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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郑丹(刘净植文字整理):最真的演出,最好的观众
    文学 历史 戏剧 2011/08/31 | 阅读: 2647
    《七十年代》(北岛李陀编)中的一篇:我安心于在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这个工作让自己、让周围的人、让台下的观众都感到快乐,我觉得自己的工作有意义。这大概是我对那段岁月缺乏痛苦记忆的原因。
  2. 革命万岁:天堂还是地狱--抑或人间?
    经济 2011/09/01 | 阅读: 1727
    郭台铭有弟弟得了白血病,于是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强制要求捐献骨髓。后来,这个人死的时候,深圳园区的师级干部被自愿到仓库某灵堂下跪磕头当"孝子"。2005年,郭老板夫人病逝,强行规定所有20 万员工必须到各个生产基地设的灵堂去默哀致敬
  3. 藤井省三: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
    文学 2010/01/28 | 阅读: 2496
    译 序:日本人鲁迅观的历史与现在  在2002 年的日本学术界,藤井省三的论文《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无疑是极具冲击力的一篇。此文不仅论及鲁迅,而且论及日中战争时期日本作家对鲁迅的理解,进而论及日本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认识。藤井省三曾经指出,鲁迅在日本不是被作为外国作家、而是被作为“国民作家”来对待的。确实如此。从20 世纪20 年代开始,日本人的“鲁迅观”构成了日本人“中国观”的一部分,同时构成了日本现代思想史的一部分。在日本人有关鲁迅的表述中,竹内好的《鲁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太宰治(1909 —1948) 在战争后期接受日本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创作的长篇小说《惜别》则更具特异性。太宰治本名津岛修治,出生于日本东北青森县北津轻郡金木町的地主家庭。1948 年6 月给妻子儿女留下遗书,与一位名叫山崎富荣的女性在东京郊外投河自杀。代表作有《御伽草子》、《津轻》、《斜阳》、《人间失格》等。藤井的论述不仅对太宰的《惜别》做出了新解释,而且尖锐地指出了“竹内鲁迅”的局限性。这有助于日本学术界克服“竹内恐惧症”,更有助于中国学者全面地认识竹内好的学术思想——有关竹内好的介绍在大陆毕竟刚刚开始。藤井省三生于1952 年,现为东京大学文学部教授。已出版《鲁迅——〈故乡〉的风景》、《鲁迅与夏目漱石》、《爱罗先珂的城市故事》等学术专著十余部,曾参与《鲁迅全集》的日译工作,并将莫言、李昂、郑义等作家的作品翻译介绍给日本社会。藤井文中提及的川村凑的文章发表于1991 年,是有关《惜别》的重要论文之一,一并翻译于此(编者按:川村凑《惜别》一文将在下期刊登) 。此文有助于中国读者理解战争时期日本的文化政策和日本作家的心理状态。文中提及的“津轻”、方言等均与太宰治的出生地有关。“支那”一词为历史概念,从忠实于原文的角度照原样翻译。该词本是唐朝僧人翻译佛经时的译语,为china 的汉字写法。从清末民初至二战结束,中国人常常是以“支那人”自许的。秋瑾自称“支那第一女”,柳亚子在赞美诗中将孙中山和毛泽东并称为“支那两列宁”。“支那”作为中性词在近代变为蔑称,问题出在中国自身的落伍,而不是出在“支那”这个词本身。川村凑1951 年生于北海道,现任法政大学教授,亦为日本学界中坚学者。已经出版《亚细亚这面镜子》、《异样的领域》、《异乡的昭和文学》等有影响的专著近十部。——2003 年8 月6 日译者记于北京寒蝉书房一 留日清国学生鲁迅太宰治(1909 - 1948) 的《惜别》是以留学日本时期的鲁迅(本名周树人,1881 - 1936)为模特儿、创作于日中战争时期的小说。出生于东北偏僻之地的某小城、后来在东北某地乡村开医院的老医生用回忆的形式叙述已经过去四十年的旧事——在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时与鲁迅的相处、与藤野先生的交流。这样创作出的传记小说,在充分尊重事实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太宰治式的丰富想象力,描绘出了纯朴的中国留学生形象,并成为一种优秀的“初期鲁迅论”。但是《,惜别》获得的好评并不多。《惜别》在日本战败第二个月的1945 年9月由朝日新闻社出版,但从太宰写给朋友、作家、也是《鲁迅传》(1941) 的作者小田岳夫等人的书信中(1944 年2 月28 日、8 月29 日) ,可以看到在此两年前他已经开始进行周到的创作准备的情形。太宰治在阅读了小田的《鲁迅传》和七卷本《大鲁迅全集》(改造社1936 至1937 年出版) 之后,并且在当年12 月“为了调查仙台医专的历史,为了了解仙台市的历史”滞留仙台。就像尾崎秀树指出的,这部作品是遵循大东亚会议(1943 年11 月) 提出的“大东亚各国互相尊重对方的自由独立??确立大东亚之和睦”这一共同宣言、接受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与资助金而创作的。对于日本来说,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目的是针对美英的经济封锁、确保资源与市场的所谓“自存自卫”,1941 年12 月对美开战之后,日本作为取代英、美、荷兰的新的侵略者出现在东亚。不过,1943 年4 月,由驻中国大使升任外务大臣的重光葵在预测到日本的战败终将到来的基础上,试图把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和亚洲的解放这种理念作为战争的目的从正面确立。日本以1943 年1 月将外国租界返还南京政权、废除治外法权为开端,逐一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即为这种大东亚外交之实践,而召开于东京的大东亚会议,则是其全面实践。围绕这种状况下太宰治对战争的配合,浦田义和从“大东亚各国独立和睦”宣言的主题化这一“公”的侧面与文学固有的“私”的侧面的冲突这一图式来解读,而川村凑指出∶毋宁说太宰治并不拥有回答这一公的课题的东西,仅仅提示了私人性的“道德感、清洁感”,批判“太宰治对鲁迅的文学与鲁迅本人几乎都是误读”。果真是如此吗?二 竹内好《鲁迅》的“冲击”这一简单的构图与此同时,川村凑还说∶“竹内好的《鲁迅》对太宰治产生冲击是当然的”。竹内好(1910 - 1977) 几乎是与太宰同龄的中国文学研究者,在东京帝国大学学习现代中国文学,1934 年3 月毕业前后与武田泰淳等人一起发起中国文学研究会,战争进行中的1943 年11 月完成了评论著作《鲁迅》。他在该书脱稿的第二个月即应召入伍,被送往中国前线,《鲁迅》经其盟友武田泰淳校对于1944 年12月出版。根据竹内的嘱托,该书也送给了太宰治。而且,太宰在《惜别》“后记”中也就竹内的《鲁迅》作了如下表述∶  小田先生已经创作了《鲁迅传》这一春花一样甘美的名著,尽管如此,我还是开始了这部小说的创作。恰在那之前,完全出乎我预料地,竹内好先生把他刚刚出版的、像秋霜一样冷峻的名著《鲁迅》惠寄给了我。我与竹内先生连一次面都没有见过。但是,拜读竹内先生偶尔在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支那文学的论文,做些“这很好”之类的评价,不知天高地厚,暗暗视他为很有希望的人。〔略〕那本书的跋记载着这位支那文学的俊才似乎是从前就爱读我那不高明的小说这一让我感到意外的事实,我感到慌恐和脸红。而且,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太宰在这里将小田的《鲁迅传》评为“春花一样甘美”而将竹内的《鲁迅》看作“秋霜一样冷峻”,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即,前者始终是一部纯粹的令人感动的伟人传,与此相对,竹内的《鲁迅》在不作任何评论和解说的情况下单刀直入,用严厉的措辞下了“鲁迅的小说索然无味”“、《肥皂》乃拙劣之作《,药》乃失败之作”、“我认为《伤逝》是坏作品”之类的判断,作为以政治和文学为中心的鲁迅论,发表的是无价值的议论。笔者之所以做出“无价值”的评价,是因为,对于战争环境中的竹内好来说,作为其《鲁迅》主题的“政治与文学”虽然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但在鲁迅生活的1910年代至1930 年代的中国,政治和文学的状况与竹内面对的战争时期日本的状况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可是,似乎是抓住太宰的这一句“秋霜一样冷峻”,不知从何时开始太宰治从竹内好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的神话形成了。例如,奥野健男在文库本《惜别》的解说(1973)中作了如下记述∶  知道了不同于自己、即自己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明白了以小田岳夫的《鲁迅传》为基础形成的小说世界的失败。可是,战争结束前将任何事物都用以小说创作的观念是“农民式的执拗”。于是也把竹内好的鲁迅拉向自己身边,借鲁迅创作了内容并非鲁迅而是太宰治本人之自我表白的故事。但是,太宰治根本不曾说过自己从竹内好的《鲁迅》“明白了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感到了小说世界的失败”,反而写道∶“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毋宁说,阅读了竹内好《鲁迅》那种饱含沉思、文体生硬、随感式的鲁迅论,太宰治重新确认了“无论怎样说,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文艺这种东西,就会像注油少的车轮那样,无论开始时怎样流畅快速地运转,也许马上就会损毁”这种意识。难道不是这样吗? 需要说明的是,这几句引文是《惜别》中叙述者“我”针对鲁迅的文艺论所发的感想。竹内《鲁迅》的冲击→以小田《鲁迅》为基础的构想的失败→不是对留学生鲁迅的描写而是太宰治本人的自我表白——在这种简单的《惜别》批判的构图形成的过程中,战后1946 年6 月从中国战线复员归来的竹内本人对《惜别》进行的从前那种独断的批评发挥着很大影响。竹内在《〈藤野先生〉》(1947) 、《花鸟风月》(1956) 等短论中对《惜别》所作的批评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对幻灯事件的理解不足,二是让鲁迅礼赞儒教。当时仙台医专在讲课时使用幻灯,课堂上有剩余时间等情况下,会放映日俄战争的时事幻灯片给学生看。某日,鲁迅在教室里从幻灯片上看到了给俄军当侦探的中国人在中国观众的眼前被日军士兵砍头的场面。无论是被处死的人还是观看的人,鲁迅的同胞们虽有健壮的体格但表情木然。这就是所谓“幻灯事件”。根据叙述此事的鲁迅作品《呐喊?自序》,他在幻灯事件之后从仙台医专退学回到东京,是因为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壮充其量也只能做示众的材料和看客,首先应当改造他们的精神,为此目的理应选择文学艺术。竹内批评太宰“对鲁迅所受的屈辱共鸣不足”,但是,竹内“对屈辱的共鸣”难道不是过于强烈了吗? 展示令人绝望的中国民众形象的“故事”的起点被以仙台为舞台叙述出来,这一点意味深长,但是,不要忘记《,呐喊?自序》的写作是在仙台时代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十七年之后。所谓幻灯事件是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在鲁迅心中形成的“故事”。应当认为,那与其说是叙述回忆中的那时候(1905 年) 的自己,不如说是叙述正在回忆的时候(1922 年末) 的自己。关于鲁迅从仙台医专退学开展文学活动的原因,太宰不是求之于幻灯事件,而是求之于“他从前就喜好文艺,??日本当时的青年人中间涌动的文艺热”。结合北冈正子、中岛长文等人1970 年代之后的研究成果——“初期鲁迅”的论文大都是从同时代日本的文艺理论家或者欧美文艺书籍的日译本引用——来看,我认为与竹内的观点相比太宰的观点更接近鲁迅的心境。太宰让鲁迅把仙台描绘为“不足东京十分之一的窄小城市,无意义地模仿着都市模样的小镇”,与此相对,让鲁迅对东京做了这样的叙述∶“电车轨道一天天向四方延伸开去,是的,那就是东京的symbol 吧。”确实,当时仙台人口数量为十万,是日本第十一位的中等规模的城市,就人口规模而言与鲁迅的故乡绍兴城相差无几。相反,来仙台之前住过两年的东京已经成长为亚细亚最大的媒体城市,在报纸发行量、有轨电车线路的总距离等公共设施的基本建设方面,上海、北京达到东京20 世纪初叶的水平是二三十年之后的事。鲁迅在仅仅一年半的仙台读书期间,每逢冬、春、夏季的长假都要在当时长达12 小时的火车摇晃中返回东京,难道不是因为他无法忘却在媒体城市获得的快感与亢奋吗?而且,他最终中断了医学课程,也是因为无法抗拒作为都市东京最新潮流之文学的吸引力吧。实际上,二十年后鲁迅又一次在停留计划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离开了临时工作的地方小城。他1926 年9 月被聘为厦门大学教授从北京到厦门,仅仅四个半月之后就辞职前往当时国民革命的中心城市广州。厦门岛是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对外开放的五个港口之一,尽管在西南的小岛鼓浪屿上由美、英、日、德、法、荷兰、西班牙设置的共同租界中居住着两千名外国人,但到鹰厦铁路与海堤(宽19 米、长2200 米) 的建设将该岛与大陆相连为止,可以说是孤岛,人口在1927 年也仅有11 万7 千人。在与东京或北京的都市文化亲密接触过的鲁迅眼中,既无铁路也无路面电车、与绍兴或仙台等同样规模的地方小城厦门不会有多大的魅力吧。那种“城市少年”鲁迅被竹内完全忽略,而太宰进行了确切的描写。竹内太宰批判的第二点,即所谓让鲁迅礼赞儒教,亦非正确的批评。确实《,惜别》中有鲁迅说“是满不在乎地声言为天皇陛下尽力吧。简直就像已经成为本能了啊。日本人思想的全部都被统一到‘忠’这个观念中了吧”的场面。在战争时期严酷的审查制度下这种表现的必要性可以想象,不过,在东京目睹了欢送新兵入伍的旗帜上写着“祈战死”的梁启超(1873 - 1929) 赞美明治日本的尚武精神,说起来也只是鲁迅留日数年前的事。(《祈战死》发表于1899 年12 月23 日《清议报》) 梁启超本是力图改造清朝社会构造而受挫的戊戌变法(1898) 的领导人之一,他编辑的革新派机关报《时务报》是鲁迅留学之前爱读的。鲁迅本人去仙台医专前一年在东京创作的以古希腊第二次波斯战争的小说《斯巴达之魂》,也赞赏尚武精神。而且,太宰尽管让鲁迅赞美儒教“礼”的思想,也以鲁迅本人的文章为基础,对“儒者先生们露骨的伪善姿态”进行了恰到好处的批判。这里应当顺便一提的是,根据泉彪之助等人八十年代的研究,藤野先生本人也是热诚的儒者,曾经让幼小的儿子背诵《孝经》。战后的竹内好从事鲁迅以及中国近现代中国文学的介绍,相继出版了《世界文学手册?鲁迅》(1948) 、《鲁迅杂记》(1949) 等鲁迅论著和《鲁迅评论集》(岩波新书1953) 、《鲁迅作品集》(筑摩书房1953) 等翻译,其鲁迅阐释受到肯定甚至被称作“竹内鲁迅”。后来竹内又出版《现代中国论》、《国民文学论》,作为以中国为鉴批判近代日本的评论家而活跃。我认为,随着作为鲁迅介绍者、中国研究家和中国评论家的竹内名声日高“,公然无视鲁迅的文章、仅凭作者之主观而捏造的鲁迅形象”这一《惜别》批判对于有关该作品的评价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毋宁说,竹内的这种言论即使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他本人的著作《鲁迅》,对于太宰治的《惜别》来说也是不恰当的批评。太宰不曾“无视鲁迅的文章”或者“主观地捏造鲁迅形象”,他是在认真通读了七卷本的《大鲁迅全集》之后根据鲁迅的文章创作《惜别》。毋宁说,太宰读鲁迅读过了头,以至于住到“松岛海滨的旅馆”中的鲁迅以好友“我”为对象从容谈论“自己的身世啦、希望啦、清国的现状等等”(在筑摩书房版太宰治全集中长达20 页以上) 等等描写几乎成为鲁迅自传小说集的《朝花夕拾》(1928) 摘要。三 竹内好对“革命文学迟到论”的误读更为意味深长的一点是《惜别》插入了一个从仙台医专退学、为了推动文艺运动决定回国的鲁迅写一节文章给“我”的场面。引用于此∶  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故其为效,益智不如史乘,诫人不如格言,致富不如工商,弋功名不如卒业之券。特世有文章,而人乃以几于具足。〔中略〕严冬永留,春气不至,生其躯壳,死其精魂,其人虽生,而人生之道失。文章不用之用,其在斯乎?这是鲁迅1907 年写于东京、第二年发表于在东京刊行的中国留学生杂志上的论文《摩罗诗力说》中的一节。鲁迅以日本、欧美的文艺评论等等为蓝本,介绍从拜伦到俄罗斯、东欧的诗人们的欧洲浪漫派系谱,正因为诗人之声是能够唤起人心之物,所以他们成为革命的先觉者。现代西欧文明的核心即19 世纪的拜伦等浪漫诗人的心声,现在正在从野蛮向文明进展着的俄罗斯和东欧也是由诗人之声唤起了作为文明之基础的精神。相反,印度、埃及等古文明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这些诗人声音的消失。为了拯救中国、使中国获得新的文明,应当学习的恰恰是浪漫派诗人的精神。——鲁迅这样论述。“摩罗”一词是梵文Mara 的音译,意指妨碍修道的恶魔,汉字通常写作“魔罗”。鲁迅在论述恶魔派诗人的时候将他们称作“摩罗派诗人”,在以其诗拥有的“力”为论述对象的意义上,取了“摩罗诗力说”这个题目。这篇《摩罗诗力说》无论是《大鲁迅全集》还是岩波书店文库本的《鲁迅选集》抑或是一卷本《鲁迅全集》(井上红梅译,1932 年出版)均未收录。如同竹内晚年记述的,太宰治的这种“初期鲁迅”的文学论是引用自竹内《鲁迅》的“政治与文学”一章(《手记二则》,1975) 。竹内的《鲁迅》在引用了上面这一节之后这样写道∶  仅就“文章不用之用”一语而言似乎是老庄式的,但与接下来的期待“精神界之战士”于自己的国家一项并起来阅读,可以认定他并非安于老庄,而是处于从老庄走向孔墨的途中,即位于我所说的政治与文学决战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接下来,竹内跳到1927 年的中国国民革命时期鲁迅在广州的革命军士官学校(即黄埔军官学校——译者注) 举行的讲演《革命时代的文学》,展开了如下的唯心论∶  什么是文学家的态度? 不外乎取代面对政治的自我否定而否定政治本身。从前之所以否定自己,是因为将对方绝对化。在对方相对堕落的现在,必须用自我否定代替自我肯定。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不过,现在长堀 造等人的研究已经说明,鲁迅所谓的“文学无力说”,是指为了革命“革命人”是必要的,无须急于追求“革命文学”,革命成功之后社会产生了余裕,就会产生革命文学。这种“革命文学迟到论”是接受俄国革命家托洛斯基的文艺理论著作《文学与革命》的影响形成的。与此同时,太宰在这段来自《摩罗诗力说》的引用之后,让《惜别》的叙述者“我”发表如下感想∶  我觉得,该短文的主旨,指出了与他从前说的那种“为帮助同胞的政治运动”的文艺多少有些差异的方向,不过,“不用之用”一词让人感到丰富的含蓄。终归还是“用”。只是不具有像实际的政治运动那样的对民众的强大指导性,而是渐渐地浸润人心,发挥使其充实之用的东西。我想是这种意思吧。可以说《,惜别》的这段话,比起竹内那种极大地误读了中国国民革命时期的政治与文学关联的所谓“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的议论,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与写作《摩罗诗力说》时、即留学日本时鲁迅的文艺观产生了共鸣。这样的太宰治决非从竹内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与对待小田的《鲁迅》一样,在把竹内《鲁迅》也当作材料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创造出了具有太宰特色的鲁迅形象。四五音不全的鲁迅,骄矜的鲁迅在《惜别》中,太宰反复叙述在中国留日学生中有鼓吹“在那种速成教育中学习肥皂制造法”、赚大钱的人。这与鲁迅1908 年和《摩罗诗力说》一样发表在《河南》杂志上的《破恶声论》一文中对学习“肥皂制造法”而且是马马虎虎的制造法之辈的非难相通。《惜别》中还有这样一个场景——叙述者“我”在仙台名胜松岛偶然听到鲁迅唱小学校的歌曲《云之歌》,便怀有这样的感想∶“说是跑调儿吧,或者说是什么吧,实在是糟糕”。鲁迅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对美术怀有浓厚的兴趣,在东京留学时代曾经想把英国画家G. F.华兹的《希望》用做他筹划的文艺刊物《新生》的封面,也曾在辛亥革命后新生的中华民国教育部担任美术教育方面的工作,亲手设计了北京大学的校徽,热心搜集了历代画册、碑文拓片等等,这都是基于他热爱美术的精神。在1927 年之后的上海时代,他翻译了日本的西洋美术史家板垣鹰穗的《近代美术史潮论》,同时从《比亚兹莱画选》、《珂勒惠支版画集》中翻印了日本少女杂志插图画家 谷虹儿的精装本诗画集。而且,喜爱好莱坞电影,为看泰山电影画了许多钱,还翻译了日本普罗电影运动理论家岩崎昶的论文《作为宣传、煽动手段的电影》。奇怪的是,这样对视觉艺术表现出多方面浓厚兴趣的鲁迅几乎没有对音乐表示出兴趣。可以说太宰治的“鲁迅五音不全说”体现出一种敏锐的观察力。这位在松岛展示五音不全的鲁迅与同班同学“我”在旅馆住了一宿,“周先生〔鲁迅本名周树人〕一换上旅馆的棉和服,于是就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小说中还有这样的描写。现在,鲁迅在东京的寄宿旅馆里穿着裙装和服、端坐在榻榻米上的照片从北京鲁迅博物馆编辑的图说《鲁迅》(1976) 以及多种照片集、各种《鲁迅全集》中很容易看到,但创作《惜别》时的太宰可能不会有接触留学生鲁迅照片的机会。“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的棉和服形象的鲁迅,也是得力于太宰卓越想象力的逼真描写。太宰治在《奔跑的美罗丝》(1940) 的开头处写着“美罗丝不懂政治”,创作了围绕友情的童话。四年之后阅读竹内《鲁迅》的时候,恐怕已经从竹内好围绕政治与文学的唯心论退却了。太宰治在创作《惜别》之前向文学报国会提出的《〈惜别〉之意图》中说∶“由于作者对鲁迅晚年的文学论没有兴趣,所以晚年鲁迅的事一概不涉及,打算描写仅仅作为一位清国留学生的‘周先生’。”不清楚太宰治是否已经感觉到鲁迅晚年的“革命文学迟到论”受到了托洛斯基文艺论著的影响,不过,具有参加不合法左翼运动体验的太宰,可能是预测到了当局的检查所以才回避了作为革命文学家的鲁迅。那种警戒感也许是对竹内《鲁迅》的平庸之论的“免疫”在发挥作用。概括起来说《,惜别》并非那种受到竹内《鲁迅》的冲击构思失败、而以太宰本人的自我表白告终的失败之作。也许应当将它看作针对竹内《鲁迅》的唯心性而奋起、“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不卑视中国人,也绝不进行浅薄的煽动”、“用所谓洁白的、独立亲睦的态度对年轻的周树人进行正确的、善意的描写”的明快的青春故事。与竹内制造的、随后长期支配着日本读者阶层的“苦恼着的鲁迅”形象相比,太宰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描绘出了虽然五音不全却“骄矜”、亲切微笑着、个性鲜明的鲁迅形象这一点,在考察日本鲁迅接受史之际具有重要意义。五太宰治所拒绝的鲁迅“赎罪思想”鲁迅有一篇题为《父亲的病》(1926) 的随笔风格的小说。该作品的前半部分对治不好父亲的病的故乡绍兴的传统中医(相当于日本的“汉方医”) 执著地进行了反复的讽刺和嘲笑,在后半部分对父亲临终情形的描写中,告白说自己不忍看到父亲的痛苦脑海里曾经闪过希望死亡早一点到来的念头。接着叙述者“我”觉得“犯了罪”,转念一想又觉得那恰恰是因为自己爱父亲。本家的衍太太为了不让父亲断气催促“我”快点叫“父亲”,在她的催促下我着魔一样“父亲”、“父亲”不停地叫,父亲费力地喘息着低声说∶“什么呢? ??不要嚷。??不??”闭上了眼睛。而“我”依然不停地叫着“父亲! 父亲!”作品以“现在还听到”自己叫声、每当那时就觉得叫“父亲”是自己对父亲最大的错处结束。实际上,这些中医们的处方是依据《本草纲目》(16 世纪末明代李时珍的集大成药物学著作) 实施了有正当出处的治疗方法,鲁迅完全了解在传统医学的框架中他们是诚实的名医,尽管如此依然制造了他们用“欺诈”使父亲至于死亡这一虚构。《父亲的病》的叙述者“我”意识到了暗暗希望父亲平静离开人世却在父亲临终之际喊叫“父亲”的自己的罪。如果认为导致父亲死亡的是中医的话,那么“我”所谓的赎罪因这种对传统医学的彻底决绝的否定成为可能。在鲁迅这里,这种赎罪思想成为对中国进行革命的原动力。——这是笔者的解释。在《惜别》中,让鲁迅说“用大叫声留住濒死病人的灵魂,是可耻的、悲惨的思想??叫了父亲的名字,那卑贱的自己的叫声??那时的悲惨的声音”的太宰治拒绝从鲁迅的小说《父亲的病》中读出原罪感,这恐怕是基于太宰本人与其父亲的冲突。[参考资料]泉彪之助:《藤野严九郎的兰学系谱与原貌》、《藤野严九郎的学历与其时代背景》。分别发表于《日本医史学杂志》第29 卷第4 号、第30 卷第4 号。1983 - 1984。浦田义和:《太宰治∶制度-自由-悲剧》,东京:法政大学出版局,1986。尾崎秀树:《旧殖民地文学之研究》,东京:劲草书房,1971。川村凑:《〈惜别〉论——“大东亚之和睦”的幻影》,《国文学-解释与教材之研究》平成,(1991) 年4月号。北冈正子:《〈摩罗诗力说〉材源考》,《野草》第9 - 56 号,1972 - 1995,中文译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竹内好全集》,筑摩书房,1982。《太宰治全集》,筑摩书房,1989 - 1992。中岛长文:《猫头鹰的声音——鲁迅的近代》,平凡社,2001。长堀 造:1、《鲁迅革命文学论中的托洛斯基文艺理论》,载《日本中国学会报》第40 集,1988。2、《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日本中国学会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所收,汲古书院,1998。3、《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续) 》,《芦田孝昭教授退休纪念论文集?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与东西方文艺》所收,东方书店,1998。藤井省三:《鲁迅事典》,三省堂,2002。
  4. 贾晋京:地缘系统工程与动车事件
    经济 2011/09/01 | 阅读: 1455
    世界铁路发展史始于1822年5月23日的英国,这一天从斯托克顿至达灵顿的铁路动工兴建,1825年9月27日建成通车。建设这条铁路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沿线的教友派信徒,这说明该铁路本身是地区利益的产物--这正是英国社会"地区为中心"性质的写照。这条铁路出现后,英国多个地方提出铁路修建计划,而金融资本也参与到了铁路融资当中,从资金到管理都以近代的方式代替了传统的地区关系网为中心的运作方式。
  5. 赵希渝:是什么让动车与PX化工变得不安全?
