴责,让他觉得,和帝国主义没两样。    但是,如果我们从苏联的角度考虑一下,苏联不这么办,又有什么选择?    弱肉强食:强才欺人,不强被人欺,是列强的游戏规则。    不被人欺,也不欺负人,难。    六、矛盾的奥威尔    很多左派,都是叶公好龙,既盼望革命又害怕革命,既同情受压迫的劳苦大众,又害怕他们的愚昧和暴烈。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政治环境,往往都是“洪桐县里无好人”。    上面说过,奥威尔生活的时代,有三股政治势力,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落实到国家,就是英美、德国和苏联。它们都是互相利用,互相拆台,握手翻脸随时来。    反对决定立场:有些人,因为苏联发生了斯大林的清洗,宁肯和法西斯主义合作;有些人,因为害怕法西斯主义暴政,也不去谴责苏联的不义。只有奥威尔说,他都反对。    奥威尔的早年,一九二二至一九三七年,主要是痛恨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特别是大英帝国的殖民主义。一九三七年,他参加西班牙内战,回国后为英国广播电台服务,则是反抗法西斯主义。一九四五年,同盟国的反法西斯战争即将结束,他又害怕极权主义会控制世界。    他是个“三反分子”,什么都反。但他所反,互相都反,主要矛盾里面有主要矛盾方面,你到底以哪个为主?毋庸讳言,奥威尔的晚年,他的心病,主要是苏联的极权主义,确切地说,是斯大林主义。    斯大林主义吓跑了西方的左翼。    奥威尔辞世前,曾出过一个“黑名单事件”。他有一位女友,西莉娅•佩吉,在英国外交部的情报研究处(IRD)工作。这个部门设立于一九四八年,目标是全球性的反苏反共宣传。一九四九年三月,情报研究处派西莉娅看望奥威尔,想请他为他们写东西或推荐他人写东西。他有个笔记本,上面有一百三十五个人的名字,包括演员、记者和作家。他向西莉娅提供了其中的三十五个人(其中有卓别林、萧伯纳等人),说明哪些人是共产党的同路人或支持者,“不应被委以宣传之任”。一九九一年,这个名单被部分公布,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指责他是告密者,也有人替他辩解,说他只是不同意请这些人写东西,并没有叫当局抓这些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奥威尔的天平毕竟是倾向于英、美,他很难掩饰自己对苏共的恐惧。这是后来左翼纷纷向右转的原因(注意:现在的西方左翼,在很多问题上比右翼还右)。    在《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的序言中,他把苏联和英国做了对比。他说:    英国并不是完全民主的。它也是个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着极大的阶级特权和(即使在现在,在一场可能使人人平等的战争之后)极大的贫富悬殊。但是尽管如此,它还是一个人民生活了好几百年而没有发生内战的国家,法律相对来说是公正的,官方的新闻和统计数字可以几乎一概信任,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持有和发表少数派意见并不会带来生命的危险。在这样的气氛中,像集中营、大规模强制迁移、未经审判就逮捕、新闻检查等事情,普通人是没有真正了解的……    奥威尔是个社会主义者,但在他的价值体系中,自由和民主压倒了一切。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他是个民主社会主义者。    他反对法西斯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他反对极权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自由民主是欧洲走出中世纪反教权、反君权的产物,这是西方主流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主义的历史遗产。苏联抛弃这份遗产,他无法接受。    那么,他又怎样区别于他反对的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呢?    这才是问题所在。          李零:读《动物农场》(三)      我们都是靠抢劫亚洲苦力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中间那些"开明的"人都认为这些苦力应该得到解放,但是我们的生活水准,因之也是我们的"开明",却要求这种抢劫继续下去。    (奥威尔:《鲁德亚德•吉卜林》)   冷战时期,曾让太多人感到绝望,特别是夹处于美、苏之间的欧洲人。比如英国的"愤青"(愤怒的青年)愤什么?就是二次大战的"英雄"还霸占着这个世界。   (奥斯本:《愤怒的回顾》)。   现在,老一代的"英雄"差不多都已离去。他们留下的遗产是什么?一是战争,二是革命。它们的变奏,构成了《动物农场》的主题。      一、必也正名乎?   奥威尔的书,《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共同主题是批判极权主义。什么叫极权主义?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在西方的政治词汇中,有两组词,黑白分明,最能体现西方的价值观:   (一)好词   一)freedom(自由),和下面的词是同义词。只不过,liberty是借自法语,freedom才是英语本身的说法。   二)liberty(自由),有"解放"之义,我们常说的"解放",其实就是"自由"。美国的"自由女神"是"解放女神"。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其中的"自由"(liberté)就是相当这个词。一般说,摆脱奴役才有自由,自由是解放的结果,但英美革命的继承人却喜欢说,解放是自由的结果——守法即自由,没有规矩的自由是不自由。     三)equality(平等),主要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平等"(egal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礼记•礼运》的"大同"、《墨子•尚同》的"同",庶几近之。   四)fraternity(博爱),意思是手足之情、兄弟之情。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博爱"(fratern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孔子弟子子夏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庶几近之。     五)democracy(民主),是希腊老词,本义是人民统治。欧洲政体,古典时代是分为三类六种:君主制(monarchy)和僭主制(tyranny)是一人统治,贵族制(aristocracy)和寡头制(oligarchy)是少数统治,共和制(republic)和民主制(democracy)是多数统治。亚里士多德说,这三组词,都是前边好,后边坏:君主制最好,贵族制其次、共和制又其次;民主制是暴民政治,寡头制和僭主制是暴君政治,都不好。可是现代政体,流行的却是民主制。即使君主立宪,也是虚君共和,有没有君主无所谓,关键是不能没有议会。 ( http://www.tecn.cn )   (二)坏词   一) autocracy(独裁),是从autocrat来的。autocrat是独裁者(auto是自己,crat是统治)。我国帝王,称孤道寡,唯我独尊,西周时期,叫"余一人",最像这个词。这种一人说了算的统治者,在我国,那是司空见惯,并不都叫暴君。中国的暴君,那得"独"到一意孤行、谁劝都不听、随便杀人、近乎虐待狂的分儿上。如武王伐纣,把纣叫"独夫",就是这种暴君。 ( http://www.tecn.cn )   二)dictatorship(独裁),来源于dictator。dictator,本来是罗马共和国的民选执政官,通常有两名,罗马帝国的皇帝就是从大权独揽的执政官发展而来,后来引申为"独裁者"。卓别林的《大独裁者》(The Great Dictator),就是用这个词指希特勒。过去,我们常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独裁"。马、恩和列宁认为,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必须如此。专政是过渡手段,下一段才是社会主义。 ( http://www.tecn.cn )    三)despotism(专制主义),despot是暴君。暴君哪儿都有,没什么新鲜。比如希腊的僭主,还有某些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和尼禄),就是西人常说的暴君。他们的传统是小国传统,对暴君很敏感。我国,秦以后的皇帝,以武力取天下,没有贵族出身,有点像僭主。春秋的赵简子和陈成子,汉魏的王莽和曹操,权力很大,也像僭主,但我们不叫暴君,只叫"乱臣贼子"或"乱世奸雄"。 ( http://www.tecn.cn )   四)absolutism(绝对主义,或绝对君主制),学者多把这个词翻成"专制主义",如中文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就这么翻。我国常说的"专制主义",是个没有历史概念的混沌。其实,absolutism这个词,和despotism还不完全一样,它是专指资本主义前夜,高度集权的君主制。这种君主制,是和等级君主制相对,是和权力分散的封建制相对。它在欧洲,兴起和衰亡,时间不一样,主要在十六至十九世纪这一段(俄国拖到一九一七年)。如法国的路易十四、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俄国的彼得大帝,都属于这类君主。欧洲各国,绝对主义越发达,革命越激烈,法国和俄国就是如此。     absolute的意思是绝对的。法王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就是这种绝对主义。最近,刘北成、龚晓庄翻译了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谱系》(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一年版),就是介绍这类国家。 ( 五)totalitarianism(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才创造的新词。极权概念的发明者是意大利哲学家秦梯利(Giovanni )   Gentile,或译金梯利,一九四四年被意大利共产党杀掉)。上世纪二十年代,极权的概念经墨索里尼宣传,广为人知。这个词是法西斯主义的代名词。    total的意思是全面的或总体的。它强调的是党国至上、集体主义、绝对服从和军事化。totalitarian是全面控制社会的大独裁者。它的特点是全面控制:全面控制社会,全面控制个人,比传统的专制主义和绝对主义更加专制,董乐山主张译为"全面权力主义"。汉娜•阿伦特有《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九五一),三联书店已经出了译本。       二、层层剥笋   上面的好词,全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欧洲革命的遗产;坏词,除极权主义晚出,全是前资本主义概念。它们彼此相反,有如尧、舜与桀、纣。    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小国传统。世界各大文明,早期都有这一段。   西方人讲民主,老爱搬希腊城邦。其实,希腊的民主自由是建立在侵略和奴役之上。   希腊依山傍海,利于海外贸易,利于海外扩张,玉帛女子,可从外边抢,像骑马民族一样。他们的城邦全是小国,去古未远,古风犹存,还保留民主制。但即使希腊,也有六种政体,不光民主制。古希腊,一堆小国,松散联合,居然打败比他们强大的波斯帝国,很让欧洲人自豪。亚历山大征波斯,横跨欧亚,建立庞大帝国,犹"小邦周克大邑商",是希腊的顶峰,西人特爱吹,叫"希腊化时期"。但他一死,土崩瓦解。   同样,罗马早期也有民主制。他们摆脱共和,走向帝国,也是顺理成章。罗马帝国,后来居上,更庞大,更发达,但即使走向帝国,也还保留城市自治,国家依然很松散,难以控制各地的反叛和阻挡北方蛮族的入侵。    中世纪南下的蛮族,类似我国的匈奴、鲜卑,本来也很民主。他们的入侵,也是"小邦周克大邑商"。庞大的罗马帝国,让他们一冲,也土崩瓦解。他们的占领,不像我们的西周封建,是归同一个王来领导,更像五胡十六国。今天的欧洲,小国林立,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就是承受这份遗产。    欧洲,大地域国家不发达,小国寡民的记忆特别深。即便现代大国,也多半是靠海外殖民复制的联合体,很像城邦自治的古典时代。文艺复兴,他们是"爸爸不亲爷爷亲",宁肯认同希腊、罗马,好像特民主。但他们也热衷过专制,不止一次。   欧洲走出中世纪,一度提倡专制:抬君权,压教权,抬专制,压封建。十八世纪,他们还羡慕过我们的专制。   当然,这种专制,早已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专制,而是上面说的绝对主义。好听的说法是"开明专制"。绝对君主制取代等级君主制,权力太大,威胁市民社会,引起反弹,才有后来的革命,申民权,抑君权,再掉过头来反专制。    他们是反封建在前,反专制在后,专制是封建的对立面。   欧洲的君主制,上有教权(宗教大一统),下有封建(国家多元化),王是小王,帝非常制。他们的帝,源出罗马,拉丁系的国家叫皇帝(imperator,原义是得胜的将军),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叫恺撒(caesar)。查理曼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和沙俄帝国,是欧洲的三大帝国,帝号多出罗马,一般要由教皇封。法西斯主义源出意大利和德国,这不是偶然。意大利的前身是古罗马,德国的前身是神圣罗马帝国。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一种插着战斧的笞棒)是复罗马之古,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也是继承神圣罗马帝国。他们都是托梦于罗马。罗马是帝制的象征。    西方民主,是专制的对立面。但现代民主,中间隔着中世纪,并不来自希腊。它是欧洲革命的产物(西方有一种说法,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如果是这样,民主只有六十多岁了)。民主革命的理想是破旧立新,革命的结果是折中新旧。    革命,是个意向纷纭的怪物,民主也是如此。革命,既有王冠落地,也有王权复辟。民主,也是既有英国立宪传统和洛克的影响,也有法国启蒙运动和卢梭的影响。民权挑战君权和教权,结果往往是三权妥协。革命后的欧洲,不但教皇还在,九个国家还保留了王室。    极权主义不是欧洲历史上的专制主义,而是个非常现代的概念。   法西斯主义是一次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产物。当时的欧洲,很不景气,到处弥漫着对民主和进步的绝望,权力意志的鼓吹甚嚣尘上。大家希望,强者出面,收拾乱局,哪怕权力大一点。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的概念,不但和罗马无关,跟中世纪也没什么关系。    极权主义是意大利法西斯的发明,纯属右翼概念,所有左翼都反对。但右翼骂左翼,也用这个词。社会主义好一点,至少可以和民主挂在一起,欧洲左翼政党,很多都是讲社会民主的党,甚至还是执政党。共产主义就不行。他们说,苏联的社会主义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一样,也是党国至上,暴君加暴民,这样的社会主义是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是典型的西方话语。帝国主义瓜分世界,大局已定,所有国家,站队画线,壁垒分明,维持的叫民主国家,反对的叫极权国家(现在指共产主义)或民族主义国家(现在多以恐怖主义称之)。绝大多数国家,欧美和日本以外的国家,都属于后两类。这种划分很霸道。    可惜的是,奥威尔无法区别于上述话语。对左翼来说,这是难逃的困境。   奥威尔说,他天生憎恨权威,但权威反不掉(参看恩格斯:《论权威》)。暴君对他,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他的噩梦分两种,一种是法西斯主义,一种是斯大林主义。他把两种都叫极权主义。我们只有理解当时的气氛,才能理解他的恐惧。当时的世界太野蛮——反对野蛮的,同样很野蛮。   社会主义苏联和法西斯德国,一左一右,都挑战过世界格局。它们都是帝国主义战争的产物:一次大战,德国战败,备尝屈辱;俄国革命,强敌环伺,也被围困。它们有同样的创伤,同样的困境。贫困和战争,扭曲了这两个国家,二者颇具对称性。可是,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正在格局本身。    凡尔赛和约,埋下二次大战的种子;雅尔塔协议,也是冷战的根源。在这种格局下,苏联的一切都是围绕安全转,对内对外,造成种种问题,很多战略考虑,都被帝国主义化。这是革命的不幸。但只有站在格局的立场你才会说,它和法西斯德国是一家。    我们不要忘记,法西斯德国是最最反共的国家。他们和英、美的矛盾是由"瓜分"而引起,在"反共大业,同仇敌忾"上,他们和英、美是一家。   苏联的卫国战争,写进《动物农场》,叫"风车战役"。我们都还记得,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是真正的一伙。当弗里德利克悍然攻打动物农场时,皮尔京顿说"活该",他希望的是,弗里德利克替他消灭动物农场。   奥威尔绝不会同意,弗里德利克和动物农场是同一拨儿。这就像西班牙内战,他虽痛诋左翼,恨其自相残杀,但绝不会分不清左右翼。   他说,"这法西斯主义总得有人制止它"。为了抵抗德国,苏联人民付出了最大牺牲(不光死人,还有制度上的牺牲)。   我们不能把苏联红军和德国法西斯混为一谈,就像我们不能把八路军和日本鬼子混为一谈。      三、说"东方专制主义"     西方和东方的对立可以追溯到欧洲的古典时代。笼统的"东方"是由笼统的"西方"制造。"普世价值"是基督教话语。  早在古典时代,欧洲人就有一种说法,希腊人和罗马人是"文明人",他们的北边,他们的东边,都是"野蛮人"。中世纪,北欧和南欧成为同一个基督教世界,但异教的东方还是属于"野蛮人"的世界。   古典作家说,西方特民主,东方特专制;欧洲人酷爱自由,亚洲人奴性十足。他们说的西方是希腊城邦,东方是波斯帝国。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偏见。   最近,美国拍了"样板戏",《亚历山大》、《三百壮士》,就是再现这种偏见。亚述、巴比伦(现在的伊拉克)是最伟大的文明。波斯(现在的伊朗)继承了这两个文明,包括他们的地盘。它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行政效率很高的大地域国家,所有考古发现和文献史料都证明,希腊比不了。古典作家嘲笑波斯,正如由余入秦嘲笑秦,自豪的不过是戎狄的蛮风。    