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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与项羽》一书于四月二十日在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由全国新华书店发行。此书原是作者在2010年6月20讲课时的一次讲稿,经过整理后交出版社。现将此书的前言与目录刊载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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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各大媒体,包括报纸和电视,是怎样表现8月8日至12日的南奥塞梯战争的?萨卡什维利又是怎样利用西方民主话语来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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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中西部的地方经济而言,很难具有在外向型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大家都知道,尽管重庆有长江水道,但离出海口岸还是很远,每多一公里的运距,就会增加一部分物流成本。如何能把加工贸易型的外向型经济放到重庆呢?这其实是一个地域性的难题。大家都在招商引资,都可以找惠普谈,任何一个沿海省,难道不比地处西南山区的重庆更具有发展加工贸易的条件吗? 突破地域限制的第二个方面是土地问题。大家都知道,重庆过去面对的是“三山加两沟,面对两条江”的地理环境限制,可用于工商业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尽管是通过土地储备,但重庆仍然是土地资源高度短缺的城市。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受到地域、地理严重约束的重庆怎样破局?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黄宗智教授已经做了解释。如果要突破地域限制,实际上进行的是全球化条件下超地缘的整合,就是说,当重庆要求国家出面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中西欧各国协商给予通关优惠时,光海关通关优惠这一项政策,就节省了15天的时间成本。若没有通关优惠,从重庆到西欧的铁路运输,则需要40多天的时间。但即便如此,铁路运输仍然比海运贵。如何使内部城市在物流上仍然具有优势呢?这就需要节省纵向的产业整合成本,当能够使各个产业集中于一个工业区时,那么各产业之间的物流成本几乎为零。表现在同惠普谈判时,同样将相关配件厂商吸引到重庆。这就变成了一种“浙江经济”。浙江经济是块状经济,所有产业链条,都集中在一个地区,也就节省了几乎所有的纵向物流成本。 第三,重庆突破地域限制的另一个方面是怎么能够跳出“灰色经济”。灰色经济所形成的灰色地带,在各个国家都有。灰色地带形成的灰色群体,以及相应于灰色经济的灰色治理。灰色治理是不规范的,也不是政府正常治理的手段。麻烦在于,我国当前的灰色收入量很大,并集中于最富的群体,同时又与某些制度供给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跳出灰色治理的困难很大,挑战庞大灰色收入所滋润的灰色地带的灰色治理,任何个体的对抗都是成本极高的。 重庆经验的另一个方面是革除灰色。重庆打黑除恶中打掉的大量支撑黑社会的企业家,都是在短期内迅速暴富的灰色经济主力。当灰色经济的收益集中于这些支撑黑社会的人手中的时候,加强的是灰色治理,某种程度上是以黑社会或非规范社会势力为代表的这种治理。清除这种灰色治理,很难用平常的、缓慢的手段来解决。香港经验也同样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起飞的时候,随之而起的也是灰色经济与灰色治理,政府部门的大量腐败。最终的解决仍是“空降”了廉政公署后,采用了很多非常手段。 【注:】本文为作者对崔之元教授2010年12月在人民大学的第二次重庆经验讲座的评论,与黄宗智教授当时的评论和崔之元教授讲座内容同期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见: 黄宗智: 重庆经验理论试解:国有资源市场增值社会化 讲座内容见:崔之元:“重庆经验”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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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研究学界长期认为,中文“民族”一词不见于中国古代文献,是近代由日本创造并传入中国的外来词,这一通行多年且似乎已成定论的观点缺乏根据。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民族”作为名词形式应用于宗族之属和华夷之别的一些例证,证明了“民族”一词是古汉语固有的名词。在近代中文文献中,现代意义的 “民族”一词出现在19世纪30年代。日文中的“民族”一词见诸19世纪70年代翻译的西方著述之中,系受汉学影响的结果。但是,“民族”一词在日译西方著作中明确对应了volk、ethnos和nation等词语,这些著作对nation等词语的定义及其相关理论,对清末民初的中国民族主义思潮产生了直接影响。“民族”一词不属于“现代汉语的中—日—欧外来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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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以后大家都反封建、反传统,当时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但事过九十年,中国突然在浴火中重生了,你又觉得中国的再生能力简直不可思议,显然五四时代的人对此有所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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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宜理在《上海罢工》的中译本序言中说:"书中的许多观点肯定会引起中国学者的争议,我希望他们的反响能够激发出针对中国工人之社会起源和政治影响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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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昭瑛陈映真陈芳明三位的文章展开评析,作者意在指出本土化运动急速台独化的基本因素--台湾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体的完成和巩固,政法系统及其他一切社会配件的全面化深化,来做为现阶段台独意识的主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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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局经济学》的前言和第一章。