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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陀:1984年的夏天
    影视 2010/06/08 | 阅读: 1684 | 评论: 1
    可是,常常的,我会无缘无故想起那个夏天,好像又看见自己,汗流浃背,一脸灰尘,头发很长,白色的T恤脏兮兮的,脚上是一双灰突突的塑料凉鞋,上边又是土又是泥--就这样进了北京电影洗印厂的大门。
  2. 范愉:法律信仰批判
    法律 2010/06/08 | 阅读: 1561 | 评论: 1
    中国法学界的“法律信仰”命题,是对美国学者伯尔曼有关法与信仰(宗教)之关系论述的误解,这种理论对中国社会影响很深,并导致了法律界的一系列错误观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这一命题进一步进行反思和批判。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表明,法律不能被信仰;我国建立法治的途径不能依赖法律信仰,而应是加强法与社会的沟通,增加法的现实性、可行性、合理性与正当性。
  3. 南方朔:“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到了?
    人文 2010/06/09 | 阅读: 1944 | 评论: 1
    这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时代十年前,专门研究近代知识分子凋零现象,并以《最后的知识分子们》一书奠定地位的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教授拉塞尔·雅各比(Russell Jecoby)在《乌托邦的终结:冷漠时代的政治与文化》一书里,重提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大诗人华兹华斯的一段轶事:法国大革命失败,复辟当道,整个时代退潮,另一浪漫大诗人柯立芝致函华兹华斯:"我希望你能写一首诗,一首白话诗,怜那些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因而对人类的理想已经放弃,沉沦在伊壁鸠鲁派的自私,退化到只关心日常软性事务,对有愿景的大问题则嗤之以鼻的人。"受到激励,华兹华斯遂于1802年写了《伦敦》这首诗:"米尔顿,你实在应该活在我们这样的时代,英格兰需要你,她已沦为一池死水的沼泽......啊,请唤醒我们,请重新回到我们这里,赐给我们格调、美德、自我和力量......"约翰?米尔顿系17世纪英国的自由先锋,在人类的自由发展史上是地位崇高的先行者。华兹华斯重提米尔顿,反映的是他对重振时代精神的盼望;而雅各比教授重提华兹华斯,表达的则是他对这个知识分子凋零时代的悲伤。"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即是雅各比教授所首创,他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好高骛远只谈虚无飘渺的乌托邦,也不要冷漠近视只去耍弄一些对公众毫无意义的小聪明,而要去关心公众的中心问题。只是在目前这个冷漠的时代,他的期望似乎已成了微小的空谷足音,没有太大的回声!当今这个时代,"知识分子哪去了"已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过去,无论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西方为例,后文艺复兴、理性启蒙、狂飙浪漫运动,一直到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一大半都由知识分子带领完成。在中国,发展路径虽不相同,但古代士大夫阶层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一直到近代国家救亡图存,知识分子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分子"这个称谓,以前有着耀眼的光辉,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迄今,基本上就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过程。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自从罗素、沙特等人相继逝世,大型知识分子的时代即已结束,如果勉强算,美国的乔姆斯基可说是知识分子这个光辉传统的最后一抹余晖。现在似乎到了"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 知识分子在"自我边缘化"?知识分子以前是时代车轮的主要推手,到了现在,知识分子的功能日益衰落,连带的是身份也日益丢失。我们不由得要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首先要指出的,乃是今天西方的所谓知识分子是站在西方体制的对立面,因而多少都有一些社会主义的色彩。这种形左的亲合性,自然而然与国际社会主义拉上了关系,而国际社会主义的表现当然也影响到他们生存的条件。二战前的大战中,欧洲及美国知识分子在反法西斯方面,的确有过勇敢且杰出的表现,但战后苏联斯大林的表现,以及接下来的"布拉格之春",直到后来的苏联解体,这些重大事件,等于剥夺了欧美左翼知识分子批判传统存在的合理性。战后欧美知识分子虽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解放运动到反越战运动中有过突破性的进展,但青年过激势力的崛起,却只依然造成自我毁灭。在欧美世界,近代的通俗思想有"意识形态的终结"、"资本主义获得终极的胜利"和"历史的终结",它所反映的,其实是任何形态的理想主义都被贴上"意识形态"这个污名化标签,而被驱逐出了思想的日程表。欧美的知识分子批判传统日益弱化,除了世界大结构的变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其实也和二战后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变迁有关。在社会结构上,二战之后,社会重构,大学教育快速扩张,许多知识分子被征召进校园,参与到所谓校园学术中;而战后媒体工业发达,知识分子讲话的空间日益受到挤压;另外则是战后经济扩张,就业条件转佳,工作性质也在改变,知识分子此前的支持群众已开始变少;而可能更致命的,乃是随着社会的逐渐分化,新兴的"技术精英"(intelligentsia)已开始与传统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展开角色竞争。所有这些发展,都使得知识分子无法和过去一样,以单独的阶层或社会角色的身份而存在,加上二战后的都市快速向郊区扩张,连带着也使得私的领域变大,公的领域受关心的程度减少,知识分子纵使例行聚会也渐趋困难,想要扩大社会角色自然阻力更增。社会发展造成的结构改变,阻碍了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发挥,而更重要的还有更多知识分子"自我边缘化"的因素:一、此前,知识分子的知识理论都相信整个世界有它的整体性,但战后迄今,人们愈来愈认为每个人的不幸都是他个人出了问题,而不是社会的责任,因而造成了一种虚假的多元主义,人们再也不相信"整体性"这样的东西,"私"字抢现,"公"字退隐。现在这个时代,如果还有人"以天下为己任", 他受到的揶揄一定远远多于喝彩。二、在愈来愈复杂和庸俗的世界,知识分子的视野也被诱导得愈来愈浅化了,这也充分反映在社会人文甚或艺术的课题上。近代政治、社会、人文的思考虽然杰出者不少,但很多只是自己小圈子高兴,与国计民生毫无关系。许多号称反叛者实际只是故弄玄虚,只会用激烈的言辞讲无人听得懂的话。知识分子的这种现象,有人称为"自恋",有人说是"新虚无",有人则说现在的知识分子与体制到底是对立或是共谋都已无法分清。古典知识分子关心人类的共同福祉,他们唱的是"大调",现在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在校园内,只唱小圈子里自己喜欢却无甚意义的"小调",人们当然对知识分子不再那么信服。知识分子把自己变得不那么重要,这是一种"自我边缘化",它也与社会思想的平庸化,知识分子不能在广泛的思想上求新求进,因而发言权开始变小有关。当今世界,人们相信"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终极价值,而知识分子在这方面无疑是失职了。三、最严重的,乃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发言权已达到了任何人只要不满都可透过网络表达的新阶段。这种假象的自由,造成一种反面后果,就是人们不再认为需要知识分子来代言。网络的兴起,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剥夺了知识分子的角色,知识分子已显得多余。今天的西方世界,知识分子已被边缘化,而同时知识分子也自我边缘化。但人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是有"整体性"的,不会因为人们看不到就不存在,任何社会,当知识分子角色凋零,"整体性"的问题不受注意,社会的问题就会累积、恶化。当今全球放任资本主义当道,强者变成肥猫,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约束,贫富差距日渐扩大,这一切,正将世界带到危险的状态。这些基本问题不去关心,仍兀自谈论种种虚无缥缈的课题,知识分子又怎会受到世人的重视? 琐碎事务的极其用心与重大方向上无所用心西方知识分子从文艺复兴以来确实带动着人类的进步,贡献卓著,而我们也不能否认,近代由于国家间的权力争逐严重,知识分子的角色难免被现实政治所扭曲。也正因此,往后的知识分子角色,除了应致力于公平正义社会的追求外,还应追求全球的公平秩序。而要达到这些目标,知识分子自应格外努力,强化自己的发言力度,并超越技术精英那种见木不见林、有极大偏向性的技术或工具理性。当代世界秩序日益混乱,尤其是次贷风暴到全球金融海啸,已将美国资本主义那种累积性体制之弊尽显无疑,美国整个社会居然会让这种情况形成,它整体的非理性不是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吗?而知识分子不能在经济领域保有批判性,岂不正是一种致命的缺陷?近代欧美知识分子对攸关世界的重大问题几乎全部弃权,而对琐碎事务则极其用心,也表现出各式各样的小聪明。在琐碎事务上聪明,对重大方向的不合理却无所用其心,知识分子又岂能没有自我改变的重任呢?近年来,欧美对知识分子角色问题的讨论渐盛,它所反映的乃是整个社会对批判、反思及矫正力量缺乏所造成的现状之不满。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的力量制衡以矫正方向的偏差,但知识分子有时候好高骛远,容易将问题简化,成为狂热的乌托邦信徒;有时却又容易故弄玄虚,目光如豆。这乃是在乌托邦与近视症间摆荡的知识分子的过去。知识分子亟待重建道德良知、批判的知识水准,以及对世界与社会的关怀。西方知识分子被边缘化和自我边缘化久矣,他们还有许多有待努力之处。至于发展中的新兴国家,知识分子面临的处境可能更为严峻。发展中的新兴国家,多半为前殖民地或次殖民地,由于国家命运的坎坷,这些国家的知识分子自然而然有着极强的"救赎情怀",总希望能找到一两个核心概念即能使国家得救。问题在于"救赎知识分子"与西方的"乌托邦知识分子"乃是同类,愈将问题简化,反而距离问题的解决愈远。近代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救赎情怀最为强烈,国家主义、泛伊斯兰主义、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都曾成为救赎药方,但都不能解决他们的困境。阿拉伯学者拉罗伊(Abdallah Larowi)遂如此说道:"一个社会愈落后于其他社会,则它的革命目标愈分歧也愈深化;知识分子愈意识到这种停滞,则他们的责任感愈大也更常常容易被诱惑而逃避到各种幻想和迷思里。一种革命当它想要解决太多问题,则它距这些目标将更遥远,甚至终究成为不可能。"因此,新兴国家知识分子的处境其实比发达国家知识分子更为艰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奎斯在《迷宫中的将军》里描述南美洲的解放英雄玻利瓦尔将军,他带领人们解放成功,但解放后所遭遇的却是一个迷宫般的情势,各系各派都被不同的列强所左右,各有各的方向主张,国家形同一盘散沙,因而他最后遂有"别再管我们,让我们过我们自己的中世纪"之歌。后殖民大师萨依德则指出,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必须对自己国家的历史保持一定的"疏离和慷慨",有太多后进国的知识分子对自己国家的历史缺乏同情与慷慨,而且有嫌弃与愤怒,当出现这种心态,则他们的没有希望已可断定。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嫌汉字、嫌中国历史和文化,认为中国历史只是漫漫长夜,这些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应当不陌生。也正因此,在中国几经波折,似乎已逐渐摆脱噩运的此刻,我倒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去从事一种更有开拓性的工作,即根据自己的过去和人类的普遍经验,对身处社会的不同可能性及发展模式作新的探讨。这不但有益于中国自己,对比中国命运更坏的其他社会也有示范的效果。中国知识分子以前总是抄袭别国的经验,现在应该到了创造自己愿景的时候,这才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认知,也是中国和平崛起之后,下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4. 黎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坞堡与客家民居
    历史 2010/06/07 | 阅读: 1868 | 评论: 1
    汉族民系之一客家的民居,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其社会特征是宗族共同体聚居,其建筑特征是围堡式大屋。前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宗族共同体聚居制度和坞堡宗族聚居方式,后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与坞堡建筑。中原地区这两种居处制度与南迁后的生存、发展需要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客家民系特色的住宅和居处方式。客家民居的两个基本特征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在客家民系形成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凡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就有可能形成为客家人;凡是没有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则没有成为客家人。
  5. 黎虎:《我们仨》里的钱瑗伉俪事略补正
    书评 人文 2010/06/07 | 阅读: 1497 | 评论: 1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荣休教授夏志清先生《阿圆回去了--(我们仨)的悲剧》有一段叙述钱钟书、杨绛的女儿钱瑷及其夫婿的文字,读后不禁愕然,因为这里几乎每句话都有问题,与事实不相符合。这不过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现在就已经有张冠李戴、面目全非之虞,那么再过几十年又将如何呢?思之不禁令人忧心有忡。
  6. 黎虎:怎样读《后汉书》
    历史 2010/06/07 | 阅读: 1763 | 评论: 1
    《后汉书》是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它与《史记》《汉书》在唐代并称为"三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前四史"之一。  《后汉书》的作者是南朝宋人范晔(398-445),字蔚宗,宋顺阳郡顺阳县(今河南淅川)人,出生于一个世代官宦学问之家。家世环境对范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宋书》卷69《范晔传》。以下凡引此传均不另注),堪称多才多艺。  元嘉二十二年(445)范晔图谋推翻宋文帝,拥立刘义康,事情败露,范晔及其同党均被处死。范晔时年四十八岁。  在学术上,范晔并没有像当时一般学者那样走上儒学的路子,而是走上了治史的道路。元嘉九年(432)他因忤刘义康而被贬宣城,悒悒不得志,于是开始潜心史学,"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  在范晔之前记载东汉历史的史书,无虑有数十家之多。其中官修的《东观汉记》,已与《史记》《汉书》并称为"三史",在社会上有了相当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范晔为什么还要另写一部后汉史呢?他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说:"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他对于这众多的后汉史书,均不满意,于是,"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  范晔原定的计划,是要写十纪、十志、八十列传。范晔生前已完成十纪和八十列传,但十志尚未完成。范晔对于修志非常重视,自称"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可见他对修志自有周密的考虑。"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谢)俨搜撰"(《后汉书·皇后纪》引沈约《谢俨传》),即将完成之时,适值范晔被害,谢俨亦受牵连被杀,所撰志因之散佚。现在附于《后汉书》的八志,是晋人司马彪所撰。司马彪曾作《续汉书》83卷,其中八志共30卷。南朝梁刘昭注《后汉书》,因范晔"及语八志,颇褒其美"(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便将司马彪八志以补范晔《后汉书》之阙。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附于《后汉书》之后的八志。  范晔《后汉书》问世以后,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范晔之前的数十家后汉书已逐渐湮没,范晔之后,梁人萧子显所撰《后汉书》100卷,王韶所撰《后汉林》200卷,也都先后被淘汰,唯有范书风行天下。到唐朝时刘知几已说"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晔)、袁(宏)二家而已"(《史通·古今正史》),首推范晔的《后汉书》和袁宏的《后汉纪》。  为什么范晔的《后汉书》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战胜在他前后的众家后汉书而独领风骚呢?这是由于范书从编撰体例到史学思想,从史料价值到文学价值,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和突出之点。范晔自诩"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这话大体还是符合实际的。  《后汉书》在编撰体例上,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在本纪部分,除了记述从光武帝到献帝的历代皇帝以外,又立皇后纪以记历代后妃。在范晔之前,《史记》和《汉书》虽然以吕后为本纪,但对于其余的皇后,《史记》列入《外戚世家》,《汉书》列入《外戚传》而置于全书之末。《后汉书》却将皇后升格为本纪,与皇帝本纪并列于书首。这在二十四史中是空前的。刘知几对此曾提出诟病,后世如晁公武、陈振孙、洪迈等人,也"援引《史通》所指摘一二事,过相菲薄"(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其实,范晔将皇后立为本纪,是正确地反映了东汉历史的实际。东汉时期由于统治集团的腐朽,皇帝多短寿而孱弱,皇后和外戚的势力空前膨胀。皇后临朝与外戚专权,正是东汉政治史上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范晔以皇后为本纪,就能较好地反映东汉政治的演进过程,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安排。这一点何焯已经看到了,他说:"东京皇后,窦、邓、阎、梁、窦、何,临朝者六,其间殇帝、北乡侯、冲帝、质帝,皆未尝亲政,邓氏既立安帝,复临朝者十六年,遂终身称制。作《皇后纪》为得其实,虽然人所不必效,然范氏自合史家之变,未可议也。"(《义门读书记·后汉书》)由于皇后本纪并不能包括外戚之事迹,于是范晔将其"亲属别事,各依列传"(《后汉书·皇后纪序》),另以列传记载外戚,弥补了皇后纪的不足。《后汉书》的八十列传是以朝代顺序和以类相从的方法进行编撰的。列传一至三,是两汉之际起义领袖和割据领袖人物;四至十二,是光武时的宗室王侯和二十八将;十三至四十二的传首人物,都是明、章、和帝时人,而分别以行止相近的人物或子孙合传;四十三至五十三的传首人物,是安、顺帝时人,也多分别有合传的人物或子孙;五十四至六十五,都是桓、灵、献帝时人物。六十六至七十四是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九杂传;最后六篇是边族的列传(参见白寿彝《中国史学史教本》,铅印本)。  这里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他所创立的众多类传。《后汉书》的类传有十个,其中党锢、宦者、文苑、独行、逸民、方术、列女等七个类传是范晔的首创。范晔的创新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东汉的时代特征和社会面貌。类传的形式司马迁、班固等人已经使用,并非范晔的首创,但是类传之广泛多样却是前所未有的。  宦官势力在东汉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与外戚交替专权,成为东汉中期以后官僚政治的一大特点。范晔立《宦者列传》以反映宦官势力的发展状况,自然是十分必要的。范晔在这里揭露了宦官"手握王爵,口含天宪",贪赃枉法,败乱朝政的罪行和"东都缘阉尹倾国"(《宦者列传》)的历史真相,使后人得以深刻了解东汉腐朽政治及其衰灭的缘由。  《党锢列传》是《后汉书》中最具特色的一个类传。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尤其是宦官集团的黑暗政治,激起了士大夫们的强烈不满。他们制造舆论,抨击朝政,被宦官集团诬为"党人"。宦官集团先后两次大规模禁锢党人,"海内涂炭,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这是统治阶级内部进步势力同黑暗势力的斗争。范晔对于党人寄予满腔的同情,将"其名迹存者,并载乎篇",详尽地记录了党人的事迹,有血有肉地反映了这一重大政治事件的全貌,使我们今天得以充分了解东汉这场政治斗争的实况。  《文苑列传》是记文学之士的类传。重德轻文是古代的传统观念,《史记》《汉书》都曾为儒学家立《儒林传》,但没有为文学家立类传。《后汉书》首创此例,专为文学之士立一类传。这首先与东汉文学的发展有关,章学诚说:"东京以还,文胜篇富,史臣不能概见于纪传,则汇次为文苑之篇。"(《文史通义·书教中》)道出了范晔创立文苑传的客观原因。汉魏以后,文学独立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到南朝时,文集风行,文学兴盛,文苑传正是这一历史现象的反映。  《列女传》是《后汉书》中又一别具特色的类传。过去的史家很少注意记载妇女的事迹,范晔是第一个重视妇女问题的史家。他除了将后妃记于皇后本纪,梁嫕、李姬等人各附家传以外,又将其余"才行尤高秀者"另归类而立列女传。范晔这一创举对后世影响颇大,以后不少史书也辟专传记述妇女事迹,有的史家把"列女传"改为"烈女传",专记恪守"三从四德"的贞女节妇,已与范晔立"列女传"的初衷大相径庭了。  《方术列传》记载医巫卜筮、神仙怪异的方术之士。刘知几对《方术列传》提出批评说:"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珪之玷,惜哉。"(《史通·书事》)不过,近人刘咸炘另有所见,他说:"东汉谶纬学盛,经生多精术数,而民间禨祥禁忌之俗亦多,巫祝形法方士神仙之说,后世所行者,皆自东汉而盛,故此传不得不立。"(《后汉书知意》)从东汉方术之盛的时代特征而言,此传也可以说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客观反映。  范晔在《后汉书》中,贯穿着进步的历史观点。他说他写《后汉书》"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正一代得失",这是范晔明确提出的写史目的,他要通过写史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来为现实的政治服务。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史家对此有这样明确的认识,司马迁说他写史是要"究天人之际",班固说要"穷人理,该万方",提法都是比较模糊的。只有范晔第一次正确地说明了史学与现实的关系,这是史学思想上的一个进步。所谓"就卷内发论",指的是他在纪传中所作的序、论、赞,而"正一代得失",就是通过这些序、论、赞体现出来的。范晔在修《后汉书》时,非常着意于序、论、赞的写作,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对此他颇为自得,说:"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放纵,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于《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说"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刘知几对于范晔的论赞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说史家作论"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史通·论赞》)。范晔在他的序论中,贯穿着通古今之变的精神。司马迁提出通古今之变的主张,这在《史记》这样一部通史著作中比较容易做到,但是在断代史中就比较困难了,班固的《汉书》在这方面表现了明显的缺陷。范晔则通过序论,打破朝代的断限,探求历史现象发生、发展的原因和规律,从历史形势的发展上论述古今的变异。例如在《宦者列传序》里,论述了宦官政治地位的发展变化,以及他们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指出"宦人之在王朝者,其来旧矣",由周奏而两汉,着重论述东汉宦官势力发展的原因,围绕着女主、宦官、外戚、朝臣间的关系和矛盾而展开分析。  范晔在《后汉书》中,表现出倾向进步的政治态度和思想。王鸣盛评论道:"今读其书,贵德义,抑势力,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郑玄),褒党锢则推崇李(膺)、杜(密),宰相多无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惟尊独行。"(《十七史商榷》)  一般来说,过去的史书都是为帝王将相立传的,范晔的《后汉书》也并不例外,但是,在他的纪传中,却贯穿着对于公卿宰相和奸雄的贬黜和批判精神,例如对于"历事五帝"而长期高居于公台的胡广,揭露了他保持高官厚禄的诀窍--"温柔谨素,逊言恭色,达练事体,明解朝章",引京师民谣"万事不理问伯始(胡广字),天下中庸有胡公",加以辛辣的嘲讽。在后"赞"中画龙点睛:"胡公庸庸,饰情恭貌,朝章虽理,据正或桡。"(《后汉书·胡广传》)一个圆滑老练的官僚政客的嘴脸跃然纸上。  对于外戚宦官为代表的邪恶黑暗势力,范晔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充溢着愤懑不平之气。例如外戚梁冀,尽情揭露其专权乱国、骄奢淫佚、割剥天下,及其徒党"乘势横暴,妻略妇女,殴击吏卒,所在怨毒"(《后汉书·梁冀传》)的凶残面目;对于宦官,无情地揭露了他们"剥割萌黎,竞恣奢欲,构寒明贤,专树党类"(《宦者列传序》)的滔天罪行。  《后汉书》揭露权势的丑恶与对节义的褒扬是相互结合的。他批评班固说:"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后汉书·班固传论》)他以对待节义的态度作为区分史家高下的重要标准,这也是他自己写作《后汉书》的态度。  范晔反对佛教鬼神的思想,是他进步历史观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南朝时,佛教在统治者的推动之下得到广泛的传播。在思想领域围绕因果报应的有无和神灭神不灭的论争形成两军对垒。范晔是站在反佛鬼的阵线上的。他"常谓死者神灭,欲著无鬼论",在临刑前"又语人寄语何仆射(何尚之),天下决无佛鬼"。在《西域传论》里,他在论述佛教东渐的历史时,指出佛教所说的神怪在张骞、班超时代并没有,而是后起之事,他提出疑问:"岂其道闭往运,数开叔叶乎?不然,何诬异之甚也。"这是从佛教发展过程去揭露佛教宣扬的神怪的虚妄,认为"精灵起灭,因报相寻,若晓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公开对神不灭和因果报应论提出怀疑。  《后汉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虽然范晔距东汉已有二百余年,但他是删众家后汉书而作《后汉书》的,当时他可以参考的资料非常丰富,例如《东观汉记》,这是东汉时学者奉命在"东观"修撰的国史,先后有班固等多人参与修成。此书有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史料价值是非常高的。范晔就是在此书的基础上写成《后汉书》的。此外可供参考的关于后汉史籍,不啻数十家之多。范晔以过人的史才加以去粗取精,删烦补略,才写成这部巨著。刘知几对此评论道:"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史通·书事》)又说:"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史通·补注》)今天,众家后汉书均已失传,唯有范晔《后汉书》与袁宏《后汉纪》仍存。袁宏的《后汉纪》是编年体史书,他所容纳的史料与纪传体是有距离的。而袁书中的精华和重要史料,大都被范书所吸取。所以我们今天研究东汉的历史,主要就是依靠范晔的《后汉书》。 《后汉书》的史料价值还在于它记载史事的详赡和广泛,他不仅记述了统治者的事迹,也记录了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事迹,而十个类传反映当时政治大事和社会生活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他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记载,比《史记》《汉书》更为丰富,在这些传中保存着一些非常珍贵的史料,例如《西域列传》中所记的材料,都是自"建武以后其事异于先者",取材于经略西域二十年之久的名将"班勇所记"(《西域传序》)。  在《后汉书》的人物传记中,录载了许多人物的奏疏和文章,如《崔寔传》载其《政论》一篇,《桓谭传》载其《陈时政》一疏,《王符传》载其《潜夫论》中五篇,《仲长统传》载其《乐志论》及《昌言》中三篇,《张衡传》载其《客问》一篇、上疏《陈事》一篇、《请禁图谶》一篇,《刘陶传》载其《论民饥疏》,《左雄传》载其《陈政事疏》等,都是有关时政的文章,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后汉书》的文学价值也是非常高的。范晔从小便"善为文章",中年以后"文章转进",有了更大的提高。他对于写文章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追求,在骈偶文章发展到形式主义的南朝时期,范晔大力主张"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狱中与诸甥侄书》)的进步的文学主张。范晔在《后汉书》的写作中,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后汉书》以优美的文笔,质直翔实地记载了万千史事,条分缕析,雁行有序,娓娓动人。许多列传就是优美的历史散文。他的序、论虽然也采用了姘偶的形式,但是,其句法之灵活,辞采之精美,音调之谐和,故实的征用,都比《史记》《汉书》的论赞前进了一步,达到了非常完美的阶段,标志着骈文形式之进入成熟阶段(胡国瑞《魏晋南北朝文学史》)。  范晔不仅立《文苑传》以记文学之士,而且在其他许多人物列传中,著录了他们的诗赋和文章,都是文学优赡、辞采壮丽之篇。通过范晔的著录,东汉一代文章诗赋得以保全不少,为后世研究东汉文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不过,由于范晔过于重视史书的文采,在记载史实上不免有所影响。清人顾栋高说,范书"比谢承书、东观记,所载人物削去十之四五......其中遗美实多......是使可传者,不获显于后世矣"(见惠栋《后汉书补注·序》)。有些传记,为了文字上的简炼,损害了对史实的记载,产生了概念化的弊病。以《虞诩传》为例,司马彪《续汉书》记"虞诩为武都太守,始到郡,谷石千,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载,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归还,户数万,人给家足,一郡无事"。而范书改为"二三年间,遂增至四万余户,盐米丰贱,十倍于前"。《续汉书》中具体的数字增减,在范书中成了一个泛泛的概念。这对研究当时经济史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损失。不过,总的来看这种情况不算太多,美玉之瑕在所难免。  《后汉书》问世以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从各个方面不断地对它进行了研究。  首先是对范书的注解,最早给范书作注的是南朝梁人刘昭。他"集《后汉》同异以注范书,世称博悉"(《梁书·刘昭传》)。当时各家后汉书仍存,所以他可以对照以注范书,主要从史实方面进行补注,可惜他的注后来散佚,只剩下"八志注"了。到了唐朝,李贤又为《后汉书》作注,协助他作注的有张大安、刘纳言、格希玄等人。李贤注以训诂为主,史实上也作了些补充。今天通行的《后汉书》即采用李贤注。后代比较著名的注,有清人惠栋的《后汉书补注》,"援据博而考核精"(顾栋高序)。王先谦在惠栋补注的基础上,又作了《后汉书集解》,广泛网罗众家的研究成果,注释翔实,很便于参考。  其次,历代学者对《后汉书》作了一些补充和考订。范晔只完成《后汉书》的纪、传,所拟十志未能完成。最早为范书补志的,还是梁朝的刘昭。他在注《后汉书》时,见范晔推崇司马彪的《续汉书志》,便将其八志三十篇补入范书,并为之作了注。八志注现在已不完全,其中《天文志》下卷和《五行志》第四卷的注已佚。到了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孙奭奏请朝廷将司马彪八志与范晔《后汉书》合刻,从此两书合而为一,这是我们今天所见通行的《后汉书》本子。由于司马彪八志不够全面,后来有的学者又为它补志,如清人钱大昭的《补续汉书艺文志》、侯康的《补后汉书艺文志》等。此外,也有学者为它补表,最早补表的是宋代的熊方,他作《补后汉书年表》十卷。清代学者所补最多,如褚以敦的《熊氏后汉书年表补》、钱大昭的《后汉书补表》,以及万斯同所补诸表等。  现存《后汉书》的古本,以南宋绍兴本为最完整而错误较少。中华书局标点本即以绍兴本为底本,又与汲古阁本和武英殿本作了反复对校,并广泛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因此,中华书局标点本《后汉书》是我们阅读《后汉书》最理想的版本。
  7. 蔡翔:当代小说中土匪形象的修辞变化
    文学 2010/06/06 | 阅读: 1724 | 评论: 1
    钱穆在论及中国文化时,曾将其分为城市、乡村、山林、江湖四种类型。所谓江湖文化,钱穆语焉不详,只说:"中国古代有游侠,富活动性,山林人物宜静定性。在山林而具流动性者,则谓之江湖。"又说:"中国主要乃一静态社会,而江湖则为其静态下层一动态。"(1)大致说来,就其社会形态而言,"江湖"多为秘密性质,就其文化形态,则多居于边缘地位。因而在一般人心中,江湖人物便往往有了传奇色彩。 中国知识分子多半具有江湖情结,自司马迁作《游侠列传》与《刺客列传》后,"江湖"便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资源之一,尔后更演变出一艺术品种--武侠小说(2)。 对于传统知识分子而言,"江湖"所具的"活动性"或其"动态"性质,常幻化为"自由、公正、平等"之理想乌托邦(3),江湖人物更成为其仰慕的人格形象(4),从而为知识分子对抗社会主流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而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在把"江湖"引入自己的创作视野时,又不断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对之进行"修订",而使其逐渐"正义"化(5)。 比如在唐以前,"侠"与"盗"常混淆不清,《北齐书•单义云传》说"义云少粗侠,家在衮州北境,常劫掠行旅,州里患之。"然而在《水游》中,"绿林"已被进行了严格的"修订",即为"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有道之盗"为梁山好汉,是"存忠义于心","替天行道,保境安民";"无道之盗"则为方腊之流,是劫掠州县的悍匪。 1949年之后,整个社会被纳入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体制之中,并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江湖文化实际上已趋于式微。然而于文学而言,由于各种原因(比如题材),仍需涉足"江湖",而知识分子对"江湖"的"修订"传统亦被承袭下来,并作着"现代"的发挥。在这修辞变化的背后,便可见出文化的某种变迁。 "走了多年的瞎道儿......" 在1949年至1966年之间,小说创作中尤以长篇较为繁荣,其中更以所谓"革命历史题材"为多。"延安文艺座谈会"所导致的非知识分子化的文学运动,一方面使小说日渐政治化,而另一方面也相对的民间化(6)。因此在涉及"革命历史题材"的创作时,由于受了"民间"传统的影响,除少数作品描写大兵团作战(比如《红日》、《逐鹿中原》等),大部分的小说则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较具传奇意味的故事上。而正是在这些故事中,"江湖文化"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复活,像史更新(《烈火金刚》)、林忠、鲁汉(《铁道游击队》)这些人物,都可以在传统的游侠故事中找到他们的原型,而像"肖飞买药"(《烈火金刚》)、"老洪飞车夺机枪"(《铁道游击队》)之所以成为脍炙人口的段子,也正因为人们在此重温了"江湖"的传统魅力。 然而此一时期的"民间化",仍然受制于"革命化"的前提之下,亦即梁斌所说:"我写这部书,一开始就明确主题思想是写阶级斗争"(7),国家意识形态牢牢地控制住作家的创作,并为之提供了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非道德的分类依据,"修订"在此明显成为一种"革命的修订"。 比如说,在对"绿林"的传统分类中,一类是"杀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另一类则是"劫掠行旅"的悍匪。在以东北剿匪斗争为故事情景中的《林海雪源》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小说继续沿用了这种传统分类法,同时又引进了"阶级斗争"的观点。许大马棒不仅是"几辈以前他许家就成了这杉岚站上的恶霸",而且还是国民党的反共救国军的"旅长"。这样,土匪的"血洗杉岚站"就相应含"阶级报复"的政治色彩。同样,"蝴蝶迷"是"大地主姜三膘子的女儿",郑三炮是"惯匪",座山雕不仅独霸一方,同日伪有过勾结,国民党时期又成了"崔旅长"。而这些土匪武装的构成也是相当政治化的,是由"地主、恶霸、伪满警察、惯匪、大烟鬼组织起来的武装"。这样,小分队与土匪斗争便成了国共之争的另一种形式的政治延续(8)。而这种政治的对立亦相应导致了修辞上的美学对立。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两个女性形象:"小白鸽"白茹天真美丽,"蝴蝶迷"则是"脸像一穗带毛的干包米,又长又瘦又黄,张着满口的大金牙";"小白鸽"善良温柔,"蝴蝶迷"则以杀人为乐;"小白鸽"纯洁透明,"蝴蝶迷"则荒淫无耻......。在中国的小说中,女性的描写往往暗寓着道德的褒贬。因此,这种修辞上的美丑对立,不仅显示了政治的对立,正义与非正义的分类,同时亦象征了道德与非道德的对峙。 而在梁斌的《播火记》中,这种"革命的修订"则显示出另一种倾向。小说写张嘉庆受贾湘农委托,前往白洋淀"改造"土匪李霜泗,"上级认为这个人虽然当过土匪,可是一向杀富济贫的,可以改造"。在这句话中,显然有个语病:当过。张嘉庆前往白洋淀时,李霜泗依然是土匪,可是这里使用的却是过去时态(当过),显然,在这语法的错误中,已经暗示了李霜泗日后的政治前途(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因此,李霜泗的出场亦不同于《林海雪原》中许大马棒、座山雕等人的形象描写:"穿着雪白裤褂,戴着洋草帽,中等身材,消瘦脸,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联系到当时的创作所有的人物脸谱化的倾向,这种描写已经暗喻了"自己人"的因素在内。 有关李霜泗的描写是较为复杂的,既有"阶级分类"的成分,"我家里受过土豪霸道的害,父母去世,人亡家败,逼得没有办法,才走上这条江湖道路",又有传统"杀富济贫"的"修订"因素,"痛恨土豪霸道,同情庄户人家","不常作案,即便作案也不在本地,带着人出去二百里,找到那些出了名的大地主,大恶霸......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家,打家劫舍,掳掠财物。水淀上人们并不觉得霜泗可怕......遇到灾荒年月,他没有不帮助的,不是给些钱,就是给些粮米,在他觉得,只有这样修好行善,才对得起死去的母亲。"同时"在'财''色'两字上,他是一点不沾",而他妻子为了怕手下的兄弟"夜里出去糟害人,从不叫他们夜里出门"(9)。"奸淫掳掠"通常是土匪的象征,如果说"掳掠"尚可注入"杀富济贫"的注释,那么"奸淫"则是无可容忍的(10)。小说突出李霜泗的"不沾财色",而使其发挥了道德的完整性。倘从传统的"绿林"修订(比如《水游》),李霜泗已经是一条响当当的英雄好汉。 当然,小说的意旨并不在此,而在于政治化的"改造",这样就必须突出李霜泗"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就必须彻底"改名"(匪)。于是相应出现了李霜泗的妻子这一形象。据芝儿说:"我妈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女学生,上过大学文科,她说,她上学的那时候,信仰过'无政府主义',因为'共案'的牵连,住了监狱。......在监狱里听到我爸爸的故事,知道我爸爸是个硬汉子,很是崇拜,出狱以后,托人认识了我爸爸。脸儿一横,下嫁了我爸爸。"张嘉庆却说:"可惜走错了道儿。"张嘉庆的"可惜"含有多重意思,比如"信仰"的选择(无政府主义),"婚姻"的选择(政治的延续:"也就是李霜泗'杀富济贫'、'扶危救困'的思想根源"),同时也影射着李霜泗自身的道路选择。 在此,张嘉庆显然成为"正确选择"的象征,他背叛了自己的家庭,而走上革命的道路。贾湘农于他来说,不仅是革命的引路人,更是"父亲",("我跟你在一起,你就是我的父亲","看着他严峻的形象,暗暗地说:父亲......父亲")在这里,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而张嘉庆则成了"父亲"的"长子",来此挽救失足的"兄弟",因此,李霜泗和张嘉庆第一次见面,就说:"共产党人,我们是初次相会",然而"态度言语之间,肃然起敬",并且要求"请你指条明路吧"。 这条"明路"不仅是"出山抗日。成全你做一个流芳百代的民族英雄",而且"只有跟着共产党去革命,才能做到有钱大家花,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只有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广大人民才能有了真正自由,有了解放"。在此,"父亲"以阶级和民族的双重利益"改造"着李霜泗。而在这种革命的修订中,江湖最终被消解,而完全纳入"革命"的范畴之中。 于是在《烽烟图》中,有了这样一段戏剧性的对白(李霜泗在暴动失败后,被捕入狱): ...... 承审员问:你为何不跪? 李霜泗说:打土豪分土地无罪,因此不跪。 承审员问:你是土匪? 李霜泗说:我不是土匪。 承审员又问:你参加了高蠡暴动? 李霜泗说:我是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 承审员又问:你是共产党员? 李霜泗抖抖精神,说:"不错,我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 在此,李霜泗获得了新的"身份"他"不是土匪",正是在这政治化的否定中,江湖被革命"解构"。 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土匪"不同的修辞描写,均服从于"革命的修订"。党、革命、国家意识形态揉合在一起,并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成为人们的惟一依靠,文化的多种可能性被有力地否定。"江湖"不再成为传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乌托邦,它或是藏污纳垢的所在并被(国民党)政治化,或者是一条"瞎道儿"有待革命的引导和拯救。 "杀人越货,精忠报国" "文化大革命"之后,国家意识形态的坚硬控制开始被悄悄突破,人的尊严得到尊重,保护私人性,个人在"革命的名义"中要求自由和解放......,政治不再成为所有注释的根本依据,"父之名"的权威形象亦随之动摇。然而在对"父亲"(父之名、父之法......)的严厉审视中,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又在呼吁价值观念的重建,这就是1985年开始的"寻根运动"。"寻根"相对具有乌托邦的重建冲动,当然,它已超越了社会政治的层面,更多含有的则是一种美学品质。在小说中,则要求"表现一种生与死,人性与非人性,欲望与机会,爱与性,痛苦和期待以及一种来自自然的神秘力量",而更重要的则是"企图利用神话、传说、梦幻以及风俗为小说的架构,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11),种种边缘性文化因此受到重视(所谓"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并以此对抗社会主流文化,而传统文化在这种边缘性的观照中亦开始得到某种程度的复活,并作为文学的"根"而诱惑着人们的寻找。 在某种意义上,《红高粱》是"寻根"运动一个灿烂的结尾,在这部富有传奇魅力的小说中,我们将看到,"土匪"再次复活,并拒绝了"革命的修订",在"根"的审美观照中,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格,一个新的"父亲"形象开始诞生。 《红高粱》第一章便昭示了写作者的"重建"企图:"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简单的二分法不见了,政治不再成为事物分类的根本依据,写作者开始以整体的美学眼光来把握对象。"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在这里,"杀人越货"与"精忠报国"非常古怪地排列在一起。然而透过这种排列,我们恰恰可以看到,"寻根"运动的乌托邦重建所陷入的某种困扰的语境。一方面,它企图在传统文化中寻找某些有益的东西来缓解当下的现代性焦虑,另一方面又力图利用某些现代观念来克服传统文化的腐败陈因。这样,它的重建工作必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然而,传统与现代如何整合,在当时的"寻根"运动中,并无一个明确的理论规划。所以它不仅未能越出文学的层面而导致整个民族的文化重建,甚至未能持续保持其文学活力。这样在小说中,"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便昭示了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个性自由与民族气节的联盟,所谓"种的退化"便同时包蕴了生命与道德的双重衰败。 