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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中西部的地方经济而言,很难具有在外向型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大家都知道,尽管重庆有长江水道,但离出海口岸还是很远,每多一公里的运距,就会增加一部分物流成本。如何能把加工贸易型的外向型经济放到重庆呢?这其实是一个地域性的难题。大家都在招商引资,都可以找惠普谈,任何一个沿海省,难道不比地处西南山区的重庆更具有发展加工贸易的条件吗? 突破地域限制的第二个方面是土地问题。大家都知道,重庆过去面对的是“三山加两沟,面对两条江”的地理环境限制,可用于工商业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尽管是通过土地储备,但重庆仍然是土地资源高度短缺的城市。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受到地域、地理严重约束的重庆怎样破局?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黄宗智教授已经做了解释。如果要突破地域限制,实际上进行的是全球化条件下超地缘的整合,就是说,当重庆要求国家出面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中西欧各国协商给予通关优惠时,光海关通关优惠这一项政策,就节省了15天的时间成本。若没有通关优惠,从重庆到西欧的铁路运输,则需要40多天的时间。但即便如此,铁路运输仍然比海运贵。如何使内部城市在物流上仍然具有优势呢?这就需要节省纵向的产业整合成本,当能够使各个产业集中于一个工业区时,那么各产业之间的物流成本几乎为零。表现在同惠普谈判时,同样将相关配件厂商吸引到重庆。这就变成了一种“浙江经济”。浙江经济是块状经济,所有产业链条,都集中在一个地区,也就节省了几乎所有的纵向物流成本。 第三,重庆突破地域限制的另一个方面是怎么能够跳出“灰色经济”。灰色经济所形成的灰色地带,在各个国家都有。灰色地带形成的灰色群体,以及相应于灰色经济的灰色治理。灰色治理是不规范的,也不是政府正常治理的手段。麻烦在于,我国当前的灰色收入量很大,并集中于最富的群体,同时又与某些制度供给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跳出灰色治理的困难很大,挑战庞大灰色收入所滋润的灰色地带的灰色治理,任何个体的对抗都是成本极高的。 重庆经验的另一个方面是革除灰色。重庆打黑除恶中打掉的大量支撑黑社会的企业家,都是在短期内迅速暴富的灰色经济主力。当灰色经济的收益集中于这些支撑黑社会的人手中的时候,加强的是灰色治理,某种程度上是以黑社会或非规范社会势力为代表的这种治理。清除这种灰色治理,很难用平常的、缓慢的手段来解决。香港经验也同样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起飞的时候,随之而起的也是灰色经济与灰色治理,政府部门的大量腐败。最终的解决仍是“空降”了廉政公署后,采用了很多非常手段。 【注:】本文为作者对崔之元教授2010年12月在人民大学的第二次重庆经验讲座的评论,与黄宗智教授当时的评论和崔之元教授讲座内容同期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见: 黄宗智: 重庆经验理论试解:国有资源市场增值社会化 讲座内容见:崔之元:“重庆经验”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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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表示,中国的外汇储备这些年增长很快。中国实行外汇储备的多元化,购买美国债券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否会继续买、买多少,那要根据中国的需要,根据外汇安全、保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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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文革"刚结束,百废待兴,整个社会充满蓬勃朝气,北大校园也一派生机。虽然那还是物质贫乏的年代,粮食、布匹和很多生活用品 还实行按量配给,师生在食堂吃饭得有粮票。电视机还是稀罕的东西,谁家有个彩电,那就可能常有人登门"借光"。多数人家里没有电话,要上谁家里去一般用不 着预约。中文系的老师很多还住在学校南门的19、21楼,筒子楼,一家一间10平方米,做饭就在走廊烧炉子,厕所是公用的。也有些住中关园、蔚秀园等处的平房或楼房,一般是2间,四、五十平方,有个独立的小卫生间,那就很令人羡慕,年岁较大的老师才有入住资格。有些年轻教员结婚多年还没有住房,甚至还得两 地分居。这种困难的居住情况到80年代后期才逐渐得到缓解。但艰苦的生活并没有阻拦老师们正常的教学科研,他们当中很多人日后成为学术名家,而他们的一些 成名作,就是在"蜗居"或筒子楼里写成的。那时老师教学上的投入很多,上完课都有辅导,或者在系里,或者到学生宿舍,师生彼此"混得"很熟。学生有什么困难也都愿意找老师。老师们的心态比较自由放松,不用赶着到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者整天忙于争取项目。学校给老师发了红色的校徽,很多老师都乐于佩戴,那是 一种自豪与自信。当然也有紧迫感,大家都在选择各自的学术方向,做各自的研究。当时有一句流行的话: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这能反应知识分子普遍的心态。 1977、 78级本科生与研究生进校那时,部分工农兵学员还没有毕业,那时学生的成分非常丰富,老的小的都聚到一块了。大多数学生都珍惜学习机会,非常刻苦。本科生 七、八个人一间宿舍,研究生4人一间,挤得转不过身,但很少有闹矛盾的。家境富裕的学生也不会对贫寒子弟产生什么压迫感。大家除了晚上睡觉,就都在教室或 者图书馆。这两个地方总是座无虚席的。哪个老师或者哪个系有什么名牌课,不管本科生研究生都趋之若鹜。历史系开设了现代史研究专题课,中文系的很多研究生 都去选修。孙玉石、袁良骏老师给1977级本科生上现代文学基础课,在老"二教"阶梯教室,200多人的大课,抢不到座位就坐在水泥台阶上。吴组缃教授的古代小说史,金开诚老师的文艺心理学,也都是学生们经常讨论的话题。 那 时还没有学分制,更有自由度,适合个性化学习。特别是研究生,主要就是按照导师提供的书目读书。现代文学的研究生把王瑶文学史的注释中所列举的许多作品和 书目抄下来,顺藤摸瓜,一本一本地看。那时研究生很受优待,可以直接进入书库,一借就是几十本,有时库本也可以拿出来,大家轮着看,读书量非常大。读书报 告制度那时就有了,不过更多的是"小班讲习",有点类似西方大学的Seminer,每位同学隔一段时间就要准备一次专题读书 报告,拿到班上"开讲"。大家围绕所讲内容展开讨论,然后老师评讲总结。老师看重的是有没有问题意识,以及材料是否足于支持论点,等等。如果是比较有见地 的论点,就可能得到老师的鼓励与指引,形成论文。这种"集体会诊"办法,教会如何寻找课题,写好文章,并逐步发现自己,确定治学的理路。 那 是个思想解放的年代,一切都来得那样新鲜,那样让人没法准备。当《今天》的朦胧诗在澡塘门口读报栏贴出时,人们除了惊讶,更受到冲击,议论纷纷开始探讨文 学多元共生的可能性;当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发表后,引起的争论就不止是文学的,更是道德的,政治的。什么真理标准讨论呀,校园选举呀,民主墙呀,行为 艺术呀,萨特呀,佛罗依德呀,"东方女性美"呀,......各种思潮蜂拥而起,极大地活跃着校园精神生活。同学们得到了可以充分思考、选择的机会,对于中文系的学生来说,这种自由便是最肥沃的成长土壤。他们都受惠于那个年代。 那 时很多学生年纪较大,甚至已过"而立"之年,重来学校过集体生活,困难很大。但大家非常珍惜这个机会,都很刻苦。每天一大早到食堂吃完馒头、咸菜和玉米 粥,就到图书馆看书,下午、晚上没有课也是到图书馆,一天读书十二、三个小时,是常有的。最难的是过外语关。常看到晚上熄灯后还有人在走廊灯下背字典的。 有的同学要过英语关,采取"魔鬼训练法",宿舍各个角落都贴满他的英语生词字条,和女友见面也禁止汉语交谈,果然也就大有长进。 那 时的艰苦好像并不太觉得,大家都充实而快乐,用现在的流行语说,"幸福指数"不低。同学们每天晚上熄灯后都躺在床上侃大山,聊读书,谈人生,这也是课堂与图书馆作业的延伸。读书是多数学生最大的爱好。出版物不像现在丰富,书店很少,北大校园内外就一间新华书店,还有一间商店,都在三角地。那里便成为校园最 活跃的地方。人们有事没事总喜欢到三角地看看,顺便逛逛书店,看看又新出了什么书。那时文艺体育活动比较单调。砖头似的盒式录音机刚面世,倒是人手一件的 时髦爱物,主要练习外语,有时也听听音乐。舞会开始流行了。看电影是大家喜欢的,五道口北京语言学院常放一些"内部片",学生们总想办法弄票,兴高采烈骑 自行车去观赏。下午五点之后大家可以伸伸筋骨了,拔河比赛便经常在三角地一带举行,有那么多啦啦队一旁当"粉丝"喝彩,实在有趣。 (选自温儒敏《北京大学中文系百年图史》,北京大学出版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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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日本思想的时候,仅仅以西方作为参照太过简单,应该和中国、朝鲜这些邻国、邻近的文化作比较。他认为,尽管人类分享着一些基本的价值观,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是很重要的,但现实的西方未必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人类的历史可以向任何一个方向发展,而且不一定是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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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涂尔干的社会理论对我们反思今天的现实问题有什么意义,我个人认为,首先,中国的现代化转换过程中出现的失范和信任危机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审查这些问题,不能单纯把它们看作是一种负面和反常的现象,而应该切入问题本身,考察这些现象的历史机制和社会建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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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清园读书会第三场举行。此次读书会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核心文本展开讨论,以下三篇文章系读书会三位主题发言人的文字稿。清园读书会由一群不同学科的博士生基于共同兴趣组成,旨在重读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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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科技
