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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华炳啸:对民主集中制演变轨迹的历史考察——民主集中制的准确表述应为科学民主制
    政治 2008/08/15 | 阅读: 1749
    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冷战背景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执政党到全球化背景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内容与运行方式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这种历史演变轨迹中,我们看到了“民主集中制”作为工具性的制度理性在历史价值上对历史变迁的现实反映。在当前,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笔者以为对于当代民主集中制的准确表述应当为科学民主制。
  2. 唐小兵:聆听奥巴马
    政治 2008/12/01 | 阅读: 1749
    分析奥巴马的当选演说。 “如果还有人对奥巴马的演说才能将信将疑,还有人怀疑一场草根性的群众运动在中产阶级的美国能否真正成功,还有人对激情和希望所能激发的巨大能量怀抱狐疑,……”
  3. 傅高义:告别快速增长的日本启示
    经济 2012/06/15 | 阅读: 1750
    作者认为中国的经济增幅已经开始放缓。中国即将面临一直以来困扰着日本、韩国和其他东亚国家的问题--经济放缓所带来的问题。
  4. 孟捷:资本主义经济长期波动的理论:一个批判性评述
    经济 2012/10/31 | 阅读: 1750
    在资本主义经济长期波动的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和新熊彼特派构成两派。马克思主义中,又有曼德尔、调节学派、SSA学派的理论。本文检讨了SSA学派和调节学派的理论,对以佩蕾丝为代表的新熊彼特派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了比较,探讨了建立一种新综合的可能性。
  5. 葛涛:巴金谈电影剧本《鲁迅传》佚文考释
    戏剧 影视 2012/01/10 | 阅读: 1751
    1960年4月16日,《鲁迅传》顾问团团长夏衍召集《鲁迅传》顾问团成员开会,讨论《鲁迅传》剧本的提纲草案。巴金作为顾问团成员之一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了意见
  6. 欧树军:重回世界权力中心的中国:光荣孤立为本、合作共赢为用
    政治 2013/07/11 | 阅读: 1752
    美国的罗马帝国化,欧洲联盟的不可能性,事实上已正将中国推为世界自由贸易体系的支持者,这样的角色并不是随便哪个国家都能承担的,在历史上,只有英、美在世界意义上曾如此。这就需要构想以光荣孤立为本、合作共赢为用的世界角色
  7. 温铁军:社会科学研究的科学性与问题意识——兼谈农业经济学研究客体的分类
    社会 2009/12/02 | 阅读: 1752
    到高校任教五年了,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普遍性问题有了初步认识,归纳如下。
  8. 夏小林:著名公众人物接二连三杜撰中央文件观点--兼谈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问题
    经济 2010/02/23 | 阅读: 1753
    一﹑中共十五大说"国企在竞争性领域退出"?2009年12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七学者纵论中国民营经济60年﹕挑战与未来"时﹐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思危先生说﹕党的"十五大"即确定了国企尤其是央企要在竞争性行业退出﹐而目前是进一步进入。[1]但在十五大文件中,并没有这个观点。往下报道中﹐人民大学何伟教授还补充说﹕党 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国有经济有一个明确定位﹐即﹕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 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这一定位明确了国有经济的覆盖面﹐同时也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了空间。[2]但何伟教授偏偏把这个重要《决定》中关于竞争性领域有实力的国企可以加快发展的话删除了。之前﹐据2009年9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先生就说过﹕中共十五大已经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里面发展﹐在竞争性领域内应有序地退出。[3]2009年10月16日《经济观察报》康怡也曾报道﹕中 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国企改革《决定》﹐"明确指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哪些领域进﹐哪些领域退﹖《决定》给出了 具体的答案﹕要加强三种行业和两类产业﹕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产业。同时﹐ 《决定》还指出﹕'其它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当时﹐业界将此普遍理解为国家所要控制的只是三种行业和两类产业﹐此 外都要放开﹐国有企业要从竞争性行业退出。"[4]这个说法和记者的报道中,关于国企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内容,也都是违反事实的杜撰。当时﹐对这些篡改中央文件观点的说法或报道﹐我在2009年11月2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的〈2009年三季度非国有经济发展报告〉中曾引经据典地予以澄清﹕十 五大报告提出的明明是"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它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 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决定中﹐更为具体地提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 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它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 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5]但是﹐约一个月之后﹐老调重弹﹐只是操琴人换了 ﹐可谓是澄而不清﹐挡不住﹐几位老先生乐此不疲﹐为了按自己特殊的价值取向去发展"民营经济"﹐千方百计去利用中共中央的文件﹐连实事求是的学风和政治道 德都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不惜杜撰。而两家主流财经媒体也在"新闻自由"的旗帜下﹐推波助澜﹐以假乱真﹐撞坏了国际通行的"社会责任﹑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廉洁诚实﹑遵守法制﹑作风正派"的新闻道德守则。[6] 大家都不"克己复礼"﹐"礼崩乐坏"了。当然﹐也不要忘记了﹐有的经济学人尚未得陇﹐已 在望蜀﹐不仅要求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还早就要求国企从垄断行业退出。例如﹐2007年9月﹐北京大学海归副校长海闻在一个会议上﹐就以美国所有行业都 是"民营的"为参照系说﹕"进一步讲﹐石油行业是不是应该由国有的集团来经营﹖我们现在进入世贸组织以后﹐面临着一个非常严重的挑战﹐就是我们的产业结构 里面到底还应该保留多少国有企业﹖"[7] 我们不妨反问一句﹐"你直着说呢﹖"清华大学的海归经济学人陈志武和李稻葵倒是直言不讳﹐要今天的大国企"民营化"﹐或实行"撒切尔式的私有化"。[8] 不过﹐这些经济学人都说的是个人主张﹐没有"为了打鬼﹐借助钟馗"﹐虽然拿着中国重点国立大学的职位和钱﹐却贯彻了"华盛顿共识"要求全面私有化的美国 "中央精神"。二﹑中共十五大"没有划分公有﹑非公有"﹖更出人意料的是﹐ 新年伊始﹐吴敬琏高级研究员在〈仇富浪潮从本质上利于腐败分子 - 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看法〉中说﹕"十五大其实没有划分公有﹑非公有﹐因为要寻找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形式。在十五大前的讨论中﹐发展研究中心提出 的建议是要发展社会保障基金持股的公司制﹐我们认为这是最好的公有制形式。你说这个是公有还是私有﹖说不清楚。"[9]其实﹐中共中央在十五大报告第五部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明确指出﹕第一﹐"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10]第二﹐"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11]在 这两段话里﹐不仅所有制构成的不同因素之间区分了"公有"﹑"非公有"和"私营"﹐而且在判断股份制公司性质上﹐也提出"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 握在谁手中"的标准。吴敬琏研究员何以论证"十五大其实没有划分公有﹑非公有"的呢﹖我们看不到任何论据。"横空出世"乎﹖为了什么﹖为了让"超越"于公﹑私和社﹑资分歧之上的"民营经济"横行无忌﹖这是不是像鲁迅说的﹐用手向上提自己的耳朵﹐就可以离开地面﹖或者﹐是又一件冒充"皇帝新衣"的旧衣服﹖其 实﹐只要不是搞文字游戏﹐十五大报告"没有划分公有﹑非公有"是无从谈起的。多年以来﹐有些人抬出一个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实行"国退民进"民营化改革时的常 用词"民营经济"﹐[12] 就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解构了产权的"公﹑私"之分﹐以及改革的"姓社姓资"之分﹐偷梁换柱﹐把邓小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能搞两极分化的思想抛到太平洋里 去了。这确实太低估13亿中国老百姓和中共中央的认知水平了。就是国外一心一意劝说中国搞资本主义的华人也不领情。例如﹐在清华大学兼职的胡祖六在《华尔 街日报》撰文﹐标题直言〈让中国继续走资本主义道路〉。[13] 吴敬琏研究员非常器重的另一清华大学兼职者陈志武也坦率可爱﹐撰文曰〈中国改革路径的再思考 - 私有化和宪政民主不能回避〉。[14] 其实﹐翻遍中外历史﹐有哪朝哪代主张公﹑私不分呢﹖就是"经济学家向往"的"欧美模式"中,公﹑私界限也清清楚楚。另外﹐中央十五大报告准备期间 ﹐洪虎同志领导的国家体改委课题组为十五大报告写作组完成的所有制问题研究报告中(包括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混合经济"等内容)﹐就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 他还为此动笔写了核心内容﹐并写了信﹐受到政治局常委的重视。作为这份报告的执笔人之一﹐我对此记忆犹新。2009年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表示﹐"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本经济是基础和主体"。[15] 这是否就是不分公﹑私说法在政策领域内的一种链接呢﹐是否就是以上杜撰中央政策行为背后的政治诉求之实现呢﹖改 革开放30余年﹐几位著名公众人物在媒体上接二连三地随意歪曲中共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杜撰中央的观点﹐而且主要又是经济学家﹐个别享受"国家领导人待遇" 者还成了领军人物。主流媒体不核实就予以发表﹐至今没有人像澄清"国进民退"炒作那样起来说话﹐听之任之﹐谬种流传﹐政府内部也是异见突起﹐这意味着什么 ﹐"你们看着办"﹗如果不办﹐所有制"优化"向何方﹐就真的不是"说不清楚"了。因为政策全拧成"打右灯向右拐"﹐一目了然了。别忘记了﹐有的经济学家早 已成为了主张"宪政"的"政治改革"主流人物﹐[16] 党和政府内意识形态取向多元化也早就公开化了。也别忘记了﹐诺大一个中国欲稳定﹐需中央 路线正确﹐拥有高度权威﹐统一意志﹐统一步伐﹐政令要出中南海﹐全党的基本政策不能被某些特权人物﹑"意见领袖"们拧成破碎的天津麻花﹐面目全非﹐并在大 众媒体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展览示众﹕嘿嘿﹐看老子天下第一﹐指鹿为马﹑乾坤颠倒﹑太阿倒执﹐谁人能奈何得了俺﹗欲"挟天子以令诸侯"乎﹖这种混乱局面意味着什么﹐为哪几股势力心中窃喜﹑翘首以盼﹖"中国人都知道"。真不明白﹐上网问问刚刚破土而出的曹操﹑《大秦王朝》的赵高和"苏联掘墓人"戈尔巴乔夫和雅科夫列夫。历史罕见新鲜事儿。三﹑"民本经济是基础和主体"了吗﹖2009 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领导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GDP的60%左右﹐[17] 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的70%以上。[18] 这些话传递的信息是﹕中国的产出和就业构成中﹐非公有制经济都已经成为了"基础和主体"。但其中关于GDP构成的资料﹐与2005年7月原国家发改委主任 马凯指出的﹐目前﹐三分之一的GDP是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19] 难以衔接。因为﹐五年左右﹐GDP中非公有制经济突飞猛进地增加近30个百分点﹐这不太可能。2006年12月﹐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主持的一 课题组正式发表的参考性预测数据也显示﹐"十一五"末期的2010年﹐GDP中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外资和港﹑澳﹑台资)可能达到44.7%﹐其 它55.3%为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和集体经济)。"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可能达到50.8%﹐公有制经济为49.2%。[20]经了解﹐知道国家发改委这个资料也许不是引自国家统计局的文件。接踵而至的老问题是﹕至今非公有制经济底数仍出自多门﹐互相矛盾﹐如何制定"优化"政策﹐以及制定哪里是个头的量化标准或目标﹖另 外﹐《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资料公报(第一号)》显示﹐在二﹑三次产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2008年国有﹑集体资本比重是36.4%﹐国内个人﹑港澳台 和外商资本比重合计是38.5%。另外﹐新出现的"法人资本"比重为25.6%。[21] 这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资料公报(第一号)》的统计口径和数据有明显差别。