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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意欲何为?! 周 诚自去年10月17日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再论我国农地征收的合理补偿》一文之后,已过去三个半月。在此期间,本人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观点与时俱进,又获得崭新成果——与去年12月初提出了“全面产权观(论)”或“私公兼顾“论。此论与过去之论有重大区别。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改革》杂志事先不征求本人意见,突然在今年第1期发表了我去年8月12日发表在“价值中国”等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的摘要,更换篇名为《“涨价归农”还是“涨价归公”》,并发表了倾向性极为明显的按语,鼓动读者“讨论”。按语说:“一面是近四千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的无地、无业、无社保的失地农民,一面是‘拿别人的地,发自己的财’的各级政府及相关利益集团。……本文的观点和主张与以往本刊曾发表过的专家观点有一定差异。……希望大家继续讨论。”这表明,少数人总是揪住老观点不放,这是缺乏辩证观念的表现,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我除了向该刊提出抗议等等之外,消除其不良影响的最有效途径便是公开发表我的最新观点。下面这篇文章,便是我的最新观点的简要表达。欢迎读者针对此文发表高见!。关于农地征收的“涨价归农(私)”论、“涨价归公”论与“私公兼顾”论的辨析中国人民大学 周 诚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自然增值分配存在着两种观点——“涨价归农(私)”与“涨价归公”,针锋相对地处于两个极端;两者都具有片面性——既具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又都具有难以成立的一面。“涨价归农(私)”论是一种坚决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理论,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但是它认定农民拥有取得全部土地自然增值收益权,即只看到失地农民应当享有农地开发权(注),而根本忽视整个社会,其中包括其他农民也应当享有此项权利,那么,因整个社会经济繁荣而产生的土地自然增值的分配,便与整个社会无缘了,在耕农民则更无缘问津,这就显然大失公平合理。如果完全按照“涨价归农(私)”的观点进行农地自然增值的分配,则失地农民便可在一夜之间暴富,必然不利于农民安心务农,改善农地质量,而且也会使附近的在耕农民产生同样情绪。实际上,考察土地自然增值的归属,应当与其产生的根源相联系,应当顾及社会各个相关方面的利益,从而,单纯的“涨价归农(私)”论便是不能成立的。“涨价归公”论阐明了土地自然增值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而且“涨价”也并非由“成本”所决定,这些都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然而,“涨价归公”论仅仅看到土地的自然增值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社会应当拥有整个农地开发权,而不顾失地农民拥有获得充分补偿的天然权利,即忽视农地所有者也应当分享农地开发权,使得失地农民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不摈弃这种理论,而仅仅是增加失地农民的补偿,则意味着失地农民所得到的补偿中便包含着社会对于他们的额外照顾甚至是恩赐,而并非失地农民本来所应得,从而从产权理论上来看便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由此可见,单纯的“涨价归公”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几个突出的实例,使得我们不得不进一步一分为二地看待“涨价归农(私)”论和“涨价归公”论,关注“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论、“全面开发权”论 实例之一:依据“涨价归公”的理论(英国的穆勒与美国的乔治),英国工党政府曾经于1947年—1953年实行土地开发权国有化,即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开发捐(Development Charge)将土地增值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此种举措未能长期坚持,除了执政党更迭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此种政策造成了地产市场萎缩而不得不放弃,即恢复“涨价归私”制。英国的此举表明,她看到了“涨价归私”制之弊,而企图通过“涨价归公”来兴利除弊,但“涨价归公”制的极端性——完全否定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从而使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实践中碰壁而归于失败。实例之二: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过去长期对于失地农民实行低补偿政策的实践表明,“涨价归公”曾经是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实际上遵循的不成文的政策原则。实行“涨价归公”制的出发点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实行“涨价归公”制也具有严重的副作用——据估算,大约有近半数的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存在明显的困难。有鉴于此,理论界一些人士极力呼吁实行“涨价归农(私)”制。实例之三:多年来,在美国的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其要点是: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哪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此外,在美国的一些州,还实行土地“开发权购买制”(Purchase of Development Rights, PDRs)。其做法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付给一些拟保护的农地(以及一些空旷土地、自然资源等)所有者足够费用,将其开发权收购归政府所有,以便弥补土地所有者所损失的机会利益。由于政府受资金的限制,实行PDRs的明显少于实行TDRs的。美国的这种创新,非常值得重视。实行“涨价归公”制,完全否定原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只是保障了社会利益;在实行“涨价归私”制的条件下,则仅能保障失地者的利益而不能兼顾在耕农民和社会的利益。