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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邱立本:两种神权政治的悲哀
    政治 宗教 2011/09/11 | 阅读: 2103
    十年以后,纪念九一一的二十周年,世界会变得更好更安全?人类会走出当前冤冤相报的文明冲突吗?尽管拉登已经被诛杀,但今天的世界还是充满危险,而更让人难以预测的,则是人世间在过去十年间记取什么历史的教训, 还只是在一种偏狭的、自以为是的怪圈中自鸣正义? 如果说文明冲突的核心在于价值的冲突,那么以美国为首的社会,就需要对伊斯兰文明有更多的敏感性,了解这个宗教与文 化都悠久的社会,有它自己独特的价值系统,不能将它简化,也不能将穆斯林和恐怖主义划上等号,也更不能用反恐的名义,侵略别国的领土,而行掠夺资源之实。 因为看在穆斯林世界的眼里,自九一一之后,美国已经攻占了三个穆斯林的国家--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而下一个国家又是谁? 但另一方面,穆斯林世界的理性和中庸力量,是否也能对原教旨主义教派所掀起的腥风血雨,作出深刻的反思?不要让这些 激进的教派,以反美的名义,滥杀无辜,派出人肉炸弹客,毁灭自己,也毁灭别人,而最终只是毁灭穆斯林的形象。 关键是神权政治的影子,是否可以逐渐消失,还是会越演越烈?埃及的阿拉伯之春,看似推翻了独裁的政权,但也迎来了要 恢复回教法的穆斯林兄弟会的力量。事实上,从当年伊朗革命开始,都在政权改变之后,被原教旨主义的狂热分子偷走了革命的成果,也使人民的权利流失。这样的 历史,似乎在今天又在重复,连利比亚的反抗军的 领袖,也是当年拉登所任命,也使中东的政治发展,陷入虽进犹退的魔咒中。 另一方面,美国社会也被另一种神权政治的阴影所笼罩。那些极右的媒体和政治团体,如霍士新闻网和茶党,都以上帝的名 义,对异己加以无情的挞伐,一切上纲上线,也以简单的标签来看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将伊斯兰世界妖魔化。对于美国的民主理性的力量,都痛斥为卖国,也赶走 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妥协精神,国会被瘫痪,重要的法案都无法通过。这样的神权政治还在民间进一步发酵,失去了美国立国以来的容忍和多元化特色。 从中东到美国的神权政治,背后也要看全球经济的发展,是否可以冲破当前M型社会的局限性,避免富者越富、贫者越贫。 但大多数经济学家对此都不乐观,认为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都是由金融霸权和地产霸权主导,也使中产阶级逐渐流失,导致社会的两极化不可避免。 这也使中 东神权政治可以吸纳更多死士,也使美国的神权政治增添更多狂热分子。 这两种神权政治的影子,相互交迭,也彼此碰撞,势将产生恶性循环。未来十年的世界局势,就要看如何摆脱这两种神权政 治的纠缠,挥别那些彼此妖魔化的荒谬,也挥别九一一的痛苦心魔。 
  2. 修海林:蔡元培的音乐美学理论与实践
    音乐 2009/09/20 | 阅读: 2104
    1929年音乐院改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蔡元培便再无机会实践其音乐美育的理想。这一转变,实际上意味着音乐教育开始由已形成的美育传统向学艺传统的倾斜。对这一点,今人似应有足够的认识。
  3. 刘禾:《今天》新媒体专辑序言
    科技 2010/04/20 | 阅读: 2104
    新媒体——通常也叫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可以说是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为人类文明带来的又一次巨大变革的技术。由於我们目前正身处於这场变革的漩涡之中,由於技术发明的意义总是会超越科技本身,为此,今天所有的人都不能不面对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互联网对当代政治、经济、文化、传媒以及社交和日常生活带来的迅速和广泛的冲击。可以预计,传统的纸媒、影像和其他信息的储存和传播方式,即使在近期内不被取而代之,也必定会在新媒体的整合之下改头换面,获得新的功能和新的意义。我们还可以预计,这样的变化将对文学写作和艺术想像带来什么样难以估量的冲击,具体到诗人、作家和学者,电脑和互联网的到来意味着写作本身在悄悄地发生改变,从写什么到怎样写,如何面对新的受众,以及传统作家式的创作与网络参与式的写作之间将会形成怎样的社会空间等等,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理论和实践因素。本期“新媒体专辑”收入的五篇文章,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对当代文明提出的一系列机遇和挑战。这些文章无论其提出并探讨的问题,还是其理论和学术的观点、方法,不仅都很新颖,而且非常扎实,可以说,作者都是身处在各自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的学者。其中有四篇,是为我们这个专辑特地翻译成中文的。中文世界的读者若想了解当前国外新媒体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相信这一组专辑文章会为大家打开一个思想的窗口。莫格勒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百五十多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进行了有趣的戏仿,他的《网络共产党宣言》一文指出,新数码社会中的自由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检视自由信息的幽灵如何在跨国资本主义中间游荡,如何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创造出新的阶级。他认为,只有废除知识产权,废除资本对於思想的私人占有,才能做到知识的自由流通,重新让文化成为人类共享的公地。《御宅族文化经济》的作者拉马尔,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对粉丝文化所创造的价值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作者以日本的御宅族文化为例,对以往的文化研究中有关“生产”和“消费”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和检讨。他指出,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不仅创造出了信息产业,而且还创造出一个新普罗大众的(precariat)阶级,这个新阶级的构成即是各国的信息工作者。拉马尔的研究对二战后兴起的文化研究及其近些年的发展作了细致的回顾,并进行了重要修正。不仅如此,他还为如何思考资本主义的价值理论、生产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和空间,对大家认识和面对进入全球化的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杨国斌的《中国互联网》一文,则重点探讨当代的网络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作者回顾了互联网进入中国前后的媒体生态,比如《今天》等民刊杂志早期的运作,这些民办杂志与目前互联网上普遍流行的自创、自编、自我表达的文学和其他写作,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不同的只是媒介的文化形态,因此,网络在此是个广义的概念。作者对中国互联网的考察,让读者对网民的情感和观念表达,网络的符号生产、网络事件的形成,网络管制等,能够获得多方位的了解。克鲁维尔的文章《国际关系中的新媒体逻辑》则从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对新媒体的功用和局限性进行了历史和理论的分析。人们普遍认为,网络将会弥补传统媒体在提供政治资讯方面的不足,以创造新的政治力量,甚至有助於建设民主的空间。克鲁维尔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尤其是中美关系的角度,重新检验这一逻辑。对比新媒体和印刷文字、广播、电影等传统媒体在建立敍述框架的能力上,以及资料库功能等方面各自具有的特点,他认为,虽然新媒体资料库提供的服务具有新的优势,很有价值,但它本质上并不趋向民主化。其主要原因是,使用者很难分辨出噪音与真正有用的资讯,而真正有用的资讯还是由权威的管理者或部门把握和提供的。这一批评精神在罗多维克对电影的虚拟生命(virtual life)的思考上,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本专辑最后一篇文章《我们如何历史地思考虚拟性》中,罗多维克对大家普遍接受的模拟式(analog)和数码式(digital)之区别,提出深刻的怀疑。他说,对电影的了解,如果从广阔的媒体考古的视野入手,我们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复杂的各种媒体技术发展的整体历史中的一支,而媒体的力量和潜能自然受到器具、材料和想像力的限制。从历史意义上来看,这种限制的界限本身是开放的,因为每一种艺术媒体都在面向新的用途和语境,不断地改变着自身概念,为新的艺术媒体提供素材,而这正是新创造力的未来潜能。总之,本辑编者希望,这个新媒体研究专辑的诸篇文章,能够帮助对此有兴趣的读者拓展视野,受到 发,并愿意参加本刊在纸面上和网络上的讨论,同时也期待中文世界的新媒体研究能够提出自己的创见,为网络时代的思想界做出贡献。
  4. 李安山:非洲民族主义研究述评
    历史 2011/03/20 | 阅读: 2105
    概而言之,民族主义有多个层次,对民族主义也有多种理解。马克思曾对黑格尔将民族主义看作一种独立力量的观点进行过批判,列宁亦不赞成强化民族主义的做法,我国学术界曾一度对民族主义持否定态度。[1]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各个国家不同时期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想和实践作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惟将各个事件置于具体发展阶段的框架中,我们才能比较客观地认识其历史意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隔离制的任务赋予非洲民族主义以进步的内核,决定了这种理论和实践的积极作用。本文将就国内外学术界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作一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 在国内,最早涉及非洲民族主义的是新闻界。早在晚清,学术界已注意到非洲(主要是埃及和北非地区)遭帝国主义瓜分的事实。[2]民国时期,《东方杂志》等刊物对摩洛哥事件和埃塞俄比亚抗意战争有过报道。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对非洲缺乏基本了解,对非洲的认识主要基于翻译。中国学者介绍与研究非洲民族主义始于1950年代后期。[3]重点是围绕非洲(或各国)民族独立运动这一主题,大部分是介绍现状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分析,并先后出版了几本编著的关于北非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通俗读物。[4]为数不多的学术杂志对非洲一些地区和民族的反抗殖民主义统治或民族独立运动进行了介绍和分析。[5]其中两所大学(南开大学和华南师范学院)的世界史教研组集中研究北非和中部非洲的民族独立运动,先后在《历史教学》和《中学历史教学》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6]这一阶段的研究有以下特点。第一,与政治时势和热点问题紧密联系。第二,主要是对民族独立运动的介绍。第三,受政治局势的影响,缺乏较为客观的分析。这是中国学者对非洲民族主义研究的开始。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中国对非洲的学术研究曾一度中断,直到70年代末才开始恢复。从19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学术刊物上开始出现涉及非洲民族主义的论文。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非洲人民早期抗击殖民主义侵略的战斗和殖民统治时期的各种反抗运动,如苏丹马赫迪起义、埃塞俄比亚的抗意斗争、坦噶尼喀的“马及马及”起义和肯尼亚的“茅茅”运动。[7]第二,非洲人民在一战与二战以后进行的民族独立运动(包括泛非运动)。这些论文有的是关于整个非洲大陆的;[8]有的是关于个别国家的,如尼日利亚、加纳、阿尔及利亚、苏丹、南非、埃及等国的民族独立运动。[9]第三,对非洲各国民族英雄或民族主义领袖的介绍。很明显,中国学者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已有所拓展,但由于受政治气候的影响和资料的局限,大多数带有介绍性质和明显的宣传作用。值得指出的是,个别学者已开始涉及一些理论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对非洲民族资产阶级作用的分析对对非洲社会主义的介绍。[10] 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范围在1980年代进一步拓展。第一,对非洲民族主义领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包括第一代非洲民族主义领袖和对非洲民族主义有重大影响的思想领袖。第二,有的研究开始涉及与民族主义相关的具体课题。[11]第三,一些专著和简史著作对民族解放运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述,从国别史或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起源两个方面探讨了帝国主义与非洲民族主义的关系。[12]第四,对一些与非洲民族主义政党有关的资料进行了选译和介绍。[13]《非洲民族主义政党概况》(上、下卷,1980)虽是内部编译出版,但此书第一次对非洲民族主义政党的形成和基本状况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其资料价值不言而喻。1986年由中央党校翻译出版的《非洲的政党》也为研究民族主义政党提供了较为翔实的资料。 1990年代出版的几部颇有份量的专著均涉及了非洲民族主义或与此有关的专题。由吴秉真、高晋元主编的《非洲民族独立简史》(1993)是我国学者研究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第一部专著,分8个部分对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并对1970年代葡属非洲和80年代南部非洲的民族独立运动进行了探讨。《东方民族主义思潮》(彭树智,1992)对纳赛尔等人的思想进行了分析。宁骚的《民族与国家》(1995)将理论与个案相结合,对一般性的民族问题进行了探讨,着重研究了南非的种族关系和种族隔离制度。艾周昌、郑家馨主编的《非洲通史•近代卷》(1995)和陆庭恩、彭坤元主编的《非洲通史•现代卷》(1995)的有关章节分别阐述了非洲反殖斗争和一战以来不断高涨的民族独立运动。 在1990年代后期,对非洲民族主义及有关课题的研究日益深入。唐大盾选编的《泛非主义与非洲统一组织文选 1900-1990》(1995)是一部重要的文献汇编,集中了非洲民族主义的两个重要内容——泛非主义与非统组织的有关文献资料,内容包括泛非会议的决议、宣言、章程等重要文献,为研究相关课题提供了资料。杨灏城的《纳赛尔和萨达特时代的埃及》(1997)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对非洲国家民族主义最突出的个案研究。该书不仅史料翔实,论据充分,体现了历史学家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方面的成功尝试,而且对民族主义领袖的作用、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此外,其他成果也相继出版,如李继东在《现代化的延误——对独立后“非洲病”的初步分析》(1997)中对非洲民族主义独立后遭受的挫折进行了研究;刘鸿武在《黑非洲文化研究》(1997)中分析了20世纪上半叶的非洲黑人文化复兴运动及当代非洲国家创建统一国民文化的实践;徐济明、谈世中的《当代非洲政治变革》(1998)从宏观角度对非洲国家独立来的政治变革进行了梳理,重点剖析了1980年代末以来的民主化浪潮。 张宏明的《多维度视野中的非洲政治政治发展》(1999)就非洲的“部族主义”以及各种政治思潮对非洲政治的影响进行了有益的探讨。陆庭恩、刘静的《非洲民族主义政党与政党制度》(1999)对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的产生及其在一战、二战及独立后的几个阶段的活动分别进行了概述,并分析了民主化浪潮对非洲政党的影响。李安山的《殖民主义统治与农村社会反抗》(1999)以加纳东部省为个案,探讨了农村各社会阶层对殖民统治的反抗及其与民族主义的关联,并就殖民主义统治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外,一些关于非洲政治领袖的传记从不同方面记述了这些民族主义斗士的生平。[14]在1990年代还出现了一批较有份量的学术论文。[15]最新出版的由葛佶主编的《简明非洲百科全书》(撒哈拉以南)(2000)收入了“民族主义”和“部族主义”等内容,综合了国内对这方面研究的成果。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学位论文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颇有份量,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王锁劳的博士论文“埃及民族主义研究”(2000)等。 (二) 早从1950年代后期始,国外学者即开始进行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托马斯•霍季金的精典著作《殖民地非洲的民族主义》从殖民地的社会发展变化入手,从城市化、新的社会成份以及新的社会组织等方面分析了非洲民族主义的根源。[16]他的另一篇关于非洲民族主义的重要论文提出了三个主要观点:殖民地人民构成了一个处于形成过程中的民族;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具有广泛基础的民族解放运动;殖民地社会精英具有双重合法身份——前殖民社会的继承者和大众意志的代言人。[17]他于1961年又发表了《非洲的政党》,不仅对非洲大陆在非殖民化期间的政党情况进行了概览,还对一些现象(为什么一党制在非洲一些国家盛行?非洲政党是以何种方式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对非洲独立国家存在的两种政党即群众政党和精英政党的区别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 这一时期对非洲民族主义及相关问题的国别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主要的有霍特的《苏丹的马赫迪国家》(1958);科尔曼的《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背景》(1958);阿赫麦德的《埃及民族主义的思想根源》(1960);苏联学者达什克维奇的《突尼斯人民民族解放斗争简史》(1960);D. A.罗的《乌干达的政党,1949-1962》(1962);基博姆的《加纳政治史:黄金海岸民族主义的崛起》(1963);阿普特的《处于过渡中的加纳》(1963);佐尔伯格的《象牙海岸的一党制政府》(1964);勒文的《喀麦隆:从托管到独立》(1964);奥斯汀的《加纳政治,1946-1960》(1964);克劳福德•杨的《刚果的政治:非殖民化与独立》(1965);基尔森的《对一个西非国家的政治变化:塞拉利昂的现代化进程研究》(1966);巴雷特和恩贾玛的《来自内部的茅茅》(1966);兰格的《南罗得西亚的起义,1896-7》(1967);尼科尔编的《阿非利堪纳斯•霍顿:现代非洲民族主义的黎明》(1969)。这些著作对非洲民族主义的起源、背景、发展及各种因素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从个案研究中提出了一些概括性结论。 除霍季金的早期研究外,还有一些学者也尝试着对整个大陆或非洲的某一地区的民族主义或政治思潮进行概括。例如伊曼纽艾尔的《非洲:独立的政治》(1960);罗伯特•罗特伯格的《中非民族主义的兴起》(1965);罗伯特•朱赖的《现代非洲思想的起源》(1967);马丁•克莱因的《塞内加尔的伊斯兰教与帝国主义》(1968);亨利•威尔逊的《西非民族主义的根源》(1969);科尔曼和罗特伯格主编的《热带非洲的政党与民族一体化》(1964)等。弗朗兹•法农的四部著作为非洲民族解放运动提供了精神武器。[18] 科尔曼的长篇论文分析了非洲民族主义兴起的原因。他认为,在经济上,从自给自足的经济变为金钱经济(即以生产经济作物为主)、雇佣劳动力的发展和中产阶级的形成;社会因素有城市化、社会性移动和西方教育;在宗教和心理上,主要有基督教的福音传道和对受西方教育者的忽略;在政治上,对传统权威的否定、“民族”象征的逐渐形成等。[19]克劳福德•杨提出了民族主义发展的五阶段论:初始抵抗、千禧年抗议运动,城市骚乱与暴力,前政治现代协会和政党。[20]T.O.兰格对中、东非的研究揭示了初始抵抗与群众性民族主义的联系。[21]在第一届国际非洲历史学家大会上,来自莫斯科大学的A.B.戴维逊第一次提出了民众反抗历史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不重建民众反抗的历史,就不可能理解非洲人民的过去。非洲人民对殖民入侵的反抗构成了“非洲人民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促进因素之一”。[22] 津巴布韦学者西索尔的《非洲民族主义》(1959)是非洲学者中最早论及这一主题的著作。非洲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两个方面:对殖民统治的反抗和现代知识分子的作用。非洲人民的反抗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对殖民侵略的反抗、殖民统治下的反抗(包括城市里的反抗)、具有要求自治这一明确目标的民族主义运动。戴克对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的研究揭示了非洲近代商人在与殖民者争夺经济利益时表现出强烈的主动性;希贝尔的博士论文对代表独立苏丹的马赫迪运动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拉西姆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和苏丹民族主义的兴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艾利夫关于马及马及起义的长篇论文揭示了非洲的早期反抗与后来的民族主义运动的有机联系;扎西尔•库莱西对埃及自由民族主义进行了探讨;阿贾伊和阿严德拉对基督教在尼日利亚的影响和知识分子作用的研究表明:19世纪的非洲知识分子已在可能的范围内用自己的武器对西方统治者提出了挑战。[23] 到1970年代,关于民族主义的个案研究虽然有所减少,但却不断深入。有的是对早期民族主义者或某一次运动的研究,如阿严德拉的《神圣的约翰逊》(1970)和西拉•马克斯的《犹豫不决的起义:1906-08年的纳塔尔骚乱》(1970);有的是对某一国家或殖民地民族主义的探讨,如约翰逊的《塞内加尔黑人政治的崛起》(1971);贝希尔的《苏丹的革命和民族主义》(1974);艾扎克曼的《莫桑比克的抵抗传统》(1976)和约瑟夫的《喀麦隆的激进民族主义》(1977);有的是对某地区武装反抗殖民侵略的个案分析,如克劳德主编的《西非的抵抗:对殖民占领的军事反应》(1971)。有的著作是对非洲民族主义反抗、政治和社会演变和民族一体化的综合研究,如罗特伯格和马兹鲁伊主编的《黑非洲的反抗与权力》(1971);马科维兹的《非洲的权力与阶级》(1977);马兹鲁伊的《非洲的政治价值观与知识精英》(1978);科恩和米德尔顿的《从部落到民族》(1970);斯莫克和班兹-恩吉尔的《非洲寻求民族一体化》(1979)。关于南非民族主义的研究较为突出,如沃尔什的《南非非洲民族主义的兴起:非洲人国民大会,1912-1952》(1971)和格哈特探讨黑人政治的《南非的黑人权力:一种意识形态的演进》(1978)。还有研究阿非利卡民族主义的著作,如斯塔尔茨的《南非的阿非利卡人政治,1934-1948》(1974);莫迪的《阿非利卡王国的兴起:权力、种族隔离制与世俗宗教》(1975);吉里奥米和托瓦特的《阿非利卡人的政治思想》(1978)等。 民族独立呼唤文化的复兴。在1970年代,非洲民族主义史学已经开始在国际学术界产生影响。较为突出的是尼日利亚的伊巴丹学派和坦桑尼亚的达累斯萨拉姆学派。[24]尼日利亚历史学会成立于1955年;次年,《尼日利亚历史学会杂志》开始发行。从1965年开始,由戴克教授主持的“伊巴丹历史系列”丛书开始出版。在“导言”中,戴克教授批判了将文字档案等同于历史的欧洲史学传统,批判了将非洲史写成在非洲的欧洲人的历史的殖民史学传统,明确地提出要继承古代及19世纪以来的非洲史学传统,将口头传说和多学科方法引入非洲史学。虽然“达累斯萨拉姆学派”(简称为“达尔学派”)的称呼出现较早,但这一学派引起国际学术界的重视则是在1970年。当时,两位在乌干达任教的南非学者在《非洲事务》上发表文章,对达累斯萨拉姆学院历史系学者们的研究进行了评价和批判。他们在批评文章中认为,达尔学派共同关心五种课题:恢复被殖民主义者歪曲的前殖民地非洲的历史;殖民统治时期的初始抵抗;救世主运动和非洲独立教会史;新的受教育者的形成与发展;民族主义运动的根源。[25]可以看出,这两个学派的研究重点集中在非洲民族主义。 最为重要的是,非洲自己培养的学者已经出现,他们的博士论文系列成为这一时期的亮点。其中以美国西北大学与人文出版社联合发行的“伊巴丹历史系列”丛书影响最大。这一丛书以出版非洲学者博士论文为主,其中涉及民族主义的专著有十多种。有的论及基督教对现代知识分子的影响,如阿贾伊和阿扬德拉的精典著作被收入这一系列。有的是对非洲近代王国的兴起及对西方殖民入侵的抵抗,如库柏的《祖鲁的后果》、拉斯特的《索科托哈里发王国》和奥罗伦蒂梅亨的《塞古的图库洛尔帝国》等。有的是关于殖民主义入侵后非洲社会的演变,如伊凯姆的《尼日尔三角洲的竞争》、阿德勒耶的《尼日利亚北部的权力和外交,1804-1906》、阿肯托耶的《约鲁巴兰的革命与权力政治,1840-1893》和阿坦达的《新奥约帝国》。由奥罗伦索拉主编的《非洲的文化次民族主义政治》(1972)是一部较有份量的著作,分别论及了尼日利亚、乌干达、塞拉利昂、刚果(金)、肯尼亚等国存在的民族问题。 1980年代,关于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一体化过程中的族体问题和南部非洲的研究。经过60年代和70年代的发展,非洲一些国家的民族建构仍在进行。学者对一些国家内部存在的各地方民族的不同要求、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民族的自治问题进行了探讨,如罗斯奇尔德和奥罗伦索拉合著的《国家与族体的要求:非洲的政策困境》(1983);马兹鲁伊和泰迪的《非洲的民族主义与新生国家》(1984);本杰明•纽尔伯格的《后殖民非洲的民族自治》(1986);约翰•马卡基斯的《非洲之角的民族与阶级争斗》(1987)。马兹鲁伊和泰迪的《非洲的民族主义与新生国家》(1985)则是对二战以来的非殖民化、民族主义的发展和非洲国家独立以来的各种政治现象进行了系统梳理,是一部较全面的政治史。 对国别和个案的研究仍在继续,如布里奇曼的《赫雷罗人的起义》(1981)研究了1904-1907年德属西南非洲的赫雷罗人的反抗斗争;兰格的《津巴布韦的农民觉悟与游击战争》(1985)以比较的方法探讨了津巴布韦和肯尼亚的农民反抗;大卫•兰的《枪和雨:津巴布韦的游击队和神灵巫师》揭示了民族独立运动中传统宗教领袖的作用;贝纳特和邦迪在《南非农村的隐蔽斗争》(1987)研究了8例个案,批评了白人政权将黑人之间的冲突称为“部落冲突”的说法,并就农民反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斯坦的《马克斯•加维的世界:现代社会的种族和阶级》(1986)从历史的角度研究了加维这位特殊人物对非洲特别是对泛非运动的影响。韦尔主编的《部落主义的创造》(1989)对非洲国家“部落主义”产生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进行了探讨。戴蒙德的论文对有关非洲族体性和族体冲突的研究进行了述评。[26] 国际非洲历史学界对民族主义的研究集中在殖民主义时期。由阿兰•艾扎克曼和琼•海主编的“非洲社会历史丛书”出版了一批专著,其中不少著作与民族主义课题有关。例如J.M.彭温的《非洲工人与殖民种族主义——洛伦索-马贵斯莫桑比克人的战略与斗争,1877-1962》(1995);乔纳森•格拉斯曼的《盛宴与骚动:斯瓦西里海岸的狂欢、反抗与民众意识,1856-1888》(1995)。马多克斯和韦利弗将半个世纪以来发表的有份量的非洲民族主义的论文分为四卷(殖民征服、殖民统治、民族独立运动和1960年代以后)出版,为研究非洲民族主义专题的学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27]扎奇鲁克的新著以尼日利亚为例,揭示了作为现代民族主义先驱的非洲知识分子的矛盾心理及其在引进西方政治思想中所起的关键作用。[28] 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民主化浪潮席卷整个非洲。对非洲民族主义的研究兴趣有增无减。1990年代社会科学界的有关研究成果多与民主化中的民族冲突这一问题相联。有的学者探讨在民主化浪潮中日益突出的民族主义与族体认同问题。[29]在诸多关于非洲民主化的研究中,涉及民族问题的代表作是由哈维•格利克曼主编的《非洲的族际冲突与民主化》。这是一部相当有份量的论文集,收集了关于南非、津巴布韦、肯尼亚、索马里、贝宁、加蓬、刚果、喀麦隆、坦桑尼亚、尼日利亚、扎伊尔等国的个案研究,探讨了族际冲突的形成、类型、特点及与民主化的关系等问题,学者们还就解决族际冲突提出了看法。不容置疑,非洲民主化一方面刺激了各国的族际冲突,同时也为解决民族冲突提供了新的机会。[30] (三) 意大利民族主义先驱马志尼曾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想。如果“民族”指的是政治民族,这种国家可以说是现代国家的典型;但如果他指的是文化民族,那么一个国家的居民均属同一文化民族的情况实在太少。根据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的统计,全世界170多个国家中仅有12个单一民族国家。[31]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胜利时期,荷兰有2-3个族体,英国和爱尔兰有8个,法国也有8个,丹麦王国有6个,撒丁王国和西西里王国各有2-3个,西班牙有5个。[32]时至今日,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个别地方民族仍在为民族自治而努力。 非洲学者奥罗伦索拉指出,“‘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这一短语可能是用来描述很多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恰当名称,但用它来形容新生的非洲国家特别适用。”[33]英国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和俄国非洲学专家伊斯玛基洛娃均同意非洲存在着“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的观点,认为除了尼日利亚的民族主义,还有伊格博人和约鲁巴人的民族主;除了肯尼亚的民族主义,还有基库尤人和卢奥人的民族主义。[34]对于后一种民族主义,有的学者用“部落主义”(tribalism)来描述,而我国有的学者喜欢用“部族主义”来形容。我曾将将这种“民族主义”定义为“地方民族主义”。[35] 民族争斗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如北美印第安人从未承认过外族对他们的统治;[36]美国的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一直在为自己的民族权利而斗争;英国的爱尔兰人从未停止过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加拿大魁北克的法语民族一直在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治权利;[37]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组织“埃塔”也一直通过各种方式甚至恐怖活动来达到分离的目的。巴尔干因其尖锐复杂的民族问题多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以亚洲为例,几乎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民族问题。在有的国家,长期的武装斗争成为地方民族争取分离的手段。在更多的国家,民族矛盾和冲突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成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障碍。 我们有必要提出两个问题:为什么在非洲会出现“一个国家-多种民族主义”的情况?为什么非洲一些国家的民族冲突会引起世界的如此关注呢?首先,让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 在殖民统治建立以前,非洲的社会组织结构有多种形式,诸如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和扩大的家庭(extended family)、家族(lineage)和酋邦(chiefdom),氏族(clan)和部落(tribe)。这些社会组织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以血缘和亲缘为联系纽带。这种自古延缓至今的共同体和社会组织既无固定界限又相互交织。在奴隶贸易时期,这种亲缘关系及其思想意识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更加强烈。一方面,由于王国或酋邦等政治结构被破坏和谋求生存的需要,在奴隶流动(非洲内陆的奴隶贩卖和释奴的择地安置)过程中,亲缘关系和亲属意识成为非洲人唯一可以依赖的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奴隶贸易引发了政治动乱、资源紧张和社会分化,而殖民政府对非洲民族的误解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不和。