换位思考,亚历山大征波斯,其实也是蛮族入侵。欧洲历史,从西到东,从北到南,总是落后征服先进,后来的罗马,后来的日耳曼,都是如此。   古代东方有很多大国,没错。这些大国很专制,也没错。但很长时间里,欧洲历史学家对这些文明古国,少所见,多所怪,以为只有他们的小国寡民才叫文明,以为只有他们的松散联合才叫文明,这是颠倒黑白。   近代欧洲,他们的地理知识有长进,但文化偏见没有变。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欧洲历史学家沿袭了古典时代的偏见。他们把西方炮舰所及的整个东方,从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到印度的莫卧儿帝国,从古老的波斯到古老的中国,全都装进同一概念。这一概念就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十足的历史混沌,它是一堆既模糊又混乱的印象:土地国有制和村社组织,大河灌溉和水利社会,绝对专制和普遍奴隶制,没有法律,没有贵族,还有早熟、停滞等等。   黑格尔使用了这类概念。他把整个东方,叫做"暴政的舞台"。   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也使用了这一概念,虽然他更关心的并不是"暴政"。   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正式提出是在《经济学手稿》(一八五七——一八五八)中。但这一概念,在他第一次讲唯物史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中就已存在。对比二书,我们不难发现,他当年使用的"部落所有制"一词,就是相当这一概念。他把"部落所有制"(相当亚细亚)排在"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相当希腊、罗马)、"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相当日耳曼)之前。在他眼里,这种形态更古老。所以,他还保留了黑格尔爱用的"儿童"一词——和欧洲相比,我们只是早产的小儿!    今天,我们都已知道,"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陈旧过时的概念,既不能概括东方各国的共性,也不能反映东方各国的差异,很多"特点"似是而非,很多"特点"不能成立。这一概念,经过近百年的研究,"日凿一窍混沌死",已经寿终正寝。   专制主义只是东方的特点吗?并不是。东方,很多国家,早就是大地域国家。这不能叫野蛮,只能叫文明。更何况,西方大国有专制,东方小国有民主,双方都是既有民主,也有专制。西方民主、东方专制的历史虚构是不能成立的。   我国近代反专制,说我们反对的是"封建专制主义",这是误用西方的概念。   我的朋友,刘北成先生,他是治欧洲思想史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就提出,人家欧洲,"专制"的反面是"封建",这两个词怎么可以搁一块儿?最近,他再申此论(见他为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写的中译者序言),讲得更清楚,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它要反的是"绝对主义"而不是"专制主义",更不是"封建主义"。过去,我们把absolutism译为"专制主义"已经不太合适,理解成"封建专制主义"就更加荒唐。    研究中国历史,同期比较很危险。我们要知道,中国和欧洲,从起点上就很不同,它们在时间上有很大错位。   第一,中国从很早就是大地域国家,君主制很发达。早期民主制,很难查考,没有,不必找。要找,只能到蛮荒之地。蛮夷列传诸蕃志,汉族以外的地区倒是有。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好像很重视民,但这是"事后诸葛亮",越是大讲"民贵君轻",越是说明民太轻。现代民主制,不管资本主义代议制,还是社会主义代议制,都是外来。两千多年来,在我们的历史记忆里,中国只有君主制,没有民主制。    第二,中国从很早就是中央集权的大帝国。这种大一统,两千多年不变,每个王朝都是二三百年的连续体,和欧洲对比很强烈。西周时期,我们也有封建,但不同于欧洲封建。朝代和朝代之间,有异族征服,异族多被汉族同化,接受的是汉族制度,也不一样。中国有专制可反,无封建可反。   第三,我国的帝制,从一开始,皇帝就有绝对权力。他把不同宗教、不同语言的众多民族(ethnic groups)纳入同一个版图,类似现代的民族国家(nation)。政教分离,宗教被国家控制,国家大一统,宗教多元化,也类似宗教改革后的欧洲国家。这样的国家,有君权可反,无教权可反。   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亚历山大的帝国和罗马帝国没法比,中古时期的帝国也没法比。它更像欧洲历史上的绝对君主制。欧洲绝对主义,高峰是十八世纪。难怪当时,欧洲各国,群拜康、乾为榜样。这段蜜月期,很让国人自豪,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随着他们崛起,我们衰落,反被他们骂,就连老学生日本都骂(日本的现代化是个例外,它是从封建制直接进入现代国家,欧美特喜欢)。   近代中国是在骂声中长大。别人骂,我们自己也骂。   我还记得,"文革"后,中国的志士仁人痛感中国落后,对"封建专制主义"曾力加挞伐。他们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极权主义等同于绝对主义,把绝对主义等同于历史上的暴君,老是分不清古代和现在,放着眼前说天边。当时的大家,真是骂昏了头,明明是眼跟前儿的事,什么都赖秦始皇。现在倒好,自从有了盛世感,康、乾又成香饽饽,大家特别健忘。    长期以来,"专制一锅粥","民主一锅粥",占据了所有人的头脑。特别是,他们对西方的民主神话深信不疑,还以为专制主义是中国特有的传统。   这个酒劲儿应该醒醒了。      四、我为革命说几句话      我们这一代是生活在冷战时期。冷战时期,就是奥威尔讲的"和解"。这种"和解",其实是和而不解,就像电影中的场面:两人同时拔出枪,冷枪顶着热脑门,谁也不肯放下。    冷战的结局是什么?是同时开枪,同归于尽?还是同时扔掉枪,实现全面和解?是一方扔掉枪,被对方打死或束手就擒?还是拿枪的逼扔枪的重新捡起,继续玩前面的游戏?    目前我们看到的,不是前两种,而是后两种。   这个时期,现在叫"后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是和而不解,后冷战时期是解而不和。后冷战是冷战的延续,我们只是看见个头。   革命正在被遗忘,就像拳击手死后的动物农场,变成荒诞的故事。今天重读奥威尔,我想为革命说几句话。   (一)革命是逼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阿伦特说,战争是老词,革命是新概念(《论革命》)。"革命"曾经是个神圣的字眼儿,不仅是二十世纪,也是十七至十九世纪。    回首二十世纪,前后两半,对比很强烈:上一半,世界只发生过两件大事,两次大战逼出两次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左翼风靡世界;下一半,是冷战改变世界,世界告别革命,右翼卷土重来。   有人说,革命不合法。我很奇怪,革命还有什么合法?   谭嗣同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有之,请自嗣同始"。   (二)战争与革命有不解之缘。   阿伦特说,"迄今为止,战争与革命决定了二十世纪的面貌"(《论革命》)。革命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她说对了。尽管,她关注的是两者都使用暴力,暴力给人类造成太多灾难,让她感受不自由,莫大痛苦(她是德籍犹太人,避祸逃美,思考原点是反犹主义)。    战争是资本主义的DNA。西方的军事传统,不但有五百年的一贯逻辑,还保留了古典时代的野蛮(穷兵黩武,奴隶比例最高)。这是他们的祖坟。   革命是战争的解毒剂——虽然革命也有毒,它们都沾血带污。   抗日战争,国际国内,各种政治势力在中国斗法,缠绕纠结,纷纷纭纭,绝非书生所能解,但抗日战争成就了中国革命,这点毫无问题。    (三)要骂革命,先骂战争。   近五百年的西方战争史,绝对是一部罪恶史。原罪可以原到最初的殖民战争,基本方式不变,基本逻辑不变,特点就是霸道(参看拙作:《读〈剑桥战争史〉》)。   战后的美国,打仗成瘾,不打仗不能活(民主、共和两党都打,所有总统都打,除了越战结束后的卡特)。一九九○年到现在,这十八年里,美国一口气打过四场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不到最后一步,大家想不起越南战争(当年,无论左右,谁都反)。   人类的两次世界大战,很多"文明人"都投票支持过本国的帝国主义战争,就像希腊公民,以为战争是民主的延伸(战争与民主有不解之缘),正像奥威尔说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西方人的傲慢和自私,几乎毁掉了这个世界。   这四次战争,没有一个干净。反战是唯一的正义。   (四)中国革命,前仆后继,反专制是一面大旗。   中国历史,专制主义很发达,梦被西方打破,乃有革命。辛亥革命,推翻清朝,走向共和,是反专制;北伐战争,打倒军阀,统一南北,是反专制;抗战胜利,共产党用武力赶走国民党,是反专制;现在提倡民主化,也是反专制。一切都顺理成章。虽然,反和被反,经常具有对称性,我们的反专制,老是用一种专制反对另一种专制,仿佛交叉感染。这是由残酷的环境所决定。    (五)专制是革命的对立面,但革命也会造成专制。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要特别声明,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权利。欧洲革命后,这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因为当时,还有很多复辟活动发生,保守势力也有长期的延续。专制主义,即使在革命成功后,也有很多变种,包括革命的专制主义。   辛亥革命后,中国南北对抗,北方是前清帝制的复辟势力和武夫当国的北洋政府,代表保守势力;南方是国共两党,代表革命势力。由于新旧势力找不到妥协的办法,所有政治势力,全都诉诸武力和强权,被人称为"武化革命"(许倬云)。谁都无法否认,正是因为反专制,不能没有集权,特别是过渡时期。孙中山看得很清楚,中国革命,不能一步到位。在他看来,起码要分三阶段(军政、训政和宪政),头一段就是专制。马克思讲三阶段,头一段也是专制。   革命也会造成专制,有什么奇怪?法国革命革出一个拿破仑,中国革命也革出一个袁世凯,道理一样。陈伯达写过《窃国大盗袁世凯》。袁世凯是历史上的王莽吗?不是。他和蒋介石一样吗?也不一样。当时,很多政客都想推他出来当皇帝。   拿破仑是个复杂人物,他是个"革命皇帝"——革命革出个皇帝,太讽刺。拿破仑的专制,一般叫"波拿巴主义",这就是革命的专制主义。当时,"极权主义"的概念还不存在。    革命的专制主义也要反。   (六)革命是为了什么?   西方革命,有个深入人心的概念,革命是为了自由。阿伦特说,自由才是衡量革命的唯一标准(《论革命》)。她说的革命,太干净,一不能沾暴力,二不能沾专制,这样的革命哪儿找?   现在的世界,革命革伤了,革命革怕了。大家都说,英国革命好,美国革命更好,法国革命糟,俄国革命更糟。美国远离欧洲大陆,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白人畜奴,有人替他们干苦活,独立之后,什么君权教权、阶级矛盾,全都可以绕过去,多好。但这是特例,全世界没有第二家。   阿伦特说,革命不是造反叛乱、以暴易暴,而是秩序的重建:法国革命,无法无天,革命革到不自由,不如美国;美国学英国,光荣革命不流血,先为自由立规矩(与保守势力妥协),所以没有混乱,没有导致新专制。这是先自由,再解放。她甚至从语源上考证,革命的本义就是复辟(《论革命》)。一句话,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才是真革命。    有趣的是,中国的革命之父孙中山说,中国革命是因为自由太多。庄士敦(溥仪的英国老师)闻之,大惑不解(《紫禁城下的黄昏》)。他为什么不解?就是因为有上面的定义。    孙中山说的自由,是清室逊位后,中国面临的权力真空和无政府状态。在他看来,没有权威,不能结束这种混乱局面。我国的革命,用阿伦特的标准衡量,肯定最糟。但即使这样的革命,也是追求新秩序。   (七)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   革命,求自由而得专制,是很多人害怕革命、远离革命的原因。但真正的革命和战争类似。没有高度集权(哪怕是由议会授权),就没有战争。没有高度集权,也没有革命。不流血的革命,就像不流血的战争,好是好,就是太少(认真讲,是根本没有)。    权力集中就一定不好吗?答案似乎很肯定。其实,资本主义国家的战时体制,福利国家的计划体制,社会主义国家的镇压敌对势力,不发达国家的民族主义和权威主义,大部分都与战争和革命有关。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理由。我们不能脱离当时的环境,把所有的集权都搅成一锅粥,统称为极权主义,特别是等同于法西斯主义。   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西方统称为"民族主义",他们的逻辑是,义和团是"民族主义",八国联军才是"国际主义")。虽然在欧洲革命的谱系中,这种革命没有位置,流血太多,代价太大,但统而观之,通而观之,仍然很伟大。这不是国共两党哪一个人的功过问题,而是这个民族的功过问题,整个上一代人的功过问题(功过往往在一块儿,人不是蛋糕,没法拿刀切)。    (八)中国革命,不容诋毁。   当年,参加中国革命的人有个共同体会,让他们刻骨铭心:西方列强一向操纵落后国家的政变和内战(今天也如此,特别是美国)。它们支持的都是"弱国中的强者",认定强者才能代表利益和秩序。这是西方列强的游戏规则。强者经常换,但几乎毫无例外,全是各国的保守势力。   革命的老师并不支持中国革命。   中国革命为什么会"一边倒",道理很简单:北伐,只有苏联支持;抗日,最初也只有苏联支持。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一年,长达四年,英、美都在看热闹。    早在抗战胜利前,美国就已看出国民党的腐败(他们考察过延安,有对比)。战后,机会均等,命运的天平更倾向国民党,但国民党兵败如山倒,自己丢了天下,为什么?    一九五○年,自由主义作家林语堂曾抱怨,"为什么苏俄在亚洲有能干而有效的工具为他们服务,而美国却只有像蒋、李承晚和菲律宾总统这类s.o.b.(狗崽子,son of bitch的缩写)合作?这是本世纪最大的谜团"。   其实,这不是什么谜团。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自由世界"的代理人,他们代表的并不是本国的民主,而是强国在海外的利益。从巴蒂斯塔、吴庭艳到本•拉登和萨达姆,向来如此。我们还没有发现过另一种解读。   二十一世纪,时光逆转,历史倒读,好像什么都可以翻案,但中国革命的案不能翻。   中国革命,不管是谁,不管他们的意识形态如何,所有人的愿望有共同指向,一是摆脱列强瓜分,二是结束四分五裂。先解决挨打,再解决挨饿,其他问题慢慢来。    人民英雄纪念碑还巍然耸立在天安门广场。一百年来,所有为中国革命捐躯的烈士(从秋瑾到江姐)永垂不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6. 李零:读《张政烺论易丛稿》
    书评 2011/01/24 | 阅读: 2652
    2005年1月29日凌晨一点五十五分,张政烺先生病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九十三岁。他的墓地选在北京西郊的福田公墓。那里有很多名人作伴,王国维在其北,邹衡在其南。每年清明,桃红柳绿,我们会去祭扫。他的墓碑,就像他的为人,朴实无华,上面写着他的人生信条:“真诚求实是为人为学之本。”
  7. 李飞:美国掌控互联网主动脉随时可瘫痪别国网络
    科技 2009/07/05 | 阅读: 1456
    据美国国防承包商预估,美军每年投入网络战的费用超100亿美元。为了网络进攻能力,美军大力开发计算机网络战武器,美军已经研制出2000多种计算机病毒武器,加上训练有素的网络战进攻部队,只要美国需要,随时可发起信息网络攻击,侵入别国网络,进行破坏、瘫痪甚至控制。
  8. 村田雄二郎等:沟口雄三氏访谈录
    历史 2008/09/16 | 阅读: 2445
    2007 年4月28 日,于东京大学驹场校区。
  9. 村田雄二郎:孙中山与辛亥革命时期的"五族共和"论
    历史 2011/09/14 | 阅读: 2193
    以往的历史学大体上把这两者的相互关系认为是革命、民主、进步、开放的"南"和专制、君主、落后、守旧的"北"来理解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或是,以革命的不彻底、未成熟等框架来描述民国初年的历史。但是,五族共和论的命运所表示的是,用强弱优劣的对比就无法论述南北两者的错综复杂的微妙关系。
  10. 村田雄二郎:康有为的日本研究及其特点——《日本变政考》《日本书目志》管见
    历史 2011/07/11 | 阅读: 3716
    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撰写了两部有关明治维新史的专著。一部是《日本书目志》,丁酉年(1897年)冬由上海大同译书局出版。另一部是近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的《日本变政考》,戊戌年进呈光绪帝御览。
  11. 村田雄二郎:理与力——李大钊的“平民主义”
    历史 2011/10/08 | 阅读: 1988
    我认为李大钊的"调和论"、"反暴力论"是其"平民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本文拟考察一下在李大钊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他的这种思想的发展轨迹。
  12. 村田雄二郎:超越“纪念史学”——日本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国际会议
    历史 2013/12/31 | 阅读: 1813
    80年代以后,日本关于辛亥革命的性质的论争呈现衰退之势,但与中国大陆或台湾地区的纪念会议及纪念活动遥相呼应,在东京、神户等地每隔十年分别举办了讨论辛亥革命和孙中山的国际会议。变化和连续性;"边疆"的统合和"民族"的自立;清朝、北洋派的视点;认知和记忆的过程等今后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
  13. 杜墨:谈"Un中国制造"建筑展
    法律 建筑 2012/06/08 | 阅读: 1564
    在美国、在欧洲建筑设计的速度很慢的原因:90%的设计需要满足司法体系的要求。赫尔佐格和德梅隆,在起步的时候,所做的都是非常小的、但是很敏感美丽的建筑,和当地的环境有一个很好的对照关系。但即便是这样的建筑师来到中国,也设计了一个巨大尺度的体育中心。
  14. 杜小真:谁是唐迪克陶?
