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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香港回归,成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二是由于三峡建设,把重庆从四川划出来,成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市人口3300多万,以人口数量而言,也是中国最大的一个直辖市。至今,重庆仍然还有70%-80%的农村人口,基本上可以视为中国的一个缩影,重庆经验可以作为全国发展的一面镜子。2007年,国务院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两个试验区意义很大,是国家级的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而重庆是一个省的概念,农村的范围要比成都大很多,因此重庆的城乡统筹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可以更全面反映中国国情。所以正在进行中的重庆经验意义重大。 最近几个月,我在《重庆日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香港《亚洲周刊》等媒体上做了些初步探讨,我称之为“正在进行中的重庆经验”,可以初步概括为两个方面。 重庆经验的第一个方面是 “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一个增加了,另一个必然减少。最近的山西小煤窑国有化改制,争论很激烈,大家担心“国进民退”,“国进”就意味着“民退”,或者“民进”就必须“国退”。最近媒体上关于“国进民退”的舆论很多,对其他省市我调查研究不够,暂时不宜发表结论。但我认为,至少对重庆而言,有一个独特经验,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国进民也进”。 重庆经验的第二个方面是“地票交易促城乡统筹发展”。2008年12月5日,重庆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土地交易所,进行地票交易,这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试验。按照温家宝总理的要求,这个试验封闭进行,不做过多的社会宣传,主要在于防止其他地方盲目乱上乱学,而是希望等到经验成熟、成功总结后再推广。 下面分别讨论重庆经验的这两个方面。 一、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 重庆的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具体是如何体现的呢? 从2002年到2008年6月底,重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从1700亿增长到7000亿,增加了4倍,实际上到2009年,已经突破了8000亿元。这在全国范围内非常罕见。2004年发生“郎顾之争”风波时,正是国退民进的高峰,各地区的国有资产基本都在下降。2002年至2008年间,全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产值增长率是3.7%,而重庆的增长率是19%。 然而,重庆的国资增长并没有象人们所担心的那样与民争利,或者挤出民间投资,恰恰相反,重庆的民营企业实际上以比国有企业更快的速度增长。在西部十二省市中,重庆的国有和民营企业都是最发达的。 重庆经验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内涵。 2000年时,中央对西部大开发有一条优惠政策,允许西部12省市对所有工业企业,凡是符合西部大开发产业条例的,只征15%的所得税。这是一个普遍意义的税率,并不特指某个经济开发区,在全国的经济开发区中,都有大量的优惠政策,甚至有零税率。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工业企业的所得税率全国统一是33%,之后降低为25%。西部其他省份也执行了15%的优惠税率,但省两三年后,他们发现,由于税率太低,税收收入大幅减少,使得政府不能完成必要的社会职能。因此,很多省份主动放弃了优惠政策,继续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率。而只有重庆将此优惠政策坚持至今,一直使用15%的税率。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优惠期是到2012年,重庆现在希望会同其他西部省份,呼吁将这条优惠政策延续下去,但其他省份对此积极性不高,主要是由于地方财政压力。 那么以15%作为工业企业普适所得税率的意义何在呢?大家知道,工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是10%,如果所得税率是33%,那么企业最终所得只是6.7%,银行存款利率可达5%左右,所以搞工业企业实际上比银行存款稍微好一点,但需要承担风险。重庆将所得税率降为15%,使得工业企业有了相对较大的盈利空间,使收益大大超过银行存款,从而重庆的投资吸引力增大。 这里引出一个核心的问题是,为什么重庆政府敢于长期坚持15%工业企业所得税率,而其他省份不能长期坚持使用这种优惠政策呢?原因就是上文提到的,重庆政府的国有资产增值了4倍,使得政府的财政能力底气很足,不依赖于对企业(主要指民营企业)的高税收。对此,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提出了一个概念,他认为重庆由于国资增值,形成了第三财政收入。按照通俗的叫法,第一财政收入是一般性的税收,我国最主要的税种是17%的增值税,当然也包括所得税等。第二财政指的是基金收入,比如能源建设基金。第三财政收入指的是国资在市场竞争中的增值。国资增值使政府有能力普遍地降低税率,民营企业和老百姓可以缴纳较少的所得税,投资有利可图,这是“藏富于民”的主要机制。 “藏富于民”的另一个表现是重庆市居民第一次买房时,贷款可以抵扣地方所得税。去年底媒体报道很热,一开始存在争议,有报道说财政部要叫停,实际上并没有叫停。因为它抵扣的只是地方分成部分,并没有损失中央税收,这是地方政府权限内的事情。 有人担心这是不是帮助富人的一个政策。但从统计数据来看,并不是帮助富人,而是藏富于普通老百姓。2009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重庆主城区买房的人当中,42.5%购房者来自重庆四十郊区县,即农村地区。富人买房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此总体效果还是藏富于平民的。 更重要的一点,按中央对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经过“十一五”和“十二五”后,教育投资要占到GDP的4%,全国其他各省市基本都没有达到这个比例,而重庆市的教育投资已经达到。 还有一种形式,我称之为间接藏富于民的形式。重庆市很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投入,都是来自重庆八大国投国资经营所产生的利润,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收入,既不是第一财政,也不是第二财政,比如刚建成不久的重庆大剧院。试想,如果用一般财政收入修建大剧院,还是要从企业和个人中征收,而用国资增值来支持的话,实际上就等于减轻了老百姓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其他包括重庆大学城的建设,主要投资也来自于重庆八大国有投资集团,特别是重庆地产集团,占到百分之七八十,而一般财政拨款的比例较小,仅占不到5%。 更说明问题的是,重庆藏富于民的重要措施是突破短期“土地财政”。现在老百姓怨声载道,认为房价太高,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其中一个批评是认为地方政府搞土地财政,搞天价地王,使地价高得不可思议,以地生财,形成土地财政。重庆市恰恰突破了短期土地财政,这是藏富于民的关键。 过去几年中,重庆市国资增值四倍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但很多总结并不到位,认为重庆的国资增值也是靠土地财政。而我认为重庆市恰恰突破了土地财政,重庆市国有资本在市场竞争中的全面增值,与土地规划、土地储备有机结合起来,使得重庆市政府并不依赖于短期的土地财政,并不依赖于在某个项目中一定要产生地王。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说,必须严格控制国有土地出让价格,降低商品房成本,藏富于民。具体做法是,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超过房价的六分之一,中低档商品房地价不超过房价的五分之一,高级商品房地价不得高于房价的三分之一,即严格限制地价不能超过房价的三分之一。因此目前,重庆的房价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城市。降低商品房房价,不搞短期土地财政,是通过国资增值,使得重庆市政府有底气、有能力实现藏富于民的重要方面,在关于重庆国资增值的其他解释中经常忽视这一点。 二、地票交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008年12月5日,重庆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土地交易所,意义重大。理解重庆土地交易所的重要意义,要从我国两个基本国策开始。一是我国要加快城乡统筹,特别是加快中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二是从国际战略和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必须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就是说,我国的粮食不能主要依赖于进口,要有自给自足的能力,所以要保证耕地不少于18亿亩。