    经济 政治 2011/08/30 | 阅读: 1775
    从七月下旬到八月中旬,这一个月间国内影响最大的两件公共安全事件,一件是7月23日甬温铁路动车追尾事件,另一件是8月8日大连PX化工厂在建防波堤溃堤事件。 7月23日晚8时34分许,由北京开往福州的D301次列车在行驶至甬温铁路永嘉站至温州南站之间的一座高架桥上时,与由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追尾,导致D301次的1-4车厢和D3115次的15、16车厢出轨,其中D301次1-3车厢从高架桥上掉落,4车厢则悬挂桥上。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200多人受伤。 尽管铁道部至今还未公布事故的正式调查结论,但是根据事故发生不久后流出的一份调度作业记录(其真实性已得到证实),以及记者在采访时所得到的进一步资料,事故的原因已经基本明晰:当日晚7时许,事故路段的地面信号出现故障(可能是由雷击导致),导致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的计算机自动拒绝所有车辆进入事故路段。此时,温州南站转入"非常站控",也就是由人工发布调度命令,代替自动发布调度命令的列控中心计算机。在调度人员的命令下,D3115次以20 km/h的低速进入事故路段。之后,调度人员又命令D301次进入事故路段。由于地面信号在此时又出现了其他故障,导致D301次的自动防护系统始终未接收到要求减速停车的红色信号,该车一直以约170 km/h的高速运行。当D301次司机发现前方的D3115次时,虽然采取紧急制动,但为时已晚,两车相撞,D301次司机也不幸殉职。 由上述事故原因来看,事故路段的信号系统存在严重问题,可能是信号系统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可能是电务部门平时对信号系统疏于排查,也可能是电务工人在当晚的维修过程中出现了低级失误。据记者调查,在事发之前,电务部门竟然向调度部门瞒报了信号系统的严重问题,因此电务部门要负主要责任。同时,调度部门也存在调度作业违反规程的问题,也要负一定责任。这些失误的叠加,导致原本有列控系统和自动防护系统双重保险的动车,最终发生了如此骇人听闻的特别重大事故。 在上述直接原因背后,自然也可以挖掘一些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今年2月,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刘志军任职期间,大力主张铁路提速,甚至"跨越式"发展高速铁路,因而有了"刘跨越"的别名。铁路提速增加了运力,也降低了内陆地区因人流物流受限而形成的经济发展壁垒;高铁的发展还体现了中国科技的巨大进步,也使中国掌握了一种能够大规模向世界出口的高科技产品。尽管这种跨越式发展不可避免会带来"软件"相对落后(主要是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跟不上)的问题,但这种问题是可以在发展中逐渐解决的,所以在刘志军任职期间,中国铁路的进步是实实在在的,并不像"7•23事故"后某些媒体宣扬的那样,是什么"大跃进"。 但是,在刘志军下台之后,铁道部未能对中国铁路继续采取正面发展策略,而是迎合了某些意见(包括一部分民意),对未建的高铁项目束之高阁,对已建的高铁项目甚至一般的动车大搞"降速降价"。这种在根本上推翻之前的工作计划、甚至在人事上搞"清洗"的做法,不能不造成铁路系统人心惶惶,以至于使一些部门为求无过,不惜违反安全规章,甚至瞒报隐患。如果说在刘志军时代,技术问题是影响铁路运营安全性的主要问题,那么在后刘志军时代,原本问题不大的管理也上升为影响铁路安全性的主要问题之一了。像"7•23"事故,与其说是技术事故,还不如说是管理事故。 "7•23事故"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它导致了国际上对中国高铁技术先进性的怀疑,也导致了国内民众对高铁和动车安全性的怀疑。对于一般人而言,技术的安全性实际上是一种心理感受,既取决于这种技术本身的客观安全性,又取决于人们对技术安全性的主观期望,而客观安全性又取决于对不可抗风险的控制能力。对于动车而言,"7•23事故"恰恰暴露了铁路部门对信号系统故障这样的不可抗风险并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由此导致的较低的客观安全性,连一般民众并不过分的主观期望(不要死人,尽量不要晚点)都不能满足。这种控制能力的缺乏应主要归咎于铁路部门高层因政策的不连续性而导致的管理混乱,相比之下,动车本身的技术并无太大问题,不是低客观安全性的源头。 至于大连PX化工厂溃堤事件,情况则很不相同。 8月7日,原本预计在华东沿海地区登陆的2011年第9号台风"梅花",在中国东部近海海域向北转向后,开始影响大连。受其影响,8日凌晨,大连海岸风力达到8级。大风掀起的巨浪,导致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的70万吨PX工程(通常简称大连PX,PX是对-二甲苯的英文缩写)的在建防波堤决口,引发海水倒灌,危及距防波堤不远的化工储罐的安全。虽然经抢险人员奋力抢救,并没有造成任何化工原料泄漏,但这一事件引发了一部分大连市民强烈的不安全感和对政府的质疑,并最终在8月14日酿成了数千人上街游行冲击市政府的群体性事件。 在这一安全事故中,自然也存在明显的"人祸"因素。虽然福佳大化的防波堤工程是经过相关部门(包括大连市环保局)审批通过的合法工程,但由于环评有缺陷,其中并未将溃坝风险考虑进去。尽管这一缺陷似乎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在历史上,辽宁省是较少受到台风影响的省份,在1949年以后,像"梅花"这样严重的台风威胁只有两次,分别发生在1985年和1997年--但终归是个重大疏忽。此外,无论是防波堤工程,还是70万吨PX工程本身,都存在"未批(指环保部门的批准)先建",以及信息不透明问题。至于事发后该化工厂员工以暴力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更体现了福佳大化落后的企业管理作风和危机公关意识。 然而,和动车事故不同的是,在大连PX化工厂溃堤事件中,虽然其客观安全性也不算太高,但是某些大连市民的主观期望却高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巨大的落差,导致这起事故的后果虽然很轻微(未有人员伤亡、未有重大经济损失、未发生环境污染),却丝毫不能平息这些大连市民心中强烈的恐慌感。 为什么这些人会对大连PX的安全性有这么高的主观期望?第一个原因,在于对PX化工厂的性质和重要性缺乏理性认识。事实上,在各类化工厂里面,PX化工厂是相对来说较为安全的一种。以其产品的毒性为例,在副产品里只有苯具有较高毒性和致癌性,作为主要产品的PX本身则只具有低毒性,其致癌性和致畸性均无明确证据(但在网上的谣言中,PX却被说成是"高毒高危")。此外,PX的沸点相对较高,挥发性相对较低,发生泄漏事故后虽然极易失火,却不太可能爆炸,所谓"PX储藏罐爆炸将毁掉整个大连城"是不折不扣的危言耸听。然而,对于那些脑子中已经形成"化工厂=毒药库"定式的市民来说,他们是不容易相信这些化工常识的。 从重要性来说,PX化工厂是中国目前亟需的产业。PX的主要用途是生产聚酯,聚酯是十分重要的工业原料,可以生产涤纶(俗名"的确良")纤维,是化纤中产量最大的品种,还可以制造聚酯瓶(为目前市场上主要的瓶装饮料用瓶)和聚酯薄膜等。中国目前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PX以填补需求缺口,将PX项目引入中国,既可以降低价格,又可以完善石化产业链。而在大连设立的PX化工厂,更是担负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任。然而对于眼光狭隘的小市民来说,他们能够意识到涤纶衣物和聚酯饮料瓶的重要性,却意识不到作为其原料的PX的重要性,能够意识到个人舒适生活的重要性,却意识不到化工企业贡献的税值对城乡建设、对低收入群体福利的重要性。 某些大连市民主观期望极高的第二个原因,在于他们把自己的理想生活质量拔高到了现实不可能满足的地步。在他们看来,大连是且只能是一座滨海的花园城市、旅游城市、宜居城市,他们的理想城市生活中因而也只允许有蓝天碧波、青山绿树,再来几名女骑警在街头点缀一下。然而在长期以来的城市功能定位中,大连从来就不是一座单纯的旅游胜地,它同时还是重要的工业基地。长期以来政府的偏颇宣传,使一部分市民无法容忍在自己的身边竟然有什么化工厂,更无法容忍这化工厂出一点点事故,这就造成了他们要求的权利过分膨胀,结果使大连市政府成了亨廷顿等人所谓的"超载政府",因无法满足市民的过分权利要求,而不得不自作自受。 在大连PX等化工厂不高的客观安全性和某些大连市民极高的主观期望的张力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年多以来这些大连市民恐慌感发展的历程。 2010年7月16日,一艘外籍油轮在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大连新港卸油时,引发输油管道爆炸和一个储油罐起火,并导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正是这起和PX项目并无关系严重的安全事故,开始引发大连市民对大连新港附近的化工厂的恐慌。后来在这一工业园区,又先后发生了几次小事故,比如2010年10月24日,在拆卸"7•16事故"中起火的储油罐时,该储油罐再次起火;同年12月,大连新港一家宾馆失火,3人遇难;2011年7月16日,恰在"7•16事故"一周年之际,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失火。这些小事故的发生都是偶然的、可控的,但对于不懂工业安全技术的普通市民来说,他们会倾向于把这一切都视为必然,视为越来越大的隐患。 巧合的是,2011年6月4日,在渤海又发生了油气田泄漏事件,此次事故直到7月5日才向公众公布,引发了很多人对信息不透明的质疑。尽管这一事故和大连石化企业无关,但因为发生在大连周边海域,也被某些大连市民暗记在心。这样到了8月8日再发生溃堤事故时,这些大连市民的情绪便来了个总爆发,把对石化企业的不满,全都发泄在大连PX项目之上。 这时候,2007年6月1日发生在厦门的反PX游行便成了他们学习的榜样。那次游行的目的是要求迁走与厦门主城一水之隔的海沧区70万吨PX项目,最终,这一目的得到成功实现,厦门PX被迫迁建福建漳浦古雷半岛。受此鼓励,游行的大连市民也把"PX滚出大连"作为他们不可妥协的诉求。为了能够借上厦门游行的力,还有人编造"大连PX是从厦门迁来的"的谣言(事实上二者毫无关系,大连PX的建设方福佳大化是本地企业,而厦门PX的建设方是台湾企业),企图把大连反PX游行作为厦门反PX游行的不可分割的后续运动。而最令人不解的是,为了安抚这部分民意,大连市政府竟然在缺乏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就草率地公开宣布会把PX项目搬离大连。这种对非理性民意的过分屈从,是近年来政府工作中日益严重的一种不良作风,不能不令人忧虑。 其实,世界的本质就是不安全的。生存在本质不安全的世界中,我们只能是尽量追求风险可控,并对这种控制风险的能力有理性认知。在风险控制上不失误,在主观期望上不失调,我们才能得到真正安全的感觉。风险控制上的失误让动车不安全,主观期望上的失调让PX不安全,这两件公共安全事故提醒我们,在安全感的缺席问题上,政府和民众都有各自不可推卸的责任。
  6. 刘静怡: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
    科技 2010/01/27 | 阅读: 1638
    從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的成形與發展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的國際趨勢觀察和省思《摘要》 網際網路賴以運作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的重要性,在世界各國政府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漸重視,以及商業組織利益競爭的趨勢主導下,幾乎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以美國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為中心的網路統籌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機制之運作,由於在「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兩方面遭受極大質疑,一九九八年起美國政府透過針對此一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公共資源所作的政策宣示,促成IANA的轉型,過渡至目前網路統籌管理的新國際組織「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簡稱ICANN)。在美國商業部主導下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開始運作的ICANN,最近一年來似乎已在某種程度內取得網際網路社群中各種不同利益團體的認同,其未來如何發展固然必須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而定,然由於涉及資訊科技且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國際組織運作,在人類歷史經驗中絕無僅有,ICANN所標榜的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似乎難以斷言,正因為如此,自一九九八年底到一九九九年底這段期間,ICANN所遭遇和化解的種種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之實質與程序兩方面爭議,值得記錄與分析。本文主旨,即本於作者觀察ICANN的實際運作和參與其數次實際召開之大會的經驗,分析目前國際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問題。此一論文嘗試回答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統轄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NS等協調重整問題之際,凸顯出哪些值得思索的程序和實質議題,以及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國際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作者初步認為:ICANN或許意味著過去「科技烏托邦」式的網路規範模式已受到某種程度的挑戰,隨之而起的可能是更多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的現象,所以ICANN的成形與運作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並不為過。在此一網路制憲的過程中,我們固然應該關心「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兩者如何達成合理的整合與妥協結果,我們似乎也該同樣關心的是,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趨勢中,台灣如何自我定位和自我調整,以面對可能的挑戰與競爭。 一、前言:歷史的回顧與問題的浮現 本文之主旨,在於介紹與分析目前以ICANN(「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與法律問題。此一研究嘗試回答的是,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網路統轄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或稱網路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資源分配重整問題之際,有哪些程序和實質議題值得思索,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此一堪稱「網路制憲」(Internet convention)的國際組織,如何因應國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以及這些趨勢能夠為有關國內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的思考與辯論,帶來哪些啟示。 如眾所周知者,網際網路的誕生,幾乎等於是一部以科技界人士為主導力量的歷史[1],而促使網際網路能夠在全球性的基礎上穩定運作的公共資源分配模式,則是以協力式的標準制定(standard-setting model of coordination)為核心[2],透過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簡稱IETF)和Internet Architectural Board(IAB)等組織發佈Request for Comments(RFCs)制定網路通訊標準,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取得共識之後自動執行這些標準的方式而運作不輟。一九九八年十月過世的Jon Postel,從一九六○年代因應冷戰需要而出現的ARPANet時代開始,便成為Internet governance的核心人物[3],尤其是在一九八一年Internet Assigned Number Authority (以下簡稱IANA)組織[4]成立之後,負責協調、統籌與管理全球網路運作上的主要重要功能,例如網路IP的設定與分配,以及協調網域名稱系統(DNS)的實際運作等事務,因此,IANA成為全球Internet運作機制的來源與模式,也就是國際網路界通稱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起源[5]。究其實際,IANA的Postel所扮演的微妙角色,其實是在信任特定領導中心(trust-based leadership)的基礎上,在Internet Society(即ISOC)等組織的共同協助下[6],作成網際網路順暢運作所不可或缺的行政性決定,就功能上來說其重要性無法否認,但卻具體而微[7]。 IANA組織的IP設定與分配的功能,進一步成為全球「網路資訊中心」(NIC)組織成立的基礎,也確立了申請IP地址的相關機制,例如InterNIC、APNIC、RIPE、ccNIC(如:TWNIC、KRNIC、JPNIC等),而各地區NIC(如TWNIC)則是經由「各洲」NIC(如APNIC等)的年度會議進行該洲與地區的IP網址設定與分配的協調,至於全球的協調事宜,則通常是經由ISOC的年度INET會議,進行必要的協調與討論,以便透過全球共通的網址資料格式的建立,使資訊與各式應用可以在全球網路上暢通無阻。至於網路標準規範的制訂與協調,IANA則是經由其一年一度的IETF會議,一方面進行新技術與規範的討論與研究,一方面進行共通技術規範的協調,以便使得全球Internet在運作間不至於有標準或規格不相容的現象,而究諸實際,此一會議也成為網路學者、專家、操作者與廠商進行溝通與取得共識的重要網路技術會議,以保證遍佈全球的Internet在運作上,不至於因為各自為政而產生不相通的困擾。除此之外,最近幾年來IANA也積極推動新的網路技術與標準的研究,以利下一代網路的形成與建立。例如近年來經常被提及的「下一代網路」(NGI),「超寬頻網路系統」(vBNS)和「第二代網際網路」(Internet 2)等技術的發展與協調,IETF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針對網路商業化後最具爭議的「網域名稱系統」(DNS)問題,當初也是由Postel建議建立「文字」系統,協助人們在上網時能夠更容易地連接到以「數字」為基礎的IP系統,因此才有目前我們所熟知的.com,.edu,.gov,.org,.net,.mil等網址辨認種類出現,同時,Postel也根據ISO 的國碼清單來配合各地區申請網址名稱的需要(如:tw,jp,kr,nz,ca等等)。其次,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會要求賦予IANA實際權限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將DNS的管理外包移轉給私人部門,Network Solutions, Inc.(即通稱的NSI)因而取得generic top-level domains(即gTLDs)的註冊控制權[8]。至於網域名稱(domain name)的申請方式,則是以最簡單的「先申請先註冊」(first-come, first-served)的原則[9]處理。不過也正因為此一文字化系統和先到先給原則結合之故,在網際網路高度商業化與國際化之後,產生了許多「智慧財產權法」(尤其是商標法)和網域名稱之註冊衝突的問題[10]。另外,由於國碼涉及敏感的「國家主權」[11]問題,所以,Internet governance和國家主權的關係究竟應該如何建構與理解,方不失其「網路公共財」的性質等各項爭議,也因而逐漸浮現[12]。 換言之,我們稍微回顧一下Internet的發展,不難發現乃是一九七○年代ARPANet計畫的研究和推展開啟網路技術上的基礎架構(如TCP,IP等),一九八○年代IANA組織的成立,則是建構起網路虛擬社會的全球化和Internet Governance的雛形。一九九○年代WWW以及Mosaic瀏覽器的研發與推廣,更使網路的應用因而大量深入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使資訊網路新文明得以出現另一個契機。而在網路發展的每一個重要階段性中,我們也見到網路科技界人士一再嘗試探索「科技的極限」,例如,在ARPANet中,網路科技界先驅即是摒棄傳統「電信」架構由地區網路再建設全國,再推至國際的方式,直接以虛擬的「無限」空間為整體環境的前提;當IANA組織成立之時,IP的分配與DNS架構基本上隱隱約約乃是以「全球人類公共財」的概念來運作。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網路科技界人士對於解決科技問題的關切,實則遠遠超過對「主權與疆界」的關心。然而,「網際網路作為全球人類公共財」此一概念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商業組織的利益競爭下,一再遭受到傳統的國際政治、經濟與社會體制的挑戰與質疑, 似乎也不足為其[13]。最顯著的爭議,除了上述現實世界的商標法與主權問題糾葛之外,以IANA為中心的現有網路統籌管理機制運作,其「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也遭受極大的質疑。 為了因應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型的國際趨勢,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美國白宮繼今年一月底針對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Management of Internet Names and Addresses發佈綠皮書(Green Paper)[14],徵求各方評論意見之後,進一步發佈了白皮書(White Paper)[15],宣示美國政府對IP分配和DNS運作的政策主張,也催生了ICANN。此一白皮書之內容,以及目前ICANN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顯現出向來在網路世界的發展方面居於主導地位的美國,對於攸關網路世界未來之公共資源統轄管理或支配機制的看法與態度,自然引起世界各國和目前網際網路相關國際組織的重視。 本文以問題的釐清與初步分析為主要目的﹐以下將先介紹有關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之討論的背景﹐並且摘要說明截至目前為止國際上不同立場與方案的主要內容﹐接著分析在ICANN過去一年的歷史中,不同立場之間的爭執焦點何在﹐進而評估截至目前為止國際間是否有哪些基本共識形成,以及作為主導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組織,ICANN必須克服哪些問題與挑戰,方能成功達成當初所預設的基本任務。 更重要的是,究竟我們應該如何解讀此一白皮書出現之後所產生的影響,亦即ICANN形成與運作至今的意義,以及目前國際網路社群針對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所出現的討論,能夠帶給思考網路世界規範架構的我們哪些啟示?究竟此一本質上似乎是國際政治的事項,網路社群應該如何處理?透過ICANN這種非營利性質(nonprofit)的私部門國際組織來掌管domain names相關事宜,是否恰當?此一作法有無可能引發任何政策或法律方面的爭議?亦即所謂非營利的私人國際組織,其運作結果是否果真能符合公共利益?甚至,這個新的國際組織應該處理哪些有關網際網路的事務?還是僅僅單純侷限於處理有關domain name分配的事務?美國此一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出的建議﹐是否真能解決本質上屬於國際事務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問題﹐以及眾多domain names爭議?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將這個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立,當作一個建立憲政體制的過程,或者當作一個建立國際組織的過程,那麼,我們便必須深思所謂「代表性」此一根本民主問題,以便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都能真正參與此一共識的形成過程;以及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可能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和現實世界建立憲政體制與國際組織所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到底有何相同之處,有何相異之處,人類已有的憲政體制和國際組織組成經驗,能夠帶給我們思考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規範架構問題時﹐能夠帶來哪些思考上的激發?都是本文嘗試提出與回答的問題。由於本文分析探討的對象ICANN,目前仍處於變動性相當高的階段,所以本文面貌也因而呈現出相當濃厚的歷史記錄意味,作者在此先予敘明。然不可否認者為類似的觀察記錄,應是研究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的必要基礎,故而作者仍決定將目前初步觀察心得整理成為一篇學術報告性質的論文,也是本文必須一併說明之處。 二、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背景說明:從IANA轉型的背景談起 就Domain Name System的發展與運作來看,由於美國是網際網路的主要發源地,基於此一歷史因素,DNS相關的註冊與維護事宜過去至今均由美國政府負責。在一九九○年代之後,由於網路擴張速度過快的影響,使得美國政府原來的註冊機制無法負荷,於是乃在一九九三年透過一個為期五年的合作契約(cooperative agreement)的方式,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提供資金給一家名為Network Solutions Inc.(NSI)的公司,作為The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InterNIC)的網路註冊機關,負責general top-level domain name(gTLDs),亦即.com、.org、.net、.edu等之註冊與維護事宜。值得注意的是﹐針對second-level domain mnames﹐NSI主要的註冊政策,基本上乃是採取先到先註冊(first come﹐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這是目前網路世界產生許多網域名稱爭議甚至商標權爭議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由於NSI此一契約即將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到期,此一政府契約到期之後是否應該由NSI與美國政府續約,繼續擔任網路註冊工作,引發不少討論,這也是美國政府想要重整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主要原因之一[16]。 雖然InterNIC向來被視為負責網路資源分配的主要機制,但是由於目前網路的發展,早已不再侷限於美國,所以近年有不少要求改革此一機制的呼聲出現。截止目前為止,除了美國方面的建議意見之外,國際上最重要的提案,則是Internet Society透過成立一個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Hoc Committee﹐簡稱IAHC)的方式﹐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問題進行研究﹐並且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間各國在瑞士日內瓦所草簽的有關增加gTLD種類的備忘錄(Generic Top Leve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gTLD-MOU)[17]﹐並且建議在一個以瑞士為根據地的註冊機關大會(a Swiss-based Council of Registrars﹐簡稱CORE)之下﹐成立類似網路註冊機關公會的組織﹐目前國際上簡稱為The CORE proposal。以下針對此一備忘錄和The CORE Proposal之內容,將會有簡單之介紹分析,並比較其與美國目前所採政策之間的異同。 同時,如前所述,美國在發表此一正式白皮書之前,為了因應國際上與日俱增的壓力﹐曾經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發表一份綠皮書,廣徵意見。以下也將擇要介紹此一綠皮書之內容,一則比較其與正式之白皮書間之異同,再則亦可透過此一比較過程,理解網路世界不同利益團體和其他各國對綠皮書所提出的批評和建議背後所蘊含之意義。 (一)The CORE Proposal 一九九六年,IANA的靈魂人物Jon Postel提出一份關於多元化網路註冊系統的建議方案﹐在Internet Society成立上述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AHC﹐針對此一改革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議進行研究之後﹐IAHC便做出幾項重要的宣佈:未來將增加新的generic TLD;在增加gTLD的情況下﹐負責這些新的gTLD註冊事宜的機制﹐將朝多元化的架構發展;在上述的CORE之下﹐將成立註冊機關組成類似公會的組織﹐而CORE則將受一個政策監督委員會(Policy Oversight Committee)監督﹐此一委員會成員則包括前述IAHC的成員。