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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微:转基因大米:想说爱你不容易
    科技 2010/02/04 | 阅读: 1496
    “我更倾向于把转基因工程的推进比作新一轮的鸦片战争。”恩道尔说。
  2. 李树辉:试论摩尼教消亡的时间
    宗教 2010/02/02 | 阅读: 1901
    塔里木盆地周缘的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阿克苏等地区是摩尼教坚守的最后一块阵地,摩尼教消亡的时间约为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此前,有关维吾尔族15世纪末便已实现了全民伊斯兰化的观点应予以纠正。
  3. 张培锋:宋代僧人省亲作品的佛学观念初探
    宗教 2010/02/02 | 阅读: 1515
    一      省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行为,是从唐代开始兴起的。唐代诗人孟浩然的《送王五昆季省觐》诗写道:“公子恋庭闱,劳歌涉海涯。水乘舟楫去,亲望老莱归。斜日催乌鸟,清江照彩农。平生急难意,遥仰鶺鸰飞。”诗题中的“省觐”,是省亲的同义词,诗中使用了老莱子的典故,表达对父母的孝敬感情。权德舆《送卢评事婺州省觐》也有“知向东阳去,晨装见彩农。客愁青眼别,家喜玉人归”之句。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山门在外的游子即将同家探亲时的心情。《新庸书》记载:中唐时儒士阳城做国子司业时,“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明日谒城还养者二十辈,有二年不归侍者,斥之。”阳城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忠孝之情,七子不能冈为在外学习而忘记孝道,因此,那些二年没有回家探望父母的学生,遭到他的斥责。   明人丘浚曾引述过阳城的那段话,评论说:“阳城为此言以告诸生,则是唐无归省之令。我朝学规,每三年一次归省,著在令甲,一日不容过,则是我祖宗以孝为训,前代所不及也。”丘浚的说法有道理,即明朝时,官员和学子定期省亲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但认为这种情况前代没有,到了明代才有,则有不确之处。世俗省亲制度应该是唐宋时期即形成了,与南宋同时的金朝,也明确将省亲作为官府和学校的一种请假制度。据《金史》记载:“(泰和三年(1203年))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金史》还记载:“(太学生)遇旬休、节辰皆有假,病则给假,省亲远行则给程。”这表明金朝对省亲的重视,并将其制度化,这是金朝全面接受儒家文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元史》中也有一条关于省亲制度的重要记载:(至顺二年(1331年)十二月)癸丑,河南、河北道廉访副使僧嘉努言: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   朝廷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   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   以至万里,宜计道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   规避以掩其罪,与诈奔丧者同科。这里指出“古律”的做法,表明元代之前即有省亲制度,所指应为唐、宋、金时期。到明清时期,省亲制度已经确立,史料记载颇多,兹不赘述。   正如清代叶方蔼、张英监修的《钦定孝经衍义》卷一所说:“亲之一字,乃仁之根柢。唐虞以来,不言仁而仁之全体火用已发露丁亲之一字矣。”儒家所讲的仁义忠孝等等,其根基即为一个“亲”字。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更重视亲情,把孝道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引证了金、元、清三朝的史料,这三个朝代,最高统治者都不是汉族,但是,其建国后的治国方略,却无一不是走向崇儒,在某些方面,他们对儒家的推崇甚至超过汉族政权。省亲制度的形成便说明了这一点。      二      在佛教中,“省觐”或“归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出家人回到自己最早出家、受戒的寺院拜谒受业师父,继续参求佛法;二是同到自己的俗家,礼拜、奉养生身父母,通常使用“省亲”这个概念,来表示第二个含义,本文讨论的也是第二种含义上的僧人省觐行为。   释子归家省亲也是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值得关注的是中唐时期柳宗元的《送墙上人归淮南觐省序》和《送元师序》两文。在第一篇中,柳宗元指出:“金仙氏之道,盖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其有修整观行,尊严法容,以仪范于后学者,以为持律之宗焉。上人穷讨秘义,发明上乘,奉威仪三千”云云,可知这位上人应属律宗僧人。第二篇中,柳宗元指出:“余观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末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两文站在儒家立场,对能够归家省亲或为父母安葬的释子给予赞扬,认为他们是“释之知道者”,并肯定儒、佛在孝道这一点上是相通的。这是柳宗元统合儒释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诗人姚合也有《送僧默然》诗,其中有“出家侍母前,至孝自通禅”句,也流露出对出家僧人归家孝养父母之举的赞赏,并认为孝道是通于禅法的。   但是有庸一代,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对这个问题是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的。按照佛教的根本教义,人是五蕴和合而成,贪恋于亲情正是烦恼根本出家人是要“永辞宗族”、“永违二亲”的,尽管出家之时,也是乍悲乍欣,但一旦出家,就要“邈尔绝俗,超出埃尘”,不能“更染俗因”。出家人对世俗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得度广济,普蒙福禄”上,这应是唐代大多数僧人所持的看法,唐代僧人省亲也是中唐之后随着禅宗的兴起而增多的。   这种情况在宋代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宋代写僧人省亲的作品多了起来,而且火部分是僧人所写,这一方面表明宋代僧人省亲已经成为很普遍的事,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此的态度非常明确和肯定。以下所举几篇宋代僧人作品,对出家人归省行为作出赞扬,从一个侧面代表着宋代儒佛统合和僧人士人夫化的状况。宋代著名诗僧惠洪有《送觉海大师还庐陵省亲》:   老踪沧海珠,道价压千古。莫年还东吴,岂不以亲故?……怀亲不能休,饮食   忘匙箸。醉翁乡里贤,安角诵翁语。人老尚康健,春寒与秋暑。念之凭高楼,白云   入瞻顾。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遥知到螺江,杜林闻布谷。迎门一调笑,极   但摩拊。童头想怀橘,衣椹应戏舞。聊用慰其心,高追古人步。此诗语散缓,细读   有奇趣。譬如食橄榄,入口便酸苦。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诗中“怀亲不能休,饮食忘匙箸”,“念之凭高楼,白云入瞻顾”,写山了一个出家人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则写其毅然决定归家探亲。后面则是想象其归家后与父母亲朋相见时的情景。最后说,“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可能是意识到出家人有这种感情是与佛理相违背的,所以很可能受到一些僧人的责骂。纵观全诗,对觉海出家却没有忘怀亲情这一点,是持高度赞赏态度的,这首诗在古代僧诗中,确属“有奇趣”的。其实,宋代僧人这样的作品是为数不少的,如:   佛眼清远禅师的《送常侍者两归省亲》写道:“本从绵竹过南方,依前归入绵竹去。井舍犹为旧日居,山川不改当时处。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有问南方所得时,瘦藤为我聊轻据。”松源崇岳的《送谦侍者还乡省亲》则说:“有句无句藤倚树,铁壁银山没同互。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这是两位高僧送其侍者回乡省亲之作,诗中同样对世俗感情非常肯定。“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是说世人不要看到一个和尚回家省亲感到惊讶,亲友的欢迎断除了僧人的思虑;出家学禅本来就是为断除思虑,现在在外面整天思念父母,反而增添了障碍,同家一趟就可以断除这种思虑。这是一种诗歌的翻案手法,翻案之中,见出了哲理上的新意。“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一句很富有禅味,是说同家见到父母,就仿佛见到佛身,表现了“父母即佛”这样一种典型的中国化的观念。   丹霞子淳的《送环知客归省亲》谓:“清风明月秋光半,环禅别我云南归。当堂子母相逢日,妙圆孰敢分离微。咦!拨转吾家向上机,同头触处生光辉。”更是将归省视为一种修行途径:母子相见之时,可以“拨转吾家向上机”,这里提倡的是一种孝心感应,笔者以为,我国宋元之后出现的极力宣扬孝道感应说的《二十四孝》等作品,与佛教观念的渗入是分不开的,这种孝道的宣扬已经并非单纯来自儒家思想。石溪心月的《送超禅人归省亲》:“参玄曾未造玄微,肯学新丰十不归。归举清凉答佛话,教娘知有祖师机。”写僧人归家后可向母亲传授佛法,因此省亲也算是一种方便说法的门径。   曹洞宗著名禅师宏智正觉的《送僧归豫章省亲》写得非常富有文采:   宾茧风枝梦不宁,夜堂思对老人星。一心归去事萱草,千里相求呜鹊钨。树树   丹枫金堕叶,丛丛黄苇雪浮汀。西山秀骨濯秋雨,窗户卷帘分远青。传统佛教中通常所谓“归去”,是指超脱尘世俗缘的牵累,但这位僧人却是“一心归去事萱草”,萱草指母亲,其感情与一个在外做官、求学的世俗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宏智正觉对这种感情丝毫没有给予否定,整首诗也写得相当动情,毫无竹笋气。   宋代僧人诗偈中的这些题材和描写都是很独特的。在此之前,我们很少见到僧人作品中有此类感情的流露,但宋代僧人对此却毫不掩饰。史料记载晦堂祖心追述其师说“先师进止严重,见者敬畏。衲子因事请假,多峻拒弗从,惟闻省侍亲老,气色穆然,见于颜面,尽礼津遣,其爱人恭孝如此。”僧徒冈其他事请假,师父都严词拒绝,惟有省亲一事,不但不拒绝,而且备上礼品,让弟子带同家。宋代佛教典籍中,对僧人省亲行为作出比较深入分析的是南宋痴绝禅师道冲。《痴绝和尚语录》卷F《示巽升维那》谓:   巽升维那,吾蜀英伟之士。久处丛林,浩然有归省之志。……余尝患今之学   者,父母不供甘旨,丛林中行脚,大事邈不加意,甘为明教罪人,真可怜悯。今子   非特了行脚大事,又且切切于归省,是可嘉也。因记得圆悟禅师示众云:生身父母   居堂上,从本爷娘在顶门。且道如何是从本爷娘?试以子在浙翁炉锤之下,如爆龟   纹,爆则成兆底时节考之,则娘生面目,遍界难藏。昔日视亲,庭奉甘旨,昏定晨   省,冬温夏清,而不为亲。及乎别亲庭,游江海,涉山川,寻师择友,参禅访道,   而不为疏。而今归省也,脚才跨门,母念子之心,子宁亲之意,啐啄同时,默默相   契,语言不及,融融泄泄,和气霭然于一堂之上,不知与当时在浙翁炉锤之下爆底   时节,为同为异?   在宋代禅僧看来,亲情并非烦恼的根源,而可以是悟道的一种机缘,一个出家人在外行脚和归家省亲,一个出家者见到亲身父母所获得的顿悟与在寺院接受师父的教诲,是具有相通之处的。 三      按照正统佛教观念,家庭、人伦关系是修道的障碍,是贪欲、无明的根源,出家意味着要斩断世俗亲情,出家人不应该对世俗的一切有所留恋,否则是修不成正果的。佛教的这种观念,在重视世俗伦理的中国遇到了挑战。从佛教传入中国之时起,围绕着这一点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冲突。大凡反对佛教的人所持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出家人不事二亲、败坏人伦,所谓“不顾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等等。对丁在中国处于强势话语的宗法思想,佛教从来没有否定过,相反,它总是提出各种理由,证明出家人并非不孝,而是要突破世俗的小孝达到真正的大孝。   东晋高僧慧远所作《沙门不敬王者论》,指出学佛者有两大类型,“一者处俗弘教,二者出家修道”。前者无疑要做到忠孝仁义,奉上尊亲:后者则要隐居求志,变俗达道。出家人尽管在形式上“内乖天属之重”,“外阙奉主之恭”,但实质上是为了“道洽六亲,泽流天下”,间接起到“协契皇极,火庇生民”的作用。慧远确立的这种区分出家、在家或“方内”、“方外”有所不同的修行原则,在南北朝、隋唐时期体现得比较充分。出家僧众无疑是住持佛教的主体,由此产生了隋唐的宗派佛教。尽管此期在家修行者也为数不少,但很少能够进入佛教宗派的核心,而是处于边缘状态。这一时期,具体尽孝道的实践者仍然主要由在家佛徒承担,而不是出家人自身,因此并没有彻底解决佛教与传统孝道之间的矛盾。   宋代佛教在这方面的认识大为改变。北宋僧人契嵩在其所著的《孝论》中,依据《梵网经》“孝名为戒”的思想,将孝道直接视为佛教戒律的根本,可以说是中国禅宗的一个创造:   佛子情可正,而亲不可遗也。子亦闻吾先圣人,其始振也,为大戒即日“孝名   为戒”。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   也。戒也者,众善之所生也。……故经日:使我疾成于无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   也。   中国佛教教权与于权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发生在唐玄宗时期。日本学者腾善氏指出:唐高宗以前,佛教教团对于拜君亲制的猛烈抵制,到玄宗朝后终结了,以前接受父母尊长礼拜的僧尼们,不得不反过来按照常礼向他们礼拜,这对于研究佛教教团的质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形而上来说,这意味着印度因素的消灭,佛教放弃了逸民的性格,完全屈服于世俗法规。但根据砺波护的研究,唐代的情况并非如腾善氏说的那么简单,至少在上元年间,义出现过反复,即废除了要求出家人拜君亲的规定。但这种情况在宋代已不再成为争论的焦点,佛教几乎是无条性地向儒家复归了。本文所举僧人归家省亲的诗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本文意在说明,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宗法观念对禅宗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唐代中期之后,随着禅宗特别是以洪州禅为代表的南宗禅的兴起,佛教内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平常心是道”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到了宋代,禅诗越来越向在家生活靠拢,佛教的入世观念更加鲜明和突出。随着士人大阶层地位的提高利整个社会禅悦风气的流行,在家人的修行逐渐占据主体地位。不但居士可以作为禅宗法统的传承者,甚至多有僧人向居士求法、问法的情况。宋人观念中的禅悦也不仅仅是深山中独自参禅打坐的境界,而是包括了家庭生活、政治生活等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何看待家庭、亲情,比较一下唐宋两位著名居十的两首诗偈,或许能说明些问题。   唐代著名的庞居士写过一首诗偈:“有男不婚,有女不嫁。大家团圆头,共说无生话。”这里说的是著名的庞居士一家过着一种“在家而出家”的生活,他的一子一女皆不婚嫁,其女儿更是与庞居士一起坐化。宋代著名的无为居十杨杰则针锋相对地写过一偈:“男大须婚,女人须嫁,讨甚闲工夫,更说无生话?”据说此诗为杨杰的开悟偈,当时影响很大。假如依照禅宗南宗判定神秀、慧能二偈优劣的观点,庞居七的偈子似乎只能算北宗境界,尽管他曾亲自拜在马祖门下;而杨杰的偈子才是南宗风范,后者更鲜明地体现了“平常心是道”的观念;前者多少有悖于自然,而后者是真正的随顺自然。南北宋之交的临济宗高僧宗在其《人慧普觉禅师语录》中引述过杨杰这首诗偈并给予赞赏。   总之,本文涉及的宋代僧人省亲的作品是宋代三教合一思潮的重要表现。宋代僧人对出家者的归家省亲,不再视为修道的障碍,而是给予了颇具人情味和禅意的充分肯定,甚至认为归省本身也是一种修行的途径,这意味着佛教对中华伦理观念的全面接受。宋代佛教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的佛教都具有更鲜明的人间化特征。
  4. 《文化纵横》2010年第一期目录
    期刊专递 2010/02/02 | 阅读: 1656
    封面选题:欲望中国的价值想象
  5. 佩里·安德森:霸权之后? ——当代世界的权力结构
    思想 2016/10/18 | 阅读: 5053
    安德森首先从比较语文学分析了霸权概念的复杂历史,评析了葛兰西和阿瑞吉,并指出生产和消费的嵌入构成了今天去政治化政治中的超国家霸权结构。
  6. 南方朔:總統幹一任?還是一定要兩任?
    政治 2010/02/02 | 阅读: 1428
    美國總統奧巴馬最近行情下跌,連帶也使民主黨受累,麻省聯邦參議員補選,共和黨新秀史考特.布朗以52比47的領先,輕鬆拿下這個民主黨甘迺迪家族稱雄已逾半個世紀的鐵票州。在美國政治上,這是頭等大事!因為,美國兩黨各有各的鐵票州,麻省這個鐵票州會輸,等於民主黨在任何州都可能會輸。也正因此,麻省敗選後,奧巴馬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訪問時,遂說出「我寧願做一任好總統,也不願變成當兩任的平庸總統」這句重話。一般人都會認為好總統一定可以連任,但此刻的美國卻不必然。過去將近30年來,美國的經濟政策基本上是放任主義當道,整個政策都是「親市場」「親富人」,金融體系大公司及富人,可以輕而易舉接近政府的資源,而資本的全球自由流動又使他們可以規避掉賦稅,於是「富者日富,貧者愈貧」之局遂告形成。在自由放任的意識形態及價值條件下,任何人只要主張政府調控干預,就會被說成是「左派」、「社會主義者」。政府的調控權在美英資本主義體制下,早已被徹底的非法化。而今天的奧巴馬即深陷在這種困境裏,以美國為濫觴的金融海嘯乃是政府長期在調控上棄權所致,為了避免引發大蕭條,政府只得擴大債務來解決流動性危機,而由此印發的鈔票並不會滴漏到實體經濟的下層,它只是圖利了大銀行與大公司,而失業率則始終在10%上下徘徊,而失業者裏有十分之四卻已失業27周以上,這顯示出它已成了一種「結構性失業」。在政府債務擴增,貧富差距日大,而失業居高不下的情下,他又強推可能花費極大的健保,白宮的金改委員會又想抓富人的海外逃漏稅,當然各方都討不到好處。因此,奧巴馬上台之初,受支持度高達七成,現已跌破五成;對他不滿的已由12%增加到44%﹕認為他經濟無能以54%比40%領先。他上台迄今民主黨已輸掉3次補選,今年美國期中選舉,共和黨已以44%比41%領先。這意謂民主黨可能失去眾議院的多數,在參議院也將失去絕對優勢,而州長改選37個,民主黨也可能輸掉很多。因此,奧巴馬之難為,乃是他所面對其實並不只是共和黨而已,而是將近30年來的那個自由放任、政府棄權的傳統。他需要在剩下的3年任期內重建政府調控干預的做法,這是吃力不討好,甚至民主黨內都有很多人反對。他面對的這個局,他不可能做得好,換了共和黨只會更糟。他在接受訪問時說出「寧做一任好總統,也不做兩任平庸總統」,他會講出這種話,足見他的確對自己的處境已有體悟,在他的「國情咨文」報告裏,儘管內容尚不具體,但已可看出他的確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世人會對他的話表示肯定,至少已顯示出他確實有擔當的勇氣。奧巴馬的處境,其實與大西洋對岸的英國有相似性。當今英國首相白高敦乃是「舊工黨」轉型為「新工黨」的靈魂人物。而今情改變,他已由偏右而轉回工黨的舊路,包括提高富人稅、增加紅利稅、政革醫保、追查海外帳戶等。問題在於英美皆偏右已久,他最近的許多調控措施,在英國早已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不但被扣上「左派」、「社會主義」甚或「斯大林主義」的帽子,他主張的政府調控,更被人用當年霍布士所謂的「利維坦」(指可怕的專制政府)來扣帽子。去年金融海嘯之初,工黨最慘時落後保守黨超過20%,現在仍落後至少10%。今年5月,最遲6月初英國將國會大選,工黨可能失去政權。若工黨失敗,美國今年的期中選舉和2012大選即會跟落敗。美英內政一向連體,這也是人們對美英選舉不容低估的原因。正因奧巴馬說了「寧願只做一任好總統,也不做兩任平庸總統」這種有擔當的話,所以上星期的台灣,遂出現以奧巴馬來嘲諷馬英九的一陣風潮。當然奧巴馬有他的處境,和馬英九完全不同,但兩人卻是很鮮明的對比﹕——奧巴馬氣勢看衰,但他卻態度豪放,表露出堅持立場的毅力;而馬英九行情跌得其實更低,支持度已不到25%,但他卻處心積慮要回頭去擁抱基本盤的群眾。去年就任之初,馬英九棄藍抱綠,現在情勢不妙又回頭抱藍,當領導人缺乏核心價值,只是今天抱這種群眾,明天抱另一種群眾。一切都圍繞想要連任這個問題打轉,這又會有什麼前途!——過去一年多,台灣財經政策持續偏右,因而富者更富,貧者更貧之局早已形成。而馬政府對此絲毫無所用其心,這乃是去年「12.09」和今年「01.05」兩次選舉,國民黨皆大敗的主因。而今「02.27」又將有立委補選,馬政府拚命「抱藍」,即是要為「02.27」做準備。政客只想連任,而對基本的重要問題則不予理會,台灣政治又怎麼可能會有願景?——而真正讓人擔心的,由於目前的台灣已到了「政治再不穩定」的階段,可以想像的是許多大問題也將跟變得不穩定。今年兩岸將商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目前該案仍有極多不確定之處,相信台灣政局的走向對該協議的進展必會有極大的影響。台灣有人說,希望馬英九也能和奧巴馬一樣,講出「寧做一任好總統,不做兩任平庸總統」的豪語,但這有可能嗎?
