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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意大利共产党更名易帜后,后继的意大利重建共产党和意大利共产党人党都经历了数次的分化、组合、再分化、再组合的过程。目前两党的队伍力量与上世纪90年代比可谓急剧衰落,在工会中的影响力微弱,同时还面临着阶级基础变化,政党政治趋于中间化,党内矛盾悬而未决等诸多问题。虽然当前意大利深陷经济危机,处于政治过渡期,但生存于自由人民党、民主党和北方联盟夹缝之间、备受制约的两支共产党,要进入意大利政治中心依然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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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研究《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国家。日本学界的研究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39~1965年的“《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第二个时期是1966~1974年的“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第三个时期是1975年以后至今的“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从整体上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大纲》研究对“日本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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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一体化形势下,食品市场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与质量。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设置食品贸易技术性壁垒,使我国食品出口连连受阻,导致我国食品贸易损失巨大。为此,通过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对比分析研究,从比较中发现差距,从比较中吸收经验,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 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农药残留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JMPR)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两个组织专门负责制定和协调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JMPR负责农药安全性毒理学学术评价,修订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仅从学术上评价各国政府、农药企业、公司提交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和市场监测数据,提出MRL推荐值。CCPR负责提交进行农药残留和毒理学评价的农药评议优先表,审议JMPR提交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草案,制定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协调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是CAC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分析采样方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以及农药残留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等较为完善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收录在食品法典委员会MRL1内,目前,共制定了197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2374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2]。欧盟的农药残留立法始于欧共体在1976年11月制定的理事会指令76/895/EEC,该指令确定了43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部分水果和蔬菜上的MRL标准。1986~1990年又先后发布了3个有关农药MRL标准的理事会指令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为植物(包括水果和蔬菜)产品、谷物、动物产品表面和内部农药含量设定了MRL标准。在1997年前的理事会指令中制定的农药MRL标准仅仅限于未加工的食品,从1997年的97/41/EEC指令开始有3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规定了建立加工食品和复合食品的农药MRL标准体系;二是建立了欧盟内部国家间农药MRL标准差异的协调程序,以解决由于这种差异而导致的贸易障碍;三是将制定农药MRL标准的职能从欧盟理事会转到欧盟委员会[3]。