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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系语境中,"Jury"一词,为陪审或陪审团;"Juror",则指陪审团的成员,即"陪审 员"。[1]《牛津法律大辞典》对"陪审团"的解释是,"被召集起来,在审理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作出裁定来协助法庭审理的一群非法律专 业人员"[2]。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司法审判的一项诉讼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和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这一制度经过后来的演变,在 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陪审团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表现为参审制度[3]。 "陪审"、"陪审员"等并不是中文的固有词 汇,而是西学东渐背景下之"舶来品"。粗略统计表明,19世纪10年代至20世纪10年代,约有近20种著作、报纸或法律文献提及"陪审"、"陪审员" [4]。那么,"陪审"、"陪审员"这类名词是何时舶来又如何表达的,其中译过程中又怎样演变及传播,本文着意作些知识性的疏理,并对当今中国法律学术史 上对这些问题存在的误解略作辨正,以求教于方家。 一、中译名混乱时期:鸦片战争前传教士的知识性介绍 从现在发现的资料来看,对西方陪审制度的知识性介绍始于19世纪初期。 最早将"陪审"、"陪审员"这两个西方词汇 传入到中国的应归功于西方传教士。这一现象,几乎是19世纪前期中西法律文化交流中的常态。 第一个用中文向华人世界介绍"juror" 的是英国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 1819年,他在马六甲出版《地理便童略传》一书,这原是一本用汉字写的地理学通论,但有不少篇幅通过问答形式较为具体地介绍英国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在 书中,麦都思将"juror"译作"有名声的百姓"[5]: "四十五问:其国内如何审事? "答曰:在其国有人犯罪,......要审之时,则 必先招几个有名声的百姓来衙门听候,官府选出六个,又犯罪者选出六个,此十二人必坐下,听作证者之言,又听犯罪者之言,彼此比较、查察、深问、商议其事, 既合意,则十二人之首,可说其被告之人有罪否,若真有罪,则审司可宣刑罚;若该人无罪,则审司可放释他也。" 经查证,该段文字中的"有名声的百姓"对应 的英文词汇为"juror",今译"陪审员"。麦都思通过意译的方式,侧重强调陪审团成员的素质要求,即品行良好、受人赞誉。《地理便童略传》可能是中国 读者最早得悉西方陪审制信息的著作,但麦都思的书不是中国境内出版的,他也未曾来华。 来华传教士中,英国人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是 第一个向中国读者介绍关于"jury"、"juror"的知识的。1822年,马礼逊编订出版了三卷本《华英字典》。在第三卷中,作者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 列的单词后列出了对应的中文字词。马氏解释说,"jury"、"juror"在汉语里缺乏与之对应的语词。他认为,中文"乡绅"(Country Gentlemen)一词有时候具有与 "jury"类似的功能。[6] 1833~1838年,普鲁士传教士郭实腊 (Karl Friedrich August Gtzlaff,1803~1851)等在 广州编纂出版《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这是在中国境内出版的第一份近代中文期刊。1838年,郭实腊在该刊三月号上刊出《自主之理》一文,介绍英国 jury制度时,将"juror"译作"副审良民": 其审问案必众人属目之地,不可徇私情焉。臬 司细加诘讯,搜根寻衅,不擅自定案,而将所犯之例、委曲详明昭示,解送与副审良民,此人即退和厢商量妥议,明示所行之事,有罪无罪,按此议定批判。" [7] 将英文"juror"译为"副审良民",从 汉字训诂上自有一定道理。"副",有"助"、"赞助"、"襄助"之意。《素问·疏五过论》杨上善注:"副,助也。""陪",乃"辅佐"、"陪同"之义。 《玉篇·阜部》:"陪,助也。"《增韵·灰韵》:"陪,伴也。"可见,"副"与"陪"同义,"副审良民"即"陪审良民"。郭氏这一意译已十分接近 "juror"的现代译文--"陪审员"。 但该译法在该刊只出现了这一次,不久就被郭 实腊本人放弃。1838年,郭氏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八月号上发表《批判士》一文,将"jury"、"juror"改译为"批判士": "按察使案例缘由汇款通详察核......然自不定 罪,却招笃实之士数位,称谓批判士发誓云:谓真而不出假言焉。此等人侍台前,闻了案情,避厢会议其罪犯有罪无罪否。议定了就出来,明说其判决之案焉。据所 定拟者,亦罚罪人,终不宽贷。设使批判士斟酌票拟不同,再回厢商量、察夺。未定又未容之出也。英吉利、亚墨理加北合邦各国操自主之理,亦选等批判士致定 案。由是观之,宪不定罪而民定拟之。......批判士不俸禄,并无供职,亦不趋炎附势、指望做官。"[8] 郭氏的《批判士》一文,强调"jury"、 "juror"制度具有防止、监督和制约审判官的徇私枉法等腐败行为的功能,以凸现西方陪审制的主旨和价值[9]。然而从翻译的信和达角度考量,"批判 士"还不如"副审良民"更接近"juror"原意。 1830年,美国第一个来华的传教士--稗 治文(1501一1861,原名Elijah Coleman Bridgman)来到中国,于1838年 刊刻《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对美国的陪审制度作了介绍: "......凡原告、被告,或有愚而讷于言者,则 有识例善言者,助他作状,并同上堂代诉。人犯既齐,察院则在本犯地方择衿耆以助审。衿耆则以十二人至二十四人为额,多则二十五人,少亦十一人。如是犯之亲 戚兄弟朋友固不能为,即先知有此事者,亦不能为。审时衿耆听原告、被告之词,照察院之例,出而会议,遂定曲直。众衿耆将情由写明,交于察院,各散回家,察 院观何是何非,即照例定罪。"[1] 衿耆,指有声望的士人和耆老。清林则徐《札 发编查保甲告示条款转发拎省查照办理》:"兹本大臣明定章程,悉由地方官敦请邑中公正绅士为之总理,再由绅士公举各乡公正衿耆分理本乡事宜。" [2]1846年梁廷相《海国四说》随文对"衿耆"作了解释:"新地旧俗,凡出自省学馆(双行小字:士子有进士、举人,皆称曰衿)及耆者,沿中国故事,合 称衿耆。有事则先集其人于公使会议而官定之。"[3]用"衿耆"对应英文"juror",倒不失为一种中国化的译法,但"衿耆"显然过于拘泥于士绅和德召 年长者的身份,而难以表达陪审员的平民性和民主性的那一方面。 从1819年到1838年,不过短短的20 年,"juror"的意译,从"有名声的百姓"、"乡绅",到"副审良民"、"批判士",再进而拈出中国文言文的"衿耆"两字,西方传教士对他们陪审制的 推介真可谓殚精竭力。他们以这些方块字为载体,将陪审制的译解愈来愈具体,尤其到稗治文那里,陪审制的轮廓已勾勒得十分清晰。 中西文化的交流从来是双向的。这一时期,也 不乏中国人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努力。就陪审这一具体制度而言,或许以为其过于细末,国人的关注度不高,故迄今为止,只找到一则资料。它是有中国"马可波罗" 之称的清代旅行家、航海家谢清高提供的。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谢氏在澳门遇其同乡、举人杨炳南,讲述海外见闻,由杨炳南整理成书,名为《海录》, 其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首长有三,其大者称唧有士第,其次为呢 哩,又次为集景,皆命于其王数年则代。国有大政、大讼、大狱,必三人会议,小事则听属吏处分。"[4] "唧有士第"是英文"justice"的音 译,意为法官。"呢哩"为英文"jury"的音译,意为陪审团。"集景"则是对英文"juror"的音译,意为陪审员。 如果说,西来传教士向中国人宣传西方政制 时,尽量寻找中文中合适词汇加以意译的话,那么中国人介绍西方文化时则有所不同,较多采取音译的办法。学者认为,中国译者对于陌生的西方概念偏重于音译方 式,原因之一是由于不解其意,或者认为只要将其读音以汉字记录下来,让人知道其大概的意向就可以了[5]。但这样的音译真有使人仗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之感, 一篇译文读起来诘屈赘牙,不知所云,全无信达雅的韵味。 二、中译名模仿时期:鸦片战争后志士仁人的 寻求 鸦片战争失败后,以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和开 明官僚为主体的志士仁人急切向西方寻求真理以救亡图存,开始关注不同于中土传统的法律制度及其司法审判制度。其中如梁梃枏、魏源、徐继畬等,曾发愤著书, 介绍西学西制,以警国人。 梁梃枏著就《海国四说》,广泛传诵。书中的 《合省国说》和《兰仑偶说》分别介绍美国和英国。他的《合省国说》定稿于1844年,是中国人撰写的第一部系统的美国通志。该书仍稗治文之旧,将 "jury"、"juror"译作"衿耆": "......每届审期,必择其地衿耆先未知此事者 二十四人或半之,多不越二十五人,少亦必得十一人。就所见,以例权其曲直,所见合,则笔于爰书,呈察院,令先散出,而后察院采以定断焉。......"[6] 魏源于1852年完成《海国图志》巨著,书 中也用"衿耆"一词介绍有西方陪审制: "人犯既齐,察院兼择本地衿耆以助审。衿耆 少则十二人,多则二十四人。除本犯亲友兄弟外,即先知有此事者,亦不能预。既审后,出而会议,遂定曲直。众衿耆将情由写明,呈察院而退。察院观其是非,照 例定罪。"[7] 看来,梁梃枏和魏源受稗治文的影响很大,这 不但表现在他们都用"衿耆"来指代陪审员,而且对陪审制的理解,都未超出稗治文介绍的范围。据王立新先生考证,魏源的《海国图志》中辑入了裨治文《美理哥 合省国志略》的全部内容。[8] 徐继畬的《瀛寰志略》完成于1846 年,1848年正式出版。他是这样介绍西方的陪审制度的: "英国听讼之制,有证据则拿解到官,将讯, 先于齐民重选派有声望者六人,又令犯罪者自选六人,此十二人会同讯问,辨其曲直,然后闻之于官,官乃审讯而行法焉。"[9] 徐氏在介绍到英国的陪审制度时,将陪审团、 陪审员译为"有声望者",至于对陪审团的活动规则与职能介绍与前述相同。 19世纪40年代,梁梃枏、魏源、徐继畬的 著作开拓了中国人向西方寻求先进的政治法律制度之路。但此后近30年间,未见介绍陪审制的继起言论。当时思潮,学习西方尚停留于器物阶段,朝野的认识只是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这就难怪《瀛寰志略》出版后,官方和士绅批评其内容"颇张大英夷",甚属不当[1]。1851年,徐继畬还因此丢了福建巡抚的乌纱 帽。时势所迫,知识界于西制只能噤若寒蝉。这种情形,直到19世纪70年代初才有转机,官方与民间的观念稍稍有所变动,言论尺度放宽。风气所及,徐继畬重 新起用,《瀛寰志略》不仅获得肯定,而且成为同文馆教本。 梁梃枏、魏源、徐继畬用"衿耆"、"有声望 者"等译名介绍西方陪审制度虽无多大新意,但从他们笔下写出来的与此前从洋教士口中说出来的却大有不同,这只少表明中国先进分子学习西制的积极态度,表明 中国有识之士心仪陪审制度。 三、中译名定型时期:甲午前后政制改革的推 动 鸦片战争以后,朝野维新之声己不绝于耳。清 廷迫于大势,先于1861年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又派遣使臣驻节西方,政制改革稍然启动,从而又一次引发了陪审制话题,来华外国人和传教士继续充当中 英政制、法制之间的媒介。 香港割让,英帝国在这个岛上实施殖民统治, 推行英国化的司法制度。与之相应,绍介英国法律和司法制度的文字陆续出现。香港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转运英国政治、法律理念和制度的中介站。1856年,在香 港出版由英人编译的英汉对译教科书--《智环启蒙》第一百四十六课,介绍英国陪审制度,译者首次将英文"jury"翻译成中文"陪审"、"陪坐听审"。英 文原文为: "lesson 146.Trial By Jury-Trial By Jury is an excellent institution of Britain. According to it,twelve of the people attend at the court with the judge,to determine whether prisoners are or are not guilty of crime. It is their business to hear the accusation,to lesson to the witness,to attend to the defence,and to bring in the verdict,upon which the judge passes sentence according to the law." 其对译中文为:"第一百四十六课,陪审听讼 论--陪审听讼,乃不列颠之良法也。其例乃审思坐堂判事时,则有民间十二人,陪坐听审,以断被告之有罪与否。其十二人,宜听讼辞,辩证据,察诉供,然后定 拟其罪之有无,上告审司,于是审司照法断案."[2] 这是迄今为止,笔者所能找到的最早用中文叙 述陪审和陪审制度的资料。即便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香港的中文资料影响上海等地也是很容易的。 与30年前大不相同的是,传教士们在上海建 立了自己的舆论阵地,不再只是单枪匹马地写写文章。1868年9月5日,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1836-1907)等创办于 沪上《万国公报》。广学会成立之后,《万国公报》成为传教士的言论机关,有组织成系统地向中国宣传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一定程度上已具有某种参 政议政的影响力。 1881年6月4日,德国传教士花之安 (Ernst Faber,1839~1899)在《万国 公报》上发表《国政要论·省刑罚》一文,将"jury"、"juror"译作"陪审人员": "前者泰西刑罚与中国无异。今日行新法之 后,酷刑俱已省除,故审事不用严刑拷打,亦无徇情。其法,凡审讯之期,刑官之外另有陪审人员,且国家状师、民间绅耆俱在,请录口供,采访证据,公断是 非。"[3] 这里的"陪审人员"与"刑官"(即司法人 员)相对,在职能上相互配合又互相监督,向陪审团的本义进一步靠近。 1881年6月11日,林乐知在《万国公 报》连载《环游地球略述》一文,详细介绍了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并对美国的陪审制进行了介绍: "五、凡有犯法之事,官署审问当依律例。除 水陆两兵之外,则可不待告发,会审绅董查明详禀,即可审问。审结后不得再行审判......。六、凡有犯法株连官员等事,立即审问,不可耽延时日,在何地、犯罪, 即在该地之绅董秉公审问,毋得偏枯徇情。七、凡因钱财涉论等事,倘其数在二十元以上,邀请绅董会议,除律法所定之外,毋庸再问。"[4] "绅董",就是绅士和董事,泛指地方上有势 力有地位的人。将"jury"译作"绅董",一如"衿耆"、"有声望者"等,虽无新意,但林乐知对美国陪审制的介绍远比前人详尽具体。 1885年,傅兰雅口译、应祖锡笔述的《佐 治刍言》首次出版。这是戊戌变法前,国内介绍西方政治和经济思想最为系统的一部书。在该书第九十三节对英国和法国实行的陪审制度作了简要介绍,将 ""jury"、"juror"译为"绅士": "其审问时,必另派本处绅士十二人,与问官 会审,其人有罪、无罪,必由十二人拟有定断,然后官可照办,但被告者若于十二人内指明何人与有仇隙,则问官必另派一人,盖必十二人俱为被告所佩服,方能会 审。此律法已经行之数百余年,故国中从无冤抑不伸之事。后法国等处知其立法之善,亦欲令国中仿照英律办理。惜各处向无此风俗,人皆以为不便,其法卒不能 行。"[5] 将"陪审"译作"绅士"与前述一样,并无创 新,但字里行间,洋溢着对"陪审"制的肯定及本国不能采纳的惋惜之情。 1892年,英国来华传教士李提摩太 (Timothy Richard,1845~1919)将英 国在华人士哲美森(Sir George Jamieson)的《华英谳案定章考》译 成中文,由上海广学会刊印单行本。[6]李氏将"jury"、"juror"译作"陪审、陪审人、陪审人员、陪审官": "既而由官请定著名公正之12人,作为陪审 官(按陪审之法,创之于英,历年已久。今欧洲诸国,大半仿照办理),示期复审。至日,问官与陪审官会同升堂,细听口供,12人退至他室,彼此只知口供,不 知情面。该被告有罪,不能为之营救,无罪亦不能使之故坐。于是去其偏私之意,参以见证之言,并细考各证人有无疑窦,是否符合,一一斟酌尽善,然后以有罪无 罪二语,分别申复问官。假使以为无罪,问官即将该被告立予省释,以免拖累。以为有罪,问官乃定其罪名。⋯⋯" 英律陪审人定被告之有罪,无论该被告承认与 否,即使被告不承认,亦必治以应得之罪。 英律陪审人员若断定被告为无罪,此案即行注 销,断不准问官再行提鞫。纵使有新见证人重行投案,案亦不能再问。又被告所犯之罪,不论是何案情,但使业已由陪审人员审结者,万万不准翻异。 英国以保护良民为重,其设立陪审人员之初 意,因恐原问官一人,以爱憎为是非。徇情则故出人罪,抱怨则故入人罪也。故视陪审一事,为决狱之第一关头。[7] 这是继《智环启蒙》和花之安之后又一次用汉 字概念"陪审"、"陪审人员"译解"jury"、"juror",起到了将这一译法固化的作用。 李提摩太以娴熟的中文将哲美森用英文母语写 的文字通俗易懂地呈现于中国读者面前,全面地介绍了陪审官的组成、陪审团的运作规则、陪审团裁决的效力以及设置陪审团的初衷。 1894年同文馆出版《各国交涉便法论》, 计6卷48章,这是晚清翻译的第一本专门论述国际私法的著作。原著者为英国人费利摩·罗巴德,傅兰雅译,钱国样校。书中再度将"jury"、 "juror"译作"陪审"、"陪审官": "英刑律有陪审之法,其治外国人也,亦 然。"(卷六第980款) "审外国之案,其陪审官,必有一半外国之 人。后以此法不便,改废不用,故审外国人,与英国本地人无异。"(卷六第981款) 这说明,"陪审"、"陪审员"已占据 "jury"、"juror"一词中译名的主流,趋于定型。 不过,一个或一组外语译名能否定型,外国传 教士们的趋同还只是个基础,更关键的在于中国学界的认同,尤其是中国官方的认可与运用。 在这一点上,张荫桓算得上一个关健人物。张 荫桓,总理衙门行走,1885-1889年(光绪十一至十五年)驻美、日、秘公使,是我国早期外交家。在任驻美公使期间,张留意考察合众国的立法司(立法 机构)、行法司(行政机构)和定法司(司法机构)。在1886年12月15日(光绪十二年二十日乙酉)日记第三章(定法司)中,他是这样介绍美国陪审制度 的: 凡审问一切罪案,除官吏被劾外,须有陪审人 员,又必在起草之邦审办,如起事不在各邦辖内,应于何处审办,由国会议定照行(张氏小字注释:按陪审人员以十二人为额,择民间之殷实诚朴者当之,遇审罪 案,令陪审者到听审,审司执法判案仍须陪审十二人公议允行,方得定罪。)[1] 张荫桓熟悉西方政情,著有《三洲志》,是官 学两栖的人物。他采纳将"juror"、"jury"作"陪审人员"、"陪审者"、"陪审"的译法,可视为当时政、学两界对这组译名认同的标志信号。 早期维新人士郑观应、何启和胡礼垣等都是出 入学、政两界的硕耆。19世纪80-90年代,正是他们思想成熟并积极推动政制革新的活跃时期。他们留下的关于陪审制的言论,承传教士之绪,纷纷以"陪 审"、"陪员"译介"jury"、"juror"。 郑氏在其《盛世危言·吏治上》对泰西之陪审 制表达由衷的赞赏: "听讼之事,派以陪审,而肆威作福之弊祛; 列以见证,而妄指诬陷之弊绝。......[2]" "外国不信问官,而问官于是以陪员判案,不 容犯人之狡展以抗公平,而真情出矣。......[3]" 赞赏之余,他主张: "新政立,宜令各省府县选立秉公人员,或数 十名,或数百名,所谓陪员是也,每遇重案,则此等人轮值传赴司署,少者数人,多者十余人,与审司听讯两造之供词以及律师中辩驳,审毕,审司以其案之情节申 论明白,令陪员判其是非曲直,视陪员之可之者否之者人数多寡以定从违。......[4]" 1895年,何启、胡礼垣发表《新政论议》 一文,也采用"陪员"的译名,表达了与郑观应同样的主张。[5] 甲午战争后的十九世纪之末那几年,是"中西 法文化的激烈碰撞"[6]的时代,也是西方法律文化在中国传播的高峰期,素有"近代中国的百科全书"之称的《申报》对西方法律文化作了较为系统地介绍与宣 传的同时,主张仿行西制,改革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申报》对西方近代陪审制度是这样描述的: "泰西诸国有审事官,必有陪审官。事或不 平,陪审官可以评其曲直,不决,别请人再断之,务使不偏不倚,得其平情然后可以定谳,刑曹不得独擅其权,而在上者徇私之弊可以绝。"[7] 作者主张引进西方的陪审员制度: "今宜选立公正人员数人为陪审员。遇有重 案,分别传审,或本地绅士,或乡间耆老皆可充之。问官听讼,毕将案中情节申论明白,令陪审员判之,是非曲直,视陪审员可否之人数多寡以为定是。"[8] 自张荫桓、郑观应、何启、胡礼垣到《申报》 的作者,不约而同地采取"陪审人员"、"陪审者"、"陪员"、"陪审官"、"陪审员"来意译"jury"、"juror",表明中国从学界到政界在 "jury"、"juror"中译名上对外国传教士译法的认同。至此,"jury"、"juror"的中文译名基本定型为"陪审"、"陪审员"。 四、中译名进入法律时期:《会审章程》和清 末修律 张荫桓、郑观应、《申报》作者等对陪审制赞 赏,超越了"泰西而论泰西"的知识性介绍,已萌生了学习和移植意念。 辛丑变乱,国势日危,朝野要求立宪变法。内 忧外患的清廷,只好于1905年6月14日(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戴鸿慈与端方一组,载泽、尚其亨、李盛铎一组,分途出洋。 他们的考察报告就已经使用"陪审""陪审员"等词汇。 1906年3月13日戴鸿慈率团考察普鲁士 裁判所,记录写道: "旁坐陪审员十二人,由于公举。"[9] 与传教士、学界乃至政府官员通过个人言论和 著述的介绍或呼吁不同,承担宪政考察任务的钦差大员对西方陪审制的印象和记录,虽然简单,却代表最高当局的态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之后立宪和修律的价值 取向。事实真是如此,清末变法对陪审制的移植由是启动。 1906年4月,沈家本、伍廷芳编订《刑事 民事诉讼法》(草案),在关于该《草案》说明的奏折中,沈氏明确指出"宜设陪审员也"[1]。伍氏在其在其奏折中提议:"嗣后各省会并通商巨埠及会审公 堂,应延访绅富商民人等,造具陪审员清册,遇有应陪审案件,依本法临时分别试办,如地方僻小,尚无合格之人,准其暂缓,俟教育普被,一体举行。庶裁判悉秉 公理,轻重胥协舆评,自无枉纵深故之虞矣。"伍氏主张在中国实行陪审制度的主要理由在于其可以弥补法官审判之不足,"国家设立刑法,原欲保良善而警凶顽。 然人情涛张为幻,司法者一人,知识有限,,未易周知,宜赖众人为之听察,斯真伪易明。若不肖刑官,或有贿纵曲庇,任情判断及舞文诬陷等弊,尤宜纠察其是 非。"[2] 二位呈奏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以第四章 第二节整整一节之文,移植了西方"陪审"制度: "第二百零八条⋯⋯凡陪审员有助公堂秉公行 法于刑事,使无屈抑于民事,使审判公直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于未审以前经原告或被告 呈请陪审者,应用陪审员陪审。 "第二百十五条⋯⋯于审讯该案之前二日,用 知单载明开审日期,知会各陪审员到堂陪审。 "第二百十八条⋯⋯开审之日将传到陪审员之 名铳书记官掣出十二名,民事一千元以下案件抽出六名即为陪审该案人员。惟该员等必须经两造均无异词,方能陪审。 "第二百二十五条⋯⋯两造证词及律师诉辩均 已听毕,承审官即向陪审员将案件所有证据再诵一周,并加评论。如有律例问题,务须逐一详解,使陪审员所议决词与例相符。 "第二百二十六条⋯⋯各陪审员然后退堂,同 至静室密议,将全案各情细衡轻重秉公决定,如确信被告委系有犯所控之罪,则须覆曰有罪,如原告证据不足或被告所犯情节间有疑义,则须覆曰无罪。 "第二百二十八条⋯⋯ "如陪审员决词曰有罪,承审官即将被告按律 师定拟;若决词曰无罪,则立即将被告释放。 "第二百三十条⋯⋯无论刑事民事各陪审员决 词从多数而定,但遇有重案关于死罪者必须众议金同方能决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审官均按照陪审员之决词 依律定案。"[3] 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对陪审制度做出规定的法 律草案文本。法案对陪审员的资格、责任、产生方法以及陪审程序的规定具体详细,试图将陪审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审判机关。至此,以中文名"陪审"、"陪审 员"翻译英文的"jury"、"juror"的不但定型,而是进入法案,成为法定译名。 考释至此,我们有必要再把历史倒回去38 年。实际上,"陪审"作为中译名进入法律文献,早在1868年就已经存在了。 用军舰火炮开路杀进中国的列强是不会有耐心 等待中国的政府和法律界认真学习消化西法西制后再来修改自己法律的,他们急切地在所谓的租借地位移母国的法制。于是列强在中国鸦片战争失败后立即攫取领事 裁判权,强迫清政府在各个通商口岸设立半殖民化的司法机构。其中最为典型的要算建于19世纪60年代的 "上海会审公廨"[4](The Shanghai Mixed Court)。 上海会审公廨的设立有着成文的法律依据-- 《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5]。它相当于上海会审公廨的组织法、审判程序法与法官权责规范。该章程共十款,其中第六款规定: "华洋互控案件,审断必须两得其平,按约办 理,不得各怀意见,如系有领事管束之洋人,仍须按约办理,倘系无领事管束之洋人,则由委员自行审断,仍邀一外国官员陪审,一面详报上海道查核。倘两造有不 服委员所断者,准赴上海道及领事官处控告复审。" 《会审章程》由上海道台应宝时和英美等领事 在1868年商订,中方于1868年底由清廷各国事务衙门咨行生效;外方在1869年4月20日由英、美、德领事公布修正章程,并于次日起生效。这表明, 清政府在租界中已经接受由外籍陪审员参与的审理模式。《会审章程》是中国丧失独立司法权的产物,与《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不同,它不是中国自主制定、一旦 生效就通行于全国的法律,它的法律位阶不高,只相当于地区性的"单行法",或具有外事性的"特别法",但这些并不影响它在推行陪审制上的历史作用。它的第 六款内容,不仅是"陪审"一词在近代中国得以实施的法律明文中第一次出现,而且也是中国在局部地区(租借内)审理特殊案件(无领事管束的洋人案件)中最早 实行由特定陪审员(外国官员)陪审的陪审制度。这种陪审制度是在带血的屠刀威逼下被迫采纳的,烙着深深的被殖民的屈辱印记。它与英国的陪审制度不一样,也 与《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所要在中国普遍建立的陪审制度不相同,但这就是它的开始,这就是它在中国迈出的第一步,这就是我们的法的近代史。 可能正是由于《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规定 的陪审制度的局部性和特殊性,以致于清政府、朝廷大员,包括《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的起草者和推进者们似乎都对它失去了记忆。然而,《会审章程》毕竟是中 国政府认可的法律文件。包括规定陪审的第六款在内,是上海道台应宝时首先提出草案,并经清廷总理衙门核准的。[6]唯一让人感到遗憾的是,没有资料能够说 明,应宝时为什么能够在《会审章程草案》中如此果敢地写入"陪审"一词?是他自己的主意?还是受了谁的启发?或是英国领事的主张?然而,在法律明文中确定 使用"陪审"一词和实施陪审制度应该在1868年。这一点白纸黑字,勿庸置疑。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最终被搁浅废置,其 所欲移植全国的陪审制度也胎死腹中。所以直到辛亥革命,中国在法律意义上的陪审制度仍局限于租界的会审公廨,法律明文使用的"陪审"亦只是《洋泾浜设官会 审章程》。 五、"陪审"译名由来:转自日本乎?国人自 创乎?[7] "陪审"、"陪审员"、"陪审团"这一组词 汇,非汉语固有,均舶自国外,这已是学界共识。共识之下,对于贩自哪里,却有不同认识。学界较为常见的一种观点就认为近代法律体系中的许多名词,绝大多数 都来自日文汉字或经日本转手传播过来的。[8]"陪审"一词也被认为如此,即由日本人先将英文"jury"、"juror"译成日文"陪审"、"陪审 员",中国人直接从日文引入国内。[9] 清末之际,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求富国强兵 之策,的确不少通过日本中转。他们以为日本由"脱亚入欧"而强,而其与中国又"同文同种",学日本,并通过日本学西方,既便捷,又可一举两得。当时一些为 国人所陌生的词汇也确通过日文作筏转舶入华。但要咬定"陪审"、"陪审员"、"陪审团"这一组词汇亦转手于日本,则不能只停留于上述推断,而必须拿出中国 之何人何时何书转述于日本的详细证据。 日本最初对陪审制的介绍开始于幕府末期、明 治初年。1864年,柳河春三翻译的《智环启蒙》一书,将"jury"翻译为"陪坐听审"。[1]两年后,1866年,日本著名的近代思想家福泽諭吉在其 著作《西洋事情》中首次对"jury"做了介绍,称这些参与庭审的非专业人士为"在场人士"(立会ノモノ)。其后,津田真道在1868年出版的《泰西国法 論》中,将"juror"翻译为"断士"、"誓士"。日文著述中首次出现"陪审"一词(たちあひ)是在1873年,它是由中村正直在其《共和政治》中使用 的。此后,"陪审"这一译名很快取代了其他译法,并不久成为法律用语的法定名,在由法国人伯阿索纳起草的日本《刑法草案》(1877年)和《治罪法草 案》(1878年)中正式使用了"陪审"(ばいしん)一词。[2] 根据现有的这些资料,可以作这样的结论:第 一,在学术著述上确定使用"陪审"一词,在日本是1873年,始于中村正直的《共和政治》。在中国是在1856年,是由英人翻译在香港出版的英汉对译教科 书--《智环启蒙》第一百四十六课,这比日本要早17年,并且《智环启蒙》于1864年为日本的柳河春三翻译,柳氏同样将"jury"翻译为"陪坐听 审",直接采取《智环启蒙》1856年香港版本的译法之一。这说明,日本最初翻译和介绍陪审制度直接取材于中文。第二,"陪审"一词进入法案,成为法定译 名,在中国是1868年,始于《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日本是1877年或1878年,始于法国人起草的日本《刑法草案》,或《治罪法草案》。[3]后 者比前者至少晚了9年。 那么,"陪审"一词是否后来又由日本传入中 国,即"出口转内销"的呢?我们至今还未找到支持此种观点的根据。因为,在日本出现"陪审"一词后(1873年),中国再次出现陪审一词是在1881年, 即这年的6月4日花之安在《万国公报》上发表的《国政要论·省刑罚》一文。花之安是德国来华传教士。花氏的译法是自己创制的,还是参考了《智环启蒙》,抑 或借鉴了中村正直?遍搜资料,仍然茫茫无由明证。至少可以这样说,至今找不到证据能够咬定花氏的译法是从日本借来的。况且,花之安将"jury"、 "juror"译作"陪审人员",与中村正直在《共和政治》中的用词并不完全相同。 近代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主要是在1877年 中国向日本派遣使臣以后开始的。[4]从那时起,中文里面关于日本的信息骤然增多,仅就著作而言,就有首任出使日本公使何如璋的《使东述略》(1877 年)、张斯桂的《使东诗录》(1877),王韬的《扶桑游记》(1879年)、黄遵宪的《日本杂事诗》(1879年)和《日本国志》(1887年)、李筱 圃的《东游日记》(1880年)等[5]。而在1877年前,介绍日本情况的著作,唯有1876年赴日游历的李圭写的《环游地球新录·东行日记》。应该 说,这些出版物都在日本将"陪审"作为"jury"的日译名基本定型之后。但是,遍查以上所有著作,没有一字对陪审制作介绍的,更未看到任何以"陪审"为 词干的字眼。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近代第一部深人系统研究 日本的著作--黄遵宪的《日本国志》,采用中国传统典志体例,单列"刑法志",共五卷。该志简要叙述日本法律沿革后,即详细介绍明治维新后日本法律编纂的 最新成就--1880年日本《刑法》和《治罪法》(即"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几乎是逐编逐条地将两法译为中文并由黄遵宪亲自详加注解的。黄氏在"凡例" 中称,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官名、地名、事名、物名,皆以日本为主,不假别称","即文不雅驯者,亦仍其称,别以小注释之"。透过这两部"一意改用 西律"的法典可以看到,日本创造了许多新词或新的表述,如"共有财产"、"剥夺公权"、"无期徒刑"、"伪证罪"等,然而,查检五卷"刑法志"、二卷"职 官志",乃至全书,并没有提及"陪审"一词。[6] 还有一个重要情节应当言明的是,在日本首次 使用"陪审"一词的中村正直曾为王韬的《扶桑游记》作序[7],足见两人关系深厚,但王韬的游记中却找不到"陪审"一词,说明王韬并未受其《共和政治》中 介绍"陪审"制度文字的影响。 综上,"陪审"及以"陪审"为词干的一组名 词,中文的翻译定型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完整过程,历经了19世纪从初叶到末期几十年的摸索选择,殊为不易。迄今为止,没有确凿的资料可以证明,这一译名是模 仿日本的结果,或者是通过日本的转手才传入中国。"陪审"一词的翻译定型主要应归功于以上海公廨为载体的域外法律制度的位移、来华外籍人士和传教士的传播 西法西制的努力和先进的中国人旨在救亡图存的不懈求索。 综观这一传播历程,可窥见以下几点: 1、"陪审"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方式,主要是 采用音译或意译的方式。在意译时,往往采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固有概念,如用"有名望的百姓"、"乡绅"、"衿耆"、"绅董""三刺之法"等比附"陪审"、 "陪审员"。这是中西法文化交流过程最普遍的现象,即"举泰西之制而证之于古"、"西法之中固有与古法相同者"[1]或"引中国古事以证西政,谓彼之所 长,皆我所有"[2]的"古已有之"之倾向,尽可能建立起中西文化对应关系,以减少对接阻力,使国人便于接受和理解,从而为变法做舆论准备。 2、传播到中国的"陪审制",与西方的陪审 制有一定的区别:(1)晚清时期,英美国家现代意义的陪审团制度已经确立,即出现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的分离,但传播到晚清中国的主要是小陪审团,即只参与 案件的审理,而非起诉陪审团。麦都司、郭时腊、梁梃枏、稗治文、花之安等介绍的以及到晚清法律草案中引进都是小陪审团。由于起诉陪审团涉及的程序更为复 杂,涉及的人数之多,在中国这样一个尤其是起诉程序并非被重视的国度,选择小陪审团更为现实。(2)西方陪审团的甄选,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律师主导,二是 由法官主导。对陪审员候选人的排除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有因回避(cause challenge)和无因回避(peremptory challenge)。 涉及陪审团甄选的几个概念有预先审核(voir dire)、有因回避和无因回避。程序非常复杂和严格。而传播到晚清中国的陪审制度,甄选程序相对比较简 单,"官府选出六个,又犯罪者选出六个",陪审员的选拔重在德行、地位,回避理由也比较简单,"如是犯之亲戚兄弟朋友固不能为,即先知有此事者,亦不能 为。"总之,西方的陪审团讲究职业化、程序化,而进入到中国后,更多的是呈现出乡土化的特色。但在追求司法民主与公正、遏制司法官专断腐败的价值理念上, 是相通的。 3、陪审制在清末进入法案后,并没有在中国 的土壤中"扎根",而是伴随着法案的夭折而"昙花一现"。原因比较复杂。从立法者来说,对陪审制的引入,并不是基于对陪审制所承载的司法民主、权力制衡等 价值本身的终极关怀,而是带有强烈的政治功利主义色彩。因而其在中国的推行,是以政治力量为主导的。正如托克维尔在《旧体制与法国革命》中所说的,不管是 出于自愿还是无奈,改革中的政府走在钢丝上,不改不行,但一不小心,就流于革命。因此,陪审制度是一个最受政治因素影响的制度,每当政治局势发生变化,其 命运就要受到牵连。此外,要使陪审制沿着平稳的方向在中国土壤上生根发芽,需要一种有利于培育陪审制的文化,实行陪审制意味着把一部分公民提到和法官同等 重要的地位,并进而对法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因而这种文化需要适当的大众参与,是一种民主文化。但是,从陪审制的传播历程可知,社会大众并未受到影响 并影响改革的进程,陪审制虽然为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知识分子、政府官员或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士所青睐,但政治权力最终掌握在极少数满清统治着手中,足以扼制 任何可能触及其既得利益的改革努力。诚然,这些分析本身的合理性以及是否还有别的更适当的解读都需要进一步研讨。 陪审制从西方法系移植过来时已是参天大树, 对气候等环境因素和土壤成份的要求格外高,要想移植成功,不但必须培育包括社会的、政治的、民主的、心态的各种充足的条件,而且还少不了经过浸润着丰厚固 有文化传统的气候、土壤环境的培育训化。这是一个双向化育的过程。这些或许是我们追寻陪审制西来过程中得到的有益体验。 【注释】 [1]《元照英美法词典》对"Jury"一 词的解释是:"陪审团或陪审制。'Jury'一词在学理上使用时,往往指'jury system',但'system'往往省 略去不写。"对"Juror"的解释是:"陪审员。广义上指被列于陪审员名单上,可充任陪审团的任何人。狭义上指已经宣誓并开始审理案件的陪审团成员。包括特别陪审员[special juror]和候补陪审员 [alternate juror]。"参见《元照英美法词典》,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57页。 [2]《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年8月版,第494一496页。 [3] 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 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大陆法 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参见龙宗智:《论我国陪审制度模式的选择》,载《四川大学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对于二者的差异,龙宗智教授在其博士论文《刑事庭审制度研究》从"保障诉讼的民主性"、"诉讼任务分工的合 理性及制度设置的有效性"、"诉讼的效率"以及"诉讼的合法性与反映国家意志的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十分独到深刻的分析。(参见龙宗智:《刑事庭审制度 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03页及以下);张培田教授则从"权力"、"地位或职责"、"适用范围"、"裁判后果"、"审理组织"、 "成员比例"、"选任方式"及"任期制"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具体和技术化的考察。(参见张培田:《司法审判民主化选择的理论与实践一陪审制与参审制之比 较》(一),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张培田:《司法审判民主化选择的理论与实践-陪审制与参审制之比较》(二),载《国家检察官学 院学报》2000年第2期);施鹏鹏博士从结构和功能两个层面全面解析了陪审制与参审制的差异。(参见施鹏鹏:《陪审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第177-187页。) [4] 见本文末所附详表。 [5] 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5页。 [6]参见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 --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7]参见[清]郭实腊:《自主之理》,载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戊戌年,1838年3月号;或参见黄时鉴:《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影印本导言》,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39-340页。 [8]参见[清]郭实腊:《自主之理》,载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戊戌年,1838年3月号;或参见黄时鉴:《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影印本导言》,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06页。 [9] 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西 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6页。 [10][美]裨治文:《美理哥合省国志 略》,1838年镌,新嘉坡坚夏书院藏板(署名高理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92号),刘路生点校,中 国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或者[美]裨治文:《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卷十六。 [11]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辑处: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第44页。 [12] [清]梁廷枏撰:《海国四说》,骆宝善、刘路生点校,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0页。 [13] [清]谢清高口述,杨炳南笔录,安京校释: 《海录校释》,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2页。 [14] 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 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132页。 [15] [清]梁廷枏:《海国四说》,骆宝善、刘路生点校,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5页。 [16] [清]魏源:《海国图志》,李巨澜评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91页。 [17] 参见王立新:《美国传教士与晚清中国现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14页。 [18] [清]徐继畬:《瀛寰志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35-236页。 [19] 曾国藩评语,转见[清]徐继畬著、田一平点校《《瀛寰志略》,《点校说明》。 [20]该段文字原载阮毅成:《陪审制 度》,世界法政学社出版,世界书局1933年版。由于无法获取本书原版,转引自李启成:《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0 页。 [21][德]花之安《国政要论·省刑 罚》,载《万国公报》(第642卷),1881年。 [22][美]林乐知:《环游地球略述》, 载《万国公报》(第643卷),1881年。 [23][清]傅兰雅口译、应祖锡笔述: 《佐治刍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37-38页。 [24]英人哲美森(Jamieson), 系英国驻华领事官。1891年任英国驻上海领事兼"大英按察使司衙门"按察使,后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中英公司董事,研究中国商法,著有《关于河南省地税 的报告》和《中国的家庭和商业法》,是一位中国通。他的《华英谳案定章考》,将中(清朝)英司法审判制度相对照,是迄今所能看到的第一篇详细比较研究中国 (清朝)与英国司法审判制度异同之作。 [25][英]哲美森著:《华英谳案定章 考》,李提摩太译,载王健编:《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8-339页。 [1][清]任青、马忠文整理:《张荫桓日 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90页。 [26][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陈志 良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4页。 [27][清]郑观应:《盛世危言》,陈志 良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8页。 [28]同上。 [29] 笔者考证,何、胡二人对该内容的文字表达完 全相同,因此略述。参见何启,胡礼垣:《新政真诠》,郑大华点校,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页。 [30] 侯强:《社会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 化:1840-192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31]《效西法以治讼狱论》,载《申报》 1896年10月18日。 [32]《中国宜参用泰西法律论》,载《申 报》1898年11月8日。 [33] [清]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1906),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4页。 [1] 见《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进呈诉讼法拟请 先行试办折》(光绪三十二年即1906),载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印:《中国近代法制史资料选辑(1840-1949)》第三辑,1985年2月, 第4-5页。 [34] 《修律大臣伍廷芳等呈刑事民事诉讼法折》。 [35] [清]沈家本、伍廷芳:《大清刑事民事诉讼 法草案》,载尤志安:《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8-211页。 [36]上海会审公廨其实有两个公廨,一为 上海公共租界的"上海公共会审公廨",一般简称"上海会审公廨"。另一则是上海法租界的"上海会审公廨"。并且,在清末民初存在会审公廨者,不止上海一 地,包括厦门、汉口等租界,均设有会审公廨。本文所称的"上海会审公廨",均指"上海公共会审公廨"。此外,上海会审公廨的前身为"洋泾浜北首理事衙 门",(1864-1869年)1869年4月20日,《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生效,原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也从是日起改组为上海会审公廨 (1869-1911),辛亥革命后,上海会审公廨完全由列强掌控,由领事团接管,1927年解体,上海临时法院成立。 [37]1867年,英国领事与上海道台应 宝时会商会审法庭组织,应宝时提出《会审公廨草案》十款,双方曾分别呈请总理衙门与驻华公使核准。但因应宝时所提出的章程草案与中外条约及法租界司法习惯 并不一致,法国遂拒绝参加,于是另设"法租界会审公廨"于法国领事署内。英美公使后来略加修改草案,取消第十款有关公堂讼费的规定,改为"凡原告有诉词诬 控本人之事时,应严行罚办",故仍为十款。又草案第一款规定谳员(上海会审公廨华籍裁判员的称谓)有按照中国法律公平裁判之权,第五款并规定谳员有权拘捕 逃避租界的中国罪犯,不必用县票亦不必用工部局巡捕。 华洋双方议定章程内容后,中方于1868年 (同治七年)底由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行;外人方面,1869年4月20日英、美、德领事公布修正章程,并于是日起生效,原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也从是 日起改组为会审公廨。《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原本仅是为期一年的临时章程,然而其实效却持续至1927年会审公察解体、上海临时法院成立,前后长达近六十 年。(参见杨湘君:《帝国之鞭与寡头之链--上海会审公廨权力关系变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4页。) [38] A.M.Kotenev,Shanghai:Its Mixed Court and Council,Shang hai:North-China Daily News&Herald, Limited, 1925对此有记载,由于无法获取该书原 版,此资料参见杨湘君:《帝国之鞭与寡头之链--上海会审公廨权力关系变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4页。 [39] 本部分的问题意识和写作灵感源于施鹏鹏博士的建议和信息,谨此致谢。 [40] 如王立达先生、高明凯先生和何勤华先生基本 持此观点。参见王立达:《现代汉语中从日语借来的词汇》,载《中国语文》1958年第2期;高名凯、刘正淡:《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文字改革出版社 1958年版;何勤华:《<万国公法>与清末国际法》,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5期。 [41] 如孙长永教授在为施鹏鹏博士的著作《陪审制 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所做的"序"--《普通民众参与刑事审判的理念和路径》中认为,"陪审制"不是中文的固有词汇,而是日本人对英 文"jury"的翻译,近代国人看着这仨字都认识,就直接拿回来了,因此可以说是一个"出口转内销"的文字组合。(参见施鹏鹏:《陪审制研究》,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1]《智环启蒙》是由英人编译的英汉对译 教科书,于1956年在香港出版时,已将"jury"译作"陪审"、"陪坐听审"。该书于1864年再版,后在日本江户加以翻印。其第一百四十六课,即是 叙述陪审制度。本文第三部分有中英文对照。(参见李启成:《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0页。) [42]此处资料承蒙丁相顺先生惠助,深表 谢忱。 [43]日本刑法典有新旧两部。1907年 颁布、19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日本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陪审制度。日本专门对陪审制进行规定是在1924年,日本以美国陪审制度为蓝本制定了 《陪审法》,该法确立的是英美的陪审制,于1928年正式实施。1943年,通过了《关于停止〈陪审法〉的法律》,从而宣告在审判中停止适用《陪审法》。 2004年,日本颁布《关于裁判员参加刑事审判的法律》,改"陪审员"为"裁判员",与府官系统的"裁判官"(法官)相对应。 [44]王晓秋先生认为,在十九世纪七十年 代中日建交之前,中国人对日本的了解研究虽略有进展, 但总的说来还是十分模糊和肤浅的。尤其是缺 乏实地调查考察,至多只到过长崎一地,对日本地理的描述很不正确,对现状更缺乏了解。有的人甚至还在重复日本乃"三神山"那样的无稽之谈。(参见王晓秋: 《黄遵宪<日本国志>初探》,载《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3期。 [45]以上著作或日记均载钟叔河主编: 《走向世界丛书》,岳麓书社1985年3月第1版。 [46] [清]黄遵宪:《日本国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7] [清]王韬:《扶桑游记. 漫游随录》,陈尚凡、任光亮点校,湖南人民 出版社1982年版,第175-176页。 [48] [清]沈家本:《寄簃文存》,卷六。 [49] [清]梁启超:《与严幼陵先生书》,载《饮 冰室合集:文集之一》,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06-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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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9:30,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社科院一层学术报告厅召开"2011年《社会蓝皮书: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本次会议对 2010年中国社会发展主要领域进行描述和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对2011年的形势进行了研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谢寿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学出版社联合举办的 2010-2011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发布暨社会形势报告会现在开始。 