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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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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國學界,將中國傳統政治視為專制制度,無疑是主流意見,即使在文化保守主義者中也不例外。錢穆(1895~1990)反對此種看法,並且對政治制度研究的範圍、方法和意義提出獨特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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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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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理解或教科书的解读中,我们对于民主的理解,可能既不是一个纯粹的公民政治的理解,也不会是一个完全的民粹政治的理解,而更多的可能想到是投票民主和选举政治。在今天的台湾就是如此。投票民主其实只能满足正当性的标准。即使是就投票的民主而言,也预设了很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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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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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劳工历史》杂志主编克雷格·费伦于2007年编辑出版的《工会的复兴--34个国家的趋势和前景》一书,收录了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社会学教授丹·克劳逊和威斯理安大学社会学教授玛丽·安·克劳逊合著的题为《新自由主义时期的美国工会及其复兴战略》一文,该文着重分析了导致战后美国工会运动由盛而衰的外部原因,并评述了美国两大工会集团复兴工运的不同战略。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言 在后冷战时期,美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尽管经济增长成效显著,但居民收入不均加剧,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停滞不前,增长的国民收入和财富过度涌向最高收人阶层。在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改组和政治创新改变了工会的生存环境,削弱了它抵御新自由主义侵犯其权益的能力。 大致在1945-1973年的所谓战后劳资妥协时期,工会和雇主双方都遵守"新政"年代调控劳动关系的制度实行休战。这一时期由于政治受到调节,经济受到管控,加上经济增长的所得分配相对均匀,这个制度得以巩固和加强。但早至20世纪50年代特别在70年代,雇主就着手削弱和破坏这一制度,主要是采取抵制性行动,如反对发展工会的组建工作和将工厂搬迁到对工会不友善的地区。20世纪80年代进入新的阶段,里根就任总统并大力推行新自由主义,雇主进而采取攻势,多数工会被迫妥协退让,少数坚持抗争的工会往往遭到破坏。一方面是对工会公然展开进攻;另一方面则是经济改组减少了全日制和固定工的劳动岗位,削弱了工会赖以生存的基础。工会必须适应放松企业监管、劳务外包、私有化、全球化和雇用临时工、短工的新环境,否则只能坐以待毙。虽然工会方面作出种种努力,却未能挽回颓势,更谈不上恢复30年前或50年前的实力。 二、美国工会运动状况 1955年以来美国工会会员的绝对数有所增加,但这掩盖了会员率持续下降的趋势。1955年,工会会员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9%的顶峰,1995年为15%,2006年更降至12.97%,为70年来的最低点。这一低得可怜的平均数还掩盖了公有和私有两个经济部门之间会员率(分别为36.4%和7.9%)的巨大差距。私有经济内部各产业间的差别也很大,公用事业和运输业的会员率为24.9%,制造业为12.9%,发展最快的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医务与法律等专业和商业服务、休闲及旅馆等行业均低于6%。 从人口构成的角度来看,男女劳动者的会员率差别不大,男性为13.8%,女性为11.1%。不同族裔间的差别也不大,黑人为15.1%,白人为12.2%,亚洲裔为11.4%,拉美裔为10.1%。这两组数字既说明了工会不再只是白种男工人的专属领地,也反映了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和工会加大了组织妇女、移民和少数族裔工人的力度。不同年龄段工人间的会员率差别十分突出,25岁以下年轻工人加入工会的只有4.7%,25岁至44岁年龄段的升至10.6%,45岁至64岁年龄段的为17%。这组数字最能说明美国工会运动目前面临的挑战。 工会力量衰落之快更表现在会员率的跌落。"二战"结束后的25年内,劳资谈判始终围绕劳方的要求而展开,1980年以来转为雇主夺回劳方以前的所得。变化的关键是资方进攻屡屡得手。罢工历来是美国工会的主要武器,资方的进攻之所以成功得益于政府改变了对罢工的政策。1969年至1979年,每年罢工的工人在95万人以上;1987年以来,尽管劳动力人数大增,每年罢工的人数从未达到50万,多数年份甚至不足25万。 探究这一变化的原因,须回顾美国相关的劳动法。它在文字上对工人行使罢工权作了模棱两可的规定。典型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内禁止罢工;期满后工人罢工争取实现其要求为合法,但同时也允许雇主合法地无限期雇用替代工以保持企业正常运营。于是,一方面从技术上讲不能解雇罢工的工人,但他们的工作又可以无限期地被人顶替。顶替者理所当然只服从雇主反对工会,工会得不到足够的选票便被注销合法社团地位。这种破坏罢工的手法被广泛用来破坏工会组织,这是制造"无工会"工作场所的一种策略。1980年以前,雇主很少尝试使用工贼;时至今日,对于每一场重要的罢工斗争,即便这不是实际行动,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威胁。劳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和公众舆论发生变化的综合作用导致了这种变化,特别是1981年里根总统使用工贼破坏空中交通管理员罢工,摧垮他们的工会,对公众舆论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直至20世纪90年代,在经历多次英勇的但只有少数成功的战役后,工会开始学会如何在新环境中赢得罢工斗争的胜利。但组织罢工仍然很困难而且有危险,工会很少贸然行事。 许多人认为,工会无力应对上述挑战是由于中央劳工联合会的软弱(现在有两个中央联合会)。如在2005年分裂前,劳联一产联只掌控全国工会运动2%的收入,掌握实力的是地方工会和全国性产业工会。因此,劳联一产联缺乏贯彻决策的实力,只能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缓行动,避免暴露内部分歧。有些全国性产业和行业工会相互合并以加强自身实力,20世纪90年代晚期劳联一产联下属的近70个工会合并为2006年的53个。但这种合并是跨行业和职业的,如一度曾有18个不同工会代表不同的护士群体;联合汽车工人工会不仅代表汽车制造工人,还组织大学毕业生、作家、幼儿园员工、社会服务工作者。另外,还有少数工会独立于现有两个中央联合会之外,最著名的是代表教师的两个工会之一的全国教育协会,这是美国最大的单个工会组织,它自称拥有320万会员。 三、政治的和经济的挑战 美国的工会运动同许多国家一样,面临全球化、私有化以及日益大量雇用I临时工、短工、替补工等带来的问题和挑战;它更面临具有美国特色的劳动法与雇主攻势的挑战。 全球化与外来移民 雇主威胁或实际利用全球竞争进犯工会,这一战略收效显著。他们将生产设施外迁至亚洲和南半球,不断减少生产工人,而一线工人恰是"新政"劳动关系体制下工会力量的核心。有调查发现,雇主往往以关厂相威胁,破坏、干扰工会在基层单位的组建活动。在制造业中,雇主采用这种手段的次数占52%,而工会在雇主关厂停业威胁下获胜的次数只占38%。在服务业,工会在雇主关厂停业的威胁下获胜的次数则为57%。然而在建筑业等一些不受全球化影响的产业,加入工会组织的劳动者也急剧减少。还有,美国汽车制造工人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北美地区汽车制造业的衰落,那是因为日本在北美扩建生产设施时,成功地抵制了联合汽车工会的组建工作。 移民问题是全球化带来的关系工会运动前途的另一关键问题。美国现有3350万移民,其中2750万年龄在25岁以上。全体移民中,半数来自拉美(1750万),四分之一以上来自亚洲(910万),无证或非法移民估计约有1000万人。另有约20多万持有临时签证或客籍工人签证,这种签证只有当移民有工作时才有效。无证移民和I临时签证移民是最易受伤害和受剥削的群体,雇主最愿雇用他们,这也促使布什政府扩大它的客籍工人计划。移民取得美国国籍需经多年的努力,移民工在申办过程中始终处于最受剥削的地位,形成另类工人的群体,致使数以百、千万计的工人得不到"新政"福利制度的保障。 数以百、千万计的新工人进入经济领域带来种族和民族间的关系紧张,这既发生在白人和移民之间,也在非洲裔美国人和移民之间,从而也发生在工会运动内部。20年前美国工会被认为是敌视移民工的,其后工会设法克服这种歧视,劳联一产联于2000年2月投票支持对无证移民实施大赦(豁免其非法入境的刑事罪责,允许他们合法居留。--译者注),这是工会立场令人瞩目的转变。移民工人自身的坚韧斗争也促成了工会立场的转变,他们积极加入工会并有数百万人参加规模空前的2006年"五一节"游行(此次游行覆盖了洛杉矶、纽约等全美各大城市,中心口号是移民要维权)。 工会运动对上述移民活动不冷不热的同情反映了其内部依然存在分歧。服务业雇员工会和纺织酒店餐馆工会支持通过立法,允许大量移民合法居留并允许大量增加"客籍工人"人数(由雇主控制其签证)。但劳联一产联下属所有工会及大多数"变革谋胜利"工会联合会的下属工会都反对此法案。尽管存在这些分歧,工会运动内部广泛承认,移民工人是其最大的活力源头之一,工会应加强同移民结盟。 私有化、劳务外包和非规范就业越来越少的人有稳定、全时、长期的工作,越来越多的人又以各种非规范方式被安排工作,但临时、短期合同工却往往与长期、固定工并肩劳动干同样的活(同工不同酬)。服务业和零售业雇主--麦当劳和沃尔玛率先实行的这种雇佣方式,已扩散到许多原先实施"标准工作关系"的大本营。通用汽车公司将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众多子公司剥离成为独立公司、甩掉大批雇员,使他们不再能受到公司与联合汽车工会签订的全国集体合同的保护。又如全美国40%以上的高等院校讲师是非全日制或非固定雇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远低于他们全日制的同事。相对于私有部门,公有部门的工会力量是强大的,这里仍主要实行标准雇佣关系,主要仍由政府规定养老金和福利待遇标准。然而许多基层单位的公职岗位已被私有化,并以低工资低福利外包给不参加工会的雇员--往往是临时工、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工等非规范就业的雇员。非规范就业范围的扩大将劳动力分解为利害关系不相一致的许多群体,而且美国劳动法规定,临时工、非全日工和承接外包劳务的雇工不享有加入工会、组建工会的权利。 劳动法 美国劳动法规定,一个合法的集体谈判单位内的工人只能由一个工会代表他们与雇主谈判。在理论上,一个企业的工人要组建工会必须有30%的人提出申请,要求投票选举决定是否组建工会;联邦政府的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被授权保障工人的结社权,并主持选举;如果多数工人投票决定选择某工会,该工会在被核准是该企业工人选出的代表者后,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与之谈判。但在今天的实践中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雇主的无情压力,结合千百件小范围的行政条令和法院裁决,已经在"事实上"修改了劳动法。通过逐步不断地削弱法律对工人的保护,而不是通过一次重大立法毕其功于一役,这是美国不同于他国之处。雇主拖延举行选举工会的时间,利用这个空档让劳工顾问(破坏工会的专业公司)开展大力度的反工会活动。雇主可以合法地无数次要求全体工人昕反工会演说和看反工会录像;工会组织员却不得进人雇主的产业地界,亲工会的工人也只能利用工休片刻时间同身边同事交谈。雇主还可以要求工人轮流去找监工个别谈话,后者要问他(她)是否赞成组织工会。理论上说,他(她)们在这种强制性的谈话中,不得因表示支持工会而受惩戒,但无法逃脱因"粗暴无礼"或"不服从上级"而遭到制裁。 在这种法定的组建工会活动中,雇主每四次就有一次机会解雇被甄别出来的最积极的亲工会活动分子。对此,工人和工会可向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提出申诉,雇主则会辩称解雇是事出有因,双方反复交手,相关的法律程序往往长达3年,大多数情况是雇主的最后一次上诉被驳回,工人"获胜"。但在此期间工人始终处于被解雇状态。问题的关键是,对于雇主的这种"不公平劳动行为"的惩罚十分轻微:让工人恢复原来的工作并补发其被解雇期间的工资,但须扣除这期间他(她)的其他收入。还有,雇主不会因再次违法而受惩罚。有鉴于此,雇主在组建工会的活动中解雇亲工会积极分子有得无失。 侵犯工人结社权的进一步发展是减少享受集体谈判权的工人及其类别,特别是扩大界定监工的范围,使之包括所有其工作能对他人起示范作用的雇员和培训技术不够高的雇员。最高法院和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裁决将许多类别的护士(这类工人的队伍不断扩大,战斗性强而且都参加了工会)排除在享有组织工会权利的职工行列之外。这种裁决的适用范围还将扩大到覆盖更多的类别和职业。 共和党以及新自由主义的统治从1980年起,期间,除比尔·克林顿外,美国一直都由共和党人当总统,而且自1994年以来国会也一直由共和党人控制(本文脱稿于2006年。--译者注)。这段时期民主党在许多问题上采取共和党的立场,没有提出过明显有别于新自由主义的替代方案,而且不存在拥有重大影响的左翼政党。工会对民主党的影响持续减弱,而企业界的捐赠人不仅控制着共和党的财源,而且给民主党的捐赠金额也相当于工会捐赠的7倍。然而,由于许多民主党人保持着同工会选民的重要联系,工会可以因2006年民主党人赢得国会多数而巩固自己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民主党人当选总统,总统掌握着对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对联邦法院法官的任命权,而且总统可以支持或否决亲劳工的法案。 沃尔玛 沃尔玛不仅是美国最大的私家雇主,也是致使工会处境恶化的驱动者和实践者。根据行业分类,它不是物资生产商,但它通过其综合性供应网络控制了"从美国辛辛那提到中国深圳"全世界的生产商,规定它们产品的规格、生产标准和方法,并利用它们之间的竞争规定最低收购价。它不仅是零售业的庞然大物,也是制造业有实无名的巨人。它压低收购价实际上就是压低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制造业工人的工资,并将他们卷入相互之间的激烈竞争。沃尔玛在美国国内的形象主要是一个顽固坚持低工资的零售业企业,以通过低工资、低福利、将雇佣全日工换成非全日工等手段,不遗余力地压低劳动成本而臭名昭著。它也以同样顽固地反工会而闻名,它旗下几家连锁店的肉禽部组建了工会,它宁愿关闭包括这几家店在内的全系统的肉禽部,也不允许出现 任何一个工会组织,收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非工会化助长了经济不平等的扩大。1950年,20世纪美国最大的私家雇主通用汽车公司总裁的年薪(不含奖金、津贴等福利)相当于其装配线生产工人(工会会员)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在内全年收入的140倍。2003年,沃尔玛首席执行官的年薪相当于其全日制工人年收入的1500倍。 四、工会的革新步伐 自从约翰·斯威尼及以其为首的"新声音"团队赢得1995年劳联一产联领导职务竞选的胜利以后(这是劳联一产联历史上第一次通过竞选产生的领导班子),工会运动采取了多种创新举措以应对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但成效各不相同。其中许多创新是同其他社会运动结成比较紧密的联系,从而同时改变"工会"的定义和内涵,并坚持"工会运动"必须代表包括工会或工会会员在内更广泛的劳动群众的利益。 劳联-产联的分裂 在长达50年的时期内,美国所有由工会组织起来的工人全受单独一家中央联合会即劳联一产联的控制,这种状况没有因最大的教师工会始终置身其外,以及诸如联合汽车工人工会和卡车司机工会等几个颇具实力的大工会几度与它或分或合而发生变化。它在2005年发生大分裂,拥有600万会员的7个大工会分裂出去,组成新的联合会"变革谋胜利",但劳联一产联仍拥有53个工会、共900万会员。当时"变革谋胜利"的支持者预计它将迈出大胆革新的步伐,反对者则威胁要同它进行破坏性的阋墙之战。一年多过去了,这两种情况都没发生。 新联合会的会员有楼房守门员、医疗保健工、旅馆女工、食品杂货店售货员以及数量可观的建筑工人、卡车司机和仓库工人。他们的工作岗位基本上不受全球化或国外竞争的影响,尽管他们的雇主有些是总部设在美国境外的公司,而且雇员中包括大量来自南半球的工人。由于移民工和女工集中在服务部门就业,他(她)们在"变革谋胜利"会员中的比例高于劳联一产联。 新的联合会,包括服务业雇员工会和纺织酒店餐馆工会都十分强调组建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它们基本上说到做到。留在劳联一产联中的有些工会,诸如主要组织电话系统工人的美国通讯工人工会也重视工会的组建工作。然而,今天在美国要将工人组织进工会特别困难,而且大多数工会既无意也无力大举开展组建运动。 两个联合会的区别有二:"变革谋胜利"所属工会的基础更多地是在国内,因而较少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它们宣称在自己的工作重点中组建工作优先于参加政治。但两个联合会的观念形态并无二致,两家都倾向于支持劳资政三方协作的原则,即赞成劳资合作、反对劳资对抗。服务业雇员工会主席、新联合会"变革谋胜利"的缔造者安德鲁·斯特恩,在2005年8月1日接受媒体(CNBC)采访时说:"我们的工会运动是远在20世纪30年代工业经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时工会奉行一种阶级斗争的方针。但立足于当代经济的工人不指望工会制造问题,他们指望工会解决问题。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要对美国工人的劳动给予回报,就需要把美国组成为一个各方切实协力共事的团队......"他最后说,"我们需要成为自己雇主的伙伴"。 通过政治恢复实力 劳联一产联及其成员工会投入过量的资源参加政治。在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中,它们都是全力以赴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竞选,同时急剧压缩组建工作和其他工作。它们也以同样方式对待国会议员选举和州长选举,只不过投入的资源略少而已。它们极少在促进自己的工运事业上采取攻势。 在最近几次大选中,它们有效地动员了其会员投票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如果当时会员率仍保持在1980年的水平,则戈尔和克里两人都会以得票大幅领先而当选。下面的数字足以说明问题:男性白人是选民中最坚定的共和党支持者,他们之中62%-37%的票投给了布什,克里则得到了59%-38%男性白人工会会员的选票。如果戈尔和克里两人中即使只有一人当选,也可以说工会投资于选举是一种高明的决策,但两个人都落选了,工会在候选人上投入巨额金钱却一无所获。但许多工会仍坚持认为,如果不改变政治环境,工会就不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为此必须继续投入大量资源选举民主党人。 在劳联一产联的那次分裂中,双方的分歧在于劳联一产联当时的领导层强调参与全国一级的选举政治,理由是如不改变立法一政治气候,工人就不可能得到重大收益,而只有民主党人重新执政,才能改变这种气候。为此,劳联一产联积极支持一项劳动法修改案--"雇员自由选举法案",它认可采用"凭卡核定取向"的方式组建工会、加大对触犯劳动法的雇主的惩罚力度,并规定在新组建的工会被批准成立一年后,如劳资双方仍不能就集体合同达成协议时,得进行强制仲裁。劳联一产联认为,只要民主党人在国会中占优势,而且又有-一位民主党人当总统,这样的法案就会被通过成为法律,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重大胜利也就成为可能。诚然,对劳动法作出这般的变动势必使局势大为改观,但要注意,1978年尽管民主党人在国会中占最大多数,而且有一位民主党人当总统,最后一次修改劳动法的努力依然被挫败。 组织工人加入工会 根据有关当局和法院对现行劳动法的解释,工会要在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体制内组织工人极为困难,因为法律限制工会的行动--在实践中不提供法律规定的、理论上给工人的各种保护,因此,今天吸收进工会的人,80%以上不是通过官方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的法定程序,而是通过"非劳动委员会"或"凭卡核定取向"的组建运动加入工会的。 在这种形式的组建活动中,工会绕开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的程序,利用社区或政治压力,通过"凭卡核定取向"程序,迫使雇主承认该单位工人认可的工会代表他们同雇主谈判并签定集体合同。这样,就可以不通过劳委会主持的选举,由工会经自己征集到足够55%的工人签名、要求组织工会的卡片,交由劳资双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核实这些卡片的有效性。单靠社区领导人的支持还不足以赢得卡片核实式组建活动的胜利,工会还要在公司老板和董事会董事们住宅周围散发传单、组织示威游行,再加上投资人(特别是公共基金和工会养老金基金)和民选公职官员施加的压力。工会要同社区结盟并承担社区义务。通过这些策略和战术,工会的组建工作在洛杉矶和休斯敦、在楼房守门员和旅馆工人中都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成功,特别是在拉斯维加斯几乎将全市旅馆工人都组织进了工会。 服务业雇员工会组织"家庭护理"工人的工作是近年来工会众多成功组建工作中成就最为卓越的一次。组织这类工人加入工会,除同组织楼房守门员和旅馆工人一样强调用社会组织结盟,并争取工作场所以外各界民众的支持外,还必须争取改变他们的法律身份,使他们能够加入工会。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工工资主要由各种公共基金资助,这类工人不能集体地同州政府谈判,因为从技术上讲,他们是各种州级以下的地方机构甚至是一些单个残疾人的雇员。经过13年的不懈努力,以及同许多残疾人团体的联盟,终于使洛杉矶成为法定的"备案雇主",从而使家庭护理工成为享有集体谈判权的公共雇员。