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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历史
2011/10/24
| 阅读: 2083
一中学时代,偶然在一个旧书摊上购得一本胡绳先生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读后的感觉是,这本书的观点虽然和历史教科书差不多,但内容要丰富的多。给我留下特别印象的是“资政院”、“谘议局”等在晚清时期开始出现的新事物,它们是什么呢?当时的我还不太能理解。实际上,清末十年史在大多数青年学生脑海中的印象都是模糊的,似乎那不过是清王朝坐等灭亡的几年,“辛亥革命后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之类的话语也长期支配了我们的思维。好奇心驱使我去关注这一段历史。在武汉大学读本科时我曾试图阅读《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只是由于学力有限,翻翻就放下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一段历史的关注。读研究生和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致力于阅读和搜集相关资料,其中包括李剑农先生所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和刘东主编“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等等,那时的我就立下志愿将“清末宪政史”作为未来学术工作的起步,这也是我2006年考入南京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中国近代政治发展方向)的基本原因。读博伊始,我就将自己的学术计划告诉导师闾小波教授,得到了导师的肯定和鼓励。中国立宪已百年。1906年,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的谕令,从而启动了近代中国宪政改革的历程。1908年,近代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1910年,资政院开院;1911年,清廷颁布《宪法信条十九条》;1912年初,清帝逊位;等等。对这一段历史,历史学家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和揭示。就最近几年的情形而言,史学界的致思方向大概有三,一是关于清末官员的个案研究(如张之洞、端方与清末新政),二是对于清末新政的地方层面的考察(如清末直隶宪政改革),三是一些专题性研究(如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在深入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将清末宪政研究推向更加细化的境地。但是,它们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它们均属于克罗齐所言的“文献史学”,普遍缺乏开阔的理论视野。那么,关于清末宪政改革,社会科学研究者(包括政治学者)又能做出什么样的学术贡献呢?在我看来,社会科学理论不仅能为我们提供不同的分析视角,而且能帮助我们形成深刻的史识和洞见。正是在阅读迈克尔•曼、安东尼•吉登斯、贾恩弗朗哥•波齐、戴维•赫尔德等西方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的著作的过程中,以及阅读一手清末宪政史料(以及大量二手资料)的基础上,我逐渐认识到清末宪政改革背后所蕴含着的“国家建设”目标,这一国家建设目标并非“挽救腐朽统治”、“寻求富强”或“救亡图存”等概念所能概括的,而是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正因如此,我决定以“清末立宪与国家建设的困境”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二我的问题意识是,当代中国正致力于政治改革和国家建设,那么,清末的宪政改革和国家建设能给当下我们提供什么样的启示呢?一般而言,现代国家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主权完整的统一民族国家,国民具有国家认同;它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央地关系法治化的理性国家;它还是国民享有参政权利的公民国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良性互动的态势。清末政府正是致力于从上述三个层面加强国家建设。首先,清政府致力于民族的统合、国民的塑造和国家主权的维护,力图将中国转变为一个主权完整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制度层面上,清政府积极消除满汉畛域,加强对国民的教育,为消除治外法权而努力,并希望将国内民族主义思潮的矛头引向列强。其次,清政府致力于以效率为导向的官制改革、军事集权和财政集权,试图扭转清末以来地方主义兴起的局面。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上讲,上述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首届内阁出台、北洋新军收归中央、财政清理工作初见成效,等等;最后,清政府还致力于对社会的整合,试图实现国家与社会领域间的平衡和共赢,从而具有了向现代公民国家发展的导向。认为清末统治者有着建设现代国家的雄心,是否过于拔高了他们?清末统治者难道不是非常腐朽的么?问题显然不是这么简单。实际上,面对内外交困的政治局面,最为忧心的还是统治阶层,毕竟,这不仅关涉到他们的身家性命,而且关涉到中国国家的未来。任何一个稍有抱负的政治家,都试图把握政治航船的方向。清末统治者和政治精英并非不努力,慈禧的目标即是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和现代国家,她希望中国能走上一条类似日本的强国之路。但是,宪政改革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这只能归结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巴林顿•摩尔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认为,当时的中国缺乏建立现代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一般而言,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危机——民族认同危机、中央权威的合法性危机、社会整合危机(开放政权的压力),等等。早发的欧美国家在遭遇这些危机的时候,可循序渐进的分阶段解决(先实现国家的统一和集权,然后再进行民主分权),所以政治比较稳定,转型比较成功。而在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中,上述危机常常同时出现,从而造成一种全面危机的局面。这种全面危机对政治家的智慧、手腕以及把握机遇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幸的是,在清末国家建设的关键时刻,慈禧和光绪的同时去世造成了权力的真空局面,而年轻的摄政王载沣缺乏足够的权威和驾驭能力,风雨飘摇中的清王朝很快走向覆亡。图:慈禧太后 三清王朝虽然覆亡了,但它在国家建设方面的努力、经验和教训却值得我们予以认真审视。我们必须首先摒弃历史研究中常常出现的“后来之见”,即我们不应因清政府最终走向覆亡而否认它为现代国家建设所做出的种种努力(或者评价太低),多一点“同情式理解”是必要的。理性的学术分析不应容忍“过度的同情”或“一棍子式否定”,那样只会变成“辩护士”或道德批评家。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尽可能站在中间立场上,对政治发展中存在的种种现象作出解释,而不轻易为任何偏见或立场所左右。而且,在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深入历史的内部结构之中,尤其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能避免外在式的肤浅分析。其次,我们必须关注清政府的重大政治决策,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进而做出评价,而不应纠缠于历史的细节,将统治阶层的种种腐败和倾轧行为视为改革失败的基本原因。如果我们认真审视清政府的各种改革举措,便会发现其中多有可圈可点之处。而且,最高政权对于舆论界的要求是颇为敏感的,诸如废除科举、教育改革、鼓励商会、颁布宪法大纲、法制改革等等,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新兴阶层的呼声、愿望和利益。最后,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主观目标和客观效果常常是相互悖离的。在主观目标上,清政府希望维续自己的统治,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并增强对社会领域的政治整合能力,从而巩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它的某些改革措施(如废科举和成立咨议局)恰恰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增加了社会领域的离心倾向(立宪派和地方绅士最终选择与清政府决裂的立场。市古宙三等学者认为,辛亥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士绅革命)。这反映了政府“保守”与民间“激进”两种不同政治品性和行为取向的对抗,同时也表明了中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清末宪政改革构成二十世纪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就二十世纪中国的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建设成为最核心的政治主题,无论是改革抑或革命均以独立富强的现代国家为目标追求。“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国现行宪法序言)。此处的“变革”既包括“革命”也包括“改革”。在很多情况下正是因为改革道路不通,革命才作为一种替代路径兴起。清末宪政改革、辛亥革命、国民革命虽然在国家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它们均没有取得最终的成功。近代中国的全面危机直到作为全能型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出现并以彻底革命的方式才得以最终克服。为了实现国家的真正统一和政治整合,这种全能型政治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它对新中国的政治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1949年后,新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固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一个主权独立、基本上统一的国家已经呈现在世界面前,这成为此后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前提。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国家建设虽经历颇多曲折,但仍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对此我们必须采取客观审视的态度,而不宜作出任何简单的评断,尤其不应该将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对立起来进行表述。没有前三十年奠定的政治和经济基础,没有前三十年在国家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后三十年的国家建设不可能顺利展开。当代中国的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何加强部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如何加强国家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如何处理国家与公民社会领域的关系,仍在考验着当代中国的政治精英。如何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需要中国人民不断的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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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活动只是象征性的,实际上并不能减少任何温室气体排放,更有可能造成问题。专业人员指出,对电网来说,用电量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和回升会造成问题,反而增加碳排放。如果大量点蜡烛的话,情况更糟糕。澳大利亚如果改用节能灯比举行地球一小时将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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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初,书业入列“全国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2009年末至2010年中,《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从出台到修改的过程中,关于图书定价销售的议题再度牵动业内外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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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三次解释中所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结构解释和立法原意解释等。文章强调“人大释法”在娴熟地采用这些法律解释方法时对法理学说的运用。文章指出,在居港权案中, 特区终审法院与人大释法在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分歧主要在于确定体现立法原意的权威本文的过程中, 究竟是采取程序主义的形式审查, 还是实质主义的意图推定,这不仅是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 而且是法理学说和政治立场的不同。在此基础上, 文章批评了立法者不适宜解释法律的流行偏见, 呼吁将基本法纳入到国家宪政体制中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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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这次医改,必须了解历史大背景。解放前,国民政府把“国医”体制写在宪法里,就是说国家把整个医疗包下来,给所有人提供免费服务。这听起来很美妙,但从来没有实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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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通常也叫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可以说是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为人类文明带来的又一次巨大变革的技术。由於我们目前正身处於这场变革的漩涡之中,由於技术发明的意义总是会超越科技本身,为此,今天所有的人都不能不面对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互联网对当代政治、经济、文化、传媒以及社交和日常生活带来的迅速和广泛的冲击。可以预计,传统的纸媒、影像和其他信息的储存和传播方式,即使在近期内不被取而代之,也必定会在新媒体的整合之下改头换面,获得新的功能和新的意义。我们还可以预计,这样的变化将对文学写作和艺术想像带来什么样难以估量的冲击,具体到诗人、作家和学者,电脑和互联网的到来意味着写作本身在悄悄地发生改变,从写什么到怎样写,如何面对新的受众,以及传统作家式的创作与网络参与式的写作之间将会形成怎样的社会空间等等,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理论和实践因素。本期“新媒体专辑”收入的五篇文章,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对当代文明提出的一系列机遇和挑战。这些文章无论其提出并探讨的问题,还是其理论和学术的观点、方法,不仅都很新颖,而且非常扎实,可以说,作者都是身处在各自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的学者。其中有四篇,是为我们这个专辑特地翻译成中文的。中文世界的读者若想了解当前国外新媒体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相信这一组专辑文章会为大家打开一个思想的窗口。莫格勒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百五十多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进行了有趣的戏仿,他的《网络共产党宣言》一文指出,新数码社会中的自由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检视自由信息的幽灵如何在跨国资本主义中间游荡,如何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创造出新的阶级。他认为,只有废除知识产权,废除资本对於思想的私人占有,才能做到知识的自由流通,重新让文化成为人类共享的公地。《御宅族文化经济》的作者拉马尔,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对粉丝文化所创造的价值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作者以日本的御宅族文化为例,对以往的文化研究中有关“生产”和“消费”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和检讨。他指出,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不仅创造出了信息产业,而且还创造出一个新普罗大众的(precariat)阶级,这个新阶级的构成即是各国的信息工作者。拉马尔的研究对二战后兴起的文化研究及其近些年的发展作了细致的回顾,并进行了重要修正。