1998年,迈克尔·赫勒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反公地悲剧:从马克思到市场转型中的产权》一文,正式从学术的视角和高度提出了“反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他认为,生态学家加勒特·哈丁之前创造的“公地悲剧”虽然很好地说明了公共资源被过度利用的恶果——哈丁在《公共悲剧》中写道:“在一个信奉任意享用公有资源的社会,人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毁灭是其必然的命运。任意享用公有资源会带来毁灭。”但哈丁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或称“使用不足”)的可能性,而这所导致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收益减少的情况更是严重。于是,便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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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三个不同方面论述当代中国的代表性危机。第一,代表性断裂是当代世界的普遍政治危机,其核心是政党政治的危机;第二,代表性危机是中国社会主义体制危机的政治后果,其核心是阶级政治的衰落;第三,现代中国革命中的理论辩论和群众路线既是中国代表性政治的历史前提,又包含了超越这种代表制的要素。在思考"后政党政治"的语境中,重新思考这一政治传统有助于探索政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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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年生活工作在一个地方究竟会不会成为真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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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分析人士将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灾难作为自己的起点,这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他们没能将话题引向深入。从财政部长鲍尔森到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往下,他们都认为可以将这场危机简单地当做金融业的问题来解释。同时,他们声称深层次的实体经济还是强固的,所谓的经济基础还是完好的。这种观点最能误导人。导致眼下危机的根源在于1973年,尤其是2000年以来,发达经济体经济活力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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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在中欧法学院讲座的文字记录)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有此机会,又一次和法大的同学们交流。今天想谈谈三十年来法治建设、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挑战,也就是职业伦理的问题。三十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是整个法律在社会上的,整个法律人,包括司法部门、检察部门、律师职业,整个的尊严是不够的。事实上,这些年来的发展,使得普通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弱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问题的要害是,法律职业道德的缺失,或者说是遮蔽。关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当局、行业自治组织都是有所规定,学者们也有所论述。一般的论述是以美国,或者以某一个西方国家为样板。西方法治环境下的职业伦理问题,基本上是个平衡问题。这一点,我在《政法笔记》里谈论过,也就是“好律师能不能成为好人”,可能同学们已经看过。我在那篇文章里谈过,就是一个律师的忠诚问题。一个现代法治条件下的律师,能否既忠诚于其客户(或者委托人),尽心尽职,以审慎的、职业化的专业水准的服务来工作,同时又服务于整个法律上的正义,因为律师毕竟在诉讼中也是法庭的一员,在非讼业务中,也是整个法治系统的一员。他能不能同时忠诚于两个方面?这是完备法治系统中的最根本的伦理问题。几乎所有的职业伦理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比如律师的保密义务了,与法官的距离呀,跟政府的关系呀,以及怎么衡量司法审慎的标准呀,都是这么谈的。但是如果我们拿教科书上的这一套拿来观察中国的律师业务,中国的司法实践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不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哪一个律师会按照司法部公布的哪个条例,或者按照关于律师道德的规范,或者按照教科书告诉我们的东西来行事的。律师的职业伦理是缺失的。事实上,客户和司法监督部门也不会去追究。我这儿有一篇文章,是方教授之前跟我提到过的,后来是贵校孙国栋先生拿过来的《律师文摘》上转载的一篇文章,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郭生贵的案子。郭生贵因为受贿,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主要罪状是,安排法院内部的案源,把它们交给他熟悉的律师来办。而那些律师显然也没有任何伦理约束,也没有司法部门的监督或者其他的障碍,都是能够拿到他所安排的案源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整个系统内部,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约束的,才能让郭院长这么样做了很多年。但是这篇文章里有一个事情很有趣,它讲到法院内部有一个法官是蛮有正义感的,他不断地揭发这个院长的违反规定的做法。这位法官叫吴肃。吴肃在这个文章里讲过一段话还蛮有趣的,他对比了腐败的院长和前任领导的不同做法。吴肃举了一个例子,“我当审监庭庭长时,有一次一位前领导找我,说‘你们正在审理的一个案子,申请再审方单位领导是我的老同学,你看看有改判的可能性吗?’正好他找我的前一天,法官已经向我汇报过了,此案已经准备驳回,不可能改了。我就把案件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他说,‘好,我明白了。你给我个面子,别驳回。我来做工作,让他主动撤诉。’” 这是前领导的做法,结果当事人很快就撤诉了。吴法官的意思是,这种做法是很好的,(笑)是合乎我们法院的“惯例“的。可是郭生贵就不一样了,人家托他的案子,他跨过主管院长和庭长,直接找审判员,审判员得猜(诉讼)哪一方找的他?(听众笑)。你看,他还不明确告诉你,谁找的他,你该怎么判,他还让你猜?(听众笑)。先按照正常程序,特精心地把案子做好,向他汇报。