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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孙歌:送别沟口雄三先生
    人文 2010/09/02 | 阅读: 1666
    沟口雄三先生走了。他走得过于匆忙,来不及道别,也来不及让我们为他送行。 我的书桌上还摆着没有校阅完毕的沟口文集译稿,三联书店为了让读者更多了解沟口先生的著述,计划推出他著作的译本和重译本,出版一套《沟口雄三文集》。台湾的陈光兴教授来信说,马上要出版沟口先生在台湾的讲演集,没有想到出版纪念会也要同时开成悼念追思会了。北京的几位朋友互相商量,要为沟口先生做点什么,许多报刊的编辑立即开始组发有关沟口先生的文章。还没有摆脱震惊和悲痛,我去韩国去参加会议,接风的晚宴上,韩国的几位朋友也面色凝重地谈起了沟口先生,流露出真挚的哀悼之情。延世大学的中国史学者白永瑞教授提议说,应该搞一个东亚地区的联合纪念出版计划。沟口先生的离去,在东亚学人中引起的静悄悄的震动,并不显眼,但却是真实的、深刻的。 以李卓吾为中心点阐述中国前近代思想史 作为日本著名的中国思想史专家,沟口雄三先生一生留下了多彩的业绩。他的处女作《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出版于1980年,这本并不按照常规写作因而有些难读的著作虽然没有像他后来的著述那样引起广泛的反响,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他关于中国思想史内在机理的结构性思考,他对于思想观念的历史性和状况性解读,更重要的是,他为思想史研究注入的具有高度人文精神的洞察力,都在这本著作中集中地呈现出来,这些构成沟口学术的基本品质,不是作为结论和观点,而是作为看问题的视角,作为推进问题的方式,潜在于他的整个分析论述过程中。 《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把李卓吾作为一个论述的中心点,从这样一个并未制造有效概念的思想人物入手来讨论中国前近代转折期,并通过他导引出一系列重大概念,是一个很特别的方式。我不能判断这个方式的真意何在,也不了解中国思想史研究领域如何评价,但是我确实从中得到非常多的启发:把这样一个并非创造了关键概念的思想人物(沟口甚至强调说李卓吾因此很难被称为思想家)作为讨论历史结构的出发点,除了李卓吾的思考本身对于沟口学术的重要性之外,我觉得这至少意味着沟口学术的结构并不仅仅是一个观念的结构,它包含了那些纠结不休、无法通过逻辑推论加以表述的历史特质。沟口在学术的起点上就清楚地显示,如果思想史不是仅仅依靠概念演绎来写作的话,它需要谨慎地关注那些混乱乃至混沌的历史要素,并找到一种有效地处理它们的方式。这种方式,正如后来沟口在自己的研究中展示的那样,是不拘泥于概念表面的统一性,而是寻找它们内在的关联的方式;不言而喻,在今天学界已经习惯于用定义来理解概念的情况下,这样的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 沟口把李卓吾的“不容已”作为一个关键的环节引入了论述。他说,所谓“不容已”,“就是在人情的深层冲动中,在其原初态中,观察人的自然,在这一点上,把无作意的自然态看作本来性”,沟口对李卓吾“不容已”的现世性和无善无迹特性的阐释,把论述导向了“穿衣吃饭之理”这一以人欲为原点的“形而下”的天理。在第二章《理观的再生——从“无”向“真”》中,沟口一气呵成地论述了中国思想史在明代中后期所完成的巨大转换,以及李卓吾在这个思想转换中的历史功能。这一章最后有一个附录,专门讨论李卓吾的《童心说》。这是一篇需要谨慎对待的独立论文,它的难解之处在于沟口并不是把“童心说”简单地视为与六经等“道理”相对抗的对立命题,更不是自由人格的根据。沟口强调说,这个有别于“真心”、“赤子之心”的“童心”固然是李卓吾自家性命的下落之处,但它却是“胡然而遽失”的,是一个不定之定点。由此,童心说不可能成为实在的落脚点,更谈不上是打倒既成权威的堡垒。李卓吾的拒绝立论(也就是说他不肯把他的具体主张诸如“穿衣吃饭”等作为思想的落脚点),被沟口作为他区别于其他思想家的基本特质。沟口进一步指出,正是这一“拒绝立论”的思想姿态,使得李卓吾得以代表了明末的现实。 沟口强调李卓吾思想的这种“不定之定”绝非故弄玄虚,这与他对明清之际具体思想论争的定位以及明中叶到清中叶三百多年历史的思想传承方式的构想直接相关。沟口给出的历史思想图谱与众不同,他不过分重视思想史中的对立,尤其拒绝强化对立而使其定格为某种观念,却强调论争在历史脉络中的走向,以及它的后续历史效应。正是在这个视野里,他处理了东林派对李卓吾的批判,强调这个批判表面的对立与内在的一致性,更强调了清代批判李卓吾的思想家们对李卓吾实质上的继承。 基于上述分析,沟口提出了一个具有想象力的命题: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船山,尽管各自都对李卓吾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但是他们却在实质上继承了李卓吾“童心说”的理念。也正是在这一视点的延长线上,沟口专门讨论了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指出它并非是一个主张民权的文本,而梁启超、陈天华过于执著于自己的民权思想,把它视为反君主制的民权宣言,这导致了他们无法发现黄宗羲思想在后来的历史中如何被继承,反倒为没有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黄宗羲而焦躁不安。 在沟口的视野里,黄宗羲力主人民私利,为此甚至发出“向使无君”的呼声;但是他质疑的是为君之道,并非君的存在本身,换言之,他反君主却并不反君主制。就制度而言,他反对的是明朝的里甲专制,而非一般性的君主专制。因此,沟口认为黄宗羲代表的是一种体制内的立场,是从君民一元性的专制迈向富民分权性专制的思想。 尚未有解释中国的有效模式 如果做一个粗略的分类,沟口留下的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大体上可以分为“原理研究”与“经验研究”两部分。前者至少包括了他对于中国儒学发展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对中国哲学思想关键概念的思想史解读,这些研究自1987年后陆续发表在杂志或者合作研究项目的论文集之中,在日本尚未独立结集出版,中文翻译也很有限。其大致的范围是研究中国思想史上的“天”、“理”、“自然”、“道”、“心”等观念,并进而讨论“理气论”、“天理观”、“天人合一”等等中国原理的形成过程。此外,还有他关于中国和日本公私观念的比较思想史研究。后者则包括了他对明清思想乃至民初思想的社会史和思想史解读,特别是对于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内在转型的脉络进行了深度的阐释。二者合起来,构成了一个虽然尚未精细化,但是已经具有明确轮廓的结构性设想。 晚年的沟口把研究视野从明末和清末扩展到了民初和“五四”时期,他的几篇素描性的论文在着眼点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结构功能。 《再考·辛亥革命》简明扼要地表述了他不同意把辛亥革命视为“不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反殖民地”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理由,以及如何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地方军队亦即后来的军阀定位等问题。这篇简短的文章后来发展为沟口建基于史料之上的辛亥革命研究。在他的视野里,辛亥革命并非一个突如其来的反清革命,它至少从明代末期就清楚地呈现了自己基本轮廓的漫长的社会革命的最终到达点。这个社会革命就是乡村自治运动。 在进行了相当数量的族谱研究之后,沟口写作了《礼教与革命中国》、《另一个“五四”》。在这个环节上,沟口要做的工作是对“五四反礼教意识形态”进行历史分析,指出它是特定历史时期危机意识的反映,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礼教的历史状况本身;同时,这一以西方近代市民社会为衡量指标的礼教批判高度抽象了礼教在几个世纪中所积淀的历史内涵,把它简化为扼杀人性的上下尊卑秩序,却遮蔽了它实际上所起的相互扶助的历史功能。 沟口一生执著于追求的学理之“真”,很难用“立场”去概括。他曾经在《近代中国世界图景的再检讨》中勉为其难地阐释过自己的“立场”:“如果被迫不得不回答的话,我只能说,我是立足于基体展开论的。”这个基体展开论,是关于一个多民族、多文化文明世界的哲学、思想和社会原理的整体构想,它依靠对历史关键环节的深入把握勾勒出了一些基本轮廓,依靠非凡的历史想象力建构了有准确史料依据的历史脉络,而在这个历史脉络中,来自西方的“近代”的冲击和现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叙述,作为危机认识的媒介被组合进了这一历史过程,却不可能构成前提或者结论。与此相对,沟口力图追寻的,则是传统中国的儒教伦理和社会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环节,以及它们被历史冲击和淘洗之后获得的新的形态。在他的视野里,从宋代朱子学开始的天理观等哲学观念的转换、从明末开始的田制改革和乡村自治运动等社会形态的变化,经过清末的洋务运动和政体革新的构想,以及乡里空间扩展到以省为单位的自治网络,构成了绵延至今的中国历史的潜在流向,在这个脉络里,发生了辛亥革命和中国革命,规定了中国选择具有大同理念的社会主义方向,也发生了当今世界上的“中国的冲击”。 沟口最有论战性格的论文集当属《作为方法的中国》和《中国的冲击》,这两部著作贯穿了一个基本的视野是,今天我们尚未建立有效解释中国的模式,是因为我们没有完成一个必要的步骤,就是揭示中国原理的特殊性,同时也把西方原理“特殊化”。西方并不等于世界,它的历史解释只适用于其自身。当我们建立了这样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多元视野时,世界史才会形成。这就是“以中国为方法,以世界为目的”。 沟口曾经说过,李卓吾走在他的时代前面。我相信这也是沟口雄三的命运。他领先于我们这个时代一步,我们看得见却无法赶上。也许有一天世界史翻转现有的格局,知识人不得不重新寻找精神营养,那时我们才能理解,过早失掉了沟口先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歌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2. 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 ——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
    历史 2010/12/14 | 阅读: 1665
    在革命史学的编史学范式下,革命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的中心事件。基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论,"三座大山"的社会矛盾论也成为革命编史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就农村社会而言,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自然成为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根本任务也就在于土地革命。而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论(注:参见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天地图书出版公司,香港,1993年。),作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其背后隐含的现代性价值关怀当然不能否定,但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都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价值预设。在那里,革命不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仅仅是作为一种话语存在的,革命在价值层面被悬置了。近年来,在实证取向的社会史研究中,革命也被边缘化了。周锡瑞(Esherick)认为,在现代化范式中,革命对于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就不太重要了;当然,也应该摆脱那种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但是,"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注: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20世纪中国史》,《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实证取向的社会历史研究文本虽然没有那么鲜明的价值预设,但将革命从20世纪中国历史的中心移开,与历史事实也有很大偏差,毕竟革命在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在我看来,"革命"研究面临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研究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看"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二难困境。在中国史学界,可以说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后,革命史学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的主流范式,革命成为近代史的中心事件。而近年来兴起的现代化范式却从对立的另一极做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否定性解释,革命被边缘化了。对土地改革的研究就充分显露了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境地。在革命史学的解释体系中,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被凸显,如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而Edward Friedman、Paul Pickowicz和Mark Selden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一书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1年12月出版。)一书,其结论则是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力,反而将乡村中的权力交给了地痞和懒汉,即是说,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权,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德里克(Arif,Dirlik)认为,在美国汉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学者存在着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不能"含融贯通旧的中国近代史解释,甚至不愿正视它"。