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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查韦斯: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
    政治 2009/04/12 | 阅读: 1326
    我们需要做很多事情,但首要的一点就是促进南方的觉醒。或许很多北方国家并不理解这一点,但北方的未来依靠南方。
  2. 杨义:清学“三弊”(访谈)
    文学 2009/09/16 | 阅读: 1326
    计亚男、柳霞访问。杨义谈到,清人弱点起码有三条,可以概括为清学“三弊”。 第一,是不敢讲民族问题,第二,是民间问题,第三,是清代只有金石之学而没有考古之学。
  3. 郎咸平:诸葛亮是优秀的企业家吗?
    经济 2008/12/09 | 阅读: 1326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但对中国企业家的影响并非全是正面的。
  4. 王路:逻辑哲学研究述评
    人文 2010/10/31 | 阅读: 1327
    在英文中,与逻辑哲学相关的表达一般有三个:哲学逻辑(philosophical logic)、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和逻辑的哲学(logical philosophy)。从文献来看,使用较多的是前两个。关于这两个表达,人们的看法是不一样的。而且,即使是关于其中的某一个表达,看法也不一样。这些看法不仅表现出人们对逻辑哲学的不同理解,而且也反映出在以逻辑哲学为名的东西上存在的问题。  一般认为,罗素最早使用了“哲学逻辑”这个概念。但是,这个词以及与它相近的词“逻辑哲学”的频繁出现却是在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不仅以“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名出版了一些专著和文集,而且还出版了几份以它们为题的专业杂志。因此,至少从表面上看,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已经堂堂正正地走入了人们的研究视野,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或领域。但是,人们对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存在不同的理解,而且至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其次,也有人承认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提法有问题,但是为了某种目的和便利,仍然使用它。此外,还有人干脆简单地用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题,根本不对它们进行任何说明或解释。在这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比较清楚,因为只要看一看不同作者的不同观点,就可以明白其差异所在;而后两种情况则不太清楚。然而,从作者或编者的具体论述或选编的文章,我们大致仍然可以看出或体会到他们的基本意图和想法。    一 含糊的用法  1967年11月10~12日在伦敦开了一个以“哲学逻辑”为题的学术讨论会。两年以后,与会论文结集出版,名称不变(Philosophical Logic,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69)。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会上宣读和讨论的文章外,文集又增加了几篇论文,而所增加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戴维森的“真与意义”。这篇文章是语言哲学的重要文献,刚发表不久,影响很大。由于编者没有解释,因此我们无法知道编者对“哲学逻辑”的理解。真无疑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意义是不是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却值得思考。把这篇文章与文集中诸如欣迪卡的“命题态度的语义”和冯·莱特的“论逻辑的规范和本体论”等论文放在一起,自然是把它划入哲学逻辑的范围。这种做法反映出编者对哲学逻辑采取一种非常宽泛的态度。  1971年,普特南发表论文《逻辑哲学》。开篇第一节“什么是逻辑”说:“让我们首先问什么是逻辑,然后试图看一看为什么应该有关于逻辑的哲学问题。”(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404.)通过对几条逻辑推理规则或逻辑定律的分析,普特南得出一个结论,逻辑推论规则或定律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逻辑学家们的看法也是一致的。这些是逻辑的主要部分,是“逻辑中‘永久的学说’”(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但是在如何接受它们的问题上,逻辑学家们的解释和态度却是不同的。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他说:“显然有一些与逻辑相联系的哲学问题,而且至少它的一个理由也是清楚的,这就是:关于所有逻辑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普遍承认的一般原理,很难得到任何普遍接受的陈述。如果我们深究这个困难,那么与逻辑相联系的更深的哲学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清楚。”(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接下来,他讨论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逻辑和数学的关系,以及由唯名论所带来的与集合论相关的一些问题。从他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指在逻辑的基础上,对各种涉及逻辑、与逻辑相关的不同哲学考虑的反思。  科奈(Korner,S.)于1976年编辑出版了一本名为《逻辑哲学》文集,目的是“讨论一个核心的哲学问题”。文集包括:本体论与哲学;多值逻辑的用途;同一性、必然性和物理主义;自然语言和形式化语言的关系;量词逻辑中的量词与自然语言中的量词。从这些内容来看,许多问题显然很难说是逻辑问题。  1978年,科比和古尔德编了一本题为《当代哲学逻辑》的文集,前言涉及文集内容的说明只有如下一小段:  现代逻辑的课本趋于把大部分内容用来发展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构造。因此它们不太能够注意其主题的历史、逻辑理论的问题或逻辑发展的最新方向。但是有成果的课堂讨论必须探讨逻辑的理论或哲学,而不是探讨它的技术:困为这些技术,作为技术而言,几乎是不可争议的。这个读本旨在为符号逻辑课提供补充课本。它想起的作用是为课堂上讨论逻辑问题提供基础和动力。(注:I.M.Copi & J.A.Could,Contemporary Philosophical Logic,St.Martin's Press,Inc.,1978.)  从这段说明来看,作者是想在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基础上,还要探讨其他一些不同的东西。全书共分八章:形式途径,联结词和演绎有效性,意义和所指,逻辑和本体论,类型论,模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所选文章的作者包括罗素、卡尔纳普、奎因等人。从内容来看,作者打破了一般现代逻辑教材的体系,因循的思路是现代逻辑从经典到非经典的基本分类。  1996年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与逻辑的哲学》(注:P.I.Bystrov & V.N.Sadovsky,Philosophical 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1996.)。这本文集是为了纪念前苏联著名逻辑学家斯米尔莫夫(Smirmov,V.A),共四部分:一,认识论与科学哲学;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三,逻辑语义学;四,逻辑证明的分析。“对各种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提出了非标准的解决办法”。这里许多文章并不属于逻辑研究或与逻辑相关的研究,只用“哲学逻辑”还不能涵盖它们,所以又加了“逻辑的哲学”这个更为宽泛的名称。  以上文章和文集采用了“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名称,但是对这两个名称没有明确说明。从具体内容来看,既有现代逻辑技术性的讨论,也有非技术性的讨论,既有逻辑讨论,也有哲学讨论。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加上“哲学”这一表达,自然而然地容纳了比逻辑更多的内容。    二 明确的说明  20世纪70年代初,《哲学逻辑杂志》(Th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正式出版。该杂志明确地说,它的范围限制在使用形式方法或探讨逻辑理论中的论题的哲学研究。具体内容可分为四类:非经典逻辑;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的哲学讨论;讨论与逻辑和语言的逻辑结构相关的哲学问题;与特殊学科相关的哲学工作。该杂志的目的是为具有明确的哲学意义而本质上是技术性的工作提供舞台。这四类内容实际上就是文章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这份杂志主要有两个特点和精神,一个是突出关于纯逻辑的研究,另一个是用逻辑的技术手段来探讨和处理一些与哲学、语言以及相关学科的问题。  1980年出版了一本杂志,题目是《逻辑的历史和哲学》(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logic),直接含有“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这一表达。编者在序中说,其主要感兴趣的是有关逻辑的一般哲学问题:存在和本体论方面,经典和非经典逻辑之间的关系等等。它特别提到,对历史方面的文章感兴趣,而“对现在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专门文章不感兴趣,对与逻辑教学有关的文章也不感兴趣”。这份杂志对文章的要求无疑是十分明确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它提到排除“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文章”。从该杂志的内容来看,这类文章应该是属于《哲学逻辑杂志》中所说的非经典逻辑。由此也就说明,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中的主要部分,或者至少是其中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内容。同时似乎还说明,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是不同的东西。  1983年,《哲学逻辑手册》(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Ⅰ,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第一卷出版。编者在序中明确地说,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介绍经典逻辑的主要部分。其次是为理解以后的部分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所谓以后的部分即是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内容。