不仅如此,他还为如何思考资本主义的价值理论、生产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和空间,对大家认识和面对进入全球化的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杨国斌的《中国互联网》一文,则重点探讨当代的网络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作者回顾了互联网进入中国前后的媒体生态,比如《今天》等民刊杂志早期的运作,这些民办杂志与目前互联网上普遍流行的自创、自编、自我表达的文学和其他写作,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不同的只是媒介的文化形态,因此,网络在此是个广义的概念。作者对中国互联网的考察,让读者对网民的情感和观念表达,网络的符号生产、网络事件的形成,网络管制等,能够获得多方位的了解。克鲁维尔的文章《国际关系中的新媒体逻辑》则从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对新媒体的功用和局限性进行了历史和理论的分析。人们普遍认为,网络将会弥补传统媒体在提供政治资讯方面的不足,以创造新的政治力量,甚至有助於建设民主的空间。克鲁维尔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尤其是中美关系的角度,重新检验这一逻辑。对比新媒体和印刷文字、广播、电影等传统媒体在建立敍述框架的能力上,以及资料库功能等方面各自具有的特点,他认为,虽然新媒体资料库提供的服务具有新的优势,很有价值,但它本质上并不趋向民主化。其主要原因是,使用者很难分辨出噪音与真正有用的资讯,而真正有用的资讯还是由权威的管理者或部门把握和提供的。这一批评精神在罗多维克对电影的虚拟生命(virtual life)的思考上,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本专辑最后一篇文章《我们如何历史地思考虚拟性》中,罗多维克对大家普遍接受的模拟式(analog)和数码式(digital)之区别,提出深刻的怀疑。他说,对电影的了解,如果从广阔的媒体考古的视野入手,我们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复杂的各种媒体技术发展的整体历史中的一支,而媒体的力量和潜能自然受到器具、材料和想像力的限制。从历史意义上来看,这种限制的界限本身是开放的,因为每一种艺术媒体都在面向新的用途和语境,不断地改变着自身概念,为新的艺术媒体提供素材,而这正是新创造力的未来潜能。总之,本辑编者希望,这个新媒体研究专辑的诸篇文章,能够帮助对此有兴趣的读者拓展视野,受到 发,并愿意参加本刊在纸面上和网络上的讨论,同时也期待中文世界的新媒体研究能够提出自己的创见,为网络时代的思想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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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著名的上海企业家一样,刘鸿生亦出身买办,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从开滦矿务局的买办到华商企业家(或称「民族资本家」)的转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短短几年间的推销煤炭的工作使我突然从一个贫寒的大学生成了百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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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好几年没见到小崔。 最后一次大概是两年前通电话,他说"这个时代太二了,我不跟了"。 他扭头转身去做历史。 上周《我的抗战》看片会上,他说为什么离开《实话实说》,"那六年半,我和好人告别了,因为在场面上做事的时候必须要应对或者说应付,我变得越来越圆滑,天助我,我病了" 心理医生说就干你喜欢的事儿吧,他从小喜欢历史,"假历史也倒背如流,高考能考96分" 等得病了有时间多看资料的时候,他觉得,"一定要知道什么是真的"。 所以他选择"口述历史","是谁说的,是林语堂还是陈寅恪说的,他说这个民族有五千年历史,非常了不起。他说,不管怎么个混法,能混五千年就了不起。我觉得他一针见血。在我眼里,这个民族五千年以后,现在我们就能看到结果,基本还是个混的状态。这个民族浅薄,没有文化,不重视历史。我说这个话根本就不怕得罪谁,就这么浅薄。" 他打了个比方来解释他要作的事"如果我们能采访孔子呢?" "因为论语都是孔子死三百年以后才成书的,已经都不对了,再心得一遍,不知道说的是谁的事了。我们做口述历史这件事就是直接听孔子说,然后你发表心得,别听别人心得了。我们世世代代老听心得,进步速度会非常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它(口述历史)特别有意义。" 二 他成立了一个公司来做这件事,叫"清澈泉",用六哥的话说"听着象夜总会的名字",但是一个"可以不用提防,不用担心不交货或者不给钱"的公司。 采访了三千五百个人,收集的口述历史的影像超过了二百万分钟。收集的纪录影像也超过二百万分钟,收集的历史老照片超过了三百万张。 两年花了一亿两千万,这些钱都是他自己筹来的,到处找,"最感兴趣的是我们抗战的对手,日本人" 底下人笑。 他说日本的电视台NHK,"零一年我去了日本,我去那里看,一个小姐在那里操作。她就问你要看什么?看中国啊,上面密密麻麻的。问看中国什么?我说看东北。问东北什么,我说看张学良,张学良调出来了,最早的是9月21日,就看这个。他给我打开了视频,三十分钟,张学良的演讲。我记得很清楚,里面说了一句,委员长说,两年之内,不把日本人赶出满洲,他就辞职。这是张学良演讲里说的,我当时很受刺激" 他的刺激是我们也是电视工作者,但我们没有这样的资料,"而且这三十分钟拿回来谁也不会把它当回事" 中国的这些参与历史的人很多已经死去,有的正在老,正在失去记忆。 "不能再等了",他说。 我说"很多人觉得这些事应该是搞研究的人来干"。 他一笑,多么熟悉的嘴角一弯"他们在评职称,还有更紧要的事。他们评完职称也会想起来干,不着急,谁想起来谁干。" 三 拍《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康洪雷坐在底下,他说拍之前他只知道杜聿明、孙立人,他们确实战功赫赫,很有名,有文字记载。 "我当时就想我能不能往下做,可下面就没有人知道了。我和兰晓龙开着车沿着昆明一路走,直到看到一些事,看了很多书,就像一个一个采访,我们也在做,越了解浑身越颤栗,越颤栗就越想了解。" 他拍《激情燃烧的岁月》之前,听他爸说了五十年往事,每次回家都要说,这次采访才发现这些老兵和他的父辈完全不一样,"他们从来不说。越不说我越想知道,于是我们利用各种技巧,各种各样的方式,一点点的知道。" 采访完,他和兰晓龙回到酒店之后,相对嚎啕。 "之后我们在想,哭什么呢?是哭这些老兵壮丽的往事和寂寥的今天?还是哭什么?后来发现,我们哭我们自己的无知,自己的可怜。我们快五十岁了,居然在中国抗战历史上这么大块波澜壮阔的史实和一个一个区域,居然你丝毫不知,你不可悲吗?我们突然知道了我们要做什么,就像你们这样这么多年做的一样。所以,就有了《我的团长我的团》。不管怎么样,这部戏我放在这里,观众可以说好,可以说不好,但就我个人来说,我快五十的时候,做了《我的团长我的团》,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 四 我和小崔同事十年。 刚来的时候,部里让主持人拍合影,我是小姑娘,很自然地站在后面。 他回头看见我,扶了一下我的胳膊,把我带到前排最中间他的位置,那时候他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别人老觉得他幽默,嘲讽,调侃,解构,等他坐在观众席上,听别人讲故事,眼睛一会湿一会儿热的时候,有人说"小崔没意思了,都不说笑话",他说"什么时候我们连听一个人讲自己生命的耐心都没有了?" 他曾经对我说,"911之后,好象是国家地理频道,老放一个宣传片,是那个楼倒下的镜头,我每次看见都想,那些死者的家人看见这样的镜头是什么感觉呢?我就想给他们写信,你说我是不是有病?" 所以他说,他后来做节目已经不管什么别的了,"只要能帮到一个人,就是真的"。 这次看《我的抗战》的时候,好几个人问有一集节目如果是只放一个故事,可能会更好看一些,为什么要放好几个人的采访。 他说"我们采访老人这么长时间,打搅人家这么长时间,就用几秒钟、几分钟,对不起人家。有时候海若做片子特别苦恼,因为我向他们提很多无理要求,我希望他们片子多出几个人,因为可能再看一个片子,这个人就没了,我希望他们能看到自己的影像在电视台播出,哪怕是中央电视台呢,这也很好。" 五 陈虻的葬礼上,我们见过一面。 他不说话,面色不好,坐在那里。 我坐他边上,看着他。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药,我给他递一瓶水,他拿在手里,没喝,直接把药吞下去了。 我知道他心脏不好。 他看看我,说"别生气,啊" 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次看片会上,他说"柴静那时候总看到我忧郁的样子,不开心,但是她最近看到我,我很高兴。" 他说"我们做完采访,再做笔录,一校二校三校,当事人校,然后做成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片子)。我每看这个,就觉得自己非常渺小,我们受那点委屈算个屁啊。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九死一生,家破人亡,多沉重的词啊,对他们来说小意思。受尽委屈,有误会,一辈子不给钱,半辈子吃不饱饭,儿女找不到工作,女朋友被人撬走,想加入组织就不让你进,邻居一辈子在盯着你。当我每天在看他们经历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这个年龄经历的所有的事都特别淡" 六 有观众发言,说得很动感情。 他拿过话筒说了一句"我想补充一点,我听出一点危险。我不希望大家误解这个片子,《我的抗战》就是"我的抗战",是自己叙述。你之前听到的共产党把日本打败,还是国民党把日本打败,这个片子不负担这个任务,不管这个事。如果你想听我知道的宏观叙述,那就是日本投降时,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感到很诧异。不要以为《我的抗战》是要翻案,没有那个味道" 他说他和他的团队对结论没有什么兴趣,"我们可能会采访几万个人,多少多少个小时,去重新对历史下一个结论,可能又会误导一批人,我们不想干这样的事。我希望五十年以后六十年以后终于有一本被大家公认的书,不管它是宏观叙述的还是细节叙述的,大家认为它是真实的。它在最后写一句"本片部分资料取自崔永元《口述历史》",就行了,不要指望着我们这一代人因为这一点采访能够对历史得出什么结论,做不到。" 有一位电视台的同行,站起来请他谈一些对当下电视台纪录片的看法。 "我对电视台的使命和节目编排同样没有什么想法,我也不愿意想,因为那样可能会耽误我干正事。我有那个时间,就能多采访一个人,多整理一些材料,这样可能更有功德。我现在想,2002年为什么得病,就是老想不该想的事,现在为什么快乐,就是不想那些事,只想怎么把该做的事情做好,这一点可能更重要。" 最后他说"我们想让这个时代变化,挺难。我们等着这个时代变化,我们也等不起。我们可以选择的是,时代在进步,我们自己在发展。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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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关于民主问题的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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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音乐院改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蔡元培便再无机会实践其音乐美育的理想。这一转变,实际上意味着音乐教育开始由已形成的美育传统向学艺传统的倾斜。对这一点,今人似应有足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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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宗教
2011/09/11
| 阅读: 2060
十年以后,纪念九一一的二十周年,世界会变得更好更安全?人类会走出当前冤冤相报的文明冲突吗?尽管拉登已经被诛杀,但今天的世界还是充满危险,而更让人难以预测的,则是人世间在过去十年间记取什么历史的教训, 还只是在一种偏狭的、自以为是的怪圈中自鸣正义? 如果说文明冲突的核心在于价值的冲突,那么以美国为首的社会,就需要对伊斯兰文明有更多的敏感性,了解这个宗教与文 化都悠久的社会,有它自己独特的价值系统,不能将它简化,也不能将穆斯林和恐怖主义划上等号,也更不能用反恐的名义,侵略别国的领土,而行掠夺资源之实。 因为看在穆斯林世界的眼里,自九一一之后,美国已经攻占了三个穆斯林的国家--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而下一个国家又是谁? 但另一方面,穆斯林世界的理性和中庸力量,是否也能对原教旨主义教派所掀起的腥风血雨,作出深刻的反思?不要让这些 激进的教派,以反美的名义,滥杀无辜,派出人肉炸弹客,毁灭自己,也毁灭别人,而最终只是毁灭穆斯林的形象。 关键是神权政治的影子,是否可以逐渐消失,还是会越演越烈?埃及的阿拉伯之春,看似推翻了独裁的政权,但也迎来了要 恢复回教法的穆斯林兄弟会的力量。事实上,从当年伊朗革命开始,都在政权改变之后,被原教旨主义的狂热分子偷走了革命的成果,也使人民的权利流失。这样的 历史,似乎在今天又在重复,连利比亚的反抗军的 领袖,也是当年拉登所任命,也使中东的政治发展,陷入虽进犹退的魔咒中。 另一方面,美国社会也被另一种神权政治的阴影所笼罩。那些极右的媒体和政治团体,如霍士新闻网和茶党,都以上帝的名 义,对异己加以无情的挞伐,一切上纲上线,也以简单的标签来看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将伊斯兰世界妖魔化。对于美国的民主理性的力量,都痛斥为卖国,也赶走 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妥协精神,国会被瘫痪,重要的法案都无法通过。这样的神权政治还在民间进一步发酵,失去了美国立国以来的容忍和多元化特色。 从中东到美国的神权政治,背后也要看全球经济的发展,是否可以冲破当前M型社会的局限性,避免富者越富、贫者越贫。 但大多数经济学家对此都不乐观,认为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都是由金融霸权和地产霸权主导,也使中产阶级逐渐流失,导致社会的两极化不可避免。 这也使中 东神权政治可以吸纳更多死士,也使美国的神权政治增添更多狂热分子。 这两种神权政治的影子,相互交迭,也彼此碰撞,势将产生恶性循环。未来十年的世界局势,就要看如何摆脱这两种神权政 治的纠缠,挥别那些彼此妖魔化的荒谬,也挥别九一一的痛苦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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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27年国共分手之后的十年,随着中共实践展开,对基督教的政策也甚为严厉,激起了传教士的正视,逐渐成为了传教士话语中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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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两大宗派之一,也是当今佛教的两个最重要的、并且还在继续发展中的伟大传统。藏传佛教继承和发展了印度佛教的所有传统,其中的密教传统虽然来源于印度,但其发展远远超出了印度原有的传统,是藏族人民为丰富世界人文精神做出的最大贡献。藏族历史上出现了一大批杰出的佛教学者,他们对佛教义理的阐释,特别是对印度的中观、唯识、如来藏等哲学思想的阐发有独特的创见,他们对以公元七世纪印度佛学大师法称为代表的佛教因明学的继承和发扬,以及藏传佛教觉囊派主张的"他空见"思想等,都极大地丰富了印度佛教哲学思想。总而言之,藏传佛教是藏族文明的精华,藏传佛教研究是藏学研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藏传佛教自西夏就已经开始在中原传播,历经元、明、清几代,绵延不绝。但自元朝开始,受元代汉文文献中有关"秘密大喜乐法"等记载的影响,汉族士大夫对藏传佛教抱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虽然从朝廷到民间修持藏传秘法者代不乏人,但用心研究藏传佛教者却从来名不见经传。直到民国时代,随着佛教现代化运动的兴起,汉传佛教才开始与藏传佛教互动,一些汉僧入藏修学藏传佛教,并译传藏传佛教经论。其中最著名、贡献最大的就是法尊法师。通过他的大量译著,藏传佛教,特别是以宗喀巴大师为主的格鲁派上师们的著作和教法得以在汉传佛教徒中广泛流传。与法尊法师同时代的还有著名佛学家吕澂先生,他研究藏传佛教之源流,以及印藏和汉藏佛教之交流和发展史,是中国佛教研究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值得一提的是,流亡中国的爱沙尼亚男爵钢和泰先生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曾在北京成立过一个"汉印研究所",期望通过利用当时北京汉、藏和蒙古佛教的活着的传统,来重构印度大乘佛教的原貌。当时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中国学者,如陈寅恪、于道泉、林藜光等,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藏传佛教进行了相当有水准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此外,当时还有人类学家李安宅先生曾于三十年代在甘南拉卜楞寺作人类学调查,用汉、英两种文字发表了系列调查报告,后来汇成了《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拉卜楞--李安宅的调查报告》等著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六十年间,对藏传佛教的研究越来越得到重视,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就。代表性的成果有王森先生的《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牙含章先生的《达赖喇嘛传》、《班禅喇嘛传》和东噶·洛桑赤列的《东噶藏学大辞典》、《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等。这几本著作为读者较全面、系统地了解藏传佛教的历史和教法提供了最为基本的教材,也为后来的学者对藏传佛教各教派开展较为深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宿白先生根据五十年代初在西藏地区的文物调查报告写成的《藏传佛教寺院考古》一书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水准的经典之作,对于我们了解文化大革命以前藏传佛教寺院的面貌提供了无可取代的资料和精湛的研究。黄明信先生对西藏历法和汉藏佛经目录的研究,也是我国藏传佛教研究著作中的优秀作品。他对元代留下来的《至元法宝勘同总目》和《汉地佛教史》的比较研究,为我们今后从事汉、藏文佛经对勘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王尧先生对吐蕃时代佛教史的研究和他对敦煌古藏文佛教文献的译介,为我们了解藏传佛教前弘期的历史提供了最珍贵的文献和海外的研究信息。