显然,这两个基本国策之间存在冲突和紧张的关系,要加快城市化进程,不占用耕地如何可能呢? 2005年10月11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近年来我国解决加快城市化和保护耕地之间矛盾最重要的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增减挂钩的核心在于,在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要把农村建设用地数量减下来。农村建设用地减下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乡镇企业等废弃的厂房,将这些农村建设用地复耕为耕地,就可以减少建设用地数量,增加耕地数量。在这个基本的政策目标约束下,中央允许地方进行自主的政策改革试验。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保障国家18亿亩耕地不减少的战略性措施。但具体如何实现挂钩,各地政策很不一样。和全国其他一些地区相比,重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试验比较有特色。 在说明重庆的改革试验前,我先举两个其他地方的例子。 全国各地比较流行的的一个做法是“请农民上楼”。我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80~100平方米,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在200~250平方米。农民住进楼房之后,将腾出来的宅基地复耕为农田,就减少了农村建设用地。如果未来有1亿农民进城,就可将2500万亩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请农民上楼”实际上阻力很大,因为这打破了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农民感到很难适应。汶川地震后,都江堰在重建工作中提出了一个口号:“把抗震救灾与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相结合的试点”。这是赈灾救济与增加挂钩相结合的一种模式。农村房屋已经在地震中全部毁坏,政府就说服村委会和农民,灾后重建直接新建楼房,让农民免费居住,因此不动用任何救灾款。但这并不是政府提供的福利,农民“上楼”后,就节约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增加了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这种指标贡献是免费获得住房的基础。 天津是国土资源部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天津的主要做法是“宅基地换房示范小城镇”。这里涉及到周转指标,周转指标只是空转指标,要求“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宅基地换房示范小城镇项目开工后,实际上先用了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但这个指标并不是国土资源部给天津市新增的指标,只是临时性的周转指标,在建设期间或建成后,必须复耕农村宅基地或乡镇企业厂房,归还周转指标,这叫做“拆旧建新项目区”。 重庆的做法与天津有以下两点不同。 第一,重庆模式是“先补后占”,因此无需使用周转指标。“先占后补”容易出现不补,或者补的耕地质量很差等问题。重庆以“先补后占”替代其他地方“先占后补”的用地模式,“先造地后用地”,先把农村建设用地转化成耕地之后,并通过验收之后,才在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这样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更大、保护效果更好。 第二,重庆土地交易所的地票交易,有利于城市反哺农村。天津的宅基地换房示范小城镇,是在天津的郊区,离城郊很远的地方不能进入项目区。而重庆的土地复耕,需要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复耕之后释放的指标属于村集体和村民,他们把该指标拿到重庆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因此,严格说来,土地交易所并不是进行的并不是土地交易,而是地票交易,是土地利用指标的交易。 从2008年12月5日,已经进行了五次拍卖,地票交易价格每亩在10万左右,远远高于一般的征地补偿。黄奇帆副市长说,如果重庆一年有1万亩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后取得地票进行交易,以目前每亩交易价格10万元左右计,每年将有10亿元从城市流向农村。 在城市化进程中,往往是近郊农村才能更多的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而偏远农村的农民则难以享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地票交易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能够远距离、大范围的转换,大幅度提升偏远地区的农村土地价值,实现了城市反哺农村、发达地区支持落后地区发展。 以上是重庆经验的两个方面。现在回到一个更基础、解释性的问题:重庆国资为什么能增值? 三、重庆国资为什么能增值? 一般认为,国有企业代理问题严重,难以搞好,国资如何能实现增值呢?我初步总结重庆的国资增值得益于以下三个基本机制: 第一个机制,重庆市成立的市级国有企业渝富公司,是重庆市国资经营和重组的“啜木鸟”。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20世纪90年代末,重庆国有企业同样亏损严重,但渝富公司进行的重组和改造非常成功,实现了重组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增值。 金融危机后,美国的国有化规模非常大。为什么的国有化成为美国救市的主要措施?我认为,担任18年美联储主席的格林斯潘的解释最有意思。美国很多银行的有毒资产不能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不能剥离的原因在于,私人股东认为“有毒资产”的目前市场价格太低,不愿卖出,要求政府以模型价格购买,而政府认为正是由于模型价格出了问题才导致金融危机,所以不愿意用太高于市场价格来购买银行坏账。格林斯潘说,如果银行本身国有化或部分国有化了,“有毒资产”定价难题就可以被绕开了:这就像钱从一个人的左口袋转到右口袋,初始定价并不象私有那么重要。 通过格林斯潘对有毒资产(可以简单理解为坏账)定价问题的解释,可以理解渝富公司接手坏账,并成功重组与改造国有企业的原因。 黄奇帆副市长2002年底由上海浦东调往重庆,当时重庆1000多家国有企业,欠工商银行157亿贷款。2004年,黄奇帆牵头组织渝富公司与工商银行协商,重庆市属国有企业渝富公司以账面价值的20%一次性买下坏账,渝富公司接手重庆国有企业的坏账。经过五六年后,重庆国资增值四倍,工行可能想20%或许有点低,当时若要40%的账面价格更好。但不论工行还是重庆渝富公司,都是中央或地方的国有企业,因此初始定价问题的敏感度没有那么强烈,当年的谈判并没有那么困难。因此,重庆市国有企业能够迅速剥离坏账,能够重振旗鼓,实现市场竞争中的增值。 第二个机制是重庆市八大国投(“八朵金花”)在市场经济中的成功运作。重庆市不搞土地财政,不搞地王,比较成功地把土地规划和土地储备有机结合起来,把BOT(建设、运营、转让)变为BT (建设、转让)。重庆为什么要做这种转变呢?重庆是一个桥都,全市有40多座桥。BT模式取消运营阶段,政府一两年内就可以全部买下来,这样也加速了建设企业的资金流转,政府也能够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现实中,政府经常拿不到土地增值收益,而被少数开发商拿了大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目换土地,政府要开发一个项目,请开发商投资,并把土地转让开发商,这样土地增值的收益全部归了开发商。好一点的是期价方式,政府和开发商达成一个协议,项目建成之后,地价肯定要上升,政府与开发商之间要有一个分成。这比”项目换土地”方式要好,但政府拿到的比例还是少。更好一点的方式用政府的土地储备抵押贷款来建,这样政府能够代表人民更多地获得土地增值的收益。重庆市政府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基础设施建好后,周边土地将升值,政府有可能会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的关键是要把规划和土地储备有机结合起来。这是一门大学问,涉及到制度与政策创新的潜在可能性与实现机制。这里涉及到一个具体的操作工具是五大注资。五大注资分别是:第一是,国债注入,中央分给重庆的国债不再分给40个区县;第二规费注入;第三是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第四是存量资产注入,将过去几十年形成的上百亿元存量资产,比如路桥、隧道、水厂等等,划拨给各有关投资集团,成为投资集团的固定资产;第五是税收返还。 BOT变BT的关键是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主要是注入八大国投中的地产集团。基本思路是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地产集团形成资本金,不靠政府行政命令,不靠政府财政担保,而是通过政策增加国有企业的资本金,加大它们到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从而形成五大注资带动社会资本,进行周边地块的滚动开发,这是重庆经验值得其他省市关注的重要方面。 