谢寿光: 首先,我代表社会蓝皮书的出版单位、社会哲学出版社,向各位领导、向《社会蓝皮书》主编李培林教授为首的研发团队、向长期关注支持蓝皮书发布的 媒体、向长期为我们提供支持优秀的合作伙伴中国网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会议的嘉宾,他们有:《社会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 所所长李培林;《社会蓝皮书》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光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 院、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赵延东。今天来的几位专家,一会儿都会向大家从不同的角度给大家介绍《社会蓝皮书》的研创团队,他们长期追踪中国社会发展 和社会建设的成果,和大家一起分享。 谢寿光: 今天这部蓝皮书才刚刚出来,还散发着油墨的芬香,大家都可以拿到最新的研究成果。最近一段时间,是我们"皮书系列"的发布季,大家共享专家们研 究有关中国社会乃至社会经济各方面年度研究报告。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甚至是争议。这些争议和反响,充分显示出社会公众对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 问题的极端关注。我想,这些皮书本身的分析只是专家的一家之言,代表着研发团队和专家的个人观点,通过媒体的转换,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参考,只是一种思 路。但是,在信息爆炸的时期,很多预测难度加大,每一个人的生活都需要对自己有一种预期。因此,它正好作为专家提供的一种参考。我想,这是我们"皮书系 列"这些年来成为一种品牌、一种权威资信发布平台的重要原因。《社会蓝皮书》是我们整个"皮书系列"的核心皮书之一,每年都会发布重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引 起广泛关注。2010年《社会蓝皮书》发布的时候,李培林教授提出中国已经入社会新成长性的阶段,这印证了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下一个五年经济社 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谢寿光: 我想2011年新版《社会蓝皮书》的内容和专家们所研究的结论,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无疑有其重大的价值。下面,我们有请 蓝皮书主编李培林教授做主题报告。大家欢迎。 李培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第一部分先讲讲当前形势的基本特点。社会形势的发展总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在去年的蓝皮书里面,我们就提出中国经济增长进 入一个新成长的时期,现在经过一年的比较,形势变得更加不明朗,因为上半年学界还讨论中国是不是出现二次探底的问题。现在来看,中国应当率先世界进入后危 机时期,开始新一轮的成长阶段。但是,这次成长阶段的主题和改革开放,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差别,就是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明年"十二 五"规划开始时期,从经济增长三十年的发展曲线、增长曲线来看,可能会重新恢复到10%左右的增长。但是,要防止"十二五"初期出现各地过高的发展冲动, 特别防止出现"大干快上"的局面,中国经济调整和宏观调控的主题和国际上不太一样,世界各国经济还在普遍偏冷的时候,我国现在就要防止出现过热和通货膨胀 的苗头。 李培林: 在这一轮新成长阶段,继工业化之后,城市化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的重大力量。在2011年,我们预计城市化水平会达到48%。按现在 每年增长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计算,在"十二五"中期,中国城市化水平会突破50%的关口,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将第一次超过农村人口。 但是城市的快速发展也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城市问题。一方面,中国还存在着大量的农村人口,但是城市已经出现了过分拥挤的状态。特别是城市的住 房、交通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这是中国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些问题。 李培林: 另外,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通过消费方式的改变,通过城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内的发展给经济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社会经济结构来看, 目前正发生非常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包括在GDP发展过程当中,产值增加值可以下降10%左右。在"十二五"期间,整个农业产值比重下降10%以下,这也 是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所以,现在我们如果要进入工业化中期,如果按照现在发展速度可能还要10年的时间。中国从产值来看,可以完成工业化。 现在经济社会变化不协调。农业产值比重很小,从业人员和农村人口相对来说比重较大。农业从业人员在劳动力构成当中,还占到接近37%、38%左 右的比重。在常住人口当中,农村人口还占到50%以上。这是把进城打工半年以上的农民,计算在城市常住人口。所以在整个城市里面,有一部分还是半城市化, 还不是完全的城市化。 李培林: 从就业来看,逐步会形成一个"三分天下"的态势。也就是说,第三产业和农业劳动比重基本非常接近,都在6%左右;工业从业人员下降了30%;基 本上这三块的从业人员差不多,所以呈现出的"三分天下"态势。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一直是持续下降的态势。 现在在居民消费支出当中,食品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城市已经下降了35%左右,农村达到了40%左右。按照现在研究的推论,中国的恩格尔系数相对来 说,比实际水平还要高一些。因为中国的住房在消费支出里面计算的比重很小,主要因为中国住房自由率是全世界最高的,整个住房私有率80%以上。一是众多农 民都有住房,二是城市里把住房一个时期卖给居民。在这样的情况下,住房的租金直接计算在消费里面。而当有了自己的住房,按照住房50年周期,每年按2%的 比重计算消费。 李培林: 很多国家住房占消费比重接近1/3左右,现在住房占消费比重当中都较小。所以,恩格尔系数可能出现一个高峰。实际上80年代以满足温饱衣食消费 高潮过去以后,90年代出现了家用电器进出千家万户为主的第二次消费高潮,现在进入了以汽车和住房开始进入家庭消费的新的大众消费阶段。 李培林: 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状况规律基本一致。经济上出现了第三次高速增长周期,消费也会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第一次在80年代中期,第二次在90年代 中期。现在进入到2010年以后,消费开始重新启动。但是,根据学界专家的估计,中国的消费增长会出现一个比较缓慢增长的过程,不会出现消费真正大规模的 启动。因为最近十几年来,居民消费率是持续下降的,这也是我们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要求。现在来看,中国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国内消费方面,国内学界和 国际学界在这方面的观点有很多意见分歧,包括人民币升值等等。但是这个问题基本一致,在以后的经济增长中,希望能从依赖于投资和出口,转向依赖于国内自身 的消费。 李培林: 从2010年来说,人们的信心指数逐步增强了。特别是进入2010年以后,消费信心指数大幅度的提升。一般消费高潮的启动,首先是从人们的消费 心理变化开始。也就是说,人们的消费信心指数对消费行为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和因素。 李培林: 第二部分讲讲当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一是由于大家都看到,城市化是继工业化以后一个新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动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化方面有很高的冲动。但是这个冲动,更多的是表 现在土地的城市化方面。因为土地的升值幅度很大,潜力也很大,对地方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在城市化当中,土地的城市化,成为地 方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土地被工商化过程,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化。因为城市化比例是以人的城市化为标准的。现在中国进行城市化,自世界现代化运动 发展以来,从来没有出现如此大规模城市化过程,这是从中国的巨大的人口规模现状来说。 李培林: 二是带来了部分农村地区的衰落和老龄化的问题,这在其他国家城市化中曾经出现过。比如在不同的职业当中,像干部、白领阶层、CEO阶层,他们年 龄和特征在发展过程当中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现在唯一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农民逐步老龄化和工人的年轻化。主要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进入工人队伍,使工人年 龄越来越年轻,但是农民的年龄越来越大。 李培林: 三是在城市化过程当中,特别是人的城市化过程当中,有一个巨大的障碍就是进城农民工难以转成市民。这还不仅仅是户籍的问题,很多关于户籍的试点 都表明:改变户籍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因为他们还是要能就业,要在城市里买得起房子,能够加入城市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医疗、子女教育 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 李培林: 四是在今年以来,大规模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最近,很多地方开始试点。这个过程不仅仅是一个改变户籍的问题,而是要在城乡社会保 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 李培林: 五是城市化过程的本质是要使农民富裕起来。在整个的城市化过程中,我们不能再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实现中国的城市化和快速发展,这在今年的发 展当中表现得很突出。我们蓝皮书里面也发出了这种信号,要警惕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当中,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李培林: 另外一个就是物价的问题。这张图表示10年来消费价格的变化。中国价格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出现非常高的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消费价格指数 较高,2009年开始逐步回落,但是从今年年初以来,到现在为止,价格是处在一个不断弹升的过程。现在来看,价格肯定要突破今年政府制定的把物价控制在 3%以下的控制线。所以,最近价格指数的增长,也对中低收入家庭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整个消费价格里,食品价格增长非常快,所以应该看到食品价格增长的 速度,比其他一般商品要快得多。住房、食品成了拉动价格上涨很重要的因素,而这些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特别是食品,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李培林: 在分析社会生活变化的时候,不能只看平均数。比如我们说人们的收入平均增长多少,这是一个平均数。但是有时候,可能60%的人都在平均数以下。 价格对不同阶层的影响不一样,恩格尔系数越高,是家庭越贫困或者生活水平越低,对食品价格的变化,反应会更加灵敏,他们会感觉到生活发生的变化。这个群体 人数较多,对人们对整个社会的态度和满意度,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最近,国家把控制物价当做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 李培林: 第三部分是关于劳动关系的变化。 大家知道,今年以来出现了富士康新生代农民工连续跳楼自杀事件,以及企业里面几起停工事件。对这些事件的发生,学界有不同的解读。有的说新生代 农民工很多都是小家庭出来的,都没有经过农村艰苦的农工劳动。所以他们和老一代农民工,在吃苦耐劳的程度上以及他们社会经验方面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也有说 他们是个案问题,有的是因为婚姻问题、有的是因为欠债问题、有的是因为发生了个人纠纷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背后,实际上有一个大的背景,就是中国劳动力的供 求关系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从理论上来说,我们仍处在一个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比如现在农村大概还有3亿多劳动力,按照18亿亩的耕地推算,大概只有1 亿多农民就足够了,还有2亿多农民工要转移出来。现在让农民富裕起来,首先就要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但实际上由于农民群体老龄化,不是说不能转移出来,也 不是说农业劳动需要他而转移不出来,而是因为他年龄过高、转移成本过高。现在的企业更加喜欢招收在17至25岁,能够吃青春饭的这部分人。这就是所谓劳动 力匹配的问题。 李培林: 大家都知道,劳动力匹配问题,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今年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就是专门研究劳动力匹配方面的人。随着招工难的问题进一步 延续,中国在这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现在一些发达省份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如何让这些劳工正常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如何形成企业劳工工会和政府之间关于集 体劳动纠纷协商机制,以及如何把出现劳动纠纷纳入法制化的渠道。 李培林: 现在来看,劳动力供求关系,学界虽然有不同的假定和推论,但也有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其均衡发生较大的变化是在"十三五"初期,也就是2017 年、2018年左右。现在已经持续一个阶段,这不是一个节点问题,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现在整个劳动年龄人口的年增量一直在持续下降,到2018年会走向 一个负增长的过程。但是这不是说到一个点上,就会发生大的问题。而是在整个过程当中,都会出现新的变化的状况。与此同时,老龄化会进一步加速,比如老年的 抚养比、老年人口的比重,以及老年人口的总量,都会进入到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 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老龄化的问题,我认为国内学界对这个问题看的还不是太够。中国很多学者认为中国还有很大的潜力,因为人们的预期寿命在延 长。中国的退休年龄比较早,普遍是男60岁,女55岁,说我们还要继续延长,因为很多国家把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70岁。但是对于中国的挑战来说,这是 社会保障的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民,还没有社会养老保险,而家庭的架构小型化,"1、2、4"家庭,一个独身子女上面有很多的爸爸、妈妈,家庭很难继续延 续家庭养老和代际养老的体系。 李培林: 今年出现了一些引起大家关注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上半年连续发生的校园血案。从每个案件来看都是孤立的,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弱势的孩子们 成为他们报复的对象。从社会深层来说,要防止中国的社会结构出现一种固化的态势,就是说,要充满活力,就要加快流动,让每个人都有上升的希望。如果社会底 层这部分人处于一种绝望状态,很难改变他们自身的状态的时候,往往会作出一些反社会的行为,特别是向更弱势的群体进行报复,对社会危害很大。 李培林: 最后,讲一下关于新的成长阶段。我们强调全面推进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等领域的社会体制改革。改革开放30年,改革的主题是经济。当然, 经济改革还要推进。但是在中国,毕竟已经基本上建立起一个市场经济的体制。我们现在在社会体制方面,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多方面都是不相适应 的。要把社会改革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使社会改革逐步成为一个改革方面的主攻方向。 李培林: 一是现在大家关心的是收入分配的重大改革。如果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经验就是快速增长的话,那么实际上我们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的 问题。但这个问题很多要触及到核心的、既有的利益格局,收入分配不是给人们普遍带来收益的过程,而是要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所以,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比较 谨慎,我们希望能够加快形成共识的改革方案的过程。 二是城市化过程要成为大幅度改善农民生活的过程。因为我刚才强调,城市化成为一个新的发展动力,这是大家逐步看到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当然有很 多的标准。如果说有什么根本的标准,就是在城市化过程当中,要大幅度改变农民的生活,我们不能以农民的贫穷为代价实现中国城市化过程。 李培林: 三是控制基本食品价格过快增长的势头。要研究各种方案来控制食品价格,这也不能单纯的依靠食品限价。如果完全用这个方法,在市场经济下,不是非 常周全的方法。在这方面,要注意加快中国流通体制的改革。因为我们现在发现,很多的食品价格,在北京郊区的批发价,再到北京市中心零售价翻了一倍。也就是 说中间环节太多,并不是食品价格涨价给农民带来了收益。我们推算,今年可能第一次出现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现在我们手中拿到的数据是现金收 入,不是全部收入。到2、3月份的时候,统计局才会公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纯收入才是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比较的收入。那个收入我们估计今年可能会凸 现。因为过去的农民收入增长是一直低于城市的增长。实际上现在食品价格上涨的收益,并没有全部到农民的手里,如果到农民的手里,促进了农民的收入增长,那 也未必是一个坏事,但问题不是这样。 四是充实基础财政,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现在整个财政体系比较往上集中。也就是说,基层的财政,很多是负债运行。这样给地方政府,特别是对乡 镇和县一级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为了地方形成财政运转,会多一些收费,这就造成了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所以,改变财政的方 向,也是很重要的加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措施。 李培林: 五是更加积极促进就业的投资和工商政策。就业政策不是就业本身,当我们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时候,投资和工商政策不是以GDP增长作 为投资和工商政策的标准,主要是促进就业。因为很多投资不是说投下去的钱就靠GDP几个百分点来看,而是能不能真正促进就业和工商政策。 六是处理好住房消费这个突出的问题。现在大家看到,尽管今年以来,政府采取了非常密集的、一系列的控制房价的政策,但是至今这个房价还没有真正 出现稳定下来的苗头,很多人还在担心,甚至很多人还在预期,房价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态势。对于这个方面,还要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控制好房价。因为这现 在也是影响了群众整个社会态度和满意度的很重要的因素。 我的介绍就到这儿。谢谢。 谢寿光: 感谢李培林所长对《社会蓝皮书》作了一个全方位的解读,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社会蓝皮书》的内容,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面有请 《社会蓝皮书》副主编、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研究员演讲,他会从一个侧面对《社会蓝皮书》的成果做一个解读。 大家欢迎。 陈光金: 各位专家、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李培林教授从宏观的角度比较全面的分析2010年以及几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总进展以及未来趋 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我这个报告,主要是围绕其中一个大的层面,就是居民生活消费与相关领域发展,向大家介绍今年蓝皮书提出的初步结论和对一些问 题的分析。我没有用"民生"这个词,因为这个词涉及面比较大。我大概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居民收入,二是城乡居民消费,三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四是城乡 居民生活满意度和社会问题的关注。 城乡居民收入,今年仍然是一种增长的态势。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同比增长10.5%,如果扣除价格 因素,同比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同期人均现金收入4869元,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9.7%。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增长率是反着 的,城镇居民增长率小于农村居民前三季度现金收入的增长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可能像李培林教授提到的,意味着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比 2009年有所下降。我有一个基本判断,从近5年来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就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纯收入比的变动来看,目前城乡居民收入进入一个新 的阶段,跟过去相比,就是持续的、不断的往上拉大,现在进入一个焦灼、拉锯的变化阶段。 陈光金: 我们可以从这张图来看一下,这是2006年到2010年前三季度城乡收入的比较。2008年到2010年是一个焦灼、拉锯变动,这是从2007 年开始进入的阶段。我们再来看收入增长线的变化,从趋势里面可以看出来,进入了一个差距,收入增长率差距变化进入一个焦灼、拉锯的状态。从2006年到 2009年来看,总的趋势,如果把2006年算出来,还是有上涨。但是近3年,2007、2008、2009三年是一个焦灼,我们预计还有一个下降。所以 这三个方面数据证明,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将进入一个焦灼的、拉锯的时期。这个时期能够延续多长时间,现在还不好判定,关键在于刚才李培林教 授提到的城市化怎么走、中央提出的城市化模式怎么落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之所以近三年或者说四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趋势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实际 也就是这几年农民工进城本身对农村收入的增长效用正在发挥转移。这进一步说明,中国城市化进程,如何更好的体现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农民富裕,对于中国 的整体经济收入差距的变化,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我们还要关注一个问题,在城乡收入差距当中,居民收入结构里面,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的变化。总的来说,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居民人 均收入里面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都在提高。所谓转移性收入,最主要的是来自于政府和单位,不包括或者主要不包括居民之间的往来。更主要的是低保、救助、医疗 救助、其他保障等等各种转移和收入福利。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是一个上行的趋势。问题在于城乡之间的转移性收入差距,这个比例的差距仍 然还是很大的,所以呈现一个下降的趋势。从数据来看,到2009年为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里面的转移性收入比重,仍然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当中的 转移性收入比重的3倍以上。以前不少学者提到一个问题,中国的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使我们公共服务、转移性支出城乡不平等。 陈光金: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全社会的总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基尼系数目前在0.5左右,有的人提出是0.4或者0.6,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估计, 有不同的调查结果和不同的结果。我记得2007年国家统计局公布已经是0.47,近三年,这个数据还是在扩大,根据我们的调查,应该是接近0.5。 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内部收入分化和城市内部收入分化都比较大。目前来看,农村收入分化大于城镇收入分化,这是根据蓝皮书里面的一些文章提出的数 据,就是最低20%和最高的20%收入比。第一方面,城镇还是有改善,但是在农村来说一直是上升的。这说明一个问题,除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之外,对于中 国来说,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收入的分化,成为我们关注收入分配问题的另外一个焦点,甚至是更重要的焦点。因为我们讲城乡收入差距的 时候,往往忽略农村内部差距和城镇内部差距,这个差距对于全社会的总体情况来说,根据我的研究,甚至比城乡之间差距作用更大。 陈光金: 第二方面,居民消费问题。消费方面,1至9月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指数接近1000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 消费现金支出2713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7.3%。与此同时,社会消费零售总额111029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 额95987亿元,增长1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041亿元,增长15.8%。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热点消费快速增长,汽车增长 34.9%,加剧增长34.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增长28.1%,都是在主要的消费类型里面增长比较快的。也就是刚才李培林教授提到的,这些耐用消费 品和比较高品质的消费品正在进入大众消费的阶段。另外,恩格尔系数下降,生活质量上升。 当然这里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居民消费率,也就是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偏低。近五年,一直是一个下行的趋势,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消费率特别低。 我们近两年采取了很多措施拉动消费,尤其是农村消费,包括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等。但是现在来看,由于整个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差距太大,拉对内需、提振 消费的作用还是不够显著。目前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资料,目前低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平均达到75%,高收入国家达到62%,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57.5%, 全球平均为61.5%,中国大概是35%左右。应该说,是一个偏低的水平。 陈光金: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当然,2009年和2008年相比稍微下降,但是趋势来说,收入差距也是在下降,我们希望城乡居民 消费差距能够逐步缩小。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不同群体之间的消费差距拉大,这是按照收入五等分,分城乡分析的最低20%住户与最高20%住户之间的消费绝对 差距,相对差距比较稳定,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绝对差距在不断拉大。城镇居民两大群体之间消费绝对差距非常大,2009年达到了1.8万多元。总的来说,上 升趋势比较明显,农村也是一样,是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这跟收入的群体分化一样,消费存在一个明显的群体分化问题。 今年根据最新的统计,CPI达到5.1%,突破了设想的4%以内的控制目标,对中低收入居民影响较大。我们分析三个方面:一是流动性过剩,非市 场因素突出;二是油价上涨,在生产环节和运销环节影响较大;三是常态化因素。一般来讲,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肯定会是一个上行的趋 势。当然这里我们最需要关注的前面两个方面问题。房价问题,仍然是目前民生问题受到关注的一个问题。 陈光金: 第三方面,城乡社会保障发展。 2010年取得很大的进展。一是社会保险法取得重大进展。中国首部《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在这部《社会保险法》里面,基本确定五大基本险种的 法律地位,同时在保障统筹水平、政府职责、保障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应该说,对于中国社会保障或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来说是一个里程 碑。 二是医疗保险进入全民医保的时代。从这个数据来看,把这些医保险种加总计算,覆盖率到2009年达到92.1%,2010年还会有提升。农村还 有一个养成保障试点,另外农民工加入城镇基本养成和医疗的试点也在推进。预计从理论上来看,2010年医疗保障覆盖率还会进一步提升。改革方面,主要是医 保付费的改革,推动公方付费的付费机制建立。另外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推进16个城市试点。新医改方案实施以后,大家可以看到居民的医疗 负担变化,有不少人认为是减轻了。比如在城市有29.5%的人,认为减轻了一些或者很多;在小城镇有35.5%的人认为,减轻了一些或者很多;农村更多一 些,超过了50%的人认为有所下降。这也可以看出,医改还是见到了成效。 陈光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年内目标覆盖率达到23%。但是实际能不能达到,应该说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社会救助继续发展,城镇低保与上年同期相比在户数和人数有所上涨,但水平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户数和人数都有所增加,平均标准也有所提升,这是低 保方面。当然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有许多方面尚待进一步探索,比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不统一,退休年龄问题目前也 成为热点,公务员社会保险体系改革亟待启动,目前也是一个热点问题。 另外,目前从整体来说,我们的社会保障水平,尤其是普通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偏低。其中比较突出表现的有医保水平比较偏低;医保报销体系 也有问题,导致医保基金结余额过高,2009年达到87.7%,2011年估计也不会过低;参加医保的居民报销比例比较低、报销困难,导致一些人不去报 销,出现一些问题。就是钱收上来了,但是没有用出去。目前医保基金够用2年多,应该说尤其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这样的格局并不有利。 陈光金: 公立医院改革步履蹒跚,药价改革问题也比较多,医保标准比较偏低。所谓低保标准就是低保的水平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比重。我们国家目前这个标 准,仅相当于欧盟标准的50-60%,美国标准的33%。在这么低的标准之下,今年的物价上涨,对于低保户的冲击不容忽视。 陈光金: 第四方面,根据蓝皮书的材料,向大家报告一下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和社会问题的关注方面。总的来说,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有些下滑,大家可以看到, 相比前几年,尤其2008年、2009年,大概从2008年开始有一些下行的趋势,当然这个趋势不是特别突出,不是有那么明显的下滑,但是这样一个幅度不 容忽视。 另外,物价波动的承受力有所下降。居民对未来生活有信心有所忧虑,其中特别关注农村居民的生活信心问题。2009年到2010年,城乡居民在物 价波动、消费信心指数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忧虑的调查结果。总的来看,跟2009年相比,有的是比较持平,有的有所上升,但也有一些指标,比如物价波动承受 力、未来生活是不是很乐观这些方面,总体来说有所下滑,但其他还好,有所上升。但是农村这块跟城市相比问题比较大一些,农村居民的信心和未来生活的预期, 相对来说没有城市居民那么乐观。 陈光金: 大家可以看到,城镇居民关注更多的是物价,农村居民关注更多的是医疗改革。总的来讲,和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几大问题仍然是城乡居民的关注的焦点 问题。目前城乡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是涉及城镇对于政府未来解决民生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希望。排在第一位的降低房价、解决百姓住房问题,二是生活 用品价格下降,三是提高收入水平,四是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五是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对于城市居民和小城市居民,对于这些问题评价、期盼,可能有差异。但是总 的排序,突出了价格和收入这两个方面的大问题,这也是中国政府在今后五年或者从明年开始的"十二五"期间,根据"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是党和政府特别关注 的问题。我们也希望,在这些问题上,从明年开始或者未来五年、十年之内,都有一个显著的改观。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谢寿光: 感谢陈光金副所长对2011年中国城乡居民消费以及生活问题的解读。下面,我们有请蓝皮书主要作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张 翼研究员演讲。大家欢迎。 张翼: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以及各位专家,大家早上好。今年其他几本蓝皮书里提到的数据,今年写了对80后流动农民工的状况,有了一些描述性 的分析。现在对整个数据使用过程当中,国家统计局在农村培养调查一个关于农民工数据的来源。二是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监测的数据。这两个数据本身在同时进 行,也同时有国务院批准来实施,这两个数据在调查当中得到的结果不一样。我今天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是用国家计生委的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来分析。 调查数据的分布,我们可以看到根据农民工的迁移主要在东南沿海地方分布比较多,我们的抽样也是这些地方比较稠密,在中部相对比较稀疏,我们只是 在一些大城市进行调查。从农民工的人口的基本特征上看,女性的量最近几年增长非常快,尤其是年轻的女性很突出。而在男性方面,相对年龄大的比较多,年龄小 的进入流动状态的农民工的数量相对有限。在将来发展过程当中,女性进入城市比例会增长得非常快,也就是改变原来在农民工的人口结构当中男性比较多、女性比 较少的状况,会有一个根本的变化。 张翼: 从受教育程度方面可以看到,80年前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比80后要低很多,女性是最主要的变化。80前的女性小学毕业7%左右,男性5%左右,但 是80后有很多小学毕业,所以80后和80前差距就是文化水平的问题。在长期流动以及进入城市比重方面,往往是80后相对占得比重比较小,而70后占的比 重和60后所占的比重增长的越来越快,因为他们的年龄比较大。所以,从这两个数据来看总体人口结构。我们把所有在城市里面就业的农民工,或者是只住了一个 月之内的农民工,我们全部包括在里面。因此,这个数据是整个城镇的农民工的数据推断得到的变量。所以80后比重没有超过61%,大约在50%左右。 张翼: 就业率来说,80前和80后男性比例比较大,有98%的人有工作。80后女性比80前女性就业率要高很多,一个重要原因,80前的女性要照顾孩 子,还有照顾家庭的职责。有一些媒体说,80后的农民工宁肯待业也不愿意工作的推断,实际是小样本的调查得到信息。在大样本调查当中,这个结构难以成立。 因此,不管在80前还是80后,他们的就业都是很高的,都高于城镇人口。 收入方面变化,80前男性平均收入都高于80后的。所以有一些媒体报道,80后的人只有收入高了以后,才去干活,收入不高就不干活,这个推论也 是不成立的。所以,按照平均来说,基本上是80前收入高于80后。从女性来说,男性和女性在两个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当中,只有初中年龄段的80前的女性的收 入才低于80后的女性收入,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个阶段的女性都年轻,所以女性和女性竞争过程当中,年龄大的女性相对比较弱势,尤其在服务性行业里面,比如 宾馆、餐饮、制造业的企业偏重雇佣年龄比较小的女工,因此造成她们收入高于80前的女性。因此从整个收入变化来说,是80前的女性相对于高于80后的女 性。这就与原来推断不一样,原来以为整个文化水平使80后工资水平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带动她们的消费能力超过80前的女工,现在来看,这个推断不能成立。 张翼: 从每天工作时间来看,80后的工作时间长于80前的。所以可以看到每天工作8小时人数占比当中,80前的人在各个方面都高于80后的,因为文化 程度是区别劳动力重要的变量,因此可以看到80后低于80前。但是在超过8个小时,也就是超过9个小时的每天工作时间里面,反到是80后高于80前的。也 就是说,平均工作时间是80后的工作时间长于80前的工作时间。 另外,转户的问题,2009年12月,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后,把有条件的农民工的转户,要在中小城市进行试点。在转户里面,我们调查发现, 在愿意转变非农户口这一项里,80前和80后相比,各个年龄段有不同的比例。但是他们的比例比较低,平均下来有25%的人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当我们问 到,如果你们把承包地交回,你们愿意不愿意转回非农户口,这个时候大约21%里面的60%里面愿意转变。因此,如果把承包地交回,大约所有农民工里面,只 有12%左右愿意转变为非农户。但是他们的落户地并不在中小城市,很多地方都已经把一些城镇作为农民工转户的主要的地方。但在实际中,他们主要把户籍落在 大城市或者中等城市,小城市只有占他们愿意转变户口的30%不到的比重。也就是说,在整个10%愿意转变非农户职工当中,只有30%的人愿意在中小城市落 户,剩下70%的人都愿意选择中等或者大城市落户。因此,整个政策对于农民工来说,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安排,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都是 拒绝他们落户的。所以在这个政策推出之后,农民工整体上转变为非农户口的比例非常低。 张翼: 他们愿意把自己户口转变成非农户,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入学,这个原因占了55%。他们希望拥有这个城市保障房的比例却非常低。因为城市 的人们也没有房子住,所以跟农民工访谈的时候说,如果给你们保障房的话怎样?他们都说这是不可能的。生活环境有一部分原因,但不是占很大的比重。福利待遇 这方面,也是城市很担心的问题,就是农民工来了以后,他们主要看上城市里的福利待遇,这点可以从农民工进入企业以后发现。比如重庆市,给农民工的养老保险 实际是500元,这是比较低的。他们与其在城里做穷人,不如来到农村里消费,感觉生活更加体面。城市资源的配置不公平,使得城市人口占有了很多教育资源, 公共资源也比较多,这是农民工考虑的一个问题。 经过调查以后,我们提出一些建议,一是80后正逐渐成为流动农民工的主体,但80前仍然占据非常大的比重。因此在中央政府的政策里面,尤其是要 重视80后,但是80前也不能够轻视。因为整个城镇化过程当中,最易城市化的是80前的。重庆市出台只有工作满5年,你才能在中心区落户,满5年实际上 80前所占的比重很大。所以在城市化过程当中,政策配置上一定要重视80前这部分人的诉求。 张翼: 80后的学历很高,但是他们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却不能持续。很多地方说80后有"三高一低",学历比较高、消费能力比较高、工作要求比较高,但是 吃苦耐劳的精神比较低。现在新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往往在就业工作当中挑工作。这是由于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短缺,农民工的短缺,因为 "农民工荒"造成的。如果把80后说成一个挑工作的问题,这里有歧视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当中,在土地价格日渐上升的过程中,农民把自己转变为城镇人口的意愿并不强烈。不管是重庆市还是成都市推广户籍制度改革,转移 的速度还远远赶不上地方政府所期望的速度,出现了对大学生不转变户口的歧视做法。所以,土地价格的升值,以及农村生活状况的改善,城乡之间的制度配置均等 化,使得城市户口丧失了原有的诱惑力。 张翼: 在这样情况下,中国城镇化道路应该走常住人口的道路,不应该把转移户口作为加深城镇化非常重要的配置。为什么呢? 有这样几个原因:流动人口的流动会成为常态,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发达国家状况看到,实际上城市之间的流动,中小城市、大城市之间的流动量 非常大,不是说到一个城市就完全可以住下来。现在我们国家流动人口里面,城镇流动人口所占的比重每年都在上升,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流动使得劳动力市场配 置更加合理化了。如果不流动,这个劳动力市场配置就不合理。因此,以户籍来稳定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挂钩政策,完全可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颁布以后,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哪个地方就业,在哪个地方就要参加"五险",即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地方政府出台 的一项政策,只有把户籍人口纳入到当地的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内,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以后,就完全实现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对农民工的福利的专门化,作为 将来使人口城镇化的选择。应该以转户籍计算当地的产业化率。这是一个政策配置方面的一个重大变化。 张翼: 我们要更加多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把土地长期租给他们。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不是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是通过生产队承包权书,怎么样让农民 工长期拥有耕地。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里面作出一些变更,使得他们长期拥有,对中国保留18亿亩耕地的底线才是有保障的。 谢谢大家。 谢寿光: 非常感谢张翼研究员所做的关于80后城市农民工调查报告,这项成果其实原创性和价值非常大,媒体应该多给予进行关注,这是一种原创性的方法。下 面有请赵延东研究员所作关于中小学的学生就业预期的调查。 赵延东: 谢谢谢老师给我这样一个机会,给大家讲一下我的研究成果。我们题目是社会形势分析预测,预测的是2011年的情况,这个题目已经预测到10年、 20年之后了,看看对于未来中国父母对子女成长的预期是什么样的。 赵延东: 孩子长大以后该干什么?这个问题可能每一个父母都考虑过,特别在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以前一大堆孩子,可能出现一个乡长、县长。现在只有 一个孩子,可能父母对孩子的考虑更加精细。从社会学研究来说,我们在孩子长大了该干什么的问题上,就是一个职业期望和职业预期的问题。所谓职业期望,指的 是一个社会的社会成员,对于从事某种职业有一个什么样倾向性的态度。我们今天谈的职业期望,不是自己对自己未来从事职业的期望,而是家长对于子女成长以后 从事某种职业有一个什么样的倾向性的态度。这个问题有什么意思?我们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觉得有几个方面:一是家长们的职业期望反映了社会成员的职 业偏好,人们觉得哪个职业比较好,因为大家都希望孩子从事比较好的职业,这种期望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二是家长对孩子的职业预期和期 望,可能也要受到家长自身的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而且这种社会经济特征会与下一代成长起来特征有什么样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切入社会代际分层的研究。 赵延东: 另外,父母亲对你说将来应该干什么或者干什么,可能对于他自己未来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帮助我们预测下一代青少 年的职业倾向怎么样。 目前在这方面,我们大多数是针对成年人自己,特别是大学生、高中生,甚至硕士生、博士生,他们对自己未来择业有什么样的考虑进行研究。去研究青 少年的家长对于孩子的职业期望,这样的专门研究在国内还比较少。所以,我们提出这个研究问题。 这个报告主要谈两个问题,一是以中小学生为例,看中小学生家长对子女将来从事职业有哪些期望,这些期望有什么特征。二是家长的期望受到哪些因素 的影响,我们如何理解这样一种影响的机制和过程。 赵延东: 我的研究所依赖的数据是全国城市青少年的科技素养的调查,这个调查是由中央教科所和我所在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院共同实施,调查主要目 标是调查青少年科技素养的情况。在这个调查同时,也调查了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其他情况。所以,我们总体是在全国的286个城市当中选取了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 年级的学生,我们主要考虑科技素养调查和国际上形成一个对照,国际上青少年科学素养调查主要集中在10-14岁的青少年,我们考虑年轻的对称性选择了小学 4年级到初中2年级。 具体分阶段概率的抽样方法,在全国一共抽了128个市辖区,在每个区抽了一个小学和一个初中,在每个学校里面抽一个班,小学抽4年级的一个班, 初中抽2年级的一个班。每个班所有抽中的学生都要填答学生问卷,我们会把家长问卷给学生带回去,由家长完成。