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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华炳啸:对民主集中制演变轨迹的历史考察——民主集中制的准确表述应为科学民主制
    政治 2008/08/15 | 阅读: 1740
    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冷战背景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执政党到全球化背景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内容与运行方式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这种历史演变轨迹中,我们看到了“民主集中制”作为工具性的制度理性在历史价值上对历史变迁的现实反映。在当前,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笔者以为对于当代民主集中制的准确表述应当为科学民主制。
  2. 安吉尔:合宜的民主集中制
    政治 2010/03/18 | 阅读: 1740
    对自由主义民主来说,有没有什么一致和可辩护的替代性选择?从内外两个视角出发,作者探讨了使改良的民主集中制合法化的可能性;其中,民主集中制是当前中国政治组织的官方组织原则。内部视角建立在当代中国政治理论的基础上;而外部视角则批判性地援引了罗尔斯关于"合宜社会"的观点,将其作为自己的标准。顺着这一方法,作者对于一个"合宜社会"所能支持的多元化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可能促使中国实现一个真实的及(或)合宜的民主集中制的特殊制度,给予了特别的关注。通过全盘考虑内外两个视角,以及它们相互渗透和批判性知晓的程度,作者主张,我们可以致力于一种全球性哲学,它既不对替代性的政治转轨做事先的判断,也不受错误的观念性障碍的困扰。
  3. 鱼宏亮:民族国家与价值边界
    政治 2011/11/14 | 阅读: 1741
    孤立主义并不能限制国家力量的扩张,而在遭遇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时,价值边界就像一道铁幕一样,无情地将民族国家内部享有的价值伦理截然阻断。
  4. 欧树军:统一福利身份改善再分配
    政治 经济 2011/09/04 | 阅读: 1741
    社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统一的意义,需要放在整个福利国家史背景下来理解。福利国家的历史在西方并不长,从普鲁士建设最早的福利国家算起,不过百余年。但是,建设福利国家,增强政府的再分配能力,自现代民族国家兴起以来,就一直是声势最为浩大、投入最多、社会呼声最高的国家大事。
  5. 阿来:《格萨尔王传》为什么是活史诗
    文学 2009/09/18 | 阅读: 1742
    智慧花蕊,层层秀丽,少年多英俊,观察诸法,如钩牵引,扣入美女心,彻见法性,明镜自观,变化千戏景,作者为谁,乃五髻者,严饰住喉门。
  6. 仝志辉:从参与到选举:扭曲的村民自治
    经济 2010/08/14 | 阅读: 1742
    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村庄失序,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手段,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的村民自治诞生,加入了改革以来的基层社会重构。但历经变化,在各方作用下,原来制度预期的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变得面目不清,逐渐演变为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本文在新条件下,力图对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先作出理论上的澄清,然后尝试性地给出改进之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二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年年内还将三审的当下,权衡改进之道也是迫切的思想任务。 村民自治何以是中国经验为什么说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呢?首先是因为这个事实的影响足够广泛和重要,它牵连着共和国前30年的农村集体化和后30年的村庄自治。它影响着八九亿人的生活--村民每三年选举一次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然后再通过村委会、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来决定村庄的大多数事务。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更因为它是一个独立于以往的中国政治发展经验的新想法和新实践,在中国之外也无从上到下系统推进的类似工作。这个想法和实践是什么?可以听听当时的历史实践者如何描述: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不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早在1953年,决定建立城市街道委员会的时候,即提出并经中央批准: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是把工厂、商店和机关、学校以外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下,办理有关居民的共同福利事项,宣传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和向基层政权反映居民意见。居民委员会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不应交付很多事情给它办。居民委员会就是这样在城市办起来的。但是,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一直没有推广到农村。1982年颁布的新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十三大报告讲到"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指出"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所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既是宪法的规定,也是党的主张。--《彭真文选(1941-1990)》第606页。彭真的这段话可以看作党和国家对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总纲。村民自治的理念、立法精神都可以从这段话中找到源头。把村民委员会同政府加以区别,使它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总之,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依法由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己决定,自己办理。至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村民当然必须履行,村民委员会也应该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群众是顾大局的,只要他们真正懂得了,绝大多数是会自觉自愿遵守履行的。所以办好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就会加快,政府工作的很多困难会减少。--同上,第610页。这段话中,彭真论述村民委员会(指作为管理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它组织开展自治的方法。可以看出,村民自治反映的确实是一个属于当代中国的独特想法:它和国家政权层面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奉行的单一制行政体制不同,是独一份的在基层社会的自治;它也不同于西方的地方自治,其实它是由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党领导下的国家体制开放出来,由基层社会组织自身生活的一种治理方式。这种方式将本可以由基层政权控制的基层公共事务交给人民直接管理,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实现一种群众性自治,基层政权则对自治事务实行指导。从彭真这段话出发,我们也可以想见依法展开的村民自治实践进程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自治范围是村,如果自治事务开展起来,村民的自治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必然会要求明晰所包括进来的村民的身份,自治的办法也必须更为具体。自治也必然会对明晰村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与党组织的关系提出要求。彭真这段话中提出的直接民主的原则就是自治办法的总纲,不让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腿就是处理乡村关系的基本原则,支持村民自我管理就是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基本原则。村民自治这一中国制度的独特实践就是顺着如何找到自治办法,如何处理乡村关系,如何处理村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关系的脉络展开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实践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原初的想法,使得这一经验是否需要继续都引起了人们的怀疑。