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出版过被誉为"纪实版的《百年孤独》"的《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此书揭露了拉美大陆长期遭受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本地暴政的压迫的事实,被拉美各国军人独裁政府列入禁书清单,因之而名声大噪,成为加莱亚诺最有力的代表作。而他在流亡西班牙期间写成的《火的记忆》,则成为他的创作生涯的又一个高峰。
-
史学家的进入,至少在两个方面会让当前的局面有所改观:1. 对基本史实、基本发展线索的爬梳,2. 为佛教史研究发现一些新的问题。
-
雅与俗,是文学艺术中一对不断发生对立转化关系的概念。它们俩就像生活中的一对欢喜冤家,大家都趋雅避俗,唯恐与俗字沾边,但当大家的雅都扎到了一堆,雅变成了时髦、时尚、大流行的时候,这雅的东西便又显得俗气了。而人们很少顾及的大俗的东西,又变得不俗了。他们二者之间有着扯不清、斩不断的对立转化关系。就书法来讲,当人们看惯了赵、董一路的雅书,便觉得腻,俗。猛然看到北朝粗头乱服的碑刻,或看到傅山、张瑞图的丑书,便觉得生猛麻辣,不俗的很。但当丑书成了书坛的时尚,成了一股潮流,便又成了俗书。随着时代的推移,雅俗会发生逆转,而不同阶层的人,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会对雅俗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 近代的书法家和研究者因为与黄庭坚所处时代的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于黄庭坚的书法的认识,而产生了雅与俗的错位,造成了对黄庭坚书法研究的一些误读。譬如,当代有不少书家对黄庭坚的代表作品中由抖擞、振颤、一波三折的笔法而形成的奇崛生涩的风格,认为是他早期取法低下所染上的俗气,而那些笔法平顺,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的作品,是他晚年经过努力摆脱了早年俗气的雅作,书卷气十足。其实,这种判断,与黄庭坚一生的书法发展过程完全相反。人们认为他晚期的雅作,正是黄庭坚早期的作品,是黄庭坚所认为的非常俗气的作品,而人们认为他所没有摆脱掉某些俗气的代表作,正是他所追求的目标,他所追求的正是笔法的提按顿挫,风格的奇崛生涩与艺术个性的张扬醒目,这正是黄庭坚心目中的不俗,韵味与雅致。 这一切误读的结果,大都源自于对黄庭 坚下面这段话断章取义的理解,特别是对“抖擞”一词的误读。 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黄庭坚《书草老杜诗后与黄斌老》《山谷题跋》卷七 ) 在这段话中,黄庭坚说他学草书三十年, 入手以周越为师,结果染上了毛病,致使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抖擞”。在许多研究黄庭坚的书法史、论著作中,把“抖擞”一词直观地与黄庭坚强调提按、一波三折的笔法联系起来,把“抖擞”解释为“振颤”、“战掣”,甚至有的理解为“颤抖”、“哆嗦”,认为是一种为“追求涩劲的错误笔法”,而这种“错误的笔法”正是受了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直到黄庭坚晚年都难以摆脱。 我们认为,这样的理解,是对黄庭坚的误读。 首先,从周越现存的小楷墨迹《王著千字文跋》和草书《怀素律公帖跋》、《贺秘监赋》等作品中,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笔法平顺,丝毫看不出周越在用笔上有什么“振颤”、“战掣”或者“哆嗦”、“颤抖”的痕迹,更别说是像黄庭坚那样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笔法。启功先生在跋周越的《怀素律公帖跋》中说:“黄庭坚少时曾学越书,后颇不足于少作。世遂耳食以议周氏书风,实皆未见其迹也。”显然,认为黄庭坚用笔上的习气来源于周越是缺乏事实上的根据的。 而且从黄庭坚的同代人对周越书法的评价看,周越的字也绝无“哆嗦”或“颤抖”的习气。黄庭坚评周越的字,常用“病韵”二字,如《跋周子发(周越)帖》中评论是“劲而病韵”,“子发临书殊劲,但并使古人病韵耳。”如结合黄庭坚的其它书论来看,这里的“病韵”也即黄庭坚心目中的“俗”。朱长文《墨池编》把周越书法列入能品,米芾《海岳书评》中对周越书法评价亦不低,但都没有提到什么“哆嗦”“颤抖”的字眼。 其次,我们从黄庭坚书风的演变来看,也与上面对黄庭坚的理解正相反,在他早期的书法作品中,基本上见不到这种过分强调提按的笔法与“振颤”的习气,或许偶尔有所流露,但并不明显。如《王长者墓志铭稿》,书于元祐元年(1086),用笔秀润妩媚,少有顿挫。而随着黄庭坚书风的发展,这种“振颤”的习气才逐渐显露出来,《华严疏》,书于元祐五年(1090)左右,则有意伸长某些笔画,而且注意了用笔的提按,黄庭坚个人大开大合的风格已初露端倪。至黄庭坚晚年(黄庭坚卒于崇宁四年(1105)),个人风格完全成熟,长枪大戟的笔画,中收外放的结体,尤其是提按顿挫的笔法,成为他个性书风的鲜明标志。这些特点在他的代表作《跋东坡书寒食诗》(书于元符三年(1100))中,得到充分地体现。《经伏波神祠诗》书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把这种笔法发展到极至,过分夸张的提按,长画的伸手挂脚,不能不说是带有某些习气。 这种笔法的演进,在他的草书作品中,也体现出同样的嬗变轨迹。《廉颇蔺相如列传》,书于绍圣二年(1095)左右,属于他学习探索期的作品,用笔稚嫩,风格妩媚,与黄庭坚后期成熟的作品,相去甚远。《刘禹锡竹枝词》大致书于绍圣后期至元符年间,显示了黄庭坚出众的熔铸能力,把旭、素、颜、杨融为一炉,沉雄的笔力,曲铁般的线条,醒目的点法,尤其在用笔的顿挫与线条的穿插上,个性特点已比较明显,但与后面老辣生涩的行书跋尾相比,还是显得平和而中庸。《诸上座帖》书于元符三年(1100)左右,《李白忆旧游诗卷》书于崇宁三年(1104)左右,都是他晚年的作品,就其作品的水平来看,无疑是黄庭坚草书的代表作,在自如的使转中处处强调提按顿挫,线条老辣生涩,章法上打破传统大草—泻直下的流动感,当连反断、实断似连,在时间感上形成一种阻断的涩势。