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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讲道德?所谓“应该”之事为什么应该?或者换个专门化的术语来说,道德的根源、基础何在?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表面上看,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似乎很迂腐,实际上却具有特别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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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和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相关之出土资料大量问世,“出土文献将改写中国思想史”的说法一度频繁见诸报刊。这究竟是一个严肃的命题,还是一个供媒体使用的口号,应予以审视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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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西方人的主体性不是自然的或天赋的,而是一种被人为地建构起来的现代性话语。这种建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文学在内。本文通过对十八世纪书信体小说在私密性、性爱主题、第一人称视角、时空模式和对话性等五个基本特征的考察,显示了书信体小说在建构近代主体性方面发挥的历史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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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上古老的木轮牛车/忧悒恍惚离别丰美的故地/高陡的山路崎岖难行/健壮的老牛急喘粗气/鞭梢系过多少山头的白云/摘下来抒写怀念故乡的诗句--《西迁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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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的启示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读了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和相关新闻报道,[1]我充满敬意。中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老百姓生活的平安及和谐,在一定程度上系于一批如陈燕萍这样的公正、勤勉、务实、真能解决问题的基层法官。她/他们是中国司法的,也是中国法治的基石和神经末梢。 但仅此阅读不能令我满足。陈燕萍工作法对当下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和完善无疑具有启示意义,有的甚至重大。就我看到的有:①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中国基层社会需要更多法官来解决普通百姓的各类纠纷,国家也已有财政和人力资源提供正式法律制度的供给;②陈燕萍服务的地区紧贴苏南,尽管还基本是熟人社区,民间纠纷却已高度复杂化了,[2]数量增加了,[3]纠纷解决对法律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对法律人(包括法官和律师)的需求更高了,[4]甚至在司法制度最底层的人民法庭法官有时也需“造法”;[5]③要在这一层级法院真正有效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除正式法律的知识和技能外,还需要了解民情、社情,要注意积累和运用大量的地方性知识,有时甚至必须超越诉讼法规定的模式———例如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深入能动地调查取证,要“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6]④鉴于这一点,很自然,中国司法必须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法官稀缺的中西部地区基层法官队伍的建设;⑤不仅要关注法官需要的一般的和特别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注意她/他们必需的特殊技能和工作方法,要以更多财力支持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⑥这里是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主要防线,[7]需要一批优秀法官长期奉献。如果法律人,特别是中高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党政领导理解、重视了这些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司法讲政治,就是在实践执政党强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8]更是针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和完善。 此外,如果仅从时下的宣传角度切入,把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和工作法同她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联系起来,共和国史册上就只增添了一个好人的名字,有关陈燕萍工作法的研讨就很难成为典型的学术研讨,而只是加入到主流媒体的赞美。多年来,中国法院系统宣传表彰了一系列优秀法官,[9]也试图总结她们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方法,往往只是在不同程度上重复了主流媒体的工作。[10]作为法学人,我一直认为并坚持,要把优秀法官放在整个中国司法、法治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中予以考察、分析和理解,在对这些优秀法官予以足够尊重的同时,法学人还要力求超越多年来公共媒体对英雄模范人物已习惯的、简单的道德化和政治性理解,更多关注优秀法官及其司法经验和方法对于当代中国司法、法治和社会发展以及对这一过程中可能或必然出现的问题的启示,从中开掘出某些非个人性的,因此更具普遍意义的法治因素。[11]这是本文的追求,我认为这才是一个法学人对陈燕萍法官的真正尊重和理解。 二、司法权威与法官道德素质 若从司法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陈燕萍法官对我最突出的启示并非其工作法,而是,法官(解决纠纷者)的个人道德、品性以及人格魅力(以下简称为“德性”)对于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司法公信力之建设、司法功能之实现非常重要,至关重要。陈燕萍的工作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她的人格品行,道德践行。中国需要一大批陈燕萍这样的优秀法官。 转型中国也确有一批这样的优秀法官。近30年来先后在全国广泛宣传表彰过的尚秀云、宋鱼水、金桂兰等法官大都来自基层法院;[12]在司法的其他层级也都有许多默默奉献的法官。尽管如此,目前总体而言,中国司法的公信力还不足。[13] 之所以不足,因素很多。就法官而言,固然有法学家一直指出的问题:中国司法的政治权威(司法终结性)不足,法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我完全赞同。但在当下,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司法和法官的道德伦理权威不足,甚至有所下降。这也并不一定是司法和法官真的变得糟糕了,不排除因为媒体发达了,媒体的开放度增加了,以及社会传播自古以来就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特点,导致少数法官腐败枉法之曝光(例如黄松有),[14]往往造成了民众对司法和法官的一般不良印象,毁掉了许多优秀法官长期努力的结果。 就此而言,陈燕萍法官,以及之前宣传表彰的其他优秀法官,提醒我们,在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法官的道德和职业伦理建设(而不是教育)。德行是一个合格法官的根本要素,也是司法公信力的根本。 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法官的文化和法律教育程度明显偏低,[15]无法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当时把法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作为工作重点是必须的,是在抓“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毛泽东语)。但回头来看,在实践中,确有把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等同于法官职业伦理和道德践行的倾向:在法官选择上更多以通过统一司法考试为标准,在法官晋升中过于看重文凭和学历;这种做法如今看来有欠缺。 这个欠缺曾有利益竞争的历史背景。[16]但从理论上看,则源自法学界、法律界乃至当代中国社会一度甚或至今仍然分享的一个唯理主义和唯智主义的假定,即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学习、教育来解决,个人品性、道德践行问题因此被化约为知识或智力问题。当时中国各行各业都出现了文凭、学历和考试崇拜的现象。这是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必要反动。但中国古人就曾有过告诫(例如“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普通人的生活经验也表明,国外更有诸多经验研究证明,一个人的道德践行与知识、教育和智力基本无关,因为“了解什么是应当做的、是合乎道德的事,这并没为做此事提供任何动机,也没创造任何动力;动机和动力都须来自道德之外”。[17]在个体层面上,而不是在社会层面,知识多,智力高,熟知规范,不必定导致对规范的践行和恪守。 在社会转型时期,旧有制度需要并正在调整,新建制度很难迅速健全且立刻有效,因此个人,特别是手中有权的法官,自觉的道德践行(这往往意味着要“吃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证司法的权威,就格外重要。如果看不到这一点,简单用法律知识等同或替代道德践行,就会出问题。中国正处于这样的社会转型期。陈燕萍法官的启示之一则是,在司法改革和完善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官的德性。 三、教育示范v.制度筛选 上述分析看起来似乎会,其实并不导致加强道德思想教育的结论;相反,其寓意是显然“政治不正确”。因为既然德性与知识和智力关系不那么大,又怎么可能指望通过法学院或法院的思想道德教育,包括宣传陈燕萍的事迹和工作法,来改善或提升法官或后备法官的德性呢? 陈燕萍法官的事迹会打动一些法官和法律人,对她/他们中一部分人的司法行为也可能有某些边际影响,但不大可能改变绝大多数法官和法律人已经基本定型的行为格局。榜样当然有力量,有时也可能无穷,但不可能总是无穷的。因为,从各方面的研究以及我们的日常经验来看,道德和/或智力优秀的人物的道德和智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以任何方式大量复制。而当代中国司法需要一批人格品行技能智识都优秀的法官。因此,宣传表彰陈燕萍法官会对提升中国法官的德性有多大实际效用?对此我有所保留,哪怕我希望我的保留是错误的。 陈燕萍法官只是让我们重新理解了德性对于法官和司法的重要。但要提高法官的德性,主要方式却不能是———尽管不排除———道德教育,典型宣传,工作法的推广,而必须始终关注优秀人才的选拔以及淘汰,要建立制度,确保从大量的普通人选中选拔出人品足够好的人进入法官队伍,且不论道德素质是基于天性还是来自长期教化或两者皆有。中国老百姓说“从小看大,三岁知老”,因此,从逻辑上看这样做是可行的。法官选拔不能仅仅关注统一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这样的知识和专业类的考试,必须对法官人选的一贯行为予以比较系统和严格的考察。要建立这样的考评制度。 这种考察,尽管弄不好有可能,但不必然,导致淡化司法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追求。专业考察和人品考察并不必定相互排斥。固然好人不等于好法官,但出色的法官一定得是、也起码得是一般意义上的好人———即使她/他有普通人的一些小缺点。法院完全可以从职业达标的法学院毕业生中筛选人品更好的人进入法院,在目前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偏低的情况下,[18]这个市场比较有利于建立这种法官筛选制度。 但由于当代社会转型和传统社会控制机制的弱化,即使这样素质优秀的人选进了法院,如果法院的制度影响力(控制力)不够,也还会出问题。法院系统因此还须进一步严格司法职业的纲纪,这种纲纪应当比党纪国法更为严格和细密,而最重要的是要使之逐步成为法官的自觉认同和践行的行为标准。还是不能———尽管很容易———将之简单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或职业道德教育。重要的是法院内部职业纲纪伦理的实践,要增强这种实践对法官的持续规训。必须牢记“玉不琢,不成器”的道理,记住福柯的“规训”。[19]优秀法官一定产生于司法微观制度的实际过程中,而不是来自无论是“法官独立”或“司法为民”这类理念或其逻辑演绎。 还有个疑问:强调法官的德性是否会导致“人治”?恰恰相反。我强调的其实是制度对人的塑造,包括制度的筛选、规训和制约作用。法治和制度的意义确有一部分是,如同一些法律人说的,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但如果把这当成法治和制度的全部意义,就错了。法治必须包括让不同的人各得其所(这也是司法作为校正正义的要求),充分发挥好人和智者的才能。如果法治和制度只是让什么人,无论好人还是坏人,都干不成事,那法治还值得崇尚和追求吗?! 四、工作法的推广 在我看来,陈燕萍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的意义主要限于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甚至是人民法庭,尽管她的德性因素有普遍意义。陈燕萍毕竟是一位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官,她的经验和工作方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20]对于中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及他们的司法实践,意义比较有限,而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和法官又可能是目前中国司法的薄弱之处,其判决和行为更容易引发民众争议。 让我展开分析这一点。陈燕萍法官通过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比例超过70%(一说为64%),[21]并且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22]这无疑令人钦佩,值得许多基层法院法官学习。但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处理的纠纷往往无法,有时,为了凸显法治作为规则的治理,甚至不应追求以调解来解决纠纷;有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还令法官无法“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案件不仅通常更为复杂、更为重大,往往有更为明确细致甚至强硬的法律规定,因此不容易适用调解;许多案件因为有广泛示范意义和政策影响,也不宜甚至不应调解;因案件重大、复杂或涉及面广,还一定会有更多各类和各种形式的干预司法;由于一些新型案件还没有或没有显示出足够坚实的全社会的道德共识,无论怎么判都可能引发社会激烈争论,而媒体通常也更关注甚至喜爱炒作中级以上法院的新颖、难办的案件;[23]所有这都会使无论调解还是判决都很难案结事了,更难人和(而且狭义的“人和”———争议者的和睦或和好如初———真的有那么大的意义吗?这种“人和”只是对熟人,而不是对陌生人,才更有意义)。作为上诉法院,中级以上的法院一定会遇到更多硬骨头;其责任之一也是要协调不同基层法院之间对类似案件的不同处理。据此,中级以上的法院一定会,也应当,以判决为主。我们不可能想象一个大量以调解结案的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和一大批高级法官。因此,必须界定陈燕萍法官工作方法在不同法院的不同意义。 注意,陈燕萍法官处理的案件类型也使她的许多经验和方法的意义打了折扣。她14年中审理的3100多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24]这确实不容易;但这与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类型有关。依据《法院组织法》,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25]但一般说来,人民法庭的案件实际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26]基本是相对常规的案件,事实通常比较清楚或比较容易查清,法律比较明确,或吸纳当地民心、民情处理的回旋余地较大。这不是说人民法庭的案件一定就简单,事实上往往很麻烦,有时更需要法官的细心和耐心,更需要倾听,更需要大量说服当事人的工作。这也不是说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无需创造,但从陈燕萍法官的事迹看,这些创造在其他法院已有先例,在全国也已是呼之欲出,基本符合社会的道德共识,不背离诉讼当事人的基本预期,比较容易为当事人接受。[27]人民法庭的真正有法律麻烦、棘手的案件,或事实不清需要全面严格查证的案件,依据各地法院的实践,基本都移交给其“上级”基层法院审理。就此而言,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和纠纷,即使耗费法官大量时间、精力,但总体而言不太棘手、不太容易引发社会争议,案件标的小,争议琐碎,即使当事人有点不满,鉴于机会成本,也不值得投诉或上访———倔强的“秋菊”毕竟罕见。[28]常规案件的处理方法对于棘手案件的处理,对于处理棘手案件的法官,指导意义是有限的。 就此而言,有关陈燕萍法官的报道中有一个值得注意、但很容易忽视的细节,即在这些案件中,陈燕萍法官往往直接面对纠纷当事人;即使有律师代理,当事人也常常同时在场。[29]这一司法场景就注定了,陈燕萍法官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法,能直接对当事人起作用,因此才有“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的必要,才必须学会熟练运用本地方言。[30]而一旦到中级以上的法院,案件不仅通常比较重大、难办(否则就应在基层法院审理,或在基层法院就能解决了),会有更多说普通话的律师代理,而当事人则往往不在场,这时以法言法语交流不仅更为经济,更为准确,更为安全(因为律师有时会“扣”法官的字眼),而且一般不需要、甚至不应当使用方言。在中级以上法院,即使法官有超强的道德人格魅力和日常语言技巧,也往往因为当事人不在场而无法直接充分地发挥作用。就算打动了某些律师,律师通常还是必须请示当事人后才能做决定;律师请示当事人时不大可能说,“这个法官人真的很不错,我们还是接受这个调解(或判决)吧”。我相信在江苏省,在中级以上法院的绝大部分案件中,法官都会更多同律师直接打交道,而较少同纠纷当事人打交道。 甚至,尽管同样是在人民法庭,陈燕萍法官的经验对于其他某些地区的人民法庭法官,哪怕是各方面同样优秀的人民法庭法官,可能也要有所折扣。因为靖江毕竟与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南地区(江阴县)仅一江之隔,经济高度发达,[31]受市场经济文化的熏陶,市场经济的机会更多,至少从道理上看,这里的民众一般会更乐于妥协也善于妥协。一方面,在陈燕萍工作的法庭和地区,纠纷会比那些更为传统的农业熟人社区中的纠纷更多,更复杂,因此可以说不容易解决;[32]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机会成本问题,又比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类似纠纷更容易化解,换言之,更可能通过货币或其他财富分配方式来化解纠纷。作为支持这一判断的是我的另一个需要经验数据支持但大致不会错的判断:江苏省上访人数一定要比中部地区比方说安徽省上访人数少,而苏南地区上访人数一定要比苏北地区上访人数少。这就会表明有效化解纠纷不只与法官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方法相关,也与纠纷当事人和他们的机会成本有关。而如果这一点能够成立,那么,陈燕萍法官的经验即使在其他地区的人民法庭也不可能全盘照搬。 因此,我的结论是,陈燕萍法官工作法有其自身德性和知识技能因素,有她个人不懈努力的因素,但也与她面对的纠纷类型,所处的法院、法院所处的地区,面对的当事人以及她不必面对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利益相关人相关。这一分析和结论看似贬低了陈燕萍工作方法,但这既非我的企图,也非我的可能。因为在大致相似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陈燕萍法官能比其他法官做得更好,更能获得纠纷当事人、社会和法院系统的认可,这就足以证明她的卓越,她的优秀,她的努力。然而,又只有发现和承认促成她成功的社会因素,不仅可以更务实、审慎评价陈燕萍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的普遍意义,也便于更有效地学习和发展她的司法经验和工作法;才不会把对陈燕萍法官的表彰变成她的道德重负。 五、中国法官形象的塑造和超越 这些分析或许仍然不够。若是从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来看,我还想说,中国司法在某些方面还必须追求超越陈燕萍法官。中国不仅需要总结提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经验,而且必须总结提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的经验;并且这是中国目前最为缺乏的。 注意,我并不是说,之前我国没有塑造中级以上法院的优秀法官形象,没有对这些法官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的宣传表彰。有的;马锡五就不是基层法官。[33]但马锡五给司法界和社会留下的形象,以及对他的司法经验和方法的总结,就类型上看,一直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属于乡土社会。中国司法当然应当也必须继承马锡五开创的优良传统,尤其在缺乏法官的中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但面对21世纪、面对正在世界上和平崛起的中国,中国司法经验必须有所超越,有所创新,必须与时俱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司法必须在某些方面超越其自改革开放以来自我塑造的那个形象。过去30年来,在司法界得到广泛宣传表彰的法官例如尚秀云、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都是女性法官,[34]陈燕萍是这一系列中的一位新人。只要阅读过甚或浏览过所有这些优秀法官的事迹,读者或多或少会有一种“似曾相见燕归来”的感觉。甚至,在媒体报道中,陈燕萍法官与尚秀云法官一样,在当地民众中获得了“法官妈妈”的称号。[35]而如果允许我“政治不正确”一下的话,我认为过去30年来,中国司法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知心、体贴、周到的女性形象,无论是母亲还是女儿。这没什么错,我并不质疑,西方国家的司法形象雅典娜就是一位女性。但作为中国司法的形象,局限于此,我认为很不够。即使同是亲人的形象,法律不仅可以是慈母的形象,也可以是严父的形象;可以是体贴周到、忍辱负重的女性形象,也可以是智慧果敢、百折不饶的男性形象。30年的中国司法不可能没有产生这样的法官,也不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问题是为什么没有出现这样的形象?目前民众中的中国司法形象,有中国司法界特别是司法高层领导的自我形象选择和塑造的问题。 我们还必须在某些方面超越目前司法形象自我塑造的方式。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树立一个道德高尚人格卓越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她(有时也有数量更少的“他”)的感人事迹来感染普通民众,感染其他法官。这当然重要,曾经非常有效,并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效。但在社会分工日益细致,司法日益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当今社会,我们还应当,甚至迫切需要,以其他的方式来创造更具包容性的中国的司法/法官形象和法院文化。我们不仅需要“法官妈妈”这样的亲民形象,感人形象,而且需要智慧并有远见卓识的法官形象。不仅作为法院的公关形象,面对广大民众,而且作为法院的职业形象,面对众多的法官。 这一点有社会意义,也有职业意义。因为今天中国民众的知识文化甚至审美水平都已经提高了,更因为今天绝大多数法官已经是大学毕业生,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80后甚至90后加入法院。我相信,年轻一辈的法官仍然会为从马锡五到陈燕萍这些共和国的优秀法官的事迹感动,但也可以肯定他们不满足于感动。因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会令他们日益需要其他方面的,例如智识的司法偶像,从中获取更为丰富多样的司法启示和冲击力。没有新元素的加入,共和国的司法传统不仅很难光大,甚至难以发扬。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司法需要创造自己的霍姆斯、卡多佐和波斯纳———一些更高层级的法官形象。 这个问题与目前法官形象塑造的公共塑造者和渠道有关———主要由记者透过公共媒体向公众传递。一般说来,公众不仅不可能,也往往没有耐心,理解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决定,他们的生活环境令他们更容易理解普通纠纷,容易因好人好事而感动,因坏人坏事而愤怒;他们更多生活在善恶的世界。而我们的媒体记者,哪怕是法律媒体的职业记者,由于一般不可能深入了解司法,也未必能深刻理解法官的艰难,体会法官的智慧和技巧,因此很难用普通民众熟悉的生动语言来有效表达中国法官的这一切。这些记者、作者自然会更多关注那些有较多道德意味的、可以妙笔生花的热点问题和热点人物。[36]但就我所知,一些优秀法官,包括一些文化程度并不算很高的基层法院法官,在司法中展现的智识因素并不少,与她/他们通常为人称道的德性相比,毫不逊色。[37]这些方面却很少为相关的新闻报道关注。许多记者、作者的知识类型以及她/他们对读者不够全面的知识预期推动着她/他们塑造了一个不很完整的中国法官形象。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似乎法官群体从来不是她/他们的预期读者。这种表达实际上降低了这些优秀法官在法官职业群体内的影响,未能促成社会与法律职业群体对优秀法官形成协调一致的评价。 也不完全是记者和受众的问题。一个也许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得到广泛宣传表彰的法官一直是女法官主导?这种现象在各级法院的宣传表彰中都非常突出,甚至日益显著。例如, 2003年第一届全国“法官十杰”中还是男性略为占优(6位);第二届全国“法官十杰”中女性就占了7位,而其他三位男性法官,一位是军事法院法官,一位身患重病带病工作,一位则20多年一直在山区人民法庭工作。[38]但在法院系统,无论是男女法官的基本比例,还是因业务精良获得领导重视并得到岗位晋升的男女法官的比例,都是男性法官占多数;为什么到了宣传表彰之际,就是女法官占优呢?在中国的其他部门,包括同属政法系统的检察院和公安,优秀人物评选都不是这种格局。[39] 这显然与法院高层甚至相关政治决策者的判断有关。我的猜测是,在中国当代社会文化中,无论是高层领导、相关机关还是普通民众,都趋向于树立一个能经得起长时段考验的模范法官形象。而如果需要一个道德楷模,那么相比之下,对女法官可以更放心一点;对男法官能否经受住未来的考验,包括因荣誉带来的考验,不大放心。如果我的这一点猜测不错,那么就可以看出,尽管30多年司法改革成果巨大,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从各级领导到普通民众,或多或少地对现有的法官群体,特别是男法官群体,还不大放心;因此,只能稳妥一点。 为什么?这就提出了另外一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研究并予以应对的问题。 -------------------------------------------------------------------------------- 注释: [1]参见“用心审案,播撒和谐———记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载《人民日报》2010年1月18日,第2版。2010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燕萍“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召开了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国法官向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22日,第1版。本文所引陈燕萍法官的事迹均出自,江苏法院陈燕萍工作法研究小组:《陈燕萍工作法研究报告》,2010年(以下简称《报告》);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等编:《陈燕萍先进事迹资料汇编》,2010年(以下简称《汇编》)。 [2]陈燕萍法官审理调解的案件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外,还有商事借贷、民事确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农村承包合同、拆迁、诉讼保全、保险赔付、劳动争议等案件。参见前注[1],《汇编》,第19~130页;前注[1],《报告》。 [3]可以比较一下陈燕萍法官与之前宣传表彰的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处理的案件数量(参见“基层法官的好榜样———法官金桂兰”,载《人民日报》2005年11月2日,第4版)。陈在基层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工作14年,处理各类案件3100件;而金在人民法庭工作15年,处理各类案件1200件。由于没有相关的人口变量,因此这个比较意义不大;但也大致可以判断陈燕萍法官服务的苏中地区矛盾、纠纷和案件数量比金法官服务的黑龙江东南部宁安县更多。 [4]在有关陈燕萍法官的司法故事中,已不时出现律师的形象(第36、89、112、131页);在金桂兰法官的相关司法故事中则从未出现律师的形象。 [5]“未成年人受伤索赔,女法官创新办案”,载前注[1],《汇编》,第101~104页。 [6]“一辆车冒出四个‘主’”,和“陈燕萍工作法”,载前注[1],《汇编》,第83、345~348页。 [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台账表明,全省110个基层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占全省民事案件的91•7%。转引自夏正芳:“‘办理民事案件,法官不能无为而治’”,载《陈燕萍工作方法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2月,第10页。 [8]2006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内容被概括为: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参见罗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求是》2006年12期。2007年又提出“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参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07年12月26日,第1版。 [9]例如之前对另一位优秀法官宋鱼水审判方法的研讨。参见本刊[《山东审判》]编辑部、济南中院研究室:“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专题研讨”,《山东审判》2005年3期。 [10]参见“情法辉映,曲直可鉴———解读陈燕萍工作法”,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19日,第1版。 [11]参见苏力:“司法的合成理论”,《清华法学》2007年创刊号(比较分析讨论了宋鱼水和金桂兰两位全国优秀法官);苏力:“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载《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讨论了金桂兰法官)。 [12]尚秀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刑二庭副庭长,被广大青少年亲热地称为“法官妈妈”。参见“法官情,慈母心———记全国法院模范尚秀云”,载《人民日报》1998年3月23日,第3版。宋鱼水,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副院长;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参见“公正的力量———记模范法官宋鱼水”(上),载《人民日报》2005年1月13日,第1版;“和谐的分量———记模范法官宋鱼水”(下),载《人民日报》2005年1月14日,第2版。金桂兰,黑龙江省宁安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同前注[3]。 [13]参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载《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18日,第1页;《人民检察》(湖北版)2009年11期专刊集中讨论了司法执法公信力问题。 [14]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黄松有。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月19日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黄松有对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15]1994年的报道说,全国未达到法律大专程度的法官仍然近一半。参见周敦和:“从‘重视教育、重视人才’谈法官教育、培训问题”,载《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12日;吴兢:“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十年,我国法官检察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载《人民日报》2005年7月17日,第1版。 [16]参见苏力:“30年司法制度变革的政治经济学解说”, (未刊稿)。 [17][美]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章。 [18]“据刚刚发布的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透露:我国高校法学院系30年增长了100多倍,但据统计,法学学科毕业生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最低。”载《北京晚报》2009年3月9日。 [19]MichelFoucaul,tDiscipline andPunish:TheBirth ofthePrison, trans. byAlan Sheridan,Vintage Books, 1977. [20]前注[1],《报告》,第2页。 [21]参见“陈燕萍主要事迹”,载前注[1],《汇编》,第22、28页;陶艺芸、曹味东:“乡村女法官(上)”,载前注[1],《汇编》,第246页。 [22]参见前注[1],《报告》,第16、18页。 [23]例如近年来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四川泸州所谓的“二奶继承案”、广州的“许霆案”,以及成都的“孙伟铭醉驾案”等都是中院审理判决的新颖并棘手的案件。 [24]前注[1],《报告》,第1页;前注[1],《汇编》,第29、342页。 [25]参见《法院组织法》第20条。 [26]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第8条。 [27]陈燕萍法官1999年判决支付“精神抚慰金”的判例是一个典型。此案有诸多特殊情况:原告(伤者)15岁(未成年人),因打工右手残疾;法院判决被告雇主支付的数额并不很大(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总共20000元);此前,深圳、广州地区已有过几起工伤的精神赔偿案例;1997年3月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的“贾国宇精神损害赔偿案”已经获得了社会普遍接受甚或欢迎,这为陈燕萍法官的“造法”创造了足够的社会道德共识和法律共识的基础;只是当时还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江苏省内也不曾有过此类判决。 [28]可以参看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在人民法庭工作15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200件,90%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样是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违纪案件。因此,在人民法庭,尽管这也很难做到,却是通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参见前注[3]。 [29]参见前注[1],《汇编》,处处。 [30]参见前注[1],《报告》,第2、13页。 [31]靖江襟江近海,与苏州、无锡隔江相望,是最早获得批准的沿江开放城市之一,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08年,人均主要经济指标领跑苏中,达到苏南“第二方阵”发展水平。参见前注[1],《汇编》,第3页以下。 [32]这可以同另一位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比较,金桂兰所在的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人民法庭位于农村地区,辖区内有17万农业人口。参见苏力:“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3]马锡五(1898~1962),陕西省志丹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他在任陇东分区专员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他的审判方式因此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34]参见“‘和谐法官’黄学军”,载《人民日报》2006年8月23日,第14页。 [35]参见汪晓东:“爱让法徽更闪亮———记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园区法庭审判员陈燕萍”,载《人民日报》2007年9月18日。 [36]我阅读的绝大多数陈燕萍事迹报道均出自记者之手,发表于各级报刊;而在学习宣传陈燕萍法官先进事迹座谈会上的发言者基本都不是从事审判实务的法官,有的———从职务上看———还是文艺人士。参见前注[1],《汇编》,第338~339页。 [37]参见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苏力:“崇山峻岭中的中国法治”,《清华法学》2008年3期。 [38]参见“2005‘中国法官十杰’先进事迹”,载《法制日报》2006年2月27日。 [39]例如, 2007年检察院系统评出的“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中有4位女性,6位男性;并且大多服务于大中城市。这与“法官十杰”的分布形成了鲜明反差。而2009年1月揭晓的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评选出的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中只有2位女性,8位男性———尽管在公安队伍中,男性显然数量更大,承担的工作更艰巨、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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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全食虽是罕见的天象,却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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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希望见到拥有优裕资源和调查便利的香港学术界, 会承担社会菁英的义务, 倾身探究九龙皇帝曾灶财的发现和控诉, 是不是查实有据。 最低限度, 要肯定那个历史背景, 是否真确。 而且, 很有可能, 从未被人诉说, 从未平反…香港人稍为留意的都知道, 据曾灶财的街头书写和传媒的零散报导, 曾灶财在1955年他 35岁时, 在家乡广东省莲塘村翻看族谱, 发现曾家太祖原来曾经得到御赐土地, 在位于九龙包括钻石山坟场等地方。这些地后来被英港政府侵占, 不肯交还或赔偿。 曾灶财就从那时开始洒墨如血, 在九龙香港的大街小巷, 不停控诉他家祖地被英人吞占的历史, 并且自封为九龙皇帝, 声诉曾家主权。1900年一段大后果的小插曲 1900年3月15 日, 立法局(立法会在1997年前的旧称)三读通过《新界田土法庭法案》(No.8 0f 1900)(下称《法案》)。 这份法案意义重大, 彻底改写了新界以后的命运。假如当时身兼香港商会主席、渣打银行大班的非官守议员韦赫 (T.H. Whitehead) 没有不断发言抗议, 我们现在或许便不会注意到, 英国政府是在历史的这个时刻——不是1898年6月9日中英换文签订《拓展香港界址专条》那时, 也不是港英政府霸王硬上弓在1899年4月16日在大埔正式接管新界那时, 而郄是在1900年3月15日, 无声无臭的在立法局闭门三读的那一刻, 用法例的形式偷天换日, 把新界的全部土地非法兼并。 据《法案》第15条写:「现谨宣布新界全部土地为皇家财产, 按1898年6月9日《拓展香港界址专条》所订年期内, 任何人…未经授权, 俱属霸占皇家官地…」(1900年3月31日香港政府宪报, 后称「宪报」) 这段官样文章, 现在读来, 或会觉得毫无新意。 但其中玄机, 在过去一百余年, 似乎还未有任何人、任何著作把它揭穿, 指出这是非法行为。除了一人例外: 当日发言抗议的非官守议员韦赫。 韦赫抗议的要点指出:1- 政府现在要求三读的稿本, 从目的到内容, 完全不同于上年11月底二读通过并刊登宪报的《法案》(1899)草案原稿。而在这几个月里, 立法局从未指示或授权作有关修改;2- 原草案的框架, 目的是让新界居民原有的契据能够经由英国皇家发出的证书来鉴证认许, 以及防止有人在无法通过鉴证和未有得到皇家批准书的情况下占用土地。但现在的草案改成为宣布没收新界的全部土地, 不理会人们本来持有甚么契据或甚么身份。从今以后, 新界全部人都变成霸占英国皇家官地, 除非他们能够取得英皇发的官批;3- 《法案》(1899)草案符合界址专条第六条「在所展界内, 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 若因修建衙署…等官工需要地段, 皆应从公给价。」但新的修订稿违反条约, 反而宣布新界全部土地是英国皇家财产;4- 现在提出来三读的草案修订稿从未刊宪, 没有译成中文, 更没有在新界张贴通知。它严重影响私人权益, 各方受损人等应有权发声, 但受影响人甚至没有机会知道立法局当下正在进行的事。所以, 应立刻停止三读。 把修订稿作为新的草案初读, 且译成中文, 到新界张贴, 让土地主和租客有充份时间表逹异见。(见1900年3月24日宪报)狸猫换太子改写曾灶财命途把法律私底下偷偷掉包, 不知算不算千古奇闻。事实是, 在1899年立法局会议纪录及宪报刊出的草案原文里, 的而且确还附有着署理律政司煞有介事的说明: 「本草案相当大程度是按《1890寮屋法》的理套订定…建议用发给(certificate of title) 来代替 (Crown lease), 因为新界土地持有权一般乃是永业权, 这点己查明无误; 本政府因《界址专条》所限, 不能批出超过99年期的…」(1899年11月23日宪报)这个说明和上述抗议, 都刊登在1899-1900年宪报, 谁都可以上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政府报告网页, 随时按键查核。署理律政司的一番话, 实在又只是覆述1900年2月由港督卜力指示呈交给立法局的结论: 「曾经有考虑过用来交换中国地契, 但碍于…租借新界99年的期限, 所以必须放弃土地官批的念头。」(辅政司洛克 , 156页, 香港大学图书馆香港政府报告网页, 后称「网页」)在法例二读和三读短短的三数月之间发生了甚么事, 致令香港政府的立场 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时, 新界抗英起义己被彻底敉平, 乡绅恭顺贴服; 远在北方, 清政府正陷入义和团乱局, 英国为推动八国联军的战火蓄势待发。是否就是这个背景, 令英国看准, 能放心做名副其实的「趁火打刧」? 毕竟, 当时英国殖民地部对香港管治诸大小事务都直接过问, 港府只是依令行事。无论如何, 1900年3月立法局会议突显了政府在经济的利害当前, 是会用违反法定程序来逹到政治之目的; 把行政、立法和司法, 当作随机应变、随时互换的东西。英国和香港政府当时做到的, 毕竟是为政者经常想做而未必顺利得逞的事。另一方面, 政府还是不得不通过立法来获取认受性。 在这骨节眼上, 议员有没有尽职发挥功能, 发声监察政府, 利用投票来堵截恶法, 是可以造成分别的。至低限度, 是唤起民间警觉。韦赫当年力主把法案译成中文到新界张贴, 用意似乎在结合民间力量, 抵垒政府的非法行动。香港史学界对韦赫不算陌生, 一般对他并无好感。他曾在1892年一份调查报告把保良局指为「秘密社团」, 这普遍被认为是歧视华人的例证。 另一方面, 韦赫也领导过反对歧视华人的《1899传召华人法》。 但据学者分析, 他只是从宪制角度反对赋予政府过大的权力, 而不是反对歧视华人本身 (陈明銶编:《岁月漂揺—中英夹缝之间, 1842-1992》, 97页, 香港大学出版社, 1994年)。 虽然, 比较下来, 当时所有高等华人议员都无一例外, 忠诚効忠于英港政府, 没有向歧视华人的法案说不。韦赫是银行大班, 主力开拓中港两地华人资本的市场, 积极主张对华用武以拓展商机。 他在立法局的亲密伙伴, 是中环街道以他命名的大地产商遮打先生。若从商人的利益为考虑, 或许可以推论, 韦赫之反对《法案》的修改本, 或许只是反对政府独吞新界利益, 令商人不能分一大杯羹。然则, 商人也和政府一样, 运用立法程序, 以求逹到政治私利。社会地位和历史时空都和韦赫相距甚远的曾灶财, 是为了他自己一门曾氏的利益声诉。分别是, 曾灶财是一介平民, 他只有一管柔靱的毛笔。 但假如在1900年当时, 许多「曾氏」有机会纷纷发声, 就会不会成功堵截政府的鬼鼠动作, 从而改写新界后来的发展? 提出这个假想问题希望不算多余, 因为现代社会的走势, 很大程度都是在政府、议会和民间的永恒角力中迀回行进的。从英治到特区, 官方历来的口径, 都宣扬英国当年接管新界是「尊重和保存了地方风俗和生活方式不变」云云。 刘润和博士在《新界简史》已驳斥了这些说法, 指出「几乎在一夜之间, 英国人在经济上改变了新界的土地拥有形态…由永业权变成承租权。」(32-35页, 香港三联书店2005年7月)。刘博士在本书对新界问题作了全面整理, 但甚至是他, 也被狸猫换太子骗倒, 错把1899年和1900年的《田土法庭法案》, 误为是两件事情, 两条法例! 由此可见一斑, 由来不义的历史之未为披露, 和受人误导之多, 真是挖之难尽。1900年3月偷天换法后, 新界生活表面如旧。不久, 政府将为土地全面丈量入册; 这个过程, 将令许多民地转移为英女皇的官地。因此一节, 铺垫了不归路, 曲折造就了曾灶财大半生的命途。一笔胡涂帐的新界土地登记表象或真象, 经过时间冲淡, 足够给人错认, 1900年代新界土地登记虽然扰民, 但新界人还是好端端的有他的地, 过他的活。这种错觉, 直到今日, 还会在香港电台和土地注册处合作在年初推出的系列之类, 不断以讹传讹。历史的不公义造就了新界许多恶性积习及棘手的土地问题, 在今日来看, 许多令人莫名其妙。例如, 政府为甚么总是不愿意在新界重做地界测量, 以澄清常令小业主懊恼的地界纠纷? 为甚么前英港和现今特区的政府, 总像是有所避忌, 任由新界地方搞成一团糟?这些问题的底蕴, 在中英前途谈判没有浮出枱面, 在基本法里没有宣示, 在特区没有处理。或许, 这是因为从1900年开始的新界土地问题, 己被历史的不义铸成潘多拉黑箱, 打碰不得, 揭开或会有祸患跑将出来。基本法的智能, 是把烫手山芋交给下一代人, 将来再算。反正, 只有天知道, 五十年后的中国香港是甚么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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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拆散了公有部门,并且为跟随跨国公司的资本和支持者脚步起舞的私有部门大开方便之门,从而实现了自己在经济领域中的主要目标。然而,政治领域却没有实施类似的自由化,对公共自由的束缚也没有任何的松动,尽管埃及不断声称要给予全体公民以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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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如果方案通不过,就不能急于甚至强制实施,更不要由于“暗箱操作”令职工“不明真相”闹出事来,造成损失再去补救,那是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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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地区统计的蒙古族信教民众总数约万人,相对于民国时期的信教人数三四千人多了近三倍,但是如果以当时该地区人口总数作为参照,我们发现当代信教民众在人口比例上不仅没有增长,反倒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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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当高盛(Goldman Sachs)还是一家私有合伙制公司时,它拥有65亿美元的资本,220位合伙人的大部分资金在他们退休之前都被锁定在公司中,因此他们对自己的金饭碗照看得很好。该银行的交易与资本投资部门——拿合伙人的资金冒最大风险的部门——与其以酬金为基础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部门旗鼓相当。在其1999年首次公开发行(IPO)前的两年内,交易业务所贡献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在IPO中将股票出售给外部投资者(养老金与共同基金持有其大约80%的股权)之后,高盛逐渐增大了风险胃口。其固定收益与外汇交易部门已经成为主要部门,在2006年和2007年贡献了三分之二的收入(今年前三季度贡献了78%)。在去年的危机中,美国政府清楚表明,自己是高盛与其它大型投行的后盾。高盛从财政部获得了100亿美元的注资(已偿还),并发行了210亿美元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担保的债券。它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其监管者和最后贷款人都是美联储(Fed)。如果说当股权由外部投资者持有时,高盛比合伙制时期更加冒险,那么如今政府既已含蓄地承认它“规模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我们又能有什么指望呢?高盛有了更大的动机拿别人的钱去冒险。这就是我上周认识到的问题:华尔街最强大的经纪商拥有与最单调的商业银行同样的特权。高盛今年可能会支付230亿美元奖金的事实不仅会令民众感到不安,而且这一措施产生的激励效应也有所偏离。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两件事。第一,高盛在获得政府和美联储援助的同时,想以传统华尔街投行的身份进行运营——它拥有自己的对冲基金与私人股本基金。第二,它有每年留出一半收入用于奖金发放的传统。关于第一点,高盛现在的身份在我看来站不住脚。受美联储监管,可能会比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监管要好,但只是将它视作另一家银行,拥有与零售银行及信用卡公司相同的特权与义务,几乎说不通。这不是指责高盛鲁莽或对自己的运营方式漠不关心。高盛是在危机中表现最好的投行,经营方式也没有给人以自恃无恐的感觉,就好像它一定会得到政府纾困。它的资本金充足,手头拥有1700亿美元的现金和流动资产,以防不备之需。高盛也不只是对冲基金巨擘。它纯粹的自营活动贡献了总收入的大约10%。尽管债券和股票做市活动是一种资金密集且有时风险很高的活动,但如今已成为它的主要业务,服务对象是企业和投资者。不过与贴现窗口所面向的银行相比,高盛的业务还是有所不同。贴现窗口指的是美联储允许受其监管的银行在紧急关头用证券换取现金的一种工具。直到最近,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高盛有资格得到与它们一样的地位。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行长默文•金(Mervyn King)上周说得好。“确保银行业服务的持续性,符合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这种银行业的公共事业特质……与银行从事的一些风险较大的活动——如自营交易——性质大不相同”。对于高盛而言,一个可能性是,将属于第二个类目的业务分拆出去:即用资金冒险的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本投资业务。这样一来,剩下的做市活动和投行业务就能够成为一流的金融公用事业。 即使到那时,美联储也不应该像对待零售银行一样来对待它。零售银行拥有存款担保,而且如金所言,“过于重要以至于不能倒闭”。高盛的构架和监管必须达到这样一种效果,即在未来任何一场金融危机中,它都可以倒闭,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将部分缓解公众对于华尔街投行得到纳税人纾困的无可非议的愤怒,但第二点呢?如何处理华尔街投行授予其高级雇员的丰厚薪酬?投行业的奖金问题不在于薪酬的绝对规模(尽管股东应该问问他们自己,这些雇员是否真的值这么多),而是这些奖金所带来的激励效应。高盛董事总经理的薪酬结构可能是最像合伙人的薪酬结构之一。大约三分之二的奖金由在4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构成,而且其资深的合伙人在退休之前必须持有75%甚至90%的股票。这就是高盛在危机中的表现优于其它投行的原因之一,但它仍然可以从过去汲取经验。重新采用将董事总经理所有(或90%)奖金锁定、直至其退休的制度,将会使他们变得更加谨慎。如果纳税人不仅能够意识到,高盛的奖金只是股权合伙制的另一种形式,而且能够明确在未来任何一场危机中,高盛都可以破产,公众蓄势待发的愤懑之情可能会有所减弱。或者,高盛可以继续保持其原有的赚钱部门和新得到的官方身份,继续承担更多金融风险,并努力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让人们相信,它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进行运营的公用事业机构。这或许很难做到。译者/董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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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社会
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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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社会分层,还是分析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分层结构,都会发现,中国社会分层受到国家政策变量的巨大影响。国家政策变量影响社会分层结构,可以说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对于此特征,以往的研究已经有过不少表述。但是,对于国家政策变量影响社会分层的具体机制,却研究不足。本文提出了"政策群"的概念,认为影响社会分层的具体机制有三个层次,首先是"基调理论",其次是将基调理论转化为"大的政策原则",最后是落实为很多具体的政策。本文还提出了"政府主导型社会"的概念,当然,这也只是一个理论假设,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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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的《性自命出》篇集中地讨论了人性的问题,其中关于人性的看法,有许多命题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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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澎老师让我讲80年代以来的批评史和批评现状,这涉及到很多概念性的问题和一些历史问题。我想把中国现代艺术的实践与批评实践与这些问题结合起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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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44年(清顺治元年、朝鲜仁祖二十二年),清廷定都北京。自此,直至19世纪末,朝鲜的燕行使团不断来到中国,使团官员和其他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同清王朝不同阶层人士进行接触,并将其见闻,撰写成文,或报告朝廷,或著录成书,公开出版。在多达数百种的〈燕行录〉著作中,秉笔直书,内容全面,著录完整,史料重要等方面是其主要特点。源于此,〈燕行录〉中有关中朝戏剧文化交流和比较的纪录应引起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深入研究。 如果上溯至1636年,延至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朝鲜高宗三十年),朝鲜的燕行使团合计为492次,而在此时期内,留存至今的〈燕行录〉多达294部(种),也就是说,当年的燕行使者平均1。67次来华后,便有一部〈燕行录〉问世!其时间之长、数量之大、卷数之多、内容之丰、持续之久均为当时中外文化交流史所罕见。本文拟从其中一部的比较研究谈起。 一、山棚戏、唱剧与昆曲、皮黄 有清一代,历届朝鲜使团在进入中国境内之后,观看不同剧种的演出成为他们在华期间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方面,他们在清政府的热情招待中看戏,另一方面,他们在街市走访时,到宣南等地的剧场买票看戏。于是,上至皇家的庆典演出,下至普通戏班的剧场实况,都被这个群体描述得栩栩如生,给人以恍如昨日之感。同时,他们还经常将在中国剧场的感观同本国演出做比较,这对后来者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这方面的著作较为突出者有:金昌业之〈老稼斋燕行日记〉、崔德中之〈燕行录日记〉、洪大容之〈湛轩书〉、朴趾源之〈热河日记〉、柳得恭之〈滦阳录〉、徐浩修之〈燕行记〉、李在学之〈燕行记事〉、朴思浩之〈心田稿〉、未名之〈赴燕日记〉和〈往还日记〉、金景宪之〈燕辕直指〉等多部。这里,笔者仅以朝鲜使者在道光年间使清时的一份记录加以说明。 道光九年(1829年),正使从事朴思浩首先记载了当时的剧场和演出情况: "演戏厅设大阁三层,上层环以栏槛,下层铺以长杠,如鱼鳞排错,中层设戏台,口面(正面之意-一引者注)设幔,幔中备置各种戏具,每设戏自幔出入,一戏才罢,一戏继出,外设一小门,观戏之人入门便收钱,钱多者坐上层,钱小者从下层。"注1。与朴思浩同年使清的一位姓名不详的朝鲜使官阐发了他看过几场戏之后的感想和评价。他在七月初四的日记中说: "戏可观而语言解甚。宛然其交锋之戏。枪刀闪烁,非手法之精熟者未由如是踊跃!觔斗滚滚,交接之际,不觉怵然。"注2。 是日武戏演出的精彩、高超之状,令这位使官赞叹不已。朴思浩认为朝鲜应当学习清代中国剧场的规制。例如,剧场内"一无争坐之弊,或者起去,复还坐,处固自如。"再如,"上下层坐处尽满无隙地,则守门者不许人添入,"三如,"阁中井井有序,亦无喧哗纷还之弊,终日观戏,坐吃果糖酒肴之属,中国之人虽戏场也有规模,是则可法也。"注3。 有趣的是,道光十三年,朝鲜使团之书状官金景善于正月初五日详细记录的就是在广德楼看戏的情景和感触。是篇全文多达近3000字,当属《燕行录》中著录清代戏剧文化周详者之一。这里,笔者以其对戏园的建置与经营、舞台规模与剧场实况、同本国戏剧文化之比 较等三个方面做一简介与分析。 1,戏园建置与经营。 "凡演戏之处必有戏台,其出财营建者谓之戏主,其创立之费银已七八万两,又逐岁修改,招戏子设戏,收息,上纳官税,下酬戏雇,其余则自取之,其收钱之多可知也。"注4。 上文曾提到朴思浩和那位不知名的朝鲜医员的著作,现在,我们将他们二人和金景善的日记综合判断,可知,他们每人所到过的戏园肯定不止广和楼一处,既然如此,"昔年戏班不专主于一园,以四日为一转,各园约各班轮流演唱。故观众须记某日为某班,在某园也。"前文说道,如广德楼之规模者,演戏必以徽戏为主, 而道光时,京师称三庆、四喜、春台、和春为"四大徽班"。 注5。三庆以演〈三国志〉等连台本戏见长;四喜"专工昆曲,其中旦角最好"; 和春"专演连台彭公案、施公案中事迹,所谓短打戏也";春台"亦以武戏见长,......当年此班称盛。惟嵩祝成虽非大班,能与四大班抗衡,而持久不衰,光绪初尚存,盖约脚人活跃,每日调整戏码花梢,能使观众趋之若鹜也。"