  7. 张永平:网络孔子的疑惑
    科技 2010/02/02 | 阅读: 1141
    最近大家都很关心财政部网站公布的“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3520万元,略做调查以后,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发现网络孔子学院共有至少4项巨额开销:除3520万元项目以外,另有“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及系统集成项目”273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硬件平台建设项目”178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IDC托管项目1908万元,总计9956万元。
  8. 国家汉办:回应建孔子学院网站花费三千万质疑
    科技 法律 2010/01/31 | 阅读: 1828
    孔子学院网站运营花费3520万。另有中国工会网扩建项目一期工程670万。作为文教机构非盈利网站,很难解释。
  9. 冯骥才:文学翻译的两个传统
    文学 2010/01/29 | 阅读: 1324
    中国人时兴读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文学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然而,对于中国社会来说,翻译文学的出现,却是由封闭走向开放重要的文化象征。可以说,一开始它就担负着对国民思想启蒙的时代重任。被称作“中国翻译第一人”的林纾先生曾自称为“叫旦之鸡”,明确地把译  中国人时兴读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文学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然而,对于中国社会来说,翻译文学的出现,却是由封闭走向开放重要的文化象征。可以说,一开始它就担负着对国民思想启蒙的时代重任。被称作“中国翻译第一人”的林纾先生曾自称为“叫旦之鸡”,明确地把译介西方进步文学作为呼唤国民觉醒的手段。尤其是五四运动时期,几乎所有重要的作家都动手来做文学翻译。从鲁迅、茅盾、巴金、郭沫若到冰心、胡适、郑振铎、周作人等等。但在他们手里,翻译并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精神事业。他们一只手为社会为思想而写作,另一只手则用翻译从西方把那些民主的、人道主义的、富于批判精神的文学名著当作先进的思想武器搬进中国。尤其是苏俄的革命文学,成了那个时代苦苦寻找中国出路的青年一代的精神指南。我曾见过徐迟先生在1945年在重庆翻译出版的一本英国人莫德写的托尔斯泰的传记。那时抗战正紧,纸张奇缺,人力财力匮乏,他译的这本书厚达五百页,很难出版。但他坚持将前边的一百多页先印出来,取名叫做《青年托尔斯泰》。这本薄薄的书纸张又黑又糙,有的书页油墨洇透到背面,字迹很难辨认。但徐迟执意说他这样做,是为了探索一颗“深邃而伟大的灵魂”。这是那个时代的需要。那时的文学翻译有着明确的目标乃至信仰,即为国民的精神而工作。  草婴先生曾对我说,“文革”结束后上海一位出版界的领导找他谈话,要他担任译文出版社的总编辑,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刚刚经历了那黑暗又残忍的十年,知道国民精神中缺失什么。他决心要把充满人性力量和人道主义精神的托尔斯泰的作品全部翻译出来,以影响国人。  为了精神而翻译——这是我国翻译文学的一个优良的传统。  这个传统同样表现在80年代对西方一些哲学、社会学名著的译介上。这些译作对当时的思想解放与社会开放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可是到了今天,当图书出版被彻底市场化、书籍成了物化的商品之后,我们还会像当年传递火种那样选择作品来翻译吗?  我国的翻译文学还有另一个传统就是对经典性的追求。  由于翻译文学崛起时正处于新文学运动高潮中,又多经作家们的手笔,作家们还有明确的“信、达、雅”(严复)的标准追求,使得翻译文学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文学质量。而那时,知识界正在提倡白话文运动。一方面使得翻译语言有着非常广阔的天地;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充满思想魅力的外来的文学,反过来给白话文运动以极大的推动。  中国的近代是翻译文学的黄金时代。前不久,我在天津大学北洋美术馆里举办一个俄罗斯文学在中国的版本展,上千版本排开一看,大翻译家们竟如满天星斗。在近百年中国文学的大地上,翻译文学好比长江大河。想想看,倘若没有翻译文学,近现代中国文学会是什么样子?一个可贵的情况是,往往一个翻译家专门翻译一个或两个外国作家的作品。他们倾尽一生之力,从作品的文本到作家的文本,从研究到翻译——这样的译本一定会得其“神”的。记得上世纪80年代百废俱兴那个时代,一家出版社要重新出版俄罗斯作家契诃夫的小说,由于一些枝节问题与公认契诃夫小说最好的翻译家汝龙先生谈不拢,便想另起炉灶,换别人来译,遂从契诃夫小说中选取《套中人》和《小公务员之死》两篇,约请几位俄文译者同时来译,以从中选优。待译好一看,皆与汝龙的译本差之千里。仿佛这两篇不是契诃夫写的了。契诃夫那种天性的灵透、温情、深挚与那种淡淡的感伤,好像只在汝龙的字里行间里。无奈,还得回过头来找汝龙先生。  许多外国作家在中国都是幸运地有这样一位天才的翻译家,因而才有了千千万万读者。在好的译本中,翻译家与外国作家是“同一个人”,不仅语言和语感,连生命气质也系系相通。他们就像那些外国作家的“化身”。比如托尔斯泰和草婴、果戈理和满涛、巴尔扎克与罗曼·罗兰和傅雷、雨果和李丹、莎士比亚和朱生豪、泰戈尔和冰心、马克·吐温和张友松、塞万提斯和杨绛等等;屠格涅夫的“化身”多一点,有巴金、萧珊、丰子恺、丽尼等。这些译本既是人类的财富也是中国文学的财富。它们早已是中国文学的一部分了。读世界文学的经典是必须要挑选版本的,就像听古典音乐,要挑选乐队和演奏家。  然而在当今市场乱糟糟的炒作中,这种传统被忽视了。这些年除去韩少功精译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外,很少再有作家涉足翻译。大概由于当代作家的外语都较差,再有便是翻译的职业化。翻译一旦职业化和工具化,图书市场的畅销与营利的至上便主导一切。一本在国外乍热起来的畅销书或刚刚爆出媒体的诺奖作品,马上就成为出版社疯抢的香饽饽。一旦抢到手,随即腰斩几段分给几位译者,争分夺秒译出来,再请一位高手飞速地“顺”上两遍,马上出版上市。这种及时“打造”出来的翻译作品一定畅销,也一定在质量上大打折扣。因此,已经很长时间读不到关于好译本的书评了。译本的优劣似乎已不重要。比如在对戴聪译的巴别克的《骑兵军》好评如潮中,没有一篇赞美译笔的诗境与语言精致的质感。这也是当前文化粗鄙化的表现之一。  商业文化的特征是不要经典。或者说商业文化多追求物质的精致,但很少追求精神的精致。那么对精神精致与深邃的追求落到谁的肩上了呢?比方翻译文学,谁来继承百年翻译史的两个优秀的传统——即为了精神的传统与追求经典的传统。
  10. 藤井省三: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
    文学 2010/01/28 | 阅读: 2491
    译 序:日本人鲁迅观的历史与现在  在2002 年的日本学术界,藤井省三的论文《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无疑是极具冲击力的一篇。此文不仅论及鲁迅,而且论及日中战争时期日本作家对鲁迅的理解,进而论及日本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认识。藤井省三曾经指出,鲁迅在日本不是被作为外国作家、而是被作为“国民作家”来对待的。确实如此。从20 世纪20 年代开始,日本人的“鲁迅观”构成了日本人“中国观”的一部分,同时构成了日本现代思想史的一部分。在日本人有关鲁迅的表述中,竹内好的《鲁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太宰治(1909 —1948) 在战争后期接受日本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创作的长篇小说《惜别》则更具特异性。太宰治本名津岛修治,出生于日本东北青森县北津轻郡金木町的地主家庭。1948 年6 月给妻子儿女留下遗书,与一位名叫山崎富荣的女性在东京郊外投河自杀。代表作有《御伽草子》、《津轻》、《斜阳》、《人间失格》等。藤井的论述不仅对太宰的《惜别》做出了新解释,而且尖锐地指出了“竹内鲁迅”的局限性。这有助于日本学术界克服“竹内恐惧症”,更有助于中国学者全面地认识竹内好的学术思想——有关竹内好的介绍在大陆毕竟刚刚开始。藤井省三生于1952 年,现为东京大学文学部教授。已出版《鲁迅——〈故乡〉的风景》、《鲁迅与夏目漱石》、《爱罗先珂的城市故事》等学术专著十余部,曾参与《鲁迅全集》的日译工作,并将莫言、李昂、郑义等作家的作品翻译介绍给日本社会。藤井文中提及的川村凑的文章发表于1991 年,是有关《惜别》的重要论文之一,一并翻译于此(编者按:川村凑《惜别》一文将在下期刊登) 。此文有助于中国读者理解战争时期日本的文化政策和日本作家的心理状态。文中提及的“津轻”、方言等均与太宰治的出生地有关。“支那”一词为历史概念,从忠实于原文的角度照原样翻译。该词本是唐朝僧人翻译佛经时的译语,为china 的汉字写法。从清末民初至二战结束,中国人常常是以“支那人”自许的。秋瑾自称“支那第一女”,柳亚子在赞美诗中将孙中山和毛泽东并称为“支那两列宁”。“支那”作为中性词在近代变为蔑称,问题出在中国自身的落伍,而不是出在“支那”这个词本身。川村凑1951 年生于北海道,现任法政大学教授,亦为日本学界中坚学者。已经出版《亚细亚这面镜子》、《异样的领域》、《异乡的昭和文学》等有影响的专著近十部。——2003 年8 月6 日译者记于北京寒蝉书房一 留日清国学生鲁迅太宰治(1909 - 1948) 的《惜别》是以留学日本时期的鲁迅(本名周树人,1881 - 1936)为模特儿、创作于日中战争时期的小说。出生于东北偏僻之地的某小城、后来在东北某地乡村开医院的老医生用回忆的形式叙述已经过去四十年的旧事——在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时与鲁迅的相处、与藤野先生的交流。这样创作出的传记小说,在充分尊重事实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太宰治式的丰富想象力,描绘出了纯朴的中国留学生形象,并成为一种优秀的“初期鲁迅论”。但是《,惜别》获得的好评并不多。《惜别》在日本战败第二个月的1945 年9月由朝日新闻社出版,但从太宰写给朋友、作家、也是《鲁迅传》(1941) 的作者小田岳夫等人的书信中(1944 年2 月28 日、8 月29 日) ,可以看到在此两年前他已经开始进行周到的创作准备的情形。太宰治在阅读了小田的《鲁迅传》和七卷本《大鲁迅全集》(改造社1936 至1937 年出版) 之后,并且在当年12 月“为了调查仙台医专的历史,为了了解仙台市的历史”滞留仙台。就像尾崎秀树指出的,这部作品是遵循大东亚会议(1943 年11 月) 提出的“大东亚各国互相尊重对方的自由独立??确立大东亚之和睦”这一共同宣言、接受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与资助金而创作的。对于日本来说,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目的是针对美英的经济封锁、确保资源与市场的所谓“自存自卫”,1941 年12 月对美开战之后,日本作为取代英、美、荷兰的新的侵略者出现在东亚。不过,1943 年4 月,由驻中国大使升任外务大臣的重光葵在预测到日本的战败终将到来的基础上,试图把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和亚洲的解放这种理念作为战争的目的从正面确立。日本以1943 年1 月将外国租界返还南京政权、废除治外法权为开端,逐一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即为这种大东亚外交之实践,而召开于东京的大东亚会议,则是其全面实践。围绕这种状况下太宰治对战争的配合,浦田义和从“大东亚各国独立和睦”宣言的主题化这一“公”的侧面与文学固有的“私”的侧面的冲突这一图式来解读,而川村凑指出∶毋宁说太宰治并不拥有回答这一公的课题的东西,仅仅提示了私人性的“道德感、清洁感”,批判“太宰治对鲁迅的文学与鲁迅本人几乎都是误读”。果真是如此吗?二 竹内好《鲁迅》的“冲击”这一简单的构图与此同时,川村凑还说∶“竹内好的《鲁迅》对太宰治产生冲击是当然的”。竹内好(1910 - 1977) 几乎是与太宰同龄的中国文学研究者,在东京帝国大学学习现代中国文学,1934 年3 月毕业前后与武田泰淳等人一起发起中国文学研究会,战争进行中的1943 年11 月完成了评论著作《鲁迅》。他在该书脱稿的第二个月即应召入伍,被送往中国前线,《鲁迅》经其盟友武田泰淳校对于1944 年12月出版。根据竹内的嘱托,该书也送给了太宰治。而且,太宰在《惜别》“后记”中也就竹内的《鲁迅》作了如下表述∶  小田先生已经创作了《鲁迅传》这一春花一样甘美的名著,尽管如此,我还是开始了这部小说的创作。恰在那之前,完全出乎我预料地,竹内好先生把他刚刚出版的、像秋霜一样冷峻的名著《鲁迅》惠寄给了我。我与竹内先生连一次面都没有见过。但是,拜读竹内先生偶尔在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支那文学的论文,做些“这很好”之类的评价,不知天高地厚,暗暗视他为很有希望的人。〔略〕那本书的跋记载着这位支那文学的俊才似乎是从前就爱读我那不高明的小说这一让我感到意外的事实,我感到慌恐和脸红。而且,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太宰在这里将小田的《鲁迅传》评为“春花一样甘美”而将竹内的《鲁迅》看作“秋霜一样冷峻”,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即,前者始终是一部纯粹的令人感动的伟人传,与此相对,竹内的《鲁迅》在不作任何评论和解说的情况下单刀直入,用严厉的措辞下了“鲁迅的小说索然无味”“、《肥皂》乃拙劣之作《,药》乃失败之作”、“我认为《伤逝》是坏作品”之类的判断,作为以政治和文学为中心的鲁迅论,发表的是无价值的议论。笔者之所以做出“无价值”的评价,是因为,对于战争环境中的竹内好来说,作为其《鲁迅》主题的“政治与文学”虽然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但在鲁迅生活的1910年代至1930 年代的中国,政治和文学的状况与竹内面对的战争时期日本的状况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可是,似乎是抓住太宰的这一句“秋霜一样冷峻”,不知从何时开始太宰治从竹内好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的神话形成了。例如,奥野健男在文库本《惜别》的解说(1973)中作了如下记述∶  知道了不同于自己、即自己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明白了以小田岳夫的《鲁迅传》为基础形成的小说世界的失败。可是,战争结束前将任何事物都用以小说创作的观念是“农民式的执拗”。于是也把竹内好的鲁迅拉向自己身边,借鲁迅创作了内容并非鲁迅而是太宰治本人之自我表白的故事。但是,太宰治根本不曾说过自己从竹内好的《鲁迅》“明白了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感到了小说世界的失败”,反而写道∶“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毋宁说,阅读了竹内好《鲁迅》那种饱含沉思、文体生硬、随感式的鲁迅论,太宰治重新确认了“无论怎样说,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文艺这种东西,就会像注油少的车轮那样,无论开始时怎样流畅快速地运转,也许马上就会损毁”这种意识。难道不是这样吗? 需要说明的是,这几句引文是《惜别》中叙述者“我”针对鲁迅的文艺论所发的感想。竹内《鲁迅》的冲击→以小田《鲁迅》为基础的构想的失败→不是对留学生鲁迅的描写而是太宰治本人的自我表白——在这种简单的《惜别》批判的构图形成的过程中,战后1946 年6 月从中国战线复员归来的竹内本人对《惜别》进行的从前那种独断的批评发挥着很大影响。竹内在《〈藤野先生〉》(1947) 、《花鸟风月》(1956) 等短论中对《惜别》所作的批评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对幻灯事件的理解不足,二是让鲁迅礼赞儒教。当时仙台医专在讲课时使用幻灯,课堂上有剩余时间等情况下,会放映日俄战争的时事幻灯片给学生看。某日,鲁迅在教室里从幻灯片上看到了给俄军当侦探的中国人在中国观众的眼前被日军士兵砍头的场面。无论是被处死的人还是观看的人,鲁迅的同胞们虽有健壮的体格但表情木然。这就是所谓“幻灯事件”。根据叙述此事的鲁迅作品《呐喊?自序》,他在幻灯事件之后从仙台医专退学回到东京,是因为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壮充其量也只能做示众的材料和看客,首先应当改造他们的精神,为此目的理应选择文学艺术。竹内批评太宰“对鲁迅所受的屈辱共鸣不足”,但是,竹内“对屈辱的共鸣”难道不是过于强烈了吗? 展示令人绝望的中国民众形象的“故事”的起点被以仙台为舞台叙述出来,这一点意味深长,但是,不要忘记《,呐喊?自序》的写作是在仙台时代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十七年之后。所谓幻灯事件是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在鲁迅心中形成的“故事”。应当认为,那与其说是叙述回忆中的那时候(1905 年) 的自己,不如说是叙述正在回忆的时候(1922 年末) 的自己。关于鲁迅从仙台医专退学开展文学活动的原因,太宰不是求之于幻灯事件,而是求之于“他从前就喜好文艺,??日本当时的青年人中间涌动的文艺热”。结合北冈正子、中岛长文等人1970 年代之后的研究成果——“初期鲁迅”的论文大都是从同时代日本的文艺理论家或者欧美文艺书籍的日译本引用——来看,我认为与竹内的观点相比太宰的观点更接近鲁迅的心境。太宰让鲁迅把仙台描绘为“不足东京十分之一的窄小城市,无意义地模仿着都市模样的小镇”,与此相对,让鲁迅对东京做了这样的叙述∶“电车轨道一天天向四方延伸开去,是的,那就是东京的symbol 吧。”确实,当时仙台人口数量为十万,是日本第十一位的中等规模的城市,就人口规模而言与鲁迅的故乡绍兴城相差无几。相反,来仙台之前住过两年的东京已经成长为亚细亚最大的媒体城市,在报纸发行量、有轨电车线路的总距离等公共设施的基本建设方面,上海、北京达到东京20 世纪初叶的水平是二三十年之后的事。鲁迅在仅仅一年半的仙台读书期间,每逢冬、春、夏季的长假都要在当时长达12 小时的火车摇晃中返回东京,难道不是因为他无法忘却在媒体城市获得的快感与亢奋吗?而且,他最终中断了医学课程,也是因为无法抗拒作为都市东京最新潮流之文学的吸引力吧。实际上,二十年后鲁迅又一次在停留计划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离开了临时工作的地方小城。他1926 年9 月被聘为厦门大学教授从北京到厦门,仅仅四个半月之后就辞职前往当时国民革命的中心城市广州。厦门岛是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对外开放的五个港口之一,尽管在西南的小岛鼓浪屿上由美、英、日、德、法、荷兰、西班牙设置的共同租界中居住着两千名外国人,但到鹰厦铁路与海堤(宽19 米、长2200 米) 的建设将该岛与大陆相连为止,可以说是孤岛,人口在1927 年也仅有11 万7 千人。在与东京或北京的都市文化亲密接触过的鲁迅眼中,既无铁路也无路面电车、与绍兴或仙台等同样规模的地方小城厦门不会有多大的魅力吧。那种“城市少年”鲁迅被竹内完全忽略,而太宰进行了确切的描写。竹内太宰批判的第二点,即所谓让鲁迅礼赞儒教,亦非正确的批评。确实《,惜别》中有鲁迅说“是满不在乎地声言为天皇陛下尽力吧。简直就像已经成为本能了啊。日本人思想的全部都被统一到‘忠’这个观念中了吧”的场面。在战争时期严酷的审查制度下这种表现的必要性可以想象,不过,在东京目睹了欢送新兵入伍的旗帜上写着“祈战死”的梁启超(1873 - 1929) 赞美明治日本的尚武精神,说起来也只是鲁迅留日数年前的事。(《祈战死》发表于1899 年12 月23 日《清议报》) 梁启超本是力图改造清朝社会构造而受挫的戊戌变法(1898) 的领导人之一,他编辑的革新派机关报《时务报》是鲁迅留学之前爱读的。鲁迅本人去仙台医专前一年在东京创作的以古希腊第二次波斯战争的小说《斯巴达之魂》,也赞赏尚武精神。而且,太宰尽管让鲁迅赞美儒教“礼”的思想,也以鲁迅本人的文章为基础,对“儒者先生们露骨的伪善姿态”进行了恰到好处的批判。这里应当顺便一提的是,根据泉彪之助等人八十年代的研究,藤野先生本人也是热诚的儒者,曾经让幼小的儿子背诵《孝经》。战后的竹内好从事鲁迅以及中国近现代中国文学的介绍,相继出版了《世界文学手册?鲁迅》(1948) 、《鲁迅杂记》(1949) 等鲁迅论著和《鲁迅评论集》(岩波新书1953) 、《鲁迅作品集》(筑摩书房1953) 等翻译,其鲁迅阐释受到肯定甚至被称作“竹内鲁迅”。后来竹内又出版《现代中国论》、《国民文学论》,作为以中国为鉴批判近代日本的评论家而活跃。我认为,随着作为鲁迅介绍者、中国研究家和中国评论家的竹内名声日高“,公然无视鲁迅的文章、仅凭作者之主观而捏造的鲁迅形象”这一《惜别》批判对于有关该作品的评价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毋宁说,竹内的这种言论即使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他本人的著作《鲁迅》,对于太宰治的《惜别》来说也是不恰当的批评。太宰不曾“无视鲁迅的文章”或者“主观地捏造鲁迅形象”,他是在认真通读了七卷本的《大鲁迅全集》之后根据鲁迅的文章创作《惜别》。毋宁说,太宰读鲁迅读过了头,以至于住到“松岛海滨的旅馆”中的鲁迅以好友“我”为对象从容谈论“自己的身世啦、希望啦、清国的现状等等”(在筑摩书房版太宰治全集中长达20 页以上) 等等描写几乎成为鲁迅自传小说集的《朝花夕拾》(1928) 摘要。三 竹内好对“革命文学迟到论”的误读更为意味深长的一点是《惜别》插入了一个从仙台医专退学、为了推动文艺运动决定回国的鲁迅写一节文章给“我”的场面。引用于此∶  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故其为效,益智不如史乘,诫人不如格言,致富不如工商,弋功名不如卒业之券。特世有文章,而人乃以几于具足。〔中略〕严冬永留,春气不至,生其躯壳,死其精魂,其人虽生,而人生之道失。文章不用之用,其在斯乎?这是鲁迅1907 年写于东京、第二年发表于在东京刊行的中国留学生杂志上的论文《摩罗诗力说》中的一节。鲁迅以日本、欧美的文艺评论等等为蓝本,介绍从拜伦到俄罗斯、东欧的诗人们的欧洲浪漫派系谱,正因为诗人之声是能够唤起人心之物,所以他们成为革命的先觉者。现代西欧文明的核心即19 世纪的拜伦等浪漫诗人的心声,现在正在从野蛮向文明进展着的俄罗斯和东欧也是由诗人之声唤起了作为文明之基础的精神。相反,印度、埃及等古文明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这些诗人声音的消失。为了拯救中国、使中国获得新的文明,应当学习的恰恰是浪漫派诗人的精神。——鲁迅这样论述。“摩罗”一词是梵文Mara 的音译,意指妨碍修道的恶魔,汉字通常写作“魔罗”。鲁迅在论述恶魔派诗人的时候将他们称作“摩罗派诗人”,在以其诗拥有的“力”为论述对象的意义上,取了“摩罗诗力说”这个题目。这篇《摩罗诗力说》无论是《大鲁迅全集》还是岩波书店文库本的《鲁迅选集》抑或是一卷本《鲁迅全集》(井上红梅译,1932 年出版)均未收录。如同竹内晚年记述的,太宰治的这种“初期鲁迅”的文学论是引用自竹内《鲁迅》的“政治与文学”一章(《手记二则》,1975) 。竹内的《鲁迅》在引用了上面这一节之后这样写道∶  仅就“文章不用之用”一语而言似乎是老庄式的,但与接下来的期待“精神界之战士”于自己的国家一项并起来阅读,可以认定他并非安于老庄,而是处于从老庄走向孔墨的途中,即位于我所说的政治与文学决战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接下来,竹内跳到1927 年的中国国民革命时期鲁迅在广州的革命军士官学校(即黄埔军官学校——译者注) 举行的讲演《革命时代的文学》,展开了如下的唯心论∶  什么是文学家的态度? 不外乎取代面对政治的自我否定而否定政治本身。从前之所以否定自己,是因为将对方绝对化。在对方相对堕落的现在,必须用自我否定代替自我肯定。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不过,现在长堀 造等人的研究已经说明,鲁迅所谓的“文学无力说”,是指为了革命“革命人”是必要的,无须急于追求“革命文学”,革命成功之后社会产生了余裕,就会产生革命文学。这种“革命文学迟到论”是接受俄国革命家托洛斯基的文艺理论著作《文学与革命》的影响形成的。与此同时,太宰在这段来自《摩罗诗力说》的引用之后,让《惜别》的叙述者“我”发表如下感想∶  我觉得,该短文的主旨,指出了与他从前说的那种“为帮助同胞的政治运动”的文艺多少有些差异的方向,不过,“不用之用”一词让人感到丰富的含蓄。终归还是“用”。只是不具有像实际的政治运动那样的对民众的强大指导性,而是渐渐地浸润人心,发挥使其充实之用的东西。我想是这种意思吧。可以说《,惜别》的这段话,比起竹内那种极大地误读了中国国民革命时期的政治与文学关联的所谓“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的议论,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与写作《摩罗诗力说》时、即留学日本时鲁迅的文艺观产生了共鸣。这样的太宰治决非从竹内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与对待小田的《鲁迅》一样,在把竹内《鲁迅》也当作材料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创造出了具有太宰特色的鲁迅形象。四五音不全的鲁迅,骄矜的鲁迅在《惜别》中,太宰反复叙述在中国留日学生中有鼓吹“在那种速成教育中学习肥皂制造法”、赚大钱的人。这与鲁迅1908 年和《摩罗诗力说》一样发表在《河南》杂志上的《破恶声论》一文中对学习“肥皂制造法”而且是马马虎虎的制造法之辈的非难相通。《惜别》中还有这样一个场景——叙述者“我”在仙台名胜松岛偶然听到鲁迅唱小学校的歌曲《云之歌》,便怀有这样的感想∶“说是跑调儿吧,或者说是什么吧,实在是糟糕”。鲁迅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对美术怀有浓厚的兴趣,在东京留学时代曾经想把英国画家G. F.华兹的《希望》用做他筹划的文艺刊物《新生》的封面,也曾在辛亥革命后新生的中华民国教育部担任美术教育方面的工作,亲手设计了北京大学的校徽,热心搜集了历代画册、碑文拓片等等,这都是基于他热爱美术的精神。在1927 年之后的上海时代,他翻译了日本的西洋美术史家板垣鹰穗的《近代美术史潮论》,同时从《比亚兹莱画选》、《珂勒惠支版画集》中翻印了日本少女杂志插图画家 谷虹儿的精装本诗画集。而且,喜爱好莱坞电影,为看泰山电影画了许多钱,还翻译了日本普罗电影运动理论家岩崎昶的论文《作为宣传、煽动手段的电影》。奇怪的是,这样对视觉艺术表现出多方面浓厚兴趣的鲁迅几乎没有对音乐表示出兴趣。可以说太宰治的“鲁迅五音不全说”体现出一种敏锐的观察力。这位在松岛展示五音不全的鲁迅与同班同学“我”在旅馆住了一宿,“周先生〔鲁迅本名周树人〕一换上旅馆的棉和服,于是就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小说中还有这样的描写。现在,鲁迅在东京的寄宿旅馆里穿着裙装和服、端坐在榻榻米上的照片从北京鲁迅博物馆编辑的图说《鲁迅》(1976) 以及多种照片集、各种《鲁迅全集》中很容易看到,但创作《惜别》时的太宰可能不会有接触留学生鲁迅照片的机会。“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的棉和服形象的鲁迅,也是得力于太宰卓越想象力的逼真描写。太宰治在《奔跑的美罗丝》(1940) 的开头处写着“美罗丝不懂政治”,创作了围绕友情的童话。四年之后阅读竹内《鲁迅》的时候,恐怕已经从竹内好围绕政治与文学的唯心论退却了。太宰治在创作《惜别》之前向文学报国会提出的《〈惜别〉之意图》中说∶“由于作者对鲁迅晚年的文学论没有兴趣,所以晚年鲁迅的事一概不涉及,打算描写仅仅作为一位清国留学生的‘周先生’。”不清楚太宰治是否已经感觉到鲁迅晚年的“革命文学迟到论”受到了托洛斯基文艺论著的影响,不过,具有参加不合法左翼运动体验的太宰,可能是预测到了当局的检查所以才回避了作为革命文学家的鲁迅。那种警戒感也许是对竹内《鲁迅》的平庸之论的“免疫”在发挥作用。概括起来说《,惜别》并非那种受到竹内《鲁迅》的冲击构思失败、而以太宰本人的自我表白告终的失败之作。也许应当将它看作针对竹内《鲁迅》的唯心性而奋起、“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不卑视中国人,也绝不进行浅薄的煽动”、“用所谓洁白的、独立亲睦的态度对年轻的周树人进行正确的、善意的描写”的明快的青春故事。与竹内制造的、随后长期支配着日本读者阶层的“苦恼着的鲁迅”形象相比,太宰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描绘出了虽然五音不全却“骄矜”、亲切微笑着、个性鲜明的鲁迅形象这一点,在考察日本鲁迅接受史之际具有重要意义。五太宰治所拒绝的鲁迅“赎罪思想”鲁迅有一篇题为《父亲的病》(1926) 的随笔风格的小说。该作品的前半部分对治不好父亲的病的故乡绍兴的传统中医(相当于日本的“汉方医”) 执著地进行了反复的讽刺和嘲笑,在后半部分对父亲临终情形的描写中,告白说自己不忍看到父亲的痛苦脑海里曾经闪过希望死亡早一点到来的念头。接着叙述者“我”觉得“犯了罪”,转念一想又觉得那恰恰是因为自己爱父亲。本家的衍太太为了不让父亲断气催促“我”快点叫“父亲”,在她的催促下我着魔一样“父亲”、“父亲”不停地叫,父亲费力地喘息着低声说∶“什么呢? ??不要嚷。??不??”闭上了眼睛。而“我”依然不停地叫着“父亲! 父亲!”作品以“现在还听到”自己叫声、每当那时就觉得叫“父亲”是自己对父亲最大的错处结束。实际上,这些中医们的处方是依据《本草纲目》(16 世纪末明代李时珍的集大成药物学著作) 实施了有正当出处的治疗方法,鲁迅完全了解在传统医学的框架中他们是诚实的名医,尽管如此依然制造了他们用“欺诈”使父亲至于死亡这一虚构。《父亲的病》的叙述者“我”意识到了暗暗希望父亲平静离开人世却在父亲临终之际喊叫“父亲”的自己的罪。如果认为导致父亲死亡的是中医的话,那么“我”所谓的赎罪因这种对传统医学的彻底决绝的否定成为可能。在鲁迅这里,这种赎罪思想成为对中国进行革命的原动力。——这是笔者的解释。在《惜别》中,让鲁迅说“用大叫声留住濒死病人的灵魂,是可耻的、悲惨的思想??叫了父亲的名字,那卑贱的自己的叫声??那时的悲惨的声音”的太宰治拒绝从鲁迅的小说《父亲的病》中读出原罪感,这恐怕是基于太宰本人与其父亲的冲突。[参考资料]泉彪之助:《藤野严九郎的兰学系谱与原貌》、《藤野严九郎的学历与其时代背景》。分别发表于《日本医史学杂志》第29 卷第4 号、第30 卷第4 号。1983 - 1984。浦田义和:《太宰治∶制度-自由-悲剧》,东京:法政大学出版局,1986。尾崎秀树:《旧殖民地文学之研究》,东京:劲草书房,1971。川村凑:《〈惜别〉论——“大东亚之和睦”的幻影》,《国文学-解释与教材之研究》平成,(1991) 年4月号。北冈正子:《〈摩罗诗力说〉材源考》,《野草》第9 - 56 号,1972 - 1995,中文译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竹内好全集》,筑摩书房,1982。《太宰治全集》,筑摩书房,1989 - 1992。中岛长文:《猫头鹰的声音——鲁迅的近代》,平凡社,2001。长堀 造:1、《鲁迅革命文学论中的托洛斯基文艺理论》,载《日本中国学会报》第40 集,1988。2、《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日本中国学会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所收,汲古书院,1998。3、《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续) 》,《芦田孝昭教授退休纪念论文集?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与东西方文艺》所收,东方书店,1998。藤井省三:《鲁迅事典》,三省堂,2002。
  11. 左正东:國家代碼域名-發展歷史的回顧
    科技 2010/01/28 | 阅读: 1541