目前,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其中有3/4以上的MRL标准设定在检测限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加紧制定和修订本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政府由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负责食品、动物饲料在生产和注册环节的农药残留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残留监测和产品注册时的残留检测,制定相应的残留检测程序和实验方法。目前,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计划在10年内完成对现有残留限量的再评价。加拿大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农药残留的标准,由食品检验局负责农药的残留监控。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 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包括136种我国正在使用的农药[4],基本涵盖了获得农药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和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该标准依据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以及根据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量估算摄入计量和实际污染水平的监测结果,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欧盟等制定的标准。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3 我国与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差异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的农产品及食品,且各项指标分类较细,往往一种农药在不同的作物和食品中均有详细规定。特别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修订,限量指标数量不断增加,甚至很多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也制定了很严格的限量,其中大部分是以最先进的仪器检测限作为限量标准值,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贸易技术壁垒。3.1 我国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偏少目前,CAC共制定了210多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3000多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也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2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仅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比这些国家或地区,我国在这方面无论是标准数量,还是指标数量都较少。3.2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过于单一,食品限定过于笼统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对粮食、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限定不如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标准中那样具体。我国现行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分类比较笼统,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详细划分到具体的每一种粮食、蔬菜、水果品种。例如在我国国家标准中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统一限定为1mg/kg,而CAC国际标准中针对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等蔬菜品种制定农药乐果的MRL值。欧盟食品分类更细,我国的粮食是指原粮产品,而欧盟进一步细分为大麦、小麦、黑麦、燕麦、大米;我国蔬菜包括叶菜、果菜和根块类菜,而欧盟蔬菜进一步细分为黄瓜、菜花、甘蓝等;我国水果只是一大类,而欧盟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并且每一种农产品都对应各自不同种农药的限量标准。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中有160多种、梨中有80多种、白菜中有60多种、芹菜中有30多种、菠菜中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也比较细化,例如畜禽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我国只是对肉及其制品统一进行限定,而加拿大详细规定了牛肉、山羊肉、绵羊肉、马肉、猪肉及其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我国豆类蔬菜作为一类进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限定,而加拿大的豆类蔬菜包括四季豆、菜豆、红花菜豆、食荚菜豆、红菜豆等品种。3.3 限量标准中农药品种间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农药使用情况,结合农产品原料质量安全现状和食品生产方式,对相应的农药进行了限定。