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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03/17
| 阅读: 1892
经略网刊第002期
003 篇首语
【专题】
005 花开非洲,“花”落谁家
012 埃及的青年革命
017 利比亚形势管见
026 北非革命,路还长
【战略】
029 别说什么埃及革命……还没发生呢
031 谣言破灭
032 粮食的未来:危机预防
033 茶党运动与美国外交
【时事】
035 需要学习的不仅是怎样应对媒体
036 凭什么农民工工资非得低于大学生?
037“我爸是李刚”又如何?
038 枉法裁判原因何在?
040“八百壮士最后一位幸存老兵”狠狠打了谁的脸?
【读评】
042 古典教育的回归?
044“通三统”的具体展开
048 酸溜溜的“中国威胁论”
052 从希拉里讲话看中国在南太的经略
054 朝韩研究的兴起及启示
【评论】
065 微博时代的政治运动
【专栏】
073 范畴笔记之一“和”与君子
【研究】
076 被革命的“反动派”
081 再出发的韦伯研究
106 日本的政治改革与政党政治演变
【图志】
113 一百七十年来的西方(二)
下载地址
http://www.aetas.cn/read/index.php?m= ... how&catid=15&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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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佩尼斯把欧洲知识分子划分为具有坚定信念的和多愁善感的两种,前者是洋洋得意的智者,后者是备受煎熬的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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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以来,由于岛内外环境不断变化,台当局的南海政策也随之发生转变,时而积极、时而低调。但总体而言,台当局在维护南海"主权"时,通常不愿采取强硬态度,反而步步退让,甚至转为奉行"非军事化"路线,维持"低调看守、明哲保身"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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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美军海豹突击队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世界最富盛名的恐怖主义头目奥萨玛•本•拉登。各国媒体纷纷猜测,基地组织将对西方国家发起大规模的报复行动。然而,本•拉登死后,最大的恐怖袭击不是发生在近来四处点燃战火的美英,而是发生在和平的北欧小国挪威。从事袭击的,不是来自中东的大胡子,而是自称血统纯正的本国人布雷维克。看着曾经漫步过的奥斯陆街道一片狼藉,我在愤怒悲伤的同时,也生发了几点思考。 种族主义向恐怖主义发展 布雷维克并非近年来人们脑中固化的恐怖分子形象--在沙漠戈壁中风餐露宿的苦行者,而是挪威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农场主。布雷维克自认属于金发碧眼的纯正欧洲人,与希特勒膜拜的雅利安人相当近似,但他崇拜的是丘吉尔而不是希特勒。鲜为人知的是,反法西斯领袖丘吉尔也是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者,对印度等殖民地的独立要求非常反感。 据媒体报道,在奥斯陆商学院读书期间,布雷维克意识到"民主斗争的方式已经不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说,因为在欧洲,宽容接纳移民的多元文化主义,长期占据主流,所以在他看来,只要再过五十至七十年,欧洲大陆上像他一样纯正的欧洲人就将成为少数民族,因此他决定找一种"别的方式"来反对移民。 这种思路在欧美并非绝对的另类,与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逝世前的最后一部著作《我们是谁》中的说法没什么不同。亨廷顿担心,由于黑人、拉美裔、东亚裔和中东裔的少数族群生育率较高,若干年后,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美国人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沦为少数,英语可能被西班牙语取代。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亨廷顿出版名作《文明的冲突》之时,就有中国学者推测,亨廷顿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愿因为触碰美国国内"政治正确",被视为带有种族主义倾向,而毁掉晚年的学术生命,于是只能借全世界的文明冲突,来影射美国国内的族群矛盾。到了即将作古之时,他才终于吐出真言。 近十年前,我曾在北欧生活过一段时间。我的北欧朋友大多对外来移民--特别是穆斯林移民颇有微词。比如,丹麦朋友说土耳其移民不爱工作,却拿着丹麦政府的高额失业救济,整天喝啤酒无所事事;商店打折的东西,包括面包等生活必需品,往往被他们横扫一空。这些移民一方面把七大姑八大姨都想方设法带来丹麦,另一方面却不真正做丹麦人,还要回国安葬,理由是"不能葬在基督徒的土地上"。一位挪威退役的老将军则说,很多移民太爱扎堆,也很少和挪威本地人通婚,这样形成一个个封闭的社区,让不少挪威人觉得很不爽,像是自己的国家中出现了一个个殖民地一样。相对来说,他们比较喜欢工作努力的华人,但也希望华人能够更好融入本地社会,别总是搞唐人街之类的聚居区。这样,极端的反移民行动,可以看做冰山一角,背后则是相当比例的民众对移民的恶感。2010年,瑞典极右翼政党瑞典民主党突破得票5%的门槛,首次进入了议会,就是这种情绪的反映。 这种情绪不限于北欧。2005年的巴黎骚乱和今年的伦敦骚乱,都与移民和本土居民的冲突有关。笔者在中东欧游学时,也发现捷克人对越南人和吉普赛人有恶感。因此,布雷维克不难找到"同志"。挪威记者里斯•格里尔•安达称,布雷维克试图建立一个与英国右翼集团"保卫英格兰联盟"有关的组织。"保卫英格兰联盟"承认,在2010年3月布雷维克曾参加了该联盟发起的游行示威活动。 然而,尽管近来欧洲政要屡屡发出"多元文化主义已经失败"的感叹,并且对吉普赛人、北非难民等处置严厉,但要使欧洲还原到中世纪那种"纯净"的基督教、白种人世界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布雷维克曾经加入的挪威右翼政党前进党,在事件后忙不迭地与布雷维克"划清界限"。因此,像布雷维克这样的激进反移民分子,既然难以取得广泛支持,就有可能诉诸极端手段。 其实,种族主义与恐怖主义的结合并不乏先例。当种族主义者控制国家政权的时候--例如在美国内战前的南方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的南非--种族主义的压迫是日常政治的一部分。在种族主义者丢失政权,但还有相当势力的时候,往往采取恐怖手段,例如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的3K党。这些恐怖分子甚至长期获得了公众舆论的理解乃至支持,风靡全美的小说《飘》和早期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中的3K党就是正面形象。 童话般北欧的另一面 布雷维克一个人的袭击能够造成76人死亡,这与号称童话国度的丹麦和被美国《新闻周刊》排在世界上最适宜居住国家前列的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等北欧各国承平日久,疏于防范有关。 我在丹麦生活时,正值"9•11"事件一周年前后,和美国的戒备森严相比,哥本哈根可谓不设防的城市。路上几乎看不到持枪的警察,城市铁路系统也没有安检,甚至没有检票员。据说,铁路工作人员有2%的概率上车检票,对无票的人处以5倍的罚款。这样的措施,对于节约人力、方便旅客来讲确实可嘉,但从安全角度看,则是极为松懈的。 另一方面,当代北欧对维京人的历史叙述,包括各种博物馆、复原村落的旅游项目,往往突出维京人作为探险家的英勇开拓,有意无意淡化维京海盗残酷掠夺杀戮的一面。一些孩子难免从小对中世纪肆意施暴的祖先产生某种崇拜,乃至亦步亦趋。 此外,北欧较早废除了死刑,挪威最高的徒刑仅为21年,丹麦则仅有17年。一位在丹生活多年的华人朋友对此感到难以理解,他说,一个丹麦人如果真的是杀人狂,即使每次杀人都被立即逮捕并被判处最高徒刑,按照平均寿命,他可以在成年后杀人4次。缺乏死刑的震慑和对犯罪分子的肉体消灭、管束,也使北欧存在发生大规模杀人案件的隐患。 这次挪威公众对袭击的反应基本算是镇定,没有引起社会更大的恐慌和失序。但是,挪威政府和执政党的表现则令人失望。挪威政府在奥斯陆爆炸发生后,未能及时封闭城市的各个出口,导致布雷维克很快到达郊外的海岛继续行凶。挪威政府宣布戒严的区域只包括市区,没有包括周边海岛和乡村,甚至没有向奥斯陆以外地区发出加强戒备的信息,明显低估了恐怖分子继续在首都以外地区发动袭击的可能。而类似中国共青团组织的挪威执政党工党的青年营,在集会中明显缺乏安保措施。青少年团员们先是轻易上当,接着又惊慌失措,完全没有采取有组织的反抗做拼死一搏,而是像猎人枪口下的兔子一样在岛上逃命,甚至跳进水里,被追逐猎杀。 其实,如果在布雷维克集中起人群开枪之时,青少年们从不同方向一拥而上,是可能制服他的,至少不会有这么大的伤亡。这使人们在震惊悲痛之余也怀疑,左翼政党培养的接班人,在生死一线间的关键时刻,都是如此无能吗?中国报刊曾经连篇累牍地哀叹中国孩子在应试教育重压下缺乏生存能力和应变能力云云,称赞外国孩子中小学课业负担轻,生活能力强。我在北欧生活时则多次听丹麦朋友抱怨,现在的孩子太难管,太缺乏组织纪律性。从遇袭青少年的反应看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集体协作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和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临危不惧、有效保护自己的能力,不是放任型的教育方式能够培养出来的。 现代社会的脆弱性 以全球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因人口的密集居住和人们之间史无前例的密切往来,而让恐怖袭击比过去变得容易了。 全球化首先是经济的全球化,商品的流动自由远远超过人员往来的自由。"9•11"以后,各国的反恐措施主要是加强对人员的管控,例如美国驻各国的大使馆采集申请赴美签证人员的指纹。恐怖组织如果更充分地利用市场流通机制进行恐怖袭击,就更加让政府防不胜防。比如很多都市白领中午会叫外卖充饥,如果恐怖组织掌握了某公司员工叫外卖的规律,在预定的时间冒充送餐员,送上加入毒药或病菌的外卖食品,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甚至致人死命。很多人喜欢网上购物,如果恐怖分子冒充送货人员,在订购的衣物中涂抹毒物或病菌,也可能致人死伤。此外,如果知道某位恐怖袭击的对象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在邮包或餐盒中加入致敏的花粉等物,也可以致人休克甚至死亡。一般安检是针对枪支、爆炸物和管制刀具的,被投毒的食品衣物一般难以被安检仪发现,甚至可以通过公司、政府的门禁,而恐怖嫌犯则难以抓获。例如,在"9•11"事件后美国的炭疽袭击中,含有炭疽菌株粉末的邮件,就多次被投递到收件人,造成死伤,而寄件人通过写假地址就轻易逃过追捕。 通过送餐或网络购物进行的恐怖袭击一旦得逞,容易引起巨大的公众恐慌,送餐服务、网络购物、邮包服务等产业可能一蹶不振,经济受损,失业增加,对恐怖势力所敌视的政府造成更严重的打击。 在很多国家,持枪是违法的,但恐怖分子仍可以用开设餐厅或娱乐场所为掩护,勾结犯罪集团,豢养打手,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同时就餐时,突然拉下防盗门,堵塞各个出口,用剔骨刀、飞镖等凶器进行袭击,可能在警察赶到前就已经造成重大死伤。如果这样的恐怖袭击得手,将会严重动摇公众上街吃饭的意愿,可能会导致餐饮等服务业一蹶不振。在几乎所有国家,个人持有炸药也是违法的。但是,在这个资讯普及的时代,掌握炸药的制造方法又是相对容易的。布雷维克以自家农场配备农药为掩护自制炸药,取得了惊天动地的爆炸效果。 一些国家的工业设施管理混乱,恐怖分子可能通过行贿、偷盗等方式获得甲醇、亚硝酸盐等毒物,甚至获得小型号的放射源。如果恐怖分子将毒物裹入食品、药品中出售,将放射源制成荧光玩具出售,也能造成死伤,并制造公众恐慌。中毒事件一旦发生,迅速判断毒物,组织特效药物,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救治,公众的怒火往往会投向政府监管和援救不力,恐怖组织或许能实现损害政府地位的目标。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中国,已经开始允许出租或出售无居民岛屿,由私人或公司进行开发。如果恐怖组织获得岛屿的使用权,就可能将其作为对船只,特别是远离主航道的观光游船进行海盗式恐怖袭击的平台。恐怖组织还可以在岛上故意破坏生态,危害航道安全。恐怖组织还可能借助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核泄漏、矿难等人为灾害为非作歹。 恐怖分子可能编造谣言,制造恐慌,乃至趁火打劫,甚至利用混乱,袭击从灾难现场逃难的人们和参与救援的队伍。布雷维克此次在岛上袭击得手,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身着警服,以救援为名集合岛上青少年,再突然开枪。纵火是一种古老的破坏方式,看似技术含量低,但防范成本很高,一旦发生,救援成本更高。恐怖组织既可能利用建筑防火的漏洞,纵火杀人毁物,又可利用森林草原干旱纵火。若因为防山林纵火,大量封锁人员进山路径,又会影响山区林区正常生产生活。 近年来,踩踏事件在各国时有发生,发生的国家不仅有柬埔寨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有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恐怖分子将来可能利用大型活动的组织不善,突然发难,制造人们的恐慌和踩踏。在经济困难时,恐怖组织也有可能哄抬物价,制造银行挤兑和商店抢购。 2012即将来临,恐怖分子还可能利用影视作品散布的末世情节,勾结邪教势力,教唆人们,反正世界要毁,不如恣意妄为。 总之,种族主义与恐怖主义的结合,对于居住密集、往来频繁的现代社会,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各国政府和社会对此应高度重视,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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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政权败于未"封建化",那么,取而代之混一中原的新兴的清王朝,又是何种性质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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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欧洲对中国的认识而言,18世纪上半叶可视为一个分水岭,也是一个过渡期,在此前后,欧洲分别处在两个不同的文化阶段,它看待中国的基本着眼点也因此有着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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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科技
2008/09/02
| 阅读: 1894
当科学和主义挂钩,很多问题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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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写于深夜里》一文中说:"这里面是穷困,疾病,饥饿,死亡......自然也有挣扎和争斗,但比较的少;这正如作者的自画像,脸上虽有憎恶和愤怒,而更多的是慈爱和悲悯的相同。这是一切'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的母亲的心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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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一词含义的畸变,与近代特别是五四后中国人民族自尊感尤其是文化自尊心、自信心的严重失落亦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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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祖是断然拒绝《牡丹亭》修订本的,他一开始就对吕玉绳改本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并对修改者予以讥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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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社会
