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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书评
2010/06/13
| 阅读: 1956
事情在开放的背景下发生,倘不是"小侦探"这个人物,带来经典推理小说的传奇气息,那么很可能就是一部社会小说,如日本的《金环蚀》《华丽家族》;加拿大阿瑟·黑利的《航空港》《钱商》;意大利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尤其,事情的要角,温纳斯壮,是在世界冷战结构解体,苏东市场经济草创时节发达起来的资本家,现实感就更加临近。西方资本体系对后盟入的东欧经济的盘剥,投机者集团在国家体制、制度和司法上的受益,都让我们准备看到一幅揭露和批判的图画。当然,是以探案的形式,那小侦探与大人物的对峙则是现代的孤胆英雄的类型片。悬念与破解将在具体的社会场景中展开,推理所依凭的条件从而也更具体,商业规则,政治方针,律治策略,国际形势,都可进入情节,体现出作者新闻记者以及政治活动家的特长。 可是,德拉根·阿曼斯基的出场却预示着一种变数产生,他所担任执行官的安保公司接近于侦探事务所,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波罗开在伦敦大街上的那一间,但规模要大许多,体现出现代企业大范围分工合作的体制机制,相比较,波罗那一个就接近于手工业作坊,也像是皮包公司。可无论如何,古老的推理小说因素在渐渐加入进来。委约单进来,又神秘地中止,标的转向另一人,小侦探--方才从与温纳斯壮的官司中败北,所有的事实都那么明显,只苦于缺乏证据,窝着气,又临了丢饭碗的下场,忽然接到差使,报酬丰厚,言辞恳切,非他莫属的样子,对于失意的人不谓不是一个安慰,不妨就试一试。 海泽比的镇区沿瑞典东岸与芬兰西岸之间的海湾--尼亚湾,自大陆延伸,经一座桥进入小岛,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镇中镇。有一日,桥上发生车祸,将小岛与外界隔离,直到二十四小时之后才疏通。就在这个时段,岛上居民范耶尔家族一名女性成员失踪了。故事就这样走入经典推理小说情景之中,在封闭的时空中,没有明显的痕迹,可供利用的条件极有限,相对于如此苛刻的客观现实,有一桩东西却变得格外优渥,就是历史。范耶尔家族源远流长,不晓得哪个犄角里藏着真相的原委。因此,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案头考证。在温暖舒适的客厅,多年的陈酿佐餐,听睿智的老人谈着往事--似乎古典的推理小说都有一种感官主义,无论福尔摩斯,还是波罗,都很懂得享受生活。前者喜爱小提琴,后者要粗鄙些,是华服美食,总之,声色犬马。即便是这个落魄的小侦探,至少也有着洁癖。一些零散的片段组合起来,嫁接错的情节拆开了重来,过于夺目的退回到背景中,不经意的却突显到前台。推论的趣味渐渐超出情节本身的戏剧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感官性质的。前一代的推理小说家显然比现代的更能领会事理抽象的美妙,那种潜在表面之下的秩序,也许有失生动,但却有着平衡对称和谐的关系,形式感极强。而这一切都承载于虚拟的思维,需要有同等的想象力才能再现。然而,现代生活具有着强大的物质生产力,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工具手段,难以拒绝。小说用来命名的"龙文身女孩"莎兰德,便是一位互联网高手,可自由出入任何空间,于是,所有壁障就都凿通了。小侦探着手调查之初,他与家族成员和街坊邻居接触交谈,事情急不得,需慢慢来,谁知道他们守着怎样的秘密,又在做着如何的暗示!在那小岛孤绝的二十四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小侦探在借居的小屋里,床铺整洁,冰箱的储存很富足,大可耐心地工作。一旦莎兰德介入,节奏立刻疾骤起来,与外界的沟通也变得通畅了。在波罗的时代,偷听别人说话都被视为卑下,有辱品格,而莎兰德的黑客却无所不至,已没什么隐私可言。在这敞开的世界里,资讯发达,不必在攫取情报上磨洋工,检索与拼贴的程序则可更有效率地使真相还原,余下的就靠行动来完成了。就这样,情节进入了动作片的桥段。不过还是有所限制,至多不过将人劫到地窖里动用私刑。莎兰德是个畸人,她生活在社会的正统以外,才能也属偏才,小小年纪阅历无数,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经典推理小说中的人力资源多是在上等层阶进行配置,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波罗的助手黑斯廷斯上校、女作家奥利弗夫人,尽管波罗出身平民,常被鄙夷为"小市民""乡巴佬",可他的生活也很单纯,并且在丰厚回报所提供的养尊处优中日益脱俗,这些助手大多帮不上什么忙,只是忠心地陪伴在身边,目睹并且记录推理过程。警察在其中可说是阶层最低的人物,只配领受讥诮。现代社会却是有民主性的,出身低下,又不幸流落黑道的文身女孩也可为正义作战。莎兰德的作用不止是在技术上,还在于她为小侦探揭开一个社会面,将小岛上的事件与外界接通了情节。事情变得喧嚷了,投机商人温纳斯壮从背景浮现出来,故事重又回进现代资本与司法的黑幕中。这一回,小侦探化被动为主动,以著书的方式揭露了这一场权钱交易。在严密的律治之外,还有自由出版的空隙,可供法外执法,小说结尾部分这么写道:"书中有三分之二是附录,而且全是复制温纳斯壮电脑中的档案数据,就在书出版的同一时间,《千禧年》也将温纳斯壮的电脑内容当成研究数据,以可下载的PDF档案形式放到杂志社的网站上。"对了,还有媒体呢,有什么可逃脱媒体的追捕!世界变得四通八达,那种优雅的破案已成追忆似水年华。《龙文身的女孩》 (瑞典)斯蒂格·拉森 人民文学出版社 --斯蒂格·拉森(Stieg Larsson),瑞典作家与新闻记者。曾任职于瑞典中央新闻通讯社,并于工作之余投身反法西斯主义的活动。一九九五年,他创办了Expo基金会,并自一九九九年开始担任基金会同名杂志主编。由于他长期致力于揭发瑞典极右派组织的不法行为,多年来一直受到程度或轻或重的死亡恐吓与威胁。这部小说中总是积极捍卫社会正义、不求个人名利的男主角,几乎就是拉森本人的化身。拉森从二○○一年开始撰写"千禧"系列小说,二○○四年完成三部曲后,竟不幸于十一月因心脏病突发辞世,来不及看见首曲《龙文身的女孩》在二○○五年出版,以及此系列小说售出全球超过三十四国版权、轰动全欧的盛况。随着第二部和第三部的出版,"千禧"系列引发阅读热潮,雄踞欧洲各国畅销书排行榜,且历久不坠。此外,《龙文身的女孩》在二○○六年夺得北欧犯罪小说协会最佳犯罪小说"玻璃钥匙"奖;二○○八年,"千禧"系列第三部《空中的城堡》(暂名)再度夺下"玻璃钥匙"奖。拉森打破纪录,成为瑞典有史以来第一位两度获颁该奖项的作家。二○○八年二月,拉森入选英国《每日电讯报》"一生必读的五十位犯罪小说作家"。二○○九年,拉森被选为"欧洲最具冲击力十大畅销小说家",在榜单上排名超过丹·布朗与《暮光之城》作者斯蒂芬妮·梅尔,居于首位。目录 · · · · · ·楔子第一部 动机第二部 后果分析第三部 合并第四部 恶意接收尾声:最后审核 简介 · · · · · · 八十二岁的瑞典产业巨子范耶尔在生日当天,照例收到了一幅匿名寄来的裱框压花,却令他情绪溃堤地哭了起来...... 备受尊重的金融记者布隆维斯特一向以揭发企业丑闻为职志,却突然因一篇报道而获诽谤罪,职业生涯跌入谷底,不得不辞去亲手创办的《千禧年》杂志发行人一职。此时,一位大企业家亨利·范耶尔突然找上门来,开出不可思议的天价,请布隆维斯特花费一年的时间为他撰写传记,同时私下偷偷调查一起沉寂多年的少女失踪案,他的侄女四十年前在瑞典北部他们家族所有的一个岛屿上神秘消失的事实数十年来一直折磨着他。失业且面临财务危机的布隆维斯特接受了这一令人不安的请托。最终,他发现了隐藏在这个光鲜亮丽的显赫家族背后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 在调查过程中,布隆维斯特认识了矮小瘦弱的莎兰德,她貌似问题少女,却是个顶尖级的骇客,对电脑的掌控有如跟魔鬼签了契约,有了她的协助,布隆维斯特如虎添翼,然而这个龙文身的女孩的身世和内心却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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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传统形成于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这一时期所发明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及由此推动的人民调解成为中国共产党法律制度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主要传统之一,这一传统直至今天依然影响着中国的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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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兹的新书《自由降落:美国,自由市场,与世界经济的沉沦》(Joseph E. Stiglitz, Freefall: America, Free Markets, and the Sinking of the world Economy, WW Norton, 2010, Pp. 361)不仅是对华尔街的起诉书,也严厉地批评了两届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和贝南其以及布什和奥巴马两届政府的错误政策。一时之间,分析批判金融危机的论文书籍如雨后春笋。例如Andrew Ross Sorkin 的Too Big to Fail: The Inside Story of How Wall Street and Washington Fought to Save the Financial System From Crisis—and Themselves 和 John Cassidy 的 How Markets Fail: The Logic of Economic Calamities.本文也将涉及这些和其他著作。金融风暴的起因已经没有甚麽争论了。联储会的长期低利率货币政策继高科技泡沫之后,又造成了房地产泡沫。抵押贷款经纪不顾购屋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大量发放抵押贷款,特别是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低收入购屋人发放“掠夺性”贷款。为什麽?因为贷款越多,他们的收入越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像传统的银行,发放贷款后,等着坐收利息和逐步收回本金,从事所谓的“令人厌烦”(boring)的经营。而是把债权包装成证券,卖给投资人。华尔街投资银行又把高风险的住房贷款归拢,切割,再包装成债券高价卖给对冲基金。他们能够卖高价,是因为利息高,更因为他们买通评级公司把垃圾债券评为三A级。风险高,所以买主购买保险以防违约。卖保险――名称是“信用违约交换”(credit default swaps, CDS)――的机构认为它们能够收取保费,而不会有很多付出,因为他们假定房地产价格会不断上升,购屋人能够为不现实的贷款再筹资。房地产泡沫崩破,一跨全垮,一发而不可收拾。难得格林斯潘承认他的失误,鼓吹解除监管,迷信自由市场的“自我矫正“机制。斯蒂格利兹特别指出他向购屋人推荐借进可变利率抵押贷款。利率窜升,购屋人难以偿付。加剧了危机。华尔街至今没有承担他们破坏性的疯狂造成灾难的责任。斯蒂格利兹指出,“信用违约交换”兴风作浪,起特别恶劣的作用。因为买主没有充分估计卖者是否会遵守诺言,所以买的不只是保险,实际上是下赌注。这种保险不但没有降低风险,反而扩大了风险近一个时期,舆论纷纷指责当时任纽约联储主席的财长盖特纳拯救“美国国际集团”(AIG)为的是拯救一大批华尔街投资银行,AIG的“订约方”(counterparty)。把大笔纳税人的钱一分不少地如数付给了它们,而没有让它们“理发”。其中高盛一家拿到了一百二十九亿美元。今年一月,国会在追究这个问题时,透露了被盖特纳隐瞒了一年多的资讯:高盛和法国兴业银行是从AIG购买CDS最多的大户,一共买了六百二十一亿美元。就是那些交易把AIG推向破产的边缘。最终高盛和外国银行把纳税人的钱全都拿了回来。为了AIG的保险,高盛拿出来的“债务抵押义务”(collateralized-debt obligations, CDO)占到六百二十一亿美元的一百七十二亿美元,也是最大户。(其次是现已成为美国银行一部分的美林公司,一百三十二亿美元和德意志银行的九十五亿美元。)杜克大学教授詹姆斯.考克斯说,纽联储为了保护高盛而隐瞒资讯。“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主席安吉来第斯在一月十三日的听证会上质问高盛主席布兰克范恩,高盛怎么能够创造出并且卖掉称为“债务抵押义务”的东西,却又下注它将贬值,从中取利?高盛怎么能够下注这些CDO将贬值,却又企图说服评级公司和投资人,这些CDO是很好的投资?人们说,这起码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如今又赚大钱,发放巨额花红,趾高气扬的高盛其实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据《纽约时报》报道,希腊今天的危机也跟高盛有关。是高盛(以及摩根大通和其他银行)帮助雅典向布鲁塞尔的监督人隐瞒数以十亿计的债务。这些银行发展的金融衍生工具增加了希腊的债务,并帮助希腊政客们把这些债务隐藏到资产负债表以外。高盛等银行利用希腊政府的大手大脚花钱,从中取利。遭到德国《镜报》的严厉批评。斯蒂格利兹用了很大篇幅批评布什和奥巴马政府为华尔街银行纾困的计划。不是像一般资不抵债的企业那样,进行清理重组,而是用大量纳税人的钱向银行注资(调整资本,recapitalization),希望他们会增加放贷。不附加条件,不问钱的去向。把纳税人的钱投入了黑洞。斯蒂格利兹的书中专门有一章,题为“美国的大劫案”(The Great American Robbery)。幸亏有不畏强权的“问题资产纾困计划”监察主任尼尔.巴洛夫斯基。去年十一月,他经过八个月的查账,弄清了政府给AIG的大笔纳税人的钱是怎样流到美国和欧洲大银行手里的。前面提到国会透露的资讯就是巴洛夫斯基收集的。他还调查了美国银行并购美林公司,向股东们隐瞒了美林的巨额亏损和合并前夕发放的大笔花红。他也点了拿AIG花红人的名。这些人答应退回四千五百万美元,而实际上只退回不到一半。更严重的是美国金融制度又回到了风暴前的2007年状态.而且因为贝尔斯登,雷曼和美林等的消失,剩下的是少数更大的金融机构,使它们更加有能力兴风作浪,而且大得不容失败。有政府为它们的债券做担保,向他们提供低利率贷款。他们又故态复萌,冒大风险,赚大钱。政府的金融监管改革计划在金融业的强大游说面前,寸步难行。由一贯主张解除监管,迷信自由市场,跟华尔街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班底森马斯。盖特纳,贝南其等人来主持监管改革,等于与虎谋皮。这也基本上是斯蒂格利兹的结论:要对造成灾难负有责任的人来搞改革,他们只会遵循原来的逻辑,搞“美国式的公司福利”。有人说,大衰退为资本主义敲响了丧钟。言过其实。丢脸的是反监管的自由放任主义。斯蒂格利兹说,“我相信市场是每一个成功经济的核心。但是市场本身并不能很好地运作。。。。政府有必要起一定的作用,不仅是在市场失败时,出来营救经济,也不仅是监管市场,防止我们刚刚经历过的失败。经济需要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之间取得平衡—还要有非市场和非政府机构作出重要贡献。”这就是斯蒂格利兹的经济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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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样的话,说当代艺术不值得是毫无意义,因为它是它自己的生存功能:它来说明我们的无用性和荒谬. 更准确地说,它让衰落变成一种生意,同时也让它变成一种表演。如果,像一些人说,艺术功能是让生活比艺术更有趣,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幻想忘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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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健三郎2006年9月13日访问南京师范大学,就南京大屠杀等历史认识问题与南京的有关专家学者展开了一系列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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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敬重与惜别-致日本》、《鲜花的废墟---安达卢斯纪行》《敬重与惜别--致日本》之第四章:《赤军的女儿》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405/c2第六章《解说·信康》: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article=1185《鲜花的废墟》之《鲜花的废墟》: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6 致辞一九七八年,我的一篇如中学生作文的浅薄作品,被居然评为《人民文学》杂志主办的、自四人帮垮台后的第一次文学评奖--1978年首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之一;我对这件事的回味,整整延续了三十多年。在这段约三分之一世纪的时光中,我愈来愈明白了:社会给予一个知识分子的荣誉,不应该是个人发迹的踏脚石;也不应该是名利的储蓄录。 如果说,喜庆的获奖,为一介书生开拓了成为作家和拥有话语可能的人生的话,那么,真正的作家应该做的,是倾尽自己的人生,以每一篇都更丰满的文章,回报社会和人民。 拒绝异化、不仅拿出真诚的回报,而且提供真知灼见和新鲜知识--渐渐成了我的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唯有求学这一条道路。向山河学习,向底层学习,向鲜活的民众的生存学习,向被忽视的"少数"和"他者"学习,向包围着我们的世界学习,向过去漫长、未来更2前程未卜的历史学习--这就是我摸索的道路。至于自己的努力最终能获得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而且自有未来的判断和评论。 在三十多年后,在古老的文献之邦扬州,又一次与《人民文学》站在一起的时候,我想为今天、也为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天,表达我心中的感激。我不想表白说三十多年来自己并没有异化,我只想说,我会记得你们的扶助,以多方面的学习和持续的实践,丰满自己的文学,最终回报养育自己的伟大文明。 2010-5-17,扬州 注:此文在扬州日报刊出时被多处误改。此为张承志发言原文。 在华语文学传媒散文奖的发言是九四年的旧稿:"在接受首届爱文文学奖的发言"。(在花城版三卷本《张承志自选集》的每一卷都是它做代后记。) 附录: 【授奖辞】 张承志的《敬重与惜别》、《鲜花废墟》等作品,具有灼热的思想光芒。他证明:人必须以无畏的反思精神照亮通往正义理想的道路。面对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文化,他的目光锐利地穿越意识的重重藩篱,在对他者的深切理解中独持己见。他的语言,有金石磊落之声,有野草凛冽之气,既体现着认识和思想的难度,又尽显克服这一难度的强烈意志和苍茫胸襟,这使他的作品成为新时代以来散文写作成就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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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最高人民法院会后悔他们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如果像以往颁布 “解释一”(2001年)和“解释二”(2003年)那样,采取“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的做法,“解释三”或许会像他们2010年初预计的那样,到12月底怎么也通过了;而全中国的夫妻,除了少数上法庭闹离婚的,恐怕永远不会关心,甚至不用知道这个“司法解释三”。
公开征求意见让一份还没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发挥了许多法律法规梦寐以求也达不到的效力。笔者一位亲戚本来正准备花钱给女儿、女婿买房结婚,看到“解释三”条文后感到事态严重,反复斟酌拟出一份《合作购房协议书》,让我这个学法律的给把把关。这份《协议书》共18条,涉及甲(准女婿)、乙(女儿)和丙(准岳父母)三方,看来是吃透了“解释三”的精神,充满了法言法语,满纸的数字、比例、公式,以及各种假设情形下那“婚房”的归宿。我看着不由哑然失笑,又悲从中来:这哪里是结婚,明明是合伙做生意嘛,而且还没合伙就想着散伙。于是给亲戚回话:不看,也不建议这样做,对自己有点信心,老百姓用不着跟着最高法院的指挥棒过日子。
资本主义对中国家庭的侵入
“司法解释三”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不仅仅是公开征求意见所致。细究1950年、1980年、2001年新中国三部《婚姻法》,以及2001年《婚姻法》颁布以来最高法院三个解释的条文,“司法解释三”的实质无非是:把2001年《婚姻法》开始侵入家庭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进一步引入了家庭房产领域,而无论是在广大农村,还是在城市中产阶级中,房产目前都是最大的一笔家庭财产,在房产上按照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建立个人所有制,基本就等于在家庭中建立资本主义式的个人财产制。
新中国婚姻法的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化滥觞于2001年《婚姻法》。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使用的是“家庭财产”的概念。其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1980年《婚姻法》提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其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显而易见,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是“家庭财产制”的一种(蹩脚的)法律表述,因为紧接着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只用于夫妻两人的消费,也要用于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这样的法律义务;扶养、抚养、赡养的经济基础就是家庭财产制或曰家产制;甚至,在夫妻双亡、“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已不存在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未成年的孙辈,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都有抚养的义务(1980年《婚姻法》第22、23条),这义务的基础是什么?当然是家庭伦理和与之相应的家产制。
2001年《婚姻法》一个前所未有的举动是,尽管在字面上保留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表述,但却苦心孤诣地对“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采取了列举式的规定方式。“夫妻共有财产”的目录有着鲜明的阶级特征,因为第1条是“工资、奖金”,第2条是“生产、经营的收益”,第3条是“知识产权的收益”,立法者对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工薪阶层、资本家及其经理以及知识分子阶层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来源了如指掌,却对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夫妻最大共有财产——比如房屋、家庭承包土地——不着一字。本文不拟对2001年《婚姻法》进行更深入的阶级分析,只想指出,新中国《婚姻法》的价值转向和阶级转向实际上始于2001年。
2001年《婚姻法》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列举式规定都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两个兜底条款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肆意扩大解释的依据。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9个条文中,有16个条文都在往这两个条款里装东西。其中涉及在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投资的有4条,总的原则是:夫妻离婚分割财产不能因此影响到企业的运作和资本的效率。比如下面这一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市场:隐藏在“个人财产”之后
比较来看,“解释二”对资本逻辑的贯彻还只限于家庭之外的企业,“解释三”则将资本的逻辑贯彻到家庭之内的房产。当后者把中国人置房结婚过日子看作办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合伙企业的时候,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也就不再是《婚姻法》的一部分,而是《物权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的一部分了。
2003年的“解释二”涉及房屋的有三条,其中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由于放弃了1950年《婚姻法》“家庭财产”的概念,1980年以来《婚姻法》中采用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蹩脚概念,把中国家庭历来选择在子女结婚的当口,上一代与下一代之间转移和分割财产的“分家”实践,表述成别扭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但别扭只是在法律上别扭,感情上还过得去:究竟是父母把我们共同的东西“分”给我,还是他们把自己的东西“赠”给我,在后果上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差别。
而“解释三”共21条,其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有14条,涉及房产或不动产的有5条,其中第8条特别值得玩味。其第1款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人认为,这一款改变了“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将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原先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更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实质上是对2001年《婚姻法》的越权解释。
事实上,由于1980年以后《婚姻法》不采“家庭财产”的概念,父母名下向子女名下的财产转移,在法律上只能被视为“赠与”,在2001年《婚姻法》中,“赠与”所得的财产,既可以按照第17条归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按18条归于“夫妻个人财产”,“解释二”认为是前者,“解释三”认为是后者,说它朝令夕改可以,但说它是对2001年《婚姻法》的越权解释,理由未必充足。
笔者认为,“解释三”第8条第1款的真正意义,是确定了《物权法》上的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要高于《婚姻法》上结婚的效力。“解释二”认为,婚前婚后的区别是重要的,父母同样为子女购置房屋,在子女婚前是对他或她个人的“赠与”,在婚后则是对“他们”的“赠与”。“解释三”则确定,产权登记的效力是最高的,它不随子女是否结婚而改变,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产权登记的最高效力,并不是为了强调父母对于子女的爱。稍稍有点头脑的中国父母都知道,真的爱子女,就是要千方百计成全那个小家庭的和睦,把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看得那样重,在小两口中间制造隔阂,不是明智的父母所为。
“解释三”第12条透露了第8条第1款的秘密。“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第8条第1款要照顾的最大利益终于出场了,它既不是男方及其父母,也不是女方及其父母,它就是那个人格化为“善意第三人”的市场。严格登记主义,“谁名下就是谁的”,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交易费用”,最大限度地实现物的“市场价值”。而此物——这里是房屋——的伦理价值,是在所不论的。
据说,原来的第12条连那个“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的排除条款都没有,一位参与讨论的婚姻法学者想起来,中国的宪法中还有一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不能为了二手房市场的繁荣而让“母亲和儿童”没有地方住,才匆匆忙忙加上了这一条。即便如此,第12条反映的仍然不过是“炒房者”的价值观:房子主要是用来炒来炒去的,只有在偶然的情况下才是“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所以司法解释背后隐含的逻辑是:在从别人手中买房子的时候,假定对方也是一个炒房者就足够了,而无需问他或她一句:房子是不是供全家人住的?
从人身关系法到投资促进法
“解释三”第8条第2款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它把“解释二”开始引入婚姻法的“谁投资,谁收益”的资本主义原则,从家庭之外的企业注入了家庭之内的房产;这一条用语大胆、明确、理直气壮,具有摧毁性的力量:“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笔者有时候不禁会想,是什么样的巨大力量,促使起草“解释三”的那支笔写下了如此气壮山河的文字。想来想去,还是《共产党宣言》里的那些话最准确:“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筑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筑在资本上面,建筑在私人发财上面的。”
可以说,从这一款开始,2001年以来的婚姻法的进化史将完成它的涅,那就是从人身关系法,变成投资促进法。无数中国父母含辛茹苦,为下一代筑巢安家的伦理实践,被规范为一次次冷静理性的投资活动。我们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四位白发苍苍的投资者的形象,他们草拟了一份《投资购房协议书》,一遍遍计算着各自的份额和投资回报率。与此同时,1980年后中国婚姻法所臆想的那个慷慨的、把自己的财产在子女结婚的当口“赠与”子女的父母形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将子女的婚事视为一次投资机会的精明的父母—资本家。
从家产制到个人财产制的下行路线
其实事情本不如此。也不应如此。
无须引用太多的研究。读者只要稍微想想自己家里的情况,就会同意如下的判断:中国人自古至今一直实行的是“同居共财”的家庭财产制,这一点,1950年《婚姻法》的表述是正确的。1980年《婚姻法》采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表述,并不能涵盖家庭财产制的全部内容。
法律史学者俞江运用徽州文书证明,日人滋贺秀三的《中国家族法原理》在关于中国古代分家、 遗嘱、 赠与等财产习惯方面存在着不少误解,这导致他形成了中国家父享有家产所有权的观点。实际上,中国家长从属于作为整体性的“家” 。家长可以管理和增益家产,却不能随意处分。在另一篇文章中,俞江还写道:
理解家产制的性质,还须理解家产归属于家。如果非要给家产找一个归属,那么只能说,家产归属于家,而不是任何个人。“家”是不可分割的概念,不能贸然把任何家人包括家长、家属,从“家”这个概念中分裂出去……“家产究竟是哪个人的”这个问题纯属今人的思考方式……在古代中国的家中,祖先从未离开,无子必须立嗣。祖先要祭祀,后代要抚育,都需要财产,故财产制度无不围绕“家”而安排。在世的家人,无论父族还是子孙,不过是整体的、延续性的家的一部分。父祖在子孙未成年时掌管家产,在子孙成年后移交家产。哪一辈人都只是这个延续性的家的一部分,无所谓哪个人是家产的主体。(俞江:《家产制视野下的遗嘱》)
这种“同居共财”的家产制一直延续到今天。和实行个人财产制的社会,如12世纪以后的英格兰不同,在中国家庭中,从每一个子女的诞生之日起,他/她就已经是“业主”了,无需等待父母的死亡就能成为家产的主人。而子女结婚,则是家庭上下两代传递家业的一个契机,农村的父母为儿子盖房娶媳妇,为女儿置办嫁妆;城市的父母为儿子买房安家,同样为女儿置办嫁妆,这都是太常见的传递家业的做法。将这种做法误解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是用个人财产制的逻辑硬套中国的实际。而将此想象为父母作为资本家利用儿女婚事投资,则更属丧心病狂。
与中国家产制利用子女结婚的契机传递家业相比,个人财产制下,利用被继承人的死亡传递个人财产容易制造更多的悲剧。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亡才发生财产向继承人的转移,在这种制度下,即使儿子不希望父亲早死,也会被认为内心里盼父亲早死。这样一种制度下怎可能有父慈子孝之说!