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标准已制定限量标准,而我国未制定限量指标的农药品种包括2-苯基苯酚、甲基谷硫磷、苯霜灵、恶虫威、苯菌灵、苄呋菊酯、联苯三唑醇、溴离子、灭螨猛、毒虫畏、噻草酮、三环锡、甲基内吸磷、抑菌灵、氯硝胺、落长灵、乙拌磷、二噻农、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多果定等。另外,我国国家标准已制定,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也有一部分农药未制定相应的残留限量标准。CAC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品种包括三氟羧草醚、甲草胺、涕灭威、磷化铝、莠去津、丙硫克百威、苄嘧磺隆、杀虫双、丁草胺、丁硫克百威、杀螟丹、灭幼脲、矮壮素、氯化苦、绿麦隆、氰化物、野燕枯、烯唑醇、敌瘟磷等。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欧盟标准中未规定多效唑、辛硫磷、恶草酮、异丙甲草胺、氟乐灵、蚜灭磷、稻丰散、甲基对硫磷等农药品种限量;美国标准中未规定三唑酮、二唑醇、特丁磷、戊唑醇、稀禾定、五氯硝基苯、咪鲜胺、抗蚜威、辛硫磷、磷胺等农药品种;加拿大农药限量标准中没有规定甲基对硫磷、百草枯、多效唑、恶草酮、禾草敌、异丙甲草胺、代森锰锌、咪酰胺、稻丰散、辛硫磷、敌百虫、甲拌磷、三唑酮、蚜灭磷等农药品种。3.4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存在的差异3.4.1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一致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部分限量指标和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同。新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80多种农药的270多项标准采用CAC标准或与CAC一致。如葡萄中四螨嗪、乐果、杀螟硫磷等农药限量,苹果中克菌丹、甲萘威、倍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亚胺硫磷、敌百虫和三唑锡等农药限量,胡萝卜、叶球甘蓝和花椰菜上的白菌清限量与我国限定其含量相同,溴氰菊酯在果菜中的限量值一致。欧盟标准中双甲脒在梨中的限量和我国梨果类水果中的限量均为0.5mg/kg,在大豆、番茄、芦笋中的多菌灵、葡萄中腐霉利、黄瓜中乙烯菌核利、棉籽中氯氰菊酯等农药限定于我国对其限量规定相同。美国农药MRL标准中大豆中的氟乐灵和灭多威、葡萄中的腐霉利、花生和棉籽中甲拌磷等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相应的限定指标一致。加拿大标准中柑橘中灭多威、葡萄中甲霜灵、芹菜和葡萄中的马拉硫磷,黄瓜、番茄中的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限定值相同。3.4.2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低于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某些粮食、蔬菜等食品,因我国居民的食用量较大,其农药残留指标严于CAC标准,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约为不得检出品种。这项规定严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此外,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某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如CAC标准芜菁甘蓝中多菌灵、莴苣头中五氯硝基苯、结球甘蓝中的乙酰甲胺磷等农药限量值均高于我国;我国标准中小麦和香蕉中丙环唑、小麦粉中甲基嘧啶磷、大麦中溴甲烷、棉籽中亚胺硫磷等农药限量严于美国;加拿大标准中黄瓜的甲霜灵、肉及肉制品与乳及其制品中林丹等农药限量指标比我国高;欧盟标准中黄瓜、茄子中敌百虫,芒果中咪酰胺等农药限量要求松于我国。3.4.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高于国际和发达国家标准我国食品中限定的个别农药品种的MRL值大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按这种标准检测判断,是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例如果菜类蔬菜中甲氰菊酯的残留标准,国家标准是1mg/kg,而CAC、美国、欧盟的标准均为0.2mg/kg;我国蔬菜中毒死蜱残留标准为1mg/kg,而CAC根据不同蔬菜品种制定标准,除叶菜类为1mg/kg外,其它类蔬菜的MRL值都很低,青菜和花椰菜仅为0.05mg/kg。加拿大苹果中灭多威,甘蓝、黄瓜、番茄中氯菊酯,美国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欧盟苹果、梨中的三唑酮,柑橘中噻菌灵,番茄中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值均低于我国相应的残留限量值。4 小结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残留限量标准在农药限量指标数量、食品限定范围、农药种类限定、限量指标值等各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较少、食品限定过于笼统、限定的农药品种较少、有些限量指标高等问题。