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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东渐”的过程中,村落兴办现代小学的诸多事例,最能反映教育现代性在乡土中国的复杂历程。在村落基层社会当中兴办的小学,是中国近代史晚期到现代史初期文化生产和再生产的核心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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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从来就没有以黄金为锚。早在人民币诞生前的13年,明清以来行之多年的银两加铜钱的传统货币,就被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所取代。法币者,法定由政府发行的纸币也。随着国民党政府的垮台,人民政府接管了全国政权,也接管了中国大陆的货币发行权。回到金本位是不可能的了:早在解放前夜,蒋委员长就把他治下的国家黄金储备悉数运往台湾。没有黄金储备,无论古典的金本位还是政府承诺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都是搞不起来的。 况且当时 “老大哥”实行的也是法定纸币制度。新中国一边倒学苏联,货币制度不会例外。倒也不需要与卢布挂钩,因为各革命根据地早就积累了发行和管理货币的经验。新中国要做的,就是把各根据地发行的票子统一起来,完成从支持全国解放战争到为重建国民经济服务的转变。我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央行行长南汉宸的传记,他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我们总不能拿着花花绿绿的票子进城,像八国联军进北京那个样子。新的人民币诞生了。因为还没有正式被选为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毛泽东在审查人民币时,就不同意把自己的头像印在票面上。直到1976年,人民币的图案就是 “工农兵大团结”,含义应该是人民的货币为人民提供交易媒介。 但毕竟还是法定纸币。所以,人民币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面临选锚问题。发行货币当然是国家的权力,但是,有权发钞的国家,究竟根据什么来决定发行多少货币呢?从经济性质看,黄金白银除了充当货币之外,还有别的实际用处。纸币则纯粹就是交易媒介,发少了窒息交易、打击生产;发多了拉高物价、引起通胀。因此,究竟以什么来约束国家发行货币的权力——为法定货币选锚——其影响就不限于 “上层建筑”,而是事关普天下苍生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利益。 从逻辑看,战争、革命、特别是国家政权的更迭,通常与货币币值的极度不稳定互为因果。背后的道理是,如果天下是谁的都未定, “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的国家机会主义思维就容易占上风,因为还不知道究竟会滔了谁的天哩。历史的记载是,在政权大厦将倾的危亡关头,执政者常常不惜开足货币机器,以高通胀争取延长权力的寿命。还有就是新政权诞生之际,脚跟尚未站稳、百废待举又缺乏税基的支持,超发票子往往成为权宜之计。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布尔什维克的俄国革命,新政权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一般伴有严重的通胀。这似乎说明,在冲决一切罗网的革命与天性保守的货币之间,存在着与生俱来互不匹配的紧张。 人民币是例外。没有黄金储备做后盾、纯粹的纸币、新生革命政权的国家信用——但是人民币从开始之日起,就选择走稳健货币的路线。人民币以什么为锚?想来想去,它的第一个 “锚”就是历史教训。远的以后再论,前朝国民党政府留下的货币教训,足以让新中国的货币掌门人铭记在心。看看吧,从法币到金圆券不过十几年时间,头戴 “国家元首”与 “抗战领袖”两大桂冠的蒋委员长,就把他的国民党政权带向了毁灭。军事方面的无能与失利是一小部分原因,社会经济政策的失败才是根本。其中,超级恶性的通胀——每月50%以上的物价指数——终于把全体国民推向了国民政府的对立面。 恶性通胀的一个派生物就是广大民众持续保持超高的通胀预期。有一年春节,我随毅夫一起去看季羡林老先生,那时他住在离朗润园不远的公寓里。讲起上世纪40年代末的民生,季老说那时领到薪水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步去买米, “跑快跑慢的米价不同!”我也问过生活在1948-1949年上海的老人怎样对付生活,回答是胆大的拿到钞票就换银元 (非法的),胆小的若买了生活必需品还有余钱,就囤商品——大米、纸张、毛巾、肥皂、烟酒,无论多少,反正绝不能持币就是了。民不聊生的经济溃不成军,因为人人囤东西,市场上什么也抢不到,大家越发轻钱重物,货币追商品,物价越追越高。 当时没有什么人相信共产党管得了通胀。但是陈云带薛慕桥到上海,只用两招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也是对付通胀和通胀预期最基本的功夫:一是严控货币投放,二是加大商品供应。反正看到街上的东西越来越多,囤积保值的心理倾向就会逆转。等到了囤物者熬不住也向市场抛卖商品,通胀连同通胀预期就被杀下马来。从此,“货币不能超经济发行”就成为管理人民币的第一准则。剩下的问题,是摸索究竟是发行多少票子才算合适的经验参数。 后来的历史也说明,只要抗得住“超经济发行”,人民币的币值就能够保持稳定。什么时候这个准则被破坏——譬如超越实际可能的 “大跃进” (无论土的,还是洋的)——货币币值就失稳,物价总水平就上涨,老百姓说的“票子毛了”就卷土重来。这也说明,以历史教训和货币掌门人为锚的货币,还不足以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岁月消磨记忆,再沉重的历史教训也会随风而去。从来没有跑步买米经验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不是很容易发表 “有点通胀没什么了不起”之类的宏论吗?至于坚持稳健货币准则的货币掌门人,可遇而不可求。就是遇上了,不让人家管事,不也是白搭?美国是号称央行有独立性的地方,但保罗·沃克尔也不能保证他的继任者与他信奉同样的货币准则。中国也有这个问题。 因此,倘若能与一个客观的、“非人格化”之物挂起钩来,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才能有不受人事变化影响的制度保障。在这个意义上,选物为锚不失为一个可靠的办法。选什么呢?石头太重,虽然弗里德曼给我们讲过石币之岛的精彩故事。黄金白银不够,这是本专栏讲过的,历史并没给人民币留下贵金属储备。 当然也可以选一个外国货币或一组外国货币来挂钩。不过论及以外币为锚,不免让人唏嘘,因为要赶上一个好时机也殊为不易。以美元为例,人家响当当就是黄金的时候,人民币还没有问世。1944年布雷顿森林签订协议的地方,倒是有中国代表到场,但没有签字。不知道如果当时签字入约,国民党政府的法币以固定汇率挂美元,以后还能不能锁住老蒋滥发票子打内战的 “雄心”?不过这与人民币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人民币还没有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几十年,人民币就是要选外币为锚也轮不到美元,因为中美之间根本没有多少往来。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人民币挂美元才有可能变成现实。但此时还作为世界第一强币的美元,却开始走下坡路了。 下周我们继续讨论人民币选锚的经验。