个性的过分张扬,也明显地带来一些习气。 从以上黄庭坚的作品,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黄庭坚笔法与书风的特点是逐渐成熟的,他“振颤”、“抖动”的笔法越到晚年越成熟,由此形成的个性风格,越到晚年越突出,而在黄庭坚早期的作品中,是难以见到的。与周越的作品对比,黄庭坚成熟的笔法与书风特点并不见于周越的作品。 “抖擞”一词,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常用的义项有抖动、振作、奋发等,但这些义项或者不是“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原义,或与黄庭坚书风演变的实际不合。如果我们对 “抖擞”一词进行一次“考古”的话,会发现它在中古时期有一个最常用的义项:头陀。头陀是梵语,汉语译成抖擞,为滌除宿垢之义。“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之“抖擞”,用的正是此义。黄庭坚书写的《头陀赞》,开头即是“梵语头陀,华言抖擞。净一真心,振三毒垢。”,正可以作为注脚,这里抖擞正是“净”、“振”之义,“振”:除也,弃也。如《左传·昭公十八年》“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注“振,弃也。”。而且抖擞在作这一义项用的时候,往往用作及物动词,后接名词“尘埃”,作抖擞的宾语。例如: 抖擞辞贫里,归依宿化城。(王维《游化感寺》,《全唐诗》卷127) 尘劳期抖擞,陟降聊俯偻。(权德舆《早夏青龙寺致斋凭眺感物因书十四韵》《全唐诗》卷325) 抖擞尘埃衣,谒师见真宗。(孟郊《夏日谒智远禅师》《全唐诗》卷380) 恐污清泠波,尘缨先抖擞。(白居易《泛春池》《全唐诗》卷431) 君到高安几日回,一时抖擞旧尘埃。(苏轼《子由在筠作东轩记》《苏轼诗集》卷23)。 如果结合黄庭坚一生与众多禅师交往的实际情况和他对佛经深入研习的背景来看,“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抖擞”一词的意义,正由头陀之义而来。而且,动宾搭配的句型都也一致,“抖擞尘埃”—“抖擞俗气”。“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是说黄庭坚二十年摆脱不掉学习周越书法所染上的“俗气”,这里的“俗气”即“尘埃气”。 而且,黄庭坚在另一则题跋中也非常明白地告诉了我们“抖擞”的确切含义: 钱穆父、苏子瞻皆病予草书多俗笔,盖予少时学周膳部书,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故不欲为人书。① “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与“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意义、句型完全一致,“抖擞”,“湔祓”也,“湔”,洗涤;“祓”:除垢。湔祓,涤除宿垢。“俗气”,“尘埃气”也。黄庭坚的书论中“俗气”与“尘埃气”常换用:“见杨少师书,然后知徐、沈有尘埃气。”。 既知抖擞的确切含义,那么黄庭坚学周越所染上的毛病,自然不是什么“错误的笔法”或“习气”,而是黄庭坚竭力涤除的“俗气”。因为“俗”是黄庭坚一生所最忌讳的:“余尝言,士大夫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黄庭坚《书缯卷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那么,黄庭坚所谓的“俗”,在他书法中的表现究竟是什么呢? 往时王定国道余书不工,书工不工是不足计较事,然余未尝心服。由今日观之,定国之言诚不谬。盖用笔不知禽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② 由此可知,他所谓的“俗”,正是宋代初年的流行书风,周越的书法也可以看作是这种流行书风的代表,是俗书的代表,在黄庭坚看来,即笔法上“不知用笔”,具体说来就是“用笔不知禽纵”、“不知起倒”。字中无笔,便没有眼。他常常把 “用笔”与“有眼”联系在一起,“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这句话几乎成了黄庭坚的“口头禅”: 余尝评西台书,所谓字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人闻之瞠若也,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③ 黄庭坚诗学杜甫,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拾遗句中有眼”。“有眼”成了他评价诗、书、禅的一个重要标准。禅宗所谓的眼,指他们所参的话头与所斗的机锋中最警策之处,是最值得玩味参悟的那一点,他们可因此而悟道。 黄庭坚自己认为在黔南时书法尚“意到笔不到”,显然,在他看来都是“字中无眼”。但到戎州后,悟“荡桨拨棹”之法,“辄能用笔”: 山谷在黔中时,字多随意曲折,意到笔不到。及来僰道,舟中观长年荡浆,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④ 黄庭坚一波三折、个性鲜明的笔法,是由“观荡浆、拨棹”而悟得,这正是黄庭坚内心的得意之处,是他风格成熟的表现。 那么他所谓的“眼”,体现在书法上,即在用笔上强调提按顿挫,夸张的提按,顿挫的强调,形成了战掣涩劲的线条;结构上加强开合的对比,中宫紧收,突出主笔,字势欹侧,长枪大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黄庭坚晚年的作品,那雄健的笔力,豪迈的气魄,鲜明的个性,直可雄视百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点睛之笔,“挂树的死蛇”终于变成了矫健的飞龙。 由此看来,黄庭坚 “振颤”、“战掣”的笔法也好,习气也好,在他看来并非什么“错误的笔法”,也非受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而正是黄庭坚通过不断的学习古人、感悟生活,摆脱了周越的俗气之后,最后才达到的目标。