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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承军(索飒):拉美左翼思想动向
    思想 2007/02/19 | 阅读: 1968
    “如果从思想的角度来谈拉丁美洲的左翼,其范围要宽泛得多。这个意义上的左翼应该包括主张社会公正、维护人类平等的政党、非政府组织、民众运动、仍然坚持武装斗争道路的政治军事组织,以及知识分子、宗教人士、领袖人物等。冷战后,东-西方阵营区划不复存在,传统的意识形态本身也受到很大冲击,在今天观察左翼思潮,必须考虑到这一历史背景的变迁。脱离开具体内容的人道主义、人权主张往往被抽象化,也不适宜作区分思想营垒的标志。相比而言,社会公正、平等意识,由于其形成、发展的历史久远,与现实的联系具体,更适宜作观察问题时的参考标准。”
  2. 张伟仁:中国传统的司法与法学修订版[发表于《现代法学》]
    法律 2006/11/24 | 阅读: 1969
    原刊摘要:“近来国内法学界流行着两个对于中国传统的批评。其一指责中国传统司法者不遵循法律和先例,仅仅就事论事,凭天理人情作成判决;其二声称中国传统文化里几乎没有法学可言。二者都与事实不符。第一,中国自秦汉时起,法律已极繁多,在有明文可以适用或有成案可以比照的情形,司法者都乐于遵循,不会自找麻烦另寻判决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律或成案可用,任何法制里的司法者都该先仔细分析案情"就事论事",然后探索法的精义"天理人情"而作成一个合乎公平正义的判决;中国传统司法者的做法并非例外。第二,中国历代都有许多学者不仅以纯理性的观点和方法对于当代的法律加以注释、批详,并且从历史背景和社会经验中去深究其渊源、目的、效能,以及法与其它社会规范的关系、法的正当性,法律条文不足时应该如何补救等等法学上的重要问题,留下许多著作,对于这些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只因他们的观点、方法和所用的语言及陈述方式与近人习见的不同,所以被忽略了。”

    这是经过作者修改,已经在学术刊物发表的最终稿。原先网络散布的同题演讲记录稿中的一些错误,曾经引起争论。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此版为最终发表版本。--人文与社会编后语
  3. 李猛:马基雅维利的世界的轻与重
    思想 2009/10/27 | 阅读: 1970
    为什么马基雅维利的作品不能让我们感到修昔底德式的悲凉呢?施特劳斯认为,原因在于马基雅维利没有对“普通”事物的神圣感。
  4. 潘瑞可:政治报告与中国近代史的总课题
    政治 2012/12/14 | 阅读: 1974
    无论建国前,还是共和国前后三十年,都出现各种问题、失误以至极其悲剧性局面,但每次都能自我调整,恰是党内辩论与斗争保持了自我更新能力,还要和外部力量辩论:中苏论战更重要是通过论战对国内官僚政治施以压力,防止像苏共那样脱离群众
  5. 童世骏:为何种普遍主义辩护?——评赵敦华教授的“为普遍主义辩护”
    思想 2009/08/26 | 阅读: 1974
    普遍主义确实需要辩护,但为了对普遍主义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必须对普遍主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有哪些变种,这些变种分别回答和提出了哪些问题等等,作进一步的讨论。我们在为普遍主义辩护的时候要重视普遍主义的复杂含义、普遍主义立场与普遍主义政策之间的复杂关系;我们所要辩护的普遍主义立场不仅是文化普遍主义,而且是受价值普遍主义、尤其是道德普遍主义支持的文化普遍主义。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普遍主义既超越西方中心论和中国文化特殊主义,同时又对文化的多样性有高度敏感性、对特殊文化丰富普遍文化的可能性有高度开放性。说到底,这种把特殊主义包括在内的普遍主义既不是一种单纯的事实,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理想,而是建立在不同文化的人们共同的能力、潜力和规律的基础之上、有待于通过自觉明智的交往实践和社会实践加以建构的美好未来。
  6. 贺雪峰:谁来养活中国
    经济 2012/07/09 | 阅读: 1975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五位院士提案谁来种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大批农村年轻人进城,田无人种,诺大中国谁来养活就成问题。但在笔者看来,以小农家庭为主的中国农业格局,既有活力,又适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要稳定。谁来养活中国是一个假问题。
  7. 费章:一场抄袭事件中的书评产业链
    社会 2012/07/27 | 阅读: 1978
    2012年7月初,一位职业媒体书评人的抄袭事件,引发了较大的关注。应当说,本来此事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新闻。事情奇妙之处在于,这媒体作者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数十篇抄袭文章(包括书评、影评、球评甚至专栏),发往《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晶报》、《深圳特区报》、《信息时报》、《新快报》、《中国图书商报》等一系列一二线媒体与所谓"中文核心期刊"。
  8. 林沛理:民主的最大敌人
    政治 2012/04/10 | 阅读: 1978
    民智是实践民主的基本条件,制造集体愚蠢的人,才是民主真正的和最大的敌人。
  9. 邱士杰:「他终于全都是革命」:记林书扬先生(下)
    历史 2012/10/30 | 阅读: 1979
    在纪念小林多喜二的论文中,林サン写道:「衷心希望多喜二的任一篇作品都能发出光,使得旁徨无依,昏头转向的日本国民,即多喜二拼着一身刮,护卫下来的被虐的一团,学着仰望天际一丝光!想着多喜二告诉他们的,那丝光是解放的曙光,而毅然前行不辍!」
  10. 殷之光:面纱下的国度:"迪拜奇迹"与全球化的多幅面孔
    社会 2013/01/10 | 阅读: 1984
    迪拜一直作为连接印度、中亚、欧洲、阿拉伯半岛和北美的枢纽。它的奇迹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合作。迪拜的全球化政策实际上既在招揽世界前来迪拜,同时也让迪拜成为通向中亚和南美的门户。对东亚来说,尤其是对中国、韩国和日本,和迪拜的联系成为了一种贸易渠道,强化了海湾和东亚的互动,更进一步来看,将中亚加入联动
  11. 冯象:美极了,珍珠--译经散记
    宗教 文学 2012/08/10 | 阅读: 1985
    所以归根结蒂,知识积累学术训练之外,译经靠的是生活经验、想象力、技艺和灵感(《信与忘/马尿、理性与译经》)。而所谓生活经验、想象力,首先是对社会苦难的关注。
  12. 吴飞:当代中国婚姻的价值缺位
    法律 社会 2011/02/20 | 阅读: 1987