    历史 2009/08/13 | 阅读: 2074
    《现象学和辨证唯物论》出版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那正是法国存在主义的时代,是革命、介入的热情的时代。迪克陶强调行动的优先地位和劳动的最高价值,希望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实现”现象学,这符合当时知识界的主要倾向,故而一些评论称《现象学和辨证唯物论》为“令人震惊”的作品,它观点的大胆和陈述的清晰都足以使之列为“经典”。许多学者纷纷对之作出各自的反应:梅洛.庞蒂、罗兰.巴尔特等都写了文章,利科也在《论现象学》中发表了评论,这些评论都对迪克陶的著作予以高度评价。
  15. 杜建国:《无问西东》对清华传统的片面呈现--兼论民国精神的凋零
    影视 2018/04/29 | 阅读: 3933
    清华大学的抗日传统,并非只有以"沈光耀"为代表的"精英抗战"这一脉,还有同等重要(如果不是更加重要的话)、而又风格迥异的另外一脉。很遗憾,影片对这一脉只字不提,也正因此,影片呈现给观众的就不是一种全面的完整的清华精神或传统,而是一种片面的、不完整的清华精神或传统。
  16. 杜建国: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
    经济 2013/09/02 | 阅读: 1689
    中国的经济发展并不粗放低效。像一重大连加氢这样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企业,在中国并非特例,而是相当常见。中国的工业正在完成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的升级
  17. 杜建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会有“大动作”
    经济 2013/11/01 | 阅读: 2594
    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经济方面可能方针提出预测,认为“明明是中国政府高层从来没有对国企私有化等问题做过任何明示甚至暗示,可为什么人们总是会认为三中全会将在这些领域有大动作呢?这主要是受媒体报道影响所致。”
  18. 杜建国:南方周末造谣煽动民众反PX
    环保 2013/05/22 | 阅读: 1969
    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得追本溯源,弄清第一次反PX事件--厦门PX事件的来龙去脉。稍加细心地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某些人以及某些媒体通过制造并宣扬PX有剧毒、致癌、致畸、高爆炸等危害的谣言,对煽起民众对PX的恐慌情绪直至通过"集体散步"这种激烈方式来驱逐该项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谣言,就没有厦门PX事件,也就没有今天的昆明与成都的波澜。
  19. 杜建国:反民主的美国宪法
    法律 2016/01/11 | 阅读: 3165
    原摘要:独立战争前后美国各州掀起了民主浪潮,城乡劳动大众积极参政,威胁到了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急欲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来改造中央和地方的民主政体,以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美国宪法所贯彻的分权与制衡原则,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反动:分权,就是对本应完全属于人民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就是对本应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意志或权力进行制衡。当人民欲行使主权保护自己免受财产或资本的压迫侵害时,其权力就会因为被分立而遭到制约,以至于无法实现目的。一小撮制宪代表背着广大人民制定出宪法,然后又进行突然袭击,得以在大多数人民不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将宪法通过。看似矛盾的"强政府"与"弱政府"在宪法中竟水乳交融,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流氓本性。议会立宪政体的作用不可高估,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绝非其能永久约束。集宪政、屠杀、"新自由主义"于一体的皮诺切特模式,是美国宪政思想在20世纪最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 以美国宪法为支柱的美国民主政体,历来被视为民主制度的典范。 曾在美国制宪运动中起过重要作用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对宪法所体现的人民主权原则曾做出如下经典评价:"(美国)政府直接起自人民,是以人民的名义奠立起来的,......联邦政府的确是一个人民的政府,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它都是来自人民的。它的权力授自人民,直接行使于人民的利益......它是全民的政府;它的权力受自全民的委托;它代表全民,并且为全民工作。"[1]后来林肯的名言"民有、民治、民享",更是视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最佳概括。 现在若是有人断言,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目的是用来"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2]的,或者美国宪法遵循的原则是"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3],对此人们一定会坚决反对。但令人吃惊的是,这番言论竟然是分别出自美国"宪法之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之口的。果真如此吗?确实如此。判定美国宪法的本质,汉密尔顿与麦迪逊肯定最有资格。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重新对美国宪法进行考察。制宪运动的推动者是哪些社会集团?制定宪法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宪法是怎样被制定出来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宪法是如何通过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宪法为何被汉密尔顿与麦迪逊称作是反民主的。   一、制定宪法的动机:解除民主对财产的威胁   (一) 当代资本主义与民主制共存的稳定局面,令世人以为资本主义与民主是与生俱来互为表里的。其实不然。 财产私有制与民主制的矛盾,占社会少数的富人与占社会多数的穷人的矛盾,由来已久,一直难以调和。[4]众所周知,早在两千多年前,当"民主"这一概念刚刚诞生于古希腊的时候,亚里士多德便在其名著《政治学》中系统明确地表达了有产阶级对民主的恐惧:民主意味着人民大众的统治,就是占多数的穷人对占少数的富人的统治。自那时起,有产阶级始终视民主为洪水猛兽。 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从中世纪社会内部萌生壮大起来的,资产阶级继承了传统有产阶级对民主的敌视。通常人们将第一场资本主义革命英国革命称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是毫无道理的。反对君主专制,并不必然意味着支持全民民主。 在圈地运动中形成的英国资产阶级,当时有两个对手:第一个是反抗圈地的农民;第二个是专制君主,国王一方面向资本家乱收税,另一方面又不积极配合资本家掠夺农民,招致资本家的反对。为了掠夺农民,先要制服国王;为了制服国王,先要利用农民。这就是资产阶级的如意算盘。资产阶级--或者说被资产阶级独占的议会--摆出了为民请命的架势,哄得并依靠农民的支持,推翻了国王。推翻国王后,农民--平等派提出了民主要求:获得选举权,分享议会权力。资产阶级则坚决反对以维护自己的选举特权。双方--克伦威尔的独立派与平等派--的争执,以1847年的普特尼辩论而著称。斗争最后以克伦威尔将平等派彻底镇压而告终。资产阶级反对君主专制,更反对全民民主,其目标仅仅是建立由其独享的议会寡头统治,这就是英国革命的实质。此后两百年,资产阶级凭借其议会寡头暴政,掠夺农民[5],压榨工人,成就了第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大众获得选举权,那还是宪章运动之后又经过长期议会改革才实现的。 (二) 敌视民主,开国之初的美国统治阶级也不例外。[6] 独立战争前后形成的民主浪潮,在近代历史上第一次使参政权利扩大到大多数普通民众身上,或产生了这种可能。这一民主浪潮威胁到了各州富人绅士们的财产权,为此他们急欲通过制定新宪法来解除这一威胁: "革命消除了英国政府的压制,因而旧殖民地农民,负债者和擅自占地者对商人,投资者以及大土地所有者的不满情绪重新燃烧起来,一些州的下层社会利用了新建立的民主体制,有产阶级感到十分恐慌,制宪会议的参加者一心想建立一种政府,不仅能够管制商业,并偿付债务,而且能够防止通货膨胀,坚持执行法律并制止谢斯叛乱一类的暴动。"[7] 革命时期的美国还是个农业国,居民的大多数为小农,农民以及城市平民是反英运动和战争的主力军。[8] 上层统治阶级是大地主、大商人、银行家、种植园主、船主、制造业家等,这些"较优裕阶层在穿着,语言,举止和教育方面都与大众截然不同。革命前的效忠派同后来的联邦主义者之间在蔑视民众这一点上有与上层社会一脉相成的纽带"[9]。这些正在成长中的资产阶级,尽管没有正式贵族身份,但是却依然以贵族自居,这类似于当时英国统治阶级所一身兼具的贵族和资产者的双重身份。 富人绅士们对民众极度藐视--愚民--的同时,又极度恐惧--暴民,将民众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是他们的一贯目标,但是,为了赶走英国统治者,他们不得不冒险去借助民众的力量。既要民众起来为其卖命,又要民众不自行其是而危及其统治;只要独立战争,不要社会革命。这一平衡在实践中是很难掌控的。 反英斗争自1760年代兴起后,日渐高涨,平民大众不管在议会内还是议会外,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10]先是群众性反英运动爆发,继之《独立宣言》发表,随后各州开始制定(州)宪法、组建新政府,民众积极地参与到这场改革中去。同过去相比,选举权在各州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扩大。[11]各州宪法大都遵循立法权至上的思想,立法机构在新政体中居于支配性地位: "首批建立的州政府,并不是众多革命领袖所向往的那种'平衡的'或'混合型的'政府。在外部形式上,这些新政府的结构就像旧式的殖民地政府一样,但是权力平衡发生了根本变化。几乎所有的职位,包括最高法院的职位,都变成了经由直接或间接选举而产生。总督的权力几乎全被取消了。根据当初的设计,新参议院的作用之一是制约立法机构中的人民院,但实际上,由选民选举的参议员既没有殖民地时期议会那样大的权力,也没有那样高的威望。在各州,成为最终权力的是人民院--下院,以及选举下院的选民们。"[12] 而没收亲英分子的财产、废除长子继承权等措施,也可能促使财产的分布更趋广泛,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力量。 富人绅士们固然反对英国的横征暴敛,但如果整个社会换由平民百姓来统治,这就更为他们所痛恨。他们唯恐新的议会改革与民众运动浪潮相结合,形成一种威胁其利益、动摇其统治的民主政体。 在宾夕法尼亚州,民众的力量格外强大。早在1774年独立战争还没有爆发时,费城(宾州首府)的富翁古维诺·莫里斯--1787年联邦宪法的定稿人--就已经开始担心民众的反英运动了: "一般民众......开始运用他们的思想和理智了。这些贫贱可怜的爬虫啊!在他们看来,此时是一个春生万物的早晨,他们挣扎着蜕去冬季的甲壳,全身沐浴在阳光里,我敢向你保证,当正午来到以前,他们准会磨着牙咬人。......那么,原有的贵族政治只好寿终正寝了。"[13]在那个资产阶级还以贵族自居的时代,公开诋毁辱骂人民大众是家常便饭,不像后来资产者对此在幕后时才会坦言。 莫里斯的担心很快变成了现实。赶走英国统治者后激进派在宾州占得了上风,原来饱受东部沿海地区富人排斥的内地农民争得了选举权。1776年宪法进一步规定,凡交过人头税的成年男子即有选举权,议员的被选举权也没有财产限制,这已经接近普选制了。激进派反对采用由行政首脑(即君主)、参院(即上院、贵族院)、众院(即下院、平民院)构成的所谓的"混合政体",主张"在美国,人们只有一个等级,所以......政府中他们应该只有一种代表"[14],因此应该组建"大众政府--有时称为民主政府,或共和政府"[15]。新政府最终抛弃了两院制,改为一院制(佐治亚洲亦如此),且不设州长一职,行政职责由一委员会担当,委员会选举主席,并受另一个委员会的监督。新宪法被保守派称作"一群愚昧不堪的暴民的政治纲领"[16]。一位保守派诗人曾用如下诗句来表达对民众参政的不满: "晚上躺下时还是泥水匠和木工,早上一起身却成了来喀古士和梭伦。"[17] 农民与其他的平民大众也认为自由与财产有关,但与富人对自由的理解又有所不同。农民们认为经济上的独立和自主才是人的自由的先决条件,[18]这就需要每个人都拥有适量的财产,否则财产若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必定会令无财产的多数人成为他们的附庸。[19]必须使财产广泛分布,避免贫富悬殊局面的出现,才能确保一个自由人的社会。个体小私有者要利用已争得的民主这个武器来防止富人大私有者对他们的财产进行掠夺,避免使自己堕落为无产者从而失去自由。这样的观念甚至被写入了宾州宪法草案[20]中: "授予少数个人以大部分财产对人民权利来说是危险的,对人类的共同幸福是有害的,因此每一个自由州都有权依据自己的法律阻止这种财产的拥有。"[21]这样,对富人的财产权的约束成为保护平民的财产的前提。在富人眼中,民主是其自由和财产的威胁,而在平民大众眼中,民主则是其自由和财产的保障。 这些观念并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发战争财是富人的一贯传统:"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富人和穷人之间一度被抑制的冲突和斗争一再重现。埃里克·方纳称这场战争是'一个使殖民地一部分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使另一部分人生活无比艰难的时代。'"[22]当时宾州的富人也不例外,他们鼓动人民到前线去为其流血卖命,而自己却在后方哄抬物价大发其财。人民肯定不会认可他们流血牺牲就是为了让商人们抬高物价以从他们身上榨取更多的油水。1778年宾州议会制定了限价法令(其他州也有类似做法),次年又成立了专门的执行委员会来对付大商人。这与1793年巴黎的无套裤汉的作法差别不大: "在有着深刻的阶级、种族和宗教分歧的宾西法尼亚......建立了我们历来在美国所曾有过的一种同'无产阶级专政'最相近似的制度......战争期间,宾州议会花费在掠夺托利党人、压制奸商和迫害耿直的反对派方面的精力,要比花在支持革命上面的更多。"[23] 富翁罗伯特·莫里斯(并非前面提到的古维纳·莫里斯,不过同样是后来制宪会议中的重要人物)在他的一船面粉被没收时发出了强烈地抗议:"不容许一个人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本人认为合适的条件处理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那实在是违背自由的原则。"[24]另一位宾州人士在写给杰弗逊的信中说:"如果你在这个州,你一定会诅咒它。这个政府的支持者是一群没有任何高尚品格的工人。"[25]富翁詹姆斯·威尔逊(反对控制物价和1776年宾州激进宪法,后来制宪会议的主要成员之一)的豪宅是保守派的大本营,1779年10月,激进派与保守派双方甚至曾在此爆发了激烈的武装冲突。 宾州在当时并非是特例。在马里兰州,经过统治者们的努力,类似宾州宪法那样的民主宪法最终没能获得通过。但是畏于曾经发生的民众骚乱,当局还是做出了让步,立法增加了对富人的赋税,准许债务人用纸币偿还债务(下面将会看到这类做法的影响在日会更加突出)。富翁查尔斯·卡罗尔对此解释道:"许多聪明善良的人向非正义低头,屈从于流行的异端学说及错觉妄想,这实出于无奈。"[26] 在弗吉尼亚州,新的州宪法制定后,著名的激进派理查·亨利·李认为由于代表人民的众议院力量强大,本州的新政府尽管"有一个州长,有另一个立法机构(指参议院--引者注),但仍有很重的民主意味"[27]。对此,保守派则是另一种态度,1776年兰登·卡特在致华盛顿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只需告诉你我所听到的关于独立的一种定义:人们期待着成立一种政府,不受富人支配,人人都能为所欲为。"[28] 1775年3月在南卡罗来纳州,当时的总督对时局做出了如下描述: "有产者终于开始领教人民的多头权力了。迄今为止,芸芸众生一直驯顺地任人利用,其巨大的数量和偶然的骚乱成了支持美洲殖民地提出要求的后盾。现在他们发现了自己的力量和重要,再也不轻易受从前的领袖们摆布了。"[29] 在北卡罗来纳州,部分民众曾以如下言词表达了对民主的渴望:"你们必须竭尽全力,建立一个置于北卡罗来纳州人民权力之下的自由政府,一个必须是不折不扣的,尽可能是民主的政府......在确定政府的根本原则时,你们必须反对每条偏袒贵族的,或由富人和要人掌握,用以欺压穷人的条文。"[30] 马萨诸塞州则是另一种情况。1774年,波士顿的无套裤汉--工人与工匠等城市平民起来赶走了英国统治者。旧政权垮台了,旧秩序崩溃了,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呢?是无套裤汉的天下,还是资产者的堡垒?[31]1775年,约翰·亚当斯惊呼"拉平之风如此盛行"[32],"这种思想--财产不像上帝的法那样神圣,一旦被社会所接受......混乱和暴政就开始了"[33]。1776年,马州保守派的另一重要人物埃尔布里奇·格里(后来的制宪会议的代表)发出了同样的抱怨:"本殖民地的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令人惊恐的征兆,在一部分人的头脑里,私有财产的神圣意识在日益淡薄。"[34]这种情况下,亚当斯担心:"倘使民主分子多分得一些立法权,即让他们在立法机构中起支配作用或占优势,......他们就会通过表决剥夺你们的财产。"[35] 决不能让激进派将暂时的民主放纵进一步巩固为制度化成果。无奈无套裤汉人多势众,不能与之直接对抗,富人老爷们不得不绞尽脑汁,运用了"高超的手腕"[36],才恢复了秩序。激进派曾起草了一部宪法,但被拒绝。"通过巧妙的勾结,'富而有才'的贵族挫败了这个计划,代之以一种步步为营地确保财产所有权和特权的体制。"[37]在议会之外,专门成立了一个制宪会议,"富而有才"的资产者运用拖延战术和和种种伎俩,到1780年终于通过了由亚当斯起草的新宪法。资产者得逞了:"1780年宪法是律师和商人的法规。其目的是要......保护财产不受民主......的侵袭。"[38]马州宪法成为后来联邦宪法的模本。[39] [40] (三) 战争结束后,民主对资本的威胁并没有随之消失,在邦联时期又再度加剧。[41]1785-1786年间,美国农民大概普遍地陷入到债务危机之中(各州情况不同,有的可能早已如此)。债务危机形成的具体原因和过程,笔者在此还不能详细论述,但是农民债务负担的沉重则是不争的事实。大概当时各州的农民大都靠借债维持经营,而此时恰恰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现象,农民要想获得足够的硬币按期偿债是非常困难的。农民--债务人并不认为自己经过浴血奋战赢得独立后却要为还债而破产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纷纷要求立法机关准许延期偿债,甚至要求发行纸币,用纸币来还债(看来如果身负重债,那么通货膨胀就可以因使债务贬值而变成好事)。这自然招至富人--债权人的反对,他们可不想改变当初的契约,换回一堆早已或日后将要贬值的纸币。但在农民的压力下,有七个州发行了纸币(前面讲到,早在战争期间马里兰州议会就通过了有利于债务人的法案)。在罗得岛州,债务人完全控制了议会。该州通过以土地作抵押的方式将纸币贷给农民以还债,并强迫债权人按纸币的票面价值接受。若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只须将纸币存放到法官那里就证明偿还债务了。[42]富人们自然是叫苦不堪。作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权就这样遭到了各州议会的藐视。[43] "财产是多么地无保障啊"[44]!富人们抱怨道,"人不能为自由和生命而联合,他们只能为保护财产而联合"[45]。 约翰·马歇尔后来称正是纸币运动促成了制宪运动[46]: "(当时各州)变更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相互关系的权力,干预契约的权力,触及了所有人们的利益,而且统制了每一个人在他以为可以独立处理的事情上的行为;这种权力当时曾被各州滥用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干涉到社会的正常往来,并且破坏了人与人的一切信用。这种错误如此严重,如此惊人,不仅破坏了商业来往,威胁了信用的存在,而且侵犯了人民的道德,破坏了私人信誉的尊严。阻止这种邪恶的蔓延......是大家希望从政体的改革中得到的重大益处。"[47] 富人们坦言:"那种流荡在所有阶级中的热情曾鼓舞我们在1774年和1775年去选择自由,现在这种同样的热情又促使我们来拥护政府。"[48] 自独立战争前就已形成的民主浪潮,富人绅士们至此再也无法忍受下去。在各州,民众力量相当强大,议会对契约滥加干预,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财产和利益,他们对此基本上是难以抗拒。而在邦联,由于无权干预各州事务,也不能对他们提供保护。富人绅士们渴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制约各州"疯狂的民主"。[49]不是为了维护民主,而是出于对民主的恐惧,才导致了新宪法的制定: "美国的宪法运动不是民主革命和反英体制的结果,而是对民主强烈反作用的结果。"[50]     保守派呼吁,"我们需要从民主中被挽救"[51]出来! 现在人们习惯于将邦联时期看作是漆黑一团的"危急时期"或"混乱时期"[52],多亏开国元勋们制定了宪法,建立了新联邦,才挽救了整个社会。但是宪法之父麦迪逊并不这样认为: "(制宪会议的召开--引者注)不是由于邦联没有充分实现自己的直接目标而自然产生的全国情势和影响",相反主要是因为另"一种严重的祸害",即"各州法律的变动无常......这些法律的不公屡见不鲜,而且昭然若揭......我深信,我可以确切地说,来自这方面的弊端更多地促成了产生这次制宪会议并为全盘改革作了广泛的思想准备的那些忧虑。"[53] (四) 此时,在马萨诸塞州发生的事件更是令富人绅士们胆战心惊。前边已指出,战争期间保守派在马萨诸塞州好不容易才控制了局势,制定了一部有利于自己的宪法。战后州议会为了偿还战时本州发行的公债(这多为富人持有),向农民征收的税额高达其收入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农民还担负着沉重的私人债务。如果无力偿债,农民就只好在财产被抵押和坐牢之间进行选择。农民纷纷请愿要求发行纸币:"除非发行纸币或制定其它媒介物,使我们能偿还赋税和债务"[54],否则将会有一半的农民破产。州众议院迫于压力曾做出了发行纸币的决定,但遭到了参院的否决。到1786年秋天,农民以"一个绝望的债务人"[55]丹尼尔·谢司为首举行暴动[56],要求发行纸币并改组参议院。[57]州议会缺乏进行镇压的武装力量,甚至邦联也没有常备军,面对马萨诸塞州的求援无能为力。幸运的是,暴动者并没有由"一个凯撒或克伦威尔来领导"[58]。富人们仓促集资组建了一支军队,再辅以阴谋诡计,终于"勉强"将暴动镇压下去。 "谢司叛乱并没有持续多久,但保守分子却吓破了胆,于是才支持制定美国宪法。"[59]邦联的弱点在此事件中暴露无遗。富人们决心摆脱掉软弱无力的邦联,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以保证其财产的安全,并同时剥夺个州的民主权力。亨利·诺克斯将军在致华盛顿的一封信中表达了各州富人们的共同忧虑和要求: "叛党......看出了政府的懦弱......他们决定使用自身的力量借以挽救自身的贫困。他们的信条是:'合众国的财产是大家共同努力从英国人手里夺回的,因而它必须成为大家的共有财产。反对这个信条的就是平等和正义的敌人,必须从地面上除掉。'总之,他们决心取消公私的债务,并且已经拥有种种土地法,这些法律是很容易用那些没有准备而无论如何算是法币的纸币来实现的。......这种可怖的情况业已威胁了新英格兰的每一个讲原则、有财产的人士。......怎样避免无法之徒的强暴呢?我们的政府必须加强、改革或改变,俾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我们必须有一个特殊的稳定的政府。"[60] 谢司暴动及其失败,可能一方面削弱了民众的力量和意志,另一方面促使富绅在被暴动震惊的同时,挟镇压成功之势,开始全力推动新宪法的制定。 (五) 除了不能制止州议会对财产的侵害外,还有几种因素也令富人老爷们对邦联不满,在此只做简单的介绍。 战争时期,大陆会议和各州曾发行了大量的各种形式的证券。据1789年统计,需要偿还的公债本息合计达六千余万美元。而邦联自己没有收税权,财政上依赖于各州,连公债的利息都很难按时偿还。公债市价因此跌至了票面价值的六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下层民众因生活困难早已将证券出售,公债大都以极低的价格流入富人和投机家之手。