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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段炼:误读福柯论《宫娥》
    艺术 2010/06/01 | 阅读: 2763
    本文讨论图像的解读与误读,以福柯《词与物》一书的第一章《宫娥》为讨论的文本,指出福柯解读委拉斯开兹绘画作品《宫娥》的目的,是要通过探讨凝视问题,来解构再现的视觉秩序。然而,由于《词与物》之中文译者的误读,福柯的关键词"凝视"与"再现"在汉译本中付诸阙如。关键词的缺失,使福柯的论题与观点均受损害,而读者更被误导。本文不是讨论翻译问题的文章,而是一篇阐释福柯解读图像的文章。为了对中文译者表示尊重,本文不提译者之名,也不提译著的出版者和出版年月。一、福柯读图的关键词在当代视觉文化研究中,图像是供人阅读的文本。福柯在《词与物》的第一章里解读17世纪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开兹的《宫娥》绘画,大致遵循了四个读图步骤:一是描述读画所见,二是阐述画中图像,三是诠释画中的凝视和再现问题,四是对自己的诠释进行理论升华(请注意此处使用的几个动词有所不同)。在这四个步骤中,阐述和诠释的分量较大。福柯的阐述起自解读式描述,然后结于归纳,并准备对图像进行诠释。诠释是阐述的延续和深化,若说阐述偏重视觉分析,那么诠释便偏重理论提升。福柯的阐述与诠释并非仅仅探讨《宫娥》中图像的含义或象征寓意,而更主要的是借助解读《宫娥》图像来书写他自己对再现之视觉秩序的见解。《词与物》第一章《宫娥》分两节,在第一节中,福柯首先描述了作为画中人的画家委拉斯开兹,聚焦于画中的画家与画中画的视觉关系,以及画家与《宫娥》一画的视觉关系,并从中引出了凝视问题。福柯阐述了凝视过程中的看与被看,以及二者的互动与转化。例如,画中的画家正看着画外的某处或某人,同时也被画外的某人所凝视。凝视的此种多重性使往复再现成为可能,因此凝视具有潜在的解构功能。接着,福柯的描述和阐述从画中的画家转向画中背景的墙面。墙上有面镜子,映照出国王夫妇,他们正在凝视画中的一切,包括画中的画家。由于镜中人的实际位置是在镜子的对面,也即我们看画人所处的位置,所以镜中人也在凝视镜子旁边的小门和门口的人。我们看画便知,门口那个人与国王夫妇相对,他从对面凝视着画中的一切,并与国王夫妇形成对视。镜子的话题是前面凝视话题的逻辑延伸,并从凝视的多重性而引出了往复再现的话题。在此,福柯试图找到一个类似于语言叙事中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视角,这在《宫娥》中该是视觉观照的原始起点,即:是谁从什么角度最先进行观照,并以这个观照的起点来构成画中凝视的视觉秩序。占据这观照起点的人,第一种可能是镜中的国王夫妇,他们在画外,正在凝视画中的场景,包括画家。然而,他们是委拉斯开兹正在描绘的模特,他们在凝视画家的同时,既被画家所凝视,更被画家所描绘(尽管我们只能看见那幅画的背面)。而且,国王夫妇的镜像也出现在画中(他们的镜像极可能就是画家正在绘制的画,或是其局部),他们得以被我们这些画外的观画者所看见。因此,他们不太可能是观照的原始起点。第二种可能性是画中背景门口的那个人,但他却在国王夫妇的视界内,因而也不太可能是观照的原始起点。第三,会不会是画中的画家?也不太会,因为国王夫妇看见了他,他们(画家与被画的国王夫妇)的对视是共时的,除非画家隐藏起来,只看而不被看。这就是说,《宫娥》一画并没有原始的观照起点,没有全知全能的原初视角,于是,《宫娥》的再现便难以构建一个有序的视觉关系。这样,利用画中的镜子,福柯便有机会指出再现的往复,例如画家与国王夫妇相互看与被看,并进而质疑《宫娥》画面的再现秩序。对作为读画者的福柯来说,《宫娥》的画面(承载绘画作品的画布表面)可以看成是镜面,与画中背景里的镜子遥相呼应,于是整个画中的场景便也可看成是镜像。这样,《宫娥》一画就涉及了多面镜子的互映和相互包含,而这个互映的过程无穷无尽。在此,究竟是谁在看谁、谁又被看、谁在再现谁、谁又被再现,便成了一个永无终极答案的往复问题,福柯由此而指出了再现的无起点和不确定性,是为对图像再现之视觉秩序的解构。《宫娥》第二节是第一节的顺延和展开,福柯的图像阅读从前面的描述和阐述,延伸到了对再现问题的诠释和理论升华。第二节一开始,福柯就以画中人物的姓名来引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问题。在《宫娥》中,这涉及文字与图像的关系,类似于中国古代文论中"言"与"象"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要害在于"言不尽象",或象在言外、意在言外。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福柯进一步探讨了画中镜子的再现功能,强调了往复再现中多重凝视造成的观照不确定性。至此,福柯的诠释渐入理论总结阶段,他从图像观照的起点问题出发,以镜中的国王夫妇来讨论视觉观照的原始视角,并推及观照者的在场与不在场问题,由此说明凝视互动中再现的不全面、不可靠、不确定,从而完成了对再现的解构。福柯《词与物》的第一章《宫娥》这样结尾:最后,再现不再受制于被再现者,于是,再现得以成为纯粹形式的再现[ Michele Foucault. Les Mots et les Choeses. Paris: Gallimard, 1966, 2008, p.31. The Order of Things.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16.]。在再现的纯粹形式中,内容已被消解,所以有学者欲将福柯归类为后结构主义者(post-structuralist),但福柯自己却不承认。然而,尽管《词与物》是福柯的早期著作,初版于1966年,那时解构主义尚未流行,但福柯的学术思想却已具有了解构意向。洞悉了这解构的意向,我们便不难理解,福柯解读《宫娥》图像时所使用的关键词是凝视与再现,即多重凝视与往复再现,这二者的关系即是福柯《词与物》第一章的主要论题。 二、解构视觉秩序我们从关键词"凝视"和"再现"的关系可以看出,福柯解读《宫娥》的目的是要通过多重凝视来指出再现的往复,进而解构再现的秩序。福柯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他看到并利用了多重凝视和往复再现中潜在的悖论。这一悖论便是符号学中能指与所指的分离,这在他随后写作的相关著述《这不是一支烟斗》里有精到的论述。什么是再现的秩序?《宫娥》这样的古典式绘画遵循了古希腊以来的再现原则,这就是在画面上模仿并复制事物的视觉外观,即所谓表象,福柯称之为"相似性"(similitudes/resemblance)。按照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视觉秩序即是再现的秩序。在《词与物》第二章《世界的书写》中,福柯讨论了四种相似性,其中第二种为"模仿"(aemulatio),有如复制镜像[ 同1,p. 34, 19.]。然而,委拉斯开兹不是一个机械的写实画家,他的《宫娥》不是要去简单地模仿一个场景,不是要去再现这个场景的表象,而是要思考和探索再现这一艺术行为。只不过,画家采用了视觉图像的方式来进行思考和探索,而福柯则采用了文字著述的方式。在《词与物》的第三章《再现》中,福柯讨论了17世纪的西班牙小说《堂吉诃德》,他以文学作品和小说的主人公为个案,指出符号能指和所指的分离,呼应并发展了他对再现之秩序的解构。福柯所解构的再现秩序,是《宫娥》在福柯眼中的视觉秩序,或曰视觉结构。我们看这幅画,首先注意到的视觉中心是小公主和宫娥。画中的小公主正在看着什么,但我们不知道被看者是谁,却看见她被宫娥所看,而宫娥和公主又被我们所看,这是第一组多重凝视。然后我们进一步看这幅画,看见公主与宫娥后面的画家,他也在看,我们同样不知被看者是谁,但我们可以发现,他正被那被看者所看,同时也被我们所看,这是第二组多重凝视。我们再进一步看这幅画,看见了画中背景门口的那个人,他从与我们相反或相对的视角正在看着上述两组凝视,同时也被我们所看,更被画家所看的人看着,这是第三组多重凝视。最后我们看见了画中的镜子,发现小公主、画家、门口的人所看的可能都是镜中人,而镜中人也正在看着他们,这是第四组多重凝视。在每组凝视之内存在看与被看的互动,而在各组凝视之间,也同样存在看与被看的互动。在福柯所看见的《宫娥》中,所有这一切视觉关系,都因再现的秩序而获得了一种视觉关系,即凝视的内在结构。然而,如果说镜中的国王夫妇是画外人,他们可以从第三人称的视角来通观画中的一切,那么镜子的作用便十分重要,因为镜子将画外人拉进了画里,使镜中人得以被看,既被画中人所看,也被我们这些真正的画外人所看。这时,如果我们退后一步,将委拉斯开兹的《宫娥》画面看作一面镜子,那么如前所述,这位画家用写实主义手法来再现了自己的画室场景,他描绘的是一幅镜像。这幅镜像不再是写实主义的,而是超现实的,它超越时空,将20世纪中期的福柯和我们这些21世纪的看画人,一并拉入17世纪的西班牙皇宫,让我们站在国王和王后的位置上来看画家的工作场景。在此,上述四组凝视的交织使这幅画的载荷大增,平面的镜像不仅获得了透视的深度,而且超越视觉空间而赋予作品以历史的哲学内涵,即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能指与所指的含义。换言之,在福柯看来,这是一幅关于绘画的绘画,是关于看与被看的绘画,是关于凝视和再现的绘画,是可以解构凝视和再现的绘画。就此,经过福柯的解读,委拉斯开兹的《宫娥》便不再是一件写实主义的单纯的再现式绘画。我们在上述讨论中看到,福柯《词与物》第一章讨论委拉斯开兹的《宫娥》,主要讲两个问题:凝视过程中看与被看的互动、再现过程中镜像与画面的相互观照。在此,"凝视"和"再现"是福柯读图文本的两个关键词,是我们理解福柯关于图像阅读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概念。这两个问题的内在联系,是福柯对事物之秩序的重新审视,是他对视觉再现之确定性的质疑。在这样的语境中重读法文原版和英译本,我们看到"凝视"与"再现"二词通篇都是,有时是作为普通术语,有时是作为专门术语和学术概念。可是我们阅读中文译本,却见不到 "凝视"和"再现"二词。汉译本中关键词的缺失,使文本与语境关系失谐,使福柯的论题晦涩难解。而汉译本用"目光"和"表象"来替换这两个专门术语,更误导了读者,使读者以为福柯读图的关注点不是凝视和再现。三、"凝视"的缺失 在法语中,福柯"凝视"的原文是regard,可用作普通术语,意为目光、观看、注视之类,也用作文化研究的专门术语,意为凝视。在英语中,福柯认可的翻译是gaze,名词与动词两用,也是当代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的专用概念。在福柯《词与物》中文译本中,译者没有认识到"凝视"是个专门术语和概念,结果一律当成普通词汇处理,造成了误译,使中文译本缺失"凝视"这一关键词,更缺失"凝视"的论题。我们先看"凝视"作为关键词的缺失。一打开福柯的书,在中译本第一章第一节第一自然段,我们就读到了这样的译文:"画家在他的画布前站得稍稍靠后一些。他看着他的模特儿;也许,他在考虑是否增加最后修饰的几笔,但也有可能他的第一笔还没有落下。握着刷子的手臂向左倾斜着,朝着调色板的方向;它一时停在画布与颜料之间。熟练的手被画家的目光悬住了;这种目光反过来也落在已决定的姿势上。在精美的刷子尖与刚毅的目光之间,一幅场景将展现出来"[ 福柯《词与物》中译本,第3页。]。且不说这段译文中其它词语的错译(如"刷子"应为"画笔"),就说关键词"凝视"(regard/gaze),此词在法文原文和英文译本中连续出现了三次,涉及凝视者与被凝视者的互动和相互转化关系。但是,在中文译本里"凝视"完全缺失,代之以普通词语"目光"。结果,福柯在《词与物》开篇所用的关键词及主要概念付诸阙如,这误导了中文读者对福科论题的把握。我们接着再读福柯《词与物》第一章《宫娥》第一节第四自然段,福柯继续讨论画家的凝视,但中译本里却没有这个关键词:"尽管我们被这个目光所注视,但也被它所忽视,......。但是,反过来说,画家的目光,因投向油画以外的自己正面对着的空虚,所以,凡是存在着多少目击者,它都把他们当作模特加以接受;在这个确切的但中立的场所,注视者与被注视者不停地交换。任何目光都是不稳定的,......,主体和客体、目击者和模特无止境地颠倒自己的角色"[ 同3,第5页。]。我们且不论这段汉译的语法缺陷和别扭的文句,也暂且不论词语的错译(如"目击者"应为"看画者")。参照法文原版和英文译本,我们可知福柯在此进一步讨论凝视关系,即看与被看的互动,涉及画家、模特和看画者在相互凝视中发生的角色互换,旨在说明凝视的不确定性,这为后面解构再现埋下了伏笔。在这段引文的法文原文中,作为专门术语的regard(凝视)出现了四次,regardant(凝视者)和regarde(被凝视者)各出现了一次。在英文译本中,相应的专门术语gaze也出现了四次。英译者对"凝视者"和"被凝视者"作了变通处理,用observer(观察者)和observed(被观察者)来翻译对应的法文。在汉译本中,译者用了四个"目光"来翻译法语和英语中对应的regard/gaze,未用"凝视"。其实,汉译者已经使用了"注视者"和"被注视者"来翻译regardant/observer和regarde/observed,但却终于未能再进一步,结果,"凝视"概念仍然付诸阙如。在福柯法文原版的整个第一章第一节,regard及其变化形式至少出现了31次,有普通词语和专门术语二者。因此,英译本按词性和语境来选用不同的替换词进行变通,将作为专业术语的regard译为gaze,此词仅在第一章第一节中就至少出现16次。汉译者也有变通,中文"凝视"在《词与物》第一章出现过两次,但从上下文判断,这仅有的两次都是作为替换词的普通词语,并非专业术语,没有继续使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而其余则译作"目光"之类,未译作"凝视"。有了这样的认知,于是我们就可以再看"凝视"作为论题的缺失。在西方当代学术中,尤其是在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中,"凝视"是个大话题,其最大的理论源头乃福柯与法国心理学家拉康的著述。作为当代美术中的批评术语和文化研究中的学术概念,"凝视"指相对较长时间的注视,注视的目光含有知识和权利的蕴意,隐藏着身份、权力、欲望、操控等政治内涵,"凝视"因此而成为以身份问题为要义的文化概念[ Margaret Olin "Gaze" in Robert S. Nelson and Richard Shiff, eds. Critical Terms for Art Hist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p. 209.]。国内学术界对"凝视"已有大量讨论,此话题早已不是鲜为人知的新话题。关于福柯之"凝视"与拉康之"凝视"的内在联系,我们可读国内学者吴琼的论述。这位学者选编了一部译文集《凝视的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她在文集序言《视觉性与视觉文化》中这样阐释拉康的"凝视":"在他看来,'凝视'不仅是主体对物或他者的看,而且也是作为欲望对象的他者对主体的注视,是主体的看与他者的注视的一种相互作用,是主体在'异形'之他者的凝视中的一种定位。因此,凝视与其说是主体对自身的一种认知和确证,不如说是主体对他者的欲望之网的一种沉陷。凝视指一种统治力量和控制力量,是看与被看的辩证交织,是他者的视线对主体欲望的捕捉。传统的视觉中心主义所构建的中心化主体就在这种视线的编织中塌陷了。"[ 吴琼编《凝视德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虽然这是阐释拉康,但却可以看成是对福柯解读《宫娥》的解说,尤其是引语中的最后一句,更可看成是对福柯的精到总结。《词与物》是福柯的早期作品,他那时对凝视问题的研究,尚属形式主义,但他对《宫娥》的阐述,却也同时预示了对形式主义局限的突破。这突破首先表现在凝视过程中看与被看的相互转化关系,这既是视觉交流和传播,也是凝视者在视觉交流和传播过程中对自我身份的探索,也即究竟谁在凝视的问题,这就是福柯在解读《宫娥》时所探讨的视觉观照的原始起点问题。到60年代后期,有学者将看与被看的问题发挥为视觉交流的社会关系问题[ Michael Fried "Art and Objecthood"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822.],而在70年代中期,更有女性主义学者在电影研究中引入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从而将视觉交流引申到性和政治方面[ Laura Mulvey "Visual Pleasure and Narrative Cinema"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963.]。到70年代后期,福柯本人果然超越形式主义而走向了社会政治,他在1977年的著述《全视》(Panopticism)中,从社会控制的角度看待政府对公民(群体和个人)的监视,从而给凝视概念涂上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其次,福柯对形式主义局限的突破,还在于他将"凝视"和"再现"联系起来,虽然他在讨论《宫娥》时解构了再现,但在解构的过程中却以"凝视"而将再现者和被再现者联系起来。正是因为"凝视"的此种作用,再现者和被再现者的相互转化关系才变得重要,也正因为此,"凝视"在再现者、再现、被再现者、被再现的往复过程中,才成为一个关键环节。关键词的缺失,造成论题的缺失。我们阅读《词与物》的中文译本,能够读出福柯是在讲看与被看的问题,但由于关键词的缺失,读者始终无力捅破那最后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不能读出福柯论述的问题就是凝视。于是,福柯对《宫娥》图像的解读,便与当代学术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关联。四、"再现"的缺损 福柯的凝视直接关涉再现问题,而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再现"也不幸缺失。我们先看作为关键词的"再现"的缺失。福柯的"再现"为representation,法语英语拼写相同,这既是当代批评理论的专用术语,也是后现代文化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词与物》的中文译者意识到了这是一个专门术语和理论概念,但却不知道中国学术界的通常译法,于是一律译成汉语名词"表象",同时又将这一汉语名词错当动词使用。在法文原著和英文译本中,福柯的"再现"至少有三种语法形式,除名词外,还有动词representer/represent和动词被动式represente/represented。汉语的"再现"既是名词也是动词,还有被动式"被再现"和被动式形容词"被再现的"。相反,汉语"表象"仅仅是名词,虽然可以用来指称再现的结果,但不能用作动词和被动式,不能指称再现的动作和行为过程。可是在《词与物》的汉译本中,因译者将"再现"误译为"表象",结果只能违反汉语语法规则和逻辑,而将"表象"用作动词,甚至出现了"被表象的"之类文理不通的译文。且读这样一句译文:"在油画中被表象的所有表象中间,这是唯一看得见的表象;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注视它"[ 同3,第9页。]。这句引语的法文原文是"De toutes les representations que represente le tableau, il est la seule visible; mais nul ne le regarde"[ 同1,第23页。],而福柯亲自认可的英文翻译则是"Of all the representations represented in the picture this is the only one visible; but no one is looking at it"[ 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7.],此句的关键词是representation(再现),中译本却用"表象",语句文理不通,含义不明。在《词与物》第一章《宫娥》里,"再现"一词贯通全章,但汉译本里却踪影全无。且读《宫娥》中文译本第二节的最后自然段,福柯在此完成了对"再现"的解构:"也许,在委拉斯开兹的这幅油画中,似乎存在着古典表象之表象和它敞开的空间的限定。事实上,在这里,表象着手在自己的所有要素中表象自己,.....。但是在由表象既汇集又加以散播的这个弥散性中,存在着一个从四面八方都急切地得到指明的基本的虚空:表象的基础必定消失了,与表象相似的那个人消失了,认为表象只是一种相似性的人也消失了。这个主体,----是同一个主体,被消除了。因最终从束缚自己的那种关系中解放出来,表象就能作为纯表象出现"[ 同3,第21页。]。同样,我们暂且不论这段汉译的语法缺陷和诘屈聱牙的文句而给读者造成的阅读困难和理解障碍。这一段是《宫娥》章的结尾,卒章显其意,福柯解构了古典的再现概念,预示了后现代的再现概念。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宫娥》一画的再现是往复再现,也即后现代所说的自我引证式再现(即便委拉斯开兹没有此意,福柯却有此意);其次,画中被再现的场景涉及镜像,并在看与被看的凝视转换过程中消失了,画中被再现的人与物其实空空荡荡,一片虚无。于是到了最后,再现不涉任何被再现者,而成为一种纯粹形式的再现,是为再现的无序之序。可是阅读汉语译文,读者难于明白福柯究竟在说什么,因为译者将"再现"一律译作"表象"。在哲学界和美学界,有人将欧洲古典哲学里的representation 译为"表象"或"表征",在文学界和美术界,此词多译为"再现"。从艺术分类角度说,有具象绘画与抽象绘画,还有表现式绘画与再现式绘画,但没有"表象绘画"。在艺术研究中这个词通常都译为"再现",例如写实主义的"再现式绘画",决不会译成"表象式绘画"。在此,"再现"的缺失已不仅仅是一个关键词的缺失,而是论题的缺损。在西方当代学术中,尤其是在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中,再现是个大话题。作为动词,"再现"的本义是指用文学语言或艺术图像来构建一个形象,并指称或代表某一客观存在的物象,即所谓古典再现。作为名词,"再现"是那一客观物象在文学作品中的语言呈现或在艺术作品中的视觉呈现,这是再现行为的结果。在用作名词的情况下"再现"也可称为"表象",但"表象"只涉再现的结果,此词不能有效揭示再现的行为以及表象与这行为的关系。再现的过程,涉及被再现的客观物象,涉及再现者对这一物象的视觉感知,以及画家在画布上对这一感知的视觉呈现。当代视觉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所关注的再现问题首先是,由于画家对客观物象的视觉感知是个人化的,于是这一客观物象在画家头脑里的心象(mental image)便面临了准确性甚至真伪性的质疑。其次,当代批评理论所质疑的另一问题是:画家呈现在画布上的视觉图像,究竟是他头脑里的那个可靠性尚未获得确认的心理图像,还是他双眼所见的那个客观物象?这些质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模仿说,及其有关"理式"的拷问。柏拉图认为,艺术的再现是不真实的,与真理隔着三层。到了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期结构主义兴盛之时,学者们从语言学和符号学角度来研究再现问题,借助语言表述的悖论,探讨再现的往复。福柯的《词与物》出版后,其往复再现之说引起了比利时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利特的注意,二人通信讨论再现问题,特别是视觉再现与语言再现的关系。同时,福柯对马格利特的《这不是一支烟斗》等绘画作品也表现出极大兴趣,他从画中看到了符号之能指与所指的分离,于是就马格利特的绘画而写出了一系列探讨再现问题的文章,这些文章后来集为小册子《这不是一支烟斗》出版,其主旨仍是对再现的解构[ 关于福柯在《这不是一支烟斗》中对再现问题的研究,可参见拙著《世纪末的艺术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与中国当代美术的文化比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273页。]。从翻译的角度说,尽管"再现"的误译仅是低级的技术性问题,应该无伤大雅,但是,误译来自译者的误读,对读者会产生误导,尤其从理论角度说,这会是极大的误导。福柯在《词与物》的"前言"中讲了他写作这本书的起因:博尔赫斯所引的中国古代百科全书的分类方法,因不合西方逻辑思维而显得怪异,但也反衬出了西方思维方式的局限,这使福柯有了探讨事物的秩序之"无序"的念头。欧洲传统的视觉艺术,是一种有序的再现,即古希腊哲学所说的"模仿"。在这样的语境中细读福柯论《宫娥》,我们可以读出他的主旨是借"凝视"而讨论再现问题,是通过讨论画中的多重凝视来阐述再现的往复,进而解构视觉再现,指出再现的无序。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由于关键词"再现"缺失,福柯的中心论题"再现"受到了损害,读者只能读到作为再现结果的表象,却不知福柯更讨论了再现的行为。是为"再现"论题的缺损。汉语翻译的误译,使福柯文本缺失了关键词"凝视"与"再现",而"目光"与"表象"则又通篇皆是。结果,福柯《宫娥》一章的论题被置换了,福科的观点也变得晦涩不明。五、结语 福柯眼中《宫娥》的视觉秩序,与画面的构图形式相关,但不是构图本身,而是凝视过程中的互动关系。福柯在凝视中讨论观照的原始起点,就是力图捕捉并描述视觉秩序,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福柯不会让读者找到那可能的原始起点,反而指出画中凝视的多重性,更进一步指出画中再现的往复性,所以这幅画并没有视觉秩序。在上述读图过程中,福柯作为观画者而扮演了重要角色,正是观画者的凝视,发现了画中人的凝视。多重凝视的互动和关系转化,见证甚至促成了再现的往复,从而使再现的秩序被解构。福柯读《宫娥》,我读福柯的《宫娥》,也通过福柯文本来阅读委拉斯开兹的《宫娥》图像,其间介入了我个人的视觉经验。这一切也形成了一个阅读的往复,解构了阅读的单向性(one dimension)。如果阅读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事物,那么当福柯解构"再现"的视觉秩序时,他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暗示甚至预言了"阅读"行为与文本秩序的解构。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由于译者没有认识到"凝视"是福柯的重要理论概念,未将其当成专门术语来处理,而只用"目光"之类普通术语来翻译,结果不仅造成"凝视"术语的缺失,更造成这一论题在中文译本里完全缺失。这样,中文读者阅读中文版的《词与物》,便完全不知"凝视"论题的存在。二OO九年四月,蒙特利尔注释:Michele Foucault. Les Mots et les Choeses. Paris: Gallimard, 1966, 2008, p.31. The Order of Things.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16.同1,p. 34, 19.福柯《词与物》中译本,第3页。同3,第5页。Margaret Olin "Gaze" in Robert S. Nelson and Richard Shiff, eds. Critical Terms for Art Hist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p. 209.吴琼编《凝视德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Michael Fried "Art and Objecthood"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822.Laura Mulvey "Visual Pleasure and Narrative Cinema"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963.同3,第9页。同1,第23页。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7.同3,第21页。关于福柯在《这不是一支烟斗》中对再现问题的研究,可参见拙著《世纪末的艺术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与中国当代美术的文化比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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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评 历史 2010/06/01 | 阅读: 2374
    在学习西方、创造汉字新名词方面,近代的中日双方曾有过双向交流。大体说来,明治初期及以前,日本受中国方面的汉译西书词汇影响较多,而甲午以后尤其是20世纪初年,则是日本"和制"汉字新名词大量涌入中国、并深深影响了中国政治和学术文化发展的时期。在清末民初引入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戊戌前后作为规模引进的起点期值得特别重视,而黄遵宪、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则属于那个时期除古城贞吉等日人之外最值得关注的先驱人物。本文旨在对康有为戊戌时期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政治文化实践活动,以及此后他对相关问题的民族主义反思与批评,作一初步探讨。&nbsp;一、日本新名词引入、传播的动力和途径甲午中日战争日本打败中国,致使中国士人发奋向这一学习西方获得成功的国家取经,以寻求变法富强的"速成"之路。此种社会心态,乃是戊戌前后康有为等维新思想家和张之洞等后期洋务派官僚提倡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大量翻译"东文"、主张国家全面改革的直接动力。日本汉字新名词的有规模引入,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戊戌时期,日本汉字新名词进入中国并得到一定传播,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首先,是来到中国的日本学者特别是日本汉学家通过中文报刊亲自传播。甲午战争之后,一些日本早期汉学家出于影响中国变革的政治或文化目的,曾活跃于中国的一些重要报刊上,这对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一现象,目前在中日学界还只有几个学者开始注意,并进行了初步探讨。戊戌时期影响最大的中文报刊,莫过于梁启超、汪康年、黄遵宪等创办的《时务报》,其中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最为有力的,又莫过于日本汉学家古城贞吉主持的"东文报译"栏[1]。当时,在中国得到较多传播的日本新名词,大多都出现在类似的栏目里。《昌言报》有"东文译编"栏,主持人也是古城贞吉。《译书公会报》有"东文汇译"栏,主持人为另一日本汉学家安藤虎雄。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罗振玉主编的《农学报》,其中的内容也主要译自日文,最初的重要译者有日人藤田丰八、古城贞吉等。1898年6月,日本人山根虎之助还直接在上海创办了中文《亚东时报》,主要内容也是来自日本报刊。1896年复刊于武汉的《汉报》,其主笔也曾为通汉语的日本人冈幸七郎。当然,这些日本汉学家和来华人士,许多又是中国人主动请来的,如古城贞吉,就是汪康年等特意从日本请来,负责《时务报》的"东文报译"栏的。当时,这些日本人不仅在著名的中文报刊上大量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有的还以中文翻译出版了一些有一定影响的著作,自觉不自觉地使用了不少日本汉字新名词,如1893年藤田丰八翻译出版过《蜜蜂饲养法》一书,1898年古城贞吉翻译的《中国工艺商业考》一书等,就是例子。可以肯定地说,戊戌时期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以古城贞吉为代表的日本人默默发挥着重要影响,贡献很大。这是戊戌时期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为什么在戊戌时期,日本汉学家会活跃在中国的报刊上,并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呢?除了前文提到的背景和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当时的中国完全缺乏日语人才,只好直接引进像古城贞吉这样的汉学家来帮忙救急。由于日本汉学家毕竟不像严复等人那样,在翻译日文过程中严格地遵循古文遣词造句的规矩,而报刊出版的短周期,也容不得他们像严译那样"一名之立、旬月踯躅"。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中国既找不到现成的对译词,而对他们来说,那些新汉字造词在日本国内的含义和用法又早已习惯,再加上他们内心深处先行一步的文化优越感,这种种因素就促成了他们在汉译日文的过程中,直接地照搬了不少现成的日本汉字新词[2]。事实上,由于上述原因,戊戌时期梁启超等《时务报》主笔人即便不愿意"东文报译"栏里日本新名词的大量"涌现",也无可如何,何况他们当时对使用这些新名词不仅不讨厌,还往往乐于尝试呢?其次,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不懂或略懂日语的著名维新人士,为了给维新变法活动制造舆论、提供新知识和新思想,在日本友人的帮助和有关翻译的影响下,通过阅读日本汉文新书,介绍日文书籍,或从日文资料中撮集、摘录并编撰有关西学知识和日本变法维新的历史,尝试着传播或懵懂地使用了一些日本汉字新名词,以为变法服务。此前已经译成中文出版的一些译著,或游历、考察日本的笔记之类书,它们对于有些日本汉字新名词的使用,戊戌时期也仍然得到继续传播,如黄遵宪1879年出版的《日本杂事诗》,姚文栋1884年编译出版的《日本地理兵要》,顾厚焜1888年完成的《日本新政考》,傅云龙1889年出版的《游历日本图经》等。这是当时引入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第二条途径。戊戌时期,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与这些先期著作的影响也不无关系[3]。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人甲午战争以前完成的相关著作,有些实际上也是戊戌前后才正式刊刻、公开发行并产生较大政治文化影响的。以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为例,该书1887年就已完成并在1890年于广州付刻,但当时却并未刻成,其正式刊刻问世已是甲午战败后的1895年秋冬。1897年至1898年它至少再版4次。这也是该书出版最多的时期[4]。戊戌以前,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虽然已有几个中国人作过一些工作,但总的说来社会影响并不大[5]。再次,同样出于为变法维新制造舆论的目的,戊戌时期还有部分在日的华侨维新派人士通过创办《东亚报》,向国内发行,输入和传播了部分新名词。这是当时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的第三条途径。《东亚报》创办于1898年6月(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在日本神户出版,属于旬刊。总理为新会简敬可,撰述为番禺韩昙首、南海康同文、番禺韩文举等。这是目前语言学界研究近代日本新名词在华传播时,至今尚被忽略的刊物。它在当时中国各地的大城市多有销售,可以说是戊戌维新高潮时期日本新名词引入中国值得注意的途径。比如,其中对"合群"思潮发挥作用的社会学系列名词的系统翻译,该刊就是最为早期的(见韩昙云译并连载于《东亚报》的日本涩江保之《社会学新义》),以往学界在谈到社会学名词的引入时,通常只从严复和章太炎的有关译著说起,其实未见妥当。其他如"哲学"、"经济学"和"法学"等领域的新名词,该刊中也有不少使用和传播。再比如倍受关注的"电话"一词,意大利学者马西尼的研究认为19世纪的中文文献里尚没有发现[6],实际上《东亚报》中已有较多使用。其他如"领海"、"领土"、"时间"、"空间"、"抽象"、"具体"等从日本传来的现代政治文化名词和学术概念的使用,在该刊中也都是最为早期的,由此可见《东亚报》在早期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的重要性之一斑。百日维新失败后,康、梁等流亡日本,梁启超等创办于1898年底的《清议报》,开始更加自觉地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这显然继承的是《时务报》"东文报译"栏的事业。但若就其在日本办刊、向国内传播的途径而言,它则又是《东亚报》的继续。&nbsp;二、从《日本书目志》到《日本变政考》--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文本考察&nbsp;戊戌时期康有为得知、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是他长期关注西方"政学"和日本变法史的结果。当时,他并不懂日文,其了解日本新名词,主要是通过搜集日本书目,由略通日文的女儿帮助翻译,同时透过日文中所含的大量汉字,连蒙带猜而来。《康南海自编年谱》1896年条下曾写道:"自丙午(1886)编日本政变记,披罗事迹,至今十年"。虽然,康氏自述经历的话通常都需要打些折扣,但一般认为他在19世纪80年代后期已开始对日本的政治变革发生兴趣,则大体属实。[7]这在当时的中国,已属难能可贵的先觉之士。康有为产生组织人翻译日文书的念头,时间也较早。用他自己在《日本书目志》自序中的话来说,即"欲结会以译日本书久矣,而力薄不能成也"。他曾感慨和惋惜这一想法和计划在甲午以前未能实现,否则"岂有割台之事乎?"[8]不过康有为公开呼吁成立专门机构大力翻译日文书并亲自实践,特别是集中编译、消化和思考有关日本变法的事情,还是戊戌时期之事[9]。其《日本变政考序》中写道:"恨旧日言日本事者,不详其次第变革之理,无以窥其先后更化之宜。乙未和议成,大搜日本群书,臣女同薇,粗通东文,译而集成。阅之三年,乃得见日本变法曲折次第"。[10]这当是较为可信的。从目前所能掌握的康氏著作来看,康有为最早摘录日本文献并接触和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大约是他在为编辑日本西书目录所作"笔记"之时。这些笔记一共46篇,涉及到"改良"、"影画"、"教育学"、"统计表"、"磷酸"、"农业化学"、"农业保险"、"农业肥料"、"初等农学"、"高等学校"等许多日本新名词。《万木草堂遗稿》油印本卷六曾加以收录,编署"皆戊戌前作"。《康有为全集》的编者根据康氏《日本书目志自序》和《进呈<日本变政考>序》中关于欲结会开局"以译日书"等语,将其"姑系于"1888年前后[11],似仍根据不足,恐估时过早。从其较为丰富的内容、所使用的名词并与《日本书目志》中相应部分对照来看,这些"笔记"似专为书目志中的"按语"所写,不过"另有所用"而已,故与"按语"有所出入。窃以为这些笔记的完成时间当系于1895年前后为宜。戊戌时期,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上奏折和著文使用传播;二是通过编译新学目录工具书加以传播,三是通过进呈专书供皇帝御览。其中又以头两种方式为主,特别是他的一些奏折和文章影响较大,其中所使用的数十个新名词,像"宪法"、"进步"、"改良"、"预算"、"方针"、"市场"、"巡捕"、"议员"、"民主"、"文明"、"殖民"、"抵制"、"帝国"、"取决"、"常备兵"、"地质学"、"调查表"等,在当时的社会上曾得到较为广泛的流传和认同;代表后两种方式的康氏作品,分别为1897年编峻、1898年初正式出版并多次重印的《日本书目志》和1898年夏秋进呈的《日本变政考》与《波兰分灭记》等,它们之中所包含的日本新名词数量很大,而绝大部分却流播有限。戊戌时期,康有为传播和使用日本新名词的第一种方式,与梁启超等同时代的维新人士相比,特色并不明显;而后两种方式反而更能体现他的独特之处,也更能反映当时中国人懵懂应急地接受或挪用日本新名词的时代文化特征。《日本书目志》全书共15卷,共收图书7725种,康有为加按语109条[12]。作为有史以来中国人所编的第一部日本书籍目录(其中又以近代书目为主),它是戊戌时期传播日本西学新知和汉字新名词的一大特别媒介。该书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有以下特点:其一是数量大,据笔者初步统计,大约有300多个(在日本不尽为新名词);其二是分布范围广,涉及内容杂;其三是学科名词多,并且按学科分类集中汇聚,往往反复出现;其四是编者康有为真正准确和完全理解该书中新名词内涵的恐怕有限,这些新名词十分之九都是以书名组成部分的形式存在,"按语"部分有过使用的只有十分之一,如"哲学"、"心理学"、"物理学"、"卫生学"、&nbsp;"小说学"、"方技学"、"民权"、"商法"、"民法"、"演说"、"体操"、"改良"、"进化"、"美术"、"普通"、"问题"、"革命"、"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单级"、"师范教育"、"教室"、"教员"、"实验"等,而且"按语"使用过的这些词康氏本人也未必都弄懂了其含义,往往只是部分反映或传达了其意义,许多时候是照搬,并经常望文生义、甚至主观强解。有学者强调,《日本书目志》中不少汉字新名词如"科学"、"美学"等对康有为来说"充其量只是一种符号,而不是'词'"[13]。这种提醒无疑有其必要。笔者理解这种强调的意义。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夸大范围,断然认为凡是只出现在书名中的名词对康有为来说都不是"词",却难免走向绝对。不了解某词的含义也并不等于就一定不能将它们视为词或新名词。"词"也不过是一种符号而已。作为一种符号的词对康有为来说只有了解、不了解或部分了解其内涵的区别。即便不能说康有为是有意"使用"了这些词,但也无法否认他是不自觉地、无意识地对它们加以了传播。在评价《日本书目志》对传播日本新名词的贡献的时候,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一则须将其与同时期康有为自己通过别的途径对日本新名词的使用联系起来,一则须将其与《时务报》等同时代其他媒体已经传播和流通的那些日本新名词联系起来。此外,还需重视其目录书自身的特点,如新名词概念在这里类聚、反复出现、强化刺激读者的感官与认知等。只有通过这种联系互动的综合把握,才能较为准确地了解《日本书目志》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的思想文化意义。以学科名词中的"哲学"一词为例。戊戌以前,这个日本学者西周创制的汉字新名词已经零星地传到中国,但一般只是在介绍有关日本教育制度和课程体系时才被提到,而且往往并不同时连带出现超出"哲学"两字以外的内容信息。康有为无疑是戊戌时期自觉传播"哲学"词汇和概念的先驱者之一。沈国威曾根据《日本书目志》中有关哲学书目的康氏按语,指出"康有为似乎把西方的哲学理解成了'贤哲之学',按语与哲学的学科内容毫无关系"[14]。但如果联系康有为在其他地方的有关述说,我们看到的情况可能就会有所不同。的确,在有关哲学书目的"按语"里,康有为并未直接使用"哲学"一词,但他在此书其它按语部分却有使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也使用过该词。在这些使用中,我们发现他对哲学的学科特点其实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揭示。比如,在《日本书目志》的"自序"里,康有为就表明哲学是与生物、心理、伦理、化学、光学、农学、商学等学术并立的"专学"即专门之学,而不是一般泛泛而言的"贤哲之学";在该书的第一个按语即关于普通生理学的按语中,他又写道:"生理之学------由受形之器推其天命之精,盖为物理学之源,心灵学之本,由此以入于哲学,则四通六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矣"[15]。可见哲学在他那里,乃是建立于其他专门之学基础上的一门比较高深的学问。《日本书目志》的"理学门"收录哲学书22种,书名中带"哲学"一词者就有16种。另外,"小说门"另收有《色情哲学》,"政治门"里的"经济学类"收有《麻氏经济哲学》,"图史门"收有《历史哲学》,"文字语言门"收有《言语哲学》;"教育门"收有《教育哲学史》,"宗教门"则有《宗教哲学》和《基督教及哲学》等。如果我们将作为专门之学的"哲学"与作为更高层次的各门学科"哲学"的观念结合起来,再去反观康有为关于哲学部分的"按语",便会感到他实际上已初步表明了哲学是一种哲人擅长的玄妙、高深且博大之学的意思,虽仍然很懵懂,但却无疑能给读者留下关于"哲学"初步模糊的印象。这在当时的中国,已确属难得可贵了。"美术"一词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康有为之前,李筱圃在1880年所写的《日本游记》里,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均偶尔使用过"美术会"一词。傅云龙在《游历日本图经》中使用过"美术"和"美术品"两词;日人古城贞吉在1897年也几次使用过"美术"一词[16]。但总的说来还是并不多见。康有为属于最早真正自觉且较多使用日制"美术"一词的中国人。他的《日本书目志》卷十三里,曾专列"美术"一门,收录各种艺术类书籍633种,其中带有"美术"一词的书就有《美术应用》等12种。在有关"按语"里,他又正式地使用了"美术"一词,强调在日本,"其士女裙屐翩翩,歌舞谣咏,冶游美术,皆过南洋诸岛,有由也";还认定:"美术关于文学,盖水地致然也"。[17]即认为美术的发达往往与该地区山水优美有关。在《日本变政考》中,他也多次使用过"美术"一词,并提到日本"美术改良"之事。实际上,就笔者所知,戊戌时期的舆论骄子梁启超对"哲学"和"美术"两词的最早正式使用,就出现在《读<日本书目志>书后》一文[18]之中。由此也可见《日本书目志》在传播日本新名词方面的影响之一斑。与《日本书目志》里绝大多数日本新名词都出现在书名中不同,在《日本变政考》一书里,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基本上都是出现在行文之中的。可以说,这部《日本变政考》同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一起,堪称戊戌时期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数量最多也最为集中的两部大著。就开风气和实际影响而言,《日本国志》的贡献当然为《日本变政考》所无法比拟。后者对许多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实际上还直接受到《日本国志》的影响。但在使用的新名词数量和密度上,《日本变政考》却要大大超过《日本国志》,前者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约300多个,而《日本国志》则只有200余个。《日本变政考》的资料来源除了《日本国志》外,还有日本人的著作《明治政史》等[19],在部头上也要大大小于《日本国志》,因而使用日本新名词的密集度自然也就高得多。《日本变政考》一书主要是康有为在女儿康同薇等的帮助下完成。他自己曾在呈本中特意注明:"原本所译日文太奥,顷加润色,令文从字顺,并附表注,以便阅看",[20]可见他为了方便皇上理解,肯定还删改过不少新名词。不过尽管如此,该书所使用的日本汉字新名词数量仍很大、范围也广,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学术、教育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新名词最多,鲜明地体现了其为变法维新直接服务的政治文化意图与功能。这些政法名词包括立法院、检察院、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弹劾权、三权鼎立、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立宪(政体),代议制、投票选举、匿名投票、(半)改选、公选、(被)选举人、当选(人)、(被)选举权、人权、(自由)民权、国权、法权、公权、债权、物权、所有权、使用权、版权、治外法权、权限、议案、法案、草案、修正案、议事日程、议席、列席、缺席、首席、(预)表决、决议、处分、(行政)机关、裁判所、取缔(所)、民政(局)、缔约国、国际、殖(植)民(地)、帝国、议员、(副)议长、(副)总长、(副)总裁、(副)总监、检查长、院长、部长、局长、馆长、课长、书记(官)、长官、次官、常务、委任状、任期、法官、警官、警察(署)、警视厅、警备、政党、党员、代言人、公证人、机务、宪法、民法、刑法、商法、(刑事、民事)诉讼法、动产、不动产、高等法院、预审、公诉、公判、陪审员、引退、解放、运动、冲突、顾问(官)等。经济方面的新名词包括:公债、民债、国债、预算(表)、决算(表)、营业税、地方税、所得税、准备金、市场、会社、证券、商品、商标、制造品、人力车等。军事方面的新名词包括:大将、中将、少将、大佐、少尉、军人、军属(不同于现代汉语义)、军医、教导团、师团、旅团、联队、士官学校、军法、炮兵、工兵、步兵、宪兵、辎重兵、国民兵、常备兵、后备兵、通牒、现役,等。学术、教育和社会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新名词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地质学、哲学、政治学、大(中、小)学区,中等(高等)学校、师范、学位、证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文学)博士,(法、理、文、医)学士、国立、官立、公立、私立、留学(生)、体操(场),教员、职员、社员、通信员、社会、联合体、俱乐部、改良、目的、扩张、普通、取消、命令、文学艺术、美术,宗教、文明、民族、(自由)主义、理论、问题、发言、义务、进步、程度、报告、特别、特权、困难、团结、演说、邮便(局)、卫生(局)、退场、番号、流行病、取决、表决、国道、检视、公园、出版、发行、运动会、会场、发起人、代理人、首创人、依赖、附属、直接、间接、恳亲会、政治家、政治界、流行病等。限于篇幅,这里只是列举了该书使用过的一些较为重要的日本新名词。需要说明的是,当时从日本引入的新名词的情况相当复杂,除了日本人自己独立创制的那些新名词外,有的是中国古代本有,但意义发生了较大变化或一定变化的;有的是传教士或来华西人曾经翻译使用,但当时没有流传开来,传到日本后再回归中国才终于固定和流行起来的;还有的是在新旧、中日名词基础上重新组合、很难简单归类的复合名词等等[21]。目前学界的相关研究还很是不足,存在不少争议(笔者前文所列日本新名词,有的也未必能得同行完全认可),这也是笔者尚难以较为精确统计这一时期引入和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之数量的原因。如果将《日本书目志》中出现的众多学科名词以及其他名词也一并纳入视野,剔除两者的重复部分,再结合其在奏折等其他文字中所使用的,那么戊戌时期康有为有意或无意传播的日本汉字新名词,总数已接近400个[22]。这在当时的中国,无疑首屈一指。即便不算《日本书目志》中那些书名里出现的词汇,康有为也仍然算得上是当时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最多的人物。&nbsp;三、"改良"与"社会":康氏新名词实践的意义和特点戊戌时期,康有为等维新人士通过较多使用和传播新名词,特别是近代化的政治思想、法律制度以及社会哲学等方面的新名词和新概念,倡导了新的政治文化观念,对当时中国人的思想启蒙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比如,他热情而正面地运用和传播"改良"、"进步"、"进化"等新名词与新概念,就从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多角度突出地彰显和宣传了改革、变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力传播了进化论取向的价值观。维新变法前夕,康有为对日本传来的"改良"一词已情有独衷,这颇能反映他作为维新派首领的政治性格,体现他引领和代表着戊戌时代的思想文化特色。在康有为之前,笔者只发现古城贞吉等日人在1897年的《时务报》和《农学报》中曾对该词有过个别使用。与他同道的其他维新派人士在戊戌变法失败之前,则罕见使用。康有为无疑是当时最先、最多和最爱使用"改良"一词的中国人,他对该词的热情"拥抱",是在编辑《日本书目志》过程中发生的。《日本书目志》里曾录列带有"改良"一词的书名十余种,如《马匹改良说》、《实地改良蚕事新说》、《新撰米作改良法》、《地租改良策》、《演剧改良论私考》、《社会改良及耶稣教之关系》等等。在"稻作书"部分的按语中康有为强调:"日本稻作皆改良之书,尤精也"。[23]在农业门"土壤类"的按语中,他写道:"吾读日本所译《土壤篇》,何其暗与《管子》合也。泰西合数十国探求之,益精详矣。又加以改良之书,则吾《周礼》骍刚用牛、赤绨用羊之法也。因天之功,补以人力,夫愚者全乎天,智者全乎人,圣者兼天人而用之,以裁成辅相焉,改良是也"。[24]他感慨中国这个蚕桑业的发祥地,由于"四千年学不加进",当时养蚕业已大大落后于日本和法国。原因是后者"有改良之论,有进化之方,有验瘟之器,有贮粒之法,有微粒子病鉴定之法,有微粒子病识验之报,其术极细以精矣"[25]等,可见在他那里,"改良"的努力实与"进化"是紧密联系的。他甚至意味深长地宣称:"凡人治之道,靡有舍改良者也"。[26]这就将"改良"上升到社会哲学和政治文化的高度,来加以强调。由此出发,康有为还最早提到了"通史改良"的问题。这一问题以往学界通常都是在章太炎和梁启超20世纪初年的有关论说中加以讨论的,其实康有为早在戊戌时期已经发出先声,他从注重演剧与移风易俗之关系,乐亡与礼坏历史关联的角度提醒国人:"日人尚未能及此意也,然能为通史改良考之矣。"[27]这样,康有为就从将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相联系的角度,彰显了"改良"的意义以及作为世界主体的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它与严复在《天演论》中强调"与天争胜"的进化观是基本一致的。中国古文中并无"改良"一词[28],缺乏那种表现改为"良"即朝好的方面或方向变革的双音节词汇,甚至"改"与"良"的二字组合,也不符合"改"字的传统构词习惯。所以1903年湖北巡抚端方戒谕科举士子不准入卷之词中,即以"改良"一词居其首[29];五四前期,以保守著称的文化怪杰辜鸿铭,仍在讥嘲"改良"二字之不通[30]。实际上,康有为对日本"改良"一词热心引进、情有独衷和频繁使用绝非偶然,该词恰好便利地满足了其渴望和呼吁变法的"关键词"之简约要求,因而也就径直成为他心目中连接传统变易观与进化论、沟通进化论与变法运动的语词阶梯和观念桥梁。毫无疑问,"改良"一词乃是戊戌维新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关键词。1898年1月,康有为在著名的《上清帝第五书》中,已开始使用"改良"一词来呼吁光绪帝变法,所谓"察阅万国得失,以求进步改良"是也;在进呈《日本变政考》的奏折中,他又强调泰西治国"刮垢除弊,更新改良,历千万变化而成今法"的历程,同时赞美日本变法"日异月殊,经百十之阻挠,过千万之丛弊,刮垢除旧,改良进步"[31]的精神。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他更是异乎寻常地连续使用"改良"一词来揄扬日本维新效法西方、不断扩展的改革追求,抒发自己渴望全面变法的强烈愿望:"当是时,不独君之以治国改良为主,乃至人民官庶,爱西国之风,上下一心。至于------演剧改良会,讲谈歌舞之矫风,下迄书画改良、言文改良、小说改良,音乐改良、唱歌改良、美术改良、衣食宫室改良------甚至有民种改良论,换大和民族为高加索民族者。"[32]像这样一段文字中连续反复使用"改良"一词的现象,不仅在戊戌时期难得一睹,即使在20世纪最初几年的中国也是不多见的。笔者因此认为,如果不在后来与"革命派"相对的"改良主义"意义上来使用"改良"一词,而是在其原初意义上来使用,那么称戊戌时期的康有为等为"改良派",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与此同时,康有为对"进步"、"进化"等名词概念的使用和传播[33],也有类似的政治和社会文化效应。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值得一提的还有"版权"一词的戊戌运用史,它同样可以反映康有为作为维新思想家积极传播近代化理念的启蒙先驱形象。《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传播现代"版权"一词及其概念,主要集中在介绍日本《出版条例》部分,其中一共使用了25个"版权"(或"板权")名词,内容丰富,对版权的内涵与意义讲得清楚明白[34]。稍前,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也谈到这一问题,并率先使用了"版权"一词和概念,不过只是一带而过而已。遗憾的是,新近研究中国近代版权思想和实践的历史著作,在谈到"版权"一词时,或认定蔡元培1902年率先使用于《日人盟我版权》一文,或认定1899年12月《清议报》上刊载的日文译编《论布版权制度于支那》一文最早使用[35],而对于此前康有为、黄遵宪的有关思想言论均未予注意,这是应该加以补充和纠正的。戊戌时期,康有为对许多日本汉字新名词的含义懵懵懂懂,其所"运用"也往往跌跌撞撞,难以摆脱汉语传统用法和习惯理解的制约,因此矛盾之处所在多有。这与他当时完全不懂日语有着直接关系。在这方面,他对"社会"和"经济"等词的使用颇有代表性。下面仅以"社会"一词为例加以说明。总体说来,康有为戊戌时期主要在结社组会的社团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这种用法的"社会"一词在传统中国虽也存在却并不常用,常用的是"会"与"社"这种单音节词汇。那种指称人类共同生活的组织形式和彼此关系之总体的现代"社会"概念和新名词,在1897年以前的《时务报》中已经得到过准确传播[36]。应当说康有为对"社会"一词的热心取用,如同黄遵宪在《日本国志》所用的"社会"一词一样,正是受到来自日本的现代"社会"概念直接碰撞和影响的结果,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们从自己的理解出发,去"运用"日本汉字新名词"社会"的结果,故其彼此含义仍存在着明显差别。在《日本书目志》"社会学"书目下,康有为写道:"大地上,一大会而已。会大群,谓之国;会小群,谓之公司,谓之社会。社会之学,统合大小群而发其耏合之条理,故无大群小群,善合其会则强,不善合其会则弱。泰西之自强,非其国能为之也,皆其社会为之也"。[37]这里,康氏强调小群与大群之间的联系合构意义与功能,其阐释和运用毋宁说已经具备了一点超越一般传统结社意义的新内涵。这也是当时强调"合群益智救国"功能之"群学"流行的一个可资的思想来源和"学会"风气蔚然兴起的直接根据。&nbsp;戊戌维新时期体现这种新合群意义的"社会"一词最为引人注目的使用,正是康有为在1898年1月那份著名的"上清帝第六书"中完成的。这份统筹变法全局的奏折提出了设立十二专局的主张,其中的第十一局就名为"社会局"[38]。"社会局"一词的空前亮相,究竟曾给当时举国士子带来何种印象、观感与想象,如今已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后来当完全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广泛流行开来之后,康有为本人却因讨厌该词而在《戊戌奏稿》中特将"社会局"改成了"游会局"。顺便提醒一句,研究戊戌时期康有为对日本汉字新名词的使用,千万不能随意引用《戊戌奏稿》中的文字,该"奏稿"大半属十年后康氏本人改窜过的奏折,其中更多地采用了20世纪初广泛流行开来的不少新名词。不少学者引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和《请开学校折》中的"科学"用例,来作康有为率先创用"科学"一词的证据,便属以讹传讹,恰是上了他改窜"奏稿"之当。要想知道康有为当年因不懂"社会"一词在日语中作为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宏观之义,是如何懵懵懂懂、不懂装懂地编译日文,以进呈光绪皇帝、"启沃圣听"的,我们不妨看一看下面这段文字中他对"社会"一词的使用:"举国社会,变习靡然,千载旧风,一时尽革------宫廷内服西欧衣服,行西欧礼式,国家以之为基础,社会以之为仰望也如此。-----当此时,政治社会之风愈益激动。少年热血之士,老成智识之辈,及四方有志者,皆感奋兴起。-----有志诸士于天主寺开壮士恳亲会,至者九千人。井上敬次郎述开会之意曰:'凡事物之改良,唯视乎社会之进步。吾等士人,从古皆为天下之事,建国家之业,各国皆以社会建立。----行政之事,与社会之进步相并而行,维新之后,封建之制度一变。凡人民生活之状态,诸般之作业,皆就更新之途辙,駸駸于进路之中'。"(《日本变政考》)[39]如果说在上述这段文字中,康有为使用"社会"一词尽管强其就我和令人费解、但还可以勉强在"结社"或"社团"的意义上跌跌撞撞地通过的话(其翻译内容不准乃至荒谬姑且不论),那么下面的一段文字则不能:"(波兰)国分二族:一曰豪族,一曰民族。是等豪族,位于社会之上,自以其祖宗有功于国,以仕宦世家,而不知学,掌握生杀予夺之权,视民族不啻犬马"。(《波兰分灭记》)[40]这里康有为从日语照搬来的"社会"一词,显然只能在完全现代的意义上理解时,语句才能通顺。因此,我们恐怕已不能绝对说,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根本没有在戊戌时期康有为的行文中出现过,尽管他当时并未太弄懂其真实含义[41]。这种情况,也只有在那一特定时期日文译编成汉文的过程中才有可能发生。近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和概念之出现与实践,是清末民初政治文化领域里值得重视的"事件",而康有为与该"事件"的源头有关。他对"社会"一词的早期使用蕴涵着部分超越传统的意义,其影响可能更是出乎其意料之外,而后来特别是民初时,他却顽固拒绝在完整的现代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下文还要谈到)。这一前后变化,不仅生动地反映了他个人与日本新名词关系的典型面相,也有助于激发今人从一个特定角度,对那个时代日本新名词流播中国的复杂蕴涵进行深入反思。&nbsp;四、&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新名词传播之反响与1904年康氏的反戈一击在近代中国,各类新名词早有传播,但真正引起社会关注,并开始被视为问题,整体上说实起于戊戌时期。这是因为此期报刊上开始广泛登载慷慨激昂、议论风发的新式政论文字,初步显示出新名词对中国人写文章的影响。这些新式文字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较多人文社会科学新名词特别是政法新名词开始运用于其中;二是不少自然科学新名词被用来说明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前者自然以日本汉字新名词开始传播为明显特征,后者虽包涵日本新名词在内,但却以鸦片战争以来传教士和中国人合作翻译、尤其是以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翻译的西方自然科学书籍中的新名词为主要表象。不过,从现存常见的一些材料来看,戊戌时期,那些对新名词入文现象持批评和厌恶态度的人士,似乎并未特别在意那些从日本引入的人文社会科学及政法名词,或至少没有太在意这些词的"东瀛"身份。他们倒是对一些自然科学术语的所谓"滥用"之风更为敏感。这从王先谦和叶德辉等保守人士的有关言论中,可以概知。如王先谦就批评指出:"自时务馆开,遂至文不成体,如脑筋、起点、压、爱、热、涨、抵、阻诸力,及支那、黄种、四万万人等字,纷纶满纸,尘起污人"。[42]叶德辉则将这些"触目鳞比"的新名词归为"异学之皮词,西文之俚语",强调由于它们的泛滥,"而东南数省之文风日趋于诡僻,不得谓之词章"[43]。王、叶等人共同拟定的《湘省学约》除抨击上述新名词之外,还提到了"摄力"、"吸力"、"震旦"、"成线"、"血轮"、"以太"、"白种"等其他名词,谴责《湘报》的作者对这些新名词"摇笔即来"、"或者好为一切幽渺怪僻之言,阅不终篇,令人气逆",&nbsp;断定这类人"言既不轨,心必不正",必须严防惩处[44]。由此也可见,其政治态度与语言文化取向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类似的批判论调不仅出现在湖南一省,上海最著名的大报《申报》也有同样的批评。如1898年该报上曾登载一篇《变法当先防流弊论》的文章,就指责学无根柢的新进少年"著书立说,动称起点与某处,或称设法保全黄种。夫起点系泰西化学家言,犹发源也。发源二字,沿用已久,人所共知,何必以起点譬之。黄种指亚细亚洲,我以亚细亚书之,安患人之迟疑不解,而必于白种黑种紫铜色种之外,以黄种自居?!"该文还分析指出:"此种语言,只见于近三五年著述内,从前固无是也"。[45]应当承认,仅就现象而论,当时政治思想保守的人士对维新派好用上述名词的揭示还是相当准确的。不惟梁启超、严复、谭嗣同和唐才常等人如此[46],康有为的表现也相当突出。比如,在1895年的《公车上书》中,"四万万人"的说法就屡见不鲜(实际上,1891年他的《答朱蓉生书》里就有使用);在《京师保国会第一次集会演说》中,不仅"四万万人"一词随处可见,"热力"、"涨力"、"吸力"等词也是联翩出现、彰人耳目。不过,在这些被指斥的"新名词"中,"起点"、"压力"、"阻力"、"热力"等词在日制汉字新名词中虽也存在,但康有为等人的使用却并非直接来自日本的影响,而是他们大量阅读江南制造局所译科技西书的结果。这一点,只要翻阅一下19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康有为和其他人的著述,便不难得知[47]。可以说,对传教士翻译西书中的新名词之较多使用,从一个方面实反映了戊戌以前康有为对新名词入文的积极态度。相对于诸多由"力"组成的新名词来说,"支那"、"黄种"、"白种"等涉及到近代民族或种族意识的名词,乃至"起点"一词的活跃倒的确与日本用法有关,特别是以"支那"自称国名现象的流行,诚属日本直接影响的结果,尽管当时对于一般中国士人来说,懂得该词为印度人称呼中国已经算不上什么高深知识[48]。叶德辉就曾讥嘲那些"笔舌掉罄,自称支那"者为"东施效颦",结果是"非文非质、不中不西",必遭"邻女窃笑"。[49]王先谦和叶德辉等当时的政治文化保守派人士之批评内涵表明,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传播的影响是不能夸大的。当时,日本新名词尚较多地出现在那些译文和编译文之中,一般士子们精心结构文章时,对于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其实仍然很有限。这或许可以作为上述批评不明确提及日本新名词的原因之一种解释。实际上,日本新名词在中国广泛流播,被普遍应用于著书作文,致使中国文体文风发生重要变化,还是戊戌以后特别是1902年之后的事情。1904年,痛恨士子滥用日本新名词的陕西布政使樊增祥,在追溯这一现象的发端时,曾痛切指出:"中国文字自有申报馆而俗不可医,然犹不至于鹦鹉改言从靺鞨,猕猴换舞学高骊也。迨戊戌以后,此等丑怪字眼始络绎堆积于报章之上,无知之物承窍乞余,相沿相袭。"[50]此当为亲历者之可靠证言。在戊戌以后日本新名词传播方面,旅日学者和留日学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影响最大者莫若梁启超,尤其是他所创办的《清议报》和《新民丛报》。当时受日本名词影响的文体被称之为"新民体",可以反映后者作用之一斑。不过虽然如此,今人对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在华传播的那段特殊历史却也不该忽略。如果没有那段早期语言实践的综合积累,梁启超1898年底到日本创办《清议报》之后,便立马能在上面大批使用、逐渐自由挥洒日本新名词,实在是很难想象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人们将"戊戌"作为转折年代本身,已经暗涵了这一时期对后来变化因素的积聚酝酿意义[51]。