本文着力的是恢复这一经验中最重要的"直接民主",它要求一种有更多村民直接参与的制度安排,它应该在新条件下主导未来的村民自治实践。可以具体点来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的实践进程。在家庭承包制确立之初,村庄秩序曾经一度特别混乱。198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现为宜州市)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的6个生产队85户农民,以户为代表,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果作村民委员会。农民自己选出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并制定《村规民约》自我管理,让中央政府看到了改善农村秩序的办法。1982年宪法修订就把村民委员会写到了《宪法》里,规定农村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国家的角度看,为什么可以放手让农民自己这么干呢?国家无力去管,农民能自己管好,何乐不为呢?第二个原因则是,中国共产党历来有这样一个想法: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大!在文革结束,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对需要扩大民主的体会特别深。由此,村民自治成为整个放权改革的一部分。村民自治逐步探索出通过"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来逐步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办法。四个民主声誉很高,被说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1980年代村庄失序,选出村民委员会来进行自我管理,为村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但是1990年代之后,村民自治变得面目不清。民主选举得到持续加强,有关法规日臻完善,村民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求公共事务自决、要公共参与权利的意识大为增强,但是因为农村人口外流、农民参与能力限制等原因,村庄公共决策仍然是村委会几个人说了算,或者是由村民代表在两委会(党支部和村委会)主导下决策。在村庄公共物品提供上,多数村庄由于集体经济乏力和乡镇的过度汲取,无所作为;少数的村民代表,或者不是正式村民代表但却是精英的农民,抗税或者上访;村民自治的历史作用似乎丧失了。群众性自治还是一个可欲的目标吗?今天则是一个更加不清晰的时代。农业税不用交了,更无须抗税,政府还给发钱,农民当然很满意了,有上访也是局限在有限的内容上,比如土地征占,乡镇不法行政等,尽管上访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但区域上大面积的上访和不满没有了。更令农民高兴的是,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农村农民要大发展,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等,帮助农民发展。1980年代和1990年代靠农民自己干,现在国家支持农民干,甚至国家想主导农民干,要怎么发展国家给整个村进行规划,应该住什么样的房子,用什么样的家电,享受什么样的文化,你想什么,国家都想要替你规划规划,这是一个农村的"积极发展期"。但在这样一个积极发展期,村民自治目前的办法更多呈现出的却是消极性,村民自治既然追求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此时它完全可以在帮助国家的努力和农民的需求对接上发挥更大作用。但是,放权让利的中国改革给出的基层社会组织的空间和村民直接参与的群众性自治并没有得到充分成长。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发展"面对的是村民自治的能力不足,或者说是村民的自治能力不足。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亟需重新阐释和定位,以加入城乡统筹的新一轮发展。 村民自治真实和重要的经验是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向主流的国家民主和选举民主制度看齐,搞村民自治的民政系统官员和基层实践者甚至有到美国去观摩总统大选的经历。由此产生的问题,第一是部分村庄选举竞争性过强,出现暴力或贿选。我们都知道贿选不公正,难道农民就不知道?如果你是靠贿选上台,你还有什么公信力呢?村民的反抗是什么呢?不信你。小则消极对付,激烈的就公开叫板。"农村贿选严重"的判断不是说中国的村庄有10%或者20%的选举贿选,递个烟、请吃饭这样的情况比较多,但真正塞钱的比较少,但是塞钱的数量令人瞠目结舌。而且,更严重的是它败坏了村民自治的声誉,影响了村民对制度的信任和效能感。第二个问题是村委会无所作为或无力决策,没有办法有效动员村庄的内部资源,无力形成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这个问题在大多数村庄都存在。但是也不排除部分村庄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如果村民自治在帮助村庄动员自己的资源发展自己的公共品上无所作为,村民自治的作用就大打折扣。那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经验的一部分,其真正的重要之处在哪里呢?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它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被人们理解为"基层民主"。"基层民主"的含义是什么?基层民主的意思是说村庄的民主是整个国家民主的基础和必要准备。作为为了国家民主化准备条件的基层民主,它就暗含了"脱离乡村发展"的倾向,那么在实践上它出现了什么问题呢?在实践上,选举程序越来越民主。选举程序非常发达,但是选前动员和选举目标仍然不能被选举程序所规范,贿选无法治理。过分突出选举后,因为选举是依法选的,村委会上台以后怎么干,村民就管不了了。村民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罢免,罢免程序很严格,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或者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才能启动罢免案,启动以后还得多数村民都得同意才能罢免掉。在一个精英主导的村庄,村委会完全可以化解这种努力,即使启动了,成功实现罢免的也很少。村民代表会议,它本应该是一个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机构,但是因为精英很容易和村干部之间达成某种利益的交换,所以村干部完全可以不怎么为村民操心,就在家睡大觉,或者少数情况下甚至危害村民的利益。这样一种选举民主、精英民主观念导向下的基层民主发展趋向,它其实暗含了不利于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的趋势。如果回到历史经验,难道村民自治一定要发展到这一步吗?一定会导致这种偏向吗?实在不是,冤枉了农民的伟大创造。江泽民曾经到小岗村考察,在小岗村他说,我们中国农民有三大创造,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一个是乡镇企业,第三个就是村民自治。这三个都是农民自己做起来的,做起来确实解决了当时很大的问题。那农民难道那么傻吗,他们自己做的制度难道是为了约束不了村干部,村干部在家睡大觉我也没有办法吗?从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合寨的经验,以及法律确认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来看,其中内含的是上面不再派干部,党支部也不再指定,村民自己来选,选出来的村干部干什么呢?当时有一个村规民约,虽然以惩罚为主,但是它是为了改变当时失序的情况。选出来的人就是要为村民解决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突出的问题,而且是大家一起参与进行管理,村民自治是以村民直接进入公共事务管理决策为核心的。为什么会发生以直接选举为核心的偏向?从历史经验来看,选举是村庄处理公共事务的一个前提条件。当时没人管公共事务了,农民要自己选出人来管,当时的核心其实不是选举,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干部也是选的。选村委会和选生产队干部的区别在于,选出来的人做的事情不同了,生产队长要管生产,而选出的村委会要管分地后新冒出来的一些社区公共事务。随后的实践过分突出选举,选举变成为选而选。只要是直接选举出来的人,是被法律认可的,乡里想撤不行,村党支部想规劝他也不行,村民对他不满意,说"你要按村民的利益办",他不办也没有办法,各方面的制度保证当选村委会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如何严格选举程序,对候选人提出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如何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利。在过分突出选举的情况下,一是从工作布局上对选举之后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无力去规范和想具体的办法,第二是过分突出当选权力的权威,使得之后要求村干部进行民主决策变得困难。这种片面的民主观直接导致了工作思路的片面。民主好像只有一种选举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民主的主体好像只有精英。村里的事情怎么定,不可能让全体村民决策,也没有必要让全体村民决策。