然而,在进入具体的写作语境时,现代观念与传统文化并非永远简单地排列,在更多的情况下,现代观念被放到传统的语境中加以诠释,比如"我"在听到有关"我奶奶"和"罗汉大爷"的流言时,这样描写:"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么样?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我奶奶"、"罗汉大爷"构成了一个传统语境,其中又注入了"个性解放"、"妇女自立"的现代价值观念,而这正是"寻根"运动所致力于的文化寻找。 把"个性解放"、"妇女自立"与"上炕"联系起来,固然流于简陋,然而在新时期文学中,"个性解放"、"生命意志"这一类现代价值观念正是习惯于通过两性关系来加以阐释。 因此,在《红高粱》中,便设计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合:"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在这里,"心灵"超越了"肉体","野合"昭示的正是一种生命之美。 然而在对"江湖"的传统"修订"中,"色"是一大禁忌,因此,《红高粱》的"野合"便遇到道德(或文化)的障碍。小说一方面铺设了"我奶奶"的不幸婚姻(麻疯),从而使"性欲"以"爱情"的方式突破道德的障碍("我爷爷"杀单家父子也因而具有"扶危济困"的侠士品质),同时,通过"我爷爷""我奶奶"的叙述角度而使"野合"拥有了血亲(婚姻)的合法形式。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文化的语境中,对"我爷爷(我奶奶)"的美学"修订"更多地含有一种道德的妥协(12)。 然而撤除了道德的障碍之后,"我爷爷"的生命能量则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粗犷、豪放、豪爽、勇猛、敢爱敢恨、敢做敢当,我们重温了一条绿林"汉子",而这"汉子"身上被赋于的美学力量却又非《水游》中人物所具有的。而"我奶奶"的生命则更热烈:"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在"我爷爷"与"我奶奶"蓬勃的生命实践面前,所有的现代人的"理论"均已黯然失色。 《红高粱》的旨意尚不在此,生命的辉煌并不仅仅在于个体意志的自由不羁,还必须升华到整个民族的伦理层面。这样,"我爷爷"由"绿林"转化为"英雄"就必须有一"精忠报国"的中介。小说写高密东北乡人民的抗日热情,写罗汉大爷的宁死不屈,写"我爷爷"如何拉起抗日队伍,又如何孤军作战,血洒沙场。在这民族的解放斗争中,政治的党派色彩相对减弱。尽管在"我爷爷"的队伍有个"任副官",而且"八成是个共产党"。但这个角色的存在似乎并不重要,只是因为余大牙的强奸民女而在"我爷爷"面前坚持绳之于法。然而枪毙余大牙同样也可解释为正规军队的纪律不容而不一定被归之于意识形态(这个角色的设置亦可推测为某种外在原因的需要)。而国民党的改编亦为"我爷爷"拒绝("他想改编我,我还想改编他呢"),当冷支队长说:"只要你把杆子拉过来,给你个营长干。枪饷由五旅长发给,强似你当土匪。""我爷爷"勃然大怒,说:"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鬼就是中国的大英雄。"民族利益超越了个人和政治的层面,"精忠报国"纯粹出于个人的伦理需要。而不再需要政治的"修订",而"我爷爷"则在这血的战争中成为"大英雄",而长眠在高粱地的"我奶奶"、罗汉大爷等人则成为民族永远骄傲的英魂。高密东北乡那快无字的青石碑便永远提醒着耽于私欲的后来者"种的退化"。 "寻根"运动对边缘性文化的关注,使得"江湖"在这种审美的观照中再度复活。生命意志、个性自由与解放这类现代价值观念在那"绿林好汉"粗狂奔放敢爱敢恨豪侠不羁的生命形态中找到了"自己最好的美学载体;而"精忠报国"则使此一个体化的价值观念相应获得了道德伦理的支持。传统与现代在此融汇贯通,共同对"土匪"进行了美学"修订"。 "倒尿盆去......" 《红高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父亲"形象,这个"父亲"粗狂强悍自由不羁,这个"父亲"敢爱敢恨敢做敢当,这个"父亲"热血澎湃精忠报国,"我爷爷"光彩夺人的美学品质,映照出现代人"种的退化"的苍白。在此审美的观照中,绿林不再是一条"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而需要革命的导引),相反,它以它内在的美学品质诱惑着后来者去寻找其中"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最终"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 "寻根"运动把自己的重建企图引向传统,它需要找到自己的生命之根,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寻找"与"回归"便成了同义反复。彼岸遥遥又伸手可及,昨天的英雄成了今人的"我爷爷",乌托邦冲动找到了她的美学形式。 然而这种"重建"的冲动在八十年代后期即逐渐式微,"重建"并未兑现它当初的价值承诺,山河破碎,人物依旧,"英雄神话"逐渐变得虚伪虚妄,而且社会政治经济的压力愈来愈大,粉碎了知识分子再建"理想观念"的辉煌,市场的运作,导致了庸常生活的泛滥,精神离我们渐渐遥远,渐渐陌生,一种文化溃败的情绪在知识分子中间普遍蔓延(13)。 在这种悲观失望的情绪笼罩中,《红高粱》所赋予"绿林"的那种蓬勃强悍的美学品质消失了,"杀人越货"脱离了生命意志自由解放的诠释,而"精忠报国"亦不再成为激励人心的伦理力量。 苏童的《十九间房》再次叙述了一个"土匪"的故事(14)。"十九间房"是一村名,这里终年不见阳光,女人的脸上是"一片灰白"。连年的战乱饥荒迫使春麦上山投了土匪,在旧中国,"落草"常常是农民的最后出路,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上梁山"。春麦的"落草",固然是为了家人的生计,亦可以说是怀揣着一个"英雄"梦,是一种"理想观念"的重建,并以此改变家人乃至村人对他的鄙视。然而在山上,春麦的处境并未改变,"在山上天天给金豹倒屎尿盆",依然是一个受人指使的懦弱的形象。"绿林"并未使他获得"英雄"的命名。 小说的开头喧染出一片阴阴的气氛,在这阴阴的(沮丧的)气氛中,春麦下山回村(为金豹打前站)。与《红高粱》甚而《播火记》中李霜泗的出场相比,春麦全无那种"英雄"的逼人英气,相反,在家人乃至村人的眼中,他仍然是"小鼠小兔",是"没出息的货"。"进山"并未使他完成"身份"的转换仪式,"寻找"成为一种虚假的"重建"。他依然在梦里发出女人般的抽泣声,时断时续的,六娥讨厌这种声音"。 然后是金豹下山,金豹成了一切丑恶的象征,"力量"的美感消失了(15),只留下"强暴"。金豹使着"力量",当众"强暴"了六娥。"力量"的美感消失,暗示了写作者已经从"英雄神话"的迷思中清醒。 金豹的行为构成了对春麦的最大污辱(16),在金豹和他老婆睡着的时候,他冲了进去,可是金豹只是淡淡地说:"尿盆在床底下,尿盆快满了,你马上去给我倒掉吧。""倒尿盆"已成为春麦潜意中的"身份"指令,因此他立即从"丈夫"的角色中走出,"走过去端起了尿盆","这时候他听见床上的女人咬牙切齿的骂声,没出息的货,没出息的货"。 "没出息的货"勾起春麦的双重记忆:他是"丈夫",因此必须杀死金豹方能雪耻;他是"小鼠小兔",因此只有杀死金豹他才能成为"大丈夫",于是春麦拿起柴刀再次冲进房去,"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你金豹欺人太甚了。"(那么不"当我的面"呢?)金豹慌乱中没有摸到枪,冷不防高叫道,春麦,倒尿盆去"。春麦"下意识地朝身后看看,什么也没有"。 这句话相当精彩,"朝身后看看",看什么呢?尿盆还是金豹?此时在春麦的意识中,金豹已经分裂成两个:一个是他面前的金豹,"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一个是身后的金豹,"倒尿盆去",是他的"父亲"("金豹是你爹")。他或许敢于杀死面前的金豹,可是他敢像大丈夫似地挺身而出"弑父"吗?在这一楞神的当儿,金豹已经抓起了枪,力量的对比产生了变化,一个可能的"弑父"行为就此流产。在这段沮丧的行为描写中,我们看到,在九十年代,"反抗"已经成为一个举步维艰的词。 清醒过来的春麦回到了现实,他只能是"倒尿盆"的春麦,于是他一刀砍掉六娥的手臂,以此泄愤。在男权社会中,女人固然是男人的私有物("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但是,"打老婆"仍然是一个窝囊男人的象征。一个人无能反抗社会,只好在老婆身上发泄,即使在男权社会,仍然遭人鄙视。春麦的这一刀,决定了他永远是个"没出息的货"。 从此春麦陷入了恐惧之中,他不敢把金豹私藏在他家地窖里的枪扔掉,"这是金豹的货,他不让我扔我怎么能扔,他会把我杀了,他不会饶过我的"。可是如果让日本人发现,不仅会杀他和他的家人,还会杀去整个的十九间房"。春麦不知道怎么办,"怕,我都怕,我知道我是个没出息的货。" 对于"没出息的货"来说唯有的出路便是逃避。"理想观念"消失了,个人不再企望"成为什么",而是"存有什么"。"杀人越货,精忠报国"受到双重的消解:个人与民族,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 小说结尾,却又笔锋一转,人又开始"成为......",然而这种"成为"却又是一种被动的。春麦一家三口挤上一条破船,在风浪的颠颠中岌岌可危,某种压抑已久的意识开始清醒:"下去一个人船就好走了......,我,当然是我下去,反正老天爷也不让我活了",这是一种赎罪心理?"我下去,我想下去,反正我也没脸活了",这是一种自暴自弃?"死了我一个,活了你们两个,这么死我就值了",男人的责任及其相应的价值观念开始复活,"书来,长大了别学爹一样",那是人的无奈的呐喊。于是六娥"看见春麦突然从舱里站了出来,春麦的脸在雨夜里放出一种神奇的白光",死亡使春麦最终完成了他的英雄仪式,死亡亦永远解除了"倒尿盆去"的身份指令。"重建"的希望沦为一种虚妄,在这世界已不存在任何乌托邦的可能(革命或者江湖),要么活着,要么死去,"自我救赎"亦变得相当可疑。 在九十年代,相当一些小说都涉及到"英雄死去"的主题,此如叶兆言的《挽歌》(17)描述了一个新文化英雄仲癸的默默死亡;李晓的《民谣》(18)写出土匪冲天炮因厌倦江湖而化名马五,潜入一小村,在村民受到土匪的威协时,又挺身而出以"冲天炮"的身份喝退了绿林好汉,结果反被村人所卖,而遭官府擒杀...... 英雄已经死去,活着的人只能在那儿苟且偷生。遥望过去,曾经的舞台空无一人,无物可看,亦无物被看。一个灰色的沮丧的时代业已来临。 "革命"曾经使很多的人相信自己"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此,在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时,人们作出了惟一正确的选择,这种选择同时否定了多种边缘文化的存在可能(当然包括了江湖的绿林好汉)。 对社会主流文化的拒绝与反抗,迫使知识分子重新关注边缘文化的存在,并企图以此重建"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因此,在一种非政治化的审美观照中,"绿林"重新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质。在现代与传统之间,乌托邦艰难穿行。 然而更多的失望降临,人们失望于社会主流文化,同时亦对"边缘文化"的重建承诺产生怀疑,"江湖"的乌托邦涵义再次消解,"绿林好汉"辉煌的修辞开始隐匿,逐渐呈露出"匪"的本来涵义。 乌托邦冲动的消失,使人不再奢望自己能够"创造历史"或者"创造文化",甚至不相信自我能够救赎。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十九间房",人们的脸色"一片灰白"。 1994年10月 注释: (1) 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略论中国社会学(二)》岳麓书社,1986。 (2) 参见拙著《武侠小说与中国文化》,北京出版社,1993。 (3) 比如大伙"一般儿哥弟称呼"的《水游》中之梁山泊。 (4) 李白有诗云:"白首帷屋复何益,儒生不及游侠人"。 (5) 在唐以前,"侠"之一词常趋中性化,比如《酉阳杂俎》续集卷三:"坊正张和,大侠也。幽房闺雅,无不知之。"在宋以后的小说中,则被"修订"为"采花大盗"。 (6) 比如强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等因素,陈思和:《民间的浮沉》一文亦有论述,见《上海文学》,1993年第1期。 (7) 梁斌:《漫谈〈红旗谱〉的创作》(代序),中国古年出版社,1961。 (8) 在当时的同类题材的小说中,差不多成为一种普遍模式、比如《枫橡树》、《武陵山下》等等。而这种"官匪一家"的描写,恰好证明了"江湖"的政治化,是政治军事斗争的另一种形式。 (9)"色"似乎是英雄好汉的分类依据,《水浒》中的赤脚虎王英好色,宋江亦颇有微词,而真正的好汉,比如武松、石秀等人都是整日"打熬力气"、"不近女色"的人。 (10)比如《林海雪原》中的座山雕,设有"花寨",抱来二十七名妇女,供土匪淫乐? (11)郑万隆:《我的根》,《上海文学》1985年第5期。 (12) 就这点而言,刘恒的《伏羲伏羲》就表现得更为大胆。 (13) 有关九十年代小说的具体分析,参阅拙著《日常生活的诗性消解》,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 (14)《钟山》,1992年第3期。 (15)作为美的象征的"力量"在"寻根"运动中风靡一时,"我奶奶"就说:"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见《红高粱》。 (16)这种行为亦消解了土匪的"英雄"修辞,金豹不仅犯了"色"戒,同时违反了"朋友妻不可欺"的伦理规约,即使在古代小说中,此类形象亦是"绿林中的败类"。 (17) 叶兆言的《挽歌》为一系列小说总题,此篇发表在《钟山》,1992年第4期。 (18)《钟山》,1992年第3期。 
  8. 蔡翔:专业主义和新意识形态——对当代文学史的另一种思考角度
    人文 2010/06/06 | 阅读: 2002 | 评论: 1
    在我们日常的语言使用中,"知识分子"正在成为一个歧义日渐增多的概念。当芭芭拉·埃伦赖希继续坚持着要将知识分子和职业管理阶级区别开来,并将其定义为"一个无阶级的阶级--脱离肉体的思想"的时候(1),福柯在一次访谈中却不无调侃地说:"我从未遇到过知识分子,我只碰到过写小说的人和治病的人,我只碰到过从事经济研究和为电子音乐作曲的人,我只碰到过教书的人和绘画的人,以及我不知道其在从事什么工作的人。但我从未碰到过知识分子"(2)。&nbsp;1986年,我在写作《知识分子和文学》一文时(3),所依据的,正是知识分子这一"脱离肉体的思想"特征,或者说把它定义为类似于古德纳所说的"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的代表"(4)。但是,将近二十年后,在我重新回到这一命题的时候,中国的知识分子正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一个新的利益集团或者说一个新阶层已然形成,似乎在无意中,回答着我当年的某些疑惑:"知识分子在现实中......开始分享权力和财富。当知识可以同权力和财富进行等价或半等价的交换时,它还能保持自己'现状反对者'或'社会良心'的形象吗"(5)?而这一新阶层的兴起,也正在迅速地改变着中国现实,包括改变着中国当代文学的写作。因此,在这样的当下语境中,我更愿意从知识分子的职业-阶级属性着手,来重新讨论知识分子和中国当代文学的写作,而在讨论中,我将引入古德纳等人有关"新阶级"的论述--当然,我会尽量谨慎并且保守地使用"阶层"这个概念。但是最后,我仍将回到芭芭拉"一个无阶级的阶级"立场,也就是说回到"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的代表"这一知识分子的传统理念中,探寻在当代文学中,有无可能重建知识分子"批判的文化"。&nbsp;1.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话语如何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nbsp;在对中国当代史的考察中,任何人都会直观地感觉到,1949年以后的国家意识形态,充斥着对知识分子的怀疑、排斥乃至一种根本上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显然来自于国家意识形态对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的定位:"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是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所以我们的文艺,第一是为工人的,这是领导革命的阶级。第二是为农民的,他们是革命中最广大最坚决的同盟军。第三是为武装起来的工人农民即八路军、新四军和其他人民武装队伍的,这是革命战争的主力。第四是为城市小资产阶级劳动群众和知识分子,他们也是革命的同盟者,他们是能够长期地和我们合作的。这四种人,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部分,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6)尽管毛泽东在1941年仍然慷慨地将知识分子纳入"人民大众"的范畴,但还是隐含了知识分子日后的危险命运。这是因为,在毛泽东的思想谱系中,阶级出身将决定一切意识形态的归宿,而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中,"人民"经常被处理成一个历史的概念。比如,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之中就谈到:"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7)因此,随着"人民"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的概念变化,知识分子终将难以摆脱作为"大众"的异己的他者形象。南帆在对上述的大众和知识分子的历史关系的考察中,正确地指出:1949年以后,大众和知识分子实际上构成的,正是一种隐性的二元结构,而这种"隐性的二元结构将知识分子设定为尴尬的甚至是危险的角色"(8)。因此,作为革命的"他者"的知识分子,1949年以后,实际上也就很难摆脱其在思想上政治上乃至身体上被反复清洗的命运。&nbsp;这样,我们或许就不难理解,1976年以后,在对革命话语的清理过程中,知识分子为什么首先做的,是将自己匆忙地定义为"受难者"甚或"殉难者"的角色。这决不仅仅只是为了赢取整个社会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在对苦难的控诉中,摆脱自己的"他者"身份,而重新获得知识分子在新的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而当这种"受难者"甚或"殉难者"的角色正式进入文学书写,就是我们今天非常熟悉的当年的"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在"苦难"的反复书写乃至不断的复制过程中,个人经历被有效地转换为一种"集体记忆"。而在更多的时候,这种"集体记忆"常常超越了知识分子的特定的阶层范围,在书写乃至接受过程中,常常会获得一种类似于"民族志"的叙述效果。正是在这种类似于"民族志"的书写方式中,知识分子的个人苦难被转喻为整个的民族苦难,并暗合了当时的时代需要,包括国家政治的需要。根据何言宏的研究,在1977-1980年间,"文化领导权系统对于'伤痕'、'反思'小说话语激励的力度较为强劲",1978、1979、1980年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这类题材的小说所占比例分别为72%、72%和63%,第一届的茅盾文学奖中为66.67%,而在1977-1980年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中,更高达80%(9)。显然,当代知识分子作为"社会良心"的代表,其最早的合法性依据正是来自于这种"苦难"的倾诉和转喻,并使自身的苦难记忆在类似于"民族志"的文学书写中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当然,这种书写同时也影响了知识分子的历史态度,这就是:他们经常会有意无意地把复杂的当代历史处理成一部纯粹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史,或者一部纯粹的知识分子的受难史。&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并不仅仅是一个浪漫的或者充满激情的时代,相反,思想斗争乃至政治斗争仍然存在,有时候,这种斗争甚至显得非常残酷--顾骧的《晚年周扬》为我们多少披露了其中的一角(10)。在一些敏感的领域(比如,人道主义、异化、人性,等等),知识分子话语仍然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力阻击,甚至政治手段的压迫。而那种传统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也会时不时地一再浮现,以迫使知识分子重新回到"他者"的地位。因此,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在它的早期,知识分子的地位仍然是尴尬的,甚或是危险的。这种状况,不久,似乎有了某种程度的改善,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总的来说,他们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同时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了。"(11)这当然不能简单地证明,知识分子就此获得了它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主体地位,而以后的历史进程也是一片和风细雨。但是不管怎么说,起码在理论上,作为一个阶层,正如南帆所说:"新的历史阶段开启之后,大众与知识分子之间隐性的二元结构终于丧失了理论依据。"(12)这也意味着,当时的知识分子在理论的层面上,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人民"这个概念的内部,并实际承担了社会的"代表-领导"的责任,在短短二十年内,促使并帮助当代中国完成了向个体社会的成功转型。&nbsp;然而,饶有趣味的是,也正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某些文学叙事,开始非常隐蔽地提供了另一种"隐性的二元结构",只是,在这种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中,知识分子不再继续扮演"他者"的角色。&nbsp;古华的《爬满青藤的木屋》曾经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小说,今天重新阅读这篇作品,我们会发现它在人物关系、身份命名乃至情节设置上,与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异乃至错置却是更为根本性的。如果说,劳伦斯在作品中对以资产阶级文化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极尽讽刺、挖苦、抨击、批判之能事,并直接导致出他对自然的生命力的崇拜;那么,古华恰恰相反,他所追求的,正是劳伦斯所要反思、批评甚至唾弃的。现代化成为一种普遍的文明追求,知识直接与真理挂钩,专业主义开始崭露头角,并且暗喻为人的美好的未来。现代性在中国的当代文学中,重新激荡起强烈的回声。&nbsp;实际上,在整个的二十世纪,我们基本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仍然是一种线性的时间进步观念。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控制中,才划定出前现代/现代、愚昧/文明等等的界限。也正是在这种划定中,一种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被重新提出,只是,在这一结构中,知识分子开始占据了主体性的位置,而"愚昧"的大众则成为现代文明的"他者"。如果说,下层人民与德行的完美结合,曾经是1949年以后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那么,人民与德行的分离,则似乎意味着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始。&nbsp;文明与愚昧的冲突,被视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文学的普遍主题(13),而隐藏在这一主题背后的,则是对现代化的热情追求,这种追求构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共同体想象。正是在这一共同体想象的掩护下,知识分子和大众之间有可能出现的新的缝隙,被悄悄缝合。事实上,即使在《爬满青藤的木屋》这样的作品中,"愚昧"也并不仅仅指向大众,而是和更广阔的区域联系在一起,甚至暗喻着专制主义的群众心理基础,是阻碍新的共同体想象的因素之一。因此,在文明与愚昧的冲突中,知识分子与大众所构成的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并不会浮现在叙事表层,相反的是,强大的共同体想象使得这种知识分子话语获得了更多的"普遍赞同",也就是说,它由此而确定了自己在共同体内部的普遍意义。显然,这种想象来自于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反思乃至激烈的对抗,从而构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的普遍的思想背景,并生产出知识分子自身的"批判的话语文化"。&nbsp;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的这一"批判的话语文化"主要由这样一些语词构成:人性、异化、人道主义、言论自由、个人权利的诉求和全面解放,等等。其中,尤其在文学领域,知识分子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对抗,相当程度上集中在对审查制度的否定中,这一点,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地下出版物的兴起可以看出。这当然和知识分子自身的阶层利益有关,正如古德纳所说:"新阶级的政治与经济利益仅仅依赖于他们能不断地接近媒体,尤其是大众媒体,依赖于保障他们出版及言论自由权的制度。对这些权利的损害,即审查制度,是新阶级努力提升自己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利条件。由于新阶级的优势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自由交流,因此,反对审查制度是该阶级长期团结起来的主要斗争之一。"(14)如果我们把"审查制度"这个概念从特定的语境中剥离出来,而将它转换为一种隐喻的修辞方式的话,那么,我们同样可以看出:1949年以后,国家意识形态对人的规训,包括对人的生活方式的规训,正是这样一种全面的严格的"审查制度"。应该指出的是,1976年以后的中国革命(明确的表述应该是"思想解放运动"),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完全来自于或者仅仅来自于人的经济利益诉求的动力,在表层的叙述中,倒是人对个人权利的更为直接的利益诉求,就像在那一时期的文献中,我们到处可见对"禁锢"、"束缚"这类语词的激烈批判一样。这样,我们或许能够明白,为什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尤其是它的早期,对专制主义的批判,更多地集中在爱情领域,比如,张弦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等等。显然,经过这样的修辞转换,对国家"审查制度"的反抗,相应使知识分子话语获得了更为普遍的赞同,也就是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自身的阶层利益,在个性、自由、解放等等的话语叙事中,与其时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利益正好一致。&nbsp;显然,在对现代化的美好憧憬中,专制主义开始成为这一共同体想象的最大障碍之一,即使直接以技术知识分子为题材的作品,比如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仍然会赢得整个社会的热烈赞同。因为,一旦技术知识分子的"技术兴趣受到压制,他们也会加入与官僚机构中的上司的斗争。......它是一个潜在的颠覆现状的因素。即使站在他们自身有限的工具理性的立场上,技术知识分子也会发现这个世界太缺少理性。虽然他们的理性存在着缺陷,但它们认为自己优于官僚上司的理性,事实正是这样"(15)。正是在这样的叙述中,知识开始从权力的压制中挣脱出来,并优于权力。不仅满足了"颠覆现状"(专制主义)的社会的普遍心态,更满足了追求现代化的共同体想象,而知识正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起码,也是必要的条件之一。&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一开始,就打上了知识分子的鲜明烙印,而在相应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共同体的想象中,知识分子话语也随即获得了它的普遍意义,并开始争夺实际上的文化领导权。但是在这一"普遍赞同"中,我们多多少少仍然能够辨析出知识分子自身的"职业-阶级"属性。2.公共幸福的承诺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nbsp;对现代化的社会共同体想象,生产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理想主义乃至浪漫主义,无论是王蒙的《春之声》,还是铁凝的《哦,香雪》,等等,都不约而同地引入了"火车"这一现代交通工具的意象。的确,当"火车"成为这样一种文学意象时,便会产生出极为强烈的隐喻功能。我们会因为飞驰的列车而产生出一种类似于福柯所说的"晕旋的感觉"--对速度(技术)的迷恋和追崇,出走家园的冲动和对新的目的地的神往,这也正是"一种与传统的断裂,一种全新的感觉,一种面对正在飞逝的时刻的晕旋的感觉",因此,福柯设问说:"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把现代性想象为一种态度而不是一个历史的时期。所谓'态度',我指的是与当代现实相联系的模式;一种由特定人民所做的自愿的选择;最后,一种思想和感觉的方式,也是一种行为和举止的方式,在一个相同的时刻,这种方式标志着一种归宿的关系并把它表述为一种任务。"(16)在现代性的"表述"的过程当中,叙事者显然不会注意"路基"或者"铁轨"--那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nbsp;"列车"将把我们带向"别处",目的地充满诱惑,同时也是我们命定的必然的"归宿",而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更是一项神圣的"任务"。不仅仅是如此,"列车"还是一个流动的空间,每个人都会相应产生出对这一空间的迫切的占有感。可是,谁能搭上这列现代化的火车呢?&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尤其是它的早期,这个问题很可能还未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无论是"官方叙述",还是"权威说法",给出的,都是一种有关"明天"的普遍性的幸福承诺,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搭上这辆现代化的列车,并在这一空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位置--显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那种焦虑,就像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尚未蔓延到整个社会。可是,这仍然不能证明,在这种普遍性的幸福承诺中,就不存有任何的缝隙或者裂痕。或许,我们能够从王蒙的《春之声》中,解读出某些蛛丝马迹。&nbsp;《春之声》是一个政治性极强的文本,亦因为如此,二十年后,我们完全可以将其视之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的"民族寓言",而在不同的解读当中,可能会生长出相当复杂的意义(17)。&nbsp;《春之声》曾经被视之为王蒙"意识流"写作的一个经典性文本,的确,在这篇小说中,叙述者的意识流动漫无规则,甚至杂乱无章,不同的时间、空间、事件、人物均在"此时此地"的叙述中竞相出现。这种对传统的现实主义写作规则的粗暴破坏,在当时,曾经令人叹为观止。的确,王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写作,起码在形式上,启动了小说意识的革命。可是,在这种貌似漫无规则的意识流动中,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叙述者的思路其实非常明晰:北平、法兰克福、慕尼黑、西北高原的小山村、自由市场、包产到组......"意识流"在此所要承担的叙事功能只是,将这些似乎毫不相关的事物组织进一个明确的观念之中--一种对现代化的热情想象。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相当经典的"宏大叙事",只是,它经由"内心叙事"的形式表露出来。&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小说的内心叙事其实相当普遍,而且,经常以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出现。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这是知识分子日渐明确的自我意识在文学书写中的叙述表现。显然,写作者发现,只有经由这种内心叙事,观念才能绕开现实生活中种种复杂性的缠绕,从而获得叙述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而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则保证了这种理念的客观性、真实性乃至普遍性,起码,他们自己这样认为。&nbsp;在这样一种现代性的理念观照中,国家、地域、阶级等等之间的差异被悄悄抹平,人物的背景显得相当模糊,所谓的"个体性"(普遍的个体性)在这样的叙述中才真正的凸现。也正是在这样的叙述中,"闷罐子"列车开始成为"公共空间"的隐喻,所有的人,无论阶级,不分种族,统统搭上了这辆开往"春天"的"现代化"列车。而与此不相协调的,显然是那个"大骨架的女列车员"--传统权力制度的象征。&nbsp;可是,那个"学外语"的妇女呢?难道她与这列"闷罐子车"就显得那么协调?因为这个"妇女"的出现,叙述者的意识流动戛然而止,"现代性"从观念中走出,而转化为活生生的人物形象,并且成为"春天"的象征(18)。正是在这里,一种政治无意识开始悄然介入,"知识"被推向前台,人物的身份背景被重新规范乃至肯定,"普遍性"在最后的叙述中实际上趋于解体,而被"普遍性"曾经抹平的"差异性"也重新回到日常生活之中。&nbsp;我们显然不能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是否还同时伴随着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以及对新的社会资源的占有?如果是这样,那么,"现代性"就绝对不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想象,而是隐含了包括财富占有等等复杂意味的内涵。只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它被浪漫主义压抑得极为隐蔽。正是这个"学外语"的妇女的出现,告诉我们,真正能够到达目的地的,或者干脆挑明了说,是--知识。"文化资本"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学中的一次无意识流露,恰好表明了知识分子在对现代化的憧憬中所隐含的权力-财富的占有欲望,起码,也是其中无意识的一面。&nbsp;的确如此,所有的政治革命或者文化革命最后都必将转化为经济革命,反之亦然,也就是说,所有的革命,其最后的指向,都必然包含对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与重新占有。而随着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默许乃至公开鼓励,"专业主义"这一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也开始非常隐晦而曲折地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书写。&nbsp;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所谓"农村改革题材"的小说中,"能人"形象开始慢慢出现,比如贾平凹《腊月·正月》中的王才、王润滋《鲁班的子孙》中的小木匠黄秀川,等等。"能人"的出现,实际上意味着的是对"能力"的肯定,而在其背后,显然正隐含着这样一种理论假定,意即: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应以个人能力为依据,而非其他。尽管王润滋在"能力"和"德行"之间徘徊,《鲁班的子孙》也相应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但意见最后还是统一在"农村的经济变革对农村生活--物质的和精神的--是一场多么深刻广泛的历史性变动","在现实的经济规律面前,这些传统的高尚的激情又是多么的脆弱","现实决不因为......'良心'而改变自己的轨道,现实毕竟比......'良心'更有实力"。(19)并因此而获得了其在政治上的合法性。&nbsp;在对个人能力的肯定、推崇并以此作为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惟一合法性依据时,其中隐含的可能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正如古德纳所说:"专业主义是新阶级的公共意识形态之一,也是新阶级对旧阶级彬彬有礼的颠覆。专业主义是新阶级'集体意识'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术语。尽管专业主义不是一种对旧阶级的公开批判,它却是新阶级一种心照不宣的声明:它在技术上和道德上都优于旧阶级,暗示后者缺乏技术本领,并被贪污受贿的商业动机所驱使。专业主义不动声色地把新阶级奉为公正、权威典范,以其专业技能和对社会的奉献、关心而进行操作。专业主义以新阶级的合法性为其核心主张,暗中消解了旧阶级的权威"--贾平凹的《腊月·正月》似乎正好回应了古德纳的这一阐述。正是在这一集体无意识的控制中,知识分子"发现"了农民中的"能人",并将其引入自己的故事,而在叙述中间同时实现或满足着自身的期许、想象甚或要求。毫无疑问,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一想象,具有极为强烈的革命意义,它实际要求的,正是一个"以分配公正为特别原则的社会体系",因此,它"可能会反对其他的社会系统以及他们不同的特权制度。......就旧阶级关心的特权来说,新阶级准备实行平等主义",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还有专业主义的另外一面,"然而,新阶级在它所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基础上寻求特殊的行会优势--政治权力和收入--时却是反平等主义的"(20)。&nbsp;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事实是:同样是改革题材,这种"能人"形象却很少在"工人"中间出现。在这类小说的叙事过程中,"工人"更多地处于一种被动的位置,他们的命运也常常有待被裁决--邓刚的《阵痛》为工人的"下岗"提供了最早的"牺牲"理由:他们是也必然是"新社会"分娩前的"阵痛",在所谓的"客观规律"的解释中,工人的命运被强行赋予一种神圣的政治性意义。显然,在专业化的科层制管理中,知识分子,尤其是技术知识分子,潜意识里,实际上很难容忍"工人的控制"。二十年后,人们更有理由质询:知识分子真的有意于"建立一种不论文化资本,人人都平等的社会秩序"(21)吗?&nbsp;在某种意义上,从集体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可能更接近知识分子的个体性质,这或许能够解释,为什么不是工人,而是农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成为知识分子集体无意识的一个自我期许的"隐喻",并进入文学性文本。只是,它隐瞒了知识分子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对收入的要求"。&nbsp;这种"隐瞒"显然并不能持续太久,很快,他们就发现,在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中,并没有自己在内,反而,在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的双重阻碍下,知识分子很快就被社会"边缘化"了。如果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早期,知识分子一度呈现了向上流动的可能性,那么,到了后来,就明显的"优势受阻",知识和收入难成比例,社会地位也岌岌可危(22)。因此,哪"一部分人"应该"先富起来",开始成为知识分子舆论的中心。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对商业化的批判当中,多多少少含有知识分子的阶层利益在内。这时候,知识分子已经不再愿意继续扮演"普遍利益"的代表,而是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收入要求"。"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这句话曾经流行一时,相当经典地概括了那一时期"脑体倒挂"的社会现象,也经典地表达了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的意识开始逐渐形成。&nbsp;3."知本家"概念的出现和新阶层的形成&nbsp;知识分子的这种愤懑、抱怨、不满、抗议,似乎并没有持续过久。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扩大,乃至最后在国家法律层面上的被确定,尤其是中国的经济结构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历史性转移,使得知识分子重新获得了向上流动的优势。显然,"知识经济"的初露端倪,使得"就业谋职已出现了体力型--技能型--智能型的发展趋势,将知识转化成生产力正在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生产率'将取代传统的'劳动生产力率'。当今世界,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变化带动了职业结构的变化,职业结构的变化带动了就业结构的变化"(23),这一变化最显著的结果之一,就是使得知识分子迅速成为一个新的利益集团。&nbsp;由于"剩余劳动价值"与"资本"的实际上的剥离,"资本"不再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概念,相反,"知识资本"或者"文化资本"开始正式进入人们的讨论范畴,在这一讨论中,"资源/资本"被进行了严格的区分:"知识在没有转化前只能是资源,只有转化成资本,直接创造出生产力才有经济价值。"(24)但是反过来也可以说,只有先占有了知识资源,才有可能使其转化成知识资本。因此,社会学家非常正确地将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拟定为当代中国十大阶层的划分标准(25)。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实际上出现了三种新的资本形式:权力资本、财富资本和文化资本。而对这三种资本的实际占有,也正构成了不同形式的利益集团。正如一位网络作者所言:"资本逐渐成为这个时代生活的中心,财富的创造与分配都严格的按照'多资多得、少资少得、无资不得'的标准进行,政治权力为其提供了现实的安全保证,知识分子们的诸多辩护也为资本的活动提供了合法性论证。知识、资本与权力......使一个新出现的权势阶层成为社会体系的中心,外围则是简单劳动者与大批的无权势者。"(26)而在2000年到2003年的福布斯中国100富豪榜的名单中,IT业等新兴产业的精英都牢牢地占居其中(27)。&nbsp;IT业等新兴产业不仅仅是知识经济的朝阳产业,它的财富的快速积聚,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新的游戏规则的崛起:企业之间的竞争拼的不仅仅是资金,对人才市场的反应、知识资源等等都开始成为新的竞争焦点。因此,它同时又开始成为知识分子自我期许或者自我期待的一个隐喻,所谓"知本家"的概念正是产生在这一行业之中。&nbsp;这个概念最早也许来自于一本叫《知本家风暴》的读物,但是媒体迅速对这个概念作出了反应:所谓"知本家"是"'以知识为本的人',这里的'知识'既指资本,也指根本、基本,'知本家'既包括企业家,也包括思想家。'知本家'不仅仅指IT业,但IT业是'知本家'最集中、表现最明显的领域"(28)。这个概念显然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知本家"将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二是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知识分子将被推向舞台中心。这一概念多少表现了知识分子的一厢情愿,但是他们仍然顽强地把自己的想象赋予这个词汇,而且逐渐地将它意识形态化。&nbsp;在一篇介绍有关"知本家"生活的文章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描述:"号称CEO官邸的万泉新新家园,至少有几十位高新技术企业界总经理级人物,......沉淀与积累出一个独特的知本家阶层,拥有高学历,有闯荡天下创下的成功业绩,凭借知识创造获得了财富,过着独特的高尚生活。如果可以套用的话,......崛起的这个阶层,应该属于保罗·福塞尔著名的《格调》中的上层阶级,一个富有而看得见的阶级"。这个阶级的生活是高尚、富有而又有品位的:"这是构筑......知本家高尚生活的典型家居园景:距离上足以保持私秘性,多个不同功能的房间,地下一层与独自使用的车库相连,房子外面有单独的院子,那里有供孩子游戏的空间。踩着弯曲小径上看似漫不经心摆放的碎石,可以找到摆在尽头的烧烤架。房间里,有设备精良的家庭影院设备,硬木地板,大理石廊道,黄铜门把手,永远开放的鲜花。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孩子生病时,会到接待外国人的小型医院,那里的挂号费是四百元以上,接受无微不至的全程国际标准照顾。'这才是我对生活质量的真正要求',一位CEO承认。他们还过着非常正规与保守的家庭生活。'工作与社会交往中经历了这么多,我现在越来越平静地看待生活,最本质的情感才是我最需要的'。当今社会上极大的道德宽容度,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接受的高等教育与生存工作环境,保证了他们始终能在较高的道德底线之上行事。他们大多数人从不吸烟,不喝酒,不去宣泄气息的酒吧。"(29)&nbsp;重要的也许并不在于"知本家"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对我们的叙述毫无意义--而在于对他们的生活的"描写",正是经由这些叙述,我们感觉到的是,一种新意识形态渐渐浮出水面。或者说,是一种重新解释知识分子何为的话语模式,正是这种解释模式把知识分子引向了它的新阶级定义。&nbsp;详细解释"知本家"的概念内涵,并不是我在这里想要做的主要工作,比如说,它是否已经进入了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的范畴,或者说文化资本、权力资本和财富资本在这种新的格局中是否表现出更加复杂的相互对抗又相互纠缠的关系(在一些网络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标题,比如,"资本家打败知本家",或者,"'知本家'与'资本家'科博会竞风流",等等)(30),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许留给社会学家更为合适。