换言之,土地开发权完全归公与完全归私,是两个极端,各自有其片面性,在实践中都会碰到严重问题,而其症结为“分配不公”。我国一些人士为纠正“涨价归公”之弊而主张“涨价归农(私)”,无非是重走1954年以后英国的老路而已,在理论和政策上都并无任何创新。从而,汲取以上两者的优点而摒弃其弱点,便意味着应当实行“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制。美国的TDRs和PDRs,特别是前者,为我们创建“私公兼顾”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启示。在实行“私公兼顾”制条件下,每一块土地所者所平等地拥有的开发权不能实现时,便应当由获得开发权的土地所有者或国家给予补偿;换言之,因规划而获得开发权者,不应单独获得开发利益。概括而言,实行此种办法,由开发者或政府对于按规划应保留的农地所有者予以开发权补偿,可纠正土地开发收益完全“归公”或“归私”之弊。从土地开发权的角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可进一步提出“全面开发权”论或“全面产权观”,即兼顾原土所有者、相关土地所有者、国家三者的土地开发权的理论。原土地所有者拥有开发权,是不言而喻的;相关土地所有者,主要是指相邻土地所有者、基本农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也天然地拥有土地开发权,不可漠然视之;而国家之所以也拥有土地开发权,则是由于,从根本上来说,土地开发性增值的最终来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认识,是承认土地与一般财产不同,它具有社会性,从而不得不顾及“涨价”归属的社会影响。在农地转非中贯彻“全面开发权”论意味着:优先充分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使其进入“小康”,无任何后顾之忧;剩余归公(归中央政府,避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用于支持全国农村——其优先项目为对于在耕农民中的“相邻农民”、“基本农田农民”的开发权的适度补偿。归根结底,“私公兼顾”论、“全面开发权”论、“全面产权观”,是承认差别、调和矛盾、多方互利、和谐共富之论。 注:“开发权”是从英文 “ development rights”翻译过来的,其另译为“发展权”,笔者认为不妥。除了引文之外,笔者一律使用“开发权”。因为,英文“development”一词,主要具有中文的发展、开发、展开、发达等四个含义。按照惯例,中文的“发展”一词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等变化;而“开发”一词则是指对于资源的利用或进一步利用。显然,农地转变为非农用地,是指对于农地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从而应当使用“开发”一词方为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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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科技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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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者认为,这种方式让美国军方得以在网络上制造出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屏蔽了那些不被美国军方接受的观点,将不符合他们军事目标的评论或者报道拒之门外。而这种做法也会招来其他国家私人公司以及无政府组织纷纷效仿。此外,这种利用虚假身份在网上发言的行为还会带来法律后果,因为在美国伪造或盗用他人身份同样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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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唱空做空欧元的索罗斯认为欧元危机是次贷危机的直接后果,如果欧元区不能拥有统一的“财政部”,则无法解决欧债危机,不可避免地陷入金融崩溃和经济“大萧条”。10月14日又于路透社刊登题为《如何破解欧元区主权债务难题》的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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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出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从即日起发行新币(人民币),定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币在市场统一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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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描写的真实性和历史的具体性,就是1949年后中国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术的「科学性」。那么,它与社会主义政治相结合,会产生一种误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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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用彤先生则率先注意到了黄老学向黄老道术演变的轨迹,而这正是道家向道教演进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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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国学者,首先应该意识到,不仅“国学”是一个现代概念,以“国学”的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和文化宣教活动,也是到清末民国时期才有的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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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下称央视新址)大火发生半月之后,指向渎职侵权的调查已获新的突破,共约20名涉案嫌犯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措施。