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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绍光:巨人的瘸腿:从城镇医疗不平等谈起
    2006/09/26 | 阅读: 2887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坚持着平等主义的原则,自从解放以后,政府一直在致力建立一套廉价的、惠及所有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到七十年代末,全体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居民都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这是如今很多老年人还念念不忘的一件事。1978年,世界医疗组织在阿拉木图召开会议,讨论“到2000年人人享有医疗保健”的目标;那时,中国的医疗体制是世界各国学习的典范。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急剧缩小。2000年,世界医疗组织对191个成员国的医疗系统评估中,中国仅仅排在第144位。医疗筹资的公平性方面,中国排名第188位,倒数第4,仅比巴西、缅甸、塞拉利昂稍强。令人欣慰的是,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改变现状。
  2. 王绍光:政策导向、汲取能力与卫生公平
    2006/11/24 | 阅读: 2131
    研究显示,以市场为导向的卫生改革不但没有解决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反而加剧了这一问题,这又降低了最弱势人群对卫生服务的获取,导致因病致贫的情况不断发生。由于某些医院和医疗人员唯利是图,更是经常出现没钱不收治的现象。如果医疗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必然出现社会矛盾激化。--人文与社会
  3. 王绍光:政策导向与医疗体制改革的互动
    2008/11/27 | 阅读: 2090
    哈耶克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他出的的一本书有60多年了,他里面的一个最基本的观念就是自我调整的市场完全是一个乌托邦,这样的体制不可能存在很长,如果存在很长就会毁灭人类和自然。
  4. 王诺:古巴医疗体制的评价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2013/04/17 | 阅读: 1953
    财富与健康的因果关系这一曾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现在受到了挑战。作为中低收入国家,古巴的国民健康状况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20世纪90年代,即使由于美国的封锁而使古巴经济陷于困难时期,古巴在国民健康方面的情况依然如此。古巴之所以取得如此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主要得益于其医疗体制。
  5. 瓦文、格拉赫:精神动力学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2010/12/14 | 阅读: 2011
    精神动力学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程Sverre Varvin (挪威) and Alf Gerlach (德国)历史  中国对于精神分析和精神动力学、精神分析治疗实践的兴趣可以说有一个既漫长也短暂的历史。说它漫长可以回溯到1912年,那年章博士写了关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的文章。随后,中国对于精神分析的兴趣不断增加,不仅仅体现在临床治疗学科上,还体现在政治、文学、哲学以及其他与精神分析理论相关的学科方面。1929年弗洛伊德的第一批著作被翻译,如群体心理学和自我分析(1921),随后弗洛依德的一些重要著作也陆续被翻译如"一个自传的学习"(1925)在20世纪30年代,有一名在中国接受过精神动力学取向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生叫戴秉衡,他于1935-1939年期间一直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工作,后来他又接受了分别来自纽约和芝加哥的精神分析师H.S.Sullivan和 L. Saul的培训,并将他的经验通过教学、督导以及培训治疗等方式传递给他的同事们(Gerlach 2003)。Adolf Joseph Storfer是一个从维也纳流亡到中国的犹太人,作为一名精神分析师,他来到上海后发表了一些关于精神分析的文章,对中国精神科医师和知识分子有很大的影响(Plänkers, 2010).,在1920年到1949年期间,中国哲学界、文学界和评论界都较认同精神分析的观点,一些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翻译了弗洛伊德和其他精神分析学家的很多著作。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被很多著名的作家运用。比如中国的心理学家高觉敷翻译了弗洛伊德的著作《精神分析引论》,并且写了关于这门新科学的重要报道(Gerlach 2003)。