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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在核事故两年半后仍无法控制灾难规模。此前东电称2011年6月之后再未向海中排污,并于7月22日首次向外界确认,发现被污染地下水正向海中渗漏。日经产省估算,福岛第一核电站每天约300吨被污染的地下水入海。建防水墙未能生效,反导致污染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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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5月3日,即五四运动爆发前一天的上午,《北京学生全体宣言》的起草者、大名鼎鼎的三大学生运动领袖之一的罗家伦,在忙于策划北京高校学生运动的间隙,还做了一件迄今鲜为人知的“重要”事情——他准备好了一份给北大校方的上书,要将自己的老师——当时已是名闻中外的新文化运动反对者、拖辫教授辜鸿铭——赶下北大的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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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11月14日傍晚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酉刻,38岁的光绪皇帝在幽禁中死于中南海瀛台涵元殿。1909年3月12日光绪梓宫出殡,从京城景山观德殿移至西陵梁各庄行宫"暂安"。当时,崇陵尚未建成。直到1913年11月,在行宫正殿停放了四年零八个月的光绪皇帝才入葬崇陵地宫,而大清王朝却已经灭亡。 倘若把光绪之死看作一个孤立的事件,那么,其结果似乎并不重要。但如果我们把光绪之死同当时的政治派系斗争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光绪之死的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东西。当我们从这个角度再去反观光绪皇帝的死因时,就可能得出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结论。 笔者在此想从病史医案、时人日记和政治斗争三个方面,透视光绪皇帝的死因,并对围绕光绪之死的清廷各势力的政治博弈做一简要分析。 一、从病史医案看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戊戌政变,慈禧再次临朝"训政",光绪帝被幽禁于瀛台,七情郁结,遂成病势。慈禧征召各地名医为光绪诊病,并将诊病脉案交各衙门堂官阅看。 我们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内务府《奉宸苑值宿档》整理的《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可以看到,从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三到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十八日(其中略缺数日)光绪帝的病症及诊治情况。现择取十月初四至十月十二日医案,摘要如下: "十月初四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沉坠。今早大便一次溏稀,便前便后腹中作痛。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等症。[1] "十月初五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沉坠。今早大便二次,便前腹中作痛,先稠后稀。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2] "十月初六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便前腹痛。今早大便一次溏稀,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3] "十月初七日,口渴心烦。身体懒倦,腰间作痛,牵引少腹作抽。谷食欠香,消化不快, 食后胸堵膨满胀闷。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酸沉。便前腹痛,今早大便一次见溏,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4] (中缺十月初八日--十月十一日) 十月十二日,御医会诊,对光绪帝病情病因做了整体分析: "十月十二日,朱焜、门定鳌、范绍相请得皇上脉息。左寸关浮弦,重按无力,右寸关弦细而数,左尺细软,右尺细弱。外感头捅之症己除,惟鼻塞清涕尚未尽净,此乃风寒渐解之象。昨夜滑精旧症如前。谨按脉症之因,推详五行之理,缘由气血素弱,更兼调摄失宜,以致伤脾,中土不能健运,以交心肾,则夜间虚烦少眠,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之症见矣。心火不下交则上炎而灼肺金,故呛咳无痰,牵引少腹作抽。心烦日渴,身体懒倦,时作太息。食后胸堵胀闷,恶寒嗜卧之症生矣。水不上济则下流,而伤阴液,乃有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梦遗滑精,耳鸣腰捅,腿膝酸软之症出矣。金虚则木盛生火,故日赤干涩,视物若蒙之症作矣。肝木既盛则侮脾土,故四肢沉坠,酸软无力,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谷食欠香,消化不快,大便溏稀之症作矣。"[5] 从光绪二十四年的旧医案来看,光绪帝身体长期羸弱,病亡的可能性极大。这里之所以拈出这段陈年医案,就是想从较长时段把握光绪帝的病程状况。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光绪帝死前十年就已患有五脏、消化系统、分泌系统、生殖系统、排泄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诸多病症,虽曰多为慢性,十年之光阴消磨,亦足以致如此孱弱之人于死地。 光绪三十四年春,光绪帝病情加重。宫中御医诊治无效,只得征召江苏名医陈秉钧、曹元恒等人进京诊脉。对此,刘声木记道:"光绪三十四年二三月间,德宗景皇帝久病未愈,早入膏肓。有时肝气大发,愤无所泄恨,以手扭断某太监顶戴,以足跌翻电气灯。情势日亟,遂有令各省督抚保荐名医之上谕。"[6]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间,慈禧曾与光绪帝"初次同幸农事试验场......慈圣步履甚健,场中周围约十余里,尽皆步行。德宗则以两人小肩舆随后。"[7]此时光绪帝身体之弱,反不及年逾七旬的太后。 光绪帝的病情进一步加重,是在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底。《申报》报道,当时皇上已是"步履甚艰,上下殿阶须人扶掖。"[8]到九月底十月初,光绪帝行走已不便。 据杜钟骏从内务府大臣奎俊处得到的消息,"一日皇上在殿泣日:万寿在即,不能行礼,奈何?六军机同泣。"[9]十月初十是慈禧太后的生日,据恽毓鼎记:"皇太后万寿,升仪鸾殿。辰正,皇上(此处似缺"本应"二字--笔者注[10])率王公百官在来燕门外行礼,臣毓鼎侍班,人宝光门后始知圣躬不豫,唯在内廷行礼,毓鼎乃随诸臣人班叩贺。"[11]此时的光绪帝已是"足难出户"了。 从以上记述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光绪帝病情的恶化有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或者说"发展脉络"。捕捉到这一"发展脉络",有助于我们对光绪帝的死亡不至于因为感到太过突然而刻意去捕风捉影以至浮想联翩,成为某些另有所图的"野史"所俘获的代言者。 二、从时人日记看 与当时流传的诸多"野史"及其多远离内廷权力中枢的作者群体相较,有机会和权力出入内廷的机要人员和朝廷重臣的日记记载无疑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正式性。特别通过这些日记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围绕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的双双病危内廷的仓惶应对和匆忙的权力交接,以及笼罩在众臣心头的阴霾和对个人与国家前途的忧虑感和未知感。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两宫病皆亟"与其说是出于人为,不如说是出自"天意"(即所谓"历史的偶然性"所致)。 我们先看时任军机章京的许宝蘅日记中的记载: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六时入直。前二日两宫未御勤政服,以太后感冒伤风。十二日庆、醇两邸曾诣仪鸾殿问安。"[12]慈禧太后由于生日过劳致病。 "十月十五日入直。大风,甚冷。庆邸昨日请训赴东陵查看普陀峪工程,今日启程。"[13] "十月十八日六时入直值班。皇上以不能坐,未召军机。"[14] 这时的光绪帝坐起已是困难。 "十月十九日入直。太后圣躬不豫,梁监传谕周身痛,昨日至今未进食,停起。"[15]慈禧太后全身疼痛,无法起床,两天没有吃东西。 "十月二十日闻两宫病皆亟,军机巳刻入对于太后宫内,午刻又传入见,奉懿旨授醇亲王为摄政王,又奉懿旨醇亲王之子溥仪留宫内教养,在上书房读书,又闻传即夕还宫。二圣同病,殊可危虑。"[16] 再让我们看一看时任军机大臣的鹿传霖日记中的记载: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二日:"六钟入直,未召见。皇上八日未大便。"[17]中医讲大便久不通,由于三焦五脏不和,气血壅塞所致,严重者可致死。 "十月十九日六钟入直,两宫均欠安,未召见。发庆邸公函,促其速回。内府大臣及各医谈两宫病状,张仲元密告,慈脉气极弱,恐脱。"[18]这时慈禧太后病危,与许宝蘅所记慈禧太后"不豫"、"停起"等细节相合。 "十月二十日六钟入直,邸辰回,未上。午后上病危,报邸,申刻来,同赴仪鸾殿慈圣寝宫请召见。派醇邸为摄政王,醇王子入宫教养,代批折件。"[19]即许宝蘅所记"两宫"病皆亟及一系列仓促的政权交接。 "十月二十一日六钟入直,内大臣、各医均言上脉见败象,鼻煽唇缩,恐不起。未敢离直房,早晚回寓所,仍住宿公所。是夜丑初二刻始寝,即闻酉正二刻五分上宾。"[20] 十月二十二日记:"由公所入直,辰刻入内,至乾清宫瞻仰遗容,痛哭。"[21]既是瞻仰光绪帝遗容,若为鸩杀自不难看出,然鹿传霖记述如常。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光绪帝死于人为鸩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三、从政治斗争看 杜钟骏曾撰《德宗请脉记》,该文系多年后回忆,虽有个别细节失实,但总体上仍可参考。书中记载,七月十六日,杜钟骏在仁寿殿给光绪帝请脉,当时慈禧也在座,似乎对皇帝的健康很关注。[22]后来慈禧还禁止朝臣私下向皇帝进呈丸药。[23] 慈禧太后生日临近时,"一日皇上在殿泣日:万寿在即,不能行礼,奈何?六军机同泣。" [24]其实,作为以"德"著称的光绪帝,对于慈禧太后,无论自己情愿还是被迫,名义上必须尊敬慈禧太后,无论是在她生前还是死后。这不仅仅是一种谋略需要,而且关系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维系。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光绪帝在抱病尤其在病笃这段时期,与慈禧太后的关系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紧张,很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至于慈禧太后为什么对皇帝的健康那样关注,其背后则是慈禧太后对皇位继承的考虑。 当时的朝局是,"有八国列强支持"的奕劻为领衔军机大臣,其子载振为商部尚书,父子显赫不可一世。当袁世凯攀辕其下,与其结成同盟时,慈禧太后就警惕起来。 奕劻非皇室近支,又与列强友善,袁世凯身为汉族,又掌控北洋,结交洋人。"洋人"、"军队",这两者都触及到慈禧太后敏感的神经。她曾试图先把奕劻开缺,却遭到英国驻北京的公使阻挠,只好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内调袁世凯为外务部尚书,参予军机。明是重用,实际是解除其兵权。但是袁世凯和奕劻的关系却不能马上斩断。光绪帝病势日渐恶化,自己又逐渐衰老,正当她筹划着下一个步骤时,自己却病倒了,这时又听到或者预感到:袁世凯准备废掉光绪,推戴奕劻之子载振为皇帝。 恽毓鼎在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十月十四日晴。圣躬不豫辍朝,唯庆亲王见慈圣于榻前。即退,即兼程赴普陀峪地宫。朝士惊惶,虑有非常之变。且闻枢臣讨论道光庚戌、咸丰辛酉故事。"[25] 道光庚戌故事,即1850年,皇四子奕詝(咸丰)与皇六子奕訢的皇位之争。咸丰辛酉故事,即慈禧太后亲身经历的诛杀辅命大臣,自己垂帘听政的政变。显然,这时的光绪帝显然不是自己的敌人,真正的威胁来自奕劻父子和袁世凯,他们才相当于道光庚戌的皇六子势力和咸丰辛酉的恭亲王及胜保势力。而自己恰恰是借助后者取得了政变的成功。 因此,奕劻及袁世凯势力集团才是慈禧太后临终前真正的忧虑所在。于是慈禧太后在光绪帝弥留之际,也感到自己身体不适时,开始了她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弄权:先把奕劻调开,让他去东陵查看工程,然后把北洋军段祺瑞的第六镇全部调出北京,开往涞水。为了稳定第六镇北洋军,开拔之先发给了每名士兵二两银子,一套新装和两双新鞋。同时把陆军部尚书铁良统辖的第一镇调进来接防。 "等到奕劻回来,这里一切大事已定:慈禧宣布了立我为嗣,封我父亲为摄政王。但是为了继续笼络住这位有八国朋友的庆王,给了他亲王世袭罔替的思荣。"[26] "在她看来,她这个决定总算为保全爱新觉罗的宝座而尽了力。她甚至会认为,这个决定之正确,就在于她选定的摄政王是光绪的亲兄弟。因为按常情说,只有这样的人,才不至于上袁世凯的当。"[27] 后来的载沣罢黜袁世凯与其说是"为兄报仇"的意气用事,不如说是"按既定政策办",连慈禧太后生前都奈何不了尾大不掉的袁世凯,一个年纪轻轻的摄政王又怎么可能伤到袁世凯而不为其所反噬呢?慈禧太后聪明一世,临终恐怕也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无奈与慨叹吧! 至此,我们在回头反观光绪帝之死,恐怕再也没有十足的勇气说光绪帝死于慈禧太后或者其他什么人的之鸩杀了。 这里还想再就历史研究与仪器科学的联姻简单谈一下看法。笔者曾经受过四年的理工科训练,做了许多植物细胞分析、DNA基因提取等实验设计,深感基于实验(或者说经验)的定量分析必须和基于逻辑推理的定性分析结合,才有可能得出接近事实真相的数据和结论。如果过分依赖定量分析而不加以审慎质疑和思考,则得出的结论有时甚至不如定性分析接近事实的真相。换句话说,历史研究可以借助仪器科学,但不能迷信仪器科学,因为其中的不可控因素太多,单就测量误差来说,就有系统误差[28]、仪器误差[29] 、理论误差[30]、个人误差[31] 、环境误差[32]以及过失误差,[33]甚至还包括不为人知的人为的因素。[34]因此,对任何一个化学量进行的测量都不可能得出一个绝对准确的数值,即使用最精尖的测量仪器和最完善的测量方法,测出的数值也和真实值存在差异。 也许会有人担忧,"科学会因为不确定性而衰弱吗?"美国密歇根大学地质科学系教授,曾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地球科学部顾问,美国地球物理学联合会委员的波拉克告诉人们不必担心,科学的不确定性不但不是止科学前行的障碍,恰恰相反,"许多科学的成功正是由于科学家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学会了利用不确定性。科学是靠不确定性而繁荣的。遗传性状如何被复制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双螺旋分子结构的发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是科学工作者的那些人经常将科学等同于确定性,而不是等同于不确定性。"[35]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探索的是:从1908年11月14日光绪帝去世到1913年11月崇陵建成入葬, 光绪帝尸体在行宫正殿停放了近五年,这期间究竟如何保证尸体不腐烂,可以肯定对尸体做了某些防腐处理,而且极有可能采用西洋的化学方法处理(中国传统的防腐处理无论如何无法使尸体在地上留存五年),但具体如何操作,用何化学试剂,其中有没有砷化物。[36]倘若是因为采用了砷化防腐的方法对光绪帝的遗体进行了全身处理,从而导致了其身体各肢体器官及毛发甚至衣物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砷化"现象,那么即使测量出砷含量超出常规,恐怕无论如何也推不出"光绪帝死于砒霜中毒"这一结论吧! 注释:[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70页。 [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70页。 [6] 刘声木:《苌楚斋随笔》(上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87页。 [7] 刘声木:《苌楚斋随笔》(下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950页。 [8] 《申报》,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初九日,第3版专电四。 [9]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0页。 [10] 根据后文"入宝光门后始知圣躬不豫,唯在内廷行礼"记载,光绪帝显然未能率王公百官在来燕门外行礼。恽毓鼎的此条记载多被后来的研究者短章取义,用以证明此时的光绪帝身体尚健,不久之后的"离奇"死亡是被人鸩杀。至于说此处缺省的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时任起居注官的恽毓鼎出于"为尊者讳"的有意缺省,毕竟光绪帝此举殊乖礼制。 [11] 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页。 [12] 许宝蘅:《巢云簃日记》1906-1911,《近代史资料》(总115号)2007年7月,第57页。[13] 同上,第57页。[14] 同上,第57页。[15] 同上,第57页。[16] 同上,第57页。 [17] 鹿传霖:《鹿传霖日记》,《文物春秋》1994年第3期,第65页。[18] 同上,第66页。[19] 同上,第66页。[20] 同上,第66页。[21] 同上,第66页。 [22]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45页。 [23]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2页。 [24]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0页。 [25] 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页。 [26]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83年9月,第20页。 [27]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83年9月,第20页。 [28] 系统误差又叫做规律误差。它是在一定的测量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尺寸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时,误差值的大小和符号(正值或负值)保持不变;或者在条件变化时,按一定规律变化的误差。 [29] 这是由于仪器本身的缺陷或没有按规定条件使用仪器而造成的。如仪器的零点不准,仪器未调整好,外界环境(光线、温度、湿度、电磁场等)对测量仪器的影响等所产生的误差。 [30] 又称方法误差,这是由于测量所依据的理论公式本身的近似性,或实验条件不能达到理论公式所规定的要求,或者是实验方法本身不完善所带来的误差。例如热学实验中没有考虑散热所导致的热量损失,伏安法测电阻时没有考虑电表内阻对实验结果的影响等。 [31] 这是由于观测者个人感官和运动器官的反应或习惯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它因人而异,并与观测者当时的精神状态有关。 [32] 也称外界误差,是由于实际环境条件不满足规定条件而产生的误差。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振动、电磁场、光照度等以及这些因素的空间不均匀性和时间不稳定性等。 [33] 过失误差也称粗差,是指工作中的差错,是由于工作粗枝大叶,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等原因造成的。过失误差主要是由于测量者的疏忽所造成。例如读数错误、记录错误、测量时发生未察觉的异常情况等等,这种误差是可以避免的。 [34] 如"意识形态的扭曲",一个前苏联斯大林时期对孟德尔所谓"资产阶级遗传学"的颠覆和对米丘林所谓"无产阶级遗传学"的鼓吹经常采用政治对实验数据的导向性干预策略。参见美亨利·波拉克:《不确定的科学与不确定的世界》,李萍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0页。 [35] 美亨利·波拉克:《不确定的科学与不确定的世界》,李萍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页。 [36] 17世纪的英国,砷的多种化合物常被用来制取防腐剂;1909年发现的一种砷化合物--"砷凡纳明"因可杀灭细菌并抑制细菌生长,故而长期被用以治梅毒、雅司病及其他螺旋菌感染,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被青霉素所替代。(资料来源: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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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件基本实行了异地审判,形成了一道司法史上罕见的、非常独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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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成堆,投机盛行,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步步高升,搞得政府头焦额烂,百姓叫苦连天。各个方面对此提出了种种对策,理论界就此问题发表的文章多如牛毛。然而,房地产市场依然如烈马难驯。本文地浅议“斧底抽薪”之策,以就教于专家和广大读者。一、关闭土地二级市场,遏制土地投机实际上,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症结在于房地产投机盛行,而房地产投机从根本上来说是土地投机。从而,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禁止任何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倒买倒卖,堵塞土地投机和暴利之源,就很可能会从根本上割除房地产市场中的毒瘤。本人提出的“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设想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国家继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形式向开发商出让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以便使土地使用权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保障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第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房地产开发商,无权进行转让;如果放弃土地开发,便应当将其交还给政府,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当然,也可作适当变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土地使用权按照原价过户给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因行情变化而地价上调,则受让者应当将地价的新增部分交付给政府而不是原开发商。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只能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购买者而绝对不准私自涨价而从中谋利。显然,在此种情况下,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没有必要了。本来,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为了抑制土地投机,平抑房地产价格,但是由于阻力过大、困难重重而迟迟未能认真落实。而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却可从根本上消除土地投机,可谓事半功倍。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能办到,但是在城市土地国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当是能够办到而且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有人认为,土地二级市场是不可能关闭的,即使关闭了公开的土地二级市场,也关闭不了黑市。笔者认为,我国的土地市场本来就是比较特殊的——与一般的资本主义土地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关键在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而且,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单件、公开、备案进行的,是不可能被秘密转让(即“黑市转让”)的,否则是不可能获得合法产权证书的。而且,如果切实执行“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主”的政策设想,则开发商即使企图按“黑市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房产主,也是不可能被接受的——正常的购房者通常不可能掏自己掏腰包去填少数“黑市开发商”的腰包。房地产专家孙宏志先生提出了另外的主张。其要点是: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前者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者针对房产主。对于开发商,政府只是出让土地开发权,而不与70年的土地使用权挂钩。从而,开发商向消费者出售房屋的价格中,将不再包括土地使用费。这样,开发商就无法继续垄断和倒卖70年土地使用权以攫取暴利。开发商如果转让土地开发权,其增的加收入将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加以调节。至于土地使用权,则是面向房产主设立的,在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费既可采取批租制,也可以采用年租制,但后者在理顺和降低房地产价格方面具有明显优越性。笔者认为,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并,的确是创新之见。不过,需要防止的是土地开发权本身也会被炒得高不可攀。这样,指望通过征收增值税而加以抑制,会不会因投鼠忌器而重蹈目前的覆辙呢?笔者对此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土地开发权不得转让;拟放弃土地开发者,只能按原价退还给政府。至于对于房产主改行年租制以减轻其负担,当然是无可置疑的。笔者曾经多次发表文章鼓吹适度地推行年租制,特别是为减轻普通住宅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尤其应当采用年租制。二、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增加房价透明度房地产价格之所以居高不下,除了土地的投机性转手倒卖所致以外,还由于房屋是“非规格化商品”,其成本的差别性、隐蔽性、模糊性很强,除了业内人士外,一般消费者很难判断其价格的虚实。