这正是他为之骄傲和自豪的。黄庭坚晚年将自己与怀素相提并论,以宋代草书第一人自许的心态,也证明了这一点: 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蝌蚪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其余碌碌耳。⑤ 书尾小字,唯余与永州醉僧能之,若亚栖辈见当羞死。……此草字他日上天玉楼中乃可再得尔。⑥ [注释] ① 黄庭坚《跋与徐德修草书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② 黄庭坚《自评元祐间字》,《山谷题跋》卷五。 ③ 黄庭坚《题李西台书》,《别集》卷十。 ④ 黄庭坚《跋唐道人编余草稿》,《山谷题跋》卷九。 ⑤ 《跋赠元师此君轩诗》,《文集》卷十一。 ⑥ 《李致尧乞书书卷后》,《文集》卷十一。 (作者为山东大学教授) [宋] 黄庭坚 花气熏人帖 30.7×43.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宋] 黄庭坚 李白忆旧游诗卷 37×392.5cm 纸本 日本京都藤井斋成舍有邻馆收藏 [宋] 黄庭坚 苦笋赋 31.7×51.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宋] 黄庭坚 松风阁诗卷 32.8×219.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
灋,在传统先秦著作中是个常用字。然,编撰于战国时期的《左传》《国语》却不用"灋"而用"法"。"佱"、"灋"、"廌"诸字怎么会在传世的战国文献中消失殆尽?不免会做出这样的推断:大凡是汉人重新做了修纂或改窜。
-
在革命史学的编史学范式下,革命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的中心事件。基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论,"三座大山"的社会矛盾论也成为革命编史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就农村社会而言,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自然成为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根本任务也就在于土地革命。而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论(注:参见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天地图书出版公司,香港,1993年。),作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其背后隐含的现代性价值关怀当然不能否定,但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都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价值预设。在那里,革命不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仅仅是作为一种话语存在的,革命在价值层面被悬置了。近年来,在实证取向的社会史研究中,革命也被边缘化了。周锡瑞(Esherick)认为,在现代化范式中,革命对于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就不太重要了;当然,也应该摆脱那种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但是,"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注: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20世纪中国史》,《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实证取向的社会历史研究文本虽然没有那么鲜明的价值预设,但将革命从20世纪中国历史的中心移开,与历史事实也有很大偏差,毕竟革命在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在我看来,"革命"研究面临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研究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看"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二难困境。在中国史学界,可以说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后,革命史学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的主流范式,革命成为近代史的中心事件。而近年来兴起的现代化范式却从对立的另一极做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否定性解释,革命被边缘化了。对土地改革的研究就充分显露了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境地。在革命史学的解释体系中,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被凸显,如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而Edward Friedman、Paul Pickowicz和Mark Selden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一书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1年12月出版。)