村庄大事是少数人决定,即使扩大到村民代表也并不能完全代表村民。精英民主的思路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专家的论证,学者说村民大会不易召集,应该经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必须授权给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无授权就开始决策了。这种注重选举和精英决策的制度安排,其实已经偏离了村民自治萌芽时村民的真实需求和国家设立村民自治制度对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设定。法律制度规定一直试图遵从村民自治的制度精神,无论是1987年试行法,还是1998年正式法,都是将村民委员会(指全体村民组成的村民委员会)明确定义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其直接民主形式和主要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在力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彭真那里,对村民自治是这样解读的:"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工作思路上对较为单一的直接选举制度和村民代表间接决策的推崇,导致了上述思想未能完全落实,在理解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侧面"和"群众基础"上不能全面深入。村民自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搞好了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贡献。它无须去倒逼高层民主,也无须对国家民主层面上的代议民主提供经验。它只要做好自己的直接民主就够了,而且,就是莫大的贡献。有了基层自治的中国民主,就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民主化。而误入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耗蚀村庄的内聚力,有部分对村庄公共权力行使方式不满的村民,甚至开始了背离共同体的迁徙或上访。这意味着治理主体开始脱离村庄共同体。共同体解体了,村民没有了,还有自治可言吗?目前村民自治主要的偏向是民主观上的狭隘:选举核心观和间接民主观。这使得"三自"的自治目标和村庄内源发展的前景无法实现。 村民自治的方向调整和制度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方向需要做两个明确的调整。第一,原来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现在要变成为村民自治的参与式民主。因为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所以,村民自治按照适用于国家民主思路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办法进行了多年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以选举民主为中心、村民间接参与决策的民主模式,这种模式在造就形式化的权力授予和制约体系、形成一系列间接民主技术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肢解了村庄共同体,使得乡村自治的基础不复存在。现在我们要把村级民主制度实践的方向放到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方向上来,以决策民主为核心来构建村级民主模式,和"基层民主"导向时期的精英民主、间接民主的民主导向不同,它是一种参与性的民主,追求让村民更直接地参与决策,以落实村民决策参与权力为中心,而不是选举权利为中心。这样的民主模式直接服务于社区自治,民主制度运行的主要目的是社区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它要非常关注共同体意识的维护和共同体事务的自我决定。第二个方向调整是,原来是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要变成为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在原来的村民自治中,自治取向仅仅限于村民自己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保证村民间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是一种消极的自治,但是,村民的需求更多是在村庄共同体内部求得共同发展,体现为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原来的制度设计在这方面规定粗泛,实践中也没有多少办法。当前在国家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的大政策下,也由于村民权利意识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于社区共同发展的需求大大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对这种形势的回应理应是为了乡村发展的制度建设。可以简单地说,原来的村民自治以选举为中心时关心的是选出当家人,由他来维持村庄秩序,构建的是一个精英维持组织;新的村民自治则要以决策为中心,关心的是让每个村民贡献出才智和资源,要产生一个人人参与的村民发展组织。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需要扩展成为乡村秩序和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它要有一个积极发展的功能,和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村民自治要为村怎么发展来做工作。这两种方向的改变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心的转变。这里我提出两个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改进。第一是真正确立村民会议并强化其作用。村民会议是落实村民参与决策权力的关键场所。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中,一定要突出村民会议的权威和功能。村民会议的运行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村庄重要事务要在村民会议或在村民会议授权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并且要明确哪些职责不能授权,并且确保村民会议能用适当方式收回对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村民会议要能正常召开并发挥作用,还特别需要一个切实有效的召集制度,要解决当选的村委会或者党支部不召集就无法开会的问题。对于村民会议的开会制度也要做出原则性规定并鼓励各地探索。村民会议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增加,参会村民数很难达到法定人数,所以很难召开。在浙江温岭试验的村民恳谈会制度通过将协商民主的一些原则和精神嵌入,试行了中立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观察员制度等,有效地实现了普通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可以作为村民会议开会制度的有益借鉴。第二是进一步改进村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方式,真正使农地地租和农地转非农用土地增值收益成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过去的村民自治之所以没有带来村庄自治和乡村发展,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虽然选了村干部,但是村里没钱没法做事情,村庄对村民也没有凝聚力。要恢复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民按份共有的本义。现在很多村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导致了什么情况呢?在经济发达的村,很多农民住在城镇,但是在农村仍有承包地,但是很多90后没有承包地。要使每个村庄成员都有一份地,面临着高昂的土地调整成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含义应该是按份共有集体土地的收益。因此,村民不一定要都有一份地,但是,凡是村民就应有一份土地收益。在这种理解下,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统一整理农地并发包,村里人优先承包,谁出价高谁承包。农民以自己按份共有的所有者身份从集体的农地经营收益和农地转非农用增值中分利。有了新型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村民组成村庄共同体就有了确切的内容和凝聚力,村民自治也有了切实的经济基础。为此,需要在本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中明确定义"村民委员会"(包含全体村民的组织)的成员边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边界,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如果此议太难,也应该明确村委会管理集体土地权力的性质及其应受到的约束。(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7. 陈君石: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常见误区