如果,他说不行,你得再琢磨。他说,我不喜欢这个判决。你得自己去琢磨,他不会明确告诉你。审判员这时才知道(诉讼)哪一方与他有关系。这种琢磨,它也有它的技巧。我觉得这一段描述挺有意思。它说明了,至少在当时的西城法院,基本上是没有职业伦理的。即使是前院长,实际上也是不管的。只不过他做得好在哪里呢?他不直接干预审判。他该做的也做了,比如帮委托的人、亲戚朋友打听一下,来稍微间接地影响一下,他也不违背现在的法院的纪律。当你告诉他:“对不起,我们不能改判。”他会说:“给我个面子,我们一起来把这个案子妥善解决。”郭生贵完全不管这个,他连潜规则也打破了。(听众笑)他不仅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他连潜规则也不遵守。办案的法官必须在郭生贵自己制定的一套规则中运作,在“郭生贵式的伦理系统”中寻找合适的位置,来做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是不是?这个局面当中,如果我们按照教科书中的职业伦理去观察,是完全驴唇不对马嘴的。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当中,法官本人才是真正的最后的受托者,律师只是整个委托关系当中的一个代理人而已。比如说,各位当中,如果谁有一个困难,或者一个纠纷要打官司的话,你实际上是委托一个律师,再去委托一个法官,那位法官再去委托一位(对案件判决)有真正影响力的人的头上,这个委托关系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是目前的职业伦理规范根本就无法处理的。也是连潜规则都算不上的,另外一套个人化的司法关系和代理关系。郭生贵实际上就是他那个法院的唯一的受委托人,整个制度变成一个“竞贿”的关系。就是双方贿赂,来竞争他的决定。这样,司法的正义当然就被扭曲了,正式规范成为具文,潜规则又变成因人而异的制度了。这样就不能怪普通老百姓,或者媒体对司法会有质疑啊,失去信心啊,或者诉诸其他的渠道。例如,信访。信访,大家都知道,是个大问题。信访为什么制止不了?给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带来巨大压力问题。这不仅仅是传统上有“告御状”的做法,所以喜欢到北京喊冤,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在这儿,普通老百姓眼里,司法的尊严以及它背后的伦理基础是看不见了,也无法预测了,所以他与其通过这样一层一层委托来诉讼,还不如直接到政府门口喊冤,政府部门或者人大(可以)反过来向法院施加压力,反而有可能来解决他的诉讼问题。虽然,不一定是哪一个成本高。那么,我认为,值得我们首先探讨的就是,为什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职业伦理的建立还是这么困难?我觉得有几个因素可以探讨。一个是整个经济改革,(相对法治建设)总是有点超前。每一次经济领域的改革,新的市场的开发,新的经济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比我们法律的规定要稍微超前一点。所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好,到金融产品的开发,到现在创业板、房地产开发、小产权问题,它们全部都不是现有的法律规范制度所能够容纳的。这些东西对于立法来说,当然也是一个挑战,但同时挑战了法律人职业的道德底线。就是在经济活动中,总是把法律抛在一边,执行一些政策。这使得,不管法院也好,律师也好,甚至一些法学家也好,对于这个规则的约束、伦理资源的应用都采取非常灵活的做法。讲得好听一点,开放的态度,人们不再在乎规则的效力,而总是用一种实用主义或是功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活动。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是,在经济改革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政治、社会运动。什么运动呢?资本在中国的再次出现或者复辟,就是私有制的重建问题。这种重建,用老百姓开玩笑的说法就是,“打左灯,向右拐”。“打左灯,向右拐”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种相冲突的道德观、伦理责任同时并存。当你“打左灯”时,不是仅仅“打左灯”,而是意味着一系列的政治话语、意识形态的呈现。它通过主流媒体保持着这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继续。而“右拐”,也不是简简单单“右拐”,它也要有一套正当性的说法,也要通过主流媒体来宣传,给整个社会来消费和接受。因为老百姓也不会说是,你只相信其中一套,而不相信另一套啦。你必须两套都相信。既承认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和它的有效性,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反正在官方尤其是法律制度层面是要保护的。但另外一个方面,整个经济政策,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实际上已经是基于私有产权、契约的订立呀,就是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也是必须要维护的。因而,实际上,不仅是在法学院,在整个社会,这两套体系都是当代中国人生活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很难建立一种统一的、严格的职业标准。它使得任何行为都能正当化,包括咱们做老师的。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我前两天到湖南去探亲,湘潭大学就请我去给他们做个讲座。讲完之后,他们的学生很热心,就把他们编的刊物拿来让我题词。他们已经办了十年了,都是本科生做的,挺好的。我拿过来看了一下,第一页,曾宪义;第二页,王利明,都挺好的;再翻翻,翻到最后一页,周叶中。我说,你们怎么请他题词?那些学生也都挺好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周老师的题词是,“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政、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法,一定要什么什么,几个一定要”。(听众笑)。他们说,那,冯老师你提个题嘛?我就题个“杜绝抄袭”。(听众大笑,鼓掌)。将来你们要是印刷时,就把我题的词放在他的后面。(听众笑)他那样一个宪法学家呈现出一种分裂的人格。今天在某一个崇高的地方,比如说中南海,讲宪法;明天(就抄袭),他未必是自己抄袭,比如他的博士生去抄袭,但是他不管。做另外一件事,是没有矛盾的。不仅是他,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存在矛盾的。跟西城区法院是一样的,是可以同时传授一种宪政知识,西方化的或者台湾化的宪政知识,但又做一个违反那个知识的行为。难怪前些年德沃金教授来中国访问,方老师还评论过这个事儿。访问在中国大受欢迎,但是他回美国在纽约书评上大讲“中国人虚伪”。(听众笑)虚伪在哪儿?他发现所有接见他的官员也好,同他喝酒的学者也好,都在大谈人权、宪政。可是他说,你的这个人权、宪政,不是我的那个人权、宪政。怎么可以这样呢?实际上他没用这个词,但是他是这个意思,不是有点“分裂”了吗?没有一个伦理基础在底下,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如果我们从这三十年走过来的历程来看,这不奇怪,这正是我们这个制度的特点。