    看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的各种争论,很多人不禁问出了这样一个貌似庸人自扰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结婚?”这份拟议中的司法解释已经使人不得不怀疑婚姻生活的基本常识,怀疑家庭存在的根本价值。简单地检索一下历史,我们就会发现,相比古今中外的人们而言,当代中国人确实在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越来越迷失了。 古代中国人为什么结婚?在传统中国的礼乐文明中,素有“礼始于谨夫妇”(《礼记·内则》)的说法。《礼记·昏义》中这样安排几种最主要的礼的关系:“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这几种礼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古代的生活秩序中都占居非常重要的位置。婚礼,即经典中说的“昏礼”,虽不像丧祭那么重,不像朝聘那么尊贵,却是众礼之本,也是人伦之本,换言之,是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根本。所以《礼记·昏义》中进一步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将婚礼作为人伦之本的意义说得更清楚了。为什么婚礼如此重要,就是因为它在祖先和后世之间起到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是家族延续所不可少的环节,是成家立业的必由之路。在中国文化中,婚姻是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大事,它和中国人以家族为核心的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古代中国人很清楚,结婚,就是为了延续家族,对祖先和后代负责。 西方人为什么结婚?西方的传统与中国非常不同,但同样为婚姻赋予了不可替代的神圣意义。《旧约·创世记》第一章里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上帝赐福给他所造的男女,让他们生育后代。因此,在基督教传统中,婚姻被视为神圣的。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由于《圣经》中的这些说法,天主教将婚配定为七圣事之一,结婚与司铎祝圣,有着类似的意义,因此两个仪式的重要标志,都是一枚戒指。妻子的戒指象征着她对丈夫的忠贞,司铎的戒指象征着他对上帝的虔敬。在西方的传统法律体系中,婚姻属于教会法的管辖范畴,因为它具有神圣的含义。即使到了今天,虽然人们对婚姻和宗教的理解都几经变化,但婚姻仍然带有这种神圣的光环。西方的基督徒很清楚,结婚,就是为了荣耀上帝,完成上帝颁布的诫命。 古代的中国人和古今西方人都知道自己为什么结婚,都清楚婚姻对他们意味着什么。那么,我们——现代的中国人为什么要结婚呢? 自民国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为了家族的延续而结婚。民国时,婚姻问题还属于《亲属法》的范畴,因而和古代的家族体系有一定关联。但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制定单行的《婚姻法》,取消了《亲属法》,这样做到底是否恰当,现在还有争议。不过毫无疑问,在中国家庭婚姻制度史上,这是一个巨大的变革。新中国的《婚姻法》,既不属于亲属法,也不属于民法,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取消了婚姻的神圣意义和价值取向。相反,它始终贯穿着一种现代中国人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体现在它的第一章的两条原则中。第一条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第二条是: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1950年的《婚姻法》强调的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理念。在那个时代,人们也很清楚为什么结婚,就是为了追求自由爱情,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婚姻法》后文关于结婚、离婚、家庭财产等的具体规定,无不是为了实现这一基本理念。这个理念与《礼记》或《圣经》中的都很不相同,但仍然是一种令人激动的、值得追求的美好生活。这种美好生活,究竟是不是现代中国人最应该追求的美好生活,能否成为现代中国人追求的神圣目标,当然是一个需要仔细考察的问题,因为这会关涉到此一法律的文化价值与有效性。但不管怎样,毋庸置疑的是,这一法律在很长时间当中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规范了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帮助很多人实现了他们想追求的美满生活,也帮助很多人结束了他们不愿继续下去的婚姻。婚姻与家庭,在现代中国人关于美好生活的安排中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位置,因此,虽然人们不再相信古代的家族理念,也没有西方的宗教观念,却知道自己为什么结婚,知道婚姻为什么是通向美好生活的必要步骤,也知道当婚姻变成怎样的形态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帮自己获得美好生活,因而需要终结。 1980年的《婚姻法》,将1950年的《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更详细、更明确地表达了出来: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唯一比1950年《婚姻法》多出来的一项原则是计划生育。按照这样的原则,三十年来的中国人的婚姻仍然有比较明确的目标,《婚姻法》中的主要原则都在帮助人们实现这些目标。这套《婚姻法》指导和管理下的婚姻,仍然有可贵的价值追求。 但是,现在我们正在面对的“司法解释三”,却在逐渐放弃这种价值追求。在我看来,这一司法解释的根本问题,还不在于它支持怎样的婚姻理念,而在于它完全丧失了任何理念。理念的改变、价值的转换,都是值得更深入讨论的问题,但若是根本就没有任何理念,完全放弃了婚姻的价值追求,那才是最可悲的事情。 这一拟议中的司法解释之所以面世,是因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婚姻生活中出现了很多以前没有过的复杂情况,因此各地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在裁决时缺乏明确依据。为了让法官们在具体办案时能有统一的标准,避免模棱两可的模糊情况,最高法院酝酿了这个司法解释。换句话说,这更多是为了法庭办案的简便快捷而颁布的,而它的结果,却将会使成千上万家庭陷入长久的惶恐与矛盾当中。婚姻生活越来越变成冷冰冰的契约,家庭将不再有任何美好和高贵的价值可言。 纠纷解决的方便快捷,当然是理性化政治的必然要求,但是,如果司法政策完全出于技术性的考虑,而不再考虑婚姻中蕴含的价值理念,那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根本意义,而成为单纯追求效率的办案机器。国家如果只是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管理者而存在,它所考虑的主要问题就是效率、方便这些技术性的问题。于是,在制订法律的时候,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方便快捷、有章可循。有了这一司法解释,法官们人手一册,遇到案件就可以按图索骥,很快地产生出一个结论。而这给当事人所带来的却是无穷的麻烦。比如,由于第6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会打破夫妻之间必然会有的分工合作的关系,使双方都要为未来离婚时自己的可能损失而担忧,于是在婚姻中都不愿意牺牲和付出;再如,由于第13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在是否要帮助孩子买房,以及如何为孩子买房的问题上,就要仔细权衡,考虑到以后自己的孩子万一离婚,将会怎样才能更有利。这样的规定不仅无助于帮助人们实现美好家庭的理想生活,反而会破坏家庭生活的道德价值。婚姻成为一种负担,一种麻烦,而不再是美好神圣的生活安排。难怪人们会越来越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而结婚。 