这里先写下作者的观点:选锚之举为的是维系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无论怎样打算盘,人民币应该择善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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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表示,中国的外汇储备这些年增长很快。中国实行外汇储备的多元化,购买美国债券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否会继续买、买多少,那要根据中国的需要,根据外汇安全、保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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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要拿百分之二十五的版税,可是一般的日本人当时才拿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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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研究中国传统法律的当代中国法学界人士来说,美国学者关于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论文的翻译、汇集出版,在一定程序上可以说就具有这种“莫里哀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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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以来,在“以人为本”的亲民政策构架中,中国领导层逐渐把社会改革摆在了改革的头等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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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讲于北京大学,次年出版之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即以此三条路向或云三 种人生态度为其立论之本,谓儒家、佛家之学从人类生活发展变化历史途程上看,实皆 人类未来文化之早熟品;瞻望前途,中国文化即将在最近未来复兴于世界。自己既归宿 于儒家思想,且愿再创宋明人讲学之风——特有取于泰州学派之大众化的学风——与现 代的社会运动融合为一事。其详具见原书,兹不多及。后此我之从事乡村运动即是实践 其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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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改革开放30 年, 我国农村家庭制度都发生了哪些变迁? 为了阐释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对农村家庭变迁的不同阶段进行了划分,同时又结合各阶段的不同特点进行了分析。我们的结论是中国农村家庭30 年的变迁主要因素有二:一是非农化;二是政府与农民的合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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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哲学中的讨论已经对“什么样的平等?”这个问题为我们提供了诸多答案。在这个讲演中,我将集中讨论三种特定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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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摸着石头过河,以问题推动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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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论麦金泰尔在《追寻美德》和《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两书中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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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和福利国家的双重压力下, 欧洲社会模式呈现了不同的应对能力。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不仅实现了社会福利与经济增长绩效的共同发展, 而且还有效应对了全球化所带来的压力。保守或者合作主义类型的社会模式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困境。《里斯本议程》展现了欧盟社会发展的蓝图, 但在由民族国家所组成的欧盟, 实现的前景依然任重而道远。最后, 结合欧洲运作良好的国家的经验, 本文提出了欧盟未来发展的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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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早接触歌德可以追溯到曾任驻德公使的李凤苞(1834-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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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在上海大学那间时常令人觉得过于堂皇的圆形会议厅里,有一场以“共和国文学”为总题的讨论会。其中一节的标题是:“重建文学与社会的关系”,这个标题起得好,切中要害。说“重建”,自然是因为不满意文学和社会的现有的关系。可是,“重建”并非易事,那个标题里的两个关键词:“文学”和“社会”,今天都不再是约定俗成、一目了然的了。以“社会”来说,中国今天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各方人士的判断差异之大,是自1930年代以来从未有过的。可以说,中国知识界二十年来的几乎所有重要的论争,焦点都落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什么是今天中国的“文学”?也是歧异丛生、很不容易论断的。为什么不容易?这里且说两点。一,从互联网、手机、电子阅读器等等的情形可以看出,与二十年前相比,今天经常阅读文字——或者缩小范围,经常阅读文学——的人,并没有大幅度减少,甚至可能还在增加。最近十年,“文学类”图书的出版量,总体是增加的。上海的大学里,十年前只有4个中文系,现在增到了7个。可是,二十年前大家共认的“文学”,我指的是以譬如莫言、王安忆为代表的那种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却持续减弱,最近十年,减弱得还很明显。[1]与此同时,在我们共认的这个“文学”之外,新出了大量别样的“文学”,和同样大量的别样的作家,其中有韩寒这样颇具特色的,更多郭敬明[2]一类互相模仿的。他们的读者数量,明显超过了莫言,刊登他们作品的杂志的销量,譬如《最小说》,也明显超过了《收获》。他们在网上称雄,也在纸面横行。