最后实际完成了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总样 本大概有6000多个学生。 赵延东: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介绍一下现在家长们对于孩子们的未来职业有什么样的预期和特征。第一,虽然在我们刚开始做的时候,很多人都说你们现在做这些是 不是太小了,孩子才上小学,怎么可能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但最终的结果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家长已经开始在很早的阶段考虑孩子未来的职业了。总体来说,大概 92%的中小学家长已经开始考虑子的未来职业问题,小学的大概有91%、初中是93%。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家长,考虑孩子未来职业的比例低一些,是不是说明 教育水平较高的人的教育理念更为自由和宽松,他们不愿意过早的为孩子做一些限定。如果父母的教育程度在本科以上,没有考虑未来职业的有12%左右。教育程 度在小学以下的有5%是没有考虑过的。 家长们都倾向于选什么样的职业,这也不是太出意外,大家都是望子成龙,都希望孩子往好的职业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所以,家长们优先倾向 于选择像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家、教师等等专业性比较强、职业声望比较高,或者工作比较稳定的职业,这是最受青睐的。专业技术人员选的是最多的,像工程师、 科学家选择的比例也非常高。 赵延东: 另外,权力资源的政府公职,像官员、警察选择的比较多。像经理、老板的选择比例,跟军人、警察差不多,大概排在第4位。还有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工 人和农民,基本上成了一个被抛弃的职业,几乎没有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做工人或者农民,比例非常之低。这种父母的职业预期的趋势,和我们当前社会实际职业 声望的分布具有一致性的,具有统一性。 从总体来看,家长职业期望中表现出一种很明显的性别差异,对于男孩和女孩,家长的预期差别很大。对于女孩的职业选择范围比较更为集中或者狭窄, 男孩的分布是相对比较平均。女孩方面比较集中于专业技术人员,集中于教师,这两块超过一半。家长对女孩的职业设计比较集中于稳定、知识性的职业,他们认为 这更适合于女性。希望女孩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家长比例明显的偏少,虽然科学家、工程师也是稳定性、知识性的,但是这也和我们国家的一种传统印象,就是女 孩不适合搞科研的影响。 赵延东: 在家长职业选择中,表现出一种代际传承的特点,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列式代表父母从事职业,这块代表对孩子未来从事职业的 预期。科学家相对而言希望孩子从事科学家的比例高一些,官员也是一样。哪怕是农民和工人,虽然总体比例很低,但是父母是农民、工人,希望儿子是这个阶层的 人的比例要高很多。总体来说,这表现了父母对自身职业的偏好性以及传承性。 与此同时,也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与社会地位比较高的父母相比,社会地位比较低的父母,对孩子未来的职业预期相对来说就不会太高。比如父 母是工人、农民希望孩子做科学家、官员的比例,就明显比父母是科学家、官员的比例低一些。我们把家庭收入情况做了五等分,收入低的家庭希望孩子从事的职 业,明显的倾向于比较偏向于向教师、军人、警察、经理、老板或者做歌星、影星,这种比父母收入较高的阶层的人比例要高得多,而父母收入比较高的阶层,他们 更希望会比较偏向于自己的孩子从事像专业技术人员,比如工程师,社会声望和地位较高的职业。 赵延东: 在这中间,我们看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特点,就是教师、军人、警察的职业,似乎成为了一种不同阶层的家庭,对子女职业期望的一个分界点。社会地位 比较低的,农民和工人认为比较好的职业就是教师和军人、警察,他们选的比较多的就是这些职业。而再往高或者再往上,比如专业技术人员、官员,他们想不是我 们所能想象的,也不是我们可以预期的,所以他们选择的就比较低。反过来,父母职业地位比较高,像当官员、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家,他们可以想像孩子做不了好 职业的话,差一点也就当个老师,当个老师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再往下,大概也是突破了他的底线,我们看到教师、军人、警察这块基本上是把父母划分了一个阶 层,就是他们对子女预期的临界点。 最后做一个小结,父母对中小学子女职业预期表现出的特征大概是这样的:第一,未雨绸缪。很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经开始谋划孩子的未来职 业。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幼儿园,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到幼儿园做一个调查,看看是不是从幼儿园就已经开始了。另外,我们没有拿到其他国家和其他地区的调查结果, 如果能够做一个不同文化、不同区域的调查结果,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的家长对子女的预期更有帮助、会有一个更好的定位。比如这么早就开始对孩子谋划,到底是由 于现在中国的社会竞争太激烈了,还是中国本来就有这样的一种文化传统还是其他,如果我们以后做一些比较研究,对我们的理解是非常有意义的。 赵延东: 第二,望子成龙。都希望人往高处走,普遍更青睐于专业性强、稳定性高、社会声望更高的职业。但是在这样一个总体的倾向性都是往高走的情况下,又 有一些具体的特征。比如子承父业,希望孩子和自己从事相同职业的想法。另外就是不同社会阶层的父母,对于子女的职业期望已经出现了较明显的分化,那些低阶 层的父母对孩子预期低,高阶层父母对孩子的预期比较高。刚才李培林老师说到了,不同社会出身和不同地位的人,能够有一个流动的空间和机会,现在还不要说从 我们这一代人,可能从下一代人都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可能这中间所隐含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赵延东: 第三,男女有别。家长对男孩子、女孩子的期望已经出现明显的差异。这反映了性别观念、性别角色在人们的文化或者社会结构,对他的影响,可以直接 在家长的预期中产生影响。比如大家都望子成龙,大家都希望往高走,但是这种高的职业,本身分布就很低,现在公务员考试都已经是几千人、几万人中取一个,这 也会反映到家长的观念问题。那么如何正确引导家长的观念,可能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就是社会区隔问题,在家长对子女预期中出现社会阶层分化,如何打 破这个阶层的界限和壁垒。 赵延东: 第四,说一下性别问题,我们还做了科学社会的研究,现在女性科学家为什么老成长不起来,从爸爸妈妈那里已经开始对女儿说,你们是不能成为科学家 的,所以更不要指望她们长大了从事科学研究。所以,像这样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研究当中,能够进一步的挖掘。 谢寿光: 感谢赵延东研究员给我们提供了非常有价值、很有意思的报告。今天上午的几位专家发言到此为止。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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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赵俪生、高昭一夫妇回忆录》,我可以说是感慨良多。首先是作为读者和研究者所受到的启示。这本书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真:说真话,道真情,揭示真相,可以打破很多神话。目前中国知识界和学术界有很多神话,与本书有关的就有两个。一个是“民国神话”,把民国教育说得天花乱坠,赵先生告诉我们,那时候大学教授也有凭一个笔记混几十年的。还有关于毛泽东时代,以致“文革”的神话。我最近就看到一个颇为新奇的论调,说“文革”前三年是内乱,后七年就是中国历史上,甚至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时代。这就简直连基本的事实都不顾了。看看赵、高两位先生的回忆,这种凭着自己的观念、愿望评价历史的高论就可以不攻自破了。根本问题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不敢正视现实,就把“过去”当作精神的避难所,而回避现实的问题。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它完全不回避人事关系在人的命运中的作用。记得赵俪生先生在回忆王瑶先生的文章里,说到他们之间的一次谈话里,说他们那一代是在四个战场里成长起来的,一是“枪炮战场”(我理解这应该包括后来的阶级斗争),二是“思想战场”,三是“精神战场”,四是“人际战场”。我们通常只注意前面三个战场,却忽视了在中国,无论是阶级斗争,还是思想运动,精神冲突,最后都会落实为人际关系。我读赵先生的回忆录,最有兴趣的,就是创造社两位大将,成仿吾和郭沫若,在赵先生生命历程中所起的作用,可以说在两个关键时刻改变了他的命运。还有那些在历次运动中,告密、告状的,说小话,当打手的,都在赵先生坎坷人生中起到很大作用。但在我们的历史叙述里,这些具体、复杂的人事关系都回避了。我想到日本丸山升先生,他在研究中国现代文学时,就特别强调,研究中国三十年代的文学论争,如果不具体考察人事关系,就很难说清楚。我们习惯于“宏大叙事”,我们叙述里的“枪炮战场”、“思想战场”、“精神战场”里,没有具体的人,没有个人的思想、情感、心理,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没有“人际战场”。也就是说,我们的历史研究里,缺乏历史的具体性,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我们总是担心一讲具体人事关系,就会淹没历史“本质”,其实所谓“本质”就是体现在具体的历史现象,也包括具体的人事关系里的。当然,这里也有一个“为尊者讳”的问题,其实这恰恰是最能显示人的复杂性的。比如在读赵先生回忆录以后,我对作为“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就有了一个更有血有肉的认识,我正准备研究“1949年以后的郭沫若”,这都是很好的研究材料。今天我来这里还有一个特殊身份,秦晖先生请我来,是因为赵先生的好朋友之一是王瑶先生,而我是王瑶先生的学生。我读赵先生的回忆录,也同时在回忆王瑶先生,想赵先生跟王先生的关系,以及两位先生的异同。这也是我要说的第二点。赵先生回忆录里提到他们俩抗战时期在乾州的会见,却语焉不详,但在王遥先生去世以后,赵俪生先生写的纪念文章里,就说得很具体,说他们谈了四天四夜,而且所谈话题关系到他们今后的一生。讨论的是人生道路的选择:下一步该怎么走?而且,用的是特具两位先生风格的语言:我们要进《宰辅传》,压根没门;进《忠烈传》,未必有资格;进《货殖传》,没那本领。想来想去,还是进《儒林传》。他们决定要把自己的历史位置定在现代《儒林传》里,或许就在这一刻,作为“学者”的赵俪生与王瑶就诞生了。但紧接着赵先生又说,后来我们两个都进了《儒林传》,路线一致,但道路却不同:王先生后来当了朱自清的研究生,进入了学院的体制;而赵先生说他是“边教边读,自力营生”,某种程度上是自学成才的,是另外一个路子,自称“野路子”,但也有一种自傲。解放以后,他们两个人见面,有一段非常好玩的对话。王先生说,我的著作送给你,你不回信,看来我的著作你没有看过,你的著作又不寄给我。赵先生回答说,你的著作我都看过。然后就当面评价说,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学院气派了,考据坚硬,但是对不起,我兴趣不大。倒是看好你那些不那么“学术”的文章,因为我从中看出,你的思辨气息没有被考据所压倒,“文中尚有几分活气,此最宝贵者也”。———可见赵先生更看重学术的思辨力,没有被考据所压倒的人的生命的“活气”,这一点是非常有意思的。在我的理解里,这也是王瑶先生的学术风格、特点、价值所在。我曾经说,在王瑶先生那里,实现了“学者和精神界战士的统一”,其实赵俪生先生也是如此,我们甚至可以说,五四所培育出来的,受鲁迅深刻影响的,具有左翼倾向的那一代学人,都有这样的特点,只是表现形态不同而已。赵先生的回忆文章里,还谈到因为“文革”彼此感情上受到的伤害,“‘文革’提审,说了许多黑话”,私下说的话,揭发出来,确实有很严重的后果。赵先生很含蓄地说:“从那以后,连红话也不说了,夫子曰:或语或默,我们从此一直默下来,直到王瑶兄逝世。”———我们完全可以感觉到这其间的沉重,这对赵先生、王先生,以至整个中国知识界,都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文章结尾,赵先生又说了一段只有他才能说出的话:“他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都永远活在我心里。当然,这里说的‘永远’,也不过是祈祷性言辞。我很快也要逃不过自然规律的;所以趁此一息尚存,写为此篇。”———我读到这里非常感动,这是典型的赵氏思维、风格和语言。但我要说,这也是王瑶先生的思维、风格与语言:他们俩把人生,生死,都看透了,这背后大概有魏晋文人的影响吧。我还想说一点两位先生的不同。王瑶先生一直在京城,在北大,处在时代政治、学术的中心;赵先生一直处在相对边缘的地区和地位。所以王瑶先生可能对中国的政治更了解,他会打擦边球,用自己的智慧逃脱很多劫难。就思想而言,王先生应该和赵先生一样,都属于1957年反右运动所要打击的对象。 1956年全国知识分子会议上有一个内部材料,是当时党委对北大教授的政治排队,其中落后分子代表是王瑶,反动分子代表是钱钟书(当时钱先生所在的文学研究所附属在北大)。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按道理,他们俩都应该在劫难逃,但恰好这两个人都逃过了。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落后”、“反动”,把中国政治早就看透了,自然不会上鈎。相反那些“积极分子”就因为跟得太紧,积极提意见,一旦反转过来就成牺牲品了。其实,赵俪生先生也是看得清楚的,但他忍不住还是说了,就被抓住了。赵先生的夫人高先生的回忆中,最精彩的就是秦晖他们第一届研究生的答辩故事。我们是同一届的,我于是联想起王瑶先生怎么指导我们应对答辩的。赵先生对答辩太大意了,根本没有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王瑶先生可不一样,他深知“文革”后首届研究生答辩,非同小可,必须认真对待。他是作了精心安排的,让我第一个出场。为什么?因为我是学生中年纪最大的,也是最有经验的。这是北大第一个文科研究生的答辩,所以来的人特别多,场面很大。王先生平常很少管我们,但是答辩论文,却看得非常仔细,一个字一个字改,连错别字都改掉。然后答辩前夜把我叫去,教我答辩秘诀。他说你首先在心理上要认定你是最强的,因为在座的专家没有哪个像你这样在这个课题上下过这么大的功夫,也没有你熟悉材料,谁也难不倒你,你要有这个自信。但答辩时又要认真、小心对待。要知道答辩老师的任务就是要找你的茬。如果你真的一时疏忽,被他抓住了,你就要判断这个错误关系不关系你论文的根本点。如果无关大局,就赶紧承认,说我忽略了,或者我回去考虑考虑,这样答辩老师就无法再继续追问你了,千万不要强辩,越辩漏洞越多,老师没完没了地追问,你就狼狈了。但是如果问的问题是关系到论文的基本论点,你可不能说我错了,错了就通不过了。这个时候,你要据理力争。怎么办?就是拼命抛材料,因为材料你最熟,你一个材料一个材料地抛出去,滔滔不绝,老师也不熟悉,无法穷追猛打,而且时间拖过了,该吃饭了,你就解脱了。这就是王先生教我们的锦囊妙计。赵先生未必没有这样的智慧,但他没有想到要这样教学生,即使想到,也未必肯这么做,他想得很简单:只要论文写得好,就不怕通不过。他还是把中国的学术界看得太单纯了。———今天看来,两位先生不同的处世办法,风格,都有说不出的感人之处。最后我想讲一个问题,就是赵俪生先生的书里实际上讲到了我,我是他的评述对象。赵先生说,我对王瑶的研究生都很注意,他们的文章大部分都看过。然后他特别点到了我们对周作人、郑振铎、夏衍的研究。———这里赵先生的记忆可能有误,因为我们同学中没有人专门研究郑振铎,夏衍也只是我写过一点。但是研究周作人,肯定是指我了。他有这样一个评价:“很广,又很杂,但在功底上显然不够过硬,比他的老师稍逊一筹,有的一筹还打不住。这些都是新时代带来的异化了。”———这也是典型的赵氏语言,而且引起了我很大的思想震动。赵俪生先生一针见血地提出了一个我自己,也许还有我们这一代学人不能回避的问题: “新时代带来的异化”所造成的我们先天性的不足。其实这个问题,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可以说多年来始终缠绕于心,难以摆脱。赵先生的当头棒喝,又让我猛悟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再也不能回避了。我在《我的精神自传》一书里,对我自己,我和老师辈的关系,曾有过这样的反省:“一方面因为我对五四新文化,特别是对鲁迅的迷恋和熟悉,使我能够与王先生有精神的相通。但,作为他的学生,我却无法继承他的学贯古今的学术传统。他所达到的高度是我不能企及的。也就是说,学贯古今中西,这本来是从鲁迅到朱自清到王瑶的现代学术的重要传统,但却是我这样的学者,所望而止步的:非不愿也,乃不能也。更重要的是,我的知识结构的缺陷,也使得我在根本上与我的研究对象,如鲁迅、周作人,也是隔膜的,因为他们于中国传统,西方现代文化传统,都有很高的造诣和很深切的理解。也就是说,我对他们的研究,达到一定层次以后,就受到知识结构的限制,很难再深入下去。”我因此经常说:“自己即使在学术上也只是历史的中间物,就是看清了这样的根本性缺陷。而且这是时代与命运造成的(是赵先生所说的‘新时代带来的异化’),非我个人所能把握。因此,在我内心深处,常有悲凉与无奈之感。人只能在历史允许的范围,做自己能做的有限的工作。”“问题还在于,这不仅仅是知识结构的缺陷,而且更是精神层面的。特别是对中国传统与西方现代文化传统的隔膜,造成了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视野、修养、情趣的狭窄、单一、浅薄、枯寂和粗糙。”和赵先生、王先生他们那一代一比,就看出来了。问题是这几乎是无法弥补的,内在气质的东西是不能装假的,不如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底气不足。我常常自嘲,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这一代人的自嘲:“这是历史造成的没有文化的一代学者,无趣无味的一代文人。”这自嘲里隐含着辛酸,还是不说了吧。但我要多说几句,也是我今天想着重讲的。读赵、高回忆录,我立刻联想起这几年连续去世的老人,他们大都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最晚也是西南联大的那一代人,都是赵俪生、高昭一、王瑶先生的同代人,这就意味着,中国现代学术史上,学贯中西古今,有文人趣味的一代人都远行了,一个传统中断了,最后的陈乐民先生还保留一点,再往下就没了,真的没有了。问题的严重性,不仅仅是我们这些正在逐渐退出学术舞台的这一代,可能当下正活跃在,或将要活跃在学术舞台的几代学人,也依然没有解决知识结构与精神境界的根本性问题。在我看来,完善知识结构,做到学贯古今中外,并达到相应的精神和学术境界,以便更好地回应时代所提出的问题,这是当下中国学术界一个具有特殊迫切性的问题。在我们的老师辈的学人纷纷离世以后,这个问题更加显示出来了。但是我担忧的不止这一点,我担忧的是,当下中国学术界和学人的自我感觉过分良好了,不承认自己在知识结构、精神境界方面存在根本性的问题,和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我想呼唤学术界的清醒和自觉,自我质疑和自我反省。唯有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才会有新的努力,新的开始。(本文系作者在《赵俪生、高昭一夫妇回忆录》出版座谈会上的讲话,限于篇幅,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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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政治
2010/12/26
| 阅读: 3645
学术和文教体制从属于主权国家,受主权国家利益支配--如果一个中国人在国外(比 如美国或日本)接受大学教育和学术训练并进而获得教职,接下来的生涯就得为所在国的文 教体制效力。倘若所在国的国家理由与中国的国家理由并不一致,这类华侨学人的学术位置 就面临某种尴尬,这种情形尤其见于社会科学领域--最突出的莫过于政治学的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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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八十年代"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讨论"的人,对引动各方激情却闪烁着陌生光泽的"异化"不会没有印象。对大多数人而言,那也是他们与这个"怪词" 的第一次接触。但据讨论的发起者之一王若水(1926-2002)回忆,他对"异化"理论的了解,却要追溯到二十年前中苏论战期间国际社会主义阵营对由赫 鲁晓夫揭发的"斯大林罪行"的批判:"斯大林罪行的揭发引起了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关系的思考。......南斯拉夫出现了一批实践派哲学家,高扬人道 主义的旗帜,批判斯大林主义的反人道性质,用'异化'的概念批判苏联社会的僵化的官僚主义集权体制。" 实际上,只需将这里的斯大林换成毛泽东,将"斯大林罪行"换成"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即可明了王若水在"文革"结束后重张"异化"论的愿心所在。 然而,以"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对阶级理论进行批判,却不过是一种历史的颠倒。尽管有关的历史甚 至不为讨论者所知,"国民革命"(1925-1927)失败后中国知识分子的反应时,我注意到被称为"后期创造社"的李初梨(1900-1994)等对 "异化"--"事物化"--理论的运用。不过,令人惊异的是,"异化"理论不仅是论证无产阶级政党"独裁制"的合法性的理论基础,人道主义也被置于必须彻 底否定的位置。 这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真如近三十年的研究所说,李初梨等对人道主义的否定只是国际"极左路线"--"福本(和夫)主义"--在中国的表现?李初梨等"并没有真正注意这个基 本理论(异化理论)"? 本文将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表明,这样的猜测是完全错误的:李初梨等不但熟谙"异化"理论,其对人道主义的批判也是在"异化"理论提供的历史视野和政治分析中 展开的。简单地说,它与"国民革命"的失败后中共被迫放弃"农、工、小资产阶级联合"的合作路线,以对汪精卫所代表的"小资产阶级路线"的批判重塑布尔什 维克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政党伦理")的要求密切相关(详后)。--这也是在此后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包括鲁迅等人放弃抽象的人道主义原则,并逐 步接受阶级理论的内在原因。对李初梨"异化"理论的视而不见,虽有学术研究本身的原因(如学科的局限,研究者自身的能力等),但对人道主义与异化理论之间 这一内在关系的忽略,恰是更为根本的。 实际上,即使在对福本和夫,甚至卢卡契和阿尔都塞的研究中,这一关系也同样处于割裂或游离的状态中。这自然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但由此我们却不得 不追问,王若水用以张扬人道主义的"异化"理论,提供的又是什么样的历史视野和政治分析? "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讨论对八十年代思想解放运动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人道主义迄今也仍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述求。然而,"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提 出,无论从时机("马克思诞辰百年纪念")的选择、场所(中央党校、人民大会堂)的安排、人选(周扬、王若水、王元化、顾骧)的考虑,还是从最初的讨论范 围(中央"理论工作务虚会")来看,其与中共为摆脱批判"文革"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目标凝聚社会共识的努力之间的关系,是显而易见 的。 换言之,王若水对人道主义的张扬与新时期中共政党伦理基础的变化,是完全一致的。 更进一步说,人道主义在"异化"理论中所处的两个极端,展现的不过是在两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国民革命"的失败和"文化大革命"结束:它们共同标志了二 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兴起和衰落--中共对自身合法性基础的不同安排。这也是本文追溯半个世纪来"异化"理论的中国之旅 的意义所在。但更深入地看,这一过程与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政党政治"的兴衰同样是密切相关的。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这里所作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描述:随着 由中、美两国和解开始的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此前那种建立在"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有着明确的社会阶级代表性质与利益述求的政治 模式,日渐为一种直接述诸于"国家"、"全民"管理权的政治模式所取代。而二十年代的情况正好相反,由于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在反对殖民主义的过程中, 世界各地的民众领袖不仅将目标只放在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之上,而是在社会主义理念的吸引之下,对国家内部社会各阶级的不平等状况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和改造。 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政党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即使在一个政党内部也经常存在着激烈的辩论--如何在更长的历史时段中来审理其间的功过 得失显然是必要的,但将此漫画为个人恩怨和利益之争却只是缺乏基本的历史眼光的--而正是这种辩论和斗争,激发了民众对国家政治的参与,也使政党在行动中 必须顾及其社会基础和舆论向悖,从而也维持了社会的政治活力--这也是本文所使用的"政党政治"的含义,"政党伦理"一词则用以指代有关其合法性的表述 --而在政党政治衰败的语境中,我们所能目睹的也只能是社会的非政治化进程和政党活力的日渐丧失,我们所能耳闻的也只是空洞抽象的从社会肌体上割裂下来的 "个人"的絮语。 由于人们否认"异化"理论在"后期创造社"批评中的存在,而津津乐道于其反人道主义的表象,本文的论述不得不首先在严格的历史研究中进行,围绕李初梨对社 中前辈郭沫若及革命同人蒋光慈、茅盾的批判,本文将展开包裹在其"异化"理论的外壳之下的中共政治伦理形成的开端过程,并为其在半个世纪之后的转折提供基 本的参照。一 1928年2月,被称为后期创造社"新锐斗士" 的李初梨令人极为吃惊地提出了后来据说是"分裂文坛"的"无产阶级文学"的主张:"无产阶级文学是:为完成他主体阶级的历史的使命,不是以观照的-表现的 态度,而以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产生出来的一种的斗争的文学。" 在补充成仿吾犹未言及的"趣味文学"的社会作用之际,李对阶级意识的功能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因为无论什么文学,从它自身说来,有它的阶级背景,从社会上看来,有它的阶级的实践的任务。/我们知道,一切的观念形态(Ideologie)都由 社会的下层建筑所产生。然而此地有一种辩证法的交互作用,我们不能把它看过。就是该社会的结构,复为此等观念形态所组织,所巩固。/ 文学为意德沃罗基的一种,所以文学的社会任务,在它的组织能力...... 这当然是在强调"观念形态"( 意识形态)对"下层建筑"(物质基础)的"组织"作用。然而,与通常所说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不同,此处所论的乃是意识形态的组织与支配功能,亦即通过 对日常生活行为的"询唤"所形成的人对世界的普遍意识的能力。 所以,《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李对成氏深有"表现论"之嫌的分析不能满意--据说,李文原有一段文字直接批评成仿吾,幸好因为发现及时才被成"看校样时 剪去"。 但他也清楚,假如"无产阶级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不是"观照-表现"的关系,而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产物,那么,"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从何而来?作 家又当从何处把握这一意识? 为此,他在文中提出两步走的方案:一是,"为革命而文学":"干干净净地把从来他所有的一切布尔乔亚意德沃罗基完全地克服,牢牢地把握着无产阶级的世界观 --战斗的唯物论,唯物的辩证法。"二是,"我们的文学家,应该同时是一个革命家。他不是仅在观照地'表现社会生活',而且实践地在变革'社会生活'。" 许多研究者以为,这不过是以"唯物辩证法"的空洞教条来取代作家的生活和写作而已。但不久《文化批判》第4号"新辞源"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条:"阶级意识" (Klassenbewusstsein, Class Consciousness)。 新辞条从反面或者说从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欺骗作用的角度,强调了"阶级意识"的作用: 阶级意识在维持阶级的利益上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则对于经济的贫困、自身的非人生活,不能明白是由别个阶级的榨取所致,诚实的人便归于 自家的运命,强傲的人反羡慕同一阶级内的收入较多的同类,因而引起内部的暗斗与分裂。这是平时所能见到的事。所以在阶级的对立锐利化而社会需要变革的时 候,阶级意识尤其重要,而且必须唤起。 从这个栏目"只收新词"的设计 可以断言,这是"阶级意识"在汉语中最早的使用之一。 但这不是说,在此之前就不存在着对"阶级意识"的理解, 或像他设想的"两步"就可以达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领地,恰恰相反,他不得不从一开始就陷入与包括郭沫若等的"革命阵营内部"的争辩。 自然,这和人们现在的了解大相径庭。《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不仅批评郭氏《革命与文学》(1926)是"自然生长的革命意识"(详下)的产物,对《英雄 树》(署名"麦克昂",1828)这样"划期的议论"也进行了匡正:在将"当一个留声机器"的口号改为"不当一个留声机器",将"要你接近那种声音"改为 "要你发出那种声音(获得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后,又针锋相对地表示"我以为'当一个留声机器'是文艺青年们最宜切戒的态度,因为无论你如何接近那种声 音,你终归不是那种声音。" 这是为什么呢?李与郭同出四川,既为留日学生,归国前一年与郭在上海晤谈,十分投契,应该不是"抢班夺权"那么简单。 听听郭的"回音"是有意思的。他说,这只不过是对"留声机器"的理解不同:"(李)把留声机器当成了客观描写","所以他的'不当一个留声机器'正是把文 学当成生活意志的要求诉诸实践","但是我的'当一个留声机器'也正是要人不要去表现自我。"总之,李强调的是"积极的一方面",自己强调的是"消极的一 方面";而由"辩证法的唯物论"看来,"他的'不当一个留声机器'正是不要去表现(客观的描写)社会生活。但是我的'当一个留声机器'也正是'反映阶级的 实践的意欲。"所以,反过来,"我是说的积极的一方面,他是消极一方面的说教" 但郭的辨解并不巧妙。且不问其"留声机器=辨证法的唯物论"的先见之明是否属实,即使从他此时的辩解解中也仍可清楚地见出二人的差异:他所谓"留声机所发 的声音是从客观来的,客观上有着某种声音,它和它接近了,便发出这种声音。有这种客观才有这种反映。"强调的就仍是"客观规定意识,不是意识规定客观。" 这与李初梨的理解,是背道而驰的。 也许是出于对社中"前辈"的尊重,李并未对此作出直接的反应,只是在回答钱杏邨代蒋光慈所写的"公开信" 时借题发挥。在把蒋"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表现"的说法斥为"非马克思主义"之余,对钱以"文学的社会使命"为"文学的实践意义"的辩护也倍加痛击。他说: "我觉得你对于'实践'两个字,还没有充分的理解","除了'促进'带了几分暧昧的实践意思而外,......你以为'同情','希望','信赖','认识', '指示'是实践吗?" 两相比较,这一批评即同样适用于郭:在《留声机器的回音》中,郭以"接触了悲惨社会,获得了牺牲自己的个性与自由为大众请命的新观念"为"小有产者方向转 换"的完成, 与蒋有关"革命文学"的写作程序--"同情-希望-信赖-认识-指引"--如出一辙。当然,在这封"公开信"中也并非没有对郭的批评:"一九二六年,郭沫 若氏的《革命文学》正是这种自然生长的革命意识的表现。"只是,这需要在对他名噪一时的《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的分析中我们才会明白,"自然生长的革 命意识"是一个何其严重的指责。但此文中有近三分之一的篇幅用以回答郭在《留声机器的回音》中的辩解,我们不妨及从他对"留声机器"的"误解"的开始。 李"忏悔"自己曾将郭"倾听大地深处的雷鸣"的主张,误解为"暂时的口号"并以为这将危害青年,却当即引用马克思《神圣家族》的论述 事实上还没有理解"什么是实在的,及适应这实在,历史地当为的事情"的人,他是否真能听"无产阶级作为暂时目的所意识的"这种声音,及是否能够传达 出,还是一个问题。" (按,引号内为《神圣家族》的内容 ) 很显然,这完全是针对郭氏把"雷鸣"(无产阶级的呼声)当作"无产阶级意识"而来。对郭"要你接近那声音"的主张中的"主客对立",以及由"客观" 反映所必然带来的"媒介物的存在",他则挑明自己主张的是一种"直接的关系"。他有关"留声机器"与"肉声"不同的辨析十分有趣: ......我觉得留声机器,至多只是一个媒介物,恰恰相当于脑髓。而且留声机器的声音,绝对与肉声不同,它一定会把原唱者的声音歪曲,所以我说:"无论你 如何接近那种声音你终归不是那种声音"。我们知道,外国的无产阵营里,有所谓"文艺派"与"书斋派"的发生,他们何尝不是口口声声地马克思恩格斯,听着什 么声音就大闹什么声音,然而结局当了一个小有产意识"密输入者",这是值得克服的。我们平素把他们当作留声机器看待,这是因为它一方面把原来的声音歪曲, 一方面没有实践性的原故。 但"媒介物的存在"仍不是他眼中"留声机器"论最大的危险。在他看来,因为无产者在意识方面"只能达到一种粗杂的唯物论或经验论"的水平,而现阶 段,只有"在解放过程中无产阶级的前锋"们的意识才称得上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将一般无产阶级大众的意识奉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就有着特别的 危险。因而,文末他甚至告诫郭沫若,如果只是单单去倾听"大众自然生长的声音",那就是"不可救药的机会主义",或者"简直是背叛了无产阶级"。 听命于无产阶级大众竟然成了对无产阶级利益的背叛,这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吗? 二 李初梨的确对《共产党宣言》进行了"修正"。在不加注明--这与检查制度有关--地援引了《共产党宣言》第一部分《资产者和无产者》中有关无产阶级 的觉醒时,他不加说明地去掉了其中的第五节、第八节,并在第七节(以李所引部分的段落顺序计)下加入大量的自己的评述: 这样地普罗列塔利亚才渐次有了政治的自觉。不过这只是普罗列塔利亚自然生长的觉醒过程。我们试看他们最初的机械破坏运动。他们还不是对于布尔乔亚的 生产关系攻击,他们的攻击是向着生产工具自身。其后组织工会,同盟罢工,及要求改良主义的劳动立法,虽经了种种的进步发展,然而还是一种trade unionism的斗争,这不过从"表现着关于劳动者与雇主间底敌对关系的觉醒,劳动者还没有意识着现在的社会制度对于他们的利益底不可和解的冲突,而且 他们也不能意识"。所以上述的比较长期的劳动者的觉醒过程,纯是一种自然生长的原始的过程的运动。 原文第八节承前述资产阶级在不断的斗争中不得不向无产阶级求助,"自己把自己的教育因素即反对自己的武器给予了无产阶级"。在《宣言》1888年的 英文版中,两节内的"教育因素"分别被修订为"政治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因素"、"启蒙和进步的新因素",强调"知识分子"的作用应属无疑。 但问题是,马、恩并不认为,只有知识分子的加入,"阶级斗争"才可能出现,劳动者才可能"渐次有政治的自觉"。在被李略去的第五节中,马、恩即指出,是大 工业带来的交通的便利,"把许多性质相同的地方性的斗争汇合成了阶级斗争",而"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所以,不仅并不存在一个李所指出的由"经济 斗争"到"政治斗争"(然后是"理论斗争")的递进,而且,《宣言》也并未强调甚至并未暗示过,那些"已经提高到从理论上认识整个历史运动这一水平的一部 分资产阶级思想家"归附无产阶级,有何绝对的重要之处。 但这却正是李初梨论述的要点所在。这似乎表明,他的论述别有所宗,另有渊源。 日本学者斋藤敏康(SATO Toshiyashi,1950-)的《福本主义对李初梨的影响--创造社"革命文学"理论的发展》(1984)指出,李的理论缘自福本和夫,并以福本和 夫《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为蓝本分析了福本主义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在近二十多年对创造社的研究中,此文是真正将此前在汉语知识界一直流于传说和概述状态的"福本主义"与"后期创造社"的关系带入文本层面的重要研究。但斋 藤的研究不仅没有将"后期创造社"的研究推向更深邃的境界,反而经常成为那种简单的"反左"叙述中落实后期创造社"极左"思想来源的一个工具。这虽然有多 方面的原因,但我注意到,这与斋藤否认"后期创造社"理论与"异化"的联系是紧密相关的:在述及福本主义的异化论如何别开日本马克思主义之生面的时候,斋 藤不无遗憾地说,"恐怕李初梨并没有真正注意这个基本理论,李初梨没有传播异化理论。"因而,在很多人看来,"后期创造社"从福本主义那里继承来的真的不 过是一些"左"的词句和"日共"的错误而已。无独有偶的是,对福本主义的来源及形成有更为广泛察考的香港学者黎活仁(1950-)在所著《卢卡契对中国文 学思想的影响》 (1996),也同样对"后期创造社"理论与"异化"的关系不予涉及。但事实究竟如何呢?如果他们继承了福本的异化论,他们就会避免"极左"思想的错误 吗? 我们先从第一个问题入手。斋藤指出,福本主义可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为下文辨析的需要,这里的概括悉以斋藤原文为主): 一、"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福本认为,"'社会的现实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开始转化和实现,而社会的现实性是根本性的。因此,这种实现只 有自身具有根本性的无产阶级才能够实行"。 二、"思想革命"。福本认为,"所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媒介"的"形式是组织(即无产者的诸组织)",但"无产阶级意识到其阶级意识的过程,同时就 是其阶级斗争的过程"......而这种阶级斗争必须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思想斗争;第二,政治斗争;第三,经济革命",并可再分为阶级意识的斗争,经济的斗 争,政治的斗争,经济革命各阶段。斋藤认为:"福本的组织理论的核心就在这里。'重视理论斗争'的见解也发源于此。" 三,"'分裂结合'的组织理论"。福本介绍了在列宁和罗莎•卢森堡之间进行的组织论争,得出结论"要创立有明确阶级意识的无产者集团的组织和密切结合的雅 各宾党,而为了实现这种联合--(必须在联合之前,首先彻底地分裂),这就是列宁的组织理论的核心"。 斋藤的概括对于理解李初梨的主张有很大的帮助。如在解释李对蒋的批判时,斋藤指出,这是李"融汇了前面介绍的福本关于只有实践才能对社会有现实意义的观 点,而容易形成的看法。" 。然而,在分析中斋藤"列(宁)"冠"福(本)"戴的情形却时有所见。在以福本"激烈没落论"来讨论李对"国际形势"的认识时,其所引福本原文"方向转 换,是在世界资本主义的没落时期逐渐进行的"中却并无"激烈没落"或"急遽没落"的表述,而这却可以在诸如列宁对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阶段的论述中找到。李 "从政治、经济的斗争扩大列意识的斗争"的步骤与福本提供的程序有很大的不同,甚至背道而驰,也是列宁的《怎么办?》中的内容;其对"理论斗争"重要性的 强调,亦与列宁相同 。实际上,"混合型"的分析一样是列宁此书的内容,而不是福本的"概念"。特别是,斋藤对李初梨批判"小资产阶级"的解释令人生疑--"应当指出,在'理 论斗争'中,重视小资产阶级,也是福本主义的影响。李初梨的革命文学理论看来好象有矛盾。可是,对他来说,重要的问题是获得无产阶级'意识',而不是在阶 级上如何归属的问题。" 但如所周知,对小资产阶级(文学)的否定乃是李在论争中主要的工作,如果不作出重新地解释,"重视小资产阶级"就是自相矛盾的。 很显然,"李初梨并没有真正注意这个基本理论,李初梨没有传播异化理论。" 这一前提判断存在问题。实际上,在对福本主义四大特征的描述中,斋藤首先处理的是"异化"论。只是为了对李初梨是否"真正注意"了"这个基本理论"进行辨 析,本文特意将其放在最后来进行讨论。以下是斋藤对福本"异化"理论的概括: 福本在第一节《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中认为,"无产者集团(雇佣劳动者)和富人(资本家)是对立的。他们由于这种对立而联系在一起"。私有权"无非 是维持这种对立和无产者集团的存在的",而无产阶级既然是形成这种对立的条件,它无疑要抛弃私有制。而且"在所有者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身上,都一 样反映出人类的自我异化"。但是,尽管私有权不可避免地要"促使其自身的解体",可它"既然把无产者集团作为无产者集团产生出来,就只能根据产生无产者集 团的精神及肉体的贫因,从而扬弃无产者本身的人类异化理论去行动"。与此相反,尽管"无产阶级的立脚点总是彻底地坚持自己的阶级利益",但是,由无产阶级 利益的本质特征所决定,不从总体上扬弃所有阶级的利益,就不能实现它本身的阶级利益。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彻底坚持自己的阶级利益,同时也就是扬弃所有阶级 的利益。根据这种历史的社会的特性,无产阶级"只能"以"客观"的观点"观察"问题,"基于这种认识,这个阶级是认识的主体,同时也是客体",只有当无产 阶级意识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思考与存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它才开始是"自觉"的。 也许是译文的原因,这一段话显得特别费解。从中我们看不到福本对什么是"无产阶级的异化"的理解--虽然其中也有"异化"这样的字句--至于为什么 "恐怕李初梨并没有真正注意这个基本理论",就更令人费解了:作为福本主义的前提和基本,如果李初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那么,他对福本主义的理解也就只能 是在某些片段上的接受--我们知道,这也正是到目前为止有关研究中的普遍看法--但如果离开对无产阶级"异化"特性的认识与把握,李怎么可能去理解福本主 义对"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的"特征"呢?所谓"思考与存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正是因为二者之间的脱离或自我反动这一"异化"状况的存在吗?如果离开 对无产阶级意识"异化"特性的认识与把握,李对郭沫若甘作无产阶级大众留声机的批评该如何解释?要知道,这是关系到无产阶级政党伦理基础的核心问题。 在《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中,李曾以一个挑夫身上存在的"资产阶级意识"来反诘鲁迅:"现在我们可以大胆地承认鲁迅的一个反语,'车夫的本阶级意识形态 不行,早被别阶级弄扭曲了,另外有人把握着,但不一定是工人。'" 在文中第二节对"无产者生活的局限性"及其意识的局限性进行论述时,李更进一步论述道: 普罗列塔利亚的可能的生活过程,只局限于所谓物质的生产过程,因此据他们看起来,仅仅的"-分一文,是要比全社会主义全政治还有价值",而且他们是 只"为自己及自己的儿女,却不能为未来的generation斗争"。......如果仅以普罗列塔利亚自身的力量,却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即在意识过程方面,只 能达到一种粗杂的唯物论或经验论,在政治过程方面,只能产生一种工会主义的政治运动。 如果李初梨不理解"异化"理论,他何敢有何能对无产阶级大众的意识做出如此分析?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者对福本和夫知之无多。 斋藤的文章发表后,黎活仁的研究更上层楼,提供了大量有关福本和夫"异化"论与卢卡契(LUKÁCS György,1885-1971)《历史与阶级意识》 的细节和资料 。据他介绍,福本留学德国期间,曾经常得到另一位与卢卡契齐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大师柯尔思(KARL Korsch, 1886-1961)的指导,并在"第1次马克思主义研究周"举办之时,由柯氏引领参加并介绍给卢卡契。1923年春,当其与卢卡契再度会晤时,后者即以 《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年1-5间刊行)相赠,其异化理论更成为福本回国后刮起"福本旋风"的"风眼"。 针对斋藤的论述,黎也提出自己对福本主义的概括:"(1)物化论;(2)阶级意识;(3)资本主义急遽没落论;(4)党组织论(即分离结合论);(5)混 合型等等;"并指出:"前两点是受卢卡契的影响,第三点是受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流行观点影响 ,后两点则师承列宁的建党思想的名著《怎么办》(1902)。" 这显然是一个远较斋藤更细致的观察。比如,黎指出,在论述"阶级意识"时,"卢卡契、福本和夫和创造社的福本主义分子都引用列宁的理论,并且把《怎么办》 所说的社会意识易之以'无产阶级意识'。" 尽管黎氏引文中的"社会意识"是一个失误--列宁所说的乃是"社会(民主)主义意识" --但他有关李对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获得,"必待革命的知识阶级参加,而且只能从外部才能注入" 源自《怎么办?》的论断,却是卓识。但令人遗憾的是,黎对"异化"理论与"后期创造社"的关系,竟然未予涉及。 莫非李初梨真的未曾"注意""异化"理论? 三 但事实并不如此。在针对鲁迅的《请看我们中国的Don Quixote的乱舞》中,李说: 在有产者意识事物化的现在,一切有产者的观念形态,事实上已成社会发展的障碍物,如果我们要企图全社会构成的变革,这些障碍物,是需得粉碎的。 这里的"事物化",即源于卢卡契的"异化"理论。1930年初,在施复亮(施存统)所译福本和夫的《社会进化论--社会底构成及变革过程》中,即有 对这一概念的详尽论述。只是李初梨对自家的理论渊源讳莫如深,此书又系以"北条一雄"的笔名发表,施存统在翻译中依样照搬, 遂令中国知识界对面不识--其名虽在日本知识界尽人皆知--不得不由笔者在七十年多后来重续此缘。 据施存统介绍,该书是福本"于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初头,应京都帝国大学学友会底招请,为'社会进化论讲座'而讲的讲演大纲。"(《译者序》)当此之时,后期 创造社的重要人物如李初梨、彭康正就学于此。 近年出版的《创造社16家评传》,稍稍提及李、冯对福本理论的兴趣,惜哉并不及此。不过,从下面所引的内容可以见出,即使他们本人未曾亲临"社会进化论讲 座",他们对这一"讲演大纲"的内容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我们切不要看过:日本无产阶级的这个"方向转换",与欧洲先进国底场合不同,乃是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底--因而也是行于虽然发达较迟,但仍与世界 资本主义底没落趋势汇合同流的日本资本主义底--没落时期的。 因此(被这种形势决定),日本底无产阶级,现今不能不凝视他们底解放运动、他们底组织过程底全野。不能不正确地、客观地分析他们底生活过程底全域。 又因此,日本无产阶级底"方向转换"--"战线的扩大",已经不能再是仅仅机械的"转换"和"扩大";所以这个过程,这个斗争过程,同时必须是一步一步地 将所谓在资产者社会之下事物化了的意识(在所谓工会运动的时代必然决定、反映、生产出来的意识形态--即自然生长性的观念,以排他的、对立的、分裂的方法 来思维的部分与全体、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行等等观念之类的意识形态)来扬弃的过程,换句话说,必须是战取真正无产阶级的意识(即科学的社会主义的意识) 的过程。--关于这一点,今日争论得很厉害;但是我却作如上的观察。 我们看到,后期创造社的批评中所习见的"方向转换"、"自然生长性"、"无产阶级意识"等,莫不赫然在列--而这还不过是此书的"序论"而已--为 了更直观地展示李初梨等与此书的的关系,这里再提供一个证据。在《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中还有两个极其重要的表格:一个用以说明"社会自身的内部构造 过程,及无产者生活的局限性",一个则有关"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获得过程:前表名为"社会的构成过程图表" ,后表则未命名 。将二表与福本讲义进行对比,前表是对"社会构成过程(社会自身)底表式表(乙) "右半部分的移植,后表是对福本"社会变革过程底表式" 中"阶级斗争过程"(达到革命点以前)部分的模拟。请自按。 我们再来看福本对"事物化"的论述。从《社会进化论》可以很明显看出,"事物"即商品、产品之意,"事物化"也即"商品化"。在讨论"意识过程"的"事物 化"性质时,福本和夫鲜明地指出了这一点。 资本家的生产过程,在那所谓资本家的商品(按,原文下加着重符)生产过程这一点上,具有所谓"灵物崇拜的性质"。(分段)/所以在资本家的社会里, 发生这样的情形:"是人类自身的劳动底社会的性质,在人类底眼目里反映成劳动生产物本身底对象的性质;因之又使诸生产者对于总体的社会的关系,反映成存在 于生产者外部的对象物底社会的关系。"(分段)/在这里,社会的关系,已经是"事物化"了。 了解卢卡契《物化与无产阶级意识》的都知道,从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开始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人的全面"物化"状况,正是其基本的思路所在。他 说:"马克思描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并揭示其基本性质的两部伟大成熟著作,都从分析商品开始,这决非偶然。因为在人类的这一发展阶段上,没有一个问题不最终 追溯到商品这个问题,没有一个问题的解答不能在商品结构之谜的解答中找到。"所以,在他看来,"商品拜物教"也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特征:"......人与人 之间的关系获得物的性质,并从而获得一种'幽灵般的对象性',这种对象以其严格的、仿佛十全十美和合理的自律性 (Eigengesetzlichkeit)掩盖着它的基本本质,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所有痕迹。" 由此可见,福本的"事物化"与卢卡契的"物化",在 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 或云,在"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的状况中,这一概念的针对性又何在呢?我们知道,在卢卡契的论述中,"物化"既可指Verdinglichung("事物 化")即"意识"的"物化",也可指Versachlichung("具体化"),亦即指人的主观价值与可计算的商品价值的结合。