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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考察1920年代的京音国音之争入手,对常被视为以纯粹声音为途径建立民族国语的京音国音两派背后的真实冲动进行了分析。从这一问题出发,重新讨论了现代民族主义理论中从语音中心主义到语言民族主义的逻辑过程,分析了中国国语运动中蕴含的中国民族主义特殊性,并尝试以此为基础,对当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进行了一定反思,试图为思考国语文学提供一个思想史上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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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据下的一九二○年代是台湾唯一有无政府主义活动的时代。无政府主义运动还是留下重要遗产,而最重要的就是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共同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政治视野,一个把全人类的社会变革当成自己任务的视野,从而使跨地域连带与各地域事务的介入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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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中国学家要回答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要不要抗拒欧美,另一个是要不要排除中国。本文根据这两个问题得出中国学的四种视角,分别以白鸟库吉、内藤湖南、津田左右吉与竹内好为例子。他们各自追求从某种卑微身份中的解放,但是根据沟口雄三的阅读,这些解放策略并不成功。沟口尝试了一种从中国历史基体出发,并用一种他称之为为了中国,而对日本加以“异别化”的解放策略,使他取得进出中国的能力,也就等于取得了进出日本的能力。但因为他并没有解决历史基体的范围如何界定的问题,使他不能断定如何才算是为了中国,才算是赋予中国主体性,则任何人的行动都有可能视作为了中国,这时他的解放策略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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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籤又称运籤、神籤、圣籤、籤诗等,属于占卜术中的一种,其基本特点是以诗歌为载体、以竹籤为占具来占卜吉凶。在中国令人叹为观止的种类繁多的占卜形式中,影响最大的恐怕要算是灵籤了(或称“抽籤”、“求籤”、“占籤”等)。本文仅就灵籤与《灵棋经》、灵籤与谶、灵籤与诗歌的渊源关系做简要的考证,认为:灵籤的历史悠久,渊源可以追溯到周代的《周易》,而在形式上受《灵棋经》影响更为直接,同时与谶语主要是诗谶和图谶的流行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的关系,另外诗歌创作的繁荣也是灵籤产生的前提条件。灵籤产生是中国古代占卜术逐渐趋向世俗化、占卜方法趋向简易化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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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凡属分裂鼎足时期,都曾出现过这种状况,在这个纷争的过程中,谁能集中知识分子的智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谁往往就会是最终的胜利者。在这个问题上项羽不如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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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山先生原文前言:这篇文章是应编者的建议,将我以前发表的两篇文章,即《日本人和鲁迅(上)》(《人文学部纪要》4、5号合刊,1971年3月,和光大学人文学部)与《在日本的鲁迅(上、下)》(《科学与思想》41、42号,1981年7月10日,新日本出版社)整理成一篇,并略有增删。关于这些问题,前辈们的成果本文曾多次引用的有:冈崎俊夫的《日本的鲁迅观》(《鲁迅指南》56年岩波版《鲁迅选集》别卷);还有在日本的有关文献目录,如鲁迅研究会编《鲁迅研究文献目录》(《文学》昭和56年10月号及同年12月号的《补遗》),饭田吉郎编《现代中国文学研究文献目录》(昭和59年,中国文化研究会,及《大安》昭和61年5月号的《补遗》),本文从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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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败与庚子国变后,白话运动渐起。梁启超认识到开启民智须借助于白话小说,而白话地位提高"必自小说家成之"。但倡导"小说界革命"时,他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却未论及于此。白话推广遭遇到阻力,连热心白话者也艰于白话写作。市场力量的介入,增强了白话的声势,但又维持了它与文言相平衡的状态,这种平衡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才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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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历史
2015/02/25
| 阅读: 2521
"保钓",其意义除了群岛的主权归属外,还具有当代台湾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它是台湾思想界对于"冷战思维"和"反共意识形态"的首次诘问和批判,堪称一次"深刻的海外华人的文化思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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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历史
2012/06/28
| 阅读: 2521
2012春夏,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继续挑衅,先是东京都政府号召"购买钓鱼岛",接着右翼分子登岛"垂钓",让这一问题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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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在中欧法学院讲座的文字记录)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有此机会,又一次和法大的同学们交流。今天想谈谈三十年来法治建设、法律人职业共同体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挑战,也就是职业伦理的问题。三十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在立法方面,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是整个法律在社会上的,整个法律人,包括司法部门、检察部门、律师职业,整个的尊严是不够的。事实上,这些年来的发展,使得普通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弱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问题的要害是,法律职业道德的缺失,或者说是遮蔽。关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当局、行业自治组织都是有所规定,学者们也有所论述。一般的论述是以美国,或者以某一个西方国家为样板。西方法治环境下的职业伦理问题,基本上是个平衡问题。这一点,我在《政法笔记》里谈论过,也就是“好律师能不能成为好人”,可能同学们已经看过。我在那篇文章里谈过,就是一个律师的忠诚问题。一个现代法治条件下的律师,能否既忠诚于其客户(或者委托人),尽心尽职,以审慎的、职业化的专业水准的服务来工作,同时又服务于整个法律上的正义,因为律师毕竟在诉讼中也是法庭的一员,在非讼业务中,也是整个法治系统的一员。他能不能同时忠诚于两个方面?这是完备法治系统中的最根本的伦理问题。几乎所有的职业伦理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比如律师的保密义务了,与法官的距离呀,跟政府的关系呀,以及怎么衡量司法审慎的标准呀,都是这么谈的。但是如果我们拿教科书上的这一套拿来观察中国的律师业务,中国的司法实践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不存在这个问题。没有哪一个律师会按照司法部公布的哪个条例,或者按照关于律师道德的规范,或者按照教科书告诉我们的东西来行事的。律师的职业伦理是缺失的。事实上,客户和司法监督部门也不会去追究。我这儿有一篇文章,是方教授之前跟我提到过的,后来是贵校孙国栋先生拿过来的《律师文摘》上转载的一篇文章,关于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郭生贵的案子。郭生贵因为受贿,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主要罪状是,安排法院内部的案源,把它们交给他熟悉的律师来办。而那些律师显然也没有任何伦理约束,也没有司法部门的监督或者其他的障碍,都是能够拿到他所安排的案源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整个系统内部,实际上是没有任何约束的,才能让郭院长这么样做了很多年。但是这篇文章里有一个事情很有趣,它讲到法院内部有一个法官是蛮有正义感的,他不断地揭发这个院长的违反规定的做法。这位法官叫吴肃。吴肃在这个文章里讲过一段话还蛮有趣的,他对比了腐败的院长和前任领导的不同做法。吴肃举了一个例子,“我当审监庭庭长时,有一次一位前领导找我,说‘你们正在审理的一个案子,申请再审方单位领导是我的老同学,你看看有改判的可能性吗?’正好他找我的前一天,法官已经向我汇报过了,此案已经准备驳回,不可能改了。我就把案件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他说,‘好,我明白了。你给我个面子,别驳回。我来做工作,让他主动撤诉。’” 这是前领导的做法,结果当事人很快就撤诉了。吴法官的意思是,这种做法是很好的,(笑)是合乎我们法院的“惯例“的。可是郭生贵就不一样了,人家托他的案子,他跨过主管院长和庭长,直接找审判员,审判员得猜(诉讼)哪一方找的他?(听众笑)。你看,他还不明确告诉你,谁找的他,你该怎么判,他还让你猜?(听众笑)。先按照正常程序,特精心地把案子做好,向他汇报。如果,他说不行,你得再琢磨。他说,我不喜欢这个判决。你得自己去琢磨,他不会明确告诉你。审判员这时才知道(诉讼)哪一方与他有关系。这种琢磨,它也有它的技巧。我觉得这一段描述挺有意思。它说明了,至少在当时的西城法院,基本上是没有职业伦理的。即使是前院长,实际上也是不管的。只不过他做得好在哪里呢?他不直接干预审判。他该做的也做了,比如帮委托的人、亲戚朋友打听一下,来稍微间接地影响一下,他也不违背现在的法院的纪律。当你告诉他:“对不起,我们不能改判。”他会说:“给我个面子,我们一起来把这个案子妥善解决。”郭生贵完全不管这个,他连潜规则也打破了。(听众笑)他不仅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他连潜规则也不遵守。办案的法官必须在郭生贵自己制定的一套规则中运作,在“郭生贵式的伦理系统”中寻找合适的位置,来做自己的工作。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局面,是不是?这个局面当中,如果我们按照教科书中的职业伦理去观察,是完全驴唇不对马嘴的。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局面当中,法官本人才是真正的最后的受托者,律师只是整个委托关系当中的一个代理人而已。比如说,各位当中,如果谁有一个困难,或者一个纠纷要打官司的话,你实际上是委托一个律师,再去委托一个法官,那位法官再去委托一位(对案件判决)有真正影响力的人的头上,这个委托关系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是目前的职业伦理规范根本就无法处理的。也是连潜规则都算不上的,另外一套个人化的司法关系和代理关系。郭生贵实际上就是他那个法院的唯一的受委托人,整个制度变成一个“竞贿”的关系。就是双方贿赂,来竞争他的决定。这样,司法的正义当然就被扭曲了,正式规范成为具文,潜规则又变成因人而异的制度了。这样就不能怪普通老百姓,或者媒体对司法会有质疑啊,失去信心啊,或者诉诸其他的渠道。例如,信访。信访,大家都知道,是个大问题。信访为什么制止不了?给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带来巨大压力问题。这不仅仅是传统上有“告御状”的做法,所以喜欢到北京喊冤,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在这儿,普通老百姓眼里,司法的尊严以及它背后的伦理基础是看不见了,也无法预测了,所以他与其通过这样一层一层委托来诉讼,还不如直接到政府门口喊冤,政府部门或者人大(可以)反过来向法院施加压力,反而有可能来解决他的诉讼问题。虽然,不一定是哪一个成本高。那么,我认为,值得我们首先探讨的就是,为什么经过三十年的改革,职业伦理的建立还是这么困难?我觉得有几个因素可以探讨。一个是整个经济改革,(相对法治建设)总是有点超前。每一次经济领域的改革,新的市场的开发,新的经济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比我们法律的规定要稍微超前一点。所有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好,到金融产品的开发,到现在创业板、房地产开发、小产权问题,它们全部都不是现有的法律规范制度所能够容纳的。这些东西对于立法来说,当然也是一个挑战,但同时挑战了法律人职业的道德底线。就是在经济活动中,总是把法律抛在一边,执行一些政策。这使得,不管法院也好,律师也好,甚至一些法学家也好,对于这个规则的约束、伦理资源的应用都采取非常灵活的做法。讲得好听一点,开放的态度,人们不再在乎规则的效力,而总是用一种实用主义或是功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法律活动。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是,在经济改革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政治、社会运动。什么运动呢?资本在中国的再次出现或者复辟,就是私有制的重建问题。这种重建,用老百姓开玩笑的说法就是,“打左灯,向右拐”。“打左灯,向右拐”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种相冲突的道德观、伦理责任同时并存。当你“打左灯”时,不是仅仅“打左灯”,而是意味着一系列的政治话语、意识形态的呈现。它通过主流媒体保持着这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继续。而“右拐”,也不是简简单单“右拐”,它也要有一套正当性的说法,也要通过主流媒体来宣传,给整个社会来消费和接受。因为老百姓也不会说是,你只相信其中一套,而不相信另一套啦。你必须两套都相信。既承认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和它的有效性,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反正在官方尤其是法律制度层面是要保护的。