“青春”、“侦探”、“历史”、“穿越”、“耽美”、“武侠”、“惊悚”…… 他们掀起的追捧之潮,一路飙升。和二十年前相比,中国大陆的文学世界真是面目全非了。怎么看这个新世界?你可以说:“莫言是纯文学,郭敬明是通俗文学,莫言是文学研究的对象,郭敬明则是——呃,文化研究——的对象……”你更可以说:“莫言是一种文学,郭敬明也是一种文学,多元化,很好嘛!”但是,这么顺当地说下去的时候,莫言和郭敬明的一个极大的差别,却不知不觉就模糊掉了。这个差别,说得粗糙一点,就是:“谁是作者”?读莫言的小说,你不会有这个疑问,尽管有时候,你会从字里行间读出一点国际文学奖的影响,从书名、篇幅和若干情节,你也会感觉到出版社的参与,但是,莫言无疑是小说的主宰,没有他,就没有这样的小说。读郭敬明就不同了,你很快就会疑惑:这些虽是郭敬明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但他那双敲字的手,怎么好像受着另外的手的指挥?读得越多,你越会发现,郭敬明其实是一个复合体,有作家的一面,也有经纪人的一面,更有出版商的一面,他的作品的文本内容和形式,常常是生于对这作品的营销的内容和形式。因此,不但是郭敬明自己的好几双手一起敲字,更是他背后的那些分别支配了他这些不同的手的更大的社会势力,一齐牵引着敲字的方向。有时候,你甚至会觉得,他就像一具提线木偶,咋一看是他在台前蹦跶,实际一切都在幕后操纵,日渐庞大的中国特色的文化工业[3],才是郭敬明式的“文学”的真正作者。顺着这个作者的差别往下捋,可以牵出一系列更大的差别。其中之一,就是文学与现实秩序的关系的差别。至少到目前为止,大家一般都还觉得,我们共认的那个文学,是如三国时的西蜀名将魏延那样,再怎么低首诺诺,脑后也是长了一块反骨的。它一面激发读者对美妙或悲惨人事的感动,一面也以这感动,触发对僵硬、死板和蛮横之物的怀疑,对不公和压迫的嫌恶。远的不说,最近三十年,读着这样的文学长大的“文学青年”,尽管形形色色,代际、性别、阶层和地域差异极多,依然大体表现出多情、善感和反叛的共性,以至在许多场合,“文学青年”和“愤青”,成了可以互换的词。郭敬明式的文学却不同了,它看上去非常“青春”,也多“幻想”,但它引人沉溺其中的方式,却极为老练而实际:营造一个虚拟的天外世界,引你以体验梦想的方式,寄托种种日常的欲念;描摹若干负面、但是一定琐碎的人事,供你咀嚼怨哀之情,在不知不觉中,烧掉青春期的不满;将“成功”的“作家”包装成偶像,毫不掩饰地向你炫示,“写作”如何可以被铺成一条快速通向版税、出镜费和其他明星效应的红地毯;用种种时髦的纸面设计、网络宣传和集会造势,持续煽动你的兴奋,让你在自以为与其共鸣的同时,体会中国特色的商业系统的巨大力量……不必惊讶于这文学的老练,它与另外几种新媒介——例如网络游戏、肥皂剧和视屏广告——的老练一样,都是同一个作者的专长。中国特色的文化工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它在社会的支配性结构中的位置,也越来越移向中心,因此,它势必要更大范围地参与社会的再生产,更有效地地发挥自己的功能。社会再生产的关键环节,是人的再生产,用鲁迅的话来说,只要能一批批生产出睁着眼睛的昏睡者,铁屋子就可以万世长存。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大家其实都已经睁开了眼睛,但因为各种原因,觉得还是继续装睡为好。这“各种原因”当中,当然包括暴力和贫困之类的硬的压制,但那种如无味的缓释毒气般四处蔓延、大面积浸润年轻人的身心的软弱和无力感,作用却似乎越来越大。而培育这样的软弱和无力感,正是文化工业的拿手活计,[4]当《最小说》和《梦幻西游》招呼你一起梦游、哭泣、怨忿,甚至尖叫的时候,这些“过把瘾”式的兴奋,恰恰又令你一旦合上杂志、离开网吧,就不知不觉地无精打采起来:在满地垃圾的现实面前,自己其实多么渺小,除了无聊和搞笑,还有什么可干?二,文学世界的构成之物变了,文学的现身之地,也就自然与过去大不相同。单看莫言、王安忆式的文学,它现身的范围还和过去差不多:小说、诗、散文、话剧剧本,偶尔加几部电影和电视剧的脚本,此外就没别的了。可是,如果眼光放开一点,看看其他类型的文学,你就会发现,今日中国,举凡电视剧、商业广告、娱乐新闻报道、旅游指南、网络游戏,更不要说短信、博客之类层出不穷的网络空间了,几乎到处都有文学,当然,是莫言、王安忆之外的文学。举个纸面的例子:许多大型企业,都定期出版印刷精美的“内部”报刊,这些报刊,几乎无一例外,都留出不小的篇幅,刊登散文、诗,甚至短篇小说,其中有的还是出自文学名家之手。当这些“作品”被仔细安插在总经理讲话、员工决心书和广告之间,彼此妥帖配合的时候,你是不是看到了“文学”和“企业文化”——乃至“商业推广”——的多面互动?至于《我的团长我的团》那样风靡一时的长篇电视剧里的文学味十足的对白,或如某个冠名“普罗旺斯”的房产项目介绍书那样的对彼得·梅尔式散文的大段摘引,再如网络游戏对古典小说名著及其意象的越来越广泛的“开发”,是不是也都清楚显示了,文学正如何被各方神圣大量地使用?不要小看了这些“使用”,它们的规模正不断扩大,它们对于被用之物的改变,也就愈益深刻。现今十来岁的城市少年,很少有不玩网络游戏的,当他们从电脑边起身、抓过一本小说杂志乱翻的时候,那在玩网游时养成的感应和理解习惯,势必在暗中影响他们的阅读体验;如果他们当中有谁提笔写作了,网游教给他的节奏感、想象方式和结构能力,更会潜移默化,在下意识的层面就介入他的文学构思。在今天,网络游戏对文学新人的写作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十年二十年之后,这影响大到什么程度,更是难以估量的吧?网游只是一个例子,相类的事情更有很多。文学的活动和应用越是以如此方式扩大范围,今后文学的骨架和面貌,就越多是要由这些新领域里的支配力量来塑造。批评家、文学教师甚至作家自己,大概都会被逐渐挤到边上,出版商、广告商、网游开发商、其他形形色色的资本家和商业策划人:他们将占据文学舞台的中心。整个文学的生产机制,已经发生很大的改变了。我们过去习惯的各种文学的定义:从“创作”、“作家”、“文学体裁”,到“文学青年”、“审美”、“读者和文学作品的关系”…… 现在都一一在被涂改。可以预料,其中大部分涂改的力度,以后还会更大。老话说,人是环境的产物,如果也这么来看文学,那就不由得要相信,今后的文学的面目,可能会更没意思。倒不一定是鼻子耳朵本身怎么大变,而是鼻耳之间的关系、或者鼻耳与手脚的关系,都大变了,以至鼻耳的轮廓虽还如旧,功能却大不同。譬如 “文学性”[5],过去一直是被看做文学反抗现实的利器的,可你仔细看看,不说将来,就在现在,情形已经不对头了,还是这个“文学性”,却与“反抗”若即若离,有时候,反倒像是“现实”在握着它,而且挥舞得更为利索![6]朝着这个方向往将来看,情形是很让人泄气的:不用太长的时间,像今天的莫言、王安忆这样的文学,就会连社会和人生的边缘位置都守不住,而被径直让进博物馆;注目于这种文学的“文学研究”,也会更远地飘离现实,被关进少数大学的研究室。博物馆和研究室门外,则是新的主流文学,一手遮天。它紧随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主流,虽然有时也要发发牢骚,大方向却一定是循规蹈矩、与政治和经济主流利益均沾。它当然不是我们今天共认的文学了,但你也很难说,它就一定不是文学。当然,这只是现实的一个方向,而现实不会只有一个方向。越是不能接受上面这乌鸦嘴般的暗淡想象,就越要往相反的方向狠狠地用力。说实话,我是压根儿就不接受那套现代社会文学理当边缘化的说法的,世界这么大,各地的历史和现实都不同,文学的过去和将来,怎么可能都一样?也许在美国那样的社会里,文学可能逐渐式微,但在中国这样的地方,文学势当扮演重要的历史角色,过去如此,将来还当如此!事实上,今天的文学世界里,清新的气象远未绝迹。就拿杂志来说吧,似乎是《最小说》甚嚣尘上,连《收获》都被它占去一块了,斜角里却出来一本《独唱团》,使局势一下子现了转机。[7]因此,文学和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必然如目前大家担心的那样,一路消极和负面下去的。中国的文学,绝不该只是坠着社会往下堕落,一定要有新的文学,像契科夫笔下的夏日草原上的暴风雨那样,猛烈地刺激人心,催人奋起。事情是不容易,但应该赶紧做。1980年代教给我们的那些感应和理解文学的思路,许多已经不够用了,必须要发展新的思路。不用说,这发展的第一步,不是到书架上翻书——哪怕是新出的洋文书,而是推开门窗,直面现实:今天中国的文学世界,究竟是怎么构成的?有哪些新的力量,深刻介入了文学的创造、生产和传布?是不是有新的主流文学正在形成?如果是,那是怎样的东西?在管制机构和文化工业的强力作用下,是不是已经有某种新的“文学性”,正在覆盖文学世界、吸聚文学青年?一句话,今天中国的文学生产机制,正在往什么方向变化?这个文学的生产机制,和整个社会的支配性文化——当然,不能忘了别的支配性力量——的生产机制,正在形成怎样的新的互动?我们能毫不含糊地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富于创造性的文学创作和批评,能有力地、针锋相对地回敬现实的时候。[8]2010年8月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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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2/06/06