正因为日本汉字新名词流行于戊戌以后,特别是1902年之后,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直接抨击这一语言文化现象、或禁止使用某些日本名词的早期史料多发生在1903-1905年之间,也就毫不足怪:比如1903年,端方下令湖北科考试卷不准用"改良"、"起点"、"反影"、"特色"之类新名词[52];比如1903年底和1904年初,张之洞主持制订《学务纲要》,对"社会"、"团体"、"机关"、"组织"、"影响"、"代表"、"困难"、"冲突"和"观念"等16个日本名词加以批判,明定"戒袭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文,端士风";再比如1905年国粹派人士主办的《国粹杂志》创刊,其"略例"公开声明:撰述文体"纯用国文风格,务求渊懿精实,一洗今日东瀛文体粗浅之恶习",等等,不一而足。有学者因此认为,这一时期,朝野上下已一致形成了一种贬斥和抵制"东瀛文体"的风气[53],笔者深以为然。不过,若仅就"在野"一方对"东瀛文体"的贬斥和抵制而言,目前的有关研究还主要只谈到了革命派的一翼国粹派之言行,对于当时正流亡海外的保皇派的相关思想活动却较为忽视。实则保皇派首领康有为,此时也发表了值得注意的意见,并且采取了与其戊戌时对待日本新名词截然不同的否定取向与保守姿态。康有为正式批评国人滥用日本新名词的现象,始于1904年他在英国参观游览期间,更准确地说,可能肇因于他与剑桥大学大汉学家翟理思关于宗教问题的谈话。康氏最初对日本新名词的贬责,主要也是从"宗教"一词和概念发难,针对的乃是孔子不被承认为"教主"、儒教不被认可为"宗教"的观点。也就是说,其首要出发点仍然是政治文化观念的考虑。不认为孔教为宗教的观点不仅西人有言,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1902年的《保教非所以尊孔论》中,也有明确阐发。但在康看来,"夫今之敢倡是说者,不过以日本书盛行,日读而迷之。日人以神道为宗教,乃日人之妄定名词耳"。其实"今日人宗教之名,本由译欧美之书而出",它在西方的原型为Religion(音译为"厘利尽"),"厘利尽者,谓凡能树立一义,能倡徒众者之意------与中国所谓教,别无殊异,所含广大",绝不限于仅指"神道教"。如果仅限于指神道教,为何不直接译成"神道"或"神教",而非要译成"宗教"不可呢?故他认为日人以"宗教"对译Religion,"所译欧义不完不备",由此导致外人肆意攻击我中国为"无教"之国而无言以对,就更属"无耻无愤、不知不觉"之蠢货行为了[54]。不仅如此,康有为还认为,日人所造的"宗教"一词,也不符合原有汉字的构词习惯,而是落入了不必要的"双字"或"复文"之六朝佛教构词的窠臼,既累赘不堪,且"不妥不通",这也是造成人们误认为孔教非"宗教"性质的一种语言构词因素。他写道:"日人之于华文训诂,多所未惬。如自由、经济等词句,皆与中国本义相反。即体操二字,在中国文法,只可曰操体乃通。而其行文又习于佛典之重文,若慈悲、勇猛、坚固等字,必用双名。由是主名百物,多用双字。如教主立教之教,而必曰宗教;教学之教,而必曰教育。此今人译述日文而视为确然不刊者,实考之而皆极不通者也。夫宗之与教,二文本不相关。中国自古名词,有言祖宗者,有言宗庙者,未有言宗教者。日人之为此名词也,始出于佛学者也。自唐是世佛学分离,于是《传灯录》分五宗------所谓宗者,犹战国诸子之分曰某子------撰录之僧,偶作名词,本无意义------日人以其复文之俗习读传灯之书,乃取宗字加于教上。盖当时教者,系专指佛教言之;宗者,专指佛教下诸宗派验之也。教大宗小,以宗加诸教上,已大不适矣。"基于此种辨析,康有为慷慨激昂地表示:"今以日人所学我数千年文明之汉文,我乃舍而从日人不妥可笑之名词,愚陋甚矣!是故宗教二字之不典不妥,在日人已属不可,况吾国人?故必不可引之于笔端。吾国数千年文词,只有教字之一字一义。吾国人行文,只可曰教,安有宗教之不妥贴而令人迷惑者乎"。[55]在清末,康有为不仅是最早自觉模仿西方宗教以从事"孔教"运动的实践者,也是在接触西方"宗教"(Religion)概念之后,从理论上正式论证儒教是"宗教"的思想家。他与其弟子共同开启了近代中国"儒教是否为'宗教'"讨论的先河。民国初年孔教会运动期间,这一讨论达到高潮[56]。应当说,康有为这种从一个重要的名词概念出发,同时致力于维护民族语文"纯洁性"和中国儒教传统文化"主导性"的双重出击,一出场便显示出不同于当时一般"日本新名词"批评者的政治文化眼界和思想高度。不过,从康有为的论证方式来看,他却存在着以传统汉语中的"教"字内涵,一相情愿地强行解读"Religion"的问题。这与今天汉语中翻译Religion&nbsp;的"宗教"一词流行以后,反过来影响对传统带"教"字词汇含义的理解,造成"儒教"、"道教"等概念内涵狭隘化认同的问题,有着相通之处,但方向却恰好相反。而当"信教自由"被悬为不易的政治原则之后,更必然要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教"争取合法的"宗教"身份与地位,产生直接作用,民初"孔教是否为宗教"之争,只不过是类似争论的一个缩影而已。语言概念互动的复杂性,有时能使今人感到既有趣又无奈。在佛教传入以前,诚如康有为所言,中文里并无"宗教"两字连用的现象,佛教传入之后,在一些佛教典籍中,这两字连用的情形开始出现。除了"宗"字当作"宗奉"的动词使用时可以不计外,名词的"宗教"大约有两种用法:或泛称某宗奉行之教、某人某派所宗奉之教;或特指某学门教派的宗旨或教义,但它们都局限于该教门或学派内部而论,不像现代"宗教"一词具有作为抽象含义的范畴(category)性质[57]。这或许也是康有为称传统中国的"宗教"一词"偶作名词,本无意义"的原因所在(而"教"字则具有抽象义)。用传统中文里的"宗教"二字来对译"Religion",始于日本明治初年。1880年代以后,此种用法的"宗教"逐渐传到中国。戊戌时期,一些中国人开始在现代意义上自觉加以使用。康有为在《波兰分灭记》中对日本"宗教"一词也有懵懂挪用[58],不过他当时,似乎尚不十分明白其在西方和日本的原义。真正懂得其确切含义的是严复,但他最初也同样不愿使用"宗教"一词,而宁愿将其改写为"教宗"。梁启超、唐才常和章太炎等人,也一度追随严复采用"教宗"。可见作为范畴的"宗教"一词,对于中国人来说,最初使用起来确有某种别扭之感。但问题究竟是否像康有为所说的那样,出在"教大宗小"、把"宗加在教上"明显不合适这一点上面,目前尚难以判定。即便对于康有为来说,结构相似但影响更大的"科学"一词,却并没有因类似情形而受到他同样的责难。这反过来也能够证明,政治文化理念在康有为反对"宗教"一词的过程中实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后来,"宗教"一词在中国的命运众所周知,而"教宗"的相关使用却很快即遭淘汰。个中原因,至少与"教宗"字面上重在"教派"而不是"教"之本身不无关系。同时,明清以降,中文里的"教宗"还有一个表示罗马"教皇"或"教化王"之义的用法在竞争,这一点,恐怕多少也发挥了一些消极作用。1904年,康有为所批评的日本新名词除了"宗教"之外,还涉及"自由"、"经济"、"世纪"、"体操",乃至"高等"和"中学"、"小学"等词[59]。他后来的批评中,更包括了"目的"、"命令"、"社会"、"运动"、"取消"、"手续"和"人格"等十余词。在这些词中,有不少他戊戌时期多曾懵懂使用过。"体操"一词不用说,他曾反复使用;"取消"一词也是用过的;即便是后来康有为极为讨厌的"目的"和"命令"两词,戊戌时期他又何尝没有使用?比如《波兰分灭记》里就有所谓"不问何人命令,不必遵奉云"的句子[60],《日本变政考》中也多有"法律命令"等类似用法[61]。至于"目的"一词,他甚至还在"案语"中主动加以应用:"唯日本之变政也,勇于去弊,毅于兴新------而先其变法者,尚依然故我,皆目的未定,人心不一之故也"。[62]因此,若以20世纪初康有为自定的批评对象和内涵来看,戊戌时期他自己当属于"滥用"日本新名词的始作俑者之一而无疑,尽管他本人对此似乎尚缺乏自知之明。关于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前后态度的矛盾变化,他自己曾从"变革"与"保守"关系的角度作出过解释,大意是说,中国向来只知保守,当万国交通竞争之际,若不能变数千年朽弊之旧法,必不能竞存于新世,所以戊戌时候,他"甘冒犯一国之怒而毅然思变之",但现在情况有所不同了:"今之时,人人亦既知变,则应就轨道之可循者寻求之,亦有宜温故存旧者"。此种解释,显然还有些笼统,也不完全符合他当时采用日本新名词的行为逻辑,相比之下,1904年他所作的另外一段夫子自道,倒可能与事实要更为接近:"近人名词必用日本书句,称年必用西历世纪,虽属不知自立,然无论誉之攻之,要其不为顽固保守,则显而易见也。初尚以为仅一二少数人,今则駸駸乎几遍于全国矣。我自戊戌维新,忧心忡忡,日惧国土之覆亡而人士之不我从也。曾几何时,相将突变,甚且攻我为守旧矣。"[63]康有为的这一自述很可玩味,他于自我解嘲中,实暗藏着一种对自己前后态度变化的巧妙辩解:戊戌时期,他因对"国土之覆亡"忧心忡忡,而提倡国人师法日本,虽不懂日文,也仍肯热心去删改和润色译自日本的文字,以唤醒国人。他之采纳、挪用和传播日制汉字新名词,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有意无意得以实现的。那时侯,康有为真正关心的乃是政治上的变法,包括政治文化理念的改变,他并不在意于语文变革本身,更无意于以日本名词去丰富发展中国语文,在这一点上,他与稍后提倡"诗界革命"和"文界革命"的梁启超、黄遵宪等人,实迥然不同。&nbsp;五、教训梁启超与坚执国粹论:议论及反思清末民初,在日本新名词的传播史上,康有为与梁启超这对师徒的关系值得特别关注。梁启超在流亡日本创办《清议报》之前,大约使用了三十几个日本新名词,并明显受到其师康有为的启发和影响。而到日本后不久,随即进入了他率性传播日本名词、以"舆论娇子"独领文坛风骚的时代。20世纪初年,当梁在这方面走得更激更远时,作为老师的康有为因无法容忍,不得不处心积虑地对其加以规劝。在1910年8月5日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他语重心长地劝诫梁说:"汝文才气绝佳,惟久于东中,又声名已成,有意开新,乃遮拾东文入文,凡至恶俗之字,如手段、手腕(其他组织、目的、舞台、二十(世)纪,为字满目)等亦日日入文,以至波荡成风。文笔则芜漫,文调则不成,千古文章之入于地狱恶道矣,莫今日若。中国已百物所有,一切须变,独此道德、文章、衣服、饮食四者可存耳。若文章亦皆芜秽之,古复何有?此诚汝之罪也。计十年后(中国不亡,文学复兴),必有英才领袖文学者,以汝为的而攻射之。吾欲规汝久矣。今汝自悔其非,不如汝自忏之(何不即作一文自忏而攻用东文者),如辟革命然,免援后生以口实,岂不美欤?(且免后日须将各书重译一次,功德亦大)。汝观吾文,曾肯用一日本字否?日本变新制可采,若以中文造恶俗字则不可从也。汝今心术醇正,虚骄皆去,此非论文,实学道之进境也。至学韩非于报体,颇宜。以汝之学,无所不可。为今之计,不必求增美,先求释回,但扫尽埃秽,清光大来,然后渔猎酣醉于古人,无所不可耳。"[64]在清末输入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研究方面,这封信无疑具有着不容忽视的资料价值,笔者孤陋,目前尚未见他人对此信予以引述和讨论。在该信中,康有为对这位已经名满天下的弟子的有关行为痛加批评,讲明利害、指明出路,毫不含糊,然又注意照顾到梁启超的自尊心,并不忘对其才气和能力有所夸奖,真真是煞费苦心。不过,当我们看到信中"汝观吾文,曾肯用一日本字否?"时,仍不免要对康有为的性格和时人对日本名词的了解程度,产生一定的消极联想。如今,梁启超此前对康有为表示"后悔"的文字我们已经难以见到,无法确知他的态度是否真诚。但此后他显然并没有听从老师的告诫,去做一篇公开表示忏悔并"攻东文"的文章,当然也没有公开去揭康有为早年在使用日本新名词方面所做的"示范"之短,以为自己辩护,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定无疑。进入民国之初,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广泛流播的那种反感情绪仍然没有消减,甚而有所增强。1913年7月,他在《中国颠危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一文中,再次痛斥所谓"文字名词,且媚及日本"的"无耻可悲"现象,认为汉语里滥用日本新名词,是抛弃传统雅言,丢失国粹;学日本俚语,乃是语言上的退化。就康有为个人而言,这种语言态度与他政治文化理念上趋于保守是大体一致的。他情绪激动地写道:"或谓新法语文宜于一致,岂知进化之理,一致者,当使升鄙言以归于雅音,岂可去雅音而从于俚语?-----若易好音为鴞鸣,是谓退化,岂可一致?推其所原,盖日本文法长累过甚,彼以旧俗,既牵汉文,又加英文法,不得不然。我国数千年之文章,单字成文,比音成乐,杂色成章,万国罕比其美,岂可自舍之?且以读东书、学东文之故,乃并其不雅之名词而皆师学之,于是手段、手续、取消、取缔、打消、打击之名,在日人以为俗语者,在吾国则为雅文,至命令皆用之矣。其他若崇拜、社会、价值、绝对、唯一、要素、经济、人格、谈判、运动,双方之字,连章满目,皆与吾中国训诂不相通晓。英之华文博士为恶士佛大学教授褒洛者,读中国书数十年,近读报章,至'社会'二字,不得其解,谓吾读中国书久,何无之也,故谓与中国训诂不通也。天下之褒洛多矣,其日见'取缔'、'手续'而不得其解者,十居其九。则何为乎?若以难中国之旧人乎,抑以夸异闻之新博乎?接前之文史,则不相通;垂后之文史,则不为尔雅。今之时流,岂不知日本文学皆出自中国,乃俯而师日本之俚词,何无耻也。始于清末之世,滥于共和之初,十年以来,真吾国文学之大厄也。"康有为甚至还大言以告国人:"吾中国若自立不亡,则十年后必耻用日本文矣;若犹用之而不耻,则十年后中国亦必亡矣"。[65]这些议论,与清末张之洞和刘师培的有些说法,几乎是一脉相承,而且其抨击的具体词汇还要多些。尤其是其中充溢的那种民族主义情绪,民国初年时实在显得格外突出。在这方面,就公开发表物而言,可以与康文匹敌的,大约只有两年后即1915年,贵州留日学生彭文祖所著的《盲人瞎马之新名词》一书了。该书大骂来自日本的所谓"杂种名词","杂种话"和"杂种文法",痛斥中国人由此所表现出来的"盲从性",认为"新名词之为鬼为祟,害国殃民以启亡国亡种之兆,至于不可纪极也"。[66]其所抨击的新名词之数量,也要远过康有为,它还包括了康氏所没有提到的"引渡"、"让渡"、"抽象(的)"、"具体(的)"、"积极(的)"、"消极(的)"、"动员(令)"、"场合"、"必要"等日本名词[67]。不过,就其对日本汉字新名词"不妥"性的批评内涵而言,彭文祖却未见得比康有为更为高明。沈国威曾将清末民初"守旧人士"反对日本语词的理由概括为四点,一是日本词不雅驯,所谓"文字怪异"、"鄙俚粗率"(张之洞语),所谓"东籍之文,冗芜空衍,无文法可言"(刘师培语),所谓"生造字眼,取古今从不连属之字,阄合为文"(樊增祥语)等,都属此类;二是新旧、中外搀杂破坏了文体的统一性;三是译词界说混乱,不能使人正确理解。这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为新名词字面义与原词概念义之间冲突,其二为某些译者和使用者别有用心,故意曲解;四是民族主义的情理之要求[68]。其中,第一点和第二点理由基本上无法分割。如果以上述理由来衡量当时康有为的有关言论,其否定性批评可以说较为全面,因而也具有着某种典型性和代表性。仅就其中第一、二点理由来说,他的观点阐发之鲜明与透彻,在清末时起码是相当出众的。在康氏看来,汉字单音节构词作文(称为"单字成文")其实很美妙,它不仅是汉文雅洁的基础,甚至也是其韵律节奏(称为"文调")之完美得以保证的前提,而日本双音节词(称为"双字")的大量引入,既"俚俗"不堪,还致使传统汉文变得冗蔓。笔者以为,若就汉语文言文的特点而言,康的这一强调并非完全无的放失,他同时提请国人进行词汇变革时,不能使其"接前之文史,则不相通;垂后之文史,则不为尔雅",即便是对现代语体文来说,也不能以其姿态保守而将其思想文化意义一笔抹杀。毕竟,任何一种主体性的新选择都是以自我有所保守为前提的,而当人们都热衷于盲目趋新时,固执地公然表达这种保守性的选择智慧,同样需要一种文化责任感和勇气。只不过,这种有意义的"保守"标准或"度"实在是太难以把握了。实际上,当中国这样一个古老文明面临全新的近代文明整体冲击的时候,语言文字究竟如何迎接挑战,其复杂性和艰难程度远非今人所能简单想象。在这一过程中,到底如何才能抛开狭隘民族主义的立场,去正确认识和评价来自比中国先行一步的"和制"汉字新名词的流播,更是至今国人也仍没能很好解决的问题。何况那个选择时代早已匆匆过去,而国人浸泡在众多"和制"名词的语言文化环境中,也已经整整有了一个世纪?!不过也有一些现象,时间是可能帮助人们深化认识的。比如今天,我们就能较为深刻地意识到,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的剧增对于保证新增词汇含义确定性的必要和汉语现代化的重要意义[69],也更容易认识到,在日本汉字新名词汹涌而至的时候,仅仅是出于带有政治色彩的文化民族主义情绪去消极的抵制,而不是积极去创造更为优秀的双音节和多音节词,特别是政府若不及时有效去组织和介入相关工作,结果必定无济于事。而这反过来,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康有为当年以双音节字组词的缘故去抵制日本名词的做法之偏颇。实际上,还在当时,就有一些政治文化立场有别的人士提出过,日本所造的那些汉字双音节以上新名词、在对应西方名词的过程中,往往要比单音节词含义更为确定化的问题。如王国维1905年就曾指出:"日本人多用双字,其不能通者则更用四字以表之,中国则习用单字,精密不精密之分全在于此"。[70]甚至连对日文并不满意、主张欧化的无政府革命党人吴稚晖也曾为日本大造"双叠之词"进行辩护,强调中国人对这些词"习焉不察,仅目为掉文而已,其实有时非双用不能达意"。[71]凡此都可资今人去作进一步的反思。同样可资人们反思的,还有当时人对所谓日本名词"雅驯"问题的反向辩论。就在清廷颁布"学务纲要",张之洞和康有为等朝野人士对日本名词大加非议的时候,当时出任京师大学堂心理学教习的日本学者、精通汉语的服部宇之吉却敢于站出来,公然表示不同意见。他在1904年底完成的《心理学讲义》中写道:"奏定学堂章程纲要有不许用新语之不雅驯一条,然学术欲随时而进步,学者随事而创作新语,亦势所不得免也。创作新语,中国不乏其例。春秋战国诸子暂舍而不论,即唐代玄奘等译佛典,亦多此法。盖传外国之学术宗教者,自己国语苟无适当之语,则不得已而为此也。玄奘等所造之语,在当时未必皆雅驯,而今人则不复问其雅驯与否。由是观之,语之雅驯与否,毕竟不过惯与不惯而已。今中国正当广求知识于外国之时,而敢问语之雅驯或因此致阻碍学术之发达,则岂能免颠倒本末轻重之讥乎?本书所用学语,专据日本学界常用之语,其中或有所谓不雅驯者,然在日本则既已通行,而在中国又无可代用,毋宁仍用之,非敢蔑明章也"。[72]事实上,服部宇之吉上述这"理直气壮"的争辩,值得今人反思的已经远不止"雅驯"一端而已。当然,若单从中国语文传统合理性现代转换的整体情形来说,是否当时日本所造的那些新名词都较为理想、无法替代,则仍然是别一问题。甚至"后来是否流行开来",也未必能作为合理评判的真正标准。在此,关涉政治和社会其他因素的成败论并不能取代优劣论,而优劣与否,也并非今天都已完全没有讨论的余地和语言文化意义。不过要想对此问题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即便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说,也至少有两项资料工作需要先行积累,一是当时都有哪些传入的日本名词没有流行开?二是后来那些流行开来的日本汉字名词,在清末民初时都曾有过哪些替代方案?而这,显然都已不是本文所能完成的任务,故只好留待将来再去探讨。最后需要交代的是,民国初年,康有为基于政治思想立场、文化态度和语言认知所明确反对的"宗教"、"社会"、"目的"、"世纪"等词,他个人在写作时也的确是有意坚持不去使用的,如将"宗教"经常改称"教","世纪"往往改为"纪"等。但偶尔也有使用的时候,如1912年在《中华民国国会元老院选举法案》中,他就两次使用了"目的"一词;而对"宗教"一词的使用,相对说来还要多些。语词的使用一旦成为社会习惯,任何个人的政治和文化意志,多无法轻易加以改变,反而最终不得不被迫地去适应它。康有为也并不例外。&nbsp;(本文原载黄兴涛主编:《新史学》第3卷,中华书局2009年12月版)&nbsp;[1]&nbsp;据沈国威估计,"东文报译"栏大约翻译日文字数约达40万字。有关古城贞吉在时务报馆的工作和上海的情形,可参见沈国威:《关于古城贞吉的<沪上销夏录>》,载《或问》(日本"近代东西言语文化接触研究会"编)2004年10月第8号。[2]&nbsp;关于戊戌时期及以前日本人与日本汉字新词在华传播的有关问题,可参见黄兴涛《日本人与"和制"汉字新词在晚清中国的传播》,载《寻根》2006年第4期。[3]戊戌前康有为就看过这些著作,如1894年的《桂学答问》和两年后的《南海师承记》里,就都提到"《日本图经》、《日本新政考》,日事也略见矣"。同时还认为何如璋的《使东述略》"可观",见《康有为全集》第二集第23页,217页。[4]&nbsp;参见郑海麟:《黄遵宪传》,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8-169页。[5]&nbsp;有关戊戌以前中国人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的情况,可参见马西尼著,黄河清译《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24页;沈国威:《近代日中語彙交流史--新漢語の生成と受容》,笠间书院,1994,第80-122页。[6]&nbsp;同前引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作者表示:"在19世纪的文献中,我还没有发现'电话'这词"。见该书,第200页。但《东亚报》1898年9月26日第10册就有一文题为《地球电话统计》。[7]&nbsp;在1888年"上清帝第一书"中,康有为写道:"日本崎岖小岛,近者君臣变法兴治,十余年间,百废俱举,南灭琉球,北辟虾夷,欧洲大国,睨而不敢伺。"这可以为本立论之证据。[8]&nbsp;在收入《戊戌奏稿》中的《进呈<日本变政考>序》中,康有为更是声称"琉球被灭之际,臣有乡人商于日本,携示书目,臣托购求,且读且骇,知其变政之勇猛,而成效之已著也"。将他正式关注日本的时间提前到1875年前后,恐系自吹。[9]&nbsp;可见其《日本书目志》自序和1898年《广译日本书设立京师译书局折》(后折虽出自《戊戌奏稿》,其中新名词不可靠,但折子大意有时仍有可信之处)[10]&nbsp;见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104页。[11]&nbsp;同上,《康有为全集》第一集,第193页编者注释。[12]&nbsp;这里的数字系采用沈国威的统计,见氏著《康有为及其<日本书目志>》一文,载《或问》2003年1月第5号。[13]&nbsp;同前引沈国威《康有为及其<日本书目志>》。不过国威强调这一点时有具体针对词,并非泛泛之论。[14]&nbsp;同上。[15]&nbsp;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3页;267页。[16]&nbsp;如在古城贞吉译的《地球二大患》一文中,他就专门说明"西人以绘画、雕刻、音乐、诗歌为美术"。见《时务报》第39册。光绪二十三年(1897)八月二十一日。[17]&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25页,489页。[18]&nbsp;梁启超此文载《时务报》第45册(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19]&nbsp;见村田雄二郎:《康有为的日本研究及其特点--<日本变政考><日本书目志>管见》,《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20]&nbsp;《康有为全集》第四卷,第103页。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中所收《日本变政考》(见(台)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史料丛编民国六十三年版)与《康有为全集》所收版本有别,但经对照,在所用日本新名词方面却基本没有差异。[21]&nbsp;前两种情况,学术界也有较多说明,最后一种情况乃笔者想提请学界注意者。比如"国立银行",其中"国立"为日本制新名词,"银行"则为来华西人与中国人共同创制,两者复合后其属性究竟如何判断便出现问题。[22]&nbsp;《日本书目志》所收录的书名中除了&nbsp;"经济学"、"伦理学"、"论理学"、"人类学"、"体育学"、"美学"、"行政学"等大量现代学科新名词外,还出现过"生殖器"、"百科全书"、"神经"、"胎教"、"绷带"、"组织"、"饮料(水)"、"染料"、"视力表"、"精神病"、"方针"、"手续"、"辩护士"、"挂图"、"女权"、"幼稚园"、"有机"、"无机"、"定量分析"、"定性分析"、"进化论"、"归纳法"、"传统"、"科学"、"料理"、"现象"、"家族主义"、"文库"、"发明家"、"国语"、"国文"、"国学"等许多日后流行的重要新名词。[23]&nbsp;《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66页。[24]&nbsp;同上,第365页。[25]&nbsp;同上,第376页。[26]&nbsp;同上,第365页。[27]&nbsp;同上,第484页。[28]&nbsp;一些清末民初出版的旧著古籍,有的在重版时被出版者特意加上"改良"二字,如《图说改良女儿经》。读者应予注意。[29]&nbsp;见《樊山政书》卷六,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1页。[30]&nbsp;参见黄兴涛:《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与"现代性"问题》,《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31]&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5页,第48页。[32]&nbsp;同上,第239页。[33]&nbsp;"进步"一词在《日本变政考》一书里和其他奏折中使用很多。如"万国竞立之世,最讲进取-----故改革者所以谋自强,必自强乃可以言进取。泰西各国皆有进步党。进步者,天下之公理也。小之则一身一家,推而极之,全球万国,无强则无弱,有愈强者则先之强者已弱矣-----故进步者,将尺寸比较,并驱争先"。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177页。[34]&nbsp;同上,第184至186页。[35]&nbsp;见仲崇山:《我国版权制度发展述略》,《编辑学刊》1997年第5期;李明山:《中国"版权"考》,《编辑学刊》1998年第5期。也可见李明山主编《中国近代版权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至5页。[36]&nbsp;如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和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古城贞吉就译有《论社会》一文,登载在《时务报》第17册和18册上。这是较系统传播现代"社会"观念最早的代表作,可惜至今无人重视。[37]&nbsp;《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35页。[38]&nbsp;该折曾收入《杰士上书汇录》,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15页。[39]&nbsp;同上,第239-241页。[40]&nbsp;《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399页。[41]&nbsp;康有为在使用"经济"等词时也存在类似情形。比如,《波兰分灭记》讲到国会提出的改革措施的时候,其有关财政改革和预算问题的一项做法就是"设经济所以理财"(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16页),此处"经济"在日文原文里肯定是现代意义,而对此难以理解的康有为却不得不对其加以含混其辞的处理,以至给今人留下怪异不通之感。又如《日本变政考》中讲到"国权党"政纲中时,其中有一条:"贸易宜斥为一己经济之主义,执利国之义",此中的"经济"一词当亦属此种情形。当时,康氏甚至还愿意将"政治经济"两词连在一起使用,如在代杨深秀起草的《请译日本书片》中,他批评江南制造局时就有所谓"徒译兵学医学之书,而政治经济之本乃不得一二"之句(见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第22页)。或许,康有为当时对日本"经济"一词的现代用法也并非毫无觉察,只是太喜欢强其就我,硬要将其纳入到包括"政治"的中国传统经世济国的广义之内罢了。如他在《日本书目志》经济学书目的"按语"中就强调,经济之学"泰西列为专门。其说原本天人,闳深著明,若《麻氏经济哲学》,茂矣,美矣。泰西从政者,非从经济学出不得任官。理财富国,尤为经济之要"(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40页)。不过,即便将"理财富国"视为最主要内容的"经济"概念,也至少与传统"经济"概念之当然内涵有所不同。[42]&nbsp;见王先谦《虚受堂书札·与陈宝箴书》,可见《葵园四种》,岳麓书社1986年版。[43]&nbsp;叶德辉《长兴学记驳议》,《翼教丛编》(苏舆辑),台联国风出版社1970年版,第255页。[44]&nbsp;《湘省学约》,《翼教丛编》第373-374页。[45]&nbsp;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三),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334-335页。[46]&nbsp;在这方面,严复1898年发表的《论中国之阻力与离心力》,唐才常的《论热力》等文较具代表性。[47]像"起点"、"压力"和"热力"等词,康有为在《实理公法全书》、《钱币疏》和《答朱蓉生书》等文中,就有使用。见《康有为全集》第155页、174页、325页。[48]如康有为在注解日本史地书目时就表明:"支那诸史皆吾事,谓吾支那者,佛语也。"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12页。[49]叶德辉:《郋园书札·答人书》,第23页。见长沙中国古书刊印社1935年《郋园全书》汇印本。[50]&nbsp;见《樊山政书》,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1页。此段文字原标点者在"申报馆"三字前断开,有误。樊增祥曾做张之洞幕僚,对张之洞禁士子为文用新名词深表赞同,特做诗曰:"如有佳语,不含鸡舌而亦香;尽去新词,不食马肝为知味。"巧譬生新,为张之洞所激赏(见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08页)。此外,1903年冬和1904年,樊氏在陕还痛批大学堂课卷和公牍文字中使用"文明"、"野蛮"和"起点"等词,并将使用了"起点"一词原被幕僚置为第一的试卷,改为榜末以示儆,"盖矫枉不嫌过直也"。他还表示:"以后凡有沿用此等不根字眼者,本司必奋笔详参,决无宽贷","誓以天帚扫此垢污"。见《樊山政书》,第161页。[51]&nbsp;1915年,《盲人瞎马之新名词》的作者彭文祖已注意到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被使用的这一积聚酝酿意义,他指出:"溯我国新名词之起源,于甲午大创以后,方渐涌于耳鼓,此留学生与新人物(如现之大文豪梁启超等)者,共建之一大纪念物也"。见东京秀光舍1915年所版该书第4页。[52]&nbsp;见樊增祥:"批学吕馆游令拯课卷",《樊山政书》,第161页。[53]&nbsp;参见罗志田《国家与学术:清季民初关于"国学"的思想论争》,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3-157页。[54]&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36页。[55]&nbsp;《英国监布烈住大学华文总教习斋路士会见记》,《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33-35页。[56]&nbsp;可参见韩华:《民初孔教会与国教运动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222-232页。[57]&nbsp;参见陈熙远:《"宗教--一个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关键词"》,(台)《新史学》2002年12月第13卷第4期。笔者这里的参用有所调整。[58]&nbsp;如所谓"宗教角争","宗教者,国之命脉也,我为保护宗教以从庶民意,岂肯使他教煽惑流俗?"等,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01-402页。此外,《日本书目志》也列有带有"宗教"名词的书名《宗教哲学》、《宗教革命论》、《宗教进化论》、《宗教新论》等七种,并专门设有"宗教"一门,共分五类。介绍文字中称"凡宗教五类一百八种"。[59]&nbsp;康有为认为采用日本"高等"、"中学"和"小学"等名目,"尚不如旧名府学、县学之妥适"。见《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48页。[60]&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21页。[61]&nbsp;同上,第227-229页,第219页。[62]&nbsp;同上,第137页。[63]&nbsp;《英国监布烈住大学华文总教习斋路士会见记》,《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37页。[64]&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九集,第151页。[65]&nbsp;见《康有为全集》第十卷,第140-141页。[66]&nbsp;彭文祖:《盲人瞎马之新名词》,第5页。作者自称其著此书"以痛恨与报效四字为主眼"(67页),"欲以区区之意报效国家社会于万一"(6页)。[67]&nbsp;《盲人瞎马之新名词》一书中所批评的日本新名词,不能直接以该书目录上所列的名词为凭。有些学者未认真读原文内容,不免犯此错误。实则目录中所提到的名词,有的如"法人"、"债权人"等,作者是认可的,只是批评国人未弄懂其真实含义而乱用;有的如"目的"、"义务"等词,书中认为系汉字词的"私生子",本通顺可用。不过"目的"一词,与"家生子"之"主眼"、"标的"等相比,毕竟不如后者"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而"义务"由于中文里没有"家生子",故"如何酷爱亦可也"(见该书第70-74页)。此外,还有一些被抨击的名词,出现在书的正文中。[68]&nbsp;见沈国威:《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对'新名词'之反应》,《亚洲文化交流研究》(「アジア文化交流研究」)第2号,第109-112页。关西大学亚洲文化交流研究中心2007年3月出版。[69]&nbsp;参见黄兴涛《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与"现代性"问题》,《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70]&nbsp;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见干春松、孟彦弘编《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4页。[71]燃(吴稚晖):《书<神州日报>"东学西渐"篇后》,《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文选》卷三,第473页。三联书店1977年版。罗志田对吴稚晖的相关看法已有较详细讨论,参见其《国家与学术》一书,第173-179页。笔者对该文标题内的符号略作不同处理。[72]&nbsp;见服部宇之吉:《心理学讲义》"凡例",日本东京东亚公司、新书局(上海英租界河南路)1905年发行。
  3. 高宣扬: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
    宗教 2010/06/01 | 阅读: 2343
    &nbsp;作为一位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重 要思想家,福柯对于基督教的批判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它不仅集中地展现了福柯本人对基督教的具体批判态度,而且也显示了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基督 教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基础。由于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是近三十年来活跃于西方学术界和理论界的一支重要的新型思想派别,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有助于我们 进一步了解西方学术界目前研究和批判基督教的动态及其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某些变化。&nbsp;&nbsp;&nbsp;&nbsp;&nbsp;(一)福柯的基本思想以及基督教问题的提出&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福柯所生活的法国,是传统的天主教拉丁国家,基督教在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有广泛的影响。福柯本人并非研究基督教的专 家,而且,他最初的研究工作所感兴趣的,也不是基督教。但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随着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研究的深入展开,他对基督 教问题开始给予注意。从那以后,福柯越来越清楚地发现:西方传统思想、道德、文化、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制度等,都同基督教教义、教会制度及其实践保持紧密的 内在关系。因此,基督教问题在他的整个系谱学理论批判活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基督教问题,在福柯的中期和后期研究活动中,成为了他的一个非常重 要的探索领域;甚至可以说,如果不了解基督教在福柯整个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及意义,就无法真正把握他的理论的基本精神。&nbsp;&nbsp;&nbsp;&nbsp;福柯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到基督教的?他为什么要转向批判基督教?对于基督教的批判,在他的理论中占据什么地位?为了弄清所有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首先对福柯的整个理论体系及其基本思路进行概括的说明。&nbsp;&nbsp;&nbsp;&nbsp;严格地说,福 柯的理论研究,实际上并没有固定的方向。福柯同其它后结构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一样,为了同传统思想彻底决裂,不愿意使自己的任何一个理论研究,受到传统 的同一性原则和其它规范的约束,因此,他一生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改变自己的理论研究方向和方法。福柯所关心的,只是个人自身的状况。他在理论研究 中,始终都把自己的思考注意力,集中在'与我们自身的命运密切相关的问题'上。按照他的说法,他从事理论研究,只是为了关怀我们自身的现状,也就是说,只 是为了彻底了解'我们自身今天究竟是什么'(que sommes-nous aujourd'hui)?'我们自身为什么成为现在这个样子'?(Foucault, 1994: IV, 814)。&nbsp;&nbsp;&nbsp;&nbsp;翻开西方思 想史,福柯认为,始终贯穿于其中的核心问题,无非就是'真理与主体性'的相互关系(Foucault, 2001: 504)。所以,在福柯看来,'我们自身究竟是谁'的问题,实际上只能是在'真理与主体'的相互关系的框架中被探讨。他认为,'我们自身究竟是谁'的问 题,又可以翻译成这样的问题:'我们自身为什么现在非要成为一个主体不可'。福柯强调指出:我们自身究竟为什么和怎样成为主体,乃是西方思想史上最关键的 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命运,而且也关系到揭示整个西方社会文化制度的奥秘。福柯后来明确地把这个重要问题称为'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 '(l'ontologie historique de nous-mêmes)。他指出: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就是'我们自身是如何成为主体'?所以,福柯强调说:"我所研究的, 毋宁是探索我们文化中,有关我们人类的各种不同的主体化模式的历史(J' ai cherché plut?t à produire une histoire des différents modes de subjectivation de l'être humaine dans notre culture)"(Foucault, 1994 : IV, 222-223)。&nbsp;&nbsp;&nbsp;&nbsp;福柯探索'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的过程,基本上经历了三大阶段:&nbsp;&nbsp;&nbsp;&nbsp;第一阶段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他先后发表了五本论述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的奠基性著作《疯狂与非理性:古典时代精神病的历史》(Folie et dé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age classique, 1961)、《诊疗所的诞生:医疗望诊的考古学》(Naissance de la clinique. Une archéologie du regard médical, 1963)、《语词与事物:人文科学的考古学》(Les mots et les choses: Une archéologie des sciences humaines, 1966)、《知识考古学》(L'archéologie du savoir, 1969)以及《论述的秩序》(L'ordre du discours, 1971)。由此可见,福柯在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是知识考古学、权力和道德系谱学,也就是探索'我们自身'成为知识、权力和道德的主体的历史过程,并揭 示我们自身的主体化过程中,知识、权力和道德之间,通过复杂的三重交错关系,逐步地使我们自身一方面成为主体,另一方面又成为知识、权力、道德的对象和客 体,使我们自身沦为知识、权力和道德的宰制对象。&nbsp;&nbsp;&nbsp;&nbsp;第二阶段是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前半期,即从1970年至1976年为止。福柯在这一时期,把研究重点转向知识'论述的实践',特别是在监狱制度和'性的论述 '(discours de la sexualité)中所体现的'强制性实践'(pratiques coersitives)。所以,这一时期,他先后发表《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 1975)和《性史第一卷:知识的意愿》(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 La volonté du savoir, 1976)。&nbsp;&nbsp;&nbsp;&nbsp;第三阶段是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到他逝世的八十年代。福柯一方面继续深入研究'性史',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于'自身的技术'的研究以及对生存美学的探索。所以,这一 时期,福柯发表了《性史第二卷:快感的运用》(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I: L'usage des plaisirs, 1984)及《性史第三卷:自身的关怀》(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 III: Le souci de soi, 1984)。与此同时,福柯在法兰西学院的课程也同步地转向'自身的技术'、生命权力(Bio-pouvoir; Bio-Power)以及生存美学。&nbsp;&nbsp;&nbsp;&nbsp;总之,福柯的基本思想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大组成部分:由考古学和系谱学所构成的'真理游戏'(jeu de vérité)、对于'自身的技术'(technique de soi)的批判以及生存美学(l'esthétique de l'existence)。其中,关于真理与主体性的关系,则成为贯穿上述三大部分的核心问题;而对于'自身的技术'的批判,则是福柯的政治权力理论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他从'真理游戏'转向生存美学探讨的关键环节。福柯就是在第二、三阶段探讨知识论述的'强制性实践'、'自身的技术'、生命权力 以及生存美学的时候,触及到基督教的'惩罚的权力'(le pouvoir punitif)和'规训的权力'(le pouvoir disciplinaire),并深入地批判了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基督教的教士权力运作模式'(le mode du pouvoir pastoral)及基督教道德。&nbsp;&nbsp;&nbsp;&nbsp;在谈到'自 身的技术'同主体化的关系时,福柯直截了当地说:"我是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研究这个问题。首先,通过对于精神病、精神治疗学、犯罪现象以及惩罚手段的研究, 我试图指出:我们是通过对某些犯罪和犯精神病的其它人进行隔离的手段、而间接地建构起我们自己。另一方面,从现在开始,我还要研究:我们自己究竟采用哪些 关于自身的道德技术手段、而由我们自己直接地建构我们自身的身份?这样一种由自己建构自身身份的技术,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对于个人进行统治的政治技术;在西 方,它是从古到今的历史中一直存在的一种技术"(Foucault, 1994: IV, 814)。由此可见,个人主体化的过程,在西方,是通过两方面进行:一方面,通过知识论述及其论述实践对整个社会的人进行'区隔'的途径,由知识论述与权 力和道德力量的交叉运作,将每个人强制性地分成'正常'和'异常',迫使每个人在知识论述、权力和道德的控制下逐渐地改造成为'主体',另一方面,又通过 每个人自己对自身的'道德技术手段',通过一种'自身的技术',使每个人都能够直接地进行自我改造、自我熏陶和自我约束,将自身建构成为'主体'。对于主 体化过程中的上述两方面程序,福柯又形象地称之为主体的'向内折'和'向外折'。在上述两方面,基督教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提供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 '历史经验'。&nbsp;福柯认为, 基督教在促使西方人完成主体化的过程中,既创建和实行一种'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la modalité pastorale du pouvoir),为知识、权力和道德三大强制性力量共同地宰制个人主体化过程,提供最有效的策略;同时,又实行一种特殊的'自身的技术 '(technique de soi; technologie de soi),推动个人在自我形塑和自我约束的过程中,完成自身内在的直接的主体化程序。&nbsp;&nbsp;&nbsp;&nbsp;由此可见, 福柯并不是孤立地研究和探讨基督教问题;他是把基督教问题放在他对西方思想、政治以及文化的整个系谱学考察研究的脉络之中,并试图将基督教问题同西方整个 知识、权力和道德的运作策略系统及其历史演变过程结合起来。所以,自始至终,福柯都同西方传统研究基督教的方式和方法有明显的区别。&nbsp;&nbsp;&nbsp;&nbsp;(二)对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批判&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如前所述,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为了深入揭示西方人实行主体化过的具体策略及其历史经验,福柯集中研究了西方 文化中出现的三大历史形态的'自身的技术',即古代希腊、基督教和近代模式。福柯认为,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成为了从古代转向近代的过渡形态,在其 中,包含了'关于我们自身的历史存在论'所关注和要加以集中解构的'真理与主体性相互关系'核心问题的关键。&nbsp;&nbsp;&nbsp;&nbsp;基督教是一 种非常特殊的宗教,根据福柯的看法,它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基督教是'关于真理的宗教',它非常重视真理的问题,并把真理同 信仰的关系当成其教义及其信仰实践的一个关键。第二,基督教非常重视对于教徒个人在身体和心灵两方面的形塑和管束,并往往试图通过教徒个人对其自身的自我 管束的途径、而实现教会对个人的宰制和管理。在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对于教徒个人在信仰和宗教行为方面的期待,主要是通过教徒个人对于教义和教会的认识和 实践,通过教徒个人在认识和实践教义的过程中对其自身的忠诚程度的认识。&nbsp;&nbsp;&nbsp;&nbsp;基督教的上述基本特点,使基督教所提出的'自身的技术'具有明显的特征。&nbsp;&nbsp;&nbsp;&nbsp;在希腊和罗马时代,本来早就存在了一系列环绕'关怀自身'(souci de soi)而实行的一种'自身的文化'(la culture de soi)。在古代的自身的文化的脉络中,自身的技术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自身的技术是陶冶和培训自身,使自身不断地实现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在身体 和精神两方面不断地达到审美的高度,实现从一种自由向另一种自由的过渡。在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自身的技术'是个人对于自身进行自愿的约束和自我教育, 使自身实现不断地完满化。在这个意义上的'自身的技术',实际上就是一种生存美学(l'esthétique de l'existence),它是通过无止境的审美超越而进行的自我熏陶。另一方面,古代的'自身的技术'又同对于'他人'(l'autre)的统治相关, 因此,在雅典的城邦时代和古罗马时期,凡是立志从政、而积极参与权力的统治和管理事业的人,都必须在学会和实现统治他人的艺术以前,首先学会和掌握关于自 身的技术的实践智慧(phronesis)。在这个意义上说,'自身的技术'是实现对于他人的统治艺术的前提。福柯在总结古代的自身的技术时说:"对希腊 人来说,关怀自身这个原则构成为城邦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构成为社会和个人生活的一个重要行为规则,同样也成为生活的艺术的一个基础 "(Foucault, 1994: IV, 786)。&nbsp;&nbsp;&nbsp;&nbsp;自从基督教 文化占据统治地位之后,'自身的技术'的上述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是同基督教本身的性质有密切的关系。如前所述,基督教是一种不同于其它宗教的特殊宗教,因 为它是唯一强调把信仰同'真理'联系在一起的宗教(Foucault, IV, 171)。福柯指出,基督教通过'忏悔'、'自白'和'告白',要求教徒说出'真理',以便使教徒向教会、并通过教会向基督教的神说出有关他们自身的一切 '真相',也就是要求教徒说出'真理',以便教会能够有效地对每一个教徒的身体、心灵、思想、行为等各个方面,有全面的了解,进行全面的统治和宰制。所 以,基督教所实行的自身的技术,既是教会对于教徒的一种'统治的艺术',又是教徒个人对于教会的虔诚态度的保障和见证。根据这种情况,福柯说,基督教对它 的教徒要求两种'真理':第一种真理是强调基督教本身是真理的化身,耶稣基督就是真理,基督的每一句话和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是真理,《圣经》的每一句话和它 的整体都是真理。面对这样的真理,基督徒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永远保持忠诚态度。第二种真理指的是教徒必须说出真相,必须把自身所想、所说和所做的一切都无 保留地向神和教会显示出来。对于基督教来说,忠于上述两种真理的原则,是基督徒得救的基础和条件。&nbsp;&nbsp;&nbsp;&nbsp;所以,福柯 指出,基督教一方面是一种救世的宗教,另一方面又是忏悔的宗教(Foucault, 1994: IV, 804)。不论是为了救世还是为了忏悔,基督教都严格要求它的教徒,以忠于真理的态度,在行为、思想、心理以和肉体方面,同时地进行自身的改造,这就是基 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基本原则。&nbsp;&nbsp;&nbsp;&nbsp;因此,基督 教要求其教徒实行一种"真理的义务"(l'obligation de vérité)。这种'真理的义务',一方面要求教徒无条件的服从被称为永恒真理的信条、教义和宗教仪式,以便在教徒的心灵及其行为中,表现出对于他们所 信仰的信条和教堂的无限忠诚。但是,基督教又要求他的教徒信仰另一种类型的真理,这就是要求每个教徒真正地认识他们自己,真正地知道在他自身中所发生的一 切,真正地认识到他自己所犯的各种错误,承认自己的各种企图和意向,真正了解自己的欲望的程度及其发生的场所,同时还要将所有这些发生在自身内外,发生在 自身身体和心灵的一切,哪怕是潜在地存在的,也哪怕是公开发生的或者私下发生的,都诚实地向神,或者向宗教共同体的其它成员,坦率地交待清楚,进行忏悔式 的自白。所以,基督教所要求的,是关于信仰以及关于个人自身的真理的义务。也就是说,所有的基督教徒,一方面必须对教义和信仰保持忠诚,将教义和信仰当成 永恒的真理,另一方面又要求基督教徒毫无保留的向神和教会交待自身的真理,也就是坦率说出自身的真实面貌。基督教所要求的上述两种类型的真理是相互补充相 互关联的。由于基督教将这两种真理关联在一起,所以它就把基督教徒个人灵魂的纯洁和教徒对于自身的认识联系在一起。&nbsp;&nbsp;&nbsp;&nbsp;当然,随着 基督教的历史的演变,上述两种类型的真理及其对于自身的技术的关系,在整个中世纪历史时期内,也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同新教在自身的 技术的内容和实践两方面也有所不同。福柯曾经在许多地方较为详细地探讨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的历史演变过程。但是,不管怎样,整个基督教都强调对于信仰、圣 经和教义的真理的诚实态度,同时也强调基督教徒个人必须对于自身的心灵和思想抱着真理的态度,以便保证他们的心灵的纯洁性。所以,奥古斯丁说,只有使自身 显示出他的真理的本来面貌,才能进入到神的启示的光芒圈中。&nbsp;&nbsp;&nbsp;&nbsp;在基督教的历史上,有关坦诚自身的方式及其具体技术,发生过各种变化。福柯指出,关于要求教徒告别自己的罪过以及作出必要的牺牲等程序,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基督教所要求的。有许多关于忏悔的程序是在中世纪的末期,也就是在中世纪将转入近代社会的前夕才出现的。&nbsp;&nbsp;&nbsp;&nbsp;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围绕'自身'的问题,始终伴随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一方面是强调自身问题的普遍性,强调基督教对每个自身的召唤的普遍性 (l'universalité de l'appel)及其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强调自身获得拯救的珍贵性和稀有性(la rareté du salut)(Foucault, 2001: 116-117)。&nbsp;&nbsp;&nbsp;&nbsp;所以,福柯指出,基督教在关乎每个人命运的'自身'的问题上,玩弄了双重的策略游戏:首先,它在强调神对世人的召唤的普遍性和平等性的同时,又指出并非人人都能幸运 地皈依基督教的神和信仰;唯有那些真诚向教会坦诚自身身体和心灵的真理的极少数教徒,即被教会奉为'圣徒'的个别人,才可以'获救'。接着,基督教又强 调,尽管它给予每个人的拯救是极其珍贵和罕见的,但仍然并不排除任何个人获救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基督教强调:基督教是普世的宗教,是对于世人的普遍的拯 救的唯一途径,也是给予世人以最珍贵的幸福的宽宏大量的宗教。在这方面,基督教没有向世人提出任何条件,它永远都是敞开拯救的大门,不歧视任何人,不排除 任何人;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获救。但是,基督教又认为,只有通过世人对自身的严格熏陶,遵循'真理'的标准,依据教规、教义和神的启示,才真正有机会获 救。基督教的这些说教,后来构成它的神学、思想、社会和政治学说的核心(Ibid.: 117)。&nbsp;&nbsp;&nbsp;&nbsp;与此同时, 福柯通过对于性史的研究,也揭示了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身的技术同基督教占据统治地位之后的自身的技术,有明显的不同。如果说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身的技术还 显示出个人自身的相当程度的自由权,那么,基督教产生之后的自身的技术,就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的特点就是使自身的技术完全变成为统治者宰 制和规训被统治的个人的权力运作技术。&nbsp;&nbsp;&nbsp;&nbsp;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就是这样从关于自身的技术问题出发,然后进一步深入揭露基督教在中世纪和近代阶段中所实行的权力运作模式的变化及其对于现代社会权力运作模式的影响。也就在这种批判中,福柯同时揭露了基督教道德及其同西方人的主体化历史过程的关系。&nbsp;&nbsp;&nbsp;&nbsp;(三)对基督教道德的批判&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福柯指出,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基督教的'自身的技术',都同样具有伦理学的意义,包涵着道德的原则。但是,作为伦理学和道德原则,古代时期同基督教阶段的'自身的技术'是完全不一样的。&nbsp;&nbsp;&nbsp;&nbsp;福柯从尼采的 道德系谱学(généalogie de la morale)研究中得到启示,深刻指出了基督教道德在扼杀个人自由和破坏关怀自身的原则方面的历史作用。同尼采一样,当福柯对基督教道德进行系谱学批判 的时候,并不只是把道德当成一个孤立的问题来研究,更不把道德问题同整个社会文化制度以及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权力斗争割裂开来。也就是说,在福柯的道德 系谱学及他对于自身的技术的历史考察中,基督教道德的出现和发展,始终都是同整个西方社会的权力斗争及其历史走向密切相关。所以,基督教道德也就成为了社 会权力斗争的一个方面。&nbsp;&nbsp;&nbsp;&nbsp;为了揭示基 督教道德的产生及其同社会权力斗争之间的复杂关系,福柯非常重视尼采的道德系谱学对'事件'的'突现'(Enstehung)的纯粹描述。福柯总是以尼采 的'突现'(émergence)概念,来描述他所揭露的各种历史事件的系谱学意义,因为在尼采那里,Enstehung一词,指的就是以突然冒现出来的 形式所显示出来的事件形成过程;它意味着从一开始,一切事物的出现就伴随着其天然的本性和依据其特有的发生规则,并以人们所无法认识和无法表达的复杂形式 产生于世界上。各种历史事件的突现,并不是像传统理论所说的那样,似乎都是依据必然的规则,或像自然科学的对象那样按照前因后果的所谓客观'逻辑'产生出 来;而是以其自身无可预测的偶然性、断裂性、突发性和自然性形成的。为此,福柯强调"'突现'始终都是透过一个特殊的强力阶段而发生的 (Emergence is always produced through a particular stage of forces)。所以,对于'突现'的分析,必须描述这个交互作用,描述这些强力相互抗拒交织而成的斗争,或者是抗拒对立的环境的斗争..."(M. Foucault, Nietzsche, Genealogy, History. In Rabinow, P. 1986: 83-84)。福柯指出,"在尼采那里,『突现』意味着一个发生对立的场所(Emergence designates a place of confrontation)"(Ibid.: 84)。但是,这个场所并非一个封闭的地点,以为在那里可以看到两个相互对等的强力的斗争状态。因此,这个出现的场所,勿宁是"一个『非场所』(non- place),是一种『纯粹的距离』:在那里,相互对立的对手并非属于同一个空间场所。唯一停留在『出现』的『非场所』的悲剧,就是统治的无止境的『重 演』。某些人对于另一些人的统治导致价值的分化;统治阶级产生自由的观念......"(Ibid.: 85)。&nbsp;&nbsp;&nbsp;&nbsp;但是,福柯并不满足于从抽象的层面探讨基督教道德的政治意义及其同权力的相互关系,而是更具体地揭示基督教道德如何成为社会统治势力和权力斗争的一个手段,并深入地分析基督教道德在权力斗争中控制个人的具体策略。&nbsp;&nbsp;&nbsp;&nbsp;福柯认为,在西方文化的脉络中,基督教道德实际上是从古代的'自身的技术'和关于'自身的文化'中演变而来的。细致地分析这个演变过程,就成为揭示基督教道德控制和扼杀自身的实质的关键。&nbsp;&nbsp;&nbsp;&nbsp;福柯认为,在 古希腊,特别是在晚期的希腊化时期,关于自身的文化体系中已经存在了有关'拯救自身'(salut de soi)的道德原则和伦理实践。他举出了那个时代许多思想家的论述,强调关怀自身确实是一种道德的反思过程。但是,这种道德是建立在对自身的爱的基础上, 也就是说人们实行道德原则,不是为了扼杀自身,而是为了使自身获得快乐,得到更大的自由,并不断寻求更新的审美超越境界。正因为这样,福柯说,在古希腊和 罗马的希腊化时期,"道德所寻求的主要目标及其基本目的,是属于美学范畴,因为它只是涉及到个人选择的问题"(Foucault, 1994: IV, 384)。只是因为基督教的产生,才把道德和伦理问题归结为对于自身的否定(renoncement à soi),并以牺牲自身(sacrifice de soi)作为条件而建构道德原则(Foucault, 2001: 173-177)。&nbsp;&nbsp;&nbsp;&nbsp;正因为这 样,在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中,拯救自身是关怀自身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使自身完满化的一个过程。与此相反,在基督教时期,拯救自身就意味着否弃自身和牺牲自 身,也就是必须以祭献自身为前提才能达到自身的拯救。福柯对此加以严厉地批判,并由此指出:基督教道德的实质,就是要使自身完全归顺于基督教,从而达到消 除自身的目的。&nbsp;&nbsp;&nbsp;&nbsp;为了进一步 揭示基督教道德对于自身的扼杀,福柯还分析了基督教道德的苦行主义(ascétisme)原则。福柯认为,在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中,为了实现关怀自身的原 则,也存在过苦行(askesis)的方法。但是,如同上述有关拯救自身的原则一样,在苦行的问题上,古代的自身的技术与基督教的道德是完全不同的 (Foucault, 1994: IV, 799-800)。&nbsp;&nbsp;&nbsp;&nbsp;在古代,特别是在斯多葛学派的自身的技术的理论中,苦行并不意味者否弃自身,而是相反是为了逐步地实现对自身的关怀,为了达到对自身的自我控制。所谓对自身的自我控 制,不是要求放弃其现实的欲望和要求,也不是要求其自身完全脱离现实的世界,而是为了使自身达到真理,并真正地了解真理的意义。所以,苦行的最后目的,不 是为了使自身超越到与现实无关的彼岸,而是为了更真实的进入此岸世界。也就是说,苦行就意味着'做好各种准备'。苦行就是个人能够获得和消化理解真理、并 使自身自然地遵循一种自由行动原则的必由之路,是保证自身越来越实现完满化的一整套进行思想和实践的原则体系。总之,苦行在古代包涵着一些进行操练、锻炼 和修行的步骤,以便在必要的时候,使自身能够从容地和灵活地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复杂事件。在这个意义上说,希腊化时代的苦行,是一种对于各种事件的准备 过程,也是对于自身的自我修炼和自我完满的熏陶过程。所以,福柯强调:与基督教的苦行主义完全相反,在古代的苦行中,包涵着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沉思 (meditation),另一个是训练(Gumnasia)。&nbsp;&nbsp;&nbsp;&nbsp;但是,基督教的苦行完全否定了古代的苦行原则中对自身的关怀的内容。基督教的苦行只强调对自身的否定,因此制定了一整套的禁欲主义原则,把人的欲望以及各种需求都归结为犯罪的根源,同时又要求教徒对自身进行严格的自我摧残,达到使自身完全归顺信仰的目的。&nbsp;&nbsp;&nbsp;&nbsp;因此,同尼采 一样,福柯在批判基督教道德时,重复了尼采的宣言:"狄奥尼索斯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稣的对头"。福柯同尼采一样认为,基督教道德使西方人固守'诚实'、'服 从命运'、'同情和怜悯弱者'、'不相信自己的力量'和'循规蹈矩'等信条,使他们丢弃了'自身',失去了生命的创造力,丧失了最可贵的原始本能冲动,变 成为'像羔羊那样'唯唯诺诺、没有个性的萎靡不振的动物。&nbsp;&nbsp;&nbsp;&nbsp;福柯认为,基督教道德的基本特点,就是通过'对神绝对顺从'和'禁欲主义'两条原则,以便劝导和强制基督教徒完成'否弃自身'的过程而实现'救世'的最终目的。所以,在基督教道德面前,人的一切尊严消失殆尽。&nbsp;&nbsp;&nbsp;&nbsp;为了深入揭示 基督教道德的上述性质,福柯围绕'责任'(la responsabilité)、'顺从'(l'obéissance)、'思想心灵检查'(l'examen de la conscience)及'在尘世中死亡'(la mortification dans ce monde)等基督教道德的四个最重要的概念,进行深入分析和批判(Foucault, 1994: IV, 144-147)。&nbsp;&nbsp;&nbsp;&nbsp;福柯指出,基督教道德之所以提出和强调'责任'的范畴,是为了建立牧师(牧羊人)同信徒(羊群)之间相互负责的关系,使牧师和信徒之中的任何人,在他们之中发生'罪恶'的情况下,都逃脱不了受惩罚的责任。&nbsp;&nbsp;&nbsp;&nbsp;其次,在谈到 '顺从'问题时,福柯说,在希伯来人的犹太教中,'顺从'是教徒本身发自内心的志愿顺从宗教法规的行为。但在基督教中,要求每个教徒和整个教徒群体,都无 条件顺从教士。因此,基督教把顺从当成一种绝对的'道德禀性';它并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暂时性手段,而是目的自身。