联邦成立后,公债连本带息全被偿还,公债持有者至少比在邦联时期多增加了四千万美元的财富,这对于当时仅有300万人的美国来说决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自行拥有收税权的中央政府对公债集团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61]公债集团被称作制宪运动的"动力中的动力"[62]。辛辛那提会是由军官组成的带有贵族倾向的政治团体,同时也是公债集团的组织。一位法国代办曾指出,由于辛辛那提会的成员"是公众的债权人,所以对建立一个坚强的中央政府感到兴趣"[63]。辛辛那提会在制宪法运动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出席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中就有27位是其成员。[64] 战争期间,美国的制造业刚刚起步,此时迫切需要政府的保护和扶持来抵御英国商品的竞争。无权过问国际间贸易的邦联是不能满足其要求的。商业和航运业集团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而在西部的土地投机者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 前边已详细介绍过的货币--债权人集团,与公债集团、制造业集团、航运和贸易集团,即各农、工、商、金融资本家集团(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将这四个集团统称为"动产集团"),强烈地要求剥夺各州的民主,废弃邦联,建立一个中央政权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二、宪法制定的过程   依照《邦联条例》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是:先经国会提议,然后交由各州议会批准。但令富绅们苦恼的是,他们在国会和各州议会还缺乏足够的力量来按照法定程序到达目的,因为广大民众并不像他们那样憎恶现状。因此,他们只好另辟一条修宪道路,既要尽量避免民众的参与,又要在形式上不丧失合法性。在这方面他们的智慧是不缺乏的,毕竟有产阶级几千年的统治历史已令他们积累了足够的经验。 1786年9月,弗吉尼亚州议会邀请各州在安纳波利斯为商业问题召开会议,与会的仅有五个州。显然修宪者们不能通过这次会议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最后汉密尔顿与麦迪逊力劝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邦联召集一次新会议来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会后不久,被谢司暴动吓坏了的富绅们,加紧活动促成会议的召开。1787年2月邦联终于做出决定,邀请各州议会派出代表于1787年5月汇集费城,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但决不是制定一部新的宪法。 于是富绅们极力使自己的代表能够出席此次会议。而另一方面,"由于群众的疏忽,无知与漠视,也由于各州议会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批准权力以行使最后的决定权,热心的活动分子便大获其利"。[65]后来宾州的反宪法派即称本州的代表根本没有代表性,全是费城的富翁,没有一个代表农民。[66]独立运动时期著名的激进分子都未能出席此次会议,马萨诸塞州的塞缪尔·亚当斯未能当选为代表;弗吉尼亚州的帕特里克·亨利("不自由毋宁死"的名言即出自其口)虽然当选为代表,但他早已怀疑会议的动机,因而拒绝出席;托马斯·潘恩正准备返回英国。由债务人控制着议会的罗得岛州,干脆反对召开会议,拒派代表参加。对此,罗得岛州的债权人只能表示失望。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主要有数类"动产"集团的利益在邦联期不能得到保障,出席会议的55名代表,多数与这些集团有关。根据比尔德的统计,55名代表中持有公债的不少于40人(其中24人数额在5000美元左右或更多);债权人集团不少于24人;奴隶主集团至少有15人;土地投机者不少于14人;工商航运至少有11人。而且代表们多为律师,并来自动产集中的沿海城市。"大多数代表,最少有六分之五,对于他们在费城的努力结果都有直接的个人利益的关系,而且都曾由于宪法的通过或多或少地获得经济利益。"[67]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曾相信在宪法的支持者当中,汉密尔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两个例外,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宪法的通过没有什么重大利害关系。但是后来人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汉密尔顿素负清廉之名,但是宪法批准后担任新政府的财政部长期间,他却被指控帮助亲戚朋友进行证券投机(其中包括在制宪会议上起过重要作用的罗伯特·莫里斯)。后来被历史学家们发现的文献证明当时这些指控绝非捕风捉影。[68]至于富兰克林,制宪会议结束后不久,他在一封信中写道: "我的这些债券现在跌值了,但是我希望而且相信,一旦我们的新宪法成立之时,它们将会得到补偿。我贷与旧国会以价值三千英镑的硬币,并且取得一些债券,规定利息为六厘,但是我多年没有取得利息了。现在我如果将本金出卖,每镑却不能卖到三先令四便士,仅值原价的六分之一。"[69] 制宪会议期间,富兰克林原本一直反对新宪法,但是最后行将表决时,他却态度突变,转而主张接受。这一突变是否与其拥有大量债券有关,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对于"追求个人利益",也不应该做过于狭隘的理解。代表们与那些与其财产方式和生活经验相同的人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情感"(麦迪逊语),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其所属的阶级的利益是难以明确分开的,他们维护自己的利益常常就是在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反过来,通过维护本阶级的共同利益更能保护他们的个人利益。 比尔德的上述研究触怒了许多人。历史学家福斯特·麦克唐纳声称,"任何人在企图主要根据或仅仅根据代表们所代表的经济利益来重写《美国宪法》诞生的历史时,都将发现事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但是,"罗伯特·麦圭尔和罗伯特·奥斯菲尔特使用麦克唐纳当年反对比尔德时使用的数据,对证据进行重新评价。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比尔德的解释实际上是对的,参加费城宪法大会的代表,在投票时依据的是经济上的自利"。[70]   如前所述,有产阶级对民主的痛恨已无以复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作为有产阶级阶级的核心成员[71],肯定不愿让外界了解会议的目的和进程,以防外界对会议产生影响。会议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严格保密,禁止向公众开放,不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会议的消息,甚至不许会议作辩论记录。今天人们常常把宪法看得神圣无比,但从代表们作为来看,制定宪法无非是件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已。好在麦迪逊曾在会议上作了秘密记录,并在其死后发表,使人们能够对当年会议的具体情景有所了解。 做完这一切后,代表们将原来国会和州议会授予他们的仅限于修改邦联条例的权力置之不理,自行决定为美国人民制定一部新的宪法,会议因此才变成了制宪会议。没有什么代表性的数十个人,擅自来决定"我们美国人民"的前途,这无异于一场政变。[72]如果制宪者们当初就向公众申明自己的意图,会议能否召开还是个未知数。后来在回答人们对会议的越权行为的指责时,麦迪逊称严格遵守现有法律规定,将会"使'废除或改变政府,使之最有可能实现他们的安全和幸福'(见《独立宣言》--引者注)这项人民的最崇高的权利有名无实。"[73]不过下面我们将会看到,以革命或变革的名义采取行动的代表们,恰恰是通过制定一部新宪法,设计了一个保守的体制,来防止将来人民通过变革捍卫自己的利益--也就是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手段是革命的,目的是保守的。富人放火是善,穷人点灯是恶。 解决了以上问题后,代表们正式开始宪法的制订工作。通常人们认为代表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在经过了激烈的斗争后,才达成了妥协。不过,在维护财产和限制民主这一方面,大多数代表倒是没有太多的分歧,因此他们在这方面没有发生什么争论。冗长的辩论,大都发生在州代表权和政体细节问题等方面。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宪法的核心内容,也是代表们很少发生实质分歧的地方。   三、积极的权力--保护和扶持资产阶级的财产   宪法赋予联邦政府以巨大的权力。 如前所述,各州"疯狂的民主"让富人绅士们尝尽了苦头,代表们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会议第一天,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就对代表们说:"我们的主要危险来自(各州)宪法中关于民主的条文,我视为不容置疑的一条格言是,由人民行使政府权力将全吞噬其它部门。"[74]此后他又称:"合众国的弊端的起源......谁都认为在于民主的狂放。"[75]代表埃尔布里奇·格里则说:"我们经历的弊端,都是由于过分的民主。"[76]这些言论就是会议代表们的典型观点,至于宪法之父汉密尔顿与麦迪逊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首先必须要将州议会的权力集中到联邦,使各州不能再为所欲为。当时州议会侵害财产权的具体表现就是通过延缓偿债和发行纸币来干涉契约。宪法的第一条第十款,用自上而下的禁令的方式剥夺了州议会侵害财产和契约的权力: "任何一州都不得:......铸造货币;发行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通过......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本文引用的宪法译文,全部引自李道揆的译本,见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这一条款、尤其是后两句,与宪法的其他内容相比极不谐调,在今天看来,有点莫名其妙。但在当时,这一禁令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77],因为一禁令事实上剥夺了债务人通过立法机关保护自己免遭富人掠夺的权利。 "不知道第一条第十款的重要意义,就不能回顾当时的历史",[78]马歇尔对之评价道。马歇尔对"当时的历史"的具体描述,前边已引用过了,不再重述。 汉密尔顿讲到:"在比较开明的人士看来,这(即第十款)在宪法上并非无足轻重的一项。各州议会对私人契约的妄加干涉,已使许多人受到损害而且加以严重的诅咒;宪法如果规定了一项保障,必会受到这些人们的热烈拥护。"[79] 威尔逊则对第一条第十款感叹道:"不幸的经历以高昂的代价教育了我们,这些限制有多么珍贵。"[80] 南卡来罗纳州代表威廉·戴维用更简单的话表达了他的看法:"这一条款是宪法里面最好的条款......我认为就是这一款才使这部宪法成为这个国家钟爱的宪法。"[81] 马里兰州的卢瑟·马丁是极少数反对此项条款的代表,理由是: "往往会有这样的时候,社会上发生了重大的灾害而且缺乏硬币,从而政府为要保护对自己最有用处的公民,不能不采取一种干涉的手段,通过一些法律,全部或部分停止法院的判决,或允许债务人分期偿债,或依照合理的公平的价格将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在这样的时候,许多州乃至所有的州都必须采取这样的立法,以防止富有的债权人和有钱人毁灭全部贫民甚至勤奋的债务人。"[82]马丁反对债权人以严格履行契约为由来掠夺人民,他最后没有在宪法上签字。 通过第一条第十款,民主对财产的最直接的威胁被解除了。 谢司暴动的教训代表们并没有忘记,联邦将有权组织常备军,"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第一条第八款),或"应州议会或州行政长官的请求平定内乱"(第四条第八款)。而对于当时靠自己武装起来赶走英国统治者的美国人民来说,一支脱离人民的常备军无疑是对公民自由的威胁。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的防务和公共福利。" 公债集团的愿望在此处得到了满足。不仅如此,富人的利益还得到了更大的眷顾。由于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直接税税额须按各州人口的比例分配,使直接税的负担根本不能落到拥有更多财富的富人身上。直到1894年,美国国会才第一次通过了所得税法案,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新政体内的作用后面有详细论述)以所得税属直接税为借口于次年将其推翻。又拖到1913年,等通过了第十六条宪法修正案后,这一情况才得以改变。 既然如此,税收的来源主要就得依靠间接税和关税,这样负担最终就落到广大普通民众肩上。利用税收劫贫济富是各国扶植资本主义发展的通用手段,资产者一向就是只愿政府为其服务而向其征税的。 既便如此,代表们心里还不踏实,又在第六条中再次强调:"本宪法采用前订立的一切债务和承担的一切义务,对于实行本宪法的合众国同邦联时代一样有效。"对这一条款只有一个代表持有异议。联邦政府成立后,汉密尔顿们忠实地履行了对投机家们的承诺。 第一条第八款还规定:"国会有权:管制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印第安部落的商业。"这一条款与前边已提到的税收条款,一起使联邦政府有能力能够采取措施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十八世纪是重商主义盛行的时代,还没有人迷信自由贸易的教条。《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们认为:"一个政府会照顾到全面的和共同的利益,把全国的力量结合起来,加以管理"。[83]汉密尔顿深知,作为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要使美国在竞争中成功,很明显的,自己的政府的干预和帮助是必不可少的"[84]。后来,汉密尔顿在《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阐述了贸易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为政府对资本主义的崛起提供必要的"干预和帮助"奠定了理论基础。汉密尔顿们也没有忘记,商业就是战争,单靠经济手段是达不到自己的目的的。联邦建立的强大的海军和陆军将是美国资本主义成长的不可缺少的保障。今日的美利坚帝国,早在其诞生之日,我们就可以在汉密尔顿们的著作中看到它的雏形了。 以上列举了宪法赋予联邦的权力,也可以说是积极的权力。这些权力都是用来保护有产者的利益的,没有一项可以用来直接侵犯或限制财产。这就是富人们"从政体的改革中得到的重大的利益"。 不过宪法并没明确列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只是在后来的宪法第五条权利法案中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恰当补偿,私人财产不得充公。"不过这更像是个有关"财产充公"问题的条款。是不是制宪者们像今天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那样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乃不言而喻的真理,因此不必再在宪法中加以强调了呢?这恐怕说不过去。也许是另外一种可能。《独立宣言》中列举的人类"不言而喻"的权利是"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没有财产权。在当时美国这个小农占优势的社会中,许多人认为能对人类的自由和幸福造成威胁的,除了专制君主,就是个人拥有过多的财产(前边介绍宾州历史时我们已详细谈过了)。制宪者们可能因此也不敢将财产权强调得太过分了。笔者现在还不能肯定到底哪一种解释更合理,只是"神圣"条款未能写入宪法肯定会让今天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懊恼不已。   不过,在赋予联邦以巨大的权力以后,新的危险又产生了。权力是用来保护财产的,但是也可以用来侵害财产。资产者的如意算盘是:权力只有在保护财产方面是积极的,在侵害财产方面则是消极的。那么什么样的权力才只会保护财产而不会侵害财产呢?那当然是当时英国的富人们寡头议会权力--纯粹的资本暴政--了。如前所述,集贵族和资产者于一身的英国统治集团,首先在1640年代的革命中依靠农民--平等派--的力量,砍掉了专制君主的脑袋,然后再恩将仇报将平等派彻底镇压,最后又通过所谓的光荣革命与国王达成了妥协或联盟。被贵族--资产者独占的议会立宪政体,既阻止了国王的胡作非为,又使穷人根本沾不到权力的边,即驯服了"暴君",又压制了"暴民"。这样一来,就充分保障了资产者的安全,此时权力也就失去了积极与消极之分,可以任由资产者为所欲为。[85] 汉密尔顿们最欣赏英国的统治方式,不幸的是,让美国恢复到英国的状态已不可能了,美国民众手中已拥有了太多的权力,想让他们把权力再全部交回到富人手中,他们是决不会答应的。如此一来,联邦的权力同各州议会一样,最终也只能来源于人民了。代表们建立联邦就是为了制止各州民主对财产的侵害,而现在联邦却拥有了与各州相同的权力来源,联邦也就成为一个更大规模的民主政体。那么出路何在呢?怎样才能做到让联邦的民主只会保护财产,而不会在将来侵害财产,从而避免重蹈州民主的覆辙呢?或者说,怎样才能保证联邦的民主在保护财产方面是积极的而在侵害财产方面又是消极的呢?或者说,怎样才能做到只有富人才拥有积极的权力,而人民只有消极的权力呢? 只有对民主政体进行重大改造,削弱其原有的侵害财产的民众统治的固有本性,才能做到这一切。对民主的这一改造是前无古人的创新,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代表们是如何完成这一创新的。   四、消极的权力--阻止民主威胁财产   (一) 众所周知,汉密尔顿、麦迪逊与约翰·杰伊三人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是对宪法原则精神的最好的诠释。笔者在此首先依据《联邦党人文集》来剖析宪法的反民主本质。 在《文集》第10篇中,麦迪逊阐述了作者们的政治哲学的基础: "人的才能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就有财产权的产生,这种多样性对于达到利益一致来说,不亚于一种无法排除的障碍。保护这些才能,是政府的首要目的。由于保护了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的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的程度的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见解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分成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造成党争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86] 麦迪逊此番言论,可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一句话来概括:"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87]。 "在不同阶级的公民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如果多数人由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障。"[88]这就是民主政体或共和政体[89]的主要"弊病":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如何"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呢? 针对这一弊病,"我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就是,维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危险,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90],也就是说既要保留多数人统治的形式,又要使少数人的利益不受多数人的侵害。如此一来,就能保证"通过这些手段,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 那么,这个利益一致的"多数"和"少数"到底指的是什么呢?虽然前边已经指出了"有产者"与"无产者"之分,但由于《文集》是公开发表的作品,作者们可能不便对此作更明确的表述,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作者们在其他地方的言论足以使我们明白其多数与少数的含义。 在制宪会议上汉密尔顿说道:"所有的社会都分成了少数派和多数派。少数派包括富人和出身名门之士,多数派包括人民大众......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他们可以阻止多数阶级的骚动......因为他们不能在变革上获得利益。"[91]至于那些属于多数派的人民大众,汉密尔顿则认为"人民!--人民是一个大野兽","我与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什么联系,也不想虚伪矫饰赢得他们的支持"[92]。 麦迪逊与汉密尔顿的看法相同:"一般生活艰苦而且默祷人生幸福能作更多均等分配的人......的数目,一定会超过与贫穷绝缘的人。根据平等选举的原则,政权必将落入前一种人手里。"[93] 麦迪逊在会议期间更用下面这番话讲出了他对未来的担忧:"将来大多数人民将不但没有土地的财产,而且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财产。他们将在共同的影响下,团结起来;在这样的结合下,财产权利与国民自由将不能在他们的手上保持无恙。"[94] 这换成《共产党宣言》中的话就是:"整个社会将日益分裂成直接对立的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因此,"应该这样组成政府,使富裕的少数人得到保护,不受多数人的侵犯"[95]。 如此看来,麦迪逊们"要探究的重大题目就是",既要"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又要避免居多数的穷人或无产者侵害居少数的富人或资产者的利益,当然更不用说剥夺他们的财产了;或者说,要抽去民主的实质,只保留民主的形式,让民主沦为一种对财产无害的形式民主。这可是至少自亚里士多德时代起就让富人老爷们头痛不已的难题。 "必须使具有同样的情感或利益的大多数人......不能同心协力实现损害他人的阴谋"[96],必须"使全体多数人的联合即使办不到,也是极不可能"[97]。 经过代表们的精心设计,他们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以图"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的结构中......得到一种共和制的补救方法,借以救治共和政府最常见的弊病"[98]。"通过这些手段,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99] 这个民主制或共和制的"补救方法","这些手段",这个使民主只剩下"形式"的"范围"和"结构",到底是怎样的呢? (二) 我们先来谈谈"范围"。 汉密尔顿们熟知,古希腊的那些小型民主政体或城邦共和国对有产者来说并不有利,对此,改造之道就是要以"大"代"小"。"大共和国"比"小共和国"、联邦比各州,"管辖更多的公民和更为广阔的领土......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愈少,发现同一党派占多数的情况就愈多;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越小,他们就越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压迫人们计划"。而联邦"把范围扩大,就可以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它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就小了;换句话说,既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动机,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比较难于形成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的采取行动"[100]。 