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对于政治和精神分析的兴趣与一些欧洲国家的发展情况相似。在1936年Wilhelm Reich所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精神分析"在中国出版,中文标题名为"精神分析学批判",在1940年由R.Osborn所著的"弗洛伊德和马克思"在中国以"精神分析学与马克思主义"的标题出版。在中国的培训项目说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历史较短暂,是将发展历史从1983年开始算起,当时德国精神分析师被邀请到广州做报告和研讨会,他们同时参加了关于海南岛癔症大流行的精神病学研究。从1997年到1999年,来自中德心理治疗学院的德国分析师小组为中国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提供了精神分析学取向的心理治疗连续培训。他们分别在昆明、北京、上海、武汉和成都开展过培训工作。从2000年开始,在Alf Gerlach博士的带领下,德国分析师与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在上海开展培训,带来了为期三年的密集培训项目,它吸引了很多中国资深的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师参加。这个项目也得到了德国学术交流服务机构(DAAD),中德心理治疗学院、以及包括DPV、DPG和DGPT在内的德国精神分析学组的赞助,它们对各种从基础到提高培训的心理动力学心理治疗培训项目都予以赞助。特蕾沙·袁博士,作为一名具有中国背景的阿根廷精神分析师,从1995年开始在中国积极从事于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教学工作。她在北京医科大学儿童精神病研究所开办研讨会,在北京安定医院开设课程和工作坊。她从2002年与北京安定医院的杨蕴萍教授合作开始了系统的培训项目。培训师资包括欧洲精神分析师 Bien Filet (荷兰), Sverre Varvin (挪威) and Julia Fabricius (英国)。Yuan博士在2003、2004、2005年 与Peter Loewenberg (美国)合作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展了心理动力学培训项目。紧接着,在挪威精神分析协会安排下,由Sverre Varvin 教授组织的教师队伍于2006年分别在北京和武汉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连续培训项目,这个项目得到了挪威政府和北京安定医院及北京政府的共同资助。挪威项目(也包括上海的中德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国的心理治疗培育未来师资。这是一个"培养培训师"的项目。中挪项目已经有80-120名参加者,以水平不同分成两个组。提高组包括接受过上海中德项目数年培训的学员,这些学员是初级组学员的督导师,在后来的培训项目中,他们已成为非常合格的老师和督导师,也是在中国医院和大学中工作的重要老师。三届中挪培训班都是按如下方式组织的:-          一年两次,每次为期一周的密集培训项目,每界都以挪威师资为主,前两期包括德国师资。培训内容包括讲座,小组督导和短期密集的个人体验,也叫做"自我体验",也可以定义为"迷你型"治疗。-          每个受训者要求完成两个治疗案例,并接受有规律的督导,一个治疗案例包括至少100次的治疗,另一个案例包括至少50次以上的治疗。督导者主要是已经过中挪项目陪训的中国同事,受训者也可以通过Skype被欧洲老师督导。-          凡参加培训项目的受训者必须要撰写一篇合格的论文。第一个培训项目于2008年结束,大多数的受训者都达到了培训要求,他们获得证书并且被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认证,他们被看作目前中国精神心理卫生系统的心理治疗培训发展的关键人物,这是一个成功的项目。基于学员在第二年结束时开始的理解和心理治疗实践能力的提高,我们看到了这种连续培训的重要性。这些项目中有几个中国受训者被邀请花一些时间(3-12个月)在德国的大学或医院的精神分析科室,或者在诸如法兰克福的弗洛伊德研究院的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在这些短期逗留中,他们也接受密集的个人精神分析性心理治疗。中美心理治疗协会(CAPA)自从2008年,中美心理治疗协会在Elise Snyder的领导下组织了为期两年的培训项目,包括研讨会、督导、心理治疗或者说是精神分析。其中大部分是通过Skype的视频方式完成的,这点是与德国和挪威的项目的主要区别。在过去的20年里,这些项目吸引了相当可观的兴趣,并且中国确实受益于这些尤其是德国精神分析师所做过的工作。尽管德国和挪威的项目不是由IPA组织,与IPA也没有任何联系,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工作对于在中国进行恰当的精神分析培训的可能性来说至关重要。完善的精神分析培训于2008年在北京开始。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一位IPA的培训分析师Irmgard Dettbarn医生于2007年开始在北京工作。现在中国的精神分析培训中有9位候选人,他们都是来自中-挪威和/或者中-德培训项目中的学员。现状现在,在中国有众多与精神分析相关的活动。