[22] 两相比较﹐在表面印象上﹐在二﹑三产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关系逆转了﹐私有资本开始占压倒优势﹕2004年公﹑私资本是56%比 44%﹔[23] 2008年能够看出来的公﹑私资本是36.4%比38.5%﹐两者关系逆转了。但其余25.6%的法人资本的终极所有者是谁﹐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没有 进一步说清。对此的疑问是﹕第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中25.6%"法人资本"为何不按终极所有者分解﹔分解后全部实收资本的公﹑私构成如何﹖第二﹐为何第二次普查公报不能像第一次普查公报那样﹐发布十分简单﹑细致﹑清晰的产业实收资本构成表呢﹖但疑问归疑问﹐顺势看去﹐如果综合以上来自官方的部分数据﹐大家就看到﹕- GDP构成中非公有制经济占"60%左右"﹐疑似据"基础和主导"地位﹐因为这个数据与原先马凯公布的数据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矛盾太大,难以衔接、调和,让人无所适从。- 城镇就业构成中非公有制经济占"70%以上"﹐据"基础和主导"地位(其实全部非农产业就业构成也是这样)。- 二﹑三产业实收资本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超过公有经济﹐疑似据"基础和主导"地位。不过﹐这是以出现了模糊不清的"法人资本"为前提的非结论性判断。当然﹐如果国家统计局在发布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时﹐能够顺便说一下第一产业中包括土地在内的集体资本和个人资本的资料﹐那么﹐由于集体土地的巨大价值﹐可能在社会总资本中公有资本还是超过私有资本的。综上所述﹐虽然存在模糊性﹐两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的二﹑三产业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的关系变化﹐毕竟已在提醒人们﹕小心哟﹐在中国最现代的产业部门和城镇中﹐私有资本在快速增长﹐生产性财富在少数人手中快速集中﹐份额已经不小。而在农村﹐也出现土地快速向少数人和外资手中集中的现象。[24]四﹑萨缪尔森﹕"收入方面最大的不公平来源于财产收入的差别"[25]中国的统计数据已经显示﹐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加强了﹐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口和农民工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也产生了私有单位工会组建和发挥作用最难﹑普通职工工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最难落实的普遍现象﹐严重妨碍了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怎 么看这种现象﹖从生产关系层面分析﹐马克思的观点直截了当﹐源于工人一无所有和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换个角度﹐到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去看﹕亚 当‧斯密和戴维‧李嘉图也都承认﹐财产权赋予某些人不劳而获的权利。私人工厂中存在利润与工资的冲突。在政府﹑军队帮助下﹐资本家是分配中经常的胜利者﹐ 工人零散或有组织的反抗则经常惨败﹐领袖锒铛入狱。[26] 保罗‧萨缪尔森提示﹐劳动收入"不公平的根源是什么﹖答案首先应该在劳动报酬方面寻找"。但"收入方面最大的不公平来源于财产收入的差别"[27]按 照经济学中资本和劳动关系的认识路径﹐我们首先链接2009年10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 况的报告。因为﹐它用最新的权威数据显示﹐在集中体现个人资本权利的中国私营企业("民营经济")中﹐劳动报酬和收入分配是如何决定的(主流财经媒体几乎 没有报导这份重要报告的详细内容)。- 工会力量孱弱。"基层工会组建任务仍然艰巨。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问题依然存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数量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不足50%。部分 企业经营者对建立工会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抵触。二是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国有农民工二亿多人﹐加入工会的不到三分之一。三是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组织 不落实。"- 维权机制脆弱。"基层工会维权难仍较突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同时也是企业的雇员﹐在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保住自己的'饭碗'﹐常常表现无奈。 企业工会干部大多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有的则是企业经营者的近亲属﹐这种情况造成工会干部很难真正代表职工维护权益。工会干部维护职工权益时容易遭到 打击报复。有的企业避开或者违反工会法中有关保护工会干部的规定﹐找借口解雇敢于维权的工会干部﹐或者虽然不解雇﹐但用其它手段使工会干部无法再在本企业 继续工作。由于缺乏对工会干部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使得他们不敢维权﹐造成工会凝聚力﹑影响力不强。"其次﹐我们链接这种状况下最新的中国私营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和其它劳动权益的信息﹕2009年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28]另外﹐上述人大报告还显示﹕私 营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侵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比较严重。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不与职工平 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值得重视的是﹐欠薪逃匿事 件呈增多趋势。以广东为例﹐2006年发生企业欠薪逃匿事件669起﹐2007年786起。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幅上升至1985起﹐涉及职 工20.6万人﹐欠薪总额达六亿多元。二是职工参保率仍然较低。当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偏窄﹐城乡发展不平衡。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 2007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为77%﹑63%﹑78%﹑77%﹑60%。较之城镇职工﹐农民工的 参保率更低。三是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不到位。2005年以来﹐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截至2008年﹐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集中分布在中小企业﹐其 中尘肺病占78.8%。因职业病危害纠纷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劳动者身染职业病后﹐维权遇到许多困 难。"[29]人大报告还称﹐"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近两年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 法律武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大大降低了职工的维权成本﹐加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另一方面从劳动争议案件的内容和处理结果看 ﹐主要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三类诉求为主﹐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9.21%﹐职工胜诉率较高﹐如2008年﹐职工胜诉 与部分胜诉的案件合计占85.29%﹐今年上半年仍占84.71%。这表明﹐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30]综上所述﹐在生产 关系层面﹐生产资料私有制下强资弱劳是一种客观存在﹐并决定了收入不公平﹐首先是劳动报酬不公平的存在。在私人资本下就业人员越来越多﹐这种不公平的覆盖 范围就会相应的扩大。不仅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就是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这种逻辑关系也是存在的。正是这种逻辑关系的存在﹐表明了如果在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日程中﹐编造种种充满破绽的理由和谎言去追求"最大化"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不能解决目前已经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思 考题和提示﹕可有官员因解决私有制下职工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而"被明星"的﹖如果政府连拿出当年罗斯福平衡劳资关系的魄力﹑手段来都不行﹐问题就真的难解 决了。而且﹐后果可能更重一些。因为﹐今天中国没有罗斯福那样依靠世界大战来解决产能过剩﹑失业和提高工人工资福利的机会。气全憋在国内这个球体里了﹗五﹑结束语30 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证明﹐主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和缺乏规制的自由市场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即使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了﹐ 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仍然会非常突出。1970年代以来至今﹐七国集团在自由化中收入分配状况下行就证明了这后一点。[31] 这个意思﹐邓小平也多次说过。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要排除干扰﹐认真研究和解决一下所有制构成与收入分配的关系。中国已开始制定"十二五"规划﹐这里给负责制定规划的部门提一个建议﹕要依据宪法﹐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精神﹐在"十二五"时期正确处理好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反对"西化"和"僵化"﹐不折腾。[32]还 要反对"以己昏昏﹐使人昭昭"﹐减少制定政策的盲目性。政府要组织力量在量化层面研究国民经济中多种经济成分合理构成问题。政府要学习美国经验﹐研究建立 全国基尼系数分析数据库﹑分析评价体系和定期发布制度。要进一步研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财富分配﹑收入分配中"马太效应"的关系﹐以及财富分配基尼系数和 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的相互影响关系。要科学地平衡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效率与提高全社会财富∕收入公平性的关系﹐避免两极分化﹐建设和谐社会。现 在,中央强调要加快解决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性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理应包括在初次分配领域防止生产性财富在少数人手中高度集中的问题。因为,这个问 题解决不好,收入分配问题也难解决,经济结构失衡和社会矛盾会进一步发展。在具有全球视角、阅历丰富的邓小平的看来,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决定收入分配的观点 也没有过时。所以,他强调改革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防止两极分化。而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并购重组中,竞争性领域实行的总方针应该是中共中央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说的"优胜劣汰"。2009年山西煤矿重组在这方面已经取得初步的成功和经验。那种杜撰的"十五大确定竞争领域国企退出"论,只会不断 地引发无谓的争论和炒作,由此引起的思想混乱和社会混乱,将可能使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并购重组的主要领域--竞争性领域成为一块飞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止 步不前。私营经济等最终也会因此受损。最后一点话﹐"领导"﹑知识界和新闻界要严格自律。统一战线内部也要讲原则。一位老改革还说了﹐该管事儿的部门不要"猫不逮耗子"。[1] 徐以升﹕〈七学者纵论中国民营经济60年﹕挑战与未来〉﹐《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2月14日。[2] 徐以升﹕〈七学者纵论中国民营经济60年﹕挑战与未来〉﹐《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2月14日。[3]〈工商联主席:部分行业已现国进民退将付出沉重代价〉﹐《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9月23日。[4] 康怡﹕〈国资委酝酿竞争领域央企退出机制〉﹐《经济观察报》2009年10月16日。[5] 中共中央文献室编﹕《改革开放30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第901﹑1039﹑1040页。[6] 雷跃捷﹕《新闻理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1997年4月﹐第204~206页。[7] 周勇刚﹕〈彻底打破石油垄断正当时〉﹐《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9月6日。[8] 李稻葵﹕〈后危机时代要重点解决国进民退问题〉﹐和讯视频2009年9月10日(http://news.hexun.com/2009-09-10/121037394.html)﹔陈志武﹕〈中国改革路径的再思考 - 私有化和宪政民主不能回避〉﹐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年9月24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57474)。