以位于赞比西河上游地区的卢瓦勒人(Luvale people)、隆达人(Lunda people)和洛齐人(Lozi people)为例。奴隶贸易时期,卢瓦勒人曾掠隆达人为奴,而隆达人曾与洛齐人结成联盟以获取帮助。后来的英国殖民政府误将卢瓦勒人和隆达人均看作是洛齐人的臣民,从而引起两个民族的反抗。[38] 欧洲的现代国家是在大大削弱了血缘亲属关系的封建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布洛赫在他关于欧洲封建社会的著名论著中指出:正是因为亲属关系不再适应新的情况,封建社会的各种关系才得以发展起来;“对于受到因暴力氛围而滋生的许多危险威胁的个人而言,亲属集团似乎并不能提供适当的保护。”“亲缘关系是封建社会的基本成分之一;其相对薄弱从根本上解释了为何存在封建主义。”[39]然而,绝大部分非洲国家却没有经历这一阶段。相反,在殖民主义时期,外来统治的异己性迫使非洲人寻求其他的保护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关系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以加强。 殖民统治一方面加速了将非洲作为边缘地区拉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过程,同时又在相当程度上保留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强化了)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并将其融入殖民体系之中。欧洲宗主国的统治从未为殖民地人民的民族整合进行过任何努力,相反,他们力图培养所谓的“部落”意识,以阻止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民融合。殖民地的税收迫使非洲农民走上出卖劳动力的道路,而缺乏民族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和陌生的城市生活使他们不得不以亲缘关系为联系纽带。在殖民统治时期,生活在城市或矿区的非洲人表现出强烈的“部落”意识,这种奇特现象曾引起社会学家的高度重视。所谓“部落性”(tribalism)正是亲属意识或血缘关系的本质体现,也是独立后的地方民族主义的原生形态。[40] 其次,既然世界相当多的国家均存在着民族问题,为什么非洲一些国家发生的民族矛盾会引起全世界如此广泛的注意呢?这有以下原因。 第一,世界舆论习惯于将非洲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因此,这个大陆上50多个国家中任何一国发生的事都可以冠之以“非洲”。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观察方法,却是现实存在。如果从各国发生的民族冲突占大陆的比例看,非洲大陆民族冲突的比例决不会比亚洲的高,更不会比北美洲高。客观地说,在非洲国家中,因民族矛盾引发政权危机的并不多。北非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南部非洲只有已成为历史的白人种族主义统治,东非的少数国家曾经有过民族争斗,但不能排除大国干涉的背景;西非只有少数国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民族冲突,这些冲突又往往与宗教矛盾交织在一起。民族矛盾引发大规模冲突主要发生在大湖地区。 第二,个别非洲国家的民族矛盾曾经引发较大的冲突或恶性事件。有的国家出现了某一民族的独立要求(如尼日利亚伊格博族曾成立的比夫拉共和国),而另一些国家出现了罕见的民族仇杀(如卢旺达和布隆迪的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冲突)。这种情况给独立后的非洲国家抹上了一层难以清除的耻辱。更有甚者,这种冲突持续的时间长,由此引发的政治事件或引起世界的重视(如军事政变或政权倒台),或对周围邻邦产生连锁反应(如大湖地区的难民潮)。这种消极的政治现象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第三,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非洲国家的民族冲突背后有大国干涉的因素。这种大国干涉的原因有历史遗留的殖民宗主国关系,有对势力范围或稀有资源的争夺,有军火贩卖的交易,还有意识形态的争论。有的大国为了政治的需要,制造种种借口为自己的干涉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有的在进行了某种肮脏的政治交易后为了模糊视听,将带有明显政治动机的冲突称之为“部落冲突”。如持续二十余年的乍得冲突即是这种情况。 殖民统治的重要后果之一是产生了非洲的民族主义。特殊的环境产生特殊的意识形态。由于非洲现代国家的独立早于民族的融合,非洲民族主义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种族性。正如尼日利亚著名历史学家阿贾伊指出的,19世纪的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一个特征是:它不是尼日利亚的;其原因在于当时的尼日利亚并未作为一个政治单位而存在,“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推动力量并非对尼日利亚的忠诚,而是作为非洲人的种族意识。”[41]换言之,“非洲民族主义的动力并不是那种对一个力求保护和维护自身权利的独特的政治-文化统一体的归属感,而是一些具有种族意识的现代派的运动,这些人力图在欧洲主子强加的人为边界之内,由不同的民族建立起政治和文化的新民族……”。[42]这种民族建构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国家的一个基本任务是保护每个公民的生存条件。一旦这种保护不存在,人们失去了安全感,其直接后果是公民对国家失去信任。为了保护自己,他们有的依靠宗教或巫术(不稳定的非洲国家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宗教或巫术活动),有的借助民间社会组织(如非政府组织),有的依靠现代组织(如专业团体),更多的则借助在规模上仅次于国家、在文化传统上更易于置身其间的地方民族势力。地方民族主义应运而生。由于一些国家政权被滥用,或未得到合理的利用,地方民族主义意识得以加强。虽然殖民统治时期确定的人为边界是独立后各种民族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的内部因素(如经济不发达、知识分子的作用)和外部因素(外国势力的干涉)对地方民族主义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容否认的是,国家领导人的政策失误和国家政权不稳定为地方民族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最后, 我要再次强调一下国非洲学研究中的方法论。[43]第一,切忌对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抱教条主义态度。第二,在研究中要特别注意消除“欧洲中心论”的影响。[44]第三,在研究非洲民族问题时应该注意用历史方法来进行分析。第四,要充分认识我国非洲学研究与国外学术界的差距。我国的非洲学研究与国际学术界存在着较大差距,这是不争的事实。[45]以民族学为例。这是一个实证性要求极强的学科。英、法、德、美和前苏联均有人类学家或民族学家到非洲进行过长期的实地考察,由此产生了各种学派和观点。然而,我国从未有专门的民族学家就非洲各民族的形成过程进行过实地考察或个案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可能“创造”出中国学者关于非洲民族形成的理论呢? (此文原载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中心编:《非洲:变革与发展》,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       [1]民族主义是“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他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第330页。近年来,一些学者对民族主义进行了客观认真的研究,发表了相当多的成果,较有份量的如唐文权:《觉醒与迷雾: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罗福惠主编:《中国民族主义思想论稿》,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王立新:《美国对华政策与中国民族主义运动(1904-192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2]关于清朝出版的有关非洲的主要著作和译作,可参见李安山《非洲华侨华人史》,中国华侨出版社,2000年,第76页,表1.2。 [3]下面较为详细的介绍出于两个目的。其一,我们应该认识到,今天的研究成果都是建立在早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其二,有助于我们对中国的非洲学研究的发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4]吴秉真:《从黑夜走向黎明的非洲》,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吴休编著:《埃及人民争取独立和平的斗争》,北京通俗读物出版社,1956年;罗科编著:《高举反殖民主义旗帜的埃及》,湖南人民出版社,1956年;范俑编著:《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的民族独立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言金:《阿尔及利亚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陈力编著:《喀麦隆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河北人民出版社,1959年;山西日报资料组编:《走向独立自由的非洲》,山西人民出版社,1961年。 [5]如纳忠:“埃及人民反抗拿破仑侵略的斗争与民族的觉醒”,《人文科学杂志》,1957年第1期;郑道传:“纳赛尔的反殖民主义思想”,《学术论坛》,1957年第1期;马彤:“阿尔及利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9年第1期;王俊怡:“南非人民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国际问题研究》,1959年第4期;王珍:“帝国主义对刚果的侵略与刚果人民的斗争”,郭起寿:“刚果人民反殖民斗争的新发展”,《国际问题研究》,1959年第8期;非知:“阿散蒂人民的抗英斗争”,《历史教学》,1965年第8期;顾家稼:“现阶段黑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四川大学学报》,1959年第2期;雅菲:“发展中的非洲民族独立运动”,《国际问题研究》,1960年第1期;瞿季木:“近代非洲人民的反殖民主义斗争”,《江海学刊》,1963年第1期;顾章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与非洲的觉醒”,《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 [6]南开大学历史系:“突尼斯的民族解放斗争”;“摩洛哥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8年第12期;南开大学历史系世界史教研组:“利比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59年第3期;南开大学历史系世界史教研组:“阿尔及利亚的民族解放斗争”,《历史教学》,1960年第8期;华南师院世界史教研组:“刚果人民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学历史教学》,1959年第2期;华南师院世界史教研组:“喀麦隆人民争取独立和统一的斗争”,《中学历史教学》,1959年第3期。 [7]如彭坤元等:“苏丹人民反殖斗争史上的光辉一页——1881年-1885年的马赫迪武装起义”,《历史研究》,1978年第3期;蒋学成:“近代南非马达别列人和马绍纳人的抗英斗争”,《江苏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4期;毛天佑:“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南非人民抗击殖民侵略的武装斗争”,《亚非问题研究》,1979年第1期;陈公元:“苏丹历史上的马赫迪起义”,《教学通讯》,1980年第12期;罗洪彰:“埃塞俄比亚抗意战争是何时结束的?”《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4期;陆庭恩:“肯尼亚‘茅茅’起义的原因”,《史学月刊》,1981年第2期;丁邦英:“马及马及起义”,《西亚非洲》,1981年第3期。 [8]李庆余:“第一次世界大战与非洲民族解放运动”,《南京大学史学论丛》,1979年第2辑;胡有萼:“二次大战后蓬勃发展的非洲民族独立运动”,《西亚非洲》,1980年第3期;唐同明:“空前高涨的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王存华:“两次世界大战间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及其特点”,《史学月刊》,1981年第2期;蜀岗:“关于非洲民族民主革命进程的探讨”,《西亚非洲》,1981年第3-4期;唐大盾:“泛非运动的兴起、发展及其历史作用”,《西亚非洲》,1981年第6期。 [9]唐同明、向群:“论埃及1952年七月革命”,《贵阳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3期;赵建萍:“纳米比亚的民族独立问题,”《西亚非洲》,1980年第4期;王少奎:“华夫脱和埃及民族独立运动(1918-1922年)”,《历史研究》,1981年第1期;唐同明:“论苏丹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贵阳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 [10]秦晓鹰:“民族资产阶级能不能领导当代民族解放运动?浅析肯尼亚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典型特点及历史作用”,《世界史研究动态》,1980年第2期;王春良:“扎伊尔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兼谈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山东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林修坡:“恩克鲁玛的‘社会主义’”,《世界史研究动态》,1981年第4期。 [11]秦晓鹰:“尼日利亚现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和特点”,《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王忠林:“本世纪初黑非洲的反殖宗教运动”,《西亚非洲》,1984年第3期;李安山:“论西非民族知识分子的形成及其发展”,《西亚非洲》,1985年第6期;李安山:“论西非民族知识分子的特点及其在民族独立运动中的作用”,《世界历史》,1986年第3期。关于非洲“部族”问题的有关争论及论文,参见本书第六章。 [12]杨灏城:《埃及近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陆庭恩:《非洲与帝国主义,1914-1939》,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13]这些选译资料主要发表在《共运资料选译》上。 [14]以曼德拉为例,各种传记超过十种。较具影响的有杨立华:《南非黑人领袖纳尔逊•曼德拉》,社科文献出版社,1988年;温宪:《黑人骄子——曼德拉》,当代世界出版社,1995年;李安山:《南非斗士曼德拉》,学苑出版社,1996年。 [15]葛公尚:“非洲民族主义与部族主义探析”,《西亚非洲》,1994年第5期;李安山:“西非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及其表现形式——西非民族主义论纲之一”,《西亚非洲》,1995年第3期;张宏明:“论黑非洲国家部族问题和部族主义的历史渊源”,《西亚非洲》,1995年第5期;李安山:“论新马赫迪主义与苏丹民族主义的关联”,《亚非研究》,第5辑(1995年);刘鸿武:“论当代黑非洲的部族文化整合与国民文化重构”,《西亚非洲》,1997年第3期;唐大盾:“非洲民族主义的历史由来和发展”,《西亚非洲》,1998年第5期;杨灏城:“从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世俗主义的关系”,《西亚非洲》,1998年第5期。 [16]他在大学学的是古典学和哲学,由于他负责牛津大学校外课程,与非洲交往甚多,从而对非洲产生了兴趣。 [17]Thomas Hodgkin, “A note on the language of African nationalism,” William John Hanna, ed.,Independent Black Africa, Chicago, 1964, pp.235-252.原文发表于1961年。 [18]Frantz Fanon,Les Damnes de la Terre, Paris, 1961;Pour la Revolution Africaine, Paris, 1964;A Dying Colonialism, New York, 1965;Black Skins, White Masks, New York, 1967. [19]J. S. Coleman, “Nationalism in Tropical Africa,”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8(1954), pp.404-26. [20]C. M. Young,Politics in Congo: Decolonization and Independence, Princeton, 1965, pp.281-9.研究民族主义的安东尼•史密斯后来又作了修正。Anthony D. Smith,State and Nation in the Third World,Sussex, 1983, pp.37-58. [21]T.O.Ranger, “Connections between ‘primary resistance’ movements and modern mass nationalism in East and Central Africa,”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 9:3(1968), pp.437-453; 9:4(1968), pp.631-641. [22]A.B.Davidson, "African resistance and rebellion against the imposition of colonial rule," in T.O.Ranger, ed.,Emerging Themes of African History, Nairobi, 1968, pp.177-188. [23]K.O. Dike,Trade and Politics in the Niger Delta, New York, 1956; Mekki Shibeika,The Independent Sudan: The History of a Nation, New York, 1959(已有中译本); Al-Rahim,Imperi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the Sud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John Illife,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Maji Maji Rebellion,”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8(1967), pp.495-512; Zaheer Quraishi,Liberal Nationalism in Egypt, Allahabad, 1967; J.F.A.Ajayi,Christian Missions in Nigeria, 1841-1891, London,1965;E.A. Ayandele,The Missionary Impact on Modern Nigeria,1842-1914, London, 1966.关于埃及和阿拉伯民族主义的研究目录,参见王锁劳:“埃及民族主义研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0年)。 [24]关于这两个学派的情况,可参见李安山:“论伊巴丹历史学派:其形成、发展及批判”,《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3期;李安山:“达累斯萨拉姆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4期。 [25]D. Denoon & A. Kuper, "Nationalist historians in search of a nation: the 'New Historiography' in Dar es Salaam,"African Affairs, 69(1970), pp.329-349. [26]Larry Diamond, "Review article: ethnicity and ethnic Conflict,"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 25:1(1987), pp.117-128. [27]G. Maddox and T. K. Welliver, ed.,Coloni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Africa(4 volumes), New York, 1993. [28]Philip S. Zachernuk,Colonial Subjects: An African Intelligentsia and Atlantic Ideas,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2000. [29]William Miles & David Rocheford, "Nationalism versus ethnic identity in Sub-Saharan Africa,"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5:2(1991), pp.393-403. [30]国外学者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这里只能将作者认为较重要的专著作大致介绍。 [31]E.J.Hobsbawm, "Ethnicity and Nationalism in Europe Today,"Anthropology Today, 8:1(1992), p.4. [32]转引自[苏]柯毕夏诺夫:“非洲的民族、宗教和语言”,《民族译丛》,1985年第1期,第33页。 [33]Victor A. Olorunsola, ed.,The Politics of Cultural Sub-nationalism in Africa, New York, 1972, xiv. [34]Anthony D. Smith,Theories of Nationalism, p.176;[俄]伊斯玛基洛娃:“现代黑非洲的民族偏执与民族一体化问题”,《民族译丛》,1994年,第2期,第25页。 [35]“地方民族主义是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占据(或曾经占据过)某一特定地理疆域的族体为维护和促进本族体的自身利益和提高本族体在权力中心的地位而表达出来的一种心理情感、思想意识和实践活动。”李安山:“试析非洲地方民族主义的演变”,《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5期。还可参见李安山:“浅析非洲地方民族主义的缘起”,《北大史学》,第8辑,2001年。 [36]本人在加拿大留学时,曾多次参加每年7月1日在多伦多皇后公园举行的加拿大国庆活动。每次都有印第安人参加这种庆典活动,他们在表演节目之前总要发表声明:北美印第安人是一个独立的民族。 [37]关于对英国爱尔兰人和加拿大魁北克人民族主义的研究,可参见Katherine O'Sullivan See,First World Nationalisms: Class and Ethnic Politics in Northern Ireland and Quebec, Chicago, 1986. [38]Robert Papstein, "From ethnic identity to tribalism: The Upper Zambezi Region of Zambia, 1830-1981," in Leroy Vail, ed.,The Creation of Tribalism in Southern Africa, London, 1989, pp.372-394. [39]Marc Bloch,Feudal Society, Chicago, [1940].1961, pp.142,443. [40]关于“部落主义”与亲属血缘意识的关系,可参见Peter Ekeh, "Colonialism and the two publics in Africa: A theoretical statement,"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17:1(1975), pp.91-112; Peter Ekeh, "Social anthropology and two contrasting uses of tribalism in Africa,"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32:4(1990), pp.660-700. [41]J.F.Ade Ajayi, "Nineteenth century origins of Nigerian nationalism,"Journal of the Historical Society of Nigeria, 2:2(1961), pp.196-209. [42]转引自A.阿杜•博亨主编:《非洲通史:殖民统治下的非洲1880-1935年》(第七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第458页。 [43]本人曾详细论述过这一问题。李安山:“论中国非洲学中的‘部族’问题”,《西亚非洲》,1998年第4期。 [44]李安山:“论黑非洲历史的非殖民化”,《亚非研究》,第4辑(1994),第66-86页。 [45]可参见张毓熙:“中国非洲学著作近百年出版情况概析”,《西亚非洲资料》,1994年第2期。  
  5. 蔡翔:专业主义和新意识形态——对当代文学史的另一种思考角度
    人文 2010/06/06 | 阅读: 2106
    在我们日常的语言使用中,"知识分子"正在成为一个歧义日渐增多的概念。当芭芭拉·埃伦赖希继续坚持着要将知识分子和职业管理阶级区别开来,并将其定义为"一个无阶级的阶级--脱离肉体的思想"的时候(1),福柯在一次访谈中却不无调侃地说:"我从未遇到过知识分子,我只碰到过写小说的人和治病的人,我只碰到过从事经济研究和为电子音乐作曲的人,我只碰到过教书的人和绘画的人,以及我不知道其在从事什么工作的人。但我从未碰到过知识分子"(2)。&nbsp;1986年,我在写作《知识分子和文学》一文时(3),所依据的,正是知识分子这一"脱离肉体的思想"特征,或者说把它定义为类似于古德纳所说的"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的代表"(4)。但是,将近二十年后,在我重新回到这一命题的时候,中国的知识分子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一个新的利益集团或者说一个新阶层已然形成,似乎在无意中,回答着我当年的某些疑惑:"知识分子在现实中......开始分享权力和财富。当知识可以同权力和财富进行等价或半等价的交换时,它还能保持自己'现状反对者'或'社会良心'的形象吗"(5)?而这一新阶层的兴起,也正在迅速地改变着中国现实,包括改变着中国当代文学的写作。因此,在这样的当下语境中,我更愿意从知识分子的职业-阶级属性着手,来重新讨论知识分子和中国当代文学的写作,而在讨论中,我将引入古德纳等人有关"新阶级"的论述--当然,我会尽量谨慎并且保守地使用"阶层"这个概念。但是最后,我仍将回到芭芭拉"一个无阶级的阶级"立场,也就是说回到"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的代表"这一知识分子的传统理念中,探寻在当代文学中,有无可能重建知识分子"批判的文化"。&nbsp;1.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话语如何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nbsp;在对中国当代史的考察中,任何人都会直观地感觉到,1949年以后的国家意识形态,充斥着对知识分子的怀疑、排斥乃至一种根本上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显然来自于国家意识形态对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的定位:"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是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所以我们的文艺,第一是为工人的,这是领导革命的阶级。第二是为农民的,他们是革命中最广大最坚决的同盟军。第三是为武装起来的工人农民即八路军、新四军和其他人民武装队伍的,这是革命战争的主力。第四是为城市小资产阶级劳动群众和知识分子,他们也是革命的同盟者,他们是能够长期地和我们合作的。这四种人,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部分,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6)尽管毛泽东在1941年仍然慷慨地将知识分子纳入"人民大众"的范畴,但还是隐含了知识分子日后的危险命运。这是因为,在毛泽东的思想谱系中,阶级出身将决定一切意识形态的归宿,而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中,"人民"经常被处理成一个历史的概念。比如,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之中就谈到:"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7)因此,随着"人民"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的概念变化,知识分子终将难以摆脱作为"大众"的异己的他者形象。南帆在对上述的大众和知识分子的历史关系的考察中,正确地指出:1949年以后,大众和知识分子实际上构成的,正是一种隐性的二元结构,而这种"隐性的二元结构将知识分子设定为尴尬的甚至是危险的角色"(8)。因此,作为革命的"他者"的知识分子,1949年以后,实际上也就很难摆脱其在思想上政治上乃至身体上被反复清洗的命运。&nbsp;这样,我们或许就不难理解,1976年以后,在对革命话语的清理过程中,知识分子为什么首先做的,是将自己匆忙地定义为"受难者"甚或"殉难者"的角色。这决不仅仅只是为了赢取整个社会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在对苦难的控诉中,摆脱自己的"他者"身份,而重新获得知识分子在新的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而当这种"受难者"甚或"殉难者"的角色正式进入文学书写,就是我们今天非常熟悉的当年的"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在"苦难"的反复书写乃至不断的复制过程中,个人经历被有效地转换为一种"集体记忆"。而在更多的时候,这种"集体记忆"常常超越了知识分子的特定的阶层范围,在书写乃至接受过程中,常常会获得一种类似于"民族志"的叙述效果。正是在这种类似于"民族志"的书写方式中,知识分子的个人苦难被转喻为整个的民族苦难,并暗合了当时的时代需要,包括国家政治的需要。根据何言宏的研究,在1977-1980年间,"文化领导权系统对于'伤痕'、'反思'小说话语激励的力度较为强劲",1978、1979、1980年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这类题材的小说所占比例分别为72%、72%和63%,第一届的茅盾文学奖中为66.67%,而在1977-1980年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中,更高达80%(9)。显然,当代知识分子作为"社会良心"的代表,其最早的合法性依据正是来自于这种"苦难"的倾诉和转喻,并使自身的苦难记忆在类似于"民族志"的文学书写中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当然,这种书写同时也影响了知识分子的历史态度,这就是:他们经常会有意无意地把复杂的当代历史处理成一部纯粹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史,或者一部纯粹的知识分子的受难史。&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并不仅仅是一个浪漫的或者充满激情的时代,相反,思想斗争乃至政治斗争仍然存在,有时候,这种斗争甚至显得非常残酷--顾骧的《晚年周扬》为我们多少披露了其中的一角(10)。在一些敏感的领域(比如,人道主义、异化、人性,等等),知识分子话语仍然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力阻击,甚至政治手段的压迫。而那种传统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也会时不时地一再浮现,以迫使知识分子重新回到"他者"的地位。因此,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在它的早期,知识分子的地位仍然是尴尬的,甚或是危险的。这种状况,不久,似乎有了某种程度的改善,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总的来说,他们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同时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了。"