这样就得以让分散的家庭护理工--其中有些人甚至从未相互见过面--都能投票赞成组织工会,并使工会能代表他们谈判增加工资。通过这种战术积小胜为大胜,服务业雇员工会有一次在工会选举中一举吸纳了75000名洛杉矶的家庭护理工,随后在其他地区也取得同样的成功。 走出工作场所:工会的创举 现行美国劳动法和绝大多数工会都把工作对象集中于那些受雇于同一个雇主、工作稳定、全日制、受厂纪店规约束、非监工类的工人(他们之中多数人主张组建工会),但现在他们的人数日益减少。民意调查表明,5000多万工人要求参加工会,但其中绝大多数不可能加入传统意义上的美国工会。为了适应新的情况,近年来,一些工会改而不在工作场所组建工会,而且也不按传统工会的模式建立新基层组织。其主要方式有二:开展政治运动以提高底层工人的工资;试行组建各种工人组织--但它们不是那种传统的、得到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批准和雇主承认的集体谈判单位。 近年来,多次发生的、要求为低工资工人增加工资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反映了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名不符实。一个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要使四口之家的生活不低于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水平,必须每周工作72小时、全年工作52周。为解决这个问题,工会开始在有的地方开展政治运动,要求当地政府颁发维持生存工资的条令,将"维持生存工资"规定为一个工资收入者为维持四口之家的生活不低于官方规定的贫困线水平所需的工资(2005年为每小时9.28美元,比官方规定的最低工资高出80%多)。早期的维持生存工资运动只以少数几种类别的工人为解困对象,主要是市县政府雇员、与这两级政府签约的合同工和领取其补贴的雇员。虽然早期胜利的覆盖面较小,这种运动却提高了劳务外包的费用,为后来扩大战果提供了经验。在2004年的地方选举中,维持生存工资运动采取进一步行动,要求在佛罗里达和内华达两个州举行全民投票,决定是否在全州范围内提高最低工资。这次由一些社区团体和一些工会组织结成同盟所发动的全民公决。大幅度地提高了最低工资,并且明文规定以后工资将自动随通货膨胀同幅上调。这两场举行全民公决的创举不仅以压倒多数获胜,而且提高了公众的觉悟、建立起了社区一工会联盟,它还促使其他各州也组织公民票决运动,对各自的州立法机构施加压力。这种运动同时显示,由于联邦政府坚持僵硬立场,斗争的阵地已转移到州及其以下各级地方。 通过组织维持生存工资运动以提高工资,这是另辟蹊径的一种最重要的政治性替代选择。另外一种创举就是试验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和新的代表工人维权的战略。以社区为基础的一些工人中心,将各行各业的低工资工人聚集起来--这样也往往将不同族裔和不同阶层的工人以及移民工人联结起来,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教育,开发领导人才,并处理扣发工资等工作场所发生的问题。工人中心的活动经费依靠各种基金会的捐赠,经济上不能自立,这是它们不同于工会之处。20年前,屈指可数、寥若晨星的工人中心至今已发展到100多个,说明它具有深入社区的潜力,这是一般工会力所不及的。 另外一些创新性举措是把在法律上或在实践中被拒于工会之外的、为数众多而且不断增加的个人组织起来,代表他们维权。如劳联一产联设立的"劳动的美国"同非会员工人签约,将他们组织到以工会为导向的政治网络中。还有如专门将某类工作场所或某类职业的工人组织进各种工人协会等等。以上这些组织代表了不同单位和场所的不到半数的工人,但它们将存在一段时期甚至长期存在下去,使这些工人能提出比较系统的要求、建立积极分子网络、自主开展集体活动并同其他工人组织互相声援。 沃尔玛:教育、政治和社区多管齐下 沃尔玛是工会最需要从各条战线动员起来与之斗争的对象。特别是在美国,它已成为一股强悍的反工会势力,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其自身业务范围。虽然它的所作所为使它易于受到来自政治和社区方面的压力,但它拥有巨大的资源使人难以与之对抗。然而,沃尔玛却以一定方式与几乎所有它在其境内营业的国家的工会进行交易,这说明当今美国工会的处境既是美国工会在政治上易受伤害和缺乏组织能力的结果,也同样标志着沃尔玛独特的劳工战略行之有效。或许是基于这一认识,美国工会应对沃尔玛的策略是既不展开全国规模的组建运动,也不在其分店逐个地组建工会,而是在各地动员形成地方性反沃尔玛联盟并提高公众觉悟。 工会在政治上多次发动了禁止"大"零售店或强制其接受某些条件的运动。如仅以微弱差额未获通过的芝加哥市条例,原本规定所有超过一定规模的零售店(实际是针对沃尔玛)付给雇员的工资必须每小时为最低工资的两倍,并且外加每小时3美元福利费。工会还有其他举措:沃尔玛利用由公众基金设立的扶贫济困计划中的项目,特别是其中的医疗扶贫款来补贴它自己的低工资、低福利雇员和低工资、无福利雇员,这激起了民众公愤,工会借机倡议通过法律强制沃尔玛增加其向医疗保险缴费的份额。 工会通过其反沃尔玛的网站和影视纪录片,以及通过在社区与工人双方利益交汇点上结成的同盟,举办一轮又一轮的公众教育运动来组织上述各项政治性活动。其目的在于揭露沃尔玛有恃无恐地侵犯职工结社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种种劣行,阻滞它的发展,改善它现有职工的生活条件及劳动条件,从而为将来开展组建工作打下基础。这些活动无疑改变了公众对沃尔玛的看法,并有损它的公众形象,但未能将沃尔玛现有以及原有的职工发动起来,采取集体行动或像其他地方那样,组织某种非传统工会模式的工人维权团体,不过这些活动发展成一种组建"准工会"运动的前景还是光明的。他们可以组织一个"沃尔玛工人协会"以反对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维护工间休息权,交流有关工资以及反对强制加班加点等方面的信息等等,也可以在不能组建官方核准的工会组织之前采取其他方式集体维权。 前景 美国工会运动要扭转40年来新自由主义造成的局面,并消除其后果,面临巨大的挑战。必须从多个方面采取主动,并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取得实效,这就是:提升组织工作能力;进行政治动员;同社区及社会各界团体联合行动或结盟;创新工人活动方式。以上每一个方面都是困难而繁重的工作,这些任务合在一起更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然而,只要一个方面的工作有所突破就可以带动其他几个方面,从而彼此间相互促进,这十分重要。 每一场社会运动都是以往多次挫败和山穷水尽疑无路情况下的综合产物,而不太起眼的成就都往往能触发产生结构和文化的新局面。今天是开展工作的大好时机:42%的美国工人要求加入工会,而1984年有此意愿的工人只有30%,至于想要获得某种集体代表权的工人的比例甚至比这更高。更有甚者,多家公众舆论调查显示,日益加剧的美国社会的不平等正在产生更广泛的、不断增长的社会不安。工会能否针对群众的关切采取切实行动,并将群众动员起来将是工会能否自我改造的关键。 编译:郭懋安 (责任编辑 刘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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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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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土地一直是高度集中的。早在汉代,就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主张,如打击兼并、重新实行“井田制”等等。为了夺回自己失去的田地,农民也进行了一次次的英勇斗争。到了唐末,“均”、“平”之类的思想明显地出现在农民起义当中,如浙江农民起义领袖裘甫年号“罗平”,印文“天平”,王仙芝起义后自称“天补平均(或均平)大将军”。到了北宋以后,“均贫富”、“均田”的口号在农民起义中就更加明确了,王小波、李顺公开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钟相、杨么明确提出“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白成起义更进一步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在清朝初年,各地农民特别是东南沿海、江淮、两湖一带的农民,曾多次掀起“罢佃”、争取永佃权和抗租、减租的斗争。江西宁都的佃户,甚至组织起“田兵”进行抗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封建剥削的加深,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纷纷提出了自己解决土地问题的主张,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也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一、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主张 早在鸦片战争前夕,具有改革思想的龚自珍便提出了平均论和农宗论,以图解决日益严重的土地问题。在1816年写的《平均篇》中,他指出“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上)也”。在此后7年他写的《农宗》中,又提出土地占有的多寡决定了政治等级的高低,为了防止兼并,应在全国实行按宗法关系占有土地的“农宗制”。他认为土地有限,不可能人人都有土地,因此他将农宗中的全体社会成员分为大宗、小宗、群宗和闲民4个等级,其中小宗、群宗又称余夫。在一家立宗时,长子为大宗,次子为小宗,三、四子为群宗,五子以下为闲民。以后大宗的儿子也这样划分,小宗的长子则为小宗,次子为群宗,三子以下为闲民;群宗的长子为群宗,次子以下为闲民;闲民之子世代为闲民。他假设大宗受田100亩作为家业,以后为大宗的长子世代继承,余夫另外向国家请田25亩,闲民来耕种大宗和余夫的土地,那么1个大宗加4个小宗或群宗,“为田二百亩,则养天下无田者九人”。一个有田40万亩的大县,就可以“为天子养民万八千人”。对于大宗的100亩田,龚自珍是这样安排的:10亩造住宅,10亩产品供雇农食用,10亩产品纳税,30亩种粮自给,30亩种粮出卖换取生产资料和家具,10亩生产桑苎、木棉、竹漆、瓜果等消费品。余夫的25亩田,则5亩造住宅,2.5亩产品供雇农食用,2.5亩产品纳税,10亩种粮自给,2.5亩产粮出卖,2.5亩生产瓜果、蔬菜等。从上面可以看出,龚自珍虽然主张平均论,但他的农宗制却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它虽然可以防止土地的高度集中,但仍然是为了维护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而且他的这种制度是纯粹主观想象的产物,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与龚自珍的农宗论不同,其后的冯桂芬提出了均赋的主张。1853年,他在《校邠庐抗议?均赋议》中,揭露了苏州一带田赋的严重不均,说绅户最强的折银以一石二三斗当一石,而最弱的农户则要三四石当一石,而且还有“不完一文”的,因此应实行大小户均赋。但因大地主和地方官的反对,他这种主张不但不能实行,反而受到打击。直到1863年,他代江苏巡抚李鸿章起草要求减赋折,经朝廷批准,才使苏州、松江、太仓减漕粮l/3,常州减漕粮1/10,但均赋的主张仍未能实行。实际上,减漕以至均赋只是有利于地主和自耕农,广大的佃农、雇农并得不到什么好处。正是为了纠正冯桂芬均赋主张的偏弊,解决佃农的生计问题,陶煦于七八十年代写了《租核》一书,提出了重租论,主张实行减租。他揭露了苏州一带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收租过程中的残酷迫害,说佃农终年辛勤劳动,大部分收成被地主取去,“多者二十而取十五,少亦二十而取十二三”,而且地主还想尽一切办法对佃农进行搜刮,如“纳租收钱而不收米,不收米而故昂其米之价,必以市价一石二三斗或一石四五斗之钱作一石算,名曰折价。即有不得已而收米者,又别有所谓‘租斛’,必以一石二三斗作一石”;地主还勾结官府,派隶役帮助收租,收租人对佃农“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交不起租的佃农,“虽衣具尽而质田器,田器尽而卖黄犊,物用皆尽而鬻子女,亦必如其欲而后已”,因此一县中为交不起租而受刑的有“数干人,至收禁处有不能容者”。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培本”,培本之法即实行减租。关于减租的标准,陶煦认为不能“以商贾之利求之于田,责之于租”,应考虑土质的好坏和人口密度的大小,分等规定地租。如减租l/3,就能使地主“可食不稼不穑之禾”,佃农也“可卒无衣无褐之岁”,因而符合“适中之道”。另外对于收租期限、惩处欠租佃农、矜恤寡独、剔除收租积弊等方面,他也提出了许多设想。从这里可以看出,陶煦的主张比龚自珍、冯桂芬的主张更符合贫苦农民的要求。但是,这种主张并不能改变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即使减租,不经过农民的斗争,地主阶级也是不会实行的。二、 太平天国时期农民的土地斗争推翻清朝的封建统治,解决土地问题,是太平天国起义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当起义军定都南京以后,他们就按照平均主义的理想,制订了《天朝田亩制度》。这个文件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剥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明确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 关于土地分配和使用的方法,文件规定要把田分为9等:每亩早晚两季产1200斤的为上上田,产1100斤的为上中田,产1000斤的为上下田,产900斤的为中上田,产800斤的为中中田,产700斤的为中下田,产600斤的为下上田,产500斤的为下中田,产400斤的为下下田。分配时以产量计算田亩,如上上田1亩可等于下下田3亩,并且要好坏田搭配,每家好坏田各一半。具体分配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按人口,不论男女,按其全家人口的多少,人多则多分,人少则少分;二是按平龄,16岁以上的男女分全份,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只分大人的一半。文件还规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25户之领导——引者)督伍长(5户之领导——引者),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另外,文件还规定,“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童子俱日至礼拜堂”读书,每户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皆颁国库以养”。 这个《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阶级最系统、最完整的一个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反映了广大农民对于土地的强烈愿望和关于整个社会、国家的美好理想。但是这种“无处不均匀”的绝对平均主义,除了维持最低生活需要外“余则归国库”、“物物归上主”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怎么能行得通呢?大概正因如此,《天朝田亩制度》当时并未付诸实行。尽管《天朝田亩制度》当时没有实行,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或太平军攻取过的一些地方,却给了封建土地制度以沉重的打击,使土地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例如在江苏吴江等地区,太平军曾直接发给农民“田凭”,每亩交钱30060文以后,租田就归农民所有,许多农民高兴地交了钱。在江苏常熟等地区,太平军曾颁布告示,规定地主不得“挂名收租”,农民只须向太平军交纳钱粮就行了。他们租种的土地,事实上也就归自己占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在更广大的地区,农民则在太平军的支持下,自动地烧毁地主的租簿、契约,不再向地主交租。当时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很多。例如清朝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曾哀叹,自1853年以后.他在安徽芜湖县的2126亩田产“籽粒无收”;苏州大地主江望也说,他在长洲的4000多石田租完全收不到。在江苏无锡地区,佃户普遍地不再交租,地主无法可想。有些地方太平军虽然允许地主继续收租,但租额已受到很大的限制,蛮横逼租的情况也有很大的改变。在江苏松江浦北各乡,1860年地主收到的租子不过3/10,有的1粒米也没有收到。在浙江嘉兴,1861年冬地主向佃户收租的时候,有的地主像乞丐一样乞讨,有的佃户给他几斗,有的则根本“不理”。太平天国起义失败以后,地主阶级虽然疯狂地反攻倒算,但由于起义军的沉重打击,江苏、浙江、安徽许多地方的土地关系不能不与以前发生许多变化。当时很多地主被杀掉了,也有很多逃亡在外,因而太平天国失败后,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大量出现。在江苏的江宁、常州、镇江、无锡等地,这种变化是很明显的。另外,许多地方的本地地主相对减少,外地地主的土地相对增多,也使地主对农民的控制相对减弱。当时“收租局”、“催租局”、“租栈”的设立,“永佃制”的发展,都说明了这种情况。 三、 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革命派的主张 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的资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他们各自提出了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的主张。1901—1902年,康有为首先在《大同书》中提出了土地公有的主张。他说“农不行大同则不能均产而有饥民”,因此应实行公有制。到那时,国界等都取消了,公政府商部统计全球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加上准备弥补意外水早天灾的数字,确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然后因地制宜规定各度界的生产任务,经农部核定,由度界小政府落实到所属各农场,各农场均用机器生产。农产品收成后,先扣留本度界的需要,其余归商部。商部再将收到的农产品运往各地,“以所有易所无,以有余补不足”。农民要有农学考试合格证书,只有学士、工师、技师出身的才能担任各级农业长官。劳动时间随着机器的发展而减少,农民劳动时“不惟无苦而反得至乐”。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土地公有呢?康有为认为先要去私产。他说:“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皆归之公,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买卖之。”怎样才能去私产呢?他说先要去家界,废除婚姻制度,男女采取立约的方式同居,小孩出生后就由社会抚养和教育,同父母无关,老年人则进养老院。这样,就取消了家庭,取消了夫妇父子的家族关系,于是遗产无人可传,农田等归公而进入“大同之世”。从这里可以看出,康有为的土地公有的大同社会,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和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了解而设想出来的。它虽然表达了人类的美好理想,但由于是主观想象的产物,因而不可能得到实现。正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 与此同时,谭嗣同在展望未来时也写道:“无论百年千年,地球教化极盛之时,终须达到均贫富地步,始足为地球之一法。” 但是,他们在当时都不主张触动封建土地制度。关于这一点,在改良派1905—1907年间与革命派的大论战中充分表现了出来。1906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杂答某报》等文,猛烈抨击革命派的“社会革命”——土地国有的主张。县解(朱执信)在《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一文中,曾归纳《新民丛报》攻击民生主义的论点“要有四端”:“社会革命终不可以现于实际,而现矣而非千数百年之内所能致,一也;行土地国有于政治革命时同于掠夺,二也;利用下等社会必无所成而徒荼毒一方,三也;并行之后,无资产之下等握权,秩序不得恢复,而外力侵入,国遂永沦,四也。” 总起来说,改良派是倾向于“普鲁士式的道路”的,即主张通过由资产阶级剥削方式慢慢地取代地主阶级剥削方式来实现资本主义化。 与改良派不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关于孙中山的土地主张,下面还要专门论述,这里只简单谈一下其他人的一些主张。在1901—1902年间,章太炎、秦力山等就多次与孙中山讨论过“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如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与禁奴,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皆在讨论之列”。1902年,章太炎根据他们讨论的意见,在《定版籍》一文中草拟了一个《均田法》。秦力山主张“以今日之不耕而食之佃主,化为乌有”,“不问男女,年过有公民权之上者,皆可得一有制限之地,以为耕牧或营制造业”。他说“苟辨乎此,则智与贫富二者,何愁而不平等”。1903年,邹容在《革命军》中疾呼农民之痛苦,并在别文中说他正在考虑“均贫富”的问题。而《俄事警闻》发表的《告农》一文,则说在一定时候“可以想个把田地归公的法子” 。在组织革命团体和发动武装起义的过程中,他们曾将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动群众的号召。例如1904年由陶成章起草的《龙华会章程》明确提出:“要把田地改作大家公有财产,也不准富豪们霸占;使得我们四万万同胞,并四万万同胞的子孙,不生出贫富的阶级,大家安安稳稳享福有饭吃呢” 。1906年,洪江会首领龚春台在萍、浏、澧起义中发布的《中华革命军起义檄文》也说:“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至富者愈富,成不平等之社会”。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学说以后,同盟会内虽有人持有疑义,但仍有不少人积极地进行宣传。廖仲恺于1905年翻译了亨利?乔治《进步和贫困》的部分内容,在《民报》发表,并撰写了有关文章。胡汉民以汉民、民意的笔名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逐项地宣传了民报的主张和驳斥梁启超“经济观念之谬误”,认为“均地之政,至平等耳” 。