而更大的愚蠢,是像“解释三”这样,通过将家庭大宗财产(尤其是房产)界定为出资者所有的方式,彻底抛弃“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家产制仅存的法律概念,从而彻底告别家产制,驱赶中国人集体走向鲁滨逊那个孤家寡人的荒岛世界。
这种自我放逐,才是中国家庭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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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饶宗颐先生治学逾七十年,著作等身,历年刊布的专著、论文众多,学者想一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记得1994年,蒙饶先生寄赐郑炜明编《饶宗颐教授著作目录》,翻读之下,竟发现至少有一半是我不曾知见的。因此,那时听说在南方有出版社准备出饶先生的文集,预计共十卷二十册,心中十分高兴,一直在期待着。然而这个计划没有顺利实现,到2003年,才由台湾的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了十四卷二十册的《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由于这部书于台北出版,内地能见的人还是不多,现在终于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版,我想学术界的同人一定都和我一样感觉欣幸。所有看到这部《文集》的人,其对饶先生学术的第一印象,无疑是博大。十四卷巨著,上起远古传说、甲骨学、简帛学、经学、宗教、史学、中外关系、敦煌学、潮学、目录学,以及楚辞、文学、艺术等等,几乎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切方面,无不融会贯通。这样的学术,从学科分类来说应当称为什么呢?我认为最恰当的词就是"国学"。这部文集的问世,是对国学的重大贡献,而且我还要说,目前"国学热"中各家不断讨论的几个中心问题,都可以从饶先生这部书得到回答或者启示。从文集涉及领域的博大,可以看到国学整体综合的特点。许多学者已经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突出之处正在于这种综合性,不是现行的文、史、哲等任何一个学科所能包容。日前看到南开大学李喜所教授的文章,讲到现代中国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完全是国际化的产物,几乎所有学科都是从欧美或日本移植过来的。即使像语言学、历史学等,古代中国就有,但完整地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独立学科,也经历了一个国际化的过程"。但是中国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土生土长的传统文化,与国际化的学科分类究竟有无法消除的凿枘之处;要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怎样打破这样的障碍,是必须探讨的课题。在二十世纪,学科的不断细化是国际上的主流趋势,中国学者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把这种趋势也移植过来,而实际上,学科细化分割带来的副作用,早为国内外有识之士指出过了。特别是近年,连西方的科技界也有"回到文艺复兴时代的科学观"的呼吁。在讨论这方面问题时,有些学者质疑,像今天这样学术"信息爆炸"的条件下,还能够有国学要求的博精兼备的大家吗?请大家体认一下饶宗颐先生怎样于辽阔无垠的学海之中"得大自在",便不难明白。饶先生学术的博大,一个最突出的实例是他在中国古史研究方法上提出的"五重证据法"。如大家熟知,王国维先生1925年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提出以传世文献与地下材料共同论证的"二重证据法",在学术界有深远影响。饶先生为强调出土古文字材料的重要,补充王说为"三重证据法",最后扩展为"五重证据法"。五重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首先是"文献","文献"又分为"经典材料"和"甲骨金文材料",其次是"实物"即"考古学资料";间接证据则是"民族学资料"与"异邦古史资料"。只计直接证据,是三重,加上间接证据,就是五重。如果说"民族学资料"的意义曾有杨向奎等先生提倡过的话,特别强调"异邦古史资料",也便是比较研究方法,乃是饶先生多年来倡导的,他的许多有关古代历史文化的论作,都具体应用了这样的方法。《文集》充分展示了饶先生广阔的学术视野。由于久居香港的特殊条件,他与国际汉学界有极为密切的交往。实则他不仅通谙中国和西方的文化,还曾以很长时间精习印度文化即梵学。如此兼通梁漱溟先生所讲三大文化系统的学者,恐怕也只能再推不久前辞世的季羡林先生了。社会上有"南饶北季"的说法,确实不是偶然的。有人在这里会提出一个问题:既然饶先生与国际汉学界经常交流沟通,受到外国汉学界的高度尊重,他和汉学家一样力图在国际视野背景中考察研究中国历史文化,那么饶先生的学术何以是国学,与国际上的汉学有什么不同?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引姜伯勤先生最近在《中国学术》总第25辑发表的《中流自在心:读〈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一文里的一段话,姜先生说饶先生"长期游学于东西南洋国际汉学界,但是,他的根却牢牢扎在祖国传统学术的故土中。先生在《华学》杂志的题辞中写道'确立学术的自尊心',这,就是贯穿在先生毕生学术工作中的一种坚强信念。"我很赞同这段话,确立中国学术的自尊心,这才是国学。1996年在香港出版的胡晓明《饶宗颐学记》也说,饶先生"虽学贯中西,却灵根自植,反对强中学以就西学"。正由于如此,饶先生的研究范围虽极广阔,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却始终怀抱着真实热炽的感情,这使他对于中国文化的核心及其价值能有准确的把握。大家知道,中国文化广博精深,所谓三教九流,然而儒学实占主流地位,而儒学的核心乃是经学。饶宗颐先生一直主张考史必须研经,研经须明其大义,不同意"六经皆史"之说。《饶宗颐学记》载有他下列一段谈话:"章学诚是'夷经为史',是很不对的。'经'应是'史'的升华与提炼,是更高级的产品。'史'是事实的原本,'文'是事实的记录,'经'是由事实中提炼而出的思想。......现代人多立新义,有甚么贡献?有甚么价值?应'不负如来西来意',应顺着中国文化的脉络讲清楚。我并不疑古,相反我很爱惜敬惜古义。"细味这些话,对于饶先生收入《文集》的《新经学的提出--预期的文艺复兴工作》一文的要旨就容易理解了.我们能从这部《文集》学到的太多了,希望以上几点对大家读这部书有一些帮助。饶宗颐,1917年生于广东潮安,字固庵,号选堂。18岁续成其父所著《潮州艺文志》。早岁以《楚辞地理考》一书名动天下。先后执教于无锡国专、华南大学等校。1949年移居香港,先后执教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校,期间曾担任京都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法国远东学院、耶鲁大学客座教授。1978年退休,被世界多所著名大学聘为荣誉教授。纵横经史子集,兼及中外文化交流史、近东古史,精通诗词、书画、古乐,通晓梵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等六种外语,已出版专著60余种,发表论文400余篇,长期引领国际汉学研究的潮流,因所著《殷代贞卜人物通考》荣获号称"西方汉学之诺贝尔奖"的"儒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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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费孝通先生以伟大的社会科学家为人们所熟知,但他也同时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文化思想视野中思考着文化的自觉,对以孔子为代表的特别是早期儒家思想的历史语境正当性和合理性做出了强有力的解说。朱苏力先生认为,由于费孝通先生有效的现代社会科学表达,在现代中国社会真正延续和拓展了儒家思想,初步实现了儒学由人生哲学、世俗宗教向社会思想、理论和方法的转变,他的社会实践关怀和思路,也与孔子代表的早期儒家一致。在这一维度上,费孝通先生是儒家思想的伟大承继者和光大者。演讲人:朱苏力演讲人简介:中国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有《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等;译有《法律的运作行为》、《法理学问题》、《宪政与分权》、《美国宪法在海外》等书。对“礼”的同情解说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及《江村经济》等著作中充分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传统乡土中国的功能和必要,为儒家思想的发生、存在和历史正当性做了强有力的社会学解说。费孝通强有力地论证和指出了,在传统中国农耕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和意义;强有力地,也非常精细地展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诸多特点,并因此似乎是捎带着,展示了儒家传统政治社会制度、规范、礼教、习俗和思想在这种社会中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他对“礼治”和“法治”的阐述:[礼]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没有任何其他现代或古代学者比费孝通先生的这些解说,在抽象层面上,更自然、真切且系统展现了儒家倡导的“礼”和“礼治”对于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如果考虑到传统中国基层农耕社会的极少流动性,这些“礼”确实是普通民众生活秩序的“纲”(基本支撑点)和“常”(始终存在)。考虑到传统农耕中国几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状况,考虑到“礼治”实际履行的维系社会和平稳定的重大社会功能,考虑到“法治”执行所需要巨大财力、信息以及很难监督防止的滥官污吏,确实很难设想在传统中国有可能拒绝“礼治”而仅仅依靠“法治”。这种并不雄辩却令人无法拒绝的生活逻辑展示和合理性分析论证,在费孝通的著作中,可以说随处可见。费孝通因此针对20世纪的激进者,实际上为儒家文化的历史合理性提供了温和却又是最强有力的辩护。但他不像梁漱溟那样更多用想象的三种文化对比,借助某种形式的进化论在情感上呼唤皈依者,也不像牟宗三那样强调儒家所谓的“内圣外王”的传统,没有激进者或新儒家的那种强烈情感冲击,但他的语境化解说却把儒家文化同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在现代生活一步步切断儒家在中国的生活情感之根的时候,费孝通使它在中国社会获得了智识学术之根。承继的创造但费孝通是一位现代学人。这就注定了他不是儒家的辩护者、卫道者,不是历史知识和传统的固守者。他对儒家思想是有贡献的,如果不是把贡献仅仅理解为阐释和捍卫儒家命题的话。首先,鉴于历史上的儒家思想一贯坚持的是纯阐释学传统,那么费孝通实际上开始了(如果还不能说创造的话)现代社会科学的儒家思想传统。例证之一是《生育制度》对乡土中国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分析。费孝通充分演示了其发生的逻辑、效用和结果,不仅颠覆了自由恋爱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的先验道德优越性;在“单系偏重”一文中,他还从社会整体合理性角度有效反驳了自由主义话语对中国农业社会中财产继承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的指控。诸如此类的分析支持了与儒家思想相联系的一些乡土中国的实践,但不是诉诸权威,而是运用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鉴于是在社会科学层面展示了传统儒家思想和制度的语境合理性,因此费孝通也就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在世界变化中的近代中国的局限性,以及在当代变革的必然性。这在理性上界定了儒家思想和实践作为制度的边界,界定了儒家作为社会理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因此费孝通指出,面对20世纪的世界,中国人如果要活下去,富裕起来,为什么儒家思想和实践是不够的。费孝通的思路是给人启发的,即任何文化和制度都是为了人民或民族的生存,而不是为了实现某个或某几个先天综合判断,实现上帝的或其他的道德权威的绝对命令。费孝通对儒家思想的文化表达是有所“损益”的,损或益的标准并不是“真理”或“心”,而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中国人的整体利益。因此,这就可以解说费孝通为什么似乎完全背离了据说是因儒家“重义轻利”而形成的鄙视工商的传统。他自称一生以富民为追求。不仅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的关注问题是《江村经济》,而且在之后《重访江村》和《三访江村》,他也一再以翔实的数据和细致的分析先是表明了副业(其实已经包含了一部分手工业)后来是工业的重要性,他指出“发展前途最大的显然是工业”,明确提出了“工业下乡”的主张。他要比后代儒家更重视社会的物质生产,重视社会的物质财富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不是把狭义的文化表达视为首要。但这真是对儒家传统的背离吗?若是同一贯首先强调“富之”和“足食”的孔子相比,费孝通先生比那些更多强调教化和心性的后代儒家,包括发表中国文化宣言的新儒家们,都更像孔子。而且重利并不一定轻义,就一定属于“小人”。在1980年代初,费孝通不顾当时种种非议和压力,大力支持发展社队工业。这正是儒家赞美的那种人格力量的体现。尽管是社会科学的进路,但若是从思路上看,费孝通先生坚持的更像是早期儒家“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致知”,因此其实属于经验主义的知识传统,拒绝了宋理学、明心学和现代新儒家的理念主义。不是从阅读文本或自我反省中获得知识,他关注社会生活经验,见微知著,非常善于从日常社会生活现象中提炼问题并将之有效转化为学术讨论。并且由于注重经验,不强调内圣外王的菁英主义和形而上学,在我看来,费孝通还恢复了至少是早期儒家的那种平民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知识传统: “子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强调“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费孝通不仅在这个时代解说了,更是创造了儒家思想表达和传播的现代话语形式。在比较温和且愿意思考问题的现代知识分子中,费孝通获得了远比新儒家更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力。理想的超越创造必定已是超越。但我还想从国际层面来表明费孝通促成的儒家思想的超越。费孝通使儒家的思想实践不限于国际汉学界或儒学界;他创造了儒家思想论战的新对手,因此也就创造了儒家思想同其他文明对话的更大空间和可能。例如,在两篇有关文字下乡的短文中,费孝通解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更重要的是,他颠覆了通过文化启蒙改造社会的幻想。费孝通先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展示了,知识总是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任何正常人都有知识,不必定附着于文字,因此每个人都只有知识的比较优势等等。费孝通隐含的结论是,必须首先改变生产方式,否则仅仅文字下乡无法改变乡土中国,而且文字也不会扎根农村。经验证据一再支持了费孝通的判断。费孝通思考着改造乡土中国的新出路;但在智识上,他也挑战了直到今天仍颇为流行的自由主义和启蒙哲学的话语。在“无讼”一文中,费孝通通过一个简单的个案——某人因妻子偷人打伤奸夫、奸夫到法院告前者——就提出了一系列抽象意识形态化的基于个人权利的法治话语和实践很难回答的问题:传统“礼治”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治实践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冲突等等。这个例子高度具体化了“礼治”与“法治”遭遇的现实情景,至今仍具有强烈的惊醒作用。但晚年的费孝通还有另一种超越,并且同儒家思想有了更直接的承继。思考集中表现在费孝通晚年的一系列学术短文和学术反思,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孔林片思》。不仅由于思考的地点或触媒使费先生同儒家传统在空间和文化符号上联系起来了,更重要的是思考的问题——从国内看是“教之”,从国际看则是“平天下”——和思考的方式也同儒家传统联系起来了。文章的核心是关心未来的世界中“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国与国之间怎样相处的问题”。费先生提到了环境污染问题,资源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人与人的心态问题。他在《孔林片思》中说,“现在世界正在进入一个全球性的战国时代,是一个更大规模的战国时代,这个时代在呼唤着新的孔子,一个比孔子心怀更开阔的大手笔。”“新的孔子必须是不仅懂得本民族的人,同时又懂得其他民族、宗教的人。他要从高一层的心态关系去理解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自觉。考虑到世界上不同文化、不同历史、不同心态的人今后必须和平共处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不能不为已不能再关门自扫门前雪的人们,找出一条共同生活下去的出路。”这段文字写在1992年6月。在国内,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全面推进,而费孝通先生却提出了如何在21世纪处理国际之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和能源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及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其所处具体社会和思想环境的眼光和关怀。而在国际上,也是直到一年后,美国学者杭廷顿才提出了所谓“文明的冲突”问题;而这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及了费孝通提出的诸多问题之一……这足以展示费孝通的思考和判断在中国和世界学人中具有的先锋性,但更重要的是超越性。费孝通、儒家传统与文化自觉如果只是打算勾连儒家传统和费孝通,上面的话大致足已支持我的论题了。但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不是牵强附会,那么我在一开始时勾勒的那个费孝通又是如何同儒家思想勾连的呢?很多人会简单追溯到费孝通早年 (“五四”之前)受过的教育,“约四岁入蒙养院,六岁入吴江县城的第一小学,”以及家庭的熏陶等。一个人幼年的教育确实会影响他的终生。但是这个回答不可能对。真正建构费孝通与儒家传统之联系的很可能是他们共同面对的那个农耕社会,那个乡土中国。尽管时光流逝,多少次改朝换代,19世纪后期起中国更经历了“数千年未见之大变革”,但直到费孝通中年时,中国广大农村熟人社区的秩序问题基本还是当年孔子力图回答的问题,普通农民基本还是沿用了儒家提出或概括的方案,并且基本有效。哪怕改朝换代,社会上层或者“礼崩乐坏”,或者“变法改制”,但“天不变道亦不变”,最终还是“礼失求诸野”。有或没有儒家来表达,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都需要这样一套规则,并一定会作为实践而存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永远都存在这些问题,孔子时代如此,至少到费孝通中年时也还基本如此。在这个意义上,我甚至认为,传统中国农耕社会的规范不是孔子或儒家的创造,与儒家的阐述和传播也并不直接相关,相反,更可能是这种传统农耕社区的内生秩序本身启发了孔子及其后代传人的表达。接受了系统西学教育的费孝通,尽管有了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和学说理论作为参照系,但只要他直面这样的乡土中国,就只能以现代社会科学来阐述和表达这种秩序。这种秩序内在于这种农耕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其正当性来源于也受制于这个看似可塑实在坚定的农耕社会。因此,在费孝通先生强调的“文化自觉”中,这可能是最重要的:直面对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我刚才说的对费孝通和儒家思想发生及其关系的重构,则意味着,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的,为了社会的生存,所有的知识运用都必须是具体的和地方的,不可能存在独立于社会生活需求的知识;要直面社会,而不是试图在文字层面上进入某个据说是正确的文化或学术传统(那不是为了社会的研究,而是为了“不朽”的研究)。如果不是首先在这个层面上达到文化自觉,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意义的学术发展和贡献。对费孝通的探讨还暗示了,必须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讨论中国文化的复兴、发展和贡献,必须考虑在世界学术竞争中发展中国的学术和文化,因此很可能必须在社会科学的传统中继承、发展和表达中国的文化。这是另一种文化自觉。如前所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说基本背离了传统儒家的教义学或阐释学传统,他很少直接触及儒家经典,他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因果律和功能主义来解说儒家文化的实践形态和有关这些形态的表述。但这些解说是非常强有力的。尽管力求展示费孝通与儒家思想的关联,但必须强调,费孝通显然不相信新儒家的“内圣外王”,从中“开出民主与科学”之类的宣言。费孝通对人的分析,对制度的分析,他的功能主义,背后的假定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和社会人,他们都在追求自我利益和与自我直接相关的人的利益。费孝通重视道德,也承认“礼”和“礼治”的社会功用,但他的分析表明他并不相信无论是儒家或是新儒家的道德教诲,或是其他什么文化教诲,本身可能完全改造平凡的人。费孝通的最高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他的最低理想:人类的和平和安定,每个人都能比较富裕像样的生活,与其他人共存共荣。费孝通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追求。但费孝通至少可以提醒我们不能轻狂起来,试图构建一个纯理性的世界,期望一个完全正义的世界。费孝通讲新孔子不是追求思想的独尊,一统天下,而只是期望“在争论中筛洗出和在一个过程中形成人类能共同接受的认识”。费孝通当然希望在新一代中国人中“出现几个懂得当‘孔子’的人。”但请注意,只是懂得“当”孔子,而并非成为本质意义上的孔子; “当”只是一种职业分工,只是履行一种社会功能;而不是因为“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不是因为文化必然一统或真理必定趋同,而仅仅是为了回应全球化时代人类和平共处的心态这样一个问题。因此,强调文化自觉的费孝通从没有说过诸如“21世纪属于儒家文化”这类话,他既不认为未来将由中国文化主导,也从来没有认为甚或希望中国文化本身的优点会带来中国的复兴,而只是在世界性的共识形成中“中国人应当有一份”。他一生只是强调富民,不奢谈狭义的文化,他的研究进路,以及他的晚年提出的心态研究,都表明他始终都是一个文化的功能主义者,一个文化建构主义者,一个文化的反本质主义者。他似乎认为,只有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长期富裕和强盛,人民的安居乐业,才真正强有力地表达其文化,产生长远和扩展的影响力,而不是相反。在学术上也是如此,某种现象,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化表达都不可能仅仅因其“独一无二”或“源远流长”就自然能或应当在世界获得一席之地。学者必须通过至少是具有某种程度普遍性并且是有竞争力的表达才有学术意义,才能进入人类的知识库房。如果分析到这一点,在一个非常狭窄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费孝通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因为他的文化观太功能主义了,也太实用主义了。但这不就是历史背景关照下当年的孔子吗?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仅自己“知其不可而为之”而且认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孔子!但从广义的文化层面、从功能主义角度看,这种虚无主义恰恰反映了一种对于社会对于人类的深厚责任感,一种更高的现实主义和务实主义。在这种视野中,从长远看来,人类没有最终目的或无法察知那个最终目的并强使一致认同。所有的文化最终都要适应人的生存,无论文化的发生、消长和存亡,都契合着而且必须契合着群体的人类生存。(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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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37年4月27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葛兰西在法西斯狱中与世长辞。在葛兰西逝世73年之际,本报马克思主义版约请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专文,以资纪念。 葛兰西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把南方和北方统一者的作用归于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是能够消除意大利国家国内外软弱性的唯一主体。-- 安东尼奥·葛兰西,1891年1月22日生于撒丁岛卡利亚里省的阿莱斯镇。他于1913年加入意大利社会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对社会党中立主义多数派持批判态度,一年后他站在齐美尔瓦尔得左派的反战立场。在1916-1918年间,葛兰西最终认识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时代意义,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 葛兰西对俄国革命的最初思考涉及1917年"二月革命",他把这场革命解释成无产阶级革命,因此不是"雅各宾派"的革命。早在"十月革命"以前,葛兰西就赞同列宁关于在落后的俄国可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因此,当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之后,葛兰西(1917年12月1日)撰写了一篇著名文章--《反对〈资本论〉的革命》。他在这篇文章中,根据对马克思的理解,对这一历史事件作出解释,并成为其"实践哲学"未来发展的先兆。布尔什维克用革命壮举同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决裂;而葛兰西在参加社会主义运动时,不仅同改良主义思潮决裂,而且开始脱离意大利社会党的"不妥协"多数派。 根据俄国革命的榜样,葛兰西确定苏维埃是社会主义变革的机关。在这一点上,他同意大利社会党最高纲领派决裂。这样,他就开始了把布尔什维主义翻译成"民族的历史的语言"的工作,这一工作将决定他马克思主义观的彻底改变。在1919年4月,葛兰西同陶里亚蒂等人创办《新秩序》周刊,直至1920年圣诞节按期发行;从1921年1月1日起,改为《新秩序报》(日报),成为1921年1月21日在利沃诺创建的意大利共产党机关部。葛兰西主要致力于对列宁和布尔什维主义主要代表著作的传播。在短暂时期内,俄国革命似乎真正成为"世界革命"的先兆。俄国革命的神话征服了都灵的工人和社会主义者,而《新秩序》的宗旨变成研究意大利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条件。《新秩序》周刊成为工厂委员会运动的"发源地",这一运动具有意大利特色,成为1919-1920年间在北德意志和巴伐利亚、在奥地利和匈牙利发展的革命运动的主力军,因此影响了世界许多地方的工人运动。从而,《新秩序》周刊还成为把睿智知识分子小组变成独特革命领导者的熔炉。 葛兰西在《新秩序》的活动中,形成其"无产阶级革命"观,他进一步思考其核心本质,从而使其思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具有独特性。简言之,在他看来,"革命现实性"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特别动荡和具有活力的世界形势:在旧的自由秩序终结后,在英美资本主义的强大压力下,战前的经济平衡被打破了。葛兰西认为,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能重新实现世界经济的统一,自然这种统一是建立在由"国际"事件决定的新基础之上。至于在意大利,工人阶级也能具有团结被战争引入历史舞台的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行动的能力,他认为这是俄国革命的本质特征。葛兰西思想的独特性在于,他把南方和北方统一者的作用归于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是能够消除意大利国家国内外软弱性的唯一主体。 直至1922年5月,葛兰西一直领导《新秩序报》,随后他被派往莫斯科任意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22年8月,在莫斯科郊外的"银色森林"疗养院邂逅朱丽娅,他未来的妻子。朱丽娅是阿波罗的女儿,阿波罗是个"没有财产的贵族",一位反对沙皇的布尔什维克战士,列宁的挚友。朱丽娅1896年生于日内瓦,后到罗马学习音乐,1915年小提琴专业毕业。她于1917年9月加入布尔什维克党,同家人一起参加了"十月革命"。同朱丽娅的关系构成葛兰西传记中苦涩的一章:葛兰西同朱丽娅一家的关系,同意共、联共、共产国际既联系又冲突的复杂关系交织在一起,影响了意共领导人在狱中的漫长岁月。朱丽娅在联共党内的任职,绝对制约着他们的情感关系,直至1926年11月,双方认识到从政治到私人生活被强加的限制。随后,入狱和远离必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关系。 1923年5月,法西斯在意大利已经掌权6个月,葛兰西同陶里亚蒂等人通信,主张在"新秩序派"原有核心周围形成党的新领导集团。从而,葛兰西开始从事政治领导工作,最终代替波尔迪加;他开始在苏俄"一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化"的总形势下,清算波尔迪加的极左路线。葛兰西完成了这一任务,他集中分析俄国革命和意大利革命的差异,进而在更宽的视野内反思东方和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他特别关注意大利南方问题。1923年9月,葛兰西开始创办意共新机关报,他定名为《团结报》(副标题是"工人和农民的日报")。在1924年4月6日的大选中,葛兰西在威尼托大区当选众议员,5月从维也纳返回意大利。在8月当选意共总书记,并开始筹备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此次大会彻底改变党的最初政治路线。 1926年1月,在里昂召开意共"三大"。里昂论纲的独特性在于把南方问题作为党的纲领的核心。从而,工人阶级的"民族作用"被确定为有能力解决意大利的南北二元论问题,即保证国家的巩固统一,这是意大利资产阶级做不到的。他指出,关键在于建立北方工人和南方农民的联盟。这种思路源于他对法西斯的深入分析:一方面法西斯被视为北方保护主义者的继承者;另一方面,这一现象的群众基础中呈现某些发人深省的新东西。1923-1924年间,在布尔什维克领导集团内部争论的核心范畴--"无产阶级领导权",被葛兰西用来推进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这一范畴促使葛兰西深化对"复杂上层建筑"题目的研究,"复杂上层建筑"成为东西方和资本主义国家间的主要差异。从而,知识分子政策问题凸现,并非偶然;鉴于意大利国家的形态,这一题目在关于南方问题的著作中被首次研究(只是于1930年在巴黎出版)。 在1926年秋,由于出现布尔什维克党领导集团分裂的危险,意共中央政治局授命葛兰西给联共中央委员会写一封信,既表示同意多数派观点,又对事态表示担忧,呼吁避免采取过激措施。在莫斯科的陶里亚蒂,认为这封信"不合时宜",他请求意共领导委员会批准他扣压此信,并等待在11月召开的共产国际扩大执委会。11月1-3日,在热那亚郊区秘密召开意共执委会会议,共产国际驻意大利代表德罗兹出席,支持联共多数派的立场。但葛兰西未能出席会议,因为他在前往开会地点时,被警察阻止,被迫返回罗马,1926年11月8日被捕。葛兰西的信件在联共领导层引起对意共的怀疑:意共可能转向支持托洛茨基的立场。从那时起,那封信就成为共产国际不止一次地指责并控告意共"左右摇摆"的口实。怀疑主要源于控告葛兰西对待多数派和反对派的纲领及行动的"民族主义"态度。葛兰西认为,联共的衰退主要由于一旦夺取政权,没有能力通过形成新知识分子阶层,确立无产阶级领导权,因此也就不能信心百倍地建设新社会。在狱中,葛兰西对政治进行的反思就是这样陈述的。 葛兰西在乌斯蒂卡岛流放不长时期后,1928年6月4日被法西斯特别法庭判处20年监禁。7月,解往巴里省的杜里监狱,在那里关押至1933年11月19日,从12月7日起,监禁在福尔米亚的一家诊所。在那家诊所一直待到1935年8月24日,从1934年10月25日获有条件的自由。随后,他迁往罗马,在1937年4月25日晚突发脑溢血,两天后逝世。在葛兰西被捕后,塔吉娅娜(朱丽娅的姐姐)和彼埃罗·斯拉法成为他的主要联络者。塔吉娅娜帮助葛兰西直至他辞世,斯拉法是他在办《新秩序》周刊时期的挚友。从1929年后,他们成为葛兰西与党及陶里亚蒂的唯一联络者,陶里亚蒂担负了解葛兰西狱中情况的任务。然而,很快葛兰西与带孩子返回莫斯科的妻子的关系、党的关系变得紧张。从1930年后,在苏意两国政府通过交换囚徒以解救葛兰西的计划失败之后,葛兰西怀疑党对待自己是否正直,他直觉到同妻子通信的困难,因妻子受到病痛折磨,更因为朱丽娅受到警察的控制。然而,从1933年2月,葛兰西才公开地把他与朱丽娅的关系现状同在党内被边缘化的事实联系起来,他开始怀疑斯大林对他的命运漠不关心。尽管远离、沉默和怀疑,但葛兰西没有丝毫同朱丽娅断绝关系的想法。在葛兰西生命最后一年的文献中,有一封由斯拉法起草的文件(日期为1937年4月18日),向意大利当局要求,他一旦获得自由,准许他移居苏联同家人团聚。 1929年1月,葛兰西获准可以撰写札记,2月8日他开始撰写《狱中札记》。《狱中札记》可理解为葛兰西在共产国际宗派转折时期(以"阶级对阶级"的口号和"社会法西斯主义"理论为标记),在思想领域继续其政治斗争。1929年7月,共产国际的宗派路线也强加给意共。尽管意共很不情愿,但终归接受了,抛弃了葛兰西在1924-1926年间制定的正确路线。葛兰西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表示坚决反对,在同狱中难友谈话时,建议首先打倒法西斯,恢复"民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葛兰西的建议遭到难友反对,他被孤立。如果不了解同时期苏联的和国际共运的退化,就不可能理解《狱中札记》。对于这种退化现象,葛兰西建议首先探究其理论根源,他认为要纠正这种错误倾向并避免失败的命运,就必须构建新思想、制定新纲领。 《狱中札记》的"研究计划"从对危机的有效解释开始:1929年的危机,还有战后的危机及战争本身作为对危机缺少回答的认识。然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把其政策(及存在的理由)建立在"资本主义总危机"理论之上。1933年2月,葛兰西在研究一系列事件时写道:"这都是自1929年至今以灾难形式的延续","必须反对任何人想要找到它们的一个原因或唯一根源",由于主要是个"复杂的过程"。如果再提出他开始时的问题,可以断言"整个战后都是危机",并且"对某些人(可能并不错)来说,战争本身就是危机的表现"。其实,"基本矛盾之一"就解释了危机的起源,即"当经济生活作为必要前提时,世界主义、国家生活,日益沿着'民族主义'、'自给自足'方向发展,等等。'目前危机'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仅为经济的民族主义要素的膨胀"。换言之,危机源于经济的世界主义和政治的民族主义之间的冲突。 由于俄国革命和美国强权开始对"世界结构"施加压力的结果,在战后涌现的新型群众主体要求新型经济的和世界政治的组织,若缺少这种组织,民族国家的危机将是灾难性的。葛兰西得出结论:即使"进步和革新的集团"也未能对付国家危机。他审视了共产国际的政策和斯大林式苏联的性质。后者在葛兰西看来,显现为某种形式的"恺撒主义"(即使是进步的),在其中创建"新型国家"的新社会集团的领导权内容还"主要是经济性质"。葛兰西首先批判经济计划模式,尤其否定了专制国家推行的经院式的、单纯为政治服务的文化观,他指出"苏联式马克思主义"的贫乏性。"俄国的试验"显现出具有局限性并且缺乏领导权基础,不具有(或尚未具有)有待效法的普遍价值。 这样的分析包含对十月革命历史意义判断的改变。为了确定世界政治现阶段的特征,葛兰西引入新范式,用被动革命的范畴代替"相对稳定"的范畴:这一标准适用于概括"有机的"却以"分子"方式显现的变化,由于理应代表历史的力量未能完成它们的任务,因此变化在旧统治阶级领导下发生。在世界领域,"被动革命"的主角是美国。在1934年,葛兰西草拟了一篇高瞻远瞩的论美国主义的文章。他指出"依靠其经济生产的巨大力量",美国可以迫使欧洲将其特别陈旧的经济-社会形态转向;他直觉到"欧洲文明"的物质基础正在发生变化,预见到"新文明的诞生",而新工业社会集团将成为新文明的主角。恰恰正值面临在法西斯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之间抉择的命运之际,相反,葛兰西却设想,对劳资关系应用"福特调节法",并通过创建消费经济,欧洲社会可以在新的、更为宽泛的民主基础上重组。"美国主义"和"福特主义",在他看来,确实是划时代的并描绘未来抉择的现象。 关于斯大林式苏联的"指令经济",葛兰西的认识是:美国主义的"计划性经济"是一种高于"指令经济"的形态,由于它没有挤压市场,而是以基本阶级间的"妥协"为基础,靠政策调节市场。在这种视野内,葛兰西认为,法西斯主义是"被动革命"在欧洲的主要"代表",由于它代表旧统治阶级,必然控制从"经济工业主义"向"计划性经济"过渡,并避免同工人阶级的妥协,旨在消除十月革命的影响,并去除工人阶级的自主性。然而,葛兰西并没有排除在行会国家框架内,形成让经济摆脱专制国家结构的经济前提。 在葛兰西的思想中,分析性范畴同战略性范畴相连。在政治上,阵地战概念同被动革命概念相对应。以这种相互关系为基础,反思最近50年的历史。建立在"运动战"基础之上的"继续革命"的公式,在1848年前出现,作为对雅各宾派从1789年至"雾月政变"的经验的科学建构的表现。在1870年的欧洲,这一表现"在政治学中被'文明领导权'的公式所超越",由于政治斗争的主要角色已经改变(群众政党、工会、国家作用的增强),而经济的相互依存重新判断民族经济自主性。因此,从"运动战"向"阵地战"的过渡,不仅要求改变掌权的观念,而且要求建构更为灵活的国家概念,它不同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建构的国家概念,因为保障国家的稳定需要各种力量的平衡,不仅指在国内方面,而且指在国际方面,这必然要求各个基本阶级之间的"妥协"。总之,葛兰西认为,"国家是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整体,领导阶级凭借这些活动不仅维护并辩护自己的统治,而且能够获得被领导者的积极认同"。显然,这种看法超越或根本改变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希尔维奥·彭斯系意大利葛兰西研究所所长、佛罗伦萨大学教授;译者田时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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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东从鲁迅早期的文言论文《破恶声论》里,发现了鲁迅思想的重要资源。《鲁迅的可能性》散出的思辨力,在我看来是他思想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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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战的重大意义在于:阻止了日军的猖狂攻势,粉碎了日本在数月内灭亡中国(转而进攻苏联和南洋)的企图;为将大量人员、工业设备、战略物质转移至大后方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为以后的长期抗战奠定了基础;使中国抗战由全面抗战初期的被动防御阶段,转入与日相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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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最好不要过多惦记前辈的纪念馆。那些纪念馆展示了激动人心的精神高蹈,相关操作经验却难以复制,在时过境迁的另一个时代很可能失灵。如果把大师当摹本,在纪念馆里凝定梦想,立志成为托翁第二或莎翁第二,那么很可能是操一支古代长矛的天真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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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三个微若尼卡看完基斯洛夫斯基的《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不知道是否有谁会象我一样产生这么一个似乎奇怪的问题:有没有第三个微若尼卡?如果有,她会在哪儿?她是否也会在迈向天堂的途中倾堕地上,是否也会在陌生而嘈杂的人间茫然若失?既然是第三个,她就该和巴黎的Veronique与克拉科夫的Veronika都不太一样;但她一定也经历过人间的苦与爱,一定也曾经在风雨如晦的时候仰望天空。那么,她究竟在哪里呢?我们可以在两千年前耶路撒冷的郊外看到她。她就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那崎岖的小路通向一个阴森森、光秃秃的山顶。路上是一群推推搡搡熙熙攘攘的人群。几个满脸横肉、鸷眼鹰鼻的士兵正押解著一个囚犯走向山顶。那囚犯衣不蔽体,满身满脸的汗水和血水,头上顶著一团乱糟糟的荆棘,身上扛著一个巨大沉重的十字架,跌跌撞撞地走著,十分狼狈。那个叫微若尼卡的女子睁大了眼睛看著他。她认识他吗,这个自称上帝的儿子而今却即将赴死的人?她也许见过他,她甚至可能得到过他的解救;或者,她也许只是觉得这个人在穷凶极恶的士兵折磨下实在可怜。那些士兵不时用皮鞭和棍棒打他,还往他的脸上吐口水。旁边的一群人一边起哄,一边嘲弄这个狂妄的囚犯。微若尼卡却悄悄掏出自己的手绢,好不容易分开众人走过去,把手绢递到囚犯的脸前,给他擦去一脸的汗水和血水。还没等她擦干净,后面的士兵就拥了过来。一群人又在嘲弄与呼喝声中前行了。囚犯的脸上很快又流满了汗水和血水。 