我在此关心的,更多的是它作为一个符号,以及由这个符号生产出来的种种意义。&nbsp;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知本家"这个词汇来概括知识分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中国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来说,"知本家"还是一个海市蜃楼,闪着耀眼的光芒,又可望而不可及,精英永远只是少数。但是由这个词汇所生产出来的意义指向,比如:富有、高尚、品位、资本、阶层等等,难道不正符合了知识分子在当下语境中的自我期许?而在这种自我期许中,知识和资本之间尖锐的对抗事实上已被消解。&nbsp;一些简单的数据,仍能说明知识分子即使在整体上无法进入"知本家"阶层,在当下社会中,也已经实际上成为中等收入的群体,或者,按照芭芭拉的说法,一个职业管理阶级。&nbsp;一份来自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9956户城市高收入家庭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上半年城市高收入群体人均月收入为5467元左右。其中,伴随着知识和技术的市场化而形成的'知本家'脱颖而出,迅速致富,人均月收入逾万元,成为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的佼佼者。据分析,从学历角度看,城市高收入群体中收入最高的是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2000年上半年人均月收入为11034元;小学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7947元,排在第二位;排在第三位的是初中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5592元。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均收入较高的原因在于,这些人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已经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靠资金而非劳动取得高效益;排在第四位的是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人均月收入为5512元"(31)。而这状况仍有上升趋势,2003年对上海复旦大学2003年就业的2400名毕业生的调查显示:硕士毕业生的月薪酬为3871元,比2002年高出459元;本科毕业生的月薪酬为2703元,比2002年高出333元;博士毕业生的月薪酬为3347元,比2002年高出543元(32)。如果把农村人口计算在内,即使在2003年,中国仍有"一半以上人口年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33)。而另一份更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社会学家1999年对深圳、合肥、汉川三地的社会各阶层的个人月收入的调查表明,在国家及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无业失业半失业者等10个阶层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排在第四位,显然,社会学家突出文化资源的重要性,并不是空穴来风(34)。&nbsp;随着国家对高学历的重视,知识分子亦开始获得政府各个部门所提供的大量工作职位,如果再加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原有行业,知识分子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公务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屡次加薪,更使这一群体成为当下中国事实上的"中产阶级"。&nbsp;专业主义只有在知识分子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新阶层之后,才可能转化为这个阶层的公共意识形态。当知识得以成为资本,并开始生产利润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对知识的态度的根本性转折:"知识就是力量"同时更隐含着"知识就是财富"的意识形态含义。正是在"利润"的控制和驱使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看到的,除了是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新阶层逐渐向社会中心靠拢,并参与到如萨义德所说的"形象、官方叙述、权威说法"的媒体生产,构成了对社会生活的实际上的控制力量;同时我们看到的,还是一个知识分子被重新体制化的过程。&nbsp;这种体制化实际上是在"产业化"的口号掩护下悄悄进行的,"公司"的形式开始向教育和文化的各个门类肆无忌惮的侵略和蔓延。而在这一重新体制化的过程中,学院知识分子实际从事的,更多的只是一种"知识-利润"的生产--这一点南帆在他的《素描:学院知识分子》一文中有过精彩的叙述。这种无节制的知识生产,使得人们在任何一种学院"理论"面前,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它的背后是否有资本和利润的支持。&nbsp;近年来,我们一直存有某种乐观的甚至天真的想法,以为"市场"是一个非体制化的自由空间。但是我们实际看到的却是,"市场"通过"公司"这一形式建构了一个更加严格的"体制",整个社会事实上已被公司化。而这一体制化的特征就是,所有的知识生产,都围绕着"利润"这个核心概念。仅仅以媒体这一行业而言,他们在赢得市场的同时,也在生产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控制并组织我们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而这种生产,正在资本-利润的组织下有条不紊并源源不绝地进行着。即使"自由撰稿人",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体制内写作,"为市场写作"和"为政治写作"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只是一种位置的"颠倒"而已。&nbsp;显然,"资本-利润"的介入,使得技术主义倾向明显压倒了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所谓的"专业岗位"不再成为知识分子介入社会积极向公众事物发言的场域,而是变成了一个生产"利润"的小作坊。在这个小小的作坊中,知识分子"化约为面孔模糊的专业人士,只从事她/他那一行的专业人员"(35)。&nbsp;正是在这种"知识-利润"的生产过程中,知识分子获得了相应的薪资回报,尽管在这一生产过程中,文化资本和权力资本、财富资本之间仍然会存在矛盾、冲突乃至尖锐的对抗,但是由于它对现存秩序的依赖程度的提高和实际上获取的较多利益,都在不同程度上助长了这个阶层的保守主义倾向。一份来自社会学家的调查报告显示,各阶层在对生活水平变化的感受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满意态度占到81.8%,而在各阶层对收入差距现象的认同程度上,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完全合理或有点合理的,则占到67%(36)。&nbsp;对现状的认可,并不完全是经济上的,同时还是文化的,或者意识形态的。不需要任何的数据支持,仅凭我们的直观观察,我们就能准确地指出,知识分子正在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要的消费群体之一。消费构成了某种生活方式,而不同的生活方式正是不同阶层的文化/身份标示。这样,消费就具有了某种意识形态含义。也就是说,为了永久地留在某个阶层,就必须同时维持相应的生活方式,从而获取阶级的身份认同。因此,"赚钱-消费"就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行为,同时还是一种意识形态行为,是在"实践"某种意识形态。这样,知识分子对现存秩序的认可,就具有了意识形态含义,因为正是这一秩序为它提供了消费的可能性,也同时为它解决了身份认同的危机。&nbsp;专业主义成为知识分子的公共意识形态之后,实际上要求社会的,是一种"按知识分配"的分配原则。如果说,这一原则在对抗特权社会的斗争中,常常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形式出现,具有强烈的平等主义倾向,那么,随着语境的转换,它又可能是反平等主义的--这就是"成功人士"的意识形态背景。因此,在一份问卷调查中,把比尔·盖茨作为心目中最成功人士的认可度在60%以上,而作为职业劳动者楷模的徐虎等人的被认可度却不足10%(37)。如果这些冰冷的数据尚不能说明问题,那么,有一篇文章却把我们带进日常生活之中。在这篇题为《作文》的散文中,作者写她念小学三年级的儿子要交一篇作文,老师布置的题目是《我的外公外婆》,"我说这作文好写啊,你就写外婆吧。外婆每天早上起来为我们买早点,白天在家搞卫生,傍晚还要到学校去接你,晚上又烧一桌丰盛的菜,你说她为我们家做的贡献大不大?......外婆做这么多的事,说明她不仅勤劳,而且能干。这种精神是最值得小朋友学习的",可是,第二天当儿子在课堂上朗读自己的作文时,"就有同学开始摇头",为什么呢?原来同学们说"不应该写外婆而应该写外公的,因为外公是高级工程师。外婆虽说每天做许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基本上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范畴,是请个保姆就能够替代的。现在请个保姆花几百元就够了,这样换算一下就知道这些家务事的价值并不高。而外公则不同了,他是智力型人物。别看外公不干家务事,但他会写论文。外公一篇论文的稿费,请两个保姆都有多。并且外公还是个专家,外出讲课时老是被人请在主席台上就坐,很受人尊敬的。因此,这作文写外公比写外婆有意义的多"(38)。&nbsp;古德纳如下的论述也许是重要的:"新的意识形态认为生产力主要依赖于科学和技术,认为社会的问题可以在技术的基础上,用通过教育获得的技能加以解决。由于这种意识形态使公共领域非政治化,并且部分地因为它这样做了,它就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使现状合法化,这是由于自主技术过程的意识形态使新阶级以外的其他社会阶级失去了合法性"(39)。&nbsp;当其他阶级,尤其是弱势阶层的存在失去了它的合法性依据的时候,作为一种美学征兆,"冷漠"便会相应地出现在文学叙述之中,而这,就是我们讨论知识分子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nbsp;4.冷漠如何成为了一种美学征兆&nbsp;今天,在与国家"审查制度"的对抗当中,强调知识分子言说的权利,仍然有其相当积极的意义。可是,仅仅停留在这一点,却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当知识分子的言说转换为或者局限在"一己之私利"的时候,那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知识分子和社会其他阶级争取得来的言说权利就会相应地变得暧昧起来,甚至毫无意义。&nbsp;当然不能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已经沦为知识分子"一己之私利"的言说,这样,未免过于武断,而且也与事实不合。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的确放在那里,所谓的"纯文学"日渐保守,日益成为"个人"的抒情与表现,而这种抒情的代价,则是忽略了其他阶层,尤其是弱势阶层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合法性。&nbsp;实际上,在今天,"阶级"概念的重新复活,使得知识分子的立场问题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文知识分子,尤其是社会学者,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社会弱势阶层身上,"三农"问题、城市贫困人群问题、民工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的提出,同时激活了整个的思想界。这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同情"问题--那样,就太低估了这一"提出"的意义,正是这样的问题提出,才可能使我们重新直面现实,重新复活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重新认识到平等、公正、民主的重要性,才可能对"市场"有一个更客观更全面的认识......可是,当"底层"开始进入文学批评视野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不安、不满、抵制、对抗、调侃甚或嘲弄。&nbsp;的确,在"底层"--包括同类问题上难免有人作秀,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批评甚或抵制这一问题的全部理由。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批评却是,将其归之为"新左派/老左派"的政治范畴,从而达到把这一问题驱逐出文学批评视野的目的。然而,他们可能不知道的是,即使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也看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社会正义问题日益尖锐化的今天,......因各种既得利益而延宕权力体制改革,既滋长大面积的结构性腐败,又漠视弱势阶层疾苦,压制不同诉求"的社会现实,只是价值取向各不相同而已(40)。因此,在这种批评中,我们实际看到的,只能是一种也许可以名之为"冷漠"的美学征兆。&nbsp;在所谓的"私人化写作"中,可以较早地发现这种"冷漠"的美学征兆--"人民的故事"不再进入书写者的视野,整个世界"内化"或者说"缩小"为个人的情感生活,文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尖锐对立实际上被无形消解,随之建立的,则是一种和生活的过于"甜蜜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槟谷行人的《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或许能有助于我们对这一"冷漠"的美学征兆的分析。在《风景之发现》中,柄谷行人尖锐地指出,日本明治二十年代所建立起来的"国文学"中,"风景是和孤独的内心状态紧密联结在一起的。这个人物对无所谓的他人'无我无他'的一体感,但也可以说他对眼前的他者表示的是冷淡。换言之,只有在对周围的东西没有关心的'内在的人'(inner man)那里,风景才能得以发现。风景乃是被无视'外部'的人发现的"(41)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在"私人化写作"的文学文本中,我们随处可见的"风景"--酒吧、别墅、白领公寓甚或香车美人,也正是在中国的弱势阶层的贫困生活成了叙述的"禁言之物"之后,才得以在文学文本中作为一种"风景"而被"发现"。换言之,"大众"在新的"隐性的二元结构"中,开始成为异己的他者,并受到写作者的"冷淡",才导致了所谓"私人化写作"的产生甚而流行。一个尖锐的质询是,同样是"女性",为什么"下岗女工"很少甚至从来没有进入过"经典"的"女性文学"的书写范畴,为什么呢?所谓"身体写作"也将面临同样尖锐的质询:同样是"身体",为什么被大火烧死的深圳原致丽玩具厂的女工们的"身体"却得不到文学的书写,难道这些女工的身体就不是"身体"(42)?我们看到的只能是,在对"性别"或者"身体"的抽象的阐述中,"阶级差别"实际上被深深地遮蔽,被遮蔽的,还有更加真实或者更加残酷的生活的一面,现实中的差异性被意识形态有意无意地悄悄"缝合"。在一种妥协的立场上,或者后退一步,我们的确无权苛求具体的写作者,无权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直面生活。问题只在于,这些个别的写作,经过某种文学批评的观念化处理,转而形成了对文学的普遍化要求,它要求文学的正是对"外部世界"的不再涉足。&nbsp;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向内转"的文学口号,在当时,不仅帮助文学确立了形式的地位,而且有效地深入到人的隐秘的内心世界,甚至人的无意识层面,即使在今天,仍然有其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它留下的隐患是:可能同时割裂了人和外部世界的有机联系,"内/外"的人为设置提供了一种新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人的主体性从各种社会联系中被抽象出来甚而被肆意夸大,并为文学逃离社会提供了最好的理论遁词。&nbsp;在"向内转"的理论阐述中,所制造出来的,很可能就是相当于槟谷行人意义上的"内面的人",但是槟谷行人从来不承认有所谓先验的、抽象的、纯粹的、普遍的"内面的人",相反,所谓"内面的人"(主体性、自我意识,等等),"其本身正是作为制度而出现的",就像槟谷行人反复强调的那样,明治时期,只有当北海道成为日本"强制性同化而开拓出来的新的殖民场所"的时候,才可能作为"风景"而被日本现代文学"发现"。同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向内转"口号的提出,也可以说正是当时的现代性精英文化在文学中的折射,而且与整个国家向个体社会的制度转型紧密相连。这种制度转型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而逐渐地变为制度确立,就像我曾分析过的那样,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新阶层渐成雏形,这种"内面的人"或者主体性、自我意识等等,又或多或少地具有了某种阶级属性。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文学的"内在化",并不可能使文学进入一个纯粹的艺术世界,相反,它本身已经成为"制度"的一个部分。&nbsp;所以,"因政治的挫折而逃回到内面=文学"(43),这一行动模式所隐含的,只能是一种自我欺瞒。事实上是,"非政治化"的结果,是默许甚或纵容了某种不义政治的横行,而"非意识形态化"的结果,也只能使这些文学本身成为一种新意识形态的生产场所。也许,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nbsp;在各种各样的理论遁词面前--审美、纯粹、精神、自我意识、主体性,等等,我实际上更欣赏王朔的坦率和坦诚。王朔毫不掩饰自己对"成功"的向往,他说:"我写小说就是要拿它当敲门砖,要通过它过体面的生活,目的与名利是不可分的......我个人追求体面的社会地位、追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44),可是王朔当时尚不清楚的是,他无法预知知识分子的未来,"我觉得咱中国的知识分子可能是现在最找不着自己位置的一群人。商品大潮兴起后危机感最强的就是他们,比任何社会阶层都失落。他们的经济地位已然丧失了......所以他们要保住尊严,惟一固守着的就是文化上的优势地位"(45)。然而,当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时候,王朔将看到的,恰恰是一个新阶层的崛起。如果说,王朔当年尚有成为中产阶级"代言人"的企图,那么,在今天,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作为中产阶级而在写作。也就是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知识分子的超越性,在今天,某种程度上已经转换为自身的阶层性。&nbsp;在今天,我们都已经看到,作为一种美学征兆,"冷漠"所带来的文学结果。可是问题还在于,这种"冷漠"同时造成的是知识分子传统的断裂,这种传统就是班达所认为的:"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叱责腐败、保卫弱者、反抗不完美的或压迫的权威,这才是他们的本色。"(46)这一传统正是知识分子的命脉所在,甚至浸透到了家庭之中,就像芭芭拉·埃伦赖西回忆她的经历时所说:"我来自一个带有劳动阶级知识分子烙印的家庭:家庭成员并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但阅读广泛而且热衷于激烈讨论",正是这种批判精神的传统延续,使得她从来不认为"劳动分工以及随之出现的专业知识技术的分配是公正的或者是'自然而然的'"(47)。随之而来的问题却是,我们认定的这种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真的因为"新阶级"的出现已经消亡,还是另有所指?&nbsp;5.重建批判的文化&nbsp;实际上,我更愿意把这个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新阶层"称之为"智识阶级"--这个语词曾经被鲁迅经常使用--以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分子"。即使在西方,在"新阶级"和"知识分子"之间,也一直存在着尖锐的冲突。芭芭拉·埃伦赖西就说:"首先,我想澄清一下,我们不能把'知识分子'与新阶级即职业管理阶级(或者我可略为婉转地称其为职业中产阶级)混为一谈。在左派讨论职业管理阶级或新阶级时,一个最大的问题便在于没有区分'知识分子'与人数比其更庞大的阶级。古德纳的《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一书也有这个缺点,否则这将是一本十分深刻的书。职业管理阶级中存在着一部分人,根据该词的任何一种意义,他们都称不上是知识分子,同时,与之相反,也有一部分真正的知识分子分布于社会各阶层中",因此,在检讨了"所有六十和七十年代的左派或自由派对新阶级的评价都'过于乐观'"的原因之后,芭芭拉·埃伦赖西更愿意把知识分子定义为"一个'无阶级的阶级'--脱离肉体的思想"(48)。显然,在这里,芭芭拉·埃伦赖西回到了传统的班达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概念:"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叱责腐败、保卫弱者、反抗不完美的或压迫的权威,这才是他们的本色"。或者像萨义德所主张的那样:"知识分子是社会中具有特定公共角色的个人,不能只化约为面孔模糊的专业人士,只从事她/他那一行的能干成员,我认为,对我来说主要的事实是,知识分子是具有能力'向(to)'以及'为(for)'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信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被遗忘或者弃之不顾的人们和议题。知识分子这么做时根据的是普遍的原则:在涉及自由和正义时,全人类都有权期望从世间权威或国家中获得正当的行为标准;必须勇敢地指证、对抗任何有意无意地违法这些标准的行为"。以此防止"知识分子的风姿或形象可能消失于一大堆细枝末节中,而沦为只是社会潮流中的另一个专业人士或人物"(49)。&nbsp;对于文学来说,专业知识是必须的,但仅仅停留在这一点,极易混淆"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的区别。而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文学,尤其是当代文学,根本无法等同于其他一些知识领域--比如,电子、医学、生物、制造,等等--它本身就是一个众声喧哗的"公共领域"。在这样一个领域中,就像萨义德所言:"纯属个人的知识分子是不存在的,因为一旦形诸文字并且发表,就已经进入了公共世界。仅仅是公共的知识分子--个人只是作为某个理念运动或立场的傀儡、发言人或象征--也是不存在的。总是存在着个人的变化和一己的感性,而这些使得知识分子所说或所写的具有意义。"(50)这就是公共与个人之间的辩证法。&nbsp;可是,我们仍然不能轻易地否定"新阶级"这个概念,坦率而言,我们大都厕身于这个阶层。因此,所谓的"抗拒意识",同时也指向我们自身,指向我们的阶层属性。在这个意义上,强调知识分子超越自己的阶级或集团利益,重新代表人类的良心,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nbsp;这就是一种批判的知识分子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文化源远流长,并且构成了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从而得以对抗新阶级的专业主义倾向。正如威廉·詹姆斯在一次校友会上的演讲:"我们这些高等学府的毕业生是惟一等同于较古老国家中长期存在的贵族阶层的人。我们和他们一样有着延续不断的传统;我们的座右铭也是位高则任重;还有,不同于他们的是,我们只代表种种理想的利益,因为我们没有阶级本身固有的自私性,而且我们不滥用导致堕落腐败的权力,我们应有自己的阶级意识。"(51)1907年,威廉·詹姆斯还不可能预见到新阶级的出现,但是他有关"传统"的说法是相当正确的,正是通过教育、写作、出版、言说等等途径的传播,才形成了知识分子"延续不断的传统"。&nbsp;作家艾伟最近在《承担与勇气》一文中,尖锐地指出:"九十年代以来,大家都有一个普遍的说法,写作这行当和其他行业没有两样,作家也就是一个码字匠,没什么了不起,......或者说写作完全是个人的事,是作家的生命需要。等等。......这种说法,作家的专业性得到了强调,但忽略了作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一面,即对这个社会承担的一面。当然,作家是不是一定要成为一个知识分子,是值得讨论的。但如果面对这个时代,这一代作家整体性缺席,整体性失语,那一定是有问题的。"(52)尽管我并不完全同意艾伟对"小事"的拒斥("小事崇拜"),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文学恰恰可能是由"小事"构成的,但是我同意他的"承担"一说--也许,"承担"一词的具体指向很可能各不相同。正是在"承担"这一语词的激励下,文学才有可能重新向"人民的故事"开放。而在这一故事中,我们不应该再将人和种种复杂的社会联系机械地割裂,不应该再拒绝对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等等问题的讨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纯文学"留下的正是这样的隐患。正如米尔斯所说:"如果思想家不涉及政治斗争中的真理价值,就不能负责地处理活生生的整体经验",也就像萨义德解释的那样,"到处都是政治,我们无法遁入纯粹的艺术和思想的领域,也因而无法遁入超然无私的客观性或超验的理论的领域"(53)。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政治之中,政治或意识形态已经并将继续组织我们的全部生活。&nbsp;2003年11月7日&nbsp;注释:&nbsp;(1)芭芭拉·埃伦赖希:《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74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nbsp;(2)福柯:《戴面具的哲学家》,《世界哲学》2002年第5期。&nbsp;(3)(5)蔡翔:《知识分子和文学》,《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精神漫游》,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nbsp;(4)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3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nbsp;(6)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nbsp;(7)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4页。&nbsp;(8)南帆:《四重奏:文学、革命、知识分子与大众》,《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nbsp;(9)何言宏:《中国书写--当代知识分子写作与现代性问题》,第48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nbsp;(10)顾骧:《晚年周扬》,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年。25)〖ZW)&nbsp;(11)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nbsp;(12)南帆:《四重奏:文学、革命、知识分子与大众》。&nbsp;(13)季红真:《文明与愚昧的冲突》第148页,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年。&nbsp;(14)(15)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65页、67页。&nbsp;(16)福柯:《什么是启蒙》,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第430页,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nbsp;(17)全面解读这篇作品显然并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在这里亦只是择其一点而言。&nbsp;(18)在我主持的讨论班上,不少同学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有精彩的分析,本文吸纳了其中部分意见。&nbsp;(19)雷达:《〈鲁班的子孙〉的沉思》,《当代文坛》1984年第4期,转引自《1949-1999文学争鸣档案》,第367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nbsp;(20)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23、24页。&nbsp;(21)艾尔文·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第53页。&nbsp;(22)比如,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在国民经济十二类行业中,一直在倒数第一位至第三位之间徘徊,而到了2002年,全国高校、中学、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分别由1995年的538元、452元、415元提高到1754元、1064元、908元。&nbsp;&nbsp;王黎、沈路涛《让教师成为最受羡慕的职业:教师法颁布10周年》,新华网,2003-09-11,http://www.k12.com.cn/newspool/24502.html。&nbsp;(23)(24) 孟庆伟:《知识性就业的战略和对策》,《文汇报》2003-10-29。&nbsp;(2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nbsp;(26)泪眼看人:《劳动与资本:从1980年代到1990年代的转折》,www:zuopai.com。&nbsp;(27)参见《富豪榜来了一群科技新贵》,《新闻晨报》2003-10-31。&nbsp;(28)米阿仑:《米阿仑眼中的"知本家"》,&nbsp;www.people.com.cn/183/8135/8137/20020515/729262。&nbsp;(29)《富有而看得见的阶层; 知本家告诉你别样人生》,《北京晨报》2001-11-22,www.china.com.cn.chinese/2001/Nov/78802.htm</A>。&nbsp;(30)《资本家打败知本家》,&nbsp;www.linlins.com/NewMoon/3/2001-01-21-23-24-21,html,《中新观察:"知本家"与"资本家"科博会竞风流》,www.chinanews.com/n/2003-09-13/26/346079.html&nbsp;(31)《城市高收入群体中"知本家"成老大》,《中国信息报》2001-01-10,&nbsp;www.stats.gov.cn/tjfx/ztfx/jjgsr/200205300063.htm&nbsp;(32)《复旦今年毕业生就业调查显示 平均薪酬增加逾一成》,《文汇报》2003-10-30。&nbsp;(33)《中国贫富差距超过国际警戒线 拟对高消费征税》,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3-03-20,www.yn.xinhuanet.com/ynnews/zt/2003/pfcj/wen/x02.htm</A>。&nbsp;(34)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27页。&nbsp;(35)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6页,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nbsp;(3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40、42页。&nbsp;(37)《学生欣赏怎样的成功人士》,《文汇报》2003-4-29。《一九九八年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南方周末》1998-2-25。&nbsp;(41)槟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第15页,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nbsp;(42)参见《上海文学》2000年第5期,社会学家谭深对深圳原致丽玩具厂女工所遗下的百余封书信的调查分析。&nbsp;(43)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第34页。&nbsp;(44)王朔:《王朔访谈录》,《联合报》1993-5-30。&nbsp;(45)王朔:《王朔自白》,《文艺争鸣》1993年第1期。&nbsp;(46)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3页。&nbsp;(47)芭芭拉·埃伦赖西:《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75页。&nbsp;(48)芭芭拉·埃伦赖西:《再谈职业管理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和学术》,第175页、202页。&nbsp;(49)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7页、第16页。&nbsp;(50)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17页。&nbsp;(51)引自安德鲁·罗斯《信仰捍卫者与新阶级》,《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第101页。&nbsp;(52)艾伟:《承担与勇气》,《文学报》2003-10-30。&nbsp;(53)萨义德:《知识分子论》,第24页。&nbsp;
  9. 李零:绝地天通——研究中国早期宗教的三个视角
    宗教 2010/06/05 | 阅读: 2686 | 评论: 1
    (2000年3月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的演讲) 为什么我会热心于谁也不信仰、谁也不清楚的释、道兴起之前的中国宗教呢?原因很简单,一是我的好奇,二是它的重要。好奇不必说。它重要在哪里呢?这就是研究任何一种文化,都离不开它的宗教理解。如果你不理解一个民族的宗教,也就不能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古老的文化,这个问题越突出(我记得是沙畹老前辈吧,他好像讲过类似的话)。 在《读书》杂志上,我写过两篇小文章。我说,在二十一世纪,在我剩下不多的时间里,我想研究中国古代的“现代化”。它包括三个小题目:“绝地天通”、“礼坏乐崩”和“兵不厌诈”,都是讨论“中国特色”。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讨论中国宗教传统的特色。这两篇文章是我为我的小书《中国方术考》修订版和《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将出)写的前言,带有自我广告的性质,所以有点crazy(广告都很crazy)。前者专讲方术,后者兼谈巫术和礼仪。它们构成了我讨论中国早期宗教的三个不同视角。 “绝地天通”的故事,是收于《国语·楚语下》。它是以重、黎分司天地讲祝宗卜史一类职官的起源,特别是史官的起源(包括司马迁这一支的来源),因而涉及到宗教发生的原理。故事要讲的道理是,人类早期的宗教职能本来是由巫觋担任,后来开始有天官和地官的划分:天官,即祝宗卜史一类职官,他们是管通天降神;地官,即司徒、司马、司工一类职官,他们是管土地民人。祝宗卜史一出,则巫道不行,但巫和祝宗卜史曾长期较量,最后是祝宗卜史占了上风。这叫“绝地天通”。在这个故事中,史官的特点是“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它反对的是天地不分、“民神杂糅”。可见“绝地天通”只能是“天人分裂”,而绝不是“天人合一”。 因为我们尊敬的张光直教授,他讲萨满主义的文章引用和阐发过这个故事,现在大家都很熟悉它。张先生的解释是美国人类学的解释。他相信东亚和美洲在文化上本来同根同源,因而参照印地安巫术讲中国早期宗教。对上述故事,他看重的是“巫”。吉德炜(Dadd N.Keightley)教授也讨论过这个故事。他不是人类学家,而是甲骨学家。从甲骨卜辞看“巫”,他也相信中国早期是巫的世界。因为西方汉学家都相信卜辞是“商代的史料”,当时的“史料”既然整天都讲占卜和祭祀,不但有一大堆贞人在那里卜,而且王本人也参加卜,这些贞人像巫,王也像巫,而且是最大的巫,当然他要相信那时的社会,情况就像西方人熟悉的那样,其实是由神职人员统治,由神职人员为第一等级。前两年,我在英国和美国开过两个会,会议主题都和宗教有关,指定话题都是萨满主义。在伯克利的会上,我记得有一位评议人,她说“萨满”本来是个通古斯概念,为什么你们的用法就像“万金油”(当然这是我的转述),什么时候都可以用,什么地方都可以用。我说你的问题很好,这正是我想向西方同行请教的问题,因为我发现,在西方,这个话题太流行,特别是搞艺术史的,他们的热情更高,其实我对这类说法并不赞同。在我的发言中,我想强调的是,对于研究中国宗教,巫术虽有一定重要性,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考虑礼仪和方术的意义。特别是对商周以来的宗教,巫术是太低的估计。我们的发展水平,哪怕是商周时代的水平,怎么能用热带丛林式的东西去解释呢?我的看法是,对于重建早期中国宗教,我们最好是像二郎神,脑袋上有三只眼。而且在这三只眼中,我更看重礼仪和方术。如果只有巫术一只眼,肯定看不清。 下面让我做一点解释。 (1)巫术。以“高级宗教”看,当然不算宗教,或者只能算“低级宗教”。但它对研究早期宗教确实有用,特别是对研究礼仪、方术的起源很有用。比如巫术包括祝诅和占卜两个分支,前者发展为礼仪,后者发展为方术,就是比较明显的事情。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巫术在礼仪、方术发达起来之后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民间有很大影响,和“左道”的概念(类似西方所谓的“异教”或“邪教”)一直有关,汉以来的律令都是禁之惟恐不及,害怕借它煽动造反(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不是宗教的考虑)。而且同是巫术,前礼仪、方术时代和后礼仪、方术时代,情况也大不一样。后世的巫术是屈从于礼仪、方术,受贬斥和压制的,善的一面(白巫术)被取而代之,恶的一面(黑巫术)被渲染突出,整个形象被“恶魔化”。比如汉代的巫吧,台湾的林富土先生做过研究。汉代北有胡巫,南有越巫,全国各地也有各种各样的巫。这些巫不但地位不高,早就是祝宗卜史的附庸,而且经常受迫害,情况和欧洲中世纪的猎巫相似(但不是宗教迫害,而是政府迫害)。萨满说不但不能解释后一类巫术,也不能解释礼仪和方术,特别是礼仪、方术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它们的社会政治意义。这是我不赞同用萨满主义解释一切的原因。 (2)礼仪。当然比巫术要高,但也不能等同于宗教。“礼仪”在中国很重要,这点早期传教士看得很清楚(因为他们有宗教立场,有宗教敏感,有传教可行性的实际考虑),比我们现在看得还清楚;但“礼仪”是什么,是宗教还是非宗教,他们争论很大(著名的“礼仪之争”)。中国的礼仪,有国家大典(封禅、郊祀之仪和各种朝仪),有民间礼俗,有道教科仪,当然和宗教崇拜有一定关系。但中国的礼仪是既拜神,也拜人,早期是拜“天、地、祖”,晚期是拜“天、地、君、亲、师”。“天”、“地”当然是神,但“祖”或“君、亲、师”却是人。总趋势是“天地”淡出,下降;“祖”变成“君、亲、师”,上升。秦汉以下是家庭为本,大家没有共同的“祖”,忠君孝亲尊师是读书人所奉,他们崇拜的是皇上、父母和老师。愚夫愚妇才求神拜佛(特别是妇女,包括皇帝的妈妈和老婆)。因此利玛窦说我们宗教感太差,佛教、道教只是儒家的两翼。这没有错。鲁迅在《我的第一个师父》中说,龙师父的屋里有块金字牌位,上面写的就是“天地君亲师”,这是中国礼仪的特色,早在《荀子·礼论》中就有类似说法。我们中国,士农工商,读书人是头等公民。四民之中没有僧侣,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我们不能说中国的礼仪就绝对不是宗教。我们既不能说礼仪就是宗教,也不能说礼仪就不是宗教。这好像是个大麻烦。我看,这对研究宗教不一定是坏事,反而可能是一条好的思路。 (3)方术。方术也是“四不像”。它不但和巫术有关,和道教、前道教有关,而且和中国历史上的科学也有不解之缘。因为天文历算和针石医药,我们今天叫“科学”,原来却是属于方术的范围。可惜的是,现在研究科学史的,他们的科学观念太强,总是把它当作“伪科学”。我对方术的看法不是这样。我认为,这是现代对古代的偏见。比如李约瑟(Joseph Nedham)的之中国科技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s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就是带着“科学”眼镜到中国找“科学”。他倒是帮我们找了一大堆“科学”,也提高了我们在科学史上的地位。但这些“科学”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很多都是出自《道藏》和其他方术类的古书,都是从“伪科学”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的。只不过,人们总是淘出金子就忘了沙子,以为金沙不是沙。其实如果没有淘金者,金子原来也是沙。更何况,“科学”和“方术”的关系比金、沙的关系还复杂,我把它们比喻为“五花肉”,几乎设法割开来。关于方术,我发现,它的各种门类,后世的小术往往原来是大术,后世的大术往往原来是小术,后来居上,数典忘祖,这是普遍规律。比如占梦、祠禳,后世是小术,但它的来源最古老。卜筮在商周地位很高。另外,它的各种门类还有交叉感染的趋同和节外生枝的分化,其中也包括比较“科学”的方术和其他方术的分化。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明白,不仅古代的方术和宗教有不解之缘,而且就是近代的科学也和宗教有不解之缘。“五四”以来,大家有一个误区,就是以为“赛先生”的工作是反宗教。但我们不要忘记,利玛窦到中国传教,他所借助的正是科学。他说科学是传教员有利的武器。现在我们北大一带、中关村一带,有一帮“知本家”和“知本家”的鼓吹者,他们就是一伙“scientific cult”的传教士。这种宣传,近来甚嚣尘上,它和大家说的“伯乐买驴”是一回事儿。汤一介先生最近有篇文章,批评当前的“重理轻文”,“重利轻文”,窃北大之名,夺北大之魂,是何心肝,我深有同感。 对于早期宗教,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因时间所限,这里只能把值得研究的课题,浮光掠影讲一下: (一)新石器时代 有些考古学家说考古有局限性,早期的东西没文字,不能研究精神领域,研究也太危险,但俞伟超先生也是考古学家,他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因为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两种考古现象是和宗教有关,一是祭坛,二是卜法。新石器时代的祭坛,有内蒙包头阿善、辽宁喀左东山嘴、辽宁建平牛河梁、浙江余杭反山和瑶山等处(四川郸县古城村,湖北天门石家河,湖南澧县成头山,据说也有祭坛,但材料未发表,还要核实)。卜法,一般以为是商周时代的事,但考古材料表明,它是在距今约九千到三千年前的时间范围里逐渐发展起来的。骨卜在距今五千三百多年前就已出现。龟卜虽然稍晚,但与之有关的“葬龟”,比如贾湖葬龟,年代可以早到约九千年前。这些现象都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一直能延续到眼皮底下,比如龟卜,明清还有。祭坛,最近还修,北京这儿就修了一个。 (二)商代西周 巫鸿教授写过一本书,是讲中国古代的“纪念性”。西方的“纪念性”主要是建筑类的遗迹,它在中国,早期东西太少,所以巫鸿拿器物来顶替。其实这样的东西并不是绝对没有,问题是看你怎样发现和研究。中国古代的礼仪建筑或宗教建筑,笼统地说,是“坛庙”,但“坛”是统称,细别有“坛”(堆土为坛)、“■”(除地为■)、“坎”(挖坑为坎),“庙”也有不同内涵。在过去的考古发现中,有些器物是出土于山川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者有个坑,或者连坑也没有,被人误以为是墓葬或窖藏,其实是古人祭祀山川的沉埋遗迹(山曰埋,水曰沉)。比如辽宁喀左和湖南宁乡发现的青铜器,就是这样的遗迹、遗物。 另一方面,卜筮的发展也值得注意,可以说是这一时期最重大的发展。卜辞不是历史,而是占卜记录,它涉及“天”、“帝”的区别、巫和祝宗卜史的关系、各种祭祀和方术,其实是研究巫术、礼仪和方术的一手材料。我们从这些材料看,商代的巫地位并不高,商王也不是大巫。筮,则有十位数字卦的发现和研究。其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揭示了《易经》出现的背景,也揭示了“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出现的共同背景,即两位数字卦是从十位数字卦发展而来。我叫“跳出《周易》看《周易》”。 (三)春秋时代 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我们的了解和研究还很不够,但文献材料却值得注意。如《左传》、《国语》中有不少巫术、礼仪、方术类的材料,弥足珍重。比如就拿方术来说吧,它们讲筑的地方很多。过去研究《周易》的人,他们都对《左》、《国》筮例非常重视,汲家《师春》就是辑录这类拉例。它们是以《周易》为主,但也有两条,是和《连山》、《归藏》有关,可见是“三易”都有,确如《周礼》所记。王家台秦简《归藏》的发现也证明,“三易”是类似系统,它们和早期的十位数字势是不一样的。不仅如此,书中讲筮也讲卜,卜、筮是相袭而用,这与《周礼》的记载也是吻合的。其中有些卜例,比如“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与新近发现的王家台秦简《归藏》相似,也是重要信息。说明每个时期的占卜总是趋同和相互匹配。此外,它们还经常讲占梦,并涉及占星、候气、风角、鸟情等其他方术。特别是书中有些话和睡虎地秦简《日书》相似,可见到春秋晚期,择日之术也热闹起来。它们对上推西周时代的情况,下联战国秦汉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四)战国秦汉 研究这一时期,我看有一篇东西最重要,这就是《史记·封禅书》。当然离不开的还有《汉书·郊祀志》。当年沙畹翻译《史记》,首先看中的就是这一篇。后来,他登泰山,写泰山,研究“投龙”,我想都和这一篇有关。凌纯声提倡研究“封禅文化”,源头也在这里。从《封禅书》和《郊祀志》,再加上《汉书·地理志》,我们可以知道,西汉领国家津贴的祠畸有七百多个,遍布全国各地。它们当中有些是秦代和秦代以前更古老的祠■。前几年,我做过一点考证,把有关考古发现做了一番总结(如甘泉宫、后土祠、五■、八主祠等等)。我发现,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研究这个问题,它的意义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于汉武帝的大兴祠■,是个兴立“国教”的运动。它在早期宗教的发展上是至关重要。因为从根本上讲,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国际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秦始皇的车书一统和整齐法律只是第一步,它解决的只是制度层面上的东西,思想文化统一不了。汉武帝的第二步是统一思想。这个统一包括两方面:学术和宗教。过去大家看重的是“罢溯百家,独尊儒术”,即他的整齐学术,而不太重视他对礼仪、宗教的整齐。因为大家对秦皇汉武的海外寻仙、五岳封禅和巡视大江南北,一般都持否定态度,觉得迷信荒唐,劳民伤财。再加上这个运动虽然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到头来还是“雨打风吹去”,以成败论英雄,大家也看不起。我觉得,这一评价似乎可商,恐怕对它在“国际化”大趋势上的意义,对它在收拾人心、完善控制方面的意义估计不足。汉武帝的失败,原因很多,这里不能讨论,其中有个关键人物是王莽。王莽是儒生,他把武帝时期的巡狩封禅取消,大郊祀改成小郊祀,有很多引经据典的借口,是继“政治翻身”和“学术翻身”之后,儒家取得的又一胜利(秦汉制度创设的每一波,都有儒家的反动)。他对秦汉礼仪的改造,虽然也是昙花一现,但留下的影响不可磨灭。从此皇帝不必远足,只要在家门口祭招就可以了,远一点可以派员致祭,再远一点可以遥祭。它是后世郊祀所本(北京六坛就是由此而来),在宗教史上也是重大事件。出土新莽文物很多,值得专门研究。最近我到青海,还调查过他为西海郡立的虎符石匮。我们从这些文物看,秦皇汉武的“国际化”还在继续。但它既是“国教”运动的延续,也是“国教”运动的终结。战国以来的理性主义,政治设计方面的理性主义,终于达到了它的极限。王莽失败后的东汉是“宗教真空”,所以有道教的兴起和佛教的输入。这是顺理成章的发展。这以后,中国宗教才“言归正传”。 与汉代兴立“国教”的运动有关,还有一个问题也为我关注,这就是太一崇拜和三一崇拜的考古研究。这方面的材料已经很多,比如最近发表的郭店楚简,其中就有《太一生水》篇。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太一”神既是众星所拱的宇宙中心,也是造分天地、化生万物的终极概念,即无所不在的“大道”。它是没有人格的神,因此比较适于作普世性宗教的最高神抵。这和上述“国教运动”是匹配概念。在武帝诸相中,祭祀太一的甘泉宫最尊。“太一”与基督教的God有一定相似性。当年“礼仪之争”,有人就说,利玛窦取自《诗》、《书》的“上帝”是误译,远不如汉代使用的“太素”。其实“太素”就是“太一”的另一种说法。另外,和“太一”的概念有关,“三一”的概念也很重要,应即道教“三官”所本。它和基督教的“三位一体”(Trinity)概念也有一点相似。当初基督教以“景教”为名传人中国,就是以“三一”翻译“三位一体”(唐《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可见中国也有过一些类似西方的发展。 (五)东汉以来 我们终于有了道教和佛教。研究道教和佛教,我不懂。但作为外行,我有外行的考虑。第一,是前道教的研究。比如符篆,不仅东汉魏晋时期的出土物很多,而且有些早期图像也是起符■的作用,如马王堆帛书中的《避兵团》,其实就是早期的符■;“三天”,见于楚帛书;“三一”和“三官”可能有关。特别是沙畹热心的投龙简。这种东西过去出土很多,泰山、华山、济源有投龙碑,嵩山、衡山、武当山、太湖、西湖、鉴湖有投龙简(包括金龙),但它们都是唐、五代和宋元明清的东西,更早的发现没有。只是最近在华山出土了两件带长篇铭文的玉版,即我向学术界介绍的秦■祷病玉版,我们才发现,这类传统其实在道教以前就存在。 另外,佛教传人过程中,二教的相互创造也是大问题。道教虽出本土,但非全部原装,有不少方面是受佛教影响;佛教虽为外来,也有许多入乡随俗的改头换面。特别是它们的相互攻讦,本身就是一种相互学习。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只有了解其背景,知道哪些是各自原有,才能知道创造在什么地方。这些当然离不开原佛教的研究,也离不开前道教的研究。比如我对道教《黄书》的研究就是一个尝试。我是以东汉流行的“房中七经”和有关流派作解读背景,然后拿解读结果和县无谶东传的密教房中术做比较。本世纪上半叶的丝路探险曾经导致了石窟寺艺术和敦煌释、道文献的研究,法国汉学在这方面有很大贡献。在中国的考古学研究中,佛教考古比较突出,道教考古还有待建设。很多问题的探讨还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最后,我想说明一下,我的研究很强调过程的“连续性”,我喜欢淆乱古今,并不认为古代和现代真有天壤之别。我们现代人老是喜欢以“现代”傲视“古代”,认为只要不在“现代化”的时间表里,一切就必定十分古老,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而且对时间,也是零切碎割,务求精确,把刻舟求剑叫“科学性”。对这样的“时间狂”,我是不能认同的。《红楼梦》上有句话,叫“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第二十四回,贾芸引俗语),即同龄不一定同辈,同辈也不一定同龄。固定的时间表并不一定有用。 关于中国早期宗教的思考,有一个问题很重要,就是我们讨论的问题究竟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比如:“黄、赌、毒”是现代问题还是古代问题?“邪教”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五族共和”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它们都是我们讨论范围内的问题。 前些年,我写过一组介绍方术的杂文,叫《方术四题》,其中两篇是《卜赌同源》、《药毒一家》。我用赌博讲占卜,用毒品讲医药,想用短小篇幅,浓缩方术精华(这不是低级趣味,而是高尚话题)。我的话好像很夸张,但句句都是实情,古今中外是打通了讲。在这篇演讲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想提个问题,就是在当今这个上天入地、电脑万能的时代,我们人类怎么这么无能,就连“黄、赌、毒”这样的老问题都无可奈何,“放之而不可收,禁之而不可行”,悲夫! 它说明:古人的问题还困扰着我们,我们离古代并不太远。
