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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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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滕威:作为“文化英雄”的博尔赫斯
    文学 2011/11/12 | 阅读: 2111
    略萨在纪念博尔赫斯时说,“我们这些用西班牙语从事写作的人们欠博尔赫斯的债是巨大的”。年轻时他却“极力要证明:一个按照博尔赫斯那样写作、说话和行事的知识分子,某种程度上应该对世界上种种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公道的社会现象负部分责任;他的小说和诗歌只是一些‘响亮但空洞的大话’”。
  2. 甘阳:论美国内战:宪政理论的四个问题
    政治 法律 2011/11/11 | 阅读: 2729
    今年是美国内战150周年,我在这里提出由美国内战引出的四个问题
  3. 卡西迪:华尔街到底有什么用--投资银行家所为大多没有社会价值
    经济 2011/11/10 | 阅读: 2417
    描述美国华尔街金融资本的基本运作状况,并指出为实体产业提供融资和咨询服务早已只占金融资本业务收益的微不足道部分,金融资本的主体工作是投机性交易。没有任何经验论据支持大多数金融创新具有社会价值。
  4. 戴锦华:阶级,或因父之名--谈《钢的琴》
    影视 2011/11/10 | 阅读: 4630
    讲座的标题是《阶级,或因父之名》,"因父之名"是我从刘岩教授那里选取的,他特别从主人公的父亲身份,以及主人公所富有的文化象征意味进行讨论,"因父之名"是我们一部非常著名的、表现英国爱尔兰共和军的影片片名借来的,我对它的艺术表述的再总结。会贯穿这个理论的,是阶级和因父之名的议题。
  5. 《今天》 11年秋季号总 94 期
    期刊专递 2011/11/09 | 阅读: 1393
    目录
  6. 强世功:“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学传统的启示
    法律 2011/11/09 | 阅读: 1500
    一提到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人们经常使用"英美宪政"(Anglo-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这个概念。这一方面在于强调英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在自由问题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在于强调英美宪法背后共同的普通法传统,以至于出现了"普通法宪政主义"的说法。但这两种观点都需要深究。
  7. 武树臣:孔子的“无讼”及其影响
    法律 2011/11/09 | 阅读: 1694
    "无讼"一词出自《论语·颜渊》:"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意思是说,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
  8. 武树臣:古文字与中国传统法文化
    法律 2011/11/09 | 阅读: 1888
    我认为,"法"字的真实内涵是:人产生纠纷后,由廌根据证据对渎神和违背习俗一方进行的处罚,将渎神与违背习俗者赶到河那边去(即流放),进行宗教上的洗涤,使神保护群体的平安。
  9. 马姆达尼:东方早报访谈
    宗教 政治 2011/11/08 | 阅读: 2418
    东方早报记者石剑峰与马姆达尼教授的访谈,马姆达尼教授的专业方向是非洲研究和国际政治、殖民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知识生产的政治等,上一次来中国是1984年。
  10. 贝淡宁: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担当责任才是首要的
    政治 2011/11/07 | 阅读: 1445
    制度和道德当然都很重要。中国应当完善自己的法律制度。不过,在此之外,教育是一个问题,道德价值观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问题,比如中国现在的一些城市里,大部分都是外地人,他们一般来说不会有很强的社群感。
  11. 沃尔夫·勒佩尼斯:何谓欧洲知识分子
    人文 2011/11/05 | 阅读: 1822
    勒佩尼斯把欧洲知识分子划分为具有坚定信念的和多愁善感的两种,前者是洋洋得意的智者,后者是备受煎熬的智者。
  12. 贾晋京:“占领华尔街”与美国的幸福
    经济 2011/11/01 | 阅读: 1845
    235年前,美国“国父”之一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的前言中宣称“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每个人不可让渡的天赋权利”,从此,“追求幸福”(意指创造和拥有财富)的权利成为美国立国的伦理基础之一。这种对于“幸福”的表述曾经被认为是与中国人传统的儒家伦理观不同的,在儒家观念中,“幸福”的核心表述之一是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按照朱熹的注释,“均”指“各得其分”,即得到所应该得到的;“安”指“上下相安”,即上层和下层要互不侵犯对方所应得的“分”。这两种如此不同伦理表达如今却在“占领华尔街”的愤怒表达中合二为一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需要先看看促使人们走上街头去抗议华尔街的背景。“劫贫济富”的美联储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非农领域失业率两年时间内从危机前的4.5%上升到2009年11月的10.2%,没有失业的人光景也不好过,29岁以下在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收入比景气时期下降了约12%。对于美国这样经济主要靠消费拉动的国家来说,这就意味着跟普通劳动者有关的几乎所有行业都陷入萧条,一片惨淡。而这时对国民经济负有责任的财政和金融系统在干什么呢?2008年华尔街巨型投行雷曼兄弟倒掉之后,高盛出身的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立刻出台700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援助之手伸向的是华尔街的金融家而非普罗大众。美联储则先后进行了两次“量化宽松”(QE)操作。2008年末开启的第一轮量化宽松,美联储买进由房地美、房利美和联邦住宅贷款银行发行的价值1000亿美元的债券及其担保的5000亿美元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当于投入超过6000亿美元的储蓄购买华尔街的不良资产为金融体系“排毒”。2010年4月开启的第二轮量化宽松,美联储计划购买6000亿美元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将之注入金融系统。而金融系统则将这些钱贷给了大公司,大公司把这些钱用来做什么了呢?变成了现金储备而非投资!经过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如此“救援”之后,华尔街虽历经危机打击,高管们的分红却并未减少,而普通劳动者们的日子反而雪上加霜。2011年9月,美国劳工部官方失业率数据为9.1%,但彭博社分析认为,官方失业率统计不包括因还不起房贷而失去固定住所的人群,也不包括原来就靠兼职生活的人群,因此彭博社认为,保守估计的整体失业数据是12%到15%。这样的数据背后绝非只是更多的人靠领救济金生活这么简单。据报道,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以来,平均每个家庭负担的国家债务增加了35835美元。这意味着美联储通过购买国债来增加美元发行,实际上是以美国普通劳动者们背负更多的债务为代价的,因为在美国的“以国债为担保发行货币”机制下,国债发行的增加意味着未来为了支付利息就必须多加税,这就相当于普通劳动者背负了更多债务。而税收增加的预期也导致企业不敢扩张,从而导致新增就业岗位越来越少,去年美国18-29岁的年轻人只有55.3%被聘用。