元宵夜的烟花不仅是火灾元凶,亦是经济问题调查的主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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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先生的研究领域广博,成就卓越,在学术史上早有公论。他一生学风笃实矜慎,不轻易立说,也不任意争辩,虽已多年闻名于海内外,仍然保持谦虚的态度。读他的著作和传记,我觉得很突出的一点,是他不强不知以为知,是像我这样的后学难于学到的。这里试举王国维先生对《尚书》的研究,作为例证。 大家知道,王国维先生对《尚书》有深入的研究和创造性的贡献。他的论文集《观堂集林》,开卷《生霸死霸考》、《高宗肜日说》、《洛诰解》,一直到《〈书〉顾命同瑁说》等好多篇,都是关于《尚书》的,可说达到了这方面研究的最高水平。尽管如此,他却再三声明《尚书》有许多地方"不能解"。 《观堂集林》卷二收有《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其中王国维先生自述说:"《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以弟之愚暗,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然其说终不可通,以是知失儒亦不能解也。"王国维坦承他对《尚书》好多文句"不能解",并且指出前人的解释"不可通",是"强为之说",他不能与之苟同。 1924年夏,王国维先生为容庚先生的《金文编》撰序,首先引用孔子讲的"多闻阙疑"和"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二语,认为:"阙疑之说出于孔子,盖为一切学问言。"接着他讲到《易》和《书》的"难解",并说:"余尝欲撰《尚书》注,尽阙其不可解者,而但取其可解者著之,以自附于孔氏阙疑之义。" 这样一部别开生面的《尚书》注,王国维没有写成,但他于1925年到清华研究院任导师,曾专讲《尚书》,确实体现了"阙疑"这一点。据当时听课的学生吴其昌先生的《王观堂先生〈尚书〉讲授记》和刘盼遂先生的《观堂学〈书〉记》,他上课先讲述历代《尚书》传流和注释的历史,其间便强调"其不可通音,终不可通也"。他讲授《尚书》各篇,于各家学说择善而从,同时结合自己甲骨金文研究的心得,提出很多新颖见解。例如讲《高宗肜日》,即以甲骨文"肜日"为据,论证元代金履祥以该篇为"祖庚时文"的正确。类似的精彩之处,不胜枚举。可是在很多地方,他都说"不解"。如《盘庚》"汝分猷念以相从",他讲"不解";同篇"各设中于乃心",他说"设中不解";"鞠人谋人之保居",他说"此语不解";《微子》"我旧云刻子",他也讲"此语不解,王充引今文《尚书》作'孩子',更奇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王国维指出前人注解《尚书》多"强为之说",许多文句"终不可通",并不是抹杀历代学者的成就。相反的,他认为《尚书》的研究不断前进,各时期的著作都有应当肯定之处。这从他最后一篇有关古代研究的作品《〈尚书覈诂〉序》可以看得很清楚。 《尚书覈诂》的著者杨筠如先生也是王国维在清华的学生。他听了王国维的《尚书》课,编著《覈诂》四卷,得到王国维,还有也任导师的梁启超的奖励,经修改后,从南方寄给王国维,王国维给他写了序。这个时候是在1927年的农历四月,离王国维的去世已经没有几天了。 这篇序文,把历代《尚书》之学划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西汉伏生到欧阳、大小夏侯章句,是今文之学;从孔安国到贾逵、马融、郑玄、王肃,是古文之学。"今古文诸家之学并亡,然传世之伪《孔传》,殆可视为集其大成者也"。第二阶段始于北宋欧阳修、刘攽,苏轼、王安石、林之奇等"皆脱注疏束缚而以己意说经"。蔡沈受朱子之命所编《书集传》,"可谓集其大成者也"。在这以后,王国维历数清代阎若璩以来各家成绩,一直讲到俞樾和孙诒让,"惜未有荟萃而画一之如孔、蔡二传者",希望杨筠如"异日当加研求,著为定本,使人人闻商周人之言,如乡人之相与语,而不苦古书之难读,则孔、蔡二传又不足道矣"。这可说是他对未来研究的期待。 这里我们看到,王国维对历代各家《尚书》学者的优长,都作了充分的肯定。他以孔、蔡二传为《尚书》学两大阶段集大成之作的提法,尤为创见。他说二传立于学官,各数百年,"然《书》之难读仍如故也",只是说明《尚书》本身古奥艰深,并非归咎于研究的学者,只要实事求是,深入研求,疑难终有解开的一日。这就可以看出,王国维提倡"阙疑",不是什么不可知论,而是一种有利于研究进步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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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第一批中国青年志愿者走进埃塞俄比亚开始,至2011年底,已经有364名青年志愿者奔赴非洲各国。笔者深入调研了中国"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运转和实施情况,本文结合此个案研究,来反思中国目前对非公共外交的定位、绩效及现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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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寻根”?寻什么“根”?怎样去“寻”?你寻到了什么?……问题一旦笼统和通俗到这个地步,事情就不好谈。二十多年前谈不清楚,二十多年后肯定还是谈不清楚。正是考虑这一点,很久以来我对这个话题能躲则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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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兄弟与《语丝》。《语丝》问世,才有了智性和有趣的新文人,文章也可以随意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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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像"人生的意义"这样一个庞大的哲学话题是需要胆量的任务,不仅因为这个问题在热衷技术和商业的时代里听起来有点自命不凡,矫揉造作,而且因为无论"人生"还是"意义"的概念都太模糊和宽泛。说它模糊是因为人们很难知道从哪里开始,说它宽泛是因为不知道在哪里结束,或 如何结束。但是,如果根本不去探索人生意义就好像让人觉得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骗子,就像卡夫卡《审判》中的情形那样产生一种无可名状的内疚感。当今世界最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之一,兰卡斯特大学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教授把这个话题拿过来进行严肃的哲学探索,试图把传统智慧"压"在上面。 