2011/03/08
| 阅读: 1895
写巴黎有很多角度,这本书从海报解读。作者也承认,海报再现了或属于布尔乔亚或属于大众的生活实况,但巴黎还有大量外来的艺术家、作家,甚至流亡贵族、避风头的左翼运动者,未必能在广告海报里寻得蛛丝马迹的「波西米亚」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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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羌」并不是代代住在中国西疆的某一「民族」,而是代代存在华夏心中的一种对西方异族的「概念」。这个概念表达着「西方那些不是我族的人」。因此,由商代到汉代随着华夏的向西扩张,羌人的概念也向西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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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思想
2011/03/19
| 阅读: 1896
对“五四”的评价,有两种肤浅之论,一是轻易肯定,一是轻易否定。前者见诸以传统为历史包袱者,在现代思想史上广为流布,影响及于当下;后者见诸以传统为文化慧命者,新世纪以降随民族自信增强而屡闻其声。对历史事件的任何解释都可能意味着某种简化,然而,正因此,解释必须自觉承担最大可能的复杂性。文化保守主义者何以也认可“五四”?这样提出问题就是为了在可能的解释中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免过分简化而导致轻易的肯定或否定。
以牟宗三为例。在《关于历史哲学——酬答唐君毅先生》一文中,牟宗三谈到自己如何“深厌‘五四’运动后所带来之学风和时风”,以至及于地理:“上海之商业买办与北平之文化买办俱属可厌,而在吾人之分上,北平尤可厌。”牟宗三更从夷夏之辨的高度看待北平,认为那里“充满了夷狄的气息”,除提到北平作为辽、金、元、清之故都外,另一重要的因素恰恰是,“‘五四’后的新文化运动亦在那里发祥,一直影响着今日知识分子之心灵”。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五四”运动所标举的两大精神旗帜——民主与科学,牟宗三终生念兹在兹。
何以故?且看牟宗三对“五四”的评价:“‘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出现是近时中国发展之一重要的关节。它的主要意向是反帝反封建,提倡科学与民主。这都是不错的。然而由此亦开出了意识的歧出。在这歧出中,最重要的民主政体之充分实现之政治意识反倒日趋暗淡,直不在人心中占地位;占地位的,倒是跟反封建而来的反中国文化,这已先动摇了自己的命根,已不是相应民主政体建国之健康的意识。”(《中国数十年来的政治意识——寿张君劢先生七十大庆》)可见,牟宗三明确区分了政治与文化的不同层面,而在政治层面上认可“五四”,在文化层面上反对“五四”。
这极易使人想起“五四”研究领域中常提到的一点,即企图区分两个“五四”,一个关联于1919年的政治事件,一个关联于1915年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就“反帝反封建”的著名评价而言,前者侧重反帝,因此表现为爱国主义;后者侧重反封建,因此发展成反传统主义。这种区分或许在阐明某些具体历史问题时有其意义,但也不宜过分夸大。新文化运动虽可追溯到1915年《青年》杂志的创办,但在1919年以后势头迅猛、影响剧增亦是事实。牟宗三多言“‘五四’后新文化运动”而少言“‘五四’新文化运动”,可见其心中之真实感受和真切印象。实际上,作为政治事件的“五四”与作为文化运动的“五四”是紧紧交织在一起的,二者之间决非只是时间上的相续或交替,而是涉及到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紧密关联。
从政治层面看,“五四”直接产生于民国的共和危机,其显著表现即袁世凯的恢复帝制。牟宗三对此亦有非常明确的认识:“辛亥革命,改专制为共和,此为国体之一变。然民主共和国之国体之充分实现,不能不靠民主政治之政体之充分实现。……而袁氏之帝制自为实即恢复以前之君主专制,否认民主政治,不徒改变国体而已。”而在袁世凯垮台后,“政治仍未上轨道,民主政体仍未依法施行。纷纷攘攘,乃有‘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出现。”(同上引文)那么,共和政治的危机何以会引发一场最终以全盘性反传统主义为基本标识的新文化运动?要理解此问题的来龙去脉,必须从现代以来中国人国家建构行动的客观要求上来看。
国家作为一个垄断暴力和税收、以保护国民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为目的的现代政治制度设置,其建构过程有其复杂性和艰难性,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既有自身深厚的文化—政治传统而又在自身的文化—政治传统中对国家不甚措意(如梁启超所谓“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的族群而言。国家建构可从对外、对内两个角度来看。对外而言,主要是主权的确认和宣称。主权危机是国家建构危机中的重中之重。发生在1919年而以“五四”命名的政治事件,就是对主权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当然,从“反求诸己”的意义上来看,责任不可能被归于外部,而只能被归于自己的政府,于是,问题就被转向了内部。
对内而言,除了制度设置和政府行政上的要求外,还必须树立国家的权威。这就要求必须塑造出有国家意识的国民——这正是梁启超《新民说》孜孜以求的。国家在内部的权威树立不起来,可能会有许多原因,比如说外部环境太差、压力太大,或制度设置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等等,但也可能是因为缺乏具有国家意识的国民。或可称之为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实际上就是对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需要深思的是,何以当时国家建构中的一切危机,包括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密切关系的主权危机,以及与制度设置及其可操作性直接相关的一切问题,在自我反思的层面被一股脑儿理解为国民危机?仅仅像林毓生那样从知识分子的主观思想倾向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将当时知识分子普遍的激进倾向归于所谓“借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中国传统思维的影响更是荒唐。首先,“思想文化”对民族生活的笼罩性不独中国为然,其他民族也是一样。其次,如果说他这里的表述是引人误解的,更好的表达就是孔子所言“失之正鹄,反求诸其身”的话,那么,这一点根本不能解释“五四”新文化运动何以表现为全盘性的反传统主义。
就此而言,对“五四”的任何单纯的政治论述或文化论述都可能挠不着痒处。对“五四”的思考必须紧紧扣住如下这个问题:当时中国的政治现实和政治经验何以被知识分子认定应当在文化上提出那样激烈、苛刻的要求?联系到“五四”以后的政治和文化变迁,真正需要反思的其实是“五四”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全能主义的关系。换言之,如果说家庭、家族、以及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社会团体都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洞穴”,那么,对何种政治经验、在何种意义上的反思会导致将这些大大小小的“洞穴”都看作是造成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罪魁祸首,从而企图在塑造国民的名义下彻底铲除这些“洞穴”?
牟宗三显然相信,文化保守主义可以作为政治自由主义的基础而实现双方的结合。这一信念造就了他既认可“五四”、又批判“五四”的双面立场。但是,如果“五四”的反传统主义在政治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脉络中的确具有某种合理性,那么,对于文化保守主义者来说,“五四”能够给出的最大启示或许恰恰在于,像牟宗三那样企图以文化保守主义为政治自由主义奠基的思路,无异于与虎谋皮,不仅难逃“体用两橛”的命运,而且最终会使所保所守者也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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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皇权收缩政治权力遭致各方面的反对。但沙皇并无悔改之意,越走越远,最终启用了拉斯普廷这样的人物,试图以"妖术"为政治上的反动护航。但其结果,显然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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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读者看到本书中译本之际,不知道是否还可以说,这是波斯纳法官的最新著作[1]因为他的《法律与文学》第三版已预告“即出”。尽管讨论的主要是美国的法官和司法,本书对于中国当下的法官、法学人乃至法律人却都有重要的实践和学术启示、参考甚或是指导意义。我先简单概括阅读后感受最强烈的,尽管未必是波斯纳着重传达的一些要点。普通人、法学教科书以及法官自己通常对审判的看法或声称,大致是法条主义的。依据明确的法律(大前提),事实(小前提),法官得出一个确定不移的法律决定(结论、判决)。这一理论基本是18至19世纪欧洲理性主义的产物。典型代表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2]就刑法而言,这一理论的实践追求尽管有后面分析的不现实,却很有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无理扩张,维护了公民权利,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但这被法学家扩展成了普遍化的法治和司法的理论原型。根据这一原型理论及其隐含的逻辑,法官只是适用法律,从不创造法律———那是立法机关的工作和责任;因此有了严格的三权分立的理论。这个源于刑法的理论原型控制了法学家对司法的想象,乃至伟大的韦伯悲观地预测,未来会出现自动售货机型的司法和法官。[3]但从一开始,即使在贝卡利亚那里,这一观点也不像我们今天通常认为的那么坚定不移。[4]从理论上看,除了有关小前提的假定———事实总是清楚———不现实外(补救的实践制度是“疑罪从无”);有关大前提的假定也不现实韦伯的悲观预言来自他对“形式理性”的历史主义迷信和价值怀疑,更来自他对司法实践的陌生。在英美法系,特别在普通法领域,不仅法官造法是常例,在美国的宪法和制定法领域,司法也从来不是三段论的。[6]喜好理论圆融和整体性的法学家不自在了;但更不自在的是法官。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自己裁决的政治合法性又何在)的司法经验和参与性观察,在这两个方面弥补了主流司法理论的缺失,重塑了法官研究的基本模型,大大推进了司法决策研究。尽管一如既往吸纳了诸多学科的洞见,波斯纳将此书界定为更多是法律心理学著作,因其集中关注的是法官如何思考(包括不思考),这种思考会受哪些个人性因素(认知和情感)的影响。但波斯纳的“心理学”不是传统的普通心理学或生理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而是相对晚近的认知心理学,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在这个意义上,这也是一本法律社会学或法律交叉学科研究著作。是他的又一次“超越法律”的努力。二基于其他学科的诸多研究以及他个人的分析观察,波斯纳发现,法官并非圣人、超人,而是非常人性的,行为受欲望驱动,追求诸如收入、权力、名誉、尊重、自尊以及闲暇等他人同样追求的善品,因此受工作条件和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只是法官职位的激励和约束(制度)以及更大的司法行动语境与其他人或其他职业不同,才使法官追求的表现形式与常人不同。尽管常规(大多数)司法决定看上去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仅适用已有规则或有什么独特的法律推理模式的法条主义者;法官的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preconception),进而直接塑造他对案件的回应。特别是非常规的案件,在美国,在上诉审,在联邦最高法院,法条主义决策材料常常得不出可接受的答案,因此会出现一个开放领域。但职责要求法官决定,法官不得不相当多地依赖其他传统非法律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个人的政治看法、政策判断乃至个人特性。结果是,法官的决策不仅不符合法条主义模式,而且司法判决中还充满了政治以及其他许多东西,乃至是“政治的”(political)。所谓“政治的”,很容易被误解。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可以指法官的决定反映了(因此并不一定是刻意追求)对政党或政党纲领的忠诚,或对与政党或党纲都无关的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认同(“自由派”或“保守派”)。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的判断,例如,为大家一致赞同的目标寻找最佳手段的判断。在美国制度语境下,政治甚至还可能指法官为了获得法院多数票,用个人魅力、狡猾、交换票以及恭维来诱使其他法官赞同自己,尽管他想要的也许只是恪守现行法律,而不是造法。影响法官司法决定的还有个人性的要素,包括先天的个人性格或气质,后天的个人背景特点(如与种族和性别相关的经验),以及个人阅历和职业阅历。法官甚至会有与其政治观点和个人特点都不一定有关的个人策略考量。例如,在美国合议庭审判中,一位法官接受并加入多数法官的意见,也许并不因为他认同该决定,只是若公开反对反而会引发人们的关注,从而增加了该意见的影响力。此外,司法制度的许多细节,薪水、工作量、年龄以及法官的晋升可能,都会进入法官的有意无意的思考,并影响法官的司法行为。波斯纳分析表明,法学界通常认为会内在约束法官的“司法方法”、“法律推理”、“解释”等,以及学术界和舆论的评论对美国法官不大起作用。法条主义工具,包括那些最神圣化的工具,既空泛,其中还总是有大量的裁量,不构成有效约束。学界批评往往太不理解法官的工作,对法官完全无用,也不产生影响。舆论很少关心除联邦最高法院的决定,仅仅对大法官略有约束。由此导致在开放的法律问题上,恰恰因为没有其他约束,情感、人格、政策直觉、意识形态、政治、背景以及阅历这些在其他职业中(例如医生或商业)本不重要的因素就会决定法官的司法决定。哪怕法官自认为没有任何政治考量,旁观者也会有不同的发现,乃至指责法官虚伪或口是心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除舆论之外,其他约束更少,则更是一个政治的法院。波斯纳并不因此认为司法是随机的、任性的或是党派政治的;司法的政治性不等于党派政治或意识形态。他指出,大多数法官都希望、也都在努力“干好”。这就好比下盘棋,理论上讲棋手自己想怎么下就怎么下,但他想赢,会努力下好,因此不会随心所欲,不会任性,会遵守游戏规则。法官想成为好法官,也会遵守司法的游戏规则。但这个游戏规则不是法条;司法上的“好”,标准也不确定,会随情势变化,往往不可能获得全社会一致认可。这就使得任何决定都变得有政治意味了。因此,波斯纳认为,重复他之前的分析和倡导,[8]美国法官其实都是实用主义者;但不是“怎么都行”的,而是受约束的实用主义者。游戏的规则要求法官无偏私,理解法律可预测并足以指导人们行为的意义,整体上关注和理解制定法的文字。实用主义法官会高度关注并评估一个司法判决的系统、长远后果。但即使如此,法官还是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他可能成为,尽管无需成为一位政治性的法官。读者若只是由此了解到司法并非仅仅适用明确的法律规则,那就是有眼无珠了。