至此,我们可以从金景善等三位使官在京师看戏的次数、对所看过的戏的描述和他们开列的剧目诸方面看出,他们分别看过"四大徽班"或其中几个徽班及其它戏班的演出当属无疑。所不同的是,金景善于道光十三年在京时和春班已报散。 2.舞台规模和剧场实况。 "戏台之制筑辄为广厦,高可六七丈,四角均齐,广可五六十间,间皆长梁,就北壁下截九分一设间,架属以锦帐,帐左右有门,门垂簾子,盖藏戏具而换服之所也.帐前向南筑方坛,周可七八间,此则演戏之所也。自方坛前至于南壁下,叠置长凳,前者稍低,后者渐高,使观戏者鳞距便于俯观也,南东西三壁别作层楼,每一间各有定贳,南壁正中最上楼贳为白银十两云,南壁西隅只设一门,一人守之,观者到门先收钱,乃许入,观者之众寡,债为之低仰,戏事方始。" 实际上,作者的记述不仅较朴思浩等人更加周详,同时,层次也很清楚,即:剧场,后台、前台、观众席(楼下、楼上),收费处。 3.比较中朝戏剧文化。金景善认为:①清代之"场戏者,既如我国山棚戏,自古有之。"②在广德楼等处,"观到剧处,齐笑齐止,无或喧聒,虽淫亵嬉慢之中,节制之整严,有如师律之不可犯,亦足见大地规抚之一端。东俗则凡系观光大冠,阔衣簇立数匝,喧哗不止,加以饼饵酒草沽口之声,半之后来者无由观听,挤挨不已,甚至于投石相扑,视此岂不愧哉!"③舞台上,"又有二人,服饰如我国官服,从帐中出,分坐东西椅。""又有戎装者,一队出来,其中四人,头戴小帻,如我国战巾样,身披黑色短后衣,各持双剑对舞。"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金景善特别提到的朝鲜古代的"山棚戏"。 据朝鲜史书所载,"山棚戏" 又称作"彩棚百戏", 当该戏发展到朝鲜王时,即称之为山棚戏、彩棚戏、山台杂剧,且三种称谓互用。如当时的《山台杂剧》、《观傩诗》、《观优戏》等诗歌可以证明;又如,《高丽史》卷69《礼志》11则记有"次传两部乐官及山台乐人宣赐花酒"。 三如,朝鲜王朝光海君年间专设山台都监等机构,主要为迎接中国使臣演出山台戏,这在《李朝实录》中多有记载。此后,随着山台戏从"公仪" 等活动退出后,山棚戏遂逐渐向韩国民间转移。"在中国戏曲影之下,朝鲜发展起来一种唱剧"。 注6。 唱剧在形成过程申,"除了中国戏到对独角戏发展的直接影响外,日本的传统戏剧如歌舞伎、能、新派剧对朝鲜也有间接的影响"。 注7。可见,中国戏剧对朝鲜称为"国剧" 的唱剧的影响是直接的、第一位的。 清道光十几年至二十年间,正是京剧诞生的前夜,朝鲜使者看到的应是昆曲、皮黄诸调,视其为朝鲜历史上的唱剧似更为贴近。在唱剧形成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当提到将小说《春香传》改写成唱剧《春香歌》的戏曲作家申在孝。 申在孝,生于朝鲜纯祖十二年(公元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全罗道高敞人。"他对 戏曲研究甚深,一生培养许多唱剧演员。他不仅以教育后辈为业,而且,花费心血对许多唱曲进行加工锤炼"。注8。在改编《春香歌》等剧本时,他很注意借鉴中国戏剧中的典故、传说,因此,在其编写的剧本中出现了大量的中国人物和典故,如神农氏、炎帝、西施、王昭君、赵飞燕、洛神等名人及中国历史上的著名诗人、诗作、古迹名胜等等。除《春香歌》之外,申在孝的著名剧作还有《沈清歌》、《赤壁歌》、《卞钢打令》等多部。处在申在孝创作时代的中国清朝,这时也有如余治、沈小庆、刘三、史松泉、李钟豫、李世忠、乔荩臣、卢胜奎、汪笑侬等一批著名的京剧剧作家。因此,无论是上述的中韩剧作家之间,还是《春香歌》与《桃花扇》、《赵氏孤儿》与《明沙十里》、《西厢记》与《赐婚记》等相关内容,都值得我们以此为对象对中朝戏剧文化继续深入比较研究。 二、《燕行录》版本浅议 关于《燕行录》的版本,据笔者于1995年在韩国进行学术访问时所见,概有:1962年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所编纂的《燕行录选集》本(以下简称〈选集本〉);1967年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翻译的〈燕行录选集〉国译多卷本(以下简称〈国译本〉);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的〈韩国历代文集丛书〉本;个人文集本,如南九万〈药泉集〉、李宜显〈陶谷集〉、洪大容〈湛轩书〉、李德懋〈青庄馆全书〉等等。 新世纪开始的2001年10月,韩国东国大学校出版部出版了迄今为止、含盖〈燕行录〉著作最多的〈燕行录全集〉(以下简称〈全集本〉)。东国大学校林基中教授自1970了年开始,对〈燕行录〉给予了极大的投入,他为了制作目录,走访了韩国全国各地,收集了为数甚多的史料,其中,发现了三百八十多种〈燕行录〉。〈全集〉共计一百卷,五万八多页。 本书是有关〈燕行录〉文献最多、最全的版本。在〈全集本〉中,除了笔者上文所述的〈燕行录〉著作、扣除朝鲜使者使明时期的百种左右的〈朝天录〉之外,〈全集本〉包括了清军入关前至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共计258年约二百九十种不同时期的〈燕行录〉。其中,含使行地图等相关内容的图一卷。需要注意的是,《全集本》内有些是三、五种乃至七、八种合为一卷的;有些则是四、五卷乃至更多卷的内容包括的仅是一部某位作者的《燕行录》著作,这类著作内容非常丰富,前此未见的如占本书六卷之多、徐有素所著的《燕行录》,另如占本书三卷的洪淳学之《燕行歌》等,至于在本书中一卷一著或二卷一著的则经常到。在这些著作中,第五十八卷中李在学著于乾隆五十八年、朝鲜正祖十七年的《燕行日记》、《癸丑燕行诗》和第六十卷柳得恭著于嘉庆六年、朝鲜纯祖元年的《热河纪行诗》等都含有乾隆时期戏剧文化的诸多史料,为我们做这方面的比较研究提供了详实的内容。 三、余 论 1、《燕行录》的体裁可分为日记、诗歌、杂录、记事等。其中,单一为日记者,如《阳坡朝天日录》、《老峯燕行日记》、《燕行日记》、《老稼斋燕行日记》、《燕行录》、《入燕记》、《燕行记》、《燕行日记》等。单一为诗歌者,如《檮椒录》、《滦阳录》等。单一为杂事者,如《甲子燕行杂录》、《丙寅燕行杂录》《闻见杂录》等。单一为记事者,如《湛轩燕记》、《燕台再游录》等。书中既有日记、也有诗歌的,如徐长辅《蓟山纪程》、李基宪《燕行录》等;既有诗歌、也含杂录的,如李宜显《庚子燕行杂识》等;既有日记、也有记事的,如未名《赴燕行日记》、金景善《燕辕直指》等;既有诗歌、也有日记、记事的,如朴思浩《心田稿》等。洪大容、朴趾源之著尽管体裁有别,但有一共同之处,即都有小标题,读之更加清晰。 2、作者群之中,包括了朝鲜使团的"三使"和一般成员,除皇亲国戚、达宫显贵外,当时以诗、文名著于世的,如洪大容、朴趾源、李德懋、柳得恭等人,朴之得意门生即李、柳等,后者任奎章阁之检书宫。他们通过赴清考察,主张学习中国文化,主张用清朝先进技术改革朝鲜的社会体制和经济、文化政策。人们称这些向中国学习的朝鲜学者为"北学派"。洪大容则是"北学派"的先驱。因此,他们的燕行之作应当是研究这一课题的必读之著。 3、有关《燕行录》的版本,除上文列出的《选集本》、《国译本》、《文集丛书本》《全集本》之外,还有《辽海丛书》本,应当看到,多数著作仍首先在各自的文集类之中,如《热河日记》有《燕巌集》本、《湛轩燕记》有《湛轩书》本,《入燕记》有《青庄馆全书》本等。 4、文字长短不一,卷数因人而异。以《选集本》、《国译本》为例,八卷者1人,七卷者1人,六卷者2人,五卷者1人,四卷者5人,三卷者1人,二卷者6人,一卷者14人。注9 。此外,在有关著目中还见到二十二卷者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未名《燕行日记》、三十三卷者有道光六年(1826)洪锡谟《游燕稿》,注10。据笔者目前所见,这方面的多数著作在1-8卷之内。从字数来看,有的少则几千字,有的多达二三十万字。 5、目录详略不一,以详者为例,如《湛轩燕行》中卷一、卷二以人物为主,有举人、贡生、员外、铺商等,各有专文,其中,作者还以"琴铺刘生"为题,为之撰文。卷三则以名胜古迹、宫殿园林为主,兼及朝延礼仪的演习。卷四则以民风、民俗为主,举凡吃穿用住、市肆娱乐等,各有篇目。《冷斋书种》二卷,全部目录均以人物为题,内含清朝学者等67人、日本10人、安南5人、琉球5人,共计87人、85目(卷首二篇均为二人为一目)。《燕辕直指》除顺序清晰、列目详细外,绝大多数目录中之最后一字,均有一个"记"字,如"山海关记"、"首阳山记""琉璃厂记"等等,即于篇幅,容另文再述。 6、笔者在研究1644年以后朝鲜使团清之《燕行录》同时,注意到了他们的清入关以前的著述,崇德二年(1637)、金宗一之(沈阳日乘)当为同类著作中最早之著。在有关著目内,光绪十六年(1890年)洪钟永之(燕行录)为其最晚之著,是否还有新的发现,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 7、《全集》不全,如洪锡谟所著《游燕稿》等有关《燕行录》的著作尚未收入。因此,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研究者继续为之努力。 8、中韩学者对《燕行录》中的中朝戏剧文化的比较研究是其共同关注的热点之一。1997年,笔者自韩国访问归来后,先发表了《略论〈燕行录〉与清代戏剧文化》(1997年第三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详见拙著《清代戏剧文化史论》,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可喜的是,2002年,韩国东国大学林基中先生在其大著《〈燕行录〉研究》中,突出了戏剧文化的研究,这部份内容占了全书七章内的二章、总计页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原书目录如下:"第三章 燕行录的观戏记与观剧诗 1、前言2、燕行录的演戏记3、燕行录的演戏用语4、燕行录的演戏类型5、燕行录的观戏诗6、结语。第五章 燕行录的演戏记 1、前言2、燕行录的演戏实况2-1 18世纪的演戏2-2 19世纪的演戏3、结语"。 以上事实说明,《燕行录》中有关中朝戏剧文的诸多史料已引起中韩学者的重视。对我而言,这些史料填补了同一时期的不足和空白。有趣的是,林基中先生在其大著中还为清代幻术(杂耍)专列了一章,并将其从16世纪写到了19世纪。对此,笔者在新世纪初也写出了《〈燕行录〉与清代幻术研究》(详见《登州港与中韩交流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5年6月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些内容说明:包括中朝戏剧文化在内、在三百种左右的《燕行录》还有更多的热点等待我们 "风霜历后含苞实,只有丹心老不迷!" 注: 1、朴思浩:《心田稿·留馆杂录》。 2、未名:《赴燕日记》、《往还日记》。 3、朴思浩:《心田稿·留馆杂录》 4、金景善:《燕辕直指》卷之四《留馆录·中》。 5、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下同。 6、8、(韩国)赵润济著、张琏瑰译:《韩国文学史》第九章第38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 1998年5月出版。 7、(韩国)梁惠淑:《从独角戏到唱剧》,见《亚洲传统戏剧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戏 剧出版社,1993年5月出版。 9、说明:本文列为一卷者,含原作者在其著作气对其《燕行录》部份未分卷之著。 10、参见张存武著《清代中韩关系论文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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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赵旭东根据已故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1999年4月17日的一次演讲录音整理而成,费孝通教授生前曾经对整理稿做过详尽的校对,从留存下来的费先生用铅笔亲自改过的校对稿中,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先生对于文字的那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此文部分内容曾经在《费孝通文集》第十五卷中有所收录,但并非完全一样。这里刊出此录音稿,一是用来体味费先生一生对于中国农民认识的逐步积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在于缅怀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这也许才是对老先生的一种最好的纪念方式。) 我昨天刚刚从江苏回到北京,在家乡跑了一个多月。没有能很好的准备这一次讲话。在车上我想了一下决定就讲我自己研究农村的经过。我的话还是以家乡话为主,有些同志可能不一定听得懂,不过会录音记录下来,整理出来可以再看。我所讲的题目是"我对中国农民生活的认识过程",这就是要讲我自己怎么样进入到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中的,也就是要讲我自己的学术自传。我的话就从1930年进入未名湖畔讲起。我从东吴大学转学到燕京大学是在1930年秋季,那时候我只有20岁,我是1910年出生的。我那个时候与现在在座的各位差不多年纪。但是一转眼已经有几十年了,到今年我已经快90岁了。在这70年的过程里面,我经过了风风雨雨,到了今天与大家来讲讲我是怎样度过这70年的,怎样进入到农村调查的学术领域,我有什么体会。我不讲我自己的历史,而是讲我自己思想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我对于中国农村的认识过程,讲到现在我在这方面研究些什么问题。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小伙子,到今天的老头子,在这70年的时间中,我的思想是怎么变动的。但这个题目还是很广,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恐怕讲不完,我就能限定在一个方面来讲。第一个问题是讲我为什么要挑这么一个农村和农民问题来研究,也就是我挑定研究对象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往往都是由时代决定的。我是辛亥革命前一年出生的,因而我还算是清朝的遗民,曾属于清朝的人,我的哥哥就拖过辫子。我是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五十年才进入现在的人民中国。我在1930年20岁,才到未名湖畔来学习的。这年秋季我从苏州东吴大学的"医预科"转入燕京大学的,我进大学时是想学点知识,帮助人解决痛苦。到了1930年,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那一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大转弯的年代,刚经过国民党的北伐军跟北方的军阀打仗的时期,即所谓军阀混战时期。在那个革命的时代里,我进入了大学。碰到了一个革命时期的开始,很多同我一样年纪的人,不少给杀掉了。我当时的很多同学现在都碰不到了。前些日子我还想找过去的老同学,都是90岁上下的人,找他们谈一谈,谈谈我们当时青年人的思想,因为只有我们还记得,你们现在是不会碰到这样一个局面了,所以也不容易理解当时我们这些青年人的经历。当时对于青年人来说,"亡国"是一个很具体的可能,那个时候要"救亡","亡国奴"做不得!你们不会知道,也不容易理会。那个时候的青年人的心里很清楚,就是不能当"亡国奴",那怎么能不当亡国奴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那时是在东吴大学,这是个教会学校。我在东吴大学上了两年学,进了医预科,主要学的是生物学,目的是要治病救人,后来经过了当时的大革命,事情变得很清楚了,中国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生病的问题,而是中国人会不会亡国的问题。这个问题从1930年代开始已经很清楚了。我恰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未名湖畔的燕园,带着这个心情想要了解中国,进而来救中国,目的是不要亡国。这种心情当然不是你们现在的心情,而是我们当时的心情。要不亡国,我们自己能够做点什么事情?我是个知识分子,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面出来的人,特别是经过"五四"运动,相信科学救国。我们希望的是从了解中国的问题上面,能够找到一条出路来。这是当时时代赋予我们青年人的一种向往。这一切的思想活动都是和一定的历史时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的时代与那个时代相差就很远了。我们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要亡国。因为在我们叫做帝国主义的时代,列强从四面八方守着我们,用各种不平等条约加在了我们的头上,那是一种国耻时代!当时青年人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到了燕京大学,决定不念自然科学了,下了决心要研究中国的社会。因为五四运动不是讲科学救国吗?我们要从科学道路上面来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到今天我们会碰到了这么一个危机。那个时候,燕京大学就在现在的北大这里,我就进入了社会学系,这个时候社会学的情况怎么样呢?当时我们一般都是用英文上课的,1930年我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时候,系里面只有一位先生叫吴文藻的,他不但用中文讲课,讲北京话,而且还提出来了社会学要中国化,要研究中国,用我们的科学知识来了解中国的社会。就是我初进燕京大学的时候,中国的社会学正在酝酿走这样的一条路子,一种风气。就是要用我们社会科学的知识、方法来理解中国的社会文化,来改造它,找到一条出路。来使得我们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在像你们这样的一个年纪所碰到的问题。当时我们下决心在学术方面做出我们的贡献。我在燕京大学念了三年,三年里面就自己以为找到一条路子了,就是社会学要走上中国化的道路。要我们青年人带头下乡去研究中国社会,为什么要下乡呢?因为我们中国人中最多的是农民,这一点大家也清楚,不用我在这里多讲了。我们要认识中国,就要认识我们中国的农民生活。这个时候认识农民生活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具体研究,只是口头上这么讲,要这样子做。我有好几个同学下农村了,不过现在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其中有一个是同我一起的杨庆堃,曾在美国教书,匹兹堡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恢复社会学时我请他到中国来帮助我们重建社会学。他现在还活着,可是脑筋已经不行了,听说最近已经得了痴呆症了,不能讲课了(他是1999年1月10日逝世的,我此次演讲时还不知道)。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同学叫廖太初,他就住在中关村,他主要是研究,农村的私塾,到山东去做调查的,这两个我都记得很清楚,现在还在,都是90岁的人了,我当时算年轻的一个。我们这些年轻人开始就跟着吴文藻老师,吴文藻老师指出了这条路子,可是他自己没有下去调查。我们这批年轻人不管怎么样就下去调查了,看中国农民是怎么生活的。这个方法就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即empiricism(经验主义),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获取知识。去年北大一百周年校庆时,我出了一本书,名字叫《从实求知录》,"从实求知"这四个字就是指从实际出发求得知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看农民是怎么生活的,理解农民为什么这么生活。这个道理是"五四运动"喊出来的科学和民主这两个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的精华。"五四"这套想法是从美国来的,是从杜威(他当时是我们崇拜的一个人物)开始,他说的是我们的知识问题,我们的人是从哪里去找知识呢?要从实际里面去找,不要空谈,不要光用脑筋去想,想出许多花样来,那个不行。要去看,看了以后要用科学方法再去看,自己看,别人看,最后再来看看对不对。这样的方法开辟了中国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的科学精神。这一点我们还要归功于"五四"运动的时候这一批比我前一代的学者。那么,到我这一代呢,要去实践了,要真的去做,真的下乡,去看农民是怎么生活,并试图把所看到的东西系统化理论化,那个时候我们的出发点就在于此。可是我不是农民,家里面没有种过田。我的父亲是知识分子,搞教育的,是一位老师,我的妈妈当时很摩登,毕业于上海的一座女校。现在这个学校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座学校是一座新式学校,她的头发,不像现在的烫发,70年前时髦的妇女所梳的头是日本式,上边一个结,两边分开来。同现在不一样了,变化啊!她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不让他们走上旧的道路,而是要走上新道路。当时不叫现代化,而叫新法或新学。我们当时追求的是能不能够用科学方法找到一条比较符合实际的社会发展道路。这是我一生的追求,到现在还没有变。变很难,总的观念问题,出发点,我们这一代人想把自己投身到学术里面去,寻求爱国救国的道路,这样的观念一生没有变。就是想用科学的知识来救国,那是当时帝国主义压迫出来的,我们做的很具体,我们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走上了社会学中国化这条路。这条路是我的老师吴文藻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关于这条道路我还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其中讲到我们在燕京大学请了两个外国教授,一个是美国的,芝加哥大学的,叫派克(Robert Park);第二个是英国的,叫拉德克里夫-布朗。后来我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过世后,他就成了英国人类学的带头人了。他们两个都主张社会学同人类学相结合。人类学的方法就是用参与观察的方法,来研究人们的实际生活的方法。他们的上一代的人类学者还是讲理论的,讲猜想的,用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的。我的上一代老师,特别是我自己跟着他做研究生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有相当长的时间就是生活在当时被称为野蛮人也就是殖民地上面的土人中间,研究他们的生活,后来写了很多的书出来,奠定了用实际调查方法体验生活,并将此看成是作为一种真正认识社会生活的方法。他们是我的上一辈,现在都不在了。我讲到过的那几个老师都过去了。轮到我还没过去,不过又是一代人了。对你们讲来,可以说是早了一代。因之你们出生的时代,你们早年碰到的生活,就不是我早年所碰到的生活,已经变了样了。中国的社会在这中间有个很大变化。这是第一段,我交代一下我为什么研究农村的农民生活。为什么农民生活成为我的研究对象,我们所用的方法就是实地去看,实际去体味农民的生活。可是我不是农民,我早年并没有接触农民,也没有种过田。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强迫我去种田了,种了两年田,种棉花。这很重要,因为真正同农民一起生活,所说的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做到了。真正做到了同吃、同住、同劳动,主要还是我们在干校时下放到村里跟农民一起种田、种棉花的经验。我现在还懂得怎么种棉花,当然已经变化不少了。像我们以前那样哺秧,现在没有了。利用种子放在土里面让它长出来,这个做法现在农民不搞了。引进了一种现代化的,先把种子特别保养,吃偏饭,长得好点才下田。这叫做营养钵。从种棉花一直到采棉花我干过。自己做过了几遍。懂也不一定懂,可是却实际地进入到我的生活里面了。我和农民一起住一起吃,过了两三个月。结识个老朋友,我最近还去看望过,他还在那里做农民。我们现在不做农民了,又出来做知识分子了。经过这一段,从1930年代到解放,这一段是我学术生命的第一段。这段时间里面,我写了几本书,都是写我实际调查过的,这种实际调查并不是说我实际参加了农民的生活,我是住在农村里面,是我的姐姐带着我。她在农村里面办了一个缫丝厂,培养蚕,一直把丝缫或线,这是我们江南太湖流域的主要副业。30年代这个时候的副业已经不景气,卖不起钱了,原因在这里就不讲了。那个时候农民很穷,副业衰败了。我的姐姐从日本学回来这一套新法养蚕,算是有了科学方法了。她跟我一样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比我大七年。还在那儿养蚕缫丝。我过90岁生日的时候,他送过我一块丝巾,就是她自己手做出来的,用丝绵打出来的。她今年97岁了,一直也没有改变过她早期的要为农民改良生产的理想,现在的说法叫"科技下乡",叫农民改良他们传统的养蚕方法,而且进一步叫他们用机器生产,不要用土法做丝了。机器生产日本比我们早,日本的力量把我们比下去了。她办了一个"生产销售合作社",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这是从农业到工业,或者说农业的副业到工业,工业再进一步到销售卖到外国去。这是从生产(农业)到出口一条龙,是她发明的。我的姐姐很能干。我觉得她还是中国改革的一个先驱。她很小(17岁)就到日本去学习,学回来之后。真正拿来用到农村里面去。她是第一批的学生,现在都有70多岁的。我在江苏碰到这几个老太太还在农村里面帮助农民搞丝。她的这个传统还会继续下去。我在燕京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吴文藻先生说,我们的出路,就学术方面讲,社会学一定要走上人类学的道路。用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社会,这是他提出来的。后来我根据他这一见解实际做了,他送我到清华大学去念人类学。有个老师叫史禄国(Shirokogoroff),前年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不知而不愠"。他虽名气不响,可是他的结果影响很大。这是我作为他的学生讲的。后来我到苏联去,前十几年了。苏联的科学院请我去,碰到他们研究人类学的人,同我说他们现在已经给他恢复了名誉,那个时候他是被斯大林赶出来的。斯大林讲民族问题,还是根据他的一些基本的思想,可是人家都不知道史禄国。我叫他"人不知而不愠"。"愠"是指心理面不嘀咕,人家不知道我做的好事,不要嘀咕,不要抱怨人家看不起我,最后人家还是会知道的。史禄国就这样在清华呆了几年。没人认识他的本领,他的本领实际上是世界级的一个权威。在人类学方面,他与我的另一位名闻天下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不同,他写的书大的要命,但是就是没有人去看它。他是俄国人,用英文写,写出来,说老实话不容易看,我很多看不懂,这是理解上的问题,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概念,不愿意用英美的传统的概念来表达他的意思。所以他用字很难,创造很多新的名字出来,他的最后一本最重要的书的名字叫做Psychol-mental complex,两个指心理的词合起来了用。现在我叫它做心态,文化的心态。这是我想出来的。不是指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动作,而是指思想意识。而且把感情都包括在里面。他叫Psychol-mental complex这是一个文化里面最高的一层,不光是指人同人的关系,我在这里讲课,你们坐在那里听,这是人同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定位,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身份,可是还有一套就是我刚才讲的我的这一套思想,这就是他所说的Psychol-mental complex,不是我的讲话,不是我的行动,而是我讲话内容的意义和感情,我很希望你们能听懂我的话,这是我的感情,虽然你们还是听不懂我的话,可是我的心态方面还是有这个意识,要使我的思想转到你们脑子里面去,这是人类一个最高的活动。就是说我们还有个层次,我叫做心态,就是指思想、意识感情,爱好,这一套东西是在人的思想里面,感情里面存在着而成为影响到我们整个的文化生活的基础,这一点我还没有写出来,如果再给我十年,我希望能用中国话把它写得更清楚一点。这一点我也不敢说了,因为我还有多少年,我也不知道了。这是第一段我想讲的,就是我开头讲的我是怎么投入社会学的,就是想要用社会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社会,中国的文化。这一点我讲了很多,文化自觉,也就是史禄国教给我的。这一段我讲完了。我接下来讲第二段。第二段我进入到一个学术的圈子里面去了,清华毕业以后我是靠"庚子赔款"把我送出去留学的,所以我一直跟国耻,跟帝国主义压迫联系在一起的。当时我还是一个青年,二十五岁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毕业后我就到瑶山去做调查。这是吴文藻、史禄国都同意的,那是因为要认识中国的实际比较不容易,最好要到一个比较不同的社会里去,取得一个参考体系(reference)。你天天生活这样,吃饭拿筷子,不会感觉到有什么特别。从小父母就教我们大家用筷子吃饭,可是用筷子吃饭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他们叫筷子文化。筷子日本人也用,是东方文化。西方人不懂,要学一学。要懂得中国就要先学用筷子吃饭。这不是一个小事情,没有筷子不行,但是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想到筷子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开始用筷子了?到现在我也不懂,我们的文化就是从小养成的,不去问为什么这样。我们大家坐在这里听,听我讲,这都有一套老办法,就是传统的办法在那里进入我们的生活。要理解它,孟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点大家都听说过,是不是?"知之"就是理解它为什么这样,毛主席则说"问个为什么"。就是要"由之"而"知之"。平时做事情是不问为什么的。为什么可以叫妈妈为"妈妈",为什么可以向妈妈吃奶。这是不必问的。她当然要给我吃奶啊!这不是个问题,不进入到理性的生活里面去。我们把我们生活的一套办法,吃饭、吃奶,一直到最深层的文化大革命都是视作当然,文化大革命到现在没有人讲得清楚。是怎么来的,是怎么个意思。现在大家也不去想了,大家"由之"而不"知之"了。来了就算了,去了就过去了。要真正有个理解,有个知识,就是我所说的"从实求知"的"知"。一般人是不讲这个的。生活的方法都是学来的,叫做学而时习之。跟人家学了之后,自己跟着再做。我们的生活是从学人家的样子就自己把它repeat , repeat(重复),就叫做学而时习之,成了习惯化,习惯化了就是不去想了,不去理解了。现在我们说的科学,就是要把普通寻常的东西讲出个道理来,讲个道理就是进入到理性生活,一般人是不进去的。我们从"五四"运动以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要求一个rational,要追求一个理性,现代的中国人,包括你们在内,很多还没有懂得什么叫理性,什么叫习惯性,就这么做了,这就对了,就是不讲道理,不讲道理的生活,也可以说没有道理的生活,这叫"由之",跟着做。现在我们要进入到农民的生活中,把农民生活的道理讲出来,有什么办法呢?那就是去看、去了解,去体会他们。自己参与他们的生活,同吃、同住、同劳动就是参与(participation),要进去。进得进人家的生活,这不容易。你自己的生活有时好像是被包裹起来的,因而不理解自己是怎么生活的。现在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一步,问为什么要像你们这样子的生活。这样才有教育改革,改革要通过理性的reflection(反思),这是考虑、思想,要进得去。我从1930年代燕京大学到1949年一直在这个路上摸索。写了几本书。我写了一本我姐姐办的乡村合作社的书,这种合作社不是解放以后的合作社,是解放以前那个时候农民自己办起来的生产销售的组织,就是后来的乡镇企业。我在瑶山里面受伤了,回去到乡下养病,我就住在这个工厂里面,这里面我就接触到江村(前几天我还去过一次,这是第23次到这个村子里面去,看看老朋友,看看现在的变化),江村就是开弦弓村,是吴江县庙港乡的一个村子。我在那住了一段时间,也不长,一个多月,我当时就觉得很有意思,我自己也觉得我姐姐的科学下乡是一个很重大的开始。