编者认为,十分重要的是古典逻辑及其“扩展”,这主要是第二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Ⅱ,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4.)的主要内容,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道义逻辑等等。一些“不同方式”的扩展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主要是第三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Ⅲ,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6.)的主要内容,包括多值逻辑、相干逻辑、衍推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量子逻辑等等。编者认为,哲学逻辑领域十分广阔,且具有多样性,比如,它植根于一般的哲学、数理逻辑和理论语言学之中。基于这样的思想,后来又出版了该书第四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Ⅳ,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9.)。在第四卷,编者认为,几乎任何哲学逻辑系统都不会不与自然语言的语义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语言哲学与哲学逻辑从一开始就一直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成熟了,成为哲学中的主要学科,并与哲学中的问题相联系。该卷突出并强调语言的形式语义化能力以及形式的语言哲学,因此概述的重点不是揭示语义学上特殊的理论途径,而是展示任何成熟的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论都要考虑的问题的途径。因而它介绍了广义量词理论、与谓述相关的问题、专名与摹状词的问题、命题态度、预设,等等。  从1993年起,Nicholas Copernicus University Press每年出版一本文集,题目为《逻辑与逻辑的哲学》(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ed.By Perzanowski,J./Pietruszczak,A.),主编都是逻辑教授。它声称“主要是专门集中在哲学逻辑和逻辑的哲学部分,即由把逻辑手段应用到哲学问题而产生的哲学。同时不排除其他逻辑问题和逻辑在相关学科中的应用”。  1994年出版了一本文集《逻辑哲学在波兰》。编者是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沃伦斯基。他在该文集的序中说,卢卡西维奇在1929年出版的《数理逻辑基础》一书中说过,哲学逻辑是逻辑、认识论和心理学的混合物,为了数理逻辑应该把它抛弃。由于卢卡西维奇的巨大影响,波兰逻辑学家对“哲学逻辑”这个说法一直是有保留的。尽管完全知道“哲学逻辑”这个术语的含义并不是完全确定的,但是沃伦斯基仍然采用了它。他有两个理由:其一,“哲学逻辑”可以十分便利地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逻辑研究,而这些研究是哲学家们感兴趣的。其二,“哲学逻辑”表达了一种评价态度,即逻辑是与哲学家最相关的。从这两个理由来看,第一个理由最重要,因为它比较清楚地说明哲学逻辑的实质,而从所选论文来看,主要也是一些非经典逻辑的研究,比如“极小蕴涵逻辑”,“对象逻辑”等等。  从以上几份主要的哲学逻辑杂志和文集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或哲学的逻辑这个概念虽然不是十分明确,在使用中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这就是它包含非经典逻辑的研究,甚至说,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的非常重要的部分和内容。这也是哲学逻辑区别于经典逻辑的主要所在。另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有不太清楚的一面,这就是涉及哲学的一面。正是由于涉及哲学,因此这一面是不太容易界定的。从《哲学逻辑杂志》的说明来看,这样的哲学讨论主要是要突出技术性,也就是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而不是纯思辨的方法。而从《逻辑的历史与哲学》的说明却无法明显看出这一点。但是如果我们看到整个国际学术界对于逻辑的看法,了解逻辑杂志的内容和水平,就没有理由怀疑,今天哲学逻辑的讨论,即使是纯粹哲学的讨论,也完全是以现代逻辑的方法为基础的。    三 不同的看法  1967年,斯特劳森编辑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序中说,逻辑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学的部分。所谓形式的部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形式逻辑,而所谓哲学的部分,就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他认为,哲学逻辑主要回答以下问题:命题是什么?一个命题是真的,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从一个命题得出或演绎出另一个命题,命题之间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如此等等。而回答这些问题迫使人们必须回答其他许多问题,比如关于语言的实质和作用,许多种类型的语言表达式的实质和作用,等等。说明了这种区别,斯特劳森进一步论述了一般命题形式,所指和谓述,真值函项和条件式,意义和使用,意义和必然性,真,范畴等一些问题。显然,他认为哲学逻辑应该研究这些问题。  斯特劳森的区分十分清楚。形式逻辑是大家都明白的,尤其是在今天,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逻辑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对于形式逻辑没有任何歧义。而关于哲学逻辑的说明,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仅从他问的那几个“是什么”就可以看出,这是典型的哲学思考的方式,由此也大致可以领会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但是从他具体论述的那些问题来看,我们还是会有一些疑问的。像所指、意义和使用等等这些问题,显然不是逻辑问题,而是哲学问题。但是难道我们不能说它们是语言哲学所一般探讨的问题吗?而且,如果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的问题,难道不是更恰当吗?  1978年,哈克(Haack,S.)出版专著《逻辑哲学》。他十分明确地说:“逻辑哲学的职责,正像我所理解的,是研究逻辑所提出的哲学问题,一如科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科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数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数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逻辑要区别有效论证与无效论证,逻辑的形式系统则为论证的有效性提供严格的工具和纯形式的标准。与此相区别,哲学逻辑所要考虑的主要是这里所涉及的一些哲学问题:一个论证是有效的,是什么意思?从一个陈述得出另一个陈述,是什么意思?一个陈述是逻辑真的,是什么意思?应该把有效性解释为相对于某个形式系统吗?有效的与好的论证有什么关系吗?如此等等。这些问题显然属于逻辑的范围,但是使人感到它们是元逻辑的问题。哈克显然也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强调应该把逻辑哲学与元逻辑相区别。他认为,元逻辑主要研究形式逻辑系统的形式性质,诸如一致性、完全性、可判定性的证明,而逻辑哲学却不考虑这些纯形式问题,而主要考虑哲学问题。比如关于二值和多值命题演算之间的关系,对这样两种演算,究竟应该如何替换,如何取舍呢?而做出替换和取舍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此外,他认为,逻辑哲学并不完全限于形式逻辑的问题,它还要考虑非形式论证,以及形式系统和非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  哈克的说明与斯特劳森有十分相似的地方。而最相似之处就是关于逻辑的说明是清楚的,而关于逻辑哲学的说明却不是特别清楚。在涉及说明什么是逻辑哲学的地方,哈克两次都是通过举例。举例无疑是为了说明。但是一个真正的说明,仅有举例是不够的。它充其最只能使我们去体会一些东西,而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它实际想要表达的东西。具体地说,知道探讨有效论证和好论证的区别是属于逻辑哲学的问题,与知道什么是逻辑哲学难道是一回事吗?  我们发现,在哈克的书名中逻辑是复数(logics)。这是哈克与斯特劳森比较明显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哈克说的逻辑哲学中的“逻辑”与斯特劳森说的“哲学逻辑”中的逻辑是有区别的。从哈克的具体论述来看,他说的逻辑,主要是指各种不同的形式逻辑,比如传统逻辑、经典逻辑、扩展的逻辑、异常逻辑和归纳逻辑等。因此,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关于这些逻辑或形式系统的哲学,或与它们有关的哲学。比如,有没有一种逻辑的自然本质可以使人们区别形式逻辑与其他系统?标准的经典的逻辑显然是逻辑,那么非标准的扩展的变异的逻辑系统是不是逻辑?这里不仅涉及各种逻辑的形式,而且涉及它们的内容。那么有关论证的形式和内容如何区分呢?因此,从这些问题来看,他所讨论的逻辑哲学与斯特劳森所要讨论的哲学逻辑是有很大区别的。  此外,哈克不主张使用“哲学逻辑”这个术语。他认为,这个术语“容易传达一种不幸的印象,好像有一种作逻辑的专门的哲学方式,而不是有关于逻辑的专门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第2页。)。  1989年,沃尔夫拉姆出版了《哲学逻辑》一书。他的观点与斯特劳森十分相似,做法也差不多,区别只是在阐述观点的过程中更细致具体一些。他认为逻辑有两个分支,一个是形式逻辑或符号逻辑,另一个是哲学逻辑。形式逻辑很清楚,它要使论证规范化,提供对一致性和有效性的检验方法。但是,哲学逻辑却很难划定界限和定义。他对哲学逻辑的具体说明如下:  可以说,哲学逻辑研究论证、意义和真。它的主题与形式逻辑的主题密切联系,但是它的对象是不同的。它不着手使有效论证规范化,也不提供可以使人们对越来越复杂的论证进行评价的公理和符号方法,而是检验构造这样的系统的砖石和灰浆。尽管它的目的主要是对通过构造起来的公理使论证成为形式化的系统进行说明,或者有时候是进行质疑,但是它并不限于研究被形式逻辑规范化了的论证。(注:S.Wolfram,Philosophical Logic,Routledge,1989,p.12.)  这里的说明有很大比喻的成份。以命题演算为例,p,q,r等表示命题的符号被说成是“砖石”,而“真”,“假”,“并且”,“或者”等等被说成是“灰浆”。因此,相对于命题演算而言,哲学逻辑考虑的问题是:命题演算的“命题”是什么?只有两个真值吗?命题演算在什么程度上体现论证?如此等等。问题是,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使人明白究竟什么是哲学逻辑?而且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令人满意?  除了从与形式逻辑的关系来谈论哲学逻辑外,沃尔夫拉姆还从与哲学的关系论述了哲学逻辑。他认为,任何哲学分支都产生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这个哲学分支专门的问题,而且可以说是哲学逻辑的问题。