    法律 医卫 2011/09/19 | 阅读: 1742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8. 邓鹏:革命的得与失
    政治 2013/01/11 | 阅读: 1743
    为了更好的论述革命,我们需要首先回溯那些历史上的重大革命事件,先看看革命者及团结在其周围的人们提出哪些具体要求,追随着哪些基本的价值。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文本集中而又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人民的普遍呼声。
  9. 郭亮、杨蓓:信访压力下的土地纠纷调解--来自湖北S镇的田野经验
    经济 2012/07/11 | 阅读: 1743
    由于中西部农村地域范围广阔、人口众多,相对于征收纠纷,农用土地的承包经营纠纷发生机率更高,涉及范围更广,本文所关注的正是此类土地纠纷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土地纠纷的主要调解机构究竟如何处理并化解土地纠纷?
  10. Alain Badiou: a life in writing
    人文 2012/07/15 | 阅读: 1743
    Love and politics are the two great figures of social engagement. Politics is enthusiasm with a collective; with love, two people. So love is the minimal form of communism.
  11. 笔墨写生及道脉回溯 ——“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二)
    艺术 2015/05/25 | 阅读: 1743
    “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二)
  12. 张承志:求知乃是活着的一项目的——与编辑就《你的微笑》的问答
    文学 2011/03/02 | 阅读: 1744
    编前9月25日下午,著名作家张承志携其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于兰州广场书城进行现场签售。作为张先生精神主场的临夏始终是他关注的地方,在全集34篇作品中有3篇作品与临夏有关,还有10多幅图片反映临夏风土人情。据张承志先生介绍:“《你的微笑》辑入了自2007年出版《聋子的耳朵》以后的所有未曾结集的新散文。忆旧、抒发、学术、思绪,都在其中。无须表白,读者自会知道。在我的作品中,增加的只是篇什、技法、领域和知识;书背后的我,并无一丝本质的改变。”谈及这部散文集时,张承志先生曾这样说,“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你的微笑》一书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张承志先生与该书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进行了一个问答式的采访,该问答经张先生同意,本刊有幸在全国媒体中首先刊登这一问答。1、散文集《你的微笑》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下称编辑):     张老师,首先向你表示祝贺。今年对你是个丰收的一年,不只这本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顺利出版,而且不久前你获得了首届“朱自清散文奖”、第八届“华语文学奖散文奖”。另外,你的散文《大河家》被设为今年全国高考语文卷的题目。衷心为你感到高兴。     张承志(下称张):对我来说,这一年只是巡回生命中、流水般的一年,没有任何特别。这样的年头去而复始,早已是自己生命的形式。和往常一样,我不过继续在如此的生存中,吮吸活力、发掘营养、学习开拓,把感悟纳入到某种文学或者学术的形式里。新书的出版,如孩子降生使人忍不住喜悦。但是若说到誉毁奖惩,就不值得那么激动了:它们提交社会的结论并不公正,于我的评介更似是而非,所以大可忽略不计。     2010年对我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积累数年的新散文集。     活在剧烈的时代动荡之中,内心的冲动日日积累。宣泄的渴望,冲撞着寻找出口,如径自扑向自己的天命。它凝结并堆积,变作了这本《你的微笑》。     至于其他——无论中伤,无论获奖,于我无关紧要。如今泥沙鱼龙沐猴而冠的所谓文学奖,并不具备给中国文学以评价的资格。无独有偶,还可以说:包括大盘头彩的诺贝尔奖,愈来愈显现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宣传;愈来愈只是傲慢与偏执的西方心理展示。从中国到土耳其,只要面对东方,很少例外,有时它简直像特意在颁给可笑的劣等品。文学奖,在如今这个以不公平为特征的时代,经常是侮辱人心的工具。     体制豢养的“评委”,不懂得什么叫放弃“功名利禄”。他们不懂:一片山河与人民的喜爱与接纳,才是对一名作家的价比千金的奖掖。     2、编辑:就内容而言,这本书是难以归类的,涉及了多个文明地域和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你不懈探索,拓展视域的结果。应该说这本书反映了你近年来的思考和求知。     张:话语环境的压力,逼迫一支笔要饱蘸文化的墨汁。既然很难一吐为快,那么我们便营造丰满的语言。好在我们背靠着伟大的山河和悠久的文明,其中的蕴含宝藏,足以提供矛与盾、弹药与掩护。本来是寻求思想的突围,但坚持的结果,居然是自己的提升。     这使我喜出望外;我尝到了学习的甜蜜,懂得了“求知要从摇篮直到坟墓”的意义。后来,学科的游击变成了迷恋的目标;在努力发掘一个又一个蒙古、日本、阿拉伯、西班牙的词语张力与文化内涵,把一篇两千字散文挥洒到两个文明三个国度、让它们形成美好的意味对仗、互角的力学支撑——之后,我真实地体会到:求知乃是活着的一项目的。     忍不住快乐我在《你的微笑后记》中这么写道——“如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它打磨掉旧有的毛病,指示了限制中的创造,它拨转着文章的形式,赐予了人原先不敢想象的能力。”     3、编辑:多年来你的足迹遍及欧洲、拉美、亚洲的许多国家,同时也没放    弃在国内尤其是西北地区的持续求知。你很早就与青海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部散文集中你反复涉及到青海,书中提出:“凡生命尽予收容”,这是你持续观察青海这块土地得出的生动结论吧?     张:近年来视线被引向青海,也许是三十年来深入大西北黄土高原的、长旅尽头的一个总结?当然也包括了近十年来在外国——在西班牙、日本、阿拉伯一角,印第安美洲——的感悟心得。     我只觉得:《凡生命尽予收容》一文并不是一篇对从祁连山到积石山之间土地的文化观察。它不是一篇学术文章,而是自己对半个世界的一次归纳,是自己对西北热土的一篇献辞。它也是一个立场的宣言;在习惯了大地母亲悲天悯人的胸怀之后,我们也决心要求自己、这样对待他人。     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也包括了我对穆斯林未来的思考。     说多了会更不好懂么?这一观点,不仅使得我与在体制的豢养下孪生的知识分子一划两界,更是我与“躲在帝国主义裤裆里高喊民主的斗士、扭捏于西方价值粪便里作艺术态的诗人”的对立宣言。     4、编辑:你以往的著作,书名照应内容都提示着鲜明的文化立场,而最新的这部著作却以“你的微笑”这样温和的字眼为题,是另有寓意吗?     张:“微笑”——是儿子依偎着母亲时,满心赞美与享受的神色;也是战士蔑视骄狂的敌人时,不由自主的表情流露。     它温和而成熟,但更充满挑战的决意。  5、编辑:在对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文化考察中,你坚持站在“文明主人的立场”发言。这一文化视角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张:因为自上一个世纪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开始,随着殖民主义的全盛应运而生的一些情报调查类学科,什么人类学或社会学、民族学或民俗学、地理学或博物学——就在侵犯文明主人权利、为帝国主义提供统治建议、长久置文明主体于奴隶地位——的过程中,发展了一些学术技巧及所谓科学。    我出身于不仅讲究实证、而且追求物证的考古学。我较多从事过史前遗址的发掘,以及蒙古和中亚历史的研究。因着这一学科出自,我早就对上述信息收集类学科怀着质疑——说得痛快点,他们的学科方法论,与特务盗窃军事经济情报、和贼娃子偷东西之间,若离若即,非常接近。     然而我们不仅生活于二十一世纪,更生活于清算资本主义的历史时代。当我目击到:在一派清算资本主义学术、扫除侵犯文明主体的“东方主义”的历史大潮中,居然横行着把从殖民主义的死尸上剥下的褴褛当做大旗,吹吹打打招摇过市,在祖国大地上实行“二次东方主义”的冒犯——我当然要表达异议。     远在1998年我在主编一份被扼杀了的《人文地理》杂志时,我就在学理上提出过这一问题(《人文地理概念之下的方法论思考》,收于散文集《以笔为旗》,2002)。这一问题的严峻,当然远不止学术一隅。     我关心的不是那些枯肠弄句的小人物。一旦批判的扫荡来临,他们不仅会作鸟兽散而且会跳到对立面振振有词。我关心的是自己的行为轨迹。我以尊重土地主人——他们乃是文明的主体和文化主权的拥有者——的一切语言、权利、心情的原则,规范了自己一生的文笔。     这样的自律,甚至不需要主人的赞美或知情。须知我阑入的是一些不凡的土地。我正脚踏着一片热土上的人心。我要尊重他们,绝不加入冒犯。天地是辽阔无垠的,人能获得其间的自由。这样的写作与追求,才是文学的目的。我说不尽她的魅力与包容。     6、编辑:你非常欣赏日本作家堀田善衞“文明的享受能力”的提法,你是被这句话所蕴含的善良的情感和正义的态度所感染吗?是否具备“文明的享受能力”,可以被作为是否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的分界吧?     张:这是一个深有意味的问题。