也就是说,羊羔必须无条件和永久地 顺从教士。正如圣贝奴阿(Saint Benoit)所说:"修士不是依据他们自身的自由意愿而生活;他们的真诚愿望只能是顺从于修道院长"。&nbsp;&nbsp;&nbsp;&nbsp;关于'思想 心灵检查'问题,基督教强调:作为'牧羊人'的教士,不能满足于对'羊群'(基督徒整体)的认识和控制,而是必须落实到'羊群'中的每一个'羔羊',直到 透彻了解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以及他们的一切不可见的部分。正是为达此目的,基督教才发明了两种最有效的办法。第一是基督徒自己'检查思想',第二 是牧师对基督徒'指导思想'。教士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便时时刻刻把握羊群中的每一个羔羊的内心世界及其可能的动向,并及时地监管他们中的每一个的心 灵活动。&nbsp;&nbsp;&nbsp;&nbsp;最后,福柯 指出,通过'在尘世中死亡'的概念,基督教要求其教徒彻底否弃尘世生活和否弃自身,也就是要求他们在日常生活领域中,过一种没有血、没有肉的死人般的生 活。基督教道德为此向教徒们允诺,只有通过尘世中的死亡,才能换得彼岸世界中的幸福。福柯揭露说:"所谓'在尘世中死亡'当然并不意味着真正死去,而是指 否弃自身和否弃尘世;而这是一种'日常生活的死'(une espèce de mort quotidienne)。这是一种以彼岸世界中的生活作为允诺的死亡"(Foucault, 1994: IV, 147)。所以,福柯认为:"基督教的死亡概念,根本不同于古希腊政权的死亡概念,它并不是要求为城邦做出牺牲,而是一种'自身对自身'的关系形式;它的 意义,就在于体现基督教徒的完整身份"(Foucault, 1994: IV, 147)。由此也可以看出基督教的禁欲主义道德的实质。&nbsp;&nbsp;&nbsp;&nbsp;&nbsp;(四)对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的批判&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福柯不论在知识考古学、道德和权力系谱学的研究中,还是在性史、自身的技术以及生存美学的探索中,都强调权力关系 同社会文化生活的内在关系及其不可分割性。所以,权力问题始终受到福柯的关注,并成为他的思想理论体系中一个重要内容。福柯对基督教教士权力运作模式的批 判,就是他的整个权力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福柯从不孤立地研究权力,也从来不把权力当成像自然客体那样的一种'实体',而是强调权力是社会中相互竞争的 力量关系网络,是在它的运作中,特别是在其运作策略的实际贯彻中体现出来。福柯指出:"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力的关系"(le pouvoir est essentiellement un rapport de force)(Foucault, 1994: III, 87);权力是在各种关系的现实较量中,由于各关系中的各因素间的张力消长而形成,又随着各因素间的不断竞争而发生变化,并由此而对整个社会生活发生重要 影响。&nbsp;&nbsp;&nbsp;&nbsp;因此,福柯 指出:根本不可能存在由统治者垄断的'主权';权力始终都不是由某个人所掌握的资源,也不是由某人发出的力量。权力既不属于某个人,也不属于某个集团。权 力只是在其扩散、中转、网络、相互支持、潜力差异、移动等状态中才存在。正是在这些相互差异的体系中,才能够正确地分析权力,权力本身也才能真正地运作起 来(Foucault, 2003: 6)。权力的运作、夺取和扩大,依靠着真理游戏的开展及其实现过程,而真理游戏又成为权力竞争的重要手段;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交错而连成一体。&nbsp;&nbsp;&nbsp;&nbsp;为了使权力 的研究不停留于抽象的层面,福柯还深入分析近代社会中各种权力运作的模式及其策略。对于权术策略游戏的分析批判,是福柯真理游戏整个批判战略活动的一个最 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个人的理论和实践的主要内容。如同他自己所说:"当我研究权力的机制,我试图研究的,是它们的特殊性;.....我所力求掌握的,是权力 的实际实施机制(je m'attache à saisir des mécanismes d'exercise effectif de pouvoir)"(Foucault, 1994: IV, 92-92)。&nbsp;&nbsp;&nbsp;&nbsp;值得指出的 是:福柯的思想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他的权力理论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生重大变化。他从1976年起,一方面在法兰西学院的授课 中,以《必须保卫社会》(Il faut défendre la société)为题,在权力问题上,集中探讨三大论题:(甲)'惩戒的权力'(le pouvoir punitif)(通过像监狱那样的惩罚机关的监视技术、规范性制裁和全方位环形敞视监督系统(système panoptique)等);(乙)生命权力(bio-pouvoir)(通过对于人口、生命和活人的管理控制);(丙)政府统管术 (gouvernementalité)(通过国家理性和警察装置和技术)。另一方面,褔柯开始着手撰写他的《性史》三卷本,打算以'性的论述'为主轴, 深入探讨紧密围绕权力运作而旋转、并始终控制着西方人的'主体化'过程。&nbsp;&nbsp;&nbsp;&nbsp;为了深入分 析西方社会中的权力运作模式,福柯系统地研究了西方社会史上权力运作模式的变化情况。他发现,由于基督教在整个中世纪时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在 中世纪时期,西方人建构了'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不但用之于其本土范围内,而且也运用于其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统治(Foucault, M. 1994: III, 548-549)。这种'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具有非常典型的性质,是进一步研究权力运作逻辑的最好出发点,也是深入揭示基督教性质的关键。&nbsp;&nbsp;&nbsp;&nbsp;基督教权力 运作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将其统治的重点,从单纯的占有领土而转向控制'羊群'(即被统治者、被殖民者);'教士'(统治者),既是'羊群'的导引者、教导 者、管教者,又是惩罚者、持鞭者、规训者,既是最高权威,又是'救世主'、'施恩者'。这种基督教模式,显然把统治和规训的重点放在羊群中的每个个体,试 图使其统治渗透到每一个被统治者身上(Ibid. : 560-564)。&nbsp;&nbsp;&nbsp;&nbsp;同时,福柯 还注意到: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还呈现以下重要特征。第一,其目的是保障将每个人从'另一个世界'中'拯救'(salut)出来。第二,它不只是发出命令和 指令,而且,它还时刻准备为它所统治和引导的人们的生命和获得拯救而做出牺牲。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封建主权式的政权,因为后者只是要求它的被统治者做出 牺牲,特别为保卫王权而牺牲。第三,它不只是关心被统治的共同体的命运,而且还特别关心其中的个人,对个人一生的生命历程负责,关怀他们的每时每刻。第 四,它的统治方式是以了解和掌握每个人的心灵深处的一切思想活动为基础﹔它特别重视对每个被统治的个人的思想变化及其动向,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被统治的个 人,能够心甘情愿地坦率说出他们心中所想的一切。所以,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很重视对被统治者的意识及其思想的控制,善于关怀他们的精神生活,并设计出一整 套适合的方法和技巧,以便正确有效地引导被统治者。由此可见,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是拯救式、奉献式和个人自律相结合的权力运作模式,它延伸到被统治者的生 活和生命历程中,也直接连贯到真理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特别是联系到被统治者个人自身的真理性的问题(Foucault, 1994: IV, 229)。&nbsp;&nbsp;&nbsp;&nbsp;到了资本主 义时期,基督教模式被全盘继承下来、并以新的科学、理性和民主的观念加以改善,不仅成为西方各国国内统治,也成为其对外殖民统治的基本模式 (Foucault, M. 1994: IV, 137-139; 229-232)。福柯指出﹕"近代国家权力是全面性和总体性的权力形式,正因为这样,它比以往任何时期的权力都具有更强得多的力量。在人类社会历史上, 甚至连中国古代社会在内,都找不到另一种政权,能够比西方近代国家权力更加强而有力﹔在西方的国家权力的政治结构之中,把对于个人的统治技术同对于整体的 宰制程式,结合得如此复杂而巧妙﹗所有这一切,正是由于近代西方国家政权,整合了源自基督教制度的中世纪权力的古老技巧,并以新的政治权力形式,加以发 展。所以,我们就把基督教的权力运用技术,称为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Foucault, 1994: IV, 229)。&nbsp;&nbsp;&nbsp;&nbsp;更值得注意 的,是当现代资产阶级接过对社会的统治权时,他们比中世纪的教会更加懂得控制和宰制个人以及统合和协调社会人口整体的重要性。正如福科早在1966年发表 《语词与事物》时所指出的,现代权力和道德的运作,需要与它并行存在的现代知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才导致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知识模式 (épistèmê)的转变,即从原有的语法学、财富学和自然史研究,转变为语言学、政治经济学和生物学。这后两门现代知识,一方面体现了现代资产阶级对 夺取、积累和扩大财富的需要;另一方面则体现了他们对统治和控制有生命的生物,特别是控制能够创造财富的'人'的需要(Foucault, 1966)。因此,当现代政府试图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自由和社会人口整体进行全面控制的时候,基督教教士权力模式也就自然地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权力运作 的一个出发点。&nbsp;&nbsp;&nbsp;&nbsp;在福柯的批 判转向基督教的过程中,可以明显的显示出三个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第一,就是由基督教所继承和发展的西方从古到今整个文化和思想的核心问题,即关于'主体 化和真理'的问题。第二是基督教本身,作为一个在西方文化传统中产生、并对西方文化的发展扮演重要角色的宗教,不论在教义、教规和教会制度及其同世俗社会 的关系方面,都刻下了明显的西方传统的特征,这就使基督教在很大程度上同其它世界宗教区分开来,而且,也使它始终成为西方社会文化制度及其运作机制的重要 基础。在这方面,在福柯以前,包括马克思、韦伯在内的思想家,都已经从各个角度分析和批判了基督教同西方当代社会和文化的内在关系。第三,福柯以其新尼采 主义为指导,将他对于基督教的批判,从属于他本人的知识考古学、道德和权力系谱学以及生存美学的体系之中,从而显示了福柯的基督教批判的'后结构主义'和 '后现代主义'性质。福柯对基督教的批判并不是孤立进行,而是同他的整个理论兴趣和研究方向有密切关系。所以,福柯对于基督教的批判,一方面突出地将它同 西方文明和思想的核心问题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揭示基督教在维护和巩固西方社会文化制度方面所扮演的特殊角色,由此显示基督教的性质和特征。&nbsp;&nbsp;&nbsp;&nbsp;参考资料&nbsp;&nbsp;&nbsp;&nbsp;1.Foucault, 1966, Les mots et les choses. Paris: Gallimard.&nbsp;&nbsp;&nbsp;&nbsp;2.Foucault, 1994, Dits et écrits. III-IV, Paris: Gallimard.&nbsp;&nbsp;&nbsp;&nbsp;3.Foucault, 1997, Il faut défendre la société. Paris: Galimard.&nbsp;&nbsp;&nbsp;&nbsp;4.Foucault, 2001, L'Herméneutique du sujet. Paris: Gallimard.&nbsp;&nbsp;&nbsp;&nbsp;5.Foucault, 2003, Le pouvoir de psychiatrique. Paris: Gallimard.&nbsp;&nbsp;&nbsp;&nbsp;6.Rabinow, 1986, The Foucault Reader. New York: Penguin Books.&nbsp;&nbsp;&nbsp;&nbsp;(*本文原为作者于2004年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的演讲稿。)
  4. 弗洛伊德: 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
    文学 2010/05/31 | 阅读: 2386
    在陀思妥耶夫夫斯基丰富的人格中,可分出四个方面: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冢、神经症者、道德家和罪人。对于这样一种令人迷惑的复杂人格应如何去认识?&nbsp;&nbsp;&nbsp; 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这一点是最无争议: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位并不低于莎士比亚。《卡拉马佐夫兄弟》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小说,其中关于宗教法庭庭长的那段描写,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再溢美的评价似乎也不过分。所以,在创造性艺术家这一点上,精神分析就显得不必要了。&nbsp;&nbsp;&nbsp;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家(moralist)这一特征,最易受到攻击。如果我们借口惟有经历了深重的罪恶的人才能达到道德的顶峰,而试图将他放在道德家的高度的话,那么我们就忽视了由此将引起的一个疑惑:有道德的是指,一个人一旦他感受到诱惑便能予以抵制,而不屈服于诱惑。如果一个人先是犯罪,然后又悔过,悔过后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标准,这样他便会受到外界的责难,因为他把事情变得太容易了,他尚未掌握道德的实质:自我克制(enunciation)。实际上,生活中的道德行为是人的一种实践性的功利活动。他使人想起大迁徙中的野蛮人,他们杀人而又以苦行来赎罪,直到苦行成为使杀戮能够进行的实用手段。可怕的伊凡就是这样做的。看来,这种对道德的妥协的确是俄罗斯人的典型特征。陀思妥耶夫斯基道德追求的努力,最终没有产生卜分光彩的结果。在经历了个人本能要求与社会呼吁之间相妥协的最激烈斗争之后,他倒退到既甩服俗权又臣服神权,既崇拜沙皇又崇拜基督教上帝以及狭隘的俄罗斯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这种倒退是一个人不费力不用脑子就能够达到的。这是他伟大人格中的弱点。陀思妥耶夫斯基放弃了成为人类的导师和救星的机会,而成了人类的监狱看守的同伙。人类文明的未来对他没有什么可感激的。而他似乎是因为神经症招致这种失败的。他的睿智和他对人类的强烈的爱或许能为他打开另外一条使徒式的生活道路。 把陀思妥耶夫斯基视做一个罪人(sinner)或罪犯,会激起强烈反对,这种反对不必建立在对罪犯的世俗评价之上,其真实动机(motive)很快就会昭然若揭。罪犯有两个本质特征;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强烈的破坏欲。这两个特点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得以表现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缺乏爱,缺乏对(人类)对象的情感上的认同。人们立刻会回忆起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表现出的与此相反的一面--他对爱有强烈的渴望,而且也是有巨大的爱的能力。这表现在他那夸张的友善中,使他在有权利恨和报复的时候却热忱地去爱,积极地去帮助。正如他在与第一个妻子和其情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那样。如此一来,人们一定会问,为什么要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看做罪犯呢?答案是这种评价的理由来自他对写作素材的选择。他总是挑选那些暴虐的、行凶的和利己的人物,这让人联想到他的内心是否有着某些类似的倾向。他也从他个人生活中挑选素材,如他喜欢赌博,而且承认对一个年&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14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轻的姑娘有过性攻击①。陀思妥耶夫斯基强烈的破坏本能很容易使他成为一名罪犯。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能主要指向他本人(向内部发泄而不是向外部),这导致他既有受虐狂倾向又有犯罪感。认清这一点就容易理解他那自相矛盾的生活了。此外,他的人格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施虐狂特质,这表现在他十分易怒,喜欢折磨人,即使对他所爱的人也难以宽容,甚至也表现在作为作者的他对待他的读者的方式中。也就是说,在小事情卜,他对别人是个施虐狂;在大事情上,他是个指向自己的施虐狂,实际上他是一个自我受虐狂--即是说,他是一个最温和、最富有同情心和最乐于助人的人。 我们已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复杂的人格中挑选出三个因素:一个是数量的,另两个是质量的:感情生活的极其强烈性,天生异常的本能素质(该素质使他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施虐--受虐狂,或是一个罪犯)和他那难以剖析的文艺天赋。这三种因素交织着,在他不犯神经症的情况下可完好地共存。有些未患神经症的人单纯是受虐狂。而从陀思妥耶夫基的本能需求与对这些需求的抑制力(加上有效的升华方式)之问的力的平衡方面看,仍会使他被划为所谓的"本能性格"一类人物。但这一情形又由于神经症的出现而变得模糊起来,这种神经症正如我们所说,在某些情况下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它发作的次数越多,须由自我控制的人格就越复杂。因为毕竟神经症只是自我无力进行调控的一种表现,自我在企图进行控制的时候,已经丧失了自我的统一性。 严格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神经症是怎样表现的呢?他称自己是个癫痫症者,别人也这么认为。他的病情发作时极为严重,伴有意识丧失、肌肉痉挛,其后就产生抑郁状态。这个所谓的癫痫症很可能就是他的神经症的一个症状,因此必须把它归之为癔症性癫痫症,也就是说,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癔症。关于这一点,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还不能完全予以确定:其一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自称的癫痫症的病历资料不足以及不够可靠;其二是因为我们对癫痫症发作的病理状态的了解也不完善。 先谈第二点。再次重复癫痫症的全部病理是没必要的。因为它对澄清这个问题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可以谈一谈。这个古老的神奇的疾病仍可在临床诊断中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发作时伴随着难以预测的、没有先兆便出现的痉挛发作,患者变得易怒、富有进攻性、所有的心理官能逐渐降低。但这种大致的描绘&nbsp;&nbsp; ① 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Fulop Miller and Eckstein,1926)有关这一方面的讨论。斯特凡·茨威格(Stefan Zweig,1920)写道:"他并未被资产阶级的道德樊篱所阻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在他的生活中他在违法犯罪方面究竟走了多远,以及他描写的角色中的犯罪本能在他身上实现了多少。"对未成熟姑娘进行性攻击的主题,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中出现多次,尤其是在他死后出版的《斯达沃罗京的忏悔》和《一个伟大罪人的一生》两本书中。&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14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并不十分精确。这病发作时凶猛而突然,伴随着咬舌头,小便失禁,最终导致严重自我伤害(self-injuries)的危险的癫痫状态(status epilepticus)。不过,也可能病人有短时间的【意识丧失】,或突发晕眩,或在短时间里行径背离性格,好像病人是处于无意识的控制之下。这些症状的发作,虽一般来说是由于我们还不能理解的纯粹的肉体原因(purely physical causes)引起的,但其首次发作很可能出某种纯粹的精神原因(例如,一次惊恐),或可能是其他心理刺激的结果。不管智力损伤在绝大多数的病例中多么典型,至少有一个病例我们都知道(赫尔姆霍茨的病例),它没能妨碍患者在智力方面取得高度成就(另外一些与此相同的病例,要么是有争议的,要么是令人怀疑的,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例)。那些癫痫症患者给人以迟钝、发育不良的印象,往往伴有极明显的白痴(idiocy)现象和极严重的大脑缺陷(cerebral defects),尽管它们不是临床上必须的症状。但是,这些程度不同的发作,在一些智力健全的人身上也可能发生,甚至也可能发生在有着过度的、经常失去控制的情绪生活的人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难怪人们认为"癫痫症"不可能单纯是一种临床上症状。在明显的症状中,我们发现的类似情况似乎需要做功能上的说明。似乎可以认为,在人体中有机地存在着一个反常的本能释放机制,它可以在非常不同的情况下起作用--既可以作用由于严重的组织解体或中毒所导致的大脑活动障碍的病例中,也可以作用于对心理机制控制不足和心理能量的活动达到心理临界点的情况中。在这种双向性后面,我们瞥见了本能释放的(instintual discharge)潜在机制。这种机制不会远离"性"过程,而"性"过程是中毒的基本起源:早期的内科医生们把性交描绘为一种轻度的癫痫,并由此认为在性行为中包含着对释放刺激的癫痫方式的平息和适应①。 "癫痫反应"(epileptic reaction),这个普通因素,在神经症中也肯定出现。而神经症病根只能通过大量躯体的方式来排除,而不能用精神上的办法来解决。所以,癫痫发作就变成癔症的一种症状,井被癔症接受和缓释,就像它受正常的性释放过程接受和缓释一样。因此,官能性癫痫和"情感性"癫痫是完全应该加以区别的。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在于:患第一种癫痫症的人大脑患病,患第二种癫痫症的人患神经症。第一种病人的精神生活受到来自外部的不能相容的侵扰,而第二种病人所受的侵扰则来源于他自身的精神生活。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极其可能是属于第二种。严格地说,这一点也无法证明。要证明这点,我们必须有能力把他的最初的发作与后来的反复发作,贯穿到他的精神生活中(进行考察)。而在这方而,我们知之甚少。有关发作的描述本身并没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对癫瘸症的发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经历之间的关系还缺乏了解,现有的这些残缺的了解常常又是互相矛盾的。最有可能的假设① 参见弗洛伊德《癔症发作概论》(1909a)一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p. 1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发作应追溯到他的童年,起初表现为温和的症状,直到他18岁那年经历丁一个骇人的事件--父亲的被杀①,他才表现出癫痫症症状。如果可以确认在他被放逐西伯利亚期间,他的癫痫完全停止了发作,那么这种假设就切中要害了。但是另外一些说法却与此相矛盾②。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父亲被杀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父亲的命运之问的毋庸置疑的联系,震动了不止一个为他立传的作家,并致使这些传记家请教了"某一现代心理学流派"。从精神分析(因为目的就是要进行精神分析)的观点出发,我们禁不住想了解他父亲被杀对他的严重损伤,并把他对这件事的反应当做他神经症的转折点。但如果我着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去证实这一点,那么我将有可能为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和术语的读者所不理解。 我们有一确定的起点: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小的时候,在"癫痫症"发作之前的最初几次发作的意义。这些发怍具有死亡意义:发作之前受害者曾有对死亡的恐惧,表现为昏睡、嗜眠。该病首次发作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是种突如其来、毫无缘由的忧伤,正如他后来告诉他的朋友索罗维耶夫的那样,那种感觉似乎他当场就有可能死去。实际上随之而来的确是一种与死亡极其相似的状态。他的兄弟安德烈告诉我们:还在费奥多很小的时候,他就常在睡觉前留下字条,写着他害怕在夜里会陷入像死亡一样的睡眠,因此他乞求他的葬礼一定要推迟5天再举行(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l925,IX)。 我们知道这种像死亡一样的病症发作的意义和目的③。它们意味着病者与死亡者的认同,要么与一个真正死了的人认同,要么与一个还活着、而病者却希望① 见菜尼·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也见于艾米·陀思妥耶夫斯基(1921)对他父亲描述的一文(1921)]。资料中特别有趣的部分记述了作家童年的"一些可怕、难忘和苦恼的事情"。他的病的最初迹象就可以追溯到这些事情上去(见苏沃林[Suvorin]发表在1881年《新时代》报上的文章。转引自关于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的介绍文章,1925)。也见于奥罗斯特·米勒(Orest Miller)的著作(1921),他写道:"然而有另外一个特别的关于法奥德·米海洛维奇(Fyodor Mikhailovich)疾病的例证,即他的病与他青年早期的生话有关,并且与他和其父亲在家庭生活中的一次悲剧性事件有关。但是,虽然该例证是由法奥德·米海洛维奇的一位亲密好友提供给我的,但我却不能令自己精确和圆满地复述他的经历,因为我没有关于此传说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证据。"传记作家和研究工作者对此不以为然。② 许多记述,包括陀斯妥耶夫斯基自己的记述,都表明与此说法相矛盾,认为在西伯利亚被流放期间表现的是残留的癫痫症特征。不幸的是,这里有理由不相信神经症者的自传叙述。经验向我们表明:神经症者的记忆采取了歪曲的形式,它意在阻断不合意的原因联系。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伯利亚监狱里的禁闭生活显著地改变了他的病情却是事实。参见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第1186页)③ 这个说明,弗洛伊德在1897年2月致弗利斯的信中已经表述过了(弗洛伊德,1950a,信58),&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 14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去的人认同。后一种情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这个发作具有惩罚的价值。一个人希望一个人死,现在这个人就是那另一个人了,他自已也死了。关于这一点,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对某个男孩子来讲,那另一个人通常是他的父亲。因此,这种发作(被称为癔症发作)足对希望他可恨的父亲死去所做的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 用一个很普遍的观点来看,弑父(patricide)是人类,也是个人的原始的基本的罪恶倾向(见我的《图腾与禁禁忌,1912-l913)。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犯罪感的主要根源,尽管我们不知道它是否是惟一的根源,我们的研究还不能确立罪疚感和赎罪欲的心理根源。但根源不一定只是一个。心理情境是复杂的,是需要阐明的,正如我们所说,男孩于和他父亲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关系。除了想把父亲当做竞争对手除掉的仇恨以外,对父亲的一定程度的温情一般也是存在的。这两种心态的结合便产生了与父亲认同的心理:因为他钦佩父亲,所以想要处于父亲的地位上,因为想要像父亲一样,所以他想要父亲离开这个位置。这时,他的整个心理发展过程遇上了一个强大的障碍。到了一定的时候,孩子会开始懂得,他想将父亲作为对手取而代之的企图,会受到来自父亲用阉割手段所实施的惩罚。这样,由于对阉割的恐惧 ,为了保持他男性的权利,他就放弃了占有母亲除掉父亲的愿望。而这种愿望却仍留在潜意识中,并构成罪恶感的基础。我们相信,我们在这儿描述的是正常过程,即所谓"伊谛普斯情结"的正常命运,不过,对此还需做深人详述。 当两性同体(bisexuality)的体质因子(constitutional factor)在男孩身上比较强地发展起来时,就出现了又一个复杂情况。因为那样一来,男孩子在阉割的威胁下,他的倾向开始强烈地偏向女性一方,让自己替代母亲的位置,接替母亲的角色,作为父亲爱恋对象。但对阉割的恐惧也使他的这种办法成为不可能。男孩子晓得,假如他要想让他的父亲把其当成女人来爱恋,他一定要屈服于阉割。于是,恨与爱父亲的两种冲动都遇到压抑。在这事件中有一个心理上的区别:由于对外部的危险(阉割)的恐惧而放弃了对父亲的仇恨,同时,爱恋父亲又被当做一种内部的本能性的威胁来对待。尽管从根本上说,它们仍要追溯于同一个外部危险。 对父亲的仇恨难于被男孩子采纳是由于其对父亲的恐惧,阉割是可怕的--不管是作为惩罚还是作为爱的筹码。在压抑对父亲的恨的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即对惩罚和阉割的直接恐惧,可以叫做正常因素,它似乎只随着第二个因素--对女性态度的恐惧--的增加而增加的。因此,一种强而有力的天生的两性同体的气质便成为神经症的先决条件或成为增强神经症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气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肯定是存在的,它以一种可行的形式(如同潜伏的同性恋)表现出来:在他的生活中男性友谊起着重要作用,他对情敌持令人不解的温和态度;&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 14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还有,正如他小说中所举的许多例子那样,他对只能用受压抑的同性恋才能说明的情况有独到的理解。&nbsp;&nbsp;&nbsp; 假如我们这样来阐明一个人对父亲爱与恨的态度,以及这态度在"阉割恐惧"(threat of castration)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致使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的读者感到乏味和难以置信的话,我为此遗撼,尽管我不能改变上述这些事实。我应该预料到"阉割情结"肯定会引起相当普遍的否定,但我只能坚持。精神分析学的经验已证明这些特别的情况是不容怀疑的,它还教给我们去认识每一神经症的症结所在,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用这把钥匙来认识我们的这位作家所谓的癫痫症。与我们的意识如此不相容的,正是控制我们潜意识心理生活的那些事件。但是以上所说的一切,还不能尽述伊谛普斯情结中压抑对父亲之恨所带来的后果,这里要补充一点新的东西,即与父亲的认同最终还是为自己往自我中找到一个永久性的地位。它被自我容纳,但却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在与自我的其他内容的抵抗中存在着,我们管它叫¨超我",井相信这个父亲影响的继承者在发挥着最重要的功能。如果父亲是生硬、暴烈和残酷的,超我就从他那里接过这些属性。而且在它与自我的关系中,本该受压抑的被动状态重新活跃起来。超我变成了施虐狂,自我变成了受虐狂,也就是说,自我最终是以女性的方式被动地实现的。对惩罚的巨大需要在自我中萌生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自我甘愿充当命运的牺牲品。在某种程度上,自我又从受超我的虐待中(就是说在罪疚感中)寻求满足。因为任何一种惩罚,归根结底都是阉割,是对父亲的被动态度的实现。就连命运,作为最后的手段,也只不过是父亲后来的投射。&nbsp;&nbsp;&nbsp; 良知形成的正常过程与这里所描述的异常过程一定是相似的。我们还不能成功地在它们之间画出界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这里,大部分结果是由于被压抑的女性的被动角色导致的。另外,不管这个使儿子惧怕的父亲在现实中是否特别凶暴,作为一个附加因素一定也是很重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情况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显著的罪疚感和他在生活中受虐狂的行为追溯到一种特别强烈的女性成分。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一个天生具有特别强烈的两性同体素质的人,能够用特别有有力的手段防止自我依靠特别严厉的父亲。这种两性同体的特征,是我们已经认识了的他的本性的补充。他早期像死一样的发作症状可以被理解为他自我中的与父亲的认同作用,这一认同作用被超我当做一种惩罚容让着。"你是为了要我成为你的父亲而去杀他。现在你就是你的父亲,但却是个死了的父亲。"这就是癔症症状的正常机制。接下来是:"现在你的父亲正要杀你。"对于自我来说,死亡症状是一种对男性愿望幻想的满足,同时也是一种受虐狂的满足;对于超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惩罚性的满足--施虐狂的满足。自我和超我,它们都扮演了父亲的角色。&nbsp;&nbsp;&nbsp; 总之,主体与他父亲这一客体之间的关系,尽管仍保留它的内容,却已被转___p.1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为自我与超我的关系,像一个新舞台上的一套新布景。诸如此类的来自伊谛普斯情结的早期反应,如果现实不进一步供给它们刺激,就可能消失。但父亲的那些性格仍然如旧,或更确切地说,它随时间而退化。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他父亲的仇恨和他要他那可恶的父亲死去的愿望仍在保留着。如果现实让其被压抑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幻想变成现实,所有防御措施因此而加强。这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情发作就表现为癫痫的特征,它们仍然表明他想与父亲认同从而惩罚父亲,但它们变得可怕了,就像他父亲那可怕的死亡一样。更进一步,这些发作是否包含着其他内容,尤其是性的内容。便无法推测了。 有一件事是十分清楚的;在癫痫发作的先兆中,常出现一阵极度的狂喜。这很可能是在听到死亡的消息时所感觉到的胜利和解脱,紧接着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我们在原始游牧部落中,从那些杀他们父亲的兄弟身上所推出的正是这样一种顺序:先是胜利,而后是悲痛;先是喜庆,接着就哀悼。我们发现这种顺序在图腾祭宴仪式中①也出现过。如果现实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在西伯利亚确实不曾发作过,那就证实了其他的发作仅仅是对他的惩罚。当他正受到其他方式的惩罚时,这种惩罚便不再需要了。但这一点无法证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需要受罚的心理机制解释了这个事实:他安然度过了那些悲惨、屈辱的年月。宣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为政治犯是不公平的,他一定也知道这一点,但他接受了卑鄙的父亲--沙皇对他的冤枉的惩罚,以此作为因为他反对生父而有应得的惩罚。他接受了他父亲的替代者沙皇的惩罚,而不是自己惩罚自己。这里,我们瞥见了社会实施惩罚在心理学上的正当性。事实上是大批罪犯想得到惩罚,他们的超我要求这样,这就省去了遭受自我惩罚的必要②。 每一个熟悉癔症症状所表现的复杂情况的意义的人都会理解,不从这一点出发就无法探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发作的意义③。我们可以假设它们最初的含义在后来增加的许多内容中仍然保持不变,这就够了。在那些自我谴责中,精神分析学看见"心理现实"认同的标志,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发现,我们能够肯定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未摆脱过由弑父意图而产生的罪恶感。这也决定了他在另两个范围里--在这里与父亲的关系是决定的因素--的态度,① 参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第四篇,第五章。② [参见《来自罪恶感的犯罪》,弗持伊德《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性格类型》中的第三篇文章(1916d)标准版,第14卷,第332页]③有关他发作的意义与内容的最好描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已提供的。他告诉他的朋友斯特拉克霍夫(Strakhov)说,他在癫痫发作之后的易怒和沮丧是由于这样的事实:他仿佛觉得自已是个罪人、不能从他身上的未知的罪疚感的负担中摆脱出来,他犯了很大的罪过,这使他压抑(见费楼波-米勒的著作,1924,第1188页)。在这些自我谴责(self-accusations)中,精神分析学看到承认"心理现实"的征象,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认识。___p. 15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对国家权威和信仰上帝的态度。首先,他对他的假父亲--沙皇--是绝对服从的,这个沙皇在现实中曾与他一起演过杀人的喜剧,他的发作就经常如此地在戏剧中表现出来。这里忏悔占了上风。在宗教范围里,他保持着更多自由:根据显然可靠的报道,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宗教信仰(faith)和无神论(atheism)之间徘徊。他的巨大才智使他不可能去忽视任何由信仰带来的智力难题。通过个人对世界历史发展的慨括,他希望找到一条出路,从基督理想的罪疚中解放出来,甚至利用他的痛苦作为扮演基督似的角色的资格。如果说他基本上没有获得自由,而成为了一个反对者,那是因为他的忤逆罪(filial guilt)这种普遍存在于人类中、宗教感情赖以生存的忤逆罪,在他身上达到了超个人的强度,甚至他那巨大才智也难以克服。写到这里,我们可能会受到指责,说我们放弃了分析的公正性,而以持某一特定世界观的党派观念来评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保守派会站在宗教法庭庭长一边,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出不同于我们的判断。这种不同是正当的,人们只能为他开脱,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决定完全像是由神经症引起的智力阻抑而导致。 这儿乎不能说成是巧合:文学史上的三部杰作--索福克勒斯的《伊谛普斯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都谈及了同一主题:弑父。而在这三部作品中,十分明显的是,弑父行为的动机都是与情敌去争夺一个女人。 当然,最直接的表现是那出取材于希腊传说的戏剧《伊谛普斯王》。剧中犯罪的仍然是主人公自己,但是为对素材进行富有诗意的处理不可能不对犯罪动机加以淡化和文饰。正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得出的,赤裸地承认弑父的意图,不经过分析准备,似乎难以让人接受。保留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希腊戏剧,以被陌生命运强迫的形式,把主人公的潜意识动机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了巧妙制造必要条件动机的效果。主人公的犯罪行为是无目的的,显然投有受到女人的影响。然而这后一点却在另一情况下引起了主人公的注意;主人公只有对那个象征他父亲的恶魔重复采取杀人行动之后才能占有母后。在他的罪恶被揭露,并被自己意识到之后,主人公并不企图通过求助于命运强迫的人为权宜之计来为自己开脱罪责。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受惩罚,好像这一切是完全有意识的罪行--这在我们用理智看显然是不公止的,但在心理学上是完全正确的。 在英国的这出戏剧中,该主题的表现比较直接。主人公自己没有犯罪,是别人犯罪,对那个人而言杀人不是弑父。因此,争夺女人,这个被禁止的动机没有必要伪装。通过投射,了解别人的犯罪对主人公的影响,我们看见了主人公的伊谛普斯情结。他应该复仇,十分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不能那么做。我们知道在这单是他的罪疚感麻痹了他,而这种罪疚感正是以一种与神经症过程完全一致的形式,转变为了他不能完成其任务的感觉。有证据表明主人公感到他的罪恶是一种__p.15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人的罪恶。他对别人的蔑视不亚于对自己的蔑视:"按他的方式去对待每个人,谁人不挨鞭子呢?"&nbsp;&nbsp; 另外一部俄国小说在相同的方向上又向前迈进了--步。那里面也是另外一个人犯了杀人罪。而这另外一个人跟主人公德米特里一样,与被杀的人是父子关系。在他身上,情杀动机(motive of Sexual)是公认的,他是主人公的弟弟,虽然,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自己的疾病--所谓的癫痫症,安排在他身上,仿佛在极力表白,他的癫痫、神经症在他身上就是弑父行为。还有,在审判中的辩护词里,有一个对心理学的着名的嘲笑,说它是一把¨双刃剑"①。这里是一个高明的伪装,为了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观点的深层意义,我们只有把它倒过来看。该受到嘲笑的不是心理学,而是法庭的审讯程序。到底是谁犯罪无关紧要,心理学关心的是谁渴望犯罪,罪行发生后谁会感到高兴②。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兄弟--反面人物阿廖沙除外,都同样有罪,都是冲动的肉欲主义者(sensualist),多疑的玩世不恭者(cynic)和癫痫病罪犯。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个场面特别揭示了这一点。在佐西马神父与德米特里谈话时,他发现德米特里准备弑父,便跪在德米特里的脚下。这一行为不可能令人表示钦佩,因为这意味着该圣徒正在抵制蔑视和憎恶凶手的诱惑,并因此向凶手表示谦卑。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罪犯的同情,实际上是无止境的,它远远超出那些不幸的家伙有权得到的怜悯,它使我们想起了"敬畏"(holy awe)--而过去人们正是用此种敬畏看待癫痫症者和神经症者的。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一个罪犯几乎是一个救世主,他自己承担了本该由别人来承担的罪责。因为这个罪犯杀了人,别人就不再有任何需要杀人了,人们一定会感激他,因为如不是他,别人就不得不亲自去杀人。这并不仅仅是仁慈的怜悯,而是基于一种对相似的杀人冲动的认同(identification),实际上,这是一个稍加移置的自恋(这样说,并不是对这种仁慈的伦理学价值提出疑义)。也许这属于那种非常普遍的对别人仁慈加以同情的机制,人们能够很轻松地在这个深受罪疚感折磨的小说家的特殊例子中觉察到这个机制。毫无疑问,这个由认同心理而引起的同情心,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选择题材的决定因素。他先期描写的是一般罪犯(他的动机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和政治、宗教罪犯;直到生命的晚期,他才回到这一基本的犯罪--弑父,并在他的一部艺术作品中通过弑父者来完成他的忏悔(confession)。 &nbsp;&nbsp;&nbsp; ① [在德语中(也在原来的俄语中)这个比喻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康斯坦·加耐特(Constannce Garnett)的英译作为"两边能切割的小刀"。这句话出现在这部长篇小说的第l2卷第十章中。 ② [对这一观点在一个现实罪行案例中的实际运用的论述在弗洛伊德题为《专家对霍尔斯曼病例的意见》(1931d)第25l页下面可以找到,那里《卡拉马佐夫兄弟》被再次讨论了。]_______p.1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nbsp;&nbsp;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遗稿和他妻子的日记的出版,使我们对他在德国时如何沉迷于疯狂的赌博(Gambling)的那一段人生插曲有了清楚的了解(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著作,1925),人们都把此看成是他激情的病态发作。这个不同寻常的、又毫无价值的行为不乏文饰作用(rationalizations)。正像神经症者身上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罪疚感通过债务负担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可以在赌桌上赢钱以便返回俄国时不被债主逮捕的幌子下求得心安。这只小过是个借口,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机智足以认识到这个事实,他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他清楚他主要还是为赌博而赌博,主要的是游戏本身①。他由冲动而做出的荒诞行为的全部细节都表明了这一点,同时还表明了另外某些东西。不到输个精光,决不罢休。对他来说,赌博也是一种自我惩罚的手段。他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年轻的妻子保证,或者用他的名誉许诺,说他再不去赌了,或者到某一天,他就不赌了。但是,正如他妻子所说,他从未遵守过诺言。当他的损失使他们的生活极其贫困时,他便从中获得继续的病态性的满足。事后,他在她面前责骂、羞辱自己,要她蔑视他,让她感到嫁给了这样一个恶习不改的罪人而遗憾。当他这样卸掉了他良心上的包袱后,第二天又会故态复萌。他年轻的妻子已习惯了这种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而她注意到有一种事可能成为拯救他的真正希望--他的文学写作。当他们失去了一切,当他们典当了他们最后的财物时,他的写作就会变得十分出色。她当然不理解其中的原由。当他的罪疚感通过把惩罚强加在自己身上而得到满足,那施加在他作品上的限制就变得不那么严格了,这样他就让自己沿着成功的路向前迈进几步②。 一个赌徒的埋葬已久的童年经历中,哪一部分成了他沉迷赌博的因素?我们几]毫无困难地从我们的一位年轻作家的一个故事中推测出答案来。斯蒂凡·茨威格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过研究(1920),在他的由三个短篇小说汇成的集子《感觉的混乱》(1927)中,收入了一篇他起名为《一个女人生活中的二十四小时》的小说。这篇杰出的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只想表现这个女人是怎样一个漫不经心的人,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一次出乎意料的经历,竞驱使她走到什么样的极端。但这个故事所讲的远远不止这些。如果用精神分析理论去理解它,就会发现,它意在表现(没有任何为其辩护的意思)另外一件事,即一件带有普遍人性的事,或者干脆说是男性的事。这个解释是显而易见的,人们① "主要的是赌博本身,"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发誓,贪婪钱财并不是我赌博的目的,虽然上帝知道我极其需要钱。"② "他总是在睹桌前,直到输掉所有的东西,彻底破产。只有当伤害达到彻底的程度,魔鬼才从他的灵魂中逃走,并为创造天才让路。(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1925,第1卷第36页。)__p. 1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无法反驳。艺术创作的本质特征就是这样,当我问到作者(他是我的好朋友)时,他向我保证,我对他所做的解释与他的知识和意图都是不相容的,尽管作品叙述中采用的一些细节似乎为这个隐藏的秘密提供了一条线索。 在这篇小说中,一个年岁已高的贵妇人向作者讲述了她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经历。她年轻时就成了寡妇,她有两个儿子,但他们不再需要她了。在她42岁那年,对生活她已不再期望什么。在一次无目的旅行中,她来到了蒙特·卡罗赌场。这个地方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所有印象中,她很快被一双手迷住了。这双手似乎极其真诚和强烈地表现了一个不幸赌徒的全部感情。这双手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的手。作家仿佛无意中将他的年龄写得与叙述者的大儿子相同。在输掉了全部财物后,他十分绝望地离开了睹场,看情形是想在卡西诺花园结束他毫尢希望的人生。一种怜悯感驱使她跟踪了他,并用尽各种莫名其妙的办法去拯救他。他以为她是常见的那种纠缠不休的女人,极力想摆脱她,但她仍跟着他,并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极自然地到了他的旅馆房间,最后与他同床共枕。在这个即兴的爱夜之后,她让这个年轻人,此时显然他已平静下来,庄严发誓:他绝不再赌博。她给了他回家的路费,答应在他离开前到车站为他送行。然而,此时她已开始对他感到有一种极大的柔情,她准备为留住他而牺牲一切,下决心跟他一起走而不是说再见。但各种意外的事缠住了她,结果她没赶上火车。她怀着对已走的年轻人的思念又一次回到赌场,结果大吃一惊,她又一次见到了那双曾激起她同情的手:这个不讲信义的年轻人又来赌博了。她提醒他曾立下誓言,但他沉迷于他的赌博激情中,竟骂她是碍事婆,叫她滚开,并把她曾想用来拯救他的钱抛给她。她在深深的耻辱中匆匆离去。后来她才知道,她没能使他免于自杀。 这个娓娓动听的、动机纯真的小说本身当然是完美的,也肯定会深深感动读者。但精神分析学指出,小说的意图基本上是建立在青春期充满希望的幻想之上的,事实上许多人会有意识地回忆起这个幻想。这个幻想体现了一个男孩子的希望:他的母亲亲自使他了解性生活,以使他免受手淫(masturbation)的可怕伤害(很多论及救赎主题的作品都有同样的起源)。手淫的恶习由赌瘾替代了① ,强调手的热烈动作透露了这一由来。确实,玩赌的爱好是手淫这一原始激情的对等物,"玩弄(playing)"是幼儿园里专门用来描写用手摆弄生殖器的一个词。那种无法抵抗诱惑的本质,那种严肃的永不再犯的保证(然而永远也做不到),那种让麻醉的愉快和他正在毁掉自己(自杀)这一恶性的感觉--所有这些因素,都保留在赌博这一手淫的替代方式的过程中。是的,茨威格的故事是由母亲而不是由儿子讲述的,这一定会让儿子想到:"如果我的母亲知道手淫对我有怎样的危害,那么她① [在1897年12月22日致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指出:手淫是"原始的沉迷",所有以后的沉迷都是它的替代(弗洛伊德,1950,信79)]。____p.1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肯定会把我从手淫中拯救出来,而允许我把我所有的温情都发泄在她身上。"在故事中,年轻人把她看成妓女,这种母亲即妓女的观念与上述幻想相联系,它使难以接近的女人变得容易接近了。伴随着幻想的不道德的念头给故事带来了不幸的结局。同样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作者是如何赋予小说一个"外观",以此来极力掩饰它的精神分析的意图,这个女人的性生活是否受到一种突然的、神秘冲动的支配,是极其令人疑惑的。相反,精神分析学却揭示出这个长期没有爱情生活的女人所做的令人惊讶的行为,其动机是十分充足的。为了忠实于死去的丈夫,她全副武装以抵抗所有相似的诱惑。但是--这里,儿子的幻想是对的--作为母亲,她逃避不了把真正潜意识的爱转移到她儿子身上,命运在这个不设防的地方抓住了她。 如果对赌博的沉迷,连用破除这一习惯所做的不成功的努力,以及它所提供的自我惩罚的机会,是手淫冲动的重复,那么,我们对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活中占有这么大的地位,就不应感到惊奇。毕竟,我们没有发现一例严重的神经症患者,其童年期及青春期的自体性欲满足,是不起作用的,而压制自体性欲满足的努力和对父亲的恐惧之间的关系,则早已真相大白,更无须多加赘述了①。 &nbsp;&nbsp; ① 许多观点可以在乔兰·纽费尔德(Jolan Neufeld)的一本杰作中见到___p.156__附录弗洛伊德致西奥多·里克的一封信[英文版编者按]在弗洛伊德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章发表后的几个月,西奥多·里克(Theodor Rcik)在《意象》杂志上发表了对此文的评论(1929年第2期,第15卷,第232-233页)。虽然里克在评论中对弗洛伊德的文章总体上是赞赏的,但他仍以相当的篇幅指出弗洛伊德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评价偏颇且苛刻,而且对弗洛伊德在文章第三自然段中所阐述的道德观也持不赞同的志度。里克甚至对弗洛伊德的论文形式、以及结尾的明显脱离正题提出批评。弗洛伊德读了这些批评后①,寄给里克一封信作为回答。此后不久,当里克把自己的文章收在他的一本论文集再行发表时(1930)。弗洛伊德同意把他的复信也收进去。两者文章的英译版见后来里克发表的著作《我与弗洛伊德的三十年》(纽约,l940;伦敦,1942)。得到西奥多·里克博士的同意后,我们才在这儿发表弗洛伊德致他的信的修订译文。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1929年4月14日&nbsp;&nbsp;&nbsp; 我怀着极其快乐的心情拜读了你对我的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研究的批评文章。你所有的批评意见都值得我考虑,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恰当的。我想提出一点我的辩解意见。当然,这将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认为你对这件小事提出了太高的标准。我写它是要让某人②高兴,并不是情愿的。我如今写作总是不情愿,毫无疑问你已注意到这一点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我草率、虚假的判断开脱,而仅仅是为这篇文章粗糙的结构做一个解释。我不否认我在文中加人了对茨威格的精神分析,的确给我的文章带来了不和谐的效果,但细想一下,它的出现也有几分道理。假如我对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杂志、报刊上不予考虑的话,我一定会写道:"我们可以推断,压抑手淫的欲望,在伴随着严重的罪疚感的神经症史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个推断被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赌博的沉迷完全证实了。因为,正像我们从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等等。"这就是说:这个短篇小说中用于这类描写的篇幅不是由这种关系--茨威格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另一种关系--手淫与神经症的关系决定的。尽管这样,这个结论是不令人满意的。 我坚信对伦理学的科学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因此,我不愿否认优秀的庸人也有好的伦理行① 参见注②,英文版第196页下面。② 毫无疑问,爱丁根(Eitingon)一直催促弗洛伊德完成这篇论文(琼斯,1951,第52页)。____p.15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尽管他要以自我约束为代价① 。但是,与此同时,我承认你所支持的伦理学的主观心理学观点的合理性,尽管我同意你对当今世界和人类的判断,但是你知道,我不能认为你否认美好的未来的悲观看法是合理的。 正如你所建议的,我把作为心理学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包括在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之列,对他我能提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是他的洞察力太局限于反常的精神生活。想想看,面对爱情时他是多么令人惊讶的无奈。他真正了解的只有残酷的、本能的渴望,受虐狂的屈从和出于怜悯的爱情。尽管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了热烈和卓越无限的赞美,但你怀疑我并不真正喜欢他,在这一点上,你也是对的。这是由于我对病态现象的耐心已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消耗殆尽了。在艺术和生活上,我对它们也无法容忍。这些是我个人的性格特质(character traits),而未必属于别人。 你打算在哪里刊出你的论文②?我对它的评价很高。科学的探索必须戒除自以为是。当然,人各有志,各抒己见在所难免的......③① [里克写道:"克制曾是道德的尺度;今天它只是尺度之一。如果它是惟一的一个,优秀的公民和庸人--他怀着迟钝的感觉屈从于权威们,并且由于他缺乏想像力,克制对他就更加容易,他在道德方面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显得更加优越。"]② 虽然弗洛伊德心存此文也许会再印的疑问,但好像在《意象》杂志刊出此文之前,里克已给弗洛伊德看了他的批评文章。③ 参见上页② 。____p. 158____&nbsp;
  5. 马小红: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法律 2010/05/31 | 阅读: 1752