是改变农村生活的开始。农民需要这个知识,没有这个科学知识,养不好蚕是要死的。蚕要是一病,全都会死的,都要倒到水里面去,整个投资没有收获,所以很多养蚕户就吊死了。一次蚕瘟不但死蚕还要死很多人,养蚕亏了本,不好交代了就上吊了。那个时候的解决办法就是上吊!我觉得我姐姐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就记下了很多的东西,1936年夏天,清华大学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了,跟马林诺夫斯基这位老师学习人类学,叫做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就是研究人同人的关系,不同西方文化的这种人同人的关系。我跟着他两年,就把我在江村看到的材料整理出来,写了一本叫《江村经济》,有很多同志都看到过,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年了,38年我写完,39年在英国出版。我的博士论文是用英文写的,当时出版商(他们是进入到了市场经济了)一看这个名字不行,我原来用的书名叫《开弦弓--中国农民的生活》,他说不要这个书名,变成Peasant Life in China,翻译过来叫《中国农民生活》。有人就批评我,中国这么大,你怎么能用一个村子的材料讲整个中国呢?批评得对。可是我说,我开始没有要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农民的生活。中国的农民有几亿呀,我怎么能够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呢?可是,这里看到的江村这样一个村子的农民生活,也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个争论持续了很久,英国也进行了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微观的田野调查怎能够得出宏观的结论这样的问题。这里我提到了逐步接近对中国社会的认识的观点,今天不谈这一点了。接下来就是抗战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有很多年轻红卫兵问我,你为什么在抗战的时候回国?你为什么不在外国呆下去呢?一定是特务,你要不是特务,没有坏心思,就不会回中国来了。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思考路线,你回国一定是一个思想不良的人,那个时候在英国,有人请我教书,那为什么又回来了呢?现在的一个留学生出去谋得一个职业之后,他就"老子不怕"了,就想不到要回中国来工作了。他不知道中国需要他。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青年从心理上还是要救国的。要回去做一些事情。救中国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没有想到不回国的道理。毕业考试完了我就回国了。到中国的时候,已不能够回我家乡了。家乡被日本人占领了。我在轮船上就听说连广东都沦陷了,就剩下一个昆明,叫做后方,只有西南半边了。我们就在过去叫安南现在叫越南上岸,从西贡直奔昆明。这个时候几个大学都到昆明了,北大、清华、南开等学校组成了西南联大。同时我们清华算学系的老教师熊庆来,他是一个数学家,当了云南大学的校长。熊庆来把吴文藻请去了。不久我也到了云南,同吴文藻接上了头。到昆明后的两个星期我就下乡了。目的是要了解后方的内地农村。我直接去调查的村子叫禄村(禄丰),现在他们还记得我。这个村完全没有副业,没有工业,是靠土地为生活的。我那个时候在那个村子里做调查,住在房东家里。我住的房东的孙子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的企业家,他在禄村办了一个小厂,我到他的厂里去看过一下。在那次研究之后,我们就在云南大学成立了一个研究中心,专门有一批年轻人,主要是清华和联大的毕业生跟着我办了一个名叫"魁阁"(是在魁星阁里面,现在这个地方还在)的研究中心。当时我们还都是青年人,下面是第二代(这第二代现在也七十多岁,故去了的也不少了),如在社会科学院的张子毅,我们几个人调查了三个村子,我们后来编成了一本书,叫《云南三村》。我们做完之后,美国请我去讲学一年,学没有讲,倒是写了一本书。那时派克老师的女儿帮我写了一本叫做Earthbound China的书,这是我第二本用英文出版的书。后来我把中文原稿重新印出来叫做《云南三村》,你们要看可以看看,《江村经济》接下来的就是《云南三村》。这是我第二期的调查报告,这里面我就具体地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那是在抗战的最后一段时间,30年代到40年代,还没有解放之前。日本投降之后我又写了两本书叫《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我把十几年来我对中国社会特点的认识讲给学生们听,讲完以后写下来。后来北大出版社在百年校庆的时候又给我重印了一遍,去年出版的。这里写的是我调查里面的体会。我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根本是一个乡土社会。以上是从我回国到解放前不到二十年中做的工作。是我的第一段学术生命,是1957年结束的。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分子。把我排除在普通人的社会之外。连一般人的社会权利都没有了。右派是不能接触的人,不能碰的。碰了你自己也会成右派,就像传染病一样,所以要把右派分子从正常社会中孤立起来。使得他不要感染人家。就像得感冒的人,不要让他来开会,一来大家也得感冒,感冒就流行了。右派就是这样子的,实质上来讲,就是社会的隔离问题,这个社会不准许他进入,把他排斥到外面去。当右派是很苦的,你们看过季羡林先生写的《牛棚杂记》,他描写了一点,但没有全写下来,他没有当过右派。我是从头当到尾,从57年到80年,这些年对我也有好处,我学习了人生。特别是劳动,接触了真正的农民的生活,同时也知道了什么是社会。什么叫social,什么叫social circle。人同人构成的社会是一个圈子。一旦被排除出来,就得不到正常的生活,有如西方小说里的背着一个红十字的人,罗马时代有一种刑法,称作不受保护的人,别人随时可以羞侮他,这就是我当右派时所体会到的,当右派当出来的认识。我能真正懂得什么叫social了,进入不了社会这意思就是将你隔离起来。文化大革命时你们还是小将,还没有经过这一套。最主要的一点就是social isolation,你不能进入到这个圈子里面去,这是异己分子的圈子,同社会中心的人不同。那个时候叫做"划清界限",不要站错了立场。这就是社会学的根本东西,划了一条线,你不能随意跨过这条线,比如说大学这个圈子。你没有经过"考试",就进不进去,要花很大的力气进入到这个圈子中来,进入了圈子,你不孤立了,你觉得有一个靠山了。这就是社会对你的一个支持,你要花很大力量做这个事情。所以我写了那篇"圈外人语"的文章,就是想讲明白这样的一个事情,圈子之外的人被人家孤立起来了,不能进入到社会圈子的这一段历史。这一段境界、心态,我把它写了出来,把它表达了出来。其实这种事情在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里面都发生的。我的这一段历史是从解放到1980年,1980年我被改正了,我又重新进入到我的老圈子了,进到了知识分子这个圈子里面了。以前是被排斥出去的。1957年到1980年,这23年的生活也很有意思,使我对于社会学的理解深了一层,没有这一段的实际生活,你不懂得什么叫社会。社会的意思是你要同人家接触,要人家接受我,这一点是很关键的。经过这一段,我有感性的知识了,懂得什么叫social了,接下去是1980年到现在是我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生命的标题就是"行行重行行",就是一次一次地出去跑。昨天还是在跑,不断地出去跑、去看,因为我没有办法去做农民了,不要我了,我也做不动了,种田我种不动了。只能看人家怎么种了,我要看别人的变化。第二次生命从80年代开始。在1980年代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几句话,这是在统战部的宣布我不是右派的会上说的。那时我已经70岁了,老头了,在过去就是快死的人了。我就说我希望不大,希望再活十年,所以我就说我身边只有十块钱了。十块钱就是表示我的生命不长了。打算还有十年。我说我得好好用了。不能买花生米吃,因为我喜欢买零食吃。我要把十块钱集中起来买一个心爱的东西。到了1990年我80岁了。当时统战部请客,给我祝寿,吃饭的时候人家问我:"你这一生干的事情,推动你的力量是什么?"我当时就说了四个字:"志在富民",目的是在富民,是要让老百姓富起来。其实我在《江村经济》的结论里面早已经说过了,我说中国的问题,饥饿是真正的关键,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吃不饱。1930年代我在江村调查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要吃饱饭的问题。吃饱穿暖是当时农民最大的要求,当时的农民穷啊,所以我说我的责任就是要解除农民的穷困,要使他们吃饱穿暖,这是第一步,是最基本的。现在看来是与小平同志的理论是相符合的。就是要提高生产力,不能靠人家给,要自己挣出来,要提高生产力。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穷呢?我在《江村经济》里面也讲了,我说中国农村经济的关键很简单地讲是要工农相辅,不能只靠农业,只靠农业是活不了的。到现在还是这样,一定要有副业,一定要工农相辅,这样配起来,讲得清楚一点,我们有七月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这里"牛郎"就是"农","织女"就是"工",工农相辅。牛郎织女到七月七见一次面。大家忙得很。中国农村经济的基础是工农相辅。这种工农相辅的中国经济碰到了外来比我们高的科技,我们的旧有的手工业就跌下来了。中国的纺织业是很早的,去年我到宁波的河姆渡遗址参观,在过去七八千年前,住在我们江苏太湖流域的人已经有很发达的文化了,这时已经会织布了。大概是真的,我看了。那时已经是有副业了,已经是不完全靠农业生活了。河姆渡是属于良洙文化,这个时候农业相当发达,现在还可以看到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谷子。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有纺织了。这在《孟子》当中也可以看得到,他说一处院落,四周种上桑树,老年人就可以有衣服穿了,这就是谈农工要结合。到了30年代传统的工业衰落了,因为它赶不上西方的科技,这个时候机器工业出来了,我们传统的工业吃不消了。退化了,一退化,农村经济就失调了。原来的工农相辅的结构不行了。所以农民就贫困吃不上饭。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真正有人饿死的。工农结合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是我讨论工业下乡的一个基础。这是我的认识基础,在解放前一段时间对乡镇企业,在知识分子中间争论的很厉害,我说中国要发展乡镇企业,才能解决中国农民的吃饱穿暖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反对,说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到了工业化的时候要搞大工业。但是我还是坚持要在农村里面搞乡镇企业,这叫工业下乡。其实这两种想法都不错,现在大家都知道乡镇企业是发展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开始我们搞了大工业,学习苏联的工业体系,开始的两个五年计划就是解决中国的工业体系的问题。现在还靠它,所以现在我们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不是市场经济里面出来的,而是计划经济里面出来的。不要只看这一方而不看另一方。中国是多方面发展起来的,有的时候我们批了一面,而强调另一面,出了很多的毛病。计划经济的时候,大家吃不饱,因为中国挣的钱有限,拿钱投到大工业里面去,别的地方就没有了。毛主席的那一代给中国的工业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必要的,没有这个基础不行。这是要承认的,可是他忽视了农民生活的温饱问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上面的领导听不到下面的实际情况了。那个时候我到徐水去参观过,说是一亩地可以打一万斤粮食。我们大家都去参观了,都说好啊好啊,其实是假的。当时的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把我们的领导迷糊了,其实是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风气。结果害了自己,农民饿死,在我们江村就有饿死的人。所以一个事情都有两方面,走了极端就要出毛病。当时领导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要中国发展起来嘛,后来还是得要走工农相辅这条路。我的第二段生命开始,就是去三访江村。第二次是在我当右派的前夕,我当时批评了政府忽视发展当时农村里的副业,农民是有饭吃没有钱花。农村的市场经济合并到国家的市场经济里面去,结果农民就吃不到饭了。那是真的吃不到饭了,有人饿死了。我把这个事情讲了,我批评政府,政府说我是反革命,打成右派。打成右派的原因还有许多其它的事情,这里不讲。我出来之后,重新进入第二次生命,我就开始再下去调查,当时我说还有十块钱,那这十块钱怎么花呢?我说要存起来放在研究城乡关系上面。我是研究农民生活的,中国不只是农民问题还有其它问题,我没有精力去调查研究了。十块钱要集中花,花在行行重行行上,到处去看农民的生活。80年代,我那时70岁了,一般人会在家里养老,但是我还是要出去走,全中国各省都走到了,除了西藏不许我去,海拔太高,去了就回不来了,领导上决定不能让我去西藏。台湾不让我去,除了台湾、西藏中国各个省我都去过了。都是到农村里去,现在不行了,太苦的地方不让我去了。医生说让我去那些出了毛病马上就可以送医院的地方。这一段我就是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的开头在83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小城镇,大问题》,当时是一个问题,那时我想的很简单,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我想人口那么多,农村里要容得下么?农村里边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出来到哪儿去?都到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我们不仅养不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人是要就业要生活的。12亿人口中80%是农民,中国城市里面是容纳不下这么多人的。所以我提出了一点,要多搞几个人口的蓄水池。这个概念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82年在江苏我的家乡调查,调查什么呢?我就把吴江县传统的小城镇一个一个地跑了一圈,镇的人口传统年代的时候有1到3万人,可是经过了解放以后的重工轻农,我们花大量的财政都投到了工业里面,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大工业都起来了,工业里的工人要吃饭的,那就要有农民来帮助,实际上是以农支工,那段时间农民就很苦了。解放之后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穷。到了人民公社的后来这几年,人太多了,大家抢工分啊,你们都不懂了,那时我也不懂,没有资格到公社里面去,我是右派,是圈子之外的人,没有实际去看公社是怎么活动的,现在听得很多,公社也有许多特点,比如吃大锅饭,家里的锅都放到公社里面去了,同你们差不多,农民像北大的学生差不多都到食堂里面去吃饭,不是很好么?不过当时一下子就吃完了,没有东西吃了,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会真的饿死人的,这是我简单化的讲。我在全国跑了之后,才看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件最清楚的事情,现在大家都承认了,当时还不行。当时认为乡镇企业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差一点我又被打成右派了,第二次要被打成右派,没打成。后来才承认中国农民必须要走工业化的道路。一定要工业下乡。在我的《行行重行行》里面就谈到,一个地方发展不发展要有个指标,这个指标就是工农比例,工和农的比例,当时我们苏南,农工各一半。在长江北岸,不到一半,农比工大。到了苏北就是8:2,20%的工80%的农。当时一个大的争执就是,怎么发展农村呢?是发展工业,或说乡镇企业呢?还是发展农业。这个官司打了好几年,来来去去地打,左倾右倾地批评,一直到小平同志说不要争了,不要去挣姓"社"姓"资"了。有的人说,乡镇企业也是"公",因为它是从人民公社当中出来的。讲我自己我是主张要发展乡镇企业,可是乡镇企业各个地方不同,因此我全国跑,我看到江苏南部有一种模式,我叫它是"苏南模式",我提出模式的概念,就是指各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到温州我看到它是特点,是"小商品大市场",我还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这里是做纽扣,做小的生活用品,一直到电器工业,还有像打火机这样的东西,都是小商品。这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小商品,同时他们搞全国性的大市场。出去推销,带着商品出去跑。一时浙江人漫天飞,温州人漫天飞,到处都可以看得到。我到了内蒙边区的小镇上,到处都有温州人。农村里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了,都跑出来走四方,带着东西出来卖,一直卖到外国。这是他们的传统。我叫它温州模式。到后来我归纳全国的乡镇企业为三个主要模式。第一个是以公社社队工业为基础,比如像从农机修配站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原来只有几千块钱,现在发展的有几十亿啊,发展到这么大。我们一路都看见了,这是"苏南模式"。现在出问题了,苏南模式怎样改制?就是要变成股份制。第二种模式就是刚才讲的"小商品大市场",搞家庭工业,都是家里制造的,像纽扣、电器用品。这个市场里面,农民造出来的商品质量不高,可是他造出来了,而且推销出去了。他们有一支推销的大军,以温州来说,大约有一百万人在外面,这叫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是从那里来的呢?终究还是从农民那里来的。我在珠江三角洲看到了第三种模式,就是三来一补的乡镇企业,来源是香港。香港的工业很有趣,是从上海开始的,像容毅仁他们家传的那样的民族工业。抗日胜利后,他们本来是想在苏南发展民族工业,机器都买来了,到香港就停下了。不敢回来了,回来怕挨斗争,所以他们在香港落脚了,由此奠定了香港的工业基础。是用我们内地去的这些民族资本家为基础,发展了香港工业,到现在还是宁波帮、上海帮最大。后来,改革开放以后他们又回来投资了,叫港资。这种模式是利用外资发展起来的。这叫"借船出海",也叫"三来一补",就是资本、原料、技术等都是外面引进的,用中国的劳动力,这叫三来一补,即借船出海做生意。后来发展成为自己造船出海,最后发展到现在的三资企业。去年年底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跑,从深圳到珠海这条线都跑了都看了。看了之后就发现,他们现在基本的经济是靠外资。乡镇企业是在吸引外资,外国的企业,外国的市场,外国的资本,现在有80%是外资了,现在的经济基础已经不是十年前的经济基础了。像苏州工业园,都有自己的开发区。搞开发区吸引外资,自己去造市场,这个很复杂。为什么这次东南亚的金融风波对国内影响没有那么大,这里原因之一就是结构上的不同。现在我们的工业结构主要是靠外资,外国人拿大头。中国人拿一小头。劳动力是中国的,市场也是外国的。我们只是拿了小头,可是这个小头把我们托起来了。变成市场化、工业化的社会了,这到江苏看看就知道了。(我要讲得快一点了,时间不早了,你们也要去吃饭了。有时候我上课会忘记时间,讲下去我可以回家吃饭,你们不行。要去排队买菜,排在后面,好菜都给买走了。)最后一段就是讲最近的90年代。去年我退休了,只留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名誉教授,不拿钱的,是做奉献的。退休之后,我想还有几年活嘛,看上去身体还可以,还可以讲两个钟点,不错了。出去跑了两趟,珠江三角洲跑了一趟,苏南跑了一趟。现在许多新问题都出来了,小城镇现在不是大问题了,而是大战略了,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平同志说,乡镇企业是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农村的经济发展要靠工业下乡和科技下乡。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住的房子有的比我的还要好,造一座房子要20万块钱吧。里面高级的电器都有了,基本电气化。到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时候,可以享用这一套东西了,苏南基本上是超过了。但是到了中西部地区,一半还没有到,3000块还没有到。到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两三千块钱算好的了,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还要比这差,乡镇企业没有发展,没有地方拿得到钱,农民哪里去弄钱啊!现在有个问题是,很多的农村人口外流,农业机械化速度发展很快,搞农业已经不要多少人了。我举一个例子,在张家港的一个村办企业,是从几十万块钱开始的,经过十年已经达到了几十亿。造什么东西呢?就是造房子用的钢筋,是用钢锭制造钢筋。这样的生意一年翻一翻,现在产值几十个亿。全村的人都造了新房子了,同我的房子差不多,内部没有我的房子好,没有书。可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管理生产的总经理说,现在他买了最先进的拖拉机、收割机,农业都可以机械化了。几十个人把整个村子的地都包了,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去种田。这样就有一大批的人剩余下来,这批人出来后怎么办呢?有一部分就被吸收到钢厂里面去,但是也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啊,怎么办?大批的人口多余了,多余的劳动力成为了一个问题。他们要做事的,做事就有一个就业的问题。农业现代化挤出来大量的劳动人口,有个同志跟我讲,有三分之二的人要剩余出来。剩余出来的人不是光要吃饭,那位老总就说,吃饭没问题,我们养活他们,但是他们不要,他们要想自己做事,但是现在哪有那么多的事情让他们去做啊!在城市也一样,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下岗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是在现在的农村里面,由于机械化的原因,大量的农民下岗,对于这样的一批人,我们怎么办呢?不能都把他们推到上海去吧。只有小城镇才能够成为一个人口的蓄水池,这是我十年前讲的。蓄水池就是水流在里面等一等,可是蓄水池里面的人也要有职业,要不蓄不住的。所以必须要发展其他产业,不发展产业蓄不住这么多人。你们也知道,现在大学毕业后不容易找到职业了,经济不发展,找不到职业的。那就要靠牌子竞争,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也许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可是整个来看,我们能不能够给他们职业,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怎么样再来一个大发展,来吸收从农村挤出来的人口。人口问题到现在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我当年像你们这样的年纪的时候是讲计划生育的,我只有一个女儿,我说我是第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不是遵照国家政策,而是根据一个理论,认为中国的人口不能再膨胀了。现在是个现实问题了,已经膨胀了,不能够叫他们死啊!要给他们生活,给他们职业。这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要有工厂、产业。这是现在面临的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你们这一代人必须要加以解决的。从未来看,中国将会有三四亿的人口要从农村里面出来,要离土。但是离土之后还要活着,还要吃饭呢,要有职业。这样的问题变成了全国的大问题。你们这一代的当家人要想出一个办法出来,吸收住这么大量的人口。到那时中国又进一步到世界经济里面占一个比较稳的地位。否则还是很危险。在我快要谢幕的时候,我要警告我的下一代的同志们要注意到这样子的一个问题。现在的农村问题不是一个空谈的问题了,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问题,而是面临的一个具体问题,要创造几亿人的职业。通过科技,但科技是不需要多少人的,劳动力吸收不了,吸收不了不得了啊,这个社会不能安定,这是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最后,我还是要提出"小城镇大问题",还是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要费脑筋,要费力量,要费资本,要一直投下去。怎么样个做法,我也说不出来了。就讲到这里,我谢谢大家。(编者按:本文是赵旭东根据已故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1999年4月17日的一次演讲录音整理而成,费孝通教授生前曾经对整理稿做过详尽的校对,从留存下来的费先生用铅笔亲自改过的校对稿中,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先生对于文字的那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此文部分内容曾经在《费孝通文集》第十五卷中有所收录,但并非完全一样。这里刊出此录音稿,一是用来体味费先生一生对于中国农民认识的逐步积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在于缅怀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这也许才是对老先生的一种最好的纪念方式。) 我昨天刚刚从江苏回到北京,在家乡跑了一个多月。没有能很好的准备这一次讲话。在车上我想了一下决定就讲我自己研究农村的经过。我的话还是以家乡话为主,有些同志可能不一定听得懂,不过会录音记录下来,整理出来可以再看。我所讲的题目是"我对中国农民生活的认识过程",这就是要讲我自己怎么样进入到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中的,也就是要讲我自己的学术自传。我的话就从1930年进入未名湖畔讲起。我从东吴大学转学到燕京大学是在1930年秋季,那时候我只有20岁,我是1910年出生的。我那个时候与现在在座的各位差不多年纪。但是一转眼已经有几十年了,到今年我已经快90岁了。在这70年的过程里面,我经过了风风雨雨,到了今天与大家来讲讲我是怎样度过这70年的,怎样进入到农村调查的学术领域,我有什么体会。我不讲我自己的历史,而是讲我自己思想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我对于中国农村的认识过程,讲到现在我在这方面研究些什么问题。也就是说从以前的小伙子,到今天的老头子,在这70年的时间中,我的思想是怎么变动的。但这个题目还是很广,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恐怕讲不完,我就能限定在一个方面来讲。第一个问题是讲我为什么要挑这么一个农村和农民问题来研究,也就是我挑定研究对象的问题。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往往都是由时代决定的。我是辛亥革命前一年出生的,因而我还算是清朝的遗民,曾属于清朝的人,我的哥哥就拖过辫子。我是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五十年才进入现在的人民中国。我在1930年20岁,才到未名湖畔来学习的。这年秋季我从苏州东吴大学的"医预科"转入燕京大学的,我进大学时是想学点知识,帮助人解决痛苦。到了1930年,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那一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大转弯的年代,刚经过国民党的北伐军跟北方的军阀打仗的时期,即所谓军阀混战时期。在那个革命的时代里,我进入了大学。碰到了一个革命时期的开始,很多同我一样年纪的人,不少给杀掉了。我当时的很多同学现在都碰不到了。前些日子我还想找过去的老同学,都是90岁上下的人,找他们谈一谈,谈谈我们当时青年人的思想,因为只有我们还记得,你们现在是不会碰到这样一个局面了,所以也不容易理解当时我们这些青年人的经历。当时对于青年人来说,"亡国"是一个很具体的可能,那个时候要"救亡","亡国奴"做不得!你们不会知道,也不容易理会。那个时候的青年人的心里很清楚,就是不能当"亡国奴",那怎么能不当亡国奴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我那时是在东吴大学,这是个教会学校。我在东吴大学上了两年学,进了医预科,主要学的是生物学,目的是要治病救人,后来经过了当时的大革命,事情变得很清楚了,中国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生病的问题,而是中国人会不会亡国的问题。这个问题从1930年代开始已经很清楚了。我恰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未名湖畔的燕园,带着这个心情想要了解中国,进而来救中国,目的是不要亡国。这种心情当然不是你们现在的心情,而是我们当时的心情。要不亡国,我们自己能够做点什么事情?我是个知识分子,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面出来的人,特别是经过"五四"运动,相信科学救国。我们希望的是从了解中国的问题上面,能够找到一条出路来。这是当时时代赋予我们青年人的一种向往。这一切的思想活动都是和一定的历史时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的时代与那个时代相差就很远了。我们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要亡国。因为在我们叫做帝国主义的时代,列强从四面八方守着我们,用各种不平等条约加在了我们的头上,那是一种国耻时代!当时青年人感情很激动,民族意识也很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到了燕京大学,决定不念自然科学了,下了决心要研究中国的社会。因为五四运动不是讲科学救国吗?我们要从科学道路上面来了解中国社会和文化是怎么样的,为什么到今天我们会碰到了这么一个危机。那个时候,燕京大学就在现在的北大这里,我就进入了社会学系,这个时候社会学的情况怎么样呢?当时我们一般都是用英文上课的,1930年我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时候,系里面只有一位先生叫吴文藻的,他不但用中文讲课,讲北京话,而且还提出来了社会学要中国化,要研究中国,用我们的科学知识来了解中国的社会。就是我初进燕京大学的时候,中国的社会学正在酝酿走这样的一条路子,一种风气。就是要用我们社会科学的知识、方法来理解中国的社会文化,来改造它,找到一条出路。来使得我们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在像你们这样的一个年纪所碰到的问题。当时我们下决心在学术方面做出我们的贡献。我在燕京大学念了三年,三年里面就自己以为找到一条路子了,就是社会学要走上中国化的道路。要我们青年人带头下乡去研究中国社会,为什么要下乡呢?因为我们中国人中最多的是农民,这一点大家也清楚,不用我在这里多讲了。我们要认识中国,就要认识我们中国的农民生活。这个时候认识农民生活的问题就提出来了。但是还没有具体研究,只是口头上这么讲,要这样子做。