冯自由发表《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说民生主义、土地国有、单税法是“建设新政府唯一之行政方针”,并呼吁“诸君其勉旃” 。1907年,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也以韦裔的笔名发表《悲佃篇》,说:“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现一国之民田地“有多寡之殊,兼有无田有田之别,是为地权之失平”,因而“非复行井田即足郅治也,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故豪富之田,不可不借,然欲借豪富之田,又必自农人革命始”。文章指出,夺豪富所有,“以共之于民,使人人之田,均有定额,此则仁术之圣大者也”。 在同年7月10日的《天义报》第3期上,他还以申叔的笔名发表一篇《人类均力说》,按古代的大同理想对未来的社会作了具体设计,提出应破坏固有之社会,破除国界,凡人口达千人以上,则区划为乡,每乡之中,均设老幼栖息所,年20至50者须按规定做工。他说:“依此法而行,则苦乐适均,而用物不虞其缺乏。处于社会,则人人为平等之人;离于社会,则人人为独立之人。人人为工,人人为农,人人为士,权利相等,义务相均,非所谓大道为公之世邪?” 在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提出各种土地主张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自发的、分散的斗争也不断地进行着。1902年,广西贵县大旱,知县仍然派兵逼迫农民交纳田粮,雷村农民杀掉了前来催粮的官兵,进行反抗,随后很多青壮年参加了反清的秘密组织三合会。1907年以后,各地农民普遍掀起了抗捐、抗漕、抢米、反饥饿的风潮。仅长江下游和两湖一带,1910年发生的抢米风潮就有90多次。山东莱阳的抗捐斗争和湖南长沙的抢米风潮,参加的都有几万人。在长沙,四乡饥饿的农民不断地涌进城里,到地主家“吃排家饭”,把碓坊、堆栈中的粮食抢劫一空。长沙附近的宁乡、平江、益阳等地也爆发了农民的反抗斗争,益阳农民进城把一家大地主的米店抢掠一空。辛亥革命爆发后,许多地方的农民立即起义响应,如江苏常熟的农民团结在佃户孙二的周围,烧毁了须姓地主的庄园,高举义旗,推举孙二为革命军大都督,并且使斗争迅速扩展到江阴、无锡等县。在广东、湖南等省,也有很多农民自动组织起来,惩办土豪劣绅,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可是,由于这些斗争缺乏组织和领导,很快就失败了。 以上说明,单靠农民的力量是不能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历史的重任已落在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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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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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问题上,罗斯福的行动给予中国很多舆论支持。但罗斯福提出归还香港建议的真实目的是以下三点:拢络中国,寻求合作伙伴;打击英法殖民势力,扩大美国的影响;实现"门户开放",维护美国的利益。面对中英双方,美国政府实行双重香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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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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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国际发展机构在进行发展干预时过于强调当地人的"参与",以至于出现了"参与"的"表象"。虽说有不少国内外学者对参与式发展进行过深入的反思,但大部分内容都侧重于问题本身,而未对项目区深层次的文化原因进行探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反思和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性、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特点。因此,倡导农村发展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应该走出参与的"表象",更好地运用这种方法以促进乡村发展。"参与"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引入中国的。{1}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主要的援助机构(如世界银行等)开始将其援助重心和发展重点向促进参与发展方面实行全面转移,于是参与发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旺起来。有学者认为,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组织在我国所资助的参与式发展项目的领域正逐步扩大,从农业、林业发展到农村能源、卫生保健、妇女、供水、教育等领域,从纯粹的自然保护拓展到生产和保护相结合,从单目标扩展到综合发展,从农村发展项目向小城镇发展项目扩展。{2}这些项目都在参与式理念和方法的指导下取得比较好的成效。因此,参与式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对传统发展的反思,带有某种多元化发展道路的积极取向。{3}参与式方式强调"自下而上"的方式又是对传统的"自上而下"工作方式的挑战。作为参与式发展中最重要的工具--PRA(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参与式农村评价),其方法更是诸多参与方法中最为普及、最受瞩目的一种,它被认为实现了传统学习者(农民)和教授者(外来专家)之间的权力倒置,赋权于农民让他们表达自己的声音,做出自己未来的决策。PRA的工具包主要由一系列可视化的图表、排序工具,以及开放式的座谈和访谈组成。{4}这是一套非常灵活的、农民容易接受的方法,其目的就是鼓励农民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想法,尤其是弱势群体,从而快速了解社区所存在的发展问题。因此,PRA受到专家和国际发展机构的青睐。同样,"参与式发展"这样一个所谓"新鲜"的名字已经通过发展干预和实践,从专家学者的文本和话语中,传到偏远山区的不同社会行动者的口语中。根据笔者的观察和近几年直接参与实施的许多发展项目的经验,发展干预过程中国际发展机构所提倡的"参与"理念和方法往往并不能达到所谓的终极目标:给弱势群体赋权(empowerment)。因此,作为发展干预手段的"参与"是否存在问题?参与式发展真的是按照线性的思维方式在进行吗?参与式发展能真正改变传统社区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吗?真的能使社区中的穷人摆脱贫困的困扰吗?这一系列的问题,给发展研究人员和发展实践者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本文将试图从发展人类学的角度来检视发展干预(development intervention)中"参与"所出现的问题及其文化原因。一、对"参与"的本源理解与反思从严格的学术角度来看,"参与"的概念大概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这一概念在50 ~ 60年代中,逐渐发展成具有实践意义的"参与式"的方法。50 ~60年代期间,"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是当时国际发展的主流思想。70 ~ 80年代,国际发展援助机构开始对其发展援助进行反思。在这一反思过程中,穷人为什么依然贫困,贫困社区为什么依然落后,曾经是理论研究者、实践者,以及政策决策者所争议的中心问题。90年代以后,"参与式"的概念更趋向于成熟,其涵盖的方面更加广泛,参与式的含义在实践领域发展为所谓的利益相关各方(stakeholders)共享资源、共享决策。这一概念是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的。{5}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参与"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参与"涵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众多的国际发展机构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对此,有学者回顾并总结了众多在发展项目中对"参与"的理解与阐述,并通过对"参与"的定义的总结和分析,结合现代农村发展实践的经验,认为"参与"绝不等于形式上的出席,"参与"本身主要包括一些重要的因素和方面:即农民参与或妇女参与实际上包括更广泛的内涵,如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等方面,任何发展努力若在这些方面不能得以体现,那将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6}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参与式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了。但是任何理论都是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可以发现其是否是真理。在理论上所具有的逻辑性在实践当中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就拿参与式发展来说,在发展实践的层面,"参与"并非能使穷人真正"参与",从而达到所谓的"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这其实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是一种理论假设上的谬误。从结构功能理论来看,一个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村庄,其内部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早已定型并处于平衡状态之中,外部的力量很难将其打破或改变。况且参与式发展只是强调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的改变,即从"自上而下"转变成"自下而上",这种方法上的改变并未触动社区原有的话语体系和社会结构。当然,作为提倡和推动参与式发展的西方学者,他们就参与式发展的理念与工作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反思和质疑。有国内学者归纳并总结了这些论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地方的过分着魔,而忽视造成不平等和不公平的、持续的宏观结构;二是对权力如何运作、如何构成以及赋权怎样发生的过程理解不深刻;三是对参与发展中发展个人代理和社会结构的作用和地位理解得并不充分;四是参与主流化所导致的结果之一是参与成为提高项目效果的技术方法,而非一套实现真正赋权的政治转变途径;五是更多的批评直接指向了Chambers所提倡的基于项目的参与,即PRA,这种方法在过去的20年里流行全世界;六是将参与发展作为发展话语的典型代表,展现参与是如何通过误读权力而巩固了发展话语,从而成为一个准宗教式的联合体,其中包括类似宗教经典的参与理念和宗教仪式的参与实践。{7}同样,Cook和Kothari主编的Participation:The New Tyranny?一书中,都涉及许多上述批判参与发展的所有焦点问题,这些反思对于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有着很大的启发作用。随着参与式发展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广泛运用,一些从事发展研究的国内学者对其也有一定的反思和质疑。由于参与包含的意义非常多,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发展机构在不同场景所持的"参与"意义往往也不同。一些政策部门或其他组织对参与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在实践"参与式"的原则上更是各自为政。当拥有权力的机构不能正确地认识"参与"的内涵时,所谓的赋权和分权的努力都不会实现。{8}也有学者质疑农民的"被动参与"{9},对"参与"的结果表示怀疑。{10}另外,参与式发展实践的工具--PRA,更是遭到了多方面的批评。到目前为止,PRA还不是一个由内源力量主动发起的分析和决策过程。外来者应发展项目需要,发起PRA过程,同时又主动在这个过程中隐身,农民到底能够在哪些领域表达自己,到底能够在何种程度上表达自己,农民表达的某种观点到底是基于何种考虑和前提下提出的?这些问题均会受制于外来者的工作任务、对该地区情况的熟悉程度、PRA方法的运用能力等多方面因素。{11}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某些国际发展机构在社区开展项目活动时仍然机械地运用PRA工具,注重形式化的过程,毫不顾忌社区的民族文化背景和权力结构。一般而言,国际发展机构特别强调"参与式发展",让发展项目成为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事情,而且非常注重项目整个周期过程中每个环节中的"人人参与"。其实,过度地强调"穷人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原有的权力关系,到后来就不是真正的"参与",反而成为形式化。某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提倡的社区工作"八步法"(如图1所示)。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要求村民"参与",大约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才能开始实施项目,越到最后阶段,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越消退无几,"出席"也成为一种形式上的参与。因此,这种"参与式"工作方法与程序的"繁杂性"导致了社区民众参与的"形式化"。如何使PRA本土化成为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面对的难题。对如何运用PRA方法,有学者进行过探索并总结了几点经验和体会:第一,运用PRA方法时,要有中国特色;第二,调查时应善于发现问题,细致入微,建议应切实可行;第三,学会与当地政府官员打交道;第四,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另外,在调动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消除他们的顾虑、寻找村子的信息点、搜集资料等方面,也要多加注意,做到随机应变。{12}这些经验说明,运用PRA方法要进行本土化,注意结合社区的特点而不能机械照搬。尽管这些体会对如何更好地在中国开展国际发展项目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提出这些建议仍然基于PRA方法本身,并没有回答隐藏在PRA方法背后的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原因。如前所述,鉴于参与理念的一时盛行,绝大部分国际发展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工作时,都特别讲究用"参与式"的工作方法和理念。我们绝不否认这种参与理念的启发性和参与式方法本身的简便性和灵活性,但是这种完全脱离中国传统社区的文化整体性和复杂性而一味提倡形式上的"参与",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忽略了"参与"背后更为错综复杂的传统文化网络结构。无论从国内外对参与式发展的反思和质疑来看,还是从提倡PRA方法要具有"中国特色"或"本土化"来看,都是希望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方法能更好的在"异国他乡"发挥作用。但是,笔者认为上述的反思和质疑都停留在国际发展机构在运用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时所遇到的问题本身,而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的特点。国际发展机构是一种跨民族国家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不同的洲际间、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开展项目,以发展项目为载体,通过许多中间代理人来传播机构的发展理念(如图2所示)。因此,国际发展机构开展工作时遇到的问题更为复杂多样,问题的原因也同样是繁杂纷呈。考察目前对参与式反思的观点,学者往往聚焦在参与式理念和工作方法本身,而忽视了国际机构本身的一些特点和国际宏观背景。因此,笔者认为,反思参与式发展时,更要注意结合这些国际机构的特点,否则反思和质疑都是有偏颇的,而且是不完整的。要把握这样一个跨国的背景分析维度是极其困难的,但是发展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和视角。二、国际发展项目的发展人类学解析虽然说应用人类学走过了百年的历史,对于国际发展援助的指导与反思功不可没。但是应用人类学的天地是由社区构筑起来的,当"发展"已上升为民族或国家层面上的大问题时,一个社区的发展计划并不能正式地形成民族发展的充分适宜的基础。在1971年,锡拉丘兹大学人类学系的格林•考奇伦(Glynn Cochran)教授出版了第一部直接以"发展人类学"命名的专著。他认为人类学对发展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宽泛而现代化的,甚至可以忽略"应用人类学"的术语。同时他提倡发展人类学者应对涉及社会变革的诸多因素有广泛的了解并有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诸如具备政治、行政管理、农业、教育、法律以及医学方面的知识。他强调灵活性与实践性的需要,甚至以理论性为其代价。考奇伦对人类学全神贯注于小规模的社区发展项目提出了尤具说服力的批评,他是在注重实效的基点上提出发展人类学的。发展人类学提出的实践方法,基于对一个社区的文化在历史的和地理的各方面明显关系中深层变化的理解,包括社区半掩饰的态度和隐含的价值,基于对多学科知识和技术分析手段的综合,也基于发展的内在性质,个人的学术活动正不得不感受到一种责任,或不得不日益被这些问题所强烈吸引。因此,发展人类学既是一个新的名称,又是一种新的探索。{13}发展人类学正是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从民族历史文化等视角对发展进行研究的。当然,"发展人类学"作为一个应用人类学的分支,与"发展的人类学"之间并不容区分。发展的人类学并不必然受制于居支配地位的发展话语。相反,人类学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开展建设性的工作,或者提供能够质疑发展思想根基的不同视角,来挑战发展话语的主要假设与表述。{14}尽管发展人类学在西方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这个概念对国内学者还是比较陌生。西方发展人类学学者已经对发展援助本身进行大量的发展人类学分析,提出了许多非常新颖的观点。例如,发展中的"新弱势群体"的出现,是指"那些处于中心的人(部长和政策制定者)事实上是相当的边缘化,实质上所有的行动者都处于中间的位置"。{15}发展实践者在不同国家、区域、不同社区工作时所遇到的各种阻力,在"内"与"外"的格局下,"外来者"竟然成为"弱势",特殊"权力的文化网络"将发展实践者置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在发展援助中,发展实践者往往呈现出"妥协"和"退让"的势态。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许多规则限制,进一步强化了当地人的"主导意识",他们甚至很快意识到外来者的"脆弱点",并加以利用,实现"外来者"所提倡的"参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其实,这只是社区 "吸取外来资源"的一种"合谋"行为。一旦资金被落实,那么地方政府官员、社区精英、村民等会使用他们的处事方式与发展援助者沟通,谈条件,这样,发展项目最终并非都按照既定的项目目标和价值原则进行。反思这一运作机构本身,对于理解项目为何失败是一种崭新的思路。以前人们往往抛开发展实践者,把失败的原因归结社区内部或"当地人",这是不客观的。因为援助过程就是"外来者"与"当地人"双方互动的过程,既然是互动,那么对于结果和原因的分析,同样离不开对双方(援助者-受援者)的分析。发展人类学正是给我们提供反思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理念、机构规模、人事安排、政策制定等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而不是把原因仅仅归咎于社区的当地人,这是一种独特的视角。发展干预在国际发展领域中被定义为:为了某预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改变现状的人为努力。发展干预又被划分为制度性干预(institutional intervention)和间接干预(less direct forms of intervention)。制度性干预是指发展项目和发展规划,而间接干预则为一些政策性的干预手段,如价格调节、税收制度或其他财政和法律手段等。{16}对于大部分国际发展援助机构来说,更多是以发展项目的形式来进行发展干预。所以国际发展机构非常重视"参与式"工作方法和当地村民的"参与",尤其是强调穷人的参与。下文就以国际发展项目进入地方社区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后期管理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发展人类学的分析。(一)地方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在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资金进入地方项目区时,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都非常积极,包括当地政府、社区村民、专家顾问、技术人员、国际发展援助机构、资助者等。