一书,其结论则是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力,反而将乡村中的权力交给了地痞和懒汉,即是说,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权,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德里克(Arif,Dirlik)认为,在美国汉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学者存在着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不能"含融贯通旧的中国近代史解释,甚至不愿正视它"。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这本书,该书的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注:参阅[美]德里克(Arif,Dirlik)《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何以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革命"范式固然带有较为强烈的阶级意识,而"现代化"范式则搬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并以西方社会价值体系为参照系来比附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明显带有资本主义"文化霸权"的叙事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寻求一种更加科学的解释策略,以此摆脱这一困境。当然,也不应夸大"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对立。从革命和现代化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学者可能大多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即革命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我们从表面或者宏观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的宏大叙事可以为此提供解释。但如果深入到一些细微的具体问题上,两种宏大叙事的困境就凸显无疑了。例如在农村"土改"和合作化的问题上,虽然我们一般都承认"土改"是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一件大事,是一场确确实实的革命,但在"土改"和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中国各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包括文化、经济的各个方面,这些改变生产关系的措施并没有带来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原因就在于它们与党的其他教条主义的理念结合在一起,如反对市场网络的观念,最后使农村的现代化停滞不前(注:参阅陶鹤山《范式创新与终极关怀--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从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视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革命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但毕竟不能从方法论上整合"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困境。杨念群认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并未出现如德里克所说的从革命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根本性转变,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所以,中国学研究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宏大叙事的一种扬弃,可以此为契机构建"中层理论"体系(注:参见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是否可以构建"中层理论"还需讨论,但这一认识问题的思路应是可取的。宏大的历史社会学叙事如能融入微观的社区分析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整合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两难困境。李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认为:"在研究共产党的组织动员对农村革命的作用时,不能泛泛地谈意识形态和国内外局势,不妨对党在实施动员时逐步摸索出的一些具体技术细加考究。可以研究这些技术的创造、示范、推广、演变,研究上级、具体执行者和群众之间在这些技术方面彼此作用的过程"(注: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这样的微观研究很难说究竟是属于革命叙事还是属于现代化叙事,只能说这一研究策略突破了上述两种叙事的价值预设,真正从革命的发生学机制上去解释其由以发生的内在逻辑。正如周锡瑞所说,真正的革命的发展似乎是一个更具条件的过程,它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受到检验(注:Echerick,J.1998,Revolution in aFeudal Fortress:Yangjiagou,,Mizhi County,Shanxi,1937~1948,Modern China,Vol.4:PP.368~370.)