事实已经证明:"对纸币、对取消债务、对平均分配财产,或者对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或邪恶的目的的渴望,比较容易传遍联邦的某一成员,而不容易传遍整个联邦。"[101] "范围"扩大的另外一个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众利益"[102]。州议会由于距离民众较近,就容易受民众情绪的影响,而联邦政府与国会的代表则远离民众,民众要向他们施以影响或压力就困难得多。 总之一句话,政府权力越脱离民众,富人心里就越踏实。 (三) 再来看看"结构"。 仅有范围是不够的,当利益一致的多数突破范围的阻碍而联合起来的时候,对少数的威胁又形成了。必须使这个联合起来的多数难以通过政府机构将其力量释放出来。这就需要对政府的权力机构进行重新设计,"只有一个稳固的结构才能够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103]。那么代表们设计权力结构时依据的是什么样的原则呢? 民主意味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尽管作者们也承认"人民是权力的唯一的合法源泉"[104],但他们却决不希望人民成为权力唯一的和真正的拥有者。限制民主的办法就是在权力结构设计中,贯彻以分立与制衡的原则,让人民主权原则徒有其表。 权力若主要集中在一个部门中(比如当时某些州的立法机构),或者不同权力部门的来源都相同(比如都由选民直接选举),即权力是单一的,那么当利益一致的多数人民联合起来执政后,权力立即就会被他们全部掌握,他们就会运用权力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者说侵害少数富人的利益。民主的原则就是这样体现出来的。为了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制宪者们的巧妙意图就是将整个权力分散到几个不同的部门中,每一个部门只拥有一部分权力,每一个部门的权力来源也各不相同,[105]每一个部门的权力都会对其他部门进行牵制。这样一来,即使利益一致者联合成多数后,他们能够立即掌握的也只是整个权力机构的个别部门,当他们要贯彻自己的意图时,其他几个还未被其控制的部门就会进行抵制,使其不能达到危害少数富人的目的,从而使多数人民的统治无法实现。这就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分立,就是对本应完全属于人民的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就是对本应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意志或权力进行制衡。采用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实际上就否定了人民主权的原则。 通常人们都认为三权分立、权力制衡这一套是反对专制维护民主的体现。如果这是用来对付查理一世或路易十六的,那还算说得过去,但当时美国根本就没有君主独裁专制的危险。与此相反,对于制宪者来说危险主要来自人民,来自民主。这一原则主要是用来对付人民的,需要加以制衡的对象只是人民的权力,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反动。对此,约翰·阿克顿赞颂道:"分权原则是业已设计出来的对民主制最有效的限制。"[106] (四) 下面来看看分权与制衡原则是如何具体落实的。 人民的意志或多数的力量首先是集中在立法机关。"共和政体的趋势是靠牺牲其它部门来加强立法机关"[107],各州立法机关的强大已使富人们深受其害,像宾夕法尼亚州那样的一院制议会尤其让富人深恶痛绝。对权力的分立首先就是从立法机关内部开始的: "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的单位,并且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在共同作用的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共同依赖方面所容许的范围内彼此尽量可能少发生联系。"[108] 国会被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部分,且只有众议员才由人民直接选出,而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109]。同众议院相比,由州议会选出的参议院代表肯定难以与人民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多数的意志首先在立法机关内部就遭到了阻挠和制约。 汉密尔顿阐明了"需要成立参议院的目的"[110]: "一切一院制而人数众多的议会,都容易为突发的强烈感情冲动所左右,或者受帮派头子所操纵,而通过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这也足以说明设置参议院的必要性。"[111]或者,"一个组织完善的参议院......对于防止人民自己由于一时的谬误而举措失当......是必要的。......在处理公共事务的某些个别时刻,或为某种不正当情感及不法利益所左右,或为某些私心太重的人狡诈歪曲所哄骗,人民也可能一时主张一些措施,而事后极为后悔并予以谴责的。在这种关键时刻,如果竟有某些公民组成的一个稳健可敬的机构加以干预,防患于未然......岂不十分有益么?"[112] 如果读者嫌这种解释太啰嗦太晦涩的话,换成约翰·亚当斯的话就一目了然了:"要建立一个使富人的自由和财产感到安全的参议院,以反对穷人占多数的众议院的侵占。"[113] 另外,与众议员相比参议员不仅选举方式不同,而且任期也不同,要尽可能的长,决不能像罗德岛州的议员那样"任期仅半年",这样才能使参议员更加"精选而稳定"[114]。 行政权,是权力分立的又一步,与立法机关又相互制约。总统的选举与立法机关不同,他由选民选出选举人后,再由选举人选举产生。这样,总统也与人民没有直接的联系。不过后来总统的选举也没有完全像制宪者们所希望的那样进行,这里就不作分析了。 多数人民的意志排除了这些阻挠后,将会碰到最后的、也许是最强有力的一道障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联邦最高法院。"对民主的这些限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高院取消违宪法律的行动"[115]。尽管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有宣布立法因违宪而归于无效之权"[116],但这是合乎制宪者们的意图的。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约翰·马歇尔为最高法院争得了行使司法审查的权力[117]。汉密尔顿是这样解释最高法院的作用和组织原则的: "在共和政体下,(法院)是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如从法院应被视为......限制立法机关越权的保障出发,司法官员职位固定的理由即甚充足。因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它规定更能使法官保持其独立性,......法官的独立性是保卫社会不受偶发的不良倾向影响的重要因素,......有时此种不良倾向仅涉及某一不公正或带偏见的法案对个别阶层人民权利的伤害。在此种情况下,法官的坚定不阿在消除与限制不良法案的危害方面也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118] 为了充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和"职位固定",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而被任命的,无失职行为即可终身任职。这样法官们就与人民群众之间失去了任何联系。要想让这些高高在上、远离人民的司法贵族与人民有"共同的利益和情感",可能性是非常小的。[119]如此一来,最高法院的所谓的独立性其实只是针对人民的独立性。当多数派"使社会上的少数派遭到严重的迫害"[120]时,当国会或州议会通过了损害"个别阶层人民的权利"的法律的时候,即当处于多数的穷人触犯了少数富人的既得利益的时候,法院就会站在少数既得利益者一边宣布多数制定的法律因违宪而无效。[121]《文集》作者们的解释是:"宪法与法律相较,以宪法为准;人民与其代表相较,以人民的意志为准。"[122]单从字面上看这很有道理。但这里的问题是,立法机关固然不会时刻代表人民的意志,但法官们仅凭其远离人民的贵族本性就更有资格代表人民的意志吗?这实际上是将一小撮司法贵族的意志置于人民的意志之上。宪法是个很有弹性的文件,宪法解释权和审查权可以使最高法院"按自己的意愿来塑造联邦政府",[123]也就是说,最高法院成了立法者。[124]这实际上是借口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实行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 司法独立变成了司法独裁、司法专政。司法审查制度使一小撮有产者的意志压倒了人民的意志,这无疑背离了人民主权原则。[125]前边提到的反对宪法中的契约条款的卢瑟·马丁也反对赋予最高法院过大的权力。他认为法官的专业知识不能成为他们拥有比立法机关更高权力的资本,而且如果司法部门利用权力反对人民拥护的法律,反而会造成另一种形式的专断。[126] 最高法院这一关若过不了,"多数"的唯一对策就是去修改宪法。制宪代表们当初用最便捷的方式废弃了《邦联条例》,他们可不想让后人也能这样轻易地改变他们的杰作。修改宪法的程序相当繁琐,要想完成这一任务,没有一番耐心是不成的。前边我们曾提到联邦所得税法的制定过程,当时一位法官评价道,这个法案是"这支6000万人的大军--这个洋洋得意和蛮横无理的多数--的新理论。他们要惩罚富人,没收他们的财产"。[127]所得税法被宣布违宪后,从1895年到1913年,国会和各州议会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才通过了第十六条宪法修正案,将最高法院的判决推翻。6000万人要想摆脱几个(最高法院大法官共九人,实行简单多数制判决)司法贵族套在他们身上的枷锁竟是如此艰难。 这时读者们会发现,对选民和代表加以严格的财产限制一向是各国用来保护财产的传统手段,宪法却没有沿用,这该如何解释呢?其实,代表们并非不想如此,只是当时美国各州的情况差异很大,要想对此做出全国性的统一规定非常困难,最后会议决定由各州按自己的现行规定来执行。事实上,大概除了宾夕法尼亚州之外,当时各州都对选举权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选举权的财产限制的逐步取消,是从杰克逊时代才开始的。更不要忘记,直到1965年,美国才最终彻底取消了选举权的人头税限制。 以上是对联邦的"结构"的分析。 联邦的权力被分散到不同部门。各部门都没有相同的权力来源:只有众议院由人民直接选举;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总统由选举人选举;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任命。 各部门的任期也不相同:众议员两年;参议员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总统四年;法官终身任职。 这就是代表们为政府各权力部门设计的结构。"只有一个稳固的结构才能够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现",代表们完成了这一个任务。"一个年年跟着人民大众打转的民主国会"[128]的危险不复存在了。在这个结构的束缚下,权力要威胁财产时马上就变得软弱无力了。[129]这就是联邦权力消极的一面,民主变成了消极的民主。 在这个结构内,"选民的权力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是无限的。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他中意的法律,只要那些法律不侵犯财产权"[130]。民主变成了有限的民主。 以上这些设计就是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的答案。民主制的"补救方法"被找到了,联邦的民主不会再像各州的民主那样"疯狂"和"过分"了。经过这一番"补救",民主被阉割为消极的民主,有限的民主,形式的民主。在这种政体内,富人、资产者拥有积极的权力,而穷人、无产者只有消极的权力。[131] 民主对财产的威胁由此大大削弱。美国宪法"使普选权的试验能够在与导致它在雅典或罗马毁灭的条件根本不同的条件下进行",[132]这就是"美国宪法对古今民主典型的宝贵改进"。[133] 直到十九世纪,欧洲资产阶级还沉浸在对民主的极端恐惧中。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功绩就在于向欧洲资产阶级推介美国式的民主经验,以图使他们能够驯服民主。美国宪法对资产阶级政治学的贡献可谓承前启后了。 (五) 宪法首先确立了财产权的优势地位,然后再通过对民主加以限制来防止对这种优势地位的变革。《独立宣言》所推崇的人民"废除或改变政府,使之最有可能实现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的崇高权利在新宪法中被大打折扣。[134]当时宪法的反对者们是深知这种反动性的。理查·亨利·李就认为,在这种政体内,民选的众议院只是"一块破布条"[135]而已;如果通过了宪法,将"把权力从多数人转换给少数人",而当"权力一旦从多数人转移到少数人手中时,一切变革都变得极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对少数人有利的政府,可能非常狡猾和巧妙地防止任何可能导致变革的措施;因此除非普通人民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和进行严峻的斗争。没有任何东西能产生变革。"[136] 宾州的反对派认为分权与制衡这一套对人民行使权力极为不利: "一个共和政府或自由政府,只有在人民的机构公正无私和财产的分配相当平等的地方才存在。在这样的政府里面,人民是至高无上的,他们的意见是一切政治措施的准绳;......只有一个组织简单的政府才能负起最高的责任,因为广大的人民不经常注意政府的活动,还因为他们缺乏容易受其影响的情报。如果通过各种法令把计划搞得十分复杂(即权力制衡等)",无疑不利于人民将权力掌握在手中。相反,"如果你采取宾夕法尼亚州的宪法,把立法的权力赋予一个机构,任期短暂,轮流更替,更以立法程序上的种种规定避免草率行事,那么如果人民发觉遗憾之处,他们将不至错认谁是罪首,而采取果断有效的办法予以补救:在下一届的选举中把他们刷掉。"[137] 费城的拥宪派的看法则截然相反: "合众国的权力分为三部分,这使本市的多数公民至感欣慰,他们长年受治于一院制的议会,深感不便。一切单一制的政府,不论其权力交给一人,或者交给少数人,或一个人民的机构,都是暴君政治。" [138] 两种看法的分歧是明显的,一种千方百计想减少人民对权力的影响,另一种则力图维护最容易使人民参与政治的政体;一种处处维护既得利益者,另一种则想使人民拥有改善其状况的权利。 还有一点大家决不能忽略。代表们声称他们限制民主是为了捍卫财产和自由,在他们的嘴里,财产和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宪法草案中,只有富人的财产得到了保护,而公民的自由权利却被不屑一顾:"代表们对公民自由也不是慎重对待。相反,最积极要求各种主要自由的倒是宪法的反对者,他们要求宗教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陪审制、正当的法律手续,并要求保护不受'无理搜查和逮捕'。由于宪法原文中未将这些保证列入,后来只好列入最初的10项修正案中。"[139]今天,汉密尔顿的信徒们大肆鼓吹财产是自由的保障,但汉密尔顿们的所作所为早就否定了这一点。在有产者眼中,只有财产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民自由只有在不威胁其财产时才能被他们接受。 以上是就代表们的共同愿望--限制民主、保护财产--方面所做的分析。除此之外,他们之间的分歧也是很明显的。穷人与富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资产者与无产者和小有产者之间的矛盾,毫无疑问是制宪会议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但是有产者之间,统治阶级之间也并非铁板一块。关于州代表权与代表方式的激烈辩论,实际上反应了正在形成中的北方工业资产阶级与南方种植园奴隶主阶级之间的分歧,麦迪逊等人在当时就已经很清楚这一争论的实质了。宪法同时也具有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职能[140],在此就不展开论述了。   五、宪法的批准   (一) 宪法制定完毕后,如何确保通过呢?宪法是用来反对民主的,是一小撮代表背着人民擅自炮制出来的,代表们力争批准过程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的实际参与,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程度上,当然,还得保留经由人民批准的外表。为此,代表们大致制定了如下的策略。 第一,从时间上讲,尽量缩短批准时间。宪法出笼,人民毫不知情;轮到批准,依旧要如此。事关重大,本来应该让人民对宪法进行长期的、广泛的了解与辩论。不过这恰恰是拥宪派(他们自诩为联邦党或联邦派,以此给自己反民主的面目涂上一层捍卫合众国共同利益的色彩。如此一来,反对派就成了反联邦的分离主义者。不把一己之私伪装成全民利益,资产者的统治就无法维系。)们所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他们极力缩短批准时间,以形成突然袭击,争取速战速决,迫使人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宪法。由于时间仓促,这容易导致:首先,人民中的很大一部分并不知道此事,也就无从参与;其次,即使人民中的知晓者,也来不及充分了解;再次,明白真相的反对派则是仓促应战,无暇将影响扩及到多数人民;最后,此消彼长,早就有备而来的拥宪派可以全力以赴,在批准运动中占据优势,造成宪法被接受的既成事实。 第二,从批准方式上讲,通过专门的代表会议进行。代表们将宪法提交国会时,建议由各州选举专门的代表会议来批准宪法,而不是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新宪法必须由各州议会来批准。拥宪派在各州议会并没有占据足够的优势,因此决不能在各州议会行动。除此之外,采用选民直接投票的方式无疑更能反映民意,但这与经由议会批准相比,具有更大的风险,更不可取。于是代表们摒弃这两种通行方式,向国会提议由各州选举专门的代表会议来批准。国会接受了这一建议。采用这种批准方式,除了避免前面提到的担忧,还便于拥宪派集中力量于会议代表的选举以及在会议期间进行最后的努力。拥宪派十分清楚自己在金钱、理论、信息、政治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越是在一个小的会议范围,越是有利于发挥这些优势。在后面我们会看到这些策略对宪法的批准极为有利。 尽量短的时间,尽量少的参与者,尽量隔离人民,这就是拥宪派为争取批准宪法而采用的战略。 (二) 批准程序启动后,全国分裂成了两大派[141]: "所有的商人、贷款者、证券持有人、制造家、航运家、资本家、金融家及其职业上的关系者统统站在拥护宪法的一面,而全体或大部分没有奴隶的农民和债务人则站在反对的一面。"[142] 马歇尔对两派做了这样的分析: "最后在每一州都形成了两个派别,界限分明而各有不同的目标。一派以不屈不挠的热心争取公私契约的完全履行。他们认为,一个国家或私人的信用是一种神圣的誓约,破坏这种誓约为道义和健全政策的原则所不容。他们认为个人的困苦只能以勤俭加以补救,而不能用废弛法律或牺牲别人的权利来解除。从而他们主张正常的司法管理和有力的赋税措施能使各州履行自己的契约。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他们也都赞成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 另一派的特色在于慈悲。他们以一种极端恻隐的心情看待债务人,不断为救济他们而努力。依照他们的意见,严格履践契约为人民不能忍受的苛行。他们一致赞成放宽司法管理,方便还债或延长期限,减低租税。基于同样的意见,他们反对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移交国会的一切企图。在许多州里,这一派占了决定性的多数,而在各州里也不失为十分有力的派别。在他们占有完全优势的地方,他们的统治成绩就是发行纸币,拖延诉讼程序,暂缓征税。在全国各地,这两派的斗争是定期重演的。"[143] 前边已提到过的诺克斯将军在致华盛顿的信中谈了对马萨诸塞州各派的看法: "现在本州有三个派别,他们的人数不同,在财富与人才方面彼此尤为悬殊。第一派为该州的商界以及所有的小康人士、牧师和律师......这一派赞成建立一个有力的政府;(第二派略)......第三派为乱党及其信徒,他们大部分主张取消公私的债务,因而不会赞成新宪法。"[144] 麦迪逊的看法也是如此:"关于条约、纸币和契约的条款,比这种制度(宪法)的实在的和消极的错误加在一起树立的敌人还要多。"[145] 至于宪法的反对者,他们也十分清楚与拥宪派的分歧所在。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州批准会议上说:"我相信这是实在的,即庞大的小农群众都坚决地反对宪法。我可以确信地说,在互相接壤的十九个县里,十分之九的人民都是由衷地反对宪法的。"[146] 马萨诸塞州的反对派写道: "这些强暴的党徒(即联邦派)企图要全体人民盲目地吞下(宪法)这个糖衣苦丸。他们包括高等商人、公债持有者、富翁、政界名人、银行家和律师;这些人加上他们的喽啰,形成了贵族集团。"[147] 一位反对派称制宪者们是"由辛辛那提会的贵族世家、公共安全的掌握者、巨富和热衷于公职者、银行家和律师组成,他们经历了从贵族政治联合中独立的训练"。[148] 农民们深知宪法的目的是力图将他们排除在政体之外: "在通过的宪法中,没有民主的味道。"[149] "(宪法)试图在共和主义的迷人外表下在你头上强加一个贵族政治。"[150] "什么是自由?......(自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如果你接受这部宪法,你还有这种权力吗?绝对没有。"[151] 英国国王和议会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危害农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为此不惜进行了一场独立战争。他们流血牺牲,并不是想在自己头上再压上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农民根本不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来保护自己,因为与富人不同,他们本身就没有多少财产需要保护。在州议会和一个不对他们过多干涉的邦联政体内,他们的自我保护做得还不错,照样自得其乐。而一个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不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保护,只是增加了受其压迫的危险。别的且不说,加重他们的税收负担起码是毫无疑问的。 "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托马斯·潘恩的名言正是反对派的旗帜。历史真会开玩笑,这句话今天在资本家嘴里被重复得最多,想当初他们却是最为反对的。罗伯特·诺齐克们将自己的最高理想标榜为"最小的国家",不知他们是否愿意回到邦联时代,与联邦相比,邦联才是名符其实的最小的国家。 对于批准运动中的各派力量,理查·亨利·李则认为,谢司派和拥宪派这"非常没有约束力的双方"[152],只是社会中的少数极端势力。拥宪派早就仇视民主,现在则在反对谢司派极端行为的幌子下,通过重订宪法剥夺了广大人民的权利。 除了当时各方参与者的言论,后人对选票的具体分布状况的研究也证实了双方分歧的实质所在: "如果你查看一下表决情况,那么就会发现,对抗主要是在城市与农村,律师、银行家和商人共同体与农场主之间发生的。"[153] "批准宪法运动特别集中于商业、制造业、公债和动产利益集团最有优势的地区......反对宪法的人几乎全是来自农业区和债务人已在那里制订关于纸币或其它的贬值计划的地区。"[154] "各州在批准宪法时的投票模式,其背后似乎也有经济上的自利的因素起作用。麦圭尔和奥斯菲尔特发现,在其它经济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具有商业利益的代表比其它代表更有可能投票赞成批准宪法,那些在西部拥有土地或在银行业和公债上有利益的代表,投票赞成批准宪法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那些深深陷入个人债务的代表则更有可能反对批准宪法。"[155] 在对立两派中,拥宪派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宪法的命运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因此他们动力十足。他们占有资源优势,不管是金钱、信息还是宣传等方面,而且他们有备而来,组织有力,配合紧密,并且全力以赴。在宣传战略方面,拥宪派大概有意识地大肆制造恐慌气氛,声称若任由邦联持续下去,国家将要崩溃,社会将要毁灭,只有通过宪法、建立联邦才能避免这种结局。 反对派方面则是截然相反。首先财产资格的限制使大量群众不能参加投票。对拥宪派的突然袭击,反对派猝不及防,无法迅速展开反击。而普通民众则因为消息闭塞、投票仓促等原因而置身事外或不明真相。有时候甚至自然因素也不站在反对派一边,比如农民需要在严冬中从边远地区赶到城市去投票。