主要原因是由于外来机构带着一定数量的外部资源进入某一地方社区,那么此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想方设法把"外来者"的资源留下,这时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利益达到空前的一致,而且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形成了一个界面(interface)。外来者在某种程度是被控制在地方知识运作体系中。例如在少数民族和其他大部分地方,语言上的排外就格外明显。所有行动者在开会时,涉及一些关键利益的地方,同时也不想让外来者知道时,地方政府和当地村民就改用地方口语(在少数民族更为突出),这样在某种程度上隔离访谈的真实性,从一开始就造成一种"参与的不真实"。这时,外来者只是得到部分或片段性的信息。加之,地方政府官员在安排和接待外来者时又具有"先天优势",这继承于我国古老的官僚体制的传统,下级官员接待上司时,那种虔诚和热情会让上司打消任何疑虑。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也就非常顺利进入了地方政府的一些社区。案例1:某国际机构在一个地方考察项目点时,县上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亲自陪同下乡调研一周。该分管领导与项目考察人员一起访谈农户的生计情况,显得非常细致和敬业。同样,所涉及的乡镇干部也全力以赴安排调研日程,村庄的干部更是热情大方,安排周到。这时,县、乡、村三级管理者和村民都显得非常默契,让外来考察者感觉到这样的环境非常有利于开展发展项目。最后,机构考察人员终于被地方管理者和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所打动,将项目点设在了该县的三个乡镇。等到双方合作协议签订之后,大约过了半年,该分管领导发现对方提供的援助资金不是很多(30 ~ 40万 / 年),也就慢慢缺乏支持热情了。后来,项目办公室人力资源不够时,发展机构项目代表找分管领导解决时,他就推辞说不好协调。这样,国际发展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开始出现"裂缝"。(二)"权力的文化网络"发挥作用当地方政府和外部国际机构签订了合约之后,外部资源已经确定要进入到社区层面,县级政府也就慢慢退出,而把与外来者谈判的"接力棒"交给"乡镇政府"和项目村村委会。因为县级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在年终总结大会说"今年引进某外方援助机构外资多少万",这是他们最看重的,也是参与其中的主要驱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当国际机构的项目官员在社区中遇到问题,再去找县政府领导解决时,往往都是遭到回绝或托辞。因为任何一个村庄,一个发展项目都不可能把所有村庄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除非有很大的资金和政治动员,例如国家提倡的新农村建设。况且现有村庄内的人口结构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留守人口的弱势性特点,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农村社区中原有的话语主导权。例如在许多动员会上,来参与的人群中,妇女和老人以及儿童比较多,这样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形式,而且最后决策权还是掌握在村庄干部等权力精英手中。在项目设计阶段,这恰恰是各个社会行动者利益表达重新整合的过程。在社区层面上,当开展设计项目时,社区村民也有类似"合谋"的现象。对于中国的行政村而言,一般都包括几个村民小组,其实每个小组的资源、道路和饮水条件不尽相同,尤其在偏远山区,不同小组的村民对于贫困的分析是不同的,而且差异十分大,但是为什么最后都会达成一致?笔者认为这是社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在发挥着主要的作用。因为村两委在当前所承担的角色,是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延伸,加上村庄的权力精英(村主任和村支书)又"生于斯,长于斯",在血缘和地缘、共同的信仰以及宗族范畴内与村民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纽带关系。因此,社区的权威阶层决定着发展项目资源的分配权。另外,乡村社会中的领袖只能产生于具有共同象征性观念的组织结构之中。但是,这种似乎约定俗称的文化价值正掩盖了在乡村社会中它的产生与运作过程。这一细微而复杂的进程充满着包括国家政权在内的各不相同的社会集团的相互竞争、妥协以及自我调节。由于文化网络既控制着各种资源,而其本身又包含各种感性象征,所以,它成为乡村社会中使权威合法化的见证者。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激烈角逐的大舞台--争取使网络中的舆论导向和权威为某一特殊的需要和利益服务。{17}下面的案例很能说明这一现象。案例2:某国际发展机构在一个西部村庄(登天村)开展发展项目工作,该村庄辖8个村民小组,有254户,人口为1015人。该村有耕地1981亩,其中水田422亩。该村是典型的贫困山区,基础条件差,村民居住分散,大多数群众居住在二面梁和半山之中。笔者当时作为某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协调人全程参与了项目的确定过程。村委会、乡镇项目负责人、该机构几个员工一起在登天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当时村民只来了20个,其中有3个妇女,参会人员多为男性,主要以中老男性为主。村民代表20人,据村长说其中有5个"贫困户",我们不可得知是否"真实"。刚开始我们要求村民在大白纸上写下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归纳村民的纸条,我们发现登天村目前存在的六大难题需要解决:村级道路修建(8个人);低压电路改造(5个人);人畜饮水(4个人);农业技术培训(2个人);养殖技术培训 (1个妇女)。根据机构项目设计要求,要通过村民举手表决,对上述5个问题进行了优先排序,结果如下:(1)村级道路修建;(2)低压电路改造;(3)人畜饮水;(4)养殖技术培训;(5)农业技术培训。我们无法按照上述的排列进行干预,由于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根据国际机构的要求和原则,特别注重村民能力建设而不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主要是考虑资金的问题,像上述的"电路改造"需要40多万,而我们的资金只有4 ~ 5万(对于该村一年的规定)。村级道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况且投资比较大(20万),所以笔者就告诉村民我们没有这么多资金去做前两个项目,你们可以在后三个方面做选择。这时大家开始讨论了,住在河边的农民就说"我们现在急需是路和电的问题";住在山上的村民说"我们没有水喝,先解决人畜饮水吧",还有农民认为"农业技术培训"和"养殖技术培训"都不是当前我们所必需的。在这里,笔者作为项目协调人员感到一种困惑。我们让农民去充分地讨论发展问题,确定做什么,但是很多因素限制这种相对的"自由讨论"。对于大家写在纸上的问题,原本比较和谐的气氛一下被打破了,出现了不同要求的声音,村民之间出现争执,甚至"对骂"起来。这时笔者感到很尴尬,也觉得难以阻止他们的继续争论。于是我求助于村委会干部,村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国际援助项目办是有心意来我们村工作,不管给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欢迎。但是资金有限,那么只能按照其要求和能力解决一点问题算一点问题"。这时有农民起来说话了"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你们援助什么啊?"这时人群中一个老人起来说"多少不要紧,人家(外来援助)有心意帮我们,我们要理解啊"。村长紧接说,"考虑到村子的实际需要,山上的农户都没有饮用水,因此我们希望援助组织给我们修建水窖,其他的问题,我们通过其他的渠道再给大家解决。"这时村民都沉默了,最后一个个从村委会办公室出去了。此时,我感到很高兴,村干部为我打圆场。他们在为我这个"弱势群体"解围。这种参与是所谓的"参与式发展"吗?我觉得不是。后来,我才知道村长和那个老人(是退休教师)都住在山上,解决饮水也正是他们的需要啊!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起初不同的声音到后来就变成了一种声音,村干部的话语权深深影响着村民的选择。传统社区的话语权往往主导在部分精英人士手中。村庄中的村民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但是村民通过外来者临时搭建的这种交流平台暂时拥有发言权,有参与的权利,但是这种瞬时的参与会立即被传统的权力拥有者的声音所覆盖。同时,作为"外来者"的项目人员,在社区权力的文化网络中是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位置,已经被控制在地方性文化的运作方式当中。(三)"内""外"有别许多国际机构在开展工作时通过机构"代理人"不断给村民进行项目参与式管理培训,灌输"参与式"思想,强调其自主性和参与性,以便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培养村民对发展项目的社区拥有感。事实上,村民的这种认同感非常低。因为这种所谓的"参与"其实只是外在形式上"表演",并没有真正把"参与"思想根植于村民的思想深处。案例3:某国际发展机构在贵州某少数民族县做发展项目,给当地的苗族同胞修建了一座便民桥。后来,该便民桥在下雨天出现坍塌现象,该村有个村民直接跑到该国际机构的项目办公室说"你们的桥坏了,赶紧去看看吧"。据说该机构在项目设计、执行和管理等整个过程中,都特别强调当地村民的"参与",而且还制定了非常详细的项目后期管理制度。该案例生动说明了参与的"表象化",参与并不一定能使当地人感觉到自己是项目的主人,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似乎存在一个永远不能消释的界面和屏障。正如发展人类学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从不同的角度表明,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问题。尽管人们对每一个民族的发展问题会得出差异极大的看法,并采取大相径庭的操作手段,但最终都要涉及特定民族的文化整体性存在,都要进入一个整体互动的过程。缺乏整体性的观念,对研究者来说,无论他所强调的发展因素是什么,其理论结论都将是片面的;对实践操作作者来说,欲谋求某种孤立的行动,其结果的有效性都是值得怀疑的。{18}(四)村民在国际项目评估中"角色扮演"村民在与外来项目管理人员互动时,学习能力非常之强,地方性知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地方性知识在发展项目中被定义为一种权力。{19}根据发展实践经验,发展项目一般都不会按照预期的"项目逻辑框架表"进行,往往都会出现很大的"扭曲"与"变形"。但在项目终结时,国际发展机构都要根据预先设定的计划去评估项目。而且地方和社区村民也知道外来者是想"看什么"和"听什么",于是这种相互的"周旋"便开始了。在国际机构评估项目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的"导演才能"是非常突出的,到处布置"演员",出演不同的应对"角色",以对付外来评估专家。因此,项目官员被欺骗、蒙蔽是常事。其实任何一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都是一系列不断谈判和妥协的过程,最终只能达成折中。像国际机构主动中断项目或撤出项目区,这是最坏的结果,但这种现象是很少见到的。一方面,因为国际机构的资金筹集渠道和程序比较复杂,一般选择了某个社区,那么资助者也时常关注该社区的发展情况,决定后续的资金问题,这样国际机构为了保证对资助者的承诺,就只能"克服各种困难"在该社区继续开展工作,很少敢说撤出项目区,另选项目区。另一方面,国际机构在异国他乡开展工作,如果与当地政府发生主动终止合作协议这样的事情,那么这个机构很难在其他省份获得认同。目前国际发展机构在中国的"工作场域"还很小,这种"被动性"在所难免。当然,国际发展机构持有资金支持的"主动权",但在进入社区后,就变得非常"被动"了。因为,社区中权力结构的复杂程度是事先无法预知的,传统社区同样保持着一种固有的融合结构,以便形成对抗外来力量的一种张力。三、结语目前,对于参与式发展中的"参与"的效果与影响评价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发展研究者一直把发展作为一种"变化"去研究,而发展实践者在推动着这种"变化",因此实践者与研究者在反思时出现了视角上的"断裂"。多数学者都是从参与式的效果看发展实践,而很少有学者从某种理论来审视参与式发展。参与式发展并不能使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平等,利益分配更公平。正如诺曼•龙(Norman Long)的社会行动者理论解释的那样,由于社会各个行动者的能动性(agency)不同,因此干预目标在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实施的过程中被重新形塑了。{20}而且每个社会行动者的社会生活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在各个社会行动者互动的各种界面上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话语权,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参与"并不能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安排和社会权力关系。当然,在过分强调理论的"应用"倾向时,人们往往忽视了一个深层次的伴随:知识与权力的结合,使人类学的应用研究项目、评估和研究建议等成果,囿于对某一特定社区或可能出现的赞助人的需要的满足,落入了另一个狭隘的陷阱,而忽略了对其深层次的知识危机的思考。{21}总之,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缺乏从理性的角度来审视参与式发展,也没有提出理论上的修正,只是有一些方法的改进。反思"参与式发展"对于农村发展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参与"表象"的存在,会使人们对于真正的农村发展是产生"歪曲"的理解和引导。正如农民说的俏皮话"你说咋样参与就咋样参与",这句话很巧妙地达成了对外来者的"表象"上配合。因此,我们应该走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特点入手,分析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层次探析社区的文化因素,以弥补当前反思之不足,从而探索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农民的"参与自觉"。{22}最终,让外来的发展援助行动内化为社区民众的自觉行为。 注释:{1}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2}周大鸣、秦红增:《参与发展:当代人类学对"他者"的关怀》,载《民族研究》2003年第5期。{3}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21页。{4}杨小柳:《西方参与发展的理念和实践》,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5}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1 ~ 2页。{6}叶敬忠、陆继霞:《论农村发展中的公众参与》,载《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2期。{7}同注{4}。{8}赵丽霞:《参与:农民的权力与生存》,北京: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第4页。{9}何俊:《农村自然资源管理的参与式方法》,载《林业与社会》2002年第4期。{10}徐家琦:《参与式"本土化"改造与NCAPP社区林业实践》,载《林业与社会》2003年第5期。{11}同注{4}。{12}同注{2}。{13}陈庆德:《发展理论与发展人类学》,载《思想战线》1998年第8期。{14}[英]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张有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6 ~ 47页。{15}David Mosse, 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ethnography of international aid, Reading materials for 2008 COHD PhD students, p. 20.{16}王伊欢、叶敬忠:《农村发展干预的非线性过程》,载《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7期。{17}[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18}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19}David Mosse, "People's knowledge, participation and patronage:oper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s in rural development",in Bill Cooke & Uma Kothari(eds.), Participation: the new tyranny?, London and New York: Zed Books, 1995, pp. 16-35.{20}Norman Long, Development Sociology: Actor perspectives, London:Routledge, 2001, p. 13.{21}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3页。{22}主要受费孝通的"文化自觉"的启示,笔者认为社区发展的主动性在于村民的自觉参与和主动参与,并非是来自外部的"强制参与",况且这种"自觉参与"需要从社区文化整体性上去考虑,是需要一个长期的适应过程。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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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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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排华暴乱为背景, 就印尼华人问题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进行了论述,对印尼独立建国以来,特别是苏哈托统治时期对华人实行的强迫同化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政策的内在矛盾及其社会效果,揭示了印尼华人作为印尼统治阶级转嫁社会矛盾的"替罪羊"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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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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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由主义拒绝本土化相反,新自由主义在中国被本土化了,这导致了很大的负面效果。中国公共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之所以那么迅速,就是因为没有抑制新自由主义的力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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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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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以来,中国领导人力图纠正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资本至上的局面,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无疑是一个能够影响中国社会长远发展的大决策。但是,要把这个政策理念体现在各种政策中去,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来规制资本和政治权力,达到社会、政治和资本的均衡和谐状态,还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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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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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不管是社会危机还是经济危机,最终必然转化成为政治危机。从欧美社会抗议的状况来看,经济危机已经开始政治化。然而,这也未必不是好事,因为危机最终必须通过政治方式来得以控制或解决。如果政府受制于方方面面的压力,无论是来自资本还是社会,那么政府会继续弱化,直到更大的危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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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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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出去了之后怎么办?这个问题更为严重。例如这次金融危机已经对中国的企业产生了很多影响,大量企业的倒闭造成了大量农民工的回流。如果仍然有片土地,农民可以可以借土地为生。没有了土地,那只好成为无业流民。在这个意义上,土地就是稳定器。