可见,美联储两轮量化宽松实际上起到的效果是“劫贫济富”:华尔街高管们依然鼓鼓囊囊的腰包与普通劳动者们预期税负的增加是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这不但侵犯了美国《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样违背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伦理精神。难怪此番“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标志性口号是“99% vs. 1%”。1%的人的利益的确与99%的人形成了尖锐对立,而这其实是“金融的逻辑”的必然结果。“金融的逻辑”走向悖论历史上,金融是从贸易中产生的,本来是为真实的商品和劳动提供服务的。最早的银行都是贸易银行,与海上贸易密不可分。海上贸易兴起提出了一个问题:一船货远航而来的过程中代价高昂,因此船主不愿在没拿到钱的情况下先发货,因为他怕不能按时拿到钱;而买方也不愿在没有拿到货的情况下先付钱,因为他怕船跑掉。这样银行就应运而生了:以“信用”为担保为交易垫支,通过买卖双方让渡一部分预期收益获得收入。因此,金融游戏的真谛就是以时间获得金钱数字的增加。当这个真谛被现代科技所演绎,时间与数字的游戏就可以跟真实经济“脱钩”,这就是金融工程。金钱可以通过互相买卖与真实商品无关的合同而获得,可以通过套取不同国家的利息差别而获得,甚至干脆从汇率的快速涨跌中获得。据估计,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由金融工程制造出来的衍生金融物品高达400万亿美元以上,而美国的年GDP才不过14万亿美元。这套游戏的问题在于:数字可以通过金融工程不断制造,但货币发行却是需要真实经济依托的。当虚拟的数字只是被囚禁在虚拟交易的想象“笼子”里,那他对真实经济也没有太大危害,但是当真实经济预期变差,人们想把虚拟的钱变成真实货币购买物品,经济就会无力支撑,于是“金融塌方”就发生了,导致货币贬值和失业同时发生,这正是美国经历的景象。货币本身是真实商品的符号,只有能与真实商品进行交换的货币才是有价值的,因此货币需要种种产量有限而同时需求最广的真实商品作为“抵押物”,从黄金到石油到矿物、粮食等大宗商品都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性质。然而数字游戏却是无限的,几乎不受限制地快速膨胀。当有限遇到无限,悖论由此产生。而当悖论爆发,悖论的制造者得到的却不是惩罚而是救助,悖论的受害者却被拷上了新的债务枷锁。这就为“占领华尔街”的烈火提供了煤油。“占领华尔街”走向何方?“占领华尔街(Occupy Wall Street)”活动的发起和命名于2011年7月产生自Adbusters.org网站,该网站进行了两个月组织活动,于9月17日正式策动了“占领华尔街”行动。Adbusters实际上是个非营利组织,成立已超过20年。根据英文维基词条,该组织是一个“全球网络”,主要由艺术家、活动人士、作家、嬉皮士、学生等构成,鼓吹“反对消费主义”。此前该组织也曾策划过一些在西方有影响的活动如“无购物日”( Buy Nothing Day)、“不看电视周”( TV Turnoff Week)等。由于该运动由一家“文艺”网站发起,并且最初参加者大多是些看上去不谙世事的“文艺青年”,因此被广泛批评为“没有具体目标的街头行为艺术”。然而,10月5日,活动蔓延至数百个城市,包括工人、教师在内的多个行业工会也加入进来,“行为艺术”变成了真正的社会运动。目前,“占领华尔街”运动的组织者已宣布将把活动坚持至少几个月,并且扩大到欧洲。“占领华尔街”将产生什么影响呢?虽然这个针对金融系统的运动并未提出金融上的解决方案,然而,其对“金融的逻辑”将产生的重大影响已迫在眉睫。“占领华尔街”的后果,可能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清晰呈现。什么后果呢?前文说到“金融的逻辑”的悖论就是钱数的膨胀与货币的机制相矛盾,其结果是今年8月初的美国国债上限“破顶”危机。需要注意的是,8月2日美国国会的临时协议并非真正的解决方案,而是把解决方案出台时限延期到了今年12月23日,而把解决手段的实施推到了明年初。8月2日临时协议之后,美联储获得了4000亿美元国债购入额度,但美联储却没舍得用掉,这也是为明年初留的“后手”。为什么要留“后手”呢?这是因为,次贷危机可能在明年初再度爆发。由于一个标准的衍生金融合约一般是五年,所以2007年爆发次债危机时发生违约的金融资产,应该是在2002年签的,而2007年这些合同被美联储以QE1的方式买入,同时又陆续冻结了一部分。由此到2012年,又一个次贷合同到期高峰将到来,届时美联储很可能需要几千亿美元QE3操作空间来重复QE1的动作“稀释”到这些“有毒资产”。然而“占领华尔街”的发生却为潜在的QE3制造了变数:如果届时美联储强行QE3就是逆民意而动,必将激起更大的抗议浪潮;如果美联储摄于民意而不敢QE3,那么更严重的金融海啸将爆发。而以“占领伦敦金融城”等名义蔓延到欧洲的抗议,则又为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火上浇油:德法两国领导人最近表态称即将出炉的发行债券救援欧洲银行业的方案,实际上美国QE1的翻版,对此,抗议者们会怎么看呢?
  13. 郎咸平:中国楼市为何被高盛牵着鼻子走
    经济 2011/11/01 | 阅读: 1926
    高盛也开始在中国养猪了,它竟然控制了中国的猪,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
  14. 贾樟柯:电影里的中国
    影视 2011/11/01 | 阅读: 1893
    回顾过去十年的工作,主要谈三峡好人及更早作品
  15. 《经略》第九期
    期刊专递 2011/10/24 | 阅读: 1139
    目录与刊首语
  16. 王炎:为什么“拯救达尔富尔”——非政府组织与政治共同体
    政治 2011/10/26 | 阅读: 2052
    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举办了一个达尔富尔辩论会,邀请著名非洲专家哈茂德·马姆达尼(Mahmood Mamdani)到场,与人权活动家、前克林顿政府外交官约翰·普伦德加斯特(John Prendergast)交锋
  17. 张晓波:伯林与俄国革命
    思想 2011/10/25 | 阅读: 1836
    伯林要的,是不革命,是1840—1860年代。而索尔仁尼琴所求的,与站在革命两翼的现代性全然无关。
  18. 莫汉:基辛格《论中国》对印度的启示
    政治 2011/10/25 | 阅读: 1803
    新书《论中国》(On China)中,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试图描绘出一条串起中国政治史的漫长线索。书中从远古时代没有源头的中华文明写起,一直写到迅速崛起成为二十一世纪超级大国的当代中国。从这位过去40年中一直在密切观察中国的外交官那里,印度能否获得对中国这个邻邦更多的了解呢?  1962年中印战争  这本书的序言以毛泽东及其高级将领们在1962年10月中印战争开始前夜的对话开篇。有关这场边境战争的内容是基辛格这本书中唯一直接提到印度的部分,相关内容对事件的前前后后进行了详尽描述。在书中其他章节,印度极少被提及。这或许恰好是对中国和印度这两个邻居历来就交往不深这一事实的准确反映,抑或是反映出基辛格对于现今中国官方有关印度对于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崛起无足轻重这一看法的认同。  不过,基辛格关于这场边境冲突因何爆发的讲述本身就很有趣,因他的说法与印度将自己描述为受欺负方的主流观点大相径庭。  这位原美国国务卿在书中把读者的视线拉回到1912年到1914年召开的西姆拉(Simla)会议,这一会议由英国策划并召集,有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参加,旨在解决这三方间的边境问题。当时参会的中国政府代表以国内状况不佳为由只草签了会上所达成有关“麦克马洪线”( McMahon line)的协议,并未正式签署相关文件,从而为边境争端埋下祸根。数十年过去了,按基辛格的说法,到二十世纪5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在完成对西藏的实际控制后,中国总理周恩来主动向印度提出,中国接受印度在中印东段边界的控制区(阿鲁纳恰尔邦),从而换取印度承认中国对于中印西段边界阿克赛钦地区 (Aksai Chin)的所有权。印度总理尼赫鲁(Nehru)拒绝了这一建议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1973年11月24日,毛泽东(左)会见基辛格(右)。  