刘立千、王沂暖、郭和卿、陈庆英、黄灏等先生翻译的一大批藏文佛教史著,如《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红史》、《青史》、《布敦佛教史》、《汉藏史集》、《萨迦世系史》、《贤者喜筵》、《新红史》、《土观宗派源流》和历辈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的传记等等,为汉族学者从事藏传佛教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的素材。藏传佛教的研究在近一二十年来的发展和进步最引人注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藏传佛教文献的整理和出版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首推《藏文大藏经》对勘、整理和出版工作的圆满完成;其次包括西藏古籍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和其他五省市的民族出版社都为寻求和出版藏文古籍佛教文献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不少失落了的藏文佛教文献得到了抢救,大量分属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宗教文献,如喇嘛的《全集》、寺院的《寺志》、以及释论、仪轨和要门汇集等,纷纷被重新刊印,为我们深入研究藏传佛教的历史和教法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此外,法藏敦煌藏文文书近年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使研究藏传佛教前弘期的历史和早期汉藏佛教交流史所必需的第一手文献资料得以重见天日。还有,对西藏发现的梵文贝叶经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的积极推动下近年来有了长足的进步,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东方学院部分梵文学家为主体的研究队伍正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之中,他们对这批珍贵的梵文经典的释读和研究不但对藏传佛教研究的进步有不可估量的意义,而且也将对世界佛学研究的进步带来迅猛的冲击和推动。二,随着大量藏文佛教文献的整理、出版,我们可以相对容易地利用这些文献,从而进行较深入的专题研究。例如,西北民族大学的才让先生利用参与整理、出版法藏敦煌藏文文献的便利,比较深入地探讨了吐蕃王朝时期汉、藏译佛经的交互影响和早期汉藏佛教互相交流的历史;中国人民大学的沈卫荣教授利用俄藏黑水城文献中发现的大量汉译藏传密教文献,以及在其他地区陆续发现的西夏、元朝翻译的以萨思迦派所传道果法为主的藏传密教文献,开展了对藏传佛教在中国西北地区和中原传播历史的研究。三,对藏传佛教艺术史的研究异军突起,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例如首都师范大学的谢继胜教授对黑水城所见藏传佛教艺术品的研究,对甘、青、内蒙藏传佛教寺院壁画的研究,引起了国际学术同行的关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熊文彬研究员对元、明两代藏传佛教艺术,包括文献、图像和艺术风格的研究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故宫博物院的罗文华先生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故宫丰富的文献和艺术品收藏,对清代宫廷藏传佛教艺术作了一系列极为出色的研究。四,以中国藏学中心研究人员为骨干的专业研究队伍,对藏传佛教寺院和藏传佛教社会做了一系列人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调查工作,他们的系列著作使我们对藏传佛教寺院组织结构、寺院经济、藏传佛教徒的社会生活、活佛转世制度、藏传佛教对藏民生活的影响等有了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不容否认的是,建国六十年来我们对藏传佛教研究的投入远远不及我们对藏族历史研究的投入,与此相应,我们在藏传佛教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不如在藏族历史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那么突出。藏传佛教研究在许多方面还是空白,或者还刚刚起步。例如,我们对藏传佛教教义的研究就相当薄弱,近年才有中央民族大学的班班多吉教授等人专门研究藏传佛教哲学的著作问世;而对中观、唯识、因明、如来藏、他空见等最富特色的藏传佛教哲学,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有高水准的专著出现。对于藏传密教的研究更是大大落后于西方和日本学者,对于无上瑜伽密的研究近乎空白。我们在研究藏传佛教各教派历史的同时,往往忽略对这些教派所修持的各种教法、仪轨的研究。此外,从事藏传佛教研究的学者大多数缺乏西方学术传统中的语文学的基础训练,也没有相应的阅读梵文的能力,所以很难以符合国际学术规范的做法来处理大量珍贵的藏文佛教文献。与中国藏学研究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国际藏学研究最大的一个分支就是藏传佛教研究。如果说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国际藏学研究依然偏重对藏族历史、语言和古藏文文献研究的话,那么自九十年代以来的藏学研究,对藏传佛教的研究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这种情形在美国和日本尤其明显。晚近出版的藏学研究的著作绝大多数是藏传佛教研究的著作。中国最缺乏的对藏传佛教哲学思想、密教修习仪轨的研究,恰巧是海外藏学研究中最有成绩的部分,对这些成果的吸收和利用,应当是我们加强对藏传佛教研究之力度的一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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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许多学者认为历史悠久的文学史学科至少在理论上已濒于解体时,新兴的电影史研究却发展得轰轰烈烈。考虑到两个学科中都出现过从旧历史主义到形式主义又到新历史主义的循环性的变化,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传统学科失去自信,又使新兴学科信心倍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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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开卷,大英博物馆将《女史箴图》卷拦腰裁为两截,裱在板上悬挂。由于长期地球引力影响,我看到的《女史箴图》卷已出现掉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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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北京才一个月,碰到的同仁、家长和有识之士,谈到教育都痛心疾首。前几天天钱学森先生逝世,媒体报道也是强调他那一句话,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去办学。他说得很直白:这是当前中国很大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怪罪教育体制。这自然是不错的,一边是应试教育,一边是产业化、官僚化、量化的办学,教育和学术伦理在沦丧,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但这在在业内人士、教育部门,绝非什么新近的发现。所以抱怨归抱怨,其实是无须继续评论的。 今天就谈谈法学教育在这个恶劣大环境下,面临的一些特殊挑战,以及我们力所能及的一些对策、改革的路向。 1 不以美国法学教育为蓝图 本来恢复法律教育以后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的职业化队伍,形成一个职业化的共同体,30年的时间并不短,但这个共同体建立得并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化的门槛很低 今天法学在“文革”结束后的恢复建设,是30年来法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是非常重要的。法学院的教育虽然只是一个专业化的训练,但也有一些问题。 标准教科书不是讨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状态,而往往讨论的是应然的、超越现实、理想化的架构方式。这个理想跟美国有关系。我们的法学教育也往往直接间接提到或关注美国的法学教育,看上去是一种比较方法充斥论文的写作、学者的论述、学生的思考,甚至影响到社会上。很多论文、教书一般开始都是美国怎么规定、法国、日本、德国怎么规定,到了最后一章才是中国怎么规定,提几点建议。具体问题还没讨论,就结束了。 美国与中国的法学教育有根本的差异,至少在目前很难拿来比较,或许说作为一个目标来套用。美国的法学教育是单一的研究生教育,全部课程围绕一个学位来进行。中国正好相反。1980年代刚恢复时基本也是以单一本科教育为主,到1990年代设法律硕士以后,学位就多样了,固然可以吸引各种各样背景的人进入法律行业,但却把原本的设置搞乱了。 就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教授指出的,在现在的中国,法学的第一学位可以是任何一个阶段的学位(本科、硕士或博士),一个人可以从任何阶段进入法学教育。法律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也不需要法学专业,整个行业门槛变得很低,职业化受到阻碍。 本来恢复法律教育以后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的职业化队伍,形成一个职业化的共同体,30年的时间并不短,但这个共同体建立得并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化的门槛很低,不同的阶段都向外开放,这样的教育制度太繁复,还促成很多不规范作法。到1990年代末扩招,一下把就业市场搞乱了。现在很多学校,法学专业的就业很不好,并且由于就业压力、法律就业市场接近饱和,大部法学院毕业生流向非法律职业。 这就逼着考虑法学教育作出相应调整,不仅是一般的法学院校,北京最好的法学院,即使是像清华、北大法学院,也面临相当的压力和多元化市场的需要,更不要说法治建设本身的需要了。 换言之,中国特色法治建设需要,并不是以美国为蓝图的,也不是以美国的法学教育为蓝图的。因此我们对法学教育的想像,必须调整,必须考虑到我们所在社会的需要。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把必修专业课份量缩减点,淡化分科过细,而强调一种通才教育、能力教育,这点倒是跟美国法学教育借鉴的。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不分专业的,学生愿意注重哪个方面是自由的,学校本身没有要求,毕业后招聘部门也不会问学生的专业,大家认为这不是问题。专业化训练应该是毕业以后进行,毕业前三年是基础课和任何专业的选修。我觉得中国的法律教育也可以考虑这点, 除了通才化教育原因,还有就是现在法学教育过于繁琐,既然有法律硕士,同本科的法学教育实际上是重复的,还不如把本科的教育通才化,淡化它的专业色彩,使得本科在思路方面比较广,在法律硕士方面也可以强调专业性、学生的背景不一样,加以区别,而不是仅仅是名称不一样。 它倒不一定说是通识教育,而是一种通才训练,可以更多地做些调查,而将专业色彩淡化。中国的专业化实际是从解放后开始,解放前没有这么厉害,解放后受苏联影响,也因为工业化建设需要设立了很多专业,在那个时代,高速发展改变一穷二白是必要的,跟当时的国家需要有关。但现在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让年轻人过早地进入专业化范围,不利于长远的培养。 2 概论式开课有僵化危险 法律重要不仅仅因为它是一种专业,可以赚钱,法律同时是公民素质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教育也需要比较宽,需要打通各个部门法的考虑,尤其是与宪法的关系 目前法学院设科方式为概论式,一般的基础课、专业课都是概论,给出些概念、条款、标准解释、案例,背着考过就完事了。此前有学生跟我说过,他平均每门课花一个星期就能对付,一学期大部分时间也不用上课,可以看其他的书,听其他的课。我觉得很有道理,在目前这种制度下,这种概论为主、一般是立法导向的教学方式下,可能还算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即它的课程量大概相当于一个用功学生一个星期的工作量。 但也同时暴露出问题,不仅仅是教育,还跟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的发展过程有关。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等于是从空白状态开始立法,很多学者很早就介入、考虑立法,都参考现有学说来提出立法建议、评论立法草案,因此这种思维定势,像中学教科书一样把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用不同的话再说一遍。这样对智力的挑战的确不高。这样的教育模式一旦形成传统,就有僵化的危险。学生一代代面临不同的问题,国家的制度、司法实践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不会限定在教科书的范围内。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一是尽量引导学生去探索社会当中的真问题。像王亚新老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做的社会调查,到各地、到基层法院做调查把数据搜集上来,把问题跟在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对照,这样的知识才有用。不然每门课一个星期,毕业后就还给老师了。目前这种情况让我想起美国的神学院的教学,主流神学院的教学实际上不是以宗教思想为主的,是非常学术化的。但毕业后除了当学者的,很多神学院毕业生都把学到的还给老师了。而我们正好相反,在学校里受意识形态熏陶,培养一种对普世价值的信仰、以为自己就要到美国了的幻想,事实远非如此。 我们老是这样教不好,在这两年中国经历了那么多灾难、危机、流血之后,我想我们的青年一代肯定不会这么思考,他会看到我们中国的现状,他肯定不会满意现在这样的教育。这种情况下,我们是需要改革的。 除了改革教育,还要鼓励学生从事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和工作,包括下基层锻炼,做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政府部门的工作,使得法律教育变成一种真正的公民教育。法律重要不仅仅因为它是一种专业,可以赚钱,法律同时是公民素质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教育也需要比较宽,需要打通各个部门法的考虑,尤其是与宪法的关系。 中国的宪法是活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但是在大部分诉讼法和部门法的课程教学是跟宪法脱节的,但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存在于所有的法律规范之下的基石,这不仅仅是纸面的表述,还有学说、规范和百姓的期待,如果连这种期待都不讲,怎么可能理解宪法。 所以在课程设置上,要尽可能减低教条主义的倾向,不能把教育变成一个个考试科目。 3 有些能力法条里学不到 法律教育不是要翻天覆地的改革,大的体制改革不是一所法学院、一个老师能立刻作出贡献的,这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努力 如果在学习当中容忍这种过度的专业化和教条,容忍在几年时间学会一套话语,但又必须懂得社会上的那套,这就变成人格分裂了。 我们不得不学会一套话语进入学术领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又必须明白,这套东西不起作用,另外一套东西起作用。 这造成的后果可能是在决策时无法坚持己见,向不好的东西低头。这些东西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现在很多学者喜欢讨论民国时期的法学,一方面是想回顾历史,另一方面法学界确实受民国时期影响很大,尤其是民法方面。 我看过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一篇研究民国时期法制精英的法制思想的文章,写得很不错,里面专门有一大段讲这些法律精英的问题,说他们言行不一,分裂人格的问题,他没用这个词,但我认为如此。 王宠惠是民国时期最优秀的法学家之一,他一直做到外交部长,还起草了宪法,但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约法时候,蒋介石提要以党治国,司法党化,这与法学界精英们论述的法治背道而驰,但参与起草的人没有一个反对,他们提出的司法建议与其学术经历不符,到1946年考虑宪法草案能否付诸实践时,他们自己都没信心,难怪吴经熊先生该宗,信了天主教,翻译圣经去了。这是一种政治上的软弱,也是当幕僚参政付出的代价。 所以我们参与实践的法律人,要明白法律跟政治的关系,王宠惠他们那个年代认为法律是政治的灵魂,其实他说反了,政治才是法律的灵魂,只有懂得这个,懂得立法是政治决策,谈判妥协,往往有幕后交易,才能懂得怎么样才能运用智慧达到目标。 我们的法律教育应当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在座各位回想一下,除了宪法,其他领域恐怕都不会提到党、国家主权这些重大问题,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在接待信访的时候,党不可能在这个之外。 我并不是说法律教育变成政治教育,而是法律人要懂政治,这是基本要求。 最近我看了尼采的《苏鲁支语录》,一开头有个很有趣的故事:苏鲁支是个圣人,从树林里走出来,碰见一个老人,老人说,你当初进山的时候,怀里抱的是一堆灰,出来的时候拿的是火种,你不知道世界上的人都已经睡着了么?你拿这些火种干什么?你对那些睡着的人何所求呢?他们都睡着了。 苏鲁支说:因为我爱人们。 老人说:你去干吗呢?他们不会听你的。 苏鲁支问:你在这个树林里干嘛呢? 老人说:你就留下来跟我一起吧,不必到人们中去,宁可与鸟兽同群,为何不愿与我一样呢?在熊中为熊,在鸟中为鸟。 苏鲁支说:在树林里何所为呢? 老人说:我就编点歌词,自己唱。也憨笑、也悲戚、也低喃,如是,我是颂赞上帝。 苏鲁支没说什么,笑笑就告别了。 但苏鲁支独自时,向内心说,这是可能的么?老年的圣者在他的树林里还没有听到,上帝已死。 我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想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在树林里独唱,颂赞他的上帝,可是在苏鲁支看来,这怎么可能呢?上帝已经死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的法学教育也要改革一下。 