该书的贡献在于展示了活生生的人如何与司法的和社会的制度互动造就了我们称之为“法官”的这些行动者,他们为什么如此行为和思考,从而为“在非常规案件中,法官实际上是如何得出其司法决定的{(提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统一的、现实的且适度折衷的解说……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9]它完全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普遍采取的那种模式)?在目前条件下,会不会加剧目前已经引发社会不满的尽管是部分法官的滥权和腐败问题?在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位高权重的单个法官(而不是法院)也一定会受到更多的各种压力,不仅使来自党政领导和机关,而且常常甚至更多来自强大但未必正确的民粹压力,中国的法官或法院会不会变得更孱弱?波斯纳关于法官和法院的政治性分析凸显的另一问题是,中国法学界至今关注不够,但英美司法中很明显,即初审与上诉审的必要功能(职能)分工。大致说来就是,初审集中关注事实问题和纠纷解决,上诉审则集中关注法律、政策和隐含在这背后的政治性问题,即规则治理的问题。受传统司法模式影响,当代中国至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上诉审,只有二审。二审在很大程度上是监督和指导初审,关注的仍然是纠纷解决,基本放弃了或至少没有自觉追求协调统一二审法院法域内的法律实施,在必要时解释“造法”,推进规则的完善和发展。这在2008年的许霆案[11]中就非常突出,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八个字将之发回重审,放弃了本应当由其承担的“法律审”;而重审后广东高院的二审裁决书不过是更精细地重复了重审的判决。[12]这种审级制度,主要借鉴的是欧陆司法模式,但在中国语境下更强化了,各级法院功能基本相似,关注重复,没有职能分工导致缺乏效率。我不是说这在中国当代语境下完全没有道理,目前中国一审法院总体而言司法专业技能确实相对弱,不时有地方保护主义,还有法官腐败的因素,也许都需要强化二审的业务指导甚至监督。但当代中国语境也有很强的审级职能分工的要求不仅是司法的效率要求,改变司法体制日益行政化的要求,防止利用行政关系串联更大腐败的要求,[13]以及平衡纠纷解决与规则治理的要求。放眼看来,在中国这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审级职能分工甚至有更重要的制度意义。由于各地法律需求不同,更需要各上诉法院来有效兼顾法治统一和灵活适用的准立法者功能,需要上诉法院在社会争议大的案件中凝聚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共识,以便促使各地的司法和司法制度竞争。而这些都要求对审级制度从制度功能的角度展开深入分析、讨论、评估和改革。五这也就触及到波斯纳集中讨论的另一个问题,一个在当下中国主流法律意识形态中很是“政治不正确”的问题在处理“难办案件”之际,[14]上诉法官和法院是否必须有一种政治判断,有一些政治考量,而不能仅仅持法条主义。至少有三种情况迫使当代中国法院和法官必须政治上敏锐、犀利并无论如何要做出一些政治性判断。我甚至预测这种需求会日益增加,而不会如同一些学人乐观预测的“五年之后,规范法学即教义学———引者注问题就会明朗了”。[15]首先是面临没有直接可适用的法律但必须且只能由法院通过“解释法律”———其实是“偶尔立法”———来解决的新现象,例如侵权案的“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16]二是看似可适用的法律,但适用的结果直接冲撞了广大民众在历史传统中形成的公平正义底线,也需要运用政治判断才能有效解决,例如“许霆案”。[17]以及三,由于社会价值日益多元,以及民众对相关信息了解有限,法院无论如何判决,都可能引发很多争议,但法院只能也必须基于社会的核心价值(即罗尔斯的“重叠共识”[18]做出一种显然有政治意味的选择,例如所谓的“二奶继承案”。[19]因此需要政治判断和考量并不是“后现代”的。政治敏锐、政治判断和政治考量当然不等于直接套用和搬用执政党方针、纲领或政策。这种做法应当反对;它可能会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界有效区分政治和法律、政策的真诚努力,结果既不利于政治,也不利于法治。但至少在上面提及的这三种情况下,法院和法官则必须以规则治理的方式承担起无法推卸的政治责任。否则,法院的司法合法性和权威性就会受侵蚀;短期的民粹一定会转换成为媒体的舆论压力,党、政、人大等机关会对司法机关施加强大、直接的压力,而这会极大冲击司法独立的发展。刘涌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换言之,政治性判断不是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而是不可避免的。必须认真面对,而不能采取鸵鸟政策。这要求法官和法院在处理这类难办案件之际,除了考虑法律之外,必须考虑系统的后果———对社会,对整个政治制度,以及对司法体制。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法条主义说这种考量不对,只应当考虑法律。但问题是,如果司法结果直接与社会的基本道德和法律共识或当代中国人的公平正义观相抵触,这样的法条主义的判决在社会中一定会被视为并最终会变成是政治的。有政治考量或政治判断并不必定是追求司法政治化,而恰恰是为了避免司法政治化。注意,我说的主要还是上诉法院和法官,不是每个法官,也并非各层级法院。因为,即使要求,也不大可能做得到。如同上一节所分析的,不同层级的法院和法官的制度功能必须不同,司法所需的政治考量、敏锐和判断因此应当随着审级不同和法院层级不同而不同。波斯纳在书中对此有过细致的分析,也正因此,他才专章讨论了为什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一个政治性法院”,不是每个层级的法院,甚至不是每个州的最高法院,尽管这些上诉法院的判决也需要一些政治性判断和考量。他也才不遗余力地揭示了法条主义、原旨主义、文本主义以及其他种种司法理论中立原则、过程学派、“生动宪法”等在美国社会中的政治寓意,以及这些主义或理论倡导者不愿摆在桌面上的政治议事日程。波斯纳开玩笑说,原来甚至打算本书题名《法官思考吗?》或《哪些法官思考?》。[21]暂不考虑这里可能具有的对法官和司法的反讽,也可以看出,波斯纳认为至少有些层级的法官必须思考。而思考在波斯纳那里,从来就不是发现立法原意或教义分析,而是对后果的系统的实用主义考量。六波斯纳此书对我以及对中国司法、法律和法学界的启发应远不止这些。此书第一章概括性介绍了9种研究司法的理论。这足以大大丰富当代中国法学界讨论司法和法官问题的理论资源和视角,从不同层面摆脱那种我戏称为“动物吃植物”[22]的、基于高度抽象因此不着边际的学术研究模式和话语方式。不仅如此,与这些理论视角相伴随,它也提醒我们可能用来分析中国司法制度和法官行为的潜在的中国资料,以及可能参与或邀请参与司法和法官研究的其他学科。他对司法和法官的外在和内在制约的细致经验分析,也丰富了我们对司法独立的经验性理解。司法独立不是一个理念,而是一系列具体的、体贴入微的制度,甚至不仅仅是政治制度。他对法官职任(tenture)和薪水的分析(第6章)指出了制度改革的复杂利弊。尽管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法官薪水一直因通胀等因素下降了,但他指出,如果大幅提高法官的薪水,并不一定会引来更多能干并喜欢司法的法律人进入法院,而可能引来贪图高薪却不一定喜欢司法的法律人进入法院。有人抱怨法官工作负荷太重,因此要减负;波斯纳指出,闲暇较多,就会引来更多看重闲暇的法律人加入法院。这些分析都是一两句话就令人恍然大悟,调动了我们沉睡的经验。难道不是吗,在深圳和广州这些城市,许多法院大部分法官都是女性,男性法官辞职当律师的数量大大高于女性法官?为什么?一个也许有待经验材料验证但大致可以成立的假说是一般说来,女性更“风险厌恶”,更珍惜法官职位,尽管收入(相对于律师)较低、工作繁重,但职业风险较小,收入稳定;而那些“风险偏好”更强的、或“风险中性”但在法院晋升中希望不大的男性法官更可能选择离开法院。这甚至可以解说为什么近年来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法官”大多是女性,这还不包括之前的尚秀云法官、宋鱼水法官。这给人启发,让人警醒,让人慎重改革。这种基于经验、缜密思考并负责任的学术精神恰恰是近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的呼喊中非常缺乏的。这也就再一次提醒了学术研究联系司法实际的重要性。在第8章“法官不是法律教授”以及第11章“全面的宪法理论”以及第12章“司法世界主义”,波斯纳以不同方式触及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当法官独立之际,出色的法学批评本应最能影响法官。但由于精英法学院的教授们往往过分关注话语,不关心能否做成事,站着说话不腰疼,这让要做事的人只能不管说嘴的人了。在美国以法官为中心的体制中,“势利”的法学人都盯着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因其地位特殊又最无所谓学术批评),不关心下层级法院和法官,或爱用联邦最高法院和大法官为典型教训下层级法院和法官,不了解这些法院和法官的具体问题,因此法官也就不搭理这些学术著作了。中国目前不是这样,法学人在不少法官心目中还有点地位。但这也许是假象。也许法院和法官遇到麻烦案件之际还想从法学人那里获得某种学理的支持,或法学人可以协助抵抗一下或至少不参与民粹主义大合唱,或需要法学人为其改革措施摇旗呐喊,或希望能在法学院里兼职教授甚或“博导”因此有一件“学者型法官”的行头。注意,这都不是法学人以学术获得的法官的关注和尊重。波斯纳指出的美国法学界的问题在中国同样存在,并有可能愈演愈烈都表明他学术视野的开阔和开放。他的批评是,一国的法律反映了一国的政治共识或妥协,是回应特定社会具体问题的,因此司法是政治性的,也因此法学是地方性的;以枚举替代论证,以枚举作为根据,并不是一种智识开放,而恰恰是一种思想的封闭———以外国的权威替代对问题的分析和对后果的考察。而这种思维习惯在中国法学界实在太普遍了。还有一点启发是波斯纳对自身职业的研究,甚至是犀利的批判。他充分利用了他27年联邦法官不仅是上诉法官,而且是初审法官)的经验,通过他也许并未事先计划的参与性观察,撰写了这本研究法官和法院的著作,力求把它提高到理论高度这就是他的“本土资源”。身在这个行当,他不是简单地为美国司法或法官辩护,相反,他犀利剖析了法官的思维和行为,提出了许多外人不可能发现的问题、理论命题和论点。尽管进入法律这个行当已50年了,波斯纳说“我还是没有完全被法律职业同化……大多数人进了法学院两周后就适应了的,而我就是不能理解,律师滔滔不绝一些他们并不相信的东西。如果某人显然有罪,你哪来那么多鬼话呢?”[24]“成功者罕有挑战使他成功的那个架构”,一位美国学者评论说,而波斯纳是这罕有之一。[25]除了对自身职业作为利益集团以及对自身的警醒外,这与波斯纳始终如一的学术追求、基于社会责任感的广泛社会参与有关除了全职担任法官,在上诉和初审法院审判,撰写了所有联邦上诉法官中最多的并被其他法官引证最多的判决书,[26]他还在芝加哥法学院每年开一门新课,指导博士生眼下其中一位还是北大法学院的本科毕业生,调解案件微软案件,担任过7年第七巡回区法院“院长”,大量学术写作(每年一到两本学术著作,近10篇学术论文)、以及更大量的报刊时评、书评文章,甚至每周一篇博客[27]等。这种求知和批判精神在当代中国法学人中,其实在各行各业中,都非常缺乏。时下,中国法学界太多仅仅围绕法律、法学、法学教育、法官、律师甚至部门法的利益的“研究”论证了,很少有人能真正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立足于法学之外,运用法学和多学科的知识和手段以反思的眼光看自己投身的事业和行当,予以体贴入微且有理有节的分析。小家子气注定不可能成就或不断开拓真正坚实的法学。“敢嘲笑哲学者,方为真哲学家”。[28]七本文部分是概括,部分是随想。概括就是省略,随想更可能漫无边际;结果必然是某种程度的篡改。读者还是阅读全书吧。一如波斯纳的其他著作,除了因为学术传统和社会背景可能令读者有陌生甚至生涩感外,该书给人启发、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读者会获得智识的愉悦、思想的开阔和坦诚,以及我无法有效传递的那种明快、犀利的文风。曾经说过不翻译了,为的是集中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写些有关中国的东西。但看到这本4月才出版的波斯纳的新作后,读了几页,就架不住先是法律出版社的高山编辑然后是北大出版社的蒋浩、杨剑虹编辑的劝说,接下了这本书的翻译。之后就是蒋浩先生和杨剑虹女士联系版权和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6月,去康奈尔开会,我顺访了芝加哥法学院;在院长勒夫摩(Paul Levmore)和在该院任教的陈若英老师的安排下,同波斯纳法官见面午餐,谈到了本书的翻译。所有这些,促使我暑假一开始就投入了夜以继日的翻译。和波斯纳笔下的法官一样,人架不住诱惑,而智识的诱惑也是诱惑!也还有其他庸俗和卑微的考虑。这就是,鉴于中国目前法学界的学术状况,任何问题,中国人出来讨论,可能都不如找个外国人更好;有名最好,无名也行,管他有无真才实学。这其实是中国法学人的悲剧,也是我的悲剧,甚至是波斯纳的悲剧。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包括翻译的追求,也包括奥运期间专业看电视、业余翻译,最后拉出的这个大旗,因为我的种种差错,可能不大像一张虎皮,也许更像一张猫皮。那么我只能首先请波斯纳法官,然后请中国读者原谅。在此也欢迎读者和朋友指正,以便在适当时修订。希望不仅仅是拉大旗,也是一个自我激励。 【作者简介】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注释】[1]Richard A. Posner,How Judges Think,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8.[2]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凤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3]Max Weber,On Law in Economy and Society,ed. by Max Rheinstein, trans. by Edward Shils and Max Rheinstei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p.354.[4]注意,贝卡利亚只是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着重号为引者添加;认为若允许解释,“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是否良好,对法律的领会如何;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被告人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侵害者的关系;取决于一切足以使事物的面目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的、细微的因素。”(前引[2],第12—13页)。但这不意味着他认为立法可以做到让法官在司法中不解释法律或让法律无需解释。事实上,他承认法律的含混性使人们不得不进行这种解释,尽管他认定这是一个弊端。[5]例如,《法国民法典》第4条的规定“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审理”;特别是《瑞士民法典》第1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不能从法律条文引出规则,法官应按照如果自己是立法者可能颁布的规则来决定案件”。[6]“……道德或政治理论……直觉甚至……偏见……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三段论。”参见Oliver Wendell Holmes, Jr.,The CommonLaw,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48, pp. 1—2.[7]自1981年担任第7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以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额外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外,波斯纳每年还主动“深入基层”,到联邦地区法院担任初审法官,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以积累初审法官的经验。参见Stephen J. Choi and Mitu Gulati,Mr.Justice Posner? Unpacking the Statistics,61 N.Y.U. Annual Survey of American Law 1, (2005), p.26 n.23.