  10. 黄俊杰:德川时代日本儒者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的诠释——东亚比较思想史的视野
    宗教 2010/06/05 | 阅读: 1753 | 评论: 1
    一、引言 孔子自述他的学问特质,两度以"一以贯之"形容他所抱持的"道",《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论语》全书两见"一以贯之"一语,千百年来东亚儒者众说纷纭,索解无由,明代文学家贺复征说:"吾道一以贯之,千百年间未有明摘其蕴者",[1](P1314)清儒刘宝楠(17911855)说此语"自汉以来不得其解"。[2](P152)2000年来,东亚儒者对孔子"一以贯之"一语之疏解文字,犹如夏夜繁星,难以计数。中日韩儒者说解纷纷,家自为说,人各为书,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各家诠释争衡消长,构成东亚思想史中值得注意的现象。本文的写作,将以德川时代(1600-1868)300年间日本儒者对孔子所说"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为中心,先分析各家诠释言论之内容,再从东亚比较思想史角度,探讨日本儒者对"吾道一以贯之"的解释之特点,以厘定日本儒学思想之特质。二、日本儒者对"吾道一以贯之"的解释 日本德川时代300年间,各派儒者杂然纷起,各立门户,不同学派之间既交互影响,又互相攻击,其间之思想交涉极为复杂。就以最受日本儒者尊崇的《论语》为例,17世纪伊藤仁斋(16271705)推崇《论语》为"最上至极宇宙第一书",[3](P4)并撰《论语古义》、《语孟字义》特加阐发。但是古文辞学派大师荻生徂徕(16661728)却撰着《论语征》对仁斋大加批评。徂徕所着《论语征》,却又受到冈白驹(号龙洲,16921767)、片山兼山(17301782)、五井兰洲(16971762)等人的批判,[4](P281289)其中18世纪大坂怀德堂儒者中井竹山(17301804)对徂徕的批驳尤为着名。[5]各家对孔子所说"吾道一以贯之"一语之解释论点各不相同,我们取其大同而略其小异,归纳日本儒者对这句话诠释的两个主要论点。 (一)"吾道者,先王之道也"[6](P82) 德川儒者诠释孔子"吾道一以贯之"一语,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多数日本儒者都将孔子的"道"界定为社会政治意义的"道",是经世济民之道。日本儒者从所谓"实学"立场重新解释孔子的"道"的思想倾向,早已出现于德川初期。16世纪促使朱子学成为官学的关键人物林罗山(15831657)说: 道者日用所共由当行、有条理之名也。天能运,地能载,人物能云为,各有其道,不可违;道有所行也,日用不可以由行则不道。圣人之道也,人道也;通古今,亘上下,可以由行也。若涉作为造作,我可行,彼不可行,古可行,今不可行,则非人之道,非率性之道。 道名从路上起也,人之行必有路。大路者,都城王畿之路,而车马可通,人物器用可交行,天下之人民各欲出其路。小径者,吾人所利之路而甚狭陋也,其险阻隘曲少可玩也。圣人之道大路也,异端之道小径也,小径少可玩而终不可安,大路无可玩,无可见,而万小径在目下,终不可离。[7](P20) 林罗山将孔子的"道"解释为"日用所共由当行"的"人道",已透露反宋学的宇宙论之思想倾向。17世纪古学派大儒伊藤仁斋对"道"的定义,取径也与林罗山相近,仁斋说: 圣人之道,不过彝伦纲常之间,而济人为大。故曾子以忠恕发挥夫子一以贯之之旨。呜呼!传圣人之道而告之后学,其旨明且尽矣。夫子尝答樊迟问仁曰:"与人忠。"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夫子唯曰:"其恕乎。"孟子亦曰:"强恕而行,求仁无近焉。"可见忠恕二者,乃求仁之至要,而圣学之所成始成终者也。盖忠恕所以一贯之道也,非以忠恕训一贯也。先儒以为:"夫子之心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惟曾子有见于此。而非学者之所能与知也。故借学者忠恕之目。以晓一贯之旨。"岂然乎哉?[3](P230231) 仁斋在这一段解释中,以"彝伦纲常"解释孔子的"道",并指出"济人"才是"道"的核心,而不是如"先儒"(指朱子)所说:"夫子之心,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换言之,在仁斋的诠释中,"道"并不是如朱子所说是一种宇宙创生并运行的原理,而是社会政治运作的道德规范。 仁斋之后,荻生徂徕将孔子之"道"的社会政治性格发挥得淋漓尽致,徂徕说: 孔子之道,即先王之道也。......先王之道,先王为安民立之,故其道有仁焉者,有智焉者,有义焉者,有勇焉者,有俭焉者,有恭焉者,有神焉者,有人焉者,有似自然焉者,有似伪焉者,有本焉者,有末焉者,有近焉者,有远焉者,有礼焉,有乐焉,有兵焉,有刑焉,制度云为,不可以一尽焉,纷杂乎不可得而究焉,故命之曰"博文"。又曰:"儒者之道,博而寡要。"然要其所统会,莫不归于安民焉者,故孔门教人,曰:"依于仁",曰:"博文约礼",为学先王之道以成德于己也。学先王之道,非博则不足尽之,故曰"博文"。欲归诸己,则莫如以礼,故曰"约礼"。然礼亦繁矣哉,故又教之以"仁"。仁,先王之一德也,故谓先王之道仁尽之,则不可矣。然先王之道,统会于安民,故仁,先王之大德也,依于仁,则先王之道,可以贯之矣。故不曰"一",而曰"一以贯之"。[6](P6) 徂徕解释下的孔子之"道"是"先王之道","然先王之道,统会于安民"。在"先王之道"中,完全没有宇宙论、本体论或形上学的内涵。这种"道"是在时间与空间交叉作用之下的"具体性"的"道",其中有礼乐兵刑,有制度造作,有仁义礼智,充满了人民的苦难与先王的苦心孤诣。 除了仁斋与徂徕之外,日本儒者解释孔子"吾道一以贯之"的"道",均从"道"的社会性与政治性入手,例如龟井南溟(17731836)就这样解释: 吾道者何?夫子身先王之道。故称曰:"吾道",门人称之,曰:"夫子之道。"何谓"先王之道"?唐虞三代之盛,礼乐刑政,一日万机所施行,凡事之所征见于文献者,无不有道焉。能修其道,以训天下者,是先王也。是以曰:"先王之道。"[8](P63) 龟井也以"先王之道"释孔子的"道",并以"礼乐刑政"为"道"的内容。日本儒者从具体性诠释孔子的"道",充分显示德川时代儒者反宋学的思想氛围。这一点将在本文第三节加以说明。 (二)"一以贯之"解 其次,德川儒者所提出的第二项值得注意的论点集中在"一以贯之"这句话。日本儒者对"一以贯之"的解释言论要点如下: 1"贯,统也"。早在17世纪,古学派大师伊藤仁斋就解释说: 贯,统也。言道虽至广,然一而不杂,则自能致天下之善,而无所不统,非多学而可能得也。......曾子以为,忠恕足以尽夫子之道也,因为门人述夫子一以贯之之旨如此。......夫道一而已矣。虽五常百行,至为多端,然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之至一,可以统天下之万善,故夫子不曰"心",不曰"理",唯曰:"吾道一以贯之"也。[3](P5354) 仁斋以"统"释"一以贯之"的"贯",采用的是何晏与皇侃的解释。何晏注云:"善有元,事有会,天下殊途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知其元则众善举矣。故不待多学,一以知之也。"[9](P3)皇侃疏云:"道者,孔子之道也。贯,犹统也,譬如以绳穿物,有贯统也。孔子语曾子曰:'吾教化之道,唯用一道以贯统天下万理也。'故王弼曰:'贯,犹统也。'夫事有归,理有会,故得其归,事虽殷大,可以一名举总其会,理虽博,可以至约穷也。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10](P3132)伊藤仁斋的解释本于何晏与皇侃的注疏。 自仁斋以下,日本儒者多以"统"释"贯",例如照井全都(18181881)解释"吾道一以贯之"一语时说:"一者,不二之谓也,言不变。贯者,统也。之字设字。盖指交际之道也。一以贯之。犹《左传》壹以待之。言接人之道,不以彼与此贰其心也。"[11](P96)即为一例。 2以"仁"释"一"。日本儒者多认为"一"的涵义指"仁"而言,所谓"忠恕"就是求"仁"的根本途径。前引伊藤仁斋所说:"忠恕二者,乃求仁之至要,而圣学之所成始成终者也。盖忠恕所以一以贯之也,非以忠恕训一贯也。"已持此说。仁斋之后折衷学者片山兼山撰有《论语一贯》一书,亦持以"仁"释"一"之立场,他说:"曾子答门人以忠恕,亦仁之方,而夫子所云'一以贯之'之'一',即为仁可知也。"[12](P24)另外,反对宋学与仁斋学的荻生徂徕虽然立说与仁斋互异,但是,徂徕也以"仁"解释"一贯"的"一"。徂徕说: ^先王之道,统会于安民,故仁。先王之大德也,依于仁,则先王之道,可以贯之矣。故不曰一,而曰一以贯之。辟诸钱与襁。仁,襁也。先王之道,钱也。谓钱即襁可乎?是一贯之旨也。宋儒亦有钱襁之喻(钱襁之欲见大全朱说),以一理为襁,然一理贯万理,则万理一理之分,岂容言贯乎?一理贯万事,则歧精粗而二之,依然老佛之见已,可谓不成喻矣。忠恕者为仁之方也,故曾子云尔,然忠恕岂能尽先王之道乎?由此以往,庶几可以尽之,示之以其方也,故而已矣者。非竭尽而无余之辞,亦如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篇)孝弟岂尽于尧舜之道乎?亦言由此则可以尽之耳。此章之义,后儒(后儒诸说散见集注及大全)或以为一理,或以为一心,或以为诚,其谓之一理者,昧乎贯字也,其谓之一心者,不知先王之道也。其谓之诚者,仅谓动容周旋中礼耳,不知孔子之所为道也。忠者,为人谋而委曲周悉,莫不尽己之心也。恕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谓也,皆以与人交者言之。仁之为道,亦在与人交之间,而长之养之,匡之成之,使各遂其生者也。[6](P8485) 徂徕主张以"仁"贯通"先王之道",所谓"一"是指"仁"而言。 徂徕以"仁"释"一以贯之"的"一"的立场,到了兵学者松宫观山(?1780)与折衷学者冢田虎(17451832)手中获得进一步的发挥。松宫观山说:"天下事有大小,物有精粗,唯道无大小精粗,一以贯之,一者,仁也。夫子之道,即先王之道在安民,苟知道之一而无二,何必就一事一物,究其大小精粗哉!曾子学于夫子已久,苟就一事一物,究其大小精粗莫不详悉,而未知其要归一,故夫子以此告知也。仍就一事一物究其大小精粗,是宋儒穷理之学,即物而穷其理也,《大学》致知格物亦是也。"[13](P25)足见松宫观山解释"一贯",承续徂徕立场而批判朱子的穷理之学。时代稍后的冢田大峰说: 吾道者,先王之道也。夫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故亲之曰:吾道。所谓一者何也?曰仁也。仁者何也?传曰:蓄义丰功,谓之仁。是也,何以知所谓一者仁也。盖先王安天下之道,三纲五典,五伦九经如此之属,其目不寡,其教各殊。然其要皆蓄义,以丰功于人者。而孝弟亦依于仁,忠顺亦依于仁。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尽莫不依于仁也。故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凡人之不孝不友、不慈不忠、事皆不善,而邦家不宁者。人人唯为己谋。而不思义之由也。所谓仁也者,能为人谋,而不悖义之道也。则人人苟且之间。犹能志于仁,则行事皆无不善也。故知圣人之道仁以贯之也,然则曾子答门人何为不曰之仁而已,而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乎?曰:因曾子之言忠恕而已,愈知一者仁也。所谓忠者,为人谋事,以身纳其事,而尽己中心也。恕者,施事于人,反推之己,而如己心之所好恶也。此是忠恕者,为仁之方也。何以知之?孔子曰:夫仁者,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取于己之所欲;以譬诸人,而立人达人者,即是忠恕也。故知忠恕者,仁之方也。[14](P1617)^冢田大峰将作为"一"的"仁"的具体内容,进一步阐明为"蓄义丰功",认为"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尽莫不依于仁"。冢田大峰的解释与荻生徂徕一脉相承,都将孔子的"道"解释为社会政治之道,但冢田更引《论语》论"仁"之经文加以贯串,更自成理路。三、日本儒者对宋儒的批判及其思想史的定位 (一)对宋学的批判 从伊藤仁斋开始,德川时代儒者对孔子所说"吾道一以贯之"的解释言论中,呈现极其强烈的反宋学思想倾向,尤其以朱子学为主要攻击目标。伊藤仁斋所撰《论语古义》随处批评的"先儒"就是指朱子而言。仁斋解释孔子的"一以贯之"时说:"先儒以为:'夫子之心,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3](P230231)就是指朱注而言。朱子在《论语集注》中说: 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着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15](P72) 朱子将孔子的"一以贯之"解释为孔子"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显然是将"理学"读入孔子思想,引起了17世纪以降日本儒者一致的挞伐。 日本儒者之所以在重读《论语》时批判宋学,尤其是朱子学,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宋学已经受到佛教尤其是禅学的污染,故宋儒言论常受佛教思想渗透而不自知,荻生徂徕解"吾道一以贯之"章时说: 大抵宋世禅学甚盛,其渠魁者,自圣自智。称尊王公前,横行一世,儒者莫之能抗。盖后世无爵而尊者,莫是过也。儒者心羡之,而风习所渐,其所见亦似之,故曰'性'曰'心',皆彼法所尚。豁然贯通,即彼顿悟。孔、曾、思、孟,道统相承,即彼四七二三,遂以孔门一贯,大小之事,曾子之'唯',即迦叶微笑矣。岂不儿戏乎?过此以往,天理人欲即真如无明。理气即空假二谛,天道人道即法身应身,圣贤即如来菩萨,十二元会即成住坏空,持敬即坐禅,知行即解行,扬排而阴学之。至于其流裔,操戈自攻,要之不能出彼范围中,悲哉!如此章一贯之旨。诚非不能大知之者所及。然游夏以上,岂不与闻?特门人所录,偶有参与赐耳。千载之后,据遗文仅存者,而谓二子独得闻之。又以其有详略而为二子优劣,可不谓凿乎?盖孔子之道,即先王之道也。先王之道,先王为安民立之。[6](P83) 徂徕以后,18、19世纪之交的考证学派儒者猪饲敬所(17611845)有长文解此章,他也批评宋儒说: 宋儒以此章,为孔、曾传道之秘奥,是以有疑于忠恕不足以当一贯,故程子有天人体用等辨,朱子有借学者之自说,黄东发既病其非,平实矣。朱子又以为一是圣人具心之理,乃道之体也,是佛氏贵心性之说耳,失圣人之旨远矣,宜其弊至有谓道本自一,不必言贯者也。仁斋厌其虚高,以为纯一不二之谓,不知纯一不可言贯,且推之于告子、子贡之言,益见其说之不通也。徂徕以一为仁,似得之,然观其先王之道归于安民,则道非其道,仁非其仁,而不得其解也。且夫先王之道,安民为归,固是显然常理,易言易简,夫子何为艰涩其言,而特告曾子。愚窃谓先儒之说,皆似未得其旨,故今不自揣,敢演管见,以待后之君子。《卫灵公》篇,子曰:'赐也,汝以为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告曾子则以行言,而告子贡则以学言,故所谓一者,自是不同。夫子尝言'学而不厌','多见而识之',岂非多学而识之者乎?而其言又如是者,何也?盖圣人之学,诗书六艺,制度文物,事理本末,互相统摄,是睿智贯之,不从事博文多识也。夫子又不以知自居,故亦唯曰一也。自他人目之,非睿智而何,亦所谓知者见之谓之知也。此亦圣人之一德也。诸家皆略其解,盖不察所谓一者,所指不同,而前解于此不通也。[16](P34) 猪饲敬所和伊藤仁斋、荻生徂徕一样,都批判宋儒,猪饲反对朱子将孔子的"一以贯之"的"一"解释为"圣人其心之理",他认为"一以贯之"是"以睿识贯之,不从事博文多识"。猪饲批判宋学以及其他日本儒者的个别论点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但是包括猪饲在内,许多日本儒者都反对朱子学将"一以贯之"的"一"解释为"理",这是十分确定的。 (二)思想史的定位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将日本儒者对"吾道一以贯之"的解释,放在中日比较思想史的脉络加以定位。就对"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而言,日本儒者对宋儒的批判虽然激烈,但却不致命,因为日本儒者并未深入宋儒解释"吾道一以贯之"这句话时的两项哲学问题,换言之,他们并未进入宋儒的"诠释之环",因此,他们的攻击就显得未能击中要害。我们依序讨论这两个问题。 1心与理之关系。朱子与宋儒解释"吾道一以贯之"这句话时,所涉及的第一个哲学问题就是"心"与"理"之关系。[17](P25)我们再读朱子的集注: 参乎者,呼曾子之名而告之。贯,通也。唯者,应之速而无疑者也。圣人之心,浑然一理,而泛应曲当,用各不同。曾子于其用处,盖已随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体之一尔。夫子知其真积力久,将有所得,是以呼而告之。曾子果能默契其指,即应之速而无疑也。[15](P72) 朱子在这段注文中说"圣人之心,浑然一理",他认为孔子以"心"中之"一理"以"通"天下万物。朱子这段话是一种境界语,是指达到圣人境界以后"心"中"浑然一理"之精神状态。要达到这种精神境界,仍然必须循博学多闻的途径,才能有物可贯。《朱子语类》中的对话将这一点解释得更为清楚。朱子说: "一以贯之",固是以心鉴照万物而不遗。然也须"多学而识之"始得,未有不学而自能一贯者也。[18](P1149) 朱子强调人必须多学而识之,才能达到"圣人之心,浑然一理"的"一以贯之"的境界。朱子的解释中所触及的"心"与"理"之关系,正是朱子学的一大哲学课题。我们再以朱子对《孟子尽心上》的解释为例,进一步分疏这个问题。朱子《孟子集注》解释孟子所说的"尽心、知性、知天"说: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者也。既知其理,则其所从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学》之序言之,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19](P349) 朱子认为只有"穷理"才能使"心""具众理而应万事"。我们再看朱子对孟子"尽心"说的解释: (1)尽心,谓事物之理皆知之而无不尽;知性,谓知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各循其理;知天,则知此理之自然。 (2)尽心,如何尽得?不可尽者心之事,可尽者心之理。理既尽之后,谓如一物初不曾识,来到面前,便识得此物,尽吾心之理。尽心之理,便是"知性,知天"。[20](P1426) 朱子在这两段话中,将孟子的"尽心"理解为认知意义的"尽",即穷尽万事万物(包括"心")之"理",这种说法与孟子"尽心"之说颇有歧出,这一点早经牟宗三(19091995)先生指出。[21](P444) 我要强调的是:朱子解释"吾道一以贯之"时,正如他在《四书章句集注》其他章篇一样,触及"心"与"理"之关系此一问题。朱子所提出"圣人之心浑然一理"的命题,主宰宋代儒者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思路。例如胡宏强调"会归于一心"以贯之,他说: 黄氏曰:夫子垂世立教,学者宗之,或得其一体,或闻其一言,有称其博学者,有誉其多能者,皆不能卞关而熟察之。乃若圣人之道,则闻而知之,传以心也,默而识之,悟以心也。况其泛应于域中,虽千变万化,未始有穷,而会归于一心,则天地之纯,全万人之大体,皆其分内耳,所谓一以贯之也。曾子早游圣门,省身于内,守之以约,故夫子告之,不待发问,而曾子受之,不复致疑,可谓相契以心,得于言意之外矣。及其答门人之问,语之以忠恕者,亦以其违道不远者告知,始知求诸心而切于践履者也。[22](P2324) 再如蔡节强调"众理本一理",他说: 夫子所云:"吾道一以贯之"者,圣人之心浑然一理,无所不该,其于应事接物之际,虽曰理各有所止,然而众理本一理也。以曾子自得之深,故告之以此,曾子心领神会,而直应之曰:"唯。"至答门人之问,则即忠恕以明之。盖自其近己知心而言之,则谓之忠;自其即己之心以及物而言之,则谓之恕。忠为体,恕为用,用之周乎物,即事体之流行者也,此所谓一以贯之有。其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者,舍忠恕之外,他无足以发明一以贯之也[23] 又说: 其所谓一者,则理而已。其所谓贯,则是理行乎事物之间,而无有不通者也。[24](P2) 蔡节以"理"释"一",仍不出朱子诠释的范围。 总而言之,朱子的诠释是宋儒解读《论语》"吾道一以贯之"一语所依据的解释典范,宋儒对孔子这句话的解释,都不出朱子所思考的"心"与"理"之关系的范围。胡寅(明仲,10981156)对"一以贯之"的解释具有代表性,他说: 赣川曾几书曰:穷理尽性,乃圣门事业。物物而察,知之始也;一以贯之,知之至也。无所不在者,理也;无所不有者,心也。物物致察,宛转归已,则心与理不昧,故知循理者,士也。物物皆备,反身而诚,则心与理不违,故乐循理者,君子也。天理合德,四时合序,则心与理一。无事乎循矣。故一以贯之,圣人也。子以四端五典,每事扩充,亦未免物物致察,犹非一以贯之之要,是欲不举足而登泰山,犹释氏所谓不假证修而语觉地也。四端固有,非外铄,五典天叙,不可违。在人则一心也,在物则一理也,充四端,可以成性,五典,可以尽伦,性成而伦尽,斯不二矣。[25](P68-69) 从以上所说,我们可以看出朱子对"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在《论语》解释史上实居于分水岭之地位。自朱子之后,宋儒解释"一以贯之"的"一",都从朱子的思考点--"心"与"理"的关系--出发,一直到18世纪清儒焦循与阮元以"行"或"事"释"贯"字,才开启另一个诠释典范,[26]其间之变化转折具有思想史意义,我将另撰文探讨。 我们将日本儒者对"吾道一以贯之"的诠释与朱子及宋儒的解释加以比较,就可以发现:日本儒者对朱子与宋儒的批判,并未深入朱子与宋儒诠释中的哲学问题--"心"与"理"之关系。日本儒者将孔子"吾道一以贯之"的"道"界定为社会政治之"道",抖落了"道"的超越性。荻生徂徕说:"吾道者,先王之道也......先王之道,统会于安民",[6](P8384)伊藤仁斋说:"圣人之道,不过人伦纲常之间,而济人为大",[3](P53)都是针对并企图颠覆朱子与宋儒所建构的"理"的形上思想世界,他们努力于将孔子的"道"还原为人伦日用之"道",但是他们思想中的"道"是一种具体性的社会政治实践的策略或措施,并不是一种抽象性的规律或规范,因此,日本儒者的孔学诠释就未能触及朱子学这个"心"与"理"之关系的重大命题。因此之故,日本儒者对朱子与宋儒的批判也就未能入室操戈,一举摧毁朱子的思想世界。冢田虎认为孔子之所以能"一以贯之"的关键在于"仁",冢田说:"其所一以贯之者仁,而欲措之行事;乃以忠恕示其方,故孔子之教诲而尔,而后悔不晓焉,或以一理一心解之者,圣人之所未曾言,而未亦得忠恕之所以为仁之方也,则皆凿空而已。"[27](P18)冢田虎认为"理"与"心"皆"圣人之所未曾言",因此不应取"理"或"心"以解释孔子的"一以贯之"。即使这种说法可以成立,[28](P2068)日本儒者对宋儒的攻击仍因未进入宋儒的"诠释之环"而失去焦点。 2方法论的个体论问题:朱子解释孔子"一以贯之"一语时,触及的第二个哲学问题是:"一以贯之"如何可能?朱子所采取的是近于个体论的方法论立场。所谓方法论的"个体论",是指朱子认为只有经由对万殊之理的切实掌握,才能达到"一以贯之"的境界。我们看看《朱子语类》中的这一段话: 所谓一贯者,会万殊于一贯。如曾子是于圣人一言一行上一一践履,都仔细理会过了,不是默然而得之。观《曾子问》中问丧礼之变,曲折无不详尽,便可见曾子当时功夫是一一理会过来。圣人知曾子许多道理都理会得,便以一贯语之,教它知许多道理却只是一个道理。曾子到此,亦是它践履处都理会过了,一旦豁然知此是一个道理,遂应曰:"唯!"及至门人问之,便云:"忠恕而已矣。"忠是大本,恕是达道。忠者,一理也;恕便是条贯,万殊皆自此出来。虽万殊,却只一理,所谓贯也。子贡平日是于前言往行上着工夫,于见识上做得亦到。夫子恐其亦以圣人为"多学而识之",故问之。子贡方以为疑,夫子遂以一贯告之。子贡闻此别无语,亦未见得子贡理会得,理会不得。自今观之,夫子只以一贯语此二人,亦须是它承当得,想亦不肯说与领会不得底人。曾子是践履笃实上做到,子贡是博闻强识上做到。夫子舍二人之外,别不曾说,不似今人动便说一贯也。所谓一者,对万而言。今却不可去一上寻,须是去万上理会。若只见夫子语一贯,便将许多合做底事都不做,只理会一,不知却贯个甚底![29](P679680)朱子说得好:"所谓一贯者,会万殊于一贯",这明显地倾向于方法论的个体论的立场。朱子主张所谓"一"必须"去万上理会"。朱子曾进一步解释他的个体论立场,他说: "吾道一以贯之",譬如聚得散钱已多,将一条索来一串穿了。所谓一贯,须是聚个散钱多,然后这索亦易得。若不积得许多钱,空有一条索,把甚么来穿!吾儒且要去积钱。若江西学者都无一钱,只有一条索,不知把甚么来穿。又曰:"一,只是一个道理贯了。"或问:"忠恕,曾子以前曾理会得否?"曰:"曾子于忠恕自是理会得了,便将理会得底来解圣人之意,其实借来。"直卿问:"'一以贯之',是有至一以贯之。"曰:一,只是一个道理,不用说至一。[29](P684) 朱子在这段话中用"钱襁之喻"说明如果没有许多个别的铜钱而空有一条襁,终不能"一以贯之"。朱子进一步批判陆九渊(象山,11391193)不从"万殊"入手说: 而今只管悬想说道"一贯",却不知贯个甚么。圣人直是事事理会得,如云"好古敏以求之",不是蓦直恁地去贯得它。如《曾子问》许多曲折,它思量一一问过,而夫子一一告之,末云:"吾闻诸老聃云。"是圣人当初都曾事事理会过。如天下之圣说道事亲,事亲中间有多少事;说道事君,事君中间有多少事。而今正患不能一一见个恰好处,如何便说"一贯"﹖?近见永嘉有一两相识,只管去考制度,却都不曾理会个根本。一旦临利害,那个都未有用处,却都不将事。吕伯恭向来教人亦云:"《论语》皆虚言,不如论实事。"便要去考史。如陆子静又只说个虚静,云:"全无许多事。颜子不会学,'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勿失'。善则一矣,何用更择?'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一闻之外,何用再闻?"便都与禅家说话一般了。圣人道理,都不恁地,直是周。[18](P11481149) 朱子认为如永嘉学派只论"万殊"而不论"根本"固然不对,但如陆象山只论"一"而不论"多"也不免流于禅学。 总之,朱子对"吾道一以贯之"的解释,确实触及整体论或个体论的方法论问题。用宋儒的话来说,就是"涵养"与"察识"孰先,或"一贯"与"万殊"孰先的问题。这个哲学问题并不是朱子与宋儒"读入"于《论语》之中的问题,而是早已潜藏于孔子说"多学而识之"与"予一以贯之"之时,是先秦孔学原有的问题。但是,日本儒者解释"吾道一以贯之"这句话时,虽然猛烈挞伐朱子,但是却未触及朱子的孔学诠释中的这个方法论问题。因此,日本儒者与宋儒的对话可以说并无交集之处。四、日本儒者与朝鲜儒者的解释之比较 (一)朝鲜儒者的解释 儒学东传朝鲜始于高丽后期,14世纪权溥(12621346)刊印朱子《四书集注》,[30](P89)进入朝鲜时代(13921910)之后,儒学思潮杂然纷陈,有主治主义学派、性理学派、礼学派、阳明学派、经济学派以及实学派等,其中尤以研究朱子学为中心的性理学派最具影响力。韩国朱子学之流衍,首推李(15071570)、李珥(15361584),踵其后者则为宋时烈(16071689)及韩元震(16821751)。朝鲜性理派儒者研究心之哲学问题如理气、本然之性与气质之质、四端七情、已发未发、人心道心等均为朱子学之主要问题。[31](1-69)就朝鲜时代韩儒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这句话的解释言论观之,基本上都在朱子的解释典范的影响之下发展,因袭多于创新,(1)因袭者主要在于"心"与"理"之关系此一课题之发挥,(2)其创新者则为以"诚"释"一以贯之"的"一"。我们详细阐释这两点。 1韩儒对"心"与"理"关系的再阐释。 朝鲜儒者在朱子学的笼罩之下,解释《论语》时常从朱子的思路出发,但讲得更为细致。朱子注《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一语云:"圣人之心,浑然一理,而泛应曲当,用各不同",朝鲜儒者循朱注之轨辙,开发出两个新的命题: (a)以"吾心之理"贯"万物之理"。朱子集注中潜藏一个问题:"圣人之心浑然一理,泛应曲当"如何可解?朝鲜儒者针对这个问题提出解释。金谨行说: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者,一者,理也。贯者,心之事也。理在吾心,以吾心之理,贯乎万物之理也。[32](P575) 金谨行这一段解释环绕着"心"与"理"之关系,循朱子之思路而进一步发挥,但是却也突破朱子旧轨。朱子曾与张讨论《论语》"一以贯之",朱子说"圣人之心,于天下事物之理无所不该,虽有内外、本末、隐显之殊,而未尝不一以贯之也",[33](P1212)朱子认为"心"有时不能对天下之"理"加以"一以贯之",乃是因为"梏于形器之私,是以有所蔽而不尽",[33](P1248)朱子认为只有经过"穷理"的工夫,才能使"心"对外在事物有所掌握,朱子说: 儒者之学,大要以穷理为先,盖凡一物有一理,须先明此,然后心之所发,轻重长短,各有准则。《书》所谓"天叙天秩,天命天讨",孟子所谓"物皆然,心为甚"者,皆谓此也。若不于此先致其知,但见其所以为心者如此,识其所以为心者如此,泛然而无所准则,则其所存所发,亦何自而中于理乎?[34](P1156) 朱子在以上这段话中明白指出"穷理"是使"心之所发"、"各有准则"的先决条件。 正是在与朱子对比之下,我们看到了朝鲜儒者对朱子学的突破。朝鲜儒者金谨行将孔子的"一以贯之"解释为"理在吾心,以吾心之理贯乎万物之理",所谓"理在吾心"一语显示相对于朱子的"穷理"之学而言的"内转"。 朝鲜儒者将朱子解释典范加以"内转"之后,提出一些新解,例如李秉休以"恕"字解"一贯",他撰《论语一贯说》云: 余读《论语》,孔子谓曾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门人未晓。曾子喻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则一贯之旨不外于忠恕可知也。然忠恕二字,皆从接人上说。忠,故能恕,则忠在其中。或并称忠恕,或单称恕,其实一也。然则一贯,盖以恕言也。恕为一贯,其义何居?恕者,推己及物之谓也。夫以天下之理,万物之情,而以余一己之心推以及之,无不贯通。此非所谓一贯乎?[35](P29) 李秉休以"恕"解"一贯",并从"恕"字意为"推己及物"推衍为以自己之"心"推天下之理万物之情,此之谓"一贯"。 除了李秉休之外,丁若镛(17621836)也以"恕"释"一",他说:"一者,恕也。贯,穿也......吾道不外乎人伦,凡所以处人伦者,若五教九经,以至于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皆行之以一恕字。如以一缗贯千百之钱,此之谓一贯也。"[36](P116117)丁茶山与李秉休都以"恕"释"一以贯之"的"一",他们强调的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可类推性,而不是如朱子强调自我之"心"对"他者"之"理"的鉴知。 (b)"一本"与"万殊"皆归于"心"。本文第三节谈到朱子解释"一以贯之"时,显示他是一个方法论的个体论者,他主张"所谓一贯者,会万殊于一贯",[28](P2068)他强调"也须多学而识之始得,未有不学而自能一贯者也",[15](P72)他强而有力地批判陆象山说"而今只管悬想说道'一贯',却不知贯个什么"。[29](P684)朱子注《论语.里仁.15》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一语云: 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以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着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37](72)但是,"万殊"与"一本"如何取得连系?朱子在集注中并未明言。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朝鲜儒者提出新见。他们指出"一本"与"万殊"正是在"心"上取得联系。朴知诫解释说: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朱子曰:"人之为学,心与理而已"。"心"即"一本"也;"理"即"万殊"也。古圣人垂教之说,无非一与万而已。从事于小学而存此心于端庄静一之中者,从一上做工也;从事于格致,而穷众理之妙者,从万上做工也。自一而万,自万而一,复自一而为万,乃圣人之学也。一本万殊,两仪之象也。知上行上皆有此两端。知觉不之在心,曰:"知上之一本"。明烛事物之理,曰:"知上之万殊",一心之浑然在中,曰:"行上之一本",躬行践履之在事物,曰:"行上之万殊",所谓忠恕是也。[38](P232234) 朴知诫所说的一段解释之特殊之处,在于将朱子的"一本"与"万殊",再细分为"知上之一本"与"知上之万殊",以及"行上之一本"与"行上之万殊",而归结在"心"的作用之上。 朝鲜儒者将"一本"与"万殊"汇归于"心"之上的解释立场,在金谨行的诠释中也有类似的表现,他说: 以道之总在一心者贯之于万事,则为散殊之道。以道之散在万事者本之于一心,则为总会之道。[32](P576) 金谨行以"心"将"散殊之道"与"总会之道"加以统一,确较朱子之解释更进一层。 2以"诚"释"一"。朝鲜儒者循朱子之轨辙,而有所创新的第二项就是以"诚"释"一以贯之"的"一",杨应秀与尹衡老的解释可以作为代表。杨应秀撰《论语讲说》中有以下两条资料: (1)问:一贯者,以一理而通贯万事之理欤?愿闻其义。曰:圣人之一心,虚明洞彻,至诚无妄,故天下万事万物之理,自然无所不通,此之谓一以贯之也。然此等道理,不可以言传,亦不可闻而知之,惟在积学切至而自得也。[39](P152) (2)问:一贯之理,或以行得之,或以知得之,其所以终能得之者何物欤?曰:诚也。[39](P153) 杨应秀在以上两条问答中,强调"一以贯之"之所以可解,乃是因为"诚"的作用,因"圣人之一心,虚明洞澈至诚无妄,故天下万事万物之理,自然无所不通"。尹衡老也本《中庸》解《论语》的"一以贯之",他说: 按圣人之无所不知,非多学而识也,即一理之贯通也。一贯而知之,即《中庸》所谓"自诚而明也",诚之至者,清明在躬无一毫人欲之蔽,故志气如神......。相似事物之来,无不迎刃而解。[40](P339)尹衡老在这一段中所说的"诚"字的用法,显然是指伦理学(而不是形上学)意义下的"诚"。[41](P5455)^(二)日本儒者诠释的特色:与朝鲜儒者诠释的对比 我们如果将日朝儒者对"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作一对比,就可以发现:日本儒者的解释与朝鲜儒者的解释大不相同,两者之对比在于:日本儒者倾向于将"个体性"(individuality)置于"社会性"(sociality)的脉络中思考,所以,日本儒者以"仁"释"一",而朝鲜儒者以"诚"释"一";[42](P121136)日本儒者将"道"理解为先王所创设造作以安民的制度,而朝鲜儒者将"吾道一以贯之"的"道",理解为统会于人之一"心"的抽象之"理"。 日朝儒者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解释的差异,从表面上看,可以归因于17世纪以后,朱子学在日本思想界的影响力逐渐式微,而朝鲜时代朝鲜思想界却笼罩在朱子学之下。但是,从更深一层来看,日本儒者之所以在解释"吾道一以贯之"一语时,将朱子解释中所见"心"与"理"之关系存而不论,并以"仁"而不以"诚"解释"一贯"的"一",皆有其思想理路可寻。 宋儒与朝鲜儒者在朱子学典范之下,建立一个以"理"为基础的形上思想世界,并以"理学"为"实学",朱子说: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43](P17) 朱子明言"理学"即"实学"。但是,17世纪以降德川时代日本儒者虽然学派取径各有不同,但却以人伦日用修己治人为"实学"。伊藤仁斋说: 圣人所谓知者,与后儒所谓知者,亦然不同。所谓知也者,自修己而乎治人,自齐家而及于平天下,皆有用之实学。[44](P30) 仁斋主张所谓"知"不是知抽象之"理",而是知具体的修己治人之方。荻生徂徕更明白宣示:"大抵先王之道在外,其礼与义,皆多以施于人者言之",[45](P65)这种"施于人者"的"先王之道",正是日本儒者理解的孔子"一以贯之"的"道"。徂徕又说:"外礼而语治心之道,皆私智妄作也。"[45](P86)徂徕及日本儒者在这种意义的"实学"思想之下,当然不会像朝鲜儒者一样地以"诚"这种"治心之道"解释"一以贯之"的"一"。五、结论:兼论日本儒者解经方法之特色 我们的分析显示:日本儒者将孔子"一以贯之"的"道"解释为"先王之道",这是具体的制度施设与人为造作而不是抽象的形上之"理"。日本儒者以"统"释"贯",而不是如朱子以"通"释"贯"。日本儒者也以"仁"释"一",他们着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反对形上之"理"对人间万事万物的宰制。 日本儒者在重新诠释孔学时,也对朱子及宋学展开激烈的批判,他们反对在人间的"先王之道"之上,另立一个形上的"理"的世界。但是,从中日比较思想史视野来看,日本儒者对宋学的批判并未切中要害,因为他们并未进入宋儒之孔学诠释中的两个哲学问题,这就是"心与理之关系"以及"个体论或整体论之方法论问题"。 相对于德川时代日本儒者对孔学的解释而言,朝鲜儒者可说基本上承继朱子学的旧轨。韩儒对朱子学中的"心与理之关系"以及"一本与万殊之关系",皆有进一步的阐发。韩儒以"诚"释"一",明确地显示朝鲜儒学思想之"内转"。日韩儒者对孔子"一以贯之"之"道"的解释之差异,正反映日本儒者的反朱与朝鲜儒者之翼朱思潮。 整体来看,德川时代日本儒者对孔子"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部分地体现日本儒者采取"即存在论本质"的解经方法。我最近曾说明:一些日本古学派儒者常常运用这种解经方法重读古典,他们主张将经典文本的概念或命题,置于具体实践的情境之中,才能掌握其真正的涵义。这种解经方法在日本德川思想史上反朱子学的儒者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参考文献: [1]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第590卷[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2]刘宝楠论语正义: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 [3]伊藤仁斋论语古义[A]关仪一郎日本名家四书注释全书:第3卷[M]东京:凤出版,1973 [4]高田真治论语の文献注释书[M]东京:春阳堂书店,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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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陈荣捷王阳明与禅[M]台北:无隐精舍,1973 [29]黎靖德朱子语类:第27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0]韩国哲学会韩国哲学史:中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 [31]钱穆朱子学流衍韩国考[J]新亚学报:第12卷1977 [32]金谨行论语疑[A]韩国经学资料集成:第23卷[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33]朱熹朱子文集:第3卷[M]台北:财团法人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 [34]朱熹朱子文集:第30卷[M]台北:财团法人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 [35]李秉休论语一贯说[A]氏着论语禀目[A]韩国经学资料集成[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 [36]丁若镛论语手[A]氏着白水先生文集:第22卷[M]韩国经学资料集成:第27卷[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 [37]朱熹论语集注:第2卷[M]台北:财团法人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 [38]朴知诫札录-论语[A]氏着潜治集:第10卷[M]韩国经学资料集成[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 [39]杨应秀论语讲说[A]氏着白水先生文集:第21卷[M]韩国经学资料集成:第23卷[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 [40]尹衡老札录-论语[A]氏着戒惧庵集:第7卷[M]韩国经学资料集成:第23卷[M]汉城: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88 [41]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1卷[M]台北:三民书局,19811988 [42]相良亨相良亨着作集:第2卷[M]。东京:ぺクかん社,1996 [43]朱熹中庸章句[A]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4]伊藤仁斋语孟字义:上卷[M] [45]荻生徂徕辨名:上卷[A]日本伦理汇编:第6册[M]东京:育成会,1903&nbsp;
  11. 强昱:百年道教学研究的反思
    宗教 2010/06/05 | 阅读: 1295 | 评论: 1