赞成者或许力图表明,这一司法解释是为了适应时代的潮流、根据社会的具体情况而制订的。该司法解释的起草者之一在谈到夫妻之间就一方夜不归宿而签订的“空床费协议”时说:“‘空床费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夫妻双方对自己行为的放纵,也算是对独守空房一方些许经济上的安慰吧。”她在这里的逻辑是,既然现实中已经有了那么多婚外情的不忠现象,法律就应该看到这个现实,允许夫妻双方签订“空床费协议”,在给受害者一方经济补偿的同时,也赋予了不忠的一方通过付费来寻求婚外情的权利。这种逻辑不仅没有起到任何纠正社会风气堕落、提升道德的作用,而且通过以金钱衡量夫妻感情的方式,认可了社会中的种种不正常的现象。类似的逻辑在这份司法解释中随处可见。这位起草者还认为,“婚姻和情感是两个领域的事情,法律是调整婚姻关系而不是调整男女情感的。老翁和青年女子去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人员只会询问双方是否完全自愿结婚,而没有资格去探询双方是否真心相爱,这不是法律所关心的事情。”她所谓的“调整关系”,就是被动地接受现实婚姻中存在的种种状况,法律只能认可这些关系,同时给以一些弥补,让人们在接受现实的同时,获得一些心理平衡。比起中西古代的神圣婚姻观,这自然已是相去甚远;哪怕和1950年和1980年的《婚姻法》相比,法律的意义与功能也更是彻底改变了。它已经不具有丝毫提升道德、弘扬价值的功能,而完全成了法官用来办案的技术依据。夫妻之间一清二楚地明算账,家庭关系彻底退化成契约关系,家庭的组合,与任何商业性的结合没有什么两样,那还为什么结婚呢? 按照一些学者的说法,这套解释中也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支持和推动了个体自由。的确,一个完全掏空了价值观、彻底沦为办案机器程序指南的法律,是不可想象的。据说,其中的某些规定可以尽量保护夫、妻、第三者、非婚生子女等每个人的自由。我们且不说上述关于财产分割的各种规定并不是在保护个体的自由,反而使婚姻中的个体陷入更大的不自由当中,就算是这一司法解释真的能保护婚姻家庭中每个个体的自由,那我们就必须追问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个体自由真的应该成为法律保护的唯一价值吗? 其他各个法律领域对个人自由的强调往往更加着力,而婚姻家庭立法上却总显得保守一些,这恰恰因为,在婚姻家庭问题上,个人自由并不是最重要的价值。个人的自由当然是现实社会的一大趋势,对自由的强调无疑属于我们时代不容置疑的意识形态。但是,任何一个健康的现代社会所支持的价值,并不只有个人自由这一种,甚至并不将个人自由当作最重要的价值。只有在其他更重要的价值同样得到保护的前提下,个人自由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并且变成能够引领人们走向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当今的商业社会已经是一个过于功利化的空间,我们所担心的并不是个体自由得不到保护,而是过多的自由已经使现实生活变得人情冷漠。婚姻家庭作为最后的一块道德领域,理应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中过于泛滥的人情浇薄相抗衡,张扬个人自由之外的其他一些价值。 我们前面看到,《礼记》中之所以重视婚姻,是因为婚姻会服务于家族这个更重要的群体;《圣经》中之所以认为婚姻神圣,是因为婚姻来自更重要、更神圣的上帝的诫命。1950年的《婚姻法》之所以取得了巨大成功,就是因为它所保护的婚姻自由并不只是个人之间的自由,而是个人追求美满家庭的自由。这套司法解释的制订者们都知道,感情往往是容易变化的,感情上的一时认同往往并不意味着幸福生活。如果法律所保护的仅仅是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自由权利,而丝毫不关心家庭的幸福、生活的质量、道德的提升,那么,作为《婚姻法》基本原则的“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说法都将变成一纸空文。 无论文化和宗教有怎样的差别,人类社会往往将婚姻家庭当作一种神圣的制度,因为它代表和固守了人类非常高贵的美德。这些美德与家庭之外的很多价值相互制约,抵消其他的价值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才可能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转,使家庭外的价值能够更好地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张扬个体自由的现代,稳定家庭的价值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强了。虽然古代的大家族不复存在,但现代人对家庭的渴望和依恋却更加强烈。个体自由固然可贵,却也是危险、孤独、不易承受的;若是将个体自由当作唯一的价值,法律也就会慢慢沦为办案工具。在这个时候,只有能够有力地维护家庭伦理,保护家庭稳定的社会制度,才能使个体真正得到滋养、获得力量,勇敢地承担和实现他的自由。法律应当能够帮助每个自由人找到结婚的理由,而不是以冷冰冰的自由,剥夺我们对婚姻仅存在的一点梦想。(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13. 姚大力:谈民族关系和中国认同
    历史 2011/12/07 | 阅读: 1987
    在现存文字材料里,"中国"一词最早出现在铸成于西周前期的著名青铜器"何尊"的铭文内。在其中,周成王追溯他父亲武王的话说:"余其宅兹中国"
  14. 欧树军:中国人口红利期可能已提前结束:反思西方"三低模式"与财政风险
    社会 2011/10/20 | 阅读: 1989
    国家人口和计生委主任李斌最近撰文称,我国人口的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了从"两高一低模式"("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三低模式"("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未来五年每年新增老龄人口接近800万,第一个老龄化高峰已经到来,而我国传统的家庭生产、婚姻、生育和养老等功能都有所弱化。 据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之前国内外经济学家普遍认可的人口红利期结束时间提前了九年:从2020年提前到了2011年。如是,则我们可能已经错过了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时机,未来五年、十年、二十年乃至三五十年,中国财政的养老金财政支出压力将大大增加。 目前的欧洲危机从转向"三低模式"开始 在很大程度上,欧洲今天的财政危机是从人口再生产模式向"三低模式"的历史性转变开始的。一方面,"三低模式"当然意味着社会安全程度更高,公共卫生水平更好,人民生活更有质量;另一方面,人均寿命大幅提高,生育率持续下降,低死亡与低出生叠加在一起,导致低增长甚至负增长。 养老、医疗、(鼓励父母们多生孩子的)正向生育补贴和教育补贴、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开支的扩张,正是实现"三低模式"的财政后果。为了避免损失选票,西欧、中南欧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政治家们普遍选择"高福利、低税收"的财政政策,国家财政体系的赤字运行获得了持续的动力,公债比重随着老龄化程度提高而加重。 1980年,西方发达世界的人口再生产模式实现了向"三低模式"的历史性转变。在西方步入老龄社会的第一个十年,1980-1990年十年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公债均值增长了14%,达到60.4%。