    1840年,中国被西方的殖民炮火拖入了近代化的历程。与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代社会相比,中国近代化的历史是短暂的,自1840年晚清王朝开始,到1912年国民政府的建立,再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近代的历史不足七十年。被动进入近代的中国,不只是在物质上受到西方武力的掠夺,更重要的是在文化上也失去了"话语权"。一方面,西方社会以西方法律模式为标准评价中国法律,并迫使中国修改律令。历史不幸验证了法国18世纪伟大思想家伏尔泰的预言:"对中国的礼仪地极大误会,产生于我们以我们的习俗为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习俗,我们要把我们的偏执的门户之见带到世界各地。"[1]另一方面,在亘古未有的变局中,中国的仁人志士为了摆脱民族危机,救亡图存,也努力向西方学习,促使法律尽快地向近代化过度。因此,与西方相比,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最大特点是制度上的传统模式中断,而法学思想和理论则处在艰难的探索与转变中。一、中国近代社会与法理学(一)中国近代社会的特征史学界一般以1840年作为中国近代历史的开端,因为这一年的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从一个"天朝"大国沦为割地赔款的半殖民地国家。从中国传统法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一划分也不无道理,因为自中英《南京条约》[2]签定后,中国便丧失了司法、关税等独立权。也有人认为中国近代始于1912年清王朝被彻底推翻,中华民国的建立。这一认定同样有它的道理,尤其是从传统法发展的角度上说,1912年以后,无论是制度、还是学理,正统法思想都不再占主导地位。在国际联系日趋密切的背景下,西方法学大量涌入,官方变法亦以西法为模式,传统法呈衰微瓦解之势。1912年孙中山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虽仅存三个月,且号令"不出百里",但其毕竟结束了"王朝"的统治,开辟了历史的纪元。无论是以1840年,还是以1912作为中国近代的开端,"近代"都不是中国社会内部发展的需要,不是像欧洲那样在古代社会的基础上,在传统的连接下顺理成章发展而成的。中国是在外界压力下被动进入"近代"社会的,因此中国近代社会首先是一个殖民社会。马克思说"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3]我们从西方启蒙学者的著作中可以感受到他们对古希腊、罗马的神往和"复古"的激情。他们用传统抨击现实的黑暗,并为传统而自豪。孟德斯鸠、伏尔泰、魁奈、梅因这些思想的巨擘,虽然学术观点并非一致,但从他们的著作中,人们可以看到一个连接着传统的未来欧洲,毫无疑问,西方启蒙思想家对未来的信心是建立在对传统的信心之上的。而被西方殖民的民族和国家,传统则远没有西方那样幸运,在国土被侵占、财富被掠夺的同时,它们的历史与传统也被冠以"落后文化"之名遭到破坏,五千年文明从未间断的中国也是如此--尽管中国文明的辉煌在汉唐、在宋明,直至在清代的康雍乾盛世是举世公认的。因为在殖民与被殖民的历史进程中,以国力论文化的优劣不仅成为殖民的借口,而且成为学界的准则。19&nbsp;世纪中后期,当西方用炮火打开了清王朝紧锁的国门时,中国文明随着西方殖民扩张的节节胜利,在一些学者的论著中成为一种怪异、保守、野蛮、恐怖、没有任何生气的"木乃伊"文化,在西方人的眼中,中国的哲学、宗教、法律、科技、甚至语言都处在幼儿时期。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即由古代向近代转变的动力主要来自外力的胁迫,在这场亘古未有的变局面前,在这场被动的变革中,无论是政治家还是思想家都难以保持往日的从容,因为这涉及到民族的生死存亡。变革之初,中弱西强的局面难免使人们对传统失去了信心,传统成为人们憎恶的对象,而向西方寻求"图存"、"图强"的道路成为时尚--这在当时是必然的现象。被动进入近代的中国,在近代伊始,效法西方成为民族生存的必经之途,在抵御、反击西方武力侵略的同时,又必须学习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以达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的目的。此时的人们无暇考虑到对传统的利用和发掘。因此与欧洲社会比较,中国近代社会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外力的介入断裂的中国的传统。&nbsp;(二)西学东渐与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出现1、西学东渐随着欧风西雨涤荡中国,西学在中国的影响也迅速扩大。林则徐被誉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1839年其奉命到广州查禁鸦片,在频繁地处理外事公务中,林则徐敏锐地认识到"西夷"有"长技"可师,其精心组织翻译人员翻译西方的新闻和学术著作,以了解西方社会。1842年,林则徐的挚友魏源在林则徐的支持下完成了划时代的巨著《海国图志》的编篡。《海国图志》是魏源在广泛地搜集、整理、分析了大量的中西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世界各国、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风俗、制度的著作,魏源批评了一些人"途知侈张中华,未睹寰瀛之大"的愚昧,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4]《海国图志》开阔了国人的视野,为国人了解西方提供了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其开启了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风气,自此,以仿效西学为主要内容的"新学"逐渐兴起,中国的学术无论是从方法论上说,还是从研究对象上说都进入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时代。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是新学迅速发展时期,一是中日甲午战争加剧了中国人的危机感,效法西方以拯救中华的迫切性已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二是随着国人对西方社会了解的深入,"比较"自然地成为时尚。国人并不满足于只了解西方社会的"现象",而更欲知西方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和道理,因此西方社会制度和其制度的学理更为中国人所关注。于是有以梁启超等、严复等为领袖的维新改良思想家将西学更广泛的介绍给国人,并率先以西学的研究方式来研究中国的问题。这也就是近现代中国学术的发端和基础。2、近代中国法学中国近代法学随着西学的涌入,新学的发展而产生。林则徐时,为了处理与西方各国间的关系译成《各国律例》一书,《各国律例》作者为瑞士著名国家法学家滑达尔所作,1758年用法文发表,原名为《国家法,或运用在国家和主权行为和事务上的自然法则》,翌年译为英文,该著风靡西方法学界,成为国际法学的经典著作。林则徐的随员袁德辉与美国传教医师伯驾节录其中的有关章节译为中文,名之为《各国律例》,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西方法律方面的专门译著。[5]在翻译和整理西学的过程中,不仅西学的方法影响到中国的学界,西方社会的一些思想、价值观也影响到了中国社会。《海国图志》中,魏源对美国的民主政治赞赏有加:"二十七部酋,分东西两路,而公举一大酋总摄之,匪惟不及世,且不四载即受代,一变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可不谓公乎?议事听讼,选官举贤,皆自下始。众可可之,众否否之,众好好之,众恶恶之,三占从二,舍独洵同,即在下预议之人,亦由公举,可不谓周乎?"[6]其实从《海国图志》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当时中国的有识之士对西方政治制度所依据的"法理"的关注。对西方法学著作的翻译,戊戌变法前,基本上以实用性为主。因为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在与各国的交涉中深感熟知"国际法"的重要,1864年同文馆译成美国律师惠顿著作《万国公法》,总理衙门曾依据其中的一些原则、条文与外交涉,获得一些成效,故而将其刊印发给各省督抚和通商口岸的地方官员,以资备用。这期间《公法遍览》、《法国律例》(《拿破仑法典》)等也陆续译成。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加剧了民族的危机,此时的法学研究动向有两点值得我们关注:一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为首的维新改良思想家,不再满足于对西方法律知识的了解及运用这些知识在一事一案中的小有所获,他们期望通过全面的社会变革拯救中国。对于法律也是如此,他们更渴望了解西方法律的原理并以此为指导,建立在中国建立起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戊戌变法的失败与清朝廷的立宪修活动更是从不同的方面刺激了中国社会对西方法学的渴求。于是20世纪初,法学译著不仅显著增加,而且学理性的著者远远多于知识性的介绍,《国法学》、《民约论》(《社会契约论》)、《万法精理》(《论法的精神》)、《法学通论》等纷纷译成。1898至1909年,仅严复的译书就有赫胥黎《天演论》(1898)、亚当·斯密《原富》(1902)、斯宾塞《群学肄言》(1903)、约翰·穆勒《群己权界论》(1903)、甄克斯《社会通诠》(1904)、孟德斯鸠《法意》(1904--1909)、约翰·穆勒《名学》(1905)、耶方斯《名学浅说》(1909)八种。这些译著系统的介绍了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法学之"学理"。二是清朝廷下诏"预备立宪"并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主持法律的修订。"宪政"为舶来品自不待言,修律的宗旨也是将现行的法律体例、条文"近代化",律例合一的法律形式通过修订也改为部门法的体系。总之,通过修律,中国法律起码在形式和语言上应该与西法相统一。于是,在沈家本主持的修订法律馆中,考察西方制度、翻译各国的法典、法规成为主要的一项工作。西学传入中国,形成了中国近代的法学,在翻译西方的法学著作时,译者每每有精彩的序言和评述(如严复《法意》按语),其中也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学习西方的法学方法开始了近代的法学研究,诸如梁启超1896年写成的《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1898年写成的《立宪法议》、1900年写成的《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1904年写成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等。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清朝末年中国近代的法学确实是舶来品,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近代有法学。但是基本没有自己的法学,即没有中国人用中国语言,以中国的社会为背景,融合中外法理,阐述中国近代的法学。"[7]3、中国近代的法理学即使今日,学界对"法理学"的定义也并非确定,沈宗灵主编的《法理学》教材中认为:"法理学,即以前所称的'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一门主要理论学科,是法律教育的基础课程之一。它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在西方各国,相应学科或课程一般称为'法律哲学'或'法理学',也有的称为'法学理论'。在前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将国家和法两个现象结合起来研究,称为'国家与法的理论'。"[8]葛洪义主编的《法理学》在叙述了"法理学"一词语源和不同法系对其不同的命名后,总结道:"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运行的机制。"作者引用当代英国法学家哈里斯的话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理学的研究内容:"法是干什么的?它要达到什么目的?我们应当尊重法吗?如何对法加以改良?法是可有可无的吗?谁(有权)创制法?我们从何处去寻找法?法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者与赤裸裸的暴力之间有什么关系?我们应当遵守法吗?法是为谁服务的?等等,这些都是一般法理学所应包含的内容。"[9]通过对中国近代法学形成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近代中国法学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近代法学的形成发端于与西方各国交涉的需要,所以国际法为其先导。第二,近代法学首重实用,在清末修律过程中,部门法的译著和著书要远远多于法学理论方面的译著和著书。当我们翻阅《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10]所收录的近代"人物"时,可以发现国国际法学家、宪法学家、行政法学家、行法学家、民法学家、法律史学家等等,"法学家"的研究中包括了对法理的研究,但却未能专列出"法理学家"。更为引人关注的是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在"条目分类目录"中,没有"法理"类,而法的一般理论类的条目以"法"冠名。由此看出,法理学的研究在近代法学研究中实为薄弱之处,即使到了民国时期要寻找近代中国系统的法理学论著也并非易事。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这样归纳了近代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在1949年以前的旧中国,法学不受重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尤其不受重视。高等法律院系中开设有'法学通论'、'法理学'之类的课程,多半属于选修课。'法理学'主要讲授一些西方的法律派别,尤其是社会学法学的学说。'法学通论'一般讲授关于法的性质、作用、渊源、分类、效力、适用、权利、义务、制裁等问题的观点。在多数'法学通论'中,除以上问题,还简单的论述宪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内容。"[11]然而,无论系统的法理学在近代中国发展如何滞后,其都不可能对从西方舶来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些制度中出现的新名词、新观念置若罔闻,况且经康有为等戊戌变法后,立宪、法治、权利、义务等新名词成为人们标新立异的流行语言,再经孙中山的共和革命,民主、民生、平等、分权等也深入人心,当时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学者不能不对已经变化了的法制进行阐释,也不能不对法治的新观念进行探讨。民国时期,中国学者以近代法学研究的方法对法的语源、概念、本质、功能的研究已经较清末以译文为主的状况有所改观,[12]而对西方法学流派和著作的介绍、翻译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就法理学的发展而言,近代中国有两个阶段:一是晚清(1840年至1911年)。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维新派力倡变法图强,他们对西方的宪政制度和宪政理念情有独钟,在主张立宪的同时,他们对"法"有了不同于古代的诠释。维新改良失败后,清朝廷也开始了法律的变革,这次变革以西方法律为模式,瓦解了传统法律制度。在变革法律制度过程中,维护传统法理的礼教派与主张西方法理的法理派多有论战,其中"礼法之争"中涉及到的法律与道德问题也是中国近代以来法理研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晚清中国古代法律在十几年间迅速瓦解,仿效西方的法律制度与体系在中国不仅缺乏传统的支持,而且"法理"的准备也明显不足。二是民国时期(1912年至1949年)。随着法律变革与发展,法理滞后的状况逐步改善。随着王朝时代的结束,中西文化由以冲撞为主变为融合,西方法理的影响也日益广泛。民国的缔造者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充分体现了"法观念"的历史转折,即法从服务于君主到法服务于民众。此时,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理论论述也传入中国,成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的法律理论。与晚清时期的法理相比,民国时期的法理对西方法理学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理解,对传统法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肯定,并努力探索着中西法理的融合之路。&nbsp;二、晚清时期的法理(一)维新改良派的法理主张维新改良派的领袖人物梁启超、严复并不是专门的法学家,但是他们最先较为彻底地摆脱了传统法理的约束,将法视为独立的学科而加以研究。在引进西方法理学,批判传统法律,开创中国近代法理学研究方面其功不可没。改良思想家的法理集近代以来人们法律观念变革之大成,建立在以西方法理系统地批判传统法观念的基础之上。1、对传统法的批判梁启超曾这样总结过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过程。"第一期,先从器物上感觉不足","于是,福建船政学堂,上海制造局等等渐次设立起来。""第二期,是从制度上感觉不足","所以拿'变法维新'作一面大旗,在社会上开始运动。""第三期,便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13]这一总结被奉为经典。维新改良派的法理主张也是从认识中国法"不足"开始的。与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不同,改良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是以西学为武器的,他们通过"比较"的方法指出中国法的"缺陷"并主张效仿西法。如果说启蒙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是基于对现实的否定,而对未来则处在探索中。那么改良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则多是在与西方的比较中产生的,其对未来有着明确的目标。在与西方法律的比较中,梁启超认为中国法律的不足如下:第一、"法律之种类不完备":而私法部分全付阙如,更是中国法律最大的不幸。因为私法的阙如,民众所应具有的"权利"在法律中无法体现,因此法律对普通的民众而言只有约束,而缺乏保护,由此造成民众对法律的畏惧,而不能像私法发达的西方那样"人民之乐有法律,且尊重法律也。"与西方相比,中国的"公法"也不完善,因为"国家根本组织之宪法,未能成立也。",而无宪法,则无法进入法治国。第二、"法律之固定性太过":梁启超认为,无论怎样杰出的思想家和立法者都不可能制定出万世不变并与社会发展完全相符的法律,因此变法是每一个时代的必然之举。西方社会每每及时变法,用心立法,使社会的发展与立法事业相辅相成,所以社会日益进步,"国民幸福,遂以日增"。而中国"法律与社会两者俱成静止之形,殆如僵尸,毫无生气。""法典之复旧,与社会之麻木,两者相递为因,相递为果"。第三、"法典之题材不完善":梁启超认为,中国法律因缺乏学理的指导而"范围不确立"、"主义不一贯"、"纲目无秩序"。范围不确立表现为主法、助法的界限无严格区分,应入于主法的条款常常入于助法中,因而削弱了法律的效力;应入于助法的条款又常常入于主法中,因而使法律体系凌乱破碎,难以适用。主义不一贯表现为对学理的采用基本处在无意识状态中。而西方法典编纂,必先确定主义。比如宪法,取国家主义,还是君主主义,或民主主义。民法取家族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等等。主义不一贯则会造成法条文意矛盾,执法者无所是从的局面。纲目无秩序表现为将法作为"头痛炙头,脚痛炙脚"的工具,而无法体会到法律的"大原则"。第四、"法典之文体不适宜":梁启超吸纳了英国法学家边沁的思想,认为法律的言辞文体,即法律的术语必须具备"明"(简明易懂)、"确"(表达准确)和"弹性力"(法律条文有可容解释之余地)三要素。与西法相比,中国法律"'明'则有之,而'确'与'弹性力'皆甚缺乏",而"确"与"弹性力"缺乏的原因是中国律令条文所含学理不丰富造成的。梁启超在对传统法的批判中,强调了"学理"对于立法的重要性,法本身之善恶、其对社会之作用皆在于"理"。从西方法学引进的以"权利"为核心的法在梁启超的法理主张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2、法以"权利"为核心权利,在中国古代意为"权势及财货"。《辞源》引《荀子·君道》、《史记》等为证。中国近代文献中,"权利"一词最早出现于1865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美国法学家惠顿的《万国公法》中:"国使之权利,皆出于公议"等。《万国公法》中虽然没有对"权利"明确定义,但其显然不是指"权势及财货",而具有近代的"正当利益"的含义。[14]维新改良思想家接受了"权利"观念的转变,认为无论国家还是个人所具有的正当利益都是天所赋予的,而法的核心和作用正是确认并保护这些"正当利益"。严复言:"彼西人之言曰:惟天生民,各具赋予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勿令相侵损而已。"[15]"刑禁章条"应该是为维护这种天赋的权利而设。梁启超不仅将侵犯损害他人的自由视为犯罪,而且将放弃自由权利也视为不可饶恕的犯罪。因为"苟天下无放弃自由之人,则必无侵人自由之人。"[16]为维护正当利益,维新思想家鼓励人们摒弃"以德报怨"及以"忍让"为美德的传统,指出中国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随意放弃自己的正当利益,造成了中国人的"奴性":"遇势力之强于己者,始而让之,继而畏之,终而媚之。"[17]梁启超对以"权利"为核心的"新法律"寄予厚望:"权利思想愈发达,则人人务为强者,强与强相遇,权与权相衡,于是平和善美之新法律乃成。"[18]即使统治者"欲为不仁而不可得也,权在我者也。"[19]法以权利为核心,法的概念则有了全新的改变。1904年,梁启超写成《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和《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20]在这两篇论著中,"法"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梁启超主张全面拓展"法"的含义,使其与西方以"正义"为追求的法相连接。梁启超认为法有七层含义:一为平直、制裁;二为准则;三为均布;四为古训;五为秩序;六为"中正平均为体用";七为规范。这些含义的中心在于法应是公意的体现。3、"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而变法律则"抽象的法理最为要也"。维新改良派的变法主张有两点不同于以往,一是对法律的格外重视,将法律的变革视为社会变革的先导,这一点显然是受西方社会崇尚法治的影响所致。二是主张社会的根本变革,即由君主制变为立宪制,再渐次进入民主制。康有为、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批判当时清廷洋务派对西方"得其貌,失其真;慕其名,失其实"的所谓仿效,他们主张对传统进行彻底改革,要求"变法"而不仅仅只满足于"变事"。康有为明言:"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及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21]统筹全局的变法是康、梁维新所要达到的目的,而"先开制度局变法律"则说明了法律在变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维新改良派的"变法"有以下内容:第一、用君主立宪制取代君主独裁制。立宪派认为,与西方君主立宪制度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犹如黑暗的地狱,"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22]"直无一法一政,足被记录,徒兹人愤懑而已。"[23]解决专制黑暗的唯一途径是效仿西方实施"君民共治"的君主立宪政体。康有为主张设议院、开国会,行三权分立。戊戌变法不仅震动了政界和学界,而且在国民中普及了宪政观念,启发了民权意识。民权意识的增长是戊戌变法失败后,清朝廷不得不继续变法的原因之一。第二、以现代的平等观取代传统的等级观念。立宪派接受了西方"天赋人权"的学说,并将中国传统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观附会于此。与传统的"平等"观不同,立宪派所宣扬的平等并不否定竞争,而是把平等同"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相联系。在康有为描绘的理想的"大同之世"中仍然有"大富人"的存在。这种以西方理论为指导的平等,破除了中国数千年以礼教为立法指导思想的传统,破除了"三纲五常"的束缚。第三、以西方法取代传统法。立宪派之所以主张变法首先从变法律始,是因为在中西文化的比较中,中西法文化的差异格外引人注目。早期改良派马建忠在给洋务派李鸿章的信中说到:原本以为欧洲之强"专在制造之精,兵纪之严",后来到了法国"披及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讲富者以护商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24]康有为在游历香港时也敏锐的察觉到西人治国有法度,不可将其视为古代的狄夷。康有为主张改变传统的律典体系,仿效西方的法律制度,分别制定民律、刑律、商法、币则、讼律、军律等等。这些主张为清末的修律奠定了理论基础。改良维新派主张设"制度局"以变革法律,而法律的变革必须有学理可循,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梁启超言:"在诸法樊然淆乱之国,而欲助长立法事业,则非求法理于法文之外。""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居今日之中国而治法学,则抽象的法理其最要也。"(二)、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法理主张传统的法律体系在世纪初清政府进行的"修律"中瓦解,西方的法律体系被迅速移植。1902年至1911年在日本专家的协助下,清政府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人通例》、《公司律》、《违警律》、《结社集会律》及《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等。清政府甚至预备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及"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经过19世纪后半叶与西方的冲突及戊戌变法,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清末修律正是这种共识的产物。让我们先来看被学界称为"顽固派"或"保守派"的清朝廷的态度: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率朝臣西逃,逃亡途中以光绪名义颁诏罪己。在诏书中透露出"欲求振作,须议更张"的变革之意,并要求"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都督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要政,举凡朝章国故"而"各举所知,各抒己见。"[25]无论是迫于国际的压力,还是为了平息国内的舆论,此时的清朝廷已经放弃了"宁失祖宗之地,不变祖宗之法"的信条,变法的意向已经十分明确。从后来修律过程来看,清朝廷的"变法"之举也并非敷衍。再来看被人们称为"礼教派"、在"礼法之争"中扮演了保守派角色的张之洞等人的态度:张之洞是洋务运动晚期的主将,他的思想核心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清末修律的发起与他有直接的关系。在著名的《江楚会奏变法》的第二折中,他与刘坤一提出了整顿刑律的九点主张,又提出制定"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律"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后,又联名保举"久在秋曹,刑名精熟"的沈家本和"练习洋务,西律专家"伍廷芳主持修律。朝廷与"礼教派"的态度尚且如此,其他各派主张"变革"的急切心情当然自不待言。然而,"必须变法"的共识并没有弥合人们对"如何变法"不同主张的对立,这就是在修律过程中产生"礼法之争"的原因。被称为"法理派"的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主张不仅要仿效西法的条文体例,而且要吸纳西方法理的学理。而礼教派认为旧律的条文规章可以模仿西方修订,但旧律体现的礼教精神和国情必须于新律中得到再现,而不是消亡。这是一场"主义"之争:"新刑律为采取世界最新之学理,与我国旧律统系及所持主义不同,故为我国'礼教派'所反对。"[26]这场争论的一个基本内容是:新律要不要,或怎样体现传统的精神,或在多大的程度吸纳西学。礼教派认为传统有可变与不可变之处,同样西法也有可学与不可学之分。就传统而言:"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27]与此相应,有违伦纪、圣道、心术的西方法学原理不可学,而西方分别民法、刑法的部门法体系及监狱制度等则可以模仿。张之洞明言中国"必改用西法","孔孟之教乃能久存";但是"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28]礼教派修律的理想境界是西方的某些制度与中国传统的精神合一。而法理派明言采纳西方"最新之学说"的同时,也一再申明修律的宗旨并不违背中国的传统。法理派的总的构想是运用西方的一些法学理论改造中国法律,以追随世界潮流,以达到融合中西的境界。沈家本对对于中西法律的总结是这样的:"大抵中说多出于经验,西学多本于学理。不明学理,则经验者无以会其通,不习经验,则学理无以证其是,经验与学理,正两相需也。"[29]融合中西,始终是沈家本所追求的目标。&nbsp;三、民国时期的法理(一)、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法理基础在立宪派转向传统时,以孙中山为首的民主共和派则从戊戌变法的失败中得出了另外的教训,即中国的变革不能走改良之路,立宪理论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所以,共和派对清朝廷的立宪与修律的举动另有一番深刻的见解。他们认为清朝廷的立宪不过是在内外压力下的一场骗局。针对立宪派的"开明专制"和对传统的回归,共和派提出了相反的见解,即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清朝廷的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但就法理而言,共和派与立宪派并无大的分歧。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认为法有七种含义,即"平直、制载";"准则";"均布";"古训";秩序;"中正平均为体用";规范。这种法的概念不仅被共和派所接受,而且有所发展。但是,共和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在吸收西方法律学说时并不盲从,与戊戌时的立宪派相比,他们更为冷静。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构想就是在分析了西方社会三权分立的弊病时提出的。在谈到法律问题时共和派不仅注重到法应该包含怎样的内容,而且注重到法律应该体现怎样的精神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孙中山明确指出:法律,尤其是宪法应该是民意的体现,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中,孙中山下达了一系列保障民权和社会改革的法令并确立了民主共和的政体。在南北议和达成协议,孙中山卸任之前,经参议院决议后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总统权力做了进一步的限制。民主派兴起之时,西方资产阶级社会的黑暗面开始日益暴露: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贫富差别、资产阶级对殖民地的残酷掠夺、世界性的战争等等。立宪派此时虽然仍坚持君主立宪的主张,但已开始向传统回归。所以立宪派反对在中国实行民主派提倡的民主共和制度。而民主派虽然坚持民主共和的立场,但也开始注意到对传统文化的吸取。孙中山对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进行了比较,并力图寻找出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和中国的出路。孙中山认为,中国要摆脱贫困落后必须追随世界的潮流,实行法治。但在效法西方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西方已出现的社会弊病,以避免同样的问题出现于中国。第一、孙中山在改革传统法时注意到对西方理论的深入理解和运用。他认为中国的出路在民主共和制度的确立,而民主共和制度确立的基础是近代化的法治:"国与天地,必有与立,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根本存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必全国有共同遵守之大法,斯政治之举措有常规;必国会能自由行使其职权,斯法律之效力能永固。所谓民治,所谓法治,其大本要旨在此。"[30]要实行法治,就必须改造传统的人治观念。孙中山认为在民主共和的国家中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必须以法律的是非为是非,"只可以人就法,不可以法就人。"[31]传统的人治思想是为帝王张目的,是古代社会战乱频繁的原因。因为"君主专制国家,因人而治,所谓一正君而天下定。数千年来,只求正君之道,不思长治之方。而君之正,不可数数见,故治常少,而乱常多。"[32]只有民主与法治才能弥补贤人政治的缺陷,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孙中山认为法治也有局限性,如因受政治影响,法律有时在现实执行中会悖于公理,而且法律无法穷尽世间之事,因此在建立法治国家的同时,国民不能放弃道德的追求。治理国家既要服从法律,也要"风以道德",[33]而且道德应成为判断法律优劣的标准。但是"风以道德"须在民主法治的原则下实现,而不是在人治中实现。运用西方法学的理论,孙中山重新解释了权势与法律的关系。他认为法治国家的最高目标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因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势或权力只是执行法律的一种手段,法治国家中"权"与"法"的关系应该是"法律者,治之体也;权势者,治之用也。"[34]这种法律为体,权势为用的思想颠倒了以往几千年的法与权的关系,从理论上说法律从此成为人们的理想,而不再是皇帝的御用工具。第二、孙中山吸纳西方学说时也注意到了对中国的优良传统的发掘。孙中山认为西方的社会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社会。他注意到"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35]西方出现的社会问题使孙中山认识到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论也存在着缺陷,三权分立的体制缺乏官员选拔的规则,难以保证议员及官吏的素质。而且在行政运作中,政府受议员的挟制,动辄得咎,有形成议员专制的倾向。因此孙中山反对照搬西方制度,认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理想的共和国,必须用中国的优良传统弥补西方理论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宪法"的理论。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互相制衡。五权宪法的理论显然吸收了中国传统的考试和监察制度。孙中山欲用考试制度保障官吏的素质,以杜绝一些愚昧无知的人通过各种手段当选为议员或成为政府的官员。考试权的独立是防止官场腐败无能的第一步。监察权的独立则是分议会之权,使议员亦不能随心所欲。它可以防止议员贿赂选民,挟公济私,掣肘政府。同时也有利于对官吏的监督,防止官吏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活动。从立宪派主张三权分立到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中国的思想家、政治家对西方的学说由崇拜开始逐渐转向甄别。对传统文化也从彻头彻尾的批判开始逐渐转向较为冷静的反思。(二)马克思主义法理与中国共产党对法律的认识1、马克思主义法理马克思主义法学形成于19世纪中叶,法国学者亨利·莱维·布律尔在《法理社会学》中这样介绍了马克思法学:"将近19世纪中期,由于两位德国思想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出现,一种崭新的法律观诞生了。这一法律观彻底区别于以前的所有法理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两位社会改革家,他们继承的是英法社会主义者的传统,......尽管卡尔·马克思曾攻读于柏林大学法律系,但他们首先是经济学家。马克思同时也是哲学家。他曾一度被黑格尔的学说所吸引,而他(马克思)对于法律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得到了这位导师(黑格尔)的启发。"[36]马克思主义的法理即吸收了前人法学研究的成果,也深刻地批判了各法学派的偏见并指出了他们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法理主要包含了两个内容:第一、法律与国家政权相辅相成,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也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消亡。但是,社会主义政党并布放弃法的要求。恩格斯在《法学家社会主义》中说:"活动着的社会主义政党,象所有政党一样,没有这种法的要求是不行的。某一阶段为了实现依据共同利益所提出的要求,只有通过夺取政权,并以法律形式使其要求具备普遍约束的效力。"[37]第二、以往的法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而这种意志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言:"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法律关系,如同国家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用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解释,恰恰相反,它们是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38]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论述,虽然为西方主流学派所排挤,但马克思、恩格斯对法学的贡献却是世所公认的。正如亨利·莱维·布律尔在《法律社会学》中所论述的那样:"必须承认,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是对法律科学的一大贡献,其贡献不在于该学说的法律观本身--这种法律观似乎是难以接受的,而在于该学说所完成的批判工作,这一工作恰好与历史法学派的批判工作殊途同归,共同推翻它们以前的各种学派所坚信的法律规定的所谓理性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的有力贡献还在于剥去了法律的神圣外衣,甚至可以说,破除了法律的神秘力量,使人们得以把它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项正常内容,人们能够、也必须像考察整个社会其他现象,诸如艺术、语言等现象那样来考察它。从此,道路开辟了,对于法律事实可以有实际的概念,这正是社会法学派所公开主张的概念。"[39]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理论,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理论论述引向对法的实事的科学考察,这一道路的开辟,不仅丰富了原本就底蕴厚重的西方法学理论,而且通过批判也使西方法理学说产生了实质性的进步。2、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发展1919年俄国十月革命,马克思列宁主义传播到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也逐渐传入并为中国共产党所实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时候,中国正面临着巨大的民族危机,马克思对中国遭遇的深切同情和对西方资本主义贪婪与虚伪的揭露,自然在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引起强烈的共鸣。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党第一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近世所谓各国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毛泽东非常的赞赏这一"民权"为"平民所共有"的主张,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1949年《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反复引用。[40]毛泽东指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背叛了这个宣言。毛泽东总结了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过程,说:"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那时起,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师侵略学生呢?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发展了,增长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震动了全世界。俄国人举行了十月革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从思想到生活,才出现理论一个崭新的时期。中国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中国的面貌就起了变化了。""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起破了产"[41]毛泽东对中国近代史的总结,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拯救中国的唯一之"主义";二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民权观区别于西方,其吸取了孙中山的"平民所共有"的思想,主张宪法与法律服务于大多数人,即劳苦大众。同时鉴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发展的艰难而残酷的环境,共产党对法律的"专政"职能格外重视,毛泽东说:"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42]毛泽东的宪政思想和法律主张成为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成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法理之渊源。&nbsp;&nbsp;&nbsp;[1]&nbsp;伏尔泰著《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21页。[2]&nbsp;参见《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1期,第125页。[3]&nbsp;《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nbsp;参见《海国图志·筹海篇》。[5]&nbsp;参见熊月之著《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224-22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6]&nbsp;《海国图志》(百卷本)卷五十九《外大西洋墨利加洲总叙》[7]&nbsp;李贵连著《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第23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8]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9]&nbsp;葛洪义主编《法理学》,第9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nbsp;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11]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2]&nbsp;近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状况参见张骐《继承与超越--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法理学回顾论纲》,载《中外法学》2000年1期;孙育玮《中国法理学的世纪回顾》,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4期;何勤华《中国近代法理学的诞生与成长》,载《中国法学》2005年3期。[13]&nbsp;参见《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载《饮冰室合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4]&nbsp;关于近代"权利"一词的出现与定义,参见李贵连《话说"权利"》,载《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俞江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第83-9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5]&nbsp;《严几道文抄·卷二·论世变之亟》。[16]&nbsp;《自由书·放弃自由之罪》,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7]&nbsp;《新民学·第八节·论权利思想》,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8]&nbsp;《新民学·第八节·论权利思想》,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9]&nbsp;《严译名著丛刊·孟德斯鸠法意》,(上册),第258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20]&nbsp;载《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21]&nbsp;《康海南自编年谱》,载《戊戌变法》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22]&nbsp;《致汪康年》,载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书(增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23]&nbsp;《仁学》,载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书(增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24]&nbsp;《适可斋记言记行》。[25]&nbsp;《德宗景皇帝实录四七六》。[26]&nbsp;《法政浅说报》第十一期,宣统二年(1910年)。[27]&nbsp;《张文襄公全集·劝学篇》。[28]&nbsp;《张文襄公全集·劝学篇》。[29]&nbsp;沈家本《王穆伯佑新著无冤录序》,载《历代刑法考四》,中华书局1984年版。[30]&nbsp;《大元帅辞职临行通知》,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1]&nbsp;《接见国会议员代表的讲话》,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2]&nbsp;《元旦布告》,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3]&nbsp;《批林修梅书》,载《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4]&nbsp;《驳保皇书》,载《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5]&nbsp;《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载《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36]&nbsp;亨利·莱维·布律尔著《法律社会学》,许钧译,第1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37]&nbsp;《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和法》,第104页,群众出版社1958年版。[38]&nbsp;《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和法》,第1页,群众出版社1958年版。[39]&nbsp;《法律社会学》,第17页,许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40]&nbsp;《毛泽东选集》,第637、691、1414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41]&nbsp;《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42]&nbsp;《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nbsp;参考文献:熊月之著《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俞江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李贵连著《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nbsp;
  6. 郑诚、江晓原:何承天问佛国历术故事的源流及影响
    宗教 2010/02/11 | 阅读: 1726
    何承天(公元370~447)是南朝时期的天文历算学家,同时以反佛著称。佛教典籍多次记载了他与僧人讨论天竺历术,并折服于“天竺夏至无影为天地之中”的故事。通过考察不同的故事版本,有理由相信《高僧传》记载有误,故事中僧人的原型并非慧严而是智严,后者曾赴罽宾求法。另一方面,佛国历术故事的出现、流行、隐没及其宣扬的“天竺中心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六朝唐宋佛教中土化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而唐代开元年间建造的“周公测景台”(俗称“没影台”)以独特的方式体现了这则中土佛教故事的影响。
  7. 国家汉办:回应建孔子学院网站花费三千万质疑
    科技 法律 2010/01/31 | 阅读: 1829
    孔子学院网站运营花费3520万。另有中国工会网扩建项目一期工程670万。作为文教机构非盈利网站,很难解释。
  8. 张永平:网络孔子的疑惑
    科技 2010/02/02 | 阅读: 1143
    最近大家都很关心财政部网站公布的“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3520万元,略做调查以后,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发现网络孔子学院共有至少4项巨额开销:除3520万元项目以外,另有“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及系统集成项目”273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硬件平台建设项目”178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IDC托管项目1908万元,总计9956万元。
  9. 南方朔:總統幹一任?還是一定要兩任?
    政治 2010/02/02 | 阅读: 1429
    美國總統奧巴馬最近行情下跌,連帶也使民主黨受累,麻省聯邦參議員補選,共和黨新秀史考特.布朗以52比47的領先,輕鬆拿下這個民主黨甘迺迪家族稱雄已逾半個世紀的鐵票州。在美國政治上,這是頭等大事!因為,美國兩黨各有各的鐵票州,麻省這個鐵票州會輸,等於民主黨在任何州都可能會輸。也正因此,麻省敗選後,奧巴馬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訪問時,遂說出「我寧願做一任好總統,也不願變成當兩任的平庸總統」這句重話。一般人都會認為好總統一定可以連任,但此刻的美國卻不必然。過去將近30年來,美國的經濟政策基本上是放任主義當道,整個政策都是「親市場」「親富人」,金融體系大公司及富人,可以輕而易舉接近政府的資源,而資本的全球自由流動又使他們可以規避掉賦稅,於是「富者日富,貧者愈貧」之局遂告形成。在自由放任的意識形態及價值條件下,任何人只要主張政府調控干預,就會被說成是「左派」、「社會主義者」。政府的調控權在美英資本主義體制下,早已被徹底的非法化。而今天的奧巴馬即深陷在這種困境裏,以美國為濫觴的金融海嘯乃是政府長期在調控上棄權所致,為了避免引發大蕭條,政府只得擴大債務來解決流動性危機,而由此印發的鈔票並不會滴漏到實體經濟的下層,它只是圖利了大銀行與大公司,而失業率則始終在10%上下徘徊,而失業者裏有十分之四卻已失業27周以上,這顯示出它已成了一種「結構性失業」。在政府債務擴增,貧富差距日大,而失業居高不下的情下,他又強推可能花費極大的健保,白宮的金改委員會又想抓富人的海外逃漏稅,當然各方都討不到好處。因此,奧巴馬上台之初,受支持度高達七成,現已跌破五成;對他不滿的已由12%增加到44%﹕認為他經濟無能以54%比40%領先。他上台迄今民主黨已輸掉3次補選,今年美國期中選舉,共和黨已以44%比41%領先。這意謂民主黨可能失去眾議院的多數,在參議院也將失去絕對優勢,而州長改選37個,民主黨也可能輸掉很多。因此,奧巴馬之難為,乃是他所面對其實並不只是共和黨而已,而是將近30年來的那個自由放任、政府棄權的傳統。他需要在剩下的3年任期內重建政府調控干預的做法,這是吃力不討好,甚至民主黨內都有很多人反對。他面對的這個局,他不可能做得好,換了共和黨只會更糟。他在接受訪問時說出「寧做一任好總統,也不做兩任平庸總統」,他會講出這種話,足見他的確對自己的處境已有體悟,在他的「國情咨文」報告裏,儘管內容尚不具體,但已可看出他的確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世人會對他的話表示肯定,至少已顯示出他確實有擔當的勇氣。奧巴馬的處境,其實與大西洋對岸的英國有相似性。當今英國首相白高敦乃是「舊工黨」轉型為「新工黨」的靈魂人物。而今情改變,他已由偏右而轉回工黨的舊路,包括提高富人稅、增加紅利稅、政革醫保、追查海外帳戶等。問題在於英美皆偏右已久,他最近的許多調控措施,在英國早已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不但被扣上「左派」、「社會主義」甚或「斯大林主義」的帽子,他主張的政府調控,更被人用當年霍布士所謂的「利維坦」(指可怕的專制政府)來扣帽子。去年金融海嘯之初,工黨最慘時落後保守黨超過20%,現在仍落後至少10%。今年5月,最遲6月初英國將國會大選,工黨可能失去政權。若工黨失敗,美國今年的期中選舉和2012大選即會跟落敗。美英內政一向連體,這也是人們對美英選舉不容低估的原因。正因奧巴馬說了「寧願只做一任好總統,也不做兩任平庸總統」這種有擔當的話,所以上星期的台灣,遂出現以奧巴馬來嘲諷馬英九的一陣風潮。當然奧巴馬有他的處境,和馬英九完全不同,但兩人卻是很鮮明的對比﹕——奧巴馬氣勢看衰,但他卻態度豪放,表露出堅持立場的毅力;而馬英九行情跌得其實更低,支持度已不到25%,但他卻處心積慮要回頭去擁抱基本盤的群眾。去年就任之初,馬英九棄藍抱綠,現在情勢不妙又回頭抱藍,當領導人缺乏核心價值,只是今天抱這種群眾,明天抱另一種群眾。一切都圍繞想要連任這個問題打轉,這又會有什麼前途!——過去一年多,台灣財經政策持續偏右,因而富者更富,貧者更貧之局早已形成。而馬政府對此絲毫無所用其心,這乃是去年「12.09」和今年「01.05」兩次選舉,國民黨皆大敗的主因。而今「02.27」又將有立委補選,馬政府拚命「抱藍」,即是要為「02.27」做準備。政客只想連任,而對基本的重要問題則不予理會,台灣政治又怎麼可能會有願景?——而真正讓人擔心的,由於目前的台灣已到了「政治再不穩定」的階段,可以想像的是許多大問題也將跟變得不穩定。今年兩岸將商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目前該案仍有極多不確定之處,相信台灣政局的走向對該協議的進展必會有極大的影響。台灣有人說,希望馬英九也能和奧巴馬一樣,講出「寧做一任好總統,不做兩任平庸總統」的豪語,但這有可能嗎?
  10. 《文化纵横》2010年第一期目录
    期刊专递 2010/02/02 | 阅读: 1659
    封面选题:欲望中国的价值想象
  11. 张培锋:宋代僧人省亲作品的佛学观念初探
    宗教 2010/02/02 | 阅读: 1516
    一      省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行为,是从唐代开始兴起的。唐代诗人孟浩然的《送王五昆季省觐》诗写道:“公子恋庭闱,劳歌涉海涯。水乘舟楫去,亲望老莱归。斜日催乌鸟,清江照彩农。平生急难意,遥仰鶺鸰飞。”诗题中的“省觐”,是省亲的同义词,诗中使用了老莱子的典故,表达对父母的孝敬感情。权德舆《送卢评事婺州省觐》也有“知向东阳去,晨装见彩农。客愁青眼别,家喜玉人归”之句。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山门在外的游子即将同家探亲时的心情。《新庸书》记载:中唐时儒士阳城做国子司业时,“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明日谒城还养者二十辈,有二年不归侍者,斥之。”阳城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忠孝之情,七子不能冈为在外学习而忘记孝道,因此,那些二年没有回家探望父母的学生,遭到他的斥责。   明人丘浚曾引述过阳城的那段话,评论说:“阳城为此言以告诸生,则是唐无归省之令。我朝学规,每三年一次归省,著在令甲,一日不容过,则是我祖宗以孝为训,前代所不及也。”丘浚的说法有道理,即明朝时,官员和学子定期省亲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但认为这种情况前代没有,到了明代才有,则有不确之处。世俗省亲制度应该是唐宋时期即形成了,与南宋同时的金朝,也明确将省亲作为官府和学校的一种请假制度。据《金史》记载:“(泰和三年(1203年))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金史》还记载:“(太学生)遇旬休、节辰皆有假,病则给假,省亲远行则给程。”这表明金朝对省亲的重视,并将其制度化,这是金朝全面接受儒家文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元史》中也有一条关于省亲制度的重要记载:(至顺二年(1331年)十二月)癸丑,河南、河北道廉访副使僧嘉努言: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   朝廷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   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   以至万里,宜计道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   规避以掩其罪,与诈奔丧者同科。这里指出“古律”的做法,表明元代之前即有省亲制度,所指应为唐、宋、金时期。到明清时期,省亲制度已经确立,史料记载颇多,兹不赘述。   正如清代叶方蔼、张英监修的《钦定孝经衍义》卷一所说:“亲之一字,乃仁之根柢。唐虞以来,不言仁而仁之全体火用已发露丁亲之一字矣。”儒家所讲的仁义忠孝等等,其根基即为一个“亲”字。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更重视亲情,把孝道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引证了金、元、清三朝的史料,这三个朝代,最高统治者都不是汉族,但是,其建国后的治国方略,却无一不是走向崇儒,在某些方面,他们对儒家的推崇甚至超过汉族政权。省亲制度的形成便说明了这一点。      二      在佛教中,“省觐”或“归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出家人回到自己最早出家、受戒的寺院拜谒受业师父,继续参求佛法;二是同到自己的俗家,礼拜、奉养生身父母,通常使用“省亲”这个概念,来表示第二个含义,本文讨论的也是第二种含义上的僧人省觐行为。   释子归家省亲也是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值得关注的是中唐时期柳宗元的《送墙上人归淮南觐省序》和《送元师序》两文。在第一篇中,柳宗元指出:“金仙氏之道,盖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其有修整观行,尊严法容,以仪范于后学者,以为持律之宗焉。上人穷讨秘义,发明上乘,奉威仪三千”云云,可知这位上人应属律宗僧人。第二篇中,柳宗元指出:“余观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末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两文站在儒家立场,对能够归家省亲或为父母安葬的释子给予赞扬,认为他们是“释之知道者”,并肯定儒、佛在孝道这一点上是相通的。这是柳宗元统合儒释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诗人姚合也有《送僧默然》诗,其中有“出家侍母前,至孝自通禅”句,也流露出对出家僧人归家孝养父母之举的赞赏,并认为孝道是通于禅法的。   但是有庸一代,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对这个问题是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的。按照佛教的根本教义,人是五蕴和合而成,贪恋于亲情正是烦恼根本出家人是要“永辞宗族”、“永违二亲”的,尽管出家之时,也是乍悲乍欣,但一旦出家,就要“邈尔绝俗,超出埃尘”,不能“更染俗因”。出家人对世俗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得度广济,普蒙福禄”上,这应是唐代大多数僧人所持的看法,唐代僧人省亲也是中唐之后随着禅宗的兴起而增多的。   这种情况在宋代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宋代写僧人省亲的作品多了起来,而且火部分是僧人所写,这一方面表明宋代僧人省亲已经成为很普遍的事,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此的态度非常明确和肯定。以下所举几篇宋代僧人作品,对出家人归省行为作出赞扬,从一个侧面代表着宋代儒佛统合和僧人士人夫化的状况。宋代著名诗僧惠洪有《送觉海大师还庐陵省亲》:   老踪沧海珠,道价压千古。莫年还东吴,岂不以亲故?……怀亲不能休,饮食   忘匙箸。醉翁乡里贤,安角诵翁语。人老尚康健,春寒与秋暑。念之凭高楼,白云   入瞻顾。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遥知到螺江,杜林闻布谷。迎门一调笑,极   但摩拊。童头想怀橘,衣椹应戏舞。聊用慰其心,高追古人步。此诗语散缓,细读   有奇趣。譬如食橄榄,入口便酸苦。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诗中“怀亲不能休,饮食忘匙箸”,“念之凭高楼,白云入瞻顾”,写山了一个出家人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则写其毅然决定归家探亲。后面则是想象其归家后与父母亲朋相见时的情景。最后说,“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可能是意识到出家人有这种感情是与佛理相违背的,所以很可能受到一些僧人的责骂。纵观全诗,对觉海出家却没有忘怀亲情这一点,是持高度赞赏态度的,这首诗在古代僧诗中,确属“有奇趣”的。其实,宋代僧人这样的作品是为数不少的,如:   佛眼清远禅师的《送常侍者两归省亲》写道:“本从绵竹过南方,依前归入绵竹去。井舍犹为旧日居,山川不改当时处。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有问南方所得时,瘦藤为我聊轻据。”松源崇岳的《送谦侍者还乡省亲》则说:“有句无句藤倚树,铁壁银山没同互。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这是两位高僧送其侍者回乡省亲之作,诗中同样对世俗感情非常肯定。“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是说世人不要看到一个和尚回家省亲感到惊讶,亲友的欢迎断除了僧人的思虑;出家学禅本来就是为断除思虑,现在在外面整天思念父母,反而增添了障碍,同家一趟就可以断除这种思虑。这是一种诗歌的翻案手法,翻案之中,见出了哲理上的新意。“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一句很富有禅味,是说同家见到父母,就仿佛见到佛身,表现了“父母即佛”这样一种典型的中国化的观念。   丹霞子淳的《送环知客归省亲》谓:“清风明月秋光半,环禅别我云南归。当堂子母相逢日,妙圆孰敢分离微。咦!拨转吾家向上机,同头触处生光辉。”更是将归省视为一种修行途径:母子相见之时,可以“拨转吾家向上机”,这里提倡的是一种孝心感应,笔者以为,我国宋元之后出现的极力宣扬孝道感应说的《二十四孝》等作品,与佛教观念的渗入是分不开的,这种孝道的宣扬已经并非单纯来自儒家思想。石溪心月的《送超禅人归省亲》:“参玄曾未造玄微,肯学新丰十不归。归举清凉答佛话,教娘知有祖师机。”写僧人归家后可向母亲传授佛法,因此省亲也算是一种方便说法的门径。   曹洞宗著名禅师宏智正觉的《送僧归豫章省亲》写得非常富有文采:   宾茧风枝梦不宁,夜堂思对老人星。一心归去事萱草,千里相求呜鹊钨。树树   丹枫金堕叶,丛丛黄苇雪浮汀。西山秀骨濯秋雨,窗户卷帘分远青。传统佛教中通常所谓“归去”,是指超脱尘世俗缘的牵累,但这位僧人却是“一心归去事萱草”,萱草指母亲,其感情与一个在外做官、求学的世俗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宏智正觉对这种感情丝毫没有给予否定,整首诗也写得相当动情,毫无竹笋气。   宋代僧人诗偈中的这些题材和描写都是很独特的。在此之前,我们很少见到僧人作品中有此类感情的流露,但宋代僧人对此却毫不掩饰。史料记载晦堂祖心追述其师说“先师进止严重,见者敬畏。衲子因事请假,多峻拒弗从,惟闻省侍亲老,气色穆然,见于颜面,尽礼津遣,其爱人恭孝如此。”僧徒冈其他事请假,师父都严词拒绝,惟有省亲一事,不但不拒绝,而且备上礼品,让弟子带同家。宋代佛教典籍中,对僧人省亲行为作出比较深入分析的是南宋痴绝禅师道冲。《痴绝和尚语录》卷F《示巽升维那》谓:   巽升维那,吾蜀英伟之士。久处丛林,浩然有归省之志。……余尝患今之学   者,父母不供甘旨,丛林中行脚,大事邈不加意,甘为明教罪人,真可怜悯。今子   非特了行脚大事,又且切切于归省,是可嘉也。因记得圆悟禅师示众云:生身父母   居堂上,从本爷娘在顶门。且道如何是从本爷娘?试以子在浙翁炉锤之下,如爆龟   纹,爆则成兆底时节考之,则娘生面目,遍界难藏。昔日视亲,庭奉甘旨,昏定晨   省,冬温夏清,而不为亲。及乎别亲庭,游江海,涉山川,寻师择友,参禅访道,   而不为疏。而今归省也,脚才跨门,母念子之心,子宁亲之意,啐啄同时,默默相   契,语言不及,融融泄泄,和气霭然于一堂之上,不知与当时在浙翁炉锤之下爆底   时节,为同为异?   在宋代禅僧看来,亲情并非烦恼的根源,而可以是悟道的一种机缘,一个出家人在外行脚和归家省亲,一个出家者见到亲身父母所获得的顿悟与在寺院接受师父的教诲,是具有相通之处的。 三      按照正统佛教观念,家庭、人伦关系是修道的障碍,是贪欲、无明的根源,出家意味着要斩断世俗亲情,出家人不应该对世俗的一切有所留恋,否则是修不成正果的。佛教的这种观念,在重视世俗伦理的中国遇到了挑战。从佛教传入中国之时起,围绕着这一点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冲突。大凡反对佛教的人所持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出家人不事二亲、败坏人伦,所谓“不顾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等等。对丁在中国处于强势话语的宗法思想,佛教从来没有否定过,相反,它总是提出各种理由,证明出家人并非不孝,而是要突破世俗的小孝达到真正的大孝。   东晋高僧慧远所作《沙门不敬王者论》,指出学佛者有两大类型,“一者处俗弘教,二者出家修道”。前者无疑要做到忠孝仁义,奉上尊亲:后者则要隐居求志,变俗达道。出家人尽管在形式上“内乖天属之重”,“外阙奉主之恭”,但实质上是为了“道洽六亲,泽流天下”,间接起到“协契皇极,火庇生民”的作用。慧远确立的这种区分出家、在家或“方内”、“方外”有所不同的修行原则,在南北朝、隋唐时期体现得比较充分。出家僧众无疑是住持佛教的主体,由此产生了隋唐的宗派佛教。尽管此期在家修行者也为数不少,但很少能够进入佛教宗派的核心,而是处于边缘状态。这一时期,具体尽孝道的实践者仍然主要由在家佛徒承担,而不是出家人自身,因此并没有彻底解决佛教与传统孝道之间的矛盾。   宋代佛教在这方面的认识大为改变。北宋僧人契嵩在其所著的《孝论》中,依据《梵网经》“孝名为戒”的思想,将孝道直接视为佛教戒律的根本,可以说是中国禅宗的一个创造:   佛子情可正,而亲不可遗也。子亦闻吾先圣人,其始振也,为大戒即日“孝名   为戒”。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   也。戒也者,众善之所生也。……故经日:使我疾成于无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   也。   中国佛教教权与于权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发生在唐玄宗时期。日本学者腾善氏指出:唐高宗以前,佛教教团对于拜君亲制的猛烈抵制,到玄宗朝后终结了,以前接受父母尊长礼拜的僧尼们,不得不反过来按照常礼向他们礼拜,这对于研究佛教教团的质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形而上来说,这意味着印度因素的消灭,佛教放弃了逸民的性格,完全屈服于世俗法规。但根据砺波护的研究,唐代的情况并非如腾善氏说的那么简单,至少在上元年间,义出现过反复,即废除了要求出家人拜君亲的规定。但这种情况在宋代已不再成为争论的焦点,佛教几乎是无条性地向儒家复归了。本文所举僧人归家省亲的诗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本文意在说明,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宗法观念对禅宗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唐代中期之后,随着禅宗特别是以洪州禅为代表的南宗禅的兴起,佛教内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平常心是道”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到了宋代,禅诗越来越向在家生活靠拢,佛教的入世观念更加鲜明和突出。随着士人大阶层地位的提高利整个社会禅悦风气的流行,在家人的修行逐渐占据主体地位。不但居士可以作为禅宗法统的传承者,甚至多有僧人向居士求法、问法的情况。宋人观念中的禅悦也不仅仅是深山中独自参禅打坐的境界,而是包括了家庭生活、政治生活等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何看待家庭、亲情,比较一下唐宋两位著名居十的两首诗偈,或许能说明些问题。   唐代著名的庞居士写过一首诗偈:“有男不婚,有女不嫁。大家团圆头,共说无生话。”这里说的是著名的庞居士一家过着一种“在家而出家”的生活,他的一子一女皆不婚嫁,其女儿更是与庞居士一起坐化。宋代著名的无为居十杨杰则针锋相对地写过一偈:“男大须婚,女人须嫁,讨甚闲工夫,更说无生话?”据说此诗为杨杰的开悟偈,当时影响很大。假如依照禅宗南宗判定神秀、慧能二偈优劣的观点,庞居七的偈子似乎只能算北宗境界,尽管他曾亲自拜在马祖门下;而杨杰的偈子才是南宗风范,后者更鲜明地体现了“平常心是道”的观念;前者多少有悖于自然,而后者是真正的随顺自然。南北宋之交的临济宗高僧宗在其《人慧普觉禅师语录》中引述过杨杰这首诗偈并给予赞赏。   总之,本文涉及的宋代僧人省亲的作品是宋代三教合一思潮的重要表现。宋代僧人对出家者的归家省亲,不再视为修道的障碍,而是给予了颇具人情味和禅意的充分肯定,甚至认为归省本身也是一种修行的途径,这意味着佛教对中华伦理观念的全面接受。宋代佛教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的佛教都具有更鲜明的人间化特征。
