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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时期(1736-1820年)学者好言"实事求是",钱大昕尤为突出。这在中国史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史学上的所谓实事求是,仅是指考证方法,还是言史学思想?以往学者常常提到这个词,但并没有深究其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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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法律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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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威泽可能不是"软性腐败"这个名词的原创者,但这个词能受到人们广为重视,他是重要推手,他去年的一本书(Throw Them All Out),用大量事实披露了华盛顿国会议员普遍存在软性腐败。该书震撼了美国社会,使"软性腐败"这个术语不胫而走,成了流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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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66年,中国与欧美文学之间虽因全球性冷战直接交往几乎中断,但仍大量翻译出版了欧美文学史上那些被认为具有“人民性”的作品,并以社会主义话语为立足点对它们进行解读,悬置其个性解放、博爱等现代启蒙主题,发掘出它们固有的反封建性和非资本主义因子,使之成为新中国文化、文学建设的有效资源。当时的解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文学阐释,而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化的话语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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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云南、广西两省区,是历史上西南边疆范围的主体部分。[1]1949年以来,众多研究者对上述地区的边疆史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并取得粲然可观的成绩。根据研究发展的大体轨迹,以及迄今面世的相关阶段性总结,[2]同时为了叙述便利,本文将1949年以来的西南边疆史研究分为前40年、之后的10年和近10年三个阶段。现就这三个阶段研究取得的成绩,以及对今后发展的建议及展望,做简要叙述,望识者不吝指教。 一 1949年至1989年的40年,是西南边疆史研究领域初步形成并取得第一批重要成果的时期。1949年以前对西南边疆史虽然有过一些研究,但大致仍是零散及不连贯的。新中国成立后百废俱兴,尤其是受到对少数民族大规模调研活动的推动,西南边疆史方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并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是这一时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1950年至1952年,中央政府派出多个民族访问团慰问边疆的少数民族。从1953年开始,我国政府重点在边疆各省区组织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大规模识别调查结束(相关工作延续至1979年)。1956年后约用3年的时间,在组织调研少数民族语言的同时,组织了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西南边疆各省区是重点调查的地区。上述调查活动的成果,集中反映于国家民委主编的五套丛书,即各少数民族的语言简志、简史、社会历史调查资料、自治地方简况以及综合性著作《中国少数民族》。此次调查是中央政府正式组织,邀请众多的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学者参加,同时大量吸收各级干部和大学生参加的一次广泛调查活动。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与调研之深入,前所未有,代表了当时中国社会调查的较高水平。调查资料的整理出版虽受到“文革”的干扰,但主要内容仍通过五套丛书和相关论著得以发表,为中央政府划分民族和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为以后的研究者所重视并经常引用。但是,此次调查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如调查的主旨是为政府划分民族与制定民族政策服务,调查的重点是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经济生活与阶级关系,边疆问题未受到重视,也不是调查的重点。此外,上世纪60年代以后,一些学术组织和研究机构也组织过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调研,如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组织了对六江流域的调研,云南大学组织了对云南边疆少数民族村寨的调研。以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史为中心,这一时期进行了多方面且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不少重要成果。研究大致集中在以下方面:西南少数民族的源流、群体及其重要活动,包括西南少数民族起源问题,较重要的著作有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3];对氐羌、百越与西南夷等的研究,值得重视的著作有马长寿《氐与羌》、余天炽等《古南越国史》、方国瑜《彝族史稿》、江应?《傣族史》、郭大烈《纳西族史》等。[4]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是1949年后新开辟的领域。研究内容大致包括不同时期诸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阶级关系、政治经济制度与社会发展分期等问题,探讨最多的是彝族、傣族与壮族。因受人类社会必经6个发展阶段理论的影响,人们就古代或1949年以前少数民族的社会,是属奴隶社会抑或封建社会而争论不休;关于社会发展阶段划分、社会阶级关系的分析也长盛不衰。自上世纪80年代初始,古代民族关系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领域。探讨较多的有历代王朝在西南边疆的民族治策。一般认为秦汉较好地处理了边疆民族问题,三国中以蜀的治策最成功而吴最失败,两晋的民族治策在蜀汉的基础上倒退了;唐前期的民族治策应予肯定,但后期的做法与前期差距甚大。对宋朝于大理国的治策看法不一,大致有两种看法:宋封大理国主为大理国王,继续与云南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宋朝视大理国为外藩,严重影响了两者的关系。对元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策,研究者大都持肯定的意见。土官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也是讨论的热点。前半期重点探讨土官土司制度的内容、建置时间、实行原因与历史地位,后半期较关注各省区、各民族土官土司制度推行的情形,以及改土归流的原因、实施过程及其评价。关于实行土官土司制度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意见:统治者欲显示国势之盛,土司制度以封建领主制经济为基础;统治者欲在边疆地区建立稳固统治,土司制度并无同一的经济基础。对土司制度形成的时间,大致有形成于元代,完备于明代、清初,和历代的羁縻制、土官制与土司制大同小异两种见解。对土官土司制度的评价,也有应彻底否定、基本上肯定以及前后期的地位作用不同等观点。关于改土归流众说纷纭,改流的原因、如何评价清廷使用武力及改流的作用是争论的焦点。热议的问题还有西南边疆诸民族之间的关系,主要研究了西南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与汉族移民的关系。上世纪80年代研究较多的问题,还有以宗教、文学、艺术、文字为主要对象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探讨较多的民族是壮族、傣族、白族和彝族。以少数民族史为中心的探讨,除以上较为兴盛的领域外,关注较多的还有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如侬智高、杜文秀、赛典赤·赡思丁、奢香、张秀眉等;还有少数民族反对封建主义压迫与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如明代广西瑶民起义,清代云南杜文秀及李文学起义,清代苗民大起义等一些研究者关注分布于云南、广西和与之毗连的境外地区的跨境民族,主要探讨跨境民族的涵义,以及西南跨境民族的种类、分布及其经济文化等问题。以边疆史为对象的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是编纂《中国历史地图集》西南边疆部分。上世纪70年代,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问世。