法律教育不是要翻天覆地的改革,大的体制改革不是一所法学院、一个老师能立刻作出贡献的,这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努力。但我们现在要注意的无非就是这么几条: 一是训练应该更着重于能力,思维的能力、演说的能力、辩论的能力。要把能力培训当成重点。能力当然不完全是课堂训练,往往是人和人之间交往处理时间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多了一条理由看下去,眼睛要往下看,看社会生活当中的利害关系。 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学习一点社会科学。法律泛泛地说也算社会科学,从学术训练的角度来看,学点社会科学也好,有助于提高学习分析思维的能力。 三是要讲政治,要培育一种基于宪法的政治意识,尤其是培养基于宪法序言的政治意识。中国宪法序言跟任何国家都不一样,就是中国特色,是中国政法制度的基础,是一种艺术。 第四,看问题不要孤立地看,要看到历史,要有历史意识,懂得历史渊源,这是基础。有了历史意识和历史调查,法律基础才更成熟,才会懂得某些案件该怎么处理,某些冲突该怎么防止,防止它成为法律事件。有的时候成为法律事件很好,有的成为法律事件不好,很麻烦,要制止。 这些你在法条里学不到,必须懂政治、懂历史。有了这两条,我们的同学才会有批判意识,批判地看待社会上的问题。 当钱学森先生说中国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办的时候,他指的是自然科学创新,但对文科道理是一样的。要有一种批判的意识,要有陈寅恪先生说的“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这是一种道德基础,有一种伦理精神在支持,法律教育不能把它排斥在外。过去的30年,对这方面比较忽略,不仅在职业建设还是法律教育中。 这对老师来说也是更高的要求,我在别处讲过苏格拉底的故事,有一句话,美德无法传授,美德只能示范。要是我们老师自己就到处抄袭,炮制垃圾论文,嘴上却天天嚷嚷宪政,他示范的就不是美德,而是堕落了。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陈霄、肖莎根据2009年11月9日冯象先生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座现场录音整理,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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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應歷史研究所之邀,講述一些古史問題。停滯北京期間,北京大學榮新江兄嘗兩度會晤,承告知他多年以來,和張廣達教授合著有關于闐國論文,即將彙集為《于闐史叢考》,由上海書店出版。他們兩位累歲精力所萃,結合中外史料,對塞語文獻的鑽研,對敦煌新出資料涉及于闐國號、從德太子(Tcūm-ttehī)、使臣各種文書的斷代研究,真是原原本本,殚見洽聞,為佛教史增入若干新葉,填補了許多空白,一向于闐文材料被視為畏途,通過兩位教授的探索,死文字給弄活了。這回的結集,對中古西域史貢獻之鉅,史學界都有口皆碑,無待我來饒舌! 我對于闐史涉獵至淺,承命執筆為序,倍感惶悚,書中重要問題,我無資格參加討論;但看本書講到的“士古于闐的塞種居民”問題,而關於在中國境內對遠古塞族名稱的推測,我有一些看法,姑且提出來,向二位先生請教。 1.上古塞種語言文字統稱為“胡書” 和田地區出土的塞種語較于闐語更古老的像托姆舒克(Tumsšuq)、木頭溝(Murtuq)語,都同屬於伊朗語系。于闐語“山”稱ggara-,即Av.之gari-,梵語之giri-;淨土的“淨’,于闐語與托姆舒克語均作vasuta-,即其一例[1]。語言學的研究證明和田早期居民是塞種,操印歐語系中屬伊朗系東支的塞語(Saka language),而考古學及人類學的發掘其頭骨特徵證明屬於高加索種。在古精絕國(尼雅)出土的佉盧書文書,其中有不少伊朗語借字,說明塞族語言在這一地區流布之廣。該地區在未經突厥化、伊斯蘭化以前,所有語文,相當複雜,有婆羅謎文、佉盧文、吐火羅文、窣特文、龜茲文、于闐文種種之不同,漢人都籠統地稱為“胡書”。謝靈運說:“胡書者,梵書”,此指Brahmi。又云:“胡字謂之佉樓書”,即指Kharoshthi(日僧安然《悉曇藏》卷一引)。以後從梁僧祐《出三藏記》的《胡、漢譯經音義同異記》,至隋彥琮的《辯正論》,一概稱之為“胡書”。《水經注》二記龍城云:“河水又東,注於泑澤,即《經》所謂蒲昌海也。水積鄯善之東北,龍城之西南,龍城故姜賴之虛,胡之大國也”。龍城即龍堆,說者謂即樓蘭故地;蒲昌海即今羅布淖爾。黄文弼據姜賴之虛一名推論樓蘭土人必有姜戎,即塞種人之裔冑,甚是。(《西北史地論叢》頁214)。姜賴之虛,被稱為胡之大國,及胡書之胡,這個“胡”字應該指什麼?是本文所欲探索的焦點。 2.蚌雕白種人頭部記號與西亞Halaf相同 本書說道:“公元前八世紀後,塞人逐漸出現於歐亞內陸,約前650—620年,以斯基泰為名見稱於希臘史籍,其分支侵入美索不達米亞上游敍利亞”。這是很保守的說法。近年在甘肅靈臺白草坡西周墓出土的銅戟上有白種人特徵的人頭像,陝西扶風周原出土兩件蚌雕白種人頭像,說者認為即希臘史家所說戴尖帽的塞種人,亦有稱之為吐火羅人。[2]最令人矚目的是周原蚌雕像上刻有□(巫)記號,和西亞五千年前Halaf女神肩上的“□”號完全相同。而“□”這一符號作為陶器的紋樣在Halaf時期屢見不鮮,這一事實我曾撰文指出,引起國際學人的注意,美國梅維恆復加以英譯。[3]遠古時代高加索地區人民與吾華可能有相當接觸。W.B. Henning所作《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1978年刊)提出:楔形文中經常出現的古提人(Guti)就是吐火羅人的前身。他假定公元前三千年的末期,古提人離開波斯西部,長途跋涉到了中國,仍過着遊牧生活。“月氏”一名最初即源於Guti(Kuči亦由Guti變來)。吐火羅一名源於Tukri(此名亦見楔形文),Guti與Tukri是孿生兄弟,是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他們在波斯的出現先於赫梯人之.到達小亞細亞。他這一新說,未為一般學人所接受。[4]現在我們看“□”的記號,見於Halaf女神肩上,隔二千年後,重新出現於商周之際的塞種人雕像之上,說明高加索塞種在中國地區活動歷史的悠久,月氏和吐火羅(疏勒河南榆泉盆地有地名吐火洛泉,論者以為即Tochari的對譯),都屬於塞種,古代遷徙頻繁,東西互相接觸,自是意中事。 3.從胡里安(Hurrian)文件看古代東、西的馬政 《魏書·西域傳》:于闐國“有好馬、駝騾”。所以于闐馬錢用馬作花紋,標榜其特產。Hurrian在世界史上被認為是最早把馬政以及戰車傳入近東的民族。[5]他們建立的米丹尼王國(Mitanni)在一件與赫梯王所訂的條約中,記載養馬法及馬拖車的訓練出自米丹尼人kikkuli,同時用了一些和梵語相同的詞彙,如“一”之aika-相當於梵文的eka;又出現若干吠陀的神名,像Mi-it-ra(即Mitra)、Aruna (Varuna),In-da-ra (Indra),說明Hurrian是扮演溝通印歐兩地、聯結伊朗與印度語的重要角色。所以米丹尼被認為是雅利安人在美索不達米亞建立的國家。 有人以為中國馬車制度是從西亞傳入的。[6]其實米丹尼馬政記錄的這一赫梯文獻的絕對年代,據說是公元前1400年,相當於殷代中期。甲骨刻辭中對於馬名的記錄相當詳細,又有多馬羌、小多馬羌;方國有馬方,官名有馬羌、馬小臣,屢屢言及馬五十兩(如《甲骨文合集》11459),當然指戰車。以馬作為偏旁的契文,有獁、騽、□、□、□、□、□、□等等,騽字見《說文》,“一曰□馬黃脊”。□可讀為驪,卜辭又有“赤□”及“□□”之名。文云:“庚戌卜貞:王……于□,□□’。“于馬[方]……□□(沿)’(《合集》36836)。□□是雙音字馬名,如匈奴稱馬有“駃騠、騊駼(《逸周書。王會解》:“禺氏騊駼”)、驒騱”之比。卜辭“爻戊”亦作“學戊”,□字如讀為曉母之學(粤語),則“□□’可能是梵語Haya的對昔。Haya的意思是迅速(Speeding),亦是日神的標幟,所謂Sapta.sūrga是‘七日”之意,如楚辭的羲和為日御,Haya表示七個御車的太陽,如吾華的十曰。周初“輕呂”(《逸周書·克殷解》)劍名是外來語,人所共知;“□□”如果是Haya,亦相當有趣。《蒙古秘史》: 答驛兒 孛羅 豁牙兒 曲騄 阿黑□ 思秃 dair boro gojar külu-güd ar tastu 一隻(馬) 一孛羅馬 二隻 駿 騸 馬 蒙語的曲騄兀(Külu)表示駿馬,kikkuli人名的取義,或與馬有關係。蒙語取自回鶻,字母借粟特文(Sogdian)為之,源於Aramaic script。殷代諸羌和塞種人必多有來往,血統不無混雜,印歐語滲入殷人語文,非不可能之事。卜辭對產馬方國及馬名的記載,年代與Mitanni正相若,東西兩地的馬政不妨同時發展,並駕齊驅,很難定它的先後,說遠東源於近東,是不必要的。 本書說:“于闐語的aśśa,意為馬,和瓦罕語的Yaš相同。”按古波斯語“馬”,為asa-,正與于闐語aśśa為同一語源。[7] 4.于闐馬錢王號出自波斯傳統模式 于闐通行的馬錢二面皆有文字,一面是漢文曰:“重廿四銖銅餞’,另一面是佉盧文:Maharajasa, rajati najasa, Mahatasa Gugramayasa,意思為:“大王,王中之王,偉大者,矩伽羅摩耶娑。”(夏鼐:《和闐馬錢考》)。日本學者榎一雄以為這是模仿大夏國王Eucratides一世(公元前171-155年在位)的鑄幣形式。其實這種“大王,王中之王”的稱呼,是波斯王從蘇美爾以來習用誇大式的最高統治者稱謂套語,試比較如下: 蘇美爾: Lugal,Gal-u Great King, Lugal LugaL meš. King of kings, 下同。Lugal 即king) 巴比侖: Šarru rabū šar šarrāni 古波斯: Xšâyaθiya.Vazraka Xšâyaθiya xšâyaθiyâniâm 蘇美爾在“大王,王中之王”下面本來還有“Lugal kur, kur, meš (King of all 1ands, Kur即地,Meš指多數)一句,于闐沒有很大的版圖,故不用此句,伹稱“偉大者”而已。于闐用驢唇書,是印度俗語;因其民屬於塞種,所以仍舊沿襲波斯的稱呼模式。 5.“胡”字涵義的演變 “胡”字在歷史士的涵義屢有伸縮、轉移、變遷。西方公元四世紀以降,横行於歐洲的遊牧部族有Huns。匈奴舆Huns不是同族,曾經引起許多討論和質疑。[8]陳寅恪在《論五胡問題》中說:“胡本匈奴專名,去na著hu,故音譯曰胡。”印度笈多時期碑銘均稱匈奴為Hūna,實有二音。去na而僅存首音,是說似不近理。《逸周書·王會解》記西面諸蕃屬有: 禺氏(月氏)騊駼 大夏茲白牛 犬戎文馬 數楚(孔注北戎)每牛 匈奴狡犬 皆北嚮。 此處匈奴與塞種之月氏、大夏區分為不同種屬。《漢書》晉灼注說:“堯時曰葷粥,周曰獫狁,秦曰匈奴。”則匈奴是秦時的名稱。秦以前的文獻,有東胡(《王會解》:“東胡黄羆”),林胡(《史記·廉頗傳》:“李牧破東胡,降林胡”),三胡(《史記·趙世家》索隱:林胡、樓煩、東胡)。胡與貉聯稱(《史記·天官書》:“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知原來的胡似非專屬匈奴。至秦乃以胡專指匈奴,以匈奴為諸胡中之最強大者。讖書言“亡秦者胡”,賈誼《過秦論》:“胡人不敢南下牧馬”,皆指匈奴。而匈奴亦自稱曰胡,如觀狐鹿姑單于致漢武帝書:“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可以為證。在中國人方面,則以北胡與南越對稱。東漢高誘云:“中國以鬼神之士(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謂之請龍”(《要略訓》注),即其一例,胡遂成為北方異族的統稱。漢代有“秦胡”(居延簡:“屬國秦胡盧水”),指祖居秦地而未融合於漢族的少數異族。[9]沮渠蒙遜即盧水胡人,其先世為匈奴左沮渠,以官為氏。高昌有屠兒胡(《吐魯番文書》第6冊)。《北史·高昌傳》云:“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毛詩》、《論語》雖習讀之,而皆為胡語。”此高昌用胡語讀漢人經典,。實為雙語國家,與于闐相同。[10]漢簡記有月支國胡支桂,年廿九,黑色,是分明非漢族而為支姓者。晉有支胡官印(上海博物館藏“晉支胡率善仟長”印)。《後漢書.西羌傳》:“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同書《鄧訓傳》:“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每與羌戰。”則小月支亦稱為胡,以其曾臣屬匈奴之故。[11] 唐代,藏人專稱粟特為胡,見P. T. 1263藏漢對照字彙,藏文作Sog. po,首音分明是粟,或謂即西胡。[12]至十三世紀,Sog. po用以指蒙古族,有人謂是“阻卜”的對昔。 可見胡字涵義廣狹及轉變的大概。以胡代表西北異族的通名,遠至粟特,近及高昌皆然,于闐自然亦包括在內,故其言語文字亦可稱為胡書。 大家都知胡名出於匈奴,匈奴且自稱為胡,但何以有這一名稱?需要進一步加以解答。 6.虫、Hor與Hrw 由於于闐一帶先民頭骨多為高加索人,令人聯想到遠古的白色人種。 周原甲骨H. 11.2有“虫白(伯)”一名,有人釋蟲,讀為崇伯,是不對的:虫應是虺,虺通作隗,隗姓在春秋時被稱為懷姓九宗,史稱“陸終娶鬼方氏女”,他們是鬼方之族,[13]王國維久已提出此說,人所共悉。虫、虺與懷、隗都與胡音相近。 在西藏北部及西北部地區,至今散居着許多被稱為Hor的遊牧民族。Hor 系藏文寫法,在P.T. 216號《藏漢對照字匯》中,對回紇人稱Hor,但在P. 2762中則以Dru-gu稱回紇人,最早記載見於662年。[14]有人謂Hor是秦漢小月支之苗裔,亦有說宜改譯為畏兀兒。[15]我則認為Hor,實在應是“胡”字的音譯在西北保存下來的殘跡。Hrw在《聖經》上稱為Horite。 Hurrian(胡里安人)建立的米丹尼王國在埃及歷史上被目為雅利安民族(Aryan race),他們的原住地在烏滸河(Qxus)和藥殺水(Jaxartes R.)源東北部山地之後面。米丹尼語言的影嚮向西擴展至奥倫特河谷(Orontes Valley),更東至尼尼微(Nineveh)。他們形成一個有力而文化優越的國家,從她的異邦喀斯特(Kassite)王朝統治下的巴比倫沿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迤西促成商業的成長與繁榮。[16]馬的訓練法影嚮最大,在哈杜沙什(Hattusas)地方(即赫梯人Bogás-Köy村遺址)[17]所出的文書,證明他們是人類文化上馬和戰車事業最大的貢獻者。Hurrian在埃及文獻原稱為:Hrw(Hur),在楔形文史料出現於Mari區域所見的稱Hur-lili。我認為Hrw, Hur即是“胡”這一名稱的來源。 北方諸胡都是騎馬民族,對馬不能不加以重視與崇拜,于闐亦不能例外,他們的錢幣即用馬作為標幟。匈奴所以自稱為胡,可能即取自此以養馬聞於世的Hrw, Hut之名。匈奴的前身據說是獯育,相傳為黄帝所遂(《史記·五帝紀》:“北遂葷粥,合符釜山”)。《史記·匈奴傳》:“唐虞以士有山戎、獫狁、葷粥,居于北蠻,隨畜牧而轉移”。《詩》言“薄伐玁狁”,不□簋作“□□”,□即允,字從女。《左傳》:“允姓之姦”,“允姓”自是□允之省稱。多友鼎記“玁狁放□,廣伐京□”“俘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是一塲很重要的戰役。匈奴、玁狁的種別異名很多,《詩經·緜》:“混夷駾矣”,混夷即緄戎。《匈奴傳》記“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故自隴以西,有緜諸、緄戎翟豲之戎”。顏師古《漢書》注:“混,夷也”。按混、緄亦可能是Hur(Hrw)的對昔。漢代秦地的胡廣泛分布於河西走廊、青海,東至河北平原,由於秦穆的開拓土宇,分散為若干部落,到了漢代還保留着“秦胡”的稱謂。 Hrw在Amarna信件中稱為Hurrū-he.或Hurwū-he。他處或稱Hurri, Hurra,意義是洞穴,原意可能指穴居的人。 7.塞種與瓜州之戎 塞種(Saka)之名西方文獻始見於古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1-486年在位,相當周景王二十四年至周敬王三十四年)Achaemenids的Behistam碑文。漢代記載塞種更為具體。《漢書·西域傳》:“塞種分散往往為數國,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國皆故塞種也”。從希臘史家之說,知波斯人泛稱之為“Scythians saka”。在高加索地區,Scythian語言有Ossetic者,今日仍為人所使用。塞種人的活動地帶跨有歐陸,已為史家共認之事實。 《左傳》昭九年記晉人率陰戎伐穎,周王責讓之,謂“先王居檮杌(凶人)於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至晉惠公夷吾自秦歸國,誘以俱來”。杜預注陰戎是陸渾之戎。僖二十二年傳:“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即是此事。在襄十四年傳記晉惠公赐姜戎以可耕的田地之經過,十分詳細。結合《左傳》這三條材料,細心勘校,實在是同一樁事。楊氏《左傳注》把允姓與姜姓分為二姓,指杜注誤混,其說不確,因彼等同為晉惠公所徙之戎,不應強分為二。《史記·秦本紀》載穆公三十七年(公元前623年)用由余之計伐諸戎,益國十二,拓地千里。晉惠公攜姜戎東遷,即在是時。襄十四年傳云: (晉人)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 勘以昭九年傳: 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 可見同屬瓜州之戎,雖一稱姜戎氏,一稱允姓,仍是一事。 荀濟《論佛教表》引《漢書·西域傳》之文云:“塞種本允姓之戎,世居敦煌,為月氏追逐,遂往葱嶺南奔”。他認為允姓即是塞種,必有根據。《水經注》二:河水“一源西出捐毒之國,葱嶺之上,西去休循二百餘里,皆故塞種也”(說本《漢書·西域傳》)。徐松《補注》引顏師古注塞種即釋種。《元和姓纂》云:塞姓,天竺胡人之釋徒,即塞姓也。荀濟之說,徐松引用之。《後漢書·西羌傳》:“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水經注》二記積石之山在西羌之中,燒當所居也。引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大允谷當因允姓所居而得名。余太山新說以為允姓是Asii(希羅多德作Issedone)的對譯,塞人有四種屬,其中Asii和Tochari即允姓和大夏(《塞種史研究》)。按秦人追逐的瓜州一帶諸戎,名目繁多,是否都是塞種,尚無確證。《詩經》所載文王時的混夷即秦穆時的緄戎,不成問題:“混夷”和Hrw對音頗合。姜戎之祖吾離,如果是種族名,似可把“吾離”視爲“胡里”Hurri的對譯。Mitanni文件說明Hur王國在歐、印文明聯繫上的重要地位,時代與殷中葉相當。“胡”的名號在先秦後期已甚通行,可能“胡”一名先時即取自Hrw的王國,以通指塞種諸戎,漢人襲用之,故“胡語”亦得通指塞種各種語言。鄯善龍城的姜賴之墟為姜戎舊地,亦得被目為胡之大國。我這一說,也許比較視胡作為匈奴廣泛的異稱,更為近實。至於周原蚌雕白種人,如果以文王時代的混夷目之,較之看作吐火羅人或廣泛的塞種人,似乎更加貼切了。 餘論 殷周之際的西北勁敵,混夷可代表塞種,還有羌戎,是代表藏語系的民族。允姓之允,我以為是玁狁的“狁”字之異寫,兮甲盤、虢季子白盤作“□□”,不□簋作“□允”,“允”即“□允”的簡稱,《西羌傳》之大允谷,即取允姓為名,足見“允姓”不能說是Asii的對譯。襄十四年傳分明說道:“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可見其非印歐語系的人種莫屬。至於同時何以復稱之為姜戎者,必其族久已和羌人混血成為雜種,像殷時有馬方,又有多馬羌及小多馬羌(卜辭云:“乎小馬羌臣”,《合集》57176),當即羌與馬方的混合。多馬羌復有小多馬羌,亦如月氏之有小月氏。姜(羌)戎從瓜州的內遷,和後來小月氏的內遷一樣。《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侯國駃茲,是小月氏若苴王稽谷姑封此。《索隱》曰:在琅邪。瓡攝為小月氏王扜者封邑,《漢書·地理志》:“河東有狐讘故城。”以後况前,種族遷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水經注》四〇三危山引《春秋傳》語,又云:杜林曰:“燉煌,古瓜州也,……瓜州之戎,并于月氏者也。”