二者虽存在着某些区别, 如后者更宜于分析资本主义高潮时期的状况,前者更宜于作为描述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结构的一个普遍范畴等,但事实上,卢卡契也常将二者换用,并不进行严 格的区分。在他看来,"物化"不仅造就了"一个由现成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构成的世界",而且使"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变成一种商 品",使人的意识"屈从于物化"。 据此,他也强调,无产阶级的阶级特性并不足以使它天然豁免于物化,而是和其他阶级面临着同样的危险。 必须将作为整体的无产阶级和作为个别的无产阶级相区别,把无产阶级意识和无产阶级的心理状态相区别,并从历史实践的总体性去把握无产阶级阶级意识,才能使 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免于陷入资产阶级的静止的"客观性",也才能完成对物化的拯救和无产阶级自身的解放。 而李初梨等当年对"事物化"概念的运用,也集中在对有关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与一般无产阶级大众意识的区别上。本章前面已对李在《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中 对"挑夫"意识的"被歪曲"作过分析。实际上,李在文中曾更进一步论述过以"挑夫"意识为无产阶级意识的错误: 中国现在有许多人以为个个的工人或农民所现有的心理的意识,就是无产阶级意识,这是根本不明白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的缘故。事实上我们只说过无产 者底"阶级意识"或"全无产阶级意识"并不是说的个个的无产者底意识。 对比卢卡契对"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非自发性"和"非自然性"的论述,我们将可以看到,李初梨等人当年对异化理论有着怎样的了解程度。以下是卢卡 契的原文:"阶级意识就是理性的适当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则要归因于生长过程中特殊的典型的地位。阶级意识因此既不是组成阶级的单个人个人的所思想、所感觉 的东西的总和,也不是它们的平均值。" 那么,为什么对"异化"理论的了解,没有使李初梨免于"极左"的错误,反而使他否定了人道主义--这是下章论述的内容--而不像王若水那样成为反体制的英 雄呢? 四 但李初梨并非就不反"体制"。在一派"打倒智识阶级!"的呼声中--且不说这个源出黄埔军校政治部的口号与郭、成两位有何关系--他对知识分子的作 用却有过不逊于王若水的揄扬。在断定无产阶级大众只能达到"粗杂的唯物论"认识之际,他再三申论"必待革命的智识阶级的参加",真正的无产阶级意识方可获 得: 这样一方面有了劳动大众底自然生长的觉醒,他方面又有以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起来,走到劳动者中去底革命的智识阶级,而且只有这种"意识的要素"的参 加,劳动者阶级才能获得真正的全无产阶级意识。因为这种意识,是由于广泛的生活过程底批判所产生,而普罗列塔利亚的可能的生活过程,只局限于所谓物质的生 产过程,......智识阶级则反是,这一个阶级的特点,就是他广泛地生活于政治过程及意识过程,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面,还可以接近物质的生产过程,同时也能有批 判它的生活要求,所以他批判的领域,可以说是及于全生活过程了,有了这种全生活过程底批判,才能发生社会主义的意识;有了这种"意识的要素"的参加,劳动 者阶级才能吸取真正的全无产阶级意识。如果仅以普罗列塔利亚自身的力量却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即在意识过程方面,只能达到一种粗杂的唯物论或经验论,在政 治过程方面,只能产生一种工会主义的政治运动。而战斗的唯物论及全无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主义的意识,必须待革命的智识阶级的参加,而且只有从外部才能注入。 这当然是对知识阶级革命作用的极度张扬。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本须由知识阶级方可获致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却也成为他后来批判"(革命的)小 资产阶级(文学)"的武器。难道知识阶级不正是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对这一矛盾,斋藤敏康的解释是:"对他来说,重要的问题是获得无产阶级'意识',而不 是在阶级上如何归属的问题。" 事实究竟如何呢? 从表面上看,"在阶级上如何归属"似乎真的不是他所关心的问题。回顾李与太阳社的论争,原因之一即在于蒋光慈等以为,"新的作家"天然拥有革命的"情 绪"、"信心"和"同情",或"自身就是革命",因而也惟有他们才有创作"革命文学"的条件权力。 但对李初梨来说,无产阶级文学却不是可以天然"独占的专利",反过来,只要拥有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管他是第一、第二......第百第千阶级的人,他都可以 参加无产阶级文学运动......" 不过,这只是事情的一方面而已。紧接上述"第百第千的人"都可参加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之后他即说,"不过,我们先要审察他的 动机。"这个"我们"是谁呢?"他们是从何处获得这一革命动机的审查权的? 在《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中,李明确指出他所说的"革命的智识阶级",乃是一个"普罗列塔里亚特的前锋":"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一个文艺家,应该同时 是一个革命家,--普罗列塔里亚特的前锋。"并说,自己所主张的无产阶级文艺只是"在解放过程中的无产阶级的前锋的文艺",其作用也如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作 用一样在于把先进的意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从外部注入"民众。 他对"革命的智识阶级"的要求完全是以对党员的标准来进行的。他对《共产党宣言》和《怎么办》的大幅引用,可以看作一个表征。有关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只能由 "革命的智识阶级""从外部注入"给民众的论述,正来自于列宁在该文中的论述: 我们已经说过,工人当时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 主义的意识,即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长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工人所需要的某些法令等等的信念。而社会主义学说则是由有产阶级中学识丰富的人创造的。 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按他俩的社会地位来说,也曾经是资产阶阶级的知识分 子。同样俄国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也是完全不依赖于工人运动的自发增长,而从革命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的思想发展中自然和必然的产生出来的。 进一步说,《历史与阶级意识》也同样是卢卡契在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失败之后,基于对无产阶级自发觉醒的绝望,对建设一个布尔什维克式的政党的理论思 考和追求。 尽管对"作为道德问题的布尔什维克主义"有着不少疑虑,但卢卡契很快抛弃了那些曾困扰过他的革命暴力与道德冲突的问题,"'过急地'选择了自己不久以前都 予以拒绝过的'过急的英雄行为'"。 且不说《合法性与非合法性》、《对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的批评意见》和《关于组织问题的方法论》等章,本就是建党问题的专门论述,由于对作为一个"理 想类型"(ideal type)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概念与作为现实政治力量的先锋政党之间的矛盾欠缺分析,"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与无产阶级先锋政党在卢卡契那里成为可以完 全互换的名词。 既然卢卡奇对无产阶级的自发性彻底绝望,他就开始思考"前卫党"的作用,即他以一种超前意识论述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把现实中作为虚伪意识的意识 导向具有"客观可能性"的阶级意识。不过卢卡奇没有解明"先锋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就转入到对物化概念的诠释上来,换句话说,"前卫党"本身并非一个经 常寻求变革的社会组织,而是陷入站在超越的位置上掌握绝对真理的那种自以为是的怪圈的社会力量,我们意想不到要阻止这一现象的发生,也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 局限。另外,把曾经梦想着在彼岸世界建立的"庞大体系"拉回到此岸世界中来,并把它确定为"整体性"问题,卢卡契的这一思维逻辑也有强词夺理之嫌,由此引 发的弊端则数不胜数。 在论述"(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非自发性"和"非自然性"时,卢卡契说:"阶级意识就是理性的适当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则要归因于生长过程中特殊 的典型的地位。阶级意识因此既不是组成阶级的单个人个人的所思想、所感觉的东西的总和,也不是它们的平均值。" 而这也几乎就是在批判郁达夫和鲁迅有关无产阶级文学只能由无产阶级来创造 时的原文: 中国现在有许多人以为个个的工人或农民所现有的心理的意识,就是无产阶级意识,这是根本不明白自然生长性与目的意识性的缘故。事实上,我们只说过无 产者底"阶级意识"或"全无产阶级意识",并不是说的个个的无产者底意识。 但列宁的建党理论,与卢卡契--进而是后期创造社--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之间,真的不存在任何区别吗?如所周知,《历史与阶级意识》自出版以 来,不断遭到东德、匈牙利、苏联的理论家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严厉批判。他们不仅指责他无视"唯物主义与维心主义、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对立","为历史唯心主 义敞开了一切大门",而且将矛头直指他与托洛茨基的关系,怀疑其理论有"取消主义倾向"。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在哲学研究领域已有许多整理, 本文不想在这里重复。这里仅拟从李初梨对茅盾"革命的小资产阶级文学"主张的批判,来探讨其理论矛盾背后的历史逻辑的形成。 这直接牵涉到"国民革命"失败之后中共政党伦理的形成。 五 值得注意的是,茅盾也同样是李初梨眼中"我们阵营"的同道。他说,"本来茅盾在我们文学运动的初期,他是站在我们阵营里面的,至少他还没有同我们对 立。"特别是,他把茅盾与"我们"的对立,视为无产阶级文学自身急剧发展,"使得它自己内部所包含的矛盾,也急遽地结晶成熟"的结果,换言之,对茅盾"小 资产阶级革命文学"主张的批判乃是其理论的必然要求。但随着分析的展开,我们看到的却是他在面对政党路线时的矛盾在理论上的自我退缩。 他将茅盾"普罗列塔利亚文学"的批评分解为以下三点:一、"普罗列塔利亚文学"(以下简称"普罗文学")只是以"普罗列塔利亚大众"为对象的;二、现在的 "劳苦群众"绝对没有作"普罗文学"读者对象的可能;三、所谓"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绝对不能接受"普罗文学"。 对此,他首先援引马克思无产阶级非解放一切被压迫阶级不能地解放它自己的论述,断言"普罗文学"也是为一切被压迫阶级而存在的文学。因而,他虽承认现阶段 这类作品的缺乏引发了"社会的不满",但这不过是一种扩大普罗文学视野的要求。在分析"劳苦群众"不能作为"普罗文学"读者的原因时,他指出,这完全是因 为他们被"社会地被摈斥"的结果,其微薄的报酬使他们从经济上丧失了"享受文化的可能",而繁重的工作又使他们没有"享受文化的余裕",所以这首先是一个 "政治问题"。使"劳苦群众"成为"普罗文学"的"读者对象","就应该先替他们争得政治的解放",而不是寄希望于改变文学的"题材"。在面对"小资产阶 级知识分子"能否接受无产阶级文学的疑问时,他则再一次重复了知识阶级可以超越生活过程局限性的观点: 即或我们有一部分是完全以写"劳苦群众"的生活为内容的作品,然而这并不妨害"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我们的"读者对象"。因为以知识分子底阶级的 特性,对于普罗列塔利亚底非人的生活,是可以引起他的自己批判的。 所以,当他承认"我们现刻的'读者对象'几乎可以说90%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时,也仍反对对小资产阶级的"迎合"("诉苦")。然而,知识 阶级意识的超越性却是与文中对小资产阶级的整体否定互相矛盾的。 ......所谓小布尔乔亚的意德沃罗基。这从外面上看来,似乎它是处于布尔乔亚泛与普罗列塔利亚特的两个意德沃罗基之间,是超越以上两种倾向的,然而其实 只不过是一种布尔乔亚意德沃罗基底特殊形态。这完全与它的阶级的主人--小布尔乔亚的阶级的立场一致。小布尔乔亚阶级虽然位于布尔乔亚泛与普罗列塔利亚特 之间,然而它不能保持一个中立的地位,其实它是附属于一方的阶级或非与一方的阶级同盟不可。 有关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或没有自己独立的阶级意识的分析,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并不罕见;但既然独以"智识阶级"阶级意识的超越性来担负无产级阶 级意识觉醒的重责,又整体性地否认知识分子分布最广、人数最多的小资产阶级 --何况是"革命的小资产阶级"--这不免是让人无法理解的。 李初梨的这一矛盾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我以为,不回到国民革命失败之后政党伦理形成的历史语境,对"小资产阶级"的整体否定也就不可能被真正理解。事实上,在文中,李明确地把茅盾的主张称之为 "我们的小布尔乔亚政党--即所谓中间党"的"一个政见",并以此来审理"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与"普罗文学"的分歧的: 本来中国的革命,是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国民革命,所以在革命的初期,本有许多的同盟者--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然而民族资产阶级的 革命性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以后革命的发展,超过了他们的限度以外,于是他们首先脱离战线而与革命对立起来。以后革命再往下发展,尤其是土地革命底扩大与深 入,又使得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尤其是小资产阶级的智识阶级恐怖起来而开始第二次的逃亡。茅盾把这一个过程解释得很清楚。他说:中国革命是"由左倾以至 发生左稚病,由救济左稚病以至于右倾思想的渐抬头,终于为大反动"。什么是"左稚病"?这大概是指土地革命底扩大与深入,谁来"救济左稚病"呢?当然是封 建势力与民族资产阶级及小资产阶级的智识阶级底共同工作。那么"救济"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小资产阶级的先生们被一脚踢开,封建势力与民族资产阶级得了大 胜利,"终于为大反动"。可怜他们竟然分不得一杯羹,于是乎他们就"有痛苦,被压迫"了。他们"不满于现状,苦闷,求出路是客观的事实"。那么对于普罗列 塔利亚特底英勇的革命的实践呢,他们认为是"象苍蝇那样向窗玻片盲撞""不能自信......是有什么价值并且良心上自安的"。关于这一点他们很坚持,所以茅盾 说:"人家说这是我的思想动摇,我也不愿意声辩,我想来我倒并没动摇过,我实在是自始就不赞成一年来许多人所呼号呐喊的'出路'。"在这样"左""右"为 难革命与反革命之风于是乎出现了政治上的中间党。这一个客观的现象反映到文学上来,就是"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 熟悉"八七会议"以后党中央机关刊物《布尔塞维克》杂志的,会立即发现李初梨的批判与之有着莫大的关系。我们不妨将此与瞿秋白反对"机会主义"的著 名文献《国民党死灭后中国革命的新道路》进行一个比较。在文中,瞿对小资产阶级在"土地革命"以后的转变如此分析:"自国民党改组复活以来,经过两年伟大 的革命群众运动的发展,共产党员及大多数工农分子的加入,他应当可以变成工农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这一转变,到蒋介石反动--资产阶级公然转入反革命阵 营之后,尤其是愈需而可能的了。但是,这一过程是失败了。当小资产阶级领袖,如汪精卫等,看见革命进到了土地革命的阶段,资产阶级的蒋介石的残酷的屠杀工 人之后,他们也更加畏葸起来。工人的阶级斗争固然使资产阶级宁可屈服于帝国主义而反革命,手工工人的阶级斗争也使店东小资产阶级惊惧惶恐而投降资产阶级, 宁可受奸商买办的剥削,而凭籍他们的力量来镇压软化劳动者的斗争。何况这种市侩的店东小资产阶级,一方面和地主豪绅的剥削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大半自己是地 主--是生收田租的剥重利的),土地革命使他们宁愿革命失败永世作帝国主义的奴才,不愿牺牲剥削农民的特权;别方面受着帝国主义及上海大资产阶级的经济封 锁,只想求目前的妥协,而甘愿投入反革命的豪绅资产阶级的怀抱里去。" 从相当的程度上来说,李初梨已把自己对"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的批判,当成了党的工作的直接内容。 既然党已将小资产阶级列为革命的障碍,那么 "小资产阶级文学",甚至"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文学"也就都成了"普罗文学"的障碍。作为激烈反对将无产阶级的"自然意识"与作为历史"目的意识"相混淆的 李初梨,也许并非不知道,在击毁"革命的智识阶级"这个基点后,"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也就在现实中丧失了除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之外的任何可能的依托? 六 实际上,国共两党在对小资产阶级的政策上的分歧,不仅是导致两党第一次合作失败的重要原因,而且在对以汪精卫为"领袖"的小资产阶级的"动摇"、 "背叛"、最终导致国民革命的失败的分析中所形成的"反对机会主义"路线,也一直是后来党内政策的基本脉络。在这一背景已十分模糊的情况下,我想在这里提 及"7.15 分共"前后汪精卫对"小资产阶级"的"更名",以及瞿秋白对此的直接反应,对这一关键环节进行呈现。 1927年5月18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及湘鄂赣三省党部、党报召开联席会议,由汪精卫亲自报告"解释中央决定用(工商业者)名称之经过",并作出以"工农及 工商业者联合战线"替换"工农小资产阶级联合战线"的决定。 为一个名词如此大费周章,在中国现代史上是不多见的。会议由武汉国民政府主席徐谦(季龙)主持,汪精卫率先提出了更换"小资产阶级"的动议,农工部长于树 德、外交部长陈友仁及秘书张肇元等附议,但张、陈所指责的种种不妥,如"此词是由外国名词翻译过来",显得颇有些无事生非--孙科当场即说,"小资产阶级 这个名词也很通行。"--而其余两条,如"工厂、银行等不是小资产阶级所能举办",和小资产阶级"同大资产阶级没有一定的区别",也令人费解。但更让人莫 名其妙的是用"商"来替换"小资产阶级"的理由:"商是职业上的区别,并本(赵按,疑为"不"字)含着资产阶级的气味",以至于汪精卫连连发问"工厂 主"、"房主"算不算"商"......但即是如此,这一提议却几乎赢得所有与会者的赞同,在加上"工"字后以"训令"形式予以颁布。 "分共"完成,东归南京后,汪精卫曾写《所谓小资产阶级》一文,剖明个中原因: "小资产阶级"这个名词,普通讲起来,并不和其他资产阶级,有截然对垒的意味。自从共产党在中国宣传,说什么国民革命,是工农小资产阶级的联盟,又 说什么大资产阶级背叛了革命,于是"小资产阶级"的声浪始盛嚣尘上。其实,所谓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大地主,中地主,小地主,大商人,小商人,在学理 上虽然可以区别,在实际上则界限难定,只是共产党欲利用这些名词捣鬼。其所欲打倒的,加上一个"大"字或"中"字,便有戴绿帽子游街的资格,其敲诈已遂 的,便还他一个"小"字,留未榨尽的牛乳,以便将来再榨。 但汪精卫其实仍没有说明白,因为他自己就是这"小资产阶级"而且是它的领袖。不久,瞿秋白即在新创刊的《布尔塞维克》上发表对"所谓工商业者"的批 评:"......代表这种市侩小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左派',衷心是反对和资产阶级分裂,而想抑制停止革命的前进,以求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的宽恕与恩惠。/于是聪明 的汪精卫便想出一种理论来说:不好说工农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而应当说工农工商业者的联盟,'革命要顾到工商业者的利益。'实际上他便在豪绅资产阶级的 领导之下,进行'革命',只顾到工商业者的利益,更进一步而充当豪绅资产阶级(唐生智等)的走狗,而大大屠杀工农了。......这些小资产阶级的领袖幻想着:我 们如此恭顺从命的替你们镇压工农运动,你们豪绅资产阶级总可以容我们当个'领袖'罢......于是'中国大多数是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应当有革命的领导权'等 一类半吞半吐的怪理论也发现了,其实这种小资产阶级的领袖,当着豪绅资产阶级的反动走狗,他还自己洋洋得意的自以为是革命的领导者呢?" 在对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中,对小资产阶级持续不断的批判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已有的研究也更关注"延安文艺座谈上的讲话"对此的影响。 这固然不无所见,但在我看来,即使"'革命文学'论争"不能算作是"讲话"的发生学意义上的起源,对小资产阶级的批判的逻辑却是前后一贯的。究其实质,都 与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共的处境以及在这一处境中革命策略的选择密不可分。 在现有的研究中,很多人强调创造社成员的非党身份以回避这一问题。但据郑超麟回忆:在1928年"四月底或五月初",他曾受中央委派在永安里和他们见面, "代表党的正式意见""根据第三国际的几次通告,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结构以及革命的性质和前途。"并在以后逐渐把瞿秋白反对机会主义的小册子和《布而塞维 克》杂志给他们看。 这带给他们的影响是极其明显的--郑超麟转述过在"苏州反省院"与李初梨相处过的"高君"所讲的一个故事--据说,有一天,反省院 召集全体犯人开会,令一些反省期将满的犯人登台演说,以决定去留。"有的人说了很无耻的话,惟李初梨侃侃而谈。李初梨说,他从日本回来,本是空泛研究社会 科学的,在上海遇见中国共产党中央派来创造社的一个人(他说,他忘记了这个人的姓名),谈了一次话,才坚决走到马克思主义来。......" 这显然不无夸张的成分。但值得注意的是,李初梨1928年后半年的文章, 尤其是对茅盾的批判,有着更明显的党的现实政策的考虑。下面这段对茅盾《从牯岭到东京》的著名评注,即完全可以看作是对当时党的路线的一个注脚: 如果说小资产阶级都是不革命,所以对他们说话是徒劳,那便是很大的武断。(谁也没有这样武断过-梨)中国革命是否竟可抛开小资产阶级也还是一个费人 研究的问题。(这已经是大家研究过而且得了结论的问题-梨)我就觉得中国革命的前途还不能全然抛开小资产阶级。(亏他晓得了-梨)说这是落后的思想,我也 不愿多辩。将来的历史会有公道的证明。(现在历史已经证明了-梨)也是基于这一点,我以为现在的"新作品"在题材方面太不顾到小资产阶级了。(哈哈!太顾 不到-梨)现在差不多有一种倾向:你作一篇小说为劳苦群众述苦,那就不问如何大家齐声称你是革命的作家;假如你为小资产阶级述苦,便几乎罪同反革命。这是 一种很不合理的事!(也是值得痛哭流涕剑拔弩张的事?-梨)现在的小资产阶级没有痛苦吗?他们不被压迫吗?如果他们确是有痛苦,被压迫,为什么革命文艺者 要将他们视同化外之民,不屑污你们神圣的笔尖呢?(因此小资产阶级的志士要出来打抱不平了!-梨)或者有人要说"革命文艺"也描写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各种痛 苦,但是我要反问:曾有什么作品描写小商人,中小农,破落的书香人家......所受到的痛苦么?没有呢,绝对没有!(起劲!起劲!-梨)几乎全国十分之六是属于 小资产阶级的中国,(这个统计是从哪里来的?-梨)然而它的文坛上没有表现小资产阶级的作品,这不能不说是怪现象罢。 在半个世纪以来中共的政治实践中,这一论述经历过许多的变化,但其理论逻辑的连续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回到文章开始的问题,如果说"后期创造社"以 对人道主义的否定所完成的是布尔什维克政党对无产阶级阶级利益全面代表的合法性的论证的话,王若水等所欲述诸的不正在于以取消阶级差别和利益述求--以 "实现四个现代化"为目标--的国家化政党的合法性的重述吗?如果我们试图超越历史的恩怨,在"现代性"的视野里来审视这一剧烈的变迁,我们该可以获得什 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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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给各阶层带来冲击,人们尝试着从各个角度或直接或间接地讨论这场危机的起源和发展,包括重新考察世界历史在过去几十 年内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这样的语境中,有一位西方学者声称,资本主义世界已经长期处在危机中很久了。做出这个论断的人便是大卫·哈维 (David Harvey),而能够看作支撑其论断的主要研究之一,就是他写于2005年的一本小书《新自由主义简史》(David Harvey: 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以下引文凡出自本书,均只标明章节)。在这个意义上,考察"新自由主义"在过去数十年中如何兴风作浪,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国际政治的格局, 不仅对于我们理解金融危机,而且对于理解全球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都有一定的意义。 应该说,"新自由主义"一词在国内并不陌生; 相反,随着中国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从学院到媒体的各个话语领域都开始关注以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政策为代 表、以哈耶克与弗里德曼等人为理论重镇的所谓"新自由主义"。但是,任何学说一旦被扩展到耳熟能详的地步,都难免发生某种程度的简单化和本质化,"新自由 主义"也不例外;以至于现今人们更多会关注诸如"中国要不要走新自由主义的道路"这样的问题,反而不太关心新自由主义及其实践在历史上的来龙去脉。在这个 意义上,哈维的这本小书,如果不说是起到"正本清源"之效的话,起码也可以为目前和今后有关"新自由主义"的争论扫清一些知识上的盲目和偏见。 作者大卫·哈维的名字早已在国内学界闻名遐迩,他的《后现代的状况》、《希望的空间》、《新帝国主义》和《巴黎城记》也已相继被译成中文,而 由他所提出的"不均衡地理发展"理论也对国内的文化研究、城市研究等领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哈维写作本书的目的,是考察新自由主义 的"起源、兴起和意义"(见导论)。根据哈维的观点,新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经济实践的理论",认为通过建构一个保障市场自由的制度性框架,人民的幸 福生活就能得到保障。而在这种制度框架内,政府干预行为应该降到最低的程度,原因是在政府干预的过程中,各种强大的利益集团有可能借此从中牟利,而政府与 市场信号的信息不对称也注定政府干预将会以失败告终。--凡此种种,国人或许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哈维并不是要在理论思辨的层面上与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理 论家们展开论争;相反,他恰恰要通过对历史上新自由主义实践的分析,表明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解决全球矛盾和问题的方案是行不通的,需要另辟替代性道路。 因此,在本书的第一章,哈维便通过分析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美国在智利实施的新自由主义化改革等等案例,指出"新自由主义"改革不过是美国又 一次在外围进行实验、然后将其作为内部改革的样本。二战以后,各国为控制通货膨胀而实行"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安排,出台了多项福利政策,由此也导致了资本 家和劳工之间的"阶级妥协"。但是,始于1960年代的经济危机在各国引起失业率上升和滞胀现象,使得战后保持稳定增长的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在"把饼做 大"的前景破灭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调整经济政策,而这次结构性调整才使"新自由主义"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案浮出水面。然而正像哈维所说,新自由主义改 革与其说是为了促进人民的幸福,不如说是源于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上层阶级和商业精英为了恢复自己的经济力量所做的打算--总体而言,哈维认为"统治 阶级力量的重建或建立"是推动全球资本主义国家转向新自由主义的根本动力。随着新自由主义政策逐步展开,其根本特点也浮现出来:"新自由主义化就是对一切 都金融化。这一过程深化了金融不仅掌控其他一切经济领域,而且掌控国家机器和--如兰迪·马丁所说--日常生活。"(见第一章)那么,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实 施如何得到一般民众的支持呢?作者在第二章中通过美国和英国的例子来说明新自由主义政治是如何"建立共识"的。就美国的情况而言,美国的企业家同时支持两 个政党,但由于民主党在"平权运动"中承认了社会上各个身份团体的权利,而又无法将其统一成一股力量,再加上民主党自身无法与商业势力摆脱干系,注定在与 共和党的政治角逐中无法站稳脚跟。相比之下,共和党不仅拥有雄厚财力,而且在意识形态上与右翼保守派相结合,积极建立起稳固的民众基础,最终为里根推行新 自由主义政策打下基础。(就共和党与美国右翼保守势力的关系,更详细的描述可见米克尔思韦特等:《右翼美国》,上海人民版2008。)此处颇有意思的地方 在于,新自由主义提倡个人自由、个性解放,主张个体的首创精神,这一点可以和"后现代文化"并行不悖;另一方面,提出新自由主义经济转向的共和党,在价值 取向上又往往和右翼保守传统拧在一起。这里的政治-文化问题错综复杂,但作者借用葛兰西的理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要害:一旦政治问题披上了文化的外衣,仿佛就 不可解决了。换句话说,哈维认为上述错综复杂的问题并不是真问题,而是用来掩盖阶级力量重建的外衣。在英国的例子中,哈维指出,由于工党政府无法满足允诺 给工人阶级的诸项有利措施,而又想不出很好的办法解决经济问题,最终让位于撒切尔夫人上台后的新自由主义转向。但是,重要的是看到,分析美国和英国的例子 并不是为了对新自由主义转向给出"一般条件",而是试图说明,"一旦新自由主义深深扎根于英语世界中,它就不能否认其对于资本主义在国际上的总体运转具有 重要意义"。(见第二章) 在分析了美国和英国这两个最大的新自由主义"个案"之后,哈维着手从新自由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分裂入手, 剖析各种打着经济复苏和谋求人民幸福旗号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怎么一来就和种种诱人的标语口号相悖,而且首先就是实践和理论的脱节。哈维指出,由于害怕群众 性组织最终会建立起强大的力量破坏新自由主义国家,新自由主义化过程就不得不为个人自由设下许多限制,这带来的后果是:"新自由主义者为抵抗他们最担心的 事物--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暴民专制、甚至多数的统治--不得不为民主治理设置很大限制,转而依靠不民主和不负责任的机构(诸如联邦储备局 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做出关键决定。这造成的悖论是,在一个认为国家不该干预的世界,国家和政府却通过精英和'专家'忙于干预活动。"(见第三章)另一方 面,哈维通过考察新自由主义国家的实践,试图表明:重建或建立阶级力量的冲动在很多情况下歪曲了新自由主义理论,以适合于统治精英们的利益打算。虽然新自 由主义理论主张国家不应该插手经济行为--即国家应扮演"守夜人"角色--但在保护金融机构免遭经济损失方面,国家又必须插手干预,并从贫穷的国家榨取利 润。对此,哈维在书中引用了斯蒂格利茨的话:"这是多么古怪的世界啊,反倒是贫穷的国家在补助最富裕的国家。"新自由主义国家一方面被要求"不作为",另 一方面又要保障良好的商业环境,而后一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表现为要求国家在全球资本主义竞争中发挥一个实体的角色。因此便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涉及到民族主 义、个人自由、企业垄断,等等。对此,新保守主义对社会秩序和价值的强调,就成为解决个人利益混乱局面的方案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因此,在哈维笔下,新保守 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就成为一丘之貉:"在建构或重建主导阶级的力量方面,新保守主义并没有悖离新自由主义的议事日程。"(见第三章)但是,新保守主义却可能 引发各个国家之间出于民族主义情绪而进行你争我夺,从而产生比新自由主义所带来的问题更严重的后果。 如果说哈维在前三章从理论和 个案出发,对新自由主义政策给出了总体分析,那么第四章可以视作从"不均衡地理发展"的角度出发,考察各个国家如何由于不同的地缘政治和国内政治因素原 因,在采取新自由主义道路时经历不同的过程。作者指出,在1997金融风暴之前,日本、韩国、西德等国未按照新自由主义正统教条发展经济,反倒取得了长足 的经济进步,让人觉得新自由主义化并不是解决经济问题的惟一方案(如果它能算是方案的话)。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更开放的金融化过程、更快速的资本流动、华 尔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国财政部的复合体威逼利诱、新自由主义教条的传播--上述各个方面构成了"华盛顿共识"--日本和欧洲被施加压力采取新自由主 义改革道路。因而,"美国成功的真正秘密是它现在可以从其驻扎于世界其他地区的金融和企业机构(同时包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抽取高额收益。正是这些来自 世界其他地区的贡金,铸就了美国1990年代的大量财富"。(见第四章)通过进一步分析墨西哥、阿根廷、韩国、瑞典等国的具体事例,哈维试图表明,造成新 自由主义不均衡地理轨迹的因素包括美国等霸权力量的强制、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但阶级力量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正是这最后一点往往为人们忽略。并 且,虽然不均衡地理发展因时因地而异,却有一点共同的现象:财富和力量都集中到"资产阶级上层队伍手里",资金大量地从世界各地流入资本主义的主要金融中 心。对于有些人或天真或故意地把这一现象理解为"副作用"、或如某些国内论者所说的过渡期"阵痛",哈维朴实但尖锐地说:"这一切或许是(仅仅或许是)新 自由主义化的核心。"(见第四章)有趣的是,哈维在分析了上述几个代表性国家之后,专辟一章论述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所走的道路(哈维称之为"'中国特色' 新自由主义")。中国没有采取"休克疗法",而是采取了独特的"中国特色私有化道路";作者认为,这一过程既提高了大部分人民生活质量,但也造成了"环境 破坏、社会不平等",以及"资产阶级力量的重建"。(见第五章)通过分析城乡收入差距增大、国有资产私有化、城市大规模工程项目等等现象后,哈维下结论 说:"中国已确定无疑地迈向新自由主义化和阶级力量的重建。"这样的结论是否可靠,就要留待读者考察了。 或许有人会辩称,新自由 主义的实践固然有种种弊端,但那属于某些特定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只顾着为自己的私人利益着想而造成了目前很多难以收拾的局面;但这并不等于说新自由 主义的理论论辩本身有问题。退一万步讲,哪怕新自由主义学说只是一种理论上的乌托邦思想(作者指名道姓地把"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理论乌托邦的失败"这一观点 归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约翰·格雷[John Gray]),那也不能说它必然就是错的。的确,在理论考察或哲学论辩的层面上,这样的批评不无道理,而如前所述,哈维的这本简史也并没有打算在这个层面 上讨论问题。哈维告诉我们:"我无法依靠哲学论辩--指出新自由主义权利制度是不正义的--来说服人们。但是,反对这种权利制度相当容易:接受它,等于接 受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而只能生活在一种无止境的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的制度下,不计社会、生态、政治上的后果。"(见第六章)但是,虽然作者再三声称理论和实 践并不是分开进行的活动,不能只关注理论声明而不看到它所遮蔽的赤裸裸现实活动,但我们的确可以挑出一些作者未充分讨论的问题。例如,哈维始终在用类似 "新自由主义理论"、"新自由主义教条"、"新自由主义理论家们"等说法,似乎哈耶克、弗里德曼、波普尔等名字都是同一个人的不同笔名;并且,我们无法从 本书中仔细区分"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流行话语和新自由主义理论家们的具体论辩之间有何等距离--固然可以认为两者之间"根本上"没有差别,但这一观点所 需要的充分论辩(argument),却在这本简史中付诸阙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哈维也没有具体讨论所谓"新保守主义"思想与 新自由主义学说之间的学理冲突;相反,"新保守主义"更多情况下被作为"新自由主义"的道德补充或矫正,而没有受到仔细的考察--这从书中非常细微的一点 就可以看出:作者所列出的涉及列奥·施特劳斯(他被广泛认作"新保守主义"思想之父)的仅有参考书目是来自自由主义阵营的德鲁里(Shadia Drury)所写的《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一书(甚至也不是德鲁里另一本学理性更强的研究著作《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两书均有中译本)。作 者并没有在理论上明确回答如下问题:为什么新保守主义者严厉批评自由主义,但却能在经济政策方面与后者并行不悖?新保守主义者与坚持"道德多数"的传统价 值的原教旨主义者是一回事吗?新自由主义者(如作者提到多次的哈耶克)对价值和伦理的主张,与新保守主义是什么关系?如果把这些都简单地处理成"重建统治 阶级力量"的托辞或借口(例如,作者在书中反复使用"修辞"一语,让人感到这些理论家的论辩都不过是花言巧语),一方面未免有些阴谋论的嫌疑;另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解释可能忽略了持新保守主义立场的人们的自我理解,因此得出的结论就很难是完整性的。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书更恰当的名字或许是"新自由 主义话语"或"新自由主义政策"简史。 当然,我们不应忘记马克思的教导--"以往的哲学家只是在解释世界,但重要的是改造世 界。"对于理解我们今天的世界现状以及"新自由主义"的来龙去脉,这本小书虽然可能存在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但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同时,恰恰因为这本 书只是"简史",并不求面面俱到,它就能够为我们打开讨论问题的许多扇门,而不是把门关上。 书名: 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 作者: David Harvey (Author) 出版社: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New Ed edition (December 20, 2006) 语言:English ISBN-10: 0199283273 ISBN-13: 978-0199283279 Book Description Neoliberalism - the doctrine that market exchange is an ethic in itself, capable of acting as a guide for all human action - has become dominant in both thought and practice throughout much of the world since 1970 or so. Its spread has depended upon a reconstitution of state powers such that privatization, finance, and market processes are emphasized. State interventions in the economy are minimized, whil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state to provide for the welfare of its citizens are diminished. David Harvey, author of 'The New Imperialism' and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here tells the political-economic story of where neoliberalization came from and how it proliferated on the world stage. While Thatcher and Reagan are often cited as primary authors of this neoliberal turn, Harvey shows how a complex of forces, from Chile to China and from New York City to Mexico City, have also played their part. In addition he explores the continuities and contrasts between neoliberalism of the Clinton sort and the recent turn towards neoconservative imperialism of George W. Bush. Finally, through critical engagement with this history, Harvey constructs a framework not only for analyzing 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dangers that now surround us, but also for assessing the prospects for the more socially just alternatives being advocated by many oppositional movements. Review "Review from previous edition 'With characteristic brilliance, David Harvey offers a razor-sharp analysis of the history and current condition of neoliberalism. A must read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state we are in and how to change it." -- Erik Swyngedouw, Professor of Geography, University of Oxford "This is a succinct account of what neoliberalism is, where it came from and where it is going." -- Morning Star "presents a concise but extremely well-documented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last three decades, encompassing not only the usual G7 countries but the entire world, with a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he US and capitalist China." -- Interactivist Info Exchange About the Author David Harve is a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Anthropology, Graduate Center,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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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时代之所以作为中国史的开端,乃是基于如下的意识:作为中国传统的天下政教形态在五帝时代业已开端,它体现在帝与群神的二层级的政治构造上面,这一构造对应于三代王制中的天子与诸侯的共治结构,而在天下型国家成立之后,这一构造又变易为圣与王、君子与君主的共治结构,后者是中国两千年传统政教形态的典范。帝与群神的分工,导致了对民的统治被架置在文化上而不是狭义的政治上,初步展现了中国传统政教将政治镶嵌在文化中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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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非常感谢大卫,我们的下一位演讲者为刘禾女士,她是人类学教授和汉语言学教授,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的比较文学领域的学者,她也是筹办本次论坛的一位组织者。她的研究领域涉及翻译学理论、文学、现代主义和科学技术的关系,她的著作有《跨语言的要素:文学、民族文化与翻译理论的统一》、《帝国间的冲突: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中国发明》,她在芝加哥大学工作期间就已经开始致力于从事新媒体和心理分析领域的研究,并就此撰写了《弗洛伊德机器人:数字写作和无意识的未来》,有请刘禾教授。(全场鼓掌) 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的诞生对于人的认知和感知方式提出了很多新鲜的问题,它同时也对传统的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 比如,我们应如何思考人与机器的关系?如何思考人脑与电脑的关系?这方面其实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我就不必一一列举了。但人们在思考上述问题的时候,考虑得比较多的还是电脑交流网络与大脑神经网络之间的类比关系,而往往忽略信息论与精神分析理论之间存在的那种历史联系,以及弗洛伊德的恐惑论(The Uncanny)在人工智能研究和数码影像方面为什么又有重新抬头之势等问题。 今天,我想从新媒体或者数码媒体的视角,重新审视弗洛伊德曾经对恐惑的心理现象提出的那些解释,而他的论述反过来对于我们认识新媒体的启发。 我希望从克劳德·香农开始讲。 “终极机器人”对所有接触它的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上世纪50年代,香农创始了信息学理论,并且成为了该领域的专家,工作于贝尔实验室。他创造出了一个奇特的名为“Automaton”终极机器人的玩具,我从一位艺术家那里得到了这个“终极机器人”的复制品。这个机器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反馈机制,它的功能就是把自己关闭。 在上世纪50年代初,英国科学作家Arthur Clark当时正在美国研究战后迅猛发展的通信技术,他就生动地描写了他在贝尔实验室中看到的香农的“终极机器人”。他写道,“这个装置看上去极为简单,是一个木质的小装饰箱,大小就像一个雪茄烟盒,一侧有一个开关,触碰开关后,盒子会仿佛生气般地嗡嗡作响,盖子缓缓打开,从底下升起一只手。手往下伸,关掉开关,随后缩回盒子里。盖子也再度关闭,嗡嗡声停止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如果你毫无准备的话,这个装置产生的心理影响可能是非常令人难忘的。这样一个机器唯一的功能就是把自己关闭,这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终极机器人”能够给任何直接接触它的人一种清醒的体验。Clark注意到了这个机器对所有接触它的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使是那些名声显赫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都要花上好几天才能从那种震惊中恢复过来。换言之,我们应该把香农的“终极机器人”作为一种“毁灭本能”(Death Drive)模拟模型来看待。 从“熵流”到“信息熵流” “毁灭本能”是弗洛伊德猜想中最具争议的理论,它与热力学七大法则中“熵流”这一概念有关。Erns Jones主张,弗洛伊德通过提出“毁灭本能”的概念,希望建立起稳定性原则与热力学第二法则间的关联。弗洛伊德尝试去解释所有有机体寻求平衡和毁灭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倾向,他认为人类和所有的生物都有一种走向死亡的趋势,从而回到无机物质的状态。他将这一趋势称为“毁灭本能”,有时候也翻译为“死亡本能”。 在热力学中,我们知道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有被耗尽的趋势而且这一趋势是不可倒退的。我们以熵流加以衡量,这是热量除以温度得到的一个值。热力学第二法则规定了能量的流动方向,例如热量永远是从高温处流向低温处,同时也规定说封闭系统中的熵流不会减少除非受到外因的影响。Erns Jones持有与弗洛伊德提出的毁灭本能不同的观点,他精确地通过热力学原理提出,只要生命体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们就可以从外部获得能量,并取得负熵流。 根据这一论点,Jones认为弗洛伊德将“熵流”和“毁灭本能”结合起来的尝试是失败的。弗洛伊德时期的不少心理分析学家也认同这种观点。而在1931年参与国际心理分析学报辩论的学者们也认同这种观点。但辩论并没有得到令所有人满意的结果,有关“熵流”和“毁灭本能”间关联的理论始终受到批评家的关注。 上世纪70年代初,Anthony Walden决定开始以控制论的名义对弗洛伊德的“熵流”原则加以批判。