这一切使反对派处于明显的劣势。 马里兰州的一位反对派对本州的描述可能具有代表性: "'普通阶级'的人民对宪法毫无所知。国会命令印行的两千册宪法草案为数太小,不足以散发各地。《安纳波利斯报》发行量很小,巴尔的摩的两家报纸在东海岸地区从来看不到,而去年冬季的恶劣气候更使一切报纸都无从寄达那里。在该州的二万五千选民中间,参加这次选举的只有六千人,而巴尔的摩市和其它七个县就占了四千票。财主和富翁为了避免丧失自己的债权,都替宪法卖力。在有些县里,反对派就没有提出自己的候选人。"[156] 一位反对派人物对宪法从酝酿、制定到此时表决的过程作了如下的概括: "一种统一的制度以最秘密的方式和缺少起码权力的情况下制定出来了。而且事先没有任何通知,就突然由制宪会议提请批准--国会未表示任何意见,又把它提交(州)议会--议会也依样把它提交给人民。本州的人民没有国会或议会的帮助,也没有时间研究这个问题,一味向报纸了解情况,让对立的作家把他们分成两派,而且就在这样的情形下选出了本州代表会议的代表。这些代表所要考虑的就是:他们是否接受制宪会议的宪法--包括其中的一切瑕疵,并且把人民置于一种政府体制之下,他们现在对这种体制的性质和原则的了解,并不比对哥白尼的宇宙体系的了解更多一些。" [157] (三) 不过即使面临如此不利的条件,反对派也险些将拥宪派击败。 最初批准宪法的五个州中,特拉华、佐治亚、康涅狄格、新泽西是四个小州[158],唯一的大州宾夕法尼亚州的通过则不那么令人信服。[159]宾州议会的拥宪派收到邦联的通知后,企图立即通过举行宪法批准会议代表选举的决定,反对派则反对仓促行事,为阻止表决就离开议席,使表决达不到法定人数。拥宪派党徒于是强行将反对派议员扭至议会,得以使州议会做出了在五个星期后就进行批准会议代表选举的决定。反对派对此评论道:"代表会议的选举如此仓促,宣传如此不够,以致有些人直到事情过去之后,还不知道这件事情。"[160]拥有选举权的七万选民中,仅有13000人参加了投票。看来宾州的农民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此后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一直不融洽。直到1794年,宾州农民为反对汉密尔顿的威士忌酒税法,还发动了一次叛乱。 在马萨诸塞州的批准会议上,一次预测性的投票曾显示反对派占据优势。反对派人物、会议主席汉考克(受纸币派支持)干脆不出席会议以使会议无法召开。拥宪派向汉考克许诺若宪法通过就支持其竞选副总统,这样才将其拉到了自己一边。[161]塞缪尔·亚当斯为本州反对派的重要人物,拥宪派商人向其支持者波士顿的造船工人保证,宪法通过后就添造新船。于是工人们转而支持宪法,塞缪尔·亚当斯大概因此被迫屈从。做完这一切后,拥宪派才以微弱的优势取胜。有的历史学家认为"支持宪法者的策略与他们的事业是不相称的"[162],其实不然。 马里兰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经过斗争后也批准了宪法。 新罕布什尔州的会议于1788年2月召开后,拥宪派发觉自己处于少数,便建议休会。经过会外的一番工作后,于6月重新开会,宪法才以很小的多数通过。 此时,宪法已经获得了批准所需的九个州,优势转到了拥宪派一边。此后弗吉尼亚州经过激烈争论,勉强通过了宪法。而在纽约州,本来反对派占据绝对优势,现在大势已去,不过即使如此,拥宪派也仅以三票的多数获胜。 北卡罗来纳州拒绝了宪法。 由农民控制着的罗得岛州是唯一一个通过选民直接投票来决定宪法命运的州。宪法被大多数人拒绝。 后两个州是在联邦政府已经成立后,迫于压力才最终加入了联邦的。 据比尔德统计,当时竟有四分之三的成年男子未能参加投票。在参加投票的16万人中(即使除去因财产限制而丧失选举资格者,这一数目可能也达不到全体选民的半数。依照现行惯例来看,仅仅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宪法的批准缺乏足够的合法性),投赞成票的不超过10万人,也就是说不会超过当时成年男子总数的六分之一。而如果不是由代表会议,而是选民直接投票决定的话,反对者可能还占据了多数。[163] 当时曾作为拥宪派而崭露头角的约翰·马歇尔也承认这是事实:"在某些州,两派是势均力敌的,因而甚至经过了相当时间的讨论之后,宪法的命运尚难预料。在许多州,赞成方面的'多数'数量甚微,因而使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没有人影响,宪法无法通过。毫无疑问,在通过的各州里,多数人民都是反对宪法的。"[164] 马歇尔的这些话,可以说是对本文开头所引用的他自己的另一种宪法观的最有力的驳斥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清美国宪法反民主的本质了。 制定宪法的目的,就是要借此解除民主对富人利益的威胁。 宪法的制定过程是不民主的。 宪法的内容是用来限制民主的。 宪法的通过也称不上是民主的。 总之,美国的制宪运动,无非就是一帮"有才干的资本家投机商","成功地哄骗一般的老百姓去接受一个旨在有利于少数显贵而设计的政体"[165]。   六、从宪法的表面矛盾看资产阶级的"流氓"天性   (一) 在当今资产阶级主流意识形态中,对某些政治哲学原则的尊崇似乎是无条件的和不言而喻的,比如:主张消极权力,反对积极权力;主张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主张自由放任,反对干预;主张小政府,反对大政府;主张自发,反对设计,等等。但是在对美国宪法的分析中,我们却发现联邦政府一面被加强权力,一面却又被限制权力。积极与消极两种看似极其对立的倾向竟完全融合于一部宪法,这一矛盾该如何解释呢? 其实,积极与消极、强大与弱小、干预与自由放任等首先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或逻辑,概念不等于事实。资产阶级并不是为概念而生存的,资产阶级唯一的生存原则就是赚取利润(即利益),只有利润原则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原则。其他的原则都是为赚取利润这一绝对原则服务的,只是一些次要原则,一些相对原则,一些一定条件内的绝对原则。资产阶级不会无条件地拥护任何一种抽象原则,除了利润。在此种条件下,某类理论最适于赚取利润,他就会将其奉为绝对真理;在彼种条件下,他又会将另一种理论视作至高无上的,尽管这种原则可能在表面上与前者截然对立。比如,美国宪法表面上显示出来的两种对立性质权力共存的矛盾,其实质就是只让少数资产者拥有积极权力,而多数无产者则只有消极权力。[166] 从形式逻辑角度看似矛盾的概念或事务,在生活中未必如此。 当世界工厂的地位还没确立时,英国带头施行重商主义--极端的贸易保护政策(即干预、设计、大政府等)。当这一地位确立后,他又提倡最极端的自由贸易(即放任、自发、小政府等)。当资产阶级独占着议会时,他强调国家的权威;当工人阶级争得选举权后,他开始越来越反对国家的迫害了。在美国建国初期,资产阶级极力主张建立大政府;新政时期以后,资产阶级又向往小政府,因为这时大政府已成为对其有所约束的福利国家了。 这一强一弱、一大一小,都是为了资本的利益。 在十九世纪,美国资产阶级支持国际贸易间的干预--贸易保护,反对国内的干预--妨碍契约自由。或者说,他不喜欢国际间的自由放任,却喜欢国内的自由放任。即他同时既要干预(国际),又要放任(国内),或者说他既不要干预(国内),也不要放任(国际)。 当工人罢工时,如果法院发出罢工禁令,资产阶级就会欢迎这种干预,这种积极的权力。而如果政府通过劳工立法对工人加以保护,他就希望权力是消极的,就反对干预了。(130) 对于劳工立法,资产阶级也不是一概反对的。同在工人的强大压力下于1935年通过的全国劳工关系法(瓦格纳法)相比,他们更喜欢1947年通过的劳资关系法(塔夫脱-哈特莱法),因为这一法案对工会作了诸多限制并重新授予总统发布罢工禁令的权力。 自里根以来的美国各界政府,对富人削减税收,对人民削减福利,这是典型的自由放任政策。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大搞赤字政策,政府与大公司--军事工业综合体--的合作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大规模,这又是典型的干预政策。一方面是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另一方面是凯恩斯。这些看似对立的做法的统一性在于:增加资本的利润。 至于2008年九月金融海啸袭来后,各行各业的资本家更是立即置叫嚷了三十年的新自由主义于不顾,为乞求政府"救助"展开了竞赛。 (二) 资本家主张消极的自由,反对国家干涉私人领域。但是从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末期,他们却利用国家权力,将农民从其祖祖辈辈世代相依的土地上赶走。这时候农民的消极自由和私人领域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尊重。至于在其私人领域--工厂内(实际上是公共领域),资本家所实践的更是没有消极自由,只有积极自由[167]:任意解雇工人,任意雇用童工,任意让工人加班,总之,无非是一个工厂内的专制君主。 工人阶级与其他劳动平民获得选举权,主要是19世纪后期的事情。在此之前,资产阶级不仅垄断了财产,还垄断了国家权力,工人与其他劳动大众被排除在外,任由他们施暴。在长达数个世纪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持续通过国家暴力,强行将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压至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伴随着工人反抗的增强和工人运动的兴起,资产阶级不得不放弃政治垄断,逐步给与工人选举权。丧失权力垄断的资产阶级,转而开始标榜契约自由,声称国家无权干预劳资契约,以图阻止工人状况的改善。[168] 先当抢劫犯,再当守夜人。这就是资产者政治哲学的核心内容。 以赛亚·伯林的思想,被资本家的辩护士们广泛引用。但伯林却认为:"资本家不受限制的自由会损害工人的自由,工厂主或父母无限制的自由会让小孩子沦为煤矿雇用者。弱者一定要保卫自己不受强者的侵犯。"[169]伯林这方面的思想是其在中国的所谓的自由主义的信徒们从来不愿提及的。[170] 甚至像资本主义最忠诚的辩护士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这样的"自由至上"的偏执狂,也不会处处固守他的"自由秩序的原理"的。工会,纯粹是一个自发产生的事物,决非设计的结果,是工人阶级经过上百年的(如果不是几百年的话)斗争才组织起来的。它不仅没曾得到过政府的扶植,而是一直遭受政府的迫害。但对这样一个自发形成的事物,哈耶克却恨之入骨,自由的"原理"在此也就不适用了。 追求私利是包括哈耶克在内的一切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石。但是当工人阶级通过工人政党或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哈耶克又指责他们这是一种不顾"普遍利益"[171]的"群体性自私"[172]的行为了。哈耶克及玛格丽特·撒切尔有时也会扮演工人权益捍卫者的角色,比如在镇压英国的工会的同时,却支持波兰团结工会。 众所周知,哈耶克是汉密尔顿反民主思想的继承者,但与汉密尔顿不同,哈耶克拥护的是"自发的扩展秩序", 反对一切人为的有意识的"设计"。汉密尔顿所提倡的"政府管理","干预和帮助","改变自然过程"等等,按哈耶克的逻辑来说,简直就是"通往奴役之路"。不过事实胜于雄辩,哈耶克所推崇的资本主义"自由"或"自发"文明的典型--美国,恰恰是汉密尔顿们"设计"的结果,而非"自发"的结果。美国历史上确实曾有过"设计"与"自发"的道路之争,但主张自由贸易的"自发派"不是资本家而是奴隶主,而资本家则是力倡贸易保护的"设计派"。为此两派之间还进行了一场内战,"设计派"的获胜导致了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的繁荣。 哈耶克断言,纳粹制度作为一种"中产阶级的社会主义"[173]之所以在德国得势,是李斯特和俾斯麦提倡贸易保护--国家干预--的必然结果,而英美之所以与德国不同,则是一直坚持自由放任、拒绝国家干预的缘故。如前所述,李斯特的思想来源于汉密尔顿,而汉密尔顿又深受英国重商主义的影响,果真如哈耶克所言,美英早就应该先德国而成为法西斯国家了。 对上述矛盾,哈耶克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意而为之,因为要为资本主义设计一个完整自洽无懈可击的辩护体系,要能自圆其说,就只能对事实进行挑拣与删改。对于历史事实,哈耶克其实是一清二楚的,有一次他竟然(不慎?)公开认可这样的观点:汉密尔顿的国家干预政策以及自由放任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174] 再回到美国宪法。制宪者对"多数人的暴政"恨之入骨,但是表面上仍旧要打"我们美国人民"的幌子。毕竟不能过于公开与人民为敌,尤其是当还需要利用人民去替他们火中取栗的时候。从英国革命到法国的系列革命,从团结工会到橙色革命,资产阶级对此已是轻车熟路。 不过,对"多数人的暴政",资产者也并非一概反对。众所周知,托克维尔最反对"多数人的暴政",但当他处于多数派的时候,对少数派却毫不留情。1848年法国革命时期,无产阶级单靠自己还不能成为整个社会的多数,其成为社会多数,或者说其能够赢得资产阶级之外的其他社会集团的支持,还只是一个历史远景。资产阶级,依靠城乡小资产阶级的支持而稳居多数,对处于少数地位的无产阶级进行了屠杀。作为多数派的托克维尔,认为对付胆敢造反的无产者,就应该"像狗一样击毙"[175]。前面提到南北战争前的麦迪逊也是如此。规则,只是用来约束别人的。 控诉"多数人的暴政"时,"自由主义"者们最愿列举的证据就是纳粹的暴行。纳粹的"多数"具体是哪些人呢?不正是以资本家、地主、军阀、政客为首的带领小资产者去欺压工人的大杂烩吗?这桩暴行的罪魁祸首不正是资产阶级吗?[176]如今他们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反倒以此来教训别人。 要探明真谛,就必须得从积极与消极、强大与弱小、干预与自由放任等抽象辩论中跳出来(这种对辩论实质的模糊只对资产阶级有利),这些抽象的概念或原则可以说是都不存在的,应当回到汉密尔顿与麦迪逊(一定情况下)以及马克思与恩格斯那里。世界上没有概念或原则之间的冲突,只有具体的人的具体的物质利益之间的冲突。该干预时就干预,该放任时就放任,该自由时就自由,该屠杀时就屠杀,希特勒的御用法学家和政治学及卡尔·施米特对此直言不讳,难怪哈耶克对他顶礼膜拜。[177]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列宁语)。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利润原则表现为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矛盾)的原则。这些对立(矛盾)能够统一的原因就在于它们都围绕着利润来运动。或者说这些对立(矛盾)能够相互转化的原因,只在于它们都是利润原则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所有这些不同的抽象的概念或原则,都被资产阶级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解释,用来掩盖其剥削、损害他人的行径,混淆受害者的视线,以便于其在社会冲突中占具道德上的优势。这些原则有时一再被极力强调,以至于能让人相信,资产者似乎就是为了这些原则而生存的,而不是为了利润。 再比如,资产者爱标榜自己对新教的虔诚。不过,只有在新教教义能够促进资本积累的时候资产者才是虔诚的。每周做礼拜是基督徒的义务,一到星期日,资产者新教徒就携家带口去教堂做礼拜。若是工人基督徒也去履行义务,就会被资产者视作游手好闲而遭禁止。十九世纪中期之前,长达几百年的时间,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的工人,大都被剥夺了每周休息日的权利,每周工作时间八九十个钟头稀松平常。多么虔诚啊! 资产阶级熟练地交替甚至同时使用着对立的原则,总是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就没有理亏心虚的时候。无商不奸,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的顶峰,资产阶级也将"奸"发挥到了极致。 (三) 鲁迅曰:"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178]比如,"见贪人就利诱,见孤愤的就装同情,见倒霉的则装慷慨,但见慷慨的却又会装悲苦"[179];"要人帮助的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180] 如前所述,资产阶级在不同甚至对立的原则之间轻松地"翻着筋斗"[181]。以之对照鲁迅的标准,只能认定资产阶级是不折不扣的流氓。流氓性是资产阶级总体本性结构中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资本家要更胜流氓一筹:"'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182]资本家及其文痞们就没有这样"直直落落"了,他们自美为"自由主义者"。全职流氓比不过兼职流氓。   七、体制与"人":资产阶级驯服民主的两种途径   (一) 随着宪法的通过,富人绅士们获得了对人民的胜利。当"多数"与"少数"之间的激烈冲突再次在美国爆发时,对立双方已变成了北方的工业资产阶级与南方的种植园奴隶主。这时整天高喊着反对多数人的暴政、维护少数人的自由的是南方奴隶主的代言人约翰·卡尔霍恩。面对此情,晚年的麦迪逊并没有继续死守其维护少数人的自由的教条,而是坚决反对卡尔霍恩。[183]最终处于多数的北方通过一场内战强迫南方屈从于自己。[184] 南北战争后,美国的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这不可避免地同时使工人阶级成长壮大起来。麦迪逊的预言变成了现实,一个除了双手没有任何财产的雇佣劳动者阶级逐渐成为社会中具有共同利益的多数。当时各级立法机关迫于工人阶级这一多数的压力制定了许多法律,以改善其极端恶劣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这时制宪代表们的杰作开始发挥作用了,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最高法院。长达数十年的时间,最高法院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185]做出歪曲性解释,称公司属于受该法案保护的"人"的范围,非经正当程序,立法机关不得干预或剥夺公司(人)和工人之间的"契约自由"。有关组织工会、禁止童工、禁止实物工资、最高工时、最低工资、工伤赔偿、工业安全与卫生等一系列被今天现代西方社会看来是理所当然的立法,都不止一次地被最高法院以妨碍契约自由为借口推翻。无财产则无自由,一个一无所有的阶级,怎么能够与一个垄断了一切财产的阶级自由地订立契约呢?法院一方面不许立法机关介入劳资纠纷,另一方面自己却进行干预,经常发布禁令以禁止工人罢工,尽管宪法并没有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或自由。最高法院成了资本家肆无忌惮地压榨工人的保护伞,被资本家赞颂为"美元的守护者,私有财产的保护神,捣乱者的敌人,公民的最后希望"。[186] 最高法院长期坚持极端歧视工人、偏袒资本家的立场。1933年罗斯福新政开始后,其主要立法几乎全部被最高法院否决,新政进入了死胡同,最高法院对全美国实行专政。1936年,美国工人掀起了"静坐罢工"(工人罢工并同时占领工厂)浪潮,到1937年春呈席卷全国之势。直到此时,看到再不让步将会激起革命,最高法院才不得不有所收敛。自1937年3月起,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宣称受宪法保护的自由并不包括所谓的"契约自由",使诸多劳工立法得以通过。最高法院态度转变的原因通常被归功于罗斯福的填塞法院计划,其实不然。[187] 简单回顾一下这段历史,是为了让读者们对美国宪法的反民主的本性与功能获得一个较直观的认识。 (二) 当然,任何防御工事设计得再巧妙,最终也有被突破的可能;最高法院再顽固,在静坐罢工浪潮面前也得低头。美国政局或者说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相对长期稳定的原因,固然有宪政体制的作用,但也不能过高估计,根本原因还在于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统治阶级之间一旦分裂,宪政体制也无法挽救,比如南北战争;1937年最高法院革命,则在于无产阶级攻势猛烈,统治阶级不得不让步。 至于英国的稳定,其政体所起的作用也一样有限。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资产阶级拥有他国资产阶级所不具备的特性或优势。如前所述,革命前后英国资产阶级用了数个世纪的时间消灭了农民。在解决了农民后,他们得以比较从容地对付新兴的无产阶级。同时,长期的霸权地位与有利的国际条件,使英国不会因国际环境的恶化引起国内矛盾的激化。所谓"渐进"、"妥协"等富有弹性的保守主义因此而形成。[188]政治经验与传统与其说是因,不如说是果。 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就没有这样幸运了。近年来"柿油党"们极力抬高英美革命贬低法国革命,称后者过于激进,不懂得"妥协""保守",云云。其实,法国资产阶级并不比英美资产阶级更蠢笨或更浪漫,只是法国革命面临的国内国际条件要比英美恶劣得多,以至于无法做到那样"妥协""保守"。汉密尔顿们以孟德斯鸠为师,难道孟德斯鸠的同胞反倒不明其理了?大革命期间的第一部宪法1791年宪法,何曾不巧妙设计?何曾不意味着各方的"妥协"?一面高喊"人人生而平等",一面将立宪将公民做"积极"与"消极"之分,"金钱贵族"与"门第贵族"(马拉语)何曾不想联手压制无套裤汉?况且革命不久,路易十六事实上就已经成为革命的俘虏,不像当年英国革命那样为此还得需要打上好几年内战。但是1792年,即新宪法制定的次年,欧洲联军的入侵令还未稳固的"妥协"散了架。[189]抵抗强敌就需要进行全民动员,资产阶级一面动员群众,一面却袒护里通外敌的王室与贵族,同时还不忘趁机发战争财。已被革命动员起来的民众不甘于逆来顺受,就先砍掉暴君的头颅,再用限价法令教训了资产阶级,革命由此而激进。此间的1793年宪法,贯彻了卢梭的直接民主原则,成为无套裤汉的大宪章。1794年热月政变后,政权再次全部落入资产阶级手中。但是遭受重创的保王党和极端共和党,依旧有兴风作浪的可能。为防止极端党派利用议会立宪政体掌权,1795年新宪法在分权制衡方面绞尽脑汁,做出了多种安排。可是再巧妙的宪政堡垒也无法阻止极端政治力量上台的可能,一会儿是雅各宾党,一会儿是保王党,轮番上阵。对此,"不论有多么好的宪法,也是无能为力的。"[190]不管哪一派上台,都意味着内战重新爆发。督政府只好一再违背宪法--即发动政变--阻止极端党派得势。雾月政变后,西耶士殚精竭虑,力图打造一个完美的立宪议会政体。无奈时势不由人,议会宪政寿限已尽,集才干、威望、野心于一身的拿破仑对此已无耐心,便自行其是快刀斩乱麻干起来。滑铁卢战役后,波旁王朝在反法同盟刺刀的保护下复辟。1830年七月革命后,王朝与资产阶级、"门第贵族"与"金钱贵族"达成妥协,将中下层民众排除在外,这似乎是英国"光荣革命"在法国的翻版。可惜一步被动,步步被动,旧矛盾还没有彻底解决,新麻烦又冒出来了。法国无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比过去的无套裤汉更难对付,资产阶级的日子还是不能安稳下去。[191]"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192]1848年二月革命,第二共和国成立。是财产共和国还是社会共和国?社会共和国的威胁通过六月屠杀被解除后,财产共和国竟然也很快垮台。1848年11月新宪法,托克维尔曾参与起草,在很大程度上模仿了美国宪法。可是倍受托克维尔推崇的宪政民主政体一到法国就"水土不服",无法阻止路易·波拿巴登上皇位。为什么?因为"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劳动无产阶级的统治,结果是把政权送给了以十二月十日会的头目为首的流氓无产阶级(即路易·波拿巴--引者注)。"[193]直到巴黎公社失败后的第三共和国,共和制在法国才稳定下来。为什么?不是因为什么宪政体制创新,而是因为元气大伤的无产阶级此时根本无力利用共和制来挑战资产阶级,原来多为保皇派的资产阶级因此不再视共和国为畏途,开始接受共和国。[194]经过数十年的恢复期后,无产阶级才再次成为法国政坛的决定性力量。1936年,人民阵线上台。"宁要希特勒,不要布鲁姆"!被吓坏了的资本家决定抛弃共和制。已得罪了却不愿推翻资产阶级,"人民阵线"只有死路一条。1940年夏天,希特勒和贝当成了法国资产阶级的守护神,布鲁姆则被关进了集中营。第三共和国,始于无产阶级的失败,终于无产阶级的复兴。[195] 由此可见,政体的作用固然不容小觑,但也不可肆意夸大。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对比与紧张,绝非议会立宪政体能永久约束。美英资产阶级的好运总有到头的那一天,届时"弹性的保守主义"、分立与制衡等,都将如秋风落叶。 (三) 现代议会民主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搏斗的阵地。前者要利用这个阵地来挑战和终结后者的统治。后者则要阻止这种可能,或者说让前者丧失实现这种可能的能力。简单地说,社会政治斗争的走向,取决于两方面的合力,一个是体制,一个是体制里面的"人"。因此要驯服民主,一方面得靠制度设计--如美国宪法;另一方面,得让"人"、即无产阶级"多数"涣散无力,无法利用体制,更不用提突破和超越。"多数"本来就先天不足,数千年来积累继承下来的基本上是贫穷、愚昧、分裂等等。无产阶级只有摆脱这一切,获得独立意志和独立组织,并克服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将社会存在方式意义上的多数变为政治斗争实践中的多数。资产阶级、尤其是欧洲资产阶级,自十九世纪开始,其驯服民主的目标,就是要阻止这个多数变成现实,或者将这个多数重新赶回少数。