《中国历史地图集》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在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云南大学的方国瑜、尤中、朱惠荣等承担了西南边疆部分的研究。《中国历史地图集》不仅画出秦至清历代王朝边疆的政区,而且标明南诏、大理国等地方政权的辖地,汇集包括历史地名、古代通道、重要城镇和族群分布等诸多信息,被学界称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研究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为今后的研究创造了良好条件。研究边疆史地的重要著作,还有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黄体荣《广西历史地理》等。[5] 二 1990年至1999年,为西南边疆史研究前40年之后的10年。这一时期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已大致摆脱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前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开拓了包括边疆史地在内一些新的研究领域,而呈现较为繁荣的局面。研究较集中的问题有:西南部疆域的变迁与历代设治。尤中先后出版《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与《云南地方沿革史》,前者在《中国历史地图集》清代云南文字说明的基础上写成,阐述了清代西南边疆变迁的过程;后者具体探讨汉至清历朝在云南地区设治的情形。徐建新《西南研究论》与李寿等《云南历史人文地理》,也研究了云南的疆域与设治问题。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与覃延欢等主编《广西史稿》,叙述了历史时期广西疆域的变化与历代的设治。张荣芳等《南越国史》考证了南越国的疆域与设治。谭其骧等也撰文探讨隋南宁州总管府与唐剑南道管辖范围等问题。[6]这一时期研究者主要关注政区设置、疆域演变等问题,对边疆的经营与开发,内地与边疆、边疆各地以及边疆内外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等则注意不多。历代对西南边疆的治理。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研究了古代各个时期中央王朝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并从纵向发展的视角,分析了传统治边思想、古代边疆管理机构的演变等问题。马汝珩等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阐述了清朝的边疆政策。郑汕主编《中国边防史》,研究了我国历代的边防与边疆经营问题。横向研究的有李大龙《两汉时期的边政与边吏》与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上述著作均以不同的篇幅,探讨了有关历代中央王朝治理西南边疆的问题。马曜主编《云南民族工作40年》,叙述了1950年至1992年云南边疆进行民主改革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情形。谢本书等《云南近代史》,叙述了鸦片战争至1949年云南历史发展的过程。[7]另外,有多篇论文探讨了历代王朝在西南边疆设治与经营方面的问题。这一时期的探讨,关于古代的较多而近现代的较少;对各朝代治边政策与民族治策的研究较多,对长时段范围的治边思想与治边政策以及边疆开发与社会治理思想的关注则较少。较深入地研究了西南边疆与徼外地区的关系,是这一时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表明我国学者已摆脱讳言中国与邻国历史纷争的桎梏。南诏并非泰族建立的国家,是我国学者的一致意见,但国外研究者仍有不同看法。陈吕范《泰族起源问题研究》阐述了中国学者的看法,就这一问题撰文的还有黄惠?、贺圣达等人。贺圣达的《缅甸史》与《东南亚文化发展史》、申旭《老挝史》和王民同主编《东南亚史纲》,探讨了中国尤其是云南与中南半岛诸国的历史关系。申旭《中国西南对外关系研究》以西南丝绸之路为中心,探讨了云南与中南半岛历史上的经济、文化交流。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研究了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的关系。马曜主编《云南简史》修订版,增加了古代云南与东南亚关系的内容。[8]关于近代西南边界史的研究有较大进展。钮钟勋、张振?、吕一燃、余绳武、张植荣、谢本书、秦和平等撰文,阐述了中缅边界的历史沿革、中缅两国的边界交涉与相关谈判等问题。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叙述清代中、越两国的边界交涉与边界变动的情形。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古代中越关系史资料选编》,汇编古代至近代与中越边界有关的中外史料,并撰写简要内容说明。类似的资料集还有《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汇编(第一册)》。中法战争与中越边界问题有密切联系。刘庆、黄振南、罗素珍等撰文,叙述中法战争中清廷的对策、中法战争对中越边界的影响等问题。尤中、李国强研究了中老边界的形成过程。为捍卫祖国领土,云南各民族进行了坚决斗争。于乃仁等《马嘉理事件始末》阐述了相关的史实。[9]中国与越南、缅甸、老挝的陆地边界问题,近年已通过划界得以解决。今后研究的重点,应是历史疆域的形成和演变,以及边界的形成及对边界谈判的总结等问题。西南边疆开发史研究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如果说疆域史与政治史、制度史、政区沿革史等有较多的联系,主要体现了政治关系的话,边疆开发史则主要反映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与资源、经济和人口等问题的联系更为密切。上世纪80年代以前,学术界对边疆开发的研究还不多,之后此类研究逐渐成为热点,迄今仍呈方兴未艾之势。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历代王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理、经营边疆的措施,以及农业、矿冶业、交通业、畜牧业等经济部门的发展,边疆各民族在边疆开发过程中的贡献等。相关著作主要有李?主编《云南近代经济史》、杨毓才《云南各民族经济发展史》、蓝勇《南方丝绸之路》与《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方铁等《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陆韧《云南对外交通史》、吴兴南《云南对外贸易》、夏光辅等《云南科学技术史稿》、张荣芳等《南越国史》、钟文典主编《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周宏伟《清代两广农业地理》、马汝珩等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等。[10]从这些研究成果看,今后还应深入研究以下问题:对西南边疆自然资源的认识与开发的过程,资源开发类型的多样性与相关的地方性知识,西南边疆经济开发的特点及其规律,矿冶业、交通业等经济部门在经济整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开发与西南部疆域形成、巩固之间的关系,多类型经济与文化多样性之间的联系等。探讨较多的领域还有:历代王朝的边疆民族政策。土官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问题仍受重视,这一时期的探讨,已不限于就内容、意义和影响等做一般性讨论,除较有深度的总体研究外,还出现就其在各地区的施行与结合具体问题研讨的趋势。还有文章探讨近代云南边疆改土归流的问题。杨兆钧主编《云南回族史》与荆德新《杜文秀起义》,探讨了杜文秀政权的民族政策。[11]蛮夷治策是治边政策的一个部分,应将其放在更大的历史背景下,联系更多的因素考察,但这一时期似乎还未注意到这一点。另外,对土官土司制度的深远影响及其文化形态,也值得进一步研究。西南边疆的民族关系。尤中《云南民族史》和《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续编)》、苍铭《云南民族迁徙文化研究》,阐述了古代云南的民族关系,尤其是汉族与本地民族的关系。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与翁俊雄《唐朝鼎盛时期政区与人口》,从人口史的角度,研究了包括西南边疆在内古代各地的人口问题。钱宗范等《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探讨广西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与宗法制度。[12]但对外来移民与西南本地民族关系发展的过程,是哪些因素影响了这一地区民族关系格局的形成,以及对近现代民族关系的研究还不多。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的中国研究,经历了从华北、东南至西南以及从汉人社区向边疆少数民族的转变,一些研究涉及少数民族史方面的问题。[13]对西南边疆跨境民族的研究继续深入。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将西南跨境民族放在全国的背景下考察,同时注重跨境民族的现状与现实影响,对跨境民族的界定也提出新的看法。较有分量的著作,有金春子等《中国跨界民族》与赵廷光主编《云南跨境民族研究》。朱德普《泐史研究》探讨了傣族与境外相关民族的关系。[14]封建王朝施行羁縻治策的范围,涵盖了疆域内外较大的地域,对上述地区的民族似可称为“古代边疆民族”。跨境民族则是现代的概念。对涵盖现今跨境民族的古代边疆民族,也应做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回顾与总结西南边疆的研究史与学术史,是研究得以深入的必要条件。