如果这个稳定器不再存在,那么土地问题很快就会演变成社会政治问题甚至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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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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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亚细安(东盟)日前就《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实施准则,缓和了自去年以来南中国海持续紧张的局势。国际社会普遍表示欢迎。中国国内的反应则比较复杂,官方媒体一致表示赞赏,而一些社会群体(主要是"爱国愤青")则通过各种媒介--主要是新媒体--表达了很大的不满,认为实施准则表明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妥协。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与南中国海问题相关的亚细安国家,达成实施准则应当说是理性的表现,是进步。很显然,它是试图通过和平手段,突破南中国海僵局,为未来开辟可能性。对中国来说,还具有其它方面的意义。首先是避免了南中国海问题挟持中国与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和中国亚细安关系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相对独立的问题。一方面,南中国海问题处理不好,中国和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必然受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除了南中国海问题,中国和亚细安之间还存在着更为广阔和重要的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中国海相关国家之间的问题。对那些和南中国海问题没有关联的亚细安国家来说,这个问题不是核心问题。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都是亚细安成员,一旦中国和这些国家发生冲突,亚细安其它国家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必须支持其它成员国。而这样做,势必影响这些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它们因此也不想看到南中国海问题影响中国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其次是大国关系。美国、日本等大国用"航海自由"为理由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尽管在中国看来,这种理由并没有多少合理性,但美国等大国的利益存在于东南亚也是现实,不管人们喜欢与否。实施准则的通过,至少表明中国在概念层面开始把航海自由和主权问题相对区别开来,从而有利于处理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国关系。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 实施准则的达成并不是问题的解决,而仅仅是为解决问题创造了可能性。无论是中国还是南中国海诸国,都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已经是万事大吉。实际上,实施准则达成之后,越南、菲律宾等国也都在有争议的海域加快资源的开发。也有理由认为,面对这种情形,中国本身也会加快对南中国海资源的开发。这样,搞不好,势必造成新一波的紧张关系,甚至冲突。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无疑是南中国海问题的焦点。南中国海问题的走向如何?是管理控制,还是冲突?是战争还是和平?对中国来说,要直面这些问题,就必须反思南中国海问题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在众多问题中,至少需要对以往两方面的战略进行重新考量,一是和亚细安关系的战略,二是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也不能简单说中国在这两方面没有战略。中国存在着处理亚细安关系、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并且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简单地说,在前者,中国强调的是多边主义;而在后者,强调的则是双边主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亚细安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从开放到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的建成,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今天,中国和亚细安经济互相依赖性极高,并且已经造就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制造业链条。随着经济的持续崛起,中国也开始"走出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和贸易,其它方面也在快速进步。中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亚细安国家会首当其冲。中国也通过互联互通等项目,加大、加快了对一些亚细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和亚细安的外交关系上,中国提出了"和平崛起"或者"和平发展"的外交话语。尽管这一外交话语最早主要是针对美国而提出的,即中国不会挑战美国,争当霸权,但是这一话语的主要实验场所就是亚细安。中国是亚洲国家,如果不能在亚洲和平崛起,那么很难说能在国际舞台上崛起。为了实现"和平崛起"目标,在这个话语之上,中国又针对邻居国家提出包括"睦邻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意在细化和平崛起原则。在和亚细安的经济关系方面,中国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忙于反恐战争,忘掉了和中国的竞争,因此就为中国提供了进入亚细安的机会。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简单。中国在过去30年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企业到社会,各方都在发展和亚细安国家的关系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种形式是中国努力的结果。和经济关系相比较,在包括南中国海问题在内的战略方面,情况就很不相同了。与在前方面的积极态度比较,在战略方面,中国显得非常消极和被动。在这方面,中国没有明显的总体原则,但可以从中国的政策话语和行为方面总结出一些特征来,诸如"求同存异","先易后难",现在解决不了的就让未来的人来解决,等等。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也在实施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成效并不大。尤其是,在很多方面,中国因为找不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干脆就忽视甚至漠视问题的存在。例如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本身并没有开发战略。一旦当其它国家开始开发的时候,中国势必作出反应。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紧密相关 要掌握主动权,中国至少可以在三方面改进其战略。第一是经济、战略、政治、外交各方面的协调。中国经济这条腿很长,但其它腿则很短。其它腿很短,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对这些方面的关注不够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机制用经济这条腿来辅助其它方面。尽管中国也强调要用经贸关系来推进其它方面的关系,但显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美国相比,中国和亚细安关系显得比较单一。美国和亚细安关系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各个方面互相支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旦美国把注意力放到亚细安,中国就感到了莫大的压力。第二,中国必须看到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这两方面的紧密相关性。中国过分强调两者之间的分离性。中国在经济方面接受了多边主义,但在战略上,尤其是和领土纠纷有关的领域仍然坚持双边主义。这种"不一致性"已经表现出巨大的局限性来。亚细安作为一个多边组织是一种整体关系,尽管在不同的阶段其重点不同。中国很难在一些问题上和亚细安作多边处理,而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则作双边处理。第三,中国也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关切热点问题,诸如南中国海、缅甸等等。这些问题一直存在着,但中国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思想准备。相反,因为这些问题的难以解决,有关方面往往选择忽视。不过,问题是,这些热点问题随时都会恶化,并且一旦恶化,就会立刻影响中国亚细安关系的其它方面。(这种情形在东北亚也存在着,经贸关系的整合并没有带来区域其它方面的整合。)很显然,中国需要寻找一种比较平衡的战略。如果继续保持那种以为经贸优先就会促使其它问题自然解决的天真想法,那么就会继续浪费各方面的资源,最终导致问题的恶化。中国如果不能在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那么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挑战有很多,有些更难以想象,但有两个问题已经显现出来。第一,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是否会改变亚细安的性质?冷战之后亚细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从战略面转型到经济面。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亚细安改变了从前通过排斥大国而保区域和平的做法,而是向各大国敞开大门,容纳大国的存在。实际上,亚细安已经成为包括美国、中国在内大国活动的舞台。如果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大国开始对立,那么对亚细安这个区域组织的影响会如何呢?有人开始担心亚细安会改变其性质,从经济面又重新回到战略面。从去年以来的经验看,有人担心亚细安甚至可能成为防备中国的多边战略机制。与之相关的第二个挑战是: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会导致一个亚洲"小北约"的正式产生吗?亚洲"小北约"是小布什当政时期产生的现象,即美国试图通过其亚洲盟国来构建一个围堵中国的军事战略同盟。这个意图因为后来美国反恐战争的开始而中止。不过,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已经有了紧密的战略和军事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所要针对的就是中国。一旦这些国家感觉到中国军事战略的威胁,它们不会心慈手软。因此,有人担心,一旦南中国海问题恶化,也有可能形成一个正式的亚洲"小北约"。再者,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和中国相比较,越南和菲律宾等都是小国,他们天然倾向于邀请其它大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持。这一点自从去年以来,也表现得相当清楚了。同时,在实际层面,对中国亚细安关系而言,中国的内部政策环境并不很有利于理性政策的形成。中国对南中国海的战略思维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经济决定一切的思维方式仍然在决策圈内相当盛行。他们相信,随着和亚细安国家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亚细安国家会最终调整其目前"经济上依赖中国、战略上依赖美国"的局面。不过,一旦当经济关系不能导致其它方面的利益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受到内部的压力而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中国的现实主义派(强硬派)的声音也在上升,主要体现为思维的美国化,他们主要把重点放在硬力量,主要是军事力量上,认为惟有军事力量才能解决南中国海问题。考虑到中国社会层面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股力量不可忽视。客观形势的发展表明,中国不能再继续忽视南中国海问题。决策者必须理性决策,但理性决策则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中国的决策者现在越来越缺乏学术界所说的决策的"自主型",即可以不受方方面面的利益的影响,自主决策。尽管中国没有西方式的民主,但体制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党内民主的存在和扩展表明,执政党的决策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各种不同利益的影响。而近年来所提倡的公共外交,更是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外交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制度化的平台。可以预期,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外交决策机制,就会很难达成理性的政策。这表现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也表现在所有其它重大的外交事务上。真理是,如果不能理性决策,不管一个政策体现为多么的"爱国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其最终必然导致国家利益的最大程度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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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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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家领导人密集论述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表明推动政改的立场。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这意味着改革行至关口。由于在社会政策和体制层面缺乏有力跟进,中国改革已有陷入停滞之忧,并因此累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要破解这一局面,化解社会普遍的戾气,改革必须"深耕"。在既有改革经验中,将改革自身导向深入的路线图实际上是存在的,今天有必要重新省视。本刊就此专访中国国情长期的观察者、分析者郑永年教授。 社会改革是还债,也是对新自由主义祸害社会的清算,医疗和教育成为暴富的领域,在世界历史上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记者(以下简称"记"):根据你的判断,社会改革是当前中国主体性的改革。这一点应当怎样理解,不同阶段不同的主体性改革是否构成了中国改革的某种路线图? 郑永年(以下简称"郑"):梳理中国改革的逻辑,当然要从邓小平开始。我觉得邓小平真正把中国改革思路想清楚的,还是他的南巡谈话。南巡提出的改革思路,不仅总结了中国自身80年代的经验,还总结了苏联、东欧的经验。东欧的改革是一步到位,所谓"Big Bang"(大爆炸),这种经济和政治改革一起来的方式马上导致了诸多问题。而邓小平的思路非常明确,中国的改革是先经济改革,再社会改革,再政治改革,分三步走。 邓小平说过,中国到下世纪(现在看就是本世纪了)中期要实现民主。在这之前,中国要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的道路。我的理解,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经济改革的内容,共同富裕就是社会改革的内容。在这些基础上,本世纪中期实现民主,那就是走政治改革的道路。 中国改革的每一个阶段,只有一种主体性改革,其他改革是辅助性的改革。上世纪90年代的改革,主体性的是经济改革,政治改革也有,是辅助性的,社会改革也有,也是辅助性的。这个过程非常好解释。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民营企业长大了,就出现私有产权的问题。所以开始修改宪法,承认多种所有制,承认私有产权,到2007年出台了《物权法》。政治上的调整主要是允许民营企业家入党。这个是了不起的变化,使得共产党从以往的革命党开始转向执政党。革命党依赖的是工人、农民,不是一个包容性的政党,是阶级性的政党;现在开始向各个社会阶层开放,所有优秀人士都可以加入共产党,这是一种开放性的政党。我觉得,未来的历史看今天,这是共产党内部一个大的转型,即向执政党转型的开始。所以总的来说,90年代接受了80年代的教训,政治改革配合经济改革,配合得很好。 经过90年代的改革,经济上基本的市场制度确立起来了。比如说1994年的税收制度、1998年的中央银行制度、加入WTO等等,中国市场经济基本雏形已经建立。也就是说,经济改革作为主体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很自然的,本世纪初以来就开始进行社会改革,社会改革就变得非常重要。 记:这项改革对于当下中国的意义,愿闻其详。 郑:社会改革有三个功能。第一个功能就是要还债。前面主体性的是经济改革,产生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国有企业体制变化,从大锅饭到流动性劳动力市场,从前依附于国有制企业上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条件,而经济改革本身又没能确立这些方面的社会制度。社会公平因此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对环境的破坏......这些都需要还债。第二,要通过社会改革来深化经济改革,说得更学术一点,通过社会改革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的根源。经济怎么增长?现在提出来要建立消费社会。实际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就提出了,但那个时候只是政策意向,还没有国际条件。因为那时只是亚洲金融危机,西方没有金融危机,还没有产生足够的压力,使中国从出口导向型经济转向内需型经济。这几年不一样了,中国和美国、中国和欧洲的贸易纠纷越来越多,一直积累到2008开始的世界金融危机,出现了世界性结构失衡的问题。各国都要对自身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来实现世界经济的再平衡。对于中国来说,调整就是要把出口导向的经济转向内需消费。 怎么样建立消费社会?怎么样能够促使居民消费?这就要通过社会改革来实现。西方为什么能够建立消费社会?主要是因为它有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等。我在英国观察到,对很多家庭来说,能有几千英镑的存款就了不得了,因为上学不用太花钱,看病不要钱,或者不需要很多钱,住房也不贵。在这些方面有社会政策作保障,那么不消费干什么呢,没必要存那么多钱嘛。中国则不一样。中国社会在进步,在发展,但是大家都有不稳定感,看病需要很多钱,上学需要很多钱,买房子需要很多钱,中国现在出了很多的房奴、孩奴,什么"奴"都有,是吧?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社会保障机制,老百姓只能自救,就需要存款了。所以,建立一个消费社会需要社会的保障,没有社会保障机制是建立不起消费社会的。社会改革就是要建立把社会保护起来的制度,用社会保障的制度鼓励老百姓消费。 更糟糕的是,中国很多年来,尤其是地方政府,不仅没有提供社会保障机制,反而是通过破坏社会、损害社会的方式达到经济的增长。比如说像医疗这一块,像教育这一块,在任何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西方最发达的国家和第三世界欠发达的国家,都属于社会保障,是需要政府大量投入的领域。在西方社会,包括这些部门在内的公共部门都是非营利性质。而在中国,这些领域却成了暴富的领域--在世界历史上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1997年金融危机以后,有人出馊主意,把教育做成产业。因为人人都需要教育,这样做就迫使老百姓把大量的钱消费到那里去。当然中央政府从来没有说教育可以产业化,但实际上是产业化的,各级政府一动手,实际上中国教育产业化比所有国家都做得厉害。医疗这一块也是,医院成为暴富的工具,本来是公共服务的领域变成了赚钱的工具。住房当然更是这样。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本来具有高度社会性的住房却成为很多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导致了目前的高房价。这些本来是需要保护的领域,就被货币化了,商品化了--所以中国经济增长很快。 记:也就是说,社会政策被经济政策化了。或者如你一直所批评的,中国尽管经济高速增长,但独立的、清晰的、真正的社会政策根本就没有出现。 郑: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按照我的理解,中国为什么犯这样的错误呢,就是因为很多改革者,或者智库人士,他们没有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区分开来。改革过程中,简单地把经济领域的原则应用到社会领域。在这方面,西方通过很长的时间,很惨痛的历史,才意识到和学会要怎样保护社会。 西方早期的资本主义,马克思《资本论》上所讨论的、狄更斯所描述的,那是原始的资本主义世界。资本主义的本质,按马克思所说的,就要把所有的东西货币化,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交易,因为利润是资本唯一的目标。