这一目标只能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少数"与"多数"的具体斗争才能完成。 如前所述,财产权或私有制与民主制的矛盾由来已久,在反对君主专制时,资产阶级只是要求用少数有产者的权力来代替君主一人的权力,并不要求人民主权。只是迫于工人阶级的压力,资产阶级才于十九世纪后期开始逐步给予工人阶级选举权。[196]在做出这一决定后,资产阶级对民主制的实验一直心怀不安。这决非杞人忧天,工人政党利用合法性和普选权很快就壮大起来,向资本的统治发起了挑战。到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资本主义世界陷入长期危机当中,尤其是欧洲资本主义,根本就无法再继续承受民主制与工人运动这样的负担。于是资产阶级便企图用法西斯主义代替议会民主制,同时摧毁整个古典工人运动。此时工人阶级的领导力量欧洲古典社会民主党(以及后来的斯大林主义官僚化的共产党)却已逐渐沦为工运官僚,在议会政治实践中陷入了唯议会主义或单纯议会道路的战略陷阱。[197]他们只知退让,不知自卫,更不用提反击;只知议会斗争,不知与议会外斗争相结合;只知议会多数,不知议会外多数,不知议会多数与议会外多数需要互相促进;只知固守议会陈规陋习,不知应该对民主进行以下创新:从单纯政治民主扩展为包括经济民主在内的全面民主,由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深化,用工人代表委员会民主代替议会民主。结果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社会民主党与已斯大林主义官僚化的共产国际的领导下,工人运动在欧洲大陆全军覆没,被法西斯逐一摧毁。经此打击后,工人运动的激进性质在二战以后逐渐淡化,其利用民主制挑战资本主义的意志与能力丧失殆尽,古典工人运动遭到了历史性失败。直到此时,在对资本主义的威胁被解除后,民主制才在各国长期盛行起来。可以说,只有先有法西斯的肆虐与古典工人运动的历史性失败,才有民主制的盛行。[198] 民主为何从资本的对立面变得与资本长期安然共处,亚里士多德的难题为何在当代得到解决,这常常令人疑惑不解:"即使今天,为什么代议制民主会在提供这些保护功能(即与资本主义安然共处--引者注)上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功,这一点也尚未明晰。"[199]对此,只有将其放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并综合体制与"人"的因素进行考察,才能真正理解。 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当无产者"多数"克服种种外部阻挠和内部分裂,掌握了主要权力部门并捍卫自己利益的时候,或者即将如此的时候,资产者"少数"的选择,决不会是继续遵循所谓的"宪政"游戏规则,而是会用少数人的暴政来对付多数人的"暴政",即选择形形色色的法西斯:墨索里尼与希特勒,萨拉查、多尔富斯与佛朗哥,苏哈托与皮诺切特。 1973年在智利靠政变[200]与屠杀工人学生上台的奥古斯特·皮诺切特,并非仅仅是一介武夫,乃是"新自由主义"浪潮的开山鼻祖!政变后不久,皮诺切特就用机关枪逼着智利工人接受"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哈耶克与弗里德曼为之呐喊叫好,撒切尔与里根随后师从效仿,"新自由主义"于是席卷全球。皮诺切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还深谙汉密尔顿麦迪逊思想的精华,知道政变与改革的成果,必须得用宪法来巩固:资产阶级的利益,危急时刻靠屠刀,日常还得靠宪政。1980年皮诺切特制定了一部新宪法,将分权制衡原则发挥到了极致,比美国宪法更接近汉密尔顿及其传人哈耶克[201]等辈所推崇的理想模式。智利人民若想在这一宪法框架内改善自己的状况,难。皮诺切特在经济、政治、法学诸领域对资产阶级居功至伟,资产阶级心里明白,嘴上不说。 融宪政、屠杀、"新自由主义"于一体的皮诺切特模式,就是美国宪政思想在20世纪最重大的发展与创新。                                                          2003年3月初稿                                                      2004年7月修改                                                      2009年5月26日再改                                                      2009年12月28日改毕   附言: 本文初稿于2003年,2004年稍加补充。当时以为有发表的机会,结果落空。等待期间,又动了补充修改的念头,但直到2006年才着手。可改了半天后电脑竟然格式化了,遭此打击,一时无心重来。直到2009年春才又下决心。拖也有拖的好处,现在又添了些新内容,主要集中于对美英法三国革命的比较、资产阶级流氓本性的分析、皮诺切特宪政模式等部分。对写作过程能回忆起来的主要如上。还有一处值得显摆的地方,我一直断定哈耶克支持希特勒--哈耶克最推崇的丘吉尔都这样了,哈耶克还会例外吗--可是一直找不到证据。最近发现了哈耶克推崇希特勒的红人施米特的材料,就添到文章里面了。看来在这一点上我的判断力还是值得肯定的。希望不久也能发现哈耶克直接赞颂希特勒的证据,英德开战以前,有这样的言论该不稀奇。哈耶克们与墨索里尼萨拉查皮诺切特为友,又怎能不喜欢希特勒呢?这几年为哈耶克们浪费了太多时间,唠叨这几句算出口恶气吧。 本文所引用的与美国宪法直接相关的材料中,2004年以后出版的并不多。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近年来看到的一些新材料,并不足以使我发现有对初稿做出较大修正的必要。另外,立新重于破旧,对真民主的探索比对假民主的批判有意义得多,2004年以后,我的精力主要花在这上面了(对此可参阅拙文《苏维埃还是立宪会议?--论十月革命新政权的合法性和民主性》、《论俄国革命--从兴起、蜕化到垮台》、《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等)。这影响了我对新材料的搜集,也影响了文章的修改速度。 本文写作期间,曾多次向陈燕谷先生求教;2003年秋天,素无交往的王希教授曾电函对初稿提出宝贵批评,当然,文章内容概由我本人负责。国家图书馆基藏库的所有职工、中央编译局图书馆张晓明先生、商务印书馆侯玲编审在资料查询方面对我提供了的极大帮助。本文初稿曾刊发于王小强先生主编的《香港传真》2003年第38期。在此,向上述人物与机构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1]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8-19页。 [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文版序言,第3页。 [4]对民主与私有制的矛盾以及有产阶级民主观的发展演化的简明扼要的概述,参阅王绍光:《警惕对民主的修饰》,北京:《读书》,2003年第4期;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民主》,孙荣飞、段保良、文雅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 [5]热衷于抬高英国革命贬低法国革命者的一大理由是,英国革命比法国革命更加尊重私有产权。再也没有比这种说法更无视事实的了。英国革命后地主贵族资本家将农民劫掠一空,而法国革命中,自雅各宾专政到拿破仑时代,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且再也没有丧失。难道只有资本家的产权才叫产权,农民的就不配了吗? [6]"现代的美国民间信念都认为民主几乎等同于自由,而且民主理论家力求区分二者时一般都认为民主为自由所不可或缺的。但是开国先辈们认为,他们最为关心的自由受到民主的威胁。在他们的思想中,自由同民主无关,而是同财产有关。"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崔永禄、王忠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4页。 [7]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8页。 [8]"如果说城镇的商人和骚动的技工无意中发动了那场导致美洲独立的战争,那么农民却提供了把战争进行到底的动力,并流出了洒在这一斗争中的大部分鲜血。"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39页。 [9]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9页。 [10]"1765年后,'下层社会'的存在,或者说暴民或'粗野民众'的存在,一直是美洲殖民地生活的事实。"梅里尔·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中国美国史研究会与江西美国史研究中心编:《奴役与自由:美国的悖论--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主席演说集(1961-1990)》,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9页。 [11]"战争结束,不让打过仗的人(以及更多声称打过仗的人)享有政治权利,又非常困难。独立以前,各州人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差异甚大,但战争之后,无论在哪一州,权利似乎开口就有。"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420页。 [12]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3-214页。 [13] Louis M. 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陈瘦石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129页。 [14]戈登·伍德:《民主与美国革命》,载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林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4页。 [15]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2页。 [16]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黄雨石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第69页。 [17]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第69页。 [18]参阅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6-49页。杰佛逊与杰克逊的小农民主政治理想与此相似。 [19]在18世纪,雇佣劳动者阶级或无产阶级还不像现在这样被看作是自由市场经济的中的自由劳动者,他们通常被称作是其雇主的"仆人"。直到1875年之前,英国的劳资关系法一直被冠以"主仆法"之名。 [20]我国另有学者称宾州成文宪法中亦有此类内容,见杨生茂、陆镜生:《美国史新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96页。 [21]理查德·莫里斯:《我们美国人民:人民革命二百年纪念》,载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编《现代史学的挑战:美国历史协会主席演说集(1961-1990)》,王建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96页。 [22]霍华德·津恩:《美国人民的历史》,许先春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23]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亨利·斯蒂尔·康马杰、威廉·爱德华·洛伊希滕堡:《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南开大学美国史研究室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72页。 [24]菲利浦·方纳:《美国工人运动史》第一卷,第79页。 [25]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272页。 [26]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9页。 [27]伍德:《民主与美国革命》,载《民主的历程》,第114页。 [28]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7页。 [29]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09页。 [30]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7页。 [31]托洛茨基指出,双重政权的并存与斗争作为革命中的突出特征,并非自俄国革命才开始出现,英国革命、法国革命早已如此(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十一章"两重政权",王凡西译,上海:历史研究社,1941年)。笔者认为美国革命同样存在着双重政权并存的现象。 [32]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296页。 [33]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军等译,1997年,第24页。 [34]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8页。 [35]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6页。 [36]埃尔布里奇·格里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18页。 [37]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第267页。 [38]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第一卷,第267页。 [39]参阅M.J.C.维尔:《宪政与分权》第六章,苏力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40]李剑鸣在《美国革命时期马萨诸塞立宪运动的意义和影响》(北京:《历史研究》,2004年第一期)中指出,马州制宪运动与后来的联邦制宪运动一样,旨在"削弱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影响"(145),但同时,又称前者与后者有明显不同:后者始终有意识地脱离民众,前者却是建立在"民众参与的广泛性"与"参与途径的多样性"的基础上。这种见解的自相矛盾令人吃惊:人民广泛参与制宪,其目的竟然在于削弱自己日后继续如此行动的可能。对事实更合理的解释可能是:尽管马州制宪运动旨在反对民主,不过毕竟是发生在革命前期的高潮--大众民主--阶段,因此,与革命尾声或退潮阶段的联邦制宪运动相比,其更带有些民主的外表或特征;对于革命初期的民主大潮而言,则不过是一系列反动的"高超的手腕"而已。 [41]从独立运动开始到制宪会议之前,各州内部冲突的情况,仅仅根据现有的中文资料,是不能将整个过程理清的。大概激进派在各州的影响到1780年代初期,就已走下坡路了,保守派开始恢复优势,但民众仍有相当的力量,故能在1785-1786年间掀起一场纸币运动。参阅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 [42]汉密尔顿称罗得岛州议会的做法为"穷凶极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联邦党人文集》第7篇,程逢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4页。 [43]对此麦迪逊评论道,"自和平以来,美国由于纸币对人与人之间的必要信任,对公众会议的必要信任,对人的勤勉和道德,以及对共和政府的性质等等方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联邦党人文集》第44篇,第229页。 [44]詹姆斯·威尔逊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22页。 [45]史蒂文·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初晓波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38页。 [46]"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纸币运动是促使保守的经济势力支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E·里斯:《美国经济史》,司徒淳、方秉铸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7页。 [4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48]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2页。 [49]亨利·诺克斯(后来华盛顿政府中的国防部长)将军语,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188页。 [50]约翰·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228页。 [51]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38页。 [52]"正如我们从上面已经看到的那样,在独立之后,宪法颁布之前的这段时期里,美国人干得并不差。过去许多评述邦联时期的文章总是巧妙地用未经证明的假设来参加辩论,把它所声称的经济困难归咎于邦联政府。然而,即使把问题加以夸大,邦联也无须充当替罪羊。......就18世纪80年代的美国经济情况而言邦联这种政府形式其实并不坏,可是它却成了报刊的恶意中伤的牺牲品。"杰拉尔德·冈德森:《美国经济史新编》,杨宇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48-149页。 [5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4页。 [54]黄绍湘:《美国早期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07页。 [55]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页。 [56]当时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美国独战争已使民众顺从官府当局的传统受到滋扰。像托马斯·斐因这样的极端主义分子就认为,起义反抗英国的政治暴虐是天经地义的,起义反抗债权人的经济暴虐也是地义天经的。如果欠英国商人的债务可通过立法予以豁免,那么为什么不能如法效仿豁免美国商人的债务呢?"托马斯·戴伊、哈蒙·齐格勒:《民主的嘲讽》,孙占平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第28页。 [57]汉密尔顿称暴动者的"真正目的是取消一切债务,废除契约和对财产来一次新的分配--简言之,一种完全的民主制,在这种制度下,美德、财产和社会差别将被破坏"。司美丽:《汉密尔顿传》,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第129页。 [5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102页。 [59]这是约翰·杜鲁门总统对宪法的评论,乔治·E·莫里:《美国总统对历史的使用》,载《奴役与自由》,第115页。 [60]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49-50页。 [61]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表达了因不能解决公债问题而引起的对邦联的不满:"凡能伤害一个独立的国家的尊严或降低其品格的事情,我们差不多都经历过了。在保证我们的政治存在的危急存亡之际,我们不是向外国人和本国公民借过债吗?对于偿清这些债务依然未作任何适当的或令人满意的准备。"《联邦党人文集》,第71页。 [6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75页。 [6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37页。 [64]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36页。 [6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53页。 [6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8页。 [6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04页。 [6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8页。 [69]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8页。 [70]杰里米·阿塔克、彼得·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从殖民地时期到1940年》上册,罗涛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2页。 [71]"民主思想最可能根植于心怀不满的阶层和受压迫阶层以及处于上升阶段的中间阶层。它或许也可能根植于原先贵族中某些异化了的,部分被取消了继承权的阶层,但民主思想对那些仍在大力扩大特权的特权阶层是没有吸引力的,费城会议的参加者大多是有相当地位者和富豪子弟,只有少数人几个例外。"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8页。 [72]美国历史学家马丁·范布伦称费城会议"拟订一部新宪法一事是不符合大陆会议给它的指示的,这是一起英雄的行动,但却是一起非法的行动"。法学家伯吉斯则说:"如果朱利叶·凯撒或拿破仑做出这样的事,人们早已把它称之为政变了。"曹德谦:《批准美国宪法过程中的风波》,北京:《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4期。 [7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03页。 [74]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187页。 [7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45页。 [7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6页。 [77]"这个新国家的法律强调保护现存的财产的权利,同样强调获得财产的权利。这是通过财产法和契约法的结合起来实现的。......在起草联邦宪法的时候,制定者为保护个人权利而确立的一项真正重要的保障,是宪法的1条第10款,即契约条款。如果说,他们这样规定时,在措辞中表现出来的兴趣和讨论的内容出人意料的少的话,那是因为他们几乎一致地想到并写出了需要对各州加以限制,以防侵害契约权利。"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第26页。 [7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79]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5页。 [80]詹森:《美国革命和美国人民》,载《奴役与自由》,第222页。 [81]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4页。 [8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41页。 [8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19页。 [84]阿塔克、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上册,第136页。 [85]哈耶克将当时的英国吹嘘为自由的理想国,并自诩为托克维尔的思想传承者,但是托克维尔的评论与哈耶克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过去有哪几个国家的贵族政体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自由,......但是,也不难看到,英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利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穷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形成鲜明的对比。"