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著作,如马大正等的《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与《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下卷)》以及相关的一些论文,均涉及西南边疆的研究史与学术史。[15]但总体上来看,这一方面的研究尚待拓展。 三 2000年至2009年,西南边疆史研究无论是研究的广度、深度抑或新方法及新视角的应用,均有明显进步。对西南边疆史整体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有较大进展。马大正总主编《中国边疆通史丛书》中,马大正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研究秦汉至清历代治边的理论与实践,对西南边疆的研究占有一定比例;方铁主编《西南通史》以100万字篇幅,阐述远古至1840年西南边疆(今滇、桂、黔、川西南与中南半岛北部)演变的历史,包括各时期西南边疆的政治状况、社会经济、民族关系、文化交流与社会生活等内容。[16]后书作者所撰8篇纵论,叙述历代治理西南边疆的思想与治策等重大问题。该书重视发掘及诠释相关史料并积极吸收前人成果,注意微观研究与宏观探讨相结合,大致能反映学术界目前研究的水平。这两部著作的出版,改变了过去研究相对零散、总体探讨薄弱的情形,促进人们从全国的视野和中长历史时段的视角审视边疆历史。另一方面,这两部著作读后仍使人感到意犹味尽,表明对该领域的探讨尚有较大空间。对跨境民族的研究获得长足进步。范宏贵《华南与东南亚相关民族》、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与黄兴球《老挝族群论》,深入探讨中国与越南、老挝相连地区的跨境民族。和以往研究不同,上述探讨不仅较深入,着重叙述邻国跨境民族的情形,还阐述越南、老挝对跨境民族的政策,甚至对邻国跨境民族做过调研。何平《从云南到阿萨姆》与《中南半岛民族的渊源与流变》系统梳理中外相关史料,对云南与中南半岛及印度阿萨姆地区古代民族的来源与流变做新的解释。余定邦《中缅关系史》是我国研究中缅历史关系的首部著作。[17]对清代及近现代西南边疆史和开发史的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较有分量的著作,有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朱昭华《中缅边界问题研究》、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秦和平《西南民族地区的毒品危害及其对策》、杨煜达《清代云南季风气候与天气灾害研究》、陈征平《云南工业史》、林荃《杜文秀起义研究》与刘树生等主编《当代云南简史》。吴小凤《明清广西商品经济史研究》弥补了广西开发史的薄弱环节。[18]在1999年主编《云南宗教史》的基础上,杨学政主编《云南宗教系列专史》。《云南宗教系列专史》包括已出版的《云南天主教史》、《云南伊斯兰教史》、《云南道教史》与《云南基督教史》,[19]《云南佛教史》、《云南原始宗教史》将于近期推出。以上著作阐述较有影响宗教在云南地区传播的情形,有填补学术空缺的意义。西南边疆的人口史与移民史有新的成绩。路遇等《中国人口通史》与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详细阐述历史时期西南边疆的人口问题。研究历代移民的著作,则有陆韧《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与苍铭《云南边地移民史》。[20]近10年出版的重要著作还有: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系统总结1989—1998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情形,其中西南边疆部分长达6万余字,详细介绍近10年研究的基本情况。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地区沿革史(先秦至汉晋时期)》,探讨先秦至汉晋时期西南边疆的政区沿革。方慧主编《云南法制史》,阐述了云南历代的法律制度及其管理。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将中国古代分为4个时期,分别叙述各时期中央王朝的民族政策,西南地区所占篇幅较大。[21]这一时期较为突出的几个特点,是西南边疆领域备受研究者重视,研究队伍迅速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明显增强,除学术专著增多外,还发表了较多数量的研究论文。2000年,云南大学成立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随后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是开展西南边疆民族问题与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该中心在全国范围组织研究与交流,至2005年换届时共主办重要会议11届,其中国际会议3届;出版专兼职研究人员著作69部,获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各1项;该中心还与本省的一些地州以及西南、中南五省区的高校合作,建立了21处调研工作站,初步建成全国性的学术平台。2008年,云南大学与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合作,在云南大学历史学科下设中国边疆学博士生培养方向,已招生两届共8人。迄今云南大学涵盖西南边疆史的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单位,计有中国边疆学、专门史、历史地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学、民族政治、民族社会学、世界民族与民族问题等10余个专业。2007年,云南大学“211工程”三期历史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西南边疆史创新性研究”启动,下设边疆学理论、云南边疆民族史、云南省与周边国家关系史三个研究方向;经过数年建设,将在人才培养、成果产出和学术交流方面做出贡献。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与广西社科院十分重视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近年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社科院均设壮学研究中心,前者还设立瑶学研究中心。广西民族大学的壮学研究中心与瑶学研究中心是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民族大学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越南社科院等学术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2008年,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的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重点研究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中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为西南边疆地区社会发展及国家长治久安提供理论和对策支持。其招标课题仅限云南、广西、西藏三省区申报。该项目的启动,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2009年7月,第16届人类学与民族学世界大会将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会场设在云南大学。届时有来自全球的4000余名学者参会,围绕“人类、发展与文化多样性”主题进行广泛研讨。大会所设150个专题,有一些与中国西南边疆有关。该会议的召开,将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近10年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发表了不少高质量的研究西南边疆史的论文,其他刊物也注意刊载此类稿件。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成立后,自2001年连续出版《西南边疆民族研究》,迄今出版6辑。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3辑《民族学报》的基础上, 2006年云南民族大学恢复《民族学报》,现已出版第7辑,从2009年起一年将推出两辑。2003年广西民族大学壮学中心出版《中国壮学》,迄今出版3辑。自2003年起广西民族大学主办了3届中国与东南亚民族论坛国际会议,出版了3辑会议论文集。上述几种文集中,有一些论文探讨西南边疆史方面的问题。2008年《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开辟“中国边疆学研究”专栏,迄今发表北京、云南等地学者的论文约20篇,产生了较大反响,有3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北京等地与云南、广西两省区的合作研究,近10年也有较大的发展。中国社科院与云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合作,先后建立两处中国边疆历史与社会研究工作站,并开展多次联合调研。2006年,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与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在昆明联合召开第三届中国边疆史地学术研讨会。会议紧扣疆域理论这一主题,围绕中国历史疆域的形成、历史上的疆域观与治边思想、藩属与宗藩的关系、边疆的治理与开发与边疆学科建设等展开讨论。