堀田善衞当然也是一块他山之石,虽然我对他的能力(熟谙中文、法语、西班牙语,锐利地意识到西班牙在世界大局中的特殊位置,对弱小国家以及穆斯林文明的自发热爱与同情)非常看重,但是最要紧的,还    是他使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新鲜的榜样:“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并下决心实践纠正自己这一毛病。     中国人,尤其中国大学的教授们,多是对自己严重欠缺文明享受能力的气质,毫无感觉的愚钝的人。所以他们至今还破琴老调地呱噪,言必称挂星条旗的希腊,浑然自以为是自由民主的卫道士。他们污染着学校,日渐病入膏肓。     但幸好中国尚有文学的传统!人们自古不多相信鹦鹉学舌的讲义,而喜欢寻找于活泼有趣的文学。这便是我努力企图把堀田善衞和布雷南、西海固与西班牙、喀什噶尔及乌珠穆沁,都一股脑努力塞进读者脑袋的原因。     可别以为我们谈论的文明享受能力,与炫富的下流旅游是一回事!它们正是尖锐对立的两极。换言之,昨天惯于哭穷的国人,今天流行的正是炫富。他们乔装打扮,穿红戴绿,一路作态,追随着他们的作秀先驱。他们淫声浪语进行着的,是对文明的冒犯。     我们努力的一切终极目的,唯有唤起人们对文明的尊重。是的,他者的文明、他者的心情、他者的权利——乃是我们在“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之后,要抵达的目标。你说得对: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的人,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     7、编辑:你是一位备受知识界关注的作家,但对你做评价和归纳是件困难的事,用下列词语勾勒你的形象你会同意吗?孤绝的气质、正义的立场、不懈的求知、敏锐的文化认知力、广阔的文化视域。     张:前边说的,读着太累。干脆说点轻松的?你列举的词汇太沉重了,也未必准确。我想随手编两句,开个玩笑——     老百姓的学生,“叫兽”的眼中钉。     抓不着证据的嫌犯,查色盲的红绿灯。    8、编辑:你已年过花甲,但你的文字至今没有暮气,相反保持着一贯的蓬勃生命力。你何以做到这一点?     张:我想引用前不久我在北大一次演讲时说的话: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那些决心不侮辱自己的生命、决心做具备尊严的知识分子的一些人的——追求真理的问题。”     我只是不想“侮辱自己的生命”——如此而已,并无其他。     能做到这一点,除了因着自己的天性,更仰仗了环境的支撑。没有我经常嘲笑的、满目疮痍的文学界,没有有形无形读者的存在,我得不到这一生的磨炼,也不能成为这一个自己。     大西北,它的山河与民族对我的接纳和错爱,是千万作家中,唯我才能获得的一种大奖。我一直暗暗掂量着它,因为它,我学会了感悟世事的平衡,努力地求学与实践。     做为大西北农民的儿子,你们目击了这喜爱与接纳,你们清楚这奖励的宝贵。所以在此借一角纸,我要再次向成就了我的大西北,表达由衷的感激。
  13. 田时纲:《美的历史》中译本错漏百出--从"序言"和"导论"看对艾柯的偏离
    书评 2012/01/05 | 阅读: 1745
    艾柯这本书中译精装本标价将近200元,最近又出了平装本,从版数看似未修订
  14. 郑诚、江晓原:何承天问佛国历术故事的源流及影响
    宗教 2010/02/11 | 阅读: 1745
    何承天(公元370~447)是南朝时期的天文历算学家,同时以反佛著称。佛教典籍多次记载了他与僧人讨论天竺历术,并折服于“天竺夏至无影为天地之中”的故事。通过考察不同的故事版本,有理由相信《高僧传》记载有误,故事中僧人的原型并非慧严而是智严,后者曾赴罽宾求法。另一方面,佛国历术故事的出现、流行、隐没及其宣扬的“天竺中心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六朝唐宋佛教中土化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而唐代开元年间建造的“周公测景台”(俗称“没影台”)以独特的方式体现了这则中土佛教故事的影响。
  15. 王震: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透析和近期回潮
    历史 2011/09/22 | 阅读: 1745
    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伴随着亚述王国、新巴比伦帝国、希腊及罗马帝国等对巴勒斯坦地区的争夺和入侵,犹太人就开始了向世界各地流散的历程。他们流入欧洲的人数最多,在这里遭受反犹主义的迫害也最为深重。时至今日,这股反犹主义依然阴魂不散,并不断的出现新的回潮。本文就试从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历史上欧洲反犹主义的特点及其近期回潮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一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 "反犹主义"一词在英文中为"anti-semitism",其动词形式为"anti-semite",它是由前缀" anti"和词根"Semite(闪米特族)"组合变化而来,从字面意思上看,应是"反闪主义"。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都习惯于用这一词汇来指代反犹主义。有学者认为这一词汇是在19世纪由德国记者威廉•马尔因在《犹太教战胜德意志社会》中首先提出来的,尽管这一词汇出现于19世纪,对犹太人的迫害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出现。我们一般认为反犹主义是一种把整个犹太人作为迫害和排挤对象的社会现象、社会思潮和社会行为,反犹主义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在历史上,欧洲的反犹主义最为严重,对历史的影响也最大,欧洲之所以会频频发生反犹的恶浪是由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特点所决定的。1、历史的惯性作用。欧洲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始于希腊罗马时期,当时主要是为了推行希腊化政策,镇压犹太人的抵制和反抗。罗马帝国的灭亡以后,一方面帝国内长期推行的反犹政策在社会中形成的反犹排犹思潮并没有一下子消失。另一方面罗马帝国推行的反犹措施被后罗马时代各国所继承。日耳曼部落打败罗马帝国以后,最初并没有积极的学习希腊罗马的优秀文化,而是去继承和发展基督教,也包括对被称为"异教徒"的犹太人的迫害。例如在公元438年生效的罗马提奥尔西法典中规定的针对犹太人的附加条款,后来就成为一些人反犹的法律依据。2、经济上的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魔鬼和异教徒,所以他们的就业和经营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特别是高利贷行业。流散到各地犹太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敛起大量财富,但这又会成为当地人妒嫉和仇视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进行放贷食息,所以犹太人的放贷一直被视为是"罪恶勾当",实际上"这是一个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后则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1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所描绘的犹太高利贷商夏洛克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少欧洲人心中对犹太人的偏见。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作为"敲竹杠"的榨取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滑稽,从公元1182年到1321年,法国曾四次驱逐犹太人,为了财税收入又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法国国王好人约翰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允许犹太人返回法国,1394年又把他们驱逐了出去。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阿巴·埃班在《犹太史》中曾写道"他们(犹太人)在英国短暂的定居史逼真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纪犹太人的命运:始则受鼓励,继而受辱,受迫害,最后则遭驱逐。"2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犹太人在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也成为非理性反犹的新借口,一些反犹组织通过联合抵制的办法反对犹太人,把犹太人排除在一些行业和社团组织之外。在奥地利,一些反犹主义者在报纸上和集会上就公开打出"不从犹太人处购货"的口号。法国反犹分子爱德华·阿道夫·德律蒙在《法国犹太人》一书中竟然提出:法国的经济萧条和社会贫困是犹太人的罪过。他认为犹太人在法国人口中虽然只占0.25﹪,可是他们却掌握着法国一半以上的财富,所以要征收犹太人"显然用非法手段牟取的财产"。这本书在出版的当年就售出了十万册,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蛊惑作用。    3、政治地位的缺乏。犹太人在客居地基本上都是以少数族裔的面目出现的,他们的经济地位凸显了他们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但他们始终没有完全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这使得他们始终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再加上一些当权者别有用心的纵容和挑唆犹太人常常会无端的成为权力争斗牺牲品。在中世纪,一些欧洲国家统治者为了讨好教会,不遗余力的迫害犹太人。