伊格尔顿一开始非常谨慎(对焦急的读者来说,也很小心),向普罗大众说明提出人生意义问题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喜剧演员(他诙谐地希望把自己归类为前者而非后者)。接着,作者没有提供现成的回答,反而质疑这个问题假定的清晰性。"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是真正的问题还是有误导人的嫌疑呢?因此,这场讨论被引进必然探讨问题涉及的概念的语言意义的轨道中。与此同时,伊格尔顿持续关注"人生"和"意义"这两个概念莫测高深的历史背景以及它们的联合意义。当他把意义和人生问题的讨论限制在人的视角之内,人们大可不必厌恶地皱眉头。毕竟,意义的三个主要方面"宗教、文化和性"都是关于人的东西。 伊格尔顿在书的大部分篇幅中关心的内容与其说是"人生"倒不如说是"意义"。在他看来,意义是最基本的概念,因为人生就是通过其意义而被人们所认识的,至少从理论上如此。作者在这种探索中不仅在个人层面而且在不同意义体系的层面上都确实遭遇了意义多样性的问题。《人生的意义》把意义概念区分为三大思想流派:前现代、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每个流派都是一个笼统的意义体系,各自都是科学、文化、符号学和个人思想等种种影响相结合的产物。 就是在这里,该话题几乎逃脱了伊格尔顿的控制。任何一个意义体系超越其他体系的相对效度很难得到人们充满信心地赞同,因此,意义变得难以捉摸。难怪,伊格尔顿自己的立场并不停留在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平台之上,而是从经典的亚里士多德美德作为有意义的人生的基础,经过叔本华的意志、尼采的权力意志、获得人生本质的弗洛伊德体系或马克思主义体系,一直谈到当今时代的极端主义和虚无主义。在梳理这些哲学途径的同时,伊格尔顿还引用了以莎士比亚和贝克特的戏剧为代表的众多文学经典,这些作品描述了人类生存背景,创造了意义,或者对现有意义重新洗牌。伊格尔顿处理哲学和文学宝库的方式暗示了为人生意义问题提供单一答案或者现实立场的企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意义的模糊性本身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 但是,在此我们遭遇到另一个障碍----逃避主义。"模糊性"难道不是回避人生意义问题的另一个托辞吗?伊格尔顿认为人生意义问题是道德问题:但是要在不选择一个意识形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道德判断的情况下,去发现人生的核心价值就更加困难。伦理学的目标不是满足于模糊性,而是为人类生活带来融合与和谐。所以,按照某些道德标准或者价值观来评价人们的生活是追求人生意义的核心内容。在此意义上,人生意义问题决不能被敷衍搪塞过去。最后,作者提出以爱和幸福两个核心价值作为确定有意义人生的特征。读者当然可以自由地提出自己的用以评价人生意义(或无意义)的价值观。但是,我们从《人生的意义》中得到的最宝贵建议是:如果你真的想从生活中找到意义的话,把价值观,即便是最积极的价值观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来使用将是一条危险之路。相反,要使自己的人生有意义,你就必须把积极的价值当作目的本身,而不是通向某些隐蔽目标的道路。实践美好价值观是终极目的,没有任何意义能超越它。 《人生的意义》对所有对严肃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著作,它邀请你参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困难的问题的讨论。伊格尔顿教授在书的末尾提醒读者,他的讨论并非要为人生意义问题提供最终的答案,他也不期待任何其他专著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他确实成功地提醒我们值得人人都思考的问题所在。投入到寻找人生意义的活动中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冒险,就像呼吸是物质生活的组成部分一样,这种冒险本身就是人生意义的一部分。 作者简介:厄内斯特·德姆西(Ernest Dempsey)自由作家。著有四本著作,当前是《自我恢复》季刊的编辑,密歇根the Loving Healing Press出版社助理编辑。 译自:The Meaning of Life by Terry Eagleton 本文评论的书:《人生的意义》 The Meaning of Life by Terry Eagleton, OUP, 2007, 200 pages. ISBN: 0199210705.http://www.philosophynow.org/issue78/78dempsey.htm吴万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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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和拉脱维亚还能还得起债吗?债务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冰岛议会最近通过了自上世纪20年代以来首个将外债放在国家偿付能力之后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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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史研究中,政治史研究一直是重点领域之一,它涉及范围广,包括制度、政策、边疆、民族、事件、人物、外交等诸多方面。近年来,在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推动下,政治史研究的步伐明显加快,研究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一批新成果。与此同时,在海内外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多学科研究交叉渗透、学术思想空前活跃、中青年学者迅速崛起的大环境下,传统政治史在研究对象、研究角度、研究方法乃至学术观点等方面,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化挑战为机遇,在认真反思的基础上,对研究状况作一总结与前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话题。 满族是清朝的统治民族,八旗不仅是清朝军队的核心部分,也是满族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基于此种关系,八旗研究在清朝政治史中据有重要地位,是很自然的。就世界范围而言,专注于八旗史研究的学者虽然不多,却是相当国际化的群体,除中国大陆与台湾,国际间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日本和美国学者。在这篇短文中,笔者试就八旗研究的现状、未来发展以及如何回应美国新清史等问题,提出几点浅见。 一、研究现状 中国的八旗史研究起步较早。上世纪三十年代,孟森《八旗制度考实》一文,钩稽清官书中旁见侧出者,以穷究八旗制度之本源,多灼见明识,至今仍为奠基之作。