因此,为了尽快使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适应国内外食品市场发展需要,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加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加强风险评估等科学方法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中的应用,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水平,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既适应国内食品工业发展需要,又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参考文献[1]耿天霖.中国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研究.世界农业,2005,10:39-42.[2]高景红,肖志勇.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探讨.农业环境与发展,2002,4:32-33.[3]张志恒,陈丽萍.欧盟农药MRL标准及中国的主要差距.世界农业,2004,10:47-48.[4]张莹,王绪卿,赵丹宁,等.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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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谈农村人口市民化:转户居民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农村"3件衣服"可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转户后,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大保障上实现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穿上城市"5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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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琪《心向远方》散文集序 曾经有一回,我托一起在县里开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女生带东西回上海。这女生并不与我同校,也不在一个公社,她在知青中称得上率先人物,我与她谈不上有多么接近,但那时候就是这样,凡是知青总是一家亲、见面熟,托来托去是常有的事。我写信告诉家里她的名字和住址,我母亲便循了去取东西。到她家,她泡了一杯白糖水招待母亲,使我妈妈喜欢而且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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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建议学习国画时废除素描,重新定义水墨为当代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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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并不是一个主要在经济体内运作的制度,它主要在经济体之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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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六年来的试验证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做为新生事物,其发展显示了一个新生事物必须经历的过程特点——个体行动者的试验探索阶段,到基层干部群众愿意搞的实践阶段,然后才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推广阶段。——何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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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可资参考,也指出了科学精英制度和一部分科学精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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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穷兵黩武、债台高筑的美国越来越像古罗马帝国,欧洲也深陷史无前例的主权债务财政危机,我国人口的再生产则实现了从"两高一低"模式向"三低"模式的历史性转变,身处时局巨变之中的我们,是时候根据我们的人口模式转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财政压力,从长计议一种"家庭友好型"社会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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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西南证券重组和上市的经验,对于认识和应对这场罕见的金融危机有着良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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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庞克、重金属、迪斯科、饶舌、嘻哈、迷幻浩室、青少年叛逆文化、流行音乐、唱片工业,近年的音乐社会学与文化研究已就这些标题产出了相当可观的文献。