近10年来,西南边疆的研究呈现繁荣的景象。但也应指出,相关成果中有不少研究的是民族学或现状方面的问题,即便是探讨西南边疆史的论著,有较高水平的仅占较小的比例。随着上世纪80年代毕业的一批学者陆续退休,人才断层的现象将渐趋突出。此外,如何规划并组织研究的力量,不与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失之交臂,也是应予重视的问题。 四 新中国成立60年来西南边疆史研究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大致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一是以下一些观点成为研究者的共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内地和边疆结成相互依存的整体,共同构成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为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内地与边疆的各民族均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边疆地区发展演变的历史,与中国整体史及中国内地史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其差异;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以及边疆民族种类及文化上表现出多样性等原因,西南边疆历史层次丰富的程度以及所研究问题复杂的程度均较突出,为研究者提供了较大的探讨空间。二是不少学者长期执着探索西南边疆史,深入研究了诸多的领域。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的前40年研究的重点是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尤其注重其社会状况的调查,以及边疆少数民族的渊源、历史活动、社会形态、民族治策及古代民族关系等方面。编纂《中国历史地图集》西南边疆部分,是这一时期的一个突出亮点。之后10年间的探索,在继续研究民族关系、跨境民族等的同时,重视探讨西南边疆的疆域史、政区史、治理史、边界史与开发史等内容。这一时期的两个特点,是研究者的思想逐步解放和研究领域的明显扩大。近10年学术界的探讨,在前两个时期的基础上有更大发展,尤其是注意采用新视角与新方法,注重研究西南边疆历史的整体性以及重大、深层方面的问题,并重视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等。三是研究队伍不断扩大,并逐渐形成多学科合作的可喜局面。新中国成立之初关注西南边疆史的研究,主要是有关高校的历史系和一些民族工作者。上世纪80年代,中国社科院尤其是中国边疆史地中心迅速崛起并成为研究重镇,云南、广西的社科院也成为不可忽视的研究力量。近10余年来,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与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分别建立相关的多个研究所或中心,并积极发展西南边疆史相关的专业,培养了大量的本科生与研究生。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学科,也积极探讨与西南边疆史有关的问题,现已实现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并诞生了中国边疆学边缘学科。四是相关研究取得长足进展,研究成果的重要价值日益彰显,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得到社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近二三十年获准的国家级、省部级资助项目中,均有相当比例的西南边疆史研究项目。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西南边疆史的研究,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资助课题等途径加以扶持。2008年启动的的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综合研究项目,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进行总体规划,分步骤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云南、广西等省区的研究,并把诸多相关学科凝聚在西南边疆史周围,实施这一项目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在今后数年将进一步显现。五是推出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其中大部分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如对西南边疆30余个民族的历史进行了程度不同的研究,其中以对壮族、白族、彝族、傣族等人数较多民族的探讨居多。相关研究较集中的领域,有土官土司制度、改土归流、历代边疆治策、跨境民族等。边疆历史地理研究也取得丰硕成果,尤以疆域变迁史、政区沿革史、边界史、交通史、开发史、对外交流史等方面的成绩较为突出。60年来研究所取得的成绩,不仅超过以往的任何时期,而且解决了不少素有争议的问题,并深入过去未曾涉及的一些领域,为今后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60年的大部分时段,研究主要关注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较少研究边疆史地。又如微观视角、细小问题、重复研究的选题较多,至于重大及深层的问题以及边疆形成发展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此外,不少研究者的学术视角与探讨方法较为陈旧。导致研究的领域相对狭小,研究方法比较单一,研究总体水平的提高也较慢。就西南边疆史研究今后的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继续发掘和整理历史研究所需的资料。近10年来,学术界披露了不少有关西南边疆史的新资料,表明这一方面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20世纪前半期,国民政府在云南等边疆省份组织过相当规模的调研,形成一些调研报告与治理方案。目前虽有论著介绍上述调研及相关资料保存的情形,但对资料的正式整理尚未进行。19世纪,一些西方人在云南和广西探险考察,撰写了调查报告和见闻录。目前虽出版了其中的一些著作,但分藏于中国与西方国家图书馆的不少材料(包括手稿)仍亟待整理。在古代史方面,除常见的正史与专门史籍外,云、桂两省区的地方志、文集和手稿中也汇集了不少宝贵资料。保存至今明清的云南省志有10种,各地府州县志近1000种,但标点出版的仅10余种。相关文集亦有上百种,迄今出版的仅数种。地方志与相关文集等包含诏令、奏疏与施政记录等方面的内容,涉及政治军事、边疆事务、邦交关系、财政经济、民族关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有很高的史料利用价值。拓展研究领域,提倡深度研究。西南边疆相关的民族史、政区沿革史、治理史与开发史,是目前人们较为关注的研究领域。但这些研究领域仍可扩展,如在边疆民族史方面,还可研究西南边疆的社会史、人口史、文化与传统史、民族观念史、族群演变史等;在政区沿革史方面,可探讨疆域形成史、地名史、政区制度史、城镇史、地缘政治史、历史地理信息数字化问题等;研究西南边疆治理史,可扩展至治边思想史、边疆治策史、治边实践史、治边制度史与治边经验探讨等;研究西南边疆开发史,还可探讨经济类型史、经济结构变迁史、境内外共同开发史、经济格局变迁史、资源利用与环境变迁史、开发个案史等。对探讨过的问题,提倡进行深度拓展的研究。如近期有研究者认为,元代土官制度的内容、结构与施行范围,与前代的羁縻之制有较大差异;元朝在南部边疆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开创了封建王朝施行蛮夷治策南北有别的时期;元朝在南部边疆推行土官制度,在北部草原等地继续实行万户制度,有其种族观、治边观、行事特点等方面的原因。[22]倘此说成立,对元朝治边的特点及其历史影响,土官土司制度有无共同的经济基础,以及统治者的观念、行事习惯等对治边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均可做新的思考与辨析。采用新的研究视角与新的研究方法。相对全国史及大部分断代史而言,西南边疆史研究的选题不多,史料亦较缺乏。在这一领域采用新的视角与方法,可以扩大选题的范围,解决某些方面史料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采用新的视角与方法,将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透视更清晰,便于从多维的视角审视,更准确地分析诸多要素之间的复杂联系,取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笔者认为,系统分析方法、中长时段方法与比较方法,较适用于西南边疆史的研究。[23]以上三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较重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变化,以及不同时段的分析比较,同时注重研究对象与其他因素的关联。显然,上述研究方法对探讨复杂多样的西南边疆史有明显的优势。另外,研究专门史的学者,多注重某一方面的系统发掘和深入剖析,关注研究对象与其他因素的复杂联系,并擅长进行贯通时段的思考;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者,重视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环境及资源利用的关系,注意借鉴地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这两个学科采用的视角与研究方法,均值得我们借鉴。