我有好几个同学下农村了,不过现在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其中有一个是同我一起的杨庆堃,曾在美国教书,匹兹堡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恢复社会学时我请他到中国来帮助我们重建社会学。他现在还活着,可是脑筋已经不行了,听说最近已经得了痴呆症了,不能讲课了(他是1999年1月10日逝世的,我此次演讲时还不知道)。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同学叫廖太初,他就住在中关村,他主要是研究,农村的私塾,到山东去做调查的,这两个我都记得很清楚,现在还在,都是90岁的人了,我当时算年轻的一个。我们这些年轻人开始就跟着吴文藻老师,吴文藻老师指出了这条路子,可是他自己没有下去调查。我们这批年轻人不管怎么样就下去调查了,看中国农民是怎么生活的。这个方法就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即empiricism(经验主义),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获取知识。去年北大一百周年校庆时,我出了一本书,名字叫《从实求知录》,"从实求知"这四个字就是指从实际出发求得知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看农民是怎么生活的,理解农民为什么这么生活。这个道理是"五四运动"喊出来的科学和民主这两个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的精华。"五四"这套想法是从美国来的,是从杜威(他当时是我们崇拜的一个人物)开始,他说的是我们的知识问题,我们的人是从哪里去找知识呢?要从实际里面去找,不要空谈,不要光用脑筋去想,想出许多花样来,那个不行。要去看,看了以后要用科学方法再去看,自己看,别人看,最后再来看看对不对。这样的方法开辟了中国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的科学精神。这一点我们还要归功于"五四"运动的时候这一批比我前一代的学者。那么,到我这一代呢,要去实践了,要真的去做,真的下乡,去看农民是怎么生活,并试图把所看到的东西系统化理论化,那个时候我们的出发点就在于此。可是我不是农民,家里面没有种过田。我的父亲是知识分子,搞教育的,是一位老师,我的妈妈当时很摩登,毕业于上海的一座女校。现在这个学校不知道怎么样了。这座学校是一座新式学校,她的头发,不像现在的烫发,70年前时髦的妇女所梳的头是日本式,上边一个结,两边分开来。同现在不一样了,变化啊!她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不让他们走上旧的道路,而是要走上新道路。当时不叫现代化,而叫新法或新学。我们当时追求的是能不能够用科学方法找到一条比较符合实际的社会发展道路。这是我一生的追求,到现在还没有变。变很难,总的观念问题,出发点,我们这一代人想把自己投身到学术里面去,寻求爱国救国的道路,这样的观念一生没有变。就是想用科学的知识来救国,那是当时帝国主义压迫出来的,我们做的很具体,我们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走上了社会学中国化这条路。这条路是我的老师吴文藻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关于这条道路我还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其中讲到我们在燕京大学请了两个外国教授,一个是美国的,芝加哥大学的,叫派克(Robert Park);第二个是英国的,叫拉德克里夫-布朗。后来我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过世后,他就成了英国人类学的带头人了。他们两个都主张社会学同人类学相结合。人类学的方法就是用参与观察的方法,来研究人们的实际生活的方法。他们的上一代的人类学者还是讲理论的,讲猜想的,用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的。我的上一代老师,特别是我自己跟着他做研究生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有相当长的时间就是生活在当时被称为野蛮人也就是殖民地上面的土人中间,研究他们的生活,后来写了很多的书出来,奠定了用实际调查方法体验生活,并将此看成是作为一种真正认识社会生活的方法。他们是我的上一辈,现在都不在了。我讲到过的那几个老师都过去了。轮到我还没过去,不过又是一代人了。对你们讲来,可以说是早了一代。因之你们出生的时代,你们早年碰到的生活,就不是我早年所碰到的生活,已经变了样了。中国的社会在这中间有个很大变化。这是第一段,我交代一下我为什么研究农村的农民生活。为什么农民生活成为我的研究对象,我们所用的方法就是实地去看,实际去体味农民的生活。可是我不是农民,我早年并没有接触农民,也没有种过田。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强迫我去种田了,种了两年田,种棉花。这很重要,因为真正同农民一起生活,所说的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做到了。真正做到了同吃、同住、同劳动,主要还是我们在干校时下放到村里跟农民一起种田、种棉花的经验。我现在还懂得怎么种棉花,当然已经变化不少了。像我们以前那样哺秧,现在没有了。利用种子放在土里面让它长出来,这个做法现在农民不搞了。引进了一种现代化的,先把种子特别保养,吃偏饭,长得好点才下田。这叫做营养钵。从种棉花一直到采棉花我干过。自己做过了几遍。懂也不一定懂,可是却实际地进入到我的生活里面了。我和农民一起住一起吃,过了两三个月。结识个老朋友,我最近还去看望过,他还在那里做农民。我们现在不做农民了,又出来做知识分子了。经过这一段,从1930年代到解放,这一段是我学术生命的第一段。这段时间里面,我写了几本书,都是写我实际调查过的,这种实际调查并不是说我实际参加了农民的生活,我是住在农村里面,是我的姐姐带着我。她在农村里面办了一个缫丝厂,培养蚕,一直把丝缫或线,这是我们江南太湖流域的主要副业。30年代这个时候的副业已经不景气,卖不起钱了,原因在这里就不讲了。那个时候农民很穷,副业衰败了。我的姐姐从日本学回来这一套新法养蚕,算是有了科学方法了。她跟我一样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比我大七年。还在那儿养蚕缫丝。我过90岁生日的时候,他送过我一块丝巾,就是她自己手做出来的,用丝绵打出来的。她今年97岁了,一直也没有改变过她早期的要为农民改良生产的理想,现在的说法叫"科技下乡",叫农民改良他们传统的养蚕方法,而且进一步叫他们用机器生产,不要用土法做丝了。机器生产日本比我们早,日本的力量把我们比下去了。她办了一个"生产销售合作社",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这是从农业到工业,或者说农业的副业到工业,工业再进一步到销售卖到外国去。这是从生产(农业)到出口一条龙,是她发明的。我的姐姐很能干。我觉得她还是中国改革的一个先驱。她很小(17岁)就到日本去学习,学回来之后。真正拿来用到农村里面去。她是第一批的学生,现在都有70多岁的。我在江苏碰到这几个老太太还在农村里面帮助农民搞丝。她的这个传统还会继续下去。我在燕京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吴文藻先生说,我们的出路,就学术方面讲,社会学一定要走上人类学的道路。用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社会,这是他提出来的。后来我根据他这一见解实际做了,他送我到清华大学去念人类学。有个老师叫史禄国(Shirokogoroff),前年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不知而不愠"。他虽名气不响,可是他的结果影响很大。这是我作为他的学生讲的。后来我到苏联去,前十几年了。苏联的科学院请我去,碰到他们研究人类学的人,同我说他们现在已经给他恢复了名誉,那个时候他是被斯大林赶出来的。斯大林讲民族问题,还是根据他的一些基本的思想,可是人家都不知道史禄国。我叫他"人不知而不愠"。"愠"是指心理面不嘀咕,人家不知道我做的好事,不要嘀咕,不要抱怨人家看不起我,最后人家还是会知道的。史禄国就这样在清华呆了几年。没人认识他的本领,他的本领实际上是世界级的一个权威。在人类学方面,他与我的另一位名闻天下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不同,他写的书大的要命,但是就是没有人去看它。他是俄国人,用英文写,写出来,说老实话不容易看,我很多看不懂,这是理解上的问题,因为他要用自己的概念,不愿意用英美的传统的概念来表达他的意思。所以他用字很难,创造很多新的名字出来,他的最后一本最重要的书的名字叫做Psychol-mental complex,两个指心理的词合起来了用。现在我叫它做心态,文化的心态。这是我想出来的。不是指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动作,而是指思想意识。而且把感情都包括在里面。他叫Psychol-mental complex这是一个文化里面最高的一层,不光是指人同人的关系,我在这里讲课,你们坐在那里听,这是人同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定位,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身份,可是还有一套就是我刚才讲的我的这一套思想,这就是他所说的Psychol-mental complex,不是我的讲话,不是我的行动,而是我讲话内容的意义和感情,我很希望你们能听懂我的话,这是我的感情,虽然你们还是听不懂我的话,可是我的心态方面还是有这个意识,要使我的思想转到你们脑子里面去,这是人类一个最高的活动。就是说我们还有个层次,我叫做心态,就是指思想、意识感情,爱好,这一套东西是在人的思想里面,感情里面存在着而成为影响到我们整个的文化生活的基础,这一点我还没有写出来,如果再给我十年,我希望能用中国话把它写得更清楚一点。这一点我也不敢说了,因为我还有多少年,我也不知道了。这是第一段我想讲的,就是我开头讲的我是怎么投入社会学的,就是想要用社会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的社会,中国的文化。这一点我讲了很多,文化自觉,也就是史禄国教给我的。这一段我讲完了。我接下来讲第二段。第二段我进入到一个学术的圈子里面去了,清华毕业以后我是靠"庚子赔款"把我送出去留学的,所以我一直跟国耻,跟帝国主义压迫联系在一起的。当时我还是一个青年,二十五岁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毕业后我就到瑶山去做调查。这是吴文藻、史禄国都同意的,那是因为要认识中国的实际比较不容易,最好要到一个比较不同的社会里去,取得一个参考体系(reference)。你天天生活这样,吃饭拿筷子,不会感觉到有什么特别。从小父母就教我们大家用筷子吃饭,可是用筷子吃饭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他们叫筷子文化。筷子日本人也用,是东方文化。西方人不懂,要学一学。要懂得中国就要先学用筷子吃饭。这不是一个小事情,没有筷子不行,但是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想到筷子是怎么来的?怎么就开始用筷子了?到现在我也不懂,我们的文化就是从小养成的,不去问为什么这样。我们大家坐在这里听,听我讲,这都有一套老办法,就是传统的办法在那里进入我们的生活。要理解它,孟子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一点大家都听说过,是不是?"知之"就是理解它为什么这样,毛主席则说"问个为什么"。就是要"由之"而"知之"。平时做事情是不问为什么的。为什么可以叫妈妈为"妈妈",为什么可以向妈妈吃奶。这是不必问的。她当然要给我吃奶啊!这不是个问题,不进入到理性的生活里面去。我们把我们生活的一套办法,吃饭、吃奶,一直到最深层的文化大革命都是视作当然,文化大革命到现在没有人讲得清楚。是怎么来的,是怎么个意思。现在大家也不去想了,大家"由之"而不"知之"了。来了就算了,去了就过去了。要真正有个理解,有个知识,就是我所说的"从实求知"的"知"。一般人是不讲这个的。生活的方法都是学来的,叫做学而时习之。跟人家学了之后,自己跟着再做。我们的生活是从学人家的样子就自己把它repeat , repeat(重复),就叫做学而时习之,成了习惯化,习惯化了就是不去想了,不去理解了。现在我们说的科学,就是要把普通寻常的东西讲出个道理来,讲个道理就是进入到理性生活,一般人是不进去的。我们从"五四"运动以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开始要求一个rational,要追求一个理性,现代的中国人,包括你们在内,很多还没有懂得什么叫理性,什么叫习惯性,就这么做了,这就对了,就是不讲道理,不讲道理的生活,也可以说没有道理的生活,这叫"由之",跟着做。现在我们要进入到农民的生活中,把农民生活的道理讲出来,有什么办法呢?那就是去看、去了解,去体会他们。自己参与他们的生活,同吃、同住、同劳动就是参与(participation),要进去。进得进人家的生活,这不容易。你自己的生活有时好像是被包裹起来的,因而不理解自己是怎么生活的。现在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一步,问为什么要像你们这样子的生活。这样才有教育改革,改革要通过理性的reflection(反思),这是考虑、思想,要进得去。我从1930年代燕京大学到1949年一直在这个路上摸索。写了几本书。我写了一本我姐姐办的乡村合作社的书,这种合作社不是解放以后的合作社,是解放以前那个时候农民自己办起来的生产销售的组织,就是后来的乡镇企业。我在瑶山里面受伤了,回去到乡下养病,我就住在这个工厂里面,这里面我就接触到江村(前几天我还去过一次,这是第23次到这个村子里面去,看看老朋友,看看现在的变化),江村就是开弦弓村,是吴江县庙港乡的一个村子。我在那住了一段时间,也不长,一个多月,我当时就觉得很有意思,我自己也觉得我姐姐的科学下乡是一个很重大的开始。是改变农村生活的开始。农民需要这个知识,没有这个科学知识,养不好蚕是要死的。蚕要是一病,全都会死的,都要倒到水里面去,整个投资没有收获,所以很多养蚕户就吊死了。一次蚕瘟不但死蚕还要死很多人,养蚕亏了本,不好交代了就上吊了。那个时候的解决办法就是上吊!我觉得我姐姐做的事情很有意义。我就记下了很多的东西,1936年夏天,清华大学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了,跟马林诺夫斯基这位老师学习人类学,叫做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就是研究人同人的关系,不同西方文化的这种人同人的关系。我跟着他两年,就把我在江村看到的材料整理出来,写了一本叫《江村经济》,有很多同志都看到过,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年了,38年我写完,39年在英国出版。我的博士论文是用英文写的,当时出版商(他们是进入到了市场经济了)一看这个名字不行,我原来用的书名叫《开弦弓--中国农民的生活》,他说不要这个书名,变成Peasant Life in China,翻译过来叫《中国农民生活》。有人就批评我,中国这么大,你怎么能用一个村子的材料讲整个中国呢?批评得对。可是我说,我开始没有要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农民的生活。中国的农民有几亿呀,我怎么能够用一个村子的材料来讲全中国呢?可是,这里看到的江村这样一个村子的农民生活,也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个争论持续了很久,英国也进行了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微观的田野调查怎能够得出宏观的结论这样的问题。这里我提到了逐步接近对中国社会的认识的观点,今天不谈这一点了。接下来就是抗战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有很多年轻红卫兵问我,你为什么在抗战的时候回国?你为什么不在外国呆下去呢?一定是特务,你要不是特务,没有坏心思,就不会回中国来了。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思考路线,你回国一定是一个思想不良的人,那个时候在英国,有人请我教书,那为什么又回来了呢?现在的一个留学生出去谋得一个职业之后,他就"老子不怕"了,就想不到要回中国来工作了。他不知道中国需要他。可是我们那个时候的青年从心理上还是要救国的。要回去做一些事情。救中国不要走上亡国的道路,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我们没有想到不回国的道理。毕业考试完了我就回国了。到中国的时候,已不能够回我家乡了。家乡被日本人占领了。我在轮船上就听说连广东都沦陷了,就剩下一个昆明,叫做后方,只有西南半边了。我们就在过去叫安南现在叫越南上岸,从西贡直奔昆明。这个时候几个大学都到昆明了,北大、清华、南开等学校组成了西南联大。同时我们清华算学系的老教师熊庆来,他是一个数学家,当了云南大学的校长。熊庆来把吴文藻请去了。不久我也到了云南,同吴文藻接上了头。到昆明后的两个星期我就下乡了。目的是要了解后方的内地农村。我直接去调查的村子叫禄村(禄丰),现在他们还记得我。这个村完全没有副业,没有工业,是靠土地为生活的。我那个时候在那个村子里做调查,住在房东家里。我住的房东的孙子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的企业家,他在禄村办了一个小厂,我到他的厂里去看过一下。在那次研究之后,我们就在云南大学成立了一个研究中心,专门有一批年轻人,主要是清华和联大的毕业生跟着我办了一个名叫"魁阁"(是在魁星阁里面,现在这个地方还在)的研究中心。当时我们还都是青年人,下面是第二代(这第二代现在也七十多岁,故去了的也不少了),如在社会科学院的张子毅,我们几个人调查了三个村子,我们后来编成了一本书,叫《云南三村》。我们做完之后,美国请我去讲学一年,学没有讲,倒是写了一本书。那时派克老师的女儿帮我写了一本叫做Earthbound China的书,这是我第二本用英文出版的书。后来我把中文原稿重新印出来叫做《云南三村》,你们要看可以看看,《江村经济》接下来的就是《云南三村》。这是我第二期的调查报告,这里面我就具体地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那是在抗战的最后一段时间,30年代到40年代,还没有解放之前。日本投降之后我又写了两本书叫《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我把十几年来我对中国社会特点的认识讲给学生们听,讲完以后写下来。后来北大出版社在百年校庆的时候又给我重印了一遍,去年出版的。这里写的是我调查里面的体会。我认为传统中国社会根本是一个乡土社会。以上是从我回国到解放前不到二十年中做的工作。是我的第一段学术生命,是1957年结束的。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分子。把我排除在普通人的社会之外。连一般人的社会权利都没有了。右派是不能接触的人,不能碰的。碰了你自己也会成右派,就像传染病一样,所以要把右派分子从正常社会中孤立起来。使得他不要感染人家。就像得感冒的人,不要让他来开会,一来大家也得感冒,感冒就流行了。右派就是这样子的,实质上来讲,就是社会的隔离问题,这个社会不准许他进入,把他排斥到外面去。当右派是很苦的,你们看过季羡林先生写的《牛棚杂记》,他描写了一点,但没有全写下来,他没有当过右派。我是从头当到尾,从57年到80年,这些年对我也有好处,我学习了人生。特别是劳动,接触了真正的农民的生活,同时也知道了什么是社会。什么叫social,什么叫social circle。人同人构成的社会是一个圈子。一旦被排除出来,就得不到正常的生活,有如西方小说里的背着一个红十字的人,罗马时代有一种刑法,称作不受保护的人,别人随时可以羞侮他,这就是我当右派时所体会到的,当右派当出来的认识。我能真正懂得什么叫social了,进入不了社会这意思就是将你隔离起来。文化大革命时你们还是小将,还没有经过这一套。最主要的一点就是social isolation,你不能进入到这个圈子里面去,这是异己分子的圈子,同社会中心的人不同。那个时候叫做"划清界限",不要站错了立场。这就是社会学的根本东西,划了一条线,你不能随意跨过这条线,比如说大学这个圈子。你没有经过"考试",就进不进去,要花很大的力气进入到这个圈子中来,进入了圈子,你不孤立了,你觉得有一个靠山了。这就是社会对你的一个支持,你要花很大力量做这个事情。所以我写了那篇"圈外人语"的文章,就是想讲明白这样的一个事情,圈子之外的人被人家孤立起来了,不能进入到社会圈子的这一段历史。这一段境界、心态,我把它写了出来,把它表达了出来。其实这种事情在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里面都发生的。我的这一段历史是从解放到1980年,1980年我被改正了,我又重新进入到我的老圈子了,进到了知识分子这个圈子里面了。以前是被排斥出去的。1957年到1980年,这23年的生活也很有意思,使我对于社会学的理解深了一层,没有这一段的实际生活,你不懂得什么叫社会。社会的意思是你要同人家接触,要人家接受我,这一点是很关键的。经过这一段,我有感性的知识了,懂得什么叫social了,接下去是1980年到现在是我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生命的标题就是"行行重行行",就是一次一次地出去跑。昨天还是在跑,不断地出去跑、去看,因为我没有办法去做农民了,不要我了,我也做不动了,种田我种不动了。只能看人家怎么种了,我要看别人的变化。第二次生命从80年代开始。在1980年代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几句话,这是在统战部的宣布我不是右派的会上说的。那时我已经70岁了,老头了,在过去就是快死的人了。我就说我希望不大,希望再活十年,所以我就说我身边只有十块钱了。十块钱就是表示我的生命不长了。打算还有十年。我说我得好好用了。不能买花生米吃,因为我喜欢买零食吃。我要把十块钱集中起来买一个心爱的东西。到了1990年我80岁了。当时统战部请客,给我祝寿,吃饭的时候人家问我:"你这一生干的事情,推动你的力量是什么?"我当时就说了四个字:"志在富民",目的是在富民,是要让老百姓富起来。其实我在《江村经济》的结论里面早已经说过了,我说中国的问题,饥饿是真正的关键,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吃不饱。1930年代我在江村调查的时候,大家关心的问题是要吃饱饭的问题。吃饱穿暖是当时农民最大的要求,当时的农民穷啊,所以我说我的责任就是要解除农民的穷困,要使他们吃饱穿暖,这是第一步,是最基本的。现在看来是与小平同志的理论是相符合的。就是要提高生产力,不能靠人家给,要自己挣出来,要提高生产力。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中国穷呢?我在《江村经济》里面也讲了,我说中国农村经济的关键很简单地讲是要工农相辅,不能只靠农业,只靠农业是活不了的。到现在还是这样,一定要有副业,一定要工农相辅,这样配起来,讲得清楚一点,我们有七月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这里"牛郎"就是"农","织女"就是"工",工农相辅。牛郎织女到七月七见一次面。大家忙得很。中国农村经济的基础是工农相辅。这种工农相辅的中国经济碰到了外来比我们高的科技,我们的旧有的手工业就跌下来了。中国的纺织业是很早的,去年我到宁波的河姆渡遗址参观,在过去七八千年前,住在我们江苏太湖流域的人已经有很发达的文化了,这时已经会织布了。大概是真的,我看了。那时已经是有副业了,已经是不完全靠农业生活了。河姆渡是属于良洙文化,这个时候农业相当发达,现在还可以看到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谷子。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有纺织了。这在《孟子》当中也可以看得到,他说一处院落,四周种上桑树,老年人就可以有衣服穿了,这就是谈农工要结合。到了30年代传统的工业衰落了,因为它赶不上西方的科技,这个时候机器工业出来了,我们传统的工业吃不消了。退化了,一退化,农村经济就失调了。原来的工农相辅的结构不行了。所以农民就贫困吃不上饭。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真正有人饿死的。工农结合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是我讨论工业下乡的一个基础。这是我的认识基础,在解放前一段时间对乡镇企业,在知识分子中间争论的很厉害,我说中国要发展乡镇企业,才能解决中国农民的吃饱穿暖的问题。也有很多人反对,说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到了工业化的时候要搞大工业。但是我还是坚持要在农村里面搞乡镇企业,这叫工业下乡。其实这两种想法都不错,现在大家都知道乡镇企业是发展中国经济的必由之路。开始我们搞了大工业,学习苏联的工业体系,开始的两个五年计划就是解决中国的工业体系的问题。现在还靠它,所以现在我们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不是市场经济里面出来的,而是计划经济里面出来的。不要只看这一方而不看另一方。中国是多方面发展起来的,有的时候我们批了一面,而强调另一面,出了很多的毛病。计划经济的时候,大家吃不饱,因为中国挣的钱有限,拿钱投到大工业里面去,别的地方就没有了。毛主席的那一代给中国的工业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必要的,没有这个基础不行。这是要承认的,可是他忽视了农民生活的温饱问题。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跃进,上面的领导听不到下面的实际情况了。那个时候我到徐水去参观过,说是一亩地可以打一万斤粮食。我们大家都去参观了,都说好啊好啊,其实是假的。当时的口号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这把我们的领导迷糊了,其实是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风气。结果害了自己,农民饿死,在我们江村就有饿死的人。所以一个事情都有两方面,走了极端就要出毛病。当时领导人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是要中国发展起来嘛,后来还是得要走工农相辅这条路。我的第二段生命开始,就是去三访江村。第二次是在我当右派的前夕,我当时批评了政府忽视发展当时农村里的副业,农民是有饭吃没有钱花。农村的市场经济合并到国家的市场经济里面去,结果农民就吃不到饭了。那是真的吃不到饭了,有人饿死了。我把这个事情讲了,我批评政府,政府说我是反革命,打成右派。打成右派的原因还有许多其它的事情,这里不讲。我出来之后,重新进入第二次生命,我就开始再下去调查,当时我说还有十块钱,那这十块钱怎么花呢?我说要存起来放在研究城乡关系上面。我是研究农民生活的,中国不只是农民问题还有其它问题,我没有精力去调查研究了。十块钱要集中花,花在行行重行行上,到处去看农民的生活。80年代,我那时70岁了,一般人会在家里养老,但是我还是要出去走,全中国各省都走到了,除了西藏不许我去,海拔太高,去了就回不来了,领导上决定不能让我去西藏。台湾不让我去,除了台湾、西藏中国各个省我都去过了。都是到农村里去,现在不行了,太苦的地方不让我去了。医生说让我去那些出了毛病马上就可以送医院的地方。这一段我就是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的开头在83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小城镇,大问题》,当时是一个问题,那时我想的很简单,没有现在这么复杂,我想人口那么多,农村里要容得下么?农村里边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出来到哪儿去?都到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我们不仅养不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人是要就业要生活的。12亿人口中80%是农民,中国城市里面是容纳不下这么多人的。所以我提出了一点,要多搞几个人口的蓄水池。这个概念也不是凭空想出来的,82年在江苏我的家乡调查,调查什么呢?我就把吴江县传统的小城镇一个一个地跑了一圈,镇的人口传统年代的时候有1到3万人,可是经过了解放以后的重工轻农,我们花大量的财政都投到了工业里面,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大工业都起来了,工业里的工人要吃饭的,那就要有农民来帮助,实际上是以农支工,那段时间农民就很苦了。解放之后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穷。到了人民公社的后来这几年,人太多了,大家抢工分啊,你们都不懂了,那时我也不懂,没有资格到公社里面去,我是右派,是圈子之外的人,没有实际去看公社是怎么活动的,现在听得很多,公社也有许多特点,比如吃大锅饭,家里的锅都放到公社里面去了,同你们差不多,农民像北大的学生差不多都到食堂里面去吃饭,不是很好么?不过当时一下子就吃完了,没有东西吃了,没有办法。那个时候会真的饿死人的,这是我简单化的讲。我在全国跑了之后,才看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件最清楚的事情,现在大家都承认了,当时还不行。当时认为乡镇企业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差一点我又被打成右派了,第二次要被打成右派,没打成。后来才承认中国农民必须要走工业化的道路。一定要工业下乡。在我的《行行重行行》里面就谈到,一个地方发展不发展要有个指标,这个指标就是工农比例,工和农的比例,当时我们苏南,农工各一半。在长江北岸,不到一半,农比工大。到了苏北就是8:2,20%的工80%的农。当时一个大的争执就是,怎么发展农村呢?是发展工业,或说乡镇企业呢?还是发展农业。这个官司打了好几年,来来去去地打,左倾右倾地批评,一直到小平同志说不要争了,不要去挣姓"社"姓"资"了。有的人说,乡镇企业也是"公",因为它是从人民公社当中出来的。讲我自己我是主张要发展乡镇企业,可是乡镇企业各个地方不同,因此我全国跑,我看到江苏南部有一种模式,我叫它是"苏南模式",我提出模式的概念,就是指各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到温州我看到它是特点,是"小商品大市场",我还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这里是做纽扣,做小的生活用品,一直到电器工业,还有像打火机这样的东西,都是小商品。这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小商品,同时他们搞全国性的大市场。出去推销,带着商品出去跑。一时浙江人漫天飞,温州人漫天飞,到处都可以看得到。我到了内蒙边区的小镇上,到处都有温州人。农村里养活不了那么多人了,都跑出来走四方,带着东西出来卖,一直卖到外国。这是他们的传统。我叫它温州模式。到后来我归纳全国的乡镇企业为三个主要模式。第一个是以公社社队工业为基础,比如像从农机修配站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原来只有几千块钱,现在发展的有几十亿啊,发展到这么大。我们一路都看见了,这是"苏南模式"。现在出问题了,苏南模式怎样改制?就是要变成股份制。第二种模式就是刚才讲的"小商品大市场",搞家庭工业,都是家里制造的,像纽扣、电器用品。这个市场里面,农民造出来的商品质量不高,可是他造出来了,而且推销出去了。他们有一支推销的大军,以温州来说,大约有一百万人在外面,这叫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是从那里来的呢?终究还是从农民那里来的。我在珠江三角洲看到了第三种模式,就是三来一补的乡镇企业,来源是香港。香港的工业很有趣,是从上海开始的,像容毅仁他们家传的那样的民族工业。抗日胜利后,他们本来是想在苏南发展民族工业,机器都买来了,到香港就停下了。不敢回来了,回来怕挨斗争,所以他们在香港落脚了,由此奠定了香港的工业基础。是用我们内地去的这些民族资本家为基础,发展了香港工业,到现在还是宁波帮、上海帮最大。后来,改革开放以后他们又回来投资了,叫港资。这种模式是利用外资发展起来的。这叫"借船出海",也叫"三来一补",就是资本、原料、技术等都是外面引进的,用中国的劳动力,这叫三来一补,即借船出海做生意。后来发展成为自己造船出海,最后发展到现在的三资企业。去年年底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跑,从深圳到珠海这条线都跑了都看了。看了之后就发现,他们现在基本的经济是靠外资。