本文将不在这些标题的层次谈论音乐,而打算以同为感官听觉的两面界分:音乐/语言、音乐/噪音,作为评论的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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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社会的衰变始于清末,百余年过去了,这一趋势并未得到遏止。今日的衰败是否出现了新的特征呢?20世纪30年代,"最后的儒家"梁漱溟先生曾试图运用儒家文化拯救中国农村。那么,今天是否还存在儒学"下乡"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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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正值美国的经济不够景气,群众厌战、反战的情绪很强烈,尤其在青年当中,酝酿着一股强烈的对现实不满的浪潮。就在这时候金斯伯格的成名作《嚎叫》问世,它表达了群众对社会不满的呼声,尤其强烈地表达了青年人精神上的不满,立刻引起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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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著《清诗话考》2005年初由中华书局出版后,学界薄有好评,书也很快售罄,即将重印。像这样一部涉及千余种诗话、数千种清代文献的清诗话目录及提要,以个人之力积十多年之功完成,舛误和疏漏肯定是难免的,师友同道也不断有所教益,这都是正常的,也是我欢迎的。其中吴宏一教授的批评比较特别,含有较多的非学术因素,且不尽符合事实,需要作一些回应以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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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是从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的,当时唐弢还是一位20岁的上海邮局的实习拣信生。从追随鲁迅于散文和杂文领域开始创作,到开创性地大量写作书话,再到领衔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半个多世纪的孜孜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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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年科举的历史上,除了走向终点的1905年和明初一度废除之外,元代是唯一的实质上长时间废止过科举的时代。除此之外,科举在蒙古人的政权被废止,和后来在满洲人政权被废除,也是两者在表层上的相似。不止是表层,科举被废止后,对士人的冲击,对士人的职业取向,对社会的影响,在这些深层面上,也有其类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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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提到过的桑德斯1995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找不到书可看此文,其中提到由于现代艺术体积庞大不易搬动,包括洛克菲勒在内的的财团被召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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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辑国家清史工程所属文献整理项目《清人诗文集汇编》时,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编辑人员发现由北京大学图书馆送来的清代著名作家 蒲松龄的《聊斋全集》,竟然是失踪近八十年的由罗尔纲负责抄写、胡适和罗尔纲合作校勘的新编《聊斋全集》。这部具有极高文献和文物价值的名家稿本在1999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目》中被著录为“曲阜孔氏抄本”,迄今未见有研究胡适以及蒲松龄的学者提及,当然更谈不上整理利用了。胡适、罗尔纲抄校本的来历 罗尔纲(1901-1997),著名历史学家,太平天国史研究专家。广西贵县(今贵港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出版有《太平天国史纲》、《太平天国史》等。校勘整理蒲松龄《聊斋全集》一事,在罗尔纲的名著《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一书里,有很详细的记载。 1930年夏,胡适请罗尔纲到其家里抄写整理其父胡传的遗著。1931年3月,罗尔纲整理完《胡铁花遗稿》,胡适为了证明《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就是《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叫罗尔纲校正整理《聊斋全集》。当时最流行的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聊斋文集》仅收有蒲松龄的五十二篇文章,其中六篇还是伪作,这对研究这位大作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胡适借了两部《聊斋全集》的抄本,一部是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本,一部是淄川马立勋藏本,叫罗尔纲校其异同,编了一部新编《聊斋全集》。