从而,应当强制性地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由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监督并进行详尽公示,以利于在市场运行中客观地限制高额利润边界。此时,房产的购买者,可参照公示的成本而出价,避免盲目性。而且,对于已经公示的房产成本,还要由市人大表、市政协代表等组成的“房价监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检,并将结果公诸于众。简言之,对于房价,要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检测与监控,使其由“暗处”转向“明处”。房屋成本一直是个“敏感的热门话题”。“敏感”是因为房地产业的兴衰会影响其他相关产业;其“热门”是因为近几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大幅度上涨——尽管国家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对一路蹿升的房价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距离购房者的期望依然遥远。关于房屋成本能否测算、能否公布,一直是大有争议的。有些人一直宣扬“房屋成本不可知”论,即“房屋成本神秘”论,鼓吹房屋成本测算“工作量非常巨大”“缺乏可操作性”等等。实际上,无论房屋的建造程序多么繁多而复杂,总是可分解为相对独立的部分而分别求出成本。例如,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谢光飞采访北京合作建房者代表于凌罡的报道中,后者提供的估算数据是:2006年北京市楼面实际平均成本大约为5990元(其中土地出让金903元、拆迁成本1970元、市政成本250元、楼面建安成本1556元、节能设备成本300元、企业管理成本250元、利息成本350元、税费成本400元),但配套销售收入至少占10%,从而实际楼面成本不到5390元。而实际平均售价为8792元,超出前者63%。这一数据表明,一旦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使购房者心中有数,则开发商抬高房价,就难以如愿了。②又如,阮奇等报道的上海某房产的相关数据如下:①建筑面积5.1万元/㎡,其中商铺7000㎡,住宅44000㎡。②成本:动迁成本:2.5亿元,楼面价4900元/㎡;建安成本2000元/㎡;配套费用1500元/㎡(组成:规费:300元/㎡、设计、环境费:100元/㎡、管理费用:200元/㎡、广告费用100元/㎡、资金成本600元/㎡、小区配套100元/㎡、不可预见费用 100元/㎡);总成本=(4900/㎡+2000元/㎡+ 1500元/㎡)×5.1万元/㎡=4.284亿元;②售价与销售收入:商铺售价3万元/㎡;住宅售价1.5万元/㎡;销售收入=7000㎡×3万元/㎡+44000㎡×1.5万元/㎡=8.7亿元;③毛利:8.7亿元—4.284亿元=4.416亿元。④成本利润率:4.416亿元/4.284亿元=103%。③有的人玩概念游戏,说什么“建筑成本”可以公布而“建设成本”无法公布,原因是建设成本包括了所有建设项目运营的成本,一个项目一个模式,无法固定,只有等整个项目完工后,开发商才能核算出来。但是,为什么房子还未动工,开发商就能够开始定价预售了呢?!2006年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可是这些建议都被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实际上,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商业秘密论”只不过是高房价的“遮羞布”,——开发商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于是,开发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虽然身份不同却又“异口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④由此可见,房屋成本问题,对于一些人(含开发商、官员、学者)的经济良知和市场认知,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检测。开发商作为商人,力图掩盖真实成本以求高额利润是很自然的,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却是不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的;某些官员偏向开发商这一事实表明,两者利益的“过度重迭”(“超正常重迭”),当然是不正常而应当加以纠正的;至于某些学者的随波逐流,则是上述两种心态的折射。应当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业、任何人,都只能遵循、服从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在这种“循规蹈矩”的平等竞争中,谋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不是依靠垄断、庇护,通过对于消费者的蒙蔽等等以攫取非分之利。否则便会损害消费者(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从而进一步损害国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庄严使命在于,忠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责无旁贷地从最基本的理论层面上提出躯邪扶正、兴利除弊的见解,以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鼓吹由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呢?回答这一问题并无困难: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只是为了限制了土地开发商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投机活动而攫取非份之利,保护广大市场参与者的正当利益。这是在市场经济中,“有形之手”的无可旁贷的职责。而且,如前所述,此举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采取,从而属于特例。三、彻底开放房产市场,解决住宅紧缺难题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的基础上,即可彻底开放房产市场并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低面积低价房、机关自建房、廉租房等等,但不限制消费者自建这意味着,在关闭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尽可能活跃房屋的兴建、买卖、租赁、抵押等等活动,使得房产市场尽可能接近普通商品市场。政府、单位可通过补贴、贷款(低息或无息)等形式扶助贫困家庭购房、租房,而不必花费财力、人力去直接兴建、管理住房。换言之,在市场经济中,解决住房问题的正常的途径应当是尽可能依靠市场、匡正市场,尽可能兴其利而除其弊,而不是绕过市场而代之以种种行政干预,后者肯定是既吃力而又难以讨好的。而且,由于政府全面控制土地二级市场,开发商很难再进行土地投机活动,那么国内外资金拼命涌入房屋市场的潮流,便可自然而然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到遏制,可谓费省而效宏。结束语以上所述的“斧底抽薪”之策的要点为,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条件下,澈底开放房产市场,从而使得房产的价格在较大的程度上脱离土地垄断价格(由于区位不同而影响房价,从而不可能完全脱离),在较大的程度上接近生产价格。在此条件下,投机的余地便大大缩小,从而对于房价进行人为的种种限制便基本上是多余的了。①本文的初稿题为《“釜底抽薪”: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一种思路》,摘要发表于2007年5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②2007年5月16日《中国经济时报》第15版。③阮奇 李雁争:《房产成本清单曝光:回报率近100%》,2006年09月27日《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④赵宝堃:《房屋成本"不能见人"还是"见不得人"?》,2006年9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第3版。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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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分析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2008年10月至2009年初,我们先后深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青岛等地考察调研,搜集有关方面的意见。