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67页。 [8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6-47页。 [87]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5页。 [8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6页。 [89]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民主"在当时制宪者们的嘴中还是一个贬义词,他们更多地使用"共和"一词,但绝没有把"共和"看作是无害的--像现在中国的"宪政主义者们"所言,而是依旧需要改造。在他们口中,民主与共和有时是互换的。 [9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8页。 [91]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92]沃农·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62页。 [93]哈克:《美国资本主义之胜利》,第146页。 [9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8页。 [95]麦迪逊语,《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文版序言,第3页。 [9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06页。 [97]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6页。 [9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1页。 [99]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1页。 [10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0页。 [101]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51页。 [10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9页。 [103]汉密尔顿语,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27页。 [104]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7页。 [105]汉密尔顿通过反问别人阐释了这一思想:"我们需要从民主中被挽救,但提出什么手段了?一个民选的议会要受到一个民选的参议院的制约,而这两者都要受到一个民选大法官的制约。"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38页。 [106]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04页。 [107]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59页。 [10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65页。 [109]1913年通过宪法第17条修正案后,参议员才改由选民直选。 [11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15页。 [111]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16页。 [11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21页。 [113]邹刚:《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载《战略与管理》创刊号。 [114]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20页。 [115]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8页。 [116]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2页。 [117]后来杰佛逊对最高法院攫取司法审查权的行为深为不满:"我一直期望摆在公众面前的无缘无故的判决能有一个恰当的理由,并且宣布那不是法律。"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71页。 [118]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1-395页。 [119]"美国的贵族是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那些人",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309页。 [120]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4页。 [121]"法学家们秘而不宣地用他们的贵族习性去对抗民主的本能,......法院是......对付民主的最醒目的工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309页。 [122]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393页。 [123]这是当时一位反对派对最高法院的评论,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124]最高法院的法官克尔斯·伊凡·黑格对此直言不讳:"我们位于宪法之下,但法官是什么,宪法也就是什么。" 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118页。 [125]林肯曾说到:"如果政府对于影响全体人民的重大问题因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无可改变的话......那么人民将不会成为自己的统治者。"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86页。 [126]王希:《原则与妥协》,第108页。 [127]施瓦茨:《美国法律史》,第122页。 [12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37页。 [129]"美国宪法同英国的解决方案一样,通过限制选举权、通过规定对总统和参议员的间接选举和对不同时期的政府部门的选举,精心地保护有产阶级的利益。这些安排的目的是要防止激进的民众运动获得对整个政府的控制从而引起危险的变革。" 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董书慧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60页。 [130]哈德利语,比尔德:《美国政府与政治》,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44页。 [131]"我们必须记住这些(《文集》)作者所说的制度包括两个基本的部分--一部分是积极的,一部分是消极的。......在某种情形下,行动总是直接有利于统治集团的。如果他们希望通过政府的职权获得经济的利益,他们当然要有一种赋有必须权力的制度。......在另一方面,统治的利益集团也往往可以从阻止政府的行动中获得利益。......许多财产的拥有者,畏惧政府的积极行动,正如畏惧他们不能通过有利的立法一样。在私有财产业已扩充到实际上包括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财富形式之时,这就尤其真实了。"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08-109页。 [132]比尔德:《美国政府与政治》,第44页。 [133]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45页。 [134]"制宪会议之保守气质一如《独立宣言》之革命气质",阿克顿:《自由史论》,第204页。 [135]王希:《原则与妥协》,第121页。 [136]纳尔逊·弗雷德曼·布莱克:《美国社会生活与思想史》上册,许季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06-207页。 [13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0页。 [138]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0页。 [139]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4页。 [140]"他们旨在建立一种政府,由它充当有产阶级各种利益集团之间诚实的经纪人,保护他们抗御共同敌人,并防止其中之一变得过于强大。制宪会议是各类不同财产者的联谊会。各类财产应在政府中按比例拥有发言权。有时也许不得不牺牲别人的财产利益,但这种牺牲只是为了有产者利益的整体。"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第15页。 [141]戴伊和齐格勒也认为宪法仅仅是少数统治者的作品,不过广大民众并没有较积极地起来加以反对,而是消极旁观,未曾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批准过程中去。戴伊和齐格勒:《民主的嘲讽》,第53页。 [142]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页。 [14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8-209页。 [14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1页。 [145]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3页。 [14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22页。 [14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14页。 [148]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49页。 [149]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0页。 [150]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1页。 [151]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2页。 [152]这"双方","一方由小起义者构成,他们是借债者,不需要法律,但想要分享别人的财产;这些人被叫做平均主义者,谢伊(即谢司--引者注)派,等等;另一方由少数人构成,他们拥有奴颜婢膝的支持者,比前者更危险;这些人贪婪地攫取所有权力和财产;你可以在这些人的行动中看到对自由和平等政府的明显不满,他们还要对这个国家的政府进行系统的本质改造;这些人叫做贵族派,在这双方之间是社区的大多数:他们拥有不多不少的财产,没有债务,满足于共和政府,也不想发大财、做大官、掌大权。1786年,小起义者和平均主义者纷纷出现,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想要根据他们的意愿建立政府。他们的行动显然激励了一方,后者于1787年占领了政治阵地,在时髦的追随者的支持下,迫不及待用口和笔努力建立一个更为高雅的政府。比起社区里坚定、自由和独立的部分而言,这两方面......都微不足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第254-255页。 [153]罗伯特·A·拉特兰:《麦迪逊在制定宪法和权利法案中的作用》,载肯尼思·汤普森:《宪法的政治理论》,张志铭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160页。 [15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3-204页。 [155]阿塔克、帕塞尔:《新美国经济史》(上),第84页。 [156]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9页。 [157]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53-154页。 [158]"在顺利批准宪法的四个州,......行动敏捷可以说是由于一般民意都拥护宪法,也可以说是由于行动的迅速使反对派措手不及",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1页-162页。 [159]"宾西法尼亚州是批准宪法的第二个州,因为这个州联邦党人的策略,是抢在反联邦党人组织起来之前,把事情赶紧办妥",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330页。 [160]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168页。 [161]"必须用私利来贿赂政客们",宪法的定稿人古维诺·莫里斯说道,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53页。 [162]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上册,杨国标、张儒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4页。 [163]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九章。 [164]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第209-210页。 [165]比尔德语,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中译本再版序言第5页。 [166]"宪法规定的联邦政府体制是两种似乎不可调和的目标加以折衷的结果。一方面,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拥有充分的权力来保卫公民的财产,免受不负责任的州立法机关的侵犯。同时宪法的制定者十分了解,一个权力极大的中央政府,又有进行专制统治和压迫的危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宪法给中央政府列举了某些有限的特定权力。这些列举或授予的权力,同加之各州的禁律相结合,就使全国政府有充分的权威来控制各州的某些行动。与此同时,宪法中的相互制约和权力平衡制度,又使突然行动或急剧与过激的变革更加困难。"菲特与里斯:《美国经济史》,第194页。 [167]"资产阶级平时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第四节,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4页。 [168]"正如财富的长期统治肯定用于财富的积累一样,穷人对权利的侵入也会伴随着将之广散天下的计划。看一看前时代的人的智慧用在教育和健康,在安全、合作和救死扶伤以及在保护劳动者反对自利的法律方面作的是多么少,在这一代人完成的是多么的多,那么就有肯定的理由相信这样大的一种变化是需要的,民主主义的奋斗力气并没有白费。"阿克顿:《自由史论》,第79页。 [169]拉明·贾汉贝格鲁:《伯林谈话录》,杨祯钦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38页。 [170]"令伯林极为恼怒的是,他的论文被广泛理解成这样一种意思,即一切干预经济决策的政府行动都属于'积极自由'一类,因此也与共产主义是一丘之貉。柏林的目的不是要否定福利国家的合法性,而是要迫使福利国家主张的支持者通过经济学本身来捍卫经济平等的理想,而不是把经济平等当成一种自由的形式。事实上,当他在1969年重新发表这篇论文时,伯林特意指出,消极自由通常被用来作为剥削的通行证,经济上的不平等剥夺了人类享受自由的社会条件。"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第367页。 [171]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萃》,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17页。 [172]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三卷第十五章,邓正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 [173]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八章,王明毅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174]参阅拙文《视自由放任为虚构神话的哈耶克》,北京:《绿叶》,2009年第一期。 [175]托克维尔:《 托克维尔回忆录》,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201页。 [176]纳粹所谓的"多数"的形成过程,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 [177]威廉·舒尔曼:《不光彩的结盟:施米特与哈耶克》(节选自威廉·舒尔曼[William E. Scheuerman]:〈卡尔·施米特:法律的终结〉[Carl Schmitt: The End of Law,Rowman & Littlefied Publishers 1999年出版]),刘毅译,郑永流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7年第二期(总第十二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178]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79]鲁迅:《"吃白相饭"》,《准风月谈》。 [180]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81]鲁迅:《上海文艺之一瞥》,《二心集》。 [182]鲁迅:《"吃白相饭"》,《准风月谈》。 [183]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41页。 [184]近年来随着哈耶克在中国的走红,受其推崇的"阿克顿勋爵"也逐渐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位"自由主义"的"大师",当时就站在卡尔霍恩和奴隶主一边,坚决地捍卫奴隶主奴役他人的"自由"。 [185]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是南北战争结束后为彻底摧毁奴隶制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为:"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州的公民。任何一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公司根本就不属于"人"的范围。 [186]巴克曼:《美国宪法入门》,第103页。 [187]"经常被忽视的是,在总统提出其填塞法院计划之前,最先表明法哲学转变的判决已经形成了。1937年3月29日......最高法院的更正声明是在总统提议后一个月宣布的,但是该案本身在填塞法院计划公布(1937年2月5日--引者注)之前的1个月已经在大法官的讨论会上决定了。这一间接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数年后首席大法官休斯对经其认可的传记作者的叙述,'总统的建议对我们的判决没一丁点儿影响。'"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最高法院史》,毕洪海、柯翀、石明磊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58页。 [188]"在英国,农奴制度实际消灭于十四世纪之末......。农民土地所有权之被剥夺,在英国经过了一次宗教改革与两次革命,一直拖到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既不是从外面逼入,因此它有足够的时间,能在无产阶级觉醒而走进政治生活之前很久,就消灭了独立的农民。" 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二章。 "英国至少拥有几世纪的时间让它支配。它是资产阶级文明的先锋。它并不处于其他民族的压迫之下,反而愈来愈把他们放在自己的压迫之下。它剥削着全世界。这就缓和了内部的矛盾,积累了保守主义,促成了财富的丰饶与脂肪质沉淀物的稳定,此种脂肪质的沉淀物有如:地主的寄生层,皇朝,上议院与国教会。由于资产阶级英国发展的非常的历史特权,与弹性相结合的保守主义,便从制度转入于道德中。"托洛茨基:《俄国革命史》第一卷第六章。 [189]英美法三国革命所面临的国际条件各不相同,这对革命的走向与结局影响巨大。英国作为欧洲边缘的岛国,长期不被视作欧洲的一部分,因此其革命受到大陆各专制君主国家集团的关注或反对程度就相应减弱。更幸运的是,革命期间,大陆各国正为三十年战争所累,也无力顾及英国。美国革命的国际条件最好:远离欧洲,仅仅面对英国一国的镇压,同时却又从法国西班牙荷兰那里得到了强大的国际援助,英军最后被击败,主要是法军的功劳。法国革命的国际条件最糟糕:革命以一国之力独自抵抗全欧洲的围攻,长达二十余年,最后被压垮。法国对世界进步功莫大焉,自己却损失惨重,自此沦为二流国家。今天"柿油党"们津津乐道于英美革命的温和、妥协、渐进等,根本不曾考虑到,如果英美革命也遭受法国革命那样的国际压力,将呈现另外一种局面。至于俄国革命的命运,更是被国际条件所决定。革命自始就自觉地把自己视作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结果世界革命的持续失败,导致俄国革命从苏维埃民主逐步蜕化为党国官僚专政。 [190]米涅:《法国革命史》,北京编译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83页。 [191]"从那时起,社会主义的诺言提供了民主最大的动力。民主与社会主义的联盟是法国政治中的主要事实。"阿克顿:《自由史论》,第78页。 [192]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8页。 [193]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五月十八日》第七章。 [194]参阅让-皮埃尔·阿泽马与米歇尔·维诺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沈炼之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 [195]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香港传真》,2007年第84期。 [196]英、法、德、比、奥、意、荷、瑞典、俄、芬、挪等国皆如此。 [197]最新的例子是尼泊尔毛主义者。 [198]参阅拙文《唯议会主义的悖论--社会民主党的自我毁灭》。 [199]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第253页。 [200]拉美各国政体大都模仿美国,也崇尚所谓的司法独立。委内瑞拉2002年的反查韦斯军事政变失败后,法院不顾民意--同时也是违背法律--判决政变组织者无罪。2009年洪都拉斯推翻民选总统塞拉亚的军事政变成功,最高法院立即宣布政变合法。司法独立性表现为政变者刽子手的同犯帮凶。 [201]"哈耶克称资本主义是自由的保障。那么当自由与资本主义发生冲突时,当人类欲行使其抛弃资本主义的自由的时候--哈耶克们所谓的"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哈耶克会选择什么呢?牺牲人类的自由来保全资本主义!名为"自由至上主义",实为资本至上主义,财产至上主义。在《自由宪章》、《法律、立法与自由》等著作中,哈耶克的选择是:攻击普选权,诋毁民主,仇视工会。"拙文《视自由放任为虚构神话的哈耶克》,北京:《绿叶》,2009年第一期。
  20. 杜建国:国企改革依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
    经济 2015/06/18 | 阅读: 1854
    正是由于虽然中国决策者在经济理论方面依旧深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没有形成或掌握新的经济理论体系,但是他们也并没有轻率地将国企私有化(另一方面,在中国经济经历持续两年的严重下滑后,中国决策者再次将"稳增长"确定为首要经济目标),没有人为地制造高强度的"结构调整的阵痛"--即休克疗法的另一种说法有,因此,中国经济今天才没有陷入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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