    去年十一月落幕的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除保留ICANN和美國政府對於網路基礎設施的分配權威和推動全球網路 治理論壇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要求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國家代碼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 ccTLD)。目前,國碼域名授權必須經過美國政府審核後才能執行,可以預見的是國碼域名授權的改革將成為未來 各方角力的焦點。為此,本專欄將連續介紹國家代碼域名的發展歷程、各國政府的角色、以及個案研究,希望藉 此探討台灣國碼域名社群參與全球網路治理機制的歷史脈絡和正當性基礎。 八十年代,當網際網路的使用尚未大規模擴散到美國,網路先驅者Jon Postel在南加州大學資訊科學研究所 (Information Science Institute)以網路位置分配機構(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ANA)的名義,進行 網際網路的域名指定和IP位置分配。當時,Jon Postel將網域名稱分為屬性型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 gTLD) 和國家代碼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 ccTLD)兩類。前者之中的.com、.edu、.net、.org、.int是國際性的 ,分別用以指定商業、教育、網絡提供者、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gov和.mil則專屬於美國政府機構和軍事機構 ;後者則根據國際標準組織的ISO-3166-2的國家代碼,授權給與申請國家代碼域名的域名經理(country code manager)管理。早期的國家代碼域名授與沒有明確的規則,相當程度類似於早期屬性型域名分配的慣例,採取先 到先給(first come first serve)的做法。九十年代中期,隨著網際網路逐漸擴散到美國以外的地區,各國對於是否 能有效運用網路資源日趨敏感,網路位置分配機構乃將指定國家代碼域名的程序,寫成技術文檔(Request for Comments, RFC)的形式。就是一九九四年公佈的RFC1591文件,成為國家代碼域名授權最基本的規範性文件。 第一五九一號技術文檔(RFC 1591) 按照RFC1591的安排,整個域名系統有一個中央註冊機構(Central Internet Registry)負責日常運作,而對於所有新 頂層域名(含國家代碼域名)的申請,由中央註冊機構諮詢IANA後決定。因為每當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與管理需 要和各國相關機構磋商時,中央註冊機構往往會要求區域註冊機構協助處理。在RFC1591的時代,文件上規定中央 註冊機構為INTERNIC.NET,主要負責.mil和.int之外所有第二層域名的註冊,而.mil和.int第二層域名的註冊分別由 DDN(NIC.DDN.MIL, 國防部的註冊機構)和PVM(ISI.EDU, 南加大資訊科學研究所)負責,而當時已經成立的區 域註冊機構(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只有三個,分別是掌管歐洲的RIPE NCC、掌管亞洲的APNIC、和掌管北美 洲以及其他尚未設立區域註冊機構區域的INTERNIC。 RFC1591認為域名經理人(manager)是特定域名的受託者(trustee),有責任服務與該域名相關的社群(community); 就國家代碼域名來說,域名經理人同時是該域名國家和全球網路社群的受託者。因此,談論網域空間的權利和所 有權是不適當的;相反的,應該要關切的是責任和服務。所以,RFC1591就域名經理人(manager)選擇提出能夠履 行必要責任和能夠公平(equitable)、公正(just)、誠實(honest)、和有效(competent)執行工作的要求。為滿足上述目 標,在技術條件上,經理人必須在網路上服務(on the Internet)、其域名伺服器(name server)必須具備網路連結 (Internet Protocol Connectivity)、必須具備電子郵件帳號。此外,經理人必須建立行政聯繫和技術聯繫兩個窗口, ,為了有效服務本地的網路社群,最起碼行政聯繫窗口必須駐在域名所屬國。而且,域名經理應該掌握中央註冊 機構和其他更高階的網域空間的運作狀況,備置兩套具有網路連結(IP connectivity)域名伺服器(name server),讓 IANA和中央註冊機構可以隨時了解網域空間的運作狀況和資料庫的正確性。 在選擇域名經理人時,IANA應該尋求重要利益相關團體(significantly interested parties)的共識,給予利益相關團 體發聲的管道是必要而適當的。在各相互爭議團體沒有達成協議之前,IANA不應該採取任何會改變現狀的行動, 除非預定授權的經理人有明顯的重大錯誤行為(substantially misbehave)。當對於頂層域名爭議各方無法達成協議, 或是申請域名者無法代表或服務全國的網路使用者時,IANA和中央註冊機構(INTERNIC)會允許建立新的頂層域 名並授與部分的頂層網域管理權限。在爭議各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會由IANA建立的域名審查委員會(Internet DNS Names Review Board, IDNB)執行具有拘束力的決定。當然,最容易發生爭議是轉移域名經理責任時。對此 ,RFC1591規定移轉域名經理責任時,更高一層的域名經理必須同時收到來自新的和舊的域名經理組織的意見表示 ,確認此一責任轉換為雙方共同同意的,以及確認新組織明瞭域名經理的責任。當然,IANA也鼓勵其他受到責任 移轉影響的利益相關者表示意見。同時, 為避免爭議,RFC1591強調域名註冊沒有任何商標權利地位,也表明 IANA不會涉入決定孰為國家孰非國家,而仰賴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程序決定 的ISO3166上各國的兩個英文字代稱作為國家代碼。 USG-NSI合作契約第十一增修案 ICANN成立前後,國家代碼域名的功能開始面臨轉型。1998年10月美國政府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和 承擔實際技術運作的Network Solution Inc.(NSI)公司就其原本的合作協議簽定第十一增修案(Special Award Conditions, NCR-9218742, Amendment No. 11 ),在該增修案中美國政府表明將延長其與NSI的合作期間至2000年 9月;在此之後NSI所承擔的域名系統功能則由美國政府轉移給新成立的非營利組織(NewCo, 即ICANN)。在域名 系統功能移交給新的非營利組織之前,NSI承諾在1999年10月前把原本的註冊方式逐漸轉變為共享註冊系統( Shared Registration System, SRS),即將原先由 NSI 獨家擁有的註冊平臺改變成可以由任意多個註冊商共同使 用,能夠使用這套系統的註冊商身份是平等的,然後再由ICANN 負責管理和審批註冊商的申請事宜。但是,在根 目錄伺服器的部分,第十一增修案則保留NSI作為根目錄伺服器和根目錄檔案管理者的功能,直到美國政府提出 移轉功能的訓令為止。在進行或拒絕任何修改、增加、或刪除根目錄檔案之前,NSI必須向美國政府尋求書面指 而美國政府也會輔導NSI執行ICANN根據其內部程序並且獲得美國政府承認的變更指令。 對於以上美國政府和NSI的協議,ICANN除在1998年12月和南加州大學資訊科學研究所簽署過渡協議(Transition Agreement),,獲得美國政府授權接手網路位置分配機構(IANA)的管理權限之外,也在1999年5月公告網際網路 域名結構和授權(Internet Domain Name Structure and Delegation, ICP-1)文件,整合RFC1591和IANA的新聞備忘 錄(ccTLD News Memo #1),成為過渡階段ICANN國家代碼域名授權主要的綱領文件。在ICP-1之後,ICANN發布 關於國碼域名最重要的文件是,IANA於2002年6月發布國碼域名重新授權的政策聲明(ccTLD Re-delegation Step by Step Overview),列舉國碼域名重新授權各項程序。根據這份文件,IANA對於國碼域名重新授權申請,需要向 原有域名經理的行政和技術窗口確認其移轉域名管理的意願,然後依序提交ICANN理事會和美國政府商務部審核 ,審核通過後IANA才能執行國碼域名變更。 然而,要將國家代碼域名管理從過去非正式的、由Jon Postel和南加州大學先來先給任意授權的方式,轉化為正式 的、由ICANN根據一定規則進行授權和監督的方式,上述政策仍然必須通過ICANN和各國碼域名經理的契約,才 能成為國碼域名授權的制度規範。以下將簡單介紹ICANN和各國碼域名經理之間的授權契約。 ICANN和國碼域名經理的授權契約 ICANN成立之後,國家代碼域名面臨最大的過渡問題是如何將NSI和國家代碼域名經理人的協議移轉給ICANN 。 2000年3月的ICANN開羅會議上,ICANN行政部門提出四項關於國碼域名的重要議題,交付公開評論和理事會討 論。這四項議題分別是改變域名授權的相關議題、全球和地方政策責任的分配、國碼域名經理和ICANN的工作關 係、以及國碼域名經理對ICANN財務的責任。在ICANN之後幾次會議中,上述問題逐步獲得解決。最先解決的是 工作關係和財務貢獻的問題。在該次會議上,理事會就做成決定要求主席和ICANN行政部門和域名經理、政府諮 詢委員會、以及其他利益相關團體磋商授權協議內容,並且在預定協議中納入國碼域名經理對於ICANN的財務責 任條款。於2000年7月在日本橫濱召開的ICANN會議上,行政部門正式提出未來將和各國碼域名經理簽定的示範 契約-現狀協議(Status Quo Agreement),在該協議中除重申維持現有的國碼域名經理和其行政聯繫窗口,以及維 持ICP-1文件規定的責任要求之外,也列舉IANA對於國碼域名經理的責任, 包括維持資料庫和權威性的紀錄和提供 正確的路徑指引(從根目錄伺服器到域名經理所指定的域名伺服器)。特別引人注意的是, 該協議規定在國碼域名 經理和各國政府之間的關係上,國碼域名經理必須遵守ICANN所決定的政策。同時,在國碼域名經理和其行政聯 繫窗口履行協議規定責任,並且遵守其與各國政府之間協議的前提下,CANN應該維持其授權的穩定, 其重新授權 或撤銷授權必須根據其現有的政策規範。 2001年9月在烏拉圭首都蒙特維多(Montevideo)召開的ICANN會議上,ICANN行政部門就ICANN和各國國碼域名 經理的授權契約內容,提出傳統模式(Legacy Model)和三角模式(Triangular Model)兩種可能的方向。由於國碼域名 經理本身的多元特質,要用一份協議套用於所有域名經理顯然會有困難。因此,按照各國政府是否扮演某種角色, ICANN行政部門將未來的授權結構分為沒有各國政府參與的傳統模式,和有各國政府參與的三角模式。在傳統模 式中,國碼域名經理一如以往,在本國法律的權威之下,只接受IANA和ICANN的監督。ICANN有責任確保國碼 域名經理能夠適當扮演受信託者的角色,有效服務全球和本地網路社群的利益。在三角模式中,域名所屬國家政 府被賦予監督域名經理履行服務本地網路社群義務的職責,而ICANN則職司確保國碼域名的運作符合全球網路社 群的利益,特別是網路的穩定性、互通性、和授權非本地人士的相關事宜。究竟選擇傳統模式或是三角模式,取 決於國碼域名經理本身的情況以及其和本國政府的關係。對此,ICANN應該兼容兩種模式的可能性但是在這兩種 模式的選擇上保持中立,由國碼域名經理和其本國政府自行協商決定。 在RFC1591所代表的前ICANN時代,各國政府不過是對於網域分配具有重要利益的團體之一。對於各國政府其和 其他利益相關團體之間的衝突,IANA及其域名審查委員會可以仲裁決定國碼授權的去向。到ICANN時代,本國政 府在三角模式下,有權監督國碼域名經理對於本地網路社群的服務,而且應該採取傳統模式或三角模式,由本國 政府和國碼域名經理自行協商,ICANN應該保持中立。可以說,國碼域名的發展歷程反應各國政府的發言權與日 俱增,突尼斯高峰會的結果,乃是美國以外各國主權在此基礎上的再度擴張。
  12. 左正東:從突尼斯到雅典:網路治理的未來
    科技 2010/01/28 | 阅读: 1508
    2005年十一月十六日到十八日在突尼斯舉行的第二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Information Society, WSIS), 讓憂慮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的美國和西方的網路使用者社群暫時鬆一口氣。會前各界估計網路治理結構會在高峰會上引起激烈爭執, 最後可能由聯合國接管目前由美國商務部授權、管理網路核心資源的網際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組織(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出乎各界意料之外, 與會代表在會議召開前一天(11/15)就達成協議, 在「突尼斯資訊社會議程」(Tunis Agenda for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第五十五項各國代表同意網路治理安排維持現狀, 由私人部門(private sector)領導網路日常運作, 第七十二項則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召集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該論壇不應取代網路日常運作的先由體制。十一月十八日大會結束時, 該議程被納入大會正式通過的「突尼斯承諾」(Tunis Commitment)中, 成為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最後結論。換句話說, ICANN將繼續擔任網域名稱和IP位置分配的管理者, 美國對於網路核心資源的最終控制權威也得以保全, 明年起將由在雅典舉行的網路治理論壇, 繼續探討網路治理的改革。回溯二○○三年日內瓦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期間, 以中國和巴西為首的發展中國家與質疑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的阿拉伯國家, 強烈要求美國放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最終權威, 並根據第一次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的決議,聯合國在二○○四年底成立網路治理工作小組(WGIG), 研議網路治理的結構改革。今(二○○五)年七月網路治理工作小組在公佈結案報告, 提出未來網路治理結構改革的四種模式, 其中主張大規模變革網路治理結構由各國政府監管網際網路, 和傾向維持現狀的提案各佔一半, 顯示兩方意見仍然相持不下。然而, 在二○○五年九月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第三階段籌備會議(PreCom 3)結束的兩天前, 一向與美國友好的英國以歐盟代表的身分發言, 呼籲建立國際合作的新架構:建議在這個架構之下, 籌建容納多元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公共論壇, 負責擬定相關公共政策, 建立國際政府影響IP 位址分配的機制、和參與改變根目錄檔案以納入新的頂層域名和改變國家代碼頂層域名的授權對象等種種, 引起美國的高度緊張。原因分析對照於九月之前的情勢發展 突尼斯世界資訊高峰會通過網路治理維持現狀的決議, 格外令人矚目。顯然的, 美國的強硬態度和歐洲國家的立場軟化, 對於高峰會最後的結果發生決定性的影響。早在今年六月三十日WGIG公佈其最終報告之前, 美國政府先發制人, 表明尊重各國政府對於其國家碼頂層域名(ccTLD)的正當利益, 但是重申不會放棄美國政府授權改變或修改根目錄檔案(root zone file)的權威角色, 引起各界譁然。高峰會第三次籌備會議之後, 美國參議員Norm Coleman於十月十七日提出動議要求參議院為美國政府立場背書, 拒絕聯合國接管網際網路, 並且重提聯合國改革法案, 要求聯合國改善其透明度和負責任性, 藉此提高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的談判籌碼。當第三階段籌備會議於十一月在突尼斯繼續召開時, 美國維持其強硬態度, 不惜和聯合國其他國家全面決裂, 的確讓企圖翻轉網路治理現狀的國家不見得敢於真正輕撂其鋒。不但如此, 美國還將其控制網路權威的存續視為網路自由精神能否繼續維繫的關鍵, 指稱在國際上積極要求聯合國接管網路的國家多是在其國境內嚴格檢查網路言論的國家, 如果這次高峰會將網路監管權移交聯合國, 如同1938年的慕尼黑會議將捷克的蘇台德地區移交給希特勒統治的德國。這樣的說法, 和一些公民社會團體(如無國界記者組織)指責主辦國鎮壓言論自由逮捕記者的紀錄相互呼應, 形成一股抵制此次突尼斯高峰會的浪潮, 對於主辦單位和主辦國都構成莫大的壓力, 為高峰會結論的轉向帶來契機。十一月五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Kofi Annan)在華盛頓郵報撰文表明聯合國無意接管網際網路, 強調高峰會所談的改革只是增加發展中國家對於網路治理的參與, 而且未來網際網路的日常運作仍然會保留給技術性組織, 藉此呼籲各界踴躍參與高峰會議, 似乎已經預告現存體制將會繼續存在。當然, 美國政策中棒子(堅持控制)與胡蘿蔔(尊重各國ccTLD主權)兼備的運用, 以及開發中國家陣營並無意建立新的域名系統和根伺服器, 和美國與ICANN的系統相抗衡, 使最後的妥協成為可能。事實上, 在十一月十五日各國就網路治理達成結論之前, 美國同意簽署由歐盟推動的網路治理原則, 聲明沒有任何國家應該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家代碼域名具有最終權威, 而會議最後結論不但同時滿足雙方的期待, 充分運用模糊的藝術, 如第五十五項保留現存體制的有效性, 符合美國的需要, 第三十五項將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劃歸各國主權範圍, 以及第六十三項要求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ccTLD, 呼應反對美國陣營方面的主張, 是與會代表能夠達成共識的關鍵。另外, 高峰會結論還透過網路治理論壇的創設將網路治理的討論延長到未來五年, 讓雙方陣營都可以宣稱獲得勝利。影響評估此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有關網路治理的結論, 對於網路治理的未來影響可以從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的變革、論壇組織的成立、和美國對於網路控制權的前途談起。首先, 雖然ICANN強調國家代碼域名授權為對於當地網路社群公共利益之託付, 必須以獲得所有利益相關人的共識為前提, 然而,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 美國外交政策和公民社會團體對於特定國家政治制度的不信任, 都曾經阻礙主權國家對於其國家代碼域名授權或移轉授權的主張。當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之際, ICANN以伊拉克情勢動盪為由, 凍結其國家代碼域名「.iq」的申請, 其後經過伊拉克政府多次請求, 終於在伊拉克推動新憲法公投前後, ICANN將「.iq」交給伊拉克政府管理。烏克蘭的國家代碼域名「.ua」由一家私人公司Hostmaster經營, 雖然烏克蘭政府三番兩次提出要求ICANN重新授權, 但是,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指稱烏克蘭收回國家代碼域名的行動, 其實是為進行網路言論檢查後, ICANN委婉拒絕烏克蘭政府的請求。未來的ICANN顯然不能再如此行事。按照歐洲所倡議並獲得美國簽署同意的網路治理原則, 未來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或移轉授權, 在ICANN做出決定之後必須交由美國商務部和該國家代碼歸屬國家進行協商, 避免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妨礙主權國家對於其網域空間的最終權威。歐盟代表認為, 過去由美國單獨決定或背書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 如有任何糾紛必須透過美國法律和法院系統解決, 將美國以外的政府和企業置於域名競爭中的不利地位, 現在提出的新方案, 應該會大幅度增加美國以外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影響。但是, 除了上面提到烏克蘭的例子, 在新的作法之下應該會將.ua回歸烏克蘭政府的控制, 最值得關注的恐怕會是台灣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歸屬。其實, 高峰會議之前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上學者Kenneth Cukier 談到美國對於國家代碼域名的政策調整, 就提到新方案對於台灣帶來的衝擊, 他認為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採取國際電信聯盟國碼賦予和外交承認托勾的模式, 讓.tw能夠維持其現有地位。然而, 過去由於台灣不是國際電信聯盟會員國, 以致於我們推動的Enum方案無法獲得國際電信聯盟支持, 未來如果網路基礎設施也採取國際電信聯盟模式, 是否會衝擊.tw的資源分配空間和對於新服務方式的參與, 需要我們持續關切。其次, 高峰會通過的議程文件決定成立網路治理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IGF), 討論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議題、促進與國際公共政策相關的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相互交流與溝通。議程文件同時強調, 網路治理論壇不具備監督功能(oversight), 不應取代現有的機構或組織, 而是中立的和無拘束的程序。換句話說, 未來的網路治理論壇既沒有對於與網路相關的公共政策的決定權威, 也不具備監督技術運作的功能, 充其量只能看作是資訊社會高峰會和網路治理工作小組的延長賽, ICANN在技術協調工作上的獨立地位就此確立, 而各主權國家政府對於與網路相關公共政策的決定範圍, 以及其決定如何轉換為日常性的技術運作(day-to-day operation), 則留待網路治理論壇各種利益相關者的協商和妥協而定。其實, 將網路治理分為公共政策和技術運作兩個部分, 將ICANN的角色限定於網路的日常技術運作以保全其地位, 是二○○三年日內瓦資訊社會高峰會籌備期間研議網路治理改革者提出的創見。然而, 各界始終難以達成共識的是兩者之間的界線是否可能清楚劃分, 以及兩者應該如何劃分。長久以來, ICANN一直將自己定位於技術協調者, 美國方面在第一次資訊社會高峰會時也主張以此定義網路治理。然而, 在實際的運作上, 技術協調不可能完全不涉及政策決定, 而政策決定所必經的共識尋求過程又難以逃脫主權國家之間的權力角力, 以獲得其必要的合法性基礎。例如最近的.xxx域名成立的爭議, 雖然表面上這只是成立.xxx的網域空間, 實則該議案涉及的是各國能否接受其國民所處之網域空間存在成人內容的紅燈區, 原先決定放行其實已經隱含對於網路紅燈區的肯定, 美國於最後一刻喊卡, 將全案束之高閣, 固然是以美國一國之政策判斷介入ICANN獨立的技術運作, 但也同樣表示, 技術運作本身也可以產生重要的政策效果, 而必須仰賴政策決定者的認肯。從台北看從突尼斯到雅典的網路治理改革, 除了觀察美國對於網際網路控制的權力消長之外, 最值得我們關心的是國家代碼域名的未來安排和網路治理論壇的參與途徑, 對於美國學者提出的國際電信聯盟模式之下, 如何避免「.tw」的歸屬問題浮上檯面, 或者當問題浮上檯面之後, 如何確認「.tw」歸屬於台灣的網路社群, 以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為「.tw」最適當的受託管理者, 需要有關當局及早因應。在網路治理論壇上, 也需要及早釐清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途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來自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民間社團參與網路治理議題, 多半通過網路言論自由、隱私權、或者網路倫理的訴求獲得其參與的正當地位, 我們一向缺乏類似的傳統, 民間社團如何選擇適當議題參與網路治理論壇, 也有待各界共同集思廣益。【作者為元智大學資訊社會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本文不代表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立場】
  13. 刘静怡: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
    科技 2010/01/27 | 阅读: 1634
    從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的成形與發展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的國際趨勢觀察和省思《摘要》 網際網路賴以運作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的重要性,在世界各國政府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漸重視,以及商業組織利益競爭的趨勢主導下,幾乎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以美國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為中心的網路統籌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機制之運作,由於在「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兩方面遭受極大質疑,一九九八年起美國政府透過針對此一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公共資源所作的政策宣示,促成IANA的轉型,過渡至目前網路統籌管理的新國際組織「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簡稱ICANN)。在美國商業部主導下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開始運作的ICANN,最近一年來似乎已在某種程度內取得網際網路社群中各種不同利益團體的認同,其未來如何發展固然必須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而定,然由於涉及資訊科技且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國際組織運作,在人類歷史經驗中絕無僅有,ICANN所標榜的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似乎難以斷言,正因為如此,自一九九八年底到一九九九年底這段期間,ICANN所遭遇和化解的種種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之實質與程序兩方面爭議,值得記錄與分析。本文主旨,即本於作者觀察ICANN的實際運作和參與其數次實際召開之大會的經驗,分析目前國際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問題。此一論文嘗試回答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統轄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NS等協調重整問題之際,凸顯出哪些值得思索的程序和實質議題,以及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國際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作者初步認為:ICANN或許意味著過去「科技烏托邦」式的網路規範模式已受到某種程度的挑戰,隨之而起的可能是更多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的現象,所以ICANN的成形與運作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並不為過。在此一網路制憲的過程中,我們固然應該關心「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兩者如何達成合理的整合與妥協結果,我們似乎也該同樣關心的是,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趨勢中,台灣如何自我定位和自我調整,以面對可能的挑戰與競爭。 一、前言:歷史的回顧與問題的浮現 本文之主旨,在於介紹與分析目前以ICANN(「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與法律問題。此一研究嘗試回答的是,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網路統轄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或稱網路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資源分配重整問題之際,有哪些程序和實質議題值得思索,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此一堪稱「網路制憲」(Internet convention)的國際組織,如何因應國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以及這些趨勢能夠為有關國內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的思考與辯論,帶來哪些啟示。 如眾所周知者,網際網路的誕生,幾乎等於是一部以科技界人士為主導力量的歷史[1],而促使網際網路能夠在全球性的基礎上穩定運作的公共資源分配模式,則是以協力式的標準制定(standard-setting model of coordination)為核心[2],透過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簡稱IETF)和Internet Architectural Board(IAB)等組織發佈Request for Comments(RFCs)制定網路通訊標準,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取得共識之後自動執行這些標準的方式而運作不輟。一九九八年十月過世的Jon Postel,從一九六○年代因應冷戰需要而出現的ARPANet時代開始,便成為Internet governance的核心人物[3],尤其是在一九八一年Internet Assigned Number Authority (以下簡稱IANA)組織[4]成立之後,負責協調、統籌與管理全球網路運作上的主要重要功能,例如網路IP的設定與分配,以及協調網域名稱系統(DNS)的實際運作等事務,因此,IANA成為全球Internet運作機制的來源與模式,也就是國際網路界通稱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起源[5]。究其實際,IANA的Postel所扮演的微妙角色,其實是在信任特定領導中心(trust-based leadership)的基礎上,在Internet Society(即ISOC)等組織的共同協助下[6],作成網際網路順暢運作所不可或缺的行政性決定,就功能上來說其重要性無法否認,但卻具體而微[7]。 IANA組織的IP設定與分配的功能,進一步成為全球「網路資訊中心」(NIC)組織成立的基礎,也確立了申請IP地址的相關機制,例如InterNIC、APNIC、RIPE、ccNIC(如:TWNIC、KRNIC、JPNIC等),而各地區NIC(如TWNIC)則是經由「各洲」NIC(如APNIC等)的年度會議進行該洲與地區的IP網址設定與分配的協調,至於全球的協調事宜,則通常是經由ISOC的年度INET會議,進行必要的協調與討論,以便透過全球共通的網址資料格式的建立,使資訊與各式應用可以在全球網路上暢通無阻。至於網路標準規範的制訂與協調,IANA則是經由其一年一度的IETF會議,一方面進行新技術與規範的討論與研究,一方面進行共通技術規範的協調,以便使得全球Internet在運作間不至於有標準或規格不相容的現象,而究諸實際,此一會議也成為網路學者、專家、操作者與廠商進行溝通與取得共識的重要網路技術會議,以保證遍佈全球的Internet在運作上,不至於因為各自為政而產生不相通的困擾。除此之外,最近幾年來IANA也積極推動新的網路技術與標準的研究,以利下一代網路的形成與建立。例如近年來經常被提及的「下一代網路」(NGI),「超寬頻網路系統」(vBNS)和「第二代網際網路」(Internet 2)等技術的發展與協調,IETF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針對網路商業化後最具爭議的「網域名稱系統」(DNS)問題,當初也是由Postel建議建立「文字」系統,協助人們在上網時能夠更容易地連接到以「數字」為基礎的IP系統,因此才有目前我們所熟知的.com,.edu,.gov,.org,.net,.mil等網址辨認種類出現,同時,Postel也根據ISO 的國碼清單來配合各地區申請網址名稱的需要(如:tw,jp,kr,nz,ca等等)。其次,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會要求賦予IANA實際權限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將DNS的管理外包移轉給私人部門,Network Solutions, Inc.(即通稱的NSI)因而取得generic top-level domains(即gTLDs)的註冊控制權[8]。至於網域名稱(domain name)的申請方式,則是以最簡單的「先申請先註冊」(first-come, first-served)的原則[9]處理。不過也正因為此一文字化系統和先到先給原則結合之故,在網際網路高度商業化與國際化之後,產生了許多「智慧財產權法」(尤其是商標法)和網域名稱之註冊衝突的問題[10]。另外,由於國碼涉及敏感的「國家主權」[11]問題,所以,Internet governance和國家主權的關係究竟應該如何建構與理解,方不失其「網路公共財」的性質等各項爭議,也因而逐漸浮現[12]。 換言之,我們稍微回顧一下Internet的發展,不難發現乃是一九七○年代ARPANet計畫的研究和推展開啟網路技術上的基礎架構(如TCP,IP等),一九八○年代IANA組織的成立,則是建構起網路虛擬社會的全球化和Internet Governance的雛形。一九九○年代WWW以及Mosaic瀏覽器的研發與推廣,更使網路的應用因而大量深入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使資訊網路新文明得以出現另一個契機。而在網路發展的每一個重要階段性中,我們也見到網路科技界人士一再嘗試探索「科技的極限」,例如,在ARPANet中,網路科技界先驅即是摒棄傳統「電信」架構由地區網路再建設全國,再推至國際的方式,直接以虛擬的「無限」空間為整體環境的前提;當IANA組織成立之時,IP的分配與DNS架構基本上隱隱約約乃是以「全球人類公共財」的概念來運作。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網路科技界人士對於解決科技問題的關切,實則遠遠超過對「主權與疆界」的關心。然而,「網際網路作為全球人類公共財」此一概念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商業組織的利益競爭下,一再遭受到傳統的國際政治、經濟與社會體制的挑戰與質疑, 似乎也不足為其[13]。最顯著的爭議,除了上述現實世界的商標法與主權問題糾葛之外,以IANA為中心的現有網路統籌管理機制運作,其「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也遭受極大的質疑。 