重视对重大问题、复杂问题与西南边疆整体史的研究。此前西南边疆史领域的研究,以较小区域、较短时段以及细小问题一类的选题居多。笔者认为,鉴于前期研究已有必要的积累,同时中国现实迫切需要探索复杂问题、深层问题方面的成果,所以今后应加强对重大问题、复杂问题的研究,积极探讨西南边疆整体发展史。这方面的选题有如:历代治理西南边疆的理论与实践,以西南边疆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疆域发展理论,西南边疆历史上的地缘政治及其嬗变,西南边疆历史上的热点及敏感问题,西南边疆治理与开发史,中央与地方政府治边关系史,西南边疆整体发展史,西南边疆居民观念变迁史,西南边疆治边研究史,西南部边界沿革与谈判史,西南边疆与邻邦关系史,西南边疆历代地方性知识等。借鉴相关学科研究的成果与方法,提倡多学科的合作研究。近年来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生态学等学科的学者,积极关注西南边疆历史与现状方面的问题,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多学科的合作研究迈上新台阶,也为传统的西南边疆史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例如:人类学的宗旨是全面研究人及其文化,强调研究中的全貌观、整体观与适应性变化观,重视探讨研究对象内部的文化要素及其变化过程。相比较而言,历史学家主要是根据史料复原史实,而较少关注深藏其内的文化及其变化机制。历史研究若引入人类学方法,相关探讨将由表及里,有助于探究历史发展的内因与深层关联。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良性运行以及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问题。社会学家关注重大社会问题,选题注重提出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收集和分析事实的治学特点,对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者有启示作用。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国家问题。中国政治学界近年热衷探讨的国家理论、政治发展、政治文化、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等问题,给西南边疆史的研究者以有益启发。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萌生的地缘政治学分支,为剖析历史上与地缘有关的西南边疆政治关系,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武器。可以说,上述建议言及的一些内容,已有同仁身体力行,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王明珂应用历史人类学等方法,成功探讨羌族等边疆民族的历史活动,以及这些边疆民族与汉族和封建王朝的互动关系。[24]近年类似的研究逐渐增多,研究水平也不断提高,表明已形成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目前,中国的学术研究环境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期。笔者充分相信,在大家的辛勤劳动与共同努力下,可以产出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西南边疆史研究领域将更趋繁荣,而无愧于我们伟大的时代。(作者方铁, 1949年生,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联系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邮编650091) [1]根据大部分人的意见,历史上的西南边疆,包括云南、贵州、广西和四川的西南部,研究古代的某些时段,还包括中南半岛北部的一些地区。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阐述对云南、广西两省区的研究,少量内容亦涉及与之毗连的地区。[2]参见方铁的以下论著:《40年来我国西南民族史研究情况综述(上、下)》,分别载《民族研究动态》1990年第3、4期;《中国西南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1989—1998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西南边疆史地研究》,《云南哲学社科发展与研究前沿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云南边疆学的现状与展望》,《云南省哲学社科学科现状与建设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4]马长寿:《氐与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余天炽等:《古南越国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方国瑜:《彝族史稿》,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江应?:《傣族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郭大烈:《纳西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5]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黄体荣:《广西历史地理》,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6]尤中:《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徐建新:《西南研究论》,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李寿等:《云南历史人文地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覃延欢等主编:《广西史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张荣芳等:《南越国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谭其骧:《关于隋南宁州总管府唐剑南道的南界》,《复旦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7]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年版;马汝珩等主编:《清代的边疆政策》,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郑汕主编:《中国边防史》,社科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李大龙:《两汉时期的边政与边吏》,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马曜主编:《云南民族工作40年》,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谢本书等:《云南近代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8]陈吕范:《泰族起源问题研究》,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版;贺圣达:《缅甸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贺圣达:《东南亚文化发展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申旭:《老挝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王民同主编:《东南亚史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申旭:《中国西南对外关系研究》,云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年版;马曜主编:《云南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修订版。[9]尤中:《云南地方沿革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古代中越关系史资料选编》,中国社科出版社1982年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一册)》,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版;于乃仁等:《马嘉理事件始末》,德宏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10]李?主编:《云南近代经济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杨毓才:《云南各民族经济发展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蓝勇:《南方丝绸之路》,重庆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方铁等:《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陆韧:《云南对外交通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吴兴南:《云南对外贸易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夏光辅等:《云南科学技术史稿》,云南科技出版社1992年版;张荣芳等:《南越国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钟文典主编:《广西近代圩镇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周宏伟:《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马汝珩等主编:《清代边疆开发研究》,中国社科出版1990年版。