当人群过去之后,微若尼卡惊讶地发现,她那块手绢上,竟然印上了那囚犯的面容。不过,这面容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却不得而知了,因为这块在罗马教廷的圣彼得大教堂珍藏几百年的圣迹最终还是遗失了。有人说,虽然耶稣基督当时狼狈不堪,但他印下的面容却从容肃穆,充满天国之光,而在他的头的周围,还有一圈神圣的光环。除去脖子的位置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十字架弈弈生辉的三个分岔。这块唯一记录下耶稣的面容的布告诉我们,他是世间最美的男子。不过另外一些人却说,那块手绢上的耶稣就是那个狼狈不堪的囚犯。他满脸的汗渍与血迹,神情颓废。那十字架就是刑具,根本没有发什么光。也有人说,他给微若尼卡显示的,两个面容都有;而二者正体现出肯定神学与否定神学的对照与补充。在基斯洛夫斯基电影的开头,1968年,当两个女孩还只有两岁的时候,波兰的微若尼卡正在数星星。“就是那颗星,我们等待它开始圣诞之夜。看。还有下面那雾。看。那不是雾。那其实是成百万的小星星。指给我看。”巴黎的微若尼卡正在看著树叶的经脉:“这是第一片叶。春天来了。看,这儿,在颜色轻一些的这一面,有小小的叶脉和很好看的绒毛。”一个在仰望那与耶稣一同升起的星星,一个则在凝视著那湿润而柔弱的生命。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那么小的时候在干什么呢?也许她也看到了那颗预报耶稣降生、引领三王来朝的星星?也许她也曾在加利利的路上或是克西马尼园里抚摸树叶。这个福音书中根本没有记载的圣微若尼卡的童年,我们无从知道。有人说,她其实就是那个被耶稣解救了的妓女,有人说,她就是曾经被耶稣治愈了的那个身患重病的女子,也有人说,她就是那个为耶稣灌油的女子,或者后来看到耶稣复活的三个马力亚中的一个。在Eusebius的著作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她的影子了。一般认为,教会为强调那块布是真正的圣迹,称之为“真的像”(Vero Icon),连读即为微若尼卡(Veronica)(Ewa Kuryluk认为,微若尼卡其实是希腊人名Berenice的拉丁写法,只是在形式上恰巧与Vero Icon相关。不过她也承认,这种文字的巧合实际上成为了这个形象得以流行的重要原因)。微若尼卡同时成为那块布上的耶稣像和这位女子的名字。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微若尼卡究竟是谁,基督教史上却因而有了一个圣微若尼卡,而微若尼卡更成为基督教国家后世很多女子的名字。微若尼卡这个形象在中世纪的流行程度,就象今天的耶稣受难像和圣母怀抱圣婴像一样随处可见。在中世纪后期的许多圣像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微若尼卡形象。有时候是圣微若尼卡手持她的手绢展示耶稣的面容,有时微若尼卡像作为耶稣受难像的装饰,或与诸多迫害耶稣的刑具一同出现。还有很多绘画作品描述教廷向信徒展示微若尼卡实物的情景。今天如果我们走进欧洲稍微古老一些的教堂,就常常会看到微若尼卡。耶路撒冷的这位微若尼卡,其实就是那块布的化身,或者说,她就是与耶稣的面容同在的。比如在尼德兰大师博斯(Bosch)的笔下,一群狰狞可怕的士兵,状如鬼怪,眼如铜铃;耶稣虽饱受凌辱,却对这些罪孽深重的人满怀悲愍地微闭著双目。微若尼卡是画面上唯一另外一个神色从容、闭上眼睛的人;但是,正如艺术史家吉布森(Walter Gibson)指出的,那个在画面边缘的手绢上的耶稣像却睁开了双眼;他不仅睁开了眼睛,而且以一种极为震撼的眼神看著周围的人乃至看画的人。在有关耶稣受难的画作中,微若尼卡的耶稣像常常这样出人意料地点出圣像画的主题,如一道闪电划过拥挤的行刑人群,催人警醒。那尺素之间的耶稣其实就是真正的耶稣的另一张脸;而手持耶稣像的女子,其实就是与她同名的那个耶稣像(这里的同名与基斯洛夫斯基笔下的同名一样,有著重要的意义)。或者可以说,微若尼卡这个女子,其实也就是耶稣的一张脸。 二 在凝视中倾听 耶稣怎么会有那么多脸?其实何止微若尼卡和她的圣像,我们随处可以看到以某种方式出现的耶稣的脸。不熟悉圣像画的人们很可能会把很多圣约翰像当成耶稣像,因为他头上常常也有光环,他也和圣母在一起,甚至颇有相依为命之态。甚至在关于圣安东尼、圣方济各等后世圣徒的画像中,我们一不留神都有可能错认为耶稣像。更有甚者,当私人绘画在中世纪晚期蔚然兴起之时,有些画家竟以自画像的方式描画耶稣;简直是亵渎神灵、大逆不道。研究中世纪的艺术史家汉伯格(Jeffrey Hamburger)在谈到圣约翰的画像时称这种现像为约翰的成圣(Sacralization)。耶稣的这么多脸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就象看微若尼卡的电影时觉得云里雾里、颠三倒四一样。不是说基督教对耶稣基督无比崇敬吗?不是说他们只有唯一的一个上帝吗?这些头顶光环的俗人倒底是怎么回事?那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究竟何许人也?其实何止我们中国人感到疑惑,就是基督教自身也似乎在这个问题面前显得底气不足;如果上溯到基督教的前身犹太教,这些乱七八糟的圣像真的是大逆不道了。基督教延续了犹太教的传统,素有“不拜偶像”之称。在这个教条面前,不要说那么多僭仿基督的俗人像,就是最纯粹的基督圣像都是不该存在的。可是,自从耶稣基督走向十字架的那一刻起,整个基督教不就是建立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这个形象之上的吗?即使在这个事件没有被画下来的时候,基督信仰仍然是以一个耶稣受难的形象为其根本的,就象犹太教其实是以那不见其形、只闻其声的上帝对摩西的训导为基础的一样。如果说西方天主教会在接受偶像崇拜上还有一些迟疑的话,辉煌壮丽的拜占廷艺术则早已公开挑战所谓不崇拜偶像的教条了。基督教为了回避这个矛盾,区分了偶像(idol)与圣像(icon)。但这种区分还是难以掩盖基督教从异教徒那里受到的影响。在一些基本信仰上继承了犹太神学的基督教似乎从一开始就已注定将会打破偶像崇拜的禁忌。耶稣受难这个事件的深刻内涵似乎使它只能通过某种偶像的形式才能真正表现出来;而不见于福音书的微若尼卡的故事则能够极为鲜明地体现出基督教偶像崇拜的神学意义。因而无论基督教与犹太教有多少表面的相似之处,关于偶像的这一看似微小的问题其实颇能道出二者那仅在几希的区别。当耶稣宣布摩西的旧的约法自动解除的时候,他其实就在告诉人们,以前那种只以倾听接近上帝的信仰已经解除了。Ewa Kuryluk指出,微若尼卡其实体现了犹太与希腊两个传统的汇合,同时也是言与像(Word and Image)的结合。在Cratylus篇中,柏拉图已经讨论过言与像的区别;而在旧约里面,我们也知道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和摩西拜受上帝之言的旧话。虽说这两个传统都不乏言与像的说法,但就精神气质的大略观之,则希腊哲学更近于像,犹太宗教更重于言。在《会饮篇》的讨论中,爱若斯对美好与善好之神是仰望而不是倾听;在旧约的经书中,先知只能聆听上帝之言,却无法看到他的面容。听与看,构成了希腊与犹太传统相当根本的区别。那么,当基督教把犹太教对圣言的聆听转变为对圣像的仰视的时候,是不是以希腊的传统取代了犹太的精神呢?看上去,同希腊传统更接近的拜占廷传统似乎更乐于用圣像来表现其对上帝的信仰,好象更说明了希腊哲学在基督教中的借尸还魂。事实却不这么简单。记载耶稣行状的新约经典的题目“福音”不就有著基本的听的意涵吗?不是恰恰在基督教色彩非常浓重的约翰福音之中,圣言的概念一开篇就占有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吗?当我们诵读约翰福音一开始关于圣言的讲法时,也可以看到,那言其实并不是象犹太教中的言一样,以绝对的威仪赫赫倾下芸芸众生,而是要变成可见的血肉,寄居到我们中间。也就是说,在基督教的言与福音中,我们可以看到像的意涵;在它的像中,我们同样可以听到言的声音。基督教并不是以耶稣受难像取代了圣父垂示的圣言。作为三位一体中的圣子的基督,在约翰福音中同时又是圣言。难道这个变成肉身的言不正是摩西听到的那言吗?因此,我们不能说基督教中的受难像取代了摩西听到的言,而是当这个言以受难的基督像的方式再次到达了凡人,摩西所录下的言就自动解除了。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区别并不在于以像取代了言,而是用以像表达的言取代了先知转述的言。因此,当基督徒面对那十字架上的基督像划十字的时候,实际上是通过基督的像听到了上帝的声音。这里的像与希腊传统中的像也有了相当重要的区别。尽管微若尼卡一词强调的是真的像,这里的真却与希腊意义上的真很不相同。对于希腊传统中的像,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海伦》大概可以给我们一个粗略的印象。那惊动了千军万马,导致了十年战乱的女人,只不过是海伦的一个幻像;而真正的世间最美的女人,其实早已到了埃及。有真必有假。不可能有两个真正的海伦,也不可能有两个同样的苏格拉底。无论假的海伦有多么美,也不会成为真的;无论泰阿泰德与苏格拉底有多么象,他也不可能成为苏格拉底,同样,无论苏格拉底有多么智慧,也不是神。但是,却可能有无数个真的基督。微若尼卡之所以被看成真的像,恰恰是因为真的基督有可能就显现在这块普通的布上。因而,微若尼卡圣像中体现的神与人的关系,既不同于苏格拉底与泰阿泰德的相貌相似,也不同于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后的象。基督本就是一个饱受凌辱的囚徒,微若尼卡本来就有得救的可能。这里的象,是人子的人性与凡人的象,也是有望救赎的凡人对基督的模仿与追随。基督是圣子,是属神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几乎是可以认基督即为上帝的(而事实上教会经常是这样做的)。不过,他同时又是人子,是成了血肉的圣言。凡人对基督的模仿却只能理解为对人子的模仿,而不能当作对圣父的僭越;或者说,人们可以模仿基督的像,却不能模仿上帝的言,只能模仿作为人子的基督如何上升,却不能模仿作为圣子的耶稣如何为万王之王。正如基督教的圣像画传统开启了欧洲现代的绘画艺术,教堂中的圣乐也成为现代音乐的前身。倘若圣像画被理解为以看的方式听,那么圣咏与赞美诗,这个最直观的听的方式,又当如何对待呢?就象圣像画不能等同于希腊传统中的看一样,圣诗圣歌也与犹太教中的听大异其趣。虽然一切圣像画都出自俗人之手(姑且把微若尼卡当作例外),它却成为神在人间的化身;而虽然一切圣咏都充满天国的宁静与神圣,却永远是凡人唱给神同时也唱给人听的,因而它不折不扣是属人的。歌要么用来讲述经里的故事,要么引领人们认识基督和走向天国。就其信仰的功能而言,是对成像的圣言的诠释和追寻。无论对于歌者还是听众,唱和听都是一个朝向基督的行动,是一种仪式化的救赎与上升(在这里,唱和听其实并无根本区别。与其说唱诗者是在表演给信徒听,不如说他们是一种领唱)。换句话说,歌乃是仪式化了的对圣言的追随,因而与犹太传统的听基本上无关。它恰恰是帮助人们体认基督受难这个形象并模仿圣子的。就这个层面而言,弥撒也是一种歌,而教士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领唱。在基督教灵修的这个最重要的仪式之中,基督徒要从教士那里观看耶稣基督受难的过程;即使教士在讲解和诵读的时候,教徒们的听也不同于犹太先知的听。他们不是在听圣言,而是在听对圣言的像的讲解,一如倾听圣歌。在弥撒的核心圣餐礼这个我们虽已习以为常、其实却最不可思议的仪式当中,教徒们竟然要吃下人子的血肉。它以最为震撼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基督与人,或者说作为神的基督与作为人的耶稣之间的关系,而并不是作为圣父的上帝与人的关系。与对圣歌的唱与听一样,吃也是一种朝向上帝的方式。它告诉人们,不仅要看基督受难像和划十字,不仅要在歌声中去接近那成像的圣言,而且要吃下这圣言。这个吃下圣言似乎更接近于倾听圣言了。这种听并不是象摩西和他的人民那样获知圣言讲的是什么,而是要使那成为了肉身的圣言也化为自己的血肉。这里的吃不仅包含了听的威严和看的美好,而且以其特有的丰富内涵揭示了牺牲、亲吻,和写在血肉上的爱。基督教中对圣言的听要靠对圣像的看来完成,而这种看又必须通过对圣歌的唱来实现。那么,那唱著迈向天堂之歌的微若尼卡,这基督的真正的像,又意义何在呢?两个微若尼卡在满怀愉悦的歌声中迈向天堂,却砰然倒地,在茫茫人世间若有所失。那牵动她们的心灵的细线究竟是什么?那根其貌不扬的鞋带也许就来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手中那块同样其貌不扬的布?圣言成了肉身,听要靠看来完成。这种用眼睛的听与摩西用耳朵的听究竟区别在哪里?前面已经讲到,信徒是要模仿人子的。这种模仿其实还暗示了很多其它的意涵。圣言成像之后不仅可以被看到,而且可以看到。可是,在犹太教中,不是上帝也可以听到人的声音吗?神与人之间相互的看和相互的听究竟有什么不同?有些研究艺术史的学者曾指出,微若尼卡的特殊之处不仅在於那女子与圣像的同名,而且在於那圣像的构成。它不象一般的画像那样由颜料画成,而是完全由耶稣的流动的体液构成的。无论耶稣的脸的轮廓、斑斑点点的颜色,还是呈现出来的表情,背后都是基督的汗和血。微若尼卡不仅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相互凝视,而且透露了这种凝视的对象和方式。当我们看他的时候,不仅会看到他最狼狈、最痛苦的那一刻,而且是看到了颤栗而蹒跚的他那最纤细和敏感的创伤,以及其中流淌出来的苦与疼。而他在看我们的时候,也是在用他的血和汗来凝视,用他的痛甚至死来观看。无疑,这血与汗首先会使我们联想到弥撒中的血和肉。无论圣餐还是微若尼卡,都在告诉我们,当我们看到圣言的肉身的时候,已经不再仅仅是聆听和遵从律法,而且在凝视一种最敏感和脆弱的苦难。正如圣微若尼卡所作的那样,也许她并不知道耶稣曾经做过什么,也未必知道他为什么赴死,但擦汗这个微小却大胆的动作已经足以使她成为圣人了。同样的,耶稣在人间看到的也是那挣扎的灵魂、卑微的啜泣,和罹患中的肉身。圣言一旦成了肉身,他的目光就会一直进入那最深处的细小苦痛。而他的模仿者要做的,也是像他那样理解到生活最隐密的肌理。要进一步理解基督教的听与看的这层意涵,我们可以借助于中世纪晚期另外一个关于耶稣的形象。 三 哀矜者福 这是一种耶稣的半身像,他上身赤裸,身上一般可以看到几处伤口;但身后一般没有十字架。眼睛或睁或闭,仿佛黯然神伤。有时还有圣母和圣约翰陪在他两边。拉丁文称之为pieta(兼有悲哀、同情、虔诚等意涵), 英文译为Man of sorrows,中文似可称为“哀矜”。如果把哀矜在耶稣故事中作一个定位的话,显然应该是在被钉十字架之后,因为耶稣身上有十字架的伤口,那时候他已经死了。但它又显然不同于“下圣体”(Desposition)、“哀悼”(Lamentation)、“下葬”(Entombment)这些人们熟悉的圣画。因为,他的手常常相互交叉,两臂微微翘起,甚至会做出一个降福的姿势。在一些哀矜像里,他甚至睁开眼睛,表现出或悲哀、或怜悯、或安宁的表情。另外,这画也不是复活和变容、升天等情节,因为他没有那么愉悦和祥光四射,而是充满悲苦;他还没有死而复生,而是仍然处在死的状态并体验著死的痛苦。正如艺术史家拜尔廷(Hans Belting)所指出的,耶稣的这个形像最突出的特点就在於,“一个死人表现出活人的表情”。人们常常以旧约中的这段话来阐释哀矜像的涵意:“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么。你们要观看,有像这临到我的痛苦没有(Look and see, you who pass by, and ask yourselves, if there is any sorrow like my sorrow)”(耶里米哀歌1:12)从最直观的角度看,死去的耶稣是在活生生地体验他自己的死。同时,他那常常似乎做出降福姿势的手和充满爱的眼神又在表现出一种对于世人的痛苦乃至罪恶的同情与宽恕。英文的叫法似乎难以完全表达后面的这层意涵。与这个形象紧密相关的,是关于圣格列高利,这个与圣咏这种基督教时代的唱与听已不可分的教皇的一个传说。据说在格列高利行圣餐礼时曾有人怀疑酒面包与耶稣基督是否真有关系。而就在这时,祭坛上显现了一个半裸的人,那就是耶稣。他向围观的人们展示自己的伤口,从而证明了圣餐礼的真实和神圣。耶稣向格列高利显现的形象成为哀矜形象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个常常与圣餐礼相关的哀矜形象似乎比微若尼卡更为直观地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受万人膜拜的神是以他最孱弱、最狼狈、最痛苦的形象出现的。他不仅没有象旧约中的上帝那样君临一切,而且不象苏格拉底那样从容赴死。相反,他曾在克西马尼园退缩,曾在十字架上责问圣父为什么舍弃他。也就是说,他没有象任何一个一般认为的英雄或神灵那样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气概和勇敢。对于死亡,尽管他还是主动接受并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他并不象《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大背常情地把死后当作一个也许美好的结局;如果说哀矜的形象恰恰表现了基督在死后的感受,我们就会看到,神圣的使命其实并没有战胜临刑前的懦弱。他还是会象匹夫匹妇那样一脸痛苦地忍受著自己的伤痛。罗马士兵的折磨仍然会使他感到疼。他丝毫不具有什么刀枪不入之类的神功,日后复活的许诺也根本无法成为死亡的止痛剂。我们看到的永远只是一个弱小而敏感的血肉之躯。读过刘小枫先生的“死感、性感、歌声”的朋友一定不会忘记他那关于一个人体验自己的死亡的讨论。而这个看上去那么骇人听闻的论题实际上就是哀矜的形象最核心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也是耶稣受难的一个意涵。在基督教中,人们不仅要以看的方式听圣言,而且还要以唱和吃的方式去体认那成了肉身的圣言,要以最坦诚和无所保留的方式与这肉身相对。耶稣对自己的苦的体认、反观和展示其实并没有暴露关于上帝的什么天机。因为我们借助这像看到的其实还是肉身上的一切,或者说作为人子的基督。这个时候,我们其实仍然只不过是在看另外一个人,一个普通和弱小的人。借助这种看,我们同时有可能听到圣言的声音。因此,这样一种看并不会一丝一毫地削弱上帝的神圣。而恰恰是在与另外一个人的相互凝视中,人们反而可能更加理解上帝的遥不可及和不可思议。与其说基督教的看使人们可能通过对偶像的崇拜而妄称了上帝的名,不如说它恰恰通过圣言的肉身的偶像保护了圣父的至高无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所谓的偶像崇拜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犹太教的那条戒律,而恰恰是维护了不可见的上帝的威严。虽然要看基督,对圣言却仍然只能是听。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icon才真的不再是idol。在基督教的历史中,仍然存在以不可见来维护上帝的名的故事。比如同样受到罗马教廷保护的拉特兰教堂里著名的救世主像(Lateran Saviour)。这尊耶稣像不象微若尼卡和哀矜那样狼狈和悲苦,而是真正的威仪赫赫,据说它还曾经从战争和瘟疫中拯救了罗马城。但是,这个以圣木雕就的像却是不可以被看到的。据说由于曾有人在无意中看到它而失明,人们一直试图以各种方法把它罩起来。到英诺森三世的时候,这个耶稣像的身体终于被一个无法移开的金属外壳永远地罩上了。恰恰也是英诺森三世这位雄才大略又满腹经纶的教皇,把微若尼卡的布展示给了公众。同样是基督的像,为什么有的就要展示给人看,有的就不能让人看呢?而且,为什么那些给人看的往往是基督最狼狈的时候,而这些不能给人看的,却是耶稣最充满神性的时候?前者是基督的人性,后者是耶稣的神性。虽然人性的基督朝向上帝,并引领人们走向天国,那神性的、作为上帝真正圣言而不是肉身的基督,却仍然是凡人所永远无法看见而只能聆听的。看可以抬头,听却要低头。在人与神之间永远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可以象基督那样不断升成,朝向圣父,但却不可能自己真的变成上帝,与圣父成为一体。谦卑与羞涩,耶稣在悲苦中反观自身和俯视众生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们一种看的方式。人不能不看,却又不能没有羞涩地看。只有象耶稣那样能够置身于痛苦中的人的看,才能够变成对圣言的听。在博斯所画的“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三联画的外部),这个关于格列高利的那个传说的另一种表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悖谬。在这幅画里,尽管教皇在无比虔诚地望著基督,周围的众人却似乎完全没有对圣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诧异与兴奋,反而仍然颇为怀疑地对祭坛指指划划。不仅如此,那些参加弥撒的人竟然被两道屏风与弥撒现场完全隔绝开来。这个极为反常的弥撒场景使他们根本看不到耶稣;相反,倒是祭坛上那个哀苦中的基督在睁开眼睛看著他们。在这幅画里,基督的显现根本无法使满心疑虑的人相信圣餐的神圣。他可以看到罪恶深重的人,那些人却看不到他。在祭坛后侧关于耶稣受难的一系列图画中,我们看到一对似乎无所事事的父与子正指著十字架上耶稣的尸体说著什么。父与子的旁观形象在博斯另外的画“使徒圣约翰在拔摩岛”的外部以及“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的小画中都曾出现。这些看似闲笔的地方其实非常生动地道出了人与神之间的另外一种看的关系。这几对父子看到了吗?当然看到了。不过,他们看到的不是圣言成了肉身后所遭受的痛苦,而是一个新奇的行刑场景。在“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和两个儿子,其中一个骑在胖胖的爸爸的脖子上,正把一个什么东西放到行刑队伍中一个士兵的嘴里,满一片天真烂漫的童趣。而他们的不远处就是圣微若尼卡,正拿著手里的布走到基督的面前。他们的看和微若尼卡的看区别何在?快乐的父与子当然看不到受苦,羞涩的微若尼卡却对基督的痛心有戚戚。无论在圣微若尼卡那里,还是在父与子那里,以及大声叫嚷著“看哪,这人”的所有快乐的人们那里,他们看到的都是一个狼狈的囚犯。为什么微若尼卡会成为圣人,而别人却不能?区别也许未必在于圣微若尼卡知道那人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徒的看其实不是简单的看,而是在看中倾听;把另一个人的苦当成苦而不是可以旁观的景致或许才是倾听圣言的关键。在这里,唱与吃都不是可有可无的辅助。恰恰是这种新的看的方式,才使人们能够听到那圣言。“哀矜者福,为其将受哀矜。”因此,当人们看到基督的受苦的时候,直观上看到的并不是上帝。上帝怎么会受苦?受苦的只能是人。因此,这种对痛苦的看就已不仅仅指称了看的内容,而且已经告诉了我们看的方式,或者说将凝视痛苦转变为倾听圣言的方式。正如耶稣在最后的晚餐的时候为包括犹大在内的门徒们洗脚时所表明的,基督徒要相互友爱,一如对人子的爱。这种爱并不是相互间的温情脉脉,而是对深入肌里的痛的凝视。只有能看到这些苦难的时候,人们才可能真正听到圣言的声音。另外,也只有在人们在感到自身永远的不完满,从而能够在神的面前永远保持一种羞怯而不会狂妄地僭越称神的时候,这种看才会使人上升和得到救赎。那些看似狂妄的画家把耶稣画成自己的自画像,其实并不是把自己当成了上帝,而是使自己效仿那个忍受著苦难的人子。圣父在派出他的爱子解救世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放弃自己的威严,只是告诉了人们一条获得拯救和自由的道路。而在通往自由这条路上,经历和凝视痛苦似乎是必须的。当我们回过头再来看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时,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她其实就是耶稣基督,同时也可以是任何一个追随基督的凡人。她可以是那个被耶稣治好疾病的女子,可以是那个得到耶稣解救的妓女,可以是任何一个懂得爱的羞涩的陌生女子,甚至可以是耶稣的母亲圣母马力亚。而从某种意义上讲,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与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其实也是身体与影子的关系,正如耶稣与圣微若尼卡之间和两个微若尼卡之间一样。在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生命中,其实无时无刻不存在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影子。四 偷窥与窃听 同样的,当一个微若尼卡突然倒地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所失去的其实并不仅仅是她的另一个生命;更重要的,乃是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之间的那条细线,是那朝向天堂的歌声。在波兰的微若尼卡死后,巴黎那个恍然若失的微若尼卡主动去找她的音乐教师,说她从此不再来唱歌了,那位老师极为惋惜和不解以至愤怒,说以后再也不愿见到她;微若尼卡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这位怒形于色的老师其实就是波兰的微若尼卡获得赏识时那个向她颔首微笑的老者。这个细节似乎告诉我们,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经历其实可以看作两个微若尼卡的共同故事;她们其实是在一同唱迈向天堂之歌。那么,此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故事也应该可以理解为波兰的微若尼卡的故事,或者说,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的故事其实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人的故事。可是,波兰的那个微若尼卡不是死了吗?也许这里并没有谁真的死了,而是微若尼卡迈向天堂的云梯断了,她不会再去唱迈向天堂之歌了。当一个微若尼卡在古老的教堂中高唱迈向天堂之歌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正在自己的床上迈向欲爱的颠峰;当一个微若尼卡在歌声中颓然倒下、托体山阿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的欢愉也也黯然飘零、化为蝴蝶。她感到的不是一个肉身的死亡,而是爱欲的萎顿,是对美好的欲求的凋落。从此,她在尘世的生活就变得那么烦躁和不安,要那么辛苦地面对各种噪声和诱惑。原来那个哀矜龙钟老妪不能自已的微若尼卡甚至毫无羞怯地插手别人的隐私与作伪证。这时候的微若尼卡已经象博斯画中的旁观者那样,不能真正地看到或者唱出对天堂的渴望了。魔术师与儿童文学作家亚利山大好象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想听、想看。若有所失的微若尼卡为了找回失去的爱欲而坦诚地对他展示和倾诉,谁知最终却象那羽化为蝶的芭蕾舞女一样,成为任他控制的木偶。在失去了那朝向美好的看与听之后,动人的歌可以变成魔鬼的诱惑(那盘磁带),美丽的像(那照片和玻璃球)可以变成欲望的吊饵。仰望星空和凝视生命的天真都只能成为令人伤感的回忆。生命中失去了任何活泼与率真,失去了那标志著人的灵动与自知的羞涩,成为乏味和没有灵魂的窥测。喑哑了通往天堂的歌声,美丽都变成了一片苍白。朝向神的路径一旦被切断,听与看都可能变成偷窥与窃听,歌唱与展示也会变成无聊的表现癖。亚利山大说,他要了解微若尼卡,不仅是为了自己写作的素材,而且是作一个试验,看他的设想在心理学上是否可能。当他发现了微若尼卡的玻璃球时,如获至宝般地叫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是那一个了。”亚利山大是作家、艺术家,甚至是科学家,而不是上帝。他可以为了一个设想而在火车站等上两天两夜,可以千方百计看透女孩子的爱和最敏感的痛。他可以体验和研究爱,却没有愿望承担爱。而他给微若尼卡所带来的,却是更深重的失落和无家可归。基督以血肉对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许诺何时变成了科学家这种冷酷的钻研?人们会痛惜一个美丽的灵魂的枯萎。但我们不会忘记,正是在听众面前竭力唱出迈向天堂之歌中的那几个最高音符的时候,微若尼卡从通往天堂的路上跌落的。也许我们要回过头来问,那个我们觉得很费劲理解的基督教中特殊的信仰方式是不是本身就有潜在的问题呢?当耶稣的呼号变成了肉身造反的呐喊,当庄严的圣像画变成蔚为大观的艺术流派,当奉献给上帝的圣咏变成了光怪陆离的舞台,当令人心痛的爱与痛变成木偶师手中的作品,圣言还能到达那似乎总是很快乐、很强壮的人群吗?微若尼卡的命运触及到了前面讨论中的两个问题。第一,尽管很多人在仿效基督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保持一种真诚的羞涩,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是不是仍然为那些狂妄的人僭越称神提供了很多机会呢?尤其是在基督教已经无法完全控制现代社会这个怪胎的时候,圣父的威严是不是就真的消失了呢?基督那么多脸是不是本来就为魔鬼提供了更多更隐蔽的藏身之所?博斯笔下那些败坏的众生、淫靡的男女、以至无耻的教士,是不是基督教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那对颤栗的灵魂的凝视,一旦失去了爱的支撑和对天国的仰望,是否马上会变成别有用心的窥测?现代的所谓科学与艺术,这脱胎于基督教传统的看与听,是不是本来就是魔鬼的一个伎俩呢?微若尼卡的枯萎真的是那么偶然的吗?微若尼卡的倾堕是不是对基督教文明的命运的一个形象的寓言?基督看待那些恶人的眼神,除去怜悯与鄙视之外,是不是也有一丝无奈? 五 苍白的面与喑哑的歌 如果说基斯洛夫斯基的电影总象寓言一般意味深长地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另一位电影思想家伯格曼的片子就往往象冷酷的小说那样,展示出人世中的种种无奈,以及爱乃至交流的不可能。《人面》(Persona)也讲了两个女子之间看与听的故事。女演员伊丽莎白在演欧里庇得斯的Electra的时候突然失声,从此拒绝说话,而任何生理和心理的检查都表明她十分健康。刚刚毕业的护士埃尔玛被派照看这个奇怪的病人。为了伊丽莎白的治疗和恢复,医生叫两个女子住在她在一个小岛上的别墅中。美丽的大自然和单纯的人际关系似乎大大利于伊丽莎白的身心和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伊丽莎白虽然仍然拒绝讲话,但她的心情明显平静多了,还常常象姐姐一样抚摸埃尔玛的头发。埃尔玛也变得对伊丽莎白无话不谈。她的护理对象好象变成了倾诉对象。她滔滔不绝地向伊丽莎白讲她的经历、事业、爱情、信仰,还不时地从书中给伊丽莎白读上一些精彩的片段。在伊丽莎白面前,埃尔玛有时哭有时笑:“很多人说我是个好的听众。这好象很滑稽,不是吗?我是说,没人愿意象你现在这样有耐心听我说。而你那么好。你是第一个听我讲什么的人…现在一切都变得温暖和好起来了,我感到了,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觉得过。”这时候,伊丽莎白就会露出宽厚理解的微笑。倾诉与理解似乎把人拉得很近。埃尔玛向伊丽莎白讲了她的爱,她的隐私,甚至她一次无意中的放荡。然后,她看著伊丽莎白说:“那天晚上我看了你的电影,回来照著镜子,觉得我们真象。(笑)别误会。你比我漂亮多了。但在有些地方我们很象。我觉得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你。也许我可以试试。我是说心里。你不觉得吗?…当然,你也不难变成我。你可以这么作。不过,你的灵魂会显得很大,对于我太大了。怎么看都不象。”说累了的埃尔玛伏在了桌子上。伊丽莎白竟悄然开口:“你最好去睡吧,要不你会在桌子上睡著。”已经睡眼迷蒙的埃尔玛去睡了。半夜里,伊丽莎白走进埃尔玛的屋子,轻抚著她的脸颊和唇,长发散在她的身上。第二天,当埃尔玛问伊丽莎白是否曾经讲话和走进她的卧室的时候,伊丽莎白都笑著摇头。埃尔玛的隐私和伊丽莎白的声音都是不可见和不可听的,而今却都在极度的信任中无意暴露了出来。人们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似乎真的能打破听与看的界限。一旦不可看的东西被看到,不可听的东西被听到,会发生什么后果呢?伊甸园般的时光倏忽而逝,埃尔玛无意中发现,伊丽莎白竟然写信向医生讲她听到的那些隐私。受到伤害的的埃尔玛一时不知所措,觉得自己好象真的得了表现癖,把那最隐密的地方暴露给了冷漠的目光。不,我不愿意和一个不说话的人在一起!她在伊丽莎白要经过的路上放上玻璃片。看著伊丽莎白流血的脚,埃尔玛的脑突然膨胀成一片扭曲的苍白画面。变形的鬼怪与张牙舞爪的骷髅狞笑著闪过,一个铁钉正被重重地敲入一只手掌,那手上鲜血直流。温柔的圣微若尼卡会突然变得冷酷起来吗?手持著与她同名的耶稣像(那个凡人在她的手绢上留下的最为狼狈的裸露的伤口),她会加入到罗马士兵之中来敲下那痛彻心肺的铁钉吗?伊丽莎白终于开口了。就在埃尔玛恼怒至极,就要把一壶滚烫的开水泼向伊丽莎白的时候,她终于发出了求饶的声音。埃尔玛和伊丽莎白真的竟会变成一个人吗?当伊丽莎白的丈夫找到岛上的时候,他真的把埃尔玛当成了自己的妻子。起初还要否认的埃尔玛在男人动情的声音下竟然同他倾诉和啜泣起来;而睁大眼睛的伊丽莎白就赫然站在埃尔玛的身后。伊丽莎白穿上埃尔玛的衣服,埃尔玛也穿上伊丽莎白的衣服。埃尔玛那平静的目光残酷地看透了伊丽莎白的灵魂,那个本来最不可见的地方。在埃尔玛的逼问之下,伊丽莎白象应声虫一般重复著她的每一句话。她终于又喑哑下来,颤抖著听著埃尔玛审讯般的感慨:“那颜色,那突然的摇晃,那对疼痛不可捕捉的恶心,还有所有那些词,我(I)、我(me)、我们(we)、我们(us),那是什么,哪一个更近,我能抓住哪个?”埃尔玛刀子一样的眼睛终于挖出了伊丽莎白最后的秘密。一切都很美满的伊丽莎白曾经在人怂恿下想要一个儿子,但在怀孕之后却后悔了,想尽一切办法打胎和难产,但是儿子终于还是出世了。伊丽莎白把儿子送到母亲家,但这个男孩却疯狂地爱著他的母亲。儿子的爱和从心底里对他的厌恶成为伊丽莎白的恐惧和惶惑的根源,也最终导致了她的失声。当穿著伊丽莎白衣服的埃尔玛以第一人称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喊叫著:“我觉得我不象你,我不象,我不是你,我只想帮助你。我是埃尔玛护士。我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你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我非常想要─我爱─我还没有─”使伊丽莎白真正不愿讲话的原因竟是如此可怕。难道那个把铁钉钉入基督手掌的人竟然会是圣母马力亚?看与听竟然会变得这么残酷!倾诉之中竟然时刻潜伏著出卖与背叛,温柔的目光竟会把你最深处的血肉暴露出来看。而更阴森可怖的,也许是那失去了声音、掩藏住真相的黑白世界?偷窥与窃听、暴露与展示癖,远远比微若尼卡的恍然若失可怕得多。当这种偷窥与窃听又加上一层冷漠的色调的时候,圣微若尼卡和圣母竟都会变成不会爱也不会恨的犹大,基督的血和肉被那些他爱和信任但却无法窥见心灵的人们吃掉,他似乎永远地风化在那个十字架上。他对自己的死亡的体验,也永远被冻结在了那干枯的墙壁和画布上。如果说《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写的是现代的微若尼卡在失去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联系之后的悲剧,《人面》所讲的就是两个不同的微若尼卡在这之后的故事。如果说在波兰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枯萎中,我们还能感觉到对美好的毁灭的惋惜的话,那么伊丽莎白的故事里就丝毫没有这种沉重的失落感了。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缺乏最基本的母爱的冷漠的女人。也许儿子对她的爱还曾经触及到她的良知,但她的失声则既不是后悔,也不是拒绝,而是一种麻木的回避与无视。阿加门农的儿女Orestes和Electra为报父仇而犯下弑母的大罪。母子之间这令人扼腕的爱恨纠缠究竟对伊丽莎白有什么震动呢?伯格曼在剧本中对失声过程的描写比电影中演得更复杂一些:伊丽莎白并不是在表演过程中一下子失声的,而是在舞台上突然变得麻木和对周围的事情没有了感觉,但后来很快就好了。回家之后好好地和丈夫吃饭说话,第二天才又拒绝说话。这,似乎不是一个处在极大痛苦中突然精神失常了的故事,而是一个逐渐变得麻木和痴呆的过程。她的拒绝说话,并不是因为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可说,而是突然对一切变得无所谓。所以,她的身心都没有任何毛病,只是不想说话,甚至不是不能说话。Electra的故事,这个导致她失声的最直接原因,并没有成为她良心发现的药石,也没有促使她更加冷酷和歇斯底里。其实她根本没什么变化,只是哑了。这种变哑究竟是在伦理困境面前的装聋作哑,还是对思考与周旋的疲乏与无奈?不管怎么样,她的变哑当然不是幸福,但其实也不是尖锐的痛苦,不是Electra在弑母之后的忏悔,也不是埃尔玛对叛卖行为的恼怒。它最多只是一种无奈的挣扎,甚至连挣扎也没有。说的欲望,唱歌的欲望,爱的欲望,看上去都来自同一个东西。伊丽莎白的失声似乎意味著这些欲望的消失,就象波兰的微若尼卡倒地后巴黎的微若尼卡也不愿再唱了一样。不过,微若尼卡却总在试图找回自己的欲爱,而伊丽莎白却连这也没有了。与伊丽莎白不同,埃尔玛至少是有欲望的,因而也有罪感,有痛苦,有隐私,有倾诉的愿望,也有恨的可能。但伊丽莎白也并不是没有隐私,但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是隐私,或者她无法或无兴趣把隐私说出来。她的沉默并不是为了隐瞒,而更多是一种无视。当隐私被暴露出来的时候,埃尔玛会气愤,会报复;伊丽莎白却只能抱以干涩的眼泪,而这种暴露对她实际上不会有什么改变。尽管她也会痛苦地抽搐,但母爱并不是这样就可以建立起来的。伯格曼在剧本中还写到,伊丽莎白最后一切恢复正常,回到了舞台上,就好象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不说话的伊丽莎白似乎只是她扮演过的又一个角色(就象哭泣的微若尼卡只是亚利山大的又一个作品)。在这部电影里,并没有微若尼卡身上发生的那种令人震动的事件,一切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片段和插曲。尽管伊丽莎白并不是永远不说话,她的冷漠和麻木似乎却是永远的,以至连这令她失声的事件本身都显得不怎么在乎了。因此,这个电影提出的最深的问题,并不是表面上那些痛苦的挣扎与激烈的冲突,而是背后的沉默和无所谓。正如博斯画中的父与子,他们其实比那些杀害耶稣的恶人还要可怕。那只被钉的手固然令人震撼,但更令人窒息的是背景上那阴惨惨的黑白底色,和那喑哑的回声。现代社会的困境已经不仅仅是是否看是否听的问题,而是根本无像可看,无声可听。从天堂之路跌落的微若尼卡失去了她本来深爱的某些东西,以至与亚利山大之间的看与听变成了偷窥与窃听的游戏。而对于伊丽莎白来说,看与听都不那么重要。无论是她自己对Electra的表演,埃尔玛的倾诉,还是她对别人隐私的出卖,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微若尼卡的目光虽然惊惶不安,虽然可能被魔鬼吸走,但她毕竟还有所求,还在寻找著什么。伊丽莎白的目光本身却是散乱和犹疑的,其焦点将会变成一片没有任何光影的惨白;无心说的人其实也是无心听的,否则听到的永远是一片噪声。十字架上的耶稣如果在这时候消失,那他就不是复活了,而是在那名为好奇、实则麻木的目光下真的消失了。试想那好奇的父与子,难道他们真的对那尸体感兴趣吗?那肉身上的痛苦难道会有什么意义,真的值得人们去关心和窥测?电影最后,是开头一个镜头的继续:伊丽莎白的儿子轻轻抚摸著一张脸的形象。那个会微笑会眨眼的脸是埃尔玛的。也许,这个孩子也象他的爸爸一样错把埃尔玛当成了伊丽莎白。埃尔玛对这对父子的宽厚似乎透露出作者一丝微茫的希望。但是这个也曾因仇恨而变成魔鬼的埃尔玛,真的能够承担起拯救伊丽莎白的灵魂的重任吗?她那微不足道的爱有这么大的力量吗?她一下子变得歇斯底里,不正是在她对伊丽莎白极端信任的时候发生的吗?也许埃尔玛和伊丽莎白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在爱、恨与冷漠之间不断挣扎的女人。如果是这样,那已经从十字架上消失了的基督还可能拯救她吗?或者,真正的希望也许竟在那个羸弱的少年身上? 六 小人儿 对于伯格曼所写的这个少年,除去他先天的不幸和对母亲没有来由的爱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不过,塔科夫斯基生前最后一部电影《牺牲》(The Sacrifice)中的另外一个少年或许能够帮助我们。这个被称为“小人儿”(the little man)的少年是亚力山大的儿子,因为喉头手术而无法讲话。整部电影之中,除去开头结尾浇树种树的情节之外,他全部在睡觉。这个几乎与电影中的巨大灾难毫无关系的小人儿怎么会成为唯一的希望?难道就是因为孩子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可是,哪天的太阳不是从八九点钟走到正午和黄昏的?当每个孩子长大了的时候,他们还是会经历种种的折磨,还是会听到那巨大的轰鸣,只不过是迟一点而已。我们说孩子是希望,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暂时不必忧心眼前的灾难?这不是自欺欺人的话吗?就像博斯笔下那快乐的父与子,无论年高年少,他们难道有可能成为人们的希望?其实,在《牺牲》的最开头,我们还看到了另外一个孩子。那就是达芬奇未完成的“三王来朝”中的耶稣。在巴赫的《马太受难曲》的乐曲声中,镜头集中在画的右下侧,耶稣的手正在接过三王中的一个所献的礼物。这个礼物是什么?据有些学者说,三王所送的礼物分别是金子(象征耶稣的王位)、 圣香(象征他的神性)和圣油(象征他日后的牺牲);而耶稣手中接过的,正是这圣油。后来在邮差奥托送给亚力山大19世纪的欧洲地图的时候,他说“不是每个礼物都意味著牺牲吗?”或许正暗点耶稣接过的礼物。(在博斯所画的“三王来朝”中,一个礼物上雕刻著阿伯拉罕献出雅各的故事,更清楚地点出了礼物的意涵)那么,就在为这新生的人子祝贺的时候,这些不晓事的客人竟然预告了他日后悲惨的死。而在这个孩童稚嫩的脸上,不仅没有丝毫懵懂与天真,甚至不经意间还露出几丝皱纹。其实,被习惯称为三王的客人未必真的是国主,或者至少不仅仅是国主;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东方的圣人(Magi),兼有巫师、祭司、先知的意涵。他们的来访,如果说有什么神圣的使命的话,就不仅仅是来朝拜这个未来的万王之王和救世主,而且要预告他的惨死。三王来朝并不是什么喜庆吉祥的日子,而是充满了悲凉与不祥的时刻。如果说哀矜像是作为死者的耶稣作出了活人的姿势,那么,这里的基督就是在刚刚出世的时候感到了自己必将受苦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奥托在看到这幅画时说达芬奇令他恐惧的原因吧。(而这,不也是奥托来为亚力山大庆祝生日的目的吗?)耶稣接过了那礼物,似乎承诺了要饮下这苦杯。他不是不懂事的顽童,更不是故作无畏的英雄。孩童的脸上露出了不易查觉的悲哀。镜头徐徐推进,打在圣母身后的一个树干上,然后延著它慢慢上升,直到那繁茂的叶子。於是,镜头切换到另一棵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叶子的树。树下面,亚力山大一边讲著他对人类命运的担忧,一边叫小人儿种好这棵树。他向儿子讲了一个修道士的故事。那个僧侣有一棵同样的树。由于他每天坚持不懈地为树浇水,那树终于长出了绿芽。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们熟悉的铁杵磨成针之类的意志寓言。那树其实是本来不可能成活的,或许就是我们所谓的铁树。因此,亚力山大所希望的,乃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就是让这树也象画中的那棵一样,枝繁叶茂。那么,在刚出世的耶稣和即将赴死的耶稣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当狼狈不堪的囚犯变成了天真无邪的孩童,当微若尼卡变成了圣母马利亚,当复活节变成了圣诞节,当隆重庄严的圣餐礼变成了欢天喜地的大年夜,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宗教的平庸化呢?是不是圣言在这变化过程中已经成为没有圣灵的血肉,苦难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奥托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对母子在儿子即将参军前拍了一张合影。儿子出征后没有几天就战死了,母亲没有取他们的照片。二十多年后,母亲在一个完全与记忆无关的城市里又拍了一张照片,却在取出来的照片上看到,在她的身旁,赫然站着身着戎装的儿子。这个儿子,和亚力山大的小人儿一样,也是婴儿耶稣的另一张脸。这张死而复生的孩童的脸有何涵意呢?死而复生,就是复活。回到博斯的三联画“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我们在它的外部看到了哀矜像和祭坛上的受难。显圣的耶稣和被钉的耶稣都恰好在两翼的中缝上;当人们把画的两翼打开的时候,就把两个耶稣都从身体中间分开了,一如Lynn Jacobs等艺术史家指出的,如同圣餐礼中的擘饼。而当我们真的把耶稣的身体当作面饼分开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正是面对三王来朝的婴儿耶稣。