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http://wen.org.cn
电子邮件:wen dot org dot cn at gmail dot com
排序:
缺省
时间
标题
评分
阅读
评论
跟踪网址
|
倒序
顺序
« 1 ... 16 17 18 (19) 20 21 22 ... 47 »
文章
-
作为一名电影导演,黑泽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世界也是最有名气的导演之一。尽管日本还有好几位非常杰出的电影导演,但为什么黑泽明的作品格外受到各国观众的欢迎呢?我认为,这是由于他的作品有着强烈的主题性、栩栩如生的人物和超群的电影技巧。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外国人从黑泽明的作品中,看到了他们理想中日本武士的形象。可以说,日本人在世界上并不怎么受人尊敬,但作为其象征的武士却是例外。人们通过黑泽的电影看到了日本武士的精髓:责任感、使命感、自尊心、自我牺牲精神,以及面对死亡时无所畏惧的勇气等等。黑泽明的电影作品,比一般的古装片更为精彩、更为凝练地体现了日本武士所应具有的一切高尚精神。 普通的古装片,往往过多地描述外国人难以搞明白的日本封建时期的人际关系,以及人们的心理、情绪等等。与此相比较,黑泽明的作品大多略去了这类余赘的描写,直截了当地展开故事的情节,而武士的精神则跃动于剧情之中。况且不仅限于古装片,他的现代题材的作品,同样能够塑造出十分优秀的“武士”来。《活下去》(1952) 就是颇有代表性的一例。故事说来相当普通,它描写在市政府工作的一位科长,其长处似乎只不过为人诚恳直率,后来他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只能再活半年左右。这时,一种武士般的强烈责任感不禁油然而生,他深感自己应该为这个世界、为世界上的人们尽可能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结果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本片创作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七个年头。此时,总的来说一般的日本人仍然因丧失自信而无法重新挺起腰杆。黑泽明的这部影片则向人们展示了一位看上去丝毫不像个武士的日本人,其内在的崇高武士精神是如何从现代社会的市井中滋生并被激活的。它所展示的并非那种外在的强悍,而是敢于同死亡抗衡的顽强精神。这便是黑泽电影的核心实质。 黑泽明电影的这一核心实质,在他导演的处女作《姿三四郎》(1943) 中就已经有了集中的体现。《姿三四郎》讲述的是明治时期一位有志于成为柔道家的年轻人学习柔道的故事。黑泽明相当出色地描绘了一位沉浸在锻炼自我这一目标中的年轻人,或者说,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位为了追求某种目标而陷于烦恼之中的青年形象。情节大体上沿着年轻人的追求与烦恼和他同德高望重的导师的关系这一脉络展开。影片描述的由藤田进扮演的青年柔道家与大河内传次郎的师徒关系,就是表现不断进取精神的范例。此外,在表现柔道比赛等动作性场面时,导演的手法亦相当高明。影片不是单靠夸张手法、一味滥用格斗场面来增加所谓的“冲击力”。在这方面,现今的影片所追求的刺激性要比《姿三四郎》强烈得多。在《姿三四郎》中,格斗双方有时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久久凝视着对方,时间仿佛都凝固了。而格斗会在突然之间爆发,动作快得令人目不暇接。这种完全静止的画面同突发的激烈动作绝妙地交差换位,产生出了极具电影特色的兴奋点。影片不仅在人物造型上坚韧而有力度,而且,一组组颇有份量的画面的衔接,如同一浪高过一浪的波澜,创造出一种跌宕起伏、极富韵律感的时间流。这就是黑泽明电影所特有的绝妙韵味。 1945年日本战败时正在拍摄之中的《胆大包天的人》,是在资料非常匮乏的条件下完成的小品。然而,也许正因为它是一部份量不算太重的作品,黑泽电影跌宕起伏的韵律感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使其成为无法不让人赞叹的杰作。它是根据歌舞伎《劝进表》改编的具有音乐喜剧风格的滑稽剧,大河内传次郎扮演的那个马屁精可谓绝品。《无愧于我们的青春》(1946)完成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二年。影片讲述了一个反战活动家和他妻子的故事,男主人公战前和战争期间,在国内从事反战活动,最后惨死于狱中。他的妻子坚信丈夫所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丈夫死后,她回到农村老家,帮助被当地人唾骂为“间谍之家”而饱受迫害的公公婆婆。她每天都在田间辛勤劳作,尽管满身泥土但仍毫无怨言地一直坚持了下来。原节子是日本当时最为都市化、最具贵族小姐气质的优秀演员,但她十分出色地展现了这位一身泥巴的妇女的人生苦斗,令人深受感动。我觉得,这部影片之所以让日本人特别感动,主要是由于战败后,人们因日本发动的这场战争并非正义战争而在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当他们从电影中看到了日本也有反战活动家存在时,不禁从心底产生了一种如同获救般的解脱感。几十年后我又重看这部影片,获救般的解脱感依然十分强烈。 《泥醉天使》(1948)是黑泽明电影中最受欢迎的作品。在与我同时代的电影人当中,有不少是在青少年时期看了这部影片之后立志从事电影事业的。《泥醉天使》以战后初期东京某贫民区为背景,描绘了横行此地、劣迹昭彰的黑帮分子松永的生与死,以及一心想救松永但未能如愿的街区医生真田。黑泽明原打算用浮雕式的手法刻画出这位年轻的黑帮分子意志上的薄弱之处,从而表达他对黑社会现象的否定态度。但通过新人三船敏郎的表演,人们却不由得感到这位自暴自弃的黑帮人物身上散发着一种吸引人的魅力。而影片展现的贫民区的混乱景象,乃至那条从这里流过的污水沟的肮脏程度,似乎都是对战后混乱时期的勃勃生机和自由状态的一种赞颂。 1950年拍摄的《罗生门》获得了当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的金狮奖。它的获奖,使此前在国际上几乎默默无闻的日本电影突然之间备受世界的瞩目。因而,可以说《罗生门》已经成为一部具有纪念性意义的作品。在以单纯明快的道德性主题和多变的情节为特征的黑泽明影片中,《罗生门》独树一帜,它是围绕一桩具体的杀人事件、表现目击者和当事人从各自利益出发,片面讲述案情的内涵复杂的作品。这种将怀疑主义的主题同具有讽刺意味的剧情相结合来审视残酷事件的手法,对后来世界影坛的创作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过,虽然《罗生门》的魅力主要是怀疑论和讽刺性的结合,但片中那些充满活力、栩栩如生的人物使影片真正具备了力度感和鲜明性。三船敏郎扮演的在丛林中袭击美女的强盗并不让人觉得猥琐下流,他的行动仿佛都是兴高采烈地进行的。京町子饰演的美女则精力充沛、姿态优雅。他们的表演使这两个人物在银幕上有一种奇特的美感。《白痴》(1951)根据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基于原作沉重的理念性主题,影片原打算拍成前后两部,但后来做了大幅度的删剪,压缩为一部。本片公演时曾被认为是黑泽明的失败之作。几乎没有得到什么较好的评价。然而,优美的画面和森雅之气度高雅、内涵丰富的表演,仍使本片具有相当的魅力要素。尤其影片中的某些片断,似乎就是黑泽明从心灵深处发出的呐喊,这在黑泽明影片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七武士》(1954)早已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影片,它还是一部连好莱坞的电影创作者也要当作动作片精典进行学习的力作。倘若从尝试演练某种风格样式及其所达到的完美程度来进行判断的话,我认为《蛛网宫堡》堪称黑泽明电影中最杰出的作品。黑泽明以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为蓝本,将它的故事移到了日本的战国时代。三船敏郎和山田五十铃运用了能剧的表演技巧,加上异常美丽的城池、宅邸和深沉的音乐,把人们诱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神奇世界之中。 黑泽明所创作的电影,绝大多数是富于激烈格斗、动作性很强的作品,但《电车铃声》(1970)却例外地描绘了市井人物平凡的日常生活。在像是贫民窟的一条街上,居住着一些性格独特的怪人,黑泽明特意挑选了具有这样或那样怪癖的演员来扮演这些怪人,从而使本片成为一出相当讲究的戏剧。其中,伴淳三郎饰演的人物可谓杰作。乍一看,他的确很像飞扬跋扈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是个没用的窝囊废。但是,正如俗话所说:“一寸小虫也有五分胆气”,当你意外地发现,这样一个男人竟然也很有几分胆量和勇气时,着实会吃惊不小。尽管很难说《电车铃声》是一部整体协调的作品,但我们可以从中感觉到,黑泽明一心一意地希望通过本片从各个角度描绘人的善良本性,而观众们则会被他的诚意和纯真所打动。在黑泽明的电影中,还有些作品也有不同凡响之处,如描写社会风俗本身蕴含的生机、讴歌时代精神的《野狗》(1949)运用的写实性手法《活人的记录》(1955)和《红胡须》(1965)的真诚精神,《保镖》(1961) 的娱乐性,以及《梦》(1990) 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故事所追求的那种纯粹而率真的美感等等。从1943 年的处女作《姿三四郎》开始,至1965 年完成的《红胡须》为止,黑泽明始终不渝地表现着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各种人物,不论他们是属于体力型还是暴力型、精神型还是伦理型、社会型还是知识型,都会被置于无法躲避的巨大难关的考验之前,但是他们几乎都能勇敢地冲破道道难关坚强地活下去。或许有的人最终未能闯过难关而倒下了,但他们那种拚尽全力、不屈不挠的高尚精神,久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难以磨灭。这就是黑泽明的电影。当然也有例外,如《活人的记录》(1955)描写的那个老人,由于惧怕核污染,想逃避又没有逃成而发了疯。《蛛网宫堡》讲述了被邪恶和欲望所驱使的武将最后遭到惨败的故事。《在底层》(1957)表现的是心中不存在希望的人们《泥醉天使》和《罗生门》描绘的都是在种种欲望中生存并自行毁灭的人物。不过,上述作品中错误的生活方式,只是被当作同正确生活态度的一种对比。他的其他作品,可以说均为正义与勇敢的赞歌。然而,自1970 年的《电车铃声》以后,黑泽明作品的主题似乎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起因,也许是在拍《电车铃声》之前,他未能完成《虎!虎!虎!》(1970)这部本应属于他的作品吧。此后,与以往一贯有力地歌颂正义与勇气相比较,他的作品开始显露出对于让人无能为力的巨大的命运力量的畏惧。《电车铃声》以写生的手法描绘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虽然它的主题仍然包含着正义与勇敢的内容,但缺少了以往作品中那种强烈的力度,而飘溢出一股黑泽明电影中未曾有过的浓重的悲哀感。接下去,是他在苏联拍摄的《德尔苏·乌扎拉》(1975),影片一如既往地讲述了一个不把困难放在眼里的勇敢男人的故事。但它在歌颂主人公勇气的同时,更强调了不论你有多大勇气也不敢稍加轻视的大自然的力量。这是对于一种单凭人的勇敢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的巨大力量的深深恐惧。它使我们看到《活人的记录》的主题,在此又一次更加清晰地予以表现。《影子武士》的情况也十分相似,片中有许多勇敢无畏的武士登场,但他们的勇敢和无畏似乎都是毫无意义的,如同“凭借武力生存的人,最终将被武力毁灭”的说法一样,逞强好勇正是他们自取灭亡之道。《乱》(1985)的登场人物,无论男女均是些异常勇敢的人,但是他们的勇敢只是引起既无谓又无谋的争斗,其结果是所有的人统统归于灭亡。 以前,黑泽明表现正义与勇敢这一主题的影片热情地颂扬了坚强与力量。即使描写失败、毁灭的作品也不例外,它不断地给人们以激励。但70年代以后,尽管他的作品表面上似乎仍然在着力表现坚强和力量,但骨子里却已透出了一种深深的悲哀,它也同样打动了观众的心。有些人认为,这可能是黑泽明已经进入老年的缘故吧。也许的确存在着这方面的原因,但我觉得,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当今世界的状况在黑泽明电影中的反映。在日本重建的时代,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前的时代,黑泽明强调的是正义和勇敢。然而,如今我们却处在一个难以明辨何谓正义、何谓勇敢的时代,而黑泽明的目光则沉重地凝视着这种黑暗的现实。
-
* 社会官能征这一概念译自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文中所提出的social neurosis。Neurosis一般译为神经官能症,也译作神经症,这一概念意指一种个体精神上的疾病,其根源在于个体在童年时期的精神冲突,并构成了欲望与抑制之间冲突的后果。神经症一词在现代被用来指称各种此类的症状,比如强迫性神经症,癔症以及恐惧症等等。但是在弗洛伊德那里,该概念的使用并非意在界定概念,而是用以寻求一系列疾病的精神起源机制。就此而言,弗洛伊德主要将神经症分类为:“现实型神经症——其病因是性的身体功能失常——以及精神神经症——其决定因素为精神冲突———之间”(拉普朗虚、彭大历斯,2000:289) 。本文参照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李康老师的意见,将“症”改议为“征”,以更易于面向社会学的日常行为分析,以及在中文语境下做出破除内外主客观、身心二元对立的进一步努力。在此特别致谢。同时感谢我的朋友储卉娟为本文的写作结构及思路所提出的有益意见。 素德·文卡特斯(Sudhir Wenkatesh),也即《黑帮老大的一天》(Gang Leader for a Day)一书的作者,现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89年秋,素德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美国的城市贫困问题。正如斯蒂芬在本书前言里所说,刚入学不久,他被教授分派出去做一点与美国的城市贫困有关的调查研究。素德在南加州长大,从未到过芝加哥,因此也对当地一无所知。所以在第一次社会调查中,他就径直去了全美国治安状况最为糟糕的芝加哥黑人区,并马上被当地的武装贩毒黑帮扣留。幸运的是,社会学系的博士生素德并没有受到伤害,反倒以此离奇的方结识了当地贩毒黑帮的老大J.T.,并由此开启了一种古怪的、超过十年之久的友谊。借由这一友谊,素德顺利地进入芝加哥的贫民区,开始了自己的田野调查,并且最终由此而完成了博士论文。《黑帮老大的一天》一书即为素德在1989年至1996年读书期间在芝加哥黑人区的田野调查的笔记整理。在本书中,素德以自己的调查研究为线索,为我们描述了以J.T.为首的贩毒黑帮的组织结构与运营机制,黑帮、贫民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所有这一切与主流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且从一个内部人的视角,回答了一些有关城市贫困的典型问题,比如贫困陷阱的问题,贫困社区的暴力问题,以及居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互动问题等等。素德与罗伯特·泰勒区众人之间的互动所构 1社会学研究成的关系及其引发的问题乃是本书的核心结构。这种互动彰显了更为深刻的两层涵义:现代社会科学与贫困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美国主流社会及文化与黑人贫困文化之间的冲突。就此而言,本书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它指出了现代社会学研究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的痼疾。一、隐秘的贫民区与素德的方法论困境华康德曾经指出,在美国社会学研究有关贫困(poverty)和贫民区(ghetto)的讨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三种“不良倾向”。第一种是贫民区这一概念的稀释化,也就是在讨论中混淆并减弱了种族的基础性,以及此种基础的历史意义以及社会程度;第二种倾向,是从某种外部视角出发,将贫民区描述为一种失序的社会形态,无论在个体还是集体的层面上,都可以用“匮乏和不足”这样的负面词语来形容,而没有从其内部出发,讨论其内在机理与特别的社会功能形态;第三种,是从失组织(disorganization)的概念出发,倾向于将贫民区及其居民荒诞化(excoticize),“从外部与俯视的角度,强调贫民区生活里最为极端和非常态的方面。”这三种倾向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强大的“认识论屏障”(epistemological obstacle),使得针对美国贫困的讨论“致力于消除在常识感觉与社会科学的分析之间的,在有待阐明的争议性的复杂现实与大众所亟欲深信的东西之间的界限”(Wacquant, 1997: 342)。由此可以认为,尽管美国的贫民与贫民区研究有其深远的传统,但主流研究所叙述的内容不过是外部视角下的想象而已。此类传统的研究并没有获得来自内部视角的切实经验研究的支持,因此所提出来的有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也基本都无关痛痒。这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华康德的论文发表之前。在本书中,素德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田野工作之后,也在相关的学术会议上提出了类似的质疑:“在座诸位似乎没有谁与花太多时间与穷人们呆在一起”(Sudhir, 2008: 176)。素德在本书中所做出的贡献,恰好与这三种“不良倾向”相对应。但是此类田野研究并非易事,原因之一在于,以黑人帮派及其赖以生存的贫民区社会结构为核心的贫民社会对外部世界有着极高的警惕性和不信任感。所以尽管美国社会学中有关贫困和贫困社区的研究连篇累牍,2社会学研究但是对于主流社会来说,贫困社区自身仍然是一个隐秘的世界。在田野调查过程中,中产阶级社区与贫困社区两个世界之间的巨大落差常常使得素德无所适从。这样的差别不仅体现在芝加哥的主流社会文化与罗伯特·泰勒区的地方亚文化上的不同,也体现在素德所屡屡碰到的现实问题:他被要求站队。素德选取的定性研究方法意味着他要不断地进入调查地点的日常生活,展开深度访谈以了解社会。在此,“站队”有两层意义。其一就是贫民区的人针对素德的提问。虽然素德自视为客观中立的社会科学家,但是在进入地方社区的时候,他必然会被当地居民视为某种权力的代表。在调查中,素德不断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是站在白人那边,还是站在黑人这边?你是站在警察那边,还是站在黑帮这边?你是跟着这位帮派老大,还是跟着那一位?这一类的问题并不只是素德在罗伯特·泰勒区的社会世界里的现实选择,而且正如素德在书中所反思的那样,这一类问题也提出了一个社会学研究的实质问题,即是否真正存在社会科学方法论里所说的客观中立?“站队”的第二层意义就是素德在调查中自我提问的问题。在书中,在面临着田野工作里学习当地文化和作为一个学生的双重世界的困扰时,他写道:“要阻止我所面对的艰难,社会学家的标准工具似乎力不从心,这让我愤怒不已。”(Sudhir, 2008: 176)素德所面对的艰难就是在他的田野调查中是否要坚持做一个客观中立的旁观者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课堂讨论中,或者在一般的调查中或许并不成为一个问题,但是素德在他那种极端性的田野工作中,却必须要直面这样的问题。当他见到当地居民被帮派成员殴打时,当他看到当地居民受到了严重伤害,而医院和警方都无动于衷时,以及当他见到地方官员和警察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的时候,他都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是否要坚持做一个客观中立的旁观者?更具实质意义的问题在于,素德绝大多数的同学和教授们都没有遭遇到类似问题的困扰。今天的社会科学,无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调查研究方法论,比如调查问卷的设计,量表的使用,文献研究的阅读,各种规模的调查问卷的发放填写,对统计学知识的要求,以及电脑以及专业的电脑软件的应用等等。3社会学研究借助于雇佣的调查人员,研究者甚至可以在与受访者完全隔离的情况下,完成一次完整的研究。此种类型的知识生产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在这样的研究中,绝大多数的社会科学家和社会学研究都可以心安理得,不受任何困扰地去讨论现实问题。约翰·奥尼尔将具有此类发展趋势的社会学研究称为“表面行当”(skin trade)(O’Neill, 1972:7)或者社会科学的医疗化(O’Neill, 1995: 28)。所谓表面行当并非意味着社会学不是一种专业化的学科,或者不是一门科学。相反,“它仅仅意味着,社会学必须要宣称一种科学的与专业的地位”(O’Neill, 1972:7),这恰恰是表面行当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约翰·奥尼尔以现代社会职业化的牙医为例来讨论所谓的“表面行当”。一名职业的牙医要求拥有各种配备,包括牙医诊所的装饰、接待员、护士、各种医疗器械、表格等等。只有借助所有上述这些配备,牙医才能够完为所谓的职业化行为,也即检查修复牙齿。牙医的原初实质性工作与那些表面功夫中的绝大部分都毫无关联,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借助于它们,牙医才能在一种“职业化—病人”的关联中“重构他的口腔工作”。在此意义上,口腔工作的地位对于一名牙医来说,反倒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社会学的科学化和职业化也有着同样的要求:“大量社会学的结构性功能…支持一种在科学家及其对象之间的净化仪式。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实质重要的是仅仅透过职业化的眼光来看待他的对象,并拒绝接触病人,贫困人口和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以防止其反诘自身。”(O’Neill, 1972: 7)以此方式,谈话中的各种复杂的关联互动,比如爱欲性共存关系就被化约成了访谈大纲或者态度量表,使得被研究者通过此类研究方法的过滤,成为了干干净净的实验室对象。社会学研究的结构越复杂,技术要求越高,实施成本也就越高,也就越来越成为只有富裕阶层才可以负担得起的职业。同时也就越来越使得社会学对真正的贫困、犯罪、种族等问题敬而远之。现代社会学的这种性质,是素德的田野工作所面临的方法论困境的根源所在,也是隐秘的贫民区得以可能的另外一种原因。素德选择了与他的同学和教授们不同的调查方法来展开自己的研究,而非只4社会学研究“坐在教室里讨论统计学”。他在走进贫民区,直面隐秘的现实生活的时候,遭遇到了他的同学同事们通过“正规的”社会学方法论可以轻易避免的问题。素德所面临的问题并非新近,乃是从胡塞尔等人开始的关于近代科学意义问题的讨论和韦伯关于科学与政治的讨论的延续。