(11)这当然不能简单地证明,知识分子就此获得了它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主体地位,而以后的历史进程也是一片和风细雨。但是不管怎么说,起码在理论上,作为一个阶层,正如南帆所说:"新的历史阶段开启之后,大众与知识分子之间隐性的二元结构终于丧失了理论依据。"(12)这也意味着,当时的知识分子在理论的层面上,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人民"这个概念的内部,并实际承担了社会的"代表-领导"的责任,在短短二十年内,促使并帮助当代中国完成了向个体社会的成功转型。&nbsp;然而,饶有趣味的是,也正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某些文学叙事,开始非常隐蔽地提供了另一种"隐性的二元结构",只是,在这种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中,知识分子不再继续扮演"他者"的角色。&nbsp;古华的《爬满青藤的木屋》曾经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小说,今天重新阅读这篇作品,我们会发现它在人物关系、身份命名乃至情节设置上,与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异乃至错置却是更为根本性的。如果说,劳伦斯在作品中对以资产阶级文化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极尽讽刺、挖苦、抨击、批判之能事,并直接导致出他对自然的生命力的崇拜;那么,古华恰恰相反,他所追求的,正是劳伦斯所要反思、批评甚至唾弃的。现代化成为一种普遍的文明追求,知识直接与真理挂钩,专业主义开始崭露头角,并且暗喻为人的美好的未来。现代性在中国的当代文学中,重新激荡起强烈的回声。&nbsp;实际上,在整个的二十世纪,我们基本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仍然是一种线性的时间进步观念。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控制中,才划定出前现代/现代、愚昧/文明等等的界限。也正是在这种划定中,一种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被重新提出,只是,在这一结构中,知识分子开始占据了主体性的位置,而"愚昧"的大众则成为现代文明的"他者"。如果说,下层人民与德行的完美结合,曾经是1949年以后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那么,人民与德行的分离,则似乎意味着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始。&nbsp;文明与愚昧的冲突,被视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文学的普遍主题(13),而隐藏在这一主题背后的,则是对现代化的热情追求,这种追求构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共同体想象。正是在这一共同体想象的掩护下,知识分子和大众之间有可能出现的新的缝隙,被悄悄缝合。事实上,即使在《爬满青藤的木屋》这样的作品中,"愚昧"也并不仅仅指向大众,而是和更广阔的区域联系在一起,甚至暗喻着专制主义的群众心理基础,是阻碍新的共同体想象的因素之一。因此,在文明与愚昧的冲突中,知识分子与大众所构成的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并不会浮现在叙事表层,相反的是,强大的共同体想象使得这种知识分子话语获得了更多的"普遍赞同",也就是说,它由此而确定了自己在共同体内部的普遍意义。显然,这种想象来自于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反思乃至激烈的对抗,从而构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的普遍的思想背景,并生产出知识分子自身的"批判的话语文化"。&nbsp;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的这一"批判的话语文化"主要由这样一些语词构成:人性、异化、人道主义、言论自由、个人权利的诉求和全面解放,等等。其中,尤其在文学领域,知识分子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对抗,相当程度上集中在对审查制度的否定中,这一点,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地下出版物的兴起可以看出。这当然和知识分子自身的阶层利益有关,正如古德纳所说:"新阶级的政治与经济利益仅仅依赖于他们能不断地接近媒体,尤其是大众媒体,依赖于保障他们出版及言论自由权的制度。对这些权利的损害,即审查制度,是新阶级努力提升自己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利条件。由于新阶级的优势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自由交流,因此,反对审查制度是该阶级长期团结起来的主要斗争之一。"(14)如果我们把"审查制度"这个概念从特定的语境中剥离出来,而将它转换为一种隐喻的修辞方式的话,那么,我们同样可以看出:1949年以后,国家意识形态对人的规训,包括对人的生活方式的规训,正是这样一种全面的严格的"审查制度"。应该指出的是,1976年以后的中国革命(明确的表述应该是"思想解放运动"),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完全来自于或者仅仅来自于人的经济利益诉求的动力,在表层的叙述中,倒是人对个人权利的更为直接的利益诉求,就像在那一时期的文献中,我们到处可见对"禁锢"、"束缚"这类语词的激烈批判一样。这样,我们或许能够明白,为什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尤其是它的早期,对专制主义的批判,更多地集中在爱情领域,比如,张弦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等等。显然,经过这样的修辞转换,对国家"审查制度"的反抗,相应使知识分子话语获得了更为普遍的赞同,也就是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自身的阶层利益,在个性、自由、解放等等的话语叙事中,与其时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利益正好一致。&nbsp;显然,在对现代化的美好憧憬中,专制主义开始成为这一共同体想象的最大障碍之一,即使直接以技术知识分子为题材的作品,比如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仍然会赢得整个社会的热烈赞同。因为,一旦技术知识分子的"技术兴趣受到压制,他们也会加入与官僚机构中的上司的斗争。......它是一个潜在的颠覆现状的因素。即使站在他们自身有限的工具理性的立场上,技术知识分子也会发现这个世界太缺少理性。虽然他们的理性存在着缺陷,但它们认为自己优于官僚上司的理性,事实正是这样"(15)。正是在这样的叙述中,知识开始从权力的压制中挣脱出来,并优于权力。不仅满足了"颠覆现状"(专制主义)的社会的普遍心态,更满足了追求现代化的共同体想象,而知识正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起码,也是必要的条件之一。&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一开始,就打上了知识分子的鲜明烙印,而在相应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共同体的想象中,知识分子话语也随即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并开始争夺实际上的文化领导权。但是在这一"普遍赞同"中,我们多多少少仍然能够辨析出知识分子自身的"职业-阶级"属性。2.公共幸福的承诺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nbsp;对现代化的社会共同体想象,生产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理想主义乃至浪漫主义,无论是王蒙的《春之声》,还是铁凝的《哦,香雪》,等等,都不约而同地引入了"火车"这一现代交通工具的意象。的确,当"火车"成为这样一种文学意象时,便会产生出极为强烈的隐喻功能。我们会因为飞驰的列车而产生出一种类似于福柯所说的"晕旋的感觉"--对速度(技术)的迷恋和追崇,出走家园的冲动和对新的目的地的神往,这也正是"一种与传统的断裂,一种全新的感觉,一种面对正在飞逝的时刻的晕旋的感觉",因此,福柯设问说:"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把现代性想象为一种态度而不是一个历史的时期。所谓'态度',我指的是与当代现实相联系的模式;一种由特定人民所做的自愿的选择;最后,一种思想和感觉的方式,也是一种行为和举止的方式,在一个相同的时刻,这种方式标志着一种归宿的关系并把它表述为一种任务。"(16)在现代性的"表述"的过程当中,叙事者显然不会注意"路基"或者"铁轨"--那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nbsp;"列车"将把我们带向"别处",目的地充满诱惑,同时也是我们命定的必然的"归宿",而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更是一项神圣的"任务"。不仅仅是如此,"列车"还是一个流动的空间,每个人都会相应产生出对这一空间的迫切的占有感。可是,谁能搭上这列现代化的火车呢?&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它的早期,这个问题很可能还未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无论是"官方叙述",还是"权威说法",给出的,都是一种有关"明天"的普遍性的幸福承诺,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搭上这辆现代化的列车,并在这一空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位置--显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那种焦虑,就像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尚未蔓延到整个社会。可是,这仍然不能证明,在这种普遍性的幸福承诺中,就不存有任何的缝隙或者裂痕。或许,我们能够从王蒙的《春之声》中,解读出某些蛛丝马迹。&nbsp;《春之声》是一个政治性极强的文本,亦因为如此,二十年后,我们完全可以将其视之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的"民族寓言",而在不同的解读当中,可能会生长出相当复杂的意义(17)。&nbsp;《春之声》曾经被视之为王蒙"意识流"写作的一个经典性文本,的确,在这篇小说中,叙述者的意识流动漫无规则,甚至杂乱无章,不同的时间、空间、事件、人物均在"此时此地"的叙述中竞相出现。这种对传统的现实主义写作规则的粗暴破坏,在当时,曾经令人叹为观止。的确,王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写作,起码在形式上,启动了小说意识的革命。可是,在这种貌似漫无规则的意识流动中,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叙述者的思路其实非常明晰:北平、法兰克福、慕尼黑、西北高原的小山村、自由市场、包产到组......"意识流"在此所要承担的叙事功能只是,将这些似乎毫不相关的事物组织进一个明确的观念之中--一种对现代化的热情想象。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相当经典的"宏大叙事",只是,它经由"内心叙事"的形式表露出来。&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小说的内心叙事其实相当普遍,而且,经常以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这是知识分子日渐明确的自我意识在文学书写中的叙述表现。显然,写作者发现,只有经由这种内心叙事,观念才能绕开现实生活中种种复杂性的缠绕,从而获得叙述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而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则保证了这种理念的客观性、真实性乃至普遍性,起码,他们自己这样认为。&nbsp;在这样一种现代性的理念观照中,国家、地域、阶级等等之间的差异被悄悄抹平,人物的背景显得相当模糊,所谓的"个体性"(普遍的个体性)在这样的叙述中才真正的凸现。也正是在这样的叙述中,"闷罐子"列车开始成为"公共空间"的隐喻,所有的人,无论阶级,不分种族,统统搭上了这辆开往"春天"的"现代化"列车。而与此不相协调的,显然是那个"大骨架的女列车员"--传统权力制度的象征。&nbsp;可是,那个"学外语"的妇女呢?难道她与这列"闷罐子车"就显得那么协调?因为这个"妇女"的出现,叙述者的意识流动戛然而止,"现代性"从观念中走出,而转化为活生生的人物形象,并且成为"春天"的象征(18)。正是在这里,一种政治无意识开始悄然介入,"知识"被推向前台,人物的身份背景被重新规范乃至肯定,"普遍性"在最后的叙述中实际上趋于解体,而被"普遍性"曾经抹平的"差异性"也重新回到日常生活之中。&nbsp;我们显然不能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是否还同时伴随着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以及对新的社会资源的占有?如果是这样,那么,"现代性"就绝对不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想象,而是隐含了包括财富占有等等复杂意味的内涵。只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它被浪漫主义压抑得极为隐蔽。正是这个"学外语"的妇女的出现,告诉我们,真正能够到达目的地的,或者干脆挑明了说,是--知识。"文化资本"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中的一次无意识流露,恰好表明了知识分子在对现代化的憧憬中所隐含的权力-财富的占有欲望,起码,也是其中无意识的一面。&nbsp;的确如此,所有的政治革命或者文化革命最后都必将转化为经济革命,反之亦然,也就是说,所有的革命,其最后的指向,都必然包含对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与重新占有。而随着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默许乃至公开鼓励,"专业主义"这一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也开始非常隐晦而曲折地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书写。&nbsp;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所谓"农村改革题材"的小说中,"能人"形象开始慢慢出现,比如贾平凹《腊月·正月》中的王才、王润滋《鲁班的子孙》中的小木匠黄秀川,等等。"能人"的出现,实际上意味着的是对"能力"的肯定,而在其背后,显然正隐含着这样一种理论假定,意即: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应以个人能力为依据,而非其他。尽管王润滋在"能力"和"德行"之间徘徊,《鲁班的子孙》也相应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但意见最后还是统一在"农村的经济变革对农村生活--物质的和精神的--是一场多么深刻广泛的历史性变动","在现实的经济规律面前,这些传统的高尚的激情又是多么的脆弱","现实决不因为......'良心'而改变自己的轨道,现实毕竟比......'良心'更有实力"。(19)并因此而获得了其在政治上的合法性。&nbsp;在对个人能力的肯定、推崇并以此作为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惟一合法性依据时,其中隐含的可能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正如古德纳所说:"专业主义是新阶级的公共意识形态之一,也是新阶级对旧阶级彬彬有礼的颠覆。专业主义是新阶级'集体意识'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术语。尽管专业主义不是一种对旧阶级的公开批判,它却是新阶级一种心照不宣的声明:它在技术上和道德上都优于旧阶级,暗示后者缺乏技术本领,并被贪污受贿的商业动机所驱使。专业主义不动声色地把新阶级奉为公正、权威典范,以其专业技能和对社会的奉献、关心而进行操作。专业主义以新阶级的合法性为其核心主张,暗中消解了旧阶级的权威"--贾平凹的《腊月·正月》似乎正好回应了古德纳的这一阐述。正是在这一集体无意识的控制中,知识分子"发现"了农民中的"能人",并将其引入自己的故事,而在叙述中间同时实现或满足着自身的期许、想象甚或要求。毫无疑问,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一想象,具有极为强烈的革命意义,它实际要求的,正是一个"以分配公正为特别原则的社会体系",因此,它"可能会反对其他的社会系统以及他们不同的特权制度。......就旧阶级关心的特权来说,新阶级准备实行平等主义",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还有专业主义的另外一面,"然而,新阶级在它所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基础上寻求特殊的行会优势--政治权力和收入--时却是反平等主义的"(20)。&nbsp;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事实是:同样是改革题材,这种"能人"形象却很少在"工人"中间出现。在这类小说的叙事过程中,"工人"更多地处于一种被动的位置,他们的命运也常常有待被裁决--邓刚的《阵痛》为工人的"下岗"提供了最早的"牺牲"理由:他们是也必然是"新社会"分娩前的"阵痛",在所谓的"客观规律"的解释中,工人的命运被强行赋予一种神圣的政治性意义。显然,在专业化的科层制管理中,知识分子,尤其是技术知识分子,潜意识里,实际上很难容忍"工人的控制"。二十年后,人们更有理由质询:知识分子真的有意于"建立一种不论文化资本,人人都平等的社会秩序"(21)吗?&nbsp;在某种意义上,从集体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可能更接近知识分子的个体性质,这或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不是工人,而是农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成为知识分子集体无意识的一个自我期许的"隐喻",并进入文学性文本。只是,它隐瞒了知识分子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对收入的要求"。&nbsp;这种"隐瞒"显然并不能持续太久,很快,他们就发现,在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中,并没有自己在内,反而,在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的双重阻碍下,知识分子很快就被社会"边缘化"了。如果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知识分子一度呈现了向上流动的可能性,那么,到了后来,就明显的"优势受阻",知识和收入难成比例,社会地位也岌岌可危(22)。因此,哪"一部分人"应该"先富起来",开始成为知识分子舆论的中心。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对商业化的批判当中,多多少少含有知识分子的阶层利益在内。这时候,知识分子已经不再愿意继续扮演"普遍利益"的代表,而是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收入要求"。"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这句话曾经流行一时,相当经典地概括了那一时期"脑体倒挂"的社会现象,也经典地表达了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的意识开始逐渐形成。&nbsp;3."知本家"概念的出现和新阶层的形成&nbsp;知识分子的这种愤懑、抱怨、不满、抗议,似乎并没有持续过久。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扩大,乃至最后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的被确定,尤其是中国的经济结构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历史性转移,使得知识分子重新获得了向上流动的优势。显然,"知识经济"的初露端倪,使得"就业谋职已出现了体力型--技能型--智能型的发展趋势,将知识转化成生产力正在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生产率'将取代传统的'劳动生产力率'。当今世界,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变化带动了职业结构的变化,职业结构的变化带动了就业结构的变化"(23),这一变化最显著的结果之一,就是使得知识分子迅速成为一个新的利益集团。&nbsp;由于"剩余劳动价值"与"资本"的实际上的剥离,"资本"不再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相反,"知识资本"或者"文化资本"开始正式进入人们的讨论范畴,在这一讨论中,"资源/资本"被进行了严格的区分:"知识在没有转化前只能是资源,只有转化成资本,直接创造出生产力才有经济价值。"(24)但是反过来也可以说,只有先占有了知识资源,才有可能使其转化成知识资本。因此,社会学家非常正确地将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拟定为当代中国十大阶层的划分标准(25)。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实际上出现了三种新的资本形式:权力资本、财富资本和文化资本。而对这三种资本的实际占有,也正构成了不同形式的利益集团。正如一位网络作者所言:"资本逐渐成为这个时代生活的中心,财富的创造与分配都严格的按照'多资多得、少资少得、无资不得'的标准进行,政治权力为其提供了现实的安全保证,知识分子们的诸多辩护也为资本的活动提供了合法性论证。知识、资本与权力......使一个新出现的权势阶层成为社会体系的中心,外围则是简单劳动者与大批的无权势者。"(26)而在2000年到2003年的福布斯中国100富豪榜的名单中,IT业等新兴产业的精英都牢牢地占居其中(27)。&nbsp;IT业等新兴产业不仅仅是知识经济的朝阳产业,它的财富的快速积聚,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新的游戏规则的崛起:企业之间的竞争拼的不仅仅是资金,对人才市场的反应、知识资源等等都开始成为新的竞争焦点。因此,它同时又开始成为知识分子自我期许或者自我期待的一个隐喻,所谓"知本家"的概念正是产生在这一行业之中。&nbsp;这个概念最早也许来自于一本叫《知本家风暴》的读物,但是媒体迅速对这个概念作出了反应:所谓"知本家"是"'以知识为本的人',这里的'知识'既指资本,也指根本、基本,'知本家'既包括企业家,也包括思想家。'知本家'不仅仅指IT业,但IT业是'知本家'最集中、表现最明显的领域"(28)。这个概念显然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知本家"将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二是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知识分子将被推向舞台中心。这一概念多少表现了知识分子的一厢情愿,但是他们仍然顽强地把自己的想象赋予这个词汇,而且逐渐地将它意识形态化。&nbsp;在一篇介绍有关"知本家"生活的文章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描述:"号称CEO官邸的万泉新新家园,至少有几十位高新技术企业界总经理级人物,......沉淀与积累出一个独特的知本家阶层,拥有高学历,有闯荡天下创下的成功业绩,凭借知识创造获得了财富,过着独特的高尚生活。如果可以套用的话,......崛起的这个阶层,应该属于保罗·福塞尔著名的《格调》中的上层阶级,一个富有而看得见的阶级"。这个阶级的生活是高尚、富有而又有品位的:"这是构筑......知本家高尚生活的典型家居园景:距离上足以保持私秘性,多个不同功能的房间,地下一层与独自使用的车库相连,房子外面有单独的院子,那里有供孩子游戏的空间。踩着弯曲小径上看似漫不经心摆放的碎石,可以找到摆在尽头的烧烤架。房间里,有设备精良的家庭影院设备,硬木地板,大理石廊道,黄铜门把手,永远开放的鲜花。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孩子生病时,会到接待外国人的小型医院,那里的挂号费是四百元以上,接受无微不至的全程国际标准照顾。'这才是我对生活质量的真正要求',一位CEO承认。他们还过着非常正规与保守的家庭生活。'工作与社会交往中经历了这么多,我现在越来越平静地看待生活,最本质的情感才是我最需要的'。当今社会上极大的道德宽容度,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接受的高等教育与生存工作环境,保证了他们始终能在较高的道德底线之上行事。他们大多数人从不吸烟,不喝酒,不去宣泄气息的酒吧。"(29)&nbsp;重要的也许并不在于"知本家"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对我们的叙述毫无意义--而在于对他们的生活的"描写",正是经由这些叙述,我们感觉到的是,一种新意识形态渐渐浮出水面。或者说,是一种重新解释知识分子何为的话语模式,正是这种解释模式把知识分子引向了它的新阶级定义。&nbsp;详细解释"知本家"的概念内涵,并不是我在这里想要做的主要工作,比如说,它是否已经进入了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的范畴,或者说文化资本、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在这种新的格局中是否表现出更加复杂的相互对抗又相互纠缠的关系(在一些网络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标题,比如,"资本家打败知本家",或者,"'知本家'与'资本家'科博会竞风流",等等)(30),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许留给社会学家更为合适。我在此关心的,更多的是它作为一个符号,以及由这个符号生产出来的种种意义。&nbsp;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知本家"这个词汇来概括知识分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中国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来说,"知本家"还是一个海市蜃楼,闪着耀眼的光芒,又可望而不可及,精英永远只是少数。但是由这个词汇所生产出来的意义指向,比如:富有、高尚、品位、资本、阶层等等,难道不正符合了知识分子在当下语境中的自我期许?而在这种自我期许中,知识和资本之间尖锐的对抗事实上已被消解。&nbsp;一些简单的数据,仍能说明知识分子即使在整体上无法进入"知本家"阶层,在当下社会中,也已经实际上成为中等收入的群体,或者,按照芭芭拉的说法,一个职业管理阶级。&nbsp;一份来自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9956户城市高收入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上半年城市高收入群体人均月收入为5467元左右。其中,伴随着知识和技术的市场化而形成的'知本家'脱颖而出,迅速致富,人均月收入逾万元,成为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佼佼者。据分析,从学历角度看,城市高收入群体中收入最高的是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2000年上半年人均月收入为11034元;小学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7947元,排在第二位;排在第三位的是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5592元。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均收入较高的原因在于,这些人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已经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靠资金而非劳动取得高效益;排在第四位的是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5512元"(31)。而这状况仍有上升趋势,2003年对上海复旦大学2003年就业的2400名毕业生的调查显示:硕士毕业生的月薪酬为3871元,比2002年高出459元;本科毕业生的月薪酬为2703元,比2002年高出333元;博士毕业生的月薪酬为3347元,比2002年高出543元(32)。如果把农村人口计算在内,即使在2003年,中国仍有"一半以上人口年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33)。而另一份更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社会学家1999年对深圳、合肥、汉川三地的社会各阶层的个人月收入的调查表明,在国家及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等10个阶层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排在第四位,显然,社会学家突出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并不是空穴来风(34)。&nbsp;随着国家对高学历的重视,知识分子亦开始获得政府各个部门所提供的大量工作职位,如果再加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原有行业,知识分子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公务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屡次加薪,更使这一群体成为当下中国事实上的"中产阶级"。&nbsp;专业主义只有在知识分子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新阶层之后,才可能转化为这个阶层的公共意识形态。当知识得以成为资本,并开始生产利润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对知识的态度的根本性转折:"知识就是力量"同时更隐含着"知识就是财富"的意识形态含义。正是在"利润"的控制和驱使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看到的,除了是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新阶层逐渐向社会中心靠拢,并参与到如萨义德所说的"形象、官方叙述、权威说法"的媒体生产,构成了对社会生活的实际上的控制力量;同时我们看到的,还是一个知识分子被重新体制化的过程。&nbsp;这种体制化实际上是在"产业化"的口号掩护下悄悄进行的,"公司"的形式开始向教育和文化的各个门类肆无忌惮的侵略和蔓延。而在这一重新体制化的过程中,学院知识分子实际从事的,更多的只是一种"知识-利润"的生产--这一点南帆在他的《素描:学院知识分子》一文中有过精彩的叙述。这种无节制的知识生产,使得人们在任何一种学院"理论"面前,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它的背后是否有资本和利润的支持。&nbsp;近年来,我们一直存有某种乐观的甚至天真的想法,以为"市场"是一个非体制化的自由空间。但是我们实际看到的却是,"市场"通过"公司"这一形式建构了一个更加严格的"体制",整个社会事实上已被公司化。而这一体制化的特征就是,所有的知识生产,都围绕着"利润"这个核心概念。仅仅以媒体这一行业而言,他们在赢得市场的同时,也在生产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控制并组织我们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而这种生产,正在资本-利润的组织下有条不紊并源源不绝地进行着。即使"自由撰稿人",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体制内写作,"为市场写作"和"为政治写作"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只是一种位置的"颠倒"而已。&nbsp;显然,"资本-利润"的介入,使得技术主义倾向明显压倒了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所谓的"专业岗位"不再成为知识分子介入社会积极向公众事物发言的场域,而是变成了一个生产"利润"的小作坊。在这个小小的作坊中,知识分子"化约为面孔模糊的专业人士,只从事她/他那一行的专业人员"(35)。&nbsp;正是在这种"知识-利润"的生产过程中,知识分子获得了相应的薪资回报,尽管在这一生产过程中,文化资本和权力资本、财富资本之间仍然会存在矛盾、冲突乃至尖锐的对抗,但是由于它对现存秩序的依赖程度的提高和实际上获取的较多利益,都在不同程度上助长了这个阶层的保守主义倾向。