耶稣死后是什么?其实就是这个新生的婴儿。这个新生的婴儿为什么一脸沧桑?不只是因为他已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因为他已经经历过了死亡。当耶稣向他的门徒展示身上的伤口的时候,当他为门徒们擘开又一块面饼的时候,当他向马力亚(马格力大显现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死而复生的显灵故事,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作为人子的基督,他的事业难道真的会一劳永逸地“成了”吗?难道他真的会有一天彻底完成自己的使命吗?圣诞、受难、复活,难道真的是一部按时间顺序发展的三部曲吗?“永恒复归”,或许正是这句话使得尼采在《牺牲》中占有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奥托,这个自比为督促查拉图斯特拉下山的精灵的邮差,面对达芬奇的画时一脸骇然,自称更喜欢弗兰西斯卡(Piero della Francesca)。这句话无疑暗指了塔科夫斯基的另一部电影《乡愁》。三王来朝像频频出现在《牺牲》中,而弗兰西斯卡的怀孕圣母像则几次出现在《乡愁》中。前者献给了作者的儿子,后者献给了作者的母亲。而且,前者中的亚力山大和后者中的多米尼克由同一演员扮演。在《乡愁》中,安德烈面对镜子时看到的却是多米尼克的像;这个情节本来出现在《镜子》的剧本中:阿历克谢在耶稣变容节的前夜梦见自己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陌生人的脸。那么,亚力山大就是多米尼克,多米尼克就是安德烈,而安德烈就是阿历克谢,阿历克谢在镜子中看到的,就是基督的脸。而这个阿历克谢,就是作者自己。安德烈和阿历克谢对家园的思念,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对“一个重要日子”的等待,阿历克谢在尸床上放飞的鸟儿,安德烈在浴池中举起的蜡烛,多米尼克在身上点著的火焰,以及亚力山大烧毁房屋的熊熊烈火,是不是都是同一个东西呢?这同一个东西是什么?塔科夫斯基这么多“神圣的傻子”(Holy fool)那慌张的神色和古怪的行为究竟有何涵意?母亲、儿子、爱、火,这些究竟和那么多的牺牲有何关联?如果说这么多牺牲者都是受难的耶稣的脸,而小人儿又是婴儿基督甚至复活了的基督的一张脸,那么,难道小人儿和亚力山大也有什么一体之处吗?《牺牲》中最能打动人的情节,大概要算亚力山大与马丽亚共渡的那个夜晚了。那一天,核袭击的恐怖笼罩了所有的人,亚力山大的妻子歇斯底里地近乎疯癫,哭诉著与亚力山大的种种不快。原子弹,这个科学技术的巨大怪物,大概最能体现出现代社会的偷窥与窃听所带来的灾难了。所谓的科学家仿佛真的看到了天堂的秘密,而且真的能够制造出一个可以毁灭人类的敌基督。僭越上帝的大罪不再限于微若尼卡这种弱女子的彷徨,也不再只是伊丽莎白的苦恼和麻木。魔鬼不再在个体的心中隐伏跟踪;它不仅要看透一切人的隐私和秘密,而且要冒充圣言来毁灭这一切。其实,核袭击的恐怖还只是外在的。正如亚力山大妻子和马丽亚后来所暗示的,最大的恐怖其实还是家庭中的矛盾和相互不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亚力山大和伊丽莎白遇到的一样,是无像可看、无声可听的问题。热衷于作名演员的夫人的女人怎么可能理解亚力山大放弃事业的苦心?对女仆发号施令、怡指气使的她怎可能懂得真正的爱与复活?后悔放弃了伦敦生活的她又如何懂得纯洁的小人儿睡梦中对圣言的倾听?不正是这些苦痛与冷漠,最终变成了楼顶上那巨大的轰鸣和尖锐的声响,这不正是承载这个敌基督的伪圣言吗?仿佛和那三个圣人一起,亚力山大跪在婴儿耶稣的面前,请求结束这一切灾难。为了挽救他的妻子、儿子、朋友,那些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的生命,他愿意放弃一切,放弃锺爱的小人儿和家庭,终身不再讲话,只求上帝能够恢复一切,使世界变得“和今天早晨与昨天一样”。亚力山大祈祷完了就睡了,梦见自己拖著一截鞋带在雪地中徘徊,不断感到刺骨的痛。巨大的静默中却隐然有著更大的声响:鸟儿的鸣叫,雪沫飞动的声音,一个女人忽远忽近的唠叨,若有若无的天使拍动翅膀的声音。奥托突然惊醒了他的梦,告诉他唯一一个希望,就是他连夜去找到他家的女仆马丽亚的家,和她睡觉,那女仆的家在一个废旧的教堂旁边。一片懵懂的亚力山大骑著自行车跌跌撞撞地来到马丽亚的家。面对这个下贱的仆人,亚力山大就象遇到亲人一般娓娓讲起他的妈妈和家里的花园。马丽亚对夤夜到来的男主人感到莫名其妙,但却安静而入神地听著他的讲述。她好象听懂了亚力山大的故事,疑惑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时间不早了,亚力山大说:“求你,今天能不能爱我一点点。”当马丽亚还是不明其中关窍、意欲陪亚力山大回家的时候,亚力山大把一把手枪支在了自己的颈上。马丽亚看到这个骇人的姿势,什么也不再问,一切都明白了。她如同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般,温柔地抚慰著亚力山大:“这是为什么?天,我可怜的宝贝。过来。不要,不要。你到底怎么了,谁让你害怕了?他们对你作什么了?平静下来,平静下来。我明白了,家里一定又出什么乱子了……我了解她,她太凶了……你受伤了,你吓著了……什么也别怕,一切都会变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在这温软的言语中,亚力山大除去了衣服,伏在马丽亚的怀中,委屈地啜泣著。那么多表现性爱的电影,大概没有哪一个象此处这样认真地写出爱的高贵和神圣。没有高潮的呻吟,没有欲望的饥渴,有的只是沉沉的黑夜,暗淡的床铺,毫不设防的哭泣,和绝不做作的抚慰。亚力山大进入了梦乡:废墟和袭击,一群慌张的人群,充满恐怖地拥挤、奔跑。而在这恐怖画面的尽头,马丽亚轻轻坐在床边,一身圣洁的衣衫。镜头又渐渐切换到亚利山大家中,在曼妙的日本笛声和达芬奇的绘画的背景下,一个裸体女子跃过走廊。马丽亚,就象天使一般显现在帷幕中,然后,又渐渐地消失了。这是什么样的爱呢?亚力山大与马丽亚既不是心有灵犀,更谈不上两情相悦,简直就是焦大与林妹妹。也许更重要的是,亚力山大象孩子一样被马丽亚看到和听到了,就象圣母听到了自己儿子的苦楚,轻轻地抱起受伤的耶稣;就象圣微若尼卡听到了耶稣的呻吟,给他擦去一脸的血迹;就象埃尔玛抚慰一个陌生的男人;就象伊丽莎白的儿子疯狂而毫无来由地爱著他的母亲。爱,使一个历尽沧桑的人变成赤子,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复活。在这里,爱也许是毫无缘由的,但真正的爱却可以是一切伟大事业和真正的奇迹的缘由。基督对世人的爱,并不是两情相悦之后的如胶似漆,而是焦大爱上林妹妹一般不可思议。爱邻人,甚至爱敌人。正是在这一点上,亚力山大和他的儿子一样,也是赤子耶稣的一张脸。这张脸,不一定要傻乎乎地天真无邪,也不一定要充满青春的朝气,但却要懂得爱,可以接受爱,可以在温柔的目光和抚慰面前轻轻啜泣。爱,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涵意吗?复活,回到赤子之心,就象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所呼吁的,回到开始走错的地方,也许是人们唯一的出路。但是,这种永恒复归真的是按原路返回吗?复活的故事不是在告诉我们,只有向前经历一切苦与痛,才能真的重新变成赤子?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所痛心疾首、愿意牺牲一切来挽救的,是现代人类无法听到圣言、更无法向圣言歌唱的大罪。《乡愁》中有一段圣凯特琳与上主的对话:“主,你看他在怎样探问,向他说些什么吧。”“但是如果他听到我的声音,会有怎么样的后果?”“那你应该让他感到你的存在。”“我一直在这么做,只是他不能觉察。”“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但你却沉默得像一条鱼。”亚力山大对小人儿说。“言语,言语,言语。……”默念著哈姆雷特的台词,亚力山大觉得太多的人言已经遮住了圣言。这似乎与伊丽莎白的喑哑不同,实际上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说法。基督教中真的还有圣言吗?就象上帝对凯特琳所说的,言是不能被直接听到的。和犹太教不同,基督教的上帝已经完全取消了直接说话的可能。如果圣言真的被听到,会有什么后果?上帝究竟在担心什么,宁可不被人们察觉,也不愿张开圣口?难道他担心下界的人们被吓著吗?或许正是如此。上帝如果真的开口说话而不通过圣子,人们也许真的会惶恐战栗、手足无措。而通过圣子这个肉身来认识圣言,其根本涵意在于自由和爱。上帝不会强迫任何人去做什么,去遵从什么;但圣子却在明确地用自己的牺牲和爱告诉你应该怎样生活。自由的生活是危险的,因为人一旦获得自由,就可能不再朝向上帝,自由地走向不自由。这不正是多米尼克在演讲中所说的吗?从摩西记录的言到圣子成像的言,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变化。基督教的上帝只能通过圣子的像来说出圣言,通过赤子耶稣、被钉的耶稣、哀矜的耶稣、复活的耶稣来引导人们。要在危险的自由中走向上帝,就象安德烈手持蜡烛走过浴池一样。可怕的并不是人们有了看与听的自由,而是这种自由不再向上:倘若安德烈在浴池中中途停下;倘若那看的眼与听的耳离开了上帝。这世界里确实没有什么可听的,难怪伊丽莎白那里会变成一个无声的世界了;但在圣言沉默的世界,却响起了各种各样巨大的声响。塔科夫斯基后期的电影越来越注重音响的复杂,这在《乡愁》和《牺牲》中尤其明显。在《牺牲》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中,除了开头结尾的巴赫与偶尔的日本笛声外,全片再无一点音乐。但其中却有250种不同音响:动物的鸣叫、水的流动、火的燃烧、雪的飘浮、那个不断出现的女人的声音,还有原子弹袭击前夕的恐怖轰鸣。无声可听或许尚可忍受;而每天却包围在伪圣言的咕哝与嘈杂之中。亚力山大说,我欲无言。无言并不是一种隐遁或逃避。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都说,要拯救自己的孩子,拯救家人,拯救全世界的人。“要做点什么。”无言更是为了听;亚力山大的失声与伊丽莎白的失声有著根本的不同。亚力山大曾经放弃了演员的职业,这几乎是对他后来拒绝说话的一种暗示;而伊丽莎白却从来没有放弃当演员,失声的她甚至是她扮演的另一个角色。演员、作家、科学家,这些也许是现代社会的听与看的最重要代表。而今,亚力山大却要放弃这一切。(谁知道,也许这个亚力山大就是那个曾经研究微若尼卡的亚利山大?也许,亚力山大来到的海岛就是伊丽莎白来过的海岛?)不过,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对科学与艺术的放弃本身却有著更重的书生气。也许,这种舍弃其实不是真正的放弃,正如离家本是为了回家。他们的牺牲真的可以永远地解救人类吗?也许一切不过是重新开始,正如复活的耶稣又变成了婴儿。多米尼克把一家人关了七年,为的是等待世界的末日;然后,他在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中自焚而死;亚力山大拯救了人们,然后遵从许诺,用一把大火烧掉了与尘世生活的一切关联,从此不再说话;安德烈连续三次穿越浴池,独将此火高高举起,耗尽最后的生命。三个人要么疯癫,要么死去。可是,塔科夫斯基在多米尼克死去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欢乐颂的音乐?多米尼克在点燃火焰前叫著圣母的名:“啊,圣母!空气就是在你头上流动的那轻飘的物;当你笑的时候,它会变得清晰。”生命将尽时他最后的言,是自己女儿的名:“左伊,左伊。”恰恰是这欢乐颂的雄壮而充满希望的乐曲,使我们从烈士自焚的惨烈中回首,在救世者被关进救护车的诧异中沉静,在本来懦弱的知识人颓然倒下的哀痛中振奋,就象复活使我们从基督自愿赴死的哀痛中清醒。基督的死也许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复活绝不意味著被钉十字架是一个不该有的事故。一切并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悲剧。多米尼克为什么会提到圣母的笑?在烈焰吞噬他的一刹那,人们为什么应该欢乐?这些问题其实可以翻译成基督教中可能常常被问到的问题:基督的死为什么是福音?十字架上的哀号为什么会变成人们的喜悦?据说,基督从来没有笑过;他一直是严肃的,是满怀悲情的,或者说,终身都在悲剧中渡过。但是,当他的悲剧故事达到最高点,当苦难的一生变成了干枯箫瑟的十字架的时候,一切却突然变成了笑。真正的宗教怎么能永远是悲剧?可是轻浮的喜剧又如何对抗生活的沉重?灵魂的提升只能以喜剧的形式;而卑微的人在朝向上帝的时候,却永远在悲剧之中。博斯笔下快乐的旁观者其实不懂喜剧;而微若尼卡和伊丽莎白的悲剧将只能消失在苍白的世界中。欢乐,乃是彻底沉沦于尘世的人听到圣言时的大喜悦;笑,乃是复活并化为孩童后凝重的许诺。看圣像,也许永远是一个悲剧的过程;但在歌唱中从圣像中听出真正的圣言,却是喜剧。以死彻底否定现世的罪,其实却表达了最大的希望。这希望,不是彻底脱离苦海轮回的终极解脱,而恰恰是化身孩童再来一遍的勇气。所以,亚力山大要向小人儿讲述那些繁琐的道理,多米尼克要在死前呼出爱女的名。他们是真爱的人,他们是幸福的人。茵茵碧草、昭昭雾气,安德烈/亚力山大/多米尼克仿佛回到了家中,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在地上轻轻坐了下来,竹篱茅舍、狗吠鸡鸣。冷月在天,雪落无声。那俄罗斯式的房子,却笼罩在意大利大教堂之下。《乡愁》的结尾静得出奇。左伊问多米尼克:“这就是世界的末日吗,爸爸?”在为他的铁树浇水之后,小人儿躺在树下;他已经可以说话了:“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为什么呢,爸爸?” 2001年9月8日于康桥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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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的一个早上,在热闹非常的北京首都机场前往台北的国航候机楼一角,我无聊地坐着,浮想着这几天来北京开会、访友、旅游的一些声音画面。此时,通道对面一个稍微高亢的声音吸引了我──是一位年轻导游正向他所带领的老少团员们作行前说明,介绍"宝岛台湾",并提出一些注意事项。这个北京小伙子很能说,而他所说的,虽不免稍带他这个专业所特有的趣味性夸张,但还都是有凭有据,不是那种辛巴达式的"水手见闻"。我想,导游要是有一个敏感的心眼儿,而且一直保持肯听乐看的心情,那他的职业还不就把他锻炼为一个优秀的业余人类学家吗!于是我也移座趋前,乐滋滋地听这个小伙子神侃。我还记得他的发言有几个要点。我尽量保留他的口吻,略作整理如下:首先,人家台湾那儿的蚊子特大,一叮一个包,防蚊药得随身带着。其次,台湾特热。咱这会儿不是也热吗,但只要下场雨暑气就消了,人家台湾那儿,雨后,嘿,还更热。第三,您不要以为台湾怎么发达怎么先进,要有这个设想,去了准失望。台湾的城市建设落后,也就跟咱的比较发达的农村差不多。为什么?还不是让李登辉跟陈水扁给整的,搞了十多年意识形态,政治一来劲儿,经济当然就下去了。第四,最重要的,咱们去了台湾,不要跟人家台湾人讲政治。台湾人政治特──别狂热,不得已,就听呗,但您甭发表意见。我亲眼看见两个台湾导游蓝绿意见不合,打得鼻青脸肿,进了派出所。这位导游先生的解释部分暂且不谈,他的事实陈述部分(蚊子、热、政治狂热)基本上都是成立的。虽然如果细究的话,那么得说,台湾的蚊子真正厉害的还不是那大个儿的,而是"小黑蚊",一叮一大片。至于雨后更热,那得看什么雨,如近年越来越频繁的豪雨大雨台风雨还是能让人发凉的。至于台湾的城市是否比较老旧,我想是的。因为台湾大城市的大部分区域,发展得比较早,大约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更早就形成的,比起大陆大城市的现代部分,都要年长个好几十岁。老文明有可爱之处,老旧城市自也有吸引人的老旧味道,那种人的、岁月的痕迹与记忆,我是敝帚自珍的。发展主义导游小伙子喜欢树小墙新锃光瓦亮,那我"就听呗,甭发表意见"。蚊子与气温还是留给专家吧。我比较有兴趣琢磨的,还是导游小伙子也观察到的"政治狂热"现象。我自己的经验是支持他的观察的。无论清晨或是黄昏,走在公园里,迎面而来的超过两人的群体,在擦肩而过时--虽非总是,但肯定经常--在你耳边留下什么"马英九"、"国民党"、"民进党"、"阿扁"、"中国"、"台湾"⋯⋯这些关键词之一二。说"绿一套"的走过了,下一拨人又可能是讲"蓝一套",不停地"各自表述",也算是台式的薪火相传吧。因此,说台湾人有"政治狂热"不是不行,但似乎是一种比较特别的狂热,热多而狂少,总是"有节"的,是发乎情止乎语的。就算是有口角不止,继之以老拳的,但毕竟是极少数。若问,电视不是常有吗?但我估计电视上播出来的议会全武行,比真正发生在"市民社会"的总数还要多--虽然这类高层动作派却又不是发乎情,而是发乎利的。一般民众绝大多数是在自己的认同圈内、"自己人"的电视或广播频道里,党同伐异、大放厥词。口水喷完,也就完事了,明日续喷。就算是有少数夫妻兄弟朋友因"狂热"而脸红闹架,但"人民"也从没把这个"勇于私斗"扩及于"公战"。整个台湾,从1970年代中"党外"运动以来,为了不管是哪一种理想或信念,终至于为"大义"捐躯的应该是绝无仅有。台湾的"狂热"远远比不上我们所熟知的很多现代历史上的因信念或因偏见而来的或好或坏的"狂热"──从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法西斯主义到社会主义革命,当然还有当代的各种宗教基本教义派。"狂热"其实可说是现代性论述里被压抑的核心现象之一,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将"现代性"以理性、冷淡、和平、宪政、市场来标榜。"狂热"于是被赋予一种自明的贬义,凡是有为一个理想目标热情进取的,都是发着"乌托邦"或"道德理想国"的大头病,而要"告别"之。我不是"为本土讳",而说台湾不算有"真正的"狂热。如何才算真正的狂热,老实说我也说不清,可能得个案论之。但二十年来,我的确目睹台湾渐次发展出一种颇特别的政治热病,既"不进取"也非"有所不为",而是在一种慢性的口角热病中闷烧、昏聩、消耗。而台湾人的政治热病,也不能以全称来叙述。基本上,年轻人对任何政治都比较淡漠;相对男性,女性一般和真实生活比较贴近,对政治其实不算热衷;真正称得上发着政治热病的,大多是中年与老年男性,不分省籍。当然这也是一般而言,这里还有城乡与阶级的差异,但我认为,这些差异比因年龄或性别而来的差异要来得小。为什么台湾有那么多成年男性公民变得喜欢喷政治口水,把身家谋之外的热情,大把大把地抛掷到那个狭义的"政治"上头──这个现象哪来的?而这样一种特别的政治热病又有什么样的后果?最醒目的后果是,经济就下来了──这一点导游小伙子也说了。但下来的不只是经济,而是全面。因为一个社会要"不下来",或至少说,要能解决它的问题,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可以什么事都一刀切。台湾的政治狂热,让几乎所有的重要议题(当然更包括政治议题)都无法实事求是地讨论、解决。所有的问题,在崭露头角的那一刹那,就被箍上了蓝绿、统独的话语枷锁。然后纠缠无已,与汝偕亡。无法往前看,也无法回头看。因此,对台湾的很多重要议题,包括人民的重大抗争、政策的重大失败,大家已失去了回头检省的能力。四年前的红衫军运动(以此而言,或更早的"保钓运动"、"高雄事件"、"五二O事件"),现在早已船过水无痕,好像是大宋年间的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从蓝到绿,所记得的只有1947年的"悲怆二二八",就连马英九在儿童节的讲话里还提到"二二八"。台湾人的历史观好像只有一个"二二八"作参照,然后,就是现在了。讲到政策,台湾的教改全面失败已是怨声载道有目共睹的了,教改后,学子的负担煎熬比之前更为变本加厉!台湾人也都爱儿女,视作心头肉,但就是无法往前走,一走就牵涉到统独蓝绿,也无法回顾检讨责任,一检讨就牵涉到统独蓝绿。简而言之,这个所谓的"政治热病",反映的其实是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基础共识的状况--有共识,那多无聊,如何还能喷口水?这于是联系到头一个问题:这个现象哪来的?对这个问题,我诚然无力完整而深入地回答。但我至少确信有一点是任何的回答都绕不过的:台湾的民主化历程。这是一个难以讨论的问题。为何呢?一模一样的原因,一讨论就牵涉到统独蓝绿。在台湾,不分蓝绿,都对台湾的"民主化"颇表满意与自得。稍微不同的是,绿拿着扩音器宣称是自己的功劳;蓝营慈眉善目低调感恩:"都是全民的努力"。因此,要把台湾的"民主化"当作一个问题来反思来讨论的,那就有机会获得蓝绿沆瀣一疑,几乎就是"全民公敌"了,因为这又牵涉到"国家认同"了。这里有一个二元对立:"民主的台湾"相对于"不民主的中国大陆",在这个二元对立的信念或"心气"上,耸立了蓝绿共识──台独或独台。"民主",因此与其是一个制度性、历史性、理论性的概念,还不如说是一个鼓动认同的符号。当然,要公正地理解与评价台湾的民主化,并不容易。我始终认为,台湾这些年来毕竟是没有军用吉普车夜半下来抓人的事了,而人们也不会因为意见的表达而罹罪⋯⋯这些都是可贵的。但台湾的民主化,像是个半月或月牙,我们必须要看到它的阴缺之面:那就是诉诸省籍、族群乃至上纲到民族的动员方式,以及更重要的,这种方式路径所形成的主体的状态。没有这个动员方式,是否会有他种的民主化,或是根本无法民主化,这是一个反事实的揣度,难以有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如果保守地说,那则没有台湾今日这样的民主化,则应是可信的。这样的民主化,我曾在他处简称为"省籍路径民主化";它绕过理论和路线辩论、现实思考,与未来制度的设想,直接诉诸最情感化的身份政治:悲情的台湾人出头天。以一种"我族"的悲情为燃料,区隔其心必异的"他族"。以这个对立为心理动能,进行选举动员。这样一种动员路径的思路,始于1970年代中期,经过大大小小的各种选举操作演练,逐渐成形,蔚然成为"路径依赖"。而李登辉由上而下进行如此的动员,更造成了这一动员模式的跳跃成长,到2000年陈水扁上台时达到最高峰。这种动员模式,一直继续到2008年的大选。直到今日,仍然可以说是找不到别种出路。我们所关心的还不是这个政治故事本身,而是它的效果。它的效果即是台湾人今日的政治热病的高烧不退。30多年来的政治动员,所动员的正是人们最敏感、最脆弱、也最容易亢奋起来的那条"身份"神经。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一篇杂文《春末闲谈》里的细腰蜂的毒针,它只要往它的猎物青虫的运动神经球上一螫,青虫便"麻痹为不死不活状态",为统治者、加害者提供养分传宗接代。对人而言,身份神经一旦被螫到,那就只有这一条神经亢奋起来,其他的则都驽钝了。本来,同在一个社会空间中生活为人,你、我与他都得共同遵守或至少参照一种抽象的、概括化的"他",也就是社会思想家米德(Mead, G. H.)所谓的"概括化他者"(generalized others)的意义。所指的其实就是社会生活所必须参照或遵守的道德底线,没有这个,社会的道德肌理就会溶解,而社会不复存焉。但在这种省籍的、民粹的动员下,这个"概括化他者"被挤到边缘,几乎要被推下悬崖。于是,社会变成了"我们"和"你们"的敌对性,每一方的"自我"都很脆弱;简单而敏感。每一方都敏感到自己的身份,以及建立在身份上的"权利",动辄举手握拳比中指,忿忿然曰:这是我的权利!但恰恰因为"权利"后头的根本共识已经被否认了,所以所谓"权利"就是只要有利于"我(们)的",就都是"对的",就都是"权利"。还是英文比较精省,一个right就解决了。平时暇日还好,社会总是根据惯性而非某种神经在运行的,因此台北街头熙熙攘攘。但是,一旦新的、模糊的、不确定的情势浮出,台湾人的自我意识与"权利意识"就立刻变得很尖锐,很忿忿。台湾人过去在威权体制下,容忍、害羞、怕丢面子、不好冲突,宁可息事宁人,这些"中国文化"老底都为体制所运用,给强固下来。这固然不是好事,但是旧的不好,不必然推论出新的就必定好。"民主化"以降,台湾人变得得理不饶人,一定得争个"权利",而且是以道德的、义愤的姿态,以高亢的、气得发抖的感觉来争取。记得几年前,台湾人坐飞机回国的时候,若遇到航空公司的行程或服务出了问题,就常常会"霸机",不肯下来。到后来,霸得太过火了,遭遇到官方祭出法律来严惩,这才又不霸了。但我有个观察,个人意识或权利意识极强的洋人,在碰到飞机延误或是其他不甚得已的状况,却一般都反而比较体谅,也能配合。这么说,不知道算不算"崇洋"?我曾在大陆旅游,碰到旅游巴士抛锚,大家也都还笑嘻嘻地共体时艰,下车帮忙推,也没有非要"较真",或是非要司机给个"说法"。这么说,不知道算不算"媚共"?但台湾人霸机的英勇行为好像又不曾在国外听说过,好像是只发生在返台的航班上。这大概是因为"入境"随俗罢。但这个"为己甚"的台湾人新形象,似乎又和我们一般人(包括大陆观光客)常看到的台湾人形象颇不浃洽。台湾人轻声细语、举止文气、礼貌周到,似乎是很多细心的大陆游客所看到的"文明"景观。由此甚至恭维台湾人,说我们保持了中华文化的优点云云。这不假,但这是月牙的光亮一面。在日常的、惯性的生活中,台湾人很文气、算平和,但只要出现了一种不确定的紧张情势,通常蕴含了是非对错权利争议的时候,台湾人的"气"会突然爆裂,变得很神经质,甚至歇斯底里;那条很脆弱、简单而敏感的身份神经被螫到了。台湾人似乎缺少一种以倾听与表达为基础的"解决冲突"的能力。这样一来,我们或许就能以一种新的视角理解前段时间才发生的一条众所瞩目的新闻。一个台湾清华大学的学生,坐在台湾大众运输工具经常备有的"博爱座"(老弱妇孺优先座)上,被一个73岁的老人要求让位。但老人没有得到座位,得到的是愤怒的青年的老拳。据说,"将长者打成嘴破唇肿,合并脸颊骨折"。社会的一般反应是:"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有人问:我们不是经常看到很多人就算不是坐在博爱座,也会主动起立让座的吗?言下之意,这个学生是个特例,怪之可也,反省不必。一般情形的确是如此,但评论者都没想到一个可能性吗?那就是这位大学生,如果在另一个情境中,在一个自我没有被骤然挑战的情境中,他有可能也是芸芸礼貌众生之一吧。关键在于他的"自我"被挑战了,他的"权利"被质疑了,他面子挂不住了。他无法处理这个纠结着自我与身份的冲突情境。他虽是"知识分子"、是精英,但他这方面是低能--但台湾人,包括我,却没有资格看不起他。虽说这是个案,但个案并非一定没有指标意义。而我怀疑,越是精英越是男性,一旦牵涉到了自我(个体的或是群体的),那种情绪就一发不可收拾,乃至于理法皆废。去年还是前年,台湾的一个跆拳道教练兼裁判,因为在一场国际跆拳道比赛中,被国人怀疑曲护韩国选手,造成台湾选手落败。他回来后,竟然被政治人物众口同声曰该杀,于是被永久取消了教练与裁判资格。个案不免是片面的,而且一定可以举出相反的案例。那么,我继续要说的就是,这些个案,其实是和整体的台湾政治热病有密切关联的。在这个热病之下,人们的自我一碰到挑战危机,就异常脆弱,弹指即破,因此保护起来异常焦虑促迫。但没有危机时,台湾人又异常平和煦然。那种平和形象,很多台湾人,特别是都市的中产台湾人,是引以为傲的。因此,很多台湾人总是好心地建议外来访客去参观诚品书店或是101大楼。但这种"诚品"的幽雅与精英的压抑,却又为人们私心所不餍足。人们要喧闹、要对立、要委屈、要报复、要胜利,或失败也好。"诚品"象征的只是这些折腾的暂时消停。总之,要有一种热度感,来驱逐这种日常的"诚品感"。于是台湾社会将选举政治,以台湾人特殊的心理需求,发扬光大之,成为一种节日、一种庆典,人们身处其中,每天看电视是"政治",翻开报纸是"政治",走在马路上看到的是"政治",耳边所闻的是"政治",而其中各种攻讦的、挖底的、爆破的政治语言,其耸动腥膻麻辣程度逐次逐年升级,乃至几乎让台湾人到了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的地步了。尽管如此,选举毕竟提示了"我"的真正存在:选举是台湾人的宗教,而其他日子是日常。而我们又观察到,"宗教化"的趋势有增无减,几乎到了每年都有大规模选举的地步,最近又端出更让全民惊骇的新戏码:五都选举。常常是,这个选举刚结束,媒体已经开始谈论下一个选举了,几乎已经分不清"宗教"和"世俗"的区隔了。台湾人对此应有某种深层的不安,因此,老是要大陆人参观那个不那么像自己的压抑幽雅的"诚品",而不是把最像自己的麻辣咸重的选举当作观光资源。这倒是符合古训:"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说了这么久的自己的故事,对大陆人的意义在哪儿呢?是不是感觉陌生但又熟悉?对我来说,两岸的交流不在各自推销自己夸耀自己,因此台湾而今的好处我就不多说了(事实上我也说了几点,例如城市老旧有老旧的美,情治系统不敢开吉普车乱抓人,知识分子不至于以言论贾祸),而是应该各自透过自我批评,将比较真实的,或至少比较受压抑的观点表达出来。透过批判,找出前进的方向,而恰恰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有可能成为他者的一个经验参照。台湾的民主化诚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成就了一些制度面,但却把主体的状态给扭曲了。而这个没有长足气力的、自怜自爱的主体,又如何能面对新的现实、新的挑战,又怎能保住既有的制度成果呢?这是一个大问号。民主是人走出来的,台湾的民主有可能走入死胡同,但也可能有转机。关于未来,谁又知道得那么确凿呢?但台湾的经验也许可以给大陆作一个参照,那就是现存的台湾式选举政治,如果输出到大陆──一如不少台湾人的一厢情愿,那将极可能是一场灾难。因为大陆虽然没有台湾式的省籍或族群问题,但更多的更深的其他切线,一旦被台式的选举政治所动员,它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遭难的首先是这些"选民",也就是细腰蜂的青虫。这些"切线"不是不要面对,是要如何面对。而问题的核心,是民主体制里的主体状态问题。这样讲,首先就会遭到来自岛内外某一派朋友的拍案决眦:你竟然反对民主!我要说,我不但不反对民主,还很愿意支持民主。我只是提出一个问题:面对台湾的"省籍路径民主化"以及这样的民主化的结果之一--政治热病,以及主体的无穷消耗,我们该当怎么办?我的基本立场是:"选举"甚或"民主",都是世俗化概念,都是可以言语化的对象。这点共识大家应该有。如果没有,那真是什么都甭谈了。(作者单位: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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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从 '自在'到'自觉'"的中华民族认识论,强调"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1这一带有创发性的著名论断,对我们认知"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及其社会认同的特点,启发良多。当然,"中华民族"观念不仅包涵着传统民族在新的条件下得以延续的意义,也内蕴着某种现代性的政治转换之义。因为现代"民族"一词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强烈政治意蕴的概念。正是经由现代政治意识所参与引发推动的现代民族自觉,古老的中华民族才最终得以自立于现代世界民族之林。因此也可以强调说,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延续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化过程。以往,学术界对于中华民族的这一现代"自觉"重视不够,研究不足2。其实,这段不长的民族"自觉"史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那漫长的"自在"阶段。轻视对这段民族整合历史的研究,不仅是缺乏历史感的表现,也终将被证明是真正缺乏远见的。那么,在"自在"的中华民族与"自觉"的中华民族之间,或者说在"传统"的中华民族和"现代"的中华民族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呢?笔者以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同样作为广义的族群共同体,组成它的各子民族除了数量、构成不尽相同外,其成员一则为 "臣民"或"藩民",一则为"国民"或"公民",也是根本的不同。与此同时,在前者,其人民彼此之间客观存在、并不断得到发展的各种联系与整体性内涵,还缺乏得到进一步深化的现代条件,其主体自身对彼此间的这种联系和整体性之感知,也同样缺乏得到高度自觉的综合可能性(包括西方外来民族入侵的打击与刺激,自身现代国家的建立等政治和社会条件);其共同的利益安危感,也是在现代民族国家意识和体制逐渐引入后才得以强化和凸显出来的;在交往上,前者也还存在着语言沟通等方面的更多隔阂等。而在后者,上述诸情形则基本都得到了改变(语言沟通上也有了相当的改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后者基于各子民族间全方位"一体性"的强烈体认,还形成了一个共同拥有和一致认同的民族总符号或名称--"中华民族"。这样一个民族"自觉"化的过程,无疑是一种全方位多内涵的现代民族认同运动。但如果只从观念史的角度来看,它则首先表现为一种带现代性的"中华民族"观念或意识生成、强化的历史进程,也就是"中华民族"观念从萌生到最终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同的过程。这是一个谁也无法漠视和否认的重要历史行程。但目前,这一过程基本上尚为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界所忽略,也是国内民族史政治史研究重视不够、探索不足的领域和课题。关于现代"民族意识或观念",民族学界的认识虽还存在一定分歧,但一般认为,它大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一)、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实体的意识;(二)、在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3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也就主要由认同"中华民族"这个大民族共同体,关切其共同的安危荣辱、维护其权利尊严,以摆脱外来欺压、实现独立解放和现代发展两方面的内容构成。而其中,又显然以前者作为前提和基础。这里,笔者想强调或补充的是,在"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实体的意识"中,不仅包括对于同一个民族符号或称谓的标举和认同,而且这一点在其中还理应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它乃是现代民族自觉最为突出的标志之一。因此,作为华人现代族群认同的标举符号或核心称谓,"中华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出现?何时开始具有现在的内涵?又何时成为人们口耳相邮、共知共鉴和共享共爱的常用名词,也就成为认知"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已有的民族史研究论著在谈及这一问题时,一般多取含糊的说法,或谓其在"民族"一词引入中国后不久,即被人"复合"而出,或谓其大体出现于20世纪初年,然后逐渐流传开来等。至于其出现的较为确切时间、内涵的演化、缘由,以及民国时期国人的认同过程,似尚缺乏更为具体的历史说明。本着求真探索、以待来者的精神,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历史考察,并给予那些为这一观念的形成、确立作出过贡献的人们以历史的彰显。笔者以为,一种广泛流传的思想观念或思潮发展史真正富有历史感的研究,是应该同这一思想或思潮的概念群、特别是其核心主题词的内涵演变、社会传播与认同的考察结合起来进行认识,才能得以实现的。尤其是像"中华民族"这样影响深远的思想观念,就更应如此。但愿本文从这一角度出发所作的考察,能够有助于人们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现代认同的历史进程。"大民族"观念的创发及其最初的指代词:"中国民族"现代"民族"概念的引入是"中华民族"观念得以诞生的前提之一。在传统中国,虽然很早就有"族"、"族民"、"族类"等词汇,甚至也有"民族"一词,但用来指称某一个具体民族、又能蕴涵其一般性现代抽象含义的"民族"概念,却是在晚清时期才得以较多出现的。它的流行使用,更是戊戌时期特别是20世纪初年之后的事情。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最初的几年里,中国新式知识分子正是通过使用从日本传入的现代"民族"和"民族主义"等概念,最终在较为完整的意义上确立了现代"民族"观念和意识。其中,一部分汉族知识分子因之开始鼓动"反满"民族革命,另有一些新知识人则由此看到了国内各民族分裂和内乱的危险,并自觉激发出中国境内各民族一体化融合的"大民族"情思。在后一方面,梁启超堪称时代的先觉。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现代中国各民族一体观念,且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早在戊戌时期,梁氏已初步形成对外抵制外族侵略、对内实现族类团结的民族意识。在为满族人寿富创办的"知耻学会"所写的"叙论"中,他曾极言,中国四万万"轩辕之胤"(包括满人)应耻于"为奴为隶为牛为马于他族",4同时告诫"海内外同胞"要合群自强,以"振兴中国,保全种族 "。5他还强调"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非合种不能与他种敌",主张国内各个种族尤其是满汉两族甚至是整个黄种都应该"合体",以便去同外族竞争。6进入20世纪后,梁氏进一步接受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在与革命党入"排满"思想的论战中,他那种横向联合的"同种合体"意识又得到强化,并与纵向的历史认同感相互结合,逐渐发展成了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必须一体化的观念。1903年,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他公开表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基于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合汉、合满、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的主张,并指出这是所有"有志之士所同心醉"的共同理想。虽然,此时他还并未完全摆脱大汉族主义的观念,认为"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但他已能够率先意识到实现民族双重自觉的必要,认定必须抛弃"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以建设一个以"小民族"有机联合为基础的"大民族"的宏伟目标,并"欲向于此大目的而进行"。此种观念的创发,无疑具有某种前瞻性,显示出了其过人的智慧和远见。对于后来的改良派和立宪派党人的有关政见,曾起到过积极的导引作用。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他的民族主义思想来源很杂,但其中受伯伦知理的民族思想影响较深。他曾引伯氏所谓"同地、同血统、文字、风俗为最要焉"的"民族"界说,来作为自己"大民族"观念直接的理论依据。在注文中,他特别注明指出:"地与血统二者,就初时言之。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族也。伯氏原审论之颇祥"。同时,他还绍介伯氏理论强调说,对于那些"国境大而民族小,境内含有数民族者",大约存在四种发展趋势,而其中第一种即为:"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昔罗马帝国,及今之北美合众国,是其例也"。7这种轻地域、血统,而更注重历史文化和现实整合因素的 "大民族"认同观,对后来杨度等立宪派人物也产生过较大影响。有其实、有其意,就需要有其名以副之。共同体性质的所谓"大民族",将用何种名称来表述呢?它与过去中国历史上长期发展延续下来的民族联合体又是何种关系?对此,梁启超等人起初并不十分自觉。1901年,梁启超作《中国史叙论》一文,多次固定地使用了"中国民族"一词,有时用来指称汉族(古为华夏族),有时则是将其作为对有史以来中国各民族的总称,而在后一种情况中,同时实已初步具有了各民族从古至今所凝成的某种一体性和整体性的涵义。该文对中国历史的时代划分,就是以此种意义的"中国民族"活动来作为主体依据的。所谓"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可以为证。81905年在《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中,梁启超对该词的使用,也是此义:"亚洲东南一部分,即所谓印度支那及南洋群岛者,实中国民族唯一之尾闾也,又将来我中国民族唯一之势力圈也"。同年,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观察》一文中,他还同时使用了"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两词。后者在范围上明显比前者要大,它包括了梁氏认为当时尚未完全融进"中华民族"的其他少数民族,如苗族、百濮族等。20世纪初年,在这种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一词的,并不限于梁启超一人,也不局限于改良派和立宪派。作为一个具有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新名词,可以说它的出现和初步使用,正是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萌生时在语言词汇上的最初体现和反映。不仅清末时如此,即便在民国"中华民族"一词已相当流行之后,仍然有不少人愿意继续使用该词,来表达相同的含义。在西方"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中国和发生影响之初,以"地域"和"国家"之名来连带"民族",构成整体认同的称谓,一方面可指代"中国各民族",另一方面也可指代一个整体性的民族共同体,这自然是既便利、又能避免认识矛盾的权宜之策。不过,随着人们对西方民族主义思想了解的深化,和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特别是汉族发展史认识的深入,以及与现实政治发展需要之间的互动作用,"中国民族"一词,最终还是被更能体现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历史的内外在紧密联系和政治一体化趋势的"中华民族"一词所取代了。当然,这已经是民国时代的后话。其间还曾经历过一个值得注意的认知历程。"中华民族"一词的最初出现及其被人忽略的内涵"中华民族"一词由历史悠久的"中华"一词和近世才出现的"民族"一词合构而成。9从目前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它的正式出现,要比"中国民族"一词稍晚。最初人们使用它时,指代的主要是"汉族",后来才逐渐表示今天的涵义。这一内涵的演变,很有意思。它从一个侧面实说明,在最初具有现代民族意识的汉族知识分子中,大体都经过了一个梁启超所谓的从"小民族"到"大民族",即从"汉族"到"中华民族"的双重觉悟过程,不过程度有所不同,时间先后有异罢了。与此相一致,它还伴随着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然后再回到现实的民族认知历程。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等人,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先驱者。1902年,在《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梁启超写道:"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这是笔者所见到的"中华民族"一词的最早出现。从上下文来看,它所指的当是汉族,确切地说,指的是从古华夏族发展至今、不断壮大的汉民族。因为在该文中,他在"黄帝子孙"一词下,特别注文指出:"下文省称黄族。向用汉种二字。今以汉乃后起之朝代,不足冒我全族之名,故改用此"。又说:"中华建国,实始夏后。古代称黄族为华夏,为诸夏,皆纪念禹之功德,而用其名以代表国民也"。以后几年,在其它文章中,他又多次使用"华族"一词,或称其为"中国民族"或"吾民族"、"中国种族"等,可见其当时仍未将"种族"和"民族"严格划清。此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了民国以后。1905年初,梁启超发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10,文中7次以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简称为"华族"),并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此词的含义,表明他已不再是偶尔的使用。