素德的困境来源于社会学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这一困境部分来自于知识与价值两个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分离,是社会科学的先天性吊诡所在;而另外一方面,这一困境也由于社会学作为一种表面行当在学科科学化上的共谋而隐而不彰。这一共谋使得素德的同学以及世界上大部分的社会学家都可以体面地避开他所遭遇到的尴尬。与此同时,这一共谋也使得知识的生产机制成为一种垄断。这种垄断使得现象学社会学意义上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常识性的理性与价值判断失去效力。所谓失去效力,并非仅只是现代社会以专业知识之名对于个体的健康、快乐、家庭乃至于性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在此专业领域的成长过程中,对于理性和非理性、健康和非健康以及主流社会和贫困社区、文明举止与暴力行径这样一些相互对应的二元对立性社会实体的生产过程。在后面的这种背景之下,“权力,真理以及生活…都是被编码进入各种种类的内在化信息,以将个体的健康、知识和劳动正常化。”(O’Neill, 1995:40)现代专业知识与国家治理之间由此形成了一种互相塑造的关系。这两种效力丧失表明了社会—心理空间上的诊所化以及社会控制的知识医疗化。由此,约翰·奥尼尔认为,“它们开启了权力关系的新的领域,我们将其称为疗治性国家”(O’Neill, 1995:41)。而此种分析领域,正有助于理解J.T.的黑帮及其赖以生存的黑人贫困社区。二、作为一种社会官能征的贫民区此种疗治性国家如何来看待隐秘的贫民区?如上所述,作为美国贫困典型的罗伯特·泰勒区,乃是一种被隐藏的社区。正如素德在书中所说,在他所进入的这个社会世界,与素德成长的家乡,即南加州中产阶级的郊区完全不同,也与素德所就读的大学所代表的芝加哥中产阶级社会完全不同。素德在这一社区中经历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社会形态。5社会学研究罗伯特·泰勒区第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各种资源极度匮乏,包括社会资源、经济资源以及权力资源。学校教育、商业活动、警察、医院、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等这些构成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组织在该贫民区几乎全部缺席,并由此而构成了罗伯特·泰勒特有的“社区空间”,为毒品黑帮的兴起提供了客观环境。由于生存的需要和资源的匮乏,身体成为了最为常用的资源。为主流社会所严禁的来自于毒品的身体快感以及建基于其上的权力关系在其中无所不在。毒品的滥用使得黑帮在经济上得以可能,并甚至使得罗伯特·泰勒获得了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资源。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为黑帮乃至是整个贫民区的基本特征,而妇女们(甚至包括年轻男性)普遍以各种形式出卖自己的肉体。身体或性交成为了某种货币形式。有关现代社会里资源匮乏、暴力泛滥与权威主宰三者之间的关系,马尔库塞在《爱欲与文明》一书中有详细的讨论。在这一将马克思主义思想传统与精神分析哲学结合在一起来分析现代社会的努力中,他指出,尽管在其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①背后隐含了匮乏(scarcity)这一基本的事实(fundamental fact),但是弗洛伊德并没有将其上升为一种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他认为,匮乏在现代社会的分配,已经从最初的暴力原则变成了“权力的理性运用”。而这种理性的权力运用在其过程中与权威的主宰性运作相呼应,造成了现代社会中各种不同的现实原则。而后者又在各自的社会环境下,有着各异的对于个体冲动的控制,马尔库塞将其称为在基本的抑制之外的过剩抑制(surplus-repression),而与之相应的,“现实原则的盛行的历史形态”,就是表现原则(performance principle)(Mercuse,1966:35-38),也即与正常的主流社会形态相符合的爱欲表现(erotic performance)(Marcuse, 1966:46)。罗伯特·泰勒从资源的匮乏到暴力的泛滥,正是由于权威主宰性运作的理性权力运用所导致的特殊的过剩抑制造成的。从J.T.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可以看出,贫民区的人遵循主流的社会规范、经由教育的途径进入中产阶级的机会极少(尽管这几乎是唯一的途径)。也就是① 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的概念最早出现于弗洛伊德与1911年发表的《精神功能二原则论》,并与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一起,随后成为弗洛伊德理论的核心概念。作为支配精神运作的两种原则之一,现实原则乃是对快乐原则的修正。现实原则作为一种调节的原则,使得个体不会直接追求满足,而是会根据现实条件迂回进行,并延迟对结果的追求。6社会学研究说,贫民区的居民极少可以获得主流的表现原则对于其身心的规训,并因此而获得资源。在马尔库塞的讨论体系中,作为现代社会规训重要环节的劳动(labor),也即工业社会中异化性的劳动,在罗伯特·泰勒区的居民中几乎不存在。而这一身心规训的缺乏,反过来又使得该社区在资源的配置的争夺上处于劣势。个体的心理问题与社区的政治问题在这里成了一种互相加强的关系。马尔库塞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建基于弗洛伊德对于个体官能征的思考。在弗洛伊德看来,暴力的可能性,也就是攻击性乃是文明发展的最大“障碍”。所谓文明,在弗洛伊德那里的含义是“一种服务于爱欲的过程。而这种爱欲的目的就是要将单独的个体、家庭、继而种族、人民和各国家都结合为一个大的整体,一种人类的结合体”(Freud, 1985:313)。现代社会所强加给个体的牺牲,不仅包括对性的控制,还包括对个体攻击性的束缚。为了可以在一个具备互相攻击性的群体中生存,“文明人用其一部分的快乐的可能性交换来了一定的安全”(Freud, 1985: 306)。文明的进展因此得以可能,但这一进展是建筑在永恒的冲突之上的。而这一冲突同时又带来了个体性的神经官能征。在现代社会中,原初的父亲的功能已经逐渐从个体转移到其社会角色,进而融进了社会机构权威,并“教导儿子变得成熟,以及束约其社会的成员””Marcuse, 1966: 75)。所以最初的俄狄浦斯情结开始向个体—社会之间的冲突转变。在其俄狄浦斯的比喻中,弗洛伊德建立了“一种自我寻求其限制的辩证法。反律法主义式的情感(antinomian feelings)自动引发了补偿性的自我指责”,而这种指责,又反过来使得个体心理层面上的抑制(repression)得以可能(Rieff, 1959:226)。这种指责即为负罪感,与其相伴同生的是良知的感觉,也即感知罪恶的可能性:“良知,是我们对某些特殊欲望由排斥而产生的一种内在知觉。重点在于,这种排斥不必寻求任何理由,乃是‘不言自明的’。最明显的例子是罪恶意识,即对我们某些要满足特殊欲望的行为的内在厌恶”(Freud,1950:68)。在弗洛伊德那里,此类罪恶感是构成焦虑的重要因素,并与其社会特征一起,构成了神经官能征的实质特征。在禁忌与欲求的相持过程中,不可接触性成为了神经官能征的另外一个核心特征:“在塔布中,禁止接触乃是核心禁忌,也即神经官能征的核心;因此它有时被称为‘接触恐惧症’”(Freud,1950:27) 。社会因此变成了抑制性的社会,个体也因此而获得神经官能征。神经官能征乃是个体的自我保存利益与利比多的渴求之间冲7社会学研究突的产物。在这一冲突中,“自我获得胜利,但是其代价是严重的痛苦与放弃”(Freud, 1985: 309)。这一原初的抑制与个体欲望之间的冲突,构成了现代神经官能征的原型。承接弗洛伊德的思考,马尔库塞在其所讨论的工业社会中社会劳动的等级体系(hierarchical system)中表明了此种冲突转变在现代社会里的进展。这一等级系统“不仅将主宰(domination)理性化,而且‘‘内含着’反对主宰的反抗”(Marcuse, 1966: 90)。与这一体系不同的是,在罗伯特·泰勒这里,我们所见到的是个体—社会冲突的另外一种发展:地方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冲突。也即在劳动等级体系之外的社会世界与该系统本身的冲突。罗伯特·泰勒在文化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与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它是一个以守望相助为基本社会形态的情感性社会,这与以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素德在进入该社区之前并未有过此类经验。这一点使得罗伯特·泰勒与传统性社会有所接近,但是由于前一种从资源匮乏到暴力泛滥的特点,它显然并非是一个传统型的社区。但无论如何,在主流社会看来,罗伯特·泰勒的社会形态,正如华康德所总结的,是一个荒诞化的非常态社会。以J.T.为首的贩毒黑帮植根于当地的社会文化结构,与该社区处于一种共生互补的关系。黑帮为社区民众提供基本的治安,以及甚至是某些福利,而社区作为毒品的最大市场,也是黑帮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等级化的劳动体系看来,这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现实存在。贫民区以及黑人帮派无时无刻不在以暴力活动,非常态的生活和生存方式刺激着“主流社会”,提醒着自己的存在。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层次的暴力:J.T.或者黑帮在社区内的惩罚行为、帮派与帮派之间的战争以及作为整体的社区与主流社会的冲突。这三种暴力的共同特征在于展示性。J.T.通过展示其暴力来维持权威,帮派与社区则通过展示其暴力来获取或者维护自己利益。所以,主流社会在文化模式上的自我认同由于与贫民区的暴力展示而陷入了困境。但与此同时,在第一节中所讨论的知识生产机制开始将暴力化的贫民区的存在去意义化,并进而亟欲将其摧毁。所谓将其存在去意义化,是指在前述中的那些相互对应的二元对立性社会实体的生产过程中,对于贫困社区以及贩毒黑帮的概念化塑造。在此类包含着个体自我认同的社会存在塑造过程中,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正如阿尔杜塞所说,意识形态乃是一8社会学研究种“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力量….意识形态构成了社会,并在其中产生出现实影响。这些现实的影响乃是构成人的主体性的重要部分。于此,意识形态被认作是一种社会功能,为个体提供了嵌入社会机构与程式的社会与政治认同。这些社会机构与程式又反过来强化了特定的信仰系统”(转引自Moon,2006:265)。在此类塑造中,贫困社区以及贩毒黑帮成为了犯罪、罪恶、道德败坏等等负面词汇的代名词。主流社会为罗伯特·泰勒提供了现实原则,而罗伯特·泰勒使得主流社会对其充满了厌恶,焦虑异常。所谓亟欲将其摧毁,也即贫困社区及黑帮在知识谱系中的位置成功地唤起了主流社会的良知,也成为了主流社会寻求正义、平等乃至自由等等主流价值的正当理由。此种寻求,需要借助消灭贫穷和暴力,也即通过对贫困社区的改造来完成。而弗洛伊德所讨论的神经官能征的一个显著特征,也即“接触恐惧症”,在这里也堂而皇之地存在:位于罗伯特·泰勒区和中产阶级居住区之间的那一大片开阔地带就是其最好的符号性表达。那一片地带本来被规划为黑人住宅区,由于过于靠近中产阶级的居住区域,原本要建在此处的建筑被塞进了远离中产阶级的一侧,以使得主流社会避免与贫民区接触。另外,素德从进入芝加哥大学开始,就不断地接到官方正式的警告,要求不要与黑人贫民区接触,因为那里是罪恶之地,是危险的场所。这一类的警告,也是“接触恐惧症”的社会性体现。因此从精神分析哲学的传统来讨论现代社会中的贫民区,可以将失范的贫民区视为美国社会的官能征。在精神分析的哲学传统中,神经官能征从个体的身心角度表达了文化与权力结构与冲突。文明的进展是基于永恒的各种冲突之中才得以可能。这其中包括性的冲动、攻击性与规训,以及个体与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但是弗洛伊德并没有发展出对于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现象的暴力和其它现代文明的负面部分的分析。而在马尔库塞的帮助之下,我们则可以将罗伯特·泰勒社区以及J.T.的黑帮视为此种分析的绝佳案例。它们都构成为美国主流文化不可或缺的实质性对立面。它们与主流文化或者“正常的”文化相伴同生,如影随形,一体两面。它充满活力,来势汹汹,不断地骚扰文明社会,使其痛痒难当,无法安心。在规训的现代文明社会世界中,由国家权力所强力背书的常规“工作流程”,“劳动纪律”以及官僚体制等规定了身体的行为举止,以及受控的快感,并同时提供了工作,健康,教育等等权利。罗伯特·泰勒和J.T.的黑帮不仅通过它们的存在自身,而且还通过其生存方式,对此提出了强烈的挑战。其9社会学研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该社区中暴力的泛滥,毒品的滥用以及毒品经济在该社区的经济支柱的地位。所以尽管主流社区理所当然地欲将其除之而后快,但正如我们在第一节中所讨论的疗治性国家的性质,也正如素德在本书中所展示的,这一计划实际上并不可能完成,而且其意义更多针对于主流文化自身。由此出发,我们认为,在现代疗治性国家中,最为重要的“接触恐惧症”正是由素德所遭遇的方法论困境所表达出来的:现代社会科学对于现实问题的“接触恐惧症”。这一接触恐惧症由一系列的方法论原则和研究体系所构成,同时,在第一节最后所讨论的知识垄断机制的社会与政治功能,是使得以罗伯·泰勒为代表的社会官能征成为可能的核心要素。三、一种社会官能征分析的可能性社会官能征这一概念并非旨在提出一种理解现代社会与主体性的二元论,而是希望可以藉此讨论在流行的话语体制背后存在的此种二元论的生长机制。在这一方面,已经有法兰克福学派将马克思主义与精神分析哲学结合在一起的传统。与此同时,在现代社会政治理论的传统中,约翰·奥尼尔承接从本雅明、萨特到阿伦特对于暴力以及文明的思考,则进一步将暴力置于日常生活以及文明化的背景之下,将个体性暴力、或者犯罪性暴力与机构性、战争性的暴力区分开来。在此区分之下,作为现代社会代表的美国的贫民区及其特征性的暴力活动就纳入了思考的范畴(O’Neill, 1972: 57)。在以技术理性为基础所建立的现代文明中,国家治理垄断了一切合法暴力的可能性,同时通过把日常生活中私人化的暴力归类为非理性,努力将其排除在自身的体系之外(Elias,1982)。但是以暴力为代表的种种负面现象,也即马尔库塞所说的现代文明的疾病与不满,包括战争、暴力、贫困等等,并不会随着文明的排斥而消失。正是在这里,社会官能征获得了其讨论的可能性。而另一方面,约翰·奥尼尔认为,在现代身体理论的传统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弗洛伊德并未提出一种生理修复技术(bio-prosthetics)以为文明提供新的动力。他希望可以从身体出发来重构社会和历史。这一工作的意义在于重返人类原初想象能力(拟人论),虽然这在表面上与当今社会科学的核心价值背道而驰,但是却有可能在今天这种10社会学研究疗治性的国家形态中,为社会科学重拾信心,并进而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人、自然以及社会机构之间那种复杂关系之中所存在的重大问题”(约翰·奥尼尔,1999:2)。就此而言,他认为福柯所讨论的性的身体并不足以代表身体意义的全部,他转而主张对一种交往身体(communicative body)的讨论:“交往身体被降格为性的身体是一个历史过程,它歪曲了那曾经统摄着自然、社会和人类身体的性别化的宇宙学,并使其从属于自然和人类家庭的工业化”(奥尼尔,1999:6)对于奥尼尔来说,交往身体既是“所有社会的道德基础,也是任何一种社会科学实践的道德基础”(奥尼尔,1999:8)。在重返拟人论的基础上,个体层面上的社会官能征可以获得其日常分析的空间。而这一领域尚未在社会学的日常分析传统中获得重视。个体层面上的社会神经官能症的意义特别集中在对于此类行为举止的社会学理解之上。除此之外,重返拟人论的社会学努力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社会学想象力,以及社会学自身在现代社会中的恰当位置。此种反思与重构,对于面向转型社会,思考中国问题的中国社会学来说,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尚·拉普朗虚,尚-柏腾·彭大历斯,2000,《精神分析词典》,沈志中,王文基译,台北:行人出版社。素德·文卡斯特,2009,《黑帮老大的一天》,孙飞宇译,上海:世纪文景出版集团(即出)。约翰·奥尼尔,1999,《身体形态——现代社会的五种身体》,张旭春译,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Brown, Norman O. 1985, Life Against Death: The Psychoanalytical Meaning of History. Connecticu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Elias, N. 1982/1939, The Civilizing Process, vol. 2: State Formation and Civilization. Oxford: Basil Blackwell.Freud, Sigmund 1950, Totem and Taboo.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5,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Civilization, Society and Religion.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O’Neill, John 1972, Sociology As A Skin Trade. London: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 1995, The Poverty of Post Modernis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Marcuse, Herbert 1966, Eros and Civilization: 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Freud. Boston: Beacon Press.11社会学研究12Moon, Claire 2006, “Narrating Political Reconcilia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in South Africa.” Social & Legal Studies 15.Rieff, Philip 1959, Freud: The Mind of The Moralist. New York: The Viking Press.Venkatesh, Sudhir 2008, Gang Leader for a Day: A Rogue Sociologist Takes to The Street. New York: The Penguin Press.Wacquant, Loïc J.D. 1997, “Three Pernicious Premises in the Study of the American Ghetto’,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1(2) Events and Debates.作者单位:加拿大约克大学社会与政治思想项目责任编辑:杨 可
-
本文为简写版。
-
有哪一个新数码社会之自由的倡导者不被駡为盗版者、无政府主义者、共产党人呢?难道我们还未发现,许多抛出这些绰号的人只不过是当政的小偷?而他们关於知识产权的言论,只不过是试图在必然的社会变革中保留他们不正当的特权。不过,争取自由的运动本身已经被全球化的一切势力公认为一种力量。
-
新媒体——通常也叫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可以说是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为人类文明带来的又一次巨大变革的技术。由於我们目前正身处於这场变革的漩涡之中,由於技术发明的意义总是会超越科技本身,为此,今天所有的人都不能不面对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互联网对当代政治、经济、文化、传媒以及社交和日常生活带来的迅速和广泛的冲击。可以预计,传统的纸媒、影像和其他信息的储存和传播方式,即使在近期内不被取而代之,也必定会在新媒体的整合之下改头换面,获得新的功能和新的意义。我们还可以预计,这样的变化将对文学写作和艺术想像带来什么样难以估量的冲击,具体到诗人、作家和学者,电脑和互联网的到来意味着写作本身在悄悄地发生改变,从写什么到怎样写,如何面对新的受众,以及传统作家式的创作与网络参与式的写作之间将会形成怎样的社会空间等等,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理论和实践因素。本期“新媒体专辑”收入的五篇文章,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对当代文明提出的一系列机遇和挑战。这些文章无论其提出并探讨的问题,还是其理论和学术的观点、方法,不仅都很新颖,而且非常扎实,可以说,作者都是身处在各自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的学者。其中有四篇,是为我们这个专辑特地翻译成中文的。中文世界的读者若想了解当前国外新媒体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相信这一组专辑文章会为大家打开一个思想的窗口。莫格勒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百五十多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进行了有趣的戏仿,他的《网络共产党宣言》一文指出,新数码社会中的自由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检视自由信息的幽灵如何在跨国资本主义中间游荡,如何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创造出新的阶级。他认为,只有废除知识产权,废除资本对於思想的私人占有,才能做到知识的自由流通,重新让文化成为人类共享的公地。《御宅族文化经济》的作者拉马尔,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对粉丝文化所创造的价值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作者以日本的御宅族文化为例,对以往的文化研究中有关“生产”和“消费”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和检讨。他指出,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不仅创造出了信息产业,而且还创造出一个新普罗大众的(precariat)阶级,这个新阶级的构成即是各国的信息工作者。拉马尔的研究对二战后兴起的文化研究及其近些年的发展作了细致的回顾,并进行了重要修正。不仅如此,他还为如何思考资本主义的价值理论、生产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和空间,对大家认识和面对进入全球化的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杨国斌的《中国互联网》一文,则重点探讨当代的网络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作者回顾了互联网进入中国前后的媒体生态,比如《今天》等民刊杂志早期的运作,这些民办杂志与目前互联网上普遍流行的自创、自编、自我表达的文学和其他写作,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不同的只是媒介的文化形态,因此,网络在此是个广义的概念。作者对中国互联网的考察,让读者对网民的情感和观念表达,网络的符号生产、网络事件的形成,网络管制等,能够获得多方位的了解。克鲁维尔的文章《国际关系中的新媒体逻辑》则从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对新媒体的功用和局限性进行了历史和理论的分析。人们普遍认为,网络将会弥补传统媒体在提供政治资讯方面的不足,以创造新的政治力量,甚至有助於建设民主的空间。克鲁维尔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尤其是中美关系的角度,重新检验这一逻辑。对比新媒体和印刷文字、广播、电影等传统媒体在建立敍述框架的能力上,以及资料库功能等方面各自具有的特点,他认为,虽然新媒体资料库提供的服务具有新的优势,很有价值,但它本质上并不趋向民主化。其主要原因是,使用者很难分辨出噪音与真正有用的资讯,而真正有用的资讯还是由权威的管理者或部门把握和提供的。这一批评精神在罗多维克对电影的虚拟生命(virtual life)的思考上,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本专辑最后一篇文章《我们如何历史地思考虚拟性》中,罗多维克对大家普遍接受的模拟式(analog)和数码式(digital)之区别,提出深刻的怀疑。他说,对电影的了解,如果从广阔的媒体考古的视野入手,我们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复杂的各种媒体技术发展的整体历史中的一支,而媒体的力量和潜能自然受到器具、材料和想像力的限制。从历史意义上来看,这种限制的界限本身是开放的,因为每一种艺术媒体都在面向新的用途和语境,不断地改变着自身概念,为新的艺术媒体提供素材,而这正是新创造力的未来潜能。总之,本辑编者希望,这个新媒体研究专辑的诸篇文章,能够帮助对此有兴趣的读者拓展视野,受到 发,并愿意参加本刊在纸面上和网络上的讨论,同时也期待中文世界的新媒体研究能够提出自己的创见,为网络时代的思想界做出贡献。