但另外一个方面,整个经济政策,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实际上已经是基于私有产权、契约的订立呀,就是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也是必须要维护的。因而,实际上,不仅是在法学院,在整个社会,这两套体系都是当代中国人生活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很难建立一种统一的、严格的职业标准。它使得任何行为都能正当化,包括咱们做老师的。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我前两天到湖南去探亲,湘潭大学就请我去给他们做个讲座。讲完之后,他们的学生很热心,就把他们编的刊物拿来让我题词。他们已经办了十年了,都是本科生做的,挺好的。我拿过来看了一下,第一页,曾宪义;第二页,王利明,都挺好的;再翻翻,翻到最后一页,周叶中。我说,你们怎么请他题词?那些学生也都挺好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周老师的题词是,“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政、一定要什么什么宪法,一定要什么什么,几个一定要”。(听众笑)。他们说,那,冯老师你提个题嘛?我就题个“杜绝抄袭”。(听众大笑,鼓掌)。将来你们要是印刷时,就把我题的词放在他的后面。(听众笑)他那样一个宪法学家呈现出一种分裂的人格。今天在某一个崇高的地方,比如说中南海,讲宪法;明天(就抄袭),他未必是自己抄袭,比如他的博士生去抄袭,但是他不管。做另外一件事,是没有矛盾的。不仅是他,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存在矛盾的。跟西城区法院是一样的,是可以同时传授一种宪政知识,西方化的或者台湾化的宪政知识,但又做一个违反那个知识的行为。难怪前些年德沃金教授来中国访问,方老师还评论过这个事儿。访问在中国大受欢迎,但是他回美国在纽约书评上大讲“中国人虚伪”。(听众笑)虚伪在哪儿?他发现所有接见他的官员也好,同他喝酒的学者也好,都在大谈人权、宪政。可是他说,你的这个人权、宪政,不是我的那个人权、宪政。怎么可以这样呢?实际上他没用这个词,但是他是这个意思,不是有点“分裂”了吗?没有一个伦理基础在底下,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如果我们从这三十年走过来的历程来看,这不奇怪,这正是我们这个制度的特点。它不仅容忍这样一些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制度也依赖这样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主要不是对外的。像德沃金教授这样的人来访,他会比较敏感,因为这个制度不是为他设计的,他只是碰巧见到了这个制度的一个侧面而已。而我们天天碰到的,才是它真实生活中运行的东西。这个,我认为,才是潜规则泛滥、法官和律师在现实生活中无所畏忌,没办法遏制政治腐败、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仅是腐败泛滥的问题,而且是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很难形成的问题。不仅是我们自己很难形成的问题,在社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以及政府部门眼里,他们不可能信任这个法律共同体,他们看不到你们是因为什么东西走到一块儿来。最近,不是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薄熙来在重庆“唱红打黑”。打黑这个问题,自七十年代末年年都有的,不稀奇。但是薄熙来这个打黑打的不一样,他先让老百姓唱红歌。所谓红歌,就是三十年前的歌啦。他为什么是这样子的。我跟那边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也聊过。我看到的报道似乎是,我们法学界的很多人都感到非常的不安。对所谓的“程序正义”被忽略的情况,对当中的一些不太符合“教科书法治精神”的东西表示不安。我就在想,为什么呢?显然,“打黑”本身,不“唱红”也可以打,三十多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但是他现在采取了一种动员老百姓的做法,有点像以前的“走群众路线”了。另外,他宣传的基调也不再是“依法治国”那一套,而是回到三十年前的那一套。他是一个政治家,而不是一个法律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地的治安问题,黑社会问题,反正他有他的目标。但是,显然当地的老百姓是满意的,这点他做到了。得罪的是谁呢?除了那个被抓起来的人以外,主要是得罪了法学界。换言之,这个法学界已经公然“与人民为敌”了。在伦理位置上,他们是与当地的人民“为敌”的。他(法学家)觉得自己关切的某些价值受侵犯了,倒不单是想为文强辩护了。当然文强,这是抓起来的人,也是需要辩护的。为什么这些政治家,他们抛弃了三十年来建立的话语和伦理知识,而是用了我们在法学院被告知早已“死掉”的知识。但是,薄熙来和重庆的打黑运动显然不认为是这样,他们认为这是活的东西,所以他们要用这一套东西。另外一个相关的事,我注意到国庆阅兵的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同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国庆阅兵发生了什么事?就是阅兵的最后一刻增加了一个方阵,就是由清华的学生组成的,在所谓的“春天”方阵之前的方阵。把那个口号又拿出来了,就是“毛泽东思想万岁”。这个口号是八十年代改革以来基本上不提的。你要是提这个口号,在主流媒体是基本上发不出声音的。但是这次阅兵和游行把它拿出来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光说“春天”没用了,你光说“人民富起来了”,你光说“邓小平看到中国人民富了,笑了”没用。你还得加上那句“毛主席看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笑了”才行。在这个基础上,你才能说后面两句笑话,“谁看到自己的像,笑了”和“谁看到女民兵,笑了”。(听众笑)这和“唱红打黑”是同一个原则,是同一个伦理原则再造。对不对?是把整个政法制度安到另外一个基础之上。他会给老百姓看,说,“你看,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为你们服务”,而不是说“我们这次打黑,是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按照规则,按照程序正义来进行的”。因为老百姓知道“郭生贵式”的法院是怎么回事的。他已经没有办法把我们的职业呈现在老百姓面前,让人放心了。他必须注入新的东西,这些东西实际上是老的东西。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三十年来的改革所忽略的伦理资源,即便要继续改革、深化改革,照中央的话来讲“不动摇”,也不能忽视。“打左灯”并非仅仅是做个样子,“左灯”和“红歌”所代表的那套伦理精神和话语,将是长期支持中国“向右拐”的伦理资源。换言之,它将长期约束着中国法治的发展,而不会像我们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法学家所想象的那样。现在来看,不管是我九十旧年代的“重新出发”也好,还是到最近的(法学界的)一些说法也好,法治建设的一些东西,它的基础是不稳固的。所谓中国特色,实际上特色在这里。我觉得,从现在起,我们以后在所有法律领域的讨论,纠纷的解决,尤其是疑难纠纷的解决,都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这个“左灯”的影响,这个“方向”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办法把“郭生贵式”的制度继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可以重新考虑对近期司法改革的看法。我知道法学界有不少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改革持批评态度,认为是把过去的“群众路线”呀、“大调解”的做法给恢复了,甚至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这其中的具体做法,我们不评论。也许是有些问题的。但是,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换?我认为是有它的道理的。他并不是真的换了一套做法,或者扭转了改革方向。它实际上还是走的改革的路,只不过原来的那一套做法没有办法取信于民,没有办法建立我们所需要的职业伦理。法制改革必须另寻资源,另寻合法性。换句话讲,法治改革的合法性本身在近年来受到了挑战。整个国内的大形势,也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从去年的汶川地震、西藏动乱、奥运风波到今年的新疆冲突,使得原来的这一整套话语都受到挑战。(我们谈)“和谐社会”,“和谐”本身必须要拿出来东西支持。实际上,今天新疆的许多地区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远远不是和平。因此,我们新的一代,比如说我们在座的八零后、九零后,他所面对的政法改革,他所预期的那个改革,肯定不像我们这一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样,肯定有不同之处的。在这个情况下,正是我们重新审视职业伦理基础的时候,重新建立职业伦理的时候。把它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使得法官、律师,还有我们法学家怎么取信于民。这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律师的职业化,法官(司法)的尊严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交换上。交换的是什么?就是以你严格的伦理约束来换取整个社会对你的信任,使律师具有职业的垄断性,让没有律师资格(的人)退出这个正式司法程序,退出重要的经济领域。人家凭什么退出呢?就是你要以高质量服务和严格的伦理来交换。在目前,这个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所以任何人都能参加司法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在不受正规的法律教育的情况下参加司法考试,进入这个行业。当然,这有过去一些做法遗留下来的影响,但是另外一个关键的一点是:至今为止,中国的法律人,尤其是律师,拿不出任何东西去换取他要求的在业务上的垄断,也就是他拿不出他的职业伦理来。另外,对于我们法学院的教育和法学家的研究来说也是个挑战,教育问题我会在下周跟大家详细讨论。从法学上来说,我觉得跟四九年前我们遭遇的法学上的挑战是相似的。今天,中国法学面临的伦理挑战,在某种程度上重复了四九年以前民国时期法律人所面临的挑战。什么伦理挑战呢?就是在一个急剧地变化甚至是革命性变化的局势下,大规模的立法,大规模的西方法律学说的引进、讨论的同时,法律人不能迷失政治意识,不能缺乏历史意识,不能迷失政治方向。就是,不能让政治问题脱离我们的法学教育。当然,政治问题跟法律问题是不一样的问题。但是由于近百年来的发展,法律是深刻地卷入政治的,政治问题是法律问题的灵魂。而我们三十年来的法律教育恰恰和解放前的法学一样,往往是忽视这一点。也是在孙国栋给我的《律师文摘》里边,我看到一篇挺好的文章,是南京大学的张仁善写的,研究的是民国时期的法律精英。他里面提到王宠惠、吴经熊他们的贡献、活动。最后,他讲到一点,训政时期,蒋介石提出“司法党化”原则时,这些著名的法学家都没有反对,相反都表态支持了这么一个做法,因而跟他们平时的论述相反。张教授认为这是“在官言官”。我觉得这里面也有人格分裂问题。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政治环境里边,如果法学家忘掉了它的历史责任,忽略政治问题,仅仅从技术上做工作的话,他是会像王宠惠他们那样变成分裂的人格,可以是说一套、做一套,他用不着解决些基本问题。但是有一点,今天和以前不一样。四九年以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革命问题。也就是说,当时的法学家不论怎样努力,建立一套新的秩序,灌输一种新的伦理精神,他的前途可能都是失败的。为什么?这个社会的主要运动不是在立法方面,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革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左翼思想运动。那一套(法律职业)伦理精神,恰恰是四九年之前所无法容纳的,因此它最后落到被摧毁的命运也是不奇怪的。但今天不一样,整个社会发展方向不再是四九年之前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职业伦理的重建还是有希望的。只不过,重新拾起这个任务的人应该具有敏感政治意识的,应该是具有深刻历史洞察力的人。这样子的人,才能够看到整个法治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什么。这个挑战不再是知识上的,它的逻辑不再是我们不知道发达国家的某一项法律,比如说关于职业伦理的规定,从而我们的立法就有缺陷,绝对不是这个逻辑,而是怎么样把当前面临的困境——整个法律制度没法获得尊严,效能非常低,因而必须回到三十年的许多做法上——这样子的挑战看得十分清楚,然后加以解决的训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我们中欧法学院也好,还是任何其他的法学院也好,主要的任务所在。在座各位都有这个责任。它不仅是个学术问题,也关系到整个法律人共同体的未来。你在怎么样的伦理资源上建立自己职业的地位,司法的原则,处理这些非常困难的问题。因为,就像我刚才说的,整个大环境、整个政治制度,它是容纳两个互相矛盾甚至是抵触的意识形态。你怎么办?你不可能假装中立。而你面临的所有的具体问题,也都不是中立的,也都卷入这样那样的地方政治呀、地方利益呀、部分利益呀。你要用怎样的一套伦理价值来说服争议的双方来接受。这是一个大问题,你没有办法通过中央立法来解决。它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法律人共同体生存的问题。它不仅是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法律共同体,比如法院系统,如何运作的问题。我想,我们研究职业伦理,这是目前的起点。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像薄熙来的“唱红打黑”呀以及其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他是政治家,他知道什么是可以利用的。我们法律人,实际上也一样,也有你必须运用的资源,也有必须说服当事人的一套东西,关键看你怎么建构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回儿事,它的具体运用是另一回儿事,这个取决于每一个法律人的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法学教育实际上是政治智慧的培养。技能、思辨的技能(也就是法律业务)是一回事,而政治智慧是另外一个基础。所以,我希望我们中欧法学院能在这个方向迈出一步,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建立的一个新起点。寄望于大家。谢谢!(听众鼓掌)韩晓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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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迪乌认为,我们目前所生存的时代,在全球经济危机的阴影之下,资本主义却更野蛮、更粗暴,竞争更为惨酷,整体世局反而更像是19世纪的样貌。也因此,在19世纪涌现的共产主义假设,乃至巴黎公社的经验,都为我们留下丰厚的历史资源,留下强大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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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医卫
2006/10/20
| 阅读: 2518