梁氏明确指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同时,他还分析叙述了先秦时中国除了华夏族之外的其他8个民族,以及它们最后大多都融化进华夏族的史实,以论证"中华民族"的混合特性。在文中,他"悍然下一断案曰: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里"悍然"一词的自我使用,说明梁氏对此一"断案"的作出,已然有着相当的价值自觉。而既然中华民族"自始"就是由各民族混合而成,那又惶论以后呢?这一"多元混合"的民族总体特点的认知和揭示,最先是在"中华民族"一词而不是"汉族"一词的使用和理解中完成的。它不仅符合历史的自然逻辑,对于其后的"中华民族"的现代认同,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它指称的还是汉族,但却从主体民族融化力之伟大和各民族不断融合化入的历史角度,明确地昭示了其演化的当下趋势:将继续与其他目前尚未彻底融入的少数民族进行融合。也就是说,在梁启超那里,"中华民族"实际上也意味着最终还将是中国未来民族共同体的名称。如果从现在的立场反观过去,梁启超当时仅以"中华民族"一词表示汉族,似乎是太不恰当了。但如果历史地看,他这样做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因为他以"中华民族"一词取代或超越"汉族"一词,并不只是一个民族称谓的改变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一种观念的转变。那就是历史地、连续地、融合地、开放地看待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这不仅增强了中国主体民族的认同感,还蕴涵着并显示出一种开放性和包容力。在反对革命派"排满"主张的过程中,他反复强调满族早已融化于中华民族的观点,也与此种认识有关。由这种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认同,到实现民初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认同,完全是顺理成章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梁启超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和使用,实际上体现了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觉醒的阶段性,因而占有着不容忽视的历史地位。这一点,从他之后人们对"中华民族"一词的继续使用和内容发展中,我们也能够有所体察。1907年,继梁启超之后,晚清著名立宪派代表杨度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是年5月20日,他在其所创办的《中国新报》连载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在与梁启超基本相同的意义上,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且还较为清楚地说明了"中华"作为民族名称的由来、特点,以及他自己对于民族识别和认同的理解。其文写道:"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11根据这一标准,杨度认为,蒙、回、藏三族虽有部分人已与汉人关系密切,文化接近,但整体说来却因文化落后、语言有异,尚未完全融入"中华民族"之中。而满族则可以说早已同化于中华民族之中了。其他如梁启超所为苗族 、濮族等,在他似更不在话下。因此,他主张实行"满汉平等、同化蒙、回、藏"的所谓"国民统一之策"。认为这样以平等为目的、以暂时不平等为手段,进行融化之后,就会看到将来"不仅国中久已无满、汉对待之名,亦已无蒙、回、藏之名词,但见数千年混合万种之中华民族,至彼时而更加伟大,益加发达而已矣"的必然结局。12在同一篇文章中,杨度还反复强调,"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分一为五之不可,既详论之矣。至于合五为一,则此后中国,亦为至要之政"。13在他看来,由于蒙、回、藏与满汉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进化程度有别,所以只有先实行君主立宪制,暂借君主的权威,才能为各族共举国会议员、通用汉语以共担国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其始也,姑以去其(指蒙、回、藏等族人--引者)种族即国家之观念;其继也,乃能去其君主即国家之观念,而后能为完全之国民,庶乎中国全体之人混化为一,尽成为中华民族,而无有痕迹、界限之可言。"但他同时也认为,"此其事虽非甚难,然亦不可期于目前"。14显然,在梁启超观点的基础上,杨度对"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融合趋势和发展方向,又作了更加透彻的发挥和阐述。其所谓"中华民族"所包涵的"民族"范围,似乎也比梁启超此前更广一些。在他那里,融化五族的"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是与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即立宪后的"新中国"相对应的。但它同时也是中国民族发展史的自然延续。由此也可见,他对西方现代"民族"(nation)观念的了解是相当成熟的(有关西方"nation"的现代基本含义,我们在本文的最后一节,会有集中讨论)。应当说,杨度弃用"汉族"一词而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比梁启超当时更为自觉。他所谓的"中华民族",实已基本具有了现代含义的雏形,只不过尚不完全具备中国现存各民族平等融合的理念而已。此外,他所称包含五族的"中华民族",也是就未来而言,而非就现实立论。杨度此文发表后,章太炎随即作《中华民国解》一文,对之进行批驳。他在文中也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仍指汉族。但他指责杨度对"华"字本意的理解有误(认为"华"初本地域名、国名,非族名),反对仅以文化同一认同民族的观点,而强调血统的重要性。同时,他也期望汉族对满、蒙、回、藏的最终"醇化",并承认满人在语言文化方面已有同化于中华的事实。不过他强调在这当中,还存在一个必先恢复汉民族政权的先决条件问题。15显然,较之以往革命派更为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章氏此文的观点已经有所改进。从章太炎对民族血统问题的单向强调中,我们固然可以看到他思想的偏狭,但同时也能看到,在杨度等人的民族认同意识中只是关注文化认同一点实有不足。事实上,中国各民族之间客观存在、长期延续的内在联系是极为广泛和深刻的,除文化之外,还包括不同程度的血统联系等丰富内容。以"华族"、"支那民族"、"中国民族"、"中华民族"等来称谓汉族,在此后的立宪派和革命派那里,都不是个别现象。如1907年5月12日,革命派马君武曾发表《华族祖国歌》,歌颂黄帝、夏禹在"华族"发展史上的功绩,号召民族成员奋起挽救民族和祖国危亡,16诗中所谓的"华族",指的就是汉族。不过也应指出,即使是用来指称"汉族"的"中华民族"一词,在清末也还并不算常见词,甚至比"中国民族"一词的使用还要少得多。这可能与日本的用法有关。当时,日本一般称汉族为"支那民族"。中国留日学生或照搬使用,或直接译为"中国民族"。17"中华民族"一词真正具有中国现存各民族全面融汇、平等结合的内涵,特别其全体成员均以"公民"身份,承继历史文化的余泽,合构成一大现代民族共同体的含义,依笔者之见,当在辛亥革命爆发和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对此,我们在下文里还会详细谈到。寻归"大同":立宪运动与国内各民族平等融合意识的增强在现代中华民族意识和观念的形成过程中,清末立宪运动曾产生过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一点,似值得引起研究者们应有的关注。为了有效地抵制以"排满"为重要特征的革命浪潮,立宪派对于消除国内各民族间不平等的界限,尤其是满汉畛域,是十分重视的。在这方面,他们继承了戊戌时期康、梁等维新派"平满汉之界"的思想,又将其发展到新的高度,并最终得了朝廷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留日旗人特别是满族留日学生和官员发挥了不同寻常的重要作用。1907年7月31日,两江总督、曾出国考察宪政的满人端方代奏李鸿才"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认为"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所谓"隐患",即指"藉辞满汉"问题的革命。他强调,"欲弭此患,莫若令满汉大同,消弭名称,浑融畛域。明示天下无重满轻汉之心,见诸事实,而不托诸空言"。其具体办法则有"切实推行满汉通婚"、"删除满汉分缺"、"满人宜姓名并列"、"驻防与征兵办法"等等。18此折上达之后,清廷于8月10日特谕"内外各衙门妥议化除满汉畛域切实办法"。仅据《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一书所收,到1908年4月,就有各种专题奏折20余通上达朝廷,这还不包括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其他奏折在内。上折者中,满族4人,蒙族1人,汉族12人。满人端方和志锐对此问题格处关注,各上奏二折。这些奏折,或对前述折子中的内容进行补充、将其具体化,或提出"撤旗"、立法等新建议。如主张立法者就认为,不能只从形式上,更应从精神上消除种族界限,实行宪政立法,而且认为这正是其根本所在:"夫法也者,所以齐不一而使之一也,必令一国人民,无论何族,均受治于同等法制之下,权利义务悉合其宜,自无内讧之患"。19在这些奏折中,人们不仅谈到了如何消除满汉界限的问题,对于满汉乃至蒙古民族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一体性,也有所揭示和强调。如满人御史贵秀就曾指出:"时至今日,竞言合群保种矣,中国之利害满与汉共焉者也。夫同舟共济,吴越尚且一家,况满汉共戴一君主,共为此国民,衣服同制,文字同形,言语同声,所异者不过满人有旗分无省分,汉人有省分无旗分耳。"20举人董芳三在其"和种"之策中更强调,满蒙汉不过是同山诸峰、同水异流的关系:"盖亚洲之有黄种,若满洲,若汉人,洪荒虽难记载,族类殖等本支。如山之一系列峰也,水之同源异派也,禾之连根歧穗也,本之合株散枝也。一而数,数而一,既由分而合,讵能合而为分也"。21这种既看到差别,更见及联系的观点,实在是很明智的。与此相一致,以恒钧、乌泽声等一批留日满蒙旗人,还在日本东京创办了《大同报》,不久,又在北京创办了性质相同的《北京大同日报》。22专门以提倡"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尤其注重"满汉融和"为宗旨,并将民族问题与立宪政治紧密结合起来。他们认为,满汉问题之所以出现,是由于"满汉不平等而已",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上都不平等之故,而归根结底又是君主专制独栽造成的恶果。因此,要想根本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改革政治,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开设国会。23这些满蒙留学生与前述上奏的官员主要面对朝廷不同,他们主要面对各族留学生和知识分子,寄望于改变国内民族相争的观念,提倡"五族大同"。在该刊第3号上,他们曾登载64个"本社名誉赞成员姓名",其中满蒙旗人就占了约80%,另有汉、回、土尔扈特等族人参加(如杨度、汪康年、土尔扈特郡王等)。这表明其"融合满汉"的主张,已赢得了一定范围的支持者,尤其得到了满族各阶层人士的广泛支持。同时,他们还认识到并强调,中国各民族具有共同的利益关系、命运和责任,特别是满汉两族,关系更为密切,责任更为重大:"国兴则同受其福,国亡则俱蒙其祸,利害相共,祸福相倚,断无利于此而害于彼之理。......又岂独满汉为然也。凡居于我中国之土地,为我中国之国民者,无论蒙、藏、回、苗,亦莫不然。我有同一之利害,即亦不可放弃救国之责任也。惟独满汉风俗相浸染、文化相熏浴,言语相揉合,人种相混合程度较各族为高,关系较各族为切,则负救国之责任,尽国之义务,亦不得不较各族为重"。24从这里,我们也可见现代"国民"观念的出现对于整合中华民族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仅如此,他们中有人根据日本学者高田早苗的民族要素观(即分民族要素为同一的言语;同一土地住所、生活职业及共同政治之下;同一宗教;人种之混同),甚而分析指出,满汉并非为两个民族,实际上为一个民族。因为民族与种族不同,它是"历史的产物也,随时而变化,因世而进化......故民族以文明同一而团结,而种族则以统一之血系为根据,此民族与种族又不可不分也"。由此出发,他们认定"满汉至今日则成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矣"。25不只满汉如此,整个"中国之人民,皆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也","准之历史之实例,则为同一之民族,准之列强之大势,则受同一之迫害,以此二端,则已足系定其国民的关系矣"。26此种观点,实开日后顾颉刚、蒋介石有关"论断"之先河。或许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的缘故,《大同报》第4号附登《中国宪政讲习会意见书》中,竟多次径称"我汉、满、蒙、回、藏四万万同胞"。27在立宪运动期间的留日满、蒙旗人当中,有的人甚至还特别理性地认识到并强调中国境内各民族融合为一体的必然性、必要性、可能性及其现实途径,如穆都哩在《蒙回藏与国会问题》一文中就写道:"盖民族之成,国民之合,其绝大之原因,全由于外部之压迫及利害之均等,而他种之原因,则一缘于居于同一之土地,一缘于相安于一政治之下。至于言语、风俗习惯,虽为成立民族及国民之要素,然有时不以此而亦能判定其为某国之国民。若专以风俗、言语等而定民族之异同,则英人与美人之问题,必难解决矣。虽然,中国之人民皆同民族而异种族之国民也,言语、风俗间有不同之点,有时而同化也。故同化者,亦造就新民族之一要素。以满汉两方面而言,则已混同而不可复分,推之及于蒙回藏,则其大多数虽未收同化之效,而其近于内地之人民,则其言语风俗已一于内地之人民。虽欲使其不同已不可得矣。再加之以经营,施之以教育,则数年以后可用者将不遑计。不然,委之于不显,或奴隶视之,则三年之后,其地必非我有"。28这种通过立宪运动得到加强的各民族平等融合的意识,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以少数民族代表之一的满族人士那里能够有突出的表现,其意义自然不同寻常。它体现出部分少数民族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反过来也对汉族人民省思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产生了积极影响。这种影响,我们在辛亥革命爆发及其胜利后初期的有关民族思潮中,仍能有一脉相承的体认。值得一提的是,在立宪运动的浪潮中,体现中国各民族一体化整体观念的"国族"一词(此词后因孙中山先生1924年的解说,与"中华"连用为"中华国族"一词而广为人知),也已经出现。如1911年7月15日,《申报》主笔希夷在《本馆新屋落成纪言》一文里,就在与"国民"和"民族"两词的并列中,多次使用了"国族"这一概念。文章称全中国之民为"一族人",表白报馆同人"聚全国同族于一纸之中",与之共同喜怒哀乐已经40年。并立志今后要继续"与国族永聚于斯"、"相提相挈而同升于立宪舞台之上",以"自植其立宪国民之资格-----勉为高尚清洁之民族,而养成神圣尊严之社会"。29近代西方"民族国家"(nation-state) 和"国民民族"(nation)的思想影响,于此可见一斑。从这里,我们还可看到,像《申报》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现代媒体在近代中国的出现和运作本身,实发挥过多方面有益于打破狭隘区域局限的一体化功能,而不仅仅是成为传播这种民族一体化观念的新式工具而已。概而言之,在清末,"中华民族"一词和"大民族"观念,也即各民族平等融合为一大现代民族共同体的观念虽然都已经出现,甚至仅从后一因素看,有的看法由于对西方现代"民族"观念内涵的准确把握和创造性运用,还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这两者之间却还并没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中华民族"这个符号,与中国境内各民族平等融合的一体化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意义,当时还并未完全统一起来。这两者间合一过程的完成,是在辛亥革命爆发后才得以实现的。民国建立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基本形成较诸清末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和民国建立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所发挥的作用,应当说更大,也更值得重视。因为皇族内阁丑剧的上演表明,满清统治者虽然在预备立宪期间已经对民族平等的要求有所了解,但没有也不可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特权,彻底地抛弃民族歧视和不平等政策。只有辛亥革命彻底推翻满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之后,才有可能为国内各民族的平等融合与发展,相对全方位地创造必要的政治和文化条件。民国元年,商务印书馆及时出版了《共和国历史教科书》,其中的《民国统一》一课的有关内容,就典型地说明了这一条件对于"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意义。其言曰: "我中华民族本部多汉人,苗瑶各土司杂居其间。西北各地,则为满蒙回藏诸民族所居,同在一国之中,休戚相关,谊属兄弟。前此为一姓专制时代,各私其种人,故多不平等之制度。今民国建立,凡我民族,不问何种何教,权利义务皆属平等,无所轩轾。利害与共,痛痒相关,同心协力,以肩国家之重任"。30这里,"中华民族"一词在现代意义上的较早使用,同 "专制时代"的各民族"不平等制度"的废除和信教自由、人民权利义务平等的政治体制之内涵紧密联系在一起,实在是绝非偶然。在笔者看来,辛亥革命的成功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最终形成和认同所起到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这一革命的爆发及其胜利,促使革命党人特别是领袖人物迅速实现了从"造反者"到建设者和执政者的角色转变,很快抛弃了"排满"的种族革命方略,全力贯注于实现民族平等与融和的事业。而具有(至少在形式上具有)现代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的建立,特别是"五族共和"政治原则的公然宣布和毅然实行,又使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开始真正成为平等的"国民",实现了法律上平等的联合,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主体民族的汉人,一下子摆脱了受民族歧视和压迫的地位,心态也趋于平衡。凡此种种,都有助于增强汉族与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意识,并有力地激发出人们追求国家更加强大、民族进一步凝聚融合的强烈愿望。武昌起义爆发后不到一个半月(1911年11月21日),原革命派的一翼、偏重于"排满"的国粹派代表人物邓实、黄节、胡朴庵等即在上海创办《民国报》,宣布报刊宗旨为所谓六大主义。其中,头两条主义即为"建立共和政府;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31虽然其大汉族主义尚有遗留,但已明显吸收了立宪派的部分主张,从"排满"转为实行民族"同化",自觉于民族一体化的努力了。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也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还用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就是"五族共和"的思想。1912年3月19日,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领衔发起成立了影响很大的"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满人恒钧等少数民族人士也参加了此会,并成为重要的发起人。从此会的宗旨、名称和发起等方面来看,昔日立宪运动特别是恒钧等人从事"大同报"社活动的影响,显而易见。辛亥革命后,百废待兴,革命党人竟如此重视"民族大同"问题,原因何在?其发起电文有着如下陈述:"各都督、议会、报馆、政团,鉴民国初建,五族涣散,联络感情,化除畛域,共谋统一,同护国权,当务之急,无逾于此。且互相提挈,人道宜然。凡我同胞,何必歧视。用特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现已成立。拟从调查入手,以教育促进步之齐一,以实业浚文化之源泉,更以日报为缔合之媒介,以杂志为常识之灌输。章程即付邮呈,敬希协力提倡,随时赐教。酌拨公款,助成斯举,实纫公谊。"同年4月初,孙中山批准该会立案。他不仅称赞该会"以人道主义提携五族共路文明之域,使先贤大同世界之想象,实现于20世纪,用意实属可钦",而且认为其所拟各种具体办法也切实可行,最终同意拔给经费。32在临时政府财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孙、黄能有此举,可见其对于此问题的重视达到了何种程度。与此同时,在上海等地,一些地方官员也发布《化除种族见解之文告》,禁止商人、报纸广告、公私函牍等使用"大汉"字样,以示民国实行"大同主义"。沪军都督革命党陈其美等人,更倡议发起"融洽汉满禁书会",主张对于鼓吹排满、有违五族共和宗旨的书籍,一律禁止,"已出版者,则由本会筹资收毁"。类似的组织,还有雷震等发起、得到岑春煊等赞助的"五族少年同志保国会",33新疆伊犁的"汉、满、蒙、回、藏五族共进会",34 北京的"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等等。如1912年4月10日成立的"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之宗旨,就是"扶助共和政体,化除汉满蒙回藏畛域,谋一致之进行",主张"融化五族,成一坚固之国家"、"实行移民事业"和"统一文言"等,可以说典型地体现了民初要求五族平等融合的社会心理。该会以内务总长赵秉钧为总理,陆建章为协理。次年6月29日,在此会的基础上他们进而发起成立了"平民党",其党纲的第一条,标明为"促进种族同化",35也就是以五族一体化为发展目标。在当时众多以民族平等融和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中,特别值得一提的乃是影响仅次于"中华民族大同会"的"五族国民合进会"。该会由袁世凯授意组成,1912年5月12日在北京成立。它不仅声势较大,且真正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五族联合组织。该会会长为总统府边事顾问姚锡光。汉人赵秉钧、满人志钧、蒙人熙凌阿、回人王宽、藏人萨伦等为副会长。黄兴、蔡元培等革命党元老和黎元洪、梁士诒、段祺瑞等民国要员,以及满、蒙、藏、回等族数十名人,或参与发起,或列名表示赞成。是年6月,此会曾在《申报》上连载"会启",从血统、宗教和地域的分析入手,论证了五族"同源共祖"的历史。会启指出:"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固同一血脉,同一枝派,同是父子兄弟之俦,无可疑者"。认为以往彼此之所以有互相仇视和攘夺之事,实为封建专制的结果。民国建立后,"万民齐等",五族国民如骨肉重逢,正好"各以其所有余,交补其所不足,举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合一炉以冶之,成为一大民族"。现在聚集五族智慧组织政党,就是为了"谋起点之方,同化之术"。将来"合进"收效之日,也就是满、蒙、回、藏、汉之名词"消弭而浑化"之时,等等。在该会的"简章"中,还提到了"我五族国民以外,西北尚有哈萨克一族,西南尚有苗瑶各族,俟求得其重要人员,随时延入本会",36可见其所谓"大民族"也并不局限于五族,"五族"不过是一种泛称而已。应当说,从该会会启和简章等的内容来看,其认识水平实代表了民初各民族一体认同的较高水准。但遗憾的是,对于融合而成的"大民族"究竟如何称谓,这些"会启"和"简章"却仍未能给予明示。1912年7至8月,刚刚结束秘密状态的中国同盟会,其广东支部主办的《中国同盟会杂志》创刊,也登文积极宣传民族和种族"同化"论,并将其视作该会的政纲之一。该刊著文强调:"今日共和成立,五族联合,昔日之恶感已泯,至程度不齐之故,苟普及教育实行之后,此问题当亦解决矣",认定"合汉、满、蒙、回、藏五族而同化之,今日之唯一政策也","亦大同必经之阶级也"。37而为了实现"民族同化"的目标,又必须统一语言、实行通婚、"划一制度"和"普及教育"等。该刊还连载陈仲山的《民族同化史》,寄望于对"厉行民族同化之政策,不无小补"。同年8月13日,新成立的国民党也发表宣言,公布党纲。其党纲中"概列五事",其三即曰:"厉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38实际上,民国初年,主张民族或种族"同化",已经成为了当时许多政党的共识。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同化"一词的使用显然很不恰当,表明其认识仍存在某种大汉族主义的局限性。但也应指出,当时人们使用"同化"一词,很多时候确属一种平等融化之意上的使用,并不都着意存有汉族自大独尊之思。此种"同化"实际上也就是"大同"化的同义语,它既是对于清末"五族大同"思想的一种继承,也体现了民初革命党和民国要人们对于民族问题新的认识水平。由于这些活动和政策宣传反映了当时社会上要求民族融合的时代愿望,因而也就有力地激励着人们去继续深化认识,进一步推动着国人对于大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在这方面,梁启超的追随者、进步党人、《庸言》杂志的实际主编吴贯因,也有过特别值得一提的思想贡献。1913年初,他在《庸言》上连载了洋洋数万言的《五族同化论》一文,逐个论析了五族的混合性质,进而说明了各族之间血统等互相渗透融合的历史,此文对于当时和以后"中华民族"融合史的研究,都曾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39在该文中,吴贯因有力地指出:"汉、满、蒙、回、藏五民族,其初固非单纯之种族,而实由混合而成之民族也。夫人种相接近,由种族之事故,而融合交通,世界历史上实数见不鲜,固非独中国而已。而我中国先民,既能融合汉土诸小族,而成一汉族;融合满洲诸小族,而成一满族;融合蒙疆诸小族,而成一蒙古族;融合回部诸小族,而成一回族;融合藏地诸小族,而成一西藏族,况今日国体改为共和,五族人民负担平等之义务,亦享受平等之权利,既已无所偏重,以启种族之猜嫌,自可消灭鸿沟,以使种族之同化。则合五民族而成一更大之民族,当非不可能之事"。40因此吴氏以为:"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41此种认识,不妨说代表了民初时国人民族共同体认同的高水平,尽管他尚未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此外,他肯定还是较早清醒而自觉地要给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正式命名、并给予了该词明确英文对译的中国人。1914年4月16日,中国进步党正式的机关刊物《中华杂志》创刊,又推出一篇题为《论中国之国民性》的专论(作者署名光昇),以所谓"国民性同一"来论证满汉蒙回藏五族应通称为"大中华民族",与其他相关论说略有差异。作者虽不认同血统主义的民族说,但在"汉族同化力之大"一条下却仍强调:"称中国人为黄帝子孙,盖其正炎黄血胤者十之七八,因婚姻杂居化合者十之二三,以近世民族定义言之,皆为同一国民性之民可无疑也"。他甚至还从对西方现代"民族"概念的理解出发,认为当时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已失去"纯粹"民族之资格,宣称"欧罗巴有曰日耳曼主义,斯拉夫主义,吾国民将曰大中华主义。合满汉蒙回藏之民谓之五族,毋宁谓之大中华民族可也"。虽然,在具体的论述中作者表露出明显的大汉族主义情绪,但它还是能够反映出在当时,认同一个大民族共同体已经成为了一种时代的需要和现实的取向。这一观点与日后顾颉刚和国民党政府的有关看法有相近之处。其次,就民族融合的实际效果而言,辛亥革命推翻满洲专制统治,建立民国,的确暂时引发了一部分外蒙古王公和藏族等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分裂行径,如1911年12月1日,一小撮蒙古王公就在沙俄的指使下,成立了以哲布尊丹巴为"大汗"的所谓"大蒙古帝国",与此同时,西藏与内地的关系也趋于紧张。42此种情况的出现,不能说与部分革命党人此前狭隘的民族主义态度,以及武昌起义爆发后少数地区短暂过激的"排满"行为毫无关联,但就其根本而言,它们却是当时的纷乱形势和俄、英等帝国主义从中直接策动挑唆的结果。而且与此同时,还要看到,这种暂时出现的分裂局势所引发的前景忧患,恰恰又成为革命党人、民初政要和各族有识之士放弃狭隘民族意识,生发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直接动因。历史的辩证法效应,正是体现在这里。以蒙古问题为例。"大蒙古帝国"宣布成立后,其一系列分裂行径随即遭到国内和蒙古族内人民的强烈反对。1912年底至1913年初,哲里木盟10旗王公和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就分别在长春和旧绥城(今呼和浩特)举行了东、西蒙古王公会议,商讨赞成五族共和,反对外蒙"独立"等事宜。在1913年初的西蒙古王公会议上,王公们还一致决议"联合东盟,反对库伦",并通电声明:"蒙古疆域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为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43这大概是在政治文告中,第一次由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议决,宣告中国少数民族同属"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了。44这里,"中华民族"一词极具象征意义的使用,就笔者所了解的资料来看,还当属于现代"中华民族"概念较早被使用的例证之一。另据有的学者研究指出,作为民国总统的袁世凯,此时也在涵盖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意义上"率先"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45而他的这一较早使用,也恰恰是发生在处理此次蒙古分裂行径的过程中。他致书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写道:"外蒙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现在时局阽危,边事日棘,万无可分之理"。46这一现代"中华民族"的认同现象,无疑是耐人寻味的。至于民初革命党人提倡"民族同化"与列强策动中国分裂的局势之间的直接关系,则更是显而易见。已经有学者从研究孙中山"民族同化"思想的角度,对此加以过详细论证了。正如该学者所指出的,从根本上说,孙中山等提出"民族同化"的主张,并非是像西方殖民者那样从种族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汉族为优等民族,应当同化劣等民族,而是"针对辛亥革命以后沙俄、英国、日本对中国的外蒙古、西藏和东北的侵略而提出来的",47在孙中山看来,蒙古族、藏族和满族的人口较少,力量较弱,都不足以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只有把国内各民族融合成像美利坚一样的强大民族统一体,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统一,争得与世界其他民族的平等地位。所以他说:"讲到五族的人数,藏人不过四五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多汉人。讲到他们底形势,满洲既处日人势力之下,蒙古向为俄范围,西藏已几成英国的囊中物,足见他们皆无自为(卫)的能力,我们汉族要帮助他才是"。又说,"彼满洲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的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合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48由此可见,使国内各民族摆脱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的地位,建立与美国并驾齐驱的、以各民族融为一体的"中华民族"为基础的现代民族国家,正是孙中山主张"民族同化"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标所在。它从一个角度,实际上也等于揭示了辛亥革命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兴起、确立、传播和认同的一个重要动力。此外,从长远来看,革命后民国的建立,政治上既实行"五族共和",文教上复推行有利于一体化近代化的民族融合措施,这些都在实际上对各民族的融化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特别是满汉之间,不仅没有因为辛亥革命而加剧矛盾,反而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了两族间的融合。1922年,梁启超曾带着大汉族主义情结谈到这一点。他写道:"辛亥革命,满清逊位,在政治上含有很大意义。--专就民族扩大一方面看来,那价值也真不小。--满洲算是东胡民族的大总汇,也算是东胡民族的大结束。近50年来,满人的汉化,以全速率进行。到了革命后,个个满人头上都戴上一个汉姓,从此世界上可真不会有满洲人了。这便是把二千年来的东胡民族,全数融纳进来,变了中华民族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扩大的一大段落。49梁氏的这种表述虽有欠科学和准确,没能反映汉族与满族之间彼此互动关系的全部内容,但还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辛亥革命和民国建立对于满汉民族实际融合的某种积极影响。民国建立后,中国各民族间的交往较以前更为密切,民族融合得以全面加强,特别是文化融合。这不仅与现代交通业的巨大发展、现代传媒业(包括新闻业、图书报刊出版业等)的空前进步和社会流动性的急剧增多有关,更是现代新式学校教育发展的直接结果。民国初建,北洋政府对少数民族的事务和教育即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它改理藩院为蒙藏事务局,两年后改为蒙藏院,与各部地位等同,下设民治、宗教、翻译、边卫等科。同时,教育部也特设蒙藏教育司,专管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教事务。1913年蒙藏事务局批准将清代咸安宫三学及理藩院蒙古学校合并为蒙藏专门学校,成为民国第一所专门招收蒙藏少数民族学生的国立官费学校,致力于对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进行融合。国民党掌权后,蒙藏院改为蒙藏事务委员会,蒙藏专门学校仍得到继续开办。与此同时,大量的少数民族青年在民国建立后还得以到内地汉族地区的学校读书学习。在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里,除了本民族语言之外,作为各民族文化沟通媒介的汉语及其汉文化的学习,一般也都成为了重要的课程内容。以蒙古族人为例,1913年至抗战全面爆发前夕,仅蒙藏专门学校毕业的蒙古学生就有近千人,还有许多蒙族青年在北京、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沈阳等大城市读中学和大学。他们读书期间不仅创办有蒙汉文合璧的各种刊物,致力于沟通与融合蒙汉文化,回到蒙旗后又大多从事文教事业,对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此种文化融合的结果主要是在民初以后特别是抗战以后才得以更充分地体现出来,但民初时就建立起来的政治和教育体制的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第三,"中华民国"国号的正式确立,进一步增强了国人对于"中华"一词及其历史文化内涵的认同感,使得人们在考虑国家和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确立各类组织和事物名称的时候,往往喜欢使用"中华"字样和符号,来表示其民族特色、国家身份或全国全民性质,实现某种整合意义上的概括。这从民国建立后,成千上万以"中华"命名的组织和事物名称蜂拥而现中,即可见一斑。如民国初年,这类组织机构中就有中华书局,中华职业教育社,大中华报,中华革命党,中华银行,中华艺社,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足球联合会、中华工业协会等等,不胜枚举。此种用语习惯及其运思导向,成为此期及以后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一词或观念能够应运而生、逐渐流行和传播开来的重要语言因素。而这种情况,在清末时还是未曾形成的。50从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最早在具有各民族平等融合整体意义上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历史资料,正是出现在辛亥革命胜利和民国建立之初。也就是说,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最终实诞生于这一时期。除了前文已提到的那些论据外,还可以举出一些例证。如1914年湖南安化人夏德渥已完成的《中华六族同胞考说》一书,1917年《东方杂志》第14卷12号刊登的《中国民族同化之研究》一文,1918年元旦《民国日报》发表《吾人对于民国七年之希望》的社论中,都曾在现代意义上使用过"中华民族"这一词汇和概念。51《中华六族同胞考说》是一部至今尚未见有人专门介绍的颇具历史价值的著作。作者夏德渥,生平不详。他具有非常强烈的使命意识,完成该书后,曾报呈教育部审批,并请革命党元老、民国要人李根源作序。该书详细考述了中国历代各种史书的有关记载,专门论证中国汉、满、蒙、回、藏、苗六族间的同胞关系,"冀览此书者恍然于汉、满、蒙、回、藏、苗论远源为同种,论近源为同族,而慨然动同胞之感"。52书中统称中国各民族的统一体为"华族",偶尔也称其为"中华民族",并强调中华民族的主要构成成分中,无论如何也不能没有"苗族"。不过,此书直至1917年才得以正式出版。书前印有教育部的批文:"详绎该书,其宗旨在融洽感情,化除畛域,提出人种学问题,为科学的研究。详加考辨,具见经营"。可见,对于该书有益于民族平等融和的社会功能,国家也给予了积极评价。民国初年,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角度,自觉而公开地标举再造现代"中华民族"旗帜的先驱者之中,最为突出者当推李大钊。1917年2月19日和4月18日,他在《甲寅》日刊上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和《大亚细亚主义》两文,针对日本人宣扬的以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提出了中国人应激发一种以各民族融合为基础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的自觉,来实现对古老中华民族的"更生再造",从而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有关"兴亚"责任的思想主张。鉴于其这一思想目前尚未为人所指陈的重要历史价值,我们不妨完整地引录几段,以见其详:"盖今日世界之问题,非只国家之问题,乃民族之问题也。而今日民族之问题,尤非苟活残存之问题,乃更生再造之问题也。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以吾中华之大,几于包举亚洲之全陆,而亚洲各国之民族,尤莫不与吾中华为鼻祖。今欲以大亚细亚主义收拾亚洲之民族,舍新中华之觉醒,新中华民族主义之勃兴,吾敢断其绝无成功"。"吾中华民族于亚东之地位既若此重要,则吾民族之所以保障其地位而为亚细亚之主人翁者,宜视为不可让与之权利,亦为不可旁贷之责任,斯则新民族之自觉尚矣"。"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今犹有所遗憾者,共和建立之初,尚有五族之称耳。以余观之,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然则今后民国之政教典刑,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必新中华民族主义确能发扬于东亚,而后大亚细亚主义始能发挥光耀于世界。否则,幻想而已矣,梦呓而已矣"。53"故言大亚细亚主义者,当以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为绝大关键"。54在上述文字中,李大钊不仅揭示了满、汉、藏等族趋于一体化的重要历史文化因素、血统联系和现实政治条件,说明了"再造"和"复兴"古老中华民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还呼吁社会认同五族合一的新"中华民族",提醒民国政府在今后的政治、教育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中,应该本着这种整体的新"中华民族"观念,来培养民族精神、统一民族思想,并由此强调了中华民族在亚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至此,可以说,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观念已经是基本上形成了。从李大钊上述言论中,我们除了可以看到日本大亚细亚主义思想所发生的影响之外,还可见及中华民国的建立所激发起的那种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的确,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来说,民族危机感和民族自信心,都是其内在动力,就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样,是缺一也不可的。说到"中华民族"称谓的兴起直至确立受到"中华民国"国号的影响,常乃德在1928年出版的最早以"中华民族"命名的著作之一《中华民族小史》一书中,曾有过一段说明,题为"中华民族之命名",值得引录如下:"民族之名多因时代递嬗,因时制宜,无一定之专称。非若国家之名用于外交上,须有一定之名称也。中国自昔为大一统之国,只有朝代之名,尚无国名。至清室推翻,始有中华民国之名也出现。国名既无一定,民族之名更不统一。或曰夏,或曰华夏,或曰汉人,或曰唐人,然夏、汉、唐皆朝代之名,非民族之名。惟'中华'二字,既为今日民国命名所采纳,且其涵义广大,较之其他名义之偏而不全者最为适当,故本书采用焉。--惟今日普通习惯,以汉族与其他满、蒙诸族土名并列,苟仅以汉族代表其他诸族,易滋误会,且汉本朝代之名,用之民族,亦未妥洽,不若"中华民族"之名为无弊也。"55这段说明,对于了解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与"中华民国"国号之间的相互关系,应不无裨益。以上,是关于辛亥革命、民国建立与中华民族现代认同之关系的认识。其实,这种认识至此尚不完全。因为它既没有说清何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后不久会有那么剧烈的民族方略调整?也没有说明此前的革命思潮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形成的关系到底如何。