一份来自社会学家的调查报告显示,各阶层在对生活水平变化的感受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满意态度占到81.8%,而在各阶层对收入差距现象的认同程度上,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完全合理或有点合理的,则占到67%(36)。&nbsp;对现状的认可,并不完全是经济上的,同时还是文化的,或者意识形态的。不需要任何的数据支持,仅凭我们的直观观察,我们就能准确地指出,知识分子正在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要的消费群体之一。消费构成了某种生活方式,而不同的生活方式正是不同阶层的文化/身份标示。这样,消费就具有了某种意识形态含义。也就是说,为了永久地留在某个阶层,就必须同时维持相应的生活方式,从而获取阶级的身份认同。因此,"赚钱-消费"就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同时还是一种意识形态行为,是在"实践"某种意识形态。这样,知识分子对现存秩序的认可,就具有了意识形态含义,因为正是这一秩序为它提供了消费的可能性,也同时为它解决了身份认同的危机。&nbsp;专业主义成为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之后,实际上要求社会的,是一种"按知识分配"的分配原则。如果说,这一原则在对抗特权社会的斗争中,常常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形式出现,具有强烈的平等主义倾向,那么,随着语境的转换,它又可能是反平等主义的--这就是"成功人士"的意识形态背景。因此,在一份问卷调查中,把比尔·盖茨作为心目中最成功人士的认可度在60%以上,而作为职业劳动者楷模的徐虎等人的被认可度却不足10%(37)。如果这些冰冷的数据尚不能说明问题,那么,有一篇文章却把我们带进日常生活之中。在这篇题为《作文》的散文中,作者写她念小学三年级的儿子要交一篇作文,老师布置的题目是《我的外公外婆》,"我说这作文好写啊,你就写外婆吧。外婆每天早上起来为我们买早点,白天在家搞卫生,傍晚还要到学校去接你,晚上又烧一桌丰盛的菜,你说她为我们家做的贡献大不大?......外婆做这么多的事,说明她不仅勤劳,而且能干。这种精神是最值得小朋友学习的",可是,第二天当儿子在课堂上朗读自己的作文时,"就有同学开始摇头",为什么呢?原来同学们说"不应该写外婆而应该写外公的,因为外公是高级工程师。外婆虽说每天做许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基本上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范畴,是请个保姆就能够替代的。现在请个保姆花几百元就够了,这样换算一下就知道这些家务事的价值并不高。而外公则不同了,他是智力型人物。别看外公不干家务事,但他会写论文。外公一篇论文的稿费,请两个保姆都有多。并且外公还是个专家,外出讲课时老是被人请在主席台上就坐,很受人尊敬的。因此,这作文写外公比写外婆有意义的多"(38)。&nbsp;古德纳如下的论述也许是重要的:"新的意识形态认为生产力主要依赖于科学和技术,认为社会的问题可以在技术的基础上,用通过教育获得的技能加以解决。由于这种意识形态使公共领域非政治化,并且部分地因为它这样做了,它就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使现状合法化,这是由于自主技术过程的意识形态使新阶级以外的其他社会阶级失去了合法性"(39)。&nbsp;当其他阶级,尤其是弱势阶层的存在失去了它的合法性依据的时候,作为一种美学征兆,"冷漠"便会相应地出现在文学叙述之中,而这,就是我们讨论知识分子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nbsp;4.冷漠如何成为了一种美学征兆&nbsp;今天,在与国家"审查制度"的对抗当中,强调知识分子言说的权利,仍然有其相当积极的意义。可是,仅仅停留在这一点,却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当知识分子的言说转换为或者局限在"一己之私利"的时候,那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和社会其他阶级争取得来的言说权利就会相应地变得暧昧起来,甚至毫无意义。&nbsp;当然不能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已经沦为知识分子"一己之私利"的言说,这样,未免过于武断,而且也与事实不合。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的确放在那里,所谓的"纯文学"日渐保守,日益成为"个人"的抒情与表现,而这种抒情的代价,则是忽略了其他阶层,尤其是弱势阶层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合法性。&nbsp;实际上,在今天,"阶级"概念的重新复活,使得知识分子的立场问题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文知识分子,尤其是社会学者,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社会弱势阶层身上,"三农"问题、城市贫困人群问题、民工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的提出,同时激活了整个的思想界。这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同情"问题--那样,就太低估了这一"提出"的意义,正是这样的问题提出,才可能使我们重新直面现实,重新复活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重新认识到平等、公正、民主的重要性,才可能对"市场"有一个更客观更全面的认识......可是,当"底层"开始进入文学批评视野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不安、不满、抵制、对抗、调侃甚或嘲弄。&nbsp;的确,在"底层"--包括同类问题上难免有人作秀,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批评甚或抵制这一问题的全部理由。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批评却是,将其归之为"新左派/老左派"的政治范畴,从而达到把这一问题驱逐出文学批评视野的目的。然而,他们可能不知道的是,即使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也看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社会正义问题日益尖锐化的今天,......因各种既得利益而延宕权力体制改革,既滋长大面积的结构性腐败,又漠视弱势阶层疾苦,压制不同诉求"的社会现实,只是价值取向各不相同而已(40)。因此,在这种批评中,我们实际看到的,只能是一种也许可以名之为"冷漠"的美学征兆。&nbsp;在所谓的"私人化写作"中,可以较早地发现这种"冷漠"的美学征兆--"人民的故事"不再进入书写者的视野,整个世界"内化"或者说"缩小"为个人的情感生活,文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尖锐对立实际上被无形消解,随之建立的,则是一种和生活的过于"甜蜜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槟谷行人的《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或许能有助于我们对这一"冷漠"的美学征兆的分析。在《风景之发现》中,柄谷行人尖锐地指出,日本明治二十年代所建立起来的"国文学"中,"风景是和孤独的内心状态紧密联结在一起的。这个人物对无所谓的他人'无我无他'的一体感,但也可以说他对眼前的他者表示的是冷淡。换言之,只有在对周围的东西没有关心的'内在的人'(inner man)那里,风景才能得以发现。风景乃是被无视'外部'的人发现的"(41)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在"私人化写作"的文学文本中,我们随处可见的"风景"--酒吧、别墅、白领公寓甚或香车美人,也正是在中国的弱势阶层的贫困生活成了叙述的"禁言之物"之后,才得以在文学文本中作为一种"风景"而被"发现"。换言之,"大众"在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中,开始成为异己的他者,并受到写作者的"冷淡",才导致了所谓"私人化写作"的产生甚而流行。一个尖锐的质询是,同样是"女性",为什么"下岗女工"很少甚至从来没有进入过"经典"的"女性文学"的书写范畴,为什么呢?所谓"身体写作"也将面临同样尖锐的质询:同样是"身体",为什么被大火烧死的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的女工们的"身体"却得不到文学的书写,难道这些女工的身体就不是"身体"(42)?我们看到的只能是,在对"性别"或者"身体"的抽象的阐述中,"阶级差别"实际上被深深地遮蔽,被遮蔽的,还有更加真实或者更加残酷的生活的一面,现实中的差异性被意识形态有意无意地悄悄"缝合"。在一种妥协的立场上,或者后退一步,我们的确无权苛求具体的写作者,无权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直面生活。问题只在于,这些个别的写作,经过某种文学批评的观念化处理,转而形成了对文学的普遍化要求,它要求文学的正是对"外部世界"的不再涉足。&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向内转"的文学口号,在当时,不仅帮助文学确立了形式的地位,而且有效地深入到人的隐秘的内心世界,甚至人的无意识层面,即使在今天,仍然有其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它留下的隐患是:可能同时割裂了人和外部世界的有机联系,"内/外"的人为设置提供了一种新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人的主体性从各种社会联系中被抽象出来甚而被肆意夸大,并为文学逃离社会提供了最好的理论遁词。&nbsp;在"向内转"的理论阐述中,所制造出来的,很可能就是相当于槟谷行人意义上的"内面的人",但是槟谷行人从来不承认有所谓先验的、抽象的、纯粹的、普遍的"内面的人",相反,所谓"内面的人"(主体性、自我意识,等等),"其本身正是作为制度而出现的",就像槟谷行人反复强调的那样,明治时期,只有当北海道成为日本"强制性同化而开拓出来的新的殖民场所"的时候,才可能作为"风景"而被日本现代文学"发现"。同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向内转"口号的提出,也可以说正是当时的现代性精英文化在文学中的折射,而且与整个国家向个体社会的制度转型紧密相连。这种制度转型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而逐渐地变为制度确立,就像我曾分析过的那样,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新阶层渐成雏形,这种"内面的人"或者主体性、自我意识等等,又或多或少地具有了某种阶级属性。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文学的"内在化",并不可能使文学进入一个纯粹的艺术世界,相反,它本身已经成为"制度"的一个部分。&nbsp;所以,"因政治的挫折而逃回到内面=文学"(43),这一行动模式所隐含的,只能是一种自我欺瞒。事实上是,"非政治化"的结果,是默许甚或纵容了某种不义政治的横行,而"非意识形态化"的结果,也只能使这些文学本身成为一种新意识形态的生产场所。也许,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nbsp;在各种各样的理论遁词面前--审美、纯粹、精神、自我意识、主体性,等等,我实际上更欣赏王朔的坦率和坦诚。王朔毫不掩饰自己对"成功"的向往,他说:"我写小说就是要拿它当敲门砖,要通过它过体面的生活,目的与名利是不可分的......我个人追求体面的社会地位、追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44),可是王朔当时尚不清楚的是,他无法预知知识分子的未来,"我觉得咱中国的知识分子可能是现在最找不着自己位置的一群人。商品大潮兴起后危机感最强的就是他们,比任何社会阶层都失落。他们的经济地位已然丧失了......所以他们要保住尊严,惟一固守着的就是文化上的优势地位"(45)。然而,当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时候,王朔将看到的,恰恰是一个新阶层的崛起。如果说,王朔当年尚有成为中产阶级"代言人"的企图,那么,在今天,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作为中产阶级而在写作。也就是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的超越性,在今天,某种程度上已经转换为自身的阶层性。&nbsp;在今天,我们都已经看到,作为一种美学征兆,"冷漠"所带来的文学结果。可是问题还在于,这种"冷漠"同时造成的是知识分子传统的断裂,这种传统就是班达所认为的:"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叱责腐败、保卫弱者、反抗不完美的或压迫的权威,这才是他们的本色。"(46)这一传统正是知识分子的命脉所在,甚至浸透到了家庭之中,就像芭芭拉·埃伦赖西回忆她的经历时所说:"我来自一个带有劳动阶级知识分子烙印的家庭:家庭成员并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但阅读广泛而且热衷于激烈讨论",正是这种批判精神的传统延续,使得她从来不认为"劳动分工以及随之出现的专业知识技术的分配是公正的或者是'自然而然的'"(47)。随之而来的问题却是,我们认定的这种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真的因为"新阶级"的出现已经消亡,还是另有所指?&nbsp;5.重建批判的文化&nbsp;实际上,我更愿意把这个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新阶层"称之为"智识阶级"--这个语词曾经被鲁迅经常使用--以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分子"。即使在西方,在"新阶级"和"知识分子"之间,也一直存在着尖锐的冲突。芭芭拉·埃伦赖西就说:"首先,我想澄清一下,我们不能把'知识分子'与新阶级即职业管理阶级(或者我可略为婉转地称其为职业中产阶级)混为一谈。在左派讨论职业管理阶级或新阶级时,一个最大的问题便在于没有区分'知识分子'与人数比其更庞大的阶级。古德纳的《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一书也有这个缺点,否则这将是一本十分深刻的书。职业管理阶级中存在着一部分人,根据该词的任何一种意义,他们都称不上是知识分子,同时,与之相反,也有一部分真正的知识分子分布于社会各阶层中",因此,在检讨了"所有六十和七十年代的左派或自由派对新阶级的评价都'过于乐观'"的原因之后,芭芭拉·埃伦赖西更愿意把知识分子定义为"一个'无阶级的阶级'--脱离肉体的思想"(48)。显然,在这里,芭芭拉·埃伦赖西回到了传统的班达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概念:"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叱责腐败、保卫弱者、反抗不完美的或压迫的权威,这才是他们的本色"。或者像萨义德所主张的那样:"知识分子是社会中具有特定公共角色的个人,不能只化约为面孔模糊的专业人士,只从事她/他那一行的能干成员,我认为,对我来说主要的事实是,知识分子是具有能力'向(to)'以及'为(for)'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信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被遗忘或者弃之不顾的人们和议题。知识分子这么做时根据的是普遍的原则:在涉及自由和正义时,全人类都有权期望从世间权威或国家中获得正当的行为标准;必须勇敢地指证、对抗任何有意无意地违法这些标准的行为"。以此防止"知识分子的风姿或形象可能消失于一大堆细枝末节中,而沦为只是社会潮流中的另一个专业人士或人物"(49)。&nbsp;对于文学来说,专业知识是必须的,但仅仅停留在这一点,极易混淆"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的区别。而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文学,尤其是当代文学,根本无法等同于其他一些知识领域--比如,电子、医学、生物、制造,等等--它本身就是一个众声喧哗的"公共领域"。在这样一个领域中,就像萨义德所言:"纯属个人的知识分子是不存在的,因为一旦形诸文字并且发表,就已经进入了公共世界。仅仅是公共的知识分子--个人只是作为某个理念运动或立场的傀儡、发言人或象征--也是不存在的。总是存在着个人的变化和一己的感性,而这些使得知识分子所说或所写的具有意义。"(50)这就是公共与个人之间的辩证法。&nbsp;可是,我们仍然不能轻易地否定"新阶级"这个概念,坦率而言,我们大都厕身于这个阶层。因此,所谓的"抗拒意识",同时也指向我们自身,指向我们的阶层属性。在这个意义上,强调知识分子超越自己的阶级或集团利益,重新代表人类的良心,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nbsp;这就是一种批判的知识分子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文化源远流长,并且构成了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从而得以对抗新阶级的专业主义倾向。正如威廉·詹姆斯在一次校友会上的演讲:"我们这些高等学府的毕业生是惟一等同于较古老国家中长期存在的贵族阶层的人。我们和他们一样有着延续不断的传统;我们的座右铭也是位高则任重;还有,不同于他们的是,我们只代表种种理想的利益,因为我们没有阶级本身固有的自私性,而且我们不滥用导致堕落腐败的权力,我们应有自己的阶级意识。"(51)1907年,威廉·詹姆斯还不可能预见到新阶级的出现,但是他有关"传统"的说法是相当正确的,正是通过教育、写作、出版、言说等等途径的传播,才形成了知识分子"延续不断的传统"。&nbsp;作家艾伟最近在《承担与勇气》一文中,尖锐地指出:"九十年代以来,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说法,写作这行当和其他行业没有两样,作家也就是一个码字匠,没什么了不起,......或者说写作完全是个人的事,是作家的生命需要。等等。......这种说法,作家的专业性得到了强调,但忽略了作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一面,即对这个社会承担的一面。当然,作家是不是一定要成为一个知识分子,是值得讨论的。但如果面对这个时代,这一代作家整体性缺席,整体性失语,那一定是有问题的。"(52)尽管我并不完全同意艾伟对"小事"的拒斥("小事崇拜"),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文学恰恰可能是由"小事"构成的,但是我同意他的"承担"一说--也许,"承担"一词的具体指向很可能各不相同。正是在"承担"这一语词的激励下,文学才有可能重新向"人民的故事"开放。而在这一故事中,我们不应该再将人和种种复杂的社会联系机械地割裂,不应该再拒绝对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等等问题的讨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纯文学"留下的正是这样的隐患。正如米尔斯所说:"如果思想家不涉及政治斗争中的真理价值,就不能负责地处理活生生的整体经验",也就像萨义德解释的那样,"到处都是政治,我们无法遁入纯粹的艺术和思想的领域,也因而无法遁入超然无私的客观性或超验的理论的领域"(53)。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政治之中,政治或意识形态已经并将继续组织我们的全部生活。&nbsp;2003年11月7日&nbsp;注释:&nbsp;(1)芭芭拉·埃伦赖希:《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74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nbsp;(2)福柯:《戴面具的哲学家》,《世界哲学》2002年第5期。&nbsp;(3)(5)蔡翔:《知识分子和文学》,《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精神漫游》,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nbsp;(4)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3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nbsp;(6)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nbsp;(7)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4页。&nbsp;(8)南帆:《四重奏:文学、革命、知识分子与大众》,《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nbsp;(9)何言宏:《中国书写--当代知识分子写作与现代性问题》,第48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nbsp;(10)顾骧:《晚年周扬》,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年。25)〖ZW)&nbsp;(11)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nbsp;(12)南帆:《四重奏:文学、革命、知识分子与大众》。&nbsp;(13)季红真:《文明与愚昧的冲突》第148页,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nbsp;(14)(15)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65页、67页。&nbsp;(16)福柯:《什么是启蒙》,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第430页,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nbsp;(17)全面解读这篇作品显然并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在这里亦只是择其一点而言。&nbsp;(18)在我主持的讨论班上,不少同学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有精彩的分析,本文吸纳了其中部分意见。&nbsp;(19)雷达:《〈鲁班的子孙〉的沉思》,《当代文坛》1984年第4期,转引自《1949-1999文学争鸣档案》,第367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nbsp;(20)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23、24页。&nbsp;(21)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53页。&nbsp;(22)比如,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在国民经济十二类行业中,一直在倒数第一位至第三位之间徘徊,而到了2002年,全国高校、中学、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分别由1995年的538元、452元、415元提高到1754元、1064元、908元。&nbsp;&nbsp;王黎、沈路涛《让教师成为最受羡慕的职业:教师法颁布10周年》,新华网,2003-09-11,http://www.k12.com.cn/newspool/24502.html。&nbsp;(23)(24) 孟庆伟:《知识性就业的战略和对策》,《文汇报》2003-10-29。&nbsp;(2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nbsp;(26)泪眼看人:《劳动与资本:从1980年代到1990年代的转折》,www:zuopai.com。&nbsp;(27)参见《富豪榜来了一群科技新贵》,《新闻晨报》2003-10-31。&nbsp;(28)米阿仑:《米阿仑眼中的"知本家"》,&nbsp;www.people.com.cn/183/8135/8137/20020515/729262。&nbsp;(29)《富有而看得见的阶层; 知本家告诉你别样人生》,《北京晨报》2001-11-22,www.china.com.cn.chinese/2001/Nov/78802.htm</A>。&nbsp;(30)《资本家打败知本家》,&nbsp;www.linlins.com/NewMoon/3/2001-01-21-23-24-21,html,《中新观察:"知本家"与"资本家"科博会竞风流》,www.chinanews.com/n/2003-09-13/26/346079.html&nbsp;(31)《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知本家"成老大》,《中国信息报》2001-01-10,&nbsp;www.stats.gov.cn/tjfx/ztfx/jjgsr/200205300063.htm&nbsp;(32)《复旦今年毕业生就业调查显示 平均薪酬增加逾一成》,《文汇报》2003-10-30。&nbsp;(33)《中国贫富差距超过国际警戒线 拟对高消费征税》,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3-03-20,www.yn.xinhuanet.com/ynnews/zt/2003/pfcj/wen/x02.htm</A>。&nbsp;(34)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27页。&nbsp;(35)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6页,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nbsp;(3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40、42页。&nbsp;(37)《学生欣赏怎样的成功人士》,《文汇报》2003-4-29。《一九九八年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南方周末》1998-2-25。&nbsp;(41)槟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第15页,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nbsp;(42)参见《上海文学》2000年第5期,社会学家谭深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女工所遗下的百余封书信的调查分析。&nbsp;(43)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第34页。&nbsp;(44)王朔:《王朔访谈录》,《联合报》1993-5-30。&nbsp;(45)王朔:《王朔自白》,《文艺争鸣》1993年第1期。&nbsp;(46)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3页。&nbsp;(47)芭芭拉·埃伦赖西:《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75页。&nbsp;(48)芭芭拉·埃伦赖西:《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和学术》,第175页、202页。&nbsp;(49)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7页、第16页。&nbsp;(50)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7页。&nbsp;(51)引自安德鲁·罗斯《信仰捍卫者与新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01页。&nbsp;(52)艾伟:《承担与勇气》,《文学报》2003-10-30。&nbsp;(53)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24页。&nbsp;
  6. 龚隽:近代中国佛学研究方法及其批判
    历史 宗教 2010/12/02 | 阅读: 2109
    近代中国佛学研究在人文学术科学化的信念下,其方法论的主流是所谓汉学方法的引入,传统由体认而义理的佛学方式被看成是「随情立教」、「不顾经论」而在近代佛学研究的话语中受到轻视。但义理是否非训诂不明?对文本,特别是宗教或玄学文本的解读,是否可以轻易抛弃其话语背后的「生活形式」?从现代学术眼光来看,这些问题都还有许多值得重新检讨的地方。
  7. 王绍光:谈民主和“选主”
    政治 2009/10/19 | 阅读: 2116
    王绍光关于民主问题的访谈。
  8. 王绍光: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个纲,纲举目张
    医卫 2009/04/13 | 阅读: 2118
    谈论这次医改,必须了解历史大背景。解放前,国民政府把“国医”体制写在宪法里,就是说国家把整个医疗包下来,给所有人提供免费服务。这听起来很美妙,但从来没有实现过。
  9. 杨卫华:革命与改良的相遇:来华新教传教士话语中的中国共产党(1928—1936)
    宗教 2009/10/17 | 阅读: 2119
    在1927年国共分手之后的十年,随着中共实践展开,对基督教的政策也甚为严厉,激起了传教士的正视,逐渐成为了传教士话语中的关键词。
  10. 饒宗頤:上古塞種史若干問題——于闐史叢考序
    历史 2009/11/15 | 阅读: 2122