詳言之,在此一由Internet Society支持的CORE proposal中﹐有下列幾項重要建議[18]: 1. 增加七個新的 generic TLD﹐分別為.firm、.shop、.web、.arts、.rec、.info、.nom。 2. 在上述新增的generic TLD之下﹐second-level domain names將由多個註冊機關負責。 3. CORE不會對註冊之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但是申請註冊者必須提出有關其背景、地理位置、以及所申請之Domain Name用途之說明[19]。 4. 根據CORE proposal的構想﹐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所轄的Administrative Domain Name Challenge Panel(ACP)將成為解決domain names紛爭的主要機制﹐任何申請註冊者進行申請註冊時都應該同意接受其決定之拘束。換言之﹐如果有任何第三者要求透過ACP解決紛爭的話﹐有一定的程序可循﹐ACP有權決定是否變更註冊內容﹐是否重新分配﹐以及在最終決定作成之前﹐是否暫時凍結使用等等重要事項。甚至﹐在此一設計下﹐ACP還有義務將相關國家管轄領域內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納入考量。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設計同時也將ACP的權限限制在惡意申請註冊以達到先佔或牟利目的的申請註冊類型方面。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中﹐還有其他幾種非訟爭型的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s)﹐讓申請登記者可以選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其他先佔或者不涉及惡意申請註冊的紛爭類型[20]。此一構想甚至也不排斥訴諸各國法院解決有關DNS的紛爭[21]﹐於此不贅。 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下﹐申請登記者可能比依照目前制度申請登記時﹐必須採取更為謹慎的態度﹐甚至必須採取策略性的登記模式﹐同時考量是否要選擇拒絕接受仲裁管轄﹐以及接受仲裁管轄之後﹐仲裁程序中必須提出的事實是否可能對其商業利益造成影響等等因素﹐可以說是相當錯綜複雜[22]。 (二)綠皮書之主要內容 為了回應上述Internet Society所支持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新方案﹐以及解決日益複雜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問題﹐美國在一九九八年年初的綠皮書中,提出以下幾項重要立場[23]: 1. IANA目前所扮演的分配網路世界資源之主導角色﹐將來應該轉移到一個以美國為主要根據地的非營利性(not-for-profit)國際組織的控制之下﹐並且應該儘速成立此一新的國際組織。至於此一國際組織的董事會﹐則應該由來自世界各國、代表網路世界各種不同利益的成員組成。 2. 綠皮書建議應該增加五個新的TLD﹐至於詳細名稱﹐則可以進一步討論。其次﹐有關second-level domain names﹐綠皮書則建議交給多元化的機構負責﹐讓其彼此之間從事市場競爭﹐而NSI管理 DNS的獨佔地位則可能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底和NSF的契約終止後結束﹐成為和其他經營註冊業務的機關一起從事市場競爭的公司之一。 3. 根據綠皮書的構想﹐每個註冊機制都應該建立紛爭處理的程序﹐甚至線上紛爭處理機制﹐至於詳細的程序與線上紛爭處理機制之設計﹐則有待日後詳細規劃。甚至﹐綠皮書還建議註冊者應該同意接受註冊機關所在地﹑註冊資料庫所在地﹑或者main Internet server所在地法院的法院管轄。 綜合而言﹐美國一九九八年年初所提出的這份綠皮書﹐所受到的最嚴酷批評﹐就在於在其美國中心(America centric)的思考下﹐仍然希望將未來網路資源分配管理的主控權﹐由美國掌握[24]。例如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ITU)便認為在美國綠皮書所建議的體制下﹐NSI未來仍然將是掌握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獨佔力量﹐與現在相較之下﹐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將無大異[25]。甚至有些國家的相關官員﹐例如澳洲﹐便直接指出其希望政府在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中能夠盡量減少扮演任何角色﹐而盡量由市場來主導的想法[26]。 三、網路世界正式制憲的開端:白皮書之主要內容以及其引發之爭議 上述美國白宮綠皮書發表之後﹐其中所提出的觀點備受國際網路社群爭議。美國白宮在考慮各方所提出意見之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發表為其最終政策之白皮書﹐為網路世界的制憲過程,正式建立起點。 (一)白皮書的之主要內容 在美國白宮的白皮書中﹐首先提出幾點理由說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必須重整的原因[27]: 1. domain name之註冊機制缺乏競爭﹐長久以來受到眾多詬病[28]。 2. 近年來有關商標權人與domain name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爭執﹐發生頻率日益頻繁﹐解決方式也牽涉到相當昂貴的成本與曠日費時的程序[29]。 3. DNS的分配管理缺乏正式而有活力的統轄管理架構[30]﹐目前網路世界許多商業利益對於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缺點相當重視。 4. 目前非美國的網路使用者已經佔有相當高的比例﹐然而在網際網路的協調分工方面﹐卻缺乏美國以外的參與者[31]﹐此一現象有必要改善。 5. 任由一些對於網路世界無法經由正式管道負責﹐卻經常只是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的個人或組織﹐針對top-level domains的增加做出重大決定﹐非屬恰當[32]。 6. 由於網路世界的性質已經日益商業化﹐繼續由美國學術研究機構主導DNS的運作功能﹐以及提供資金﹐也不再是適當長久之計[33]。 基於以上考慮因素﹐白皮書乃建議建立一個容許市場競爭與全球參與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然而同時其所採取的策略﹐則不是就新的DNS應該處理的實質管制事項提出建議﹐而是提出一般性政策宣示。在這個政策宣示中﹐美國政府標舉出新DNS應該符合的四項原則﹐亦即穩定性﹑競爭性﹑由下而上的私人協調合作性質﹑以及代表性[34]。 其次﹐白皮書提出四項已經在前述的綠皮書中提出的DNS功能﹐希望此一DNS能夠在協調合作與管理權力集中的基礎上﹐確保網路世界的順利運作:1. 針對IP number的區域分配﹐制定政策並主導其執行事務;2. 監督網路root server system的運作;3. 監督即將增加到root system的top level domains﹐是根據何種政策在何種情況條件之下增加;4. 針對維持網路普遍連接需要之其他技術協定的發展﹐進行協調工作[35]。 接著﹐白皮書維持美國政府在綠皮書中所持的立場﹐認為目前IANA目前所扮演的功能應該移轉給一個新成立的組織負責﹐同時該組織對IP numbers和domain names的管理功能﹐應該確保網路世界普遍連接的運作順暢無阻。不過﹐白皮書同時也建議在這個新組織之下﹐name council和numbering council兩者應該分別成立﹐此一分開處理的作法﹐可以降低一旦有針對domain name的管理功能提出法律方面的挑戰出現時﹐IP numbers的管理分配功能也因而受到影響的風險[36]。 有關統轄管理新機制的細部設計方面﹐白皮書仍然持續先前綠皮書的立場﹐認為應該以美國為基地﹐成立一個私人性質卻屬非營利性質的國際組織(non-profit corporation)﹐發揮協調網路世界DNS的功能[37]。目前網路上的DNS協調功能﹐應該逐漸移轉給此一新組織﹐希望能在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運作[38]。至於美國政府的角色﹐白皮書則表示美國政府將繼續扮演參與政策監督的角色﹐直到此一組織成立並且穩定運作為止﹐白皮書所預設的過渡期間暫定為公元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39]。 值得一提的是﹐此一有關以美國為基地成立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負責DNS註冊管理機構的構想﹐受到世界各國的批評﹐其中尤以來自歐洲國家的批評最為激烈[40]。不過﹐白皮書卻仍然堅持綠皮書的立場﹐認為無論是以美國domain name holders的數量著眼﹐或者以美國在DNS方面所累積的專業經驗來說﹐此一新的DNS註冊管理組織設在美國應不為過[41]。以美國對於目前網路世界主要的root servers的掌握控制程度而言﹐美國似乎有相當實力可以堅持此一主張﹐但是其說服力究竟有多高﹐以及美國能夠堅持多久﹐則似乎有待觀察。 在綠皮書中﹐美國已經提出上述新國際組織應該由十五人組成董事會的主張﹐白皮書仍然維持此一立場[42]。至於董事會組成生態的分配﹐根據白皮書的規劃﹐將會有代表地區性number分配註冊機關的成員三名﹐Internet Architect Board(IAB)所指定的代表兩名﹐domain name registries和domain name registrars的代表共為兩名﹐網路使用者代表七名﹐以及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高階主管階級代表一名[43]。 接著﹐白皮書維持綠皮書的立場﹐建議在second-level domains的註冊方面﹐以及generic top-level domains方面﹐能夠成立多元化的註冊機制﹐改變為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競爭模式。亦即在所有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方面﹐讓商業化的註冊組織能夠為其代理客戶取得domain names﹐而gTLD registries的管理方面﹐則會有一個一樣放諸市場競爭的註冊機制﹐取代現有的NSI[44]。雖然在綠皮書中美國政府曾經提出數項組成上述多元機制的註冊機關之最低條件﹐以確保市場競爭和網路世界運作的穩定性﹐白皮書則未再堅持﹐僅僅建議此一新成立的國際組織應該擔負起朝向市場競爭導向發展和維持網路世界穩定性的任務[45]。 至於目前NSI在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方面﹐其實是扮演雙重的角色。詳言之﹐在.com﹑.net﹑和.org方面﹐NSI是扮演唯一的registrar這樣的角色﹐而針對這些generic top-level domains﹐NSI也是扮演最終的管理機制此一角色。綠皮書主張NSI應該繼續沿襲其目前在.com﹑.net﹑和.org的管理方面所扮演的功能﹐但是未來必須對任何和其處於互相競爭地位的註冊機關﹐基於完整且毫無歧視的立場﹐提供註冊服務。白皮書針對這一點﹐在立場上似乎並無太大動搖[46]﹐但已經將說法委婉地改為希望未來的網路資源統轄管理機制能夠朝更多的科技創新﹐和更多的消費者選擇與滿意的方向發展﹐並且認為市場競爭的壓力﹐將是避免網路註冊機關產生獨佔最有效率的方法﹐至於成立註冊機關的最低標準﹐則委由預想中的國際組織此一統轄管理機制規劃[47]。 前述綠皮書主張應該增加五個新的generic TLD﹐白皮書則改變說法﹐將新的generic TLD的規劃﹐交給新的統轄管理機制規劃﹐而不在此時針對應該建立哪些新的generic TLD﹐提出明確立場﹐以免過度阻礙網路世界的發展可能性[48]。有關商標權人之利益與網路社群之利益兩者之間平衡關係的問題﹐白皮書也有所著墨。基本上白皮書是寄望聯合國轄下的智慧財產權國際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提供一個平衡且具有透明性的程序﹐作為解決機制﹐並且希望此一以WIPO為中心的建議﹐能夠獲得國際認同[49]。此一所謂平衡而具有透明性的程序﹐參與者包括商標權人和網路世界其他代表﹐共同討論出解決商標權和網域名稱註冊相關糾紛的模式﹐針對在generic top-level domains保護著名商標的可能程序提出建議﹐以及針對增加generic TLDs和實施紛爭解決程序兩者予以評估[50]。根據白皮書的意見﹐上述這些建議與評估﹐都必須提到新成立的統轄管理機制﹐讓此一國際組織綜合其網路統轄管理政策之後﹐做最後的決定[51]﹐換言之,日後成立的ICANN此一國際組織並無接受建議的義務。 (二)激烈辯論的引信:白皮書所引發之爭議 如前所述﹐白皮書之內容所表達的是美國此一目前仍然佔據大部分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國家﹐對於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未來所持的看法。白皮書提出之後﹐無論是在美國國內﹐或者是國際之間﹐均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52]。 首先,姑且不論由WIPO此一聯合國轄下的組織負責擬定商標與網域名稱衝突的處理原則是否恰當,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有關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此一線上非訟型的紛爭解決機制﹐從其初步構想看來﹐仍有有許多問題必須解決。例如此一ADR在決定是否有商標權侵害產生時﹐勢必要依循某些標準方能作成實質判斷﹐此一非訟機制是否有能力作成這種實質判斷﹐可能必須做更為精緻的設計。其次﹐所謂著名商標﹐究竟如何決定﹐和目前巴黎商標國際公約中的定義有何異同﹐以及在要求網域名稱登記的同時﹐是否便必須進行過濾的工作﹐都有待深入觀察與討論。最後﹐為了避免目前類似的權利糾紛產生﹐白皮書建議應該建立一個可提供搜尋服務的資料庫[53]﹐同樣也是值得注意的發展趨勢。 其次,針對其所提出的成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構想﹐白皮書本身指出此一組織的確可能在法律層面遭到挑戰﹐例如其是否可能被控違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反托拉斯法﹐便是一個問題[54]。不過﹐如果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運作方式﹐是朝向標準設定組織(standard-setting body)的方向發展﹐其政策與程序也有充分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且能夠反映各方利益﹐而不是被某一特定利益所把持﹐似乎就不至於有太大的問題﹐也不必特別賦予其反托拉斯法方面的豁免權﹐這也是白皮書的基本立場[55]。白皮書雖然接受各國的意見﹐願意就原來綠皮書中提出的以美國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模式﹐稍作讓步﹐但是﹐美國仍然希望在西元二○○○年九月三十日將目前的政府控制力量完全撤出﹐同時﹐在美國政府目前的構想中﹐針對目前透過獨佔性的政府契約﹐負責最重要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s登記的NSI﹐也不打算立刻為其引進市場競爭對手﹐而是說明美國政府將繼續與NSI溝通協商﹐使其調整體質﹐以確保未來即將走向市場競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對於競爭者而言﹐能夠出現公平競爭的市場狀態[56]。但是截至目前為止的事實證明,NSI仍是最近這一年來ICANN的運作備受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57]。 再者﹐由於白皮書將不少原來綠皮書中備受爭議的問題﹐都設計成交給日後成立的新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亦即ICANN負責﹐使得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中心﹐即白皮書所建議的非營利性國際組織﹐如何規劃設計﹐備受重視[58]。至於其之所以如此重要﹐則在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與成立過程﹐無異於網路世界的制憲大會(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在此一制憲大會中﹐不但決定日後統轄網路世界的架構﹐也可能決定分配管理網路資源的最高組織之故。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美國所持的立場表面上看來支持是將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的事務移轉給私領域負責﹐但是﹐另一方面﹐顯然美國政府也不準備淡出此一舞台﹐白皮書字裡行間仍然可以嗅出美國政府想要主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變遷轉移的過程[59]﹐其對NSI在過渡期間應該扮演之角色所持的立場﹐基本上乃是主張在今年九月政府契約期滿之後﹐NSI仍然應繼續在目前的基礎上﹐以臨時方式提供文書處理、技術專業以及DNS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協助﹐即為明顯實例;而究諸實際﹐NSI在此一有關網路世界未來統轄管理機制的設計與討論過程中﹐也一直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尤其美國政府雖然力陳其想要引進競爭者與NSI從事競爭﹐但是究竟誰會扮演NSI的競爭者角色﹐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明朗化[60]。尤其競爭者即使進入市場之後﹐NSI目前所掌握的資訊和資源﹐應該如何釋出﹐使得市場競爭的立足點更為公平﹐也是值得爭執的問題。 更為根本的癥結之一﹐在於所謂網路世界公共資源所涉及的「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如何維護的問題。首先﹐雖然網路世界目前是明顯地逐漸由商業力量所主導﹐可是商業利益的主要根源還是在於消費者或網路使用者﹐所謂的公共利益﹐最終是否應該以網路使用者的利益為依歸?若果如此。則這些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如何被代表彰顯出來[61]?諸如美國白皮書所設計的組織﹐為了確保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不在其決策程序中被輕易犧牲掉﹐是否需要有一個完全中立與獨立的超然監察使(ombudsperson)? 美國政府所主張的以私領域為主導力量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負責網路世界資源分配政策的擬定﹐以及統轄管理DNS的構想﹐是不是可能與民主憲政原則不甚相符的問題[62]。詳言之﹐我們如果承認有關網路世界IP與DNS資源分配的事項﹐本質上乃是事關重大的「公共利益」事項﹐則職司此一任務的機關﹐理應受到相當嚴格的監督﹐以確保其能夠就其政策負責﹐在此一民主憲政原則的根本思考下﹐我們必須反問的是透過一個私領域的國際組織制定網路資源分配政策﹐並且實際負責其運作﹐是否根本無法將其納入民主憲政體制的立法監督與司法監督之內﹐使得其在掌控大量公共資源的同時﹐卻不須負相對的負責?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認為網路世界相當程度而言與現實世界的政治結構有其相似性﹐也認為網路世界應該朝向民主多元、凝聚共識的境界發展的話﹐姑且不論ICANN此一國際組織以美國為中心的作法是否能為國際網路社群所接受﹐「非營利性私法人」(non-profit corporate)此一設計﹐恐怕即難以通過民主憲政體制的檢驗。目前環繞在ICANN周圍絕大部份的爭議,也可以說是因此而起。 更為深入言之﹐根據Magaziner的構想﹐顯然其乃希望網路世界未來的協調合作是透過多元化、私領域的國際性團體來運作﹐而不是透過一個由政府代表的國際組織取得主導力量。但是﹐從目前網路發展趨勢看來﹐雖然商業力量逐漸蓬勃﹐可是一旦涉及產業自我規範(self-regulation)的問題﹐例如消費者隱私權保障﹐私領域的進展顯然極為有限﹐所以將網路未來的統轄管理機制交給私領域主導﹐並非全然沒有隱憂。甚至﹐即使私領域的運作果真有效率﹐上述民主憲政體制下所要求的權責相符問題﹐可能仍是一大障礙。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有關DNS的討論看似遙遠﹐卻同時攸關其網路活動﹐如果我們在設計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時﹐未能將這些原則性的權責關係釐清﹐最後很可能會讓此一所謂負有統轄管理網路資源重任的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在商業力量的驅策下﹐逐漸蒙上營利色彩而不自知﹐甚至在權責制度設計不佳的情況下﹐使私領域自我規範管制的效率不彰﹐反而讓各國政府有肆意介入、進行不當掌控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藉口與機會[63]﹐如此結果恐非我們所樂見者﹐亦非網路世界之福。 (三)另類觀點:歐洲國家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關切重點 綜合來看﹐針對此一美國白皮書的內容,歐洲國家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初即曾召開會議討論因應之道[64]。歐洲國家所表達的態度中,最主要的關切有二:第一,在此一預想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下,歐洲國家的代表性是否充分呈現;第二,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能夠不像以往的網路管理機制一樣,呈現出某種程度的獨佔性質,以及不再以美國為中心[65]。 另一個受到歐洲國家關切的問題,則是是否應該盡快增加新的top-level domains,以便能夠解決因為網際網路的快速擴張和商業化所引發的各種網域名稱搶先登記的投機問題,以及相關的商標權爭議。 在上述白皮書發佈之後,許多與DNS相關的組織紛紛召開會議討論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表達各種不同的觀點與關切,一九九八年六七月間國際上甚至便形成一由各種與網際網路相關的電腦網路專業組織,商業組織,甚至教育組織等所組成的,代表與網路世界發展方向關係密切的ISPs﹑content developers﹑商標權所有人﹑跨政府之國際組織等利益的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開始針對白皮書之內容,在世界各地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更是有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透過各種會議的密集召開,針對預期中新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或者姑且稱之為新的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進行深刻的討論﹐期待形成共識。 前述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IFWP)在世界各地針對白皮書內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的作法,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達到高潮。在該次會議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當年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針對預期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由於尚未找到適當的稱呼,所以與會成員姑且稱之為new IANA,即新的IANA),討論過程十分激烈[66],至於討論的焦點,則是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目前的以美國為主導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顯然過於以美國的網路人口在目前網路世界人口組成中所佔據的比例作為依據,設計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以未來網路世界使用者的類型與可能的使用人口成長方向,作為設計方面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拋棄以美國為中心的模式? 2. 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組成過程與成員,應該如何設計,方能充分反映適當的代表性(adequate representation),並且達到保護網路使用者普遍近用網際網路(the protection of universal accessibility)的目標? 3. 既然網路世界早已因為商業勢力的進入,使得原本的設計創造者不再擁有或主宰網路,如何才能設計出一個能夠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在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同時,國際層面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以及國內層面的政府措施,應該如何設計,方能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或者,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有無可能透過市場機能的運作,同樣達到公共利益的目標,根本無須訴諸一個集權式(centralized)的機制?到底,美國白宮首席科技顧問Ira Magaziner所謂的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由受影響最深的私領域(private sector)主導,不應該以集權式的控制為主要模式,所指是否便是訴諸市場機能,而此一將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交由私領域主導的極端分權(decentralized)模式,與網路世界過去將技術事項交給少數幾個組織處理的權力集中模式相較之下,其實有相當大的差異,究竟是否可行? 4. 如果以某種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雛形的共識逐漸形成,到底應該由哪種國際組織主導?究竟是應該將此一任務賦予向來在國際通訊傳播事務方面居於領導地位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還是應該讓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主導此一涉及相當程度智慧財產權事項的議題?甚至,是否應該另起爐灶,以全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國際組織之人員組成與運作,應該如何設計,方能一方面保持其獨立性,另一方面又能在國際上永續發展(internationally sustainable),並且隨時針對網路世界重要的統轄管理議題做出適當回應? 5. 建構網路世界新的統轄管理機制此一過程,可以類比成新興憲政體制草擬憲法的過程,在此一制定網路世界憲法的過程中,如何才能釐清應該寫入憲法中的基本原則,如何才能確保統轄管理者善盡責任,如何讓統轄管理機制盡量保持其客觀性? 6. 有關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最終所要達成者即為網路世界的共識,這也是美國目前有關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之形成過程,必須在共識形成之後才算達成的主張,但是,此一共識究竟有無可能在短期內順利達成?如果無法順利透過私領域勢力的運作達成,向來對於網路世界虎視眈眈的各國政府,將會採取何種控制措施取而代之,網路世界又該如何回應? 就Internet Society年會結束之前針對DNS所進行的討論與辯論看來,雖然仍然眾說紛紜,但是似乎至少有幾點共識已經形成[67]: 1. 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應該從美國政府控制主導的現狀,轉移成由具有獨立性的國際組織統籌。 2. 此一將統籌網路世界DNS等行政技術事務的國際組織,應該由網路世界中具有相當獨立性與公正性的個人組成,而不應該由代表特殊利益的團體組成,以免受到不當政治或經濟利益的操縱。換言之,在美國白皮書所提出的十五人董事會構想中,其在網路世界所累積的聲望應該是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代表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非此一國際組織的重點。然而,這些代表網路世界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仍然應該充分參與各種例行性或非例行性之國際會議,討論有關domain names的統轄管理﹑網路通訊協定之研究發展﹑以及IP Addresses之分配等事宜,至於任何相關會議所作成的決定,最終則應該提交上述十五人董事會認可方屬通過。 上述這兩個主要結論,基本上與美國在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構想有相當大的差異。