乡镇企业是在吸引外资,外国的企业,外国的市场,外国的资本,现在有80%是外资了,现在的经济基础已经不是十年前的经济基础了。像苏州工业园,都有自己的开发区。搞开发区吸引外资,自己去造市场,这个很复杂。为什么这次东南亚的金融风波对国内影响没有那么大,这里原因之一就是结构上的不同。现在我们的工业结构主要是靠外资,外国人拿大头。中国人拿一小头。劳动力是中国的,市场也是外国的。我们只是拿了小头,可是这个小头把我们托起来了。变成市场化、工业化的社会了,这到江苏看看就知道了。(我要讲得快一点了,时间不早了,你们也要去吃饭了。有时候我上课会忘记时间,讲下去我可以回家吃饭,你们不行。要去排队买菜,排在后面,好菜都给买走了。)最后一段就是讲最近的90年代。去年我退休了,只留了一个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名誉教授,不拿钱的,是做奉献的。退休之后,我想还有几年活嘛,看上去身体还可以,还可以讲两个钟点,不错了。出去跑了两趟,珠江三角洲跑了一趟,苏南跑了一趟。现在许多新问题都出来了,小城镇现在不是大问题了,而是大战略了,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平同志说,乡镇企业是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农村的经济发展要靠工业下乡和科技下乡。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村,农民住的房子有的比我的还要好,造一座房子要20万块钱吧。里面高级的电器都有了,基本电气化。到农民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时候,可以享用这一套东西了,苏南基本上是超过了。但是到了中西部地区,一半还没有到,3000块还没有到。到安徽、湖北、湖南、江西,两三千块钱算好的了,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还要比这差,乡镇企业没有发展,没有地方拿得到钱,农民哪里去弄钱啊!现在有个问题是,很多的农村人口外流,农业机械化速度发展很快,搞农业已经不要多少人了。我举一个例子,在张家港的一个村办企业,是从几十万块钱开始的,经过十年已经达到了几十亿。造什么东西呢?就是造房子用的钢筋,是用钢锭制造钢筋。这样的生意一年翻一翻,现在产值几十个亿。全村的人都造了新房子了,同我的房子差不多,内部没有我的房子好,没有书。可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这里也出现了一个问题,管理生产的总经理说,现在他买了最先进的拖拉机、收割机,农业都可以机械化了。几十个人把整个村子的地都包了,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去种田。这样就有一大批的人剩余下来,这批人出来后怎么办呢?有一部分就被吸收到钢厂里面去,但是也吸收不了这么多人啊,怎么办?大批的人口多余了,多余的劳动力成为了一个问题。他们要做事的,做事就有一个就业的问题。农业现代化挤出来大量的劳动人口,有个同志跟我讲,有三分之二的人要剩余出来。剩余出来的人不是光要吃饭,那位老总就说,吃饭没问题,我们养活他们,但是他们不要,他们要想自己做事,但是现在哪有那么多的事情让他们去做啊!在城市也一样,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下岗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是在现在的农村里面,由于机械化的原因,大量的农民下岗,对于这样的一批人,我们怎么办呢?不能都把他们推到上海去吧。只有小城镇才能够成为一个人口的蓄水池,这是我十年前讲的。蓄水池就是水流在里面等一等,可是蓄水池里面的人也要有职业,要不蓄不住的。所以必须要发展其他产业,不发展产业蓄不住这么多人。你们也知道,现在大学毕业后不容易找到职业了,经济不发展,找不到职业的。那就要靠牌子竞争,北大、清华的毕业生也许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可是整个来看,我们能不能够给他们职业,这是一个大问题。这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怎么样再来一个大发展,来吸收从农村挤出来的人口。人口问题到现在又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我当年像你们这样的年纪的时候是讲计划生育的,我只有一个女儿,我说我是第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人,不是遵照国家政策,而是根据一个理论,认为中国的人口不能再膨胀了。现在是个现实问题了,已经膨胀了,不能够叫他们死啊!要给他们生活,给他们职业。这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要有工厂、产业。这是现在面临的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你们这一代人必须要加以解决的。从未来看,中国将会有三四亿的人口要从农村里面出来,要离土。但是离土之后还要活着,还要吃饭呢,要有职业。这样的问题变成了全国的大问题。你们这一代的当家人要想出一个办法出来,吸收住这么大量的人口。到那时中国又进一步到世界经济里面占一个比较稳的地位。否则还是很危险。在我快要谢幕的时候,我要警告我的下一代的同志们要注意到这样子的一个问题。现在的农村问题不是一个空谈的问题了,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问题,而是面临的一个具体问题,要创造几亿人的职业。通过科技,但科技是不需要多少人的,劳动力吸收不了,吸收不了不得了啊,这个社会不能安定,这是现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最后,我还是要提出"小城镇大问题",还是一个大问题!这是一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要费脑筋,要费力量,要费资本,要一直投下去。怎么样个做法,我也说不出来了。就讲到这里,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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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去年基数等原因,今年我国经济增速将逐季回落。然而市场担心,一些不确定因素也可能打乱这种节奏,甚至引起经济超预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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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引言”中,韦伯明确提出了一个他毕生关切的根本问题:“一个现代欧洲文化世界的儿子,在处理普遍历史问题(Universalgeschichtliche Probleme)时,总不免会合乎情理地问:究竟哪些情势一起作用,导致了那些在西方,并且仅仅在西方这里,才出现的文化现象——而这些现象,至少我们通常都以为,它们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Weber ,1920a :1;韦伯,1987:4)①「本文在引用韦伯文本时,均先后注明德文原文页码和采用的中译文页码。本文引用的中译文,根据原文略有修订,不一一注明」 这是一个多少有些悖谬的问题:如果这些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竟然仅仅出现在西方,那么为什么西方所独有的某些“情势”(Umstanden )的相互作用会导致了这些具有普遍意义和效力的现象呢?在科学、艺术、建筑、国家等各个领域,韦伯指出,“今天我们承认”具有普遍效力的现代形态,只有在西方才出现。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资本主义”这一在现代生活中最决定命运的力量上。尽管我们到处都能发现毫无节制的,甚至是非理性的“逐利欲求”,但只有在西方才出现了“以自由劳动的理性组织方式为特征的市民的资本主义”,这是“文化的普遍历史研究”关注的中心问题。①「韦伯去世前所做的“社会经济通史”演讲中有类似的段落:“假如这一发展只发端于西方,那么我们就要到西方特有的一般文化发展的各种特征中找寻其根据。只有西方才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它具备成文宪法,职业官僚和公民权利(Staatsb ürgerrecht )。这种制度虽曾萌芽于古代和东方,但却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只有西方才存在法学家创制的,并通过理性方式解释和适用的理性法律,也只有在西方,才能找到市民/公民(civis Romanus, citoyen, bourgeois, Bürger)的概念,因为只有西方才有特定意义的城市。此外,只有西方才有今天意义上的科学。神学、哲学及关于人生终极问题的思考,中国人和印度人也有,甚至具有欧洲人无法企及的深度;然而其文明中仍然不存在理性的科学及与之关联的理性的技术。最后,西方文化与其他一切文化不同还进一步在于,它出现了一种在生活之道上具有理性伦理的人(Menschen mit rationalem Ethos der Lebensfürung)。巫术和宗教到处都有,但也只有在西方,有一种以宗教为基础的生活之道,而始终遵循这一生活之道,就必然会导向明确的理性主义”(Weber ,1958:270;韦伯,2006:196-197)」这样一些仅在西方出现却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就是韦伯所谓的“理性化”(Rationalisierung)。具体而言就是:“为什么科学的、艺术的、国家的、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或印度,没有也走上西方所特有的这条理性化的轨道呢”(Weber ,1920a :1-11;韦伯,1987:1-15)?这正是苏国勋在《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中试图回答的问题(苏国勋,1988)。 《理性化及其限制》对于大陆社会学理论研究来说,具有开创和示范的意义。这本著作将社会学理论的根本问题与对整个西方现代性的哲学反思联系在一起,从而从一开始就要求将中国社会学理论的思考置于现代中国的历史处境中,在现代性的宏大视野中来探索中国社会学的可能性。而在苏国勋笔下,中国社会学理论的这一探索并没有将种种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西方文化现象——韦伯所谓的“理性化的轨道”——简单地归结为“现代化”的总体趋势。和通常的“现代化”观念给我们勾画的世界图景不同,20多年前,苏国勋通过对韦伯思想的考察,就已经触及到中国人今天如此强烈感受到的东西:“现代化”并没有将我们带入一个安宁平和的理想世界,相反,决定我们命运的这种所谓的“理性化”首先就是各种“冲突”、“紧张”,甚至是“危机”。苏国勋笔下的“韦伯”在精神上正是这种理性化的人格化身(苏国勋,1988:51)。 只有进一步经过细致深入的研究,我们才能体会到,《理性化及其限制》对韦伯的“理性化”问题的考察,涉及到韦伯思想中几个相当复杂的层次。首先,在韦伯看来,西方在科学、艺术、国家和经济的发展之所以走上了中国没有走上的“理性化的轨道”,不是任何单一的“精神因素”或“物质因素”决定的,而是这些因素复杂交互作用的结果。韦伯在所谓《经济与社会》以及被编为《世界经济通史》的讲稿中,充分探索了在不同领域中得以发展的各种“文化现象”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苏国勋,1988:115-116)。然而,这些复杂的历史社会分析,直到今天仍然令我们赞叹,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展示了韦伯渊博的学识,甚至也不仅仅因为它们体现了韦伯驾驭不同因素之间复杂关系的卓越能力。 这些著作持久的魅力仍然在于韦伯所谓的“理性化”的整体问题。韦伯的“类型化比较研究”和“发生学”的途径交织在一起(苏国勋,1988:88),在所谓《经济与社会》中“社会学百科全书”式的系统分析背后,我们仍然可以隐约地察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关注的“理性化”问题。 将西方现代性的历史命运描述为“理性化”,这一做法本身就意味着,西方的这一“发展”并不能单纯理解为制度机器的改良或者物质技术因素的推进,而涉及到整个生活秩序的重新定向。而西方现代性之所以能够在整个生活秩序方面实现理性化,正是因为理性化本身包含了深刻的内在张力。只有深入到“理性化”本身的内在张力中,才能理解西方现代性的这一历史命运。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价值理性与目标理性之间的根本冲突(苏国勋,1988:89)。 从“社会行动”的概念类型学入手讨论西方理性化的动力机制,触及到了韦伯学说的核心。“社会行动”是韦伯整个社会学概念系统的起点(Weber ,1956:3;韦伯,2010:92),是将“社会学”构成一门科学的关键(Weber ,1956:17;韦伯,2010:114)。而“社会行动”的类型,表面上看,似乎是与历史现实没有直接关系的理想型构造。然而,苏国勋却强调,社会行动类型学中的“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在韦伯的“理性化”比较分析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具有一种黑格尔式的辩证关系:价值理性的行动凭借其革命性,成为打破传统、推进理性化进程的动力;与之相对,目标理性的行动因为专注于“功利目标”,反而成为社会生活“常规化”的力量(苏国勋,1988:90)。也就是说,如果排除社会行动的两种“边缘情形”——传统行动和情感行动①,「根据韦伯的澄清,这两种行动,如果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行动”,就必然要经过“价值理性化”的升华(Weber ,1956:17-18;韦伯,2010:114-115,比较Weber ,1956:14;韦伯,2010:109)。“升华”(Sublimierung)这一弗洛伊德概念的社会学化在韦伯社会学思想中的意涵(Radkau,2009:171)颇值得研究,它与后文讨论的主题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的冲突构成了西方理性化的内在张力。正是这一冲突决定了西方“理性化”的历史命运:今天被“公认”具有普遍效力的那些西方文化现象,其普遍效力就体现在以目标理性为取向来安排社会行动,然而西方之所以出现以这一社会行动类型为核心取向的生活秩序,关键却在于价值理性化的推动(苏国勋,1988:91)。“价值理性化”对人类生活的升华是西方走上“理性化轨道”的“扳道器”(Weber ,1920b :253;韦伯,2004a :477)。 而且,构成理性化的各个文化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前提正是各个领域可以通过“极为不同的终极视角和最终目的取向”来加以理性化(Weber ,1920a:11;韦伯,1987:15)。一旦撇开价值理性化“有意识地凸显社会行动的终极基准点,并依据这一终极基准点来始终有计划地安排社会行动的取向”(Weber ,1956:18;韦伯,2010:115),韦伯所关注的各种“情势”的相互作用就丧失了真正的前提。各种社会秩序“内在固有的法则性”(innere Eigengesetzlichkeiten)首先是借助价值理性化才能彰显出来(Weber ,1920c :541;韦伯,2004a:512)。社会秩序的所谓“分化”恰恰是价值理性“发展”的结果。在一个尚未经历价值理性化“升华”的社会中,社会不同文化领域的现象仍然是迟钝或者说是“糊涂”的、反应性的,行动界限是模糊不清的。这种模糊不清的特征使这些现象很难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社会行动(Weber ,1956:17-18;韦伯,2010:114-115),也就更谈不上社会行动之间的相互作用了。 因此,正是透过价值理性与目标理性的冲突,韦伯最初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经典研究中阐明的主题,其“普遍历史意义”才逐渐浮现出来。而西方在各种不同领域中被现代人认为具有普遍效力的文化现象,也只有作为“理性化”的不同面向,才体现了西方的独特性。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韦伯在著作中并不吝于承认在非西方社会可以发现各种“理性”的因素,但却断然否认这些“理性”的现象在“文化的普遍历史研究”中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而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从基本范畴体系到各社会秩序的类型分析,直至所谓“科学学说”,都根源于这一非常实质的观点:没有对生活秩序全面理性化的取向安排,社会学作为一项“职业”本身都是不可能的。①「因此,“理性主义”的“理解”社会学的困难,不在于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避免或者克服“理性事实上支配整个生活的信念”,而在于,考虑到终极价值之间注定的不可理解(“在某个终极视角和最终目标取向来看是理性的,从另一个来观察,就可能是非理性的”),我们如何在“可能经常无法完全明证地理解”人们社会行动的终极“目标”和“价值”的情况下,能够理智地把握其“意义”呢(Weber ,1920a :11;韦伯,1987:15;Weber ,1956:4-5;韦伯,2010:93-95;参考Weber ,1956:13;韦伯,2010:107)?」 二 《理性化及其限制》在理性化的历史发展中考察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的辩证关系时,促使我们注意到理性化与传统之间的复杂关系:目标理性的行动与传统更加接近,而价值理性的行动,就其与传统的对立而言,则比较类似卡里斯马式的行动(苏国勋,1988:90;金子文一,1969:95-96)。 初看上去,这似乎更像是一个误解。首先,就卡里斯马而言,韦伯强调卡里斯马是一种“超日常”的支配形式,既与传统的支配形式不同,也与理性的官僚支配相对,因为后两者都属于日常的支配形式(Weber ,1956:180;韦伯,2004b:358)。而且,卡里斯马权威浓厚的人身色彩,也和整个法理权威强调的事本特色迥异(Weber ,1956:159、179;韦伯,2004b :303、353)。《理性化及其限制》中的比拟似乎有将支配类型的三元区分变成二元对立的危险。 其次,在讨论行动取向的类型时,韦伯明确指出,严格遵循目标理性的行动,其特征确实是“态度和行动上的相似性、规律性与持续性”,但与“习俗”(Sitte)不同,这种着眼于利益倾向的行动类型,基础是“其自觉意识和内在的不受约束”(ihrer Bewuβtheit und inneren Ungebundenheit),在这方面,它既与价值理性相对立,也与“习俗”对行动的内在约束(innere Bindung)相对。而“构成行动的理性化的一个根本要素就是用有计划地按照利益格局来调适的做法代替对某种久已习惯的习俗的内在适应”(Weber ,1956:21-22;韦伯,2010:121)。因此,作为现代欧洲社会生活标志的目标理性行动,恰恰是有意识取代传统主义行动的结果。这难道不是老生常谈吗? 不过,这只是社会学教科书偏爱的简单故事。如果我们只注意到韦伯学说的这一面,就很可能会错失韦伯理性化问题的实质。 在强调目标理性活动对传统行动的代替是理性化的“根本构成要素”的同时,韦伯也指出,这一推进并未穷尽“理性化”这一概念的全部意涵:“因为此外,理性化还可能在肯定的方向上朝向自觉的价值理性化,而在否定的方向上不仅牺牲习俗,也牺牲情感性的行动,并最终也会为了有利于某种丧失了价值的纯粹目标理性而牺牲受到价值理性束缚的行动”(Weber ,1956:22;韦伯,2010:121)。通常,这段论述最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目标理性的命运:目标理性的推进最终导致了与价值理性的冲突,这呼应了我们熟知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悲剧性结尾(Weber ,1920d :202-204;韦伯,1987:141-143)。然而,这一悲剧性冲突的根源却在于目标理性这种“自觉意识和内在的不受束缚”是如何摆脱了习俗对行动的内在约束的;也就是说,理性化的肯定一面(“自觉的价值理性化”)是如何与其否定一面(“牺牲习俗”)联系在一起的呢? 韦伯在论述卡里斯马权威时就强调,从历史的角度看,“在受传统束缚的阶段,卡里斯马是伟大的革命性力量。与之不同,理性是另一种同样革命性的力量,它要么能直接从外部发挥作用,通过改变生活处境和生活问题,从而间接地改变人们对此的态度;要么可以通过理智化(来改变人们的态度)。而卡里斯马则可以从内部重新塑造一个人,这种对人的重新塑造,是从困境或激情中出发,改变一个人核心的信念方向和行为方向,使其对个体的整个生活形式,特别是对‘世界’的态度,建立全新的取向”(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 因此,“价值理性”与“卡里斯马”的相似之处就在于二者都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能够重新塑造(umformen)个体,使其摆脱“传统”的限制,从而为其生活建立全新的取向。而正是在这里,我们才真正触及到了韦伯理性化问题的“悖谬”之处。 “理性化问题”的困难在于,为什么只有西方才产生了一系列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西方所经历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条件”或“情势”给这个文化世界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它是“西方”何以成为“西方”的历史前提。不过,任何一种高度发达的文明都势必经历一系列这样独特、不可复制的历史情势,这些历史情势有时甚至通过一些戏剧性的历史事件决定了这一文明的历史命运。而这些文明都有能力在历史情势的作用下通过历史事件的决断来造就这一文明的生活秩序,影响在其中生活的人们的行动取向和生活之道(Lebensf ürung),从而构成这一文明的历史性。然而,所有伟大的文明,都并不满足于自身历史性的构成,它们同样能够讲出这些历史“情势”的道理,将历史形成的生活之道上升到人类根本处境的高度,赋予历史事件和历史情势以超历史的意义。事实上,也只有在这一存在高度上,在这一文化世界中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才真正成为“秩序”的一部分,具有伦理的力量,并达致人性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也正是借助历史处境的这一“升华”,任何一个文化世界中的人,才会把他们自身的传统看做具有“普遍意义和效力”的东西。西方如此,中国和印度也同样如此。传统正是一个文化世界中历史经验融入生活秩序的一种方式。 然而,韦伯的理性化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普遍化”的问题,而是包含了更深的悖论,即理性化建立了一种以系统理性的方式不断反传统的“传统”:西方这种独特的“情势”最终通过建立生活之道和世界秩序的全新取向,“革命性”地摆脱了习俗对行动的传统约束方式,从而将西方的文化世界带上了所谓“理性化的轨道”。“理性化”,特别是其中能够不断“全新”塑造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革命性力量”,就此成为西方文化世界的精神气质。西方文化现象的“普遍历史意义”,被认为不是来自一种传统将自身历史“神圣化”的努力,而恰恰相反,是来自其独特的“非传统性”,甚至说是“去传统”的能力。但如果是这样,“理性化”的真正问题就在于,这样的反传统力量是如何在西方的文化世界中形成呢?为什么只有在西方才出现了这种革命性的反传统力量呢?而且更进一步说,这样一种反传统的力量何以能成为持久塑造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力量呢? 三 如果西方理性化的“精神”是一种特殊的反传统力量,遵循韦伯的路径,我们就不得不回到传统本身来探究出现这种“精神”的历史条件。在比较卡里斯马和理性两种不同的“革命性力量”的时候,韦伯最后指出,“在理性主义之前的阶段,传统和卡里斯马几乎就是人们行动取向(Orientierungsrichtungen )的全部”(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在任何一个尚未踏上“理性化轨道”的文化世界中,传统和革新传统的卡里斯马似乎构成了人们行动取向的两级,只不过基于不同的人性基础。 在传统的“束缚”下,任何有悖传统的东西,都会给人带来“不自在”或者“不适应”,也就是“各种大大小小的不舒服和不方便”。因为一个人周围世界的大多数人都仍然遵循习俗行事(Weber ,1956:22;韦伯,2010:121)。不过,传统之所以能够赋予一项行动的正当秩序以效力,却不是仅仅因为它过去一贯如此(Geltung des immer Gewesenen ) (Weber ,1956:26;韦伯,2010:128)。根据韦伯的社会学分析,任何社会行动,都必定指向某种正当秩序。这种正当秩序对行动的效力,不能仅靠习俗或者利益,而总是有赖于参与者对这种正当秩序的“信念”,以及这种信念造成的“义务感”(Pflichtgefühl)。也就是说,其中必定包含了“价值理性”的因素(Weber ,1956:22-23;韦伯,2010:121-122)。 因此,单靠习惯本身并不足以建立“传统秩序”的效力基础。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传统秩序的“效力”来自于“传统的神圣性”。在韦伯看来,这种所谓的“神圣性”主要通过对“巫术损害”的畏惧或者焦虑强化了人们对改变行动习惯程式的心理障碍。这种巫术强化的心理障碍结合各种利益就构成了现有秩序的基础(Weber ,1956:26、167;韦伯,2010:128;韦伯,2004b :323)。 在这种传统秩序中,当然也会发生对权威的反抗,但这种所谓“传统主义革命”(traditionalistische Revolution)并不针对体制本身,而只是针对支配者个人对权力的传统限制的冒犯(Weber,1956:167;韦伯,2004b :325)。 而与这种“传统主义的革命”不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卡里斯马权威对个体内在的重新塑造是从“困境”或“激情”出发的(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因此,是要斩断护佑人们的传统秩序,将之抛入一种孤立的绝境之中。正是在这一绝境中,个体的生活遭际成为考验其超凡品质的苦难,而人性面对困难迸发的巨大力量恰恰成为对抗或克服人世秩序的希望。我们可以说,卡里斯马正是在生活的绝境中找寻生活秩序的新开端,从人面对这一绝境无所依傍的挣扎和努力中确定人的社会关系的根本原则。换言之,纯正卡里斯马的“无前提的”(voraussetzungslos )取向(Weber ,1956:188;韦伯,2004b:379)就是要彻底悬搁生活秩序的历史性,从而在没有根基的深渊之上重建生活的根基。这一绝境,或许曾是所有传统隐秘的开端,是传统建立的神圣秩序想要掩盖的牺牲,然而现在,韦伯却断定,是传统注定无法摆脱的社会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 但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基于日常信念的传统和基于超常献身的卡里斯马几乎穷尽了人性的可能(Weber ,1956:159;韦伯,2004b :303),那么“理性”作为一种生活之道又是如何突破了传统社会中传统与革新传统之间的二元格局的呢?耐人寻味的是,在韦伯的著作中,传统与卡里斯马这一对概念在所谓“支配社会学”和“宗教社会学”中都占据了核心的地位。考察这对概念在这两个领域中与现代理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或许有助于我们回答理性化与传统的关系问题。 韦伯整个支配社会学的焦点问题是以官僚制管理结构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法理型支配的兴起(Weber ,1956:160、702;韦伯,2004b :307,2004c :20)。 围绕法理型支配,韦伯构建了他著名的支配类型学。这一支配类型学并非一种纯粹的逻辑构建,而是通过三对两两对立的支配类型之间的历史关系构建了一个理解支配的理性化进程的理想型图式(Weber ,1956:814;韦伯,2004c :304-305):对立的主轴是法理基础的正当秩序与传统基础的正当秩序,而无论在法理基础的现代社会,还是在传统基础的“共同体”,对卡里斯马“领袖”的超常献身都既构成了对现有秩序信念基础的某种挑战(Weber ,1956:159;韦伯,2004b :303),①「当然,严格来说,卡里斯马和传统的对立方式,与卡里斯马和现代法理秩序的对立,具有微妙的不同。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前一个对立是日常与超常的对立,是严格意义上的对立(gerade umgekehrt)(Weber,1956:702;韦伯,2004c :20)。但现代法理秩序中包含了对传统的日常性的否定,那么卡里斯马与现代法理秩序的对立,便不能简单地这样理解。而毋宁说,现代法理秩序以某种方式制度化地结合了卡里斯马的力量。只不过问题在于这种充满张力的关系,与传统社会中卡里斯马的各种日常化方式有何不同」又构成了现行秩序(特别是其所谓管理机构)最终权威的来源(Weber ,1956:162;韦伯,2004b :312)。 以纯粹官僚制管理为特征的现代法理秩序,并不限于一般所言的“政治领域”,而是构成了整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在所有领域中,‘现代’组织形式的发展(国家、教会、军队、政党、经济企业、利益团体、协会、基金会、俱乐部等等)几乎就等于官僚制管理的发展与持续增长”。因此,“我们整个日常生活,都被收束在这一轨道中”(Weber ,1956:164;韦伯,2004b :318)。然而,在结束了对官僚制支配形式的讨论时,韦伯耐人寻味地指出: 这一官僚制的结构却是非常晚近的发展产物。我们越是逆着发展的方向回溯,缺乏官僚制,特别是缺乏官僚层,就越成为支配形式的典型特征。官僚制具有“理性的”性格:它的生成是由规则、目标、手段和“事务性”的非人格性支配的。因此,它的出现和扩散都尤其具有“革命”性……,正如理性主义在所有领域的前进所导致的结果一样。借此,官僚制的出现和扩散摧毁了所有不具备(我们这里所用的专门含义的)理性性格的各种支配形式。那么我们的问题是:这些支配形式是什么?(Weber ,1956:718;韦伯,2004c :87) 现代官僚制是理性化发展的结果。这一理性化发展,在支配领域和在其他领域一样,都是“革命性”的。官僚制之前的各种支配形式,只要欠缺韦伯所谓的“理性的性格”,就会被这种革命的理性主义所摧毁。而支配社会学之所以接下来要考察“传统”和“卡里斯马”这两种正当支配形式,似乎不过是把它们当成理性主义的“前进”所要摆脱的历史遗迹。然而,这两种正当支配形式果真只是支配的“历史博物馆”中陈旧的展品吗? 在传统支配形式中,家长制支配(patriarchale Herrschaft )是最重要的形式。顾名思义,这种支配形式的根源是“家长在家共同体内的权威”。家的共同体是一个由人们长期紧密地以人际交往的方式共同生活造就的“命运共同体”。 在这样的共同体中,支配者——家长——的权威是和依附者个人的“恭敬”(Piett )联系在一起的。但“恭敬”不仅限于支配者与依附者之间的人身关系,它同时还是一种对“永远如此的传统本身”的恭敬。否则家长的支配就只是一种家权力(Hausgewalt),而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支配。正是依靠传统的力量,依附者相信具体的人身恭敬关系具有神圣性和“自然性”。①「韦伯认为家长制支配在最初其实并不基于真实的血缘关系,其真正根源是处置财产的权力。血缘关系成为家共同体的真正基础,是与奴隶制的发展并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子与奴隶的分化成为了家的“社会分化”的关键环节(Weber ,1956:740;韦伯,2004c :91)。韦伯对家父长制基础的讨论,充满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冷淡和距离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卡里斯马”的讨论」家长制的权威其实奠基在这样一种双重恭敬的基础上。