他的具体说明是,涉及的问题,如果不是专属于论题,而是与论证的有效性有关,则是逻辑的问题。具体地说,比如摩尔关于“道德善”的论证,这个论证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描述,就属于道德哲学领域,而它是不是含有逻辑错误,则是哲学逻辑的问题。比如,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它后来被基于“存在不是谓词”而说成是谬误。这就是把哲学逻辑应用到哲学家一直考虑的某个问题。在这样的说明中,令人比较困惑的是:哲学逻辑是不是等同于逻辑理论和逻辑方法的应用?它们之间是究竟有没有区别?如果有,有些什么样的区别?  1982年,格雷林出版专著《哲学逻辑导论》,1997年又出了修订版。他认为,哲学逻辑不是关于逻辑的,也不是逻辑;(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2.)“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是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的哲学,依然是哲学”。(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e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3.)书中讨论的题目是:命题、分析性、必然性、存在、同一性、真、意义和所指。选择这些内容并把它们称为哲学逻辑,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哲学逻辑”标明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哲学逻辑”标明它们在所有严肃的哲学讨论中的核心地位;第三,“哲学逻辑”反映出自19世纪后期以来逻辑学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格雷林说得非常明确,哲学逻辑是哲学。但是,既然不是逻辑,也不是关于逻辑的,为什么要叫哲学逻辑呢?“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是非常不清楚的表达,以此我们无法理解哲学逻辑是什么。从他所选择的内容看,我们很难相信这些是哲学逻辑所专门研究的内容,实际上,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研究的内容可能会更合适。格雷林在书中非常强调逻辑的重要性和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从他提供的理由来看,我们很难理解它们就应该属于哲学逻辑。具体地说,无论这些内容是不是相互联系,在哲学讨论中有多么重要,即使不叫哲学逻辑又有何妨?至于说为了强调逻辑的作用而叫哲学逻辑,难道不是有些牵强吗?  在格雷林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他认为,思考逻辑会使人们一定要提出一些哲学问题,比如蕴涵问题、列文海姆-司寇伦定理的意义、量词理论的范围和限度、逻辑和集合论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属于逻辑哲学研究的范围,但是这些问题的研究会导致更具有一般性的基本而重要的问题。这时,研究的范围就超出逻辑领域,涉及到语言和思想的性质,世界的结构和内容等问题。这时就成为哲学逻辑研究。因此可以说,格雷林知道而且承认有关于逻辑或与逻辑有关的哲学研究,但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并不是这样的研究,而是一种更为广泛的哲学研究。只是他在这里比较强调逻辑的重要性。  1989年,恩格尔(P.Engel)出版了法文本专著《真之标准》,副标题是“逻辑哲学导论”。1991年,该书被译成英文出版。恩格尔认为,“哲学逻辑”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词,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问题和研究类型。逻辑是关于依形式而有效的推理的理论。逻辑哲学则是与逻辑有关的东西。狭义地理解,逻辑哲学表示一系列与逻辑的方法论有关的问题,这就是对逻辑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方法进行分析。但是,这样说依然含糊。如果逻辑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科,那么在探讨一个具体的问题时,逻辑与哲学的分界线在哪里呢?即使在有了现代逻辑的今天,以技术手段来进行这样的区分似乎也是不够的,因为“许多显然是‘纯技术’的问题能够具有哲学兴趣,而逻辑论证和哲学论证的区别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的”。(注:P.Engel,The Norm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2.)  此外,恩格尔认为,逻辑哲学的含糊性也与哲学逻辑有关。他不赞成哲学逻辑的说法。他认为,现在一般所说的“哲学逻辑”非常强烈地具有弗雷格-罗素的遗产的性质。哲学逻辑被看作是语言哲学的继续,并且是使用逻辑作工具来对语言进行分析。哲学逻辑一般有形式和非形式的区别。从非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基础逻辑的范围之内;而从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非经典逻辑的范围之内。这样,哲学逻辑研究最终会限制逻辑所能产生的与哲学相关的问题的范围。因此,无论如何,“逻辑哲学不应该划归为哲学逻辑”。(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5.)恩格尔明确地说,他“不相信有‘哲学逻辑’这样一个学科。但是,同样也没有‘逻辑哲学’,如果它意味着一个有明确规定和明确限定的论题、概念和方法的领域。若是由于缺少更好的术语,因而仍然想用这个说法来表示某种研究,那么就应该记住,逻辑哲学不是逻辑的一部分。它也不是关于逻辑的,如果这意味着它仅仅探讨属于逻辑的问题和概念。它完全是哲学!”(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7.)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尔同样谈到语言哲学。他认为逻辑哲学是与语言哲学不同的东西,但是他要遵循当代大多数人的做法,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待逻辑哲学的问题。为此,他提出三种分析层次。第一层次是语义分析,这主要是在分析句子的结构或逻辑形式的基础上,分析形式语言中句子的真和所指的条件。第二层次是分析第一层次上使用的理论概念,比如意义、真、所指、结构、逻辑形式等等。在第三层次会产生一些关于这样一种一般性意义理论的后果的问题,比如什么是逻辑真、逻辑真句子如何获得它们的意义、它们关于世界有任何表达吗、逻辑根本就是关于真的问题吗,等等。  从恩格尔的论述不难看出,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设想,与语言哲学差不了太多。而且,他开诚布公地承认,他关于逻辑哲学的构想受到了今天人们比较熟悉的语言哲学的构想的影响,而这样的语言哲学构想主要是由于戴维森和达米特的著作。戴维森和达米特关于语言哲学的核心思想是意义理论。因此,我们不能不问: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意义理论吗?或者说,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以意义理论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吗?  在2001年出版的《哲学逻辑》一书中,戈布尔认为,逻辑为哲学提供支持,哲学为逻辑提供营养,二者结合,“结果就是哲学逻辑”,“哲学逻辑可以很容易被看作用于哲学的逻辑”(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1.)。在他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前者发展哲学研究中一些核心概念的形式系统和结构,如模态逻辑、认知逻辑、时态逻辑等等,后者研究与逻辑命题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立场相关的问题,如什么是逻辑常项,什么是逻辑真的本质,以致“什么是逻辑”等等这样的问题。他希望可以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区别开来,但认为哲学逻辑、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这些领域相互交织,因而“试图确立它们之间的实在界限会是错误的”(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2.)。  综上所述,虽然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在使用中似乎不加区别,但是不少人还是认为应该把它们区别开来,尽管他们区别的理由各不相同,而且一般也承认明确的区别不易做到。    四 国内的一些看法  近年来国内出版了一些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方面的论著,对哲学逻辑一般有比较明确的看法,认为“哲学逻辑方面的分支一般都以命题逻辑、谓词逻辑为基础,与传统哲学中的概念、范畴和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哲学逻辑“是各种非经典逻辑分支的统称”(注:张清宇等:《哲学逻辑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第Ⅲ页。)。这样的看法也得到比较普遍的支持。(注:例如,参见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3页。)但是对于逻辑哲学的看法,即存在一些差异。  张尚水认为,“从负面的意义来说,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不是哲学的一个流派,粗略地说,逻辑哲学是一些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对逻辑科学的哲学问题的探讨和发表的一些哲学看法。用哲学术语来表示,逻辑哲学就是对于逻辑的哲学反思”(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1页。)。基于这样的看法,也就是说,由于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或流派,他明确地认为“也没有逻辑哲学家,至少现在还没有专门研究逻辑哲学而可以名家的学者”(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个学科仍不十分成熟,讨论、争辩得很热烈,但各种问题尚无定论,自身也尚未成为一个严整的知识体系”(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0页。)。尽管如此,他认为在这领域里仍然可以“有所作为”(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0页。)。他明确提出,“逻辑哲学力图揭示隐藏在各种具体逻辑理论背后的基础假定、背景预设或前提条件,并质疑和拷问它们的合理性根据以及做其他选择的可能性”。(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  就逻辑哲学研究的内容而言,张尚水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关于逻辑这门科学的一些哲学问题:逻辑的对象和范围、逻辑真理的性质、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等。比如什么是逻辑?人们一般都承认一阶逻辑是逻辑。但是,二阶逻辑是不是逻辑?集合论是不是逻辑?模态逻辑是不是逻辑?以模态逻辑为基础而发展的众多逻辑理论是不是逻辑?