第二个十年,到1997年,OECD国家公债均值升至71%。此后十年,到2007年,OECD国家公债均值升至75%,其中日本、挪威、意大利、希腊、比利时均超过75%,整个欧元区均值为74%,美国73%。随后发生的事情,大家都比较清楚了。 从长时段的历史发展来看,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成为压垮美国和欧洲赤字财政体系的直接原因。美国一直没有从经济衰退中复苏,而欧洲之所以成为此次危机代价最为沉重的牺牲品,也是因为其内伤实在不轻。 而日本公债多为内债而非外债,北欧国家则奉行高福利、高税收政策,德国实为当今欧洲经济的动力引擎,尽管它们的公债比重也不低,但均没有出现美欧如此严重的财政债务危机和社会骚乱。 根据OECD 2011年9月发布的最新报告,我们可以将人口老龄化与欧洲财政危机关联在一起。经济放缓甚至停滞、失业率高企与"三低模式"相结合,持续拉高公债比重。根据这份报告,34个经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有两个原因,一是低生育率,一是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2005-2010年间,34个国家中已经有29个属于"三低模式",平均生育率只有1.69,即每个女性平均只生育1.69个孩子。只有以色列、墨西哥、爱尔兰、土耳其和美国的女性生育率处在临界点2.1或之上。所谓临界点,是指每个女性至少要生育2.1个孩子,才能逐步扭转"三低模式",渐渐走出老龄社会。 西方公债危机的历史教训 两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都是西方国家的休养生息期:1920-1929年是黄金十年;1945年到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之间,则堪称黄金三十年。这两个时期的人口平均增长率为3.9%。两个黄金年代经济繁荣,作为政治补偿,民主体制向农民、工人、穷人、女性、黑人等持续提供各种经济补贴,其结果是社会开支逐年递增,财政体系长期赤字运行。 实际上,早有学者指出,公债与民主在西方世界始终相伴而生。1870年,几个主要西方国家处于从农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关键时期,当时这些国家公债占GDP的比重就已达到47.9%,其中财政高危国有两个:英属澳大利亚最严重为100.1%,意大利92%。此外,美国为43.9%,英国为40.2%。此时日本最健康,仅有0.6%。 1913年,西方世界公债比重已接近60%的危险值,达59.2%。西班牙、澳大利亚、法国都超过了66%,英国较好30.4%,美国最健康2.5%。1920年,各国公债比重均值上升至66.3%,大国中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均超过100%,分别为122.4%、132%、136.8%。1937年各国公债比重均值又飙至78.1%,英国为188.1%,澳大利亚153%,法国137.2%。和平终于没有维持多久,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最为残暴的自相残杀在西方世界拉开序幕。 从1870至1996年之间,美国在西方世界都是个特殊的例外,其财政状况相对而言最为健康。直到1997年婴儿潮一代开始大规模进入退休年龄,美国才步入公债危险地带,为61.5%。 扭转"三低模式"的困难 虽然西方国家已经意识到"三低模式"带来的严重问题,但悲剧的是,34个经济发达国家的平均生育率一直在逐次下降。从1975年算起,以每五年为一个阶段,从1975-80年的2.26这个恰当水平,下降到1985-90年的1.91、1995-2000年的1.68。经过二十年的老龄化折磨,这些国家也在想尽办法刺激生育,包括维持势必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颇受保守主义者批评的单身母亲政策。 然而,回头之路相当漫长,这34个国家的平均生育率在2005-2010年间才只增加到1.69,四十年后,预计只能增加到1.8,距离人口生育的最佳替代水平(2.1)还是很远。 与之相比,中国是在1995-2000年之间跌破最佳替代水平,为1.8。2005-2010年间继续下降至1.77。未来十年内会略有上升,2015-2020年间预计将升至1.84。此后五年只上升0.01,达到1.85;再往后的三十年,生育率将停止增长。 西方国家上述历史数据和未来趋势分析,对我们思考今天中国的问题颇有启发。我们可以发现,"三低模式"的历史性转变,的确意味着我国改善民生、改良社会的成就和速度绝不逊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同时,从"两高一低"模式向"三低模式"的转变,意味着人口红利期极有可能提前结束。留给我们做出适当调整的时间已经不多。 因此,我们现在需要反思我们的一系列财政、经济和社会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生育政策、养老政策、适当调整退休年龄及其他福利政策。我们需要尽快做出决策、采取实际行动,扩展中国家庭传统的生产、生育和养老功能,为我们这个人类历史上无与伦比的人口大国和文明古国设计一个可持续的福利制度,让我们的老一辈、我们这代人、我们的下一代都能够拥有相对舒适的退休生活、稳定乐观的心理预期和达观从容的生存态度。
  15. 李锐:《太平风物》前言
    文学 2006/12/26 | 阅读: 1991
    我们在前言后附了李锐与格非的对话,记者给这段对话加上了一个从对话中截取的句子作为标题:“拒绝对农村诗意化的描写”。这个对话谈的是创作问题,李锐反对喝茉莉花茶的文人摇着扇子写出的歌颂太平的世外桃源田园诗,他支持悯农,要写“锄禾日当午”、“路有冻死骨”。但他也承认,一个诗人同时可以写出优美的田园诗,也可以写出尖锐的悯农诗。 格非强调关注真正的农村现实,不要只用悲悯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所谓“底层”。应该说,李锐和格非力图拒绝的,不是所有的田园诗本身,而是那些从高高在上、疏离农村的角度,或者从歌功颂德以牟取私利之动机出发而写的或者幼稚、或者阿谀的虚假田园诗。--Humanities.cn (我们增加了一个便于记忆的首页别名:http://wen.org.cn)
  16. 伊格尔顿:耶稣:一个期待完美世界的革命者
    宗教 2012/05/25 | 阅读: 1993
    可能,耶稣竭力清除神殿以钱货赎罪的行径(那种行径已接近于亵渎),仅此一点就足以让他的对手钉死他。对庙宇的敬畏是犹太教的本质特征之一,对它的冲击就是冲击以色列本身。此外,耶稣所反对的买卖也是维持神庙仪式所必需的,是上帝所授意的,所以干涉这些交易就会被认为是对信仰的冒犯。
  17. 萨米尔·阿明:历史资本主义的发展轨迹与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三大洲的使命
    政治 2012/04/23 | 阅读: 1996
    历史资本主义的长期发展进程由过渡期、成熟期和衰落期三个阶段构成。自19世纪末进入衰落期以来,先后出现两次长期的结构性危机。在应对20世纪70年代后第二波长期性危机的过程中,资本主义体系转型为"泛垄断资本主义"。当代西方的各种马克思主义流派和"后"话语学派忽视了这种决定性转型。当前,反对集体帝国主义统治的外围地区人民觉醒的第二波浪潮已经开启。真正有效的马克思主义,必须要在亚非拉三大洲承载起具有决定意义的历史使命。
  18. 张旭东:试谈人民共和国的根基——写在国庆60周年前夕
    历史 2009/11/26 | 阅读: 2004