五六十年代由民委系统、民族院校进行的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涵盖了旗人各主要聚居地的历史与现状,表明这一专题开始纳入民族史和地方史研究范畴。五十年代中,傅乐焕在《关于清代满族的几个问题》中,曾就八旗土地、八旗兵饷、八旗生计等问题作了开拓性研究。半个世纪以来,八旗史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满族史、清史著述踵相问世,尤其王锺翰师的"四考"--《清史杂考》、《清史余考》、《清史续考》、《清史补考》,将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锺翰师作为国内研究满族史、八旗史的领军人物,其治学特点在中国学者中颇具代表性。一是长期从满族史角度研究清史,一是高度重视基本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是注重实证性研究。实证性研究,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在八旗史、满族史研究中,同样贯彻始终。在实证性研究中,锺翰师尤重满文文献的利用,认为这是原创性研究的基础,并构成其研究的基本特色。他注重从民族关系的角度切入八旗史和满族史研究,对八旗内部满汉等民族成分的融合、汉人"满化"与满人"汉化"诸现象,都有精辟论述。 近三十年来,在新的学术环境下成长起的一代中国学者,继承前辈治学传统和特色,薪火相传,在八旗史研究中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就。成就主要表现在: 第一,研究领域的扩大。在八旗形成、八旗制度、八旗组织、八旗社会、旗人群体(满洲、蒙古、汉军)、旗民关系( 很大程度就是满汉关系)、旗人妇女、旗人科举等专题,陆续有专著行世,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定宜庄《清代八旗驻防制度研究》、《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姚念慈《满族八旗制国家初探》,杜家骥《清皇族与国政关系研究》、《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杨珍《清朝皇位继承研究》,赵志强《清代中央决策机制研究》,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达力扎布《明清蒙古史论稿》,赵令志《清前期八旗土地制度研究》,祁美琴《清代内务府》,邸永君《八旗满蒙翰林群体研究》,以及笔者《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清代北京旗人社会》,这些著作的水平虽有参差,但各有专攻,相得益彰,大体反映了中国学者研究八旗史的现状。 第二,研究方法多元。这批研究者基础扎实,多数具备较好的语言条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思想比较活跃。他们继承前辈实证性研究的传统,同时借鉴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妇女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一些人兼通少数民族文字,在利用满文、锡伯文、蒙古文文献研究八旗专题方面作出了成绩。 第三,新史料挖掘。国内学者在利用满汉档案研究八旗史过程中,重视新史料的开发,一是对房地契书、碑刻拓片、族谱家乘、舆图绘画、文学曲词、报刊杂志的利用,一是通过田野调查搜集丰富的口碑史料。在这两方面,国内学者拥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走在国际研究的前沿。 在国际学术界,研究八旗史取得突出成就的首推日本。日本研究八旗史起步最早,学术积蕴深,实力强,成果显著。从二十世纪初白鸟库吉、内藤虎次郎(内藤湖南) 以迄于今,百年期间代代有传人,涌现出稻叶岩吉( 稻叶君山)、鸳渊一、户田茂喜、和田清、三田村泰助、旗田巍、中山八郎、圆田一龟、安部健夫、周藤吉之、阿南惟敬、神田信夫、松村润、河内良弘、石桥秀雄、细谷良夫、加藤直人、中见立夫、松浦茂、江夏由树、石桥重雄、柳泽明、楠木贤道等一大批著名学者。 日本的八旗史研究,长期以清初史为龙头,在相关的满族史、蒙古史、北方民族史、东北地方史、边疆史地研究方面,均有力作行世。日本学者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重视满文档案的翻译利用。自1905 年内藤湖南在盛京( 沈阳) 清宫发现满文老档以来,日本学界始终把满文档案的整理翻译作为研究八旗史和清初史的基础。东洋文库作为日本东方学研究中心,长期聚集着清史和八旗史领域最优秀的一批学者。文库相继出版了系列的学术专著、论丛、丛刊、文献目录和索引,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八旗史有关。《满文老档》7 册、《旧满洲档-天聪九年》2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七年》1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八年》2 册、《镶红旗档-雍正朝》、《镶红旗档-乾隆朝》2 册,是日本学者半个多世纪以来整理翻译满文档案的代表性成果。 对满文《内国史院档》的翻译工作,目前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它如《东洋文库所藏满蒙文献目录》、《东洋文库藏镶红旗档---引言和目录》、《八旗通志列传索引》等工具书的编纂,对利用满蒙文档案研究八旗史,提供了很大便利。 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从事满文档案翻译者,除少数出身满语专业的历史学家( 著名者如佟永功、关嘉禄),主要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专家构成。与此不同,日本的满文文献翻译工作,则始终由史学研究者自己承担。为此,他们组织了独具特色的满文档案读书会。参加者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聚集一处,逐段逐句研读翻译满文档案,日积月累,循序渐进。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其好处: 一是使参与者的满文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既收到集思广益、疑义相释的实效,又加深了对满文文献的理解,为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通过研读和彼此切磋,实现了学术前辈对后辈的传、帮、带。日本几代学者,从耄耋高龄到二三十岁的新锐,之所以都能熟练掌握满文译写,与此种学习方式有直接关系。 日本学者研究八旗史、清初史、满族史,始终以满文档案为主,其它文字文献为辅,这是其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基本特色。远者姑且不提,近年出版的神田信夫《清朝史论考》、《满学五十年》,松村润《明清史论考》,以及研究集体的三部论文集《清代中国的诸问题》、《松村润先生古稀纪念清代史论丛》、《清朝史研究的新地平线》,都是运用满、蒙文档案探考八旗专题的典范。 第二,八旗史与民族史研究紧密结合。