之后不久,印度在边境问题上开始推行“前进政策”(Forward Policy),印度军队被要求在远远越出印度实际控制区、接近印度划定的国际边界线的地方进行巡逻,巡逻队不断向中国军队控制区推进。不过,当时毛泽东仍在努力避免军事冲突,他要求中方军队采取克制策略。中方克制的回应反而壮了印度的胆子,使其继而将巡逻哨卡修到了中方军队控制区。毛泽东认为此举已让他无路可退,只有突然发动袭击迫使印度回到谈判桌旁,而且主动出击还有可能使得中国在一个庞大邻邦面前获得心理优势,这对中国来说十分有用。基辛格援引毛泽东的话说,“既然尼赫鲁非打不可,那我们只有奉陪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国在1962年10月发动进攻,军事行动仅持续了几天,但印度已经是一败涂地。达到目的后,中国军队退回开战前的驻扎地,没有占据任何新领土。  基辛格在参考了大量来自印度和中国的历史资料后写下的这段历史,与印方关于中国是有预谋地发动侵略的说法背道而驰。他的描述也不同于美国当时驻印度大使约翰•加尔布雷思(Galbraith,John Kenneth)的观点,即那场战争纯属意外。(约翰是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好友,1962年他在新德里,在事件发生时扮演了关键角色。)  相反,1962年的这场战争似乎是双方刻意选择后的结果:尼赫鲁试图在边境测试他的战略空间,全然没有考虑中国可能的反应和后果;而中国显然希望通过这场边境战争向印度表明自己的“红线”。毛泽东和尼赫鲁之间观念的冲突也体现在他们各自对于历史的诠释中。在尼赫鲁的历史观中,中国和印度在两千年的历史过程中从未曾交战过,因此这两个邻邦间不可能会爆发战争。而另一方面,根据基辛格的记述,毛泽东对他的指挥官说,在1962年之前,中国和印度实际上打过一场半战役:第一次是在1,300年前,当时唐朝派兵帮助印度一个王国抵御外敌,另外半场是指蒙古统治者铁木真进兵印度大败印军。毛泽东解释说,由于当时中国和蒙古同属一个政权,因此那次“中印战争”算半场。  中国与世界    Agence France-Presse/Getty Images  1973年,毛泽东与基辛格在北京举行会谈。  不过即便印度在基辛格的新书中所占篇幅极少,这本书对于印度而言仍很有价值。这是一个透过一位密切观察者的眼睛来了解中国的机会。通过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成为全球性大国的成功之路,以及它对其邻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可能采取的态度。   在这本书中,基辛格描绘出一个在其历史长河的大部分时间里始终坚信其独特性的中国,不过这是中国版的独特主义(exceptionalism),与美国的不同。对于美国而言,自从十九世纪早期法国政治家亚历克斯•托尔维克(Alexis de Tocqueville)首次提出美国独特主义的说法后,美国不同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的观念便一直影响着美国对于其在全球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基辛格认为,中国的独特主义根植于古代中国将自己视为世界的中心的看法。那时中国自认为是中央之国,其他国家不过是其附庸。在中国人眼中,万国来朝,外夷番邦前来学习中国文化并进贡以表达敬意,是顺从天意的自然法则。“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尽管不是所有的王臣都知道这一点)。  然而,中国版的独特主义与美国的迥然不同,特别是在其如何处理与其他国家关系方面。根据儒家思想,这个国家拥有一套既适用于天下又经久不衰的普世价值观,不过其认为没有必要将这套价值观传播到番邦。按照基辛格的解释,中国向外邦不输出其思想,而是让别人自己来寻求。这个大国认为试图跋山涉水去影响那些地处偏远命运不济的外邦是不切实际的。   对于那些来自遥远“蛮夷之邦”的人,比如他们知之甚少的欧洲人,中国人会敬而远之。中国相信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性,不过也认为,没有什么新世界需要征服,没有什么远在海那边的人需要救赎,中国便是福地,而中国人已然在此。不过基辛格没有回答那个让印度和世界其他大国牵挂的问题:中国在未来数十年中会以何种姿态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仍是无意于征服新世界,还是会为了满足自身长年的安全和资源需要,而向邻邦和遥远国度挥舞其日显强壮的拳头?是会按照国际秩序行事,还是会如有人指责的那样纵容本国企业不顾禁令向利比亚的卡扎菲(Gadhafi)出售武器?  书中另一个不断出现的主题是基辛格对于中国处理国际关系方式的深切敬佩。基辛格自己就是一位受人敬仰的思想家,而他显然被中国的战略智慧所折服。在他的描述中,中国一直以长远眼光看待历史,遇事三思而行,而在对手面前会坚持寻找相对优势──通常是在这类优势难以察觉且敌对者尚未意识到与中国之间存在对抗之时。此外,基辛格概括出了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在战略方面存在什么样的根本性差异。  基辛格在书中写道,动荡更迭的历史让中国的决策者们懂得,并非每个问题都有解决方式,因此鲜有哪位中国的政治家会破釜沉舟、为一场要么全胜要么完败的冲突冒险一搏;将多年的运作通盘考虑更接近他们的风格。西方的传统崇尚决斗,并将胜者视为英雄,然而中国人注重以巧妙的方式、间接地解决问题,耐心的积累相对优势。  西方人将历史视为一个通往现代化的进程,这中间人类在一次又一次与邪恶和落后力量的战斗中大获全胜。中国传统的历史观与此大相径庭,中国强调在衰败和复兴间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过程。  基辛格用围棋和国际象棋作对比,来阐述中西方之间处事方式的差异。“如果说国际象棋是讲究一举定胜负的战斗,围棋则是一场旷日持久战役。”读至此读者难免会想,印度处理外交政策的方式是否可以用它自己发明的一项运动──卡巴迪来作比:勇敢地突袭、间或会有大胆的出击,通常都会紧接着气喘吁吁的回撤。  基辛格在书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故事,通过这些故事展现出中国当权者高超的治国术:以夷制夷,擅唱空城计,以不存在的力量示人,掩藏自己确实存在的弱点,而且通常会为一个尽在把握的未来而花时间耐心等待。在1962年中印战争开始前几天,中国要求其驻华沙大使会见美国外交人员,对子虚乌有的“台湾准备登陆大陆”事件进行了解。  当时的美国外交人员并不理解,中国实际上是在试探美国是否会试图利用这场中印边境战争来胁迫中国在台湾问题上做出让步。因此倍感疑惑的美国外交人员实际上做出了让中国宽慰的表示,承诺中国与印度之间的冲突不会导致任何别的战略行动。1958年,中国邀请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Nikita Krushchev)出访北京,几周后便在台湾海峡挑起了一场危机。美国误认为中国在台湾海峡的行动“不仅得到了苏联的支持,而且是在苏联的指使下进行的。”在基辛格的描述中,通常中国在与对手进行较量时,心理战的运用不少于战场上真刀真枪的拼杀。  印度能学到些什么?  这对印度来说是重要的一课:意识到它北面的这位邻居经常会放长线钓大鱼,而且无论同盟者还是敌对方,中国都会对其使用心理战,这是中国处理外交关系的关键工具。因此,当中国向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居民发放非常规签证(此举被视为是对克什米尔归属权的质疑)时,这很可能是中国的精心策划之举,旨在挑起印度的不安感。这在印度掀起的轩然大波恰是中国希望得到的结果。2009年中国反对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为阿鲁纳恰尔邦一个项目提供资金(此举被视为是对阿鲁纳恰尔邦归属印度的质疑),看待此事,应该也依照这种思维模式。对中国来说,这是举手之劳,却能让印度胆战不安。  有一种说法称,印度对中国过于关注了,而中国几乎没有注意到印度的存在。《纽约时报》一篇文章最近刚刚又提到过这个说法。它在当下或许是个精准的描述。此时此刻,中国对于印度和全世界来说,要比印度对中国和全世界要更为重要。不过以其自己的历史为鉴,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几十年、乃至几年的时间里,就有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而政治和经济的演变已经让这两个国家成为了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无论是发展海军、还是在印度洋开发港口,或是支持巴基斯坦对待极端主义的方式,中国这些举动都是为了使它在与印度的对抗中,能有更多选择空间,以备不时之需。