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这本书,该书的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注:参阅[美]德里克(Arif,Dirlik)《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何以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革命"范式固然带有较为强烈的阶级意识,而"现代化"范式则搬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并以西方社会价值体系为参照系来比附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明显带有资本主义"文化霸权"的叙事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寻求一种更加科学的解释策略,以此摆脱这一困境。当然,也不应夸大"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对立。从革命和现代化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学者可能大多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即革命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我们从表面或者宏观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的宏大叙事可以为此提供解释。但如果深入到一些细微的具体问题上,两种宏大叙事的困境就凸显无疑了。例如在农村"土改"和合作化的问题上,虽然我们一般都承认"土改"是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一件大事,是一场确确实实的革命,但在"土改"和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中国各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包括文化、经济的各个方面,这些改变生产关系的措施并没有带来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原因就在于它们与党的其他教条主义的理念结合在一起,如反对市场网络的观念,最后使农村的现代化停滞不前(注:参阅陶鹤山《范式创新与终极关怀--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从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视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革命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但毕竟不能从方法论上整合"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困境。杨念群认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并未出现如德里克所说的从革命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根本性转变,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所以,中国学研究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宏大叙事的一种扬弃,可以此为契机构建"中层理论"体系(注:参见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是否可以构建"中层理论"还需讨论,但这一认识问题的思路应是可取的。宏大的历史社会学叙事如能融入微观的社区分析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整合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两难困境。李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认为:"在研究共产党的组织动员对农村革命的作用时,不能泛泛地谈意识形态和国内外局势,不妨对党在实施动员时逐步摸索出的一些具体技术细加考究。可以研究这些技术的创造、示范、推广、演变,研究上级、具体执行者和群众之间在这些技术方面彼此作用的过程"(注: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这样的微观研究很难说究竟是属于革命叙事还是属于现代化叙事,只能说这一研究策略突破了上述两种叙事的价值预设,真正从革命的发生学机制上去解释其由以发生的内在逻辑。正如周锡瑞所说,真正的革命的发展似乎是一个更具条件的过程,它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受到检验(注:Echerick,J.1998,Revolution in aFeudal Fortress:Yangjiagou,,Mizhi County,Shanxi,1937~1948,Modern China,Vol.4:PP.368~370.)。 在"革命"编史学的叙事中,关于土地改革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存在着背离,其解释的困境是"革命"编史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黄宗智揭示了"土改"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之间的背离(注:参见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国外社会学》1998年第4、5期合刊(晋军译自Modern China,V21,1995,1)。),仅是就"土改"的实践构造而言的,没有清理革命史学叙事的内在矛盾。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是任何研究"土改"的学者所不能越过去的。韩丁特别界定了"翻身"的意义:"对于中国几亿天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北京出版社,1980年。)。这种所谓的"表述性现实"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土改"的现实构造却与之有相当大的距离。 黄宗智的解释策略当然可以有效地突破这种叙事困境,但不能说明"革命"编史学为什么没有摆脱这一困境。在"革命"编史学的文本中,当"土改"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述性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性现实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表述性现实,客观性现实服从表述性现实的构架。韩丁书中描述的"贫农"老堆金在分"浮财"时仅得到一口缸,"翻身了吗?"有几个人这样问他,"翻了个空身",老堆金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那口大缸。他被自己这句俏皮话逗得哈哈大笑。"翻了一个空身",意思就是说,在翻身运动中什么也没得到!老堆金的故事在上述关于"翻身"的理想类型中是得不到解释的。该书的这种叙事困境比比皆是。又如,韩丁以"革命"编史学的叙事说明近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呈现了集中化的格局,地主与贫苦农民的阶级对立极其尖锐;而具体到所描述的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及附近地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则是较为分散,地主、富农较少,中农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以至于县委书记在"土改"工作队出发前,向他们下令说:"找不到地主就没有饭吃!"对于个中原因,韩丁归结为"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以及该地土地的贫瘠(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70页、第27~28页。)。这样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在近代中国农村是一个普遍现象(注:参阅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更幸运些"只是一厢情愿的解释;而该地土地贫瘠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以此作为该地土地分散的特殊原因则是不可取的,因为土地的贫瘠在华北地区至少是较为普遍的。面对"土改"过程中的客观性现实,革命史学只能将其解释为革命实践的经验、教训、偏差,而这绝对不能否定"土改"的积极意义。所谓"偏差"和农民落后的"封建意识"倒更接近"土改"的客观性现实,而所谓支援了解放战争、农民翻身过上幸福生活,却较多地来自宏观的统计资料和官方的动员式话语。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国内"革命"编史学惯用的解释技巧。 "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的叙事困境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文本中更是屡见不鲜。"土改"过程中的阶级斗争话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权力资源,访贫问苦中的"挖穷根"、开斗争大会时的呼口号(诸如"打倒地主阶级"、"坚决镇压反革命"之类),是"土改"革命实践构造的内在组成部分。问题是,事后的研究工作再以这种话语进行文本的叙事,就值得反思了。在"革命"叙事模式中,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是引发革命的根本原因,这种解释与包括"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在内的"经济决定论"学术范式有内在的联系。"封建主义论"者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与农民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者尽管强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注:参阅[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现代化"的叙事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没有"革命"叙事中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所谓"阶级立场"),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分析模式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解释策略(注:参阅[美]亨廷顿:《转变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江炳伦中译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83年;[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美]斯科克波尔(Theda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98年;[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斯科特的"伦理经济论"虽然强调村落中的道德因素和习俗等地方性制度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仍采用"地主与农民"的二元解释模式。"伦理经济论"包括三条基本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利规范,二是"生存的权利",三是"安全第一原则"。在这种伦理经济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是通过"庇护-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地主作为庇护者要受到保证农民生存权利的道德约束,而农民作为依附者则受"有来有往"这样的道德规范约束。地主不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反而会在农民生存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农民也会在平时主动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乡村社区中的血缘、家族、宗教、集市等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制度、组织的操作,都在不同层次上反映了农民的这种"道义经济"原则(注:[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译本,第16~43页、第202~247页。)。在"革命"叙事的阶级斗争话语中,上述现象可能被解释为地主的"假仁慈"和对贫苦农民的劳役地租剥削。而"伦理经济论"显然是将乡村社会秩序理想化了,从中可以看出"乡绅支配论"的印迹。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中确实存在着如斯科特所说的三条道德原则,这样的道德原则是村落社会的习俗和习惯法;但在土地占有甚为分散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谓"地主与农民"的分化至少是不明显的。在"土改"过程中,相当多的村落几乎找不到几户象样的所谓"地主","土改"时各地的"地方特殊论"也不能说全无根据(注:参阅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102页。)。 我倾向于斯科特对乡村社会的总体解释,但不同意他的"地主与农民"的结构主义解释模式。我也不太同意与斯科特有过争论的波普金的"理性的农民"的解释模式(注:Samuel L. 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但对于其中"理性选择"理论所显示的个体主义方法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至少我在波普金的文本中看不到"地主与农民"这样的结构主义假设。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伦理经济论"结构主义解释的不足,从而跳出这一二元叙事的困境。 "土改"本身是一场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于是,大多数研究文本将国家权力与村落社区的互动关系作为考察的主体框架(注: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80. 