其间,文化部于11月25日邀请部分专家学者在京召开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国文化产业影响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发表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吸收这些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此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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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敦煌文书、传世佛教文献记载以及后人研究成果,从四个方面论证了唐王朝以及五代后梁、后唐时期太原佛教兴盛的原因,并指出探讨这一时期太原佛教情况,对于研究唐五代太原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宗教、交通以及对外交往等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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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实录》为依据,选择了“良民”、“小民”、“愚民”、“刁民”、“奸民”、“盗”、“贼”、“匪”等八类有关民众称谓的话语进行统计分析,以窥探有清一代治乱兴衰之变迁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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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现代的社会制度已获改变的二十世纪,儒学何以仍然是一个不断被提起的焦点话题?在现代中国社会,儒学的超越哲学的存在是否可能及其所需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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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学人雷敏•亚罕拜格鲁(Ramin Jahanbegloo)曾与伯林作过长篇访谈——《和以赛亚•伯林对谈》(Conversations with Isiah Berlin, New York,1991),选出其中谈论音乐的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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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经济学家没有独立董事,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考量,也没有骇人听闻的出场费。从整体上说,80年代的经济学家有理想,纯粹,正派,不计个人得失,生活简朴。即使作为政府的咨询决策机构,离权力中心很近,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是为自己换取什么既得利益,因此相对独立。二十年过去,民众对经济学家总体上由尊敬信赖变成反感诟病,既有时代的也有个人的责任,无论对谁来说,即使是从中获得了超乎应得利益的人来说,其实,也是十分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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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笔者在鲁中杜庄的田野调查经验,从征借国家与复制社会的角度来理解民间信仰为获致自身合法生存的具体机制。文章认为民间信仰既是与国家及民间社会有着紧密联系但同时又相对独立于国家与民间社会的领域,对于国家,民间信仰需要获得其认可,对于民间社会,民间信仰需要获得其承认,征借国家与复制社会即是民间信仰为获致认可与承认而具体运作的策略。理解民间信仰的合法生存机制有助于我们理解如何利用民间信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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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求学做研究的实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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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藏楼主人正式成为汉奸,应该从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算起(尽管此前他和溥仪小朝廷勾勾搭搭已有十年光景),那时他已经72岁,他的生命只剩下六年了。然而正是这六年使他身败名裂,从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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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东岸拆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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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台北史语所和近史所所藏“傅斯年档案”和“朱家骅档案”之有关信件为基础,探讨陈寅恪名字的读法和他与老友、史语所上司傅斯年之间的关系。这些信件显示,陈寅恪在国外求学时,一直用标准发音拼写他的名字。另外,他与傅斯年之间的关系,自20世纪30年代未期开始,也曾有一度十分紧张。这一紧张关系的造成,与傅斯年的“学霸”作风有关,也与陈寅恪追求学术独立的立场有关。从中,我们亦可看到陈寅恪1949年决定去留大陆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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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大会主题研讨会和18个分主题研讨会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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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一个村庄中女性口述的集体化经历、感受和记忆为主要分析对象,讨论了女性记忆的内容和特点以及宏大的社会工程对女性生存状态与精神状态的重新建构。女性在承受生命中巨大的苦难的同时所感觉到的精神快乐正是建立在既是认识又是“误识”基础上的“符号权力”治理功效的体现。她们的记忆和讲述为理解和洞悉农村日常生活中的国家治理模式和国家—社会关系开辟了重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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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份,美国FOX影视公司推出了以心理学家艾克曼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的电视剧《别对我撒谎》(Lie to me)。该剧播出两周便杀入全美收视20强,在18岁到49岁的人群中收视率排名第12位。观看该剧的观众发现这部电视剧可以“教会”他们凭借自己的观察检验别人是否在说谎。 如此具有轰动效应的影响,部分得益于担任该电视剧顾问的保罗•艾克曼博士。他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100个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杰出的100个心理学家之一,与斯金纳、荣格等并列。他对表情的研究持续了40多年,现在经他研发的面部表情动作编码系统成为了美国国防部及警察部队的训练工具,用来鉴别恐怖分子。他是怎样做到这一切的呢? 艾克曼于1934年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出生,他父亲是一位小儿科医师。艾克曼对研究工作的热情很大程度上遗传自他。他父亲经常会在餐桌前阅读最新的医学期刊并且看到很晚。14岁时他的母亲的因病去世给他很大影响,从此他希望能够找到一条道路来帮助象他母亲一样的人。在15岁时他从高中辍学,受到弗洛伊德著作的影响,进入芝加哥大学就读本科。那个时候的艾克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弗洛伊德迷。他不仅阅读了弗洛伊德几乎所有的著作,甚至在别人讨论任何话题时都能引用弗氏的原话。由于弗氏著作的影响,艾克曼认为心理治疗师职业可以实现他帮助人的想法。于是申请进入研究生院时把它作为自己的专业。在观察来访者的自我陈述时,艾克曼发现一些肢体语言例如表情和手势,也能作为治疗师了解来访者的线索。当他发现自己对这些感兴趣并开始研究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些内容会作为他之后毕生的事业。 艾克曼开始研究表情的时候,大部分社会科学家都认为表情是文化决定的。也就是说,表情是人们从自己所处社会中的习俗来学的,因此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表情。