2004年,中国精神分析协会成立,共有33位成员分别来自北京、成都、广州、杭州、哈尔滨、合肥、上海、苏州、武汉、西安。2008年,IPA中国联盟中心的成立是与IPA第一次正式建立关系。当前,中国有一些重要的精神分析工作中心:北京,北京安定医院(杨蕴萍教授,临床心理学系主任)。上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肖泽萍教授,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施琪嘉教授,心理治疗系主任)现在作品被翻译成中文的精神分析作家包括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安娜.弗洛伊德、约瑟夫.桑德勒、拉尔夫. 格林森、安东尼.贝塔曼和杰里米. 毫慕斯。一个把弗洛伊德文集翻译成中文的雄心勃勃的计划由法兰克福的Tomas Plänkers医生领导。结论在过去的27年里,在中国的动力性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发展中,IPA分析师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1. 培训大量的精神病医师和心理学者,起源于已经演示了对一些疾病有疗效的精神分析方法。这些受训者目前有许多在精神病院、综合医院的心理治疗科、大学的临床心理系和中国政府的卫生部门起到骨干作用。2. 培训师资格,是能够教授新一代临床医生对精神分析的理解和治疗方法。3. 也许最重要的是,对咨询关系的精神分析的理解已经被证明对任何精神疾病的治疗都是很重要的。例如,已经证明药物的疗效很多依赖于医患关系的性质。这里,移情-反移情的理解对于在正确的情感氛围中治疗是不可缺少的。在精神医学中, 这点同样也适用于任何不同的治疗。可以说在其他的治疗范例中,比如认知行为治疗中,理解治疗师和病人之间的无意识互动的重要性,也就是移情-反移情,愈加重要。结果,精神分析和基于精神分析的治疗都是治疗形式和一种理解治疗师与病人关系的方式。在这个内容上,应该中肯的寻求它是否有效、它如何起效、对什么人什么起效的证据。因此,中国研究者在中国的研究是必要的。在动力学取向的中国成员中这种兴趣逐渐增加,动力学相关的研究项目已经初具规模,而IPA成员作为督导者参与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关于创伤的研究和治疗师胜任能力的研究(Varvin 2010)。4. 中国精神分析师的培训在未来将成立精神分析学院和协会。在过去的27年中IPA分析师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在中国建立了不同水平的精神分析性心理治疗培训项目:-      在动力学心理治疗中进行了精神动力取向的心理治疗师和督导师的培训。-      帮助建立了专业组织。-      帮助在精神心理疾病的治疗中整合精神分析的治疗和理解。-      帮助实施精神分析相关研究。-      以建立精神分析培训机构为目的而进行的精神分析培训。这个工作也与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包含心理治疗作为临床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培训内容的精神卫生改革相关。IPA分析师S. Varvin 和 A. Gerlach是这个中国法制-行政-教育体系的顾问。   总之,30年的精神动力学培训和临床工作已经在许多IPA分析师和其他分析师的帮助下,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GERLACH, A. (2003) Psychoanalysis - an Inspiration for Chinese Culture? Lecture, Taiw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sychoanalysis. Taipei, May 3, 2005.PLÄNKERS, T. (2010) Adolf Josef Storfer (1888 - 1944). Ein PsychoanalytikerIm jüdischen Exil Shanghai. Shanghai, Ausstellung und Vortragsreihedes JewishRefugees Museums und des Deutschen Generalkonsulats Shanghai.Varvin,S.(2009), What do we know about what works on psychoanalysis and psychoanalytic psychotherapy: Research findings, clinical experience and experience from psychotherapy in China. In: CHINESE PSYCHOTHERAPY IN DIALOGUE(CPID), no 2. 
  6. 皮国立:中西医学话语与近代商业--以《申报》上的"痧药水"为例
    2013/08/23 | 阅读: 2604
    在社会广泛运用和中西医不断解释、报纸广告的介绍下,痧药还变成了近代最有名的治疫、防疫药品,而且有许多例子是病人自己诊断、自己用药,缺乏专业医者的诊断。中西医者也针对痧药水的疗效和成分进行各种解读和论述,上层医者与下层民众对药品与疾病认识上的异同,近代媒体推进药品社会化的深度,说明近代中西医药品的宣传、销售以及对疾病的解释等使得"痧药水"在社会中渐渐被塑造成能广泛治疗、防范各种"时疫"的药品。
  7. 综述:医改方案尘埃落定--能否治愈看病难看病贵?