2011/10/04
| 阅读: 1732
有一位日本少年在接受NHK的采访时说"让别人为其牺牲生命的国家,就让他灭亡好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岛县的5名少年潜入福岛辐射禁区的民宅中盗窃游戏机。这不禁让人想问,曾经的那个以克制、教养和服从等民族精神为傲的日本究竟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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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书评
2013/09/16
| 阅读: 2579
北美独立真的是在英国重压之下活不下去的反抗之举吗?卡根和弗格森都说 " No "。在《危险的国家》中,卡根用很大篇幅描绘了北美独立之前的英法七年战争,他指出,英国很大程度上是被北美殖民者们"拖入"与法国的战争的,原因是殖民地的大财主们一直想借助英国的军队来打垮法国人,以进占富饶的俄亥俄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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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书评
2012/11/04
| 阅读: 2256
2012年10月,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刚被翻成中文并出版,福山本人也飞到北京,为他的新书热身。北大哲学系特意举办了一个座谈会,笔者忝列末座,借机读到了出版社特意为与会学者印刷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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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探讨的是1911-17年期间中国政治精英对于英、美、法、德四个欧美模式的模仿,并试图解释这种模仿为何最终遭到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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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对1911-1917"旧邦新造"的历程进行分析:第一,主权连续性:既然是"旧邦新造",在国际法意义上,革命后的中国与革命前的中国保持着同一性。第二,政治正当性话语:在政府、天与民三者之间,"天"从政治正当性话语中淡出,政府正当性的来源日益被直接归诸于民。第三,政体形式:政府的组织方式被要求体现新时代的政治正当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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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赋予了叙事形式的历史话语的批评或分析,它面对的挑战是要抵制将其比喻性语言转变成那种按字面意思表达的形式的趋势,即理解形象和想象,就好像它们的真正含义存在于它们同时揭示和隐藏的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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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著作并非拒绝承认自由主义的价值。《自由主义的反历史》采用的方法论是:研究对象不是抽象的自由思想,而是自由主义,即具体的自由运动 和自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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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7版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音乐学”条目开篇中对音乐学性质给予了新的界定,提出音乐学研究不仅针对音乐自身而且应该包括与之相关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的音乐人的行为。而且,音乐学的研究视角已经从对音乐作为产品而转向为关注包括作曲家、表演者和音乐消费者在内的音乐活动的过程。音乐学的这种新趋势在极大的程度上受到了社会科学的影响,特别是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社会学和其他文化研究的影响下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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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雷以韦伯关于宗教需求的讨论为根基,融入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重要概念"惯习"(habitus),围绕着宗教经济理论以及布鲁斯和罗伯逊(Roland Robertson)对该理论的正当批评进行了认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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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政治
2006/11/21
| 阅读: 1931
宣传了曾经推动撒切尔&里根政府的货币理论的经济学者弥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94岁去世。这份讣告没有谀词,对弗里德曼在70年代的理论和表演叙述清晰,带着嘲弄挖苦和批评的语气。"弗里德曼没有发明货币主义--几个世纪以前这个理论就被探讨过了--但是他结合了学术的声望和大众的表演能力,把这个理论推向政治的前沿。"……“是弗里德曼作为一个可以市场推广的民粹主义者的庶民风格、说话朴素的能力,而不是他的经济学细节,才给他带来了国际声誉。 ” 令人诧异的是,早就被默多克买下的《泰晤士报》一向偏保守、亲美,这次却发表了一篇署名"The Times"的讣告,冷嘲热讽,与美国甚至澳大利亚等国媒体一致烧香谀墓的口径极度不同。英国人亲身深受弗里德曼货币主义之苦可见一斑。--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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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法律
2013/01/09
| 阅读: 2634
难以启齿的事实是,在12月16日遭到侵害的这名年轻女性,比许多其他强奸受害者都要幸运。她属于极少数得到些微司法公正的女性之一。她被送进医院治疗,她的陈述被记录在案,数日之内全部六名强奸嫌疑犯悉数被捕,而且现在就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如此之高的效率在印度可说是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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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央视一条新闻:法国迪奥首席时装设计师加利亚诺,因喝醉了酒,在巴黎一家酒吧骂了一对犹太人几句,结果被指控“反犹”“种族主义”言论,惹上了司法麻烦。在迪奥时装表演秀结束时,本应由加利亚诺出来,接受记者拍照的闪光和观众的喝彩……但加利亚诺没有出现,倒是迪奥公司的主管,庄严出现在T台正中,口中念念一连串“以……的名义”,正式宣布将加利亚诺解雇。
看看画面上那熟悉的街景,当年我住附近的巴黎国际艺术城两年,也常去那个街区喝一杯,听听酒吧里的音乐演奏。没想到,一位大名鼎鼎、西方上流社会的宠儿,竟然只因醉后酒话而倒霉,令人太息。
无独有偶,加利亚诺事件,让我想到前不久法国《世界报》网络版的一则报道,也可印证西方“言论自由”到了何其虚有其名的地步。
著名法国外交政治人士斯特法纳·黑塞尔(Stephane Hessel),预定1月18日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举办一场关于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问题的讨论会。但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CRIF)的抗议,和法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下,1月12日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宣布取消这场讨论会。的
黒塞尔何许人也?今年高龄94岁,法国大名鼎鼎的抵抗运动人士,坐过德国集中营的牢,战后主笔撰写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当过法国驻外大使,自己也有犹太血统。但出于正义,他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压迫实在无法看下去,于是在2010年10月20日出版了一本三十多页的小书《请愤怒吧!》(Indignez-vous!),三个多月,就在小小6000万人口的法国销售了100万册。
黑塞尔早就对以色列发出批评的声音。2008年底以色列空袭加沙,造成大量巴勒斯坦平民伤亡。黑塞尔亲往加沙,目睹了难民营遭轰炸后的惨况,愤怒指控以色列政府犯下了不仅是“战争罪”,而是“真正的反人类罪”(véritable crime contre l’humanité),并且把以色列列入“恐怖国家”。
这次巴黎高师讨论会被取消,实在是一个讽刺。巴黎高师是一所名人辈出的学校,可以说法国文化精英大都出自此校。文学家罗曼·罗兰,哲学家萨特、柏格森、阿隆、福柯,艺术史家丹纳,思想家布迪厄,政治家饶勒斯、前总统蓬皮杜等等,都毕业于巴黎高师,它是法国精神自由传统的象征。巴黎高师宣布取消黑塞尔主讲的讨论会,明显违反言论自由,引起了一些争议。
1月18日傍晚,黑塞尔本人,巴勒斯坦驻布鲁塞尔代表莎希德(L. Shahid)女士,还有众多的支持者和一些巴黎高师的学生,在巴黎高师附近的先贤祠前的小广场集会,抗议法国政府的“言论管制”(censure)。
“言论管制”,都是中国亲美自由派用以批评中国政府、并认定是中国这样的“专制”国家所独有的东西,西方“民主”“自由”“宪政”国家是没有的。如今,在一个以“自由”立国的国度,在里面安息着伏尔泰、卢梭等“自由”先贤的国庙门前,一群“自由公民”在大声抗议“言论管制”,他们会作何感想?面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愤怒地把嘴巴装上死死封闭的拉链,他们会若有所思么?