日本的八旗史研究,始终与满蒙史结合,近年来,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对八旗制度统摄下的各民族群体:东北"新满洲"人、"库雅拉"人、达斡尔人,以及布特哈八旗、察哈尔八旗、新疆回子(维吾尔人) 佐领、锡伯佐领等,都有专门研究。 第三,重视实地调查。实地考察包括田野调查和史料调查两个方面。田野调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中国学者参与下,对东北三省的清朝遗迹进行了新一轮的实地考察。这一历时多年的大规模学术考察成果,收入细谷良夫主编《中国东北部的清朝史迹》一书。进入本世纪以来,细谷良夫又与笔者合作,对清代八旗各驻防地的历史遗迹、旗人群体的历史与现状,进行长达十年之久的实地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若干报告已在日本发表,全部调查成果计划在中国结集出版。 史料调查,也是日本学者颇具特色的一项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细谷良夫主持下完成了大型课题《清朝国家形成时期诸史料的综合研究》,目的是从整体掌握中国大陆和台湾所藏清史档案状况,并把档案作为进一步开展清朝史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又把调查满汉文献的范围扩大到美国、俄罗斯、蒙古等地。 第四,注重实证性研究。日本史学与中国史学都具有注重实证性研究传统,日本学者普遍学风严谨,心无旁骛。近些年来,他们虽然也受到美国新清史等西方史学的影响,但始终恪守自己的研究传统。诚如学界所公认的,其研究素以考证见长,虽少有耀眼的思想火花,也没有轰动一时的效果,却经得住时间的检验。 中、日学者的八旗史、满族史研究源远流长,在传统和方法上有差异也有重合,成就则各有千秋。与中日研究相比,宏观的理论思考显然是西方学者的特长。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伴随美国学术界对八旗史研究的升温,出版了罗友枝《清代皇廷社会史》,柯娇燕( Pamela Kyle Crossley)《孤军》、《透明之镜: 清朝皇族的观念》,路康乐(Edward J. M. Rhoads) 《满与汉: 晚清到民国时期的民族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欧立德(Mark C. Elliott) 《满洲之道:清朝的八旗制度与民族认同》等一批有影响的著作。他们的研究,从理论方法到具体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在中国清史界很快引起关注①。 罗友枝(Evelyn S. Rawski) 于1996 年发表《再观清朝: 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反驳何炳棣1965 年《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中对汉化的强调,由此又引发后者发表《有关汉化问题的再思考: 对罗斯基"再观清代"一文的回应》,与罗进行辩论。这两篇文章,已成为新清史出现的重要标志。 既然是"新清史",首先应澄清的一点,就是究竟"新"在何处。有些学者将"新清史"的主要特点概括为: 一是强调清朝统治与历代汉族王朝的区别,强调清朝统治中的满族因素,一是重视利用满、蒙等少数民族史料。笔者认为,这种概括似有不妥。如前所述,这两个特点,中日学者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已有长期实践,尤其在利用满文、蒙文文献考证史实方面,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无视学术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和成果,将上述两个特点作为一种"新"的发明而归功于新清史,这种说法是否合适,答案不言自明。 当然,澄清上述事实,并不是要否定新清史的倡导之功。在从满族角度研究清史、利用满文文献研究八旗史方面,中日学者固然起步甚早,成果显著,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成为国际学术界的共识。以往国内一些学者论到清史,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汉族立场即王朝正统的立场上,不妨把这种立场概括为"汉族中心论"。基于这种立场,清史中的满族,通常只占很小比重。不少学者,对满族在清朝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对满族制度(八旗制度、内务府等) 与文化在清朝史中的深刻影响,缺乏应有关注; 对满文等少数民族文献的重视,则长期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学者范围。然而,当新清史提出上述观点时,情况不同了,国内一些学者,颇有茅塞顿开之感,推其波而助其澜,以"汉族中心论"为代表的一些陈旧观念,则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清史在端正清史研究的发展方向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为什么新清史会产生如此大影响? 挟美国强势文化之余威固然是一个原因,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在新清史的话语系统中,强调满族与满文文献的重要性,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提法,而是从其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中导引出的一种方法论要求。这一逻辑关系或可概括为: 清朝是满族建立的王朝,其统治带有不同于汉族王朝的鲜明特点; 满族不仅是中原汉族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东北亚诸多民族的共主。从这个角度讲,重视满族与满文文献,乃是上述逻辑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话说回来,美国新清史究竟新在何处? 笔者以为,与中日研究相比,新清史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理论方法、研究角度和观点创新。 第一,理论方法。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无论从理论还是研究方法上都发生不断变化,新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旧观点则不断更新甚至淘汰。新清史的理论创新,集中表现在用族群理论解释满族历史和满族特有的八旗制度等方面。 第二,研究角度。新清史的关注点,主要有满族形成、满族认同、八旗制度、清朝特色、统治模式等。而广义上的新清史,其实并不局限于对满族与八旗的研究,还包括对清帝国的"尚武"与军事扩张、物质文化与精神世界、公私领域的构建与互动、社会性别研究等②。不过,把清朝的"满族性"作为其研究重点,应无疑义。新清史试图扭转以往对清朝的传统认识,更注重把满洲( 满族) 而非汉族作为研究中心(主体),更强调满族对清帝国所作的贡献。与此同时,更关注满族主宰下的多民族关系与多元文化的互动。这一角度,有助于矫正"汉族中心论"的认识偏差,从整体上评价满族在清朝的地位; 有助于摆脱清朝史等同于中原王朝史的成见,并使众多边地民族跻身于历史大视野焦距下的中心。 第三,研究观点。新清史提出一系列新观点,大多比较宏观。