鉴于最近又在争论中医存废,特此登载左玉河对1929年的中医存废之争的分析。这场争论不是简单的学理讨论,而是中医界为谋求自身生存而进行的殊死抗争。这场论争不局限于中西医学理之是非,而是扩大到思想文化范围,甚至提升到了政治意识形态层面。尽管中医之生存危机并未根本消除,但在中西医两大阵营对峙、冲突与融合与调适过程中,中医逐渐走上了自我革新与科学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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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一部凌家或是闵家的朱墨套印本询问先生说,这书刻得很漂亮,我是不是可以买一部留下把玩?先生断然批评说:"辛德勇,你是念书人。过去正经念书人的书架上,要是摆上这样的套印本,是很为人不耻的。"显而易见,先生购买收藏古籍,纯粹是念书人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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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肇政的描写并不符合二·二八事件当时的真实情况,而我们更重视的是其小说中反映的解严以来台湾社会思潮的某种动向。随着"台独"论调从地下走向台面,与此相呼应,一股媚日反华的思潮也在90年代以来的台湾涌动高涨,其中包括弥漫于台湾社会的认为日本殖民统治为台湾带来了"现代化"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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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讨论围绕三个层面展开:华侨华人研究,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以及笔者个人对槟城—吉打州华人商业与权力关系的研究。争论的实质是这样一个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既华侨华人研究应该分别被视作为某一孤立的主题研究领域、区域研究和学科研究方法,还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合整体的问题。本文并非企图为华侨华人研究确立一个标准,而仅仅是呈献一个实例,即把个人的研究视角和经历,结合大的结构、进程、理论和方法论的关怀等问题,情景化地考察。 [作者简介]吴小安(1965-),男,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研究东南亚近现代史、华侨华人史。最近出版著作为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Rethinking Ethnic Chinese Studies: A Southeast Asian Historian’s Perspective and Experience Abstract: This paper is to contextualize the discussions in relation to ethnic Chinese studies, Southeast Asian (and Southeast Asian Chinese) studies in general, and my own research on Penang-Kedah Chinese business and power relation in particular. The debate is essentially a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issue on whether ethnic Chinese should be separately seen as research subject, area studies and disciplinary approach, or correlatively seen as one combination. The attempt is not to establish a standard, but rather present an example by integrating my own research perspective and experience into a larger structure, huge process, and bigger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concern. 一 华侨华人学科建设的问题 北京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中心李安山教授主持的“华侨华人学科建设”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很有意义。讨论的时机,于今天,相对已有的研究积累,比较成熟;相对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成就、新形势与新问题,更有必要。讨论的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针对过去,对我国华侨华人研究现状和问题进行总结和评估;二是面向未来,对华侨华人研究进行科学的定位和梳理,明确今后研究的方向、方法和视角。 争论的实质是这样一个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既华侨华人研究应该分别被视作为某一孤立的主题研究领域(research subject)、区域研究(area study)和学科研究方法(disciplinary approach),还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合整体的问题。问题还可以继续围绕一个三位一体的层面展开和延伸。第一, 中国层面:因为学科研究的对象是华侨华人,它在种族与文化上是与中国无法隔断的,或多或少受中国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第二, 居住国层面:因为华侨华人是居住在海外的移民,而海外各居住国状况又是千差万别的。华侨华人必须现实地面对各自当地民族、社会和国家并受其影响,以谋求解决生存、适应、同化和发展的问题。第三, 华侨华人社区自身层面:即作为移民的华侨华人,在特定的、陌生的环境背景下,自身内部政治、经济、社会组织、文化生活与权力关系。这同样不是一成不变、整齐划一的。所以,华侨华人研究,远远超越了以中国为传统坐标来界定的、以政治意识形态、或先验的地域文化血通论为导向的、以密封的或孤立静止的华侨华人个人、家庭和社区层面为唯一研究要素和分析单元的学科范畴 —— 这些已经被证明,不仅成为华侨华人和所在国与中国正常健康交往的障碍,更成为活跃学术研究与活力的枷锁。 具体说来,华侨华人研究,地域上,涉及的是中国与其他国家间的互动;文化种族上,涉及的是华人或中华文化与其他种族和文化的互动;学科上,对它的研究也应是开放的,不必也不应该是某一特定的、专门学科的专利。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学等学者到可以研究它。但是,其最终成果,体现更多的是某一学科的视角、方法和特点,无论该研究的方法是交叉的,或跨学科的。凡此种种,强调某一方面,而故意忽略另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不客观的和一厢情愿的。这里,学术问题研究与方法论的探讨与反思,应该是核心;国内研究与国际研究的接轨与比较,不失为讨论的一个好的出发点和对照物;中国华侨华人研究特有的政策层面与国内学术机构资源间的互动关系等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概而言之,华侨华人学科建设应该是,在全面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分析、总结和探讨中国华侨华人研究的现况与问题、挑战与对策、优势与不足、理论范式与视野方法、资源配置与整合、学术规范与评估体系等一系列框架性问题的理论课题。 换句话说,作为学术的华侨华人研究,在意识形态或政治取向上,它不应该是宣传的、主观的和误导的;在宏观研究框架上,不应该仅仅是中国中心的、没有居住地国家与社会为现实依托的、一厢情愿式的想象共同体;在具体的研究范围、对象和形式上,更不应该是大而空的、明显于经验(empirical)材料收集和分析无法操作的剪刀加浆糊的拼凑;不应该是学界常见的冠以所谓“学术研究”的、实际却往往是通俗或朴素意义上的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人物故事、宣传报道、总结报告、或其他杂烩;当然,在研究手段和过程上,自然不会应该是指把国外研究成果翻译后占为自己的引进介绍、甚至抄袭的那种拿来主义。 本质上,在严肃和澄清学术道德和规范的前提下(本来,这不应成为一个问题。但这里笔者还是要指出来。笔者不能肯定课题组是否把它作为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华侨华人研究,涉及的是一个在更广阔的跨国界、跨社区和跨学科背景下的种族、地域、文化、学科、政治、经济、社会、历史等一系列要素或单元间的互动、影响、模式和动力。或者说,华侨华人研究是与移民、种族、同化、劳工、贸易、地区互动、国家形成和社会变迁等大的主题、大的范式、大的结构和大的进程等密不可分的。当然,这些大的主题、范式、结构和进程,具体在某一历史时期或某一国家和地区,也许会呈现出不同内容、特征和变异。因此,作为某一具体课题的研究,它应该与相关的结构与历史性的背景、因素和框架结合起来考察。这是平衡和避免目前华侨华人研究“无国家社会历史进程依托”、“无理论背景分析框架”和“无系统经验研究支撑”模式的问题所在。 相对如此宏大的理论课题,笔者当然知道自己才学浅陋,无法驾驭于万一。这里,只能就本人九年来(1993-2002)在欧洲、东南亚、日本和美国研究东南亚历史和华侨华人史的一些经验与视角,谈谈自己的浅见,请教方家,希望对讨论有所裨益。 二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视角 请首先允许笔者谈两个大的、相互关联的理论视角背景: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第二,华侨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1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困境与挑战 东南亚历史研究新一代学者,二战后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寻求解决这样一个巨大困境的有效途径 —— 那便是,一方面,建构东南亚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地理区域和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一体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又要设法克服这样的一系列难题:如学术研究的落后、资料的匮乏、地区间的差异性和易于落入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中国中心论与印度中心论误区的危险。本质上,这是旨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个地区框架形态特征与旨在构成该整体框架形态特征的各具体详细的经验个案研究之间对立统一的问题。换句话说,是一个研究视角和研究手段辩证结合的方法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根源于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知识困境,即新兴的东南亚国家努力摆脱外部历史建构包袱的非殖民化的同时和突然间于地区社会内部无法找到一个可以替代范式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1961年,在荷兰社会学家范卢(Jacob van Leur)富有挑战性著作的启发下[1],时为康奈尔大学博士研究生斯迈尔(John Smail)发表了著名原发性的理论论文,呼吁“自主的视角” (autonomous perspective)的东南亚现代史。斯迈尔认为,所谓“自主”的历史,既非“欧洲中心论”,亦非“亚洲中心论”,而是更平衡的东南亚地区“内在”的历史,同时考虑殖民的冲击与社会的变迁。在撰写“自主”的历史时,他认为,我们的关注的重点应该从过分强调殖民关系转移到地区内在的发展,承认东南亚社会内部的变化,强调社会经济方面的内容。[2] 1962年,耶鲁大学贲达(Harry Benda)提出以“结构的历史” (structural history)的方法来研究东南亚历史。所谓“结构”的方法,他认为至少有以下涵义:第一,东南亚历史结构应该通过东南亚社会的结构来研究。第二,一系列地方社会的比较与社会学的研究,将为整个东南亚提供便利的、结构上大体类似的理解和框架。这不仅可以成为东南亚研究缺少详细历史证据的替代范式,而且不适为避免欧洲中心论的一种方法。第三,结构变迁的研究应该从考察受其影响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出发。[3] 而康奈尔大学沃尔特斯(O.W. Wolters)则强调“地方或次区域的研究方法”(local or sub-regional approach)。他把东南亚理解为由“次地区组成的区域”,更突出贲达所触及的各地方和次地区历史的重要性。1970年,沃尔特斯宣称:“东南亚历史研究必须经常考虑到如何从某一特殊的地点看待这个世界”。[4]后来,他进一步阐发道,地方与地区历史的研究手段应加上文化的涵义,即以各文化社区和地区内部关系的形式来区分地区历史特征。[5]也许这里,笔者还应该提到“解构东方主义”(deconstructing the “Orientist” ideology)的理论背景下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 “重新评估”东南亚与东南亚“新历史” 的经常呼吁。她认为,动摇陈腐的欧洲中心论,不仅仅只是揭示东南亚人(本土居民与移民)的重要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解构欧洲人界定和描述东南亚社会时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的和误导的思想、范畴和心态。西方学者的自身优越感与对亚洲经济与社会强大力量与继承性的蔑视,正是对真实的亚洲世界和历史的根本误解的必然结果。[6] 所有这些新的思潮下的重建东南亚历史的范式,共同集中指向探讨一个几组关系的主题:继承与变迁的关系,冲突与适应的关系,中心与边缘的关系,以及一般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沿着这些视角、途径和主题,几十年来,东南亚历史研究很大程度上满足于通过详细的地方个案研究来填补空白,却一直没有试图检讨框架或发起理论创新的努力。难怪著名的东南亚学者麦可薇(Ruth McVey)认为,斯迈尔(John Smail)的理论呼吁“尽管广受赞扬,却鲜少真正为东南亚研究者所贯彻落实,也没有开拓其他新领域视野的努力”。[7] 在反殖民历史的这一共同使命的战略上,所有这些范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相反,这恰恰是他们的共识。如果说要有差别,那也是各自关注的侧重点和面不同:即破坏与建设的方面,或如何执行贯彻的方针上的不同。这里,笔者仅想就东南亚学界和华侨华人研究争论密切相关的三个重要要素作一些澄清。这些要素是“地区” (region)、“种族” (ethnicity) 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与之相对应,其他三要素可以分别为“地点”(place)、“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围绕这些要素背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参数,如机构(institutions)与互动关系(interactions), 或者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等。各个要素并非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是一系列相互作用的互动与关系。“地区”意味着某一地点(locality)和它周围的世界(its surrounding worlds);“种族”意味着某一社区(community)和与之对应的异族社区(its counterparts); 而“东南亚变迁”揭示着某一历史背景(background)和变化与承继的进程(process)。