其次是逻辑研究自身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一阶逻辑刻画了命题联结词和量词,那么对命题联结词和量词的涵义应该如何理解?具体地说,比如“A→B”是不是刻画了“如果……,则……”?在什么意义上刻画了“如果……,则……”?最后是元逻辑研究中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在元逻辑研究中,什么方法可以使用,什么方法不可以使用?等等。  张尚水的描述基本上是按照现代逻辑的特征进行的。一阶逻辑是基础,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现代逻辑众多的系统群,也形成了现代逻辑庞大的知识体系。一阶逻辑自身有明显而独特的性质,与其他逻辑,比如二阶逻辑、模态逻辑等等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乃是自然的。现代逻辑采用形式语言来刻画逻辑常项,自然会涉及这样的语言及其刻画与自然语言中相应的东西的关系。因此讨论这样的问题也是自然的。现代逻辑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可以进行元逻辑研究,即对形式系统本身进行研究,比如一个形式系统是不是可靠,有多强?因此这里涉及一些十分有意思而深刻的哲学问题,当然可以进行探讨。张尚水的这些说明十分明确,也容易理解。至于说它们是不是十分系统,是否基本或完全体现了逻辑哲学这门学科的特征和性质,则可以讨论。由于他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门学科不太成熟,而且明确地说,他想通过这样的说明使人们“对逻辑哲学可以有一个粗浅的理解”(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从体系的角度去理解他的论述。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大致可以体会出什么是逻辑哲学。  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的研究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关于逻辑科学整体的哲学分析;第二类是从逻辑系统内部提出,但在传统哲学中有深厚背景的问题;第三类是对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从具体的论述来看,第一类内容涵盖了张尚水所说的第一和第三方面的问题,第三类内容远远超出张尚水所说的第二方面的问题,第二类内容则是张尚水根本没有提及的。陈波的做法与张尚水有一个根本区别,他在论述逻辑哲学问题的时候是有体系考虑的,(注:陈波曾说:“逻辑哲学不是一些零碎知道的机械堆砌,而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内容构成的知道整体。”(陈波:《逻辑哲学引论》,人民出版社,1990,第10-11页)他在那里提出逻辑哲学至少要涉及12个重要论题,讨论了其中8个,明显表达了一种体系的考虑。在2000年出版的《逻辑哲学导论》中,他改变了这样的说法,认为逻辑哲学学科尚不成熟。他讨论了10个问题,除“是”的研究外,基本上仍然属于10年前所谈的范围。从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以及“有所作为”的表达,可以认为他仍然有体系方面的考虑。)因此他所说的这些就值得我们予以思考。由于他与张尚水的区别主要在第二类和第三类问题上,因此我们简要地考虑这两类问题。  陈波对第三类问题是这样描述的:“第三,对于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这些概念包括:名称和摹状词,语句、命题、陈述、判断,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命题联结词的意义,主词和谓词,量词和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和证实,存在与同一,意义、真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逻辑、思维与理性,等等。词类分析的目的在于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17页。)  这些概念有的是逻辑概念,比如命题联结词、量词;有的既是逻辑概念又是哲学概念,比如摹状词、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有的仅仅是哲学概念,比如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与证实、意义、实在论、反实在论、思维、理性等等。也就是说,这些概念完全超出了逻辑的范围。逻辑显然不会研究超出自己范围的东西,因此逻辑不会研究这些概念。问题是:逻辑哲学会不会研究这些概念?由于这些概念与逻辑没有关系,研究这些概念会不会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  关于第二类问题,陈波认为“最典型的是归纳逻辑中的休谟问题,它本质上是涉及人们能不能达到关于这个世界的普遍必然知识的问题,因此它归根结底涉及人类的认识能力及其限度,世界是否可知这样一些重大的哲学问题”(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因此他在书中也设立专章讨论了这个问题。休谟问题不仅在哲学史上而且在现代哲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个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归纳问题究竟是不是逻辑哲学问题却值得思考。即使不深入探讨归纳本身的性质,仅从陈波对逻辑哲学的说明来看也是有问题的。他认为,并非“逻辑哲学古已有之”,“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哲学学科,它是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产物”(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2页。)。根据这种看法,休谟问题显然不应该属于逻辑哲学,因为休谟问题早在现代逻辑产生以前就出现了;而且,就归纳问题本身来说,也不是逻辑系统自身提出来的。所以,第二类问题这样的研究范围,是不是逻辑哲学,显然是有问题的。  周北海认为,模态谓词逻辑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形式问题,包括形式表达式及其关系和形式语义;第二类是形式与实际对象的问题,实际对象指直观对象、直观语义或直观背景;第三类是实际对象本身的问题,如实际对象的存在性,它们本身具有什么性质等等。第一类是逻辑问题,第二类是理论问题,第三类是哲学问题。“第三类问题看起来已与形式无关,只是我们所面对的外在世界的某些一般性问题,即哲学问题。但是,既然是对象的问题,而这里的对象又总是某些形式的对象,所以这里的哲学问题仍与逻辑有关,属逻辑哲学问题”(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他还认为“逻辑哲学问题并不仅仅限于对象,还应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等”(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前者为“前前逻辑问题”,后者为“后后逻辑问题”。“对于逻辑学来说,哲学的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魅力大概都在这里:在人们认识、研究逻辑的总体思想和方法上,它既是前前的,又是后后的,既是起点,又是终点,起点和终点在这里被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  与张尚水和陈波不同,周北海不是在专门探讨逻辑哲学,而是在论述模态谓词逻辑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时谈到逻辑哲学问题,因此他没有过多地论证。但是在他的论述中,有两点是显然的。第一,他在逻辑研究的问题本身区分出三类,由此得出逻辑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逻辑问题是形式方面的问题,逻辑哲学问题是对象方面的问题。这里的区别是,逻辑哲学的问题与形式无关,因此与逻辑问题不同。但是,逻辑哲学所讨论的对象总是一些形式的对象,因此这里的哲学问题又与逻辑相关。第二,他区分出两类逻辑哲学问题,一类与逻辑理论有关,影响到逻辑理论问题的形成与解决。另一类与哲学有关,涉及逻辑对哲学的作用。而且,前一类问题也就是在逻辑研究本身区别出来的第三类问题。  周北海的区别是清楚的,意思也是明白的,但是却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形式对象的问题毫无疑问是哲学问题。然而,逻辑哲学是否仅仅考虑形式对象是不是存在?如果真是这样,问题似乎简单许多。但是我们前面介绍过的那些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显然都不是这样。比如,什么是命题?什么是推理?一个命题是真的是什么意思?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关于对象是否存在的思考。此外,说明这样的问题,大致会涉及逻辑理论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因此也可以问,这两类问题能不能区别清楚?另一方面,逻辑在哲学中的作用无疑是通过逻辑在哲学中的应用体现出来的。然而,如果逻辑哲学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探讨的东西就会非常宽泛,大概很难确定出探讨的范围;而且这里也会涉及到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就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言,我们能说它是逻辑哲学的问题吗?  以上我们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逻辑哲学这一术语的一些用法,着重介绍了有关逻辑哲学研究的一些主要观点,进行了一些分析和讨论,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最后仅指出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赞同区别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做法;第二,我们对以上观点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仅仅表明从明确学科界限的角度说,逻辑哲学还存在不少问题;第三,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研究发展势头良好,鉴于它们与哲学研究关系密切,应该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
  5. 王先霈:文学是保护方言的有力载体
    文学 2012/09/25 | 阅读: 1328
    刘半农在他的《瓦釜集代自序》里说过,"一种语言传布区域的大小和它感动力的大小恰恰成了一个反比例,这是文艺上无可奈何的事。 "他认为文学家可以运用到的最高等、最真挚的语言是在母亲膝上学到的语言,也就是方言
  6. 安东尼·吉登斯:欧洲社会模式的反思与展望
    政治 2008/08/14 | 阅读: 1328
    在全球化和福利国家的双重压力下, 欧洲社会模式呈现了不同的应对能力。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不仅实现了社会福利与经济增长绩效的共同发展, 而且还有效应对了全球化所带来的压力。保守或者合作主义类型的社会模式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困境。《里斯本议程》展现了欧盟社会发展的蓝图, 但在由民族国家所组成的欧盟, 实现的前景依然任重而道远。最后, 结合欧洲运作良好的国家的经验, 本文提出了欧盟未来发展的政策框架。
  7. 弗里德曼:此次不同
    环保 2010/06/24 | 阅读: 1329