為了因應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型的國際趨勢,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美國白宮繼今年一月底針對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Management of Internet Names and Addresses發佈綠皮書(Green Paper)[14],徵求各方評論意見之後,進一步發佈了白皮書(White Paper)[15],宣示美國政府對IP分配和DNS運作的政策主張,也催生了ICANN。此一白皮書之內容,以及目前ICANN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顯現出向來在網路世界的發展方面居於主導地位的美國,對於攸關網路世界未來之公共資源統轄管理或支配機制的看法與態度,自然引起世界各國和目前網際網路相關國際組織的重視。 本文以問題的釐清與初步分析為主要目的﹐以下將先介紹有關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之討論的背景﹐並且摘要說明截至目前為止國際上不同立場與方案的主要內容﹐接著分析在ICANN過去一年的歷史中,不同立場之間的爭執焦點何在﹐進而評估截至目前為止國際間是否有哪些基本共識形成,以及作為主導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組織,ICANN必須克服哪些問題與挑戰,方能成功達成當初所預設的基本任務。 更重要的是,究竟我們應該如何解讀此一白皮書出現之後所產生的影響,亦即ICANN形成與運作至今的意義,以及目前國際網路社群針對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所出現的討論,能夠帶給思考網路世界規範架構的我們哪些啟示?究竟此一本質上似乎是國際政治的事項,網路社群應該如何處理?透過ICANN這種非營利性質(nonprofit)的私部門國際組織來掌管domain names相關事宜,是否恰當?此一作法有無可能引發任何政策或法律方面的爭議?亦即所謂非營利的私人國際組織,其運作結果是否果真能符合公共利益?甚至,這個新的國際組織應該處理哪些有關網際網路的事務?還是僅僅單純侷限於處理有關domain name分配的事務?美國此一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出的建議﹐是否真能解決本質上屬於國際事務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問題﹐以及眾多domain names爭議?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將這個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立,當作一個建立憲政體制的過程,或者當作一個建立國際組織的過程,那麼,我們便必須深思所謂「代表性」此一根本民主問題,以便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都能真正參與此一共識的形成過程;以及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可能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和現實世界建立憲政體制與國際組織所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到底有何相同之處,有何相異之處,人類已有的憲政體制和國際組織組成經驗,能夠帶給我們思考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規範架構問題時﹐能夠帶來哪些思考上的激發?都是本文嘗試提出與回答的問題。由於本文分析探討的對象ICANN,目前仍處於變動性相當高的階段,所以本文面貌也因而呈現出相當濃厚的歷史記錄意味,作者在此先予敘明。然不可否認者為類似的觀察記錄,應是研究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的必要基礎,故而作者仍決定將目前初步觀察心得整理成為一篇學術報告性質的論文,也是本文必須一併說明之處。 二、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背景說明:從IANA轉型的背景談起 就Domain Name System的發展與運作來看,由於美國是網際網路的主要發源地,基於此一歷史因素,DNS相關的註冊與維護事宜過去至今均由美國政府負責。在一九九○年代之後,由於網路擴張速度過快的影響,使得美國政府原來的註冊機制無法負荷,於是乃在一九九三年透過一個為期五年的合作契約(cooperative agreement)的方式,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提供資金給一家名為Network Solutions Inc.(NSI)的公司,作為The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InterNIC)的網路註冊機關,負責general top-level domain name(gTLDs),亦即.com、.org、.net、.edu等之註冊與維護事宜。值得注意的是﹐針對second-level domain mnames﹐NSI主要的註冊政策,基本上乃是採取先到先註冊(first come﹐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這是目前網路世界產生許多網域名稱爭議甚至商標權爭議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由於NSI此一契約即將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到期,此一政府契約到期之後是否應該由NSI與美國政府續約,繼續擔任網路註冊工作,引發不少討論,這也是美國政府想要重整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主要原因之一[16]。 雖然InterNIC向來被視為負責網路資源分配的主要機制,但是由於目前網路的發展,早已不再侷限於美國,所以近年有不少要求改革此一機制的呼聲出現。截止目前為止,除了美國方面的建議意見之外,國際上最重要的提案,則是Internet Society透過成立一個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Hoc Committee﹐簡稱IAHC)的方式﹐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問題進行研究﹐並且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間各國在瑞士日內瓦所草簽的有關增加gTLD種類的備忘錄(Generic Top Leve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gTLD-MOU)[17]﹐並且建議在一個以瑞士為根據地的註冊機關大會(a Swiss-based Council of Registrars﹐簡稱CORE)之下﹐成立類似網路註冊機關公會的組織﹐目前國際上簡稱為The CORE proposal。以下針對此一備忘錄和The CORE Proposal之內容,將會有簡單之介紹分析,並比較其與美國目前所採政策之間的異同。 同時,如前所述,美國在發表此一正式白皮書之前,為了因應國際上與日俱增的壓力﹐曾經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發表一份綠皮書,廣徵意見。以下也將擇要介紹此一綠皮書之內容,一則比較其與正式之白皮書間之異同,再則亦可透過此一比較過程,理解網路世界不同利益團體和其他各國對綠皮書所提出的批評和建議背後所蘊含之意義。 (一)The CORE Proposal 一九九六年,IANA的靈魂人物Jon Postel提出一份關於多元化網路註冊系統的建議方案﹐在Internet Society成立上述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AHC﹐針對此一改革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議進行研究之後﹐IAHC便做出幾項重要的宣佈:未來將增加新的generic TLD;在增加gTLD的情況下﹐負責這些新的gTLD註冊事宜的機制﹐將朝多元化的架構發展;在上述的CORE之下﹐將成立註冊機關組成類似公會的組織﹐而CORE則將受一個政策監督委員會(Policy Oversight Committee)監督﹐此一委員會成員則包括前述IAHC的成員。詳言之,在此一由Internet Society支持的CORE proposal中﹐有下列幾項重要建議[18]: 1. 增加七個新的 generic TLD﹐分別為.firm、.shop、.web、.arts、.rec、.info、.nom。 2. 在上述新增的generic TLD之下﹐second-level domain names將由多個註冊機關負責。 3. CORE不會對註冊之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但是申請註冊者必須提出有關其背景、地理位置、以及所申請之Domain Name用途之說明[19]。 4. 根據CORE proposal的構想﹐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所轄的Administrative Domain Name Challenge Panel(ACP)將成為解決domain names紛爭的主要機制﹐任何申請註冊者進行申請註冊時都應該同意接受其決定之拘束。換言之﹐如果有任何第三者要求透過ACP解決紛爭的話﹐有一定的程序可循﹐ACP有權決定是否變更註冊內容﹐是否重新分配﹐以及在最終決定作成之前﹐是否暫時凍結使用等等重要事項。甚至﹐在此一設計下﹐ACP還有義務將相關國家管轄領域內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納入考量。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設計同時也將ACP的權限限制在惡意申請註冊以達到先佔或牟利目的的申請註冊類型方面。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中﹐還有其他幾種非訟爭型的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s)﹐讓申請登記者可以選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其他先佔或者不涉及惡意申請註冊的紛爭類型[20]。此一構想甚至也不排斥訴諸各國法院解決有關DNS的紛爭[21]﹐於此不贅。 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下﹐申請登記者可能比依照目前制度申請登記時﹐必須採取更為謹慎的態度﹐甚至必須採取策略性的登記模式﹐同時考量是否要選擇拒絕接受仲裁管轄﹐以及接受仲裁管轄之後﹐仲裁程序中必須提出的事實是否可能對其商業利益造成影響等等因素﹐可以說是相當錯綜複雜[22]。 (二)綠皮書之主要內容 為了回應上述Internet Society所支持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新方案﹐以及解決日益複雜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問題﹐美國在一九九八年年初的綠皮書中,提出以下幾項重要立場[23]: 1. IANA目前所扮演的分配網路世界資源之主導角色﹐將來應該轉移到一個以美國為主要根據地的非營利性(not-for-profit)國際組織的控制之下﹐並且應該儘速成立此一新的國際組織。至於此一國際組織的董事會﹐則應該由來自世界各國、代表網路世界各種不同利益的成員組成。 2. 綠皮書建議應該增加五個新的TLD﹐至於詳細名稱﹐則可以進一步討論。其次﹐有關second-level domain names﹐綠皮書則建議交給多元化的機構負責﹐讓其彼此之間從事市場競爭﹐而NSI管理 DNS的獨佔地位則可能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底和NSF的契約終止後結束﹐成為和其他經營註冊業務的機關一起從事市場競爭的公司之一。 3. 根據綠皮書的構想﹐每個註冊機制都應該建立紛爭處理的程序﹐甚至線上紛爭處理機制﹐至於詳細的程序與線上紛爭處理機制之設計﹐則有待日後詳細規劃。甚至﹐綠皮書還建議註冊者應該同意接受註冊機關所在地﹑註冊資料庫所在地﹑或者main Internet server所在地法院的法院管轄。 綜合而言﹐美國一九九八年年初所提出的這份綠皮書﹐所受到的最嚴酷批評﹐就在於在其美國中心(America centric)的思考下﹐仍然希望將未來網路資源分配管理的主控權﹐由美國掌握[24]。例如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ITU)便認為在美國綠皮書所建議的體制下﹐NSI未來仍然將是掌握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獨佔力量﹐與現在相較之下﹐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將無大異[25]。甚至有些國家的相關官員﹐例如澳洲﹐便直接指出其希望政府在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中能夠盡量減少扮演任何角色﹐而盡量由市場來主導的想法[26]。 三、網路世界正式制憲的開端:白皮書之主要內容以及其引發之爭議 上述美國白宮綠皮書發表之後﹐其中所提出的觀點備受國際網路社群爭議。美國白宮在考慮各方所提出意見之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發表為其最終政策之白皮書﹐為網路世界的制憲過程,正式建立起點。 (一)白皮書的之主要內容 在美國白宮的白皮書中﹐首先提出幾點理由說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必須重整的原因[27]: 1. domain name之註冊機制缺乏競爭﹐長久以來受到眾多詬病[28]。 2. 近年來有關商標權人與domain name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爭執﹐發生頻率日益頻繁﹐解決方式也牽涉到相當昂貴的成本與曠日費時的程序[29]。 3. DNS的分配管理缺乏正式而有活力的統轄管理架構[30]﹐目前網路世界許多商業利益對於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缺點相當重視。 4. 目前非美國的網路使用者已經佔有相當高的比例﹐然而在網際網路的協調分工方面﹐卻缺乏美國以外的參與者[31]﹐此一現象有必要改善。 5. 任由一些對於網路世界無法經由正式管道負責﹐卻經常只是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的個人或組織﹐針對top-level domains的增加做出重大決定﹐非屬恰當[32]。 6. 由於網路世界的性質已經日益商業化﹐繼續由美國學術研究機構主導DNS的運作功能﹐以及提供資金﹐也不再是適當長久之計[33]。 基於以上考慮因素﹐白皮書乃建議建立一個容許市場競爭與全球參與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然而同時其所採取的策略﹐則不是就新的DNS應該處理的實質管制事項提出建議﹐而是提出一般性政策宣示。在這個政策宣示中﹐美國政府標舉出新DNS應該符合的四項原則﹐亦即穩定性﹑競爭性﹑由下而上的私人協調合作性質﹑以及代表性[34]。 其次﹐白皮書提出四項已經在前述的綠皮書中提出的DNS功能﹐希望此一DNS能夠在協調合作與管理權力集中的基礎上﹐確保網路世界的順利運作:1. 針對IP number的區域分配﹐制定政策並主導其執行事務;2. 監督網路root server system的運作;3. 監督即將增加到root system的top level domains﹐是根據何種政策在何種情況條件之下增加;4. 針對維持網路普遍連接需要之其他技術協定的發展﹐進行協調工作[35]。 接著﹐白皮書維持美國政府在綠皮書中所持的立場﹐認為目前IANA目前所扮演的功能應該移轉給一個新成立的組織負責﹐同時該組織對IP numbers和domain names的管理功能﹐應該確保網路世界普遍連接的運作順暢無阻。不過﹐白皮書同時也建議在這個新組織之下﹐name council和numbering council兩者應該分別成立﹐此一分開處理的作法﹐可以降低一旦有針對domain name的管理功能提出法律方面的挑戰出現時﹐IP numbers的管理分配功能也因而受到影響的風險[36]。 有關統轄管理新機制的細部設計方面﹐白皮書仍然持續先前綠皮書的立場﹐認為應該以美國為基地﹐成立一個私人性質卻屬非營利性質的國際組織(non-profit corporation)﹐發揮協調網路世界DNS的功能[37]。目前網路上的DNS協調功能﹐應該逐漸移轉給此一新組織﹐希望能在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運作[38]。至於美國政府的角色﹐白皮書則表示美國政府將繼續扮演參與政策監督的角色﹐直到此一組織成立並且穩定運作為止﹐白皮書所預設的過渡期間暫定為公元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39]。 值得一提的是﹐此一有關以美國為基地成立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負責DNS註冊管理機構的構想﹐受到世界各國的批評﹐其中尤以來自歐洲國家的批評最為激烈[40]。不過﹐白皮書卻仍然堅持綠皮書的立場﹐認為無論是以美國domain name holders的數量著眼﹐或者以美國在DNS方面所累積的專業經驗來說﹐此一新的DNS註冊管理組織設在美國應不為過[41]。以美國對於目前網路世界主要的root servers的掌握控制程度而言﹐美國似乎有相當實力可以堅持此一主張﹐但是其說服力究竟有多高﹐以及美國能夠堅持多久﹐則似乎有待觀察。 在綠皮書中﹐美國已經提出上述新國際組織應該由十五人組成董事會的主張﹐白皮書仍然維持此一立場[42]。至於董事會組成生態的分配﹐根據白皮書的規劃﹐將會有代表地區性number分配註冊機關的成員三名﹐Internet Architect Board(IAB)所指定的代表兩名﹐domain name registries和domain name registrars的代表共為兩名﹐網路使用者代表七名﹐以及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高階主管階級代表一名[43]。 接著﹐白皮書維持綠皮書的立場﹐建議在second-level domains的註冊方面﹐以及generic top-level domains方面﹐能夠成立多元化的註冊機制﹐改變為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競爭模式。亦即在所有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方面﹐讓商業化的註冊組織能夠為其代理客戶取得domain names﹐而gTLD registries的管理方面﹐則會有一個一樣放諸市場競爭的註冊機制﹐取代現有的NSI[44]。雖然在綠皮書中美國政府曾經提出數項組成上述多元機制的註冊機關之最低條件﹐以確保市場競爭和網路世界運作的穩定性﹐白皮書則未再堅持﹐僅僅建議此一新成立的國際組織應該擔負起朝向市場競爭導向發展和維持網路世界穩定性的任務[45]。 至於目前NSI在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方面﹐其實是扮演雙重的角色。詳言之﹐在.com﹑.net﹑和.org方面﹐NSI是扮演唯一的registrar這樣的角色﹐而針對這些generic top-level domains﹐NSI也是扮演最終的管理機制此一角色。綠皮書主張NSI應該繼續沿襲其目前在.com﹑.net﹑和.org的管理方面所扮演的功能﹐但是未來必須對任何和其處於互相競爭地位的註冊機關﹐基於完整且毫無歧視的立場﹐提供註冊服務。白皮書針對這一點﹐在立場上似乎並無太大動搖[46]﹐但已經將說法委婉地改為希望未來的網路資源統轄管理機制能夠朝更多的科技創新﹐和更多的消費者選擇與滿意的方向發展﹐並且認為市場競爭的壓力﹐將是避免網路註冊機關產生獨佔最有效率的方法﹐至於成立註冊機關的最低標準﹐則委由預想中的國際組織此一統轄管理機制規劃[47]。 前述綠皮書主張應該增加五個新的generic TLD﹐白皮書則改變說法﹐將新的generic TLD的規劃﹐交給新的統轄管理機制規劃﹐而不在此時針對應該建立哪些新的generic TLD﹐提出明確立場﹐以免過度阻礙網路世界的發展可能性[48]。有關商標權人之利益與網路社群之利益兩者之間平衡關係的問題﹐白皮書也有所著墨。基本上白皮書是寄望聯合國轄下的智慧財產權國際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提供一個平衡且具有透明性的程序﹐作為解決機制﹐並且希望此一以WIPO為中心的建議﹐能夠獲得國際認同[49]。此一所謂平衡而具有透明性的程序﹐參與者包括商標權人和網路世界其他代表﹐共同討論出解決商標權和網域名稱註冊相關糾紛的模式﹐針對在generic top-level domains保護著名商標的可能程序提出建議﹐以及針對增加generic TLDs和實施紛爭解決程序兩者予以評估[50]。根據白皮書的意見﹐上述這些建議與評估﹐都必須提到新成立的統轄管理機制﹐讓此一國際組織綜合其網路統轄管理政策之後﹐做最後的決定[51]﹐換言之,日後成立的ICANN此一國際組織並無接受建議的義務。 (二)激烈辯論的引信:白皮書所引發之爭議 如前所述﹐白皮書之內容所表達的是美國此一目前仍然佔據大部分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國家﹐對於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未來所持的看法。白皮書提出之後﹐無論是在美國國內﹐或者是國際之間﹐均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52]。 首先,姑且不論由WIPO此一聯合國轄下的組織負責擬定商標與網域名稱衝突的處理原則是否恰當,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有關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此一線上非訟型的紛爭解決機制﹐從其初步構想看來﹐仍有有許多問題必須解決。例如此一ADR在決定是否有商標權侵害產生時﹐勢必要依循某些標準方能作成實質判斷﹐此一非訟機制是否有能力作成這種實質判斷﹐可能必須做更為精緻的設計。其次﹐所謂著名商標﹐究竟如何決定﹐和目前巴黎商標國際公約中的定義有何異同﹐以及在要求網域名稱登記的同時﹐是否便必須進行過濾的工作﹐都有待深入觀察與討論。最後﹐為了避免目前類似的權利糾紛產生﹐白皮書建議應該建立一個可提供搜尋服務的資料庫[53]﹐同樣也是值得注意的發展趨勢。 其次,針對其所提出的成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構想﹐白皮書本身指出此一組織的確可能在法律層面遭到挑戰﹐例如其是否可能被控違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反托拉斯法﹐便是一個問題[54]。不過﹐如果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運作方式﹐是朝向標準設定組織(standard-setting body)的方向發展﹐其政策與程序也有充分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且能夠反映各方利益﹐而不是被某一特定利益所把持﹐似乎就不至於有太大的問題﹐也不必特別賦予其反托拉斯法方面的豁免權﹐這也是白皮書的基本立場[55]。白皮書雖然接受各國的意見﹐願意就原來綠皮書中提出的以美國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模式﹐稍作讓步﹐但是﹐美國仍然希望在西元二○○○年九月三十日將目前的政府控制力量完全撤出﹐同時﹐在美國政府目前的構想中﹐針對目前透過獨佔性的政府契約﹐負責最重要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s登記的NSI﹐也不打算立刻為其引進市場競爭對手﹐而是說明美國政府將繼續與NSI溝通協商﹐使其調整體質﹐以確保未來即將走向市場競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對於競爭者而言﹐能夠出現公平競爭的市場狀態[56]。但是截至目前為止的事實證明,NSI仍是最近這一年來ICANN的運作備受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57]。 再者﹐由於白皮書將不少原來綠皮書中備受爭議的問題﹐都設計成交給日後成立的新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亦即ICANN負責﹐使得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中心﹐即白皮書所建議的非營利性國際組織﹐如何規劃設計﹐備受重視[58]。至於其之所以如此重要﹐則在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與成立過程﹐無異於網路世界的制憲大會(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在此一制憲大會中﹐不但決定日後統轄網路世界的架構﹐也可能決定分配管理網路資源的最高組織之故。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美國所持的立場表面上看來支持是將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的事務移轉給私領域負責﹐但是﹐另一方面﹐顯然美國政府也不準備淡出此一舞台﹐白皮書字裡行間仍然可以嗅出美國政府想要主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變遷轉移的過程[59]﹐其對NSI在過渡期間應該扮演之角色所持的立場﹐基本上乃是主張在今年九月政府契約期滿之後﹐NSI仍然應繼續在目前的基礎上﹐以臨時方式提供文書處理、技術專業以及DNS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協助﹐即為明顯實例;而究諸實際﹐NSI在此一有關網路世界未來統轄管理機制的設計與討論過程中﹐也一直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尤其美國政府雖然力陳其想要引進競爭者與NSI從事競爭﹐但是究竟誰會扮演NSI的競爭者角色﹐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明朗化[60]。尤其競爭者即使進入市場之後﹐NSI目前所掌握的資訊和資源﹐應該如何釋出﹐使得市場競爭的立足點更為公平﹐也是值得爭執的問題。 更為根本的癥結之一﹐在於所謂網路世界公共資源所涉及的「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如何維護的問題。首先﹐雖然網路世界目前是明顯地逐漸由商業力量所主導﹐可是商業利益的主要根源還是在於消費者或網路使用者﹐所謂的公共利益﹐最終是否應該以網路使用者的利益為依歸?若果如此。則這些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如何被代表彰顯出來[61]?諸如美國白皮書所設計的組織﹐為了確保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不在其決策程序中被輕易犧牲掉﹐是否需要有一個完全中立與獨立的超然監察使(ombudsperson)? 美國政府所主張的以私領域為主導力量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負責網路世界資源分配政策的擬定﹐以及統轄管理DNS的構想﹐是不是可能與民主憲政原則不甚相符的問題[62]。詳言之﹐我們如果承認有關網路世界IP與DNS資源分配的事項﹐本質上乃是事關重大的「公共利益」事項﹐則職司此一任務的機關﹐理應受到相當嚴格的監督﹐以確保其能夠就其政策負責﹐在此一民主憲政原則的根本思考下﹐我們必須反問的是透過一個私領域的國際組織制定網路資源分配政策﹐並且實際負責其運作﹐是否根本無法將其納入民主憲政體制的立法監督與司法監督之內﹐使得其在掌控大量公共資源的同時﹐卻不須負相對的負責?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認為網路世界相當程度而言與現實世界的政治結構有其相似性﹐也認為網路世界應該朝向民主多元、凝聚共識的境界發展的話﹐姑且不論ICANN此一國際組織以美國為中心的作法是否能為國際網路社群所接受﹐「非營利性私法人」(non-profit corporate)此一設計﹐恐怕即難以通過民主憲政體制的檢驗。目前環繞在ICANN周圍絕大部份的爭議,也可以說是因此而起。 更為深入言之﹐根據Magaziner的構想﹐顯然其乃希望網路世界未來的協調合作是透過多元化、私領域的國際性團體來運作﹐而不是透過一個由政府代表的國際組織取得主導力量。但是﹐從目前網路發展趨勢看來﹐雖然商業力量逐漸蓬勃﹐可是一旦涉及產業自我規範(self-regulation)的問題﹐例如消費者隱私權保障﹐私領域的進展顯然極為有限﹐所以將網路未來的統轄管理機制交給私領域主導﹐並非全然沒有隱憂。甚至﹐即使私領域的運作果真有效率﹐上述民主憲政體制下所要求的權責相符問題﹐可能仍是一大障礙。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有關DNS的討論看似遙遠﹐卻同時攸關其網路活動﹐如果我們在設計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時﹐未能將這些原則性的權責關係釐清﹐最後很可能會讓此一所謂負有統轄管理網路資源重任的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在商業力量的驅策下﹐逐漸蒙上營利色彩而不自知﹐甚至在權責制度設計不佳的情況下﹐使私領域自我規範管制的效率不彰﹐反而讓各國政府有肆意介入、進行不當掌控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藉口與機會[63]﹐如此結果恐非我們所樂見者﹐亦非網路世界之福。 (三)另類觀點:歐洲國家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關切重點 綜合來看﹐針對此一美國白皮書的內容,歐洲國家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初即曾召開會議討論因應之道[64]。歐洲國家所表達的態度中,最主要的關切有二:第一,在此一預想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下,歐洲國家的代表性是否充分呈現;第二,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能夠不像以往的網路管理機制一樣,呈現出某種程度的獨佔性質,以及不再以美國為中心[65]。 另一個受到歐洲國家關切的問題,則是是否應該盡快增加新的top-level domains,以便能夠解決因為網際網路的快速擴張和商業化所引發的各種網域名稱搶先登記的投機問題,以及相關的商標權爭議。 在上述白皮書發佈之後,許多與DNS相關的組織紛紛召開會議討論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表達各種不同的觀點與關切,一九九八年六七月間國際上甚至便形成一由各種與網際網路相關的電腦網路專業組織,商業組織,甚至教育組織等所組成的,代表與網路世界發展方向關係密切的ISPs﹑content developers﹑商標權所有人﹑跨政府之國際組織等利益的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開始針對白皮書之內容,在世界各地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更是有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透過各種會議的密集召開,針對預期中新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或者姑且稱之為新的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進行深刻的討論﹐期待形成共識。 前述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IFWP)在世界各地針對白皮書內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的作法,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達到高潮。在該次會議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當年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針對預期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由於尚未找到適當的稱呼,所以與會成員姑且稱之為new IANA,即新的IANA),討論過程十分激烈[66],至於討論的焦點,則是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目前的以美國為主導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顯然過於以美國的網路人口在目前網路世界人口組成中所佔據的比例作為依據,設計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以未來網路世界使用者的類型與可能的使用人口成長方向,作為設計方面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拋棄以美國為中心的模式? 2. 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組成過程與成員,應該如何設計,方能充分反映適當的代表性(adequate representation),並且達到保護網路使用者普遍近用網際網路(the protection of universal accessibility)的目標? 3. 