若基辛格所言不谬,迂回战术一向为中国所擅长。  按照基辛格的描述,中国不会主动出击寻找敌人或是发起战争,不过这个国家永远都会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对手和对抗做好准备。  理解中国的处事方式并据此制定对策,从过去常常的被动回应逐步转向主动设计两国关系的发展路径,这对印度而言才是明智之举。当然,偶然用用心理战也有帮助,不过2010年在印度政界流传的有关向在西藏工作过的中国政府官员签发非常规签证的主意可显得太缺乏想象力了!印度需要向中国学的,是基辛格书中引用的一些来自古代中国的智慧──力量弱小一方只有在确保力量强大一方打败它的代价超出其承受极限时,它选择与力量强大对手针锋相对才是安全的。对于中国任何损害印度经济和社会利益的政策,印度应该做的是增加中国为这些政策所付出的代价。印度同样也应该开始增加手中的砝码,以防未来两国交恶。  此外,基辛格书中还有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值得印度学习,这其中有不少是值得羡艳的内容。在评论中国经济的相对成功时,总有一种天真的说法被提及:中国政府的独裁统治帮助其经济迅速发展,而相比之下,印度乱哄哄的民主政治显然阻碍了改革进程。书中描述的真实情形是,几百年来,中国在接近权力中心的地方总有一些人将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中国一直幸运地得到了这些人的庇护。  从帝王时代由科举考试选拔出来、能弥补帝王愚蠢通病的官员;到十九世纪甘冒生命风险来保护国家不被欧洲列强欺负的中国外交官,中国似乎总能在合适的时机涌现出胸怀历史大局、笃信中国文化、维护整体利益的人。甚至在毛泽东统治时期,中国也出现了周恩来这样一位人物,他缓和了毛泽东一系列政策造成的冲击,使中国避免了垮掉的命运。  还有一点引人注意的是,中国在近三十年中对于发展经济孜孜以求的关注。自毛以来,中国领导人如何放弃意识形态诉求、坚持务实改革的故事一再被讲述。这一改革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那种遍地人民公社、经济增长停滞和人们衣着单调的模样,成为到处是熙攘热闹都市的国家。但改革后的中国也陷入了一种两难处境:一方面经济在高速增长,但它又不时受到通货膨胀的威胁。此外,当今中国还常被西方民主国家视为抵抗全球衰退的防火 。  尽管改革使中国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改革进程的每个关键环节,中国都曾面临脱离改革轨道的风险,这其中的故事就不那么广为人知了。基辛格列举了一个有力的例子:1992年初,当时 87岁已经退休的邓小平从幕后走出来帮助江泽民清除了来自共产党内的对于经济改革的抵触。尽管当时邓小平已没有政府头衔,但他利用一次南巡掀起了一场对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支持运动。历史又在重演,关键时刻促使转机发生的,是那些坚信自己的选择并愿意追逐国家长久利益的杰出人士。这段历史的确与印度的历史截然相反。即便是在被欧洲强大的军事力量所震慑之时,中国也在机智官员的保全下避免了完全沦为殖民地的命运。印度的政治史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印度当代史上反倒常常出现原本的有识之士没能为他们的信仰和追求挺身而出的事情,印度当代史上也未出现过既能深思熟虑、又有战斗精神的政治和经济改革先锋。  外交生涯的最后一幕  基辛格在这本书中尽力避免的内容以及悬而未答的问题也值得关注。他对于毛泽东的看法很温和,有时近乎谄媚。他不只不去揭露毛泽东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过分做法,还试图用一套近乎病态的国家发展哲学来解释毛的举动。天安门事件在他笔下不是一次令人发指的暴行,而是中美外交关系中的一个小插曲,而这个断档在他本人亲自帮助下得以修复。中国对于持异见者大规模的镇压在他宏大的国际关系讲述中无足轻重。尽管他的笔触在历史的长空画了一道长弧,但他仍没有找到解释中国近年来种种行为的理由,比如中国经济上的重商主义,以及它在南海问题上所采取的强硬姿态。  书中也看不出基辛格本人是否认为中国崛起真的会以和平方式进行。他小心翼翼地写出了这本书,按照中国可能希望看到的样子对中国进行了一番描述。而且,通过很多方式,这本书都在恳求中国保持书中所描绘的形象:依旧是一个必要时会同他以及美国握手言欢的国家。  因此,《论中国》大概算是基辛格最后的外交之举,这次外交行动是用一本描述了当今全球最具影响力国家的书来完成的。
  19. 毛尖:抗战影视剧的底线
    影视 2011/10/21 | 阅读: 1861
    这些年,抗日题材剧一部接一部出炉。有很多观众感慨,如果中国兵都像影视剧所表达的那么神勇,那么抗战哪里需要八年!比如最近大热的《永不磨灭的番号》中,我们的战士居然能用手榴弹把敌机炸下来!但反过来,我倒是觉得,再"传奇"的抗日剧也比《南京!南京!》好,这方面,姜文的经验倒是值得重提:"在与日本人特别是日本年轻人的交往过程中我发现,日本右翼分子、反华势力、否认战争罪行的大有人在,并不像我们常说的那样是一小撮, 只不过在那里上蹿下跳的是一小撮。"
  20. 刘小枫:霍布斯的“申辩”
    宗教 2011/10/20 | 阅读: 1671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数代中国学者和文人都是在彻底批判宗教这一启蒙传统哺育下长大的。我们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批判传统的建制性宗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如此"理所当然"在西方并非向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毋宁说,启蒙精神这一新传统才造就了如此 "理所当然"的政治局面......启蒙时代的好些思想家凭着辛辣、大胆的宗教批判赢得了历史英雄的称号,他们勇敢的批判精神被"五四"新文化视为美德,一度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如今,我们逐渐开始认识到,对启蒙运动的宗教批判的如此"理所当然"当持某种审慎的保留态度,不再"理所当然"地批判建制性宗教。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必要考虑,对宗教批判持审慎的保留态度是否有审慎的理由--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搞清楚,启蒙精神批判建制性宗教时的"理所当然"之理何在。     霍布斯的"异端"案子就是我们来审查这个"理所当然"之理时最好不过的历史个案,因为,在西方思想史上,霍布斯被公认为近代以来批判基督教的重要先驱之一,为后来启蒙运动的宗教批判奠定了基础和方向。     霍布斯的《利维坦》英文本在1651年发表以后,当时便有人看出,作者在讨论到诸多神学主题--尤其是预言、奇迹、上帝的身位以及圣经作者等问题时,表面看起来是在表达基督教信仰,实际上是暗中实施对基督教教义的批判。十多年后,斯宾诺莎发表了《神学-政治论》(1670),当时也有人马上看出,斯宾诺莎明显在摹仿霍布斯的宗教批判,只不过表达异端思想时更为露骨、大胆--换言之,霍布斯的宗教批判马上就有哲学家在跟着学,斯宾诺莎是第一个著名的学徒,但绝非最后一个......     可是,霍布斯在看了斯宾诺莎的书后却说:"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霍布斯比斯宾诺莎更胆小或更审慎?其实,明眼人不难看到,霍布斯对宗教的批判更为彻底......斯宾诺莎只是显得更大胆而已,霍布斯的表述则非常讲究修辞术,显得比较老到①。写作时讲究修辞术使得宗教批判显得不那么激进,可以出于不同的动机:小心写作要么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要么是出于顾及到人民的宗教需要--前者意味着,宗教批判理所应当,小心写作不过因为政治处境不允许,一旦政治处境允许,就应当公开地、不加掩饰地批判基督教;倘若是后者,那么,哲人即便自己不认同人们的宗教信仰,也不会公开大肆批判宗教,甚至在所谓言论自由、完全开放的政治处境中,也会小心写作。     霍布斯的情形属于哪一种呢?     小心写作的两种不同动机--"害怕"与"顾及"--与哲人的道德品质(virtue)问题相关。          《利维坦》的两个版本          1648~1649 年间,已经年际六旬的霍布斯着手《利维坦》的写作,用的是社会上大多数人不认识的拉丁文。