[9] 人民日报社主办﹕《人民论坛》2010年1期﹐人民网2010年1月15日(http:// 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10-01/01/content_421645.htm)。[10] 中共中央文献室编﹕《改革开放30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0页。[11] 中共中央文献室编﹕《改革开放30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1页。[12] 牛林豪﹕〈南京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政策〉﹐张九洲《中国经济史概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第469~508页。[13]《香港传真》No. 2008~92。[14]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9年9月24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 NewsID =157474)。[15]〈经济刺激周年﹐意见领袖展望宏观政策未来〉﹐《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1月6日。[16] 牧川﹕〈狼狈为奸 - 宪政民主学者与主流经济学家〉﹐大风网站2009年12月6日(strongwind. com. hk/article.aspx?id=12564)。[17] 如果设定"60%左右"中已包含外资和港﹑澳﹑台资的产出份额﹐再减去第一产业内11%左右的农村集体经济产出份额﹐以及其它产业中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2%左右的份额﹐国有经济比重可能就在27%以下了。[18]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民族振兴的壮丽诗篇﹐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国家发改委网站2009年9月16日(http://zhangping.ndrc.gov.cn/zyjh/t20090916_302431.htm)。[19]〈发改委主任马凯﹕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新攻坚阶段〉﹐《经济参考报》2005年7月14日。[20] 中国生产力学会主编:《2005~2006﹕中国生产力发展研究报告(上)》﹐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12月﹐第88页。[2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资料公报(第一号)》﹐国家统计局网站2009年12月25日(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091225_402610155.htm)。[22] 2005年12月6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资料公报(第一号)》中﹐2004年二﹑三次产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国有资本比重是 48.1%﹐集体资本比重是7.9%﹐其总和为56%﹔国内个人资本比重是28%﹐港澳台资本比重是7.3%﹐外商资本比重是8.7%﹐其总和为44%。[2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资料公报(第一号)》﹐国家统计局网站2005年12月6日(http://www.stats.gov.cn/zgjjpc/cgfb/t20051206_402294807.htm)。[24] 2008年10月8日中宣部和新华社联办刊物《半月谈》宣称﹕"中国农业的'资本时代'正在到来。国际资本和国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这是国内外共同的市场 规律﹐不可阻挡"。2009年7月6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陈锡文在《中国改革报》发文指出﹐"当前很多地方推行农业规模经营的方式是引进大资本圈地﹐农 民转变为打工者﹐其实是替换了农业主体"。[25]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得豪斯﹕《经济学》(17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1月﹐第315页。[26] 夏小林﹕《为谁作嫁﹖- 经济学﹑市场和改革》﹐(香港)大风出版社2008年10月﹐第6~11页。[27]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得豪斯﹕《经济学》(17版)﹐第314页。[28] 方芳﹕〈国家统计局改革平均工资统计﹐私营企业纳入其中〉﹐中国经济网2009年10月27日(http://www.ce.cn/macro/more/200910/27/t20091027_20284484.shtml)。[29] 报告也指出﹐有些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忽视职工的民主权利。近年来﹐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依法经过民主程序﹐改制方案不公开﹐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个别国有企业甚至取消工会组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不满﹐引发职工群众集体上访事件。许多国有企业的集 体合同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劳动报酬相差过于悬殊。但是﹐在这些问题存在的同时﹐国有企 业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仍然远远高于私营企业。[30]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国人大网2009年10月30日(http://www.npc.gov.cn/npc/zfjc/ghfzfj ... 10/30/content_1524883.htm)。[31] 夏小林﹕《为谁作嫁﹖- 经济学﹑市场和改革》第305~334页。[32]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国光研究员在〈建国60周年感言〉(《香港传真》No.2009~47)中提出﹐"现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大大超过建国初 期。并且﹐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的公降私升的趋势﹐已影响到公有制为主体的临界点。所有制结构改革的任务﹐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今后的任务﹐应该是巩固和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要强化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方向﹐并且正确引导非公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值得政策部门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9. 伯索尔、福山:后“华盛顿共识”———危机之后的发展
    经济 2011/04/07 | 阅读: 1753
    美国《外交》双月刊2 0 1 1年3/4月号文章题:后“华盛顿共识”———危机之后的发展,作者美国全球发展中心主席南希·伯索尔、美国斯坦福大学弗里曼-斯波格利国际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弗朗西斯·福山
  10. 陈君石: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常见误区
    法律 医卫 2011/09/19 | 阅读: 1754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11. 仝志辉:从参与到选举:扭曲的村民自治
    经济 2010/08/14 | 阅读: 1755
    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村庄失序,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手段,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的村民自治诞生,加入了改革以来的基层社会重构。但历经变化,在各方作用下,原来制度预期的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变得面目不清,逐渐演变为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本文在新条件下,力图对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先作出理论上的澄清,然后尝试性地给出改进之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二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年年内还将三审的当下,权衡改进之道也是迫切的思想任务。 村民自治何以是中国经验为什么说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呢?首先是因为这个事实的影响足够广泛和重要,它牵连着共和国前30年的农村集体化和后30年的村庄自治。它影响着八九亿人的生活--村民每三年选举一次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然后再通过村委会、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来决定村庄的大多数事务。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更因为它是一个独立于以往的中国政治发展经验的新想法和新实践,在中国之外也无从上到下系统推进的类似工作。这个想法和实践是什么?可以听听当时的历史实践者如何描述: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不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早在1953年,决定建立城市街道委员会的时候,即提出并经中央批准: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是把工厂、商店和机关、学校以外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下,办理有关居民的共同福利事项,宣传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和向基层政权反映居民意见。居民委员会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不应交付很多事情给它办。居民委员会就是这样在城市办起来的。但是,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一直没有推广到农村。1982年颁布的新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十三大报告讲到"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指出"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所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既是宪法的规定,也是党的主张。--《彭真文选(1941-1990)》第606页。彭真的这段话可以看作党和国家对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总纲。村民自治的理念、立法精神都可以从这段话中找到源头。把村民委员会同政府加以区别,使它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总之,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依法由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己决定,自己办理。至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村民当然必须履行,村民委员会也应该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群众是顾大局的,只要他们真正懂得了,绝大多数是会自觉自愿遵守履行的。所以办好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就会加快,政府工作的很多困难会减少。--同上,第610页。这段话中,彭真论述村民委员会(指作为管理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它组织开展自治的方法。可以看出,村民自治反映的确实是一个属于当代中国的独特想法:它和国家政权层面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奉行的单一制行政体制不同,是独一份的在基层社会的自治;它也不同于西方的地方自治,其实它是由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党领导下的国家体制开放出来,由基层社会组织自身生活的一种治理方式。这种方式将本可以由基层政权控制的基层公共事务交给人民直接管理,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实现一种群众性自治,基层政权则对自治事务实行指导。从彭真这段话出发,我们也可以想见依法展开的村民自治实践进程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自治范围是村,如果自治事务开展起来,村民的自治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必然会要求明晰所包括进来的村民的身份,自治的办法也必须更为具体。自治也必然会对明晰村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与党组织的关系提出要求。彭真这段话中提出的直接民主的原则就是自治办法的总纲,不让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腿就是处理乡村关系的基本原则,支持村民自我管理就是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基本原则。村民自治这一中国制度的独特实践就是顺着如何找到自治办法,如何处理乡村关系,如何处理村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关系的脉络展开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实践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原初的想法,使得这一经验是否需要继续都引起了人们的怀疑。本文着力的是恢复这一经验中最重要的"直接民主",它要求一种有更多村民直接参与的制度安排,它应该在新条件下主导未来的村民自治实践。可以具体点来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的实践进程。