[8]Richard A. Posner,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以及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9]前引[1],p.19.[10]李慧娟是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她在2003年一宗代繁种子纠纷案件审理判决书中称“《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判决一出,首先在河南、继而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11]因自动柜员机系统升级出现异常,许霆以自己余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连续取款170余次,金额达174000余元。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许霆犯有盗窃金融机构罪,量刑时,虽选择最低法定刑,仍然为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引发了社会公众、媒体以及法律界和法学界的广泛激烈争议。后重审并经广东高院和最高院核准判许霆有期徒刑5年。[12]参见苏力《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从许霆案切入》,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1期。[13]最近被撤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所涉及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据媒体透露,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参见politics.people.com.cn/GB/41223/8247606.html,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9日。[14]关于难办案件的界定,参见前引[12]。[15]黄卉《一切意外都源于各就各位———从立法主义到法律适用主义》,载《读书》2008年第11期,第35页。[16]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7号),特别是第4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7]我曾对此案的诸多广义的法条主义处理方案有细致的分析,指出其背后实用主义的、具有立法性因此也具有政治性的判断。参见前引[12]。[18]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19]四川省黄某和蒋某结婚后多年未有生育。1994年黄某认识了张姓女子并同居。2001年2—4月在黄患肝癌期间,张一直以妻子的身份守候。黄死前立下遗嘱并公证,将相关部分钱财和住房售价的一半遗赠张某。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遭拒绝,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全国广泛争论。法院于2001年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法律条文,本案遗赠也真实,但黄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刘涌是辽宁省一位民营企业集团老总。他以集团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先后致死、致伤的达42人。2002年,铁岭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判处刘涌、宋健飞死刑。辽宁省高院在三次非正式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后,改判死缓。舆论哗然。2003年最高法院以原二审判决对刘涌的判决不当为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本案,再审判处刘涌死刑。[21]Paul Wachter,How Judges Think, U.S. Appellate Judge and Prolific Author Richard Posner Explains the View from theBench,http//www.law.columbia.edu/media_inquiries/news_events/2008/march2008/Posner_talk.[22]这来自一则有哲学意味的笑话。某学人下乡,见牲口吃庄稼,想赶,未果;想呼吁他人参与,但不知是何牲口、何庄稼;于是高呼“快来人呀,动物吃植物了!”这是对中国学界人士的一个极好提醒。[23]例如,Richard A. Posner,Law and Legal theory in England and America,Clarendon Press, 1996;以及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24]Larissa MacFarquhar,The Bench Burner, An Interview with Richard Posner,The New Yorker, Dec. 10, 2001, at 78.[25]Robert A. Ferguson,Tribute to Judge Richard A. Posner,61 N.Y.U. Annual Survey of American Law 1,2 (2005).[26]Choi and Gulati,前引[7]。[27]http//www.becker-posner-blog.com/.[28]Blaise Pascal,Pensees, trans. by W. F. Trotter, E. P. Dutton & Co., 1931, sec.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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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专题讨论是我们《中西方学者对话》的第五轮,聚焦于中国发展方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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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在多年前,就曾想把此书编出来,然而俗事缠身,一直未能如愿。编辑此书的缘起,不是别的,而在于想了却鲁迅先生的一个遗愿。鲁迅生前在文章和信件里,不止一次地提起过,要把攻击他的文章汇成一册,供世人一阅。《三闲集·序言》云:“我想另外搜集也是‘杂感’一流的作品,编成一本,谓之《围剿集》。如果和我的这一本对比起来,不但可以增加读者的趣味,也更能明白别一面的,即阴面的战法的五花八门。”1934 年5 月15日,在致杨霁云的信中,鲁迅再次提起此事:“集一部《围剿十年》,加以考证:一、作者的真姓名和变化史;二、其文章的策略和用意⋯⋯等,大约于后来的读者,也许不无益处。”鲁迅逝世半个余世纪了,然而这样的书一直未能问世。记得“文革”中,曾有一本内部发行的《围剿集》,但马上遭到禁止,且有许多遗漏之处,让人深感遗憾。现在,与鲁迅先生有过纠葛的人,大多已经作古,我们总算可以静下心来,爬梳历史的旧迹。有这样一本否定鲁迅的集子在,可以让后人更清楚地看到先生的价值。倘一味只读那些赞佩的书,青年人或许不大会理解这些结论的由来。只要细心读过此书和鲁迅的书的人,其结论就不言而喻了。我一直觉得,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名人的关系,是一个大题目,它的内在含义是深广的。“五四”后,中国重要的学人和作家,差不多都与鲁迅有过关联,而冲突者颇多。章士钊、陈西滢、徐志摩、周作人、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冯乃超、阿英、施蛰存等,与鲁迅均有过不快的历史。这里的情况十分复杂,有纯属个人恩怨的,如周作人、高长虹等;有的属于精神上的冲突,认识世界与审美层次的不同,使鲁迅一时陷入众人围攻的境地。凭心而论,本书搜集的文章,除了少数几篇在学术上可以略作讨论外,大多数都不免幼稚甚至谬误百出。这些人与鲁迅的冲突,实际上表现了本世纪上半叶中国新文化诸种思潮相撞的特点。有比较,才能见出真货色来,细品本书的文章,会让人重温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化风潮的影子。读了高长虹、阿英、郭沫若等人的文字,你会感到,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文风,实在不是一个凭空的造物。偏激狂热的文化风潮,在本世纪初就已经不是什么新事物了。这是个很有趣的文化现象。我有时想,鲁迅被众多的人误解和亵渎,不是个人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问题。巨人出世,开始往往是不被接受的。孔子、耶稣,生前受的磨难真是不可胜数。阮籍、嵇康、李贽、曹雪芹等,也是被世俗无法容忍的人物。与上述诸人比,鲁迅似乎没有好到哪里。他的婚恋不幸、兄弟失和、彼免职、被通缉等,实在也是不如意得很。鲁迅是一个被士大夫阶层拒绝的人,他少有传统人的中庸、柔弱,因为对人生与社会想得透彻,官方与民间,都不接受他。先生越是被拒绝、被否定,在今天看来,越显示出它的价值来,他的独特的文化品格和人格力量,对被几千年旧文明浸泡的中国人的病体来说,真是一剂强烈的泄药。鲁迅的一生曲折复杂。他早年丧父,后又多受内外部厄运的刺激,是深味生命之苦的。1924 年,由于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谗言,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反目分手。这件事,对先生是个不小的刺激。虽然后来二人均缄口不语,但兄弟间的结怨,在鲁迅内心是一道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鲁迅常常以真心待人,但有时得来的却是相反的报答。高长虹事件,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鲁迅曾帮他走向文坛,为编校高长虹《心的探险》一书,夜间竟吐了血,但后未有个时期,高长虹个性变得极端不近人情。1926 年,鲁迅赴厦门后,《莽原》半月刊杂志社内部出现磨擦,高长虹逼迫远在南国的鲁迅表态,由于鲁迅不明底细,一直沉默着。结果招致高氏的狂轰滥炸,他先后写出《走到出版界》、《我走出了化石的世界》等文,大肆攻击鲁迅,后又在文中暗示,鲁迅夺了他的爱,并以诗喻之。高长虹的单相思而惹出的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大多为病态之语,其文没有什么文化价值。在这里,倒是可见出鲁迅的大度。鲁迅后来在作品中,多次指出那些忘恩负义者的可鄙。在小说和杂感中,偶尔以笔还击,《故事新编》中的某些细节,留下了那时的心绪。上述两件事,算是个人间的恩怨。我们不妨说,这里有气质和人格上的差异,文化上的磨擦,虽然并不是直接导因,但此种亵渎所造成的内伤,是很重的。我在读他对叛徒的愤慨的文字时,就时常为先生的苦衷所震动。爱而得仇、善而获怨,这是人生的不幸,对此,先生的体悟,大概比常人都要深厚的。但最使先生不快的,或者说占去了他一生许多精力的,是他与自己的敌人或不同路者的论战。先生的一生,一直未能摆脱此种纠缠。他的杂文,与别人争鸣而发的,数量很多。其中有赤膊上阵与他正面较量者,亦有躲在林中施放冷箭的。我觉得这里大致可分成三类,一是针锋相对的攻战,如与章士钊、陈西滢等人的冲突;二是纯属文化论战方面的,如与创造社诸 人,以及梁实秋、林语堂、施蛰存等人的不快事件;三是政治上的,如对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以及“左联”内部的抨击或批评。在与上述诸人诸集团的论战中,双方都有失度的地方。但,历史的事实是,鲁迅往往是被动的被人攻击甚多,他几乎从未先施以恶意。围剿来了,当然要反抗,于是结仇,于是沸沸扬扬。对先生恶意损之者有之,造谣中伤者有之,有的干脆讲理不行,骂语相讥,很失儒生的雅态。而翻看鲁迅的文章,是很少有辱骂之句的,先生在愤怒之极时,亦不过狠命挖苦对方一下,但绝不说里巷俗语。尖刻是有的,但却是庄重的思考,不去顾个人得失。相反,有些攻击鲁迅的人,则变态乃至偏至一极。不看这些反对的文章,真无法懂得,鲁迅何以嫉恶如仇,何以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对抗者是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黑脸白脸,是人是妖,曲直忠邪,是清清楚楚的。本书搜集的文章,大多数是很有火药味的,绝不像名士化散文悠闲自得,那是动荡转型时代的骚动留下的痕迹,其中可见某些外来理论移植过程中的偏颇,亦可见旧文化的根深蒂固的惰性。鲁迅在文坛笔耕的几十年间,被围剿之事多而且杂。本书重点介绍了“现代评论”派、创造社、自由主义文人、国民党右翼学者的围剿文章。我以为这些文章,是有社会代表性的。中国社会的重要知识层次和社会团体,与鲁迅都处于对立状态。这种对立隐含着什么呢?是文化的交锋还是气质上的牴牾?我想,当代青年人看了这些文字,稍有头脑,当会反省。批评家们大概也可以在此得出教训:武断是批评的大忌。从鲁迅时代到现在,我们的文学批评,究竟在什么地方有所进步了呢?一部围剿鲁迅的集子,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一个侧影,它多少也可以告诉我们,在中国文化人中,建立一种科学的批评精神,是多么重要的任务。二最初与鲁迅发生冲突的,是陈西滢、章士钊等人。1924 年底,北京女子师大爆发了学生运动。事情是因校长杨荫榆开除三名学生引起的。次年5月,学校风潮又起,女师大出现打手,殴打学生,造成多人受伤,鲁迅和马裕藻等人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太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公开支持学生运动。七人宣言发表后不久,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闲话》一文,含沙射影地说,这次学生运动是“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认为鲁迅等人站在学生一边,是对当局的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并且让章士钊等人“万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陈西滢在文章中,似乎以“公允”的口吻为当局辩护,这种态度当然引起了鲁迅的反感。以此为导火线,鲁迅与陈西滢等“现代评论”派的人,进行了激烈的论战。也许是鲁迅的笔锋刺中了陈氏的要害,于是他不惜用大量笔墨,对鲁迅进行人身攻击,他在致徐志摩的信中写道: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的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捏造些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的。⋯⋯他没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几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说人“放冷箭”,并且说“放冷箭”就是卑劣的行为。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实”,如上面举出的几个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骂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实”,并且承认这样是下流。接着陈西滢诬陷鲁迅抄袭别人的著作成果,他说: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楼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陈西滢加给鲁迅的这顶罪名,不久就被别人澄清,胡适等人后来就指出陈西滢的错处。由于陈西滢在论战中被对方所激,因此行文中多讽刺之意。在另一篇文章,他提到了鲁迅作品的成就:“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陈西滢貌似公允,其实夹带了极不友好的态度,他对鲁迅的人身攻击,实际上露出了他狭隘的世俗意识。鲁迅与陈西滢的恩怨,是现代中国社会具有人道感的个性主义意识,与绅士阶级交锋的一种典型。陈氏的许多思维方式和价值态度,在中国知识阶层,是有代表性的。鲁迅在这类人的举止言谈中,看到了上层知识界的要害的东西。他觉得,在“正人君子”那里,蕴含着可怕的劣根性,绅士阶级的人生态度,以及维护“公理”的精神意志,是中国腐败政府赖以生存的精神土壤。他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的许多幽默、冷酷甚至不尽人情的文字,显示了鲁迅先生孤傲伟岸的性格。