闕駟《十三洲志》亦云:“瓜州之戎,為月氏所逐”(《太平寰宇記》引)。則古明有此說。月氏,《管子·地數篇》音借作“牛氏”,管子屢次言及玉起於禺氏(月支)之邊山,去周七千八百里。殷婦好墓所出玉器多件,現已證明其玉料均來自于闐所產,有人取突厥語玉名qāsch,以解釋“月氏”,謂月氏即是玉之譯名。于闐與月氏有不可分之關係,於茲可見。《水經注》二:于闐南山,俗謂之“仇摩置,山多玉石”,仇摩置亦作瞿摩帝,梵名Gomati。又于闐梵名Gostana(瞿薩旦那),本書考證牛頭山于闐文拼法是Cūtausanä,go與co都是“牛”,“說明最早的一批居民對牛的重視和崇拜,或許透露遷徙而來的塞人對牲畜的重視”。其實對牛的崇拜原為印度的習俗,印度造字的聖人號Govinda(瞿頻陀),意義是Obtainer of go/(牛),[18]Go stana訓牛國,這完全是印度化的結果,附帶說明於此。 上面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趁本書的印行,略抒所見,願治中外關係的同好有以匡正之。 饒宗頤 1992年6月11日於香港,7月18日改訂 [1] 參看R.E. Emmerick: Saka grammatical Studies: The Language章。 [2] 參看林梅村文: Lin Mei-cun, Tocharian people: Silk Road Pioneers, Senri Ethnological Studies, no. 32, p. 91. [3] 見Sino-Platonic Papers, No. 26: "Questions On the Origins of Writing Raised by the Silk Road", by Jao Tsung-I,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991. [4] 參看徐文堪:《從一件婆羅謎字帛書談我周古代的印歐藷和印歐人》(《季羡林教授八十華誕紀念論文集》頁373-403),對Henning之說的贊揚者與反對者,都有所論列。 [5] Hurrian民族歷史,在埃及、赫梯史籍中多有記載,漢譯史書,以謝德風等所譯捷克有名學者B. Hrozny(赫羅茲尼)的《西亞細亞、印度和克里特上古史》(三聯書店,1958年)一書最為詳盡。參看該書頁146-151討論米丹尼為雅利安人昕建之王國。 [6] 美國夏含夷教授(Edward L. Shaughnessy)在他的中文本《中國馬車的起源及其歷史意義》(臺灣《漢學研究》第7卷第1期)即主張馬車是由兩河文化輸入的。他沒有提到Mitanni這一有名的文件。他從Piggott的文章轉引赫梯(Hittite)的材料,最早的有關文獻是公元前1700年前後記載了安納托利亞(Anato1ia)王動用四十輛馬車作戰,他說裏海的車子比殷墟的車早三百年年至五百年。他統計漢文資料,指出甲骨文中(《平津》2,212)只言摛獲了兩輛車,(原文是“……□車二□”),證明此時馬車還沒有成為作戰主力。又引《左傳》昭公十三年,有車四千乘;昭五年,馬車總數達到四千九百輛之多。又據多友鼎記玁犹戰役,一百二十七輛馬車被繳獲,標誌着要到公元前九世紀後半中國才進入戰車成熟的時代。這種粗略的統計很有商榷的餘地:甲骨文“□”字可用於車若干□,同時亦用於馬若干□,□殆是“兩”字異形(金文大簋作“□”,□為省形。卜辭“□”亦作數字用,如“□□□用"(《合集》11364),以他辭“其鼎(卣)用三□(《合集》30997)證之,“□”即“兩”甚明,借“兩”為“輛”,非□字。)“馬五十□”可以解作馬車若干兩,“馬五十□”的記載卜辭屢見,我認為應該繹為馬車五十輛。《逸周書.世俘解》云:“乙巳,陳本命新荒蜀酒至,告禽霍侯、艾侯,俘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禦八百有三兩,告以馘俘”(用唐大沛《分編句釋》本,引張惠言說:“大臣不當以兩計,禦蓋謂車)。當日單就霍、艾兩個侯國,便擒獲八百三輛戰車。《呂覽·簡選》:“殷湯良車七十乘,必死六千人,戰于郕。”以此證之,卜辭的馬五十□,即馬車五十兩。夏氏没有引用《逸周書》,大概認為不可靠,這裏的擒八百零三輛的數字,已可語埃及在Megidan之役俘獲894輛相媲美。又夏氏引昭五年《左傳》,原文無之,或出誤記;昭十三年傳,原文是這樣的:“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車四千乘,……遂合諸侯於平丘”。證之以春秋經,乃是魯國的兵車數字,不是如夏氏所說“晉一次閱兵時集中的馬車数字”。春秋時,有萬乘之國、千乘之國(《孟子》已言之),很難拿來作統計依據的。因為此文關係重大,承夏氏郵贈,故附帶在此加以討論。 [7] 參R.G. Kent:Old Persian:Lexicon, p. 173,asa-條,又Asagarta-, asabāya各條。 [8] 見余太山《匈奴、Huns同族論質疑》,《塞種史研究》,頁242。 [9] 趙永復考證,秦胡亦即秦人,見《兩漢時期的秦人》,《歷史地理》第9期。 [10] 參黄烈:《談漢唐西域四個古文化區漢文的流行},中山大學《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頁414。 [11] 參黄盛璋:《雜胡官印考》,《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 [12] 王堯《吐蕃簡牘綜録》,頁28,粟特條。 [13] 王暉《“虫伯”及其種族地望考》,史念海編《歷史地理論叢》,1990年第2期。 [14] 王堯《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新版,1992年,頁179;又參森安孝夫:《突厥與霍爾(Hor)》,《亞非語言文化研究》14集,1977年。 [15] 韓儒林《穹廬集》,頁91,《烏鵒、Huiur及Hor》引美國J.H. Edgar說,謂即秦漢小月支之苗裔。 [16] 參看J.H. 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p. 263及同書有關Mitanni各條。 [17] John Garstang & O.R.Gurney: The Geography of the Hittiti Empire, London, 1959, Ankara考古學研究所印行。 [18] 参拙作《選堂集林》下册,頁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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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而言之,民族主义有多个层次,对民族主义也有多种理解。马克思曾对黑格尔将民族主义看作一种独立力量的观点进行过批判,列宁亦不赞成强化民族主义的做法,我国学术界曾一度对民族主义持否定态度。[1]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各个国家不同时期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想和实践作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惟将各个事件置于具体发展阶段的框架中,我们才能比较客观地认识其历史意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隔离制的任务赋予非洲民族主义以进步的内核,决定了这种理论和实践的积极作用。本文将就国内外学术界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作一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
在国内,最早涉及非洲民族主义的是新闻界。早在晚清,学术界已注意到非洲(主要是埃及和北非地区)遭帝国主义瓜分的事实。[2]民国时期,《东方杂志》等刊物对摩洛哥事件和埃塞俄比亚抗意战争有过报道。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对非洲缺乏基本了解,对非洲的认识主要基于翻译。中国学者介绍与研究非洲民族主义始于1950年代后期。[3]重点是围绕非洲(或各国)民族独立运动这一主题,大部分是介绍现状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分析,并先后出版了几本编著的关于北非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通俗读物。[4]为数不多的学术杂志对非洲一些地区和民族的反抗殖民主义统治或民族独立运动进行了介绍和分析。[5]其中两所大学(南开大学和华南师范学院)的世界史教研组集中研究北非和中部非洲的民族独立运动,先后在《历史教学》和《中学历史教学》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6]这一阶段的研究有以下特点。第一,与政治时势和热点问题紧密联系。第二,主要是对民族独立运动的介绍。第三,受政治局势的影响,缺乏较为客观的分析。这是中国学者对非洲民族主义研究的开始。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中国对非洲的学术研究曾一度中断,直到70年代末才开始恢复。从19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学术刊物上开始出现涉及非洲民族主义的论文。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非洲人民早期抗击殖民主义侵略的战斗和殖民统治时期的各种反抗运动,如苏丹马赫迪起义、埃塞俄比亚的抗意斗争、坦噶尼喀的“马及马及”起义和肯尼亚的“茅茅”运动。[7]第二,非洲人民在一战与二战以后进行的民族独立运动(包括泛非运动)。这些论文有的是关于整个非洲大陆的;[8]有的是关于个别国家的,如尼日利亚、加纳、阿尔及利亚、苏丹、南非、埃及等国的民族独立运动。[9]第三,对非洲各国民族英雄或民族主义领袖的介绍。很明显,中国学者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已有所拓展,但由于受政治气候的影响和资料的局限,大多数带有介绍性质和明显的宣传作用。值得指出的是,个别学者已开始涉及一些理论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对非洲民族资产阶级作用的分析对对非洲社会主义的介绍。[10]
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范围在1980年代进一步拓展。第一,对非洲民族主义领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包括第一代非洲民族主义领袖和对非洲民族主义有重大影响的思想领袖。第二,有的研究开始涉及与民族主义相关的具体课题。[11]第三,一些专著和简史著作对民族解放运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述,从国别史或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起源两个方面探讨了帝国主义与非洲民族主义的关系。[12]第四,对一些与非洲民族主义政党有关的资料进行了选译和介绍。[13]《非洲民族主义政党概况》(上、下卷,1980)虽是内部编译出版,但此书第一次对非洲民族主义政党的形成和基本状况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其资料价值不言而喻。1986年由中央党校翻译出版的《非洲的政党》也为研究民族主义政党提供了较为翔实的资料。
1990年代出版的几部颇有份量的专著均涉及了非洲民族主义或与此有关的专题。由吴秉真、高晋元主编的《非洲民族独立简史》(1993)是我国学者研究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第一部专著,分8个部分对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并对1970年代葡属非洲和80年代南部非洲的民族独立运动进行了探讨。《东方民族主义思潮》(彭树智,1992)对纳赛尔等人的思想进行了分析。宁骚的《民族与国家》(1995)将理论与个案相结合,对一般性的民族问题进行了探讨,着重研究了南非的种族关系和种族隔离制度。艾周昌、郑家馨主编的《非洲通史•近代卷》(1995)和陆庭恩、彭坤元主编的《非洲通史•现代卷》(1995)的有关章节分别阐述了非洲反殖斗争和一战以来不断高涨的民族独立运动。
在1990年代后期,对非洲民族主义及有关课题的研究日益深入。唐大盾选编的《泛非主义与非洲统一组织文选 1900-1990》(1995)是一部重要的文献汇编,集中了非洲民族主义的两个重要内容——泛非主义与非统组织的有关文献资料,内容包括泛非会议的决议、宣言、章程等重要文献,为研究相关课题提供了资料。杨灏城的《纳赛尔和萨达特时代的埃及》(1997)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对非洲国家民族主义最突出的个案研究。该书不仅史料翔实,论据充分,体现了历史学家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方面的成功尝试,而且对民族主义领袖的作用、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此外,其他成果也相继出版,如李继东在《现代化的延误——对独立后“非洲病”的初步分析》(1997)中对非洲民族主义独立后遭受的挫折进行了研究;刘鸿武在《黑非洲文化研究》(1997)中分析了20世纪上半叶的非洲黑人文化复兴运动及当代非洲国家创建统一国民文化的实践;徐济明、谈世中的《当代非洲政治变革》(1998)从宏观角度对非洲国家独立来的政治变革进行了梳理,重点剖析了1980年代末以来的民主化浪潮。
张宏明的《多维度视野中的非洲政治政治发展》(1999)就非洲的“部族主义”以及各种政治思潮对非洲政治的影响进行了有益的探讨。陆庭恩、刘静的《非洲民族主义政党与政党制度》(1999)对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的产生及其在一战、二战及独立后的几个阶段的活动分别进行了概述,并分析了民主化浪潮对非洲政党的影响。李安山的《殖民主义统治与农村社会反抗》(1999)以加纳东部省为个案,探讨了农村各社会阶层对殖民统治的反抗及其与民族主义的关联,并就殖民主义统治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外,一些关于非洲政治领袖的传记从不同方面记述了这些民族主义斗士的生平。[14]在1990年代还出现了一批较有份量的学术论文。[15]最新出版的由葛佶主编的《简明非洲百科全书》(撒哈拉以南)(2000)收入了“民族主义”和“部族主义”等内容,综合了国内对这方面研究的成果。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学位论文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颇有份量,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王锁劳的博士论文“埃及民族主义研究”(2000)等。
(二)
早从1950年代后期始,国外学者即开始进行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托马斯•霍季金的精典著作《殖民地非洲的民族主义》从殖民地的社会发展变化入手,从城市化、新的社会成份以及新的社会组织等方面分析了非洲民族主义的根源。[16]他的另一篇关于非洲民族主义的重要论文提出了三个主要观点:殖民地人民构成了一个处于形成过程中的民族;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具有广泛基础的民族解放运动;殖民地社会精英具有双重合法身份——前殖民社会的继承者和大众意志的代言人。[17]他于1961年又发表了《非洲的政党》,不仅对非洲大陆在非殖民化期间的政党情况进行了概览,还对一些现象(为什么一党制在非洲一些国家盛行?非洲政党是以何种方式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对非洲独立国家存在的两种政党即群众政党和精英政党的区别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
这一时期对非洲民族主义及相关问题的国别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主要的有霍特的《苏丹的马赫迪国家》(1958);科尔曼的《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背景》(1958);阿赫麦德的《埃及民族主义的思想根源》(1960);苏联学者达什克维奇的《突尼斯人民民族解放斗争简史》(1960);D. A.罗的《乌干达的政党,1949-1962》(1962);基博姆的《加纳政治史:黄金海岸民族主义的崛起》(1963);阿普特的《处于过渡中的加纳》(1963);佐尔伯格的《象牙海岸的一党制政府》(1964);勒文的《喀麦隆:从托管到独立》(1964);奥斯汀的《加纳政治,1946-1960》(1964);克劳福德•杨的《刚果的政治:非殖民化与独立》(1965);基尔森的《对一个西非国家的政治变化:塞拉利昂的现代化进程研究》(1966);巴雷特和恩贾玛的《来自内部的茅茅》(1966);兰格的《南罗得西亚的起义,1896-7》(1967);尼科尔编的《阿非利堪纳斯•霍顿:现代非洲民族主义的黎明》(1969)。这些著作对非洲民族主义的起源、背景、发展及各种因素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从个案研究中提出了一些概括性结论。
除霍季金的早期研究外,还有一些学者也尝试着对整个大陆或非洲的某一地区的民族主义或政治思潮进行概括。例如伊曼纽艾尔的《非洲:独立的政治》(1960);罗伯特•罗特伯格的《中非民族主义的兴起》(1965);罗伯特•朱赖的《现代非洲思想的起源》(1967);马丁•克莱因的《塞内加尔的伊斯兰教与帝国主义》(1968);亨利•威尔逊的《西非民族主义的根源》(1969);科尔曼和罗特伯格主编的《热带非洲的政党与民族一体化》(1964)等。弗朗兹•法农的四部著作为非洲民族解放运动提供了精神武器。[18]
科尔曼的长篇论文分析了非洲民族主义兴起的原因。他认为,在经济上,从自给自足的经济变为金钱经济(即以生产经济作物为主)、雇佣劳动力的发展和中产阶级的形成;社会因素有城市化、社会性移动和西方教育;在宗教和心理上,主要有基督教的福音传道和对受西方教育者的忽略;在政治上,对传统权威的否定、“民族”象征的逐渐形成等。[19]克劳福德•杨提出了民族主义发展的五阶段论:初始抵抗、千禧年抗议运动,城市骚乱与暴力,前政治现代协会和政党。[20]T.O.兰格对中、东非的研究揭示了初始抵抗与群众性民族主义的联系。[21]在第一届国际非洲历史学家大会上,来自莫斯科大学的A.B.戴维逊第一次提出了民众反抗历史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不重建民众反抗的历史,就不可能理解非洲人民的过去。非洲人民对殖民入侵的反抗构成了“非洲人民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促进因素之一”。[22]
津巴布韦学者西索尔的《非洲民族主义》(1959)是非洲学者中最早论及这一主题的著作。非洲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两个方面:对殖民统治的反抗和现代知识分子的作用。非洲人民的反抗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对殖民侵略的反抗、殖民统治下的反抗(包括城市里的反抗)、具有要求自治这一明确目标的民族主义运动。戴克对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的研究揭示了非洲近代商人在与殖民者争夺经济利益时表现出强烈的主动性;希贝尔的博士论文对代表独立苏丹的马赫迪运动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拉西姆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和苏丹民族主义的兴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艾利夫关于马及马及起义的长篇论文揭示了非洲的早期反抗与后来的民族主义运动的有机联系;扎西尔•库莱西对埃及自由民族主义进行了探讨;阿贾伊和阿严德拉对基督教在尼日利亚的影响和知识分子作用的研究表明:19世纪的非洲知识分子已在可能的范围内用自己的武器对西方统治者提出了挑战。[23]