当时,对异端的检查和惩罚制度相当严--1648年5月,英国国会还新出台一项反渎神法令:凡不承认三位一体学说、否认耶稣的神性、否定末日审判及终末预言者当属重罪。在这个时候,霍布斯用拉丁文写《利维坦》,其中的宗教批判也显得相当收敛,显然是为了避免遭受异端指控。     拉丁文本的《利维坦》很可能才仅仅搭起框架并写出了几章而已,时势就发生了变化。1648年底,新的长老派得势,若干年后(1650年8月),教会中的新派人士终于废止了早先的严法,代之以一个温和得多的渎神法案:即便犯有严重的异端思想罪过,也不过判刑入狱6个月,累犯不改的话则逐出英联邦--正是在这一时的宽松处境中,身在巴黎的霍布斯赶紧用英文写完《利维坦》,随之公之于世(1651)。拉丁语是"学术语言",那个时候的"学者"与今天比起来实在是太少了,但恰恰是这些少数人(往往是有学养的教会神职人员)看得懂霍布斯在哪些地方背离了启示宗教--相反,英语是当时的俗语,也就是说,可以看英文书的人要多得多,霍布斯却偏偏在英文的《利维坦》中更为激进、表露地批判基督教,几乎显得是要拆除整个建制宗教传统的基础,所以"在哲学上、神学上"堪称"一名勇敢的斗士"[1]("出版说明")。《利维坦》英文本出版后,霍布斯反倒害怕会在法国受到天主教神职人员迫害,赶紧溜回英国......     霍布斯在《利维坦》的英文本中对三位一体说作出的新解释,像布拉姆哈尔(Bramhall)这样的主教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刻毒:"神圣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说伟大的令人敬慕的神秘性变成了什么?变得一无是处啦......"(《捕捉利维坦》,1658)[2](P97)《利维坦》行市以来,实际上霍布斯不断遭到诸如此类的揭发和指控,让胆子真的有些小的霍布斯惊骇不已,意识到自己身处的毕竟还不是一个彻底"言论自由"的时代,于是不断写文章为自己辩解......     历史运程又颠倒了过来,进入了所谓"复辟时期"......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Seven Philosophical Problems)一书的献辞已经表明,霍布斯对有人指控自己是异端又惊惧起来。1666年10月,国会中果然有人提出了一项彻底清查"无神论和渎神"分子的法案,矛头直指"霍布斯先生的《利维坦》"[3](P376)。尽管这项调查法案最后不了了之,霍布斯终于按耐不住,在1668年抛出了拉丁文本的《利维坦》。     1668年的拉丁文本当是以差不多20年前仅仅开了个头的书稿为底本,主要部分实为1651年英文本较为自由的翻译,部分地方有简缩(比如第三部分,这一部分直接涉及基督教的传统教义),整个结构和大部分具体章节没有变。当然,与1651年的英文本比较,1668年拉丁文本中有一些段落是英文本中没有的,从而可以推断,这些段落当写于英文本之后;英文本中有、但拉丁文本中没有的,则可以推断是英文本在原来的拉丁文稿本基础上扩写的。不消说,1668年的拉丁文本中的异端立场明显有所退缩,凡涉及宗教批判的地方都有意味深长的修订(攻击罗马教会的第四部分成了为英国国教辩护)。总体看来,拉丁文本远不如英文本激进、有激情,好些细节的处理也不如英文本细致,而且拉丁文本显得更为学究化,按原文或整段引用古典作家的话,而英文本则大多是转述古典作家的话。霍布斯在《自传》中说:"我以母语完成此书,是为了让我的同胞英国人民能够常常阅读它,并得到教益。"[4] 如果说英文本的《利维坦》带有向普通人宣传宗教批判的意图,那么,拉丁文本的意图是什么呢?     与英文本尤其不同的是,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增写了一篇《附录》,似乎在为自己的信仰真诚辩白。这篇"申辩""有着很精致的结构",分为三章,依次论及"尼西亚信经"、何谓"异端"和针对《利维坦》的驳议,用意不外乎是要说:倘若他对尼西亚信经的解释是对的,《利维坦》的立场就是正统信仰,倘若他对异端的理解是对的,别人就没理由指控他是异端。结论是,针对《利维坦》的驳议其实是误解:我霍布斯并没有动摇基督教信仰,毋宁说倒是"以自己的方式巩固了这一信仰"[3](P376)。     拉丁文本在宗教批判方面的退缩和修改,是否表明霍布斯放弃了自己在英文本中的激进立场?没有--仅仅是显得温和得多而已,而且缓和的地方避重就轻。换言之,拉丁文本仍然坚持英文本的宗教批判立场--霍布斯的"申辩"是真的吗?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的献辞用了apology这个语词,但这个语词有两个含义:"道歉"或"辩护"。我们知道,柏拉图写过著名的《苏格拉底的apology》,对古典作品非常熟悉的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写的《附录》是在摹仿苏格拉底吗?     施特劳斯在1933~1934年间写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Die Religionskritik des Hobbes: Ein Beitrag zum Verstndnis des Aufklrung)中说:尽管霍布斯在《附录》中由于害怕异端迫害采取了退缩立场,但即便最没有疑心的读者也会看得出来,他的退缩并非真心的[5] (P211)。英文本的《利维坦》已经表明,在国情宽松的条件下,霍布斯如何大胆地不顾及宗教状况实施宗教批判,拉丁文本的小心写作则完全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而非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如果要确定霍布斯是否在摹仿苏格拉底,就得搞清楚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面对雅典人民法庭的审判时是"道歉"还是"辩护"--这事关哲人的道德品质,但我们在这里不可能来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无论如何,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提出的小心写作的要求是一种对哲人提出的道德要求(参见柏拉图《斐德若》),如此要求明显是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而非出于害怕招致迫害。     霍布斯对古希腊经典非常熟悉,当然清楚苏格拉底-柏拉图首倡的哲人当小心写作关涉的是哲人的道德品质。在《利维坦》英文本快到结尾的地方(第46章),霍布斯在与《圣经》对比的框架下陈述了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传统,并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和本质给教会带来错误",紧接着便说:     可能有人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哲学,但由于害怕苏格拉底的命运,于是便把它当成符合而又能确证他们的宗教的东西写出来了。(《利维坦》第46章)[1](P546)     霍布斯多会说话呵......     霍布斯临逝前病重时说:"请按我们教会的仪式祈祷"--其时在1675年,于是,有人认为,说到底,霍布斯仍然是个虔诚的信徒,尽管是按英国国教的方式在信仰,拉丁文本《附录》中的态度也是虔诚的......于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霍布斯批判建制宗教的"理所当然"之理究竟何在?          《利维坦》的精巧结构          英文本的《利维坦》最为露骨地颠覆基督教?老实说,我一直没看出来......我看到的仅仅是霍布斯谈到好多《圣经》和神学的事情,至于"露骨地颠覆基督教",都是听别人说,并不知道何以一个"露骨"法。     为了搞清楚霍布斯怎样一个"露骨"法,不妨换一种方式来读:从该书的文本结构人手来读。     翻开《利维坦》,首先看到的是霍布斯写给他最敬重的朋友的一封信(中译本没有这封信,我用的是R. E. Flathman/D. Johnston编辑的A Norton Critical Edition,校勘版,1997),读起来有点像莫尔在《乌托邦》前面给朋友写的信......然后才是目录,全书结构十分简洁地分为四个部分:1. "论人";2. "论国家";3. "论基督教国家";4. "论黑暗的王国"。正文开始之前,有一个简短的引言,劈头就是Nature(自然)这个语词--熟悉西方思想史的都知道,这是古希腊哲学最为基本的概念,但霍布斯随即用一个括号中的句子来说明Nature:"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这世界的技艺(the Art)。""