    2009/05/18 | 阅读: 2463
    作为中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新医改方案在历时3年,数易其稿后,4月6日正式出台。
  8. 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中国的医疗外交
    2011/02/20 | 阅读: 1711
    医疗外交一直是中国走向世界时的先行者。自1963年应阿尔及利亚政府之邀派出第一支医疗小队以来,中国已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和大洋洲的69个国家派出20679名医生。其中最主要的受援方为非洲,这是中国在1949年后,为在反殖民运动中扩大政治影响力,寻求独立于西方帝国主义的国家联盟的直接成果。 而在过去的50年间,中国全球医疗援助的意图已发生了改变。如今的中国政府已认识到,参与国际医疗援助可建立中国作为全球福利贡献者的形象。而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也有赖于非洲和拉丁美洲丰富的自然资源。既然早期基于支持民族解放的医疗外交已有深厚基础,那么现在中国则可借由那些非传统的安全威胁——比如海外疫情,来培养其“软实力”,维持国内稳定和经济增长。 2003年的SARS疫情让中国政府意识到全球性卫生问题的严重性。自那时起,中国就开始有意识地将其医疗外交的版图向那些可发展紧密经济联系的地区扩展,尤其是东南亚以及非洲、拉美一些资源丰富的国家。中国提供的医疗援助包括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医的传播、对当地医疗专业人员的训练等。在海地、智利的地震以及尼泊尔、巴基斯坦洪灾时,中国都在人道救援上做出了积极的行动。 中国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实现了国内卫生水平的大幅度提升,这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是很好的借鉴。但同样也有很多因素制约着中国在全球医疗事业中的脚步,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就意味着富起来的国民要求更好更多的医疗资源。同时城乡差距也是前所未见的,如今的中国依然有1.5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国网民认为,比起非洲,这些国民更需要政府的援助。同时,中国并无一个如美国国际发展中心那样的机构来专门从事医疗外交。由于医疗援助往往是商务活动的一部分,中国的商务部、卫生部以及省级医疗部门都参与到了这一过程中,这种状态使得中国的医疗援助组织化程度低并难以评估。 尽管中国当前的医疗外交战略已逐渐重视透明和合作,但“不干涉内政”依然是其参与全球健康问题的核心信条。中国无政治附加条件式的援助,限制了系统解决援助国问题的机会,因此面临着国际社会的压力。但它依然受到那些正在经历政治挑战的国家的欢迎。 以非洲为例,中国2009年对非洲的援助额较2006年已翻倍。调查显示非洲大部分国家的国民对中国很有好感。同时对国内的制药工业来讲,非洲是稳步成长的市场。中国对非洲的医疗产品出口额已从2001年的1.9亿上升到2009年的11.4亿。 对美国而言,中国海外医疗援助同样提供了潜在的合作空间。艾滋、肺结核,霍乱以及世界银行的援助项目上,美中两国应增加合作,并就透明化和政府责任等问题展开更广泛的对话。   CSIS 全球健康政策中心 2010年12月发布 (该中心将于2011年3月召开讨论如何推动美国在全球卫生事业中的领导者地位。)
  9. 贡特尔·图依布纳:匿名的魔阵:跨国活动中“私人”对人权的侵犯
    2008/10/20 | 阅读: 2065
    在南非,使人类损失惨重的艾滋病问题——它所夺去的生命比20世纪90年代全世界所发生的所有内战的死伤者的总数还要多,自从Hazel Tau v. Glaxo and Boehringer案以来,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该案将具有多维度的社会问题转变成了更为狭窄的法律问题:跨国公司的价格政策是否违背了基本人权?艾滋病患者是否可以直接针对跨国公司主张他们的生命权?在私营企业中,是否存在一种“获得药物治疗权的人权”?更一般地讲,基本权利是否不仅约束各个主权国家,而且也直接约束那些跨国的私人?
  10. 郑圣勋:哀悼有时--(翻译论文集《忧郁的文化政治》序)
    2010/10/25 | 阅读: 3927
    概述选文要点。《忧郁的文化政治》2010年3月19日出版,多篇选自Loss: the politics of mourning, David L. Eng,David Kazanjian eds.