| 阅读: 1302
014-015 目录 专题:审视民粹主义 社会不公是民粹主义的温床 祝东力 民粹主义的诱惑——以法国历史为例 张怀英 封面选题:阶级的新面孔 编者按身体与情感的阶层化 佟新被单位吸纳的阶级 张静当代阶层意识的流变 高勇全球化背景下的传媒与阶级政治 赵月枝 观察·法律 知识产权的终结——“中国模式”之外的挑战 冯象 观察·经济 中国模式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 瞿宛文农村土地流转的两种经验模式及其反思 田飞龙笔谈:欲望时代的性观念 编者按以礼乐驯服放纵的欲望 姚中秋在禁欲与纵欲之间: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 叶知秋中国社会的“性之变”与“性恐慌” 黄盈盈“贞操观”的历史演变 黄华 性福与幸福 黄纪苏 在民间 立人的尝试——中国大学通识教育现状 本刊记者 辛智慧通识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本刊记者 辛智慧 阅读 王道政治与儒家社会主义——评干春松《重回王道——儒家与世界秩序》凌卉菁 乡村社会变革中的“混混”——陈柏峰《乡村江湖》札记 桂华 经典重温 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未来 韩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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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关注的大事情,或者说,他认定的十九世纪俄国人的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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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管经济社会事务的助理秘书长乔莫·桑德拉姆(JomoK.S.)自2005年起担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一职,并兼任G24国际货币事务和发展政府间集团的(荣誉)研究协调员、联合国货币体系改革委员会委员等职,他说“不是人民币的问题,是美元的问题。更进一步说,这也不仅是美元的问题,是当今世界货币储备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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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的情况:一是重庆今后五年经济发展的三个关键的措施:城市化建设、工业化进度和三峡库区的发展,二是介绍一下重庆在近几年在财政、金融、资本三方面进行的一些措施;第三对我们教育战线及整个重庆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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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比较在意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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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是传播新闻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是新闻传播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曾提出了"出版(新闻)自由"的口号。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不但给新闻界带来巨大的变化,也极大地促进了各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发展,而新闻自由内涵本身也随着民主自由的高涨而日益丰富。然而,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到现在,也同时不断遭受实践与理论的考验,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到社会责任理论,再到内部新闻自由,展示出一幅兴奋与失望、迷惘与思考相交错的困惑画卷。 本文拟从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视角出发,对西方新闻自由在内部新闻自由阶段的发生、发展予以考量。之所以选择内部新闻自由作为考察点,是基于两方面的现实:一是内部新闻自由更为集中地表现出西方新闻自由在现代的矛盾与特点,"争取媒介内部新闻自由成为新闻事业的一个新动向"[1];二是国内有关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研究较为零碎,尚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尤其是缺乏从西方新闻自由发展视角的整体性考察,这与对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前两个阶段(即自由主义报刊理论阶段与社会责任理论阶段)的研究形成鲜明对比。 一、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及发展 最早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是20世纪初的德国与日本,并分别在二战结束后形成席卷全国的运动风潮,继而迅速波及到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等欧洲国家以及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进入20 世纪90年代,受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思想的影响,我国台湾省也出现了相关的争取内部新闻自由权利的活动。内部新闻自由的提法在各国不尽相同,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以日本和德国的情况最具代表性。 德国是明确以"内部新闻自由"形式提出新闻专业自主权问题的国家,早在1919年颁布的魏玛宪法中就规定,不论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均不得妨碍公民行使新闻自由权利[2]。但随着纳粹上台,有关争取内部新闻自由的活动也随之中断。德国正式提出"内部新闻自由"问题是在二战后的50 年代[3]。其内容除了要求编辑自主权外,还包括一定的媒介管理权。当时,在联邦德国境内,报社兼并之风大起。