根据罗尔纲的校勘成果,胡适先后写了《蒲松龄的生年考》(后改题为《辨伪举例》)和《醒世姻缘传考证》两篇文章。 整理好的《胡铁花遗稿》被胡适携去台湾,其中的台湾部分,已于1951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出版,取名《台湾记录两种》。但是《蒲松龄全集》于1931年秋编成交给胡适后,一直不知下落。1986年罗尔纲为《聊斋文集的稿本》一文所作的《后记》中,还不无遗憾地说:“五十年代末,有一位东欧女作家看了这篇文章,到南京来要和我谈《聊斋文集》。当年这件工作是胡适叫我做的,编了《聊斋全集三种目录对照表》和编成那部二百一十九篇的新编《聊斋文集》后,已交回胡适,故无可奉告。” 其实,这部珍贵的文稿虽然几经波折,险遭散佚,却基本上一直没有离开过北京大学图书馆。1948年12月,胡适仓促飞离北平,他的藏书、手稿以及往来书信等,全都存放在其住所东厂胡同一号后院的五大间书库内,由他的儿子胡思杜照管。根据亲身经历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邓广铭先生证实:1948年底,胡适所有的手稿、文件、书籍打包进一百零二只大木箱,全部寄存放于松公府北大图书馆。后来到了1954年,为了准备批判胡适的材料,中宣部从北大图书馆取走了大部分的胡适书信、日记和其他相关文件。1958年中宣部资料室解散,这批文件转到了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当时为中国科学院学部近代史所)。1962年下半年,文化部对胡适的藏书、书信和文件进行了重新分配:将105种善本古籍交北京图书馆收藏,一万五千余件胡适书信、手稿等文件交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藏书中的普通书籍仍旧由北大图书馆收藏。(张洁宇:《胡适藏书今何在》,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12月2日)因此,这个胡适、罗尔纲抄校本《聊斋文集》很可能就混迹其中,被当做胡适普通藏书的一种而湮没不彰。 1999年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目录》(1999年6月第一版)时,将这个本子鉴定为“曲阜孔氏抄本”,从而又瞒过了无数学者的法眼。直到现在,虽然学术界研究蒲松龄和胡适的热浪迭起,但是这个抄校本一直未被研究者提起,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胡适、罗尔纲抄校本的内容 这部由胡适、罗尔纲抄校的《聊斋全集》共三册,用毛笔抄在“新月稿纸”上,每页十行,每行二十字。胡适曾是《新月》杂志的发起人之一,他在家中指导罗尔纲编纂《聊斋全集》,所编内容就抄在了《新月》杂志的专用稿纸上。全书没有发现罗尔纲的署名,但是有几处眉批下署“适之”。全书按照内封面分为“文集一”、“文集三”、“文集四”、“词集补抄”、“诗集一”、“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三种目录对照表”、“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八个部分,主要是除《聊斋志异》之外蒲松龄的诗文著作。根据集名和现存内容推断,这个抄本有所散佚,已经并非原貌。 全书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三种目录对照表”。这个表是罗尔纲整理《聊斋全集》所做的第一步工作。胡适叫罗尔纲把《聊斋全集》清华本和马立勋藏本中的文、诗、词的目录去和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对照,列一个对照表。罗尔纲把对照表列成交给胡适,说:石印本的文和词,除了极少数之外,都是清华本和马本所收的。石印本的诗,共二百六十二首,没有一首是清华本和马本里面见过的。依据罗尔纲的对照表,胡适就写成一篇《蒲松龄的生年考》(后改题为《辨伪举例》),自称是“生平最得意的一篇考证学的小品文字”。这个对照表不仅对三个版本的目录进行了对照,还对正文题目一一进行了核实,遇有实际篇名与目录不符的,则注于每页表格左边。此外,在这个对照表之后,还附有三张抄写在“续修四库全书总目”专用稿纸上的蒲松龄诗歌目录,疑为胡适手迹。这就为两位大学者合作整理《聊斋全集》一事保存了更多史料,定能激发起研究者的无限兴味。 文集是全书的重要部分之一,胡适稽考《醒世姻缘传》的材料都从这个新编的文集中找到。胡适和罗尔纲“把清华本与马氏本就其相同的及独有的编纂起来,便得到了一部二百一十九篇的《聊斋文集》。这部新定的二百一十九篇本的《聊斋文集》,便是胡适藏本,在当时,除了蒲松龄的四百余篇原本和李鉴堂的搜集本之外,是一部篇数最多,内容最真确的本子,外间颇为重视”。根据文集内封上罗尔纲的小字说明,可知“文集一”是“以马本为底本抄写,后以清华本校之。故此集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文,以及马本独有之文”,现存蒲松龄的文章38篇;文集三“亦系据马本抄者,内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文,以及马本独有之文”,现存蒲松龄58篇文章和王士禛(原文题作“王世正”)《题聊斋文后》、王洪谋《柳泉居士行略》、孙迺瑶《聊斋遗集后跋》三篇文章;“文集四”是“清华本所独有的文章”,现存蒲松龄42篇文章(原有43篇,佚失一篇)、朱湘《聊斋文集题辞二》和孙庭橘跋文一篇。以上三本文集共存蒲氏文章138篇,与罗尔纲所称219篇者,尚缺81篇,应为“文集二”或“文集二”与其他文集共同散佚之文。 内封“诗集一”的标题旁有罗尔纲小字说明:“诗集以马本为底本抄写,复以清华本校之。故此集中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诗,以及马本独有之诗。”共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所标注页码自为起讫,总计存诗465题。每首诗校出的异文都标在正文上方,遇有补遗则抄录于页之左端。在罗尔纲的斑斓墨迹之间,有时会见到胡适的眉批和旁注。“词集补抄”包含唐梦赉《聊斋诗余序》和蒲松龄的词14阙,据此推断,罗尔纲应当抄有存词更多的“词集”,惜乎现已不存。 