  12. 李树辉:试论摩尼教消亡的时间
    宗教 2010/02/02 | 阅读: 1904
    塔里木盆地周缘的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阿克苏等地区是摩尼教坚守的最后一块阵地,摩尼教消亡的时间约为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此前,有关维吾尔族15世纪末便已实现了全民伊斯兰化的观点应予以纠正。
  13. 金微:转基因大米:想说爱你不容易
    科技 2010/02/04 | 阅读: 1497
    “我更倾向于把转基因工程的推进比作新一轮的鸦片战争。”恩道尔说。
  14. 绿色和平组织:谁是中国转基因水稻的真正主人
    科技 2010/02/04 | 阅读: 2123
    基于过去发生的国际案例分析,国外专利对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主权、农民生计以及粮食价格等问题都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孟山都所持专利的转基因大豆在过去12年中几乎成功垄断了美国和阿根廷的大豆生产,种植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最终给环境、人类和粮食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15. 席泽宗、陈美东:20世纪中国学者的天文学史研究
    科技 2010/02/05 | 阅读: 1872
    天文学史是研究人类认识宇宙的历史、探索天文学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天文学分支学科,是科学技术史的组成部分。天文学史研究,特别是中国天文学史研究,是中国科学技术史研究最活跃、成果最多的领域之一。中国天文学的发展源远流长,有关史料浩如烟海,其内涵丰富多彩,包括有历法、天文仪器与台站、关于宇宙的理论、天体测量及星图与星表、天象观测与记录、星占术、天文学家传记、少数民族天文学、天文学起源、天文学社会史与中外交流史等诸多论题。1 沿革、组织与规模  从1911年前后开始,一批由海外学成归来的天文学家刘师培、高鲁、高均(高平子)、朱文鑫、常福元、竺可桢、张钰哲、陈遵妫等人用全新的眼光审视中外天文学的历史发展,在《国粹学报》、《观象丛报》、《中国天文学会会务年报》、《宇宙》等刊物上陆续发表阐述或介绍中外天文学的文章。朱文鑫还先后出版了多种论著,对中国古代历法、有关天象记录、恒星位置、天文仪器等作专题研究。另有一些历史学家和科学史学家,如董作宾、刘朝阳、钱宝琮等人,对殷墟甲骨文、周代金文等的历日资料进行研究,讨论殷商、周代的历法问题;或对汉代以后的若干历法作校勘、补遗与研究。所有这些,都开启了天文学史研究的新局面。  在40年代以前,对天文学史的研究大多是一些学者的个人兴趣;自50年代以后,这项研究工作受到了国家的重视。1954年,中国科学院成立中国自然科学史委员会,天文学史研究是该委员会首先开展的工作之一。1957年1月,中国科学院正式成立中国自然科学史研究室(1975年又扩建为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内设天文学史组(后与数学史组合并为天文和数学史研究室),从此到60年代前半期。形成了专业研究队伍(约有10人)与业余研究者相结合的新格局。推动天文学史研究全面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席泽宗的《古新星新表》(1955)、钱宝琮的《授时历法略论》(1956)、李俨的《中算家的内插法研究》(1957)、严敦杰的《中国古代的黄赤道差计算法》(1958)、钱宝琮的《从春秋到明末的历法沿革》(1960)、薄树人的《中国古代的恒星观测》(1960)、王应伟的《中国古历通解》(1962,油印本)、席泽宗、薄树人的《中、朝、日三国古代的新星记录及其在射电天文学史的意义》(1965)等论著的发表,很好地反映了这一态势。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则一度中止了这种发展的势头。  1974年,国务院科教组和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整理研究祖国天文学规划座谈会,制定了一项比较长期的研究计划,并成立了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由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代管,同时成立了天象资料组,而且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上海天文台、陕西天文台、云南天文台和南京大学或成立天文学史研究小组,或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此组成了约250人参加的普查与整理古代天象纪录的队伍,和近40人的研究队伍,开始形成天文学史研究的热潮。在此后数年中,召开了三次全国性的规模较大的研究成果交流会(1975、1976、1979年),共提交论文140余篇,每次出席者均在i00人左右。完成了《中国天文学史》、《中国天文学简史》、《天文学史话》和《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汇》等4种论著和另外4册论文集。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于1979年冬开始酝酿编著16卷本《中国天文学史大系》的计划,1984年小组完成它的历史任务后宣布解散。  在1978年复会的中国天文学会和在1980年成立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均设有天文学史专业委员会。成为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分工、推动非专业人员的业余研究、进行学术交流的组织,参加该委员会者约有70人,委员会大约2—3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会议,自1993年始,还与日本、韩国同行一起,大约每两年举行一次东方天文学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保持着十分活跃和有成效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一直是开展天文学史研究的重点单位,上述诸天文台的天文学史研究小组大多在90年代不复存在,但还保留了一些资深学者继续从事研究工作,这些专业研究者连同主要分布于大专院校的研究者共有40余名。形成精干、稳定的研究力量,且不断有天文学史硕士、博士参加其中,使天文学史研究后继有人。2 20世纪出版的天文学史论著  据初步统计,20世纪正式出版的天文学史著作(包括专著与论文集)不少于150种。其中主要著作可罗列于次(以出版年代为序):  冯徵著《春秋日食集证》(1929)  朱文鑫著《恒星图考》(1927)、《天文考古录》(1933)、《历法通志》(1934)、《历代日食考》(1934)、《天文学小史》(1935)  崔朝庆著《中国人之宇宙观》(1934)  董作宾著《殷历谱》(1945)  陈遵妫著《中国古代天文学简史》(1955)  丁福保、周云青编著《四部总录天文编》(1956)  李俨著《中算家的内插法研究》(1957)  高均著《学历散论》(1969)  郑文光、席泽宗著《中国历史上的宇宙理论》(1975)  薄树人、刘金沂等主编《科技史文集·天文学史专辑》第1—4辑(1978、1980、1983、1992)  薄树人、刘金沂、徐振韬、王立兴、李竞等主编《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l—6集(1978、1981、1984、1986、1989、1994)  郑文光著《中国天文学源流》(1979)  席泽宗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学》卷天文学史部分(1980)  陈遵妫著《中国天文学史》第1—4册(1980、1982、1984、198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1980)  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编著《中国天文学史》(1981)  伊世同著《中西对照·恒星图表1950。0》(1981)  陈久金、卢央、刘尧汉著《彝族天文学史》(1984)  张培瑜著《中国先秦史历表》(1987)  陈久金、黄明信等《藏历的原理与实践》(1987)  《高平子天文历学论著选》(1987)  庄威风、王立兴总编《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集》(1988)  潘鼐著《中国恒星观测史》(198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天文文物论集》(1989)  徐振韬、蒋窈窕著《中国古代太阳黑子研究与现代应用》(1990)  席泽宗主编《世界著名科学家传记·天文学家》1—2(1990、1994)  张培瑜著《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1990)   华同旭著《中国漏刻》(1991)  江晓原著《天学真原》(1991)  宣焕灿编《天文学史》(1992)  陈久金著《陈久金集》(1993)  崔振华、陈丹编著《世界天文学史》(1993)  陈美东主编《自然科学发展大事记·天文卷》(1994)  曲安京、纪志刚、王荣彬著《中国古代数理天文学探析》(1994)  陈美东著《古历新探》(1995)  江晓原著《历史上的星占学》(1995)  陈久金著《回回天文学史研究》(1996)  陈美东主编《中国古星图》(1996)  邓文宽编《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1996)  崔振华、张书才主编《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1997)  孙小淳、基斯特梅科著《中国星空研究》英文本(1997)  李志超著《水运仪象志一一中国古代天文钟的历史》(1997)  王应伟著《中国古历通解》(1998)  薄树人主编《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典籍通汇·天文卷》8卷(1998)  张柏春著《明清测天仪器之欧化》(2000)。   出版的天文学史论著几乎涉及了天文学史研究的所有方面,且大多见于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正反映了天文学史研究从20年代开启,到50、60年代发展,到80年代以后鼎盛的基本状况。3 原始资料的发掘与整理  对考古文物中天文、历法资料的整理:30—40年代,董作宾、刘朝阳等人对殷墟甲骨文中的天象和历日资料作了整理、研究,70年代,席泽宗等对于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帛书中的天文资料的整理、研究;80年代,徐苹芳等对天文文物的全面收集,以及施萍亭、邓文宽、席泽宗等对敦煌卷子中的天文、历法资料的整理、研究;90年代,黄一农对唐代碑刻中历日资料的整理,以及罗见今等对汉简历日的系列整理等等。  1975—1976年,中华书局将经由严敦杰等专家校点的《历代天文律历等志汇编》(10册)单独出版,大大方便了研究工作。  1988年,庄威风、王立兴总编的《中国古代天象记录总集》是对中国古代一系列天象记录系统全面进行整理的重要成果。   1977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北京天文馆古观象台合作,由崔振华、张书才主编的《清代天文档案史料汇编》的出版,对清代钦天监、礼部等的天文工作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1998年,薄树入主编的《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典籍通汇·天文卷》是卷帙众多的天文学文献集粹,共收录99种天文学名著,计一万零一百余页。八百余万字,对每一种著作均撰有“提要”一篇,主要论述其要点、意义等,是一部进行天文学史研究的基本文献。4 天体测量和星图、星表研究  高均、朱文鑫在30年代,特别是陈美东在80、90年代的论著中,对历法中一系列天文数据(朔望月、回归年长度等)和天文表格(月离表、日躔表等)的论述,是对古代历法家关于日、月、五星等天体测量工作进行研究的重要成果。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恒星观测、大地测量和航海天文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于恒星观测,包括对新星、超新星、变星等的观测和恒星位置的测量,首先是对作为天象坐标系统的二十八宿体系的研究,关于二十八宿的起源,有诸多研究论文发表,高鲁的《二十八宿考》(1917),竺可桢的《二十八宿起源时代与地点》(1944),钱宝琮的《论二十八宿之来历》(1947),夏鼐的《从宣化辽墓的星图论二十八宿和黄道十二宫》(1976)等,他们都认为起源于中国,但在具体时间等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  1962年,薄树人的《中国古代的恒星观测》一文,是对这一论题的简明归纳,1982年,陈遵妫在《中国天文学史》第二册中对传统三垣二十八宿星官体系作了全面的疏解与证认,而1989年潘鼐的《中国恒星观测史》一书,则是对此论题的全面深入的阐述。书中也论及二十八宿的起源问题,并认为对二十八宿距度的测量不晚于公元前6世纪,《石氏星经》中的一部分恒星测量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另一部分恒星则测量于公元170年左右,还对宋代《杨惟德星表》和元代《郭守敬星表》,以及东吴陈卓星官、隋唐《步天歌》、敦煌星图、宋代苏颂星图、苏州石刻天文图和明代《赤道南北两总星图》等作了详细的考析。  关于《石氏星经》成书的年代,孙小淳的《汉代石氏星官研究》(1994)认为其为一次测定于公元前78年左右,而胡维佳的《唐籍所载二十八宿星度及“石氏”星表研究》(1998)则指出前人所用数量方法对《石氏星经》的断代研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文献的考察,该星表当成于唐代稍前的年代。  对星图、星表等的研究工作早年有:常福元的《中西对照恒星录》(1921);朱文鑫的《恒星图考》(1927);高鲁的《星象统笺》(1933);陈遵妫的《恒星图表》(1936)。60年代以来有:席泽宗关于敦煌星图(1966)和马王堆帛书彗星图(1978);夏鼐关于河北省宣化辽墓星图(1976);伊世同关于晚唐墓天文图(1979);杜升云关于苏州石刻天文图(1980);伊世同关于中西对照恒星图表(1981);潘鼐和王德昌关于宋《周琮星表》(1981);陈鹰关于《郭守敬星表》(1986);伊世同和潘鼐关于北京隆福寺星图(1989);王德昌等关于江苏省常熟石刻天文图(1989);陈美东关于陈卓星官(1989)和苏颂星图(1991);冯时(1990)、伊世同(1996)等关于河南濮阳出土的距今六千余年的龙、虎、北斗图;钟万劢等关于西安出土的西汉古墓星图(1991);孙小淳关于《崇祯历书》星图和星表(1995)的研究,1996年,孙小淳认为,所谓《郭守敬星表》其实应是明代初年的观测成果,等等,均各具特色。1996年,在陈美东主编的《中国古星图》一书中,共收录古代各类星图150余幅,薄树人、陈美东分别对中国历代和明代星图的发展脉络和总体特征进行了综述,孙小淳、徐风先、段异兵、景冰等则着重对新发现的《天文节侯躔次全图》等明代星图作全面、深入的研究。孙小淳和基斯特梅科合著的《中国星空研究》一书(1997),是第一部用英文写成的论述中国星空的构成及其社会背景和详论石氏星经成书年代的专著。梁宗巨(1959)、陕西天文台天文史整理研究小组(1976)对于唐代一行的天文大地测量工作的研究,厉国青等对元代纬度测量的探究(1977),严敦杰的《牵星术一一我国明代航海天文知识一瞥》(1966),航海天文调研小组的《我国古代的航海天文》(1977和1978)等文章的发表,是这两方面研究工作进展的反映。5 天文仪器与台站的整修、复原及研究  关于圭表,高均的《论圭表测景》(1937),对圭表构造及其测影精度作了很好的论述。潘鼐、向英(1980)和伊世同(1984)先后对元代4丈高表、8尺圭表和景符、窥几等部件作了成功的复原研究。1983年,郭盛炽、全和钧、张家泰、靳世信发表他们在河南登封周公测景台进行数日晷影测量的结果,是仿古测量的重要尝试。陈美东在70、80年代对历代,特别是对宋代周琮和元代郭守敬的晷影测量成果作了精度分析。1985—1986年,崔石竹,李东生在北京古观象台进行了整一年的仿古晷影测量,取得重要成果。  刘仙洲的《中国在计时器方面的发明》(1956)对古代计时器(包括水漏、沙漏等)的结构与演变作了系统的探讨。李广申的《漏刻的迟疾与液体粘滞性》(1963)对漏壶流量问题作了重要的理论探讨。1980年,陈美东对古人关于影响漏壶流量诸要素的理论思考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并提出。了宋代沈括漏壶的复原设想。李志超(1978)和伊世同(1992)也先后提出了各自的复原设想。1991年,华同旭的《中国漏刻》一书,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古代水漏刻的历史发展,从文献考察、复原制作和模拟试验三个方面人手,融考证、复制、试验、分析于一炉,对各种类型的水漏刻的构造、型制和精度作了探析,70年代,严敦杰关于宋代(辊)弹漏刻的发现,阎林山、全和钧对计时仪器和时刻制度的研究(1980),李迪和白尚恕对北京故宫所藏清代一种特殊结构的漏刻的论述(1983),王立兴关于民间计时仪器漏盂(1983)、陈起元漏刻(1986)和香漏(1989)的复原研究,陈美东对数件西汉漏壶的考察(1989),以及李强(1990)、薄树人和郭盛炽(1995)关于马上漏刻的讨论,等等。  1959年,在王振铎的主持下,中国历史博物馆复原成功大型浑仪和浑象以及宋代苏颂、韩公廉的水运仪象台(为原大的l/5),王振铎又著图文(1958)详论水运仪象台的结构、型制、尺度等等,揭开了破解水运仪象台之谜的序幕。王振铎还对苏颂、韩公廉的假天仪作了复原研究工作(1962)。此后,1988年,陈延杭、陈晓复原得原大1/15的水运仪象台;管成学等对水运仪象台作文献学上的研究(1991);大致在这一时期台湾省台中自然科学博物馆郭美芳等复原成原大的水运仪象台;而胡维佳(1994)和李志超(1997)从原理和结构等方面重加考察,把对水运仪象台的复原研究引向深入。此外,徐振韬关于先秦浑仪的推测(1976);李志超、陈宇对张衡水运浑象(1993)及李志超对唐代一行、梁令瓒黄道游仪和宋代熙宁浑仪的研究和复原(1987);潘鼐对现存南京紫金山的明代仿元浑仪的考证(1983);特别是由紫金山天文台和南京博物院等单位承担的,自1983年开始历时8年对现存紫金山天文台的元、明漏刻、明制圭表、明代仿元浑仪和简仪等全面研究工作,并成功地实施了修复工程,这些都把相关研究推进一步。对元代郭守敬创制的其他天文仪器的研究亦获进展,薄树人的《试探有关郭守敬仪器的几个悬案》(1982);伊世同对于仰仪的复原研究(1986)等,均属此类。  关于北京古观象台上的8件清代天文仪器的研究和修复工作,自常福元的《北京观象台仪器残缺记》(1919)、《天文仪器志略》(1921),到陈遵妫的《清代天文仪器解说》(1956),已对这些仪器作了基本论述。1995年,北京天文馆在研究的基础上,对这8件仪器进行丁大修,在大修的过程中,又深化了对这些仪器结构、尺度等的了解。  80年代,河南登封周公测景台和北京古观象台重新对外开放,是对现存最重要的古天文台站整修、研究的结果。此外,河南省偃师县东汉国家天文台一一灵台遗址的发现(1974),伊世同等提出的元代国家天文台一一太史院的复原方案(1981),薄树人、谢志杰等关于一地方天文台一一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谯楼的研究(1995)等,也都是这方面的重要进展。6 天文学思想和宇宙论的研究  对于汉代盖天、宣夜、浑天三家谈天学说及其源流的研究,备受学者关注。钱宝琮的《盖天说源流考》(1958),席泽宗的《盖天说和浑天说》(1960)及《宜夜说的形成和发展》(1975),唐如川的《张衡等浑天家的天圆地平说》(1962),陈久金的《浑天说的发展历史新探》(1978)等等,是先期的研究成果。随后,在盖天说与浑天说孰优孰劣,和浑天说主地平抑或地圆两个问题上有过热烈的讨论。80年代金祖孟发表不少文章,力主盖天优于浑天,及中国古代不存在地圆之说;宋正海认为中国古代传统地球观是地平大地观(1986);王立兴认为浑天家均主地平观(1986);薄树人认为“盖天说不如浑天说进步”(1989),陈美东认为中国古代地平观占统治地位,但也不乏地圆思想的明确论述(1996);程贞一和席泽宗《陈子模型和早期对于太阳的测量》(1991)一文认为,《周髀算经》中的陈子,能用数学把观测和理论结起来,从而构造出一个模型以解释自然现象,在方法上是一个很大的成就;江晓原则对盖天说的宇宙结构模型作了新阐释(1996)。这些讨论,无疑有助于认识的深化。  关于古代宇宙起源和深化思想的探究,亦获进展。席泽宗的《朱熹的天体演化思想》(1963)和《中国古代的宇宙论》(1976),于首奎的《试论(淮南子)的宇宙观》(1979);孙述沂、宣焕灿的《论汉代的天地起源说》(1984),陈美东的《中国古代的宇宙膨胀说》(1994),等等,均有新意。  陈美东关于观测实践对古代历法的决定性作用的论述(1983);席泽宗关于“气”的思想对古代天文学的影响(1984);徐凤先关于古代异常天象观的探究(1994);石云里关于地有四游说的研究(1995);陈美东关于日月五星右旋说与左旋论争的评述(1997),等等,是对古代有关天文学思想作深入的讨论。   郑文光、席泽宗的《中国历史上的宇宙理论》(1975),可视为本论题早期的具代表性的著作。 7 天文学家的研究  对于古代天文学家的生平、成就、治学方法、思想品质的研究,也成绩斐然。孙文青的《张衡年谱》(1935);李希泌《郭守敬》(1964);李迪的《唐代天文学家张遂(一行)》(1964)、《郭守敬》(1966)、《祖冲之》(1977)和《梅文鼎》(1988);张家驹的《沈括》(1978);赖家度的《张衡》(1979);潘鼐、向英的《郭守敬》(1980),等等。均为篇幅不同的专著。而较深入的研究论文,则有席泽宗关于清代王锡阐(1963);薄树人关于明代徐光启(1963)、汉代司马迁(1981)与张衡(1992)、元代札马鲁丁(1986);严敦杰关于唐代一行(1984);陈久金关于汉代张衡(1981)、唐代瞿昙悉达(1985)、元代马德鲁丁父子(1989)、战国甘德、刘宋何承天、唐代李淳风与曹士芳(1992);陈美东关于汉代刘洪(1986)与张衡(1989)、北齐张子信、隋代刘焯与张冑玄、唐代一行与边冈(1992)和元代郭守敬(1993);杜石然关于明代徐光启、清代梅文鼎、王锡阐(1989)、刘宋祖冲之(1992);江晓原关于王锡阐(1989);管成学等关于宋代苏颂(1991);颜中其、苏克主的《苏颂年谱》(1993);河北省邢台市郭守敬纪念馆编的《郭守敬及其师友研究论文集》(1996);冯锦荣关于明代熊明遇(1997);陈美东主编的《王锡阐研究文集》(2000)等等,可见,除了对若干最著名的天文学家的深入研究以外,研究向更全面和纵深方向发展。此外,在80年代关于张衡的研究中出现的讨论显得更加生动:陈久金认为《浑天仪注》非张衡所著,而是西晋一无名氏所作,其主要依据是《浑天仪注》文末提及的冬至点位置值,当测于西晋;陈美东指出,该冬至点位置值是《浑天仪注》讨论黄赤道变换问题而得的结果,故《浑天仪注》应为张衡所著。薄树人也认为它应是张衡原作。这一讨论,对于认识的深化是有益的。8 天文学起源、天文学社会史和中外交流史的研究  关于天文学的起源,郑文光的《中国天文学源流》(1979)一书,作了较全面的探讨,从对神话传说的分析,到对早期观象授时的考察,到对二十八宿、土圭之法与璇玑玉衡等的讨论,阐述了后世得到发展的天文学内涵的初胚。陈久金也论及历法的起源(1978),认为十月太阳历是最早的历法之一(1982),阴阳五行和八卦的起源亦与十月太阳历有关(1986),天干十日源于十月太阳历的十个时节(1988),四象概念的形成源于华夏族群的图腾崇拜(1992),等等,提出了诸多耐人寻味的见解。吕子方对《山海经》所载有关神话的探析,也多涉及中国天文学起源的论题(1984)。江晓原则对中国天文学的本土起源说和西源说进行评述,论证了本土起源与间或接受外来影响的状况(1991)。程贞一、席泽宗和铙宗颐合写的《曾侯乙编钟时代之前中国和巴比伦音律和天文学的比较研究》(1992)认为,两方面都是平行发展,没有关系。  天文学社会史的研究是关于天文学与社会诸因素之间关系的探讨。席泽宗的《论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社会功能》(1987)和《天文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1989),开始论及这个问题。黄一农对于古代荧惑守心纪录的剖析(1991),表明这类天象纪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说明天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关系,他关于清前期对“四余”定义及其废存争执的个案分析(1993),也说明同样的问题。江晓原的《天学真原》一书(1991),对天文学在古代中国的特殊地位作了深入的考察,强调指出它与王权、政治观念与运作、道德教化、文化,乃至建筑与墓葬等之间的密切联系,对古代星占学的理论与方法也作了概要的论述。该书的另一重点是讨论中外天文学的比较与交流。对巴比伦古代天文学与中国古代天文学之间的关系,对主要源于古印度的七曜术在中国的流行,以及若干古印度天文学家在华的工作等,作了较深入的探析,是一部难得力作。此外,陈美东关于古代中心差计算(1986)和胡铁珠关于古代五星运动计算(1990)的论文中,也对中印古代天文学做了有益的比较研究。  对明末以后耶稣会士传人的西方天文学知识的研究,也有进展。严敦杰关于伽利略的天文学说(1964);席泽宗、严敦杰等关于哥白尼日心地动说(1973);薄树人关于《崇祯历书》(1980)、《历象考成》(1981);《历象考成后编》中的开普勒方程(1984);郭永芳关于牛顿学说(1983);伊世同等关于《仪象考成后编》星表中的增星(1984);江晓原关于开普勒的天体引力思想(1987);水晶球体系(1987)、托勒密和第谷的天文学说(1989、1991);林文照关于望远镜(1989);胡铁珠关于《历学会通》中的宇宙模式(1992);石云里关于《寰有诠》和月面图(1994、1991);鲁大龙关于《历象考成后编》与牛顿的月亮运动理论之间关系的发现(1997)等,都是相当深入的研究成果。  陈层云《中国近代天文事迹》(1985,油印本)、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4册,都对中国近现代天文学史作了重要的论述,他们是诸多事件的参与者或见证人,其论述尤其珍贵。此外,阎林山关于余山天文台(1984);朱楞关于徐家汇天文台(1986);吴美霞关于中国天文学会(1989);丁蔚关于余青松(1996)的研究,等等,也都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参 考 文 献][1]姜丽蓉。中国科学技术史。论著索引卷[M]。北京;科学出版杜,2001原载。6—11出处:《广西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南宁),2004。1,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16. 李零:读《动物农场》
    文学 2010/02/07 | 阅读: 6552
    真正的斗争是在牲口和人之间。   --奥威尔:《动物农场》乌克兰文版序言        奥威尔是一种现象,不是开始,不是结束。他的《动物农场》是一部成人童话,对理解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左右冀很有帮助,对理解当下的左右冀也很有帮助。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有点长。我先把故事讲一遍。     一、解题      书题(Animal Farm)有三种译法,“动物庄园”、“动物农场”和“动物农庄”,傅惟慈翻成“动物农场”最好。在故事中,它是与“庄园农场”(Manor Farm)相对。一九三六年,奥威尔和爱琳结婚,一度搬到赫特福德郡北白尔多克镇以东的沃灵顿村居住,在那儿养了些牲口。这个村子离伦敦不远,即故事所托。   Manor Farm,Manor的本义是贵族庄园、领主庄园。傅惟慈翻成“庄园农场”最好。张毅、高孝先把Animal Farm翻成“动物庄园”,Farm作“庄园”,这里总不好再叫“庄园庄园”,故取音译翻成“曼纳庄园”。其实,Manor Farm是与Animal Farm相对,指的是人类农场。人类农场是人类管理动物,动物农场是动物管理动物,这是根本区别。   作者以“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相对,代表冲突之两极。“动物”是受侮辱受压迫起而反抗的一方,“人类”是他们的对立面,试图围剿和消灭他们的一方。“动物农场”指社会主义国家,“人类农场”指资本主义国家。   过去,叶德辉(著名保守派文人,一九二七年被杀)骂农运,有个对联,上联是“农运宏开,稻粱菽麦黍稷,杂种上市”,下联是“会场扩大,马牛羊鸡犬豕,六畜成群”,横批是“斌尖卡傀”,意思是“不文不武,不小不大,不上不下,不人不鬼”。但这里,“动物”不是用来侮辱动物。有人把Animal Farm翻成“兽园”,不好。作者从小害怕老鼠讨厌猪,但对广大动物群众,并无贱视之义。他是用“动物”指社会主义,不是用“动物”骂社会主义。   英文中的animal,是有别于人类和植物的一切活物。动物农场的动物,主体是“驯化动物”(domestic animal),即我们中国人讲的“六畜”,通常也叫“畜牲”。他们是家养动物或人化动物(这里,我用拟人的“他们”,而不用“它们”,下同),比其他动物更接近人类,因而不满自己的动物处境。造反的起因是,人类太不拿他们当人,只当畜牲,或连畜牲都不如。   我们从动物立场看问题,造反确实有理。   动物都是“同志”。但“野生动物”(wild animal),比如老鼠、兔子和狐狸,算不算“同志”?动物大会表决,算。还有鸟类,比如栖息农场的鸽子、乌鸦还有麻雀等小鸟,它们算不算?也算。雪球同志(详下)的定义是,只要是四条腿或两条腿而长翅膀的,都算“同志”。有人怀疑,“野生动物”是象征工人阶级以外的农民或其他成分的落后群众,但动物农场中还有很多家养动物,更像这类群众。他们比野生动物更容易接受人类,不够落后,不够原始。     我看,真正的“野生动物”是少数民族、亚非拉。   二、角色     我们先介绍人类:   一)琼斯先生(Mr. Jones),庄园农场的场主。他整天喝酒,醉醺醺,对手下的工人疏于管理。他们光挤奶,不喂草,引起母牛闹事。其他动物群起响应,把琼斯赶走。琼斯流亡在外,住在威灵顿(Willington,英格兰有这个地名),整天泡在红狮酒吧(the taproom of Red Lion)中。威灵顿是人类居住的中心,当指伦敦。伦敦有个红狮街。琼斯失去农场,绝不甘心,勾结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详下),攻打动物农场,不成功,最后死在醉汉收容所中。俄国人爱酗酒。作者把他描写成酒鬼,以他象征十月革命推翻的沙俄统治者。此人绝非俄皇,乃指白俄。尼古拉二世是被布尔什维克处决,不是喝酒喝死的。革命,群情激愤不能已,送暴君上断头台,乃欧洲传统,不自俄国始,不自法国始,而是从英国开的头,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二)弗里德利克先生(Mr. Frederick),狭地农场(Pinchfield Farm)的场主,指希特勒。他的特点,是“精明、强悍,成年累月同别人打官司”,“遇事斤斤计较,一点亏也不肯吃”。Pinchfield,字面含义是受挤压的土地。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是战败国,割地赔款,领土受挤压。原书说,它“面积不大,但是经营得较好”。Frederick是德国姓氏,德语作Friederich,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或译“弗里德里希大帝”、“腓特烈大帝”)就姓这个姓。弗里德里希二世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第一帝国)最有名的皇帝,希特勒是大德意志帝国(第三帝国)的元首。他以第一帝国的继承者自居,所以有这种比喻。   三)皮尔京顿先生(Mr. Pilkington),狸林农场(Foxwood Farm)的场主。Pilkington是英国姓氏。Foxwood是狐狸出没的野树林。英国人喜欢猎狐。原书说,它“是个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长满了一丛丛小树,牧场荒芜,树篱东倒西歪”,当指大英帝国代表的殖民体系。此人指谁?有人说是丘吉尔和罗斯福,我看是丘吉尔。罗斯福治下的国家,不像是“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原书说,“皮尔京顿同弗里德利克两人谁都看不起谁”,但都害怕“动物革命”。他俩是一伙,但有矛盾。   四)温佩尔先生(Mr. Whymper),住在威灵顿的律师。他是拿破仑(详下)在动物农场实行新经济政策后,第一个为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牵线搭桥,促成其贸易往来的经纪人。此人当指美国企业家哈默(Armand Hammer)。一九二一年,他到苏联救济灾民,后来在苏联开过铅笔厂。一九三○年,他返回美国,从苏联买走大批珍宝名画。这四个“人”,琼斯是酒囊饭袋老废物,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都不是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和正面人物。我们再介绍动物。   (一)猪。   动物农场中的猪,分种猪和肉猪。种猪是未经阉割专供配种的猪;肉猪是供屠宰吃肉的猪。猪最聪明,借口管理,不干体力活。他们是动物农场的领导阶层,吉拉斯(或译德热拉斯)所说的“新阶级”。人类的遗产,琼斯先生留下的东西,都被他们霸占,他们是“没有琼斯的琼斯先生”,动物农场的真正利益集团。   一)老少校(Old Major),是动物造反的鼻祖。在故事中,他是一头得过奖的灰白色大公猪,号称“威灵顿美人”(Willington Beauty)。共产主义领袖,马克思、恩格斯,都在伦敦长期居住,在西方名气很大。此名当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恩格斯。恩格斯是第二国际创始人,当过兵,打过仗,好写军事评论,有“将军”的绰号。恩格斯死后,第二国际分裂,伯恩斯坦、考茨基强调议会道路,是保守派;列宁强调武装夺权,是激进派。两派都源于恩格斯。   二)拿破仑(Napoleon),是农场中唯一的一头伯克夏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原书说他有“军人风度”(第五章)。第十章,拿破仑会见皮尔京顿,他口叼烟斗,上身穿黑外套,下身穿打猎的马裤(ratcatcher breeches,傅惟慈译为“怪里怪气的猪裤”),腿上打皮绑腿(leather leggings,指马靴),扮相酷似斯大林。论者往往把斯大林叫“共产主义波拿巴”,小说中的拿破仑无疑指斯大林。欧洲传统,王很多,帝很少,帝号源出罗马,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多称恺撒(caesar)。我们说的沙皇(tsar)就是俄语的恺撒。此书最初译成法文,害怕激怒法国人,曾把“拿破仑”改成“恺撒”。   三)雪球(Snowball),也是一头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在“牛棚战役”中,因保卫动物农场有功,曾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但他与拿破仑政见相左,导致破裂。在动物大会上,拿破仑纵恶犬,赶走雪球。雪球即托洛茨基。十月革命,他是主要领袖,地位和影响,仅次于列宁。内战时期,他是红军创始人,也有赫赫战功。但列宁死后,被斯大林排挤:一九二五年被解除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二六年被开除出党,一九二八年被流放到阿拉木图,一九二九年被驱逐出境,一九四○年被苏联特工暗杀。   四)尖噪(Squealer),是一头口才很好的小肉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负责意识形态和政治宣传,有人猜,这是指布哈林及其后继者(如日丹诺夫类的理论家),不一定,恐怕还是泛指斯大林的支持者。   五)四口小肉猪(four young porkers),当指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和李可夫等人。拿破仑赶走雪球,取消动物大会,他们想发表不同意见,引起拿破仑反感。后来,被逼承认,与雪球同伙,被恶犬咬死。苏联大清洗,杀革命功臣,最著名的死难者是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图哈切夫斯基、布哈林和李可夫。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先和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结盟,排挤托洛茨基,再和布哈林、李可夫结盟,排挤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死于一九三六年的第一次大审判,图哈切夫斯基死于一九三七年的第二次大审判,布哈林、李可夫死于一九三八年的第三次大审判。   六)诗人小不点儿(the poet, Minimus),是为拿破仑唱赞歌的小肉猪,当指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的创始人)等人。第一章,老少校教动物唱《英格兰畜牲之歌》(Beasts of England),当指《国际歌》。十月革命后,苏联废除沙俄时代的国歌《上帝保佑沙皇》,用《国际歌》代替它。Beasts of England,或译“英格兰兽”,不好。Beast有畜牲之义,从故事看,显然指动物农场中的畜牲,而不是虎狼一类野兽。傅本译“英格兰畜牲”,更合适。第七章,拿破仑禁唱《英格兰畜牲之歌》,小不点儿作了一首新歌代替它。新歌是指一九四四年的苏联新国歌《牢不可破的联盟》(亚历山大罗夫作曲,米哈尔科夫、列基斯坦作词)。它只唱祖国,不唱国际。后来,小不点儿还创作了《拿破仑同志》,则指亚历山大罗夫等人创作的《斯大林颂》。八)粉红眼(Pinkeye),也是小肉猪,负责为拿破仑品尝食品,以防下毒。   (二)狗。   象征秘密警察,地位仅次于猪。   一)蓝铃花(Bluebell),一种植物,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二)杰西(Jessie),本来是女子名,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三)品彻尔(Pincher)。意思是钳子,这里是公狗的名字。   四)九条巨犬(nine enormous dogs),分别出于蓝铃花和杰西。小狗刚一断奶,就被拿破仑抱走,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阁楼上。后来,拿破仑赶走雪球,在动物农场搞大清洗,就是靠这些恶犬。老乡教我养狗,说最凶的狗,都是从小不见人的狗(见拙作《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拿破仑的狗就是这么养出来的。   这些狗,一)至三)是老狗,参加过仲夏暴动,身上有捷尔仁斯基的影子。捷尔仁斯基是契卡的创始人。四)是一)至三)所生,指契卡、安全局、内务部、安全部一类组织(克格勃的前身)。   (三)马。   一)拳击手(Boxer),是匹挽重的公马,代表真正的工人阶级。他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个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但被拿破仑愚弄、欺骗和出卖。拳击手常说的两句话是“我要努力干活儿”和“拿破仑永远正确”,对革命忠心耿耿,但临近退休,却被拿破仑送进屠宰场。死后,他这两句话,被拿破仑一伙利用,当做愚弄动物的口号。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拳击手是以他参加西班牙内战时的指挥官乔治•柯普为原型,但我觉得,他身上也有作者本人的影子。   二)苜蓿(Clover),是匹挽重的母马,总是和拳击手在一起。她也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拳击手的亲密战友。她的身上似乎有爱琳的影子(奥威尔的第一个妻子,她曾在西班牙陪伴奥威尔)。   三)茉莉(Molie),是给琼斯驾车的小白母马,喜欢吃糖,臭美,爱打扮,经常逃避集体劳动,代表奴性不改、怀念旧社会的人。“牛棚战役”后,茉莉叛逃威灵顿,给一家酒馆的老板驾车。Molie是Mary的爱称。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茉莉是以他的遗孀索妮亚为原型,不知是否可靠。索妮亚长得很漂亮。   (四)奶牛。   无名,疑指农民和普通劳动者。   (五)绵羊。   无名,疑指最愚昧的群众,特点是驯服和盲从。例如他们总是动不动就狂呼口号“四条腿好,两条腿坏”(雪球发明的阶级斗争口号)。   (六)山羊。   穆瑞尔(Muriel),是一头白山羊,常和本杰明在一起,没什么突出表现。奥威尔的动物农场有沃灵顿村的影子。他在沃灵顿村养过一头母山羊,就叫这个名。   (七)毛驴。本杰明(Benjamin),男子名,源出希伯来语,意思是“幸运儿”。他是动物农场中年龄最大、脾气最坏、冷眼旁观、喜欢说怪话、看笑话的家伙。他的口头禅是“驴子活得长”(意思是,看谁活得长)。有人说,作者是以他比自己,不合适。奥威尔喜欢马而不是驴。他身体特差,根本活不长。   (八)老猫。无名,在书中是二流子和落后分子的象征。他好吃懒做,不劳动,经常逃会,干事的时候瞅不见他,但动物农场成立野生同志再教育委员会,他却积极报名,想借职务之便,抓点麻雀、老鼠吃。动物中有所谓宠物(pet),猫、狗是这一类。猫和狗还不一样。狗还帮助狩猎,看家护院。猫,除了抓耗子,啥都不干,特爱睡懒觉(如果有吃有喝,就连耗子都不抓)。   (九)鸽子。无名,和乌鸦相反,不是传播宗教,而是向其他支物农场传播革命思想。五十年代,毕加索的和平鸽(作于一九四九年)在中国很流行,北京展览馆(初名苏联殿览馆)的高塔上有,邮票上也印。左翼当红的一九四四年,他加入过共产党。   (十)乌鸦。摩西(Moses),是琼斯先生养的一只乌鸦。他什么活儿都不干,专卖口舌,说云端后面有座糖果山(Sugarcandy Mountain),人死了都要到那儿去。糖果山每天都是休息日,苜蓿一年四季常青,篱笆上长满方糖和亚麻子饼。革命前,为了唤醒动物的革命意识,猪给所有动物做工作,叫他们不要相信摩西的说教。仲夏暴动,摩西逃跑。动物共和国成立后,摩西又飞回来。摩西本是《圣经》中的犹太领袖,出埃及,立十诫。这里指俄国的东正教。十月革命后,苏联政府曾限制东正教。一九四三年,为了支持对德战争,苏联政府与东正教达成和解,东正教才重新活跃起来。   (十一)鸡、鸭、鹅。无名,代表最无知的一般群众。   (十二)麻雀、老鼠、兔子、狐狸。这些是野生动物。   三、故事梗概   这部童话等于一部压缩版的“联共布党史”(一九一七至一九四三)。故事的场景虽被安排在英格兰,但讽刺对象是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奥威尔说,他的故事是取自苏联,但对内容作了压缩处理,代年次序有所颠倒。原书共十章,无标题,这里试加提示性的小标题,做一点历史解读。   第一章,《老少校的梦》,是讲动物造反的起因。老少校年纪大,临死前,在大谷仓召集动物大会,把他的造反之梦讲给动物听。他说,英格兰有足够的食物,可以让所有动物都过上好日子,但不劳而获的人类却巧取豪夺,把全部剩余榨光。他劝他们,千万不要相信,人类富裕,动物也会繁荣,只有造反是唯一出路。他教他们唱《英格兰畜牲之歌》。造反之梦即共产主义,《英格兰畜牲之歌》即国际歌。   第二章,《赶走琼斯》,是讲动物造反。老少校死后,猪把老少校的教导总结成“动物主义”。造反比所有动物期望的日子都来得早。仲夏日(Midsummer Day,六月二十四日,约翰施洗节),母牛暴动,引起所有动物造反。动物占领琼斯家,惊其豪富,一致决定,谁也不许入住,保持原样,办博物馆。猪把“动物主义”简化为“七戒”,获得一致通过。故事这一段,是指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七日的十月革命。十月革命后,《国际歌》成为苏联国歌。   第三章,《自己管理自己》,是讲革命后,动物组织生产自救、设置各种管理机构和开展识字运动。动物当家作主,干活很卖力,特别是拳击手和苜蓿。猪是管理阶层,不劳动,光呼口号,为动物加油。每星期日,动物在大谷仓开动物大会,会前要升旗。雪球为动物农场设计旗子,旗是绿旗,图案是牛的白蹄子和白犄角。学文化,羊和鸡、鸭太笨,背不下“七戒”,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拿破仑跟雪球处处唱反调。他对雪球组织的各种委员会毫无兴趣,更关心养狗,专门培养看家护院的狗崽子。牛奶和苹果被猪霸占,引起不满,尖噪说,猪为大家操劳,理应如此,不然,琼斯就会复辟。他拿琼斯吓唬动物。故事这一段,相当十月革命后到一九一八年初。牛蹄牛角旗是暗示镰刀斧头旗(苏联国旗)。   第四章,《牛棚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人类的武装干涉。动物农场是全英格兰唯一由动物自己管理自己的农场。他们的成功,鼓舞了其他农场的动物。这一年,农村各地,不断掀起造反的浪潮。人类的代表,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感到大恐慌,勾结琼斯,对动物农场进行武装干涉。在雪球的英明指挥下,动物击退了人类的进攻,是为“牛棚战役”。雪球和拳击手,战功卓著,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一八至一九二○年,即苏联的内战时期。一九二○年十一月,苏联战胜欧洲列强的武装干涉(有十四个国家参加)和白军叛乱。   第五章,《放逐雪球》,是讲拿破仑赶走雪球。雪球和拿破仑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建风车发电,减轻劳动,每周工作三天,还是先抓粮食,解决吃饭问题;二是先武装自己,还是先放出鸽子,鼓动其他农场造反。他们的争吵,把农场分裂成两派。关键时刻,拿破仑放出恶犬(悄悄养大的狗崽子),赶走雪球,成立特别委员会,取消动物大会,用铁的纪律代替动物民主。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一至一九二八年,主要讲苏共党内的激烈争论。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开始迫害托洛茨基,驱逐托洛茨基,掀起反托派的运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工业化还是先集体化,二是一国取胜还是世界革命。十月革命,谁也没料到,突然爆发,第二国际的领袖们说,不合法,必失败。列宁说,孩子已经生出来了,难道还要到资产阶级那里领出生证?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竖守阵地,等待援军。他曾希望俄国革命会引发西方革命(如德国革命),不得已,才把目光转向落后的东方(如中国革命)。他始终相信,只有世界革命才能挽救社会主义。托洛茨基站在列宁左边,说没有世界革命,也要制造革命;斯大林站在列宁右边,只问苏联“一国”如何,建成建不成,守住守不住。他说,没有世界革命,苏联也能单独建成社会主义。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是三阶段论(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不是两阶段论(把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合并成一个阶段)。无产阶级专政,指过渡时期(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旧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临时采取的强硬手段,他们从不把无产阶级专政叫社会主义。   第六章,《同人类做买卖》,是讲拿破仑的新经济政策。上一章,雪球被逐之后,拿破仑继续造风车,说造风车本来就是他的主意。建造风车,造成物资短缺,拿破仑发现,必须同人做买卖。他不但以温佩尔为经纪人,进行公开贸易,还同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分别签订贸易协定,私下往来。此事同“七诫”发生矛盾,动物想不通:革命是同人类决裂,怎么可以同人类做买卖?尖噪给他们做工作,向大家保证,动物农场从来都没这道禁令。猪搬进琼斯家,睡在人的床上。动物记得,这也违反“七戒”的第四条。尖噪篡改“七戒”,说过去的规定,并不是说动物不可睡床,而是说不可睡铺床单的床,只要撤床单,换毯子,就合理合法。最后,眼看风车就要建成,却突然倒塌。拿破仑诬称,风车是被雪球破坏。从此,代替琼斯,雪球成了吓唬动物的法宝。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八至一九三六年,即苏联推行国家工业化和集体化的时期。当时,正值世界经济大萧条。这段故事值得玩味。大家别忘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中苏交恶、中美建交为契机。现在,我们悔恨自责,怎么没早点开放,却忘了当时的环境:封闭是因为封锁,不是自己做个“铁幕”把自己关在里面。当年,“敌军围困万千重”,掐着脖子,饿着肚子,怎么发财?怎么搞民主?   第七章,《屠杀同类》,是讲动物农场的刑讯逼供、血腥杀戮。风车倒塌后,经济形势严峻,为了履行向人类出售鸡蛋的合同,尖噪下令,鸡蛋必须全部上缴,引起母鸡造反。拿破仑和尖噪继续用雪球吓人:跟弗里德利克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皮尔京顿;跟皮尔京顿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弗里德利克。他们甚至造谣,说雪球勾结老鼠,在内部搞破坏,以雪球为借口,杀害同类:如造反的母鸡,表示不同意见的四口小肉猪,偷吃粮食的鹅,往饮水池撒尿的山羊,弄得人人自危,谁也不敢讲心里话。在此基础上,尖噪宣布,造反结束,内外敌人都被消灭,《英格兰畜牲之歌》已失去意义,从此不许唱。代替它的是小不点儿创作的新歌,歌颂农场新秩序的赞歌。故事这一段,相当苏联的大清洗时期(一九三六至一九三八)。苏联改国歌,用《牢不可破的联盟》代替《国际歌》是在一九四四年。注意:苏联的工业化和集体化是自己抢自己,大清洗是自己杀自己。这些悲剧,都和四面围堵没有安全有关。   第八章,《风车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弗里德利克发动的战争。动物大清洗是对“七戒”第六条的背叛。尖噪篡改这一条,把“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改成“一切动物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拿破仑建立个人崇拜,小不点儿创作《拿破仑同志》。拿破仑利用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的矛盾,既同皮尔京顿维持友好关系,又与弗里德利克达成秘密协议。不料,弗里德利克悍然入侵动物农场,打破三角平衡。皮尔京顿幸灾乐祸,希望就此消灭动物农场。但同样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拿破仑演说的号召下,拳击手和所有动物,浴血奋战,打败了弗里德利克。这场战役,是为保卫重新建成的风车,所以被命名为“风车之役”,但风车却被弗里德利克炸毁。“风车之役”指苏联战胜法西斯德国的卫国战争。“风车”指工业化。战后,拿破仑一面严令禁酒,不许其他动物喝酒,一面暗中酿酒,只供自己喝。喝酒,是继承琼斯先生(暗示苏联继承了沙俄帝国)。尖噪篡改“七戒”,被大家发现,他把禁止动物喝酒的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不许饮酒过量”。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当时,英、法希望德国打败俄国,俄国希望德国打英、法,都想靠移祸他国,保全自己。一九三九年,苏联与德国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但一九四一年,德国还是选择东进,大举进攻苏联。一九四五年,德国战败。小不点儿创作的《拿破仑同志》,指亚历山大罗夫创作的《斯大林颂》。   第九章,《拳击手之死》,是讲拳击手被诱骗,惨遭杀害。“风车之役”后,动物欢庆胜利,成立动物共和国。摩西返回,继续讲他的糖果山,虽然猪们不相信糖果山,却破例允许摩西不参加劳动,享受啤酒津贴,帮助他们愚弄群众,安抚群众,稳定他们对其他动物的统治。相反,为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拳击手,却被送进威灵顿的屠宰场,谎称他在那里得到精心治疗。死后,为了欺骗动物,还为他开追悼会,要大家学习这位先烈。故事这一段,相当德国战败之后。   第十章,《革命把猪变成人》,是讲拿破仑与皮尔京顿和解。这一章是最后一章,当年参加造反的动物,老的老,死的死,革命被遗忘。“七戒”的最后一条也被修正,“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动物农场的上层,猪狗先富起来,其他动物还是老样子。最后一幕,猪穿上人的衣服,像人一样,站起来了。他们备好酒筵,与皮尔京顿为首的人类欢聚一堂,举杯同庆,庆祝他们的全面和解。皮尔京顿说,猪和人,从来就没有利害冲突,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对付下等动物。拿破仑宣布,废除“同志”之称,把老少校的骷髅埋掉,牛蹄牛角旗换成没有图像的旗,农场的名字也改回去,仍叫“庄园农场”。窗外的动物目瞪口呆,再也分不清谁是动物谁是人。这是指二次大战结束后,苏联与英、美瓜分世界,揭开冷战时代的序幕。故事讲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牛棚战役”、“风车战役”,武力消灭动物农场,不容易。西方入侵,只有一个效果,就是把苏联变成一个高度军事化的国家,国富民穷的国家(农业为工业、工业为国防的计划经济是最典型的战时体制)。苏联不是被外部的武力所消灭,而是被它所养的党员所消灭。他们,很多都是白眼狼,特别是身居要职的党员,更是“共产主义掘墓人”。他们把苏联积攒的财富分光吃尽,然后宣布“告别革命”,摇身一变,号称自由主义者。从“政左经左”至“政左经右”到“政右经右”,是其演变的一般轨迹。   故事的最后一幕,据奥威尔本人说,是指一九四三年,世界三巨头,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欢聚一堂,通过《德黑兰宣言》(一九四三),商定日后的“三家分晋”。小说出版于一九四五年。这一年,《雅尔塔协议》决定了战后的世界格局:世界被英、美和苏联重新瓜分,就像一次大战一样。   其实,讲到这里,故事并没完,斯大林去世,波匈事件,苏共二十大,中苏论战,越南战争,中美建交,毛泽东去世,“文革”结束,柏林墙倒塌,前苏联和东欧易帜,全在他死后的五十年里。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亲眼看到的事情,接着奥威尔的故事。   最后,我把恩格斯的一段话抄在下面。他似乎已经预言到了共产主义运动可能遭受的挫折:   …… 这一次我们可以直接从《宣言》开始,这也特别是由于科伦案件,在这次案件中德国的共产主义(特别是在勒泽尔身上)经受住了毕业考试。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在实践中,我们和往常一样,将不得不限于首先要求措施坚决和毫不留情。麻烦也就出在这里。我感到,由于其他政党一筹莫展和萎靡不振,我们的党有一天不得不出来执政,而归根结蒂是去实行那些并不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而是直接符合一般革命的利益、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在无产阶级大众的压力下,由于被我们自己所发表的,或多或少地已被曲解的、而且在党派斗争中多少带着激昂情绪提出来的声明和计划所约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并实行跳跃,但这样做还不是时候,这一点我们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这样做,我们会丢掉脑袋,——但愿只在肉体方面——就会出现反动,并且在全世界能够对这种事情做出历史的判断以前,我们不仅会被人视为怪物(这倒无所谓),而且会被人看成笨蛋(那就糟糕多了)。我看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在德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它有一个先进的政党并且同法国这样先进的国家一起被卷入了先进的革命,只要一发生严重的冲突,一有真正的危险,这个先进的政党就不得不采取行动,而这对它来说无论如何是为时过早的。然而这无关紧要,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做历史的辩护。(《致约•魏德迈》,一八五三年四月十二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版,587-588页)          李零:读《动物农场》(二)      我在一九三六年以后写的每一篇严肃的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和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的,当然是根据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   (奥威尔:《我为什么写作》)    在我看来,人们只有一视同仁地坚持要英国结束在印度不受欢迎的统治,才能去谴责发生在波兰、南斯拉夫等国的犯罪。我属于左派,因而必须在左派内部工作,尽管我十分憎恨俄罗斯的极权主义及其在我们国家的恶劣影响。   (奥威尔:《致阿索尔女公爵》)    《动物农场》是奥威尔的代表作,现在已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销量超过四千万册。出版前,他就担心,此书可能正中保守派的下怀。情况果然如此。它的出版,立刻引起了丘吉尔的极大兴趣,英国女王也马上派人买书。     这本书,很敏感。冷战时期,英美夸,苏联骂,骂和夸,都是拿它当“反共宣言”。一九五一至一九五四年,英国人改编,美国中央情报局掏钱,拍成动画片《动物农场》,故事的结尾被篡改:“人猪大团圆”,人去掉,光剩猪,完全变味儿。冷战氛围下的阅读趣味,决定了奥威尔的命运。他是被保守主义捧起来的。    苏联和前东欧,还有咱们中国,大家初读此书,都很震憾。很多人都问自己:他怎么比我们还理解我们。正因为有强烈共鸣,读者很容易相信,甚至比西方读者更容易相信,这是一部反苏反共的右翼作品。    但他们读错了,不管有意无意,他们只是读出了他们想听的东西,而不是奥威尔想说的东西。    一、奥威尔是左翼    欲知民主,先知左右。传统意义上的右翼是西方议会中的保守派,左翼是西方议会中的民主派和激进派。右翼多半和遗老遗少、王公贵族和宗教势力有关,而左翼则代表新兴势力,如各种民主派、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夹处激进、保守之间,往往是中间派。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极右翼,托派和无政府主义是极左翼。这是大致的划分,情况经常变。现在,左右两翼不断分化,有所谓新左新右。很多玩经济、玩选举、玩战争的,都是右翼的变种。很多玩理论、玩环保、玩人权的(还有后殖民主义、东方主义、女权、同性恋等等),都是左翼的变种。现在的左翼,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盘散沙,经常往右转。    奥威尔的立场是左翼民主派的社会主义,他既恨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又恨苏联的斯大林主义。英国的保守派,他也反对。    阅读此书,知人论世很重要。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一九○三~一九五○)是英国左翼作家。他的特点是痛恨暴政,同情弱者。他始终同情劳苦大众和被压迫民族,对英国式的傲慢与偏见有深刻反省。他既反对英国的资本主义和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也反对苏联的斯大林主义。可惜,现在的读者只记住了他的最后一反,却忘记了他的初衷:他是为反对资本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才批判斯大林主义,批判斯大林主义是为了捍卫社会主义。他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为被压迫者和受害者说话。    奥威尔是个瘦骨嶙峋,腼腆敏感,喜欢自讨苦吃,喜欢冷眼旁观,为生活写作,为写作生活的人。临死前,他立下遗嘱: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为什么不要?因为他很重视生活体验,也很追求文字完美。既要真,也要美。他的小说,大多取自亲身经历。但他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我这辈子大部分时间过得很糟糕”),绝不想自曝其丑(“自传只有在披露了某些丢脸之事时才可信”)。他追求的真是一种夸张的逼真,既有写实性,又有文学性,亦真亦幻。他宁愿把他的书当自己的传记。    他的早期作品,本身就是自传或半自传性的东西。《缅甸岁月》(一九三四)是取自他在缅甸当警察的经历。他对英国在印缅地区的统治充满负罪感,因此辞职不干,放弃优厚的薪水,立志当作家。回到英国后,他深入社会底层,当了流浪汉。《巴黎伦敦落魄记》(一九三三)就是写他和流浪汉、乞丐、罪犯、娼妓相处的“赤贫之乐”。《牧师的女儿》(一九三五)和《保持叶兰茂盛》(一九三六)是他在伦敦当中学老师和书店店员时所写,主题是“穷”,大写金钱的压力。最后,他还到英国北部调查煤矿工人的生活,写成《通往威冈码头之路》(一九三七)。他在大英帝国治下的殖民地生活过,在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过,目睹大萧条下的社会贫困,使他从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变成一个社会主义者。起码在感情上,他是个社会主义者。    他的书就是他的传记。这个人很复杂,也很简单。    第一,他不是理论家,只是文学家,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政治文学家。他从不讳言自己的政治立场,宣称自己的文学是纯文学。虽然,在《一九八四》中,他也使用过当下时髦的“做爱解构政治”的手法(“腰部以下的叛逆”),但他绝不把这叫做“纯文学”,像港台的文学评论家那样。通常所谓的“奥威尔风格”就是政治与文学的完美结合。他是凭生活经验和直接感受,用最简洁明快的语言说出大实话的人,并不在乎读者的好恶。这种语言很有穿透力,有所谓“窗玻璃”之誉。    第二,他是左翼,但不是共产党员。左翼派别很多,大致有三种: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有人说他是托派分子,不对;说他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对。他是无党派的社会主义者。要说接近,也是社会民主主义。他是英国独立工党的支持者,是接近工党立场的社会主义者。当时,左翼走红,入党很时髦。特别是法国和意大利,多少大学者、大文学家、大艺术家,纷纷加入共产党。共产党是左翼中流,但左翼不等于共产党。他对追随苏共的左翼,总是冷嘲热讽,是个非常孤立的人。    第三,他只活了四十六岁,生当二十世纪上半叶。第一次世界大战,他还小。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完,一九五○年,他就走了。他是个前冷战时期的人物。真正的冷战,他只看到个头。但他预言了冷战时期。他的影响,生前不如身后。当时的右翼,有普通右翼(如英国的保守党)和极右翼(如德、意法西斯和西班牙的佛朗哥)。他不属于这个阵营。他骂苏联,是骂苏联变质,勾结英国保守党,跟德国和日本示好,背叛本国革命、出卖他国革命(如出卖西班牙革命),不是骂社会主义。    他是左翼,不是右翼,这点毫无疑问。    二、当左翼,不容易    奥威尔的书,是左翼批左翼。左翼批左翼,右翼当然高兴。但他毕竟是左翼。    革命是件高尚的事,也是件残酷的事。鲁迅译过《毁灭》。他早就讲过,革命都是沾血带污。    当左翼,不容易。穷人,没钱,没文化,没有军事训练的政治经验,相当激进,相当暴烈,不怕凶,就怕穷。左翼知识分子相反,最怕最怕,是个人不自由,还有破坏文化(海涅和杰克•伦敦都有这种恐惧)。他们和穷人闹革命,难免格格不入。这是左翼的最大困惑。    历史上的造反起义,经常都是腹背受敌,前怕狼,后怕虎,“杀敌一千,自杀三千”,很多人都死在自己人手里。参加革命,这也是考验。    奥威尔曾向往革命,但革命对他很遥远。在英国这样的国家,在美国这样的国家,远离欧洲大陆,远离真正的革命,要想体会革命,难。    但奥威尔的时代,正是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整个欧洲,到处充满火药味。他还是体验过革命。    