其实,黑塞尔受到的压制还不只是讨论会被取消,他还在吃官司。
2010年6月15日,黑塞尔呼吁参加一个抵制以色列占领阿拉伯领土地区生产的产品的运动,叫做“抵制、撤资、制裁”(boycott, désinvestissement et sanctions)BDS运动。这一事件马上引起法国犹太组织“全国警惕反犹办事局”的抗议,称其“挑动种族仇恨”,称这一活动是“非法的”,并对黑塞尔提起司法诉讼。
这个BDS运动的依据是,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对巴勒斯坦人实行“种族隔离”。当年一些西方国家因为南非当局实行“种族隔离”,而对南非实行制裁“杯葛”(boycott)。如今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也实行“种族隔离”,于是也应对其“BDS”。
今天的的巴勒斯坦地区如今已成为百余个与世隔绝、互不相连的飞地,加沙地带是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谓一个个集中营。到处是检查站,检验“良民证”。当年苏联建柏林墙被称为专制象征,如今以色列耗费巨资建造比柏林墙更高更现代化的隔离墙,在约旦河西岸建了650多公里,在加沙与埃及边境也建了240多公里,媒体却几乎不提及。居住在隔离墙里面的巴勒斯坦人,过着比当年南非黑人更没有自由的生活。国际上要运一些人道主义生活医药用品去加沙,以色列海军也拦截运送船只,甚至开火打死船上人员。这样的情形被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士视为“种族隔离”。
不可思议的,是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最早作出这样的定义。2006年11月,卡特出版《巴勒斯坦:和平,不要种族隔离》(Palestine: Peace not apartheid)。卡特认为,认为今天的巴勒斯坦人“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今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隔离,已超过了当年南非的种族隔离。自然,卡特立即遭到犹太势力的谩骂,骂卡特“反犹”。
二战后以来,犹太人被迫害的宣传铺天盖地。而以色列压迫巴勒斯坦人的真情却很少被人知。新闻自由么?卡特声明写此书的原因,正是“关于中东的现实,美国人普遍无知(largely unknown)。”全世界也普遍无知。由于世界主流媒体是犹太势力掌控,从来不报道巴勒斯坦人民的真实处境。中国中央新闻台只会转播世界主流媒体精心误导的报道,比如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在海滩上很悠闲快乐呀,或模拟踢足球世界杯呀,所以中国人根本不知道当今巴勒斯坦人的悲惨境况。当今是媒体信息时代。一件事实媒体不报道,就等于没有存在。
黑塞尔呼吁大家来参与BDS运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负责人斥骂黑塞尔是“对精神的犯罪”(crime contre l’esprit),是“智力暴力”(violence intellectuelle)。这位负责人最恐慌的,恐怕不在于这个运动真地抵制了多少以色列占领领土的产品,而是这个活动会让更多的公众知道以色列“种族隔离”的真相,所以才要千方百计地把这样的言论与活动压下去。
黑塞尔不仅司法上被追究,在犹太精英主控的学术知识界,也遭到谩骂。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CNRS)研究员安德烈·塔吉也夫(A. Taguieff)在自己的“脸谱”博客上写道:“有天晚上,在撒黑尔地区深处,一条毒蛇咬了黑塞尔老头一口。你猜发生了什么?是那条毒蛇死掉了!……当一条毒蛇具有了善意,像那位名叫黑塞尔的人那样,很可以理解人们想砸烂它的头!”
黑塞尔只是发表一个呼吁,一种言论,并未对法国国家安全构成危害,竟然也是犯法的?对,在当今“自由”“民主”“宪政”“公民社会”的法国,就是犯法的。因为参与了BDS运动,法国一位女参议员和另外80多位人士,也已或即将受到司法审讯(mis en examen)。有的人获得释放,有的人被罚款1000欧元……
这像一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国家么?
其实,在西方广泛存在“言论管制”,并非你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德国摇滚歌手麦克尔·莱吉纳(Michael Renener)因歌词有纳粹倾向,被判刑三年。美国大兵马克·豪尔(Mark A.Hall)编唱了一首讽刺美国国防部的反战饶舌歌曲,也被判蹲监狱。去年法国年轻人阿克赛尔·戈班(Axel Cobin),因在网络上传播纳粹倾向歌词,也被判刑三个月缓期,罚款600欧元……可见,在西方,网络上也不是随便“言论自由”的哦!
西方社会实际上有很多忌讳,不能去“自由言论”。比方说“民族主义”,是绝对不能肯定的,因为“民族主义”已永远与纳粹绑在一起,只能宣扬“世界主义”, 称颂“全球化”。再如,犹太金融资本主控的“当代艺术”是不能批的。法国著名批评家让·克莱尔,因批评“当代艺术”而被人骂为“反动派”“极右”“法西斯”。所以,克莱尔明确说,当代西方与前苏联一样,存在“言论管制”。另一位法国评论家让-菲利普·多梅克(J.-Ph. Domecq),也指控当代艺术批评界是一种“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实施“人类压迫史上一种新种类的精神压轧(laminage mental)”。人们只能言不由衷,否则就要付出“高昂代价”。
还有一个禁忌,绝不能碰,碰就是犯法。那就是:对大屠杀与毒气室,任何质疑,甚至研究都是犯法的。德国、奥地利、法国、瑞士等国,都有明确的相关立法。然而在西方,就是有那么一批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的学者和各类人士,人称“否定主义”或“修正主义”派,冒着被判刑的危险,仍然坚持研究,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在今天,有相当多的“否定主义”人士,在西方被判刑入狱,真实上演一出出当代“文字狱”。(2)
最著名的“否定主义”学者,可举英国历史学家戴维·伊尔温(David Irving)和法国前里昂大学教授罗贝尔·福利松(Robert Faurisson)。
伊尔温是二战史专家,因否认大屠杀和毒气室,好几次在德国和奥地利被缺席判罪。2005年他去奥地利旅行,被奥地利警方逮个正着,判刑三年。上诉无效,还是坐了一年多牢(400多天)。英国本是西方自由主义渊源之地,没有禁止“否定主义”的立法。所以伊尔温只要不去德、奥、法等国,还是可以自由做他的研究的。不过,2007年底,牛津辩论联合会邀请了伊尔温,举办一场讨论会,结果会场闯入一批抗议者叫喊唱歌,干扰会场,最后竟然出动了警察来保护讨论会,堪称奇景。伊尔温的名言是“我不说他们想听的,我只根据档案说话!”
福利松在法国,命运就比较悲惨了。他从1970年代开始就认定毒气室不存在,并质疑《安娜·弗朗克日记》的真实性,结果长期遭到人身威胁。1989年被暴徒殴伤,肋骨被打断。之后不久,被革除教职,还遭到搜家、罚款、冻结银行账户。到外地旅行时,在许多国家遭到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2005年,福里松被判刑三个月缓期。著名美国学者乔姆斯基,曾为福里松辩护……
德国当代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主张不应当用法律来禁止质疑大屠杀,而应该用事实来论证。他批评西方学术界的“不宽容气氛”:“如此禁止分析纳粹主义……,那么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了!”(3)
“否定主义”人士不仅有判刑之虞,还遭受媒体封杀,人身威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曾亲历德国集中营的法国历史学家保尔·拉西尼叶(P. Rassinier),是法国最早的“否定主义”学者,一直被主流媒体封杀。美国教授亚瑟·布茨(A. Butz),写过《20世纪的欺诈》(The Hoax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也寂寂无闻。1978年,法国“否定主义”人士弗朗索瓦·杜普拉(François Duprat),因否定毒气室,被汽车里安放的精密炸弹炸死。1981年,法国语言学博士盖聂(Michel Caignet),因把《奥斯维辛的谎言》小册子从德语翻译成法文,被人脸上泼硫酸毁容。(3)1982年,美国“修正主义”历史学教授乔治·阿希莱(G. Ashley)的住宅,多次被砸,遭燃烧弹袭击。1984年,设在美国加州的“修正主义”历史复审研究所(Institute for Historical Review)遭纵火,所有原始档案资料、手稿和六年的研究成果被焚毁。英国、比利时和法国一些出版社和书店,因出版、售卖修正主义书刊,而被纵火或捣毁。诺尔特只能算半个“修正主义者”,也受到电话恐吓和人身威胁,1988年他的小汽车被人焚毁……
既然是历史事实,为什么要立法禁止人们去研究?哪怕是极其邪恶的言论,比如美国三K党,也有设立电台的言论自由啊。为什么大屠杀和毒气室就不许人们去研究、去质疑?要研究质疑,就来“文字狱”,这显得很不正常。
诺尔特说“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黑塞尔用图像标示“闭嘴”,世人应知西方“言论自由”为何物。
黑塞尔的“请愤怒吧”,可以说是当代左拉的“我控诉!”(J’accuse)
但指控的对象发生了变换:当年左拉是为受冤犹太人辩护,而今竟是犹太人国家成了指控对象。犹太人从一个被迫害的地位,转变成以国家机器压迫别人的形象。
这里要声明:本人绝不反犹。相反,本人最敬佩的两位西方学者都是犹太人。一位是批判社会进化论和欧洲种族中心主义的法国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另一位是揭露美国累累恶行、斑斑劣迹的美国大学者乔姆斯基。
本人所想说明的是,当今世界主流媒体,充满着“宣传”(乔姆斯基语)和谎言。一方面是故意掩盖一些事,另一方面是故意大肆宣扬另外一些事。尤其,西方并无真正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学术自由,(5)而是有很多禁忌或“政治正确”。其中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研究质疑大屠杀和毒气室,不能骂犹太人,进而也不能批评以色列。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加利亚诺的酒话和黑塞尔的小书所招致的严重后果了。