这三大相互交织与相互作用的要素最终是如何成为阐发和锻造东南亚历史和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所在?下面,笔者将作一概要说明。 联系我们刚提到的理论困境,在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和各个许多详细经验个案研究的背景下,“地区”的视角与手段,既成为一种战略(strategy)又成为达到目的的技巧(technique)。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鉴于东南亚社会与历史的千差万别(heterogeneity)和支离破碎(fragmentation)的鲜明特征,相信唯有足够多的地方与地区详细的经验研究后,我们总结归纳东南亚整体历史的努力与目标才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第二,而在专门经验调查的可行性上(empirical investigation),“地区”的研究手段又可成为考察地区内各种关系、外部冲击和内部适应等动力的一个可操作的实验室和分析单位,即地方州与社会(local state and society)。第三,更重要的是,“地区”的视角和手段,反映了东南亚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东南亚历史发展的历史现实和跨越国家政治与行政边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种东南亚历史上跨国界政治经济社会的联系、网络、流动与互动关系,主要在这些重要地区活动平台上上演。 至少在岛屿东南亚,历史上,殖民时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全国经济中心。实际上,很多马来各州各自是在自己超国家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区内自主地运作。比如,新加坡与周围的廖内(Riau和柔佛(Johor)就是这样的地缘政治经济区;北马槟城(Penang)、吉打(Kedah)与印尼苏门答腊(Sumatra)、和泰国南部通扣(Tongkah)等形成一个以槟城为中心的地缘政治经济区。此外,像爪哇与周边地区、苏拉威西与周边地区、以及苏禄海区域等等,也是这种超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例子。历史上这些区域集团,于今天,再次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合作与动力的主要基地,有的已经重新崛起为或正在成为东盟“成长三角”。重新评价东南亚历史,应该首先承认这些广阔区域与次国家、地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特性。 尽管如此,这还远远不够。“地区”的认同与界定必须同时跟“人物”(people)和“时间”(time)联系对应起来考察。具体地说,尝试还应包括参照“种族”和“东南亚变迁” (Southeast Asian transformation)等要素。我们所讨论的时期(time)与地区(place)是十九世纪后半叶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受西方殖民主义统治的东南亚。这同时是一个经历着巨变和转折的时期和地区,一个改造和建立新社会、新经济与新政治体制的宏大的历史进程。在此历史大变动和进程中,所有的种族 —— 无论欧州人、本土东南亚人,还是外来移民(主要为华人和印度人)—— 自始至终都一直是这一大进程与变动的目睹者和参与者,各自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和起了重要作用。各种族各自相应的历史作用也应该得到适当的承认和重新评定,而不能厚此薄彼,任意歪曲、甚至抹煞。在这一急剧的大变动进程中,特别是新社会与新经济的创造和形成,事实也正是建立在包括所有要素在内的各种族之间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换句话说,这里,从正面、积极和既定的意义上(而非相对殖民主义负面遗产的道德清算上),东南亚社会与国家的形成,不是某一个单一的因素的独创,一刀切地简单贴上单一的标签,如“殖民”(colonial)、“移民”(immigrant),或“本土”(indigenous)的经济与社会。这正是东南亚多种族政治与多种族经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具体反映在巴达维亚东印度公司华人、混血妇女和荷兰人间的复杂互动的“奇怪的伙伴”(strange company)关系中;[8] 反映在本质上为移民与殖民者商业合作的东南亚企业家少数群体间的“联合的社区”里(conjoint communities);[9]反映在移民华人与本土当权者间的“阿里峇峇”(Ali-baba alliance)联盟里;[10]更反映在已经引起很多讨论的殖民统治者与东南亚本土民族间的“冲突和适应”模式里。 回到我们讨论的问题:鉴于同时兼容地方州和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相对重要性,同样地,鉴于东南亚多种族经济与社会的历史事实与之相对称的、全面的研究方法论的重要性,那么,我们能否以“华人移民”(immigrant Chinese)为切入点,通过对其集中关注,把两者结合起来以重建东南亚真实的历史进程呢?换句话说,这里有两组重要的结合:第一,东南亚“多种族”社会政治经济互动与东南亚地方州及其周围更广阔的地缘政治经济区的研究视角的重要结合;第二,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与整个东南亚历史研究的重要结合。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新视角唯有与东南亚历史研究新视角相结合起来,前者置身于后者的框架内考察才会有意义。两者的研究,并不是好像互不相干、平行并列的两个孤立的研究领域。 在此背景下,重写东南亚历史应该考虑两个中心问题。第一,如果历史上移民华人在东南亚社会经济变动中,确实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移民华人社区的形成与地方国家和地区的形成彼此间是如何互动的、又是如何相互影响的?第二,如果华人的经济活动是跨国界间进行、需要与很多不同、而不是某单一的国家打交道,那么,不同的国家政治与经济是怎样影响华人商业、又是怎样被华人商业所影响的? 相应地,这进一步涉及一个双重的反思:东南亚历史,甚至整个东南亚研究,应该承认东南亚华人根深蒂固(deep-rooted)的历史作用;反过来,东南亚华人研究也应该被嵌人(be embedded)更广阔的背景与框架下,考察多方面的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而不应该把华人密封起来、静态地置身于自己狭窄的社区界限范围内。移民华人的历史作用,在最近的东南亚文献里,固然得到了应有的承认,但是,正如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瑞德(Anthony Reid)指出的那样,它依然一直是“一个总体说来研究薄弱的次学科分支中最薄弱的方面之一”。[11] 2东南亚华侨华人研究的挑战与困境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全球冷战和东南亚国家独立建国的背景下,同化与效忠成为政治决策者和学者们关注的备受争议的所谓“华人问题”核心所在。荷兰汉学家包乐史(Leonard Blussè)把当时政治学家研究东南亚华人社区的两种理论方法归纳为人类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狭义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主要关注华人传统组织形式,如血缘关系、宗教文化社团、秘密会社等,以寻求华侨华人对付外部挑战反应的社会组织形式的解释。而广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则把东南亚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重视华人地方生存与文化政治适应的程度、方式和策略等等。[12] 但是,华侨华人研究的方法论特性与问题,两者兼融的最好的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汉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一段非常精辟的著名阐释中不得不承认: 在努力研究海外华人时,人类学家肯定会发现他的人类学偏好(prejudices)会逐渐被侵蚀掉。他必须是移动的(mobile)。当他苦于在不能看见他的所有的研究对象在同时扮演其多种角色时,他必须学会按压住自己的不耐烦。他必须满足于零碎的和直接的观察。他必须调整他的视野,这样,他或许才会不仅从最直接的位置,而且从移民发源地的社会,从移民新的安身立命的最大范围的居住地,从他们融入的非华人社会等整体框架里,发现行为和思想。[13] 最近,著名的东南亚历史学家萨瑟兰(Heather Sutherland)对东南亚华人社区历史研究的两种对立的陈腐范式的评论很有代表性。一种范式强调华侨华人作为“外来移民” 因素的作用;另一种范式强调“海外华人”流动不定的裔群与网络特性。一种滑入种族主义(racism);一种落入感情情结(sentimentality)。她一针见血地观察到: 在第一种范式中,通常的框架是东南亚国家。国家疆界、政治与社会经济史决定了我们该如何讲述我们的故事。在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叙述中,华人通常被描述为经济整合的侵入性代理人和殖民主义或全球资本的工具,诸如包税商人、种植园主、高利贷者、杂货店主和独裁者的密友等等。结果,在民族主义的历史学里,他们通常被忽视和排斥在土著国家的黄金时代的故事(如蒲甘、阿瑜陀耶、满者伯夷等),伊斯兰教士的宗教著述,以及反殖民主义的英雄事迹等等之外。而当他们不被忽视时,他们却又往往被视作“问题”:或作为外国的和潜在的背叛者;或作为群众义愤和政治剥削的牺牲品。另一群裔的视角,同意海外华人在东南亚背景下的外来特性,但想当然地假设,鉴于华侨华人基本的与明显不变的身份认同,这又是不可避免的。[14] 这种范式过分强调华侨华人种族与文化的一体性,忽视了各不同华侨华人社区在地区、国家、与个体背景差异下社会文化发展的多样性。下面,就本人的经验研究(empirical study),笔者还会就这一点继续讨论。 三 东南亚历史研究的经验 1993年9月,笔者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研究始,至2002年下半年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任教时止,九年来笔者一直在欧洲(英国和荷兰)、东南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美国(耶鲁大学)和日本(京都大学)从事东南亚现代史和华侨华人史研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1999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答辩的博士论文[15]和2003年新近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同时出版的专著[16]。下面,笔者想就自己的一些研究经验,为本文作一份个性化的注释。笔者将要介绍的包括三方面:1)研究课题;2)研究方法;3)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东南亚研究的经验”,更多的是与“经历”相对应的、习惯性的、中性的动名词;决不敢妄称为与“教训”相对称的、所谓有正面的意义的、范式的或需要褒扬的东西。 1研究课题 笔者荷兰博士论文的研究项目为《马来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华人家族商业网络,1882-1941:吉打州(Kedah)和以槟城(Penang)为中心的地区互动背景下的考察》。研究主要考察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在东南亚转变的历史大背景下, 以槟城—吉打州为轴心的亚细安成长三角的形成和发展 (1882-1941), 并探讨家族与国家, 地区, 种族, 和移民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详细分析华人社区的核心活动,如包税商制度、稻米贸易、经济竞争、多种族的法律纠纷和典当业等等,研究集中阐发两个相互关联的主题:第一,纵向历史视角上,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在地区地理层面上与背景下的形成和权力关系;第二,垂直功能关系上,家族商业网络发展与马来国家形成的互动作用。关注的焦点是一组著名的来自槟城、或吉打的华商家族;他们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的、跨国界的、槟城-吉打华人商业社区最重要的部分。通过编年体例式地探讨国家、地区与种族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形成的动态历史进程。 联系本文第一部分所讨论的大背景,在理论与方法论实践上,笔者主要想尝试寻找以下几组重要结合:第一,东南亚历史研究与华侨华人研究结合起来考察,社会经济史置于政治权力关系架构中分析;第二,微观社会人类学式的华人家族商业研究与宏观的吉打州的地方史和槟城为中心的东南亚地区史重叠起来研究;第三,华侨华人研究与历史上全球化、区域化流动与整合背景下跨国界、多种族的互动关系对应起来考察;第四,一八八二至一九四一年六十多年间外部东南亚社会经济政治变动和发展,与华人家族内部代际间的商业与权力更替和演变,并行起来考察。 根本地说,多种族、跨国界的互动,是东南亚现代史发展中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改写东南亚历史,不仅应考虑欧美殖民主义与东南亚土著民之间的互动, 而且应同时承认移民, 特别是华人和印度人, 之重要作用; 否则, 东南亚历史只会失去平衡且片面化, 重回到欧洲中心论的殖民主义历史的老套。所以,本土与社会为中心的人民及其社会经济关系,而非欧洲中心的殖民或国际政治关系,是笔者研究的基本视角。但是,这并没有导致另一个极端,把两者绝然割裂开来。相反,下层社会经济关系同时被置于中心的政治权力关系运作构架下考察。 要在一个项目里完成这么多理论视角与方法论的结合,实际上是一项非常困难与挑战性的工作。一方面,殖民部、外交部档案资料,尽管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多为殖民政治关系,很少社会经济方面与本土民族、更不要说华人移民的记录。而这些最简便的、最容易获得的大量的殖民关系政治资料,大都已为学者们所用。再拾人牙慧,在学术创新意义上,于学界是无多大价值的,也折腾出了多少新意来。更甚的是,日本占领时期,东南亚地区当地很多记录被毁于一旦。如整个马来西亚槟城州政府大厦被炸,档案自然被毁。马来亚最高专员署的档案,至少有二十年是不完整的,很多仅剩题目与摘要。而华人私人保存的记录,因战乱和年久,或被烧毁,或被丢失。尽管如此,现有文字记录的档案又多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而这正是我们要突破的。凡此种种,无论那一方面的资料都是不完整的和片面的。 所以,要达到我们上述讨论的几个重要结合,我们的调查也必须是综合的、多层面、多视角和跨国的。实际上,除图书馆研究之外,在涉及到吉打州的大英帝国层面上(即伦敦、曼谷、新加坡之间),笔者系统地查阅了英国殖民部(CO 273, 1882-1919)和外交部的档案(FO 422, 1882-1939)。在地区层面上(即吉打、槟城和新加坡之间通信),马来亚最高专员署档案(HCO files, 1896-1941);在地方层面上(苏丹与槟城官方、华商和其他下层官员之间;各部门、县、村与州政府之间),吉打苏丹通信集(1882-1924)和吉打州政府档案(SUK/K 1905-1941)。为了追踪地方社会政治经济和商业社区的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 笔者全面地翻阅了如下几十年的报刊:《槟城公报》(英文,1882-1941),《亦果西报》(英文,1903-1941),《槟城新报》(中文,1896-1941),《海峡独立报》(英文,1889-1896)和其他报刊等等。笔者系统地查阅了如下的系列全集:《海峡/马来亚指南》(1880s-1941),《立法院记录》,《吉打州年度报告》(1906-1939),和《马来亚农业杂志》(1910s-1941),跨50多年每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报告,以及其他系列等等。