首先,美國白皮書除了希望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結構,能夠反映網路世界的功能多性,以及網路使用者在地理疆域方面的多元性,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私領域的協調,建立此一管轄管理機制,就此而言,歐洲方面的態度與美國白皮書顯然仍有差距。 其次,到底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朝何種屬性的機制設計,亦即在辦理網址登記方面,到底應該是純粹非營利性質的組織,還是應該是一個仍然具有營利性質的中央集權式登記機構,則是美國與歐洲國家兩方面僵持多時的問題。同時,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財政問題,究竟是應該透過以會員制為基礎的會費收入方式解決,還是應該以網域名稱的註冊費收入為主,與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為營利性質亦有關係,直至今日仍然是未能真正解決的問題。至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設在美國,根據Don Heath的觀察,在地理疆界泯除的網路世界裡,將來或許逐漸不成問題[68]。最為重要而且未有任何基本共識形成的問題,在於到底在這個所謂新的IANA中,應該包括哪些成員? (四)亞太國家之處境和回應 在這場美國與歐洲國家對峙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世紀末爭執中,亞太國家的處境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因應措施,其尷尬程度可以說是僅次於網際網路尚不發達的拉丁美洲與非洲地區。亞太地區各國的網路發展速度與程度不一﹐加上社會文化背景特殊的關係﹐在發展以分權化與資訊自由流通為特色的網路時﹐往往出現國內網路政策與國際網路趨勢之發展方向哲學不同或者步調不一的窘狀﹐其中尤以內容規範的問題﹐最受西方國家注目與責難。不過﹐在網路資源分配方面﹐基本上則是依循國際網路現狀﹐透過固定組織進行運作與分配。職是之故﹐國際社群如何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亞太國家不但應該密切監督﹐更應積極發出聲音﹐一方面彰顯亞太國家近年來網路方面的驚人發展速度與潛力﹐另一方面也才能在此一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遊戲中保住應有的局面和未來發展可能性。但是,可惜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亞太國家對於ICANN此一顯然深以歐美國際社群傳統遊戲規則為基礎的組織之各種快速發展與運作細節,除了觀察與追蹤之外,一年來似乎顯得有心無力。 (五)小結 從domain name這個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爭議中,我們可以明顯觀察到原來僅限於學術研究用途的網路世界,已經因為大量商業活動的介入與經濟利益的出現,引起各國政府的極端重視,讓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過程,充滿利益各殊﹑哲學各異的國與國之間﹑洲與洲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等國際政治力量互相角力的合縱連橫意味,無論喜歡網路世界此一發展與否,我們似乎都必須承認這已經儼然是目前的網路世界邁向健全成功發展方向的必然副產品,使得我們在討論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時,必須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現實世界的國際政治角力過程和國際政策形成過程方面。尤其就目前DNS的討論來看﹐顯然是每個國家與團體都想要插手﹐而不相信其他國家或團體能夠完全克盡其職﹐其辯論過程中也因而顯露出人性彼此間的不信任與敵意﹐此種不信任與敵意現象似乎是國際網路社群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同樣必須努力克服的。 當美國表面上宣稱要逐漸退出控制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角色,而歐洲國家基本上也逐漸贊同以所謂私領域的自我規範機制(private sector self-regulatory body)來處理DNS此一問題﹐並且願意與美國進一步討論此一機制的細部問題﹐甚至DNS市場競爭化之後所涉及的租稅問題時[69]﹐我們更應該思索網路世界的資源管理與分配機制與過程,是不是應該朝公共管理與分配的方向去發展,而此一公共管理與分配的目標,又該如何達成。僅僅靠過去網路世界常見的所謂分權化的工作小組,是不是足以達成此一預想中的規範目的?國際組織的模式﹐有何問題?以及自我規範機制又意味哪些長遠的規範意義? 無論上述白宮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與立場是否全然值得贊同﹐不可否認的是其至少為國際間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跨出一步﹐而觀察過分析過截至目前為止的相關辯論之後﹐我們也應該了解到:所謂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我們或許不能全然沿襲現實世界的傳統統轄管理觀念,而是必須以傾向於強調合作(cooperation)與協調(coordination)的觀念,來理解此一趨勢。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本文以下所討論的ICANN正式成立已過一年的今天,其究竟如何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能夠恰如其分地在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中獲得代表權與發言權,不受任何特定利益團體的俘虜,其與現有的各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和權責,應該如何整合與區分,可能更值得關切。 四、檢視目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國際發展趨勢:以ICANN為中心 如前所述,對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正當性提出挑戰,因為美國政府與NSI公司的五年合約到期而真正激烈化,究其實際,全球各種政治、商業與社會團體無不因而紛紛期望此一合約到期之後,全球網路可以基於現在潛力無窮的「網路虛擬空間」,發展出更能契合人類實體社會的一般性規範,或者更能符合現實世界的商業利益需求,以滿足各種基於國家、民族、文化與社會利益出發的期望,甚至,國際網路界隱而不言的共識之一,乃是認為IANA一旦轉型,就可以解決網路界一切的爭議與困擾,職是之故,各種政治團體(例如歐盟和澳洲等國家)、網路相關之商業組織(例如各式電子商務廠商、網路服務業、電腦廠商等)以及法律界人士無不嘗試透過各種管道與方式表達意見,並要求此一與網路未來息息相關的ICANN籌備小組,應該廣為接納其對IANA轉型的各種意見。在美國白宮網路白皮書的宣示後,與NSI合約期滿前的短短三個月內,陸續地在歐、美、亞以及拉丁美洲召開了數次的「國際網路白皮書論壇」(IFWP)會議,同時,在各種相關網站與電子郵件中,也出現相當熱烈的討論,似乎嘗試以所謂的「網路民主」方式進行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擘畫。雖然此種「網路民主」是否爭正經得起現實社會的利益糾隔,或者國際政治利害關係的角力,尚在未定之天;由於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民主運作在人類歷史中的經驗幾乎絕無僅有,此種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更是難以斷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上述爭議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解決,美國商業部的確已經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通知IANA,準備將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由ICANN執行,並在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ICANN開始運作。ICANN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是網路到底是「公共財」還是某個國家或社會的資產的問題。以目前的網路新組織的發展而言,似乎此一實質問題並未獲得解答。尤其是美國商業部通過允許ICANN來運作網路管理機制此一作法,似乎隱含著美國政府仍認為網路統籌管理機制是美國政府的資產,即使國際間仍有許多批評與不滿出現,但在ICANN正式運作後,似乎在某種程度下,同意既成現實的發展,至於未來如何發展,則可能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 ICANN董事會的形成方式在快速商業化與政治化的網路發展脈絡中,受到極大的挑戰。雖然該董事會其聲稱挑選原則是「沒有特殊爭議」,但是「沒有清楚與合理的選舉辦法」也是事實,從名單的宣佈到全球各地的反應顯然不認同如此的處理,尤其未來的ICANN勢必要有更為完整而且公開化的機制來取得共識,否則爭議將不會平息。因此,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的公開董事會議中,董事會中的美國代表George Conrades說明未來的組織規章將明白訂定「同一地理區域組織在董事會的成員不得超過一半」以及「不可有超過二名以上的執行董事」等規範。 由於網路具有公共財性質,所以董事會會議是否應該保持以「公開」方式進行,乃成為爭執重點之一。目前董事成員的意見顯然傾向於「不公開」,董事會中的澳洲代表Gregory Crew認為ICANN性質上是公司,不是政府,因此,董事會會議應以「不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董事會的荷蘭代表也表示董事會議就算是政府機構,政府的內閣會議也不可能公開。至於目前董事會主席Esther Dyson認為目前董事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如何確立「會員」(membership)機制,而澳洲和荷蘭代表也認為ICANN董事會應盡快建立各種諮詢委員會聽取更多的建言。 雖然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底快速形成,但是其過程顯然無法讓全球網路界人士與組織全然滿意。導致其首次在美國麻州劍橋哈佛大學法學院舉行的董事會議,無論是在現實世界或網路世界均招致不少怨聲。其中最具爭議的議題和挑戰,大致可以歸納如下: (一)ICANN的挑戰 1. 國際網路界如何確立ICANN組織的運作能夠保持中立,而且不致於被特定組織與團體所左右? 2. ICANN董事會的產生,應該透過合理且具有共識的程序完成,而且不可以被某一國家或民族所壟斷; 3. 在ICANN取得美國商業部同意運作的議定書當中,有關地區國碼以及網域名稱兩者,與「國家主權」的關係仍有爭議可言; 4. ICANN本身仍傾向於屬於非營利性質的公司,網路資源本身乃屬於是「公共財」,必須有極為堅強的理由為何可以被任意委託由國際組織來運作; 5. 未來ICANN會員的資格與權利如何明確訂定之,尚未釐清; 6. ICANN在可能產生爭議的法律問題處理原則(例如網域名稱與商標法)。 7. 在Domain Name Registration方面, 應該如何趨於競爭化。在地區國碼的部分,RFC1591的精神和確保現有網路系統與原有網域組織的運作兩者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 至於ICANN發展至今的組織架構,以及其與DNSO其他重要相關組織之間的關係,可以透過下列簡圖來說明: ICANN SecretariantDay-to-day administrative tasksPresident servers on BoD ICANN19-member Board of Directors (BoD)Headquarters: Marina del Rey, Cal.Expected annual budget: $5.9 millionU.S. government transitoryPeriod of oversight end September 2000 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national governments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DNS Root Server System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root server administrators Other ad hoc advisory committee•Advisory Committee on Membership•Advisory Committee on Independent Review DNSO Domain NamesSupporting 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7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ASOAddress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ARIN, RIPE NCC, APNIC PSOProtocol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IETF “At-Large” Members(3 reps to BoD)Elected fromGeneral membership Keyword: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Non-profit corporation that act as the Internet’s central coordinating body, formerly 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www.icann.org)ARIN: American Registry for internet Numbers. Allocates IP addresses for the Americas; based in Virginia (www.arin.net).RIPE NCC: Research Internet Protocol Europeans Network Coordin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in Europe, Af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based in Amsterdam (www.ripe.net).APNIC: Asia-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regionally; based in Milton, Australia (www.apnic.net)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Oversees Internet standards (www.left.org).DNSO’s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ccTLD registries; 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gTLD registries; 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 Registrars; Tradema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 anti-counterfeiting interests (二)ICANN的一九九九年 ICANN董事會從一九九八年底開始,透過網際網路或者在全世界各地召開公開會議的方式進行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性對話,經過一年多的的努力,分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的新加坡、五月的的德國柏林、八月的智利聖地牙哥、十一月的洛杉磯召開包括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DNSO General Assembly、PSO meetings、ASO meetings、和ICANN open meetings等等會議。從其實際發展來觀察,一九九九年一年來ICANN董事會在董事尚未完全選出、組織成員尚未完全確定的備受爭議情況下,卻作成了許多攸關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重要政策決定,值得觀察與分析: 1. DNSO Constituency的成立與運作 在一九九九年整年當中花費最多時間進行辯論的事項之一,便是DNSO的組織和運作問題。ICANN董事會在會中多次討論準備組織和形成DNSO Constituency的團體所提出的申請計畫書,在一九九九年一年當中,根據ICANN之組織章程Article VI-B之規定,獲得ICANN承認並開始運作的Constituencies,包括cc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constituency、g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nstituency、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constituency、registrars constituency以及non-commercial constituency等。從ICANN組織章程所設定的組織架構關係來看,ICANN對於各個constituency所提出的成立與運作計畫有決定可否之權力,而目前隸屬DNSO之下的各個constituency所選出之代表組成的Name Council,已經選出三名代表,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和PSO與ASO各自選出的三位代表,成為ICANN的九名新任董事[70]。 平心而論,DNSO一直是ICANN被批評為其受到商業利益包圍的主要來源之一,例如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時認為在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s Constituency未能提出內容詳細與適當程度足以讓ICANN董事會確認之申請計畫,而導致其正式成立的腳步有所遲延,便是一個典型的實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ICANN董事會雖然一再確認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al diversity)是ICANN此一國際組織應該立即貫徹的重要條件,但是同時卻同意在一定的條件滿足之下,放棄組織章程Article VI-B的Section 3(c)所規定的Names Council地理多元性條件。不過,此一暫時放棄地理多元性的例外條件,只在DNSO的constituency初次成立時期內生效,不得重複使用。 2. 網域名稱與商標權間可能發生的衝突:ICANN對WIPO報告建議事項的處理 就歷史背景而言,在美國政府所發佈的白皮書中,要求WIPO擔負針對網域名稱所引起的商標權爭議,提供建議的角色。經過長達將近時十個月的研究、諮詢與徵求評論程序之後,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WIPO向ICANN董事會提交一份號稱許多經過廣泛諮商程序所得出的建議之書面報告。同時,由於目前經過ICANN認可的registrar,亦即testbed registrars,已經準備針對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引進競爭機制,因此有立即實施網域名稱紛爭解決政策的需求。然而,ICANN對於WIPO針對網域名稱與商標權兩者間可能產生之衝突的處理原則所提出之報告,採取相當正面的態度,也是其受到批評的另一個原因。WIPO所提出的報告達數百頁之多,無法一一詳述,簡言之,除了有關著名商標的認定有所保留之外,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報告所作成的決議,基本上乃是採取相當友善的立場,例如,ICANN董事會認為WIPO報告中有關registrars應該如何盡責履行其職務的建議,以及有關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議,與ICANN董事會先前所採取的註冊機關認證政策中所提出之聲明內容,立場十分接近。職是之故,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建議之關於.com、.net、和.org等TLDs的registrar應該採取統一紛爭解決政策之原則,決議採納。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這些建議已經逐漸具體落實為ICANN所擬定之「統一紛爭解決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的內容[71]。 ICANN對於WIPO的建議幾乎照單全收的結果,對於未來網域名稱註冊的生態變化,包括接受註冊者與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註冊市場是否真能趨於競爭化,甚至個人註冊者是否遭到驅逐,使得商業利益壟斷網域名稱市場等問題,勢將發揮一定程度的影響,值得持續觀察。 3. ICANN會員結構的未來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的柏林會議中,會員資格諮詢委員會(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向ICANN董事會提交其針對ICANN一般會員資格(at-large membership)所作的建議原則。經過為期半年的接受評論意見和幕僚研究,ICANN正式確立其至少必須獲得全球五千個一般性會員加入,並且從一般會員中選出其他九名董事後,方能正式運作的立場。換言之,ICANN藉此表達出其想要建立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個人會員系統,進而使得董事會更加符合地理多元性要求的意願。不過,ICANN顯然也十分明白的是,由於ICANN所進行者乃是監督網際網路此一重要的全球性資源,在此一特殊的情形下想要形成一個具有全球性共識且個人成員又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國際組織,必然會招致相當程度的行政複雜性,並且必然涉及昂貴的費用,特別是關於ICANN的預算方面,更是如此。職是之故,在ICANN董事會確認其實施會員選舉程序的構想,以便能夠達成支援以負責網際網路運作穩定度為主要責任的ICANN的目標的同時,ICANN董事會除了認為實施一般會員資格和選舉程序的費用,應該由未來的會員負擔之外,甚至也向外尋求財務支援[72],以便順利進行向全球網路使用者宣傳此一以一般性會員為核心的國際性網路組織的理念,儘早根據已經擬定的政策實施該選舉程序。 4. 爭議較低的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有關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PSO)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ASO)兩者的成立與運作,由於原本即設定以技術為導向,所以雖然成立時間與DNSO相較之下甚遲,但是卻相當順利。簡言之,PSO和ASO的順利成立與運作,似乎顯示網際網路傳統上所具備的開放性、國際性、自願性,仍然在PSO和ASO此類以網路技術標準和技術專業發展為重的社群中,延續下來,並且已經願意針對ICANN此一國際組織的出現,賦予具有共識性質的支持。 5. 爭議不斷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AC) GAC與ICANN雖然不具有隸屬關係,其意見對於ICANN亦無任何強制拘束力,但是,由於自始至今均以不對外開放之方式舉行會議,並且拒絕不具有政府身分的ccTLDs參加會議,所以,與會成員代表包括數十個國家級政府、多國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的GAC,一直是ICANN系列會議中備受責難的焦點之一。 究諸實際,GAC目前已經制定其運作原則,亦即組織條例,GAC亦指出其將繼續致力於實施有效率之程序,以支援ICANN之運作。甚至,GAC也要求ICANN修正其組織章程,以確保該章程中有關GAC會員資格定義,和GAC運作原則所採取之會員資格定義相符。再者,GAC針對許多實質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全球網際網路社群間的網路使用便利性,ccTLDs的管理,及WIPO所提出的網際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建議案。GAC在會議中針對上述議題與其他重要的網際網路政策議題,進行正面且具有建設性的討論,並且進而向ICANN董事會提出各種建議。例如,在有關WIPO所提出之網路網域名稱爭議的最後報告內容方面,GAC即表達其贊同WIPO針對網域名稱和位址的管理所提出之基本原則的立場,其中包括所謂最適當的網域名稱慣例、非爭訟性的爭議解決方式、濫用網域註冊名稱的處理、以及解決網域名稱所有人與智慧財產權人間衝突的基本原則等。此外,GAC並且指出:就目前情況而言,WIPO報告所建議的商標權政策和爭議處理政策,可以適用於gTLD’s,其範圍應包括現有和未來的registries與registras。在肯認WIPO報告所提出的DNS資料註冊的透明性和可信賴性原則的立場下,GAC並且要求ICANN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其他標準的要求條件下,建立適當的系統,以便於接近使用網域名稱註冊資料。 再者,有關不附屬於領主國之領域以及獨立領域所涉及之ccTLDs管理事項,根據GAC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所做成之決議,乃是認為:在某一ccTLDs的代表並未獲得相關社群支持的情況下,在符合ISO 3166的內容,以及符合有關公共管理權力或政府之前提下,ICANN在經過請求後,可以行使其權力,盡其最快速度重新指派代表。更重要的是,針對GAC要求董事會修改ICANN組織章程,以便能夠與GAC運作原則所規定的會員資格標準互相一致的問題,ICANN董事會決議就其組織章程Article VII,Section 3(a)部份進行修正,亦即以下列文句確認某些具有爭議的政府代表的與會資格:「GAC之會員原則資格應向所有國家級政府開放之。在GAC董事長透過其董事長邀請,或者ICANN董事會的邀請之下,會員資格也應向在國際社會中被承認的獨立經濟實體、多國性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開放之。GAC會員應指定一合格代表參與GAC之委員會。GAC會員之合格代表應在該會員之政府單位中擔任正式職位。所謂政府單位之正式職位,包含經由選舉取得之政府公職,或者經由政府、公共部門、多國性政府組織或條約性政府組織所聘雇者,而其在政府、公共部門或組織中的主要職務,係發展或影響政府性或公共決策者。」在經過上述立場澄清與章程修改後,表面上似乎讓人認為日後參與GAC會議的會員資格已經底定,足以杜絕爭議,但是究諸最近半年的實際發展,亦即GAC所採取的諸多保守立場所遭受到的日趨嚴厲的批評,似乎並非如此,甚至,目前GAC針對某些特定議題達成一致性協議的困難程度,也越來越高。換言之,此一現象除了凸顯在主權利益的考慮下,各國針對網路議題達成共識的困難度之外,各國政府在ICANN未來形成國際網路政策和規範方面,究竟將發揮多高的實質影響力,GAC應該是最關鍵性的指標。 (三)商業利益包圍下的ICANN?:組織與權力正當性的質疑與解套可能性 ICANN過去一年來所遭致的批評,除了上述未能盡如人意的程序和實質問題之外,對於網域名稱與商標權衝突如何解決的態度,也成了許多人批評其被商業利益包圍與俘虜的主要理由。究諸實際,有關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的指責,不僅限於其所宣示的網域名稱和商標權衝突處理原則而已,而是包括更多直指其正當性和自我角色認知的質疑,深思之下,這些質疑也的確值得討論。 以網路世界的架構原則觀點切入,網域名稱的性質,其實十分有趣:網域名稱的主要意義在於「虛擬身分」,其既可被類比為電話號碼的性質[73],也可被類比為領域標誌,又可能兼具類似商標的意義[74]。就領域標誌的意義來說,其僅具「地點標示」作用,但是由於網域名稱往往是從事電子商務的重要工具,因而紛爭不斷。截至目前為止,最常見的網域名稱糾紛解決方式乃是訴諸商標法[75]。由於商標法具有濃厚的國界性質,所以過去跨國公司必須花費大量成本在世界各國登錄商標的事例司空見慣[76]。目前此一現象因為網路的出現,以及網域名稱成為電子商務重要的橋樑作用,而更形複雜[77]:究竟,當一般公司想要在網路上從事電子商務時,究竟應該如何在此一虛擬空間裡確保其商標不被冒用的危險?當糾紛出現時,又該如何平衡處理? 如前所述,被賦予研究解決網域名稱與商標權爭議處理原則的WIPO,在歷經將近十個月的研究與諮詢過程之後,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針對網域名稱與地址管理相關之智慧財產權議題,提出的最終報告(簡稱WIPO報告書)[78],是最近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重整的過程中,相當受到重視的里程碑之一,此一報告書所建議之多數原則,亦受到ICANN的肯認與採納,但卻引發許多人批評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甚深的結果。其中尤以偏袒商業利益,枉顧一般網路使用者對於網域名稱的善意需求,漠視網路使用者透過網域名稱的申請行使其正當的言論自由權利,以及對於個人的資訊隱私權保護不周等問題,最受詬病。 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來看ICANN目前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發現Domain Name(DN)的問題,是ICANN嘗試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問題焦點之一。