持这种观点的科学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她是当时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研究员。“当时她以为我疯了。”艾克曼后来回忆见米德的情形时说。米德对艾克曼关于不同社会成员具有相同表情的观点持强烈反对态度。但是艾克曼没有放弃,之后他周游了世界,包括日本、巴西、阿根廷。在旅行的同时搜集各种表情的照片作为研究素材。他发现那里的人们都能理解素材的意义。这些研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表情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即不同文化下对表情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这些国家仍然有可能有相似的习俗让他们学会相同的表情,为了能让他的观点更加确凿,他前往把巴布亚新几内亚搜集更强有力的证据。 在20世纪60年代,虽然人类社会大部分进入了现代文明时期,在他前往的地方却仍然保留着处于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这些原始部落成员没有接触过现代社会的习俗,艾克曼认为如果他们也能理解现代人的表情,就能证明自己的观点了。他从美国高级项目研究所得到了一大笔经费,还从一位学者那里拿到两个石器时代部落长达100000英尺的录影来研究其成员的原始表情,结果发现没有表情是之前他在文明世界没见过的。这使他更有信心了。 艾克曼观察的两个部落内部社会交往模式差异很大。一个部落叫南部弗(south fore),他们的部族成员天性善良,与世无争。另一个部族叫库库库库(kukukuku),该部族的成员喜好争斗和杀戮。成年男性成员与幼年男性成员之间保持着性关系,作为对部族成年男性的尊敬。正是因为库库库库部落的暴力,艾克曼不敢进入这个部落,转而进入南部弗进行研究。按照他的描述,这个部落会认为点着的火柴是魔法,手电筒是不可能的,没有镜子因而从没有看过自己的脸。艾克曼花费了一些时间让他们去理解什么是人脸照片,他通过两种方式研究这些人:第一种让他们对看到的某种表情照片编一个故事,例如看到笑脸来说一段客人来访之类的故事;第二种让他们看所有的表情照片,然后艾克曼会问“你的朋友来了你会是什么表情?请指出来。”艾克曼发现这些部落成员不怎么会讲故事,要求他们讲的时候他们会紧张得流汗,即便这些照片是从记录他们的影片中剪辑出来的,而不是他们陌生的。艾克曼发现这些人的成绩很好,没有表现出不理解这些表情的问题。进一步,他把这些人的表情记录下来,回国后对一些大学生做了测试,结果和米德说法相反,处于完全不同文化的大学生也能正确理解这些石器时代人的表情。因此,艾克曼认为,表情有文化一致性,不同文化下的表情是一样的。 这只是艾克曼发展出《别对我撒谎》里的成功技术之前的第一步,接下来他的努力和成功也是接二连三。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做研究的时候,他有一个同事叫做希尔瓦•汤姆金斯(Silvan Tomkins)。正是这个研究者提示了艾克曼:一些人具有天生敏锐的面部表情识别能力。在他去国外作研究之前,他们俩正好发了相似的文章到同一本学术期刊上,期刊编辑给他们俩写信建议他们见一见。于是两个人开始了合作。艾克曼首先是被这位学者的博学和洞见吸引了,之后在一次对石器时代土著居民照片的整理时又发现了他的神奇能力。在汤姆金斯对部落的社会交往方式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艾克曼发现他竟然能把不同部落的表情照片正确区分出来,并且对他们的交往方式也做了正确的描述。后来他发现汤姆金斯是通过一些局部表情动作来做出判断的,因此他觉得任何人都可能通过某种训练学会这种能力。他和另一位同事一起,通过医学书籍和面对面坐着演示表情,慢慢地作出了面部表情编码系统。最初他们只是面对面坐着,后来一头扎进讨论面部肌肉的教材中补充必要的解剖学知识。随着研究的深入,他门研究的面部表情也越来越多。有时候,为了做出某些表情,他们甚至求助神经外科医生将电极插入面部制定部位来刺激肌肉作出必要的运动。他们一共研究了一万中肌肉的组合,历时7年。结果发现大部分组合没有任何意义,被艾克曼称为小孩子嬉闹时作出的表情,但是其中还有300个组合是有意义的,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被称为表情的事物。这300个组合就组成了艾克曼最著名的研究成果:面部表情编码系统。 受到汤姆金斯的启发,艾克曼领导了第欧根尼项目(the Diogenes Project),旨在发现日常生活中具有相似能力的人。第欧根尼是古希腊哲学家,曾经带着一盏灯环游雅典,希望找到自己认为诚实的人。艾克曼开发了一个视频测试,能找到这类天生的表情测谎天才。项目测试了12000个人,每次测试花费一小时的时间。结果发现了20个人具有这种能力。可见这类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是很常见。这个项目由美国国防部资助,旨在为其反控行动提供专门的咨询顾问。 由于艾克曼面部表情编码系统的成功运用,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美国政府部门出面与他合作。他先是在美国酒精、烟草、火器管理局作咨询工作。后来他来到华盛顿,和美国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国防部合作,对他们的人员进行表情识别培训,以支持他们的反恐行动。例如对警察的训练中,原来警察通常会毫不犹豫地对用枪指着自己的嫌疑人射击,即便对方没开枪。在经过训练后,现在警察会先观察嫌疑人是否具有攻击性的表情,例如厌恶,然后再作出理智的行动。观众在《别对我撒谎》中看到的内容,就是根据真实生活中这类合作场景改编出来的。由于“9•11事件”的发生,美国迫切需要能够监测恐怖分子谎言的工具。美国心理科学协会还曾就艾克曼为代表的行为科学在国家反恐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过专门的讨论,发现行为科学能够在这方面起到不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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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国际发展机构在进行发展干预时过于强调当地人的"参与",以至于出现了"参与"的"表象"。虽说有不少国内外学者对参与式发展进行过深入的反思,但大部分内容都侧重于问题本身,而未对项目区深层次的文化原因进行探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反思和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性、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特点。因此,倡导农村发展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应该走出参与的"表象",更好地运用这种方法以促进乡村发展。"参与"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引入中国的。{1}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主要的援助机构(如世界银行等)开始将其援助重心和发展重点向促进参与发展方面实行全面转移,于是参与发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旺起来。有学者认为,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组织在我国所资助的参与式发展项目的领域正逐步扩大,从农业、林业发展到农村能源、卫生保健、妇女、供水、教育等领域,从纯粹的自然保护拓展到生产和保护相结合,从单目标扩展到综合发展,从农村发展项目向小城镇发展项目扩展。{2}这些项目都在参与式理念和方法的指导下取得比较好的成效。因此,参与式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对传统发展的反思,带有某种多元化发展道路的积极取向。{3}参与式方式强调"自下而上"的方式又是对传统的"自上而下"工作方式的挑战。作为参与式发展中最重要的工具--PRA(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参与式农村评价),其方法更是诸多参与方法中最为普及、最受瞩目的一种,它被认为实现了传统学习者(农民)和教授者(外来专家)之间的权力倒置,赋权于农民让他们表达自己的声音,做出自己未来的决策。PRA的工具包主要由一系列可视化的图表、排序工具,以及开放式的座谈和访谈组成。{4}这是一套非常灵活的、农民容易接受的方法,其目的就是鼓励农民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想法,尤其是弱势群体,从而快速了解社区所存在的发展问题。因此,PRA受到专家和国际发展机构的青睐。同样,"参与式发展"这样一个所谓"新鲜"的名字已经通过发展干预和实践,从专家学者的文本和话语中,传到偏远山区的不同社会行动者的口语中。根据笔者的观察和近几年直接参与实施的许多发展项目的经验,发展干预过程中国际发展机构所提倡的"参与"理念和方法往往并不能达到所谓的终极目标:给弱势群体赋权(empowerment)。因此,作为发展干预手段的"参与"是否存在问题?参与式发展真的是按照线性的思维方式在进行吗?参与式发展能真正改变传统社区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吗?真的能使社区中的穷人摆脱贫困的困扰吗?这一系列的问题,给发展研究人员和发展实践者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本文将试图从发展人类学的角度来检视发展干预(development intervention)中"参与"所出现的问题及其文化原因。