这里所蕴含的深层的文化意绪,对当代研究者来说,确实是一个有趣的课题。女师大风潮之中,鲁迅不仅受到知识界某些人的攻击,而且也受到了来自官方的压力。当时的教育总长章士钊,当得知鲁迅同情学生,并且通过舆论等方式声援学潮后,被激怒了。章士钊认为,作为教育部的官员,直接参预学运,是有悖于政府官员身份的。我们现在读章士钊免鲁迅职务的文字,其感慨定会不小吧!鲁迅为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后来到平政院起诉章士钊的举措,是很有气魄的。他与官僚者的周旋所表现的智慧和胆识,是同代人所难以做到的。这或许也是他屡遭厄运的一个原因。因此,当有人抱怨他缺少“费尔泼赖”精神的时候,鲁迅觉得,在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里,空洞地喊公允的口号,是可笑的。人们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除了反抗还有什么呢?在《我还不能“带住”》中,他写道: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这种异于常规的反抗情绪,看似离经叛道的,但仔细品味,你会发现,在鲁迅的深层意识中,爱的情感是深的。惟其懂得爱,恨的时候才不留情面。鲁迅的冷酷深刻,要么是使对手服服贴贴,要么使耍赖而恶态相报。这大概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三1926 年8 月,鲁迅离京南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从这一年,起,他不断卷入各种文化风潮和某些个人的争辩中。先是高长虹发难,后与顾颉刚有隙,在厦门和广州,不快之事未曾间断。1927 年国民党的“清党”,对鲁迅的刺激是深重的,他曾形容自己被血的现实“吓得目瞪口呆”。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思路和工作,想从此结束“自我流放”的生活,并专心致志地从事译著工作。事情并不像他所设想的那么顺利。在后来定居上海的十年生活中,他一直未能摆脱被围剿与谩骂的环境。即使在他心境最佳的时期,也依然没有躲开各种势力的干扰。刚到上海时,鲁迅的确有一种寂寞之感,他渴望尽快找些新的朋友,与他们在文坛上认真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当创造社的朋友郑伯奇、段可情来访时,他的高兴之情是可想而知的。在广州的时候,他就曾想与创造社联合起来,先生觉得,创造社、未名社、沉钟社,在文艺方面是用力的。鲁迅内心深处,隐隐地对创造社有一种期待。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恰恰是创造社一些左倾青年,最早向他发起了讨伐。在与鲁迅进行周旋的所有集团之中,创造社的声势最大,对鲁迅晚年心态的影响,亦不可忽视。创造社是一个青年文艺团体,早期主张浪漫主义,注重对人的生命意志和自我情绪的表现。其代表人物郭沫若等人的文学创作,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明显的浪漫主义倾向。他们以自己的真诚的情感,震动过许多读者的心。郭沫若等人的作品也曾引起了鲁迅的注意,他对这些人的印象总的来说还是好的。但是,当时创造社的一些成员还带着青年人特有的冲动,和轻率的个性气质,他们在受到苏联革命理论的影响后,觉得有必要对中国旧的作家队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算。尤其是在成仿吾等人的眼里,旧有的文化人士已经衰老了,只有他们这些代表先进观点的青年,才能肩负起历史的使命。于是,从1927 年起,成仿吾等人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开始对鲁迅等人进行批判。1928 年1 月,上海出版的《文化批判》上,发表了冯乃超的《艺术与社会生活》一文。文中写道:鲁迅这位老生——若许我用文学的表现——是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世人称许他的好处,只是圆熟的手法一点,然而,他常追怀过去的昔日,追悼没落的封建情绪,结局他反映的只是社会变革期中的落伍者的悲哀,在聊赖地跟他弟弟说几句人道主义的美丽的说话,隐遁主义!好在他不效L·Tolstoy 变作卑污的说教人。接着,李初梨发表了《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成仿吾推出《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等文,对鲁迅等入进行理论上的发难。他们的理论对当时中国的文坛来说,的确吹进了一缕新风新的概念,新的认知范畴、新的认识视角,使许多人感到既新鲜又莫名其妙。成仿吾等人的理论的出现,大有除旧布新、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气势,似乎旧的文学意识与表现方式已经过时了。鲁迅也被这些人的理论所,‘惊呆”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理念世界,这里的满溢着火药味的观念,使他感到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已再也不那么单调了。可是,凭着直觉,他感到,这些气势逼人的理论似乎并没有射中中国社会的要害,除了朦朦胧胧的概念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他无法接受这些远离尘世的理论演义,何况这里充塞着过多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呢。他觉得有必要回答这些狂妄的青年的挑战,他相信,自己并没有看错,这些轻浮的青年理论只是建在沙漠上。在这一年三月出版的《语丝》周刊上,他发表了《“醉眼”中的朦胧》一文。鲁迅指出,成仿吾等人的理论,其实还是远离现实的朦胧的东西,创造社过去还在:“艺术之宫”里,现在突然转向革命。鲁迅认为,搞文艺的人是敏感的,而且生怕自己的没落,于是不得不向四处拼命的抓攫。问题不在于他所抓到的理论是否系统、准确,而在于应用这种理论时是否切合对象的自身情况,倘若急功近利,那么,这种理论未免有些教条。这时候鲁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还是较陌生的,但他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认为“革命文学”的提倡者们,还没有真正走进现实之门。《“醉眼”中的朦胧》发表以后,创造社的诸位大为恼火,成仿吾立即回文,在《毕竟“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挖苦道:听说堂鲁迅近来每天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毁誉;他注意到时下的报纸杂志,是因为要知道什么人怎样礼赞而什么人怎样失礼;而且一次触了他的眼膜,“竟像一板斧劈着了”他的“记忆中枢似的”,从此再也不会忘记,而且一有时机,那便真的睚眦必报了。⋯⋯对于我们的堂鲁迅,我希望他快把自己虚构的神殿粉碎,把自己从朦胧与对于时代的无知解放出来,而早一点悔改,——他的悔改,同Don Quixote 一样,是可能的。传闻他近来颇购读社会科学书籍,“但即刻又有一点不小问题”:他是真要做一个社会科学的忠实的学徒吗?还是只涂抹彩色粉饰自己的没落呢?这后一条路是掩耳盗铃式的行为,是更深更不可救药的没落。回到这“醉眼中的朦胧”,我们的英勇的骑士纵然唱得起劲,但是,他究竟暴露了些什么呢?暴露了自己的朦胧与无知,暴露了知识阶级的厚颜,暴露了人道主义的丑恶罢,毕竟是“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把鲁迅指为中国的堂吉诃德,是害了神经错乱与夸大妄想的病态之人。他认为鲁迅不仅思想是陈腐的,而且人格也是卑污的;在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像鲁迅这种人,已失去了自身的价值。成仿吾觉得,中国的文化建设,必须推翻鲁迅式的思想模式,用苏联式的革命武器去建设新的文化天地。一切必须重新开始,旧的不再具有存在的意义了。攻击鲁迅的文章逐渐多了起来,叶灵凤还在杂志上画了一幅讽刺鲁迅的漫画,他在说明中写道:“鲁迅先生,阴阳脸的老人,挂着他已往的战绩,躲在酒缸后面,挥着他的‘艺术的武器’,在抵御着纷然而来的外侮”。对这些人身攻击的文章,鲁迅己不觉得新奇了,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和公开发表的文章里,也毫不客气地加以反驳和回击。在攻击鲁迅的文章里,郭沫若是最锋芒毕露的。他在这一年《创造月门》二卷一期上,以杜荃的笔名,发表了《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这篇文风极不友好。笔触相当刻薄的文章,对鲁迅的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且试图以此宣判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死刑”。郭沫若在这篇文章里,把鲁迅看成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曾把握的封建遗老,他认为鲁迅对现代世界是隔膜的,鲁迅的思想、爱好、审美情趣无不与封建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了解的鲁迅,当然也不会了解无产阶级的观点。鲁迅对“革命文学”提倡者的回击,证明了他已完全成为中国文坛的落伍者,于是,郭沫若总结说: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鲁迅是二重性的反革命的人物。以前说鲁迅是新旧过渡期的游移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完全错了。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郭沫若以诗人的浪漫情绪代替了政治意识,他对鲁迅的著作所看甚少,仅凭一点印象,就信口开河,这完全是一种非科学的武断的批评态度。在政治生活中,支撑郭沫若的有时是某些非理性的情绪和直觉,他的缺少理性的草率之作,客观的说,对后来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在重重的围击中,鲁迅的心境确实是不好的。他一方面抓紫学习对他来说还是新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另一方面又不断回击来自文坛上的冷枪暗箭。但是争论并没有结束,理论上的纠纷日益明显,鲁迅陷入了更深的包围之中。在尖锐的对立中,对方有时不免意气用事。有人对鲁迅的态度、气量和年纪打起主意,批判者说鲁迅态度苛刻、心胸狭窄,缺少大将风度,甚至拿他的籍贯、家族当作奚落的资料。鲁迅被这种卑劣的手段所激愤,一连在《文坛的掌故》、《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等文章里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他的文章也夹杂着逼人的讽刺意味,对创造社、太阳社等人的思想、文艺观进行了反批评。鲁迅认为成仿吾等人的文风是个问题,更主要的是,他们的理论也难以立得住脚。例如,成仿吾在大谈革命文学时,把革命文学的宣传作用无边的夸大了,这种标语口号式的东西,在鲁迅看来,尚不配具有文学的资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但我以为当先求内容的充实和技巧的上达,不必忙于挂招牌。“稻香村”“陆稿荐”,已经不能打动人心了,“皇太后鞋店”的顾客,我看并不比“皇后鞋店”里的多。一说“技巧”,革命文学家是又要讨厌的。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但中国之所谓革命文学,似乎又作别论。招牌是挂了,却只在吹嘘同伙的文章,而对于目前的暴力和黑暗不敢正视。作品虽然也有些发表了,但往往是拙劣到连报章记事都不如,或则将剧本的动作辞句都推到演员的‘昨日的文学家’身上去。那么,剩下来的思想的内容一定是很革命底了罢?我给你看两句冯乃超的剧的结末的警句:“野雉:我再不怕黑暗了。偷儿:我们反抗去!”鲁迅的文章是带有辩证因素的,他在声势浩大的新文艺思潮的袭击中,没有被新奇的事物所吓倒,反而以自己的机警、聪慧,道破了对手的矛盾。的确,在回击对手时,鲁迅也时常无情地嘲弄过这些盛气凌人的青年人,他那冷酷地解剖别人和解剖自己的个性,在这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他也意识到自己的不留面子的笔锋是招惹是非的固由,但他始终认为,在现实面前,在真理面前,没有丝毫让步的可能,哪怕暂时受到更多的委屈。这一年,钱杏邮发表了《死去了的阿Q 时代》的长篇评论,对鲁迅的文学创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批判,这是这一年双方争论之中,左翼青年最有分量的一篇论文。《死去了的阿Q 时代》从鲁迅小说的时代背景、创作动因、个人气质以及当代意识几个方面,对鲁迅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作者认为,鲁迅的小说除了《狂人日记》表现了一点对礼教的怀疑,除了《幸福的家庭》表现了一点青年的活性,除了《孤独者》、《风波》表现了一点时间背景而外,大多数的创作没有一点现代意味。鲁迅属于遥远的过去,属于无光无爱无幸福的世界,而不属于激荡变化的现在。鲁迅所展示给人的,是绝望与痛苦、哀伤与苦闷,是麻木的、灰色的人生,而不是光明与希望。因此,尽管鲁迅创造了许多动人的艺术形象,但由于人物的悲观主义思想,使他的作品没给人们留下一丝的快乐。鲁迅的这种看不见人生出路的思想情绪,一定程度制约了他的发展。在革命形势轰轰烈烈地前进的情况下,鲁迅只能被新的时代所抛弃。这位青年学者甚至认为,鲁迅笔下的阿Q 时代,已永远的过去了:阿Q 正传虽有这么多的好处,在表现与意义两方面虽值得我们称赞,然而究竟不能说是代表十年来的中国现代文坛的时代的力作;十年来的中国农民是早已不像那时的农村民众的幼稚了,所以根据文艺思潮的变迁的形式去看,阿Q 是不能放在五四时代的,也不能放在五卅时代的,更不能放到现在的大革命的时代的。现在的中国农民第一是不像阿Q 时代的幼稚,他们大都有了很严密的组织,而且对于政治也有了相当的认识;第二是中国农民的革命性已经充分的表现了出来,他们反抗地主,参加革命,近且表现了原始的Baudon 的形式,自己实行革起命来,决没有像阿Q 那样屈服于豪绅的精神;第三是中国的农民知识已不像阿Q 时代农民的单弱,他们不是莫名其妙的阿Q 式的蠢动,他们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不是泄愤的,而是一种政治的斗争了.⋯⋯说到这里,我们是很明白的可以看到现在的农民不是辛亥革命时代的农民,现在的农民的趣味已经从个人的走上政治革命的一条路了!事实已经很明显的放在眼前,我们能不能说阿Q 的时代是万古常新呢?我们愿意很坚决的说,阿Q 正传着实有它的好处,有它本身的地位,然而它没有代表现代的可能,阿Q 时代是早已死去了!阿Q 时代是死得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如果没有忘却时代,我们早就应该把阿Q 埋葬起来!勇敢的农民为我们又已创造了许多可宝贵的健全的光荣的创作的材料了,我们是永不需要阿Q 时代了!⋯⋯钱杏邨在文章中还认为,鲁迅没有一丝政治思想,他与政治不发生关系,闭着双眼是不会感受到革命形势的。作者把鲁迅反驳成仿吾等人的文章,看成是鲁迅否认革命文学的必然表现: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实在是富于保守性的,不然,为什么一年以上的刊物就不能转变方向,而必须维持以前的态度呢?这可以说,鲁迅是主张文艺守节论的。无聊的思想,刻毒的谩骂,此外,我们在鲁迅的著作里,究竟还能找到些什么?似乎还有一点,那就是鲁迅作文时固然忘却政治,看其他作家的文章时,却并没有忘却,甚至努力的有意的硬把他们推到政治上去,想借着他自己所谓指挥刀,来泄泄他的愤。在作者看来,鲁迅不仅没有革命性的一面,而且充满了敌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作风,因而,他最后说道:现在的时代,已不是这样的武士的时代了。果真再不觉悟,鲁迅也只有“没落”到底。果能接受批评,翻然悔悟,这个时候我们依然相信还不迟。错误的改正不是一种羞辱,任性没落,却不是我们的态度。我们请再看鲁迅以后。我们是诚恳的最后希望他抛弃了他的死去了的阿Q 时代,来参加革命文艺的战线,我们对她依旧表示热烈的欢迎。《死去了的阿Q 时代》是围剿鲁迅的文章中最有理论性的论文,对鲁迅的思想的复杂性也有一定的认识。这比郭沫若、成仿吾等人的观点更系统。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人们就会发现,钱杏邮在写此文时,完全是从政治革命的角度来演绎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而没有切入中国社会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之中。他仅仅从政治上热情地讴歌了农民革命的行动,而没有仔细分析农民心理的内在结构,仅仅从苏联的理论中套用几句公式,而忽略或抹杀中国的现实形态的实质内容。钱氏在文中输入的只是苏联革命的概念,而不是对社会结构以及人的心理结构的关注。