到了近代,欧洲各国的统治者为了转移国内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视线,又往往拿犹太人作为"替罪羊"。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的沙皇政权就利用反对犹太人来转移国内的不满,在当时的反犹浪潮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世纪三十年代,希特勒的纳粹势力同样是利用人们对犹太人的仇视来一步一步夺取权力的。从历史上来看,从《圣经》中在埃及为相的约瑟到在波斯国为后的以斯贴,从近代欧洲的"宫廷犹太人"到当今美国的犹太人,凡是犹太人有一定政治地位的时候,其权利就可以得到较好的维护,就可以有效的抵御反犹主义的攻击。4、宗教文化上的不兼容性。公元4世纪后随着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后,它就逐渐在欧洲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其地位一直受到来自犹太教的质疑,被基督教奉为经典的《新约》和基督耶稣一直为犹太教所否认,这种否认实际上就是对基督教合法性的一种质疑"几千年来,上帝、托拉、以色列一直是犹太教所包含的内容,犹太人对这些东西的忠诚就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借口。它们使犹太人被视为局外人,更为重要的是被视为是对非犹太人神祗合法性的一种挑战。"3这是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欧洲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其次是宗教传说中的犹太人对基督耶稣的迫害,以及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把犹太人附会成为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后裔,这些宗教传说不论其真实与否,在基督教会不厌其烦的鼓吹下,都在一定程度加深着基督徒对犹太人的偏见,并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宗教复仇情绪。最后是在宗教价值观上的对立。犹太人自认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the Chosen People)",与上帝有着某种契约关系;基督教虽脱胎于犹太教,但已演变成一种普世的宗教,它认为所有的人都可以归化为上帝的子民,基督徒负有拯救人类和世界的使命。所以,当基督教与具有优越感的犹太教迎头相撞时,冲突就不可避免了,要么被归化,要么成为"万恶不赦"的异教徒。正因为如此,那些狂热的十字军战士在东征时就提出了"干掉一个犹太人,以拯救你的灵魂"的口号,基督教会也想尽办法包括使用暴力手段来迫使犹太人改变信仰乃至消灭掉他们。犹太人由于在宗教和价值观上的独特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了有别于基督教世界。这种差异使他们往往被视为是"非我族类",进而形成一种深刻的偏见。按理上说这种差异并不一定能成为现实的冲突,一般而言,任何民族文化内部都存在两种机能:排斥性和包容性。排斥性有助于传统文化的延续和稳定,它是一种文化出于保护自身的本能而对外来异质文化的做出的反应。包容性则有利于吸收外来文化并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两种机能发挥作用并不是同步的和均衡的,它与这种文化自身的自信程度和开放程度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希腊罗马以后的欧洲世界不具有中国文化上的那种优越和自信,再加上基督教占据社会思想主体地位后所带来的偏执和非理性因素,所以对异质的犹太人和文化表现出了强烈的排斥而不是宽容。这样,以两种不同宗教信仰为主体的社会在文化生活上表现出的差异竟然成了一种现实冲突的借口。二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特点1、反复性和周期性。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不仅出现很早,而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并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欧洲的反犹主义从上古时期产生以后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它往往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发一次反犹浪潮,这种周期性在不同的时期受着不同因素的影响。在古代,它主要受宗教和统治者的宽容程度有关,这也是宗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反犹程度在总体上远高于其他时期的一个原因所在,而在当权者相对宽容的南欧和西南欧犹太人的生活状况略好一些。到了近代,社会经济状况、政权的民主程度和民族主义势头也成为影响反犹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社会经济状况恶化的时候,犹太人就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更是如此。在一些社会相对比较民主和民族主义情绪不是那么激烈的时候,反犹主义程度也就会略轻一些,因此从总体上看,进行资产阶级革命较早的西欧反犹主义要比东欧和俄国稍好一些。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民主化程度较高的法国在1894年还爆发了像"德雷福斯案件4"这样的恶性反犹事件。2、残酷性。历史上欧洲各国对其他一些少数族裔如吉普赛人的歧视也同样存在,但都比不上对犹太人迫害的残酷性.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偏见和歧视,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仇视和憎恨,它也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而是一种遍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即从肉体上和精神上对犹太人进行迫害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往往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当局的默许。在整个欧洲,犹太人几乎无一例外的被限制在"格都5"或是"栅栏区"之内,尽管如此,他们还经常被驱逐。生活中的犹太人不仅会经常受到反犹势力殴打、掠夺和袭击,还要面对时不时爆发的反犹大屠杀,先是基督教会对"马兰内"6和不愿改宗者的屠戮、十字军东征时的滥杀,后来是沙俄和东欧出现的"波格鲁姆7"事件和希特勒的"最后解决方案8",在历史上对一个无辜的族裔进行如此残忍的长期迫害恐怕为欧洲所仅见。3、广泛性。这种广泛性首先表现在反犹主义存在的地域上,从南欧到北欧,从西欧到东欧,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反犹主义,犹太人生活状况曾经稍好的伊比利亚半岛、中欧的德国和东欧的波兰、俄国等后来也都出现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其次是社会阶层的广泛性,欧洲社会,从政治、知识精英到一般民众,从宗教人士到非宗教人士以及不同的教派之间不管内部有无分歧,在反犹问题上都是一致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理论的创始人利奥·平斯克对此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对于活着的人,犹太人是死去的人;对于当地人,他们是异己和流浪者;对于有产者,他们是乞丐;对于穷人,他们是剥削者和百万富翁;对于爱国者,他们是没有祖国的人;他们是社会各阶层都厌恶的竞争对手"9。这种广泛性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教育等,凡是有犹太人生活的地方,反犹主义就会尾随而至。4、宗教性。纵观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大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不仅许多反犹活动以宗教因素为借口,历次反犹活动中与宗教有关的教堂和墓地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犹太人进入欧洲不久,基督教就上升为国教。从公元四世纪开始,基督教就开始凭借优势地位甚至使用暴力强制人们的归依,犹太人自然也是被迫改宗的对象。犹太人往往要被迫在改宗和死亡之间做出选择,1096年五月,一群犹太人在听到十字军将要到来的消息后,来到了艾德伯特主教那里避难,由于拒绝改宗的要求,反而被主教下令处死,两天之中竟有800人被杀害。基督教会除了利用改宗来迫害犹太人外,还往往炮制或散播一些谣言来迫害犹太人。例如犹太人用基督徒进行血祭的诽谤,犹太人指使别人投毒的谣传等,"这些故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欧洲各地重复着,并几乎总是伴随着'奇迹'般的悲剧"10。黑死病在14世纪流行时,又有人认为是犹太人和魔鬼合伙带来了黑死病。甚至在1241年蒙古人入侵欧洲时,竟有人提出蒙古人是"失踪的以色列十支族",犹太人应当为此负责。这种反犹主义的宗教性在中世纪以后有所减弱,但并未消失。在俄国,到了19世纪七十年代有关血祭诽谤案的报道还不断见诸报端。在历次的反犹恶浪中,与犹太教有关的东西都会是被袭击的重要对象。1938年的"玻璃破碎之夜11"事件中,一夜之间就有200座犹太会堂遭焚烧。1937年,罗马尼亚颁布的法令中,还包含有禁止犹太礼仪屠宰、强迫犹太人在安息日劳作等条款。5、民族性和种族性。近代以来,反犹主义与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结合起来。拿破仑帝国的扩张和征服促成了不少欧洲国家民族意识的觉醒,作为客居地民族的犹太人因为一直无法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自然也是他们排挤的对象之一。"