它不仅容忍这样一些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也依赖这样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主要不是对外的。像德沃金教授这样的人来访,他会比较敏感,因为这个制度不是为他设计的,他只是碰巧见到了这个制度的一个侧面而已。而我们天天碰到的,才是它真实生活中运行的东西。这个,我认为,才是潜规则泛滥、法官和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无所畏忌,没办法遏制政治腐败、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仅是腐败泛滥的问题,而且是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很难形成的问题。不仅是我们自己很难形成的问题,在社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以及政府部门眼里,他们不可能信任这个法律共同体,他们看不到你们是因为什么东西走到一块儿来。最近,不是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打黑这个问题,自七十年代末年年都有的,不稀奇。但是薄熙来这个打黑打的不一样,他先让老百姓唱红歌。所谓红歌,就是三十年前的歌啦。他为什么是这样子的。我跟那边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也聊过。我看到的报道似乎是,我们法学界的很多人都感到非常的不安。对所谓的“程序正义”被忽略的情况,对当中的一些不太符合“教科书法治精神”的东西表示不安。我就在想,为什么呢?显然,“打黑”本身,不“唱红”也可以打,三十多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但是他现在采取了一种动员老百姓的做法,有点像以前的“走群众路线”了。另外,他宣传的基调也不再是“依法治国”那一套,而是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一套。他是一个政治家,而不是一个法律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地的治安问题,黑社会问题,反正他有他的目标。但是,显然当地的老百姓是满意的,这点他做到了。得罪的是谁呢?除了那个被抓起来的人以外,主要是得罪了法学界。换言之,这个法学界已经公然“与人民为敌”了。在伦理位置上,他们是与当地的人民“为敌”的。他(法学家)觉得自己关切的某些价值受侵犯了,倒不单是想为文强辩护了。当然文强,这是抓起来的人,也是需要辩护的。为什么这些政治家,他们抛弃了三十年来建立的话语和伦理知识,而是用了我们在法学院被告知早已“死掉”的知识。但是,薄熙来和重庆的打黑运动显然不认为是这样,他们认为这是活的东西,所以他们要用这一套东西。另外一个相关的事,我注意到国庆阅兵的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同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国庆阅兵发生了什么事?就是阅兵的最后一刻增加了一个方阵,就是由清华的学生组成的,在所谓的“春天”方阵之前的方阵。把那个口号又拿出来了,就是“毛泽东思想万岁”。这个口号是八十年代改革以来基本上不提的。你要是提这个口号,在主流媒体是基本上发不出声音的。但是这次阅兵和游行把它拿出来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光说“春天”没用了,你光说“人民富起来了”,你光说“邓小平看到中国人民富了,笑了”没用。你还得加上那句“毛主席看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笑了”才行。在这个基础上,你才能说后面两句笑话,“谁看到自己的像,笑了”和“谁看到女民兵,笑了”。(听众笑)这和“唱红打黑”是同一个原则,是同一个伦理原则再造。对不对?是把整个政法制度安到另外一个基础之上。他会给老百姓看,说,“你看,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为你们服务”,而不是说“我们这次打黑,是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按照规则,按照程序正义来进行的”。因为老百姓知道“郭生贵式”的法院是怎么回事的。他已经没有办法把我们的职业呈现在老百姓面前,让人放心了。他必须注入新的东西,这些东西实际上是老的东西。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三十年来的改革所忽略的伦理资源,即便要继续改革、深化改革,照中央的话来讲“不动摇”,也不能忽视。“打左灯”并非仅仅是做个样子,“左灯”和“红歌”所代表的那套伦理精神和话语,将是长期支持中国“向右拐”的伦理资源。换言之,它将长期约束着中国法治的发展,而不会像我们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法学家所想象的那样。现在来看,不管是我九十旧年代的“重新出发”也好,还是到最近的(法学界的)一些说法也好,法治建设的一些东西,它的基础是不稳固的。所谓中国特色,实际上特色在这里。我觉得,从现在起,我们以后在所有法律领域的讨论,纠纷的解决,尤其是疑难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这个“左灯”的影响,这个“方向”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办法把“郭生贵式”的制度继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可以重新考虑对近期司法改革的看法。我知道法学界有不少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改革持批评态度,认为是把过去的“群众路线”呀、“大调解”的做法给恢复了,甚至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这其中的具体做法,我们不评论。也许是有些问题的。但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换?我认为是有它的道理的。他并不是真的换了一套做法,或者扭转了改革方向。它实际上还是走的改革的路,只不过原来的那一套做法没有办法取信于民,没有办法建立我们所需要的职业伦理。法制改革必须另寻资源,另寻合法性。换句话讲,法治改革的合法性本身在近年来受到了挑战。整个国内的大形势,也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从去年的汶川地震、西藏动乱、奥运风波到今年的新疆冲突,使得原来的这一整套话语都受到挑战。(我们谈)“和谐社会”,“和谐”本身必须要拿出来东西支持。实际上,今天新疆的许多地区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远远不是和平。因此,我们新的一代,比如说我们在座的八零后、九零后,他所面对的政法改革,他所预期的那个改革,肯定不像我们这一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样,肯定有不同之处的。在这个情况下,正是我们重新审视职业伦理基础的时候,重新建立职业伦理的时候。把它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使得法官、律师,还有我们法学家怎么取信于民。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律师的职业化,法官(司法)的尊严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交换上。