实际上,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回到前文所提到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完整内涵上来,即应意识到,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结构在清末民国时期,大体有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复合性的中华民族体内之各子民族间,要反对互相歧视和压迫,争取平等,携手发展,共同进步,并朝着进一步深化融合的民族共同体方向努力;二是要反对外来民族的欺压,一致对外,争取民族共同体的独立、解放和维护自身发展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和尊严。而在第一个方面的内涵中,又可分为两个层次:"平等互助"属浅层,却是前提:"一体融合"是深层,也是目标。在目标和深层的意义上,两方面内涵最终实现了自身的统一。但在浅层即前提层次,两者却又经常直接地构成矛盾,产生张力。就民族共同体关系的总体认识而言,君主立宪派起初的确看得较为深远,显得相对理性。但他们对于满族统治者实行民族歧视的危害性及其拒绝放弃民族特权的顽固性,却认识不足;而革命派起初的确显得偏激,较多地表现出狭隘的汉族民族主义的立场。但他们致力于先打倒满族统治者的特权地位,实具有不同寻常的民族解放意义,并为建立新型的民族共同体关系创造了必要的前提。以往,我们从革命与改良的对立角度着眼,更多的看到了他们彼此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如果换个角度,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的形成视角去认知,就会惊奇地发现,其彼此间的"互动"和"同一"的效果也甚为明显。立宪派提出民族融和的"大民族"观念,即是针对革命派激烈"排满"作出的回应,而革命派"排满"的观念,也在与立宪派的论争中不断得到过修正,并非是到了辛亥革命爆发后,才一下子来个彻底的自我否定,完全接受立宪派的主张。恰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革命派在1905年之后,其"排满"思想中已很少种族复仇主义色彩,并一再说明其并不"排"一般满人,而是"排"满清贵族和腐败政府。其所建国家不仅允许其他民族存在发展,而且要"实行平等制度"。56这就不难理解何以辛亥革命之后,革命党人要迅速放弃"排满"理念,而将"五族共和"的民族平等融合原则立即付诸实践的转变了。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辛亥革命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的初步形成,实不过是戊戌维新以降改良派、立宪派和革命派之间,甚或是这些派别与清廷之间实现思想和实践彼此互动的一种逻辑结果而已。当然,这并不是否认在这一过程中,前述许多其他因素也发挥了各自程度不同的作用。如果循此视角考虑问题,还可以强调,清末民初,中国人一般民族主义思想和情感资源的引发、调动,也是他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比如像"民族"、"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国民"、"同胞","中国人"、"华人" 、"华侨"乃至"炎黄子孙"、"黄帝子孙"等他们所共享的概念之广泛使用和传播,还有"国民性"和"民族性"等话语的兴起,就都已成为孕育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不容忽视的必要资源。至于"中华民族"一词本身在他们之间的传递使用和意义转换,则更为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中华民族"观念的广泛播扬与深化认同认定民国初年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已经基本形成,还只是就这一观念本身的内涵而言。五四运动以前,不仅社会上,甚至一般知识界和舆论界中,"中华民族"观念都还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现代意义上使用的"中华民族"词汇虽已不算少见,但也还谈不上流行。这从五四运动中著名的反帝文告里尚难见此词,可以得到某种证实。在五四著名的反帝文告中,我们只能较多地见到一些国家意识较强的词汇(如国贼,卖国政府、救亡、国货等)。这可能是民国初建,人们那种一体化的整体民族意识尚弱于新兴的国家、国民意识(尽管两者之间有密切的关系)的缘故吧。就笔者目前所浏览的资料来看,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在政治界、思想界和知识界最终确立、并逐渐较为广泛地传播开来,是在五四运动之后,特别是1920年代之初。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促成了这一观念的强化与认同。一是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一般国人都更为明确地感受到了来自帝国主义压迫的共同民族命运,找到了各民族共同的敌人--帝国主义,认识到帝国主义侵略与分裂他民族的本性所在和现实威胁,"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也因此被明确提出。如1922年9月中共机关报《向导》的发刊词就认定:"国际帝国主义的外患,在政治上在经济上,更是箝制我们中华民族不能自由发展的恶魔。-----因此我们中华民族为被压迫的民族自卫计,势不得不起来反抗国际帝国主义的侵略,努力把中国造成一个完全的真正独立的国家"。这种把民族分为"压迫"与"被压迫"两类的"民族革命"和"世界革命"理论,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是极其广泛而深刻的。而一旦将 "国际帝国主义"确立为整体的敌人,自己的内部就更容易激发出整合的需要和目标。这符合系统论的思想。从这一角度说,反对"帝国主义"任务的明确提出和认定,对于中国境内各民族的融合统一,对于中国人整体的民族认同,实发挥了积极的推进功能。与此相一致,五四运动后,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以及五卅运动、收回租界和教育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等民族运动的一次次开展,则又在实践层面有力地强化了中国人整体的民族意识。57再是,经过民初十年"五族共和"的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尽管袁世凯北洋军阀的统治十分落后和腐败,但毕竟还是在"中华民国"的名义下,从政治、经济、交通、文化教育,特别社会心理等各方面,进一步奠定了有利于国内各民族实现一体化的发展基础。三是袁世凯死后,国内出现了令人忧虑的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民初蒙、藏一小撮上层分子的分裂活动也还在继续,不仅如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又提出"民族自决"说,苏俄也相应提出了"民族解放"说,这几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与激荡,遂促使中国的有识之士们实现整个国家和民族一体化进程的愿望,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民族自决"理论所发生的特殊影响。1919年底,《东方杂志》上曾发表一篇文章,表明中国知识界对于"民族自觉"说,已经保持了既理性认同又高度警觉的清醒态度。它指出:"此次欧洲大战告终以还,'民族自决'、'民族自决'之声,遍闻于世界。其久困于他国专制压迫之下者,则欲乘此以恢复其独立自由,其屡受他国之凌辱而濒于危亡者,则欲藉此以抗强御而图自存,其狡焉思逞日以侵略为务者,亦且外假民族自决扶危抚弱之名,而内以济其剽窃并吞之欲"。58的确,对于中国来说,"民族自决"说就像一柄双刃剑,在激励各民族摆脱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民族整体意识的同时,也容易被帝国主义所利用,用以唆使少数民族滋长一种"独立"分裂的情绪。此时,"中华民族"观念被有力地倡导并传播开来,受到此种思潮的刺激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有趣地发现,作为当时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家和学者,孙中山明确倡扬"大中华民族"理念,梁启超再度热心于对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和阐发,基本都发生在五四运动以后。他们的有关言论和著作,实可视为1920年代初现代中华民族观念逐渐传播开来的突出标志和先导。在1919年9月所写的《<战后太平洋问题>序》,10月所写的《八年今日》,以及同年所写但具体时间不详的《三民主义》等文中,孙中山都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且还不是一般地漫不经心地加以使用,而是从一开始就自觉而强烈地认同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并积极地予以倡导。如在《三民主义》一文中,他就公开表示:"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的目的也"。59对于孙中山"中华民族"理念的形成来说,"美利坚民族"那种混合性质的民族存在及其成功发达的示范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孙中山对之予以取法,就如同采纳其共和制度一样,有着择善而从的确然信念。正是怀着这种信念,此后两年在一些演说和序文中,他继续满怀激情地倡扬"中华民族"理念,主张"我们要扩充起来,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成个中华民族"。60他反复申说道:"吾国今日既曰五族共和矣,然曰五族,固显然犹有一界限在也。欲泯此界限,以发扬光大之,使成为世界上有能力、有声誉之民族,则莫如举汉、满等名称尽废之,努力于文化及精神之调洽,建设一大中华民族"。这就是我们前文所提到的他的所谓"民族同化"思想。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这种'民族同化',实际上是民族融合",61因为他所主张的是在共和政体之下,国内各族人民"相见于诚,以各民族的'文化及精神'为基础,'吸收各民族之善性'",62也就是要结合各民族的特点与优长而成。当然,也无庸讳言,在孙中山的思想深处,某种程度上的大汉族主义"潜情"是一直也未能扬弃殆净的,而这种"潜情"后来又遗留给了蒋介石国民党以及其他政治势力。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的"大中华民族"观,甚至还保持着某种准备随时平等地包容其他外来自愿加入"我族"的民族开放性。所以他说:"更进一步言,吾人既抱此建设大中华民族之志愿矣,尤当以正义公道之精神,为弱小者之援助,或竟联络引进之,使彼脱离强权,加入自由民族,同受人类之平等待遇,如威尔逊之所谓'民族自决',与新俄宪法之所谓'民族解放'然。能为此,方得谓达民族主义之极境矣"。63其民族自信心和思想的理想主义色彩,由此可见一斑。在晚年的孙中山看来,民族自信力特别是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对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凝聚、生存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此期他之所以同时要大谈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价值,原因也在于此。由于孙中山巨大的思想和政治影响力,他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执定,意义深远。仅就三民主义的思想体系自身而言,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渗入,就使其具有了和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这一点,我们从孙中山逝世后不久戴季陶和钱穆等人对三民主义有影响的解说中,不难有所窥见。如戴季陶就认为:"三民主义之原始的目的,在于恢复民族的自信力"。"一个民族的生命,最要紧的是他的统一性和独立性。而这统一性和独立性的生成,最要紧的是在于他们的自信力。-----总理此四十年的努力,要点在何处呢?就是要唤起中国民族的自信心,造成中国民族的统一性和独立性"。64的确,五四以前,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要只讲对外独立和对内各民族平等,现在则不仅强调国内各民族平等,还强调其内部的"统一性"了。也就是说,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之"民族",此时已明确地指向了具统一性和整体性的"中华民族",而非别物。这就更进一步规定了"民族主义"乃至整个三民主义的内涵。1928年,钱穆在他那部流传广泛的《国学概论》中讲到"最近期之学术思想"时,便因此明确认定:"'三民主义'之精神,始终在于救国,而尤以'民族主义'为之纲领。民权、民生,皆为吾中华民族而言。使民族精神既失,则民权、民生,皆无可附丽以自存。所谓民有、民治、民享者,亦惟为吾民族自身而要求,亦惟在吾民族自身之努力。舍吾中华民族自身之意识,则一切无可言者。此中山先生革命精神之所在,不可不深切认明者也"。65这种被赋予了新内涵的三民主义,反过来又构成为此后涵育和滋润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继续成长壮大的意识形态力量之一。 与孙中山主要从当下情势出发立论的政治家风格不同,作为学术界、思想界、舆论界代表人物的梁启超,他此期对于"中华民族"观念的弘扬,采取的则是一种历史研究的学术方式。1922年,他发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次年连载于《史地丛刊》,改名为《中华民族之成分》),成为日后被人反复引述的中华民族研究史上的经典之作。在此文中,梁氏首先明确区分了民族与种族、民族与国民的内涵,尤其是强调了"民族意识"在民族形成和归属中的特出地位。他指出:"血缘、语言、信仰,皆为民族成立之有力条件,然断不能以此三者之分致,径指为民族之分野。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66在正视血缘、语言和信仰等因素的同时,他格外强调"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在民族成立和识别中的特殊重要性,凸显现代国家和民族之间的紧密联系,言辞虽不免有些绝对化,但其明智深刻之处,却有值得今人特别是民族研究者们深长思之者。 不仅如此,梁启超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形成过程和特点,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勾勒和阐释。他认为,"华夏"或"诸夏"主干民族形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后,即不断"化合"周边各族群。因而在不同时代,都有不同族群汇入其中,最终形成了"今日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他继续阐发其清末时即已形成的观点,揭示出中华民族"自始即为多元的结合"之事实,并强调这种结合从"诸夏"的名称上即可见一斑:"吾族自名曰'诸夏'以示别于夷狄。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识自觉之象征。'夏'而冠以'诸',抑亦多元结合之一种暗示也。此民族意识何时始确立耶?以其标用'夏'名,可推定为起于大禹时代。何故禹时能起此种意识?以吾所度,盖有三因:第一,文化渐开,各部落交通渐繁,公用之言语习惯已成立。第二,遭洪水之变,各部落咸迁居高地,日益密接,又以捍大难之故,有分劳协力之必要,而禹躬亲其劳以集大勋,遂成为民族结合之枢核。第三,与苗族及其他蛮夷相接触,对彼而自觉为我。自兹以往,'诸夏一体'的观念,渐深入于人人意识之中(三代同祖,黄帝等神话皆从此观念演出),遂成为数千年来不可分裂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67在这里,费孝通先生后来更清晰加以阐述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可以说已经是呼之欲出了。所不同的是,对于他们来说,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虽都是历史事实、现实趋势和进一步努力加强整合的目标,但费孝通所说的"一体化"仍以"多元"并存为前提,而梁启超的"一体化"则是以"多元"的迅速消失、"融化"为特征和条件的。梁启超还从地理、语言、文化精神等多方面分析阐述了"中华民族"同化力之强的原因,最后得出关于"中华民族"的三个结论,即(一)中华民族为一极复杂而极巩固之民族;(二)此复杂巩固之民族,乃出极大之代价所构成;(三)此民族在将来绝不至衰落,而且有更扩大之可能性。68这种由历史预知未来的工作,无疑是增强中华民族的命运感和前景认同的最好方式。1928年,钱穆在《国学概论》中,就曾特别敏感地表彰了梁启超此文及他同时所作的另两篇文章"尤能著眼于民族的整个性,根据历史事实,为客观的认识"69的特点与价值,从而显示出与梁启超的某种共同旨趣。就历史功能而言,孙中山和梁启超对于"中华民族"观念的弘扬,正好形成一种互补。孙中山强调的乃是中国国内各民族"应该"结成一体化的"大中华民族",而梁启超的研究则证明,中国现存各民族早已存在血缘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联系,华夏族融合周边民族不断壮大的"一体化"趋势久已形成,大中华民族的构成和扩大乃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样,政治思想上和学术思想上的"中华民族"观念,就开始形成了某种有效的联动态势。1924年以后,孙中山的"中华民族"理念,逐渐成为了国民党的行动纲领。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不仅明确认同此一理念,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打出了"复兴中华民族"的旗号。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就宣称,要秉承孙中山的遗教,"实现三民主义,使中华民国成为独立自由之国家,中华民族成为自由平等之民族"。70由国民政府组织编撰的《绥蒙辑要》,在题为《中华民族》的开篇说明中,更是清楚明白地表达了对于这一问题的基本态度和主张:"中华民族,都是黄帝子孙。因为受封的地点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为气候悬殊,交通阻隔,而有风俗习惯之不同,语言口音之歧异,虽有汉满蒙回藏等之名称,如同张王李赵之区别,其实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样,因为我们中华,原来是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孙总理说,中华民族,就是国族。-----民国成立以来,并将五族平等的原则订在约法,孙总理的民族主义亦完全以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为目的。现在中央政府遵照总理遗教,对于国内各民族,竭全力以扶植之,时时刻刻,为我们边远的同胞,图谋幸福,解除痛苦,又特设蒙藏委员会,专为我们蒙藏同胞筹划一切的改进,中央委员也有蒙古人员。所以说五族,就是中华民族,就是国族"。71勿庸讳言,1928年国民党在形式上统一全中国的局面,对于"中华民族"观念的整体认同来说,客观上曾起到过某种积极的推动作用。就在这一年,两本最早明确认同大"中华民族"观念的关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代表性专著得以出版,当绝非偶然。这两本专著分别是常乃德的《中华民族小史》和张其昀的《中国民族志》。常乃德为青年党的核心人物之一,1926年被选为青年党的执行委员,任宣传部长。他在这本最早以"中华民族"命名的民族史书中强调,现今中华民族的活动领域当在"中华民国"的领土之内,与历史上的活动范围是有差异的。中华民族发源于黄河流域,"西来说"并不正确。同时他还明确认同中华民族多元起源论,指出"中国民族向称皆源出于黄帝,其实并不尽然,-----故中华民族之出于多元非一元亦可断言也"。此外,他还分"中华民族"成分为"九系",并对于中华民族在各个时期、各个不同地域的民族文化"同化"与融合的进程,对于西方列强入侵造成"中华民族之危机"等问题,作了简单的论述。72可以说在梁启超等人的基础上,该书又进一步丰富和推进了关于"中华民族"的系统化历史知识。张其昀的《中国民族志》则相对更重视揭示"中华民族"较近的状况及其现实存在的民族问题,注重将历史和现实通过问题叙述形式揉在一起,并明确谈到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性问题。如果从今人的角度来看,该书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侧重于"国民民族"的把握,但同时也没有忽略揭示其"种群民族"性,甚至该书自题的英文书名即为"A STUDY ON THE CHINESE ETHNOLOGY"(中国民族学研究),其中所用的"ethnology"一词,实偏重"种群"民族之意。73这类以"中华民族"为标题的专门著作特别是中华民族史著作的撰写,对于"中华民族"观念的认同具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为这一观念的认同提供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相关知识系统。不过这类著作在20年代还是刚刚出现,其中更为深入、翔实、精密的部分,乃是在30年代及其以后才逐渐完成和出版的。《中国民族志》一书署名"著述者张其昀,校阅者邵元冲",邵、张都是国民党人,邵还是当时国民党中的重要人物。国民党人极其热心于中华民族的现代认同与整合,与当时该党的执政地位显然有着直接的关系。而青年党由五四时期的"国家主义派"发展而来,本就以"民族主义"或所谓"国族主义"作为立党之本。作为抗战以前鼓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最力的两大党派之人,他们在"中华民族"观念认同方面格外努力,是毫不奇怪的。当然,并不只是国民党和青年党人如此。五四以后,共产党等其他政治、思想派别和人物,也都在中国各民族平等构成一个整体的意义上,频繁地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和概念。如毛泽东对"中华民族"概念的首次使用,就出现在五四运动以后不久。1919年8月4日,他在《湘江评论》第4号发表那篇引人注目的《民众的大联合》(三)一文,特别强调指出:"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他日中华民族的改革,将较任何民族为彻底。中华民族的社会,将较任何民族为光明。中华民族的大联合,将较任何地域任何民族而先告功"。74从而表明了对于"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立场。1922年,中共在"二大"宣言进而又正式提出了"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的目标。1926年《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宣言》中,甚至还喊出了"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的口号。五四后这些不同的政治和思想派别对于"中华民族"概念的使用,在具体内涵上当然还有差异,但他们都大体上认同了这一多民族结合而成的大共同体已经拥有亲密的政治、经济特别是文化融合的历史和现实关系,拥有着共同的国家政权及其所辖的生息地域,拥有着共同的民族命运和民族前途诸点。而这些,也正是中华民族一体化之现代观念得以确立的重要认识基础。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反映中国各民族整体性认同的词汇,除了"中华民族"一词广泛传播之外,"中国民族"一词也仍然很常见,同时还出现了"全民族"等其他有意义的词汇。如1925年中共在《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和《中国共产党反抗帝国主义野蛮残暴的大屠杀告全国民众》等文件中,就都在各民族整体性认同的意义上,使用了"全民族"一词。75不过该词更为广泛的使用,"中华民族"成为习惯性使用的固定词汇(绝对压倒"中国民族"一词的使用),还是在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特别是抗战全面爆发后才得以实现的。 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九"运动,再到卢沟桥事变和全面抗日战争爆发,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提出了加紧民族团结和进一步凝聚融合的严峻使命。于是,"中华民族"一词和概念,在舆论的引导之下,又因能简洁地体现与侵略者对立的国人之整体性和命运的共同性,且超越了国内党派政治的互争局限(如有些党派从心底深处就不愿认同国民党控制的"中华民国"),也就自然成为各种媒体中出现最为频繁、最能激发国人抗战斗志、最易为国内各种政治势力所接受和乐道的时代词汇。一体化的"中华民族"观念也因之传遍大江南北,并通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际斗争的洗礼,真正渗透到各族人民特别是占全国人口绝对多数的广大汉人的心中,最终蔚成一个不言而喻、广泛认同甚且难以动摇的神圣信念。1938年7月传诵一时的《康藏民众代表慰问前线将士书》,就曾满怀真情地这样写道:"中国是包括固有之二十八省、蒙古、西藏而成之整个国土,中华民族是由我汉、满、蒙、回、藏及其他各民族而成的整个大国族。日本帝国主义肆意武力侵略,其目的实欲亡我整个国家,奴我整个民族,凡我任何一部分土地,任何一部分人民,均无苟全悻存之理"。76由此可见,各族人民血肉相连的民族命运和共同的抗战生活,一体情感的传递与感染,在"中华民族"现代认同过程中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1936年编就、1938年由中华书局发行的大型辞书《辞海》中,也有了关于"中华民族"的内容。在"中华民国"的专条里,曾特别说明:"民族合汉、满、蒙、回、藏、苗等人而成整个之中华民族。人口共约四万万七千余万"。77这是笔者所查到的较早提到这一概念的大型辞书资料。它从一个侧面也表明,"中华民族"概念,至此已经逐步趋于巩固。这一时期,就"中华民族"观念传播的广度而言,报纸宣传、电台广播乃至歌曲传唱等媒体作用功不可没。特别是像田汉《义勇军进行曲》那样流传到中华大地各个角落的歌曲(其中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的名句)的功能,显然是别的媒体所无法比拟的。但若就深度而言,最值得重视的还是那些阐述、认同和宣传"中华民族"观念的各类著作。它们大多具有教材和普及读物的性质,此期得以大量出版,流传极广。如易君左的《中华民族英雄故事集》(1933)、张其昀的《中国民族志》(1933)、宋文炳的《中国民族史》(1935,上述两书书名上虽称"中国民族",书中的目录标题和内容里却大多使用"中华民族"概念)、郭维屏的《中华民族发展史》(1936)、黄籀青的《西藏民族是黄帝子孙之后裔说》(1936)、陈健夫的《西藏问题》(1937)、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1937),张元济的《中华民族的人格》(1938)、罗家伦等的《民族至上论》(1938)、熊十力的《中国历史讲话》(1938)、张大东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大纲》(1941)等等。在这些著作中,又以民族史方面的论著为最多,它们对于中华民族的起源、构成成分、地域分布、历史发展的分期(包括几大民族混合时期),乃至民族文化的特征、民族性格与精神等,均进行了各自的阐发,尽管观点不尽相同,但却都致力于传播全民族整体化的"中华民族"意识,以激发团结抗战的力量,所谓"叙述中华民族历史之悠久与光荣,以振起热烈民族意识"是也。因此,在叙述之中,他们也往往自觉意识到"不作此疆彼界之分",认定"中华民族已结合为一体,故过去历史上,无论汉族,蒙族,或其他各族之光荣事迹,中华民族之全体,均当引为光荣","过去历史上各民族间之摩擦或战争,皆为当时情况,已成过去,与今日无关"。78毫无疑问,这些著作既是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产物,又反过来有力地促进了这一观念的社会渗透。抗战时期,"中华民族"观念认同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民族危机的强烈刺激下,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为了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利用国家名义,公开否认组成中华民族的各子民族(包括汉族)自身的"民族"身份,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是一个单一性民族的观点。一些杰出而真诚的学者如顾颉刚等,也从学术角度坚执这一看法。甚至一些少数民族人士,此期也认同这一观念,自觉而热忱地予以传播,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现代认同产生了复杂的影响。抗战前后,以"疑古"著称的著名史学家顾颉刚,是最热心于传播和阐释"中华民族"观念的大学者之一。在民族国家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一腔热血、满怀激情地呼吁中国境内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中华民族"的大旗之下。1937年1月2日,他在《申报·星期论坛》上发表《中华民族的团结》一文,公开宣称:种族和民族不同,"血统相同的集团,叫做种族。有共同的历史背景,生活方式,而又有团结一致的民族情绪的集团,叫做民族"。虽然中国境内存在许多种族,"但我们确实认定,在中国的版图里只有一个中华民族"。79在此文中,他还特别强调中国历史上各种族血统混杂的事实,指出,其彼此之间在清代以前,"迁徙和同化,血统已不知混合了多少次,区域也不知迁动了多少次。所以汉族里早已加入了其他各族的血液,而其他各族之中也都有汉族的血液,纯粹的种族是找不到了"。80此后,顾氏又多次申说这些观点。比如,对于"民族",他就反复强调"共同的民族意识"一点的重要性,认为"'民族'乃是具有共同民族意识的情绪的人群","这种情绪能把宗教信仰、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各不同的人们团结在一个民族意识之下"81;对于中华民族的多种族融化,他则强调主要表现在文化方面,"文化原是生活的方式,应当随时制宜,又随地制宜的"。这种文化融化工作至今也不曾停止。82为了中华民族的进一步融合,他还特别主张"表章并推广各族优良文化","搜集并创作各族共有的中国通史," 83尤其是应"把我们祖先冒着千辛万苦而结合成的中华民族的经过探索出来,使得国内各个种族领会得大家可合而不可离的历史背景和时代使命,-----团结为一个最坚强的民族"。84这位以"疑古"著称的史学家此时对于中华民族的坚强信念,真可谓是意味深长。1939年2月9日,顾颉刚又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对上述观念作了更为明确的集中阐发。在他看来,中华民族并不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大民族"共同体,而是由历史上许多种族不断融化而成的一个民族,其血统宗绪复杂,文化也没有清楚的界限。所谓汉、满、蒙、回、藏"五大民族"之说,实在是"中国人自己作茧自缚",从而给那些别有用心者和敌对势力造成了可乘之机。现在是必须正视这一历史错误的时候了。文章还分析了"五大民族"一词出现的原因和导致的"恶果",并以史实来论证中华民族是自战国秦汉以来就逐步形成的伟大民族。85此文刊出后,各地报纸转载者甚多,影响不小。虽然,顾颉刚不把汉、满、蒙、回、藏等境内各族视为"民族", 只是将其称为"种族",有着避免所谓"民族套民族之矛盾"、以回击那些借此攻击"中华民族"概念以分裂中国抗战力量者的直接动机,但他由此否定境内现存各族(包括汉族)原有的"民族"身份,却未见妥当。该文发表不久,即引起了争论。社会学家费孝通就来函表示了对这一提法的忧虑和不同意见。他认为中华民族固然应团结一体进行抗战,但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从民族研究学理的角度来看,多民族、少数民族客观存在的事实应该得到尊重。苗民鲁格夫尔也来信提醒:"对变相的大汉族主义之宣传须绝对禁止,以免引起民族间之摩擦、予敌人以分化之口实"。回族史学家白寿彝却来信公开赞同这一观念,他称赞顾颉刚此文是以事实证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开篇之作,并表示,中国史学家应该用真实的材料去写就一部新的本国史,以进一步"来证实这个观念"。86顾颉刚的这种观点是否影响了国民党政府,还有待证实。但从40年代初开始,蒋介石等也公然地不再称汉、满、蒙、回、藏各族为"民族"。他在1942年8月27日发表的题为《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的讲话和1943年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都明确表明了这一态度。但他与顾颉刚又有所不同,他称各族为"宗族"而不是"种族"。在他看来,中国各民族并非为血统有别的异"种族"存在,而"本是一个种族和一个体系的分支",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我们的各宗族,实为同一民族"。87很显然,蒋介石并不满意于像顾颉刚那样将"种族"与"民族"加以简单对立区分的做法,在他那里,"民族"和"种族"虽有差别,但又是意义上有所重合的概念。他对现代西方民族概念的核心内涵,似乎并非无知,只是以为简单强调"种族"与"民族"的区别,在当时中国那种特殊的国情之下,对于"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实在仍无济于事,甚至倒还可能有点"别生枝节"的书呆之气。以往,人们在提及蒋介石的有关思想时,多爱摘引其《中国之命运》一书的片段言论加以批判,其实或许更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他在西宁对"汉满蒙回藏士绅、活佛、阿訇、王公、百千户"所发表的讲话--《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中,就已经相当集中并更为简洁地谈到了有关论说的主要观点,并且当时还出版了单行本,得到广泛传播。在这篇讲话中,蒋介石从中华民族与中华民国的关系,中华民族成员之间平等的、荣辱与共的"整体"关系(包括政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宗教信仰上的自由平等关系等),以及这种关系认知的现实必要等各个方面,反复说明了他对"中华民族"整体认同的理解,其核心就在于论证"中华民族是一个",其各个组成部分都不能单独称为"民族"。他虽然并没有直接阐述自己对民族概念的定义,但其所谓"历史的演进,文化的传统,说明我们五大宗族是生命一体",已然表明了其对"民族"概念的理解88。在这点上,他的确是煞费苦心。早在1939年,为了增强全民族抗战的凝聚力,他就开始否认回族为一个"民族",89此论不过是其思想在新的抗战形势下的一个系统化偏激发展罢了。在民族政治极为敏感的年代,不顾早已流行开来的国内各民族为"民族"的既成说法,忽略各小民族大众自身原有的民族身份认同实际,这无异于简单粗暴地否认了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人民已经取得的原有"民族"资格,不免表现出一种缺乏政治智慧的生硬特征和霸道性格。由于蒋介石在抗战时期的独特地位,他的这一说法曾得到广泛播扬、一度几成"正统"。后来,罗家伦的《新民族观》、俞剑华的《中华民族史》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民族学和民族史著作,又曾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对蒋氏这一观念大加发挥。甚至不少少数民族人士,也公开认同和阐发这一观点。如在回民之中,就既有像白崇禧那样的高级官员,也有像孙绳武那样的著名文化人,认真地阐发过类似的看法。甚至孙绳武表述有关见解,还在蒋介石的类似讲话之前。1939年4月至6月,他先后发表《中华民族与回教》、《再论中华民族与回教》等文,就认为"回族"已成为"历史名词",应被"回教"一词所取代。90由此可见,抗战中后期,在民族危机的强烈刺激下,力图摆脱"民族套民族"的外在逻辑矛盾,急切否认包括汉族在内的所有子民族的"民族"身份区别,以实现团结抗战和一体凝聚的那样一种"中华民族"整体认同,虽直接间接地体现了蒋介石国民党政府的意志和其高压的影响,但也确实成为了当时不容忽略的文化思潮之一。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中华民族"观念,在国共两党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中共并不像国民党那样,追求实现一种当下的"单一性民族"的"民族一体化",而只是认同一种多民族平等存在与融合而成的"复合性"的一大民族共同体而已。这实际也是其至今依然坚持的政策和目标。正因为如此,对于国民党的民族政策,中共便时常采取一种批评态度。如1943年,周恩来就明确谴责蒋介石以"宗族"视国内少数民族的行为为"民族歧视",指出:"蒋介石的民族观,是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在名义上,他简直将蒙、回、藏、苗等称为边民,而不承认其为民族。在行动上,也实行民族的歧视和压迫"。91由此可见其分歧所在。当然,在整个民国时期,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念也并非一成不变。1935年前后的情况可以说就略有不同。大体说来,此前由于受到苏俄和共产国际思想的更多影响,中共既注重民族解放斗争,更注重阶级斗争,因此只是一味强调国内各民族政治上的"国家"一体性,对于多民族历史文化的相关性和一体性尚重视不足,从而也影响到其对于"民族"共同体整体性程度的体认和表达。这一点,不仅表现在有关的民族政策上,从中共文件对于"中国民族"和"中华民族"两词的使用中,也可以看到某种间接的反映。"九一八"事变甚至1935年以前,在中共的正式文件中,"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两词往往是交替使用的,且后者的使用还远比前者为多。1935年前后,因受到日本侵华所造成的巨大民族危机的刺激,同时也鉴于"中华民族"一词已在国统区舆论界较为流行和国共合作需要共同语言等原因,中共文件和报刊中对于"中华民族"一词的使用才猛然增加,并逐渐成为习惯用语。从中共的各种正式文件来看,"中华民族"一词作为表示国内各民族整体性一体化的概念来使用的情况,大约从1936年起,已经基本上稳定下来。与这种对"中华民族"一词逐渐增多及至习惯性的使用相一致,中共对于国内各民族之间整体性的认识与揭示也进一步加深了。92从表面上看,民国后流行的"中国民族"和"中华民族"两词,都强调了其各组合民族成分之间的统一性和整体性,但就其语言传播效果而言,"中华民族"的说法无疑更相对淡化了国家政治性,而强化了历史与文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在保持了其国家认同性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调或强化了其历史与文化的整体认同性。因此,它是比"中国民族"一词更能有机地体现一大"民族共同体"性质的概念。在"中华民族"观念上,国共之间虽存有分歧,但"九一八"事变特别是抗战爆发后,在使用和认同"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性称谓,也就是将"中华民族"作为中国人整体的身份认同标志,表明各族人民共同的命运和目标,以便与共同的民族敌人战斗到底这一无可质疑的凝聚符号一点上,双方又完全一致。尤其是国共合作宣言等一系列震动全国、激动人心的政治文件中有关"中华民族"概念的共同使用和民族"整个性"的强调,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认同所产生的影响,更是不能低估。93全国各族人民从中清楚地看到,国共这对生死搏斗十年的冤家对头,正是在"中华民族"这面神圣的旗帜下停止内战、再度合作了起来。这一事实,不仅在当时极大地鼓舞了全民族人民抗战胜利的信心,促进了现实的民族融合,其本身还被视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某种象征。正如两年后《中共中央为国共关系问题致蒋介石电》中所指出的:"中外人士皆认此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成之主要根据;此不仅为两党同志之光荣,抑且显示中华民族之伟大。因此,凡关心中华民族命运者,无不企盼国共两党之巩固的与长期的合作"。94对于中国共产党自身来说,它也正是以抗战特别是国共合作为契机,更加坚定地举起了"中华民族"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旗,并从文化之根上开始树立自己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继承者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的革命者形象,从而为自己的事业赢得了更多的知识分子的支持。95此后,当它宣称"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进步之力量-----反共即反对中华民族解放之事业",96中共之"所以产生,所以发展,所以没有人能把它取消得掉,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要求有这样一个政党,犹之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要求有一个革命的资产阶级政党一样"97时,也才显得更加的自然和气壮。这一时期,社会上广泛流行、国共两党乃至其他爱国的政治派别和文化集团都普遍认同的"民族统一战线"、"民族复兴"、"民族英雄"和"民族败类"等概念和话语,其中的"民族"所指的就多是整体意义的"中华民族",或像有的学者所称之为的那种超越各具体民族之上意义的"宏观民族单位"。98这一思想史的事实同时表明,从整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此时已经完全内化为中国各派政治家乃至一般中国人致思国内民族命运的思维习惯了。抗战全面爆发前夕,一位国民党人曾从国民政府的角度,对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发展加以总结说:"自(民国)十二年一直到现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渐渐成熟,尤其是九一八以后,国人对这种观念尤为明了,且求之甚切!所以民国十二年到现在才是中华民族萌芽的时期"。99其关于"中华民族萌芽时期"的观点,当然大可商榷,因为中华民族的形成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成熟,毕竟还是两回事。但他关于"中华民族的思想"发展成熟期的看法,却不能不说是一种相当真切的观察(若将其起始时间再往前移至1919年五四以后,可能将更为准确些)。1939年底,一位回族知识分子也曾深深地感到:"卢沟桥的炮火已经把中华民族四万万五千万条心融冶成一座坚实的牢固不破的整体"了。100这个由各阶层、各民族所共同构筑成的"心"体,也就是基于"中华民族"共同命运和整体观念之认同的那种情感统一体。所以有学者正确地指出:"从激发民族主义情绪的功用而言,中华民族符号系统里还没有超过抗日战争的"。101人们常说,是抗日战争重新锻铸了中华民族。诚然。实际上最终把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牢固地确立在最为广大的中国民众和海外华侨的脑中与心中的,也是这场持久而壮烈的抗日战争。追寻历史演变的自身逻辑:"国家"还是"民族"?"一元"抑或"多元"?"建构"还是"形成"?