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1986. Chan, Anita, Richard Madso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ege : 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黄树民:《林村的故事》,张老师出版社(台北),1994年;[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载同氏编《仪式与社会变迁》,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胡宗泽:《华北地方权力的变迁--1937~1948年十里店资料的再分析》,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其实,这也是一种叙事困境。前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从书名就可看出这一叙事取向,即"乡村是中国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从而,社会主义便体现了一种外部力量对中国乡村的侵略。"以至于关于"土改"的这些研究文本中,国家的仪式、权力、话语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以及乡村社会的反应,成了所描述的主要"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国家--社会"二元化的解释模式,是西欧经验,我们不可以直接拿过来作为方法论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这一二元界定是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如果我们在文本中去证实它,没有一个批判反思,就很成问题。 更加合理的解释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经济行为的现实空间。罗红光在关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就据此以村民生活脉络中的"生活关系"来取代"生产关系"概念,因为杨家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实际感受的是基于伦理观念的交换、协作关系,这是本来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不是历史学家从"生产关系"概念出发所建构的"所谓社会事实"(注:参阅罗红光:《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1~52页。)。就"土改"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而言,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理应、实际上也确实受到村落社会地方性制度的制约。这就要求研究者应从结构主义的外在视角转向个体主义的参与式观察,真正揭示生活在地方社会中的农民眼中的"土改"到底是什么样子,并力图从地方性的日常叙事中发现"革命"的宏富社会历史内涵。 而在以往有关"土改"的大部分研究文本中,却充斥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注:参阅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第22页;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我们尽管可以从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这样的记实文学作品中看到鲜活的人物、复杂的事件和动态的过程,但作者并无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理性意识,也未能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概括。李康、方惠蓉关于"土改"的研究文本(注:方惠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再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他们的观察视角似乎较为关注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的互动,而并未从"他者"的世界再现"土改"作为一种革命实践的内在逻辑。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
  3. 王瑾:“大师设计”进入中国意义何在?
    建筑 2009/07/05 | 阅读: 1663
    日前,深圳中心区ShenZhen 4 Tower in 1项目已确定由美国著名建筑师斯蒂芬•霍尔(Steven Holl)担任总设计。ShenZhen 4 Tower in 1将围绕着OMA07年设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设计四栋大楼。最终确定设计名单中大牌云集:Morphosis(普立兹克奖得主)、Coop Himmelblau、Hans Hollein Atelier和张永和,还有一位大牌MVRDV则出现在落选名单中。这个超豪华阵容让人不禁要问:这个不算太大的商业区有必要出现这么多的顶级设计师吗?
  4. 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重要性
    思想 2010/04/19 | 阅读: 1662
    这是一篇关于自由主义的论文。我所关注的自由主义是一种在现今道德哲学、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中占有突出地位的自由主义版本:在这种自由主义中,正义、公平和个人权利的概念具有一种核心地位,而其哲学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则得益于康德。作为一种断言权利优先于善、并与功利主义概念相对立而加以典型定义的伦理,我所了解的这种自由主义最好应描述为"道义论的自由主义",对于我认为熟悉这一学说的人们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可怕的名称。    "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正义的理论,尤其是一种关于正义在诸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中具有首要性的理论。我们可以将其核心陈述如下:社会由多元个人组成,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目的、利益和善观念,当社会为那些本身不以任何特殊善概念为先决前提的原则所支配时,它就能得到最好的安排;证明这些规导性原则之正当合理性的,首先不是因为它们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能够尽善,相反,是因为它们符合权利(正当)概念,权利是一个既定的优先于和独立于善的道德范畴。    这就是康德的自由主义,亦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也正是我想对之提出挑战的自由主义。为反驳正义的首要性,我将论证正义的诸种局限,个中深意在于,这些局限亦是自由主义的局限。我所谓的局限不是实践上的,而是概念上的。我的要意并不是说,无论正义的原则多么高尚,它永远都不可能充分付诸实践,相反,我是指这些局限存在于正义理想本身。对于一个为自由主义允诺所激励的社会来说,问题决不单单是正义总难完全实现,而是这一观念存在缺陷,这一渴望并不完善。但是,在探究这些局限之前,我们必须更清楚地了解申明正义之首要性的意图。    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却又相关的方面来理解正义的首要性。其一是直接的道德意义。正义的首要性主张,正义之所以是首要的,在于正义的要求超过其他道德利益和政治利益,无论这些利益可能有多么迫切。依此观点,正义就不仅仅是诸种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可以随情况的变化来加以权衡和考量,而是所有社会美德中的最高美德,是一种在其他社会美德能够提出其要求之前所必须满足的美德要求。如果世界的幸福只能通过不正义的手段来促进,那么有可能以适当方式普遍推行的就不是幸福,而是正义。而且,当某个体权利发生正义问题时,即使是普遍福利也不能僭越这些权利。    但是,单单在其道德意义上,正义的首要性很难将这种自由主义与其他为人熟知的自由主义变种区别开来。许多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在强调正义的重要性,并坚持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约翰·斯图嘉特·密尔把正义叫做"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和不可比较的最神圣、最有约束力的部分",洛克认为,人的天赋权利比任何联邦所能僭越的权利都要强大(1690年)。但这些都不是我们在此所关注的更深意义上的道义论自由主义所要讲的。因为这种充分道义论伦理不仅有关道德,而且有关道德的基础,它所关注的不只是道德法则的重要性,而且还有其引申意味,康德将之称为道德法则的"决定性根据"。    按照充分道义论的观点,正义的首要性所描述的不仅是一种道德优先性,而且也是一种证明的特权形式;权利(正当)优先于善,不仅是指其要求在先,而且在于其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这就意味着,与其他实践戒律不同,正义的原则是以一种并不依赖于任何特殊善观点的方式而得到其正当合理性证明的。与之相反:如若给定其独立的特性,则权利便约束着善并设定着善的界限。康德认为:"善恶概念不是先于道德法则而定义的,如果先于道德法则,那么,前者似乎就必定具有基础地位;相反,善恶概念必须在道德法则之后并通过道德法则来定义。"    这样一来,从道德基础的立场来看,正义的首要性就等于说:道德法则的美德并不在于它促进某个假定为善的目标或目的这一事实。相反,它本身就是一个目的,且先于其他目的并对其他目的具有规导作用。康德将第二层次即首要性的基础意义与第一层次即下述道德意义区分开来:    "通过两种或更多以理性相互联系的事情之间的首要性,我理解了某一种事情的特权,正是凭这种特权,它才成为与其他事情的结合中首要的决定根据,在一种较为狭窄的实践意义上,只要别的利益服从于它而它本身不屈从任何别的利益,它就是指一种利益特权。"    按照道义论的两种不同意义也可以引出这一对照。在其道德意义上,道义论反对效果论;它将第一层次的伦理描述为包含着某种绝对义务和绝对禁令的伦理,这些义务和禁令无限制地优先于其他道德关切和实践关切。在其基础意义上说,道义论反对目的论;它认为,一种用以推导第一原则的证明形式,不以任何终极人类意图或目的为先决前提,也不以任何决定性的人类善观念为先决前提。    关于道义论的这两条线索,人们无疑更熟悉其第一条线索。许多自由主义者,不仅仅是道义论的自由主义者,都特别重视正义和个体权利。这就提出了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如何联系的问题。如果不求助于第二种形式的自由主义,第一种形式的自由主义能够得到辩护吗?作为一种回答,密尔认为可以,并论证了将两者分离开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密尔认为,拥有一种权利,即是"拥有某种社会应当保护我所拥有的某种东西"。社会的职责是如此重大,以至于我的要求"具有绝对性、明显的无限性和与任何其他考量不可公度的品格,它构成了正当(权利)与不当之感和通常的权宜与失策之感的分别"。但是,如果人们问,为什么社会必须履行这种职责,则答案是,这"只不过是出于普遍功利的原理"。正义之所以被适宜地看作是"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而且是不可比较的最神圣和最有约束力的部分",不是出于抽象的权利,而仅仅是因为正义的要求。"在社会功利的范围内处于高于其他要求、因而也比其他要求更具重要职责性的地位。"    恰当的陈述是,我放弃可能从抽象权利理念中推导出来的任何便利,将之视为独立于功利之外的东西。我把功利看作是对所有伦理问题的终极诉求;但是,它必须是一种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具有作为一个进步存在的人之长久利益的根据。    正义和权利之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使它们成为比其他要求"更为绝对和急迫的要求",但使它们变得重要的首先是它们有利于社会功利和它们的终极根据。"所有行动都出于某种目的,而行动的规则(人们似乎很自然地设想)之整体品格和色彩必定由这些行动所服从的目的来决定。"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正义原则与所有其他道德原则一样,都是从幸福的目的中取得其品格和色彩的。因为,"目的问题......是关于什么是可欲之物的问题",而幸福是可欲的,事实上,"惟可欲之物才能成为目的",因为"人们实际上的确希冀幸福"。在此,密尔自由主义的目的论基础和心理学假设已是一目了然。    与之相反,在康德看来,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密切相联,他的伦理学和形上学都强烈地反对将这两方面分离开来的可能性。与密尔的(同时也与现代"规则功利主义者"的)观点相反,康德的观点至少提出了两个强有力的反驳。其一,功利主义的基础并不可靠;其二,不可靠的基础可能是强制性的和不公平的,而这正是正义的关切所在。    功利主义的不可靠在于,任何纯粹的经验基础,无论是功利主义的还是其他的,都不能绝对确保正义的首要性和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一种必须以某种欲望和倾向为前提条件的原则,只能比这些欲望本身更受条件限制。但是,我们的欲望和满足这些欲望的手段是会随时发生改变的,无论是在个人之间,还是就单个的个人而言都是如此。而且,任何依赖于欲望的原则也同样是偶然性的。因此"一切预先以欲望能力的对象(物质的)作为意志之决定性根据的实践原则,都无一例外是经验的,而且都无法提供任何实践法则。只要功利--甚至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是决定性的根据,原则上,普遍福利就必定僭越正义,而不是确保正义。    实际上密尔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也可能会反问,正义是否就应该享有这种无条件的特权?他承认,功利主义的解释并未使正义绝对优先,因为可以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某种其他的社会义务也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可能压倒任何一种普遍的正义标准"。由于有这一限制,假如人类的幸福得到发展,什么样的根据才能更完善地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呢?(注:密尔继续申辩道,正义正是功利所要求的。当普遍的正义标准被过分强调时,"我们通常都认为,不是正义必须给其他道德原则让位,而是说,按照其他的原则来推理,在日常情形中是为正义的东西,在此一特殊情形中恰恰不是正义的。通过这种有用的语言调适,人们归结于正义的不可取消的品格就得到了确保,而我们也就不至于非得坚持认为可能存在某种值得赞扬的非正义不可"。)    康德的回答可能是,即使有例外,也必须拒绝用人类幸福的名义,因为不能绝对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就将导致不公平和强制。即便幸福的欲望为人们普遍分享,它也不能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不同的个人仍然可能会对幸福为何在这一问题产生观念上的分歧,并将其特殊观念作为规导性的观念而强加于他人,这至少会否认某些人具有发展他们自己的幸福观念的自由。