重庆坚持国资经营与政府行为脱钩,保证国资经营不靠政府行政命令,不靠政府财政担保,主要是通过“三个不”和“三平衡”原则,建立了极为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严密的防火墙。“三个不”是指“市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把为八大集团提供担保放到首位”、“八大投资集团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八大集团自己的专项资金也不能用于担保”。“三平衡”是指“长期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平衡”,即重庆市国资委要求八大投资集团保持约50%的长期资产负债比率;“现金流入与流出之间的平衡”、“投入产出之间的平衡”。 2009年的刺激计划中,重庆市把这种思路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今年刺激计划引起舆论对中国信贷激增的担心,怕政府担保使得坏账大增。据江苏银监局统计,江苏大型银行对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发放的贷款中,57.27%靠财政还款,49.13%由地方政府出具财政承诺函。这里重庆经验又值得关注。重庆从国家2009年1~5月5万亿元新增贷款的“盘子”里拿到了1500亿元。重庆市不用政府财政担保,而是通过政策增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资本金,提高它们向银行的融资能力。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讲得很到位,“中小企业资本金不足,是贷款难的要害所在,一般的做法是请政府官员出面要求银行支持,但这是人治,我们要讲法治。还有一个常见的说法是中小企业贷款,不看“三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看“三表”(电表,水表、报关单表)。这都是在某些场合下的说辞,讲到底还是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资本金问题”。 重庆正在准备出台解决“微型企业”( “大学生”、“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的创业)的资本金问题的重大政策:如果原始创业者投入的资本金是10万元,政府就给予10万元的税赋补助;如果投入的资本金是100万元,就给予100万元的税赋补助;上限为500万元。同时,重庆采取措施发展6种非银行信贷业务,包括担保公司、小额贷款、私募股权基金(PE)、信托、风险投资和金融租赁。今年1到4月底,重庆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长了80多亿元,在全国增长率是比较高的。即便如此,政府财政与扶持政策仍然是严格隔离的。 第三个机制是接下私营企业“自身掏空”的烂摊子,例如重组“西南证券”,“三峡银行”上市。例如,西南证券是西部最大的一家证券公司,原来是一家民营公司,但是它已经完全被内部人掏空了。当时西南证券已经被证监会停牌了,重庆市政府认为,重庆市好不容易有一家上市的证券公司,如果退出资本市场,对重庆的长远发展不利。重庆市政府主动接手西南证券,注资并上市。西南证券上市是2009年上半年最成功的上市事件,通过重庆市国资委注资已经被民营企业老板自己搞垮的企业,并重组上市,参与重组的国资和民营资本都实现了增值。 这一点很重要,也是很多人讨论“国进民退”关系时没有注意的问题。为什么不容易注意到?主要是大家感到难以理解,国有企业容易搞垮是因为国有企业不是自己的,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为什么私有企业的老板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搞垮自己的企业? 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2001年与斯蒂格利茨同时获得诺贝经济学奖的阿克洛夫,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济学教授,他与新增长理论的创始人保罗·罗默提出所有者掠夺的一般模型:在一定条件下,所有者也会掠夺本企业的总资产。 其实原因很简单,在企业资产的会计恒等式中,“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净资产+负债”,因此企业总资产中只有一部分是所有者权益,另一部分是负债,包括贷款、债券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定义是有限责任制,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大股东即便占有60%的股份,出现亏损他会承担60%的损失,但如果他能够将企业资产转移到自己另外的公司,只要转移部分大于他所投入的净资产部分,那么他就有动机把自己的企业搞垮。这在实际生活中非常普遍。例如2004年的“郎顾之争”,中国证监会判定,顾雏军永远不能进入资本市场。顾雏军通过收购在广东的科龙电冰箱,成为大股东,通过制冷剂关联交易,将科龙的资产转移到以其父亲名义注册的天津格林格尔工厂,从而将自己是大股东的科龙搞垮,自己损失了60%的股份。但他所转移的资产仍然大于他损失的部分,因此,他仍有很强的动机去这样做。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老板都这样做,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资委是被迫接手破产的民营企业。美国的救市,可以说是国家不得不接手被私营企业自己搞垮的烂摊子。 四、如何理解重庆经验的普遍意义 很多人强调,重庆经验有它自身特定的前提条件,其他地区不可能学习。重庆国资委的确有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一些条件。中央国资委也不具备。中央国资委不管金融业国企,比如建行、工行等,只管140多家工业企业。但重庆国资委既管人,又管事,又管金融。人事方面,除了国资委主任需要经过市里组织部门的批准外,国资委下属或控股企业的总经理等人事任命,国资委即可任命,不需要组织部批准,只需要提交组织部备案。一个原因在于,组织部门的考查周期较长,跟不上市场条件的变化。这在其他地区很难做到。第二是有着极为丰富的管理经验的黄奇帆,2002年从上海调到重庆,他是重庆一系列重大经济政策最主要的策划者。第三,2008年初,薄熙来调往重庆任市委书记,同时是政治局委员,他在政治大方向给重庆改革进行了把关。但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学?如何理解重庆经验前提条件的意义呢?学不是照搬。 但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理解重庆经验的普遍意义,我把它称之为“制度与政策创新的潜在可能性与实现机制”。社会主义优越性如何具体落实到实践中去?这不是一句空话,重庆经验都是在既定制度下形成和发展的。例如,土地公有制并不一定能保证土地增值一定归公,项目换土地不能做到,期价也不能完全做到,必须做好土地规划和土地储备才能做到。但这的确是在土地公有制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的。印度、巴西没有公有土地,所以印度、巴西不可能想象像中国那样快速发展。 孙中山的“涨价归公理论”是基于土地国有化。孙中山在美国学医时认识了亨利·乔治的朋友,他准备拜访亨利·乔治。亨利·乔治是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土地改革理论的最重要的一个人,我们现在讨论的物业税,在西方称为财产税,就是根据亨利·乔治的理论兴起的。结果亨利·乔治在竞选纽约市市长时,突然心脏病爆发,二人没有见面。但孙中山对亨利·乔治极为认同,他的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就是基于亨利·乔治的理论。 现在的征地过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农民的补偿是低的,对农民的权利认识也是不足的。中国人民大学周诚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涨价归公”还是“涨价归农” ?根据“涨价归公”理论(英国的穆勒与美国的亨利·乔治),英国工党政府曾经于1947年—1953年实行土地开发权国有化,即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开发捐(Development Charge)将土地增值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此种举措未能长期坚持,不得不恢复“涨价归私”制,根本的原因是此种政策造成了地产市场萎缩而不得不放弃。英国经验表明,极端的“涨价归公”——完全否定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从而使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实践中碰壁而归于失败。 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过去长期对于失地农民实行低补偿政策的实践表明,“涨价归公”曾经是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实际上遵循的不成文的政策原则。实行“涨价归公”制的出发点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实行“涨价归公”制也具有严重的副作用——据估算,大约有近半数的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存在明显的困难。