在家庭承包制确立之初,村庄秩序曾经一度特别混乱。198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现为宜州市)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的6个生产队85户农民,以户为代表,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果作村民委员会。农民自己选出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并制定《村规民约》自我管理,让中央政府看到了改善农村秩序的办法。1982年宪法修订就把村民委员会写到了《宪法》里,规定农村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国家的角度看,为什么可以放手让农民自己这么干呢?国家无力去管,农民能自己管好,何乐不为呢?第二个原因则是,中国共产党历来有这样一个想法: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大!在文革结束,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对需要扩大民主的体会特别深。由此,村民自治成为整个放权改革的一部分。村民自治逐步探索出通过"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来逐步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办法。四个民主声誉很高,被说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1980年代村庄失序,选出村民委员会来进行自我管理,为村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但是1990年代之后,村民自治变得面目不清。民主选举得到持续加强,有关法规日臻完善,村民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求公共事务自决、要公共参与权利的意识大为增强,但是因为农村人口外流、农民参与能力限制等原因,村庄公共决策仍然是村委会几个人说了算,或者是由村民代表在两委会(党支部和村委会)主导下决策。在村庄公共物品提供上,多数村庄由于集体经济乏力和乡镇的过度汲取,无所作为;少数的村民代表,或者不是正式村民代表但却是精英的农民,抗税或者上访;村民自治的历史作用似乎丧失了。群众性自治还是一个可欲的目标吗?今天则是一个更加不清晰的时代。农业税不用交了,更无须抗税,政府还给发钱,农民当然很满意了,有上访也是局限在有限的内容上,比如土地征占,乡镇不法行政等,尽管上访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但区域上大面积的上访和不满没有了。更令农民高兴的是,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农村农民要大发展,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等,帮助农民发展。1980年代和1990年代靠农民自己干,现在国家支持农民干,甚至国家想主导农民干,要怎么发展国家给整个村进行规划,应该住什么样的房子,用什么样的家电,享受什么样的文化,你想什么,国家都想要替你规划规划,这是一个农村的"积极发展期"。但在这样一个积极发展期,村民自治目前的办法更多呈现出的却是消极性,村民自治既然追求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此时它完全可以在帮助国家的努力和农民的需求对接上发挥更大作用。但是,放权让利的中国改革给出的基层社会组织的空间和村民直接参与的群众性自治并没有得到充分成长。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发展"面对的是村民自治的能力不足,或者说是村民的自治能力不足。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亟需重新阐释和定位,以加入城乡统筹的新一轮发展。 村民自治真实和重要的经验是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向主流的国家民主和选举民主制度看齐,搞村民自治的民政系统官员和基层实践者甚至有到美国去观摩总统大选的经历。由此产生的问题,第一是部分村庄选举竞争性过强,出现暴力或贿选。我们都知道贿选不公正,难道农民就不知道?如果你是靠贿选上台,你还有什么公信力呢?村民的反抗是什么呢?不信你。小则消极对付,激烈的就公开叫板。"农村贿选严重"的判断不是说中国的村庄有10%或者20%的选举贿选,递个烟、请吃饭这样的情况比较多,但真正塞钱的比较少,但是塞钱的数量令人瞠目结舌。而且,更严重的是它败坏了村民自治的声誉,影响了村民对制度的信任和效能感。第二个问题是村委会无所作为或无力决策,没有办法有效动员村庄的内部资源,无力形成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这个问题在大多数村庄都存在。但是也不排除部分村庄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如果村民自治在帮助村庄动员自己的资源发展自己的公共品上无所作为,村民自治的作用就大打折扣。那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经验的一部分,其真正的重要之处在哪里呢?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它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被人们理解为"基层民主"。"基层民主"的含义是什么?基层民主的意思是说村庄的民主是整个国家民主的基础和必要准备。作为为了国家民主化准备条件的基层民主,它就暗含了"脱离乡村发展"的倾向,那么在实践上它出现了什么问题呢?在实践上,选举程序越来越民主。选举程序非常发达,但是选前动员和选举目标仍然不能被选举程序所规范,贿选无法治理。过分突出选举后,因为选举是依法选的,村委会上台以后怎么干,村民就管不了了。村民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罢免,罢免程序很严格,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或者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才能启动罢免案,启动以后还得多数村民都得同意才能罢免掉。在一个精英主导的村庄,村委会完全可以化解这种努力,即使启动了,成功实现罢免的也很少。村民代表会议,它本应该是一个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机构,但是因为精英很容易和村干部之间达成某种利益的交换,所以村干部完全可以不怎么为村民操心,就在家睡大觉,或者少数情况下甚至危害村民的利益。这样一种选举民主、精英民主观念导向下的基层民主发展趋向,它其实暗含了不利于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的趋势。如果回到历史经验,难道村民自治一定要发展到这一步吗?一定会导致这种偏向吗?实在不是,冤枉了农民的伟大创造。江泽民曾经到小岗村考察,在小岗村他说,我们中国农民有三大创造,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一个是乡镇企业,第三个就是村民自治。这三个都是农民自己做起来的,做起来确实解决了当时很大的问题。那农民难道那么傻吗,他们自己做的制度难道是为了约束不了村干部,村干部在家睡大觉我也没有办法吗?从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合寨的经验,以及法律确认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来看,其中内含的是上面不再派干部,党支部也不再指定,村民自己来选,选出来的村干部干什么呢?当时有一个村规民约,虽然以惩罚为主,但是它是为了改变当时失序的情况。选出来的人就是要为村民解决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突出的问题,而且是大家一起参与进行管理,村民自治是以村民直接进入公共事务管理决策为核心的。为什么会发生以直接选举为核心的偏向?从历史经验来看,选举是村庄处理公共事务的一个前提条件。当时没人管公共事务了,农民要自己选出人来管,当时的核心其实不是选举,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干部也是选的。选村委会和选生产队干部的区别在于,选出来的人做的事情不同了,生产队长要管生产,而选出的村委会要管分地后新冒出来的一些社区公共事务。随后的实践过分突出选举,选举变成为选而选。只要是直接选举出来的人,是被法律认可的,乡里想撤不行,村党支部想规劝他也不行,村民对他不满意,说"你要按村民的利益办",他不办也没有办法,各方面的制度保证当选村委会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如何严格选举程序,对候选人提出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如何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利。在过分突出选举的情况下,一是从工作布局上对选举之后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无力去规范和想具体的办法,第二是过分突出当选权力的权威,使得之后要求村干部进行民主决策变得困难。这种片面的民主观直接导致了工作思路的片面。民主好像只有一种选举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民主的主体好像只有精英。村里的事情怎么定,不可能让全体村民决策,也没有必要让全体村民决策。村庄大事是少数人决定,即使扩大到村民代表也并不能完全代表村民。精英民主的思路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专家的论证,学者说村民大会不易召集,应该经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必须授权给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无授权就开始决策了。这种注重选举和精英决策的制度安排,其实已经偏离了村民自治萌芽时村民的真实需求和国家设立村民自治制度对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设定。法律制度规定一直试图遵从村民自治的制度精神,无论是1987年试行法,还是1998年正式法,都是将村民委员会(指全体村民组成的村民委员会)明确定义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其直接民主形式和主要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在力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彭真那里,对村民自治是这样解读的:"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工作思路上对较为单一的直接选举制度和村民代表间接决策的推崇,导致了上述思想未能完全落实,在理解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侧面"和"群众基础"上不能全面深入。村民自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搞好了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贡献。它无须去倒逼高层民主,也无须对国家民主层面上的代议民主提供经验。它只要做好自己的直接民主就够了,而且,就是莫大的贡献。有了基层自治的中国民主,就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民主化。而误入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耗蚀村庄的内聚力,有部分对村庄公共权力行使方式不满的村民,甚至开始了背离共同体的迁徙或上访。这意味着治理主体开始脱离村庄共同体。共同体解体了,村民没有了,还有自治可言吗?目前村民自治主要的偏向是民主观上的狭隘:选举核心观和间接民主观。这使得"三自"的自治目标和村庄内源发展的前景无法实现。 村民自治的方向调整和制度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方向需要做两个明确的调整。第一,原来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现在要变成为村民自治的参与式民主。因为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所以,村民自治按照适用于国家民主思路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办法进行了多年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以选举民主为中心、村民间接参与决策的民主模式,这种模式在造就形式化的权力授予和制约体系、形成一系列间接民主技术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肢解了村庄共同体,使得乡村自治的基础不复存在。现在我们要把村级民主制度实践的方向放到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方向上来,以决策民主为核心来构建村级民主模式,和"基层民主"导向时期的精英民主、间接民主的民主导向不同,它是一种参与性的民主,追求让村民更直接地参与决策,以落实村民决策参与权力为中心,而不是选举权利为中心。这样的民主模式直接服务于社区自治,民主制度运行的主要目的是社区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它要非常关注共同体意识的维护和共同体事务的自我决定。第二个方向调整是,原来是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要变成为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在原来的村民自治中,自治取向仅仅限于村民自己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保证村民间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是一种消极的自治,但是,村民的需求更多是在村庄共同体内部求得共同发展,体现为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原来的制度设计在这方面规定粗泛,实践中也没有多少办法。当前在国家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的大政策下,也由于村民权利意识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于社区共同发展的需求大大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对这种形势的回应理应是为了乡村发展的制度建设。可以简单地说,原来的村民自治以选举为中心时关心的是选出当家人,由他来维持村庄秩序,构建的是一个精英维持组织;新的村民自治则要以决策为中心,关心的是让每个村民贡献出才智和资源,要产生一个人人参与的村民发展组织。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需要扩展成为乡村秩序和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它要有一个积极发展的功能,和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村民自治要为村怎么发展来做工作。