    今年5月,我應歷史研究所之邀,講述一些古史問題。停滯北京期間,北京大學榮新江兄嘗兩度會晤,承告知他多年以來,和張廣達教授合著有關于闐國論文,即將彙集為《于闐史叢考》,由上海書店出版。他們兩位累歲精力所萃,結合中外史料,對塞語文獻的鑽研,對敦煌新出資料涉及于闐國號、從德太子(Tcūm-ttehī)、使臣各種文書的斷代研究,真是原原本本,殚見洽聞,為佛教史增入若干新葉,填補了許多空白,一向于闐文材料被視為畏途,通過兩位教授的探索,死文字給弄活了。這回的結集,對中古西域史貢獻之鉅,史學界都有口皆碑,無待我來饒舌!      我對于闐史涉獵至淺,承命執筆為序,倍感惶悚,書中重要問題,我無資格參加討論;但看本書講到的“士古于闐的塞種居民”問題,而關於在中國境內對遠古塞族名稱的推測,我有一些看法,姑且提出來,向二位先生請教。         1.上古塞種語言文字統稱為“胡書”      和田地區出土的塞種語較于闐語更古老的像托姆舒克(Tumsšuq)、木頭溝(Murtuq)語,都同屬於伊朗語系。于闐語“山”稱ggara-,即Av.之gari-,梵語之giri-;淨土的“淨’,于闐語與托姆舒克語均作vasuta-,即其一例[1]。語言學的研究證明和田早期居民是塞種,操印歐語系中屬伊朗系東支的塞語(Saka language),而考古學及人類學的發掘其頭骨特徵證明屬於高加索種。在古精絕國(尼雅)出土的佉盧書文書,其中有不少伊朗語借字,說明塞族語言在這一地區流布之廣。該地區在未經突厥化、伊斯蘭化以前,所有語文,相當複雜,有婆羅謎文、佉盧文、吐火羅文、窣特文、龜茲文、于闐文種種之不同,漢人都籠統地稱為“胡書”。謝靈運說:“胡書者,梵書”,此指Brahmi。又云:“胡字謂之佉樓書”,即指Kharoshthi(日僧安然《悉曇藏》卷一引)。以後從梁僧祐《出三藏記》的《胡、漢譯經音義同異記》,至隋彥琮的《辯正論》,一概稱之為“胡書”。《水經注》二記龍城云:“河水又東,注於泑澤,即《經》所謂蒲昌海也。水積鄯善之東北,龍城之西南,龍城故姜賴之虛,胡之大國也”。龍城即龍堆,說者謂即樓蘭故地;蒲昌海即今羅布淖爾。黄文弼據姜賴之虛一名推論樓蘭土人必有姜戎,即塞種人之裔冑,甚是。(《西北史地論叢》頁214)。姜賴之虛,被稱為胡之大國,及胡書之胡,這個“胡”字應該指什麼?是本文所欲探索的焦點。         2.蚌雕白種人頭部記號與西亞Halaf相同      本書說道:“公元前八世紀後,塞人逐漸出現於歐亞內陸,約前650—620年,以斯基泰為名見稱於希臘史籍,其分支侵入美索不達米亞上游敍利亞”。這是很保守的說法。近年在甘肅靈臺白草坡西周墓出土的銅戟上有白種人特徵的人頭像,陝西扶風周原出土兩件蚌雕白種人頭像,說者認為即希臘史家所說戴尖帽的塞種人,亦有稱之為吐火羅人。[2]最令人矚目的是周原蚌雕像上刻有□(巫)記號,和西亞五千年前Halaf女神肩上的“□”號完全相同。而“□”這一符號作為陶器的紋樣在Halaf時期屢見不鮮,這一事實我曾撰文指出,引起國際學人的注意,美國梅維恆復加以英譯。[3]遠古時代高加索地區人民與吾華可能有相當接觸。W.B. Henning所作《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1978年刊)提出:楔形文中經常出現的古提人(Guti)就是吐火羅人的前身。他假定公元前三千年的末期,古提人離開波斯西部,長途跋涉到了中國,仍過着遊牧生活。“月氏”一名最初即源於Guti(Kuči亦由Guti變來)。吐火羅一名源於Tukri(此名亦見楔形文),Guti與Tukri是孿生兄弟,是歷史上最初的印歐人,他們在波斯的出現先於赫梯人之.到達小亞細亞。他這一新說,未為一般學人所接受。[4]現在我們看“□”的記號,見於Halaf女神肩上,隔二千年後,重新出現於商周之際的塞種人雕像之上,說明高加索塞種在中國地區活動歷史的悠久,月氏和吐火羅(疏勒河南榆泉盆地有地名吐火洛泉,論者以為即Tochari的對譯),都屬於塞種,古代遷徙頻繁,東西互相接觸,自是意中事。         3.從胡里安(Hurrian)文件看古代東、西的馬政      《魏書·西域傳》:于闐國“有好馬、駝騾”。所以于闐馬錢用馬作花紋,標榜其特產。Hurrian在世界史上被認為是最早把馬政以及戰車傳入近東的民族。[5]他們建立的米丹尼王國(Mitanni)在一件與赫梯王所訂的條約中,記載養馬法及馬拖車的訓練出自米丹尼人kikkuli,同時用了一些和梵語相同的詞彙,如“一”之aika-相當於梵文的eka;又出現若干吠陀的神名,像Mi-it-ra(即Mitra)、Aruna (Varuna),In-da-ra (Indra),說明Hurrian是扮演溝通印歐兩地、聯結伊朗與印度語的重要角色。所以米丹尼被認為是雅利安人在美索不達米亞建立的國家。      有人以為中國馬車制度是從西亞傳入的。[6]其實米丹尼馬政記錄的這一赫梯文獻的絕對年代,據說是公元前1400年,相當於殷代中期。甲骨刻辭中對於馬名的記錄相當詳細,又有多馬羌、小多馬羌;方國有馬方,官名有馬羌、馬小臣,屢屢言及馬五十兩(如《甲骨文合集》11459),當然指戰車。以馬作為偏旁的契文,有獁、騽、□、□、□、□、□、□等等,騽字見《說文》,“一曰□馬黃脊”。□可讀為驪,卜辭又有“赤□”及“□□”之名。文云:“庚戌卜貞:王……于□,□□’。“于馬[方]……□□(沿)’(《合集》36836)。□□是雙音字馬名,如匈奴稱馬有“駃騠、騊駼(《逸周書。王會解》:“禺氏騊駼”)、驒騱”之比。卜辭“爻戊”亦作“學戊”,□字如讀為曉母之學(粤語),則“□□’可能是梵語Haya的對昔。Haya的意思是迅速(Speeding),亦是日神的標幟,所謂Sapta.sūrga是‘七日”之意,如楚辭的羲和為日御,Haya表示七個御車的太陽,如吾華的十曰。周初“輕呂”(《逸周書·克殷解》)劍名是外來語,人所共知;“□□”如果是Haya,亦相當有趣。《蒙古秘史》:      答驛兒 孛羅 豁牙兒 曲騄 阿黑□ 思秃      dair boro gojar külu-güd ar tastu      一隻(馬) 一孛羅馬 二隻 駿 騸 馬      蒙語的曲騄兀(Külu)表示駿馬,kikkuli人名的取義,或與馬有關係。蒙語取自回鶻,字母借粟特文(Sogdian)為之,源於Aramaic script。殷代諸羌和塞種人必多有來往,血統不無混雜,印歐語滲入殷人語文,非不可能之事。卜辭對產馬方國及馬名的記載,年代與Mitanni正相若,東西兩地的馬政不妨同時發展,並駕齊驅,很難定它的先後,說遠東源於近東,是不必要的。      本書說:“于闐語的aśśa,意為馬,和瓦罕語的Yaš相同。”按古波斯語“馬”,為asa-,正與于闐語aśśa為同一語源。[7]         4.于闐馬錢王號出自波斯傳統模式      于闐通行的馬錢二面皆有文字,一面是漢文曰:“重廿四銖銅餞’,另一面是佉盧文:Maharajasa, rajati najasa, Mahatasa Gugramayasa,意思為:“大王,王中之王,偉大者,矩伽羅摩耶娑。”(夏鼐:《和闐馬錢考》)。日本學者榎一雄以為這是模仿大夏國王Eucratides一世(公元前171-155年在位)的鑄幣形式。其實這種“大王,王中之王”的稱呼,是波斯王從蘇美爾以來習用誇大式的最高統治者稱謂套語,試比較如下:      蘇美爾:      Lugal,Gal-u Great King,      Lugal LugaL meš. King of kings, 下同。Lugal 即king)      巴比侖:      Šarru rabū      šar šarrāni      古波斯:      Xšâyaθiya.Vazraka      Xšâyaθiya xšâyaθiyâniâm      蘇美爾在“大王,王中之王”下面本來還有“Lugal kur, kur, meš (King of all 1ands, Kur即地,Meš指多數)一句,于闐沒有很大的版圖,故不用此句,伹稱“偉大者”而已。于闐用驢唇書,是印度俗語;因其民屬於塞種,所以仍舊沿襲波斯的稱呼模式。         5.“胡”字涵義的演變       “胡”字在歷史士的涵義屢有伸縮、轉移、變遷。西方公元四世紀以降,横行於歐洲的遊牧部族有Huns。匈奴舆Huns不是同族,曾經引起許多討論和質疑。[8]陳寅恪在《論五胡問題》中說:“胡本匈奴專名,去na著hu,故音譯曰胡。”印度笈多時期碑銘均稱匈奴為Hūna,實有二音。去na而僅存首音,是說似不近理。《逸周書·王會解》記西面諸蕃屬有:      禺氏(月氏)騊駼      大夏茲白牛      犬戎文馬      數楚(孔注北戎)每牛      匈奴狡犬      皆北嚮。      此處匈奴與塞種之月氏、大夏區分為不同種屬。《漢書》晉灼注說:“堯時曰葷粥,周曰獫狁,秦曰匈奴。”則匈奴是秦時的名稱。秦以前的文獻,有東胡(《王會解》:“東胡黄羆”),林胡(《史記·廉頗傳》:“李牧破東胡,降林胡”),三胡(《史記·趙世家》索隱:林胡、樓煩、東胡)。胡與貉聯稱(《史記·天官書》:“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知原來的胡似非專屬匈奴。至秦乃以胡專指匈奴,以匈奴為諸胡中之最強大者。讖書言“亡秦者胡”,賈誼《過秦論》:“胡人不敢南下牧馬”,皆指匈奴。而匈奴亦自稱曰胡,如觀狐鹿姑單于致漢武帝書:“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可以為證。在中國人方面,則以北胡與南越對稱。東漢高誘云:“中國以鬼神之士(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謂之請龍”(《要略訓》注),即其一例,胡遂成為北方異族的統稱。漢代有“秦胡”(居延簡:“屬國秦胡盧水”),指祖居秦地而未融合於漢族的少數異族。[9]沮渠蒙遜即盧水胡人,其先世為匈奴左沮渠,以官為氏。高昌有屠兒胡(《吐魯番文書》第6冊)。《北史·高昌傳》云:“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毛詩》、《論語》雖習讀之,而皆為胡語。”此高昌用胡語讀漢人經典,。實為雙語國家,與于闐相同。[10]漢簡記有月支國胡支桂,年廿九,黑色,是分明非漢族而為支姓者。晉有支胡官印(上海博物館藏“晉支胡率善仟長”印)。《後漢書.西羌傳》:“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同書《鄧訓傳》:“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每與羌戰。”則小月支亦稱為胡,以其曾臣屬匈奴之故。[11]      唐代,藏人專稱粟特為胡,見P. T. 1263藏漢對照字彙,藏文作Sog. po,首音分明是粟,或謂即西胡。[12]至十三世紀,Sog. po用以指蒙古族,有人謂是“阻卜”的對昔。      可見胡字涵義廣狹及轉變的大概。以胡代表西北異族的通名,遠至粟特,近及高昌皆然,于闐自然亦包括在內,故其言語文字亦可稱為胡書。      大家都知胡名出於匈奴,匈奴且自稱為胡,但何以有這一名稱?需要進一步加以解答。         6.虫、Hor與Hrw      由於于闐一帶先民頭骨多為高加索人,令人聯想到遠古的白色人種。      周原甲骨H. 11.2有“虫白(伯)”一名,有人釋蟲,讀為崇伯,是不對的:虫應是虺,虺通作隗,隗姓在春秋時被稱為懷姓九宗,史稱“陸終娶鬼方氏女”,他們是鬼方之族,[13]王國維久已提出此說,人所共悉。虫、虺與懷、隗都與胡音相近。      在西藏北部及西北部地區,至今散居着許多被稱為Hor的遊牧民族。Hor 系藏文寫法,在P.T. 216號《藏漢對照字匯》中,對回紇人稱Hor,但在P. 2762中則以Dru-gu稱回紇人,最早記載見於662年。[14]有人謂Hor是秦漢小月支之苗裔,亦有說宜改譯為畏兀兒。[15]我則認為Hor,實在應是“胡”字的音譯在西北保存下來的殘跡。Hrw在《聖經》上稱為Horite。      Hurrian(胡里安人)建立的米丹尼王國在埃及歷史上被目為雅利安民族(Aryan race),他們的原住地在烏滸河(Qxus)和藥殺水(Jaxartes R.)源東北部山地之後面。米丹尼語言的影嚮向西擴展至奥倫特河谷(Orontes Valley),更東至尼尼微(Nineveh)。他們形成一個有力而文化優越的國家,從她的異邦喀斯特(Kassite)王朝統治下的巴比倫沿幼發拉底河(Euphrates)迤西促成商業的成長與繁榮。[16]馬的訓練法影嚮最大,在哈杜沙什(Hattusas)地方(即赫梯人Bogás-Köy村遺址)[17]所出的文書,證明他們是人類文化上馬和戰車事業最大的貢獻者。Hurrian在埃及文獻原稱為:Hrw(Hur),在楔形文史料出現於Mari區域所見的稱Hur-lili。我認為Hrw, Hur即是“胡”這一名稱的來源。      北方諸胡都是騎馬民族,對馬不能不加以重視與崇拜,于闐亦不能例外,他們的錢幣即用馬作為標幟。匈奴所以自稱為胡,可能即取自此以養馬聞於世的Hrw, Hut之名。匈奴的前身據說是獯育,相傳為黄帝所遂(《史記·五帝紀》:“北遂葷粥,合符釜山”)。《史記·匈奴傳》:“唐虞以士有山戎、獫狁、葷粥,居于北蠻,隨畜牧而轉移”。《詩》言“薄伐玁狁”,不□簋作“□□”,□即允,字從女。《左傳》:“允姓之姦”,“允姓”自是□允之省稱。多友鼎記“玁狁放□,廣伐京□”“俘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是一塲很重要的戰役。匈奴、玁狁的種別異名很多,《詩經·緜》:“混夷駾矣”,混夷即緄戎。《匈奴傳》記“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國服於秦,故自隴以西,有緜諸、緄戎翟豲之戎”。顏師古《漢書》注:“混,夷也”。按混、緄亦可能是Hur(Hrw)的對昔。漢代秦地的胡廣泛分布於河西走廊、青海,東至河北平原,由於秦穆的開拓土宇,分散為若干部落,到了漢代還保留着“秦胡”的稱謂。      Hrw在Amarna信件中稱為Hurrū-he.或Hurwū-he。他處或稱Hurri, Hurra,意義是洞穴,原意可能指穴居的人。         7.塞種與瓜州之戎      塞種(Saka)之名西方文獻始見於古波斯王大流士一世(公元前521-486年在位,相當周景王二十四年至周敬王三十四年)Achaemenids的Behistam碑文。漢代記載塞種更為具體。《漢書·西域傳》:“塞種分散往往為數國,自疏勒以西北,休循、捐毒之國皆故塞種也”。從希臘史家之說,知波斯人泛稱之為“Scythians saka”。在高加索地區,Scythian語言有Ossetic者,今日仍為人所使用。塞種人的活動地帶跨有歐陸,已為史家共認之事實。      《左傳》昭九年記晉人率陰戎伐穎,周王責讓之,謂“先王居檮杌(凶人)於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姦居於瓜州,至晉惠公夷吾自秦歸國,誘以俱來”。杜預注陰戎是陸渾之戎。僖二十二年傳:“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即是此事。在襄十四年傳記晉惠公赐姜戎以可耕的田地之經過,十分詳細。結合《左傳》這三條材料,細心勘校,實在是同一樁事。楊氏《左傳注》把允姓與姜姓分為二姓,指杜注誤混,其說不確,因彼等同為晉惠公所徙之戎,不應強分為二。《史記·秦本紀》載穆公三十七年(公元前623年)用由余之計伐諸戎,益國十二,拓地千里。晉惠公攜姜戎東遷,即在是時。襄十四年傳云:      (晉人)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      勘以昭九年傳:      允姓之姦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      可見同屬瓜州之戎,雖一稱姜戎氏,一稱允姓,仍是一事。      荀濟《論佛教表》引《漢書·西域傳》之文云:“塞種本允姓之戎,世居敦煌,為月氏追逐,遂往葱嶺南奔”。他認為允姓即是塞種,必有根據。《水經注》二:河水“一源西出捐毒之國,葱嶺之上,西去休循二百餘里,皆故塞種也”(說本《漢書·西域傳》)。徐松《補注》引顏師古注塞種即釋種。《元和姓纂》云:塞姓,天竺胡人之釋徒,即塞姓也。荀濟之說,徐松引用之。《後漢書·西羌傳》:“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水經注》二記積石之山在西羌之中,燒當所居也。引司馬彪曰:“西羌者,自析支以西濱于河首,左右居也”。大允谷當因允姓所居而得名。余太山新說以為允姓是Asii(希羅多德作Issedone)的對譯,塞人有四種屬,其中Asii和Tochari即允姓和大夏(《塞種史研究》)。按秦人追逐的瓜州一帶諸戎,名目繁多,是否都是塞種,尚無確證。《詩經》所載文王時的混夷即秦穆時的緄戎,不成問題:“混夷”和Hrw對音頗合。姜戎之祖吾離,如果是種族名,似可把“吾離”視爲“胡里”Hurri的對譯。Mitanni文件說明Hur王國在歐、印文明聯繫上的重要地位,時代與殷中葉相當。“胡”的名號在先秦後期已甚通行,可能“胡”一名先時即取自Hrw的王國,以通指塞種諸戎,漢人襲用之,故“胡語”亦得通指塞種各種語言。鄯善龍城的姜賴之墟為姜戎舊地,亦得被目為胡之大國。我這一說,也許比較視胡作為匈奴廣泛的異稱,更為近實。至於周原蚌雕白種人,如果以文王時代的混夷目之,較之看作吐火羅人或廣泛的塞種人,似乎更加貼切了。         餘論      殷周之際的西北勁敵,混夷可代表塞種,還有羌戎,是代表藏語系的民族。允姓之允,我以為是玁狁的“狁”字之異寫,兮甲盤、虢季子白盤作“□□”,不□簋作“□允”,“允”即“□允”的簡稱,《西羌傳》之大允谷,即取允姓為名,足見“允姓”不能說是Asii的對譯。襄十四年傳分明說道:“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可見其非印歐語系的人種莫屬。至於同時何以復稱之為姜戎者,必其族久已和羌人混血成為雜種,像殷時有馬方,又有多馬羌及小多馬羌(卜辭云:“乎小馬羌臣”,《合集》57176),當即羌與馬方的混合。多馬羌復有小多馬羌,亦如月氏之有小月氏。姜(羌)戎從瓜州的內遷,和後來小月氏的內遷一樣。《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侯國駃茲,是小月氏若苴王稽谷姑封此。《索隱》曰:在琅邪。瓡攝為小月氏王扜者封邑,《漢書·地理志》:“河東有狐讘故城。”以後况前,種族遷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水經注》四〇三危山引《春秋傳》語,又云:杜林曰:“燉煌,古瓜州也,……瓜州之戎,并于月氏者也。”闕駟《十三洲志》亦云:“瓜州之戎,為月氏所逐”(《太平寰宇記》引)。則古明有此說。月氏,《管子·地數篇》音借作“牛氏”,管子屢次言及玉起於禺氏(月支)之邊山,去周七千八百里。殷婦好墓所出玉器多件,現已證明其玉料均來自于闐所產,有人取突厥語玉名qāsch,以解釋“月氏”,謂月氏即是玉之譯名。于闐與月氏有不可分之關係,於茲可見。《水經注》二:于闐南山,俗謂之“仇摩置,山多玉石”,仇摩置亦作瞿摩帝,梵名Gomati。又于闐梵名Gostana(瞿薩旦那),本書考證牛頭山于闐文拼法是Cūtausanä,go與co都是“牛”,“說明最早的一批居民對牛的重視和崇拜,或許透露遷徙而來的塞人對牲畜的重視”。其實對牛的崇拜原為印度的習俗,印度造字的聖人號Govinda(瞿頻陀),意義是Obtainer of go/(牛),[18]Go stana訓牛國,這完全是印度化的結果,附帶說明於此。      上面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趁本書的印行,略抒所見,願治中外關係的同好有以匡正之。         饒宗頤      1992年6月11日於香港,7月18日改訂         [1] 參看R.E. Emmerick: Saka grammatical Studies: The Language章。      [2] 參看林梅村文: Lin Mei-cun, Tocharian people: Silk Road Pioneers, Senri Ethnological Studies, no. 32, p. 91.      [3] 見Sino-Platonic Papers, No. 26: "Questions On the Origins of Writing Raised by the Silk Road", by Jao Tsung-I,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hiladelphia, 1991.      [4] 參看徐文堪:《從一件婆羅謎字帛書談我周古代的印歐藷和印歐人》(《季羡林教授八十華誕紀念論文集》頁373-403),對Henning之說的贊揚者與反對者,都有所論列。      [5] Hurrian民族歷史,在埃及、赫梯史籍中多有記載,漢譯史書,以謝德風等所譯捷克有名學者B. Hrozny(赫羅茲尼)的《西亞細亞、印度和克里特上古史》(三聯書店,1958年)一書最為詳盡。參看該書頁146-151討論米丹尼為雅利安人昕建之王國。      [6] 美國夏含夷教授(Edward L. Shaughnessy)在他的中文本《中國馬車的起源及其歷史意義》(臺灣《漢學研究》第7卷第1期)即主張馬車是由兩河文化輸入的。他沒有提到Mitanni這一有名的文件。他從Piggott的文章轉引赫梯(Hittite)的材料,最早的有關文獻是公元前1700年前後記載了安納托利亞(Anato1ia)王動用四十輛馬車作戰,他說裏海的車子比殷墟的車早三百年年至五百年。他統計漢文資料,指出甲骨文中(《平津》2,212)只言摛獲了兩輛車,(原文是“……□車二□”),證明此時馬車還沒有成為作戰主力。又引《左傳》昭公十三年,有車四千乘;昭五年,馬車總數達到四千九百輛之多。又據多友鼎記玁犹戰役,一百二十七輛馬車被繳獲,標誌着要到公元前九世紀後半中國才進入戰車成熟的時代。這種粗略的統計很有商榷的餘地:甲骨文“□”字可用於車若干□,同時亦用於馬若干□,□殆是“兩”字異形(金文大簋作“□”,□為省形。卜辭“□”亦作數字用,如“□□□用"(《合集》11364),以他辭“其鼎(卣)用三□(《合集》30997)證之,“□”即“兩”甚明,借“兩”為“輛”,非□字。)“馬五十□”可以解作馬車若干兩,“馬五十□”的記載卜辭屢見,我認為應該繹為馬車五十輛。《逸周書.世俘解》云:“乙巳,陳本命新荒蜀酒至,告禽霍侯、艾侯,俘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禦八百有三兩,告以馘俘”(用唐大沛《分編句釋》本,引張惠言說:“大臣不當以兩計,禦蓋謂車)。當日單就霍、艾兩個侯國,便擒獲八百三輛戰車。《呂覽·簡選》:“殷湯良車七十乘,必死六千人,戰于郕。”以此證之,卜辭的馬五十□,即馬車五十兩。夏氏没有引用《逸周書》,大概認為不可靠,這裏的擒八百零三輛的數字,已可語埃及在Megidan之役俘獲894輛相媲美。又夏氏引昭五年《左傳》,原文無之,或出誤記;昭十三年傳,原文是這樣的:“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車四千乘,……遂合諸侯於平丘”。證之以春秋經,乃是魯國的兵車數字,不是如夏氏所說“晉一次閱兵時集中的馬車数字”。春秋時,有萬乘之國、千乘之國(《孟子》已言之),很難拿來作統計依據的。因為此文關係重大,承夏氏郵贈,故附帶在此加以討論。      [7] 參R.G. Kent:Old Persian:Lexicon, p. 173,asa-條,又Asagarta-, asabāya各條。      [8] 見余太山《匈奴、Huns同族論質疑》,《塞種史研究》,頁242。      [9] 趙永復考證,秦胡亦即秦人,見《兩漢時期的秦人》,《歷史地理》第9期。      [10] 參黄烈:《談漢唐西域四個古文化區漢文的流行},中山大學《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討論會文集》頁414。      [11] 參黄盛璋:《雜胡官印考》,《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      [12] 王堯《吐蕃簡牘綜録》,頁28,粟特條。      [13] 王暉《“虫伯”及其種族地望考》,史念海編《歷史地理論叢》,1990年第2期。      [14] 王堯《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新版,1992年,頁179;又參森安孝夫:《突厥與霍爾(Hor)》,《亞非語言文化研究》14集,1977年。      [15] 韓儒林《穹廬集》,頁91,《烏鵒、Huiur及Hor》引美國J.H. Edgar說,謂即秦漢小月支之苗裔。      [16] 參看J.H. Breasted:A History of Egypt.p. 263及同書有關Mitanni各條。      [17] John Garstang & O.R.Gurney: The Geography of the Hittiti Empire, London, 1959, Ankara考古學研究所印行。      [18] 参拙作《選堂集林》下册,頁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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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郭绍敏:重新审视清末宪改:国家建设视野和政治科学范式
    法律 历史 2011/10/24 | 阅读: 2125
    一中学时代,偶然在一个旧书摊上购得一本胡绳先生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读后的感觉是,这本书的观点虽然和历史教科书差不多,但内容要丰富的多。给我留下特别印象的是“资政院”、“谘议局”等在晚清时期开始出现的新事物,它们是什么呢?当时的我还不太能理解。实际上,清末十年史在大多数青年学生脑海中的印象都是模糊的,似乎那不过是清王朝坐等灭亡的几年,“辛亥革命后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之类的话语也长期支配了我们的思维。好奇心驱使我去关注这一段历史。在武汉大学读本科时我曾试图阅读《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只是由于学力有限,翻翻就放下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一段历史的关注。读研究生和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致力于阅读和搜集相关资料,其中包括李剑农先生所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和刘东主编“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等等,那时的我就立下志愿将“清末宪政史”作为未来学术工作的起步,这也是我2006年考入南京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中国近代政治发展方向)的基本原因。读博伊始,我就将自己的学术计划告诉导师闾小波教授,得到了导师的肯定和鼓励。中国立宪已百年。1906年,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的谕令,从而启动了近代中国宪政改革的历程。1908年,近代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1910年,资政院开院;1911年,清廷颁布《宪法信条十九条》;1912年初,清帝逊位;等等。对这一段历史,历史学家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和揭示。就最近几年的情形而言,史学界的致思方向大概有三,一是关于清末官员的个案研究(如张之洞、端方与清末新政),二是对于清末新政的地方层面的考察(如清末直隶宪政改革),三是一些专题性研究(如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在深入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将清末宪政研究推向更加细化的境地。但是,它们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它们均属于克罗齐所言的“文献史学”,普遍缺乏开阔的理论视野。那么,关于清末宪政改革,社会科学研究者(包括政治学者)又能做出什么样的学术贡献呢?在我看来,社会科学理论不仅能为我们提供不同的分析视角,而且能帮助我们形成深刻的史识和洞见。正是在阅读迈克尔•曼、安东尼•吉登斯、贾恩弗朗哥•波齐、戴维•赫尔德等西方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的著作的过程中,以及阅读一手清末宪政史料(以及大量二手资料)的基础上,我逐渐认识到清末宪政改革背后所蕴含着的“国家建设”目标,这一国家建设目标并非“挽救腐朽统治”、“寻求富强”或“救亡图存”等概念所能概括的,而是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正因如此,我决定以“清末立宪与国家建设的困境”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二我的问题意识是,当代中国正致力于政治改革和国家建设,那么,清末的宪政改革和国家建设能给当下我们提供什么样的启示呢?一般而言,现代国家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主权完整的统一民族国家,国民具有国家认同;它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央地关系法治化的理性国家;它还是国民享有参政权利的公民国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良性互动的态势。清末政府正是致力于从上述三个层面加强国家建设。首先,清政府致力于民族的统合、国民的塑造和国家主权的维护,力图将中国转变为一个主权完整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制度层面上,清政府积极消除满汉畛域,加强对国民的教育,为消除治外法权而努力,并希望将国内民族主义思潮的矛头引向列强。其次,清政府致力于以效率为导向的官制改革、军事集权和财政集权,试图扭转清末以来地方主义兴起的局面。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上讲,上述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首届内阁出台、北洋新军收归中央、财政清理工作初见成效,等等;最后,清政府还致力于对社会的整合,试图实现国家与社会领域间的平衡和共赢,从而具有了向现代公民国家发展的导向。认为清末统治者有着建设现代国家的雄心,是否过于拔高了他们?清末统治者难道不是非常腐朽的么?问题显然不是这么简单。实际上,面对内外交困的政治局面,最为忧心的还是统治阶层,毕竟,这不仅关涉到他们的身家性命,而且关涉到中国国家的未来。任何一个稍有抱负的政治家,都试图把握政治航船的方向。清末统治者和政治精英并非不努力,慈禧的目标即是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和现代国家,她希望中国能走上一条类似日本的强国之路。但是,宪政改革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这只能归结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巴林顿•摩尔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认为,当时的中国缺乏建立现代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一般而言,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危机——民族认同危机、中央权威的合法性危机、社会整合危机(开放政权的压力),等等。早发的欧美国家在遭遇这些危机的时候,可循序渐进的分阶段解决(先实现国家的统一和集权,然后再进行民主分权),所以政治比较稳定,转型比较成功。而在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中,上述危机常常同时出现,从而造成一种全面危机的局面。这种全面危机对政治家的智慧、手腕以及把握机遇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幸的是,在清末国家建设的关键时刻,慈禧和光绪的同时去世造成了权力的真空局面,而年轻的摄政王载沣缺乏足够的权威和驾驭能力,风雨飘摇中的清王朝很快走向覆亡。图:慈禧太后 三清王朝虽然覆亡了,但它在国家建设方面的努力、经验和教训却值得我们予以认真审视。我们必须首先摒弃历史研究中常常出现的“后来之见”,即我们不应因清政府最终走向覆亡而否认它为现代国家建设所做出的种种努力(或者评价太低),多一点“同情式理解”是必要的。理性的学术分析不应容忍“过度的同情”或“一棍子式否定”,那样只会变成“辩护士”或道德批评家。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尽可能站在中间立场上,对政治发展中存在的种种现象作出解释,而不轻易为任何偏见或立场所左右。而且,在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深入历史的内部结构之中,尤其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能避免外在式的肤浅分析。其次,我们必须关注清政府的重大政治决策,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进而做出评价,而不应纠缠于历史的细节,将统治阶层的种种腐败和倾轧行为视为改革失败的基本原因。如果我们认真审视清政府的各种改革举措,便会发现其中多有可圈可点之处。而且,最高政权对于舆论界的要求是颇为敏感的,诸如废除科举、教育改革、鼓励商会、颁布宪法大纲、法制改革等等,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新兴阶层的呼声、愿望和利益。最后,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主观目标和客观效果常常是相互悖离的。在主观目标上,清政府希望维续自己的统治,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并增强对社会领域的政治整合能力,从而巩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它的某些改革措施(如废科举和成立咨议局)恰恰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增加了社会领域的离心倾向(立宪派和地方绅士最终选择与清政府决裂的立场。市古宙三等学者认为,辛亥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士绅革命)。这反映了政府“保守”与民间“激进”两种不同政治品性和行为取向的对抗,同时也表明了中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清末宪政改革构成二十世纪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就二十世纪中国的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建设成为最核心的政治主题,无论是改革抑或革命均以独立富强的现代国家为目标追求。“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国现行宪法序言)。此处的“变革”既包括“革命”也包括“改革”。在很多情况下正是因为改革道路不通,革命才作为一种替代路径兴起。清末宪政改革、辛亥革命、国民革命虽然在国家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它们均没有取得最终的成功。近代中国的全面危机直到作为全能型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出现并以彻底革命的方式才得以最终克服。为了实现国家的真正统一和政治整合,这种全能型政治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它对新中国的政治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1949年后,新中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固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一个主权独立、基本上统一的国家已经呈现在世界面前,这成为此后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前提。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国家建设虽经历颇多曲折,但仍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对此我们必须采取客观审视的态度,而不宜作出任何简单的评断,尤其不应该将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对立起来进行表述。没有前三十年奠定的政治和经济基础,没有前三十年在国家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后三十年的国家建设不可能顺利展开。当代中国的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何加强部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如何加强国家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如何处理国家与公民社会领域的关系,仍在考验着当代中国的政治精英。如何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需要中国人民不断的进行探索。
  13. 强世功:文本、结构与立法原意——“人大释法”的法律技艺
    法律 2009/05/06 | 阅读: 2130
    本文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三次解释中所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包括文本解释、结构解释和立法原意解释等。文章强调“人大释法”在娴熟地采用这些法律解释方法时对法理学说的运用。文章指出,在居港权案中, 特区终审法院与人大释法在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分歧主要在于确定体现立法原意的权威本文的过程中, 究竟是采取程序主义的形式审查, 还是实质主义的意图推定,这不仅是法律解释方法的不同, 而且是法理学说和政治立场的不同。在此基础上, 文章批评了立法者不适宜解释法律的流行偏见, 呼吁将基本法纳入到国家宪政体制中来理解。
  14. 强世功、沈岿、苏力:再论法治的本土资源
    法律 2009/08/29 | 阅读: 2133
    大约半年以前,北京大学法学社法理小组的几名同学出于对本土资源的浓厚兴趣,请法学院青年教师强世功和大家一起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对于法学院的年轻学子来说,苏力先生的这本书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经典性的“本土资源”,无论是“苏力的”,还是“反苏力的”,却很难是“非苏力的”。或许,正是在对这一文本以及文本中或隐或显表露出来的问题一再反复咀嚼的过程中,我们才能隐约窥见中国法治之路的些微曙光。
  15. 韩德强:国有企业该寿终正寝时了吗?——和陈志武先生商榷
    经济 2009/08/03 | 阅读: 2134
    以私有为目的的国企改革引发了很多激烈讨论,如“郎顾之争”等等。本站曾于2006年刊发汪文《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该文详细分析了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2009年7月通钢集团事件的爆发,继续说明在国企改制、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偶发的。本站特此编写国企改制专题,供进一步阅读讨论。--人文与社会编辑小组
  16. 穆罕默德·曼达尼:卡扎菲倒台对非洲意味着什么?