-
这是一篇关于自由主义的论文。我所关注的自由主义是一种在现今道德哲学、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中占有突出地位的自由主义版本:在这种自由主义中,正义、公平和个人权利的概念具有一种核心地位,而其哲学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则得益于康德。作为一种断言权利优先于善、并与功利主义概念相对立而加以典型定义的伦理,我所了解的这种自由主义最好应描述为"道义论的自由主义",对于我认为熟悉这一学说的人们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可怕的名称。 "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正义的理论,尤其是一种关于正义在诸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中具有首要性的理论。我们可以将其核心陈述如下:社会由多元个人组成,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目的、利益和善观念,当社会为那些本身不以任何特殊善概念为先决前提的原则所支配时,它就能得到最好的安排;证明这些规导性原则之正当合理性的,首先不是因为它们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能够尽善,相反,是因为它们符合权利(正当)概念,权利是一个既定的优先于和独立于善的道德范畴。 这就是康德的自由主义,亦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也正是我想对之提出挑战的自由主义。为反驳正义的首要性,我将论证正义的诸种局限,个中深意在于,这些局限亦是自由主义的局限。我所谓的局限不是实践上的,而是概念上的。我的要意并不是说,无论正义的原则多么高尚,它永远都不可能充分付诸实践,相反,我是指这些局限存在于正义理想本身。对于一个为自由主义允诺所激励的社会来说,问题决不单单是正义总难完全实现,而是这一观念存在缺陷,这一渴望并不完善。但是,在探究这些局限之前,我们必须更清楚地了解申明正义之首要性的意图。 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却又相关的方面来理解正义的首要性。其一是直接的道德意义。正义的首要性主张,正义之所以是首要的,在于正义的要求超过其他道德利益和政治利益,无论这些利益可能有多么迫切。依此观点,正义就不仅仅是诸种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可以随情况的变化来加以权衡和考量,而是所有社会美德中的最高美德,是一种在其他社会美德能够提出其要求之前所必须满足的美德要求。如果世界的幸福只能通过不正义的手段来促进,那么有可能以适当方式普遍推行的就不是幸福,而是正义。而且,当某个体权利发生正义问题时,即使是普遍福利也不能僭越这些权利。 但是,单单在其道德意义上,正义的首要性很难将这种自由主义与其他为人熟知的自由主义变种区别开来。许多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在强调正义的重要性,并坚持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约翰·斯图嘉特·密尔把正义叫做"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和不可比较的最神圣、最有约束力的部分",洛克认为,人的天赋权利比任何联邦所能僭越的权利都要强大(1690年)。但这些都不是我们在此所关注的更深意义上的道义论自由主义所要讲的。因为这种充分道义论伦理不仅有关道德,而且有关道德的基础,它所关注的不只是道德法则的重要性,而且还有其引申意味,康德将之称为道德法则的"决定性根据"。 按照充分道义论的观点,正义的首要性所描述的不仅是一种道德优先性,而且也是一种证明的特权形式;权利(正当)优先于善,不仅是指其要求在先,而且在于其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这就意味着,与其他实践戒律不同,正义的原则是以一种并不依赖于任何特殊善观点的方式而得到其正当合理性证明的。与之相反:如若给定其独立的特性,则权利便约束着善并设定着善的界限。康德认为:"善恶概念不是先于道德法则而定义的,如果先于道德法则,那么,前者似乎就必定具有基础地位;相反,善恶概念必须在道德法则之后并通过道德法则来定义。" 这样一来,从道德基础的立场来看,正义的首要性就等于说:道德法则的美德并不在于它促进某个假定为善的目标或目的这一事实。相反,它本身就是一个目的,且先于其他目的并对其他目的具有规导作用。康德将第二层次即首要性的基础意义与第一层次即下述道德意义区分开来: "通过两种或更多以理性相互联系的事情之间的首要性,我理解了某一种事情的特权,正是凭这种特权,它才成为与其他事情的结合中首要的决定根据,在一种较为狭窄的实践意义上,只要别的利益服从于它而它本身不屈从任何别的利益,它就是指一种利益特权。" 按照道义论的两种不同意义也可以引出这一对照。在其道德意义上,道义论反对效果论;它将第一层次的伦理描述为包含着某种绝对义务和绝对禁令的伦理,这些义务和禁令无限制地优先于其他道德关切和实践关切。在其基础意义上说,道义论反对目的论;它认为,一种用以推导第一原则的证明形式,不以任何终极人类意图或目的为先决前提,也不以任何决定性的人类善观念为先决前提。 关于道义论的这两条线索,人们无疑更熟悉其第一条线索。许多自由主义者,不仅仅是道义论的自由主义者,都特别重视正义和个体权利。这就提出了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如何联系的问题。如果不求助于第二种形式的自由主义,第一种形式的自由主义能够得到辩护吗?作为一种回答,密尔认为可以,并论证了将两者分离开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密尔认为,拥有一种权利,即是"拥有某种社会应当保护我所拥有的某种东西"。社会的职责是如此重大,以至于我的要求"具有绝对性、明显的无限性和与任何其他考量不可公度的品格,它构成了正当(权利)与不当之感和通常的权宜与失策之感的分别"。但是,如果人们问,为什么社会必须履行这种职责,则答案是,这"只不过是出于普遍功利的原理"。正义之所以被适宜地看作是"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而且是不可比较的最神圣和最有约束力的部分",不是出于抽象的权利,而仅仅是因为正义的要求。"在社会功利的范围内处于高于其他要求、因而也比其他要求更具重要职责性的地位。" 恰当的陈述是,我放弃可能从抽象权利理念中推导出来的任何便利,将之视为独立于功利之外的东西。我把功利看作是对所有伦理问题的终极诉求;但是,它必须是一种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具有作为一个进步存在的人之长久利益的根据。 正义和权利之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使它们成为比其他要求"更为绝对和急迫的要求",但使它们变得重要的首先是它们有利于社会功利和它们的终极根据。"所有行动都出于某种目的,而行动的规则(人们似乎很自然地设想)之整体品格和色彩必定由这些行动所服从的目的来决定。"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正义原则与所有其他道德原则一样,都是从幸福的目的中取得其品格和色彩的。因为,"目的问题......是关于什么是可欲之物的问题",而幸福是可欲的,事实上,"惟可欲之物才能成为目的",因为"人们实际上的确希冀幸福"。在此,密尔自由主义的目的论基础和心理学假设已是一目了然。 与之相反,在康德看来,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密切相联,他的伦理学和形上学都强烈地反对将这两方面分离开来的可能性。与密尔的(同时也与现代"规则功利主义者"的)观点相反,康德的观点至少提出了两个强有力的反驳。其一,功利主义的基础并不可靠;其二,不可靠的基础可能是强制性的和不公平的,而这正是正义的关切所在。 功利主义的不可靠在于,任何纯粹的经验基础,无论是功利主义的还是其他的,都不能绝对确保正义的首要性和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一种必须以某种欲望和倾向为前提条件的原则,只能比这些欲望本身更受条件限制。但是,我们的欲望和满足这些欲望的手段是会随时发生改变的,无论是在个人之间,还是就单个的个人而言都是如此。而且,任何依赖于欲望的原则也同样是偶然性的。因此"一切预先以欲望能力的对象(物质的)作为意志之决定性根据的实践原则,都无一例外是经验的,而且都无法提供任何实践法则。只要功利--甚至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是决定性的根据,原则上,普遍福利就必定僭越正义,而不是确保正义。 实际上密尔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也可能会反问,正义是否就应该享有这种无条件的特权?他承认,功利主义的解释并未使正义绝对优先,因为可以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某种其他的社会义务也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可能压倒任何一种普遍的正义标准"。由于有这一限制,假如人类的幸福得到发展,什么样的根据才能更完善地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呢?(注:密尔继续申辩道,正义正是功利所要求的。当普遍的正义标准被过分强调时,"我们通常都认为,不是正义必须给其他道德原则让位,而是说,按照其他的原则来推理,在日常情形中是为正义的东西,在此一特殊情形中恰恰不是正义的。通过这种有用的语言调适,人们归结于正义的不可取消的品格就得到了确保,而我们也就不至于非得坚持认为可能存在某种值得赞扬的非正义不可"。) 康德的回答可能是,即使有例外,也必须拒绝用人类幸福的名义,因为不能绝对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就将导致不公平和强制。即便幸福的欲望为人们普遍分享,它也不能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不同的个人仍然可能会对幸福为何在这一问题产生观念上的分歧,并将其特殊观念作为规导性的观念而强加于他人,这至少会否认某些人具有发展他们自己的幸福观念的自由。它还会创造这样一个社会,在该社会里,一些人受到另一些人的价值强制,而不是每一个人的需要与所有人的目的和谐一致。康德说道:"人们对经验性的幸福目的及其幸福所在都有着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只要涉及到幸福,他们的意志就不可能服从任何共同的原则,因之也不可能服从任何与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谐一致的外在法则。" 依康德所见,权利(正当)的优先性"完全是从人类相互的外在关系的自由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和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目的(即获取幸福的目的)或人们所承认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没有任何关系"。正因为如此,它必定有一个优先于一切经验目的的基础。即使是建立在某种为所有成员分享的共同目的之基础上的联合体,也不具备这样的基础。惟有"把自身作为一个目的,人们全都分享这一目的,因而在人类一切外在关系中,它都是一种绝对而首要的义务"的联合体,才能确保正义,避免用其他确信来强制某些人。也惟有在这样的联合体中,任何人都不能"迫使我按照他关于他人福利的观念去获取幸福"。只有在我受那些不以任何特殊目的为前提条件的原则的支配时,我才能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与所有人类相似的自由是一致的。 按照康德的观点,道义论伦理的这两条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正义的道德优先性是由于其基础的优先性而成为可能的(和必然的)。正义不只是另外一种价值,因为它的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与其他的实践原则不同,道德法则并不是事先隐含在各种各样的偶然性利益和目的之中的;它不以任何特殊的善观念为前提条件。假定其基础先于所有纯粹的经验目的,那么正义就具有相对于善的优先特权并自己设置其界限。 这又提出一个问题:正当的基础可能如何?如果它必定是一个优先于一切意图和目的的基础,如康德所说,甚至不受"人性的特殊环境"的限制,那么,人们到何处才可能找到这样一个基础?假定道义论伦理的这些严格要求,道德法则几乎不需要一个基础,因为任何物质性的预先条件都可能削弱其优先性。"义务!"康德用他最令人感动的口吻追问道:"什么是你的价值之源?在何处才能找到你高尚体面(它使你自豪地摈弃一切欲望的纠缠)的根基?" 康德的回答是,道德法则的基础在实践理性主体自身,而不在实践理性的客体,这种主体是一个能够拥有自律意志的主体。"作为一切行动准则之根据的东西必须是一种目的主体,即理性存在自身",而非任何经验的目的。除了"一切可能的目的主体自身"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产生正当,因为只有这一主体同时也是一种自律意志的主体。惟有这一主体才能"提升人自身、使之成为意义世界的一部分",并使他能够参与一种理想,一种完全独立于我们社会欲望和心理欲望之外的自由王国。并且也只有完全彻底的独立性才能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超凡脱俗--假如我们永远都能自由地选择我们自己的话,就能使我们不受那些偶然环境的限制。按照道义论的观点,首要的问题不是我们所选择的目的。而是我们选择这些目的的能力。而且这种能力先于它可能确认的任何特殊目的,它存在于主体自身。它无外乎人格,即摆脱自然机制束缚的自由和独立,它被看作是一种服从于特殊法则的能力(纯粹的实践法则是由其自身的理性所给定的)"。 这种既定的、先于并独立于其客体的主体概念,给道德法则提供了一个基础,与纯粹的经验基础不同,它既不期待目的论,也不期待心理学。以此方式,它有力地完成了这一道义论的想象。由于正当先于善,所以主体便先于其目的。对康德来说,这些相互平行的优先性澄清了"哲学家们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而在最高道德原则问题上所出现的所有混淆。因为,他们为了使意志的客体能够成为物质性的、并能成为一种法则的基础,而寻求一种意志的客体"。但这必定使他们的第一原则陷入他律。康德说道:"与之相反,他们应该寻找一种法则,它能直接决定意志的优先性,只有这时,他们才能寻求到适合于意志的客体。"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就可能区分实践理性的主体与客体,因而在任何特殊客体之外找到一种正当的基础。 如果对正义之首要性的这种申认是成功的,如果正当在我们业已区分的相互连结的道德意义和基础意义上确实先于善,那么,申认主体之首要性的某种观点也必定是成功的。这似乎是很清楚的。仍然需要作出解释的是,后一种申认是否能够得到辩护。我们怎么知道存在这样的主体?撇开了它所寻求的客体且先于它所寻求的客体,它又怎样才能是可以确认的呢?一旦人们回想到主体优先性的申认不是一种经验性的申认,这一问题就特别耐人寻味。果真如此,它就很难成为道义论伦理中最为重要的东西了。 超验主体 康德对其主体概念作了两种论证,一种是认识论的,另一种是实践的。两种论证都是"超验的"论证形式,它们首先是从我们的经验之某些明显不可缺少的特征中寻找这些前提条件。认识论的论证探究自我认识的前提条件。它首先认为,除了通过观察或内省来认识我自己之外,我无法认识一切。因为,当我内省时,所有我能够看到的都是我感觉的呈现;我只能把我自己作为经验的客体,作为这样或那样的欲望、倾向、目的、气质等等的承担者,这样才能认识我自己。但这种自我认识必定是有局限的。因为它永远无法使我透过各种表象之流,看清它们究竟是属于什么东西的表象。"只要人是通过内在的感受来了解他自己的,......他就无法宣称认识了他自身的他。"单单是内省,或者"内在感",永远无法提供任何有关这些表象背后的知识,因为任何这样的呈现都可能很快消失在另一种表象之中。尽管如此,我们必须追寻某种更深刻的东西。"他必须超越由纯粹表象所造成的作为主体的他自己的品格,设想还会存在某种别的东西,这才是其主体品格的基础--即他的可以自在构成的自我。" 这种更深刻的东西便是主体自身,我们无法经验地认识他,而必须将之预先假设为我们认识一切的条件。主体是"处在背后"的某个东西,先于任何特殊的经验,将我们多种多样的知觉统一起来,并使它们结合成为一种单一的意识。它提供统一的原则,如果没有这种统一原则,我们的自我知觉就不过是一串不连贯的和不断改变着的表象之流,是不属于任何人的知觉。而且,如果说我们无法从经验上把握这种原则,我们也必须推测其有效性--假如我们想使自我认识成为有意义的话。康德写道: "因此,那种认为'表象已经通过直觉给予一个人,所有表象都属于我'的思想,与那种认为我将它们统一在一种自我意识之中,或者认为我至少能够将它们统一起来的思想是等同;尽管这种思想本身并不是对表象综合的意识,它也以这种综合的可能性为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在我能够在一种意识中把握这些表象的多方面的情况下,我才能把它们叫做一种意识,才能说它们都是我的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我就像我拥有我自己所意识到的多种表象一样,拥有一个五颜六色而又杂乱无章的自我。" 我必须把我理解为一个主体,同时也把我理解为一个经验的客体,这一发现提示出设想支配我的行动之法则的两种不同方式。它因此把我们从认识论的论证引向一种更深刻的论证,也就是对主体之在先性的实践论证。作为经验的客体,我属于感性的世界;我的行动是被自然规律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如所有其他客体的运动是被自然法则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样。相反,作为经验的主体,我身居一个理智的或超感性的世界;在这里,由于我独立于自然规律之外,我能够自律,能够按照我给自己确立的法则来行动。 惟有从第二种立场出发,我才能把我自己看作是自由的,"因为在感性世界,独立于因果决定之外即是自由"。如果我完全是一个经验的存在,我就不能够获得自由,因为每一种意志实践都可能受到对某一对象欲望的限制。所有选择都将是他律的选择,都受到对某种目的的追求的支配。我的意志就永远不能成为第一原因,而只能是某种先验原因的结果,成为此种或彼种冲动或欲望的工具。只要我把我们自己看作是自由的,我们就不能把我们自己看作是纯粹的经验存在。"当我们认为我们自己是自由的时,我们就使我们自己成为理智世界的成员,并认识到意志的自律"。所以,主体的概念先于并独立于经验,这正是道义论伦理所要求的,它不仅可能,而且不可或阙,是自我认识和自由之可能性的前提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按照道义论伦理,申认正义的首要性的用意所在。按照康德的观点,正当(权利)的优先性既是道德上的,也是基础性的。根据其主体先于其目的的概念,对于我们将我们自己理解为自由选择的和自律的存在来说,这一主体概念是不可缺少的。当社会由这些不以任何特殊善观念为前提条件的原则来支配时,它就可以得到最好的安排,因为任何别的安排都不可能把个人作为能够选择的主体来尊重;它可能把个人本身作为客体而非主体对待,或作为手段而非目的来对待。 道义论的主题在许多现代自由主义思想中得到了类似表达。因此罗尔斯说:"由正义所确保的权利不服从社会利益的算计",与之相反,德沃金则认为,它"将作为个体手中的王牌",来反抗各种给整个社会强加某种特殊善观念的政策。"由于一个社会的公民在其观念上相互见异",如果政府偏向某一种观念而歧视别的观念--这或者因为官员们相信某一种观念具有内在的优先性,或者因为某一种观念为较多的或较为强大的群体所持有--政府就不能给予他们以平等的尊重。弗莱德认为,与善相比较,正当(权利)与不当的概念"之所以具有一种独立的和压倒一切的特性,是因为它们确立了我们作为自由选择实体的基本地位"。比任何选择更为重要的是,人格的价值"是选择概念本身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而且这正是我们围绕着尊重个人所制定的各种规范不可能妥协的缘由所在,也是为什么相对于我们选择追求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说,这些规范具有绝对性的原因所在"。 正是凭借其独立于日常心理学假设和目的论假设之外这一点,这种自由主义,至少是其当代版本,便认为自己可以避免各种传统的政治理论一直易于陷入的困境,尤其是关于人性和善生活意义问题的争论。因此德沃金宣称:"自由主义不依赖于任何人格理论",罗尔斯认为,它的关键性假设不包含"任何特殊的人类动机理论",而德沃金说,"这样一种自由主义不关心"个体选择追求的生活方式,艾克曼则认为,为了让人们接受自由主义,他们"不必对大量极具争议的大问题采取同一种立场"。 