这两种方向的改变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心的转变。这里我提出两个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改进。第一是真正确立村民会议并强化其作用。村民会议是落实村民参与决策权力的关键场所。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中,一定要突出村民会议的权威和功能。村民会议的运行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村庄重要事务要在村民会议或在村民会议授权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并且要明确哪些职责不能授权,并且确保村民会议能用适当方式收回对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村民会议要能正常召开并发挥作用,还特别需要一个切实有效的召集制度,要解决当选的村委会或者党支部不召集就无法开会的问题。对于村民会议的开会制度也要做出原则性规定并鼓励各地探索。村民会议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增加,参会村民数很难达到法定人数,所以很难召开。在浙江温岭试验的村民恳谈会制度通过将协商民主的一些原则和精神嵌入,试行了中立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观察员制度等,有效地实现了普通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可以作为村民会议开会制度的有益借鉴。第二是进一步改进村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方式,真正使农地地租和农地转非农用土地增值收益成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过去的村民自治之所以没有带来村庄自治和乡村发展,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虽然选了村干部,但是村里没钱没法做事情,村庄对村民也没有凝聚力。要恢复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民按份共有的本义。现在很多村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导致了什么情况呢?在经济发达的村,很多农民住在城镇,但是在农村仍有承包地,但是很多90后没有承包地。要使每个村庄成员都有一份地,面临着高昂的土地调整成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含义应该是按份共有集体土地的收益。因此,村民不一定要都有一份地,但是,凡是村民就应有一份土地收益。在这种理解下,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统一整理农地并发包,村里人优先承包,谁出价高谁承包。农民以自己按份共有的所有者身份从集体的农地经营收益和农地转非农用增值中分利。有了新型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村民组成村庄共同体就有了确切的内容和凝聚力,村民自治也有了切实的经济基础。为此,需要在本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中明确定义"村民委员会"(包含全体村民的组织)的成员边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边界,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如果此议太难,也应该明确村委会管理集体土地权力的性质及其应受到的约束。(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12. 鱼宏亮:民族国家与价值边界
    政治 2011/11/14 | 阅读: 1755
    孤立主义并不能限制国家力量的扩张,而在遭遇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时,价值边界就像一道铁幕一样,无情地将民族国家内部享有的价值伦理截然阻断。
  13. 欧树军:统一福利身份改善再分配
    政治 经济 2011/09/04 | 阅读: 1755
    社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统一的意义,需要放在整个福利国家史背景下来理解。福利国家的历史在西方并不长,从普鲁士建设最早的福利国家算起,不过百余年。但是,建设福利国家,增强政府的再分配能力,自现代民族国家兴起以来,就一直是声势最为浩大、投入最多、社会呼声最高的国家大事。
  14. 孟晖:初一御炉飘果香
    人文 2012/01/22 | 阅读: 1755
    清代,每逢大年初一,伴随着紫禁城内的大典,太和殿前的铜香炉就会氤氲着以果皮制成、清新淡远的"四弃香"。成本低廉的香品为何会用于隆重的典礼?因为它来历不凡,寓意丰富。
  15. 蒋高明:怎样恢复我国退化的生态系统
    环保 2011/11/18 | 阅读: 1757
    目前的治理在很多情况下是啃"硬骨头",如在荒漠上造林,在北方山区的阳坡"爆破造林",而在一些很容易自然恢复的地方如四大沙地、北方山地的阴坡与沟谷、南方山地、南方湿地投入的生态恢复费用不大,或者有投入,但是治理上又在很大程度上用人力代替自然力,形成了许多所谓物种单一的"绿色荒漠"。
  16. 张昭军:晚清时期儒学的格局与谱系
    历史 2009/04/12 | 阅读: 1758
    关于晚清文化的研究,学界存有重新学而轻旧学,详今文经学而略汉学、理学的倾向,对儒学内部各派别的位置及其传承谱系缺乏整体把握。历史地看,晚清时期,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哲学和社会意识形态而处于主导地位;汉学拥有广泛的学术基础,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依旧占据传统学术的主流;今文经学的兴起虽然醒目,但其社会基础则不及理学、汉学。
  17. 陈书录:商贾的忏悔与元明文人的自赎
    文学 2008/12/07 | 阅读: 1758
    元明文学中出现了若干忏悔赎罪的商贾形象,这对于当时文人自悔自赎的心态颇有影响。
  18. 闻黎明:西南联大的日本研究――以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认识与主张为中心
    历史 2010/06/11 | 阅读: 1758
    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无疑是对中国侵略最重、压迫最深的国家,七七事变的爆发,更是将中华民族置于生死存亡的境地。当中国人民被迫投入自卫战争之际,如何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便成为捍卫民族尊严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问题。诞生于抗日烽火之中,集合了一批优秀知识精英的西南联合大学,在八年历史上进行过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国际关系分析与外交对策研究,其中日本问题占有相当比重。西南联大对抗战建国的这一贡献,迄今尚未得到重视,有待梳理总结。这里,仅就联大学者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若干思考做以初步介绍,以期展示联大人在重建中日关系及建立国际永久和平秩序上的一些思想轨迹。高度重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    西南联大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基本与国内同步进行。有鉴于此,有必要先就中国民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作以简略回顾。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是随着形势发展和战局演变逐步开展的。七七事变爆发的初期,日本在军事攻势上咄咄逼人,尽管国际间多有道义同情,但绥靖政策仍居主流,故人们虽坚信抗战能够成功,而何时胜利,断言尚早。1939年德国向波兰发动进攻后,西方民主国家穷于应付,处置日本问题亦难提上日程,故一般来说,民间对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提出,开始于日本袭击珍珠港之后,且可大致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初。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军对美军基地珍珠港的袭击,拉开了太平洋战争的帷幕。对于这次军事行动,中国舆论普遍认为日本资源缺乏,军力不足,支撑亚洲战场已疲惫不堪,竟又开辟第二战场,这种不自量力无疑是火中取栗,加速灭亡。天津《大公报》曾用"暴日对英美的进攻,是侵略者的最后冒险,也是日本民族最后走上切腹之路"一语加以形容,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共同看法。1942年1月1日,中国与美、英、苏等二十六国签订了标志着反法西斯侵略同盟形成的共同宣言,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士气,这一形势下,战后处置日本问题方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太平洋战火刚刚燃起,战局形势千变万化,摆在人们面前首要的任务是遏止日本气焰,反击日军进攻。因而处置日本问题虽然提出,但尚属萌芽状态,而西南联大教授钱端升、王信中,则已经站在保障远东和平的立场上,考虑到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基本原则。 第二个阶段,是《开罗宣言》公布之后。1943年11月22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联合对日作战、解决远东问题的计划。会中,对于远东战后的安排,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就是人所共知的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在太平洋地区夺取或占领的所有岛屿,将中国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归还中国等。会议签署的《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后经斯大林同意,于1943年12月1日对外公布。《开罗宣言》在苦撑待变的中国引起的反响可想而知,人们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打败日本的决心振奋鼓舞,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在此背景下又一次提出。 《开罗宣言》在战后处理日本问题上主要涉及的是领土问题,关于处置日本,虽有条件投降及惩治战争祸首等原则,但尚未明确日本战后应该建立什么国体。开罗会议时,罗斯福曾私下问蒋介石的意见。蒋答复说:"除了日本军阀必须根本铲除,不能再让其起来预闻日本政治以外,至于他的国体如何,最好由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如果日本国民能起来对他战争祸首的军阀革命,推倒他现在侵略主义的军阀政府,彻底消除他侵略主义的根株,那我们就应该尊重日本国民自由的意志,去选择他们自己的政府的形式。" [①]另外,蒋介石1943年11月23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交谈时,亦提到战后日本可用部分实物作为赔偿的初步设想。尽管这次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但中国舆论已开始接触到根除侵略。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这一阶段刊登了大量讨论日本问题的评论,其中有些就涉及到建立国际新秩序及经济赔偿等某些具体环节。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1944年底,持续到战争胜利之后。这一时期,英美苏同盟国在太平洋和欧洲两个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并在1945年2月初的克里米亚会议上讨论了战后对德国的处置。三国声明由于苏联的关系,没有提及日本,但此前中国民间在太平洋学会第九次会议的献计献策中,已经再次出现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热潮。 太平洋学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宗敎界人士发起的一个旨在交换研究太平洋地区和平秩序意见的民间学术团体,每两年召开一次,第九次会议定于1945年1月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温泉召开,而拟具的六项议题中,与日本直接相关者即有三项,且率先讨论战后日本的地位问题。由于中国代表在1942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莱勃兰城召开的第八次会议上没能提出多少切合实际的措施,曾受到国内舆论的批评,故以西南联大常委、北大校长蒋梦麟教授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早早就着手为迎接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到来的第九次会议进行准备。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围绕这一中心展开讨论。 第九次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是在蒋梦麟率领下参加的,与蒋梦麟同行出发的是代表团成员、联大教授钱端升,加上时在美国,并代表中国代表团在大会致词的胡适,西南联大共有三人参加了这次万众关注的会议。[②]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在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及彻底解除武装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对是否改造日本政治和经济制度问题上则存在若干分歧。这些信息引起国内各界的极大关注,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时,各种意见频频见于报刊,出现了从专家学者到平民百姓人人关心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现象。 抗日战争时期,西南联大自始自终对日本投入极大关注本。联大教授主办的创刊于1939年1月1日《今日评论》,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八个月的1941年4月13日停刊,但在其两年多的时间里,刊登的文章仅标题中直接与日本相关者,就达46篇,其中有傅斯年的《英美对日采取经济报复之希望》,王信中的《日本外交政策的检讨》、《日本参加欧战问题》、《日本内阁的更迭与今后的政局》,陈序经的《暹罗与日本》、《越南与日本》,钱端升的《中日战争与美国今后的行动》、《侵略集团与防侵略集团》,伍启元的《中日货币战》,邵循恪的《德意日协定与我们对策》,罗隆基的《日寇撤兵与中国抗战》,王赣愚的《美国外交的新动态--援英与制日》、崔书琴的《论美国对日报复问题》,王化成的《国际联盟与援华制日》等。