到1970年代,关于民族主义的个案研究虽然有所减少,但却不断深入。有的是对早期民族主义者或某一次运动的研究,如阿严德拉的《神圣的约翰逊》(1970)和西拉•马克斯的《犹豫不决的起义:1906-08年的纳塔尔骚乱》(1970);有的是对某一国家或殖民地民族主义的探讨,如约翰逊的《塞内加尔黑人政治的崛起》(1971);贝希尔的《苏丹的革命和民族主义》(1974);艾扎克曼的《莫桑比克的抵抗传统》(1976)和约瑟夫的《喀麦隆的激进民族主义》(1977);有的是对某地区武装反抗殖民侵略的个案分析,如克劳德主编的《西非的抵抗:对殖民占领的军事反应》(1971)。有的著作是对非洲民族主义反抗、政治和社会演变和民族一体化的综合研究,如罗特伯格和马兹鲁伊主编的《黑非洲的反抗与权力》(1971);马科维兹的《非洲的权力与阶级》(1977);马兹鲁伊的《非洲的政治价值观与知识精英》(1978);科恩和米德尔顿的《从部落到民族》(1970);斯莫克和班兹-恩吉尔的《非洲寻求民族一体化》(1979)。关于南非民族主义的研究较为突出,如沃尔什的《南非非洲民族主义的兴起:非洲人国民大会,1912-1952》(1971)和格哈特探讨黑人政治的《南非的黑人权力:一种意识形态的演进》(1978)。还有研究阿非利卡民族主义的著作,如斯塔尔茨的《南非的阿非利卡人政治,1934-1948》(1974);莫迪的《阿非利卡王国的兴起:权力、种族隔离制与世俗宗教》(1975);吉里奥米和托瓦特的《阿非利卡人的政治思想》(1978)等。
民族独立呼唤文化的复兴。在1970年代,非洲民族主义史学已经开始在国际学术界产生影响。较为突出的是尼日利亚的伊巴丹学派和坦桑尼亚的达累斯萨拉姆学派。[24]尼日利亚历史学会成立于1955年;次年,《尼日利亚历史学会杂志》开始发行。从1965年开始,由戴克教授主持的“伊巴丹历史系列”丛书开始出版。在“导言”中,戴克教授批判了将文字档案等同于历史的欧洲史学传统,批判了将非洲史写成在非洲的欧洲人的历史的殖民史学传统,明确地提出要继承古代及19世纪以来的非洲史学传统,将口头传说和多学科方法引入非洲史学。虽然“达累斯萨拉姆学派”(简称为“达尔学派”)的称呼出现较早,但这一学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重视则是在1970年。当时,两位在乌干达任教的南非学者在《非洲事务》上发表文章,对达累斯萨拉姆学院历史系学者们的研究进行了评价和批判。他们在批评文章中认为,达尔学派共同关心五种课题:恢复被殖民主义者歪曲的前殖民地非洲的历史;殖民统治时期的初始抵抗;救世主运动和非洲独立教会史;新的受教育者的形成与发展;民族主义运动的根源。[25]可以看出,这两个学派的研究重点集中在非洲民族主义。
最为重要的是,非洲自己培养的学者已经出现,他们的博士论文系列成为这一时期的亮点。其中以美国西北大学与人文出版社联合发行的“伊巴丹历史系列”丛书影响最大。这一丛书以出版非洲学者博士论文为主,其中涉及民族主义的专著有十多种。有的论及基督教对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如阿贾伊和阿扬德拉的精典著作被收入这一系列。有的是对非洲近代王国的兴起及对西方殖民入侵的抵抗,如库柏的《祖鲁的后果》、拉斯特的《索科托哈里发王国》和奥罗伦蒂梅亨的《塞古的图库洛尔帝国》等。有的是关于殖民主义入侵后非洲社会的演变,如伊凯姆的《尼日尔三角洲的竞争》、阿德勒耶的《尼日利亚北部的权力和外交,1804-1906》、阿肯托耶的《约鲁巴兰的革命与权力政治,1840-1893》和阿坦达的《新奥约帝国》。由奥罗伦索拉主编的《非洲的文化次民族主义政治》(1972)是一部较有份量的著作,分别论及了尼日利亚、乌干达、塞拉利昂、刚果(金)、肯尼亚等国存在的民族问题。
1980年代,关于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一体化过程中的族体问题和南部非洲的研究。经过60年代和70年代的发展,非洲一些国家的民族建构仍在进行。学者对一些国家内部存在的各地方民族的不同要求、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民族的自治问题进行了探讨,如罗斯奇尔德和奥罗伦索拉合著的《国家与族体的要求:非洲的政策困境》(1983);马兹鲁伊和泰迪的《非洲的民族主义与新生国家》(1984);本杰明•纽尔伯格的《后殖民非洲的民族自治》(1986);约翰•马卡基斯的《非洲之角的民族与阶级争斗》(1987)。马兹鲁伊和泰迪的《非洲的民族主义与新生国家》(1985)则是对二战以来的非殖民化、民族主义的发展和非洲国家独立以来的各种政治现象进行了系统梳理,是一部较全面的政治史。
对国别和个案的研究仍在继续,如布里奇曼的《赫雷罗人的起义》(1981)研究了1904-1907年德属西南非洲的赫雷罗人的反抗斗争;兰格的《津巴布韦的农民觉悟与游击战争》(1985)以比较的方法探讨了津巴布韦和肯尼亚的农民反抗;大卫•兰的《枪和雨:津巴布韦的游击队和神灵巫师》揭示了民族独立运动中传统宗教领袖的作用;贝纳特和邦迪在《南非农村的隐蔽斗争》(1987)研究了8例个案,批评了白人政权将黑人之间的冲突称为“部落冲突”的说法,并就农民反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斯坦的《马克斯•加维的世界:现代社会的种族和阶级》(1986)从历史的角度研究了加维这位特殊人物对非洲特别是对泛非运动的影响。韦尔主编的《部落主义的创造》(1989)对非洲国家“部落主义”产生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进行了探讨。戴蒙德的论文对有关非洲族体性和族体冲突的研究进行了述评。[26]
国际非洲历史学界对民族主义的研究集中在殖民主义时期。由阿兰•艾扎克曼和琼•海主编的“非洲社会历史丛书”出版了一批专著,其中不少著作与民族主义课题有关。例如J.M.彭温的《非洲工人与殖民种族主义——洛伦索-马贵斯莫桑比克人的战略与斗争,1877-1962》(1995);乔纳森•格拉斯曼的《盛宴与骚动:斯瓦西里海岸的狂欢、反抗与民众意识,1856-1888》(1995)。马多克斯和韦利弗将半个世纪以来发表的有份量的非洲民族主义的论文分为四卷(殖民征服、殖民统治、民族独立运动和1960年代以后)出版,为研究非洲民族主义专题的学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7]扎奇鲁克的新著以尼日利亚为例,揭示了作为现代民族主义先驱的非洲知识分子的矛盾心理及其在引进西方政治思想中所起的关键作用。[28]
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民主化浪潮席卷整个非洲。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兴趣有增无减。1990年代社会科学界的有关研究成果多与民主化中的民族冲突这一问题相联。有的学者探讨在民主化浪潮中日益突出的民族主义与族体认同问题。[29]在诸多关于非洲民主化的研究中,涉及民族问题的代表作是由哈维•格利克曼主编的《非洲的族际冲突与民主化》。这是一部相当有份量的论文集,收集了关于南非、津巴布韦、肯尼亚、索马里、贝宁、加蓬、刚果、喀麦隆、坦桑尼亚、尼日利亚、扎伊尔等国的个案研究,探讨了族际冲突的形成、类型、特点及与民主化的关系等问题,学者们还就解决族际冲突提出了看法。不容置疑,非洲民主化一方面刺激了各国的族际冲突,同时也为解决民族冲突提供了新的机会。[30]
(三)
意大利民族主义先驱马志尼曾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想。如果“民族”指的是政治民族,这种国家可以说是现代国家的典型;但如果他指的是文化民族,那么一个国家的居民均属同一文化民族的情况实在太少。根据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的统计,全世界170多个国家中仅有12个单一民族国家。[31]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胜利时期,荷兰有2-3个族体,英国和爱尔兰有8个,法国也有8个,丹麦王国有6个,撒丁王国和西西里王国各有2-3个,西班牙有5个。[32]时至今日,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个别地方民族仍在为民族自治而努力。
非洲学者奥罗伦索拉指出,“‘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这一短语可能是用来描述很多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恰当名称,但用它来形容新生的非洲国家特别适用。”[33]英国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和俄国非洲学专家伊斯玛基洛娃均同意非洲存在着“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的观点,认为除了尼日利亚的民族主义,还有伊格博人和约鲁巴人的民族主;除了肯尼亚的民族主义,还有基库尤人和卢奥人的民族主义。[34]对于后一种民族主义,有的学者用“部落主义”(tribalism)来描述,而我国有的学者喜欢用“部族主义”来形容。我曾将将这种“民族主义”定义为“地方民族主义”。[35]
民族争斗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如北美印第安人从未承认过外族对他们的统治;[36]美国的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一直在为自己的民族权利而斗争;英国的爱尔兰人从未停止过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加拿大魁北克的法语民族一直在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治权利;[37]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组织“埃塔”也一直通过各种方式甚至恐怖活动来达到分离的目的。巴尔干因其尖锐复杂的民族问题多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以亚洲为例,几乎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民族问题。在有的国家,长期的武装斗争成为地方民族争取分离的手段。在更多的国家,民族矛盾和冲突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成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障碍。
我们有必要提出两个问题:为什么在非洲会出现“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的情况?为什么非洲一些国家的民族冲突会引起世界的如此关注呢?首先,让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
在殖民统治建立以前,非洲的社会组织结构有多种形式,诸如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和扩大的家庭(extended family)、家族(lineage)和酋邦(chiefdom),氏族(clan)和部落(tribe)。这些社会组织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以血缘和亲缘为联系纽带。这种自古延缓至今的共同体和社会组织既无固定界限又相互交织。在奴隶贸易时期,这种亲缘关系及其思想意识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更加强烈。一方面,由于王国或酋邦等政治结构被破坏和谋求生存的需要,在奴隶流动(非洲内陆的奴隶贩卖和释奴的择地安置)过程中,亲缘关系和亲属意识成为非洲人唯一可以依赖的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奴隶贸易引发了政治动乱、资源紧张和社会分化,而殖民政府对非洲民族的误解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不和。以位于赞比西河上游地区的卢瓦勒人(Luvale people)、隆达人(Lunda people)和洛齐人(Lozi people)为例。奴隶贸易时期,卢瓦勒人曾掠隆达人为奴,而隆达人曾与洛齐人结成联盟以获取帮助。后来的英国殖民政府误将卢瓦勒人和隆达人均看作是洛齐人的臣民,从而引起两个民族的反抗。[38]
欧洲的现代国家是在大大削弱了血缘亲属关系的封建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布洛赫在他关于欧洲封建社会的著名论著中指出:正是因为亲属关系不再适应新的情况,封建社会的各种关系才得以发展起来;“对于受到因暴力氛围而滋生的许多危险威胁的个人而言,亲属集团似乎并不能提供适当的保护。”“亲缘关系是封建社会的基本成分之一;其相对薄弱从根本上解释了为何存在封建主义。”[39]然而,绝大部分非洲国家却没有经历这一阶段。相反,在殖民主义时期,外来统治的异己性迫使非洲人寻求其他的保护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关系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以加强。
殖民统治一方面加速了将非洲作为边缘地区拉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过程,同时又在相当程度上保留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强化了)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并将其融入殖民体系之中。欧洲宗主国的统治从未为殖民地人民的民族整合进行过任何努力,相反,他们力图培养所谓的“部落”意识,以阻止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民融合。殖民地的税收迫使非洲农民走上出卖劳动力的道路,而缺乏民族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和陌生的城市生活使他们不得不以亲缘关系为联系纽带。在殖民统治时期,生活在城市或矿区的非洲人表现出强烈的“部落”意识,这种奇特现象曾引起社会学家的高度重视。所谓“部落性”(tribalism)正是亲属意识或血缘关系的本质体现,也是独立后的地方民族主义的原生形态。[40]
其次,既然世界相当多的国家均存在着民族问题,为什么非洲一些国家发生的民族矛盾会引起全世界如此广泛的注意呢?这有以下原因。
第一,世界舆论习惯于将非洲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因此,这个大陆上50多个国家中任何一国发生的事都可以冠之以“非洲”。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观察方法,却是现实存在。如果从各国发生的民族冲突占大陆的比例看,非洲大陆民族冲突的比例决不会比亚洲的高,更不会比北美洲高。客观地说,在非洲国家中,因民族矛盾引发政权危机的并不多。北非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南部非洲只有已成为历史的白人种族主义统治,东非的少数国家曾经有过民族争斗,但不能排除大国干涉的背景;西非只有少数国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民族冲突,这些冲突又往往与宗教矛盾交织在一起。民族矛盾引发大规模冲突主要发生在大湖地区。
第二,个别非洲国家的民族矛盾曾经引发较大的冲突或恶性事件。有的国家出现了某一民族的独立要求(如尼日利亚伊格博族曾成立的比夫拉共和国),而另一些国家出现了罕见的民族仇杀(如卢旺达和布隆迪的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冲突)。这种情况给独立后的非洲国家抹上了一层难以清除的耻辱。更有甚者,这种冲突持续的时间长,由此引发的政治事件或引起世界的重视(如军事政变或政权倒台),或对周围邻邦产生连锁反应(如大湖地区的难民潮)。这种消极的政治现象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第三,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非洲国家的民族冲突背后有大国干涉的因素。这种大国干涉的原因有历史遗留的殖民宗主国关系,有对势力范围或稀有资源的争夺,有军火贩卖的交易,还有意识形态的争论。有的大国为了政治的需要,制造种种借口为自己的干涉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有的在进行了某种肮脏的政治交易后为了模糊视听,将带有明显政治动机的冲突称之为“部落冲突”。如持续二十余年的乍得冲突即是这种情况。
殖民统治的重要后果之一是产生了非洲的民族主义。特殊的环境产生特殊的意识形态。由于非洲现代国家的独立早于民族的融合,非洲民族主义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种族性。正如尼日利亚著名历史学家阿贾伊指出的,19世纪的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一个特征是:它不是尼日利亚的;其原因在于当时的尼日利亚并未作为一个政治单位而存在,“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推动力量并非对尼日利亚的忠诚,而是作为非洲人的种族意识。”[41]换言之,“非洲民族主义的动力并不是那种对一个力求保护和维护自身权利的独特的政治-文化统一体的归属感,而是一些具有种族意识的现代派的运动,这些人力图在欧洲主子强加的人为边界之内,由不同的民族建立起政治和文化的新民族……”。[42]这种民族建构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国家的一个基本任务是保护每个公民的生存条件。一旦这种保护不存在,人们失去了安全感,其直接后果是公民对国家失去信任。为了保护自己,他们有的依靠宗教或巫术(不稳定的非洲国家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宗教或巫术活动),有的借助民间社会组织(如非政府组织),有的依靠现代组织(如专业团体),更多的则借助在规模上仅次于国家、在文化传统上更易于置身其间的地方民族势力。地方民族主义应运而生。由于一些国家政权被滥用,或未得到合理的利用,地方民族主义意识得以加强。虽然殖民统治时期确定的人为边界是独立后各种民族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的内部因素(如经济不发达、知识分子的作用)和外部因素(外国势力的干涉)对地方民族主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容否认的是,国家领导人的政策失误和国家政权不稳定为地方民族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最后, 我要再次强调一下国非洲学研究中的方法论。[43]第一,切忌对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抱教条主义态度。第二,在研究中要特别注意消除“欧洲中心论”的影响。[44]第三,在研究非洲民族问题时应该注意用历史方法来进行分析。第四,要充分认识我国非洲学研究与国外学术界的差距。我国的非洲学研究与国际学术界存在着较大差距,这是不争的事实。[45]以民族学为例。这是一个实证性要求极强的学科。英、法、德、美和前苏联均有人类学家或民族学家到非洲进行过长期的实地考察,由此产生了各种学派和观点。然而,我国从未有专门的民族学家就非洲各民族的形成过程进行过实地考察或个案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可能“创造”出中国学者关于非洲民族形成的理论呢?