它还会创造这样一个社会,在该社会里,一些人受到另一些人的价值强制,而不是每一个人的需要与所有人的目的和谐一致。康德说道:"人们对经验性的幸福目的及其幸福所在都有着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只要涉及到幸福,他们的意志就不可能服从任何共同的原则,因之也不可能服从任何与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谐一致的外在法则。"    依康德所见,权利(正当)的优先性"完全是从人类相互的外在关系的自由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和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目的(即获取幸福的目的)或人们所承认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没有任何关系"。正因为如此,它必定有一个优先于一切经验目的的基础。即使是建立在某种为所有成员分享的共同目的之基础上的联合体,也不具备这样的基础。惟有"把自身作为一个目的,人们全都分享这一目的,因而在人类一切外在关系中,它都是一种绝对而首要的义务"的联合体,才能确保正义,避免用其他确信来强制某些人。也惟有在这样的联合体中,任何人都不能"迫使我按照他关于他人福利的观念去获取幸福"。只有在我受那些不以任何特殊目的为前提条件的原则的支配时,我才能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与所有人类相似的自由是一致的。    按照康德的观点,道义论伦理的这两条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正义的道德优先性是由于其基础的优先性而成为可能的(和必然的)。正义不只是另外一种价值,因为它的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与其他的实践原则不同,道德法则并不是事先隐含在各种各样的偶然性利益和目的之中的;它不以任何特殊的善观念为前提条件。假定其基础先于所有纯粹的经验目的,那么正义就具有相对于善的优先特权并自己设置其界限。    这又提出一个问题:正当的基础可能如何?如果它必定是一个优先于一切意图和目的的基础,如康德所说,甚至不受"人性的特殊环境"的限制,那么,人们到何处才可能找到这样一个基础?假定道义论伦理的这些严格要求,道德法则几乎不需要一个基础,因为任何物质性的预先条件都可能削弱其优先性。"义务!"康德用他最令人感动的口吻追问道:"什么是你的价值之源?在何处才能找到你高尚体面(它使你自豪地摈弃一切欲望的纠缠)的根基?"    康德的回答是,道德法则的基础在实践理性主体自身,而不在实践理性的客体,这种主体是一个能够拥有自律意志的主体。"作为一切行动准则之根据的东西必须是一种目的主体,即理性存在自身",而非任何经验的目的。除了"一切可能的目的主体自身"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产生正当,因为只有这一主体同时也是一种自律意志的主体。惟有这一主体才能"提升人自身、使之成为意义世界的一部分",并使他能够参与一种理想,一种完全独立于我们社会欲望和心理欲望之外的自由王国。并且也只有完全彻底的独立性才能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超凡脱俗--假如我们永远都能自由地选择我们自己的话,就能使我们不受那些偶然环境的限制。按照道义论的观点,首要的问题不是我们所选择的目的。而是我们选择这些目的的能力。而且这种能力先于它可能确认的任何特殊目的,它存在于主体自身。它无外乎人格,即摆脱自然机制束缚的自由和独立,它被看作是一种服从于特殊法则的能力(纯粹的实践法则是由其自身的理性所给定的)"。    这种既定的、先于并独立于其客体的主体概念,给道德法则提供了一个基础,与纯粹的经验基础不同,它既不期待目的论,也不期待心理学。以此方式,它有力地完成了这一道义论的想象。由于正当先于善,所以主体便先于其目的。对康德来说,这些相互平行的优先性澄清了"哲学家们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而在最高道德原则问题上所出现的所有混淆。因为,他们为了使意志的客体能够成为物质性的、并能成为一种法则的基础,而寻求一种意志的客体"。但这必定使他们的第一原则陷入他律。康德说道:"与之相反,他们应该寻找一种法则,它能直接决定意志的优先性,只有这时,他们才能寻求到适合于意志的客体。"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就可能区分实践理性的主体与客体,因而在任何特殊客体之外找到一种正当的基础。    如果对正义之首要性的这种申认是成功的,如果正当在我们业已区分的相互连结的道德意义和基础意义上确实先于善,那么,申认主体之首要性的某种观点也必定是成功的。这似乎是很清楚的。仍然需要作出解释的是,后一种申认是否能够得到辩护。我们怎么知道存在这样的主体?撇开了它所寻求的客体且先于它所寻求的客体,它又怎样才能是可以确认的呢?一旦人们回想到主体优先性的申认不是一种经验性的申认,这一问题就特别耐人寻味。果真如此,它就很难成为道义论伦理中最为重要的东西了。    超验主体    康德对其主体概念作了两种论证,一种是认识论的,另一种是实践的。两种论证都是"超验的"论证形式,它们首先是从我们的经验之某些明显不可缺少的特征中寻找这些前提条件。认识论的论证探究自我认识的前提条件。它首先认为,除了通过观察或内省来认识我自己之外,我无法认识一切。因为,当我内省时,所有我能够看到的都是我感觉的呈现;我只能把我自己作为经验的客体,作为这样或那样的欲望、倾向、目的、气质等等的承担者,这样才能认识我自己。但这种自我认识必定是有局限的。因为它永远无法使我透过各种表象之流,看清它们究竟是属于什么东西的表象。"只要人是通过内在的感受来了解他自己的,......他就无法宣称认识了他自身的他。"单单是内省,或者"内在感",永远无法提供任何有关这些表象背后的知识,因为任何这样的呈现都可能很快消失在另一种表象之中。尽管如此,我们必须追寻某种更深刻的东西。"他必须超越由纯粹表象所造成的作为主体的他自己的品格,设想还会存在某种别的东西,这才是其主体品格的基础--即他的可以自在构成的自我。"    这种更深刻的东西便是主体自身,我们无法经验地认识他,而必须将之预先假设为我们认识一切的条件。主体是"处在背后"的某个东西,先于任何特殊的经验,将我们多种多样的知觉统一起来,并使它们结合成为一种单一的意识。它提供统一的原则,如果没有这种统一原则,我们的自我知觉就不过是一串不连贯的和不断改变着的表象之流,是不属于任何人的知觉。而且,如果说我们无法从经验上把握这种原则,我们也必须推测其有效性--假如我们想使自我认识成为有意义的话。康德写道:    "因此,那种认为'表象已经通过直觉给予一个人,所有表象都属于我'的思想,与那种认为我将它们统一在一种自我意识之中,或者认为我至少能够将它们统一起来的思想是等同;尽管这种思想本身并不是对表象综合的意识,它也以这种综合的可能性为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在我能够在一种意识中把握这些表象的多方面的情况下,我才能把它们叫做一种意识,才能说它们都是我的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我就像我拥有我自己所意识到的多种表象一样,拥有一个五颜六色而又杂乱无章的自我。"    我必须把我理解为一个主体,同时也把我理解为一个经验的客体,这一发现提示出设想支配我的行动之法则的两种不同方式。它因此把我们从认识论的论证引向一种更深刻的论证,也就是对主体之在先性的实践论证。作为经验的客体,我属于感性的世界;我的行动是被自然规律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如所有其他客体的运动是被自然法则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样。相反,作为经验的主体,我身居一个理智的或超感性的世界;在这里,由于我独立于自然规律之外,我能够自律,能够按照我给自己确立的法则来行动。    惟有从第二种立场出发,我才能把我自己看作是自由的,"因为在感性世界,独立于因果决定之外即是自由"。如果我完全是一个经验的存在,我就不能够获得自由,因为每一种意志实践都可能受到对某一对象欲望的限制。所有选择都将是他律的选择,都受到对某种目的的追求的支配。我的意志就永远不能成为第一原因,而只能是某种先验原因的结果,成为此种或彼种冲动或欲望的工具。只要我把我们自己看作是自由的,我们就不能把我们自己看作是纯粹的经验存在。"当我们认为我们自己是自由的时,我们就使我们自己成为理智世界的成员,并认识到意志的自律"。所以,主体的概念先于并独立于经验,这正是道义论伦理所要求的,它不仅可能,而且不可或阙,是自我认识和自由之可能性的前提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按照道义论伦理,申认正义的首要性的用意所在。按照康德的观点,正当(权利)的优先性既是道德上的,也是基础性的。根据其主体先于其目的的概念,对于我们将我们自己理解为自由选择的和自律的存在来说,这一主体概念是不可缺少的。当社会由这些不以任何特殊善观念为前提条件的原则来支配时,它就可以得到最好的安排,因为任何别的安排都不可能把个人作为能够选择的主体来尊重;它可能把个人本身作为客体而非主体对待,或作为手段而非目的来对待。    道义论的主题在许多现代自由主义思想中得到了类似表达。因此罗尔斯说:"由正义所确保的权利不服从社会利益的算计",与之相反,德沃金则认为,它"将作为个体手中的王牌",来反抗各种给整个社会强加某种特殊善观念的政策。"由于一个社会的公民在其观念上相互见异",如果政府偏向某一种观念而歧视别的观念--这或者因为官员们相信某一种观念具有内在的优先性,或者因为某一种观念为较多的或较为强大的群体所持有--政府就不能给予他们以平等的尊重。弗莱德认为,与善相比较,正当(权利)与不当的概念"之所以具有一种独立的和压倒一切的特性,是因为它们确立了我们作为自由选择实体的基本地位"。比任何选择更为重要的是,人格的价值"是选择概念本身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而且这正是我们围绕着尊重个人所制定的各种规范不可能妥协的缘由所在,也是为什么相对于我们选择追求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说,这些规范具有绝对性的原因所在"。    正是凭借其独立于日常心理学假设和目的论假设之外这一点,这种自由主义,至少是其当代版本,便认为自己可以避免各种传统的政治理论一直易于陷入的困境,尤其是关于人性和善生活意义问题的争论。因此德沃金宣称:"自由主义不依赖于任何人格理论",罗尔斯认为,它的关键性假设不包含"任何特殊的人类动机理论",而德沃金说,"这样一种自由主义不关心"个体选择追求的生活方式,艾克曼则认为,为了让人们接受自由主义,他们"不必对大量极具争议的大问题采取同一种立场"。    但是,假如有某些哲学和心理学的"大问题"紧随着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那也只是因为它将其争论搁置在其他地方。诚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这种自由主义避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人格理论,至少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格理论。比如说,把一种决定性的本性、或是某些根本性的欲望和倾向归于人类,诸如自私性或社会性。它所关注的不是人类欲望的客体(对象),而是欲望的主体,以及这一主体是如何构成的。    因为正义是首要的,所以某些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必定是真的。我们必定是某种形式的物类,必定以某种方式与人的环境相联系。尤其是,我们必定总是与我们的环境保持着某种距离,肯定会受到条件的限制,但我们的一部分永远都先于任何条件。只有用这种方式,我们才能把我们自己既看作是经验的主体,也看作是经验的客体,看作是行动主体,而不只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的手段。道义论自由主义设想,我们能够且的确必须在这种意义上把我们自己理解为独立的。我将论证,我们并不能这样独立,而在这种自我影象的片面性中,我们倒是可以发现正义的种种局限。    那么,道义论的人格理论究竟错在何处?其缺陷是如何削弱正义之首要性的基础的?当我们发现正义的局限时,又会出现什么样的与之对立的美德呢?为了陈述我的论证,考量人们可能对康德观点提出的以下挑战将是有益的。    社会学的反驳    第一种挑战可以被称为社会学的反驳,因为它是从强调社会条件对塑造个体价值和政治安排的广泛影响开始的。它宣称,自由主义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中立性不可能,而中立性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哪怕我们尽可能地尝试,也永远无法摆脱我们条件的影响。因此一切政治秩序都具体化为某些价值;问题是,谁的价值可以普遍盛行?结果又是谁得谁失?道义论主体的那种夸张的独立性乃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幻觉。它误解了人的根本的"社会"本性,误解了我们"始终"都是受条件限制的存在这一事实。没有任何例外,没有任何超越的主体能够处在社会或经验之外。我们每一时刻都处在我们的生成之中,都是一连串的欲望和倾向,没有什么能寄托于本体王国。主体的在先性只能意味着个体的在先性,因而偏向于个人主义的价值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惯作法。之所以惟有正义看起来才是首要的,是因为这种个人主义提出了典型的相互冲突的主张。因此正义的局限就在于它限制了培养那些合作性美德的可能性,诸如,利他主义,仁慈一类,这些美德能减弱冲突。但是,这些美德恰恰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假设基础上的社会最难以生长繁荣的美德。简言之,一个由中立原则支配的社会之理想乃是自由主义的虚假允诺。它肯定个人主义的价值,却又标榜一种永远无法企及的中立性。    然而,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未能在各个方面恰当估价这种道义论观点的力量。首先,它误解了这种自由主义所宣称的中立性。正当(权利)原则的中立性,并不是这些原则承认一切可能的价值和目的,相反,是指这些原则是以一种不依赖任何特殊价值或目的的方式而被推导出来的。当然,一旦正义原则被这样推导出来,它们就拒绝承认某些目的(假如它们与任何东西都能相容的话,它们就很难成为规导性的原则),但它只是拒绝那些不正义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是那些不符合原则的目的,这些原则本身的有效性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生活方式的有效性。它们的中立性所描述的是它们的基础,而非它们的效果。但是,即便它们的效果也在许多重要方面比社会学的反驳所揭示的更少受到限制,比如说,利他主义和仁慈就完全与这种自由主义相容,在其假设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这些美德的培养。主体的优先性并不是说我们为自我利益所支配,而只是说,无论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利益,这些利益都属于某个主体。从权利的立场出发,我可以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善或他人的善,只要我不行不义。而这一限制与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毫不相干,相反,却与保证他人同样的自由这一压倒一切的利益相关。合作性的美德与这种自由主义绝无冲突。    最后,社会学的反驳是如何否定道义论的独立概念的?这一点尚不清楚。如果它的意思是想提出一种心理学的反驳,那么,它就无法表达道义论的观点,因为后者提出了一种认识论的主张。主体之独立性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作为一种心理学的事实,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为克服我的偏见或超脱我的确信所需要的那种分离,而是说,我的价值和目的并不界定我的身份,我必须把我自己看作是一种区别于我的价值和目的(无论它们可能是什么样的价值和目的)的自我的承担者。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是想挑战这种认识论的主张,那么,这种挑战的基础可能如何?这一点目前尚不清楚。当休谟把自我描述为"各种不同知觉的集合或堆积,它们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相互汇集,并处在一种永恒的流动和运动之中"时,他也许是最接近描绘出完全受经验限制的自我之图象的人,正如这种社会学观点所要求的那样。但是,正如康德后来所反驳的那样,"任何固定不变的自我都不可能在这种内在表象的流动中表现自身"。要使通过时间的自我之连续性有意义,我们必须假定某种统一性原则,它"先于所有经验,并使经验本身成为可能"。的确,当休谟承认,他无法最终解释这些"将我们思想或意识中的连续出现的知觉统一起来的"原则时,他本人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困难。尽管康德的超验主体可能存有疑问,这种社会学的反驳似乎也难以提出一种有效的批评。它必须预先设定的认识论很难更让人信服一些。 万俊人译