[11]杨兆钧主编:《云南回族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修订本;荆德新:《杜文秀起义》,云南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12]尤中:《云南民族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尤中:《中国西南的古代民族(续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苍铭:《云南民族迁徙文化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葛剑雄等:《简明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翁俊雄:《唐朝鼎盛时期政区与人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钱宗范等:《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3]彭文斌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的中国西南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11期。[14]金春子等:《中国跨界民族》,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赵廷光主编:《云南跨境民族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朱德普:《泐史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15]马大正等:《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马大正主编:《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1990年版;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下卷)》,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16]马大正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方铁主编:《西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17]范宏贵:《华南与东南亚相关民族》,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黄兴球:《老挝族群论》,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何平:《从云南到阿萨姆———傣泰民族历史再考与重构》,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何平:《中南半岛民族的渊源与流变》,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余定邦:《中缅关系史》,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18]孙宏年:《清代中越宗藩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朱昭华:《中缅边界问题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版;秦和平:《西南民族地区的毒品危害及其对策》,四川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杨煜达:《清代云南季风气候与天气灾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征平:《云南工业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林荃:《杜文秀起义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刘树生等主编:《当代云南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吴小凤:《明清广西商品经济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19]杨学政主编:《云南宗教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刘鼎寅等:《云南天主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姚继德等:《云南伊斯兰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萧霁虹等:《云南道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肖耀辉等:《云南基督教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0]路遇等:《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多卷本),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陆韧:《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苍铭:《云南边地移民史》,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21]厉声等主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综述》,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地区沿革史(先秦至汉晋时期)》,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方慧主编:《云南法制史》,中国社科出版社2005年版;龚荫:《中国民族政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22]参见方铁:《论元朝的土官制度》,《中国蒙元史学术研讨会暨方龄贵教授90华诞庆祝会文集》,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23]参见方铁:《试论中国边疆学的研究方法》,《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24]参见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羌在汉藏之间:一个华夏边缘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版;《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民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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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堡(Bilbao,毕尔巴鄂)曾是西班牙北部巴斯克地区一个衰败了的工业港口,除了足球队以外无可称道。1990年代,巴斯克地区的自治权使得15亿美元的投资成为可能,Gehry, Foster, Pelli, Sterling, Wildford, Pei, Soriano, Palacio 和 Calatrava等著名建筑师在此对城市进行改造。其中Gehry的古根海姆博物馆设计最为著名,值得注意的是,建造古根海姆的经费只是100万美元。--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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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 著名漫画家。原名孙顺潮,广东中山人,1918年生。1942年武汉大学化学系毕业,从1946开始在上海从事漫画工作,后在香港参加“人间画会”从事漫画工作。出版连环漫画《康伯》。解放后任北京《新民报》美术编辑。1951起任《人民日报》美术编辑。1986年被聘任国际漫画杂志《WITTYWORLD》编辑,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生导师、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名誉会长。绘著各种漫画、杂文集30余部,主编有《当代中国漫画选》和《世界幽默笑话精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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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香港山头林立的建制阵营,官员游说拉票的工作变得异常艰巨,政府施政势必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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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波兰尼(Karl Polanyi,1886-1964)这部古典名著写序对我是项殊荣。这本书讨论欧洲文明从前工业化时代转型到工业化社会的历史巨变,以及伴随而来的思想、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政策的转变。当时欧洲文明所经历的转变,今日看来就如同当代世界各地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转变一样,以至于波兰尼这本书几乎就像是在评论当代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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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经济