这个对西方整个社会破坏得很厉害,就是"悲惨世界"。马克思当时得出的结论,资本主义本身是它自己的掘墓人。但是后来为什么资本主义变成现在这样呢?那是因为社会主义救了它。从原始的资本主义,过渡到现在比较人性化的资本主义,或者福利资本主义,这不是资本本身发展的逻辑,不是资本主义本身发展的逻辑,原始资本主义从其本性来说,怎么也发展不到现在的资本主义。怎么发展的呢?就是通过社会改革,把社会保护起来。现在西方对经济和社会领域有了比较科学的区分,经济这一块要市场化,尽量创新、竞争,这是进步的关键。但社会这个领域要保护起来,不可以把社会领域无限地货币化,或者用马克思的术语,商品化。 上世纪80年代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和美国的里根信奉新自由主义,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背景是要改革福利社会。西方社会因为福利过度化,影响了劳动生产力,影响了竞争能力。但是这场改革中,新自由主义仅仅发生在经济领域。撒切尔夫人也想把新自由主义应用到社会领域,教育、医疗等等,但是她失败了,在社会领域她退回去了。因为有民主政治的保护,公众可以通过投票否决。现在,大家有共识,这个领域政府是不可以退出不管的。 回到中国的问题,恰恰是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没有区分开,把很多经济上的原则放到社会领域,导致社会没有保护好。新自由主义进到中国,在经济领域它倒是没发生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个领域有庞大的国企,阻碍力量很大,当新自由主义遇到了中国庞大的国企力量的时候,它就停止了。但它转而跑到社会领域去,因为社会没有抵抗能力。各级政府成了这些新自由主义的主体,因为能赚钱嘛,只要能创造GDP,怎么样都可以,GDP是目标,所有其他的都是工具性的,只要能达到这个目标就行了。所以,这些年来,中国把很多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破坏得很厉害--尽管有经济的增长。 中国在80年代就已经提过,改革、发展、稳定。这很明确,通过改革得到发展,通过发展得到社会稳定,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但现在的状况是,改革的动作不大,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不稳定。为什么?很简单,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到了中国变成GDP主义,好多社会的东西都被破坏掉了,当然就没有稳定的基础了。 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中国如果在民主化之前不能把国家制度建设好,肯定是一个劣质的民主 记:按照"三步走"的逻辑,社会改革的第三个功能是不是应该与政治改革有所连接? 郑:社会改革的更深一层意义,就是要为未来的民主化奠定基础。这一块我是非常担忧的。中国有人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有些武断。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坏的民主比什么都坏。我们看民主时,不能光看欧美好的民主,非洲、拉丁美洲、亚洲有些国家的民主,更像是劣质民主。没有人能够保证,中国民主化了就是优质的民主,而不是劣质的民主。 为什么有好的民主,有坏的民主呢?就是因为制度建设。所以,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国家制度建设在先,民主化在后。国家制度很多,比如说基本的经济制度,更重要的就是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这些都是社会领域非常基本的国家制度。西方民主,当然现在也有问题,但不管怎么说运作得比较良好,不仅仅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功劳,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减少社会分化,使得社会比较平等一些。 好的社会都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结合,你不叫资本主义叫市场经济也可以。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到今天为止最有效的创造财富的机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创造财富,创造出一个中产阶级来,但是它本身不会保护财富,也不能保护中产阶级。保护财富、保护中产阶级的是社会主义。资本唯一的目标就是最大利润,不得不破坏社会,那么社会主义就把社会保护起来。 所以我非常佩服邓小平,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要结合,这一点说得非常好,社会主义就是要有社会保护机制。 市场经济创造了财富,社会主义创造了保护社会的机制,这样的情况下,基本国家制度就建设好了。有了这些基本国家制度,才谈得上好的民主。为什么拉丁美洲、亚洲有那么多的劣质民主?就是因为没有这些国家制度,在国家制度建成之前,过早引入选举民主。西方国家因为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有社会保护机制,它的中产阶级是最大的。当中产阶级是社会主体的时候,政党政治、多党政治是一个稳定的力量。因为是社会制约政党,不是政党之间互相制约。像美国,无论是共和党也好,民主党也好,无论哪一党上台都要照顾庞大的中间阶层、中产阶级的利益,只是一个偏右一点,一个偏左一点,但偏不到哪里去,因为一旦丧失中间群体的话,谁也执不了政。这就是社会力量制约政治力量。 但是在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如果和两党制一配合,这种民主形态是最糟糕的,刚好把社会一分为二。泰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农民选举出来的总理,城市居民不承认;城市居民选出来的,农民不承认,整个社会一分为二。所以,中产阶级很大的一个社会,多党制是可以稳定的。而高度分化的社会,多党政治一来,就是非常劣质的民主。 记: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社会改革的路径通往完善的现代国家制度,并由此通往"好的民主"? 郑:对于国家制度的建设,社会改革非常重要。我想,中国,创造财富的机制它已经找到了,就是市场经济。现在无论是宪法、党章,都承认和保护这一点。现在缺乏的是,怎么样保障创造出来的财富,怎么样把中产阶级保护起来,使得它继续壮大。改革的早期提小康社会,现在提全面小康社会,我的理解就是要把中产阶级做大。中国可以不用中产阶级的概念,用全面小康社会来代替也是可以的,全面小康社会就是这样一个中产阶级社会。怎么样把所谓全面小康社会保护起来呢?就要通过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通过政治改革来保障改革的成果,就要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进一步的改革,不能把改革的成果、财富和成长起来的小康社会保护起来的话,它会流失的。 总结一下,中国有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呢?政党算一个,军队算一个;法治比较弱,概念都有了,但执法不行;基本的经济制度有一点了,但是改进的空间很大;社会制度刚刚开始。执政党仍然要承担建设这些制度的责任。执政党是中国改革的主体,没有一个力量可以代替。现在大家都说NGO(非政府组织),这当然很重要。在改革过程中,市民社会的力量很重要。但市民力量在任何社会都不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主体,而只是起督促和监督政府、给政府产生压力的作用。任何国家的制度建设都要通过自上而下的努力。我一直强调,世界历史上看一看,大部分成功国家基本的国家制度都是在民主化之前建立的。像德国最典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俾斯麦这样的铁血宰相建立起来的。当然,这些制度在民主化之后有改善,这不需要回避。所以,中国如果在民主化之前不能把国家制度建设好,肯定是一个劣质的民主--从世界历史的经验出发,我可以这么比较有信心地说。 为什么你是执政党,因为你要领导改革;那么你怎么改革,如何改,就要交代,要给社会一个愿景 记:经济改革的成就获得全世界公认后,中国"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在哪里?或者反过来问,如何给出一个理由,击退那种拒绝改革的声音? 郑:政治改革的重要性,我想谁都知道。但是,什么样的政治改革,怎样改,这才是关键。好多人光谈重要性,谈抽象的政治改革,我觉得已经不够了,关键是怎样定义政治改革。谈论政治改革,世界上不仅是中国这一家,从共产主义国家来说,越南共产党也进行政治改革,古巴也在谈论改革;前东欧共产主义转型国家在谈政治改革,西方民主国家也在谈政治改革,日本也在谈论政治改革。但是每一个国家政治改革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中国政治改革的定义权,应当由中国人自己来做。 中国谈论政治改革,迄今为止谈得最好的还是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他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谈得非常明确。 领导制度的改革是要强化一个国家的执政党的领导作用,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这个领导作用要通过改革,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我受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的影响比较深,他提出政治就是要讲领导权的问题,领导权不是为了领导而领导,领导权是要做事情的--建设国家啊,推进改革啊,这些都是领导权的内容。就是说,你要确立一个领导权,但领导权并不是为了维护你自己领导者的利益,而是要为整体社会做事情。如果讲中国政治改革的话,这方面是很重要的,要确立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去领导改革。这和执政党自己的定位有关系,为什么你是执政党,因为你要领导改革;那么你怎么改革,如何改,就要交代,要给社会一个愿景。 实际上,中国这十多年来应当说改革议程还是明确的,没人说不改革,但是改革的力度和社会所期望的已经相差很大了。甚至说,大家每天都在谈论改革,但没有很多实质性的动作,中国社会已经得了"改革疲乏症",久而久之,大家也不知道怎么样改了。以前邓小平改革是很有力度的,确定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就动员改革的力量,来达成这个目标。80年代是这样,90年代尤其是南巡谈话之后更是这样。现在回顾改革开放30年,八九十年代做了很多的事情,无论从政策方面、体制方面,但是最近几年大家都意识到,变化就比较少了,尤其是体制上的变化比较少。 记:但是改革的空间还是存在的,而且并不小。 郑:当然。我们强调改革,往往都是很大的那种、很宏观的那种,其实好多细节非常非常重要,要一步步往前走,必须注意和重视改革的细节。 随便举一个例子,比如党政关系,党政关系的改革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核心内容。这在西方是不存在的,因为西方的政党只是选举党。中国就党政关系的问题,80年代提出过党政分工、分开,也做过一些试点,并不是很成功。我刚才所说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很多年的努力,希望从一个革命党转向执政党,但是我觉得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执政党,而是一个行政党,政党亲自抓行政事务。这就出现了很多问题,政治事务谁负责呢?政治事务就荒凉了。执政党是要抓领导权的,但是现在执政党在抓行政权。这方面怎么来改革,我觉得有很大的空间。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政治责任制。从人类政治史发展来看,无论是民主社会、非民主社会,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要确定一个政治责任制的问题。很多人意识到政治责任的重要性,但不知道如何去实现。实际上,这个问题涉及党内民主。哪怕不做其他更多的事情,只要党内票决民主一做的话,很多的变化因素就都出来了,政治责任也会明确起来。 这是党的这一块。政府和人民之间也是有空间可以做的。人大、政协广义上说就是中国的代表机构,相关制度需要改进。怎么样建立代表和被代表人之间的关系呢?怎么样让人民通过他的代表来表达他的利益呢?这些都是制度建设应该考虑的。 另外,司法过于政治化,这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现在很多的毛病都是出于此。如果有权有势的人,可以通过权力或者钱把司法政治化,老百姓也可以这么做。中国当前的局面是,不仅当官的、有钱人逃避司法程序,老百姓也想逃避,老百姓不服,我抗议、游行、自杀,他也不服司法啊。所以我的观点是,既然按马克思的说法,法律就是政治意志的体现,那么执政党可以主导立法、控制立法。但是一旦法律产生了以后,政治就要休止了,就要通过专业的司法人员进行司法,保证这个程序。因为司法在任何社会都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可以再政治化。这一块中国也有很大的空间。 记:现在有一种声音,强调民主的细节。你对此有何分析? 郑:民主当然也要有细节的考量。我是指合法性的问题。在农村我看到很多情况,村委会是选举出来的,党支部不是,村委会的合法性就比党支部高。我们设想,如果乡长、乡党委是选举出来的,而县长、县委不是,这个县长、县委就很难有合法性。选举民主,中国叫票决民主,十七大提得很好,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这非常符合中国特点,先要党内民主,再做人民民主,也就是社会民主。党内的票决民主应当早于政府的票决民主,否则党政冲突一下子就会爆发出来。同时,中央的民主要先于地方的民主。这样的程序才符合民主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逻辑。在中国,在考量民主化的时候,尤其要把国家的整合和统一考虑进去。 现在大家都在推动自下而上的民主,这是很危险的一个过程。自下而上,第一会产生合法性下沉,合法性都跑到下面去了,我是老百姓选出来的,我干吗要听你的,干吗要接受你的命令?第二会产生制度的分化。因为如果制度建设都在地方进行,那么就会产生国家制度多样性的问题,各地方就会你做你的,我做我的,这样,以后国家在制度层面怎么整合?中国的司法现在本身就是非常地方化的,如果再加上一个民主因素的话,就更地方化了。过度地方化以后,国家的制度建设怎么做?按照政治学上国家制度的逻辑,一定是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没有一种制度是自下而上的,自下而上只是一种压力和推动力,不是建立制度的过程。 被社会推着走是很危险的,反应式的救火,那么大的国家这儿泼一下,那儿泼一下,水也不够用啊,这种局面维持不下去的 记:你曾经描述过,目前中国主流社会意识已经表现出和既得利益的对立。我们的观察是,这种对立越来越呈现为行动上的对抗,以及心理和情绪上的"戾气"。所以很多人高度关注改革中与既得利益集团切割的问题。你怎么看? 郑:中国改革有很多的政治空间,可以和社会改革结合起来。很关键的一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的问题。光有统治权、行政权,如果领导权缺乏的话,就不好办。那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怎么来?这就要领导改革,把改革事业推向前进,这是现在最大的、最重要的领导权资源。葛兰西说过,一个政党要行使它的领导权,必须要超越自己本身的利益,代表其他各个社会群体、阶层、阶级的利益。 这就意味着,执政党要有克服这个困难的机制。比如,党必须是开放的,党不可以被既得利益所利用,党要超越既得利益--党当然有它的利益,没有利益不能成为一个组织,但它本身不可以成为既得利益,既得利益是封闭的、不开放的。所以党本身要开放,通过开放掌握领导权。 怎么样超越既得利益呢?这是改革的技术问题、策略问题。邓小平的做法是,有既得利益阻碍的话,就在外面培养新的利益,使得新的利益对老的利益构成压力,从而推进改革。当前中国改革的形势,比起邓小平时代,很多方面的条件都好多了。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既得利益也是很强大的,甚至比现在更强大,包括思想上、体制上、财力上,一大堆阻力,这就是当时为什么要强调思想解放。现在各方面的准备更充分了,社会力量变强,要求改革的声音在,经济财力也在那里,改革的条件除了强人政治这一条,实际上要好很多。同时,党内民主完全可以实现领导核心的政治责任制。 所以执政党要看大局,要去领导,而不能被社会推着走,否则是很危险的。现在很多时候不仅是推着走,甚至是救火式的,哪里着火了,哪里救一下;哪里又着火了,又救火,这是反应式的东西,根本说不上领导。那么大的国家,着火了这儿泼一下,那儿泼一下,水也不够用啊。这种局面维持不下去的,一定要通过掌握领导权,推进各方面的改革,控制、管理和解决社会问题。 记:怎么破局呢? 郑:那就是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比如社会制度的建立,这比简单的维稳要好得多。不稳定是因为社会遭到破坏,没有稳定的基础了。维稳只是外用药,而社会改革如果推行得好的话,就能构成稳定的基础。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分化也挺严重啊,基尼系数和中国差不多,或者还高一点。那它为什么没有社会稳定的问题,反而很和谐,中国羡慕得不得了?因为新加坡做到了保护社会,虽然上不封顶,但它保底,把社会保护机制建设好了--80%多的居民住在政府的组屋里面,教育是有保证的,医疗保障也是有的。有了这些,中产阶级就得到了保护;有了这些,就没有绝对的穷人了。 而在中国,即使城市的所谓的中产阶级也在提心吊胆,今天是中产阶级,一个政策一变,明天就变成贫穷阶层了。为什么强调保护社会的概念?你把社会破坏掉了,哪有稳定?维稳最好的方法就是保护社会,而不是破坏社会,维稳本身就是社会被破坏之后不得不做的政策,但这样一套政策出来之后又有可能加速破坏社会。并不是说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就稳定,贫穷社会主义也是不行的,也不稳定。通过保护社会达到稳定,这是各国一个比较普遍的经验。 再一个就是体制改革的问题。比如说房地产改革了老半天,结果形成一个对峙的局面,发现光靠行政压制是不行的,要改变它的结构,所以要进行体制改革。比如中央地方财税制度的改革。目前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形成的。现在很多事情做不好,就抱怨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的出路在哪儿,这迫切需要考虑。中央出政策,地方政府出钱,这能做得成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很高,是不是相应的责任也要负担起来?或者不想负担责任,那是不是要让一部分钱重新回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生存,不靠房地产哪儿来的钱呢?这些体制都是一环扣一环的。 说到地方政府,还有一线政府的问题。中国也好,西方也好,一线政府是很重要的。所谓的社会和谐,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最直接的就落在一线政府。一线政府失效的话,这个社会怎么也不会稳定的。中国一线政府当下的处境,主要指县一级,首先从体制上就是被边缘化的。改革开放以后,行政层级其实增加了很多,层级增加就使一线政府被边缘化了,中央的一个政令,通过多少级政府才跑到一线,政令下不去嘛。边缘化之后,地方政府要做什么呢?那就只能是图利益了。 这些都是制度性的东西,比抽象的民主要重要得多得多。所以不要抽象地去谈政治改革,有非常具体的内容。很多都是技术性的东西,并不是说做不了,不要把技术性的制度提高到意识形态层面来争论。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经过二十几年,基本的制度建立起来了。社会改革也需要二十来年,现在差不多10年过去了。如果能在今后的10年通过社会改革,建设好社会制度,中国基本上平稳的发展不会有大问题,而此后的民主化也就有了制度的基础和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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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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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关部门前不久公开表示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最为突出的问题,指出了群体性事件的四个主要特点。第一,重大群体性事件连接发生,涉及面越来越广。第二,经济问题政治化。第三,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第四,境外政治力量涉足中国国内群体事件。 这个描述比较客观,反映了中国目前群体性事件的大趋势。群体事件,在西方和其他国家称“社会运动”。在毛泽东时代,中国是个典型的“运动社会”,各种自上而下的社会运动如“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绵延不绝。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运动形式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多社会运动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和发生的。或许是因为人们不再喜欢“社会运动”,就用“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来替代。 但不管用什么样的词汇,社会运动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重大政治问题。 后工业化的社会运动 社会运动并非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都经历过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的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今天中国的社会运动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传统社会运动和后现代社会运动相互交叉,范围广。 在发达国家,作为工业化产物的大规模农民运动和工人阶级运动已经成为过去,现在所经历的社会运动被称之为后工业化社会运动或者“新社会运动”,如环保运动和消费者权益运动。但在中国,传统和后现代两种社会运动同时存在,社会运动往往是复合型的。 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改变着人们的生存状态,为各种传统社会运动提供了很多机会。