。 在"革命"编史学的叙事中,关于土地改革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存在着背离,其解释的困境是"革命"编史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黄宗智揭示了"土改"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之间的背离(注:参见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国外社会学》1998年第4、5期合刊(晋军译自Modern China,V21,1995,1)。),仅是就"土改"的实践构造而言的,没有清理革命史学叙事的内在矛盾。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是任何研究"土改"的学者所不能越过去的。韩丁特别界定了"翻身"的意义:"对于中国几亿天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北京出版社,1980年。)。这种所谓的"表述性现实"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土改"的现实构造却与之有相当大的距离。 黄宗智的解释策略当然可以有效地突破这种叙事困境,但不能说明"革命"编史学为什么没有摆脱这一困境。在"革命"编史学的文本中,当"土改"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述性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性现实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表述性现实,客观性现实服从表述性现实的构架。韩丁书中描述的"贫农"老堆金在分"浮财"时仅得到一口缸,"翻身了吗?"有几个人这样问他,"翻了个空身",老堆金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那口大缸。他被自己这句俏皮话逗得哈哈大笑。"翻了一个空身",意思就是说,在翻身运动中什么也没得到!老堆金的故事在上述关于"翻身"的理想类型中是得不到解释的。该书的这种叙事困境比比皆是。又如,韩丁以"革命"编史学的叙事说明近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呈现了集中化的格局,地主与贫苦农民的阶级对立极其尖锐;而具体到所描述的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及附近地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则是较为分散,地主、富农较少,中农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以至于县委书记在"土改"工作队出发前,向他们下令说:"找不到地主就没有饭吃!"对于个中原因,韩丁归结为"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以及该地土地的贫瘠(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70页、第27~28页。)。这样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在近代中国农村是一个普遍现象(注:参阅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更幸运些"只是一厢情愿的解释;而该地土地贫瘠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以此作为该地土地分散的特殊原因则是不可取的,因为土地的贫瘠在华北地区至少是较为普遍的。面对"土改"过程中的客观性现实,革命史学只能将其解释为革命实践的经验、教训、偏差,而这绝对不能否定"土改"的积极意义。所谓"偏差"和农民落后的"封建意识"倒更接近"土改"的客观性现实,而所谓支援了解放战争、农民翻身过上幸福生活,却较多地来自宏观的统计资料和官方的动员式话语。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国内"革命"编史学惯用的解释技巧。 "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的叙事困境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文本中更是屡见不鲜。"土改"过程中的阶级斗争话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权力资源,访贫问苦中的"挖穷根"、开斗争大会时的呼口号(诸如"打倒地主阶级"、"坚决镇压反革命"之类),是"土改"革命实践构造的内在组成部分。问题是,事后的研究工作再以这种话语进行文本的叙事,就值得反思了。在"革命"叙事模式中,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是引发革命的根本原因,这种解释与包括"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在内的"经济决定论"学术范式有内在的联系。"