    像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庞大、复杂的历史现象和政治实体,它的根基必然是多重而又单纯的。在以往的历史和政治教科书上,我们一般是从阶级斗争、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角度来谈国家的政治根基。在今天的大众媒体和知识话语里,我们多在历史和文化意义上来界定当代中国的根基。这两种谈法都有其自然的根据,但也都未能触及“根基”问题的隐秘内核:根基既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又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它既“虚”又“实”,既抽象又具体,并在时间流程中、在变化中不断展示出其源流性、根基性的东西—它是变中的不变,也是不变中的变。新人 这样的存在不可能被任何机械、僵化的本质论表述所把握;一切历史和价值虚无主义论述也与它无缘。这种时间性的存在的实体和主体只能来自人的概念本身,来自一种自己创造自己、为自身奠定合法性的“新人”的概念。人民共和国的文化和政治根基,归根结底是一种新的人:人民。“人民共和国”以“人民”为根基,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事情,也好象很符合传统儒家“民本”思想和中国革命“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念。但这个人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人—一般意义上的中国人概念并不包含历史和政治的区分,但这种区分却是当前谈论“根基”问题的关键所在。非历史和非政治化的“中国人”没法跟过去的历代中国人、或地理流散及移民意义上的中国人相区分。但作为共和国根基的“人民”不是秦汉人,不是唐宋人,不是明清人,甚至不是民国人;它也不是置身于“革命”、“社会主义”、“改革”等决定集体命运的历史运动之外的华裔,而是一种反过来被“人民共和国”界定、由后者提供具体文化内容和政治内容的中国人。这有点像同义反复:什么是新人?新人是被人民共和国所界定的人。什么是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是以这样的人民作为精神、伦理和文化基础的新国家。但一种认同,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同一性,就沿着这样一种辩证逻辑,从这样一种“同语反复”里生发出来。此种不能由形式逻辑所把握的辩证逻辑,产生于这样的历史运动过程之中:“新人”和国家都是现实中的政治性存在,都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地创造自己的历史, 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人不是儒家意义上的传统的中国人,但它却依旧处在传统内部的断裂和连续的历史韵律之中,包含着传统中国文化的种种元素,并以自身现实中的活动为中介,把这些“文化因素”转化为一种崭新的价值和精神力量。这个新人的本质同族裔概念毫不相干,但却又构成了文化和政治意义上的新物种。这个“新”带有一种突破既有社会文化和政治框架的形式。一方面,它以阶级的普遍论述超越了简单的文化、地域甚至是国籍。但另一方面,被新的阶级意识(或者说阶级的政治性)所超越的固有的历史范畴、文化范畴、地域范畴,同时也以它们特殊的方式被保持在新的阶级意识里边,同阶级范畴一道,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的新文化、新价值和新人概念的内在组成部分。 在新人构造的内部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新的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的多样性、流动性和开放性,看到一种不断推出自身之外,但又不断回到自身基本诉求、基本认同、基本价值理念和指向的往复运动。这也反过来证明,这个新人不是某种固有的属性,而是在历史实践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实体和主体。这个新人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新世界的途中成为了新人。它不可能在一个历史空白或价值空白中开始自我构造,而是在既有的历史条件和文化条件下,在一个现实的政治和伦理的空间中去寻找新的自我。它不可能不把传统作为最内在的构成性因素包含在自身认同之中,但作为这种认同的“终极特征”的,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新的东西。我们也许可以在这种主体的伦理成分、阶级成分、心理成分、文化成分的方方面面认出传统中国人的印记、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印记,或特定阶级成员的印记,但作为价值整体的“新人”概念,一旦它作为政治实体和文化实体确立起来,就必然一劳永逸地超越那些局部的简单集合,就像一个站立着的桌子必然超越桌面、桌腿等的简单集合一样。 我们无法对作为新中国根基的新人得以确立起来的终极特征作实证性的理解,也很难分析性地描述那种把部分转化为为总体的“最后的一跃”。但我们必须看到作为“新人”基本存在方式的那种寻找自身意义的意志,它把一切都激活了,把一切都统摄起来。如果再追问下去,问这最虚无的关于自我认同的追求是什么,我们就会回到一些最基本的正面价值,即一系列近代以来确立下来的普遍观念,如自由的观念,人的尊严和平等,民主的观念,创造和对幸福的追求,等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的伦理基础、文化基础、政治基础、道德基础,是她合法性的真正来源;但她的合法性本身,又同时是来自这些普遍价值观念的超越,更确切地讲,来自对这些普遍价值在具体历史时空里的对象化、物化、体制化力量的颠覆,来自普遍性内在的激进性,来自在更彻底的普遍性中寻求自我认同的意志。。举例来讲,人民共和国的立国根基可以说是新人对自由、平等的追求;是对“追求幸福”的权力的肯定。但所有这一切却不能够简单地被美国生活方式里的具体化、客观化、体制化和意识形态化的“自由”和“幸福”观念所局限,而恰恰是要超越种种业已物化了的有关美国生活方式的想象。 普遍性的新边疆 新中国的“新”,在于接受这一系列普遍的诉求的同时,在起源上超越和克服那些已经实现了的,或者已经体制化了的,已经被意识形态所固定下来的观念价值,比如资产阶级的幸福观念,比如传统社会的幸福观念。它一开始就要把这些已经物化了的理想相对化和特殊化,从而把自己作为一种更超越、更普遍的东西确立下来。这界定了中国革命大众所创造的新型国家内在的激进性。19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不断批判和反思激进主义,认为这种激进行把一切都搞坏了,耽误了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但是这种话语和论述没有思想能力去处理这个问题:这种激进主义、颠覆性、超越性和理想主义,本身是内涵在一系列普遍价值里,而不是跟这些普遍价值对立的东西;它不是作为后者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对普遍价值充分实现的渴望和诉求而被表述出来的。1990年代以来中国自由主义的一般思路,其局限就在于无视这种激进性跟整个现代性历史内在的关系。然而一旦在现代中国的语境里把革命和自由割裂开来,“新中国”和“新人”就只能作为普世价值的对立面儿存在,作为现代性普遍价值的激进形态的人民共和国,其价值根基就被从内部一分为二,相互对立,相互否定,这个价值和精神的统一体,也就从内部被瓦解。但要正面地谈“根基”,就必须能够在方法论层面上论述它的一体性。 谈“根基”时的一个误区,是以为谈得越实越好,但任何“实实在在”的东西都会被另一个“更实实在在”的东西颠覆掉,被取而代之,而到头来“最实实在在”的东西,反倒可能是一个最大的抽象,最大的幻觉。以往作为人民共和国根基的阶级论,不可谓不实在,有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群体,为自身的解放、劳动所得和政治权利而奋斗,这不是根基是什么?但这个道德根基和政治在今天基本上被一个叫做“欲望”的东西打得落花流水。物质、消费、金钱、私有财产、个人、消极自由以及被这类概念所界定的“幸福”概念,代表着一种更低俗的现代性神化,一种更本质主义的唯我论,一种以赤裸裸的功利主义逻辑和“工具理性”面目出现的非理性。