在这个层面,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物质利益、“温饱”和基本生存环境。同时,中国也存在着后工业化社会的运动,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各种各样的政治社会权益和更好的生活品质。 与改革开放前和初期的社会运动相比较,今天的社会运动也表现出两个鲜明的不同点。其一是社会运动越来越具有政治性。 政治性的含义很广。一些群体事件因为参与者追求经济利益所引发,但最终演变成为对政治利益的追求;另外一些事件表现为参与者对政治利益的直接追求;也有一些事件则表现为参与者通过政治方法或者事件的政治化来达到经济利益。 群体事件的复合性是中国复杂社会转型的客观反映。各社会阶层如工人、农民、流动人口、城市居民、中产阶级和新兴企业家阶层,追求的利益不同,这些不同的利益追求直接表现在各种群体事件中。 担心外部搞“颜色革命” 第二个主要不同点就是当代的群体事件越来越超越于政府的控制之外。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内部动力。今天的群体事件大多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 尽管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也就是说政府努力控制改革的步伐,但这并不是说政府总是可以预见改革的各种结果的,也不是说政府有能力控制由改革引发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如果说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由政府的改革政策引发的,目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经不是政府所能控制的。 方方面面的发展从早先的政府驱动早已经转变成为各种利益驱动。换句话说,政府和很多方面的发展变得越来越不相关。这也就是政府这些年来努力调控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成效不大的根本因素。可以理解,因各种互相冲突的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往往超越于政府控制之外。 其次是外部动力。外部动力主要指的是中国和外部世界的高度相互依赖性。因为开放政策和全球化,中国社会日渐开放,和外在世界的互相依赖性日渐提高。 这种相互依赖性使得外在世界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影响中国内部的利益分配,也影响中国内部的变革。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中国有关部门非常担忧西方世界在中国搞“颜色革命”的原因。不管西方世界是否在中国搞“颜色革命”,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在世界的高度依赖,外部世界对内部发展的影响也在与日俱增。 “非直接利益者”的卷入 各种内外因素驱动着当代中国的群体事件或者社会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运动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最显著的是表现在群体事件中“非直接利益者”的卷入。 一般说来,社会成员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部分,即运动的“参与者”,运动的“反对者”和“旁观者”(也就是“非直接利益者”)。运动的参与者当然是为了争取他们各自的利益。 更多的社会成员是运动的旁观者,他们没有任何利益动机来参与运动。任何运动包含着风险,在中国尤其如此。 旁观者为什么愿意承担风险成为直接参与者?旁观者参与运动或许是因为同情参与者,或许是为了运动中所包含的道德意义,或许是为了某种理想。不管是哪种情形,“非直接利益者”成为了直接的参与者表明运动的性质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社会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也并不可怕。在发达国家,社会运动一直是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进步的推动力。从早期的原始资本主义到福利社会,从权威到民主,从专制到民权,都和各种形式的社会运动密切相关。 但是另外一方面,如果社会运动处理不好,消化不了,就会造成社会乱象,不但不能成为进步的动力,反而导致社会的倒退。 在中国也如此。在目前的生态下,如果不能有效消化各种群体事件,很容易演变成为大规模的运动甚至恶性革命。中国领导层对此是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的。 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讨论人均国民产值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在中共六中全会上,如何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写进了执政党的文件。但也应当看到,因为各种内外因素,越来越多的群体事件或者社会运动实际上已经超越于政府的控制之外。 也就是说,各种控制机制的发展可能能够在短时期内遏制这样的事件的发生,但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之道。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最有效的办法是社会政治改革,通过新制度的建设来容纳和消化社会运动。在这方面,中国是可以学到一些有用的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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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 阅读: 1381
中国目前的社会中间力量过小、过弱,社会发展长期以来处于一个失衡状态,社会稳定缺少社会基础。培植和扶持中间力量就是要追求社会的平衡发展,为社会创造一个自主稳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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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 阅读: 1558
中国不拒绝一切先进的东西,而是把西方和他国成功的经验融合进自己的模式。这使得中国模式对发展中国家有特别的吸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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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 阅读: 1626
很多年来,“战略机遇期”始终是中国领导层用来推进中国改革发展进程的关键词。它是对国内外环境和改革发展之间关系的一个综合性判断。不过,战略机遇期在不同的阶段应当有不同的内容。这里最主要的是要回答这一问题:对什么而言是战略机遇?就是说,战略机遇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如果没有这个目标,或者目标界定得不清楚、不确切,那么就会错用或者错失战略机遇。 尽管“战略机遇期”这个概念从中共十六大报告使用后开始流行开来,但这一思维从改革开放早期就存在了。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尽管当时还处于美苏冷战状态,邓小平对国际局势作出了一个重大的政治判断,即和平和发展是世界两大趋势,中国要充分利用这个国际局势,来从事改革开放事业。没有这样一个判断,很难理解中国能够从改革开放前的外部准备战争、内部搞阶级斗争的局面中挣脱出来,把政府的政策重点转移到改革开放。可以说,离开了这个判断,就很难理解今天中国所取得的成就。 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来从事国内的改革发展,是当时“战略机遇”的主要内容。1990年代中国在加快内部经济改革的同时,努力融入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建立了一整套基本市场经济制度,加入了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在内的几乎所有国际经济组织。这就为中国此后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制度基础。 在新世纪之初,中国正式提出20年“战略机遇期”的概念,同时开始把改革的重点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领域。不过,尽管各方面的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都有所进步,但进步的步伐和社会成员的期待相差甚远,比客观的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因为社会改革领域缺乏比较大的突破,社会问题积累得越来越多。无论从历史经验还是当前的国际局势来看,在今后一段时期里,中国不仅必须抓住国际社会所能赋予的战略机遇,而且更应当尽最大的努力来为自己创造战略机遇,把改革发展往前推进。如果失去这个机遇,在不久的将来,内部改革发展会变得更加困难,而外面的压力则越来越大,造成传统上所说的“内忧外患”的局面。 “内忧”先于“外患” 实际上,如果把“战略机遇”的概念置于“内忧外患”的可能局面之中,就能明确“战略机遇”的目标。“内忧外患”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历史经验的总结,“内忧”先于“外患”,就是说,经常的情况是“内忧”导致“外患”,而不是相反。只有当内部出现了问题,外部力量才会发生作用。从“内忧外患”的角度,特别能够说明今天中国所处的“战略机遇”。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的早期,是充分利用了外部世界所赋予的和平环境,那么随着中国的崛起和在世界体系中地位的上升,中国已经从被动转向了主动;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能力,来主动在世界舞台上为自己创造“战略机遇”,而不是像从前那样,经常受制于外部环境。 这当然并不是说今天的世界太平无事了。以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刚刚冷却下来,最近的阿拉伯世界又动荡起来。对世界的很多地区来说,仍然面临着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再者,中国外向型经济和外在世界高度依赖,并且中国经济的“走出去”大多是那些问题区域。就是说,国际局势的变化对中国的各种影响不可避免。但是,从总体上说,中国已经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应付、消化、减少国际局势变化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中国的问题主要还是内部问题。在众多的内部问题中,关键在于民生问题。无论从近年来社会层面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还是在正在进行的“两会”所侧重要解决的问题来看,民生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客观的情况表明,必须把民生问题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同时,正如从前的经济改革,民生问题的解决还需要给予一个重大的“战略机遇期”。如果民生问题失去了这个战略机遇期,那么其必然演变成为政治问题。 民生问题正导致社会失序 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角度,都是显然的。至少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民生问题的严重性正在导致社会失序。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和民生问题严重脱节。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初衷,首先就是要解决人民的民生问题,邓小平把此形象地称为“温饱问题”。此后,解决民生问题的概念越来越明确,主要体现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目标上。初期的改革政策非常成功,不仅改善了大多数人民的生活,而且更使得数亿人脱离贫困。不过,近年来,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看,民生问题离经济发展似乎越来越远,即经济发展越快,民生问题越严重。这主要是因为各级政府GDP主义的形成,为了GDP而发展经济。经济发展很快,国家财富大量增加,富豪不断涌现,但社会大多数的民生越来越艰难。如果经济发展继续和大多数人民的民生脱节,中国社会必然继续分化。 也很显然,如果不能解决民生问题,中国就会出现面临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问题。围绕民生问题,中国已经出现了两种不稳定的根源。一是源于收入分配不公,社会分化和公平正义的缺失的普遍性社会不满。二是源于“期待革命”的年轻群体的不满。多年来的教育大扩张,有效地提升着民众所接受的教育水平,但因为教育体制改革本身的弊端,很多人学无所用,找不到工作或者就业不足。大学生和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拉平是很好的例子。而这个群体的期望很高,一旦不能满足,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就成为必然。 如果这两个根源具有普世性,即任何社会都会面临,那么中国还需加上另外一个特殊的根源,那就是由独生政策而加速到来的人口老化。“未富先老”几乎已经成定局,而照顾老人的“公共服务”似乎路途仍然遥远。在“公共服务”缺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一代会不堪负担,届时这一代人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会变得更加现实。 开始迈向“中等收入陷阱” 第二,从经济上看,因为民生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很多方面,中国开始迈向“中等收入陷阱”。根据最新的统计,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跨入中等收入国家。但是人们也注意到,中国开始出现那些经历过或者还经历着“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类似的现象,例如经济增长缺乏可持续的动力、贫富分化、腐败多发、过度城市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就业困难、社会不稳、信仰缺失等等。历史地看,“中等收入陷阱”可以在很多国家观察到,例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马来西亚等,这些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现在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很简单,要逃离“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要深化经济改革,促成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实际上,如果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谓的“深化经济改革”必然成为空谈。人们早已经认识到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到了一个顶点,需要转型,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那就是建设消费社会。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社会并没有基础。一是社会政策的缺失,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住房。在无助的情况下,即使人民有了些积累,也不敢消费。二是人民的劳动所得过少,收入不高。很显然,建设消费社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继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准,改善民生。 第三,民生问题不解决,从近期来说就会面临政治激进化的风险,从长远来说民主政治没有物质的保障。人们期望长久的社会稳定,没有稳定就不会有发展。但如果发展解决不了民生问题,那么社会还是会激进化。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的亚洲、最近阿拉伯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说明了民生问题于社会乃至政治稳定的重要性。中国社会实际上也面临着由民生问题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现在主要依赖国家的“维稳”机制来控制局面。不过,一个社会真正的稳定不是来自于外在的“维稳”。如果把庞大的“维稳”费用用于改善民生问题,社会可能会稳定得多。从长远来看,民生也是民主化的物质基础。在民生问题不能解决之前,民主化尽管也是可能的,但这种民主化之下的民权必然是虚假的。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不难发现这种现象。 从解决民生问题的世界历史经验看,中国的确已经进入了一个“战略机遇期”。要解决民生问题,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国家的财力问题。没有财力,就无能为力。所以,一个国家民生问题的解决,往往发生在该国家处于比较长期的经济上升发展、并且政府或者社会积累了相当财富的时期。一旦这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缓慢下来、政府和社会财力衰退,那么民生问题的解决就是不可能的了。而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多年经济高速增长、而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积累了大量财富的时期。因此,今后五至十年必然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战略机遇期”。 最近中央政府开始做动员,要在民生问题上有所作为。有关方面也已经表示要动员国家的财力,集中完成几件民生大事情。这是很好的一个迹象,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所强调的、要找到改革的突破口的提法一致。时不待人。如果中国抓住了这个并不长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就可促成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可能跨入发达国家行列。反之,如果失去这个机遇,就会无可奈何地面对那些“中等收入陷阱”社会所经历的一些社会、政治、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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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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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以来,在“以人为本”的亲民政策构架中,中国领导层逐渐把社会改革摆在了改革的头等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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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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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意识到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化的限度的同时,更应当深刻认识到政治“不改革”的限度。很多年来,人们认为,中国今天的争论已经不再是政治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改什么、如何改革的问题。道理很简单,任何政治制度,无论是民主政体还是非民主政体,都要进行改革,而改革意味着要对现存的制度加以改进或者改善,使之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需要。但近年来中国的发展表明,人们在这两个层面实际上都缺少共识,就是说,无论是领导层还是社会,不仅对政治改革要改革什么、如何改革没有共识,就连要不要改革都没有共识。各级政府官员,侧重点似乎都在“不要做什么”,而不是“要做什么”。这是令人担忧的。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政治改革路线图,即“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但直至今日,这两方面不但没有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就连共识也在弱化。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先在于思想层面的两个极端的“误解”。一些人认为,改革只是像中国那样的“非民主制度”的事情,西方的民主制度已经完善。因为相信西方制度的完美性,他们倾向于认为西方式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这种思想最显著地体现在激进的自由主义(民主)派那里,他们否定中国现存制度的合理和合法性,把改革视为是制度重建,即从现存制度转型成为西方式民主制度。 不过,实际经验并不支持这种看法。无论是西方成熟民主、发展中国家不成熟民主政治、或者具有其他政体的国家,都需要改革。今天,从欧洲、北美、日本到其它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在呼吁政治改革。在一些国家,改革属于制度改进。另一些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人们则意识到他们从西方移植过来的民主,经过多年实践之后并不适应自己,需要比较大的改革。