如果说,在当时这种观点能够起到使人们超越自我的鼓动作用,还不失一篇富有激情的文化上的宣言的话,那么,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国民心理的状态来看,这种理论一开始就失去了其科学性的价值。因为它是青年文人彼异国的新的理论吸引后的一种情感冲动的产物,它既缺乏现实性的根据,又不具有深沉的情感体验后的理性总结。在这里我一们可以看出,鲁迅当时所面临的,是一群操持新鲜的理论而又不诸熟中国国情的偏激青年,他们在理论上对鲁迅的狂轰滥炸,除了在客观上促使鲁迅去探索新的理论模式外,几乎没有给中国文坛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在被围剿的日子里,鲁迅抽暇购买了许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书籍。他想认真读读这些有影响的著作,以便弄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世界获得普遍注意的原因所在。鲁迅还挤出了时间阅读来自苏联的理论著作,对过去争论中尚存在模糊的地方,有了新的认识。他后来说: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并且因此译了一本薄力汗诺大的《艺术伦》,以救正我——还因我而及于别人——的只信进化论的偏颇。鲁迅对这些新的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接触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后,他确信,创造社和太阳社的一些青年们,并没认清中国现实的实质问题,他们只不过把这些舶来品生硬地套过来而已。这场持续多日的争辩使鲁迅进一步相信,任何外来的东西,倘不针对中国的现实特点,就不会给中国的改变带来丝毫益处。他后来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具体地分析了左倾主义文学观失之偏颇的根源,这些观点成为鲁迅实践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鲁迅的思路一贯是从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出发来阐释问题的,实践性与现实性在他思想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他相信客观存在的真实性远远超过相信来自先验理性的各种信条,他的思维方法在许多地方呈现出辩证的因素来,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所有的远离现实的超时代的认识论,都不具有现实的价值。但是鲁迅并不因此而摈弃这些带有生气的外来思想体系,他总是认真思考这些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交汇点,并不断从中获得新的思路。鲁迅思想的变化,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1930 年5 月7 日上海的《民国日报》上发表了署名男儿的文章《文坛上的贰臣传》,文中说:鲁迅先生在共产党诅骂到怕之后,一拉拢就屈服了,光华书局所出版之萌芽,名为鲁迅主编,实则是共党操纵而且更同流合污的署名子巴尔底山(Por,itan)之共产党代的刊物,其自甘为傀儡有如此者,现据熟于文艺界消息表的朋友说,张资平也不堪其骂,近已输诚投降了。据说,他俩为了要维持文坛上和社会上的地位,不能不要和他门要好,共同一致,于是共产文艺政策宣告成功,而文艺前途不知黯滤无光于何时了,啊!为什么不淫不移不屈之士,这么难见于今世?我在鲁迅先生没有醒觉时,深深为之惋惜,不能不痛心地写了一篇鲁迅被共产党屈服。“男儿”认为鲁迅的转向是他的人格的悲剧,他的这种观点,在文坛中有一定的代表性。鲁迅思想的变化使许多中间人物和右派文人感到惊异,如果说鲁迅早期的偏激思想他们还能接受的话,那么他转向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则使许多人认为这是投降的表现。他们觉得鲁迅误入了歧途,其思想与审美意识都出现了偏差,新月社的一些人,都不同程度对鲁迅持这种观点。还是在1929 年,梁实秋针对鲁迅所翻译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作品以及这些理论所表述的观点提出异议,他在《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论鲁迅先生的“硬译”》等文,批评了鲁迅等人的观点和表现,一场关于文学的阶级性的问题的争论随之而出现了。梁实秋等人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是持反对态度的。他是白壁德新人文主义理论的拥护者。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是一种温和的古典的人道主义,它提倡人性的均衡,提倡个人克制及道德准则,对偏激的非理性情绪甚为不满,主张回到古典文艺的怀抱中去,梁实秋的审美思想属于这一思想体系,因而他主张纯粹的人性的东西,而全力反对阶级斗争的学说,梁实秋的批评尺度完全来自于西方,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具有浓郁的书斋性,这些纯粹的理性的东西仅仅是一些温和的理想主义的幻象,它一旦与血的现实相结合,就显得格外苍白了。鲁迅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文中,回答并批驳了梁实秋的人性论的观点。鲁迅不但认为文学是有阶级性的,而且也认为在中国最黑暗、最惨无人道的时代,高唱人道主义的调予,其实质是充当了反动当局的走狗。鲁迅不相信纯粹的人道主义神话会给中国带未希望,对于在长夜里久经磨难的鲁迅来说,一切空泛的、超时间的精神价值都不过是海市蜃接的幻影而已。从个性主义的反抗意识,到以阶级的观点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鲁迅的思想在许多方面,与马克思主义开始有些接近了。他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中,汲取了新的营养,其一贯的战斗精神,开始蒙上共产主义的色彩。鲁迅在各种文化势力的围剿中,最后选择了与左派队伍联合起来的道路。这一戏剧性的变化给后人留下了说不完的话题,不管人们怎样猜疑他的动机,有一点人们是不能不承认的,孤独的鲁迅需要一种团体的力量,一支庞大的反抗旧势力的队伍。他不再计较以往的得失,与许多热血青年们组成了联盟。1930 年,国内形势有了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鲁迅与太阳社、创造社诸人团结起来。1930 年3 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时,鲁迅被推选为主要的领导人。从这时起,他组织并领导了左联的反抗政府当局的文化运动。这是一个白色恐怖的时期,谣言、通缉令、暗杀充塞着上海滩。二十世纪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三十年代那样空前的政治黑暗与思想上的活跃。革命的与反革命的,维持现状的与反抗现实的,各种对立的局面在交织着、对峙着,到处布满了仇恨与反抗的气氛。一切有良知的热血知识分子,几乎都自觉地加入了与国民党政府当局斗争的行列。鲁迅在当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了青年作家和知识层的领袖。只要我们翻开《鲁迅全集》,就会看到,在上海的十年中,他一直是在围剿与反围剿中生活的。在严峻的形势中,他始终毫不妥协地与当局者战,与右倾分子战,与极“左”的青年人战。他的神经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以至来不及从容地进行纯艺术创作,他太神经质了,在对现存社会的批判中,他的确显示了非凡的气魄和胆识,但有时也因过分敏感与多疑,不免与周围的许多人发主误解和冲突。他在许多方面对人是毫不留情面的,意识深层中带有浓烈的怀疑性特征,他对社会、对人生越认识得深刻,其个性就越表现出不妥协的、有时甚至令人无法接受的特点来。但是,如果认为他是一个极端的非理性主义者和气量狭小的怀疑主义者,那显然是错了,鲁迅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中,与许多青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与反动当局周旋的同时,他还把大量心血倾注在扶植青年作者的劳动上。他与翟秋白、冯雪峰、曹靖华、萧军、萧红等人的友谊,至今仍在文坛上被广为传诵着,他与老友许寿裳的友谊一直保持到去世。鲁迅为朋友和同志所付出的,远远地超过了别人的给予。当然,反对鲁迅的人不会看到这位文学家思想的另一面,他被文坛许多人看成个人主义欲念较强的、具有迫害狂心理的人。于是有人造谣说鲁迅的转向是因为拿了苏联政府的卢布,有人说鲁迅与日本特务勾勾搭搭,是汉奸文人⋯⋯一直到死,鲁迅一直遭到各种谣言的攻击,他在致李秉中的信中感叹道:“文人一摇笔,用力甚微,而于我之害则甚大。老母饮泣,挚友惊心。十日以来,几于日以发缄更正为事,亦可悲矣。今幸无事,可释远念。然三告投杼,贤母生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生于今世,正不知来日如何耳。”鲁迅的这种心境,正是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的产物。可见当时文坛的情况是何等的复杂。有一种观点在反对鲁迅的人那里是带有普遍性的,即他们把鲁迅看成仅仅会骂人的作家,鲁迅除了会用笔痛击对方外,没有什么永存的价值。如1933年9 月上海《新时代》上发表的《鲁迅的狂吠》,就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一篇:鲁迅先生是文坛上的“斗口”健将。你看他战了许多将——成仿吾梁实秋⋯⋯等等,虽则他每战不一定是胜仗,然而他至少是有“战术”的。在他每次笔战的时候,他一定埋伏了许多小将,——他手下的喽罗——等到对方有了答复,他手下的小卒便狂叫起来帮骂起来。他们的谩骂是不顾理论的,他们似乎在多次的谩骂里已感到一种满足,如他们的“老将”一样。不顾事理,来势凶猛,那便是鲁迅先生的“战术”。当鲁迅先生有兴趣谩骂人家的时候,他最喜欢派人家算是××主义——虽则人家绝对不是××主义——而加以重大的攻击,甚至把艺术家的“宣传品”当做“艺术品”,派人做××主义之后,再加以攻击,于是鲁迅先生自以为是胜利了。我似乎看到了一个露出黄牙的笑的影子。但是,鲁迅先生的谩骂是有什么意识呢?读者们仅能感到一些滑稽罢!然而,他的滑稽是狂暴的,我不得不说他是在狂吠!鲁迅先生被围攻和误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他的见解的深刻超出了常人的视野,这必然引起许多人的异议。其二,由于鲁迅论辩的方式方法超越了中国人传统的温情主义和瞒与骗的虚伪主义,这也必然使卫道者和中庸之众感到难堪。鲁迅的奇特的精神气质在阶级斗争十分尖锐的环境里,是有鲜明的倾向性的。他同情被压迫的人们,仇视所有的以各种方式有意或无意与旧的势力进行合作的人们。他的不近人情的毫不留面子的战术,不仅使政府当局感到头痛,而且也使左翼作家队伍里的一些同志深为不解。加上同营垒内部的宗派情绪和教条主义的滋长,他们与鲁迅的冲突就越来越显得尖锐了。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鲁迅与共产党内的文艺领导者之间思维方式与认识形式的一次重大的冲突,这也是带有强烈个性意识的鲁迅,与左联领导人的决裂的开始。在这场冲突里,鲁迅的政治意识和个人情感表现得十分强烈,以至使左联内部的分歧公开化了。1936 年初,上海文艺界的领导人,在急剧变化的形势下,根据共产国际新的指示精神,自动地解散了左联,并且提出了“国防文学”的口号。周扬等人提出这个口号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团结文艺界人士,一齐加入到抗日救国的行列。他们认为,左联的旗帜太明显,应当打出新的旗帜,使更多的人聚集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全民族的抗日斗争。由于解散左联一事没有和鲁迅很好地商量,加之左联内部宗派情绪和认识的不统一,鲁迅与周扬等人的矛盾开始激化了。周扬在1936 年6 月上海出版的《光明》杂志上,发表了《现阶段的文学》,系统地阐述了“国防文学”的内在含义。他指出:“国防文学就是配合目前这个形势而提出的一个文学上的口号。它要号召一切站在民族战线上的作家,不问他们所属的阶层,他们的思想和流派,都来创造抗敌救国的艺术作品,把文学上反帝反封建的运动集中到抗敌反汉奸的总流。”应当承认,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危难关头,周扬等人提出的这一文学口号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它至少把共产党内左派作家的队伍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推进了,它使全国各界人士都纷纷走到这个旗帜之下。不久,“国防戏剧”、“国防诗歌”、“国防音乐”等口号也相继问世,“中国文艺家协会”也随之诞生,许多作家都自觉地成为“国防文学”的支持者。文学艺术界的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左联的仓促解散,以及对于“国防文学”口号中某些含糊的解释,鲁迅是有意见的。他没有立即加入新成立的文艺家协会,对周扬等人的做法持保留的态度。但不久就有人批判鲁迅破坏统一战线和文艺家协会,对鲁迅进行攻击。批判鲁迅的人主要是针对鲁迅等人提出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他们认为提出这个口号,无异是分裂中国的文坛。实际上,鲁迅所以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是为了补救“国防文学”这个名词在思想意义上的不明确性,即在争取团结大多数作家的同时,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思想的独立性。鲁迅的这个口号,最早由胡风《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一文中公布出去,不久,鲁迅指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这名词,在本身上,比‘国防文学’这名词,意义更明确,更深刻,更有内容。”鲁迅认为两个口号可以并存,“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主要是针对左翼作家提出来的,它体现了鲜明的党派特征。围绕着两个口号,文艺界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各大报刊纷纷载文介绍争论的内容,各种小道消息迭起。鲁迅当时正在病中,他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答托洛斯基派的信》、《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等文,全面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文中流露出对当时文坛上许多青年人的不满。1936 年的中国文坛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在民族危机的时刻,不同思想和个性的文人汇聚在一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作家队伍中的宗派情绪,使彼此成见加深,一些简单应办的事情有时要经过许多纠纷才能办到。作家队伍中一些人排斥异己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当周扬等人告诉鲁迅,说胡风是内奸时,鲁迅就十分反感,认为证据薄弱,不足为凭。鲁迅怀疑这些人的目的,在文章中按捺不住内心的火气。他觉得,在左翼作家队伍中,许多人没有改变旧时代的精神痼疾,其劣根性依然蒙在骨子里,这种人似乎更危险。显然,鲁迅把问题看得太复杂了,以致在争论中彼此都留下了不小的创伤。它的余波一直延续到解放以后,成为文坛政治风云中久久不散的阴影。两个口号之争,不仅仅是文坛内部思想上的冲突,而且也是宗派主义情绪在作家队伍中的一种反射。它是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历史环境下特殊的产物,也是中国一些文人旧的积习的表现,鲁迅无论怎样超尘脱俗,也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情感的困惑。不管双方如何固持己见,实际上,这里夹杂了许多私人成见,鲁迅在这场争论中也或多或少有一种武断的情绪,虽然他的观点在许多方面不无道理。和平时代的青年也许无法理解鲁迅当时的这种情绪,人们大概难以接受他的过于偏激的语言和火气十足的文章。但是,只要我们分析一下当时斗争的严峻性和社会的复杂性,鲁迅的这种情感方式就不难理解了。在这种环境里,鲁迅只能也只会采取这样方式对待现实的存在。他是一个出色的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会成为出色的实际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实际的领导者。