但是,假如有某些哲学和心理学的"大问题"紧随着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那也只是因为它将其争论搁置在其他地方。诚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这种自由主义避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人格理论,至少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格理论。比如说,把一种决定性的本性、或是某些根本性的欲望和倾向归于人类,诸如自私性或社会性。它所关注的不是人类欲望的客体(对象),而是欲望的主体,以及这一主体是如何构成的。 因为正义是首要的,所以某些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必定是真的。我们必定是某种形式的物类,必定以某种方式与人的环境相联系。尤其是,我们必定总是与我们的环境保持着某种距离,肯定会受到条件的限制,但我们的一部分永远都先于任何条件。只有用这种方式,我们才能把我们自己既看作是经验的主体,也看作是经验的客体,看作是行动主体,而不只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的手段。道义论自由主义设想,我们能够且的确必须在这种意义上把我们自己理解为独立的。我将论证,我们并不能这样独立,而在这种自我影象的片面性中,我们倒是可以发现正义的种种局限。 那么,道义论的人格理论究竟错在何处?其缺陷是如何削弱正义之首要性的基础的?当我们发现正义的局限时,又会出现什么样的与之对立的美德呢?为了陈述我的论证,考量人们可能对康德观点提出的以下挑战将是有益的。 社会学的反驳 第一种挑战可以被称为社会学的反驳,因为它是从强调社会条件对塑造个体价值和政治安排的广泛影响开始的。它宣称,自由主义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中立性不可能,而中立性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哪怕我们尽可能地尝试,也永远无法摆脱我们条件的影响。因此一切政治秩序都具体化为某些价值;问题是,谁的价值可以普遍盛行?结果又是谁得谁失?道义论主体的那种夸张的独立性乃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幻觉。它误解了人的根本的"社会"本性,误解了我们"始终"都是受条件限制的存在这一事实。没有任何例外,没有任何超越的主体能够处在社会或经验之外。我们每一时刻都处在我们的生成之中,都是一连串的欲望和倾向,没有什么能寄托于本体王国。主体的在先性只能意味着个体的在先性,因而偏向于个人主义的价值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惯作法。之所以惟有正义看起来才是首要的,是因为这种个人主义提出了典型的相互冲突的主张。因此正义的局限就在于它限制了培养那些合作性美德的可能性,诸如,利他主义,仁慈一类,这些美德能减弱冲突。但是,这些美德恰恰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假设基础上的社会最难以生长繁荣的美德。简言之,一个由中立原则支配的社会之理想乃是自由主义的虚假允诺。它肯定个人主义的价值,却又标榜一种永远无法企及的中立性。 然而,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未能在各个方面恰当估价这种道义论观点的力量。首先,它误解了这种自由主义所宣称的中立性。正当(权利)原则的中立性,并不是这些原则承认一切可能的价值和目的,相反,是指这些原则是以一种不依赖任何特殊价值或目的的方式而被推导出来的。当然,一旦正义原则被这样推导出来,它们就拒绝承认某些目的(假如它们与任何东西都能相容的话,它们就很难成为规导性的原则),但它只是拒绝那些不正义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是那些不符合原则的目的,这些原则本身的有效性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生活方式的有效性。它们的中立性所描述的是它们的基础,而非它们的效果。但是,即便它们的效果也在许多重要方面比社会学的反驳所揭示的更少受到限制,比如说,利他主义和仁慈就完全与这种自由主义相容,在其假设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这些美德的培养。主体的优先性并不是说我们为自我利益所支配,而只是说,无论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利益,这些利益都属于某个主体。从权利的立场出发,我可以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善或他人的善,只要我不行不义。而这一限制与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毫不相干,相反,却与保证他人同样的自由这一压倒一切的利益相关。合作性的美德与这种自由主义绝无冲突。 最后,社会学的反驳是如何否定道义论的独立概念的?这一点尚不清楚。如果它的意思是想提出一种心理学的反驳,那么,它就无法表达道义论的观点,因为后者提出了一种认识论的主张。主体之独立性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作为一种心理学的事实,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为克服我的偏见或超脱我的确信所需要的那种分离,而是说,我的价值和目的并不界定我的身份,我必须把我自己看作是一种区别于我的价值和目的(无论它们可能是什么样的价值和目的)的自我的承担者。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是想挑战这种认识论的主张,那么,这种挑战的基础可能如何?这一点目前尚不清楚。当休谟把自我描述为"各种不同知觉的集合或堆积,它们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相互汇集,并处在一种永恒的流动和运动之中"时,他也许是最接近描绘出完全受经验限制的自我之图象的人,正如这种社会学观点所要求的那样。但是,正如康德后来所反驳的那样,"任何固定不变的自我都不可能在这种内在表象的流动中表现自身"。要使通过时间的自我之连续性有意义,我们必须假定某种统一性原则,它"先于所有经验,并使经验本身成为可能"。的确,当休谟承认,他无法最终解释这些"将我们思想或意识中的连续出现的知觉统一起来的"原则时,他本人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困难。尽管康德的超验主体可能存有疑问,这种社会学的反驳似乎也难以提出一种有效的批评。它必须预先设定的认识论很难更让人信服一些。 万俊人译
-
"两会"提案,年年雷人,今又雷人。全国媒体沸议,大街小巷哗然,举世滔滔,如同炸开了锅。 I. 历数积年提案或者议案,除开极其少数因应切实者外,其余多不外乎"花边提案"与"秀场提案"。 就前者言,不仅有委员倡议"相声要进小学课本,从娃娃抓起"、"立法限定公务员的体重和腰围",提请"雷锋精神申遗"、"设立全国爱乳日"云云,而且有"中国女人外嫁,外男必须先予担保"、"设立学士后制度",以及"取缔所有社会网吧"、"家庭破裂可向小三索赔"等等荒诞不经之议。① 就后者言,多为急就章,应景文,人云亦云,甚至有媒体爆料代表直接抄袭网文转为议案者。看看那些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泛泛之议,有关"社会风气"的浅薄道德讲章,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振振有词,扩大女性参政权的官样文章,"在某某领域坚持科学发展观"一类的胡扯八道,就明白"尸位素餐"是什么意思了。媒体称之为"注水提案",如同注水猪肉,滥竽充数,不讲卫生,可谓恰切。 是啊,平日里各司其责,各忙其忙,或做官,或抓钱,或走穴,临时集中开会,自然不遑他顾,留给议案或者提案的心思和时间只能算是"业余"为之了。至于连续多年提请实施"官员财产阳光制度"的切实议案,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反垄断的高水准提案,饱含痛切之思,细斟制度愿景,却直如凤毛麟角,而终究石沉大海。 往日媒体开放程度有限,委员和代表,衮衮诸公,究竟提出了何种提案、议案及其雷人程度,外界多所不知。如今大门开缝,窗口有隙,公众的知情权多少有所兑现,遂能一窥究竟,评头论足之余,进而自然忍俊不禁了。不是她或者他水准下降了,他们其实一直如此,而是民众心智提高,社会期待愈发殷切,故而有此难堪互动,也才引发了七嘴八舌,满街诟语。倘若所有提案和议案均能公诸于众,交诸选民,一定会让国人大饱眼福,于多元视野的审视中,大家同上一堂民主课。 其实,提案雷人,无分中西,所在多有,原是民主体制下利益分趋、意见多元、"五花八门"的常态。今日得有雷人提案与议案,恰恰说明中国社会政治生态改善,委员或者代表多少有了一点点自己说话的空间,也多少乐意想讲一点点自己想说的话,因而,才有此"百花齐放"、各雷其雷呢!设想三十年前,人人站得笔直,个个提心吊胆,哪有可能出现如此幽默场景。相较于"秀场提案",此类"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的"花边提案",倒是还有几分真诚和浪漫,尽管不免搞笑,失之于愚昧。 但是,即便如此,太过离谱,却是选民不答应的。毕竟,纳税人在掏腰包,岂能坐视公币靡费;全国民众眼巴巴地盼着,怎能让制度资源白白流失。如今"两会"提案如此花拳绣腿,甚至雷人不断,持续检验着全体国民的抗雷指数,暴露的不仅是衮衮诸公的心智和德性难恪其责,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视出了当下中国民主体制本身存在深层次问题,非提案或者议案本身所能遮掩也。与其詈议雷人委员,毋宁深究体制缘由。 II. 如果我们不能认同人大和政协是"清谈馆"或者"橡皮图章",那么,按照立法原意,"代议"和"审议"两项,为其制度合法性所在,也是其正当性愿景。 就代议而言,无论是人大还是政协,而首先是人大,其基本制度用意在于提供一种格局,好让各种利益和意见的代言人同堂博弈,公开较量,和平竞争,在分配正义的框架中考量各自的利益边界,于宪政体制下决定各自的攘让进退。因此,其所议论或者提议的,并非仅为一己之见,甚至于不一定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却必定为特定群体的心声,代表的是一定群体的利益诉求,旨在求得立法解决或者政策关注,形成利益分配的公正格局,进而将分配正义形诸规范的编订过程。也就因此,在他或者她的背后,是否站立着这样一群授权民众,他们又是否真正委托其代传心声,双方有否代议契约,遂成关键所在。否则,虽伸言"代表"谁谁,可既无授权,亦无认同,终究不过是一厢情愿,无的放矢。至于傥论"代表人民"或者"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因无确切指代,笼而统之,当然只能流于空洞,其实更加不着边际。 换言之,存在真实的选区和选民的对应关系与授受关系,是避免提案或者议案不再雷人,防止"两会"变成"联欢会"甚至"愚乐会"的制度前提。传统上,"两会"代表和委员半数以上多为在任或者卸任的党政官员,其余为成功人士,主要含括企业、文体、宗教和学术四界,同时还要虑及"工青妇"、少数族群、统战与"模范"等各类需要。占人口多数的亿万农民兄弟,其选举权仅为四分之一国民资格,遂沦为沉默的大多数。一如个税起征点的讨论,缺席的恰恰是工薪阶层;有关邮政法的修订,偏不见消费者的身影。在此情形下,虽有真实的"名额分配",却无真切的对应选区与选民,特别是公民的组织化生存方式阙如,基于相互承认法权的横向联合行动不见登场,甚至"被委员"、"被代表",②则代表也好,委员也罢,充其量只能"代表"自己,甚至连自己也"代表"不了。 此时此刻,作为孤立的个人,他们夹塞于庞大权力体制的齿轮之间,其实上气不接下气,前言不搭后语,王顾左右而言他,充其量一介表决机器而已。那边厢,亿万选民也闹不清究竟谁在代表自己,或者,自己是否曾经让她或者他代表过自己。彼此既无切实制度性沟通,亦无诸如开大会为选举造势这种"剧场性"联络,也没有常见的"拜票"秀,甚至于一般百姓连他或者她姓甚名谁都不清楚,朋友,你说他们可不就是"无恃无恐",径直雷人了吗! 说"无恃",是因为他们未经选民的授权,不过单枪匹马,因此,前面打一棍,后面无人撑嘛,哪里还敢"代表"什么,又怎么可能代表什么。鉴于"两会"之中,多数为党政官员,因此,真要"代表"什么,恐怕也出不了其所在的这个叫做"党政"的大单位。而他们在此"单位"中的"框框格格"早已划定,并且也正因此"框框格格"才能逶迤前行,径达大会堂上,好不容易呢!因而,当然不能或者不愿出此"框框格格"一步了,"无恃"原来导源于"无关",即与选民了无关联。当年梁漱溟先生喟言,"议员"的身后无人,因而说话无力,陈述的也就是这一状况。说"无恐",是因为他们既然未经选民授权即已当选,入明堂,近楼台,享福禄,那么,当然不把区区选民放在眼里了。--"你是哪个单位的?"因应差事,来个"花边提案"与"秀场提案",敷衍了事,你能把我怎么着!难道下次不选我吗?可选不选我,不由你们"下面"说了算,而是"上面"说了算呀,你又能把我怎么着!我听话,自有人替我做主。--也正因为听话是第一要义,你如何能够指望他或者她出头露面,哪怕说一两句"不听话"的话来?朋友,无恐同样在于无关,而"上下交征利"矣! 如此这般,一言以蔽之,虽然人大制度旨在"代议",而当下的现实却是"代议无着"。 III. 这样说,可能有人不同意:这样看待他们,未免有失公允,过于求全责备了。均不见,即便确实缺乏真实的选区与选民的对应和授受关系,但是,他们中的不少人还是具有良知的,只是限于水平,使得议案或者提案"雷人"罢了。 朋友,这便不能不说到"审议"了。本来,在中国现行体制中,"政协"颇像"元老院",也就是上院,而"人大"接近"人民院",也就是下院。它们的分分合合,构成了中国式的民主框架。但是,不论是人大还是政协,尤其是人大,其为立法机构,不是简单的"献计献策、集思广益"的咨议单位,更非"诉苦伸冤、评功摆好"的人民广场,而是最高立法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关。"一府两院",按照宪法,可是由它产生,向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呢!职是之故,数千代表或者委员,纵有良知,也还要有良能,才能确保恪尽其责,不负重托。 比如说,两会"审议",预算和决算得为大端,只有掐住了"钱袋子",才能驾驭权力的笼头,其为至理,不言自明。昧于此,却捣鼓什么"相声要从娃娃抓起",其为弱智,自甘弄臣,乃昭彰于天下。 换言之,"精英议政",同样是中国式民主不能回避的应有内涵,其所回应的是"全民参政"的开放社会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担当治国大业,蔚为立国基石,需要政治智慧和政治技艺。它们不是别的,正为铺排人间秩序的决断之策,恰属打理人世生活的立法理性,天大的事啊,朋友!只是跳得高、跑得快、唱得圆润、票子白花花,人靓听话,哪里能行?!而按照目前的"名额分配"产生的代表与委员,恰恰多为此类形态,他们纵有"良知",也无"良能"来"议政",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审议无力"。 IV. 由此,"代议无着"与"审议无力"拷问的是代表和委员的遴选办法与产生程序,而催逼出的却是社会利益发育与政治多元格局的问题。容忍社会利益发育,推展政治多元格局,意味着于培植多元主体的进程中形成职业政治代言人,不仅在于使得"审议有力",有利沟通交往,降低民主成本,而且,更主要的是形成"代议有谱"的授受关系。谱者,谱系也。亦即特定公民亮明身份,摆明立场,讲清理据,接受特定选区的选民甄选,誓为其利益代言。特定选区的选民经由考选,觉得此君不错,堪为造就之才,于是一人一票,一票一价,委托其代行言责,看家守院。如此这般,两相情愿,蔚为谱系者也。事情到此,"无关"就变成了"有关"。 于是,言有恃,恃众而言;行当恐,恐行非所当。倘若"此君"阳奉阴违,或者,言不尽责,偷奸耍滑,则下回咱不选他,让他妈喊他回家吃饭,重换一个来给咱打工了事。可以想象,到这时候,任何提案或者议案的提出,势必斟酌再三,如履薄冰。事情很复杂,而道理可能却很简单,那就是,一次雷人,可能就会为众人所雷,从而饭碗不保呀!将近十年前,神州政坛曾有"专职委员"一设,可惜,他们实际上全都成了专职官员,则一切"无关",代议何在,只剩雷人了! 在此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这一概念,有望经由一系列具体指代而步步坐实,而于人民共和的格局中,实现全体公民的和平共处,奠定基于政治民主和公民自由的立国之基。细言之,凡此"中国"时空内、构成"人民"的每个人,首先是中国的"国民",同时为特定族群的"族民",更是居家过日子、天天应付柴米油盐的"市民",而他们都是"公民",并表现为兑现公民身份的千千万万的"选民"。而公民之为公民,必得首先具体落实为选民,也只有落实为选民,而且是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化政治生存方式的选民,才能真正兑现公民身份。就是说,我手上捏着选票,看你求我不求我。相反,手上无票,徒有两拳,哪怕坐拥真理,鬼才理你!置此情形下,不仅"我"无法进入政治议程,而且,"他"和"她"也不会听我的。此时此刻,纵然有一纸法律规定的公民身份,还不是徒唤奈何。 朋友,章润走笔至此,不禁要说:说一千道一万,"有关"还是"无关",关键就在于这么一张票而已矣! 是呀,如果说共和国是一种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的话,那么,公民的尊严,使得公民们能够分享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的政体安排,便是这一理想中最为亮丽的部分,也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最高智慧。而这一切,事涉千头万绪,情牵千门万户,动则渔阳鼙鼓震天,从哪里下手呢?无他,无他,从落实"选民"内涵,编织"代议有谱"与"审议有力"的政治格局起步。 如此,庶几乎雷人提案渐绝,宪政中华日显矣! 2010年3月12日于清华无斋【注释】①此外尚有下述诸论:因为黄色尊贵,中国文明发端于黄河、黄土地,因而,应将"扫黄"改为"扫色";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是谓"家务劳动工资化";企业家按年交税额颁授行政级别,年度纳税亿元的,授予厅局级待遇;建设"共产主义示范区"或称"毛泽东城",体现"老有所养,除生活富足外,还强调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特色,"让这个社会少出现折腾的事"...;"恢复裸体拉纤";把中国所有的"公园"两字都改成"百姓园"。至于会议期间某位媒体界委员傥论大学生从事掏粪工作"可能会改变中国的掏粪现状",并且,"无论是在思维,还是掏粪工具的使用上,大学生都具备优势"云云,只能说是混帐话了。 ②.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三月两会期间,65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丁伟岳当初是从电视里知道自己是全国政协委员的。这位著名数学家2001年被增补为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此后连任第十、十一届委员至今。他说,每次换届,"一直到电视台宣布我才知道,没有人问过我愿不愿意当"。丁伟岳是由他所在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名推荐为政协委员的,但他说,民建从未就推荐事宜征求过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这是因为现有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存在漏洞,喟言"万一人家不愿意当呢?你得让人家有不同意的权利。"就丁教授的说法,全国政协于翌日作出回应,声称按照程序,提名推荐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时候,应该征求本人的意见,丁委员的情况有可能是推荐单位工作上的疏漏。另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刘遵义也曾表示,自己当委员三年了,是看报纸才知道自己被推选为委员的。
-
期刊专递
2010/04/17
| 阅读: 1671
本期提示张冠生《"应是鸿蒙借君手"》在同代人中,费孝通是少有的具有国际影响的中国学者,同时,我们在编辑稿件的过程中,发现费孝通先生还是被引用最多的当代学者之一(中年学者中则是汪晖、甘阳等),这就令人惊叹他的学术生命力之旺盛和思想影响之深远。在此费孝通先生诞辰一百周年之际,我们有意组织系列文章来纪念费孝通先生,以表达我们的敬意,这里刊登的是第一篇。刘亮程《乡村是我们的老家》 刘亮程以写乡村著名,他的代表作《一个人的村庄》广受关注。在这篇文章里,他详尽辩析了乡村、农村、村庄、乡土、农民、故乡等概念,认为:中国人共同的故乡是乡村,乡村既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也是生存居所。乡村早已经成为我们的文化精神和宗教。王瑞芸《2010纽约艺术之行》 年初,作者流连于纽约的几大美术馆,通过对艺术展及背后牵涉的当代艺术种种现象的观察和分析,对现代以来艺术的历史、现状、内在症结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指出:"艺术想要继续有价值,就必须放弃自我的小容器,走向人类的终极关怀,然后,当代艺术才有可能达到像美国当代著名艺术评论家丹托所定义的:它与我们人类的幸福息息相关。"任剑涛《矫正型国家哲学与中国模式》 "中国模式"的讨论日益热烈,本文试图探讨这一模式背后独特的哲学基础,作者称之为"矫正型国家哲学"。作者分析了这一"矫正型国家哲学"的形成过程及有效作用,并探讨了"中国模式"未来的可能走向。其实,西方现有的现代模式本身也并非既定的,而是一种长期摸索、试错、纠正、创新的结果,是历史的产物,而且本身还在变化之中。这样看来,对"中国模式"的讨论也应该具有历史眼光,可以再宽容、心平气和一些,不应简单地否定或盲目地炒作。 《天涯》2010年第三期目录 特稿张冠生 应是鸿蒙借君手 --通观费孝通先生的"文化自觉" 作家立场 2000-2009:经验与感受(续)李云雷 我们为何而读书?笛安 灰姑娘的南瓜车狄金华 一路乡建盛琼 孩子刘亮程 乡村是我们的老家蒋子丹 1970年代的散兵游勇杨典 虫天记马新朝 卧铺票 民间语文 钟文峰 爸爸给儿子的信(2007-2008)祁玉江 县委书记日记(2009)中原农村家常话高考誓词三则(2008) 文学 江苏青年作家小辑黄孝阳 说说爱情吧(小说)阮夕清 捉迷藏(小说)张克盛 世面(小说)陈亚冰 挥金如土的时光(小说)刘晓珍 外地人(小说) 散文一束李晓君 家族的忧伤闫文盛 暗部韩松落 兰州畸人人邻 二月二,龙抬头盛慧 最后的晚餐(外二篇) 艺术 王瑞芸 2010纽约艺术之行周睿 为另外90%而设计 研究与批评 沈卫荣 谁是达赖喇嘛?任剑涛 矫正型国家哲学与中国模式203环球笔记5则 欢迎到各地邮局订阅或到本刊邮购2010年度《天涯》。邮发代号:84-12,12元/期,全年6期72元。邮购免收邮费。邮购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 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政协楼6层《天涯》杂志社邮编:570203 电话:(0898)65360004 65332803 电子信箱:tyzzz@vip.sina.com
-
从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到1913年的一个多世纪中,美国联邦政府是无权征收所得税的,而今天公司和个人所得税则是美国联邦税收的主体(美国没有增值税)。读者自然会产生两个有趣的问题:第一,1913年前,美国联邦政府为什么无权征收所得税?第二, 在没有所得税的情况下,美国政府收入靠什么?