    政治 2011/09/29 | 阅读: 2135
    卡扎菲在利比亚长期一手遮天,非洲强人纷纷效尤,他的倒台则让效仿者感到沮丧。这些强人往往走上恩克鲁玛(加纳前总统)的道路,治下国家内部纷争愈演愈烈,少有人能像尼亚雷雷(坦桑尼亚前总统)那样,在理论和实践上为一个国家打下坚实的基础。卡氏政权崩溃的一个重大影响是:外部干涉和内部反抗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如今,非洲大陆是世界强权及其挑战者的竞技场。中国致力于建造基础设施和开采原材料,主要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印度关注的重点也是一样。而美国、法国等西方强国,则公开进行军事干涉。非洲强人为选边而苦恼。以乌干达总统穆塞维尼为代表,他们寻求某种平衡,既在经济领域欢迎中国和印度,又容纳美国的战略军事存在。 与此相反,非洲反对派在财政和军事上都主要依靠西方。众所周知,几乎在每个非洲国家,卡扎菲倒台都使反对派热切盼望西方的军事干涉。 过去十年间,西方强国在政治和法律上为进行干涉打下了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联合国安理会和国际刑事法庭。两者的运作都有强烈的政治性,或者说是选择性,都无意于缔造法治。安理会判定某些国家犯有"反人类罪",并以保护平民的名义批准对其进行干涉。第三方便可厉行干涉,而不用对包括安理会在内的任何一方负责。国际刑事法庭接踵而至,将这些国家的领导人锁定为犯罪调查和起诉的对象。非洲人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扮演了同谋的角色,比如,没有尼日利亚和南非的支持,批准干涉利比亚的决议在安理会就不会通过。 黑暗时代即将来临。越来越多的非洲社会深陷分裂,而利比亚和科特迪瓦的变局,可能开启一个外部干涉接连不断的时代,每次干涉都得到内部响应,一国接一国地变天。欲防止外部干涉的国家,需要把注意力和精力集中于内部改革。(南渝霜华 编译)
  17. 乔治·马歇尔:地球一小时招致批评
    环保 2009/11/05 | 阅读: 2136
    这个活动只是象征性的,实际上并不能减少任何温室气体排放,更有可能造成问题。专业人员指出,对电网来说,用电量的突然大幅度下降和回升会造成问题,反而增加碳排放。如果大量点蜡烛的话,情况更糟糕。澳大利亚如果改用节能灯比举行地球一小时将有效得多。
  18. 杜小真:谁是唐迪克陶?
    历史 2009/08/13 | 阅读: 2138
    《现象学和辨证唯物论》出版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那正是法国存在主义的时代,是革命、介入的热情的时代。迪克陶强调行动的优先地位和劳动的最高价值,希望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实现”现象学,这符合当时知识界的主要倾向,故而一些评论称《现象学和辨证唯物论》为“令人震惊”的作品,它观点的大胆和陈述的清晰都足以使之列为“经典”。许多学者纷纷对之作出各自的反应:梅洛.庞蒂、罗兰.巴尔特等都写了文章,利科也在《论现象学》中发表了评论,这些评论都对迪克陶的著作予以高度评价。
  19. 蒋宝麟:从买办到华商企业家的转变——刘鸿生煤炭经销策略探析(1910-30年代)
    历史 2009/04/02 | 阅读: 2141
    和许多著名的上海企业家一样,刘鸿生亦出身买办,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从开滦矿务局的买办到华商企业家(或称「民族资本家」)的转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短短几年间的推销煤炭的工作使我突然从一个贫寒的大学生成了百万富翁」。
  20. 吴飞:生的悲剧,死的喜剧
    社会 2009/11/26 | 阅读: 2143
    一 罗马的哀歌与佛罗伦萨的欢笑 马基雅维利笔下的卢克莱西亚(Lucrezia)[i]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女子,美丽而且贞洁,但因为没有子嗣,和丈夫尼洽非常忧心。一天,一个名叫卡利马科的人告诉丈夫,有一种用曼陀罗花做的送子良药。不过,卢克莱西亚吃药之后,第一次与她同床的人会很快死去。因此,她必须先和陌生人共渡一夜。卢克莱西亚既不愿意无故害人性命,更不愿意和陌生男子同床。但她最信任的神父提摩太却受了贿赂,告诉她,没有必要因为害怕一个人可能死去这种不确定的恶,而放弃必然得子这个明摆着的好处;没有心灵愉悦的肉体之欢不是奸淫。神父这番虽然大乖常情却也振振有词的话终于使得卢克莱西亚哑口无言,不情愿地答应了丈夫的安排。於是,在饮下曼陀罗花之后,丈夫送来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据说,就在这个年轻人在月色下独自吹笛的时候,他被莫名其妙地送进了卢克莱西亚的闺房,并被强行脱光了衣服。於是,卢克莱西亚享受了那据说没有心灵参与的肉体之欢。这之后,那个赤裸的男子却坦白说自己就是卡利马科,并且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他是如何仰慕卢克莱西亚的美丽和贞洁,他是如何与神父合谋骗过了尼洽,以及他是如何珍惜这短暂的一夜。这种苍白的坦诚和赤裸的心机使得卢克莱西亚不仅答应和卡利马科继续往来,而且愿意在尼洽死后与他结合。这就是《曼陀罗》的故事。它使佛罗伦萨的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两千多年前的罗马。那也是一个沉沉的暗夜,一位同样美丽而贞洁的卢克莱西亚(Lucretia)安静地睡在房中。不久之前,她的丈夫柯拉廷诺斯(Collatinus)炫耀般地带着一大群醉醺醺的客人来到了家里。原来,这些人在酒醉之后各自谈起来自己的妻子的美丽和美德,并且乘着月色前去对证。就在其他那些贵妇都趁机寻欢作乐的时候,只有卢克莱西亚在织机上勤于女红,使所有人为之动容。然而,这种对美丽和德性的赞叹却不知不觉中滋养了人们的邪念。和卡利马科一样诡计多端的王子塔昆(Tarquinius)趁她丈夫不在登门造访。就在卢克莱西亚殷勤款待之后,这个象野兽一般粗猛的王子却钻进卢克莱西亚的卧房。柔弱的卢克莱西亚并不屈服,但塔昆却威胁要杀死一个小奴隶放在床边,说道:“如果你不从,我就杀死你,然后说你和他通奸。”塔昆就这样蹂躏了卢克莱西亚的美丽和贞洁,然后扬长而去。卢克莱西亚叫来了自己的丈夫柯拉廷诺斯、父亲卢克莱修斯(Lucretius)[ii],和他们的朋友瓦勒里乌斯(Valerius)与布鲁图斯(Brutus)。在讲完整个经过之后,她请求人们一定要为自己报仇,然后把一把尖刀刺进胸口。就在丈夫和父亲啼啼哭哭的时候,布鲁图斯却拔出那把沾满了卢克莱西亚鲜血的尖刀,对天发誓,然后带领罗马的百姓驱逐了塔昆家族,建立了罗马共和国,与柯拉廷诺斯一起成为共和国的执政官。这是李维和奥维德分别记下的一个故事。卢克莱西亚的受辱和自杀成为世界历史上一个著名的政治事件。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的前十书》中谈到李维笔下的这个故事时说,卢克莱西亚的自杀也许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重要。即使没有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已经多行不义的塔昆王朝总会垮掉的。显然,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没有自杀这一点成为她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最大的不同。就在自杀讨论者们无数次地重提卢克莱西亚的故事的时候,马基雅维利却以异常冷酷的方式,不动声色地表达了他对自杀的态度。罗马人据说是以自杀出名的。尤其在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亚派在罗马大行其道的时候,自杀几乎成为一种风尚。与卢克莱西亚齐名的加图,在凯撒大军压境、布鲁图斯建立的那个共和国岌岌可危的时候,一只手捧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另一只手把匕首刺进心脏。卢克莱西亚和加图大概可以算作古罗马的烈妇和义士,后来他们的名字几乎成为自杀的代名词。塞涅卡、克利奥配特拉、安东尼,以及刺杀凯撒的布鲁图斯(他自称是缔造共和国的布鲁图斯的后裔)也都成为著名的自杀英雄。“象罗马人那样死”已经成了流传颇广的成语。在很多方面都要效法罗马人的佛罗伦萨人为什么不再崇拜卢克莱西亚的死了呢?在两个卢克莱西亚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本来和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一样贞洁的女子,究竟被什么改变了心意?马基雅维利把一段关于强暴和自杀的历史改写成一个关于阴谋和通奸的喜剧,究竟有什么重大含意呢?不难看出,在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故事中,那个神父是改变她的关键。卢克莱西亚奸淫而不堕落,背叛而依然贞洁,这一切都要在教堂中的那一番开导寻找根源。毫无疑问,马基雅维利写下提摩太的时候充满了对教会和教士的嘲讽。不过,这种讽刺不仅没有否定基督教,反而赋予它一种至关重要的力量。正是这个贪婪而又自私的神父,不但成全了卡利马科的好事,而且做到了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丈夫和父亲都无法办到的事情:劝说卢克莱西亚放弃轻生的念头。没有他,两个卢克莱西亚之间巨大的变化是不可能的。正是提摩太这个虽然德行有亏但却手握与上帝对话的权柄的家伙,才成为马基雅维利的野心得以实现的支点;也恰恰是这个道貌岸然的神父,才使得一个本来很龌龊的故事变成一个严肃的政治成就。而正是这样一个政治成就,把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自杀与共和国创立之间的政治关系也似乎轻轻剥落了。也许,当有些学者指出这位提摩太正是暗指了保罗所致书的提摩太的时候,很多人会觉得匪夷所思。但我们如果把这个丑角那些明显强词夺理的言论和圣奥古斯丁对卢克莱西亚事件的讨论放在一起,却不得不惊讶于两者何其相似乃耳。[iii]面对满腹疑虑的卢克莱西亚,提摩太这样说道:“说到良心嘛,您得抓住这么个原则:要是明摆着有好处(善),没准也会有坏处(恶),那咱们就不能因为怕坏处就把好处也给放过了。如今这好处是明摆着的,也就是您能怀上孩子,您能为我主天主得一个生灵;当然没准也会有坏处,您喝了药后跟您睡觉的那家伙,会死掉:可也有人不死的。但因为这事儿不是很靠得住,所以尼洽老爷最好不要去冒这险。要说这行为是有罪的,那可是故事啦,因为犯罪的是意志,而不是身体;犯罪的原因是让丈夫不开心,而您是讨他欢心的……”(依照徐卫翔译本,有改动。)这些理由是深知卢克莱西亚的贞洁和明智的提摩太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是为他的既是拉皮条又是成人之美(或成人之恶?)的伎俩胡乱拼凑的说辞。而他的关于那个同床的人未必会死的讲法,根本是连卡利马科都从未提到的杜撰。事后提摩太还自责因为太乐于助人而做的这件恶事。可是,这些连邪恶的神父都不相信的理由,竟然真的就说服了卢克莱西亚。若说教会的衰朽之气足以令人窒息,恰恰是在这片腐臭的土壤上,才能成就卡利马科的偷香窃玉之志和淫而不污的贞洁之花。面对提摩太那闪烁的眼神和卡利马科那臃肿的面具,卢克莱西亚不仅真诚地默念着基督的名,而且以一片真心献给了那个明摆着的好处。这是为什么呢?提摩太的这些理由并不是空穴来风,其根据正是奥古斯丁对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评价。在《上帝之城》的第一部书,奥古斯丁非常详细地讨论了卢克莱西亚和加图的故事,并提出了他关于自杀的一般看法。在这部书的第25章讲到女基督教在面临奸淫时是否可以自戕的时候,他写道:“我们现在犯一个可以通过告解赦免的罪,不是强过犯一个根本无法获得原谅的大罪吗?我说这些是为了那些男人和女子,他们害怕自己会屈从于引诱者的诱惑从而犯罪,于是向自己施加暴力,从而避免了自己而非他人的罪。这远非基督徒的想法,基督徒要完全信赖上帝,永远对他的宽赦抱有希望……”这里说的正是提摩太的第一个理由。在同一部书的第18章,奥古斯丁讲到了提摩太的第二个理由:“那么是否应该怕他人的欲望玷污被伤害者呢?如果这是别人的欲望,它不会玷污;如果玷污了,那就不是他人的,受辱者也难辞其咎。而由于纯洁是灵魂的美德,有强力承受邪恶而不会屈从邪恶。因为没有人,无论多么高贵纯洁,永远有力量控制自己的身体,而只能使心灵遵从或拒绝,那么哪个有清醒头脑的人会认为,一旦身体被人控制,满足了别人的欲望,他的贞洁便因而失去了呢?”他进而说道,身体是神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每一部分必须完美无瑕。如果一个妇科医生因为技术不熟练或别的什么原因而弄破了一个女子的处女膜,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女子失去了贞操。因此,那些受到侮辱的妇女实在没有必要自杀,因为她们并没有犯罪。“不要为避免他人不确定的罪孽,而罹于确定的谋杀,自身蒙羞。”至于卢克莱西亚,这个被异教徒大为推崇的女子,尽管其情可悯,其心可嘉,但自杀仍然是不对的。奥古斯丁设想了两种情况。第一:卢克莱西亚没有犯奸淫之罪,而是在塔昆的逼迫之下被强奸的。卢克莱西亚是无辜的,因为“二人同床,一人犯奸”(duo fuerunt et adulterium unus admisit.),这对於她,不过和妇科医生的一个失误没什么两样。那么,她就无权杀死自己这个无辜的人;第二,卢克莱西亚虽被诱惑,但是在与塔昆欢愉之际,暗中配合王子,获得了快乐。如果是这样,她就是奸淫者,不配受到人们的赞美。不过,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应该乞求她的那些异教神祉赦免自己的罪过,而不是自杀。奥古斯丁谈到了犹大,这个犯下了滔天大罪的人,自杀也并不能赦免他的罪,反而会使之加重。在奥古斯丁看来,任何其它的罪过都是可以通过告解获得赦免的,唯有自杀不能,因为它使人彻底丧失了向上帝告解的可能。自杀者没能对上帝寄予足够的希望,不相信上帝是可以赦免所有的罪的。非自愿的罪不是罪,这个说法既不是提摩太的杜撰,也不是奥古斯丁的发明。当罗马的卢克莱西亚向丈夫和父亲讲述自己的遭遇的时候,她说:“身体虽然受到如此侵犯,灵魂却依然无辜;死亡就是证据。”(corpus est tantum violatum, animus insons; mors testis erit.)父亲和丈夫却用相似的道理来劝她不要自杀:“心灵犯罪,而不是身体;不自愿的情况下没有罪”(mentem peccare, non corpus, et unde consilium afuerit culpam abesse.)奥古斯丁和提摩太的理由似乎早就被他们说出来了。那么为什么柯拉廷诺斯带着泪的劝告不能挽救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生命,提摩太胡乱祭出的几句话却足以使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委屈承欢呢?更加不可理解的是,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不正是出于同样的理由要自杀的吗?在卢克莱西亚必须自杀的理由和奥古斯丁不准自杀的理由之间,难道有着什么关联吗?无论卢克莱西亚、柯拉廷诺斯、奥古斯丁还是提摩太,都在说心灵是决定是否犯罪的更高贵的东西。除卢克莱西亚之外的所有人都用这一点来证明,正是因为没有心灵参与的奸淫不是罪,没有必要因为身体的受辱而惩罚自己;而卢克莱西亚却推导出,只有靠死才能证明灵魂确实没有犯罪。为什么同样的前提推出了相反的结论?卢克莱西亚说道:“不要让罗马的妇女在犯奸淫的时候以卢克莱西亚为借口。”她的自杀并不是为了惩罚自己,她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不贞洁的。她是要告诉整个罗马的妇女们,美德是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卢克莱西亚的死,是真正的罗马人的死。如果说卢克莱西亚的自杀是塔昆家族覆灭的开始,那她的死同样为即将到来的共和国立下了美德的第一块基石。那么,景仰上帝之国的奥古斯丁和远接古罗马的光荣的马基雅维利为什么又否定了她的自杀呢?奥古斯丁虽然也认为心灵是高贵的,却同时认为身体也是神圣的。尽管对此生不必恋栈,人们应该向往死后的天堂,但生命本身却是不可被轻易毁弃的。为什么不朽的灵魂是可以有罪的,可朽的身体反而是神圣的呢?这个看似悖谬的说法揭示了奥古斯丁与卢克莱西亚最大的不同。身体神圣性的最直接理由是因为它是上帝的造物。但不是一切都是上帝的造物吗?为什么我们可以毁弃另外一些东西,却不能损坏身体呢?阿加本(G. Agamben)在《神圣的人》(Homo Sacer)[iv]一书中指出,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在古典的罗马法中已经有的观念了,它包括两个含意:不可用来祭祀和可以被合法地杀掉。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说法让后人百思不解,但阿加本却指出,这种不可用来祭祀而又可以被杀的人,是一种居于宗教秩序边缘和政治秩序边缘的人。神圣的人,是一种必朽的神圣物,是一种非政治的政治存在。这个解释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奥古斯丁的说法的革命性意义。奥古斯丁并不是最早讲到生命的神圣性的人,但他却用上帝把身体的神圣性绝对化,从而也政治化了。由於上帝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不再能用身体献祭,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合法地杀掉。神圣的人不再是某些个别的人,而成为所有的人的根本处境。阿加本没有注意到,奥古斯丁的这个革命,是“神圣的人”从神秘的仪式到基本政治假设的重要转变。那么,自杀的人究竟是用自己来献祭了,还是把自己合法地杀掉了呢?如果是前者,看来应该是禁止的;如果是后者,为什么自杀还不被允许呢?奥古斯丁的着眼点恰恰是后者。正是因为每个人是可以被合法地杀掉的,上帝更要禁止这种杀戮。正是因为每个人面临着被杀的危险,上帝才会说:“不许杀人。”对“神圣的人”的政治化正在于,承认它的前提,但以法律禁止它的危害。在没有先知和基督之前,那些在原罪的泥潭中挣扎的神圣的人,不是时时都可以被合法地杀掉吗?奥古斯丁用基督教的理论重新解释了“神圣的人”的观念,使之成为对人的处境的基本政治假设。这使他对自杀这种特殊的杀人的理解根本不同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柯拉廷诺斯的说法似乎与奥古斯丁相似。不过,他并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尘世值得留恋。为什么不能为了证明自己无辜而自杀?难道仅仅是为了贪生怕死吗?难道仅仅是为了夫妻相守吗?这样的理由怎能说服崇尚德性的卢克莱西亚呢?只有上帝才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守住自己神圣的身体并不是为了贪恋尘世。如果从“神圣的人”的角度理解奥古斯丁的说法,那所谓心灵没有犯罪的讲法也要打个折扣。他所说的心灵没有犯罪,只是说,心灵没有犯一个象毁坏身体那样不可饶恕的罪,和他说的不必为了避免小罪而犯大罪的意思是相似的。不仅被奸淫是可能有罪的,而且就是不被奸淫的人们,本来不就挣扎在原罪中吗?当神圣的人只是个别的几个人的时候,他们是可以被合法杀掉的;当所有的人都是神圣的人的时候,那这种合法杀掉就不再是一种神圣的状态,而变成了必须避免的罪。奥古斯丁对神圣的人的政治化使它从一种超凡状态变成了罪的状态,而奥古斯丁的说法正是从卢克莱西亚那里发展而来的。奥古斯丁甚至曾经说,因为异教哲学家没有认识到上帝,他们说的所有美德都可以看成罪过。这句话告诉我们,一旦引入上帝,观念的转变可能会多么巨大;而这巨大的改变背后,又可能有多么血肉般的关联。身体神圣的说法并没有削弱灵魂的不朽;正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时刻守着这样一个直接来自上帝的神圣身体,它才能朝向美好。神圣身体的存在不是使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可能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重新燃起朝向上帝的希望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杀者不仅毁弃了神圣的身体,而且彻底断送了自己忏悔和得救的可能,因此自杀才是真正的不赦之罪。正是神圣身体使灵魂成为时刻可以自责与忏悔的良心;也正是灵魂的不朽使身体成为上帝可以永远宽恕的神圣身体。其实,《斐多》篇中,苏格拉底在饮下致命的毒药之前对不必怕死但又不准自杀的讨论已经说出了奥古斯丁的主要理由;但正是因为赐予人们肉身的希腊诸神没有基督教的上帝这么绝对的权威,身体这个不得轻易毁坏的东西并没有获得绝对神圣的品性。一旦对绝对神圣的服从嫁接上苏格拉底的美德,那个曾经允许参孙成为圣徒的上帝却无论如何不能再让谁失去救赎的希望了。恰恰是苏格拉底和卢克莱西亚这些自杀者,为奥古斯丁反对自杀提供了最初的理由。正是因为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基督教式表述,高贵的灵魂才会变得脆弱敏感却又永远不该绝望,必朽的身体也才会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而正是灵魂与身体的这种参照,才使得犯了过错的人要勇敢而谦卑地经历良心的谴责和惩罚,而不必再绝望却高傲地把匕首插进自己的胸膛。 二 以自杀对抗自杀 提摩太讲的理由似乎都可以通过奥古斯丁来理解了。然而,提摩太认为自己是在讲“良心”的原则。