笔者也查找了族谱、碑铭、地方记录和进行访谈。这种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地毯、侦探式调查,自然是由研究性质和视角所决定的。 2研究方法 抽象地介绍了笔者的研究课题和理论方法论突破目标,下面应该是具体介绍如何研究的操作方法了。重复一遍,笔者研究关注的主题与切点是“华侨华人家族商业网络”。实际上,它涉及互为一个整体的三个层面:第一,华侨华人;第二,家族;第三,商业网络。关于第一层面的“华侨华人”,笔者上面已经专门讨论了很多。因为它是本文的主线,也因为它与其他两个层面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下面的讨论,笔者集中在“商业网络”与“家族”层面。 先谈商业网络层面。随着八十年代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与整个东亚的崛起,学术界热点集中关注探讨华人网络跨国化作为东亚一体化之引擎等根本性问题。于是,涌现出许多时髦各有侧重的、相互重叠的、融经济、政治、种族、文化内涵于一体的社会科学概念,如“商业网络”(business networks)、“贸易等级金字塔”(trading hierarchy)、“贸易区”(trading zones)、“贸易少数民族”(trading minority)、“贸易种族”(trading ethnicity)、或“裔群”(diaspora)等等。[17]所有这些结构性模式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以商人和商业的特殊切点为中心的商业网络的多方面特征。那么,笔者的问题是,基于这些商业网络社会学轮廓特性,不仅从结构性特征,而且从商人机会主义式的和战略性的活动和互动关系方面,历史学家是否能够在其他重要势力影响背景下(如历史和政治)考察其历史发展?更重要的是,华人商业网络的形成能否与殖民主义、种族、政治和东南亚变迁等关联的结构性进程的框架下综合起来考察?具体专门地说,“华人商业网络形成”这一个案,在方法论操作与目标预期上,能否视作为东南亚社会和历史演变总体进程的一个缩影来研究?提出这些问题,笔者是在回到笔者本文中的论点:即东南亚华侨华人的重要历史作用,应该像其他社区一样 —— 欧洲人和本土东南亚人 —— 被视为塑造东南亚历史与社会的一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的因素来重新评估。 再谈家族层面。如上论述,如果笔者的目标是通过华人商业网络来研究东南亚地方与地区史,那么,通过家族,笔者的目的是界定与描述华人商业网络(identify and delineate Chinese business networks)。笔者想问三个关联的问题来进一步阐明这点:第一,家族作为方法论手段(family approach),为什么那么重要?第二,家族作为方法论手段的选择,如何反映东南亚华人商业经营模式的历史现实?第三,特别地,为什么笔者选择研究的林宁绰家族(Lim Leng Cheak family)和庄清建家族(Choong Cheng Kean family)那么重要? 这样的选择出于两个实际的考虑。第一,为了跨越国家的政治与行政边界,必须有一个替代的社会或经济机构(institution)。该机构必须有能力在国家边界之外地区范围内行事(have the capacity to act regionally),而又同时是社会经济事务主流中一个有影响力的扮演者。第二,就东南亚来说,这些特征很典型地适合华侨华人。诚然,华人苦力流动性非常大,他们的作用与贡献也很重要,但他们个体的详细情况在资料中很难或几乎看不见。幸运的是,这些大批苦力却与华人“头家”(Chinese towkays)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正是这些华人“头家”本质上都是按家族企业(family estate)的形式组织他们的经济活动和参予社会经济竞争的主流。这些华人“头家”和他们的家族企业,构成近现代史上东南亚华人企业特征的根本的形式。因此,站在舞台中心的是精英家族;他们提供了我们地区视角要求的跨行政边界的良好框架。 在学界地方史与地区史的文献著作里,家族作为方法论研究手段一直受到认同。在拉丁美洲,精英家族(elite family)几十年来一直是更好地理解现代拉美国别史与政治史的关键。由于社会政治结构的相对真空,这些贵族家族成为拉美历史从后殖民主义时代到二十世纪初过渡主轴。[18]在一份优秀的著作里,台湾雾峰林氏家族1792至1895年的发展被作为独特的透镜,以探讨更广阔的地方史和考察更大的关于中国绅士阶层的问题。最近,东南亚研究中涌现了一些新的有关家族方面的著作。著名的著作有中泰联系纽带中许氏家族[19]和菲力宾的政治精英家族[20]。在此,笔者或许需要重复和强调的是,家族的方法论研究手段,其目的是旨在研究地方史、地区史或国别史,而非孤立的家族历史本身。所以,在笔者上述讨论中,笔者并没有包括其他一些很好的家族史的研究,比如印尼三宝垄的黄氏家族[21]和东爪哇的韩氏家族[22]。同样,笔者也没有包括很多在东南亚进行的、以家族为传统研究手段的人类学和社会学著作。 根据郎(Lang)的经典定义,“家族”通常指的是经济家庭,即通常由血缘、婚姻或领养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成员组成、拥有共同预算和共同财产的基本单位。[23]特别地,在笔者的研究项目里,它指的是“移民华人商业家族”(the immigrant Chinese business family)。在东南亚背景下,“移民华人商业家族”至少有如下历史含义:第一,与中国祖先发源地相关联,移民华人有着传统农民社会与儒家文化的烙印,被视为“文化华人”(cultural Chinese)。第二,与居住国社会相对应,移民华人被其他社区如来人、英国人和印度人等重新界定,被视为“种族华人”(ethnic Chinese)。第三,与不同的经济活动和关系相对应,移民华人被卷入一个跟原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经济迥异的殖民资本主义市场。他们到东南亚是作为工资劳动者和资本家,被视为“商业华人”(business Chinese)。第四,由于相对缺乏国家主导的、融入居住地的社会机制整合,移民华人在居住地社会眼里被视为“异乡人”(strangers),自己眼里视为“侨寓者”(sojourners)。这些重叠的历史含义意味着,对移民华人来说,“家族”作为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具有内在的重要意义。 在时间、空间和作用领域方面(time, space and arena),所谓“移民华人商业家族”具体界定,有三个原则:第一,强调地方性,华人家族必须在或与吉打州有着较强的商业联系。第二,强调地区性,在吉打州的华人家族商业必须有更广阔的地区背景和功能。第三,强调商业性,华人家族必须至少在吉打州经济某一领域中扮演重要作用,比如鸦片饷码,碾米业,或典当业等。因此,这里“移民华人商业家族”可以是以吉打为基地的、来自吉打或槟城的著名华商家庭。如果他来自吉打本身,那么其以吉打为基地的商业必须与槟城或其他地区有着地区性的业务联系。如果他来自槟城,那么其以吉打为基地的商业应至少成为其商业王国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简言之,华人家族商业活动的地区风景(regional landscape)必须与其在吉打地方的鸦片饷码和碾米业领域等经济重要性相吻合。 根据这些原则,笔者确定并集中研究一串华商家族。他们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分散在吉打和槟城的华人商业社区。这些家族是林宁绰 (Lim Leng Cheak)、庄清建 (Choong Cheng Kean)、潘(林)兴隆(Phuah/Lim Hin Leong)、陈亚牛(Tan Ah Yu)、钟神祐(Chong Sin Yew),林文虎(Lim Boon Haw)和林连登(Lim Lean Teng)。所有这些家族互相联系,或竞争关系,或合作关系。他们的身份都可以在中国、吉打和槟城等三个主要的世界里被确定。实际上,笔者也访问了他们在中国福建和广东的家乡村落,寻访了他们家族宗祠与坟塚,查访了他们的族谱与其他记录。同样地,在吉打和槟城华人商业社区之间,在海峡华人与新客华人之间,在第一代与第二代之间,这些家族的分布面都很有涉及。这种包含与覆盖让我们能够呈现一个长期的进程与视角,从而,一方面在社区商业与领导层层面,另一方面在更广阔的东南亚殖民政治与经济发展层面,揭示承继与变迁的关系。正是这些高度流动的华人商业家族,扮演了地区经济整合发展的重要作用,代表了围绕其周围的一个更广阔的商业社区,重塑了地方与地区权力政治。同样地,也是这些家族,不仅提供了经验调查深度(empirical depth)的可行性,而且提供了更好理解多种族政治与经济竞争的可能性。作为切入点,作为组织单位,或作为透视镜的家族,其方法论的功用在于探讨动态的华人经济活动和情景化社区、社会、国家和地区的功能关系。因而,商业家族不仅成为研究东南亚地方与地区史的缩影,而且成为研究一方是如何影响另一方发展的参数。 3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 也许笔者在荷兰之外的5国间、长达两年的田野调查与档案研究经历,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必要性和重要性之类的问题。1994年4、5月间,笔者第一次到英国调查时,笔者的任务是摸清和评估笔者研究课题相关的第一手档案资料与背景文献,包括官方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各通信文件往来的流程,手稿与报纸收藏,以及其他文献。如有可能,收集一些经验的、能够成为将来潜在深层个案研究的材料,为以后研究打下初步的基础。实际上,到英国之前,笔者已为之准备了10个月的时间:包括收集国际主流东南亚研究期刊最近20年的书评;跟踪最近20年北美大学亚洲方向(主要为东南亚和华侨华人)的博士论文与摘要;阅读东南亚(特别是马来西亚)政治、经济和社会经典著作,并且每读一本,导师要求必须写书评和与导师讨论等等;当然,也包括对研究地区的历史文献背景资料搜集。在英国,笔者工作的重点在英国国家档案馆、大英博物馆(主要为报纸图书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图书馆。当然,也访问牛津大学罗德斯图书馆和剑桥大学英联邦收藏部的资料。离开伦敦回荷兰阿姆斯特丹前,笔者既满意,又担心。满意的是,以后两月的时间,笔者相信能够完成一份很有份量的研究课题申请报告。事实也证明如此。在当年荷兰国家科学基金会的东南亚课题资助中,我们的申请获一等好评。但是,这仅仅是一个研究课题的真正开始,而不是结束。担心的是,前面的路太难;但笔者已别无选择。 这种担心在1995年,笔者第二次到英国研究的整整3个月里得到了印证。但因为有思想准备,这次调查依然围绕两大方面同时并行:大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结构与脉络,和核心层次的、多种族、跨国界华人家族地区商业网络的形成与权力关系。实际上,目标很明确:即在已有的基础上,第二次英国研究任务,是穷尽那里的相关资料,为后来的中国南部和新加坡、马来西亚的田野调查的拓展打下初步的基础和奠定方向。就这一点,英国的研究应该是很成功的。回阿姆斯特丹两月初步整理资料后,带着希望,1995年底笔者到中国南部的福建、广东的侨乡开始了几个月的调查,同时焦急地等待马来西亚首相署研究许可的批准。在侨乡,幸幸苦苦好不也容易找到了笔者研究的家族的村庄,族谱、碑铭与其他实地记录。但欢喜转瞬即逝:这些资料多是孤零零、一鳞半爪、支离破碎的;如何情景化地(contextualize)结合地区与地方大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与背景起来考察,依然遥远和艰巨。希望只好寄托在下一站东南亚田野研究上,因为在福建调查时,笔者相继收到从荷兰和新加坡转来的传真,笔者的马来西亚研究许可和新加坡东南亚研究院研究签证都办妥了。 1996年3月初,笔者第一次前往新加坡调查。原来的计划是一次性地呆至少3月以上。除文献与其他档案外,在新加坡,笔者的主要目标是一套保存完整的华文报纸《槟城新报》(1896-1941),希望能找到许多槟城——吉打华人社区的资料。但一连三个星期的马不停蹄的试点研究(pilot research)后,笔者失望了,也着急了:它并没有如人们宣称、像笔者期望的那样有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在征得荷兰导师同意后,笔者紧急改变计划,缩短新加坡的行程,立刻动身前往马来西亚。这次,宝全压在马来西亚田野研究上了。在1996-1997年整一年里,笔者在马来西亚田野档案研究,主要集中三的地方:吉隆坡,槟城和吉打。在吉隆坡,研究的重点是:马来西亚国家档案馆最高专员署(HCO files, 1896-1941)与吉打州政府档案(SUK/K files, 1921-35),马大图书馆的报纸与殖民部档案微缩胶卷,以及融入当地学者网络。在槟城,笔者的重点是:访谈华人家族后裔、探访寺庙、会馆与墓碑;马来西亚理工大学图书馆报纸与档案收藏;以及拜访当地学者和地方业余历史学家。在吉打,笔者的目标是:吉打苏丹通信(1882-1924)和吉打州政府档案(1936-1940);访谈笔者研究的华人和马来人的后裔及族人;以及熟悉地方社会历史地理情况。笔者一年的田野与档案研究,主要是在这三地之间交叉穿插、往复来往、相互印证中进行的。辛苦和坚持,最终证明是有收获的。到1997年3月底,笔者再回新加坡东南亚研究院时,笔者已很坦然和自信了,方向与目标更明确、范围收缩得更小了。笔者重回到新加坡所藏的《槟城新报》(1896-1941)和其他英文报刊,以及殖民部的档案,进行资料补充与重新查找。第二次新加坡2个月的研究便很有方向和针对性了。 1997年7月,经一个多月的休假后,笔者用14个月时间整理分析资料,写出第一稿。98年9月,笔者得以机会应邀在耶鲁大学斯考特教授(James C. Scott)的研究所从事2个月的研究。回来后,联系理论文献与结构背景,半年的时间着手修改论文。这同样是值得的,因为它使得笔者毕业后,第三次到新加坡从事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和到日本京都大学从事半年的客座研究的机会,得以观察东南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感受不同学术气氛的机会。 从一开始,笔者就没有想要为华侨华人研究确立一个标准,而只是想呈献一个实例,一份注释,藉此希望能对华侨华人学科建设课题与讨论有所裨益。 --- 原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季刊), 2003年第3期, 19-29页。 -------------------------------------------------------------------------------- [1] J.C. van Leur, I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ty: Essays in Asian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English edition, The Hague and Bandung, 1955. [2] John R.W. Smail, “On the Possibility of an Autonomous History of Modern Southeast Asia”,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2, 1961, No.2, pp.72-102; see also Laurie Sears ed. Autonomous Histories, Particular Truths: Essays in Honour of John R.W. Smail,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onograph No.11, 1993. [3] Harry Benda, “The Structure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Some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3, 1962, No.1, pp.106-138; see also Harry Benda,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Southeast Asia: Collected Journal Articles of Harry Benda,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onograph Series No.18, 1972. 有关其他重要讨论,请见:John D. Legge,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and Social Sciences”, in C.D. Cowan & O.W. Wolters, eds.