有鉴于此,部分学者极力呼吁实行“涨价归农”制。 从亨利·乔治定理比较容易理解这个问题。目前,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很低,但经过“招、拍、挂”之后,可能实现了数十倍的土地增值。很多人认为,这是对农民的剥夺,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不论是根据孙中山,还是亨利·乔治,或者斯蒂格利茨都认为,土地增值不是私人导致的,而是社会集聚效应产生的,主要的涨价确实要归公。因为城市土地开发要经过四通一平,由生地变为熟地,这并不是通过农民的努力,而是通过政府、社会投资、企业和个人加在一起形成的集聚效应实现的土地增值,所以,涨价要归公,而不是归农或归私。 但现在农民得到的补偿确实比较低,那么补偿机制的基础应该是什么?现在一般的理解,补偿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济,是一种福利。这里,我们忽视了一个概念:开发权。农民土地被国家征收开发后,实际上剥夺了农民自己开发土地的权力,补偿是针对这种开发权的补偿,因此,这种补偿不是救济农民,而是对农民基本权力的认可,即农民本身有开发土地的权力,这是亨利乔治思想的来源。 开发权是什么呢?美国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那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农民将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时,实际上把开发权转让出去了,如果不复垦,农民本身就会有一个开发权。而现在的补偿是根据青苗费为基础的,这完全忽略了农民自身也可以进行工业化、城市化开发的权力。我认为,重庆地票交易所是“开发权转移制”的创新,兼顾了“涨价归公”和“涨价归农”。这种开发权的市场价值,要通过土地交易所的拍卖来发现和实现,因此拍卖地票的价格实际上农民所放弃的土地开发权的价格。西方也没有出现土地开发权的交易所,只有在某些地方如美国的一些州,有一些局部的交易。因此,重庆的土地交易所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也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关于重庆经验的思考,对我启发最大的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德,他是现代GDP、GNP核算方法两个发明者之一。米德的重要著作《效率、公平与产权》,核心观点是认为公有资产的收益,可以降低对税收、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经济的整体效率。米德是第一个提出来,整个西方经济学没有在国资、国债、税收三者之间建立经济学模型的人。企业除了债务以外,还有自有资本。而作为一个国家,只有国债,而公有资产很少,这是他认为西方国家最不正常的一个现象。比如,美国有大量国债,只有少量的国有资本。如果中国不买美国国债,而是美国人自己买,那么美国的利率要比现在高很多,而利率高容易挤出私人投资,不利于全民创业。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这样国家不得不依赖发行国债。但国债过高后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 我们可以香港为例来直观说明米德的“自由社会主义”中公有资产收益和税收的关系。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鼓励人们创业和增加工作努力。但人们往往忘了提及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是因为香港政府有一大块公有资产——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自由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贡献,而重庆经验探索与创造了制度与政策创新的实现机制,丰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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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我的孩子,春天来了"珂勒惠支个展在北京隆重启幕。据悉,该展是继1979年以来、30年之后珂勒惠支再度亮相中国的最大规模展览,从而引起艺术界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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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40至1949年的近代上海历史上,共有三次犹太移民高潮,即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叶中东塞法迪犹太人、20世纪初叶至30年代末俄罗斯犹太人、30、40年代德、奥等中欧国家的犹太难民。他们构成了近代上海犹太人的活动主体,其经济活动也因移民类型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并对上海经济的不同层面产生了相应的影响。作为经济型移民的塞法迪犹太人,他们移民上海的动机就是要利用上海独特的经济环境,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发财致富。塞法迪犹太人大多以"两土"("烟土"鸦片贸易和"地土"房地产经营)起家,后逐渐扩展到外贸、公共事业、金融业、制造业等领域,形成了沙逊家族、哈同洋行、安诺德兄弟、嘉道里家族等几大著名的犹商集团。他们资本雄厚,网络广泛,在一定程度上对近代上海的经济命脉和发展荣衰产生了影响。而作为政治型移民的俄罗斯犹太人和难民型移民的中欧犹太人则限于其经济实力,大多从事中小商业、手工业等行业,对其居住区域的商业繁荣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 贸易活动是近代上海犹太人开展最早的经济活动,其中鸦片贸易是其最主要的内容。众所周知, 鸦片贸易是一种利市百倍的生意,具有敏锐商业投机眼光的犹太商人自然不会不注意到这一点。早在广州一口通商时期,鸦片走私已经成为英美等国商人对华进出口贸易的中心内容。总部设在印度孟买的英籍犹商沙逊家族也参与其中,谋取暴利。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尽管《南京条约》并未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但由于租界和外国势力的掩护,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的鸦片走私公然盛行。沙逊家族于是在上海设立分行,作为从事在华鸦片走私的中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作为"洋药"获得了合法贸易地位,每箱鸦片在通商口岸交纳三十两进口税后,即可通行无阻。[1]沙逊家族因此加大了对华鸦片贸易的力度,到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沙逊家族对华鸦片贸易额已占总量的20%,仅落后于英国怡和洋行。[2]1872年后,沙逊家族除了老沙逊洋行继续在上海从事鸦片贸易外,由已故大卫·沙逊的次子伊利亚斯·沙逊自立门户创立的新沙逊洋行也在上海设立分行,积极开拓对华贸易,特别是鸦片买卖业务。由于新沙逊洋行将经营的重心放在上海和整个远东地区,因此经过三代人的苦心经营,逐渐后来居上,超过了老沙逊洋行,成为近代上海史上显赫一时的巨商大贾。新沙逊洋行在鸦片贸易方面,充分利用其总部在孟买,无须象怡和、颠地(宝顺)等洋行那样通过中间商代理,而直接到产地廉价收购的低成本优势,并运用现代化的轮船运输,使得其对华鸦片贸易额急剧增长。到1873年,沙逊家族由此一举成为上海最大的鸦片商[3]。到本世纪初,有帐可查的与新沙逊洋行保持经常批发代销关系的上海鸦片商号有安和(Anwoo)等50多家。新老沙逊洋行每年进口的鸦片数量平均达5,000多箱。有人估计从1840到1914年,沙逊家族通过鸦片获得的利润高达140,593,780两,平均每年利润也接近二百万两。[4] 另一个积极从事鸦片贸易的犹太商人就是异军突起的哈同。哈同1873年来沪,先在老沙逊洋行工作,后转入新沙逊洋行任职。凭借其勤勉的工作和灵活的头脑,哈同逐渐积累了一些资本,开始从事贸易等经商活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业务就是贩卖鸦片。早在1885年,他就与老沙逊洋行一起在上海开设了"洋药公所",即鸦片贸易所。在"洋药公所"成立约20年间共成交40多万箱鸦片,平均每年2万箱,哈同和老沙逊洋行各半。1901年哈同洋行成立后,更是积极经营鸦片贸易。虽然在中国各界人士迫切要求禁烟的呼吁下,清政府于1906年颁布了"以十年为限,内外鸦片一律禁绝"的诏书,1908年,英国政府也与清政府签订了试办禁烟协约。但哈同以投机家的眼光,认定这场禁烟运动不过是虚张声势,财政状况捉襟见肘的清政府必然会推行"寓禁于征"的政策,以解决政府的财源。因此,哈同不仅将自己拥有的1万箱鸦片压住不动,而且还利用鸦片商纷纷抛售,鸦片价格急剧下降之际,低价购入大量鸦片囤积。果然不出哈同的预料,在列强的干扰下,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不久就不了了之,而市场上的鸦片价格因货物奇缺而在一周内飚升了30%,哈同也因此获得了暴利。其它一些著名上海塞法迪犹商,如亚伯拉罕家族、埃兹拉家族等也参与了鸦片贸易。香港犹太问题专家魏白蒂就指出:"亚伯拉罕家族的男子是带头从事当时包括鸦片在内的典型商业贸易的商人。"[5] 尽管清政府的禁烟令时断时续,但是中国的禁烟运动必竟对鸦片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虽然在租界当局的庇护下,控制着上海鸦片贸易的沙逊家族通过操纵鸦片价格,以弥补因贸易额下降造成的损失,仍能保持高额利润。