注释:
(1) 这句在中国广为传播的伏尔泰名言,其实没有出处。在网上寻找法文文本,竟然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文本,但都没有“誓死”一说。如果真是伏尔泰所言,应该很轻易找到出处。这样的情形让人猜疑,这话很可能是为了美化西方“言论自由”而加到伏尔泰头上。
(2) 1999年,德国哲学博士菲德烈克·托本(F. Töben)因否定大屠杀,被判刑9个月。2004年,瑞士退休教师阿芒德鲁兹(G-A. Amandruz),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1年。2007年,德国生物科学家格尔马·鲁道夫(G. Rudolf),因出版发行修正主义书刊,被判刑2年半。2008年,奥地利工程师沃夫冈·弗洛里希(W. Frohlich),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6年半。2009年4月,奥地利作家、诗人宏西克(G. Honsik),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5年……
(3)见http://www.vho.org/F/j/Akribeia/6/Akribeia81-93.html
(4) François Furet/ Ernst Nolte : Fascisme et communisme, Plon, 1998, Paris, p.136
(5)倒是在当今中国,其实最言论自由,骂谁都不犯法。开国领袖随便骂,共产党历史随便“修正”。正的统统说成反的,反的统统说成正的。那位袁某人在课堂上恶毒咒骂伟人毛泽东,类比有人在美国课堂恶毒咒骂华盛顿,在美国绝对要判刑,但在中国却没有受到任何司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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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史认识问题,侵华日军毒气事件、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领土争端问题等等。中日关系是一个高度敏感、极端容易情绪化的话题。但我一直主张,中日关系应当是一个可以研究的对象,应当理性对待,不能一听到不同的声音就骂“汉奸”、“卖国贼”。 这里的“文化”是广义的,与“日本文化节”的“文化”含义有所不同,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我把非经济、非政治、非军事的因素,统称为“文化”因素。我想探讨一下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价值观等在中日关系中有什么影响。看看我的研究视野能否使我们对中日关系提供一种理性的认识。今天谈四个问题。 一,战争责任问题:历史观 责任观 “名” 与“利” 历史问题是中日关系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很多问题都从这里来。我们说,日本人对战争不反省,不道歉。确切地说,不是日本人没有道歉,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就有“日本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样的话。日本的一些政治家,如田中角荣、春山富市、小泉纯一郎等,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对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害表示过抱歉,马立诚说日本曾经向中国道过21次歉,我没有调查过,如果这是指日本的政治家在各种场合说过的致歉的话,这可能是真的,但他们的道歉我们不满意,主要是对下属两方面的事实不满。 第一,对战争道歉的力度不足,诚意不够。日本政治家多数情况下是在国会议员的质询时乃至逼迫下说出来的。从田中角荣开始用“迷惑”到后来不得不使用“损害”一词,最近小泉首相在他不顾中国和韩国极力反对参拜靖国神社后不得不做出的平息愤怒之举,可以说表态都是吞吞吐吐,不够彻底。中国人无法理解,对于那场给中国人带来那么大灾难的战争,日本什么不能真诚地向被害者谢罪?中国政府连战争赔偿都明确放弃了,难道还换不了一句痛快真诚的话?所以确切地说,中日之间的历史认识问题不是日本道不道歉的问题,而是日本以怎样的方式道歉、道歉是否真诚的问题。 第二,日本国内不断发生的否认历史的事件。战后50多年来,不断有大臣和国会议员等政府和执政党要人为日本的侵略历史翻案,参拜供奉战犯的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试图淡化或删除涉及日本侵略历史的内容,右翼学者举行否认南京大屠杀、美化侵略战争的集会等。日本高官关于战争屡屡“失言”,屡受中国和亚州国家的批评,受批评后就收回,过一段时间又有人“失言”——这似乎成日本外交的一个特点。假如围绕一个问题屡屡失言,那就不是“失言”而是“真言”,是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两方面的事实合起来使中国人得出结论:日本并没有对侵略中国的事实真正反省。在中国人看来,承认侵略事实并真正道歉是两国交往中日本应遵守的道德底线,中国人对日本的所有不满可以说都是源自这种对日本没有遵守这条道德底线的判断。 日本为什么不能像中国人所希望的那样深刻反省历史问题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国出于意识形态对立的需要保留了天皇制度而没有对军国主义思想及其罪行进行认真的清算恐怕是最直接的原因。二战结束后,美军占领当局在后期放弃了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惩治,致使日本一些原来的战争势力重返政坛,有的甚至当了阁僚和首相。现在不少日本政客,就是他们的第二代或是第三代“世袭议员”。这些人对日本当年的侵略战争充满了错误认识。战败后处于美国占领下的日本,虽然制定了“和平宪法”,但在当年东西方冷战的形势下,日本又受制于《日美安全条约》,日本与曾经被它侵略过的中国再次处于“敌对关系”之中。因此,日本从没对它从19世纪末“甲午战争”到二战结束这段时间里的侵略行动进行过彻底清算。 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看,我觉得与下述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日本人缺乏历史感。中国是一个有深沉历史责任的民族,世界上像中国这样有如此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的民族也不多。中国有详细的历史记录, “以史为鉴”;中国把历史看成责任,历史记录一个人,并不因为一个人的死而结束,好的要名垂青史,坏的要遗臭万年,中国人常说“以史为鉴”,有把历史和现实结合起来认识当前事情的倾向。对中国人来说历史虽为过去发生之事但对今天有借鉴意义。中国人的家谱都追溯到遥远过去的祖先。中国过去皇帝治理国家主要是借鉴历史经验。例如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情,历史学家就查阅历史,说什么朝代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是怎么处理的,结果怎样等等。在中国人看来,的确是不懂得历史就无法理解今天也无从谈将来。中国人说到历史,是白纸黑字记录的事实,有一种非常确实、非常庄重的感觉。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都像中国这样,而在一般日本人的感觉中,历史更多的是一种过去发生的事情,只是一种与现在没有联系的、不确实的遥远存在,是可以讨论的,当然也是可以推翻的。日本历史中通常还包括神话、故事和传说这一事实就是日本人对历史的遥远感和不确实感的一个证明。日本人缺乏历史感,特别是与中国人相比,他们有一种更为重视现在的倾向。从历史上看,日本这个民族像是一个灵敏的雷达,敏锐地跟踪世界,社会变化快,但是没有厚重感。 第二,日本人缺乏责任感。对历史的感觉是同对个人行为的责任的看法相联系的。中国人常说:“历史会做出公正的评论。”这句话的含义是,一个人行为的意义不仅限于当时的情景而有超越时间、超越情境的意义。个人是站在历史的延长线上并一直延续到将来,这种认识得出的逻辑结果是较强调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责任。这种看法有时候达到极端的地步:做了坏事并不能因为死亡而有所减轻,后人们也不会因为当时的情境就原谅他。在我们的语境中的“死有余辜”、“遗臭万年”之类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表现。甚至有死后被鞭尸的极端例子。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的人自杀了,我们说他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死有余辜。文化大革命中的批林批孔运动。就是要让两千多年前的老头子为粮食没有“上纲”负责。这种价值取向会使中国人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但同时也应承认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一种较强烈的历史责任感。 而日本人对个人行为的判断更多地取决于当时的情境而较少与“历史”相联系。日本人喜欢说:“当时是那样教育的,所以就那样做了。”这句话的含义是:个人是沒有责任的,负责任的不是个人而是当时的情境。日本语中有一个词叫“禊ぎ” (misogi),原意是:身上有罪或者有污秽时,或者在进行重要的神事之前,在河里洗涤罪恶或污秽。现在也这样解释∶一个人贪污、违反选举法或者受贿,只要进行“禊ぎ”,就能得到原谅。其含义类似中国的成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许多日本人对战争所犯的罪行也是抱有一种尽快忘掉、尽快让水冲走的想法。