要“根基”,就必须能够在抽象的层面上确立实在,在物化的心脏看到虚无。 从这个意义上说,讲革命立国已经有相当的深刻性了,但光谈革命立国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追问革命的根基在哪里,革命的合法性在哪里。革命的合法性,说到底是有这么多人要革命,把革命当作生命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唯一可行的、合理、正当的方式。没有这么多人要革命就没有革命的合法性,没有这么多人选择革命这条路,世界本来也就不存在革命这条路。这不是历史主义思维,而是包含着现代性条件下革命同民主的内在关系,通过这种内在关系,革命与民主彼此为对方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在这个意义上,革命是民主的一种激进形式。但我们不应该对革命作原教旨主义式的理解,不是为革命而革命,而是说革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变成了一种普遍诉求,变成人的根本冲动和根本要求。是这种普遍意志,而非它在历史中外化的种种特殊形态构成了人民共和国的“根基”,并给予她自己为自己开辟道路、自己成为自己的参照系的权利。 创造性的毁灭是理解新中国根基的一个重要方面。打破坛坛罐罐,所有制领域的剧烈变革,这一切都必然伴随着暴力,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不公正的、甚至是残酷的,但这并不改变问题的大前提,那就是创造性的毁灭是文明付出的高昂的代价,但不付这种高昂代价就没有办法往前走,没有办法重新把自己建立起来。没有革命的暴力中国可能要死更多的人——死于饥荒,死于贫困,死于外族入侵,死于内部混乱,死于基本卫生条件缺乏等等。土改的暴力,革命战争的暴力,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乃至改革开放过程所伴随的暴力,都在广义上属于一种创造性的毁灭,一种建设性的自我否定,一种自己打破自己,在实在界中再次认识自己、确立自己的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人民共和国的立国根基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破旧立新的前进运动,它也是不断突破主观的幻觉,包括理想主义的幻觉,一步步走向具体、实在的自我的真理性(反过来说也是局限性)的过程。这个过程决不仅仅只包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这样的含义,因为这些意义虽然构成今天中国国家存在理由的最低辩护(相当一部分人日子越过越好,有奔头,至少安于现状、无意造反,等等),却无法在最高意义上论述和肯定其1合法性或正当性 。这种终极意义上的正当性,只能在当代中国的集体性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即那种使得中国人在总体上成为新中国人的源头性、根基性的自我同一中去找。 这种自我同一性存在于一种正面的、肯定性的精神,但它同时又是否定性的、批判的、超越性的(甚至不惜为此而破坏)的精神。这种精神只有在革命和对传统的革命性再诠释中才能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只有通过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才能获得自身的充分实现。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60年来历史轨迹是迅急、跳跃、爆发式的,这条激进现代的路径不仅仅是革命逻辑和现代化逻辑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激进的普遍性实现过程当中,始终存在着一个所谓两步并一步或三级跳的问题。从鲁迅那一代人开始,中国人追求进步和真理的步子就带有这种否定之否定,以激进的否定性作为寻找肯定性、建设性因素的步骤和环节的特点。具体讲,就是通过西方发现真理(自然科学,进化论,文学),发现了人,但最终却是在这种真理、“人”和“文学”概念的批判和否定中,走向了中国环境下的具体的政治选择、思想选择和文学选择——走向杂文,走向左翼,走向一种新人的信念。在毛泽东和共产党人的思想结构里,我们同样能看到这种否定意识在普遍性概念空间内部形成的新的激进性的边缘:用旧民主主义革命改造封建社会,但旧民主主义革命同时只是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提供条件,提供可能性。所以旧民主主义国家在克服旧制度,把中国推向前进的时候,必然本身作为否定性的对象,在一种激进的自我意识里成为自我否定的东西,从而把自己消除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里面。新民主主义革命在瓦解旧民主主义革命同时,也同样自觉地是社会主义革命更高阶段的一个过渡,一个中介环节。自五四以来,特别是60年以来,作为共和国根基的这个变革传统,一直在普遍性的内部为自己确立这个自我否定的边缘,并在这个边缘上确立起一种新的质,即新人的价值和认同。这有点像在行走时把脚踩在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上,这个东西是被激进的普遍性意识所创造出来的批判的中介物,通过这个正在被争取、但却已经在概念上被否定和扬起的东西,“新中国”及其“新人”把现实中的理想也作为有待克服的东西放在括号里面,由此来为一种更普遍、更丰富的历史远景确立现实性和超越性。 美国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克•特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 1861-1932)曾指出,“美国人”决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欧洲文化种子在新大陆的开花结果,而是作为一个全新的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诞生在它向西部拓殖、从印第安原住民和荒野中夺取生存世界的路途上,这就是著名的美国文明起源的“边疆论”。在一个更高的哲学层面上,我们必须看到,由人民共和国所界定的“中国人”,并不是传统中国人或经典西方现代性的“种子”在历史时空中的苟延或移植,而是在它自身艰苦卓绝的历史道路上、在普遍性内部空前激烈的价值冲突的战线或“边疆”上出现的一种全新的政治、文化物种。 两个六十年 今年十月一日是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由于这六十年几乎可以从正中间被分为前三十年(毛泽东时代)和后三十年(改革开放),人们似乎习惯了从“两个三十年”的角度来谈新中国的历史,仅有的不同,是一部分人强调它们的连续性、传承和因果关系,另一部分人强调它们的断裂、对立和差别。但片面地强调连续性,既不符合过去三十年历史发展的事实,也无助于阐发人民共和国历史整体的正当性;而片面地强调断裂和对立,则带有历史虚无主义的印记,并由此跌入价值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因为这种思维的前提本身已经包含了对人民共和国源流和根基的无视和否定。从这个角度着眼,两个三十年的历史分期框架,显得问题重重。 我们有必要探索一种长时段的共和国历史分期论。理解人民共和国的前30年,必须把它有机的史前史,即从五四开始的更早的30年包括进来。这第一个60年(1919-1979)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完整的合法性论述,不应机械地以1949为界把它割裂开来—我们今天纪念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60年,不是为了把1949变成一个时间之外的纪念碑,而是要此前和此后的历史运动中,重新把握它的伟大意义。离开内在于第一个60年的“新旧对比”,我们就无法建立起有关新中国第一个三十年自身历史正当性地正面论述。