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and Historiography: Essays Presented to D.G.E. Hall,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pp.388-404; Ruth McVey, “Introduction: Local Voices, Central Power”, in Ruth McVey ed. Southeast Asian Transitions: Approaches through Social History,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p.1-31. [4] O.W. Wolters, The Fall of Srivijaya in Malay History, London: Lund Humphries, 1970, p.ix. [5] O.W. Wolters, History, Culture,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 Singapore: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82; see also his recent article, “Southeast Asia as a Southeast Asian Field of Study”, Indonesia, 1994, No.58(October), pp.1-17. [6] Heather Sutherland, “Writing Indonesian History in the Netherlands: Rethinking the Past”, Bijdragen tot de taal-, land-en volkenkunde van Nederlandsch-Indie, 150-IV (1994), pp.785-804; “Writing History of Southeast Sumatra: A Review Article”, Indonesia, 1994, No.58(October), pp.103-108; “Believing is Seeing: Perspective on Political Power and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Malay World 1700-1940”,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arch 1995, 26, 1, pp.133-146. [7] Ruth McVey, “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6, 1 (March 1995), p.8. [8] L. Blussè, Strange Company: Chinese Settlers, Mestizo Women and the Dutch in VOC Batavia, Dordrecht: Foris Publications, 1986. [9] C. Dobbin, Asian Entrepreneurial Minorities: Conjoint Communities in the Making of the World-Economy, 1570-1940, London: Curzon Press, 1996. [10] H. Sutherland, “Believing is Seeing: Perspective on Political Power and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Malay World 1700-1940”,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March 1995, 26, 1, pp.133-146; Twang Peck Yang, The Chinese Business Elite in Indonesia and the Transition to Independence 1940-1950,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11] A. Reid, ed. Sojourners and Settlers: Histories of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New South Wales: Allen & Unwin, 1996, p.ix. [12][荷] 包乐史 著,庄国土、吴龙、张晓宁 译 《巴达维亚华人与中荷贸易》,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34-35页。 [13] M. Freedman, 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 Essays by Maurice Freedman, selected and introduced by G. Williams Skinn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383-384. [14] H. Sutherland, “From the Particular to the General: Local Communities and Collective History”, Newsletter of Chinese Heritage Centre, Singapore, No.1, March 2003. [15] Wu Xiao An, Chinese Family Business Network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Kedah and the Region c.1882-1941,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Amsterdam, 1999. [16] Wu Xiao An,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Kedah and Penang,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17]有关文献述评,请参阅,Wu Xiao An, Chinese Business in the Making of a Malay State, 1882-1941: Kedah and Penang,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Curzon, 2003, pp.7-10. [18]请参阅,D. Balmore, S.F. Voss, and M. Wortman, Notable Family Networks in Latin Americ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 [19] J. Cushman, Family and State: The Formation of a Sino-Thai Tin-mining Dynasty, 1797-1932,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20] A. W. McCoy, ed. Anarchy of Families: State and Family in the Philippines,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in cooperation with Ateneo de Manila University Press, 1993. [21] Yoshihara Kunio ed. Oei Tiong Ham Concern: The First Business Empire of Southeast Asia, Kyoto University, the Center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89. [22] C. Salmon, “The Han Family of East Java: Entrepreneurship and Politics (18th-19th Centuries)”, Archipel, 41, 1991, pp. 53-87. [23] O. Lang, Chinese Family and Societ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6,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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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颜色的选择研漂使用,一直掌握在各个画家手里(包括民间画工在内),并不公开,尤其是画院的画家们。直到清初,随着社会的发展,才或多或少的把它公开刊行起来。这时外来的颜色,也开始被吸收使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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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分析人士将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灾难作为自己的起点,这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他们没能将话题引向深入。从财政部长鲍尔森到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往下,他们都认为可以将这场危机简单地当做金融业的问题来解释。同时,他们声称深层次的实体经济还是强固的,所谓的经济基础还是完好的。这种观点最能误导人。导致眼下危机的根源在于1973年,尤其是2000年以来,发达经济体经济活力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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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的中国作家里,和莫言处在一个水平级上的不在少数。为什么偏偏是莫言获奖呢?目前的中国文化,其中包括文学,还受制于主导性的西方现代文化,无论从能力还是心态上都远没有准备好。不过,莫言的获奖至少说明,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性和文化共同体已无法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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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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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即留下世界上最为丰富的地震记载,古人朴素的地震认识也不乏自身特有的思想智慧。张衡创制的候风地动仪,更成为中外地震认知史上不朽的事件。但近现代意义上的地震学却最先诞生于西方。17世纪至20世纪之前,西方的地震学虽然还遗留着许多中世纪的印记,但却逐步走到了中国的前面。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7世纪初期,因欧洲天主教来华传教的缘故,西方地震知识就经由传教士开始传播到中国。其后至20世纪初,又陆续有新的传播。20世纪20年代至今,中西地震学研究逐渐走上了一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道路。这是研究中国现代地震学发生史不应忽视的内容。长期以来,学界关于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史的研究一直不足,有关明代至清末民初西方和日本地震学知识在华传播的问题更是鲜有关注:除了一些相关地理学史和传教士研究中常有一鳞片爪的提及外,笔者近年只见过两篇小短文,专门对明末《地震解》等书中的有关内容作过简单介绍[①]。此后至清末民初的传播情况则基本阙如。有鉴于此,本文拟对17世纪至20世纪初年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的总体情形,作一贯通的历史考察,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有关问题,也略加讨论。一、明末清初西方地震知识的最初东来及其反响西方地震知识在华系统传播,以明末传教士龙华民1626年所编译的《地震解》一书为最早。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介绍西方地震知识的专论之一,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中文地震专书。与此同时,明末另一位传教士高一志编译的《空际格致》一书中也有"地震"一篇,其内容与《地震解》大体相同。上述两书广泛涉及地震的成因、种类、范围大小、持续时间、常发震季节、易震地区、地震的各种自然表现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等内容,大体上反映了西方中世纪后期科学和迷信混杂缠绕的地震观。其贯穿通篇的核心立论点,则为"地中有气"致震说。尽管作者强调"惟是震虽系于气,而所以使气之震者必由造物主",最终体现出天主教制约科学的局限性一面,但毕竟还是向中国人介绍了一些新的物理知识。 比如,关于地震的类型,两书就介绍了亚里士多德的"摇"和"踊"两分法(摇者,左右摇晃;踊者,上下晃动)和另一古圣哲亚尔北耳的"摇"、"反"、"裂"、"钻"、"战掉"和"荒废"六分法。同时,它们还介绍了地震前的六种"预兆"说,包括井水无故忽浊并发恶臭;井水沸滚;海水无风而涨;空中异常清莹;昼间或日落后"天际清朗而有云细如一线甚长"等等。这六条"预兆"的总结,在此后的中国得到较为长久的传播,甚至成为一些民间预防震灾所依凭的基本知识。直到1935年,重修的《宁夏隆德县县志》"震灾"篇中,也依然有"余读华龙氏(应为龙华民之误--引者)之书,窃知地震兆约有六端"一类的记载。由此可见其影响之一斑。[②]由于学界对《地震解》的内容已有专门探讨,故本文不拟多及。但必须指出的是,学界以《地震解》作为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开端,而笔者也乐于认同,只是鉴于该知识的专门性和系统性而言。若算上零星的介绍,时间当还要更早些。如1612年即《地震解》问世前14年,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刊行的《泰西水法》一书中,就已经有过对"气致震论"的零星介绍了。该书在谈到凿井须"避震气"时,曾指出:"地脉之中,条理相通,有气伏行焉,强而密理,中人者九窍俱塞,迷闷而死。凡山乡高亢之地多有之,泽国鲜焉。此地震之所由也"。[③]就笔者所见,这一尚无人注意的介绍,或许要算是西方地震观念在中国的率先传播。清初的时候,《地震解》和《空际格致》中关于西方的地震知识,在中国继续得到流传。1674年,担任清朝钦天监监正的传教士南怀仁编写《坤舆图说》一书并刻行于北京。该书在传播西方地理知识方面颇有影响,其中就专门含有"地震"一节。这位深受康熙帝信任和重用的西洋人在讲到"地震"时,直接修改引用了《空际格致》中关于"地内热气"致震论的有关内容,不过同时他也谈到了地内积压的热气所藏深度与地震范围广狭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当是该书新为增添的部分了。书中写道:"凡致地震之烈气,积在地内不过数十百丈之深,则遇低洼之处如江海山谷等,易出而散,因而震动不越一郡县或一山谷之地而止;若猛烈之气藏于地内至数百里之深,则既难发泄,必致四面冲奋,寻其所出之路,因而震数省之地,致数千里之远也。"[④]明末清初,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对当时中国人的有关认知究竟产生了何种影响,目前学界还缺乏深入研究。在这方面,除了前文提到的《地震解》中有关地震预兆知识在民间的流传之外,康熙皇帝的"地震"专论无疑是很值得关注的现象之一。