既然網路世界早已因為商業勢力的進入,使得原本的設計創造者不再擁有或主宰網路,如何才能設計出一個能夠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在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同時,國際層面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以及國內層面的政府措施,應該如何設計,方能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或者,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有無可能透過市場機能的運作,同樣達到公共利益的目標,根本無須訴諸一個集權式(centralized)的機制?到底,美國白宮首席科技顧問Ira Magaziner所謂的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由受影響最深的私領域(private sector)主導,不應該以集權式的控制為主要模式,所指是否便是訴諸市場機能,而此一將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交由私領域主導的極端分權(decentralized)模式,與網路世界過去將技術事項交給少數幾個組織處理的權力集中模式相較之下,其實有相當大的差異,究竟是否可行? 4. 如果以某種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雛形的共識逐漸形成,到底應該由哪種國際組織主導?究竟是應該將此一任務賦予向來在國際通訊傳播事務方面居於領導地位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還是應該讓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主導此一涉及相當程度智慧財產權事項的議題?甚至,是否應該另起爐灶,以全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國際組織之人員組成與運作,應該如何設計,方能一方面保持其獨立性,另一方面又能在國際上永續發展(internationally sustainable),並且隨時針對網路世界重要的統轄管理議題做出適當回應? 5. 建構網路世界新的統轄管理機制此一過程,可以類比成新興憲政體制草擬憲法的過程,在此一制定網路世界憲法的過程中,如何才能釐清應該寫入憲法中的基本原則,如何才能確保統轄管理者善盡責任,如何讓統轄管理機制盡量保持其客觀性? 6. 有關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最終所要達成者即為網路世界的共識,這也是美國目前有關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之形成過程,必須在共識形成之後才算達成的主張,但是,此一共識究竟有無可能在短期內順利達成?如果無法順利透過私領域勢力的運作達成,向來對於網路世界虎視眈眈的各國政府,將會採取何種控制措施取而代之,網路世界又該如何回應? 就Internet Society年會結束之前針對DNS所進行的討論與辯論看來,雖然仍然眾說紛紜,但是似乎至少有幾點共識已經形成[67]: 1. 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應該從美國政府控制主導的現狀,轉移成由具有獨立性的國際組織統籌。 2. 此一將統籌網路世界DNS等行政技術事務的國際組織,應該由網路世界中具有相當獨立性與公正性的個人組成,而不應該由代表特殊利益的團體組成,以免受到不當政治或經濟利益的操縱。換言之,在美國白皮書所提出的十五人董事會構想中,其在網路世界所累積的聲望應該是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代表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非此一國際組織的重點。然而,這些代表網路世界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仍然應該充分參與各種例行性或非例行性之國際會議,討論有關domain names的統轄管理﹑網路通訊協定之研究發展﹑以及IP Addresses之分配等事宜,至於任何相關會議所作成的決定,最終則應該提交上述十五人董事會認可方屬通過。 上述這兩個主要結論,基本上與美國在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構想有相當大的差異。首先,美國白皮書除了希望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結構,能夠反映網路世界的功能多性,以及網路使用者在地理疆域方面的多元性,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私領域的協調,建立此一管轄管理機制,就此而言,歐洲方面的態度與美國白皮書顯然仍有差距。 其次,到底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朝何種屬性的機制設計,亦即在辦理網址登記方面,到底應該是純粹非營利性質的組織,還是應該是一個仍然具有營利性質的中央集權式登記機構,則是美國與歐洲國家兩方面僵持多時的問題。同時,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財政問題,究竟是應該透過以會員制為基礎的會費收入方式解決,還是應該以網域名稱的註冊費收入為主,與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為營利性質亦有關係,直至今日仍然是未能真正解決的問題。至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設在美國,根據Don Heath的觀察,在地理疆界泯除的網路世界裡,將來或許逐漸不成問題[68]。最為重要而且未有任何基本共識形成的問題,在於到底在這個所謂新的IANA中,應該包括哪些成員? (四)亞太國家之處境和回應 在這場美國與歐洲國家對峙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世紀末爭執中,亞太國家的處境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因應措施,其尷尬程度可以說是僅次於網際網路尚不發達的拉丁美洲與非洲地區。亞太地區各國的網路發展速度與程度不一﹐加上社會文化背景特殊的關係﹐在發展以分權化與資訊自由流通為特色的網路時﹐往往出現國內網路政策與國際網路趨勢之發展方向哲學不同或者步調不一的窘狀﹐其中尤以內容規範的問題﹐最受西方國家注目與責難。不過﹐在網路資源分配方面﹐基本上則是依循國際網路現狀﹐透過固定組織進行運作與分配。職是之故﹐國際社群如何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亞太國家不但應該密切監督﹐更應積極發出聲音﹐一方面彰顯亞太國家近年來網路方面的驚人發展速度與潛力﹐另一方面也才能在此一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遊戲中保住應有的局面和未來發展可能性。但是,可惜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亞太國家對於ICANN此一顯然深以歐美國際社群傳統遊戲規則為基礎的組織之各種快速發展與運作細節,除了觀察與追蹤之外,一年來似乎顯得有心無力。 (五)小結 從domain name這個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爭議中,我們可以明顯觀察到原來僅限於學術研究用途的網路世界,已經因為大量商業活動的介入與經濟利益的出現,引起各國政府的極端重視,讓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過程,充滿利益各殊﹑哲學各異的國與國之間﹑洲與洲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等國際政治力量互相角力的合縱連橫意味,無論喜歡網路世界此一發展與否,我們似乎都必須承認這已經儼然是目前的網路世界邁向健全成功發展方向的必然副產品,使得我們在討論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時,必須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現實世界的國際政治角力過程和國際政策形成過程方面。尤其就目前DNS的討論來看﹐顯然是每個國家與團體都想要插手﹐而不相信其他國家或團體能夠完全克盡其職﹐其辯論過程中也因而顯露出人性彼此間的不信任與敵意﹐此種不信任與敵意現象似乎是國際網路社群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同樣必須努力克服的。 當美國表面上宣稱要逐漸退出控制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角色,而歐洲國家基本上也逐漸贊同以所謂私領域的自我規範機制(private sector self-regulatory body)來處理DNS此一問題﹐並且願意與美國進一步討論此一機制的細部問題﹐甚至DNS市場競爭化之後所涉及的租稅問題時[69]﹐我們更應該思索網路世界的資源管理與分配機制與過程,是不是應該朝公共管理與分配的方向去發展,而此一公共管理與分配的目標,又該如何達成。僅僅靠過去網路世界常見的所謂分權化的工作小組,是不是足以達成此一預想中的規範目的?國際組織的模式﹐有何問題?以及自我規範機制又意味哪些長遠的規範意義? 無論上述白宮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與立場是否全然值得贊同﹐不可否認的是其至少為國際間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跨出一步﹐而觀察過分析過截至目前為止的相關辯論之後﹐我們也應該了解到:所謂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我們或許不能全然沿襲現實世界的傳統統轄管理觀念,而是必須以傾向於強調合作(cooperation)與協調(coordination)的觀念,來理解此一趨勢。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本文以下所討論的ICANN正式成立已過一年的今天,其究竟如何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能夠恰如其分地在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中獲得代表權與發言權,不受任何特定利益團體的俘虜,其與現有的各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和權責,應該如何整合與區分,可能更值得關切。 四、檢視目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國際發展趨勢:以ICANN為中心 如前所述,對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正當性提出挑戰,因為美國政府與NSI公司的五年合約到期而真正激烈化,究其實際,全球各種政治、商業與社會團體無不因而紛紛期望此一合約到期之後,全球網路可以基於現在潛力無窮的「網路虛擬空間」,發展出更能契合人類實體社會的一般性規範,或者更能符合現實世界的商業利益需求,以滿足各種基於國家、民族、文化與社會利益出發的期望,甚至,國際網路界隱而不言的共識之一,乃是認為IANA一旦轉型,就可以解決網路界一切的爭議與困擾,職是之故,各種政治團體(例如歐盟和澳洲等國家)、網路相關之商業組織(例如各式電子商務廠商、網路服務業、電腦廠商等)以及法律界人士無不嘗試透過各種管道與方式表達意見,並要求此一與網路未來息息相關的ICANN籌備小組,應該廣為接納其對IANA轉型的各種意見。在美國白宮網路白皮書的宣示後,與NSI合約期滿前的短短三個月內,陸續地在歐、美、亞以及拉丁美洲召開了數次的「國際網路白皮書論壇」(IFWP)會議,同時,在各種相關網站與電子郵件中,也出現相當熱烈的討論,似乎嘗試以所謂的「網路民主」方式進行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擘畫。雖然此種「網路民主」是否爭正經得起現實社會的利益糾隔,或者國際政治利害關係的角力,尚在未定之天;由於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民主運作在人類歷史中的經驗幾乎絕無僅有,此種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更是難以斷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上述爭議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解決,美國商業部的確已經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通知IANA,準備將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由ICANN執行,並在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ICANN開始運作。ICANN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是網路到底是「公共財」還是某個國家或社會的資產的問題。以目前的網路新組織的發展而言,似乎此一實質問題並未獲得解答。尤其是美國商業部通過允許ICANN來運作網路管理機制此一作法,似乎隱含著美國政府仍認為網路統籌管理機制是美國政府的資產,即使國際間仍有許多批評與不滿出現,但在ICANN正式運作後,似乎在某種程度下,同意既成現實的發展,至於未來如何發展,則可能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 ICANN董事會的形成方式在快速商業化與政治化的網路發展脈絡中,受到極大的挑戰。雖然該董事會其聲稱挑選原則是「沒有特殊爭議」,但是「沒有清楚與合理的選舉辦法」也是事實,從名單的宣佈到全球各地的反應顯然不認同如此的處理,尤其未來的ICANN勢必要有更為完整而且公開化的機制來取得共識,否則爭議將不會平息。因此,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的公開董事會議中,董事會中的美國代表George Conrades說明未來的組織規章將明白訂定「同一地理區域組織在董事會的成員不得超過一半」以及「不可有超過二名以上的執行董事」等規範。 由於網路具有公共財性質,所以董事會會議是否應該保持以「公開」方式進行,乃成為爭執重點之一。目前董事成員的意見顯然傾向於「不公開」,董事會中的澳洲代表Gregory Crew認為ICANN性質上是公司,不是政府,因此,董事會會議應以「不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董事會的荷蘭代表也表示董事會議就算是政府機構,政府的內閣會議也不可能公開。至於目前董事會主席Esther Dyson認為目前董事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如何確立「會員」(membership)機制,而澳洲和荷蘭代表也認為ICANN董事會應盡快建立各種諮詢委員會聽取更多的建言。 雖然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底快速形成,但是其過程顯然無法讓全球網路界人士與組織全然滿意。導致其首次在美國麻州劍橋哈佛大學法學院舉行的董事會議,無論是在現實世界或網路世界均招致不少怨聲。其中最具爭議的議題和挑戰,大致可以歸納如下: (一)ICANN的挑戰 1. 國際網路界如何確立ICANN組織的運作能夠保持中立,而且不致於被特定組織與團體所左右? 2. ICANN董事會的產生,應該透過合理且具有共識的程序完成,而且不可以被某一國家或民族所壟斷; 3. 在ICANN取得美國商業部同意運作的議定書當中,有關地區國碼以及網域名稱兩者,與「國家主權」的關係仍有爭議可言; 4. ICANN本身仍傾向於屬於非營利性質的公司,網路資源本身乃屬於是「公共財」,必須有極為堅強的理由為何可以被任意委託由國際組織來運作; 5. 未來ICANN會員的資格與權利如何明確訂定之,尚未釐清; 6. ICANN在可能產生爭議的法律問題處理原則(例如網域名稱與商標法)。 7. 在Domain Name Registration方面, 應該如何趨於競爭化。在地區國碼的部分,RFC1591的精神和確保現有網路系統與原有網域組織的運作兩者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 至於ICANN發展至今的組織架構,以及其與DNSO其他重要相關組織之間的關係,可以透過下列簡圖來說明: ICANN SecretariantDay-to-day administrative tasksPresident servers on BoD ICANN19-member Board of Directors (BoD)Headquarters: Marina del Rey, Cal.Expected annual budget: $5.9 millionU.S. government transitoryPeriod of oversight end September 2000 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national governments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DNS Root Server System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root server administrators Other ad hoc advisory committee•Advisory Committee on Membership•Advisory Committee on Independent Review DNSO Domain NamesSupporting 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7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ASOAddress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ARIN, RIPE NCC, APNIC PSOProtocol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IETF “At-Large” Members(3 reps to BoD)Elected fromGeneral membership Keyword: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Non-profit corporation that act as the Internet’s central coordinating body, formerly 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www.icann.org)ARIN: American Registry for internet Numbers. Allocates IP addresses for the Americas; based in Virginia (www.arin.net).RIPE NCC: Research Internet Protocol Europeans Network Coordin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in Europe, Af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based in Amsterdam (www.ripe.net).APNIC: Asia-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regionally; based in Milton, Australia (www.apnic.net)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Oversees Internet standards (www.left.org).DNSO’s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ccTLD registries; 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gTLD registries; 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 Registrars; Tradema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 anti-counterfeiting interests (二)ICANN的一九九九年 ICANN董事會從一九九八年底開始,透過網際網路或者在全世界各地召開公開會議的方式進行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性對話,經過一年多的的努力,分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的新加坡、五月的的德國柏林、八月的智利聖地牙哥、十一月的洛杉磯召開包括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DNSO General Assembly、PSO meetings、ASO meetings、和ICANN open meetings等等會議。從其實際發展來觀察,一九九九年一年來ICANN董事會在董事尚未完全選出、組織成員尚未完全確定的備受爭議情況下,卻作成了許多攸關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重要政策決定,值得觀察與分析: 1. DNSO Constituency的成立與運作 在一九九九年整年當中花費最多時間進行辯論的事項之一,便是DNSO的組織和運作問題。ICANN董事會在會中多次討論準備組織和形成DNSO Constituency的團體所提出的申請計畫書,在一九九九年一年當中,根據ICANN之組織章程Article VI-B之規定,獲得ICANN承認並開始運作的Constituencies,包括cc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constituency、g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nstituency、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constituency、registrars constituency以及non-commercial constituency等。從ICANN組織章程所設定的組織架構關係來看,ICANN對於各個constituency所提出的成立與運作計畫有決定可否之權力,而目前隸屬DNSO之下的各個constituency所選出之代表組成的Name Council,已經選出三名代表,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和PSO與ASO各自選出的三位代表,成為ICANN的九名新任董事[70]。 平心而論,DNSO一直是ICANN被批評為其受到商業利益包圍的主要來源之一,例如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時認為在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s Constituency未能提出內容詳細與適當程度足以讓ICANN董事會確認之申請計畫,而導致其正式成立的腳步有所遲延,便是一個典型的實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ICANN董事會雖然一再確認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al diversity)是ICANN此一國際組織應該立即貫徹的重要條件,但是同時卻同意在一定的條件滿足之下,放棄組織章程Article VI-B的Section 3(c)所規定的Names Council地理多元性條件。不過,此一暫時放棄地理多元性的例外條件,只在DNSO的constituency初次成立時期內生效,不得重複使用。 2. 網域名稱與商標權間可能發生的衝突:ICANN對WIPO報告建議事項的處理 就歷史背景而言,在美國政府所發佈的白皮書中,要求WIPO擔負針對網域名稱所引起的商標權爭議,提供建議的角色。經過長達將近時十個月的研究、諮詢與徵求評論程序之後,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WIPO向ICANN董事會提交一份號稱許多經過廣泛諮商程序所得出的建議之書面報告。同時,由於目前經過ICANN認可的registrar,亦即testbed registrars,已經準備針對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引進競爭機制,因此有立即實施網域名稱紛爭解決政策的需求。然而,ICANN對於WIPO針對網域名稱與商標權兩者間可能產生之衝突的處理原則所提出之報告,採取相當正面的態度,也是其受到批評的另一個原因。WIPO所提出的報告達數百頁之多,無法一一詳述,簡言之,除了有關著名商標的認定有所保留之外,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報告所作成的決議,基本上乃是採取相當友善的立場,例如,ICANN董事會認為WIPO報告中有關registrars應該如何盡責履行其職務的建議,以及有關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議,與ICANN董事會先前所採取的註冊機關認證政策中所提出之聲明內容,立場十分接近。職是之故,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建議之關於.com、.net、和.org等TLDs的registrar應該採取統一紛爭解決政策之原則,決議採納。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這些建議已經逐漸具體落實為ICANN所擬定之「統一紛爭解決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的內容[71]。 ICANN對於WIPO的建議幾乎照單全收的結果,對於未來網域名稱註冊的生態變化,包括接受註冊者與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註冊市場是否真能趨於競爭化,甚至個人註冊者是否遭到驅逐,使得商業利益壟斷網域名稱市場等問題,勢將發揮一定程度的影響,值得持續觀察。 3. ICANN會員結構的未來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的柏林會議中,會員資格諮詢委員會(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向ICANN董事會提交其針對ICANN一般會員資格(at-large membership)所作的建議原則。經過為期半年的接受評論意見和幕僚研究,ICANN正式確立其至少必須獲得全球五千個一般性會員加入,並且從一般會員中選出其他九名董事後,方能正式運作的立場。換言之,ICANN藉此表達出其想要建立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個人會員系統,進而使得董事會更加符合地理多元性要求的意願。不過,ICANN顯然也十分明白的是,由於ICANN所進行者乃是監督網際網路此一重要的全球性資源,在此一特殊的情形下想要形成一個具有全球性共識且個人成員又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國際組織,必然會招致相當程度的行政複雜性,並且必然涉及昂貴的費用,特別是關於ICANN的預算方面,更是如此。職是之故,在ICANN董事會確認其實施會員選舉程序的構想,以便能夠達成支援以負責網際網路運作穩定度為主要責任的ICANN的目標的同時,ICANN董事會除了認為實施一般會員資格和選舉程序的費用,應該由未來的會員負擔之外,甚至也向外尋求財務支援[72],以便順利進行向全球網路使用者宣傳此一以一般性會員為核心的國際性網路組織的理念,儘早根據已經擬定的政策實施該選舉程序。 4. 爭議較低的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有關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PSO)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ASO)兩者的成立與運作,由於原本即設定以技術為導向,所以雖然成立時間與DNSO相較之下甚遲,但是卻相當順利。簡言之,PSO和ASO的順利成立與運作,似乎顯示網際網路傳統上所具備的開放性、國際性、自願性,仍然在PSO和ASO此類以網路技術標準和技術專業發展為重的社群中,延續下來,並且已經願意針對ICANN此一國際組織的出現,賦予具有共識性質的支持。 5. 爭議不斷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AC) GAC與ICANN雖然不具有隸屬關係,其意見對於ICANN亦無任何強制拘束力,但是,由於自始至今均以不對外開放之方式舉行會議,並且拒絕不具有政府身分的ccTLDs參加會議,所以,與會成員代表包括數十個國家級政府、多國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的GAC,一直是ICANN系列會議中備受責難的焦點之一。 究諸實際,GAC目前已經制定其運作原則,亦即組織條例,GAC亦指出其將繼續致力於實施有效率之程序,以支援ICANN之運作。甚至,GAC也要求ICANN修正其組織章程,以確保該章程中有關GAC會員資格定義,和GAC運作原則所採取之會員資格定義相符。再者,GAC針對許多實質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全球網際網路社群間的網路使用便利性,ccTLDs的管理,及WIPO所提出的網際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建議案。GAC在會議中針對上述議題與其他重要的網際網路政策議題,進行正面且具有建設性的討論,並且進而向ICANN董事會提出各種建議。例如,在有關WIPO所提出之網路網域名稱爭議的最後報告內容方面,GAC即表達其贊同WIPO針對網域名稱和位址的管理所提出之基本原則的立場,其中包括所謂最適當的網域名稱慣例、非爭訟性的爭議解決方式、濫用網域註冊名稱的處理、以及解決網域名稱所有人與智慧財產權人間衝突的基本原則等。此外,GAC並且指出:就目前情況而言,WIPO報告所建議的商標權政策和爭議處理政策,可以適用於gTLD’s,其範圍應包括現有和未來的registries與registras。在肯認WIPO報告所提出的DNS資料註冊的透明性和可信賴性原則的立場下,GAC並且要求ICANN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其他標準的要求條件下,建立適當的系統,以便於接近使用網域名稱註冊資料。 再者,有關不附屬於領主國之領域以及獨立領域所涉及之ccTLDs管理事項,根據GAC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所做成之決議,乃是認為:在某一ccTLDs的代表並未獲得相關社群支持的情況下,在符合ISO 3166的內容,以及符合有關公共管理權力或政府之前提下,ICANN在經過請求後,可以行使其權力,盡其最快速度重新指派代表。更重要的是,針對GAC要求董事會修改ICANN組織章程,以便能夠與GAC運作原則所規定的會員資格標準互相一致的問題,ICANN董事會決議就其組織章程Article VII,Section 3(a)部份進行修正,亦即以下列文句確認某些具有爭議的政府代表的與會資格:「GAC之會員原則資格應向所有國家級政府開放之。在GAC董事長透過其董事長邀請,或者ICANN董事會的邀請之下,會員資格也應向在國際社會中被承認的獨立經濟實體、多國性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開放之。GAC會員應指定一合格代表參與GAC之委員會。GAC會員之合格代表應在該會員之政府單位中擔任正式職位。所謂政府單位之正式職位,包含經由選舉取得之政府公職,或者經由政府、公共部門、多國性政府組織或條約性政府組織所聘雇者,而其在政府、公共部門或組織中的主要職務,係發展或影響政府性或公共決策者。」在經過上述立場澄清與章程修改後,表面上似乎讓人認為日後參與GAC會議的會員資格已經底定,足以杜絕爭議,但是究諸最近半年的實際發展,亦即GAC所採取的諸多保守立場所遭受到的日趨嚴厲的批評,似乎並非如此,甚至,目前GAC針對某些特定議題達成一致性協議的困難程度,也越來越高。換言之,此一現象除了凸顯在主權利益的考慮下,各國針對網路議題達成共識的困難度之外,各國政府在ICANN未來形成國際網路政策和規範方面,究竟將發揮多高的實質影響力,GAC應該是最關鍵性的指標。 (三)商業利益包圍下的ICANN?:組織與權力正當性的質疑與解套可能性 ICANN過去一年來所遭致的批評,除了上述未能盡如人意的程序和實質問題之外,對於網域名稱與商標權衝突如何解決的態度,也成了許多人批評其被商業利益包圍與俘虜的主要理由。究諸實際,有關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的指責,不僅限於其所宣示的網域名稱和商標權衝突處理原則而已,而是包括更多直指其正當性和自我角色認知的質疑,深思之下,這些質疑也的確值得討論。 以網路世界的架構原則觀點切入,網域名稱的性質,其實十分有趣:網域名稱的主要意義在於「虛擬身分」,其既可被類比為電話號碼的性質[73],也可被類比為領域標誌,又可能兼具類似商標的意義[74]。就領域標誌的意義來說,其僅具「地點標示」作用,但是由於網域名稱往往是從事電子商務的重要工具,因而紛爭不斷。截至目前為止,最常見的網域名稱糾紛解決方式乃是訴諸商標法[75]。由於商標法具有濃厚的國界性質,所以過去跨國公司必須花費大量成本在世界各國登錄商標的事例司空見慣[76]。目前此一現象因為網路的出現,以及網域名稱成為電子商務重要的橋樑作用,而更形複雜[77]:究竟,當一般公司想要在網路上從事電子商務時,究竟應該如何在此一虛擬空間裡確保其商標不被冒用的危險?當糾紛出現時,又該如何平衡處理? 