交换的是什么?就是以你严格的伦理约束来换取整个社会对你的信任,使律师具有职业的垄断性,让没有律师资格(的人)退出这个正式司法程序,退出重要的经济领域。人家凭什么退出呢?就是你要以高质量服务和严格的伦理来交换。在目前,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所以任何人都能参加司法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在不受正规的法律教育的情况下参加司法考试,进入这个行业。当然,这有过去一些做法遗留下来的影响,但是另外一个关键的一点是:至今为止,中国的法律人,尤其是律师,拿不出任何东西去换取他要求的在业务上的垄断,也就是他拿不出他的职业伦理来。另外,对于我们法学院的教育和法学家的研究来说也是个挑战,教育问题我会在下周跟大家详细讨论。从法学上来说,我觉得跟四九年前我们遭遇的法学上的挑战是相似的。今天,中国法学面临的伦理挑战,在某种程度上重复了四九年以前民国时期法律人所面临的挑战。什么伦理挑战呢?就是在一个急剧地变化甚至是革命性变化的局势下,大规模的立法,大规模的西方法律学说的引进、讨论的同时,法律人不能迷失政治意识,不能缺乏历史意识,不能迷失政治方向。就是,不能让政治问题脱离我们的法学教育。当然,政治问题跟法律问题是不一样的问题。但是由于近百年来的发展,法律是深刻地卷入政治的,政治问题是法律问题的灵魂。而我们三十年来的法律教育恰恰和解放前的法学一样,往往是忽视这一点。也是在孙国栋给我的《律师文摘》里边,我看到一篇挺好的文章,是南京大学的张仁善写的,研究的是民国时期的法律精英。他里面提到王宠惠、吴经熊他们的贡献、活动。最后,他讲到一点,训政时期,蒋介石提出“司法党化”原则时,这些著名的法学家都没有反对,相反都表态支持了这么一个做法,因而跟他们平时的论述相反。张教授认为这是“在官言官”。我觉得这里面也有人格分裂问题。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政治环境里边,如果法学家忘掉了它的历史责任,忽略政治问题,仅仅从技术上做工作的话,他是会像王宠惠他们那样变成分裂的人格,可以是说一套、做一套,他用不着解决些基本问题。但是有一点,今天和以前不一样。四九年以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革命问题。也就是说,当时的法学家不论怎样努力,建立一套新的秩序,灌输一种新的伦理精神,他的前途可能都是失败的。为什么?这个社会的主要运动不是在立法方面,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革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左翼思想运动。那一套(法律职业)伦理精神,恰恰是四九年之前所无法容纳的,因此它最后落到被摧毁的命运也是不奇怪的。但今天不一样,整个社会发展方向不再是四九年之前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职业伦理的重建还是有希望的。只不过,重新拾起这个任务的人应该具有敏感政治意识的,应该是具有深刻历史洞察力的人。这样子的人,才能够看到整个法治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什么。这个挑战不再是知识上的,它的逻辑不再是我们不知道发达国家的某一项法律,比如说关于职业伦理的规定,从而我们的立法就有缺陷,绝对不是这个逻辑,而是怎么样把当前面临的困境——整个法律制度没法获得尊严,效能非常低,因而必须回到三十年的许多做法上——这样子的挑战看得十分清楚,然后加以解决的训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中欧法学院也好,还是任何其他的法学院也好,主要的任务所在。在座各位都有这个责任。它不仅是个学术问题,也关系到整个法律人共同体的未来。你在怎么样的伦理资源上建立自己职业的地位,司法的原则,处理这些非常困难的问题。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整个大环境、整个政治制度,它是容纳两个互相矛盾甚至是抵触的意识形态。你怎么办?你不可能假装中立。而你面临的所有的具体问题,也都不是中立的,也都卷入这样那样的地方政治呀、地方利益呀、部分利益呀。你要用怎样的一套伦理价值来说服争议的双方来接受。这是一个大问题,你没有办法通过中央立法来解决。它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法律人共同体生存的问题。它不仅是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法律共同体,比如法院系统,如何运作的问题。我想,我们研究职业伦理,这是目前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像薄熙来的“唱红打黑”呀以及其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他是政治家,他知道什么是可以利用的。我们法律人,实际上也一样,也有你必须运用的资源,也有必须说服当事人的一套东西,关键看你怎么建构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回儿事,它的具体运用是另一回儿事,这个取决于每一个法律人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法学教育实际上是政治智慧的培养。技能、思辨的技能(也就是法律业务)是一回事,而政治智慧是另外一个基础。所以,我希望我们中欧法学院能在这个方向迈出一步,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建立的一个新起点。寄望于大家。谢谢!(听众鼓掌)韩晓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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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政治的"代表性的断裂"蕴含着不同以往的、多重的政治危机。任何一种政治体制只有在它能够创造出普遍性时,即它可以代表普遍利益的时候,才具有代表性。因此,重建代表性的过程也是创造普遍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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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历史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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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而言,「中國」究竟意味著什麼?這個問題要回答起來似乎千頭萬緒,卻也無法脫離台灣所經歷的殖民與現代化、後殖民與解殖、內戰及冷戰所交錯構成的多重歷史及空間效應來理解。這幾股歷史力場的纏繞對於台灣的自我理解留下了難以磨滅的烙印。早在1984年,陳映真在一篇題為〈美國統治下的台灣〉的文章中,就指出了存在於當代台灣自我認同中「崇拜歐美、輕視第三世界,成為同時並存的二重結構。」陳尖銳地指出在美國新殖民主義式的統治下,台灣逐漸生成了「一股深遠的、複雜的崇美、媚美、揚美的氛圍,並且在民族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對美國、西方的崇拜,和對自己的自卑所構成的複雜情緒。」在依附美國的社會基礎上,台灣普遍存在「對貧窮的中國大陸有鄙夷之情。