“良心”(conscience),是要到后来,在波那文图拉和阿奎那那里才逐渐成为基督教的核心问题的。不过,当奥古斯丁在《论意志的自由选择》中同样反对自杀的时候,他对意志自由的讨论已经构成了后来“良心”概念的基础。奥古斯丁说,意志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它本质上是朝向美好的。因此,朝向自我毁灭的自杀是违背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但是,既然自由意志必然向善,为什么又会有人主动地做对自己不好的事呢?奥古斯丁当然承认,很多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选择向善,而是因为理智(intellect)的缺乏等种种原因而朝向并不那么美好甚至是恶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有原罪的人一开始就是在恶的陷阱中的。不过,在他看来,既然意志还是因为来自上帝而有着自然的向善品性,它是有可能去除人们一开始就沾染上的恶的。而这种对美好意志的理解,就构成了后来人们讲的良心的一个重要来源。良心的存在是自由的意志朝向上帝的保障,而良心能够匡扶意志向善,是因为人们对美好和神圣的希望。但自杀这种罪的特殊性在于,恰恰是很多尤其向往美好的生活的人在进行这样一种显然最不好的行为。为什么正是良心这种天生具有的善恶是非之心,常常使人们在忏悔中自绝性命呢?很多可以用来解释恶的起源的理论根本无法解释自杀的存在。在中世纪晚期流行颇广的一本故事集《罗马人的故事》(Gesta Romanorum)中,有一则故事的题目是“论良心”,讲的正是卢克莱西亚的故事。它的开篇就说:“奥古斯丁在他的《上帝之城》里面讲到了卢克莱西亚,”后面的叙述和李维讲的故事大同小异。但故事之后的评论却这样写道:“卢克莱西亚就是灵魂;塔昆是魔鬼;卢克莱西亚的家代表心灵,魔鬼走进了心灵。那把剑就是忏悔。”尽管这个故事的复述依然包括了那句身体受辱而心灵无辜的话,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却是用来惩罚自己的过错的。为什么这个号称取材于奥古斯丁的故事仍然在赞美卢克莱西亚的自杀呢?这位评论故事的人真的理解了奥古斯丁的意思吗?故事的评论中说得很清楚,在这个故事里,卢克莱西亚已经不再是柯拉廷诺斯的妻子和卢克莱修斯的女儿,而是人们那有着选择的自由而又躁动不安的灵魂;卢克莱西亚的身体也不再是可以受到侮辱却不可能犯罪的盈盈娇躯,而是可以被魔鬼占领又应当痛加涤荡的方寸之间;塔昆不再是罗马城的纨裤子弟,而是永堕地狱的魔鬼。讲述者对卢克莱西亚的赞美不仅没有背离奥古斯丁的神学理论,反而通过对自杀的重新理解把它通俗化了。卢克莱西亚的那一刀并没有结束谁的生命,却成为清洗良心的药石。在阿奎那看来,良心就是用理性的标准对道德行为做的判断。在《神学大全》的第一部分的第79个问题,阿奎那讲,良心判断善恶有三种方式:监督行为是否为恶,临事判断行为取舍,检查先前行为善恶。在第三种方式里,良心要因先前的过错对自己进行惩罚甚至折磨。故事中的卢克莱西亚,正是在按照这一条行事。同虽然饱受凌辱却仍然能保持神圣的身体相反,灵魂正象卢克莱西亚一样,美丽、敏感、脆弱,时刻都会受到伤害和玷污,需要经常的清洗与忏悔。而且正是在身体变得神圣之后,灵魂也变成了在不断省察自己的罪过的良心。讲故事的人不知道是有意转写卢克莱西亚的故事还是无心地误解了奥古斯丁的意思,但他对良心的理解却是符合基督教的一贯立场的。如果让塔昆这样的魔鬼走进纯洁的心灵,就不再是灵魂无辜的遭遇,也无法因此谴责魔鬼的粗暴,而必须用利剑这样毫不留情的武器痛责自己的灵魂,才有可能回到真正的纯洁状态。自杀最形像地比喻了良心对罪过的忏悔和洗涤。意志不仅是很容易犯罪的,而且对于每一个生而有原罪的个体来说,这样的利剑根本就不是例外,而是每个人获得救赎的必由之路。在这个比喻的意义上,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需要这样的自杀,才能真的使上帝开启通向天堂的大门吗?有很多人指出,良心和忏悔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核心地位使基督教变得就象一个以自杀为主旨的宗教。对血肉之躯的毁坏不是对尘世生活最彻底的否定吗?主动离开此世的冲动不正是表现了对天堂的无限向往吗?耶稣基督自己的死,不是也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自杀吗?那位讲故事的人在最彻底地讲解奥古斯丁的神学的时候竟然得出了一个和奥古斯丁完全相反的看法。这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当时,神学家们那些对自杀的谴责远远没有普及开来。当乔叟讲到卢克莱西亚的故事的时候,他同样说这是奥古斯丁曾经赞美过的女子。难道奥古斯丁讲得还不够清楚吗?怎么这么多的天才在阅读同一段评论时会得出和后人相反的理解呢?我想原因或许在于,由于奥古斯丁对自杀的理解是政治上的,当“神圣的人”还没有变成现实的政治实践的时候,当世俗的人们仍然在赞美壮烈的十字军战士、浪漫的宫廷爱情、高傲的骑士精神的时候,这种对自杀者的明显谴责是有可能逃过读者的眼睛的;就象我们今天读古人书,不是对很多东西也熟视无睹吗?对自杀的惩罚虽然经过奥古斯丁和阿奎那成为神学中公认的观念,但只有在现代国家兴起的时候,才成为真正的政治理念。那个故事集的编者并没有对自杀的固定看法,当他讲到另外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的时候,也丝毫不惮于用自杀来比喻魔鬼的诱惑。他也许真的没有感觉到这两个故事之间会有什么矛盾的地方。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皇帝娶了一个美丽的妻子。两人相约,一旦有谁先离开人世,另外一个就应该自尽相从。皇帝外出日久,想考察妻子是否忠诚,便派人传伪信说他已经死了。他的妻子如约跳下悬崖,却没有死成。而当她再次试图跳下去的时候,她的父亲跑来阻止了她。她对父亲说,她跳下悬崖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她和丈夫曾经发过这样的誓言,她必须遵守;第二,夫妻肉体如一,死后相从是值得赞扬的,就象印度的女人那样。父亲却反驳她:第一,誓言是不应该违背理性的。她和丈夫的这个誓言把她引向一个邪恶的结果:丢弃生命,因此没有必要遵从;第二,尽管夫妻在肉体上合而为一,他们的灵魂却仍然是各不相同的两个。女孩无可辩驳,终於回到了父亲那里。故事后面的解释是,皇帝是魔鬼,父亲是上帝。人生来就有原罪因而与魔鬼结合,并与魔鬼订约要堕入地狱。天父不忍,於是接受我们的忏悔,救拔我们回到他那里,获得永生。这个故事所要表达的,其实是和“论良心”完全一样的道理。不过这一回,这位女子不再是灵魂的比喻,因而她的跃下悬崖也就不可以被理解为忏悔,而是向地狱的堕落。天父说,丢掉性命这种契约是不自然的,因而不必遵守。不过,正是这种不自然的结局是每个人习以为常的归宿。因为人们从一开始就受魔鬼的引诱而堕落,如约跌下悬崖是一种人人要经历的悲惨处境。只有天父对基督徒特殊的恩典才使我们有幸逃脱这个可怕的命运。如果把两个故事联系起来看,那么,这位女子听信天父劝说弃绝皇帝丈夫的时候,正是卢克莱西亚把利剑刺进自己身体的时候。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卢克莱西亚这样彻底的自杀,基督徒才能真正摆脱跳下悬崖自杀这种必然命运。只有通过自杀才能获得永生。这是基督教反对自杀的基本理论依据。“神圣身体”的说法有一个明显的困难:身体虽然神圣,身体的品性却不是神圣的。基督徒必须在维护自己的生命的同时,不仅不断否定自己灵魂中的邪念,同时又要否定身体所能感到的快乐;因为灵魂的过错往往正是表现在身体的愉悦和享受之上的。也就是说,人们一边以敬神如神在的精神呵护着自己的身体,一边又极力褫夺它的一切性情。故事集中的卢克莱西亚是靠杀死了身体的品性来防止了神圣身体的自杀。有些神学家曾经讲,碰到卢克莱西亚那样的问题,基督徒不能死,但也不能感到快乐。她要在抑郁、忏悔、痛苦和不断的祈祷中等待上帝把她从这个世界上收走。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呢?既然人人都是有罪的,难道我们都要处在这样的惶惶不安之中等待死亡的到来吗?可是,如果不这样,她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呢?如果卢克莱西亚真的不仅不自杀,而且还快乐地活下去,这就是那个女子与魔鬼丈夫的生活,虽然她也可能会幸福,但却随时面临着堕落与惨死的结局。这就是基督没有来临时的自然状态,是天父没有垂恩时的悲惨处境。那个天生怕死的女子很可能会再次跳下悬崖,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被魔鬼杀死。如果这样来理解,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结局是不是就是与魔鬼过起了快乐的生活呢?那在神父提摩太看来,她的结局会与罗马的卢克莱西亚有多大的不同呢?马基雅维利所要恢复的罗马的荣光,难道真的就是要卢克莱西亚在魔鬼的怀抱中获得幸福吗?其实,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从来没有快乐过。在《曼陀罗》这个喜剧当中,卢克莱西亚大概是唯一一个没有笑过的人。在卢克莱西亚尚未正式出场的时候,我们就总觉得她要么是在不无刻板地恪守妇道,要么是在煞有介事地向上帝祈祷。即使是在被卡利马科征服的时候,卢克莱西亚也只是在叹息声中答应屈服;就在一夜欢愉之后的早晨,虽然卢克莱西亚就象再生了一样,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她露出一丝笑容,相反,在尼洽欢天喜地的时候,卢克莱西亚反而半带愠怒;就在她劝尼洽请卡利马科作教父的时候,她也没有丝毫的喜乐。在卡利马科的叙述中,虽然他以为自己这个年轻的身体要比尼洽强壮得多,但是同一个不苟言笑的女子交媾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情;我们是否可以继续想象,即使在以后与卡利马科继续偷情起来,甚至最终与他结为伉俪,卢克莱西亚还是一个不会笑的女子呢?马基雅维利虽然不再认为罗马的卢克莱西亚的自杀真的有什么政治意义,但是,他笔下的这个卢克莱西亚既没有变成荡妇,也不是没有头脑的傻瓜。难道她真的会被神父的花言巧语迷惑吗?在提摩太讲述了那段奥古斯丁式的道理后,她说了这么几句简短却耐人寻味的话:“您要劝我干什么事儿呢?”“您要引导我到什么事情上呢,神父?”“我同意了:可我不相信明天早上还能活着。”“上帝帮助我,还有圣母,不要让我受到伤害!”除去最后一句,全部可以出自罗马的卢克莱西亚之口。而正是最后这句话才使罗马的壮烈变成了佛罗伦萨的屈从,使柯拉廷诺斯满含泪水的劝告变成了提摩太带着微笑的诱惑。卢克莱西亚知道自己面临的是耻辱、邪恶和伤害,她怎么可能真的受骗呢?卢克莱西亚不仅没有笑过,而且还谈到了死。也许她回忆起了两千年前那个悲壮的黎明。第二天早晨尼洽的一句话“她昨晚上就象半死了一样”再次告诉我们,这个卢克莱西亚正是那个卢克莱西亚。并不是一夜的风流使罗马的卢克莱西亚“再生”了,而是对上帝的希望使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的生命坚韧起来。她的生命之所以变得坚韧,正是因为她的灵魂变得更加柔软,更加需要上帝和圣母的呵护。卢克莱西亚对卡利马科说:“既然你的狡猾、我丈夫的愚蠢、我母亲的轻信和我忏悔神父的恶意竟让我做出这种我从不会做的事儿,我想这也真是天意,老天爷乐意这样,老天爷要我接受,我就不能拒绝。”卢克莱西亚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的愉悦,更不是因为卡利马科的年青英俊,甚至也不仅仅是因为卡利马科的坦诚,而是因为这是上天的意志。上天使卢克莱西亚没有死在自己的匕首之下,而是“半死”了一次之后又无奈地“再生”了。半死其实是比死更痛苦的一种折磨。对上帝的虔敬使她即使在明知神父在欺骗自己的时候,仍然要忍受着良心的痛楚接受那屈辱的命运。希望使人不仅可以忍受痛苦,而且可以承担耻辱;半死就是良心反复体验死的痛苦,就是不断经历《罗马人的故事》中那个卢克莱西亚的结局,就是用自杀对抗自杀。而从这种半死中再生,难道会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吗?也许这正是神学家们说的那种忏悔罪孽等待死亡的生活。对于这些神学家和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来说,重要的不是身体的受辱,也不是良心的重负,而是良心对自己的不断鞭挞。提摩太对良心的解释并没有错,人们不应该逃避身边的罪恶,因为有他这个忏悔神父的存在。马基雅维利的很多话正是通过提摩太说出来的。在全剧的结尾,神父请大家全进教堂作例行的祈祷,然后对观众说,他们的祷告会持续很久,大家不必等他们出来了。这个时候,一切愧疚与自责都将笼罩在福音的喜乐之中;但在美妙的圣歌弥散开来的时候,卢克莱西亚所能看到的只是耶稣那受苦的身体。那袅袅飘落的希望,使得缠绵不去的折磨愈加沉重。卢克莱西亚曼妙的眼神,也只能在耶稣面前变成一缕久久不去的回音,却没有丝毫的哀怨。教堂中漫长的忏悔,难道还会有终止的时候吗?--------------------------------------------------------------------------------[i]本文中涉及到《曼陀罗》的地方,主要参考徐卫翔先生的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一些地方为行文方便有改动。[ii] 作者有意不把他的名字译为卢克莱修,因为卢克莱西亚的父亲并不是《物性论》的作者。不过,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家族。[iii] Mera Flaumenhaft, “The Comic Remedy: Machiavelli’s Mandragola,” Interpretation, 05/1978; Ian Donaldson, The rapes of Luctret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iv] Giorgio Agamben, Homo Sac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五 夜莺 莎士比亚发表于1594年的《卢克利斯受辱记》是一首充满了烽火狼烟与征战杀戮的诗。第一行写的是塔昆离开围困阿迪亚的前线,最后一行是罗马人民将塔昆家族永远驱逐。全诗处处充满战争一般的场面:塔昆的灵魂与欲望的斗争,他对卢克利斯讲的柯拉廷诺斯在战场上的故事,他在欲望的指挥下向卢克利斯卧室的前进,他和门、风、和绣花针的斗争,塔昆向卢克利斯的进攻和对她的威胁,卢克利斯与塔昆的舌战,画布上的特洛伊大战,直到最后她的自杀;甚至就连卢克利斯脸上的红色与白色之间,都在摆开战场。人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在秣马厉兵,无时无刻不在担惊受怕。款待客人的场面很快变成讲述杀戮的时刻,卢克利斯短暂的酣睡成了塔昆攻击的战机,从痛苦中稍事休憩的卢克利斯马上又被画布上的烽烟搅扰。但是,却有一个最关键的地方成为征战与杀戮的盲点。那就是在卢克利斯初萌自杀念头的时候,几乎在全诗(共1855行)的正中间(1037--1040),诗人写道:“说到这儿,她从被骚扰的床上跃起,/想去寻觅什么致人死命的凶器;/这从不杀生的房屋里,却没有任何器具/能为她增加出气的孔隙。”(诗歌文本基於杨德豫译本,必要时参考梁实秋译本和阿登版英文本作适当改动)这恐怕是诗里最匪夷所思的几句话了。在常常领兵出征的柯拉廷若斯的家里,连墙壁上画的都是特洛伊的故事,怎么会是不杀生的房屋(no slaughter house),怎么会没有一件可用的武器?最奇怪的是,如果卢克利斯在家里找不到武器,那么,后来她用来自杀的短剑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莎士比亚在全诗中间露出这么一个明显的破绽,究竟有什么用意呢?卢克利斯寻找武器发生在她对黑夜、机运与时间的大段诅咒之后。对塔昆这三个帮凶的咒骂激起了她的自杀之志。卢克利斯首先咒骂的黑夜,因为它为塔昆壮起了作恶的胆量:“现在他从时间中偷窃了黑夜的死静,/沉沉睡意,已合拢了人们的眼睛。/没一颗星星肯挂出它的明灯,/没有声音,只有鸱枭和豺狼凶鸣。/时机已到,好去惊恐/天真的羊群:纯洁的心意已经无声,/淫欲凶手却清醒着准备涂毒生灵。”(162-168)暮色悄然,塔昆的淫欲与畏惧同时显现。在良心与罪恶的第一次交锋中,纯洁的心意以对正义的恐惧来吓退他的邪念。这个声音劝他燃起神圣的光明,以家族的名声与骑士的荣耀,一夜欢愉的虚妄和他与柯拉廷若斯的交情来苦苦劝告。但是,冰冷的良心终於无法阻挡炽烈的意志,一想到卢克利斯的一颦一笑,塔昆的欲望便被重新燃起。莎士比亚在入夜之际有一段对财富与欲望的讨论。他说,荣誉、财富、安乐,都不过是在年华消逝的时候滋养生命的东西,但人们却往往为这些陷入撕杀;化为一堆白骨之后,一切又都成空。黑夜中的欲望与狼嚎,似乎正在讲述诗中各种邪恶、争斗与杀戮的原因。不仅塔昆对卢克利斯美貌的欲望,甚至卢克利斯舍身保护的荣誉、翁婿两个对卢克利斯尸体的争夺,都成为这个黑夜中为了养生反而送死的悲剧。而最初被唤来阻挡邪恶的,是塔昆的“畏惧”。不过,塔昆没有象霍布斯笔下的自然人那样因为畏惧而放弃杀戮。因为塔昆很快找到了战胜畏惧的向导:命运和爱。卢克利斯诅咒作恶的黑夜说:“‘扼杀安宁的夜啊,这地狱的幻影,/你给可羞的玷辱画押立传。/漆黑的舞台上充满悲剧和罪行,/隐匿万恶的混沌,哺乳罪愆。/盲目蒙面的淫媒,藏污纳垢的港湾,/死亡的狰狞洞府,心怀叵测的同党/默许一切男盗女娼。’”(764-770)黑夜给卢克利斯带来的,是巨大的羞辱。但对於这给她带来巨大伤害的夜,卢克利斯的第一感觉不是与它斗争,却是不愿让它逝去。虽然这夜是如此的邪恶和污秽,但还是“不要让嫉妒的白天看到我的脸,”不要让柯拉廷若斯的声名无法保全。卢克利斯想到,自己正是为了家庭的荣誉接待塔昆,这却带来更大的羞辱,那苦苦把守的荣誉就象蜜蜂辛勤酿造的花蜜遭到偷窃,就象老人一生攒下的积蓄被儿子挥霍干净。这,不正是为了养生反而丧生的最好例证吗?对塔昆的断语怎么变成了对卢克利斯的评判,对罪恶的诅咒怎么变成对黑夜的留恋?卢克利斯无法解开这个结,无法逃离这个充满了征战与杀戮的夜,因为她并不想离开。倒是塔昆这个黑夜的孩子,更加向往白昼的阳光。命运的光似乎可以帮他把一切污秽打扫干净。在卢克利斯的房门前,塔昆在祈求诸神帮助他的冒险。他忽然想到这恶行是不会受到保佑的;于是,他为自己发明了两个新的神:“‘那么让爱和命运做我的向导和神,/坚毅的决心做我意志的后盾。/没有实现的思考不过都是幻梦,/再深的罪孽也会被宽恕涤清。/畏怯如冰,在爱的火下已无影无踪,/天堂的眼睛隐匿在夜色蒙蒙,/夜把欢快后的羞辱也会遮掩干净’”(351-357)他就这样下了最后的决心。大胆的狂妄之徒怎么敢另立新神?但是,我们细看他的这两个神,不觉得似曾相识吗?那用爱来超越善恶的道德,那靠意志来把握命运的希望,那靠宽恕来洗涤罪孽的忏悔。这两个奇形怪状的神背后站的,不正是基督教的上帝吗?如果爱和宽容真的能成为主宰世界的神,它们不仅可以克服人们必然要犯的小错,而且成为抗拒怕死之心的最初勇气。这,几乎就是为提摩太授权的那个神。这个邪恶的塔昆,不就是佛罗伦萨的卡利马科吗?在黑夜的庇护下又诅咒黑夜的卢克利斯知道机运对自己的不公:“‘哦机运,你的罪孽实在深重!/是你促成叛贼的恶行;/你给恶狼指点羔羊的行踪;/为所有罪行的策划准备时令。/是你摒弃了正当、法律和理性;/罪恶在你阴暗的巢穴安然坐定,/无人可寻,他却随时捕捉走过的身影。’” (876-882)既然是机运,那它就永远在制造偶然,在破坏人们的预期,在改变正常的生活。在卢克利斯这样循规蹈矩的女子看来,它带来的当然永远是邪恶和不幸。在命运主宰的世界,医生永远在病人死去时睡觉,饕餮永远在饿殍遍地时吃喝,正义永远在鳏寡哭泣时宴饮,良药永远在疾病流行时消失。正是那个崇尚爱与机运的神,接受塔昆的忏悔,使卢克利斯变成弃儿。他对挣扎于沉沉黑夜中的人们许诺的并不是正义与美德,而是忏悔与救赎。他不会阻止塔昆对美色的掠夺,也不会诅咒卢克利斯对荣誉的执着。这里并不是没有正当、法律和理性,但是人们要在杀戮与求生中寻找生命的避难所。得到机运辅助的塔昆当然懂得时间的价值。在塔昆前往卢克利斯的卧室的路上,锁与门抵抗他的前行,鼬鼠发出恐吓的叫声,微风吹灭了他的蜡烛,绣花针刺破了他的手指。但对这些,塔昆没有理解为对他的警告,反而当成必经的磨难。虽然机运并不是总在保护他,但时间却把磨难变成愉悦,把罪孽变成忏悔,把恐惧变成胜利。“‘哦,哦’他说,‘这些阻梗充满时间,/就象偶尔的料峭威胁春天,/给以后的韶光增添更多欢忭,/让冻缩的鸟儿有更多理由唱得更欢。/经历过磨难的好事,会显得份外甘甜:/遍历巨石、烈风、悍盗、沙石和礁岩,/商贾遍经担惊受怕,才能衣锦回还。’”(330-336)卢克利斯这样诅咒时间:“‘状貌狰狞的时间,丑恶的夜的谋主,/敏捷善变的使者,传送凶讯的驿卒,/吞噬青春的恶兽,侍奉欢乐的奴仆,/灾难的卫士,罪孽的驮马,美德的牢囚!/你哺育一切生灵,又将一切存在戕毒:/杀人的欺诈的时间,听我倾诉!/对於罪孽给我带来的死,你的过错不可饶恕。’” (925-931)在卢克利斯眼里,时间把美好变成邪恶,把生存变成死亡,滋养了黑夜,孕育了机运,是一切不幸的源头。不过,她似乎仍然抱着一线希望,因为盲眼的时间毕竟也在孕育生命。它也许还会把塔昆的欢愉变成痛苦,使他的幸运变成失望,使他的荣耀变成卑贱。她甚至希望时间能够把塔昆逼疯,让他自己把自己杀死。这是诗中第一次提到自杀。时间不仅孕育了所有的生命,也在所有生命的保存中剥夺了一切存在。这里提到塔昆的自杀并不是偶然的。黑夜中人们恐惧死亡,相互杀戮,正是靠了时间的帮助寻求机遇,一些人才会获得生存,而另一些人才会被自己或别人夺走性命。卢克利斯这里究竟是在诅咒塔昆的悲惨下场,还是为自己思考了结的方式呢?似乎正是这个无奈的诅咒,提醒了她自杀这条逃出命运的支配的出路。如果塔昆不会杀死自己,就只能是她杀死自己了;因为时间和命运为大家摆下的是你死我活的战场。黑夜、命运、时间,莎士比亚作品中的这三个常见的主题,与其说是在表达卢克利斯的愤怒,不如说是在描画塔昆与卢克利斯共同面临的生活境遇:卑鄙的塔昆对爱与美丽的追求,和高贵的卢克利斯对荣誉与美德的追求没有什么不同。时间与机运,还有塔昆所谓的爱,似乎把美好与邪恶之间的区别都打扫得干干净净。