其宏观既表现为研究专题的从"大处着眼",还表现为一些学者将清史置于世界史和比较史的范畴内,与其它领域的学者共同讨论帝国、现代化、殖民、身份等问题。例如,濮德培(Peter C. Perdue) 在《中国向西进军: 1600-1800 年清朝对欧亚大陆中部的征服》(China Marches West: The Qing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Harvard UniversityPress,2005) 一书中,有关满洲的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比较。 新清史提出的一系列观点,以其新颖大胆而风靡一时。关于满族形成,传统观点认为,天聪九年(1635) 清太宗皇太极改"诸申"为"满洲",是满族形成的标志。对这种观点,新清史提出要重新审视。有学者进一步提出,满族是在乾隆年间形成的,在这之前只是文化共同体,到乾隆年间始形成血缘共同体;还有学者认为,满族到清末民初才形成,正是在汉人反满思潮的强大压力和刺激下,满族形成了自己的民族认同。关于满族是否"汉化",以往学者,往往将满族"汉化"简单理解为汉族一方的主动灌输与满族一方的被动接受。新清史则指出: 与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有清一代,满族尽管与汉族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但并没被汉化; 没被汉化的原因,是因为八旗制度的保障; 满洲精英集团依靠八旗组织,成功维持了本民族的一致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是清朝统治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新清史与八旗史、满族史研究关系密切,因此从它崭露头角时起,就引起中国学者的浓厚兴趣。一旦陈陈相因的"成见"或"定论"被新清史打上问号,也就意味着新研究的起步。从这个角度讲,新清史的异军突起,的确给清史研究的发展带来某种契机。 二、如何回应新清史 十几年来,新清史的影响逐渐扩大,但迄今为止,除了若干译著和介绍文章,中国学者尚很少提出严肃的学术性批评。如何对新清史作出回应,并通过对话实现与新清史的互动,共同推动清史研究的发展,已经提上中国清史研究界的日程。 笔者认为,回应新清史,首先要端正我们的态度。由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围绕新清史的一系列新观点,中国学者完全可能持有不同看法。不过,我们首先应致力的,不仅是求其"异",而且要求其"同",从新清史的研究( 无论是研究角度、理论方法,还是具体观点) 中汲取有益启示,以矫正思维和观点的偏差,毕竟我们久已习惯在一种比较封闭的学术环境下工作,而传统的惯性往往会消磨思维的敏锐。 回应新清史,应就基本概念予以澄清。概念是历史研究的支点,概念涵义不清,就无法阐明历史现象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探讨满族是否"汉化",首先应对"汉化"的涵义、"汉化"与汉文化"涵化"的差别作出说明③。否则,概念模糊,言人人殊,各执一端,讨论难以深入。再如考察八旗问题,不能不涉及"旗人"、"旗族"、"满人"、"满洲"、"满族"诸名称。清初已有"旗人"、"满洲"、"满人"之谓,清末出现"旗族"一称,辛亥革命后提倡"五族共和",始有"满族"的流行。"满人"、"汉人"、"蒙人"等称谓,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族类概念,而作为民族专属名称之一的"满族",则是自西方辗转传入的现代概念。这些概念,在涵义上有衔接又有差异,有重合又不能简单等同。目前流行把满族概念等同于清代的"旗人"、"满人"或"旗族",表述固然便利,但在许多场合,却可能造成"今人"对"古人"的一种理解错位。 回应新清史,应承认研究取向上的差异。关于满汉关系,新清史侧重从满汉对立的角度展开讨论,中国学者则习惯于从满汉融合的角度来思考。关于清朝特色,新清史强调满族的主体性,中国学者则兼顾"清承明制"与"满族特色"两个方面。关于八旗社会,新清史强调八旗制度的特殊性和封闭性,中国学者则关注八旗制度阻隔下旗民关系( 满汉关系)的实际发展。关于民族认同,新清史似乎只关注满族的自我认同,中国学者则更倾向于从满族的多元认同入手,揭示它与汉等民族的诸多共性,而非单纯对立。这些差异的形成,有着复杂的背景与原因,在此无须展开。重要的是,承认差异,明确差异,进而通过讨论,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在弥合差异的基础上求得比较接近历史真相的共识。 有些差异,通过讨论是可以弥合的,但是也有一些差异,即使通过讨论恐怕也难以陶融。中美学者,各有自己的国情,存在着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研究角度、理论方法的诸多差异。新清史无论怎么强劲,毕竟是在异文化的视野中观察中国,而运用西方理论和话语系统诠释中国历史,始终存在一个是否符合中国实情的问题。如有学者套用美国国内族群理论诠释满族形成,声称满族先是文化共同体,后来成为血缘共同体,与满族的历史实际显然枘凿不合。再如把自我认同,作为近代满族形成的基本尺度,是否合理,也值得思考。其实,与民族、族群相关的诸多概念,都是西方的舶来品,在中国的民族学界,围绕这些概念已争论了至少几十年,聚讼纷纭,迄今仍未有穷期。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概念,都离不开从国外学术界的批量引进,与之相比,中国史研究则是一门带有鲜明本土特色且根基深厚的学科。清史研究固然也需要引入西方理论方法概念观点,但毫无疑问,它们只有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才会有落地生根的可能。 回应新清史,不必回避它的某些偏差。新清史在"矫枉过正"的同时,有时难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如否定满族所建清朝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或以汉满民族冲突对立取代彼此融合的主流,或强调满族特色却无视汉族和汉文化的主导作用。这些观点或倾向,有失偏颇,不仅中国学者难以认同( 当然有少数例外),实际上在美国学者中,也有分歧和争议。 新清史的兴起,加快了清史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与此同时,也给中国的清史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的清史研究者,要在国际化大潮中继往开来,作出更大成绩,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应该重视: 一是要有全局意识。中国大陆、台湾与日、美、韩、法、俄等国学者,在研究清史方面各有自己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但多年以来,国内学界似乎过于偏重对新清史的关注,对他国学者的研究和贡献却往往疏于了解。信息来源畸重畸轻,明显失衡,不能不制约中国清史学界的国际视野,偏见的产生也在所难免。其实,日、俄等国对八旗史、满族史、满语文的研究均堪称源远流长,成果丰硕,包括其学者的治学方法、治学态度乃至严谨作风,颇值得国内学者学习和借鉴。清史研究的持续发展,实有待于中国学者全局意识的提升。 第二,要有主体意识。