    南卡罗来纳州《博福特报》的一封读者来信,因其视角的不同而格外引人注意。

    这封来信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不是英国石油公司或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的错,也不是政府的错,而是我的错。我应该为此受到指责"。信中解释道,"之所以是我的错,是因为我没有领悟到当今世界明明白白的启示:或许是我应该为世界的未来着想,并因此改变我现在这种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8. 杨绛:我们仨的朋友
    文学 2009/10/30 | 阅读: 1330
    她写的中文信幽默又风趣,我和女儿都抢着看,不由得都和她通信了。结果我们一家三口都和她成了好友。
  9. 杨善华: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家庭三十年——一个社会学的视角
    社会 2010/03/30 | 阅读: 1331
    面对改革开放30 年, 我国农村家庭制度都发生了哪些变迁? 为了阐释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对农村家庭变迁的不同阶段进行了划分,同时又结合各阶段的不同特点进行了分析。我们的结论是中国农村家庭30 年的变迁主要因素有二:一是非农化;二是政府与农民的合力作用。
  10. 王子今:钱神本事
    文学 2012/09/29 | 阅读: 1331
    历代关于钱神之神性神格记述
  11. 梁漱溟:自述早年思想之再转再变
    思想 2009/02/21 | 阅读: 1331
    1920年讲于北京大学,次年出版之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即以此三条路向或云三 种人生态度为其立论之本,谓儒家、佛家之学从人类生活发展变化历史途程上看,实皆 人类未来文化之早熟品;瞻望前途,中国文化即将在最近未来复兴于世界。自己既归宿 于儒家思想,且愿再创宋明人讲学之风——特有取于泰州学派之大众化的学风——与现 代的社会运动融合为一事。其详具见原书,兹不多及。后此我之从事乡村运动即是实践 其所言。
  12. 梁从诫:向极端发展主义宣战
    环保 2010/10/31 | 阅读: 1331
    这是一个至情至性的老人:他从来不印名片,和人聊的投机了,就随手撕下一角废纸自制一张土名片。他是名门之后、政协委员,但恐怕也是少有的骑着自行车、穿着布鞋去报到的委员;他讨厌外出吃饭应酬,实在拒绝不了就自带碗筷;招待客人,他从来都只倒半杯水以避免浪费。  这也是一个敢怒敢言的老人:在举国上下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候,他提醒如果不对人类行为进行约束,科学技术也是自然的第一破坏力。当某些部门大力发展汽车产业时,他大声讨伐小汽车的“道路霸权”。当地方政府制定出宏伟的怒江水电开发计划后,他冒着被追杀的风险四处奔走,希望为中国留下“唯一一条自由流淌的河流”。别人骂他是“极端环保主义者”时,他不仅欣然接受,并且声明自己就是要向极端发展主义宣战。  这位老人叫梁从诫,今年已经76岁。他因为创建了中国第一个环保NGO——自然之友,成为国人环境保护意识的启蒙者。  梁从诫是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儿子,他的名字,曾寄托了长辈对他的殷殷期待。原来,林徽因怀梁从诫的时候,正在努力攻读古代建筑学家李诫的著作,由于希望儿子将来也能成为一名古建筑学家,因此取名“从诫”。  可惜,家庭的言传身教,并没有帮助梁从诫走上建筑之路。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后,梁从诫成了历史学家。而这一轨迹,又在他年逾六旬之后发生了改变。  究竟是什么,让一个年逾六旬的老人突然改变自己的事业轨迹?对此,梁从诫是这么解释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办了一个杂志叫《百科知识》,当时我收到一位作者给我投来的稿子,里面讲到乡镇企业。那个时候乡镇企业刚刚起步,社会上一片赞扬声。可是这位作者却说,乡镇企业有可能成为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一大问题,因为星罗棋布的小规模的乡镇企业可能会造成遍地开花的环境污染问题。现在大家已经看到了,这已经变成现实了,我就是从读他那篇文章开始意识到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对于梁从诫放弃史学研究投身环保,学界泰斗季羡林先生曾作过如下评价:“从诫本来是一个历史学家,如果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话,什么风险也不会有就能有所成就。然而,他不甘心坐在象牙塔里养尊处优;他毅然抛开那一条‘无灾无难到公卿’的道路,由一个历史学家一变而为‘自然之友’。这就是他忧国忧民忧天下思想的表现。我对他只能表示钦佩与尊敬。宁愿丢一个历史学家,也要多一个‘自然之友’。”  而梁从诫对中国环境问题的认识,也带有历史学的厚重。他曾在讲座中多次提醒,我们的人口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因此我们的人均资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少,而这些人均资源是一个国家发展和环境改善的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我们这方面遭到了破坏,变成了很贫瘠的状态,那么就谈不到这个国家会有一个非常繁荣、非常安全的前提。  在这两个基础之上,最让梁从诫担心的是一种极端发展主义的思路。他表示,国富民强是一件好事,但是大家同时不要忘记,这个国富民强是要靠自然资源和土地所承受的污染和排放作为代价,我们怎么样能够找到一个更合理的结合点?而不是单纯地牺牲我们的环境、牺牲我们的资源?  梁从诫经常会被问到,“自然之友”成立十几年了,最大的成就究竟是什么?在他看来,以“自然之友”为代表的NGO,最大的成就不是保住了哪一座山、保住了哪一种动物。而是为社会上许多关注环保的人找到了一个共同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就是提供了一个组织、提供了一个家园。“积十年之成效,中国的NGO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显著存在。虽然在他们为大自然请命的抗争中,可以说是败多胜少;但他们仍然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态度积极行动,屡败屡战。他们是一群无私的挑战者、清醒的奉献者、积极的‘悲观主义’者。因而,他们经常被人视为天真或偏激。然而,社会并不总是循着‘聪明人’的意志。回头看时,我们竟然比当初所能想象的走得更远,正如龙应台在获文学奖时的感言——好像在漂泊的路上忽然发现一蓬当年种下的金盏菊,刚好盛开。”这是“自然之友”纪念自己十年过往时的感言。这何尝不是梁从诫自己的心路历程。  十余年的环保一线工作经验,让梁从诫对中国的环保现状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在“自然之友”,梁从诫提了一个口号,“不当绿色救世主”。他一再提醒工作人员,不要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本领,舍我其谁。改变社会风气是很难的,就一条“不要随地吐痰”,喊了多少年了,喊了100年了,孙中山就喊起,喊到蒋介石,一直喊到共产党,结果怎么样?不是照样在大街上随地吐痰吗?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都那么难改变,如果我们自己不从自身做起,而总是希望借助一个什么奇迹般的力量一下子把这个社会全改了,是做不到的。  最近几年,梁从诫提得最多的话题是环保公益诉讼。“没有环保公益诉讼,我们环保团体没有办法代表公众利益去起诉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他以四川沱江重大污染事件为例,虽然事件的责任人受到制裁,但是,这种恶性污染事件给沿江的百姓造成的重大损失却一直没有赔偿,谁去帮老百姓讨回公道和利益?  “环境权益不仅仅属于私人利益,更属于社会公益。”梁从诫表示,在欧美各国的环境法中,都普遍采用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减轻公众在环境诉讼中的成本,弥补其专业知识,各国都为公众环境诉讼创造了便利的司法条件。  如果说,梁从诫的祖父梁启超曾以《少年中国说》照亮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人的心灵,他的父亲梁思成用古建筑唤醒了国人重视历史、尊重文化的情结,那么,梁从诫则用环保NGO的力量,给了这个浮躁的社会更多反思。  梁从诫简介  1932 年生于北京,祖父梁启超,父亲梁思成,母亲林徽因。  1989年开始,任全国政协委员和常委,以及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1993年开始关注民间环境保护活动。领导创建了中国第一家完全民办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  1999年,获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香港地球之友颁发的“地球奖”,以及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大熊猫奖”;  2000年12月, 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 “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称号;  2002年,任“北京奥组委环境顾问”;  2005年,获“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 2010年10月28日 因病去世
  13. 黄宗智:认识中国——走向从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
    思想 2008/08/29 | 阅读: 1332
    现代西方主流理论多从理性人的构造出发,把它作为一切认识的前提。近年来西方理论界本身已对这种“启蒙现代主义”提出多种质疑。
  14. 《文化纵横》2012六月目录
    期刊专递 2012/06/06 | 阅读: 1332
     014-015 目录 专题:审视民粹主义 社会不公是民粹主义的温床   祝东力          民粹主义的诱惑——以法国历史为例  张怀英 封面选题:阶级的新面孔 编者按身体与情感的阶层化  佟新被单位吸纳的阶级  张静当代阶层意识的流变   高勇全球化背景下的传媒与阶级政治  赵月枝 观察·法律 知识产权的终结——“中国模式”之外的挑战  冯象 观察·经济 中国模式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    瞿宛文农村土地流转的两种经验模式及其反思    田飞龙笔谈:欲望时代的性观念 编者按以礼乐驯服放纵的欲望   姚中秋在禁欲与纵欲之间: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  叶知秋中国社会的“性之变”与“性恐慌” 黄盈盈“贞操观”的历史演变   黄华   性福与幸福 黄纪苏    在民间 立人的尝试——中国大学通识教育现状  本刊记者  辛智慧通识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本刊记者  辛智慧 阅读 王道政治与儒家社会主义——评干春松《重回王道——儒家与世界秩序》凌卉菁      乡村社会变革中的“混混”——陈柏峰《乡村江湖》札记  桂华 经典重温 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未来  韩毓海 
  15. 王晓明:陀斯托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文学 2009/02/21 | 阅读: 1332
    什么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关注的大事情,或者说,他认定的十九世纪俄国人的大事情?