西班牙内战是二次大战的序幕,也是欧洲各派政治势力殊死搏斗的缩影。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是死了五十多万人。这是二次大战的彩排。右翼背后有德、意法西斯,左翼背后有苏联,英、美看热闹。这场战争,不仅包括左右翼之间的斗争,也包括左翼内部的斗争。    一九三七年,奥威尔投身西班牙内战,站在共和军一方,同法西斯作战(海明威和白求恩也参加了)。他本以为,战争会带来伟大的社会变革,但结果却是一场悲剧。革命被革命出卖,自己人杀自己人,输掉了这场战争。    当时的左翼,主流是苏共支持的共和派。他想加入国际联队的正规军,被拒绝,因而参加马统工党(POUM)领导下的民兵组织。可怜的奥威尔,他吃过法西斯的枪子,却被当作托派同情者,被苏共下令追杀。为了讨好英、美,马统工党被苏共取缔和追杀。他的很多战友被关被杀,自己是死里逃生。他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一九三八)就是写这一段。    他目睹了左翼杀左翼的残酷场面,体会了自己人背后开枪的滋味。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心理创伤。他没到过苏联,但体会过自己人杀自己人。    我们的前辈,有类似经历。    一九六六年冬,在大别山区,有位解甲归田的老红军跟我讲过鄂豫皖苏区的肃反。我还记得,他是坐在一间黑咕隆咚的老屋中,烧树墩取暖,满屋都是烟,什么都看不清。我第一次听说,那么多的革命者都是死在革命的刀下。    这两年,我到湖北监利县和洪湖市跑过,调查湘鄂西苏区的四次肃反。我到过当年杀害红军将士的地点,参观过当地的博物馆。展馆中陈放着地下出土的遗物:纽扣、绳索、手铐和银元。那里有长长的烈士名单:段德昌、段玉林、王鹤、王一鸣、孙德清、旷继勋、柳直荀、李剑如……红六军和红三军的将领,几乎所有,全被夏曦他们杀掉了(旷继勋是在长征途中被张国焘杀害)。    在洪湖市的瞿家湾,我看到了段德昌的烈士证。他是洪湖苏区的创始人,却惨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证书是一九五二年八月三日毛泽东签发,“中央字零零零壹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烈士证:    查段德昌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    “革命”加在“烈士”前面,二字很沉重。    三、革命的悲剧    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年,奥威尔在摩洛哥养病,写成《上来透口气》。他很压抑,怀念过去(童年时代的英国),不满现在,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对未来充满恐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九三九——一九四五),是当时的“三国演义”。英美、苏联和德国是世界的三极,就像中国的抗战,国民党、共产党和日本,也是三极。三极变两极,都是敌人之中选朋友。这就是政治。    奥威尔的选择是什么?    最初,奥威尔是个和平主义者,不希望英、德交战,然而,战争一爆发,他立刻成了一个爱国主义者,反抗纳粹没商量。    战争期间,奥威尔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东方部工作,服务于英国的战时宣传。这期间,他写过不少评论和随笔。有人说,他的文章比书更漂亮。战争结束前,一九四三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四年二月,他写了《动物农场》。    这本书,说出了作者最深的忧虑。    奥威尔相信,自由资本主义已经到了末日,但法西斯主义不是出路,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出路。他害怕,德国战败后,左翼风潮席卷欧洲,苏联模式将控制世界。尽管很多左翼人士认为,他不应该在苏军攻克柏林取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时刻出版此书(此书出版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德国投降在一九四五年五月);英国有战时的媒体管制,他们顾及与苏联的同盟关系,也给他施压。但他却说,恰恰是这一时刻,他要警告大家。    作者的寓言,为我们揭露了苏联变质的全过程。    这一过程是围绕着“七戒”的改变。    什么是“七戒”?请看小说第二章:    一曰“凡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二曰“凡用四条腿走路或者有翅膀的都是朋友”,三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穿衣裳”,四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睡床铺”,五曰“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六曰“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七曰“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头两条,很关键。动物中的傻瓜,背不下这两条,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最后,这两条被修正成“四条腿好,两条腿更好”(第十章)。    第三至第五条,动物为了防止部分动物搞特殊化,宁肯拒绝人类的遗产。但奶牛的乳房涨了、树上的苹果熟了怎么办?总得有人吃喝。猪不但霸占了牛奶和苹果,还搬进琼斯的豪宅,睡在琼斯的床上,穿琼斯夫妇留下的衣裳,甚至在留给动物老同志养老的专用牧地上种大麦,准备酿酒,还到人类的农场买酒,自个儿偷着喝。他们把第四条改成“任何动物不许在铺被单的床上睡觉”(第六章),把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过量”(第八章)。    第六条,禁止动物杀害动物,也被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第八章)。    第七条,所有动物平等,也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第十章)。    小说开头,老少校说,人类剥削动物,压迫动物,不合理,动物要翻身,造反是唯一出路。他的说法很合理。    但问题是,他们赶走人类,人类的遗产将如何处置?如果同人决裂,岂不是又回到了畜牲?如果同自己决裂,又由谁来当畜牲(不管本国,还是他国,总得有人当畜牲)?    所以造反的结果是,只有一部分动物先富起来。革命把猪变成人,其他动物还是过着悲惨的生活。    读《动物农场》,要看一头一尾,特别是结尾。    答案很清楚,这是悲剧。    四、奥威尔的恐惧    《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是什么关系?附带说一下。    《一九八四》是《动物农场》的续作。“一九八四”是把一九四八年的“四八”倒过来读,即从我出生那一年,展望三四十年后的情景。他所预言的时代恰恰就是我们这一代人亲身经历的时代,即所谓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欧美是围剿的一方,苏联、中国是被围剿的一方。    很多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读这本书,都会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联想,觉得这就是早期的《古拉格群岛》。他们更喜欢《一九八四》,以为此书后出,更能代表奥威尔的思想,故事还是讽刺苏联,这个理解并不对。    很多奥威尔的评论家都认为,从文学角度讲,此书不如《动物农场》。奥威尔本人也承认,过度渲染折磨场景,是此书缺点。    一九八四》分三部分,从真理部到旧货铺到友爱部,写的是无奈——做爱——出卖。我印象最深是第二部的最后一章。这章的短歌,非常感伤,掩卷遐思,总是盘旋在心头。    事实上,奥威尔的恐惧是从《动物农场》发端,问题集中在动物农场。《一九八四》只是其恐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放大。他的害怕,当然和苏联有关,但故事的场景却不在苏联,而在英国。他害怕的是苏联模式席卷欧美,英国工党和其他社会主义政党也染上这种病,引起整个欧洲乃至全球的极权化(即右翼所谓的“赤化”),他的祖国也不能幸免。    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采用的不是寓言,而是预言(很多作家都想象过未来的强权社会,如杰克•伦敦的《铁蹄》,奥威尔只是其中之一),恐怖气氛很突出,读起来令人压抑。《动物农场》是写苏联,《一九八四》是写英国和以英国为叙事中心的整个世界。    故事把一九八四至一九九四年的世界分成三个超级大国——欧亚国、大洋国和东亚国。欧亚国是俄国(苏联)吞并欧洲的结果,范围是欧亚大陆的整个北部,一九八四年时已经存在。与它并存的大洋国是美国吞并英国和大英帝国殖民地的结果,范围是南北美、英伦三岛、大洋洲和南部非洲。东亚国是“又经过十年混战以后出现的”,比前两个超级大国要晚十年,范围是中国、日本、蒙古和东南亚。北非、西亚、中亚和南亚是争夺地带。    这三个国家,都有核武器,拉一派打一派,彼此冲突不断,但并不真打,只是成心折磨这个可怜的世界。这是写什么?这是写冷战。    奥威尔笔下的大洋国,是由“英社”(Ingsoc,意思是“英格兰社会主义”)控制的极权国家。它的权力机构下设四个部:真理部管宣传,仁爱部管司法,和平部管军事,富足部管经济。党的口号全是指鹿为马: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    这个社会是金字塔结构,顶端坐着的是老大哥(Big Brother,简称BB,不可理解为我们常说的“苏联老大哥”),老大哥下面是核心党,核心党下面是外围党,外围党下面是无产者。    原书说,上等人(核心党)也可能被中等人(外围党)赶走,中等人有可能变成“新的上等人”,但受苦的永远是下等人。作者是站在下等人一边。    他批判大国之间的冷战(“战争即和平”),批判种族歧视、等级特权和不平等(“自由即奴役”),批判用谎言篡改历史(“无知即力量”)。他不相信“党”,无论是核心党,还是外围党,但他相信“未来属于无产者”,“希望在无产者身上”。“无产者”的概念,是他的道义所在——尽管在他死后,英国的“无产者”已经面目全非,对其他国家的人民来说,他们也成了“上等人”,战争与革命,工业与污染,动乱与贫穷,全都送到了落后地区,但“下等人”的概念,还是到处存在。    即使在《一九八四》中,奥威尔反对的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他痛恨的伪社会主义。    “他们说时间能治愈一切创伤 / 他们说你总能把它忘得精光 / 但是这些年来的笑容和泪痕 / 却仍使我心痛像刀割一样。”    “鸟儿歌唱,无产者歌唱,但党却不歌唱。”    在奥威尔的感伤词句中,我们看到的是“那个结实的不可打垮的身影”——在全世界各地。    “他们的觉醒终有一天会来到。可能要等一千年。”    难道我们还没有读出他心中的“社会主义”吗?    奥威尔的预言,有些是对的,比如美、苏称霸的两极世界,还有年代稍晚的东亚崛起(他在世时已略见端倪),但有些并不如此,比如苏联吞并欧洲,英、美成为苏联式的国家。他说,他并不相信,小说中的社会一定会到来;这部小说的地点放在英国,只是为了强调英语民族并不先天优越,同样可能面临极权主义的威胁。    大洋国家究竟像谁?左翼、右翼有争论,有趣的是,很多左翼都认为,这明明就是自己的国家。更何况,先富的“上等人”欺负后富的“下等人”,还是以富国为源头。    这里有趣的是,故事反复提到“电屏”,也就是老大哥监视整个社会的那个无所不在的设备。这个发明,现在使用很普遍。监视器、摄像头,哪儿哪儿都安——除了厕所(有人甚至提议,特殊情况也可安,比如有人在厕所里交换毒品,经公安部门批准),特别是在“自由世界”,特别是在反恐战争愈演愈烈的现在。    学者多已指出,奥威尔是把他在BBC的工作经历写进了这部小说。他很清楚,战争宣传总是充满谎言(后来的冷战也不例外),他想讲真话。故事中的真理部,原型是什么?很多读者想不到,其实就是BBC的东方部。那是一个蜂窝式的办公场所。BBC的名称本身,也使我联想,它就是老大哥(BB)的公司(C)。    福柯曾把“监视”当做“规训”(社会对人的强制驯化)的一环。老板监视员工,校长监视教员,警察监视犯罪分子嫌疑人,“电屏”很有用。反过来,不可能。反恐提高了“电屏”的地位。    工程,可以用直升机监视。天上还有卫星,可以监视一切。有人吹,卫星可以看见地面上的一张的报纸。还有臭名昭著的麦卡锡时代,那时的窃听,也转回来了。对恐怖分子可不可以拷打,也被布什拿出来讨论(其实已经用了,据说“很有用”)。    说起办公室,我会想起托夫勒。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单位组织大家学《第三次浪潮》。老托说,革命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变成古董。我们已进入信息时代,技术万能。不但革命不可能,就连足球也将消亡,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全都散伙。当时,有个朋友办了份报纸。我问他,你们的办公地点在哪里?他说,哎呀!你真老土,连这都不知道,人家托夫勒说了,有了电脑,就不用上班。现在怎么样?电脑倒是有了,更得上班。都不上班,老板怎么当?    即使民主社会,民主也不是至高无上。国家,上有上帝,下有老板。老板可以世袭,有如君王。    打卡,格子间加电脑,这是标准的办公场所。    我们是这样“走向未来”(当时有套丛书叫这个名)。    五、创作灵感:小孩和马    一九四七年三月,奥威尔为《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写了个序言。他向俄语读者讲了自己的经历,讲了自己的政治立场,讲了此书的创作缘起。    第一,他说,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这不是出于什么理论上的考虑,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于对被压迫人民的同情。他是目睹了缅甸的殖民地生活才痛恨帝国主义,目睹了英国北部矿工的困苦无告才拥护社会主义。当时,他还没有明确的政治观点。    第二,他说,他反对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西班牙内战中是被苏共当托派分子追杀,很多朋友被关押和枪决,罪名是与法西斯主义者共谋。这一大搜捕与苏联国内的大清洗是同时发生,是大清洗的补充。当时,苏共是左翼中流,很多知识分子都相信苏共的谎言,他认为,作为幸存者,他必须揭露这些谎言。    第三,他说,他从没有去过俄罗斯,他对苏联的了解是通过书报的介绍,仅仅是个旁观者。“即使我有这力量,我也不想干涉苏联内部事务:我不会仅仅因为斯大林和他的同事的野蛮和不民主的手段而谴责他们,很有可能,即使有最好的用心,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他们恐怕也只能如此行事”(最后这段话,值得玩味)。    奥威尔说,“在过去十年中,我一直坚信,如果我们要振兴社会主义运动,打破苏联神话是必要的。”他从西班牙回到英国,一直想用一个故事来实现这一目的。有一天,在他居住的乡间(沃灵顿),他“看到一个男孩,大概十岁,赶着一匹拉车的大马在一条狭窄的小道上走,那匹马一想转弯,那孩子就用鞭子抽它,这使我想起,如果这结牲口知道它们自己的力量,我们就无法控制它们,人类剥削牲口就像富人剥削无产阶级一样。    很多年前,我也想过这类问题,买过点讲动物的书,想写《畜牲人类学》。我觉得,古今统治术,全靠驯化——人类驯化人类。基于生物学原理的奴隶制和种姓制,并不纯粹是古代的事情。正如共产主义可以回溯到原始社会,整个人类文明也可追到奴隶制。从此,人和人的差别,要比人和动物的差别还大。这是真正的分岔口(美洲,晚到十九世纪末才废奴。印度,至今仍有种姓)。   《动物农场》是以动物与人类决裂始,动物与人类和解终。在这篇序言的结尾,奥威尔特别指出:“许多读者在读完本书之后可能有这样的印象:它以猪和人的完全修好收场。这不是我的原意;相反,我原来是要在一种很不谐和的高音符上结束,因为我是在德黑兰会议以后马上写的,大家都认为该会议为苏联和西方建立了可能范围内最好的关系。我个人并不认为这种良好关系会维持很久,而事实证明,我没有错到哪里去……”   在奥威尔的笔下,“和解”并不是好词。    二次大战前,苏联为了向英、美示好,宁肯放弃西班牙革命;为了自身的安全,也曾修好德、日。二次大战后,苏联和英、美瓜分世界,也与它的安全战略有关。    这些都受到奥威尔的谴责,让他觉得,和帝国主义没两样。    但是,如果我们从苏联的角度考虑一下,苏联不这么办,又有什么选择?    弱肉强食:强才欺人,不强被人欺,是列强的游戏规则。    不被人欺,也不欺负人,难。    六、矛盾的奥威尔    很多左派,都是叶公好龙,既盼望革命又害怕革命,既同情受压迫的劳苦大众,又害怕他们的愚昧和暴烈。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政治环境,往往都是“洪桐县里无好人”。    上面说过,奥威尔生活的时代,有三股政治势力,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落实到国家,就是英美、德国和苏联。它们都是互相利用,互相拆台,握手翻脸随时来。    反对决定立场:有些人,因为苏联发生了斯大林的清洗,宁肯和法西斯主义合作;有些人,因为害怕法西斯主义暴政,也不去谴责苏联的不义。只有奥威尔说,他都反对。    奥威尔的早年,一九二二至一九三七年,主要是痛恨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特别是大英帝国的殖民主义。一九三七年,他参加西班牙内战,回国后为英国广播电台服务,则是反抗法西斯主义。一九四五年,同盟国的反法西斯战争即将结束,他又害怕极权主义会控制世界。    他是个“三反分子”,什么都反。但他所反,互相都反,主要矛盾里面有主要矛盾方面,你到底以哪个为主?毋庸讳言,奥威尔的晚年,他的心病,主要是苏联的极权主义,确切地说,是斯大林主义。    斯大林主义吓跑了西方的左翼。    奥威尔辞世前,曾出过一个“黑名单事件”。他有一位女友,西莉娅•佩吉,在英国外交部的情报研究处(IRD)工作。这个部门设立于一九四八年,目标是全球性的反苏反共宣传。一九四九年三月,情报研究处派西莉娅看望奥威尔,想请他为他们写东西或推荐他人写东西。他有个笔记本,上面有一百三十五个人的名字,包括演员、记者和作家。他向西莉娅提供了其中的三十五个人(其中有卓别林、萧伯纳等人),说明哪些人是共产党的同路人或支持者,“不应被委以宣传之任”。一九九一年,这个名单被部分公布,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指责他是告密者,也有人替他辩解,说他只是不同意请这些人写东西,并没有叫当局抓这些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奥威尔的天平毕竟是倾向于英、美,他很难掩饰自己对苏共的恐惧。这是后来左翼纷纷向右转的原因(注意:现在的西方左翼,在很多问题上比右翼还右)。    在《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的序言中,他把苏联和英国做了对比。他说:    英国并不是完全民主的。它也是个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着极大的阶级特权和(即使在现在,在一场可能使人人平等的战争之后)极大的贫富悬殊。但是尽管如此,它还是一个人民生活了好几百年而没有发生内战的国家,法律相对来说是公正的,官方的新闻和统计数字可以几乎一概信任,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持有和发表少数派意见并不会带来生命的危险。在这样的气氛中,像集中营、大规模强制迁移、未经审判就逮捕、新闻检查等事情,普通人是没有真正了解的……    奥威尔是个社会主义者,但在他的价值体系中,自由和民主压倒了一切。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他是个民主社会主义者。    他反对法西斯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他反对极权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自由民主是欧洲走出中世纪反教权、反君权的产物,这是西方主流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主义的历史遗产。苏联抛弃这份遗产,他无法接受。    那么,他又怎样区别于他反对的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呢?    这才是问题所在。          李零:读《动物农场》(三)      我们都是靠抢劫亚洲苦力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中间那些"开明的"人都认为这些苦力应该得到解放,但是我们的生活水准,因之也是我们的"开明",却要求这种抢劫继续下去。    (奥威尔:《鲁德亚德•吉卜林》)   冷战时期,曾让太多人感到绝望,特别是夹处于美、苏之间的欧洲人。比如英国的"愤青"(愤怒的青年)愤什么?就是二次大战的"英雄"还霸占着这个世界。   (奥斯本:《愤怒的回顾》)。   现在,老一代的"英雄"差不多都已离去。他们留下的遗产是什么?一是战争,二是革命。它们的变奏,构成了《动物农场》的主题。      一、必也正名乎?   奥威尔的书,《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共同主题是批判极权主义。什么叫极权主义?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在西方的政治词汇中,有两组词,黑白分明,最能体现西方的价值观:   (一)好词   一)freedom(自由),和下面的词是同义词。只不过,liberty是借自法语,freedom才是英语本身的说法。   二)liberty(自由),有"解放"之义,我们常说的"解放",其实就是"自由"。美国的"自由女神"是"解放女神"。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其中的"自由"(liberté)就是相当这个词。一般说,摆脱奴役才有自由,自由是解放的结果,但英美革命的继承人却喜欢说,解放是自由的结果——守法即自由,没有规矩的自由是不自由。     三)equality(平等),主要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平等"(egal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礼记•礼运》的"大同"、《墨子•尚同》的"同",庶几近之。   四)fraternity(博爱),意思是手足之情、兄弟之情。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博爱"(fratern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孔子弟子子夏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庶几近之。     五)democracy(民主),是希腊老词,本义是人民统治。欧洲政体,古典时代是分为三类六种:君主制(monarchy)和僭主制(tyranny)是一人统治,贵族制(aristocracy)和寡头制(oligarchy)是少数统治,共和制(republic)和民主制(democracy)是多数统治。亚里士多德说,这三组词,都是前边好,后边坏:君主制最好,贵族制其次、共和制又其次;民主制是暴民政治,寡头制和僭主制是暴君政治,都不好。可是现代政体,流行的却是民主制。即使君主立宪,也是虚君共和,有没有君主无所谓,关键是不能没有议会。 ( http://www.tecn.cn )   (二)坏词   一) autocracy(独裁),是从autocrat来的。autocrat是独裁者(auto是自己,crat是统治)。我国帝王,称孤道寡,唯我独尊,西周时期,叫"余一人",最像这个词。这种一人说了算的统治者,在我国,那是司空见惯,并不都叫暴君。中国的暴君,那得"独"到一意孤行、谁劝都不听、随便杀人、近乎虐待狂的分儿上。如武王伐纣,把纣叫"独夫",就是这种暴君。 ( http://www.tecn.cn )   二)dictatorship(独裁),来源于dictator。dictator,本来是罗马共和国的民选执政官,通常有两名,罗马帝国的皇帝就是从大权独揽的执政官发展而来,后来引申为"独裁者"。卓别林的《大独裁者》(The Great Dictator),就是用这个词指希特勒。过去,我们常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独裁"。马、恩和列宁认为,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必须如此。专政是过渡手段,下一段才是社会主义。 ( http://www.tecn.cn )    三)despotism(专制主义),despot是暴君。暴君哪儿都有,没什么新鲜。比如希腊的僭主,还有某些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和尼禄),就是西人常说的暴君。他们的传统是小国传统,对暴君很敏感。我国,秦以后的皇帝,以武力取天下,没有贵族出身,有点像僭主。春秋的赵简子和陈成子,汉魏的王莽和曹操,权力很大,也像僭主,但我们不叫暴君,只叫"乱臣贼子"或"乱世奸雄"。 ( http://www.tecn.cn )   四)absolutism(绝对主义,或绝对君主制),学者多把这个词翻成"专制主义",如中文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就这么翻。我国常说的"专制主义",是个没有历史概念的混沌。其实,absolutism这个词,和despotism还不完全一样,它是专指资本主义前夜,高度集权的君主制。这种君主制,是和等级君主制相对,是和权力分散的封建制相对。它在欧洲,兴起和衰亡,时间不一样,主要在十六至十九世纪这一段(俄国拖到一九一七年)。如法国的路易十四、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俄国的彼得大帝,都属于这类君主。欧洲各国,绝对主义越发达,革命越激烈,法国和俄国就是如此。     absolute的意思是绝对的。法王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就是这种绝对主义。最近,刘北成、龚晓庄翻译了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谱系》(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一年版),就是介绍这类国家。 ( 五)totalitarianism(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才创造的新词。极权概念的发明者是意大利哲学家秦梯利(Giovanni )   Gentile,或译金梯利,一九四四年被意大利共产党杀掉)。上世纪二十年代,极权的概念经墨索里尼宣传,广为人知。这个词是法西斯主义的代名词。    total的意思是全面的或总体的。它强调的是党国至上、集体主义、绝对服从和军事化。totalitarian是全面控制社会的大独裁者。它的特点是全面控制:全面控制社会,全面控制个人,比传统的专制主义和绝对主义更加专制,董乐山主张译为"全面权力主义"。汉娜•阿伦特有《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九五一),三联书店已经出了译本。       二、层层剥笋   上面的好词,全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欧洲革命的遗产;坏词,除极权主义晚出,全是前资本主义概念。它们彼此相反,有如尧、舜与桀、纣。    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小国传统。世界各大文明,早期都有这一段。   西方人讲民主,老爱搬希腊城邦。其实,希腊的民主自由是建立在侵略和奴役之上。   希腊依山傍海,利于海外贸易,利于海外扩张,玉帛女子,可从外边抢,像骑马民族一样。他们的城邦全是小国,去古未远,古风犹存,还保留民主制。但即使希腊,也有六种政体,不光民主制。古希腊,一堆小国,松散联合,居然打败比他们强大的波斯帝国,很让欧洲人自豪。亚历山大征波斯,横跨欧亚,建立庞大帝国,犹"小邦周克大邑商",是希腊的顶峰,西人特爱吹,叫"希腊化时期"。但他一死,土崩瓦解。   同样,罗马早期也有民主制。他们摆脱共和,走向帝国,也是顺理成章。罗马帝国,后来居上,更庞大,更发达,但即使走向帝国,也还保留城市自治,国家依然很松散,难以控制各地的反叛和阻挡北方蛮族的入侵。    中世纪南下的蛮族,类似我国的匈奴、鲜卑,本来也很民主。他们的入侵,也是"小邦周克大邑商"。庞大的罗马帝国,让他们一冲,也土崩瓦解。他们的占领,不像我们的西周封建,是归同一个王来领导,更像五胡十六国。今天的欧洲,小国林立,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就是承受这份遗产。    欧洲,大地域国家不发达,小国寡民的记忆特别深。即便现代大国,也多半是靠海外殖民复制的联合体,很像城邦自治的古典时代。文艺复兴,他们是"爸爸不亲爷爷亲",宁肯认同希腊、罗马,好像特民主。但他们也热衷过专制,不止一次。   欧洲走出中世纪,一度提倡专制:抬君权,压教权,抬专制,压封建。十八世纪,他们还羡慕过我们的专制。   当然,这种专制,早已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专制,而是上面说的绝对主义。好听的说法是"开明专制"。绝对君主制取代等级君主制,权力太大,威胁市民社会,引起反弹,才有后来的革命,申民权,抑君权,再掉过头来反专制。    他们是反封建在前,反专制在后,专制是封建的对立面。   欧洲的君主制,上有教权(宗教大一统),下有封建(国家多元化),王是小王,帝非常制。他们的帝,源出罗马,拉丁系的国家叫皇帝(imperator,原义是得胜的将军),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叫恺撒(caesar)。查理曼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和沙俄帝国,是欧洲的三大帝国,帝号多出罗马,一般要由教皇封。法西斯主义源出意大利和德国,这不是偶然。意大利的前身是古罗马,德国的前身是神圣罗马帝国。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一种插着战斧的笞棒)是复罗马之古,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也是继承神圣罗马帝国。他们都是托梦于罗马。罗马是帝制的象征。    西方民主,是专制的对立面。但现代民主,中间隔着中世纪,并不来自希腊。它是欧洲革命的产物(西方有一种说法,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如果是这样,民主只有六十多岁了)。民主革命的理想是破旧立新,革命的结果是折中新旧。    革命,是个意向纷纭的怪物,民主也是如此。革命,既有王冠落地,也有王权复辟。民主,也是既有英国立宪传统和洛克的影响,也有法国启蒙运动和卢梭的影响。民权挑战君权和教权,结果往往是三权妥协。革命后的欧洲,不但教皇还在,九个国家还保留了王室。    极权主义不是欧洲历史上的专制主义,而是个非常现代的概念。   法西斯主义是一次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产物。当时的欧洲,很不景气,到处弥漫着对民主和进步的绝望,权力意志的鼓吹甚嚣尘上。大家希望,强者出面,收拾乱局,哪怕权力大一点。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的概念,不但和罗马无关,跟中世纪也没什么关系。    极权主义是意大利法西斯的发明,纯属右翼概念,所有左翼都反对。但右翼骂左翼,也用这个词。社会主义好一点,至少可以和民主挂在一起,欧洲左翼政党,很多都是讲社会民主的党,甚至还是执政党。共产主义就不行。他们说,苏联的社会主义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一样,也是党国至上,暴君加暴民,这样的社会主义是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是典型的西方话语。帝国主义瓜分世界,大局已定,所有国家,站队画线,壁垒分明,维持的叫民主国家,反对的叫极权国家(现在指共产主义)或民族主义国家(现在多以恐怖主义称之)。绝大多数国家,欧美和日本以外的国家,都属于后两类。这种划分很霸道。    可惜的是,奥威尔无法区别于上述话语。对左翼来说,这是难逃的困境。   奥威尔说,他天生憎恨权威,但权威反不掉(参看恩格斯:《论权威》)。暴君对他,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他的噩梦分两种,一种是法西斯主义,一种是斯大林主义。他把两种都叫极权主义。我们只有理解当时的气氛,才能理解他的恐惧。当时的世界太野蛮——反对野蛮的,同样很野蛮。   社会主义苏联和法西斯德国,一左一右,都挑战过世界格局。它们都是帝国主义战争的产物:一次大战,德国战败,备尝屈辱;俄国革命,强敌环伺,也被围困。它们有同样的创伤,同样的困境。贫困和战争,扭曲了这两个国家,二者颇具对称性。可是,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正在格局本身。    凡尔赛和约,埋下二次大战的种子;雅尔塔协议,也是冷战的根源。在这种格局下,苏联的一切都是围绕安全转,对内对外,造成种种问题,很多战略考虑,都被帝国主义化。这是革命的不幸。但只有站在格局的立场你才会说,它和法西斯德国是一家。    我们不要忘记,法西斯德国是最最反共的国家。他们和英、美的矛盾是由"瓜分"而引起,在"反共大业,同仇敌忾"上,他们和英、美是一家。   苏联的卫国战争,写进《动物农场》,叫"风车战役"。我们都还记得,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是真正的一伙。当弗里德利克悍然攻打动物农场时,皮尔京顿说"活该",他希望的是,弗里德利克替他消灭动物农场。   奥威尔绝不会同意,弗里德利克和动物农场是同一拨儿。这就像西班牙内战,他虽痛诋左翼,恨其自相残杀,但绝不会分不清左右翼。   他说,"这法西斯主义总得有人制止它"。为了抵抗德国,苏联人民付出了最大牺牲(不光死人,还有制度上的牺牲)。   我们不能把苏联红军和德国法西斯混为一谈,就像我们不能把八路军和日本鬼子混为一谈。      三、说"东方专制主义"     西方和东方的对立可以追溯到欧洲的古典时代。笼统的"东方"是由笼统的"西方"制造。"普世价值"是基督教话语。  早在古典时代,欧洲人就有一种说法,希腊人和罗马人是"文明人",他们的北边,他们的东边,都是"野蛮人"。中世纪,北欧和南欧成为同一个基督教世界,但异教的东方还是属于"野蛮人"的世界。   古典作家说,西方特民主,东方特专制;欧洲人酷爱自由,亚洲人奴性十足。他们说的西方是希腊城邦,东方是波斯帝国。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偏见。   最近,美国拍了"样板戏",《亚历山大》、《三百壮士》,就是再现这种偏见。亚述、巴比伦(现在的伊拉克)是最伟大的文明。波斯(现在的伊朗)继承了这两个文明,包括他们的地盘。它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行政效率很高的大地域国家,所有考古发现和文献史料都证明,希腊比不了。古典作家嘲笑波斯,正如由余入秦嘲笑秦,自豪的不过是戎狄的蛮风。    换位思考,亚历山大征波斯,其实也是蛮族入侵。欧洲历史,从西到东,从北到南,总是落后征服先进,后来的罗马,后来的日耳曼,都是如此。   古代东方有很多大国,没错。这些大国很专制,也没错。但很长时间里,欧洲历史学家对这些文明古国,少所见,多所怪,以为只有他们的小国寡民才叫文明,以为只有他们的松散联合才叫文明,这是颠倒黑白。   近代欧洲,他们的地理知识有长进,但文化偏见没有变。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欧洲历史学家沿袭了古典时代的偏见。他们把西方炮舰所及的整个东方,从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到印度的莫卧儿帝国,从古老的波斯到古老的中国,全都装进同一概念。这一概念就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十足的历史混沌,它是一堆既模糊又混乱的印象:土地国有制和村社组织,大河灌溉和水利社会,绝对专制和普遍奴隶制,没有法律,没有贵族,还有早熟、停滞等等。   黑格尔使用了这类概念。他把整个东方,叫做"暴政的舞台"。   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也使用了这一概念,虽然他更关心的并不是"暴政"。   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正式提出是在《经济学手稿》(一八五七——一八五八)中。但这一概念,在他第一次讲唯物史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中就已存在。对比二书,我们不难发现,他当年使用的"部落所有制"一词,就是相当这一概念。他把"部落所有制"(相当亚细亚)排在"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相当希腊、罗马)、"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相当日耳曼)之前。在他眼里,这种形态更古老。所以,他还保留了黑格尔爱用的"儿童"一词——和欧洲相比,我们只是早产的小儿!    今天,我们都已知道,"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陈旧过时的概念,既不能概括东方各国的共性,也不能反映东方各国的差异,很多"特点"似是而非,很多"特点"不能成立。这一概念,经过近百年的研究,"日凿一窍混沌死",已经寿终正寝。   专制主义只是东方的特点吗?并不是。东方,很多国家,早就是大地域国家。这不能叫野蛮,只能叫文明。更何况,西方大国有专制,东方小国有民主,双方都是既有民主,也有专制。西方民主、东方专制的历史虚构是不能成立的。   我国近代反专制,说我们反对的是"封建专制主义",这是误用西方的概念。   我的朋友,刘北成先生,他是治欧洲思想史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就提出,人家欧洲,"专制"的反面是"封建",这两个词怎么可以搁一块儿?最近,他再申此论(见他为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写的中译者序言),讲得更清楚,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它要反的是"绝对主义"而不是"专制主义",更不是"封建主义"。过去,我们把absolutism译为"专制主义"已经不太合适,理解成"封建专制主义"就更加荒唐。    研究中国历史,同期比较很危险。我们要知道,中国和欧洲,从起点上就很不同,它们在时间上有很大错位。   第一,中国从很早就是大地域国家,君主制很发达。早期民主制,很难查考,没有,不必找。要找,只能到蛮荒之地。蛮夷列传诸蕃志,汉族以外的地区倒是有。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好像很重视民,但这是"事后诸葛亮",越是大讲"民贵君轻",越是说明民太轻。现代民主制,不管资本主义代议制,还是社会主义代议制,都是外来。两千多年来,在我们的历史记忆里,中国只有君主制,没有民主制。    第二,中国从很早就是中央集权的大帝国。这种大一统,两千多年不变,每个王朝都是二三百年的连续体,和欧洲对比很强烈。西周时期,我们也有封建,但不同于欧洲封建。朝代和朝代之间,有异族征服,异族多被汉族同化,接受的是汉族制度,也不一样。中国有专制可反,无封建可反。   第三,我国的帝制,从一开始,皇帝就有绝对权力。他把不同宗教、不同语言的众多民族(ethnic groups)纳入同一个版图,类似现代的民族国家(nation)。政教分离,宗教被国家控制,国家大一统,宗教多元化,也类似宗教改革后的欧洲国家。这样的国家,有君权可反,无教权可反。   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亚历山大的帝国和罗马帝国没法比,中古时期的帝国也没法比。它更像欧洲历史上的绝对君主制。欧洲绝对主义,高峰是十八世纪。难怪当时,欧洲各国,群拜康、乾为榜样。这段蜜月期,很让国人自豪,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随着他们崛起,我们衰落,反被他们骂,就连老学生日本都骂(日本的现代化是个例外,它是从封建制直接进入现代国家,欧美特喜欢)。   近代中国是在骂声中长大。别人骂,我们自己也骂。   我还记得,"文革"后,中国的志士仁人痛感中国落后,对"封建专制主义"曾力加挞伐。他们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极权主义等同于绝对主义,把绝对主义等同于历史上的暴君,老是分不清古代和现在,放着眼前说天边。当时的大家,真是骂昏了头,明明是眼跟前儿的事,什么都赖秦始皇。现在倒好,自从有了盛世感,康、乾又成香饽饽,大家特别健忘。    长期以来,"专制一锅粥","民主一锅粥",占据了所有人的头脑。特别是,他们对西方的民主神话深信不疑,还以为专制主义是中国特有的传统。   这个酒劲儿应该醒醒了。      四、我为革命说几句话      我们这一代是生活在冷战时期。冷战时期,就是奥威尔讲的"和解"。这种"和解",其实是和而不解,就像电影中的场面:两人同时拔出枪,冷枪顶着热脑门,谁也不肯放下。    冷战的结局是什么?是同时开枪,同归于尽?还是同时扔掉枪,实现全面和解?是一方扔掉枪,被对方打死或束手就擒?还是拿枪的逼扔枪的重新捡起,继续玩前面的游戏?    目前我们看到的,不是前两种,而是后两种。   这个时期,现在叫"后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是和而不解,后冷战时期是解而不和。后冷战是冷战的延续,我们只是看见个头。   革命正在被遗忘,就像拳击手死后的动物农场,变成荒诞的故事。今天重读奥威尔,我想为革命说几句话。   (一)革命是逼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阿伦特说,战争是老词,革命是新概念(《论革命》)。"革命"曾经是个神圣的字眼儿,不仅是二十世纪,也是十七至十九世纪。    回首二十世纪,前后两半,对比很强烈:上一半,世界只发生过两件大事,两次大战逼出两次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左翼风靡世界;下一半,是冷战改变世界,世界告别革命,右翼卷土重来。   有人说,革命不合法。我很奇怪,革命还有什么合法?   谭嗣同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有之,请自嗣同始"。   (二)战争与革命有不解之缘。   阿伦特说,"迄今为止,战争与革命决定了二十世纪的面貌"(《论革命》)。革命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她说对了。尽管,她关注的是两者都使用暴力,暴力给人类造成太多灾难,让她感受不自由,莫大痛苦(她是德籍犹太人,避祸逃美,思考原点是反犹主义)。    战争是资本主义的DNA。西方的军事传统,不但有五百年的一贯逻辑,还保留了古典时代的野蛮(穷兵黩武,奴隶比例最高)。这是他们的祖坟。   革命是战争的解毒剂——虽然革命也有毒,它们都沾血带污。   抗日战争,国际国内,各种政治势力在中国斗法,缠绕纠结,纷纷纭纭,绝非书生所能解,但抗日战争成就了中国革命,这点毫无问题。    (三)要骂革命,先骂战争。   近五百年的西方战争史,绝对是一部罪恶史。原罪可以原到最初的殖民战争,基本方式不变,基本逻辑不变,特点就是霸道(参看拙作:《读〈剑桥战争史〉》)。   战后的美国,打仗成瘾,不打仗不能活(民主、共和两党都打,所有总统都打,除了越战结束后的卡特)。一九九○年到现在,这十八年里,美国一口气打过四场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不到最后一步,大家想不起越南战争(当年,无论左右,谁都反)。   人类的两次世界大战,很多"文明人"都投票支持过本国的帝国主义战争,就像希腊公民,以为战争是民主的延伸(战争与民主有不解之缘),正像奥威尔说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西方人的傲慢和自私,几乎毁掉了这个世界。   这四次战争,没有一个干净。反战是唯一的正义。   (四)中国革命,前仆后继,反专制是一面大旗。   中国历史,专制主义很发达,梦被西方打破,乃有革命。辛亥革命,推翻清朝,走向共和,是反专制;北伐战争,打倒军阀,统一南北,是反专制;抗战胜利,共产党用武力赶走国民党,是反专制;现在提倡民主化,也是反专制。一切都顺理成章。虽然,反和被反,经常具有对称性,我们的反专制,老是用一种专制反对另一种专制,仿佛交叉感染。这是由残酷的环境所决定。    (五)专制是革命的对立面,但革命也会造成专制。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要特别声明,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权利。欧洲革命后,这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因为当时,还有很多复辟活动发生,保守势力也有长期的延续。专制主义,即使在革命成功后,也有很多变种,包括革命的专制主义。   辛亥革命后,中国南北对抗,北方是前清帝制的复辟势力和武夫当国的北洋政府,代表保守势力;南方是国共两党,代表革命势力。由于新旧势力找不到妥协的办法,所有政治势力,全都诉诸武力和强权,被人称为"武化革命"(许倬云)。谁都无法否认,正是因为反专制,不能没有集权,特别是过渡时期。孙中山看得很清楚,中国革命,不能一步到位。在他看来,起码要分三阶段(军政、训政和宪政),头一段就是专制。马克思讲三阶段,头一段也是专制。   革命也会造成专制,有什么奇怪?法国革命革出一个拿破仑,中国革命也革出一个袁世凯,道理一样。陈伯达写过《窃国大盗袁世凯》。袁世凯是历史上的王莽吗?不是。他和蒋介石一样吗?也不一样。当时,很多政客都想推他出来当皇帝。   拿破仑是个复杂人物,他是个"革命皇帝"——革命革出个皇帝,太讽刺。拿破仑的专制,一般叫"波拿巴主义",这就是革命的专制主义。当时,"极权主义"的概念还不存在。    革命的专制主义也要反。   (六)革命是为了什么?   西方革命,有个深入人心的概念,革命是为了自由。阿伦特说,自由才是衡量革命的唯一标准(《论革命》)。她说的革命,太干净,一不能沾暴力,二不能沾专制,这样的革命哪儿找?   现在的世界,革命革伤了,革命革怕了。大家都说,英国革命好,美国革命更好,法国革命糟,俄国革命更糟。美国远离欧洲大陆,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白人畜奴,有人替他们干苦活,独立之后,什么君权教权、阶级矛盾,全都可以绕过去,多好。但这是特例,全世界没有第二家。   阿伦特说,革命不是造反叛乱、以暴易暴,而是秩序的重建:法国革命,无法无天,革命革到不自由,不如美国;美国学英国,光荣革命不流血,先为自由立规矩(与保守势力妥协),所以没有混乱,没有导致新专制。这是先自由,再解放。她甚至从语源上考证,革命的本义就是复辟(《论革命》)。一句话,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才是真革命。    有趣的是,中国的革命之父孙中山说,中国革命是因为自由太多。庄士敦(溥仪的英国老师)闻之,大惑不解(《紫禁城下的黄昏》)。他为什么不解?就是因为有上面的定义。    孙中山说的自由,是清室逊位后,中国面临的权力真空和无政府状态。在他看来,没有权威,不能结束这种混乱局面。我国的革命,用阿伦特的标准衡量,肯定最糟。但即使这样的革命,也是追求新秩序。   (七)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   革命,求自由而得专制,是很多人害怕革命、远离革命的原因。但真正的革命和战争类似。没有高度集权(哪怕是由议会授权),就没有战争。没有高度集权,也没有革命。不流血的革命,就像不流血的战争,好是好,就是太少(认真讲,是根本没有)。    权力集中就一定不好吗?答案似乎很肯定。其实,资本主义国家的战时体制,福利国家的计划体制,社会主义国家的镇压敌对势力,不发达国家的民族主义和权威主义,大部分都与战争和革命有关。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理由。我们不能脱离当时的环境,把所有的集权都搅成一锅粥,统称为极权主义,特别是等同于法西斯主义。   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西方统称为"民族主义",他们的逻辑是,义和团是"民族主义",八国联军才是"国际主义")。虽然在欧洲革命的谱系中,这种革命没有位置,流血太多,代价太大,但统而观之,通而观之,仍然很伟大。这不是国共两党哪一个人的功过问题,而是这个民族的功过问题,整个上一代人的功过问题(功过往往在一块儿,人不是蛋糕,没法拿刀切)。    (八)中国革命,不容诋毁。   当年,参加中国革命的人有个共同体会,让他们刻骨铭心:西方列强一向操纵落后国家的政变和内战(今天也如此,特别是美国)。它们支持的都是"弱国中的强者",认定强者才能代表利益和秩序。这是西方列强的游戏规则。强者经常换,但几乎毫无例外,全是各国的保守势力。   革命的老师并不支持中国革命。   中国革命为什么会"一边倒",道理很简单:北伐,只有苏联支持;抗日,最初也只有苏联支持。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一年,长达四年,英、美都在看热闹。    早在抗战胜利前,美国就已看出国民党的腐败(他们考察过延安,有对比)。战后,机会均等,命运的天平更倾向国民党,但国民党兵败如山倒,自己丢了天下,为什么?    一九五○年,自由主义作家林语堂曾抱怨,"为什么苏俄在亚洲有能干而有效的工具为他们服务,而美国却只有像蒋、李承晚和菲律宾总统这类s.o.b.(狗崽子,son of bitch的缩写)合作?这是本世纪最大的谜团"。   其实,这不是什么谜团。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自由世界"的代理人,他们代表的并不是本国的民主,而是强国在海外的利益。从巴蒂斯塔、吴庭艳到本•拉登和萨达姆,向来如此。我们还没有发现过另一种解读。   二十一世纪,时光逆转,历史倒读,好像什么都可以翻案,但中国革命的案不能翻。   中国革命,不管是谁,不管他们的意识形态如何,所有人的愿望有共同指向,一是摆脱列强瓜分,二是结束四分五裂。先解决挨打,再解决挨饿,其他问题慢慢来。    人民英雄纪念碑还巍然耸立在天安门广场。一百年来,所有为中国革命捐躯的烈士(从秋瑾到江姐)永垂不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17. 钟大丰:中国电影理论
    影视 2010/02/08 | 阅读: 1492
    中国电影理论 《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影卷》词条 钟大丰 电影作为一种传播媒介,是西方现代科学技术发明的产物;但电影艺术作为一种观念形态,还要受到特定文化背景的制约。因此,电影理论无论就其研究对象还是就其本身作为一种观念形态,都和特定的文化背景相关联,这就使得中国电影理论形成了自身的传统和历史。这一传统和历史有以下3个特点:  ① 中国是一个注重实践的民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带上了一种实用理性精神。实用理性精神的影响使中国的电影理论不是发展成为一整套抽象的思辨美学,而是形成一种和批评实践与技巧总结理论相结合的实用美学。  ② 中国人伦理型的文化精神,在文学艺术中形成了“文以载道”的思想传统。这使中国电影理论相对注重电影功能的研究,并且不是停留于抽象的载道功能,而是和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结合起来,成为一种以社会功能为核心的电影本体论。并具体演化为对电影和时代、电影和社会、电影和人民、电影和政治等一系列关系的研究。  ③ 中国传统的理论思维方式侧重于直观整体的把握方式,所以中国电影理论在对电影基本结构的研究上侧重于情节──剧作水平的研究,而不是影像──镜头水平的研究。剧作是中国电影理论本体论的基本出发点。正是在这一水平上,中国传统的电影理论提出了其核心概念“影戏”。这一概念强调电影的戏剧本性,而把“影”看作是完成“戏”的手段。  早期中国电影理论 早期中国电影理论的产生可以1920年第一家电影刊物《影戏杂志》创刊为标志:当时许多有影响的电影创作人员都曾在上面阐述过自己对电影的看法。徐卓呆的《影戏学》(1924)和侯曜的《影戏剧本作法》(1926)是中国最早出版的、有一定理论色彩的专著。由于早期电影创作和文明戏的密切关系,人们在理论上也强调电影和戏剧的联系。周剑云说:“影戏是不开口的戏,是有色无声的戏,是用摄影机照下来的戏。”侯曜说:“影戏是戏剧的一种,凡戏剧所有的价值它都具备。”有的人即使承认电影艺术在形式上有独特性,但仍认为就其本性来说它是戏剧。徐卓呆说:“影戏虽是一种独立的兴行物,然而从表现的艺术看来,无论如何总是戏剧。”  中国早期的影戏理论不强调电影对现实的纪录和复制功能,而强调通过影片故事对作者人生态度的主观表现和对社会的教化作用。郑正秋的“戏剧者,社会教育之实验场,优伶者,社会教育之良师”的主张,洪深的要求影戏“以普及教育表示国风为主旨”的声明,在当时是最有代表性的。其次,影戏理论注重对电影情节──剧作水平的研究。认为“电影的剧本是电影的灵魂”。人们在这一前提下,对电影剧作的选材、 结构、冲突、高潮、语言等不同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要求剧情曲折有趣、耐人寻味,要求保证叙事的“调和”、“流畅”。和情节因素相比,造型因素主要被看作一种 “扶助”的成分。  在20年代的电影理论探讨中,除了占据主导地位的“影戏”理论,还有一些其他主张。例如史东山等人注重电影与美术的联系,强调电影的“视觉美”和“形式美”;田汉则认为电影应“以纯真之态度,借胶片宣泄吾民深切之苦闷”。但这些理论的影响都不及“影戏”理论深远。  1933年,由夏衍等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的电影小组成立。他们在参加编剧创作的同时,亦着手建立新的电影理论批评工作。他们从革命的功利目的出发,要求电影成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舆论工具。他们阐述了电影与时代的关系、电影的阶段性等问题,亦涉及了主题与题材、形式与内容、真实性与倾向性等广泛的文艺理论问题。这些主张超越了抽象的“为人生”和“教化社会”,而把电影放到更广阔、更严峻的社会现实中,奠定了中国电影理论进步的现实主义思想传统的基础。另外,对苏联电影理论的介绍也给中国电影理论带来了新鲜血液。这种介绍是从 1928年洪深翻译С.爱森斯坦等人关于有声电影未来的宣言开始的。1930年,刘呐鸥撰文介绍苏联的蒙太奇学派和电影眼睛派、欧洲的先锋派等理论观点。在这些理论中,最为中国影人所熟悉和乐于接受的是В.И.普多夫金的叙事蒙太奇理论。他的《电影脚本论》、《电影导演论》、《电影表演论》等先后被夏衍、郑伯奇、陈鲤庭等人译出,影响广泛。洪深此时则撰写了《电影术语辞典》、《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电影戏剧表演术》等专著和论文,其他人亦有《电影导演论》、《电影摄影论》等相继问世。  抗战爆发后,理论上的活跃局面渐趋沉寂。40年代电影理论的最主要收获,是陈鲤庭编著的《电影轨范》(1941)。它是在30年代理论译介和探索基础上出现的一部比较系统的电影艺术形式和技巧理论专著。它第一次自下而上地从影像和镜头的具体因素出发逐渐过渡到对电影的综合把握,为中国电影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他指出,电影“在技术上有逼肖自然的特征”,而在艺术上又努力超越自然“写真”的状态,“正是在这种超越自然的‘真’的地方,才存在着电影艺术家的表现手法和艺术”。他从自然对象与银幕映像之间的差异入手,分析了电影表现的性能及运用方法。  中国电影理论的演变 1949年后,研究电影如何贯彻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总方针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理论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中间,曾产生过不重视艺术规律、过分强调电影直接为当时政治运动服务的偏向。对此不少同志提出了不同意见。  尽管如此,中国的电影理论仍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进展。在电影特性和技巧理论的研究上,这一时期最有价值的成果是史东山的《电影艺术在表现形式上的几个特点》(1954)和张骏祥的《关于电影的特殊表现手段》(1959)两本专著。史东山从分析小说、戏剧和电影的异同入手,一方面强调“注意电影在故事情节发展中整场整景的结构形态,以及场与场、景与景之间的结构形态,而不被分镜头的形式所迷”,一方面把电影视像的具像性和小说描写的相对抽象性作对比,强调电影“直感直觉”的视觉艺术性质。把电影的故事叙述和影像表达两个层面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张骏祥针对当时电影创作中存在的不重视和不熟悉电影特性的问题,着重从艺术技巧角度对电影艺术特性进行了相当深入的归纳和论述。他阐述了电影具有的具像形像和时空可跳跃的优点与它“一次过”及画面视野局限等缺点,指出正是这些优缺点相反相成,互相制约,构成了其艺术形式的特性,即“鲜明的动作性”、“结构上的简捷鲜明”、“依赖视觉形像,依赖造型表现力”、“要求在生活逻辑之外对蒙太奇逻辑的遵循”等一系列原则。另外解放初期出版的阮潜的《电影编导简论》(1949)和顾仲□的《电影艺术概论》 (1950)也是这一方面的专著。  电影剧作理论的研究是中国电影理论中一个很受重视而且富有成就的领域。这首推夏衍在1959年发表的《写电影剧本的几个问题》。夏衍根据自己丰富的电影创作经验,详细阐述了自己对电影剧作规律的认识。他特别强调电影创作的通俗化和形像化。要求电影“准确、鲜明、生动”地“诉之于观众的直觉和联想”。他很重视电影创作的革命功利目的,提出“目的性决定了体裁、结构”,认为“电影和戏剧一样需要戏剧性和人物性格的鲜明性”。因此他特别强调戏剧或情节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影剧作结构和技巧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以传统文艺中“剪头绪”、“密针线”等许多经验丰富自己的剧作理论。另外,陈荒煤的《关于电影文学剧本的特征》(1956)、柯灵的《关于电影剧本的创作问题──视觉形像的创造》(1955)和《电影文学三讲》(1958)、袁文殊的《电影中的人物性格和情节》、于敏的《本末──文学创作的共同性和电影文学的特殊性》等论文和专著也都对这一领域内的艺术规律进行了积极和富有价值的归纳和总结。  60年代初,探索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电影道路这一新的课题在理论上引起了重视。袁文殊、罗艺军在《主题、真实性、传统》(1962)一文中把 “向传统学习”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提出。他们阐述了电影艺术“具有向民族传统学习的极其广阔的可能性”,认为这是电影艺术“进一步提高质量的关键之一”。他们主张“电影艺术向民族传统学习,主要是向传统的姐妹艺术学习”,认为这种学习包括创作方法和具体的艺术技巧等不同的层次。徐昌霖的《向传统艺术探胜求宝──电影民族形式问题学习笔记》以及韩尚义的《环境·情景·情境》、姜今的《论形式美》等文章,分别从叙事和造型等不同方面探讨了电影创作中如何对传统的叙事艺术(特别是说唱艺术)、传统美术和画论的经验进行借鉴的问题。  1963年,程季华、李少白、邢祖文编著的《中国电影发展史》(第一、二卷)出版,这是中国电影史研究的开拓性工作,它也从一个侧面为电影理论研究提供了帮助。  总之,新中国的电影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影响,也存在严重的形而上学倾向,出现了创作道路的狭隘、构思公式化概念化的现象。周恩来同志在1959年和1961年两次就电影工作讲了话,强调解放思想和尊重艺术规律。1962年,瞿白音发表《关于电影创新问题的独白》,提出了 “去陈言”、“创一代之新”的主张。这篇文章不仅要求在思想内容方面冲破禁区的宣言,而且提出了在艺术思想上革新的主张。他把“陈言”归结为主题、结构、冲突“三神”,认为它们都在应破除之例,主张创思想、 形像、 艺术构思之“三新”。  但随着左倾错误逐渐向全面发展,电影理论研究出现了停顿和倒退。“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全盘否定了中国电影的历史传统,把“三突出”的样板戏经验强行推行到电影中来。这些理论无视电影艺术的特性,扼杀艺术家的创作个性,使得中国电影在思想上、艺术上都出现了极大的倒退。  新时期中国电影理论 “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重新开始了电影理论的建设。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电影理论的研究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标志这一时期电影理论基本面貌和主要成就的是对电影本性的探讨。  从20年代“影戏”观念确立以来,戏剧式电影观念和剧作理论的研究一直在中国电影理论中占着统治地位。1979年,白景晟首先发表文章《丢掉戏剧拐杖》,向传统的戏剧电影观念提出了挑战。他认为:“不可否认,电影艺术在形成过程中,确实从戏剧中吸取了不少有益的东西,电影依靠戏剧迈出了第一步。然而当电影成长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之后,它是否还要永远依靠戏剧这条拐杖走路呢?”作者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强调,“电影和戏剧最明显的区别,表现在时间、空间的形式方面”,并在文章中对此作了具体的论述。接着,张暖忻和李陀、钟惦□也先后发表文章,提出了“电影语言现代化”和“电影和戏剧离婚”等口号。这些文章发表以后,关于“戏剧性”在电影艺术中的地位问题,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邵牧君等人对以上观点表示了不同意见。邵牧君在阐述了戏剧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后提出:“戏剧化并不等于典型化,但典型化必须要戏剧化。”针对以上两种意见,张骏祥提出了“一夫多妻”的主张,他说:“电影文学对叙事文学、戏剧文学、抒情文学要兼收并蓄,就叫做‘一夫多妻’吧。”  在关于电影戏剧性问题的论争稍后,又爆发了另一场关于电影文学性问题的论争。电影文学性命题的提出,既是在戏剧电影观念面临挑战时,探索电影本体论的一种新的努力,也是对那一时期创作实践中过于追求新形式、新技巧偏向的批评。在1980年初召开的一次导演总结会上,张骏祥提出了“文学价值”说。张骏祥说:“针对某些片面强调形式的偏向,我们要大声疾呼:不要忽视了电影的文学价值”。“文学价值”首先是指“作品的思想内容”;其次是“关于典型形像的塑造”;第三是“关于文学的表现手段”;第四是“节奏、气氛、风格和样式”。这些都是应由剧本所“提供”和“决定”、而由导演用电影手段来“体现”和 “完成”的“文学价值”。张骏祥的发言在电影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反响,许多刊物围绕“文学性”和“文学价值”以及和电影的关系展开了讨论。陈荒煤撰文提出“不要忘了文学”,许多文章从不同角度强调了电影的文学性。和以上意见相对,郑雪莱发表了《电影文学与电影特性问题》的文章,对“文学价值”说提出质疑。他说:“我很怀疑,‘电影文学价值’如果作为一个严格的文艺概念,它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可以这样来界说。”“如果一定要用‘价值’这字眼的话,那么各种艺术所要体现的可说是‘美学价值’,而未必是‘文学价值’。”“我认为,不可以脱离电影美学特性和电影特殊表现手段来谈论电影的本质。”钟惦□也在《电影文学要改弦更张》一文中提出“诸种艺术均须发展其自身”的观点。  在另一方面,一种并非以论争面目出现的更为深入具体的电影理论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那就是对于影像(包括声音)结构特性的研究。它们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从影像结构的本身,即电影的具体手段出发的。倪震在《电影造型》一文中提出:“一个被拍摄下来的戏,和一个有着戏的因素的‘电影’,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所以,一部电影在它最初构思的时候,就应该是由视觉的(或视听的)元素构成其骨肉之躯。”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作者在文章中结合电影创作中剧作、导演、表演、摄影、美工各个环节详细阐述了造型元素的重要性及其运作方式。周传基在《电影时间结构中的声音》一文中强调了电影的声音对于电影的重要意义。首先,“声音给电影带来了更丰富的内在运动,电影增加了内在的理性思维运动──言语,和内在的感情运动──音乐。因此电影可以形成更复杂的时空结构”。其次,“出现了一个声音空间”;并且“声音和视觉画框之间出现了张力”。另外,周传基还对电影从无声片到有声片的历史以及电影声音的各种构成因素、运作方式进行了研究。对于影像结构特性的另一个层次的研究是从有关的经典理论,即蒙太奇和长镜头之争出发的。1980年,周传基、李陀发表《一个值得重视的电影美学学派》一文,较为系统地介绍了A.巴赞的长镜头理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历来“对蒙太奇是很重视的,这当然无可非议。但我们今天是否可以兼采众长,不一定再保持一边倒?例如蒙太奇理论比起长镜头理论,对镜头的内部结构,对单个镜头的表现力,注意得就不够。”郑雪莱、俞虹则撰文对蒙太奇和长镜头之争表示了另一种观点,他们在强调“以辩证思维为基础的蒙太奇理论并没有过时”的同时,对纪录派理论表现出更多的批评意向。之后,又有许多文章对影像理论的这两个层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关于电影民族化问题的研究在60年代的基础上得到了新的发展,这一方面表现在对这一主张的具体和深入的阐述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对这一口号本身的反思上。其中,坚持电影民族化口号并对其内涵作了较为系统阐述的有罗艺军。他在1981年发表《电影的民族风格初探》及其以后有关文章中提出:电影的民族风格是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既表现在对社会生活的民族特色(人物的民族气质、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民族风貌)把握上,也显现在民族审美经验、审美习惯的追求中。这不是对古典文学、 戏曲、国画的某些技法、程式的生吞活剥,而是按照电影艺术的特性吸收传统美学的精神。不赞成提电影民族化口号并对自己观点作出有力表述的有邵牧君。他在《“异中有同”辩》及一些文章中认为:“民族化”是一个针对外来文化的口号,它要求把外来文化的影响置于民族文化传统的管辖之下。在文化问题上鼓吹走“民族化”的道路,必然意味着今随古制,崇尚国粹,与现代化步伐是不合拍的。  新时期电影理论的发展,一个共同的倾向是对传统命题全面反思,开创了中国电影理论史上一个空前活跃的时代。        (《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影卷》词条)