这种对历史的感觉自然不会使日本人有过重的历史包袱,但也使人因此而缺少历史感,而缺乏历史感也是缺少责任感的一种表现。 日常生活中,日本人总是把“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挂在嘴上。日本人抱怨中国人不会道歉。中的飞机火车晚点,不说道歉的话,中国的官员也不会说道歉。但是,日本喜欢说“对不起”并不说明他们有责任感。中国人不轻易道歉是因为中国人趋于认为道歉与责任密切联系在一起,在没有判明或者没有完全判明谁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不轻易道歉。而当中国人发出“对不起”这个信息时,个人感觉到的责任感要比日本人发出“すみません”或“ごめんなさい”时强烈得多。日本人一般容易向人道歉,但道歉的时候优先考虑的与其说是行为者责任的区分,不如说是该行为造成的眼下人际关系“事态”的严重性。是一种“事态优先”型的考虑方式,即不管责任在谁,已造成了眼下“客人对服务不满” 这一严重“事态”,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先道歉再说。把责任的区分放在次要地位。对于日本人来说,说道歉这一行为是个人感情的表达,道歉的意图与其说是为了承担责任,不如说是使与对方的关系不受伤害。日本人喜欢道歉,但又是“个人不承担责任,责任是集体承担”的一种文化。这二者看起来矛盾实际是相互联系的。有重大事情,找不到真正的承担责任者,如果有明显了谁的责任,责任者通常采用自杀的方式自我了断。其他人也就不再追究。 在这种行为模式下,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道歉与责任相分离,自己即便不是责任者也要道歉,这就是道无谓的歉;另一方面,即便责任在自己,如果没有造成眼下人际关系的严重“事态”,也不真正道歉。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被告们一致否定自己的战争责任。在天皇独揽大权的情况下决策者由下到上推卸责任,没有人敢于主动承担责任,可以说整个日本成了一个庞大的不负责任的体系。可以说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人就是处于一种不鼓励个人独立面对困难、不鼓励独立承担责任的体制之中。 这一点同日本人的特殊的民性有关。人们常常把日本与德国比较。认为德国人人认罪好。日本人社会不是个人主义的,个体不是独立的,个人是融合在集团中的。有了成绩是大家的,有责任也是大家的。没有“原罪”感,没有忏悔的传统。有的学者认为西方是罪感觉文化,日本是耻辱感觉。罪感觉来自内心深处,耻感来自情境,来自周围人的评价。日本人的“自我”意识较弱,容易“跟风”容易被某种外在的力量推着走,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个人由于缺乏对自我灵魂的拷问而趋于逃避责任。这是日本身上的毛病。 我们在批评日本人对历史认识问题时候,一定要批评到点子上,抓住他们身上的要害,批到痛处。譬如,我们现在我们总是说日本企图复活军国主义。我认为这就没有说到点子上。日本可能又想复活军国主义的人,但是绝对不多,即便是想复活军国主义,业不是过去的的那种军国主义。还有,我们常说,战争只是一小撮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民众没有责任。这也没有说到点子上。对战争的认识不仅仅是右翼势力的事情,在民众认识的深层有基础。那个时候日本的一般民众也是支持战争的,许多人是自觉自愿为战争服务、为军国主义献身,可以说举国上下都陷入一种狂热的战争漩涡。民众怎么没有责任呢?他们的短处或者痛处在哪里呢?我认为就是上述相互联系的两点。日本人缺乏历史感觉,缺乏对过去行为的反思。日本有必要从自己的历史中学习东西,我们要让日本人知道,没有历史感的民族是难以让人信赖的。没有责任感应当更多地强调日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行为负责任。民众没有责任。潜藏在日本人内心深处的“民族自我”是一个没有经过理性审视和批判的自我,那些不愿意反省军国主义历史的人,实际上是在逃避对“民族自我”作理性的审视。反省需要有历史感和明确的是非标准,需要清晰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反省是对自我的再评价,是检讨自己行为。否定错误不等于否定自我,真正的反省与否定自我是不一样的。只有肯定自我才有真正的反省,才有对战争的谢罪,而缺乏反省的谢罪是缺乏诚意的,因而也没有意义。反省历史是痛苦的,需要勇气和自信,所以没有真正的反省也是一种缺乏自信的表现。 第三, 从中国方面看,在处理战争赔偿问题上中国人的失误。中国在谢罪与赔偿问题上采取了将二者分开的做法,即只要谢罪不要赔偿。中国人与人交往上的重“名”轻“得”、重“义”轻“利” 。按照中国人的想法,我放弃战争赔款,宽恕了你,你向我真诚道歉、“痛改前非”就可以了。从良心上说,在今后的交往中你肯定会记住我的宽宏大量,并给以还报。这可以说是传统中国“重义轻利”的交往模式的反映,也是中国人常用的处理人际关系时重视“人情”做法。对于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款的做法,我不认为这是明智的。中国人可能认为,放弃赔款,显示了大国的宽容和气度,但这却放弃了对事情判断的原则,也放弃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与中国解决人际关系的传统方法是有联系的。你侵略了我,我对你“以德报怨”,做到“仁至义尽”,不要你赔偿,只要真诚的道歉就行了。显示了我泱泱大国的风度。这是把一件可以量化、通过法律操作来绝的事情推到了人情的领域,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道歉这种方式是很难操作的,怎样道歉?在什么场合道歉?以什么方式道歉?怎样才算真诚?不真诚道歉又怎么样?等等,这些都很难有个尺度。中国死了那么多的人,损失那么大,不要求赔偿而只要求道歉,那么,我们会有很高的道义上的期待,对于对方的道德要求很高。一方面,日本的道歉不能令中国满意,使我们感情上难以接受;另一方面,日本则对中国不满:自己已经道歉了,为何中国还要时时提及历史问题。而且这也使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很难胜诉。齐齐哈尔日本遗弃毒剂伤人事件是历史遗留问题。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事件,并且取得了对中国受害者有利的结果,但最终判定追究的不是战争责任,而是日本政府的“不作为”。因为日本认为中国放弃了战争赔款也就放弃了对战争责任的追究,这也体现了日本尽量绕开战争这个问题。如果能换一种方式,不放弃战争赔款,具体导赔款的数目、时间、期限都可以谈判商量;以赔款完结作为一种历史问题的了结,操作起来就会容易的多。 战后的日本对战争只是表示遗憾,没有经济赔偿,没有对责任的明确承担,放弃经济上索赔带来的不承担道义责任的后果可能是中国决策者们当初没有料想到的。所以当加害者没有真诚道歉而不断冲破道德底线的时候,自然引起中国人强烈愤怒和批评,而中国充满感情的批评又极易被人利用。日本存在着以“反打历史牌”为借口的力量,他们很容易把人们的注意力从问题的本质上引开而转到批评者的态度上来,这使中国的批评不仅不起作用反而引起反感,从而使受害者失去了在道义上的优势。我们习惯于把一个法律问题道义化了,又习惯于让道义上的优势变成激情的肆意发泄。最后,什么也得不到,既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同情,也得不到那些对我们犯下罪行的人的尊重。 杀人偿命、损坏财产赔偿,这是世界通行的解决纠纷的规则。这方,中国人的做法事特殊的。赔偿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战争性质的问题,是对事情的一个“说法”。这里请允许举出两个事例来说明这个世界通用的规则。一个例子是伊拉克的萨达姆·侯赛因入侵科威特,他自称是为了“解放”科威特人民,但至今伊拉克还在为自己的行为受惩罚,战争的性质不说自明。 另一个是美籍日裔向美国政府索赔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曾将居住在美国西海岸地带的日裔送进集中营。战后有人提出美国政府的这种行为违宪,日裔美国人开展了让美国政府谢罪并赔偿损失的运动。美国国会成立了调查委员会,进行了数年的调查工作提出报告,最后美国立法,向日裔谢罪,并向每个活着的被收容者赔偿两万美元(总额为10多亿美元)。在调查期间,曾有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美国政府真的违宪,只要谢罪就可以了,经济上不必赔偿,因为日裔美国人的生活水平高于美国的平均水平。许多日本人也接受这种看法。但推进运动的日裔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把人家的车撞了,并不是光说声“对不起”就算完了,不仅要道歉,还要进行赔偿,罚款,使其不再犯第二次。 中国既然宣布放弃了赔偿,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干生气,没有办法。现在我们能够做的是:一方面,应该尽可能让日本理解我们作为受害者的感情。中国并不是对战争问题“没完没了地纠缠”,我们放弃了战争赔款,是中国“仁爱”文化传统的体现,是以德报怨的体现。作为受害者,要得到日本的真诚道歉,是一个很低的、最起码的要求。并不是要把历史当作一个把柄抓住日本不放,日本如果能够借鉴德国的做法,在一个更适当的场合,正式的,用中国人能接受的方式向中国人道歉,或者以书面方式,法律的方式,郑重地道歉,历史问题便会就此了结。这对日本是有利的,对日本重新获得中国的理解和信任是有利的。另一方面,我们中国人也要做好了断历史问题的准备。要认识到,我们有很大的道义上的优势,但没有太大的实际上制约日本人行为的手段。日本以一种我们满意地方式道歉,就算了结了。再严重的伤害,再大的事情,也有了断的时候。我相信中国人也不会纠缠不清的。彻底了结中日历史问题方法是双方都应采取一种更为清楚的态度。日本以立法或公开声明的方式正式谢罪并给以民间索赔以一定赔偿,这对日本人来说虽然严厉,却是彻底了断过去战争恶梦的办法,会赢得中国人的信赖。在日本这样做了以后,中国也以书面的形式重申放弃战争赔款并声明今后不再要求道歉。对中国人来说这样做就不再被日本人右翼势力利用,说中国对日本是“道歉外交”、“历史说教”而引起日本民众的反感。