  16. 王跃生:当代农村三代直系家庭构成分析——兼与城市比较
    社会 2009/01/23 | 阅读: 1333
    从户主代位构成上看,当代农村三代直系家庭有两种主导形式:一是以第一代人为主导,一是以第二代人为主导。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超过50%的三代直系家庭以第二代人为主导,第一代人退居从属地位。第二代人赡养和照料老人是这类家庭形成的重要原因。在缺少社会保障的农村环境中,丧偶老年妇女对家庭养老有高度的依赖,她们成为三代直系家庭产生的主要前提条件。第一代人为主导的家庭虽不占多数,但却有逐渐升高之势;担任户主的第一代人多数尚未年老,这类家庭具有代际协作特征。与农村相反,城市三代直系家庭则以第一代为主导,经济自立能力强使第一代人摆脱了对子女的生存依赖,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三代直系家庭是松散的,但却有助于提升代际关系质量。这应该成为农村三代家庭的发展方向。
  17. 熊坤新、王建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社会 2012/11/30 | 阅读: 1333
    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中的主要问题述评
  18. 马克斯•韦伯:古代和中世纪的民主
    政治 2009/02/26 | 阅读: 1334
    南欧和北欧中世纪城市类型互相比较和与古代城市类型的比较。古代和中世纪的阶级对立。古代和中世纪的城市宪法:地方共同体和职业团体作为政治组织的基础。古代的农民和中世纪城市里手工业行业的市民作为早期民主的典型的体现者;希腊和罗马之间进一步发展的差异。古代和中世纪城市民主制度的经济政策;古代城市里利益首先以军事为取向。典型的中世纪手工业行业的内城首先以经济为取向。同中世纪城市比较古代城邦里的等级分层。与中世纪手工业内城对立的古代城邦作为军人行会。罗马绅士寡头政治世袭制的和封建制的结构。
  19. 阿马蒂亚·森:什么样的平等?
    思想 2009/03/22 | 阅读: 1335
    道德哲学中的讨论已经对“什么样的平等?”这个问题为我们提供了诸多答案。在这个讲演中,我将集中讨论三种特定的平等。
  20. 杨灵: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评《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1930 - 1970) 》
    书评 2010/03/31 | 阅读: 1336
    一、导 言自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奠定以来,研究者就一直在思考以下关于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哪些因素的作用下,心理失衡的个体会大规模走上街头,或是揭竿而起? 掌握资源的精英在动员被剥夺群体参与抗争时扮演了何种角色? 哪些组织在社会运动的动员过程中会起到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如何随着组织形式的变迁而变化? 如果把问题进一步推展开,我们又应该怎样解读社会运动与其置身其中的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之间的关系?在《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 1930 - 1970)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一书中,道格·麦克亚当(DougMcAdam) 运用政治过程(political process) 理论,展示了上个世纪30 至70 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退的内在逻辑,也回答了上述社会运动研究中不可绕过的理论问题。本书详实细致的经验研究已成为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典范,其对于美国社会运动理论各家观点的精当评论和对政治过程理论里程碑意义的贡献更使它成为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者的必读书目之一。二、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脉络麦克亚当将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古典理论总结为"结构紧张/心理失衡(structural strainPdisruptive psychological state) "模型。这些理论无论是使用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 、社会隔离( social isolation) 、原子化的个人(atomized individual) 、异化和紧张(alienation and anxiety) ,或是地位失恒(status inconsistency) 等解释话语,都表达了这样一个关系--社会结构紧张导致个体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导致社会运动。麦克亚当指出,心理失衡模型中严重的心理取向是与早期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政治研究中的分工分不开的。政治学家的研究牢牢固守在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上。社会运动作为一种通过非制度渠道表达的政治抗争,被认为是非理性的政治行为,并不在政治学家研究范畴内。而社会学家也甚少关注社会运动和制度政治的关系,而倾向于将社会运动当作一种非理性的、无组织性的心理行为去研究。麦克亚当注意到心理失衡模型本身的论证是有问题的。首先,他指出已有不少经验研究证明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恰恰是那些整合于社区中的人群,而并非心理失衡模型所针对的被隔离的、原子化的群体。其次,他认为心理失衡模型用收入、教育、职业等客观指标的变化而不是主观数据来解释心理现象的产生是缺乏说服力的。更何况,心理失衡模型在衡量心理状态产生时所使用的样本都是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而从未与没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做比较。就理论架构而言,麦克亚当同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如梯利等人) 均认为,古典的心理失衡模型没能解释的关键问题在于--个体心理失衡如何演变为集体行为(Snyder &Tilly ,1972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评论说", 心理失衡模型在结构紧张和集体抗争间划起一对一的相关关系",其实"结构紧张至多是社会运动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McAdam ,1999 :11) 。正由于古典心理失衡模型的这些缺陷,上个世纪70 年代资源动员理论得以兴起,并进一步奠定了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资源动员学说认为,社会运动产生的前提是有可利用的资源,而资源掌握在精英手中。社会上存在大规模的心理失衡的个人远远不是产生抗争和运动的充分条件,一盘散沙式的个人有待掌握资源的精英进行动员。资源动员模型的贡献首先在于不再囿于个体内在的心理失衡状态,而是承认了运动参与者的理性,从而将社会运动"正名为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心理运动"(McAdam ,1999 :22) 。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引入了一个重要的外生组织变量--精英群体,对组织力量的强调使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开始关注动员结构(mobilizing structures) 和社会运动组织。然而,资源动员模型对精英群体一边倒的倾向遭到了麦克亚当的强烈批评。他认为,精英群体是制度政治的发言人,强调精英群体在社会运动中的显要作用相当于将研究领域集中在少数能由制度政治渠道表达的改革上,而将这一思想运用在解释社会运动这种非制度的政治行为上无疑是有缺陷的。麦克亚当以民权运动的例子证明,精英在社会运动中的角色并非如资源动员模型所刻画的那样主动积极,恰恰相反,精英对挑战现存政治制度的社会运动一直是相当保守的。一方面是对精英群体的强调,另一方面是对大众的轻视。麦卡锡和扎德(McCarthy & Zald ,1973) 、詹金斯和佩罗(Jenkins & Perrow ,1977)等资源动员模型的支持者将大众视作一无"组织资源"、二无"政治资源"的被剥夺群体,也让麦克亚当感到不满意(McAdam ,1999 :29) 。他区分了正面诱因(positive inducement) 和负面诱因(negative inducement) ,认为诱使人们参加政治行动的原因有二:一是能得到正面的回报如金钱和投票权等正面诱因,二是能通过"拒绝提供他人所需要的重要贡献"而对所抗争的他人施加负面影响,也即所谓的"负面诱因"。罢工(strike) 、抵制(boycott) 等等都是"负面诱因"的例子(McAdam ,1999 :30) 。这样说来,被剥夺群体也有可利用的政治杠杆,远非资源动员模型所描述的那样无足轻重。关于资源动员模型的局限性,麦克亚当直截了当地总结道:"资源动员是这样一种理论:它用于解释特定的集体行为时站得住脚,作为一种解释抗争的综合性理论却不够确切。这个模型应用性的缺陷在于没有区分由被排斥群体和精英群体各自领导的组织变革"(McAdam ,1999 :24) 。"资源动员理论只能解释那些由政治精英所发起的有组织的变革"(McAdam ,1999 :34) 。三、解读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笔者认为,尽管麦克亚当将资源动员模型称为有缺陷的模型,但他仍然继承了该模型重视组织要素和动员模式研究的大方向。然而,两者关注的组织力量却截然不同。资源动员模型对缺乏资源的大众的轻视使其忽略了被剥夺群体的内生组织和网络。而内生组织却是麦克亚当在他的政治过程模型中着力强调的。此外,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不满心理的处理方法是将其作为常量,认为社会中时时存在着不满,因此得出社会不满心理对社会运动的产生并没有显著作用的结论。麦克亚当却指出,结构上的不平等也许是常量,但人群对社会结构的"合法性"(legitimacy) 和"可变性"(mutability)的主观看法却是可变的(McAdam ,1999 :35) 。他因此认为,资源动员模型将社会不满心理处理为常量使其模型中缺失了重要的一环--"认知解放"。基于对资源动员模型的批评,麦克亚当将内生组织和集体的认知解放引入到自己的理论框架中,提出了一个更完善的政治过程模型。具体来说,该模型囊括了社会运动的四要素:政治变机( shift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增长( increasing indigenous rganizational strength) 、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和其他组织反应的变化( shifting control responses of other groups) 。