技艺"这个语词也是古希腊哲学中常见的重要概念,但"上帝"这个语词(或者说概念)可不是古希腊的,而是基督教的--为什么霍布斯要用括号把这句界定"自然"的话括起来(中译没有用括号)?更让人好奇的是:基督教的上帝与古希腊的"自然"和"技艺"有什么相干?作者想要融合两个不同的传统?这又难免让我自省到:自己以前以为海德格尔竭力复活古希腊的"自然"概念乃了不起的创举,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从劈头第一句话就可以看出,霍布斯的写作非常有用心,尽管像我这样的读者学识不力,还看不出作者的"文心"何在。     第一部分"论人"从"论感觉"开始,到"论人、授权人和由人代表的事物"作结,共16章。第二部分"论国家"从"论国家的成因、产生和定义"起,到"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Of the Kingdom of God by Nature),共计15章。可以看到,引言以"自然"起头,而第二部分"论国家"最后一章(31章)"论凭靠自然的上帝国"以"单纯自然状态"(the condition of mere Nature,注意Nature是大写)起头,似乎刚好构成了一个论述整体。同样让人感兴味的是,在这一章的结尾,霍布斯说起了柏拉图和他的《王制》,尤其谈论柏拉图时的言辞方式,读起来实在蛮有味道,尽管"味道"在哪里我还说不上来。     不妨推测,《利维坦》从论"自然"开始,是为了依凭 "自然"而非基督教的"上帝"来确立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整个第一部分看起来就像是在基于"自然"(physis)的"感觉"重新界定人性,重新描述人的世界(国家、文化、宗教);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重新界定政治生活的基本原理。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的国家"以"论基督教政治的原理"起始,以"论被接纳进天国的必要条件"作结,共计12章。前一部分最后一章(31章)题为"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Of the Kingdom of God by Nature),这"依据自然的上帝国"与第三部分最后一章的章题中的Kingdom of Heaven(天国)是什么关系?令人费解。前面已经讨论了政治生活的基本原理,这里怎么又来说"基督教政治的原理"?再说,第三部分虽然题为"论基督教的国家",读起来却发现作者基本上是在谈《圣经》及其对《圣经》的信仰,从而让人觉得作者是在谈论基于圣经启示的人性和世界理解,与第一部分的内容对应。由此来看,批判罗马教会及其政治原则的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倒像是与第二部分相对应。     回过头来细想,《利维坦》全书四个部分其实可以看作两个部分:自然原理及其引申出来的政治原理(第一和二部分)与《圣经》原理及其引申出来的政治原理(第三和四部分)处于对峙态势--说得更为简洁些: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处于对峙态势。     作者的本意是否真的意在彰显这种对立呢?     在第三部分一开头我就读到:     到目前为止,我仅是根据经验证明为正确的、或在语辞用法上公认为正确的自然原理引申出主权权利和臣民的义务,也就是说,我只是从经验告知我们的人类本性以及从一切政治推理中必不可缺而又取得普遍一致看法的语辞定义中引申了这种原理。但往下我所要谈的是基督教国家的性质和权利,其中有许多地方要取决于神的意志的超自然启示;......[1](P290)     经验理性的哲学与超自然启示的宗教不是明显对立起来了吗?     一般的基督教思想简史都会说到:现代的《圣经》研究是从霍布斯和斯宾诺莎开始的--这指的是现代考据学式的《圣经》研究。的确,在《利维坦》的第三部分,霍布斯几乎是一上来(从33章开始)就着手全面质疑《圣经》的启示性权威,如何质疑?质疑《圣经》作者的身份:霍布斯说,好些《圣经》篇章中的言辞表达方式表明,其中记叙的事件只会是这些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之后的后人追述(这让我想起咱们"五四时期"的"古史辨"运动的做法)。但这还仅是开了个头--从质疑摩西写了《摩西五书》的传统说法开始,霍布斯接下来(33~34章)马上开始系统考辨《旧约》各篇,证明《旧约》各章都是事后著成的,成书时间较其描述的事件所发生的时间要晚得多。到了第36章"上帝之言和先知的话语"时,霍布斯已经可以说,《圣经》并非全都是上帝的话,而是"写这部圣史的人的话"[1](P331),从而上帝不可能是《圣经》"最初的和最原创性的作者"。     第一、二两个部分与第三、四两个部分--或者说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立,并非仅是单纯的对峙,而是内在的对质。在33章中,霍布斯说到了《约伯记》:约伯明显"不是假想的人物",而是一个历史人物,但这本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书却并非历史书,而是讨论恶人得福、好人受灾问题的哲理书,证据是《约伯记》具有一种文学形式--韵文为主体,配以散文形式的绪言和尾声,这种文学形式是典型的古代道德哲学的文学形式[1](P300~301)。说到这里,霍布斯就没再往下说,转而谈论起《诗篇》来,让人觉得他半途扔下了《约伯记》这个话题。但倘若我们记性还不是太差,就会记起,在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第31章)中,霍布斯讨论过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还说这一难题"不但动摇了一般人对天意的信仰,也动摇了哲人以至圣者的这种信仰"[1](P279~280)。通过《约伯记》中的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质不就内在地勾连起来了吗?     如何一个内在地勾连呢?     把这两章中谈及恶人得福、好人受灾这一难题的段落对起来读时就会看到,霍布斯想要说的是:对在世不幸这一问题,《圣经》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普遍解决,反倒是古代哲人可能会提供令人信服的解决。从而,通过《约伯记》来连接《利维坦》的两个部分,"利维坦"这一书名所要表达的象征含义,就已经在为现代"怪兽"(国家)提供支持了。     诸如此类的内在勾连在《利维坦》中可以说并不少见。比如,第三部分在质疑了《圣经》的启示性质后,接下来(34章)霍布斯就论到"《圣经》各卷中圣灵、天使和神感的含义",而第一部分第 2章"论想像"与第三部分的这一章在结构上刚好对应--"论想像"说的是,做梦就是想像的一种形式,有时人们很难分清做梦与清醒时的想法,倘若把"论想像"一章与"论《圣经》各卷中圣灵、天使和神感的含义"一章对比起来看,便让人觉得,霍布斯是在说,《圣经》各卷中有关圣灵、天使和神感的说法,无异于做梦。这也等于是用自然理性回答了第一部分中不断重复出现的问题:为什么人会信奉宗教--顺着霍布斯的探究逻辑追索下去便不难看到,对上帝的敬畏被解释为对无形力量的恐惧:     有些人很少或根本不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the natural cause),然而由于不知道到底是一种什么力量可以大大地为福为祸,这种无知状态(ignorance)本身所产生的畏惧也使他们设想并自行假定有若干种不可见的力量存在,同时对自己想像出来的东西表示敬畏,急难时求告,称心遂意时感谢,把自己在幻想时创造出来的东西当成神[1](P78)。     接下来的第12章便题为"论宗教"--言下之意,只要通过"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克服了恐惧心态,宗教信仰就会自然而然地消除了。在当时的主教们眼里,霍布斯岂不是把正统教义等同于迷信了么?霍布斯的这些说法不是已经变成了我们的常识和口头禅么?     启示宗教与理性哲学的对立,其实已见于霍布斯的早期著作《论法律的要素》(1640),没有正式出版,但私下流传,其中说到了上帝存在问题;《论公民》(1642)是正式出版的第一部著作,霍布斯在书中不时插入说,人可以通过自然原因("自然之光"、"自然的声音"、"自然理性的声音")解释掉上帝的存在,一个人要是因此而"断言上帝并不存在,或断言上帝并未统治世界,或口吐亵渎上帝之言时,怎么能说他犯了罪呢"[6](P155)。《论公民》看起来就是《利维坦》的雏形,虽然分为三个部分,拿掉《利维坦》的第四部分,两者的结构就像是出于同一个模子。     