有人對『匪區』的貧窮落後、專制暴政,長期做鄙夷的宣傳;有人對『中華民族』傳統中的落後、『殘暴』、『黑暗』,懷有深刻的蔑視和敵意,甚至發展成一種反華的情感。這種對中國大陸人民、歷史和文化的鄙視,和五十年代冷戰時代由美國推動的反共論調,有極為密切的關聯,而不知不覺間,在這種宣傳下,中國大陸竟成了他國;大陸人民竟成了他族。」[1] 在新舊殖民主義交織、斷絕了與中國社會主義與第三世界連帶的情況下,台灣主流文化知識界多半以親美及反共為前提,凡事以歐美現代化經驗馬首是瞻,不斷強化以歐美及日本為核心的資本主義現代性文明想像。與之相應的則是對社會主義中國的全面否定,以及面對第三世界自認高人一等的文化身份與歧視。 如今,在世界資本主義體系重心轉移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引擎。雖然美國依舊以普世主義支配著世界,中國在世界體系中的地位提升、對包括台灣在內的東亞政經局勢的影響力舉足輕重,已不可同日而語。在世界格局出現重大轉變的這段時期,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雖然被日益深化的經貿往來緊緊地綁在一起,在精神與政治上卻仍未從「脫亞入美」的歷史限制中解脫出來。對於中國社會主義要不缺乏理解的興趣,要不就是隨歐美起舞,焦慮、敵意及恐懼並存。[2] 台灣先是在1990年代中開始經歷了李登輝所推行的本土化方案,這個方案「藉助對於『中國』的妒恨政治,企圖藉由簡單的、立即的對『中國』作為文化他異之否定,建立自身之主體性。」[3] 兩岸之間原有的政權對立逐漸被有系統地接合到族群對立的政治,而主流知識界則亟欲切斷與中國歷史的關聯。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新的執政黨「雖然掌握了國家機器,意識形態上仍繼承蔣國府反共、親美日、反中國的性格。」[4] 國民黨所生產的敵對性不但被民進黨所繼承,後者更將反共主義接合到反中陣線。從學術界思想的領域來看,「台灣的知識結構依然承續了冷戰時期的基本格局﹣親美,所謂的民主化運動與政權的移轉,不但沒有改變反倒深化對於美國在政治及文化層次的依賴。」[5] 這種依附狀態與其說是台灣政治地景所產生的「自然」結果,更準確地說是維繫冷戰構造自我再生產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按照陳光興的話來說,台灣知識界在面對兩岸的結構性問題時,始終缺少一套能夠超越主流政治話語的思想及分析框架。[6] 這種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台灣知識界對於中國傳統思想、當代歷史及社會主義經驗的輕視、扭曲甚至妖魔化否定,以至於無法適切地展開對中國及自身的思考。 然而,兩岸經濟整合的確對知識生產的條件產生了效應。兩岸經貿合作所帶來的資本、商品、訊息、人員及交通的緊密往來,開始動搖了不僅僅是兩岸原有以國家機器所主導的固定交往方式及二元對立的敵對性,也逐漸促進了知識界以不同方式來理解「中國」及兩岸關係的條件。過去停留在想像層次的「中國」,逐漸擴散、滲透到日常生活領域,台灣也無法再以過去那種極端自戀、一廂情願的方式來面對。對於歐美而言,「中國崛起」不僅僅要求對中國大陸關係的重新調整,也刺激了對自我理解及身份認同的重新思考。然而與歐美相比,台灣的處境似乎更為複雜難解。台灣同樣需要對自我進行重新審視、甚至是否定,因此衍生出各種焦慮、恐懼,或是較為極端的樂觀之情,也是可以預見的結果。然而台灣在對自身本土主體性的強調的同時,同時需要處理一個「內在化的他者」(同時也是「外部化的自我」),而這個分裂的異己同樣在歐美現代性之下掙扎、也同樣要求更多承認與平等地位。如果說對歐美來說對「中國」重新認識仍舊屬於較為明確的自我vs.他者的關係,對台灣來說,如果要對中國提出真正的歷史認識及質問,是無法建立在一個截然二分的對立關係之上。 雖然全球關係的轉變並不能保證一個更具有反思性的認識論會浮現,但的確在既有的知識結構中打開了某種前所未有的機會。也就是在這個脈絡下,一個重新思考「中國」及兩岸和解可能性,並且將這個再思考放置在左翼的亞洲視野及國際主義的知識空間逐漸被打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大約從2008年起(正逢台灣執政黨再次輪替,反中本土政治頓挫),以「分斷體制」作為概念中介,開始醞釀要「超克」(超越並克服)兩岸因分裂所導致的敵對狀態以及衍生的思想殖民構造的知識方案。[7] 在我看來,這個批判計劃-其思考的高度、包含的國際主義及內在的複雜性不能用主流民族主義及國家主義式的「支持中國統一」來概括及決定-的內在動力就是要批判地回應陳映真當年所點出的台灣自我理解中的「二重結構」,並且將這個批判的思考放置在一個區域性的比較視野中來與擁有類似經驗的國家展開對話。這個浮現的知識空間既是在國家機器對社會的控制逐漸鬆綁的情況下產生的,同時也高度自覺地與那些被國家機器及主流政黨本質化的身份政治話語保持距離,並且提出有別於歐美中心主義所限定的思考方式及自我認識方法(例如台灣vs.中國的二元對立,或正面看待殖民主義的論調)。 在我看來,「分斷體制」這個概念的提出對於台灣(或許長遠來說,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知識界最重要的啟發是讓我們開始察覺到一個從來沒有被問題化、卻持續影響著這個地區文化思潮、政治地景與知識格局的結構性支配作用。對於這一作為世界體系中介的體制的考察所呈現的問題,不僅僅針對1949年後台灣的政治經濟構造及社會壓迫形式,也觸及到了與歐美中心主義共謀的意識形態接合及認同政治的特定傾向。雖然這種要求將歷史從本質主義解放出來的自我批判仍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但幾位先行者的努力開啟了一個激進的主體想像及思考的契機。對於長期以來欠缺內在性反思的台灣知識界來說,一個對於這個自我再生產的體制進行歷史與結構性的考察是需要的。例如,趙剛指出了維繫兩岸分斷體制存活的主體不僅僅是打著「民族」、「發展」旗號來強化其正當性的國家機器及政黨,也包括了動輒以「民主」、「自由」、「人權」為名義進行動員的公民社會、社運團體及學術界。[8] 在這樣一個總體視野中,一種真正放置在全球歷史關係及脈絡的中國認識論開始出現了雛形。如果將這一反思擴大範圍,不難發現當今台灣因分斷體制所面臨的「中國問題」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一個區域性的徵候。事實上,台灣批判知識圈對於這個問題的反思,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用來回應近幾年所浮現的橫向串聯式的「公民社會」政治及本土主義思潮。顯然,台灣與香港所共享的「公民社會」與「民主運動」背後的主要動力依舊與分斷體制所再生產的歷史想像有著密切的關係。台灣與香港-儘管其在地的具體歷史形構差異需要被區分-以自由主義或本土主義互為表裡的「民主運動」,其反歷史、去脈絡化的傾向經常是被一種貌似進步的反威權姿態所掩蓋。殖民主義式的偏見與歧視被完整無缺地延續下來。把「中國」等同於野蠻、倒退、落後,把歐美式政治體制的建立看作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出路,甚至不加區分地把中國等同於殖民者,都可以被看做是分斷體制所製造出來、同時反過來服務這個體制的產物。 放在世界的範圍來看,港台本土主義認同政治的浮現很難說是一個孤立、局部、特有的現象。這波潮流與全球各地出現的「中國熱」,以及中國大陸內部的知識圈轉向傳統主義,都可以說是1990年代以來蘇聯社會主義陣營瓦解後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的組成部份。台灣所面臨的是一個充滿矛盾及曖昧的世界性知識狀況的轉變:一方面,現代性的競爭已經不再限制在舊的意識形態範疇內(資本主義vs.社會主義),而表現為不同的文化及文明的競爭。文化、傳統及歷史被看做是用來提供另類現代性及另類認識論的合法性基礎。