如租界内的鸦片价格由1908年前每箱700两上升至1915年11月的每箱9,012两,达到最高峰。[6]但到20年代后,鸦片贸易日趋衰退,上海犹商逐渐退出了鸦片贸易,并利用其通过鸦片贸易获得的巨额利润改而从事其它经营。 当然,除了鸦片贸易外,近代上海犹商还从事其它贸易活动。如沙逊家族就在经营鸦片贸易的同时,不断扩大纺织品进口。到1907年时,新沙逊洋行鸦片进口值为3,628,660两,而棉纱和棉布的进口值已达4,171,691两;1908年时新沙逊洋行鸦片进口值为4,780,404两,而棉纱、棉布进口值为3,813,682两,再加上火油、麻袋等进口,鸦片已不再占沙逊家族进口商品价值的半数以上。到1918年时,棉纱是沙逊家族进口的最重要项目。[7]又如1854年由英籍犹太人安诺德兄弟(J.Arnhold & P.Arnhold)和德籍犹太人卡贝尔格(P.Karberg)合资开设的瑞记洋行主要从事军火、木材、五金交电等进出口贸易,范围极其广泛。其中最突出的是通过控股德商司尼夫莱奇的祥泰木行,垄断了中国的木材进口。丹麦籍犹太人维尔希姆·梅耶本世纪初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专门从丹麦进口货物,到1935年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1,800名雇员的工商大企业。一些俄罗斯犹太人到沪后也逐渐适应了充满活力的上海经济,许多人在进出口贸易中当了分包商,一些小的行业,如毛皮和谷物的进出口,几乎已全部掌握在他们手中。[8]马迪尔兄弟(H.Madier &J.Madier)经营的信孚洋行从1920至1929年发展成为上海洋行中出口华丝数额最多的一家。在这期间,他们每年出口的华丝、包括厂丝、土丝和废丝在内,约有二万包(每包重量一担),少的年份也在一万包以上。[9] 房地产经营是上海犹商另一个生财之道和投资重点。从1869年开始,上海公共租界实行"租界章程",正式规定作为市政机构的工部局有权征税。为了方便征收土地捐税,工部局从1865年开始实行土地估计,并从1869年起作为一项正式措施,每隔几年调整一次。据统计,从1869年起至1933年止,地价大致经过了19次调整,即每隔三、四年就重估一次,实际上也就是增税一次。[10]而房地产业主可以将这些税赋以地租或房租形式转嫁到租赁者身上,自己坐享房地产的增值受益。因此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利润丰厚且稳定的行业,越来越引起上海犹商的兴趣。同时,具有敏锐商业投机眼光的犹商还充分认识到,作为中国乃至远东地区的经济中心,上海土地资源有限但未来需求巨大,房地产业有着十分可观的增值潜力。 1877年,沙逊家族购入日后沙逊大厦的基地"候德"地产,开始了其在上海的房地产投资,经过44年的经营,到1922年,沙逊家族在上海共购置了29块产业。这29块地产占地约300亩,投入资金约200万两,产业估价1300余万两,获利1100万两。加上房租约1100万两,共计获利2200万两,平均每年可获利50多万两,平均每年利润率高达24%。[11]虽然与利市百倍的鸦片贸易相比还相差甚远,但作为一种稳定的投资,其回报率已是相当可观了。进入20年代以后,一方面随着沙逊家族被迫退出鸦片贸易,迫切需要寻求新的投机方向,另一方面当时中国军阀割据,内战不绝的现实也促使内地大量游资和人员为求安全而涌入上海,促进了上海房地产业的投机和繁荣。于是,沙逊家族将其在上海的投资重点转到了房地产经营上,利用鸦片贸易所获得的巨额利润,加大了对上海房地产业的投入,扩大租地造屋。1926年,沙逊家族利用安利洋行的抵押地产专门成立了华懋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买卖和自建公寓大楼出租。以后,又相继建立了远东营业公司、上海地产公司、上海产业公司、东方地产公司、汉弥尔登信托公司、三新地产公司、徐家汇地产公司、中和地产公司等机构,经营房地产业务。沙逊家族还投资上海第二大房地产公司--业广地产公司,并一度几乎完全控制了该公司,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受益。这样,到1941年1月,沙逊家族各直属公司拥有房地产帐面价值已达8689万元,比1921年的1330万元增加了7359万元,上升6.53倍。1941年的房租收入总数为688万元,比1921年的103万元增加了585万元,上升5.68倍。[12]虽然抗战胜利后变卖了不少产业,但到上海解放时,沙逊家族仍是上海最大的房地产商,共占地678亩,房屋面积54万平方米,有房屋近2000幢,包括沙逊大厦、河滨大楼、华懋公寓、格林文纳公寓、"伊扶司"别墅、罗根花园等公寓、花园洋房、里弄、市房,分布在全市近百处地方。 塞法迪犹商哈同也是上海房地产大亨。早在老沙逊洋行谋职时,哈同就已开始涉足房地产买卖。除了利用自己的积蓄进行少量的购地租房外,还担任老沙逊洋行的大班协办兼地产部管事,专门负责房地产经营。1885年法国在中法战争中失败,引起上海租界外侨的恐慌,纷纷举家外迁,引起租界地产价格的暴跌。此时哈同向洋行大班进言,认为这种状况不会长久,应该趁机大量购入。果不出所言,获胜的清政府竟与法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上海租界重新繁荣,地产价格也由此回升,哈同为老沙逊洋行赚取暴利500多万两。同时,他自己在中法战争前后贱价收进的地皮也都涨了数十倍。[13]由于哈同在房地产经营方面表现出出色的才华,使得他一举成为租界里赫赫有名的地产专家,"深谙地利,精熟工程,中外人士莫不翕服"。[14]1886年,新沙逊洋行以高出老沙逊洋行一倍以上的薪水聘任哈同为大班协理,专管房地产经营。1887年和1898年,哈同又先后担任了法租界公董局公董和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位同时担任两租界董事的外侨。1901年,羽翼丰满的哈同独资成立了"哈同洋行",开始独自经营房地产业务。他"以敏捷的手段,一忽儿卖,一忽儿买,一忽尔召租,一忽尔出典......专以地皮操奇取赢,则其价日涨,至有行无市。"[15]总之,哈同在上海房地产经营中,凭借其过人一筹的投机才能,洞烛机先,买进抛出,大获其利。到1931年6月19日病逝时,哈同已拥有土地449.098亩,市房812幢,住房544幢,办公大楼24幢,旅馆饭店4幢,仓库3座。其中在"寸金之地"的南京路拥有土地16块,面积达111.578亩,占南京路地产总面积的44.23%。[16]其中建于1904年的爱俪园,占地300亩,小桥流水,奇山怪石,景致之佳居上海私人花园之冠,被誉为"海上大观园" 除了沙逊家族和哈同外,其他一些著名塞法迪犹商家族,如安诺德兄弟、嘉道里家族、埃兹拉家族、索福家族、亚伯拉罕家族等也都参与了上海房地产经营和投机。安诺德兄弟的安利洋行除在四川中路九江路口建造安利大楼外,还拥有上海霞飞路等地的地产。1926年安利洋行将霞飞路和莆石路(今长乐路)之间的一地产作价90万两作为华懋地产公司的资本。嘉道里家族在上海拥有很多房地产,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位于静安寺的大理石大厦,又名嘉道里大厦。这座"宫殿"般的大厦,用料考究,全部由意大利进口,工程总造价高达100万两。整个大厦占地1.5万平方米,室内面积3300平方米,有大小客厅以及20多个房间。其中大厅高65英尺,长80英尺,宽50英尺,极其富丽堂皇,成为沪上名流聚会的中心。埃兹拉家族在上海辣斐德路一带购置了地产,并建造了新康里等住宅,收租营利。老报人顾执中在回忆录中写道:"我们住的新康里是属于犹太资本家埃直拉的产业,那时的上海房租非常高,外国房主依靠着帝国主义的势力,不时毫无理由的增加租金,属于犹太资本家的房屋,租金加得更快,一年加二次,有时竟达三次。"[17]索福家族也在霞飞路和辣斐德路建造里弄和花园洋房。如20世纪10年代,索福家族兴建私园"沙发花园"(后改称上方花园),与新康花园相毗连。"园中布局是西洋花园格局,有喷水池、草坪,花木葱茏,内景与复兴公园相似。"[18]埃兹拉家族更是于1900年从鸦片贸易转向大规模的房地产建设和经营。爱德华·埃兹拉以南京路、九江路、四川路、江西路为界,建造了价值100万两的拥有近代舒适设施的住房。他在霞飞路的家很自豪地拥有一个球室和音乐室。埃兹拉家族还是百老汇大厦的董事。[19] 纵观上海塞法迪犹商的房地产经营,其经营方式主要有:1)利用地价级差,进行地产投机。上海塞法迪犹商有些在公共租界工部局和法租界公董局内任职,如哈同,安诺德,有些则利用其代理人,参与并影响近代上海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这样,他们就往往能事先廉价购入规划中具有发展前途的地产,待日后地价重估,投机牟利。如1899年,作为工部局董事的哈同利用参与制定公共租界"越界"筑路的机会,以低价大量购入"越界筑路"两侧的土地,一下子获得几十倍乃至数百倍暴利。此外,上海塞法迪犹商还对己有地产进行初级开发,提升地价。如哈同为了哄抬南京路一带的地价,化了60多万两银子,将南京路改造成为铁藜木路,使得南京路身价大升,地价成倍上涨,其所拥有的南京路地产也就日升夜涨。2)运用金融手段,扩大投资规模。如哈同在经营房地产时,往往利用其在租界中的地位和声望,将已有地产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再用抵押款买进新的地产,循环往复,使其地产投资取得超常规的几何级数增长。3)采用租地造屋,坐收稳定收益。上海犹商大都将地产租与他人造屋。这一方面解决了自有资金有限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租地造屋,不仅保持了土地自然增值的利益,同时又将经营房产的风险转嫁给了租地造屋者,而且经过一定时期后,土地上的建造物也就归之于土地所有者,正可谓一举数得,稳获厚利。如南京路的劝工大厦、淮海路的国泰大戏院、西藏路的东方饭店,以及部分新式里弄就是这样转到沙逊家族名下的。4)兴建高层建筑,获取最大利润。进入20世纪20、30年代,上海城市发展逐渐现代化,土地资源,特别是市中心的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于是上海塞法迪犹商在房地产经营上采取了兴建高层建筑的方法,以谋求获得最大利润。