在18世纪民族主义开始上升并开始取代日益衰落的宗教的时候,犹太人仍然是被敌视的对象。"12种族性是反犹主义的又一特点,欧洲的一些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还煞有其事的以所谓"科学"的形式来阐述其他种族都劣于日耳曼种族。英国人豪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在《十九世纪的基础》一书中就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没有价值的民族,它的任务是破坏日耳曼种族的纯洁,"繁殖一群假希伯来人混血儿,即一个在体质、精神和道德上无疑都发生了蜕化的民族。"正是这种思想最后竟成为希特勒反犹思想的一个理论来源,希特勒明确宣称它的使命就是破坏"犹太人专制的上帝",13尽力限制犹太人以维护雅利安血统的纯洁,在这种荒谬理论的支配下,犹太人成了这场世纪大浩劫的无辜的牺牲品。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在相对成熟的革命理论的指导下,欧洲的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犹太革命家和工运领袖,如革命导师马克思、法国的左翼领袖罗沙•卢森堡、匈牙利共产党领袖库恩•贝拉以及俄国的托洛茨基等,一些反犹分子利用民众对共产主义的畏惧心理把反犹与反共结合了起来,从而使反犹主义又有着浓厚的反共色彩。1905年发表的《锡安贤达议事录》一开始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可是到了1919年以后,就开始在西欧流行。出于对布尔什维克的恐惧,一些人开始相信"如果世界要防止心怀敌意的犹太人,使他们的阴谋不能实现,就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反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14尽管这本小册子很快就被证明是伪造的,然而还是有众多无辜的犹太人成为冤魂,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不可估量。反犹主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彻底消除犹太人的民族意识,使之丧失民族认同感和民族特性。然而无论是宗教反犹主义,经济反犹主义还是种族反犹主义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却促成了犹太民族内部的团结和民族特性的增强,并最终促成了近代锡安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当代以色列国的建立,这是那些反犹主义者所始料不及的。一些学者在研究纳粹大屠杀时指出"想要'消灭'犹太民族的希特勒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倒行逆施反倒大大加快了犹太国家的重建和犹太文明的复兴进程"15。如今,希特勒和他的纳粹政权早已烟消云散,然而反犹主义的幽灵却依然在欧洲的上空徘徊。 三  欧洲反犹主义的近期回潮    二战以后,伴随着法西斯政权的溃败,反犹主义曾一度有所收敛。近两年来,由于以色列在新的巴以冲突中一直使用暴力进行残酷的镇压,一股由反以引发的反犹主义暗潮又开始悄然涌动了。特别是去年三月份以来,欧洲各国频频发生针对犹太人和以色列的暴力事件,从英国到希腊,从西班牙到丹麦,不断有犹太会堂被焚毁,犹太人的住宅、学校遭到袭击,在德国的一些城市,犹太学生上学和放学都不得不由警察护送,德国警方甚至还警告人们不要佩戴犹太人的标识。根据世界犹太人大会发表的一份报告估计,仅在2002年4月欧洲就发生了300多起针对犹太人的暴力事件16。这股反犹回潮势头之猛,规模之大在二战以来的欧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股反犹主义回潮出现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的反犹主义偏见和传统。二战以后,面对纳粹势力令人发指的罪行,世界人民对犹太人表示了的普遍同情,欧洲各国也对残余的法西斯主义势力进行了清算,使反犹主义的势力大为削弱。但源于宗教和历史文化偏见的反犹主义思想并不能一下子消除。早在1963年,在苏联基辅出版的一本书中就有过一幅插图:一个贪婪的大鼻子犹太人,把瘦骨嶙峋的大手伸向一个盘子,紧紧抓住盘子里的纸币和硬币,反犹寓意已自不待言。1968年,在波兰官方支持的反犹运动中,有25000犹太人(占当时波兰犹太人大多数)被迫离开,使这个在1939年尚有300多万犹太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没有犹太人的反犹主义国家"17。1980年10月,法国巴黎的一所犹太会堂遭受恐怖袭击发生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2人为非犹太人。当时的法国总理雷蒙德•巴里竟然在电视中讲话说"他们的目标是犹太人,可伤害的却是无辜的法国人。"18德国《明镜》周刊曾在1996年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在德国有20%的人不希望他们的邻居是犹太人,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希望犹太人作为总统候选人,而另外一些调查表明"反犹思想在老年人和前东德居民中是很普遍的"19。这些反犹思想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它仍会破土而出的。其次是巴以冲突因素。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后,欧洲各国出于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中东问题上与美国拉开了距离,越来越倾向于支持巴勒斯坦建国。而且,目前在欧洲各国生活着很多阿拉伯人,仅法国境内就有数以百万计的阿裔公民,这些人几乎都是巴勒斯坦的坚定支持者,也是这次反犹的主要社会基础所在。2000年巴勒斯坦人起义后,以色列一直采用暴力镇压的做法使欧洲国家极为不满,由对以色列的反感进而演变为一种强烈的反犹情绪。一些欧洲人认为"既然历史上发生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那么,以色列现在就不应该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巴勒斯坦人。"美国反诽谤联盟在去年五六月份的电话调查中显示,由30%的欧洲人持传统的反犹观点,由62%的人认为最近的反犹暴力是由反以情绪所致20。最后是冷战结束后,欧洲极右翼势力上升所带来的后果。冷战结束后,原来两极格局下掩盖着的矛盾被释放出来。再加上近些年来,欧洲不少国家经济结构上的弊病日益暴露,经济增长乏力,社会上贫富差距拉大,失业率居高不下,治安状况恶化。而传统政党的"第三条道路"的努力也不能消除公众对全球化,欧盟扩张和社会安全的忧虑。极右翼势力正是借着人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忧虑迅速坐大的。先是有奥地利海德尔的"自由党"、荷兰的"富图恩名单党",后是东欧一些国家的"光头党"及法国的"国民阵线"。这些极右翼势力又被称为"新法西斯主义",他们都有着明显的种族主义和暴力倾向,明确的排斥和反对外来移民。在东欧和前苏联地区,随着政权的更迭,原来对一些极端言论的限制被取消,这使得那些极端分子可以肆无忌弹的大放阙词。在波兰,最大的反犹主义政党波兰家庭联盟(LPR)拥有460个议会席位中的37席,不仅如此,他们在议会外还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一些民族主义分子的传媒的支持和资助21。这些右翼团体不管在其他方面分歧如何,在反犹太人这一点上却是共通的。根据德国官方的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反犹主义事件的发生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93年全国发生了656件,其中暴力事件为75件,94年则达到1366件,95年为958件。这些反犹事件的发生与极右翼势力的膨胀是紧密相连的22。这股反犹主义势头一方面来势凶猛,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首先是反犹太人与反以色列紧密结合,在反对以色列的名义下进行反犹活动,这使得一些反犹活动表现得更为隐蔽;其次是反犹手段的多样性,反犹分子除了借助传统的反犹手段外,还借助互联网、电视等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反犹宣传。面对欧洲各国出现的这股反犹主义潮流,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以色列和美国政府都表示了极大的关切,在谴责的同时还敦促欧洲各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制止反犹活动,这股反犹潮流无论是对欧洲的犹太人还是对近期的国际关系都产生了较大冲击:   首先是对以色列和欧洲关系的影响。2000年巴勒斯坦人民起义后,西欧不少国家的媒体和舆论对以色列在巴以冲突中所奉行的政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谴责。从英国的《独立报》,法国的《世界报》、《费加罗报》,到德国的《明镜》周刊都大量刊发批评以色列的文章。2002年 4月份,法国巴黎的反以示威人数达到4-5万人,起义者打着"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的口号,声讨以色列的种族主义政策,称沙龙为"刽子手"。去年6月,欧盟议会通过决议,中止1995年同以色列签署的自由贸易和联系协定,欧盟议会还决定采取措施,中止双方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西欧一些有名的学者还在推动一项抵制同以色列进行学术交流的计划,并得到了不少大学教授的支持。以色列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一个犹太国,自然对这些反以反犹活动极为敏感和关注。