在解释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亡时,麦克亚当认为这四要素相互作用、历时而变。(一) 社会运动的兴起如图1 所示,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兴起时,麦克亚当主要强调了扩张的政治机会(expand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indigenous organizational strength) 和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都指出了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 ,常简称为POS) 变化给社会运动造成的契机。而麦克亚当却特别指出,不应当将政治机会结构变化视作短期剧变,而应当考察历时的政治机会结构变迁给内生组织、内生网络提供的成长空间和其中的集体意识的酝酿过程。在这些因素中,内生组织的作用是本书所着力刻画的重要机制。麦克亚当指出:"一个有利的政治环境只给心理失衡群体抗争的机会。然而却是这些少数群体中的内生资源使它们能够真正抓住这些机会进行抗争......为了产生社会运动,心理失衡群体必须将有利的政治结构'转化'为有组织的社会抗争行为。这个转化取决于内生组织的强度"(McAdam ,1999 :43 - 44) 。政治过程模型对资源动员模型最大的发展也正是在于引入内生组织(indigenous organization) ,这使得两个模型在对黑人民权运动的解释上大相径庭。自上世纪30 年代起,随着美国南方棉花经济的衰退和北方的工业化,大量黑人劳动人口涌入北方城市,并成为手握神圣一票的选民。资源动员理论家认为,这些政治变机促使北方政府中的精英着手改善黑人的政治处境,发动并引导黑人民权运动,以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而麦克亚当却认为,黑人社区内部如黑人教会、黑人大学以及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 等等内生组织才是黑人民权运动的主要组织推动力,而非前人研究所指出的北方政府精英。麦克亚当的社会运动研究数据来自于纽约时报的统计( The New York Times Index) 。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发动的事件及财政支持常常滞后于黑人运动的显著事件。这个明显的时间差表明政府精英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是对运动形势做出的审时度势的反应而非主动支持。也就是说,政府精英一直在扮演保守(abiding conservatism) 的支持者的角色(McAdam ,1999 :38) 。黑人运动的真正原动力来自植根于黑人社区中的内生组织和网络。然而,当肯定这些内生组织的作用后,麦克亚当必须马上回答一个问题,即内生组织究竟是如何起作用的。麦克亚当认为,首先,内生组织的成员和领导者为社会运动的发生提供了人员基础。其次,内生组织和网络本身就是能提供实质性诱因的结构(established structures of solidary incentives) --参与内生网络能得到的人际关系的好处使得人们乐于参加内生网络。当社会运动通过内生组织和网络来招募成员时,"运动参与和组织的成员成为同义词"(McAdam ,1999 :46) ,从而使通过内生网络的成员招募变得富有效率。最后,内生网络为社会运动的迅速扩张提供了传播网络。"社会运动传播的类型、速度和程度都依赖于内生网络的强度和广度"(McAdam ,1999 :46) 。无论是政治机会结构变迁,还是内生组织的力量,说到底还只是运动产生的"结构潜能"(McAdam ,1999 :48) 。麦克亚当并没有停留在结构层面上,而是由此引入了文化主义的视角。虽然他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批判自己有些结构决定论,我们却可以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看到他寻找文化因素的努力。这一因素便是他总结的"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他认为"在机会和行为间起中介作用的是人们对所处情境所赋予的主观意义"(McAdam ,1999 :48) ,黑人社区集体共享的意义,即他所称的"集体特性",在政治变机和集体政治行动间架起了桥梁。如图1 所示,促生集体特性的结构条件有二:一是扩张的政治机会给人们发出了信号,使人们意识到社会运动的可能性;二是黑人社区中已经存在的内生组织和人际网络, 促生了大量同质化的个人(homogeneous individuals) 和他们之间的联带式互动,使这些个人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在政治变机、组织和行动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是社区中共享的文化意义和认知,包括集体认同感(collective identity)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进一步提出,黑人社区对社会运动具有集体特性意义的共识建立在"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的基础上。这个概念是指客观的政治变机只有被人们意识到,才能使他们挑战现存秩序的行为成为可能。需注意的是,此处"认知解放"与古典模型所指出的个体心理状态不同,前者是一种集体共享的认知状态,而后者是被隔离的个体对社会结构变化做出的心理状态上的反应。因此"认知解放"这个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将心理失衡模型中个人心理状态和集体政治行为之间漏掉的一环简单补足成"个体心理状态→集体心理状态→集体行为",而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二) 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社会运动产生之后如何发展? 麦克亚当引入了"其他政治组织"这个变量,并在书中无数次地强调社会运动的发展直至衰亡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这一模型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见,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时,在原有的政治机会变迁、组织强度、集体特性三要素之外,麦克亚当加入了"社会控制程度"这一变量。具体来说,社会控制指的是包括精英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对社会运动发展做出的反应。这也是麦克亚当将社会运动本身的发展程度置于图2 中央的原因。他认为,运动的产生(movement emergence) 本身就是运动发展的一个自变量,其他组织的反应都是基于对运动本身发展形势的估计。引入其他组织的作用后,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首先要看精英组织的作用。资源动员模型的预设是:只有掌握资源的精英群体才具有动员能力,并且他们的作用是积极主动的。麦克亚当认为其漏洞在于过于看重精英对社会运动的主导性和推动性,而忽视了精英和运动中其他组织的互动。与此相对照,麦克亚当的研究结果如图3 所示,如果将政府行动作为被解释变量,除了黑人运动的直接作用,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的行为亦是黑人民权运动和政府行为中的一个中介变量(mediating factor) ,黑人运动所激起的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者的扑杀也是使政府采取行动的重要原因。政府精英们在民权运动中的真实作用甚至被麦克亚当称为"迎合黑人民权运动者和白人至上主义者的技巧性的中立(tactical neutrality) "(McAdam ,1999 :180) 。随着社会运动的发展,内生组织也并非一成不变。麦克亚当发现,在民权运动肇始时期起到重大作用的黑人教会等内生组织,在后期反而对民权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破坏性作用。随着运动的发展,植根于黑人社区中邻里关系和教会网络的初级组织已经不能应付运动所需,需要建立正式组织来动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内生组织寡头化(oligarchization) 、被整合(co-optation) 或瓦解分裂(dissolution) 等问题。随着黑人运动的发展,斗争议题逐渐多元化,内生组织也产生了分化,如政府精英和公众等外在群体难以再建立起一个对黑人民权运动的统一看法,从而削弱了外部支持的力度。四、政治过程模型的方法论意义麦克亚当的政治过程模型引入了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意识等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所轻视的因素,更贴切地展示了复杂纠结、因时而变的政治过程。该书也因此具有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正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运动产生的阐释都是一个短期的"刺激-反应"模式(McAdam ,1999 :60) 。个体或是受了社会结构变迁的刺激而产生心理失衡,从而进行积极抗争;或是仿佛手握资源的精英一动员,就会转身走上街头。这一模式在历史截面中寻找社会学研究所重视的因果关系,忽略了历史内在的演变逻辑。反观麦克亚当,为了清楚地揭示美国黑人运动政治过程中的各种机制是如何在历史中发生作用的,他甚至将其研究数据的起点追溯到了1876 年。麦克亚当认为从1876 年北方共和党人为争取选举支持在黑人问题上向南方妥协并撤走联邦军队,到1954 年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Topeka Board of Education) 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都是抗争者构建其对运动成功可能性的预期的形成过程和黑人运动组织的酝酿过程。这种态度甚至是历史学的。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麦克亚当坦承本书的两大写作目的之一就是"现代民权运动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我想尽力弄明白它的历史根源"。这一研究态度让人不得不想起普特南对意大利公民传统的研究(Putnam ,1993) 。普特南和他的助手从20 世纪70 年代意大利设立15 个地区政府(regional government) 时开始追踪研究,试图解释意大利南方和北方在公民传统(civicness) 上的重大差异,结论是这个差异得溯源到公元1100 年北方德意志帝国式的初级的公民传统和南方拜占庭帝国式的非公民传统之间的差距!