如前所述,被賦予研究解決網域名稱與商標權爭議處理原則的WIPO,在歷經將近十個月的研究與諮詢過程之後,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針對網域名稱與地址管理相關之智慧財產權議題,提出的最終報告(簡稱WIPO報告書)[78],是最近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重整的過程中,相當受到重視的里程碑之一,此一報告書所建議之多數原則,亦受到ICANN的肯認與採納,但卻引發許多人批評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甚深的結果。其中尤以偏袒商業利益,枉顧一般網路使用者對於網域名稱的善意需求,漠視網路使用者透過網域名稱的申請行使其正當的言論自由權利,以及對於個人的資訊隱私權保護不周等問題,最受詬病。 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來看ICANN目前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發現Domain Name(DN)的問題,是ICANN嘗試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問題焦點之一。一九九九年ICANN所認可的幾個constituency groups,每一constituency group將有三名代表組成Name Council,其功能則是在於監督DNSO的活動,以及提出建議案,供ICANN董事會考慮與作成決議。究其實際,ICANN此一由constituency groups代表組成的架構設計,主要目的在於平衡兩種團體的利益,一為對商標權的有無具有相當強烈商業利益團體,事實上也就是不願意新的top-level domains (TLDs)出現,而是希望建立一種由上而下式的過程主導網際網路未來的團體,另一則為不具有強大遊說力量的團體,例如想要出售DN牟利的小型DN registrars、負責ccTLD運作的組織(例如愛爾蘭的.ie)、以及因為學術需求而組成的非商業性團體,但是卻擔心他們的利益因為無法在這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整合的過程中充分被代表者。然而,兩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先天上便充滿困難,而從ICANN最近一年來的發展來看,顯然商業利益的聲音遠高過於非商業利益。換言之,無論未來上述利益協調平衡的結果如何,目前整個constituency制度事實上已經遭受到對於遊說力量較弱的團體(包括各種非商業性組織與小型商業經營利益)之代表性無法與大型企業利益的代表性相抗衡者的高度質疑。舉例而言,在所有的constituencies當中,唯一以非商業導向的DN擁有者所組成的constituency,即受到相當程度的漠視。 除此之外,ICANN抱持相當支持態度的WIPO建議,也受到不少法學家的批評。主要的批評重點,不外乎WIPO在提出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建議的過程與建議內容方面,其實都已經顯現出過度保護遊說力量強勢的商標權團體利益的傾向,這種作法不但超越原先美國商務部要求其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的範圍,長遠來說也可能是一種偏頗的模式,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而言不見得具有正面意義,因而事實上有不少學術界人士提出呼籲要求ICANN應該將考慮或採納WIPO建議的時機予以延後,讓DNSO有機會就WIPO提出的建議進行實質討論[79]。 再者,ICANN就開放.com、.net、.org等TLDs的進度問題,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亦有所討論。在此之前已經有五家公司被遴選出來,作為開始與NSI進行整合和著手testbed registry system工作的基本成員,但是截至五月底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開始運作,使得原本預定在六月開始引進全面競爭機制的計畫可能必須延宕下來。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NSI強調就封閉性的界面而言,NSI應該有權利主張。但是自始至終都不開放此一界面,卻顯然是過去所造成的錯誤決策之一,也就是此一界面應該要開放才是。目前NSI、ICANN和美國商務部之間經過將近一年的談判與斡旋,雖然已經簽訂相關協議書,但是該協議書之內容,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洛杉磯會議中,卻又遭受諸如不應該在ICANN未選出全部董事之前簽訂、妥協性過高,以及賦予NSI過多市場優勢等來自新興市場競爭者的強烈批評。 ICANN重整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應該是IP numbers的問題。雖然網域名稱相關的爭議似乎使得其他領域的議題相形失色,但是,關於IP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真正核心如何管理運作,卻至少應該是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議題。雖然目前ASO的運作尚稱平順,但是,從過去一年的發展趨勢看來,也並非全無爭議。在IP Numbers的管理方面,ASO列入考慮的,至少包括兩種模式。至於ASO本身,則會提名三位ICANN理事會的董事。目前提出的模式之一是由美國的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歐洲的European Internet Providers Association和拉丁美洲的eCom-LAC所主導。其主要訴求,則是希望ISP以及全世界各地負責分配addresses的地區性IP Numbers registry,能夠分享ASO的權力。但是也不乏批評此一稱為CIX proposal的模式,主要目的似乎不在於達成監督IP Numbers分配合理性的目的,而是著眼於如何在ICANN董事會中取得一個席次;換言之,CIX proposal的原始用意,原本在於透過確保只由registries組成的方式,將目前運作尚稱平穩的registry system完全制度化。但是顯然CIX認為ASO的問題不僅限於純粹的技術問題而已,還包括相當複雜的國際政治問題。另一方面,亞洲、歐洲與美國的三個registries,同時也起草了一份ASO proposal送交ICANN董事會。其內容則在於賦予registries提名三位人選成為ICANN理事會主席的專屬權利,並且促使未來成立新的地區性registries的構想及早實現。目前上述兩種版本則出現折衷整合的結果。至於現有的registries,其目前的構想大致上是希望能夠改變其目前所遵循的內部作業程序,促使其政策性會議能夠更為公開,並且有更多成員加入,以達成廣泛參與的目標。此一方面究竟未來發展如何,值得觀察。 網際網路至今得以順利運作的主要原因,得力於通訊標準(Protocol Standards)的協調甚多,同樣地,目前ICANN所面對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如何與負責創造與維護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科技社群進行整合。Protocol Supporting Group(PSO)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將技術專業經驗帶到ICANN董事會裡,以確保ICANN的政策決定事項不至於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網際網路運作不穩定的結果。 同樣地,PSO在ICANN董事會裡將保有三個席次,然而,有關PSO究竟應該採取何種結構方式組成,在技術專業社群裡卻顯然有相當大的歧見,包括目前設定網際網路通訊技術標準最為重要的組織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其傳統特色就在不願意插手政策事務,職是之故,IETF內部對於究竟PSO的結構應該如何,也有相當程度的爭議。有些科技專家認為IETF應該是組成PSO的唯一團體,然而另外一派的意見卻認為PSO應該盡量保持其彈性與開放性,開放給其他同樣創造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組織,例如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參與,不應該由單一團體所控制。 同時,如上所述,IETF內部也出現相當程度的緊張關係。其中一派的意見認為IETF應該積極主導PSO的成立,但是另外一派的意見則擔心困擾ASO的爭議會同樣出現在PSO,因而導致IETF無法繼續順利運作。為了協調與消弭IETF上述內部爭執,哈佛大學的Scott Bradner乃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向ICANN提出一份PSO草案,企圖折衷整合所有相關的利益。如果Bradner的草案被ICANN接受的話,未來PSO的組成方式,將是凡組成成員公開,並且其所制定的公開技術標準,為網際網路所共同遵循的技術標準組織(亦即類似IETF的特質者),均得加入。以此一模式看來,此一PSO草案其實乃是一折衷方案。 在ICANN的各種委員會(committees)部份,委員會與ICANN的關係基本上乃是屬於半自主的諮詢性質;然而,委員會與ICANN之間的諮詢合作關係是否運作良好,其實卻關係著未來網際網路政策決定事項的走向。如前所述,委員會之一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GAC),目前正在進行處理的問題包括各國主權機構或政府對於ccTLDs的控制關係,以及某些商業運作原則是否應該適用於ccTLDs等等。其次,由負責目前十三個維繫全球domain names和IP numbers關係的root servers者所組成的DNS root server system Committee,目前討論與處理的問題則是增加或減少上述系統維護者所應該遵循的程序,並且制定運作原則和促使此一團體正式組織化,不過其目前進度顯然相當緩慢。 ICANN目前所面臨的另一個重大爭議,在於網際網路的國際化本質所引發的地區代表性問題,因而有相當顯著的呼聲,要求ICANN董事會必須明白保留一定比例的席次給地區代表,以合乎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 diversity)的要求,並且確保ICANN成為真正具有正當性代表性的國際組織。但是同時也不乏認為此一模式一旦採行,將會製造更多國際政治方面的角力,而這些國際政治意義濃厚的角力,其實不應該出現在ICANN此一以統轄網際網路事務為宗旨的組織裡。同樣地,在ICANN過去至今的歷次公開會議當中,均有不少人提出究竟ICANN是否可能發展成為另一個聯合國類型的組織,而成為國際政治的典型角力場所。從長遠的眼光來看,我們固然不必過度擔憂,但是從各國政府部門逐漸介入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過程的趨勢來看,似乎也不能排除此一可能性。 總之,目前ICANN所面對的問題,其影響層面將極為廣泛,值得我們觀察與反省,進而調整台灣對國際網路事務所採取的回應與態度。其次,各種網路商業團體為了商業利益,在各國法院提出網域名稱與商標法衝突的問題,已經促使全球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出面協調處理,準備制定準則,其發展趨勢也同樣值得注意。當然,各國網路服務業(ISP)和電信事業單位為了如何合理化國際網路連線費率,積極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提議討論與研究處理方案,涉及龐大商機的電子商務在國際組織與聯盟中(例如如亞太經合會(APEC)、經濟合作與發展機構(OECD)、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等)一再地受到討論與爭議,同樣也是令人無從忽視的現象。或許,這些都意味著網路「烏托邦」式的規範模式已經受到嚴酷的挑戰,代之而起的,可能是以更多的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因而應運而生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過程,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也就並不為過。我們固然應該關心在此一制憲的過程中,如何將「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進行合理的整合與妥協,但是,我們似乎更應該關心的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下,台灣的網路界如何因應、自我定位、自我調整,以及進而面對挑戰與競爭? 在台灣參與網際網路國際組織的策略方面,本文認為應該做相當程度的調整,方足以因應上述挑戰。首先,由於網際網路變化迅速,相關國際事務亦日趨繁雜沈重,但台灣若不積極參與,則又有無法緊跟國際趨勢之落伍疑慮,並且進而失卻網際網路方面的競爭力之虞。因此,如何充分整合台灣國內公部門與私領域的資源,參與這些網際網路國際組織所召開之定期與不定期會議,甚至積極參與其日常運作,應是值得慎重擘畫之方向。同時,在台灣目前也積極針對國內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關,亦即台灣網路資源中心(TWNIC),進行組織重整的此刻,ICANN的經驗,以及其所受到的諸多批評,毋寧可以作為正面與負面的雙重參考,至於國內制度規劃之合理架構與相關細節應該呈現何種面貌,以盡量降低ICANN所遭遇到的上述組織和權力正當性質疑,則似乎可以作為未來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五、我們將往何處去?:從批評與省思中展望ICANN的未來 回顧Internet governance的辯論發展至今最為激烈的兩年,ICANN的成形與運作至今的過程,恰好為我們思考人類社會中國際性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管理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典型的觀察對象。以作者過去一年來參與和ICANN有關的各項會議與活動的個人經驗而言,可以說是不時徘徊在理論與實際的十字路口,五味雜陳,相信這也是許多ICANN的觀察者和研究者的共同經驗。然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有趣觀點是,許多實際參與ICANN形成和運作過程者,目前幾乎都有相同的基本信念:從一九九七年開始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制的討論至今,國際網路界已經投注的無以計數的資源,無論ICANN受到多少批評和挑戰,國際網路界幾乎已經走到無法承擔ICANN失敗,導致所有的辯論和制度設計重新回到原點的地步。若果如此,我們接下來必須回答的關鍵問題便是:到底我們應該遵循怎樣的道路前進,才能使ICANN真正具備成為成功的國際性網路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組織的條件?本文認為:達成這個目標的前提,至少應該包括讓網際網路的規則制定和政策形成,從科技或技術標準本位的模式順利過渡到多元模式;克服在網路界形成國際共識的困難;克服彼此關係密切的網路專業社群的抗拒心態;以及爭取組織鬆散的網路使用者認同等幾個要素。本文以下所述,即是本於以上這幾個觀察角度,針對ICANN目前的問題所作的討論。 ICANN的核心概念,其實是準備在將來透過一連串的與上述Supporting Organizations以及Root Server System的契約關係所組成的,期待透過這種類似委外辦理的關係(outsourcing relationships),達到ICANN成立時所抱持私領域主導的初衷。不過,最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契約關係使得ICANN對各個組織團體掌握一定程度的控制權力,ICANN與各個不同組織團體之間所訂定的契約關係究竟為何種形態,其實一方面考驗ICANN維持由下而上形成決策的組織形態的程度,也決定ICANN在未來的運作上是否能夠權責相符。 有人認為:ICANN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國際組織模式的形成,代表網際網路的國際組織運作方面,已經不再如過去一般凌亂鬆散,而是如同網際網路本身一般,朝非常有活力的方向發展。但是,究竟ICANN的出現,是否真能解決目前網際網路所面對的各種爭議問題,卻似乎仍是一個難以解答的問題。以一九九八年秋天ICANN成立至今,即普遍受到來自網際網路社群各方對其正當性提出質疑的情況來看,雖然ICANN透過GAC的成立,廣泛邀請世界各國政府以官方身份加入,對其正當性予以背書,但是似乎仍然難逃上述質疑之陰影。 其次,ICANN其實面臨一個先天本質上即存在的緊張關係:根據其組織章程之規定,ICANN乃是有權核准許多支援團體與組織的架構,此一模式,事實上與網際網路長久以來所遵循的決策模式似乎有相當大的差異:網際網路所遵循的決策模式,過去至今一直都是由下而上的,而ICANN似乎正是反其道而行,因而似乎也就必須承擔命定的正當性質疑風險。 同時,對於ICANN的最大挑戰之一,乃是ICANN目前肩負的責任,其實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任務,而且是一個必須在技術可行性與彈性、政治利益、以及商業利益之間進行整合工作的任務。在內容如此複雜的任務下,ICANN一旦在正當性方面出現疑問,而且無從自我解套時,那麼極可能便意味著其他力量,尤其是世界各國政府、美國國會或者其他國際組織,便會趁隙而入填補此一真空狀態。這也是ICANN急於建立一般性會員的架構之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工作,過去其實絕大部份掌握在美國政府手中,而且真正的監督工作是由去年ICANN臨時董事會甫組成之際突然逝世的Jon Postel一人主導,所以目前的ICANN其實是一個史無先例的組織:一個準備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國際組織,但卻是超乎任何傳統政府角色所能夠控制之範圍的私人組織,如果ICANN的運作與組織出現失敗跡象,那麼整個網際網路的運作多少不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也因而必須重新考慮從一九九六年以來所進行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設計過程,是否適當,甚至必須重新履行此一程序,並且嘗試找出更能夠合乎網際網路運作本旨的整合方式。 除了各國政府之外,我們其實可以從歷次會議的進行過程中發現,ICANN已經取得不少跨國大企業諸如IBM以及MCI WorldCom的支持,甚至獲得某些公司的捐款。至於長期的運作資金來源,原先計畫以每一註冊網域名稱每年必須繳納一美元使用費(或稱使用稅)的收費為主要來源,最後雖在美國國會質疑下暫時作罷,但是卻從未放棄此一想法,甚至可能將收費對象擴及網路位址分配(IP number allocation)方面。 再者,目前ICANN所遭遇的主要批評,在於其組織和運作不但不夠透明,而且過於官僚化,同時對於非屬主流的另類意見不能真正廣為接納,提出諸如此類批評者,尤其是以小型網際網路事業經營者最為明顯。不過,在ICANN臨時董事會方面,顯然極力否認上述批評,而是另外指出ICANN所面臨的,是任何組織草創初期幾乎都會面臨的問題,亦即設法獲得適當且充裕的財務支援,並且使財務結構健全化;協助相關支援組織能夠盡快開始運作;並且決定和採納董事會的選舉機制等等。雖然ICANN所提出的上述工作任務目標都相當合理,但是事實上目前已經在ICANN以及相關組織整合過程中出現的不少內部權力鬥爭,不可否認地卻也同樣對ICANN的成功與否蒙上陰影,也使得ICANN的運作必須以更具有妥協彈性的方式為之。 平心而論,就Internet governance的觀點切入,僅就「誰應該對domain names具有支配控制權?」此一問題作法律技術層面的辯論,並無太高的政策意義,同樣地,我們似乎應該將ICANN的出現和相關辯論,視為Cyberspace的第一個立憲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從此一觀點來看,無論其當初預設的目標和功能如何崇高中立,ICANN目前所面對的正當性危機,幾乎是任何人類社會在建構其共同生活的基本遊戲規則時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作為最能影響這些遊戲規則實質內容和適用結果的ICANN, 大家關切的重心自然落在其是否會受制於特定意識形態或利益考量,出現以不公平的方式給予任何特定團體或利益集團特殊待遇方面。就此而言,ICANN以非營利性質的法人組織形態出現,其董事會的正當性是否充分,其組成結構是否健全到足以為網路社群制定運作規則(亦即該組織之組織章程),並且視實際需要修改此一根本大法的內容,當然應該受到徹底的檢驗。例如,究竟ICANN組織章程中規定董事之組成必須滿足地理端元性的考量,是否即符合上述考量? 從嚴格的憲法理論來看,地理代表性此一條件似乎不足以滿足網路社群對於ICANN的期待。如眾所周知者,針對權力濫用和腐敗可能性所設定的控制機制,除了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權之外,還必須有代議制度以外的管道,作為輔助控制機制,這就是權力分立和制衡制度的原始設計目的。換言之,作為未來全球獨一無二的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構的ICANN,具有極為強烈的網路政府雛形色彩,其董事會無論多麼具有代表性,在缺乏權力分力和制衡機制控制的情況下,似乎無從克服其令網路社群疑懼不安的先天障礙。這個問題,不因為ICANN形式上僅是在美國加州註冊成立的非營利性質法人組織而有所不同,正因為其扮演網路世界的公共資源守門人角色,有權力定義未來全球網路世界運作的基本輪廓,所以,我們更應該要求其不斷自我調整,以適當及公平的權力運作模式作為運作基礎。 其次,即使在地理代表性方面,ICANN目前的實際狀況,也令人不盡滿意。雖然ICANN在不同的場合一再強調ICANN乃是一個極力反映網路社群「共識」(consensus)的組織,但是,究竟ICANN所謂網路社群的共識所指為何,其實引發相當多的辯論,甚至不乏著名的美國網路法律學者語帶諷刺地以「共識並不是以大多數人投票就可以形成,更不是一小群人秘密討論集會而形成;共識不可能是因為上位者的命令而來,更不會在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情形下形成」[80]由此多少反映出ICANN成立至今所作成的許多決策致命傷所在。舉例來說,ICANN對於WIPO建議的偏袒立場,或者先前希望每個domain name的持有者每天繳納1元費用的構想,以及採納WIPO建議制定全球統一的爭端解決政策,便是受到許多缺乏共識的嚴厲批評之典型實例。從上述現象來看,與其一再捍衛自己的決定乃是共識下之產物,ICANN未來最重要的任務,似乎應該是試著真正去了解網路社群的共識所在,進而作出和執行真正具有共識正當性的決定。為了達成此一目的,ICANN必須至少必須認識到的是,共識應該具有開放性語普遍性,不應該是封閉式團體的產物,在共識形成的每一步驟,必須完全透明化,讓任何有興趣的個人語團體皆可達到實質參與的目標,並且在作成決定前,有具有的證據佐證該決策的確具有極高的共識程度。就此而論,充分的資訊提供和充裕的時間,自然不可或缺。 再者,就實際的DNS重整工作而言,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應該受到更為嚴肅的檢驗。一年多來ICANN和NSI之間雖然意見相左,NSI的許多動作也備受爭議,但是,NSI長久以來所扮演的DN註冊市場獨占者角色,應該如何被解讀,以及其對未來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影響如何,即使在ICANN和NSI兩者之間簽訂協議之後,似乎仍然並未真正釐清。深究之下,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似乎正如兩個獨佔者之間的角力一般,對網路社群的長遠利益,是否有正面的幫助,或者只是引發更多爭端,即使從兩者所簽訂的協議中,都難以確定[81]。尤其,雖然兩造同意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可以審查ICANN董事會所作成的決策,但是截至目前為止,ICANN並未正式成立The 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因此,究竟如何透過獨立且中立的機制,確保該協議受到必要的節制,同時未背叛網路社群的共識,其實令人深深懷疑[82]。而ICANN和NSI之間協議所凸顯的實質問題,充其量也不過是ICANN截至目前為止的許多決策都未受到類似檢驗此一現象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是卻的確反映出ICANN組織中設置一具有強力審查和監督功能的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而非僅具有諮詢性質,有其迫切必要性[83]。 整體而言,ICANN運作至今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在於其所要處理的事務中,絕大部份已經超越「標準制定」的技術領域,導致許多浸淫在網路科技領域多時的專業社群,在面對ICANN各種會議和活動所引發的種種紛擾時,不斷質疑我們是否需要這種聯合國式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同時,也有不少聲音不斷出現,質問ICANN究竟要等到何時,以及透過何種方式,真正應該具影響力的ICANN全體選民,亦即全球網路使用者,才能決定他們需要一個具有何種面貌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以及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哪些共識是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的基礎架構?面對這些難題,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回歸基本面,用憲政民主的根本原則來思考:如果我們充分認知到擁有「生殺大權」的權力中心,不但應該具有權力正當性,權力的行使也應該受到適當的限制,身為立憲菁英者固然有統籌各方意見甚或寫出憲法基本文件以供討論的重責大任,但是也無從規避共識要求這些基本理念的話,那麼,在憲法經驗的引導下,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浪費時間作無謂無益的辯論? 六、結論 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問題,本質上即相當複雜棘手。尤其在網際網路快速全球化和商業化之後,負責或主導網際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者是否仍能堅守網際網路的規則形成與決策制定傳統,以及這些傳統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在ICANN的形成與運作過程中,都成為關鍵議題。本文認為,雖然今天我們所面對的網際網路環境與過去大不相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統理,不再是專屬於一群思考模式與行事風格相近的科技界人士,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科技界人士透過過去至今的諸多努力與協調,為這個虛擬世界所累積起來的網路傳統特色,包括規則與決策的公開透明化、由下而上的共識決模式、互相信任協調以鞏固權力正當性等,卻相當值得珍惜,本文也相信這些網路傳統精神如何適當地翻譯轉換到目前商業化程度極高的網際網路世界,是決定ICANN是否能夠真正成功的關鍵性因素。ICANN過去一年多來的經歷,固然展現出其維護這些傳統的努力,但是其受制於短期商業性考慮的現象,越來越加明顯,無論主其事者如何辯解撇清[84],卻仍難脫嫌疑。以網際網路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重要一環,以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辯論日趨激烈的趨勢來看,ICANN未來勢將受到更多挑戰與檢驗,而也唯有讓ICANN受到更普遍、更徹底的檢驗,才能確保並提高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的合理程度。本文認為我們應該期待與監督的,是ICANN透過更多公開透明與多元化的管道,改善與解決其目前已經出現的程序正當性問題,以及在諸如商標權爭議或糾紛處理等實質議題處理原則的確立方面,所遭遇的質疑,亦即在網際網路習用的科技或技術標準主導模式,和網際網路進一步成長所不得不面對的其他新興國際政治、商業利益和區域性社會文化等因素兩者之間,取得適切的平衡點,然後,才有充分的前提討論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是不是值得身為世界網路公民的我們信賴付託,而且可長可久。 --------------------------------------------------------------------------------*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J.S.D., March 1997);哈佛大學法學碩士(LL.M., June 1994)。現任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本文部份內容改寫自作者於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受教育部電算中心委託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之政策與法律問題:國際趨勢的觀察和省思」之研究報告。此一持續性要求相當高的研究,目前雖仍處於草創階段,但其之所以能夠順利開始進行與逐漸成形,得力於該中心陳立祥主任、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李德財所長、何建明研究員、中研院電算中心林誠謙主任與黃勝雄高級分析師、前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副主任(現任蕃薯藤資深副總經理)吳國維先生、電信總局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個人與單位之協助甚多,謹此致謝。文中所有觀察與論點,並未成熟,因此可能出現之錯誤,由本文作者自負其責,並待日後研究成果作進一步之補充與修正。 [1] See generally Katie Hafner & Mathew Lyons,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 of the Internet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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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Id. at 13.[48] Id. at 13-14.[49] Id. at 14-16..[50] Id.[51] Id.[52] See, e.g., US Releases Domain Guidelines, Wired News, June 5, 1998.[53] Supra note 31, at 16.[54] Id. at 16-17.[55] Id. at 17.[56] Jeri Clausing, U.S. Returns Volley on Internet Domain Names, New York Times on the Web, Cybertimes, June 5, 1998.[57]See, e.g., Jeri Clausing, Internet Group Approves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Rules: End Monopoly over Popular .Com Suffix, The New York Times on the Web, Nov. 5,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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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Alyssa Katz, Progress Breaks Out in Geneva, Wired News, July 27, 1998.[68] Id.[69] EU Endorses U.S. Plans for Internet Name System, Findlaw Legal News, July 29, 1998, available online at .[70] See Jeri Clausing, One American Elected to Internet Board, The New York Times on the Web, Oct. 28, 1999.[71] See generally (visited Oct. 31, 1999).[72] See Jeri Clausing, Foundation Gives $100 Million for Public Interest Efforts, The New York Times on the Web, Nov. 2, 1999.[73] See generally J. Theodore Smith, 1-800-Ripoffs.com: Internet Domain Names are the Telephone Numbers of Cyberspace, 1997 U. Ill. L. Rev. 1169 (1997).[74] Esther Dyson, Release 2.0: A Design for Living in the Digital Age 113 (1997).[75] See generally Dan L. Burk, Trademark Doctrines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 49 S. C. L. Rev. 695 (1998). [76] See generally Dan L. Burk, Trademarks Along the Infobahn: A First Look at the Emerging Law of Cybermarks, 1 Ric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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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陈映真:天高地厚--读高行健先生受奖辞的随想