中国学者研究清朝史和八旗史,拥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只有立足本国的历史、传统与实际,坚持研究的主体性,才能把研究不断引向深入。至于那种将西方理论方法观点盲目照搬,人云亦云,不加分析,对本国研究却抱着虚无主义态度的倾向,显然不值得提倡。 第三,要重视少数民族文献。在八旗史、满族史、民族史、边疆史研究中,少数民族文献的整理利用尤为重要。近十几年来,特别是自国家清史编纂工程启动以来,国内在满、汉文档案、档案目录的整理翻译出版,满汉文辞书编纂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为清史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现在的问题,是已经刊布的满文档案数量庞大,能够利用它从事研究的学者却很少,后续人才严重匮乏。对照日、美诸国高度重视非汉文史料运用,并加紧对多语种人才培养的现状,中国清史界差距明显,且呈不断拉大的趋势。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成为扼制研究正常发展的一个瓶颈。 以上以清史中的八旗史研究为重点,就研究现状、国际交流、未来发展提出若干想法或建议,未必妥当。敬祈中外同行不吝赐教。①中国的介绍文章主要有,定宜庄: 《美国与台湾学者近年来对满族史与八旗制度史的研究简述》,《满族研究》2002 年第1 期; [美] 欧立德著,华立译:《清代满洲人的民族主体意识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清史研究》2002 年第4 期; [美] 盖博坚著,王湘云译: 《西方学者近期对"满洲"之释义》,《清史论集---庆贺王锺翰教授九十华诞》,紫禁城出版社2003 年版; 马钊: 《满学: 清朝统治的民族特色---1990 年以来以英语发表的清史著作综述之一》,载《清史译丛》第1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孙静: 《满族民族认同的历史追寻---柯娇燕满族研究评价》,载《清史译丛》第3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 李典蓉: 《清代满洲认同的几个问题》,载《清史译丛》第6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 [美] 盖博坚著,孙静译《谁是满洲人: 综合书评》; 张瑞威: 《谁是满洲人---西方近年来满洲史研究述评》,载《清史译丛》第7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刘文鹏: 《清朝的满族特色-对近期清代政治史研究动态的思考》, 《清史研究》2009 年4 期。②参见[美]卫周安: 《新清史》,《清史研究》2008年第1 期。③参见王成勉: 《没有交集的对话》---论近年来学界对"满族汉化"之争议,汪荣祖、林冠群主编:《胡人汉化与汉人胡化》,台湾中正大学台湾人文研究中心,2006 年版。[作者简介] 刘小萌(1952-),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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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弹奏的古琴,多数并非传统的古琴,而是受到西方文化深刻影响的古琴。当代琴家对琴曲的处理,除了吟猱和节奏的改变,有时甚至改变旋律。他们认为这是‘表现自我’,其实是对传统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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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前潘基文访问北极,亲眼看到数年前仍是巨大冰川的残留彻底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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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大部头的作品来适应4分多钟的单面唱片,有时面临着多重的困难选择,即使演奏家能够从容地保持与公开演奏基本相当的速度,通常也要事先选定好切割点,并在录制到该处时停下来,以便工程师换好录音唱盘后再继续下去。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录音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分段的方式录制的(在再版的CD中这些断点已被细心的连接起来),除非采用两台以上的录音设备连续工作才能避免中断,而这种奢侈的方法一般只在录制现场演出时才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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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而言,要真正搞清哪些属于专家的能力问题,哪些属于专家的职业操守问题,恐怕还有相当难度,这主要是由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学本身就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16世纪到18世纪经验医学和理性医学的齐头并进,19世纪临床医学的诞生以及实验医学的飞速发展,20世纪公共卫生事业的显著进步,都使得医学的专业化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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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专家组报告刚出台不久,以上的法律要点分析只是初步的,对于这个报告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分析。有人称该案为“中国入世后败诉第一案”,尽管败诉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但也完全没有必要对此大惊小怪,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4条指出:“争端解决机制(DSB)所提建议或所做裁决应旨在依照本了解和适用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问题的满意解决。”可见,WTO专家组裁决只是解决成员方彼此之间贸易争端的一种方式而已,与政治因素、国家形象等无关,根据DSU相关规定和做法,败诉方只要改变或放弃WTO裁决的、不符合相关协定条款的措施即可,无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其他责任。美国、欧盟、日本等WTO的发达成员方乃至印度、墨西哥等一些发展中成员在WTO争端解决中也屡遭败诉,美国更是WTO争端解决中的败诉“大户”,如著名的美国“海龟案”、“伯德法案”、“归零案”等败诉案件,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