一、对"参与"的本源理解与反思从严格的学术角度来看,"参与"的概念大概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这一概念在50 ~ 60年代中,逐渐发展成具有实践意义的"参与式"的方法。50 ~60年代期间,"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是当时国际发展的主流思想。70 ~ 80年代,国际发展援助机构开始对其发展援助进行反思。在这一反思过程中,穷人为什么依然贫困,贫困社区为什么依然落后,曾经是理论研究者、实践者,以及政策决策者所争议的中心问题。90年代以后,"参与式"的概念更趋向于成熟,其涵盖的方面更加广泛,参与式的含义在实践领域发展为所谓的利益相关各方(stakeholders)共享资源、共享决策。这一概念是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的。{5}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参与"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参与"涵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众多的国际发展机构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对此,有学者回顾并总结了众多在发展项目中对"参与"的理解与阐述,并通过对"参与"的定义的总结和分析,结合现代农村发展实践的经验,认为"参与"绝不等于形式上的出席,"参与"本身主要包括一些重要的因素和方面:即农民参与或妇女参与实际上包括更广泛的内涵,如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等方面,任何发展努力若在这些方面不能得以体现,那将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6}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参与式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了。但是任何理论都是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可以发现其是否是真理。在理论上所具有的逻辑性在实践当中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就拿参与式发展来说,在发展实践的层面,"参与"并非能使穷人真正"参与",从而达到所谓的"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这其实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是一种理论假设上的谬误。从结构功能理论来看,一个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村庄,其内部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早已定型并处于平衡状态之中,外部的力量很难将其打破或改变。况且参与式发展只是强调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的改变,即从"自上而下"转变成"自下而上",这种方法上的改变并未触动社区原有的话语体系和社会结构。当然,作为提倡和推动参与式发展的西方学者,他们就参与式发展的理念与工作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反思和质疑。有国内学者归纳并总结了这些论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地方的过分着魔,而忽视造成不平等和不公平的、持续的宏观结构;二是对权力如何运作、如何构成以及赋权怎样发生的过程理解不深刻;三是对参与发展中发展个人代理和社会结构的作用和地位理解得并不充分;四是参与主流化所导致的结果之一是参与成为提高项目效果的技术方法,而非一套实现真正赋权的政治转变途径;五是更多的批评直接指向了Chambers所提倡的基于项目的参与,即PRA,这种方法在过去的20年里流行全世界;六是将参与发展作为发展话语的典型代表,展现参与是如何通过误读权力而巩固了发展话语,从而成为一个准宗教式的联合体,其中包括类似宗教经典的参与理念和宗教仪式的参与实践。{7}同样,Cook和Kothari主编的Participation:The New Tyranny?一书中,都涉及许多上述批判参与发展的所有焦点问题,这些反思对于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有着很大的启发作用。随着参与式发展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广泛运用,一些从事发展研究的国内学者对其也有一定的反思和质疑。由于参与包含的意义非常多,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发展机构在不同场景所持的"参与"意义往往也不同。一些政策部门或其他组织对参与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在实践"参与式"的原则上更是各自为政。当拥有权力的机构不能正确地认识"参与"的内涵时,所谓的赋权和分权的努力都不会实现。{8}也有学者质疑农民的"被动参与"{9},对"参与"的结果表示怀疑。{10}另外,参与式发展实践的工具--PRA,更是遭到了多方面的批评。到目前为止,PRA还不是一个由内源力量主动发起的分析和决策过程。外来者应发展项目需要,发起PRA过程,同时又主动在这个过程中隐身,农民到底能够在哪些领域表达自己,到底能够在何种程度上表达自己,农民表达的某种观点到底是基于何种考虑和前提下提出的?这些问题均会受制于外来者的工作任务、对该地区情况的熟悉程度、PRA方法的运用能力等多方面因素。{11}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某些国际发展机构在社区开展项目活动时仍然机械地运用PRA工具,注重形式化的过程,毫不顾忌社区的民族文化背景和权力结构。一般而言,国际发展机构特别强调"参与式发展",让发展项目成为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事情,而且非常注重项目整个周期过程中每个环节中的"人人参与"。其实,过度地强调"穷人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原有的权力关系,到后来就不是真正的"参与",反而成为形式化。某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提倡的社区工作"八步法"(如图1所示)。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要求村民"参与",大约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才能开始实施项目,越到最后阶段,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越消退无几,"出席"也成为一种形式上的参与。因此,这种"参与式"工作方法与程序的"繁杂性"导致了社区民众参与的"形式化"。如何使PRA本土化成为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面对的难题。对如何运用PRA方法,有学者进行过探索并总结了几点经验和体会:第一,运用PRA方法时,要有中国特色;第二,调查时应善于发现问题,细致入微,建议应切实可行;第三,学会与当地政府官员打交道;第四,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另外,在调动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消除他们的顾虑、寻找村子的信息点、搜集资料等方面,也要多加注意,做到随机应变。{12}这些经验说明,运用PRA方法要进行本土化,注意结合社区的特点而不能机械照搬。尽管这些体会对如何更好地在中国开展国际发展项目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提出这些建议仍然基于PRA方法本身,并没有回答隐藏在PRA方法背后的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原因。如前所述,鉴于参与理念的一时盛行,绝大部分国际发展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工作时,都特别讲究用"参与式"的工作方法和理念。我们绝不否认这种参与理念的启发性和参与式方法本身的简便性和灵活性,但是这种完全脱离中国传统社区的文化整体性和复杂性而一味提倡形式上的"参与",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忽略了"参与"背后更为错综复杂的传统文化网络结构。无论从国内外对参与式发展的反思和质疑来看,还是从提倡PRA方法要具有"中国特色"或"本土化"来看,都是希望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方法能更好的在"异国他乡"发挥作用。但是,笔者认为上述的反思和质疑都停留在国际发展机构在运用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时所遇到的问题本身,而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的特点。国际发展机构是一种跨民族国家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不同的洲际间、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开展项目,以发展项目为载体,通过许多中间代理人来传播机构的发展理念(如图2所示)。