    戏剧 2010/01/26 | 阅读: 3671
    尽管高行健不断强调文学的个人性,强调文学的非政治性和脱意识形态性,他的现代主义选择的根柢就不能不带有显明的政治性。他控诉政治和意识形态对文学的戕害,他反对「文学革命和革命文学」。他反对民族主义──反对文学的民族认同与民族忠诚。这样的思想,占去了他的受奖辞的很大一部份。法国对他的受奖辞的反应恰恰是说其「政治性」很浓厚。
  15. 柏蔚林:美国的9个老人改变了延续了一百年的核心政治制度,他们真的有这个权力吗?
    法律 政治 2010/01/25 | 阅读: 2016
    消息传出以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巨大的震荡。因为从此以后,美国的公司团体将被允许在总统和国会选举中,不受限制地任意开支,通过政治广告等多种形式来支持或者反对候选人。总统欧巴马很快表示了对这一决定的强烈反对态度,他高调谴责说,“最高法院为利益集团用金钱来践踏我们的政治大开了绿灯”,“这是大石油公司,华尔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胜利。这样他们可以每天在华盛顿列队,用他们的力量来压倒普通美国人的声音”。
  16. 孙果清:现存古地图表明:最早了解非洲的是中国人
    历史 2010/01/25 | 阅读: 1924
    2002 年 11 月 14 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说,在“南非国民议会千年项目地图展”上,展出了一张非洲轮廓依稀可见的中国古地图摹本,从而引发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正如国民议会议长费琳·金瓦拉女士在开幕式上说:“这么做的目的是,让我们不要被别人强加给我们去信服的东西所束缚。”她言外之意,是在说对欧洲人最早发现非洲大陆之说法有了怀疑。2002 年 11 月底,笔者在网上(网址:www.pmpsa.gov.za/maps/maps_japan34.html)看到了南非展出的这幅中国古地图摹本。12 月中旬,经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郑锡煌先生的帮助,得到了该图的复制件。借此机会,再次将这幅地图展现在观众眼前,供大家赏析。该图名称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而《北京青年报》于 2003 年 2 月 18 日和 3 月 4 日两次报道, 南非展出的中国古地图摹本,原图是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大明混一图》。如此看来,或许南非展出的中国古地图摹本不是一张,而是两幅。名称分别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和《大明混一图》。而这两幅地图,其内容截然不同。前者原图为元代绘本,后者原图为明代制作。因而,在此重点鉴赏《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之摹本。《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是公元 1402 年朝鲜人依据中国元代舆地图所绘制。展现在眼前的这幅彩绘《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纵 158.5 ㎝,横 168.0 ㎝,现存日本东京龙谷大学图书馆。图上方划一线,篆额有“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十个字。下划一线,有权近题跋,跋文载:“天下至广也,内自中邦,外薄四海,不知其几千万里也。约而图之于数尺之幅,其致详难矣。故为图者皆率略。惟吴门李泽民《声教广被图》,颇为详备;而历代帝王国都沿革,则天台僧清浚《混一疆理图》备载焉。建文四年夏,左政丞上洛金公(即金士衡,右政丞丹阳李公(即李茂——作者注)燮理之暇,参究是图,命检校李荟,更加详校,合为一图。—作者注)其辽水以东,及本国之图,泽民之图,亦多缺略。今特增广本国地图,而附以日本,勒成新图。井然可观,诚可不出户而知天下也……”从跋文可知《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绘制经过及资料底图来源于:建文元年(1399)明惠帝登极时,朝鲜贺使金士衡在中国见到了元代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和清浚的《混一疆理图》,并将这两幅图的复本带回国,至建文四年(1402)经金士衡和李茂进行研究,由李荟更加详校后合为一图。又由权近增加了朝鲜和日本,合成新图,名为《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其文字记载十分清楚,这幅疆理图除日本和朝鲜部分外,其它内容都是来源于李泽民和清浚的舆图。并告之,天下至广,中外不知其几千万里,绘于图很难详细,惟有李泽民的地图颇为详备。而清浚地图的特点是,中国国内历代国都沿革较细。海外部分(包括非洲),必然取自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后来李泽民和清浚的舆图也已失传。关于这两幅图的详细内容以及李泽民和清浚的事迹,也就鲜为人知了。当今《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仍保存着元代绘制舆地总图的艺术风格。其内容、绘图风格及水平一目了然。该图所绘范围:东自朝鲜和日本列岛;东南绘出了麻逸(今菲律宾的吕宋岛)、三屿(今菲律宾的巴拉旺岛)等岛屿;西南绘有浡泥(今婆罗乃)、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岛)、马八儿(今印度的马拉巴尔)等;正西绘出了三角形的非洲大陆及北部地区;北面已绘到大泽(今贝加尔湖)以北一线。从地图内容上看,尽管未画出元代疆域界线,而元朝各行省及所属各路、府、州等行政名称均用汉文标出,十分详细。图上所有山脉用形象符号表示,大小河流采用双曲线画出。长城如同一条飞腾的巨龙,形象逼真。海洋之水绘有波纹。显然这均是中国宋、元时期古地图的传统画法。无论是中国大地,还是诸蕃异域,陆地、山川、河流及海中岛屿,绘制如此之详,范围之广,是中国古代舆地图前所未有的。尽管这幅舆图是摹绘本,也实属罕见。它的传世,不仅体现了元朝绘制舆地图的科学技术水平。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早在欧洲人绘制的世界地图出现之前,中国人已对亚洲、非洲等地有了很清楚的认识。这幅包含东南亚、南亚广阔海域及整个非洲大陆和部分欧洲在内的大半个世界的地图,早在十四世纪初,已出现在世界绘图史上。这是中国人的荣耀,是中国地图史上的一大突破。虽然目前还未发现有史料记载《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的母本——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中有关非洲大陆是怎样绘制出来的,但在中国元代,李泽民是完全能够绘制出这样精细的地图的。众所周知,早在公元三世纪,中国商船已越过印度,出现于波斯湾头, 1 到了唐代,中国与印度洋各国的海上贸易已相当可观,宋朝时达到了顶点。同时,中国对非洲的贸易,仅仅是与阿拉伯各国巨大贸易的一个分支,并对非洲几十个国家,已有了深刻的了解。如:南宋赵汝适在他所著的《诸蕃志》一书中,就记载了非洲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国家概况,而他的资料一部分来源于周去非在公元 1178 年写成的《岭外代答》 2。书中对非洲西南大岛——“马达加斯加”描述如下:“昆仑层期国,在西南海上,连接大海岛。常有大鹏飞,蔽日移晷。有野骆驼,大鹏遇则吞之。或拾鹏翅,截其管,可作水桶。土产大象牙、犀角。西有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虬发。诱以食而擒之,转卖给大食国为奴,获价甚厚。托以管钥,谓其无亲属之恋也。”对埃及的记载,有一处叫迷斯篱(Misria 即埃及)的地方。他谈到那条大的河流:“有江水,极清甘,莫知水源所出。岁旱,诸国江水皆消减,唯此水如常。田畴充足,农民籍以耕种,岁率如此,人至有七八十岁不识雨者。”文中提到位于河岸的城市“憩野”即开罗。书中还叙述中国至埃及的航线:“从泉州出发,四十余日到兰里(亚齐),博易住冬,次年再发,顺风六十余日,可至迷斯篱(即埃及)。又如,元朝汪大渊,江西南昌人。生于 1309 年,20 岁时,附舶出洋。到过非洲 99 个国家和地区,回国后撰《岛夷志略》。尽管目前还未见到元代李泽民如何了解非洲大陆的确切记载,但大量史料证明,唐、宋、元以来,中国与非洲交往增多,中国人对非洲的认识日益丰富,为中国人绘制比较准确的非洲地图提供了条件。可想而知,元代李泽民能绘出含有非洲大陆全貌的《声教广被图》并不是奇怪之事。从另一方面讲,自从李泽民的地图起,非洲被画成了一个三角形的大陆,在国内外影响极大。明朝初年,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还在国内广泛流传,受到政府官员及地理学者的重视,在绘制全国地图时,也不放过对非洲及外域世界的认识并绘制于图上。而今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彩绘本《大明混一图》和保存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明罗洪先嘉靖三十四年舆图·西南海夷图》 3 均绘有非洲大陆及沙特阿拉伯半岛,形状均与《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的非洲大,陆画法大致相同。换言之,这些非洲资料无不来源于元代李泽民的《声教广被图》在国外,直到十五世纪,欧洲人绘制的地图才有类似的画法。如公元 1842 年希腊人托勒密绘出了包括非洲在内的非亚大陆地图——俗称《托勒密世界地图》 4 展示了西起大西洋,东至印度洋的大片,区域。从十五世纪初起,葡萄牙人开始沿西非海岸缓慢南下。1496 年,探险家达·伽马(Da·Gama)绕过非洲到印度,才开通驶往东方的新航线。由于宋、 明时,元、中国有大量含亚、非洲地理知识的古地图传世,有机会收集到亚、非地图资料,并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编辑成《坤舆万国全图》识传播到世界各国。到此,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最早了解非洲大陆的是中国人。张果清:原国家图书馆古籍舆图组研究员
  17. 陶短房:美为何在也门重举"全球反恐"大旗
    政治 2010/01/25 | 阅读: 1532
    1月3日,美国驻也门使馆发布声明说,使馆于当日开始关闭,以应对“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袭击美国在也门利益的威胁。美国总统国土安全及反恐事务顾问约翰·布伦南当天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有迹象显示“基地”组织正在策划在也门发动袭击。这是2008年9月20日,也门士兵在首都萨那驾车前往美国驻也门使馆,以加强安全警戒。在奥巴马上台后一度被雪藏、甚至被明确抛弃的“全球反恐战争”一词,似乎已悄然回到了白宫政治术语库中。继参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主席利伯曼宣称也门已成为“全球反恐新焦点”,表示将加强美国在也门的“反恐特别行动”后,奥巴马本人也在1月2日的电视讲话中强调,美国正着手加强与也门当局的合作,协助也门训练安全部队,提供装备,分享情报,共同“打击基地恐怖组织活动”,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彼得雷乌斯上将也在一个月内第二次访问也门,商讨“反恐联合行动”事宜,奥巴马还不同寻常地盛赞美军在也门的“反恐努力”。 9·11恐怖袭击是前总统小布什任期内最重要的“标志性事件”,以9·11为契机,以全球性反恐为幌子,在外交上推行单边主义,在军事上主张打超越主权、国界的反恐战争,是布什政府的一贯立场。由于伊拉克、阿富汗战争的旷日持久,和关塔那摩监狱不断爆出的虐囚丑闻,以及美国情报当局以“反恐需要”为由干涉美国国民自由和隐私的事件引发诸多不满,奥巴马在总统竞选时就不断猛轰“布什主义”,上台后更刻意与几乎成为“布什主义招牌”的“全球反恐战争”拉开一段距离:对于布什极力主张“打到底”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奥巴马拿出了前者的撤军时间表,虽然同意向后者增兵,却违背军事常理地在增兵同时宣布了驻军期限;而对布什竭力维持的关塔那摩监狱,奥巴马也推动相关部门展开了甄别、释囚等一系列为最终关闭作铺垫的工作。 然而这一切随着尼日利亚人穆塔拉布的一次圣诞节未遂炸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奥巴马不但重提“全球反恐战争”,大谈向也门、索马里投放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毫不避讳地谈及美国特种部队和情报机关在也门的“丰功伟绩”,并拉上最可靠的盟友英国,准备在也门大干一场。英国媒体称,美、英拟在1月28日于伦敦召开“国际也门反恐会议”,和原定召开的阿富汗问题国际会议平行举行,甚至,一项由美国-欧盟共同合作、针对也门猖獗的非法财经交易的打击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策划中,矛头直指也门和索马里恐怖组织的财源。 奥巴马当初雪藏“全球反恐”口号,是因为当时民意厌倦没完没了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对单边外交、借“反恐”侵害个人隐私和关塔那摩监狱虐囚也感到越来越不耐烦;但随着圣诞夜的惊险一幕,美国人开始重新正视“美国安全”问题,他们惊讶地发现,也门已成为反美恐怖主义的大本营和训练地,而美国对此却掉以轻心;他们更惊讶地得知,涉嫌策划未遂爆炸案的恐怖组织骨干竟都是从关塔那摩监狱中释放的“改造成功典范”,于是对奥巴马避谈反恐、强调释囚等等的印象势必发生改观。此时此刻,奥巴马只能重举“全球反恐战争”旗号,这既是为了救急,也是为了自救。 事实上,美国早在2000年“科尔号”驱逐舰在亚丁湾被炸后就对也门恐怖组织展开了空袭报复行动;这次对也门政府的军事援助和情报支援也已进行了一年多;甚至被广泛渲染、针对“基地”分支头目和营地的袭击,也是在圣诞炸机未遂案发生前就开始的,但此前白宫刻意保持低调,惟恐人们知道美国在也门的行动,爆炸案后则反其道而行之,惟恐美国人不知道美国在也门“有所作为”。 然而姿态容易摆,事却并不好做。也门是半岛最贫困的阿拉伯国家,且经历过长期分裂,内部矛盾尖锐复杂,加上和索马里一水之隔,长期成为军火走私孔道,安全隐患极多;也门政权控制力脆弱,在海湾战争期间又曾是仅有的3个同情萨达姆的政权之一,在与美国合作方面态度反复,国内反美情绪高涨,“科尔号”亚丁湾爆炸案甚至比9?11事件还早将近一年,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美国不论投入过少或过多,都可能出现麻烦。 奥巴马选择也门-索马里为反恐新战场,在某种程度上,有避免陷入“回归布什路线”之讥、避开“布什的热点”伊拉克、阿富汗的考量,但这个新战场基础薄弱,前期投入不足,且大规模介入师出无名,一旦穆塔拉布事件所激发的社会恐慌开始淡漠,美国人恐怕又会再次发出“为什么”、“值得吗”之类的质疑。 1月3日,美、英驻也门大使馆发表声明称,鉴于使馆安全遭到“基地”分支的威胁,决定无限期紧急闭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以也门为主战场重提“全球反恐战争”,恐是说来不容易,做来更艰难。
  18. 石之瑜:回到亚洲?——日本认识中国崛起的思想基础
    政治 2010/01/24 | 阅读: 2337
    【内容提要】 日本思想界与实务界都重视新近有关“中国崛起”的说法。在日本近代思想的基础上,作者探究了“中国崛起”如何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获得理解,指出虽然日本思想流派纷杂,却因为日本在面对近代化的欧美时,向来是以东亚作为其现身的身份,所以处理与中国的关系是日本思想界自我认识的关键,如何规范中国在东亚的位置将影响日本面对欧美的现身策略。即使日本思想界在本体论上赋予中国某种东亚性质,但实际上并不能决定日本面对中国的政策。在日本思想界既有的亚洲论述以及有关中国东亚性质的语境中,极少有由中国单独面对西方的理论主张,可是“中国崛起”的论点恰恰暗示了中国不必先结合日本,就可以单独面对欧美。这是为什么日本思想界一旦面临“中国崛起”这样的课题,其所能提供给政策界的视野十分不足的原因。【作者简介】 石之瑜,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中山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一 日本对中国外交的问题意识 如果说“中国崛起”的印象在日本知识界与政界引起重视,这可能一点也不令人惊讶,但当问到日本知识界与政界为什么会重视“中国崛起”,或他们如何重视“中国崛起”时,答案未必唾手可得。在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之现实主义的主张中,一个国家实力的上升会改变国际均势,自然造成周边国家的警惕,而日本关心“中国崛起”与美国关心“中国崛起”在性质上并无不同。现实主义的理论分析起来耳熟能详,[1]但是本文要辩称的是:“中国崛起”对日本的冲击未必就是现实主义学者所理解的单纯是出于国家安全考虑,日本知识界与政界真的好像是在担心有朝一日强大起来的中国会“入侵”日本。即使在语言表达上,中国的崛起的确显得是一种日本感受“威胁”的现实主义逻辑。事实上,“中国威胁”的说法是日本学者村井友秀 (Murai Tomohide)于1990 年8 月在《诸君》月刊上发表《论中国这个潜在的威胁》一文中首先提出的,但借用这样的现实主义语言,也许只能说明现有语言的贫乏,即便现实主义话语依旧能够有效反映出日本面对“中国崛起”时内心的不安情绪以及这个情绪的强度,但并不能充分传达“中国崛起”这个印象所牵动的复杂情感脉络。 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这种复杂情感脉络的知识基础,而不是对当代有关“中国崛起”的文献进行引介,[2]也不从他们文本的字里行间搜猎关乎情感的蛛丝马迹(因为构筑日本知识界长期对中国情感取向的历史轨迹者,不是当代作家)。本文的重点是从近代日本思想界论述中国的角度中,归纳出当前日本知识界与政界看待“中国崛起”的几种视野,使读者在日后遭遇日本学者、媒体与政治人物述说“中国崛起”时,能在现实主义的表面逻辑中体会出更深层、更丰富的意义。这个深层丰富意义包括日本精英阶层如何看待自己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如何透过对中国的理解来完成对日本自己的理解。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在此颇为不足,因为现实主义理论采取权力均衡的逻辑来诠释日本对“中国崛起”的警觉,脱离了历史的时空情境,故而不能对近代历史所孕育的“日本困惑”,亦即日本在世界上的身份要如何呈现的困惑做出回答。 简单地说,日本知识界与政界对“中国崛起”的现象缺乏应对的角度,因为19 世纪的中国与日本在观念上是共同属于地理的“东亚”或文明的“东洋”这个群体,一起面对西方的入侵,日本迎接并超越西方帝国主义挑战的契机在于与中国共同奋斗,然而中国却一蹶不振,以至于日本精英对于如何处理与中国的关系难以决断。其中包括有要切断关系者、有要在中国进行世界革命者、有要教化者、有要鼓动中国人民驱逐帝国主义者、也有要对中国进行改造者、占领者、统治者。[3]日本迎战西方的气势在二战后衰微,直到20 世纪80 年代开始逐步复苏。俟右翼势力入主政坛,亟思恢复所谓日本精神,超越太平洋战争的战败阴影,建立所谓“正常国家”。如果中国在21 世纪崛起,这将使得日本赖以重整旗鼓的基础——东亚/东洋——就难以变成可以由日本整合的群体。如此一来,日本过去无法通过整合亚洲超越西方的历史纪录,也就不可能在“中国崛起”的情境中来改写。那到底日本是要为了挽救亚洲,所以应该不惜先依赖美国,以便自己有能力将中国规范在亚洲框架中(但如此将本末倒置地把终极抗争目标——美国——变成了伙伴)?还是默认日本已经不能主导亚洲,也就不能洗刷败战给美国的耻辱?还是开创一种日本近代思想史上不曾出现过的、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细亚,接受日本不能片面主导东洋超越西洋的历史进程?或甚至干脆不再以西方为日本最终必须超越的对象?二 东洋的与亚洲的日本 子安宣邦(Koyasu Nobukuni)批评日本思想界躲在东亚的概念后面,不敢直接面对西洋,显示日本对自己没有信心。[4]如果子安宣邦的批判这次是对的,这就间接暴露了一种长久深藏于日本知识界的矛盾情感——日本对东亚的领导主张是建立在日本对东亚的心理依赖之上的。换言之,这种心态一方面是日本既要领导亚洲来抗拒西洋,另一方面又要仰赖与中国做伴来充实亚洲的内容,如何处理与中国的关系是亚洲作为概念提出来时所不能逃避的课题。[5] 其实在“东亚”成为有效且流行概念的历史点上,中国清朝积弱不振,不可能对东亚有积极的贡献,而必须借用“东亚”概念来面对西方的日本,如何可能因为中国加盟了东亚或亚洲的维新而就有信心面对欧美呢?这样的信心是否暗含着日本对中国早已存在某种根深蒂固的心理依赖?黑格尔的东方专制论提供了日本思想界重要的启示,也提供了充分的动机,促成强烈的欲望要证明日本并不是黑格尔东方专制论的对象,这个东方对象专门指的是中国。[6]所以在概念上是否可以这样讲,当中国与日本绑在一起时,日本可以通过对比看到自己的优越,进而通过“解放中国”这样的使命感,认识日本自己的历史位置? 二战前日本军国主义者的确是借用“东亚”这个概念,昭示了日本帝国的范围,这个范围不仅限于中国与朝鲜,也包括东南亚,在“大东亚”的主张里,其范围甚至还远及印度。[7]印度与中国一样,是从冈仓天心(Okakuwa Tenshin)将之放进“东洋”这样一个文明概念之内,从而成为东洋的组成因素,[8]再到后来“东亚”概念开始指导帝国思想时,中国才明确地变成地理概念。这样的转变说明了早先“东洋”作为一种思想,尚不足以成为帝国的指导。这个道理子安宣邦也有所触及,但不如田中(Stefan Tanaka)在解构近代日本中国学的始祖白鸟库吉(Shiratori Kurakichi)时讲得清楚。[9]田中细腻的耙梳所说明的是,白鸟一直是有意识地运用“东洋”这个概念,把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历史交往,从原本某一种日本的文化负债关系转化成双方平等的关系,也就是利用了“东洋”这一概念把儒家思想与孔子提升为整个东洋的文明,则不但日本借由属于“东洋”而能与入侵的“西洋”取得平等,同时因为中国与日本和朝鲜都属于东洋,它们之间在思想传统上就不再是由中国输出,由日本或朝鲜输入,而是分别成为东洋儒家文化不同但平等的典型。这表示“东洋”作为身份论述,将日本汉学界固有对中国的尊崇消解,让日本与中国在文明起源上平起平坐,不过绝对不能摆脱中国,因为有了中国才号称有东洋,也才能与西方分庭抗礼。但由于其前提俨然预设了中国原来的优越地位,所以东洋不能用来当成后来帝国领导的信心基础。 假如中国清朝不是积弱不振,或不是黑格尔对东方专制的尖锐嘲讽,日本思想界没有必要非在当时处心积虑地来处理自己与中国的文化关系。这种必要性在福泽谕吉(FukugawaYukichi)发表“脱亚论”之后更显得必要,因为在福泽鲜明的旗帜下,中国呈现为日本的拖累,[10]若日本汉学家仍保持与中国维持关系的立场,就都有必要说明到底是为什么。当经历了“三国干涉还辽”和签署《华盛顿条约》裁军协议的历史经历后,日本认知到了自己在西方世界非我族类的处境,而不得不下定决心重新回头经略东亚的时候,中国是什么意义的东洋文明、与日本有什么瓜葛等,这些问题成为日本不可逃避而要面临的问题。其他看待中国的角度不论如何具有同情心,都必须是以改造中国为出发点。虽然每个人看到的中国各具特色,如内藤湖南(Naito Konan)看到的中国是受到各地乡间团练所主导的基层中国,宫崎滔天(Miyazaki Tonten)看到的是充满革命潜能的中国,吉野作造(Yoshino Sakuzo)看到的是有民主希望的中国,北一辉(Kita Ikki)看到的是反帝的中国民族主义,但他们共同的视角是一个由外而内,由有知到无知的指导角色。他们观点之间相容或南辕北辙,对中国的行动取向彼此相左,有民主派、国粹派、革命派等等不一而足,但与军国主义者介入中国的姿态却又有所呼应,他们都认为自己看到了中国的出路,都有某种跃跃欲试的热情。对中国如何定位是日本思想界用来认识日本自己的基本功和参照。三 从中国理解日本 与白鸟库吉同一年代的内藤湖南是较早受到西方学界注意的日本国内研究中国问题的开创者,他率先把中国放进一个属于中国自己的历史脉络,根据贵族世家没落的历程,与众不同地论证出宋朝为中国近世之起源,[11]因而有别于白鸟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的中国南北互动论,从而自成一派。内藤提出的“近世论”虽然在中日史学界引起不同看法,但是大家除了对各种阶级如何定义以及如何辨识的方法问题存在困扰之外,日本何时超越了中国的近世后来居上,隐然为加入此一共同话题各方意见整合之所在。[12]对于日本超越之后如何回头看待中国,更是二战前思想家所纷纷议论之主要关切。在这方面,溯及白鸟的东京学派与内藤开始的京都学派,似乎在外来民族促成中国振衰起蔽的观察上,看法果然十分接近,对于军国主义的问题,好像无不可以为其所用,学派之间并无学理上的有效分歧。固然内藤喜爱中国的一切,视中国为一种民间社会,这不妨碍他认为中国是没落的文明,于是成其“支那论”的核心,在文化中心移至日本后,理当领导“改造中国”,作为“支那民族圈”中的一员,在政治上形成中日一体。大正民主派作家吉野作造同样喜爱中国,甚至对于反日的“五四运动”寄予当时日本各界罕见的同情,但在碰到中日关系时,也完全不能抗拒要为对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条约大张旗鼓。[13] 对中国文化的警觉、厌恶乃至于排斥,则属于“脱亚入欧”的显著风气。但在明治维新之前,这种警觉已经悄然浮现,即本居宣长(Motoori Norinaga)对古音一连串的主张,孕育一种内部纯洁环境的意识,进而将中华之言从古音中分离出去,借由对古事记的诠释,创造关于大和语的原始想像,厥为日本近代国语运动的始作俑者。[14]明治维新之后,罗马拼音充斥报刊,作为迈向欧洲普遍性的实践,汉字成为某种落伍的象征。[15]福泽谕吉从而强调,历史之中的日本必须有国家,则日本史不能放在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洋史中来理解。[16]20 世纪以后对中国文化与思想进行全面否定最激烈的莫过于津田左右吉(Tsuda Soukichi)。他继承了白鸟对普遍性理论的追求,[17]透过对道家思想的解构,把原本以为是影响日本的中国思想渊源普遍化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共通阶段;透过对于孔子进行去神格化,将儒家思想放进特定的历史时空中,以便将日本与中国区隔开来,如此可以由已经进入近代个人自由精神的日本加以批判。[18]津田的努力是要回归日本,使曾经吸收中国文化的日本回复到原来在中国之外就有的独特精神,展示日本所具有的世界性,并证明日本从未与中国在文化上属于一体。正因为如此,他一反本居的态度,解构象征日本特殊性的古事记与日本书纪,虽然意在建立天皇的世俗统治权威,但却因为否定其神圣性而为右翼人士所控诉。无论如何,从本居到津田的历程,有着排除中国这样一个方法上的共同预设。  不过,“脱亚入欧”作为外交战略失败了,以对抗西洋为职志的思想方案便依附在各式各样的亚细亚主义中现身,则中国的位置必须相应现身。[19]其中最具理想性的亚细亚革命理想是由参加了同盟会的宫崎滔天所提出的。他认为中国革命是东方各国抗拒西方野蛮文明的惟一希望,他虽曾支持甲午战争,但后来又介入各种中国的改革与革命中,这反映的无异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论。同样同情中国革命的尾崎秀实(Ozaki Hotsumi)在批评日本把中国当成原料供应地、区隔了日本与中国的同时,又将它们放在共同命运之中。相对地,宫崎幼年所习自的德富苏峰,却是站在另一端,属于某种日本中心的亚洲主义,德富苏峰虽然早期曾是平民主义者,但后来演进为国粹主义,把中国当成是对抗西方的日本所必须征服的对象。[20] 同样对抗西洋的北一辉却主张以武力帮助中国革命与统一,支持中国的民族主义,积极鼓吹日俄战争。他认为日本的军事胜利是后来中国革命成功的重要助力。他又批评日本对华的“二十一条”要求,虽然提出以日本为盟主的亚洲门罗主义,但对于中国主张采取提携。〖ZW(〗参见黄自进:《北一辉的革命情结:在中日两国从事革命的历程》,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 年版。〖ZW)〗包括他们在内的许许多多这些亚细亚主义思想家与行动家,多把中国放在与西洋对立的亚细亚主义之下,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是既相对又相融,既在日本之外又纳入日本的势力范畴。四 缺乏理解“中国崛起”的角度 虽然在所谓的大正民主时期里看到的日本思想界是百花齐放,但也出现了军国主义对日本本身政治言论的宰制,即至出现声名狼藉的“近代的超克”以及思想界的转向,[21]容许日本军国主义取得观念上通行无阻的理论,在中国为所欲为而丝毫不感惭愧。其实对思想界出现转向的批判属于后见之明,人们在二战后检讨战前知识界的怯懦与对军国主义的依附,这种检讨不无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即使是鼓吹到中国进行阶级革命的宫崎,或其他因为思想上忤逆军国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或斗胆反省日本神道或天皇制度而贾祸的如津田,都不能完全诳称中立客观。因为思想界整体都已经习惯于把中国当成一个落后对象。就算津田这位否定东亚存在的中国研究专家,也继续在儒家的话语下建构日本与中国的差异,巩固日本相对于中国的先进位置,犹如中国就是日本的责任所在,方便军国主义者将中国归类成他们眼中由日本领导的东亚,也方便他们忤逆津田的愿望而抹去日中之间的界限,等于是授予日本军国主义进出自如的通行证。[22]所以抱持反对军国主义的革命者,也就是没有转向而受难的思想家们,多数在东亚的知识本体上与军国主义者有着共谋的默契。这个默契在二战后继续引导着知识界与政界看待中国以及在21 世纪看待“中国崛起”的角度。  东亚这样的知识基础要处理的两个问题之间似乎从原本有矛盾化解为没有矛盾。一个问题是日本面对西洋的身份问题,亦即不是日本单独抗拒西洋,而是与东亚国家一道,东亚提供了行动基础,也提供了行动的对象——朝鲜与中国,更因此建立日本的先进意识,提供了面对西洋的信心。另一个问题是中国作为日本汉学的中心,现在在文明源起上与日本平行而无先后高下,使得日本的近代化成为儒家日本化之后一种与中国分开的现象,在理论上就可以取得对中国指导的地位。如果没有白鸟成功建构一套摆脱汉学界中国观的东洋史观在前,中国就在之后不能成为“落后待解放”的对象,那么日本在所谓“大东亚共荣圈”中的领导地位便缺乏论述基础,这将导致一种恐怖的身份困境,即在感知到西洋国家对日本的排斥之后,日本并没有一个等在那里供日本领导的帝国版图——东亚——容纳自己。  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日本缺乏“中国崛起”的理论准备。“中国崛起”从两方面撞击了日本的中国观,一是原本落后中国追随日本的东亚不能完成其使命,二是日本不能再以东洋文明现代化模式的身份来“指导”或“解放”中国,甚至在经济上与中国之间的界限愈趋模糊。这样的模糊与日本在大正期间提出“二十一条”时的理想境界已然不同,依照早期的构想,日中之间经济界限的模糊是透过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与伪满政权之类的殖民统治,进而逐步将中国经济资源纳入日本体制,日中界线的模糊意味着中国的消失。如今中国的崛起,却吸收了日本的科技资本,日中界线模糊意味着日本的消失,造成日本面对世界时的一种身份困境。日本在世界的特殊身份是以作为东亚国家范形的姿态呈现的,但如果“中国崛起”,范形东亚国家这样的身份就不是由日本所能垄断,甚至可能被中国垄断,不但日本在东亚的落后对象消失无影,日本所摆脱的汉学中国那种优越性似乎又回来了。五 还是东亚的日本 二战前的中国观在日本战败后看似销声匿迹,但其实很快地以各种形式再现。二战前的中国观是透过什么机制影响战后的中国观呢?必须看到,战后日本在占领军的主持之下,通过了非战宪法与责任内阁制度。包括占领军统帅麦克阿瑟在内的各个盟军领袖,在战后集中精力做的首要任务是防止法西斯政权的复辟,在德国如此,在日本亦是如此。作为法西斯头号国内敌人的共产党,反而在这种气氛中得到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有趣的是,战后在日本思想界以反抗帝国主义对美国采取抵抗立场的,也是在战前受到法西斯迫害最惨烈的左派思想家,他们因为美军的进入而获得发展的契机,却是最反对美国的势力。战前的右翼军国主义势力,现在反而竟以各种面貌出入政坛,并且成为最为亲美的势力。在这个节骨眼上,在是否应该领取美国的基金会提供研究补助这一问题上,日本知识界展开了一场莫大的辩论,这个情形在韩国或中国台湾岛内知识界至今并未发生类似规模的反省,虽然它们同为美国的围堵前哨。对美国的警觉心就在这样的一股左翼的路线中保留了下来,甚至在美国与日本签署美日《安保条约》之际,同样一股警惕美国帝国主义的思潮掷地有声地对日本政坛发动抗争,并号称要发动政变。曾经参加前述“近代的超克”座谈会的中国学专家竹内好(TakeuchiYoshino)也在这股潮流中参与批判美国。  竹内好的例子是极其反讽的。他对日本知识界的主要批判基础在于他赞赏中国思想界抗拒“西潮”的能力。他嘲讽日本是永远的优等生文化,总是成为最好的学习者,反倒是看似落后的中国其实更能对西方思想制度进行反省。他尤其从鲁迅的文本中解读出了某种无法捉摸但却强韧无比的反抗气质,认为这样的气质恰恰是抗拒盲目西化,进而发展出属于中国自己视野的根据。[23]他的这个根本态度与“近代的超克”座谈会的哲学立场并无二致,矛头是对准西方,把中国当成是抗拒西方的东洋的范形。在“近代的超克”被当成是丑闻来理解的战后世界中,竹内好看似独树一帜的文风与生涯,其实毫不保留地继续把矛头对准西方与象征西方文明的现代化潮流,只是在战后的西方,其对面是中国的东洋,而不是日本的东洋。竹内好与宫崎在解读中日之间的身份地位、文明角色与亚洲作为知识范畴的意义上有类似之处。一言以蔽之,在中国推动与实践迥然不同的文化模式,可以提示日本所属的东亚如何面对西方的帝国主义,日本得以呈现自己的身份范畴是亚洲,因为与西方对立的是亚洲。  就是这个同样的知识基础,在20 世纪结束前高涨的日本右翼势力声浪中,为军国主义复辟提供了叙事依据。