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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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记者吕布克与斯蒂格利茨的对话,译自《未来源自危机》(德国黎曼出版社2009年版,中文版即将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一书。围绕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气候危机的原因和未来趋势展开,严厉批评美国政府和华尔街的不负责任,批判了新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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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之前的泡沫掩盖了美国经济中的根本性问题。与富有家庭相比,低收入家庭将更多预算花在了消费上。因此,在没有泡沫的情况下,有利于收入最高群体的再分配模式----收入最高的1%人群占全国收入的五分之一以上----将造成总需求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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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政治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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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计算美国战争的花费时,得出的保守估计是3-5万亿美元。此后,战争成本持续增加。我们目前估计,未来残疾补助和医疗成本总数将高达6000-9000亿美元。但社会成本--体现在老兵自杀(近几年平均每天有18起)和家庭破裂上--根本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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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莱布尼兹对中国理解及其被取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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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为民主党议员Alan Grayson高级政策顾问,从劳工运动角度分析埃及运动,指出维基解密显示埃及前总统的小儿子在美国银行接受培训后成为埃及遵循鲁宾风格经济政策的关键人物,穆巴拉克家族在新自由主义市场化中大量获利,而工厂中的辛苦劳作的青年和女性是运动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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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基德尔斯基(Robert Skidelsky,英国上议院议员,华威大学政治经济学名誉教授,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传记获奖作品的作者,莫斯科政治研究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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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于2010年6月22日正式对外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并首次将网游玩家实名注册提上相关法案,将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 49 号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蔡 武 二○一○年六月三日 网 络 游 戏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形式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 第三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遵循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及适度游戏的原则,依法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第五条 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应当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监督成员的经营活动,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第二章 经 营 单 位 第六条 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第八条 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在企业网站、产品客户端、用户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应当与申报信息一致。 第三章 内 容 准 则 第九条 网络游戏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并聘请有关专家承担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备案与鉴定的有关咨询和事务性工作。 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查,允许其上网运营。 第十一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进口网络游戏应当在获得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运营。申请进行内容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 (二)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说明书; (三)中、外文文本的版权贸易或者运营代理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和授权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 申报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应当为依法获得独占性授权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批准进口的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的,由变更后的运营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重新申报。 经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 第十三条 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第十四条 进口网络游戏内容上网运营后需要进行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将拟变更的内容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内容审查。 