说到底,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的对立,就是哲人与圣经宗教的对立,因为,天生有能力"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从而摆脱"无知状态"的,始终是少数哲人--所谓宗教批判,就是赋予只有少数人才有能力获得的自然理性以优先权,让它来裁决启示的真假;接下来便是把自然理性说成是上帝赋予我们所有人的,每个人身上都有这种"自然之光",从而,祛除历史带给我们的蒙昧--启蒙,让我们身上的"自然理性的声音"发出来,就成了"理所当然"地批判宗教的"理"。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自霍布斯以来,西方近代思想史上有那么多的哲人在谈"人性论",也终于明白过来,何以后来的启蒙哲人在批判建制宗教时都是同一个基本论述模式。          《附录》的文体和修辞策略          由此可以断定,霍布斯在《利维坦》拉丁文本的《附录》中不可能是为自己遭受异端指责而申辩,只可能是为自己批判宗教的"理所当然"申辩。     《附录》采用的是对话文体--晚年的霍布斯似乎越来越喜欢这种形式:《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1681年)以及《比希莫斯》都是对话体,而且,其中都论及"异端",看来霍布斯到死都对异端指控心有余悸。为什么采用这种文体?Cropsey在给《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写的编者前言中说:"对话体使得作者的真正意图隐藏在身份各异的角色背后,被交替反复的回答、辩论和讲述包裹起来,从而为理解作者的真实思想设置了重重迷雾。" [7](P4)--我相信,熟悉古希腊经典作品的霍布斯清楚这一点。     不过,《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中两位对话者的身份还是明朗的(A=法学家、B=哲学家),《附录》中的对话者则身份不明,仅仅可以看到A和B的角色身份--好在早就已经有人指出:文中的A和B分别就是托马斯和霍布斯[3](P376)。     为什么在《附录》中霍布斯要隐藏自己?也许,这样便于更好地、不动声色地为自己辩护......《附录》第1章"论尼西亚信经"几乎是在对信经语式作语源分析,非常学究,或者说"学术性"很强,让人读起来感觉非常现代,甚至后现代,因为,如今的好些基督教神学家也喜欢做这类语言学分析......然而,我们需要搞清楚,霍布斯从语源角度来分析信经语式是为了显示自己渊博的学识?前面提到,《利维坦》英文本第三部分一开头(32章)就说:迄今已经"根据自然原理(the Principles of Nature)"引申出主权权利和臣民的义务,而这一"自然原理"是"根据经验证明为正确的、或在语辞用法上公认[consent (concerning the use of words)]为正确的"--经验如何证明"自然原理"为真?霍布斯关于《圣经》作者的说法就是一个例子:《圣经》讲述的东西被经验证明为伪......如何通过语词分析获得"公认为正确的"?语源分析与信经语式的并置,典型地是哲学理性与启示宗教对峙的重要方式之一,因为,"推理的能力是由于语言的运用而产生的"(《利维坦》46章;注意《利维坦》第4章"论语言"之后的第5章即题为"论推理与学术")[1](P538)。换言之,语源分析是哲学理性的表达,对信经语式作语源分析,无异于以哲学理性批判启示信仰,如此修辞手法已经多见于《利维坦》(比如第37章对神迹信仰的分析,一上来就是语源学的分析),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论及奇迹时如法炮制,后来的休谟在《人类理智论研究》中实施宗教批判时也如此效法[2](P121~132)。从而,《附录》这里一开始的语源分析的意图其实很清楚:信经语式仅仅是一种说法而已,经不起语词用法的分析--《附录》从讨论"我信"入手,无异于批判信仰:"我信"是迷信。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可以说大致有两种:     要么"打着红旗反红旗"--用基督教的语言反对基督教,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上帝"一词,明明不是指的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指自然物体,却让人觉得是基督教修辞--《附录》第1章中也故伎重演[2] (P144~159);由此我才懂了,为什么第二部分最后一章的题目叫做"论依据自然的上帝国"。     要么是装出反对白旗的样子拥护白旗 --柯利把这种修辞策略命名为"否定暗示":以否定的方式来陈述的某个观点,其实意在提示、甚至宣扬这个观点,比如,"我并不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如何如何......",实际上是要唤起读者去关注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观点。这样一来,霍布斯就可以免于遭人怀疑他也主张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即便有人要谴责,霍布斯也可以说,他自己并非这么认为--柯利称之为"佯谬的推诿法"[2](P100~101)。事实上,霍布斯在让理性哲学与启示宗教内在地对峙的时候,往往采用如此修辞,以至于我们还以为霍布斯发展出了一种基督教哲学的样式哩。     《附录》第2章"论异端"一开始就讨论"异端"的来源:先说哲学家在古代就是异端,然后又说哲学家不能叫"异端",只能被看作少数派,接下来则说,保罗派和教父们其实都是少数派,总不能说他们是异端罢......言下之意,反过来,也不能说作为少数派的哲人是"异端"......既然如此,作为一个哲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陈述了一些与正统信仰相左的观点,当然也不能被指控为"异端" --由此就可以明白,为什么《附录》第3章"关于《利维坦》的异议"与其说是在反驳异议,不如说是在强调《利维坦》中对启示宗教的异议。我们不妨看看,霍布斯在这里拈出了《利维坦》中的哪些段落来谈:176节涉及《利维坦》第2章(论迷信),178节涉及《利维坦》第4章(论上帝的形体,或者说上帝等于 "自然"),182节涉及《利维坦》第6章(论恐惧心态是宗教信仰的起源),184节涉及《利维坦》第16章(论三位一体,霍布斯受到最大的指控就是否认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些章节的选取乃至先后顺序的安排,都显得像是在彰显《利维坦》英文本中的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三位一体的信仰其实源于恐惧心态......结果,霍布斯的"申辩"无异于是在提醒指控他的人们重新好好想想,自己脑子是否清醒。          宗教批判与哲人品德          《附录》中最重要的是置于中间的"论异端"一章,如我们所知,这个题目霍布斯晚年多次论及,由此可以断定:霍布斯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就在这"异端论" 之中--就哲人这个少数派不相信建制性宗教信仰的"理"而言,他们的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已经清楚了,而且古希腊哲人早就表达过了。问题是,如此"理所当然"之"理"是否有理由公然宣称应当置换多数人的感觉和想像。没错,哲人是少数派,保罗和教父们也是少数派,然而,这些少数派贴近和维护的是多数人的感觉和心态,哲人少数派却不是。     柯利提到,莱布尼茨读过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后不禁"痛心疾首"......他写信给朋友说:     这本有关哲学研究的作品无法无天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该书作者似乎不仅继承了霍布斯的政治学观点,也继承了他在《利维坦》--这部作品甚至如其题目一样骇人可怖--中就已经充分纲领化了的宗教立场。由于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已经整个儿播下了此类极漂亮的批判种子,这个人[引按:指斯宾诺莎]便胆大放肆地贯彻这一点:反驳圣经文本。(译文稍有改动)[2](P144)     莱布尼茨是主教或神职人员?当然不是,而是哲学家,与霍布斯在学养上是同一类人:都精通数理--莱布尼茨的三一论也受到某些教派人士攻击,莱辛曾为他做过辩护②。然而,梵蒂冈教廷曾将培根、笛卡尔、霍布斯、斯宾诺莎、马勒伯朗士、洛克、贝克莱、休谟、卢梭以及康德的部分或全部作品列为禁书,莱布尼茨的著作却没有[2](P163)--为什么呢?