  18. 钟大丰 :作为艺术运动的三十年代电影
    影视 2010/02/08 | 阅读: 1730
    以往,无论是五六十年代的肯定,还是台湾的反共电影史学家或“四人帮”的否定、以及新时期试图从艺术的角度重新认识中国电影历史的同志提出的批判性反思,人们的出发点有着根本的不同,但从政治运动的角度来把握和认识三十年代电影这一点上却呈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特别是当用一种比较狭窄的政治标准评价和衡量具体作品的时候,影片所表达的政治倾向往往也成为人们做出艺术评价的基本参照条件。然而,历史本身实际上比人们所想的要复杂得多。三十年代左翼电影的出现,的确给中国电影带来了一场巨大的政治变革。但并不止于此,伴随着政治变革的同时,中国电影也出现了巨大的艺术变革。把三十年代电影看作是一场艺术变革,便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认识和看待这场艺术变革?艺术上的变革与时代的政治变革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这正是这篇文章试图探讨的主要问题。从1932年左翼电影运动兴起,到1937年夏抗日战争爆发前的五六年中,中国电影出现了一段空前繁荣的局面。在这短短的几年里,中国电影无论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都出现了革命性的变化,这是中国电影历史上第一个黄金时代,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传世之作。产生这种变化的基本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九一八事变改变了国内的政治形势,特别是改变了人们的心理状态。这是对创作者和观众的全面影响。它不仅限于思想内容,而且涉及整个电影思维方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批新的艺术家加入到电影创作队伍中来,以及随之而来的外国电影经验的大规模介绍和有声电影的出现等一系列技术进步,推动了电影艺术技巧的大幅度发展,使影片的外在形式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时代的变革给电影提出了新的创作课题的时候,一大批思想活跃的进步文艺青年在时代的感召下投身于电影。他们身上较少旧电影圈的影响,却带来了以往中国电影界从未有过的文化背景和艺术经验,这才使他们能冲破旧影圈的陈规陋习,对中国电影的思想和艺术面貌的全面改观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三十年代兴起的左翼电影运动,也是一批年轻的电影艺术家掀起的一场艺术创新运动。我选择了45个在左翼时期影响较大的影人,对他们的年龄做了个统计,结果如下:三十年代电影主创人员平均年龄:(创作成名的左翼作品时的年龄)导演10人:    平均30.3岁 (除郑正秋,洪深外8人平均27.7岁)编剧、评论10人: 平均25.9岁演员15人:    平均21.06岁 (其中女10人20.7岁,男5人21.8岁)其它创作者10人: 平均26.5岁共计45人:    平均25.4岁 (除郑,洪外43人平均24.7岁)在这45人(注)中左翼前已从影者仅11人,其中以前曾有较大影响者只有6 人,余下的31人平均年龄只有24岁。当然,年龄本身并不说明什么。但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它却成了三十年代电影蓬勃的创新活力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些新进入电影的年轻人大多是一些政治倾向进步、艺术思想活跃的文艺青年。在短短的四五年时间里,它们在电影创作的思想和艺术表达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在这艰难的探索中他们从稚嫩走向成熟,同时也创造了三十年代左翼电影的辉煌。三十年代左翼电影的发展,是与这些年轻的电影艺术家的成长同步的。这也决定了这一时期电影基本艺术面貌。三十年代距今已经六十年了,这对一共只有不足百年历史的电影来说无疑已是一个很遥远的时代了。那还是中国电影的童年时期。正如夏衍同志讲过的那样。在今天看来它就象“自己穿着开裆裤、嘬着手指头时的照片”一样充满着稚气。所以我们不能以今天对电影艺术的认识水平来评价那个时代的影片和艺术家做出的探索。在反对以往许多只从政治内容上肯定左翼电影、而忽视了其在艺术上的不成熟的片面看法的同时,我也很不同意那种因其过于政治上的激进和艺术上的浅稚而否认三十年代电影创新的历史地位的看法。在这里,我还想对有的同志只从与世界电影艺术技巧水平的横向比较中看待中国电影历史上的艺术创新的看法提出异议。的确,中国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实验电影,常规电影的技术和艺术技巧的总体水平也落后于当时世界电影的先进水平。但并不能因此否认中国艺术家的创造性。且不论在苏联电影正热衷于造神,美国电影正热衷于造梦的时候,中国的电影艺术家们却勇敢地高扬起直面人生,直面社会的现实主义旗帜,这本身便反映着一种先进的艺术观和电影观。外国电影史学家所说的“新现实主义始于中国的三十年代电影”的论断就是由此得出的。就是在艺术探索本身,年轻的左翼电影艺术家们也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和创新。我以为,三十年代中国电影艺术上的“辉煌”正是来自于这一批年轻艺术家勇敢的探索和创新精神。那是一个广泛探索的时代,而不是一个成熟收获的时代。这样说丝毫没有小看这一时期大量优秀创作成果的意思,也并不回避大量影片(包括不少优秀影片)中明显存在的政治压倒艺术的问题。与十几年以后的战后电影的创作高潮相比,三十年代电影的确没有出现象《一江春水向东流》那样的宏篇巨著,但它无论从题材样式、类型风格和艺术语言等艺术追求的不同方面却都有着中国电影前几十年历史中最多样化的艺术尝试。左翼电影运动是在严峻的政治形势下产生的一场以从政治上变革中国电影为首要目的的电影运动。作为一种以爱国进步为宗旨的艺术统一战线,要争取最大量的艺术家参加,就不能只以共同的艺术旨趣、艺术追求或共同的电影观来划线。何况当时年轻的艺术家中谁也不具备足以在艺术上领导潮流的艺术经验和威望。这造成三十年代影坛一种有趣的现象,左翼影人在政治上锋芒毕露、唇枪舌剑的同时,在艺术方面却对与自己不同的艺术旨趣和追求显示出了极宽容的胸怀。这样,从事左翼电影创作的艺术家们在以爱国主义为主要旗帜的进步艺术思想的前提下形成为一个创作群体,而在艺术上又有着各自不同的顽强追求,从而形成了一个艺术上真正百花齐放的局面。正因为如此,那时不少的优秀影片虽然有的在思想表达上还显得直白浅露、有的在艺术技巧方面还保留着许多粗疏、稚嫩之处,但是其间渗透出的旺盛的创造活力和生机却赋予了它们以不朽的艺术魅力。我认为这正是三十年代电影最动人的地方所在,正是三十年代的“辉煌”所在。年轻的左翼电影艺术家们是在左翼电影的创作发展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创造电影历史的进程的同时也在造就着他们自己。在此期间,他们艺术探索的方向和对艺术经验的总结,也与左翼电影运动的政治任务和所处的历史环境存在着直接的联系。但是艺术的发展与政治之间的联系,是以一种曲折的方式实现的。这也就使得三十年代左翼电影在政治和艺术的不同方面的发展进程表现出某种不平衡。他们非但并不完全同步,反而呈现出两条几乎截然相反的发展曲线。左翼电影运动是在国民党反动派加紧反革命文化围剿的严酷政治局势下发展起来的。这使它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但严酷的政治压力也成为一种动力,它逼着进步电影工作者开动脑筋、寻找更巧妙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也推动着人们对电影的视听艺术潜力的更深入挖掘。这形成了三十年代电影的思想表达和艺术探索的不同领域间发展的错综复杂的局面。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人民抗日热情不断高涨的形势下,左翼电影迅速兴起,以《狂流》为开端出现了一批思想观点鲜明,艺术上也有一定成就的影片。这些影片使人们耳目一新。它们一改初期电影脱离现实的落后倾向,直接反映了社会现实存在的尖锐矛盾,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姊妹花》、《渔光曲》两部影片分别创下了连映60多天和80多天的记录。在当时轰动一时。所以当时有人把1933年称为“中国电影年”。这是左翼电影的第一个高潮。但是这一时期左翼创作者的主要注意力集中于思想内容方面的革新,除了《春蚕》、《上海24小时》等少数影片之外,大多数影片缺乏艺术上的精雕细琢。同时由于革命斗争和艺术经验的不足,左冀电影工作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政治斗争形势的严酷性估计不足,不少影片中确实存在着艺术表现相对粗糙稚拙和革命内容表达得过于直露等问题,并引起了反动当局的注意。如《女性的呐喊》、《上海24小时》、《中国海的怒潮》等影片,直接表现残酷的阶段压迫,并号召人民以武装斗争进行反抗。结果影片拍出后被当局的电影检查机构百般刁难,删剪得面目全非。面对左翼电影运动高涨的局面,国民党反动派采取了更加严厉的镇压措施。艺术经验的不足和对影片政治内容和艺术表达之间关系认识的偏差,使得这时的许多影片显得昙花一现。1933年11月,一群暴徒捣毁了拍过一些进步影片的艺华影片公司,并散发反共传单,恫吓进步电影工作者。形势的恶化使电影公司的老板又开始向右转。夏衍、田汉、阳翰笙等人先后被捕或退出电影公司、被迫转入地下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反动文人乘机挤入,大肆鼓吹“软性电影”的主张。左翼电影出现了低潮。但另一方面,严峻形势的压力也促进了左翼电影工作者的成长和成熟。他们开始尝试以更巧妙隐晦的题材选择、叙事方式和视听语言,曲折地宣传反帝抗日思想和隐约地揭示社会的黑暗。通过以同情的笔调深入描写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和热情歌颂积极正直的人生态度的影片来坚持左翼电影阵地。《神女》、《桃李劫》等优秀影片就是在这种形式下拍摄出来的。在进步电影工作者的努力下,这段白色恐怖最严峻的时期却成了三十年代电影艺术探索最活跃、成果最辉煌的一个阶段。影片《桃李劫》的结尾原来是一个直接表现陶建平被枪毙的场面,国民党政府的检查机构以刺激性太强为由强令删改。创作者经过反复考虑,改为现在我们看到的结尾,即陶建平被带走后,老校长还沉浸在回忆之中。画外传来的枪声把老校长拉回到现实来。他缓缓地走出牢门,陶建平的照片从他手中滑落在地上。在若隐若现的“毕业歌”声中,镜头慢慢推向地上的照片,直到陶建平年轻英俊的面孔占满银幕。新的结尾让反动检查机构抓不住把柄,但却使人更强烈地感受到那黑暗的社会对人的摧残。它无论在思想和艺术表达上无疑都比原来的枪毙场面高明得多了。在这里,政治压力实际上变成了迫使艺术家深入艺术思考,提高创作水平的动力。1935年“华北事变”和“一二·九运动”以后,民族危机的进一步加深和人民抗日要求的重新高涨,推动着左翼电影运动也重新转向高涨,出现了“国防电影”的新高潮。这一时期的电影创作更加成熟、风格样式也更加丰富多彩了。虽然由于反动派的压制,仍不能直接宣传和表现人民的抗日要求,但创作者已有可能更多地尝试寓言式的隐喻方式曲折地进行表现。《联华交响曲》中的《春闺梦断》、《疯人狂想曲》、《小五义》及《狼山喋血记》、《大路》等影片,在形势不允许用写实主义手法直接表现抗日要求时,创作人员进行了运用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等电影表现手法的尝试。同时,人们在创作探索的实践中也对中国电影观众的欣赏习惯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他们把几年来对电影表现手段探索与“影戏”主流电影的经验结合在一起,越来越有意识地借鉴进入有声阶段之后的好莱坞戏剧式电影的创作经验,努力使自己的作品更能为最广大的电影观众所接受。从整体上看,在这时的许多揭露国民党黑暗统治的社会问题影片中,1933年影片中常见的那种直露的激进口号减少了,而思想内容与影片的情节和人物命运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之融为较完整的有机整体。如《压岁钱》、《十字街头》、《马路天使》等影片都从不同的侧面比较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并且有的还在电影艺术技巧方面也达到了较高的成就,受到了广大观众的热情欢迎。但是随政治形势的好转也有少数影片重新较直接地喊出了一些进步口号,特别是随着中国电影全面转向有声片之后好莱坞的影响日趋强烈,许多影片中都渗透了对好莱坞电影的照搬和摹仿,这些现象都多少影响着影片的艺术质量,也影响着进入四十年代后电影创作的发展走向。当然,三十年代中国电影能够出现这样一场如此巨大的变革,左翼电影运动得以兴起,这首先是政治形势和政治需要的结果。是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带来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也推动着中国电影开始变革。然而,时代的变革不仅提出了新的政治命题,也提出了新的艺术命题。这才使左翼电影运动不仅成为一场政治运动,同时也成为一场艺术创新运动。“九一八”、特别是“一二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威胁促进了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危机的现实威胁不断加深,使电影的经营者、创作者和观众的心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广大观众厌恶了那些脱离生活,逃避现实的鸳鸯蝴蝶派作品和武侠神怪影片,向电影界发出了猛醒救国的劝告。这种要求从影院的票房收入上也明显地反映出来。明星公司花费巨款把著名的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啼笑姻缘》搬上银幕,但上映适值“一·二八”事件之后,影片营业上遭到了出乎老板们意外的惨败,使明星公司经济上陷入严重的危机。其它公司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这种形势迫使电影资本家在创作方针上改弦更张。在这种背景下,电影创作人员中也出现了以题材和形式上的创新寻求新出路的愿望。随着改变中国电影现状的主客观条件逐步成熟,中国共产党也加强了对电影工作关注,着手直接参与和影响电影的创作。左翼电影运动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兴起的。党的电影小组成立之后,针对国民党的文化围剿和电影界内部强大的旧势力,有计划地领导从事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从编剧入手努力影响和改造电影创作;组织动员了相当一批年轻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界的进步文艺工作者参加电影创作,改造电影创作队伍,加强左翼创作力量;有目的地大力介绍了以苏联为主的外国电影的经验;积极开展电影理论和批评工作,通过电影评论影响和指导创作和欣赏。这些工作都不仅在政治思想内容方面改变了中国电影的面貌,在电影艺术方面也带来了强烈的新鲜气息,直接影响着中国电影艺术面貌的改观。根据形势的需要,夏衍、田汉、阳翰笙等党的文艺工作者先后以编剧的身份加入电影公司。他们一方面创作了一大批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创新的优秀剧本,一方面又有目的地与一些导演等创作者交朋友,帮助他们拍出了一批较好的影片。左翼影人介入编剧创作,带来的不仅是新的题材和生活内容,也有新艺术观和叙事风格。在其中以夏衍和田汉的编剧创作和艺术思想带来的影响都是很典型的例子。在三十年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的形势下,人民处在水深火热的痛苦之中。敢不敢,能不能真实地,具体地反映这一现实,这是区别新旧现实主义创作的基本原则。三十年代电影中的一些优秀作品的成功之处正在于通过电影艺术的手段,具体、细致地把时代生活真实地呈现在银幕上。在这方面,夏衍的电影剧作是反映三十年代现实主义电影成就的典型代表。夏衍的创作的第一部影片《狂流》也是左翼电影运动的开篇之作。它标志着“中国电影新时代”的开始。这部影片以新的思想、题材和新的内容,形式反映了时代的真实,渗透着强烈的创作激情。《狂流》的意义不仅在思想上,它通过水灾现场的大量新闻片素材的穿插,以艺术上新颖的创作观念震动着习惯于舞台戏剧的影戏式表现手段。作为最初的尝试,《狂流》还保持了许多旧电影的影响痕迹,但是在这部影片中,夏衍的电影剧作创作的那种质朴、严谨、简洁而视觉感鲜明,特别是对环境的视觉表现在剧作中地位的重视等特点已经开始显露出来。以夏衍为代表的这种带有比较明显的写实倾向的革命现实主义创作风格在他1933年根据茅盾的小说改编的《春蚕》中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中国农民几千年来曾无数次经受过《狂流》式的天灾人祸的双重打击,但《春蚕》式的“丰收成灾”的奇怪悲剧却是头一次领教,这是一场真正的时代的悲剧,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程度日益加深的中国社会的缩影。在《春蚕》中没有采取戏剧化手段把剥削压迫“物化”为一种具体可见的恶势力,而是还给它以“无形”的本来面目。《春蚕》细腻地展示了平静的生活流程如何悄悄地把人们引向无情的灾难,深刻地揭示出了资本主义在“公平交易”外衣下的巧取豪夺。影片成功地塑造老通宝一家蚕农的人物形象。人物形象是通过他们注入了全部生活理想的劳动生活过程细致地展现出来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影片通过视觉化的细节和环境处理与蒙太奇电影思维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富于表现力的电影语言来体现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在《上海24小时》中,他把蒙太奇的方法运用到电影剧作的整体构思上,有力地揭示了尖锐的阶级压迫和阶级矛盾的社会现实。夏衍编剧的另外几部影片,大都是由张石川导演的,张石川相对陈旧的艺术和电影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影片的整体思想艺术质量。但这些影片同样都设计了积极的社会主题。尤其是 1936年创作的《压岁钱》,以独特的艺术构思,通过一块银元在社会上的流转,展现了广泛的社会生活图景。除了夏衍之外,其它一些进步电影工作者也在自己的创作中进行着这方面的探索,如《乡愁》、《船家女》、《桃李劫》等影片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只是这种带写实主义倾向的艺术风格在这一时期夏衍参加创作的一系列影片中表现得比较明显而已。这类影片在革命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指导下,注意在生活的潜流中反映时代的波澜,它们特别注重对于艺术描写的真实性的追求,不仅追求真实地把握生活中现实存在的阶级矛盾和斗争的现实,更重要的是追求在电影叙事和造型各个方面都以细腻朴素的手段再现出真实的效果来。例如在电影叙事观念方面,当时夏衍曾强烈主张鉴于电影时空自由的特点,不应沿袭戏剧的叙事经验。他甚至提出象詹姆斯·乔伊斯的意识流和心理小说的叙事方法更符合电影的规律。这种比较开放的电影观念,对写实性电影比较灵活的时空结构和朴素的叙述风格的形成是有一定影响的。田汉虽然早在二十年代就曾涉足电影,但他那带有现代主义色彩和浪漫风格的艺术追求一直不见容于中国电影界。从二十年代末期他的艺术思想开始转变。他彻底清算了自己过去的艺术观点,转向具有反帝反封建的鲜明革命倾向的革命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然而,现实主义的追求与艺术家艺术个性的体现并不一定矛盾。田汉那种豪放浪漫的艺术气质在他三十年代的革命作品中仍然得到了清晰的体现。所以他的作品大都选择直接的反帝反封建主题,特别是直接描写抗日和歌颂工人阶级的。它以能在影片中喊出人民想说而不敢说出的话为荣。这在当时许多左翼创作中是很有代表性的。田汉的创作尽管实现了从现代主义向现实主义的转变,同时他又是一个有独特创作气质的艺术家,这种艺术个性不可避免地在创作中表现出来。革命现实主义在他的创作中实际上更多地是表现为一种精神而不是具体方法。在艺术观上,他有直面人生的勇气,敢于揭露社会黑暗。但他更强调的是要反映时代前进的方向。所以,他的作品中更多地洋溢着一种充沛的浪漫主义精神和情调。这与他早年注重主观表现的电影观是有一定联系的。这类影片都力图在时代和社会的尖锐冲突中直接展观主题,而不是着力于生活细节的真实描绘,因此其作品戏剧性因素强烈,富于波澜起伏。而且田汉的创作即兴性较强,主要关注的是内容的合理性而不是结构的严谨。描写人物时他也更注重于人物的追求和想往,以火热的生活激情去激动观众。这些特点不仅是田汉一个人的。这在阳翰笙、孙瑜等人当时创作的一系列影片中都有表现。这些创作虽然不如夏衍等人那样擅长艺术描写的细腻和生动,但由于其重视戏剧性因素在创作中的地位和把戏剧性冲突转化为一种政治话语,实际上后来的许多中国电影都表现出与这种风格比较接近的地方。左翼剧作家的电影创作,开始把一种真正的现实主义精神带入了中国电影。在摆正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的同时,艺术家们也在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创作与电影媒介之间的关系,寻找着用电影媒介表达自己的艺术思想的最有效的方式。在这里,表现社会现实和反映人民的呼声的政治目标并没有成为艺术家表现各自艺术个性的障碍,反而丰富着中国电影艺术家对电影叙事规律和叙事风格的探索。这样,由左翼剧作家介入电影创作而带来的艺术视野的开阔,也带动着其它电影创作部门的创新。  为了冲破和抵制国民党反动派的文化封锁和旧电影脱离时代、脱离生活的陈规陋习,左翼电影工作者把电影理论批评看作是改造旧电影、建立新电影的一条重要战线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在左翼电影运动的进程中,理论批评建设也确实在思想和艺术两个领域中都对中国电影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不仅端正着人们的思想,也拓展着人们的艺术视野,帮助人们探寻创作新路。在党的领导上,进步文艺工作者通过各种方法控制了上海报刊的大部分影评阵地。这些评论不仅揭露和批判有毒素的影片,宣传进步电影;而且在艺术方面也与创作人员互相切磋,认真探讨。聂耳与蔡楚生通过电影批评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曾被传为佳话。它对蔡楚生思想和艺术上的成长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这很典型地反映了左翼电影批评的积极功效。当然好的评论必须有相应的思想和理论武装。这不仅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艺术观,也许要对电影艺术规律自身左翼电影工作者有目的地做了大量介绍以苏联为主的外国电影经验的工作。这使的认真学习和研究。三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并不象我们三十年前那样闭目塞听。左翼电影的理论批评建设与对外国电影经验的学习借鉴结合在一起,从而具备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坚实的基础。将苏联选作主要的学习对象,在当时当然首先是出于一种政治的选择。但苏联当时不仅在政治上为中国进步人士所向往,苏联电影在艺术上也的确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进步影人们大量翻译介绍了苏联电影剧本和理论著作等。夏衍、郑伯奇等人先后翻译了苏联电影大师普多夫金的《电影导演论》、《电影脚本论》等许多文章。他们不仅从苏联电影学习了表现革命思想的经验,而且学习了蒙太奇的电影思维方法和艺术表现技巧。与此同时,人们对其它外国电影理论(例如好莱坞的技巧理论等)也有所介绍。甚至象刘呐欧那样的反动影人,在与左翼电影工作者宣传苏联电影经验的对抗中,也搬来了先锋派等西方电影理论主张。无论人们原来的动机如何,在客观上对外国电影理论的译介却大大开阔了中国电影工作者的眼界,这也有益电影工作者的学习和提高。三十年代中国电影的广泛探索创新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与赖于这种学习和借鉴。这种理论批评与电影创作之间的良性互动,大大促进了三十年代电影的转变和发展。  随着左翼电影运动的兴起而进入电影的年轻艺术家不仅限于剧作领域,而是几乎遍及电影创作的所有主要部门。如应云卫、沈西苓、袁牧之、吴印咸等人都在这一阶段先后从戏剧、美术、音乐、摄影等不同的艺术门类加入到了电影创作队伍中来。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较高,探索和创新精神较强。他们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电影创作队伍的面貌和素质,对电影艺术上的飞跃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三十年代的主要优秀影片大都出自这批创作人员。他们带来的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艺术经验也极大地丰富着中国电影。正是由这样一批富于活力的年轻艺术家形成的新的创作群体,以他们勇敢的创新精神和广泛的艺术探索,促进着中国电影面貌的全面改观。他们在艺术上互相切磋,创作中互相帮助,一起攀登着艺术的高峰。三十年代电影中最优秀的代表作《马路天使》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范。从构思阶段开始,袁牧之、赵丹等主创人员便在一起集思广议,不断地改进提高。影片试映后,沈西苓还自己动手帮助袁牧之对全片进行大刀阔斧的重新剪辑,将原来全长十二本的影片剪成九本,使之成为一部结构紧凑、节奏明快的电影精品。  三十年代的这场广泛而深入的电影创新运动,是向中国电影传统继承和向外国电影经验学习借鉴的交织和互动,也是默片视觉艺术的成熟和对有声电影规律的探索的尝试的交织和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左翼艺术家们把共同的思想追求和不同艺术追求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创造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电影世界。  三十年代电影是中国初期电影艺术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初期电影,特别是其主流“影戏”电影的艺术传统并没有完全割断。它的艺术经验在不少创作者身上得到了继承。他们不仅继承了传统,也在新的形势下发展了这一传统。三十年代的电影变革触动着整个中国电影界。不仅新的艺术家和作品不断出现,老艺术家也努力使自己跟上时代潮流,适应形势的新变化。但是,新的电影不仅需要新的社会思想,更需要新的艺术思想。“旧瓶装新酒”是无法真正改变中国电影的面貌的。初期电影中的两员创作主将郑正秋和张石川都曾参加了左翼电影的创作。但他们毕竟是属于上一代的艺术家。他仍难完全摆脱旧思想方法的影响。郑正秋晚期的代表作《姊妹花》就是一个典型。在左翼电影运动影响下,郑正秋的创作思想开始出现转变。他对过去内容模糊的教化社会的主张作了修正,认识到“电影负有时代先驱的责任”。在《姊妹花》中他力图以阶级矛盾代替过去影片中常用的空洞的善恶冲突。它尽管在艺术上日益成熟了,但已定型的艺术思想和创作手法,已使他无法对电影观念进行全面的反省和改造了,而只能仍然沿袭旧“影戏”的一套创作经验。以张石川为代表的商业电影创作更明显地表现出延续旧“影戏”电影的倾向。在时代潮流的推动下,他们往往也在影片中加进一些进步色彩的东西,但在反动压力下又把政治棱角磨平,以保持平衡。在艺术上则全盘延续了影戏的基本方法。张石川拍了夏衍编剧的几部影片。不仅表现形式上仍延用老一套,有的在情节上也按老套子作了改动,从而大大削弱了影片的思想内容表现和艺术感染力。即使内容上有新意也被形式上的陈旧所掩盖了。例如,张石川导演由夏衍编剧的《脂粉市场》时,对影片结尾做的改动,在他看来只是使情节在结构上更完整、更合理些,而事实上大大削弱了影片的批判力量。《压岁钱》中大量的歌舞和噱头穿插等,也得到了类似的效果。在其他不少旧影人的影片中,这种现象也表现得同样突出。最有代表性的如《恶邻》(任彭年导演),把一个隐喻抗日的故事拍成了一个十分拙劣的武侠片。  事实证明,即使是在继承中国主流电影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左翼创作,也同样需要艺术观和电影观的革新。这个任务也同样新一代艺术家来完成。  在继承影戏传统的基本方向上,作出了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在思想和艺术上都取得了较高成就的电影创作者应当首推蔡楚生了。蔡楚生虽曾从郑正秋身上学习了很多“影戏”电影的创作经验,但作为一个年轻的艺术家,蔡楚生有不少与郑正秋等老一代人不同的艺术思想。在参加左翼电影创作之前,他在影片的形式探索上已经明显地显露出了其独特的艺术才华。在艺术处理上,他非常注意吸收郑正秋等前辈创作中适应观众欣赏习惯的经验,把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叙事方式与新的电影表现手段结合起来。影片中既有严谨的情节线索和强烈的戏剧冲突,又不乏精彩的电影语言的运用。如《南国之春》中离别场面中纵深式的场面调度和《粉红色的梦》中携女寻妻的蒙太奇剪接段落,都给人留下了难忘的深刻印象。然而,艺术上的新鲜气息并不能完全掩盖这两部影片内容上的贫乏,它们受到一些有进步思想的朋友们的尖锐批评。形势迫使蔡楚生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应走的创作道路。在左翼电影工作者的帮助下,蔡楚生对自己以前的创作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踏上了革命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使三十年代成为他创作的一个丰收期。在艺术上他也开始寻求建立自己的表现风格。与其它创作人员相比他更注重中国电影的叙事传统,形成一种通俗、幽默的叙述风格。他讲究故事性和趣味性,同时又能注意尽量抛弃不必要的舞台化因素,电影化地叙述故事。因此他的影片给人以既新鲜,又不陌生的感觉。在《渔光曲》中 ,他以两个渔家孩子经历为线索,展现了旧中国农村和城市非常广泛的社会生活图景。把这样广泛的生活内容编织进一个篇幅不长、但严谨完整、曲折生动、而又线索鲜明的戏剧性故事之中。这种表现内容的开放性和叙事结构的严谨性的结合,成为中国电影中极具代表性的艺术手法。它把真实细腻和曲折动人较成功地结合在一起,在叙事手法方面与影戏传统保持了明显的继承关系,但在电影化的表现和感受方面,又大大地进步了。银幕上优美的视觉形象及歌曲的音乐形象,大大加强了情节所提供的表现能力。在这几年里,蔡楚生先后拍摄的《都会的早晨》、《新女性》迷途的羔羊》等影片都有力地展现了不同阶层人民的现实生活状况,而且大部分影片都透着衰怨、苦涩的幽默情调,情节设计都相当巧妙,给人以喜笑怒骂皆成文章之感。蔡楚生的影片以情节曲折、结构完整,通俗易懂,引人入胜而见长。同时在具体的叙事和时空结构处理上他又比初期影戏更注重剪裁,使节奏的起伏张驰有致。在以叙事为主要的手段的早期电影中,故事情节和人物是两个最主要的支柱,蔡楚生对这两方面都比较重视。较之初期“影戏”,蔡楚生在注意以各种手段鲜明地刻划人物的性格和心理,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方面作出了较好的成绩。  以蔡楚生的这一类创作为代表,反映了三十年代电影对初期影戏传统继承的基本方向。即在创作中更多贯注鲜明的进步倾向和时代精神,在注重市民观众的欣赏趣味和剧作/叙事经验方面继承影戏传统的主要方面, 而在技巧表现的层次上则大量吸收蒙太奇的思维方法和艺术技巧,使创作更具电影的艺术特色。  三十年代电影中的另一些创作者从另一个角度探索着电影与民族文化传统结合的途径。他们有意无意地把中国传统文化中那种宁静、幽远、恬淡的审美意境渗入到影片创作中来。这比之初期影戏只着重于借鉴戏曲和说唱艺术的通俗文化传统就深入了一步,开始涉及到靠从叙事和造型的不同方面结合的综合效果尝试电影的民族文化意蕴的表现。在这方面,吴永刚的《神女》作出的探索是很具代表性的。《神女》无论是题材、人物的心理状态和形式的表现方面,都渗透出浓郁的民族情趣,形成一种委婉、含蓄的艺术风格。影片能创造出这种不同于侧重传奇性的影戏传统的民族审美意境,一方面在于其善于适当地淡化外部冲突,对于一些影戏中常一笔代过的地方,却用非常细腻的细写描写和刻画强化出来,把较强烈的思想和情绪起伏通过较平易的地方叙述出来,于平易处见波澜。另一方面在于其追求再现与抒情的统一。《神女》在真实朴素的叙述风格的基础上,比较注意把画面,镜头和蒙太奇的表现功能、抒情功能与再现功能、叙述功能结合起来,提供一种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叙事层面本身的韵味,使影片渗透出一种诗情。《神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还不仅体现在其表现形式上与文人诗画情趣的接近,它同样体现在其对世界、对生活的观照和表达的方式方面。从表面上看,《神女》与其它一些左翼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其中的时代背景表现比之同时许多进步影片要淡化得多。它没有具体的社会动荡和社会事件,也较少直接表现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甚至神女所受的歧视也大部来自周围的普通市民。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社会对作为人的她生存权利的一种畸型蔑视和否定。整个影片基本上是以母子关系为中心展开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神女》体现的首先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主题,而是文化意义上的主题。但是影片又通过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时代和那个时代中人际关系的不合理,实际上是以中国艺术常用的隐喻和换喻方式点明了《神女》的悲剧意义不仅是这对母子的命运悲剧,而且是时代的历史悲剧。实际上,在三十年代的电影中有不少以往被我们排除在左翼电影之外的影片也可以理解为艺术家是在以这种曲折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世界的关注的。例如曾被批判为反动影片的《浪淘沙》似乎并不应理解为在宣扬无原则的和平主义,它更象是反映了人们在大敌当前危及着民族生存的形势下期望能停止内战、共同为生存而抗争的要求。《到自然去》似乎也可理解为在告诫人们尝过自由滋味的人是不能容忍重新沦为奴隶的。它们与《狼山喋血记》等影片所作的政治隐喻相比,只是存在艺术方法和风格追求的不同,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在这一时代,其它一些创作人员也在进行着类似的创作探索。《艺海风光》中的《话剧团》、《联华交响曲》中的《春闺梦断》、《月下小景》,甚至朱石麟的《慈母曲》和费穆的《天伦》、《人生》、《香雪海》等不少影片在艺术上都有相通之处。有的影片的社会政治色彩更淡,但在以平实含蓄的艺术风格创造诗情画意的艺术情境,在叙事与造型的结合、再现与抒情的结合等方面都做出了有一定意义的探索。象《神女》这样的影片在三十年代电影中为数并不多,但它们却拓展了中国电影向自己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学习的视野,为艺术家以电影的手段进行情绪和情感的表达开拓了新的思路。在向传统继承的同时,艺术家们也在努力通过学习和了解外国电影经验寻找和开拓新的创作道路。三十年代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次广泛创新和大幅度发展的时期。这种成绩的取得与电影创作者努力学习和了解国外的先进电影经验,并在创作实践中努力的探索分不开的。外国影片和外国电影理论的介绍对许多中国电影艺术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都给中国电影带来了相当的冲击,也推动着电影观念和艺术表现手法的变革。。在这当中,美国的好莱坞电影和苏联的蒙太奇电影理论对中国影人的影响最为突出。在孙瑜和沈西苓三十年代的电影创作的中可以很有代表性地反映出这种学习和借鉴。  现代中国的文学艺术,是在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下成长起来的。电影作为一种外来的艺术,外来的影响更显得重要。由于在旧中国的电影市场中,好莱坞电影占着绝对的优势。它对中国电影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尽管不少创作者也曾企图摆脱其影响,但实际上好莱坞的许多创作经验和原则早已渗入了许多创作者心灵的深处, 并在他们的创作中顽强地表现出来。 这种文化渗透在孙瑜的电影创作便明显地反映出来。  作为一个在美国受过专业电影教育的艺术家,孙瑜在早年拍摄武侠神怪片时就明显地表现出他明显地受到美国某些类型影片的影响,有的影片的构思甚至直接脱胎于某部好莱坞影片。有人说孙瑜的影片创作带有一种浪漫的诗情。与其它不少左翼影人不同,孙瑜的注意力不放在求真,而在于求善求美。他的作品往往较少揭露性,而是富于主观的理想和憧憬,常常透露出一种欧文、傅立叶式的空想社会主义色彩。他想往乡亲邻里间互济互爱的和谐生活,热情地歌颂这种生活方式,抨击战争对这种和谐生活的破坏,以此来表达他自己生活的理想和追求。而《大路》结尾主人公想象中的再生,更使人直接联想到好莱坞影片《西线无战事》的结尾处理。这种诗情实际上带着一种好莱坞式的梦幻色彩,当中也多少反映了某种好莱坞式的观照生活的方式的影子(这一点在王尘无关于《天明》的评论中也曾指出)。孙瑜作为三十年代一位有影响的电影艺术家,更重要的一面可能还在于其清新流畅的艺术风格。他是最早把好莱坞电影叙事和剪技技巧等经验较好地运用到自己电影创作中的一位中国导演。这对三十年代中国电影艺术上的发展有着特殊意义。孙瑜影片中时空的段落感不象某些国产片那样突出,叙事的情节结构和剪接技巧都比较流畅。这在《小玩意》中表现得相当明显。美国电影中时空表现的镜头剪接技巧经验对孙瑜影片的镜语构成有很大帮助,使他的影片具有比较流畅的视觉感受。同时他对镜头的造型美感及其表现作用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孙瑜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同时,也比较注重把这种经验与中国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结合,在两种文化思想的融汇中寻找自己的艺术道路。这在他的叙事风格的建立方面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来。他的影片并不追求冷静的客观风格,而是把作者的评价和情绪直接贯注进去,探索一种带有作者主观色彩的叙事方法。他尝试在影片故事之外,蒙上一层热烈的情绪色彩。有时穿插一些与叙事联系不太紧的,抒情性段落,有时甚至企图以情绪线索贯穿全片。这在今天看来不少地方显得幼稚牵强,但在当时的确给人以新鲜感。  当然,在三十年代的中国电影中,受到好莱坞电影影响的远不止孙瑜一个人。相比之下,孙瑜还是比较自觉地努力对好莱坞电影经验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辩证态度的一个艺术家。而其他更多的人则明显地把好莱坞电影中的商业性因素引入影片中,使之对中国电影产生了更多的负面影响。但是,作为在中国电影市场中占据着统治地位的商业电影,好莱坞电影有力地影响着中国的电影观众的欣赏习惯和欣赏趣味,也影响着电影创作者的电影经验的形成。因此,越到三十年代的中后期,无论是左翼电影还是其他商业电影中,好莱坞电影中的一套创作方法与经验,都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影片之中,成了这一时期电影创作的一个重要的特征。  在主要接受好莱坞影响的中国电影传统中,到了三十年代又增加了一种新的因素--苏联电影的影响。与好莱坞相比,苏联电影在艺术上的影响在三十年代电影中远没有那样突出,但它又是不能忽视的。三十年代处于艺术上先锋地位的创作人员,大都是左翼人员,他们怀着较高的热情关注着苏联电影的经验,努力地学习这种经验。在这种情况下,蒙太奇作为一个时代的思维方法和电影观念的集中代表,在这一时期的电影创作中占了统治地位。这是一个充满冲突的时代。对各种冲突、对立和撞击的关注反映了一代人的思维方式。反映在影片上,无论是内容上的贫与富、正义与邪恶,爱国与卖国,还是形式上对声画之间不同镜头、段落或形象之间的冲突和撞击的表现,成了这一时期电影的最显著特征。蒙太奇观念的核心,即其所强调的不同部分之间的组合和碰撞中产生出新的意义和力量。在三十年代电影中,这种爱森斯坦意义上的蒙太奇观念,作为一种观照和把握生活的思维方式对新一代电影创作人员的影响,比作为一种技巧理论表现得更明显、更突出、也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由于当时中国的社会条件下,很难看到苏联电影,为直接从影片学习增加了困难,苏联的电影理论成果得到更多的注意。这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中国影人是在自己电影传统和对好莱坞电影经验理解的基础上接受苏联的蒙太奇理论的。对苏联经验的学习也受到这种传统的影响而有所取舍。爱森斯坦本人的理论在三十年代的中国介绍甚少,他那种超越叙事地让镜头间的配合产生新含义的作法似乎与中国人已形成的电影观念相距太远,还不能完全为人们所理解。在中国译介最多、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的是普多夫金的叙事蒙太奇的理论。在电影创作方面也是如此。大部分创作者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蒙太奇思维方法的影响,但是创作上更多地是把它与好莱坞电影经验结合起来,注重叙事蒙太奇技巧的应用。在探索和借鉴苏联电影蒙太奇经验方面,沈西苓比他的同时代人作出了更多的贡献。在将蒙太奇经验与好莱坞技巧的借鉴溶合在一起方面,沈西苓也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沈西苓是在参加了大量左翼戏剧和美术工作后开始电影创作的。在他与夏衍合作的《女性的呐喊》和《上海24小时》两部最初的电影创作尝试中,很集中地反映了它们试图将苏联电影创作经验引入中国革命电影的努力,也明显地表露出了沈西苓的思想锋芒和艺术才华。他既把镜头的蒙太奇构成作为一种叙事手段,同时又赋予其某种隐喻和象征意义,作出了可贵的尝试。影片中不少部分的艺术处理巧妙地发挥了电影蒙太奇镜头间的对比和冲突的巨大表现力,不仅突出了工人生活那种紧张压抑的情绪气氛,而且也具有一定隐喻象征的意义。在描写包身工恶劣的生活条件时,沈西苓把工人拥挤的宿舍与鸟笼的镜头穿插,暗示她们没有人身自由的处境;在拍工人抢着吃饭时插入一群鸡啄米的镜头,隐喻了她们的非人生活。影片结尾女主人公处于迷惘的境地时,并没有在情节上直接表现她的觉悟和重新振奋,而是由汽笛轰鸣的镜头插入。表现了主人公精神上的升华。《上海24小时》中蒙太奇思维更被运用到了剧作整体的范围上。影片的基本构思就是用24小时内同时发生在工人和资本家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之间的强烈对比,来揭示当时社会的尖锐阶级矛盾。这部影片通过一个童工受伤身亡的事件,生动而深刻地展开了一幅内容异常丰富的三十年代都市生活的画卷。作者把不同情节线索之间的冲突和对比,以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电影蒙太奇手段表现出来,取得了动人的艺术效果。这种对比有情节性的,也有视觉性的,强烈的情绪和节奏的效果,也通过蒙太奇的手段得到了有力的体现和强化。女工们疲惫地下班的时候,资本家的太太却刚睡眼惺忪地醒来; 太太泼在地上的鸡汁与童工受伤留在地上的鲜血形成强烈的视觉对比;工人一家为没钱请医生而一愁莫展时,买办太太却随意地付给了宠物狗的兽医二十两银子;工人阶级家庭中的穷苦贫困与上流社会舞厅里的骄奢淫逸相接,轰鸣喧嚣的车间和幽沉静穆的公馆相映……这种对比蒙太奇的广泛采用,实际上是作者对于社会现实中尖锐的阶级对立和矛盾的一种思想认识。他把这种认识倾注到具体的蒙太奇构成中体现出来。《上海24小时》完成试映时,得到了人们热情激动的首肯。老导演郑正秋称赞“这是一部国产影片中具有世界性的作品”。在此后的沈西苓的创作在思想上日渐成熟,风格由激越逐渐转向深沉,以含蓄感人的艺术手法来表现尖锐的社会主题。对蒙太奇表现手段的运用也日益娴熟。在开始有声电影的创作尝试时,他又执着地探索着把蒙太奇的方法运用到电影视听形象的整体构成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乡愁》中瞎眼的老母亲因楼下打牌的喧闹声而回想起战乱的精彩的声画蒙太奇段落,表现女主人公面对洋场阔少们花天酒地的狂欢却难忘被敌人占领的家乡时分割银幕的画面处理;《船家女》开头那个讽喻上流社会的男人们高喊妇女解放的虚伪面目的非叙事蒙太奇段落,影片中宁静优美的西湖风光与在这里发生着的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尖锐对比……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里需要说的一句题外话是《乡愁》和《船家女》的出现,并不象有些电影史家所认为的那样是沈西苓在反动势力的巨大压力下苦恼和消沉的反映。相反,它们正说明了沈西苓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成长和成熟,并为他后来的创作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在沈西苓的影片创作中,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影片是1937年完成的《十字街头》。这部影片反映了作者独特的艺术视角和精巧的艺术构思。它截取了生活的一个横断面,在“一板之隔”的饶有趣味的戏剧情境中,通过一批知识青年形象,通过他们之间富于情趣的矛盾和生活,展示了很广阔的生活图景。《十字街头》的主题是十分严肃的。片名本身就表现出了对于知识青年生活方式和出路前途的深沉思考。但是影片却使这种严肃的历史思索与轻喜剧的艺术风格得到了和谐和统一,十分注重在诙谐的细节描写中展示人物和人物关系,取得了相当高的艺术成就。这部影片里,沈西苓较好地把对苏联蒙太奇经验和好莱坞叙事剪接技巧的借鉴溶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视觉效果流畅而又轻快、明朗的镜头节奏。在左翼电影发展的历史中,《十字街头》成为一个重要代表,不仅在于其本身取得的高度思想和艺术成就,更重要的可能还在于它把对蒙太奇的学习借鉴溶入了向好莱坞的学习借鉴,这典型地反映了其后十几年中国进步电影所做出的艺术选择。  当然,三十年代左翼电影工作者曾对蒙太奇做了不少介绍,一些创作人员也努力尝试着将其运用于影片创作,但是象沈西苓那样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把蒙太奇作为电影思维和整体艺术构思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如此重视对比、隐喻和象征等运用的现象却并不十分普遍。大多数人对于用蒙太奇手段丰富叙事技巧都比较重视,对蒙太奇方法的运用也大多集中于与叙事有较紧密联系的方面。这种现象与理论上对普多夫金的广泛介绍和实践中和好莱坞的融合的发展趋势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左翼电影运动不仅造就着多样化的风格探索,同时也推动着对电影艺术规律和艺术表现手段把握的不断深入。二十至三十年代之交正是世界电影艺术飞跃发展的时期,一方面是无声电影发展成熟,电影的视觉表现能力大大加强; 另一方面是有声电影出现,声音这一新因素的加入更丰富了电影艺术的表现能力。由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薄弱落后的经济技术基础,中国电影从无声到有声的转变起步较晚,经历的时间也较长。三十年代正值中国无声电影向有声电影转变发展的历史时期。于此同时,初期中国电影对于电影的视觉艺术的探索又比较薄弱,许多任务实际上到三十年代才被提上议事日程。这就形成了三十年代对无声电影视觉规律的深入探索与对有声电影的初步尝试同步发展的局面。在这两方面的探索中,年轻的左翼电影艺术家们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中国默片艺术的成熟,与新一代电影创作者的出现有很大关系。中国电影虽然经过了多年的摸索,但是由于舞台戏剧经验的深刻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对视觉表现力的发掘。进入三十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电影从无声向有声转变的完成,他们将大批在当地已无商业价值的默片转销第三世界市场。这也给中国影人一个了解外国无声电影经验的新机会。这时开始在电影创作领域中展露头角的一批年轻的左翼影人比较敏锐地感受到了国外晚期默片的新经验,并努力在自己的创作中学习和运用。同时由于这些人年轻,而且所拍摄的影片主题上都要担一定的风险,而当时拍摄有声片又需要很大投资。因此开始这些青年导演的进步影片大都拍的是从默片开始起步的。但是他们在默片拍摄过程中,不甘心默守旧“影戏”的那一套陈规,而是勇敢地探索创新,在学习国外默片经验的基础上,对电影的视觉表现力进行了有力的探索,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初期“影戏”视觉艺术手段探索不足的缺陷。他们创作的许多优秀影片,对电影视觉艺术潜力进行了深入探寻,在时空结构、造型表现力、蒙太奇运用等不少方面,都初步摆脱了初期电影中普遍存在的严重舞台化影响的痕迹,运用电影的特殊表现手段进行叙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春蚕》、《小玩意》中以视觉手段完成的细腻的人物刻画和那情景交融、充满诗情画意的优美的环境表现;《女性的呐喊》、《上海24 小时》那简洁明快、含义丰富的视觉蒙太奇段落;都为中国电影的视觉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神女》能成为中国无声电影的高峰之作,不仅由于其内容方面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它精湛的艺术质量。这是一部重视电影的视觉艺术因素,运用得也相当成功和影片。在这部影片中,银幕的视觉形象不仅作为一种形象化的叙事手段出现,而且本身也具有较强的电影美感。《神女》的视觉造型虽保留了早期电影的基本风格,但与此时的大量影片比,仍透露出一种真实,朴素的清新气息,吴永刚很注意环境和人物造型的融洽自然,反对脱离剧情和人物片面追求造型的形式美。同时他又很注重画面造型与电影的剪接和蒙太奇的运用较好地结合在一起,使简洁鲜明的画面形象成为影片叙事和表现中的有力手段。并且还在某些地方大胆试用了一些不做完整的空间交待的处理方法,尝试直接以最有表现力的画面展开段落,造成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影片对于光影、构图等手段的某些有明显戏剧性目的的应用,也大大增强了画面的表现力。影片创造的一种真实朴素而又凝炼鲜明的视觉风格,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成就。这些艺术家在无声片拍摄中积累的视觉表现经验,也为进入有声电影创作之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的无声电影向有声电影的转变,起步比西方先进国家晚得多,也经历了更长得多的时间。它从第一次在影片中配放蜡盘录音的歌曲,到完全停拍无声片,时间长达七年之久,经过从蜡盘发音到片上发音,从部分段落有声,到只配音乐、音响、歌唱而无对白的配音片,最后再到完全的有声电影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年轻的左翼艺术家由于其在电影生产中的特殊地位,曾拍摄了大量无对白的部分或全部配音影片。这一切都使中国电影在声音艺术的探索方面表现了自己的某种特殊性。  声音这一新现象在电影中刚刚出现,很快就引起了中国影人的注意。在爱森斯坦等人发表“关于有声电影未来”的著名声明仅仅几个月后,洪深就将其译为中文发表了。左翼文艺工作者也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一新事物。早在左翼电影运动兴起的两年以前,左翼文艺刊物《艺术》杂志就曾进行过关于有声电影问题的讨论。许多后来成为左翼电影主将的左翼文化人都热情地欢呼有声电影这一新事物的诞生,并期望其能成为进步思想宣传的有力工具。  然而,从世界电影的历史来看,无声电影向有声电影的转变本来就首先是作为一种商业现象而出现的。在中国也是如此,最初的声音在电影中出现实际上也只不过是一种由新技术造成的新噱头而已,声音本身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招徕观众的新招数,其意义也首先主要体现在商业方面。由于最初中国不具备开发有声电影设备的经济和技术力量,也没有相应的艺术经验。中国最初的一批有声片连录音师都是请的外国人。这样,拍摄一部有声影片的投资比无声片要高得多。所以,在最初的几年里,有权拍有声片的多是公司老板或一些资深导演,他们由于自己艺术观念和艺术经验的局限,实际上主要只是利用声音来弥补默片缺乏语言手段的缺陷和提供更好的商业前景。对有声电影的艺术规律并未进行认真的探索。这也是最早的电影声音大多是歌曲的原因之一。因此,象在无声片中穿插歌曲一样,中国电影中最早出现的声音运用也是始于歌曲,这正是沿着上述方法的道路上发展而来的。  从《野草闲花》到《歌女红牡丹》、《歌场春色》等影片在对电影录音作了最初的技术尝试的同时,仍是以音乐和演唱为核心内容的。声音和视觉因素的表现之间没有真正地结合在一起。由于技术条件等的限制,最初一段时间的有声片中一方面声音质量还无法达到真实再现的水平,另一方面每当声音一出现,画面的视觉表现便停滞下来,仅成为提供声源的场所。  另外,由于最早的有声片制作者多属于艺术经验倾向于“影戏”传统的老一代影人,他们对声音的另一个重要应用方面便很自然地集中于戏剧式的台词的应用,使有声电影中的台词语言在声音中占了突出的地位。这一类作法在《啼笑因缘》和《姊妹花》等影片中都很明显的表现出来。六集长片《啼笑因缘》出于商业性目的在每一集中穿插了两本彩色片和两本有声片,其中有声片部分基本都是主人公在各种场合歌唱的情节,其中许多歌曲都严重脱离了影片的情节和节奏表达的需要,而纯粹是为了向观众一展女影星胡蝶的歌喉而硬塞进去的。而《姊妹花》中冗长的戏剧式台词更成了影片内容的基本表达手段。整部影片几乎没有一点音乐和音响,而且场景集中、镜头呆板,视觉表现力非常薄弱。这种现象多少显示出旧“影戏”虽然热烈地期待着声音的到来,但是在这种电影观念的局限之下运用声音,却很难发挥电影声音真正的艺术潜力。真正对开始有声电影艺术规律进行比较深入的探索还是在1933年以后年轻一代创作者开始拍有声片之后。刚刚步入影坛不久的左翼青年艺术家们开始拍摄有声片时,如同从默片开始一样,老板们自然不愿把过多的资金投在题材既有政治风险、创作者艺术资历又不深的影片上。所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这种以配音乐和歌唱为主,而无有声语言对白的影片开始的。这类影片除了歌曲部分之外,大多无需昂贵的同期录音,并对画面的视觉表现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一些。这种特点对于那些年轻创作人员们进行艺术探索提供了某种方便。这样,在此后的两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利用这些配音片对电影声音表现的可能性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并且产生出了不少优秀的影片,如《春蚕》、《渔光曲》、《大路》、《乡愁》等。这些影片非常典型地反映了默片视觉艺术的发展成熟与有声电影规律的探索同时进行的历史特点和进程。这时,国外有声电影已出现多年。国外初期有声片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好莱坞歌舞片和“百分之百对白片”的一些弊病,已经引起了中国影人的一定注意。人们期望沿着保持无声电影视觉艺术美感的路子发展有声电影。在前面提到过的《艺术》杂志关于有声电影的讨论中就有人写道:“有声电影的危机,是在乎破坏了银幕上的‘静的表情’……银幕艺术本来就是凭视觉来接触人的灵感的艺术……这种美妙的艺术的接受,完全是幽潜的、静的,如我们见幕中人在一个月夜里男女彼此诉露爱情,深深一吻,这种情调是我们深深领会得到的。若在这里用粗暴的声音发出‘我爱你’这类的话,就未免太露骨、太不调和了。”因而,他们认为 “要使用有声电影去补充某种表情和境地、更使观众感受到加强印象与感触,这才是有声电影的重大任务。”这种看法反映了中国初期有声电影创作中的一个重要倾向。由于这种种认识,加上当时充斥市场的好莱坞电影的影响,以及中国电影所面临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等等限制,这多种因素共同作用都影响到中国初期有声电影探索的某些特点的形成。这主要表现在人们对声音的真实感和环境展现等方面并不十分重视和强调,而把较多注意力放在声音在剧作中起的作用和表现性应用方面。中国初期的有声片中虽然也有大量摹仿好莱坞初期有声片的对白片和歌舞片,但在创作上较有特点和成就的有声片中,大多数恰恰是把重点放在声音的剧作和表现功能上。在这里,声音首先是被作为一种蒙太奇因素来看待的。这与这些创作者在默片后期对视觉因素的探索在方向上是一致的。《春蚕》是较早的一部配音影片,也是一部基本上完全按照无声片的创作规律拍摄的影片。它虽然在视觉表现上取得了高度的成就,但是对声音规律却还几乎没有什么认识。影片中的音乐和音响所起到的只是一种声音背景的作用。但稍后的一些左翼有声电影很快就努力改变着这种状况。《渔光曲》中声音便开始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段有目的地加以利用,特别是在歌曲与情节叙事之间的联系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大路》则是以音乐和歌曲作为影片构成的重要基础之一,在表现情绪和推进情节发展上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以歌曲为主的抒情性段落成了影片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织部分。另外,这部影片在音响效果的音乐化处理方面进行的尝试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乡愁》是配音影片中声音艺术运用得比较成熟的一部影片。这部影片的声音构思比以前要完整得多。声音已经能作为一种蒙太奇因素在叙事和情绪表现的许多方面娴熟地加以运用了。它反映出创作者已经对有声电影的艺术规律有了较深入的认识。虽然这部影片的音乐也象初期大批有声电影一样,基本上是选配的现成的外国音乐。但是它已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许多影片音乐运用的盲目性,使之能密切结合影片的整体思想和艺术表达的需要。这部影片在声音运用上的另一大进步就是创作者有意识地“把人声,拟音和音乐协奏起来,使之成功为一种新的节奏”(沈西苓语)。如老母亲因楼下打麻将的嘈杂声而联想战乱中家破人亡时情景一段,可算作中国初期有声电影中声画蒙太奇运用的经典性段落。因战乱而家破人亡的女主人公杨瑛陪着瞎眼的老母亲逃难到上海,寄住在一间小阁楼上。楼下的喧闹声在老人的幻觉中渐渐地演变成战争中的枪炮声和人们的哭喊声,画面上也随之出现了老人的丈夫和儿孙被炸死时的情景。老人惊悸中失声呼喊着丈夫,惊动了楼下的人们。他们奔到楼上,看到杨瑛为了安抚母亲,正头戴父亲的帽子、用尘拂放在颌下让老人摸,从而引起人们一阵哄笑。在这里,声音不仅起到了引导和连接画面场景变化的桥梁作用,而且作为一种有力的蒙太奇因素展示了战争给主人公造成的巨大心灵创伤,也抨击了那些对民族危机视而不见的小市民的麻木和短视。配音片作为无声向有声电影过渡时期的一种影片样式,其出现是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和技术原因很难迅速普及全部由同时声拍摄的对白影片。因此人们不得不暂时放弃对白部分,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音乐和音响的艺术表现力方面进行发掘。但是这种配音影片一旦出现,便必然地影响到创作者们的电影声音观,由于对白与其它声音因素的分离,声音就无法成为一种创造真实幻觉的手段。这种现象使得人们在从事有声电影的创作时,并不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追求声音质量本身的真实性,而更多地倾向于把它看作一种表现性的因素来加以运用。一旦这种意识建立,到了拍摄完全的有声片也仍然有所继承,这对中国电影声音的影响是意义深远的。然而于此同时也由于配音片离开了对白因素,而较少使画面受台词语言节奏的限制,这也有助于它较多地保持了默片的视觉艺术经验。这些经验在其后的有声电影中的无对白的过渡性或抒情性段落中较多地继承下来。这种追求对后来长期的中国电影创作也起到了某种间接的影响作用。特别是与中国电影中广泛存在的以戏剧性表演和台词为主要表现手段的叙事性段落和以视听表现力见长的抒情性段落的功能性区分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1934年,第一家专拍有声电影的左翼电影公司“电通”公司成立,并拍摄了《桃李劫》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有声影片,使左翼艺术家对电影声音艺术的探索又深入了一步。从这时到1936年前后,有声电影完全取代默片,完全的有声片也逐渐取代了配音片。对有声电影艺术的探索也更多地集中到了声画蒙太奇的结合方面。在这方面做出了较突出贡献的也大多是左翼的电影工作者。《桃李劫》也可以说是中国电影历史中第一次较全面地有意识按照有声电影的艺术规律进行创作的影片。它利用声音和画面的不同结合方式,对扩展画面空间感、表现人物的心理和情绪及增强影片艺术表现力的许多不同方面都作出了很多较成功的探索。特别是在运用环境音响,在再现的基础上进行有目的艺术表现方面做出的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的艺术效果。影片里主人公陶建平沦落后劳动的工厂和雨夜弃婴等场景中环境音响的运用等,在早期中国有声电影创作中都是很具经典性的。《都市风光》作为一部音乐讽刺喜剧,在有声电影的新风格样式上作了尝试。这部影片一改早期中国有声电影广泛采用现成音乐的习惯,其中的乐曲大都是专门请了当时的一些著名作曲家专门为这部影片创作的。这样使音乐与影片内容的要求得以建立起更紧密的联系,大大增强了声音因素在影片艺术表现中的地位和作用。《夜半歌声》还尝试了以音乐和歌曲结构和贯穿影片的整体叙事构成。《马路天使》在有声电影艺术上的贡献更多地体现在声画诸因素之间的组合方式更丰富了,它们从不同方面帮助着影片内容的揭示。声音的再现与表现性地运用之间的关系处理得更熟练了,特别是在声音的表现性应用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部影片中,对白、音响、音乐和歌曲等声音构成的诸因素之间已能在较完整的艺术构思统帅下结合成有效的表现手段。在声音和画面的蒙太奇组合关系上也有不少精彩的地方。影片一开始就是一个精彩的声画蒙太奇段落,用灵活的镜头组接和巧妙的声音处理结合在一起,展现了一支半中半西、半古半洋的迎亲队伍。它不仅有条不紊的介绍出了影片的主人公们,而且还直接讽喻了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时代和社会的荒唐与丑陋。所有这一切对中国有声电影的发展都有所贡献。左翼电影工作者对电影音乐和电影歌曲的创作及探索音乐和歌曲与影片整体的思想和艺术表达间的关系方面也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尤其是在电影歌曲的运用方面显得更加突出。在中国早期有声片创作中,许多影片都从不作曲,只是临时挑选几张唱片凑数配上、常有配得很不合适的时候。《都市风光》等左翼的有声片在音乐运用上做了不少尝试,它们努力使音乐符合剧情要求,在推动剧情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在《马路天使》等较晚的影片中,某些电影音乐作为影片中具有表意功能的成分表现得比较突出。这种运用音乐进行表意的尝试在《都市风光》中也用得很多。所以司徒慧敏曾说:“《都市风光》的摄制,是有建立电影音乐的企图”。歌曲作为电影音乐的一部分,在三十年代许多影片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渔光曲》中的“渔光曲”,《马路天使》中的“天涯歌”等,它们都是影片创作整体构思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推进情节,刻画人物、抒发情感等方面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如《马路天使》中的“天涯歌”在影片中三次出现,每次的情绪和节奏的设置都根据剧情需要而做出了不同的处理,产生了动人的效果。在左翼电影中,歌曲的作用和意义往往还不仅在于其在影片叙事中所占的地位。电影常常也成为一种传播歌曲的裁体。这些歌曲本身有他们相对独立的不完全等同于其在剧中地位的功能。如《桃李劫》中的“毕业歌”,《风云儿女》中的“义勇军进行曲”。它们都从影片插曲变为在群众中广泛流行的演唱歌曲,在抗日革命宣传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三十年代的左翼电影运动,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艺术上都全面地改变着中国电影的面貌,创造了中国电影第一个黄金时代。左翼电影开辟了中国电影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产生了一大批无愧于生活的优秀影片。它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当然也留下了某些历史的遗憾。这些经验和遗憾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为其后中国电影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左翼电影运动是三十年代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危机不断加深的历史形势下兴起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批年轻的进步艺术家共同努力创造出来的。三十年代左翼电影繁荣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其原因是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就在于创作者们能够把火热的创作激情与严肃的创作态度结合在一起,广泛学习、勇于探索,力避偏狭。无论是政治的变革还是艺术的变革都同样的需要思想的活力和勇气。在高扬爱国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艺术旗帜的同时,左翼电影艺术家们也以同样的热情和勇气对待他们所从事的电影艺术事业,它们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进行了丰富多彩的艺术探索。电影艺术家们以自己独特眼光与手法观察和表现生活,努力结合各自的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艺术才华,做出了独特思想和艺术的尝试,体现出了不同的艺术风格。因此这一时代是电影艺术家们个人风格空前发展的时期。这是一个创作人员的成长和影片的创作都取得丰收的时期。他们虽然难免稚嫩,但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创新的生命力却比许多技巧娴熟、四平八稳的东西更可爱。然而也正是由于三十年代的左翼电影运动是这样一场由一批年轻的艺术家在以政治变革为首要目标的前提下掀起的全面的电影变革,其所留下的历史遗憾也正根殖于这各种因素间的互相制约。左翼电影所留下的历史遗憾中有些是由于艺术发展水平不高和某些受初期影戏和当时时代的审美情趣影响而出现的缺陷,但更明显的,对中国电影发展影响较长远的,却是在处理艺术与时代,生活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开辟革命现实主义传统是三十年代电影的最大贡献。但是又确有过分强调电影与时代、与生活的直接联系的倾向。以政治标准代替艺术标准,或者过多地强调影片革命的思想内容的表达、而不够重视细致的艺术处理的现象也的确相当普遍。其中也的确不乏以教条式的口号宣传革命的思想,但艺术观念陈旧,艺术处理粗糙而且简单化的作品。这种过分注重政治功利的现象表现在理论批评方面更为突出。这种明显的政治功利主义目的,也影响到影片创作的艺术风格追求。为了揭示社会上尖锐阶级对立的现实,使得尖锐的戏剧式冲突成了许多影片普遍采用的创作原则。这做为一种风格样式本无可厚非,但对冲突的过分注意而削弱了电影视觉所应提供的真实感的现象也的确存在。特别是为了尽可能地扩大左翼电影的革命宣传效果,就必须适应最广大的中国电影观众的欣赏趣味和期望。这从另一个角度又逐渐将左翼电影的广泛的艺术风格样式的探索,最终仍引向了向好莱坞电影的叙事技巧的全面学习,对于形成和加强一种电影思维方法对以后的创作的长期影响是难以忽视的。左翼电影对于后来的中国电影产生的影响是十分长远的,也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中是积极和消极两者并存的。对它们的了解和认识可能会使中国电影的未来发展少走不少弯路。回顾左翼电影运动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看到一场由政治目的引发的艺术创新运动。年轻的左翼电影艺术家们的政治热情和艺术探索精神相辅相成,共同创建了一个辉煌的时代。离开了艺术家们艰辛的艺术探索所创造的丰硕成果,左翼电影是不可能冲破国民党反动派严酷的文化围剿,产生如此重大的政治影响的。左翼电影的历史经验对我们如何冲出中国电影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是否可以有所启示呢?我想回答无疑应当是肯定的。1993年10月………………………………(注) 做此统计所选人员有:导演:郑正秋、洪深、史东山、沈西苓、应云卫、袁牧之、孙瑜、蔡楚生、吴永刚、司徒慧敏;编剧、评论:夏衍、田汉、阳翰笙、阿英、王尘无、石凌鹤、鲁思、袁文殊、陈鲤庭、于伶;演员:金焰、赵丹、金山、田方、郑君里、白杨、周璇、阮玲玉、王人美、陈波儿、王莹、吴茵、黎莉莉、赵慧琛、舒绣文;摄影:吴印咸、吴蔚云、黄绍芬、薛伯青;录音:何兆璋;剪辑:陈祥兴;音乐:任光、聂耳、冼星海、贺绿汀