他与左联的文艺工作领导人之间的冲突表明,他是一个不肯被专断者所摆布的人,不愿意违心地迎合别人的理论。一旦认准了道路,他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的。人们对他的误解、诽谤乃至围剿,一方面是两种思想的必然冲突的反映,另一方面与他的鲜明个性的超常性不易被人理解有着重要关系。这正是中国人最缺少的、最难以达到的精神品格。在专制制度还长久地窒息着中国人的命运的时候,在个体的人还没有获得最基本的人的价值的时候,鲁迅的这种反抗意识就变得十分难能可贵了。也许人们认为他不免过于冷傲、偏激,但在中国现代民主革命的进程里,他的这种思想,这种个性,这种既深刻得片面又冷静得逼人的精神状态,正是中国现代人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在前工业社会,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度,当社会尚没有民主与法律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的时候,鲁迅的情感方式的确代表了中国现代先觉者寻找自我,寻找民族新生的进步的精神品质。因此,我们可以说,鲁迅的反围剿、反压迫的精神个性,是具有诱人的精神价值的。四没有哪一个中国作家会像鲁迅那样,在生前遭到如此之多的亵渎,而在死后,依然招惹到无休止的谩骂。对鲁迅毁誉参半的议论,多年来一直充塞在海峡两岸。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差不多在鲁迅研究中体现出最典型的特征来。随着鲁迅地位在中国文化界的确立,保守主义、温和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文人、学者们意识到了鲁迅在中国社会的破坏性作用,他们感到传统的理性秩序在鲁迅那里已经被无情地践踏了。因而沦丧感和怨恨感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这其间,右翼分子当然没有放弃对鲁迅的挖苦乃至诋毁,反对鲁迅的文化风潮不时在文坛上刮起。1936 年,鲁迅逝世后,声势浩大的纪念鲁迅的活动,和中国共产党人给鲁迅的崇高的荣誉,使这些右翼分子感到空前的恐惧。他们看到,鲁迅的被普遍认可,乃是社会的非理性情绪的蔓延的象征。鲁迅的地位的确立,无疑将使国民党中央政府处于更为尴尬的地位。苏雪林,就是右翼学者中的反对鲁迅最为坚决而持久的一位。在1936 年的11 月,苏雪林通过致胡适的信,就曾大骂过鲁迅:鲁迅的心理完全病态,人格的卑污,尤出人意料之外,简直连起码的“人”的资格还够不着。但他的羽党和左派文人竟将他夸张成为空前绝后的圣人,好像孔子、释迦、基督都比他不上。青年信以为真,读其书而慕其人,受他病态心理的陶冶,卑污人格的感化,个个都变成鲁迅,那还了得?⋯⋯但鲁迅虽死,鲁迅的偶像没有死,鲁迅给予青年的不良影响,正在增高继长。我以为应当有个人出来,给鲁迅一个正确的判断,剥去这偶像外面的金装,使青年看看里面是怎样一苞粪土,免得他们再受欺骗。我不怕干犯鲁党之怒以及整个文坛的攻击,很想做个堂·吉诃德先生,首加鲁迅偶像以一矛。但几个我素所投稿的刊物的编辑人,一听我要反对鲁迅,人人摇手失色,好像鲁迅的灵魂会从地底下钻出来吃了他们似的。一连接洽三四处都遭婉谢。鲁迅在世时,盘踞上海文坛,气焰熏天,炙手可热,一般文人畏之如虎,死后淫威尚复如此,更使我愤愤难平了。⋯⋯在其《与了民先生论鲁迅书》中,苏雪林重弹其老调:左派利用鲁迅为偶像,恣意宣传,将为党国之大患也。共产主义传播中国已十余年,根抵颇为深固。“九·一八”后,强敌披猖,政府态度不明,青年失望,思想乃益激变,赤化宣传如火之乘风,乃更得势,今日之域中,亦几成为赤色文化之天下矣。近者全国统一成功,政府成权巩固,国人观感大有转移,左派己身大有没落之忧惧,故于鲁迅之死,极力铺张,务薪此左翼巨头之印象,深入青年脑海,而刺激国人对共产主义之注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苏雪林的信件一问世,就受到了文坛进步文人的强烈抨击。上海、南京、北京、天津、西安、洛阳等地报刊,纷纷登出反驳文章,苏雪林一时成为文坛上的新闻人物。这是苏雪林向鲁迅发难的开始,从此,她与鲁迅结下了“不解之缘”。用她自己的话说:“‘反鲁’几乎成了我半生事业。”六十年代,她从海外到台湾定居后,曾写成了《鲁迅传论》,此文曾在台湾《传纪文学丛书》中连载后,收入了《我论鲁迅》一书之中。《我论鲁迅》一书由台湾爱眉文艺出版社出版,书中汇集了她三十余年以来反对鲁迅的文章,这在反对鲁迅的众多文章里,是最充满故意的。青年时代的苏雪林是崇拜鲁迅的。1919 年她到北京女子师范读书时,正是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的时候,她的同学冯沅君、庐隐当时都是颇有名气的作家,这些青年作家们对鲁迅都有极深刻的印象,这些对苏雪林,都是很有影响的。北京女子师大的学潮发生之后,苏雪林对鲁迅的兴味开始寡然了。后来,她对鲁迅与陈源、徐志摩等人的磨擦、冲突表示出不满之情,认为鲁迅失去了理智,是个心底狭小的人。三十年代后,文坛上左翼力量的崛起,更引起了她的不安,她对鲁迅的恶意日益增多起米。苏雪林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一文中说:我是受过五四时代理性主义薰陶的人,凡事都要讲个理性。现在看见新文坛忽然大变,一派蛮不讲理、气焰逼人的行帮作风,当然深感痛苦,尤其对于鲁迅那种一口咬上了人至死不放的狾狗行为,更为不平。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对鲁迅攻击,但也曾屡次表现我的不满。鲁迅心胸何等仄狭,对我岂肯轻饶。有一回上海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先生为联欢起见,宴请曾在他书店出书的文人,鲁迅与林语堂先生齐出席,我亦敬陪未座。我对鲁迅固极冷淡,他对我也昂头天外,不屑理睬⋯⋯听说鲁迅在他所办的某定期刊物上又曾用什么“黄棘”笔名,对我放过几枝“暗箭”,后来我作文追悼旧同学庐隐女士之死,鲁迅也亲自曾骂过我⋯⋯苏雪林对鲁迅的仇视,现在看来完全是两种世界观与两种人格冲突的反映。苏雪林是一位颇具绅士气的女性,她从骨子里就讨厌非理性的冲动,即使身遭不幸,也不愿陷入绝望的困境中。比如她在北京上学的第二年,就曾与易君左、罗效伟两人打了一场笔墨官司,由于报刊上整日刊登“呜呼苏梅”事件,她只好逃避“精神上的压迫”,跑到了法国,到了晚年,她在台湾也不是都愉快的。她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中说:“因为有了点名气,使一般‘啖名’之士,都想打我的主意,所求不遂,则变欢为怒,化友为仇,反令我招致无穷麻烦。⋯⋯我只希望文艺界以后不随便恭维我,也不随便毁谤我,让我无荣无辱,翛然物外,尽此余年,那便是我所馨香祝祷以求的了。”可见,苏雪林是一位知难而退的人,但她偏偏和鲁迅过不去。尽管她主张理性主义,但批判起别人来,却大有非理性的一面。从苏雪林的人生态度里,人们多少可以看到她的某种贵族气和保守主义的精神特性。在武汉大学教书时,她对鲁迅小说的分析还算有些学者的态度。她的文学讲义上,对鲁迅的许多作品还是称道的。但是一谈到鲁迅的人格,她却表现出异常的暴怒的情绪。从1936 年起,她骂了鲁迅几十年,连篇累牍的文章中,并没有翻出什么新花样。充斥她作品中的,大多是嘲骂与挖苦。向来以平庸公正为荣的苏女士,在此陷入了“骂”的泥泽中。她在数落鲁迅是无情无义的恶魔的同时,自己也沦落到恶魔的精神自扰中。在许多文章里,苏雪林一直表示出对尼采、叔本华、妥思陀耶夫斯基的不满。她把共产主义理论与这些非理性的社会思潮联系在一起加以否定。从这个角度上看,她又是一个古典化的保守主义者,一个安于现实而又不敢正视现实的高雅的封建贵族精神的膜拜者。在她看来,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中国政治结构已经确立,无需再加以变革了。文人墨客应与党国保持绝对的一致与统一。所谓左翼文学与反抗文学,完全是造成社会毁灭的祸根。苏雪林的精神哲学的核心就在这里。她认为现实就是合理的,国民党是正宗,不能打倒,中国无需经历新的风雨。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人附和于当权者的旧习的重演。她与国民党政府的亲近,不能不说是她这一传统思想的必然结果。因此,对苏雪林来说,她所面对的左翼作家队伍以及鲁迅这位文化斗士,便不难说是完全陌生和不可思议的了。她永远无法理解鲁迅的精神个性与时代性的内在联系。她不懂得鲁迅作品和人格所表现出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在中国思想史上特殊的地位。她对鲁迅的认识是来自一种主观的情绪,因而缺少清醒的客观的分析。她的批评堕入了谩骂的嚷叫之中,令人难以卒读。苏雪林的治学态度即使是在大陆极“左”的时代里,也是罕见的。苏雪林把新文化的许多现象,看成是文坛的病态,并把这些病态现象划分为“色情文化”、“刀笔文化”、“屠户文化”。在她看来,“色情文化”以郁达夫等人为代表,并说“这些满含花柳病菌的书籍,灌输到青年脑海里去,其害之大,真个胜于洪水猛兽。”所谓“刀笔文化”,以鲁迅为代表,她说鲁迅“不幸自女师大风潮之后,他幼年时代困厄环境所造成的迫害狂,与地理环境所养成的绍兴师爷气质融合一处,心理失其常态,掉转他那抨击旧社会的笔锋,专以攻讦之数私人为事了。他的杂感文字,自华盖到准风月谈,约十四五种,内容百分之九十九,在痛骂他所怨恨的‘正人君子’。散布流言、捏造事实、放冷箭、用软刀、深文罗织,任意周纳,一时也说不了许多。”苏雪林认为,与“刀笔文化”相互利用的是“屠户文化”,所谓“屠户文化”乃是左派文人提倡兴起的左翼文化,这使中国文坛陷入了更深的灾难之中。这三种文化都是中国文化的病态现象。她觉得,不清算这些文化现象,国无宁日,党无宁日。其忧患之心,昭然纸上。苏雪林对鲁迅的攻击,在《鲁迅传论》中得到了最为系统、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这在鲁迅研究史中,不能不说是最充满火药味的一页。她的批评方法是粗暴而非科学的,很难说有什么学术价值。苏女士的偏颇情绪,一定程度代表了中国文化界少数右翼分子病态的学术心理,因为在这些人眼中,鲁迅的出现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现象。所以,在洋洋几十万字的《鲁迅传论》中,苏雪林变得极为焦躁和神经质,以至于形成一种骂术的文体。《鲁迅传论》主要有五部分。一、鲁迅的传记,二、鲁迅的性格与思想;三、鲁迅的品行与作为;四、左派对鲁迅的招降;五、鲁迅盘踞文坛十年所积之罪恶。苏雪林在《引言》中公开说,写《鲁迅传论》的目的是“藉以发鲁迅之‘潜德’,扬鲁迅之‘幽光’,与共匪‘隔海唱和’一番。”苏氏对鲁迅的身世和作品,并不完全熟悉,所写《鲁迅的传记》一章,个别地方也不太准确。但更重要的是,她对鲁迅许多地方的批判,往往望文生义,歪曲的地方多干事实。比如,她论述鲁迅的性格时说:“鲁迅的的性格是怎样呢?大家公认是阴贼、刻薄、气量偏狭、多疑善妒、复仇心坚韧强烈、领袖欲旺盛。”接着列举鲁迅在《朝花夕拾》中谈到少年“我”听到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的故事时的心理活动。苏雪林认为少年鲁迅对二十四孝中的故事的反感是一种怪想,在她看来,这些故事一般孩子不过听听而已,而鲁迅竟然对自己的先辈产生疑虑,这是大逆不道的。苏雪林以此来论证鲁迅的多疑善妒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她没有看到,正是鲁迅的这种以生命的直觉来参与生活,以及用它对传统文化进行价值评判,才使他的批判意识本身获得了人道主义的价值。苏雪林不会懂得,鲁迅对生活的认识超越了常人的平庸的视觉,正是他的敏感和深沉的思想,才使他达到了常人所无法企及的思想深度。把鲁迅的敏感与认识方式的奇特看成变态的表现,是令人啼笑皆非的。“虚无主义”是苏雪林冠在鲁迅头上的一顶帽子。她声称鲁迅是“一切希望都没有,围绕他周围的既没有一个好人,对中国民族更认为病入膏育,无从救药。”她认为《阿Q 正传》传遍世界乃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她在文章中写道:他不但对中华民族鄙视,并且还有点仇视。正如他一辈子所仇视的封建余孽的士大夫。这在鲁迅著作里很容易得到证明。不过我们即以封建时代的士大夫而论,正经人还是多得紧,难道个个都是未庄的赵太爷、钱举人,把无罪小民抓去枪毙的把总?又都是一听宣统要坐龙庭,便将盘在头顶上的辫子放下,用话威吓乡愚的赵七爷?想买块肥皂把一个她认为孝女的女丐遍身咯支咯支洗一遍的四铭先生?这种反驳是令人奇怪的,作者连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的内在联系都不懂,怎么能使人信服呢?而且,她对鲁迅批判旧时代的精神表示反感,甚至恼火不已,可见国粹意识与正统观念在她那里是根深蒂固的。在苏氏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生气盎然的,仿佛田园般的幽静典雅,中国传统文人与统治者大都是充满善良意志的好人。按苏氏的逻辑,历史的进化就是反动,于是不需要什么民国革命,更不需要思想革命;恪守传统与中庸行事,才是中国赖以稳定、和谐的基础。因此,当鲁迅把几千年的中国历史看成“吃人”的历史的时候,她感到惶惶不安,鲁迅对旧文化的反思与对人的个体的存在的反省时所表现出的野性的力量,在她看来是异端邪悦的表演。她叹道:“一个人的思想阴暗虚无到这种地步,也可谓叹观止矣。”这里不仅表现出她对鲁迅思想逻辑与认知结构的一窍不通,而且也表现出她批评方式的平庸和情感上的变态。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中,像这样以骂取荣的批评方式,大概仅仅为苏氏所独有吧?在对鲁迅加入左联一事的评价中,苏氏是颇费心计的。她认为这是共产党对鲁迅的招降。苏氏一直认为,鲁迅具有强烈的领袖欲,加之他的思想偏激恰恰适合了社会上的不满现实的力量,尤其是青年的力量。由于苏氏对共产党充满敌意,她把鲁迅的转向看成中国现代文化的悲剧,也是鲁迅个性特征所决定的必然归宿。这成为她鞭笞鲁迅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鲁迅传论》中很少分析鲁迅思想的内涵以及美学观点,而只从政治态度入手,站在国民党政府的立场上,以一种先验的政治观念来罗织鲁迅的罪名。她把鲁迅对旧的社会思潮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文艺观的介绍,完全视为个人的私欲,并从各个角度上来加以讨伐。苏氏笔下的鲁迅,简直成了恶贯满盈、霸气十足的小丑。鲁迅在上海文坛的十年生活,被描绘成一种堕落的历史:共匪霸占整个文坛及整个思想界,仅是六七年间之事,所以能如此,果然不得不归功于鲁迅,他是靠着强劫硬抢、蛮打狠杀的手段来干的,我们喊鲁迅做“流氓”、做“土匪”丝毫没有冤屈他吧?到八十年代,苏雪林对鲁迅的谩骂也一直没有停止过。1988 年第11 期的《香港月刊》上,发表了她的长文《大陆刮起反鲁风》,文章重弹过去的老调,把那些陈腐的骂语当成名言加以渲染,文中大多攻击鲁迅的个人生活琐事,有的道听途说,望文生义。文风与过去没有什么区别。严格的说,苏雪林的鲁迅观是缺少学术性和科学性的大杂烩。这里除了人身攻击和扣政治帽子,没有多少实事求是的态度。她既不能从社会思潮与文化渊源上来考察鲁迅现象的特异性,也不会从艺术上和心理学等角度上分析产生鲁迅的时代原因和个人原因。她甚至无法解释鲁迅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成为中国现代文化思潮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精神力量。缺乏学者固有的素养和严肃的治学作风,这是苏氏评价鲁迅时所表露的令人难以接受的态度。除苏雪林外,对鲁迅抱有敌意的还有梅子、郑学稼等。1942 年,梅子编辑了一本论述鲁迅的论文集《关于鲁迅》,郑学稼在这一年出版了《鲁迅正传》。这两本小册子是最早的系统反对鲁迅的书·特别是郑学稼的《鲁迅正传》,完全是苏雪林式的挖苦,用曹聚仁先生的话说,郑学稼的《鲁迅正传》“更是胡闹”。梅子所编的《关于鲁迅》,于1942 年10 月在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此书收入梁实秋的《鲁迅与我》,鲁觉悟的《关于鲁迅》,郑学稼的《鲁迅与民族主义文学》、《鲁迅与阿Q》、《评鲁迅的》,秋水的《鲁迅与王实味》,梅子的《鲁迅再评价》七篇文章。梁实秋、鲁觉悟的文章虽对鲁迅有微辞,但有的地方并不偏激。而郑学稼与梅子的文章,则带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和不切实际的推理。例如郑学稼的《鲁迅与阿Q》一文,把阿Q 看成鲁迅自我的化身,并否认鲁迅是革命家、思想家。梅子的《鲁迅的再评价》则对鲁迅的政治观、特别是晚年思想大加否定。郑学稼与梅子在对鲁迅的总体评价上,有着相以的观点,他们都竭力抹杀鲁迅思想的社会意义。梅子在文章中写道:鲁迅死了已五年,鲁迅的评价却发生了二个绝对相反的结果,有的人把鲁迅神化了,誉之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文化新军的最伟大与最英勇的旗手”,甚至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至于“鲁迅大师”、“青年导师”⋯⋯等肉麻称谓,更不必说。盖起大洋楼开办什么“鲁迅艺术学院”,也已历有年所,这种政治性的揍死人,谁都明白是什么一回事,不懂得内幕的人觉得鲁迅交了死运,懂得这套把戏的感觉到太肉麻。如果站在一个严正的批评家的立场,那就感到这只是侮辱了死者,歪曲了真理。