  11. 郝先中:俞樾--第一个主张废除中医的国学大师
    2011/03/10 | 阅读: 2435
    郝先中收集了相当多关于“废除中医”论的资料。这篇文章介绍俞樾的主张。他的叙述试图解释俞樾是怎样由于长子妻女都因病辞世,长女婿病死,次子又抱病而成废人,而在老年“意气颓唐,衰病交作”的情况下,对中医失望愤怨,写下了《俞楼杂纂》中的《废医论》,后来因为自己得病不得不服药求治,又写下了《医药说》,两者观点综合,即“医可废,药不可尽废”的结论,这大约也就构成了近代“废医存药”思想的滥觞。
  12. 郝先中:日本废除汉医与中国近代医学
    2006/11/17 | 阅读: 3397
    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欧化思潮及反传统主义的产生,是导致废止中医思想泛滥的社会和文化根由。而在外部条件中,日本明治维新中取消汉医的成功,使部分中国人产生效仿日本的动机,直接促成了大批留日医学生的涌现,既为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又在客观上造就了一批废止中医思想的代表人物。
  13. 阿玛蒂亚·森:社会发展中的和谐与不和谐——中印经验比较
    2010/07/09 | 阅读: 4736
    本文是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 在国际社会发展联合会第15届研讨会上的演讲。文章主要提出了两点, 一是经济的繁荣在何种程度上会促进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取决于各种社会政策, 包括教育设施、医疗、社会保险、社会工作的建设, 以及全社会和全世界不同人之间良好社会关系的培养; 二是社会发展中的关系必须得到经验的审查。文章对中国和印度在社会发展领域的经验进行了比较, 认为中国在1979年前在社会发展上取得远比印度更好的成绩, 但是这一优势并没有很好地保持下去, 不过, 近些年中国又开始重视社会发展, 这些分析对于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启发意义。文章内容如下。
  14. 陈君石: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常见误区
    2011/09/19 | 阅读: 1767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15. 陈柏峰:价值观变迁背景下的农民自杀问题--皖北李圩村调查
    2009/01/25 | 阅读: 1356
    李圩村的自杀有两种基本类型,夫妻因家庭矛盾导致的自杀和老年人因代际矛盾导致的自杀。贫穷是农民自杀的表层原因,村庄生活的巨大压力是其深层原因。这种压力由村庄中异化的面子竞争所导致,面子竞争的异化是由农民能价值观的变迁引起的。自杀应当放到这一背景中去获得解释。价值观变迁中本体性价值的丧失是老年人自杀的根源,本体性价值丧失所导致的社会性价值的异化,是年轻人自杀的根源。
  16. 陈钊、刘晓峰、汪汇:服务价格市场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未尽之路*
    2009/06/10 | 阅读: 1530
    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仅实现了筹资的市场化而医疗服务价格的市场化则严重滞后。基于一个简单的医生职业选择模型,本文发现,这种片面的市场化是造成医改过程中"看病难"与"看病贵"两大矛盾同时凸显的关键。政府不应当以片面市场化条件下的弊病来否定医改的市场化导向,下一步的医改恰恰应当进一步实现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只有这样,才能在彻底消除"以药养医"现象的同时缓解"看病难"与"看病贵"两大矛盾。本文为讨论政府补贴行为、药品流通体制和医疗服务定价等医改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一个简洁有力的分析框架。
  17. 陶飞亚:传教士中医观的变迁
    2013/06/01 | 阅读: 1991
    最初,耶稣会士尚能对中医平等视之,但此后评价日渐走低。鸦片战争后,教会医院兴起,医学传教士广泛批评中医医理,轻视中医业者,普遍质疑中医的价值。民国后,教会大学医学院为传教士深入研究中医提供了条件,中国西医对中医的介绍也纠正不少传教士对中医典籍的误读。尤其是一些医学传教士因在华日久并与中医同究医道,在互动中渐以"同情的眼光"认识中医。
  18. 韩嘉玲等:中国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综述研究
    2010/11/16 | 阅读: 1624
    我国存在着大量感染状况不一致的配偶,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这些配偶的数量,但这些配偶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由于我国已报告的感染者数量只是冰山一角,尚未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面临着更大的感染风险。在婚有配偶、有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包括既往采供血者、血液用品使用者、性工作者、性消费者、静脉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并通过无保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传给其配偶。
  19. 马爱进:中外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差异的研究
    2011/09/16 | 阅读: 1491
    在国际贸易一体化形势下,食品市场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与质量。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设置食品贸易技术性壁垒,使我国食品出口连连受阻,导致我国食品贸易损失巨大。为此,通过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对比分析研究,从比较中发现差距,从比较中吸收经验,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  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农药残留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JMPR)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两个组织专门负责制定和协调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JMPR负责农药安全性毒理学学术评价,修订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仅从学术上评价各国政府、农药企业、公司提交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和市场监测数据,提出MRL推荐值。