  5. 郑传寅:节日民俗与古代戏曲文化的传播
    戏剧 2009/09/08 | 阅读: 1661
    在我国古人的心目中,节日是不同寻常的日子,它可以支配平时的岁月。人在节日的言行必须格外谨慎小心,因此,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节日禁忌。趋吉避凶的心理渗入审美观念,不只是制约着戏曲创作,也左右着戏曲批评。
  6. 王启明:全面解析转基因阴谋论
    科技 2011/09/14 | 阅读: 1657
    摘要:转基因阴谋论的真正温床在于,关系人类公益的事务被当作商业机密而秘密筹划,关系人类福祉的科学技术被商业私利所劫持,在密不透风的商业密室面前,民众只能被蒙在鼓里,凭空制造出许多阴谋论。阴谋论的合理之处在于,它揭示了这个世界的不平等的权力结构,要扬弃阴谋论,不能仅仅武断地拒绝它,而应该在现实层面铲除它据以存在的土壤。这就必须让一切公益事务走向公开,让民众自由介入公共实践与争论,让科学的成果归全人类共享,真正实现科学技术的Communism。 一、"转基因"阴谋论的兴起 虽然有关转基因的争论自这项技术诞生之始就一直存在,但在中国,转基因争论开始呈白热化,却是始于2009年底,其触媒就是农业部给某转基因水稻所颁发的安全许可证。自此之后,围绕着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各路学者、媒体、环保组织和公益团体唇枪舌战,相关争论一直持续至今。然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国际学术界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要在这个问题争出个是非曲直,在现有条件下是恐怕是不可能的。或许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在转基因主粮的安全性尚未得到确证的情况下,应不应该大规模地推广。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一个涉及到十三亿人健康的决策来说,我们应该规避一切可能的风险。然而,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 有关转基因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转基因产业的背后是否有利益集团的策划和推动。国人对转基因利益集团的最初认识来自美国经济学家威廉·恩道尔的著作《粮食危机》,该书披露了孟山都公司、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跨国利益集团操纵转基因产业控制发展中国家农业和人口等诸多细节,也正源于此,很多人在反对转基因的理由中添列了保护民族农业和维护国家安全等内容,这也使反转基因的立场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同。而转基因支持方的诸多理由则变得晦暗不明起来,尤其是在转基因作物的很多原有预期已经遭到了事实反驳的情况下。于是,种种带有诛心之论色彩的传言不胫而走。早在2005年便有网友爆料,国内某著名转基因支持者、科普作家和学术打假人士受雇于孟山都公司,2007年,又有网友撰写长文继续披露了他和国内其他转基因支持者与跨国公司的影子关系。待到去年底的转基因争论兴起之时,关于他的身份的种种猜测便大肆流传开来。于是,在不少草根网民那里,该网友成了卖国贼、跨国资本的走狗,转基因显而易见地意味着一场跨国资本甚至发达国家针对中国人的阴谋。 这是转基因阴谋论的第一个版本:跨国资本阴谋论,我们不妨把它称之为初阶版本。 如果说这种阴谋论至少还有些事实根据,那么另一种阴谋论则已经"超越"了事实,这便是共济会阴谋论。虽然对共济会的各种指控在国内网络上早已出现,但是真正把共济会阴谋论推向高潮的却是著名学者何新。在不久前有关麻疹疫苗安全性的争论中,何新先生通过博客宣称,麻疹疫苗有可能是共济会消减中国人口的一个阴谋。随后,各种关于共济会的猜测便风生水起,诸如转基因食品、国际游资等都和共济会联系在了一起。 据说,共济会是犹太人控制的一个邪恶组织,它不仅一手建立了美国,而且其势力已经延伸到了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一切领域,华尔街的犹太金融家、美国的各大媒体机构、电影公司都实际上受到共济会的操控。共济会打着洛克菲勒基金会、比尔·盖茨基金会等各种旗号,以慈善的名义行阴谋之实。据说在1995年,共济会在旧金山秘密召开了一个所谓的费尔蒙特饭店会议,包括小布什、布莱尔、比尔·盖茨、布热津斯基在内的诸多名流均列席参加,该会议提出了一项骇人听闻的计划:决定用高技术消灭发展中国家的剩余人口。诸如向发展中国家推广转基因食品、给发展中国家人民接种疫苗等都是这项计划的具体实践,共济会员们正暗中筹划着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秘而不宣地进行一场无声的屠杀。 这便是转基因阴谋论的高阶版本:共济会阴谋论。在这个版本的阴谋论中,共济会直接操控了跨国资本家的全球行动,并且它还与其初阶版本兼容,跨国资本家一样凭借科学技术操控着发展中国家的生与死。综合两种阴谋论版本,我们便看到了一个黑暗王国的权力结构:共济会-跨国资本-科学技术。进一步分析这个权力铁三角,我们将发现,跨国资本权力是两种版本的阴谋论的交汇点,也可以说是这个黑暗王国的权力轴心。以下我们将分别解析共济会和科学技术的阴谋论起源,进而洞悉转基因阴谋论的前世今生。 二、分道扬镳:密谋还是公开? 共济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共济会并非杜撰,现在依然存在。共济会的起源众说纷纭,一般认为,共济会起源于十七世纪的英国,最初是一个石匠行业行会,后来却发展为一个秘密启蒙团体,据传它与欧洲近代的启蒙运动和历次大革命关系密切,诸如孟德斯鸠、伏尔泰、华盛顿、富兰克林、拿破仑等都是共济会成员。此外,在共济会数不胜数的象征符号中,最著名的就是上帝的全视之眼(All-seeing Eye),它一般居于各种徽章的中央或中上方,散射出万丈光芒以照亮世界。这个符号意象不仅出于共济会的徽章中,也出现于培根作品的封面、美国的国徽等有进步意味的图像中。这个符号暗示了共济会的一般目的,也即让光明驱散黑暗,而这正是启蒙(Enlightenment)的原始意义。 关于共济会的宗旨,德国十八世纪思想家莱辛在有关共济会的经典文献《恩斯特与法尔克:写给共济会员的谈话》中有过经典的表述。莱辛认为,市民社会总是不断地在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产生分裂,这些分裂使人相互孤立和对立,从而产生利益冲突和压迫。然而,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心灵超越了宗教和等级的偏见,顺带致力于做一些弥合分裂、使人团结的事情。这些人并非彼此分散如"孤岛",而是处于一个隐蔽的教会中,这便是共济会。莱辛眼中的共济会显然是一个人道主义团体。在法国大革命前后,共济会式的人道主义的呼声遍布欧洲,歌德、席勒、莫扎特和贝多芬的作品都浸透着浓厚的共济会精神,那种超越民族、宗教和等级,致力于人类团结的世界主义情怀,激励了欧洲的数代进步分子。 我们不禁要问,这么美好的共济会与阴谋有何关系?且让我们回顾下共济会的历史。 共济会把天主教会视为黑暗王国,对天主教会的暗中颠覆持续数个世纪。因此,它的秘密活动自然遭到了天主教国家的强烈抵制。在旧欧洲的保守分子那里,共济会被认为是颠覆教会、瓦解社会根基、败坏道德、宣扬无神论的邪恶组织。而在后来的活动中,它的世界主义倾向越来越威胁到当时新生的民族国家的根基,这样一来,教权与王权都同时加入到对共济会的声讨中来了。于是,有关共济会的各种阴谋论便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共济会成了魔鬼撒旦、犹太人、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们的同类,成了被任意抹黑的对象。 一般而言,共济会的目的是要弥合人世间的各种分裂,但是它本身的组织却是秘密性质,作为一个不可见的教会,它和它所意欲反对的天主教会一样制造了社会内部的分裂。这是一个悖论,共济会的存在形态和行动目的之间的悖论。随着历史的发展,共济会将要为这个悖论付出代价。如果说在大革命之前,共济会的密谋还可以针对绝对王权主义国家和天主教会,那么在大革命之后,在民主成为大势所趋的时代,共济会的密谋所针对的除了人民还是什么呢?因此,我们看到,共济会在法国大革命之后便面临着一个抉择:继续密谋还是公开行动?这个抉择根本上决定了共济会的性质转变。 这个抉择问题由来已久。早在莱辛的时代,德国思想家赫尔德在看了《恩斯特与法尔克》之后,写了一篇与之相关的对话,主张公开一切秘密,以学者的科学共同体代替秘密的共济会。他认为,真正的光芒是不需要遮挡的,它应该面向所有人,随着启蒙运动的推进,共济会的秘密原则已成为明日黄花。然而,这个提议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赞成。法国大革命之后,德国保守的浪漫主义分子F·施莱格尔坚持共济会的秘密性质,他宣称,真理永远是属于少数人的秘密,因此需要一个秘密的共同体,去抵御民主时代的大众。 于是我们看到,以法国大革命为界限,共济会的精神分裂了,我们可以粗略将其概括为两派:一派支持公开真理,是进步的;一派坚守秘传真理,是反动的。这两种精神在随后的历史中展开了全面的角逐。 1848年以后,欧洲进入了全面工业化的时代。在新的时代里,造成社会分裂的已经不再是王权也不再是教权,而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不可避免的分化。正是在这个时期,共济会对进步分子的吸引力逐渐让位于社会主义,而共济会中的世界主义倾向也开始渗透到社会主义中来。共济会与社会主义的隐秘关联和分歧都可以在马克思那里得到揭示。马克思主编《巴黎前进报》时期曾刊发过莱辛的《恩斯特与法尔克》,把莱辛追认为共产主义的先驱。然而,马克思是以一种赫尔德式(即进步)的方式继承了共济会的理想,在《共产主义者宣言》中,他宣称,共产主义者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马克思拒绝了一切阴谋,这尤其表现在他同布朗基主义者(坚持搞密谋活动的革命家)的论战中。与此同时,他也在某些文本中曲折地道出了他对当时的共济会的看法,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写道:"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虚伪的兄弟,但面对着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①]不少人认为,马克思的隐喻似乎暗示,-资本主义时代的共济会已经成为一个资本家们联合起来密谋压榨工人阶级的利益共同体。 aner 在此之后,与过去的时代相比,秘密的共济会又有了新的罪名:犹太资本家密谋统治世界的工具。20世纪初叶,一份所谓的《锡安长老会纪要》开始在俄罗斯秘密流传,据称它是锡安主义者(犹太复国主义者)的一次秘密会议的记录。据这份文献所言,秘密组织共济会不过是更为隐秘的锡安长老会的前台组织,锡安长老会利用共济会宣扬的自由主义瓦解一切国家的宗教和道德根基,利用金融资本搜刮全世界的财富,让他们听命于犹太人。这是把犹太资本家与共济会联系在一起的最著名的文献,各种有关犹太人和共济会的阴谋论都从这里汲取了源源不绝的灵感。 于是,两种对立的共济会精神在历史中道成肉身,我们现在就看到了两种类型的共济会:公开的和秘传的。从社会主义对共济会启蒙精神的传承上来看,公开的共济会(社会主义)旨在让全人类都沐浴在真理的光照之中;从各种阴谋论话语所描述的情况来看,秘传的共济会则是一小拨人的宗教,它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脱离人民的黑暗王国,最终让所有人接受他们的统治。   三、科学的转变:从秘传到公开再到"秘传" 以上通过对阴谋论的演绎,我们已经看到反动的共济会是如何一步步走向黑暗,沦为跨国资本的影子机构的,以下我们将继续解析,科学技术是如何循着共济会的逻辑堕入黑暗的。因为近代科学技术兴起于启蒙运动,我们便先从启蒙运动讲起。 与我们的对启蒙理性的刻板理解不同,启蒙运动实际上与各种神秘主义秘密团体关联颇深,英国文化史家弗朗西斯·耶茨(Frances Yates)就认为,犹太教卡巴拉神秘主义、赫尔墨斯神智学、玫瑰十字会和共济会等各种神秘主义思潮和团体对现代性与启蒙运动的兴起有莫大贡献。当然,除了与神秘主义思潮的观念上的某些相似,启蒙运动最初采取密谋的形式,还在于它与社会的冲突。启蒙知识人认识到,他们的主张与现存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他们毫不掩饰地行动或写作,那么他们必将遭到社会的迫害。因此,他们在行动上必须依托秘密社团,在言辞上必须尽量隐微。然而,根据启蒙运动的一般宗旨,没有什么秘密是不能公开的,因此,启蒙运动和共济会面临着一个同样的悖论,它虽以散播光明为目的,然而它的谋划却是在阴暗中开始的。他们组建秘密社团,采取隐微写作,最终却是为了消除一切秘密。 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对启蒙运动做这样一个概括:用公开取代密谋、用光明驱散黑暗,总之,用见光的公共性代替不见光的私密性。启蒙运动的这层含义,尤其体现在近代科学的历史起源中。近代科学起源于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希腊哲学传统与工匠传统,而当这两种传统融合成为近代科学的时候,都经历了一个从秘传到公开的转变。 首先我们来看希腊哲学传统。希腊哲学肇始于希腊人对自然的发现,自然是与习俗或神话相对的一个概念。在荷马的神话世界中,人世的种种纷乱与事迹,都受到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的操控,一个不可见的影子集团暗中决定着人世的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与仇。因此,在荷马那里,整个世界体现为一场阴谋,这可以说是阴谋论的最早版本。与此相反,希腊人的自然哲学展现了另一种世界图景,支配世界的法则不再被归结于超越性的诸神,而是内在于自然本身,世界于是成了一个广场,诸种因由一目了然,再也没有什么密室阴谋。法国古典学家韦尔南认为,希腊人的自然观可以视为城邦民主在宇宙中的投射,正是在民主制城邦中,权力不再集中于一个凌驾社会之上的神王手中,而是平等地分布在的公共空间中。民主制城邦的权力场所不再是不可见的密室,而是公共性的广场,在此,一切阴谋均告失败。因此,希腊哲学的产生是与民主制息息相关的。 