因为莱布尼茨懂得哲人应该小心写作。     可以,霍布斯也小心写作呵......为什么莱布尼茨会对霍布斯、斯宾诺莎的写作感到"痛心疾首"?这种感觉哪里来?霍布斯和莱布尼茨都小心写作,差异究竟在哪里?     莱布尼茨懂得,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其实并不充分--苏格拉底问题已经把这个问题充分摆出来了。可是,霍布斯不也非常熟悉古代作家吗?年轻时,霍布斯就钟情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经典③,晚年又潜心翻译古希腊经典,霍布斯怎么会不知道莱布尼茨也知道的东西......     施特劳斯在1930年写了《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接下来在1933~1934年间又写了长达一百页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其中已经指出,霍布斯的《利维坦》远比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更为彻底地动摇了建制宗教的基础......然而,施特劳斯没发表《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而是发表了《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Hobbes: Its Basis and Its Genesis, 1935/1936)--中译本书名把并非副标题的"基础和源头"扔掉了,实在有违施特劳斯的写作意图。在这本书中,施特劳斯并没有来审理霍布斯对启示宗教的批判,而是审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提案与古希腊思想的关系--从亚里士多德到修昔底德(不妨比较《城邦与人》中的论述线索)。     既然霍布斯的宗教批判比斯宾诺莎更为激进,施特劳斯为什么没发表已经写好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理解启蒙》?     施特劳斯想的也许是,揭示霍布斯宗教批判的真正"基础和源头"更重要,倘若如此,就必须挑明霍布斯与古希腊哲学的关系--霍布斯背离了古典政治哲学的教诲。如我们所知,宗教批判的"理所当然"之"理"其实并不充分,苏格拉底问题已经充分摆出来了的这个道理,被霍布斯抛弃了。为了突出这种与古典政治哲学的"决裂",《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甚至没有强调宗教批判的古希腊源头--伊壁鸠鲁,全书仅两处一带而过地提到伊壁鸠鲁,甚至说"霍布斯因而也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伊壁鸠鲁形成鲜明对照"[8](P4,162)。     不过,在此前的《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中,施特劳斯已经清理过近代的宗教批判与伊壁鸠鲁的关系--尤其霍布斯与伊壁鸠鲁的关系(参见导言"圣经学的宗教批判前提"的第一节"宗教批判的传统"开头及结尾和第四节"霍布斯"的开头及结尾);在后来的《自然权利与历史》中,施特劳斯再次挑明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伊壁鸠鲁派的思想史关系④,并与在《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和源头》中的说法不同,把霍布斯看作伊壁鸠鲁的复活⑤--从而,对于我们的问题来说,伊壁鸠鲁才是问题的关键。     回到霍布斯在《附录》第2章开头的说法:哲人算不算"异端"?在哲人群体内部,当然没有异端这回事情,但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所有哲人都是异端。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在认识到这一点后,当面对雅典城邦父老乡亲时,他一方面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申辩、一方面向城邦人民"道歉",不再以"异端"面目出现--不再非要用自己的"感觉"或自然之理来要求多数人,哲人当服从城邦的礼法(参见《克力同》)和城邦的宗教(参见《斐多》),尽管哲人对城邦的民人信仰持有深疑不信的态度(参见《游叙佛伦》),毕竟,哲人服从城邦的政治义务不是来自自己与"自然"的契约......由此形成了西方哲人的政治道德传统。     这样来看,伊壁鸠鲁派的确就是哲人们中的"异端"分子:他们试图让自己的"感觉"和自然之理来要求多数人(亦即"批判宗教"),从而使得自然哲学变成一种新的宗教......后来的启蒙运动发扬光大的宗教批判精神被名之为"异端"是恰如其分的。          【注释】    ① 西方的霍布斯研究早已经注意到霍布斯写作讲究修辞术,但霍布斯研究尤其关注其修辞术却是晚近十来年的事情。参见David Johnston, The Rhetoric of Leviathan Princeton, Uni. Press 1989。剑桥思想史,学派的"领军人物"斯金纳在 1996年发表的专著《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王家丰、郑崧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着重比较霍布斯的修辞术与古代修辞术的差异,却未见得对理解霍布斯修辞术的哲学意图有所裨益。就本文的问题而言,尤其值得提到柯利的长文《"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王承教译,见刘小枫、陈少明主编:《经典与解释12:阅读的德性》,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82~163页)。     ②参见莱辛:《论人类的教育:莱辛政治哲学文选》,刘小枫编,朱雁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即将出版)。    ③ 晚近整理出来的青年霍布斯的古罗马经典作品研究,就是一例:Thomas Hobbes, Three Discourses: A Critical Modern Edition of Newly Identified Work of the Young Hobbes, N. B. Reynolds/A. W. Saxonhouse编,Uni. Of Chicago Press 1995。     ④参见彭刚中译本《自然权利与历史》(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116页,第115页处与霍布斯挂上钩。     ⑤参见彭刚中译本第192~194页;同时,也当注意伊壁鸠鲁-霍布斯-卢梭的关联,参见中译本第270~280页。【参考文献】    [1]霍布斯著. 黎思复,黎廷弼译. 利维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柯利著. 王承教译. "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A]. 刘小枫,陈少明主编. 经典与解释12:阅读的德性[C].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3]马蒂尼奇著. 陈玉明译. 霍布斯传[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霍布斯著. 莱特注疏. 赵雪刚译. 利维坦附录[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即将出版).     [5]Leo Strauss. Hobbes' s politische Wissenschaft und zugehrige Schriften-Briefe[M]. Heinrich und Wiebke Meier编,München, 2001.     [6]霍布斯著. 冯克利译. 论公民[M].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     [7]霍布斯著. 毛晓秋译.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8]施特劳斯著. 申彤译.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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