Walden认为弗洛伊德的神经网络学说预示了作为信息处理系统的当代的人脑模型的出现,而且弗洛伊德几乎预见到了控制论,但是由于灵魂的生物能模型以及他对于开放及封闭系统间区别的并不完美的理解而受到了阻碍。 从严格意义上讲,香农对“熵流”做的隐喻式的改动其实也无法通过热力学第二法则的考验。就像其前辈弗洛伊德一样,香农借鉴了热力学第二法则中有关熵流的概念,并将其从能量的衡量单位即热量,转换为信息的衡量单位即二进制位。这是香农最为著名的理论,他基本上对信息熵流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显示出信息熵流衡量字母序列或信号中的随机性,香农将这一熵流的概念作为其通信的数学理论体系的核心。 弗洛伊德的恐惑论对于当前新媒体的理论思考,至少具有三方面意义 生物、能量和信息系统间的关系以及熵流作为媒介的作用,是科学史学家十分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但并不是我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我今天所感兴趣的问题,是“后生机论”对于有机和无机区别的认识如何令数字媒体中的人机关系变得愈加复杂,尤其是这种认识如何冲击我们与自动化之间的关系。我想重新来审视弗洛伊德的“恐惑论”,令其与自动化、影像制作和数字媒体的最新发展产生联系。 弗洛伊德分析恐惑心理的经典论文发表于1919年, 题目是 “Das ‘Unheimliche’”(意即“恐惑论”)。我认为,这篇论文对于当前新媒体的理论思考,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其一,在当代视觉文化和所谓后现代艺术中,数码动画和机器人日趋逼真,其造成的各种恐惑心理反应,已迫使新媒体理论家不得不回到弗洛伊德的那篇经典论文,去重新认识现代人的审美趣味。 其二,假如精神分析理论对于数码媒体的确有某种解释力的话,那么我们是否还应进一步追问,在弗洛伊德那里“恐惑心理”究竟是如何提出来的?究竟有什么含义?正确理解并回答这个问题,对今天数码媒体的研究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弗洛伊德当年的研究所针对的,正是德国浪漫主义名作家霍夫曼的著名小说《睡魔》(Der Sandmann)中出现的机器人。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前关于自动机(Automata)、数码影像、人工智能工程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在我们今天回顾弗洛伊德的研究和理论的过程中,是不是能有更新的理解和启发,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数码媒体与精神分析理论之间的关系。 在新媒体发展中,有关恐惑心理的论述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弗洛伊德对于“恐惑心理”的论述,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工程的研究。日本机器人工程师森政弘在1970年提出一个“恐惑谷”的假说,他指出,如果机器人与真人的形象过于接近,那么它就会滑入“恐惑谷”(the Uncanny Valley),造成令人毛骨悚然的心理反应。他这一假说的理论来源,就是弗洛伊德1919年的那篇经典论文。 近二十多年来,好莱坞高科技电影在数码影像合成方面的实践,使得森政弘的“恐惑谷”假说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印证,成为好莱坞赢得高票房的利器,也构成今天好莱坞数码影像不可或缺的心理学原理。 最后我想以一些图像来结束我的演讲,这是一项已经启动的“Uncanny Valley”(恐惑谷)研究,一些德国的神经学家们还在继续推进这一研究项目。这对于电影的研究也颇有意义。(播放图像) 例如这幅图当中有一个会动的婴儿,这个图像让很多人感到不适。电影的评论家们也开始将其称为“Uncanny Valley”效应。还有另外一个,大家一定都认出来了,这是电影《极地特快》中的一个场景,同样也与森政弘提出的基于弗洛伊德的“Uncanny Valley”的假设相关。这里大家看到的是魔幻电影《贝奥武夫》的场景,可能很难辨认出来,这并不是女主角本人,而是被数字化的男女主角,他们通过安装在脸部的传感器来建模型,这是完全由计算机创作的,并非任何东西的复制品。 1988年的好莱坞动画短片 《锡玩具》, 2004年的《极地特快》,以及2007年的 《贝奥武夫》都在“恐惑谷”的极限上做了各种不同的尝试,有的获得很高的票房,有的则票房极低。这些都与“恐惑谷”现象有密切关联。这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实际上,无论是弗洛伊德有关恐惑心理的论述,或者是森政弘的“恐惑谷”假说,在未来的新媒体和数码影像以及各种机器人、自动器的设计和应用方面,都有着极其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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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感谢马克!下一位演讲者是大卫·罗德维克教授,他是哈佛大学视觉与环境学教授,撰写了许多学术论文和多部著作,如《电影的虚拟生活》、《数字的解读》和《新媒体诞生后的哲学》等,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时间机器、差异的困难、心理学分析、性别差异和电影理论、批判现代主义的危机和当代意识形态。(全场鼓掌) 没有任何概念是可以独立于历史或时间之外的 我很高兴能在马克的演讲之后做演讲,因为我们感兴趣的话题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尤其是我们都期待当代艺术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并重构我们与数字技术有关的历史体验和感觉体验。因为我是从事电影研究的,所以我还是回到自己的老本行去研究电影在这一语境中存在的问题,并谈谈我在自己的几部作品中是如何解读一些历史问题的。 我本来以为我有30分钟的演讲时间,所以现在我只能挑重要的部分讲了。今天我将通过电影媒介的各种例证(无论是否存在连续性),再一次探讨电影在21世纪被赋予了何种形象。 我对电影的实际形象有过深入的思考,并在我的上一本书《Reading The Figures》(《阅读图像》)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中加以了阐述。在上世纪90年代,我又在考虑文化评论以及针对数码文化的学术和批评研究,是如何追求具有深远意义的模拟技术和数码技术的历史分离的(当然是由数码代替了模拟)。《Reading The Figures》中已经提出主要的观点是,作为时代的艺术,摄影、电影,甚至是模拟的影像,必须被纳入到Virtual(虚拟)的系谱中来。 我在过去10年中从事的许多工作都是在研究Virtual(虚拟)的概念,并试图对其隐含或激发的复杂的中间关系的概念加以澄清。我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首先是历史。从历史上讲,从大多数标准来看,模拟技术和数字技术间的关系存在一种持续性,这个论点我希望能够结合电影虚拟生活的特性更为深入地阐释。同时,我又断言在这一系谱中的确存在破裂。马克刚才讲到的也让我非常欣喜,他介绍了他是如何以微观感知的方式处理时间的转变,对此我很期待。 第二,Virtual(虚拟)的含义远远超过了我们在一般语境下认为理所当然的意义。如果大家认真地读一读《Virtual Life of Film》(《电影的虚拟生活》)这本书,就会注意到我为Virtual(虚拟)提供了7种相互重叠相互关联的含义,事实上也代表了研究这一概念的不同方法,有时相互支持,有时相互矛盾。 我要讲的第三点是,我如何去探索一种深远且复杂的张力。即一方面电影是非常独特的单一而深奥的现象学经验,另一方面,讲到电影在历史上的形象,从当代的角度来看,电影应该仅被作为源自19世纪的媒体考古学的一个分支,它包括计算技术的系谱学,以及扫描、电子记录和传输的系谱学。对于电影学者而言,这是一个谦逊的想法,因为电影的历史可以通过一种回溯的方式,被理解为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更为宽泛、复杂的电子及计算技术环境史的一种脚注或引申。我用来解决这一历史问题的方法是始终牢记一点,即没有任何概念是可以独立于历史或时间之外的。我的建议之一是将任何可以看到或谱写的历史作为不连续的序列。 媒介是邂逅的发生地,它设定了逻辑和道德的范围及可能性 可以这样说,在数字的宇宙中,并不存在电影、摄影、图像和声音,因为计算机只能识别出象征性的变化和算法的运行,而输出结果是完全不可知的。我们过去曾使用摄像的模型去思考一个图像,认为它是对于存在空间的一种有限的扩展。正如我在《Virtual Life of Film》中提到的,电子图像并不是单一的,因为电脑的屏幕是处在不断刷新重写过程中的。这又将我们带回到了当代电影研究中的一个核心理念,也就是“指示性”的问题。 20世纪的电影制作人,尤其是印象派制作人,都非常注意以充满想象力的方式使用电影,特别是在表现一种主观的极端的精神状态时。与此同时,他们清楚地知道,在电影中,主观必定要通过客观才能体现。电影的力量在于其与客观事物以及日常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有着许多鲜明区别,这一时期的大多数电影人都认为电影能改变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即使是在前苏联蒙太奇学派的导演中,在这个时期也都是崇尚现实主义的,争论在于如何去展示现实主义应用于社会及艺术领域时的力量。当时最具争议的一个问题是,为何如此多的学者都对于指示性问题这样感兴趣,以至于从数字时代回到了所谓经典电影理论的时代。 我想,我们面对新出现的本体论、数字艺术和数字沟通,还是存有疑惑的。我们尝试着通过理论来重新为自己找到方向。所有模拟的表现形式———摄影、电影、记录或声音都是具有历史的,它们是对过去存在事物、时间和空间的一种记录。每一张照片最初都是一份记录文件,随后才可能被赋予其他功能。因此,现在要问的问题不是电影何时会消失,而是为何我们刚刚才注意到这种体验就已经离我们而去了。 那么,媒介的概念在这个语境中是否还有作用呢?这取决于人们如何定义并运用这一概念。18世纪末,乃至整个19世纪,美学哲学领域中新兴出现的,根据身份、重要相似性等标准,将艺术媒介孤立起来。但在数字创作中,其实并不存在这种媒介,其核心是运算。 在Stanley Kevell对于媒介概念的研究中,我认为最原创而引人注目的是,他要求我们不要将媒介视作是一种物质或本体,而是视作一组开放的可以不断修改的可能性。艺术或哲学并不问什么是媒介,而是问媒介有何潜力,这种潜力是否能创造出价值。当然这些潜力可能会受到局限,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这种局限性本身又是开放的,总是以一种无法预期的方式存在于创作或批评之前。这要求我们不断尝试改变,探究矛盾背后的真相,因为媒体或艺术类别是以未来为导向的,是在不断寻求变化的。 我想这样来阐释媒介的问题:媒介是邂逅的发生地,它设定了逻辑和道德的范围及可能性。这可能是我在《Virtual Life of Film》中尚未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什么数字影像或媒介这么难以描述呢?在《Virtual Life of Film》中我始终坚持的一种措辞上的和概念上的姿态,就是不断回到时间这个问题上去,探索我们是如何通过共同创造出的媒体来生存并体验暂存性的。 我们的存在性是由多个不连贯的过去所构成的,我们持续存在于每一个流逝的“现在”中,而每一个流逝的现在都是由过去的“现在”和未来的“现在”构成的。 每一种艺术的媒介都是不断创新的,可以通过提供一种新的材料形成一种新的概念,引领我们走向新的艺术媒介 要了解现今的屏幕文化,就有必要吸取重要的历史经验。电影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所有的历史视作是电影,并因此饱受折磨。电视也一度被认为是另一种形式的电影。事实上,因为我们将电影视作是一个事物,我们对于开放的可变的电影媒介的理解也就受到了限制。如果大家接受我今天所述的观点,每一种艺术的媒介都是不断创新的,我们就可以通过提供一种新的材料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概念,引领我们走向新的艺术媒介。 媒介考古学告诉我们,屏幕上的影像有着多种且并不连贯的历史,也并不一定都会不可避免地将我们引领至剧院式电影的典型形象。换言之,我们对正在出现的“未来”的理解,可能会由于挥之不去的过去的某一影像而受到阻碍或无法看清未来。 在今天演讲的最后,我想谈一谈我所感兴趣的一些艺术家,Jeff Wall、Victor Burgeon、Tony Ursula,但是我想举的最有意思的一个例子,是Ken Jacob的近期作品,即2006年创作的《资本主义和童工》。这个作品长达15分钟,我们没有时间完整地看,我想我们可以观看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随后我会将视频静音并做一个总结。 (全场观众观看影片) 我希望我们能继续看下去,但是现在必须做一个总结了。我想Jacob的作品本身已经提出了一些可供大家讨论的观点,去思考我所提出的这一命名危机和对于影像的历史性意识。对于这样完全的数字作品,我们有何权利?又应采用怎样的标准才能将这样的一个作品称为移动的影像?它在移动特征和影像结构上与我们典型的影像或电影是如此不同。Jacob在作品中对模拟影像进行了重新的编程,展现了另一种思考历史以及可能的虚拟影像系谱的方式,并带来了两个后果:首先,是对美学和技术历史的补充;其次,试图以一种新的强烈带有质疑的暂存性来取代一种摄像视角。这是我在研究Jacob的作品时所提出的试验性的概念,即“质疑的暂存性”。这与电影是相关的,但又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和童工》因而向我们展现出令人迷惑和不安的讽刺与悖论,这既是认知上的,又是具有历史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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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媒体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而言,我们要考虑其三方面的价值:一,它有没有给我们正确的信息?有没有给我们所需的所有信息?是不是及时?二,有没有给我们可用于解释这些信息的框架?三,它给我们的信息有没有引发深思熟虑的视角?有没有帮助我们有意义地、批判性地去思考所呈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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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举办了一个《中国书画鉴定国际学术讨论会》,为期3天,700人的会厅场场爆满,盛况空前。会议就一幅传为中国五代时期董源的《溪岸图》进行讨论。一派认为,这是一件张大千作的伪品;另一派认为是董源的真迹。双方各持己见,争论激烈,互不相让。我有幸被邀请参加会议,目睹盛况,一则以喜,一则以悲。喜的是,有这么多的人来参加会议,还有不少人在场外旁听,说明中国艺术在世界上的地位与影响在不断提升。悲的是中国书画的伪品充斥市场,已经成为国际问题,使许多人对此望而生畏,又直接影响中国艺术品的地位和价格。如果一种商品失去市场信誉,其前途堪忧,是不言而喻的。这次会议组织得很好,会议虽然由持“真迹”者一方举办,却邀请了许多持相反意见者与会发言。但是会议组织也有不足之处,或者说有严重的缺陷,那就是没有邀请持有第三种或其它不同意见者发言阐明观点。所以会议争论三天,没有建成共识。当时我是持第三种意见者,在会议中没有机会发言,回国以后写了一篇《之我见》,发表在2000年第11期《文物》杂志上。 我认为,对于一件中国古代书画作品的鉴定,不是简单地“真”、“伪”两个字所能概括得了的。就《溪岸图》来说,它既不是张大千的作伪,也不是董源的真迹,而是一幅北宋早期的山水画,被后人添上董源的伪疑。去伪存真,它仍不失为一幅优秀的中国较早期的山水画,而且它代表了失传已久的唐人项容的风格技法传统,其在中国绘画史上的价值并不亚于把它说成是董源的真迹。 一幅数百年以至千年以上的书画作品,能流传到今天是十分不易的。它要经历多少代人的爱护,多少次改朝换代和家庭兴衰,多少次战火以及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才能幸存到今天?所以对待一件古代书画作品,首先是要慎重,莫要轻言“伪”字,一棍子打死;其次要细心求证,去伪存真,恢复其历史本来面貌,最后才下结论。而在此中,鉴定者不能带有主观成见和个人情绪,尤其最忌将自身利益搅和其中。在科学论证和历史真实面前,要善于修正自己的认识和“服输”。对待《溪岸图》是这样,对待《出师颂》亦应如此。 其实关于这件《出师颂》,早在三十年前徐邦达先生就已作过详细考证。在1987年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他的《古书画过眼要录》中,把它刊入“隋·无名氏”书中,并未说它是索靖书。当时这件作品被溥仪带到东北后散失于民间,文中注明“下落不明”。徐先生是根据延光室摄影本进行考证的。并将《出师颂》本文及其题跋、鉴藏印记、历代著录等都作了详细的记载,通过按语作了简明扼要的分析。 尽管徐邦达先生对此件的鉴识已有明确的判断,但毕竟根据的是照片,而且照片不全,今天原迹出现了,还需要再次鉴定。为此在拍卖之前,故宫博物院召集了有徐邦达、启功、傅熹年等多位专家参加的鉴定论证会。会中专家们通过对原迹的仔细观察,一致认为:《出师颂》本幅为隋人书,米友仁鉴定题跋真,为南宋宫廷藏品,但其中引首宋高宗篆书“晋墨”二字及画押印章均为后人添配,从纸张图案可以看出是明代人所为。但引首和后隔水上清高宗弘历的题跋和清宫廷诸玺印皆真,确实是溥仪从宫中盗走之后散落在民间的那件《出师颂》。我以为专家的鉴定是严肃认真的,既指出了整件作品中搀合了伪品,又肯定原迹的价值和意义。作为一件历史上流传有绪的著名墨迹,又是从清宫中流散出去的,今天原迹出现,机不可失,因此专家们建议,故宫博物院理应收回。至于价格问题,专家们都没有谈。我想这个问题,一是不好把握,二是也不能由专家说了算,因为今天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不同于过去,“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事后曾有人私下问我,“多少钱合适?”我说:“就我个人的立场来说,当然是越少越好,但这是一厢情愿。”这次会议是故宫博物院的一次内部工作讨论,没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所以专家们的意见,外界并不知道。 自从拍卖公司宣布《出师颂》被故宫博物院购买后,一些报社记者作了追踪采访报道,反映出各种不同批评意见,或谓故宫买的是一件伪品,或谓是一件摹本,或谓虽是隋人书,但不值那么多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出师颂》本身没有作者署款。对于一件无款的古书画作品,本不存在真、伪问题,只是在时代上进行判断就可以了。在卷后有米友仁鉴定意见,认为是“隋贤书”,这就是根据书法的风格,只对其产生的时代进行判断。米友仁并非不知道《出师颂》有为西晋索靖书或南梁萧子云书之说,他定为隋代作品,自然就否定了此件为索靖或萧子云书的说法。米友仁的说法对不对呢?启功先生说:“米友仁的题跋是真迹,他的说法有道理。”其它与会专家无异议,都持认同的态度。至于引首有宋高宗画押的“晋墨”两字,傅熹年指出是明人伪造。既然为伪造,其所说为“晋人书”就不能作为论证的依据。所谓认为此件为“伪品”的说法,是指有人说它是“索靖的真迹”而言的。此件《出师颂》没有自报姓名说它是索靖书;宋代的米友仁和今天的专家只说它是隋人书,并没有说是索靖书;故宫博物院根据专家们的意见,购买的是一件隋人的作品,而不是购买的索靖作品,那么何来故宫博物院花了巨大的代价买了一件“伪品”呢? 《出师颂》是不是一件摹本呢?鉴定是否摹本的最理想的方法,是将原本与摹本摆在一起对照考察,谁是摹本、谁是原本,就会泾渭分明。尽管在历史文献记载中,《出师颂》有多种不同的藏本,但到今天,我们只能看这一本(南宋官本)《出师颂》了。刻帖中有不同的藏本,但与墨迹相去甚远,只能作参考,而不能作对照比较。那么是否没有两本或两本以上的同件作品进行比较,我们就不能分辨出是原本还是摹本呢?那也不是,仅凭作品本身我们也能判断。一般来说,摹本有拓写和对临两种方法。拓写方法即双钩填墨;或用淡墨钩影,然后在影上书写。这种方法表现出来的是死板、僵硬,毫无生气可言。用此来考察今本《出师颂》,毫无这些痕迹。依原本面对面的临写方法,虽然能克服一些死板、僵硬的弊病,但是却要看一笔描一笔,仍然克服不了生硬造作。如果反复临写多遍,将原本烂记于心中,这样又容易暴露出自家面目,与原本拉大了差距,而且也克服不了追摹原本的心里障碍。以此来考察今本《出师颂》,也无这些毛病,相反看到的却是自由奔放,虎虎生气,所以多受到前人的溢美之词。 我们今人看不到不同藏本的《出师颂》,但是古人却同时看到过,且看他们是如何的感受。《东图玄览》云:“王太常藏索靖书史孝山《出师颂》(即故宫购买本)。章草,苍郁深厚,古雅天成,不犯斧凿。虽锋锷敛,而奇趣妙思,妍志丽情,包举无限。臆此幼安(索靖)必原书有二本。是本则御府本也。后有米友仁跋。友仁题为隋贤,不知何据。其一本则文寿承于都下买得,数年后以七十金售与项元汴。即予前所见者是已。然项本以熟纯毫写,是本则半秃笔写,具丽情妍态,尤为难得,更奇也。”文彭(寿承)从都下买的这个藏本,即是宣和内府所收藏的索靖《出师颂》,后卖给了项元汴(子京),董其昌在项家看到过,他评价说:“钟(繇)太傅书,自晋渡江时止传《宣示表》,百余年间,妙迹已绝。宁知今世(意谓自西晋距董其昌时代有一千三百余年)有索靖《出师颂》耶?此书在檇李项子京家,故是甲观。”可见董其昌对宣和藏本索靖《出师颂》是持怀疑否定态度的。詹景凤虽然臆测两本皆出自索靖,但他认为在书法艺术上,则今本比宣和本要好得多。清高宗乾隆皇帝曾收到过两件不同的《出师颂》。一种即今本,另一本“与此正同”,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对比观察,认为另本“墨气笔意,似出双钩”,并定为“次等”。他已经把另本视为摹本了。根据前人的这些说法,我们为什么不把宣和藏本和乾隆御府的另本判断为摹本和把今本视为祖本,而偏偏却要把今本说成“摹本”呢? 在今本《出师颂》本幅上,有唐太平公主胡书四字印,李约“约”字印,王涯“永存珍秘”印。这几方唐人印记都是从文献记载中考证出来的,在其它传世古书画作品中,还没有见到过有相同印记可资对证,故难于判断其真伪,只能暂存阙如。其中太平公主胡书四字印,有记者请教过“研究藏文”的专家,认为“并非西藏文字”,“更像一种象形文”。专家的判断一半是正确的,它不是藏文。然而“胡书”者,是泛指汉字以外的各种文字,不只限于藏文一种。据文献记载说,这“胡书四字”“梵音云:三藐母驮”。那么它最大的可能是古梵文,但也不排除是其它种古文字。流传在中国8至10世纪东北印度和克什米尔地区的金铜佛造像上,就有类似此印文形状的文字,其中的“ꔹ”字最为常见。由此可知,这方印章不是任意所为,非一般作伪者所能臆造,可反证其来源有自。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待于请教这一方面的学者专家,而不能轻率地以不是藏文而加以否定。 根据文献记载,宣和内府所收藏的那一件索靖《出师颂》,最早的收藏印记是宣和内府诸印,而没有唐人印记的记载;又根据看过这两种不同《出师颂》的古代专家都说,在艺术上今存本要比宣和本好。今本“淳古有意外趣”(乾隆评语),“胜于宣和所藏”(王世贞评语)。那为什么不可以作这样的猜想:今本才是真正的祖本,因其书法仍保留着章草书笔意,字写得这么好又无名款,便就附会在索靖的名下。又因“自永嘉南渡,(索)靖真迹已鲜,梁武(帝)湘东(王)鸠集之繁,贞观、开元购求之笃,何于兹时寥寥也”(王世贞语)觉得定为索靖难以使人信服,如是便退而求其次,定为南梁的萧子云。这不但使之能成为名人墨迹,而且时代比隋要早,自然身价上升,摹仿作伪者亦由此而出。这种作法在中国书画历史上并非孤例。我曾经撰文考证《女史箴图》、《列女仁智图》,无论是原本还是摹本,都与顾恺之无关,自北宋以后,斑斑史册,都说它们是顾恺之创作。宋人的这一好尚,一方面使得许多未署名款古代书画能借名人之名而得以保全流传;但另一方面,却混淆了视听,扰乱了地层关系,为后人增添了许多麻烦,难于探求历史的真实面貌。 有人说,一件隋代无名氏的写经,只能卖多少钱,《出师颂》也同样是隋代无名氏书,而价格不菲,是否相差太悬殊了?这里我只能这样说,隋人写经,甚或六朝人写经,因其当时书写数量大,仍保存到今天的也还不少,特别是敦煌石室被发现后,其数量就更多。而《出师颂》到今天只有一件了,“物以稀为贵”,这是不好比的。其次,写经是出于宗教信仰,以书写和施舍的数量多寡来衡量对佛的敬仰虔诚程度。在当时社会上,有专门抄写佛经的经生,并以此为职业。因为要多、快、好、省,故其书法大多千篇一律,其间的个性和风格差别是很微小的,谈不到更多的艺术性。而这件《出师颂》则不同,不但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和时代特色,而且用秃笔书写,结构奇伟,笔致奔放,在艺术上与写经也是不好相比的。再次,写经在寺庙、个人和宫廷中虽有大量的收藏,但都不作为艺术品看待,并不视之为珍贵。而《出师颂》从创作问世以来,无论为私人收藏,还是被宫廷所得,都视同无价之宝。将自己的印章钤盖其上,不断地见之于文字记载和刻于帖中。从它的经历可以看到时世的沧桑,王朝的更替,家族的兴衰。它所包含的历史信息量也是一般写经无可比拟的。这里我不是在贬低写经的文物价值。只是在想《出师颂》的价格,实在难于把握。也使我想起在抗日战争时,张伯驹先生将陆机《平复帖》缝在棉袄中一起逃难。在张老先生看来,《平复帖》比自己的身家性命还重要。设想如果今天拿来拍卖,会是个什么价?如果把《出师颂》定为索靖真迹,就其时代而言,比《平复帖》还早,就其作者在书坛上的名望,比陆机还大,它又会是个什么价?恐怕两千万拿不下来吧? 有报纸说,故宫博物院于1995年以1980万元的天价购买的张先《十咏图》,“目前业内已公认这只是张先死后十八年张先的儿子请人作的摹本,而且在当朝人周密的书籍中均有记录。”这里记者颠倒历史、错误叠出,可不必论。因为其毕竟不是专业工作者。但是记者以“故宫为何不吸取教训”为小标题,指责故宫今天又不谨慎以天价买了一件伪品或摹本,任意挥霍“纳税人的钱”。因此,我不得不对张先《十咏图》的购买等事实进行一些澄清。 当故宫博物院买到《十咏图》之后,有报纸以大字标题,整版篇幅说:“故宫博物院以1800万元买了一件假画”。因为是一家小报,在社会上没有发生影响,故宫也没有作回应,故而没有达到作者“一鸣惊人”的目的。作者的理由是:一、张先不会画画;二、这幅作品是明人风格;三、它是临摹的。关于是不是张先亲笔所画和是否摹本,早在小报作者发表惊人之语之前,我在同年的《文物天地》上写过一篇不到两千字的小文。文中我说到:“张先的绘画作品,无论历史流传还是文献记载,仅此一幅。他是一位词人,能否作画,前人题跋中都未曾怀疑。鲜于枢跋中将他比之王维,说‘信摩诘当让一头地’,那是深信不疑的,我们今天更无能置喙。就画而论,其建筑物刻画之工整精确,山水树石之严谨有法,人物动态之生动传神,都不是一般外行所能为的。是否张先请画工创作,只能暂存阙疑。至于它的时代,从山石皴法及布置方法看,大体是北派山水的继承,属于荆浩、关仝体系,而无李成、郭熙痕迹,更不入南宋格调,显然是北宋前期的风格。由于陈振孙跋中提到‘后六年从明叔借摹’等语,及卷中‘宿清江小舍’题诗处的破损非自然,很可能此件非原本。尽管于此,那也不能晚于陈振孙(南宋)时代。”其实这些看法并非我个人的发现,在购买之前,徐邦达、启功、傅熹年和当时还健在的刘九庵诸先生,都谈到和议论过这些问题,后来谢稚柳先生来北京,特地欣赏《十咏图》,前述诸位先生都相陪在坐,又再次议论这些问题,最后启功先生笑着说:“两个字,值得。”可见当时这些先生,对故宫博物院买回这件作品,是非常高兴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当时故宫所花的是1100万元(包括10%的手续费)。 由于这是一篇短文,对于是否张先的亲笔或是摹本,没有展开讨论,这里作些补充。 根据《十咏图》后陈振孙跋称:“近周明叔(名晋)使君得古画一轴号《十咏图》”云云,可知此画原有签题仅只“十咏图”三字。而在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五的记录中,标题则用“张氏十咏图”五字。《赵孟頫集》卷三中,标题用的是“题先贤张公十咏图”。这幅作品本身无款,仅从这些题签或标题来看,应该不是张先所画,直到入清内府之后,才题为“张先十咏图”,肯定了是张先作品,见于《石渠宝笈重编》重华宫著录。《石渠宝笈》也不是随意加上张先名字的,或误将“张氏”、“张公”写成“张先”。因为在图中孙觉的序跋中写到,张先致仕家居后,将其父亲平生所自爱诗十首“写之缣素,号十咏图,传示子孙”。陈振孙据此则云:“子野(张先)为十咏图”。到周密《齐东野语》即写为“先世旧藏吴兴张氏十咏图一卷,乃张子野图其父维平生诗,有十首也。”问题出在孙觉用一“写”字,容易产生岐意。“写”,可以理解为“画”,但也可以解释为将其父诗书写在画中。大概陈振孙对这个“写”也很难作出明确解释,如是用了一个“为”字,使语意更加含混。“为”,此处是“作为”之为。自己画是“作为”,请人代画也是“作为”。周密用了一个“图”字,则较为明确,认定就是张先所创作。虽然历史上无张先能画的记录,但在北宋官僚、文人中,兼能绘画者不在少数。因为有这个大的历史背景,所以周密下了肯定的断语,鲜于枢将其比之于王维。王维是历史上有名的能诗能画的大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没有充足的证据来判定孰是孰非,只好说“暂存阙疑”。刘九庵、傅熹年两先生编写《中国绘画全集》时,标题是“无款,十咏图卷,北宋,(旧题张先)”,也是采取了“两存”的审慎态度,并非报纸所说的,是“一个并非真迹的宋朝人摹本”。 那么它是否摹本呢?陈振孙的题跋是这样说的:“庚戌(1250年)七月五日直斋老叟书,时年七十有二。后六年从明叔借摹并录余所跋于卷尾而归之。丙辰(1256年)中秋后三日也。”以前我根据这句跋语,并周密《齐东野语》上记载“宿清江小舍,破损,仅存一句云:菰叶青青绿荇齐。”而观察画中实存诗两行。这是一首七言绝句,第一行第一句如周所记。末行末句尚存“轻舟过水西”五字。中间两行即绝句的第二、三句的空白处,是整齐的长条块补绢,因此我提出“很可能此非原本”。看来这个结论虽加“很可能”三个字,还是欠妥当的,应当予以修正。因为“归之”二字,可以理解为把原作送回去了,留下的是摹本;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把原已写好的题跋写在原本上而送回去,孰是孰非,关键是对题跋有两个年款作如何解释。细考陈振孙的题跋,其中说到“淳祐己酉(1249年)其图为好古博雅君子所得,会余方修吴兴人物志,见之如获拱璧,因而细考而详录之”。第二年即“庚戌”,是第一个年款。这时《十咏图》还在这位“博雅君子”的手中。所以这个“书”字,是指他书写“细考而详录”的“书”。周明叔得到《十咏图》是在“庚戌”以后,第二个年款“丙辰”之前。所以陈振孙在跋中特别强调“余既为明叔书卷后且为赋诗”,“后六年(即丙辰年)从明叔借摹并录余所跋于卷尾。”陈振孙与周晋都是藏书家,看来他们是好朋友,故能借来临摹复制。所以这个“归之”只有作第二种解释才能通顺。由此说明《十咏图》是张先的原本,而不是陈振孙的复制本。如果是陈氏摹本,则应归入南宋时代。我在前述短文中说,从画风上看“不入南宋格调”,刘九庵和傅熹年两先生在《中国绘画全集》中,把它编入北宋作品中,也是否定摹本之说。至于我所说的“破损非自然”说,也应予以修正,那是裱画师在重装时,用刀切割整齐的,是为了在补绢时好接对绢丝。而周密只录“宿清江小舍”诗一句,那一定是觉得末句不完整,故不录。这些都是小问题,不妨碍是原件的判断。 《十咏图》不但是文学、艺术史上的重要史料,同时也是地方史上的重要文献。当故宫博物院买到手后,吴兴地方政府即给我来信索要图片,说是要根据图中所绘图像来复原南园的景观,以开发地方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我当时即把图片寄去了。吴兴一直是人文荟萃之地,尤其在北宋至元代时期更加兴盛,是我久已向往的地方,但至今也未曾去过,不知南园是否已恢复了昔日的风采。 张先之父张维等六老集会于吴兴南园,是在范仲淹写《岳阳楼记》的后一年,即北宋庆历六年(1046年)。《十咏图》创作问世是在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都距今近千年了。它历尽劫难,能基本完好无损地保存到今天,特别是溥仪从宫中盗走后,又带到吉林通化机场,而没有被运到日本或毁于战火,真是值得庆幸。故宫博物院为保存好这件文化艺术上的瑰宝,花1100万元将其购回,不惟值得,而且应当。如果把它定作伪品,视之为不值钱的东西,它的命运又会怎样呢?是难以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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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发展有时如同酿酒,并不会因旧朝的结束而停止酿造反应,正如在南北朝时尚未及成熟的佳酿至隋代则渐趋醇熟。隋代(581-618年)国祚仅37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隋代书法起到了承接魏晋南北朝、开启唐代艺术之风的作用。自汉末藩镇割据到魏晋南北朝的战乱迭起,中国经历了361年的分裂状态,南北两地的文化交流受到了一定的阻碍。隋朝统一中国后,特别是开通了大运河,促进了南北两地文化艺术的交流。 隋代书法的发展按地域可分为三大区域,其一是北方,其二是西北,其三是南方,各自按照自身的艺术轨迹运行,既有统一的发展趋势,又各具风貌。各地因自然条件不同,书法的载体也大为不同。 隋朝书法的前期阶段是开皇至仁寿年间(581-604年),沿北朝旧习,体兼篆隶,在书法艺术上属于保守阶段。隋朝书法艺术是在不断的嬗变中升华的,其短暂的高峰期无疑是在隋炀帝朝的大业年间(605-618年),唐代则延续着这个高峰继续攀升。 北朝碑刻的不足之处是板刻方拙,南朝纸书则具流于扁平的隶书笔意。隋朝不可能在30多年内彻底改变前朝书法的弊端而取得体系化的艺术成就,隋朝书法最大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北方,楷书成熟了 ,也就是说,隋朝楷书的历史就是摆脱篆隶的历史。其二,在南方,草书愈加规范化,隋代草书的历史同样也是摆脱隶书的历史,且时间更长一些。此外,无论是碑刻铭文还是纸书,书法风格不仅有地域性特征,而且渐趋个性化。 一、楷书成熟于北方 从北方到中原,隋朝书法继承了北朝碑版、造像记和墓志上的书法风格,开始出现多种多样的审美意趣。北方多崖壁,因石材丰富,故多碑刻铭文。这些原石主要分布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和陕西,个别在四川、江苏、广东、广西。就目前存世的书法遗迹而言,隋代北方书法的载体以石质材料为主,书风以沉稳凝重、瘦硬精劲见长。导致其书法面貌多样化的原因大致有三种: 1.隋朝书法是从篆隶过渡到楷书 隋代早期的楷书与北朝篆隶保持着不同程度的字体联系,因而呈现出不同的书写风格,各显华章。 隋朝初年的正书隶意尚浓,书风浑厚粗砺者往往是楷隶篆相杂的碑铭,如《杨通墓志》(国家图书馆藏)即是一例。以国家图书馆收藏的隋代石刻拓本而论,隋开皇朝(581-600年)后期,楷书铭刻渐渐增多,已多于隶书,结体也渐趋饱满,气势开张,如《谢岳墓志》(国家图书馆藏),有的还留有魏碑遗韵,见《默曹残碑》(国家图书馆藏)。又如《曹植庙碑》(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拓本),开皇十三年(593年)刻,原石在山东东阿,尚留篆隶遗意和北魏旧风,唐代褚遂良的《倪宽传赞》胎息于斯。 至大业年间(605-618年),楷书中的篆隶之意在北方地区已渐渐淡薄。如山东邹平出土的大业八年(612年)的《李肃墓志》(国家图书馆藏)不但脱尽隶意,并且露出了唐代欧阳询方劲有力的楷书端倪。河南洛阳出土的大业十三年(公元年)的《杜君妻郑善妃墓志》(国家图书馆藏)上的楷书已是十分圆熟了,若不是墓志铭署有年款,是隋是唐则难以区分。 2.因继承北朝不同时代的书风而显现出不同的书写风格 因隋朝书写者继承了北朝不同时期的书风,使隋朝的楷书风格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如北魏的雄浑之体,北齐的雄秀之韵,北周的精巧之格,都滋润了隋代的楷书艺术。 前文论及的《曹植庙碑》不仅尚留篆隶遗意,而且还有北魏旧风,使其书法的艺术内涵更为丰富,风格更为鲜明,显得粗壮厚重、平正坦荡。《青州舍利塔下铭》书于仁寿二年(601年),原石藏于山东益都广福寺(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拓本),则继承了北齐隶书的笔法,隐现在楷书的笔划之中,体态敦厚而不失舒展。 最著名的是丁道护书的《启法寺碑》,丁氏是谯国(今安徽北部)人,曾官襄州祭酒从军。原碑应在襄阳,现已佚,仅在日本存一孤拓本,是认识丁道护书法的重要依据。此书如北宋黄伯思所评:“不今不古,遒媚有法。”【1】蔡襄称之为“有后魏遗法”【2】,的确中肯,它直接影响了唐代欧阳询、虞世南书风的形成,可以说,丁道护是在继承北朝书法艺术的基础上确定了初唐书法艺术的发展格局。 在晚些时候的大业九年(613年),《尼那提墓志》(1952年出土于陕西长安韦曲)因保留了北碑书法行笔如刀的特点而呈现出转折多方笔的古韵,愈显粗劲,同时,又汲取了南书的秀媚之态,隋朝的书法至此显然进入了嬗变时期,当“二王”书风“统治”到这里时,预示着长安城将会成为集南北文化之大成的圣地。 3.因书写者对楷书不同的艺术感悟而呈现出不同的审美意趣 隋朝书家对用楷书传达思想情感已经有了广泛的艺术实践,隋代楷书既可秀巧,亦能雄放,还有凝重之态。魏晋南北朝隶书中的一类渐渐向楷书过渡,出现了楷书的雏形,隋代则进阶为“楷模”,大量地应用到铭刻中,根据出土的许多隋代墓志,其刻工是向精巧雅致的方向发展。隋朝的篆书已基本让位于楷书,一般出现在墓志盖和碑额上。楷书畅行,以至于书写隶书的人大为减少。《龙藏寺碑》(河北正定龙兴寺藏)代表了正书碑刻更高的艺术水平,被书坛视为“隋朝第一碑”。该碑诸字结体严整,笔划挺拔,笔力内敛,书风峻峭精工。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称颂曰:“《藏龙寺》足继右军,皆于平正通达之中,迷离变化而不可思议……逊其淡远之神,而体势更纯一。”【3】王澍从该碑书风看到了未来的盛唐气象:“书法遒劲无六朝简陋习气,盖天将开唐室文明之治,故其风气渐归于正。欧阳公谓有虞褚之体,此实通达时变之言也。”【4】 《董美人墓志》系正书碑刻,开皇十七年(597年)刻(神州国光社有影印本),出土于陕西西安。书者与刻者配合得十分默契,书写者的笔划修短有度,结体谨严而不失灵巧,刻者以刀代笔,刀刀见笔。《苏慈墓志》(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拓本),正书碑刻,仁寿三年(603年)刻,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在陕西浦城县出土。清康有为称之:“初入人间,辄得盛名。以其端整妍美,足为干禄之资,而笔划完好,较屡翻之欧碑易学。”【5】《董穆墓志》,正书碑刻。大业六年(610年)十一月刻,出土于河南洛阳,其正书以秀骨清韵、端雅婉约之风仍为今世书坛所倾倒,论及隋书者无不称颂之。 康有为对隋碑的总结十分得体:“隋碑渐失古意,体多闿爽,绝少虚和高穆之风……”【6】楷书碑刻精品渐渐地发展为陕西多于河南,昭示着定都长安的隋朝逐步成为北方的文化中心,这无疑是盛唐强音的先声,入唐之后,这里跃升为中国文化的中心已是顺理成章了。 二、西北、江南纸书大成 南方遍野的桑麻是造纸的原材料,故书家多书写于纸。江南因石质山较少,碑刻相当有限,出现了一些砖铭。西北甘肃以西的沙丘地质决定了当地的书法载体只能是黄皮纸或砖块,这些艺术载体与当地的自然地理有着一定的关系,对形成当地的书法特性也有一定的客观作用。 在西北,经生和抄书手们继承北朝的书写传统,仍然以纸书写经,书体渐渐脱开隶书的笔法,初步形成楷书的面貌,其特点是横划收笔和捺笔较粗,代表性作品是楹维珍的《优婆塞经》卷(上海博物馆藏)。楷书《大方等大集经》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表明了楷书在西北已经进入了成熟阶段,此时正值开皇十五年(595年),书写者为一经生,其楷书笔法已相当娴熟和精到,隶意无多。可以说,在佛教绘画与雕塑方面,西北地区,特别是敦煌,其艺术影响是向东发展,而书法艺术则是由中原影响西部,这在高昌古城出土的砖上书迹《任谦墓表》中显现得十分鲜明,其行楷书于延和十一年(612年)尚有北碑粗劲方硬、厚重端庄的气度,但这种气度已渗透到楷书的笔划里了。 经过魏晋南北朝的人口大迁徙,许多北方的文化人士来到社会相对稳定的南方,隋代江南地区依然是南方文化艺术的中心。“二王”书体在这里渐成为正统的书法艺术。为此作出最大努力的是王羲之的七世孙智永,他历经陈、隋,在山阴(今浙江绍兴)永欣寺为僧,人称“永禅师”。智永初学萧子云书,后以先祖王羲之为宗,在永欣寺阁上潜心研习了30年,弃笔成冢,继承并总结了“二王”正草两体的结体、结字规律,书成《真草千字文》(现藏于日本小川为次郎处),如苏轼所评:“精能之至,返造疏淡。”【7】此书代表了隋代南书的温雅之风,其规范化的王字草法、隽永的审美意趣从体法上确立了它的范本作用。当时,往求智永墨宝者络绎不绝,踏平门坎,他不得不以铁皮包裹门坎,人称“铁门限”,可知当时书界对规范化的渴求心情。显然,智永的努力完全在于规范和统一楷、草二体,这只有在隋唐大一统的政治局势下才能实现。从书史发展来看,智永《真草千字文》卷的规范作用超过了传为东汉蔡邕书《熹平石经》的影响。 在此,我们还应当注意到纸绢类艺术品在经过1400余年的磨难后留存至今的概率有多少?智永在隋代共书写了八百卷《真草千字文》,北宋时宣和内府仅存七卷,南宋至今唯有一卷。粗略地说,隋代书法留存至今(包括流传海外、国外者)的概率是八百分之一。还有一个例证可佐证这个概率不会相去太远,如五代末的北派山水画家李成在身后留下数百件佳作,而至米芾的时代,已是“山水李成只见二本:一松石,一山水,四轴”。【8】 与《真草千字文》卷具有艺术联系的是隋贤的《出师颂》卷。从书者遒媚、婉约的书写风格来看,应是一位不同于经生的书家,这位隋贤的行气、草法和行笔的映带关系受到《真草千字文》卷的艺术影响,其草书笔划如捺笔尚留有一息隶书的笔意,然草法已入“二王”体系,可推知书者临写了前朝的某一本子,在临写中既保留了一些前朝的隶书笔意,又自然流露出其受“二王”影响后的草书笔法。同时,也表现出书家从追求字行的“势”过渡到追求字行的“韵”,正是这个“韵”才使他与众不同。按当时书家近北朝者多碑刻之痕、近南朝者多笔意的规律,此隋贤的生活地域和生活时代应与智永相当,其书与智永的《真草千字文》卷有着一定的艺术联系。参照《真草千字文》卷等纸卷书画名作的存世概率,这位隋贤的书迹留存至今的概率也决不会高于八百分之一。 在江南,除纸书之外,砖铭也是极富成就的书法载体,如《僧璨大士塔砖铭》的制作工艺来自前朝两晋和当时的南北两地。刻工在砖模上阴刻文字,翻成砖坯烧制成砖,使字迹凸起呈浅浮雕状,制作工艺颇为精细,在撇捺之间尚留有北碑遗风,而更多的是蕴含了江南温润秀巧的笔风。此砖铭的书法艺术可谓集隋代南北之大成,这是隋代书法整体性的大趋势。 三 、对隋代书家的再认识 由于隋代到初唐无书史专门记载隋代的书事和书家,故隋代书家留名者甚少,除前文论及的智永、丁道护以外,留名者尚有: 薛道衡(540-609年),字玄卿,汾阴(今山西宝鼎)人,隋炀帝朝官至司隶大夫。他虽未以书法名世,所书碑文如尔朱敞碑等被视为“非泯泯众人之笔”。 房彦谦(生卒年不详),字孝冲,东武(今属山东)人,房玄龄之父。房彦谦于大业年间(605-616年)为泾阳令,在书法方面以草隶见长。 虞世基(?-618年),字懋世,余姚(今属浙江)人,隋炀帝时官金紫光禄大夫。他博学高才,兼擅草隶。 释智果(生卒年不详),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居永欣寺,他可能是智永的师弟。智果长于隶行草,自谓其书得王右军骨,想必其书风瘦硬。 相信还会发现一些留名的隋代书法家。此外,对书写《出师颂》卷的佚名“隋贤”也应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在该卷拖尾上有南宋米友仁书于绍兴九年(1139年)的鉴定结论,此时的米友仁年约60岁,已是南宋内廷十分成熟的书画鉴定家,他必定是根据自己的鉴定标尺以及书者儒雅的笔性推断出书者系隋贤。何谓“贤”者?即德才兼备者,正如墨子所云:“列德而尚贤”【9】。这位“隋贤”不会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经生或抄书匠,如果他的书体、书风表现出他是一个普通的经生,小米是不会称之为“隋贤”的,也不会屑于作任何“审定”,其书更不会被历代名流和南宋皇室、清代皇家热衷地收藏。古代鉴定家称他人为“贤”是十分审慎的,至少对晋唐时期的抄书匠是不会称之为“贤”的。这位隋贤与智永的书风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根据他的书法体系及其书写用纸的材质,他主要活动于南方,卷中老到的艺术功力表明他很可能已是一位年长的贤达。大凡在隋代有成就的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经历过南北朝的历史阶段,对这些没有年款的艺术作品,在年代鉴定上的确需要一定的模糊度,应当与前朝的书法艺术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 隋代有成就的书法家大都形成了一定的艺术共性,几乎都长于楷书和草隶,尤其在南方,书家们继承了南朝的章草和今草的书法,《出师颂》卷的书写者“隋贤”亦如此。这代表了隋代书法的新时尚,是当时较“前卫”的书法艺术,为初唐兴盛的书法做好了充分的艺术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初唐书家在年轻的时候都经历过隋朝书法家的启蒙,最具有代表性的初唐书法家有欧阳询(557-641年)、虞世南(558-638年)和褚遂良(596-658或659年)等,特别是虞世南曾经得到智永的亲授。初唐承接隋代书风十分紧密,以至于清代包世臣在《广艺双楫》里认定隋《太仆卿元公暨妻姬氏墓志》是欧阳询所书,实际上这个墓志上的字体是唐代欧、虞之书的先导。在绘画史上,将历北齐、北周至隋代的山水画家展子虔公认为“唐画之祖”,笔者以为,与之相对应的书法史,其“唐书之祖”无疑是智永和丁道护,“隋贤”则是与他们十分相近的书坛长者。 对隋代具体书法作品的认识不能脱离书法历史的发展。东汉末年,蔡邕提出了书写文字的笔法问题,这意味着汉末对书写文字不但有了一定的规范化要求,而且还要求有相应的艺术欣赏性。此后,历朝历代的书法艺术均围绕着书之“法”而发展变化。如果概括历代书之“法”的种种变数,不妨说,魏晋南北朝进入了“立法阶段”,这是以“二王”书体的确立和南梁周兴嗣集王字成千字文为标志的;隋代发展到“普法阶段”,智永书写《真草千字文》八百本分发江南寺院,起到了普及“二王”书体的作用;唐代进阶为“执法阶段”,唐太宗推崇二王,以皇权法定了整个唐代的书风取向;北宋的苏、黄、米、蔡不囿于规整的“二王”畦径,讲求抒发个性的书风,标志着宋、金进入了“变法阶段”;元代赵孟頫、鲜于枢等书家标举“专以古人(晋唐)为法”的书论,将元代书法引入了“护法阶段”,努力维系着晋唐法度;明清两代的书法历史则是交织在“护法”和“变法”当中,后因“变法”的方法不同,如“碑学”和“帖学”之异,使明清书法的风格面貌纷繁不一。 对隋代“普法阶段”的研究有助于认识《出师颂》卷在书法史上的重要地位,从后世将该书多次勒石、拓印的情况来看,《出师颂》卷十分规范的结字和草法实际上也起着一定的范本作用。隋代楷书基本上摆脱了隶书的笔意,但隋代草书尚未洗净隶书的笔法,智永和“隋贤”等江南书家尚在努力之中,最后由初唐书家们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 注: 【1】 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中国书画全书本,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 【2】 北宋·蔡襄语,转引自《中国美术全集·书法篆刻编3·隋唐五代书法》附录第5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3】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历代书法论文选》第652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4】 清·王澍《虚舟题跋》,版本同【1】,第八册第801页, 【5】 清·康有为《广艺双楫》,版本同【3】,第811页。 【6】 同上,第810页。 【7】 北宋·苏轼语,出处同【2】,第1页。 【8】 北宋·米芾《画史》,画品丛书本,第191页,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 【9】 战国·墨翟《墨子·尚贤》上第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848册第31页,台3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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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在微塵中打拚——香港肺塵病工人口述歷史》,更感覺自己的無知。連讀帶教,在教育界混了接近三十多四十年,還是第一次了解到為香港付出了這麽多的肺塵病工人的故事。令人不安的是,像我這類無知的讀者,也許還有許多。為何我們的九年、十二年免費教育,再加三四年的大學洗禮,竟然都沒有機會讓學生去閱讀這些歷史故事?是由於我們缺乏相關的教材資訊?還是由於我們的視野受既有的答案或標準的講法所遮掩? 據一些來自商界的功能團體立法會議員宣稱,香港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當中商人的貢獻是最大的,所以我們需要用功能團體來保障商人的利益。這樣的故事耳熟能詳,不僅流行於商界,傳媒和教科書大概也是這樣說的:香港從一個水深港闊的小漁港,然後經過多代工商企業家的努力,發展成今天的國際金融中心。由於這類故事充斥在我們的教科書、電視報章,並不斷循環再現,所以儘管活在我們的身邊的,總有些像本書中的肺塵病工人 -- 例如我們的父母或祖父母輩 --,但我們所能講出來的,包括學生在辯論比賽、回答試題,或報紙記者在書寫新聞時,往往只剩下那種漁村變金融城市的公式故事。結果,我們很容易忘掉了真實而立體的工人面貌,其實並不是如教科書中所講的故事般簡單地發展,也不僅只有可憐困苦,又或是抗爭的英雄事蹟,而是充滿了普通平凡的喜怒哀樂。 好書自然要推銷 讀《在微塵中打拚》,令我有點想做推銷員的衝動。原因有二:其一是,肺塵病的工人幫我們重新認知這小島過去的歷史,因此讀者也應該幫助其他準讀者認識肺塵病的工人;其二是,本書做得十分認真和仔細。放着好的東西不作推介,確實等同暴殄天物。 本書值得推薦的地方,首先是當中有血有肉的故事。這些故事,相較教科書的公式、「起錨」等口號,以至各種說教道理,或記誦香港工業發展的「主要因素」,都來得有趣。學生其實都愛聽故事,從不同角色的行為情感,獲得豐富立體的知識。 本書的第二個好處,是在每個故事的後面,加上一些關鍵詞的解釋,儘管不是十分完整的歷史敍述,但也可以幫助學生或老師在閱讀的時候,掌握故事的歷史背景。 本書的第三個好處,是直接連繫上通識教育的「今日香港」單元。教授通識科經常要討論時事,但往往欠缺歷史深度。這本書所提供的歷史背景和故事,很容易接合當下的一些時事討論,例如最低工資立法。要讓這些時事討論變得有深度,需要把問題置放於香港的歷史脈絡。譬如,為何最低工資應是三十三元或更高的價錢?應否計算從前不同行業的工人對社會的貢獻?如是,這種貢獻應如何計算?如果接受「香港的資本主義發展主要是商人的貢獻」的說法,那麼最低工資大概真的只能值二十多元;但如果香港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主要是建基於像本書中的打石工人般的一點一滴貢獻,到今天才能擁有現代的道路、隧道、房屋等設施,那麼每小時三十多元的工資,自然不算特別高。簡接把今日香港的議題,例如最低工資的討論,置放於歷史脈絡中去理解,這是本書的一個重要的貢獻。 小故事 大道理 通識科裡有一項獨立專題探究,通常要求學生寫作一個研究報告。這些報告很多時變得程式化,例如做一些問卷統計,繪制一些漂亮的圖表,講述一些已知的成見。但問題是,對一個學生來說,為何要做這些事情?能解決些甚麼問題?還只是做來交功課?新高中課程推出後,每年有十萬個高中學生需要做這些專題報告,投入的精力及能量十分驚人,如果他們都能找到有意思的課題,而不僅是為了交功課,生產出來的知識顯然並非無關痛癢。 問題是,甚麼才是有意思的課題?《在微塵中打拚》這本書向我們展示了一種可能性 -- 訪問在過往長時間在香港默默耕耘的小人物,讓他們講述教科書忘掉了的故事。只需要一部錄音機,一枝筆,每個學生回家坐下,聆聽自己的父母輩的故事。一年下來,便有十萬個專題報告,關於香港上一代經歷過的豐富多元的故事。當我們的師生都讀過這些也是關於香港經濟發展的小故事時,相信我們的商界功能議員,再也不敢大言不慚地宣稱香港的發展主要是基於商人的貢獻。 最後,本書讓我們理解到上一輩的港人,其實是非常懂得體諒的:不僅對妻子對丈夫,也能對上一輩的父母、下一代的子女十分諒解。書中的一個故事講述,抱病的工人想死在醫院。為何要死在醫院?因為死在家中會令子女十分麻煩,兒女需要填寫很多表格,要辦理很多手續。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我們上一代的工友,還繼續在為後代著想,這種體諒,在現時的香港,恐怕已並不多見的。香港政府經常講和諧。和諧並不是壞事,但跟現實的政策卻有點背道而馳 -- 兩極分化、官商勾結,產生的絕對不會是和諧的社會。相反,真正的和諧,反而在此書的故事中處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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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直接的语言及其它历史资料,要研究古代北族纷歧错杂的部族名称与制度名号,常常会陷入“文献不足徵”的困境,或竟不免穿凿附会、强立异说①。可是,随着学术研究的积累和推进,如果我们能够深入广泛地参考各相关学科的成绩,即使原始史料并未增加,对原始史料的认识却可以越来越丰富。对于研究北族名号来说,我认为近代以来国际阿尔泰学(Altaic Studies)的研究成果,特别是阿尔泰语言研究的成果,我们是必须重视和参考的,甚至我们也应把其中有关内亚(Inner Asia)民族语言的探索视作中国史研究的重要积累。在这一前提下,科学地探寻北族部族称号与制度名号的发生与发展,就是可能的和理应尝试的。本文以考察鲜卑拓跋部的得名为题,意在通过这一个案研究,揭示或部分地揭示魏晋时期鲜卑诸部得名的一般情况,从而扩展我们对中古时期北方民族部族传统的认识。