然而,希腊哲学本身又具有某种暧昧性质:自然哲学家与王族祭司之间在历史角色上前后相继,秘教知识与哲学知识在谱系上前后相连。由于这层关联,哲学有的时候孜孜以求地把真理隐藏起来,有时又满怀启蒙世界的壮志雄心。而苏格拉底之死更让后来的很多哲人都谨小慎微,倾向于秘传真理。 对于近代科学的另一个传统--工匠传统而言,ui在古代世界,工匠的技艺并非如现代科学一样是一项公共事务,技艺人的活动局限于手工艺品的发明和生产工具的改进,而这些活动都可以归属为经济生产的范畴。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中,经济生产远未成为一项社会性的活动,劳动产品也很少成为商品,相反,它很大程度上满足的是生产者自己或小共同体内部的自我消费。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下,工匠的技艺也仅仅意味着使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工匠们的技艺往往体现为一种自身安生立命的活动,而非谋取超额利润的专利技术。学习一门技艺,就等于获得一个确定的身份,这个身份不是什么人都能获得的,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对天赋、出身和资历等方面的考察。这样,工匠们的技艺往往是师徒秘密相传,不轻易向外人公开。 因此,虽然希腊哲学已经预示了某种公共性,但总体而言,无论是希腊哲学传统还是工匠传统,都是倾向于秘传而非公开的。直到培根的启蒙时代,希腊哲学传统开始与工匠传统融合,无论是原本的哲学还是技艺才都开始转变为公共领域的事务--关于哲学的争论不再是几个学派内部的私密争论,技艺的学习也不再是师徒之间秘传。哲学与技艺结合成为全新的近代科学之后,那种秘传所依赖的天资、灵性和资历等全都遭到了启蒙运动的拒斥。近代科学方法的两个最伟大的代表培根和笛卡尔都宣称,他们的研究方法对一切人而言都是可以习得的,在科学方法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就此而言,近代科学方法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公共空间,它把所有人都纳入到一种可以自由探索与交流的场域之中。 因此,近代科学就其源初的筹划而言是反对密谋、主张公开的。这同时也是启蒙运动的意义:一切都要公开,供所有人的理性去考察。 然而,当近代科学开始其筹划之时,它却只能依托于包括玫瑰十字会、共济会和光明会在内的各种秘密启蒙团体。故而,近代科学所开辟的公共空间从来都是有限的,它从未真正面向大众,它最多只是作为天主教国家或绝对王权主义国家内部的一个国中之国、城中之城而存在。而到了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时期,科学的专业化提高了科学争鸣的准入门槛,大众越发难以参与进去。因此,近代科学本身所预示的公共空间最终被证明只不过是科学家本身的公共空间而已。 正如当教会停止了一切关于教义的争论,而发展成为一个封闭的组织体系之时,各种个人私利便从阴影中涌现出来腐化了教士阶层。当科学共同体成为一个封闭的体系之时,它原本的公共性便蜕变为私利性,科学为了某部分人的个人私利而出卖公众利益的事情开始屡见不鲜。科学的这种转变,始于科学与市场和商业的合流。 从十九世纪开始,科学与资本主义经济开始紧密结合起来,而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是以追逐私利为基本目的的。虽然在亚当·斯密和曼德维尔的理论中,通过个体对私人利益的追逐,公共利益是可以得到实现的,只不过在私人利益到公共利益的转变中,需要一个中介--市场。亚当·斯密把市场的这种神奇的化私为公的能力称之为"看不见的手"。然而,这只"看不见的手"似乎越来越转变为垄断势力的暗中操纵。 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与工业的结合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首先是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开始转变为工具理性,也就是说,原本蕴含了某种公共性、可以自由探索和争论的科学技术,蜕变成了技术专家们的私人标准,而这种私人标准恰恰是以经济效益为基础的。远离了公共争论的科学日益受到商业利益的侵蚀,原本致力于全人类福祉的科学技术转变为少数技术垄断企业谋取利益的工具。于是,科学共同体这种公共机构便从公众中异化出去,原本是公共的东西反倒成了一个科学家或某些科学家的私人事务。现代科学技术日益丧失其公共性的一个特征即是知识产权的合理化,启蒙运动对科学技术的一般规定本是致力于全人类的解放,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却越来越远离了这个方向,再也没有比"专利"这个词更能表征科学技术的异化了,所谓专利,便是专属于技术垄断企业的利益。科学技术的专利化还意味着,启蒙时代主张公开的知识重又走向了"秘传",无数的科学家和资本家合谋,正用专利实践着他们的"隐微教导"--在密不透风的密室里"秘传"能操控世界的真理。   四、阴谋论的土壤,以及科学的未来 至此,我们便洞悉了转基因阴谋论中的那个黑暗王国的历史秘密,在共济会-跨国资本-科学技术的权力铁三角中,无论是作为一个政治组织的共济会,还是作为改造世界的工具的科学技术,都曾经是一种光明势力,只是在随后的历史发展中,前者与其社会主义运动分道扬镳,沦为了资本财团的影子机构,后者与商业合谋,成了资本家统治世界的工具,由此,它们才遁入黑暗的资本世界之中。然而,以上所述的只是转基因阴谋论叙事的一个演绎的而已,更为真实的历史内核还藏在这个阴谋论演绎的背后。 阴谋论也可以视为一种扭曲了的阶级斗争,当一个阶级在现实层面的争论或斗争无法开展或陷入无望之时,便通过阴谋论话语对敌对阶级进行离奇的控诉。从历史上看,当共济会密谋推翻天主教的神权统治时,旧教士和没落贵族阶级以种种荒诞的阴谋论来指控共济会;当大革命后的现代国家站稳了脚跟,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之时,面对永远看不透的各种商业机密,小资产阶级们捡起旧日的种种共济会和犹太人的阴谋论佐料,又编织出一个针对垄断资产阶级的阴谋论。同理,当各种技术、商业和国家机密与谋略把公众挡在转基因的事实真相之外,商业私利与科学公益纠缠不清之时,少数性情机警的民众和学者又再次挖掘出共济会阴谋论,将其与转基因接合起来。 故而,阴谋论的合理之处在于,它提醒人们,权力斗争并没有终结。任何对阴谋论的武断拒绝,宣称天下太平的天真幻想,都将遮蔽社会本身不合理的权力结构,从而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试想,当这个世界还是以阴谋的形式运转的时候,我们怎么能够要求公众放弃阴谋论呢? 然而,阴谋论的局限亦是显而易见的,阴谋论的本意是揭示阴谋,然而,当它凭各种零碎的事实任意臆测杜撰的时候,却无意间把阴谋制定者描绘成了运筹帷幄决策千里的诸葛孔明,这样一来反倒遮蔽了真相。就此而言,阴谋论与英雄史观有着相同的前提,它们都坚信,这个世界被一小撮人所决定了,只不过前者把这一小撮人看成了魔鬼,而后者却把他们当做了天使。然而,阴谋论与英雄史观的部分合理性正在于,这个前提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当我们回望历史的时候,我们总会发现,这个世界真是被一小撮人以各种阴谋统治着的。然而,一俟我们继续追问这一小撮人为何能以阴谋进行统治的时候,我们便发现,阴谋之所以成为阴谋,并不在于阴谋制定者的存在,而在于某些隐藏于公众视线之外的封闭组织,在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合理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制度。因此,如果我们要消灭一切阴谋,就不应当停留在阴谋论层面上,仅仅从话语上扬弃它,而且应当在现实层面扬弃它,铲除它据以存在的一切土壤。捣毁了密室,一切阴谋者也就没有了藏身之地和谋划之所。 因此,阴谋论的真实的历史内核也正是在于这个"密室"本身。在历史上,无论是作为一个带有政治性组织意味的共济会,还是以造福全人类为目的的科学技术,都曾在旧欧洲社会中敞开了一个公共领域,一个公众可以自由参与实践与争论的开放空间。然而,那种以私人牟利为目的的经济事务逐渐侵入了公共领域,各种政治机构和科学共同体都纷纷被各种资本势力所辖制,从而陷入了工具理性的泥淖,丧失了它们的公共性。而资本势力,正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密室。这个密室并非一个无关紧要的私人领域,因为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化大生产,早已让一切资本势力获得了操纵人民群众生活的权力。而公众却只能被挡在这个密室的门外,只能被蒙在鼓中,凭空造出许多阴谋论。但辩证地看来,这些阴谋论却揭示了某些真理:当公共性事务和科学技术被资本所垄断,其结果必然是权力与知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失去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和介入科学话语的权利,于是流言猜疑必然纷然而起,真理只能以谬误(阴谋论)的形式表现出来。 当我们洞悉了阴谋论的本质之后,再联系当前的转基因阴谋论来看,便会明白,阴谋的产生并不在于--如某些"科学打假人士"所指责的--公众科学素养的缺乏,或中国人逻辑的缺失,事实上,在公众科学素养健全和讲究逻辑的西方社会,阴谋论往往有着更为广大的市场。转基因阴谋论的真正温床在于,一方面,很多关系公众利益的政策往往是一小撮人未经公众讨论而秘密制定的,决策者的那种秘不示人的大棋心态必然招致公众的离奇臆测--即便大众有心一查究竟,但又谈何容易?另一方面--这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商业私利劫持了转基因技术,关系亿万人生命过程的技术产品,它的生产却是以牟利为根本目的--谁知道为了获取更大利润,他们在这些产品中又动了什么手脚? 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曾把科学的精神气质概括为四条规范: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公有主义(Communism)、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有限度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kepticism)。然而,现代的产业化科学无不与这些规范相悖,就所谓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而言,它们不但同公有主义和无私利性毫不相干,而且与之截然相反,私密性、私利性才是这些科学的实质性的规范。就此而言,默顿眼中的科学乃是属于启蒙运动的原初筹划,现在仍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 因此,只要科学技术还没有与商业真正地分离,各种商业机密把科学技术闭锁于公众之外,诸如转基因阴谋论这样的话语便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一旦科学技术不再作为任何利益集团的私人财产,而是让全人类自由参与和共享的时候,一切转基因阴谋论便会自动烟消云散。转基因阴谋论的消灭不在于科学知识的普及,而在于公众对科学话语的介入和科学成果的共享,在于科学技术的Communism。   (责任编辑:夏永红)   * 王启明,北京语言大学文艺学博生研究生。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4版,第220页。   
  7. 赵汀阳:知识,命运和幸福
    思想 2009/08/15 | 阅读: 1655
    我曾经论证说,最大的问题未必是最重要的问题。经典哲学就专门研究那些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因为大-----往往引起思想的欲望,但是毕竟太远。人的存在是生活,生活的意义只能存在论地在于生活本身,而不可能在生活之外------假如在生活之外就恰恰意味着生活自身没有意义或者很不重要------这是非常中国式的领悟方式。因此只有切身性的问题,也就是离生活很近的问题,才真正是非面对和思考不可的。
  8. 卡尔维诺:为什么要读经典作品?
    人文 2011/03/18 | 阅读: 1655
    经典作品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经典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很容易将时下的兴趣所在降格为背景噪音,但同时我们又无法离开这种背景噪音。
  9. 视觉惶恐:爱德华·萨义德访谈录
    艺术 2009/04/07 | 阅读: 1652
    《视觉惶恐》选自《爱德华·萨义德和批评家的工作:向权力讲真话》(美国杜克大学出版社,2000)。访谈录的问者和答者均为美国著名批评家,米切尔是《批评探索》的主编,哥大教授。访谈的背景是西方出现了一些非艺术专业的学者策划展览,包括德里达等一些著名学者。二人关于视觉艺术的对话,涉及到绘画、音乐、摄影、戏剧和他们所熟悉的文学,涉及到哲学、历史、政治和美学。
  10. 杨燕迪:作为人文学科的音乐学
    音乐 2009/09/20 | 阅读: 1651
    在西方及东欧大部分国家中,音乐学一般都设置在综合性大学,属于人文学科的范围,而我们往往对此感到诧异,这恰恰说明我们头脑中缺乏“人文学科”的概念。据笔者所知,世界上似乎只有苏联和中国是将音乐学系设置在音乐学院内的。
  11. 美国随时可切断中国与国际互联网主干的联系
    科技 2009/04/26 | 阅读: 1649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WSIS) 即将于2009年5月18-22日在日内瓦再次召开。本次日内瓦阶段会议将有35个会议小组,讨论包括在互联网保护儿童等问题。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是联合国主办的系列会议,目前大家关注较多的是2005年以互联网国际管理为主题的突尼斯阶段会议。但2005年11月闭幕的突尼斯阶段会议在改革互联网国际管理体系方面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美国仍然保持着对互联网国际管理的主导权。这意味着美国Government在任何时候都有能力把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或地区驱逐出国际互联网主干网。
  12. 葛剑雄:中国古代社会为何视日食为灾难?
    科技 历史 2009/08/17 | 阅读: 1649
    相传尧已经设立“掌天地四时”的专职天文官,负责观察天象,由四个人分别驻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通过观测太阳和星宿来推定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的具体日期,以利农事。《尚书·胤征》记载:夏王仲康时(约公元前2050年前后)发生了一次日食,由于天文官羲、和二氏沉湎酒色,疏于观测,居然没有及时作出预报,以致引起全国震恐。
  13. 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钢改制问题的六条意见
    经济 2009/08/18 | 阅读: 1649
    盛国民说:“当前的工作是广泛征求林钢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看法,及对企业未来发展道路的意见。”
      由于企业经营资金紧张,销售市场萎缩,环保措施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影响等多方面原因,2008年8月,经濮阳市政府批准,林钢开始改制。今年3月21日,林钢工人堵塞了林州至安阳的高速公路,4月30日堵塞了106国道。
  14. 绿色和平:每天来杯“农药鸡尾酒”?