有的老板在出卖报刊所有权时,不征求编辑部的意见,并且出于销路等经济方面的考虑,对编辑业务横加干涉。这引起新闻从业人员的极度不满。在此背景下,联邦德国新闻界和法学界提出了"内部新闻自由"的问题,进入60年代,遂形成波及全国的"编辑室章程运动"。在以《明星周刊》、《南德日报》等为代表的媒介的内部,劳资双方通过谈判方式就发行人的权利和新闻工作者的地位问题进行协商,并最终以"编辑室章程"形式确立了新闻从业人员以"共同决定权"为代表的专业自主权利。至1962年,联邦德国已有213家报社的编辑部取得了编辑自主权[4]。从1968年起,以德国报纸发行人协会为一方,德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为另一方,针对编辑部和发行人的团体关系开始进行谈判。但是,由于双方争议太多而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直到1990年5月,在经过38小时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后,双方签订了有关保障共同决定权、工资、工时等团体协议[5]。 日本内部新闻自由是以"编辑(自主)权"的名义提出的。早在1919年,朝日新闻社职工就提出编辑独立的问题。但明确提出编辑权却是二战结束以后的事情。战后日本在占领军的指导下开始了民主化改造,在要求实现民主化的各种运动中"站在最前列的就是新闻工作者"[6]。在1945年10月发生的"第一次读卖新闻争议"中,读卖新闻社提出了控制新闻制作主导权的要求。朝日新闻社随后也发表了著名的《与国民站在一起》的宣言,声称要以全体从业人员的总意为基础运营。[7]《每日新闻》东京总社工作人员大会则做出决议:"迅速建立代表全体工作人员意志的机关"[8]。在此背景下,以上述三报为代表的日本主要新闻媒介的职工先后获得了编辑权。1947年,日本报纸发行人和编辑协会做出决议,指出报社职工有权利和义务不报道老板要他们报道但与公众利益相抵触的事。[9] 但到了1948年,在盟国占领军的强力介入下,斗争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当年3月,占领军发布了一个关于"编辑权"的声明,第一次明确提出"编辑权"的概念。但其内涵已经由编辑自主权转换成了编辑决策权,包括新闻制作、传播中的一切决策权利,并称"在决定新闻出版事业编辑内容的问题上,经营者负单独、完全的责任"[10]。日本新闻协会随后发表《关于确保报纸编辑权的声明》,重申了上述观点,从此使"编辑权"由内部新闻自由权利演变为保护资本力量介入新闻制作过程的合法权利。编辑权由此成为战后日本新闻媒介内部与编辑业务有关的一种至高无上的制约力量。直至20世纪70年代,上述编辑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才开始动摇。1977年,每日新闻社制定《每日新闻社编辑纲领》,其中专设"编辑的独立"一节强调其编辑独立于不正当干涉的主张。[11]随后,日本放送工会也提出了内部播放自由的口号,使内部新闻自由开始了新的发展。 从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来看,尽管各国对内部新闻自由的提法各不相同,但内部新闻自由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立在新闻关系上的对"新闻民主"的追求,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人员工作内容方面自主性的保障要求,包括报道权和编辑权两种主要权利;另一个是建立在劳资关系上的对"产业民主"的追求,主要涉及媒介内部人事、工资、福利、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决策权利,它构成新闻自主权的组织性保护层次。其中,围绕编辑权的斗争是内部新闻自由的焦点所在。这是由新闻从业人员具有的专业者与劳动者的双重身份所决定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分别从新闻专业者和劳动者的层次上提出民主与自由的要求,构成了内部新闻自由内容的两个不可分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深层考察 1、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所针对的问题 和新闻自由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一样,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也并非偶然,而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考察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各国的新闻事业历史及现状,不难发现,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在试图解决以下两个层次上的问题: (1)针对媒介个体层次而言,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因为媒介所有人和经营主管对新闻业务方针的主导使新闻工作者面临丧失专业自主权的危险。当西方新闻事业发展到20世纪初,在获得相对充分的免于政府干涉的外部新闻自由的同时,新闻媒介自身也形成庞大的企业化体系。企业化运作的特点使媒介在享有免于政府干涉的同时,却背离了新闻自由发展的方向。新闻媒介不是去到"观点的公开市场"上"自我修正","寻求真理",而是向商业系统转变。在此过程中,媒介经营者凭借雇佣关系中资本所有权的力量来主导新闻业务方针。对于他们而言,新闻自由意味着不受限制地采集新闻,经过专业性加工,将它们变成消息报道,然后卖出去的自由[12],经营者的营业自由成为媒介真正的自由。而且,庞大化的媒介集团同时谋求对自身发展有利的政治权利,使新闻媒介成为自己避害趋利的表达工具。所有这些,都使新闻媒介内部的员工由于劳资关系而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面临丧失各种专业自主权的危险。 内部新闻自由正是作为化解上述矛盾的手段而被提出的。内部新闻自由的倡导者试图通过对新闻专业人员工作内容与工作地位的保障来解决媒介内部出现的对立。这在上述各国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中明显的表现出来。一战结束后,日本报业形成独立经营的企业化运作机制,由于日本新闻媒介传统上总经理的权力要大于编辑局长[13],媒介内部矛盾冲突十分明显。二战的爆发使媒介管理者对新闻业务主导的危害集中显现出来。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苛刑峻法约束媒介行为。但在经营者寻求资本发展(当然也有政治发展)的方针指导下,鼓吹"圣战",宣扬"皇军""赫赫战功"的言论、报道充斥报纸版面,报纸的发行量不仅未降,反而稳步上升。1932年是1000多万份,到了战争结束前的1944年竟已上升到1552万份[14]。新闻媒介这种以自身利益主导新闻业务方针,迎合战争宣传的做法成为战后日本新闻民主运动的直接斗争目标。而作为内部新闻自由主要内容的编辑权,正是作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而被正式提出,将"资本、经营的报纸和劳动者、新闻学的报纸两军交锋、水火不能相容这样一个实质,毫不含糊地揭示出来了"[15]。在联邦德国,内部新闻自由的指向更为明显,直接针对发行人对报社编辑方针决定权的独占问题。1951年,联邦德国"报纸发行人组织"和"德国新闻记者协会"签订的一份合同明文规定,基于联邦德国自由经济报业结构的本质,报社老板拥有决定报社政治、经济、文化走向的权限;报纸发行人须于聘约中约束受聘记者编辑遵守报社的编辑方针[16]。这种排除新闻工作者参与制定编辑方针的规定直接加剧了新闻媒介内部的矛盾斗争,并最终使以争取内部新闻自由为目标"编辑室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 (2)针对媒介体系层次而言,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因为媒介的兼并和垄断使多元化的言论公开市场面临萎缩的危险。