那激起塔昆的勇气、战胜畏怯的,不正是卢克利斯对丈夫高贵的担忧与纯洁的微笑吗?而卢克利斯对黑夜的诅咒,几乎是完全出于对名誉扫地的畏惧,而这与塔昆当初的胆怯又有什么分别?要知道,在卢克利斯刚被塔昆惊醒的时候,最初的反应不正是对鬼怪与豺狼的畏惧与颤抖吗?倒是机运与爱帮助塔昆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而卢克利斯即使在塔昆走后还颤抖不停。同样处在狼吃人的战场中的塔昆与卢克利斯,都在挣扎与拼斗。塔昆成功地借助机运之神走出了可以随意被杀的自然状态,已经进入了大胆地征服与卑微地忏悔的时刻。就象多那森(Ian Donaldson)所注意到的,文艺复兴时期很多描画卢克莱西亚受辱的绘画中,虽然卢克莱西亚往往全身赤裸,塔昆却常常衣冠楚楚(比如提香的《塔昆与卢克莱西亚》),似乎很不符合当时的场景和一个强奸者的身份[i]。但是,这种设计好像在告诉我们,用机运与爱武装起来的塔昆已经远非赤裸着美丽与美德的卢克莱西亚可比了。如果说仅仅诅咒黑夜还是对恶行的愤恨,对机运特别是对时间的痛斥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具体的事件。塔昆的阴谋得逞不过是一个偶然,但如果世界就掌握在偶然这个神的手里,如果时间就是这么无情,那美德还能有什么希望呢?这样的诅咒越多,不仅正义胜利的可能性越小,而且卢克利斯反而在越来越认可塔昆所立、使她受辱的新神。对于不仅追求荣誉而且崇尚美德的卢克利斯来说,这个现实是无法接受的。这首诗的解读者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卢克利斯是否自己有罪;这种争论正暗合了历史上对卢克莱西亚的争论。但是,如果我们看到卢克利斯已经承认了塔昆的新神,那么,她是否有罪也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圣经》上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吗?亚当以后的一切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卢克利斯怎么能免于这种命运呢?只有认信基督的人的罪才会被赦,而塔昆向命运之神的祷告,不正是他的洗礼吗?而承认命运之神却又诅咒他的卢克利斯,怎么可能得到赦免呢?在卢克利斯这里,原罪不再是人类祖先需要我们来偿还的孽债,而是每个被包围在充满杀戮与争斗中的人的必然命运,是不靠忏悔屈从于命运的时候的软弱、欠缺、失败与绝望,是处在这个世界中必然被染上的污点。这个污点不是一定要犯错误才会出现的,那又何必计较同床的时候是否配合了呢?塔昆的恶行与其说给她染上了污点,不如说使她发现了这个污点。当她发现是时间在褫夺自己的贞洁与荣誉的时候,那罪怎么可能只是塔昆给的呢?卢克利斯的诅咒,已经完全变成了对受命运控制的每个个体的处境的哀悼。后来她对丈夫说,要为“你、我,还有他自己”报仇,这句直接取自李维的话,已经有了根本不同的意义。塔昆即使有再大的恶,也可以靠他的忏悔洗刷;卢克利斯这个被污染了的人,因为良心的折磨和美德对命运的抗争,却怎么也不肯屈服。因此,卢克利斯越是诅咒得厉害,她越是看到这污染的不可避免,越是无法找回希望。在认识到这些诅咒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她想到了一个清除污染的办法:“‘我枉然咒骂机运声嘶力竭,/咒骂时间、塔昆和不祥的黑夜;/我枉然责怪自己的身败名裂;/我枉然拒绝必来的污蔑;/无益的言辞无法给我公道的判决。/而今唯一有效的良方,/就是倾洒这败坏得肮脏的血浆。’”(1023-1029)卢克利斯不会象塔昆和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那样,借助忏悔来渡过一生的茫茫黑夜;她似乎比他们更勇敢,因为要与命运抗争到底;但好象也比他们更软弱,这种抗争其实是更懦弱的屈服。卢克利斯的悲伤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因为丧失名誉的哀悼,一个是对美德永远不被命运惠顾的悲哀。她的斗争因而也有保护名誉和捍卫美德两方面的意义。在她面对命运无可奈何想一死了之的时候,她虽然看到了美德在命运面前永远是个悲剧,这个行为更多的是继续争夺荣誉的战争,虽然战场已经移到了自己的身上。她再一次变成了那种为追求养生而丧生的例子。但冷酷的“机运”却使她连一把匕首都找不到。“从不杀生的房屋”这句话当然在点明卢克利斯的念头不过是一种杀戮。而且卢克利斯自己也说这是“侥幸的了断”。“‘我枉然活着,’她说,‘而又枉然,/为不幸的生命寻求侥幸的了断;/我害怕被塔昆砍翻,/而今又为同样的目的寻找利剑;/但当我害怕时我贞洁淑娴;/而今还是--啊,但现在却又怎敢!/塔昆已经夺去贞洁把我污染。’” (1044-1050)杨德豫先生将happiless和happy分别译成不幸和侥幸,非常恰当。这里的幸福与否正是取决于命运的施舍。而自杀这种方式,不过是以最后的战斗来从命运中偷窃胜利,甚至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偷窃,因此不过是侥幸而已。虽然卢克利斯自称是“我的命运我自家作主”,但就在与命运以死抗争的时候,她再次被命运击败。当初怕被塔昆杀死是为了怕被栽赃恶名,而今自杀又是为了保全名誉。对於卢克利斯来说,保全名誉不过是另一种自我保存。在找不到武器之后,卢克利斯仍然在继续抱怨名誉的丧失,直到第1078行。既然卢克利斯如此爱她的名誉,不断地为保存和争夺它而努力,那她怎么可能是没有杀生过的人呢?说卢克利斯的房子是没有杀生的,和说武将柯拉廷若斯的房子是不杀生的一样荒唐。那这不杀生的房子又怎能阻止她的自我谋杀呢?因此,莎士比亚说的不杀生就不可能是说这里没有过因争夺而起的战争;也不是说房子的主人没有过杀戮的念头或行为;当然更不是说,房子里的人会不食人间烟火而不爱名利或特别仁慈。在这个被命运主宰、人人因害怕死亡而求生存的世界里,不杀生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被杀的人。只有永远得不到命运的青睐而没有机运杀别人的人才可能不杀生,才可能没有武器。卢克利斯是因为根本无法杀别人,因而也无力杀死自己,才保存了自己的性命。卢克利斯只有害怕的份而没有凶残的可能,只有保存荣誉的欲望而不可能向命运抢夺(或者说偷窃)荣誉。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莎士比亚才会把她叫做弃儿。可是,因为无法侥幸自杀而活下来,这又究竟是不幸还是侥幸呢?在自杀不成之后,这个躲在黑夜中的女子终于“不幸”地见到了那冉冉升起的太阳。一切的失败与污染都要大白于天下。她就象夜莺一样终止了自己的歌唱,恐惧地看着白天的眼睛一点一点挤进她的黑夜。而正是与夜莺的对话使她再次想起了自杀的念头。[ii]奥维德笔下的夜莺的故事,大概是《变形记》中最悲惨的一篇了。夜莺名叫菲洛梅拉 (Philomela, Philomel),本来是雅典王的女儿。菲洛梅拉的姐姐普罗克涅(Procne)嫁给了色雷斯王特瑞斯(Tereus)。就在普罗克涅生下了儿子依提斯(Itys)之后,因为普罗克涅想念妹妹,特瑞斯到雅典去请她到色雷斯。特瑞斯见到菲洛梅拉,象塔昆一样燃起了欲火,于是在前往色雷斯的路上奸淫了菲洛梅拉并割去了她的舌头。但在姐妹俩终於见面后,悲愤的普罗克涅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依提斯,和菲洛梅拉一起把他切割烹调,以饷其夫。特瑞斯发现自己吃下的是儿子的血肉,与手上依然沾满了血的两姐妹撕打追逐,於是菲洛梅拉化为夜莺,普罗克涅化为燕子,特瑞斯也变成了戴胜。菲洛梅拉的命运似乎正是卢克利斯的遭遇。卢克利斯愿意把自己的舌头借给菲洛梅拉,而菲洛梅拉似乎要借给她杀的勇气与力量。“‘你的胸脯靠在荆棘上,/提醒自己的仇恨与创伤;/不幸的我愿意模仿你,用尖刀抵住我的心房;/以使我自己触目惊惶,/一打瞌睡就把命丧;/让荆棘与尖刀变成丝竹,/调弄心弦,奏出哀伤。’”(1135-1141)正是命运对侥幸的死的吝啬使她获得了侥幸的生。连侥幸都没有的最大不幸已经变成了幸运。(《李尔王》中格鲁斯特在自杀未死后对自杀的放弃,与卢克利斯在自杀不成后坚定了自杀的信念,有异曲同工之处。)这种幸运却又鼓起了卢克利斯杀的勇气。命运以她特有的残酷方式给了卢克利斯最大的恩典。--因此是卢克利斯,而不是塔昆,才象那转动命运之轮的神。逃出命运的陷阱不能靠丝毫的侥幸,菲洛梅拉血淋淋的故事告诉卢克利斯,应该用尖刀抵在命运的眼前,而不是从命运那里偷窃已经失去的荣誉。这个刺痛的真理是那么无情,使人一有恍惚就会倒在自己的刀口之下;为了不在侥幸的争斗中杀死自己,唯一的出路是让尖刀吟唱自己的痛苦。用自杀防止自杀,用对命运与污染的扼杀来征服命运和拒绝污染;当她自己也变成了夜莺的时候,卢克利斯已经不再是不杀生的弱女子。也许正是这时候,她雪白的美德已经从百合变成了利剑。红色的美丽与白色的德性之间争做女王的斗争,只有伴随着夜莺的吟唱,才能真正变得惊心动魄、光彩照人。被菲洛梅拉的歌声灼伤的卢克利斯已经找到了思考自杀的关键所在:“‘杀死我自己’她说,‘其意何如/不过是让灵魂,与身体一起受污?/丢掉一半财物的失主,/应该比彻底丧乱的人更小心守护。/这样的母亲可真残酷,/她有两个娇儿,一个被死亡攫捕,/就要杀掉另一个,一个也不哺乳。”“哪一个更为宝贵,身体还是灵魂,/其中一个干净,另一个也就属於神?/两个都要留给天国与夫君,/柯拉廷若斯与天堂,谁对我的爱更近?/葱茏挺拔的青松,树皮一旦被剥尽,/树叶也会枯黄萎顿;/灵魂的树皮已经剥去,它也只能凋殒。”“它的房屋遭劫,安宁告终,/堂皇府第已被敌人夷平,/祈神的殿堂,被玷辱、蹂躏和污损,/遭到那可耻的恶名围困。/不要说这是冒犯了神,/如果我在这残破的堡垒打出孔穴,/度出我受难的灵魂。”(1156-1176)自杀的决心正是在对灵魂与身体的思考中下定的。在已经生活在命运与爱的世界中的卢克利斯这里,这个奥古斯丁式的问题怎么会再次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看上去,上面第一段的理由引出后面自杀的结论,似乎是非常古怪的逻辑。既然不能因为身体受辱而戕害灵魂,为什么还要让灵魂也一同凋殒呢?但保护灵魂正是卢克利斯自杀的理由。自杀的目的不是为了把灵魂与身体一同丢弃,而是靠杀死自己度出“受难的灵魂”。只有这样的自我保存,才能真正小心守护那已经受到威胁的灵魂。上面第一段中使灵魂受辱的“杀死我自己”是为了偷窃名誉而使自己被杀;而第三段中的自杀却是为了清洗灵魂主动地杀。救出灵魂的自杀,就是用鲜血来警醒自己的眼睛,象菲洛梅拉那样吟唱自己的痛苦,避免偷窃命运的死。虽然追求美德和向往名誉似乎是一回事,但现在的卢克利斯关心更多的已不再是荣誉。她正是借助特洛伊大战中勇猛的将士与坚强的赫库柏表达出了这种微妙的转变。站在这幅画前的卢克利斯,想得更多的已经不是羞辱与荣誉,而是生死与善恶。卢克利斯在她的遗嘱中说:灵魂上天,身体入地;光荣属于刺进身体的短剑,耻辱归于毁弃她的名声的塔昆;在生时搅扰卢克利斯的一切名声,将属於那些不鄙薄卢克利斯的人们。荣誉与耻辱,这仍然是卢克利斯看重的东西,但它们只能属于短剑和别人。而她自己,却要在与命运的斗争中升上天堂。据阿登版的编者说,莎士比亚的遗嘱正是这样写的:“我的灵魂交给上帝…我的身体归于大地。”“她插进无辜的胸/一把伤人的刀,灵魂飞升/这一击使它不再惶恐,/把它释放出那龌龊的牢笼。/忏悔的叹息把灵魂送入云层,/展翅翩跹,飞离她的伤痛,/命运已尽,从此获得永生。” (1723-1729)卢克利斯终于忏悔了,终于也找到了消灭“惶恐”的办法,但既不象佛罗伦萨的卢克莱西亚那样面对自己的忏悔神父,也不象塔昆那样以爱的名义,而是以尖刀的名义,以血的方式。她没有屈从于命运,因为命运毕竟不是神;但取消了命运仍然可以使她获得永生。卢克利斯的自杀会使我们想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自杀。当罗密欧最初向神父表达了轻生的念头的时候,遭到了神父的申斥;但当朱丽叶向神父咨询的时候,神父却建议她采取一种和死差不多的办法。《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更加惊心动魄的自杀故事,与卢克利斯的故事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不过,就是到《卢克利斯受辱记》的最后,我们仍然没看到,卢克利斯那把光荣的短剑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夜莺给她的毕竟只是一丛荆棘。难道她就用这荆棘杀死了自己?或者,莎士比亚根本就在拿这个没有武器的人的生死开玩笑?他根本就不认为卢克利斯真的会死?就是到最后,他也在含糊地表达对自杀的否定,就象他让格鲁斯特最终放弃自杀,而让罗密欧与朱丽叶死在一个错误之中那样?[iii]而卢克利斯自杀的故事,难道根本就是布鲁图斯为建立共和国伪造的神话?如果是这样,那“地狱中的卢克利斯”岂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个荒唐的错误?那她就既不曾纺织命运,也没有与塔昆鬼卒传书。 六 死与生 正是布鲁图斯第一次说出,卢克利斯的自杀是个错误。布鲁图斯最初是一个装疯卖傻、插科打诨的白痴。可是,就在卢克利斯自杀之后,这个白痴不仅毅然喝止了柯拉廷若斯翁婿的哭哭啼啼,而且带领罗马人民驱逐了塔昆家族,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历史记载,布鲁图斯的两个儿子后来与塔昆家族勾勾搭搭,阴谋复辟。事败后,布鲁图斯毫不留情地杀死了儿子。这是与布鲁图斯相关的又一个著名故事。历史上的布鲁图斯似乎是一个不会哭的人。在莎士比亚的诗里,布鲁图斯对柯拉廷若斯说:“让我这个没头脑的人,人们说的傻子,来开导你的精明的智慧。”难道罗马共和国,这个西方自由政治的真正源头,竟然是一个傻子带着人们建立的吗?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场景:一个傻子招呼着一群乌合之众,抬着一具血淋淋的美女的尸体,就这样推翻了罗马帝国。熟谙罗马史的人们说,布鲁图斯的疯癫只是一种伪装;莎士比亚不是也提到这一点了吗?那么,伪装白痴的人就应该是尤其聪明的人。可是,面对卢克利斯的尸体,难道布鲁图斯真的表现出什么超乎常人的智慧了吗?其实,不仅布鲁图斯,就连柯拉廷诺斯和卢克莱修斯在卢克利斯死后也似乎变成了滑稽的白痴,象小孩一样争夺起她的尸首。据说,卢克利斯的鲜血流成了两股,把她的身体象一个荒岛那样包围了起来。在那些认为卢克利斯根本没有犯罪的罗马武将的眼中,她的血竟然分成了红黑两色,据说一半是纯洁的,一半受了污染。阿登版的编者还煞有介事地争辩说,我们不该责怪莎士比亚不懂得血液凝结的医学知识。莎士比亚以他惯用的以喜剧写悲剧、寓悲哀于滑稽的技法[iv],不仅嘲笑了那些罗马武将,而且向阿登版的编者做了一个鬼脸。虽然卢克利斯的悲剧才刚刚达到高潮,共和国的喜剧已经上演。正是在杂乱的吵闹声中,我们已经听到了罗马共和国执政官的声音。这种喜剧的声音不仅始终伴随着悲壮的自杀,甚至早在塔昆污辱卢克利斯之前最危险的时刻就可以听到了。有谁曾经象莎士比亚这样用死亡来描写一个睡美人吗?有谁曾经在死亡中看到这么活泼的美与生机吗:“她的发宛如金丝,由着她的气息嬉弄;/哦,这淘气的贞淑!贞淑的的淘气神情!/在这死的图像中,展现生的优胜,/在那生的永恒中,揭示死的暗影;/生与死在她的甜睡里,各自妆点着对方,/俨若从来就没有过纷争,/而是生寄于死,死寄于生。” (400-407)在这首以战争和死亡为主题的诗里,莎士比亚似乎是在写一个生与死的游戏。本来是滋养生命的欲望使塔昆来到卢克利斯的床前,而这求生的抢夺不仅杀死了卢克利斯,甚至摧毁了整个帝国。诗歌中的几乎所有人都被求生的欲望推到了死的边缘,而卢克利斯又是靠死获得了永生。那幅特洛伊画布,不也正是从无生中给出了生吗?尤其与卢克利斯心有灵犀的赫库柏,不正是在一个僵死的躯壳中表现着生吗?在这毫无生命力的画布面前,已经变得勇敢的卢克利斯似乎又感到了生命中的一切。羞涩、眼泪、疲倦、微笑、误解,这些正是在死的图像中,展现着生的优胜。而对于罗马人来说,特洛伊的毁灭不正孕育了他们城邦的开端吗?[v]莎士比亚并没有板着面孔谴责人们的欲望和纷争。为了养生反而丧生并不是因为某些人的邪恶,而是人们所处的根本处境。面对命运的不公和肮脏的世界,唯一能获得永生的办法是和它一同毁灭。这些都是使卢克利斯的死成为悲剧的原因。但是,死与生的吊诡变成游戏,这无可奈何的命运变成灵魂上天的机会,同样的故事却变成了喜剧。卢克利斯那红黑两色的血,也许正在告诉我们生寄于死、死寄于生的道理。卢克利斯死后究竟会下地狱还是上天堂,我们其实无从知道。但面对这个“神圣的人” 的死,我们却看到了一幕真正的人间喜剧。诗中最具喜剧色彩的,大概要算柯拉廷若斯和卢克莱修斯的争夺了:“卢克莱修斯哭道:‘她太早而又太迟地/抛洒的生命,乃是我赋予。’/‘惨啊’柯拉廷若斯喊道,‘她是我的,我的妻,/她所戕杀的生命也只是属于我的。’/‘我的女儿!’‘我的妻!’喧哗着,向空中飘去,/那里的空气,把持着卢克利斯的精魂,/应答着他们的呼号:‘我的女儿!’‘我的妻!’”(1800-1806)大多数解释者认为这是对翁婿二人的讽刺,说他们只知道争夺和占有,甚至和邪恶的塔昆都没有什么区别[vi]。是的,在争夺与占有这一点上,不仅翁婿二人,就连卢克利斯都和塔昆没什么区别。因为这不正是生命的应有之意吗?这个场面确实把一个悲剧的场面变得滑稽起来。然而,这个滑稽的场面并没有掩盖人们的真正悲哀。不恰恰是那些存在误解与天真的悲哀,常常使我们更容易落泪吗?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否定生死之间的界限;而正是这个把死者永远排除出去的界限,界定了死的意义与活的价值。生与死的游戏中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生与死的相伏相倚,而是本来相互凭借的两种东西之间的否定与排斥。布鲁图斯对柯拉廷诺斯的斥责进一步点明了这种界限:“‘难道苦难,柯拉廷诺斯,能把苦难解救?/创伤能治愈创伤,哀愁能减却哀愁?/杀害你妻子的恶人,犯下这卑鄙的罪咎,/你给你自己一刀,就算申雪了冤仇?/这种童稚的气性,出自软弱的心头;/你的薄命的妻子,真是大错特错:/她不该杀死自己,而该杀死敌寇。’”(1821-1827)布鲁图斯对自杀的否认恰恰是对卢克利斯美德的肯定。头脑简单的他并不比柯拉廷诺斯更理解卢克利斯。倒是正因为他更不理解,所以他也不愿意假装理解这不可能理解的痛苦。他要做的,反而是说清楚,生者不必纠缠在死者身边;只有这样,生者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布鲁图斯与翁婿二人对卢克利斯自杀的两种反应,使我们想到卢克利斯与侍女和信差之间的误解。卢克利斯决心自杀之后,好像终于理清了思绪。她叫来了侍女。那侍女惊讶于主母的悲哀,也陪着落下了眼泪,而卢克利斯问她为什么哭的时候,她又无从回答。于是,卢克利斯转而问她,塔昆是什么时候走的。这个只有她最清楚答案的问题,侍女怎么可能答得出呢?侍女这无端的哭泣也许正是告诉我们,柯拉廷诺斯与卢克莱修斯的眼泪同样是没有道理的。他们不知道卢克利斯的悲伤究竟在哪里,不知道塔昆究竟在哪里,也不知道卢克利斯究竟在生死之间的什么位置上。在卢克利斯准备向丈夫报信的时候,叫来了一个信差。那个忠厚的信差因为匆忙而满脸泛红,卢克利斯却以为他知道了自己的羞耻,也跟着红起了脸;而她的红脸使信差更是不知所措。两个绯红的脸庞尴尬相对,沉默瞬间后,信差就飞奔报信去了。这不正是布鲁图斯吗?人们以为这个为卢克利斯报仇的人最清楚卢克利斯的苦,但是这个头脑简单的人并不是因为哀伤而红脸,而是因为忠诚与匆忙。他的血脉舒张根本不同于卢克利斯的揉碎桃花。在面对死亡的这个场景中,没有人鼓盆而歌,也没有人铭刻在心,而是充满了慌乱与急躁。武将哭成了白痴,白痴变成了将军。他们在吵闹中举起了死者的尸体,在悲愤中奏起了凯歌。布鲁图斯挥动着卢克利斯的短剑,象那个信差一样向罗马飞奔。正象卢克利斯在遗嘱中说的,那把莫须有的短剑确实获得了永远的光荣,而这把剑为卢克利斯那同样莫须有的自杀带来的,是永远的放逐和真诚的尊敬。这是生与死的游戏的最后一幕,也是最重要的一幕。也许莎士比亚在写下最后这一连串场景的时候,想到了塞涅卡的那句名言:“布鲁图斯给了我们自由,而卢克莱西亚给了我们布鲁图斯。”(Bruto libertatem debemus, Lucretiae Brutum.) 2002年 7月 23日 于康桥绛园--------------------------------------------------------------------------------[i] Ian Donaldson, The Rapes of Lucreti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20.[ii] 关于夜莺的讨论,参考Jane Newman, “‘And let mild woman to him lose their mildness’: Philomela, female violence, and Shakespeare’s The Rape of Lucrece,” Shakespeare Quarterly, v45, issue 3 (Autume, 1994), 304-326.[iii]在莎士比亚的喜剧和诗歌中,生与死之间的这种关系是一个常见的意象。比如在《冬天的童话》中,死去的王后竟然在多年之后复活了。(第五场,第二幕98行以下)而莎士比亚对王后的“雕像”的描写(特别是V 2 19-20),及其对死与生的游戏的刻划可以和对卢克利斯的睡姿的描写对观。而这个复活的情节也是《冬天的童话》的来源中所没有的。[iv] 莎士比亚以喜剧方式写自杀的地方很多。参考 Martha Tuck Rozett, “The comic structure of tragic endings: the suicide scene in Romeo and Juliet and Anthony and Cleopatra,” Shakespeare Quarterly v36, issue 2 (summer, 1985).[v] 参考 Judith Dundas, “Mocking the mind: the role of art in Shakespears’s Rape of Lucrece,” Sixteenth Century Journal, v14, issue 1(Spring, 1983), 13-22.[vi] 如Ian Donaldon, 前引书 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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