一九九九年ICANN所認可的幾個constituency groups,每一constituency group將有三名代表組成Name Council,其功能則是在於監督DNSO的活動,以及提出建議案,供ICANN董事會考慮與作成決議。究其實際,ICANN此一由constituency groups代表組成的架構設計,主要目的在於平衡兩種團體的利益,一為對商標權的有無具有相當強烈商業利益團體,事實上也就是不願意新的top-level domains (TLDs)出現,而是希望建立一種由上而下式的過程主導網際網路未來的團體,另一則為不具有強大遊說力量的團體,例如想要出售DN牟利的小型DN registrars、負責ccTLD運作的組織(例如愛爾蘭的.ie)、以及因為學術需求而組成的非商業性團體,但是卻擔心他們的利益因為無法在這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整合的過程中充分被代表者。然而,兩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先天上便充滿困難,而從ICANN最近一年來的發展來看,顯然商業利益的聲音遠高過於非商業利益。換言之,無論未來上述利益協調平衡的結果如何,目前整個constituency制度事實上已經遭受到對於遊說力量較弱的團體(包括各種非商業性組織與小型商業經營利益)之代表性無法與大型企業利益的代表性相抗衡者的高度質疑。舉例而言,在所有的constituencies當中,唯一以非商業導向的DN擁有者所組成的constituency,即受到相當程度的漠視。 除此之外,ICANN抱持相當支持態度的WIPO建議,也受到不少法學家的批評。主要的批評重點,不外乎WIPO在提出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建議的過程與建議內容方面,其實都已經顯現出過度保護遊說力量強勢的商標權團體利益的傾向,這種作法不但超越原先美國商務部要求其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的範圍,長遠來說也可能是一種偏頗的模式,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而言不見得具有正面意義,因而事實上有不少學術界人士提出呼籲要求ICANN應該將考慮或採納WIPO建議的時機予以延後,讓DNSO有機會就WIPO提出的建議進行實質討論[79]。 再者,ICANN就開放.com、.net、.org等TLDs的進度問題,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亦有所討論。在此之前已經有五家公司被遴選出來,作為開始與NSI進行整合和著手testbed registry system工作的基本成員,但是截至五月底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開始運作,使得原本預定在六月開始引進全面競爭機制的計畫可能必須延宕下來。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NSI強調就封閉性的界面而言,NSI應該有權利主張。但是自始至終都不開放此一界面,卻顯然是過去所造成的錯誤決策之一,也就是此一界面應該要開放才是。目前NSI、ICANN和美國商務部之間經過將近一年的談判與斡旋,雖然已經簽訂相關協議書,但是該協議書之內容,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洛杉磯會議中,卻又遭受諸如不應該在ICANN未選出全部董事之前簽訂、妥協性過高,以及賦予NSI過多市場優勢等來自新興市場競爭者的強烈批評。 ICANN重整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應該是IP numbers的問題。雖然網域名稱相關的爭議似乎使得其他領域的議題相形失色,但是,關於IP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真正核心如何管理運作,卻至少應該是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議題。雖然目前ASO的運作尚稱平順,但是,從過去一年的發展趨勢看來,也並非全無爭議。在IP Numbers的管理方面,ASO列入考慮的,至少包括兩種模式。至於ASO本身,則會提名三位ICANN理事會的董事。目前提出的模式之一是由美國的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歐洲的European Internet Providers Association和拉丁美洲的eCom-LAC所主導。其主要訴求,則是希望ISP以及全世界各地負責分配addresses的地區性IP Numbers registry,能夠分享ASO的權力。但是也不乏批評此一稱為CIX proposal的模式,主要目的似乎不在於達成監督IP Numbers分配合理性的目的,而是著眼於如何在ICANN董事會中取得一個席次;換言之,CIX proposal的原始用意,原本在於透過確保只由registries組成的方式,將目前運作尚稱平穩的registry system完全制度化。但是顯然CIX認為ASO的問題不僅限於純粹的技術問題而已,還包括相當複雜的國際政治問題。另一方面,亞洲、歐洲與美國的三個registries,同時也起草了一份ASO proposal送交ICANN董事會。其內容則在於賦予registries提名三位人選成為ICANN理事會主席的專屬權利,並且促使未來成立新的地區性registries的構想及早實現。目前上述兩種版本則出現折衷整合的結果。至於現有的registries,其目前的構想大致上是希望能夠改變其目前所遵循的內部作業程序,促使其政策性會議能夠更為公開,並且有更多成員加入,以達成廣泛參與的目標。此一方面究竟未來發展如何,值得觀察。 網際網路至今得以順利運作的主要原因,得力於通訊標準(Protocol Standards)的協調甚多,同樣地,目前ICANN所面對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如何與負責創造與維護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科技社群進行整合。Protocol Supporting Group(PSO)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將技術專業經驗帶到ICANN董事會裡,以確保ICANN的政策決定事項不至於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網際網路運作不穩定的結果。 同樣地,PSO在ICANN董事會裡將保有三個席次,然而,有關PSO究竟應該採取何種結構方式組成,在技術專業社群裡卻顯然有相當大的歧見,包括目前設定網際網路通訊技術標準最為重要的組織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其傳統特色就在不願意插手政策事務,職是之故,IETF內部對於究竟PSO的結構應該如何,也有相當程度的爭議。有些科技專家認為IETF應該是組成PSO的唯一團體,然而另外一派的意見卻認為PSO應該盡量保持其彈性與開放性,開放給其他同樣創造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組織,例如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參與,不應該由單一團體所控制。 同時,如上所述,IETF內部也出現相當程度的緊張關係。其中一派的意見認為IETF應該積極主導PSO的成立,但是另外一派的意見則擔心困擾ASO的爭議會同樣出現在PSO,因而導致IETF無法繼續順利運作。為了協調與消弭IETF上述內部爭執,哈佛大學的Scott Bradner乃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向ICANN提出一份PSO草案,企圖折衷整合所有相關的利益。如果Bradner的草案被ICANN接受的話,未來PSO的組成方式,將是凡組成成員公開,並且其所制定的公開技術標準,為網際網路所共同遵循的技術標準組織(亦即類似IETF的特質者),均得加入。以此一模式看來,此一PSO草案其實乃是一折衷方案。 在ICANN的各種委員會(committees)部份,委員會與ICANN的關係基本上乃是屬於半自主的諮詢性質;然而,委員會與ICANN之間的諮詢合作關係是否運作良好,其實卻關係著未來網際網路政策決定事項的走向。如前所述,委員會之一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GAC),目前正在進行處理的問題包括各國主權機構或政府對於ccTLDs的控制關係,以及某些商業運作原則是否應該適用於ccTLDs等等。其次,由負責目前十三個維繫全球domain names和IP numbers關係的root servers者所組成的DNS root server system Committee,目前討論與處理的問題則是增加或減少上述系統維護者所應該遵循的程序,並且制定運作原則和促使此一團體正式組織化,不過其目前進度顯然相當緩慢。 ICANN目前所面臨的另一個重大爭議,在於網際網路的國際化本質所引發的地區代表性問題,因而有相當顯著的呼聲,要求ICANN董事會必須明白保留一定比例的席次給地區代表,以合乎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 diversity)的要求,並且確保ICANN成為真正具有正當性代表性的國際組織。但是同時也不乏認為此一模式一旦採行,將會製造更多國際政治方面的角力,而這些國際政治意義濃厚的角力,其實不應該出現在ICANN此一以統轄網際網路事務為宗旨的組織裡。同樣地,在ICANN過去至今的歷次公開會議當中,均有不少人提出究竟ICANN是否可能發展成為另一個聯合國類型的組織,而成為國際政治的典型角力場所。從長遠的眼光來看,我們固然不必過度擔憂,但是從各國政府部門逐漸介入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過程的趨勢來看,似乎也不能排除此一可能性。 總之,目前ICANN所面對的問題,其影響層面將極為廣泛,值得我們觀察與反省,進而調整台灣對國際網路事務所採取的回應與態度。其次,各種網路商業團體為了商業利益,在各國法院提出網域名稱與商標法衝突的問題,已經促使全球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出面協調處理,準備制定準則,其發展趨勢也同樣值得注意。當然,各國網路服務業(ISP)和電信事業單位為了如何合理化國際網路連線費率,積極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提議討論與研究處理方案,涉及龐大商機的電子商務在國際組織與聯盟中(例如如亞太經合會(APEC)、經濟合作與發展機構(OECD)、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等)一再地受到討論與爭議,同樣也是令人無從忽視的現象。或許,這些都意味著網路「烏托邦」式的規範模式已經受到嚴酷的挑戰,代之而起的,可能是以更多的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因而應運而生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過程,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也就並不為過。我們固然應該關心在此一制憲的過程中,如何將「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進行合理的整合與妥協,但是,我們似乎更應該關心的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下,台灣的網路界如何因應、自我定位、自我調整,以及進而面對挑戰與競爭? 在台灣參與網際網路國際組織的策略方面,本文認為應該做相當程度的調整,方足以因應上述挑戰。首先,由於網際網路變化迅速,相關國際事務亦日趨繁雜沈重,但台灣若不積極參與,則又有無法緊跟國際趨勢之落伍疑慮,並且進而失卻網際網路方面的競爭力之虞。因此,如何充分整合台灣國內公部門與私領域的資源,參與這些網際網路國際組織所召開之定期與不定期會議,甚至積極參與其日常運作,應是值得慎重擘畫之方向。同時,在台灣目前也積極針對國內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關,亦即台灣網路資源中心(TWNIC),進行組織重整的此刻,ICANN的經驗,以及其所受到的諸多批評,毋寧可以作為正面與負面的雙重參考,至於國內制度規劃之合理架構與相關細節應該呈現何種面貌,以盡量降低ICANN所遭遇到的上述組織和權力正當性質疑,則似乎可以作為未來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五、我們將往何處去?:從批評與省思中展望ICANN的未來 回顧Internet governance的辯論發展至今最為激烈的兩年,ICANN的成形與運作至今的過程,恰好為我們思考人類社會中國際性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管理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典型的觀察對象。以作者過去一年來參與和ICANN有關的各項會議與活動的個人經驗而言,可以說是不時徘徊在理論與實際的十字路口,五味雜陳,相信這也是許多ICANN的觀察者和研究者的共同經驗。然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有趣觀點是,許多實際參與ICANN形成和運作過程者,目前幾乎都有相同的基本信念:從一九九七年開始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制的討論至今,國際網路界已經投注的無以計數的資源,無論ICANN受到多少批評和挑戰,國際網路界幾乎已經走到無法承擔ICANN失敗,導致所有的辯論和制度設計重新回到原點的地步。若果如此,我們接下來必須回答的關鍵問題便是:到底我們應該遵循怎樣的道路前進,才能使ICANN真正具備成為成功的國際性網路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組織的條件?本文認為:達成這個目標的前提,至少應該包括讓網際網路的規則制定和政策形成,從科技或技術標準本位的模式順利過渡到多元模式;克服在網路界形成國際共識的困難;克服彼此關係密切的網路專業社群的抗拒心態;以及爭取組織鬆散的網路使用者認同等幾個要素。本文以下所述,即是本於以上這幾個觀察角度,針對ICANN目前的問題所作的討論。 ICANN的核心概念,其實是準備在將來透過一連串的與上述Supporting Organizations以及Root Server System的契約關係所組成的,期待透過這種類似委外辦理的關係(outsourcing relationships),達到ICANN成立時所抱持私領域主導的初衷。不過,最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契約關係使得ICANN對各個組織團體掌握一定程度的控制權力,ICANN與各個不同組織團體之間所訂定的契約關係究竟為何種形態,其實一方面考驗ICANN維持由下而上形成決策的組織形態的程度,也決定ICANN在未來的運作上是否能夠權責相符。 有人認為:ICANN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國際組織模式的形成,代表網際網路的國際組織運作方面,已經不再如過去一般凌亂鬆散,而是如同網際網路本身一般,朝非常有活力的方向發展。但是,究竟ICANN的出現,是否真能解決目前網際網路所面對的各種爭議問題,卻似乎仍是一個難以解答的問題。以一九九八年秋天ICANN成立至今,即普遍受到來自網際網路社群各方對其正當性提出質疑的情況來看,雖然ICANN透過GAC的成立,廣泛邀請世界各國政府以官方身份加入,對其正當性予以背書,但是似乎仍然難逃上述質疑之陰影。 其次,ICANN其實面臨一個先天本質上即存在的緊張關係:根據其組織章程之規定,ICANN乃是有權核准許多支援團體與組織的架構,此一模式,事實上與網際網路長久以來所遵循的決策模式似乎有相當大的差異:網際網路所遵循的決策模式,過去至今一直都是由下而上的,而ICANN似乎正是反其道而行,因而似乎也就必須承擔命定的正當性質疑風險。 同時,對於ICANN的最大挑戰之一,乃是ICANN目前肩負的責任,其實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任務,而且是一個必須在技術可行性與彈性、政治利益、以及商業利益之間進行整合工作的任務。在內容如此複雜的任務下,ICANN一旦在正當性方面出現疑問,而且無從自我解套時,那麼極可能便意味著其他力量,尤其是世界各國政府、美國國會或者其他國際組織,便會趁隙而入填補此一真空狀態。這也是ICANN急於建立一般性會員的架構之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工作,過去其實絕大部份掌握在美國政府手中,而且真正的監督工作是由去年ICANN臨時董事會甫組成之際突然逝世的Jon Postel一人主導,所以目前的ICANN其實是一個史無先例的組織:一個準備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國際組織,但卻是超乎任何傳統政府角色所能夠控制之範圍的私人組織,如果ICANN的運作與組織出現失敗跡象,那麼整個網際網路的運作多少不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也因而必須重新考慮從一九九六年以來所進行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設計過程,是否適當,甚至必須重新履行此一程序,並且嘗試找出更能夠合乎網際網路運作本旨的整合方式。 除了各國政府之外,我們其實可以從歷次會議的進行過程中發現,ICANN已經取得不少跨國大企業諸如IBM以及MCI WorldCom的支持,甚至獲得某些公司的捐款。至於長期的運作資金來源,原先計畫以每一註冊網域名稱每年必須繳納一美元使用費(或稱使用稅)的收費為主要來源,最後雖在美國國會質疑下暫時作罷,但是卻從未放棄此一想法,甚至可能將收費對象擴及網路位址分配(IP number allocation)方面。 再者,目前ICANN所遭遇的主要批評,在於其組織和運作不但不夠透明,而且過於官僚化,同時對於非屬主流的另類意見不能真正廣為接納,提出諸如此類批評者,尤其是以小型網際網路事業經營者最為明顯。不過,在ICANN臨時董事會方面,顯然極力否認上述批評,而是另外指出ICANN所面臨的,是任何組織草創初期幾乎都會面臨的問題,亦即設法獲得適當且充裕的財務支援,並且使財務結構健全化;協助相關支援組織能夠盡快開始運作;並且決定和採納董事會的選舉機制等等。雖然ICANN所提出的上述工作任務目標都相當合理,但是事實上目前已經在ICANN以及相關組織整合過程中出現的不少內部權力鬥爭,不可否認地卻也同樣對ICANN的成功與否蒙上陰影,也使得ICANN的運作必須以更具有妥協彈性的方式為之。 平心而論,就Internet governance的觀點切入,僅就「誰應該對domain names具有支配控制權?」此一問題作法律技術層面的辯論,並無太高的政策意義,同樣地,我們似乎應該將ICANN的出現和相關辯論,視為Cyberspace的第一個立憲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從此一觀點來看,無論其當初預設的目標和功能如何崇高中立,ICANN目前所面對的正當性危機,幾乎是任何人類社會在建構其共同生活的基本遊戲規則時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作為最能影響這些遊戲規則實質內容和適用結果的ICANN, 大家關切的重心自然落在其是否會受制於特定意識形態或利益考量,出現以不公平的方式給予任何特定團體或利益集團特殊待遇方面。就此而言,ICANN以非營利性質的法人組織形態出現,其董事會的正當性是否充分,其組成結構是否健全到足以為網路社群制定運作規則(亦即該組織之組織章程),並且視實際需要修改此一根本大法的內容,當然應該受到徹底的檢驗。例如,究竟ICANN組織章程中規定董事之組成必須滿足地理端元性的考量,是否即符合上述考量? 從嚴格的憲法理論來看,地理代表性此一條件似乎不足以滿足網路社群對於ICANN的期待。如眾所周知者,針對權力濫用和腐敗可能性所設定的控制機制,除了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權之外,還必須有代議制度以外的管道,作為輔助控制機制,這就是權力分立和制衡制度的原始設計目的。換言之,作為未來全球獨一無二的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構的ICANN,具有極為強烈的網路政府雛形色彩,其董事會無論多麼具有代表性,在缺乏權力分力和制衡機制控制的情況下,似乎無從克服其令網路社群疑懼不安的先天障礙。這個問題,不因為ICANN形式上僅是在美國加州註冊成立的非營利性質法人組織而有所不同,正因為其扮演網路世界的公共資源守門人角色,有權力定義未來全球網路世界運作的基本輪廓,所以,我們更應該要求其不斷自我調整,以適當及公平的權力運作模式作為運作基礎。 其次,即使在地理代表性方面,ICANN目前的實際狀況,也令人不盡滿意。雖然ICANN在不同的場合一再強調ICANN乃是一個極力反映網路社群「共識」(consensus)的組織,但是,究竟ICANN所謂網路社群的共識所指為何,其實引發相當多的辯論,甚至不乏著名的美國網路法律學者語帶諷刺地以「共識並不是以大多數人投票就可以形成,更不是一小群人秘密討論集會而形成;共識不可能是因為上位者的命令而來,更不會在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情形下形成」[80]由此多少反映出ICANN成立至今所作成的許多決策致命傷所在。舉例來說,ICANN對於WIPO建議的偏袒立場,或者先前希望每個domain name的持有者每天繳納1元費用的構想,以及採納WIPO建議制定全球統一的爭端解決政策,便是受到許多缺乏共識的嚴厲批評之典型實例。從上述現象來看,與其一再捍衛自己的決定乃是共識下之產物,ICANN未來最重要的任務,似乎應該是試著真正去了解網路社群的共識所在,進而作出和執行真正具有共識正當性的決定。為了達成此一目的,ICANN必須至少必須認識到的是,共識應該具有開放性語普遍性,不應該是封閉式團體的產物,在共識形成的每一步驟,必須完全透明化,讓任何有興趣的個人語團體皆可達到實質參與的目標,並且在作成決定前,有具有的證據佐證該決策的確具有極高的共識程度。就此而論,充分的資訊提供和充裕的時間,自然不可或缺。 再者,就實際的DNS重整工作而言,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應該受到更為嚴肅的檢驗。一年多來ICANN和NSI之間雖然意見相左,NSI的許多動作也備受爭議,但是,NSI長久以來所扮演的DN註冊市場獨占者角色,應該如何被解讀,以及其對未來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影響如何,即使在ICANN和NSI兩者之間簽訂協議之後,似乎仍然並未真正釐清。深究之下,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似乎正如兩個獨佔者之間的角力一般,對網路社群的長遠利益,是否有正面的幫助,或者只是引發更多爭端,即使從兩者所簽訂的協議中,都難以確定[81]。尤其,雖然兩造同意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可以審查ICANN董事會所作成的決策,但是截至目前為止,ICANN並未正式成立The 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因此,究竟如何透過獨立且中立的機制,確保該協議受到必要的節制,同時未背叛網路社群的共識,其實令人深深懷疑[82]。而ICANN和NSI之間協議所凸顯的實質問題,充其量也不過是ICANN截至目前為止的許多決策都未受到類似檢驗此一現象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是卻的確反映出ICANN組織中設置一具有強力審查和監督功能的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而非僅具有諮詢性質,有其迫切必要性[83]。 整體而言,ICANN運作至今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在於其所要處理的事務中,絕大部份已經超越「標準制定」的技術領域,導致許多浸淫在網路科技領域多時的專業社群,在面對ICANN各種會議和活動所引發的種種紛擾時,不斷質疑我們是否需要這種聯合國式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同時,也有不少聲音不斷出現,質問ICANN究竟要等到何時,以及透過何種方式,真正應該具影響力的ICANN全體選民,亦即全球網路使用者,才能決定他們需要一個具有何種面貌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以及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哪些共識是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的基礎架構?面對這些難題,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回歸基本面,用憲政民主的根本原則來思考:如果我們充分認知到擁有「生殺大權」的權力中心,不但應該具有權力正當性,權力的行使也應該受到適當的限制,身為立憲菁英者固然有統籌各方意見甚或寫出憲法基本文件以供討論的重責大任,但是也無從規避共識要求這些基本理念的話,那麼,在憲法經驗的引導下,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浪費時間作無謂無益的辯論? 六、結論 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問題,本質上即相當複雜棘手。尤其在網際網路快速全球化和商業化之後,負責或主導網際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者是否仍能堅守網際網路的規則形成與決策制定傳統,以及這些傳統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在ICANN的形成與運作過程中,都成為關鍵議題。本文認為,雖然今天我們所面對的網際網路環境與過去大不相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統理,不再是專屬於一群思考模式與行事風格相近的科技界人士,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科技界人士透過過去至今的諸多努力與協調,為這個虛擬世界所累積起來的網路傳統特色,包括規則與決策的公開透明化、由下而上的共識決模式、互相信任協調以鞏固權力正當性等,卻相當值得珍惜,本文也相信這些網路傳統精神如何適當地翻譯轉換到目前商業化程度極高的網際網路世界,是決定ICANN是否能夠真正成功的關鍵性因素。ICANN過去一年多來的經歷,固然展現出其維護這些傳統的努力,但是其受制於短期商業性考慮的現象,越來越加明顯,無論主其事者如何辯解撇清[84],卻仍難脫嫌疑。以網際網路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重要一環,以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辯論日趨激烈的趨勢來看,ICANN未來勢將受到更多挑戰與檢驗,而也唯有讓ICANN受到更普遍、更徹底的檢驗,才能確保並提高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的合理程度。本文認為我們應該期待與監督的,是ICANN透過更多公開透明與多元化的管道,改善與解決其目前已經出現的程序正當性問題,以及在諸如商標權爭議或糾紛處理等實質議題處理原則的確立方面,所遭遇的質疑,亦即在網際網路習用的科技或技術標準主導模式,和網際網路進一步成長所不得不面對的其他新興國際政治、商業利益和區域性社會文化等因素兩者之間,取得適切的平衡點,然後,才有充分的前提討論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是不是值得身為世界網路公民的我們信賴付託,而且可長可久。 --------------------------------------------------------------------------------*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J.S.D., March 1997);哈佛大學法學碩士(LL.M., June 1994)。現任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本文部份內容改寫自作者於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受教育部電算中心委託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之政策與法律問題:國際趨勢的觀察和省思」之研究報告。此一持續性要求相當高的研究,目前雖仍處於草創階段,但其之所以能夠順利開始進行與逐漸成形,得力於該中心陳立祥主任、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李德財所長、何建明研究員、中研院電算中心林誠謙主任與黃勝雄高級分析師、前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副主任(現任蕃薯藤資深副總經理)吳國維先生、電信總局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個人與單位之協助甚多,謹此致謝。文中所有觀察與論點,並未成熟,因此可能出現之錯誤,由本文作者自負其責,並待日後研究成果作進一步之補充與修正。 [1] See generally Katie Hafner & Mathew Lyons,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 of the Internet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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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杨松林:城乡分离化、合作化是唯一出路--读袁纯清书记给全省干部的信有感
    经济 2011/08/30 | 阅读: 1226
    从日本、台湾地区经验看,扩大农民兼营不是仅仅依靠每个驻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或者自由市场能解决的,而是靠国家或者地区制定有效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促进和实现的。整个九十年代至今为什么中国农民兼营收入份额没有增长反而下降?