这是因为,一方面高层建筑林立的地段,往往会呈现出繁荣的景象,其地价也自然会相应增长。另一方面,上海的土地捐是按土地面积估价征收的,并不关涉层次高低,因此高层建筑的利润就高。这样,上海塞法迪犹商纷纷兴建高层建筑,到解放前,沙逊家族共拥有沙逊大厦、河滨大厦、都城饭店、汉弥尔登大厦、华懋公寓、格林文纳公寓等幢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占上海总共28幢10层以上高层建筑的21%。哈同也看好高层建造,在把土地出租给他人造房时,严格规定建楼的层次。象上海南京路的永安公司大楼即属此种情况。 二、 除了主要进行"两土"的鸦片贸易和房地产经营外,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力的增强,近代上海犹太人经济活动的触角还深入到金融、制造、公用交通和商业娱乐等领域。 金融资本是近代商品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随着近代上海塞法迪犹商投资和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他们对金融资本重要性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进入20世纪20年代以后,上海塞法迪犹商锐意拓展其金融业务,通过独资创办或合资创办金融机构,控制资金,操纵上海金融市场,以扩大其在上海经济中的影响力。 早在1864年汇丰银行创立时,老沙逊洋行就是其创立者和投资者之一。老沙逊洋行还在上海积极从事抵押贷款等业务。1930年,沙逊家族的新沙逊银行在香港成立,资本金为100万英镑。同年,沙逊家族还与其它资本集团合资,创办了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和扬子银公司。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在上海进行企业投资,发行债券和金融投机,以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作用,为沙逊家族在上海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保证。如新沙逊银行从汇丰银行、花旗银行、麦加利银行等单位以6厘利率借入大量资金,又以6.5厘的利率贷给安利洋行等附属单位。这些巨额资金推动了附属企业的发展。 塞法迪犹太人还在上海证券市场上进行融资和投机。如上海公共租界有两个股票交易所,一个是华商证券交易所,一个是外商为主的众业公会。最初在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的是本世纪初的外商(主要是英籍犹太人)。193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99人名单中,有38名杰出的塞法迪犹太人。[20]犹太人H.海亦姆是众业公会的主要外股经纪人利安洋行(Benjamin & Potts Co.)的总经理。又如1930年至1934年,沙逊家族以直属企业或附属企业的名义共发行了3628万元公司债券。[21]沙逊家族还在上海外汇和股票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获得巨额利润。实际上,沙逊家族对上海的工业投资和金融垄断活动从1939年起就已完全转入了投机性的外股买卖,成为上海股票市场"活跃的权威"。[22] 塞法迪犹太人在上海保险市场上也有所作为。1863年,老沙逊洋行和其它4家兼营航运的英商祥泰、履泰、太平、汇隆洋行在上海创办了保家行(North-China Insurance Company),从事航运保险。在整个60年代,保家行的业务十分兴旺,利润极厚。作为股东,老沙逊洋行除了每年坐得10%固定利息外,还可以得到60-80%的额外红利。[23]新沙逊洋行也开设了保险间,代理英商巴勒水火保险公司(North British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的业务。[24]1924年,美籍犹太人司带(C.V.Starr)在上海开办了美亚保险公司。1932年,司带又与浙江兴业银行合资建立了泰山保险公司。[25]司带及其美亚保险公司一时垄断了上海保险市场。如1927年春夏之交,长江上游水流湍急,到四川重庆的长江轮不断发生重大沉船事故,除了美亚独家经营这项水险业务外,整个上海中外保险行家,无人敢于问津。[26] 塞法迪犹太人大多喜欢从事贸易、房地产、金融等利润丰厚的投机性产业,对制造业的投入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 也有一些塞法迪犹太人或通过直接投资,或通过投资控股等形式投资制造业。安诺德兄弟和卡贝尔格的瑞记洋行于1895年、1903年相继在上海开办了瑞记纺织厂和瑞容机器制造厂,生产纺织品和承建船只、机器、水磨、锅炉、火油油罐等产品。1912年,瑞容机器制造厂与上海万隆铁工厂合并,使其造船能力大大提高,成为上海的主要船厂之一。1936年,该厂又与英商耶松船厂合并,成立英联船坞有限公司,资金达1000万,成为上海最大的造船厂。沙逊家族除了通过兼并安利洋行,控制了原瑞记洋行的工厂企业外,还利用投资控股的形式垄断了上海的饮料工业。沙逊家族通过参股英商麦克葛雷戈兄弟的正广和有限公司(Caldbeck Macgregor & Co.)0.77%和丹麦人的上海啤酒公司10.97%的股份,就在正广和有限公司4个董事中占有一席,并控股了上海啤酒厂。此外,沙逊家族还对造船、食品、采矿、钢铁、纺织等制造行业进行投资,1936年共计投资金额达897.1万元。[27] 在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上海犹商还兴办了与之密切相关的航运仓储业。19世纪中叶,新沙逊洋行在外白渡桥北逸建有占地3亩多,高达4层的鸦片土栈。作为大洋行,沙逊家族还拥有自己的运输船队,从事远洋和内陆航运。1872年,老沙逊洋行认购了华海轮船公司的股份。[28]20世纪30年代,沙逊家族趁英商会德丰公司改组之际,通过投资控股,在5人董事会中获得了2席,分别由安诺德和海亦姆代表。这样,沙逊家族就通过会德丰公司以及附属的上海拖驳公司和茂泰洋行,涉足上海航运业、水路运输业和仓储业。早在1890年,安诺德兄弟即购买了两艘新式的轮船,总吨数为2290吨,经营从上海到汉口的内河航道。 上海开埠后,随着租界人口的不断增加,区域的逐渐扩大,市政建设和外国侨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兴办公用事业也就成为必然之举。上海犹商在这中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23年,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核定资本100万两,并规定委任安利洋行为全权经理,由H.E.安诺德任董事长,专营上海及其周围地区的公共汽车运载业务。沙逊家族也投资了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和上海英商电车公司等2家公共交通行业,投资金额达300万元,接近其各业投资总额的1/3。俄罗斯犹太人所罗门·米勒(Solomon Miller)开设了米勒汽车公司,从事出租车行业。[29]H·嘉道里投资英商煤气公司,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30] 当然,除了几个名声显赫,实力雄厚的塞法迪犹太巨商,近代上海犹太人中的绝大多数经济条件一般,甚至处于难民的地位。他们中有一些人任职洋行等机构,另有一些则开办小店,经商谋生。通过他们的努力,其中有些商店逐渐成为上海滩上闻名遐迩的名特商店。如俄罗斯犹太人格利高里·克兰巴诺夫(Gregori Klebanov)在上海静安寺路开设了著名的西比利亚皮货店。意籍犹太人路易·罗威(Louis Rovere)于1935年在法租界霞飞路亚尔培路(今陕西南路)口开设了一家以法式西菜为主,配以意大利式西餐的罗威饭店(CHEZ ROVERE),这是上海滩上最早的"法式西菜馆"。饭店推出法式传统汤菜"洋葱汤"来与淮海路上俄侨的"罗宋汤"一比高低,吸引了一大批顾客,生意十分兴旺。二战爆发前夕,罗威将店转让给一个徐姓的上海人经营。二战结束后,原址无法收回,于是饭店迁至亚培尔路莆石路(长乐路)口,改名"喜乐意"(CHEZ LOUIS)。这就是后来名声鹤起的"红房子"西菜馆的前身。[31]又如今天家喻户晓的"老大昌",就是30年代由一个法籍犹太人和他人合资开设的。其生产的法式西点、蛋糕工艺精细,奶香浓郁,松软肥润,深受顾客欢迎。俄罗斯犹太人拉比诺维奇在霞飞路杜美路口上开了一家儿童用品商店,并以儿童剧中不肯长大的孩子"彼得·潘"命名,非常吸引顾客。[32]犹太人沈石蒂(Sanztty)以他自己名字的中文译音作店名,在南京路上开了有名的"沈石蒂"照相馆。[33]霞飞路上由奥地利犹太人开的菲亚克斯餐馆闻名遐迩,宋庆龄和宋美龄也曾光顾过这里。[34] 近代上海犹太人还积极投资娱乐业。如维克多·沙逊在静安寺路建造了仙乐舞厅,在南京路经营着国泰大戏院。沙逊家族所属的华懋地产公司在虹口投资兴建了威星大戏院,于1931年开业。德籍犹太人冈勃于1933年在杜美路(今东湖路)建造了杜美大戏院。戏院系砖木结构,有座位813个,主要放映美国八大公司和鹰狮公司的影片,是当时文艺工作者云集的场所。二战爆发后,冈勃被关进了集中营,戏院由俄国人阿迦立克经营管理。在此期间,杜美放映了《夏伯阳》等一大批苏联进步影片,深受观众的欢迎。二战结束后,出狱的冈勃继续经营戏院至1948年,后转让给一白俄商人。[35] 三、 尽管上海在开埠之前已是"人烟稠密,商贾辅辏"的"江海通津,东南都会",但离现代化毕竟还有着遥远的距离。上海城市的现代化是从鸦片战争后开始起步的。它以对外贸易为先导,租界发展为模式,逐渐辐射扩展而成。上海犹太移民,特别是塞法迪犹太人是最早移民上海,从事商业经济活动的外侨。他们以其天赋的经商才能,在上海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功,在外贸,房地产等领域十分活跃,颇具影响,在租界管理部门中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他们参与了上海城市的现代化进程,并对近代上海城市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从积极因素来讲,1)在某种程度决定了上海城市的发展格局和城市外观。