(此文原载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中心编:《非洲:变革与发展》,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
[1]民族主义是“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他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330页。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民族主义进行了客观认真的研究,发表了相当多的成果,较有份量的如唐文权:《觉醒与迷雾: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罗福惠主编:《中国民族主义思想论稿》,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王立新:《美国对华政策与中国民族主义运动(1904-192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2]关于清朝出版的有关非洲的主要著作和译作,可参见李安山《非洲华侨华人史》,中国华侨出版社,2000年,第76页,表1.2。
[3]下面较为详细的介绍出于两个目的。其一,我们应该认识到,今天的研究成果都是建立在早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其二,有助于我们对中国的非洲学研究的发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4]吴秉真:《从黑夜走向黎明的非洲》,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吴休编著:《埃及人民争取独立和平的斗争》,北京通俗读物出版社,1956年;罗科编著:《高举反殖民主义旗帜的埃及》,湖南人民出版社,1956年;范俑编著:《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的民族独立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言金:《阿尔及利亚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陈力编著:《喀麦隆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河北人民出版社,1959年;山西日报资料组编:《走向独立自由的非洲》,山西人民出版社,1961年。
[5]如纳忠:“埃及人民反抗拿破仑侵略的斗争与民族的觉醒”,《人文科学杂志》,1957年第1期;郑道传:“纳赛尔的反殖民主义思想”,《学术论坛》,1957年第1期;马彤:“阿尔及利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9年第1期;王俊怡:“南非人民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国际问题研究》,1959年第4期;王珍:“帝国主义对刚果的侵略与刚果人民的斗争”,郭起寿:“刚果人民反殖民斗争的新发展”,《国际问题研究》,1959年第8期;非知:“阿散蒂人民的抗英斗争”,《历史教学》,1965年第8期;顾家稼:“现阶段黑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四川大学学报》,1959年第2期;雅菲:“发展中的非洲民族独立运动”,《国际问题研究》,1960年第1期;瞿季木:“近代非洲人民的反殖民主义斗争”,《江海学刊》,1963年第1期;顾章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与非洲的觉醒”,《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
[6]南开大学历史系:“突尼斯的民族解放斗争”;“摩洛哥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8年第12期;南开大学历史系世界史教研组:“利比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9年第3期;南开大学历史系世界史教研组:“阿尔及利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60年第8期;华南师院世界史教研组:“刚果人民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学历史教学》,1959年第2期;华南师院世界史教研组:“喀麦隆人民争取独立和统一的斗争”,《中学历史教学》,1959年第3期。
[7]如彭坤元等:“苏丹人民反殖斗争史上的光辉一页——1881年-1885年的马赫迪武装起义”,《历史研究》,1978年第3期;蒋学成:“近代南非马达别列人和马绍纳人的抗英斗争”,《江苏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4期;毛天佑:“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南非人民抗击殖民侵略的武装斗争”,《亚非问题研究》,1979年第1期;陈公元:“苏丹历史上的马赫迪起义”,《教学通讯》,1980年第12期;罗洪彰:“埃塞俄比亚抗意战争是何时结束的?”《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4期;陆庭恩:“肯尼亚‘茅茅’起义的原因”,《史学月刊》,1981年第2期;丁邦英:“马及马及起义”,《西亚非洲》,1981年第3期。
[8]李庆余:“第一次世界大战与非洲民族解放运动”,《南京大学史学论丛》,1979年第2辑;胡有萼:“二次大战后蓬勃发展的非洲民族独立运动”,《西亚非洲》,1980年第3期;唐同明:“空前高涨的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王存华:“两次世界大战间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及其特点”,《史学月刊》,1981年第2期;蜀岗:“关于非洲民族民主革命进程的探讨”,《西亚非洲》,1981年第3-4期;唐大盾:“泛非运动的兴起、发展及其历史作用”,《西亚非洲》,1981年第6期。
[9]唐同明、向群:“论埃及1952年七月革命”,《贵阳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3期;赵建萍:“纳米比亚的民族独立问题,”《西亚非洲》,1980年第4期;王少奎:“华夫脱和埃及民族独立运动(1918-1922年)”,《历史研究》,1981年第1期;唐同明:“论苏丹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贵阳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
[10]秦晓鹰:“民族资产阶级能不能领导当代民族解放运动?浅析肯尼亚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典型特点及历史作用”,《世界史研究动态》,1980年第2期;王春良:“扎伊尔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兼谈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山东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林修坡:“恩克鲁玛的‘社会主义’”,《世界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4期。
[11]秦晓鹰:“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和特点”,《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王忠林:“本世纪初黑非洲的反殖宗教运动”,《西亚非洲》,1984年第3期;李安山:“论西非民族知识分子的形成及其发展”,《西亚非洲》,1985年第6期;李安山:“论西非民族知识分子的特点及其在民族独立运动中的作用”,《世界历史》,1986年第3期。关于非洲“部族”问题的有关争论及论文,参见本书第六章。
[12]杨灏城:《埃及近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陆庭恩:《非洲与帝国主义,1914-193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13]这些选译资料主要发表在《共运资料选译》上。
[14]以曼德拉为例,各种传记超过十种。较具影响的有杨立华:《南非黑人领袖纳尔逊•曼德拉》,社科文献出版社,1988年;温宪:《黑人骄子——曼德拉》,当代世界出版社,1995年;李安山:《南非斗士曼德拉》,学苑出版社,1996年。
[15]葛公尚:“非洲民族主义与部族主义探析”,《西亚非洲》,1994年第5期;李安山:“西非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及其表现形式——西非民族主义论纲之一”,《西亚非洲》,1995年第3期;张宏明:“论黑非洲国家部族问题和部族主义的历史渊源”,《西亚非洲》,1995年第5期;李安山:“论新马赫迪主义与苏丹民族主义的关联”,《亚非研究》,第5辑(1995年);刘鸿武:“论当代黑非洲的部族文化整合与国民文化重构”,《西亚非洲》,1997年第3期;唐大盾:“非洲民族主义的历史由来和发展”,《西亚非洲》,1998年第5期;杨灏城:“从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的关系”,《西亚非洲》,1998年第5期。
[16]他在大学学的是古典学和哲学,由于他负责牛津大学校外课程,与非洲交往甚多,从而对非洲产生了兴趣。
[17]Thomas Hodgkin, “A note on the language of African nationalism,” William John Hanna, ed.,Independent Black Africa, Chicago, 1964, pp.235-252.原文发表于1961年。
[18]Frantz Fanon,Les Damnes de la Terre, Paris, 1961;Pour la Revolution Africaine, Paris, 1964;A Dying Colonialism, New York, 1965;Black Skins, White Masks, New York, 1967.
[19]J. S. Coleman, “Nationalism in Tropical Africa,”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8(1954), pp.404-26.
[20]C. M. Young,Politics in Congo: Decolonization and Independence, Princeton, 1965, pp.281-9.研究民族主义的安东尼•史密斯后来又作了修正。Anthony D. Smith,State and Nation in the Third World,Sussex, 1983, pp.37-58.
[21]T.O.Ranger, “Connections between ‘primary resistance’ movements and modern mass nationalism in East and Central Africa,”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 9:3(1968), pp.437-453; 9:4(1968), pp.631-641.
[22]A.B.Davidson, "African resistance and rebellion against the imposition of colonial rule," in T.O.Ranger, ed.,Emerging Themes of African History, Nairobi, 1968, pp.177-188.
[23]K.O. Dike,Trade and Politics in the Niger Delta, New York, 1956; Mekki Shibeika,The Independent Sudan: The History of a Nation, New York, 1959(已有中译本); Al-Rahim,Imperi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the Sud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John Illife,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Maji Maji Rebellion,”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8(1967), pp.495-512; Zaheer Quraishi,Liberal Nationalism in Egypt, Allahabad, 1967; J.F.A.Ajayi,Christian Missions in Nigeria, 1841-1891, London,1965;E.A. Ayandele,The Missionary Impact on Modern Nigeria,1842-1914, London, 1966.关于埃及和阿拉伯民族主义的研究目录,参见王锁劳:“埃及民族主义研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0年)。
[24]关于这两个学派的情况,可参见李安山:“论伊巴丹历史学派:其形成、发展及批判”,《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3期;李安山:“达累斯萨拉姆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4期。
[25]D. Denoon & A. Kuper, "Nationalist historians in search of a nation: the 'New Historiography' in Dar es Salaam,"African Affairs, 69(1970), pp.329-349.
[26]Larry Diamond, "Review article: ethnicity and ethnic Conflict,"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 25:1(1987), pp.117-128.
[27]G. Maddox and T. K. Welliver, ed.,Coloni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Africa(4 volumes), New York, 1993.
[28]Philip S. Zachernuk,Colonial Subjects: An African Intelligentsia and Atlantic Ideas,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2000.
[29]William Miles & David Rocheford, "Nationalism versus ethnic identity in Sub-Saharan Africa,"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5:2(1991), pp.393-403.
[30]国外学者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这里只能将作者认为较重要的专著作大致介绍。
[31]E.J.Hobsbawm, "Ethnicity and Nationalism in Europe Today,"Anthropology Today, 8:1(1992), p.4.
[32]转引自[苏]柯毕夏诺夫:“非洲的民族、宗教和语言”,《民族译丛》,1985年第1期,第33页。
[33]Victor A. Olorunsola, ed.,The Politics of Cultural Sub-nationalism in Africa, New York, 1972, xiv.
[34]Anthony D. Smith,Theories of Nationalism, p.176;[俄]伊斯玛基洛娃:“现代黑非洲的民族偏执与民族一体化问题”,《民族译丛》,1994年,第2期,第25页。
[35]“地方民族主义是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占据(或曾经占据过)某一特定地理疆域的族体为维护和促进本族体的自身利益和提高本族体在权力中心的地位而表达出来的一种心理情感、思想意识和实践活动。”李安山:“试析非洲地方民族主义的演变”,《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5期。还可参见李安山:“浅析非洲地方民族主义的缘起”,《北大史学》,第8辑,2001年。
[36]本人在加拿大留学时,曾多次参加每年7月1日在多伦多皇后公园举行的加拿大国庆活动。每次都有印第安人参加这种庆典活动,他们在表演节目之前总要发表声明:北美印第安人是一个独立的民族。
[37]关于对英国爱尔兰人和加拿大魁北克人民族主义的研究,可参见Katherine O'Sullivan See,First World Nationalisms: Class and Ethnic Politics in Northern Ireland and Quebec, Chicago, 1986.
[38]Robert Papstein, "From ethnic identity to tribalism: The Upper Zambezi Region of Zambia, 1830-1981," in Leroy Vail, ed.,The Creation of Tribalism in Southern Africa, London, 1989, pp.372-394.
[39]Marc Bloch,Feudal Society, Chicago, [1940].1961, pp.142,443.
[40]关于“部落主义”与亲属血缘意识的关系,可参见Peter Ekeh, "Colonialism and the two publics in Africa: A theoretical statement,"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17:1(1975), pp.91-112; Peter Ekeh, "Social anthropology and two contrasting uses of tribalism in Africa,"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32:4(1990), pp.660-700.
[41]J.F.Ade Ajayi, "Nineteenth century origins of Nigerian nationalism,"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Society of Nigeria, 2:2(1961), pp.196-209.
[42]转引自A.阿杜•博亨主编:《非洲通史:殖民统治下的非洲1880-1935年》(第七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第458页。
[43]本人曾详细论述过这一问题。李安山:“论中国非洲学中的‘部族’问题”,《西亚非洲》,1998年第4期。
[44]李安山:“论黑非洲历史的非殖民化”,《亚非研究》,第4辑(1994),第66-86页。