作为部族名称的“拓跋”是如何得来的?魏晋时期鲜卑诸部的得名,是不是有大体相似的路径?借助国际阿尔泰学界对阿尔泰诸语言特别是对突厥语和蒙古语的研究,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一研究推向新的阶段。本文还将使用基于北族政治文化传统而总结出来的“名号分化——官号与官称”的分析方法②,加强我们对北族各种专有名号(proper names)的分类和定性,希望有助于我们从北族名号的乱麻中理出头绪,为整理中古民族史的纷乱史料提供一条新的途径。一、拓跋语源的检讨对于“拓跋”语源,《魏书》开篇就有解释:“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③《资治通鉴》载北魏孝文帝改姓诏书,亦称“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④。这种说法后世或偶有信从者,如清人吴广成辑《西夏书事》,犹称“北魏孝文取拓跋为土之义,改元氏”⑤。然而北魏官方对于“拓跋”语源① Denis Sinor, Central Eurasia, in Denis Sinor ed., Orientalism and History,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0, pp. 109-110.② 罗新:《可汗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177-188页。③ 《魏书》卷一《序纪》,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1页。④ 《资治通鉴》卷一四○齐明帝建武三年,中华书局标点本,1956年,4393页。⑤ 龚世俊等:《西夏书事校证》,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132页。 1的这一解释,深为现代史家所怀疑,或斥为“假托”、“附会”①,或看成“造作先世事实以欺人”②。《宋书》虽然说“索头虏姓託跋氏,其先汉将李陵后也”③,但并没有解释“託跋”词义。《广韵》记录“或说自云拓天而生,拔地而长,遂以氏焉”④,显系望文生义。《南齐书》云:“初,匈奴女名托跋,妻李陵,胡俗以母名为姓,故虏为李陵之后,虏甚讳之,有言其是陵后者,辄见杀,至是乃改姓焉。”⑤这又不过是《宋书》说法的变种。拓跋,或写作托拔、託跋、拓拔等等,应该都是同一个代北名号的中文音译。如果没有新的历史资料及历史比较语言学方法的介入,这个问题只会是死水一潭。19世纪末发现于蒙古高原鄂尔浑河与土拉河流域的鲁尼(Runic)字母古突厥文碑铭,给拓跋一词的研究提供了新资料。阙特勤碑、毗伽可汗碑及稍晚发现的暾欲谷碑,都有一个专门的名词(鲁尼文是自右向左书写)指代唐朝,其罗马字母转写形式为t(a)bg(a)ç ⑥,或作tabγač ⑦,也写作tabgatch等形式,都是古突厥文的西文转写。这个指代唐朝的名词,本义究竟是什么,经历过长久的争论。夏德(F. Hirth)提出tabγač是“唐家”一词的突厥文对音转写(后来桑原骘藏在此基础上提出“唐家子”一说⑧),他还指出tabγač与拜占庭历史学家Theophylacte Simocatta所提到的Taugast⑨,以及《长春真人西游记》里用来称呼汉人的“桃花石”一词⑩,应有共同的语源(etymology)11。这就把突厥碑铭资料与传世的文献史料结合了起来。问题是,Theophylacte Simocatta所讲述的Taugast国内对立的两个政权之一渡过大河实现统一的战争,一般认为就是隋平陈的战争,时间早于唐。而据卜弼德(P. A.① 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收入白鸟库吉《塞外民族史研究》上册,东京:岩波书店,1986年,147-149页。《东胡民族考》有中译本,方壮猷译,商务印书馆,1934年,120-123页。本文此后各注所标《东胡民族考》页码,都是指中译本。② 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90页。③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2321页。④ 陈彭年:《钜宋广韵》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南宋闽中刻本,1983年,410页。胡三省亦引用这一说法,文字小异,见《资治通鉴》卷七七魏元帝景明二年胡注,2459页。⑤ 《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993页。⑥ M. Springling, Tonyukuk’s Epitaph ,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vol. 56, No. 4 (Oct., 1939), p. 365; Talât Tekin, Orhon Yaıitları, Ankara: Türk Tarıh Kurumu Basinm Evı, 1988, p. 2; Talât Tekin, Tunyukuk Yazıtı, Ankara: Sımurg, 1994, p. 3.⑦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1968, p. 231; Volker Rybatzki, Die Toñuquq-Inschrift, Szeged: the Department of Altaic Studies (University of Szeged), 1997, p. 43.⑧ 桑原骘藏:《蒲寿庚考》,中译本,陈裕菁译,中华书局,1954年,103-109页。⑨ Theophylacte Simocatta的原著为希腊文,其法文翻译参看: George Ceodès (戈岱司), Testimonia of Greek and Latin Writers on the Lands and Peoples of the Far East, 4th c. B. C. to 14th c. A. D., Chicago: Ares Publishers Inc., 1979, pp. 138-141. 该书有中译本,即《希腊拉丁作家远东文献辑录》,耿昇译,中华书局,1987年,104-106页。英文译本请参看: Henry Yule (裕尔), 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 new edition, New Delhi: Munshiram Manoharlal Publishers Pvt. Ltd., 1998, Vol. 1, pp. 29-33. 此书亦有中译本,见《东域纪程录丛》,张绪山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17-18页。⑩ 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党宝海译注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51页。11 Friedrich Hirth, Nachworte zur Inschrift des Tonjukuk, in: W. Radloff, Die Alttürkischen Inschriften der Mongolei, Zweite Folge, St. Petersburg : 1899, p. 35. Rprinted in two volumes, Osnabrük: Otto Zeller Verlag, 1987.2Boodberg)研究,那个故事描述的本是北周灭北齐并统一北方的历史,时间就更早了①。因此,可以肯定Taugast与唐无关。自从伯希和(Paul Pelliot)与白鸟库吉分别提出tabγač是指拓跋以后②,这种从历史和语言两方面都能获得圆满解释的说法,已经成为国际突厥学界的通行观点,尽管种种新说迄未停止其涌现③。《长春真人西游记》里中亚人称呼汉人的“桃花石”一词,也由于1917年在土耳其发现麻赫穆德·喀什噶里(Mahmud Kashgari)的《突厥语大辞典》(Dīwā Luγāt at-Turk),而找到了原型。《突厥语大辞典》收有tawγāč一词,义为马秦(Māsīn),马秦加上秦(Sīn)和契丹(Khitāy)的范围,也可以统称tawγāč④。可见tawγāč就是指中国,“桃花石”乃是tawγāč的中文译写。因此,突厥碑铭的tabγač,拜占庭史料里的taugast,与11世纪流行于中亚突厥诸族中的tawγāč,都是指中国(至少是指北部中国)。这几个词汇有同源关系,而突厥碑铭里的tabγač是其中最为原始的形态,它是北魏统治集团的核心部族“拓跋”部名称的突厥文音译。⑤克劳森(Sir Gerard Clauson)《十三世纪以前突厥语语源辞典》(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收有tavğaç一词(即tabγač),解释为“一突厥部落名,其中文转写作‘拓跋’”。⑥关于拓跋是否突厥语部族的问题,我们另外讨论,这里我们只注意突厥人以拓跋部名当作中国北方政权称谓的问题。依据白鸟库吉和克劳森的意见,突厥是在拓跋统治中国北方的时代与中国发生联系的,因而以其部族名称代指华北政权及其统治区域。⑦可是,突厥与西魏第一次进行正式官方联系,是在西魏文帝大统十一年(545)⑧,非正式往来更在三年之前或更早⑨,而宇文泰复鲜卑旧姓在西魏恭帝元年(554)⑩。也就是说,突厥与西魏发生军事、政治接触的十多年之后,西魏皇室才复姓拓跋,而且不出三年即被宇文氏取代,为时短① Peter A. Boodberg, Marginalia to Histories of the Northern Dynasties,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3, No. 3/4 (1938), pp. 223-253. 此文后收入Selected Works of Peter A. Boodberg, compiled by Alvin P. Cohe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9, pp. 265-349.② 伯希和:《支那名称之起源》,中译本,载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一编,商务印书馆,1962年,40-41页;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131-132页。③ 最新的解说是由芮传民作出的,他认为tabγač是中文词汇“大汉”的突厥文转写;此外,他还介绍了历来中外学者对tabγač的各种假说,请看芮传民《古突厥碑铭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34-147页。④ Mahmūd al-Kāšgari, Compendium of the Turkic Dialects(Dīwā Luγāt at-Turk), Edited and Translated with Introduction and Indices by Robert Dankoff, in collaboration with James Kell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1982, Part I, p. 341.⑤ 张广达:《关于马合木•喀什噶里的〈突厥语词汇〉与见于此书的圆形地图》,载张先生《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57-82页。⑥ 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72, p. 438.⑦ 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131-132页;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p. 438.⑧ 《周书》卷五○《异域传下》,中华书局标点本,1971年,908页。⑨ 岑仲勉:《突厥集史》,中华书局,1958年,15页。⑩ 《周书》卷二《文帝纪下》,36页;《资治通鉴》卷七七梁元帝承圣三年,5111页。 3暂,匆匆有如奔驷。在恭帝元年之前的六十年间,皇室姓元,国号为魏(亦偶有称代者),经历了几代人之久,必已深入人心。这个时候突厥人所了解的西魏,哪里会有拓跋的名号呢?我认为,漠北部族以拓跋名号称呼北魏及其统治区域,要远远早于突厥人与西魏的初次接触,而且这一传统很可能是由敌视北魏的漠北政权建立的,当然这个政权就是柔然。柔然几乎是在北魏道武帝率领拓跋联盟创建政权的同时,开始其争霸草原的长期战争,而柔然的游牧政权也是在与拓跋部落联盟的对抗中渐渐形成的。①柔然并未认可北魏对于大漠南北草原地区的统治权,自然也不会接受北魏的国号及其历任皇帝的年号,可以想像的情况是,柔然仍然以拓跋部的本来部族称号来称呼北魏国家。这种在名称上做文章以显示敌对政治态度的做法,也反映在北魏太武帝改柔然之名为蠕蠕上。②随着北魏逐步统一北方,柔然及其统领下的漠北草原诸部所称呼的拓跋,也渐渐扩大其内涵,终于变成了指称北部中国的一个固定名词。作为柔然部落联盟的成员,突厥是从柔然政权接受了tabγač一词的。这就意味着,从柔然与拓跋为敌算起,一个半世纪以后突厥人使用的tabγač一词,很可能早已完全失去了拓跋部族名称的原本词义了。既然如此,经过柔然而传递到突厥部族中的tabγač,无论概念内涵还是构词形式或发音方式,都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异。从这个意义上说,简单地把tabγač解释为部族名称,很可能是不符合事实的。这也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学者们难以从语源学上解读tabγač一词。因此,尽管具有语言上的亲缘优势,但突厥人的tabγač一词,未必会比中文音译的“拓跋”一词,更接近拓跋名号的原本音、义。要解释“拓跋”名号的词义,不应该完全放弃北魏统治者自己提供的信息。根据孝文帝的改姓诏书,“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这个说法即使有自美姓氏来历的一面(特别是与黄帝的土德联系起来,明显是一种攀附③),也可能有包含真实历史线索的一面④。白鸟库吉是最早利用这一线索的学者,即使他只是部分地相信这一线索的价值。根据《魏书》和孝文帝诏书对于拓跋二字的解释,拓跋是一个复合词,是由表示土地的拓与表示君主的跋两个单词复合而成的。白鸟库吉在蒙古语里找到表示泥土的tôhon和toghosun,推测即是拓跋之“拓”;又在通古斯语中找到表示君长的boghin,推测即拓跋之“跋”的对音。然而尽管作了这一研究,白鸟库吉自己并不满意,他相信所谓“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的解说,仍然① 内田吟风:《北アジア史研究•鲜卑柔然突厥篇》,京都:同朋舍,1975年,280-283页。② 周伟洲:《敕勒与柔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81-85页。③ 有关民族融合、社会整合中大量存在的攀附问题,请参看王鸣珂:《论攀附:近代炎黄子孙国族建构的古代基础》,《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第3分,2002年,583-624页。④ 内田吟风:《北アジア史研究•鲜卑柔然突厥篇》,96页。 4是拓跋氏为了自我夸耀,取其音近而进行的一种附会,因此拓跋本义“仍属不明也”。①著名的蒙古学家李盖提(Louis Ligeti)在他那篇研究拓跋语言属性的文章里,证明北魏统治者自己的这一解释是可信的。李盖提考证《三国志》所记的“託纥臣水”与《新唐书》所记的“土护真水”是同一条河流,而“託纥臣”与 “土护真”就是蒙古语词taγušin或toγočin,意思是“土,泥土”,而这个词与拓跋之“拓”是同一个词。②因此,拓跋的确是一个复合词组,是由拓与跋两个不同词义的北族词汇联合构成的。既然拓跋之拓恰如北魏统治者自己的解释那样是“土”的意思,那么拓跋之“跋”是否的确是“后(君主)”呢?近年林安庆(An-King Lim)发表的有关中国北方地带突厥语成份的几篇文章③,对于这个研究的推进有很大帮助。他在一篇研究拓跋语源的文章里,和白鸟库吉一样,抓住“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的历史线索,首先建立“拓跋”二字的中古读音,然后在阿尔泰语系各语言中寻找音义相应的词汇。④根据林安庆的研究,与“拓”对应的词汇是[to:ğ],与“跋”对应的是[be:g],两者都是突厥语词汇。克劳森解释to:ğ为尘土、泥土⑤,be:g为氏族和部落首领,并怀疑可能最早是借自中文表数量的“百”字(这个说法源自很多突厥学者的猜测,恐怕是不能成立的)⑥。林安庆还发现,今天厦门方言中的拓跋发音,与突厥语这两个对应词汇几乎没有分别。他得出结论说,汉字“拓跋”二字并不是古突厥文tabgatch(即tabγač)的对音转写,而是古突厥文[to:g beg]这一复合词组的对音转写,其词义正是土地之主人,完全证实了北魏官方自己的解释。这一研究确认了我们在前面对tabγač一词经柔然传递至突厥过程中音义发生变异的猜测。从tabγač本身,无法分解出[to:g beg],也就是无法探究其语源。从李盖提和林安庆的研究出发,我们还可以分析“拓跋”这一词组的性质。根据我们对内亚政治文化传统中可汗号、官号的观察,以及我们对内亚诸族政治制度的制度形式及其名号演化的认识⑦,可以知道 “拓跋”是一个由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复合词。“拓”是官号,“跋”是官称,“拓”是修饰“跋”的,“拓跋”结合在一起就成为政治实践中某一固定的名号。关于“拓”(即to:g)作为官号的应用,我们还可以举出突厥时代的一个例证。据《旧唐书》: “阿史那社尒,突厥处罗可汗子也。年十一,以智勇称于本蕃,① 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128-129页。② Louis Ligeti, Le Tabghatch, un dialecte de la langue Sien-pi, in: Louis Ligeti ed., Mongolian Studies, Budapest: 1970, pp. 265-308.③ 除了本文重点介绍的一篇之外,还值得推荐的一篇是他在韩国杂志上发表的:An-King Lim, Old Turkic Elements in Certain Apellatives of Ancient Han Frontier Histor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entral Asian Studies, Vol. 4, 1999.④ An-King Lim, On the Etymology of T’o-Pa, Central Asiatic Journal, vol. 44/1(2000), pp.30-44.⑤ 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p. 463.⑥ 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p. 322.⑦ 罗新:《可汗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177-188页。 5拜为拓设,建牙于碛北。”①拓设,即[to:g šad],“拓”是“设”的官号。对于beg(跋)作为官称的使用,还有古突厥文碑铭的证据。阙特勤碑东面第20行有b(a)rs b(e)g②,或转写作bars bäg③。Talât Tekin解释bäg为“主人、首领、统治者的一种称号”④。有的中文译本把bars bäg音译为“拔塞伯克”⑤,这种处理也基本可以反映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性质。不过,《旧唐书》里记有一个突厥首领为“拔塞匐”⑥,蒲立本(Pulleyblank)认为这个名号对应的就是阙特勤碑铭里的bars bäg,唐代以汉字“匐”对译bäg的例证很多⑦。岑仲勉迳译bars bäg作“拔塞匐”⑧,是比较可取的。这里,Bars(拔塞)是beg(匐)的官号。当然bars也可以用作其它官称的官号。《旧唐书》还记录西突厥弩失毕五俟斤之一曰“拔塞幹暾沙钵俟斤”⑨,拔塞是俟斤的官号,犹如阙特勤碑铭中Bars是beg的官号。拓(to:g)意为土地,可引申为国土、领土。突厥语中以“国土”作为美称和官号的辞汇,还有el,中文或译作“伊利”。突厥有伊利可汗,学者认为即El Qaγan,其可汗号el意为土地。⑩古突厥碑铭中的ellig的词根就是el, 回鹘九姓可汗的可汗号里有“颉”字,是这个词的异译。11 西晋时期拓跋部的首领有个猗卢,“猗卢”也可能是el一词的异译。以“土地”为美称,与土地、土壤所代表的国土、领土有关。春秋时晋公子重耳避难于卫,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子犯却说“天赐也”,杜预的解释是“得土,有国之祥,故以为天赐”12。高句丽第十八代王伊连“号为故国壤王”,亦以壤为王号13。正如下文所要论证的,拓跋一词中的“跋(beg)”在魏晋鲜卑诸部的部族名号中发挥① 《旧唐书》卷一○九《阿史那社尒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3288页。② Talât Tekin, Orhon Yaıitları, p. 12.③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234.④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311.⑤ 芮传民:《古突厥碑铭研究》,222页。芮传民在注释里解释了作如此翻译的理由,见该书251-252页。关于伯克制度自突厥以后至清代的变迁情况,请参看苗普生《伯克制度》,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1-22页。有关清代新疆的伯克制度,佐口透《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一书有专章讨论,中译本,凌颂纯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121-222页。⑥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5165页。⑦ Edwin G. Pulleyblank, The Chinese Name for the Turk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Vol. 85, No. 2 (1965), pp. 121-125. 这种把bäg对译为“匐”字的情况,还得到古吐蕃文史料的证实。请参看Christopher I. Beckwith, The Tibetan Empire in Central Asia,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7, p.58, note 23. 除了把beg译作“匐”以外,唐代史料也把beg译作“辈”。如《新唐书》叙坚昆国曰:“其酋长三人,曰讫悉辈,曰居沙波辈,曰阿米辈,共治其国。”见《新唐书》卷二一七下《回鹘传下》,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6149页。⑧ 岑仲勉:《突厥集史》,882页。⑨ 《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下》,5186页。⑩ Omeljan Pritsak, Old Turkic Regnal Names in the Chinese Sources, Journal of Turkish Studies, Vol. 9 (1985), pp. 205-211.11 Volker Rybatzki, Titles of Türk and Uigur Rulers in the Old Turkic Inscriptions, Central Asiatic Journal, vol. 44/2 (2000), p.207.12 杜预:《春秋经传集释》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335页。13 金富轼:《三国史记》卷一八,见郑求福等《译注三国史记》,第1册,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1996年,182-183页。 6了极为突出的作用。显然这个词在突厥时代及突厥语诸民族的历史中相当常见,但它是不是一个突厥语词呢?虽然林安庆认为这是一个突厥语词,但是克劳森却无法在突厥语中找到它的语源。巴赞(Louis Bazin)和博文(Harold Bowen)为《伊斯兰百科全书》(The Encyclopaedia of Islam)所写的“beg or beγ”条,列举了中亚突厥语诸民族使用beg一称的情况,①很显然他们也不能找到这个词的突厥语语源,可是他们在明确指出突厥语的beg是借词之后,却又猜测beg很可能是从伊朗语借入的,其原型是萨珊王朝王号中的bag, viz,意为神圣(巴格达Bag-dād即由此得名)。Karl Menges认为,bäg是从baγa演变而来的②,巴赞一再强调bäg的源头在伊朗语之中③。然而根据我们的研究,baγa与bäg都是很早就出现在说古蒙古语的蒙古高原东部的族群中间了,它们同时并存,甚至一起组合成新的、较为稳定的名号(莫贺弗)。因此不能得出bäg源于baγa的结论。而且,如果认为bäg是从萨珊波斯时代的王号借入阿尔泰民族中,那么,蒙古高原上出现bäg的时间,绝不能早于萨珊波斯的鼎盛时期。伊朗学家一般认为萨珊的兴起不得早于3世纪,3世纪后期萨珊政权的影响力开始深入到阿姆河以北的草原地带。④可是正如我们下面就要论证的,这恰恰是蒙古高原上鲜卑诸部的政治发育进入全新时期,即从部落向酋邦(chiefdom)或原始国家(premitive state)跃进的时期,也正是各部首领的官号中包含有bäg名号的时期。这说明,鲜卑诸部采用bäg称号,并不晚于萨珊波斯,自然也谈不上从萨珊波斯借入这一称号。因此,对于bäg或beg一词的语源,现有的解释还是不够的,新的突破很可能仰赖我们对中国北族名号制度的进一步研究。有关“拓跋”语源的探讨,到此暂时告一段落。现在可以肯定,拓跋这个长期作为部族名称并进而成为部族核心家庭姓氏的名词,原本不过是作为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一组复合词,也就是说,很可能本来只是该部落某一首领所担任的职务的名号(这种名号包含官号与官称两个部分),后来竟然凝固而成为部族名称和家族姓氏。这种以官为氏的例证,在华夏与北族中都很容易找到。与拓跋同时的北族的例子,最明显的是建立了北凉政权的卢水胡沮渠氏,正是号称“其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⑤。沮渠的语源早已无迹可寻,但幸好拓跋一词还可以获得以上所述的分析。以此分析为基础,我们将尝试对中古早期的北方民族问题,进行更深入、更有趣的考察。① The Encyclopaedia of Islam, vol. I, 1159a. CD-Rom edition, Leiden: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2003.② Karl Menges, Titles and Organizational Terms of the Qytan (Liao) and Qara-Qytaj (Śi-Liao), Rocznik Orientalistyczny, Tomo XVII (1951 - 1952), pp. 68-79.③ Louis Bazin, Pre-Islamic Turkic Borrowings in Upper Asia: Some Crucial Semantic Fields, Diogenes, vol. XLIII (1995), pp. 35-44.④ Richard N. Frye, The History of Ancient Iran, München: 1984, pp. 291-292.⑤ 《太平御览》卷一二四引崔鸿《十六国春秋·北凉录》,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602页。 7二、魏晋时期鲜卑各部的部族名号以上对拓跋语源的讨论,说明拓跋得名于一组由官号(拓,即to:g)与官称(跋,即beg)相结合的名号。但是应当说明的是,中文史料所记录的北族职官体系里,前于拓跋的匈奴①,后于拓跋的突厥②,以及与拓跋同时的柔然③, bäg都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官职出现。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求助于中文以外的、史料价值更为重要的史料。在古突厥碑铭里,bäg显然是常规的政治职务,代表着某种政治地位。暾欲谷碑第二碑西面第1行和第7行记突厥军队与十箭(On Oq)的战争,称突厥部族首领和十箭部众首领时,表示首领的词是bägläri,正是bäg(即beg)的复数形式。④由于暾欲谷碑此处所说到的bäg是一种泛称,并不是指某一位具体的bäg,所以只有官称而没有官号。Tekin解释复数形式的bägläri为“突厥贵族、上层社会、大人、武士”⑤。在古突厥碑铭里,bägläri与buyruq常常作为贵族和官员阶层的代称,buyruq意为大臣、高官⑥,唐人译作“梅录”⑦。克劳森把buyruk解释为可汗之下负责军、政事务高级官员的通称(generic term)⑧。古突厥碑文里bägläri与buyruq同样起着通称的作用。中文里这种通称有“官”、“大臣”等等,并不是具体官职。bäg与buyruq是不是并不作为具体官称使用呢?前面提到bars bäg,证明bäg也许同时还是一种具体官称。中文史料里,回纥时期梅录常常用作官号(梅录啜、梅录将军),也用作具体官称(大、小梅录)。我们在研究官号与官称起源演化的问题时,已经指出官称与官号有着共同的名号起源,名号分化为官称与官号,“官号与官职都是从名号中发展出来的,一部分名号凝固成为官职,一部分名号成为官号,某些名号在凝固为官职的同时,其‘美名’、‘美称’的属性并未消失,仍然可以被当作修饰词使用,也就是说,同时保留了官号的形式”⑨。可以肯定的是,与可汗、设、特勤、达干等等为人熟知的突厥官称一样,匐(bäg)和梅录(buyruq)也是从美称、美名的名号发展而凝固成为某种官称的,但它们又都保留了官号的形式,可以用于修饰其它官称,或仅仅作为美称、美名使用。这种官称、官号、美名与美称的纷繁重叠,是内亚社会政治制度发育历史的重要特征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即使已经知道拓跋是一组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名号,也很难确认拓跋之跋是否某一具体官称,更无从了解它是从哪① 谢剑:《匈奴政治制度的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第2分,1969年,231-272页。② 杜佑:《通典》卷一九七《北狄·突厥上》,中华书局,1988年,5402页。③ 周伟洲:《敕勒与柔然》,165-173页。④ Volker Rybatzki, Die Toñuquq-Inschrift, pp. 65-67; Talât Tekin, Tunyukuk Yazıtı, pp 17-19.⑤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311.⑥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322.⑦ 岑仲勉:《跋突厥文阙特勤碑》,《辅仁学志》第六卷一、二合期,1936年。⑧ 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p. 387.⑨ 罗新:《可汗号研究》,184页。 8一个政治组织内获得的。值得注意的是,魏晋时期各鲜卑部族的部族名称,有很多与拓跋一样是由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一组名号,而且其官称部分与拓跋一样也是bäg,虽然中文翻译时用字不同,但经过研究可以肯定都是bäg一词不同的的中文音译(transliteration)。最明显的是秃发。钱大昕早就说过,秃发与拓跋,本同音异译①。《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史部,有《托跋凉录》十卷②,《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写作《拓跋凉录》③,这部南凉史书,应当是北魏迁洛以前的作品,那时南凉国姓,与北魏相同,故称拓跋凉。孝文区别南凉国姓曰秃发,改为源氏,而以北魏皇室独专拓跋,改为元氏④。此后有关南凉诸史,遂尽用秃发一姓⑤。尽管史书中有关秃发与拓跋同源异流的证据很多,但我怀疑都是北魏太武帝接纳源贺(贺豆跋)成为拓跋宗室以后伪造的。秃发鲜卑同样得名于[to:g beg],但被译成含有贬义的秃发,很可能是由于这一部族从未与江左的东晋和刘宋建立官方联系,并且对于仇池等地构成威胁⑥。太武帝接纳源贺,赐予同姓,就是否定了江左的译名,允许源贺一家使用拓跋姓氏。然而《宋书》记元嘉二十九年有北魏“长社戍主永平公秃发幡乃同”⑦,《资治通鉴》作“秃髠幡”⑧。如果作秃发是,那么存在两种可能:一,源贺以外的南凉宗室未必得到了改姓的许可;二,这个秃发幡乃同尽管已经改姓,但刘宋人知道他来自南凉的背景,因此仍然译其姓氏为秃发。到孝文帝改革姓氏,别秃发、拓跋为源、元二氏,其实就是要澄清二者同音不同源、同名不同实的事实。《魏书》还特地解释了“秃发”得名之由来:“初母孕寿阗,因寝产于被中,乃名秃发,其俗为被覆之义。”⑨这个解释应当是北魏人所给出的,目的正是为了区别秃发与拓跋,掩盖拓跋与秃发同音异译的事实。无论秃发与拓跋部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遥远而难以确认的亲缘关系,秃发与拓跋一样得名于[to:g beg],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十六国时期建立了西秦政权的陇西鲜卑乞伏部,其部族名称“乞伏”,或作乞扶、乞佛、①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二,商务印书馆,1958年,446页。② 《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年,963页。③ 《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1993页。④ 罗新:《北魏直勤考》,《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27页。⑤ 姚薇元认为秃发是魏收所改,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239页。其实改南凉拓跋为秃发,要早得多。崔鸿《十六国春秋》有《南凉录》,已尽改为秃发,见《太平御览》卷一二六南凉三主各条,609页。亦请参看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128-133页。⑥ 由于政治关系不同而有不同译名以见褒贬之义的情况,既发生在部族名称上,也发生在个人名字上。前者如南朝译柔然为芮芮,北魏译作蠕蠕;后者如北凉的第二任君主,南朝译作沮渠茂虔,北魏译作沮渠牧犍。⑦ 《宋书》卷七四《鲁爽传》,1924页。⑧ 《资治通鉴》卷一二六,3978页。⑨ 《魏书》卷九九《鲜卑秃发乌孤传》,2200页。 9乞步①。据蒲立本构拟的早期中古音,伏音buwk,与匐完全一样②。又据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伏、匐的中古音拟音都是bǐuk,两字完全同音③。可见“乞伏”之“伏”,与“匐”一样是beg的又一种翻译。乞伏是由官号(乞,其语源有待研究)与官称(伏,即beg)相结合而构成的一组名号,结构形式与拓跋、秃发一样,甚至官称也一样(beg),不同的仅仅是官号。《晋书》记陇西鲜卑“自漠北南出大阴山”时,先只有“如弗斯、出连、叱卢三部”,然而当叙及“一小儿”出现时,却说“时又有乞伏部有老父无子者,请养为子”,似乎三部之外,别有乞伏部。④可是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很可能是后人不理解乞伏名号起源而给收养了小儿的老人妄加“乞伏部”的说明。我认为,实际上乞伏作为部族名称是后来出现的,是在那个小儿成长起来以后才获得的。这个后来号称“乞伏可汗托铎莫何”的人,在传说中无父无母,正是为了强调他是乞伏部的始祖,乞伏的名号应当是在他获得“乞伏可汗托铎莫何”称号之后才出现的。这个“乞伏可汗托铎莫何”称号,也是一组官号与官称相结合的名号。《晋书》解释托铎为“非神非人之称”,卜弼德在其《胡天汉月方诸》系列札记里讨论及此,认为即是突厥语中的taγdaqï,意为“山居者”,与突厥人的高山崇拜传统颇有关系⑤。莫何即古突厥碑文里的baγa,夏德早就把Baga Tarkhan与唐代史料中的“莫贺达干”对应起来⑥。莫贺即莫何,陈三平认为莫何来自古伊朗语的bagapuhr,原意指神之子,这个名号后来经历了贬值(devaluation)过程,被北方诸族用于指称部落酋长⑦。Tekin解释baγa是低级官员⑧,这恐怕是不够的,baγa既是部落酋长一级的官称,也是用途广泛的美称与官号,比如在“莫贺达干”这一词组当中,莫贺就是达干的官号⑨。在“乞伏可汗托铎莫何”里,“乞伏可汗托铎”应该都是官号,这组官号由乞伏、可汗、托铎三个美称构成⑩。乞伏作为一种美称的语源虽已无从考证,但如前所述,它本身是由乞(美称,官号)与伏(beg, 官称)两个部分组合而① 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178-180页。陈连庆把“乞步落坚”说成姓乞步、名落坚,我以为是错误的。步落坚为一突厥语词,卜弼德对此有非常好的研究,见Peter A. Boodberg, Two Not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Frontier, pp. 301-304.② Edwin G. Pulleyblank, Lexicon of Reconstructed Pronunciation in Early Middle Chinese, Late Middle Chinese, and Early Mandarin, Vancouve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s, 1991, p. 98.③ 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中华书局,1999年,22页。④ 《晋书》卷一二五《乞伏国仁载记》,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3113页。⑤ Peter A. Boodberg, Selected Works of Peter A. Boodberg, p. 103.⑥ Friedrich Hirth, Nachworte zur Inschrift des Tonjukuk, p. 56.⑦ Sanping Chen, Son of Heaven and Son of God: Interactions among Acient Asiatic Cultures regarding Sacral Kingship and Theophoric Names,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Series 3, 12-3, 2002, pp.289-325.⑧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307.⑨ 关于达干,请参看韩儒林《蒙古答剌罕考》,载其论文集《穹庐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18-46页。⑩ 这就意味着,后来成为内亚民族高级政治体元首称号的可汗,也曾经仅仅是一种美称,被用作莫何等官称的官号。这完全符合我们对内亚政治组织制度形式演化的基本看法。 10成的词组,而这个词组作为一个整体又演化为官号与美称。获得了“乞伏可汗托铎莫何”称号的人,通常会从这一组官号中选取一部分作为简称,“乞伏”就是被用作简称从而成为那位莫何的通用代号,这样的英雄人物的出现,会给部族的Identity注入新资源,引起新变化。这也就是乞伏部族名称的来历。部族名称来源于部族某一重要酋首官号的显著例证,还有贺兰氏。据《周书》,“其先与魏俱起,有纥伏者,为贺兰莫何弗,因以为氏”①。纥伏得到贺兰莫何弗的称号,贺兰是官号,莫何弗是官称②。贺兰部族名即得自于纥伏的官号。可见部族名称源于该部族历史上某一重要酋首的名号(正如我们以前所讨论过的,当这位酋首获得某一官称时,他也同时获得一个或一组官号,官号与官称共同构成他的名号,这一名号立即成为他的新身份,旧的名字或名号即被弃置,不复使用),而且主要来自名号中的官号而不是官称,很可能在中古北族中并不是孤立的现象。我们还可以举出另一个例证。关于慕容鲜卑的得名,《晋书》有关莫护跋效法燕代风俗习戴步摇冠,从而被其他鲜卑称为步摇,其后音讹变成慕容的说法,显然是一种附会;此外,《晋书》还提供了一个更离奇的解释,“或云慕二仪之德,继三光之容,遂以慕容为氏”。③胡三省斥之为诞,一概不予采信。④《三国志》注引《魏书》,记檀石槐之中部大人有慕容。⑤胡三省说“是则慕容部之始也”⑥。马长寿据此推论,“若然,则‘慕容’原为大人之名,后世始演变为氏族之名”⑦。虽然否定了步摇冠的附会,但把慕容鲜卑看成檀石槐中部某大人之后,在空间上存在严重的困难。如果把慕容理解成北族使用很广的某种美称、某种名号,就不会一见到它便与后来的慕容鲜卑联想到一起,正如我们不必把唐代的慕容氏与十六国的五燕联系到一起一样。我认为,《晋书》所记关于慕容得名于步摇冠的传说,很可能也含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就是标识了时间,把慕容名号与莫护跋时期的历史联系起来。莫护跋是慕容廆的曾祖,“魏初率其诸部入居辽西”,开始与中原政权发生密切联系,并慕习华夏,“敛发袭冠”,是慕容鲜卑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人物。吕思勉早就注意到莫护跋对于慕容部历史的重要性,指出慕容部的名字即来自莫护跋之名,并且强调“慕容二字,固明明① 《周书》卷二○《贺兰祥传》,335页。案《北史》卷六一《贺兰祥传》,纥伏作乞伏,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2179页。如果《北史》不误,那么用作人名的乞伏这一词组,作为美称而成为北族传统的一部分,更得到了新的证据。② 莫何弗,或作莫贺弗,或省称莫弗,是由莫何与弗组合而成的一种官称,即[ baγa beg ],有关弗的论证详见后文。③ 《晋书》卷一○八《慕容廆载记》, 2803页。④ 《资治通鉴》卷八一,2576-7页。⑤ 《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引《魏书》,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年,838页。⑥ 《资治通鉴》卷八一,2576页。⑦ 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185页。 11莫护转音也”①。白鸟库吉考证,莫、慕二字,中古译名时常可互用,慕容可能就是阿尔泰语系bayan一词,意为富,是一种美称。②据此,我们可以推论,慕容并不是步摇的“音讹”,而是莫护“音讹”的结果。无论莫护的语源是什么③,莫护跋与拓跋、乞伏一样,也是由一个官号(莫护)加一个官称(跋,即beg)组合而成的一组名号。这组名号的性质是官号而不是官称。莫护跋当时的官称,很可能是可汗。《宋书》记慕容鲜卑乙那娄与吐谷浑对话,称吐谷浑为“可寒”④。由此知道吐谷浑当时的官称是可寒,可寒即可汗(Khan)⑤。《旧唐书》记北魏乐府所传北歌,有《慕容可汗》、《吐谷浑》等篇⑥。《慕容可汗》当是歌咏慕容廆事迹的,而《吐谷浑》很可能就是慕容廆思念其兄的所谓《阿干之歌》。慕容廆称可汗,吐谷浑亦称可汗。而二人的父亲名“亦洛韩”,“韩”字当是“可汗”的省译,而“亦洛”很可能是el的音译(亦洛韩即el khan)。可见慕容鲜卑的君长父子皆称可汗,这是因为当时可汗一职尚未演化为高级政体(supratribal polities)的首脑(supreme ruler)的称谓⑦。由此可知,慕容廆的可汗号是若洛廆,吐谷浑的可汗号就是吐谷浑,若洛廆和吐谷浑都是可汗号。可汗号加上可汗的官称,构成慕容廆和吐谷浑各自的政治名号。有趣的是,正是这个名号中的官号,而不是其官称或名号的全部,最终演化成为本部族的名称。这与乞伏、贺兰两个部族得名的模式完全一致。那么,拓跋这个同样由官号加官称组合而成的词组,到底是拓跋先世某位酋首的全部名号呢,还是如贺兰、乞伏、慕容一样仅仅是他的官号或官号的一部分?这当然是一个难以确认的问题。拓跋部的酋首似乎早在南迁之前就获得了可汗的称呼,嘎仙洞石壁祝文有“皇祖先可寒”、“皇妣先可敦”⑧,而在《魏书》里写作“皇祖先妣”⑨。北魏奚智墓志称奚氏(即达奚氏)“始与大魏同先,仆脍可汗之后裔”⑩,罗振玉认为“仆脍可汗”即《魏书》所记献帝隣之父威皇帝侩11。《资治通鉴》屡以可汗称拓跋先世君长,必有所据。12如果我们相信① 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08页。② 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上编,60-64页。③ 从语音上看,莫护与莫贺更加接近,把莫护跋理解成莫贺跋,即莫贺弗[ baγa beg ],似乎是更合理的。但无论莫护跋的语源是什么,在深入接触幽燕地区华夏文化之后,慕容鲜卑开始以汉字中的美名嘉字音译自己的部族、氏族及个人名号,这个过程才会发生所谓“音讹”的问题。这似乎也说明了,慕容名号的获得是比较晚的事情,作为传奇祖先的莫护跋的名号(应当仅仅以莫护称他)已经行用很久了,这样才可能会出现“音讹”。④ 《宋书》卷九六《鲜卑吐谷浑传》,2369页。⑤ 《北史》卷九六《吐谷浑传》载此事与《宋书》略同,可寒即作可汗,见3178页。⑥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二》,1071-1072页。⑦ 罗新:《可汗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178页。⑧ 米文平:《鲜卑石室寻访记》,山东画报出版社,1997年,55页。⑨ 《魏书》卷一○八《礼志一》,2738页。⑩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图版二○七号。11 罗振玉:《丙寅稿》,《罗雪堂先生全集续编》第一册,台北:文华出版公司,1969年,185-186页。12 罗新:《可汗号研究》,177-178页。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所有关于拓跋早期君长称可汗的证据,都来12这些证据,那么拓跋部至迟是从威皇帝侩就称可汗的。当然,这时的可汗称号还不是专属于部族酋首的,部族君长的父子兄弟很可能都称可汗。力微长子名沙漠汗,这个“汗”应即可汗的省译,“沙漠”是可汗号①。可见拓跋鲜卑与慕容鲜卑一样,其君长大人皆以可汗为官称。而据《魏书》,在迁至漠南的重要事件前后,献帝鄰对本部落进行了一次大分割,“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②。这段话说明,在献帝这次部族整合重组之后,八部的结构才稳定下来,此前还没有拓跋部名,所以诸兄弟之部后来各自得姓,拓跋一名应当是在八部架构确定以后才获得的。那么,拓跋部到底是什么时候获得拓跋称号的呢?如果此时拓跋君长皆称可汗,那么拓跋就只能是某位可汗的可汗号,或是其可汗号的一部分。《魏书》记两位先后领导了南迁伟业的宣帝、献帝,都号曰推寅③,也就是说,这两位功业相当的可汗的可汗号都是“推寅”。蒙古可汗号有“达延”、“塔阳”,其语源很可能是突厥语的tayan,克劳森解释说“明显是一种官职名”④。檀石槐西部大人有名日律推演者,学者多认为此日律推演即拓跋之推寅⑤,但在排比年代上存在着矛盾⑥。其实,明了推演或推寅不过是一种常常作为北族官号使用的美称⑦,就不必一定要在檀石槐的日律推演与拓跋历史上的两个推寅之间寻找相关性⑧。拓跋不是献帝鄰的可汗号。献帝之子诘汾,在位不久,事业无闻,他对于拓跋部的历史影响较弱。诘汾音近去汾,去汾在柔然职官体系里相当重要⑨,也是北族常用的官号与官称,因此诘汾应当是圣武帝的可汗号而不是他的名字⑩。既然献帝与圣武帝的可汗号中都没有拓跋,那么可以肯定拓跋部名不是从他们的可汗号中得来自北魏建国之后,存在追称可汗的可能。① 东汉末年幽州东部塞外鲜卑有部落大人厥机,其子名“沙末汗”,与拓跋部沙漠汗的官号、官称都一样。见《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840页。②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3005页。③ 《魏书》卷一《序纪》,2页。④ Sir Gerard Clauson,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Pre-Thirteenth-Century Turkish, p. 569.⑤ 最早提出这种联系的是胡三省,见《资治通鉴》卷七七胡注,2459页;白鸟库吉据此论证第一推寅即推演,见《东胡民族考》上编,123页;中国学者中有代表性的,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185-186页。⑥ 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年,278页。一定是面对这一年代上的差互矛盾,所以田余庆先生在《拓跋史探》的两个地方,分别以两个推寅与推演相勘同,见《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147页、220页。⑦ 吐谷浑的长子名吐延,吐延很可能就是推演的另一种译写。⑧ 这种把檀石槐时期的西部大人日律推演(我认为日律是一种官号,与猗卢同源,亦即突厥时代之伊利,el是也),与拓跋先世的两个推寅联系起来的观点,在中外学者中影响很大。见K. H. J. Gardiner and Rafe de Crespigny, T’an-shih-huai and the Hsien-pi Tribes of the Second Century A. D., Papers on Far Eastern History,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77, pp. 1-44. 与Gardiner 和 de Crespigny同校的Jennifer Holmgren,还根据这种相关性,提出两个推寅其实是根据同一个推演制造出来的,她还由此编制了全新的拓跋先世谱系。参看Jennifer Holmgren, Annals of Tai, Early To-pa History According to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Wei-shu,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Press, 1982, pp. 19-20.⑨ 周伟洲:《敕勒与柔然》,169页。⑩ 高车十二姓有俟分氏,见《北史》卷九八《高车传》,3273页。俟分,很可能与诘汾是同一个辞汇。据《新唐书》,宇文氏本姓俟汾,音讹而为宇文,见《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一下》,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2403页。 13的。在南迁后的拓跋部的历史上,只有力微具有无比的重要性。①孝文帝太和十四年(490)八月,李彪、崔光等议五行历运时,说“然此帝业,神元为首”。②神元帝力微的突出功业与漫长统治,极有可能使他本人的名字,即他的官号(可汗号)或官号的一部分,变成草原上其他部落对他的酋邦或其本部的代称,并且使这种代称稳定和凝固下来。当然史料中找不到任何直接的证据说明拓跋曾经是力微的可汗号或可汗号的一部分(显然“力微”也应当是可汗号的一部分),但作如此推想的理由确实也是存在的。力微领导的拓跋部与中原政权发生正式交往,在魏元帝景元二年(261),自后往来频数,而《晋书》等史料中率皆以“鲜卑力微”相称,不见拓跋之号。甚至到西晋末年,刘琨上表提到猗卢,亦只称“鲜卑猗卢”③。即使此时拓跋部名已经行用于代北,其时间必不甚久。我怀疑,作为力微可汗号一部分的“拓跋”,是在力微时期成为整个部族的他称,而到力微死后才逐渐作为自称而成为拓跋部族正式名称的。这种情况与慕容、贺兰、乞伏的得名模式也完全一致。如果以上论证成立,那么,有关秃发、拓跋同源的说法,就明显是站不住的。河西鲜卑秃发部之得名,一定与自己部族历史上某位君长的名号有关,而与阴山地区的力微无关。这种名号恰巧重合以致部族名称重合,但汉字译写时以不同汉字以加区别的情况,在中古早期的北族社会里应当比较普遍。比如,《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记代人改姓,有叱罗氏、叱利氏、叱吕氏、叱卢氏,分别改汉姓为罗氏、利氏、吕氏、祝氏。④汉字译写成叱罗、叱利、叱吕、叱卢的时候,已经分明区别为四个名号,而进一步改成罗、利、吕、祝四姓,就完全看不出它们本来的同音同名关系了。其实,叱罗、叱利、叱吕、叱卢,极有可能是同一个突厥语词汇kül(唐人常译作“阙”)的不同译写。毗伽可汗碑里记有Kül Čor(唐人译作“阙啜”)、Kül Irkin(唐人译作“阙俟斤”)⑤,更著名的例子是阙特勤碑里的阙特勤(Kül Tigin)。在这三个用例中,Kül都是作为官号,分别与三个不同的官称(啜、俟斤、特勤)结合而成为三组专门名号。Tekin解释kül的意思是“人名”⑥,恐怕是不确切的,kül作为美称,首先是官号,当然可能也演化成一级官称。叱罗、叱利、叱吕、叱卢作为四个部族的的名称,其得名模式,很可能与前文讨论过的乞伏、贺兰等等一样,都来自官号kül,当然各自所修饰的官称已无从考知。这种重复在北族社会里本来并不奇怪,但若是译成同样的汉字,① 姚大力:《论拓跋鲜卑部的早期历史》,《复旦学报》2005年第2期。姚大力先生在此文中论证《魏书》所记力微生年之提前,以及作为最高游牧君长的可汗称号始于力微,都不是我能够赞同的。不过他论证的起点是强调力微对于拓跋历史的重要性,这无疑是可取的。② 《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2746页。③ 《晋书》卷六二《刘琨传》,1684页。④ 《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3007-3013页。⑤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246.⑥ Talât Tekin, A Grammer of Orkhon Turkic, p. 353.14则容易使人误会为同部同族,这应该是译成不同汉字的主要原因。这种有意识的纷歧,恰恰能够准确反映北族社会部族结构的实际面貌。秃发与拓跋的关系,当作如是观。其实拓跋作为美称或官号,在后来的突厥政治体中,也还可以找到用例。比如他钵可汗的可汗号“他钵”①,其实就是[to:g beg]的异译。