开埠后,在有关上海城市发展的格局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主张向闸北和吴凇展拓的北进方案,也有上海犹商哈同等提出的向静安寺方向发展的西扩主张。最后,哈同运用其在工部局内的影响力,迫使工部局采纳了其提出的南京路西扩主张。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近代上海城市中心区的走向,形成了近代上海中心城区东西向扩展的基本格局。此外,犹商沙逊家族和哈同还大力兴建高层建筑,并采纳各种建筑风格的设计方案。这不仅形塑了上海市中心高楼林立的近代化外观,而且也促进了上海建筑风格的多样化。2)促进了城市某些区域的商业繁荣。犹太人十分善于从事商业活动,往往每到一地,就会在所住区域开设商店。上海犹太人人居住较为集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并促进了上海某些区域的商业繁荣。如俄罗斯犹太人在法租界沿淮海路一带开设了许多饭店、酒吧、服装店、面包房;中欧犹太难民于1940-1941年在其集中居住的虹口提篮桥地区开设了各类商店,形成了一个商业中心,使得受二战影响而趋萧条的提篮桥地区的商业重新热闹起来,被人们誉为"小维也纳"。3)引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手段。上海犹商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时,采取了各种手段和方式,以到达其赚取最大利润的目的。其中有些是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们也带来了一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手段。如他们十分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沙逊家族就在上海发行了大量的股票和债券融资,哈同等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时也往往采取房产抵押的手段,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又如他们还十分注意各行业之间的相关性。虽然公用事业的投资利润率相对较低,但沙逊家族仍投资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长期在上海垄断公共汽车的经营权,并通过发展公交运输,使其房地产不断增值。[36] 但是,犹太人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投机性较强的金融、贸易和房地产方面,对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明显不足,这一方面是犹太民族经商传统和自卫特点使然,但同时也反映出犹太人在上海经济活动方面的掠夺性特征。这对近代上海经济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如犹太人的房地产经营虽然对近代上海土地资源的开发带来了现代化的观念和手段,促进了上海城市的繁荣,但频繁交易中形成的悬殊的地价等级也导致近代上海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和城市面貌的畸形发展。又如犹太人在资本市场的大量投机活动造成上海外汇、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1938年以后,上海外股市场在沙逊、海亦姆、马登、麦边这样一个以犹商为主的集团操纵下,利用中国人的崇外心理,将外股作为主要投机筹码,兴风作浪,使很多中国人遭到严重的损失。沙逊家族在这场活动中,操纵股票市场,哄抬价格,是交易所里兴风作浪的主要参与和幕后策划者之一。[37] [1]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7页。[2] 张仲礼、陈曾年著:《沙逊集团在旧中国》,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页。[3] 克里斯韦尔著:《大班们:香港的商业王侯》(Colin N.Crisswell, The Taipans, Hog Kong's Merchant Princes,Oxford,1981),第135页。[4]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22-25页。[5] 魏白蒂:《上海犹太人社区述要》,载林克主编:《上海研究论丛》(第八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30页。[6] 《北华捷报》,1916年9月2日。[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28-29页。[8] 戴维·克兰茨勒著,许步曾译:《上海犹太难民社区》,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0页。[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外商与买办》,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2月版,第18页。[10]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35页。[11]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40-42页。[12]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60页。[13] 徐铸成著:《哈同外传》,1983年4月版,第24页。[14] 姬觉弥:《哈同先生兴业记》,载刁节生等《哈同先生荣衰录》。[15] 《时报》,1931年6月27日。[16] 唐培吉等著:《上海犹太人》,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8月版,第62-63页。[17] 顾执中著:《报人生涯》,江苏古籍出版社,第145页。[18]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编:《徐汇区地名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5月版,第230页。[19] 前引魏白蒂文,载林克主编书:第331页。[20] 前引魏白蒂文,载林克主编书:第327页。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交易所》,第3页。[21] 前引张仲礼书:第114页。[22] 《财政评论》,第三卷,第三期,第125页。[23] 汪敬虞著:《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99页。[24] 前引《旧上海的外商和买办》,第178页。[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金融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9页。[26] 前引《旧上海的外商和买办》,第130页。[2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90页。[28] 刘广京著:《英美航运势力在华的竞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29] 潘光主编:《犹太人在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1995年11月版,第14页。[30]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编:《上海公用事业》(1840-1986),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版,第61页。[31] 上海富丽华实业总公司编:《话说红房子》,海南出版公司,1997年1月版,第24-33页。[32] 拉比诺维奇之女瑞纳·克拉斯诺(Rena-Krasno)1998年4月24日与笔者的谈话。[3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卢湾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卢湾史话》,第四辑,1991年1月,第214-215页。[34] 前引潘光主编书:第19页。[35] 上海市电影局史志办公室:《上海电影史料》,第五辑,1994年12月,第91页,第304-305页。[36]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83页。[3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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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刚经》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共发表论文40余篇,专著20余部。