    以近代学术观念把道教作为研究的对象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初的事情 ,它与至今为学人推崇的学术大师如章太炎、王国维、陈寅恪、刘师培、陈垣、汤用彤、胡适、梁启超、冯友兰等密切相关。在这些深为学人敬重的大师们中间,很明显可以发现对道教具有不同的认识,或基本肯定,或基本否定,或某些方面肯定某些方面否定,分歧颇明显。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在知识结构与心态上。从肯定的一方,可以举陈寅恪为代表;从否定的一方,可举梁启超为代表;游移于中间者可举冯友兰为代表。分析这三种道教观,不仅有趣,而且启人深思。 梁启超、陈寅恪曾同为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导师 ,同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但是梁启超的道教观却与陈寅恪有着天壤之别。梁启超如是言: 就中国原有的宗教讲 ,先秦没有宗教,后来只有道教,又很无聊。道教是一面抄袭老子、庄子的教理,一面采佛教的形式及其皮毛,凑合起来的。做中国史,把道教叙述上去,可以说是大羞耻。他们所做的事,对于民族毫无利益;而且以左道惑众,扰乱治安,历代不绝。讲中国宗教,若拿道教做代表,我实在很不愿意。但道教虽然很丑,做中国宗教通史又不能不叙述。他于中国社会既无多大关系,于中国国民心理又无多大影响,我们不过据事直书,略微讲讲就够了[1](p.304)。 道教无聊、很丑是梁启超对道教的第一定位 ,其无聊是因为道教无文化上的创造性,浅薄的巫术泛滥成灾,教理上抄老庄,形式上抄佛教的皮毛。就价值判断而言,对民族毫无利益,就个人情感而言,把道教列入中国史的研究是大羞耻。别的不说,以梁启超对中国典籍的熟悉,断不至有道教“于中国社会既无多大关系,于中国国民心理又无多大影响”的判断。其实他在说这番高论的时候,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前面说道教“以左道惑众,扰乱治安,历代不绝”,而又说道教对中国社会无多大关系,于中国国民心理无多大影响。我们不知道历代扰乱治安的道教,是通过什么手段将大众吸纳进去,为什么道教能吸引大众,参加到对王朝统治不满的抗争中的。相反,倒是道教对社会大众深有影响,才有能力“历代不绝”地成为抗拒王朝统治黑暗的重要力量。因此,梁启超对道教的判断不是在知识上完全缺乏了解,而是在价值观与情感上的拒斥态度决定的。梁启超论述的背景,正是当时科学主义已在中国思想界占有绝对优势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梁启超不愿拿道教作为中国宗教的代表,终究还是无可奈何地承认道教是宗教,只不过不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宗教。像梁启超这种极端的意见,虽然不能说表达了中国学人的全部见解,但主流的观念应该离此不远。 一大批游学海外的学人中 ,陈寅恪对道教的好感或理智态度,可以说反映了中国当时思想界、学术界的又一倾向。陈寅恪在对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所作审查报告及其它作品中,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 中国儒家虽称格物致知 ,然其所殚精致意者,实仅人与人之关系。而道家则研究人与物之关系。故吾国之医药学术之发达出于道教之贡献为多。其中固有怪诞不经之说,而尚能注意人与物之关系,较之佛教,实为近于常识人情之宗教。然则道教之所以为中国自造之宗教,而与自印度所输入之佛教终有区别者,或即在此等处也[2](p.181)。 其真能于思想史上自成系统 ,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二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史之所昭示者也[3](p.512)。六朝以后之道教,包罗至广,演变至繁,不似儒教之偏重政治社会制度,故思想上尤易融贯吸收。凡新儒家之学说,几无不有道教,或与道教有关之佛教为之先导[3](p.511)。 在这几段简短的论述中 ,陈寅恪从儒释道思想建构的不同方向,对其得失高下进行了十分中肯的评价。一方面道家、道教不像儒家那样,较为局限于人与人关系的考察,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比儒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因而在思想上易于吸收;另一方面又不像佛教那样背亲出家,不近人情,更符合人性的需要。因其追求长生不死肉体成仙,由此才与医学等建立密切的联系,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广泛发挥影响。正因为这样先天的优势,才使道教能够在六朝以来,既坚持民族本位文化,又努力吸收输入的外来文化,自成系统,不断为民族文化的成长,做出自己的贡献。陈寅恪高度评价道教的这一开放态度,誉之为“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 造成陈寅恪、梁启超这种大相径庭的认识原因 ,主要在于对待传统文化的立足点不同。陈寅恪强调,“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盖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而古代哲学家去今数千年,其时代之真相,极难推知。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及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4](p.507)。以艺术欣赏的眼光和精神,来体会古代哲学立说的用意和认识的出发点,缩小因时空关系造成的差距,最终达到与古人同一境界,只有这样才能对古代思想真正有所了解。梁启超显然没有以同情了解的态度,面对道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可怕的是,这种研究古代哲学家思想应具有的基本态度与方法,陈寅恪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已强调过的东西,在今天也没能很好地贯彻到学术研究中。 正因为各位学术兴趣不同的学人在学养及知识构成上存在的差别 ,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当在情理之中。鲁迅有名言,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从此考虑,一切问题迎刃而解[5](p.18)。鲁迅对道教无专门研究,是以一种直觉得出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的判断。当陈寅恪高度称赞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的成就时,也指出了冯著《中国哲学史》对道教思想无所著墨的缺憾。晚年的冯友兰则对此做出了一个消极的回应,“道教不是中国哲学史的对象,而是中国科学史的对象,当然也是中国宗教史的对象”[6](第九卷,p.576)。虽然他承认某种宗教的教义同时也是一种哲学,但冯友兰不承认道教是中国哲学史的对象,这比梁启超要客观许多。同一个冯友兰,还有对道教另一评价,抗战时期他曾告诉李约瑟,道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不反对科学的神秘主义体系。这句话给李约瑟留下了深刻印象,将之纳入到《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冯友兰承认道教自有宗教上的价值,同时也有科学上的价值,可是他从无阅读道典的动机,中国哲学史的对象被严格地限定在狭小的空间,不肯步越雷池一步。虽然他是十分博雅的大哲学家,但与梁启超一样,对道教的知识相当贫乏。 任何一位专业的道教学研究者都明白 ,百年的中国道教学研究走过了一条曲线,可分为三个时期:即“五四”前后至建国初期,这可以称之为初建时期,这一时期道教学研究的精深成果,奠定了中国道教学研究的基础,有力地回应了世界各国的道教学研究;十年动乱是道教学研究的中绝时期,道教学研究同其它许多学科一样,经受了重创甚至是接近取缔的命运;改革开放以来的复苏重振。本文的论述重点在第一阶段,对第三阶段将结合海外的道教学研究进行概要性介绍,以期展现现代道教学研究的发展趋势。主要的成果,可从以下作品得到反映: 沈曾植 (1851———1922),《海日楼札丛》(读书札记),1947年钱仲联整理,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再版。 陈垣 (1880———1971),《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1962年,中华书局。《道家金石略》,1988年,文物出版社。 刘师培 (1884———1920),《读道藏记》(论文),《国粹学报》,1911年。 陈寅恪 (1890———1969),《天师道与海滨地域之关系》等(论文),发表于1934年。 胡适 (1891———1962),《陶弘景的真诰考》(论文),1933年发表,后收入《胡适论学近著》。 许地山 (1893———1941),《道教史》上册,1934年,商务印书馆。《道教、因明及其它》(论文集),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汤用彤 (1893———1964),《读太平经书所见》等(论文),1935年发表,后收入《汤用彤学术论著集》。 蒙文通 (1894———1968),《道德经义疏》等(辑校),国立四川省立图书馆,1946年。《道教史琐谈》等(论文),《中国哲学》第四辑,1980年。 翁独健 (1906———1986),《道藏子目引得》,哈佛燕京引得处,1935年。 王明 (1911———1992),《周易参同契考证》等(论文),《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九本,1947年。后收入《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无能子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 陈国符 (1912———),《道藏源流考》,1949年,中华书局。《道藏源流续考》,1983年,明文书局。《中国外丹黄白法考》,199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以上基本涵盖了民国时期至八十年代之前的道教研究的成绩 ,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学者们的倾向,一是以陈寅恪、汤用彤、许地山为代表的立足于文化比较观念的研究方法,以陈垣、刘师培、陈国符为代表的历史考证的方法,以蒙文通为代表的典籍辑佚校勘的方法。这些学者除王明专精于道教的研究之外,余者都有广泛的学术兴趣,取得了多方面的学术成就。如汤用彤不仅取得佛教史研究的划时代贡献,他对魏晋玄学的研究至今依然无人能够超越。陈国符的《道藏源流考》立论精审,自问世即广受推崇,包括其续作《道藏源流续考》,也是如此。然而他留学德国时,化学才是他的真正专业。这使他对道教的研究横跨了科学史方面与道教史方面两大主题,并且都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是中国学者还是外国学者最早开始近现代道教研究 ,在专业人士中还有不同意见。但说真正阅藏,并有所发明的,不能不提到沈曾植的《海日楼札丛》。沈氏札记纪年最晚为己未(1919),此距其谢世不过三年,则沈辛亥(1911)谋复辟于海上,自谢世其间所作固无疑问。可以说,沈曾植是开创道教学研究的代表之一。《札丛》(卷六)五十余条中,有四十多条所载为道教事,卷一、二、三、四等又有二十余条可归于道家道教类,涉及众多经典、人物、史事,如此集中地直面道藏对道教进行研究,在当时的学者中,凤毛麟角。试举“道家年号”一例,以作说明。“道家年号,自赤明、延康、龙汉而外,见于洞元《本行经》者,有土皇,在赤明以后;有上元,西方皓灵黄老君生年也;有开光,中天玉宝元灵元老君生年也。见于洞真《九真经》者,有混皇,中央黄老君生年也。见于洞真《青要》、《紫霞》、《金根》众经者,有中皇,青要帝君生年也。见于洞真《七十四方变化经》者,有太虚元年,南极长生司命生年也”(《太上混元真录》川字号,太上以上皇元年丁卯下为周师、到无极元年癸丑、去周西度云云)[7](p.213)。标点多误,今照录。对沈曾植的学术成就,王国维有这样的评价,“至于综览百家,旁及二氏,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则又为自来学者所未及”[8](p.584)。不论沈曾植其它方面,仅就其对道教的研究,确实为“自来学者所未及”。法国的安娜·塞德尔(中文名石秀娜)在《西方道教研究史》中,有一位对道藏的宗教内容感兴趣的学者的读书笔记,迟至于1911年方才问世的介绍[9](p.12),这一位中国学者,应当就是沈曾植。 1926年道藏影印本的问世,为中外学者研究道教带来了便利。可以说,真正的道教研究应该是从道藏走出宫观开始的,只有在这时,学者们才能直面经典,考察道教的历史面貌。在这之前能够阅读大藏并通读的学者,可能只有陈撄宁(1880———1969)一人。陈撄宁在建国前,即有两三年的时间,在北京白云观将道藏通览一遍。留下了《孙不二女功内丹次第诗注》、《灵源大道歌白话注解》、《黄庭经讲义》等一系列著作,曾在上海编有《扬善》半月刊及《仙道月刊》。不仅这样,他还长期从事内丹的实践修炼,也曾烧炼外丹黄白术。陈撄宁、易心滢(1896———1976)是当时有数的教内义学代表,他们都与学术界的学者有过直接的交往。道教学研究在这些教内外学者的共同担当下,不绝如缕。虽然从原则上说,只要道士存在一天,道教就会存在下去,只要中国人一天不绝,道教就会对中国人的生活发生影响,但这种说法,无意中抹杀了文化的创造性。 日本学者由于历史的原因 ,最早对道教进行了现代的研究。许地山的学生李镜池就明白无误地说,许地山在大学里讲授道教史,是以日本学者的著作作为参考的。傅勤家的著作,引述了日本当时的学者小柳司气太、常盘大定、妻木直良等人的作品,可见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几乎同时为中国学者了解。可究竟谁是日本研究道教第一人,还有不同的认识。在此,我想引述日本著名学者福永光司的见解,来说明这一问题。福永光司在《津田左右吉博士与道教》一文中指出: 战前 ,在明治大正时期的日本学者中间,对中国的本土的民族宗教道教,怀有学术的兴趣和关心,乃至进行调查研究的人物,让我很容易地想到冈仓天心、幸田露伴、黑板胜美、小柳司气太、常盘大定、橘朴诸位。我国道教真正的中国学的研究的奠基人小柳司气太博士,其时发表了划时代的著作《道教概论》(大正十二年刊),比小柳司气太博士还要年少四岁的津田左右吉博士也在此时,贡献了同样划时代的名著《古纪事及日本书纪的新研究》(大正八年刊)、《神代史的研究》(大正十三年刊)等。然而,津田左右吉博士已先于小柳司气太博士三年,于大正九(一九二)年其四十七岁之时,在《天皇考》的论文中得出了“我国天皇的尊称”,是“来自道教的有关的书籍”(例如《枕中书》等)的结论;其后二年,大正十一(一九二二)年,在他四十九岁之时,论文中得出了“作为中国上古时代祭祀的对象的天和帝”,是“其后道教的元始天尊的诞生”的延续的结论,又在此观念的翌年,五十一岁时,在论文《关于神仙思想的二三点考察》(后改题《神仙思想的研究》)中,专设了题为“神仙说和道教”一章,指出“神仙说的发达不仅促进了道教的成立”,而且也是“道教(以老子作为教祖)把老子与释迦加以联结的沟通之点,这也可以说是对道家的继承”。 福永光司不尽赞同津田左右吉的观点 ,但他认为,津田左右吉博士在单行著作《中国思想和日本》(昭和十三年刊)、《日本的神道》(昭和二十四年刊)等著作表达的观点,总是具体地讨论从古代以来道教与日本文化的关系。冈仓天心同样在他的著作《茶之本》(明治三十九年刊)特地加入“道教与禅道”一章,《东方的思想》(明治三十六年刊)特地加入“老子教与道教”一章,可见他对日本文化的研究具有同样的志向着眼点(可是,结论却正相反)[10](p.234)。由此来看,日本学者不仅对道教研究起步早,而且成果众多。 冈仓天心否认道教对日本文化影响的态度遭到了福永光司的批评 ,他在回顾日本学者研究道教的历史时,注意到了各位学者由于不同的立场方法,以致认识结论各异。而日本学者对道教的研究探索,同样处在西风东渐的时代风潮下,科学观念占据着思想的中心,这与中国学者的研究,除道教是否对日本文化产生影响一点之外,余者皆相映成趣。 就在撰写本文之时 ,法国汉学家、道教史研究者安娜·德赛尔女士的名著《西方道教研究史》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据安娜女士的报告,西方人研究道教是从18世纪末首先由传教士开始的,当时主要是将汉语典籍译为西方语言文字。1910年左右,巴黎的国家图书馆得到了两部不完整的《道藏》,学者们才有机会真正面对道教,由沙畹(1865———1918)与伯希和(1878———1945,即与斯坦因同样享有盗窃敦煌文物美名的那一位探险者)开创了西方人对道教学的研究,到1926年商务印书馆影印本的问世,学者们可以普遍地阅读大藏,不论在之前或之中,只能说是道教研究的准备期。直到今天,日本与欧洲的道教学研究至少已有五代的传承,今天稍年长的日本学者基本是小柳司气太、津田左右吉等人的再传,欧洲则无疑是沙畹、伯希和的后学,东京与巴黎成为国际道教学研究无可争议的中心,一代代学者如雷贯耳的名字通过其作品,为各地后来者传诵,他们代代相继积累起来的多方面的成绩,令我们相形见绌。 日本学者在研究方法上 ,与中国学者具有很大的共性。西方学者则大不相当,因为处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方法论训练存在着差异,就所接触到的有限的文献,可以看出他们对大大异于西方宗教与佛教,而追求长生不死肉体成仙的道教的特殊成分的兴趣。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的研究取向要大于哲学、历史学在他们研究中的比重,讨论的问题非常细致,许多为中国学者熟视无睹的东西,反而引起他们的注意,不少在中国学者看来是无关宏旨的细节问题,经他们的多方面发掘却成为极重要的对象。这就使我们从开始就看到,中外学者对道教的研究不仅在基本价值的判断上存在着差别,对问题重要性的定位也有很大的差异。与中国学者一样,日本学者和法国学者中都有否认道教的意见,日本学者多着眼于排斥道教对日本文化的影响出发,表现出了一定的民族主义的偏狭心理。法国学者则因在进入道教研究之前,儒家的理性主义曾与西方的启蒙思潮相表里而大受西方人推崇,道教既没有进入汉学的主流,即使有所闻者也不过将道教视之对立于儒学的粗浅迷信。现在则与之完全不同了,在道教研究的任何领域,都留下了国外学者尤其是法国学者卓越的探索足迹。 安娜女士虽然谦逊地声称 ,“要是说西方的道教研究可以在中国文化的任何方面可以教育中国人,那就太傲慢了。要记住的是,我们并非道教的信徒,而只是道教研究的学生”[9](p.131)。但对此,作为中国学者,不能不保持高度的清醒态度,我们在许多方面必须应当向国外的同行学习。安娜女士的著作其实是“1950———1990年西方道教研究的概述”,可这一篇幅不大的作品,精要地介绍了这一时期欧洲道教研究的各个方面取得的成绩,长达三十七页的文献目录中,使人读后一览无余。而引录到本目录中的作品,是以如下的标准选择的: 1.1950———1990年间所有有较久价值的主要道教出版物; 2.就迄今为止尚未探讨的以专题形式进行的首创性研究; 3.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和重要的会议文件; 4.一些发表于1950年前但尚未过时的文献; 5.一些与道教虽未直接关连但却有用的背景研究; 6.一些用西方语言发表的日本人的研究; 7.一些对学术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中国和日本的出版物; 8.最后,开列道教研究目录表以及——— 9.在欧洲及日本出版的最重要的原始资料索引[9](p.132)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是中国道教研究重新走向兴盛的关键时期,先后出版了两种《中国道教史》,还有专门对道藏进行考证研究的《道藏提要》,以及一大批颇富创新精神的著作和单篇论文,在这一学术园地中有了更多中国学者的声音。但这并未使安娜女士特别在意这一时期中国大陆学者的努力,与之不同,她的著作中出现了秋月观英、吉冈义丰、大渊忍尔、洼德忠、小林正美等十五位在世或过世日本学者的名字,日本学者的研究在其著作品占据了显赫的位置。在她看来,中国大陆学者至今不过时的及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出版物为王明的《太平经合校》、陈国符《道藏源流考》、陈垣的《道家金石略》。感谢译者将这部重要的著作译为汉语,为我们传达了大洋彼岸的可贵信息,可惜的是,译者出现了不少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连一些重要的人名书名都译错了。 早期的道教学研究 ,中外学者的进度大致同时,然而由于历史发展的差异,导致中国学者对道教学应有的贡献,在后来则大大落后了。它留给我们的启示是长久而深远的,“五四”前后的中国学人对道教学的关心及取得的成就,之所以长期不丧失其先进性,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当时的中国学者自身的学术素养为今人所不及,如大多数人精通多种外文,旧学深湛而新知邃密;二是开放的多元化的学术环境,如自觉接受西方较为先进的学术思想和方法主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不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如果还将道教清除于研究范围之外,其必将成井底之蛙。这就是说,中国文化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至今绵延不绝,历史的发展造就了中国文化中儒释道多元并存功能互补的格局,离开了其中任何一方或对其中的某一方缺乏了解,势必不能对中国文化的总体精神及历史演进,做出合理的估价。由于道教的教义体系在内容上的特殊性以及文化上的包容精神,使道教经典中保留了大量的遥远文化遗存,成为不可多得的文化基因,这对于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创造成绩,有了可贵的凭藉。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曾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中断言,“我们如果要知道我们民族的信仰和思想,这种书(指《道藏》———引者注)比了儒学正统的《十三经》重要得多”。西方学者之钟情道教,实在是因为道教向他们打开了一扇装满无限宝贝的宝库的大门,使他们接触到几乎全然不同于基督教与其它宗教的宗教形态,通过道教可使他们了解中国文化,无疑同时也深化了他们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识。如佛教之传入中国及道教对佛教的接引,现代人依然可从中借鉴合理的资源,这对于消除不同文化之间的隔阂,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有着典范的意义。 在即将结束本文的简要回顾时 ,我想引用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跋》予以小结:“中国佛教史未易言也。佛法,亦宗教,亦哲学。宗教情绪,深存人心,往往以莫须有之史实为象征,发挥神妙之作用。故如仅凭陈迹之搜讨,而无同情之默应,必不能得其真。哲学精微,悟入实相,古哲慧发天真,慎思明辨,往往言约旨远,取譬虽近,而见道弘深。故如徒于文字考证上寻求,而乏心性之体会,则所获者其糟粕而已”。“同情之默应”,“心性之体会”,与陈寅恪所谓同情了解,其揆一也。汤用彤于1938年南岳掷钵峰下作此跋文,表其心迹云,“非谓考证之学可济时艰。然敝帚自珍,愿以多年研究所得作一结束。惟冀他日国势昌隆,海内又安,学者由读此编,而于中国佛教史继续述作。俾古圣先贤伟大之人格思想,终得光辉于世,则拙作不为无小补矣”[11](p.634)。佛道两教虽然不一,但研究者应具有的研究态度与方法,绝无二致。而陈寅恪、汤用彤所自述方法及所具情怀,永将为后学之楷式。他们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证明他们的方法及认识的真理性。因此,在今天,我们依然要走陈寅恪、汤用彤的道路,才能像汤用彤期待的那样,“俾古圣先贤之伟大人格思想,终得光辉于世”,这就是学者的最高使命。 注 :关于海外道教研究情况,本文受惠于多种著作,主要有陈耀庭《道教在海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相关附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福井康顺、山崎宏、木村英一、酒井忠夫监修《道教》(第三卷)(朱越利、冯佐哲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参考文献: [1]梁启超 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2]陈寅恪 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A] 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3]陈寅恪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A] 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M]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4]陈寅恪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A] 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M]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5]鲁迅 致许寿裳[A] 鲁迅书信集[Z]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6]冯友兰 三松堂全集[M]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 [7]沈曾植 海日楼札丛·海日楼题跋(钱仲联辑)[M]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8]王国维 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A] 王国维全集(二)[M] 上海:上海书店,1983 [9][法]安娜·塞德尔 西方道教研究史(蒋见元、刘凌译)[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0][日]福永光司 津田左右吉博士と道教[A] 中国の哲学:宗教·艺术(附录三)[M] 京都:人文书院,1989 [11]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12. 贾樟柯:《海上传奇》感动了自己(访谈)
    影视 2010/06/10 | 阅读: 1893 | 评论: 1
    带着电影《海上传奇》走入今年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的贾樟柯,原本以为拍这部电影很简单,是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影片概括了上世纪30年代到2010年的"上海经验",这种经验可以看作是由私人讲述来构筑的中国近现代史,因此他决定把最初的《上海传奇》更名为《海上传奇》,虽一字之差,但突破了地域限制,有更丰富的历史感。或许是拍《海上传奇》让贾樟柯元气大伤,也可能是连续4年拍纪录片导致"审美疲劳",他说,"《海上传奇》后我现在该换换口味,该回归剧情片了。"漂过了,海上改掉了片名"《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海上传奇》的背景是上海,对白也多用方言完成。影片在戛纳的首映现场,上海记者感受最深,一位女记者听到主创说出上海话落了泪,"想家了。"不过,影片将面对的绝大部分观众不在上海话这个语境内,那为什么还要用方言拍摄?贾樟柯表示,自己在拍摄初期也不懂上海话,但发现很多上海人都喜欢用上海话聊天。用方言接受采访,对他们来讲更自然。到影片拍摄一个月后,贾樟柯已能大致听懂七成上海话。影片最初名叫《上海传奇》,但在剪辑过程里,贾樟柯的想法变了。"原本是想讲述上海的历史,但最后保留在电影里的18个人物,他们的讲述从上世纪30年代一直到2010年,内容不仅包括个人历史,也包括了这个城市的历史,也可以算中国的历史。《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改成《海上传奇》,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信息量也更大。"对于影片由世博局协助拍摄,贾樟柯表示:"这是贾樟柯作品,不是世博会宣传片,而是在世博会上向世界呈现的一件展品。"感动了自己"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拍《海上传奇》对贾樟柯而言是一次特殊的经历。他随时随地准备飞往某处采访某位传奇人物,每采访完一位人物,他都会陷入其中,感慨好几天。贾樟柯说,以前自己的电影拍的都是普通人,而这次几乎每一个都是传奇人物。他为自己选择采访对象时定了个规矩:不找专家学者,直接找历史当事人、有故事的人。因为"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他还把一些珍贵的影像资料与采访对象结合起来使用。贾樟柯一共访问了88位和上海发展有着紧密关系的人物及他们的后代。"许多人实在不好找。这一年里,我连睡觉都不敢关手机,生怕错过了哪个大人物。"他说,最终影片选择了杨杏佛之子杨小佛、杜月笙的小女儿杜美如、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费穆的女儿费明仪、上官云珠的儿子韦然,还有陈图画、陈丹青、韩寒等人物,讲述百年的"海上传奇"。影片长达138分钟,贾樟柯依然意犹未尽,他准备制作电视版本,此外还将出版同名图书。"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最终选择的18位讲述人里,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是让贾樟柯印象最深的一位。他感慨说,自己经常在采访当事人时,被他们的只言片语感动。张心漪教授对贾樟柯讲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贾樟柯说:"她保留了旧上海的语言,她的上海话与现在年轻人的上海话完全不一样,非常优雅。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我问她这么多年没回上海有什么感受,她说,'女人嘛,跟着丈夫到处跑,对我来说,这样一种流浪是一种浪漫。'我觉得很感动,感觉就像小说一样。"累坏了助手"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海上传奇》是我当导演以来拍得最辛苦的一部电影,光是为拍电影所翻阅的资料和书籍就可以堆起一人多高。在拍摄前,整整一个月,我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背包出去走路,一直走到晚上才回来。"贾樟柯的"暴走"不是为了健身,而是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寻找合适的拍摄外景,"在其他城市我都可以开个车慢慢找,但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走到最后,我的两个20多岁的助手全都累趴下了。"贾樟柯以前烟瘾不小,但拍完《海上传奇》后,居然神奇地戒了烟,"我生了场大病,之后就再也没抽过了。"当然,他吃的苦远不止这些,还有他长期伏案剪片子,左眼突然彻底失明,后来两周眼睛只有光感,医生说大概要1年才能恢复,现在他随身都带眼药水。贾樟柯的海上梦想在戛纳得个奖《海上传奇》6月将于上海电影节期间在国内首映,并于6月底全国公映。贾樟柯说:"我很希望得到上海观众的认可。但我是个山西人,我怕自己对上海的理解和认识有所偏差,所以有点紧张。"说起受邀进入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向来低调的贾樟柯一反常态地表示,很想拿个奖,"被邀请去参加竞赛,是一个很好的礼遇,如果能获得认可就更完美了。"下一站,武侠不想再拍纪录片从《二十四城记》到《海上传奇》,贾樟柯似乎和纪录片结了缘。这次和上海电影制片厂的合作长达1年多,充裕的资金和时间,让贾樟柯得以慢慢进入上海,慢慢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质量最好的一部影片。"贾樟柯透露说,原先他的构思是一个背行囊的旅人,从重庆登船,经过武汉,一路到上海,带着所有内地人对上海的感情和记忆,"不过后来,我发现既然有时间,不如硬碰硬地触摸这座城市,确实很累,但很过瘾。"按他的话说就是,原本以为是在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拍完《海上传奇》的贾樟柯不想再拍纪录片了,"前几天还有人打电话问我,可不可以拍《南京传奇》、《天津传奇》......我不想再拍了,我现在正在筹备我的两部剧情片。"拉杜琪峰拍武侠从《小武》到《三峡好人》,贾樟柯的作品无不是文艺片,但他现在想挑战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新片《在清朝》讲述的是在1905年清末年间,在一个山西县城里发生的爱情武侠故事。贾樟柯苦笑说:"这部戏必须马上拍了。我和片方4年前签约,一些片商又提前买了它的发行权,看到我一直不拍,纷纷要退款,片方都把钱还给别人了。"对于自己的首部商业片,贾樟柯有两个梦想:一是要在银幕再现萦绕在自己心中多年的武侠梦;二是要给中国观众还原一个最真实的清朝。为拍这部商业大片,贾樟柯起用了香港制作班底,包括《无间道》的摄影黎耀辉,杜琪峰更是担任监制。虽然一直拍文艺片,但贾樟柯非常喜欢杜琪峰的作品,此次合作,他把后者比作"教授","他把商业电影从最基本的东西一点点教给我。记得第一次见面他问我,你这个电影的追踪性是什么?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指叙事动力。他经常提醒我,你是要拍一个作者电影,还是一个商业片?"(信报记者唐雪薇)&nbsp;
  13. 余华: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
    书评 2010/06/03 | 阅读: 1388 | 评论: 1
    我第一次听到伊恩·麦克尤恩的名字是在十多年前,好像在德国,也可能在法国或者意大利,人们在谈论这位生机勃勃的英国作家时,表情和语气里洋溢着尊敬,仿佛是在谈论某位步履蹒跚的经典作家。那时候我三十多岁,麦克尤恩也就是四十多岁,还不到五十。我心想这家伙是谁呀?这个年纪就享受起了祖父级的荣耀。然后开始在中国的媒体上零星地看到有关他的报道:"伊恩·麦克尤恩出版了新书"、"伊恩·麦克尤恩见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改编成了电影"......这几年中国的出版界兴致盎然地推出了伊恩·麦克尤恩的著名小说,《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赎罪》。可是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们以奇怪的沉默迎接了这位文学巨人。我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许麦克尤恩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中国读者了解他。现在麦克尤恩的第一部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正式出版,我想他的小说在中国的命运可以趁机轮回了。从头开始,再来一次。这是一部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的书,在麦克尤恩27岁的时候首次出版。根据介绍,这部书在英国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可以想象当初英国的读者是如何惊愕,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我,一个遥远的中国读者,在阅读了这些故事之后仍然惊愕。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我曾经用一种医学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杰出?那就是在阅读了这个作家的作品之后,是否留下了阅读后遗症?回想起十多年前第一次听到麦克尤恩名字时的情景,我明白了当初坐在我身边的这些人都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患者。我感到这八个独立的故事之间存在着一份关于叙述的内部协议,于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一书更像是一首完整的组曲,一首拥有八个乐章的组曲。就像麦克尤恩自己所说的:"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很多都是边缘人,孤独不合群的人,怪人,他们都是和我有相似之处。我想,他们是对我在社会上的孤独感,和对社会的无知感,深刻的无知感的一种戏剧化表达。"然后麦克尤恩在《立体几何》凝聚了神奇和智慧,当然也凝聚了生活的烦躁,而且烦躁是那么的生机勃勃;让《家庭制造》粗俗不堪,让这个乱伦的故事拥有了触目惊心的天真;《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可能是这本书中最为温暖的故事,可是故事结束以后,忧伤的情绪从此细水长流;《舞台上的柯克尔》的叙述夸张风趣,指桑骂槐。麦克尤恩让一群赤裸的男女在舞台上表演性交,还有一个人物是导演,导演要求小伙子们在表演前先自己手淫,导演说:"如果给我见到勃起,就滚蛋,这可是一场体面的演出。";《蝴蝶》里男孩的犯罪心理和情感过程冷静的令人心碎;《与橱中人对话》看似荒诞,其实讲述的是我们人人皆有的悲哀,如同故事结尾时所表达的一样,我们人人都会在心里突然升起回到一岁的愿望;《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没有爱情的爱情,没有仪式的仪式,还有随波逐流的时光。麦克尤恩给这些无所事事的时光涂上夕阳的余辉,有些温暖,也有些失落;《伪装》是在品尝畸形成长的人生,可是正常人生的感受在这里俯拾即是。这就是伊恩·麦克尤恩,他的叙述似乎永远行走在边界上,那些分隔了希望和失望、恐怖和安慰、寒冷和温暖、荒诞和逼真、暴力和柔弱、理智和情感等等的边界上,然后他的叙述两者皆有。就像国王拥有幅员辽阔的疆土一样,麦克尤恩的边界叙述让他拥有了广袤的生活感受,他在写下希望的时候也写下了失望,写下恐怖的时候也写下了安慰,写下寒冷的时候也写下了温暖,写下荒诞的时候也写下了逼真,写下暴力的时候也写下了柔弱,写下理智冷静的时候也写下了情感冲动。麦克尤恩在写作这些故事的时候,正在经历他的年轻时光。22岁从苏塞克斯大学毕业后,去了东安格利亚大学的写作研究生班,开始学写短篇小说。第一个短篇小说发表后,立刻用稿费去阿富汗游玩。多年之后麦克尤恩接受采访,回顾了写作这些短篇小说时所处的境况:"我二十出头,正在寻找自己的声音。"当时他反感英国文学传统里社会档案式的写作,他想表达一种个人生存的翻版,他说"早期的那些小故事都是倒影我自己生存的一种梦境。虽然只有很少的自传性内容,但它们的构造就像梦境一样反映了我的生存。"麦克尤恩21岁开始读卡夫卡、弗洛伊德和托马斯·曼,并且感到"他们似乎打开了某种自由空间。"然后"我试写各种短篇小说,就像试穿不同的衣服。短篇小说形式成了我的写作百衲衣,这对一个起步阶段的作者来说很有用。"麦克尤恩毫不掩饰其他作家对自己的影响,他说"你可以花五到六个星期模仿一下菲利普·罗斯,如果结果并不是很糟糕,那么你就知道接下来还可以扮扮纳博科夫。"而且还努力为自己当时写下的每一个短篇小说寻找源头,"比方说,《家庭制造》,是我在读过《北回归线》之后写得一个轻松滑稽的故事。我感谢亨利·米勒,并同时用一种滑稽的做爱故事取笑了他一把。这个故事也借用了一点罗斯的《波特诺的怨诉》。《伪装》刚效法了一点安格斯·威尔逊的《山莓果酱》。我不记得每篇故事的渊源,但我肯定巡视了别人的领地,夹带回来一点什么,籍此开始创作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在很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里,专门讨论了作家之间的相互影响,我用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作家的写作影响另一个作家的写作,如同阳光影响了植物的生长,重要的是植物在接受阳光照耀而生长的时候,并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生长,而始终是以植物自己的方式在生长。我意思是说,文学中的影响只会让一个作家越来越像他自己,而不会像其他任何人。麦克尤恩的写作经历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立体几何》里关于神奇的叙述与生动的生活场景合二为一,可以让我们联想到纳博科夫的某些段落;《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会让我们联想到托马斯·曼的叙述风格,从容不迫,并且深入人心;《与橱中人对话》和《伪装》或许与卡夫卡的那些奇怪的人生故事异曲同工;《舞台上的柯克尔》似乎是与荒诞派话剧杂交而成的;《蝴蝶》里的少年犯罪心理曾经是戈尔丁的拿手好戏,可是到了麦克尤恩笔下也是毫不示弱。我想每一个读者都可以从自己的阅读经历出发,为麦克尤恩的这些故事找到另外的文学源头,找到麦克尤恩未曾阅读甚至是未曾听闻的文学源头。而且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为卡夫卡、托马斯·曼、菲利普·罗斯、亨利·米勒、安格斯·威尔逊、纳博科夫、戈尔丁他们找到文学源头。为什么?很简单,因为这就是文学。我喜欢引用这样两个例子,两个都是笑话。第一个是法国人嘲笑比利时人的笑话:有一个卡车司机满载着货物行驶在比利时的土地上,由于货物堆得太高,无法通过一个城门,就在司机发愁的时候,当地的比利时人自作聪明地向司机建议,将卡车的四个轮子取下来,降低高度后就可以经过城门。第二个来自中国古代的笑话:有一个人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要过城门,他将竹竿竖起来过不去,横过来也过不去,这人不知所措之时,一位白发白须的老人走过来,称自己虽然不是圣人,也是见多识广,他建议将竹竿从中间锯断,就可以通过城门了。这两个笑话究竟是谁影响了谁?这样的考证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举出这样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各民族的精神历史和现实生活存在着太多的相似性,而文学所要表达的就是这样的相似性。如同殊途同归,伟大的作家都以自己独特的姿态走上了自己独特的文学道路,然后汇集到了爱与恨、生与死、战争与和平等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主题之上。所以文学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们彼此陌生,而是为了让人们相互熟悉。我曾经说过,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我相信麦克尤恩在阅读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作品之后,肯定是在别人的镜子里看清楚了自己的形象,然后写下了地道的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这家伙二十多岁就找到了自己的声音,读一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就可以看到一个天才是如何诞生的。麦克尤恩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故事里,轻而易举地显示出了独特的才能,他的叙述有时候极其锋利,有时候又是极其温和;有时候极其优雅,有时候又是极其粗俗;有时候极其强壮,有时候又是极其柔弱......这家伙在叙述的时候,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恰到好处。与此同时,麦克尤恩又通过自己独特的文学,展示出了普遍的文学,或者说是让古已有之的情感和源远流长的思想在自己的作品中得到继续。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麦克尤恩就是这样,阅读他作品的时候,可以让读者去感受很多不同作者的作品,然后落叶归根,最终让读者不断的地发现自己。我曾经说过,文学就像是道路一样,两端都是方向。人们的阅读之旅在经过伊恩·麦克尤恩之后,来到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车站;反过来,经过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同样也能抵达伊恩·麦克尤恩的车站。这就是为什么伊恩·麦克尤恩的叙述会让我们的阅读百感交集。我的意思是说,当读者们开始为麦克尤恩的作品寻找文学源头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的人生感受和现实处境寻找一幅又一幅的自画像。读者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唤醒自己过去阅读里所有相似的感受,然后又让自己与此相似的人生感受粉墨登场,如此周而复始的联想和联想之后的激动,就会让儿歌般的单纯阅读变成了交响乐般的丰富阅读。什么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这就是。&nbsp;2008年4月5日&nbsp;
  14. 沈卫荣:六十年藏传佛教研究回顾与展望
    宗教 2010/05/29 | 阅读: 2038 | 评论: 1