以上,我们对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从萌生到社会基本认同的过程,进行了粗细相间的历史勾勒和必要分析。这或许可以作为本文的主要目标。90年前,王国维在《国学丛刊序》中曾说:"凡事物必尽其真,而道理必求其是,此科学之所有事也;而欲求知识之真与道理之是者,不可不知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与其变迁之故,此史学之所有事也。"102对于"史学"的功能及其与一般科学之关系的阐发,此论言简意赅、耐人寻味。不过,即便依王氏此说,从"知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与变迁之故"的角度来看,本文的任务也还并未完成,就更不必提史学那种内在的"求真求是"的"科学"追求了。比如,清末至民国时期逐渐建立起来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认同,究竟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民族"认同,还是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实质上只不过是一种使用了"民族"一词的现代国家认同呢?此一认同赖以支撑的理论依据和认知基础,又有何值得注意的明显特点?再比如,该观念产生、传播和社会认同的过程本身又具有哪些重要的特质,单纯用"建构"论来概括其总体性质是否妥当等等问题,实都仍需作出进一步集中的探讨和回答。要想回答这些问题,便不能不回过头来重新检视一下认同"中华民族"观念的人们对于"民族"概念的基本理解,以及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结构之总体特点的一般认知等等观念内涵。而在做这种检视之前,对于西方"nation"概念的确切含义及其历史演变作一集中说明,又是很为必要的。这不仅因为现代汉语中流行开来的"民族"一词最初就是从日本引进的对英文"nation"的翻译概念,"中华民族"概念从其诞生之日起,中国人认同的英文对译也主要是"Chinese Nation",而且从前文的有关梳理中还可得知,它在传入中国之后,对中国人的实际"民族"观念及其"中华民族"认同,也已产生过直接、重要而复杂的影响。据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的权威研究,"nation"一词来源于法语,最初的含义指的是种族群体(racial group),而非政治上有组织的集团。"其作为一种政治构成物(a political formation)的那种占支配地位之现代含义的出现,在时间上不易确定,因为在这些含义之间,存在着(与种群等传统意义)显而易见的交叠部分"。103 1991年,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安东尼·史密斯在其名著《民族认同》一书中指出:"民族及其认同的结构非常复杂,包含一些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如族群或种族(ethnic)、文化、领土、经济和法律政治诸方面"。具体地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历史形成的领土;(二)共同的神话传说和历史记忆;(三)共同流行的大众文化;(四)所有成员所具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五)共同的经济。104在此基础上,史密斯又根据其具体组合特征,将其概括为两种认同形式:一种是"公民的"和"领土的",另一种是"族群"或种族与血缘谱系的(genealogical),并认为在实际社会的个案中,这两个维度的内容总是以不同的比例混合在一起,有的情况是第一种比较重,有的情况则是第二种比较重。他甚至还以法国为例,说明即便在同一个"民族"发展的不同阶段,也会出现有时强调"公民的"和"领土的"因素,有时又强调"族群的"(种族)和"文化的"因素的复杂情形。105可见在他看来,"族群的"和"文化的"因素,无论如何也是构成"民族"及其认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便在他所谓的"公民的民族模式"中,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在东西方的现代"民族"及其认同之中,并不是其基本构成因素有什么不同,而只不过是这些因素的实际组合方式、即"具体比例"有所差异罢了。因此,严格说来,即便孤立地称西方现代意义的"民族"为"单一的政治共同体"也是明显不足的,因为它同时也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如果说前者彰显的是它有别于传统族群或种族的现代性政治品格,那么后者,则表明的是其与传统族群或种族相联系,即与之相因相续的历史文化内涵。实际上,任何一个现代"民族",如果缺少了以上两个方面内涵的立体融合,都是难以成立和维系的。当然不可否认,在这两方面因素构成的现代西方"民族"认同模式中,"公民的"和"领土的"政治因素,诚如史密斯所言,又具有着某种优先性。另外,从社会性品格来说,"民族"得以认同,也主要依靠的是文化的涵化功能。这就是它又有别于作为强制性"公共机构"之现代"国家"的原因。史密斯就曾指出:"'民族'的成员分享共同的文化传统,与国家公民间存在的纯粹法律和科层纽带是完全不同的"。106所以,人们通常忠于自己的"民族",但却不一定忠于执政的国家政权,维克多·雨果因为痛恨法国政府而长期流亡在外,但他却始终热爱"法兰西",就是一个例子。清末以来,关于"nation"概念的准确翻译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人。有的主张译成"民族"、有的认为应译成"国家",还有人强调须译成"国民"、"国族"或"族国"等,清末民国时就已分歧如此,至今似乎依然如是。107鉴于前述有关西方现代"nation"概念基本内容的认识,笔者以为,若站在今天的高度,只就传达其基本含义而言,恐怕以"国民民族"一词来对译该词较准,它正好与西方传统的"种群民族"相对。但若再顾及形式上的完美和不容漠视的历史的存在,那么还是维持原判、以"民族"作为其主要译词,在翻译过程中再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好。其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民族"一词相对能够比较好地传达"nation"从族群或种族的传统内涵到现代政治文化共同体内涵转换过程中的那种延续性内容,即前述雷蒙·威廉斯所谓的"交叠部分";其次,与此相关,"民族"一词也能较好地体现"nation"那种高度整合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文化,并有机地连接历史与现实的"粘合性"功能;第三,就字面意而言,该词的确不易直接显现"nation"中突出的"公民的"和"领土的"政治因素之内涵,但作为一个晚清才出现的、一开始就用来对译"nation"的汉语新词,它在长期的使用中,可以说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各个成员在政治法律上一律平等的一般内容,而且其中还有意突出了"民"的地位;第四,用"国家"、"国民"等词来对译"nation",也同样存在着明确的缺陷。其中,"国家"因与传统"族群"全不相干,且不具备"共同体"成员总合的基本含义,还不如"国民"。的确,"国民"一词在表现"nation"的现代政治含义方面,有明显的长处,因此在强调现代民族与传统民族的差异、凸显其现代政治特征时,也可以将其译作"国民"。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对于现代民族的全体成员来说,"国民"的政治身份仍只是其必要条件,而实非其充分条件。此外,共同的历史记忆、文化传统、乃至血缘联系等与传统族群相"交叠"的那一部分内容,也就是其共同的"文化"身份,也相当的重要,而"国民"一词在传达这一方面内涵时,就显得远不如"民族"。因为该词实在太缺乏历史的纵深感和延续性的文化内涵了。比如,当我们说"法兰西"和"法国人",与说"法国国民"时,感觉就很不一样。"国民"的政治身份,并不能显示出一种文化的凝聚意义,从而带给人一种悠久感。同样,我们说"中华民族"、"中国人",与说"中华民国国民"时,感觉也是如此。尤其是"中华民国"建国时间短,其"国民"身份就更明显地不如"民族"身份来得厚重了,自然地,就其对所属群体的凝聚力而言,"民族"一词也要远远大于"国民"。前文曾提到1914年《中国之国民性》一文对"中华民族"观念的认同,其作者光昇对于"民族"与"国民"关系的独特"处理",就颇有启发性。光昇相当熟悉传统民族向现代民族转换的内涵,故他一方面认为"自罗马之世界国家亡,而近世民族国家代之以兴,民族即国民也"。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并不直接以"国民"取代"民族",而是将其换成"国民性"一词,直致其行文别扭难通而在所不惜("学者或舍民族旧名而改称曰国民性,即能为一国民之集合体之性质也")。此无他,只因"国民"一词太缺历史深度和文化涵融力,包容不广、运转不灵故也。108清末以来,关于"nation"一直还流传着另一个译词"国族",台湾学者至今犹喜用之。该词表面上看似乎"国"与"族"义两者都兼顾到了,但就其组合之后的语言效果而言,实际上也同样未能避免"国民"一词的上述缺陷,特别是忽略了其尊崇"人民"的意识形态内涵,故也不能算是一个理想的基本译词。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笔者主张继续保留以"民族"来作为对译"nation"的基本词。但是,这既不意味着不能在适当的时候根据具体语境将后者译为"国民"或"国家";也不意味着中国"民族"概念在西方的影响下诞生后,其在自身的社会运行中的实际内涵与其在西方的本意出现差异为不正常现象(这一差异在其对译之初时恐怕就已微妙发生);更不意味着我们只能以西方的概念内涵为标准,来评判中国现实中出现的民族认同运动乃至观念的得失。其有关辨识,只能帮助我们去更好地参照、认知和分析清末民初那些认同"中华民族"观念的人们对于"民族"的实际理解及其特征而已。在前文梳理"中华民族"观念的过程中,我们曾顺便提到过乌泽声、梁启超、杨度、顾颉刚等人关于"民族"概念的有关见解。如果更为广泛地浏览民国时期认同"中华民族"的人们的"民族"观,则可以发现,这些观点虽有各种各样的具体表现形态,对构成民族的诸多成分的认识也不尽一致,但总的来看或者说合而观之,它们却并没有忽视和偏废通常被今人所提及的那些民族构成要素,如共同的地域(或称领土)、血统联系、语言沟通、风俗、生活方式、政治法律制度(包括平等的公民权),以及经济生活、共同的民族自我意识、历史记忆、文化心理素质(或国民性),等等。也就是说,在阐发和认同"中华民族"观念的各种论说中,这些因素都被程度不同地考虑到了。但与此同时,有一点也很明显,那就是相对而言,人们又较为普遍地更加重视其中的共同历史记忆和文化这一因素,尤其是在强调"民族"作为一种人类共同体,不同于国家、国民和种族之独特性的时候。在这一方面,李大钊的有关主张,或可以从一个极端给人们以鲜明的印象。他认为,"民族的区别由其历史与文化之殊异,故不问政治、法律之统一与否,而只在相同的历史和文化之下生存的人民或国民,都可归之为一民族。例如台湾的人民虽现隶属于日本政府,然其历史文化却与我国相同,故不失为中华民族"。109此种观点,与其前的杨度和其后的顾颉刚等人的看法可谓一脉相通。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族类"观与现代西方"民族"观念的某种互动与结合。110不过,要说清末以来认同"中华民族"的人们不讲"政治法律之统一",也并不符合其思想实际。更多人的情况恰恰是这样:他们通常首先强调国内各族人民均为同一之"国民",地位平等,身份相同。即便不强调,也以为此乃不言而喻之事(至于其背后之国为"中华民国"、"苏维埃共和国"还是"中国",则视其特定时期的具体政治态度而定)。然后再由此出发,认为仅此还远远不够,遂又才格外突出地强调其历史和文化的同一性因素方面。受此影响,人们在陈述其"民族"见解时,一般也的确不着意突出具体的"国界"或"疆域"内涵。但这却并不表明他们不在意、不关心疆域和国界,恰恰相反,对于疆域不断被列强侵夺的强烈愤怒与持久隐痛,对于保持和夺回失去领土的深切关注,正是他们认同整个大民族的最直接动力和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点,从李大钊对"台湾"的格外眷顾中,实可见一斑。与此同时,也正是基于现代"国家"和"国民"认同还不足以凝聚国人、保住疆土的隐忧,"中华民族"的认同者们也极为看重国内各族昔日的"血缘"联系,并不惜笔墨做了大量的论证和揭示工作。这一点,与近代中国"民族"一词始终涵留浓烈的"种族"和"族群"含义,也有直接关联。许多人包括蒋介石在内,都没有也不愿将"民族"与"种族"作简单的对立性区分,而是将"种族"概念整个地涵容到"民族"概念之中。这在蒋介石那里,无疑包含了政治的考量在内,而对更多人来说,可能不过是重"文化"而不重血缘的传统"族类"观涵化西方概念的自然结果罢了。有趣的是,重视揭示血缘联系工作的"中华民族"认同,与不重血缘只重文化的传统"族类"观,在"民族"对"种族"概念的涵容这一点上,居然达成了一种自然的默契。然而所谓"民族"对"种族"概念的涵容,却并不表明它们二者之间的内涵和外延完全一致,它只是意味着"种族"的那种血缘因素被理所当然地包容到"民族"内涵之中而已。具体说来,这一时期认同"中华民族"的人们对各族之间血缘联系的强调,也还存在着不同的表现程度。像蒋介石等人,乃是其中相当偏激的一类。更多的人,虽也重视揭示各族间血缘联系的持久性与广泛性,却往往更愿意强调彼此间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的统一性,而将血缘联系视为其中有机的一部分来看待。清末民国时期,无论对血缘问题重视的程度如何,把它纳入到"历史与文化"因素中去总体考虑的思路,却又是基本一致的。安东尼·史密斯教授曾将现代亚洲、东欧的"民族"及其认同归结为所谓的"族群(种族)的民族模式"。他认为这一模式有三个特点:一是对血统和谱系的重视超过对领土的认同;二是在情感上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动员效果;三是对本土文化的重视超过法律。111此种概括是否适于整个亚洲和东欧各国的具体情况,可以置之不论,仅就近代中国相对于西方纯粹的"国民民族"的认同而言,它显然有部分内容相合。但如果我们从"中华民族"认同内部的各组合因素之间自身的复杂关系来看,它似乎又不免失之于简单化和机械化了。这一点,从其仅将"血统"与"领土"、"文化"与"法律"简单对应甚至对立起来考虑问题的思路,即可了然。就拿"领土"与"血缘" 两者来说,我们实在已很难简单地回答,认同"中华民族"的中国人对于它们的关注程度,究竟何者为高,或换言之,在他们心目中,究竟"领土"和"血缘"哪一个因素更为重要的问题。也许,我们还是应当重新回到认同"中华民族"的人们所依据的"民族观"问题上来,这样反而有利于从总体上对这一认同的实质进行直接的把握。无疑地,这样一种把握,只能从该认同自身内在的历史逻辑出发,而无法就五花八门的"民族"定义直接加以"取舍删削"而得。当我们怀着对"中华民族"认同历史过程的上述了解,再回过头来去披览人们对于"民族"众说纷纭的解说的时候,1937年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所提出的有关意见,使我们感受到了一种朴实的中国智慧,一种与那段认同历史基本吻合的思想"真实"。潘光旦指出:"同是一种结合,国家是有政治、经济、法律等意味的,种族是生物学与人类学的,民族却介乎二者之间。一个结合,在种族的成分上,既有相当混同划一的性质,而在语言、信仰、以及政、法、经济等文化生活方面,又有过相当持久的合作的历史--这样一个结合,就是一个民族"。112此种"民族"解说,既表明了一种世界的眼光,更着眼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虽不是完美无缺,却实在属于不可多得的真知。它不仅说明了民族与国家、种族之间的差别,更揭示了其彼此间的关联度与涵容关系;既谈到构成民族的政治和种族因素,更凸显了其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因为其所谓 "文化生活"方面持久合作的同一"国家"之史,血缘交流的种族关联之史,都无不在在表明了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在民族区别和民族认同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可以说,此种解说正好历史地构成了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观念认同的"民族观"基础。这样一种"民族"定义,实为大民族和小民族的并存统一、传统民族与现代民族的交融演化,留下了进一步解说的空间。换言之,它既认同"大民族"的民族身份,也不否认"小民族"的民族资格;既没有在传统民族和现代民族之间划上一道绝对机械的界限,却又并未否认现代国家出现后的民族和传统民族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别。因此,它所具有的历史性和开放性,也是很值得思想史家们予以关注的。实际上,这种历史性和开放性,也是整个清末和民国时期"中华民族"认同过程中视为根据的各种民族观的一大共同特点。具体而言,它们基本上公认民族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历史过程。一部分人认为它是不断地融合各族群、种族由小到大发展而来;另一部分人则不仅停留于此,甚至于认为它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还包括融合了一些较小的民族单位在内。其实这两种观点之间只存在程度的不同,并无实质的区别。因为被融合的不少族类、种族在历史上都曾经有过自己相对独立的国家政权,若按潘光旦上述的"民族"观来理解,即曾构成过小民族单位。也就是说,尽管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有一以贯之的历史延续因素发挥着指向性作用,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般较大的民族单位融合进各种族、较小民族单位之数量及其融合程度,仍然会有所不同。如此一来,民族彼此之间就不仅有大小之别,各大民族单位内部在特定时期,即便在进入到现代国家阶段,也可能还存在着整体与部分的层次性差异,即存在所谓 "大民族套小民族"的复杂情形。从历史的长时段来看,这是毫不足怪的。虽然,明确强调大"民族共同体"与其内各子民族间的不同"层次"性,是今天费孝通先生的贡献,但在清末民国时期,这种潜在的区分观点就已经广泛存在,当属确定无疑。简言之,清末民国时期中国人所认同的"中华民族",既有别于西方传统意义上的"种群民族"(或称族群、族裔民族),也不完全等同于其现代意义的"国民民族"。因为其漫长的前现代"中国"本身,就有别于西方的传统国家。自然地,其传统民族的整体状态也不完全同于其西方所谓"种群民族"。这就决定了笼统地称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华民族"认同,为从(西方意义上)的"种群民族"到"国民民族"的"过渡"之类说法,也不是没有问题的。笔者以为,就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中华民族"认同,乃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思想和民族现实影响的独特的中国产物,是在特有的民族格局和历史处境中得以出现并形成社会认同的政治文化现象。就其主流而言,它既承认中国各既有民族的现实民族地位,谋求原有民族间的平等并存、深化融合与统一,又不期而然地以西方的"现代"民族作为自己发展的潜在参照,追求自身民族从传统向现代的自觉转换。正是这两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内容,在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的互动中独特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了20世纪前半期"中华民族"观念的认同运动。当然,"民族"及其认同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何认识和定义,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13民国时期中国人的有关理解和实践既带有中国性,也具有世界性意义,无法简单地套用某一家现存的"民族"学说来随意臧否它们,更不能以"人类学"、"种族学"乃至 "政治学"的现有界定来对其横加指责。从本质上说,"民族"的概念只能由其被使用的实际历史来定义。因此,充分尊重和正视既存的各民族历史,与充分尊重和正视"民族"概念在各国文化中被使用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民族学准确定义"民族"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现在,我们可以直接回答前文所提出的"中华民族"观念认同究竟是真正的"民族认同"、还是使用"民族"一词的现代"国家认同"的问题了。从清末民国时期中国人所使用的"中华民族"符号中"民族"概念的实际内涵来看,"中华民族"观念认同显然不能说只是一种单纯意义的"'国家'认同",而实在属于一种名副其实的"'民族'认同"的性质。诚然,在这一过程中,有少数人,特别是有些少数民族人士,其有关的认同直接建立在归从国家的层次上,尚停留在现代"国民"认同的水平,他们所谓"民族"实质不过是"国民"的同义语,这也是事实;但不可否认的是,更多的中国人,或者说主流,则不仅以现代中华民国认同为现实基础,更以文化、历史(包括血缘)的密切联系为深厚依托,从而超越"国家"和传统族群或种族的界限,在两者的张力和互动中,形成一种有自身独特意义的大民族共同体认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这一认同的过程中,会经常看到"中华国族"、"国族"和"中华国民"一类词汇或概念出现,但它们通常都是出现在与"中华民族"概念相间使用的文字里(从本文前面的有些引文即可有所见及),构成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某种补充,而不是将其取代的根本原因所在。如果仅仅从用语习惯的角度来解释这一现象,是完全没有说服力的。 民国时期,除了"民族"观之外,整体的"中华民族"如何构成,或换言之,"中华民族"的历史结构的总体特点究竟怎样,也是当时言说"中华民族"的学者们所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难题。它不仅成为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构成这一观念赖以成立、引发广泛社会认同的知识基础。因此弄清这一问题,对于认识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认同的特质,也不是毫无意义的。综观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各种议论与著述,关于这一点可以说大体存在着两种主要思路,一种不妨称之为"一元多流"说,另一种则可姑且称之为"多元一体"论。从本文前面的有关述介中,对于这两种思路我们已不难有所体察。但这却并不构成什么新的"发现"。早在抗战时期,已经有学者对此做过很清楚的概括了,如1941年张大东在《中华民族发展史大纲》一书中,就曾明确指出:"中华民族者,非吾族以往历史上之名词,乃中华民国以内之数个民族,结合而成为一个民族之总名词,关于此总名词含义之揭示,约有二义,分述于后:一派主张,中华民族内之若干支,自古实同一祖先;经过五千年之流转迁徙,种种演变,固曾分为若干不同之名称,迄今尚有一部分各异之痕迹,但追溯有史以来之血统,仍为一元的。-----(汉满蒙回藏苗等)皆为黄帝子孙。此一派以熊十力氏主张最力。熊氏著有《中国历史讲话》,其立说之根据,大抵择取我国史家之记载,一部分加以推论。拥护斯说者,近来颇不乏人,文字散见于杂志及通讯小册中,不复一一征引矣。另一派主张,则谓今日之中华民族,系由有史以来,若干不同之民族,互相接触之结果,逐渐循着自然之趋势,陶熔结合而成为今日之一个庞大民族。在过去中国历史上之若干民族中,当然以华夏系(即后之汉族)之文化为最高,故同化工作上,亦以华夏系为主干,逐渐将华夏之文化,向东西南北四面发展,最后从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生活血统各方面,将四围之外族,同化吸收,使之加入华夏系之中,而消弭民族之界限差别于无形。故今日之中华民族,实积历史上若干不同之民族血统,混合凝结而成者。此一说,一般史学家,及稍有常识之人,大致均无异义"。114不过,"一元多流"论和 "多元一体"论各自的表现形式并不完全一样。一元论有像蒋介石所倡言的那种典型的"分枝宗族"论,也有像顾颉刚所秉持的那种中国始终为"一个民族"的"种族汇合"论,还有熊十力等人所主张的那种一般性的"同一祖先"论(均为炎黄子孙)。同时,其关于各族血统联系的具体观点,也不尽相同。至于"多元一体"论,其在关乎中国历史上多民族不断融合、一体化范围逐渐扩大并将继续融化下去这一主旨上并无分歧,但在对待现存中国各民族的态度上,却还存在差异:有的主张现存各子民族(包括汉族)在互相融合的过程中,将会而且已经在迅速"化合"为一,甚至已经基本上"化合"为一了(同时也还存在着差异),即前文所提及过的以强调"多元"的不断消失为前提和特征;有的则希望在现时代仍然能够保持一种多民族并存、以平等的自然融合为趋向的"一体化"民族共同体。晚年的梁启超就基本上属于前者,而费孝通和后期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则大体上属于后者,尽管他们当时还并未能对此作出清楚准确的阐释。实际上,在清末和民国的那一特定历史时期,"中华民族"观念的 "一元论"和"多元论"往往绞在一起,其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晰。绝大多数文化人甚至对此种分辨都缺乏自觉,更甭提一般老百姓了。也就是说,在民国时代,就一般的社会认知而言,是一元论和多元论两者共同支撑了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并由此推动了中华民族的现代认同。它们彼此之间内在的分歧和矛盾固然存在,但由于其具有共同的情感主体、认知动机、特别是共同的认同目标,当时却能在实际上和睦相处、互相支持。如它们对各族相互融贯的共同历史文化的强调,对于其彼此血缘相混事实的揭示,对其共同政治生活、法律关系和经济联系因素的分析等等,在社会上就显然联合发挥了引导中华民族整体认同的积极功能。关于这一点,有一个事实或许应引起研究者的注意,那就是在当时,即便是对此中分际有着一定自觉的研究专家和著作者们,一般也往往并不急于或在意于要去分辨两者之间的是非曲直。如前述《中华民族发展史大纲》的作者张大东在介绍了"多元"和"一元"两种不同观点后,就这样写道:"以上二说,孰是孰非?吾人不必遽下断语。惟当知前一主张,对于中华民族之统一与团结上,颇有良好之影响。后一主张,对于民族之奋斗发展,与同化结合之迹象,易作明显之说明。----亦足以振奋民族精神也"。115这表明,在民国时代,要想分辨清中华民族的整体结构究竟是"多元一体"还是"一元多流",其学术条件和现实环境都还不够成熟。不过,在逻辑上或事实上,"多元一体"论却已经显示出了相对更强的历史解释力度和现实说服力。"一元多流"说和"多元一体论"的矛盾及其共存本身,从一个侧面也证实了前述"中华民族"观念现代认同的那种复杂性和独特性。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它们都超越了那种单纯"国家"性质的认同--不管是传统国家,抑或是现代国家,也不管是就起源而论,还是就当时的现实而言。 作为一个历史的过程,清末至民国时期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萌生与确立,是与整个中国现代化的运动相联系的,尤其是与西方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思潮的传入所引发的现代"民族国家"的追求,以及形式上的此种国家即"中华民国"形成与发展的实际历史运动相伴随。自由、平等、独立和解放等现代理念,既是启动现代民族意识的基本价值观念,也构成为"中华民族"意识的现代价值起源(包括对内对外两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观念无疑具有着一种与传统相区别的现代性。由于近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前提是实现中国自身的独立与完整,它必然内在地需要一个既能整合国家、社会和文化,又能有效地连接历史与现实的关于全疆域内人民的现代统一体概念,以便承担起独特的社会动员的时代使命,于是"中华民族"观念乃应运而生。就其上述功能意义的要求而言,它实在是"中华民国"、"中国"、"中华各族"、"中华国民"和"中国人民"等概念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因此,这一概念的诞生和流播,的的确确属于时代需要的产物。它并且因此成为生息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各民族实现从其自身的传统形态向其独特的现代形态转化的鲜明标志。但"中华民族"观念同时也是中国有史以来历史发展的思想结晶。换言之,它与历史传统既具有断裂之处,也具有连续性。因为带有现代民族国家特性的"中华民国"的建立本身,就与这种历史发展紧密相关。如果没有历史上各族人生活在同一块地域范围的制约因素,没有政治经济上广泛深入的联系和血缘上长久而复杂的交流,以及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熏陶,这一观念的形成和普遍认同是根本无法想像的。换言之,作为一种历史事实,那种具有内在联系的尚处于"自在"阶段或古代状态的族群共同体之存在和其向现代演化的内在可能与趋势,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来说,也是最为重要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其实,前近代时期,"中华"一词或概念本身就已经具有了相对于西方的、作为地域、族类、国家政治和历史文化共同体的客观内涵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自在"的中华族群共同体和"自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关联,便不无某种豁然开朗的启发效果。当然,此处所谓"自觉",还并不只是对以往那种各民族整体性联系之"自在"状态的简单觉悟和感知,而是一种基于现实环境和诸多现代性因素(特别是现代公民政治因素)作用背景下的能动反映,甚或其本身,就理当包括林毓生所谓的"创造性转换"在内。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屏弃那种将现代性和前现代性因素绝对对立和完全割裂的机械论观念。就拿儒家的"天下观"为例来说,它与现代"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观念的关系,也并不像有的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完全处于简单对立状态(它诚然与民族主权观念有直接冲突的一面)。在历史上,儒家的"天下主义"、大同观念不仅成为古代中华民族能够不断汇聚各族、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文化因素,即使到清末民国时期,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它依然发挥过协调和凝聚国内各族的不容忽视的文化功能。同时,这种观念本身,事实上还成为了现代中华民族崇尚和平、心胸博大的民族优越感和自尊自重的民族主义的情感源泉之一,也即它参与过现代中华民族情感统一体的形构过程。116时下,认为"民族"是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和依赖于这一论述策略的所谓"建构"说,正流行一时。117从学术角度来讲,这些带有后现代取向的说法的确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了解现代民族认同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作用,有助于较多地洞悉其中话语与权力之间某些历史关系的生动复杂面相,从而扩大我们思考民族问题的空间。但从根本上说,这样的定义和理解却走向了偏颇。比如,在那些民族"建构"观者们看来,关乎现代民族赖以依托的历史上和现实中既存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可供建构主体进行选择的"资源"而已,而这些"资源"如何"呈现"和发挥功能,完全取决于"建构"主体如何进行"选择"。可是,正如有的哲学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人的活动的选择性是以不可选择为前提的"。118 "因此,选择,在任何时候都是对可以选择东西的选择"。119具体到"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和确立来说,不仅历史上各民族之间实际关系的主流趋势和原有"联系性"具有某种潜在的不可选择的特点,现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的走向也同样具有某种不可随心所欲之处。这就是为什么"排满"思潮虽一度时兴但却不得不最终消歇,国内民族分裂主义者始终不得人心,帝国主义的种种分裂挑唆和吞并阴谋终究大多难以如愿,各种对立的大政党无论政见如何分歧却都不得不高揭"中华民族"整体性旗帜的原因。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萌生与确立,固然与国人趋利避害的主动选择不无关系,然就其本质而言,它又是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根本性制约的。从主观方面看,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的萌生、发展和确立,不妨说乃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欺压之下,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传入和直接影响之下,在"现代民族国家"的现实运动之中,对于其当下和未来的共同命运、前途、利益的感知和体验过程;更是其对彼此之间长期历史形成的内在联系与一体性趋势的不断自觉和深化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经由"先知先觉"的认知、揭示、启发、倡导、鼓吹,到全民普遍认同的发展历程。而就客观方面或者主客观互动合一的角度来看,它则是帝国主义侵略与中国各民族独立与解放运动相互作用的产物,是西方和日本的现代"民族"思想与中国传统的以文化认同为主要取向的"族类"观互相作用、尤其是其与清末民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现实相互作用的产物。同时,它也是中国各民族长期以来不断融合的历史之延续和发展,是民国建立以后这种融合又加速进行和进一步深化的事实在观念上的即时反映。对于这样一种"精英和大众、历史和现实、传统与现代深刻互动"之果的"一般思想"观念,这样一个客观与主观复杂互动的历史过程,笔者以为,还是以"形成"而不是以"建构"来揭示其整体性质,要更为符合历史的真实(如果非要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话)。尽管在这一过程中,无疑包涵着无量的主观努力和"建设"尝试,不可避免地激发出种种的想像甚至于出现"神话",但这只能说明它不是一个纯"自然化"的社会历史过程而已。同"形成"相比,"建构"一词实在是太过于张扬了人的主观性,而不免轻忽了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历史因素的能动力量及其与人的选择之间"互动"的客观性方面。因此,用"建构"一词来参与分析这一过程,可能是必要的和有意义的(重视"过程"的意义本身,也是建构论者的重要特征),但用它来概括这一过程的总体性质,却并不妥当。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在清末民国时期的萌生与确立,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吾国吾民完成自身的独立和解放,对于晚清以来本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统一完整,都曾经产生过、并还在继续发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尝试着进行上述历史考察的动因之一,即是肇缘于此种感知。笔者相信,随着"中华民族复兴"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人们对于"中华民族"观念认同在近现代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的认识,也将会越来越深刻。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2002年2月创刊号,2006年收入《中国近代史读本》(下)时,略有增改) 1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2相关专题研究主要有本文中曾引用的陈连开著《中国·华夷·蕃汉·中华·中华民族》一文。台湾沈松侨的《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一文(载《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8期,1997年12月,昔笔者最初为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而写作发表此文时,尚未能见到沈文)。此外,费孝通、史式、马戎主编的有关著作的相关章节,台湾徐文珊的《中华民族之研究》一书(三民书局和中央书局,1969年版),也都对该问题有所涉及。3 参见马戎、周星主编《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和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此种观点可以熊锡元为代表。1897年《知耻学会叙》,《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页。4 1897年《知耻学会叙》,《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页。5 1897年《致伍秩庸星使书》。同上,第147页。有学者认为,梁启超等人于此时已把合汉、合满、合蒙、合藏等组成的那个"大民族"称之为"中华民族",我以为是误解了其《中国史叙说》一文中有关内容的原意之故,不合事实。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页。6 1898年《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同上,第52-54页。7 1903年《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同上第2册,第1069页。8有学者认为,梁启超等人于此时已把合汉、合满、合蒙、合藏等组成的那个"大民族"称之为"中华民族",我以为是误解了其《中国史叙说》一文中有关内容的原意之故,不合事实。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页。9据王树民和陈连开等先生研究,"中华"一词起源于魏晋时期,最初用于天文方面,乃从"中国"和"华夏"两个名称中各取一字组成。在日后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具有了"中国"、中原文化和汉人、文明族群等内涵(汉族和少数民族统治者都曾选择其中的部分含义加以使用)(见王树民《中华名号溯源》,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另见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第三章"民族称谓含义的演变及其内在联系")。笔者以为,明清以降特别是进入晚清以后,士大夫相对于外国特别是西洋而常言的"我中华"如何如何,表明"中华"一词已逐渐成为一个含国家、地域、族类和文化共同体认同意义的综合概念。这一点,对于日后"中华民族"概念的构成和流播也是重要的。不少学者皆谓梁氏此文发表于1906年,展转援引者极广,(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修订版),其实误也。见《新民丛报》第65-66号,1905年3-4月连载。此误源自《饮冰室合集》里的"专集"目录,它标明该文发表时间为"光绪三十二年"。10不少学者皆谓梁氏此文发表于1906年,展转援引者极广,(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修订版),其实误也。见《新民丛报》第65-66号,1905年3-4月连载。此误源自《饮冰室合集》里的"专集"目录,它标明该文发表时间为"光绪三十二年"。11王晴波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73-374版。12同上,第369页。13同上,第304页。14同上,第371-372页。15王忍之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文选》(第2卷下),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734-743页。16诗中有云:"华族华族,祖国沦亡尔罪不能偿"、"华族华族,肩枪腰剑奋勇赴战场"。《复报》第9期,转引自杨天石、王学庄编著《南社史长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9页。17如1904年陶成章著《中国民族权利消长史》一书,即指汉族,可见中华书局1986年版《陶成章集》。18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15-917页。19 《四川补用道熊希龄陈撤驻防改京旗并请从精神上化除满汉之利害呈》,同上,第945页。20 《御史贵秀奏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六条折》,同上,第922页。21 《举人董芳三条陈为辟排满说并陈和种三策以弭离间呈》,同上,第931页。22此报不多见,北京大学图书馆仅藏有该报1908年6月和11月两个月的内容。23见《大同报》第1号乌泽声的(大同报序)、恒钧的《中国之前途》,该报第3号上乌泽声的《论开国会之利》等文。24乌泽声:《论开国会之利》,《大同报》第4号,第2页。25乌泽声:《满汉问题》、《大同报》第1号,第10页。26穆都哩:《蒙回藏与国会问题》,《大同报》第5号,第15页。27如"愿与我回、苗、藏四万万同胞同声一哭","则吾汉、满、蒙、苗、藏四万万同胞幸甚"等语,见该刊第4号附录1。28同注释26。29《申报》宣统三年辛亥六月二十日。此条材料系朱浒代为查找,特此致谢。30 《共和国历史教科书》,商务印书馆1912年秋版,第 页。31 《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11页。实际上,不仅革命党人如此,一般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也发出了类似呼吁。如此前两日,即1911年11月19日,《大公报》上即发表了署名"无妄"的《中国存亡问题系于民族之离合》一文,指出:"且夫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中国之所以为大国者,以其兼容并包合满汉蒙回藏各种民族以立国,而非彼单纯一民族之小国所得比其气派也。故我中国虽屡遭蹉跌,国势之积微至于斯极,尚有转弱为强之望,而不至如安南、缅甸、琉球、朝鲜诸国之一蹴即亡者,亦未始非国民庞大多之赐也。是则中国者,全体国民肩头之中国,非一民族所能独立补救之中国也。----盖民族与土地宜合而不宜离,合则互相联助,兴也勃焉,离则罅隙四呈,亡也忽焉。"32 1912年4月3日《临时政府公报》第56号,可另见《黄兴集》。33分别见《申报》1912年4月13日,5月27日,5月26日。34杨筱农《伊犁革命回忆录》,《天山》杂志1934年第1卷,第1期。35北京市档案馆藏有有关档案,可见刘苏选编《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章程》及《平民党宣言书暨暂行章程》,载《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和第3期。36见《申报》1912年6月11-12日《姚锡光等发起五族国民合进会启》。另见刘苏选编《五族国民合进会史料》,载《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2期。其中除了"会启"和"简章"外,还有"支会章程",呈请立案呈文、组织构成条款及内务部批文等内容。