  8. 孙力舟:种族主义与现代社会的脆弱--挪威恐怖袭击的启示
    社会 2011/09/01 | 阅读: 1828
    2011年5月,美军海豹突击队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世界最富盛名的恐怖主义头目奥萨玛•本•拉登。各国媒体纷纷猜测,基地组织将对西方国家发起大规模的报复行动。然而,本•拉登死后,最大的恐怖袭击不是发生在近来四处点燃战火的美英,而是发生在和平的北欧小国挪威。从事袭击的,不是来自中东的大胡子,而是自称血统纯正的本国人布雷维克。看着曾经漫步过的奥斯陆街道一片狼藉,我在愤怒悲伤的同时,也生发了几点思考。 种族主义向恐怖主义发展 布雷维克并非近年来人们脑中固化的恐怖分子形象--在沙漠戈壁中风餐露宿的苦行者,而是挪威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农场主。布雷维克自认属于金发碧眼的纯正欧洲人,与希特勒膜拜的雅利安人相当近似,但他崇拜的是丘吉尔而不是希特勒。鲜为人知的是,反法西斯领袖丘吉尔也是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者,对印度等殖民地的独立要求非常反感。 据媒体报道,在奥斯陆商学院读书期间,布雷维克意识到"民主斗争的方式已经不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说,因为在欧洲,宽容接纳移民的多元文化主义,长期占据主流,所以在他看来,只要再过五十至七十年,欧洲大陆上像他一样纯正的欧洲人就将成为少数民族,因此他决定找一种"别的方式"来反对移民。 这种思路在欧美并非绝对的另类,与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逝世前的最后一部著作《我们是谁》中的说法没什么不同。亨廷顿担心,由于黑人、拉美裔、东亚裔和中东裔的少数族群生育率较高,若干年后,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美国人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沦为少数,英语可能被西班牙语取代。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亨廷顿出版名作《文明的冲突》之时,就有中国学者推测,亨廷顿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愿因为触碰美国国内"政治正确",被视为带有种族主义倾向,而毁掉晚年的学术生命,于是只能借全世界的文明冲突,来影射美国国内的族群矛盾。到了即将作古之时,他才终于吐出真言。 近十年前,我曾在北欧生活过一段时间。我的北欧朋友大多对外来移民--特别是穆斯林移民颇有微词。比如,丹麦朋友说土耳其移民不爱工作,却拿着丹麦政府的高额失业救济,整天喝啤酒无所事事;商店打折的东西,包括面包等生活必需品,往往被他们横扫一空。这些移民一方面把七大姑八大姨都想方设法带来丹麦,另一方面却不真正做丹麦人,还要回国安葬,理由是"不能葬在基督徒的土地上"。一位挪威退役的老将军则说,很多移民太爱扎堆,也很少和挪威本地人通婚,这样形成一个个封闭的社区,让不少挪威人觉得很不爽,像是自己的国家中出现了一个个殖民地一样。相对来说,他们比较喜欢工作努力的华人,但也希望华人能够更好融入本地社会,别总是搞唐人街之类的聚居区。这样,极端的反移民行动,可以看做冰山一角,背后则是相当比例的民众对移民的恶感。2010年,瑞典极右翼政党瑞典民主党突破得票5%的门槛,首次进入了议会,就是这种情绪的反映。 这种情绪不限于北欧。2005年的巴黎骚乱和今年的伦敦骚乱,都与移民和本土居民的冲突有关。笔者在中东欧游学时,也发现捷克人对越南人和吉普赛人有恶感。因此,布雷维克不难找到"同志"。挪威记者里斯•格里尔•安达称,布雷维克试图建立一个与英国右翼集团"保卫英格兰联盟"有关的组织。"保卫英格兰联盟"承认,在2010年3月布雷维克曾参加了该联盟发起的游行示威活动。 然而,尽管近来欧洲政要屡屡发出"多元文化主义已经失败"的感叹,并且对吉普赛人、北非难民等处置严厉,但要使欧洲还原到中世纪那种"纯净"的基督教、白种人世界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布雷维克曾经加入的挪威右翼政党前进党,在事件后忙不迭地与布雷维克"划清界限"。因此,像布雷维克这样的激进反移民分子,既然难以取得广泛支持,就有可能诉诸极端手段。 其实,种族主义与恐怖主义的结合并不乏先例。当种族主义者控制国家政权的时候--例如在美国内战前的南方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的南非--种族主义的压迫是日常政治的一部分。在种族主义者丢失政权,但还有相当势力的时候,往往采取恐怖手段,例如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的3K党。这些恐怖分子甚至长期获得了公众舆论的理解乃至支持,风靡全美的小说《飘》和早期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中的3K党就是正面形象。 童话般北欧的另一面 布雷维克一个人的袭击能够造成76人死亡,这与号称童话国度的丹麦和被美国《新闻周刊》排在世界上最适宜居住国家前列的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等北欧各国承平日久,疏于防范有关。 我在丹麦生活时,正值"9•11"事件一周年前后,和美国的戒备森严相比,哥本哈根可谓不设防的城市。路上几乎看不到持枪的警察,城市铁路系统也没有安检,甚至没有检票员。据说,铁路工作人员有2%的概率上车检票,对无票的人处以5倍的罚款。这样的措施,对于节约人力、方便旅客来讲确实可嘉,但从安全角度看,则是极为松懈的。 另一方面,当代北欧对维京人的历史叙述,包括各种博物馆、复原村落的旅游项目,往往突出维京人作为探险家的英勇开拓,有意无意淡化维京海盗残酷掠夺杀戮的一面。一些孩子难免从小对中世纪肆意施暴的祖先产生某种崇拜,乃至亦步亦趋。 此外,北欧较早废除了死刑,挪威最高的徒刑仅为21年,丹麦则仅有17年。一位在丹生活多年的华人朋友对此感到难以理解,他说,一个丹麦人如果真的是杀人狂,即使每次杀人都被立即逮捕并被判处最高徒刑,按照平均寿命,他可以在成年后杀人4次。缺乏死刑的震慑和对犯罪分子的肉体消灭、管束,也使北欧存在发生大规模杀人案件的隐患。 这次挪威公众对袭击的反应基本算是镇定,没有引起社会更大的恐慌和失序。但是,挪威政府和执政党的表现则令人失望。挪威政府在奥斯陆爆炸发生后,未能及时封闭城市的各个出口,导致布雷维克很快到达郊外的海岛继续行凶。挪威政府宣布戒严的区域只包括市区,没有包括周边海岛和乡村,甚至没有向奥斯陆以外地区发出加强戒备的信息,明显低估了恐怖分子继续在首都以外地区发动袭击的可能。而类似中国共青团组织的挪威执政党工党的青年营,在集会中明显缺乏安保措施。青少年团员们先是轻易上当,接着又惊慌失措,完全没有采取有组织的反抗做拼死一搏,而是像猎人枪口下的兔子一样在岛上逃命,甚至跳进水里,被追逐猎杀。 其实,如果在布雷维克集中起人群开枪之时,青少年们从不同方向一拥而上,是可能制服他的,至少不会有这么大的伤亡。这使人们在震惊悲痛之余也怀疑,左翼政党培养的接班人,在生死一线间的关键时刻,都是如此无能吗?中国报刊曾经连篇累牍地哀叹中国孩子在应试教育重压下缺乏生存能力和应变能力云云,称赞外国孩子中小学课业负担轻,生活能力强。我在北欧生活时则多次听丹麦朋友抱怨,现在的孩子太难管,太缺乏组织纪律性。从遇袭青少年的反应看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集体协作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和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临危不惧、有效保护自己的能力,不是放任型的教育方式能够培养出来的。 现代社会的脆弱性 以全球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因人口的密集居住和人们之间史无前例的密切往来,而让恐怖袭击比过去变得容易了。 全球化首先是经济的全球化,商品的流动自由远远超过人员往来的自由。"9•11"以后,各国的反恐措施主要是加强对人员的管控,例如美国驻各国的大使馆采集申请赴美签证人员的指纹。恐怖组织如果更充分地利用市场流通机制进行恐怖袭击,就更加让政府防不胜防。比如很多都市白领中午会叫外卖充饥,如果恐怖组织掌握了某公司员工叫外卖的规律,在预定的时间冒充送餐员,送上加入毒药或病菌的外卖食品,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甚至致人死命。很多人喜欢网上购物,如果恐怖分子冒充送货人员,在订购的衣物中涂抹毒物或病菌,也可能致人死伤。此外,如果知道某位恐怖袭击的对象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在邮包或餐盒中加入致敏的花粉等物,也可以致人休克甚至死亡。一般安检是针对枪支、爆炸物和管制刀具的,被投毒的食品衣物一般难以被安检仪发现,甚至可以通过公司、政府的门禁,而恐怖嫌犯则难以抓获。例如,在"9•11"事件后美国的炭疽袭击中,含有炭疽菌株粉末的邮件,就多次被投递到收件人,造成死伤,而寄件人通过写假地址就轻易逃过追捕。 通过送餐或网络购物进行的恐怖袭击一旦得逞,容易引起巨大的公众恐慌,送餐服务、网络购物、邮包服务等产业可能一蹶不振,经济受损,失业增加,对恐怖势力所敌视的政府造成更严重的打击。 在很多国家,持枪是违法的,但恐怖分子仍可以用开设餐厅或娱乐场所为掩护,勾结犯罪集团,豢养打手,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同时就餐时,突然拉下防盗门,堵塞各个出口,用剔骨刀、飞镖等凶器进行袭击,可能在警察赶到前就已经造成重大死伤。如果这样的恐怖袭击得手,将会严重动摇公众上街吃饭的意愿,可能会导致餐饮等服务业一蹶不振。在几乎所有国家,个人持有炸药也是违法的。但是,在这个资讯普及的时代,掌握炸药的制造方法又是相对容易的。布雷维克以自家农场配备农药为掩护自制炸药,取得了惊天动地的爆炸效果。 一些国家的工业设施管理混乱,恐怖分子可能通过行贿、偷盗等方式获得甲醇、亚硝酸盐等毒物,甚至获得小型号的放射源。如果恐怖分子将毒物裹入食品、药品中出售,将放射源制成荧光玩具出售,也能造成死伤,并制造公众恐慌。中毒事件一旦发生,迅速判断毒物,组织特效药物,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救治,公众的怒火往往会投向政府监管和援救不力,恐怖组织或许能实现损害政府地位的目标。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中国,已经开始允许出租或出售无居民岛屿,由私人或公司进行开发。如果恐怖组织获得岛屿的使用权,就可能将其作为对船只,特别是远离主航道的观光游船进行海盗式恐怖袭击的平台。恐怖组织还可以在岛上故意破坏生态,危害航道安全。恐怖组织还可能借助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核泄漏、矿难等人为灾害为非作歹。 恐怖分子可能编造谣言,制造恐慌,乃至趁火打劫,甚至利用混乱,袭击从灾难现场逃难的人们和参与救援的队伍。布雷维克此次在岛上袭击得手,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身着警服,以救援为名集合岛上青少年,再突然开枪。纵火是一种古老的破坏方式,看似技术含量低,但防范成本很高,一旦发生,救援成本更高。恐怖组织既可能利用建筑防火的漏洞,纵火杀人毁物,又可利用森林草原干旱纵火。若因为防山林纵火,大量封锁人员进山路径,又会影响山区林区正常生产生活。 近年来,踩踏事件在各国时有发生,发生的国家不仅有柬埔寨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有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恐怖分子将来可能利用大型活动的组织不善,突然发难,制造人们的恐慌和踩踏。在经济困难时,恐怖组织也有可能哄抬物价,制造银行挤兑和商店抢购。 2012即将来临,恐怖分子还可能利用影视作品散布的末世情节,勾结邪教势力,教唆人们,反正世界要毁,不如恣意妄为。 总之,种族主义与恐怖主义的结合,对于居住密集、往来频繁的现代社会,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各国政府和社会对此应高度重视,加强防范。 
  9. 赵志勇:《白卫军》:舞台的诗意与魅力
    戏剧 2011/09/01 | 阅读: 1733
    1918年3月,米哈伊尔.布尔加科夫结束了他在斯摩棱斯克省的两年乡村行医生涯,风尘仆仆回到故乡基辅。那一年,德国人扶持的"全乌克兰统治者"盖特曼和右翼民族主义者、自封的"乌克兰共和国领袖"西蒙.彼得留拉正在争夺这个欧洲粮仓的首都。而不远处,苏维埃红军则正在向这里进发。
  10. 里伯斯金:德国军事历史博物馆(镜报专访)
    建筑 2011/09/02 | 阅读: 2103
    李伯斯金,设计了柏林的犹太博物馆,纽约的ground zero,最近设计德累斯顿的军事历史博物馆(将于2011年10月14日开幕)。建筑与历史记忆的关系是怎样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的?他又怎样理解德累斯顿这个在二战中被盟军炸弹摧毁的城市?