    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两大宗派之一,也是当今佛教的两个最重要的、并且还在继续发展中的伟大传统。藏传佛教继承和发展了印度佛教的所有传统,其中的密教传统虽然来源于印度,但其发展远远超出了印度原有的传统,是藏族人民为丰富世界人文精神做出的最大贡献。藏族历史上出现了一大批杰出的佛教学者,他们对佛教义理的阐释,特别是对印度的中观、唯识、如来藏等哲学思想的阐发有独特的创见,他们对以公元七世纪印度佛学大师法称为代表的佛教因明学的继承和发扬,以及藏传佛教觉囊派主张的"他空见"思想等,都极大地丰富了印度佛教哲学思想。总而言之,藏传佛教是藏族文明的精华,藏传佛教研究是藏学研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藏传佛教自西夏就已经开始在中原传播,历经元、明、清几代,绵延不绝。但自元朝开始,受元代汉文文献中有关"秘密大喜乐法"等记载的影响,汉族士大夫对藏传佛教抱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虽然从朝廷到民间修持藏传秘法者代不乏人,但用心研究藏传佛教者却从来名不见经传。直到民国时代,随着佛教现代化运动的兴起,汉传佛教才开始与藏传佛教互动,一些汉僧入藏修学藏传佛教,并译传藏传佛教经论。其中最著名、贡献最大的就是法尊法师。通过他的大量译著,藏传佛教,特别是以宗喀巴大师为主的格鲁派上师们的著作和教法得以在汉传佛教徒中广泛流传。与法尊法师同时代的还有著名佛学家吕澂先生,他研究藏传佛教之源流,以及印藏和汉藏佛教之交流和发展史,是中国佛教研究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值得一提的是,流亡中国的爱沙尼亚男爵钢和泰先生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曾在北京成立过一个"汉印研究所",期望通过利用当时北京汉、藏和蒙古佛教的活着的传统,来重构印度大乘佛教的原貌。当时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中国学者,如陈寅恪、于道泉、林藜光等,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藏传佛教进行了相当有水准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此外,当时还有人类学家李安宅先生曾于三十年代在甘南拉卜楞寺作人类学调查,用汉、英两种文字发表了系列调查报告,后来汇成了《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拉卜楞--李安宅的调查报告》等著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六十年间,对藏传佛教的研究越来越得到重视,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就。代表性的成果有王森先生的《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牙含章先生的《达赖喇嘛传》、《班禅喇嘛传》和东噶·洛桑赤列的《东噶藏学大辞典》、《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等。这几本著作为读者较全面、系统地了解藏传佛教的历史和教法提供了最为基本的教材,也为后来的学者对藏传佛教各教派开展较为深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宿白先生根据五十年代初在西藏地区的文物调查报告写成的《藏传佛教寺院考古》一书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水准的经典之作,对于我们了解文化大革命以前藏传佛教寺院的面貌提供了无可取代的资料和精湛的研究。黄明信先生对西藏历法和汉藏佛经目录的研究,也是我国藏传佛教研究著作中的优秀作品。他对元代留下来的《至元法宝勘同总目》和《汉地佛教史》的比较研究,为我们今后从事汉、藏文佛经对勘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王尧先生对吐蕃时代佛教史的研究和他对敦煌古藏文佛教文献的译介,为我们了解藏传佛教前弘期的历史提供了最珍贵的文献和海外的研究信息。刘立千、王沂暖、郭和卿、陈庆英、黄灏等先生翻译的一大批藏文佛教史著,如《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红史》、《青史》、《布敦佛教史》、《汉藏史集》、《萨迦世系史》、《贤者喜筵》、《新红史》、《土观宗派源流》和历辈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的传记等等,为汉族学者从事藏传佛教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的素材。藏传佛教的研究在近一二十年来的发展和进步最引人注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藏传佛教文献的整理和出版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首推《藏文大藏经》对勘、整理和出版工作的圆满完成;其次包括西藏古籍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和其他五省市的民族出版社都为寻求和出版藏文古籍佛教文献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不少失落了的藏文佛教文献得到了抢救,大量分属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宗教文献,如喇嘛的《全集》、寺院的《寺志》、以及释论、仪轨和要门汇集等,纷纷被重新刊印,为我们深入研究藏传佛教的历史和教法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此外,法藏敦煌藏文文书近年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使研究藏传佛教前弘期的历史和早期汉藏佛教交流史所必需的第一手文献资料得以重见天日。还有,对西藏发现的梵文贝叶经的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的积极推动下近年来有了长足的进步,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东方学院部分梵文学家为主体的研究队伍正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之中,他们对这批珍贵的梵文经典的释读和研究不但对藏传佛教研究的进步有不可估量的意义,而且也将对世界佛学研究的进步带来迅猛的冲击和推动。二,随着大量藏文佛教文献的整理、出版,我们可以相对容易地利用这些文献,从而进行较深入的专题研究。例如,西北民族大学的才让先生利用参与整理、出版法藏敦煌藏文文献的便利,比较深入地探讨了吐蕃王朝时期汉、藏译佛经的交互影响和早期汉藏佛教互相交流的历史;中国人民大学的沈卫荣教授利用俄藏黑水城文献中发现的大量汉译藏传密教文献,以及在其他地区陆续发现的西夏、元朝翻译的以萨思迦派所传道果法为主的藏传密教文献,开展了对藏传佛教在中国西北地区和中原传播历史的研究。三,对藏传佛教艺术史的研究异军突起,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例如首都师范大学的谢继胜教授对黑水城所见藏传佛教艺术品的研究,对甘、青、内蒙藏传佛教寺院壁画的研究,引起了国际学术同行的关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熊文彬研究员对元、明两代藏传佛教艺术,包括文献、图像和艺术风格的研究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故宫博物院的罗文华先生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故宫丰富的文献和艺术品收藏,对清代宫廷藏传佛教艺术作了一系列极为出色的研究。四,以中国藏学中心研究人员为骨干的专业研究队伍,对藏传佛教寺院和藏传佛教社会做了一系列人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调查工作,他们的系列著作使我们对藏传佛教寺院组织结构、寺院经济、藏传佛教徒的社会生活、活佛转世制度、藏传佛教对藏民生活的影响等有了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不容否认的是,建国六十年来我们对藏传佛教研究的投入远远不及我们对藏族历史研究的投入,与此相应,我们在藏传佛教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不如在藏族历史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那么突出。藏传佛教研究在许多方面还是空白,或者还刚刚起步。例如,我们对藏传佛教教义的研究就相当薄弱,近年才有中央民族大学的班班多吉教授等人专门研究藏传佛教哲学的著作问世;而对中观、唯识、因明、如来藏、他空见等最富特色的藏传佛教哲学,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有高水准的专著出现。对于藏传密教的研究更是大大落后于西方和日本学者,对于无上瑜伽密的研究近乎空白。我们在研究藏传佛教各教派历史的同时,往往忽略对这些教派所修持的各种教法、仪轨的研究。此外,从事藏传佛教研究的学者大多数缺乏西方学术传统中的语文学的基础训练,也没有相应的阅读梵文的能力,所以很难以符合国际学术规范的做法来处理大量珍贵的藏文佛教文献。与中国藏学研究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国际藏学研究最大的一个分支就是藏传佛教研究。如果说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国际藏学研究依然偏重对藏族历史、语言和古藏文文献研究的话,那么自九十年代以来的藏学研究,对藏传佛教的研究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这种情形在美国和日本尤其明显。晚近出版的藏学研究的著作绝大多数是藏传佛教研究的著作。中国最缺乏的对藏传佛教哲学思想、密教修习仪轨的研究,恰巧是海外藏学研究中最有成绩的部分,对这些成果的吸收和利用,应当是我们加强对藏传佛教研究之力度的一个起点。&nbsp;
  15. 马小红: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法律 2010/05/31 | 阅读: 1752 | 评论: 1
    1840年,中国被西方的殖民炮火拖入了近代化的历程。与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代社会相比,中国近代化的历史是短暂的,自1840年晚清王朝开始,到1912年国民政府的建立,再到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近代的历史不足七十年。被动进入近代的中国,不只是在物质上受到西方武力的掠夺,更重要的是在文化上也失去了"话语权"。一方面,西方社会以西方法律模式为标准评价中国法律,并迫使中国修改律令。历史不幸验证了法国18世纪伟大思想家伏尔泰的预言:"对中国的礼仪地极大误会,产生于我们以我们的习俗为标准来评判他们的习俗,我们要把我们的偏执的门户之见带到世界各地。"[1]另一方面,在亘古未有的变局中,中国的仁人志士为了摆脱民族危机,救亡图存,也努力向西方学习,促使法律尽快地向近代化过度。因此,与西方相比,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最大特点是制度上的传统模式中断,而法学思想和理论则处在艰难的探索与转变中。一、中国近代社会与法理学(一)中国近代社会的特征史学界一般以1840年作为中国近代历史的开端,因为这一年的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从一个"天朝"大国沦为割地赔款的半殖民地国家。从中国传统法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一划分也不无道理,因为自中英《南京条约》[2]签定后,中国便丧失了司法、关税等独立权。也有人认为中国近代始于1912年清王朝被彻底推翻,中华民国的建立。这一认定同样有它的道理,尤其是从传统法发展的角度上说,1912年以后,无论是制度、还是学理,正统法思想都不再占主导地位。在国际联系日趋密切的背景下,西方法学大量涌入,官方变法亦以西法为模式,传统法呈衰微瓦解之势。1912年孙中山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虽仅存三个月,且号令"不出百里",但其毕竟结束了"王朝"的统治,开辟了历史的纪元。无论是以1840年,还是以1912作为中国近代的开端,"近代"都不是中国社会内部发展的需要,不是像欧洲那样在古代社会的基础上,在传统的连接下顺理成章发展而成的。中国是在外界压力下被动进入"近代"社会的,因此中国近代社会首先是一个殖民社会。马克思说"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3]我们从西方启蒙学者的著作中可以感受到他们对古希腊、罗马的神往和"复古"的激情。他们用传统抨击现实的黑暗,并为传统而自豪。孟德斯鸠、伏尔泰、魁奈、梅因这些思想的巨擘,虽然学术观点并非一致,但从他们的著作中,人们可以看到一个连接着传统的未来欧洲,毫无疑问,西方启蒙思想家对未来的信心是建立在对传统的信心之上的。而被西方殖民的民族和国家,传统则远没有西方那样幸运,在国土被侵占、财富被掠夺的同时,它们的历史与传统也被冠以"落后文化"之名遭到破坏,五千年文明从未间断的中国也是如此--尽管中国文明的辉煌在汉唐、在宋明,直至在清代的康雍乾盛世是举世公认的。因为在殖民与被殖民的历史进程中,以国力论文化的优劣不仅成为殖民的借口,而且成为学界的准则。19&nbsp;世纪中后期,当西方用炮火打开了清王朝紧锁的国门时,中国文明随着西方殖民扩张的节节胜利,在一些学者的论著中成为一种怪异、保守、野蛮、恐怖、没有任何生气的"木乃伊"文化,在西方人的眼中,中国的哲学、宗教、法律、科技、甚至语言都处在幼儿时期。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即由古代向近代转变的动力主要来自外力的胁迫,在这场亘古未有的变局面前,在这场被动的变革中,无论是政治家还是思想家都难以保持往日的从容,因为这涉及到民族的生死存亡。变革之初,中弱西强的局面难免使人们对传统失去了信心,传统成为人们憎恶的对象,而向西方寻求"图存"、"图强"的道路成为时尚--这在当时是必然的现象。被动进入近代的中国,在近代伊始,效法西方成为民族生存的必经之途,在抵御、反击西方武力侵略的同时,又必须学习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以达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的目的。此时的人们无暇考虑到对传统的利用和发掘。因此与欧洲社会比较,中国近代社会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外力的介入断裂的中国的传统。&nbsp;(二)西学东渐与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出现1、西学东渐随着欧风西雨涤荡中国,西学在中国的影响也迅速扩大。林则徐被誉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1839年其奉命到广州查禁鸦片,在频繁地处理外事公务中,林则徐敏锐地认识到"西夷"有"长技"可师,其精心组织翻译人员翻译西方的新闻和学术著作,以了解西方社会。1842年,林则徐的挚友魏源在林则徐的支持下完成了划时代的巨著《海国图志》的编篡。《海国图志》是魏源在广泛地搜集、整理、分析了大量的中西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世界各国、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风俗、制度的著作,魏源批评了一些人"途知侈张中华,未睹寰瀛之大"的愚昧,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4]《海国图志》开阔了国人的视野,为国人了解西方提供了渠道。更为重要的是其开启了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风气,自此,以仿效西学为主要内容的"新学"逐渐兴起,中国的学术无论是从方法论上说,还是从研究对象上说都进入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时代。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是新学迅速发展时期,一是中日甲午战争加剧了中国人的危机感,效法西方以拯救中华的迫切性已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二是随着国人对西方社会了解的深入,"比较"自然地成为时尚。国人并不满足于只了解西方社会的"现象",而更欲知西方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和道理,因此西方社会制度和其制度的学理更为中国人所关注。于是有以梁启超等、严复等为领袖的维新改良思想家将西学更广泛的介绍给国人,并率先以西学的研究方式来研究中国的问题。这也就是近现代中国学术的发端和基础。2、近代中国法学中国近代法学随着西学的涌入,新学的发展而产生。林则徐时,为了处理与西方各国间的关系译成《各国律例》一书,《各国律例》作者为瑞士著名国家法学家滑达尔所作,1758年用法文发表,原名为《国家法,或运用在国家和主权行为和事务上的自然法则》,翌年译为英文,该著风靡西方法学界,成为国际法学的经典著作。林则徐的随员袁德辉与美国传教医师伯驾节录其中的有关章节译为中文,名之为《各国律例》,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西方法律方面的专门译著。[5]在翻译和整理西学的过程中,不仅西学的方法影响到中国的学界,西方社会的一些思想、价值观也影响到了中国社会。《海国图志》中,魏源对美国的民主政治赞赏有加:"二十七部酋,分东西两路,而公举一大酋总摄之,匪惟不及世,且不四载即受代,一变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可不谓公乎?议事听讼,选官举贤,皆自下始。众可可之,众否否之,众好好之,众恶恶之,三占从二,舍独洵同,即在下预议之人,亦由公举,可不谓周乎?"[6]其实从《海国图志》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当时中国的有识之士对西方政治制度所依据的"法理"的关注。对西方法学著作的翻译,戊戌变法前,基本上以实用性为主。因为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在与各国的交涉中深感熟知"国际法"的重要,1864年同文馆译成美国律师惠顿著作《万国公法》,总理衙门曾依据其中的一些原则、条文与外交涉,获得一些成效,故而将其刊印发给各省督抚和通商口岸的地方官员,以资备用。这期间《公法遍览》、《法国律例》(《拿破仑法典》)等也陆续译成。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加剧了民族的危机,此时的法学研究动向有两点值得我们关注:一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为首的维新改良思想家,不再满足于对西方法律知识的了解及运用这些知识在一事一案中的小有所获,他们期望通过全面的社会变革拯救中国。对于法律也是如此,他们更渴望了解西方法律的原理并以此为指导,建立在中国建立起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戊戌变法的失败与清朝廷的立宪修活动更是从不同的方面刺激了中国社会对西方法学的渴求。于是20世纪初,法学译著不仅显著增加,而且学理性的著者远远多于知识性的介绍,《国法学》、《民约论》(《社会契约论》)、《万法精理》(《论法的精神》)、《法学通论》等纷纷译成。1898至1909年,仅严复的译书就有赫胥黎《天演论》(1898)、亚当·斯密《原富》(1902)、斯宾塞《群学肄言》(1903)、约翰·穆勒《群己权界论》(1903)、甄克斯《社会通诠》(1904)、孟德斯鸠《法意》(1904--1909)、约翰·穆勒《名学》(1905)、耶方斯《名学浅说》(1909)八种。这些译著系统的介绍了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法学之"学理"。二是清朝廷下诏"预备立宪"并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主持法律的修订。"宪政"为舶来品自不待言,修律的宗旨也是将现行的法律体例、条文"近代化",律例合一的法律形式通过修订也改为部门法的体系。总之,通过修律,中国法律起码在形式和语言上应该与西法相统一。于是,在沈家本主持的修订法律馆中,考察西方制度、翻译各国的法典、法规成为主要的一项工作。西学传入中国,形成了中国近代的法学,在翻译西方的法学著作时,译者每每有精彩的序言和评述(如严复《法意》按语),其中也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学习西方的法学方法开始了近代的法学研究,诸如梁启超1896年写成的《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1898年写成的《立宪法议》、1900年写成的《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1904年写成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等。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清朝末年中国近代的法学确实是舶来品,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近代有法学。但是基本没有自己的法学,即没有中国人用中国语言,以中国的社会为背景,融合中外法理,阐述中国近代的法学。"[7]3、中国近代的法理学即使今日,学界对"法理学"的定义也并非确定,沈宗灵主编的《法理学》教材中认为:"法理学,即以前所称的'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一门主要理论学科,是法律教育的基础课程之一。它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在西方各国,相应学科或课程一般称为'法律哲学'或'法理学',也有的称为'法学理论'。在前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将国家和法两个现象结合起来研究,称为'国家与法的理论'。"[8]葛洪义主编的《法理学》在叙述了"法理学"一词语源和不同法系对其不同的命名后,总结道:"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运行的机制。"作者引用当代英国法学家哈里斯的话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理学的研究内容:"法是干什么的?它要达到什么目的?我们应当尊重法吗?如何对法加以改良?法是可有可无的吗?谁(有权)创制法?我们从何处去寻找法?法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者与赤裸裸的暴力之间有什么关系?我们应当遵守法吗?法是为谁服务的?等等,这些都是一般法理学所应包含的内容。"[9]通过对中国近代法学形成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近代中国法学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近代法学的形成发端于与西方各国交涉的需要,所以国际法为其先导。第二,近代法学首重实用,在清末修律过程中,部门法的译著和著书要远远多于法学理论方面的译著和著书。当我们翻阅《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10]所收录的近代"人物"时,可以发现国国际法学家、宪法学家、行政法学家、行法学家、民法学家、法律史学家等等,"法学家"的研究中包括了对法理的研究,但却未能专列出"法理学家"。更为引人关注的是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在"条目分类目录"中,没有"法理"类,而法的一般理论类的条目以"法"冠名。由此看出,法理学的研究在近代法学研究中实为薄弱之处,即使到了民国时期要寻找近代中国系统的法理学论著也并非易事。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这样归纳了近代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在1949年以前的旧中国,法学不受重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尤其不受重视。高等法律院系中开设有'法学通论'、'法理学'之类的课程,多半属于选修课。'法理学'主要讲授一些西方的法律派别,尤其是社会学法学的学说。'法学通论'一般讲授关于法的性质、作用、渊源、分类、效力、适用、权利、义务、制裁等问题的观点。在多数'法学通论'中,除以上问题,还简单的论述宪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内容。"[11]然而,无论系统的法理学在近代中国发展如何滞后,其都不可能对从西方舶来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些制度中出现的新名词、新观念置若罔闻,况且经康有为等戊戌变法后,立宪、法治、权利、义务等新名词成为人们标新立异的流行语言,再经孙中山的共和革命,民主、民生、平等、分权等也深入人心,当时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学者不能不对已经变化了的法制进行阐释,也不能不对法治的新观念进行探讨。民国时期,中国学者以近代法学研究的方法对法的语源、概念、本质、功能的研究已经较清末以译文为主的状况有所改观,[12]而对西方法学流派和著作的介绍、翻译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就法理学的发展而言,近代中国有两个阶段:一是晚清(1840年至1911年)。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维新派力倡变法图强,他们对西方的宪政制度和宪政理念情有独钟,在主张立宪的同时,他们对"法"有了不同于古代的诠释。维新改良失败后,清朝廷也开始了法律的变革,这次变革以西方法律为模式,瓦解了传统法律制度。在变革法律制度过程中,维护传统法理的礼教派与主张西方法理的法理派多有论战,其中"礼法之争"中涉及到的法律与道德问题也是中国近代以来法理研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晚清中国古代法律在十几年间迅速瓦解,仿效西方的法律制度与体系在中国不仅缺乏传统的支持,而且"法理"的准备也明显不足。二是民国时期(1912年至1949年)。随着法律变革与发展,法理滞后的状况逐步改善。随着王朝时代的结束,中西文化由以冲撞为主变为融合,西方法理的影响也日益广泛。民国的缔造者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充分体现了"法观念"的历史转折,即法从服务于君主到法服务于民众。此时,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理论论述也传入中国,成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的法律理论。与晚清时期的法理相比,民国时期的法理对西方法理学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理解,对传统法理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肯定,并努力探索着中西法理的融合之路。&nbsp;二、晚清时期的法理(一)维新改良派的法理主张维新改良派的领袖人物梁启超、严复并不是专门的法学家,但是他们最先较为彻底地摆脱了传统法理的约束,将法视为独立的学科而加以研究。在引进西方法理学,批判传统法律,开创中国近代法理学研究方面其功不可没。改良思想家的法理集近代以来人们法律观念变革之大成,建立在以西方法理系统地批判传统法观念的基础之上。1、对传统法的批判梁启超曾这样总结过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过程。"第一期,先从器物上感觉不足","于是,福建船政学堂,上海制造局等等渐次设立起来。""第二期,是从制度上感觉不足","所以拿'变法维新'作一面大旗,在社会上开始运动。""第三期,便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13]这一总结被奉为经典。维新改良派的法理主张也是从认识中国法"不足"开始的。与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不同,改良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是以西学为武器的,他们通过"比较"的方法指出中国法的"缺陷"并主张效仿西法。如果说启蒙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是基于对现实的否定,而对未来则处在探索中。那么改良思想家对传统的批判则多是在与西方的比较中产生的,其对未来有着明确的目标。在与西方法律的比较中,梁启超认为中国法律的不足如下:第一、"法律之种类不完备":而私法部分全付阙如,更是中国法律最大的不幸。因为私法的阙如,民众所应具有的"权利"在法律中无法体现,因此法律对普通的民众而言只有约束,而缺乏保护,由此造成民众对法律的畏惧,而不能像私法发达的西方那样"人民之乐有法律,且尊重法律也。"与西方相比,中国的"公法"也不完善,因为"国家根本组织之宪法,未能成立也。",而无宪法,则无法进入法治国。第二、"法律之固定性太过":梁启超认为,无论怎样杰出的思想家和立法者都不可能制定出万世不变并与社会发展完全相符的法律,因此变法是每一个时代的必然之举。西方社会每每及时变法,用心立法,使社会的发展与立法事业相辅相成,所以社会日益进步,"国民幸福,遂以日增"。而中国"法律与社会两者俱成静止之形,殆如僵尸,毫无生气。""法典之复旧,与社会之麻木,两者相递为因,相递为果"。第三、"法典之题材不完善":梁启超认为,中国法律因缺乏学理的指导而"范围不确立"、"主义不一贯"、"纲目无秩序"。范围不确立表现为主法、助法的界限无严格区分,应入于主法的条款常常入于助法中,因而削弱了法律的效力;应入于助法的条款又常常入于主法中,因而使法律体系凌乱破碎,难以适用。主义不一贯表现为对学理的采用基本处在无意识状态中。而西方法典编纂,必先确定主义。比如宪法,取国家主义,还是君主主义,或民主主义。民法取家族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等等。主义不一贯则会造成法条文意矛盾,执法者无所是从的局面。纲目无秩序表现为将法作为"头痛炙头,脚痛炙脚"的工具,而无法体会到法律的"大原则"。第四、"法典之文体不适宜":梁启超吸纳了英国法学家边沁的思想,认为法律的言辞文体,即法律的术语必须具备"明"(简明易懂)、"确"(表达准确)和"弹性力"(法律条文有可容解释之余地)三要素。与西法相比,中国法律"'明'则有之,而'确'与'弹性力'皆甚缺乏",而"确"与"弹性力"缺乏的原因是中国律令条文所含学理不丰富造成的。梁启超在对传统法的批判中,强调了"学理"对于立法的重要性,法本身之善恶、其对社会之作用皆在于"理"。从西方法学引进的以"权利"为核心的法在梁启超的法理主张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2、法以"权利"为核心权利,在中国古代意为"权势及财货"。《辞源》引《荀子·君道》、《史记》等为证。中国近代文献中,"权利"一词最早出现于1865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美国法学家惠顿的《万国公法》中:"国使之权利,皆出于公议"等。《万国公法》中虽然没有对"权利"明确定义,但其显然不是指"权势及财货",而具有近代的"正当利益"的含义。[14]维新改良思想家接受了"权利"观念的转变,认为无论国家还是个人所具有的正当利益都是天所赋予的,而法的核心和作用正是确认并保护这些"正当利益"。严复言:"彼西人之言曰:惟天生民,各具赋予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勿令相侵损而已。"[15]"刑禁章条"应该是为维护这种天赋的权利而设。梁启超不仅将侵犯损害他人的自由视为犯罪,而且将放弃自由权利也视为不可饶恕的犯罪。因为"苟天下无放弃自由之人,则必无侵人自由之人。"[16]为维护正当利益,维新思想家鼓励人们摒弃"以德报怨"及以"忍让"为美德的传统,指出中国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随意放弃自己的正当利益,造成了中国人的"奴性":"遇势力之强于己者,始而让之,继而畏之,终而媚之。"[17]梁启超对以"权利"为核心的"新法律"寄予厚望:"权利思想愈发达,则人人务为强者,强与强相遇,权与权相衡,于是平和善美之新法律乃成。"[18]即使统治者"欲为不仁而不可得也,权在我者也。"[19]法以权利为核心,法的概念则有了全新的改变。1904年,梁启超写成《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和《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20]在这两篇论著中,"法"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梁启超主张全面拓展"法"的含义,使其与西方以"正义"为追求的法相连接。梁启超认为法有七层含义:一为平直、制裁;二为准则;三为均布;四为古训;五为秩序;六为"中正平均为体用";七为规范。这些含义的中心在于法应是公意的体现。3、"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而变法律则"抽象的法理最为要也"。维新改良派的变法主张有两点不同于以往,一是对法律的格外重视,将法律的变革视为社会变革的先导,这一点显然是受西方社会崇尚法治的影响所致。二是主张社会的根本变革,即由君主制变为立宪制,再渐次进入民主制。康有为、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批判当时清廷洋务派对西方"得其貌,失其真;慕其名,失其实"的所谓仿效,他们主张对传统进行彻底改革,要求"变法"而不仅仅只满足于"变事"。康有为明言:"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及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21]统筹全局的变法是康、梁维新所要达到的目的,而"先开制度局变法律"则说明了法律在变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维新改良派的"变法"有以下内容:第一、用君主立宪制取代君主独裁制。立宪派认为,与西方君主立宪制度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犹如黑暗的地狱,"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22]"直无一法一政,足被记录,徒兹人愤懑而已。"[23]解决专制黑暗的唯一途径是效仿西方实施"君民共治"的君主立宪政体。康有为主张设议院、开国会,行三权分立。戊戌变法不仅震动了政界和学界,而且在国民中普及了宪政观念,启发了民权意识。民权意识的增长是戊戌变法失败后,清朝廷不得不继续变法的原因之一。第二、以现代的平等观取代传统的等级观念。立宪派接受了西方"天赋人权"的学说,并将中国传统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观附会于此。与传统的"平等"观不同,立宪派所宣扬的平等并不否定竞争,而是把平等同"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相联系。在康有为描绘的理想的"大同之世"中仍然有"大富人"的存在。这种以西方理论为指导的平等,破除了中国数千年以礼教为立法指导思想的传统,破除了"三纲五常"的束缚。第三、以西方法取代传统法。立宪派之所以主张变法首先从变法律始,是因为在中西文化的比较中,中西法文化的差异格外引人注目。早期改良派马建忠在给洋务派李鸿章的信中说到:原本以为欧洲之强"专在制造之精,兵纪之严",后来到了法国"披及律例,考其文事,而知其讲富者以护商为本,求强者以得民心为要。"[24]康有为在游历香港时也敏锐的察觉到西人治国有法度,不可将其视为古代的狄夷。康有为主张改变传统的律典体系,仿效西方的法律制度,分别制定民律、刑律、商法、币则、讼律、军律等等。这些主张为清末的修律奠定了理论基础。改良维新派主张设"制度局"以变革法律,而法律的变革必须有学理可循,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梁启超言:"在诸法樊然淆乱之国,而欲助长立法事业,则非求法理于法文之外。""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居今日之中国而治法学,则抽象的法理其最要也。"(二)、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法理主张传统的法律体系在世纪初清政府进行的"修律"中瓦解,西方的法律体系被迅速移植。1902年至1911年在日本专家的协助下,清政府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人通例》、《公司律》、《违警律》、《结社集会律》及《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等。清政府甚至预备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及"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等。经过19世纪后半叶与西方的冲突及戊戌变法,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清末修律正是这种共识的产物。让我们先来看被学界称为"顽固派"或"保守派"的清朝廷的态度: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率朝臣西逃,逃亡途中以光绪名义颁诏罪己。在诏书中透露出"欲求振作,须议更张"的变革之意,并要求"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都督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要政,举凡朝章国故"而"各举所知,各抒己见。"[25]无论是迫于国际的压力,还是为了平息国内的舆论,此时的清朝廷已经放弃了"宁失祖宗之地,不变祖宗之法"的信条,变法的意向已经十分明确。从后来修律过程来看,清朝廷的"变法"之举也并非敷衍。再来看被人们称为"礼教派"、在"礼法之争"中扮演了保守派角色的张之洞等人的态度:张之洞是洋务运动晚期的主将,他的思想核心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清末修律的发起与他有直接的关系。在著名的《江楚会奏变法》的第二折中,他与刘坤一提出了整顿刑律的九点主张,又提出制定"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律"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后,又联名保举"久在秋曹,刑名精熟"的沈家本和"练习洋务,西律专家"伍廷芳主持修律。朝廷与"礼教派"的态度尚且如此,其他各派主张"变革"的急切心情当然自不待言。然而,"必须变法"的共识并没有弥合人们对"如何变法"不同主张的对立,这就是在修律过程中产生"礼法之争"的原因。被称为"法理派"的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主张不仅要仿效西法的条文体例,而且要吸纳西方法理的学理。而礼教派认为旧律的条文规章可以模仿西方修订,但旧律体现的礼教精神和国情必须于新律中得到再现,而不是消亡。这是一场"主义"之争:"新刑律为采取世界最新之学理,与我国旧律统系及所持主义不同,故为我国'礼教派'所反对。"[26]这场争论的一个基本内容是:新律要不要,或怎样体现传统的精神,或在多大的程度吸纳西学。礼教派认为传统有可变与不可变之处,同样西法也有可学与不可学之分。就传统而言:"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27]与此相应,有违伦纪、圣道、心术的西方法学原理不可学,而西方分别民法、刑法的部门法体系及监狱制度等则可以模仿。张之洞明言中国"必改用西法","孔孟之教乃能久存";但是"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28]礼教派修律的理想境界是西方的某些制度与中国传统的精神合一。而法理派明言采纳西方"最新之学说"的同时,也一再申明修律的宗旨并不违背中国的传统。法理派的总的构想是运用西方的一些法学理论改造中国法律,以追随世界潮流,以达到融合中西的境界。沈家本对对于中西法律的总结是这样的:"大抵中说多出于经验,西学多本于学理。不明学理,则经验者无以会其通,不习经验,则学理无以证其是,经验与学理,正两相需也。"[29]融合中西,始终是沈家本所追求的目标。&nbsp;三、民国时期的法理(一)、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法理基础在立宪派转向传统时,以孙中山为首的民主共和派则从戊戌变法的失败中得出了另外的教训,即中国的变革不能走改良之路,立宪理论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所以,共和派对清朝廷的立宪与修律的举动另有一番深刻的见解。他们认为清朝廷的立宪不过是在内外压力下的一场骗局。针对立宪派的"开明专制"和对传统的回归,共和派提出了相反的见解,即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清朝廷的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但就法理而言,共和派与立宪派并无大的分歧。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认为法有七种含义,即"平直、制载";"准则";"均布";"古训";秩序;"中正平均为体用";规范。这种法的概念不仅被共和派所接受,而且有所发展。但是,共和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在吸收西方法律学说时并不盲从,与戊戌时的立宪派相比,他们更为冷静。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构想就是在分析了西方社会三权分立的弊病时提出的。在谈到法律问题时共和派不仅注重到法应该包含怎样的内容,而且注重到法律应该体现怎样的精神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孙中山明确指出:法律,尤其是宪法应该是民意的体现,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在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中,孙中山下达了一系列保障民权和社会改革的法令并确立了民主共和的政体。在南北议和达成协议,孙中山卸任之前,经参议院决议后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总统权力做了进一步的限制。民主派兴起之时,西方资产阶级社会的黑暗面开始日益暴露: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贫富差别、资产阶级对殖民地的残酷掠夺、世界性的战争等等。立宪派此时虽然仍坚持君主立宪的主张,但已开始向传统回归。所以立宪派反对在中国实行民主派提倡的民主共和制度。而民主派虽然坚持民主共和的立场,但也开始注意到对传统文化的吸取。孙中山对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进行了比较,并力图寻找出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和中国的出路。孙中山认为,中国要摆脱贫困落后必须追随世界的潮流,实行法治。但在效法西方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西方已出现的社会弊病,以避免同样的问题出现于中国。第一、孙中山在改革传统法时注意到对西方理论的深入理解和运用。他认为中国的出路在民主共和制度的确立,而民主共和制度确立的基础是近代化的法治:"国与天地,必有与立,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根本存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必全国有共同遵守之大法,斯政治之举措有常规;必国会能自由行使其职权,斯法律之效力能永固。所谓民治,所谓法治,其大本要旨在此。"[30]要实行法治,就必须改造传统的人治观念。孙中山认为在民主共和的国家中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必须以法律的是非为是非,"只可以人就法,不可以法就人。"[31]传统的人治思想是为帝王张目的,是古代社会战乱频繁的原因。因为"君主专制国家,因人而治,所谓一正君而天下定。数千年来,只求正君之道,不思长治之方。而君之正,不可数数见,故治常少,而乱常多。"[32]只有民主与法治才能弥补贤人政治的缺陷,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同时,孙中山认为法治也有局限性,如因受政治影响,法律有时在现实执行中会悖于公理,而且法律无法穷尽世间之事,因此在建立法治国家的同时,国民不能放弃道德的追求。治理国家既要服从法律,也要"风以道德",[33]而且道德应成为判断法律优劣的标准。但是"风以道德"须在民主法治的原则下实现,而不是在人治中实现。运用西方法学的理论,孙中山重新解释了权势与法律的关系。他认为法治国家的最高目标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因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势或权力只是执行法律的一种手段,法治国家中"权"与"法"的关系应该是"法律者,治之体也;权势者,治之用也。"[34]这种法律为体,权势为用的思想颠倒了以往几千年的法与权的关系,从理论上说法律从此成为人们的理想,而不再是皇帝的御用工具。第二、孙中山吸纳西方学说时也注意到了对中国的优良传统的发掘。孙中山认为西方的社会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社会。他注意到"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35]西方出现的社会问题使孙中山认识到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论也存在着缺陷,三权分立的体制缺乏官员选拔的规则,难以保证议员及官吏的素质。而且在行政运作中,政府受议员的挟制,动辄得咎,有形成议员专制的倾向。因此孙中山反对照搬西方制度,认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理想的共和国,必须用中国的优良传统弥补西方理论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宪法"的理论。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互相制衡。五权宪法的理论显然吸收了中国传统的考试和监察制度。孙中山欲用考试制度保障官吏的素质,以杜绝一些愚昧无知的人通过各种手段当选为议员或成为政府的官员。考试权的独立是防止官场腐败无能的第一步。监察权的独立则是分议会之权,使议员亦不能随心所欲。它可以防止议员贿赂选民,挟公济私,掣肘政府。同时也有利于对官吏的监督,防止官吏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活动。从立宪派主张三权分立到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中国的思想家、政治家对西方的学说由崇拜开始逐渐转向甄别。对传统文化也从彻头彻尾的批判开始逐渐转向较为冷静的反思。(二)马克思主义法理与中国共产党对法律的认识1、马克思主义法理马克思主义法学形成于19世纪中叶,法国学者亨利·莱维·布律尔在《法理社会学》中这样介绍了马克思法学:"将近19世纪中期,由于两位德国思想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出现,一种崭新的法律观诞生了。这一法律观彻底区别于以前的所有法理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两位社会改革家,他们继承的是英法社会主义者的传统,......尽管卡尔·马克思曾攻读于柏林大学法律系,但他们首先是经济学家。马克思同时也是哲学家。他曾一度被黑格尔的学说所吸引,而他(马克思)对于法律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得到了这位导师(黑格尔)的启发。"[36]马克思主义的法理即吸收了前人法学研究的成果,也深刻地批判了各法学派的偏见并指出了他们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法理主要包含了两个内容:第一、法律与国家政权相辅相成,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也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消亡。但是,社会主义政党并布放弃法的要求。恩格斯在《法学家社会主义》中说:"活动着的社会主义政党,象所有政党一样,没有这种法的要求是不行的。某一阶段为了实现依据共同利益所提出的要求,只有通过夺取政权,并以法律形式使其要求具备普遍约束的效力。"[37]第二、以往的法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而这种意志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言:"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法律关系,如同国家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用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解释,恰恰相反,它们是根源于物质生活关系。"[38]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论述,虽然为西方主流学派所排挤,但马克思、恩格斯对法学的贡献却是世所公认的。正如亨利·莱维·布律尔在《法律社会学》中所论述的那样:"必须承认,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是对法律科学的一大贡献,其贡献不在于该学说的法律观本身--这种法律观似乎是难以接受的,而在于该学说所完成的批判工作,这一工作恰好与历史法学派的批判工作殊途同归,共同推翻它们以前的各种学派所坚信的法律规定的所谓理性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律学说的有力贡献还在于剥去了法律的神圣外衣,甚至可以说,破除了法律的神秘力量,使人们得以把它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项正常内容,人们能够、也必须像考察整个社会其他现象,诸如艺术、语言等现象那样来考察它。从此,道路开辟了,对于法律事实可以有实际的概念,这正是社会法学派所公开主张的概念。"[39]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理论,将人们对法的价值的理论论述引向对法的实事的科学考察,这一道路的开辟,不仅丰富了原本就底蕴厚重的西方法学理论,而且通过批判也使西方法理学说产生了实质性的进步。2、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发展1919年俄国十月革命,马克思列宁主义传播到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也逐渐传入并为中国共产党所实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时候,中国正面临着巨大的民族危机,马克思对中国遭遇的深切同情和对西方资本主义贪婪与虚伪的揭露,自然在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引起强烈的共鸣。