封建主义论"者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与农民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者尽管强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注:参阅[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现代化"的叙事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没有"革命"叙事中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所谓"阶级立场"),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分析模式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解释策略(注:参阅[美]亨廷顿:《转变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江炳伦中译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83年;[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美]斯科克波尔(Theda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98年;[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斯科特的"伦理经济论"虽然强调村落中的道德因素和习俗等地方性制度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仍采用"地主与农民"的二元解释模式。"伦理经济论"包括三条基本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利规范,二是"生存的权利",三是"安全第一原则"。在这种伦理经济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是通过"庇护-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地主作为庇护者要受到保证农民生存权利的道德约束,而农民作为依附者则受"有来有往"这样的道德规范约束。地主不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反而会在农民生存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农民也会在平时主动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乡村社区中的血缘、家族、宗教、集市等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制度、组织的操作,都在不同层次上反映了农民的这种"道义经济"原则(注:[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译本,第16~43页、第202~247页。)。在"革命"叙事的阶级斗争话语中,上述现象可能被解释为地主的"假仁慈"和对贫苦农民的劳役地租剥削。而"伦理经济论"显然是将乡村社会秩序理想化了,从中可以看出"乡绅支配论"的印迹。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中确实存在着如斯科特所说的三条道德原则,这样的道德原则是村落社会的习俗和习惯法;但在土地占有甚为分散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谓"地主与农民"的分化至少是不明显的。在"土改"过程中,相当多的村落几乎找不到几户象样的所谓"地主","土改"时各地的"地方特殊论"也不能说全无根据(注:参阅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102页。)。 我倾向于斯科特对乡村社会的总体解释,但不同意他的"地主与农民"的结构主义解释模式。我也不太同意与斯科特有过争论的波普金的"理性的农民"的解释模式(注:Samuel L. 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但对于其中"理性选择"理论所显示的个体主义方法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至少我在波普金的文本中看不到"地主与农民"这样的结构主义假设。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伦理经济论"结构主义解释的不足,从而跳出这一二元叙事的困境。 "土改"本身是一场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于是,大多数研究文本将国家权力与村落社区的互动关系作为考察的主体框架(注: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80. 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1986. Chan, Anita, Richard Madso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ege : 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黄树民:《林村的故事》,张老师出版社(台北),1994年;[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载同氏编《仪式与社会变迁》,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胡宗泽:《华北地方权力的变迁--1937~1948年十里店资料的再分析》,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其实,这也是一种叙事困境。前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从书名就可看出这一叙事取向,即"乡村是中国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从而,社会主义便体现了一种外部力量对中国乡村的侵略。"以至于关于"土改"的这些研究文本中,国家的仪式、权力、话语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以及乡村社会的反应,成了所描述的主要"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国家--社会"二元化的解释模式,是西欧经验,我们不可以直接拿过来作为方法论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这一二元界定是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如果我们在文本中去证实它,没有一个批判反思,就很成问题。 