联大教授主办的另一个时政评论杂志《当代评论》,创刊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1941年7月7日,其至1944年3月1日期间,刊登日本评论25篇,其中有蔡维藩的《日本的几个错误》,张桐生的《日本的空军》,王信中《十年来的中日关系》等。而发刊于1944年 12月1日的《民主周刊》,创刊八个月便抗战胜利,其后国内问题成为评论中心,但它至1946年8月2日终刊时,亦发表同类文章15篇,如曾昭抡的《攻日进入新阶段》、《克里米亚会议以后的世界》,费孝通的《祸根未除》等。至于联大教授在其他报刊上刊登的讨论日本问题的文章,如钱端升在《新民族》上发表的《论外交根本政策》,费孝通在《扫荡报》发表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和在《中央日报》上发表的《自由应无垠》,及《中央日报》昆明版上刊登的《出席太平洋学会归来钱端升谈参加经过》等,亦不在少数。 可见,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始终活跃在日本问题评论第一线,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三个阶段里,都有他们的身影。而他们以自己的知识与学者的冷静提出的真知灼见,即使今天也具有学理的和现实的价值。对战后处置日本原则的基本认识    1944年6月6日,英美军队在敦刻尔克等地成功登陆。同盟国在欧洲第二战场的开辟,预示着德国崩溃的日子不再遥远,战后如何处置轴心国,自然成为民间谈论的中心之一。一个星期后,云南《民国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专题社论,文中对各种主张做了一番梳理,归纳出"从宽善待"、"从严惩治"、"区别对待,着眼长远"三种意见。[③] 那么,究竟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处置日本的原则呢?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中日战争爆发不久就被联大教授钱端升注意到了。1938年10月,战争刚刚进行一年多,钱端升便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日本是一个"地势及土地都有资格成为比较兴荣、比较稳定的国家",只是"因缺乏远大的外交政策,以致盛衰无常"。钱端升举例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就缺乏持久的外交政策,"今日联甲,明日联乙,今日南进,明日北进,今日拥国联,明日反国联,其唯一不变的就是向亚洲大陆侵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国家呢,钱端升从维护国际安全角度出发,认为必须进行三项工作,第一是"摧破日本的武力",第二要"待日本人民以宽大",第三为"助长国联的权威,使国联成为强有力的制裁机关"。钱端升认为这三者互为联系,缺一不可,否则日本就总是一个"长为强而横,或虽弱而蓄心报复"的国家。[④]钱端升的这篇文章,中心是借鉴世界大国经验,建议中国应当制定积极的长久的外交政策,并非专门论述日本,但文中提出的三项工作,则已涉及到如何对待战后中日关系的基本原则问题。 太平洋战争爆发初期,当风云变幻的战局吸引着众人目光之时,始终关注日本动向的王信中,就思考了战后制裁日本的原则问题。王信中首先考虑的是必须解除其武装。他指出:日本发动的"九一八"事变,是扰乱远东和平与破坏世界安宁的导因,认为欧美各国过去以为日本只能侵侮中国,外交大计仍以英美政策为转移,不敢与之抗衡,以致英国曾企图利用日本牵制苏联,维持远东均势。但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它们也认识到日本不但决心吞并中国,且有驱逐欧美而独裁东亚的梦想。接着,王信中分析了日本的民族性,认为日本民族刻苦耐劳,坚毅刚强,善于模仿而富有进取精神,因此明治维新后数十年就一跃而为世界列强之一。但是,"其性情偏激,气度狭隘,急功好利而负恩忘义的习性,不得不令人寒心"。明治维新前,一切文物政制完全取法中国,维新后便负恩忘义侵略中国,且得陇望蜀,野心永无止境。再次,王信中分析了关于日本与英美的关系,认为明治维新之初,美国对日本具有好感,不但首先承允废除对日不平等条约,且积极赞助其建设。英国更是这样,因欲利用日本牵制俄国,便不惜降尊屈节,与日本订立同盟。而日本正是利用这一机会,战胜俄国,参加欧战,一跃而为五强之一。从这一点看,英国甚至可以说是扶植日本强盛的恩人。可是,日本一旦羽毛渐丰,便反口而噬。七七事变后,英美对日一再容忍退让,但日寇却咄咄逼人,最终不顾信义,利用谈判为烟幕,对英美施行闪击。太平洋战争后,日本在战场上占据优势地位,北自日本本岛,南至南洋群岛、印缅边境,完全在其控制之下,就连美国前驻日大使格鲁氏也一再对国人强调日本势力强大,决非可以轻易击溃,必须不断反攻。 在上述论述之后,王信中对英美提出五项希望,前三项针对战争而言,后两项针对战后。其第四项为:"在击溃日本之后,为防范其卷土重来起见,必须消灭其武力,为着保障太平洋上的安全,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为着去除大陆上的威胁,必须由中国来限制其陆空军的力量,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第五项为:"战后我们虽不应剥夺日本民族自下而上的权利,但为确保其和平生活起见,我们对于其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理应予以合理化的指导。"王信中的建议,核心在于彻底解除日本武力,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以保障太平洋区域的安全。因此,他强调这些都是"防范日本黷武主义的复活,及保障远东和平的最低条件",如果"战后不予合理的制裁以防患于未来",则敢断言,"以日本民族性的勇狠好斗及偏激狭隘,二三十年后必将卷土重来"。[⑤]对于解除日本武装的步骤,王信中提出战后"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此外,他还提出了对日本"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予以合理化的指导",主张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等具有原则意义的问题。[⑥] 钱端升是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资深法律学家,王信中则是在早稻田获得硕士学位的国际关系学家,他们以学者的眼光审视现实政治,因此一切便能从防范日本黷武主义复活的角度,提出和认识战后处置日本的基本原则。 解除日本武装只是建立国际和平秩序的一个方面,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也包括更多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看待日本。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略,滋长了中国人普遍对这个近邻的刻骨仇恨,泄恨情绪的存在并不值得惊讶。不过,西南联大的远见之士却能从持久和平的立场进行思考。 由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是学术界里颇有影响的政论杂志,它曾批评当时在对待日本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该刊在一篇题为《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的社评中说,"一个从事战争的国家对敌国的态度,通常容易犯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感情用事地主张尽量惩罚和压制敌国,使敌国永无翻身的一日",另一种错误是"空想主义的毛病","希图将来能够树立一种和平的世界,使本国与目前的敌国都能和平相处"。社评认为,第一种错误的结果,只能是"在情感主义支配之下",使两个国家"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使战后的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康庄大道"。第二种错误,则"忽略了现实的环境,或者只重空想而不切实际,或者只谈崇高的理想而缺乏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结果不但不能使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且反因他们的意见而增加局面的纠纷"。 在以什么态度对待战败的日本问题上,评论在肯定了"我们对于日本军阀发动侵略战争,企图消灭中国,致使中国人民遭受有史以来的最大痛苦,当然是十分痛恨的"之后,紧接着提醒"我们不应因此就主张消灭日本,或使今后若干世代中的日本人民分担目前日本军阀的过失",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必须避免情感主义和空想主义,而应以理智和现实为基础"。换句话说,就是要"理解'国与国间,无百年不解之仇'"。社评赞成《开罗宣言》的第六原则,即"待纳粹之专制宣告最终之毁灭后,希望可以重建民主睟,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缺乏之保证",认为这个原则"也应同样地应用于日本",因为"中日两国同文同种,是所谓兄弟之邦,在理论上两国是没有不能和平相处的道理。" [⑦] 《当代评论》的上述意见,可以用"宽大"两个字概括,曾任西南联大教授,时为云南大学教授的刘文典非常赞成这一立场。刘文典很少写时政评论,但他这时却写了一篇长文《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的长文。文中说:"关于国家民族的事,是要从大处想的,不能逞一朝之忿,快一时之意",何况"从东亚的永远大局上着想,从中国固有美德'仁义'上着想",中国也不应该有狭隘的报复思想。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刘文典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法关系为例,说法国之所以能奋斗到底,全凭法国总理克莱孟梭的勇气毅力和火一般的爱国心,可是,克莱孟梭的"爱国心过于热烈",就"流于狭隘,失之偏激"了。当年在凡尔赛会议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很有远识卓见地提出过许多方案,以杜绝今后的祸根,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可是克莱孟梭"被他那狭隘的爱国心所驱使,对于战败的德国专施报仇雪恨的手段,一味的要逞战胜者的威风",以致"忘记了胜败强弱都只是一时的事,历史是转变不已的,报应是循环的"。结果,由于维廉一世有意选择围攻巴黎的日子,在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帝国皇帝继位大典,法国也非要在这座离宫里签订和约不可。后来,"法国战败求和,希特勒也就偏要在当年德国俯首求和的地点,偏要在当年福煦元帅威迫法国代表的那一辆火车上,威逼法国的代表"。刘文典不厌其烦地叙述这段历史,目的是为了说明在处置日本时不应有报复心理,因为正是"克莱孟梭一味的要报普法战争的仇恨,全不顾虑到德国人后来的报复",最后方"把一个德意志国家,日尔曼民族,逼迫到无路求生的地步"。[⑧] 根据上述历史教训,刘文典明确提出"对于战败的日本务必要十分的宽大"的意见。他主张"不但不要用威力逼迫这个残破国家的遗黎,还要在伐罪之后实行吊民,极力维护这个战败后变得弱小的民族"。其理由是:日本"自立为一个国家已经一二千年,我们既不能把他根本夷灭,改为中国的一个省分,依然让他做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也就应该有个待国家之道"。末了,刘文典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大国家民族的关系,是东洋和平的础石,今日应付处理稍有失当,就会种下将来无穷的祸根",德国与法国的循环报复,是为时不远的殷鉴,希望政治家和各界人士,"把眼光放大放远,平心静气的筹划一番,作一个可以垂之久远的打算。" [⑨] 联大人的上述认识,表明他们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面对的不只是摆在面前的战争善后问题,也不只是考虑到重建两国的关系,他们想的是更为长远的国际永久和平,这正是包括联大人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对日本采取宽大政策的思想基础。伍启元教授在《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中曾用一段简练文字对此做了概括,他说:"这次战争的目的,在消灭阻碍人类文化进展的法西斯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树立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在对轴心国复仇"。[⑩]显然,联大知识精英在制定战后处置日本原则这一问题上,已超越了国仇家恨的民族意识,表现了服从世界和平利益的理性态度。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具体意见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已有诸多著述,故这里不再赘述惩治战犯、解除日本武装、收回失土等为人熟知的问题,仅介绍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民间经济赔偿、日本政体改造、天皇制度应否保留等三个问题。 (一)赔偿问题     前文说到,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的主流舆论是主张宽大对待,但宽大是有尺度的。伍启元教授是对日宽大的支持者,同时也是经济赔偿的坚持者,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没有强迫的捐献,没有惩罚的赔款"的观点,极表赞成,认为对这种战胜国向战败国提出赔偿要求观念的修正和限制,主要表现在战胜国不应要求军事赔偿,只应要求补偿平民损失方面。基于这一立场,他提出:"轴心国战区中所有的非法残暴的行为,在占领区中所有的剥削的抢夺,及在一切区域中不合理地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的同盟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至少在原则方面,同盟国是应该要求赔偿的"。对于中国来说,日本在东北、华北、东南、闽粤、华中等地"所加诸中国平民的损失,所作的各种剥削,所抢夺的物资,及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诸中国人民生命财产的杀害与破坏",是"不可宽恕的","至少在原则上应使日本全部负担这些过失的赔偿"。[11] 《当代评论》与伍启元的观点一致,它认为免去日本对中国战费的赔偿,只是为了表示宽大,但如果不向日本提出归还"他们在中国所劫夺的资产,或不必负担他们能力所及的对是国平民的损害赔偿",那岂不"变成侵略及罪行的鼓励者了"。因此,它主张"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强使日本这一代的人归还日本所劫夺的财产,并负担他们侵略所引起的损害赔偿"。[12] 按照放弃军事赔偿,只进行民间损失索赔的想法,伍启元开列过一个包括十四个项目的赔偿范围:"(一)日本(指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本人民、日本所支持的伪组织及汉奸)在战区及占领区(包括东北)中对中国人民所抢夺、征取,以及少数代价强购的粮食、牲口、原料、矿产品、制造品、房屋,和其他物品,应全部作合理的赔偿。(二)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工厂矿场所加的破坏,及对战区或区中对工厂矿场所作的抢夺或迁移,应全部加以赔偿。