-
1981年,傅聪回国演奏、讲学,《人民日报》发了一个广告,称"著名英籍钢琴家傅聪先生钢琴独奏会......"。北京、上海另一些报刊也准备刊登音乐会广告,并拟发表相关新闻报道和记者专访。傅对《人民日报》广告颇有不满,说:什么"英籍钢琴家",我是个中国人。什么"傅聪先生",哪一天才能叫我一声"同志"啊!没过几天,一些原定发表的广告和新闻忽然不发了,约定的记者采访也没有了下文。傅聪是个十分敏感的人,他觉得困惑、不安,问:这是怎么回事?我说:不知道。恰在此时,一天晚上,中宣部理论局的郑仲兵告诉我:中央党校高级班一个学员给胡耀邦写信,对《人民日报》刊登那样大的广告,而且把一个"叛逃者"尊之为"先生"表示愤慨。胡对此信作了批示,大意说:演奏会开了也就开了,还要这样"大肆宣扬,真是荒唐"!(末八个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个记忆大概是比较准确的。) 第二天傅将离京赴沪。我见到他,他的情绪显然不太好。当晚,我一夜未睡,给耀邦同志写了一封很长的信(400字稿纸十几页,当不少于4000字),把我知道的有关傅聪的情况向他作了尽可能详尽的报告,并说:你对党校信件那个批示不妥,我听说之后十分不安。我想,你如果了解有关情况,就不会那样批了。次日,我把信稿送给赵渢同志看(赵时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想请他帮助核实一些材料。赵说:你信中材料是准确的,但是不要提耀邦批示,那是内部的东西,你何以知之?更不要去批评耀邦。你把那些话统统删掉罢。我说:不必删。据我所知,耀邦是可以批评的,而且是欢迎批评的。你甚至可以同他当面争论,面红耳赤,如果你的批评合事实,有道理,他不会生气,反而会高兴。那信一字未删,中午12时半,我骑自行车到中南海东门,把它交给书记处一位秘书,并告诉他:这是一个"急件",请求尽快送达。后来,书记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下午2点,胡一上班,就读了那信,随即说:这件事要想个办法妥善处理。当天或次日,胡写了一段很长的批语。大意说:傅聪的出走,是情有可原的。出走之后,没有做损害祖国的事。他在国外刻苦钻研业务,回国演出、讲学受到欢迎。对他,要体谅,要爱护,要关心。他在国外生活似不甚富裕,回来演出、讲学,要给一点报酬。要派一个人去同他谈一谈,以表示社会主义祖国的慈母心肠。当然,出走毕竟不是一件好事,对他是一个污点,如果(他本人)没有一个公开的态度,不能宣传他。 这个批件大概送到了文化部。我的信送出一两天或两三天后,一个晚上,周巍峙(时任代理文化部长)要秘书在电话里把胡的批示读给我听,并告诉我,已决定派吴祖强(时任音乐学院副院长)立即去上海见傅。后来,周巍峙同志以代理文化部长的身份请博聪吃了一顿饭,询问有何需要帮助之事。傅说,黄宾虹送给他父亲(傅雷)许多书画,他想带几幅去英国,海关不准。周于是同外事部门联系,使傅得到了一个免检签证。 以后,那封信传到了人民日报社,王若水把它摘要印了一期大字"内参"(《情况汇编》?)。不久,戈扬找我,说胡绩伟和韦君宜先后建议她向我约稿,要我把那信写成一篇文章,在《新观察》发表。戈很热情(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说:你的信写得好。只有党性很强的人才写得出这样一封信。我说:我不是党员啊。她说:你该算是一个党外布尔什维克。 可是,耀邦批示末尾说,如果傅无"公开表示",不可宣传。这就难办了。我因此没有动笔。不久,发现一期英文《中国建设》,里头有篇傅聪访问记,其中傅有一段话,大意说:"四人帮"倒台不久,我忽然从收音机里听到李德伦指挥中央乐团演奏贝多芬《第五("命运")交响曲》,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感慨万千。这么多年来,朋友们留在国内,受了那么多苦,我却躲开了。我感到内疚......我把这篇报道的中文稿送给戈扬,说:这可以算是一个"公开的态度"了吧?我们把这份材料报送中宣部,附一封短信,请示可否写文章。几个星期过去了,始终没有回音。戈扬说:没有说"不可以",那就是"可以"。你写吧。我写了一篇《雪泥鸿爪话傅聪》,在《新观察》发表了。这篇文章没有引起批评。我收到一些读者来信。一位素不相识的中学老师在信中说:听说傅聪打算回国任教,你一定要劝劝他,还是像现在这样常来常往为好,千万不要回国定居。 我始终没有养成保存材料的好习惯。那封信的底稿、耀邦批示的追记稿(接到文化部秘书电话之后当即做了一个追记)、《新观察》文章和《中国建设》采访记,都早已找不到了。这里写的,全凭记忆,可能不尽准确--毕竟是整整20年前的故事了。时间过得多么快呀!真是可怕!但大意是不会错的。 李春光 二○○一年 八月十五日晨 推荐者于光远的话 : 两年前,有一天李春光同志到我家来,说起胡耀邦怎样处理傅聪回国演奏的情况。我在听了之后,认为应该设法公开发表。为此目的,我请他把情况写出来给我。他一回家就写。2001年8月15日晨写完,17日寄出。18日我收到后,不久,他又去美国了。 原先我对他说,我打算根据这个材料,自己写成文章拿出去发表的。所以在材料前李春光同志写了"光远同志参考"六字。可是看过之后,我觉得还是就用他本人所写的文字为好。我觉得他对事实写得具体真实,并且从他叙述的傅聪回国演奏一事前前后后处理的过程中,可以看出胡耀邦同志的为人,看出他处理问题既有高度的原则性,又有高度的灵活性,可以看出他处理事务的精神和方法。 请读者们特别注意这篇文章中,李春光同志所叙述的赵渢看了他写的那封不少于四千字的给胡耀邦的长信之后,劝他"不要去批评耀邦,你把那些话统统删掉罢"时,李春光回答说"据我所知,耀邦是可以批评的。" 我认为这篇文章有史料价值。因此我向《炎黄春秋》编辑部推荐,希望全文刊登。 2003年9月4日星期四
-
2010年3月18日下午三点半,接着上半场豪尔教授的《审思音乐教育:探讨澳洲大学巴里岛佳美兰音乐的教学方法》讲座之后,悉尼音乐学院副院长霍华德教授(Prof. Keith Howard)为上音师生带来了另一场题为《世界音乐:谁的世界、谁的音乐?》的学术讲座(见图一)。主讲人霍华德教授目前供职于悉尼音乐学院,任副院长一职。此前他曾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工作。霍华德教授曾撰写和编著了16本学术著作,其中绝大多数是韩国音乐研究成果。此外,霍华德教授还发表了逾百篇学术论文。可以说,其学术触角广及韩国、吉尔吉斯坦、尼泊尔、西伯利亚和津巴布韦音乐与文化。今天讲座则以"谁的音乐"为主要设问,从世界音乐范畴、历史、分流、美学问题、版权和传统音乐保护等多个方面渐次展开,对现代世界音乐做了深入翔实的解析。 图一:霍华德教授为师生诠释"世界音乐"体裁及其相关热点论题 一、世界音乐的范畴和来历 霍华德教授首先明确了此次讲座中的现代世界音乐的范畴,即特指全球化时代进入商业运作流程中的,作为一种全新的音乐体裁而存在的"世界音乐"。在该范畴中,世界音乐不再只局限于作为地方传统的标识,而是作为跨国工业观念下的商品而存在,并体现出"异域和本土音乐"结合的"混合"特征。霍华德教授认为,世界音乐的出现和发展,其影响波及到了音乐人类学,甚至音乐学,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担忧。在讲座开始部分,霍华德教授还给师生们介绍了"世界音乐"术语的来龙去脉。即在1987年的伦敦易斯林顿民间协会唱片制作人会议上,与会的世界音乐制作人在如何记录唱片名称,如何为唱片分门别类的问题上进行了几轮磋商,其中淘汰了"世界节拍"、"热带"、"民族" 、"国际"和"根基"等词汇,最后选定了"世界音乐"一词的全部过程。 二、争议一一站在世界音乐的两边 霍华德教授认为现代世界音乐存在两个分流现象。一方面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发展起来的世界音乐;另一方面是音乐民族志学者观念中的各地区、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就前者而言,如时代华纳公司发行的《阿姐鼓》和新近流行的萨顶顶的音乐作品;就后者而言,特指如陕西唢呐乐班或西安古乐等古老音乐形式。世界音乐的分流引发了两边的互相指责。商业世界音乐领域指责音乐民族志学者们是"隐藏在丛林中的偷窥者。"或"世界音乐可以让音乐家谋生。音乐民族志者们却做不到"。而音乐民族志学者们则批评世界音乐的商业化运作忽视了文化自身的界限。他们认为世界音乐好比好莱坞电影,只是通过创造浮华、肤浅的艺术形式来吸引各种人群。 三、"扶手椅上听世界"一一世界音乐的生活方式 霍华德教授通过列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世界音乐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对世界的"发现之旅",而是"在扶手椅上听世界"。因此,世界音乐创造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例如目前在英国利物浦大学音乐系任教授的卡萨比安先生(Anahid Kassabian)就曾使用"音响旅行(audio tourism)"一词来探讨星巴克咖啡店和著名的世界音乐唱片品牌Putumayo所发行、销售的世界音乐作品"Café Cubana "和"Music from the Coffee Lands"。霍华德教授认为,咖啡消费者买进的不仅仅是咖啡,还包括一种背景音乐(ambient music)及其创造的新声音图景世界。这种图景式的音乐存在,瓦解了传统的地理距离。例如世界音乐作品"Buena Vista Social Club"展示了熟悉的古巴音乐和他者音乐的"混合",而这种"混合"现象,正是各种世界音乐的共同特征。 四、从"生硬的结合"到体裁的确立一一世界音乐的美学问题变迁 霍华德在讲座中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虽然认可世界音乐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行现象的合理性,即年轻一代不再能够欣赏老一辈们所欣赏的传统音乐,从而现代世界音乐拥有坚实的观众基础;但同时保留了对世界音乐的批评。他认为作为一种体裁存在的世界音乐,其音乐上的特征往往体现在"异国情调与本土音乐"的"生硬结合"上。如采用欧美流行音乐中常见的节奏与和声结构、本土乐器,以及运用科技手段进行跨界创作等。因此,这种音乐即便保留了某种原生声音,但被保留部分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例如在作为三角州航空公司的广告音乐的世界音乐作品"Songs of Sanctuary"中,虽然融合了祖鲁人、科萨人、第绪人的原生声音,但正如主唱所一语道破的"这不过是各种声音的堆砌,不具有声音原来的真正含义。"霍华德教授言下之意,在现代社会中,在商业化运作的推波助澜下,没有人再去关注原来的声音的内涵和意义。世界音乐的忠实消费群体关心的是这种"生硬的结合"所创造出的新鲜感。可以说,在世界音乐所融入的他者声音中,文化内涵被剥去了,尽管如此,留下的"外壳"也足以支撑起世界音乐的繁荣发展。 五、版权归属一一世界音乐"中间人"的道德问题 霍华德教授质疑了世界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他认为,由于西方音乐家常常成为世界音乐"中间人",即作为制作人等角色,因此就成为了世界音乐所采录的各民族音乐的版权拥有者。例如西曼(Paul Simon)的《恩赐之地(Graceland)》以1400万张专辑的销售量高居世界音乐销售榜首,而"Buena Vista Social Clu"则已1000万张专辑的销售量紧随其后。但就版权而言,前者属于西曼,后者也同样没有归属于古巴民间艺人。同样的,加布里尔(Peter Gabriel)在其作品《基督最后的诱惑》中,虽然融合了伊斯兰祈祷歌曲卡瓦利、塞内加尔音乐、埃及音乐、埃塞俄比亚和摩洛哥等地音乐家的作品。但乐曲最后的版权都归属于加布里尔所有。霍华德教授认为,这些版权归属问题成为了现代商业化的世界音乐所不可回避的道德问题。 六、"跟随传统还是跟随钱?"一一世界音乐与传统音乐保护问题 霍华德教授最后探讨了世界音乐与传统音乐保护问题。教授认为,学术界对世界音乐的关注始于玻利维亚歌曲"El Condor pase"。该曲被西方人西蒙和加方克尔(Garfunkel)用在世界音乐"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中,其引发的版权问题遭到了玻利维亚总统的强烈反抗。该事件直接促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开始讨论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霍华德教授结合自身多年来研究韩国音乐的经历,为师生介绍了韩国传统音乐盘索里(p'ansori)和风物农乐(p'ungmul)的现代化发展,及其所具有的世界音乐体裁性质所引发的问题。霍华德教授认为,虽然二者被授予了"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但二者在现代世界已经失去了传统音乐的特征或内涵的认同指认作用。在所有可以下载的16首盘索里歌曲中,只有2首是真正的传统盘索里;同样的,风物农乐在2005年的斯里兰卡世界音乐与舞蹈节(WOMAD)中,已经经过了大幅现代化改良,成为了一种新的形式"Dulsori",也因此,具有商业化的世界音乐属性的"Dulsoli"现在成为了韩国的国家文化象征。这必然引发了学者对于传统音乐境况的担忧,并以身作则地宣扬着保护传统音乐文化的意愿。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学术界积极参与投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留给音乐家的一个赤裸裸的选择:跟随传统还是跟随钱?"霍华德教授最后认为,世界音乐的完全就是消费主义,是一个关于揽财和追求利润的市场驱动的音乐产业。谁拥有"世界音乐"的问题,其实在世界音乐利益不能回归非洲、亚洲,以及真正拥有传统音乐的人们的时候,就已经自己说出了答案。讲座结束后,在座师生和霍华德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问题集中在世界音乐体裁的共性特征、传统音乐所在地区的人如何看待这种传统音乐、如何保护传统音乐上。霍华德教授在回应中认为,"混合"是世界音乐的共性特征、传统音乐所在地区的现代年轻人是认同这种世界音乐的、传统音乐保护需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最后,上海音乐学院杨燕迪院长对此次讲座给以了简短却提纲挈领的总结。至此,音乐人类学系列讲座的两场讲座获得了积极热烈的反响,取得了圆满成功。综述:黄婉图片:吴艳、张延莉
-
本文是根据作者所著《亚洲视野:中国历史的叙述》(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北京:三联书店,即出)二书所写的序言删改而成。
-
日本著名汉学家滨下武志著作---《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经过作者十多年的精心雕琢,近期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从长时段的历史出发,从朝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白银流通、通商口岸网络、金融网络形成和发展等角度重新诠释了16世纪以来东亚地域体系与世界经济的演化关系。在该书出版座谈会上,海内外十余位专家对该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台湾"中央研究院"邱澎生教授认为,滨下代表的是东京大学史学界的传统,该学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直希望能够推翻和超越"亚洲长期停滞论",找出亚洲历史演变的能动性。虽然,中国史学界没有"亚洲长期停滞论"这个议题,但也有类似的流行观念,即我们长期以来认为中国是闭关自守的,或者说我们只有"黄土的中国",我们需要一个"蓝色的中国"。邱澎生认为,这种流行观念不能说完全错误,但确实造成了非常多的误导。事实上,明清政府当然不能说是在积极地迎向世界,可是也并不是绝对的闭关自守。滨下先生通过对朝贡制度的细节研究,找出它的内在运作的逻辑。举例来说,当我们去看《大明会典》、《大清会典》,朝贡从来都是跟互市连在一起的,可是我们学界多年以来,都刻意不太谈互市,只谈朝贡,这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误解。滨下先生细致分析了朝贡体系在东亚区域内的运作,揭示了东亚经济是如何联接在一起的,明清的中国经济并非完全孤立于世界经济之外。中山大学程美宝教授指出,滨下先生的确是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作为近代亚洲的前提,但是这里所谓"以中国为中心",实际上是从世界去看中国,是从全球经济在长时段中的发展、整合与冲突来理解中国,换言之,他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绝对不能等同狭隘的己族中心主义。《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一书揭示出,历史上的中国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实体,而是一个由于地理位置差异,历史流程不同,在长时段中所形成的多重的区域经济的复合体,从这个区域经济的视角出发,需要更灵活地理解亚洲各"地"(这个"地"可以是城市,可以是港口,可以是埠头)的关系,需要确立"海洋亚洲"的概念。从此视角来看,一些从国别史角度出发容易被忽略的东西,比如琉球在历史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所具有的意义,就得到了彰显。中山大学副校长陈春生教授认为,滨下强调了经济网络的重要性,网络不仅仅是线和由于线的交叉而连成的结,网络的核心是流动,涉及到复杂的机制;因为强调了网络,强调了网络的结,所以城市的重要性被凸显了出来;从这种视角去看问题,国家的边界就变得模糊了。《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从朝贡贸易这个问题出发,清晰地呈现了一幅多维立体的东亚经济以及东亚和世界经济联系的图画,描绘出明清中国从中央到各个省份,然后到朝贡、到互市、到互市之外的这么一个复杂的经济体系。在此视角下,国家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单位,国家之间、城市之间,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定程度上,滨下的著作使我们不得不修正关于历史上国家的观念、亚洲的观念、世界的观念。另外,《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在史料发掘方面的贡献也受到了一致的肯定。滨下在书中为我们打开了一个研究东亚历史的丰富的史料库---包括《历代宝案》、海关资料、汇丰银行资料、侨汇资料、通商口岸领事报告等,这些史料,有的是我们以往的研究中利用了一部分的,更多是则是几乎完全没有被开发的。正是由于对史料的充分挖掘和细致爬梳,《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的分析和立论才有了坚实的基础,这是非常值得国内史学界学习的地方。(《东亚、中国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日]滨下武志著,王玉茹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12月第一版,39.00元)
-
期刊专递
2010/04/14
| 阅读: 1514
特稿:关于中国模式 封面选题:儒家还有未来吗?
-
在改革过程中,反复出现肯定改革与否定改革的讨论,这些讨论也时时涉及如何估价社会主义时期与改革时期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无论如何评价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困境,中国的经验都是建立在这两个传统的地基之上的。与此同时,眼下的全球金融危机和长期积累的矛盾,也提示中国不能也不应简单地回复到过去的发展模式之中
-
在1978年至2008年间,中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7%,世界银行最近出版的《增长报告》因此将中国列为自二战以来13个保持经济增长率达到或超过7%至少25年的经济体之一。藉此,中国的人均实际GDP增长了12倍,至2008年达到了3400美元。在此期间,中国由一个计划型经济体转变为一个"混合经济体",目前,私营部门的产值占到全国GDP的三分之二以上。那么,中国是如何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呢? "华盛顿共识"的成功案例 在许多人看来,中国经济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以非同寻常的手法打造各种经济政策和制度安排,约书亚·雷默(Joshua Ramo)甚至将其称为"北京共识"。诚然,中国在许多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由于中国领导层非同一般的务实态度,中国得以在一个复杂且持续变动着的世界中取得成功。中国的转型遵循了一种渐进的轨道,这使得它能够避免制度与组织上的崩溃,而这些问题烦扰了其他多数转型经济体。同样,中国的各种经济制度也缺乏明晰且标准的市场经济体特征,但是它们在渐进改革过程中展现出了适应能力。这类例子不胜枚举。可是,如果我们进行更为严肃的考察,就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这些特征是否构成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抑或它们只是达至传统市场经济模式通常所需的过渡性步骤?中国的领导层采取了一种渐进的转型方式,这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伴随急剧转型而来的各种重大风险。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的头30年中犯下了许多严重的错误--进行了许多宏大的社会工程试验,其中包括冒进的农业集体化、大跃进以及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背负着这种遗产,所以把急速全面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做法视为一种高风险的举动,需要竭力避免。与此同时,我们可以把中国许多非常规的制度和组织形式理解为它在转型过程中面对异常政治经济情势时所作的反应。比如,一些人称许乡镇企业中的模糊产权,说它是对传统私有产权的一种挑战,可实际上它是1980年代政府对私营企业模棱两可态度的产物,这些态度有时甚至是纠结矛盾的。在1990年代私营企业合法化之后,乡镇企业就迅速消亡了。尽管还存在争议,中国国内舆论并不认为中国创造了一种新的经济组织与增长模式;一个证明是,"北京共识"在中国国内并未得到广泛接受。事实上,如果我们为中国所采取的改革和经济增长措施列一份清单,然后将这份清单与"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政策逐一进行对比,我们就会为这两份清单的相似之处所惊诧。在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的原始构建中,"华盛顿共识"包括以下十条政策建言:1.采取谨慎的财政政策,规避通货膨胀税。2.把政府支出从非生产性的再分配领域引导到有效的公共开支上来,如基础教育、医疗保障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3.改革税收体系,以拓宽税基并削减边际税率。4.金融自由化,最终目标是实现由市场决定利率。5.统一汇率,使其足以使非传统产品的出口保持足够的竞争力,以促成高速增长。6.迅速由关税替代贸易的数量壁垒。7.取消妨碍外国直接投资(FDI)进入的壁垒。8.国有企业私营化。9.取消阻碍企业进入或限制竞争的各种管制措施。10.确保财产所有权的安全。在过去30年中,中国几乎紧紧遵从了所有这些建议。在财政方面,中国政府小心翼翼地保持了大体平衡的预算,其负债从未超过其税收收入。通货膨胀率在大多数年份中都控制在个位数以内。在支出方面,纯粹的再分配始终保持在最低水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多数是生产性的。在2003年之前,"社会支出"在政府预算中所占比例一直在下降,近年来有所提升,但是其水平仍然很低。在税收方面,宏观税负--即税收与GDP的比值--从1978年的31%锐减至1993年的12%;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1980年代的财政分权。