康熙一生在位61年,其间中国几乎没有几年不发生地震,光是京畿地区就地震达14次之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次是康熙18年(1679年)秋天发生的特大地震,该震波及6省200余州县,破坏极大。也正是在这一年仲秋,前述《地震解》一书得以重刊印行,从而显示出这一西方知识在当时的实用期望值。[⑤]40多年后,一生经历过多次地震并了解前述西方地震知识的康熙皇帝,直到病逝前一年即1721年,仍在深思地震问题。他出人意料地撰写出一篇会通中西地震学说、并融合自己亲身感受的《地震》一文,颇引人注目。其文内容如下:"朕临揽六十年,读书阅事务体验至理。大凡地震,皆由积气所致。程子曰,凡地动只是气动,盖积土之气不能纯一,秘郁已久,其势不得不奋。老子所谓地无以宁,恐将发,此地之所以动也。阴迫而动于下,深则震虽微而所及者广,浅则震虽大而所及者近;广者千里而遥,近者百十里而止。适当其始发处,甚至落瓦倒垣,裂地败宇,而方幅之内,递以近远而差。其发始于一处,旁及四隅,凡在东西南北者,皆知其所自也。至于涌泉溢水,此皆地中所有,随此气而出耳。既震之后,积气已发,断无再大震之理,而其气之复归于脉络者,升降之间犹不能大顺,必至于安和通适,而后返其宁静之体。故大震之后,不时有动摇,此地气返元之征也。宋儒谓阳气郁而不申,逆而往来,则地为之震;《玉历通政经》云,阴阳太甚则为地震,此皆明于理者。西北地方,数十年内每有地震,而江浙绝无,缘大江以南至于荆楚滇黔,多大川支水,地亦隆洼起伏,无数百里平衍者,其势欹侧下走,气无停行;而西北之地,弥广磅礴,其气厚劲坌涌,而又无水泽以舒泄之,故易为震也。然边海之地如台湾,月辄数动者又何也?海水力厚而势平,又以积阴之气镇乎土精之上,《国语》所谓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此台湾之所以常动也。谢肇淛《五杂组【俎】》云,闽广地常动,说者谓滨海水多则地浮。夫地岂能浮于海乎!此非通论。京房言,地震动于水则波,今泛海者遇地动,无风而舟荡摇,舟中人辄能知也。地震之由于积气,其理如此,而人鲜有论及者,故详著之。"[⑥]这不仅是中国皇帝所写的第一篇地震专论,恐怕也是近代以前中国最有理论色彩的地震解释了。有论者强调康熙此文"阐述构造地震发生的原理,并涉及震中、震波、余震等概念,其认识颇符合现代地震科学理论",[⑦]这显然有过于美化和拔高之嫌。不过在这篇文章中,康熙帝也的确涉及到地震有中心,向四周扩散,其震动和破坏强度由近而远递减的可贵观察,以及对余震现象的认定和解释。这些也都是《地震解》和《空际格致》等书所没有谈到的(但不排除康熙本人平时曾就此问题与传教士有过交流),它表现出这位杰出帝王出类拔萃的好学深思和聪明才智。至于说到康熙对于震源深浅与地震大小、广狭范围之关系的揭示,即所谓震源越深,波及面越广,往往对地面的震动破坏越小;震源越浅,波及面越小,而对地面的震动破坏常越大的看法,表面上似乎脱胎于前述南怀仁《坤舆图说》中的有关内容,实际上也肯定受到过南怀仁的影响,但其观点却又在震动大小强度方面有所发挥。很明显,康熙帝是在集中梳理、高度总结中国传统地震学说的基础上,自觉地要将西方传自希腊的"气动说"自然吸纳到中国古来的"阴阳说"当中来,以后者来消化和统摄前者的。这使我们很容易想起该皇帝对清初"西学中源说"的导向性影响,尽管他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直接得出同样的结论。19世纪以前,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处在"地震学前史"时代。其占主导地位的多是相似而神秘的"气致震论",但彼此之间也有差别。西方的"气动说"有着相当浓厚的实证取向,总是要不无牵强地引入一些诸如风、空洞、土壤、岩石、天体、阳光、"障碍物"等具体的机械过程,而中国的"阴阳说"虽显示出有机自然观和辩证思维的优长,却又往往缺乏实证的追求和意趣。[⑧]这不能不影响其日后科学的发展道路。在清初,除康熙帝之外,著名医学家、后来有"中国第一接受西说之医家"称号的王宏翰,也受到过西方地震学说的影响。不过与康熙有别,他对这些西方知识径直表示认同。在作于1691年的《乾坤格镜》一书的稿本中,王宏翰这样评论中西地震论:"地震一端,我中华所论俱荒谬不确,今惟考西儒南怀仁《坤舆图说》,最为的实"。[⑨]这也可以进一步印证南怀仁《坤舆图说》在清初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方面的地位和其带给中国士人的"实证"印象。当然,当时中国士人对西方地震知识得出"实证"的印象,与明末以来传入的其他西方实学知识,特别是较为实证的天文历算、地球的表面构造和人文地理区划等知识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乾坤格镜》的"自叙"里,王宏翰就表示自己同时还看过《地震解》、《空际格致》、利玛窦的《坤舆万国全图》、艾儒略的《职方外纪》和汤若望的《测食略》等书,并认为这些书"其论尽发前人所未言,补我儒格物之学,始知天地之所以然也。"可惜的是,同康熙皇帝一样,王宏翰也只不过是发发议论而已。无论是当时还是后来的19世纪,中国人对地震问题真正进行实证性研究者,都甚为罕见。这与清代的政治制度、社会环境乃至学术文化传统等的综合作用,都有着密切的关联。 二、19世纪西方地震知识的继续传入与国人反应冷淡之原因 19世纪是西方地震学取得较大发展的时期。1858年,英国科学家马利特(R.Mallet)将seismology(地震学)一词正式引入英语,并开始尝试绘制全球地震活动图,表明人们已经自觉把地震当作一种全球性的自然现象来研究。这一时期,关于地震波和地震强度的量化探讨,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纵波、横波、面波等概念和理论先后得到阐发;意大利学者罗西(M.S.de Rossi)等还相继推出各种地震烈度表。更为重要的是,关于地层断裂与地震的关系问题,此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与研讨。1878年,德国学者霍尔内斯(R.Hoernes)在此基础上,还首次明确提出将地震划分为陷落地震、火山地震和构造地震,这个划分一直延续至今。不过,尽管19世纪西方地震学研究有较大发展,但整个西方社会对于地震的认识仍然十分混乱,尤其是对地震原因的认知,很多仍充满了猜测的性质。这一时期,大多数的欧美科学家都乐于接受德国近代地理学的创始人洪堡的观点,认为是地热、岩浆活动引起了地震。在洪堡看来,火山是地震的安全阀,当火山不能爆发时就转为地震。这个地震火山说的思想,一度在地质界占统治地位。而同此相关的各种火山地震相连说,也十分流行。与洪堡不同,前述霍尔内斯的老师、维也纳的地质学教授修斯(H.Suess)则认为地震是地球的收缩所引发的地壳断裂的直接产物。霍尔内斯的三分法,实受到修斯此论的直接启发。概括说来,整个19世纪,西方陆续传入中国的地震知识大体以这两类学说及其各类变种为主,同时也包括了地震波、地壳运动等新鲜内容。自1807年起,英国马礼逊等新教传教士相继来华,从而揭开了西方在华传教和西学传播的新篇章。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也不例外。这批新教传教士除了编译各种"中文西书"之外,还创办新式中文报刊和教会学校。他们在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方面,迅速取代了天主教牧师的主体地位,并使其传播媒介和渠道也因此增多。当然,除传教士外,来华其他西人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中国人仍然是这些中文本译著的合作者,他们协助传教士等西人进行笔述或润色等工作。19世纪40-50年代,在华传播西方地震知识最为集中的著作是玛吉士辑译的《外国地理备考》和慕维廉编译的《地理全志》。前者出版于1847年,编译者玛吉士是来华外交人员;后者初版于1853-1854年,编译者慕维廉为英国传教士。两部书中都有专门的"地震论"一节,所谈所论都是与洪堡相同或相似的观点。在《外国地理备考》中,玛吉士指出:"地震者,乃地内硫磺等各石类之燃烧(而成)也,实为天下至凶险之灾"。同时他还举出两个所谓"实据",来具体证明硫磺等石类燃烧导致地震的看法:例证之一是西域有个叫嘞美哩的人曾做过一个试验,他把铁末、硫磺和水和匀总共38斤的混合物,挖地深埋,几天后,铁末冲起导致地面震动凸出,并且发出火焰;例证之二是1755年的里斯本大地震,其多处地裂之缝中,"所出之黑尘劫灰甚多,皆有硫磺气味;其缝中或有水翻腾,亦有硫磺气味"。[⑩]1854年,慕维廉在《地理全志》下卷中对地震的解说,则吸取了19世纪上叶英国地理学的最新成就,即玛丽·萨默维尔(Mary Somerville)1848年出版的《自然地理学》一书中的内容。书中除了明确阐述"地震火山之故,同出一原,实可无疑"一类洪堡式思想外,还以里斯本、南美洲、西印度、智利、日本等地发生的地震(包括其震动范围、地壳上升或陷落等一些实际数据)为例,具体说明了"地震方位,或长、或圆、或椭圆,离其中渐远,则力也渐减"的地震波动范围形态之特点。尤为可贵的是,它还从"地震之声"的角度,较早地涉及到了地震波的物理问题。该书写道:"地震之声甚异,时轰时喧-------或在处甚远,地无震动,惟闻其声,与所震之处同时。声通于天空气,必有间时,则震响非由此来。坚体通响尤速,烘坭通响,较于天空气速十倍,或十二倍。惟震响波涛行于地面,必有间时,故或推之,此响生在地内深渊,而所闻之各处,几为相等。------大抵地震于磐石之间,每秒约行九百丈,泥沙之间稍迟,转瞬间常成灾患。"此外,在该书中,慕维廉还就地震发生地点和时间的一些故有说法提出疑义,指出地震之灾"遍及各处,无动静旱潦寒暑之别";同时对气压影响地震的新说法也持慎重态度,声明:"有人以意测之,地震与空气之势相依者,此理亦未证明"。[11]1857年,慕维廉在《六合丛谈》上又发表《地震火山论》一文,其此种谨慎和怀疑态度仍有保留。他说:"火山及地震,考者甚众,尚未能悉其故。大率谓由地中之巨焰也。地球之初,一火球,至今余火犹存地中。地壳厚薄不一,皆有洞穴裂缝,盖因地气凉时,各处凝结不同。后以地中火力搅动,以成洞缝,水由之入,地中蒸为水气,涨力甚大,故有地震"。[12]可见,在介绍这些地震知识时,慕维廉自己也是缺乏足够信心的。从19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进展不大。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地理书籍不多。1883年,英国著名传教士傅兰雅著《地理须知》一书出版,其中对地震知识的介绍完全是摘录于慕维廉的《地理全志》[13]。1886年,英国传教士、后服务海关的艾约瑟译编《地理质学启蒙》和《地学启蒙》等书,其中所介绍的西方地震知识也仍主要是"地热致震"等一些陈旧的说法。有些新义的,乃是《地学启蒙》中对"地球收缩"影响地壳运动的如下介绍:"古地球较现今多热之时,亦必较现今体大。相继而减热增凉,地体亦递续减缩。时至今日,仍属由渐减热不已也。其减热之度分,因甚迟慢,故余等人近似不能觉察。所可明显等见者,惟磐石减热之踪迹。当地球体之减热缩小也,不能不增压力于地壳面,地外壳体面之石质远不相若,动植物层累,不同于沙泥石子层类;沙泥石子层累,不同于火成石,其经压力加来之时,石质刚柔软硬不等,崩裂高起低陷斜侧之式,亦决不能相同"。[14]如此解说地震成因,正是前述修斯著名的"地球收缩致震论"在中国的翻版。进入19世纪90年代之后,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被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准。1893年,美国传教士李安德(Leander W.Pilcher)出版《地势略解》一书,成为这一世纪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殿后之作。李安德为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1870年来华传教,后放弃传教,居住天津和北京,曾任过天津副领事。去世时为北京汇文书院院长。《地势略解》就是他为中国学生所编写的地理教材。这里所谓"地势",主要指地形、地貌。该书第8章题为《论地震》,专门讨论相关问题。在此章里,李安德将此前流行的两种地震成因说加以了概括:其一即火山地震说,认为地震"约因地壳内极热之处,有水气并他类之气冲动"而致;其二,即地球收缩论,认为地震"约因地心渐凉而缩-------地壳不能随之而缩,其间必有空隙之处,日久必然塌下,因塌下之力甚大,即能成为地震"。李氏显然不满意人们总是将地震与火山的成因混为一谈的做法,故强调"有离火山最远之处,地亦震动,盖因地壳上升或下降之故。"虽然他最终仍将地壳运动归结为"地心收缩"之效应,但却较多地引导人们注意地壳运动对地震的直接影响。李安德对地震波的介绍,是《地势略解》中较为新鲜的部分。他首先以石子入水造成波纹来比喻地震之波动:"若将一石子投入水内,水面必成圆形之波纹,而石子所落之处,必有忽上忽下之势,四周遂成波纹,互相环套,愈远而愈缓,此可比地震之摇荡"。然后,他又谈到地震波的传播速度问题,认为"地如波纹之行动,迟速不同,若其地之石坚硬,较石之软脆者,行动为尤速。地学家细考行动之迟速,均言每一分钟,约行五十七里"。不仅如此,书中还特别绘出"地震波纹图",标出从地下震源(称为"震原")到地面不同点之间的连线,强调其垂直于地面之点也就是今日所谓震中区(其连线为"立形"),受灾甚大;越远的地方,其与震源的连线越平(称"平形"),其灾害越轻。往往受灾最大的地方,不是垂直点地区即震中,而是距震中较近的地震波及区,也就是其与震源的连线"兼立、平二形"的那些地区。这一判断,是大体符合现代地震学学理的。《地势略解》对1891年日本发生的大地震极为重视,书中还专门附上了此次日本地震的地震图,包括地震面积概表、剧震部、烈震部、强震部和弱震部所在区域,以及此次日本地震的"震原及震烈波动线图"等[15],从而使得有关的地震知识得到具体生动的立体展示。这种情形的出现,同19世纪中叶以来日本大地震频发,西方科学家极为关注和参与对日本地震的研究是密切相关的。1880年2月,日本横滨发生强烈地震,震后应聘在日工作的西方科学家联合成立了"日本地震学会"。其中最为活跃的米尔恩(J.Milne)、尤因(J.Ewing)等人,迅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有作为的地震学家。19世纪末,他们根据水平摆的原理发明了简单实用、得以安装在世界各地的地震仪,用这些仪器开始了最早的地震观测,并首次成功地发现了P波和S波,这样,对地震波的研究就出现了实际观测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相互促进的局面,地震学也因此进入到定量化的现代阶段。米尔恩还领导建立了广布世界各地的地震观测网,并定期发布地震报告。他本人根据这些仪器记录资料,率先绘出了世界地震分布图,较为科学地勾画出了世界主要地震区的大致分布,有力地推动了地震学的发展。[16]实际上,从19世纪90年代起,西方传教士在华介绍西方地震知识时,就已经开始重视对日本的地震研究成果,并逐渐涉及到日本地震学者的某些观点。在这方面,美国传教士李安德的《地势略解》一书可谓其标志性起点。甲午战后,中国人也逐渐注意到从日本引进西方地震知识。戊戌时期康有为主编的《日本书目志》中,就专门列举了"地震学四种",即谷口政德的《简易地震学》、横河民辅的《地震》和地震学会编的19册《日本地震学会报告》等。这也是汉字"地震学"一词在中国的最早出现。不过,以开西学风气著称的康有为当时仅以地热爆发来简单解释地震,表明其地震知识仍相当陈旧和贫乏。综而观之,整个19世纪,西方地震知识在中国的传播虽不算多,但也不算太少,值得注意的倒是,中国人对这些知识发生兴趣、加以关注者却极为罕见。何以如此,实在是引人深思。笔者以为,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了这一结果:一是,当时西方传入的这些地震知识本身还很不成熟,零散而乏系统,且自相矛盾不少,尚难以完全取信于中国士人;二是晚清以降,出于"开眼看世界"和救亡图存的急切需要,中国士人更关心的是世界人文地理和政治地理知识(多满足于读"地志"和看"地图"),对自然地理的兴趣也主要集中在地表以上,而不太留意地球内部的构造问题。这从19世纪中国最为流行的《海国图志》和《瀛环志略》等书的内容可知。正因为如此,慕维廉在1883年曾专门将《地理全志》这一当时"西方地理学的百科全书"加以压缩重组,去掉其包括" 地震"在内的其他部分,一意仿《海国图志》和《瀛环志略》,"专以外国地志为本,希中土儒林,披而获益"。[17]改编后的《地理志略》果然多次重版,可为印证之一;三是这一百年之内,西藏、新疆和甘肃等边地虽曾发生几次较大的地震灾害,但由于现代媒体和通讯极不发达,故没有形成振聋发聩的学术刺激和社会动力机制,其学者从事科学实证研究的学术兴趣也有待培养。这一点,与19世纪中后期的日本恰恰形成了鲜明对照。 三、20世纪初国人对现代地震知识的自觉传播与研究--兼谈现代地震学在中国兴起的标志 进入20世纪后,西方地震知识在华传播具有了新的特点,首先是传播的路径起了变化,除了从西方直接传入之外,另增加了日本的渠道(熊月之先生所谓"西学从东方涌来"),并且这一渠道在20世纪最初十余年里,较之前者成效更加明显,影响更大;其次是随着新式学堂的大量建立和现代学制的形成,传播西方地震知识的主要载体也从一般地理学译著和传播西学的报刊,迅速变为各类新式地理学教科书,特别是大量的自然地理学(当时一般称为"地文学")教科书,其针对性的介绍得到增强。到20年代前后,又出现了一批系统介绍和研究西方地震知识的专门著作,包括科普读物。