传统,既确立了人身支配关系的信念基础,同时也制约着具体支配者自身恣意运用权力的限度(Weber ,1956:739-741;韦伯,2004c :90-93)。 不过,家的“社会分化”,家权力的分割,导致了这一“命运共同体”的分散(Dezentralisation),从而发展形成了“家产制支配”(patrimonialeHerrschaft)(Weber ,1956:740、742、744;韦伯,2004c :92、95、99)。 而在家产制中,一旦将支配者与其下属封臣的“地位身份”关系予以定型,就进一步形成了所谓“封建制”的支配形式(Weber ,1956:795、809;韦伯,2004c :196、227)。尽管纯粹的家长制就形式而言,是最一致也是最重要的传统支配形式(Weber ,1956:739、742;韦伯,2004c :90、94),而家产制支配只不过是家长制的“特殊情形”,封建制则更只是家产制支配的一个“边缘情形”(Weber ,1956:744、795;韦伯,2004c :99、196),但韦伯对前官僚制的支配形式的考察,无论在其“支配社会学”(和“法理社会学”)中,还是在世界宗教的比较历史分析中,都更集中在传统权威形式的这两个所谓“特例”上。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韦伯没有涉及其他类型的传统支配形式,比如苏丹制就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家长制支配形式,甚至严格说,苏丹制是发展最纯粹的家产制形式,但在某种意义上却是家权力而非权威最大程度的发育(Weber ,1956:171;韦伯,2004b :333)」家产制与封建制②「由于“封建制”其实是“家产制”的一个“边缘情形”,我们也可以说,构成对立的双方实际上是家产制的俸禄式和封建式(即以采邑为主的形态)两种形态之间的对立(Weber ,1956:809;韦伯,2004c :227)」 在韦伯支配社会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因为它们在历史上的广泛影响,不如说来自它们对理解西方理性化的重要类型意义。这两种支配类型构成了在前官僚制时代东方和西方的基本对立:前者带有浓厚的“家长制”色彩,将家内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延伸成为整个政治体的行政管理方式;③「从这一思路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是启蒙已降的西方思想的主流,并且决定性地影响了中国和日本的当代史学家(尾形勇,2010:1-58)。这一思路可以最终追溯至希腊思想家从这一角度理解东西政治的基本差异(Aristotle ,1959:1255b16ff )」而后者的根本特征是“地位群体的身份”(Weber ,1956:558-559、621-622、646)。 封建制的“地位身份”使身份群体成员的共同行动不再单纯以传统为取向,而是以彼此之间的协定为基础。这使封建制的人际关系具有从“共同体”向“社会”方向发展的倾向(Vergesellschaftung)。这方面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西欧的封建制下,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家产制的依附关系,而是自由契约的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韦伯强调他主要关注的是所谓的“自由”封建制(Weber ,1956:809-810、797、805;韦伯,2004c :227-228、199、218)。构成封建支配核心的自由契约关系促使封建制重视严格形式性的法律规范(Weber,1956:621;韦伯,2005b :267)。正是这种从理性方向对传统的克服,使封建制成为西方向官僚制过渡的一个重要阶段。 然而,封建制的“自由”特征在多大意义上可以解释其在理性化进程中的位置呢?事实上,就摆脱家长制支配中的家内依附关系而言,东方家产制支配形式的代表——中国的俸禄式的家产制——的特点恰恰在于广泛地通过外家产制的方式选拔官员(Weber ,1956:170;韦伯,2004b :332)。家产制中的这一所谓“外家产制”因素并非“例外”或者偶然情形,而恰恰是家产制中招募官员的一种主要形式(Weber ,1956:168;韦伯,2004b :327)。①「这里的问题绝非“术语上的笨拙”,而恰恰是韦伯援用哈勒(Karl Ludwig von Haller)的“家产制”理论进行分析遇上的根本困难。这一理论,正如贝洛(von Below )所指出的,即使在分析西欧的情形时,也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Weber ,1956:175;韦伯,2004b :343)。韦伯本人也清楚这一点(Poggi ,1988:216)」 家产制凭借这样一种形式,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臣属关系”(politischesUntertanenverhltnis ),这是前现代“自由”含义的关键:自由的,即“政治”的(Weber ,1956:752、747;韦伯,2004c :116、105-106;Weber,2005:238-239)。而最终在这个意义上,东方的家产制支配形式同样包含了自由因素,甚至同样可以称为是“身份群体”意义上的(Weber ,1956:775-778;韦伯,2004c :159-164)。 “外家产制”选拔官员,以流官取代世官,系统采用具有“事本色彩”的官员铨选、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官吏形成“身份群体”,②「但韦伯认为地位身份的权力划分形态,只有在西方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Weber ,1956:175;韦伯,2004b :344)。辛茨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强调西欧封建制中的“特权”是西方发展形成现代政治形态的重要源泉(Hintze,1975a :302-353)」 建立自由的“政治臣属关系”——所有这些都可以在东方的前现代支配形式中找到;而且在许多方面,韦伯承认,中国的支配形式是“官僚制事本特征可能达到的最彻底的实现,因此也彻底抛弃了真正的家产制官吏制度中凭借君主个人的恩惠和宠信任命官吏的方式”(Weber ,1956:777;韦伯,2004c :161);中国的家产制支配形式甚至可以称为是“家产官僚制(Patrimonialbürokratie)”(Weber ,1956:775;韦伯,2004c :159-160;Weber ,1920e :335;韦伯,2004a :96)。①「韦伯承认,是历史的经验现实迫使他创造了像“家产官僚制”这样的说法(Weber ,1920b :273;韦伯,2004a :500)」但尽管如此,中国式的家产官僚制“仍然没有成为现代官僚制”。这种支配形式仍然不足以真正克服这一支配形式根深蒂固的“传统”性,反而恰恰是在传统的根基上建立了其正当支配的基础(Weber ,1956:776、752;韦伯,2004c :161、116)。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官僚制的结构远不是家长制的理性化改造那么简单(Weber ,1956:832;韦伯,2004c :262)。 那么,从理性化的角度看,决定西欧封建制与东方特别是中国的家产制支配的不同命运的关键“历史条件”究竟是什么呢? 韦伯在讨论西欧封建制的问题时,并不仅仅将其视为采邑形态的家产制,同样还强调卡里斯马权威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封君与封臣间的封建忠诚义务,能够而且必须从卡里斯马——而非家产制——关系之日常化的角度(这就是扈从制)来理解,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忠诚关系的特定因素才确立了其在整个体制中的正确‘定位’”(Weber ,1956:795;韦伯,2004c :196)。在韦伯看来,卡里斯马日常化是理解西欧封建制中社会关系的关键,甚至可以说是理解封建制的主要线索(Hintze,1975b /1929:24)。韦伯和孟德斯鸠一样,坚持认为西欧封建制是独特的历史现象。②「」在将西欧封建制与日本和近东的封建制进行比较时,韦伯指出:近东的封有关“封建制”概念的历史,参见Brunner ,1975,尽管布鲁纳本人对韦伯的封建制概念的讨论有些失之简单建制缺乏与来自扈从制的恭敬有关的因素(特别是人身性的封臣忠诚关系),而日本的封建制则又缺乏由俸禄制产生的庄园领主结构。西欧封建制的独特性正在于结合了这两方面的因素(Weber ,1956:801;韦伯,2004c :210)。 卡里斯马的根本特征就是“非常性”或“超常性”,然而这种特征势必只能保留在“初生状态”(in statu nascendi )。就其本性而言,卡里斯马是一种溢出日常轨道的“运动”。因此,当其返回到日常的轨道上,只有经过“转变”和“歪曲”,才能制度化,从而成为“日常的条件和支配日常生活的力量”(Weber ,1956:841-842;韦伯,2004c :279-281)。 而对所谓“扈从制”的讨论,正是韦伯探究卡里斯马的存在形式从超常向日常转化的方式。通过这一考察,封建制的日耳曼起源的古老学说在韦伯的比较历史分析中被赋予了全新含义。 不过,英雄战士的“扈从”既可以发展成具有“共产主义色彩”的战士团,也可以发展成为政党,甚至国家(Weber ,1956:871、841;韦伯,2004c :343、280),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日常化”都意味着传统主义。那么为什么独独通过封建制实现的“卡里斯马日常化”,在土地成为采邑的条件下,其管理职位能够保留卡里斯马的使命性格呢(Weber ,1956:186;韦伯,2004b:374)?令人遗憾的是,尽管韦伯广泛讨论了和封建制有关的问题,并强调卡里斯马日常化是理解封建制的重要角度,但在韦伯的著作中,我们却找不到对这一问题的真正答案。①「或许韦伯对“荣誉”的考察可以提供进入这方面的难得线索。在封建制中保留卡里斯马色彩的地位“荣誉”(Ehre)全面地塑造了生活在封建制下人们的“心志”(Gesinnung ),让他们具有独特的“生活之道”。 封建荣誉观背后隐含的卡里斯马特性,特别是其“非日常性”,在韦伯论述骑士之爱中有最出人意外的表述(Weber ,1920c :559;韦伯,2004a :532-533)。不过就总体而言,韦伯仍然认为,西欧中世纪中通过(地位)“荣誉”塑造生活之道的核心取向是传统所规定的(Weber ,1956:186、826-827、793;韦伯,2004b :375;韦伯,2004c :254-257、191)。总的来说,我们最终仍然无法明确确定,在韦伯看来,封建制在理性化进程中的作用究竟是直接促进了整个现代法理权威的兴起,还是在西方历史情势中通过与其他因素——特别是救赎宗教的教会—教派的双重影响——共同作用,最大程度地容许现代国家从各种历史力量的权力竞争中脱颖而出?」 如果现代理性官僚制度产生的最大障碍果真来自传统,我们知道,卡里斯马恰恰“具有翻转一切价值序列、倾覆习俗、法律与传统的革命性格”(Weber ,1956:838;韦伯,2004c :274)。这使其成为打破传统强有力的力量。然而,卡里斯马终究是一种“超常”状态,“本质上特别不稳定”,与制度和组织的精神相悖,当卡里斯马的追随者(“扈从”)努力将这种危机时刻的反传统力量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持久占有状态”,卡里斯马就势必从一种反日常的力量转变为“日常的构成要素”。这就是韦伯所谓“卡里斯马日常化”的过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卡里斯马的日常化有两个相当不同的方向:“传统化”,“理性化”或“法理化”(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83)。表面上看,这两个方向都同样意味着卡里斯马这种“超常状态” 重新返回日常的轨道,只不过一个是复归始终如此的神圣传统,另一个是被纳入“法理”意义上的形式规则。但一旦我们从理性化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这种表面的类似背后隐藏着深刻的不同。“理性化”或“法理化”的“日常”并不是“习惯”、“礼俗”甚至“实践理性”的“日常”,这些都是“传统化”导向的日常。理性化的日常本身就是在克服始终一贯的传统中才建立的一种“新”的日常。世界上各个地方人们按照各自传统过日子的“日常”方式,并不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相反,瓦解、颠覆和破坏这些传统的新的“日常”才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对于没能进入这一普遍历史的人们来说,他们的生活深陷在卡里斯马和传统的永恒轮回中难以脱身。传统化成了卡里斯马日常化的惟一出路。①「“卡里斯马权威具有纯粹的人格基础和以猛烈的情感为特征的信念性格,在这些方面它与日常的传统性约束区分开来,而一旦丧失这些,它与传统的结合,虽然并非惟一的可能,但在生活技术的理性化尚未开始发展的时期,确实是最可能如此,而且多半是不可避免的”(Weber ,1956:842;韦伯,2004c :282)」 而“理性化”的关键就在于在卡里斯马“日常化”时,并没有与传统结合,相反,却建立了一种能够持久对抗传统的力量,将处于“初生状态”的卡里斯马的革命性瞬间改造为一种持续不断的革命进程。理性化是革命的制度化和组织化,是一场持久的革命,它将过渡状态和危机处境转变成为彻底塑造人类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尺度,将卡里斯马的个人英雄使命转变为每个人的“天职”(Beruf )。 在这个意义上,普遍历史就是革命日常化的历史,或者说是反传统成为传统的历史,是反传统终于获得“普遍意义和效力”的历史。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论出于何种历史情势,西欧封建制保留卡里斯马性格这一事实就无疑在理性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法理支配形式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之所以在西方从传统的支配结构中脱颖而出,就在于它能够克服传统和习惯对社会行动的制约。与之相比,同样是传统支配形式,中国的“家产官僚制”尽管在表面上更接近理性的官僚制支配形式,但其“精神”却无法摆脱“传统主义”的束缚。因此,韦伯并没有简单地将“家产制”和“封建制”看做理性化进程中克服或摆脱的历史遗迹。西方的“封建制”中蕴含了突破传统权威的关键因素,而东方的“家产制”则代表了传统全面支配的典型。只不过,东西这两种传统支配形式不同的历史命运,并不是仅由支配社会学决定的,而是涉及到两种支配形式不同的“精神”根源。 四 在韦伯看来,清代中国最出人意表的现象是:尽管人口及其物质生活有了惊人的发展,“但在这一时期中国人的精神特征却仍然保持完全不变(stabil)”;在技术、经济和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中,看不到任何欧洲意义上的“进步”的发展迹象;特别是在经济领域中,尽管存在极其有利的条件,却找不到丝毫向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端倪。如何解释这一“引人注目的意外现象”,是韦伯着手研究中国宗教的“中心问题” (Zentralproblem)。在韦伯看来,造成中国社会的这一“停滞性”,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精神的”因素。然而这两方面的因素都是由中国主导阶层(官吏和士人)的特殊性造成的(Weber ,1920e :341;韦伯,2004a:102-103;参见Weber ,1920e :结论)。中国家产制官僚制的“精神”是韦伯回答这一“中心问题”的关键。①「这一“精神”当然有其理性的(政治经济)基础,比如和公共负担制度的关系(Weber ,1920e :335;韦伯,2004a:97),特别是俸禄结构对传统主义倾向的助长(Weber ,1920e :346;韦伯,2004a :108)。但正如韦伯在《儒教与道教》的结论中提醒我们注意的,“较之于西方,中国所拥有的各种外在有利于资本主义出现的条件,并不足以创造出它来”(Weber ,1920e :535;韦伯,2004a :333)。这一“精神”的问题,仍然是《儒教与道教》以及整个“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最终关注的焦点(Weber,1920e:305;韦伯,2004a :162)。莫米利亚诺认为,正是因为韦伯在考察社会行动时关注“宗教”问题,才使其普遍历史避免了“欧洲中心主义或雅利安中心主义的危险”。下面我们会慢慢看到,在多大程度上,西方历史学研究传统最伟大的研究者的这一论断是成立的(Momigliano,1986:242)」 中国的家产制官僚制的“精神”,在韦伯眼中,是一种“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的结合(Weber ,1920e :495;韦伯,2004a :289;参见Weber,1956:863;韦伯,2004c :327)。韦伯始终承认,“理性主义”,甚至某种意义上的“理性化”,既是中国家产官僚制的显著特征,同时也是儒家伦理固有的品格(Weber ,1920e :406、431、450、512;韦伯,2004a :177、208、232、309)。但这种“理性主义”和“理性化”非但没有排除传统主义,相反却构成了和传统主义妥协、结合的基础。韦伯指出,与清教的理性主义相比,儒家理性主义具有根本的弱点:儒家“虽然是理性的,但不像在清教那里是由内而外,而是由外而内地决定生活之道”(Weber ,1920e :534;韦伯,2004a :332)。正是这一弱点,使儒家的理性主义仅仅是一种“实用理性主义”(Weber,1920e:440;韦伯,2004a :219),在许多情况下徒然具有外在形式,“完全缺乏通过内在力量(不纯粹受传统与因袭所束缚的内在力量)影响生活之道的任何着力之处”(Weber ,1920e :522;韦伯,2004a :319)。 当然,韦伯并不否认儒家伦理包含了塑造士人生活之道的因素。 他尤其对围绕“读”和“写”的儒家人文教育印象深刻,承认它们“通过塑造士人生活之道对整个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Weber ,1956:170;韦伯,2004b :332;Weber ,1920e :411-412;韦伯,2004a :185-186)。 而且,更进一步地说,作为以“教化”为宗旨的“教养教育”的典型代表,儒家的教育不可能仅仅满足于外在的形式,而势必要同时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规定一个人的生活之道(Weber ,1920e :409;韦伯,2004a :181)。但韦伯认为,儒家伦理对人的生活之道的塑造主要是通过“礼仪”实现的:繁文缛节的束缚只停留在姿态和面子的领域中,使这种礼仪大部分是“象征性”的(Weber ,1920e :530-531;韦伯,2004a :317)。与儒家礼仪外表的形式主义相对应的内在心态,是一种“融入此世”的“警醒的克己、自省和矜持”(wache Selbstbeherrschung,Selbstbeobachtung und Reserve )(Weber ,1920e :412、444-445;韦伯,2004a :185、225-226)。礼之“节文人情”,在韦伯看来,只是对不合理欲望的控制以及对一切激情的压制。其目的不过是培养一种家长制传统支配结构中盛行的“恭敬”心态。因此,儒家伦理的“克己复礼”就只不过是在追求“外表的端正”,主要是为了适应现世进行的社会控制手段,本身却缺乏真实的内在内容(Weber ,1920e :520;韦伯,2004a :328-329)。在我们看来,当然可以说韦伯对中国儒家“礼”这一中心概念的分析,只知“礼之文”,不知“礼之质”,缺乏对各种礼仪背后“礼义”的真正体会,最终不能理解“情深而文明”、“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的文质彬彬的境界。①「事实上,韦伯认为作为“礼之义”的“行修言道”不过是“约束性的传统主义礼仪的化身”(Weber ,1920e :523;韦伯,2004a :320)」但从理性化的角度来看,儒家伦理对人的生活之道的养成与清教伦理那种“由内而外的、中心的、由宗教而制约的、理性的生活方法论”根本不同,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后者是“一种严格的意志和伦理的理性化”(die streng willensm βige ethische Rationalisierung),那么,前者或可称为是情感和礼仪的“理性化”(Weber ,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28-329)。如果说后者并非“直情径行”的“戎狄之道”,那么前者同样也不是徒有其表的形式主义。中国社会思想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讲出这种情感和礼仪的“理性化”本身的“道理”及其伦理效果,而不在于在儒家的伦理中附会出一种意志意义上的伦理理性化。 不过,在韦伯看来,儒家“礼文”的“形式主义”是其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结合的关键环节。韦伯认为,儒家伦理适应现世的倾向,使其缺乏摆脱传统束缚的真正内在力量。这些传统束缚,既包括氏族国家的家长制遗习,更突出地表现在与巫术有关的力量上:儒家伦理不仅容忍巫术,而且在根本的地方与巫术有内在的关联:“一般可以说,在中国,古来的种种经验知识和技能的理性化,都朝向一种巫术的世界图景运动”(Weber ,1920e :481;韦伯,2004a :273)。 这种儒家正统对巫术的态度,在整个家产制支配形式中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既是“孝敬”的根源,又属于限制最高皇权的“宪法基础”(Weber ,1956:449;Weber ,1920e :485、297、490;韦伯,2010:717;韦伯,2004a :277-278、166-167、283-284,参见Weber ,1920e :308-313;韦伯,2004a :65-71)。儒家伦理的传统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也和巫术的影响有关(Weber ,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16-317)。而我们知道,韦伯一再强调,传统秩序始终依赖习惯与“巫术”心理的结合才得以建立其对社会行动的“约束”(Weber ,1956:26、167;韦伯,2010:128;韦伯,2004b :323)。如果不能彻底消除巫术的影响,儒家伦理建立的理性主义,就势必不能真正摆脱传统主义的羁绊,最终仍然不过是一种“绝对传统主义的正当性”(Weber ,1920e :461;韦伯,2004a :249)。在韦伯看来,理解儒家所谓“理性主义”的关键恐怕正在于,传统主义取代了卡里斯马成为其理性主义的内在核心(Weber ,1920e :401;韦伯,2004a :172)。 因此,在韦伯的“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儒家伦理尽管包含了理性主义的因素,甚至存在理性化的进程,但却最终无法摆脱传统的束缚,缺乏“进步”和发展。这样一种停滞的理性化,其根源在于儒家伦理未能找到借助卡里斯马力量克服传统的束缚,从而内在地改造人的生活之道的途径。韦伯断言,“道教没有自己的伦理(ethos ),是巫术而非生活之道决定人的命运”;而面对巫术的世界图景,儒家同样无可奈何,“无法从内在根除道教徒根本的纯属巫术的观念”(Weber ,1920e :485;韦伯,2004a :277,参见Weber ,1921a :371;韦伯,2005a :469)。儒家伦理的理性化不能完成“世界的除魔”,所以最终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理性化。理性化对传统的克服,关键在于凭借卡里斯马克服巫术的世界图景,根除运用魔法、巫术以及仪式所有这些外在手段的努力。在韦伯看来,这才是真正区分东西方“宗教”历史命运的决定性环节。①「卡里斯马概念与西方的“普遍历史”进程的紧密关系,只有从这个角度看,才能得到清晰的理解。尽管从词源的角度看,这个几乎仅属于保罗神学的概念(例如《罗马书》1.11,11.29),本身就是上帝恩典(charis)的体现和结果,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卡里斯马共同体,因而与巫术保佑的传统共同体存在着根本的紧张。这一词源上的意涵仍隐秘地贯穿了韦伯对卡里斯马在“普遍历史”中地位的最终判定,韦伯恐怕并没有像当代神学家以为的那样完全忽视了这一点(Dunn,1998:552-561、319-323,特别是553n.111对韦伯的批评;Potts ,2009:ch.3)。 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正如我们后面看到的,卡里斯马共同体作为所谓“属灵共同体”(《哥林多前书》1.7,12-14)的“普遍历史”意涵,恰恰来自围绕卡里斯马“个性”构成的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而这一点正是韦伯从新教教会史学者索姆(Rudolph Sohm)那里借用这一概念背后的深刻动机(参见Haley ,1980)。不过,当希尔斯和艾森斯塔德以降的社会学家将韦伯的卡里斯马概念从一个所谓“特例”“延伸”成为一个“系统”和“全面”的概念时,韦伯卡里斯马概念背后的真正动机才变得模糊不清(希尔斯认为,韦伯的概念“太历史主义”了。[Shils,1965:203,参见本迪克斯,2007:265])。这种“泛化”后的卡里斯马概念将卡里斯马的“超常性”理解为对不同社会中不同超越力量(“不论是上帝的法律、自然法、科学法则、实定法、整个社会,甚至一个特定的法团或制度,像军队”)的非凡化身,甚至将卡里斯马和人对秩序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将卡里斯马看做是某种所谓“唤起敬畏的核心力量”(awe-arousing centrality ),或者试图区分所谓的“卡里斯马领袖”与“卡里斯马权威”,来考虑后者在所谓非人格性的制度中的作用(本迪克斯,2007:243ff )。这种卡里斯马概念一方面更多关注秩序或制度建设一面(即所谓“卡里斯马的日常化”),而相对忽视其中的革命性力量;另一方面强调卡里斯马在各种文化中出现的不同形态(氏族卡里斯马、巫术卡里斯马乃至各种世袭卡里斯马),而忽视了其纯正形态在西方理性化中的独特历史意义(Shils ,1965;Eisenstadt,1968;Schluchter,1989:392-408;Bensman &Givant,1975)。卡里斯马概念在社会学中的“日常化”,固然在韦伯自己的著作中可以找到一定的文本支持(Shils ,1965:201n.2),但其根源仍然是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将卡里斯马等同于“正当性源泉”的做法(Parsons ,1949:663)」 但事实上,韦伯在将中国的儒家伦理纳入其“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时,多少面临概念上的困难:“儒教,就其欠缺一切形而上学,几乎没有任何宗教根基而言,是理性主义的,其理性主义走得如此之远,可说是处于我们可称之为‘宗教’伦理的最边缘的位置”(Weber ,1920b :266;韦伯,2004a :492;参见苏国勋,1988:71;比较Weber ,1921a :24;韦伯,2005a :29)。 也就是说,儒家伦理实现所谓“理性化”的方式几乎是最远离宗教的。而这恰恰和韦伯考察世界宗教的理性化时关注的焦点形成了鲜明的对立:“要判断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化水平,我们可以运用两个在很多方面都相关的标准:一个是这种宗教祛除巫术的程度;另一个是它将上帝与世界的关系,以及根据这一关系建立的宗教本身与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Weber ,1920e :512;韦伯,2004a :309)。如果按照这两个标准“判教”,新教苦行主义可以说达到了最高程度的理性化,而儒教“走得太远”的理性主义,反而因为欠缺上帝与世界的紧张关系,从而未能发展出一套系统地面对世界的伦理安排,而不得不维持和巫术的共存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理性化程度最低的。这一点构成了韦伯对中国儒家伦理的中心判断:儒家伦理既缺乏意愿也没有能力将大众带有浓厚巫术色彩的宗教信仰在伦理上予以理性化(Weber ,1920e :453、513-514;韦伯,2004a :236、310-311)。而儒家在普遍历史意义上的理性化程度之所以不高,乃在于儒家中缺乏一种以救赎宗教促成一种有规律的生活取向的中心力量(Weber ,1920e :458;韦伯,2004a :243)。 正是凭借对最远离宗教的“儒教”的考察,韦伯得以进一步澄清了西方理性化进程的真正根源: 清教的伦理—理性特征与儒教的对比一清二楚:这两种伦理都有它们非理性的根底,一个是巫术,另一个则是一个超越此世的上帝最终不可测度的神意。不过,从巫术衍生出来的是传统的不可冒犯——因为那些巫术手段业已证明是有效的,而最终,如果要避免鬼神震怒的话,所有传承下来的生活之道都是不可变更的。 而与此相对,从超越此世的上帝与因为造物的堕落从而在伦理上非理性的世界之间的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却是传统绝对不具有神圣性,因此人面临绝对无止境的任务,就是要将既有的世界在伦理上予以理性的驯服和支配:这就是“进步”的理性实质。与儒教的适应世界恰恰相反,清教的任务是理性地转化世界。(Weber ,1920e :527;韦伯,2004a :324-325)清教的非理性根底来自于不可测度的上帝与世界的紧张关系,但从这一非理性的根底出发,此世秩序在伦理上完全被降格为一种非理性的安排,任何传统都被剥夺了借助巫术或其他力量建立的“神圣性”或“自然性”。传统的瓦解成为在伦理上对自我和世界进行彻底的理性化的开端。而相反,儒教的理性主义反而来自一种植根在此世秩序中的“非理性的根底”(Weber ,1920e :432;韦伯,2004a :209),这就是“纯粹巫术性宗教的持存”,它是儒家“对世界无条件肯定与适应的伦理”的内在前提(Weber ,1920e :515;韦伯,2004a :312)。这里的悖谬在于,清教的理性化前提恰恰是根据极端非理性的前提彻底否定世界的理性,而儒家因为承认世界的理性反而不得不容忍非理性的巫术因素的存在,最终无法在理性上提升这个世界。在韦伯的分析下,儒教这种非宗教意义上的理性主义反而成了一种不能彻底除魔的“传统主义”。 儒家伦理对道教异端巫术的宽容被追溯至儒家“最隐秘的倾向”(Weber ,1920e :527;韦伯,2004a :310)。 但如果对传统束缚的克服必须建立在彻底祛除巫术的基础上,那么这种除魔的理性化的历史根源是什么呢?韦伯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要打破巫术的势力,建立一种理性的生活之道,自古就只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就是伟大的理性先知预言。并不是每一种先知预言都能摧毁巫术的势力,而只有先知能以奇迹或其他方式获得正当性,方有可能打破传统的神圣条规。预言已经导致了世界的除魔,这样才为我们现代的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创造了基础”(Weber ,1958:308-309;韦伯,2006:227;参见Weber ,1956:26-27;韦伯,2010:128)。 惟有希伯莱先知们才符合韦伯的这一理性先知的标准。而希伯莱先知们提出的上帝观念,“一旦采取了普遍主义的形态”,就构成了从巫术传统向宗教“伦理”过渡的决定性环节(Weber ,1956:341;韦伯,2010:564)。 先知在摆脱巫术传统方面的根本意义,在于作为卡里斯马的纯粹人身承担者(rein pers nlichen Charismatrger ),通过先知的启示和预言中的“伦理一神论”观念,确立生活本身的一体性,无论生活还是世界,都必须具有“一种明确的、系统性的统一意义”(Weber ,1956:345、354-355;韦伯,2010:566、577-578)。先知的这一努力带来了三个相互关联的伦理后果。首先,在先知的这种毫不妥协的“生活一体性”要求面前,经验现实本身在伦理上的缺陷暴露无疑:“(依据宗教的前提)世界作为一个有意义整体这一观念,无论在人的内在生活之道,还是他与世界的外部关系方面,都与经验现实相互冲突,产生了最为强烈的紧张”(Weber ,1956:355;韦伯,2010:579)。进一步,先知要求的“意义”与经验现实的冲突直接导致了对世界本身的重新估价:这个世界不再具有其凭借巫术和魔力手段所赋予的“意义”,而不过仅仅“是”或者“碰巧是”其现在这个样子,世界的进程因此被“除了魔”(Weber ,1956:396;韦伯,2010:639)。