不先验地确立这样的正当性论述,在第二个60年(1949-2009)的框架里面,我们面对两个三十年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问题时,就会进退失据,语焉不详。事实上,理解改革开放以后30年和前30年的关系,必然要借助第一个30年(1919-1949)的中介,必然要 把1949年以前的现代史囊入一种新的历史叙述和未来想象。换句话说,关于后三十年(改革开放时代)历史定位的争论,必然要借助1949年前的三十年作为一种历史与合法性参照,从而决定“新时期”同毛泽东时代的关系。这在90年代以来重写上海史和上海怀旧热中表现得尤为清楚。没有“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上海(或所谓“上海摩登”),也就没有后革命时代上海的全球想象,两者共同的“不便”,是中间的三十年,即毛泽东时代的产业化、政治化的、“革命的”上海(而这个激进的上海,本身又自有其前史中的根据)。 在二十世纪中国的整体框架里看,两个30年的关系,实际上是两个60年的关系,即1919-1979阶段和1949-2009阶段的交叠关系。重叠部分是中间的30年(1949-1979),而这正是人民共和国的奠基时代。这30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二十世纪乃至近代以来所有的的可能性融为一体,放置在一个强大的国家体制之下,从而为后30开辟可能性。第一个60年(1919-1979)通过“新旧对比”的叙事逻辑建立起自身的整体性(谢晋的早期影片迄今为止仍是这一话语逻辑的有力说明),第二个60年(1949-2009)则通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叙事逻辑,建立一种历史连续性和整体性。在工业化基础、国防能力、国家行政和动员能力、国有企业、产业布局、金融制度、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全民教育体制等方面看,没有前30年就没有后30年,这已成为主流经济学、政治学、法理学、社会学的共识。但这种共识所内涵的历史叙述,在“两个60年”的阶段化框架里才能被充分论述。 高与低 今后大凡客观的历史学家都会日益清晰地看到,第一个60年(1919-1979)乃是一个堪与中国和世界史上最伟大的时代媲美的英雄时代和悲剧时代;它的核心问题是怎样把新人的理念通过强有力的国家形式确立下来,它是新中国价值观念的政治表达。在此阶段,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存在方式是战争,是时刻直达敌我之辩的政治性,是基于理念和理想的流血、牺牲和无私奉献—最终是献出自己生命意义上的牺牲,虽然它也可以以“温和”的方式,变成一种牺牲个人利益和安逸,“勒紧裤腰带搞社会主义建设”的道德要求和伦理自觉。通过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奠基时代是新中国的罗马时代,它的文明意义上的激进的普遍性在于其新人的价值成为“人”的价值本身,并由此成为政权的直接的、终极性的合法性来源。这60年是人从低处往高处走,在价值上、观念上、理想上、情操上把普通人变成圣人的即毛泽东式的移风易俗的时代(学雷锋,“八亿神州尽舜尧”);是把日常生活领域不断推向高处,推向政治领域和意义生产领域的巨大的、强有力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个人很渺小,集体很伟大;私很渺小,公很伟大;功利思想很渺小,理想主义很伟大;享乐很可耻,牺牲很高尚;消费很可耻,劳动很高尚。一切都是在为工作和奉献正名,一切都是在为一种新价值、新道德的千秋大业打基础,所以这也是新人的尚武的、消耗元气的时代。所有的精力都被引向创造,引向劳动,引向辩论,引向主人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一切都在向上,直到“高处不胜寒”。 而第二个60年(1949-2009)则是一个从高走向低的过程。低俗在这里不包含价值的褒贬,而是指出这样一个新人的集体发现:吃饭很重要,休闲很重要,消费很重要,个人很重要,消极自由很重要,隐私很重要,美感很重要,快感很重要,享乐很重要,财产很重要,法律保护很重要,权益和福利很重要,能者多得很重要,稳定很重要,不争论很重要。所有这一切并不是在1979年某一夜之间开始的,而是孕育在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革命军队到科层体制、从革命运动到行政管理的历史转变,以及社会主义现代性、社会主义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城市中等阶级这些历史现象的内在矛盾之中。 这个90年的历史轨迹的绝对中点是64、65年,这也恰好是“物极必反”的转折点。近年来蔡翔等文学研究领域的学者开始关注50年代末、60年代初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青年工人的审美问题、趣味问题,消费问题,指出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文学里面出现的新概念,如个人、爱情、幸福,直至诸如人要不要烫头发,穿喇叭裤,要不要时尚生活等问题,早已在文革前出现。这些文学史研究领域的新课题,也为其他领域的材料所佐证,它们共同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而恰恰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培养出来的青年工人或知识分子(包括一部分中学生)最早在日常生活领域和身体政治领域,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麻烦;为什么“红色江山的接班人”,最早对生活的本质,产生了不同的、另类的理解。 不承认这个“往下走”趋势,我们就没有办法理解今天。承认人的有限性并不等同于宿命论意义上的人性论,而是说是要承认人在历史的条件下的弱点,局限性,承受能力和想象的局限。毛泽东时代理想主义的极致,反过来也是一种历史终结论的屏障。相对于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终极边界,来自现实和低俗领域的能量、活力、想象和野心,代表一种辩证意义上的客观性和具体性,在这个特定意义上是一种进步,而非一种退步。 这个往下走过程的正面意义在于,它为新人内在的空洞、空虚、虚无和抽象提供实质。只要人民共和国的价值根基还在,今天的低俗也必须被理解为“新人”的内在本质的基本方面。最终这样的新人、新的国家形式,要在地面上确立下来,而不是悬挂在半空。这个问题把我们带回到国家的本质。 现实与抽象 国家是神在尘世上的行进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黑格尔曾说,国家不是一个艺术问题,有关国家的终极判断同“美”的问题无关。国家是“神在地上的行进”,它是现实中的存在,包括一切丑陋的、污浊的、肮脏的、暴力的东西。他随即举例说,哪怕看到一个残疾人,一个病人,我们最终能看到他身上正面的东西,这个正面的东西就是他还是一个生命,他活着,而不是一个完美的木乃伊或雕刻。 按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具体的东西永远高于抽象的东西,因为具体的东西落到实处,处在真实的矛盾交织之中。在新中国最近的三十年里,特别是最近的十多年里,中国人不再把自己架在理想主义的炉子上烤,而是摆脱了种种抽象说教、道德、政治、体制甚至法律的束缚,把人性的方方面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没有人能够否认当代中国人在这样一个历史框架里所展现出来的巨大的、惊人的能量和活力。这种活力甚至可以同毛泽东时代为革命激情所催发的能量、活力和亢奋状态相媲美。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中国的革命还远没有结束,它所承诺的人的解放仍在进行中。 