    法律 环保 2009/04/12 | 阅读: 1648
    2008年12月和2009年2月,绿色和平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易初莲花购物中心、沃尔玛超市、华润万家超市、农工商超市,以及两个农贸市场,购买了当地常见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
  15. 王安忆:谈史铁生--精诚石开,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
    文学 2011/01/05 | 阅读: 1647
    一九九○年夏在北京,去史铁生家,他向我演示新式写作武器,电脑。  一九九○年夏在北京,去史铁生家,他向我演示新式写作武器,电脑。在鼠标的点击下,一步步进入腹地,屏幕上显出几行字,就是他正写作的长篇小说《务虚笔记》,应当是第四章"童年之门"中"一个女人端坐的背景"的一节。这样一个静态的、孤立的画面,看不见任何一点前后左右的因果关系,它能生发出什么样的情节呢?它带有一种梦魇的意思 ,就是说,处于我们经验之外的环境里,那里的人和事,均游离我们公认的常理行动,那又将是什么样的原理呢?怀着狐疑,第二天一早我又到史铁生家。他不在,他父亲说他到地坛去了,就是《我与地坛》中的那个地坛,在这本书里,他也写到过,称之为"古园"。于是我坐着等他,当他摇着轮椅进来,一定很惊奇,怎么又看见我了?闲扯几句,我捺不住提出,再看看他的电脑,事实上是,再看看他的长篇。这其实有些过分,谁也不会喜欢正写着的东西给人看,这有些近似隐私呢。然而,史铁生是那样一个宽仁的人,而且,还是坦然的人,他顺从地打开电脑,进入写作中的长篇。我请求他再往前滚动,于是,出现了"一根大鸟的羽毛,白色的,素雅,蓬勃,仪态潇洒"。我再请求向后滚动,却很快完了,他抱歉地说:就只写到这里。他已经倾囊而出,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这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只有一点是明显的,那就是,这是一部纯粹虚构的东西。我说"纯粹虚构",意思不是说还有不是虚构的小说。小说当然是虚构的性质,但小说是以现实的逻辑演绎故事。我在此说的"纯粹虚构",指的是,史铁生的这部小说摆脱了外部的现实模拟性,以虚构来虚构。追其小说究竟,情节为什么这样发生,而非那样发生,理由只是一条,那就是经验,我们共同承认的经验,这是虚构中人与事发生,进行,最终完成虚构的依附。而史铁生的《务虚笔记》,完全推开了这依附,徒手走在了虚构的刀刃上,它将走到哪里去呢?  这实在是很险的。  长篇对于别人也许没什么了不得的,但对史铁生,真的是一个挑战。  时过三年,一九九三年春,我在北京借了一小套单元房,排除一切干扰写小说。有一日,几个朋友一起晚饭,其中有史铁生,席间,只听他自语似地嘀咕一句,意思是这阵子不顺遂,两个星期就在一小节上纠缠。看上去,他依然是平和的,不过略有些心不在焉。可在他也已经够了,足够表示出内心的焦虑。我们都知道他正泡在这长篇里头,心里都为他担心,不知这长篇要折磨他到什么时候。长篇对于别人也许没什么了不得的,但对史铁生,真的是一个挑战。还是方才那句话,他推开了现实模拟性的依附,走在虚构的刀刃上,能走多远呢?长篇是大工程,还不仅指劳动力和时间的付出,更指的是需要有填充篇幅的巨大的量。这个"量"通常是由故事来积成,而故事则由经验与想象一并完成。在此,经验不止是写作的材料,还是想象所生发的依据,就像前边曾说过:"情节为什么这样发生,而非那样发生"的理由。这是写作小说的资源,长篇消耗尤剧。轮椅上的生涯,却使这资源受到了限制。  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他享有怎样的快乐,就取决于他的自觉与主动性。  自从坐上轮椅,史铁生不得已削弱了他的外部活动,他渐渐进入一种冥思的生活。对这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他不是以感官接触,而是用认识,用认识接近,感受,形成自己的印象。这样,他所攫取的世界便多少具有着第二手的性质。他当然只能从概念着手,概念总是枯乏的,不是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绿?因概念无论如何已是别人体验与归纳过的结论,这也无论如何都会在他与对象之间,拉起一道屏障。他就隔着这层世界灰色的屏障,看这世界,这世界很难不是变形的。可是,变形就变形,谁敢说谁的世界完全写实?谁的感官接触不发生误差,可完全反映对象?倘完全是翻版,不就又退回到概念之前去了?说得好是素朴的世界,其实也是混沌与懵懂。只是史铁生的变形世界排除了生动活跃的感性参预,不免是艰涩的。但命运已经规定史铁生身处概念,他不可能回进自然,残疾取消了他回进自然的条件,史铁生是没有退路的。那么,史铁生的出路在哪里?停在原地,滞留于灰暗的景观之中?或者,也许,还有一条进路,那就是从这概念的世界里索获理性的光明。也就是说,这世界的变形质量,是逊于一般水准,还是超出共享的范畴。那就要看个人心智的能量,或者说个人的思想力度,心智和思想能否达到一个程度--用《务虚笔记》第十二章"欲望"中的说法,就是欲望,"生命就是欲望"。这就好像意识决定存在的意思,"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的意思,听起来有点玄,可这就是史铁生的现实处境。他活在暗处还是有光处,他享有怎样的快乐,就取决于他的自觉与主动性。从这一点上说,史铁生的命运就又和唯物论接上轨了,他其实并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无可奈何,而是和所有人一样,甚至更高程度地,掌握在自己手上。  由于是这样后天的经过思想锻炼过的素材,史铁生的小说早已就显现出一种再造的景观。比如短篇小说《命若琴弦》,故事因循的原则不是现实的逻辑,而是生造出来的。老瞎子的师父给老瞎子留下一张眼睛复明的药方,可是必须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药,否则药就无效。这个条件不是来自于生活实践,而是根据故事的需要纯虚构的。这故事需要给老瞎子一个行为的目的,且又不能使这目的实现,它就要无尽地延长老瞎子的行为,同时推迟目标的接近,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契约:弹断一千根琴弦,才可起用药方。许多民间故事,寓言都是这样,从假想的条件上生发故事,就像古罗马神话"金枝"。特洛伊失陷后,英雄埃涅阿斯根据女神指示,折取一节树枝,于是就有了神力,可去往冥界寻找父亲的灵魂,打探自己未来的命运。这一节树枝的神力其实是被创作者妄加的,好让故事有条件向下走,走到创作者指定的位置上,完成寓意。也因此,史铁生的小说,或多或少都有些寓言的意思。在他的早期,坐轮椅还不久的时候,小说还多是描写具体的生活经验:写街道手工作坊的《午餐半小时》《我们的角落》;写知识青年下放农村生活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的故事》,等等。随着坐轮椅的时间增长,离开自由行动的日子越远,史铁生的小说越变得抽象。思想的涵量增加,故事则渐渐不象形现实,比如《命若琴弦》,比如《毒药》,比如《中篇,或短篇4》,再比如《务虚笔记》。这些与具体人和事疏淡了关系的小说,显现出他逐渐脱离外部的生活,而进入内心。  在《务虚笔记》之前,那些寓言性质的小说,因篇幅多比较短小,寓意也比较有限,所以,虚拟的条件就比较容易贯彻到底,使其自圆其说。可是,面对一部长篇的量,史铁生能否因循着这假想的,再生的逻辑坚持到底?真是一个大问题。这后天的逻辑是根据什么可和不可,推理的条件其实相当脆弱,没有实践来作检验的标准,唯一的武器是思考,思考,思考。似乎怎么样都行,可你确实知道只有一种可行性,就是不知道隐在哪里,错误的迹象又来引你走向歧途。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不晓得能不能说明这种处境,就是黑暗中在旷野走路。手电筒的一柱光使你以为那就是路,于是循它而去,可是等到下弦月起来,天微亮,却看见路在很远的另一边。我们写作的人--即便是我们这些能够以现实生活作准绳的人,也会遇到虚构上的困境。我们最怕的是那种可能性极多的境遇,其实最岌岌可危,因我们知道,不会有事物能够向四面八方发展,任何事物都只可能以一种秩序存在着。纵然是无中生有的,它一旦生出,便也有了自己的生命秩序。这隐在虚无之中的基因图谱,就是史铁生要去寻找出来的。他每一天都在干这个活,没有外力可以帮助,只有思想,孤独的思想。  我想,性爱可说是遥远的彼岸,此岸是残疾人C。叙述者"我"的任务,也就是整部小说的任务,就是将C渡往彼岸。现实已经堵绝了通路,而小说到底也不是童话,它必须遵守现实的可行性制度。  动作取消了,只能以思辩来进行。  他终于在一九九五年上半年完成了这大部头长篇小说,大家都为他松下一口气。接下来,轮到我们吃重了,那就是阅读的挑战。在这里呈现的是这样一幅虚拟的图景,与你我他所认识的生活无关,而这通常是阅读所依凭的媒介。我们沿着所共知的生活表面性进入到另度空间--创作者所营造的独立王国。当然,史铁生在这里也使用了某些现实的资料,比如Z所遭遇的社会等级差异,Z九岁时在小女朋友漂亮的家中玩,听她母亲在身后责备说:"她怎么把那些野孩子......那个外面的孩子......带了进来......"从此种下了功利心的种子;比如医生F和女导演N,发生在政治教条主义时代的爱情悲剧,终因两人家庭阶级所属不同,不得不分手;比如叙述者"我"的那个可怕的童年玩伴,他具有着一种惊人的集权才能,就是唤起群众,任意孤立某一个不合作者,对于他的写实性描写,一脱整篇的冥想风格,鲜明突起,流露出私人生活经验的特质;再比如Z的叔叔与叛徒女人的情感纠葛,亦是由战争年代的史实背景演绎而来;而最重大也是最主要的现实资料,则是C,这个截瘫者的爱情与性爱经历,全部长篇其实都是从此出发。所以,这纯虚拟的景观的源头,却依然是来自现实生活。然而,一旦出发,就进入虚拟的状态,上述所有那些现实性资料,在此全呈现出不真实的形貌。这些人都没有姓名,拉丁字母将他们变成了符号。那些社会事件也不以通用的说法命名,而以暗示的方式,也抹杀了具体性。就和最初的,从电脑屏幕上窥伺的印象相同,像梦魇。问题临到阅读的方面,就是我们将根据什么条件解释梦魇,这解释能否自圆其说,走向终点。读这小说,有些像猜谜呢!因是缺乏共有的常识的媒介,我们也必须在虚无中寻找地图,然后走入《务虚笔记》。  我想,性爱可说是遥远的彼岸,此岸是残疾人C。叙述者"我"的任务,也就是整部小说的任务,就是将C渡往彼岸。现实已经堵绝了通路,而小说到底也不是童话,它必须遵守现实的可行性制度。C走向性爱,已规定不能以外部行为的方式,用书中的说法:"直接走向性,C不行。"动作取消了,只能以思辩来进行。用思辩排除障碍,推向前进。也所以,这里的以拉丁字母代表着的人物,无一不承担着思辩的角色,分工负责为C渡向彼岸掘进通路。他们一无二致地带了沉思默想的表情,每人都怀揣一个哲学课题,那都是用以证明和反证C的命题的。其中,Z和O似乎被交托的责任较重,第二章,"残疾与爱情"的末尾,就将什么是爱情与性的答案,交到了下一章"死亡序幕",Z的妻子O"猝然赴死"的情节里。这个答案贯穿四十万字的整部小说,一直到倒数第二章"猜测",正面展开了讨论。  医生F,Z的同母异父兄弟HJ,导演N,诗人L,身影模糊的WR......大家一起来破这个悬案,就是O为什么死。这个答案里就隐藏着C渡向彼岸的玄机。ABCD们,身体力行,以自己的故事参预问题和回答,到这第二十一章时,已是在下结论了。比如,F和N,他们的爱情生涯是在隔离中渡过,他们甚至不能照面,偶尔的相逢也是从镜子的折射,摄影胶片,或者由男女演员作替身在戏剧中找寻追逐,这些镜中月、水中花的意象,表明他们的爱寄寓在虚无之中。以坚持不懈的长跑来追逐爱人T的HJ,他的观点是,"不爱而被爱和爱而不被爱,我宁愿要后者"。这是个爱神,全身心地去爱,并不在意回报。他所爱的T,是他定义的福人,即没有爱而被爱。T是N与O的混合,她在N和O的爱情命运中进出着,时而分解,时而合而为一,综合着她们幸福的成分,成为施爱的对象。Z的母亲与父亲的爱情则是泥牛入海无消息的企盼与等待。Z的叔叔与他的女人却是背离的方式......每一对关系都受着限制,不同内容的限制紧箍着他们,使他们不能任意纵情,而唯一的没有束缚的诗人L--可不可以说L是个泛爱主义者,他爱一切女人,可一旦恋人离开时,他依然感到丧失的痛楚,说明他其实只需要一个人。即便是有无限的可能性,他的所摄取也是有限制的,于是就轮到需要来限制可能性了。所有的限制都是隐性的,只有C的限制是正面的,是显学,那就是残疾。残疾使他的限制成为常识所能认知,而其他大多数却发生在哲学意义上,因此,C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哲学,不是抽象的,而是至关存在,迫切需要解决。  史铁生曾经发过天问:为什么是我?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知道,因为是史铁生,所以是史铁生。  我们有时候会背着史铁生议论,倘若史铁生不残疾,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也许是,"章台柳,昭阳燕",也许是,"五花马,千斤裘",也许是"左牵黄,右擎苍"......不是说史铁生本性里世俗心重,而是,外部生活总是诱惑多,凭什么,史铁生就必须比其他人更加自律。现在,命运将史铁生限定在了轮椅上,剥夺了他的外部生活,他只得往内心走去,用思想做脚,越行越远。命运就是以疾病,先天,遭际,偶然性和必然性种种手法,选定人担任各种角色,史铁生曾经发过天问:为什么是我?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知道,因为是史铁生,所以是史铁生。仿照《务虚笔记》的方法,约为公式:因为此,所以彼,此和彼的名字都叫"史铁生"。
  16. 姚丹: 重构“革命中国”的政治正当性:劳动、主人及文学叙述
    书评 2011/01/26 | 阅读: 1647
    蔡翔的新著,则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与更丰富的文学文本中,为“革命中国”这一渐行渐远的“实体”与“想象”招魂,让它重新回到我们的思想视野、情感世界与学术空间。其意义似乎并不仅在亦步亦趋追寻“历史的真实”,而是努力抵达历史逻辑深处,在那份“乌托邦”中找到现实批判与未来设计的资源。
  17. 《艺术评论》2011年第一期目录
    期刊专递 2011/01/07 | 阅读: 1645
    特别策划•中国杂技艺术边发吉:当代杂技艺术的特点与发展宁根福:中国杂技滑稽艺术的明天孙力力:创新:杂技艺术的灵魂赵明:从杂技剧《天鹅湖》的创作看杂技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俞亦纲:体制改革与中国杂技艺术创新边玉宽:中国魔术的发展与走向 关注`•2010年林兆华戏剧邀请展唐凌:深度访谈《回家》编剧过士行与《说客》编剧徐瑛 访过士行:《回家,关于人的尊严与荒诞》 访徐瑛:《迷恋凛冽的春秋气质》傅谨:《说客》:面对历史的一种姿态解玺璋:空的空间与意象审美 视野•改编文化研究蔡小庚:好莱坞翻拍的日式恐怖片张冲:经典的改编与改编的经典——论莎士比亚电影改编及改编研究的意义秦立彦:新世纪的中国电影改编陈林侠:张爱玲小说改编的关键词解读 历程•中国舞剧罗斌:新中国舞剧及其精神江东:为什么而舞剧? 观察•户外音乐节张帆:一个节日的诞生沈黎晖:音乐节——通往未来的艺术形式金燕:2010,大型户外音乐节格外多——关于大型音乐节的产业思考张武宜:当摇滚遇上文化创意产业刊物简介《艺术评论》是由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大型综合性艺术评论类月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艺术评论》涵盖戏剧、音乐、建筑、电影、电视、美术、舞蹈、书法、摄影、曲艺、杂技、装饰等艺术门类及相关话题。刊物注重权威性、学术性,性质严肃,但面目可爱,有着对艺术人文思想的深沉关怀。刊物注重当代性,对国家当前各门艺术发展中的现象与问题极度敏感,力图对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发声。刊物注重研究、创作与批评的并重,努力创造一个“众声喧哗”的平台。目前主要栏目有“热点述评”“特别策划”“深度观察”“艺术视野”等,每个栏目都注重选题和策划,以达到对特定问题深入而多角度的考察。《艺术评论》面向所有爱好文艺的读者,包括知识学术界、文化艺术圈内人士、大专院校学生、全国各地文化厅局、文化机构、院团从业人员,等等。欢迎作者投稿,读者订购,欢迎全国各地艺术院校联系合作。邮件:yspl2508@sina.com博客:http://blog.sina.com.cn/yspl2508办公室电话:010-64963890