  11. 江晓原:“花前白发风怀尽,不是销魂是断魂” ——关于《海藏楼诗集》
    文学 2010/09/02 | 阅读: 1385
    海藏楼主人正式成为汉奸,应该从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算起(尽管此前他和溥仪小朝廷勾勾搭搭已有十年光景),那时他已经72岁,他的生命只剩下六年了。然而正是这六年使他身败名裂,从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12. 隐侠:从萌芽到分裂:生态学思想简史
    环保 2011/09/03 | 阅读: 1598
    生态学是工业革命以来兴起的一门学科,理解生物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是这个学科的主要内容。对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理解,自然而然成为生态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数百年的历史中,生态学在不停地发展,生态学家对人类和自然之间关系的理解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两个过程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萌芽阶段的生态学 在达尔文之前,不少生态学家同时是博物学家、分类学家、化学家、神学家甚至文学家。 在这一时期,一部分生态学家倾向于分门别类的描述和理解自然现象,诸如不同地理区域的植被组成,物种生活史特征等等。另一部分生态学家倾向于把自然看作一个有严整秩序的整体,从整体思考各个物种之间的精妙联系。美国生态史学家沃斯特认为,前一种生态学家是持"人类帝国主义"观点的,他们用还原论的办法机械地解析自然,其研究方法与在近代科学中兴起的归纳演绎方法是一致的。后一种是"田园主义"观点,他们倾向于把自然理解为一个整体,强调人类回归自然秩序。这一时期,田园主义生态学家在探讨自然界物种之间紧密联系的同时,还受到宗教、文艺思潮的影响。但是,这两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交织在一起。西方生态学者此时一方面醉心于不停地发现新的生命现象,一方面希望远离工业和城市的喧嚣,回归田园时光,对人类毁坏每一片森林感到痛惜。 达尔文之后的生态学科 达尔文和与他同时代的科学家们改变了生态学科的面貌,也导致了生态学的分化。达尔文在回顾他的工作原则时写道,即使一个假说再优美,只要和现实证据相矛盾,就必须被抛弃。某种意义上说,达尔文的这个工作思路和波普尔的"假说-证伪"模式是同质的。与达尔文同期的生态学家们大多都自觉地采用了这个原则。从1860年至今,生态学界每个自然规律的发现大多都遵循"假说-证伪"模式,这一模式于是成为萌芽阶段的生态学和现代生态学的分水岭。在此后一百多年里,无论是持还原论观点还是持整体论观点的生态学研究,只要遵循"假说-证伪"原则,那么这种研究属于科学生态学的范畴。 除此之外,生态学还有另一个分支,即人文生态学。如果一位生态学家只有一个理论框架,却并不思考这一理论框架是否有现实证据,那么他的研究就应该归于人文生态学的范畴。生态学界因此形成了两个圈子,各有各的出版物和研究群体。 举个例子:假定有一片草原,其上有食草动物(比如鹿或羊)。如果没有食肉动物(比如狼)的话,食草动物种群会增大,摄食过多的植物,导致植被退化,然后食草动物大量饿死,生态系统瓦解。但是如果有捕食者存在,食草动物种群就会被捕食者调控,从而也不会造成植被退化。上述文字描述只是一个假说,它的数学模型就是著名的Lotka-Volterra模型(或叫"猎物-捕食者模型")。但是在实际研究中,科学家发现,在没有捕食者的环境中,食草动物种群的确会出现种群崩溃现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食草动物种群在崩溃后还会恢复,并不时地发生崩溃,保证植被并不退化。这一证据就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Lotka-Volterra模型,从而引发了生态学家对捕食者作用的反思。生态学家后来发现,自然界的调控不仅包括捕食者从上而下的调控,还存在气候和植物从下向上的调控。由此,人类拓展了自然界自我维持机制的认识范畴。这样的认识过程,就属于科学生态学的范畴。 但是,同样有一批学者,他们在想出或者认识到Lotka-Volterra模型后,立刻认为这反映了大自然调控的精妙,并把它推广到人类社会。比如近年来国内反映草原问题的一本半小说半政论的作品《狼图腾》,其作者姜戎就把狼对草原的保护作用无限强化。而实际上,在《狼图腾》小说的背景地区东乌珠穆沁旗,1961-1964年的历史记录表明,每年狼捕食的家畜不到该区域总家畜头数的1%,而极端恶劣气候(比如雪灾)能导致当年30%或者更多的动物死亡。在此区域,主要调控动物种群的因素是气候,而不是狼。这一证据表明,《狼图腾》这本小说在科学上是站不住脚的,书中的观点只是一种思潮或者理念,可以看做一种人文生态思想。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生态学家,有时候难以划分他们是属于科学生态学阵营还是人文生态学阵营。萌芽阶段的生态学印记几乎打在每个生态学家身上。即使一个生态学家以科学生态学研究闻名,他的成果也未必都属于科学生态学的范畴。比如,提出植被演替学说的克莱门茨(Frederic Clements)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克莱门茨的植被演替学说很好地解释了自然界植物物种组成的更替规律(比如森林地区的空白生境,一般存在"草本--灌木--乔木"的演替顺序)。但是,他同时认为生物群落是一个"超有机体",一个自然群落可以像一个生物个体那样从小到大逐渐生长,其中的物种之间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电影《阿凡达》便借鉴了这个观点。但是,克莱门茨的超有机体观点后来被证伪了,生态学家发现物种实际上是随机地出现在生境中,先入为主地组成群落。尽管如此,超有机体作为一种观念,已经影响了人类社会,成为一些生态伦理学的重要依据。 学科分化之后 科学生态学同时继承了萌芽阶段生态学中还原论和整体论的研究观点,某种意义上还是人类帝国主义的视角。随着物理化学方法的介入,科学生态学已经理解了自然界一些重要的科学规律,并用数学和地学手段,对这些规律做了整体性的理解。但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的科学生态学有个特点,就是强调研究无人类影响条件下的自然规律,把人类因素置身于生态系统之外,很少再思考人类和自然之间关系。 而人文生态学则继承了萌芽阶段生态学的泛灵主义、田园思想等。尽管术语有所变化,但是相对于其社会影响,人文生态学在理论上发展不是很大。1960年以后,环保主义运动风起云涌,环保政党和NGO纷纷成立。这些运动以实际中不断暴漏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依托,对现实世界进行批判。这一时期,环保主义运动的主张比如"保护地球,保护每一个物种"、"人与地球和谐相处"、"炸掉大坝,让河流自然流淌"等,在理论范畴上并没有超出吉尔伯特•怀特、梭罗、克莱门茨、利奥波德等早期人文生态学家的思想,但是环保主义者的影响已经远远不是这几个终身住在原野地区的学者所能及的。环保主义者现在已经占据了媒体,充分影响公众,在一些国家甚至成为主要的执政党。人文生态学的观点基本上主导着现代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 值得指出,人文生态学和环保运动在反对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对环境的破坏时,同时也厌恶任何改变自然现状的社会变迁,而且他们的主张还具有浓厚的西方中心色彩。比如,这些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保持工业化前的状态才是生态的、环保的,而往往不顾当地赤贫,人民福利得不到保障的事实。 而且,近年来人文生态学的所有理论出发点大多是建立在有选择的科学生态学研究成果之上的。比如反转基因运动在食品安全性问题质疑频频落空后,纷纷转向科学生态学界,寻求转基因作物污染自然种群的证据,一有寻获,即大肆宣传,而往往无视那些实验设计不严格的事实。而在全球变暖问题上,"地球一小时"等环保运动也及时套用科学生态学界提出的"碳中性"概念,却回避科学界并未能完全理解碳循环的事实。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科学生态学家意识到,继续把人类置身于研究对象之外是不合时宜的。 在无人类影响地区得出的研究结果,并不一定在现代社会成立。科学生态学家也把研究重心转移到人类对地球的影响方面来。近几年来,科学生态学家逐渐提出,人类应该自主地承担大自然管家的责任,应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可持续之间的平衡。他们把这一过程称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再和谐"。和环境恶化一样,人类的贫困和不平等,都是人类对生态系统管理的失败,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类和环境再和谐的要务。科学生态学正逐渐重新开始理解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对流行的人文生态学的一些观念进行矫正。 两类生态学在中国的处境 自民国以来,科学生态学在中国开始发展。2000年后,科学生态学在中国的发展明显加速,逐渐填补世界生态学研究在中国区域的空白。但是,中国的科学生态学界有一个特点,就是埋头书斋,以发表国际论文为导向,很少对国情和政策发表建议。这跟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人事制度和科研经费分配制度--有关。言多必失,说错话就得罪人,得罪人就没有经费,没有经费就没有数据,没有数据就没有研究论文,没有研究论文整个研究生涯都要完结。因此,科学生态学界万马齐喑。从目前看,科学生态学者不会给当代中国如何理解人与自然关系提出足够的有价值建议。 人文生态学在80年代以来才开始在中国得以传播。但是,自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其传播速度极快。加速人文生态学传播的一个原因,是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另一个原因则是中国环境的迅速恶化。在这两个背景之下,整个社会在理解日益严重的中国自然环境问题时,都具有强烈的理论需求。如果科学生态学界不说话,那么这个空缺的话语空间只能由人文生态学界来填补。2000年以来中国的若干环保大论战,都是由人文生态学家和媒体发起的,比如"人应该不应该敬畏自然"争论、"怒江建坝"争论及"圆明园地膜事件"等。值得指出的是,中国的人文生态学思想一向受到西方学说统治,比如怒江建坝就是国际反坝运动的中国翻版,而转基因的反对者也都依靠西方学说和实验证据来立论。去年的哥本哈根谈判之前,所有媒体也是竭尽煽情,跟着西方媒体走,直到最后温总理终于被西方国家强硬地塞了一个对中国非常不利的减排方案。 中国科学生态学界的不作为和人文生态学界对西方观点的生吞活剥会给中国发展带来若干不利影响。首先,难以产生适合国情、以我为主的生态学观念,因此不得不听命西方,在国际气候谈判等国际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第二,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难以理性解读,会进一步加重他们对政府的不信任,比如今年的若干环境问题(如南方大旱等),政府的官方解释虽然合于科学生态学界的观点,却无法有效辟谣。第三,由于人文生态学界的西方视角,他们难以理解中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事实,其绝对的批判态度,往往和地方官僚机构的发展目标(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直接对抗,这样会增加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难度。 在今后的国家发展过程中,中国要学会仔细区分,哪些生态学主张是处于科学生态学范畴之内,哪些主张是来自于人文领域。对西方在中国传播的形形色色的生态学主张,要加以辨别明细,择善而从,而非全盘接受。发展符合国情的生态学思想,也是非常重要的。去年,在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前夕,丁仲礼院士和强世功教授分别分析了中国的碳排放前景,解读了西方碳政治,这是中国自己的科学生态学和人文生态学的重要发展。这两个研究对我国气候问题谈判是非常有益的,值得后来人效仿。
  13. 刘复晨、王刚:崔真实法与网络重生
    法律 2010/01/24 | 阅读: 1206
    韩国家喻户晓的明星崔真实2009年10月2日自杀身亡,这使得韩国朝野对于在网上散布谣言和恶意留言的惩处以及网络实名制的关注逐渐升级。韩国舆论指责恶意留言者逼死了崔真实,要求加强法律制裁力度。目前,韩国政府和执政党正积极着手修订严惩网络恶意留言的法律,被称为“崔真实法”。此前,也有因为网上散布著名人士的相关谣言而遭到惩治的案例,但是处罚太轻,不过是隔靴挠痒而已。崔真实的死使韩国社会认识到必须彻底治理网络暴力,制定相关法律的呼声达到了高潮,因此实行实名制和强化对恶意留言帖子处罚的“崔真实法”受到了普遍关注   “崔真实法”:斯人远去能否换回网络重生  本报驻首尔记者 刘复晨 本报记者 王刚   崔真实于10月2日在家中自杀后,大批媒体守侯在崔真实住宅门口。 图为崔真实葬礼现场。  不堪流言中伤巨星陨落韩国社会受到巨大冲击  10月2日上午,深受韩国国民喜爱的巨星演员崔真实(40岁)在家中死亡。在确认崔真实的死因是自杀之后,警方、家属都认为崔真实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网络上流传的谣言以及恶意评论。  5年前,崔真实与前夫离婚后就一直有轻微的抑郁症症状,在此期间一直服用神经安定剂等药物。最近崔真实因网上流传其被卷入与演艺界人士安在焕自杀相关的高利贷事件中,受到了极大的压力。 谣言通过网络、MSN、Email迅速传播开来,主要内容是说:崔真实借给了安在焕巨额钱款,当安在焕没有及时还债时,曾经威胁说要杀了他。有些网民轻信谣言,评论道:“如果你这样的叫真实,那我就该叫虚伪了!”  据崔真实的好友及家人讲,崔真实对网络上的恶意留言非常在意,经常深夜浏览有关信息,并多次流泪对家人称“冤枉啊,为什么大家都那样对我啊?”。最终,崔真实无法抵御巨大的精神压力走上绝路。  崔真实作为韩国最红的演员之一,广泛地活跃在电影、电视及广告界,有人评价:“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照片最多的女人要数已故的英国王妃戴安娜了,而在韩国,崔真实是为世人留下无数珍贵照片的第一人”。在韩国,崔真实似乎并非生活在剧院里,而是生活在每一个韩国人家的客厅里,在每个韩国家庭的卧室里。因此,崔真实的自杀给韩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可想而知。  崔真实自杀的消息传开后,数十万网民登陆崔真实的个人网站,表示很难接受这一事实。网民一致表示“这是哪来的晴天霹雳啊!”,对巨星之死感到惋惜。一位网民说:“脑袋一片空白。”另一位网民说:“希望这不是事实。”网民还留言说“虽然听到很多自杀消息,但真希望这次是假的”、“她的孩子可怎么办呢”、“若果真属实,演艺界便失去了一颗巨星”等,掩饰不住震惊。也有很多人表示:“害死崔真实的凶手是那些写恶意评论的网民”,“捏造谣言的人应当受到惩罚。”  崔真实冲出婚姻失败带来的低谷,迎来“第二巅峰期”,这样的她居然选择自杀,这是给韩国社会带来冲击的核心原因。韩国演艺界有关人士纷纷表示“生活充满活力的她怎么会死呢?”“难以置信”、“到底是为什么?”等,到处是无法理解的表情。但韩国演艺界一位人士也透露:“离婚后,崔真实曾因忧郁症到医院接受过治疗。尽管她很自信也很坚强,但不只一次受到网络恶意留言的打击,尤其对其子女的恶意留言使她感到非常痛苦,最近的高利贷传闻更令她饱受折磨。”  崔真实的死也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美国《时代周刊》7日通过题为《明星的自杀震惊全体韩国人》的报道,对把崔真实逼向绝路的韩国社会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崔真实之死在韩国社会引起的震动进行了集中阐述。美国《纽约时报》的报道标题是《网上谣言使韩国女演员自杀》。此外,日本和意大利等国的媒体也纷纷进行了报道。  网络暴力呈愈演愈烈之势在韩国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韩国有3536万网民,占总人口的77.1%。超高速度的网络加入比例占到总家庭数的70%,排名世界第一。但是,网络上网民之间的对话和讨论文化已经超越了言论自由的范围,演变成了胡言乱语、谩骂诽谤满天飞。  近年来在韩国,恶意帖子受害事件持续增多。据称,去年1、2月份相继自杀的歌手U-nee和演员郑多彬都是因为受到恶意帖子的骚扰。随着崔真实因恶意帖子而自杀,藏在匿名外衣之下的网络暴力的弊端和危害正在韩国发展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韩国国家青少年委员会2006年对4560名全国青少年、家长、教师做的调查结果显示,73.6%的人因为网络暴力而备感不安,其中高中生中感到不安的比例更是达到84.7%。根据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的资料,不法、有害信息举报案件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已经由2003年的7万3511件发展成为 2007年的19万1488件。其中,权利受到侵害的举报案例数量由2003年的806件上升至去年的超过1万5000件,5年之中增加了18倍以上。所谓“权利侵害”是指通过发帖诽谤特定的人、传播虚假事实,以及上传诋毁名誉的帖子等。  审议机构判定为“有问题”的案例数也在成比例增加。2005年,审议机构命令“改正”的案例有4万2600余件,去年为11万2200余件。其中“权利侵害”方面出现问题,要求改正的案例也由2005 年的1513件增加到去年的8171件。特别是,其中99%的帖子都被删除。可见,审议机构已经认识到该问题有多严重。  同时,网络犯罪、特别是名誉诋毁相关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据韩国警察厅消息,“网络犯罪”由2004年的7万7099件增加到2007年的8万8847件。其中,通信诈骗或个人信息侵害、非法复制出售等领域的案件时增时减,与之想反,与诋毁名誉相关的犯罪却一直持续上升。名誉诋毁由2004年的3667件增加到2007 年的10028件,增加了173%。2008年上半年该类案例就达到5145件。  恶搞艺人,在韩国网络上可以说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因为对那些恶意留言的恶搞者而言,艺人无疑是最好的谈资对象。崇实大学朴昌浩教授表示:“网民抱着"恐怕没事吧"的想法散布有关艺人的谣言,网络的性质使得这些谣言或者回帖再生产,从而具有了自我增长功能,常常会给当事者造成严重伤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网络虚假信息和恶意回帖对韩国的对外形象也造成了巨大损害。比如在美国进口牛肉风波中,由网络媒体煽风点火引发的疯牛病的荒谬理论,让韩国在几个月之间持续动荡。  警方检方迅速采取行动多项措施整顿网络秩序  崔真实自杀后,在网上散布谣言和恶意留言的行为逐渐成为韩国社会关注的焦点。韩国舆论指责恶意留言者逼死了崔真实,要求警方严惩造谣者。越来越多的人要求加强法律制裁力度,以防止被恶搞者步崔真实的后尘。  韩国警察厅5日表示,将面向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并习惯性发布“恶帖”的网民制定拘留调查的方针,到11月5日为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全面动员全国900名网络调查人员集中进行管制。  这次管制的对象包括:面向个人及团体散布虚假消息或发布恶帖的行为;利用网络留言板、电邮、文字信息等方式进行威胁的行为;诱发恐慌和不安的网络围捕行为等等。  韩警方决定,尤其是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的行为,即使情节轻微,也将考虑其波及效果和受害内容从而判断是否属于习惯性和恶意行为,一旦确定就会彻底追捕嫌疑人并申请拘捕令。  同时,韩国检察机关与警方全面展开了对发布“有关崔真实谣言”的违法报刊的调查。  韩国大检察厅6日表示:厅长林采珍于10月4日在乌克兰参加会议时收到了崔真实自杀的消息。事后,厅长亲自拨通电话,下达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犯罪份子”的指示。  检察机关表示:对于恶意的惯犯,将进行拘留。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该事件非常重大,首尔中央检察院将亲自出面调查该事件。  韩国警方6日也表示:“近期,有人发布毫无根据的谣言,损害了艺人、企业人士以及政府人员的名誉与信用,并且造成了国民不稳定的情绪。对于此类违法报刊,我们将集中警力进行查处。”  警方将对证券公司、大企业的信息部门、有关社团等进行不定期的搜查。确认相关信息的流通渠道后,警方将根据受害者的意愿,对其进行司法判决。警方相关人士表示:“首先,我们将调查有多少存在违法行为的报刊,对于这些报刊登载的内容进行调查,并且查明登载内容是否属实。”  根据警方透露,共有10多个检察小组投入到了此项调查工作。据调查,大企业的信息负责人、少数国会辅助官、信息部门相关人士以及当地新闻人士,常常聚集在首尔汝矣岛和光华门等地交换信息。一般社论性报刊的价格在30万至50万韩元左右,但是警方还没有查明经销管道。  韩国警方不是首次对违法社论性报刊进行调查。2005年4月,首尔警察厅搜查部门为了“消除违法性报刊”进行了大规模的搜索,并且查处了韩国经济研究报以及CIB日报等报刊。韩国经济研究报曾经获得违法收益8亿8000万韩元,CIB日报曾经获利13亿4000万韩元。  决定新增网络侮辱罪“崔真实法”有望通过  韩国政府和国会也正积极着手修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法律,决定新增“网络侮辱罪”以处罚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事实等行为,并加强网络实名制。另外还决定修改程序,对因恶意回帖受到伤害的人予以救助。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10月3日表示:“为预防以匿名方式产生的互联网副作用,计划从11月起执行《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增加适用"限制性本人确认制"的网站。”“限制性本人确认制”是指一项在门户网站等进行网上留言时通过身份证确认本人的程序。  目前,“限制性本人确认制”只适用于日用户数量超过20万(网络媒体)和30万(门户网站、视频网站)的情况。但按照施行令修正案,今后将把范围扩大至日用户数量超过10万的所有网站运营商。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还决定按原计划在此次定期国会上提出《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内容包括加强网上留言的监控、向运营商征收罚款等。  韩国国会最大党大国家党国会代表洪准杓10月3日表示:“如果不引入网络侮辱罪和网络实名制,网络恶意回帖将会继续造成危害”,“在定期国会上一定要通过相关法案。”10月5日,洪准杓在会见记者时再次强调:“言论自由固然需要保证,但是即使在一个民主国家,我们也不能保障一个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自由,必须对此进行限制。”大国家党议员罗卿瑗也表示:“应修订《信息通信网法》,制定强制性规定,如果有人认为网上留言带来了损失并提出要求,网站运营商就应在24小时内采取措施。”不过,这一立法动向也遭到了反对的声音。韩国的在野党民主党就坚持反对立场并表示:“新设网络侮辱罪可能阻止对权力进行正当批判,妨碍言论自由。”  据悉,新设“网络侮辱罪”的处罚程度比刑法上的侮辱罪提高了两倍以上,即使当事者没有报案也可以展开调查。现行的侮辱罪为亲告罪,可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2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量刑较轻。  尽管韩国部分政治人物和学者对这一被韩国民众称为“崔真实法”的法律表示不同看法,认为:“现行的法律当中已经有对于恶意回帖进行处罚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认定所谓的"网络侮辱罪"。这种罪名无疑是一种带有胁迫性质的处罚规定,旨在警告网民不要参与到对于政府的舆论批判当中。”但社会舆论及各界人士大多认为应该尽快通过相关法律,以遏制网络上的谣言及恶意评论。  韩国演艺人工会6日表明了支持立法的立场并表示:“将积极参与研究恶意留言防止对策的所有努力。”由演员、喜剧演员、歌手等1.3万多名大众文化艺人组成的韩国影视表演演出艺人工会(以下简称韩艺会)6日就崔真实自杀事件表示:“我们将与有关机构积极应对,以使恶意留言引起的受害程度降到最低。”韩艺会通过《致广大国民的信》表示:“网络恶意留言最严重的弊病是,即使毫无根据的主张不断被散布,受害当事人也无法做出任何应对。”  韩国中央日报评论员李勋范10月7日发表文章认为,自己并不赞同警察们每天遍访网站搜查那些恶意中伤者,不如通过扩大实名制提高网络的自我净化功能,同时扩大门户网站的监督责任,当发现发生名誉损害或散布恶性流言情况时,门户网站作为第一责任人有权将其删除。  有韩国法律专家认为,刑法上的侮辱罪只对公开贬损有所规定,处罚甚微。但是,网络上的谩骂、诽谤因其很容易在大众中迅速传播的特性,所以应该和印刷物所造成的名誉损毁同样处置。  还有评论认为,决不能只是眼巴巴地等着网友的意识有所提高,对于那些在幕后传播恶意谣言、以为自己拥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应该通过法律措施坚决予以限制和制裁,现在已经到了出台主要以控制网络暴力为目的的综合法律“崔真实法”的时候了。
  14. 东方日报: 最高法院开绿灯,美选战银弹决胜
    政治 2010/01/23 | 阅读: 1410
    民主党刚于麻省参院议席补选败阵,令总统奥巴马看重的医改桉遭受沉重打击,日前联邦最高法院以五票对四票裁定,取消对企业资助竞选活动的金额限制,意味着奥巴马那些无可避免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很可能连累民主党人在中期选举遭银弹广告宣传勐烈轰炸。
  15. 曹长青:麻州再次打响美国革命第一枪
    政治 2010/01/23 | 阅读: 1324
    这是反对奥巴马改革的文章。
  16. 伊格尔顿:希望之旅的资源--雷蒙德·威廉斯
    人文 2010/01/23 | 阅读: 1988