(三)日本在战区或区中对中国交通的破坏及对中国交通工具的抢夺、征取,与移动,应全部加以赔偿。(四)日本在中国沿海沿江所给予是中国船艘及渔业以各种损失,应由日本负责赔偿。(五)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中对中国农民强制改变生产及因其他压迫而引起的损失,应加以合理的补偿。(六)日本对中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自陆空水三方面军事侵略所加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补偿。(七)日本在中国有计划地施行毒化政策,强制人民种植毒物及吸食毒物。此种政策违反人类道德及国际协定。将来中国因消毒(消除日本毒化政策)所须之各种费用(如戒烟院之设备等),应全部由日本赔偿。(八)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所抢夺中国的古物及有历史价值的物品应全部加以交还;日本对其他中国公物的夺取,亦应全部交还。(九)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所作的破坏,及在战区与占领区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的一切损害,应全部赔偿。(十)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掠夺的白银准备、外汇准备。及其他资产,应全部交还。(十一)日本所发的一切敌伪钞票,应于中国政府收回后,由日本依法给以黄金兑现。(十二)敌伪在占领区中所征收及接收的一切罚款、租税,及其他收入,全数应交还中国。(十三)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人民的虐待,对中国人民强迫劳役,对中国人民征兵,和对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应对全部损害加以赔偿。日本对俘虏的非法待遇,亦应列入这一项范围之内。(十四)日本在亚洲各地对华侨生命财产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赔偿。"[13]      根据以上项目上,伍启元统计的损失为:工矿8亿美元,交通6亿美元,沦陷区人民和亚洲各地华侨财产5亿美元,金融8亿美元。上述相加,为27亿美元,以1937年美元比价折算,最低也达20亿美元。进行这一统计后,伍启元强调这个数目"过于保守","而绝不会估计过多",他认为较合理的估计是40亿或60亿美元,但这并未包括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抢夺中国的文物、书籍、及设备公物等,也未包括对占领区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虐待、强迫劳役与服兵役、对中国俘虏非法待遇,和所施行的毒化政策。[14]由于这些事件损害的数目,带有战胜国的主观判断,难有客观标准,因此他不愿加以推测。 与伍启元和《当代评论》的主张不同,刘文典根据日本的承受能力,认为经济赔偿也应放弃。他说:无论哪种经济赔偿,最终"实际缴付赔款的是无辜的后代人民,而不是战争的责任者","何况近代战争都是倾注全部的金钱物力,打得民穷财尽,才分胜负。再要战败国的无告穷民支付那天文学上数字的赔款,事实上也是办不到的"。[15] 刘文典是个个性很强的学者,常常提出与众不同的意见。这个特点,也在索赔问题上有所表现,这就是他虽然不主张要求日本经济赔偿,却强调文化赔偿。 刘文典说:提到"文化"两字,真令人按捺不住感情。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这次世界大战,"无论打得怎样猛烈,两方总还多少顾惜一点文化。英美的空军固然不肯柏林大学,就以德国那样的野蛮,也还没有肯炸牛津、剑桥和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因为双方都以文明自居,一面也以文明国待敌人"。可是,唯有日本"把中国视为一群野蛮人种,自从开战以来,日本空军一味愿要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故意的、有计划的专拣中国的大学图书馆做投弹的目标,这真是世界历次战争上所没有的野蛮残忍手段,人类历史上的耻辱。" [16] 刘文典进一步阐述到:"中国这回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固然极大,但是那些都还是有形质可计算的,也就是有方法可补偿的",而"文化上的损失,这是无数字可计算的,无方法可补偿的"。他发问到:"假使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被毁,柏林大学、牛津剑桥被炸,试问赔多少万亿金镑可以抵补呢"。他历数了日本对中国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的有计划毁灭,痛心地说"秘笈珍本,天球河图般的实物都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祖产,世界文明上的遗迹,绝不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资所能赔偿万一的","日本既对世界文明犯了大罪,就应当教他把他们所保存的'文物'拿来赔偿我们"。[17] 关于文化赔偿的办法,对日本十分熟悉的刘文典可谓如数家珍。他说:"近几十年来日本财阀倚仗着金钱,乘中国民穷财尽,用巧取的方法,贱价收买去的文物,如岩崎氏的丽宋楼藏书,住友氏的多钟鼎尊彝,都是中国的鸿宝重器,不能让他永远沦于异域"。另外,帝室图书寮所藏的宋版唐钞、金泽文库收藏的儒释典籍、正仓院的千年古物等等,也可以用作赔偿。这番话当然是带着情绪说的,连他本人也不得不紧接着承认这个意见"不一定是对的"。[18] 在谈到赔偿问题时,西南联大早在战争初期便承担了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是中日战事史料收集工作。此项工作是政府有关部门交给联大历史系姚从吾教授主持,现保存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研究所的"朱家骅档案"中,有一本署名姚从吾的《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该书开篇为"工作目的",称:"欲及时蒐辑已发表关于中日战事诸史料,以免日久散佚;并欲由此基础,以期进一步蒐辑关于此次战事的正式公文与当事人的公私记录,集中保存,他日得以成立一'中日战史文库',或国立图书馆的一个战史部。主旨在(一)系统的保存。(二)可利用已蒐辑的战事史料,分别编纂,以期树立若干间架,他日能完成若干种长编式的著作。"书中还策划了一个庞大的计划,拟收集中外报刊、专书、言论、图片、政府命令公告、未刊手稿等,分别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体例编辑《中日战事记事汇编》,与熊克《中兴小历》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体例,编辑一部《中日战事纪略长编》。同时计划编辑的,还有《中日战事分区记事长编》、《中日战事书目提要》、《昭忠录史料汇集》等。[19] 这本草于1938年8月蒙自分校、1939年3月增订于昆明的计划执行情况如何,笔者尚未见到详细材料,但1944年5月姚从吾在致朱家骅信中说"西南联大历史系主办之抗战史料征辑会,自二十六年(1937年)成立以来,已将八年,工作继续,乞未中断"[20],证明战争爆发之际,这项工作便同时开始了。1946年6月上旬,西南联大与北平图书馆合组的中日战事史料征辑会正式结束,收集之各种资料168箱,全部交由北平图书馆接收。[21]联大历史系从事的这项历时九年的工作,除了保存战争历史资料,为后人了解战争全貌提供资料外,也带有为战后赔偿提供佐证的动机。 (二)政体问题     战后解除日本武装和战争赔偿,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必然措施,但而真正的关键还在要使日本的政体不再成为产生军国主义的温床,彻底铲除日本再次对国际和平形成威胁的基础。因此,战后处置日本诸事中,最为核心的无疑是对日本政体的改造。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政治学家罗隆基这一点尤为强调。他说:"这次世界大战的目的,在同盟国方面,是奠定世界民主的基础",无论哪个国家,"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有和平,没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没有和平",所以,无论是处置德国,还是处置日本,前提都应当是怎样使它建立起民主制度。[22] 《当代评论》也持同样主张,它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说"只要对日本表示宽大,则中日两民族便可以永久和平相处",凡是了解近数十年日本现状的人,不能不承认"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日本有极深固的势力"。对于这种"以侵略为民族理想及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不彻底消灭军阀主义与侵略主义,不在政治上建立宪政传统,不改变黩武主义的教育与宗教,则日本就有可能"再成为侵略的潜势力",以至"不难在二十年或三十年后又再度成为危害和平的祸首。" [23] 按照西方民主国家模式对日本政体进行改造是势在必行的,可惜当时中国本身的民主制度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这就使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缺乏底气,改造的途径与方法自难展开。 (三)天皇问题     铲除军国主义温床问题,既包括建立民主政府、制定和平宪法,同时还涉及到一个绕不开的国体问题,即天皇制度是否应当继续存在。 前文提到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在日本天皇制问题上的意见交换,是一次私下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不过,美国的一些类似舆论很快传到中国,如史密斯氏在《美国政府战后处置日本的计划》一文中所说"至于皇室的命运,我们准备让日本国民去决定",《生活》、《时代》、《幸运》三杂志联合草拟的《日本投降的条件》中也说"我们并不建议强迫日皇逊位,或改变日本的政治机构"等等,曾相继在中国媒体披露。而1945年1月的第九次太平洋学会上,各国代表在是否保留日本天皇制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在中国民间引起爆炸。1945年9、10月间,美国合众社社长白里访问重庆,在一次宴会上蒋介石主动对他说起开罗会议与罗斯福的意见交换,合众社遂将蒋介石与白里的谈话全文发表,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注意。10月18日,杜鲁门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赞同天皇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人民的自由选举,并称蒋介石的意见用意甚善。[24] 但是,通观中国民间的主流舆论,则坚决主张废除天皇制度。第九次太平洋会议,昆明《正义报》特发表《战后日本的地位》社评,表示了"坚决主张摧毁日本的天皇制"的态度。指出"天皇是战争的罪魁","天皇制更是日本青年向外侵略,顽强作战的精神原动力","天皇制不取消,日本的自大狂和忠君爱国的思想即无从取消,日本国内的民主势力也就不容易抬头"。[25]《正义报》的立场得到社会学家、联大教授费孝通的响应,他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就是作为声援而撰写的。 费孝通的文章发表于第九次太平洋学会结束的第二天,他对太平洋学会上一些人放任日本天皇制继续存在的态度表示极大不满。针对英美国家有种认为日本天皇和英国皇帝相同,既然英国皇帝没有阻碍英国民主的发展,日本天皇也不该成为日本民主的阻碍的舆论,费孝通指出"事实上天皇和英皇是不同的","天皇制度和民主政治是不相容的"。他分析说,两者的不同在于首先是"天皇制度中直接包有军权的部分",虽然"在表面上日本是模仿英国的政体,有国会,有内阁,而且内阁得向国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海陆两相却不向国会负责,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的。在内阁更迭的时候,军部可以不受影响,反之,若是军部不满于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们可以退出,不推荐任何人选,使内阁垮台"。正因这种体制,"日本民主基本上变了质,成了一个骗人的招牌,作军部统治的烟幕。"费孝通断言"军部统治的基础就是天皇制度,天皇不废,日本人民也永远不会享受民主的政制。"其次,费孝通还分析了日皇与英皇的不同还在于"天皇是日本统治阶级的家长","天皇是被认为神权,他即是像桀纣一样的暴戾,人民也不能革他的命"。这种"宗教信仰上的绝对性",使天皇也成为"军阀财阀的家长",并且"造成了军阀财阀的绝对性",这就使"日本的社会结构也就永远说变不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根据以上理由,费孝通认为不仅"天皇制度是阻碍日本民主的根本力量",并且在"天皇制度下的日本很难有自动的蜕变"。为了太平洋的前途,也为了日本人民的自身利益,他主张必须利用这次日本战败的机会,"代替日本人民把这个'神的代表'烧了送回上天,使他不致在人间作祟"。[26] 废除天皇制度,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人一致主张,不过刘文典又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修正。他认为日本政体改造的关键,在于推翻皇位改建共和国体,而不在是否保留"天皇"这个名号。有着考据癖的刘文典,说"天皇"这个称号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唐代武则天临朝时,臣下尊称她为"天后",把她的丈夫唐高宗称作"天皇",日本的典章制度多抄袭中国唐朝,于是也跟着叫自己的君主为"天皇"。后来,天皇这个名号被人利用,硬说天皇是天上神明降世,要统制世界万国。刘文典主张"天皇"可以保留,但名号需要改变一下,削去"天皇"两字,改称"日本国王",以"防止将来再被人利用曲解"。其实,对于天皇问题,刘文典认为这属于日本自己的问题,"用不着我们去强做主张",一定要去主张,"反而会伤害感情",到头来可能"适得其反"。总之,"日本本身的事,让日本人自己去管,牵涉到别国利害的事,大家商酌着办",唯有"大家一致维持拥护的办法","才能垂之永久"。[27]在几乎异口同声要求废除天皇的舆论下,刘文典的意见的确有些出入,但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则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永久和平。    抗日战争结束后,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对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其中有些意见也很有代表性,如冯至就曾在一篇专文中反对在处置日本问题上吹嘘"大国民风度"[28]。不过,由于对日本的清算已决定在旧金山会议讨论,也由于国内矛盾凸显,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移到反对内战问题,故本仅论述的范围仅限于在战时。     出现近七十年前的这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本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且当时人们各抒己见,有异有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今天,旧事重提,并非对这段历史的眷顾。