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大大强化了政府的征税能力,而政府收入数额大致增加到GDP的25%。然而,这一高增长率开始受到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关注,要求降低税率的呼声不断,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公司所得税从33%减少到25%,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数次上调,另外,增值税也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允许使用自有资金的资本投资的抵扣。在国际方面,尽管中国始终遵循着自己的开放步伐,然而它采行的道路决定性地促成了贸易及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经济特区开启了中国通往外部世界的窗口;在1980年代中期,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成为一项国家发展战略;而2001年加入WTO则使中国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自此以后,中国的贸易依赖度--即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率--一直维持在高于60%的水平上,在世界大型经济体中仅次于德国。在国内事务方面,中国改革的两大主题是私有化和取消管制。自1990年代中期开启私有化15年以来,中国多数的国有企业已经转移到私人手中或转变为上市公司,只有少数实力强大的国有企业仍然控制在政府手中。在私有化之前,物价控制就已经取消。到1990年代末,政府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扫清了许多障碍。尽管在很多领域(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对产权的保护还很薄弱,但中国在过去30年中还是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步。几次宪法修正案以及《物权法》的颁行已经确立了较为合理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尽管它还不够完备。虽然情况远远未达到理想的境地,但是未来的方向已经牢牢确立,那就是,建立起更完善也更强大的产权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如同威廉姆森所正确地强调的,"华盛顿共识"并不等同于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教义",后者还鼓吹资本项目自由化、浮动汇率以及--最重要的--保证市场完全不受限制的运作,而这些是中国明确拒绝的。另一方面,中国也采纳了其他一些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视为经济增长之基础、从而频频开列的药方,其中,高储蓄率和投资率以及强调基础教育是最显著的方面。中国唯一没有紧密遵从的处方就是利率的自由化;而且,尽管采取了大量取消管制的措施,国家仍然牢牢掌控着被称为"战略命脉"的领域如石油、电信及银行。政府相信,控制利率是其掌握金融领域的根本策略。然而,这样做尽管在过去可能是合适的,但现在却问题重重,我们在后面还要探讨这一问题。当下,根据以上证据,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中国经济的成功可以说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胜利,而"华盛顿共识"正是其核心政策建议。 中性政府 当我们进一步认真思考中国经济的成功时,我们要提出一个更深入的问题--为什么中国政府采纳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经济政策,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仍然声称马克思主义是其意识形态基石的时候?我认为,这一问题的答案在于,中国政府是一个中性政府(disinterested government)。我在这里所使用disinterested一词,是取其修辞学上的三种语义之一,即一个人在欣赏一个物体时是"超然的"或"不偏袒的"。因此,当我说到"中性政府"的时候,是指一个政府在面对不同社会与政治团体发生利益纠纷时保持一种中立立场;换句话说,这样一个政府不会总是为社会中某个社会群体或政治群体代言,当然也不会为某个群体所俘获。但这并非意味着这样一个政府是大公无私的;恰恰相反,它不但具有自身利益,而且有时还可能掠取社会。但这里的关键在于,其掠取行为是"不问身份的"(identity-blind),也就是说,它并不关心其掠取对象的社会与政治地位。结果,相比于那些始终代表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或政治群体利益的有偏向的政府,它更易于采取加强经济增长的政策。为了便于理解这一推断,我们首先要认识到,有偏向的政府总是采取各种政策照顾其结盟群体的利益,由此就会导致生产率与政府资源分配之间的错配,即其他具有更高生产率的群体没有得到政府类似的关照。相比而言,一个中性政府是自主的,可以免受社会及政治集团的掣肘,由此更能依据部门或群体的生产率来调配资源。就这一意义来说,一个中性政府推动经济增长。它之所以愿意促成经济增长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更高的经济增长能为其成员带来切实的收益(回报);第二,更高的经济增长会让民众感到满足,更愿意承认政府的合法性。上述分析的一个必然推论就是,一个中性政府所采行的政策往往是具有选择性的,而且很可能拉大社会收入的差距。然而,除非这些差距达到严重威胁其统治的程度,否则一个中性政府会对纠正这一问题无动于衷。中国政府在过去30年中就是中性的。其起点就是1970年代末期达成的"增长共识"。这一共识的起源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再延续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将不仅难以实现中国的强国梦,而且还可能危及其自身合法性。由于多次政治运动的破坏性后果,到197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红利已经消耗殆尽,合法性发生危机,政府需要消弭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增长共识因此形成。回溯起来,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政府有意采取了选择性的政策以促进改革和经济增长。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就是一个例证。在1970年代末,美国急切地需要将中国拉入自己的阵营以充当对抗苏联的缓冲器。中国迅速抓住了这一机遇。尽管在提出"开放"政策之初遭遇了一些来自内部的抵触,然而经济特区还是享受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引得国内其他地区羡妒不已。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要求中国采取一种不平衡的发展道路,这在激励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增长的同时相对忽视了内地;今天,中国近90%的出口来自于9个东部沿海省市。2001年中国加入WTO也是一项选择性的举措。入世之前,人们曾广泛认为中国如果加入WTO,农业、汽车制造业、银行业、电信以及零售业等领域必将经历痛苦的结构性调整。但是,在争论声中,中央政府却加速了与WTO成员国、特别是与美国的谈判步伐。尽管加入WTO产生了一些不利后果,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出口自此大幅度增加。在2001年至2007年期间,中国出口额以年均28.9%的速率递增,与此相比,之前10年的年均出口增幅只有14.5%。国有企业私有化是另一个例证。在19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转型过程中,党不得不面对社会的急剧分化所带来的挑战。从1995年到2004年是私有化的高峰期,有将近5000万的国企职工下岗失业。这将党推至一个两难境地:支持私有化就要冒着失去工人阶级的风险,而按照当时的意识形态,那是它的主要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如若放弃私有化,则市场经济转型的目标就可能落空。通过低调地继续推进私有化,同时尽其所能让下岗职工再就业,党巧妙地度过了这一难关。到2000年代中期,当国企私有化接近尾声时,多数下岗职工已经找到了新工作或被纳入了政府的福利计划。政府选择性政策中最受争议的可能要数城乡差距。中国的城镇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收入的3.5倍,是世界上最大的。造成这种巨幅差距的原因很多,有一些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性障碍有关。然而,从效率的观点上看,这种巨大的差距却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可以接受的,因为城市比乡村有高得多的生产率。政府也一直试图纠正政府政策与不同群体生产率之间的不匹配。1985年~1994年间设立的双轨价格体制就是一个例证。在这一体制下,国有企业在完成其生产定额后有机会在市场中出售产品并购买原材料。这一体制大大有助于国企依据经济激励原则进行决策,然而市场价格与定价之间的巨大差距也为寻租行为创造了广阔空间。通过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倒卖配额,控制着关键原材料配额的国企管理者及政府官员可以轻松致富。然而,价格双轨制所带来的一个不经意的好处在于,它创造了只有从市场中才能获益的种种新要素。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就是这样的新要素。它们无法得到计划资源如银行信贷和关键原材料,而要依赖市场生存。至1990年代初期,尽管还要冒些风险,它们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比如,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增长额及出口额中的比重都占到了40%。这些新情况使得政府放弃了价格双轨制,乡镇企业由此获得了与国企同等的待遇。即便双轨体制的受益人是体制内的成员,双轨制还是被取消了。政府对农村移民的政策则是另一个例证。直到最近,仍然存在各种妨碍着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壁垒,其中包括户口制度。在1990年代,农村移民往往被视为二等公民,他们被剥夺一些基本的权利如自由流动、工作场所安全、医疗保险甚至应得的工资。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到1990年代末,他们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变成了"世界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由于政府压制农村移民的各种权利,同时他们的所得相对低于其为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结果是,城市居民获得了额外的好处。这一不平等待遇激起了广泛的草根维权运动以及知识分子的呼吁。政府察觉到了社会的不满,本届政府在执政伊始就开始迅速取消对农村移民的歧视政策。 为什么中国政府在改革时代是"中性的"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合法性问题。尽管中共是中国不可取代的政治力量,但民意的作用也不可罔顾。1976年的四五运动以来的历次民众运动和抗议表明,民众对社会不公和党的重大错误会作出反应。另外,1980年代的财政分权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权威,使其在推行地区性政策时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经济崛起让中国成为国际事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中国必须留意自己在国际舞台上的合法性。党不强调基于程序的合法性,而是追求基于绩效的合法性,即通过不断改善民众福利而获取的合法性。然而,许多其他威权政体也尝试从经济增长中获取合法性,可是它们往往无法持久地掌权。中国之所以不同,还要归功于中国不存在极端的社会不平等,一个较为平等的社会结构是造就中国共产党 "中性"性质的社会基础。在那些存在极端社会不平等的社会中--比如一些威权政体国家,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政府与精英群体结盟。对于政府而言,这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因为精英群体能够为其提供充足的资源,使之能够置民众的利益于不顾,而且足以镇压民众的任何挑战。然而,长期的歧视性政策最终会导致经济增长的停滞以及政权合法性的销蚀。相反,在一个平等社会中,政府如果要站到某些特定群体一边就会非常危险,因为其他群体可以联合起来阻遏政府--甚至可能把它拉下马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平等是指社会平等,即不存在排他性的、由社会习俗默认的社会分层。社会不平等的典型例子是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不平等是最深刻的不平等,远甚于政治不平等和经济不平等,后两者要浅显得多,可以通过短期的措施得到矫正。比如,中国的城乡隔离是一种政治不平等,自2003年之后,短短几年间政府政策的改变就极大地弱化了这种不平等。20世纪的一系列革命使得中国社会变成一个大体平等的社会。辛亥革命终结了满清的统治,并建立了共和国,而1949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让中国社会进一步平等化。通过一场全面的土地改革,地主阶级被彻底消灭,土地分配均等化;另外,官僚资本被国有化。在1950年代早期,大陆和台湾尽管在意识形态上截然对立,但就社会结构和政府经济政策而言,两者却惊人地相似。与大陆上的共产党人一样,退到台湾的国民党人也进行了彻底(但平和)的土地改革;两岸政府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并且从农业中攫取剩余以期加速工业化进程。然而,当1956年大陆开始农村集体化和城市工商业改造的时候, 两岸开始走上不同的道路。从1956年至1978年,大陆走了长长一段弯路,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国家从这一歧路上拉回到1950年代早期所确立的轨道上来。过去一百多年的中国不是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其经历更像欧洲国家,特别是发生过血腥革命的法国、西班牙和俄国。革命所建立的平等的社会结构让中国有别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增长是"超常的",因为中国本身就是"非常态的"。 未来的障碍与出路 可以预见,政府有选择的、效率优先的政策会导致收入不平等问题。中国的整体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7,而最富裕人群与最贫困人群之间的差距甚至还在加速拉开。更糟糕的是,某些层级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增长而不断侵犯民众的政治和经济权利,随心所欲的征地措施仅仅是一个例子。政府对民众权利的侵犯是群体事件的根源。在某种意义上,中国是谢淑丽(Susan Shirk)所称的"脆弱的巨人"(fragile giant)。但是迄今为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政府似乎还是能够将其选择性政策的不利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首先,政府实现了持续的经济增长,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无论哪个机构出面作调查,政府始终能获得70%甚至更高的支持率。这背后的原因在于,许多人在迅速跻身中产阶层,他们是现行体制的实际受益者;至少就目前情况而言,中产阶层还不是推动变革的动力,而是保持稳定的力量。第二,政府采取了各种专门的计划以迅速有效地平息民众不满的早期征兆。城市低保覆盖了3000多万低收入者,而下岗再就业中心则为下岗人员提供失业补助金并且进行再就业培训;还有一些计划(比如"西部大开发")旨在降低地区间的不平等;而新农村建设则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医疗保障以及教育状况。第三,作为对民众不满的反应,政府逐步开始更多地尊重民众所表达的利益诉求。调整对农村移民的政策仅是例证之一,其他一些例子还包括颁行《物权法》、加大征地补偿等等。最后,选择性政策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自我纠错效果。如果政府保持中性,就不会总是关照某些特定的群体,因而,就长远来看,至少在制度性障碍较弱的领域,利益分配能够做到大体的平衡。比如,单就城市内部和乡村内部而言,基尼系数都不算高,处于0.35~0.37之间,大体相当于韩国和日本的水平。然而,这些措施可能仅仅是治标而不治本的"镇痛剂",不足以阻碍由制度性障碍和不完备市场所孕育的强势集团的产生。尽管私人企业界已经认识到结交政府是获取更多利润的捷径,然而,政府自身、官员的裙带关系网以及大型国企才是正在快速形成的强大且排他的利益群体。如果听任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中国就会失去它的"非常态性",变成一个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没有两样的"正常国家";由此,中性政府存在的政治基础也将失去。20世纪后20年的改革的一大成果是缩小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然而,过去几年,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政府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大有回潮之势。据《中国改革》杂志2010年1、2期合刊发表的署名文章统计,至2009年6月,各级政府共建立了8 221个政府融资平台,占用贷款余额5.56万亿元,占2009年全部贷款的50%以上。2009年我国GDP的增速超过8%,而计算表明,政府经济刺激方案的贡献至少为3.25个百分点。相比发达国家,这的确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成就背后的故事,我们也许就不会那么乐观了。大量经济刺激投资由政府完成,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见效快;但它的坏处也不容忽视,时间越长,坏处将越明显。大量政府投资的直接后果压制民间投资,并可能产生大量银行坏账;在更深层次上,过度参与经济活动加剧了中国政府的生产型政府性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经济失衡成为各界讨论中国经济时的热门话题。失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存在大量的经常项目顺差、消费占GDP的比例下降以及劳动者及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导致失衡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多参与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例约为24%,而政府储蓄(主要是资本形成)占GDP的比重为10%,即政府把42%的收入用于投资。相比之下,其他国家政府资本支出的比例很少有超过10%的。政府投资基础设施无可厚非,甚至值得赞赏,但是,看着北京、上海的城市基础设施直逼世界一流城市、而其他城市也纷纷仿而效尤,人们不能不问一个问题:相对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是否有些超前了?更何况,那种把好好的石砖铺就的人行道换成大理石人行道、修建永远亏本的磁悬浮列车、在市中心开辟巨型花园、在城市边缘建造人工湿地的事情还很多。如果把花在这些华而不实项目上的钱直接花到老百姓头上,国内消费不就可以提高一些吗?为了吸引投资,地方政府纷纷压低土地价格,给予投资者各种优惠,作为补偿,投资必须能够带来GDP和税收的高增长。这就决定了地方政府会青睐高资本密集度的投资,而排斥劳动力密集的投资。当前,结构调整被许多地方政府和学者片面地理解为产业升级,但现实情况是,相对于中国的发展阶段,我们的产业升级已经过度了。这里无意否定产业升级,但是,资本密集度提高的一个后果是牺牲就业增长,导致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的行为和商业公司相差无几,这不仅弱化了政府的公共职能,而且为利益集团乘虚而入打开了大门。既然经济和税收增长是第一位的,那么,资本就容易得到额外的照顾,政府和资本的结盟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大政府回潮和党在确立"三个代表"之后的转型有关。相比过去僵化的意识形态,"三个代表"是一个正确的转型;但是,"三个代表"颁布之后,"党政不分"进一步加剧却是值得警惕的。"党政不分"似乎达到了党对国家的控制,但是,过多地卷入政府的日常运作、特别是经济事务,却让党失去了自主性。另外,中国太大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模式是不适用的。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当前的治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社会日益多样的利益诉求。集中全力促进GDP增长的努力还在导致对民众经济及政治权利的侵害,这不可避免地会激起民众的抗拒。此外,由于收入的增加,民众的需求也不再仅仅停留在经济收益上,仅凭经济增长这一剂"药方"就想吸收或平抑社会不满将愈益困难。所有这些都表明,无论是从社会整体出发,还是从党的自身建设出发,明确进行某种形式的政治转型是必要的。政治转型并不一定要求实现多党竞争性民主,但更多的民众参与是必由之路。公民社会的成长为这个转型铺就了一条道路,其中,互联网的发展功不可没,它不仅是民众分享信息的平台,而且也是向政府表达政治意愿的场所。同时,草根持续呼吁也是促使政府尊重民众权利的动力之一。如果党想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增强社会的稳定性,除了更充分地推进民主之外别无他途。强大的特权阶层的出现,会妨碍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在社会内部的公平分配,随之而来的,是以经济增长换取合法性的努力付之东流。为此,党需要将自己置身于社会利益争斗之外,全力保证中国的大政方略不出现偏差,而将利益的调和让给社会自己去做,特别是为普通民众公开挑战特权阶层提供一个具有制度性保障的平台。事实上,这样做也会减轻党控制官僚体系的繁重任务,因为民众的监督可以部分替代这项任务。尽管在民主社会中利益集团政治经常会产生不利影响,然而,业已被多数国家的实践证明的是,一个公开且具有包容性的政治过程是实现不同群体间利益平衡的最好方式。事实上,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绝对是一个中性政府所必须做到的。只要恰当的制度能够发挥作用,抑制强势利益群体的力量,那么,一个民主的政府依然可以是中性的。(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