西突厥有“他匐十姓”②,“他匐”,也是[to:g beg]的异译。魏晋时期鲜卑诸部的部族名,明显是以某个官号加[beg]官称构成一组名号的,除了拓跋、秃发、乞伏以外,还有游牧于青海湖地区的乙弗部。蒲立本构拟弗的早期中古音是put, 与伏、匐相近③。据李珍华、周长楫,弗的中古音是bǐuət,亦与伏、匐相近④。乙弗很可能与刘卫辰所居住的悦跋城之“悦跋”是同一个词,因为这个时期汉字“悦”和“伊”在翻译外族名氏时可以互用,如北魏的伊力氏,又作悦力氏⑤。北魏宣武帝时立伊匐为高车王⑥,伊匐,与乙弗、悦跋是同一个词。在青海的乙弗部之外,拓跋鲜卑的代北集团中,也有一个以乙弗为名的部落。《北史》卷四九《乙弗朗传》:“其先东部人也。世为部落大人,与魏徙代,后因家上乐焉。”⑦《魏书》记载北魏初年有“乙弗部帅代题”⑧,北魏有乙瓌、乙浑等,皆出于其部。这两支乙弗各自为部、各自得名的过程,大概类似于拓跋与秃发。姚薇元把他们放在同一个姓氏里考索⑨,似乎认定二者是同源异流,其实他们并不相干。《魏书》另列羽弗氏,陈连庆怀疑羽弗即乙弗异译⑩。根据我们前面对部族得名偶然重合问题的讨论,即使羽弗与乙弗是同一个北族词汇的不同翻译,它们各自所指代的部族也未必相同。北朝内入北族的姓氏,通常都是其所属部族的名称。号称鲜卑的姓氏中,还有拔拔氏(长孙氏)、他骆拔氏(骆氏)、俟力伐氏(鲍氏)、柯拔氏(柯氏)等等;高车诸部,有黜弗氏、斛拔氏(贺拔氏)等等,其部族名称明显带有[beg]一词,其构词形式与拓跋相类,其得名方式,很可能也相去不远。特别显著的例子是俟力伐氏(鲍氏)11,俟力(俟利)是一种普遍见于中古北族的官称12,必为美称无疑,亦必具有官号功能,而俟力(俟利)与伐(beg)① 《周书》卷五○《异域传》,911页。② 《旧唐书》卷九七《郭元振传》,3046页。③ Edwin G. Pulleyblank, Lexicon of Reconstructed Pronunciation in Early Middle Chinese, Late Middle Chinese, and Early Mandarin, p. 99.④ 李珍华、周长楫:《汉字古今音表》,192页。⑤ 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81页。⑥ 《北史》卷九八《高车传》,3275页。⑦ 《北史》卷四九《乙弗朗传》,1810页。⑧ 《魏书》卷二《太祖纪》,20页。⑨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160-165页。⑩ 陈连庆:《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姓氏研究》,86页。11 隋代《郁久闾伏仁墓志》中,提到伏仁的曾祖“俟利弗”,俟利弗即俟利发的异译。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图版五九九号。12 俟利发,很多突厥学家认为即eltäbir,但是蒲立本(Pulleyblank)认为这个对译“在语音上不严格”,因而持怀疑态度。见其所著《上古汉语的辅音系统》(The Consonantal System of Old Chinese, Asia Major, new series, IX, 1962),中译本,潘悟云、徐文堪译,中华书局,1999年,10-11页。我认为,俟力(俟利)很可15结合,既构成新的官称,也可以作为官号使用。突厥语[beg]一词在魏晋时期的北族特别是鲜卑诸部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意义,于此可见一斑。至于以[beg]为美称而取作名字的(中文译名的最后一个字是跋、拔、发、弗、馛、伏、伐等等),就更加普遍,不胜枚举了①。三、部族得名与部族政治体的发育卜弼德(P. A. Boodberg)总结游牧组织及个人得名的七个来源,其第三项即是official titles,特别是部落首领在游牧国家组织(如单于庭、可汗庭等等)里的政治职位。②Lindner在他那篇讨论游牧部落定义的著名论文中,明确指出游牧部落的Identity来自其政治首领。③Golden也说,当游牧部落组织发生政治重组的时候,其军事领袖在决定整个集团的Identity方面变得至关重要,尤其表现在部落名称上面,比如奥托曼(Ottoman)得名于部落首领Osman(Ottoman源于Osmanlı,而Osmanlı是首领名Osmân加上了一个后缀-lı,意思是“Osmân的民众”)。④可见许多研究者早就注意到,游牧部族的政治体名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政治体的政治领袖。问题在于,游牧政治体政治领袖的名称,又是如何获得的呢?根据我们对内亚民族政治名号分化问题的研究,游牧政治体的政治领袖,在获得某一新的政治职位时,他的称号也应发生相应的变化,新称号中,既包含了他所担任的新职务(官称),也包含了专属于该政治领袖个人的新美称(官号)。新的官称与官号,共同构成了该政治领袖的Identity,然而其中最重要的成份是官号而不是官称。本文前面对拓跋及其它魏晋时期鲜卑诸部得名由来的研究,也显示了部族首领的官号转化成为部族名称的普遍情况。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中古时期北族部族得名的一种机制:部族首领的官号,成为人们称呼该首领的主要名称,官号转化为该首领实际行用的名称;该部族首领的名称,又成为外部世界(与该部族相对应的其它游牧部族及农耕社会组织)称呼该部族的主要名称,经过一段时间,起于他称的这一名称最终为该部族内部所接受和认同,从而凝固成为该部族的正式名称。举一个例子,吐谷浑正式成为部族名称,在吐谷浑之孙叶延时。 据《宋书》:“(叶延)自谓曾祖弈洛韩始封昌黎公,曰:‘吾为公孙之子,案礼,公孙之子,得氏王父字。’命姓能与突厥时期也很常见的伊利是同一个词,即突厥语之el,意为国土。① 我怀疑汉晋之际北方部族较低级别的政治体首领,被记作“大人”、“酋大”、“帅”等等称谓的,其原型很可能就是beg之类的词汇。② Peter A. Boodberg, Two Not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Frontier,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1, No. 3/4 (1936), p. 306. 此文后收入Selected Works of Peter A. Boodberg, pp. 240-264.③ Rudi Paul Lindner, What Was a Nomadic Tribe?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Vol. 24, Issue 4 (Oct., 1982), p. 701.④ Peter B. Golde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the Turkic Peoples, Wiesbaden: Otto Harrassowitz, 1992, p. 5.16为吐谷浑氏。”①这显然是以华夏传统附会吐谷浑部族之得名。根据我们的研究,吐谷浑与暾欲谷是同一个词,即Toñuquq,而Toñuquq作为北族的一组官号,是由暾(即吐,ton)和欲谷(即谷浑,juquq)两个官号联合构成的。②吐谷浑在世时,其部落由其名称(即官号)已暂时获得吐谷浑之名,不过这很可能仅仅是他称,而不是自称。吐谷浑去世后,也许周围诸部对吐谷浑部的称谓并没有改变,原来的他称由此得以强化,促使吐谷浑部族内部开始接受这一称谓,并使之变成自称,到叶延时候才正式予以确认。与此相应,拓跋、秃发、慕容、乞伏、乙弗、贺兰诸部的得名,也大致走了同一路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三世纪后期吐谷浑率领他的部落远徙青海,到八世纪中期慕容兆即位,近五个世纪的时间内,吐谷浑共传十九代二十六主。③然而,经历了这么多的政治首领,内部结构及构成必已发生众多变化的吐谷浑政治体,却始终保持了“吐谷浑”的国族名号。也就是说,吐谷浑之后的二十五任首领,都没有能够把自己的Identity(无论是个人的名字、官称还是官号)作用到其政治组织的Identity之上。中古时期其它北族的政治体也有类似的情况,看不到一个已经以某一名号为世所知的部族,会因为新的政治首领而改换其部族名号。这说明,部族名号既有随部族政治首领的改变而改变、富于变化和不稳定的一面,又有在某一政治体内长期延续、相当稳定的一面。这种相互对立、却明显共存于北族政治传统之内的两面性,又当如何理解呢?我认为,北方部族政治传统中的这种两面性,并非同时共存的,它们分别是部族政治体的政治发育处于不同阶段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征。研究国家形成理论的学者,特别是其中的文化人类学家,都同意早期社会政治体演化过程中,从较低级别如氏族(clan)或群队(或译作游团,band),经部落(tribe)阶段,向部落联盟(tribal confederacy)或酋邦(chiefdom)演进,最后上升到原始国家阶段,并不单单是数量的累积和规模的扩大。每一阶段的演进,都涉及社会内部构造与政治权力关系的重组。Krader指出,群队阶段社会统一的宗教表达方式,明显不同于国家阶段社会统一的表达方式;国家阶段的区域统一也不同于群队阶段的区域统一;比起简单社会来,国家阶段社会控制的技术,在功能和意义上都有显著的变化。④Krader还举出成吉思汗大札萨对于牧民家庭事务的干预,说明国家阶段,政府增大了权力和责任,家庭相应地减少了自治权,因而可汗统治① 《宋书》卷九六《鲜卑吐谷浑传》,2371页。② 罗新:《再说暾欲谷其人》,《文史》2006年第3期。③ 周伟洲:《吐谷浑史》附录一与附录二,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④ Lawrence Krader, Formation of the State,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1968, pp. 108-110.17的后果便是家庭不再是帝国中的帝国(an empire within the empire)。①文化人类学家把酋邦或原始国家之前的社会阶段(群队和部落阶段),看作平等社会(Egalitarian society)。②平等社会同时也是分散社会(Segmentary society)。③而分散社会的政治结构是不稳定的。Service指出,平等社会在血缘系统上维持较久的联系,氏族结构相对稳定,但是氏族与氏族之间的关系却十分不稳定,几个氏族为了某种共同的目标(仪式、节日和战争)会暂时联合起来,但第二天就可能分崩离析,回归分散状态。④即使同为分散社会,在部落和群队两个阶段,社会内部的构造又有不同,比如,“氏族在部落社会中的地位就不如世系群那么重要”⑤。只是在这两个阶段,都不存在真正有权的政治职位,首领仅仅是个人的、为某一具体缘由而设的、charismatic型的,首领仅仅是某种个人影响,某种顾问。⑥东汉乌桓“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推为大人,无世业相继”⑦,“大人”是凭借个人才干推选出来的,其政治权力不能世袭,主要功能对外是作战,对内则是调解利益纷争。显然这里只有平等社会的特征,还没有进入酋邦阶段。⑧在平等和分散社会里,政治权力是不稳定的。用Service的话来说:“权威与平等必不相容,因为真正的权威依赖于等级制度(hierarchy)。”⑨只有进入酋邦和原始国家阶段以后,等级制度和永久性的社会分层才得形成,政治权力的分配方式也才趋于稳定。前面所讨论的部族名号的两面性,即既有富于变化和不稳定的一面,又有在某一政治体内长期延续、相当稳定的一面,所反映的恰恰是平等社会向酋邦和原始国家过渡时期,在不同阶段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特征,其相互对立的不稳定性与稳定性,所对应的正是不同社会阶段政治构造的基本特征。部族名号的迁改无常,是因为部族首领的政治权力没有制度性的保障,而且部族政治体本身也常在聚散生灭之间。东汉乌桓“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⑩,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较为稳定的部族名号,反映的是较为高级的政治体发育阶段,这个① Lawrence Krader, Formation of the State, p. 92.② Elman R. Service, Profiles in Ethnology, New York: HarperCollinsPublishers, 1978, pp. 4-6.③ 关于分散社会的研究和表述,除了本文列举的Service的论著以外,还请参看Paul Dresch,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urse Events Take in Segmentary Systems, American Ethnologist, Vol. 13, No. 2(May, 1986), pp. 309-324.④ Elman R. Service, Origins of the State and Civilization: The Process of Cultural Evolution,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75, p. 65.⑤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66页。⑥ Elman R. Service, Primitive Social Organization: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Random House, Inc., 1962, p. 103.⑦ 《后汉书》卷九○《乌桓鲜卑列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65年,2979页。⑧ 谢维扬认为这些记载所反映的东汉乌桓已经处于较发展的酋邦阶段,见所著《中国早期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55年,508-509页。⑨ Elman R. Service, Origins of the State and Civilization: The Process of Cultural Evolution, p. 53. 这里借用了易建平对这句话的翻译,见前引易建平书,168页。⑩ 《后汉书》卷九○《乌桓鲜卑列传》,2979页。 18时候,世袭权力和等级制度保证了单一政治体的内在凝聚,社会分化使政治结构的稳定能够超越个体的生命周期,制度化的权力交接方式(继承制度)保证了政治体的连续和统一。①从这个意义上说,越发达、越高级的政治体,其内在结构的稳定就越持久。魏晋时期鲜卑诸部在名号上所反映出来的稳定的一面,说明这正是鲜卑诸部的政治发育达到较高阶段、发生转折的时期,因而对于北方各部族的社会进步和政治发展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时期。从本文前面的研究可以知道,魏晋鲜卑诸部得名所自的那些部族领袖,都可能处在该部族政治发展史上某个特定的时刻。“乞伏可汗托铎莫何”的时期,陇西鲜卑的政治发育还远远不能与后来的西秦国家相比,但是他统一了陇西鲜卑各部,率领陇西鲜卑在陇山前后立足,因此他才是领导了陇西鲜卑走出部落阶段、进入酋邦时代的部族英雄。莫护跋当然比不上后来慕容廆的功业显赫,他那个时期辽东鲜卑的政治发育也无法与前燕建国时期的慕容部相提并论,但是,很可能正是莫护跋开创了慕容部的酋邦时代。如果我们前面有关拓跋得名于拓跋力微可汗号的猜想是有道理的,那么与乞伏、慕容的例子就非常契合。正是力微在位期间,拓跋部走出了部落阶段,从而揭开了拓跋部酋邦时代的新篇章,对北魏直勤制度的考察已经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②这给我们一个启示:是不是本人的Identity(主要是官号或官号的一部分)竟然发展成为部族名称的那些人物,基本上也都是把本部族带出部落阶段并开启酋邦时代的英雄呢?给本部族的Identity打上最鲜明印迹的人,是酋邦时代的第一批英雄,而不是后来那些以各部族为主体的国家的创立者,这是我们应当特别留意的。现在已知的魏晋鲜卑诸部,其得名差不多都在魏晋之际。这是不是说明,魏晋之际才是鲜卑各部的政治发育发生重大飞跃的时刻?我认为,有两种历史因素对于鲜卑诸部的政治发育影响最深。首先是檀石槐的军事大联盟。史籍所见第一个鲜卑高级政治体,是汉末檀石槐所建立的规模巨大的军事联盟③。但这个联盟随着檀石槐的死去而解散,说明这个政治体的性质显然还不是较发展的酋邦或原始国家。但是,檀石槐死后他的儿子曾经短暂继位,说明世袭制度的存在,这已经不再是部落阶段的特征。而且,史书所谓“自檀石槐死后,诸大人遂世相袭也”④,又证明檀石槐的政治遗产对于草原部族政治发育的影响,是何等深刻而持久。我们看到草原上鲜卑诸部久已积蓄的政治能量,正在转化为鲜卑部族政治体发育和演化的强大动力。檀石槐当然不是这一历史进程的启动者,但他和他的大联盟的出现,无疑大大加速了这一进程。在檀石槐之后,深刻影响了鲜卑各部政治发育的另外一个历史因素,就是① Elman R. Service, Primitive Social Organization: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 p. 146.② 罗新:《北魏直勤考》,35页。③ 马长寿:《乌桓与鲜卑》,179-188页。④ 《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引《魏书》,838页。 19田余庆先生在《拓跋史探》中重点关注的乌桓。幽州长城地带的乌桓早在东汉末年已经形成几个重要的政治集团,据《三国志》:“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众五千余落,上谷乌丸大人难楼,众九千余落,各称王;而辽东属国乌丸大人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丸大人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①这时的幽州乌桓政治体已经处在发达的酋邦阶段,很快就要进入原始国家了。虽然幽州东三郡乌桓遭受曹操的毁灭性打击而中止了政治发育进程,但从这些高级政治体流散出去的种种政治和文化因素,帮助了社会及政治发展相对落后的鲜卑,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田余庆先生所揭示的拓跋鲜卑与乌桓在代北地区的长期共生。②从十六国北朝鲜卑诸部的发展概貌推测,魏晋时期鲜卑诸部的政治发育,不是个别部落、个别地区的偶发现象,而是遍地开花、杂采纷呈的。部落与部落之间,酋邦与酋邦之间,原始国家与原始国家之间,以及鲜卑与乌桓之间,鲜卑与其它北族之间,重组、融合的历史浪潮席卷了一切,改造了一切。等到拓跋珪建立北魏时,在拓跋鲜卑统一的旗帜下,已经整齐地排列着此前二百多年间为各自部族的前途而奋力打拼的鲜卑各部的人民。曾经的部族结构已不复存在,只剩下一些正在变色的历史印记,偶尔让他们回忆起祖先的光荣。为数不多的印记中,来自早先部族名称的姓氏,是他们赖以记忆各自部族历史的重要凭借。可是,这些多音节的、不符合华夏传统的姓氏,在不久以后也将会被放弃,而代之以华夏式的姓氏,并附以崭新的、与炎黄血统相联系的谱系清单。草原部族的后代与草原历史的联系,至此已经几近于无。而那些即将被放弃的姓氏,即以前草原上各个部族的名称,与魏晋鲜卑诸部那些开创了大时代的马背上的英雄们之间的联系,慢慢地也会被时间的烟尘所遮盖。① 《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834页。② 田余庆:《拓跋史探》,108-203页。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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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似乎天生就存在某种缺陷,逐利是其本质,因而在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广告发布者即媒介和受众以至社会环境间的各种利益流动中,广告与道德防线的冲突似乎无可避免,而广告伦理问题则成为广告学者及广告从业人员绕不开的话题。本文主要是对近几十年来国内外有关广告伦理研究的文献通过文献分析进行简单的回顾和综述,并对相关研究进行总结,以此作为进一步推动广告伦理研究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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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翘首期待的《雷峰塔》终于出版了,这是张爱玲的一部半自传体的英文小说。从传记文学的角度来看,该书的出版确实是一件大事,相应的中文译本也马上问世。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总题为《易经》,分为两个部分,《雷峰塔》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几乎涵盖了女主人公前20年的生活,重点是6到16岁的生活场景。作为读者,我们已经阅读过她的中文作品,特别是散文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在读过《雷峰塔》后不禁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雷峰塔》里的大部分情节在她以前的作品中都出现过,虽然这一次的描写更全面些。众所周知,张爱玲成长在一个业已衰败的显赫的大家族中。这个家族从天津迁来上海,拥有一所房间众多的公寓,张爱玲就生活在其中。《雷峰塔》回忆了她童年的生活和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直到她离开上海,考入香港大学学习并成长为一个崭露头角的作家。张爱玲自己、张迷们和众多的传记作者以前都多次讲述过这段往事,但一个显著的问题是:把这段往事写成英文小说,以西方读者预设为受众,是否成功了呢?换句话说,对于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的西方读者来说,是否值得一读?对此,我持审慎肯定的态度。因为,自从张爱玲的中篇小说《色?戒》拍成电影并引起轰动以后,作品也被翻译成英文。比较起来,英文的《雷峰塔》几乎没有悬念,情节也较为平淡,很可能会让读者失望。就如王德威在对这篇小说精彩的介绍(值得一读!)中指出的那样:“《雷峰塔》以喜剧方式开场,逐渐演化为哥特式的惊悚”。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故事,但看起来都是琐碎的家事,彼此纠结,导致女主人公作出离家远行的决定。读者必须对这种慢节奏的叙述有耐心,因为这种“喜剧方式”的展开用了很长的篇幅(全部26章的20章)。直到最后几章,狂暴的父亲在后母的默许下把她关进空房,她最终逃离这个大家庭,才达到了“哥特式的惊悚”的高潮。阅读中,我们会有以下几种情绪的交互体验:如果要偷窥大家族的世界,就会感到愉悦;如果通过一个年轻少女的眼睛体会家族衰落的悲惨经历,就会感到痛苦;也许会感到枯燥乏味,因为即使是“惊悚”的部分也没有多少悬念。以前作为香港大学出版社的特约审读,我读过《雷峰塔》的原稿。这次重读,我力图悬置故事情节,着力探讨能体现中英双语技能的小说技巧。虽然用英文写作,但《雷峰塔》充满了中文元素——从人物到物事,从词语到句法,都可见这是一部创作和翻译合一的作品。小说所有重要内容都是中国的,张爱玲是怎样把它用英文写出来的呢?是否是她先用中文写成草稿,自己再翻译成英文的呢?如果是这样,这部作品是否应该被当作“第一人称叙事的虚拟翻译”?更积极的考虑是:小说展现的形式和视角的原创性,是否是她以前的中文作品,包括新发现的中文小说《小团圆》也望尘莫及的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深入作品作出细致的梳理和分析。让我们首先看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名。在小说的开始,张爱玲描述公馆里的仆人们,她为他们起了短而怪的名字,如Dry Ho、Dry Chin,、Dry Tung,、Sunflower 和Aim Far等。她尽力对这些名字加以解释,如:“何干(Dry Ho)被称为‘干’( Dry )是用以区别奶妈(wet nurse),”(第2页)实际上“干”( Dry )的这种解释并不能完全表达出是张爱玲的本意。在中文里,“干”(不是“乾”)是表述仆人类别的方言,如在张爱玲的《私语》(1944)里,多数仆人就被称为什么什么“干”。 特意把“干”加在人姓后作为修饰语实际上传达了又一层意思:年老的仆人的身体已经“干枯”。正是这些忠诚的“干枯”的仆人们,特别是何干,把琴(Lute)抚养成人,而不是琴的生母和后妈。这个小例子表明,张爱玲试图通过变化和扩大中文人名的字面意思、同时又巧妙地增强了其含义的方法,去解决在英语语境里中国的人名问题。另外的一些人名则采用了别的方法,如小说里主要人物的英文名字好象是中文意思的直接“翻译”,虽然也是同样地有着象征性的标记,但字面上不用音译。如琴(Lute),榆溪(Elm Brook,琴的父亲),露(Dew,琴的生母),荣珠(Honor Peal,琴的后妈),秋鹤(Autumn Crane,亲戚)等等。看到这些名字,双语读者会很容易地感到一丝讽刺的意味:名为“榆溪”的父亲,实际上是没落家庭里的一个暴君,既没有挺挺“榆树”( Elm)的高大,也没有潺潺“小溪”(Brook)的亲切(至少在中文里)。姨太太式的后妈也没有任何“光荣”(Honor)的资本。其他人名如“昌盛”(Prosperity)和“秋鹤”(Autumn Crane)也暗示着与字面相反的意思。张爱玲也努力使用中文里的双关语,如,仆人们经常描述琴是如何呼唤何干的:“您整天叫着‘何干’‘何干’,说不定哪天‘河’真的干了”。她解释道:“River was also Ho”(中文的“何”音同于“河”)。她也同样努力把中文谚语和俗语转化成符合习惯的英语韵文,如:The mouth of the green bamboo snake, The needle on the yellow bee’s heart, Neither of these is poisonous, The most poisonous is the woman’s heart. (青蛇竹耳口, 黄蜂尾后针。 两者皆不毒, 最毒妇人心。)(第150页)多数时候,这种转换是成功的。但是,有些谚语在英语里并不是惯用的,如“打破砂锅问(纹)到底(To break the pot to get at the bottom)”。这样的写法可能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如果反过来转换,中文母语的读者会感到被疏远,他们可能体会不到这种双关的意思,如chinoiserie(外国人把中国人视为有异域色彩的怪物)。从这点说,人们有理由责备张爱玲,如在她另外的英语散文中,经常采用外国人的姿态来对中国同胞的举止和习惯作出评论。这样,英语读者可能较为熟悉理解张爱玲描述的中文场景,但不可避免的是,这样的用词因为名字的英语修饰,却是单向度的。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张爱玲努力地在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环境里寻求对话和平衡,但成效有差别。当她用整段的文字进行描绘和叙述时,她只采用英文的体式。但在相对流畅的英文语义结构里,她的英文句子读起来却像中文,因为句子里充满了中文惯用语和中文式表达。从读者个体文化的立场看,这种写法有利有弊。但从文体的效果上看,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过多的中文惯用语和谚语阻碍了流畅英文的写作。我想,这也许是被美国出版界拒绝的原因之一吧。从熟悉的张爱玲的中文创作出发,我们赞赏她把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小说技巧置换进这部英文小说的尝试,如抽离、冷观、愤世的口吻(在英语中有某些减弱),对场景和动作微妙而切实的描绘,通过随意的对话和看似不经意的陈述暗示相关的主题和主要情绪(如仆人们对雷峰塔的倒掉的评论,就是对盛府命运的明显的象征,。所有这些都要求作者对两种语言有超凡的掌控能力。学者和张迷们都承认张爱玲有着独特的中文天赋和无可比拟的中文风格,但是,她在英文中还能否达到这样的高度?她可以用英文模仿自己的中文风格吗?让我们看以下一段的描述:Lute was reading in the large dark room next door. She had no idea how long it would take to burn three joss sticks. Time felt strange when it was measured by increase. What year was this, what century? Sunlight floated shinning white on the outside of the windowpanes. Tram bells clattered but not loudly, car horns bleated, breathless ricksha coolies made little cries of warning that sound in the distance like “Hup-up-up” like soldiers drilling. A big sale was at the cloth shop across the street. The Depression was still on. The brass band hired by the store had just burst into Oh Susanna Don’t You Cry, a tune that all the bands seemed to know and played in parades and funeral procession…(在隔壁的大黑房间里读着书,琴不知道三注香燃尽会到什么时候。时间随着香灰落下,显得奇异:今生何生?今世何世?日光在窗玻璃上泛着白光,吊钟喀哒喀哒地低响,车笛呜呜咽咽地鸣叫,远处人力车夫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哧声像士兵在操练。街对过的服装店里在大甩卖。经济萧条在继续。商店雇佣的铜管乐队刚刚开始演奏《噢!苏姗娜》:一首所有乐队都好象通晓和会演奏的游行和葬礼的曲子???) (第173页)一段充满各种景象和声音的描写,可以唤起奇妙的感觉!但是,英语的运用也会偶尔感到生硬,读起来像是翻译,我们在较优秀的中文散文里能读到同样的景象和声音的描写。熟悉张爱玲小说和散文的读者也会轻易地判断出这段描写的出处,但这段描写反而不如她的名作《中国的日与夜》和散文集《流言》里的描写更能体现她刻画细微差别的深厚功力。选择用英文写作,张爱玲有着先天的不足,她只有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或者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去弥补这种不足。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她只有求助于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下面这一段小说开头的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繁复描写不同物事来突出富丽堂皇的盛府的沉闷和压抑:…It being summer the shutters were half drawn and the bamboo blinds lowered on the veranda. The dark front rooms were spread with dresses, perfumes, fabrics, photograph albums, boxes of old letters, sequins and beads in bottles and packets, slipper patterns, ostrich feather fans and sandalwood fans, rolled carpets, antiques that could be given as presents or sold in a pinch, little bamboo boxes stuffed with cotton, sometimes empty, sometimes with an unset jewel nestling in the cotton, old books in brocade casings, obsolete bankbooks, green tea in tall zinc cans…“正值夏天,窗帘半开,门廊里竹帘低垂。暗淡的前室里,到处都是衣服、香水、布料、影集和成箱的旧书信。瓶瓶罐罐里、大包小包里是各种饰片和饰珠,鞋样,鸵毛、檀香木的扇子,卷边的地毯,只能用作礼物或者干脆卖掉的古董,小竹箱里塞满棉花,有时还是空的。棉花里凌乱的珠宝,缎面盒子里的旧书,过期的银行存折,高高锌罐里的绿茶???”(第5页)把这么多琐碎的小物件描写出来,花费了许多的词汇,看起来却有些怪异。只有异常锐利的眼睛和超敏感的感觉力才能观察到这一切,这就是所谓的“女性细节”!但看到不断重复的“sometimes(有时)”,我却感到有些厌烦,正是这个词的用法,暴露出其中文的习惯。我想张爱玲也会意识到这些困难,所以她尽最大的努力去活灵活现地表现仆人们的谈话,特别是后妈说话的方式。通过运用成语、诗歌和谚语,她力图重现上海方言生动的韵律。但大声读出来,这些英文描写会得到同样的共鸣吗?我觉得大部分描写未必能达到。下面是一场女儿和后妈之间玄机重重而最终冲突的争吵:“Niang,” she said smiling. “You never told me you weren’t coming home last night.” “I telephoned,” Lute said taken back.“I told father.” “You didn’t even tell me when you went out. Am I nobody in your eyes?” (“娘”她微笑着叫着。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昨晚不回家?” “我打过电话了”,琴说着扭转身:“我告诉父亲了。” “怎么你走了也不给我说一声?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第236页)这4句英语对话很流畅,只是把《流言》里的两句对话稍作改变,原句是:“怎么你走了也不在我眼前说一声? 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很显然,英语书写还不具有中文口语的穿透力,也许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人会得到鲜明的印象:张爱玲并不精通英语。也或会这样认为:张爱玲为了保持小说里语调和声音的中国元素,不得不采用英语惯用语,这样很不令人舒服。这样,在可见的英语书写和不可见的中文元素之间,如何能做到“对位”?我想这恰恰是张爱玲在《雷峰塔》和其他英文作品中作出的尝试,而读者则必须感悟到这种含蓄的复调,才能品味出全部意义。这就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确实就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体会不到英语写作的韵味,不懂中文的英语读者注意不到暗含的中文的话外音(或者是话里音)。必须承认,张爱玲是中文作家中少有的双语写作者之一,但是,在我看来,她在这部小说中双语的尝试的结果却是优劣互见的。除了这些语言方面的问题外,这部小说依然保持了张爱玲在叙述方面、讲故事方面,或者是重复讲故事方面的特点。就像王德威指出的那样,张爱玲刚刚18岁时,就在上海的《新闻报?晚刊》上发表英语散文,第一次讲述被父亲囚锁的事件。在后来的中文作品里,她也几次起回忆这次童年的创伤,这次哥特式的惊悚也被她写进名作《半生缘》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也被直观地表现在传记电影《滚滚红尘》和电视连续剧《上海往事》里。有了这些,再用英文追忆是否还有价值?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正是《雷峰塔》,用了接近30页的篇幅最全面地描绘了这段往事(第236-261页),并且,从各方面看,小说都是一部精练的杰作,充满了苍白岁月可怕的细节和女孩子的奇想,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助于那个只有16岁的琴的超然抽离而敏锐锋利的眼睛。她以一种全知全能的洞彻来观察,琴被毒打囚锁的内心感受通过第三人的声音来表现,并借助于《私语》中描写的内容和中国通俗流行小说如晚清的《九尾龟》的技巧来加强。这样,年轻女主人公被专制父亲凌辱的可怕故事就营造出一种交杂着残酷悲剧和荒诞戏剧的气氛。同时,又因为是小说,比起自传要求的“事实”,又多了许多自由。如琴的弟弟山不像现实中张爱玲的弟弟,而是个更加可悲最后死去的人物,成为琴离家远走而脱离家庭的辛酸的对照。像在《小团圆》里那样,细节描写延伸到琴的内心灵魂,进而压抑性欲。如在第18章描写绪哥哥来看望琴,琴却梦到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新郎有着一张油腻腻的橘红色的脸,好象是绪哥哥,又好象不是:“她躲避着男人嘴里呼出的口臭和酒味,连踢带打???他必须占有她,否则枉为男人。这样一种理所当然的压倒一切的力量,没有人想受到其攻击,但每个人还希望得到。她不断地挣扎,挣扎过后,一切都成为过去。对她来说,这样的挣扎就是做爱,好象要持续到永远。男人的胳臂、腿、嘴和鼻子乱作一团,合在一起,就像一头动物嗅舔她的脸,那张大毛孔的橘红色的脸有一种滚烫的铁水的味道。然后,她的裤带被解开???”(第204页)当然,这是一个在传统大家庭里成长起来的16岁的少女的幻想。但是,这段酷似成年人的观察和评说,就带有很浓的嘲弄意味,这是典型的张爱玲的风格:生动有力,可以媲美《小团圆》中描写女主人公和她的未婚夫做爱的类似的段落。张爱玲很少这样带着自嘲的口吻正面描写做爱的场景,只是在她晚期的作品中,好象才松开禁欲的羁绊,出人意料地恣肆起来。但这正是这部小说几个令人真正惊奇的地方之一。 对于张爱玲最后的英文小说,我的评论不管有多么零碎和挑剔,但如果不是说仰慕的话,却至少反映出我深深的尊敬。诚然,这部作品不能和她的中文作品中的精华相提并论,但直到将来这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分出版,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相关第二部分还叫《易经》,它将带给我们另外的视角,以利于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张爱玲的人生和传奇。一个问题依然困绕:为什么张爱玲那么沉湎于过去、固执再三地描写同样的场景?这是一个无人能解开的谜。在她早期的作品中,她在内敛地怀旧的同时,对他人还有些须兴趣,特别是对她的上海同胞,她也经常把他们写进作品中。到了在洛杉矶公寓里隐居遁世的晚年,她本应该与世隔绝,本应该不再着迷于往昔岁月的回忆,但还要重写过去,意图和意义何在?难道是她要通过重写来更好地保存记忆、日久弥新?难道用英语这样一种另类的语言能提供更新的洞察视角?难道英语这种新形式仅仅是一个作家无处栖身、江郎才尽最后的救命稻草?很久以来,我一直思考这些问题。我必须承认,不管我怎样反复阅读《雷峰塔》,我都没有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也许张爱玲自传的第二部分《易经》能给我们更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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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律移植与现代国家转型为背景,考察了最近20年来法理学思潮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到法律文化论和法律现代化论的内在发展逻辑,作者提出这些主流思潮坚持一种“没有国家的法律观”,它不仅是法律移植的政治意识形态得产物,而且是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意识形态的产物。这种思考与法学家的自我身份认同密切相关,由此被称为“法律人的法理学”。基于反思这种法理学在处理国家与法律关系上的方法论误区,作者考察了当代法理学中的边缘学说,即实用主义法理学,对整个主流思潮的批判,以及由此形成本土主义方法论与本土主义政治立场之间的张力。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立法者的法理学”,试图在更广阔的理论背景上,重新把国家与政治作为法理学思考的中心,从而在技术意义上整合“法律人的法理学”,思考中国在民族国家与文明国家的转型中面临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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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完全靠市场和私有化来解决,会带来巨大灾难。重庆此时提出做蛋糕和分蛋糕的问题,正当其时
重庆日报:过去许多年里,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甚嚣尘上,认为只要将财产权交给私人,将决策权交给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私人业主,将政府干预减至最低程度,市场就会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无尽的财富,“下溢效应”最终会让所有人受益。果真如此吗?
王绍光:卡尔·波兰尼说,“这种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理念,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20世纪末,在“华盛顿共识”蔓延的同时,穷国与富国、穷人与富人之间的鸿沟越拉越大,致使贫富差距最大的拉丁美洲国家纷纷向左转。到21世纪初,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危害变得更明显。
香港《信报》创办人林行止先生自称写了30多年政经评论,在2007年10月16日的专栏里,他开始对于自己“年轻时是盲目的自由市场信徒……一切讲求经济效益,认为企业的唯一功能在替股东牟取最大利润”反省。
2008年4月28日,他又发表专栏文章,重申“对过去理直气壮地维护资本主义制度颇生悔意”,因为“看到了太多不公平手段和欺诈性活动,而一些本以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则经不起现实考验”。
重庆日报:林行止转向不久,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从美国蔓延至全世界,作为资本主义象征的大型企业一个接一个破产倒闭。
王绍光:是的。经济危机发生以后,迫不得已,冰岛、爱尔兰、澳大利亚、日本、英国、美国等政府纷纷出手将银行、保险公司、汽车业国有化。美国《新闻周刊》封面文章也惊呼:“我们都是社会主义者了”!
虽然世界经济危机也拖累了中国经济,但现在全世界都承认,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将维持正增长,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火车头之一。
重庆日报:在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之下,重新审视中国坚守的方向和走过的道路,意义非同寻常。如何评价中国在过去30年中的社会主义实践?
王绍光:在过去30年中,中国不可避免地走过弯路。尤其是在1990年代,中国有意无意地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的“下溢理论”。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思想下,为了追求尽可能高的经济增速,牺牲公平、就业、职工权益、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生态环境、国防建设等,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这时,决策者开始认真反思邓小平的警告:“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2002年底召开的十六大,使用了“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2005年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未来中国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到十七大,标准提法已变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从2002年起,中国政府还开始致力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包括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等),其进展速度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大大充实了邓小平有关“共同富裕”的理念。
这几年,重庆把很多新自由主义的僵化思维———比如私有跟公有一定是矛盾的,计划跟市场是矛盾的———给打破了。重庆的国资在过去这些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重庆经济总量中占的份额也是越来越高,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还有,重庆把地价的升值握在政府手里,地价的升值没让少数地产商全部拿走,这是重庆房价较低的原因。
重庆日报:现在重庆提出要分好蛋糕,缩小三大差距。这是否也可以看做是对新自由主义的反思?
王绍光: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中国还有其它地方也做了很多探索,但层级要低一些,比如像华西村,或者一些县级市、地级市等。重庆是在省一级里比较好的一个例子。重庆的探索,放在整个国家层面来看都很有价值。
在新自由主义影响最严重的时候,许多跟民生相关的东西都交给市场了,包括教育、医疗等等。众所周知,医疗、教育跟人的发展有巨大关系。一个小孩子长大,能不能得到全面发展,跟他能否得到良好的教育有巨大关系。如果完全让家长的购买力来决定,穷人的孩子永远也不可能改变命运。跟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完全靠市场和私有化来解决,会带来巨大灾难。重庆提出解决做蛋糕和分蛋糕的问题,可谓正当其时。
群体之间的平等应该比个人之间的平等更受关注。群体往往被内部成员和旁观者视为一个整体,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同感。认同感一旦成形,群体之间的差别很可能变成它们相互冲突的根源
重庆日报:我们讨论分蛋糕和做蛋糕,实质上是讨论公平和效率的问题。那么,当下的中国社会是否公平?
王绍光:回顾战后60年,在头30年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民族解放运动一浪高过一浪。连西方国家也在民众的压力下不得不对其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改造,引入社会主义因素。后30年,风向陡转,原社会主义国家纷纷易帜,全世界大行其道的是新自由主义。30年过后,人们才发现,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十分不平等了。
这种不平等表现在国与国之间和国家内部。以中国为例,改革初期,不管是城市内部还是农村内部,收入分配的差异都不大。而到本世纪初,农村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35,城市的基尼系数也超过了0.3。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其它转型国家相比,中国收入不平等扩大的速度实在有点太快。在131个有数据可查的国家中,中国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数排在第90位。
重庆日报: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不平等程度有所扩大不一定是坏事,反而有利于调动人们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王绍光:改革初期曾对“平均主义”进行过批判,后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着眼于打破“铁饭碗”和“大锅饭”,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因此,改革导致收入和其它方面的差距扩大,在所难免。问题是在纠正“平均主义”倾向方面中国是否走过了头?
重庆日报:要研究不平等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平等。那么,究竟什么是平等?
王绍光:自从18世纪末法国革命以来,平等一直是世界上很多人追求的理想之一。“平等”看似一个简单的概念,实际上,不同人所说的“平等”意思可能千差万别、甚至完全不同。平等是个复杂的多面体,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观察它,难免失真。
谈平等,首先涉及到平等的主体问题。平等的主体既可是单个的人,也可以是人的群体。在理想的情况下,如果社会的同质性和信息的可获取性很高,平等的主体应该是单个的人。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群体之间的平等也许比个人之间的平等更受关注。这是因为,群体往往被内部成员和旁观者视为一个整体,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同感。认同感一旦成形,群体之间的差别很可能变成它们相互冲突的根源。例如,在卢旺达,比利时殖民者曾对胡图族与图西族分而治之,并故意造成两族之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这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对中国整体而言,最重要的群体差别恐怕是地区差别、民族差别、城乡差别、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口之间的差别、性别差别以及阶级阶层差别。
收入分配,在现阶段可以实行罗尔斯原则,即能平等分配则尽量平等分配;如果某种不平等分配对最底层民众更为有利,也可以接受这种不平等。在这方面,重庆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重庆日报:关于平等的主体,并没有太大分歧。分析和评估平等的核心问题应该是“什么东西的平等”。
王绍光:平等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尊严的平等,人应该享受同样的关怀和尊严。
二,机会的平等。机会平等要求所有的社会地位对所有人开放,反对任何基于种族、民族、性别、出身地、宗教信仰的歧视,信奉什么人得到什么地位应看他们的能耐和努力程度。与僵硬的身份等级制相比,机会平等思想的进步性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即使消除了限制机会平等的所有法律障碍,结果方面不平等也不会消失。1960年代民权运动以后的美国如此,1990年代消除种族隔离后的南非亦如此。美国的社会流动性比欧洲国家大,也就是说,美国机会的分布比欧洲国家更平等,但与此同时,美国又比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更不平等。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一般所说的“机会平等”只是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家庭背景和自然禀赋方面的差异使孩童并不是处在同样的起跑线上开始人生的道路;他们从父母那里继承和自己积累的人力资本(教育和训练)、文化资本(品味与谈吐)和社会资本(关系网络的宽度、厚度和密度)又会影响自己追逐人生目标的历程。
在过去几十年里,学者们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实质机会平等理论。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大前提,即在某些关键领域,结果必须平等,只有这些领域的结果平等了,人们在机会上才真正平等。
三,收入的平等。绝大多数关于不平等的研究都聚焦在货币收入的分配上。认为钱越多,预算许可的范围越宽,人们的自由度越大。现在网民谈的都是“让工资飞”。这种言论存在有两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它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税前收入上,忽略了税收的影响。另一方面,多数对收入分配的研究没有考虑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支出对最终分配的影响。财政转移支付包括诸如退休金、失业救济金、伤残救济金等种种收益。
仅仅盯在工资上是不够的,应该让公共消费飞起来。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仅仅靠提高私人的收入和私人的消费水平,不利于改善社会的福利。在这个阶段,政府应该拿出钱来,投入到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领域,促进公共消费增长。公共消费起来了,老百姓花钱的地方少了,钱包自然就会鼓起来。
此外,理论界还有资产的平等、权利的平等、资源的平等、福利的平等、能力的平等、参与的平等,等等。
重庆日报:在讨论平等分配的准则时,政治理论家们往往针锋相对。对政策制订者来说,如何把握这些准则?