1924年,孙中山在国民党第一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近世所谓各国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毛泽东非常的赞赏这一"民权"为"平民所共有"的主张,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1949年《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反复引用。[40]毛泽东指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背叛了这个宣言。毛泽东总结了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过程,说:"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那时起,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师侵略学生呢?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发展了,增长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震动了全世界。俄国人举行了十月革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从思想到生活,才出现理论一个崭新的时期。中国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中国的面貌就起了变化了。""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起破了产"[41]毛泽东对中国近代史的总结,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拯救中国的唯一之"主义";二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民权观区别于西方,其吸取了孙中山的"平民所共有"的思想,主张宪法与法律服务于大多数人,即劳苦大众。同时鉴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发展的艰难而残酷的环境,共产党对法律的"专政"职能格外重视,毛泽东说:"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42]毛泽东的宪政思想和法律主张成为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成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法理之渊源。&nbsp;&nbsp;&nbsp;[1]&nbsp;伏尔泰著《风俗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21页。[2]&nbsp;参见《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1期,第125页。[3]&nbsp;《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4]&nbsp;参见《海国图志·筹海篇》。[5]&nbsp;参见熊月之著《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224-22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6]&nbsp;《海国图志》(百卷本)卷五十九《外大西洋墨利加洲总叙》[7]&nbsp;李贵连著《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第23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8]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9]&nbsp;葛洪义主编《法理学》,第9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0]&nbsp;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11]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2]&nbsp;近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状况参见张骐《继承与超越--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法理学回顾论纲》,载《中外法学》2000年1期;孙育玮《中国法理学的世纪回顾》,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4期;何勤华《中国近代法理学的诞生与成长》,载《中国法学》2005年3期。[13]&nbsp;参见《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载《饮冰室合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4]&nbsp;关于近代"权利"一词的出现与定义,参见李贵连《话说"权利"》,载《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俞江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第83-9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5]&nbsp;《严几道文抄·卷二·论世变之亟》。[16]&nbsp;《自由书·放弃自由之罪》,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7]&nbsp;《新民学·第八节·论权利思想》,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8]&nbsp;《新民学·第八节·论权利思想》,载《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19]&nbsp;《严译名著丛刊·孟德斯鸠法意》,(上册),第258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20]&nbsp;载《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21]&nbsp;《康海南自编年谱》,载《戊戌变法》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22]&nbsp;《致汪康年》,载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书(增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23]&nbsp;《仁学》,载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书(增订本)》下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24]&nbsp;《适可斋记言记行》。[25]&nbsp;《德宗景皇帝实录四七六》。[26]&nbsp;《法政浅说报》第十一期,宣统二年(1910年)。[27]&nbsp;《张文襄公全集·劝学篇》。[28]&nbsp;《张文襄公全集·劝学篇》。[29]&nbsp;沈家本《王穆伯佑新著无冤录序》,载《历代刑法考四》,中华书局1984年版。[30]&nbsp;《大元帅辞职临行通知》,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1]&nbsp;《接见国会议员代表的讲话》,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2]&nbsp;《元旦布告》,载《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3]&nbsp;《批林修梅书》,载《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34]&nbsp;《驳保皇书》,载《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35]&nbsp;《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载《孙中山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36]&nbsp;亨利·莱维·布律尔著《法律社会学》,许钧译,第1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37]&nbsp;《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和法》,第104页,群众出版社1958年版。[38]&nbsp;《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和法》,第1页,群众出版社1958年版。[39]&nbsp;《法律社会学》,第17页,许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40]&nbsp;《毛泽东选集》,第637、691、1414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41]&nbsp;《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42]&nbsp;《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论人民主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67年版。&nbsp;参考文献:熊月之著《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俞江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李贵连著《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nbsp;
  16. 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法理学
    法律 2010/05/31 | 阅读: 1507 | 评论: 1
    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具体问题和制度也有细致入微的论述--如肉刑、复仇、大赦及律令例的相互关系、立法变法的具体程序、法言法语的准确表达及一些具体条文的更改等等。梁启超曾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将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内容分为:"法之起因"、"法字之语源"、"旧学派关于法之观念"、"法治主义之发生"四个方面。其中,旧学派法之观念主述儒家、道家、墨家法思想,法治主义主述法家法思想及法家与儒道墨诸家的异同。梁启超的论述开启了以现代法学方法研究古代法思想的先河,但是这种现代法学研究方法继受西学,又处在开创时期,有些概念,尤其是新创或从西学中借用的概念,比如法理学、法治、主义等等难免差强人意。又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先秦诸子的"治国"之术上,比如儒家的"礼治主义"、"人治主义";道家的"放任主义";法家的"法治主义"、"势治主义"等。梁启超的研究虽开时代风气,但也给人留下了缺憾(缺少秦以后的时代)。如果用现在的法理学研究内容分析中国古代法思想,我们可以归纳出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与自然的关系,二是法与人的关系(法于人性、法与道德、法治与人治)。而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体系、作用等则都是在对这两者关系的论述中涉及到的。因为中国古人以"实事求是"的形象或经验思维方式为主,所以,在思想家、学派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概念"。对相同的事务,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或将其放在不同的环境中论述时,便会有不同的"概念"。一、法与自然不同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背景,使中西方人从大自然中感悟到不同的真谛。以农为本的中国人从自然中感受到的是万世不易的四时变化规律与万物相生相克的和谐之美。从中国古人的思想中不难寻找到崇尚自然、效法自然的法理念。顺应自然,和谐相处就是中国人观念中的最大公正。西方人则从自然界感悟到了"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公正"原则,其自然法的精髓就在于"公正"。虽然这种"公正"在西方人眼里也只是一种人类社会可以不断接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法。基于对自然的不同感悟,中西方法理中都有"和谐"的理念,但是中国法理中强调的是一种安于本分和角色的和谐,西方法理更强调博弈后以秩序为基础的和谐。1、"天人合一"的立法思想崇尚上天(和神),用占卜获取天(神)意,是人类社会发展伊始必经的阶段。甲骨卜辞的发现证明商人几乎无事不卜:大到祭祀、征伐、立制,小到行止、梦幻、疾病之类。商统治者对"天"的崇拜迷信达到鼎盛,商纣王在周人大兵压境,商亡迫在眉睫的情况下依然说"我生不由命在天乎?"[2]周人革商人之命,对"天"的存在与威力不可能毫无怀疑,人对天的绝对服从在周初便有了改变。相对以往的"天"来说,人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周初统治者认为,天意通过占卜可以预测,但更直接的是通过民意反映出来。所谓"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3]"民之所欲,天必从之。"[4]统治者只有凭藉"德政"才能获取民心,并由此获得天命。天--王--民由此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可以说是"天人合一"观念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卜筮之法仍盛行,但"天"的概念在学术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家各派在论及"天"时,基本上是各取所需。务实的思想家对"天"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学生记"子不语怪、力、乱、神";[5]孔子对鬼神的看法是"祭神如神在";[6]但对"天",孔子仍持"敬"的态度。《论语·乡党》记:"迅雷风烈,必变。"即遇到异常的天变,孔子一定作出恭敬的姿态来迎候。他还认为一旦"获罪于天,无所祷也"。[7]子产则认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8]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对"天"的解释,老子认为"天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自然界的变化规律虽不受人事的影响,但人类社会若逆自然规律而动则必乱无疑,必亡无疑。在道家的理论体系中,自然之"道"是万物之本,是人类必须尊奉的"大法"。孟子言人性善,荀子与法家言人性恶,但他们最终都将人性说成是自然使之,天所生就。墨家虽迷信天地鬼神,但对天地鬼神也完全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他们把自己"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说成是天地鬼神的旨意。原服务于宗室的阴阳五行家,由于宗法制的崩溃而"官失其守",流落民间,以占卜为生,成为方士[9]。为生活所迫,他们无法恪守以往的天命观,故从以占卜释天意转为注重以自然释天意。太史公说:"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10]对"天"多种多样的、现实的解释,使中国文化的发展避免了狂热的宗教崇拜而始终以人为中心。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文化对自然的探索往往无法深入,因而对"天"那种若有若无的迷信也始终没有打破。中国人论证"天道"目的在于为"人事"提供效法的模式。日月运行,寒暑交替,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这些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统治者解释法的来源和设法立制提供了依据。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天人合一观在西汉正统法思想形成时,被董仲舒系统化、理论化。正统法思想的奠基者董仲舒认为天人是相通的,人的精神形体就是大自然的副本:"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既然天人相通,那么人与天便也可互相感应:"人之喜怒"可化为"天之寒暑"。[12]人间政事通和可致"阴阳调而风雨顺,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熟而草木茂,......"[13]人与天相通、相应,天为人之本,因而在董仲舒看来,人最重要的莫过于效法上天,顺应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来保天长地久之道。董仲舒的"天"有两个含义:一是阴阳、四时、五行、万物自然的演化,是为"天象",这是自然之天;二是主宰自然(也包括人类)的"天意",这层意义的"天"具有神秘的宗教色彩。[14]天象是天意的体现,在天人合一的体系中,在人对天的效法中,董仲舒更强调自然之天。因为"天意难见也,其道难理。"[15]而自然的阴阳、四时、五行变化却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阴阳、五行、四时的变化造就了自然界中的"万象",古人称之为"天象",在儒家思想中天象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也是统治者立法的依据。儒家经典《礼记·月令》详细地记述了天子一年十二个月应穿的服饰、带的佩物及应行之政。以天子的为政应天所变,与春夏秋冬四时变化相协调。《月令》的大致内容是:春季为万物复苏、返青、生长之际,阳气渐盛。为迎春气,天子应衣青衣,服青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春气于东郊。对大自然采取保护措施,禁止捕杀幼鸟幼兽,禁止捕捞池鱼、掏取鸟卵、砍伐树木等。体察上天的好生之德,教化百姓,赏有功,恤幼怜弱,开仓廪、赐贫穷、赈乏绝。减少狱讼。夏季为万物成长、茁壮、茂盛之际,阳气最盛。天子应衣朱衣,服赤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至南郊而迎夏气。夏季对大自然也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可毁坏长成的万物,不可砍伐大树。体察上天的生养之德,天子应行仁政,别贵贱,多赏而薄刑。禁止大的土木工程。秋季为阳气开始收敛,阴气上升之时,万物转入萧条。天子应衣白衣,服白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秋气于西郊。应举行田猎而教战阵之法,举兵征讨不义,修订法令,断刑决狱,以迎自然肃杀之气。冬季阳气深藏,阴气最盛。天子衣黑衣,服玄玉,率三公、九卿、诸侯迎冬气于北郊。天子应体察冬藏之意,收租赋于民。民也应在有司的指导下猎取山泽之利。对没有收藏好的谷物和放佚的马牛等畜兽准许人们任意收取。对犯罪者申以严刑,加重制裁。2、顺天则时的"司法时令说""司法时令说"源于战国时期的阴阳家思想,其认为王政、法度都应该顺应阴阳消长、四季变化的规律而定,断讼听狱的司法活动也应该与天时相应。在春夏万物生长之际,应从事教化奖赏;秋冬万物肃杀之时,则应从事断狱活动,故尔"秋冬行刑"成为制度。"司法时令说"的具体体现是首先要求帝王"顺天":其将自然界的灾异之象,视为"上天遣告"帝王为政有失,所以帝王要检点言行,亲自复查、审断案件,平反冤狱。其次要求帝王"则时"。如《礼记·月令》中言,当春夏阳和之际,帝王也应效法天意,善待人犯,停止一般的狱讼和拷掠犯人以体现上天仁慈好生之德。秋冬时要效法天的肃杀之威,审决死刑,严惩犯罪。司法时令说为正统法思想所采纳,并形成日益完善的"司法时令制"。董仲舒认为,一岁之中有春、夏、秋、冬四季,"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四季之气相应:"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暑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16]天人合一与顺天则时,用天意、天象解释了人间法令的来源、作用和必要性。同时也赋予了法律神圣性和合理性。同时,这种对自然的崇尚和效法造就了古人"秋后处斩"、"秋后算帐"的习惯。&nbsp;二、法与人性不同的人性论决定了不同的法思想。自春秋战国起,中国的先哲们便对人性与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说到底,人性与法的关系最终还是自然与法的关系的延续,因为人性生于自然。先秦儒家基本持"性善"的观点,所以他们相信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礼治";而法家是"性恶论"者,更相信"力"的约束,所以主张"法治"。其后,随着儒法两家的融合,正统法思想的"性三品"之说形成,以儒家为主的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1、孔孟的"性善论"与"礼治"儒家的创始者孔子对人性的善恶并无明确的论断,他认为人性原本相近,是后天的教化与环境不同,使人性在发展中产生了差异,即所谓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7]但孔子同时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18]表现了一定程度的性善主张。孔子之后,亚圣孟子明确提出了"人性善"的观点。孟子认为,无论什么人,若突然间看到一位孩童将跌落井中,都会"怵惕恻隐"。这种不自觉地唯恐孩童受到伤害的心情,便是"不忍人之心"。由"不忍人之心"而产生的"恻隐之心"为"仁之端";"羞恶之心"为"义之端";"辞让之心"为"礼之端";"是非之心"为"智之端"。[19]源于"不忍人之心"的仁、义、礼,智四种美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孟子断言:"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20]忠、孝、节、义及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所推崇的道德在孔孟学说中不过是根植于"人性"之中的"人之常情"而已。由于倾向或确认"人性善",孔子与孟子都将拯救时弊的希望寄托于礼治对人性的恢复上。由于重视礼治,孔子和孟子对新兴的"法治"思潮皆持否定的态度。因为在孔孟看来,以严酷为特征的"法治"不仅不利于人性的恢复,反而会压抑人性、扭曲人情,"法治"的最佳结局也不过是"民免而无耻"。[21]孟子在肯定了"人皆可为尧舜"[22]的同时,也告诫统治者应注意对百姓的心灵熏陶:"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23]他告诫人们做人须以"守身为大"。[24]"人性善"奠定了孔孟充满人情味的法思想,"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25]法律形式服务于法律的精神,由人性善而导源出的法应是顺从人情的法,这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司法中常常出现以情破法,行"法外之仁"的法理依据。2、"人性恶"与"法治"战国中期的思想家荀子,在对人性的认识上与孟子截然不同。他认为"恶"才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善"不过是人们后天的修饰和伪装。《荀子·性恶》开篇便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世间的人情也"甚不美"。荀子引用舜的话说:"人性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26]有了妻儿,便会淡漠对父母的孝敬之心;自己的利益满足后,便会失信于朋友;爵至极品,便会对君主懈怠;这就是人情。荀子据此而断言:若"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27]如果不节制人性,必然会发生争夺,最终悖理乱制而形成暴乱的社会。荀子的学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对"甚不美"的人情揭露得更为深刻,对"人心险恶"的描述也更为尖锐、生动。孔子与孟子所向往的人间脉脉温情在韩非学说中变成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人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为"利"而往。忠、孝、节、义成为迂腐的空谈。荀子与韩非同是"人性恶"论者,但在如何对待"人性"的问题上却不尽相同。荀子认为人性通过教化是可以得到改造的。人们在自省自律中可以抑制人性的膨胀,披上善良的伪装,这就是"化性起伪"。[28]承认通过教化可以改变人性是荀子仍被归于儒家学派的原因所在。但荀子的礼治教化毕竟以"人性恶"为基础,所以荀子的礼治又有别于孔孟,即在强调礼对道德的弘扬同时,也强调礼的规范约束作用。荀子将礼比作权威、绳墨、规矩,[29]有学者认为,荀子在谈礼的时候"而眼光却贯射于法的对象--'物'的度量分界(这是权力思想的萌芽,和孟子求"礼之端"于"辞让之心"的唯心理论何等两样)。如果把'礼'字换成'法'字似乎还要切实些。"[30]在改造孔孟之礼治的同时,荀子并不讳言"法治"。荀子对"礼治"不像孔孟那样满怀信心,他清醒地认识到教化非万能之器,对教而不化的"奸民"须用刑罚迫使其收敛本性。"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宄不惩。"[31]隆礼而至法,教化与刑罚并举便是荀子奉献给统治者的治世良方。因此荀子也被誉为儒法合流的思想先驱。法家,对人性"好利恶害"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对改造人性也不感兴趣,所以儒家和荀子的教化思想在法家看来都是迂阔之论。法家认为:明智的君主只须考虑对人性、人情加以利用便足矣。人们"好利恶害",君主便可设赏罚以统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行事。如耕战有利于国家,君主不妨设赏以劝之。当人们认识到努力耕战则有利可图,有赏可得时,就会戮力本业,为国效力。懒惰、私斗有害于国,君主不妨设刑以禁之。当人们认识到不努力工作,私斗逞强便会招致刑狱之灾时,就会避之如瘟疫。设赏罚以利用人性,比教化简单明确,而且起效快,可立竿见影。"人性有好恶,故民可治也。"[32]法家视儒家所提倡的道德君子为国家的大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33]所谓的"富贵不能淫,贫穷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君子,不是民之楷模,而是国君之大敌。在"人性恶"的基础上,法家彻底否定了礼治,而提倡以赏罚为基础的"法治"。法治的核心内容在于如何从事赏罚。法家认为,赏罚须遵循三项原则:一是"缘法"而赏罚,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使法取信于民;二是用刑须重,使其足以镇慑人心。用赏须厚,使其足以打动人心。让法在所及范围内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刑须多于赏。刑多使人不敢因恶小而为之;赏少使人竭尽所能效力国家。法家对人性、人情的利用可谓淋漓尽致。其重刑主张为后来的统治者实行"法外之法"提供了理论根据。3、"性三品"与正统法律思想体系的建立春秋战国人性善恶的争论中,还有一些颇为中庸的观点,如杨子说:"人之性,善恶混。"告子说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nbsp;[34]汉代思想家对人性善恶的认识,杂糅了先秦各家思想。大儒董仲舒将人性比喻为"禾",将善比喻为"米"。他认为,"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他进而论证人性有"善质",但"善质"须经王者教化而为"善"。[35]在此,董仲舒还确定了具有"善质"者的范围。他认为所谓"人性"不过是针对一般人,即"中民"而言的,并不包括大善大恶之人:"圣人之性不可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36]这样,实际上是将人分为三等,即圣人、中民、斗筲。在此基础上,唐代韩愈提出了系统的"性三品"、"情三品"之说:"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情为性之表现,因而亦分上中下三品。上品之人,七情具合于善:"动而处其中"。中品之人,经教化可以达到善。下品之人则"情发而悖于善"。[37]因此,就人类整体而言,人的善恶参差不齐,良莠并存。就个人而言,大多数的中品之人,得教则向善,失教则向恶。宋代理学家朱熹总结历代人性论后说:"孟子言性,只说得本然底,论才亦然。荀子只见得不好底,杨子观得半上半下底,韩子所言却是说得稍近。盖荀、杨既说不是,韩子看来端的见有如此不同,故有三品之说。"[38]性三品、情三品实际上是春秋以来有关人性、人情争论的总结。鉴于对人性、人情较全面的认识,汉以后正统法思想主张礼法并举的治国方针。此处的礼与先秦孔孟所倡导的礼一脉相承,侧重于体现人情、人伦的礼之义,也是法的精神,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三纲五常"。[39]礼与法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礼侧重于教化,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教化,变人性中的"善质"为善。而法侧重于用严厉的刑罚扼制人们恶性的发展。其主要针对下品之人而设。简单地说,礼是一种由里及表的统治方式,法是一种由表及里的统治方式。礼以扬善,法以惩恶。礼法的最终目的都在于使人们能"情动而处其中"。先秦的礼治与法治之争在性三品、情三品学说中统一起来。正统法思想虽然认为礼与法在治国中不可或阙,但以弘扬忠、孝、节、义道德为务的礼治显然占据了主要地位。因为中品之人占据人类的大多数,这些人可以因教而善。《清史稿·刑法志》:"中国自书契以来,以礼教治天下。劳之来之而政生焉,匡之直之而刑生焉。正也,刑也,凡皆以维护礼教于勿替。"因此。德主刑辅、礼刑并举成为正统法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正统法思想对人性与法关系的论述,确定了法的作用不仅只是规范人们的言行,维护人类社会必要的"秩序","惩恶扬善"才是法律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nbsp;三、法与道德前文中引孔子所言:"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先秦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德礼政刑不可偏废,但是应该以"德礼"的普及为追求。因为德礼教化不仅可以使民众避免违法犯罪,而且可以使民众有羞耻之心,变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即"有耻且格"。汉代在对秦法的反思中,孔子有关德礼政刑关系的论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进一步发展。在德与法关系的论述上,汉儒有两大贡献:第一,确立了刑在治国中的辅助地位,即"德主刑辅",并以此来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汉武帝时的思想家董仲舒用自然阴阳五行的变化规律论证儒学德礼政刑的思想。董仲舒认为天地万物皆由阴阳演化而成,阳"以生育养长为事",阴"积于空虚不用之处",自然界中阳主阴辅是天意的体现,故而上天有好生之德。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董仲舒看来也是阴阳演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统治者为政的手段可以与阴阳变化相比附:"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40]第二,将先秦儒家学说现实化,使儒学由"圣人之学"变为统治者的学说,使儒家的法体系更具有实用性。孔子的学说之所以被春秋至秦代的统治者弃而不用,重要的原因在于过分强调教化,理想色彩太浓。有人曾问政于孔子"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答道:"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41]在先秦儒家看来,政治就是如此简单。"君正则天下正。"只要君主心存仁义,天下之人便会弃恶从善。与先秦儒家略有不同,相对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说,汉代儒生更注重统治者的统治方式。因而在肯定教化的同时,汉儒并不讳言刑杀的作用,所谓"阳不得阴之助,终不能独成岁。"对传统的礼,汉儒则明智地取其"微言大义",将礼作为刑的原则与指导。因此,在汉代,不仅儒家的思想得到了弘扬,而且在法家理论指导下建立的秦制亦得到继承。"汉承秦制"标志着汉代思想家、政治家的现实与成熟。&nbsp;四、法治与人治在论述中国古代人治思想之前,必须首先区别中国与西方、古代与现代有关"人治"、"法治"的异同。第一,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可以与西方柏拉图"贤人政治"相比较。但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西方的"人治",都不是现实中某些人所说的"以人代法"、"以言代法"或"长官意志",将古代人治简单或庸俗地解释为"权大于法",完全是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第二,中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的核心是维护君权,与民主思想水火不相容。鉴于此,对传统"人治"思想不加分析地贬斥,其结果将会是阻碍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相反,如果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家"法治"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便将其视为精华而加以继承,并企图通过提倡传统意义上的法治而健全民主,其结果也必将是缘木求鱼。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主要集中于先秦儒家的论述中。先秦儒家"人治"思想的核心是论证"人"与"法"的关系,即在治国中是统治者,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才能更为重要,还是制度更为重要。儒家的回答是"人"(主要指君主)的品德与才能,尤其是君主的道德更为重要。孔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42]孔子认为在治理国家时,最高统治者的言行,甚至喜怒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人民的苦乐。因为上行下效是普遍的规律。他强调"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43]即将君子(泛指统治者)的品行比喻为风,小人(泛指人民)的品行为草,就如风往什么方向吹,草就往什么方向倒伏一样,有什么样的统治者,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因此,法令执行的最佳途径是统治者,当然是君主自己"身正"。孟子继承了孔子"身正令行"的思想,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4]"君"与"法"的关系,孟子认为君是主要的、是核心,一个君主的品德,决定着一国的风气。即"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45]荀子的"有治人,无治法"[46]的思想完善了儒家的人治思想。其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法是由人制定的。他开宗明义提出"有治人,无治法"。意为治理好国家的关键是人而不是法,必须有好的统治者才能治理好国家。法对治国虽然很重要,是"治之端也",但法毕竟是作为统治者的"人"制定出来的,所以说"君子者,法之原也。"[47]&nbsp;法的善恶取决于"人"。第二,法是由人执行的。即使有了良法,也还是要由"人"来掌握和贯彻,否则便成为一纸空文,不能发挥其作用。"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48]第三,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再完备的法律也不能对复杂、变化多端的国家大事、社会生活概括无遗。而且法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机应变,法的漏洞需要"人"去弥补。汉至清末,随着古代成文法的逐步完善,逐渐形成了"人法并重"的法思想,其特点是既重视"法"的威严,又强调人的素质,人法兼治。宋代欧阳修说:"已有正法则依法,无正法则原情。"[49]王安石认为治理国家"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50]苏轼概括了在治国中单纯"任人"与单纯"任法"的缺陷:"任法而不任人,则法有不通,无以尽万变之情。任人而不任法,人各有意,无以定一成之论。"[51]自宋以来,这种"人治"与"法治"兼重的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人法兼重"的思想正是"人""法"之辩的归宿。我们应该注意到"人治"与"法治"之争的最终结论虽然是"人法兼重",但受儒家"民本"与法家"治吏"思想的影响,在治国中人们一般还是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沈家本曾总结说:"有其法尤贵有其人。"[52]&nbsp;[1]&nbsp;载《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2]&nbsp;《史记·商本纪》。[3]&nbsp;《尚书·康诰》[4]&nbsp;《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5]&nbsp;《论语·述而》。[6]&nbsp;《论语·八佾》。[7]&nbsp;《论语·八佾》。[8]&nbsp;《左传·昭公十八年》。[9]&nbsp;阴阳五行家的由来,参见冯友兰著《三松堂全集》,第2卷,第430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10]&nbsp;《史记·太史公自序》。[11]&nbsp;《老子·二十五章》。[12]&nbsp;《春秋繁露·为人者天》。[13]&nbsp;《汉书·董仲舒传》。[14]&nbsp;参见李泽厚著《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15]&nbsp;《春秋繁露·天地阴阳》。[16]&nbsp;《春秋繁露·四时之副》。[17]&nbsp;《论语·阳货》。[18]&nbsp;《论语·里仁》。[19]&nbsp;参见《孟子·公孙丑》。[20]&nbsp;《孟子·公孙丑》。[21]&nbsp;《论语·为政》。[22]&nbsp;《孟子·告子》。[23]&nbsp;《孟子·梁惠王》。[24]&nbsp;《孟子·离娄》。[25]&nbsp;《论语·子路》。[26]&nbsp;《荀子·性恶》。[27]&nbsp;《荀子·性恶》。[28]&nbsp;《荀子·性恶》。[29]&nbsp;参见《荀子·王霸》。[30]&nbsp;杜国庠著《先秦诸子的若干研究》,第129页,三联出版社1956年版。[31]&nbsp;《荀子·富国》。[32]&nbsp;《商君书·错法》。[33]&nbsp;《韩非子·五蠹》。[34]&nbsp;《孟子·告子》。[35]&nbsp;参见《春秋繁露·深察名号》。[36]&nbsp;《春秋繁露·实性》。[37]&nbsp;参见《韩昌黎先生集·卷十一·原性》。[38]&nbsp;《朱子语类·卷四》。[39]&nbsp;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40]&nbsp;《汉书·董仲舒传》。[41]&nbsp;《论语·颜渊》。[42]&nbsp;《论语·子路》。[43]&nbsp;《论语·颜渊》。[44]&nbsp;《孟子·离娄》、[45]&nbsp;《孟子·离娄》。[46]&nbsp;《荀子·君道》。[47]&nbsp;《荀子·君道》。[48]&nbsp;《荀子·君道》。[49]&nbsp;《欧阳文忠公全集·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50]&nbsp;《王文公文集·上时政书》。[51]&nbsp;《东坡续集·王振大理少卿》。[52]&nbsp;《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论·唐》。&nbsp;&nbsp;
  17. 张德明:论近代西方书信体小说与主体性话语的建构
    文学 2010/05/31 | 阅读: 1683 | 评论: 1
    近代以来西方人的主体性不是自然的或天赋的,而是一种被人为地建构起来的现代性话语。这种建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文学在内。本文通过对十八世纪书信体小说在私密性、性爱主题、第一人称视角、时空模式和对话性等五个基本特征的考察,显示了书信体小说在建构近代主体性方面发挥的历史性作用。
  18. 叶小文:中国宗教的百年回顾与前瞻
    宗教 2010/05/09 | 阅读: 2469 | 评论: 1
    全文补足。叶小文,中国宗教局局长。附:2006年4月叶小文采访《佛教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19. 王明珂:新奴隶制时代
    社会 2010/05/05 | 阅读: 2171 | 评论: 1
    台湾房屋政策批判文章两篇﹐1993/8/29《联合报》&nbsp;&nbsp;&nbsp; 在社会进化史上,人类的生态适应与资源竞争, 曾表现在赤裸裸的掌握、利用与争夺环境中的关键性资源上。如此,能掌握此关键性资源的阶层,即能以此奴役缺乏此资源的人群。相反的,一个现代民主社会之所以 "文明"、"民主",乃是因为现在我们知道关键性自然资源不能成为开放争夺的对象;只有经由合作开发新资源与合理的分配,才能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合谐;也只有在此平等的基础上,民主始有意义。&nbsp;&nbsp;&nbsp; 在台湾这样地狭人众的小岛上,空间便是这种关键性资源之一。由前总统蒋经国先生当政的晚期开始,自由、民主、开放成为台湾政局的新景象。此后,民主被利用为自由的、开放的争夺关键性资源 (生存空间) 的工具。旧国民党的势力逐渐被扫除的同时,财团介入政治。由财团、政客结合炒作土地,以官商勾结变更地目,建屋销售。建商与财团由土地与售屋获得的利润部分投资于政界的选举,部分再投资于土地炒作与建筑中。略具资产的中上经济阶层民众,也加入这一波房地产投资热,如此造成民国七十六年以来的屋价呈倍数节节上涨。这种由土地炒作所发展出的不正当的政商关系才形成不过五年,已彻底的改变了执政党由基层到中央的结构;由政府官员到民意代表, 处处皆充斥着这些财团的代言人。政府既然如此, "民意" 既然如此,所有的土地与房屋政策是否能解决问题便可想而知了。因此,在我们国民所得大幅提高的这数年之间, 一个&nbsp; "新奴隶制社会" 隐然形成。&nbsp;&nbsp;&nbsp; 这个新奴隶制的基础是,许许多多受过良好教育的或是具有技能的年青夫妇,在他们生产力最佳的二十年中每天辛勤工作,以所得的三分之二奉献给财团,以求得一个生存空间。因此,这个新奴隶制让我们又回到原始社会;回到人与人野蛮的、赤裸裸的争夺与剥削的时代。有钱人剥削穷人,上一代剥削下一代。每天翻开报纸,夹在大幅房屋广告间的是,有人要求还其土地,有人要求公地放领,有人要求变更地目;在这些无止无休的抗争新闻中,穿插的是贩毒、抢劫、诈欺、勒索、雏妓等社会罪行新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听到因为土地房屋买卖造成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为了购屋而全时间加入生产行列的父母无暇照顾孩子们﹐因此这社会到处充斥着不合格的、安全堪虑的托儿所、安亲班, 以及电动玩具店。 "爸爸回来吃晚饭" 只是都市中有钱人子女的期盼, 对于升斗小民的子女而言, 妈妈能不能回来做晚饭才是问题。这些都代表什么?如果一个年青人有良好教育背景也难逃沦为新奴隶的命运,如果夫妇辛勤工作不如他人有一个有钱的父亲,那么许多社会价值与家庭伦理皆将因此而崩溃。台湾目前社会的乱象,显示由于关键性资源成为开放争夺、垄断的对象,我们已由文明退入野蛮;而我们自豪的 "民主" 成就,只是虚幻的空中楼阁。&nbsp;&nbsp;&nbsp; 目前政府不知制止这种生存空间的争夺,反而鼓励及扩大这新奴隶制。对于都市薪水阶级提供各种贷款,以陷人入此奴隶生产行列。在农村,开放更多的农地以供争夺。农民笑呵呵的自财团得到大笔现金。背后冷酷的事实是:我们可预见将有更多的农村下一代被驱至都市,加入新奴隶的行列。现在可称幸运的是, 这种新奴隶制度只在开始形成的阶段, 而许多民众、学者与媒体已认识到金权政治与土地投机这样的社会毒瘤。如果我们要拯救我们的社会, 如果我们要让我们的下一代勿沦为新奴隶制度下的牺牲品,我们必须立即纠正这个错误。&nbsp;新奴隶制下的 "好爸爸"&nbsp;&nbsp;&nbsp; 我朋友的父亲陈先生最近把田卖了。他的儿子陈君﹐在这乡下地方自小就是有名的才子。虽然父母都不识几个字﹐陈君却自省中﹑国立大学一路读到美国。前年﹐陈君自美国某一流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就职于研究机构。村中乡民们称羡不已﹐他们常问陈先生﹕ "你儿子美国博士﹐一个月至少赚十几万吧﹐你可以不用做田事了。" 陈先生笑呵呵的不置可否﹐但他心中明白﹐儿子一家人在台北还是租屋居住。据儿子说﹐在台北薪水阶级要买屋非常困难...。有一天﹐陈先生心一横﹐便把祖产田地卖了。当他以颤抖的手将卖地钱塞给儿子时﹐他说﹕「你是个好孩子﹐应该有自己的房子。」&nbsp;&nbsp;&nbsp; 我的一位姻亲刘先生﹐最近又入狱了。他自少染上吸毒恶习﹐30年来不但家产土地变卖一空﹐自己也在家的时间短﹐在狱中时日长。所幸太太贤慧﹐独力工作将家撑起。子女也还挣气﹐虽然没有一个读过大学﹐然而在缺乏父亲关爱﹑母亲忙于生计的情形下﹐都完成了专科学业﹐没有一个变坏。但是两年前刘先生出狱时﹐唯一的遗憾是﹕他那工作勤奋的好儿子﹐可能永远无法买一间房子。虽然他儿子说﹐他朋友中买得起房子的﹐还不都是靠父母出的钱﹐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刘先生咬着牙狠做了一笔﹔这次他亲自下海贩毒。在事发之前﹐正好赚了500多万够让儿子购屋。在狱中﹐他对前来探望的儿子说﹕"我一直没有做个好爸爸﹐你是个好孩子﹐应该有自己的房子﹐这是我应该为你做的......。"&nbsp;&nbsp;&nbsp; 在我们身边经常都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们这社会上﹐有许多像陈君及刘先生的子女那样脚踏实地努力上进的青年。如果他们努力的结果是难谋一栖身之处﹐或是在购屋后﹐由于付贷款成为财团的奴隶﹐那么现在千万的父母成天为孩子挑好学校﹐挑老师﹐送孩子去补习﹐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还要为子女置产才算是好父母?台湾的土地与房屋的问题已不只是无壳蜗牛的问题﹐也是社会整体的问题--我们是否要给年青人一些努力的目标﹐是否要让他们仍相信作好孩子有好结果﹐是否要让他们知道家庭伦理的真谛?&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现行的土地与房屋买卖制度﹐是鼓励群众以购屋成为财团奴隶的制度。连带的﹐许多社会价值与家庭伦理也随之败坏。推出新的贷款方式﹐只是诱民购屋而成为财团奴隶的手段。释放农地而不限制土地投资的政策﹐更是将许多的农村下一代驱向都市﹐成为都市奴隶。这制度的推动者与拥护者﹐便是我们的政府及各级民意代表。现在他们所努力推动的遗产税﹑赠予税改革﹐他们全力封杀的土地税改革﹐都是为了使他们成为 "超级好爸爸"﹐使他们的子女能继续成为奴隶主﹐来以土地房屋继续控制奴役我们的下一代。因此改革绝不能寄望于这些人。如果要拯救我们的下一代﹐我们不能再沉默了﹐请大家以声音﹑行动与选票来表达我们的愤怒。&nbsp;