不过,世界的“除魔”并不意味着脱离或逃逸世界,因为这样将妨碍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的建立。因此,先知的努力的最终后果是从自身出发彻底支配和改造生活和世界,彻底消除其中一切在伦理上非理性的因素(Weber ,1956:424;韦伯,2010:679)。 与世界的紧张,对世界的除魔,革命性的改造世界,先知“伦理”的这三个后果在“入世苦行主义”这种宗教形态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清教的入世苦行主义对一个人生活之道“警醒的有条理的支配”是韦伯在“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始终关注的“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的核心意涵。在此基础上,苦行主义者“始终要求世界像他对有条理的理性自律一样具有一种伦理上的理性秩序和纪律”(Weber ,1956:428;韦伯,2010:685)。因此,这种入世苦行主义实际上“最大程度上实现理性行动本身的特征,最大程度实现对外在生活之道进行有条理的系统安排,并最大程度地将此世秩序建立为理性的事务关系和社会关系(die rationale Versachlichung und Vergesellschaftung)(Weber ,1956:429;韦伯,2010:687)。而通过这种对内外生活之道的革命性的改造,先知的精神进入到大众的宗教伦理中,伦理世界不再是少数大德高人(Virtuosen )与仍旧生活在传统和习惯中的大众的二元世界,而是通过“教派”建立一种受统一的伦理要求和纪律支配的理性化世界(Weber ,1920b:259-264;韦伯,2004a :485-491);同样,一个人的生活也不再以“节庆”的方式分裂为宗教和非宗教的两个部分,而是在整体上严格受到始终一贯的伦理的支配。只有整个此世的生活和世界图景实现这种伦理的理性化,日常生活中“过日子的方式“(Lebensf ürung)才不再是”因袭“意义上的”得过且过“,而是被提升为一种”天职“:对世界通过行动方式进行的苦行”改造(Weltbearbeitung)“(Weber ,1920b :263-264;韦伯,2004a :490)。只有当卡里斯马对个体人格与生活之道的塑造贯穿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卡里斯马对传统的克服才真正完成,而这就是理性化的最终目标。 当命运共同体中的自然关系最终被“革命性”地改造为物的秩序和纯粹“社会”意义上的关系,入世苦行主义将世界的“除魔”推至了极端。这样的世界秩序是否实现了伦理意义上的理性化,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但在苦行主义者的伦理理性化努力下,在这一自觉创造的新秩序中,“传统”被剥夺了她全部的荣耀,无论在内在的精神生活,还是在外在的各种秩序中,再也不能施展其无所不在的影响。经由先知革命,理性化得以实现了对传统的最终胜利,并借助这一胜利,确立了自身的普遍历史意义。 那么,中国呢?在韦伯分析的“世界宗教”中,“儒教”之所以是最外在的形态,原因在于,在这里,理性化似乎不仅从未取得对传统的胜利,甚至这场战争根本就不曾发生:“中国人的灵魂从未受到先知革命的洗礼”(Weber ,1920e:431;韦伯,2004a :208)。儒家伦理的突出特征,在韦伯看来,就是“绝对缺乏任何的‘救赎要求’,特别是出离此世来为伦理寻找根基的做法”(Weber,1956:374、411;韦伯,2010:606、661)。中国人似乎生活在先知们从未涉足的国度。 然而中国最终并不能置身于世界历史之外。儒家的伦理可以不受先知革命和救赎要求的困扰,但却无法回避西方理性化进程带来的挑战。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着手考察的“中心问题”,归根结底与中国在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历史处境有关:“中华晚期帝国”无法因应对外政策的需要所面临的财政困境,其实是面对世界历史中社会秩序日益理性化的困境,尤其是面对理性的资本主义与现代民族国家结合所实现的“资本化强制”的困境(Tilly ,1992)。面对这一困境,在理性化的创生过程中理性化与传统的关系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中国好像无需再创造一套理性的生活秩序,而只需要“拿来”(aneignen)在现代文化领域中业已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韦伯早就预言,这方面中国完全做得到(Weber ,1920e :535;韦伯,2004a :333)。这一理性化努力的实质是借助官僚体制的支配力量,以外在的方式彻底摧毁传统,自上而下地移植理性化的社会秩序。然而这一尾随者的理性化果真能够完成韦伯的设想吗? 官僚制的理性化……可以是针对传统的最重要的革命力量,而且事实上也往往如此。不过,这一理性化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革命。原则上……是“从外部”(von auβen)进行的革命,首先改变物与秩序,然后再以此改变人,也就是通过理性的目标—手段的设置,改变人对于外在世界的适应条件,可能的话,提高人的适应能力。与此相对,卡里斯马的力量奠基于对启示和英雄的信念,是在情感上确信一种显现的意义与价值,无论这种显现是宗教的、伦理的、艺术的、科学的、政治的或其他方式;它也基于英雄性——无论是苦行或战争的,法官的睿智或巫术的施展,还是其他方式。这种信念是从人“内部”开始(von innenheraus)革命,然后寻求根据其革命的意志来塑造外物与秩序。(Weber ,1956:836;韦伯,2004c :271-272) 借助官僚制支配实现的理性化,在根本上是借助“技术手段”以外在方式来改变人所在的社会秩序。但如果韦伯预见的中国理性化的“拿来”之路,因为儒家伦理具有的所谓“适应世界”的品格,而可以格外轻易地实现这场“从外部进行的革命”,那么我们不得不悲哀地发现,这种理性化仍然未能深入人心,真正实现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也因此未能在日常生活的核心建立内在的“革命力量”,从而仍然不得不需要不断从外部引入理性化的动力。当理性化进程从外部将中国人的生活带入到普遍历史之中,中国人的伦理生活在这一历史中的边缘位置并没有改变,只不过现在因为外在的支配手段不断瓦解和摧毁着自身的传统,从而这种生活的“世界图景”和生活秩序,已经日益依赖与普遍历史建立的无法摆脱的关系。这才是中国人生活陷入的根本困境:理性化从来不能在这里生根,而所有生根的力量却不断被外来的理性化所摧毁。 五 通过阅读传教士和汉学家的文献,韦伯对中国人性格最深的印象就是“显著缺乏神经(Nerven)”(Weber ,1920e :517;韦伯,2004a :314)。 韦伯认为这是一种极端冷淡、缺乏热情的气质,源于巫术和礼仪的影响(Weber,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16-317)。虽然清教和儒家都因为理性主义而是“清醒”的,但儒士的“清醒”是通过压制各种非常态的热情实现的,而“清教徒理性的‘清醒’则是建立在一种强有力的激情上,这是儒教所完全没有的”(Weber ,1920e :534;韦伯,2004a :332)。 这种内在的“强有力的激情”无疑是从先知到苦行新教徒的人格个性(Persnlichkeit )的基础,是卡里斯马的革命性力量的源泉。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从困境和激情出发重新塑造一个人的个性,并在此基础上改变人们的生活之道和世界图景,是卡里斯马的标志(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而“个性”是卡里斯马概念的核心(Weber ,1956:179、182;韦伯,2004b :353、361)。正是个人超常的个性品质构成了打破共同体传统的革命性力量。而在具备非凡个性的卡里斯马领袖和承认其个性的追随者(扈从)之间形成的共同体,并非传统的命运共同体,而是一种新的“使命共同体”。对于这个新的共同体而言,基础是超常个性的“召唤”和“献身”,而这个共同体是否延续,不在于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任何“自然关系”或者“伦常秩序”,而仅仅取决于对这种不同寻常的个性的认可乃至延续和继承。没有这种非日常的“个性”及在此基础上的“献身使命”的取向,卡里斯马共同体就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其反面(Weber ,1956:180-181;韦伯,2004b :356-359)。 表面上,与强调事务为本的非个人性秩序(sachliche unpersnliche Ordnung)的法理权威相对,“人身性”(persnaliche )是传统权威和卡里斯马权威的共同特点(Weber ,1956:159-160;韦伯,2004b :303-304)。但这种表面的类似掩盖了二者深刻的不同。传统权威的“人身性”首先是指“自然共同体”或“命运共同体”中的人伦关系。随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的瓦解,以及共同体内关系的分化,这种“人身”逐渐更多意味着在人和人的“地位身份”之间形成的关系。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传统权威中的“人身性”,都不仅仅甚至主要不是每个人的“人格特征”,而意味着每个人在共同体内部的人伦关系。①「因此韦伯才会激赏洛威尔(Percival Lowell )在《远东的灵魂》中的结论:对于远东而言,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非人格性”(impersonality )。这种远东灵魂的本质是亚洲无论个体还是文明都停滞不前的原因(一种没有达到自我意识的“孩子气的发展状态”)。韦伯虽然未必完全同意洛威尔在书中对personal /progressive的西方和impersonal /impassive 的东方之间所做的简单对比,但从个体个性的角度来理解西方和东方的普遍历史命运仍然是理性化命题的题中之义(Weber ,1921a :371;韦伯,2005a :469;参见Lowell,1888:Ch.1)」 这一点就突出体现在韦伯对儒家伦理的讨论中。以“恭敬”为核心的礼仪,就是一种身份伦理。“儒家社会伦理的冷漠性格”,在韦伯看来,就是因为它“排斥除了亲族、师生或友朋这种纯粹人际纽带(rein personaler …Bandes)之外的关系“(Weber ,1920e :445-446、493;韦伯,2004a :225-227、287)。这种”人伦“意义上的”人身性“(Personalimus)与卡里斯马权威的“个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韦伯讨论的西方理性化进程中扮演决定性角色的先知,是这种卡里斯马“个性”的突出代表,而先知的关键特征就是“个性意义的天职”。这种以“个性”为关键特征的“使命先知”(Weber ,1956:352-355;韦伯,2010:575-578),之所以能够对生活之道进行“理性的系统安排”,根本前提就是“与世界及其秩序之间一种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如果说,儒家伦理的基础是以三纲六纪张理六合之内的天地人秩序,那么宗教先知引导的理性的伦理生活秩序,恰恰是借助上帝概念建立一种与“世界”(kosmos)这一概念的根本紧张关系:“他在世界中,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而且,“宗教越是从仪式主义升华为心志形态的宗教”(Gesinnungsreligiositt ),这种紧张就越强烈(Weber ,1920c :541;韦伯,2004a :512)。 而从天职到苦行新教的“内在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其实质就是借助这种与世界的紧张关系造就个体内在意义的“个性”。①「“‘个性’最内在的因素,作为最高和最终的价值判断,规定了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和意涵(Sinn und Bedeutung)。正是这些因素,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只有当‘个性’的这些最内在的因素,在与生活的困难进行斗争时,作为从我们最高的生活价值衍生出来的东西,对我们‘发挥效力’,从而展现自身的面目,并因此得以发展,我们才能赞成这些因素。而‘个性’的尊严确实就在于这样的事实:对‘个性’来说,存在针对其自身本己生活的价值,而且在个别情况下,这种价值存在于其自身本己的个体性(individualitt )独有的内在领域中”(Weber ,1982:152;韦伯,1999:6)」这种形态的“伦理理性化”,通过强调依据“日常要求”(Forderung des Tages )的朴素行动来赢得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从而才将个体人格与强调“非人格性”的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联系在在一起,这正是西方理性化的奥秘(Weber ,1921a :377;韦伯,2005a :476)。 而这种伦理理性化的“个性”塑造(所谓“伦理个性”,ethische Pers nlichkeit )之所以带来反传统的革命性后果,就是因为它彻底否定了人伦关系本身的伦理价值: 儒教伦理有意地让人们置身于他们自然生成的,或者经由社会尊卑关系所造成的人际关系(persnliche Beziehungen)里。儒教推崇,而且只推崇,那些由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师生与朋友之间的人际关系所产生的对人的恭敬义务。相反,清教伦理却相当怀疑这些纯粹的人际关系,因为它们只适用于造物;当然,只要这些关系不违逆上帝,清教还是容许它们的存在,并在伦理上加以管控。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与上帝的关系都是第一位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本身,如果过于紧密强烈,带有崇拜造物的色彩,就无论如何都要加以避免。信赖人,尤其是信赖那些在自然关系上和我们最亲近的人,对于灵魂来说就是危险的。(Weber ,1920e :527-528;韦伯,2004a :325) 在儒家的人伦伦理看来,“将自己与所有其他人对立起来,追求惟一属于自己的独特所在,紧紧抓住自己以逃脱泥沼,直到形成一种‘人格’……这不啻于一种徒劳无功的努力”(Weber ,1921a :378;韦伯,2005a :476-477)。 但在坚持个体性的所谓伦理人格看来,怀疑并在根本上削弱人伦关系的伦理价值,是反传统的“个性”塑造的真正前提。而在新的个体“人格”的基础上,反传统的革命力量不仅塑造了内在的生活之道,还进一步重组了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体关系。这种新的共同体关系,发展了一种宗教性的“博爱伦理”(Brüderlichkeitsethik)。 “博爱伦理”贬低自然的人伦关系,用博爱的共同体取代各种“亲邻团体”(Nachbarschaftsverband ),特别是否定了在这些团体中盛行的亲疏远近、内外有别的伦理基本原则,而代之以一种所谓“爱的共产主义”(Liebeskommunismus)或者说“无差等的拒世之爱”(objektlose Liebeakosmismus) (Weber ,1920c :542-543;韦伯,2004a :513-514)。①「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博爱”或者“爱的共产主义”的前提仍然是“拒世”(Weber ,1956:391;韦伯,2010:632)」在多大程度上,这种“博爱伦理”的根源最终可以追溯至生活在世界帝国夹缝中但却缺乏自身独立政治形态,并在社会生活中饱受歧视的所谓“贱民民族”的生活之道和生活理想,仍是韦伯作品中最有争议的问题。②「对这一学说的恰当评判,不仅需要考虑韦伯对德国“犹太人问题”的整体态度,也需要考虑韦伯的学说与尼采著名的怨恨理论之间细微然而重要的差别,这远远超出了本文的范围。这里仅仅指出两点初步观察:首先,虽然韦伯始终强调“困难”(Leiden)对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具有重大的影响,但他本人并不认为在其社会学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的这一想法是尼采怨恨学说的社会学化。其次,尽管韦伯的“贱民”理论与尼采的“怨恨”学说之间的关系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但从韦伯对“贱民民族”的实际考察看,或许具有世界政治意涵的“客族”(Gastvolk)处境,要比单纯心理学意义上的“奴隶”动机,更为重要。 而后面这一点无疑和我们在这里关注的问题密切相关(Weber ,1956:386-391;韦伯,2010:625-631;Weber ,1920b :241-242;韦伯,2004a:466-467;Weber ,1921b :1-8;韦伯,2007:13-16;参见Momigliano,1980;Abraham ,1992)」 无论历史起源是什么,这样一种以陌生人为中心的个性塑造、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和共同体生活(或者更严格地说,一种“社会”生活),其基本前提是一种能够始终对抗传统的卡里斯马力量。这种卡里斯马力量,在韦伯看来,是一种真正的英雄品格(Heldentum 或Heroentum ),它能“‘从内部’(von innenheraus)对人进行革命,并试图依据其革命意志来塑造事物和秩序”(Weber ,1956:836;韦伯,2004c :271-272,参见Weber ,1956:841;韦伯,2004c:280)。 然而我们都知道,虽然西欧的理性化能够借助这种个性的力量,经由生活之道的伦理化,在社会秩序的各个领域中有效地建立以事务关系和目标理性为中心的、超越情感因素、基于抽象法理规则的制度组织形式,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仍只是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才是有效的。 正如卡里斯马的力量只限于其“初生状态”一样,西方理性化独特的“个性”与社会秩序的伦理动力机制,也同样只限于其“初生状态”:“它存在的分分秒秒都不断加速地从与经济完全隔膜,但却充满疾风暴雨式的情感的生活迈向在物质利益的重负下慢慢窒息而死的结局”(Weber ,1956:841;韦伯,2004c:279)。 不过,内心“分分秒秒窒息而死”的理性化,并没有蜕变成为“传统”,只不过丧失了最初推动它的强烈的人格力量和真正的英雄品格(Weber ,1920d :204-205;韦伯,1987:142-143)。而失去了“精神”的理性化,反而更加彻底地凭借其“技术手段”来摧毁和瓦解它所遭遇的所有传统,解构这些传统的神圣性及其自然基础,将任何所谓“终极性价值”放逐到纯属私人的隐秘空间中。然而,这些在私人生活的碎片中以“审美”或“个人体悟”等方式保留下来的终极价值,却再也不能成为造就真正伦理生活秩序的内在力量。理性化在获得“普遍的意义和效力”的同时,也抵押上了自己的灵魂。理性化和摩菲斯特所定下的契约,就是要竭尽其所有的力量,而它的命运却注定是当一己的个性吞噬了所有的个性后,一同毁灭(Goethe,2003:第1742,1774-1775行)。 然而,普遍历史最大的悖谬或许还没有到来。 韦伯从来慨叹,中国人的生活,因为消除了悲剧性的紧张,似乎从不知晓希腊悲剧式的“命运的逆转”(Schicksalsperipetien)(Weber ,1920e :205、491、522;韦伯,2004a :62、285、319)。而只有在命运逆转的时刻,巨大的悲剧力量才造就了卡里斯马英雄得以对抗传统的个性。 而此刻,正当化身为普遍历史的理性化本身作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悲剧终结了所有的个性可能之时,在这里,在理性化机器碾过的废墟上,仿佛命运的逆转一般,却出现了真正英雄面对的困境。恰恰当传统丧失了其“神圣性”,当传统的自然根基丧失了道理的卫护,使其散失在日常生活的鄙野之处,不再被持守和传承时,传统才不再是日常的信念,而必须经由穷尽自身力量的“献身”,才能重返传统的自然基础,从中探求出“古老思想和理想强有力的再生”(Weber ,1920d:205;韦伯,1987:143)。因此,当传统被理性化摧毁之时,传统的守护才不是因袭,而面临如何将散失在日常生活角落中的传统重新转化为亲切贴己的生活之道这一真正艰巨的伦理任务,重新赋予被外在的技术理性化洗劫的伦理生活真正的“精神”(ethos )。中国现代生活的最终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置身这一困境中的中国人能否成为担负这一“精神”的英雄,并在悲剧性的历史处境中,仍然能够找寻到中国人生活的“孔颜乐处”。 苏国勋在《理性化及其限制》的开头曾经引用过里尔克的诗句:“这样的人,总在这样的时刻现身/行将终结的时代,再一次结清了它全部的价值/于是这样的人,负起整个时代的重负,把它抛入自己内心的深渊”。同样,在今天的中国,只有这样的人,肩负起传统的人,才能在现代内心的深渊(Abgrund )中重新奠定传统的根基(Grund )。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 参考文献: 本迪克斯,莱因哈特,2007,《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刘北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金子文一,1969,《韦伯的比较社会学》,李永炽译,台北:水牛出版社。 苏国勋,1988,《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韦伯,2004a ,《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b ,《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c ,《支配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a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b ,《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古犹太教》,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韦伯,马克斯,1987,《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6,《经济通史》,姚曾廙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10,《经济与社会》(第一卷),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尾形勇,2010,《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北京:中华书局。 Abraham ,Gary 1992,Max Weber and the Jewish Question :A Studyof the Social Outlook of His Sociology.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Press. Aristotle ,1959,Politics.(tr.)by H.Rackham.Cambridge:LoebClassical Library.Bensman,Joseph&Michael Givant 1975,“Charisma andModernity :The Use and Abuse of a Concept.”Social Research 42(4)。 Brunner ,Otto 1975,“Feudalism :The History of a Concept.”InF.L.Cheyette(ed.)Lordship and Community in Medieval Europe.Huntington,N.Y.:R.E.Krieger Pub.Co. Dunn,James D.G.1998,The Theology of Paul the Apostle.Grand Rapids:B.Eerdmans. Eisenstadt,S.N.1968,“Introduction”to Max Weber on Charisma andInstitutional Building.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Goethe,2003,Faust.Vgl.Albrecht Schne,Frankfurt /Main und Leipzig:Insel Verlag. Haley ,Peter 1980,“Rudolph Sohm on Charisma.”The Journal of Religion60(2)。 Hintze,Otto 1975a,The Historical Essays of Otto Hintze,(ed.&intro.)by Felix Gilbert.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b /1929,“The Nature of Feudalism.”In F.L.Cheyette(ed.)Lordship and Community in Medieval Europe.Huntington ,N.Y.:R.E.Krieger Pub.Co. Lowell,Percival 1888,The Soul of Far East.Boston:Houghton,Mifflinand Company ,Project Gutenberg. Momigliano,Arnaldo 1980,“A Note on Max Weber's Definition of Judaismas a Pariah-Religion.”History and Theory 19(3)。 ——1986,“Two Types of Universal History:The Cases of E.A.Freemanand Max Weber.”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58(1)。 Parsons ,Talcott 1949,The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New York: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 Poggi ,Gianfranco 1988,“Max Weber's Conceptual Portrait of Feudalism.”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39(2)。 Potts ,John 2009,A History of Charisma.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Radkau,Joachim 2009,Max Weber :A Biography.Cambridge:Polity Press. Schluchter,Wolfgang 1989,Rationalism ,Religion,and Domination:A Weberian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Shils ,Edward 1965,“Charisma,Order ,and Status.”American SociologicalReview 30(2)。 Tilly ,Charles 1992,Coercion,Capital ,and European States ,A.D.990-1992.Oxford:Basil Blackwell. Weber ,Max 1920a ,“Vorbemerkung.”In Gesammelte Aufstze zurReligionssoziologie I.Tübingen:J.C.B Mohr. ——1920b ,“Einleitung.”In Gesammelte Aufstze zur ReligionssoziologieI.Tübingen:J.C.B Mohr. ——1920c ,“Zwischenbetrachtung.”In Gesammelte Aufstze zur ReligionssoziologieI.Tübingen:J.C.B Mohr. ——1920d ,“Die Protestantische Ethik und der Geist des Kapitalismus.”In Gesammelte Aufstze zur Religionssoziologie I.Tübingen:J.C.B Mohr. ——1920e ,“Konfuzianismus und Taoismus.”In Gesammelte Aufstzezur Religionssoziologie I.Tübingen:J.C.B Mohr. ——1921a ,“Hinduismus und Buddhismus.”In Gesammelte Aufstzezur Religionssoziologie II.T übingen:J.C.B Mohr. ——1921b ,“Das antike Judentum.”In Gesammelte Aufstze zur ReligionssoziologieIII.Tübingen:J.C.B Mohr. ——1956,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Tübingen:J.C.B.Mohr. ——1958,Wirtschaftsgeschichte :Abrider universalen Sozial-undWirtschaftsgeschichte.Berlin :Duncker &Humblot. ——1982,Gesammelte Aufs tze zur Wissenschaftslehre.T übingen:J.C.B Mohr. ——2005,Max Weber-Gesamtausgabe I /22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die Wirtschaft und die gesellschaftlichen Ordnungen und M chte.Nachlass,Teil 4:Herrschaft.hrsg.von Edith Hanke ,in Zusammenarbeit mit ThomasKroll ,T übingen:J.C.B.Mohr (Paul Sie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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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之为共相与本质之为殊相( 使事物“恰恰地是这个事物”的东西) 两者间究竟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本质”是如何由共相发展成为“恰恰地是这个事物”的殊相的呢? 亚里士多德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却在这方面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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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经济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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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依靠创新发展,中国产业集群才能够避免走向马歇尔“工业区”衰退的境地,才能够走出“低端道路”的困境,才能够在未来的新兴产业竞争中处于“高端”地位。因此,打开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黑箱”,就成为本书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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