西方社会认为,由众多的言论机关构成多元化的意见公开市场体系,可以促进社会民主进程,保证真理战胜谬误[17]。然而,当新闻媒介作为私人所有的商业机构而以商业化形式进行运作时,不可避免地由自由竞争走向兼并,最终走向垄断。对于产业而言,这种兼并是十分必要的。但兼并行为导致了单位媒介的减少,从而最终导致意见公开市场体系内言论的趋同,破坏了自由主义报刊思想引以自豪的思想多元化和言论的公开市场竞争的民主构想。针对上述危机,内部新闻自由思想倡导者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的设想。其一是通过签订编辑室规章,使媒介的新闻方针以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从而可使媒介的言论免于受到所有权变更的影响,而且,内部编辑自主权与报道自主权带来的言论多元化自由空间,也可弥补媒介体系外部因单位媒介个体的减少而导致的多元化言论市场的萎缩,最终促进民主的发展。其二是通过获得有关经营方面的共同决策权,来参与媒介的经营方向的制定,以影响媒介兼并的进程。欧洲的内部新闻自由发展展示了上述危机与解决设想之间的实践关系。意大利新闻工作委员会提出的五项权利要求几乎全是针对报业兼并而言,编辑人员不仅提出了编辑自主权,还要求享有经营(主要是指股权变更方面)的共同决策权[18]。受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思想影响而产生的我国台湾的编辑室公约运动,其直接导火索就是"自立报系股权转移事件"。究其原因,是报社员工担心新的所有人会改变原有的"自立风格",而试图以编辑室公约来保证编辑方针不受报社所有权变更的影响。[19] 内部新闻自由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是西方新闻事业发展到垄断阶段的必然现象。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为何并非所有出现上述危机的国家都选择内部新闻自由作为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呢?特别是新闻自由的发源地英国,仅仅与欧洲大陆一水之隔,却并没有提出内部新闻自由问题。而新闻业商业化程度最为发达的美国,也没有像新闻自由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一样,成为运动的先驱。考察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我们会发现,以其为解决上述危机手段的国家分别表现出以下特点: 1、在遭受严厉的新闻专制后,又经受了迅猛推进的的民主化改造。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几个主要国家,几乎都受到过法西斯主义的新闻专制,其中日本、意大利和德国还是法西斯主义产生的源头。新闻自由的发展曾受到极大的压制。当战争结束以后,在盟国占领军推动下,这些国家纷纷开始了暴风骤雨般的民主化改造。而这一点恰恰又是英、美等国所没有的。 2、新闻媒介内部结构问题。尽管西方主要国家的新闻媒介内部都先后出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编辑权、报道权的分离,但上述权利在媒介组织中的地位却是有区别的。在英美等国,编辑权及报道权的地位要高于经营权,而在日本等国则恰恰相反。尽管西方各国编辑权、报道权和经营权都服从于所有权,但后者的结构显然更易于激化媒介内部的矛盾。 3、工人运动的兴盛。明确提出内部新闻自由口号的联邦德国是一个工会组织十分发达的国家。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努力,德国工人在解决劳资关系上不仅通过了规定雇员在某些方面拥有与雇主平等的共同决策权的《共同决定制法》[20] ,而且同期出台的《企业组织法》还完整规定了劳工共同决定制的具体内容。作为同是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新闻工作者必然受到工人运动的影响。但上述《企业组织法》118条却规定,属于意识取向企业性质的新闻媒介的员工并不享有共同决策权[21]。基于此种对比,我们可以看到,联邦德国新闻工作者争取的内部新闻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在争取一种"普通劳工待遇"罢了。日本及其他国家的内部新闻自由发展也明显表现出受到工人运动兴盛影响的特点。 2.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所遵循的解题原则 内部新闻自由运动设想,通过新闻工作者享有高度的新闻自主权,并辅以组织管理上的民主化,以实现媒介产业与新闻专业两个方向的协调发展。这种解题方式实际上来源于两个原则,即新闻专业主义和劳工民主理论。 (1)新闻专业主义。该理论产生于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期[22],由于西方新闻事业自身发展的多元化,在新闻专业主义概念下,包含两种不同的理念。一种是强调纯粹地反映现实,报道事实 ,被称为中立性的"守门人"理念;一种是强调做公众的阐释者,替读者解释各种消息的意义,被称为参与性的"鼓吹者"理念。[23]其中前一种理念在西方社会的新闻制度里一直占主流地位,但后一种理念也在不同时代或不同阶段发挥作用。考察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在日本,新闻工作者所奉行的是参与性的"鼓吹者"理念,强调新闻媒介作为"言论机关"的独立特性。朝日新闻社著名的《同国民站在一起》宣言声称:朝日新闻归根结底必须是国民的言论机关[24]。读卖新闻社也宣告:从今日起要成为民众的朋友,并永远作人民的机关报[25]。在欧洲,新闻工作者则秉承中立的"守望者"理念。联邦德国《曼海姆早报》和《明星周刊》等的编辑室规章都无一例外地规定,客观、超然、独立是报刊报道新闻的原则,而编辑室内的共同决策制度正是服务于这一原则[26]。 新闻专业主义要求新闻业以专业的身份服务于社会,就必然追求象医生和律师那样以专业的独立性来保证自身直接对社会负责。从新闻专业主义视角来看,内部新闻自由所争取的专业自主性其实就是对这种独立性的追求。因为,只有独立,新闻业才能保证自己成为自身行为的主体,才能直接对社会负责。因此,内部新闻自由实质上正是新闻专业要求直接对社会负责、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集中表现。 (2)劳工民主理论。当资本主义企业发展到现代,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产权变更日益频繁,而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同时关系着劳动者工作条件、福利待遇乃至工作权利的丧失与否,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息息相关的联系。在此背景下,西方社会于二战前后兴起了劳工民主理论。这种理论主张,劳动者以其劳工的地位,应该享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利。劳工通过行使共同决策权,可以保障自身权益,获得资方或管理人员的尊重,并迫使管理者放弃专断管理方式,实践民主理论原则。[27]内部新闻自由作为争取免于劳动关系干涉的自由权利,其斗争也得力于劳工民主理论的指导。由上述内部新闻自由的内容来看,其中有一部分正是新闻工作者以劳动者的身份争取到的劳工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保障了新闻工作者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而且构成了实现媒介内部专业自主权的组织管理层次上的保证,使新闻工作者在行使专业自主权的同时,免于因劳动者的附属地位而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从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来看,劳工民主理论的原则在欧洲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实现,而与源于新闻专业主义的独立要求却尚有距离。