毛泽东时代已把最高、最纯粹的人类远景包含在其政治理念和治国理念的内部,并一次性地为历史画出了终极地平线。因此毛泽东的中国在终极的时间意义上是一个“无历史”的国家,是一个价值的封闭体。今天的中国则是摸着石头过河,是一个对自身历史的开放性、不确定性有着自我意识的政治存在和文化存在。在这个特定的意义上,中国重新回到了历史,回到了现实,回到了现实的时间和意义框架之中。 在今天中国的经济领域、日常生活领域和社会领域涌动的准中产阶级大众、消费大众,或者即将进入消费领域的人群,跟社会主义“新人”有着一脉相承的东西。比如他们身上打破一切禁忌勇往直前,拼命向前踏出一条路径的执着和勇敢;他们那种不守规矩、天不怕地不怕的自信和乐观;他们在新的社会分化的空间里面追求平等和尊严的渴望,都显露出他们同父辈、祖辈身上“激进的普遍性”之间的家族相似。在他们变成中国城市中产阶级的漫长道路上,祝愿他们将会创造出不同于全球范围内业已体制化了的中产阶级体制、价值和生活想象,尽管在表面上看,他们身上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目前还仅仅停留在模仿和抄袭西方白领阶层的阶段。但即便在他们的粗俗、没有教养、和天真的行为方式和欲望方式中中,我们也能看到一种革命和社会主义文化和价值观的残留。这不仅是历史尚未湮没的痕迹,而是某种根基性的东西使然。 2009年9月23日于纽约 http://e-news.21cbh.com/html/2009-11/24/content_110285.htm
  19. 索飒:在堂吉诃德的甲胄之后
    书评 2007/03/20 | 阅读: 2009
    "塞万提斯的时代也是西班牙文学史上著名的"黄金世纪",那时涌起的文学繁荣,被体制用来美化自己。然而人的求索追踪,必定要纠正文学史的误解和误导。阿梅里科·卡斯特罗把一四九二年后的西班牙文学分成两个集团,一是老基督徒的主旋律文学,一是新基督徒的抗议文学。这一见解虽尚可商榷,但是——没有苦难就没有文学的"黄金世纪",这是更大的文学规律。黄金森林的每一株巨树——从《托尔美斯河上的拉撒路》开创的流浪汉小说,到描写皮条客的《塞莱斯蒂娜》,再到某些神秘主义诗人直至《堂吉诃德》——都是抗议的、对抗歌功颂德的不朽之作。"
  20. 《文化纵横》2009年第六期目录(双月刊)
    期刊专递 2009/12/03 | 阅读: 2011
    编者按:如同许多观察家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地方政治是充满活力的。地方政府有强烈的"做事"、"搞政绩"的冲动,各种经济政治制度创新层出不穷;而各种社会矛盾、官民冲突在地方政治中也得到了更为直接的表现,群体性事件愈演愈烈。长期以来,囿于教条的规则主义和僵化的意识形态,导致诸多道德化的地方政治观察。其结果要么一味否定,试图把一切推倒重来;要么陷入盲目的乐观,任由翻滚细浪没过脖颈而一无所知。某种程度上,中国地方体制是经济奇迹与社会危机的同一来源。地方政治的一体两面性,也正是此组专题文章的共识结论。中国地区竞争的特点是县际竞争。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县一级,不在省,也不在乡。对于统治和被统治的双方而言,与省市大城市和中央政府相比,政治问题在地方是紧要,而且迫切的。很显然,这些发生在局部、小地方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政治问题的体现。与改革前相比,在特殊的政绩考核与财税体制安排下,中国地方政府在强大的发展经济的动力支配下,其面貌、性质和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地方政府为能动主体,结合市场刺激,地方政府成为改革经济的重要动力。"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不明言的首要任务。如同周飞舟指出的,地方政府的全面"公司化",是理解地方体制"魔戒"效应的关键。借助旧体制的威权能力,政府庞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与资本机制相结合,推动了中国独特的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此,李永刚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号称中央集权的体制为何能够容忍地方层面的自作主张?上下"合谋"之间是否还有某种隐蔽的制度安排?毋庸讳言,高层政治与地方政治之间存在某种同构性。仝志辉就考察了改革以来部门利益如何从轻微病症变成挥之不去的内在病灶,纵横交错的营利性部门走出地方舞台,俘获了整个中国政治体。黄宗智先生将改革形成的地方分权体制和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的地方分权传统连接起来说明,改革在其上附加了新的市场化,这已成为西方学者解释中国改革活力的一种共识。晚近以来,地方政府的高度集权,地方政府与资本力量更为密切的结合,某种程度上,已沉淀为地方官员与企业家联姻的既得利益团体。在原有的官僚化弊端之上,毛时期通过群众运动维持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形态不断弱化,"谋利化"的官僚主义已逐渐丧失改革初期的活力。近年来地方群体性事件的频繁爆发,不啻是此种状态的全面反映。另一方面,中国的地方政治也凸显越来越虚弱、涣散的趋势,公共职能的缺失,政治整合的孱弱,在地方表现尤为突出。陈柏峰指出,基层政治,在本质上是不同主体在一个没有制度化,也难以制度化的灰色空间中展开博弈的过程。在越来越迈向现代的地方社会中,基层缺少一个能够有效与民众打交道的现代政权体系。这种分裂的现象突出反映了中国政治的问题所在。黄宗智指出,此种特殊的地方体制既可能是一种过渡性的体制,也可能会是长期凝固的体制。如果不进一步改革,很可能会凝固成一种新的僵化体制。中国地方政府所面临的这些问题,无疑是中国政治最为现实、也最为前沿的问题。矛盾最尖锐的地方往往也是解决问题最可能的突破口。秋风认为需要克服延续至今的郡县制弊病,培育现时代的新士绅群体,"建镇为市,市县分流",其目标在于重新激活传统市镇的自治精神。王利则认为,需要通过平衡的利益政治和权利政治,倚以安顿良性的社会秩序。探讨这些问题,比单纯从概念上想象中国的未来政治,或许更为切实,也更有意义。同时,我们也深知,地方的改革经验往往会成为全国改革的推动力,这是中国改革中的常态。这是一个仍然处于"转型"之中的不断学习的体制。因此,总结地方经验对于中国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封面选题:七品政治重新发现政治空间:改革中的地方——国家体制──黄宗智先生访谈录 本刊记者 余盛峰中国地方治理的上下“合谋” 李永刚部门利益与地方政治 仝志辉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双重效应 周飞舟“刁民”与“青皮手”:灰色空间里的政治生活 陈柏峰告别郡县制——重构基层政治单位 秋风地方政治的“三重门” 王利在民间非营利事业:美国社会的稳定器 ──对美国非盈利事业的观察及思考 杨平民间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在汶川的进退持守 谭深 罗琳 沈红观察·文化剧团体制改革的背景、目标与路径 傅谨焦点气候变化的政治后果 保罗•赫尔曼 格雷戈里•特雷弗顿笔谈:民族问题编者按现代民族国家的内在矛盾与族群认同 吴增定民族国家的观念与中国实践 吴飞文化多样性与民族融合 张健公民宗教与中华民族意识建构 陈明宪法与军火——民族问题与缅甸的立宪之路 高杨历史观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根源 赵鼎新世界观伊拉克战争的文化后果 王献华书评心灵结构异同的背后——读钱国红《走近“西洋”和“东洋”》 刘苏里谁来挑战龙应台? 燕舞随笔什么是幸福经典重温国家政治与州政治——再读《联邦党人文集》 林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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