[45]可参见张毓熙:“中国非洲学著作近百年出版情况概析”,《西亚非洲资料》,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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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伊朗总统内贾德给小布什总统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被翻译并刊载在世界各大报纸上。信的主题是当代政治,而它使用的语言,则是神启的语言。在对美国外交政策进行批评与抱怨之后,内贾德作出以下预言:"自由主义和西方式的民主未能帮助实现人类的理想。今天,这两个概念都失败了。明智的人已经能够听到自由民主体系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粉碎和崩溃的声音......不论我们喜不喜欢,这个世界正趋向于对全能的主和正义的信仰,而真主的意志将说服一切。"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陈述。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西方很少有人关注这封信--这让我困惑不已。就所有西方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关注而言,西方人似乎还是很难相信这样的意识形态观念能在人的心灵中燃起火焰。我们已经变得极度擅长于为政治行为寻找其他的解释。我们声称我们不再相信,历史会不可避免地把一切社会引向现代的世俗生活,但我认为在内心深处,我们依然持有这种观念。西方人还明显保持了一种对现代化进程的信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责备像贫困或殖民主义那样的外部环境--是它们造成了现代化进程的延缓或倒退。这种显见的信念将塑造我们今天看到政治神学的方式,使我们倾向于把政治神学看作一种需要心理学或社会学分析但不需要严肃的智识参与的病理学。其反对者,甚至是在这些人身为博学的专家(他们却传播愤恨)或医生(他们在制造炸弹)的情况下,在我们看来也首先是那些失败的、非理性的社会的失败的、非理性的代表,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不是。但让我们假设这不是对的。让我们假设,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政治神学依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力量。我们如何开始理解它?每个人都会想到当代伊斯兰的案例,但这个例子往往引起如此大的愤怒并揭示如此巨大的无知以至于一想到它就会让脑子麻木。所有我们听到的,是陌生的声音,它们在激励着糟糕的行动。所以,让我们建议一种替代性的路径,也即,再看看西方自己关于政治神学的历史和经验。 政治神学在二十世纪以前在西方的智识生活中都一直存在,而在二十世纪,这种存在找到了在圣经中寻找政治灵感的现代理性--而这,经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是一个被遗忘的故事,今天我将重访这个故事,并提供一些关于这个故事在今天政治神学的全球挑战这个问题上可能给我们什么教导的思考。 让我们从一个定义开始,我希望这个定义能够帮助我们避免可能的误解。通过政治神学这个概念,我指的是一种在神启(无论这种神启是什么)的基础上,给公共权威,以及行使权威的制度以合法性的学说。我今天的主题不是广义上的宗教实践,因为一些宗教未曾有过政治理论。而许多不具备某种单一的、支配性的政治神学的社会--像美国--却仍然进行着宗教上的实践。神学是一种智识训导(或规训):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从假设神、人和世界之间的神启关联出发,并对这种关联进行例行的探索。政治神学,正如我希望定义的那样,来自于这样的原则:政治合法性来自于那种关联--不多,也不少。 你们知道,一千年来,西方一直从同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的神秘的基督教影像中获得灵感。这个上帝统治着为他所创造的宇宙,以及一个有人类栖居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他通过启示、内在的信念和自然的次序来对人类进行引导。但要把这个基督教的景象转移为政治学理论并不总是那么困难。根据希伯来圣经,在上帝对犹太人启示祂的律法之后,祂保持了超验的状态--通过超验这个词我想要说明的是祂既不栖居于尘世也没有抛弃尘世。希伯来的上帝是说话的,祂对人说话并任由人使他们的生活与祂的意志保持一致。但基督教的上帝把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派到人间,并于此同时对自身的超验进行了妥协。弥赛亚变成了肉体,就像异教徒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的神。但耶稣并没有一直在尘世与我们同在,祂复活并返回上天,许诺在时间的终结处归来。根据基督教,在耶稣复活之后,人与上帝的关系将被持续存在的圣灵所统御。更奇怪的是,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历史时期--在耶稣复活和归来之间--并不是人类历史的最后时期;它自身内部包含了对另一个时期的许诺,这样的时间--正如圣保罗曾经说过的那样,通过上帝的最终审判及其对正义者的救赎,"万物重新"--的无限延伸。 总之,这是一个神人关系的庄严景象。但我们应该从中获取何种政治教益,是完全不清楚的。基督徒应该退出这个为救赎者所抛弃的,腐败的尘世么?他们应该在圣灵的激发下,用教会和国家来对尘世之城进行统治么?或者,他们应该建设一个新的耶路撒冷,以便加速救世主的归来?整个中世纪,基督徒都被卷入这些问题无休止的争论。圣奥古斯丁所谓的"人之城"与"上帝之城"是对立的,公共的公民权与个人的虔敬是对立的,教会的权威与神秘的洞见是对立的,君主与皇帝是对立的,皇帝与教皇是对立的,教皇与教会会议也是对立的。 这里我意图暗示的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深层政治问题并非偶然。它们深刻地植根于基督教其实与神学的模棱两可,这种启示与神学从未成功地发展出一种连贯且权威的政治学说--考虑到它不同寻常的上帝作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存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有为信徒而设的,统治人类生活各方各面的神圣律法。但基督教里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律法,有的,只是关于信徒与世界并因此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关系的无休止的争论。换言之,不是基督教政治神学的优点最终引起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兴起;而是它独特的神学缺陷,把它变成软弱、矛盾的制度。这一缺陷最终使一切政治神学遭到了智识的挑战。以最极端、最永恒不朽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挑战的思想家就是托马斯?霍布斯。 我们感到自己和霍布斯处在相似的立场之上;我们记得他关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关于"卑鄙、野蛮及短缺"的生活的;以及,当然了,那个引起问题的绝对主权的论断。但霍布斯对我们来说的新奇与重要之处不在于这些陈词滥调,也不在于他狭义上的政治理论。相反,霍布斯的新奇与重要,在于他研究政治神学的新路径--也即,非常简单,他向西方人展示了如何在思考政治的时候遗忘上帝。霍布斯没有以基督教的其实,而是以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他使之成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来展开他伟大的著作《利维坦》:人类何以相信启示?他作出了一个思想家可能作出的,最具革命性的行为--他更换了主体/题,把主体/题从上帝和祂的戒律,变为人和人对上帝的信仰。换言之,霍布斯把政治神学变成了政治人类学,把上帝对人类的合法权威换成了人对自身的合法权威。从这个新的立场,他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宗教信念,至少在西方,会如此经常地导致政治上的冲突与斗争。接着,他暗示我们可以控制这些冲突。 《利维坦》代表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次决定性的断裂,在我的著作《夭折的上帝》中,我把这次决裂称作大分离。但是,请允许我再强调一次,大分离并不等同于我们常常想到的,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分离(政教分离)。教会和国家的问题是一个传统的基督教问题,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整个历史都是在寻找二者分担责任的不同方式。霍布斯带来的大分离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分离: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分离政治话语与神学话语。这种分离一旦实现,教会和国家的问题也就回来了,而且直到今天,整个问题依然与我们同在,尽管我们在不同的西方国家用不同的方式来言说和思考这个问题。这具体表现为,你能在荷兰的学校里戴头巾,但在法国就不能;德国用公共基金来支付牧师的工资,西班牙则不;加拿大和英国把公共基金拨给宗教学校,这一举措在美国却没有被写入宪法。今天统一西方国家的不是它们如何分离教会与国家,而是它们凭借何种原则来分离教会与国家。我们共享的是这样一个原则,即公共权威的合法行使完全根据被统治者的统一,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考霍布斯。 至今我讲述的那个故事每个人都很熟悉,同时它也被普遍认为是历史的胜利。但事情比这更复杂。大分离的发生并非为历史所注定,它也不是立刻就获得了成功。伴随政治神学的西方历史是极其狭隘的一段历史:在世界的一个区域(西欧),一个宗教(基督教)在政治上的模棱两可碰巧引起了一场本可以避免却没有避免的政治危机并引发了宗教战争。这场灾难使欧洲思想家更倾向于接受霍布斯关于宗教心理学的异端观念,而这也非霍布斯的原初,他是从伊壁鸠鲁那里偷来这个观念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才不断被添加到霍布斯的思想体系之上(这个体系原来可不是自由主义的),同时,基督教政治的宏大传统依然活着。那种神学在西方还有很长的来生,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它在欧陆才不再成其为一股政治力量。 在所有这些发生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出人意料地出现了一种对大分离的全新的智识挑战。它来自于一种全新的政治神学,这种政治神学深受哲学的影响,并认为自己即使现代的又是自由主义的。我说的是在大革命后不久,在德国兴起的"自由主义神学"运动,这场运动首先在新教神学家中兴起,接着在犹太改革者中出现。这些厌恶神权政治的思想家也拒绝霍布斯的极端描述并致力于为一种智识上得到改进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将于其中扮演绝对核心的角色的政治未来而努力。 自由主义神学家问对了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为什么一千五百年来整个人类文明都在崇拜一个被挂上十字架的上帝么?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基督教宗教音乐或哥特大教堂的美么?或者,为什么大流散中深受迫害的犹太人还要保持对《托拉》的忠诚?当然着更多地是对宗教人说的而不是关于霍布斯哲学人们所能想到的。 这当然是卢梭的观点,在发展一种霍布斯宗教心理学的现代的智识替代上,他比任何人做的都要多。在霍布斯强调无知与恐惧的同时,卢梭赞颂良知、仁慈、美德并考虑上帝的创造。人类,卢梭认为,有一种在宗教中得到表达的自然的良善。这是他一个短小的文本,《一个萨瓦省的牧师述》的主题,这个文本可以在他1763年的杰作,《爱弥儿》中找到。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在遭到其基督教同伴的伪善时丧失信仰继而丧失道德指南的年轻牧师的故事。他只有在通过审视自己的内心--卢梭称之为人的"内心之光"--找到一种对上帝的新信仰时才能保持自己内心的平衡。 根据卢梭,我们需要相信与上帝有关的某种东西,如果我们要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和方向的话。当一个问题重要的时候--而还有什么比上帝的问题更重要呢?--我们就想得到它的答案:正如萨瓦省的牧师说的那样,"心灵与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作出决定,尽管它自己更偏好于因误会而什么也不相信。"这没问题。宗教的根源可以是理性和道德的,甚至是高贵的需要;一旦我们看到这点,我们就会开始理性地、道德地、高贵地满足这些心理的需要。这就是萨瓦省的牧师给我们的教益。 法国大革命后,卢梭的追随者们在欧洲大陆找到了一些愿意接受其学说的听众,尤其是德国(当然还有法国)。这是"自由主义神学"的世纪,当然,这个术语还有待解释。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和美国,人们通常假设,基督教和现代政治在智识上继而在制度上的分离给双方都带来了好处。现代国家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不再需要在宗教学说的问题上作出决断,而基督教也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从此免于国家的干涉。但在德国却不存在这样的共识,在这里,人们假设宗教必须得到公开的鼓励而非限制,如果(人们要)它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话。当然,这样一来,宗教就必须经历理性的变革:圣经的阐述必须兼顾新近的历史发现,必须放弃对奇迹的信仰,教士的教育必须遵循现代的方向,宗教学说也必须适应于一个更柔软的年代(不再有人想要成为僧侣)。这样一来,现代国家就能在公共生活中给新教主义以其合适的位置,而清教神学反过来也会承认它的政治责任并成为国家的到的根基。一旦这些改革就位,启蒙的政治和启蒙的宗教就会合二为一。 不只新教神学家相信这个幻景。直到一战,许多德国犹太思想家都分享着这种幻想。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在德国,德国的犹太人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地融入了现代的文化生活--这一发展将以灾难告终,因为正是在这场运动中,德国新教徒才逐渐相信改革的基督教代表了黑格尔所谓的国家精神。在自由主义的犹太思想家为现代启蒙信仰所吸引的时候,他们也感到他们有必要通过展示犹太教对德国社会的贡献来为犹太教正名。在德国,他们不可能诉诸于大分离的原则并简单地要求被留在一边。他们不得不争论说,犹太教和新教主义是同一种理性道德信仰的两种形式,而这两种宗教,可能共享同一种政治神学。 十九世纪大部分时间德国都存在这种共识--这样一来,一眼看上去,就好像卢梭对了,而霍布斯错了。但在二十世纪的转折点上,自由主义神学变得尴尬。使庆祝"现代文明"的自由主义神学显得荒谬的不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恐怖--三十年战争,无意义的伤亡,被摧毁的城镇,伤残的士兵--还有如此众多的清教和犹太教的自由主义神学家,他们渴望证明他们的爱国主义并坚信,上帝之手引导着德国的历史,并因此而歌颂战争。 而且,自由主义宗教并不能为不久前见证了欧洲文明崩溃的青年男女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对于年轻的新教徒,自由主义宗教传布关于资产阶级生活的历史的乐观主义,但同时又带给他们在改变个人生活的可能性上的悲观主义。对于年轻的犹太人,自由主义神学传播了一种无异于基督教的伦理信息;它为全能的上帝希伯来的上帝众先知的上帝,上帝与犹太人民的的盟约以及祂给予希伯来人民的律法而感到羞愧。对于那个决定性的问题--"为什么成为基督徒?"和"为什么成为犹太人?"--自由主义神学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答案。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年轻的德国清教徒和犹太人开始在别处寻找灵感和希望。他们想要一种基于一种全新的启示--这种启示将带来全然现代的次序。--的,更加强大的信仰。他们想要历史的救赎。当通过资产阶级的生活来获得救赎的信仰在战后消失之后,那个时代最勇敢的思想家在弥赛亚的启示中给出了希望--这个启示将再次把犹太民族或个体的基督教信仰者或德意志民族或世界无产阶级置入与神的直接联系之中。 在魏玛德国,年轻的犹太人尤其为这些通过马丁?布伯--布伯年轻时是一名天然的犹太民族主义者的存在主义哲学家--的著作得到表达的观念所吸引。在早年的一篇论文中他正式宣布:"如果我不得不为我的人民在安逸、不生产的幸福......和在生命的最后一口气时发生的美丽的死亡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最后的努力会创造某种神圣的东西,即便只是一时,而其他的东西,都是属人的。"但布伯远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恩斯特?布洛赫,在魏玛时期宣布弥赛亚的希望与革命暴力之间存在某种关联的无神论的犹太人激进。布洛赫特别欣赏无情的苏联领导人,他著名的宣言便是"ubi Lenin, ibi Jerusalem"--哪里有列宁,哪里就有耶路撒冷。 但新的弥赛亚精神,却在魏玛德国年轻的新教徒之间产生了最强烈的影响。他们为当时最伟大的神学家,卡尔?巴特所领导。巴特想要恢复基督教的宗教决断并拒斥福音与现代观念之间的任何妥协。当希特勒上台的时候,巴特勇敢地反对他;但另一些与他相关的人却选择了纳粹。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就是重要的神学家弗里德里希?戈加尔顿,他在1933年短暂地和纳粹站到了一起。在希特勒完成他对德意志国家权力的夺取之后,戈加尔顿写下了这些话:"因为我们今天再次处于国家的总体断言之下,人道地说,宣告圣经的基督以及祂对我们的统治,也就再次成为可能。" 所有这些看起来都确证了霍布斯的观点:弥赛亚的神学最终使弥赛亚的政治流血。所有圣经的信仰--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都启发了救赎的观念,所有这些信仰,都试图抑制器激发幻想的力量并使理性的声音沉默。在这些魏玛思想家的著作中,我们遇到了那些信仰一直以来惧怕的一切:宗教的救赎变成政治弥赛亚主义的正名,尽管现在人们处在令人恐惧的现代的条件之下。看起来自十七世纪--这时托马斯?霍布斯正准备着手写作他的《利维坦》--以来,什么也没有改变。 现代西方政治神学的复兴是一个令人羞辱的故事--或者说应该是一个令人羞辱的故事。它提醒我们,这种关于上帝和政治的思维方式不只在单个文化或宗教中出现,它也不属于过去。这是一种可为任何人实践的思维方式--只要他开始为合法化政治次序而对上帝、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进行审视。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政治神学是如何能够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并,甚至在面对像现代化、世俗化和民主化那样看似不可抵抗的力量的时候重复自我主张的。霍布斯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一旦恐惧的循环被打破,人类建立起在自身事务上的权威,政治神学的挑战就会消失。卢梭的观点则不大一样。他认为我们自然地为上帝的观念所吸引,因为我们想要让我们的尘世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与彼岸关联。这种欲望是可以得到控制的,新的习惯也可被习得,但政治神学的挑战不会永远消失--只要欲望还在。对霍布斯的教益,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也许,我们却没有很好地向卢梭学习。因此,西方人在今天遭遇真正的政治神学的时候往往会陷入困惑:我们要么假设现代化或世俗化最终会使之不复存在,要么,我们就把它当作一种不可理解的威胁,尽可能地用像法西斯主义那样为我们所熟悉的术语来对它进行描述。这两种回应都不能使我们进一步理解我们生活其中的那个世界。 这是一个有数百万--尤其是穆斯林--相信上帝启示了一步统治人类整体事务的人生活其中的世界。这种信仰塑造了主要穆斯林国家的政治,它也塑造了广大信徒--他们发现自己生活在西方国家(这些国家以大分离的现代原则为基础)--的态度。这里存在一到政治的裂缝,除非我们首先承认我们的政治哲学和他们的政治神学之间存在的智识裂缝,不然我们都不能开始说话。 我们也必须承认,政治神学能够轻易地适应于新的时代,并甚至为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提供一种比世俗现代性所能提供的更具吸引力的关于未来的描述。今天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学博士制造一枚汽车炸弹与魏玛德国的先进思想家在圣经灵感的激发下为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写作辩护词是一样地容易。当与彼岸的某物关联的渴望变得强大的时候,现代性带来的好处看起来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与作为宗教的伊斯兰无关,更不用说阿拉伯文化了。它与政治神学的永恒力量有关。 认识到这点,世界许多大胆的穆斯林思想家现在正在推进一种"自由主义的"伊斯兰。他们想说的是一种更加适应于现代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要求,对女人和小孩更友善,对其他信仰更宽容,对意见的分歧更加开放的伊斯兰。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努力为更强力的神学趋势所吞没--而新教和犹太教的自由主义神学则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圣经的信仰越是适应于现代生活,在神学基要主义者提供更加极端的希望的时候,它能够给予信徒的,在现代性中保持其信仰的理由也就越少。更糟糕的是,当一种自由主义的信仰颂扬一种单一的政治生活形式的时候,在政治制度失败的时候,它看起来也就越发的不公正。政治神学的动力也就在于此,当自由化的改革者试图与当下保持一致的时候,他们就会激起某种反动--一种对未来救赎的***渴望。这就是过去在魏玛德国发生,当下在当代伊斯兰中正在发生的一切。 但这不是唯一可选择的替代性方案。还有这些信仰中还存在另一种可能的转变,那就是从内部进行的传统政治神学的更新。如果自由化人士是那些在现代生活中为宗教辩解的人的话,那么革新者(renovators)就是紧紧地站在他们信仰的内部,重新阐释政治神学以便信徒更容易与之协调而不会觉得自己不虔诚的那些人。路德和加尔文是这个意义上的革新者(他们不是改革者),而不是自由化分子。他们把基督徒召回其信仰的根源,但却是以一种使在现代世界生活更加容易而不是更加困难的方式来实现这点的。他们不是通过谈论宽容和进步,而是通过重写基督教政治神学的语言并要求基督徒忠诚于这种神学来实现革新的。尽管如此,更新,是有风险的。人们可能以使这种政治神学对现代的个人主义和现代国家的制度更加开放的方式来更新一种政治神学;人们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来更新它:保留一般认为更加纯洁的时代的习俗和观念。这些看起来就是今天穆斯林政治神学面临的两大选择。 在西方的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期待信仰某种强有力的政治神学的社会会遵循我们不同寻常的道路。历史进步的幻想对我们来说却是难以舍弃的。就像神恩那样的观念--它会让世界显得更加连贯自洽。认识到我们最基本的政治原则是因为基督教神学的特性--也即,出于偶然--才发展起来的,这并不能满足更深层的欲望。这种认识也不能确保人们会认为,那些原则在现代西方内部正遭受严重的只是挑战,它也不足以让人们相信,而用潜在的政治神学来诱使人们挑战这些原则的诱惑一直存在。把现代政治思想和实践看做更大的、客观的力量--这也是某种予人慰藉的东西,因为它是我们免于理解我们面前的替代性选择并在其中作出选择的责任--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好处(即采取政治神学的立场)。它能帮助我们忘记这点,即如果西方社会--或其他的任何社会--想要受益于大分离的话,它们就必须在其限制中理解其本性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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