非民主国家也在改革,探索适应其国家现状的政治制度。所以,认为西方的制度是终极的制度并不确切。西方的制度本身都还在演变。再者,世界历史的发展是多元的,政治制度的演进也是多元的。那种认为所有国家的政治制度,都会演变成为西方式民主结构的单一线性历史发展观,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 与此相反,一些人则认为,中国现在的政治制度已经足够健全,没有必要加以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改革”一词包含着积极进取精神,具有非常正面的含义。但“改革”的含义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在这些人眼中,“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了。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官方观点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无需变化,其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显得越来越自信。这种思想最显著地表现在激进的左派。他们认为中国现存制度远较西方的制度优越,中国应当把“中国模式”向外在世界推广。思想分裂与对立越来越甚 这两种对立的观点的存在使得中间立场难以生存。这可以明显地从中国社会对总理温家宝有关政治改革的谈话的对立反应看出。自去年“两会”之后,温家宝总理多次谈论政治改革。作为执政者,意识到现存体制不改革不行,提倡政治改革很是自然。但让人们惊讶的倒是中国社会对此作出的对立反应。激进自由派对温家宝的讲话作了自由主义的过度解读,而左派很自然对此作了相反的解读。围绕着温家宝数次强调普世价值,自由派借此来推动西方式改革,而左派则竭力否认任何普世价值存在的可能性。中国社会在意识形态的光谱上的分裂和对立,可以说越来越甚。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意识形态对立背后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高度对立。改革的既得利益化,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一大趋势。从改革的意识形态、议程、政策制定到执行,各个环节都受制于既得利益。这些年来,中国并不缺乏各方面的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是由各种既得利益所操控。这些变化很难是“改革”,因为它们只有利于增进各个既得利益的利益,而对执政党整体、社会和国家利益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在很大程度上,一些既得利益已经非常强大,它们能够有效推动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的变化,同时有能力有效阻碍任何不利于自身的改革。一旦当某一改革理念被认为不利于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会群起而围之。 没有改革,政治制度就很难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和经济,并且最终导致激进的变革,包括革命。换句话说,防止革命的唯一路径就是改革。革命是激进,改革是渐进。在中国的环境中,革命的结果往往是没有变化,因为在很大程度上,革命就是推倒重来;渐进的改革才是真正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改革方面的经验告诉人们,不改革就会导致危机,而激进改革导致倒退。 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没有发生西方式的改革,但中国的政治改革以自己的方式进步并不小,那就是渐进改革。“民主与法制”是政治改革的主题。在1980年代,邓小平对法制建设的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今天人们所看到的法制话语,就是那个时代确立和发展起来的。1990年代有了很大的进步,1997年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法治建设为政治改革的目标。在强人政治的时代过去之后,中共十七大又提出了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的政治改革目标。党内民主是为了解决党内的接班人交接、确立党的领导集体权威,和遏制党内腐败等问题;人民民主则是为了解决社会参与政治问题,同时也为民主进程提供自下而上的动力。而“引导”的概念,则表述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问题,即要追求一种有序的民主进程,以避免自发无序的政治变革。政治不改革累积恶果 不过,这些年来,因为上面所讨论的思想意识上缺少共识或者越来越没有共识,在这些方面不但没有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反而出现倒退。政治不改革已经造成了诸多非常深刻的负面结果,威胁到执政党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是领导集体的权威的流失,从而也是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中国现在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但“统而不治”不应当是近现代政治的特点。“统而不治”必然导致危机。“统而不治”是党内民主进步缓慢的结果。尽管十七大确立了党内民主的议程,但党内民主的进步并不显著。 从党内“集体领导”体制的确立的角度,党内民主有进步,因为较之从前的个人专制,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是民主的表现。但是如何避免集体领导体制下,可能出现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呢?要实现既要集体领导又要集体负责,党内民主必须有大的飞跃。一些学者论述,民主不是“选主”。但是人们没有必要赋予民主那么多的神圣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国家层面的民主就是“选主”那么简单,即选出一些政治人物,授权于他们,并且要他们负责治理国家。民主当然意味着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个人专制的出现;但民主也不能导致这样一个结局: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了事情,谁也不负责任。 现在的结局是党内民主不够成熟,后者只走了半步的产物。党内执政制度有待于改进。民主意味着参与决策的角色的增加和权力的分散。这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高层,要确立各种协调和整合机制,否则在权力过于分散的情况下,决策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什么事情也办不了。即使在民主国家,也存在着各种高度集权的协调和整合机制,例如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集体领导体制是为了防止个人专制,但这个体制并没有保证政治责任制。尽管中国反对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的互相制衡远比西方有效。结果是官僚坐大。官僚本来是执行机构,但现实中已经演变成决策机构。一些领导层形同摆式,变成不作为政府。既得利益集团为什么这么强大?这和政府本身不作为紧密相关。 那么,社会民主呢?政府权威的流失并不表明社会得到了权力。社会同样没有权力。政权和社会的紧密关联已经不再存在。人民(社会)民主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社会上尤其是基层,对各级政府的不满和抱怨已经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可是,各级官员还是掩耳盗铃,假装看不到,或者充耳不闻,一味地依靠维稳机制和暴力机器来防止社会的失控。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治理是可以可持续发展的。不关心社会成员、只图私利的党政官员,在老百姓眼里没有什么合法性。如果作为个人的党政官员没有合法性,作为整体的执政党也同样会面临这个问题。今天世界上很多国家存在的政治不稳定情形,就是政府官员无限制地追逐私利而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的后果。重新联结政府和社会 那么如何重新联结政府和社会呢?这需要至少是两方面的政治改革。一方面是确立各级领导层和社会关联的制度。现在光依靠一些领导人个人进行一些并不规则的和人民的沟通(例如通过走访、互联网、电视讲话等等)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定期会面制度,尤其在基层。没有这样的自上而下的制度不行。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上访者越来越多,就是因为问题在基层得不到解决,就“转移”到上层来。上访制度尽管是社会和上级政府沟通的管道,但有效性是非常成疑问的,因为到头来,问题还是要在基层解决。上访制度不仅在加深基层和社会的矛盾,也在加深中央和地方之间无穷的矛盾。改革开放后,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建立了为投资者提供方便的“一站式”服务。但为什么不能为自己的“人民”提供类似的服务呢?这完全是政府官员和政府本身的定位问题。 另一方面是要推进社会的自下而上的参与。这里,作为利益代表机制的人大和政协要扮演重要的作用。现在这两个制度的作用远远不够。本来这两个制度是最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但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精英俱乐部,尤其在地方层面。这些理论上应当由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和人民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呢?除了自诩,没有实质。 再者,村民自治(或者村民民主)从人民公社制度和生产队制度解体之后就开始进行了,后来也在很多地方进行乡镇选举试点。但无论是村民自治制度还是乡镇选举,这些年并没有什么进步。为什么会这样?主要是思路问题。很显著的一点是简单地把民主视为是选举,光强调选举,而忽视了其它制度建设,结果出现了很多问题。实际上,在基层和地方政权,应当发展出多种多样的民主政治实践,例如参与、协商等等。如果在国家层面,民主表现为“选主”,那么在地方和基层,民主就具有了其本来的意义,即人们参与影响其利益的决策。 更为重要的政治改革应当是法治建设。法治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最基本的制度,是其他任何制度的制度。用学术一些的话来说,是基础制度(infrastructural institution)。没有法治,其它制度就没有生存的基础。但中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法制和法治的信任危机。尤其表现在司法方面。在法治国家,任何社会成员可以批评或者怒骂任何东西,但不可以藐视司法。政府会穷尽一切力量保护司法。但在中国呢?政府官员藐视司法,社会成员藐视司法。全民“不信任运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表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无政府状态的临界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法制和法治的进步极其困难,可执政党目标非常明确,尽最大的努力追求进步。但近年来,各方面对法制和法治的强调少了很多,在实际层面对法制的破坏则多了起来。 中国的政治变革不可避免。如果不想革命或者激进变革,除了改革别无选择。今天,在改革议程既得利益集团化的同时,社会各方面的激进已经显露出来。要确立有效的改革议程,为政者只能从执政党、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才能超越既得利益,动员足够的社会支持力量。对政治改革,任何激进理想主义或者犬儒主义,都会最终酿成国家和民族的大灾难。作者为国大东亚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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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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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政府接受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方案"之后,立法会也通过了政治改革议案。根据这个议案,在2012年选举时,香港每名选民都可在直选及功能组别中各投一票,即一人"两票制"。这不仅仅是香港民主化进程的一大进步,更是民主发展的创新。很长时间以来,政府及建制派和泛民争执不下,争执的焦点是民主直选和功能界别。现在随着"两票制"的引入,双方做出有意义的"妥协"。这当然也是中国中央政府的妥协。但"妥协"这个词很难表达 "两票制"所包含的政治上的进步意义。从很大程度上说,与其说"妥协",倒不如说制度创新。"两票制"对大陆同样有参照意义如果说是"妥协",这也是一个迟来的"妥协"。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有关部门在香港问题上过于僵硬,往往对来自香港社会的声音说"不",在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上缺少新思维,更缺少制度方面的创新。因此,一直以来,香港政治发展的议题大都是泛民主派设定的,无论是香港政府、建制派还是中央政府,都只有救火式的"反应"。香港民主化本来早就应当有大讨论。香港要实现什么样的民主?如何实现?如何协调市民的民主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获取民主化的好处而减少民主化的代价?所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可以进行理性的讨论。如果有这样一场大讨论,香港各界甚至外界对香港民主化的共识会比现在更高。从长远观点看,"两票制"的民主实践的意义不仅仅对于香港民主发展本身,而是对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社会都具有现实参照意义。近代民主起源于西方发达社会,然后传播到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但在传播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产生了无穷的大问题。人们无需看比较遥远的非洲和拉丁美洲,亚洲社会的民主现实,如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中东的伊朗等等,都面临困境。本来,人们希望通过民主政治的引入,来建立一个比较稳定且公正的政治秩序。但在很多发展中社会,随着民主化的开始和发展,所出现的局面刚好和人们所希望的相反。在一些社会,党争不止,民主和无政府状态几乎是代名词。新的民主政治秩序建立不起来,而原来的社会秩序因为民主政治的动员而遭到极大的破坏。一旦基本的社会政治秩序出现问题,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必然成为大问题。为什么在西方运作良好的民主到了非西方社会就变了样?这并不是因为一些人所说的民主属于西方文明,而是因为西方的民主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而具备了深厚的文化和制度支持条件。西方原来是贵族精英民主,后来随着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转型到商业资本民主,然后再经过工人阶级运动和各种民权运动,才发展到现在人们所看到的大众民主。从少数人的民主到大众参与民主,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在这个很长的过程中,西方社会经济得到持续的发展,国家制度得以建设,中产阶级得以壮大。尽管有大众参与,但民主毕竟还是政治精英之间的一种游戏。要进行游戏,就首先要有共识,要有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这种共识和游戏规则的产生和发展,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西方经过数百年才发展出了民主的共识和游戏规则,后发展中社会很难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过程。发展中社会缺乏民主所需的共识即使是在西方,政治力量也经常不能扮演整合社会的力量;在很多场合,刚好相反,扮演分化社会的作用。西方的优势在于一个拥有民主意识的庞大的中产阶级。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都必须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与其说政治整合社会,倒不如说是中产阶级整合政治。而在发展中社会,不但政治精英之间毫无共识,而且社会大多是分化的。社会的分化可以表现在收入差异上(即穷人和富人),可以表现在城乡的分化,可以表现在社会的不同群体对不同宗教、意识形态、文化等等因素的认同。在缺少一个具有民主认同的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民主一旦引入,冲突不可避免。而政治精英之间的冲突更会加剧社会的分化。这是发展中社会民主政治无序的主要原因。西方民主强调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分立。这主要是为了制约政治权力的滥用。西方在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社会力量之间的互相制衡问题并不明显。不过,西方各国上议院的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力量之间互相制衡的需要。到了发展中社会,往往是中产阶级不够发达,不够强大。即使出现中产阶级,但这个阶级在其他方面可能是高度分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民主政治要有效运作,就需要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制衡,才能协调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之间的平稳发展。怎么办?各个社会都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找到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机制。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经过改革,可以成为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有效民主制度安排。香港的民主化是为了达成社会公正的目标。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之间必须得到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不见得一定能够通向社会公正,在社会群体间收入差异过大的情况下,社会公正就会荡然无存。中国大陆本身就是一个例子。社会公正需要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里民主化变得重要起来。西方的经验表明,没有民主就很难有社会公正。但是,另一方面,民主化往往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在后发展中社会更是如此。没有经济发展也不会有社会公正,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公正的前提。很简单,没有发展,哪有分配?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那么,如何保证一条能够促进社会公正的经济发展道路呢?这就需要各阶层的妥协。而"两票制"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如果说香港的直选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那么功能界别则是考量到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制衡的需要。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两票制"能够促使选民在投票时作更加理性的思考。在很多社会,民主政治很容易受政治人物的操纵而演变成民粹政治。在缺失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一旦哪位政客蛊惑民心,号召大家起来进行财富大分配(或者其它民粹议程),必然会得到社会底层的拥护。这样产生的政府所制订的政策必然是亲分配、轻生产。要保证生产和分配、效率和公正之间做到平衡,就必须有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安排。一些人把功能界别视为是香港的一项特殊政治安排,是商人治港的表现,因此是过渡性的。但香港的问题不是取消功能界别,而是要改善和改革功能界别制度。目前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并没有民主化,但功能界别并不是不能民主化的。"两票制"的引入,对功能界别制度的民主化是个重大的推进。功能界别的存在,不应当是像一些学者和政治人物所说的是民主的倒退,而可以成为民主的改善和改进。从改善民主的角度看,功能组别不应当是临时的安排或者转型期间的安排,而是要把此安排进一步制度化,成为未来民主政治的内在一部分。香港的实践对中国大陆本身也具有参照意义。和香港一样,中国的民主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可避免。但人们对要实现怎样的民主,以及其如何协调民主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并不很清楚。香港如果成功了,中国大陆就可以借鉴。例如全国人大可以向直选方向发展,而全国政协则可以向功能组别的制度安排发展。(像中国那样分化的社会,更需要社会群体之间的互相制衡。)对后发展中社会来说,如果人们要享受民主制度的好处,但又要避免民主的负面效果,就需要大量的制度创新。作为发展中的民主,香港已经走出了很重要的一步。这一步可能会使得一些西方民主教科书信奉者感到愤怒,但实践和时间会证明,这有利于大多数社会成员。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