波伏娃第二性新英文译本的书评。
-
Obama demonstrates that [glamor's] magic still exists. What a glamorous candidate he was-less a person than a persona, an idealized, self-contained figure onto whom audiences projected their own dreams, a Garbo-like "impassive receptacle of passionate hopes and impossible expectations," in the words of Time's Joe Klein.
-
(上海戏剧学院演讲,2009年12月10日)柯小刚 感谢刘明厚教授邀请,有机会来上海戏剧学院与诸位交流,深感荣幸和惶恐。荣幸,因为上戏是中国戏剧和电影电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剧作家、导演和演艺明星的摇篮;惶恐,因为我在戏剧方面完全是外行。之所以还敢来讲几句,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一个站在戏剧行当外面的观察,对于行内的专业耳朵来说,可能还有点参考价值。为什么从尼采和《悲剧的诞生》讲起我准备提供给各位戏剧专家和同学的,是一个戏剧行当外面的观察。这个观察准备从"尼采与《悲剧的诞生》"讲起。但这远不是我擅长的研究领域。为什么还要讲这个题目?(譬如说,为什么不讲我博士论文中处理过的"海德格尔艺术思想"?这个题目本来是刘明厚教授起初希望我来讲的。)这要从尼采为什么研究古希腊悲剧说起。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方面的教科书常常会说,《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第一部著作,也是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或戏剧理论方面的重要著作。不过,尼采写这本书的时候,并不是以一个美学家、艺术哲学家、文艺学家或戏剧理论家的身份来写的。写这本书的时候,尼采是瑞士巴塞尔大学一名年轻的古典学教授。这本书他原本是当作自己的古典学教授生涯的第一部著作来写的,虽然当时的古典学界并不接受这部著作,而且正是以这部著作为导因,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古典学天才不得不告别他"宁愿不做上帝也要珍惜的"古典学教职,而被迫去做所谓的哲学家。但是,我们今天要说,即使现代古典学界直到今天还未曾接受这部著作,但它仍然是从属于古典文教的;而另一方面,即使现代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把这本著作奉为里程碑式的成果,它也仍然不是属于美学、艺术哲学、文艺学和戏剧理论的。厘清尼采在古典学和哲学美学之间的位置,不但对于我们读懂《悲剧的诞生》这本书来说至关重要,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当前的戏剧和电影电视状况。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必须从什么是古典学,以及它与现代哲学和舞台状况的关系讲起。古典学的变形和隐秘使命,它与现代大学讲台和戏剧舞台的关系古代并不需要也没有古典学。古典学以古代为研究对象,但古典学本身却是一门现代科学。它的领域和方法由现代科学规定,它的教学体系和资格认证从属于现代大学体制。现代古典学是用生锈的剪刀剪断古典文教的脐带,在现代性的肚皮上剪出的脐眼。透过这个被感染的脐眼,现代人看到的古代世界要么是现代生活方式的前身与合法性来源,要么是满足现代智性和感官的猎奇领地。但是,从一开始,古典学建制的产生就蕴含着古典文教体系对现代历史哲学和现代大学体制的张力。因为,古典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像物理学的研究对象那样是一块石头,而是整个古代世界作为一个意义的整体,一个虽然被剪断了可见的脐带但仍然隐秘地生活在每个现代性细胞中的生命。这个意义世界的剩余生命构成着现代生活的隐秘基础。现代自由主义之所以可能,乃是建立在对这一意义世界生命遗产的挥霍之上。自由民主挥霍着先贤的遗产,并以此才得以运作。但是,它却不但不懂得珍惜和培育这一必要的运作前提,反而自诩现代自由民主的自满自足,错误地以为只要民主就能保证自由,只要自由就能保证民主。这种想法的产生和付诸实行,只是在一个文化过渡繁荣、传统伦理资源过剩的时代才得以可能的;一旦当传统资源被耗尽,人类重新堕入野蛮境地,新的文化建设就要重新开始。而当文化建设重新开始的时候,古代资源就会重新受到重视,而这时,原先以现代学科形式潜伏起来的古典学就会重新焕发活力,临危受命,与于斯文,通经致用,从它的古典质料出发颠覆它的现代形式。这便是古今文质之变的大概情形。尼采的时代,古典学正处在一个转型期:从承担古典文教抱负的古典学转型为现代科学古典学,从社会贤达的业余兴趣转变为大学教授的科学职业。尼采的竞争者维拉莫维茨完成了这个转型。这个转型在古典学界的完成,也就是哲学领域在学院外的所谓"现代"[1]"后现代"形态的开端。尼采离开巴塞尔,是这两件事情的共同标志。这场标志事件对后世最深刻的影响在于教育者的失踪:自此之后,现代社会便是一个迷失了教师的世界:体制内的教授宣讲的专业科学知识无意于教育,也无能于教育;体制外的哲学家宣讲的百家主义则存心教唆,鼓动青年造反。教授和哲学家到处都是,教师却变得极为稀罕。从此之后,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理解维拉莫维茨的古典学成为一件乏味的学院专业事,理解尼采的"哲学"成为一件反学院的时髦事,而理解尼采这个名字所维系的古典学传统,也就是理解古典文教的初衷抱负及其在现代处境中的变形和隐秘使命,则成为一件无论在学院内外都变得极为困难的稀罕事。今天通过重读尼采的《悲剧诞生》来反思讲台和舞台的处境,便是要重新提起这件稀罕事。与现代大学的变化相应,文学戏剧影视也不再承担古老的教育职能:课堂上教授们宣讲文学史和文艺学、美学理论,剧场和荧屏外"知识分子"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哲学家们"(哲学教授不是哲学家,他们属于前一种人,讲授哲学史和哲学理论)则忙着"批评"。至于剧场和荧屏,本来应该是最重要的教育场所之一,现在则完全交给意识形态的广告和艺术消费市场的手机投票。票房和收视率决定剧目是否经济,"批评"决定它是否"艺术"。如果既经济又艺术,教授就准备把它收入历史和理论。这是制作人、批评家和教授的三方游戏,他们联合驱逐了教师,驱逐了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那样的人民教师。简化堕落版的自由民主认为现代社会不需要教师,因为现代人都是有理性的成年主体,不再是儿童和奴隶,除了借以谋生的专业技能培训之外,他们不需要灵魂的教育--而只有灵魂的教育才称得上教育。所以,对于现代人来说,学校教育据说不过是谋求职业的技能培训,而文学戏剧影视艺术则不过是培训之余和工作之余的娱乐消费。受教育是为了找到工作。无论受教育还是工作,都是辛苦的。在辛苦的受教育和工作之余,需要娱乐消费,而被消费的产品据说就是人们以前称之为艺术的东西。这便是相互配套的现代讲台状况和舞台状况。当尼采这个本来有志于做教师的古典学家被逐出大学讲坛,并被奉为现代后现代"哲学家""艺术家"和"批评家"的鼻祖,当大学里的维拉莫维茨们和大学外的"尼采们"一起联手谋杀了古典学家尼采和人民教师尼采,这种现代讲台状况和舞台状况就开始正式取得统治地位了。而《悲剧的诞生》则可以被视为针对这种现代状况的最后一次抗争。然而,很不幸,这场抗争为尼采个人命运带来的后果,以及它在哲学和艺术领域带来的后果,恰恰使它成为加速这种状况形成的契机。诗与哲学之争:舞台和讲台对教育权利的争夺与尼采思想的古典语境上面结合尼采出离巴塞尔古典学教席事件,勾勒了讲台和舞台作为两个教育阵地在现代处境中的双双陷落。接下来,我们从这两个阵地本身对教育正当性权利的相互争夺,也就是所谓诗与哲学之争的脉络,来看《悲剧的诞生》置身于其中的古典文教背景。首先,我们要说明,《悲剧的诞生》要讲的不是一种酒神和日神相反相成的戏剧理论、哲学美学,而是讲的教育;其次,我们要清楚,这本书是要为悲剧舞台争夺教育的正当权利,反对以"苏格拉底"和"亚历山大里亚学者"为标志的哲学讲台的教育权利。只有从教育问题上的这个古老争执,即诗与哲学之争出发,才能把《悲剧的诞生》带回到它所从来的古典文教关怀的语境中去,从而才能对它何为而作的微言大义有一点入门的理解。[2]在柏拉图的晚年对话《法义》(旧译《法律篇》)中,来自雅典的外邦人说起过一种看起来似乎可以用来论证《悲剧的诞生》中关于酒神和日神共同作用于希腊诗歌(包含悲剧)的这样一种"艺术理论":教育事关快乐和痛苦感觉的正确约束。不过,在人生过程中,教育的效果会渐趋消磨,乃至在很多方面完全丧失。好在诸神怜悯人类生来就要遭受的苦难,赐予了宗教节庆的形式来予人安慰,让他们在劳作之余有闲暇的时光。他们赐予我们众缪斯--她们的领袖是阿波罗,还把狄奥尼索斯赐给我们。通过这些诸神与我们共享节庆,人们就得以重新联合成一个整体。幸赖诸神的帮助,人类得以改进教育,在节庆中自我更新。现在,有一种经常听到的理论,让我们看看它是否与事实相符。这种理论认为,任何生物的幼崽都无法管住自己的身体,使它安静不动,也不能管住嘴巴不发出声音。它们一直都在四处活动和发出声响。有些奔跑,跳跃,相互欢乐地嬉戏,有些狂呼乱叫,发出各种声音。动物在运动中缺乏有序或无序的感觉(我们称之为"节奏"和"和声"),但我们人类就被造得不一样,可以感受它们,并且从中得到享受。这正是上面提到的几种陪人类歌舞的诸神赐予我们的礼物。正是这一点使得他们成为我们歌舞队的领袖,激发我们运动,使我们联合起来,又唱又跳。因为它自然地令我们"愉悦"(chara),所以,他们就把它命名为"歌队"(choros)。(《法义》653c-654a)一个现代古典学家必定会奇怪,为什么尼采没有引用如此明显的证据,以便证明他关于日神和酒神共同作用以形成悲剧的"理论构想",[3] 或者用来论证他的"权力意志"哲学。古典学家和艺术理论家的工作在于引证古代材料,以便证明某种理论构想。尼采的工作与此不同。尼采的工作恰如柏拉图和他笔下来自雅典的外邦人,他们的工作在于教育:探讨什么是好的教育,以及如何实施好的教育。柏拉图这个哲学家的戏剧性对话写作,处在希腊社会的这样一个转型期:诗歌(包括史诗和悲剧)作为一种古老的公民教化方式,以及与之相连的诸神世界和由神话承载的习俗礼法世界正在不可挽回地衰落,而新的教育者,即智慧的人(sophist,智术师)和爱智慧的人(philo-sohper,哲学家)正在方兴未艾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智慧和爱智慧,或智术师与哲学家的区别非常微妙。柏拉图的哲学戏剧就演出在这个微妙的舞台空间。诗教的衰落是一种神性粗朴文教的衰落和市俗精致文化的兴起。关于这个转变过程,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蛙》作了第一次、尼采《悲剧的诞生》作了最后一次深刻的观察和批判。智术师教育运动的兴起是一种黜文的繁琐文化的兴起,一种并不真正聪明的小聪明的泛滥。对此,苏格拉底用他"自知无知"的辩证反讽进行了第一次、尼采用他对"苏格拉底"的反讽作了最后一次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在这种神性诗歌文教的衰落和市俗繁琐文化的兴起中,哲学家柏拉图用他的戏剧性对话来提倡和实行的教育工作,是一种以质救文的教育改革方案。有苏格拉底出场的《王制》(旧译《理想国》)和没有苏格拉底出场的《法义》分别侧重从内圣和外王两方面提出了这一教改计划的具体方案。《王制》用诗(音乐、故事)和体育来教育全体儿童,却用辩证法来教育那些遴选出来堪任治国之才的优秀青年。对于受过哲学教育的治国者来说,诗艺是教育儿童和大众的必要手段,但诗艺必须是在哲学的可控范围之内的,否则就不得不"驱逐诗人";不过,这样做的前提必须是,哲学王自身必须是最优秀的诗人。《王制》本身就是一出伟大的戏剧。以质救文并不是以哲学反对神话、诗和礼法,而是在一个新文泛滥的时代,通过哲学来挽救旧文。《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柏拉图《王制》的维新手段是哲学。《法义》则尝试了另外一个手段:立法。这一次苏格拉底没有出场,因为这一次不打算通过辩证言辞来教育,而是通过实际的立法设计来教化[4],而苏格拉底在《申辩》里说过,他的神灵禁止他参与任何实际的政治活动(31c-32a)。[5]《法义》用缪斯歌队、阿波罗歌队和狄奥尼索斯歌队来分别教育儿童、青年和老年公民(664c-666c,注意这三个歌队的讨论都是在"乡饮酒礼"的教育语境中进行的);但是,当外邦悲剧诗人要来演出的时候,城邦可以告诉他们,我们城邦的立法设计本身就是一出最完美的戏剧,因此,不需要你们再来教导什么(817a-d)。在类似的处境下,尼采的选择却是诗的更新("未来的音乐"),而不是哲学和法。哲学在与智术师运动、亚历山大里亚学术繁荣、基督教经院哲学和现代大学的知识纠葛中耗尽了声誉。《浮士德》的开篇描述了柏拉图曾借以救文的质学在尼采的现代已经变成了多么繁琐的虚文。另一方面,李维、马基雅维利和卢梭说明了斯巴达的法为什么仍然会朽坏。尤其是,一种自诩为最小、最低调、最底线、最质朴的现代立法,自由民主的法,结果证明是最文化繁荣、奇葩斗艳的法,记者、主持人、公共知识分子和明星艺人等所有巧言令色者的法。所以,在《悲剧的诞生》里,尼采咒骂"苏格拉底",歌颂瓦格纳。尼采以为瓦格纳歌剧是现代人的救星,可是不久以后,连他自己也不相信这个救星了。《悲剧的诞生》之后,尼采的写作动机之一便在于对这一现代文艺救星的批判。尼采放弃了讲台,诉诸舞台。表面上看,他似乎确实赢得了舞台,因为尼采之后,很少有艺术家不赶尼采这个时髦,即使骂他也成为对他致敬的方式。现代派、后现代派,各种先锋流派,无不是尼采的徒子徒孙。但是,如果我们懂得尼采舞台的诗人和演员与柏拉图讲台的哲人和立法者原来并无二志,那么,我们还会以为,在这个世界上到处上演的,还是尼采的戏剧吗?拨乱反正:从西方古典出发重读尼采与中国戏剧的教育使命因为尼采鼓吹重估一切价值,所以,他被称为三大怀疑大师之一(与马克思、弗洛伊德并列),通常被视为西方主流传统文化的反叛者。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这种对尼采的片面理解,是尼采的命运中比精神错乱、被姐姐蓄意篡改和被纳粹利用三大不幸事件加起来还要不幸的厄运。精神错乱无非像是提前进入坟墓,被人篡改和利用终究可以辩白,然而从根子上被善意地普遍误解则是难以改正的"观念史常识"。庄子之于先王之道的关系,也有类于此。[6] 那么多喜爱庄子的道家信徒和性情中人对庄子的真实思想构成的伤害,远甚那些批评他的儒家。尼采主义者们也正在这样滥用尼采。斯坦利·罗森在批评这种传统-反叛、理性-非理性、柏拉图-尼采的简单模式时说道:对哲学史的准确描述或许将如下述。有三种基本的"立场"或教诲:(1)柏拉图和海德格尔的,或真正柏拉图主义的立场,试图......保留诗与哲学的纷争;(2)"柏拉图主义",自我迷惑地试图用以数学为根本的哲学--事实上本身就是诗--代替诗;(3)"尼采教诲",自以为是地认为诗胜过了哲学。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正是"尼采教诲"的翻版。[7]在"科学××主义"也就是一种现代"柏拉图主义"的统治时代,这样一种"尼采教诲"的引入,自然是一件令人激动的事情。接受这种"尼采教诲"的先锋青年,先是反对"科学××主义",然后在这个"柏拉图主义"科学偶像退居背景之后,开始对大众娱乐消费展开文化批评,并且制造一些拍卖价格极高的愤世嫉俗的先锋艺术品。无论是在反对"科学××主义"的时候,还是在批评大众文化的时候,"尼采教诲"的青年艺术家都声称反对主流价值,提倡小众文化,跟"主旋律"唱反调,无论"主旋律"是"科学××主义"的,还是市场大众的。[8] 难道不是,在尼采的书中随处可见对劳动人民和主流价值的蔑视吗?难道不是,尼采本人就是一个孤独的哲学家和艺术家吗?新潮哲学家、先锋艺术青年"尼采"就这样占领了包括戏剧在内的中国严肃艺术领地,而古典学家尼采、人民教师尼采和"科学××主义"一起被还给了德国。从此,"有想法的"艺术家都是不屑于跟官方和大众一起唱主旋律的,而是喜欢跟公共知识分子和艺术批评家一起谈哲学的。大学教授则一面不屑于这种艺术创作和哲学批评(因为他们有历史要研究),一面寻找着适当的时机把它们收入历史,作为学术论文的题目和编写教科书的材料。在"尼采们"忙于艺术创作和批评的时候,"柏拉图们"则忙于科学研究,他们偶尔也进行虚假的诗与哲学之争。前些年发生的"思想与学术之争"就是一例。这是一个艺术和科学同市场一起繁荣起来的年代,只不过,无论艺术科学还是市场都严重依赖接轨,因而含有太多的泡沫。丧失了基调和主旋律的艺术服从海外拍卖槌的指挥,缺乏自主话语的科学服从国际学术会议的日程表,过度外向型的市场服从外企总部的预算。似乎,具有强力意志的超人是不会喜欢这种生活的。而这一切不过是出于对强力的怨恨。中国先锋的尼采是小资和怨妇的尼采,欧里庇德斯的尼采。而欧里庇德斯正是《悲剧的诞生》极力声讨的希腊悲剧罪人。尼采的声讨承自阿里斯托芬的传统。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蛙》将近尾声的地方,狄奥尼索斯在冥府里向两位过世的悲剧诗人问了一个地上城邦的现实政治问题,关于一个雅典将军的问题。作为最后一道考题,狄奥尼索斯要判断谁的回答配得上被带回阳间的奖励,以便拯救危在旦夕的城邦:狄奥尼索斯:你们俩人谁对城邦提出更好的劝告,我就迎接谁。首先,你们对阿尔西比亚德怎么看?城邦对这件事正在为难。欧里庇得斯:但是城邦对他怎样看呢?狄奥尼索斯:怎样看吗?又思念他,又憎恨他,又想把他召回。请把你们对他的看法告诉我。欧里庇得斯:我憎恨一个对祖国援助何其迟、伤害何其快、对自己的私事有办法、对城邦公益束手无策的公民。狄奥尼索斯:波塞冬啊,这话妙极了!(向埃斯库罗斯)你怎样看?埃斯库罗斯:不可把狮崽子养在城里,既然养了一头,就得迁就它的脾气。[9]戏剧演出的时候,雅典的民主政治已经衰败不堪。一直在暗中支撑新政治的旧伦理资源已经被知识新人挥霍殆尽。危机中的雅典缺乏的不单是将军,而且尤其是人民教师。酒神狄奥尼索斯下到冥府,意在请回这样一位教师,用它的诗艺教育人民,拯救城邦。于是,他让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德斯相互辩驳,以便看清谁的悲剧才是有益于重建城邦礼乐的诗作。人性化的时髦诗人欧里庇德斯指责埃斯库罗斯的悲剧假大空,唱高调,主旋律,缺乏感情;马拉松战斗英雄埃斯库罗斯批评欧里庇德斯的悲剧诲淫诲盗,伤风败俗,人民因而萎靡,城邦因而败坏,面临沦为奴隶的危险。在这种时候,雅典民主市民的希望只有寄托在一头"狮崽子"阿尔西比亚德身上,但同时,这也是恐惧所在。对于欧里庇德斯化也就是怨妇化了的雅典民主市民来说,这头狮崽子既是软弱的城邦抵御外侮的希望所在,也是僭政的危险所在。爱好"自由"胜过一切的欧里庇德斯们面对这头狮崽子非常头痛:不依靠他就会对外失去自由,依靠他就有可能对内失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喝羊奶的"欧里庇德斯们一般会选择宁可对外失去自由,做"接鬼"的娼妇,也不愿失去对内的"自由"。在欧里庇德斯们看来,这个强有力的危险人物似乎既是自由的救星,又是自由的威胁。但埃斯库罗斯看出,事情的本质在于:只要公民的教育本身是奴隶的教育,只要城邦本身是一个猪的城邦[10],那么,每一个给他带来自由的强人必然就是一个给他带来奴役的暴君。原因不在于那个强人本身如何,而在于人民如何。人民需要强力人物保障自由,但人民自己首先必须是强大的、自由的,然后才有能力享用强力人物为他们带来的自由保障。自由保障转变为专制奴役的可能性,原因不在于强力人物是否强大,而在于人民是否强大。而人民是否强大则取决于人民的教育。人民的真正教育者并不是一味政治正确地反抗暴力僭政的剧作家,也不是一味政治正确地誓死捍卫自由的批评家,而是一个自己像狮子一样强大,也能驯养狮崽子的战士。迁就狮崽子脾气的,可能恰恰是在驯服它以为自由服务;而政治上无比正确地驱逐狮崽子的,却可能正在以自由的名义毁坏自由。狄奥尼索斯最后决定要让他复活的埃斯库罗斯,正是阿里斯托芬和雅典城邦要找回的战斗英雄和驯兽师、尼采《悲剧的诞生》无限缅怀和寄望的未来诗人、以及中国当今戏剧急需的人民教师。---------------------[1] 中文语境中的所谓"现代哲学"指叔本华、尼采肇端的哲学,西文语境中的"现代哲学"则是指培根、笛卡尔肇端的哲学。[2] 参刘小枫:〈尼采的微言大义〉,见《书屋》2000年第10期。[3] 维拉莫维茨对尼采的攻击就包含这方面的指责。劳伊德-琼斯指出尼采本可以引证埃斯库罗斯悲剧中提到的狄奥尼索斯信徒与阿波罗、俄耳浦斯信徒之间的冲突。参劳伊德-琼斯〈尼采与古代世界研究〉,见奥弗洛赫蒂等编《尼采与古典传统》,田立年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14页及脚注。柏拉图《法义》中的这段话在学院古典学家看来,大概也属于这一类尼采本可以引证的"材料"。[4] 《法义》第七卷明确把立法视为一种教育行动(尤参624c)。[5] 参Leo Strauss, The Argument and the Action of Plato's Law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 p.1。[6] 参拙文《藏刀与藏天下》,见收拙著《道学导论(外篇)》,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和万木草堂讲课笔记中对庄子的政治哲学解读,把庄子纳入了春秋改制的微言表达。[7] 罗森:《诗与哲学之争》,张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95页。案"尼采教诲"似应带引号。[8] 刘明厚批评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先锋艺术,重申了"主旋律"艺术对社会伦理教育责任的担当。她在一篇会议发言中批判了意识形态化的主旋律戏剧之后说道:"其实,我们对主旋律作品的理解大可不必如此狭窄。就拿戏剧来说,只要是真实、深刻地记录、反映、再现社会历史变迁,或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善恶进行评判、思考,深刻表达对人性关注的戏剧作品,都称得上是主旋律戏剧"(刘明厚:"主旋律戏剧刍议",中国话剧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学术研讨会论文)。[9] 阿里斯托芬《蛙》1418-1430;《罗念生全集》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60页。[10] 在《王制》中,"猪的城邦"是格劳孔对健康质朴城邦的蔑称(372c-e)。苏格拉底称颂健康的城邦,但肯定不会接受"猪的城邦"这个蔑称。我们一方面要辨正格劳孔蔑称为"猪的城邦"其实是苏格拉底眼中健康的城邦,另一方面也要把这个蔑称奉还给那些真正配得上这个雅号的政治形态,而千万不要接受这个蔑称并且试图为它辩护。如果我们接受它并且为它辩护,那么,我们要么就是上了格劳孔的当,要么就是错误地选择了道家、墨家或浪漫主义的"质胜文则野"的道路。质诚然是孔子和柏拉图要借以救文的中介,不过,文并不是质的敌人,而恰是质要救的对象。不是单方面的质(是为穷质),也不是单方面的文(是为繁文),而是文质彬彬,才是孔子和柏拉图的理想。孔子主文质彬彬自不待言。柏拉图以文质彬彬为最佳的思想,在《斐勒布》有明确的表述。在那里,苏格拉底对普罗塔库说,善必须到理性和快乐的适当混合中寻找,善好的生活必须混合精确的技艺和不精确的技艺,因此,进德修善之人应该向狄奥尼索斯(酒神)和赫淮斯托斯(火神)或其他有混合功能的神祈祷(60d-61e)。这一处对话同样可以视为尼采《悲剧的诞生》源出其中而未明言的柏拉图背景。《悲剧的诞生》对阿波罗因素和狄奥尼索斯因素的混合,以及更明显地随即表现在《历史学对于生活的利弊》中"历史性"和"非历史性"、"记忆"和"遗忘"的适度结合,都体现了尼采的文质彬彬思想。在《法义》中还可以看到"忠"统加入到"文"统和"质"统的讨论:通过历述波斯、克里特和斯巴达、阿提卡历史、政制或诗风的不同,雅典来客总结出绝对的服从(忠)和绝对的自由都不带来好的政治,只有二者的适当结合才是最好的(693d-701e)。如果把"忠"归属于"质"(《曾子问》《明堂位》《表记》皆主夏质统),而阿提卡式的自由相关于滥无节制的文化繁荣的话,那么,这里的讨论可视为柏拉图文质彬彬理想的具体表达。这里甚至可以看出相当于文质三统的那种二分三分相结合的结构。波斯和希腊大致可视为质文的二分,而波斯、斯巴达、雅典的三分则大体相同于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的三统。一个深受雅典文教陶冶并且自身就是这一文教的伟大诗人和教师的哲学家,有见于这一文教的礼崩乐坏而试图通过学习克里特和斯巴达的"质"来救雅典之"文"(《王制》《法义》),而且还要特别补以波斯的"忠"(尤见《法义》):这岂不正是一种通过损益文质而通三统的努力吗?