  18. 瓦尔特:布鲁克纳与马勒
    音乐 2009/08/22 | 阅读: 1643
    著名指挥家谈两位作曲家。中译供参考,有英文。
  19. 贾樟柯:希望能打开纪录片的一个窗户(访谈)
    影视 2010/06/11 | 阅读: 1643
    记录员有点错误括号里改了
  20. 文佳筠: 有关中国、中美关系与气候变化的思考:写在坎昆会议之前
    政治 环保 2010/12/09 | 阅读: 1642
    一位美国同事在准备一篇给美国读者的文章时,向我提了几个非常好的有关中国与气候变化的问题: @ 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 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这些目标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协商的?@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独立学者,我想对以上几个问题上谈谈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你认为中国期待美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做出什么承诺?中国代表在坎昆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中国期待美国尊重美国政府已经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巴厘路线图”。尤其是“公约”第三章“原则”第一条的内容,即强调“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中国人民要求美国停止拿中国当靶子作为他自身不作为的借口,这一点在中国一些学者和中国的绿色组织给美国气候变化特使的公开信中,已经很明白地表达过(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8)。其中写道:“……但是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不是,也绝不能继续被美国用来当作其不作为的借口。尤其是中国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富有的国家,作为对导致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国家,必须履行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以及巴厘路线图框架下的义务。我们呼吁美国尊重联合国进程,并且做出其应有的贡献,而不是破坏弱化联合国进程,并成为附件一国家的挡箭牌。尽管按照奥巴马总统的说法,美国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它依然是附件一国家中唯一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美国没有能够建立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立法。它承诺的减排量相当无力:到2020年仅仅比1990年减排3%-4%。更有甚者,在美国国内的失败受到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关注的时候,它还试图通过聚焦中国来转移大众视线。尽管,如上面的数据所示,美国多方面减排的努力都落后于中国。”最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申请,启动“301 调查案”对中国支持可再生能源提出质疑,该事件在中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这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各界的这种印象:即美国实际上根本不关心气候问题,其仅仅是美国用来抨击和打压中国的一个工具。中国碳排放增加受到指责,中国大力扶助新能源也受到指责。美国在气候和贸易政策上的不一致非常明显,不容忽视。在巴厘岛,美国被质问“领导还是至少不要挡道”?公平地讲,小布什政府当时的所作所为没有挡道,让巴厘路线图得以签署。现在,是再一次请美国考虑“如果不能领导的话就请至少不要挡道”的时候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奥巴马政府的作为以及这次的美国中期选举已经很明白地说明了近期几年内美国是不会加入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协议,更别说是领导了。美国政府需要诚实地承认美国不能领导,至少不是现在,所以不要挡道以便让世界其他的国家和地区来推动实施“巴厘行动计划”。全球气候协议框架的公平公正以及足够的减排量(尤其是发达国家整体的减排量)比其为了应对美国民众而假装领导更为重要。 ——这些目标当中哪些是弹性的、可以协商的?又有哪些是非常坚定不可以协商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对中国民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些仅仅参观过北京和天津的人很可能有这种幻觉:中国已经是一个发达国家了。财富在城市的过度集中和中国的不平衡发展容易给人造成这种幻觉。但作为一个同时研究农业农村问题的学者,我调研的一些村庄至今还没有自来水。例如,今年八月,我到河北衡水拜访一位做有机种植的农民朋友,这里距离北京只有三个小时的火车路程。他的村庄是有自来水的,但每五天才来一次水。对我来说“发展的权利“实在的意味着:有一天我的农民朋友能够持续使用自来水。在一封致中国政府的公开信中,(http://campaigns.item.org.uy/?q=en/node/1975),中国的学者和一些绿色非政府组织要求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应坚决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针对国内政策,他们呼吁政府采取更具体的措施去制止消费主义和在一些高度发达的大城市所迅速上升的碳排放。这些建议包括更高的燃油税,实行阶梯电价,对发达地区和高排放地区制定绝对的减排目标等等。他们也呼吁政府在减缓、适应、技术交流与合作、低碳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加强南南合作,同时向最不发达国家增加财政和技术支援。概括的说,他们既希望政府在国际协商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也希望政府能在国内和国际政策中切实履行这些原则。所有这些并不仅是为了中国自身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中国公众期待并要求中国代表在提倡和主张77国集团利益方面继续发挥出强大的建设性的作用。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代表黄惠康最近对记者表示,中国政府明确表态不能将发达国家承诺的气候资金的落实和发展中国家减排透明度问题相联系。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观察员,我赞同这一立场。和我同事的一些关注国际气候正义的NGO工作者都非常明显地感受到:美国政府和媒体就所谓的中国减排透明度问题的狭隘的关注,恰恰是其转移对一些真正存在的问题的关注的一种烟幕弹,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减排的目标问题。尽管不受国际条约的约束,中国对其宣布的减排目标是非常严肃的。最近几个月以来,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冲刺阶段,一些地方不仅工厂断电停产,一些居民区也断电。尽管对居民区断电有失简单粗暴,在国内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其具体做法可以商榷改进,但另一方面,这表明了中国政府为实现节能减排真诚的、极为严肃认真的努力。不要说美国,有哪些附件1的国家为了实现“东京议定书”的目标而拉闸限电?据我所知还没有。然而,在大多数西方媒体关于透明度的舆论攻势中,中国被假定为不诚实的、有罪的。显而易见,这样的讨论和其暗含的对中国的无端指责削弱了南北之间的信任。目前发达国家提出的“国际磋商和分析”的案文,对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的要求比目前公约下对发达国家的审评还要严格,这很明显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态度。 @ 中国的“十二五”规划中是否包含建立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以下简称碳交易)?在“十二五”规划中,为了达到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的目标,中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机制,包括:1、征收碳税和碳排放限量及交易机制;2、征收环境和资源税;3、发展和补贴低碳技术中国政府并不认为征收碳税和碳交易机制是互相排斥的,他们正在积极探索多种途径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拟建的碳交易体系是以已宣布的强度减排目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与有国际约束力的全经济减排目标挂钩。 @ 中国的金融市场是否成熟到可以成功地推行碳交易? 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问题。我们不该忘记,正是华尔街的“成熟”和其“创新”的金融机构让我们遭遇了金融危机。要想设计一个环境和金融上都比较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们需要务实地看一看那些曾经失败或者是成功了的不同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其中,效果不错的一个案例是美国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它涵盖了不多的实体,不受金融投机者的控制(多年以来,对二氧化硫的交易大部分发生在相关的实体,即电力公司),并且从来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市场出清问题(细节可以参见美国环保署网页http://www.epa.gov/AIRMARKET/progress/ARP_2.html)。欧盟的碳交易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是与“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相比较,还是存在更多的问题。有分析认为金融机构的过多投机是造成问题的一大原因。然而,尽管有这些证据,有些碳排放交易的支持者声称为了保证市场运作的流动性,必须扩大市场而让金融机构无限制地参与。被一些分析家称为“限量与赌博”(cap-and-gamble) 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已经宣告失败,将于今年年底关门歇业。现在,我的一大顾虑就是一些“下岗失业”的华尔街碳交易商将会到中国向政府兜售他们所谓的“专业知识”。他们那些用绿色语言包装的政策建议,更多的为了金融投机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为了真正的节能减排。所以,这些政策建议很有可能成为引发次级碳泡沫的因子,而不是建立一个环境和金融诚信的稳定的碳市场。我希望中国政府将有足够的智慧和政治意愿来抵制全球金融机构的相关游说,在设计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时候立足于中国的现实的同时,学习真正先进的国际经验(比如上面提到的“酸雨排污权交易计划”)。 后面的话:对这些问题答复的英文草稿,发出去后有国内的朋友说,有道理是有道理,但似乎对美国人太尖锐了。胡锦涛总书记明年一月访美,要为此创造“良好气氛”,最好不要对美国太过针锋相对。 我回答说,1.我做为一个学者,实事求是做研究并以此为依据发表意见是第一要务,是否为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不是首要考虑。2.我并不认为我的看法太尖锐,从我得到的反馈看也是如此。我绝大部分环保圈同事是西方人,还指望他们帮我多传播。所以我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语气尽量平和。 向我提问的美国朋友,说很有启发,她在文章中会尽量引用,让美国民众更多了解中国民间的声音。也立刻有一位法国同事询问能否登载在其电子出版物上。可见只要摆事实、讲道理,为公平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据理力争也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发达国家听众。3.      以为对美国单方面温良谦恭让就可以创造“良好气氛”,实在是有点外战外行的天真。 美国从政府到媒体到部分主流NGO, 对中国的攻击现在已经紧锣密鼓开始启动--这是美国内政外交所要求的,一定要用中国做靶子为其在气候方面不作为的借口,中国单方面对美国示好会有用吗?我很怀疑。在西方生活有年的人大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温良谦恭让不会被感激,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在国际谈判国家利益相争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即使是中国代表团,想要为领导人明年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也不是这么创造的。如果代表团在坎昆做老好人在该批评美国的时候不批评,美国人只会提出进一步非份要求,那么,到胡总访美的时候,是对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让步呢,还是胡总不得不亲自上阵和美国人针锋相对呢?说重一点,这分明是把领导人往火堆里推。如果代表团据理力争,胡总访美的时候和美国谈判的政策空间和转圈余地才会更大。所以,个人认为,无论是为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还是为了胡总访美创造“良好气氛”,中国代表团都应该继续在天津谈判的立场,为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据理力争,要求美国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同时,中国代表团所肩负的,不只是中国一国对气候公平的要求,而是全体发展中国家的对此的要求和希望。美国人口不足全世界的5%,是为了不得罪美国统治阶层对其无理要求让步呢;还是为了全世界80% 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利益,在谈判中积极主动的强调从科学出发、从公平原则出发? 我想,中国做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其选择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社科院美国所 刘元玲 协助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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