这会使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二,南京大屠杀问题: 数字感觉 和平观 这个问题与历史问题有联系。东史郎日记,以及西方人的日记,都证明了屠杀的存在。围绕这个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出来否认屠杀。一些日本人认为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谎言,新编教科书也试图否认,这引起我们难以接受的。我们气氛,但是又显得没有办法。 对于这个问题上,我想提出两个问题,希望引起我们理性地思考。 第一个问题,如何看待“30万”这个数字。日本人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借口是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借口就是,30万这个数字不准确。也有想将数字化为乌有的所谓学者。他们在“纯学术”的名义下,认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是感情用事,数字靠不住。并通过所谓“考据订正”、“数量统计”,来达到间接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也有许多人认为,数字有问题,但事件是事实。应当说,这些人是在利用数字不准确为借口来否定大屠杀。中国当时没有详细的人口档案,被杀害者的数字只能是估计。抓住中国没有精确记录这一点来否认事实。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有个国家遭到邻国军队的侵略,在该国的一个城镇,邻国士兵人侵后实行了掠夺。后来,一个少女控诉说,那时她被一士兵强奸,该兵是身高两米多的大汉。但是。这个邻国承认入侵及掠夺行为,却不肯承认强奸这一事实。理由是当时在军队中不存在两米高的土兵。 这个比喻揭示了感情记忆与事实记录的差异。对那个少女来说,两米高这一数值并非事实记录,而是恐怖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在邻国一方则以此数值为事实的记录,并以两米高的土兵之不存在来证明强奸事实的不存在。“对中国人来说,30万这个数值,是对他们眼中撝两駭仍不肯认罪的全体日本人之情感的数值。在这里,过去的感情记忆作为战后战争责任这一现在进行时态的问题正将被历史化。另一方面,对于某些日本人来说,这个数值正是把南京大屠杀虚幻化、进而把对中国的侵略架空化之绝好的事实材料。再回到前面那个比喻上来吧。让感情记忆承担历史内容,意味着不是把两米高这个数值视为史实问题,而是把两米高这一感情记忆,即现在形态的事实历史化。拘泥于30万这个数值的所谓科学态度,不仅将感情记忆从历史中抹杀掉,而且是一种把事件非历史化的共谋行为。 但仅仅指出这一点还不够,还必须分析:他们的这种论调为什么会有市场?中国是明显的受害者,而受害者的感情为什么无法得到昔日加害者的理解?但是,在数字问题上,是不是也存在文化上的差异呢?我认为是有的。除了右翼势力的利用这一政治原因外,还有文化上的因素。中日对数字的感觉是不同的。 从中国方面来看,中国人可能会说,精确的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许多人被屠杀,这是大是大非问题,日本人以小节来否定大是大非问题,实在可气。作为受害者,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感情完全应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从感情上说,大屠杀的确并不意味着30万这个具体数字,而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但必须明白,仅仅停留在民族感情的层面是不够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的确需要“切断民族感情的恶性循环”。笔者并不认为数字是不重要的。否则,就没有办法量化,也没有办法从法律的角度操作。在这个问题上,不是说越愤怒越好,还要多做些实际工作;不是把受害者的数字说得越大越好,而是越准确越好。被强奸的少女不能永远停留在“恐惧心理的表征”即感情记忆上,还要冷静下来,回忆更多的细节,为惩治作恶者提供更多的证据。 与日本人打交道的人都知道,日本人有精于计算、非常认真、重视细节有时到了忽略原则的程度等特点。他们可能认为“细节”比“原则”还重要。所以一些右翼势力利用中国没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花名册之类的细节怀疑数字的准确性,并进而否定这一事件也并非不可想象之举。日本人对待自己受害的历史可以说是一丝不苟。他们对在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中的死难者都登记造册,统计数字精确到个位数,每年有年老故去的,还追加造册,举行存放仪式。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经过国际审判定了案的,但应当承认,对于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屠杀事件,不可能在举证方面都做得很充分,还有大量的调查需要做。“东京审判”以后,中国人对南京大屠杀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又获得了大量的确凿证据,但应当承认,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这里面固然有客观上的原因,例如,由于当时中国缺乏详细的户籍档案,要精确统计南京大屠杀被害者数字是困难的,但在主管上,无论是政府和民间,对此问题的重视还不够。为了说明这一点,笔者举出犹太人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后,犹太人并没有只停留在感情的谴责上,他们的政府和民间合力,对被害犹太人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把能够搞清的每个被害犹太人的名字都记录下来了,并对死难者的后裔进行照顾。德国政府在柏林市中心建立了一座纪念碑,上面刻着所有大屠杀牺牲者的名字,这些名字是哪里来的?是犹太人花大力气调查得来的。不仅如此,他们还一直坚持追究加害者个人的法律责任,在世界各地寻找在逃的当年参加屠杀的纳粹分子。一些纳粹头子在隐匿了几十年后仍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当然,中国和日本、德国情况不一样,不能简单而论,但他们的做法对中国人来说并非没有比照的意义。笔者想,假如我们也树一块遇害者纪念碑,我们能记录下多少被屠杀同胞的名字呢?假如说我们的数字有两个,一个是估计数字(可看作是“感情数值”),还有一个是通过调查得来的、有名、有姓、有证据、登记造册的数字(“史实数值”),这后一个数字即便大大少于前一个数字,也足于说明问题。对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的调查统计的工作,现在仍可以做,尽管现在已过去了几十年,但毕竟还活着一些见证人,他们还记得被害的亲属。倘若这些人都死了,调查起来更加困难。不仅如此,还不要放弃对具体的加害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一个人参加了屠杀,即不能因为他道了歉就成了英雄,或者为了“友好”就一笔勾销所犯罪行。有政府的声音,还有类似日本“遗族会”那样的强有力的民间组织。对遇害者的调查,对加害者的追究以及对事件的看法,并不因中日关系的变化、政治的变化而变化——假如我们做到了这些,中国在同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会更有利有力,也会更能争取一般日本民众。 中国人对数字的态度: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介绍:国民党杀害共产党的数目有几个版本。“10万以上”,“20万”。中国历史上对战争死亡数字记录,精确到万:史记:率卒二万渡河”、“夜坑秦军20万。”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中国死亡数字的几个版本:3000万。应当是研究的对象。我们也应当改变我们的做事方式。 第二,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从一种普遍的观点、更为慈悲的观点看待生命。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必须善待生命。南京大屠杀是对人类的犯罪,是人类的耻辱。在如何看待被屠杀的生命方面,我们有需要反思的地方。譬如,在故去相当一段时间里,哪里出了重大事故或灾难,死了多少人,怎么死的,是不让知道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人数,文化大革命非正常死亡人数,流行病死亡人数,过去是没有的。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是后来才有的。有时候有数字,但是根据需要,有时候大有时候小。为什么会这样?除了政治因素意外,还与我们没有从一种普遍的、慈悲的立场看待死者的思维方式有关。对死者的评价太容易受情境的影响,也太容易变化。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美国的911事件,有人说是应该。日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原来是太庙,是祭祀本朝列祖列宗的地方。北京西城区过去的女三中,原来是历代帝王庙,用来祭祀前朝帝王。如今帝王家庙不值得祭祀了,那么死国难者呢?特别是近代抗战阵亡将士呢?原来国民党政府曾修了一座抗战空军烈士陵园,专葬战死的飞行员。结果该墓地文化革命中被砸。中国人民英雄纪念碑上没有一个烈士的名字可供凭吊,碑下没有一具烈士遗骸代享祭祀。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至于普通老百姓的死,似乎更不当一回事情。最近中国开始重视数字问题。萨斯、重大事故等死亡人数做到公开、准确。这不仅为研究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提供了重要数据,更重要的是还体现了一种对生命的重视、对死者负责的精神。