但即便如此,媒介内部的既存关系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据20 世纪70年代对联邦德国75家报社的新闻工作者的调查显示,对于"谁决定报社言论方针"这一问题,71%的编辑记者,53%的各版主任和64%的总编辑回答是由"编辑部全体同仁决定",只有9%的编辑和5%的各版主任回答"主要由报社老板决定"[28]。 3、西方内部新闻自由面临的困境 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使西方新闻从业人员获得了相对开阔的专业运作空间。然而,在西方固有的社会结构中,内部新闻自由发展也难以避免地陷入了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部新闻自由受到资方的普遍抵制。日本的编辑权运动虽鼎盛一时,但仅仅是"把现代报纸的根本矛盾在哪里这个问题提出来"[29]。至于问题的解决则不了了之。每日新闻社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编辑章程,也仅仅表现为"宣传用的美丽辞句"[30]。至于德国,至1973年,联邦内签订有编辑室章程的报社已由1962年的213家减至130家[31]。而到1991年,在全国所有410家报社中仅剩7家签有编辑室章程[32]。另一方面,内部新闻自由法制化的实现困难重重。规定的劳动者享有免于劳动关系干涉的新闻自由权利的德国《魏玛宪法》仅仅是昙花一现。至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政府曾尝试把法学界有关内部新闻自由权利的提议重新拟入一般性的新闻法,在遭遇极大的批评及阻力后也只好作罢[33]。时至今日,针对世界范围而言,内部新闻自由权利也仅仅在荷兰、奥地利等少数几个国家得到法律的认可。目前,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新闻从业人员是否能够享有内部新闻自由权利,全看老板是否开明,这在强调法制的西方社会显然是不正常的。 那么,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为何会陷入困境呢?由对西方现实社会关系的考察可以会发现,这种困境实际上是劳动关系与新闻关系在新闻专业人员角色权利认定层次上激烈冲突的体现。上文已经论述到新闻从业人员角色的二重性,即劳动者和新闻专业工作者的双重身份。但西方社会关系结构究竟规定哪一种关系所限定的角色特征才是最根本的呢?新闻关系的框架限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是独立的才能履行新闻媒介的公共职责。而西方社会对新闻自由的保障,主要是通过两种制度上的建构来实现。一是限制政府对新闻媒介行为的干预;二是对西方媒介私有财产权的尊重。英国哲学家格林认为,私有财产是一个人实现自我完善和道德的重要手段,因此是不可侵犯的[34]。基于这样的逻辑起点,对媒介的私有化的尊重成为西方新闻自由的基石。其逻辑推演表现为:媒介在私有的经济结构上排除国家或其他社团、私人的干预,而使它有完全的决定自由。基于媒介经营人须完全而独立地负担新闻业的经济责任,自应有权责相符的单独决定新闻业务方针的权限,即谁承担经营风险,谁就拥有新闻方针决定权。很显然,西方社会关系结构更倾向于把劳资关系放在第一位,由此出发,劳资关系框架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处于雇佣性从属地位,不应拥有新闻方针决策权。这是内部新闻自由反对者最主要的理由,也是源于肯定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判断。由此逻辑推演开去,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制已经算是资方最大的让步了。 三.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评析 内部新闻自由的基本设想可以被归纳为两点,一是免于雇佣劳动关系束缚的新闻自由;二是以专业的独立自主性保证媒介垄断背景下的言论多元市场的存在。我们不妨把对上述设想的评析放在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演进过程中背景下来进行。 (1)自由主义报刊思想的延伸。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在抵制政府干涉时表现出了强大的力量,而当遭遇媒介商业化和垄断化时,却显得无能为力。内部新闻自由的出现则可以看作是自由主义报刊思想在商业化背景下的延伸。这种延伸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把免于干涉的思想由外部的媒介不受政府的干涉延伸至媒介组织内部新闻工作者不受雇佣劳动关系的干涉。媒介的经济独立和市场运作,使新闻业在摆脱政府干涉的同时又产生了另一权力中心,即媒介组织,进而形成以雇佣关系为特征的媒介内部束缚。内部新闻自由认为,唯有免除这种束缚,才能使基于新闻关系的新闻自由得以真正实现。这样,就把所要免除的干涉对象范围由政府扩大至媒介内部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并且使新闻自由的享有者由媒介整体而具体到仅仅是新闻关系结成者的新闻从业人员。二是意见公开市场的延伸。随着自由竞争逐步消解,源于多元媒体的意见自由市场面临被垄断被扼杀的危险。内部新闻自由的出现则是试图寻求一种在媒介的经济垄断局面下实现言论多元的解决方式。新闻工作者希望以编辑室章程的形式确保媒介的编辑方针不被改变。这样,即使媒介被兼并,也可以因为编辑方针的固定不变而保持媒介体系内部的言论多元化市场的存在。20 世纪西方自由主义嬗变的一个特点就是"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分道扬镳"[35]。也许正是受了上述"分道扬镳"的影响,内部新闻自由对自由主义报刊思想的延伸也明显带有角色分离的趋向,即把媒介的经济行为和言论功能相分离,以确保既不妨碍媒介在经营上"垄断、兼并的自由",又使"意见公开市场"得以繁荣。 (2)社会责任论的"同题异解" 社会责任论的提出略早于内部新闻自由,因此可以认为它们的产生有着相近的历史背景。在考察上述两种新闻自由的内涵之后,不难发现,正是相近的历史背景,使内部新闻自由表现为社会责任(即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同题异解"。从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发展上来看,社会责任论和内部新闻自由是在解决同一个问题:在媒介商业化背景下如何依然运用自由主义报刊理论解释并指导实践?由于上述两种新闻自由的提出者不同(一是学者,一是新闻从业人员),提出问题的方式也有所区别。社会责任论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在宏观上解决媒介的事业化与商业化之间的冲突;内部新闻自由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在微观上解决媒介内部新闻专业与专业外管理之间的冲突。针对解题方式而言,社会责任论侧重媒介与其外部社会系统间的互动。它一方面强调媒介从业人员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又催生了新闻评议会等组织,以确保媒介对社会负责。内部新闻自由则侧重于媒介内部组织关系的重构,试图通过免于源于资本权利的专业外干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两种新闻自由理论是在不同层次解决同一问题,所不同的只是发展的方向各异。社会责任论重在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所主张的新闻自由内涵的丰富上;而内部新闻自由则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新闻自由适用的外延加以拓展。