更加合理的解释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经济行为的现实空间。罗红光在关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就据此以村民生活脉络中的"生活关系"来取代"生产关系"概念,因为杨家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实际感受的是基于伦理观念的交换、协作关系,这是本来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不是历史学家从"生产关系"概念出发所建构的"所谓社会事实"(注:参阅罗红光:《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1~52页。)。就"土改"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而言,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理应、实际上也确实受到村落社会地方性制度的制约。这就要求研究者应从结构主义的外在视角转向个体主义的参与式观察,真正揭示生活在地方社会中的农民眼中的"土改"到底是什么样子,并力图从地方性的日常叙事中发现"革命"的宏富社会历史内涵。 而在以往有关"土改"的大部分研究文本中,却充斥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注:参阅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第22页;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我们尽管可以从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这样的记实文学作品中看到鲜活的人物、复杂的事件和动态的过程,但作者并无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理性意识,也未能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概括。李康、方惠蓉关于"土改"的研究文本(注:方惠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再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他们的观察视角似乎较为关注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的互动,而并未从"他者"的世界再现"土改"作为一种革命实践的内在逻辑。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
-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确实使用了许多尖刻的话语来描述犹太人、犹太教
-
对许倬云口述回忆录片断中提及张我军、张光直部分的质疑:其中在回忆傅斯年先生时,竟然谈到有关张光直和家父张我军的一些事。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文中所述与我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之事实,有大相径庭之处
-
宗教
书评
2008/09/06
| 阅读: 1901
女权,似乎就是平等的同义。在西方的学术视野里,伊斯兰永远是穆斯林世界不平等的根源。
-
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如果方案通不过,就不能急于甚至强制实施,更不要由于“暗箱操作”令职工“不明真相”闹出事来,造成损失再去补救,那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
本文结合有关马克思主义学者、主要机构和日本共产党的学术活动和学术出版,对2011年度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状况进行归纳和分析。同时对日本社会经济包括贫困化现象等有一定介绍。
-
任鸿隽不是在试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科学家,而是致力于科学之推展,以救国建国的先驱者。
-
几内亚总统阿尔法·孔戴在中国大连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接受了FT中文网总编辑张力奋的专访。他说,他和中国的双边关系,不是用几内亚丰富的矿产来换取中国的资金、技术和基础设施;就一些西方国家批评中国的非洲政策,他回应说,中国不是“新殖民主义”。
-
历史
文学
2008/09/05
| 阅读: 2025
解读瞿秋白临终告白《多余的话》的一个方式。
-