    雷蒙德·威廉斯和我都是在1961年进入剑桥大学,他在获得剑桥研究员的岗位之前,曾经做过多年成人教育工作,而我在来这里念书之前,在北部一所现代中学教了一年书。很难说我们两人谁与这个地方更隔膜一些。威廉斯经过长途跋涉才从威尔士的农村工人阶级社区来到这个学院,而这个学院似乎是根据人们在贵宾桌上用餐次数的多少来判断人的(我后来在付出代价的条件下才知道了这些事情)。他的长相和说话不像一个大学教师,更像乡下人,热情而质朴,与上流中产阶级一贯的那种乖巧而简慢的作风形成很大反差。他对教员公用室里上演的那些漫不经心的恶作剧一直很不习惯,甚至多年以后,在为F.R.利维斯写的一篇出色的讣告中,仍然说剑桥是“世界上最粗野的地方之一……到处听到冷酷、卑鄙、残忍的语言”。而我呢?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处于一帮学生的围困之中,他们人高马大,看上去都在二英尺以上,说话像驴叫,看电影时哪怕最平淡的一句笑话都会逗得他们大跺其脚;他们在温馨幽静的咖啡馆里像在群众大会上一样扯着嗓子叫唤。很难说我们两人谁的日子更难熬。  我那时对威廉斯作品仅有的一点了解主要是通过理查德·霍加斯和1950年代所谓“愤怒的年轻人”而得到的,他们现在大都成了畅胃不良的托利党老人了。听他讲课对人是一种极大的解放,就好像从来不曾想到他竟然会站在这种地方,正儿八经,衣冠楚楚,以令人羡慕的口才娓娓道出听者心中如鲠在喉的全部政治感觉。这些感觉不是官方的或学院的,而是人们根本没有想到会在这样一种环境里讲出来的心声。这对听者的震撼之大犹如青少年拘留所(在1960年代初,这一制度才刚刚取消)里一个垂头丧气的少年犯突然惊诧地意识到站在面前讲话的所长大人正在发出转弯抹角但确定无疑的信息:所长也是一个罪犯,是混入所里的内奸。当然,听到自己的价值和本能得到比自己更为细致和精彩的阐发,也是惊喜的一个原因。他把那些价值和本能转变成极其精细的理论问题,但丝毫没有降低听者的接受程度。威廉斯是一个相当文雅端庄的人,通过他这个权威的中介,我觉得自己获得表达自己的权威,并且通过我表达所有父老乡亲的新生,他们从未说过该说的话,从未得到允许说心里话的条件,从为有人愿意多问一句他们想说什么。仿佛最难防范的自发性肠胃反应,现在突然摆在公开竞技场里,为自己的尊严和正当性进行不屈不挠的裱糊。所有这一切与其说是一场学术论战,不如说直接来自威廉斯本人长期的深入思考仿佛这些思想只是从一个异常深沉和丰富的本源发出的比较公开的,听得见的些许断片。我只能称之为他的一种深沉而从容的内在存在,是一种牢牢把握着自身的中心和本根,但远远超越了简单的自我中心主义的人才会有的感觉,我想,每一个见过威廉斯的人都会为之动容。我曾奇怪这种内心的平衡和从而是从哪里来的,我如何才能拥有哪怕一二。随着我对他的了解,后来得知基本上来源于他的阶级背景。是的,他终其一生的政治追求时机上都得益于他早年的团结互助的工人阶级生活所留下的形成性影响,赤诚坦荡,无所疑惧。但是我当时还不能理解这个质朴而娴静的权威何以既温文尔雅又言辞刺人,而且一直到中午都那样,虽然实际上他当时才四十岁。我问自己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为无权无势的人说话,而且说得那样精当和肯定。我只停明白他讲的三分之一,决心把其余的搞明白。  当时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利维斯也在那里开设讲座,他对威廉斯著作的评论是:“这些事情奎尼在三十年代时就已经全做过于,”这是威廉斯本人以他那惯有的无所谓的语气告诉我的。邱吉尔学院的乔治·斯泰纳对他的学生说,威廉斯的问题是他不懂得人类悲剧的惩戒净化力量。英文系的其他人似乎大都把他看做社会学家,走错了院系的门槛,不小心和玄学派诗人搅在了一起。当然,他们研究本质上是人文的东西,而威廉斯却分心于红色的历史鲱鱼,分心于阶级和工业和政治之类的事情,更糟的是还分心于电影和广告和通俗报刊。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天大的反讽,因为威廉斯和大部分同仁之间的最大不同正是一个人文问题,只是方式迥然不同而已。威廉斯的话语直接从人性深处升上来,似乎把包括自己在内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笼罩起来。他的真正过人之处不仅是他说的话,而且是他说话的水平。你不能把他所说的话与感觉到话里饱含的整个丰富的经验背景分离开来。早在“个人的问题是政治的问题”这句口号时兴之前,威廉斯就已经在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中实践着它。他似乎从不相信自己还没有亲自消化、逐步吸收进自身存在里的任何东西。他以一种慢节奏的、稳步的、沉思的方式生活,这一点也很像有些乡下人。他以执著坚定但绝非自命不凡的严肃态度对待自己的整个生活经验。在他周围的那些无可救药的犬儒主义者和急功近利的年轻人看来,他的样子似乎匪夷所思,古怪好笑。他们的经验深度恐怕只是一个迪斯尼卡通人物的深度。关于平顶帽和农民靴子不乏”怒其不争”的评论和指教,甚至有一篇讣告非要拽出“怀旧病”一词给《走向2000年》(Towards 2000)的作者盖棺定论,威廉斯总是非常正确地把这类言谈看作犯病。如果威廉斯使有些人对自已油腔滑舌和政治暧昧的作派感到不安并且有时会因为焦虑的折磨而作出迅速反击,那实在不是他的本意,因为他属于这样一种人:除非有人对他紧迫不放,否则他不会嫌恶别人。  不管怎么说,威廉斯在剑桥没有感受过那些六英尺人的“跺脚和驴叫”。但是他经历过一场战争:中断了英文课程,在欧洲参加武装斗争(在法国时他是一个坦克兵指挥官),然后随着工党政府上台,以幸存青年军人的资格恢复学业。威廉斯也经历过共产党,他在很短一段时间曾经是一名共产党员。他在英国南部的一些农村讲堂里教了几年成人课程,当他1961年回到剑桥时,发现自己很难习惯那里的督学制度,很不适应给那些权势阶层的孩子讲课,他与那个制度保持一段谨慎的距离。然而一个熟见的悖论是,局外之人反而能维护一个地方最有创造性的传统。我指的是剑桥英文系的优良传统,威廉斯在好多年里一直都是这一传统的化身,当然系里的同仁们往往很少知道他到底讲什么。威廉斯以一种新的方式把剑桥英国文学教学的文本细读分析与“生活和思想”研究两股截然分明的潮流合在一起。但是他们所称的“细读”或“贴住语言”被他称为历史语言学,而他们所称的“生活和思想”则被他称为“社会”或“文化历史”。  这一结合蕴藏着丰富的东西,但也并非没有严重的冲突。细读分析绝非不受意识形态的侵染,他对这一点非常清楚。这是一种知性分离和专业化的习惯做法,在无意识深处离不开意识形态的认可,并且严重脱离大部分人的实际生活境况。如果把细读分析与所谓的“生活和思想”研究以至与整个社会文化构成结合起来,那就立刻陷入一种政治矛盾。如何从局外人的角度分析自己的民族呢?难道这样一种认知形式与认知内容没有矛盾吗?这正是《边界之国》(Border Country)中的马修·普莱斯和《第二代》(Second Generation)中的彼得·欧文害怕发生的事情。这种二元对立以不同形式出现于威廉斯的作品中,我在《批评与意形态》(Criticism and Ideology)(1976)中以一种年轻人常有急躁做法把他的这种二元对立草草打发掉了。这种二元对立也就是在“老百姓”和“读书人”、“智性的群体”和资本主义生产的严酷世界、乡村和城市、弥尔顿和邓恩、高雅和通俗之间长期进行的斗争。威廉斯在给利维斯写的讣告中就提到了他著作中存在的这种冲突——利维斯“竭力追求……一种断裂形式,一种不求介入的态度,一种艾略特式的冷漠的机智,但实际上却摆不脱对连续性、献身事业、英国外省日常生活的实在感觉。这种感觉特别强烈,一直紧紧地揪着他”。威廉斯肯定也是在绕着圈子说他自己。尽管我和其他一些人轻易地给他贴上“现实主义者”的标签,把现代主义对平凡性的断然疏远看做一种创造性的政治实验和破坏性的“斩草除根”,但是他对现代主义的迷恋终生不减,与有些人不同,他不会太快地附和争执中的任一方。如果他的后期著作实际上已经抛弃了“贴近分析”(close analysis)世系的话,那不是因为他不擅长那种分析(他非常擅长细读式分析),而是因为那样做付出的政治代价太大了。《文化与社会》是一个勇敢的、扣人心弦的全新尝试,把那种经过严格训练的文本分析与一种共同的社会历史联系在一起。但是它也因此成为前面所述的那种二元冲突的一个绝好例子。而且尽管众人称赞这是一个激进文本,但它是在冷战时代的政治隔绝中写成的,这样一部著作只能为利维斯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留出商讨的余地。威廉斯后来用“第一阶段的激进主义”来概括这部最具原创性的著作的特点,表明一种审慎的自我距离化。  他从“知性的群体”跨进了读书人的知性生活,但这条边界线总是缠绕着他,他终生住在这个“边界之国”。他从哈斯汀斯迁到牛津,只待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准确无误地进入了同样的两难处境:《第二代》开篇即谈牛津大学的那条就便取名的“双镇路”,这条路一边望去是大学的塔尖,另一边过去是考利汽车厂的房顶。当然,威廉斯从来不曾相信过嵌入一个有阶级之分的社会里的这种矛盾会通过学问之道而得到解决,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把这种矛盾看成简单的对立。他最早的论文中有一篇叫做《文化是平凡的》(“Culture is Ordinary"),文中指出如果理解威尔士工人阶级对学问和文化的尊重,就不可能把穿越阿勃加威尼和剑桥之间的边界想象成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在去世前不久我对他进行的一次访谈中还说,当他回到威尔士时,他的威尔士同志们对他评价最高的一点就是他穿越了那条边界并闯入大都市的制度机关这一事实。这个案例并不表明“文化”在边界的这一边,而“社会”在另一边:哺育威廉斯成长的也是一种文化,就像哈代小说里的人物裘德在牛津的情况一样,他很快就感觉到与他在所谓文明的剑桥遭遇到的那些冷言恶语相比,哺育他长大的那种文化更为珍贵。由于威廉斯的推动,文化概念进入了剑桥,而那些有文化教养的人却把这个概念照着他脸上扔回来。文化并不是一个怀旧问题,并不是要回过头去看那些河谷和山坡:《乡村和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谈到了“有机社会”的幻象,然后坚决断然地破除了这一幻象。他曾经轻蔑地说起奈厄·贝温,说认识一个威尔士人需要通过另一个威尔士人才行。我从未见过比威廉斯更尊重理性探询的人,尽管他实际上也像所有人一样知道理性总是不在理性的地方。他从来没有低估知性工具的价值,自己的人民被处心积虑地剥夺了的正是这一工具。所以他才用教育者交在他手里的这种工具转身反击教育者。他用这些工具创造了二十世纪英国最优秀的文化作品实绩,他代表的是那些无缘进入剑桥大学、聆听E.M.W.提亚德就鞋子问题发表高论的人们;  威廉斯不仅知恩不报,以怨还德,而且随着年齿日长,反而逾发勇猛好斗,不依不饶了。那些自由主义批评家曾经张开双臂欢迎《文化与社会》,但对他后来谈的什么第三世界的造反和资本主义的兽行却热情顿减。威廉斯一生的突出特征是他稳步不断地走向政治左派;人们已经谈腻了的一种情形是,某某人由一个年轻激进分子成了中年反动分子,他却令人欣慰地把这句话颠倒过来了。主持《政治与文学》(Politics and Letters)期刊时的早期威廉斯信奉左倾改良主义或左倾利维斯主义,他当时也卷入了战后英国政治冷战;后来折服于早期新左派和核裁军运动的迅速壮大,他在这里找到了朋友和支持者。1962年的小书《传播》(Communicatios)无所疑惧地提出了对传播媒体的社会所有和控制,甚至提出了一些实施细节。到了1966年的《现代悲剧》(Modern Tragedy),五年前的《漫长的革命》(The Long Revolution)里的渐进主义话语已经变成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的漫长悲剧。大约这时,威廉斯为了继续前进而开始后退,重新探究他的威尔士遗产,有意地与“英国”文学和工党政府的新世界拉开距离,这个新世界的文化观来自(C.P.斯诺。威廉斯像许多放逐者一样,必须去发现、甚至是重新发明自己的社会历史,逐步挣脱他已经部分地接纳了的英国和英国文学属性,直至弄清楚他是谁。他在《边界之国》里已经对离开威尔士给他带来的痛苦进行了一定的清洗,现在可以回来了。这些问题全部写进了《乡村和城市》,他推敲这部作品时遇到的困难超过了其他任何著作,因为书中的主题全都触到了他的痛处。一种新的语调,几乎是一种新的感性或感觉结构出现在这部奇异、深刻而又无法归类的作品中。它久久凝视着英国的乡村庄园,从乡村庄园的礼仪和雅趣中读出一部欺诈、犯罪和暴力的反对劳动人民的漫长历史。这时的威廉斯已经见证了越南战争、学生运动和工党政府毛糙的功利主义,他的声音已经出现了变化:不那么温良恭谦让了,不那么讲究有理有节了,不那么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了,而是更干硬、更锋利、更尖酸。在那些政治动荡的岁月里,他的作品变得愤怒冷峭,不依不饶,至少在他的自由主义支持者们看来,他显然有些过分。弗兰克·克莫德给《现代悲剧》下了一个很到位的特定阶级修饰语:“怒气冲冲”。  四年后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acism and Literature)标志着正式与马克思主义有了关系,标志着“文化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但是看样子不是他最终被马克思主义所占有,反倒是他冷静地占有了马克思主义。(他谨慎地宣布,“文化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相容”的。)他也要把唯物主义不折不扣地扩展到文化实践中去,以如此的彻底性表明他比马克思主义者们更像马克思。但是,如果把马克思主义逻辑如此这般地推向极端,他就会一并抹掉“基础”/“上层建筑”的区别,从而保留一定的批评距离。这是威廉斯的一贯做法:他不仅十分怀疑正统教义,而且也征引其他思想家或暂停一下看看某种影响。作品完全是他自声的,犹如生命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是社交最广的一个公众人物,伯不无矛盾的是他有一种稳如磐石的自给自足的感觉,有时不免范入孤寂。与其说这是被关在外面的人的一种怪异的自省生活,不如说是走在前面的人令人耳目一新的表现;好像让你感觉到,当你拼力到达某个理论高度时,发现威廉斯早已不声不响地占领了那个位置,而且是沿着自己的思路到了那里。当巴赫金产业在斯拉夫符号学家眼里还只是一抹微光之时,他已经是一位“巴赫金式”的社会语言学家了。他早几年就把于尔根·哈贝马斯关于传播行为的主要论点提出来了。他不是人们所想的那种专门的女权主义作家,但是《第二代》对作品、政治、性别以及家庭进行的透彻研究实在出乎一般人的意料。早在写作《漫长的革命》时,在妇女运动出现之前很久,威廉斯就在讲他当时称为“生育和哺育制度”所具有的中心地位,把这个问题看得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同等重要。他拒绝为风行一时的阿尔图塞理论或后结构主义理论而分心,他仍然待在那里,胸有成竹地等着我们,直到我们当中一些较年轻的理论家们更悲哀也更明智地最终从那几条死胡同里折出来,在我们曾经离开他的地方重新和他站在一起。他看见了“此路不通”的标牌,但他不相信它会挡住一条路线。①我从未见他在左派文化圈子里盛行的意义上用过“理论”一词。他的忠实追随者遍及全世界,但他从未想过组织一个“学派”。他的著作在美国传布很广,那里的左派批评家们曾经请我说服他访问美国,但在越战期间他拒绝去美国,此后也只去过那里一两次。他对学术明星的位子不感兴趣,很少或几乎没有感觉到自己是某种“职业”的一部分,而是更喜欢在家里不停地做他的事。  我认为这种特立不群的做法既有长处,也有局限。独立使他有时处于某种自以为是的隔绝之中,把一种怪样的奥林匹亚神的语调或过度防御的架势强加在他的写作中,使他的一些支持者感到灰心,他们本来期望他发起一场更具战斗性的集体的活动。也许是他过分习惯于成人教育那些年里养成的独自工作的做法;也许是他防范剑桥“细读者们”出现的问题。宗派主义使他厌烦,他有办法把最具多元性和最无宗派性的政治方法与一个社会主义者坚定不渝的信念结合起来,有时让人感觉到他这个人真的无法想象其他人竟然会信奉别的东西。如果说含讥带讽式的愤怒是他的作品的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方面就是对人类潜能的信任。他的信任是康慨大度和忠贞不渝的,即使政治权力已经习以为常的对人的蔑视和戏弄也会使他有五雷轰顶之感。这并不是某种感情用掌的乐观主义所使然:威廉斯身上有一种异常冷静的现实主义,它来自某些出人意料的品质,例如他具有行政长官和政治协调人的出色能力。所以他能依自己的经验知道非英雄的普通人能做到什么,听到轻视和贬损他们的话时,他会怒不可遏。对他而言,王子之死算不上什么悲剧,而他的铁道信号员老爹之死才是真正的悲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孝顺儿子,人们可能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人。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相信这些最基本的爱和怜悯和团结的价值将不可避免地取得政治胜利,一个如此敏锐的政治分析家怎么会在黑暗年代相信这些东西?倒不如说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坚守这样的信念:这些价值终究是最重要的,它们或许不会获胜,但它们是一切的一切,放弃了这一信念就放弃了一切。他已经知道人类的群体可以是什么样子,在重新建成国际规模的这样的群体之前,他决不会休息。他非常知道亵渎人性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他从利维斯那里继承的最优秀的品质不妨简单地概括为“谦敬”二字。他对威尔士历史进行了研究,从中知道了一个被压迫的民族在最严酷的条件下也会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韧性和活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没有做那么多人做过的事情,他不可能降低自己的希望,不可能在政治上见风使舵地面对现实。他面对“他的”现实。他总是能沉稳地从长远角度看问题,就像他有一次直截了当地说的那样,这种做法能避免“对短期问题作出长期判断”。  威廉斯最不放在眼里的边界是学科门类之间的那些传统分界。到了最后,竟然无法给他的工程起个名字:不像社会学,也不像哲学、文学批评或政治理论,既像“创作的”和“想象的”作品,又像学术著作。在他自己的一系列关键词当中,“联系”(connecting)占的地位可能最高,此外还有“主动”,“复杂”,“困难”,“变化”等等。他是图书馆管理员的冤家和恶梦,三十年来一直对“创作的”和“理论的”写作进行着眼下才流行的解构工作。从《文化与社会》到《关键词》(Keywords),语言始终能引起他的学术激情,但是他对语言意味有非常深入的感觉,往往朝许多方向深入下去,很难称他是一位语言学家。对他而言,词语是浓缩了的社会实践,是历史斗争的场所,是政治智慧或政治统治的贮存器。他对词语有一种凯尔特人的感觉,能感觉到它们的丰富肌质和密度。他自己不仅写作,而且有很多演说,同样有力而富有修辞性,他的演说是认真建构和组织的,而不是临时杂乱地凑在一起。如果说他是一个政治理论家,那也不是那种进行短期分析的理论家(当然在一些特殊问题上,他也能组织起激烈的政治介入),而是像与他同属“文化与社会”传统的从布莱克到莫里斯等人那样,预言性地辨识出整个文化的形式和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属于古典知识分子行列,坚守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而决不固守某种单一“学科”。不过,他不仅避免了专家们的近视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绕开了传统圣贤们的业余道德说教,当然,这并非因为他对文学的具体性和特殊性非常敏感的缘故。利维斯对某些社会文化问题的包容是通过将它们殖民化的方法来实现的,而威廉斯则终于颠倒了这个逻辑,把文学研究的中心拆解或更宽广的文化实践领域。但是他向来首先对写作感兴趣,只不过对写作范畴的含义进行了理想化的改造而已;他从未对这一事实予以说明。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有些同行竟然把他看作对文学作品进行还原的“内容分析家”,因为在他看来,是形式把所有一切连在一起的。他的批评把文化形式从形式主义那里挽救出来,并庭其中发现了社会关系结构、技术可能性的历史和社会决定的整个看待事物方式的突然变化。他能从舞台技术的变迁中追溯到意帜形态感觉的变化,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句法中探察出城市化的节奏。  我觉得威廉斯特别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历史人物。他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十分重要,但他丝毫没有个人虚荣心,这在某种程度是因为他有一种奇异的从外面看自己的能力,按卢卡契所说舶“典型”而不是个体来看待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就是他发自内心所做的一切,他的思想饱含着个人的经验,但他似乎也能把自己非个人地、公允地看作“走过了二十世纪中期那些年代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现代悲剧》)。他既是普通人也是特殊人,这也是他身上的许多悖论之一。虽然从个人来说,他是最大度、最平和的人,待人之热情简直掬手可揽,也许正是这种“历史实在性”成了他与同事分离的最直接的原因。他们是个体的大学教师,各自忙于这样那样的事情;而他所进行的是一项历史性的工程,既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又奇怪地是非个人的工作。他特别意识到这项工作及其所植根的生活具有整体上的一致性。他过着一种殚精竭虑、枕戈待旦的生活,仿佛要执行一次献身行动或连续任务。别人可能写一本书或两本书,甚至写二十本书,但威廉斯从事的是一项全然不同的工作。人们会强烈地感觉到无需讨论他是不是一个学者的问题。一些左派学者有时喜欢佯装他们仅仅是穿越一种制度,若即若离而已,根本不求介入,但在威廉斯身上这却是实际情形,尽管他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里都是剑桥大学的一个研究员。他没有左派的那种因为当大学教师而生发的过度的负罪感,因此无需为自己是一个大学教师而辩解,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他并不以此为生活的中心。就算他是大学教师,他也显然不属于他们那种人,因此他使亲者快而仇者痛。他以一种自然平常之态对待自己在剑桥的地位,很有尊严,好像他真的有权利得到,当然他有权利得到。工作总得继续做下去,他没时间叹息做这工作所带来的恩恩怨怨。他几乎一概地对同事们敬重有加,但并不一定与他们合作做事。他的始终合作者是乔伊·威廉斯,《文化与社会》序言里称她为“真正的合著者”。对威廉斯而言,最亲密的思想伙伴和最深入的个人生活和爱情的分享者自然是不可分的。  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把文化研究从他发现的比较粗糙的状态改造成异常丰富、资源雄厚的研究领域,因此而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英国的思想和政治图景,使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同行和读者长久地得到他的思想赐与。他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自始至终坚信他喜欢称为“意义和价值”的东西绝对占着中心地位。他毕生与形形色色的左翼还原主义做法或移置了的此类做法作斗争,相信语言和交际不仅是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而且是我们正在生活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早就一直坚持着有些左翼人后来通过葛兰西或话语理论或精神分析学或“主体政治”等才慢慢发现的东西。后来,当大家都赶上他并忙于把这些东西推向唯心主义极端时,他却猛然向后转,开始讲文化生产的物质方式,写作的社会规约制度,简言之,开始讲文化唯物主义。他的早逝使我们突然变得穷困不堪,如果他没有离我们而去的话,他一定又像前几次那样,早已先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也许应该在此解释几句。我无意暗示这个阶段所有的理论发展都一概走入了死胡同。威廉斯本人尽管尖锐地批评了其中的一些理论,但也吸收了另外一些有价值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在1970年代空前繁荣,尽管他自己的作品与某些时潮相冲突,但是仍然受益于这次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繁荣,我以为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我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对威廉斯的批判就萌生于那些新潮流,有人觉得我不应该那样做,甚至有点不光彩。威廉斯却绝不这样想。他尽管对我的一些批评保留异议,但对另外一些批评却是认可的,这是一位其作品不断进化的思想家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反应。他自己也能对其早期的一些观点进行严厉的批评,他欢迎热烈的论争而不是驯顾听话的弟子。有些人当时就奋起为他打抱不平,现在仍有人这样做;这样做也许与他自己更为隐忍的自我批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我仍然为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里对威廉斯的许多批评观点辩护,当然,如果是今天的我,将会以一种更和煦的风格和一种不同的语气提出自己的批评。对我而言,他的著作无比重要,当我竭力与这样的著作保持一定的批评距离时,说了一些尖酸刻薄,眼界狭窄的话,惹人嫌恶,对此我十分抱歉。译者:马海良  
  17. 丁仲礼:气候变化及其背后的利益博弈
    环保 2011/09/03 | 阅读: 2173
    应对气候变化从本质上来说,国际国内是不一样的。对国内来说,是如何统筹绿色发展的问题;对国际上来说,则是一场斗争。我们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适应它。
  18. 北岛:翻译与母语
    文学 2011/09/03 | 阅读: 1680
    我以前说过,文学翻译处在母语与外语的边界上。而我如今重新调整了"定位系统"--在我看来,文学翻译处在母语的边界之内,它就是母语的一部分。
  19. 《中国乡村研究》第七辑目录
    期刊专递 2010/01/21 | 阅读: 1520
    主题包括,中国革命再思考,政治经济变迁,名村今昔,乡土艺术文化,社会、文化重组,乡研新锐
  20. 陈君石: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常见误区
    法律 医卫 2011/09/19 | 阅读: 1723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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