[9] 過去被奉為圭臬的「普世」真理及價值標準面臨深刻的危機,而那些曾經被否定、排斥的東西,則以一種復仇者的姿態重返當下。然而在民族國家的框架內過度強調文化與傳統,在分斷體制內似乎難以克服原先殖民主義及資本主義式的現代性所造成的割裂。另一方面,歐美中心主義雖然遭到部份國家機器及知識圈的挑戰,它仍舊積極尋求以不同形式-常見的表現是與本土主義互為表裡,以及「逆向」歐美中心主義-讓分斷體制保持完好無缺。港台的本土主義-有時會表現出貌似對新自由主義的抵抗-實際上是以對抗「中國」的形式維繫著分斷體制所需要的敵對性。 在這種情況下,怎樣才能能展開一個對兩岸分斷體制的內在批判?如何開啟一個帶有現實感、卻不被現實所制約的歷史探索?如何將「中國」作為知識的參考座標?2015年1月17日,由台灣社會研究學會主辦、在台北紫藤盧舉行的《中國與世界:當代中國論述的興起、辯論與反思》論壇,可以說是展現了對於上述問題介入的慾望。參與這次論壇的四位講者,過去一直關注台灣左翼運動的走向,對這一問題的探索也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陳映真的思考軸線。他們對於台灣的知識生產的僵化封閉性始終保持著高度的自覺,試圖各自以不同路徑摸索「中國作為方法」的可能性,將「中國」從本質主義中解放出來。在台灣當前的政治氛圍下,他們以一種異於台灣主流知識界的慣性思維來討論中國,直面分斷體制下中國論述的問題,是需要一定的勇氣。但也正是由於這個論壇所打開的異質空間,讓我們有機會重新將當下置入「中國」的歷史脈絡的空間中,開放地探索那些尚未被充分問題化的基本假設,並審視那些被分斷體制所擠壓、扭曲的,但富有歷史肌理的經驗及思想。 這場論壇觸及到了幾個不同面向的問題。從分斷體制對兩岸和解造成的制約(張鈞凱),到中國究竟是作為一個帝國還是一個民族國家存在(許育嘉),到社會主義商品生產、使用價值及交換價值的問題(邱士杰),再到一個想要在傳統思想中尋找另類現代性這樣的企圖(林峻煒),這些討論觸及到了當代及過去,台灣及對岸。他們的討論反應出改變現狀的迫切感,同時帶領我們進入一個非常特定的歷史條件跟歷史狀態之中。 雖然這幾位講者有各自的知識關懷及主題,但總的來說,有一條主線貫穿其中:尋求一個「後歐美中心主義」的知識框架及主體能動性。更確切來說,究竟中國如何能夠提供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位置,也就是說這個「中國」不管是做為一個思想的參照或是國家,或是作為一個文明實體,它究竟如何能夠提供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及知識位置?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中國」如何能夠作為在思想上或在實踐上擺脫、抗衡甚至是取代歐美中心主義,成為一個「媒介」?這樣一個媒介的有效性是什麼?是作為一個純粹抵抗的媒介,或是做為一個替代性的媒介?我認為這四位講者都在試圖回答這兩個問題。他們分別各自選取了不同的素材、不同的對象去回應上述問題。雖然他們並沒有把歐美中心主義這一歷史形構明確地標示出來,但是我認為這是一條主線。順著這個紋理,我們看到了幾種介入的策略。 第一種策略是回到歐美中心主義擴散之前的歷史時間,希望藉由重新挖掘當時的思想論述形構,來強調中國有其自主性的「現代」以及自主性的時間概念。也就是說,這種策略試圖回到被歐美中心主義定型之前的特定歷史/主體的狀態中,去挖掘那些被壓抑的知識傳統,從裡面找到新的資源(見林峻煒的文章)。第二種策略則是帶領我們重返中國社會主義的實踐在遭遇到到危機的時候,如何以自身的歷史經驗作為媒介來設想社會主義的出路。也就是說這樣一個方法-如同邱士杰的文章所體現的-是回到中國社會主義的具體實踐經驗之中,這是跟第一個嘗試是不太一樣。第三種策略(許育嘉及張鈞凱)則是去梳理分斷體制所再生產的中國論述,指出這些論述與歐美中心主義的纏繞及其隱含的二元論的任意性及非歷史性。 這個論壇還呈現出幾個特徵。第一個特徵是這四位講者分別選擇了不同的媒介來建構後歐美中心主義的主體位置,比如說當代中國論述(許育嘉),冷戰的歷史形構(張鈞凱),文革後關於民清經濟史或是資本主義的討論(邱士杰),或者回到中國傳統思想(林峻煒)。第二個特徵表現在他們都試圖在斷裂的時間矩陣中,尋找中國作為方法的可能性。既有的線性時間及時間感覺是被歐美中心主義所建構起來:什麼是現代、從什麼時候開始才能算作現代,在什麼之前是屬於落後的。然而在這個論壇中,這個時間序列被打亂了,而且在這個斷裂之中浮現出某種思想的可能性。有的回到了被殖民帝國壓迫之前的階段,這是一個時間點;另外一個時間點是分斷體制形成的階段;第三個時間點則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幾個時間點上面,中國如何被重新想像,而且被重新放置在一個時間序列之中。第三個特徵是多組二元對立的提出,包括歐洲對亞洲,現代對落後,自由對專制,帝國對國家,台灣對中國,社會主義對資本主義等等。那這些二元對立結構究竟跟歐美中心主義是什麼關係呢?四位講者雖並未明確指出,但都隱隱約約地暗示這些二元對立結構正是歐美中心主義以及分斷體制的產物。同時反過來說,這些二元對立又去強化了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形成一種相互構成的關係。所以透過重新進入歷史、重新進入傳統,透過重新組合被分斷體制所割裂歷史碎片來找尋一種可能性。一種不是那麼的非此即彼、不是那麼截然斷裂的可能性,然後透過這樣的一種形式來理解歷史及自我。過去及傳統不再是被遺棄的東西,而是要求被理解的對象。在我看來,這些策略構成了後歐美中心主義的基本方法。我們看到的不僅僅只是他們討論了什麼怎麼樣的題材,而是尋求某種方法去回應那些現代性的問題。所以簡單來說,這些嘗試一方面是歐美中心主義所衍生的對應物,同時也是一種抵抗。抵抗什麼呢?抵抗那些被歐美中心主義所牢牢綑綁住的歷史、想像及自我理解。在這種情況之下,中國成為這種抵抗的媒介、資源、場域。這是我所看到的。 同時,我也提出了一些個別的問題供幾位講者思考。首先,亞洲想像是不是能夠真正的擺脫民族國家的這樣的一個辯證,從民族國家的限制中解放出來?換言之,我們今天不管用何種方式來想像亞洲、重新討論亞洲,它畢竟是在一個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這樣一個框架下面展開的,我們是否能期望這種亞洲主義是可以去否定自身?促成這一可能的基本條件會是什麼?這是我針對許育嘉的文章所提出的問題。 其次是關於歷史內在視野與當下的緊張關係,或者說導致的一種緊迫感。也就是說,回到傳統思想如何能夠幫助我們解釋當代問題?當我們試圖傾聽傳統理念、希望能搜索到一個內在視野時,究竟對我們當下的思想與身體感覺是一個什麼關係?這是我給林峻煒的問題。 第三,中國大陸知識界對於「文明大國」、「文明戰爭」的想像,是出於要打破歐美壟斷的慾望,這可以理解。但這種建構是否會不自覺的會陷入一種怪圈,一種其實帶有反對的對象的那種目的論及本質主義?我覺得今天在看待中國重建文明或是這種用文明主義來召喚新的主體的時候,這個過程本身是需要被審視的,即便這樣的嘗試是為了要反抗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在世界體系中處於從屬地位的國家往往會建構一種自身文化的正當性或一套文明話語,但是這並不意謂著一種相應的對於本質主義的批判是可以被忽略的。這是我給張鈞凱的意見。 最後,重返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這個歷史狀態或是思想狀態,所牽涉到姓社姓資等問題,如何能夠聯繫到我們現在當下所看到的中國身份危機?我們在對於中國進行命名的時候,可以看到這是一個非常紛歧的問題。究竟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還是她已經是一個資本主義國家,其實在很多場合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爭論,喋喋不休,但還是沒有的得到釐清。