  20. 弗洛伊德: 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
    文学 2010/05/31 | 阅读: 2386 | 评论: 1
    在陀思妥耶夫夫斯基丰富的人格中,可分出四个方面: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冢、神经症者、道德家和罪人。对于这样一种令人迷惑的复杂人格应如何去认识?&nbsp;&nbsp;&nbsp; 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这一点是最无争议: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位并不低于莎士比亚。《卡拉马佐夫兄弟》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小说,其中关于宗教法庭庭长的那段描写,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再溢美的评价似乎也不过分。所以,在创造性艺术家这一点上,精神分析就显得不必要了。&nbsp;&nbsp;&nbsp;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家(moralist)这一特征,最易受到攻击。如果我们借口惟有经历了深重的罪恶的人才能达到道德的顶峰,而试图将他放在道德家的高度的话,那么我们就忽视了由此将引起的一个疑惑:有道德的是指,一个人一旦他感受到诱惑便能予以抵制,而不屈服于诱惑。如果一个人先是犯罪,然后又悔过,悔过后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标准,这样他便会受到外界的责难,因为他把事情变得太容易了,他尚未掌握道德的实质:自我克制(enunciation)。实际上,生活中的道德行为是人的一种实践性的功利活动。他使人想起大迁徙中的野蛮人,他们杀人而又以苦行来赎罪,直到苦行成为使杀戮能够进行的实用手段。可怕的伊凡就是这样做的。看来,这种对道德的妥协的确是俄罗斯人的典型特征。陀思妥耶夫斯基道德追求的努力,最终没有产生卜分光彩的结果。在经历了个人本能要求与社会呼吁之间相妥协的最激烈斗争之后,他倒退到既甩服俗权又臣服神权,既崇拜沙皇又崇拜基督教上帝以及狭隘的俄罗斯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这种倒退是一个人不费力不用脑子就能够达到的。这是他伟大人格中的弱点。陀思妥耶夫斯基放弃了成为人类的导师和救星的机会,而成了人类的监狱看守的同伙。人类文明的未来对他没有什么可感激的。而他似乎是因为神经症招致这种失败的。他的睿智和他对人类的强烈的爱或许能为他打开另外一条使徒式的生活道路。 把陀思妥耶夫斯基视做一个罪人(sinner)或罪犯,会激起强烈反对,这种反对不必建立在对罪犯的世俗评价之上,其真实动机(motive)很快就会昭然若揭。罪犯有两个本质特征;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强烈的破坏欲。这两个特点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得以表现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缺乏爱,缺乏对(人类)对象的情感上的认同。人们立刻会回忆起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表现出的与此相反的一面--他对爱有强烈的渴望,而且也是有巨大的爱的能力。这表现在他那夸张的友善中,使他在有权利恨和报复的时候却热忱地去爱,积极地去帮助。正如他在与第一个妻子和其情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那样。如此一来,人们一定会问,为什么要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看做罪犯呢?答案是这种评价的理由来自他对写作素材的选择。他总是挑选那些暴虐的、行凶的和利己的人物,这让人联想到他的内心是否有着某些类似的倾向。他也从他个人生活中挑选素材,如他喜欢赌博,而且承认对一个年&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14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轻的姑娘有过性攻击①。陀思妥耶夫斯基强烈的破坏本能很容易使他成为一名罪犯。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能主要指向他本人(向内部发泄而不是向外部),这导致他既有受虐狂倾向又有犯罪感。认清这一点就容易理解他那自相矛盾的生活了。此外,他的人格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施虐狂特质,这表现在他十分易怒,喜欢折磨人,即使对他所爱的人也难以宽容,甚至也表现在作为作者的他对待他的读者的方式中。也就是说,在小事情卜,他对别人是个施虐狂;在大事情上,他是个指向自己的施虐狂,实际上他是一个自我受虐狂--即是说,他是一个最温和、最富有同情心和最乐于助人的人。 我们已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复杂的人格中挑选出三个因素:一个是数量的,另两个是质量的:感情生活的极其强烈性,天生异常的本能素质(该素质使他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施虐--受虐狂,或是一个罪犯)和他那难以剖析的文艺天赋。这三种因素交织着,在他不犯神经症的情况下可完好地共存。有些未患神经症的人单纯是受虐狂。而从陀思妥耶夫基的本能需求与对这些需求的抑制力(加上有效的升华方式)之问的力的平衡方面看,仍会使他被划为所谓的"本能性格"一类人物。但这一情形又由于神经症的出现而变得模糊起来,这种神经症正如我们所说,在某些情况下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它发作的次数越多,须由自我控制的人格就越复杂。因为毕竟神经症只是自我无力进行调控的一种表现,自我在企图进行控制的时候,已经丧失了自我的统一性。 严格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神经症是怎样表现的呢?他称自己是个癫痫症者,别人也这么认为。他的病情发作时极为严重,伴有意识丧失、肌肉痉挛,其后就产生抑郁状态。这个所谓的癫痫症很可能就是他的神经症的一个症状,因此必须把它归之为癔症性癫痫症,也就是说,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癔症。关于这一点,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还不能完全予以确定:其一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自称的癫痫症的病历资料不足以及不够可靠;其二是因为我们对癫痫症发作的病理状态的了解也不完善。 先谈第二点。再次重复癫痫症的全部病理是没必要的。因为它对澄清这个问题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可以谈一谈。这个古老的神奇的疾病仍可在临床诊断中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发作时伴随着难以预测的、没有先兆便出现的痉挛发作,患者变得易怒、富有进攻性、所有的心理官能逐渐降低。但这种大致的描绘&nbsp;&nbsp; ① 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Fulop Miller and Eckstein,1926)有关这一方面的讨论。斯特凡·茨威格(Stefan Zweig,1920)写道:"他并未被资产阶级的道德樊篱所阻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在他的生活中他在违法犯罪方面究竟走了多远,以及他描写的角色中的犯罪本能在他身上实现了多少。"对未成熟姑娘进行性攻击的主题,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中出现多次,尤其是在他死后出版的《斯达沃罗京的忏悔》和《一个伟大罪人的一生》两本书中。&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14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并不十分精确。这病发作时凶猛而突然,伴随着咬舌头,小便失禁,最终导致严重自我伤害(self-injuries)的危险的癫痫状态(status epilepticus)。不过,也可能病人有短时间的【意识丧失】,或突发晕眩,或在短时间里行径背离性格,好像病人是处于无意识的控制之下。这些症状的发作,虽一般来说是由于我们还不能理解的纯粹的肉体原因(purely physical causes)引起的,但其首次发作很可能出某种纯粹的精神原因(例如,一次惊恐),或可能是其他心理刺激的结果。不管智力损伤在绝大多数的病例中多么典型,至少有一个病例我们都知道(赫尔姆霍茨的病例),它没能妨碍患者在智力方面取得高度成就(另外一些与此相同的病例,要么是有争议的,要么是令人怀疑的,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例)。那些癫痫症患者给人以迟钝、发育不良的印象,往往伴有极明显的白痴(idiocy)现象和极严重的大脑缺陷(cerebral defects),尽管它们不是临床上必须的症状。但是,这些程度不同的发作,在一些智力健全的人身上也可能发生,甚至也可能发生在有着过度的、经常失去控制的情绪生活的人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难怪人们认为"癫痫症"不可能单纯是一种临床上症状。在明显的症状中,我们发现的类似情况似乎需要做功能上的说明。似乎可以认为,在人体中有机地存在着一个反常的本能释放机制,它可以在非常不同的情况下起作用--既可以作用由于严重的组织解体或中毒所导致的大脑活动障碍的病例中,也可以作用于对心理机制控制不足和心理能量的活动达到心理临界点的情况中。在这种双向性后面,我们瞥见了本能释放的(instintual discharge)潜在机制。这种机制不会远离"性"过程,而"性"过程是中毒的基本起源:早期的内科医生们把性交描绘为一种轻度的癫痫,并由此认为在性行为中包含着对释放刺激的癫痫方式的平息和适应①。 "癫痫反应"(epileptic reaction),这个普通因素,在神经症中也肯定出现。而神经症病根只能通过大量躯体的方式来排除,而不能用精神上的办法来解决。所以,癫痫发作就变成癔症的一种症状,井被癔症接受和缓释,就像它受正常的性释放过程接受和缓释一样。因此,官能性癫痫和"情感性"癫痫是完全应该加以区别的。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在于:患第一种癫痫症的人大脑患病,患第二种癫痫症的人患神经症。第一种病人的精神生活受到来自外部的不能相容的侵扰,而第二种病人所受的侵扰则来源于他自身的精神生活。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极其可能是属于第二种。严格地说,这一点也无法证明。要证明这点,我们必须有能力把他的最初的发作与后来的反复发作,贯穿到他的精神生活中(进行考察)。而在这方而,我们知之甚少。有关发作的描述本身并没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对癫瘸症的发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经历之间的关系还缺乏了解,现有的这些残缺的了解常常又是互相矛盾的。最有可能的假设① 参见弗洛伊德《癔症发作概论》(1909a)一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p. 1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发作应追溯到他的童年,起初表现为温和的症状,直到他18岁那年经历丁一个骇人的事件--父亲的被杀①,他才表现出癫痫症症状。如果可以确认在他被放逐西伯利亚期间,他的癫痫完全停止了发作,那么这种假设就切中要害了。但是另外一些说法却与此相矛盾②。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父亲被杀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父亲的命运之问的毋庸置疑的联系,震动了不止一个为他立传的作家,并致使这些传记家请教了"某一现代心理学流派"。从精神分析(因为目的就是要进行精神分析)的观点出发,我们禁不住想了解他父亲被杀对他的严重损伤,并把他对这件事的反应当做他神经症的转折点。但如果我着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去证实这一点,那么我将有可能为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和术语的读者所不理解。 我们有一确定的起点: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小的时候,在"癫痫症"发作之前的最初几次发作的意义。这些发怍具有死亡意义:发作之前受害者曾有对死亡的恐惧,表现为昏睡、嗜眠。该病首次发作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是种突如其来、毫无缘由的忧伤,正如他后来告诉他的朋友索罗维耶夫的那样,那种感觉似乎他当场就有可能死去。实际上随之而来的确是一种与死亡极其相似的状态。他的兄弟安德烈告诉我们:还在费奥多很小的时候,他就常在睡觉前留下字条,写着他害怕在夜里会陷入像死亡一样的睡眠,因此他乞求他的葬礼一定要推迟5天再举行(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l925,IX)。 我们知道这种像死亡一样的病症发作的意义和目的③。它们意味着病者与死亡者的认同,要么与一个真正死了的人认同,要么与一个还活着、而病者却希望① 见菜尼·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也见于艾米·陀思妥耶夫斯基(1921)对他父亲描述的一文(1921)]。资料中特别有趣的部分记述了作家童年的"一些可怕、难忘和苦恼的事情"。他的病的最初迹象就可以追溯到这些事情上去(见苏沃林[Suvorin]发表在1881年《新时代》报上的文章。转引自关于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的介绍文章,1925)。也见于奥罗斯特·米勒(Orest Miller)的著作(1921),他写道:"然而有另外一个特别的关于法奥德·米海洛维奇(Fyodor Mikhailovich)疾病的例证,即他的病与他青年早期的生话有关,并且与他和其父亲在家庭生活中的一次悲剧性事件有关。但是,虽然该例证是由法奥德·米海洛维奇的一位亲密好友提供给我的,但我却不能令自己精确和圆满地复述他的经历,因为我没有关于此传说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证据。"传记作家和研究工作者对此不以为然。② 许多记述,包括陀斯妥耶夫斯基自己的记述,都表明与此说法相矛盾,认为在西伯利亚被流放期间表现的是残留的癫痫症特征。不幸的是,这里有理由不相信神经症者的自传叙述。经验向我们表明:神经症者的记忆采取了歪曲的形式,它意在阻断不合意的原因联系。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伯利亚监狱里的禁闭生活显著地改变了他的病情却是事实。参见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第1186页)③ 这个说明,弗洛伊德在1897年2月致弗利斯的信中已经表述过了(弗洛伊德,1950a,信58),&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 14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去的人认同。后一种情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这个发作具有惩罚的价值。一个人希望一个人死,现在这个人就是那另一个人了,他自已也死了。关于这一点,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对某个男孩子来讲,那另一个人通常是他的父亲。因此,这种发作(被称为癔症发作)足对希望他可恨的父亲死去所做的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 用一个很普遍的观点来看,弑父(patricide)是人类,也是个人的原始的基本的罪恶倾向(见我的《图腾与禁禁忌,1912-l913)。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犯罪感的主要根源,尽管我们不知道它是否是惟一的根源,我们的研究还不能确立罪疚感和赎罪欲的心理根源。但根源不一定只是一个。心理情境是复杂的,是需要阐明的,正如我们所说,男孩于和他父亲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关系。除了想把父亲当做竞争对手除掉的仇恨以外,对父亲的一定程度的温情一般也是存在的。这两种心态的结合便产生了与父亲认同的心理:因为他钦佩父亲,所以想要处于父亲的地位上,因为想要像父亲一样,所以他想要父亲离开这个位置。这时,他的整个心理发展过程遇上了一个强大的障碍。到了一定的时候,孩子会开始懂得,他想将父亲作为对手取而代之的企图,会受到来自父亲用阉割手段所实施的惩罚。这样,由于对阉割的恐惧 ,为了保持他男性的权利,他就放弃了占有母亲除掉父亲的愿望。而这种愿望却仍留在潜意识中,并构成罪恶感的基础。我们相信,我们在这儿描述的是正常过程,即所谓"伊谛普斯情结"的正常命运,不过,对此还需做深人详述。 当两性同体(bisexuality)的体质因子(constitutional factor)在男孩身上比较强地发展起来时,就出现了又一个复杂情况。因为那样一来,男孩子在阉割的威胁下,他的倾向开始强烈地偏向女性一方,让自己替代母亲的位置,接替母亲的角色,作为父亲爱恋对象。但对阉割的恐惧也使他的这种办法成为不可能。男孩子晓得,假如他要想让他的父亲把其当成女人来爱恋,他一定要屈服于阉割。于是,恨与爱父亲的两种冲动都遇到压抑。在这事件中有一个心理上的区别:由于对外部的危险(阉割)的恐惧而放弃了对父亲的仇恨,同时,爱恋父亲又被当做一种内部的本能性的威胁来对待。尽管从根本上说,它们仍要追溯于同一个外部危险。 对父亲的仇恨难于被男孩子采纳是由于其对父亲的恐惧,阉割是可怕的--不管是作为惩罚还是作为爱的筹码。在压抑对父亲的恨的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即对惩罚和阉割的直接恐惧,可以叫做正常因素,它似乎只随着第二个因素--对女性态度的恐惧--的增加而增加的。因此,一种强而有力的天生的两性同体的气质便成为神经症的先决条件或成为增强神经症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气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肯定是存在的,它以一种可行的形式(如同潜伏的同性恋)表现出来:在他的生活中男性友谊起着重要作用,他对情敌持令人不解的温和态度;&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____p. 14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还有,正如他小说中所举的许多例子那样,他对只能用受压抑的同性恋才能说明的情况有独到的理解。&nbsp;&nbsp;&nbsp; 假如我们这样来阐明一个人对父亲爱与恨的态度,以及这态度在"阉割恐惧"(threat of castration)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致使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的读者感到乏味和难以置信的话,我为此遗撼,尽管我不能改变上述这些事实。我应该预料到"阉割情结"肯定会引起相当普遍的否定,但我只能坚持。精神分析学的经验已证明这些特别的情况是不容怀疑的,它还教给我们去认识每一神经症的症结所在,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用这把钥匙来认识我们的这位作家所谓的癫痫症。与我们的意识如此不相容的,正是控制我们潜意识心理生活的那些事件。但是以上所说的一切,还不能尽述伊谛普斯情结中压抑对父亲之恨所带来的后果,这里要补充一点新的东西,即与父亲的认同最终还是为自己往自我中找到一个永久性的地位。它被自我容纳,但却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在与自我的其他内容的抵抗中存在着,我们管它叫¨超我",井相信这个父亲影响的继承者在发挥着最重要的功能。如果父亲是生硬、暴烈和残酷的,超我就从他那里接过这些属性。而且在它与自我的关系中,本该受压抑的被动状态重新活跃起来。超我变成了施虐狂,自我变成了受虐狂,也就是说,自我最终是以女性的方式被动地实现的。对惩罚的巨大需要在自我中萌生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自我甘愿充当命运的牺牲品。在某种程度上,自我又从受超我的虐待中(就是说在罪疚感中)寻求满足。因为任何一种惩罚,归根结底都是阉割,是对父亲的被动态度的实现。就连命运,作为最后的手段,也只不过是父亲后来的投射。&nbsp;&nbsp;&nbsp; 良知形成的正常过程与这里所描述的异常过程一定是相似的。我们还不能成功地在它们之间画出界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这里,大部分结果是由于被压抑的女性的被动角色导致的。另外,不管这个使儿子惧怕的父亲在现实中是否特别凶暴,作为一个附加因素一定也是很重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情况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显著的罪疚感和他在生活中受虐狂的行为追溯到一种特别强烈的女性成分。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一个天生具有特别强烈的两性同体素质的人,能够用特别有有力的手段防止自我依靠特别严厉的父亲。这种两性同体的特征,是我们已经认识了的他的本性的补充。他早期像死一样的发作症状可以被理解为他自我中的与父亲的认同作用,这一认同作用被超我当做一种惩罚容让着。"你是为了要我成为你的父亲而去杀他。现在你就是你的父亲,但却是个死了的父亲。"这就是癔症症状的正常机制。接下来是:"现在你的父亲正要杀你。"对于自我来说,死亡症状是一种对男性愿望幻想的满足,同时也是一种受虐狂的满足;对于超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惩罚性的满足--施虐狂的满足。自我和超我,它们都扮演了父亲的角色。&nbsp;&nbsp;&nbsp; 总之,主体与他父亲这一客体之间的关系,尽管仍保留它的内容,却已被转___p.1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为自我与超我的关系,像一个新舞台上的一套新布景。诸如此类的来自伊谛普斯情结的早期反应,如果现实不进一步供给它们刺激,就可能消失。但父亲的那些性格仍然如旧,或更确切地说,它随时间而退化。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他父亲的仇恨和他要他那可恶的父亲死去的愿望仍在保留着。如果现实让其被压抑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幻想变成现实,所有防御措施因此而加强。这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情发作就表现为癫痫的特征,它们仍然表明他想与父亲认同从而惩罚父亲,但它们变得可怕了,就像他父亲那可怕的死亡一样。更进一步,这些发作是否包含着其他内容,尤其是性的内容。便无法推测了。 有一件事是十分清楚的;在癫痫发作的先兆中,常出现一阵极度的狂喜。这很可能是在听到死亡的消息时所感觉到的胜利和解脱,紧接着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我们在原始游牧部落中,从那些杀他们父亲的兄弟身上所推出的正是这样一种顺序:先是胜利,而后是悲痛;先是喜庆,接着就哀悼。我们发现这种顺序在图腾祭宴仪式中①也出现过。如果现实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在西伯利亚确实不曾发作过,那就证实了其他的发作仅仅是对他的惩罚。当他正受到其他方式的惩罚时,这种惩罚便不再需要了。但这一点无法证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需要受罚的心理机制解释了这个事实:他安然度过了那些悲惨、屈辱的年月。宣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为政治犯是不公平的,他一定也知道这一点,但他接受了卑鄙的父亲--沙皇对他的冤枉的惩罚,以此作为因为他反对生父而有应得的惩罚。他接受了他父亲的替代者沙皇的惩罚,而不是自己惩罚自己。这里,我们瞥见了社会实施惩罚在心理学上的正当性。事实上是大批罪犯想得到惩罚,他们的超我要求这样,这就省去了遭受自我惩罚的必要②。 每一个熟悉癔症症状所表现的复杂情况的意义的人都会理解,不从这一点出发就无法探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发作的意义③。我们可以假设它们最初的含义在后来增加的许多内容中仍然保持不变,这就够了。在那些自我谴责中,精神分析学看见"心理现实"认同的标志,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发现,我们能够肯定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未摆脱过由弑父意图而产生的罪恶感。这也决定了他在另两个范围里--在这里与父亲的关系是决定的因素--的态度,① 参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第四篇,第五章。② [参见《来自罪恶感的犯罪》,弗持伊德《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性格类型》中的第三篇文章(1916d)标准版,第14卷,第332页]③有关他发作的意义与内容的最好描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已提供的。他告诉他的朋友斯特拉克霍夫(Strakhov)说,他在癫痫发作之后的易怒和沮丧是由于这样的事实:他仿佛觉得自已是个罪人、不能从他身上的未知的罪疚感的负担中摆脱出来,他犯了很大的罪过,这使他压抑(见费楼波-米勒的著作,1924,第1188页)。在这些自我谴责(self-accusations)中,精神分析学看到承认"心理现实"的征象,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认识。___p. 15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对国家权威和信仰上帝的态度。首先,他对他的假父亲--沙皇--是绝对服从的,这个沙皇在现实中曾与他一起演过杀人的喜剧,他的发作就经常如此地在戏剧中表现出来。这里忏悔占了上风。在宗教范围里,他保持着更多自由:根据显然可靠的报道,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宗教信仰(faith)和无神论(atheism)之间徘徊。他的巨大才智使他不可能去忽视任何由信仰带来的智力难题。通过个人对世界历史发展的慨括,他希望找到一条出路,从基督理想的罪疚中解放出来,甚至利用他的痛苦作为扮演基督似的角色的资格。如果说他基本上没有获得自由,而成为了一个反对者,那是因为他的忤逆罪(filial guilt)这种普遍存在于人类中、宗教感情赖以生存的忤逆罪,在他身上达到了超个人的强度,甚至他那巨大才智也难以克服。写到这里,我们可能会受到指责,说我们放弃了分析的公正性,而以持某一特定世界观的党派观念来评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保守派会站在宗教法庭庭长一边,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出不同于我们的判断。这种不同是正当的,人们只能为他开脱,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决定完全像是由神经症引起的智力阻抑而导致。 这儿乎不能说成是巧合:文学史上的三部杰作--索福克勒斯的《伊谛普斯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都谈及了同一主题:弑父。而在这三部作品中,十分明显的是,弑父行为的动机都是与情敌去争夺一个女人。 当然,最直接的表现是那出取材于希腊传说的戏剧《伊谛普斯王》。剧中犯罪的仍然是主人公自己,但是为对素材进行富有诗意的处理不可能不对犯罪动机加以淡化和文饰。正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得出的,赤裸地承认弑父的意图,不经过分析准备,似乎难以让人接受。保留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希腊戏剧,以被陌生命运强迫的形式,把主人公的潜意识动机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了巧妙制造必要条件动机的效果。主人公的犯罪行为是无目的的,显然投有受到女人的影响。然而这后一点却在另一情况下引起了主人公的注意;主人公只有对那个象征他父亲的恶魔重复采取杀人行动之后才能占有母后。在他的罪恶被揭露,并被自己意识到之后,主人公并不企图通过求助于命运强迫的人为权宜之计来为自己开脱罪责。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受惩罚,好像这一切是完全有意识的罪行--这在我们用理智看显然是不公止的,但在心理学上是完全正确的。 在英国的这出戏剧中,该主题的表现比较直接。主人公自己没有犯罪,是别人犯罪,对那个人而言杀人不是弑父。因此,争夺女人,这个被禁止的动机没有必要伪装。通过投射,了解别人的犯罪对主人公的影响,我们看见了主人公的伊谛普斯情结。他应该复仇,十分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不能那么做。我们知道在这单是他的罪疚感麻痹了他,而这种罪疚感正是以一种与神经症过程完全一致的形式,转变为了他不能完成其任务的感觉。有证据表明主人公感到他的罪恶是一种__p.15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人的罪恶。他对别人的蔑视不亚于对自己的蔑视:"按他的方式去对待每个人,谁人不挨鞭子呢?"&nbsp;&nbsp; 另外一部俄国小说在相同的方向上又向前迈进了--步。那里面也是另外一个人犯了杀人罪。而这另外一个人跟主人公德米特里一样,与被杀的人是父子关系。在他身上,情杀动机(motive of Sexual)是公认的,他是主人公的弟弟,虽然,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自己的疾病--所谓的癫痫症,安排在他身上,仿佛在极力表白,他的癫痫、神经症在他身上就是弑父行为。还有,在审判中的辩护词里,有一个对心理学的着名的嘲笑,说它是一把¨双刃剑"①。这里是一个高明的伪装,为了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观点的深层意义,我们只有把它倒过来看。该受到嘲笑的不是心理学,而是法庭的审讯程序。到底是谁犯罪无关紧要,心理学关心的是谁渴望犯罪,罪行发生后谁会感到高兴②。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兄弟--反面人物阿廖沙除外,都同样有罪,都是冲动的肉欲主义者(sensualist),多疑的玩世不恭者(cynic)和癫痫病罪犯。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个场面特别揭示了这一点。在佐西马神父与德米特里谈话时,他发现德米特里准备弑父,便跪在德米特里的脚下。这一行为不可能令人表示钦佩,因为这意味着该圣徒正在抵制蔑视和憎恶凶手的诱惑,并因此向凶手表示谦卑。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罪犯的同情,实际上是无止境的,它远远超出那些不幸的家伙有权得到的怜悯,它使我们想起了"敬畏"(holy awe)--而过去人们正是用此种敬畏看待癫痫症者和神经症者的。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一个罪犯几乎是一个救世主,他自己承担了本该由别人来承担的罪责。因为这个罪犯杀了人,别人就不再有任何需要杀人了,人们一定会感激他,因为如不是他,别人就不得不亲自去杀人。这并不仅仅是仁慈的怜悯,而是基于一种对相似的杀人冲动的认同(identification),实际上,这是一个稍加移置的自恋(这样说,并不是对这种仁慈的伦理学价值提出疑义)。也许这属于那种非常普遍的对别人仁慈加以同情的机制,人们能够很轻松地在这个深受罪疚感折磨的小说家的特殊例子中觉察到这个机制。毫无疑问,这个由认同心理而引起的同情心,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选择题材的决定因素。他先期描写的是一般罪犯(他的动机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和政治、宗教罪犯;直到生命的晚期,他才回到这一基本的犯罪--弑父,并在他的一部艺术作品中通过弑父者来完成他的忏悔(confession)。 &nbsp;&nbsp;&nbsp; ① [在德语中(也在原来的俄语中)这个比喻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康斯坦·加耐特(Constannce Garnett)的英译作为"两边能切割的小刀"。这句话出现在这部长篇小说的第l2卷第十章中。 ② [对这一观点在一个现实罪行案例中的实际运用的论述在弗洛伊德题为《专家对霍尔斯曼病例的意见》(1931d)第25l页下面可以找到,那里《卡拉马佐夫兄弟》被再次讨论了。]_______p.1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nbsp;&nbsp;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遗稿和他妻子的日记的出版,使我们对他在德国时如何沉迷于疯狂的赌博(Gambling)的那一段人生插曲有了清楚的了解(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著作,1925),人们都把此看成是他激情的病态发作。这个不同寻常的、又毫无价值的行为不乏文饰作用(rationalizations)。正像神经症者身上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罪疚感通过债务负担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可以在赌桌上赢钱以便返回俄国时不被债主逮捕的幌子下求得心安。这只小过是个借口,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机智足以认识到这个事实,他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他清楚他主要还是为赌博而赌博,主要的是游戏本身①。他由冲动而做出的荒诞行为的全部细节都表明了这一点,同时还表明了另外某些东西。不到输个精光,决不罢休。对他来说,赌博也是一种自我惩罚的手段。他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年轻的妻子保证,或者用他的名誉许诺,说他再不去赌了,或者到某一天,他就不赌了。但是,正如他妻子所说,他从未遵守过诺言。当他的损失使他们的生活极其贫困时,他便从中获得继续的病态性的满足。事后,他在她面前责骂、羞辱自己,要她蔑视他,让她感到嫁给了这样一个恶习不改的罪人而遗憾。当他这样卸掉了他良心上的包袱后,第二天又会故态复萌。他年轻的妻子已习惯了这种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而她注意到有一种事可能成为拯救他的真正希望--他的文学写作。当他们失去了一切,当他们典当了他们最后的财物时,他的写作就会变得十分出色。她当然不理解其中的原由。当他的罪疚感通过把惩罚强加在自己身上而得到满足,那施加在他作品上的限制就变得不那么严格了,这样他就让自己沿着成功的路向前迈进几步②。 一个赌徒的埋葬已久的童年经历中,哪一部分成了他沉迷赌博的因素?我们几]毫无困难地从我们的一位年轻作家的一个故事中推测出答案来。斯蒂凡·茨威格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过研究(1920),在他的由三个短篇小说汇成的集子《感觉的混乱》(1927)中,收入了一篇他起名为《一个女人生活中的二十四小时》的小说。这篇杰出的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只想表现这个女人是怎样一个漫不经心的人,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一次出乎意料的经历,竞驱使她走到什么样的极端。但这个故事所讲的远远不止这些。如果用精神分析理论去理解它,就会发现,它意在表现(没有任何为其辩护的意思)另外一件事,即一件带有普遍人性的事,或者干脆说是男性的事。这个解释是显而易见的,人们① "主要的是赌博本身,"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发誓,贪婪钱财并不是我赌博的目的,虽然上帝知道我极其需要钱。"② "他总是在睹桌前,直到输掉所有的东西,彻底破产。只有当伤害达到彻底的程度,魔鬼才从他的灵魂中逃走,并为创造天才让路。(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1925,第1卷第36页。)__p. 1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bsp;无法反驳。艺术创作的本质特征就是这样,当我问到作者(他是我的好朋友)时,他向我保证,我对他所做的解释与他的知识和意图都是不相容的,尽管作品叙述中采用的一些细节似乎为这个隐藏的秘密提供了一条线索。 在这篇小说中,一个年岁已高的贵妇人向作者讲述了她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经历。她年轻时就成了寡妇,她有两个儿子,但他们不再需要她了。在她42岁那年,对生活她已不再期望什么。在一次无目的旅行中,她来到了蒙特·卡罗赌场。这个地方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所有印象中,她很快被一双手迷住了。这双手似乎极其真诚和强烈地表现了一个不幸赌徒的全部感情。这双手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的手。作家仿佛无意中将他的年龄写得与叙述者的大儿子相同。在输掉了全部财物后,他十分绝望地离开了睹场,看情形是想在卡西诺花园结束他毫尢希望的人生。一种怜悯感驱使她跟踪了他,并用尽各种莫名其妙的办法去拯救他。他以为她是常见的那种纠缠不休的女人,极力想摆脱她,但她仍跟着他,并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极自然地到了他的旅馆房间,最后与他同床共枕。在这个即兴的爱夜之后,她让这个年轻人,此时显然他已平静下来,庄严发誓:他绝不再赌博。她给了他回家的路费,答应在他离开前到车站为他送行。然而,此时她已开始对他感到有一种极大的柔情,她准备为留住他而牺牲一切,下决心跟他一起走而不是说再见。但各种意外的事缠住了她,结果她没赶上火车。她怀着对已走的年轻人的思念又一次回到赌场,结果大吃一惊,她又一次见到了那双曾激起她同情的手:这个不讲信义的年轻人又来赌博了。她提醒他曾立下誓言,但他沉迷于他的赌博激情中,竟骂她是碍事婆,叫她滚开,并把她曾想用来拯救他的钱抛给她。她在深深的耻辱中匆匆离去。后来她才知道,她没能使他免于自杀。 这个娓娓动听的、动机纯真的小说本身当然是完美的,也肯定会深深感动读者。但精神分析学指出,小说的意图基本上是建立在青春期充满希望的幻想之上的,事实上许多人会有意识地回忆起这个幻想。这个幻想体现了一个男孩子的希望:他的母亲亲自使他了解性生活,以使他免受手淫(masturbation)的可怕伤害(很多论及救赎主题的作品都有同样的起源)。手淫的恶习由赌瘾替代了① ,强调手的热烈动作透露了这一由来。确实,玩赌的爱好是手淫这一原始激情的对等物,"玩弄(playing)"是幼儿园里专门用来描写用手摆弄生殖器的一个词。那种无法抵抗诱惑的本质,那种严肃的永不再犯的保证(然而永远也做不到),那种让麻醉的愉快和他正在毁掉自己(自杀)这一恶性的感觉--所有这些因素,都保留在赌博这一手淫的替代方式的过程中。是的,茨威格的故事是由母亲而不是由儿子讲述的,这一定会让儿子想到:"如果我的母亲知道手淫对我有怎样的危害,那么她① [在1897年12月22日致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指出:手淫是"原始的沉迷",所有以后的沉迷都是它的替代(弗洛伊德,1950,信79)]。____p.1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肯定会把我从手淫中拯救出来,而允许我把我所有的温情都发泄在她身上。"在故事中,年轻人把她看成妓女,这种母亲即妓女的观念与上述幻想相联系,它使难以接近的女人变得容易接近了。伴随着幻想的不道德的念头给故事带来了不幸的结局。同样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作者是如何赋予小说一个"外观",以此来极力掩饰它的精神分析的意图,这个女人的性生活是否受到一种突然的、神秘冲动的支配,是极其令人疑惑的。相反,精神分析学却揭示出这个长期没有爱情生活的女人所做的令人惊讶的行为,其动机是十分充足的。为了忠实于死去的丈夫,她全副武装以抵抗所有相似的诱惑。但是--这里,儿子的幻想是对的--作为母亲,她逃避不了把真正潜意识的爱转移到她儿子身上,命运在这个不设防的地方抓住了她。 如果对赌博的沉迷,连用破除这一习惯所做的不成功的努力,以及它所提供的自我惩罚的机会,是手淫冲动的重复,那么,我们对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活中占有这么大的地位,就不应感到惊奇。毕竟,我们没有发现一例严重的神经症患者,其童年期及青春期的自体性欲满足,是不起作用的,而压制自体性欲满足的努力和对父亲的恐惧之间的关系,则早已真相大白,更无须多加赘述了①。 &nbsp;&nbsp; ① 许多观点可以在乔兰·纽费尔德(Jolan Neufeld)的一本杰作中见到___p.156__附录弗洛伊德致西奥多·里克的一封信[英文版编者按]在弗洛伊德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章发表后的几个月,西奥多·里克(Theodor Rcik)在《意象》杂志上发表了对此文的评论(1929年第2期,第15卷,第232-233页)。虽然里克在评论中对弗洛伊德的文章总体上是赞赏的,但他仍以相当的篇幅指出弗洛伊德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评价偏颇且苛刻,而且对弗洛伊德在文章第三自然段中所阐述的道德观也持不赞同的志度。里克甚至对弗洛伊德的论文形式、以及结尾的明显脱离正题提出批评。弗洛伊德读了这些批评后①,寄给里克一封信作为回答。此后不久,当里克把自己的文章收在他的一本论文集再行发表时(1930)。弗洛伊德同意把他的复信也收进去。两者文章的英译版见后来里克发表的著作《我与弗洛伊德的三十年》(纽约,l940;伦敦,1942)。得到西奥多·里克博士的同意后,我们才在这儿发表弗洛伊德致他的信的修订译文。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1929年4月14日&nbsp;&nbsp;&nbsp; 我怀着极其快乐的心情拜读了你对我的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研究的批评文章。你所有的批评意见都值得我考虑,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恰当的。我想提出一点我的辩解意见。当然,这将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认为你对这件小事提出了太高的标准。我写它是要让某人②高兴,并不是情愿的。我如今写作总是不情愿,毫无疑问你已注意到这一点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我草率、虚假的判断开脱,而仅仅是为这篇文章粗糙的结构做一个解释。我不否认我在文中加人了对茨威格的精神分析,的确给我的文章带来了不和谐的效果,但细想一下,它的出现也有几分道理。假如我对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杂志、报刊上不予考虑的话,我一定会写道:"我们可以推断,压抑手淫的欲望,在伴随着严重的罪疚感的神经症史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个推断被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赌博的沉迷完全证实了。因为,正像我们从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等等。"这就是说:这个短篇小说中用于这类描写的篇幅不是由这种关系--茨威格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另一种关系--手淫与神经症的关系决定的。尽管这样,这个结论是不令人满意的。 我坚信对伦理学的科学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因此,我不愿否认优秀的庸人也有好的伦理行① 参见注②,英文版第196页下面。② 毫无疑问,爱丁根(Eitingon)一直催促弗洛伊德完成这篇论文(琼斯,1951,第52页)。____p.15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尽管他要以自我约束为代价① 。但是,与此同时,我承认你所支持的伦理学的主观心理学观点的合理性,尽管我同意你对当今世界和人类的判断,但是你知道,我不能认为你否认美好的未来的悲观看法是合理的。 正如你所建议的,我把作为心理学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包括在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之列,对他我能提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是他的洞察力太局限于反常的精神生活。想想看,面对爱情时他是多么令人惊讶的无奈。他真正了解的只有残酷的、本能的渴望,受虐狂的屈从和出于怜悯的爱情。尽管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了热烈和卓越无限的赞美,但你怀疑我并不真正喜欢他,在这一点上,你也是对的。这是由于我对病态现象的耐心已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消耗殆尽了。在艺术和生活上,我对它们也无法容忍。这些是我个人的性格特质(character traits),而未必属于别人。 你打算在哪里刊出你的论文②?我对它的评价很高。科学的探索必须戒除自以为是。当然,人各有志,各抒己见在所难免的......③① [里克写道:"克制曾是道德的尺度;今天它只是尺度之一。如果它是惟一的一个,优秀的公民和庸人--他怀着迟钝的感觉屈从于权威们,并且由于他缺乏想像力,克制对他就更加容易,他在道德方面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显得更加优越。"]② 虽然弗洛伊德心存此文也许会再印的疑问,但好像在《意象》杂志刊出此文之前,里克已给弗洛伊德看了他的批评文章。③ 参见上页② 。____p. 158____&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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