[24]军国主义当然在实际上并未复辟,毕竟左翼的力量在日本思想界不容小觑,但是军国主义式的言论逐渐流行,获得更多的选票,这种情形如同大正民主时期日本思想界的百家争鸣,军国主义式的言论再次降临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不同的是,21 世纪之初的中国与20 世纪之初的中国给日本知识界的观感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崛起的大国,后者是落后的散沙。同时,左翼势力盘踞思想界的一隅,免于战前遭受军国主义压制的恐惧。无论中国给人的观感如何,军国主义的复辟言论与左翼的反帝言论中,隐约有着战前各家曾经同享的一个前提,那就是总以东亚为单位在思考日本面对西洋的身份问题。左翼是反帝的,右翼则一直因为担心左翼报复自己战前遭到的迫害,只好依附于反左的美国,但左、右两翼之间存在的知识联系就隐藏在对日本未完成的历史使命的共同认识中,这个共同认识只涉及使命尚未完成的这个自我理解,而不涉及实质的使命及其历史目的,因此他们之间对于日美关系的激烈争辩固然真实,但这不是本体论上日本如何存在的争辩,争辩起来很容易遮掩他们在知识出发点上的共谋,即都是以东洋与西洋的对立为前提,而正是这个前提上的默契,让他们判断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分际何在时,牵制他们对“中国崛起”的认识角度。六 中国的东亚性质 右翼人士似乎自始至终对日本的战败不能接受,左翼超越了这一点,因为他们战前就是遭到军国主义残害的对象,因此对日本的战败不像右翼那样耿耿于怀。小森阳一近乎完美地从天皇的“玉音”中,解读出了鼓舞右翼势力至今得以不承认战败的各种隐藏讯号,也许他有些过度解读,但却有效地说明当代右翼人士是如何体会天皇的“玉音”的。[25]右翼人士所谓“不曾战败”是直接面对盟军说的,其中在当代最主要的成员显然是美国,他们坚持天皇谕示的是终战,不是败战,故参拜靖国神社并无不当,认为里面供奉的战犯是基于占领军优势的不当审判结论,犯的充其量是被美国定义的侵略罪行,有极端者判断现在到了翻案的时机。如此延伸的涵义是:日本更不曾败于中国,也不曾因为侵略中国而受罚,日中之间的关系还大有讨论的余地。右翼对自己侵略罪行的拒绝反省以及甚至接踵而来否认侵华战争曾经发生,都是左翼思想家不曾附和过的行径。然而左翼的反帝路线与右翼的靖国神社路线,不都是把西洋当成日本最终必须面对的对象吗?所以尽管左翼与右翼之间有着足臻生死存亡的斗争,却因为终极的问题意识雷同,使中国的工具性身份以及其作为日本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妥善应对的亚洲成员,成为他们之间在本体论上的默契。 不过,日本知识界对于“中国崛起”的思想准备颇为不足,当这个概念提出来的时候,自然会带来震撼。沟口雄三就反省认为,日本人对于自己什么事都用中国作为参照系不够自觉,还反而一直错以为中国还是战前那个落后的中国。他用了一个妙喻说明日本对中国的误读,那就好像错把小鸡当蝌蚪,以为中国一直维持两只脚,显然没有变成青蛙,所以就还是处在落后幼稚的状态,因而看不到中国已经从两只脚的小鸡长大为还是两只脚的大鸡。[26]这里的批判有些应和竹内好的反省方式,也就是认为日本过度依赖西方的标准看中国,才会看不到中国的变化。与竹内好同时代的丸山真男因为揭举近代性的大旗,而被子安宣邦认为犯了同样的复制西方历史目的论的错误。[27]不过竹内好没有针对好友丸山发言,毕竟丸山对于日本政治也是极力批判的,他并没有把日本看成是西方在东亚的优等生,而是把日本看成转向近代不完全的劣等生(矛盾的是,竹内会欢迎日本沦为劣等生,因为这表示日本没有复制帝国的发展模式)。[28]不过丸山也没有竹内那种“近代的超克”的情结,更没有东亚或东洋的区域对抗或文明对抗意识,所以丸山拿中国作为参照系的需要,比其他思想家小得多,但也就因而一样不能为“中国崛起”的认识角度提供亚洲式的准备,只能还是把中国放在沟口所警告应该回避的西方现代化量表上。 日本知识界看待中国的角度不是直接可以从思想家本人对待第二次世界大战历史的立场中得出来的,就算是激进右翼人士不承认日本在战争中对中国的侵略,并不能就此推断此人对“中国崛起”的反应,因为最终的标准在于如何共同面对西方,而处理与中国的关系则是相对短期的阶段性战略问题。假如要规范中国的崛起,以便使中国继续停留在亚洲对西洋这样分庭抗礼的认识论框架中,则日本对美国的依赖便不可或缺。右翼人士在历史问题上所隐藏的反美动机被围堵中国的战术需要所牵制,形成了自我异化的压力。言论上极力反华的石原慎太郎其实正是对美国发表《一个可以说NO 的日本》的畅销书作者,[29]他一方面想整合亚洲来抗拒美国,另一方面又甘愿在美国的战略布局上执行围堵中国。相对于此,对于二战历史持相对批判态度的左翼,却始终一致地在维系对美国的警觉与批判。可见,战前思想界对中国的知识默契延续了下来,也就是日本必须建立与中国特定的关系来抵抗西方,而这个特定关系理当是一种由日本主动的关系,过去是把中国叙说成东洋的一支或亚洲的一个区域,接受日本领导抗拒西方,现在则是政治上对中国围堵与经济上同中国进行区域整合。其结果是今天作为一个区域的亚洲在面对西洋时出现性质上的异化。这个异化当然是右翼与美国同盟所造成,因而本末倒置,让亚洲终极要排除的对象(即美国)参加一起决定亚洲的任务,使得亚洲作为与西方抗拒的基础遭到颠覆,则日本的归属成为悬案。七 “中国崛起”对知识论的“威胁” 中国的崛起带来的“知识威胁”在于,它将不再由日本片面地来决定中国在亚洲的身份,甚至在与西方对比的时候,中国知识界不必通过与日本的关系来发言,因此就算日本十足地回归亚洲,停止依附美国来牵制中国,也不见得就能参与中国在面对西方时的身份建构过程。这样的“威胁”与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理论所看到的威胁性质迥然不同。现实主义笔下的“威胁”是假定的日本与中国彼此互斥的某种身份,“威胁”的存在能巩固中日之间分开的或对立的关系,这样反而可以强化日本的身份安定感。相反地,在文化研究与历史研究的诠释下,“中国崛起”的“威胁”是对存在意义的“威胁”,不但不会巩固日本外于中国的身份,甚至还会把亚洲作为日本呈现自我的基础都加以否定。当日本思想界无法在知识上界定中国为“有待解放的亚洲”,就不能片面使用亚洲。对右翼而言,也就不能重新编写二战历史,如此国民精神恢复无望。这就是为什么右翼人士经常对“中国崛起”的说法拒斥,并提出相应的“中国崩溃论”,试图在知识上管理外界对“中国崛起”的主张。 对左翼而言,某种正面的意义可能昙花一现地冒了出来,好像当年宫崎的世界革命论有了某种修正再生的可能,也让竹内好的亚洲作为方法值得期盼,不过竹内好战前站在右翼发言的记录至今犹新。令左翼尴尬的是,中国的崛起是在现代化与资本主义的理论框架下呈现的,故而左翼拒绝依附美国,并批判帝国主义介入日本的行径,并不能在被认为是崛起中的中国获得欣赏,毕竟所谓崛起应和了西方的现代化理论,则亚洲作为非西方的区域,其可能性更加渺茫,则左翼的失落难以逃避。与其梦幻中国社会主义重现,还不如像右翼一样期盼中国的发展高度不均,阶级极度分化,社会动乱发生,使得某种反帝的左派亚洲成为可能。反帝的亚洲结合了对西方的挑战与对亚洲共性的建构,但这个远景与右翼企盼的“中国崩溃”有异曲同工之妙,成为未来思想界潜在的可能共识选项。矛盾的是,“中国崛起”是在资本主义语境里发生的,亲中派看到了日本与中国经济关系日趋紧密,那么他们能不能在左翼的思想基础上,对中国的资本主义化保持距离,还是又要经历某种转向的压力呢? 反而是对美国不曾批判、对儒家文化与汉学中国持基本正面态度并且对东西文明差异有所警觉的学院派,有可能赋予亚洲某种新内涵。这样的内涵堪称20 世纪80 年代流行过的所谓东亚儒家经济文明,或李光耀的亚洲价值论调周而复始,[30]这也许与全球化潮流所催促的地方化意识若合符节,也与资本主义逻辑不抵触,且能坦然面对“中国崛起”,在此日本与中国构成某种意义的亚洲,而日本借此展现与西方不同的模式便可存在。不过这样的亚洲既然臣服于资本主义逻辑,就必然为资本主义所欢迎,则因此而发现的任何亚洲特色,无异于沦为资本主义的包装,并不能真正达到区隔东洋与西洋的作用,因此不能满足日本知识界百余年来的问题意识。沟口雄三主张以中国为方法,从中国历史的内在发展看中国,摆脱日本的叙事需要,也许是一条知识论上的出路,届时中国是否崛起或其崛起对日本有什么意义,就不会构成问题意识。但沟口雄三没有回答的问题是,摆脱日本为主的亚洲意识后,一个从中国看中国的日本知识分子,为何要学会中国人的视野,那他自己到底是谁,其知识又是所谓何来?这其中逃脱不掉的前提,仍然是某种中日共处的亚洲。八 结 论 日本思想家一心发展日本成为亚洲国家的主要动机在于能取得一个相对于欧美的身份,不过,亚洲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身份,原本就是被欧美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当成对象的结果。亚洲这个身份寻求与欧美平等,很容易陷入某种卑微的意识。近代日本史上各种各样的亚洲主义主张至今不能解决面对欧美时,日本到底是什么意义的亚洲国家。追根究底,“亚洲”这个概念并不是出自于日本或中国等被归类为亚洲国家的话语,而是出自某种要把它们锁在落后身份的、自居在外的位置。从亚洲这个身份出发的做法,造成亚洲国家之间失去相互尊重的基础,在与欧美竞争的欲望驱策下,亚洲身份迫使亚洲国家先要面对自己人。日本对亚洲身份的敏感度远高于中国,以至于日本对中国指指点点的态度与中国独自于日本之外处理欧美的态度形成强烈对比,更凸显了日本无法整合亚洲的尴尬。 日本与欧美的竞争意识使得国力成为关注的焦点,日本透过整合亚洲来强化国权的想法引发了军国主义。即使是透过平等结盟的想法,也不得不强调日本的领导角色,这是为什么无论日本采取哪一种亚洲主义,都不能处理“中国崛起”的课题,毕竟“中国崛起”的提出是假设在某种国力标准上的崛起,所以“中国崛起”与日本思想家的亚洲主义是相抵触的。“中国崛起”的提法让人联想到中国将直接挑战欧美的主导权,如此中国就不是亚洲身份所能规范的国家,因为就算欧美继续把中国看成亚洲,但“中国崛起”之后不需要靠亚洲,这时亚洲的维持反而是要靠日本追随中国,而这一类要求日本配合的策略,在日本近代思想史上根本不存在,简言之,日本的亚洲主义是巩固欧美话语优势的亚洲主义,中国的崛起不但挑战欧美,也挑战了以欧美话语为出发点的亚洲主义。 日本面对“中国崛起”的思想出路,首先在于摆脱要与欧美竞争的意识以及因之而产生的国力导向的亚洲主义,然后才可以让日本不必非要用亚洲作为身份的基础,则日本就可以重新认识中国,而不是由欧美殖民主义指涉的以亚洲为框架,毕竟在这个框架下的日本永远不能取得平等的感觉。必须由中国与日本不以欧美的亚洲为前提,也不以否定欧美为前提,以这样彼此发展的相互认识为出发点,开放亚洲身份的内涵,日本才算是回到亚洲。注释:[1] 姚文礼:《共筑东亚安全大厦——浅析21 世纪之初的中日安全合作》,载《日本学刊》,2002 年第5 期,第1-17 页;王公龙:《对日美同盟“再定义”的再认识—以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视角选择性分析》,载《日本学刊》,2002 年第5 期,第18-31 页;徐万胜:《日美同盟与日本的军事大国化倾向》,载《当代亚太》,2004 年第4 期,第10-11 页;邱坤玄:《结构现实主义与中共大国外交格局》,载《东亚季刊》,1999年第3 期,第23~38 页;范国平:《现实主义不能超越——中国对日外交的必然选择》,载《开放时代》,http://www.opentimes.cn/ ;王屏:《中日关系从理想到现实》,载《环球时报》,2005 年2 月3 日。[2] 有关文献介绍可参阅赵建民、 何思慎:《日本外交中有关中国或美国优先之争论——兼论日、中、台之新安全架构》,载《问题与研究》,2004 年第1 期,第83-104 页。[3] 整理得比较清楚的是野村浩一,参见[日]野村浩一著,张学锋译:《近代日本的中国认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年版。[4][日]子安宣邦编,赵京华编译:《东亚论:日本现代思想批判》,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年版。[5] 陷入“文化本质主义”的陷阱,处处以文化本质论断文化差异,而无法正视权力与欲望的运作,参见[日]酒井直树著,廖咸浩译:《主体与/或“主体(shutai)”及文化差异之铭刻》,载《中外文学》,2002 年第12期,第150-195 页。[6] [日]子安宣邦著,陈玮芬译:《东亚儒学:批判与方法》,台北:喜马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2003 年版。[7] 大川周明的“三国魂”如是主张,见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年版,第266~269 页;另见王向远:《日本对中国的文化侵略:学者、文化人的侵华战争》,北京:昆仑出版社,2005年版。[8] 多数引述介绍的文章都是引用发表于1903 年的《东洋的理想》原著,即Okakura Kakuzos, The Ideals of theEast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Arts of Japan, London: John Murray, 1903。[9] Stefan Tanaka, Japans Orient: Reading Pasts into Histo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10] 参考许介麟:《福泽谕吉的文明观与脱亚论》,载《历史月刊》,2003 年第184 期,第34-43 页;周建高:《福泽谕吉对中国文化的迎与拒》,载《历史月刊》,2003 年第184 期,第44-50 页。[11] [日]内藤虎次郎著:《中国近世史》,東京:弘文堂,1947 年版。此日文著作受到讨论最多。[12] 参见高明士:《战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台北:东升出版事业有限公司, 1982 年版;[日]西嶋定生等11名作者分别著述,辑于刘俊文编,高明士等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二卷专论》,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版。[13] 参见黄自进:《吉野作造对近代中国的认识与评价:1906-1932》,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年版。[14] 参见[日]小森阳一著,陈多友译:《日本近代国语批判》,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年版;甘怀真:《东亚、儒学与王权:东亚儒学经典诠释传统研究的一面向》,台湾大学东亚文明研究中心第五次研讨会之“东亚、儒学与东亚儒学”会议论文。[15] 林少阳:《文与日本的现代性》,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年版。[16] [日]福泽谕吉著,北京编译社译:《文明之概略》,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37 页。[17] 白鸟将中国古代传说解读为人类普遍性历史阶段的表征,见刘俊文编,黄约瑟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一卷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版,第1-8 页。[18] 刘萍:《津田左右吉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 年版。[19] 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年版。[20] 参见陈秀武:《日本大正时期政治思潮与知识分子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年版。[21] “近代的超克”是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所组织的座谈会,参与者包括左翼与自由作家,他们透过各自对某种亚洲主义的赞扬,暧昧地表态支持战争,被视为是左翼的“转向”。参见[日]竹内好著,李冬木、赵京华、孙歌译:《近代的超克》,北京:读书•新知•文化三联书店,2005 年版。[22] 中国学术界对于这个中国与日本是分开而落后的本体论以及各家学说在此本体论上产生的困惑——或认为不同的亚洲主义论之间对中国的立场不同,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条船;或认为只是属于显性或隐性的差别,故都是共犯。相对于此,本文显然是认为两者皆可,也就是帝国主义的亚洲主义与非帝国主义的亚洲主义并非抵触,因为两者奠基在同样的本体论上。相关论争之例见盛邦和:《19 世纪与20 世纪之交的日本亚细亚主义》,载《历史研究》,2000 年第3 期;戚其章:《日本大亚细亚主义探悉——兼与盛邦和先生商榷》,载《历史研究》,2004 年第6 期;盛邦和:《日本亚洲主义与右翼思潮源流——兼对戚其章先生“商榷”的响应》,载《历史研究》,2005 年第3 期。[23] 孙歌:《竹内好的悖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24] 到了21 世纪,类似的思想以新保守主义之名呈现,见 Pei-chun Han, “Neos on the Rise in Japan,” TaipeiTimes, 2005 年9 月20 日第8 版。[25][日]小森阳一著,陈多友译:《天皇的玉音放送》,北京:读书•新知•文化三联书店,2004 年版。[26] 这是沟口雄三于2001 年12 月21 日在东京举办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第十四届年会”上主题讲话的内容。[27] 参见[日]子安宣邦:《东亚儒学:批判与方法》第四章。[28]孙歌:《在零和一百之间》,载竹内好:《近代的超克》,第57 页。[29][日]石原慎太郎、盛田昭夫著,刘秀琴译:《一个可以说NO 的日本》,台北:中央日报,1990 年版。[30] 参见[新加坡]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台北:世界书局,1998 年版;Daniel A. Bell and Hahm Chaibong, Confucianism for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Ronald Dore, Taking Japan Seriously : A Confucian Perspective on Leading Economic Issues,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eter L. Berger and Hsin-Huang Michael Hsiao ,eds., In Search of an East Asian Development Model, New Brunswick, N.J., USA : Transaction Books, 1988; Roy Hofheinz, Jr.and Kent E. Calder, The Eastasia Edg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2。
  19. 子安宣邦:竹内好问题试论——“文学”之根本的政治性
    文学 2010/01/24 | 阅读: 1606
    “ 游离政治的文学,不是文学。文学在政治中发观自己的影子,又把这影子破弃在政治里。换句话说,通过自觉到无力,文学才得以成为文学。”  真正的文学并不反对政治,但唾弃靠政治来支撑的文学。(竹内好《鲁迅》)  换言之,所谓近代主义在其思考的理路中没有包含民族这个问题。(竹内好《近代主义与民族问题》)  一、并非“竹内好论”  本文并非竹内好论。所谓“竹内好问题”并不是以竹内好为主题展开论述。有谁这样做竹内好论,这本身才是“竹内好问题”。为什么呢?我想通过竹内好的《鲁迅》来试做思考。人们通过竹内好的名著《鲁迅》可以了解到鲁迅吗?应该说借《鲁迅》理解了由竹内好所解读的鲁迅,但并非理解了鲁迅本身。假如说这样也未尝不可的话,那是因人们认为只有经由竹内好的解读,鲁迅才具有了意义。  竹内要读鲁迅,或者在鲁迅那里要追究的是,在那时的中国即孙文的国民革命发生发展而挫折、分裂,而陷入混乱的时候,鲁迅何以成了文学者。正是中国的那个时刻为什么会是文学呢?然而,竹内好的这个追问应该是他在1940年前期面临应征人伍的命运之时,针对自己所发出的追问。从“鲁迅是文学家,首先是一个文学家”这一竹内好的话语中,我们应当像武田泰淳那样去“理解当时他的苦衷和决意”。  以上所言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这样讲并不是要贬低《鲁迅》这部著作的价值。相反,是因为我知道由竹内好的解读所引发的“鲁迅问题”之重大。我们在《鲁迅》中读到的既不是鲁迅的评传,也非作品的解释,而是竹内好读取的“文学家鲁迅”这一问题。我认为,正是这个问题催生了战后竹内好的言论活动,使其成为真正的竹内好自己的东西,并作为确定其方向的核心而存在着的。在竹内好的话语中它构成了“竹内好问题”。而且在其后来的追随者的话语中这个问题又被重新构建起来。  二、鲁迅问题  关于鲁迅,竹内好说“他要理解其某种根源性的东西”,即“并非思想、作品、行动、日常生活、美学价值等本身,而是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某种本源性的东西”。追问“本源性”乃是竹内好所特有的倾向,他就是这样一位追究“本源”的话语叙事者。事物的“本源”即存在的“根本”,亦是“原始”。在近代以追究“本源”为志向的,有海德格尔那样的存在论哲学家,还有文学上的浪漫主义者们。这里,我有意将竹内好追问“本源”的话语普遍化乃至类型化,是因为当我面对竹内好的文章时感到,它拒绝同样拥有追究“本源”倾向以外的人的理解。追究“本源”者的话语只容许其共鸣者的再构筑。这在《鲁迅》中便是这样一些叙述:  如果绝望也是虚妄,那么人们该做什么好呢?对绝望感到绝望的人;只能成为文学者。不靠天也不靠地,不以任何东西来支撑自己,因此也就不得不把一切归于自己一身。  鲁迅是文学者,首先是一个文学他是启蒙者,是学者,是政治家,但因为他是文学者,放弃了启蒙者、学者、政治家等,这些才会作为表象显现出来。  鲁迅在孙文身上看到了“永远的革命者”,而又在“永远的革命者”那里看到了自己。……没有失败的革命不是真正的革命。革命的成功,不是大叫“革命成功了”,而是坚信永远革命,以“革命尚未成功”来破弃现在。  游离政治的文学,不是文学。文学在政治中发现自己的影子,又把这影子破弃在政治里。换句话说,通过自觉到无力,文学才得以成为文学。  这里所引用的,都是同义反复式的解释性文章,有一种拒绝被简单阐释的性格。这些同义反复式的解释多种多样,或者通过“绝望”、“革命”或者“政治”来叙述,但都来自具有同样性格的文章,即反讽的或否定性的文章,以反讽的语词进行否定性叙述。那么,话语叙事者针对什么而反讽呢?竹内好与鲁迅一道,是针对革命在进行中遭到挫折而失败的世界,人们大喊“成功啦”“失败啦”那样的世界,以及依然被这样的世界所吸引的自我之影子,发出反讽式的话语。以反讽来对待这个世界,是要在把与世界之一切有价值的联系都虚化掉的境地中,找到作为“无用者”自己的位置。这是反讽的“文学”或“文学者”的位置。然而,面对现实政治世界而发出反讽的“文学”或“文学者”,却反转其身在这个政治世界里发现了与其彻底而绝对相联的“文学”。从而,这个“文学”是“永远革命”,是真的“政治”,同时也是真的“文学”。竹内好说,于是这个“文学”也就成了绝对的政治性语言。  真正的文学并不反对政治,但唾弃靠政治来支撑的文学。它所唾弃的文学,在孙文身上看不到“永远的革命者”,而只看到了革命的成功者或革命的失败者。为什么说唾弃呢?因为这种相对的世界,是个“凝固了的世界”,没有自我生成的运作,因而文学只会死亡。文学诞生的本源之场,总要被政治所包围。  这里,存在着竹内好所解读的,或者说由他所构筑的“文学者?鲁迅问题”。这也正是所谓“竹内好问题”。  三、日本浪漫派问题  竹内好以写遗书的心境所作《鲁迅》问世于1944年,而声言“我们民族定能化不可能为可能,把终极之绝望转化为希望”的保田与重郎,其《近代的终结》出版于日本对英美宣战的1941年。战后日本的言论界,对几乎是日本法西斯文学之同义词的保田与重郎等日本浪漫派,不用说一直是持否定态度的。而最初对此予以重新估价的是竹内好。他在《近代主义与民族问题》(1951)一文中首先提出重估日本浪漫派的问题,稍后则在著名文论《近代的超克》中又于更广阔的历史问题阐述中论及此事。我讲这一情况,当然目的不在于批判竹内好或列举他的罪状。我只想阐明,所谓“竹内好问题”是和“日本浪漫派问题”重叠在一起的。  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近代主义者们绕开血淋淋的民族主义者问题。他们把自己规定为被害者,把民族主义的过激化视为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他们认为默杀“日本浪漫派”是正确的。然而,真正把“日本浪漫派”打倒在地的不是这些近代主义者,而是外来的力量。(《近代主义与民族问题》)  竹内好就是以这样的思考方式把日本浪漫派再评价问题在此问题化的。这里,我想考察一下使日本浪漫派和竹内好得以重叠在一起的“文学”,以及有关这个“文学”之根本政治性的话语构成。从彻底虚化与现实政治世界之关联的位置,或者作为封闭的历史状态之“时代”的完全否定者的位置反转其身,变成与此世界的根本变革和再生相关联的“诗人”,日本浪漫派的人们所寻找到的正是这样一种“诗人”。下面是保田与重郎对作为“同时确保了破坏与建设自由的日本之反讽”的日本浪漫派,所给出的解释:  日本的浪漫派运动,始于对正在走向崩溃的日本体系之咏叹。因此,至今站在真正国粹的立场,站在我国文艺真正所处的位置上来思考文艺,把自己的生命寄托在文艺中表现出来的千古悲情的,正是这一派的人们。(《近代的终结》)  所谓“正在走向崩溃的日本体系”,也就是“近代主义”即被“文明开化文化”所侵蚀所蹂躏而濒临崩溃的“日本之体系”。不久之后,保田与重郎又将这侵犯了日本的文化称之为“试图把亚洲整个殖民地化的西洋式文化”。他认为,自然主义文学家曾经将此“日本社会的悲痛”作为“半封建式的生活”来接受并在文学上试图予以表现。只有日本浪漫派的作家们,直面走向崩溃的日本之体系,背负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而试图在自己的咏叹中再生其日本的千古悲愿。这个正欲再生的日本要求“诗”的出现。  人们大声呼唤:今天需要诗!不用说,这是日本要创造一个新日本国之时代精神的反映。正是这样一种国家的命运,要求诗的创造。(《时代与诗之精神》)  所谓“日本浪漫派问题”其根本正在于:从对日本近代的整体否定出发,作为针对日本的反讽性语言的“诗”,和于传统中重新呼唤出日本彻底再生的语言,而使其具有国粹化日本的理想这一绝对的政治性。  四、作为“反”近代主义的日本浪漫派  “日本浪漫派问题”和“竹内好问题”为什么是重叠在一起的?它们又是如何重叠在一起的呢?我已经指出,构成“竹内好问题”的是存在竹内话语核心的“鲁迅问题”。竹内构筑的“鲁迅问题”是这样的:在虚化与现实政治世界的所有有效关系之后作为无用者的“文学者”那里,建立具有绝对政治性的“文学”。那么,战争期间的“日本浪漫派问题”是怎样变成“竹内好问题”的呢?  我想在此考察一下作为“日本之反讽”的保田与重郎和竹内好,他们是怎样构筑起“作为反讽之日本”的。这便是他们共同与之斗争并加以否定的“近代主义”问题。可以说,这个应当否定的斗争对象之“近代主义”构成了从50年代到今天的“竹内好问题”。上面已经提到,保田是把这个应该否定的日本称之为“文明开化文化”之日本的。战后日本最优秀的日本浪漫派或保田与重郎的批判性理解者桥川文三,把日本浪漫派与农本主义放在一起讨论,认为两者共通的反近代主义“是对明治以后新国家建设原理予以一贯批判的”(《日本浪漫派绪论(增补)》,未来社,1965)。例如,保田的反近代反文明开化文化的立场是以下面这样的话语来表述的:  这些文化主义乃至思想性的东西,如今只不过变成了满洲首都女子们单纯的装饰品之文物。这些女孩子作为知识的装饰品带着岩波书店版的思想介绍书籍来到满洲,这本身证明文明开化之文化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与其到农村或工场去向人们灌输来自奇异的都市艺术感觉的用于农村的文艺或娱乐作品等的模仿,不如给他们提供创造的源泉。这创造的源泉便是民族生活的源泉。(《文化的创建与学生》)  由于在保田与重郎那里把文明开化文化视为“服务于西洋殖民地政策的东西”,日本浪漫派的反近代主义也就成了构成“竹内好问题”的东西。他们主张彻底超克“近代”的理由也正在于这个反近代主义。  (所谓文明开化的文化)便是要将整个亚洲殖民地化的西洋文化。他们西洋人认为,应当把日本看作欧美的一个经济地域单位,文化上也是一样。而接受这种文化并服务于西洋殖民地政策的,正是现在这个文明开化派的党徒们。  五、50年代的“反”近代主义  竹内好于1951年公开发表了战后日本最初的重估日本浪漫派的文章,其题目为《近代主义与民族问题》。在他那里,近代主义批判是与民族问题关联在一起的。写作此文的1951年乃是标志着战后日本最初的转折点的年份。一年前朝鲜战争爆发,同年9月召开旧金山媾和会议。针对日本的和平条约是与日美安全保障条约配套签署的。而在这前一年,日后成为自卫队的警察预备队已经成立。日本回归冷战下之国际关系中来是以承担起美国对亚洲军事战略之一翼的形式而实现的。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上大学的(1951年4月)。记得要参加反战反美运动,这在我入学前就决定了。不光是我,当时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是这样的。那时,“民族的独立”是反战、反美军基地斗争的口号。而作为世界第三种势力的亚洲民族运动的结果有了1955年的万隆会议。的确,在那个时代里曾有过民族问题。然而,竹内好的特别处在于,民族问题当成了对近代主义的批判而作为“反近代”被构筑起来。在他那里,民族问题是在重估日本浪漫派时提出来的,可是,他的反近代却否认了作为政治口号的“民族”。  世间有“民族的独立”这样一种口号,但这个口号是先验的,属于近代主义的一个范畴,而不是从自然的生活感情产生出来的。那是一种以亚洲特别是中国的民族主义为模式来适应日本的一个尝试。因此,缺乏与现实的有效结合。  竹内好把1950年代的政治口号“民族的独立”视为并非来自日本人的“自然生活感情”的“一种近代主义”予以排斥,这种话语使我们再次对他的“反”近代主义引起了注意。在他那里,反/近代主义乃是自生的民族主义之否定项。  虽然我们承认战后近代主义的复活乃是“日本浪漫派”的反题,但不能忘记“日本浪漫派”本身最初是作为近代主义的反题被提出来的。这是怎样一个反题呢?就是要把民族当作一个要素予以承认。  我的判断是,近代主义在日本文学中是一种传统性的倾向。换句话说,近代主义即在其思考理路中没有民族的问题,或者将其排除在思考之外的。  为了进一步理解“反近代主义者”竹内好,其在重估“日本浪漫派”时所提出的民族主义话语,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完整引用上面所引的那段话:“然而,真正把‘日本浪漫派’打倒在地的不是这些(包活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近代主义者,而是外来的力量。把这个由外来的力量所打倒的当成自己打倒的,他们难道没有如此过分地相信自己的力量吗?”这段话是对始于1945年的日本之新生乃至革新与解放的根本怀疑,他强调多数日本人并没有自觉到这是依靠“外来的力量”之解放和革新。因此,他所谓的“近代主义”便成了把本质上自我期满的“外来的力量”当作自己的东样一种虚假解放和革新的立场。这就与桥川文三所说的作为“对明治以后新国家建设原理予以一贯批判的”日本浪漫派“之反近代主义”完全重合在一起了。或者不如说,竹内好的反近代主义乃是日本浪漫派之反近代主义在1950年代的重构。  在竹内好那里,近代主义者已然成了来自外部的压抑者。而倾听被他们所压迫所默杀的内部之痛苦呐喊的,正是竹内好所谓的真正的文学者。是他给被遗忘了的那个暗淡角落投去了光明。竹内好写道,“民族,就植根于这个暗淡角落里”。1950年代的浪漫主义者竹内好,其“反”近代主义正是作为要使“民族”再生的政治性语言而展开的。  六、战争的两个侧面  我们读下面的一段文字可以知道,竹内好于1950年代的战后日本其复兴“民族”的反近代主义话语是怎样一种政治性的话语。  日本法西斯主义的权力统治把这个民族意意从沉睡中唤醒,并将其提升到超民族主义的高度而加以利用。对此,我们有必要去指控权力统治机构,但因此而压抑朴素民族主义的心情则并不正确。后者有其正当的发言权(存在理由)。这是一种从要把近代主义所扭曲了的人间像还其本来面目的持久欲望所发出的呼喊。这样的民族心情才是与日本以外的亚洲各国之“正当”的民族主义相联结的东西。就连美国学者欧文?拉迪门(0wen.Lattimore)也承认,太平洋战争刺激了亚洲的复兴,虽是一种反讽,依然产生了正面影响。  竹内好一边把被近代主义所压抑的人性之解放的要求,解释为欧美帝国主义压抑下的亚洲民众的解放要求一边把自己的反近代主义作为重估历史的话语而展开论述。被近代主义所压抑的亚洲民众的解放要求,即大东亚战争所曾具有的解放要求。到此,我们终于找到了解读“近代的超克”论中竹内好下面这段文章的历史脉络:  龟井排除了一般的战争观念,从战争中只抽取出对于中国(以及亚洲)的侵略战争这一侧面,而试图单就这一侧面或者部分承担责任。仅就这一点来说,我愿意支持龟井的观点。大东亚战争既是对殖民地的侵略战争,同时亦是帝国主义的战争。这两个方面事实上是一体化的,但在逻辑上必须加以区分。(《近代的超克》)  这是强调太平洋战争(大东亚战争)具有肯定和否定两个侧面的历史重估论,也是构成今天日本的历史重估论之最重要的论点。关于将日本对中国的战争和对英美的战争分离开来的这种观点,应该另外加以论述。我只想在这里指出,对于“事实上是一体化的”战争,通过“在逻辑上加以区分”,其历史重估论在做出此区分的议论者那里得以确立起来。重估论试图对无法区分的东西做出区别。进而我想补充说,发动对中国战争的日本军部和日本政府,也都是把这两个侧面区分开来的。他们始终没有把对中国的战争看作战争而称其为“支那事变”。日本的战争具有两个侧面,这是日本帝国曾经有的认识,那么,大东亚战争重估论除了是帝国认识的继承以外,还能是什么呢?  龟井胜一郎强调只对侵略中国的战争负有责任,然而,我们观当下有关“历史问题”的发展变化就会清楚,正是那些历史重估论者才是战争责任的回避者。对本国的历史特别是战争的历史要求重估,只要这种要求以根底上的民族情感为契机,那么,针对历史的自我反省就无法超越民族主义。我甚至想指出,竹内好“反”近代主义之“民族”的问题,在战后60年来的日本所构成的便是“靖国神社问题”。祭祀着民族英灵的靖国神社就是由大东亚战争肯定论,进而由竹内好所说的“朴素的民族主义心情”所支撑着的,它在不断要求日本的首相去正式参拜靖国神社。
  20. 东方日报: 最高法院开绿灯,美选战银弹决胜
    政治 2010/01/23 | 阅读: 1409
    民主党刚于麻省参院议席补选败阵,令总统奥巴马看重的医改桉遭受沉重打击,日前联邦最高法院以五票对四票裁定,取消对企业资助竞选活动的金额限制,意味着奥巴马那些无可避免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很可能连累民主党人在中期选举遭银弹广告宣传勐烈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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