CCPR负责提交进行农药残留和毒理学评价的农药评议优先表,审议JMPR提交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草案,制定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协调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是CAC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分析采样方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以及农药残留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等较为完善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收录在食品法典委员会MRL1内,目前,共制定了197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2374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2]。欧盟的农药残留立法始于欧共体在1976年11月制定的理事会指令76/895/EEC,该指令确定了43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部分水果和蔬菜上的MRL标准。1986~1990年又先后发布了3个有关农药MRL标准的理事会指令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为植物(包括水果和蔬菜)产品、谷物、动物产品表面和内部农药含量设定了MRL标准。在1997年前的理事会指令中制定的农药MRL标准仅仅限于未加工的食品,从1997年的97/41/EEC指令开始有3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规定了建立加工食品和复合食品的农药MRL标准体系;二是建立了欧盟内部国家间农药MRL标准差异的协调程序,以解决由于这种差异而导致的贸易障碍;三是将制定农药MRL标准的职能从欧盟理事会转到欧盟委员会[3]。目前,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其中有3/4以上的MRL标准设定在检测限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加紧制定和修订本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政府由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负责食品、动物饲料在生产和注册环节的农药残留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残留监测和产品注册时的残留检测,制定相应的残留检测程序和实验方法。目前,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计划在10年内完成对现有残留限量的再评价。加拿大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农药残留的标准,由食品检验局负责农药的残留监控。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  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包括136种我国正在使用的农药[4],基本涵盖了获得农药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和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该标准依据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以及根据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量估算摄入计量和实际污染水平的监测结果,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欧盟等制定的标准。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3  我国与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差异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的农产品及食品,且各项指标分类较细,往往一种农药在不同的作物和食品中均有详细规定。特别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修订,限量指标数量不断增加,甚至很多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也制定了很严格的限量,其中大部分是以最先进的仪器检测限作为限量标准值,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贸易技术壁垒。3.1  我国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偏少目前,CAC共制定了210多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3000多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也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2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仅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比这些国家或地区,我国在这方面无论是标准数量,还是指标数量都较少。3.2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过于单一,食品限定过于笼统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对粮食、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限定不如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标准中那样具体。我国现行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分类比较笼统,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详细划分到具体的每一种粮食、蔬菜、水果品种。例如在我国国家标准中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统一限定为1mg/kg,而CAC国际标准中针对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等蔬菜品种制定农药乐果的MRL值。欧盟食品分类更细,我国的粮食是指原粮产品,而欧盟进一步细分为大麦、小麦、黑麦、燕麦、大米;我国蔬菜包括叶菜、果菜和根块类菜,而欧盟蔬菜进一步细分为黄瓜、菜花、甘蓝等;我国水果只是一大类,而欧盟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并且每一种农产品都对应各自不同种农药的限量标准。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中有160多种、梨中有80多种、白菜中有60多种、芹菜中有30多种、菠菜中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也比较细化,例如畜禽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我国只是对肉及其制品统一进行限定,而加拿大详细规定了牛肉、山羊肉、绵羊肉、马肉、猪肉及其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我国豆类蔬菜作为一类进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限定,而加拿大的豆类蔬菜包括四季豆、菜豆、红花菜豆、食荚菜豆、红菜豆等品种。3.3  限量标准中农药品种间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农药使用情况,结合农产品原料质量安全现状和食品生产方式,对相应的农药进行了限定。