  19. 《瞭望》系列文章:转基因稻米悬疑
    科技 2010/02/08 | 阅读: 1732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此时,转基因稻米的商业化之争,正掀动着一场波澜。2009年8月,农业部批准了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同年10月,“华恢1号”和“Bt汕优63”出现在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中,引来专业人士及民间组织的激烈争辩。  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发放,意味着转基因稻米向商业化生产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安全证书后,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多年来,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及其商业化问题在国内国际争议不断。中国是水稻的发源地,是世界最大的产稻国,占世界稻米总产量的1/3,具有丰富的野生稻种资源。稻米是中国人一日三餐的主食,有数亿农民以种植水稻为生。  200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同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以上,给我们观察中国转基因稻米可能发生的商业化过程提供了多维视角,也让我们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科学评估、依法管理”有了更加丰富的理解。□(文/王军)  《瞭望》文章:转基因稻米之争  在转基因稻米能否商业化生产的问题上,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置身事外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云杉陈泽伟  实习生王楠楠  2009年10月,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中,序号分别为第41和42的批准项目是名为“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转基因抗虫水稻。  农业部日前在致《瞭望》新闻周刊的答复材料中证实,经安委会综合评价,并履行完所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后,农业部于2009年8月发放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这意味着转基因水稻,朝着水稻原产国和水稻消费大国——中国的商业化生产大门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农业部的答复材料称,“此次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水稻品种是由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院士等科研人员培育而成,是高抗鳞翅目害虫转基因水稻品系”,“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安全证书后,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消息在网站上沉寂了两个月之久,经专业人士和环保组织的质疑,进入公众视野。  水稻是13亿中国人的主粮。有评论称,在这一事件上,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置身事外”。  一些专业人士通过媒体和个人博客对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表不同意见,主要关注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转基因粮食的安全性。转基因食品问世后,其安全性一直争议不断,而稻米作为中国人的主粮,长期和大量食用会不会对中国人及其后代造成影响?  其次是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农民的利益。转基因稻米中含有多项外国公司的技术专利,而且转基因稻米不能“留种”,这样跨国公司就可能从根本上控制中国的粮食生产,中国农民的生产利润流入外国跨国集团,国家的命脉受制于人。  有关学者也质疑转基因稻米优势的不确定性。他们认为,使用转基因稻种,目的在于高产和抗病虫害,但是国内外的许多报告表明,这种预期并不确定,并且会带来更大的副作用。  他们指出,更大的忧虑在于转基因稻米商业化生产后的不可逆性,也就是大规模生产势必带来稻种污染,一旦人们发现转基因稻米的缺陷,希望改用中国原有稻种的时候,原有稻种可能已经由于污染而不复存在。  农业部:转基因稻米具有多种优势  近日,本刊记者就前述问题致电转基因稻米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和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希望得到解答。  农业部的答复材料是统一新闻稿件的格式,其中引用研究人员的观点,肯定了转基因水稻,包括转基因棉花的几方面优势:  一是减轻病虫害危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球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表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不仅在提高农作物产量方面成效显著,而且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方面也显示出巨大的优势。  二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由于转基因新品种在增产、优质优价、低耗等方面的优势,已使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农户累计获得纯经济效益340亿美元,农民增收25%左右。我国棉农也因种植转基因棉花,每亩减支增收130元,累计实现农民增收200多亿元。  三是拓展产业形态,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功能性和治疗性转基因食品、转基因生物能源和环保产品相继研制成功,部分转基因药物上市销售,使转基因品种正在由简单性状改良向复杂性状改良,由农业领域向医药、加工、能源、环保领域拓展等方向发展。  答复材料显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科学规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和管理。  答复材料还介绍道,安全评价分为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五个阶段。经安委会安全评价和农业部批准,申请单位就转基因水稻分别于1999~2000年开展了中间试验,2001~2002年开展了环境释放,2003~2004年开展了生产性试验。2004年申请转基因水稻生产应用安全证书。除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外,根据安委会的评价意见,2004~2008年,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对转基因水稻的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复核检测。2009年8月发放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  作为转基因稻米的培育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改良实验室)完全肯定转基因稻米的安全性。  改良实验室在给本刊记者的回复中介绍道,“我校转基因水稻品系使用的是专一高效杀虫Bt蛋白。目前发现,只在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等鳞翅目害虫的肠壁上有这种蛋白质的结合位点,因而该蛋白能选择性地杀死该类害虫。而人类肠道上没有该蛋白质的结合位点,故不会对人类造成危害。人类认识Bt蛋白的来源生物苏云金芽杆菌已有100余年,安全使用Bt蛋白作生物杀虫剂有70多年,大规模种植和应用Bt作物已超过10年,目前没有过敏性反应的报告”,“实验室和田间试验分析结果表明,在生存能力竞争、基因漂移等方面,该品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安全的”。  回复称,有人担心长期食用转基因稻米的安全性,“小鼠灌胃实验”的结论可供参考讨论:该实验按照大鼠体重,每千克用5克抗虫BT蛋白每天两次灌食。8天后,各组动物体重和脏器重量无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华恢1号”稻米中抗虫蛋白含量≤2.5微克/克,要达到5克/千克(抗虫蛋白与体重的比率)的接受试验的剂量,体重60公斤的人需要吃120吨稻米。  回复称,按照这个实验结果推理,如果按照每天吃500克稻米计算,一个成年人即使吃“华恢1号”转基因稻米657年也应该是安全的。  关于这样的安全论证方式,回复表示:“这个推理可供大家讨论。”并向本刊记者介绍:“近年来,我们的科研人员长时间试吃了两个品系的大米,口感良好,而且健康状况良好。我们也愿意重申,一旦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生产后,我们科研人员的米缸里全是转基因水稻,到时候欢迎媒体监督!”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否认了转基因稻米含有多项外国专利的质疑。  早些时候,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称,“中国研发的转基因Bt水稻涉及至少11~12项国外专利。专利持有人包括孟山都、RhonePoulencAgrochimie/拜耳和诺华/先正达公司等。如果转基因Bt水稻的产业化,中国将卷入专利侵权诉讼的困境。”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表示,这些说法反映出该报告作者既未对这些专利内容认真推敲,也未对我国《专利法》和专利侵权司法实践进行必要的了解。  回复介绍道,一项发明能否在中国受到专利保护,前提条件是必须在中国申请并获得授权。“通过专利授权检索我们发现,该报告指称的12项国外专利,有4项在中国提出了专利申请,1项未获授权……在授权的3项中,1项公告号为CN1263946的‘合成杀虫晶体蛋白基因’发明,将于2009年在中国过期失效。……另2项专利的权利内容,和我国自主研发的Bt转基因抗虫水稻采用的技术、方法、材料完全不同”。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强调,以“华恢1号”为例,该品系所用受体品种为我国已推广多年,目前已处在公共领域的优良恢复系“明恢63”,抗虫基因Cry1Ab/Ac为中国农科院科学家自己修饰并取得专利的融合基因,转基因方法已在我国申请了专利保护。可见,该转基因水稻品系的核心知识产权均属于国内研发单位。目前“华恢1号”已向有关部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如获批准将完全归属于我国研发单位。“Bt汕优63”也是同样。因此,对两个品系的商业化开发不存在中国失去专利“控制权”的问题。  回复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专利侵权主要有全面覆盖原则和实质等同原则,即在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时,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或者符合法律的例外规定。但是否是专利产品,专利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被控侵权人的产品或者依该方法获得的产品,要么全面覆盖了其申请的专利权利要求,要么与其申请的专利实质等同。换句话说,如果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是A,被控侵权人生产的产品完全覆盖了A,当然构成侵权,如果被控侵权人生产的产品是B,但专利权人能够证明A等于B,也会构成侵权。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绿色和平组织报告中所列举的专利不会对我国转基因水稻未来的产业化产生知识产权障碍。  回复说,我国专利法中还有规定的交叉许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我国实施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农民留种豁免制度,以及种子法规定的品种审定推广制度,为我国作物品种的推广和产业化划定了安全线和保护区。因此,即使我国在某些品种的培育中涉及国外的专利技术,也不至于落入外国的“专利陷阱”。  “外国专利陷阱”是否存在  方立锋是长期关注和考察国内外转基因生产的学者、农学硕士,现任绿色和平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组主任。他对本刊记者说,即使有关的专利没有在中国获得授权,专利的持有人同样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实现控制。例如在阿根廷,孟山都公司并没有为其转基因大豆申请专利,不过自上世纪90年代阿根廷开始种植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已经完全控制该国的大豆生产,阿根廷99%的大豆都是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的主要控制途径是与阿根廷的种子公司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并要求支付使用费。这种对转基因种子收取额外的技术费,造成了现在转基因种子一般比常规种子贵2~4倍的局面,更为严重的是现在阿根廷几乎无法获取非转基因的种子。  方立锋说,中国的专利保护范围目前虽然不包括植物、种子及后代,但是仍然包括了转基因植物的方法、技术、基因序列和细胞。而世界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专利调查报告指出的正是Bt转基因水稻所应用的方法、技术和目的基因,它们都在中国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专利持有人完全可以行使其权利。  另外,正如阿根廷的案例,即使阿根廷并不许可任何大豆专利,专利持有人比如孟山都公司仍然可以从不同的途径获取利益,包括与种子商签署协议,收取费用。  另一风险是:如果一个产品被出口到另外一个专利范围更广泛的国家,则此产品涉及的专利就可能在进口国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受到保护。我国是水稻消费大国,同样也出口大量的稻米,如果转基因水稻出口到专利保护更为严格的国家,同样会受到影响。例如,孟山都公司向许多进口阿根廷大豆的欧洲进口商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支付赔偿金,因为孟山都已在欧盟为其转基因大豆申请了专利。同样情况也会发生在中国的转基因水稻出口上。  方立锋认为,我国一旦商业化种植涉及国外专利的转基因水稻,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专利持有人的制约。转基因种子价格的上涨将使得农民的生产成本大增,我国主粮的控制权也会落入他人之手,粮食主权和安全将面临巨大的威胁。  他指出,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还将导致中国丰富的水稻基因资源的流失。由于大型生物技术公司垄断了基因技术并具有专利,在知识产权体制下,会加快中国资源流失的速度。以阿根廷为例,由于99%以上种植的大豆为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种子不能继续留种,当地农民再也找不到原产地的非转基因种子。转基因大豆品种的单一化,使得基因资源严重减少,随着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伴随而来的就是病虫害袭击的增多。转基因生物会导致基因资源的流失,同时由于基因漂移,更会引发基因污染。一般来说,导入转基因作物内的外源基因可以逃逸到同一物种的非转基因作物内,会污染当地非转基因品种。另外,基因污染还可能影响野生资源。野生品种往往在抗病虫害、抗逆、优质和高产上具有重要的农艺性状,所以转基因引发的基因污染可能会导致宝贵野生遗传资源的丢失。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人口日益增长的情况下,这对于满足全人类对粮食的需求,应对粮食危机,将是巨大的损失。  方立锋说:“2005年湖北省出现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之后,海外市场对中国米制品采取了控制措施,并多次发现中国的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实行了产品撤架、召回等措施。由于欧盟和日本等国对中国米制品行业采取的控制措施,我国从事米制品生产和贸易的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额外的监控成本和长远的经济影响。” 专家称转基因存在三方面不确定性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转基因种子优势之疑  方立锋并不认同农业部在给本刊记者回复中阐述的转基因种子优势。他说,即使以转基因棉花为例,它也使棉农成本上升,收入下降。国内外的研究表明,转基因棉花会出现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次生害虫频发,农药用量加大。一方面,棉铃虫的抗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江苏沿海地区农研所的调研发现,次生害虫日益严重,并成为棉花的主要虫害。次生害虫的增加不可避免地带来持续大量的农药投入,并且使用的农药将越来越多。  二是其他病害易发,无法应对气候变化。2009年江苏省种植转基因棉花的实际案例表明,转基因棉花更容易得黄萎病和枯萎病,造成的减产严重。扬州大学的科研小组研究得出,转基因棉花不能更好地应对高温条件。  据2006年8月4日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所发布消息:中美两国科学家进行的一项历时7年的联合研究表明,尽管Bt转基因棉花能有效控制棉铃虫,但长期种植会导致其他害虫肆虐,这使得中国种植的Bt转基因棉花长期经济性不如预想。  由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合作的这一项目,是世界第一个对转基因棉花种植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评估的课题。科学家调查的Bt转基因棉花是第一种投入商业种植的转基因棉花。它因在棉花基因组中插入苏云金杆菌(Bt)基因而得名,能分泌毒素杀死棉田最主要的害虫棉铃虫。早先的一些小规模研究表明,转基因棉花能有效提高棉田单产、降低杀虫剂用量,有较好的经济和环保效益,因此已陆续在美国、中国和印度等多个产棉国推广。  中美两国科学家对中国481户棉农的长期研究揭示了问题的另一面。研究人员经过历时7年的跟踪调查后发现,这些农户在种植转基因棉花的第三年经济效益最大,他们的平均杀虫剂用量比种植普通棉花者低70%,而收入要高出36%。  但情况从第四年开始发生逆转。转基因棉花尽管抑制了棉铃虫,但它无法杀死盲蝽等其他害虫,导致盲蝽侵害棉田。当年转基因棉花种植户杀虫剂用量上升,投入成本比普通棉花种植户高了3倍,而他们的收入却低了8%。到第七年,转基因棉花种植户所使用的杀虫剂,已明显高于普通棉花种植户,加上转基因棉花种子成本也较高,使棉花种植户的收入大幅下降。  康奈尔大学教授、这一研究的美方负责人平斯特拉普·安德逊说,早先科学家曾认为Bt转基因棉花可能面对的最大挑战是棉铃虫产生抗药性,但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转基因棉花无法对付的“次生害虫”会造成更大的危害。他认为,只有尽快开发出抑制其他害虫的方法,才能让Bt转基因棉花产生明显的效益。  三方面的不确定性  对于转基因粮食的安全性,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科学家蒋高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在全球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存在激烈分歧、各国政府对其严格限制的大背景下,转基因水稻真的像农业部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所声称的那样,“不存在任何风险,可放心食用”,“转基因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唯一可选途径”吗?这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的两个“硬伤”。  蒋高明说,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问题并没有解决。大米是中国人的主食,每年我国要消费1.7亿吨大米,对其安全性问题绝对不能轻描淡写。就连积极推广转基因的美国也没有将主食批准转基因安全证书,中国科学家凭什么能拍着胸脯说“转基因不存在任何风险”呢?其实,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是该技术难以逾越的障碍,也是根本不可能逾越的障碍。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讲,转基因进入食物链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他指出,基因交流在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但大都发生在相同的种或同属的物种之间。植物和微生物之间进行基因交流,在理论上讲是零概率事件,否则,生物进化史上早就有了这种基因交流的事件发生。人类通过生物技术可以实现不同物种,甚至不同生物界(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基因交流,但对于这样的基因转移,人类不可能不付出安全代价。以转基因水稻为例,科学家希望通过Bt基因合成的毒蛋白饿死害虫,但生存是物种最基本的权利,它不吃水稻的叶子,就得吃别的植物叶子,或者庄稼或者杂草。但是,其他作物也都转了基因,杂草也通过基因逃逸带了Bt基因,那么害虫只有加速进化而与人类抗衡。其结果是,人类需加大农药用量而抗虫,这与转基因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昆虫都无法下口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对人体就没有害处吗?”蒋高明说,关于抗虫转基因作物对人体的影响,即使老鼠吃了没事,也不能说明人吃了也没事。即使对实验动物,也不是没有问题的。1998年,匈牙利籍英国科学家阿派特普斯陶伊教授在电视节目上宣称,用转基因马铃薯喂养大鼠,导致大鼠体重及器官重量严重减轻,免疫系统被损坏。这个实验结果公布后,普斯陶伊教授受到排挤离开了英国罗威特研究所。但他被除名后,很多科学家出面为其辩护,极力维护其科学家的人品,他的文章也在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重新发表。英国皇家学会最后组织专家调研,也没有完全推翻他的实验结论。  2007年,法国科学家证实:孟山都公司出产的一种转基因玉米对人体肝脏和肾脏具有毒性。2008年,美国科学家也证实了长时间喂食转基因玉米,小白鼠的免疫系统会受到损害,该研究成果发表在同年《农业与食品化学》杂志上。2009年12月22日,法国生物技术委员会最终宣布,转基因玉米“弊大于利”,这意味着转基因作物种植在法国被永久废除。  蒋高明认为,转基因至少存在三方面的不确定性:一是转基因对生命结构改变后的连锁反应不确定;二是转基因导致食物链“潜在风险”不确定;三是转基因污染、增殖、扩散及其清除途径不确定。“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带头将Bt基因转入13亿人的主食,害莫大焉!转基因生物一旦出了问题,根本无法控制,所转移的基因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可以忽略不计”的增产幅度  “转基因作物能不能增产,看美国的例子就知道了。”蒋高明说,美国是掌握转基因技术最早、最多的国家,其技术远比中国先进,但该国粮食总产量仅3.63亿吨,远低于中国的5.01亿吨;中国粮食单产为278公斤/亩,美国只有125公斤/亩。美国拥有全球最先进的农业技术包括转基因技术,耕地还比中国多11亿亩,为什么其粮食无论单产还是总产,反而不如中国呢?答案就在于“人”身上而不在“武器”身上。  蒋高明说,国内转基因的专家声称,他们的转基因水稻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产量8%,我们不知道他们与什么品种比较,是袁隆平的超级稻吗?如果是普通水稻,这个增产幅度相对于其巨大的生态风险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从土壤改良上,增产的潜力很大。据报道,云南省农科院进行的一项新肥料试验取得了非常明显的增产效果:9亩水稻增产幅度达21.55%。每亩增加的水稻产量所使用肥料的成分构成中,氮磷钾含量不足10%,但有机质含量丰富,能起到很好的改良土壤效果,而通过土壤改良提高粮食产量并不带来环境危害。  他具体指出,根据农作物种植的科学法则,影响粮食产量的因素包含“水、土、肥、种、密、保、管、工”八个方面,转基因仅在“种”上做文章,其他要素则以生态和人为因素为主。可见,转基因仅占粮食构成要素的1/8,而非“唯一可行技术”。过去30年来,我国耕地退化程度已远超过去几百年,恢复地力需要大量有机肥还田,精耕细作。而转基因是在大农药、大化肥、专用除草剂的基础上做“种”的文章,会让人越来越懒,地越种越瘦,成本越来越高,导致农作物种植恶性循环。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从过去的300多公斤/亩,提高到700多公斤/亩,现在逼近900公斤/亩,那才是真增产。转基因水稻只是对虫害有所控制而已,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相比并不增产,且连续种植几代后亩产量就会越来越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已覆盖了中国水稻种植面积的57%,即6000万公顷;杂交水稻平均产量为7.2吨/公顷,比常规水稻单产高出1.4吨/公顷。我们放弃推广非常成熟的杂交水稻的优势,而转向风险重重的转基因水稻,实非明智之举。”  蒋高明指出,刚刚获得安全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水稻,至少涉及十几项国外专利。而我国正在研发的另外5个转基因水稻品系中,每个品系涉及的国外专利至少有10项。这些国外专利的持有人中不乏一些大型跨国农用化学品公司。此外,一些转基因水稻由于其原始材料来自国外机构,因此还受到其他国外所有权、法律合同的制约。这些涉嫌国外专利的转基因技术用于科研没问题,一旦商业化,就会被索要高昂专利费,这就给我国的粮食主权埋下了“定时炸弹”。  他认为,影响中国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一是农民种地积极性下降,二是地力下降,三是播种面积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是转基因技术所不能解决的。对待转基因这项高科技技术,一定要高度警惕其负面影响,科学决策,增加透明度。  西方未生产作为国民主粮的转基因小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对本刊记者说,转基因生物对环境和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已有多次报道。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加拿大转基因油菜多年种植后,因发生基因漂移,产生了能够耐受多种除草剂的超级杂草;墨西哥农民种植的美国转基因玉米,其花粉对当地野生玉米发生了基因污染,产生基因重组,破坏了当地野生玉米的遗传结构;此外,转基因玉米花粉能够让北美的珍稀濒危物种——君主蝶大量致死,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专家认为,目前转基因水稻和转基因玉米普遍使用的目的基因是Bt杀虫基因,由于使用多年,这个基因已证明是比较安全的。对此,薛达元认为,目前安全并不等于若干年后仍然安全,这种基因产生的毒素在人体和动物体内能否累积,尚不清楚。即使Bt基因已证明将来也是安全的,但是并不能表明转基因研究使用的其他目的基因也是安全的,需要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并在研究、田间试验和商业化生产的各个阶段逐步进行风险评估。“事实上,在军事、医学等多个领域都在进行转基因研究,这些领域的许多转基因研究实际上风险很大,研究者常常不敢公开他们的研究成果,甚至不敢公开他们使用的基因,否则公众一定会恐慌。”  薛达元强调,至今国外对主粮的转基因品种一直不敢商业化生产,美国虽然批准了玉米、大豆的转基因商业化生产,这些主要用于饲料和榨油,而用于主粮的转基因小麦研究虽然早已成功,但是从来没有批准为商业化生产,因为小麦是西方的主粮,相当于中国的水稻。因此,对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生产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潜在风险太大,出了问题谁也担不了责任。□  《瞭望》文章:美国农业科学家:生物技术公司正阻挠对转基因进行深入研究  一群科学家在发给美国环境保护署的一份声明中说:“在(有关转基因的)很多关键问题上我们都无法进行真正独立的研究。”环境署正在为下周召开的有关转基因农作物的科研会议征求公开意见。  这份声明很可能会声援转基因作物的反对者,包括一些环保组织,他们一直在指责缺乏对转基因作物的深入研究,而这些作物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始料不及的负面影响。  上书环境署的26位农作物专家选择了匿名的方式,因为害怕被公司切断研究经费。但还是有少数几位同意公开接受本报采访。  科学家们指出,农民和其他转基因种子的买家必须签署协议来担保自己会尊重公司的专利权和相关环境条例。但是,问题在于,协议也禁止为了研究目的来种植转基因作物。所以,为了科研,科学家们可以自由购买杀虫剂或者一般的种子,却没有途径买到转基因种子,除非有公司的许可。但科学家们说,或者有时候根本得不到许可,或者有时候公司坚持要先审查科研结果,再来决定能否公诸于世。  这样的运作已经是个老问题,但科学家们现在决定公开申诉,因为他们已经忍无可忍。  明尼苏达大学的昆虫学家肯·奥斯特里说:“如果一个公司可以控制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研究成果,他们就能够减少任何研究可能得出的对己不利的负面结果。”奥斯特里是联合上书环境署的科学家之一。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联合抗议的科学家们声明他们并不反对转基因技术本身,他们大都来自一些大专院校实力雄厚的农业院系。他们真正反对的是转基因产业对研究的扼杀,使得他们无法给农民提供如何最佳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信息。而且,科学家们也指证,他们提供给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受到了“不当和严重的限制”。康奈尔大学的昆虫学教授埃尔森·希尔兹教授说,转基因公司“有可能会粉饰数据,而这些数据是要提交给环境署的”。  威廉·尼布是杜邦公司旗下转基因种子生产巨头——先锋良种国际有限公司负责作物研究的副总裁。他为其公司的政策进行了辩护。他说,因为转基因作物受政府监管,所以公司必须仔细监督作物的种植情况。尼布说:“为了维护和政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对转基因技术实行非常严格的控制措施。”他同时也希望能有机会和科学家们坐在一起来讨论他们的担忧。  另外两家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和先正达,在周四声明说他们支持科学研究。但和先锋公司一样,两家公司声称之所以要和转基因种子的买家签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向政府兑现监管的义务。  但是环境署发言人戴尔·卡麦里在周四回应说,政府只要求公司监管转基因作物的抗虫性研发,除此之外相关合同的任何限制都是公司自行添加的。  先正达公司在和买家的协议中不仅禁止相关的研究,而且特别强调买家不能把先正达的转基因产品和其他任何竞争作物进行比较鉴别。  明尼苏达大学的奥斯特里博士说,他在2007年得到三家公司的许可来比较各自生产的转基因抗虫玉米对明尼苏达州的根线虫有多少效果。但在2008年,三家公司之一的先正达收回了许可,这项研究不得不中止。  奥斯特里博士解释说:“先正达之所以这样决定,是因为如果再让研究继续下去,就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北达科他州州立大学昆虫学副教授马克·波特尔回忆说,去年当转基因甜菜种子第一次卖给农民之前,他想测试这种新作物对某种杀虫剂有何反应,但是北达科他州州立大学无法和种子的生产商孟山都和先正达就发布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达成协议。  康奈尔大学的希尔兹博士认为,对农业科研的经费支持已经逐渐由政府公共部门向公司财团转移,这就使得很多科学家不得不依赖大公司来提供经费或者技术合作。“大家都怕上黑名单,”他说,“如果你唯一的研究对象是玉米的害虫,你就需要最新的(转基因抗虫)玉米(来做实验),而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样本,你就只能一事无成。”□(文/安德鲁·波兰克,林谷摘译自2009年2月19日《纽约时报》)《瞭望》文章: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答问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瞭望》文章: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答问  “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需不需要转基因作物来养活地球,而是如果我们继续接受转基因作物和背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还能不能养活地球?”  文/《瞭望》新闻周刊特约撰稿人林谷  拥有美国和新西兰两国国籍的杰克·海勒曼博士(JackHeinemann),是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遗传和分子生物学教授、挪威图森生物安全中心基因生态学高级兼职教授、前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研究员。  他1993年获得美国微生物学协会青年调查奖,2002年获得新西兰科学家协会研究奖章,2005年被列入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名册,受邀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撰写报告,并为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我的实验室几乎每天都在制造转基因生物。”他在致《瞭望》新闻周刊的电子邮件中称,“在我20年的职业科学家生涯中,我连一次都没想过要把这些转基因生物商业化。”  在最近的几封邮件里,他就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安全性及其社会经济制度问题,回答了《瞭望》新闻周刊的提问。  “转基因作物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很小”  《瞭望》:迄今为止,对于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国际社会究竟有没有达成共识?有一种看法是转基因食品1994年才问世,要对其安全性盖棺定论为时尚早。  海勒曼:我认为,针对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目前并无定论。但是在2007年到2009年末,由法国科学家吉利-艾瑞克·索拉里尼带领的科研团队在转基因作物的动物实验中发现了相当确凿的对动物有害的证据,他们的发现在国际生物学期刊上发表之前就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评价。  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研究分为好几种。第一种是人体健康研究,包括用实验来获知某种作物的短期和长期的效用和后果。而这样的研究包括对动物一生的测试这样的长效实验。要完成这样的实验,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一支独立于产业利益而又技术精良的研究团队,以及政府的相关法规来确保获得转基因种子和植株作为研究对象。但现实中往往无法满足这样的条件,大公司以专利权保护为由拒绝提供转基因作物的种子来供独立科学家进行安全性研究,这就严重阻碍了开放与独立的科学研究。我相信,如果真正做到这些条件,对于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早该得出科学的结论了。  而同样的问题也妨碍到第二种环境安全性研究——经费不足,社会大环境并没有扶植独立和严谨的科研力量,作为实验对象的转基因种子和植株很难获得。有一种傲慢的偏见认为环境测试只能在室外进行,所以不少转基因作物被匆忙投放田间试验。诚然,有些最终问题的确需要甚至更大规模的田间实验,但是,很多令人困扰的问题完全可以更早和更好地在实验室里解决。例如,根据我2004年的研究,在田间试验的规模下将转基因逃逸作为安全性问题来研究完全没有必要。在实验室里研究转基因在自然界何时以及如何逃逸效果会好很多,而且还可以为田间实验提供宝贵的参考和依据。  最后一类是在社会层面的安全性研究,这主要是指对农业和农业技术的远瞻性战略思考,事关食品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大局。由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共同支持的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已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发现转基因作物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很小。原因或者是由于作物本身的特性,或者在于背后掌控转基因专利权的西方跨国集团。巨大的利润落入了私人公司的腰包,而要全社会来为其风险买单。同时,转基因作物背后由供应商主导的运作已经控制了相当多的资源,这些资源原本可以投入到更为重要的农业技术研发,例如农业生态学、农业资源就地保护,以及扶植有竞争力的农作物种植者的群体。  “商业资金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分化和重组科研团队”  《瞭望》:如果转基因作物真像其反对者指责的那样威胁食品安全和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主权,并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为什么世界上还有不少科学家在进行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利益驱动会是主要的推手吗?  海勒曼:全世界究竟有多少科学家真正热衷于将遗传工程用于制造转基因作物呢?很多人将下面两类人混为一谈:一类是为数甚多的分子遗传学家,一类是为数较少的在开发转基因产品的科学家,他们受到相关产业资助,有雄厚的资金作后盾。  我自己就是一个分子遗传学家,我的实验室几乎每天都在制造转基因生物。在我20年的职业科学家生涯中,我连一次都没想过要把这些转基因生物商业化。它们对于解答生命的奥秘至关重要,而这些发现某一天也可能被投入实际运用。许多植物学家将遗传工程用于协助育种或者改良作物,但并没有直接将遗传工程本身商品化。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科学家们从不把制造转基因商品作为我们存在的理由。只要不被专利保护所操控和滥用,也无须推广转基因商品,现代生物技术才真正能为人类造福。  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资金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分化和重组科研团队。根据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的调查结果,一小部分跨国生物技术公司在农业技术研发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发展中国家相应投资的总和,而且比主要发达国家对公共事务的投资还要略高一筹。所以,科学家被顺理成章看作是转基因商品的支持者。而事实上绝大多数遗传学家并不会对转基因作物有太多想法。即便是那些有想法的,也常常不想在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上纠缠太多,因为聪明的做法是:要么迅速支持转基因,要么彻底不闻不问。否则,如果想在转基因问题上保持批判性的职业眼光,就意味着你会很容易得罪公司和政府,自毁前程。  所以我认为单纯追逐利润只会成为很小一部分科学家参与开发转基因商品的动力,而更大的动力来自事业上的发展机遇和就业的保证。不少政府越来越将研究经费和产业目标挂钩,而一些原本公立的研究机构也从商业利益的角度来定义成功。面对科研团体和商界之间强有力的结盟,科学家们正在学会保持沉默,或者沦为摇旗呐喊者。  《瞭望》:如何养活地球上这么多人口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而气候变化让这个问题更为棘手。转基因技术一度被誉为解决上述问题新的“灵丹妙药”,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在全球纷纷抢注了针对气候变化的基因专利,也预示着会在已成天文数字的转基因研发投资上再下赌注。转基因真是“灵丹妙药”吗?我们还有没有别的更好或者更安全的解决粮食问题的方案?  海勒曼:当然有了。科学家早已研究开发了其他多种农业技术,它们绝非出于政治目的而被推出,而是被业界广泛认可,成为远远优于转基因作物的选择。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需不需要转基因作物来养活地球,而是如果我们继续接受转基因作物和背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还能不能养活地球?假如说没有转基因作物,人们就会挨饿的话,那么今天人类早就该灭绝了。如果想让生物工程技术真正造福于民,我们就必须改变目前利用遗传工程的方式和原因,特别是现有的商业模式。  为什么美国成了转基因大国  《瞭望》:美国政府在很多问题上毫不掩饰优先保护自身利益的价值取向,美国民众也向来珍视自身的健康和生计。如果转基因作物真能被跨国公司用来垄断市场,严重伤害农民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并导致潜在的健康和环境风险,为什么美国反倒成了转基因大国?  海勒曼:我首先不同意这样的假设:美国是个民主国家,所以接受转基因作物也必然经历了一个民主的决策过程。我拥有美国和新西兰双重国籍,在美国生活了近32年。但作为一个职业遗传学家,我对美国的转基因产业也知之甚少。绝大多数美国人同样对此问题没有任何参与讨论和决策的机会,就像历史上绝大多数美国人针对吸烟或饮酒是否有害的议题也未能参与讨论一样。  但这并不是说美国人愚笨或者懒惰,而仅仅说明了美国的社会舆论常常推崇商业文化,不少人也想当然地认为企业家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带来福祉与进步。不过,对转基因质疑的美国人越来越多,反对的声音也越来越响。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在拒绝产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而倾向于选择当地原产的和有机的食物。  《瞭望》:我们的印象是,不少欧洲国家对转基因作物比美国采取了严厉得多的限制措施,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包括让公众发挥非常积极的监督作用。你是否能就此介绍一下?  海勒曼:我认为在转基因问题上比较“欧洲人”和“美国人”会误导大家。如果你在街上问一般的美国民众,他们会提出和欧洲人同样的诉求:要求严格标识转基因食品。在对转基因的管理层面,欧洲与美国和加拿大并无二致。  如果有差别的话,最关键的是,欧洲人在更有效和强硬地呼吁针对转基因标识立法和严格执法,在新闻舆论上推动对转基因的讨论,也在赞助对转基因的安全性研究。而美国还没有法律法规来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尽管在民意测验中他们是支持为转基因标识立法的。  美国在指责欧洲人利用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美国转基因产品。但是,我预测只要美国看到相关的战略和经济利益,就会毫不犹豫用安全性检测来限制进口产地包括中国在内的来自他国的转基因商品。  “跨国公司已经准备好将利润凌驾于食品安全之上”  《瞭望》:反对者指出转基因的关键技术专利已经被少数跨国公司所垄断,所以如果某一个国家决定商业化种植转基因作物,跨国公司就会长驱直入,用专利保护权等手段垄断该国市场,使其丧失对该作物的国家控制权和食品安全。这样的指控是否站得住脚?是否已经有类似情况发生?  海勒曼:我认为这样的指责是成立的。从某些角度而言,转基因作物的开发还处在早期,因为绝大多数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只在一小部分国家生产和出口,包括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和巴西。但是阿根廷的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整个国家已经严重依赖生产美国孟山都公司的专利转基因大豆用于出口,国民经济和食品安全因而岌岌可危。但阿根廷并不认可种子专利,孟山都公司在已经从销售转基因大豆种子中获利丰厚之后,还在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阿根廷大豆的欧洲进口商支付专利赔偿金。转基因专利协议禁止农民保留当年种子,只能在每个播种季节重新购买。而一些大型生物技术公司已经明确拒绝向未能履行转基因种子专利条款的发展中国家出售种子。这就意味着跨国公司已经准备好将利润凌驾于食品安全之上。□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瞭望》文章: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  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机制,使公众能够参与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文/李楯  转基因水稻,已由政府部门准许在湖北试种,但争论并不就此终结。  反对者首先提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类健康是否有害,其次是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张者强调中国地少人多,解决吃饭问题,转基因是“唯一”可取技术——当然,主张者,如农业部属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专家还有许多非常“专家”的解释,说:安全管理遵循了科学、个案、熟悉性和逐步完善四项基本原则,安全评价经过了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五个阶段。  摆在一般人面前的问题是:一件非“专家”谁也搞不懂的事,一件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健康、生命及后代的事,应怎样决策,由谁来决策?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我们所处的时代,非常值得警惕的是:在科学的名义下迷信技术,在市场的名义下迷信金钱;当社会已经分化为利益、主张各不相同的人群时,科学家、专家也会有利益,会成为不同利益、主张的代言人——因此,当我们听到“科学家说”、“专家说”时,我们就必须问,利益在何方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持何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有时,我们能听到的只是持一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的说法,而听不到另一种已被屏蔽了的科学家、专家的意见。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机制,使在事关相当多人的利益时,决策者和公众都能在充分地听取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后再作自己的选择;使公众对事关自己利益的重大决策,能够参与。  “以人为本”,在中国是新设定的一种价值观,新设定的一种执政理念的“核心”(十七大报告)。看重人,看重人的健康、生命,于是才有了在食品、药品等“入口”的东西上的绝对小心谨慎的制度安排:没有充足的、绝对无可置疑的证据证明无害于人的健康的,就不能投入市场。  历史告诉我们,即使一些人在当初做一件事时是出自“好意”,但世事有些是“始料不及”的,有些恶果一旦形成,就不可逆转。如一些现已禁止使用的药物,现已开始治理的污染,在人体内表现出的毒副作用,在水体、耕地、作为人类食品的动植物以至就是在人体内积聚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近,危害到具体的人的健康、生命;远,则危及到人类的子孙后代。我们今天这样警惕(甚至是害怕)病毒的变异,警惕人畜、人禽交互传播疾病(如SARS、禽流感、疯牛病),警惕污染的后果和因物种多样性被改变而导致的生态失衡,原因就在这里。  我们习惯于“科技”连用,但科学、技术实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科学,是一种系统化的,按照一定规范,对自然现象的认识;认识是一个过程,过程中,认识有对有错。而技术,则是建立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它实践化;由此可以带来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技术是双刃剑,它能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甚至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于是,才有了对从事技术,以至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伦理要求——核物理的研究,核技术的应用,使人类谨慎地对待此问题;计算机技术的出现,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的出现,使人类产生了进一步的忧虑,要求有制度化的制衡。工业革命,带来一种“科学的狂妄”,误认为人类能战胜一切,改造一切,为所欲为;直至提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十七大报告),才有了在新的认识基础上纠错转向的可能。  由于技术可以带来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技术的应用就不只是个伦理的问题,它更与利益密切相关——每当一个技术被应用时,我们须问:由此带来的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在对谁有利的同时,还可能对哪些人有害?即将在中国湖北试种的转基因水稻有外国公司的多项专利,专利的所有者可在价格等诸多方面拿捏、控制种植者,而购买了这些专利的中国公司、中国技术专家也可能在即将种植,及推进转基因水稻“商业化”中,掌握“股份”或分得红利。这些,在决策前,是否也应明确地让决策者和公众知道呢?  信息公开乃法治国家通例  反对者提出:通过遗传工程技术获得在自然界中无法自动生成的转基因水稻与以往我们吃的杂交水稻有本质不同;转基因水稻并非比原来的水稻高产,只是能抗虫(有人说,虫都不敢吃,人敢吃么);由于转基因水稻仍有繁殖及与近亲交配的能力,它可能改变甚至是灭绝中国原有水稻品种;一些转基因食品引发的事件或事故(如老鼠食用曾导致免疫系统受损或出现肿瘤),至今没有向公众给出足以说服人的交代;转基因食品作为非自然食物,能否确保人类在食用后不会产生损害健康的影响(如过敏等),以至是:如果人类长期食用,代代相因,会否导致遗传性状改变,甚至是跨越物种的遗传性状改变?作为极力推进转基因水稻的公司、技术专家是否有责任在决策作出之前,给决策者和公众以清楚而让人听得懂的解释呢?  至于有专家说给转基因水稻发安全证书和给要结婚的男女发结婚证书一样,没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并说农业部的证书“一直是颁发给研发方和申报方,没有对社会公开,这也是我们国家行政审批的一个惯例”。这一点,很难苟同。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国家的通例,而行政审批不公开,只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给我们的坏“惯例”。  说“地少人多,转基因是唯一可取技术”,恐也不当。我们过去被教导有太多的“必然”,后来知道实非如是——人类于发展中往往有多种选择,而较少有“唯一”。我们过去只知道中国人均耕地少,很晚才知道以色列人口密度是中国的2倍,人均耕地是中国的45%(另,人均水资源是中国的12%),荷兰人口密度是中国的3.5倍,人均耕地是中国的55%,它们不但国民的生存质量高于我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远高于中国),以色列还在较差的地质、气候条件下盛产粮食、棉花、鲜花、水果、蔬菜,是喷灌、滴灌、无土栽培技术的使用国,荷兰则是世界排名在前的农产品输出国。而政策失误,使中国在有6亿人时,饿死以千万计,现人多了(从1958年的6.5亿增至13亿),地少了(从1958年的人均2.43亩减至1.37亩),吃饭早不成问题。可见良好的政策、良好的体制,才是提升国民生存质量的根本,同时,也是在整体上科学发达,技术进步的先决条件。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决策  就世界而言,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超过90%都是一家美国公司的产品,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超过70%的种植面积也在美国,这,除使经营者获利外,也并不能解决今日世界的贫困问题,因为占世界人口15%处于饥饿状态下的穷人不是有钱买不到粮食,而是没有钱买粮食——在今天,所谓“吃饭”问题,如果只问粮食产量,就是个伪问题。  中国在1995年前为大豆净出口国,自进口转基因大豆后,对外依存度已达80%以上,中国品种的大豆在目前情况下竞争不过转基因大豆,中国的大豆品种面临被淘汰出局而趋于灭绝的情状;而改种植转基因大豆,则须年年购买专利权在外国公司手中的种子,价格难免为人掌控。农民的利益,也是决策需要考虑的。  关起门来由少数人(哪怕是为多数人利益)决策的时代应成为过去,像转基因食品这样的事的决策,需要做到事先公布“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展现各种不同观点,在公众可以充分参与的情况下,经过长时间的辩驳论争后,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因为它事关人的健康、生命及人类后代。在这里,每个人的知情与选择都是重要的。  我们应该明确记载和公布批准一项事关民生的大事的官员姓名,明确记载和公布在这种事关民生的大事中为政府决策作证或签署专家意见的专家姓名——特别是当这种事一旦决定、实行,结果即不可逆转时——以使人民在事后评价,可以问责(当然,只是针对官员),或褒或贬(既针对官员,也针对专家);由此,使参与决策的官员和专家如中国传统对当政者要求的那样排除私利,秉承公心,在为大众而决策时,“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小》),“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真正尽心尽职,对国民、对人类负起责任来。□(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
  20. 约翰·罗塞利:贝利尼的歌剧
    音乐 2010/02/23 | 阅读: 1225
    在所有不幸英年早逝的作曲大师里,舒伯特的早逝显然是最让人心痛的。他最后的作品里时时闪过天才的光芒,从中可以看到他有闯出一片新天地的气魄,直逼他敬重的贝多芬。莫扎特早逝当然也让人惋惜,好在他写出了那么多完美的杰作,从他全部作品来看,他似乎已经功德圆满,没有给人留下舒伯特那样的缺憾。说到这个话题,就不能不提到贝利尼。他的早逝不仅让美声歌剧爱好者心痛,也让所有乐迷心痛不已。他33岁写出的《清教徒》比起之前的《诺尔玛》又迈进了一大步,让人不免遐想,要是他能多活哪怕几年时间,也许他不仅能成为意大利最伟大的歌剧作曲家,甚至可能撼动整个世界歌剧版图,让意大利歌剧传统重振雄风。瓦格纳受贝利尼的影响也要比目前更深刻。一贝利尼相貌英俊,有金色的头发和湛蓝的双眸,典型的西西里人。可惜他33岁就英年早逝,死在了成功的顶峰、死在了浪漫主义运动的顶峰。贝利尼死于1835年9月23日,当时他借住在朋友租来的房子里,那座房子就在巴黎郊外的Puteaux村庄附近。他感染了阿米巴痢疾,时常发作,但医生一直没能作出恰当的诊断,当时的医疗水平也不足以治愈他的病。这年夏末,贝利尼就病倒了。那时他所有朋友都不在巴黎,而是和他一样到各处度假。大概八个月前,他的歌剧《清教徒》在巴黎取得轰动性成功,而仅仅几周前,贝利尼还意气风发地出现在社交场合,这也让他的死格外让人震惊。贝利尼死后立即成为一个传奇。那个时代的人们喜欢拿他与肖邦相比,同是风格独特、忧郁温柔的作曲家。当然这样的类比有时显得牵强,首先他们彼此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两人都会时时表现出强悍一面。贝利尼作品不多,在所有音乐体裁里,他选择了歌剧,因为歌剧对有抱负的年轻意大利人敞开着大门。按当时的标准,贝利尼过于挑剔,平均一年才创作一部歌剧,而其他人要写三到四部。1828年6月14日,贝利尼这样写道:“按我的风格(作曲),我就不得不吐血。” 时常有人觉得贝利尼歌剧整体水平不平均。事实如此:拿他的杰作《诺尔玛》来说,里面也有不少平庸之处,只有《梦游女》比较平均,可惜其题材如今也不太时髦了。贝利尼非常擅长写既像说话又有歌唱性的乐段,据说他曾经向朋友阿戈斯蒂诺·加洛解释说,当他“用激情之火”朗诵出剧本中的语句时,旋律就自然而然产生了。《诺尔玛》中有一段波里昂(Pollione)唱出的卡巴莱塔“Me protegge,me difende”,音符与唱词的对应丝丝入扣,开头上升的音程和附点节奏,让人想到罗西尼在男中音唱段里惯用的手法,而波里昂恰好也是一个男中音角色。但贝利尼这段达到更强烈的效果。这部歌剧结尾还有一段咏叹调“Deh! Non volerli vittime”,颇有张力,尤其是重复段落和华彩段落,几乎带有压倒全剧般的旋律魅力和庄严气质。贝利尼歌剧,尤其是早期歌剧里的男性角色往往有非常多的装饰音。这与作品首演时选择的歌唱家息息相关。当贝利尼在为乔瓦尼·大卫(Giovanni David)和乔瓦尼·巴蒂斯塔·鲁比尼(Giovanni Battista Rubini)创作时,有时他往往会采用非常炫目的花腔写法,一旦他面对的是罗西尼歌剧里的男高音类型,也就出现了《比安卡与费尔南多》中的费尔南多、《梦游女》中的埃尔维诺,《海盗》里Gualtiero的某些唱段也有这个特点。不过在《清教徒》中,虽然阿图罗的角色也是为鲁比尼写的,但里面很少有装饰音。这在他后来为其他男高音创作的角色里则几乎全然不见踪迹。值得注意的是,贝利尼为鲁比尼和杜普雷兹等人创作的花腔绝对没有罗西尼的花腔那样大胆而复杂,作为弥补,贝利尼歌剧的花腔和宣叙调唱段的音域都达到了非常高的音区。不过最终是董尼采蒂定下了男高音高音音区,并且把这个做法传给了威尔第。男中音也有相似趋势。贝利尼在给坦布里尼(又一位罗西尼式的歌唱家)写的角色里,常常用到“fioriture”,写出灵巧的乐段,比如《比安卡与费尔南多》中的菲力帕、《海盗》里的埃尔内斯托、《清教徒》中的里卡尔多。不过,《外国人》里的Valdeburgo则保持着质朴本色。随着歌剧潮流发展,男声的花腔渐渐过时了,偶尔为了个别场景的戏剧效果才会出现。贝利尼歌剧的女声角色,主要是女高音,当然也与他职业生涯里接触到的女高音歌唱家有关系。这与那个时代的风气有关,那是一个歌颂女性的纯真和美德的时代。在意大利,人们采用装饰音歌唱来刻画理想的女性形象,把她们塑造成介于人与神之间的形象,比如贝利尼的《凯普莱特与蒙太古》中的朱莉埃塔、《梦游女》中的阿米娜、《清教徒》中的埃尔维拉。在《海盗》里的Imogene这样的女性身上也能看到纯真的色彩,即便是诺尔玛,她优美的唱段也能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二1845年,沙皇尼古拉斯一世携王后亚历山大·菲奥多洛夫娜来到西西里疗养,同行的还有他们的女儿奥尔加公爵夫人和数不清的随从。他们住在帕勒摩附近漂亮的别墅里,一住就是一年。为了纪念沙皇这次轰动的拜访,帕勒摩出版了一本精美的图书,里面收录了几幅版画,其中包括这些尊贵客人的肖像画。人们还写了几片短小文章和大量热情的诗歌,当然还有数不清的音乐作品,比如《恢复健康》、“奥尔加圆舞曲”等。在这片歌颂的海洋中,出现了一首特殊的作品,那就是贝利尼在12岁时创作的《蝴蝶》。这首短小而感人的歌曲,是贝利尼为他的“木偶”剧院创作的。当然,贝利尼与沙皇这次轰动的访问毫无关系,那时他已经去世十年了。但人们唱起他的歌曲却那么自然,他的名望是家乡人的荣耀。在这个隆重时节唱起这支旋律,倒是典型的贝利尼本人喜欢的做法。它不仅表现在贝利尼的音乐风格里,也表现在贝利尼与外界的关系里。贝利尼的单纯质朴就像从他灵魂里流淌出来的音乐一样。他是那种生来就有特殊魅力的人,有着某种超乎凡尘的气质。贝利尼的旋律清新而甜美,早年的旋律更是纯真无瑕,伴奏往往极其简单。这样纤细的网络太容易破裂了。学者曾经争论过,到底贝利尼这样做是因为对音乐理论和对位法一无所知,还是刻意远离那些东西。贝利尼倒是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对位法对我有什么用呢?我想要做的就是丰富人们的耳朵,感动人们的心灵。”这番话当然证明不了什么。如果贝利尼在那不勒斯圣塞巴斯蒂安诺音乐学院学习时,没有上过一点和声与对位法的基础课程,那他是不可能顺利毕业的。一百多年里,贝利尼时不时被人遗忘,可总有机缘出现:当罗萨·庞塞拉(Rosa Ponselle)、玛丽亚·卡拉斯唱起《诺尔玛》,当《梦游女》、《清教徒》焕然一新出现在舞台上,大众的品味忽然转向,恰逢此时,贝利尼独特的艺术重燃生机。先是1920年代的热潮,接着是1950年代,到现在也许仍然在热潮之中。卡拉斯去世,其他卓越歌唱家纷纷退休,上面提到的三部歌剧,已经很少搬上舞台了,好在有录音,它让千万乐迷把这三部歌剧当做贝利尼艺术的精髓。有了录音技术,人们也能听到贝利尼其他几部早已被人遗忘的作品:《海盗》、《外国人》、《凯普莱特与蒙太古》、《扎伊拉》。后面两部作品曾经让贝利尼饱尝失败的苦涩。意大利人从未忘记贝利尼,哪怕是1890年代到1920年代,那时知识分子对贝利尼嗤之以鼻。今天贝利尼的头像还印在5000里拉钞票上。其他国家明眼的音乐爱好者深知,贝利尼是一位个性多么独特的作曲家,尽管作品为数不多,且绝大部分限于歌剧,但他的位置却格外重要。⊙容惠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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