-
[摘要]早在吐蕃时期,孔子的盛名就随着唐蕃之间的文化交流而远播西藏并得到藏民族的文化认同。在藏汉交界地带,孔子被看作道德圣贤,但在西藏腹地则被看作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被改造成“圣、神、王”三位一体的贡则楚吉杰布。进而,苯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其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徒弟和岳父、苯教的四大护法神之一;而藏传佛教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文殊菩萨的弟子或者化身。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的本来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是藏民族基于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发挥自己民族思维,在汉藏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孔子形象进行认同改造的结果。[中图分类号]G12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9)01-033-09“不语怪力乱神”是汉文化传统中孔子形象的基本特点之一,但在藏族文化传统中,孔子的形象却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他被看作是与占卜、禳灾、咒语、历算、工巧、仪式等神秘文化的创造者,并分别被苯教和藏传佛教吸收转化为教内重要神灵。孔子这种形象的变化,与汉文化传入吐蕃时期藏民族的崇拜信仰、思维方式和宗教需要密切相关,是处于特定文化发展水平的民族对外来文化接受和认同中所发生的必然现象。一在汉文化系统中,孔子用不同的称号来表示,如在儒家经典中,一般不言自明的“子曰”中的“子”即指孔子,这是孔子后学对孔子的敬称。这基本上为儒家传统所认同。而道家则称其为孔子。与之相同,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也有其相应的表示文字。根据现存最早的藏文文献,即敦煌藏文写卷,在西藏传统文化中,“孔子”一般用“贡则”一词来表示。(一)孔子在藏文文献中的基本称谓能够证明“贡则”就是孔子的藏文文献,是敦煌文献中伯希和藏文写卷(P.tib)第987和第988号文献。根据法国藏学家石泰安的研究,这两种文献“实际上是同一部著作的两种抄本。这是一卷汉地儒教智慧格言集”,[1]这两部写卷的主要内容是具有强烈儒家伦理色彩的道德箴言,“都是先贤们以身所作出的表率”,而“贡则”是文中多次提到的先贤之一。特别是988号写卷中有一段内容是《论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中庸》“施诸已而不愿,亦勿篱于人”的藏文译文或编译文,并明确说这是“贡则”说的,同时在第987号写卷中,相同的内容却被说明是“贡策”说的。这两部文献说明,至少在11世纪中叶敦煌石窟封闭之前,已经有人使用藏文“贡策”或“贡则”来指称孔子了。此外,18世纪藏族学者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名著《土观宗派源流》中说:“儒家的导师是孔夫子或称孔子。藏人不能如汉语发音,遂讹称为公子。实际上指的是此人”。①(注: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土观宗教源流——善述一切宗教源流及教义晶镜史》,刘立千译,第202页;另外,在当今一些研究成果中,还有把孔子译为孔泽、孔策、贡则、贡孜等的现象。)可以看出,从古代以至于近代,藏文中把孔子一般记作“贡则”。(二)孔子在藏文化中的基本地位在藏文文献中,“贡则”除被单独使用外,更多的是和其他辞汇结合在一起,称为:“贡则楚吉杰布”或(贡则楚杰),后者是对前者的简称;“贡则楚吉布”;“贡则楚琼”;“贡则楚布琼 ”。根据学者的研究,这些与“贡则”相关的称谓并不一定指孔子本人,还可能包括与孔子存在某种关联意义的人。关于这一点,本文下面再作以解释。这里首先要揭示的是,这些称谓都普遍存在一个关键的藏文词汇:“楚”。这表明在藏文化中,“贡则”与“楚”之间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意义关联,了解“楚”的涵义,可以相应地了解孔子在藏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关于“楚”的涵义,藏学界已经有所讨论。著名的法国女藏学家麦克唐纳认为,在吐蕃社会早期西藏文化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前提下,“楚”所指涉的对象主要是现实社会统治者——赞普,其涵义“最初指全部的魔力,特别是指在天地之间往返活动的能力”。②(注:法国学者麦克唐纳著:《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耿升译,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关于这段文字,曾德明译作:“最初是指神奇的能力,尤其是指在天界和人间往来自如的特殊能力”,参见《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74页。)但在止贡赞普与罗昂决斗被杀之后的赞普丧失了这种魔力,但人神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因此而断绝,吐蕃王室仍然是神的意志在现实社会的代表,神通过他们表达意愿。与这种变化相适应,“楚”“再也不被看作是往返于天地之间的体力了,而是一种比普通人要高一些的思想和智能能力”,[2]这是“楚”的转化意义。石泰安接受了麦克唐纳的这一观点,并提出了另外的两种内涵,即神奇和智慧。同时他和李方桂都认为,“楚”一词相当于汉文的“圣”。③(注:李方桂、石泰安也主张把“楚”理解为“圣”,参见Fangkuei Li, "The Inscription of the Sion - Tibetan Treaty of 821-822", Toung Pao,44(1956),石泰安著:《古藏语中的一个语义群:创造和生殖、存在和变成,活着、养活和救活》,褚俊杰译,载王尧、王启龙主编的《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8页。)我们认为,“楚”一词和汉语中的“圣”都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和能力的意义,两者存在着一定的意义相通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吐蕃原始信仰中,“楚”是“神圣”的结合体首先它是只有赞普才能够拥有的,因为赞普并不是人,而是神,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是天赋的,是与生惧来的,是一般人所不能拥有的,不可超越的。与吐蕃原始信仰所不同的是,汉文化在春秋时代就逐渐消解了“圣”这一词汇的宗教和神话意义,把“圣”还原到了人,而不是继续归之于“神”,无论是作为统治的尧舜禹还是作为人间精神导师的孔子,他们本质上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所拥有的“神圣”的智慧和能力,固然是普通人所不具备的,但并不意味着永远不可超越的,只要人通过对自我的努力修养,也可以“超凡入圣”,拥有这种能力和地位。因此,如果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仍然可以把“楚”一词看作是汉文中“圣”一词的藏文对应词汇。“楚”的最初意义,或者准确的是在与汉文化接触之前的基本意义,应该是对吐蕃统治者神话性集中表现的词汇,指的是吐蕃赞普作为人间的神所拥有的上天(恰神)所赋予的、普通人所不可剥夺的、不可能拥有的、不可能认识的、超越常人的神秘的智慧和力量。那么,作为吐蕃赞普专用词“楚”又如何与表示孔子的“贡则”联系起来呢?我们认为,这和松赞干布时期及其之后西藏社会与外界社会的文化交流相关,特别是吐蕃社会时期与唐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史料和研究表明,吐蕃时期,唐王朝对西藏有着超越于其他周边国家的强大吸引力,如823年立于拉萨的唐蕃会盟碑记载:“神圣赞普鹘提悉勃野化身下界,来主人间,为大蕃国王……东方有国曰唐,东极大海,日之所出,与南方泥婆罗等诸国异教善德深,足与大蕃相匹敌。”[3]正因为如此,松赞干布及其后的赞普通过联姻和亲、使者交往等方式,加强对唐文化的学习。随着吐蕃政权与唐王朝交流的加强,与政治文化关系密切的汉文化人物,也获得了藏民族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与本土赞普地位相应的政治人物,也被视为和赞普一样,具有特殊能力并与神紧密联系起来的人物。如在英藏藏文敦煌写卷中,唐玄宗被称作“具有上天所赋予的神奇能力的赞普李三郎”。同时,随着对汉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孔子也作为汉文化的象征性人物获得了藏民族的认同,汉文化中的这一“圣人”也相应的获得了“楚”一词所具有的内涵。“贡则”与“楚”的多种结合,表明了西藏文化中,孔子是天神有着密切联系并具有一定特殊能力的形象。在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为藏文化对孔子和汉文化的接受认同,作为孔子的藏文名称“贡则”也逐渐地被转化为一种神圣形象,它的意义也不仅仅指孔子这个人,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也可以指其他与汉文化关系密切的人。在完成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史书《拔协》中,“贡则”用来指唐朝皇帝李世民,他的全称是“贡则楚琼”。“楚”在藏语中是“小”的意思,按照我的理解,“贡则楚琼”的大致意思是“具有(与神相比)是小的神奇能力的孔子(一样的人)”。这里的意思基本上是“贡则楚吉布”是相通的,因为父亲是大的,儿子是小的,神是大的,人是小的,这是传统血缘社会的基本常识。用泛化的孙子来代表中国的皇帝,特别是唐太宗,应该与唐太宗推动汉文化在西藏传播的贡献密切相关。这种表述,一直延续到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而在16世纪的学者巴俄·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中介绍唐太宗的时候,所用的词汇就是“贡则楚杰”。这向我们表明,在藏文中即使出现了“贡则”这一词汇的时候,他并不一定就是指孔子本人,而有可能是指与孙子具有一定相似、相同性的人,当然,这种相似、相同性,并不能放在汉文化的视域去理解,而只能放在藏文化的视域下才能获得理解。不过,笔者坚信一点,即使在藏文文献中出现的“贡则”所指的并不是一个人,但一定是在汉文化系统下的人,这是他们相似、相同性的文化边界。二如上分析,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与天神有着密切联系,也拥有特殊的神奇能力和崇高的文化地位。但问题在于,藏文化中的“贡则”是人还是神?对于这一点,藏文化的认识是存在分歧的,一般在靠近汉文化的地方,受汉文化影响比较深,对孔子的了解也相对深入,所以一般把孔子看作是先贤、圣人,而不是神;但在西藏腹地,则因为对汉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并受本土神话思维的影响,所以一般会把孔子看作是神。关于这一点,要以通过相应的文献表现出来。(一)敦煌出土文献中的孔子敦煌是汉藏两种文化影响都比较深的地方。从敦煌文献可以看出,其中的孔子比较接近汉文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在敦煌文献(P.tib)第988号中,“贡则”和“贡则楚吉布”同时出现,都指孔子。此外,在敦煌藏文写卷I.O.742中也出现了“贡则楚吉布”,该写卷的内容主要与古卜有关,也是指孔子。前面说过,在藏文化中,“贡则”很少单独出现,而是与其他词汇结合在一起,便在敦煌文献中却出现了单独的“贡则”来表示孔子,这说明孔子在当地是为人们所熟悉的,他本身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说明就能为人们所理解。但“楚吉布”和“贡则”结合起来的“贡则楚吉布”也表明了吐蕃人对孔子的某种认同。如上所述,“楚”一词的出现表明了在当时藏族人的眼中,孔子具有神圣的特殊能力。但是只有对“楚”和“吉布”组成的“楚吉布”一词涵义的全面理解,才有可能理解当地人们心目中的孔子。关于如何理解“楚吉布”,藏学界一直存有不同的看法。麦克唐纳将“贡则楚吉布”理解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孔子之子”;石泰安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认为,之所以用“楚吉布”——汉文意思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来修饰孩子,则与“孔子项橐相问书”的内容相关。他认为,因为孔子虚心向项橐求教,所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4]显然,石泰安混淆了故事中孔子和项橐的角色,他的解释是很勉强的。我们认为,“楚吉布”的表面意思是“具有神奇特殊能力的小孩”,但在这里,应该看作是汉文“圣人”的对译。文献中所以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与敦煌一带靠近汉文化地区的藏民族对“圣人”的意义理解相关。在他们看来,孔子是“圣”,他拥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神奇能力,所以应该用“楚”来修饰他,但孔子仍不是神,而是人。所以不能用“楚吉拉”来修饰,因为在藏文化中,“拉”是神的意思,“楚吉拉”的意思就是具有神奇能力的神,这一词汇,只能修饰在人间的神——赞普,而不能修饰其他人。但为什么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呢?我们认为,这应该与藏民族对汉文化中“天子”的接受相关。“天子”就是天的儿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在吐蕃社会,吐蕃赞普的尊号已经被人比作是汉文中的“天子”,认为赞普是“由上天所指定的”,“上天”这一短语是指高山,也指恰神,即赞普是由统治世界的神所指定的,是上天的儿子。孔子虽然也被看作是上天(神)的儿子,但他却是人,而不是神,而“布”在藏语中是小孩的意思,“楚吉布”则表达了“具有神奇能力的(神的)小孩”的意思,和汉文中的“圣人”、“天子”的意义是相通的,所以可以用这一词汇来修饰孔子。这一方面表达了藏文化对孔子的敬仰和认同;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当地藏文化对孔子是世俗圣人的理性认识。(二)宗教历史文献中的孔子但是,在西藏腹地,人们的信仰思维具有强烈的神话性,而且这种思维的特点是把相通的事物往往连贯在一起理解、命名。如赞普,既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又是政治上的代表,还是文化方面的代表;同时又是超越于一般人的存在者。而孔子一旦被当作文化象征接受过来,也就具备了这些特点。具体来说,西藏腹地藏文化观念中的孔子,其形象并不是圣人,而是圣、神、王三者的结合体。这里的圣,指的是孔子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超强能力;这里的神,表明孔子具有神的特点;这里的王,表明孔子又具有帝王化的色彩。在这种意义上的词汇“贡则楚吉杰布”(或其简称“贡则楚杰”)是最突出的表现。另外在14世纪完成的《汉藏史集》中出现了“贡则益杰布”、“贡则拉益杰布”等词汇,也表明了这一点。[5]现以藏文文献中频繁出现的人物“贡则楚吉杰布”为重点来探讨西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按照汉语的意译,“贡则楚吉杰布”的意思为“孔子”和“具有神奇的特殊能力的国王”的结合;而有的学者则将之译为“孔子神变王”。当代著名的藏族学者卡尔梅认为:“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①(注:引自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85页;原文参见Samten G.Karmay, "The Interview betwteen Phyva Keng-tse lan-med and Confucius", pp.6,171;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Hisitory and Doctrines of Bon", p.107.)我们不必一定认为这一人物一定指的是孔子本人,但毋庸怀疑的是这一人物与孔子的确发生了某种意义的关联。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土观宗派源流》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西藏对这一人物的普遍看法,虽然他对这些看法持否定的态度。他说:藏人言公子神灵王,认为是灵异之王。又有些汉传历数禳解法中,制造了《公子现证修法》的仪轨。又有一类书中称工巧公子,认为他是一位善于工巧的能人,这些全是暗中摸索之语。[6]土观活佛的记述,表明了在他之前西藏文化关于孔子的基本认识,同时也说明了随着藏汉文化交流的加深,藏民族中已经有人对孔子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而对传统的看法开始质疑。另外,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1813~1899年)在其所著百科全书《知识宝库》中也表明,西藏文化中的“贡则楚吉杰布”就是孔子,他被视为“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的创造者”,[7]所有有关占卜、算命、工巧、仪式、禳灾的文化都与之相关。我们认为,“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密切相关,他是藏文化对孔子这一汉文化人物神秘化加工的艺术化人物。这一人物的产生与汉文化在唐代向吐蕃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唐代是汉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向西藏传播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儒家文化大量进入西藏社会,并且为西藏本土文化所认同、吸收和改造。但是,输入西藏的汉文化,并不是主要表现为思想方面,而主要表现为与人们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的礼仪、占卜、工巧文化,而唐文化对吐蕃文化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关于这一点,可以通过文成公主人藏时所带去的文明体现出来,据藏史记载,文成公主人藏时带去汉地很多东西,其中有“金镶书橱,诸种金玉器具,诸种造食器皿、食谱,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二万匹”;还有“四百有四种医方,百诊五观六行术,四部配剂术和书典三百六十卷,术数书三百卷”。大致都是工艺、历算等方面的著作和物品。文成公主本人也好“术数”、通风水,她设计了大昭寺等建筑,这些都是唐文明对西藏影响的主要方面。与此同时,孔子的名声也被带到了西藏,他是汉文明或儒家文明的创造者,也就是工巧、风水、占卜、历算的创造者,所以被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具有特殊神奇能力的文化象征人物。而与汉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的敦煌以及唐蕃交界地带,人们对孔子更加熟悉,孔子对这一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方面,因此,他被看作圣人、先贤,而不是具有神秘色彩的占卜、禳灾人物。三虽然我们注意到在整个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主要表现为道德和神异两种不同形象的人物,但毫无疑问,作为神异人物的孔子形象“贡则楚吉杰布”是西藏文化中更为典型的形象。他不仅表明了藏文化对汉文化的吸收认同和理解接受能力,而且也表现了藏文化在吸收汉文化过程中所具有的民族思维特点,这就是在宗教文化需要的背景下,充分地展开民族特有的神话思维能力,对于孔子相关的传说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创造出既与孔子本人相关、但又不完全同于汉文化中孔子形象的“贡则楚吉杰布”。(一)苯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苯教是西藏的本土宗教,在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时期,它仍然是当时的强势文化,在社会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而当孔子的种种传说随着汉文化的输人而逐渐为藏民族文化所了解的时候,苯教即已经开始运用自身的特点对这一汉文化的人物进行创造,这为西藏文化中孔子形象的形成奠定了一定文化基础。苯教文献中有大量与“贡则”或“贡则楚吉杰布”相关的记载。特别是在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具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传说文献中,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完全苯教化的孔子形象。根据这些文献记载,“贡则楚吉杰布”的前世是一位叫作塞秋当巴的国王,由于累积许多功德,往生后投生为王子。他出生在贾拉欧玛洲其中一个最殊胜、以魔幻布局的城中。因为“贡则楚吉杰布”有汉王室血统,并且出生时双手掌上即有三十个环状的“贡则幻变字母”,所以他的父亲给他取名为“汉族幻变之王孔泽”。“贡则楚吉杰布”具有观察他手上的幻变字母以预测未来的能力,并且擅长念诵咒语。为了宣扬苯教教法,“贡则楚吉杰布”远离家乡,云游各地,在旅途中向神童洽肯则岚眉虚心请教并深受启发,最后建造了一座雄伟的苯教寺庙。但是他却无法对抗鬼怪的蓄意破坏,幸赖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协助,这座寺庙才得以保全,“贡则楚吉杰布”也因此成为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辛饶米沃且后来娶“贡则楚吉杰布”的女儿为妻,并生有一子,取名楚布琼,并且辛饶米沃且将360种占卜法悉数传授给楚布琼。通过种种刻意的描述,“贡则楚吉杰布”被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贡则楚吉杰布”在苯教传统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苯教四位重要大师,或者是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化身。在苯教文献中,对“贡则楚吉杰布”或其孙“贡则楚布琼”的描述都与占卜有关,他还被看作苯教所有仪式文献的创造者。我们认为,苯教中“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在唐代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的过程中,最能为藏民族所接受和认同的不是别的,而是与占卜、风水、历算、攘灾相关的神秘文化。这些文化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都是源于《周易》及其他儒家文化典籍,而孔子注重礼仪,“删定六经”,在汉文化中一向被看作是包括《周易》在内的儒家文化的创造者,藏民族自然也就把他看作是神秘文化的象征人物,而把相应的一些典籍也归之于他的名下。至于说“贡则楚吉杰布”双手掌心上与生俱来的幻变字母,笔者认为也和利用《周易》占卜的记忆方法有关。中国古代的占卜,为了便于记忆,常常用手上的指节表示五行、干支、八卦,在推算过程中按照规律掐算,藏族人看了觉得挺神奇,以为手上有神秘的幻变字母,所以将之附会于孔子。而孔子为苯教所认同和吸收,则一方面在于苯教文化和汉地占卜、攘灾文化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佛苯斗争的需要。在佛教和苯教的斗争中,苯教为了争取信徒,扩大影响,把本不属于自己神话系统的人物吸收过来,或者做特殊的转化,将之视为同一的。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把汉文化中的老子和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等同起来,这首先来自于道教所编造而盛行于当时的“老子化胡”的传说。在这个传说中,老子被认为是释迦牟尼的老师,自然为苯教所接受认同。我们在苯教文献中看到,释迦牟尼也被看作是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苯教的四大法师之一。同时,汉文化中又有盛行的“孔子师老子”的故事,这样,把孔子吸收到苯教文化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为什么苯教又把孔子演变为辛饶米沃且的岳父呢?如上指出,藏民族思维中自然地把作为汉文化创造者的孔子和推动者的唐太宗等同起来,如把唐太宗叫作“贡则楚琼”,而孔子的名字中也有了“楚吉杰布”(皇帝)的称号涵义。众所周知,唐太宗是松赞干布的岳父,这在汉藏文化中家喻户晓,既然孔子和唐太宗是等同的,而唐太宗又把女儿嫁给了松赞干布,所以苯教自然把这美丽的故事纳入孔子的神话之中,孔子变成了国王,变成了岳父。这样的影射,也自然能获得藏民族百姓的认同,甚至会获得统治阶层的支持。另外,苯教文献中有关“贡则楚吉杰布”在旅途中与童子洽肯则岚眉的对话,也极可能是脱胎于描绘孔子与项橐事迹的民间传说。(二)佛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佛教经过前弘时期的传播,为其在西藏立足奠定了基础。到后弘时期,具有本土特色的藏传佛教逐渐形成,随后在西藏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直处于主流统治地位。但是,藏传佛教的形成也不能不考虑其他文化系统因素对藏族社会的影响,对于已经被苯教所改造并为西藏社会所普遍认同的孔子,藏传佛教也对之进行佛教化的吸收和改造。与苯教一样,藏传佛教在形成过程中大量吸纳了汉地神秘文化的内容,把这一方面的内容称之为“算学”,并视为佛教的“五明”之一,同时也认为“贡则楚吉杰布”是这一方面的象征性人物。但与苯教所不同的是,藏传佛教认为汉族神秘文化的起源以及在西藏的传播,都是佛教感化的结果。根据16世纪的藏文著作《格言集锦——如意宝石》的说法,佛陀看到汉族喜好外道而无法理解佛陀教法,便指派了在佛教中象征智慧的文殊菩萨以世俗谛的五行算学降伏汉族子民。文殊菩萨在汉地五台山显现了很多奇迹,并给“贡则楚吉杰布”传授了五行算学。关于“贡则楚吉杰布”向文殊菩萨学习的内容,《格言集锦——如意宝石》说是五行算学的三十一续部以及三百六十种占卜法;五世达赖喇嘛说是年、月、日、时、生命力、身体、财富、运势、八卦、九宫等命理学概念;而五世达赖喇嘛的摄政桑结嘉措却说是称之为“解”的医疗方法和称作“道”的消灾仪式。但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西藏命理学的主要内容。关于五行算学传人西藏的情况,五世达赖喇嘛说是由文成公主首先带至西藏;而桑结嘉措认为,因为大悲圣者观音的悲心展现,早在西藏传说中的第一位国王聂赤赞普时期甚至更早,“贡则楚吉杰布”就来到西藏,并创作了各种仪式,他所创作的仪式经常与苯教仪式混淆。这种陈述清楚地传达了作者明显区分苯教与佛教传承的意图,并暗示苯教与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记载实属不同传承。藏传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种种说法,表明了他们对汉文化的认同,以及在佛教的立场上努力吸收和容纳汉文化的态度。从而以藏传佛教对汉族孔子的印象为基础,借由文殊菩萨和一位起源于高度发展文明中的圣人形象,创造了具有佛教色彩的“贡则楚吉杰布”,以确保他们所新创的、融人佛教理念的西藏命理学系统的威信。这个创造的过程,不仅呈现了藏民族独特的文化创造力,同时也揭示了藏传佛教徒企图吸收汉文化中的重要成份,以达传播佛法的目的和意图。到了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对关于西藏命理学的传统观点做了总结,在其名著《知识宝库》中说:“五行算学,或称为西藏命理学的来源是内地。在第一位内地皇帝罢忽刹替时,一位居住在海边的百姓献给皇帝一只金色乌龟。皇帝仔细检视金色乌龟之后,心中首次出现八卦的象征符号。他根据这些符号创造了与八卦、九宫和十二生肖相关的各种算法。在此基础上,转世的国王、大臣及学者们逐渐发展出五行算学。后来出现许多相关文献,尤其是孔夫子——他是文殊师利的化身,在西藏以贡则楚杰著称——他也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在西藏本地最初是由前、后二位公主带来汉族算学文献,开启相关传承”。工珠·云丹嘉措的记载表明了西藏古代传统文化对孔子的普遍共识,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汉文化中的孔子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上都是基于藏民族根据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对汉文化积极吸收、认同和改造的必然结果。[参考文献][1][4][法国]石泰安.两卷敦煌藏文写本中的儒教格言[A].耿升译.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11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269、272.[2][法国]麦克唐纳.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M].耿舁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196.[3]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43.[5][法国]麦克唐纳.《汉藏史集》初释[A].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4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86.[6]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土观宗教源流[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202.[7]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J].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2007,(2):200.[收稿日期]2008-09-02[基金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度青年项目“唐蕃时期儒家文化在西藏的传播”(项目批准号:09MYQ0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1、魏冬(1977—),陕西合阳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道家教哲学和隋唐三教关系研究;2、益西群培(1951—),藏族,西藏拉萨人,主要从事藏汉翻译和藏语言研究。(1、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2;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 拉萨 850000)
« 1 ... 16 17 18 (19) 20 21 22 ... 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