内务部批文曰:"查所呈各节系为五族国民谋同化起见,尚无不合,本部应准备案,仰即知照"。37熙斌《种族同化论》,《中国同盟会杂志》第3期,此刊现存不全。笔者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查到这一期。38见《国民党宣言》,载《民立报》1912年8月18日。转见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49页。39这从稍后谈论此一问题的论文和后来编写的各种中华民族史著作大多都参引此文可知。如1917年《东方杂志》第14卷12号转录《地学杂志》的《中国民族同化之研究》一文就声称:"作者本历史事实,以研究中华之民族,所依据者,为吴贯因氏之《五族同化论》,章降氏之《种姓篇》"。该文探讨"中华民族同化"问题,强调五族之外,苗族也属中华民族的重要构成成分,并多次在现代意义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40见《庸言》第1卷,第7、8、9号,此段引文出自第8号。41 同上,第9号。42国内外以前都提1913年1月达赖喇嘛宣布"独立"事,但据有学者最新研究,严格说来,并不存在此事。达赖喇嘛发布的例行的《新年公告》,其实并未正式提到"独立"问题。声称西藏和蒙古为两个"独立国家"的所谓《蒙藏协定》,不过是俄国间谍德尔智擅自代表西藏所为,它不仅没有得到中国和任何其他国家的承认,连热心此事的俄国和英国也不予承认。甚至十三世达赖本人也予否认。见喜饶尼玛《近代藏事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86-87页。另外,十三世达赖与中央的矛盾激化始于1910年,也并非直接为辛亥革命和民国建立所致。43 《西盟会议始末记》,转引自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版),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9页。44 同上。45见2001年10月16日-19日"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法国学者巴斯蒂(Marianne -Bastid-Bruguiere)提交的论文《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的民族国家》。文中所提《袁世凯致库伦活佛书》,见刘学铫《中国历代边疆大事年表》,台北,金兰文化出版社,1979年版,附录1,第483页。46此为袁世凯《致库伦活佛书》(一)的首句,见徐有朋《袁大总统书牍汇编》卷五,"函牍",民国三年上海广益书局版,第2页。47李永伦《试析孙中山民族平等的思想》,《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48 《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年3月),《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3-474页。49梁启超:《五十年来中国进化概论》,《梁启超全集》第7册,第4028-4029页。50康有为在1910年伪造的《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中,曾主张用"中华"作为中国国名,不少民族史学者在引用此文内容时,没能注意此点,多误其作时间为1898年。民国初年,康有为继续阐发这一观念。如在《不忍杂志》1912年第7期上发表《救亡论》一文,即专门有"民族难定,汉族中亦多异族,而满族亦主黄帝考"一节,强调"盖民族义者,专为合诸弱小为强大国者也----中华二字,今尤通用。通于古今,应定国号为中华。凡满、蒙、回、藏皆同为国民,无多立彼疆此界之分,则内能结合,足以永靖乱源,外之宏大,益以巩固邦基矣。"51如《民国日报》社论就写道:"吾中华民族,至好和平之民族也,是以自有文献以来,吾国古圣先贤之教训,无不为平和之福音。是以吾国自古以来之世界主义,非如德国之征服主义也,亦非如英国之功利主义也。平和的同化,为有史以来吾中华民族对世界之大方针"。这里,不仅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 ,还自豪地表达了对于本民族"和平同化"他族传统的认同之感。52夏德渥:《中华六族同胞考说》自序,1917年湖北第一监狱石印。53 《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2-303页。54 同上,第450页。55爱文书局1928年版《中华民族小史》,第5-6页。该书曾多次再版。除此书外,"中华民族"四字出现在书名中的最早著作,笔者还曾见到一本,题为《中华民族革命史》,三民出版社出版,42页。出版时间稍早,为1926年。 但其并不讨论"中华民族"问题。56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215页。57如《民国日报》副刊《觉悟》民国十四年八月四日就曾载赵澍《养成民众的民族观念和把爱国作为最高道德的建设》一文,写道:"同胞们!五卅运动的代价是什么?是总商会的十三条吗?不是,是民众民族观念的养成、爱国为最高道德的养成的一个机会。我们不要放过了这个机会,我们要就此谋中华民族的解放,中华民族的自由平等!"58隐青《民族精神》,《东方杂志》第16卷第12号。59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87页。60同上,第392页。61 同注释47。62 《国民党恳亲大会纪念册》(1921年3月19日),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8-29页。63 同上。64 《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和《日本论》,可见钱穆《国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新版,第358-359页。65见钱穆《国学概论》第356页。66 《梁启超全集》第6册,第3435页。67同上,第3436-3437页。68同上,第3450页。69见钱穆《国学概论》第363页。70载《国民政府公报》,转见张其昀撰述、邵元冲校阅《中国民族志》,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54页。该书1928年首次出版,大力宏扬中华民族观念,颇能代表当时国民党的观点。71此书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有藏,标价4元,却未见具体出版时间和编者及出版单位。72 常乃德:《中华民族小史》,上海爱文书局1928年(民国十七年五月)出版,第1-8页。73 张其昀:《中国民族志》,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七年六月初版。其英文书名自题在版权页上。74见《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393-394页。75 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36页,422页。76载1938年7月12日《新华日报》。77见1938年中华书局版《辞海》子集,第92页。78 《中华民族发展史大纲》"编者大意",1941年2月出版,军训部西南游击干训班印。79顾潮编著《顾颉刚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5-266页。80 同上。81 1937年12月中旬,《西北回民应有之觉悟及其责任》,《顾颉刚年谱》第281页。82 1937年11月7日为伊斯兰学会同人讲演的《如何可使中华民族团结起来》,见《顾颉刚年谱》第280页。83 同上。84见顾颉刚为《禹贡》所写的《纪念辞》,《顾颉刚年谱》第269页。85此文发表在顾颉刚编辑的《益世报·边疆周刊》。86见《顾颉刚年谱》第293-298页。87 《中国之命运》(增订本),中央训练团印行,第2页。88 中国国民党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笔者见到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所藏单行本。30多年后,得到国民政府重视的陈大络《中华民族融合历程考述》一书(1979年台湾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印、发行),也仍以"先总统蒋公训词"的名义,专门将此讲话列在书首。该书还特别设有《中华民族血统之合流》一章。可见国民党的这种观点至此未变(张知本、梁寒超等国民党大老曾分别为陈大络的书作序,刊登在台湾《中央日报》和《中华日报》上,均认为其"立论正确",堪称有意义之作)。89蒋介石不仅在1939年开始否认"回族"为一个"民族",而且将昔日孙中山"回教虽众,大多汉人"的观点推到极端,认为"中国的回教,是汉族信仰回教",似乎连部分回教徒的"种族"身份也否定了。(见《蒋委员长对回教代表训词》,《回教论坛》第2卷第2期,1939年7月30日)。不过同时也应指出,以往,不少民族史著作在谴责蒋介石的"中华民族"观时,一般只提他视各少数民族为"宗族",而不提他同时也视汉族为"宗族"这一事实,有的论著甚至明确说他"视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为宗族",这就不太严谨准确和实事求是了。90回族文化人孙绳武的《中华民族与回教》、《再论中华民族与回教》两文,分别见《回民言论》第1卷第7期和第1卷第12期。此条材料系王峰同志代为查找、提供,谨此致谢。91 《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见《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7页。92无庸讳言,早期共产党人在"中华民族"观念认同问题上曾犯有严重的左倾幼稚病(可见1925年中共《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决议案》)。抗战时期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念在具体表述上,也不无自相矛盾的不成熟之处,如在与国民党的斗争中有时会强调"中华民族"是"中华各民族"之意 (可见陈伯达1943年在《评<中国之命运>》一文和吕振羽1947年在《中国民族简史》中的有关表述),有时又明确意指"中华民族"是一个由各民族组成的大民族。如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就写道"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它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含糊的使用。但总的说来,其基本的含义指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历史文化方面带有整个性和一体性的一大民族共同体则是无疑的。93 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将周恩来起草好的"国共合作宣言"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的形式正式发表。简短的宣言中,就在民族整体的意义上四次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强调国共合作对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前途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认为它使得"民族团结的基础已经定下","民族独立自由解放的前提也已创设",并呼吁:"寇深矣!祸亟矣!同胞们,起来,一致地团结啊!我们伟大的悠久的中华民族是不可屈服的。-----胜利是属于中华民族的"。(见中共湖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等编《抗战初期中共中央长江局》,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3-64)。在有关按语中,国民党中央社还特地加以说明:"此次中国共产党发表之宣言,即为民族意识胜过一切之例证"。9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第17页。95参见黄兴涛、刘辉:《抗战前后中国共产党文化"民族性"意识的觉醒及其意义》,《北京档案史料》2002年第1期。96 同注释94。97 《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1943年7月1日《解放日报》社论,为纪念中共成立22周年而作。98可参见郑凡等著《传统民族与现代民族国家--民族社会学论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1-112页。99陈健夫:《西藏问题》,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42页。100马天铎:《三民主义与回教青年》,《回教论坛》半月刊第2卷,第9期。此条资料系李少兵兄帮助查找,特此致谢。101 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2页。102 《王国维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版,第413页。103 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关键词:文化和社会词汇》(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伦敦,1983年版,第213-214页。104 Anthony D.Smith :National Identity, London , University of Nevada Press,1991.p14.;15;14-15.本文对安东尼·史密斯观点的摘录部分,也可参见马戎《评安东尼·史密斯关于"nation"(民族)的论述》,《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105 同上,第15页。106 同上,第14-15页。107 如朱伦先生就主张译"nation"为"国民",见其《人们共同体的多样性及其认识论》,《世界民族》2000年第1期。这里转见于前引马戎先生文。108 同用"国民"来译"nation"相比,用"国民性"来译"nationality"则显得命运要好一些。不仅清末民国时期,至今人们实际上还仍然能将它和"民族性"这两个概念互换使用。这主要也是因为"国民"后面带上一个"性"字以后,已因此获得了某种超越"国民"这个纯粹政治概念的历史纵深感和文化内涵的缘故。109 1924年《人种问题》,《李大钊文集》人民出版社1999年新版,第427页。110 1926年中国人类学大家吴文藻也表达了相似观点。在近代西方,主张"民族者,乃一文化之团体",注重语言、历史和文化这类看法的也很多,吴文藻就曾引哥伦比亚大学历史教授海司氏的看法来论证自己的意见,见《民族与国家》,《留美学生季报》第11卷第3号。111 同注释106。112 1937年7月版《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潘光旦文集》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113参见魏鸿鸣、张谋、马守正《建国五十年来关于民族概念的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1999年第2期。另见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13页。他甚至认为,民族主义先于"民族"而建立。114见此书第二章第二节《中华民族释义》,该书1941年2月版,军训部西南游击干训班印,第21-22页。此书1942年又曾在桂林由文化供应社发行再版,署名"张旭光著"。115张大东《中华民族发展史大纲》第22-23页。116本文前注57所引1919年《民国日报》社论对中国"世界主义"传统的称赞,以及与"中华民族"观念的有机联结,就是很好的说明。117 Anderson,Benedict,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Verso ,1991.其观点在西方学术界影响很大,被广泛引用。现国内也已经有了中文译本。另可参见(日)尹健次著,武尚清译《近代日本的民族认同》,载《民族译丛》(京)1994年第6期。对"想象的共同体"之"民族"定义持有更后现代理解倾向的论者认为,"实体民族"不过是一种本质主义的错觉。其实这一论断本身,已未尝没落入"想象本质主义"的泥潭。与任何抽象名词所指涉的对象一样,"民族"之被认同,既含有想象性成分,也具有真实性和历史性成分,且随着政治、经济建设和文化规训的时间和程度不同,其上述成分的内在比重也会有所差别。不可仅以"想象"而蔽之。118 陈先达《漫步遐思》,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211页。119陈先达《静园论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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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在论及中国文化时,曾将其分为城市、乡村、山林、江湖四种类型。所谓江湖文化,钱穆语焉不详,只说:"中国古代有游侠,富活动性,山林人物宜静定性。在山林而具流动性者,则谓之江湖。"又说:"中国主要乃一静态社会,而江湖则为其静态下层一动态。"(1)大致说来,就其社会形态而言,"江湖"多为秘密性质,就其文化形态,则多居于边缘地位。因而在一般人心中,江湖人物便往往有了传奇色彩。 中国知识分子多半具有江湖情结,自司马迁作《游侠列传》与《刺客列传》后,"江湖"便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资源之一,尔后更演变出一艺术品种--武侠小说(2)。 对于传统知识分子而言,"江湖"所具的"活动性"或其"动态"性质,常幻化为"自由、公正、平等"之理想乌托邦(3),江湖人物更成为其仰慕的人格形象(4),从而为知识分子对抗社会主流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支持。而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在把"江湖"引入自己的创作视野时,又不断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对之进行"修订",而使其逐渐"正义"化(5)。 比如在唐以前,"侠"与"盗"常混淆不清,《北齐书•单义云传》说"义云少粗侠,家在衮州北境,常劫掠行旅,州里患之。"然而在《水游》中,"绿林"已被进行了严格的"修订",即为"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有道之盗"为梁山好汉,是"存忠义于心","替天行道,保境安民";"无道之盗"则为方腊之流,是劫掠州县的悍匪。 1949年之后,整个社会被纳入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体制之中,并受到国家意识形态的严格控制,江湖文化实际上已趋于式微。然而于文学而言,由于各种原因(比如题材),仍需涉足"江湖",而知识分子对"江湖"的"修订"传统亦被承袭下来,并作着"现代"的发挥。在这修辞变化的背后,便可见出文化的某种变迁。 "走了多年的瞎道儿......" 在1949年至1966年之间,小说创作中尤以长篇较为繁荣,其中更以所谓"革命历史题材"为多。"延安文艺座谈会"所导致的非知识分子化的文学运动,一方面使小说日渐政治化,而另一方面也相对的民间化(6)。因此在涉及"革命历史题材"的创作时,由于受了"民间"传统的影响,除少数作品描写大兵团作战(比如《红日》、《逐鹿中原》等),大部分的小说则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较具传奇意味的故事上。而正是在这些故事中,"江湖文化"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复活,像史更新(《烈火金刚》)、林忠、鲁汉(《铁道游击队》)这些人物,都可以在传统的游侠故事中找到他们的原型,而像"肖飞买药"(《烈火金刚》)、"老洪飞车夺机枪"(《铁道游击队》)之所以成为脍炙人口的段子,也正因为人们在此重温了"江湖"的传统魅力。 然而此一时期的"民间化",仍然受制于"革命化"的前提之下,亦即梁斌所说:"我写这部书,一开始就明确主题思想是写阶级斗争"(7),国家意识形态牢牢地控制住作家的创作,并为之提供了正义与非正义、道德与非道德的分类依据,"修订"在此明显成为一种"革命的修订"。 比如说,在对"绿林"的传统分类中,一类是"杀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另一类则是"劫掠行旅"的悍匪。在以东北剿匪斗争为故事情景中的《林海雪源》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小说继续沿用了这种传统分类法,同时又引进了"阶级斗争"的观点。许大马棒不仅是"几辈以前他许家就成了这杉岚站上的恶霸",而且还是国民党的反共救国军的"旅长"。这样,土匪的"血洗杉岚站"就相应含"阶级报复"的政治色彩。同样,"蝴蝶迷"是"大地主姜三膘子的女儿",郑三炮是"惯匪",座山雕不仅独霸一方,同日伪有过勾结,国民党时期又成了"崔旅长"。而这些土匪武装的构成也是相当政治化的,是由"地主、恶霸、伪满警察、惯匪、大烟鬼组织起来的武装"。这样,小分队与土匪斗争便成了国共之争的另一种形式的政治延续(8)。而这种政治的对立亦相应导致了修辞上的美学对立。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两个女性形象:"小白鸽"白茹天真美丽,"蝴蝶迷"则是"脸像一穗带毛的干包米,又长又瘦又黄,张着满口的大金牙";"小白鸽"善良温柔,"蝴蝶迷"则以杀人为乐;"小白鸽"纯洁透明,"蝴蝶迷"则荒淫无耻......。在中国的小说中,女性的描写往往暗寓着道德的褒贬。因此,这种修辞上的美丑对立,不仅显示了政治的对立,正义与非正义的分类,同时亦象征了道德与非道德的对峙。 而在梁斌的《播火记》中,这种"革命的修订"则显示出另一种倾向。小说写张嘉庆受贾湘农委托,前往白洋淀"改造"土匪李霜泗,"上级认为这个人虽然当过土匪,可是一向杀富济贫的,可以改造"。在这句话中,显然有个语病:当过。张嘉庆前往白洋淀时,李霜泗依然是土匪,可是这里使用的却是过去时态(当过),显然,在这语法的错误中,已经暗示了李霜泗日后的政治前途(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因此,李霜泗的出场亦不同于《林海雪原》中许大马棒、座山雕等人的形象描写:"穿着雪白裤褂,戴着洋草帽,中等身材,消瘦脸,看起来像个文弱书生",联系到当时的创作所有的人物脸谱化的倾向,这种描写已经暗喻了"自己人"的因素在内。 有关李霜泗的描写是较为复杂的,既有"阶级分类"的成分,"我家里受过土豪霸道的害,父母去世,人亡家败,逼得没有办法,才走上这条江湖道路",又有传统"杀富济贫"的"修订"因素,"痛恨土豪霸道,同情庄户人家","不常作案,即便作案也不在本地,带着人出去二百里,找到那些出了名的大地主,大恶霸......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家,打家劫舍,掳掠财物。水淀上人们并不觉得霜泗可怕......遇到灾荒年月,他没有不帮助的,不是给些钱,就是给些粮米,在他觉得,只有这样修好行善,才对得起死去的母亲。"同时"在'财''色'两字上,他是一点不沾",而他妻子为了怕手下的兄弟"夜里出去糟害人,从不叫他们夜里出门"(9)。"奸淫掳掠"通常是土匪的象征,如果说"掳掠"尚可注入"杀富济贫"的注释,那么"奸淫"则是无可容忍的(10)。小说突出李霜泗的"不沾财色",而使其发挥了道德的完整性。倘从传统的"绿林"修订(比如《水游》),李霜泗已经是一条响当当的英雄好汉。 当然,小说的意旨并不在此,而在于政治化的"改造",这样就必须突出李霜泗"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就必须彻底"改名"(匪)。于是相应出现了李霜泗的妻子这一形象。据芝儿说:"我妈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女学生,上过大学文科,她说,她上学的那时候,信仰过'无政府主义',因为'共案'的牵连,住了监狱。......在监狱里听到我爸爸的故事,知道我爸爸是个硬汉子,很是崇拜,出狱以后,托人认识了我爸爸。脸儿一横,下嫁了我爸爸。"张嘉庆却说:"可惜走错了道儿。"张嘉庆的"可惜"含有多重意思,比如"信仰"的选择(无政府主义),"婚姻"的选择(政治的延续:"也就是李霜泗'杀富济贫'、'扶危救困'的思想根源"),同时也影射着李霜泗自身的道路选择。 在此,张嘉庆显然成为"正确选择"的象征,他背叛了自己的家庭,而走上革命的道路。贾湘农于他来说,不仅是革命的引路人,更是"父亲",("我跟你在一起,你就是我的父亲","看着他严峻的形象,暗暗地说:父亲......父亲")在这里,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而张嘉庆则成了"父亲"的"长子",来此挽救失足的"兄弟",因此,李霜泗和张嘉庆第一次见面,就说:"共产党人,我们是初次相会",然而"态度言语之间,肃然起敬",并且要求"请你指条明路吧"。 这条"明路"不仅是"出山抗日。成全你做一个流芳百代的民族英雄",而且"只有跟着共产党去革命,才能做到有钱大家花,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只有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广大人民才能有了真正自由,有了解放"。在此,"父亲"以阶级和民族的双重利益"改造"着李霜泗。而在这种革命的修订中,江湖最终被消解,而完全纳入"革命"的范畴之中。 于是在《烽烟图》中,有了这样一段戏剧性的对白(李霜泗在暴动失败后,被捕入狱): ...... 承审员问:你为何不跪? 李霜泗说:打土豪分土地无罪,因此不跪。 承审员问:你是土匪? 李霜泗说:我不是土匪。 承审员又问:你参加了高蠡暴动? 李霜泗说:我是河北红军第一军第二大队大队长。 承审员又问:你是共产党员? 李霜泗抖抖精神,说:"不错,我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 在此,李霜泗获得了新的"身份"他"不是土匪",正是在这政治化的否定中,江湖被革命"解构"。 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土匪"不同的修辞描写,均服从于"革命的修订"。党、革命、国家意识形态揉合在一起,并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成为人们的惟一依靠,文化的多种可能性被有力地否定。"江湖"不再成为传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乌托邦,它或是藏污纳垢的所在并被(国民党)政治化,或者是一条"瞎道儿"有待革命的引导和拯救。 "杀人越货,精忠报国" "文化大革命"之后,国家意识形态的坚硬控制开始被悄悄突破,人的尊严得到尊重,保护私人性,个人在"革命的名义"中要求自由和解放......,政治不再成为所有注释的根本依据,"父之名"的权威形象亦随之动摇。然而在对"父亲"(父之名、父之法......)的严厉审视中,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又在呼吁价值观念的重建,这就是1985年开始的"寻根运动"。"寻根"相对具有乌托邦的重建冲动,当然,它已超越了社会政治的层面,更多含有的则是一种美学品质。在小说中,则要求"表现一种生与死,人性与非人性,欲望与机会,爱与性,痛苦和期待以及一种来自自然的神秘力量",而更重要的则是"企图利用神话、传说、梦幻以及风俗为小说的架构,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11),种种边缘性文化因此受到重视(所谓"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并以此对抗社会主流文化,而传统文化在这种边缘性的观照中亦开始得到某种程度的复活,并作为文学的"根"而诱惑着人们的寻找。 在某种意义上,《红高粱》是"寻根"运动一个灿烂的结尾,在这部富有传奇魅力的小说中,我们将看到,"土匪"再次复活,并拒绝了"革命的修订",在"根"的审美观照中,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格,一个新的"父亲"形象开始诞生。 《红高粱》第一章便昭示了写作者的"重建"企图:"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简单的二分法不见了,政治不再成为事物分类的根本依据,写作者开始以整体的美学眼光来把握对象。"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在这里,"杀人越货"与"精忠报国"非常古怪地排列在一起。然而透过这种排列,我们恰恰可以看到,"寻根"运动的乌托邦重建所陷入的某种困扰的语境。一方面,它企图在传统文化中寻找某些有益的东西来缓解当下的现代性焦虑,另一方面又力图利用某些现代观念来克服传统文化的腐败陈因。这样,它的重建工作必然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然而,传统与现代如何整合,在当时的"寻根"运动中,并无一个明确的理论规划。所以它不仅未能越出文学的层面而导致整个民族的文化重建,甚至未能持续保持其文学活力。这样在小说中,"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便昭示了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个性自由与民族气节的联盟,所谓"种的退化"便同时包蕴了生命与道德的双重衰败。 然而,在进入具体的写作语境时,现代观念与传统文化并非永远简单地排列,在更多的情况下,现代观念被放到传统的语境中加以诠释,比如"我"在听到有关"我奶奶"和"罗汉大爷"的流言时,这样描写:"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么样?我深信,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我奶奶"、"罗汉大爷"构成了一个传统语境,其中又注入了"个性解放"、"妇女自立"的现代价值观念,而这正是"寻根"运动所致力于的文化寻找。 把"个性解放"、"妇女自立"与"上炕"联系起来,固然流于简陋,然而在新时期文学中,"个性解放"、"生命意志"这一类现代价值观念正是习惯于通过两性关系来加以阐释。 因此,在《红高粱》中,便设计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合:"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在这里,"心灵"超越了"肉体","野合"昭示的正是一种生命之美。 然而在对"江湖"的传统"修订"中,"色"是一大禁忌,因此,《红高粱》的"野合"便遇到道德(或文化)的障碍。小说一方面铺设了"我奶奶"的不幸婚姻(麻疯),从而使"性欲"以"爱情"的方式突破道德的障碍("我爷爷"杀单家父子也因而具有"扶危济困"的侠士品质),同时,通过"我爷爷""我奶奶"的叙述角度而使"野合"拥有了血亲(婚姻)的合法形式。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传统文化的语境中,对"我爷爷(我奶奶)"的美学"修订"更多地含有一种道德的妥协(12)。 然而撤除了道德的障碍之后,"我爷爷"的生命能量则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粗犷、豪放、豪爽、勇猛、敢爱敢恨、敢做敢当,我们重温了一条绿林"汉子",而这"汉子"身上被赋于的美学力量却又非《水游》中人物所具有的。而"我奶奶"的生命则更热烈:"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在"我爷爷"与"我奶奶"蓬勃的生命实践面前,所有的现代人的"理论"均已黯然失色。 《红高粱》的旨意尚不在此,生命的辉煌并不仅仅在于个体意志的自由不羁,还必须升华到整个民族的伦理层面。这样,"我爷爷"由"绿林"转化为"英雄"就必须有一"精忠报国"的中介。小说写高密东北乡人民的抗日热情,写罗汉大爷的宁死不屈,写"我爷爷"如何拉起抗日队伍,又如何孤军作战,血洒沙场。在这民族的解放斗争中,政治的党派色彩相对减弱。尽管在"我爷爷"的队伍有个"任副官",而且"八成是个共产党"。但这个角色的存在似乎并不重要,只是因为余大牙的强奸民女而在"我爷爷"面前坚持绳之于法。然而枪毙余大牙同样也可解释为正规军队的纪律不容而不一定被归之于意识形态(这个角色的设置亦可推测为某种外在原因的需要)。而国民党的改编亦为"我爷爷"拒绝("他想改编我,我还想改编他呢"),当冷支队长说:"只要你把杆子拉过来,给你个营长干。枪饷由五旅长发给,强似你当土匪。""我爷爷"勃然大怒,说:"谁是土匪?谁不是土匪?能打日本鬼就是中国的大英雄。"民族利益超越了个人和政治的层面,"精忠报国"纯粹出于个人的伦理需要。而不再需要政治的"修订",而"我爷爷"则在这血的战争中成为"大英雄",而长眠在高粱地的"我奶奶"、罗汉大爷等人则成为民族永远骄傲的英魂。高密东北乡那快无字的青石碑便永远提醒着耽于私欲的后来者"种的退化"。 "寻根"运动对边缘性文化的关注,使得"江湖"在这种审美的观照中再度复活。生命意志、个性自由与解放这类现代价值观念在那"绿林好汉"粗狂奔放敢爱敢恨豪侠不羁的生命形态中找到了"自己最好的美学载体;而"精忠报国"则使此一个体化的价值观念相应获得了道德伦理的支持。传统与现代在此融汇贯通,共同对"土匪"进行了美学"修订"。 "倒尿盆去......" 《红高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父亲"形象,这个"父亲"粗狂强悍自由不羁,这个"父亲"敢爱敢恨敢做敢当,这个"父亲"热血澎湃精忠报国,"我爷爷"光彩夺人的美学品质,映照出现代人"种的退化"的苍白。在此审美的观照中,绿林不再是一条"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而需要革命的导引),相反,它以它内在的美学品质诱惑着后来者去寻找其中"独特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最终"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 "寻根"运动把自己的重建企图引向传统,它需要找到自己的生命之根,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寻找"与"回归"便成了同义反复。彼岸遥遥又伸手可及,昨天的英雄成了今人的"我爷爷",乌托邦冲动找到了她的美学形式。 然而这种"重建"的冲动在八十年代后期即逐渐式微,"重建"并未兑现它当初的价值承诺,山河破碎,人物依旧,"英雄神话"逐渐变得虚伪虚妄,而且社会政治经济的压力愈来愈大,粉碎了知识分子再建"理想观念"的辉煌,市场的运作,导致了庸常生活的泛滥,精神离我们渐渐遥远,渐渐陌生,一种文化溃败的情绪在知识分子中间普遍蔓延(13)。 在这种悲观失望的情绪笼罩中,《红高粱》所赋予"绿林"的那种蓬勃强悍的美学品质消失了,"杀人越货"脱离了生命意志自由解放的诠释,而"精忠报国"亦不再成为激励人心的伦理力量。 苏童的《十九间房》再次叙述了一个"土匪"的故事(14)。"十九间房"是一村名,这里终年不见阳光,女人的脸上是"一片灰白"。连年的战乱饥荒迫使春麦上山投了土匪,在旧中国,"落草"常常是农民的最后出路,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上梁山"。春麦的"落草",固然是为了家人的生计,亦可以说是怀揣着一个"英雄"梦,是一种"理想观念"的重建,并以此改变家人乃至村人对他的鄙视。然而在山上,春麦的处境并未改变,"在山上天天给金豹倒屎尿盆",依然是一个受人指使的懦弱的形象。"绿林"并未使他获得"英雄"的命名。 小说的开头喧染出一片阴阴的气氛,在这阴阴的(沮丧的)气氛中,春麦下山回村(为金豹打前站)。与《红高粱》甚而《播火记》中李霜泗的出场相比,春麦全无那种"英雄"的逼人英气,相反,在家人乃至村人的眼中,他仍然是"小鼠小兔",是"没出息的货"。"进山"并未使他完成"身份"的转换仪式,"寻找"成为一种虚假的"重建"。他依然在梦里发出女人般的抽泣声,时断时续的,六娥讨厌这种声音"。 然后是金豹下山,金豹成了一切丑恶的象征,"力量"的美感消失了(15),只留下"强暴"。金豹使着"力量",当众"强暴"了六娥。"力量"的美感消失,暗示了写作者已经从"英雄神话"的迷思中清醒。 金豹的行为构成了对春麦的最大污辱(16),在金豹和他老婆睡着的时候,他冲了进去,可是金豹只是淡淡地说:"尿盆在床底下,尿盆快满了,你马上去给我倒掉吧。""倒尿盆"已成为春麦潜意中的"身份"指令,因此他立即从"丈夫"的角色中走出,"走过去端起了尿盆","这时候他听见床上的女人咬牙切齿的骂声,没出息的货,没出息的货"。 "没出息的货"勾起春麦的双重记忆:他是"丈夫",因此必须杀死金豹方能雪耻;他是"小鼠小兔",因此只有杀死金豹他才能成为"大丈夫",于是春麦拿起柴刀再次冲进房去,"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你金豹欺人太甚了。"(那么不"当我的面"呢?)金豹慌乱中没有摸到枪,冷不防高叫道,春麦,倒尿盆去"。春麦"下意识地朝身后看看,什么也没有"。 这句话相当精彩,"朝身后看看",看什么呢?尿盆还是金豹?此时在春麦的意识中,金豹已经分裂成两个:一个是他面前的金豹,"当我的面睡我的女人";一个是身后的金豹,"倒尿盆去",是他的"父亲"("金豹是你爹")。他或许敢于杀死面前的金豹,可是他敢像大丈夫似地挺身而出"弑父"吗?在这一楞神的当儿,金豹已经抓起了枪,力量的对比产生了变化,一个可能的"弑父"行为就此流产。在这段沮丧的行为描写中,我们看到,在九十年代,"反抗"已经成为一个举步维艰的词。 清醒过来的春麦回到了现实,他只能是"倒尿盆"的春麦,于是他一刀砍掉六娥的手臂,以此泄愤。在男权社会中,女人固然是男人的私有物("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但是,"打老婆"仍然是一个窝囊男人的象征。一个人无能反抗社会,只好在老婆身上发泄,即使在男权社会,仍然遭人鄙视。春麦的这一刀,决定了他永远是个"没出息的货"。 从此春麦陷入了恐惧之中,他不敢把金豹私藏在他家地窖里的枪扔掉,"这是金豹的货,他不让我扔我怎么能扔,他会把我杀了,他不会饶过我的"。可是如果让日本人发现,不仅会杀他和他的家人,还会杀去整个的十九间房"。春麦不知道怎么办,"怕,我都怕,我知道我是个没出息的货。" 对于"没出息的货"来说唯有的出路便是逃避。"理想观念"消失了,个人不再企望"成为什么",而是"存有什么"。"杀人越货,精忠报国"受到双重的消解:个人与民族,生命意志与道德伦理。 小说结尾,却又笔锋一转,人又开始"成为......",然而这种"成为"却又是一种被动的。春麦一家三口挤上一条破船,在风浪的颠颠中岌岌可危,某种压抑已久的意识开始清醒:"下去一个人船就好走了......,我,当然是我下去,反正老天爷也不让我活了",这是一种赎罪心理?"我下去,我想下去,反正我也没脸活了",这是一种自暴自弃?"死了我一个,活了你们两个,这么死我就值了",男人的责任及其相应的价值观念开始复活,"书来,长大了别学爹一样",那是人的无奈的呐喊。于是六娥"看见春麦突然从舱里站了出来,春麦的脸在雨夜里放出一种神奇的白光",死亡使春麦最终完成了他的英雄仪式,死亡亦永远解除了"倒尿盆去"的身份指令。"重建"的希望沦为一种虚妄,在这世界已不存在任何乌托邦的可能(革命或者江湖),要么活着,要么死去,"自我救赎"亦变得相当可疑。 在九十年代,相当一些小说都涉及到"英雄死去"的主题,此如叶兆言的《挽歌》(17)描述了一个新文化英雄仲癸的默默死亡;李晓的《民谣》(18)写出土匪冲天炮因厌倦江湖而化名马五,潜入一小村,在村民受到土匪的威协时,又挺身而出以"冲天炮"的身份喝退了绿林好汉,结果反被村人所卖,而遭官府擒杀...... 英雄已经死去,活着的人只能在那儿苟且偷生。遥望过去,曾经的舞台空无一人,无物可看,亦无物被看。一个灰色的沮丧的时代业已来临。 "革命"曾经使很多的人相信自己"走了多年的瞎道儿"。因此,在革命以"父之名"的权威形象出现时,人们作出了惟一正确的选择,这种选择同时否定了多种边缘文化的存在可能(当然包括了江湖的绿林好汉)。 对社会主流文化的拒绝与反抗,迫使知识分子重新关注边缘文化的存在,并企图以此重建"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观念和文化观念"。因此,在一种非政治化的审美观照中,"绿林"重新获得了自己的美学品质。在现代与传统之间,乌托邦艰难穿行。 然而更多的失望降临,人们失望于社会主流文化,同时亦对"边缘文化"的重建承诺产生怀疑,"江湖"的乌托邦涵义再次消解,"绿林好汉"辉煌的修辞开始隐匿,逐渐呈露出"匪"的本来涵义。 乌托邦冲动的消失,使人不再奢望自己能够"创造历史"或者"创造文化",甚至不相信自我能够救赎。在终年不见阳光的"十九间房",人们的脸色"一片灰白"。 1994年10月 注释: (1) 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略论中国社会学(二)》岳麓书社,1986。 (2) 参见拙著《武侠小说与中国文化》,北京出版社,1993。 (3) 比如大伙"一般儿哥弟称呼"的《水游》中之梁山泊。 (4) 李白有诗云:"白首帷屋复何益,儒生不及游侠人"。 (5) 在唐以前,"侠"之一词常趋中性化,比如《酉阳杂俎》续集卷三:"坊正张和,大侠也。幽房闺雅,无不知之。"在宋以后的小说中,则被"修订"为"采花大盗"。 (6) 比如强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等因素,陈思和:《民间的浮沉》一文亦有论述,见《上海文学》,1993年第1期。 (7) 梁斌:《漫谈〈红旗谱〉的创作》(代序),中国古年出版社,1961。 (8) 在当时的同类题材的小说中,差不多成为一种普遍模式、比如《枫橡树》、《武陵山下》等等。而这种"官匪一家"的描写,恰好证明了"江湖"的政治化,是政治军事斗争的另一种形式。 (9)"色"似乎是英雄好汉的分类依据,《水浒》中的赤脚虎王英好色,宋江亦颇有微词,而真正的好汉,比如武松、石秀等人都是整日"打熬力气"、"不近女色"的人。 (10)比如《林海雪原》中的座山雕,设有"花寨",抱来二十七名妇女,供土匪淫乐? (11)郑万隆:《我的根》,《上海文学》1985年第5期。 (12) 就这点而言,刘恒的《伏羲伏羲》就表现得更为大胆。 (13) 有关九十年代小说的具体分析,参阅拙著《日常生活的诗性消解》,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 (14)《钟山》,1992年第3期。 (15)作为美的象征的"力量"在"寻根"运动中风靡一时,"我奶奶"就说:"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见《红高粱》。 (16)这种行为亦消解了土匪的"英雄"修辞,金豹不仅犯了"色"戒,同时违反了"朋友妻不可欺"的伦理规约,即使在古代小说中,此类形象亦是"绿林中的败类"。 (17) 叶兆言的《挽歌》为一系列小说总题,此篇发表在《钟山》,1992年第4期。 (18)《钟山》,199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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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的西方文化是一种以视觉为中心的文化。在此文化中,医学凝视与文学凝视携手共进,在人的主体化-客体化过程中起了关键性作用。凝视行为将目光的暴力加之于他者身上,使之成为主体化与客体化的一个粘合区。正是以视觉为中心的文化催生出当代以图像为中心的文化,从而展开了一个世界图像的时代。在20世纪世界图像时代中,技术手段、人的目光和资本体制形成三位一体的共谋格局。无孔不入的图像的暴力把自己定位在对人体的凝视,开发和利用上。人体从此脱离了主体,被卷入经济过程,成为可欲和所欲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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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云南福贡的基督教为中心,集中讨论在信徒个人生活以及村寨公共生活中的信仰实践,并试图对乡村治理研究中对于信仰与村庄公共空间的讨论有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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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史与思想史研究领域里, 是否可以将历来习惯于“唐宋”对比的方法, 转向注重“宋明”连续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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