当前,中日两国关系虽然被称之为破冰阶段,但在历史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少分歧。在这种形势下,回顾联大知识精英当年的见解,更能展示他们关心祖国前途、爱护世界和平的积极精神。这一点,无论何时都是最宝贵的。 (2007年7月10日 东京) [①] 《论日本战后国体》,重庆《大公报》社评,1944年1月31日。 [②] 《太平洋学会开幕将专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方法》,云南《民国日报》1945年1月9日。 [③]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云南《民国日报》社论,1944年6月15日。 [④] 钱端升:《论外交根本政策》,《新民族》第2卷第13期,1938年10月9日。 [⑤]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⑥]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⑦]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这篇评论文末署名"启"的执笔者,当是联大教授伍启元。 [⑧]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⑨]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⑩]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1]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2]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3]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4]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下),《当代评论》第4卷第7期,1944年2月1日。 [15]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16]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8]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9] 姚从吾:《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0]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4年5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1]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6年6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2] 努生:《民主化日本》,《民主周刊》第1卷第6期"短评",1945年1月20日。 [23]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24] 《日皇存废问题》,昆明《中央日报》社论,1945年10月23日。 [25] 《战后日本的地位》,昆明《正义报》社论,1945年1月12日。 [26] 费孝通:《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昆明《扫荡报》"星期论文",1945年1月21日。 [2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28] 见冯至:《记忆与忘却》,《自由论坛》(周报),第32期,1945年9月29日,第1版。 
  19. 雷蒙德·威廉斯:大都市概念与现代主义的出现
    文学 思想 2008/10/26 | 阅读: 1758
    由于许多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的大都市,变成了一个全新的文化维度。它现在远远超过了非常巨大的城市,甚至超过了一个重要国家的首都城市。它是新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开始形成的场所,超出了城市和国家较老的意义:一个事实上要在20世纪下半叶得到扩展的独特历史阶段,至少有可能扩展到全世界。
  20. 张承志:求知乃是活着的一项目的——与编辑就《你的微笑》的问答
    文学 2011/03/02 | 阅读: 1759
    编前9月25日下午,著名作家张承志携其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于兰州广场书城进行现场签售。作为张先生精神主场的临夏始终是他关注的地方,在全集34篇作品中有3篇作品与临夏有关,还有10多幅图片反映临夏风土人情。据张承志先生介绍:“《你的微笑》辑入了自2007年出版《聋子的耳朵》以后的所有未曾结集的新散文。忆旧、抒发、学术、思绪,都在其中。无须表白,读者自会知道。在我的作品中,增加的只是篇什、技法、领域和知识;书背后的我,并无一丝本质的改变。”谈及这部散文集时,张承志先生曾这样说,“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你的微笑》一书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张承志先生与该书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进行了一个问答式的采访,该问答经张先生同意,本刊有幸在全国媒体中首先刊登这一问答。1、散文集《你的微笑》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下称编辑):     张老师,首先向你表示祝贺。今年对你是个丰收的一年,不只这本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顺利出版,而且不久前你获得了首届“朱自清散文奖”、第八届“华语文学奖散文奖”。另外,你的散文《大河家》被设为今年全国高考语文卷的题目。衷心为你感到高兴。     张承志(下称张):对我来说,这一年只是巡回生命中、流水般的一年,没有任何特别。这样的年头去而复始,早已是自己生命的形式。和往常一样,我不过继续在如此的生存中,吮吸活力、发掘营养、学习开拓,把感悟纳入到某种文学或者学术的形式里。新书的出版,如孩子降生使人忍不住喜悦。但是若说到誉毁奖惩,就不值得那么激动了:它们提交社会的结论并不公正,于我的评介更似是而非,所以大可忽略不计。     2010年对我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积累数年的新散文集。     活在剧烈的时代动荡之中,内心的冲动日日积累。宣泄的渴望,冲撞着寻找出口,如径自扑向自己的天命。它凝结并堆积,变作了这本《你的微笑》。     至于其他——无论中伤,无论获奖,于我无关紧要。如今泥沙鱼龙沐猴而冠的所谓文学奖,并不具备给中国文学以评价的资格。无独有偶,还可以说:包括大盘头彩的诺贝尔奖,愈来愈显现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宣传;愈来愈只是傲慢与偏执的西方心理展示。从中国到土耳其,只要面对东方,很少例外,有时它简直像特意在颁给可笑的劣等品。文学奖,在如今这个以不公平为特征的时代,经常是侮辱人心的工具。     体制豢养的“评委”,不懂得什么叫放弃“功名利禄”。他们不懂:一片山河与人民的喜爱与接纳,才是对一名作家的价比千金的奖掖。     2、编辑:就内容而言,这本书是难以归类的,涉及了多个文明地域和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你不懈探索,拓展视域的结果。应该说这本书反映了你近年来的思考和求知。     张:话语环境的压力,逼迫一支笔要饱蘸文化的墨汁。既然很难一吐为快,那么我们便营造丰满的语言。好在我们背靠着伟大的山河和悠久的文明,其中的蕴含宝藏,足以提供矛与盾、弹药与掩护。本来是寻求思想的突围,但坚持的结果,居然是自己的提升。     这使我喜出望外;我尝到了学习的甜蜜,懂得了“求知要从摇篮直到坟墓”的意义。后来,学科的游击变成了迷恋的目标;在努力发掘一个又一个蒙古、日本、阿拉伯、西班牙的词语张力与文化内涵,把一篇两千字散文挥洒到两个文明三个国度、让它们形成美好的意味对仗、互角的力学支撑——之后,我真实地体会到:求知乃是活着的一项目的。     忍不住快乐我在《你的微笑后记》中这么写道——“如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它打磨掉旧有的毛病,指示了限制中的创造,它拨转着文章的形式,赐予了人原先不敢想象的能力。”     3、编辑:多年来你的足迹遍及欧洲、拉美、亚洲的许多国家,同时也没放    弃在国内尤其是西北地区的持续求知。你很早就与青海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部散文集中你反复涉及到青海,书中提出:“凡生命尽予收容”,这是你持续观察青海这块土地得出的生动结论吧?     张:近年来视线被引向青海,也许是三十年来深入大西北黄土高原的、长旅尽头的一个总结?当然也包括了近十年来在外国——在西班牙、日本、阿拉伯一角,印第安美洲——的感悟心得。     我只觉得:《凡生命尽予收容》一文并不是一篇对从祁连山到积石山之间土地的文化观察。它不是一篇学术文章,而是自己对半个世界的一次归纳,是自己对西北热土的一篇献辞。它也是一个立场的宣言;在习惯了大地母亲悲天悯人的胸怀之后,我们也决心要求自己、这样对待他人。     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也包括了我对穆斯林未来的思考。     说多了会更不好懂么?这一观点,不仅使得我与在体制的豢养下孪生的知识分子一划两界,更是我与“躲在帝国主义裤裆里高喊民主的斗士、扭捏于西方价值粪便里作艺术态的诗人”的对立宣言。     4、编辑:你以往的著作,书名照应内容都提示着鲜明的文化立场,而最新的这部著作却以“你的微笑”这样温和的字眼为题,是另有寓意吗?     张:“微笑”——是儿子依偎着母亲时,满心赞美与享受的神色;也是战士蔑视骄狂的敌人时,不由自主的表情流露。     它温和而成熟,但更充满挑战的决意。  5、编辑:在对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文化考察中,你坚持站在“文明主人的立场”发言。这一文化视角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张:因为自上一个世纪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开始,随着殖民主义的全盛应运而生的一些情报调查类学科,什么人类学或社会学、民族学或民俗学、地理学或博物学——就在侵犯文明主人权利、为帝国主义提供统治建议、长久置文明主体于奴隶地位——的过程中,发展了一些学术技巧及所谓科学。    我出身于不仅讲究实证、而且追求物证的考古学。我较多从事过史前遗址的发掘,以及蒙古和中亚历史的研究。因着这一学科出自,我早就对上述信息收集类学科怀着质疑——说得痛快点,他们的学科方法论,与特务盗窃军事经济情报、和贼娃子偷东西之间,若离若即,非常接近。     然而我们不仅生活于二十一世纪,更生活于清算资本主义的历史时代。当我目击到:在一派清算资本主义学术、扫除侵犯文明主体的“东方主义”的历史大潮中,居然横行着把从殖民主义的死尸上剥下的褴褛当做大旗,吹吹打打招摇过市,在祖国大地上实行“二次东方主义”的冒犯——我当然要表达异议。     远在1998年我在主编一份被扼杀了的《人文地理》杂志时,我就在学理上提出过这一问题(《人文地理概念之下的方法论思考》,收于散文集《以笔为旗》,2002)。这一问题的严峻,当然远不止学术一隅。     我关心的不是那些枯肠弄句的小人物。一旦批判的扫荡来临,他们不仅会作鸟兽散而且会跳到对立面振振有词。我关心的是自己的行为轨迹。我以尊重土地主人——他们乃是文明的主体和文化主权的拥有者——的一切语言、权利、心情的原则,规范了自己一生的文笔。     这样的自律,甚至不需要主人的赞美或知情。须知我阑入的是一些不凡的土地。我正脚踏着一片热土上的人心。我要尊重他们,绝不加入冒犯。天地是辽阔无垠的,人能获得其间的自由。这样的写作与追求,才是文学的目的。我说不尽她的魅力与包容。     6、编辑:你非常欣赏日本作家堀田善衞“文明的享受能力”的提法,你是被这句话所蕴含的善良的情感和正义的态度所感染吗?是否具备“文明的享受能力”,可以被作为是否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的分界吧?     张:这是一个深有意味的问题。堀田善衞当然也是一块他山之石,虽然我对他的能力(熟谙中文、法语、西班牙语,锐利地意识到西班牙在世界大局中的特殊位置,对弱小国家以及穆斯林文明的自发热爱与同情)非常看重,但是最要紧的,还    是他使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新鲜的榜样:“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并下决心实践纠正自己这一毛病。     中国人,尤其中国大学的教授们,多是对自己严重欠缺文明享受能力的气质,毫无感觉的愚钝的人。所以他们至今还破琴老调地呱噪,言必称挂星条旗的希腊,浑然自以为是自由民主的卫道士。他们污染着学校,日渐病入膏肓。     但幸好中国尚有文学的传统!人们自古不多相信鹦鹉学舌的讲义,而喜欢寻找于活泼有趣的文学。这便是我努力企图把堀田善衞和布雷南、西海固与西班牙、喀什噶尔及乌珠穆沁,都一股脑努力塞进读者脑袋的原因。     可别以为我们谈论的文明享受能力,与炫富的下流旅游是一回事!它们正是尖锐对立的两极。换言之,昨天惯于哭穷的国人,今天流行的正是炫富。他们乔装打扮,穿红戴绿,一路作态,追随着他们的作秀先驱。他们淫声浪语进行着的,是对文明的冒犯。     我们努力的一切终极目的,唯有唤起人们对文明的尊重。是的,他者的文明、他者的心情、他者的权利——乃是我们在“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之后,要抵达的目标。你说得对: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的人,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     7、编辑:你是一位备受知识界关注的作家,但对你做评价和归纳是件困难的事,用下列词语勾勒你的形象你会同意吗?孤绝的气质、正义的立场、不懈的求知、敏锐的文化认知力、广阔的文化视域。     张:前边说的,读着太累。干脆说点轻松的?你列举的词汇太沉重了,也未必准确。我想随手编两句,开个玩笑——     老百姓的学生,“叫兽”的眼中钉。     抓不着证据的嫌犯,查色盲的红绿灯。    8、编辑:你已年过花甲,但你的文字至今没有暮气,相反保持着一贯的蓬勃生命力。你何以做到这一点?     张:我想引用前不久我在北大一次演讲时说的话: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那些决心不侮辱自己的生命、决心做具备尊严的知识分子的一些人的——追求真理的问题。”     我只是不想“侮辱自己的生命”——如此而已,并无其他。     能做到这一点,除了因着自己的天性,更仰仗了环境的支撑。没有我经常嘲笑的、满目疮痍的文学界,没有有形无形读者的存在,我得不到这一生的磨炼,也不能成为这一个自己。     大西北,它的山河与民族对我的接纳和错爱,是千万作家中,唯我才能获得的一种大奖。我一直暗暗掂量着它,因为它,我学会了感悟世事的平衡,努力地求学与实践。     做为大西北农民的儿子,你们目击了这喜爱与接纳,你们清楚这奖励的宝贵。所以在此借一角纸,我要再次向成就了我的大西北,表达由衷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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