从实践来看,两种解决方式还表现出一定的兼容性。内部新闻自由并非只在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地出现。在社会责任理论的发源地美国,有39个州对内部新闻自由问题作了明文规定,另有11个州的政府承认编辑和记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36]。而另一方面,源于社会责任理论的新闻评议会也在联邦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出现。这其实也暗示,无论内部新闻自由还是社会责任理论都无法单独解决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所面对的危机,两者都仅仅是西方新闻自由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的设想。新闻自由的真正实现还要依赖于更深层的问题,即社会关系结构框架内所存在的根本矛盾的解决。 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使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新闻媒介在免除较多的政府干涉后,并没有完全沿着推动社会前进、服务公众自由的道路发展下去,而是在商业运作的同时又形成新的束缚。这是由西方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是其基本矛盾在新闻传播关系领域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无论是社会责任论还是内部新闻自由都仅仅期盼在现有的社会关系框架内寻求解决方式,因而也都必然陷入困境,这是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局限所在。然而,其中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自由的不懈追求不时散射出理性的光芒,使人钦佩。此外,内部新闻自由提出以专业理念来保证新闻业务操作不受专业外管理的干涉,对于我国新闻实践也具有启发意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新闻自由的充分实现提供了政治与经济的保证,但是也存在专业外管理对新闻专业的不当干涉的情况。当然,在这里新闻业作为一个专业组织有着不同于西方的专业理念。但同样,我国新闻业作为一个专业组织要想实现服务社会的专业理念,除了自身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外,免除专业外干涉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新闻媒介经营上自负盈亏,来自市场的压力使新闻业面临新的挑战,一些经营上的干涉已经使使新闻专业自主性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内部新闻自由理念要求以专业自主性来保证媒介为社会服务的公益特征对我们尤其重要。[注释][1]童兵等:《新闻传播学原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第320页。[2]参见刘迪:《现代西方新闻法制概论》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第26页。[3]参见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01页。[4]参见陶 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5]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6]〖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19页 。 [7]参见〖日〗内川芳美等:《日本新闻事业史》 新华出版社(1986译版),第17页。[8]〖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9]参见 陶 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2页。[10]〖日〗内川芳美等:《日本新闻事业史》 新华出版社(1986译版),第21页。[11]参见〖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93页。[12]转引自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 新华出版社(1998),第228页。 [13]参见支庭荣:《媒介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第44页。[14]参见张允若:《外国新闻事业史新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第195页。[15]〖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16]转引自翁秀琪:《大众传播理论与实证》 台湾三民书局(1996),第337页。[17]参见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 新华出版社(1998),第262页。[18]陶涵:《世界十国新闻史纲要》 文津出版社(1989),第164页。[19]参见涂建丰:《编辑室公约运动》《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0]张精华:《为什么偏偏是德国》 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第152页。[21]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2]参见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5)。[23]李金铨:《大众传播理论》 台湾三民书局(1996),第45页。[24]〖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45页[25]〖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 [26]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7]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00页。[28]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37页。[29]〖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 [30]〖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93页。[31]陶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 [32]苏正平:《新闻自主的理论和实践》《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33]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34]参见夏基松,李寿福:《西方主要社会思潮评析》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第343页。[35]江宜桦:《自由主义哲学传统之回顾》,《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 生活 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36]陶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