不仅这件事情,中国在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中等重大事件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也应有详细的记录。我们当然要强调“大是大非”问题,但也不能忽视“细节”问题,一些日本右翼势力正是在这些“细节”问题上大做文章的。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从上个星期才开始,南京大屠杀机关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但免费开放后情况令人辛酸。据报道,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自3月1日免费向社会开放以来,参观群众每天多达1.5万人次,这是平时参观人数的十几倍之多。然而,随着参观者的增加,不文明的现象也多了起来,致使纪念馆承受之撏磾不得不令人担忧。与以前相比,原本干净整洁的广场上卫生很糟糕,一些观众竟然还边走边嗑起了瓜子,地上的痰迹、烟头、纸屑令人触目惊心。还有不少参观者在馆内打闹嬉笑,接打手机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据悉,近几天参观者过多,为了保护纪念馆内参观者的安全,维护参观的秩序,几天前,纪念馆无奈之下还向110求助,20个民警赶到现场维护秩序。 我们自己就不尊重自己,怎么让别人尊重我们? 70年代以前中国教科书中没有南京大屠杀事件,当时出于反美、反蒋的需要。因为提南京大屠杀就要提国民党的抗战。现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卢沟桥纪念馆等,我们把这些地方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想依此来激起我们的爱国心,我们常常会想起什么呢?当作让国人警醒、激起爱国热情、振兴中华的教材,“落后就挨打”的证据,这样写当然可以理解,但我常常想,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更为普遍、更为慈悲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呢?即从珍惜生命、反对暴力的立场来考虑。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爱国主义,强调强大,强调振兴中华,不是要复仇,不是要以暴易暴,但别人是否能理解我们呢?我们的这种做法是用民族主义的方式反对民族主义。我们用我们的爱国主义反对日本的爱国主义,用我们的民族主义,反对日本的民族主义,但是要知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都是很难把握的东西,极容易出现危险倾向,六十多年前的悲剧为何会发生的?是正是当时日本一种狭隘、狂热的民族主义在起作用。当时日本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可以说达到了极致,对中国的暴行就是在爱国主义的狂潮中出现的。现在网络上出现了种种非常极端的言论,如:水均益的撊绻腥税研∪毡久鸬簦强隙ㄊ侵泄褡逵⑿蹟,发动一次摱┐笸郎睌等纳粹式言论,都是声称是爱国的。我们应当认识到,大屠杀不仅是对中国人的犯罪,也是对人类的犯罪。把战争中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看作是反社会、反人类的犯罪,要防止这样的人类惨剧重演。那么能不能把“爱国主义教育”变成“和平教育”、变成“反对战争和暴力教育”、“珍惜生命教育”呢(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人提出了与我类似的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辟为“国际和平中心”,但遭到群攻)。如果能够这样的话,我们会在世界上有更多共同的话语,能够获得更多的同情。 三、靖国神社问题:“慰灵观”善恶观 靖国神社位于东京中心部,明治2年(1869)为纪念戊辰战争(推翻德川幕府的内战)中亡者而建。神社中供奉着从1853年美国军人贝里率军舰来日本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死亡的人,其中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多名战犯。中曾根康弘执政期间,中曾根率领内阁成员于1985年8月15日进行了参拜,遭到国内外的强烈抨击。从那以后,慑于国内外舆论批判的压力,其他日本领导人在任期中都比较谨慎地中止了正式参拜,只有1996年桥本龙太郎首相参拜过靖国神社是个例外。围绕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日本与亚洲邻国不断发生摩擦。2001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不顾各方的反对,以首相身份参拜了靖国神社,再次引起中国、韩国等战争受害国的强烈反对,日本与这两个国家的关系一度陷入困难境地。 小泉首相执意参拜靖国神社的主要理由是“日本人的感情”、“慰灵方法各国不同”、“甲级战犯都已经受到了惩罚,没有必要对死人还要加以区别。”对于一般日本人来说,可能觉得这种看法很有道理:“是呀,靖国神社供奉着明治维新以来国内外战争中死去的 250万官兵,对死者要有宽恕之心。 那么,这里满存在这样几个问题:各国的慰灵方式有没有不同?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怎样的?如何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与日本人的慰灵方式? 慰灵方式即悼念死者的方式,文化的不同,世界各地当然有不同的慰灵方式。西方基督教徒的慰灵方式不同于印度教徒,北美印第安人的方式不同于中国的摩梭人。与我们中国人对死者得态度相比较,日本人的慰灵方式有怎样的特点呢?对死者较宽容。所谓日本的神社,其实里面没有神,是祭祀死人的地方。在一般日本人看来,人一死都应当作“神”来对待。不先区分神社供奉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死得正义还是非正义。日本慰灵观所反映的是,人们行为和思想依据的不是道义上的、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善”或“恶”。这确实是日本人慰灵方式的特点。这一点同中国人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看法明显不同。例子:杭州的岳飞庙与秦烩像。也与西方人不同:例子:美国的动画片,魔鬼与天使,世界分为善恶两个对立的世界。日本的动画片不是这样,常常是:所谓恶人,也有不得不干坏事情的理由。 那么,怎样看待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呢?应指出几点: 第一,强调参拜靖国神社与参拜其他神社不同。日本的神社是宗教团体,以国家首脑的身份参拜神社违背了日本“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更为重要的是,靖国神社原是国家的神社,是军国主义的象征,战后靖国神社成为独立的宗教法人,神社中供奉着战犯。首先有必要弄清靖国神社的性质。战前它是国家级的神社,是进行军国主义教育的地方,是军国主义日本象征。靖国神社的本意在于纪念为日本国死去的人,鼓舞为日本国而战的人的士气。当时上战场的日本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让我们在靖国神社会面”。可见它的本质是“勤皇忠死”的愚人枷锁。靖国神社自建成后,像日本的一个“家元”组织一样,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有历史传承,有主题,有道德,有弟子(遗族会)。靖国神社与战前日本一脉相承。战后,日本没有取缔这个神社,它只是由一个国家神社变为一般宗教法人,但它仍是一个宗教团体,它的内部一点也没有触动。从神社自身的主张根本看不出战后日本社会的实际变化。日本似乎仍停留在战前,像是战前的一块社会化石。对右翼来说这里仍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方。 靖国神社里的展览,只展示了战争的一面,而隐瞒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一面。这里陈列的东西过去原封不动,称中国为支那,忠于天皇,忠于国家。为战争翻案。这里供奉着包括战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死的日本人。其中一些人在中国罪恶累累。供奉的理由是:B,C级战犯是冤枉的,A级战犯并不是出于为国家带来不幸而发动战争的,而是出于无奈。他们没有责任,只不过抽签抽到他们头上了。对于在中国干了怎样的坏事,战争给对方国带来了怎样灾难,这些人一点也没有考虑。 不仅没有考虑战争受害国,也没有考虑军国主义日本对民众生命的践踏。神社里展览着“神风特功队”的年轻人大幅照片以及他们上战场前写给家人的书信、遗物等,对他们为国捐躯的勇敢精神大加赞扬,却一点看不到对它们年轻生命的惋惜以及对使他们丧失宝贵生命的军国主义的批判。日本的军国主义对被侵略国是残忍的,对本国国民也是残忍的,所以右翼势力对靖国神社的态度不仅是对战争受害国的伤害,也是对日本人生命的轻视(对生命的轻视是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战争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日本竞还有这样的地方,令人既惊讶又感到可怕。 日本有成千上万个神社,首相若是参拜其他神社,虽然也存在“政教部分”而会遭到国内的批评,别的国家的人不会说什么,但靖国神社不同。江洋大盗流氓恶棍敬拜,那确实是日本自己的事,别的国家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但里面供奉的人物在别的国家土地上干了坏事,在国外杀了人,这就不只是日本内政问题,就不能不让受害者说话了。据我们所知,中国和韩国还没有傲慢到指责日本高官参拜所有神社的地步。说到“感情”问题,当然需要尊重日本人的感情。日本人民的确也是那场战争的受害者。对于唯一经受原子弹爆炸死伤的日本人民也是应表示惋惜和同情的。如果中国人以“当时日本拒绝投降”、“当时广岛是军事要地”以及以“尽快结束战争可以减少更多战争受害国人民的牺牲”为由而对因原子弹爆炸而死伤的日本人民不表示惋惜和同情,日本人该如何感想呢? 