柄谷行人在《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德文版后记中说道:「我是以比较了解日本文学史的读者为对象来写作的,根本没有考虑到海外的读者。」但此书最终却被译成英文、德文、韩文和中文等多种译本。更为有趣的是,美国后现代主义元老级思想家詹明信(F. Jameson)竟特意为此书英译本作序,并在这篇长序中,大谈该书对西方知识份子的意义。究竟《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是一本怎样的著作,竟会在作者期许和读者接受之间产生这样大的落差? 诚如此书的中译者赵京华所言,当柄谷1969年正式登上日本文坛之际,他注意到:新左翼运动的退潮和知识份子反抗政府接受「日美安全保障协定」的运动失败后,很多与自己一同参与了该运动的青年,纷纷因政治幻灭而退回到所谓「内在自我」,亦即「文学」里。如此一来,文学彷佛成了与政治(外部)分立的个人领域(内部),但退回文学这一决定本身实际上却是对保守主义政治的默许。这种想法促使柄谷认真思考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他发现,自现代文学出现以来,人们确实曾对现代文学做过反思和批判,却从来没有怀疑过文学的制度性格。然而,日本现代文学形成於1890年代发生的「文言一致」运动,却恰好与日本现代国家体制的确立,处於同一时期。而这个想法便成了《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的论述起点。 柄谷所谓的「制度」不单指议会、法制和医疗等外在物质性制度,还包括思维方式和语言形式等内在的精神制度,柄谷将后者称之为「认识装置」。柄谷著手考察日本现代文学的认识装置时发现,现代文学的一大特色是「内在自我」的诞生,这个「内在自我」以「自白」的方式出现在小说等文体中,逐渐占据了核心位置。「内在自我」是前现代文学所没有的,但我们却以为它是古已有之的「自然」存在,甚至还以为,先有内在自我,然后才产生自白和忏悔一类写作形成。柄谷将这种误认称之「认识装置的颠倒」。柄谷认为,内在自我、自白和忏悔其实都是西欧基督教文化的产物。引伸开来,甚至建基於自我表白和完全投入之上的「恋爱」和「热恋」,也是这个颠倒的认识装置的一部份。他并引述北村透谷对「风流」的讨论,借此证明自己的论点。北村认为,从尾崎红叶到德川时代的文学里,我们可以发现「风流」,但却根本没有现代式的痴迷恋情或「恋爱」。因此,柄谷断定,在古代日本人那里,只有「在乎相恋而不痴迷」的「风流」,而根本不存在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西欧基督教式的「热恋」或「恋爱」。「恋爱」和「内在自我」一样,根本不是自然而然的存在,而是西欧基督教文化的产物。 「内在自我」在现代日本文化中出现,并非仅仅在日本原有的认识装置中添上一个新元素这么简单。恰恰相反,它意味著整个认识装置的一次大颠倒。而这次大颠倒的其中一个构成要素,则是视觉和认知模式的彻底转变。这次认知模式的转变便具体展现在「风景」这个现代概念的出现这一文化事件上。我们一般以为,西洋风景画是一种比传统山水画更接近真实的绘画。但柄谷却认为,风景画并非在描摹外在的真实,恰恰相反,风景画所再现的「风景」不过是「透视法」这种西方视觉文化或认知模式的产物。柄谷引用瓦莱里(Paul Valéry)的说法指出:「因为我们的眼睛对於树木、原野等不像对於生物那么敏感,所以画家通过专心致志描摹这些景物可以做到比较随便的任意摹仿,其结果是在绘画上这种狂乱独断的画法成为理所当然。譬如,画家若是以画一根树枝同样粗暴的画法来画人类的手脚,那么我们一定会惊讶的。」换言之,我们之所以认为风景画接近真实,非因它描摹了外在的真实景况,而是因为它符合了「透视法」这种现代认识装置。 柄谷并透过分析国木田独步的小说《难忘的人们》,进一步指出,描写「风景」并不等於对外在现实的描摹,恰恰相反,「风景」是由对四周环境漠不关心的「内在的人」(inner man)发现的。《难忘的人们》讲述:无名文学家大津向在多摩川沿岸的客店偶尔相识的名叫秋山的人谈论「难忘的人们」。他拿出自己标题为《难忘的人未必是可忘记之人》的手稿,向秋山展示说明:所谓「可忘记之人」是指「朋友知己及给自己以帮助的师长同辈等」;所谓「难忘的人」则是一般说来忘了也没关系但忘不了的人。在谈论「难忘的人」时,大津曾这样说道:「当时油然浮上心头的就是这些人,啊,不对,是站在我看到这些人时的周围光景中的人们。」换言之,对於大津来说,所谓「难忘的人」其实是作为「风景」而存在的人。故事的结尾讲述,两年以后,大津在同一个手稿上再新加上一节,但不是曾与他深入交谈的「秋山」,却竟是没有深交的背景人物「龟屋主人」。这一结尾清楚地例证了柄谷的洞见:「风景」是被无视他人和外部现实的「内在的人」发现的。
-
2006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06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张厚义主笔的《私营企业主成长的新阶段》是其中的最后一部分。由于版权限制,仅转载摘编。通过比较1993年与2004年两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私营企业主数量迅速增加,开业前的职业构成,由以农民、工人、服务业人员等为主体(占其总数的59.9%),转变到以各类企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供销人员等为主体(占其总数的63.1%)。同时,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政治经济方面力量增强。
-
纪录片从创世纪以来的80多年间一直笼罩在大师的光辉里,那些卓然独立的先行者命名纪录片、创作方法、美学流派、美学运动甚至某一段电影时间,他们为纪录片立法,确立新的标杆;他们扭转历史的航向,创造新的美学;他们担当时代的良心,留下不朽的经典。一部纪录电影史就是大师与大师交替的历史。然而,大师时代无可挽回地终结了。
-
中国科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张和平教授谈上海火灾
-
就欧洲对中国的认识而言,18世纪上半叶可视为一个分水岭,也是一个过渡期,在此前后,欧洲分别处在两个不同的文化阶段,它看待中国的基本着眼点也因此有着显著的区别。
-
美国媒体对美国外交决策的影响,有着上百年的传统。早在19世纪末,赫斯特和普利策的报业帝国主宰的"进步媒体",就曾成功地将国家引向战争的狂热中,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并最终导致了美西战争的爆发。现时代,电视和互联网的日渐强势,以及"CNN效应"的频频奏效,则被视为媒体对政府外交决策影响力进一步上升的标志,这其中,默多克集团对美国媒体的全面渗透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
历史
环保
2008/10/29
| 阅读: 1670
主要介绍1990-2000年间的研究成果,涉及部分70-80年代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