對於改革開放路線及明清經濟形態的探究如何幫助我們去釐清當下的疑慮?特別是當中國已經不再是世界體系的外部,甚至參與到世界體系的遊戲規則之中,當中國已經成為一個世界工廠、一個資本空間,再去談論這個當時究竟明清的經濟型態能不能夠提供非資本主義的另類可能,意義何在?也就是這個意謂著中國已經不再是世界體系的外部的時候,她如何能夠有效抵抗歐美中心主義,而不會去複製歐美中心主義邏輯的媒介呢?簡言之,就是中國作為抵抗的媒介如何可能。這是我對邱士杰的提問。 當天下午參與論壇的人將紫藤廬給擠滿了,其中不少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除了台灣人,也有來自大陸的留學生前來聆聽。這樣的組合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知識分享及對話機會。四位講者報告完後,現場聽眾的提問熱烈,涉及範圍也非常廣泛,觸及到了中國資本積累及城鄉二元體制的作用、中國社會主義性質、國民黨的民族主義、中國對外是否有帝國主義行徑,亞洲區域連帶的限制,以及形而上的理念與現實生活體驗的差距等。整個論壇圍繞著「中國」這一符號的提問、討論的方式、以及帶有高度自我反思的對話過程,在台灣並不多見。但要對這些問題展開細緻的討論,在短短三個小時內是很困難的。但至少這次論壇讓我們看到了年輕一代思考者對中國的傳統思想及社會主義經驗展現理解的興趣和努力,以及超越「當下」知識狀況的頑抗意志。最後我想強調,「中國作為方法」需要一種解構性的思維。當中國因分斷體制、因資本、商品及人口的流動,因地域、階級分化等種種因素,已經不是一個完整的、固定的、同質化的整體的時候,她已經變成了一組充滿異質性混雜及流動的碎片。追尋一個本真的、完好無缺的中國已經不再可能。當中國已經碎片化-變成歐美中心主義及分斷體制的碎片的時候-那麼圍繞著「中國」所召喚的主體及認識論,似乎需要在這些碎片之中重新篩選重新組合。或許這一認識對於上述正在進行的知識計劃能提供一個思考的角度。 [1] 陳映真,2009,《陳映真文選》,北京:三聯,頁254。 [2] 對西方近幾年中國論述的短評:培瑞·安德森,2010,〈中國熱〉,《思想》,第15期。 [3] 編委會,2004,〈邁向公共化,超克後威權〉,《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53期,頁12。 [4] 曾健民,2010,〈論「台灣意識型態」〉,《東亞後殖民與批判》,台北:台灣社會科學出版社,頁199。 [5] 陳光興,2005,〈「亞洲」作為方法〉,《台灣社會研究季刊》,頁143。 [6] 陳光興,2008,〈兩岸「分斷體制」〉,《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1期。 [7] 陳光興,〈兩岸「分斷體制」〉;另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4期的專題。 [8] 趙剛,2009,〈以「方法論中國人」超克分斷體制〉,《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4期。 [9] Arif Dirlik, 2007, Global modernity, Boulder: Paradigm, 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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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想提出的问题主要是关于自我(self)的问题,也就是在中国近代思想的变化中,中国人对自我的态度、看法是否有所改变的问题。现在正式写出来的题目是“个人观”,所以我在下面也将略作调整,以免文不对题。好在“自我”与“个人”关系很密切,内容调整并不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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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叡人的叙述策略不但解消掉二十年代台湾左翼运动的整体面貌,还解消掉了台湾左翼运动反对用「民族」解消「阶级」的种种努力。或许吴叡人的民族主义真的也具有跨国界的想像力,但我更相信是跨国界到安保条约所系起的日本与美国,以及一切美军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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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一部凌家或是闵家的朱墨套印本询问先生说,这书刻得很漂亮,我是不是可以买一部留下把玩?先生断然批评说:"辛德勇,你是念书人。过去正经念书人的书架上,要是摆上这样的套印本,是很为人不耻的。"显而易见,先生购买收藏古籍,纯粹是念书人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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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补足。叶小文,中国宗教局局长。附:2006年4月叶小文采访《佛教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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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鲁迅及其作品在维吾尔族中传播近百年,其影响广泛而深远。由此可见,中国各少数民族中知识分子这一特殊群体对鲁迅的接受和认同过程,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以"鲁迅精神"作为人格标识的心理轨迹,少数民族自觉完成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基本心理特征。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对于"在中华民族整体格局中重新认识鲁迅",对于使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自觉融入中华民族文学整体框架,都具有积极探索和原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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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部及国内的很多大学开始在人文教育上进行探索,北大的元培班、清华的通识教育都是一种尝试。各大学在人文教育上所做的探索,从根本上说,是在回应中国文明崛起、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的现代大学能否担纲中国文明的崛起、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能否唤起中国人的文化自觉。首届中国文化论坛选择“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作为议题,决非偶然。诚如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高等研究中心主任李学勤所言,“这是一次与国家发展前景密切相关的重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