王绍光:政策制订者没有必要拘泥一家之言,相反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博采各家之精华。
我认为,在基本权利的领域,应实行绝对平等原则。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管是男是女、出生在乡下还是城里、居住在东部还是西部,他们都应享受同样的权利、履行同样的义务。
此外,政府有责任保障每位公民形成基本能力和得到基本保障。基本能力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基本保健,一是九年义务教育。没有基本保健,孩子可能夭折,活下来也缺乏必要的体能和体力;没有基础教育,在日益依赖知识的今天就等于丧失了市场竞争能力。基本保障包括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底层的民众提供最起码的经济安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04年的各国经济安全状况的评估,中国排在四级中的最低一级。提高普通民众的经济安全感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在现阶段,中国可以实行罗尔斯原则,即能平等分配则尽量平等分配;如果某种不平等分配对最底层民众更为有利,也可以接受这种不平等。罗尔斯没有明确说“最底层”有多大范围。我认为,这个范围不能过窄或过宽,以底层20%为准。
在这方面,重庆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譬如,重庆的户籍制度改革、公租房建设、微型企业扶持政策,都是采用了“罗尔斯原则”,更关注于最底层民众的利益。
我国目前的再分配机制问题很多。无论是救济性再分配、补偿性再分配、还是保险性再分配,着眼点都放在城镇居民身上,基本上忽略了农村居民。为了实现长治久安,中国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再分配机制,为大多数人提供收入保障,使之不会因失业、患病、年迈而陷入贫困。
王绍光简介
王绍光,1954年生于武汉,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美国康乃尔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康乃尔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1990—2000年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主任、教授,英文学术刊物《The China Review》主编。
记者 周季钢 龙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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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尽管“文革”前——当时还没有建立学位制度——中国的少数著名高校就开始了研究生教育,但无疑,中国的研究生教育是在过去30年里,伴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取得了巨大成就。仅就每年获得学位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数量而言,目前已是世界第一。做事就肯定会出问题;而且问题还不老少。 其中一种比较普遍,而且很致命的批评是,目前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下降,原因是招生规模太大,学位授权单位和“点”太多。而对应措施,除了加大国家的教育投入、提高研究生导师自身素质外,最主要是压缩研究生教育。前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先生建议:按照大学的功能定位,重新审查和规范学位授予点的资格;纯教学型的普通大学,不允许招收研究生;教学与研究型大学,只招收硕士研究生;少部分研究型大学,才能招收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全国至少应砍掉二分之一大学的博士授予资格。他的看法在学界有一定代表性。 刘道玉先生的某些判断和建议有道理,多年来我服务的北大和北大法学院也一直在坚持,尽管有时很难。但我不完全同意刘道玉先生有关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判断,特别是其解决问题的思路——一种加强行政监管的思路。我认为,无论是分析、判断中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还是提出必要和可行的调整,都应当基于中国社会的语境以及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而不是基于抽象的教育理念或局促于某个学科;尽管我不排除政府的作用,但我认为,调整和改革必须更多交给事实已存在的(广义的)教育市场、受教育者和教育机构,而不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彻底整顿”。 为了分析的简单,本文主要展开理论分析;但我会不时诉诸经验,特别是,但不仅仅是,我个人高校多年教学科研的经验。此外,尽管本文集中关注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但这一分析思路和一些判断对中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也大致适用。 一、质量有问题? 中国的研究生数量急剧增长了,特别是在1990年代以后;毕业生的平均质量也确实下降了。但这是否真的意味着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下降了?更重要的是,是否对中国社会很不利?质量下降和数量增加之间肯定有因果关系,但是什么样的?回答似乎一目了然;但我的分析会展示,答案并不那么确定;许多答案甚至取决于定义。 对研究生教育现状的分析必须更为细致。细致不仅是为了展示思想的精细,更为了批评判断的准确和犀利,以及对策的切实可行和效果良好。 从宏观上看,一个社会的无论哪个层面的教育,一旦开始从精英选拔向更多人扩展,无论社会和个人(教师和学生双方)做出何等努力,学生的平均教育质量都一定趋于下降。这个铁律,与社会的教育投资、教学软硬件和教学方法,以及学生的刻苦程度无关。关键是,教育质量不仅仅取决于教育者,还取决于受教育者的潜质,甚至后者更为重要。虽然理论上说人人都可以通过教育提高自己,但人的天赋不同,通过教育提高和改善自己的可能就总是有限度;即使天赋相近,由于求学者的偏好不同,对未来职业和收益的期待不同,也会影响他学习意愿和学习的自觉投入。教师和其他外部条件不决定一切。同样面对孔子的循循善诱,弟子三千中,也只有七十贤人;颜渊“欲罢不能”,而宰予却大白天睡觉,乃至令孔子感叹“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因此,虽自诩“诲人不倦”,孔子对那些思维不灵活的学生并不坚持这一原则;强调“因材施教”的前提就是不认为人的自然禀赋或学习能力是相同的。 假定任何社会全部人口中,颜渊类、宰予类以及介乎其间者比例大致稳定,那么随着教育的从精英向大众扩展,学生平均质量就一定下降。如果一个学校或一位老师只招收一位学生,碰巧招到了爱因斯坦或颜回,那它或他/她的教学平均质量就是任何其他学校或老师不可企及的;而既然并非所有求学者都是潜在的爱因斯坦或颜回,教育扩大导致学生平均水平下降则是必然。事实上,所有国家的无论所有层次的教育一旦从精英开始走向大众,是渐进地还是急剧地,其毕业生的平均质量都下降了。中国当代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正经历这个宿命,快速地;但原因之一是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比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历史发展更为迅速。 20年前,我听到中国教育界许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在说,中国大学生平均水平比许多发达国家一点不差(隐含地是,还可能超过):而今天,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23%的中国,教育界人士就很少这么说了。这表明研究生平均质量与教育条件和导师有关,但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关系那么大;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最重要的是受教育者本身的素质,即所谓“人才”。 数量增加,平均质量就下降。这似乎是教育的悲哀。但真是吗?也许用平均质量作为判断标准本身有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因为教育界视野局促,对自身能力缺乏自知之明、夸大了教育功能。判断标准应是社会效用的;据此,更有意义的标准,无论对教师、学校还是国家,应当是也从来都是其“培养”的少数顶尖人才的水平。我们不是根据宰予,而是根据颜回、曾参来评判孔子的。 若是关注顶尖人才,尽管缺乏经验调查数据,我还是推断,30年来中国培养的研究生的质量很可能在不断提高,尽管若做得更好些,可以提高更快些。若是人才最重要,那么问题就是,现有的尽管问题多多的研究生招生体制是否把有潜力的人才排斥出去了?只要不存在或出现这个现象,那么问题就不是太大,因为这些人对于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社会科技学术创新具有决定意义。而教育规模扩大有再多问题,也不至于排挤了这些有潜力并有意愿的求学者,相反,一些在先前教育规模过小的条件下无法获得研究生教育的仍然有天分者很可能因此获得了这种教育,从而很可能是整个社会选拔培养的优秀人才绝对数量增加了;这就是教育规模扩大的收益之一。这不是说没有人才遗漏;有,一定有,任何时代的任何筛选机制都不可能将天下人才尽收囊中。而教育条件总体而言更是大大改善了。 20年前中国的研究生尽管个体潜质很好,但实际所受教育培养比较有限;当时有一些优秀导师,但数量很少,整体而言高校科研院所经费严重不足,图书资料陈旧,实验条件缺乏,学术前沿的信息渠道不畅通,有些学科的学术自由宽松度也显然不如今天。当时的研究生毕业后是大多比较出色,但这在多大程度上是教育培养的成果,令人怀疑。我更倾向归功于这些学生自身的学术潜质和意愿,加上改革开放之初社会各方面急需人才,学科急剧地恢复性扩展,他们得以早早进入了教学科研一线,迅速成为生力军、开拓者甚至是领军者。今天尽管由于学生多了,不爱学习、学不进去乃至混文凭的人在数量上甚至比例上都可能比之前多了,老师关心学生不够,甚至有些老师不负责任,但由于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科技文化通讯都有了迅猛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硬件和软件条件都大大改善了,学生的外语能力更强了,互联网使关注国内外学术前沿的人有了更宽更快的了解渠道,对于好学且能学的特别是有天分的人来说,我认为,研究生的培养环境还是改善了。因为,如果学术潜质和偏好是天分,那么这些变量就不大可能因为有其他某些同学不爱学习而改变。而导师也并非决定性因素,孔子、老子和柏拉图都是谁指导的?我个人认为,完全可以期待规模扩大后的顶尖研究生的最高水平超过20年前顶尖研究生的最高水平。目前这批人还没有获得充分的机会展示其实力,部分因为中国科研学术人口的年龄结构——文革后最早进入高校科研机构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如今大都在壮年时期,占据着绝大多数最重要的学术科研位置。 上面说的主要还是一些有学术传统的学科。 但一定不要忘记,在过去30年里,已经出现了许多新兴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社会科学)。当年的无线电系哪儿去了?电机系又哪儿去了?一系列新的院系专业出现了。即使一些系或专业名字没变,但知识体系也发生了重大的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例如,计算机系;例如经济系的基础理论就不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价格理论。 至于一些原来有但因为种种原因底子很薄甚至消失的学科(例如法学、管理学、社会学),哪怕“同志仍需努力”,但从无到有,或不那么“幼稚”了,总体看已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尽管也不无可能因路径依赖,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评价中国研究生教育,我们必须把学科发展和分工因素考虑进去。 说这个因素,是因为这会对顶尖人才在不同学科中的配置产生重要影响,导致某些学科中顶尖研究生数量和平均质量下降。20多年前,中国的顶尖文科学生大多进入了文史哲,理科则大多进入了数理化,这些学科产生了“一时间多少豪杰”的现象。而如今,文科高考高分学生更多选择了经济、法学、管理和金融,理科学生更多选择信息、生物、材料和各种工程。很自然,有些学科中培养的顶尖研究生数量会少一些,甚至有些学科“门庭冷落车马稀”,勉强保持招生数量导致平均质量下降了。但从社会角度来看,这表明学科不可避免的消长更替,实际上是顶尖人才在不同学科的重新配置,可能更有利于各学科的全面和协调发展,有利于新学科的创造和拓展,并因此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协调和全面发展。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变动,应当从社会总体收益上看,从各学科的边际收益比较上看,而决不能固守本学科。 上面的分析已表明考察研究生培养质量不能局促于本学科甚至教育圈。而坚持这一眼光更进一步,我们还会发现,由于近年来中国的社会发展,高等教育,甚至研究生教育,如今对许多人来说,几乎是一种社会福利或准福利了。我个人并不赞同把高等教育视为社会福利,人人都有一份。但问题不是你我是否同意,而是社会上有许多人已把或正在把高等教育视为一种类似福利、要求国家和社会向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东西,因此,过去10年来社会对研究生教育有一种逐渐增长的消费需求,而不论消费者是否真的打算并适合从事科研和教学。在此我不讨论这种消费需求对不对,是否理性;甚至我愿意承认其中有不理性的、机会主义的成分。但问题是面对这种需求,教育能怎么办?若有人感觉自己因“文革”失去了高等教育以及随之而来的其他机会,因此希望并强烈敦促自己并不打算从事研究教学的孩子考研和考博;有人恪守传统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理念,不管自己有无能力从事科研和教学,还是希望读研,拿个文凭留在手中;还有人为了便利自己在官场或学界晋升,想有个研究生文凭。怎么办?这种需求并非少数。教育是否有某种义务满足这种需求?我说没有;按照传统教育定义和我们根深蒂固的教育信念,不应当,甚至感到讨厌。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目前的研究生筛选机制根本无法有效甄别各类考生。怎么办?换用其他机制又很容易引发社会对公正的猜疑。这种社会需求和种种相关的社会心态事实上都在塑造着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而且,这些需求真的一点合理性、一点点社会效用都没有吗?教育真的不应有而且真没有满足诸多个体这种小小的个人幸福(包括虚荣心)的社会功能吗? 我完全同意,教育界应当以培养更多高质量学生为追求,甚至是信仰,并以此判断一个教育体制、一个学校或一位老师的优劣。但对于社会来说,这个标准是不够的或如今不够了,更非惟一的;甚或社会主要不应采取这个标准,标准应当是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福利。对社会来说,教育的意义总体上是功能性的,工具性的。 二、数量的问题 研究生教育扩张,从社会角度来看,有收益,但也要坚持从这个角度,考察这个收益的成本或代价。不能“一好遮百丑”。 最明显的问题是,由于相当数量不打算也没能力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人进入了研究生群体,这使资源本来就紧缺的高校和教师无法集中资源培养真正有能力、有潜力而且有意愿从事教学科研的研究生,并因此不利于对于中国研究生教育和科教兴国具有决定性和指标意义的顶尖人才培养。这是我最担心的。还有一些高校或其中某些学科(特别是一些广义的文科)放松甚至可能是没有标准,招收了一些缺乏基本学术资质的官员、商人或其他人士读研、读博士,成了变相的买卖文凭,败坏了学风,败坏了教育。目前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批评意见,大多集中在这两方面。我都同意。 但从社会角度来看,问题更大,更多。问题之一是社会资源浪费。研究生数量剧增,不打算或没能力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人进入了研究生群体,他们耗费数年时间学习自己不感兴趣或强迫自己感兴趣或是伪装感兴趣的知识或技能,加上他们为考研支付的时间和精力(有的连考多年),这是相当大的社会成本;不仅他们本人或家庭为此支付了时间、精力和金钱,还有社会失去的他们若就业可能创造的财富。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研究生是公费的,这意味着纳税人(部分)支付着他们的学习费用;即使是全自费,从社会角度看,也同样耗费社会资源。在中国这样一个还不能算很富裕的社会,这种耗费值得痛心。 但人们更经常忽略的是研究生教育扩张对教育功能的另一种伤害,并因此是另一种社会资源浪费。这需要我们理解研究生特别是学位制度的一个重要社会功能——信息功能。如果仅仅是为学习知识,哪怕是考虑规模效益,也未必需要办大学、办研究生院,设立各种学位。大学和研究生教育制度以及相伴的学位制度有其他重要的社会功用。功用之一是节省劳动力市场的交易费用;特别是随着社会人际关系的陌生化,更需要劳动力产品标准化,而大学、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制度本可以向劳动力市场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大大节省市场上选择人才的成本。 用人单位可以借助学历和学位大致或初步了解求职者的基本资质,缩小自己的筛选范围;求职者同样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节省费用。研究生教育数量剧增,平均水平降低,特别是研究生知识和能力严重参差不齐,研究生和相应的学位制度的信息功能就弱化甚至丧失了。这种状况如今在中国和国际上都已出现。至少在某些行当,如今用人单位不再简单看学位,还看重甚至更看重本科是哪个学校,看重研究生毕业于哪个学校、哪个学院、哪个专业甚至哪位导师;许多人曾经迷信“海龟”,如今对“海龟”也不再那么盲目迷信了,道理都一样。当丧失或部分丧失了这种功能后,研究生教育的学位和学历对社会就意义不大了,而只是或更多是对自己有心理暗示和满足的符号。 这其中受伤最大的是那些有真才实学并愿意从事科研学术研究的毕业生,因为社会很难根据其学历和学位判断他或她的实力。生活中伯乐总是少的。有实力的研究生必须同实力明显不如他或她的研究生一起重新竞争本来对他/她更为合适的工作职位,他/她的就业变得更难了,而且可能失去,例如科研教学职位。 当众多求职者都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之际,这些学位对社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用人单位就不得不对每个求职者的资质重新严加审查,或借助其他更有意义的但不那么正式的标识来获得相关信息,就业市场会出现一些新的标准,表现为一些隐性的但有效率的歧视。还有一个损失是,某些著名高校或专业多少年积累起来的学术无形资产因此被零打碎敲地出卖了。 这种状况也伤害了研究生教育的消费者。物以稀为贵。当标准降低,很多人都能达标,只要有意愿或有钱或当了官就可以上,当然还会有人考研,但人们从考上和毕业中获得满足会大大降低。 我说的是研究生本人作为亲历者从中获得的固有满足感,而不是从社会对研究生的赞美评价中获得那种满足感。同样考试满分,在没有伴随其他收益的前提下,一个人凭真才实学,一个人请他人代考,只有前者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才有骄傲和自豪,而后者也许会庆幸,却没有骄傲和自豪。人可以骗社会和他人,却骗不了自己。近年中国研究生消费意愿一定程度的降低也许部分反映了这个问题。 还可能有一种潜在的长远伤害,对中国的伤害。这就是中国民众可能产生了一种普遍的错觉:即所谓“土鳖”不如“海龟”。这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和整个教育界都是不公平的。更进一步,这会造成某些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转向西方教育,求取满足自己或孩子的研究生教育的消费需求,国内大量财富会向国外流,进而造成中国高校教育资源进一步紧缺,需要国家,实际是纳税人,加大教育投资。 这种情况其实目前已经有了,还不少;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都有。不少人花费了数十万人民币到某个西方国家的二三流甚至不入流的大学读一年研究生学位,其知识含量并不比中国的主要高校甚至一般高校的某些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知识含量更高。 再进一步,过度扩张的研究生教育有可能导致中国教育在国际上缺乏足够的品牌效应,甚至摧毁中国高等教育已有的无形资产。这会非常不利于中国在国际上增强其科教文化的软实力。如果中国主要高校的研究生不能成为某种品牌产品和放心产品,即一听说毕业于北大或清华,各国科教机构都争着要——还不限于从事与中国有关的教学研究,如果世界各国还没有如今中国人对哈佛、普林斯顿、剑桥、牛津等西方高校研究生的那种迷信甚至迷恋(这都是有的),那么中国在这一方面的软实力就不够。中国的软实力不可能仅仅靠多办一些孔子学院来有效增加。 当然,我的上述分析都有可质疑之处,因为其中往往隐含了一些未明言但可质疑的假定。例如,我说,一些没有意愿和缺乏足够能力的人进入了研究生教育,耗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社会则失去了他们用这些时间和精力可能创造的财富。 这个命题理论上成立;但在现实中,只有当社会各行业真实需求他们的劳动之际才真正成立。但在当代中国,尽管社会转型已经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却未必为这些看来本不该进入研究生教育的人提供了他们愿意接受的足够的工作机会。 他们选择上研究生并非不理性,他们的选择对自己也许就是最好的。若这一点成立,那么,可以说,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科毕业生的隐性失业;当然,鉴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可以说,研究生教育扩张是一种必要的提前的人才储备。这一推论有一定根据。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引发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而作为对策之一,教育部就以多种方式扩招了一些研究生,还通过对某些职业导向的研究生限制收费来降低研究生教育的个人成本,就是一些典型例证。 我还说了,一些没有从事科研学术的潜力和意愿的人进入了研究生教育;这个命题至少隐含了两个可质疑的未明言假定。一是有关受教育者,似乎所有人在进入研究生教育之前就可以也应当明白自己愿意干什么和能够干什么。这个假定不现实。除少数天才为自己的强烈偏好驱动外,大多数人并不确切知道自己的甚或就没有稳定的职业偏好。职业偏好在很大程度上是逐渐自我发现的,部分也是社会塑造的产物。我个人就有这样的经历。现代社会应当创造更大的空间,让更多人在社会生活(包括在学校)中不断自我发现和自我调整,允许他们在职业选择犯一些“错误”。这不就是我们渴望创造的个人自由要素之一吗?并因此也是一种社会福利? 其中的另一错误假定则是有关教育者,似乎教育者可以预先精确知道研究生教育的社会成本和收益,据此确定最佳的研究生教育规模,并只选择或更多选择那些将从事科教工作的人进入研究生教育;否则就是研究生教育资源的浪费。这个假定同样错误。从教育的实际状况来看,有时浪费是必须的,是效率的保证,并在这个意义上是有效率的。针对西方国家一些从无人引证、被人斥为“学术垃圾”的新学科文献,就有学者做了这样一段辨析,相信会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研究生教育的“参差不齐”问题: 对这种[??]文献,应当以其最好的而不是其最差的范例来评价。[有人]也许会回应说,重要的是这两类文献的比率;如果大多数文献都是垃圾的话,那么即使偶尔有一颗珍珠,这代价也太高了。但世界上很少有比“废物”这个概念更难捉摸或更成问题的了。一只雌性大马哈鱼会产下并为雄鱼受精6000只卵,一般说来,其中只有两只会出生,长大成熟。难道这就意味着那5998只卵是“浪费”了?只有在存在更为有效的物种延续方式时,你才能这样说。学术著作,就如同野生繁殖的大马哈鱼,是一种高风险低回报的活动。美国的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但它的绝大多数学术产出都无关紧要,即生即死,无人问津,可以忘却而且也确实很快就被人忘却。即使在物理学中,所有学术杂志论文在出版后头四年里大约有40%无人引证,这大致意味着,将永远不会有人引证,因为物理学领域变化迅速。在工程学中,这一比例上升到72%,在社会科学中,上升到75%,而在艺术和人文学科中,则上升到令人震惊的98%.我们不应惊讶或感到不快,有这么多新型法律学术文献对任何人都没什么价值。这就是这一创造性文献整体的价格??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研究生教育存在的所有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研究生教育社会收益的整体价格的一部分。 三、砍点?不可行的建议 对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因此,真正的问题并非其平均质量下降了还是提高了,因此应予以简单肯定还是否定,不是应批评多一点还是应赞扬多一点。对这些问题,人们可以任意评说。有意义的问题是我们当初能否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同样的收益,或以同样的价格获得更大的收益——我认为从理论上看本来是可能的。但现在问题已经在这里了,还为撒了的牛奶哭泣没有必要,也没收益,再严厉的批评都是无的放矢。眼下的最重要的问题则是如何改善。对于行动者来说,最有意义的问题是如何从这里前行。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根本反对刘道玉先生的改善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思路:砍去一半高校的博士点、压缩研究生数量。我就从他的建议开刀。因为他的这一思路为学界不少人分享,甚至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我也大致倾向这一主张;也因为这个建议大刀阔斧,痛快淋漓,不仅大快人心,而且似乎可以立竿见影,就看领导有没有决心。但我的分析结论是,刘先生的建议看似可欲,实不可欲,也行不通。 不可欲,因为后果很糟,甚至会出人命。这绝非夸张。不说对北大清华这样的著名高校的博士点——其实也并非都强——谁能下手;即使那些近年来刚刚获得甚至勉强获得博士点的地方院校,也很难砍掉。这里有一个棘轮效应,或行为经济学上的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你给了人家的东西,很难拿回来了。某校可能是经过了十多年甚至更长久的努力,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时间金钱,好不容易才获得一个博士点,或是增设了一个点,现在你要砍它,砸人家的饭碗,人家会束手待毙吗?这涉及太多的既得利益(不带贬义)了。为申报博士点引进的教师;已经或期待获得博导头衔的老师;在读的和备考的博士生;若这个点是在任领导努力获得的,就涉及在任领导的政绩;若是前任领导努力获得的,则还要加上对前任领导的评价;甚至有关一个学校的生死存亡。结果会师资流失,当地民众和舆论的议论,当地党政领导的干预,甚至不能排除校方明里反对暗地默许和支持学生上街游行抗议。而请注意,刘道玉先生建议至少砍去一半高校的博士点,而不是砍掉一半的博士点。这意味着全国至少要砍掉183所高校,假定一个城市大致有两三所高校失去全部博士点,这意味着要准备有60—90个甚至更多城市出现突发事件。谁敢动这个奶酪?教育部敢吗? 但我的这些设想都多余了,是我太天真和较真了,因为事情根本走不到这一步。即使要做这事,教育部也一定要借专家评审。但专家下得了手吗?即使学术标准最严格的专家,哪怕是主张大刀阔斧的刘道玉先生,一旦真到了某校,就可能就下不了手了,至少下不了那么多,那么快。所有的人在这类问题上都是,甚至应当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想想“批评从严,处理从宽”的政策。我这不是批评专家学者言行不一,而这是孔夫子留给中国知识分子的“君子远庖厨”的原则。而且,评审是集体行动,人们大都希望自己做好人,别人当恶人;就算有个别铁面无私学术至上的专家,也不顶事。更何况我怀疑有没有这样行动而不是言辞的铁肩担道义的专家。 并不全是推论,我也有这种经验。我参加过法学学科的评审,见过评审专家,我也是其中之一。大约在10多年前起,当时全国只有200个法学本科专业之际,在所有相关会议上,我都听见主要高校法学院校长建议教育部组织评审砍掉一批不合格的法学本科专业。但评审的结果是——全国如今有630多个法学本科专业了。评审意见中,最严厉的要求也就是整改。博士点会有例外吗? 因此,这个“砍点”的事,就算教育部在社会、学界或上级压力下启动了,也行之不远。“出师未捷身先死”,就死在这些主张“出师”的专家学者手中。 最多砍两三个点,做做样子。而大多数点会因此继续,而且经过评审后,这些点的正当性更强了。 这其实不是全部的麻烦。别说真砍点,即使对博士点来一次全面的督促整改和检查,也可以预料,对许多学校也近乎灾难。相关学校和博士点会有大量动作,规定的和自选的,合法的、非法的和灰色的,耗费资金人力无数,而这些人力物力本可以也应当用在教学科研上的,高校的资金会进一步紧张。最后结果很可能是上下合谋,你好我好大家好。会是这样吗?我相信必定是这样。 想想前几年的全国高校教学评估中的一些情况。 这是整顿吗?有可能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吗?这是折腾。“彻底整顿”则是大折腾。而建国以来,我们总结的一个最严肃的教训就是“别折腾”。 “砍点”的建议出局了,但值得思考的问题才刚刚开始。我们应当想一想,为什么这个不可思议的建议会在一些著名高校的教师心中获得更多共鸣,会被《南方周末》当做有魄力的教育改革建议。这反映了在中国高校和媒体中,包括在许多一直强调解放思想、反对教育管理过度行政化的学者和教育家心中,包括一些标榜自己有改革意识的媒体,其实骨子里有强烈的计划经济和教育行政管理的情节。一遇到问题,他们不是从市场找出路,不是仔细分析内里的复杂因果关系,而是一拍脑袋,然后全力劝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甚至政府来大动作。这其实是中国教育,不仅是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个大问题。研究生教育中至少有一部分问题就与教育行政管理有关。这不全是批评,我知道这是历史,也尊重历史。问题是当中国社会各方面的条件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却还试图走老路,走回头路,这就不太对头了。而且,注意,对于任何改革者来说,所谓现状也是历史,因此如果不是值得尊重那也是值得慎重对待的;总想着“只不过是从头再来”的是革命者,而不是改革者。说实话,该建议出自一位曾经担任教育部党组成员高教司司长、在文革后教育界的拨乱反正中起过重要作用、因此赢得我个人高度尊敬的老教育家口中,其实我不感到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许多人,包括许多有强烈改革欲望的人,居然没有察觉这种经历和这一建议之间的关系?这其实更令人担忧。 这里还有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更大的身份和地位问题。许多学者和教育家忧国忧民,有学术责任感,这很好。但还要问的是,什么环境塑造了他们以这种方式忧国忧民?会不会其地位和位置令他们有一种偏见?注意,忧国忧民和学术责任感并不自动消除偏见和盲点,有时甚至会强化某种偏见。我认为有。最重要的是,这种“砍点”一般不会落在自己学校,自己学院,自己头上,甚至不用自己去执行——波斯纳法官说过,若是让法官亲自执行,他判死刑就会更慎重。这个建议的背后或多或少有一种“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尽管看起来超然。 我访问过一些边远省份的大学,那里的条件确实很弱,师资极为困难,不但难以引进,甚至留不住人;许多高校因此希望有一个博士点,在一定程度上就为了培养和吸引师资,也希望从当地或中央政府多获得一些教育资源。这些校长院长想获得博士点也许有个人的政绩追求,但这不是全部;他们也想尽可能为本校师生和当地人民谋求些利益,做些实事。一位只关心个人政绩的领导当然很坏,但一位连个人政绩完全无动于衷的校长院长有可能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利益吗? 我们这些位于北京、上海、武汉的著名高校的学者也许会认为,这些学校的水平太低了,他们根本不应把精力放在争取博士点上,应当放在教学科研上。我同意。但如果当地教学科研在重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博士点,我们该怎么办? 想想30年前,中国设立硕士、博士点之际,哈佛、牛津是不是也可以居高临下指责:“你们中国居然还想设博士点?”应当有一种社会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太坚持原则的人常常因为他没有或不愿换位思考。 四、来点实在且可行的 反对诉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彻底整顿”的方式来压缩研究生教育的规模,不意味我主张维护现状,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的一切行政措施。 我只是说,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已经过了宏图大志,大刀阔斧的创业时期,需要更为精细审慎的雕刻和打磨。 我在这里提出三项具体措施。具体并不意味着就事论事,缺乏一般性思路和方向。恰恰相反,我力求从具体中展示一种思路,反映我对中国研究生教育更重大问题的思考和我的追求方向。 首先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令禁止各高校从非科研学术机构招收在职博士生。有关的弊端已经有很多分析讨论,我只简单再说几句。这样做不大可能因此造成人才的遗漏。因为只要不在科研教学结构,在职博士生,无论在官场还是在商场,都不大可能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研究真正的学术问题,招收这类在职博士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什么从事学术科研的前景。我不否认其中某些人对学术科研有一定兴趣,但这种偏好不必须在博士学习中满足,他完全可以自我提高或通过继续教育来提高。博士教育既非业余爱好也非继续教育。此外,他既然不愿意放弃现有工作来攻读博士,也足以表明他/她的学术偏好还不够强,上或不上博士对他的满足都增减不大,也就不大可能过多损害他的幸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在职博士生往往是官员,通常高校对他们都降低了招生标准。但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学校并非慈善家,它也是要回报的,被招博的官员也可能给予回报,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导师。这既会导致招收官员读博的学校或导师获得额外的利益,更多高校会就此展开竞争,对全国高校的教学科研造成重大损害;也会导致这些官员运用手中权力不公平地分配资源,其实是以权谋私。 此外,博士招生名额目前是稀缺资源,在职官员占有了,在学术上可能排挤一些更有实力和能力的学术竞争者;到官场上或某些职场上,则可能排挤一些实际工作能力更强但没有博士学位的竞争者。这同时不利于中国的学术和中国的政治。 解决这个问题也不很难。招官员读博在理工科以及某些文科院系很少,倒贴钱让官员或商人读数学或物理学博士,他也不会读。这类院系事实上常常是博士名额招不满。只是许多学校为完成招博任务,便于向社会和主管部门交代,也防止下一年招生名额减少,便把这些空额转到一些所谓“好招生的”专业,那些学科知识不系统、不严谨、考试标准很容易放松的专业。据我所知,有的大学一个不大的学院每年博士招生名额超过150人,超过或接近该学院每年本科招生人数。 可以想见(或不能想见),如此招收的博士生水平会如何,而在职博士生往往进入的就是这类学院和学科。这种情况在一些高校已持续多年,也是这些学科研究生水平难以提高甚至学术声誉逐年下降的主要症结。就此采取行政措施,不会有什么不利的重大社会后果。 第二,除非是专门从事相关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在那些主要靠个人天赋、无法有效积累和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行当,不设研究生学位,或让市场逐渐将之淘汰。 说得更明白一点,我反对在影视表演、戏剧表演、相声小品表演、绘画书法以及诸多体育运动项目设立研究生学位,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尽管可以在这些行当设立真正的“研究”生。多年来,已有不少学校设立了这些学位,甚至开设研究生班,我认为就学位制度而言,这是完全错误的。我并非轻视这些行当,恰恰相反,我非常尊重,甚至正因为尊重。因为在这些行当要想杰出需要的天分更多,而不是知识传授或学术研究;研究生教育对这类人才成长基本没什么实际助益。这也并非否认这些行当有知识和技能,我只是说,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非常不同,这些行当所需要的往往是“无言的”或“默会的”知识,既很难通过训练来提高,也无法有效积累和传递。这些特点在艺术圈内非常典型:杰出艺术家的发生几乎是横空出世或旱地拔葱;即使从时间上看,似乎有前人,其实前人与后人之间基本没有什么关系。说句刻薄但真实的话,在这些行当中,往往是最没有希望成为顶尖的人才会努力争取学位。 肯定有人痛恨我的这一分析,坚持认为广义的“艺术”可以拓展研究生教育。 反对理由可以是,第一,之前有师徒制,并且曾出现过代代相传的辉煌。看似代代相传的现象确实存在,但问题是,这是否真的是代代相传呢?艺术中师徒制的核心并非知识和技能的有效传授和累积,而是师傅借此发现有天分的人才,以及师傅的行界声誉为后辈天才提供崛起的便利,且交相辉映,师傅也会因此获益。 赵本山有什么师傅?拜赵本山为师的人又有谁——至少就目前而言——达到了赵本山的水平甚至当年赵本山的水平。这也不是师傅不用心或学生不用功。常香玉不可能对孙女不用心;梅兰芳也不大可能对梅葆玖不用心,但小常香玉的艺术成能同常香玉相比吗?梅葆玖先生可以同梅兰芳相比吗?广义的艺术界,子女承父母业不算少,极少有人达到父母的水平,更不说超过了。如果看透了这一点,在广义的艺术(不是艺术史或艺术学理论之类的,这些其实并不是艺术)行当中开展即使是师徒制的研究生教育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另一种反对意见是,即使不能培养艺术大师,不会大大改善学生的职业表现,但些许提高也好呀——社会不仅仅需要大师,也需要一些“中师”或“小师”。这种观点仍然不理解艺术的特点,不理解艺术的社会需求特点。 艺术大致是“武无第二”,是“一招鲜吃遍天”。极小的差别,有时甚至完全是个人特点,就决定了巨大的社会需求差异。 你很难说葛优比另一位优秀演员强在何处,但到了市场上葛优的电影票房上亿,而另一位从各方面看都似乎不逊色的演员可能就几百万甚至没有票房。艺术需求的规律是很难接受替代。差一点就是差,只有最好,没有次好,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马太效应在艺术圈内非常显著,而现代媒体的发展使这种情况更严重了——迈克尔。杰克逊一个人就几乎占据了全世界的同类演出的市场。在当代,以培养“中师”或“小师”为目的的研究生教育没什么实在的意义。 第三,应逐步放开对职业导向的研究生教育以及某些实际并非学术导向的所谓学术研究生、主要是硕士生的收费。中国近年来研究生数量激增和始终旺盛的社会需求,除了其他因素外,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教育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无法协调供求。虽然一些学校的EMBA教育收费管制已经放松,但对其他一些职业导向的专业硕士学位收费还管的比较紧。2009年,为防止就业难,教育部推出了针对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法律硕士项目(有学生称其为“法骡”项目,因其混合了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特点),并且全国一刀切,把价格限定很低。这其实不利于这个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产生这类研究生的品牌,不利于优秀的毕业生。中国各高校的教育水平显然有差别,不仅在品牌上,而且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也有差别,可调动的资源也不同;并且,至少有些学校对这类项目有比较长远的打算,希望创设品牌。 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于所谓的“民生”考量的措施打乱了各高校的规划;事实上是迫使各个高校放弃自我创新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规划和追求。 此外,至少有些职业导向或名为学术导向的研究生毕业后会有较高的收入,而当限制价格之际,他们为教育支付的货币费用不足以购买他们实际获得的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他们至少花费了部分纳税人的钱来追求自己获利颇丰的职业。这种状况对于那些职业回报不高的但社会又不可缺少的专业的研究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中国各个学科的全面协调发展。在理科中,学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数量多,职业导向明确,市场需求较大,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其实都不从事教学科研,收入颇丰;而学数学的人较少,但国家需要,预期回报偏低;对这两类学生若不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作出学费调整,对整个社会不利,对这两类学生也不公平。 但这不可能靠教育部来管,因为即使同一专业,各大学的研究生去向也不同。 研究生教育因此一定要放权给高校,放权给高校就是放权给市场。不要总是担心市场会出问题,市场不理性。 其实市场一定会迫使想生存下去的高校理性起来,只追逐货币收益的学校很快就会被市场淘汰。 五、研究生教育需求的前瞻 因此,我的建议并非是头痛医头的对症下药,这些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都基于我不大相信行政主导,而更信任中国研究生教育长期发展和实际存在的市场。许多学者都批评教育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我理解他们批评的实际是变相的买卖文凭,大肆办班挣钱这类对于大学来说近乎饮鸩止渴或杀鸡取卵的行为。这不是市场化,而是市场化不够的表现。而且不要以为不讲市场化就没有教育市场了。教育市场一直都隐性存在的,也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教育需求——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想一想1977年恢复高考时,为什么考分最高文科学生更多选择了中文、哲学和历史,其次是经济,却很少有人选择法律。并不是那代人对文学历史哲学特别爱好,而是因为即使在文革期间这三个学科的某些知识也似乎比其他学科的知识更有用,文革造成的收益想象实际上塑造了那一代大学生的专业选择。而到80年代中期,尽管还没有提市场经济,文学就失去轰动效应,经济、法律、管理、金融等专业就开始大行其道了,尽管这时大学生就业仍然是国家包分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的市场,需求和供给问题也没消失。 据此,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数量的增减,就必须放在社会需求的大背景下综合考察。 上面三个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就考虑了当下和未来中国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哪怕分析判断有偏颇,也并非出自我个人的好恶。在这三个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即使不采取积极措施,但只要不采取其他激烈措施,不按常理出牌,我估计,在这三个方面都会向我建议的方向变化。就总体和长远而言,中国人的研究生教育需求会稳定下来,甚至可能下降。 在目前一浪高过一浪的考研浪潮中,我的这个预言看起来很不现实。但我坚持这个预测。必须看到过去30年里,特别是过去15年来的研究生教育需求激增,是中国社会文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环境和政策引发的。由于“文革”后必要的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政府官员的选拔上,在各个行业的职称晋升制度中,都强调了学历,由此引发了不仅是一大批政府官员考研和在职读研,事实上更大量的是高校领导和教师考研和在职读研。作为一个普遍社会现象,追求高学位,其中难买有官员以权谋私的现象和因素,但更有传统中国社会关于教育和职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其影响下,几乎每个家庭只要可能都会敦促孩子追求高学历。一系列特定的时代因素也夹杂进来了,一些因文革或自认为因文革失去高等教育机会的父母对孩子有特别高的学位期待;市场经济社会引发的激烈就业竞争;不少女大学生试图用更高的学历克服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高校对师资的需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中国的经济和教育调整;以及其他我在此不可能也不打算一一提到的具体因素,共同创造了日益增长的研究生教育的市场需求,持续了将近30年。 是,将近30年;因为近年来这个需求势头实际上已经弱化。首先是市场,然后是社会和舆论都开始改变那种一味追逐高学历的社会氛围。转折点或许已经出现。最重要的标识是,尽管近年来考研的考录比列下降——这标志着考研更容易了,成本降低了,教育供给增加了,但这个本应刺激研究生消费的价格信息并没有导致随后几年考研人数的增加。事实上自2006年以来考研人数就稳定了并有所下降。如果不是因为2008年下半年的世界金融危机,以及教育部为保大学毕业生就业采取了某些应对政策,这个态势完全有可能持续下去。 事实上,经过十多年的的扩张,原先没有学位但希望获得学位的人,无论是在政界还是科教学术界,大都已经获得了学位。更年轻的一代的官员,特别是是年轻一代高校教师,许多在进入职业前都已获得了硕士、博士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在职学习这块需求已经大大减弱了。 社会风气也已开始了某些变化。2004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向党中央上报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在干部晋升上,学历的意义比之前降低了。国务院发改委主任张平的中专学历,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的大专学历,已经受到媒体的关注,并且受到了甚至是过度的赞扬。受关注和赞扬表明还很罕见,但这有可能是一个风向标,意味着在各行各业,学历都不再是决定性的,人们更关注实力了。 其他因素也在重新塑造着研究生教育的市场需求。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职业的发展,就业和成就自己的渠道更多了,人们对自己的利益和偏好趋向有更多的自觉,对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成本和实际意义有了新的理解。考上大学、研究生甚至博士的社会评价仍然很高,但至少已不再具有“光宗耀祖”的传统意味了。新一代父母也许仍希望但不再像前一代父母那么强求子女获得高学历了;富裕家庭的孩子也不大轻易接受父辈这类期待和要求了。简而言之,社会对研究生学位的需求日益务实了。 这一点在艺术研究生教育市场上最为明显。 尽管不少高校先后设立了艺术类研究生,但真正杰出的有市场号召力的艺术人才很少进入研究生教育(甚至根本就没进过高校,例如葛优、冯小刚),进入的对学位也大多是“有它不多,没它不少”——学历和学位并不有助于其事业或实质性收益,相反可能耗费他/她的一些成本,至少是时间和精力。也有跻身艺术界的人士试图通过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来改善自己的事业,但消费者对此是不买账的。谁关心迈克尔。杰克逊或麦当娜的学历?没有学历的冯小刚在电影市场上一直压着有学历、立志深刻的陈凯歌。10年前不少人议论甚至谴责巩俐想读北大社会学系的在职硕士,巩俐放弃了,事业和成就毫无影响。未成明星的演员,即使获得了较高学历,大多是在艺术院校任教或“两栖”。研究生学位和学历对他们其实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个例子是90年代初设立的书法博士。 据报道,就读者大部分为专业从事书法教学的大学教师,此外还有些日韩留学生。 最重要的是,这篇报道的题目是“书法博士孤独守望传统艺术”。我非常尊重这些孤独的艺术人士;但我们所有人都摆脱不了市场,而市场正减少这类研究生的需求。 可预期的中国劳动力数量的减少会进一步弱化就业竞争,进而弱化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一个最大的变量是中国的人口构成,30年来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人口政策,已经造成全国的特别是城市地区的小学、中学生数量锐减;这个人口现象必定会影响中国的高等教育需求,然后是研究生教育的需求。 从供给的一面来看,全国主要高校的教师也发生了变化,他们更专业化了,不再期望有许多人对自己的专业知识有很高的兴趣。真正的哲学家或数学家什么时候关心过社会是否关注自己呢? 关注自己有多少学生呢?学术职业化和高校教师收入增加也促成了年轻一代教师更重视学术的传统和尊严,对研究生的潜质更为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从关注招收研究生的数量转向了关注质量。如果这一代学人形成并确立了这一传统,可以预见,这会比刀切斧砍式的行政措施更能有效压缩或稳定研究生数量,并逐步提升研究生的质量。 因此,我判断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也可能是一个转型期,至少为转型准备了一些条件。教育市场的供求关系将主导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在当前这种情势下,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某些稳妥的措施,不仅适时,更是可能。只要不出“昏招”,市场也会自我调整。 但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还会有另一个重要发展机会。这就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文化影响力的增加,外国来中国留学的研究生数量可能会急剧增加。这种状况在许多发达国家就出现过,至今仍在延续。美国至今吸纳着大批中国、印度等其他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留学生;在欧洲,在澳洲,加拿大,也都有这种情况。事实上,德国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保持其博士产出第二大国的地位,很大因素就在于其对外国留学生敞开了研究生教育的大门,尽管这个门太大了点。如果这一点为真,中国未来的研究生教育也许会在这方面有新的发展。 但所有这都只是预测。成事在天,我们只能谋事,也应当谋事。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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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
社会
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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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曾是受到毒品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者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新中国成立前,有100万公顷的罂粟种植,30万人以贩毒为业,吸毒总人数大约为2000万。以当时人口总数5.4亿计,平均每27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瘾君子。新中国成立后,3年时间,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 30年后,中国的毒品问题又开始面临新的挑战。1991年,中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是14.8万人,1992年为25万人,1994年为38万人,1995年为52万人,1997年为54万人,到2008年底,已达112.7万人。如果按每一显性吸毒人员背后至少有4名隐性吸毒人员的国际惯例计算,国内的实际吸毒人员已达450万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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