在内容上,这些自然地理教科书对西方地震知识的传播,总的说来摆脱了宗教束缚,较为准确,也更多地反映了西方和日本地震研究的较新成果。第三,其传播主体也不再是西方传教士,而是变成了中国人自己,其中又以归国留学生为骨干力量。迄民国建立以前,留日学生主导着这一传播,此后,留学西方归国的翁文灏等专门学习地质的欧美留学生逐渐发挥了关键作用,并经由他们的学术自觉与实践,直接开创了中国现代的地震科学。20世纪初年的中国,曾出现许多译成中文的外来"地文学"教科书,有小学用的,也有中学、师范和大学用的,其"陆地"部分都要不同程度地谈到地震问题,涉及到当时世界上较为流行的地震基本知识和概念,如地震类型、震源、震央(震中)、震波和海啸等。但这些教科书直接来自西文的很少,大多都是中国人直接译自日文或从日文书籍编译而来,不下于数十种,较为流行的不仅有各种版本的《地文学问答》,还有山上万次郎、横山又次郎等人分别编著的各种类型之地文学教科书的汉译本。另有中国学者参照上述日文地文学书籍、并汇以己意编撰而成的相关教材,如张相文的《新撰地文学》和曾彦的《(普通教育)地文学教科书》等等。在20世纪初年,中国人之所以对译述包含地震在内的"地文学"知识体系格外重视和感兴趣,实反映了一种追求基础"科学"新知,以发展自然地理科学的学术自觉。如当时翻译出版过多种日文本地文学著作的邵羲就曾表示:"近日地理之书译者甚众,惟地文学则阙如,以斯学属于科学之一种,非若普通地志之易知也。然地文地理为天然之科学,凡研究科学者,不可不先求诸地文学,故亟译之以飨我国学界。"[18]由此可见一斑。如果就中国人自觉地尝试构筑现代"地文学"知识体系而言,20世纪初张相文出版的《新撰地文学》一书,无疑是最值得重视的一本。该书中对"地震"问题的论述,代表了当时中国人地震认知的较高水准。张氏为江苏桃源人,1899年开始学习日文,逐渐了解现代地理学知识,清末时曾创办中国地学会和《地学杂志》,并出版中国最早的现代地理学教科书多种,堪称中国20世纪初自觉讲求现代地理知识的前驱先路。1908年,张氏所编撰出版的《新撰地文学》的第二章里,专门设有一节讨论"地震",认为地震的远因,"根于地心热、太阳热及重力等之作用",而近因"则在地壳之软硬,气候之变化等"。基于这一认识,书中将地震分为"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和"断层地震"三类。尽管对各类地震成因的分析还基本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但这一分类本身已无疑是霍尔内斯确立的现代通行分类了。在《新撰地文学》一书中,为了说明火山与地震的关系,张相文特别指出了世界上常爆发火山地震的地区,如太平洋沿岸,日本、爪哇、苏门答腊诸岛最多,地中海周围次之,中美洲和黑海附近也常发生等情形,并专门画出了火山及地震的分布图--以褐色之浓淡来大体表示各地区地震的频度与强度。同时,他还强调了地层的运动、斜滑等直接导致的"断层地震"较之前两类地震"震力强,其震域亦广"的特点,并说明地震有纵震和横震两种,具体表现为上下动、水平动、倾斜动和回转动四种样态。书中所绘出的"震波之传布"图,以标明和凸显"震源"和"震央"的关系,也很为引人注目,尤其是作者用地震波来解释余震现象,堪称书中最为新鲜的内容。其言曰:"有一次震动之后,经若干时间,复觉微震者,是由地形地质之差而震波回返也"。[19]这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以"气"来解释余震的传统地震说之理论局限。《新撰地文学》一书对地震预测也给予了重视,它称之为"地震测候",对其研究和应用前景表示出一种潜在的期待之情。书中写道:"地震之灾,俄顷间能丧失无量生命,故测验之法为最要。大约天气郁蒸,水平失序,磁针乱向,土龙出窟,雉子惊号,或音响出于地中,如巨炮轰发,如雷声殷振,皆地震之先兆也。然兆见而震亦随至,常不能先时预避,惟于震灾迭见地方,置显微音器,以验发声之缓急,庶能预知震灾之大小耳。今日本、义[意]大利有用之者"。[20]当然,张相文的上述介绍,最终仍不能不受到当时国际地震研究现状的制约。在20世纪最初十年的西方地震学界,虽然1891年日本的美浓-尾张地震和1906年的旧金山地震已经使人们开始明确认识到,断层作用不仅是地震的效应,也是地震的成因,但有关的研究结论之传播和认同仍需要一定的时间。1910年,美国地震学家里德(H.F.Reid)发明了著名的弹性回跳理论,指出整个地壳在以某种未知方式施加的应力作用下弹性地弯曲,当岩石达到破碎程度时,地壳沿着旧的、脆弱的圣安德烈斯断层线断裂,并且弹回到新的位置,最终的突然位移导致地震。弹性回跳学说的提出,使人们开始从具体的地球物理证据出发讨论地震成因问题,这是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从此以后,地震的断层成因说逐渐在世界上传播开来[21]。而断层地震,也称构造地震,遂被学界公认为地震的主要形态。从20世纪初年起,中国开始出现第一批真正了解现代地震知识、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地质学者。他们或留学日本,或留学欧美。其中最为杰出的有章鸿钊、丁文江和翁文灏等。而翁文灏为我国第一个专习地质学的理学博士学位获得者。他们分别于1911年和1913年回国从事地质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并相继发起成立农商部地质研究所和地质调查所等一类专门机构,开始独立培养中国自己的地质学专业人才。中国最早的地震学研究和相关专家,就是由此孕育而诞生的。这些人可以说构成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专业性人才标志。在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过程中,以翁文灏为代表的一批地质研究者发挥的作用最为突出,而民国初年中国相继发生的一系列破坏性很强的地震,特别是甘肃海原大地震,则成为推动这一新兴学科在中国诞生的直接动力。翁文灏为浙江鄞县人,1908年赴比利时罗文大学攻读地质及岩石学专业,1912年获理学博士学位后于次年回国,受聘于农商部地质科,并任教于农商部地质研究所,1916年地质调查所正式成立后,又曾担任代理所长和所长。1917年1月,安徽霍山发生6级以上地震,波及9省市。翁文灏配合丁文江,一面制成调查表(包括),寄交各省有关部门进行函调,一面派学生到震区进行实地考察,之后又亲自执笔撰成《民国六年一月至三月地震调查报告》,这是我国公开发表的最早地震科学考察报告之一[22]。1920年12月,甘肃海原发生8.5级特大地震,殃及数省,死亡人数达到23万之巨,震惊世界。翁文灏受政府委托,特组织考察团(一行6人)到震区考察4个月,不仅公布了几篇高水平的专业考察报告,他本人随后还发表了《甘肃地震考》(1921)、《中国地震区分布简说》(1922-1923)等一批研讨历史地震和地震构造的卓有创见的专题研究论文。在这些论文中,翁氏根据他自己总结的中国历史上3000多次地震记载和200多次的震中记载,将其与现实地震和西方地震知识相结合,着力揭示了地震和地质构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他首创了中国地震区带学说,绘出了最早的中国地震分布图,并率先尝试根据国际流行的罗西--福来氏烈度表来比照确定中国的地震烈度。同时,他还从地质构造角度,对地震烈度异常区和震中迁移规律,作出创新性解释,不仅以此说明地震成因,而且以此探讨地震预报的可能前景。他的这些论文,有的还在国际地质大会上公开宣读,引起关注,被公认是"中国近代地震研究的最早的论文",他本人也被认为是研论中国地震构造的第一人和"我国开现代地震研究之门者"[23]。由此,实际上也可见中国地震学研究最初孕育于现代地质学的明显特点。1930年,在翁文灏的主持下,中央地质调查所在北京鹫峰建立了地震观象台,率先使用外国先进地震观测仪器进行地震观察和记录,同时成立直属调查所的地震研究室,定期发行《地震专报》,并与西方同行相互交换,从此中国的地震研究与国际地震学界更为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次年,在竺可桢主持下,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也在南京北极阁建立了使用外国仪器进行观察的地震台。凡此种种,可以说均一并构成为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制度性标志。在观测、研究中国地震现象的同时,翁文灏等也没有忘记向国人较为及时、科学、完整、准确地介绍以西方学界为主导的现代地震知识,并自觉努力地将自身的研究成果和思考溶入其中--尤其是专门纳入关于中国地震的内容,从而较为系统地构建出中国自己的现代地震知识体系。关于这一问题,目前的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史研究仍然较为忽略,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以翁文灏的有关著述活动为例。1922年,他在《博物杂志》上连载《地震浅说》一文,就以中国新近发生的地震为例证,向国人高水准地介绍了一些现代地震知识。1925年,他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专文,较早地向国内学界全面介绍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及其学术价值,认为该学说极为新颖,诚有"胜过前人处","为吾人别辟一新观念,或将以此引起新研究新观察,则言地学者不可不知也",同时他也指出,其理论"于地史详细事实未能充分说明者,则亦颇不少,实尚未脱离理论假说之程度"。[24]此后大陆漂移说的命运和影响,完全证明了翁氏的远见卓识。在系统传播现代地震科学知识方面,翁文灏1924年出版的《地震》一书特别值得一提。这部商务印书馆作为"百科小丛书"之一出版的通俗著作,乃是中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系统地总结和传播现代地震科学知识的专著。该书不仅介绍了罗西等人的地震烈度表,地震的周期及频度计算公式,地动计的应用以及地震波的类型(地面波、纵波、横波等)与其速率等新知识,还讨论了地震原因、地震分布和地震预防等等问题。书中强调地震为地质现象,但却并未局限于仅阐述"地质学之地震解说",它还较为简明客观地介绍了"地质以外之地震解说",即地震与纬度变迁、与地磁和天文现象、以及与季候和气压等等之间关系的较新认识。书中对地震分布的介绍,既包括世界地震区的分布,也涉及日本和中国地震区的分布,其中中国的地震带被他划分为16个,有的称"地堑带"(如汾渭地堑带),有的称"断裂带"(如燕山拗褶断裂带),有的称"折断带"(如甘肃武都折断带),还有的称"断陷带"和"陷落带",等等,这些实是翁氏将他自己前期的有关成果,直接纳入到书中来的结果。它既有助于中国人直观地了解"地震带"的知识,无疑又丰富了国际地震学界对于地震带问题的研讨。《地震》一书还特设一章解说"中国地震",除了划分中国地震带之外,还以中国丰富的地震史记载资料为依据,证明中国历来就是一个"多震国家",以此纠正此前国际地震学界长期流行的中国少震,且地震范围小、烈度低等等误解。在书的其他章节,翁氏特别强调"明清以来,中国地震记载之详备,为各国所无"的一大学术研究优势[25],并留心中国的地震分期和古来国人关于地震成因的解说特点等问题。这种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术的地震研究之"中国自觉",对于中国现代地震学的兴起来说,无疑属于具有标志性的非常必要的一环。另外,注重"地震预防",也是《地震》一书构建中国现代地震知识体系的突出特色之一。书中提醒地震学者和政府,虽然当时的地震研究尚根本达不到预防的效果,但"此固研究地震重要目的之一,不可忘也"。[26]作者认为,对于地震预报,应从地震仪的观察、天气预报,动物异状,历史上地震的周期统计等多方面予以努力。只要摸清各地的地质构造、详细测定其内蓄动力和地壳抵抗力之数据,地震预报并非完全不可能做到。不过,在地震预报能力尚严重不足的情形之下,如何减轻和救济震灾,却是必须讲求方法的。翁文灏在这方面也率先提出了经验十足、值得重视和沉思的意见。他明确指出:"地震之后尸骸堆积,交通梗阻,水流淤积,粮食不足,发生疫病,有一于此皆为后患,故善后事业,极为繁重,不仅复兴建筑而已。总而言之,地震颇多而烈之地,于建筑之位置及方法必须预为讲求,震灾既成之后,则必须赶速救人,止火,接济粮食,修洁地方,开通水道,修整交通,此为吾人对此不可抵抗之天灾所应尽之人事。诚能力尽人事,则天灾亦未始不可减至最低之程度也"。[27]历经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及其救灾全过程的中国人,读此82年前翁氏语重心长之告诫,实不能不佩服这位中国地震科学研究先驱者的先见之明。在翁文灏的《地震》一书之后,1927年,王恭睦再出版《地震浅说》一书(中华书局版),1931年,王应伟复出版《近世地震学》一书(中国科学公司印刷)。这些传播地震学知识的专门著述,已经基本完成了中国现代地震学专用术语和知识体系的系统建设任务,并为地震学知识的社会化和学术专门研究的深入开展打下学理基础,也理当视为中国现代地震学兴起的重要学术标志之一。实际上,中国现代地震学,就是在吸收运用现代西方和日本的地震学知识,并结合中国的地震现实进行考察研究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一开始,就凝聚了中国学者自身的创造性智慧,而这一点,也正预示着中国未来地震学得以继续发展的特色和希望所在。 [①]可见高继宗:《西方地震知识首传者龙华民》,《防灾博览》2006年第4期;刘昭民:《最早传入中国的西方地震学知识》,《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年11月第13卷第4期。两文都没有涉及到明末以后的内容。[②] 其有关详细内容,可参见前引高继宗《西方地震知识首传者龙华民》一文。[③] 见《泰西水法》卷四。此书为徐光启笔述,李之藻订正。[④] 《坤舆图说》卷二,见1841刻《指海》第12集,第11-13页。[⑤] 《地震解》的另一次重刊,是在1910-1920年代大陆再度频发大地震之时。[⑥] 康熙《御制文四集》卷30,第14--17页。雍正十年刻本。[⑦] 见刘福铸:《试论<康熙几暇格物编>》,《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1996年第1期。[⑧] 参见吴忠良、刘宝诚编著《地震学简史》,地震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⑨] 王宏翰:《乾坤格镜》卷17"地震说"。转引自徐海松:《王宏翰与西学新论》,载黄时鉴主编《东西交流论坛》第2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⑩] 玛吉士辑译:《外国地理备考》卷二,道光"海山仙馆丛书"本,第20-23页。[11] 以上所引关于《地理全志》的文字,均见中国国家图书馆藏1859年日本三都书林版《地理全志》卷二"地势论"中的"地震论"部分,第21-23页。[12] 见《六合丛谈》第1卷第6号,上海墨海书馆1857年印。[13] 可参见傅兰雅编著《格致须知》二集《地理须知》中的"地震",光绪九年刻本,第9页。[14] 见《西学启蒙十六种》中的《地学启蒙》,1896年上海著易堂书局刊本,第60-61页。[15] 以上所引李安德《地势略解》,均见光绪癸已(1893)年京城汇文书院刊本,第71-74页 。[16]可参见吴忠良、刘宝诚编著《地震学简史》,第15-19页。[17] 见美华书馆1899年版作者"识语"。此书之后还有1902年美华书馆重版。[18] 见邵羲:《地文学问答》之"译例",1903年商务印书馆首版发行。[19] 见张相文:《新撰地文学》,上海文明书局1908年版,第72页。前面所介绍的内容,见该书第70-71页。[20] 同上,第72-73页。[21] 参见小本杰明·富兰克林·豪厄尔著,柳百琪译《地震学史》第10页。[22] 此文以"农工部地质调查所"的名义发表,载《农商公报》第3卷第35期。[23] 参见李善邦:《三十年来我国地震研究》,1948年载《科学》第30卷第3期。[24] 翁文灏:《惠氏大陆漂移说》,《科学》第10卷,第3期。[25] 见翁文灏:《地震》,商务印书馆百科小丛书第23种,1924年版,第41页。[26] 同上,第83-84页。[27] 同上第90页。李灼华《翁文灏先生与中国现代地震科学》一文(载《地质论评》1990年3月第36卷第2期),贡献殊多,但作者认为翁文灏《地震》一书出版于1929年和1939年,较该书1924年的初版本晚了5年。这不利于我们总结翁氏在这方面的开拓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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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战争的警号》由方知达口述并提供创作素材,经梁燕整理撰写,陈三百参加补充,最后由方知达审改定稿,截至1995年初,历时3 年余而成。本文为方知达撰写的作者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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