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标准已制定限量标准,而我国未制定限量指标的农药品种包括2-苯基苯酚、甲基谷硫磷、苯霜灵、恶虫威、苯菌灵、苄呋菊酯、联苯三唑醇、溴离子、灭螨猛、毒虫畏、噻草酮、三环锡、甲基内吸磷、抑菌灵、氯硝胺、落长灵、乙拌磷、二噻农、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多果定等。另外,我国国家标准已制定,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也有一部分农药未制定相应的残留限量标准。CAC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品种包括三氟羧草醚、甲草胺、涕灭威、磷化铝、莠去津、丙硫克百威、苄嘧磺隆、杀虫双、丁草胺、丁硫克百威、杀螟丹、灭幼脲、矮壮素、氯化苦、绿麦隆、氰化物、野燕枯、烯唑醇、敌瘟磷等。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欧盟标准中未规定多效唑、辛硫磷、恶草酮、异丙甲草胺、氟乐灵、蚜灭磷、稻丰散、甲基对硫磷等农药品种限量;美国标准中未规定三唑酮、二唑醇、特丁磷、戊唑醇、稀禾定、五氯硝基苯、咪鲜胺、抗蚜威、辛硫磷、磷胺等农药品种;加拿大农药限量标准中没有规定甲基对硫磷、百草枯、多效唑、恶草酮、禾草敌、异丙甲草胺、代森锰锌、咪酰胺、稻丰散、辛硫磷、敌百虫、甲拌磷、三唑酮、蚜灭磷等农药品种。3.4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存在的差异3.4.1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一致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部分限量指标和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同。新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80多种农药的270多项标准采用CAC标准或与CAC一致。如葡萄中四螨嗪、乐果、杀螟硫磷等农药限量,苹果中克菌丹、甲萘威、倍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亚胺硫磷、敌百虫和三唑锡等农药限量,胡萝卜、叶球甘蓝和花椰菜上的白菌清限量与我国限定其含量相同,溴氰菊酯在果菜中的限量值一致。欧盟标准中双甲脒在梨中的限量和我国梨果类水果中的限量均为0.5mg/kg,在大豆、番茄、芦笋中的多菌灵、葡萄中腐霉利、黄瓜中乙烯菌核利、棉籽中氯氰菊酯等农药限定于我国对其限量规定相同。美国农药MRL标准中大豆中的氟乐灵和灭多威、葡萄中的腐霉利、花生和棉籽中甲拌磷等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相应的限定指标一致。加拿大标准中柑橘中灭多威、葡萄中甲霜灵、芹菜和葡萄中的马拉硫磷,黄瓜、番茄中的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限定值相同。3.4.2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低于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某些粮食、蔬菜等食品,因我国居民的食用量较大,其农药残留指标严于CAC标准,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约为不得检出品种。这项规定严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此外,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某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如CAC标准芜菁甘蓝中多菌灵、莴苣头中五氯硝基苯、结球甘蓝中的乙酰甲胺磷等农药限量值均高于我国;我国标准中小麦和香蕉中丙环唑、小麦粉中甲基嘧啶磷、大麦中溴甲烷、棉籽中亚胺硫磷等农药限量严于美国;加拿大标准中黄瓜的甲霜灵、肉及肉制品与乳及其制品中林丹等农药限量指标比我国高;欧盟标准中黄瓜、茄子中敌百虫,芒果中咪酰胺等农药限量要求松于我国。3.4.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高于国际和发达国家标准我国食品中限定的个别农药品种的MRL值大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按这种标准检测判断,是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例如果菜类蔬菜中甲氰菊酯的残留标准,国家标准是1mg/kg,而CAC、美国、欧盟的标准均为0.2mg/kg;我国蔬菜中毒死蜱残留标准为1mg/kg,而CAC根据不同蔬菜品种制定标准,除叶菜类为1mg/kg外,其它类蔬菜的MRL值都很低,青菜和花椰菜仅为0.05mg/kg。加拿大苹果中灭多威,甘蓝、黄瓜、番茄中氯菊酯,美国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欧盟苹果、梨中的三唑酮,柑橘中噻菌灵,番茄中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值均低于我国相应的残留限量值。4  小结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残留限量标准在农药限量指标数量、食品限定范围、农药种类限定、限量指标值等各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较少、食品限定过于笼统、限定的农药品种较少、有些限量指标高等问题。因此,为了尽快使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适应国内外食品市场发展需要,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加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加强风险评估等科学方法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中的应用,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水平,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既适应国内食品工业发展需要,又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参考文献[1]耿天霖.中国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研究.世界农业,2005,10:39-42.[2]高景红,肖志勇.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探讨.农业环境与发展,2002,4:32-33.[3]张志恒,陈丽萍.欧盟农药MRL标准及中国的主要差距.世界农业,2004,10:47-48.[4]张莹,王绪卿,赵丹宁,等.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20. 高晞:"解剖学"中文译名的由来与确定
    2013/07/25 | 阅读: 3219
    解剖学是近代传入中国最重要的西方科学知识之一,最早可追溯到1643年刊行的《泰西人身说概》,解剖学在华传播并产生革命性影响则始于合信翻译的《全体新论》,时间在1851年。现代意义的"解剖学"名词的成型是多种语言和科学思想互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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