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网络游戏内容的实质性变动是指在网络游戏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第十五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自查与管理,保障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第四章 经 营 活 动 第十六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十七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不得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 第十八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 (二)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不得含有本办法第九条禁止内容; (三)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第十九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二)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 (三)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 (四)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二)不得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 (三)提供服务时,应保证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并绑定与该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四)接到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通知后,应当协助核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经核实属于违法交易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纪录; (五)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信息不得少于180日。 第二十一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第二十二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三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提供服务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方式。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应当包括《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不得与《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服务协议停止为网络游戏用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用户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现网络游戏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服务协议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在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网络游戏用户发生纠纷时,可以要求网络游戏用户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核真实的,应当协助网络游戏用户进行取证。对经审核真实的实名注册用户,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负有向其依法举证的责任。 双方出现争议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为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为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包括防范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破坏,备份重要数据库,保存用户注册信息、运营信息、维护日志等信息,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用户个人信息。 第五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三十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含有本办法第九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 第三十一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四、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地行使文化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执法机构。 第三十七条 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违法经营活动,依照实施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注册地或者企业实际经营地进行管辖;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无法确定的,由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网站的信息服务许可地或者备案地进行管辖;没有许可或者备案的,由该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管辖;网站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进行管辖。 第三十八条 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批,按照《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抄送: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宣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青团中央。 本部:部领导,各司局、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办公厅 2010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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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天津气候谈判期间, 清华大学的汪晖教授和社科院郑易生研究员领衔一些国内的学者和组织递交了两封对中美政府的公开信。中国民间人士五年前对美国提出的挑战,美国做到了吗?让我们来重读这两封公开信,并盘点一下美国做得如何,和中国做出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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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澜是一个有学问的革命历史学家,党而不群、政不忘学是他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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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名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报告》依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该中心办理户籍和就业证明信的所有留学人员的数据完成,共11045条记录。大多数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国外硕士学位,约占76%,有国外博士和学士学位人员各11%左右。大约一半留学回国人员为留学一年的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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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一份重要的历史和宪法性文件却在漫长的一个多世纪里从未得到真正的重视,反而是英国人丁乐梅和日本人有贺长雄首先意识到了其真正的意义,实在值得我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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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6年上半年,新疆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报告人数为18206人,同时估计全区约有近6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8%的新疆感染者集中在伊犁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77%是由于静脉注射吸毒(IDU)感染。截至2010年9月底,新疆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32532例,其中病人5651例,报告感染人数位居全国第五,性传播成为感染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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