除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反击外,还通过各种渠道敦促欧洲各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犹太人。2002年元月,以色列外交部组织成立了反击反犹主义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mbatting anti-Semitism)和制止反犹主义协作论坛(Coordination Forum for Countering anti-Semitism)。前者是以色列政府主导下的国际组织,它下设教育、信息等分委会,并邀请一些国际知名的非犹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意在联合世界各地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力量反对反犹主义势力。后者是以色列的官方论坛,由以色列政府的外交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世界犹太人大会等组成,致力于收集各种有关反犹主义信息,定期出版有关的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政策23。2002年4月22日,法国极右翼领袖勒庞在第一轮总统选举中胜出后,以色列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埃利•伊沙就与法国犹太组织领导人举行了会谈,甚至敦促在法犹太人离开法国,移民以色列。以色列著名的《耶路撒冷邮报》撰文指出"这是二战以来欧洲爆发的最为严重的反犹主义"24据法新社报道,以色列总理沙龙4月份就含沙射影地说"反犹主义又在欧洲死灰复燃"。欧洲不少国家也承认存在着一些针对犹太人的暴力活动,但认为这多为极端分子和阿拉伯人所为。欧洲人主要反对的是以色列政府在巴勒斯坦问题上采取的政策,而不是反对犹太人,二者不能相混淆。法国总统希拉克在5月份就警告沙龙不要把法国描绘成一个反犹的国家,"这种宣传是不可接受的",双方在反犹主义问题上的争吵给九十年代以来本已变淡的关系又抹上了一层阴影。其次是对欧美关系的影响,它扩大了欧美之间的分歧。"9•11"事件以后欧美在反恐怖主义问题上就存在着分歧,美国和以色列主张把巴勒斯坦人的反抗行动列为恐怖主义,欧洲则认为这样会导致整个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对立,对于严重依赖阿拉伯世界石油的欧洲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欧洲出现新的反犹主义势头以后,美国报刊不断地批评欧洲国家对反犹行为制止不力,《纽约时报》则断言,"二战后被禁止了半个多世纪的反犹恶魔又出笼了"。去年4月底,小布什总统在硅谷发表演说时,点名批评了法国的反犹主义现象。7月中旬,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谴责西欧出现的反犹暴力活动,敦促西欧各国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犹太人的利益和安全。与此同时,一些参议院还联名上书布什总统,要求美国政府采取强硬立场,促使欧洲国家政府制止日益加剧的反犹暴力活动。欧洲国家不同意美国的指责,他们认为,欧洲各国都采取了有力措施,严惩肇事者。英、法、德、比利时和西班牙内政部长举行过会议,欧盟成员国内政部长也举行过会议讨论并决定各国之间加强情报交流,协调行动,共同对付反犹主义和种族主义。法国、德国等都采取了措施加强对犹太社区的安全保护,惩处极端分子、取缔带有反犹主义色彩的网站等。欧洲各国还认为,美国所谓的"反犹主义恶魔重新出笼"的说法,是对欧洲国家的污蔑,在欧洲,反犹只是少数人的偏见,不能把对以色列政府的正义批评动不动就扣上反犹主义的帽子。法国总统希拉克明确表示美国的指责是不能接受的。美国在反犹主义问题上对欧洲的指责无疑又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分歧。 最后是不利于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这次反犹主义的回潮是在欧洲极右翼势力膨胀和全球反恐怖主义战争升级的情况下出现的,反犹主义的盛行势必会反过来助长极右翼势力,进而影响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去年四月底,伦敦芬斯伯利公园犹太会堂遭破坏时,破坏者就明目张胆的把纳粹的标记划在拉比的诵经台上。目前,世界上有将近1400万犹太人,其中230万人生活在欧洲,其中法国60万,乌克兰和俄罗斯各50万,英国29万,德国19万。这些犹太人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融入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在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反犹活动不仅会给当地的犹太人带来冲击,也会给这些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目前看来,这股反犹主义势头已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停止。 这次反犹回潮在促使我们在重新认识并警惕欧洲新法西斯主义的同时,也警醒以色列政府和犹太人:以色列和犹太人的安全必须建立在中东和平的基础之上,正如以色列著名政治家西蒙﹒佩雷斯在《新创世纪》一书中所说的"和平必须成为以色列人挂在自家门楣上的最璀璨的灯火"25。如果一味的无视巴列斯坦人的要求,不仅会引起他们持续的绝望的反抗,还将招致新的国际谴责和反犹浪潮。       1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136页。2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 :《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165页。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22.4 1984年,法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叛国罪的名义被判处终身监禁,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06年德雷福斯被平反并恢复军职。5 英文"ghetto"音译,指遍布欧洲的犹太人隔离区,最早出现于意大利,在俄国和东欧多为"栅栏区"。6 西班牙语意为"猪",后专指改宗基督教但又暗中笃信犹太教的犹太人。7 俄语中"大屠杀"的意思,指发生在东欧和俄罗斯的反犹暴力大屠杀。8 英文"final solution",二战中纳粹政权推行的灭绝犹太人的方案。9 Walter Laqueur: A History of  Zionism, New York 1972,  P.72.10 Malcolm Hay: The Roots of Christian Anti-Semitism, New York 1981,P-144.11 即"Kristallnacht",也有译为"水晶之夜",1938年11月9日,因一犹太青年刺杀了德国驻巴黎使馆的一名外交官,纳粹暴徒以此为借口,发动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是夜有无数犹太人的商店和教堂被砸碎,故得名。12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4 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273页。15 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296页。16 见世界犹太人大会网站:http://www.wjc.org.il17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78.18徐新著 :《反犹主义解析》,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页。19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32.20见美国反诽谤联盟网站:http://www.adl.org21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82.22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74.23详见以色列制止反犹主义论坛网站:http://antisemitism.org.il24 《耶路撒冷邮报》2002.4.2525 西蒙·佩雷斯著,高秋福、戴惠坤译:《新创世纪》,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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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蒋高明:怎样恢复我国退化的生态系统
    环保 2011/11/18 | 阅读: 1746
    目前的治理在很多情况下是啃"硬骨头",如在荒漠上造林,在北方山区的阳坡"爆破造林",而在一些很容易自然恢复的地方如四大沙地、北方山地的阴坡与沟谷、南方山地、南方湿地投入的生态恢复费用不大,或者有投入,但是治理上又在很大程度上用人力代替自然力,形成了许多所谓物种单一的"绿色荒漠"。
  20. 革命万岁:天堂还是地狱--抑或人间?
    经济 2011/09/01 | 阅读: 1746
    郭台铭有弟弟得了白血病,于是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强制要求捐献骨髓。后来,这个人死的时候,深圳园区的师级干部被自愿到仓库某灵堂下跪磕头当"孝子"。2005年,郭老板夫人病逝,强行规定所有20 万员工必须到各个生产基地设的灵堂去默哀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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