梅子对毛泽东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鲁迅的高度赞扬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作者认为左派力量无端地拔高鲁迅是一种对死者的亵渎。梅子既反对毛泽东的观点,也对全盘否定鲁迅表示不满。作者试图站在公正的角度上描绘鲁迅,例如,对前期鲁迅的创作是首肯的,但同时认为加入左联前的鲁迅也不配做“旗手、主将、导师”之衔,前期的鲁迅不过是文人而已。这样,梅子就把鲁迅早期反封建、反帝的历史功绩一笔勾销了。这种仅从艺术上来品评鲁迅的观点,至少忽略了鲁迅作品的内在形态所包含的深邃的历史内容和社会价值。在梅子看来,鲁迅后来走向马克思主义阵营,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最偏袒鲁迅的说法,应该是鲁迅对政治本来没有多大兴趣和认识,十四年来鲁迅的小官僚生活,可以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鲁迅到了上海以后,竟担任了左联盟主,真实的原因,是为了稳定他那文坛上的地位⋯⋯”看来,作者对鲁迅的把握依然没有摆脱世俗的观点,把鲁迅加入左联看成是个人欲念所使然,这是无法透视事件的全貌的。梅子甚至为鲁迅“误入政治之网”而叹息,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如果文学是应该和政治结婚的,那么一位天才的文学家应该与正确的政治主张发生恋爱。如果一朵花插在粪土里,那么纵然是国色天香,也不会引人注意了。”在这里,作者表示了对鲁迅的惋惜。在梅子看来,鲁迅的一生是一个悲剧,倘他不和政治接触,则可能成为更有成就的作家。总之,《鲁迅的再评价》一文的核心,尽力否认鲁迅的后期思想,作者试图把鲁迅从“神化”中还原到原有的地位上去,但是梅子并没有真正理解鲁迅的思想与艺术间的联系,没有理解现代中国文人的艺术劳动与政治意识之间的渊源,仅从一个方面来总结和概括鲁迅的一生似乎欠妥的,何况在论述过程中有过多的政治偏见呢。1942 年3 月,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了郑学稼的专著《鲁迅正传》.郑学稼原在上海江湾复旦大学教书,因为对共产党充满敌意,曾引起周围人的不满,所以一直郁悒不得志。全国解放后,郑学稼去台湾,曾在台湾大学教书。到七十年代末,他撰写、翻译出版了五十部书,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些书中“销路最好的是《鲁迅正传》”。《鲁迅正传》1942 年在重庆出版后,1953年香港亚洲出版社再版过,1978 年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出版了郑氏的增订版本。四十年代初版的《鲁迅正传》多有对鲁迅讽刺挖苦之处,许多地方颠倒黑白,不能使人足信,新版本尽管删去了许多苛薄之言,但全书的反鲁精神,一直充塞其间。这在反鲁的言论中,是一部较有代表的专著。郑学稼认为,“鲁迅先生除了他的文学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如果说他是‘革命者’,他却躲在战阵的后面;如果说他是‘思想家’,他的脑子却没有思想的筋纹。”本着这个原则,他在专著中对鲁迅大加鞭挞。在谈到鲁迅的身世时,郑氏认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中,一直做着小官吏,在袁世凯政府和黎元洪、段祺瑞政府部门做佥事,“如果不是抱着‘同流合污’的决心,在那龌龊的世界中,神圣的革命者,是无法一日安居其位的。”接着,郑氏指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生活中“只是一个宦途不利的‘佥事’,只是一个具有成功条件的文学家。他既未曾为任何青年的‘导师’,他也不是曾‘革’了任何反动者的‘命’的革命者。他的官僚生活,更不像流浪的高尔基。就是他的著作,也不是对什么无产阶级表同情或表现煽动的作用。目前若干人们,对他的过大恭维,和他的生命史有重大的偏差,只掀露着一个弱点,用死人吓活者。或且换句话说:利用死者达到自己政治上的阴谋。”看来郑学稼与梅子在这一点上是持同一种观念的。他们无非是把鲁迅看成政治家手下的玩偶。郑氏 尤其感到,鲁迅的人格并不伟大,不过是被左派捧出名来而已。不过,郑氏对《呐喊》的许多篇章是推崇的,他在许多论述中不得不承认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他认为鲁迅笔下的许多人物,带有一定的典型性。鲁迅先生的天才郑氏是赏识的,无论是鲁迅笔下的鲁镇,还是水乡的静谧的夜色,在郑氏看来都是不可多得的艺术情境。尽管郑氏一方面沉浸在品尝艺术情境的氛围里,但是另一方面,他的认识却时常自相牴牾。他既承认鲁迅的作品再现了过去的黑暗生活,又否认鲁迅作品的现实意义,认为这不过是作者记忆中的掠影而已,决不是三十年代生活固有的现状。例如对阿Q 形象的评价,郑氏就是充满了这种矛盾的批评心理的。郑氏认为,“一大批鲁迅的崇拜者说,阿Q 并未‘断子绝孙’,他还存在于每个中国人的灵魂里。我对于这一武断,提出抗议。因为这是对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初中国青年——不,全体国民的侮辱。谁敢说,正用血和肉记录近一个世纪以来所未有的伟大行动的我们,灵魂里尚有阿Q 主义的成分?”郑学稼的思维方式在这里与苏雪林巧合了。他愿意看到鲁迅笔下对过去生活的描绘,而不愿看到这种艺术形象成为超时间的精神价值。他只希望鲁迅成为世纪末的批判者而不是现实生活的审视者。郑氏与阿英早期的观点一样,认为鲁迅属于过去而不属于现在与未来。也就是说,当人们看到鲁迅勇猛地批判旧时代的生活时,他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当人们试图把鲁迅批判的形式位移到现实生活时,这便成了是对中国人的侮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郑氏是一个缺少清醒的自我意识的人,抑或是一个对现实抱有好感的卫道者。他对鲁迅小说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识的评估,完全陷入了狭隘的功利主义的偏见之中。如同普通的评论者一样,郑学稼也看到了鲁迅思想的矛盾性,但他对这种矛盾性的认识不是从思想的自身脉络出发,也不是从精神的深层领域出发来考察鲁迅政治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内在联系,而是以平庸的政治偏见,来论证鲁迅的矛盾性。他认为鲁迅有两重人格,“当他被创造社们拒于‘革命’大门之外时,他的态度,就是那两重人格的表现。周树人的幽灵,告诫鲁迅:你不要乱动,你要稳健;鲁迅却为他指出,由于革命‘祖国’的存在等等,我不能不左倾。周树人当然看到鲁迅所指的事实,但却告诫对方:你忘却被北廷通缉的危险吗?鲁迅又为他指出,这险值得冒,因为他的报酬是非常之大,而且他已备了三窟。周树人满足鲁迅的估计,鲁迅也接受周树人的劝告。于是,两位一体地,走上‘革命’的兽迅。”郑氏对鲁迅精神世界的矛盾性,完全加以省略化,将鲁迅思想众多的不确切性,简单地归结为私欲所致,这种论断完全是对鲁迅的嘲讽,同时证明,他根本就没有读懂鲁迅著作。如果说在文学研究中不同的审美尺度所产生的歧意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没有大量史实和没有细读鲁迅全集的情况下,凭主观臆断随心所欲地品评对象,不能不让人感到文风的轻浮。除了上述观点外,郑氏还对鲁迅与国民党、日本政府的关系发表了“新论”:的确,鲁迅先生的晚年,“抗日”的意识更加激烈,但日本帝国主义并不因之要求租界当局逮捕他,恰恰相反,反暗中保护他。为什么呢?⋯⋯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说是侵略,而说是“膺惩”中国的“军阀”,而鲁迅先生除“”苏联”不能放松外,对于日本帝国主义所指的“军阀”,却也是他脑子里的仇人。因此,尽管鲁迅先生为着“军阀的奴隶”——“中国民众”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但在反对“中国军阀”的前提下,彼此却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因此,上海的“大日本帝国武官”,谅解鲁迅先生的“反日”,鲁迅先生在他们的保护下,也谅解于他们“膺惩”中国“军阀”。⋯⋯这种对鲁迅政治意识随心所欲的解释,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在这里,鲁迅完全成了一个投机的、具有极端私欲的人,而且这种结论是来自作者想当然的臆造,丝毫没有半点事实的根据。和苏雪林相比,郑学稼的主观随意性显得并不逊色。在《鲁迅正传》的后面,附录着《两个高尔基不愉快的会见》一文。文中对鲁迅竭尽挖苦之能事。这让人想起了林纤当年写《荆生》、《妖梦》时的笔法,除了近于疯狂的人身攻击,没有一丝的价值。总之,郑学稼的结论是:所谓鲁迅的真正价值,就是他以文学家身份,指摘中国旧社会的残渣。他是这工作的优秀者,他又是这工作在文艺上的唯一完成者。我有这种感觉:如果没有中国的社会发展的混乱情况误了他,他会在写实文学中,占了一个重要的地位。也许他会成为我们的福楼拜。至于今日人们用“思想家”、“无产阶级革命家”或“青年导师”等尊称他,这是一点也不相称。⋯⋯从郑学稼出版的《鲁迅正传》中我们可以看山,在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的确存在着一股反鲁的文化势力,鲁迅成了中国社会不同政治力量与不同文化势力争论的对象。亲国民党政府的知识分子虽然不得不承认鲁迅的文学创作在文化史中的地位,但都抹杀或反对鲁迅思想上的成就,试四把鲁迅从思想界分离出去,而只给一个作家的牌位。反对鲁迅的人几乎都没有摆脱政治上的偏见,许多文章没有一点客观的、科学的态度,不论从批评本体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郑学稼等人还没有真正进入“批评”之门。从苏雪林到郑学稼等人,我们可以大略感受到“反鲁”者的精神个性和政治态度。严格地说,他们的评论还不是“鲁迅研究”,而是“鲁迅观”,不是科学性的,而是随意性的。鲁迅的丰富的思想内涵与不朽的人格价值完全被曲解了。“反鲁”者的态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治的态度。在中国社会处于最黑暗的时候,鲁迅作为一种伟大的破坏力量,不可能不受到落后势力的抨击,也不可能不受到传统力量拥护者的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鲁迅现象”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政治现象”。鲁迅生前与死后受到的亵渎,都与中国社会的政治风云有着重要的联系。它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们,鲁迅的世界不是一个单纯的精神实体,在那里,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真正理解鲁迅、懂得鲁迅,是十分困难的。五也许,对鲁迅的贬损,在相当长的岁月里,是难以避免的,争论与商讨,属于学术层面的问题,而人身辱骂,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问题。大多数与鲁迅结下怨仇的人,他们的文章,流布很广。尤其是在港台,这种误导性文字,曾长时期左右着知识界。而在大陆,由于“文化大革命”中神化鲁迅,并且以他为棍子,极其虚无地否定历史与现实,使鲁迅形象,在当代青年那里一落千丈。记得一位前辈说过,鲁迅是一个不易被中国人接受的人物。我觉得此语甚对。许多中国人在心灵深处,存在着一种对鲁迅的拒绝心理。这些人大致力:贵族、绅士、市民,以及无特操的民众。鲁迅的深层文化心理,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是一种“精英”文本。国民要么对他推崇备至,要么一脚踩倒的不同态度,恰恰证明了他的独特性。对于习惯于在中庸王国和封建思想中生存的国民来说,鲁迅的精神,是罕有的异端。而民众心理,是向来可以扑灭异端的。阮籍、嵇康曾为一代叛逆之首,但魏晋以降,却少有人再将他们提起。明代的李贽,“其性偏急,其色矜高”,但晚年却未逃厄运。中国文化自身本未有滋生异端的土壤,倒是外来思想促进了个性主义的生长。魏晋文人的孤傲,得之于佛经真义;李蛰的“好高而居做不能下”,既得穆斯林之神,又受之于释氏之理。而鲁迅的“托尼文章、魂晋风骨”则集尼采主义与佛学于一身,凛凛然干世俗之上,可称得上中国历史上异端者流的第一人。既为异端,则生存空间就小得可怜。鲁迅的一生,备尝误解围攻之苦。北洋军阀不容他,国民党不容他,共产党左倾领导者不容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被文坛的是非所牵制。翻看先生的文章,常可见其心境之苦,在被无物之阵的包围之中,他孤然地挣扎着。尤其是晚年,那种“独战的悲哀”,更是长久地驱而不散。从异端者的孤立无援的苦状,来理解鲁迅的世界,大概对研究者会提供理解鲁迅的新的思路。既为异端,其言其状,当然会招致众多麻烦,独行者既有一往无前的大气魄,又有过于敏感的、甚至神经质性的东西在。不可讳言,鲁迅与众多敌人论战中,有时确实是带有偏激的因素在里面,例如对顾颉刚、胡适、梁实秋等人的讽刺,就有偏执的一面。深刻中的失当,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正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先生是个真性情的人。鲁迅早年曾有一篇《记“杨树达”君的袭来》,把一个疯子误认为是个捣鬼者,后来真相大白,于是又撰文更正之。可见他是一个很坦然的人。对林语堂、施蛰存、梁实秋等人的微词,既是文化观念不同所致,又是人生观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先生在态度上迥于流俗的不可接受的辣味。看他与众多文化人的争辩,确实是常人难以接受的。然而,先生的深刻与真诚,亦表现在这里。倘以私情家语绳之于理,是不能见出先生的独特价值的。我以为,鲁迅的价值,正是表现在这里。我们民族的历史,太古老了。愈古老,历史积习造成的负担则欲重。我时常想,二十世纪的中国,能够出现一位像鲁迅这样的人,实在是民族的幸事。他让我们时时反省,时时思索,他使中国人摆脱了旧有文化的束缚,并且孕育出一种新的人文精神模式。而这个模式,对后世的中国人来说,肯定会像孔孟、老庄一样,长久地影响着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灵世界。而实际上,在一切具有民族优患感和使命感的中国知识分子那里,鲁迅的模式,已经在起着潜在的作用了。一面是无体止的谩骂,一面是长久地震撼心灵的征服,这便是鲁迅生命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今天,看看有争议性的文字,让人思考的东西,肯定是不少的吧?历史是一部人的不同精神价值交汇的记忆。一切闪烁过思绪的文字,都会对后人有某种启示。有的是一种智慧的提醒,有的则是一种教训的暗示。而教训的暗示,是一种灰色的、不会生叶的枯树。它曾生长过,但不结硕果,不催新枝,枯木自有枯木的意义,倘无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懂得生机盎然的意味。对那些终生诋毁鲁迅的人,亦可做如是观。编完此书,夜已过半。微凉与奇静之中,心却无一点倦惫。我很高兴,这鲁迅生前的遗愿,总算了却了。虽然有遗漏,有些作者考证得不全,但大致说来,反映了“围剿”鲁迅的面貌。我很感谢在编辑此书时友人们的帮助,陈漱渝、王世家、黄乔生等先生,为我提供了许多方便条件。本书的编辑过程中,还要深深感谢张梦阳、刘国盈、王景山、李允经等先生。本书的资料主要是从张梦阳编的《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和刘国盈、玉景山等人编的内部资料《“围剿”鲁迅资料选编》两书中筛选出来的。前者启示了我的思路,后者在体例上影响了我,并沿袭了刘国盈等先生的编书体例。我是在他们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再选编的,在此,对这些学术前辈们表示深深的敬意。请注意这本书,它或许会成为你的学术研究中的朋友。1994.3.8 深夜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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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劳动问题,往往被以移民问题给掩盖过去。目前英极右势力利用经济萧条的局势,找代罪羔羊。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多已逐渐发展出强烈的阶级意识。部分原因是他们成为华人社区里面的劳动底层,而那些比他们先来到英国的港人成为他们的雇主,因此,中国新移民没有形成鲜明的『华人』社会意识,而是鲜明的工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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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思想
政治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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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