此外,罗尔纲还撰写了“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这一部校对条注,是以石印本为底稿,而以马本和清华本校对之,将异字异文条注出来,共为石印本的37篇文章、59阙词出了校记。从这些校记当中,可以看出罗尔纲治学的一丝不苟,比如《上布政司救荒策》一文,出条注多达106条;《大江东·新秋月夜病中感赋呈袁宣四》一词,校出异文25处。 全书最后一部分是“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分别为《农桑经》目录、《拟表》目录、《拟判》目录、《怀刑录》目录。虽然有目无文,但却提供了聊斋杂著中特别是《农桑经》和《怀刑录》的细目,足资考校现存有关文献。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全书虽然主要由罗尔纲抄写校勘,但是发起整理以及制定凡例都有胡适之功,并且从胡适的多处批校中也可以看出其本人下了很大功夫。如“诗集一”《輓淮阳道》一诗上方,有胡适眉批“参看下文(页32)同题一首,似是同一首,有两稿,此为定稿。适之”;“文集一”《代毕韦仲为义仙韩邑侯寄子记》一文上方,还留有胡适为考证蒲松龄年龄而作的眉批:“丙戌为顺治三年(1646),蒲方七岁。第二丙戌为康熙45(1706),他六十七岁。”这部珍贵的由罗尔纲负责抄写、胡适和罗尔纲合作校勘的新编《聊斋全集》(以下简称“胡罗本”),在《师门五年记》中,被罗尔纲称为“胡适藏本”,而胡适在其《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中所称“胡适藏抄本”,大概也是指这个由师徒二人精抄精校的本子。发现这个校勘本的意义 罗尔纲深得胡适赏识,在胡适家先后共呆了五年之久,用他自己的话说,胡适的“师恩如春阳,我好比一株饱受春阳煦育的小草”。罗尔纲1943年写了脍炙人口的《师门五年记》(原名《师门辱教记》),书中真切细致描述了这段胡适培养人才、奖掖后进的佳话,出版后得到学界好评,盛行不衰。书中最可宝贵的地方,是“从来没有人这样坦白详细地描写他做学问的经验”(胡适《师门五年记》序),其实这个做学问的经验不仅是罗尔纲的,也是胡适的,因此此书“不但示人何以为学,亦且示人何以为师”(严耕望语),难怪一度“如同教科书一样在台湾销行”(罗尔纲记潘寿康语)。胡适1948年在写给罗尔纲的一封信中,说“这本小小的书给他的光荣比他得到三十五个名誉博士学位还要光荣”。 罗尔纲在书中特别谈到校勘整理《聊斋全集》这一段经历对他本人从事学术研究的影响。他说:“胡适叫我用对勘方法来编《三种聊斋全集目录对照表》,其影响之大,是出于他意料之外的。”“适之师根据我的对勘表作出这篇辨伪的实例,教导了我用对勘方法来解决考证问题。五十年代首先用来解决太平天国史料辨伪问题,写了我的太平天国史辨伪代表作《太平天国史料里第一部大伪书——〈江南春梦庵笔记〉考伪》。到八十年代,以长达十年的时间解决了《水浒传》的原本和著者的问题。”罗尔纲师承胡适,研究工作主要以考证为主,态度严谨,深得胡适治学精髓,在太平天国历史研究领域获得很大成绩。如今连同《三种聊斋全集目录对照表》(即“三种目录对照表”)在内的整个《聊斋全集》胡、罗抄校本的重新发现,不仅为这一段学林佳话存证,而且为研究胡适的治学方法提供了真实而具体的珍贵材料。这是1948年胡适遗留大陆的由众多藏书、手稿和书信等资料组成的“胡适文库”里的重要珍品。 其次,胡适、罗尔纲为把蒲松龄的诗文著作整理出一个定本做出了贡献,他们的校勘成果可用来订正现今流传的蒲松龄的诗文作品。胡罗本主要是利用马氏本和清华本的合编本,马氏本有宣统元年(1909)王敬铸《聊斋遗集序》宣统二年(1910)萧方骏《聊斋文钞序》,可知马氏本源自李鉴堂抄本,经过了王敬铸和萧方骏的两次删定。清华本是蒲松龄五世孙蒲庭橘的增订本,现在已经不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已经查不到此书,《清人别集总目》亦无著录),因此通过胡罗本还可以一窥清华本的原貌。 1998年上海学林出版社盛伟整理编校的《蒲松龄全集》(以下简称“盛本”),是目前内容最完备校勘最精确的版本,编者对60年代路大荒编《蒲松龄集》详加校勘,校出异文三千多处,并甄别取舍,择善而从。编者参考了蒲松龄的稿本和很多旧刻旧抄本,但是没有见到这个胡罗抄校本。拿二者进行对照,异字异文触目皆是,比如胡罗本“聊斋四种著作目录”中《农桑经》目录“二月·种稗”一条,胡罗本条目下有小注“稗非,稊乃”,而盛本却作“稗,非稊乃”。依据胡罗本除了可以发现一些文字上的出入,还可以解决某些存疑问题。比如收在盛本《蒲松龄全集》附录里的《怀刑录》,是从日本庆应义墅大学影印而来,编者本来就对其真伪存疑,但是苦于没有确证,只好收在附录里。胡罗本“聊斋四种著作目录”中的《怀刑录》目录,与日本影印本完全不同,而内容却与收在蒲松龄文集里的《怀刑录·序》的宗旨相符,从而可定日本影印来的《怀刑录》必为伪书无疑。 胡罗本“文集四”清华本所独有的文章中,有一篇《又有小札十八则自草抄出未载友人姓字》,是不知收件人的十八则书信的汇编。初步检点后,只有十六则。其中除第三则胡适眉批注曰“此则已收入文集(一),题作《与王司寇阮亭先生》”,第五则胡适眉批注曰“此则亦已见文集(一),题为《与李淡庵》”,其他收件人均无着落。经过仔细和盛本《全集》对照,收件人均一一落实。其中,胡罗本中《与朱子青缃主政》和《与韩樾依逢庥刺史》误接抄在一起,应分为两个。第十六则《与李希梅》,盛本有“闻城内风波”至“可惧,可惧!”一段,而胡罗本同中山大学《聊斋文集》抄本一致,并无此段,可是胡罗本又将此段冠于书信《又与李希梅》之前。经过仔细勘察文义,发现此段文字与前后两信内容迥不相类,当为单独存在的又一封给李希梅的书信。这样一来,不仅可正盛本之误,而且离析出来,正好凑成十八则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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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危机使中国产业结构的缺陷暴露无遗:过度依赖于国外市场,过度依赖于投资与房地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不仅需要正确的政策,更需要正确的时机,现在急不得。如何围绕“人性”与“绿色”使短期应对与长期产业升级配套,是对中国智慧的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