第二,强调作为一国之相的参拜与一般民众的参拜不同。如前所述,日本人的慰灵方式确实有其特点,但以此为首相的参拜行为辩解有问题了。一般日本人在神社中合十、默想,可以说绝大多数心中默念的不是“东条英机永垂不朽”或“复活军国主义”之类,更多的是“希望我母亲的病早日痊愈”、“希望来年能考上早稻田大学”、或者“希望明年我能成为田中君的妻子”等等。现在的日本靖国神社不是国家神社,去社会的所有人并不都是参拜的。不要认为所有去靖国神社的人都是复活军国主义。当年作家刘再赴访问日本被处理,一个原因是去了靖国神社。姜文去过靖国神社,网上很多人骂他,这是误解。靖国神社平时也有许多参拜者,但这些人大部分是到这里观光的。靖国神社位于东京的中心,距离皇居近,又有悠久的历史,旅行社常把它作为一个景点放在旅游日程中,对于来东京的外地日本人来说,来一趟不容易,既然有这项日程,把它当作一处历史建筑和观光地,到那里去看看也没什么。应当说许多人对这里并没有什么亲切感,把这里作为信仰、敬拜的地方、进而缅怀日本军国主义过去的人更少。例如在2001年1月8日成人节,笔者在就在这里看到许多身着撜裥鋽的妙龄女孩和一对对情侣,他们并不知道这里供奉着战犯。上年纪、知道内情的人一般不去那里。去靖国神社的人并不都是去参拜的。与我们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意义不同。 但政治家参拜神社与一般日本人来神社的意义不同,以首相的身份参拜代表了国家。作为日本首相的小泉、中曾根等人参拜神社与一个小姑娘来这里的意义决不是一样的。可以肯定地说,小泉首相站在神社的祭拜大殿前垂首合十的时候心中想的绝不是什么“但愿来年身体健康”或者“希望明年能找到一个好工作”之类。 第三,强调每年的8月15日参拜与平时的参拜(如新年的“初旨”)不同。到神社合十的确是日本人的习惯,其目的、意义则因时而异:元月1日,主妇为全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而祈祷;成人节女孩子为早日与心上人共同生活而许愿等等。新年参拜神社的习惯,这在日语中叫“初詣”。所谓的神社,其实里面并没有神明,而是供奉着死者。大年三十晚上,上神社烧香许愿,祈祷新年安康。多数日本人不信真正的神明,遇到困难,可以向任何对象祈祷,一般日本人进神社的和我们进寺庙十分类似。至于是靖国神社还是其他别的什么神社,这要根据神社的位置、自己对神社灵验程度的判断等因素决定。神社在日本的历史较短,并没有在日本人生活中有很深的根。战前国家政府推行国家神道,把神社变成军国主义的地方。现在普通日本人没有国家神道这样的信仰。这些人虽然在神社里合十,但没有膜拜什么神明的意思,应当说这些人大部分也是怀着祈祷和平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有的中国人把靖国神社比做中国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把在靖国神社中合十看作是在英雄纪念碑前的默哀,其实这是误解。 那么,在8月15日这个特殊日子里内阁成员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什么呢?每年的8月15日前后,靖国神社内外便出现一番特殊的气氛,在这种氛围中人们能够体会军国主义的幽灵在徘徊。 有人评论说,政治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拉选票。的确,日本的“遗族会”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手中掌握的选票举足轻重。但事情还不单单如此。战前,国家利用神社和神道进行军国主义教育,凝聚民众,增强日本人的自信心。目前日本经济不景气,政治丑闻不断,民众自信心下降,一些老道的政治家(如中曾根康弘)清醒地认识到靖国神社对于凝聚国民的作用,试图通过参拜活动恢复日本人的自信心和独自性,但必须指出他们选择的是一条不合时宜的道路。 日本作为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要照顾左邻右舍,顾及邻居的感情。本来,有怎样的慰灵观完全是日本人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但当在慰籍的对象中出现在他国干过坏事、并被国际法庭判定有罪的人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慰灵观也很容易被那些试图为历史上侵略行为辩护的右翼势力所利用。 解决办法。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呢?将靖国神社中的战犯与其他人分开可能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不能要求日本把靖国神社全部拆掉,日本与中国不同的一点是,无论什么东西,不管是好是坏都保存下来。据报道,在日本,反对小泉前往参拜的政界人士已经建议建造另一座新的战争阵亡者纪念碑或者类似“国家公墓”的地方,这实际上是以“变通的办法”解决官方人士参拜有争议的靖国神社的问题。如果建成,中日之间的这个“死结”可望得到解决。但这种建议受到靖国神社以及日本的遗族会的反对。另外,从文化上看,我们不能指望日本人像我们对待秦烩那样,对待东条英机等战犯。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影响实际上也是有限的。对这一点我们也要有清醒地认识。 四、珠海买春事件和西北大学日本师生集体辱华事件:性文化传统 去年9月18日,发生了日本团体珠海买春事件。对中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审判。中国公安部已经通缉珠海买春几个涉案人员。10月29日晚,西北大学外语学院举行第三届外语文化节演出。一名日本外教和三名日本留学生有极为下流的舞蹈表演动作。从10月30日中午开始,西北大学上千名学生在学校留学生楼前举行示威,其中有几百人上街YX。中国外交部也向日本驻华使馆提出交涉。而日本人认为中国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反日情绪地反映。因为在日本国内,这根本算不上一回事情。 这两次事件的确存在政治背景。这是最近中日之间关系紧张、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圆满结果的必然结果。除此之外,从文化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两件事情? 首先,应当承认,中日性文化传统上存在差异。日本不像中国,礼教的影响深远。日本国内“风俗业”发达,占到GDP比例的%,和国防支出的比例一样。政府的管理并不很严格,主要是罚款的惩罚方式,并不能起到禁止的作用,因为日本文化对性比较宽松。中国法律中组织卖淫罪最高刑罚是死刑,这是一中国较为严格的性文化传统为基础的。而这在日本人是难以想象的。日本对此类事情是罚款。 但是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为借口替日本的行为辩解。如果是在日本国内,不牵涉第三国,那么确实无可指责;但牵涉到第三国,就不仅仅是文化差异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因为你不是在你国内,你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嫖娼在中国违法,你可以认为这种法律太严格,但是你必须遵守。在公开场合表演与性有关的舞蹈,违背中国人的习惯,是“有伤风化”,你可以认为这种习惯太保守,但你必须尊重。不能以国内文化来解释自己在外国受到的指责。这是作为国际大家庭成员必须遵守的。事情发生在中国而不是在日本,中国按照法律处理这样的事情不应受到指责。日本常常有一些以“买春”为目的组织的旅行团,到韩国、东南亚国家买春,这经常受到这些国家妇女组织的谴责。也不能以性文化传统的差异来辩解。 与此相关的还有慰安妇问题,有的日本人也用“性文化传统不同”来解释这个问题。说传统但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慰安妇是被迫的,是日本人的“集体强奸”,是性犯罪问题。 所以这几个问题虽然都有与文化差异有关,但是不能用文化差异来混淆他们的性质。 另一方面,我也不认为这两件事情像有的人认为的那样严重。中国有人认为,在“国耻日”(9·18)集体买春,是对中的侮辱,西安大学发生的事也被认为是“集体辱华事件”。两件事情都带上了政治意义。我认为这两个事件属于日本人遵守中国法律和习俗方面的问题。珠海集体买春时间,倒霉蛋遇到的了“918”这个特殊的日子。中国作为历史的受害者,容易将一些中日之间发生的事情同历史、同民族感情联系起来,但我个人认为,这两间事情是涉及性道德、法律以及习俗的问题,看不出有政治的或者民族的因素在里面。 日本人有许多面孔。日本人在非正式的场合是非常随便的,上班的时候西装革履,不苟言笑,彬彬有礼。但下班后常常离开办公桌到了酒桌,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判若两人。酒酣耳热之后,议论的话题不是东家长就是西家短,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三句话不来必说到女人,也不管是否有女同事在场。单位新来的那位还没结婚的女秘书是不是处女,哪个“斯纳库”(酒巴)的小姐漂亮迷人,哪个酒馆的老板娘韵味十足之类的话经常充斥耳际。望着那一张张醉眼惺松的脸,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把他们与平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形像联系起来。日本人也将这种行为方式带到海外。常常做出违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事情。几年前,一个日本歌星在阿拉伯国家的电视台上,公开脱裤子,露出屁股,结果被当地人打了一顿。中国有句话叫“入乡随俗”,“入乡问俗”,日本人在这方面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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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新中东的分娩阵痛”,那么它们也完全不同于康多莉扎·赖斯辩称在2006年夏天以色列对黎巴嫩的战争期间看到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