现分以下几方面,对已有的论著成果予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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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为文集,收作者1970年代至21世纪文章,选读首章《新技术和家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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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的国家以自由竞争的市场为其基本的经济体制;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在20世纪50、60年代为了赶超发达国家而推行了许多违反比较优势的政策,使得赶超产业中的企业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缺乏自生能力,只有依靠国家对市场竞争的直接抑制来保护补贴才能生存下去,效率非常低,导致了各种危机。因此,两相比较特别容易使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低效率是由于市场制度的不完善所引起,而接受了传统范式所作的各种政策建议,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是由于市场化程度不足,解决之道在于消除政府的干预,只要让市场发挥作用,一切问题就可以消弭。这种看法在我国的学界也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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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纪念的年份,也注定是一个热闹的年份,史学界多年已养成习惯,每逢“大年”“小年”,只要是“革命”历程中的重大事件都要举行一场拜祭典礼,故可称之为“纪念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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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不仅是个人行动的准则,也是组织活动的基础,当然也是组织内个人行动的准则。下面先讨论不同类型规则共有的四个特点,然后从规则的约束基础和约束范围出发对规则进行分类,最后谈谈把不同类型规则区分开来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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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的故事实质是一个具有厚重度的文化历史故事,它不断地重新叙述自己,实质意味着书本身就是一个漫长久远的文化故事,它每每似乎都要面临灭顶之灾,但每次它又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人类文化传统经典在新形式之中的再叙述,重新使得图书业焕发出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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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澳学术会议论坛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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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杜研究是不平衡的,长期形成杜强李弱的状况。新中国成立后,情况得到改观。由于李白一生的传奇性以及诗篇和相关原始资料的散佚,许多问题争论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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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莱布尼兹对中国理解及其被取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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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德国关于外来移民融入问题的争论达到高潮,时任德意志联邦银行理事的希洛·萨拉秦出版了《德国放弃自己》一书,警告人们提防移民、特别是穆斯林移民带来的经济文化危险,探讨移民与德国人智商退化之间的关系。该书一经出版便迅速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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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税收服从、基本社保体系和社会经济干预能力上的强弱差异,常为人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国家认证能力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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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灾害史研究中,以人文社会科学为职志的历史学家们迄今不曾"扮演较重要的角色"。如何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更深入地探讨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将是未来中国环境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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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的维多利亚阿尔伯特博物院(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简称V&A)于3月15日至7月13日举办“创意中国——当代中国设计展”,这是英国首次举办有关中国当代最新设计的展览。张永和 / 非常建筑同时还为V&A的中央庭院设计制作了装置“塑与茶 (Poly and Chai)”。1月29日晚,张永和与周榕在和策展人Lauren Parker等人共进晚餐后,进行了此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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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法律
2008/10/31
| 阅读: 1552
在西方思想中,正义概念自产生以来历经了许多演变。从希腊神话、梭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一系的主流希腊思想,接通中世纪基督教的良心观念,经注入自然法的启蒙观念,汇合为自由主义的体系,并在此母体上吸收社会主义思想的部分影响,这构成了西方正义概念迄今发展的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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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历史
2009/03/19
| 阅读: 1552
本文以蒋介石日记的相关叙述为中心,试图比较抗战后期英美对华政策的差异及国民政府对英美外交政策的差异。这一时期,尽管中国与英美成为共同作战的盟国,但亲疏关系不同。中英关系在这一时期并未有多大改善,相反,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分歧陆续凸显出来。与英国相比,美国的形象相对良好。中国期望借助美国,对英国有所制约。尽管中美在战后目标上有较大重叠,但英美关系毕竟是美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美国在中英冲突中对中国的支持相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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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对英租威海卫法治的性质以及该租借地的文化以何种方式支持法律政策及法律实践进行初步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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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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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 阅读: 1552
在美国、在欧洲建筑设计的速度很慢的原因:90%的设计需要满足司法体系的要求。赫尔佐格和德梅隆,在起步的时候,所做的都是非常小的、但是很敏感美丽的建筑,和当地的环境有一个很好的对照关系。但即便是这样的建筑师来到中国,也设计了一个巨大尺度的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