除了强调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本书更大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将社会运动与广义的制度政治联系起来,从而与主流政治学研究进行了对话。麦克亚当指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两种:多元政治(pluralist political power) 和精英政治(elite political power) 。诚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那样,"社会运动理论背后总有一个更广义的制度政治模型"(McAdam ,1999 :36) 。他富有洞察力地指出,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心理失衡模型正是将美国民主体制视为多元政治的产物。多元政治认为民主政体下政治权力由大众分享,每个群体都有能力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施加自己的政治影响。不诉诸制度化途径表达的政治行为如社会运动等,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非理性行为,应从心理角度去解释。与之相比较,资源动员模型背后却是将美国民主政体视为精英政治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资源和权力集中在精英群体的手上,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动员社会运动,推动社会变革。麦克亚当自认为其政治过程模型背后关于制度政治的预设既非完全的多元政治也非完全的精英政治,但他更倾向于认为美国政体是精英政治,精英和被剥夺群体间的差距是社会冲突的起因。他宣称自己的根本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即相信社会结构也给置于其中的被排斥群体"结构的力量( structural power) "(McAdam ,1999 :37) 。在他看来,社会运动是"被排斥群体动员足够的政治势力通过非制度化途径追求集体利益的理性行为"(McAdam ,1999 :37) 。当然本书的读者很容易辨别,麦克亚当显然并不相信被剥夺者的抗争像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描绘的那样不可避免、历史所趋,也不像资源理论模型所描述的那样仅仅依赖于精英动员,如前文所述,他认为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特性都是不可忽略的动因。麦克亚当呼吁对社会运动背后的制度政治进行本体论意义的研究,为社会运动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至今这一领域仍有待发展,并且这种研究方法对中国社会运动研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虽然本书论证详实,提出的理论模型也自成逻辑,但笔者认为麦克亚当并未完成他本人所设置的所有理论目标。首先,他对心理失衡模型的批评没能解释个人心理失衡如何转化为集体行为,其实本书提出的政治过程模型也没能完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尽管麦克亚当提出的认知解放确实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但其研究的着眼点仍旧是结构要素,包括政治结构变迁、内生组织如何促进了认知解放。按照这一逻辑推演,个体只要在结构上接近组织要素,就会形成基于这些组织要素的集体行为,如住在黑人社区、参加黑人教会和身在黑人大学就会参与抗争。这个机制中缺失的环节仍是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解释。麦克亚当本人后来也注意到这一点,作为一个严谨求实的学者,他在时隔17 年后的第二版序言中直言不讳地承认,尽管政治过程模型注意到了文化要素,但后来在模型的表达中,原先的"结构/建构话语(structural/constructionist account) "还是变成了"结构决定论( structurally determinist) "(McAdam ,1999 :xi) 。他借鉴文化主义的研究指出", 内生组织或网络要成为动员和招募(mobilization and recruitment) 的前提是足够多的运动参与者在文化上建构它们并把这个意义赋予它们"(McAdam ,1999 :xiii) 。他也谈到要借鉴理性主义的研究,似乎意指将理性个人对政治机会结构的计算考虑进来,但却语焉不详。此外", 认知解放"这个概念本身也没有严密的定义。在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一小节中,麦克亚当并没有提供独立成句的定义。根据上下文,他指的是"政治结构中(对社会运动) 有利的变化是否被一个足够大的群体定义为有利的"(McAdam ,1999 :48) 。他将"认知解放"视为过程(process) 而非状态。这个集体定义和解读政治机会的过程被麦克亚当刻画为抗争群体和外部群体间的符号互动。具体来说,当有利于某群体的政治机会发生,其他群体就会相应地做出更强的符号反应(symbolic responsiveness) 。而这个增强的符号被抗争群体接收后,又会增强他们对既存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内生组织和网络会为此符号互动过程提供交流网络,从而放大和传播信号(McAdam ,1999 :51) 。比起"认知解放"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论述显得有些薄弱。首先,虽然麦克亚当使用了"认知"的字样,其表达的"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McAdam ,1999 :49) 却是理性的,依赖于对外部群体发出的信号的评估。麦克亚当似乎将符号互动视作一个真空的过程,信号的强度是可以理性估计的,信号在传播过程中亦不会被扭曲,而忽略了权力关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尽管麦克亚当没有明文使用"符号互动论"的字样,关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却表明,宏观制度和结构是通过微观的符号互动过程来执行的,不能忽视宏观结构在微观互动中的表达(Stryker &Vryan , 2003) 。掌握权力的政府精英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教育、媒体等媒介影响被排斥群体对符号的解读。其次,外部群体做出的符号反应如果由新制度学派( neo-institutionalism) 的学者来解释,大有可能被理解为是一种为体现合法性而做出的形式上的遵从(Meyer & Rowan , 1977) ,而非体现真正的政治机会变迁。具体来说,政府对黑人运动的兴起做出关心的姿态就真的意味着既存社会秩序松动了吗?第三,虽然麦克亚当解读社会运动发展时注意到了各个群体的互动,在促成认知解放的符号互动过程中却并没强调这一点。其实符号互动并非仅仅发生在抗争群体和外在群体之间,也发生在各个外在群体相互之间。举例来说,麦克亚当认为1954 年美国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是民权运动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发出了政府精英关注黑人诉求的可能性增强的信号,从而使运动参与者对运动前景变得乐观,促进了认知解放。而事实上,稍知美国民权运动历史的人就知道,该案的裁决激起了强烈的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反击,白人公民委员会(White Citizen Council) 就成立于这一年,并随后取得迅猛发展。这时两个外部群体(政府和白人至上主义者) 之间也发生了符号互动,此时抗争群体该怎样定义政治机会的好和坏呢?"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又建立在谁的符号反应上呢?尽管有这些缺点,这本书依然堪称立论清晰,逻辑缜密,为政治过程模型成为社会运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奠定了基础。麦克亚当的这部著作建基于他的博士论文,他于上世纪70 年代在大学学习社会学,那正是美国对民权运动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年代。对这段历史本身的热情使他努力寻找一个更贴近于历史真相的模型,强调历时研究的意义,并指出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幅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远远未曾描绘的复杂图景,多个组织在其中互动,多重因素都有其历史成因却又因时而变。这种研究态度也使他的社会学研究得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结论。 参考文献:McAdam, Doug 1999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econd Edition.McCarthy, John D. & Mayer N. Zald 1973 ,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 N. J . : General Learning Press.Meyer , John W. &Brian Rowan 1977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3.Jenkins , Joseph Craig & Charles Perrow 1977 ,"Insurgency of the Powerless : Farm Worker Movements (1946 - 1972)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2.Putnam , Robert D. 1993 , Making Democracy Work :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 Princeton , N. J .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Snyder , David & Charles Tilly 1972 ,"Hardship and Collective Violence in France , 1830 - 1860.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37.Stryker , Sheldon & Kevin D. Vryan 2003 , The Symbolic Interactionist Frame. In John Delamater (ed. ) ,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NY: KluwerPPlenum.作者单位: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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