因此,国际发展机构开展工作时遇到的问题更为复杂多样,问题的原因也同样是繁杂纷呈。考察目前对参与式反思的观点,学者往往聚焦在参与式理念和工作方法本身,而忽视了国际机构本身的一些特点和国际宏观背景。因此,笔者认为,反思参与式发展时,更要注意结合这些国际机构的特点,否则反思和质疑都是有偏颇的,而且是不完整的。要把握这样一个跨国的背景分析维度是极其困难的,但是发展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和视角。二、国际发展项目的发展人类学解析虽然说应用人类学走过了百年的历史,对于国际发展援助的指导与反思功不可没。但是应用人类学的天地是由社区构筑起来的,当"发展"已上升为民族或国家层面上的大问题时,一个社区的发展计划并不能正式地形成民族发展的充分适宜的基础。在1971年,锡拉丘兹大学人类学系的格林•考奇伦(Glynn Cochran)教授出版了第一部直接以"发展人类学"命名的专著。他认为人类学对发展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宽泛而现代化的,甚至可以忽略"应用人类学"的术语。同时他提倡发展人类学者应对涉及社会变革的诸多因素有广泛的了解并有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诸如具备政治、行政管理、农业、教育、法律以及医学方面的知识。他强调灵活性与实践性的需要,甚至以理论性为其代价。考奇伦对人类学全神贯注于小规模的社区发展项目提出了尤具说服力的批评,他是在注重实效的基点上提出发展人类学的。发展人类学提出的实践方法,基于对一个社区的文化在历史的和地理的各方面明显关系中深层变化的理解,包括社区半掩饰的态度和隐含的价值,基于对多学科知识和技术分析手段的综合,也基于发展的内在性质,个人的学术活动正不得不感受到一种责任,或不得不日益被这些问题所强烈吸引。因此,发展人类学既是一个新的名称,又是一种新的探索。{13}发展人类学正是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从民族历史文化等视角对发展进行研究的。当然,"发展人类学"作为一个应用人类学的分支,与"发展的人类学"之间并不容区分。发展的人类学并不必然受制于居支配地位的发展话语。相反,人类学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开展建设性的工作,或者提供能够质疑发展思想根基的不同视角,来挑战发展话语的主要假设与表述。{14}尽管发展人类学在西方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这个概念对国内学者还是比较陌生。西方发展人类学学者已经对发展援助本身进行大量的发展人类学分析,提出了许多非常新颖的观点。例如,发展中的"新弱势群体"的出现,是指"那些处于中心的人(部长和政策制定者)事实上是相当的边缘化,实质上所有的行动者都处于中间的位置"。{15}发展实践者在不同国家、区域、不同社区工作时所遇到的各种阻力,在"内"与"外"的格局下,"外来者"竟然成为"弱势",特殊"权力的文化网络"将发展实践者置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在发展援助中,发展实践者往往呈现出"妥协"和"退让"的势态。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许多规则限制,进一步强化了当地人的"主导意识",他们甚至很快意识到外来者的"脆弱点",并加以利用,实现"外来者"所提倡的"参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其实,这只是社区 "吸取外来资源"的一种"合谋"行为。一旦资金被落实,那么地方政府官员、社区精英、村民等会使用他们的处事方式与发展援助者沟通,谈条件,这样,发展项目最终并非都按照既定的项目目标和价值原则进行。反思这一运作机构本身,对于理解项目为何失败是一种崭新的思路。以前人们往往抛开发展实践者,把失败的原因归结社区内部或"当地人",这是不客观的。因为援助过程就是"外来者"与"当地人"双方互动的过程,既然是互动,那么对于结果和原因的分析,同样离不开对双方(援助者-受援者)的分析。发展人类学正是给我们提供反思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理念、机构规模、人事安排、政策制定等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而不是把原因仅仅归咎于社区的当地人,这是一种独特的视角。发展干预在国际发展领域中被定义为:为了某预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改变现状的人为努力。发展干预又被划分为制度性干预(institutional intervention)和间接干预(less direct forms of intervention)。制度性干预是指发展项目和发展规划,而间接干预则为一些政策性的干预手段,如价格调节、税收制度或其他财政和法律手段等。{16}对于大部分国际发展援助机构来说,更多是以发展项目的形式来进行发展干预。所以国际发展机构非常重视"参与式"工作方法和当地村民的"参与",尤其是强调穷人的参与。下文就以国际发展项目进入地方社区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后期管理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发展人类学的分析。(一)地方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在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资金进入地方项目区时,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都非常积极,包括当地政府、社区村民、专家顾问、技术人员、国际发展援助机构、资助者等。主要原因是由于外来机构带着一定数量的外部资源进入某一地方社区,那么此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想方设法把"外来者"的资源留下,这时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利益达到空前的一致,而且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形成了一个界面(interface)。外来者在某种程度是被控制在地方知识运作体系中。例如在少数民族和其他大部分地方,语言上的排外就格外明显。所有行动者在开会时,涉及一些关键利益的地方,同时也不想让外来者知道时,地方政府和当地村民就改用地方口语(在少数民族更为突出),这样在某种程度上隔离访谈的真实性,从一开始就造成一种"参与的不真实"。这时,外来者只是得到部分或片段性的信息。加之,地方政府官员在安排和接待外来者时又具有"先天优势",这继承于我国古老的官僚体制的传统,下级官员接待上司时,那种虔诚和热情会让上司打消任何疑虑。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也就非常顺利进入了地方政府的一些社区。案例1:某国际机构在一个地方考察项目点时,县上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亲自陪同下乡调研一周。该分管领导与项目考察人员一起访谈农户的生计情况,显得非常细致和敬业。同样,所涉及的乡镇干部也全力以赴安排调研日程,村庄的干部更是热情大方,安排周到。这时,县、乡、村三级管理者和村民都显得非常默契,让外来考察者感觉到这样的环境非常有利于开展发展项目。最后,机构考察人员终于被地方管理者和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所打动,将项目点设在了该县的三个乡镇。等到双方合作协议签订之后,大约过了半年,该分管领导发现对方提供的援助资金不是很多(30 ~ 40万 / 年),也就慢慢缺乏支持热情了。后来,项目办公室人力资源不够时,发展机构项目代表找分管领导解决时,他就推辞说不好协调。这样,国际发展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开始出现"裂缝"。(二)"权力的文化网络"发挥作用当地方政府和外部国际机构签订了合约之后,外部资源已经确定要进入到社区层面,县级政府也就慢慢退出,而把与外来者谈判的"接力棒"交给"乡镇政府"和项目村村委会。因为县级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在年终总结大会说"今年引进某外方援助机构外资多少万",这是他们最看重的,也是参与其中的主要驱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当国际机构的项目官员在社区中遇到问题,再去找县政府领导解决时,往往都是遭到回绝或托辞。因为任何一个村庄,一个发展项目都不可能把所有村庄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除非有很大的资金和政治动员,例如国家提倡的新农村建设。况且现有村庄内的人口结构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留守人口的弱势性特点,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农村社区中原有的话语主导权。例如在许多动员会上,来参与的人群中,妇女和老人以及儿童比较多,这样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形式,而且最后决策权还是掌握在村庄干部等权力精英手中。在项目设计阶段,这恰恰是各个社会行动者利益表达重新整合的过程。在社区层面上,当开展设计项目时,社区村民也有类似"合谋"的现象。对于中国的行政村而言,一般都包括几个村民小组,其实每个小组的资源、道路和饮水条件不尽相同,尤其在偏远山区,不同小组的村民对于贫困的分析是不同的,而且差异十分大,但是为什么最后都会达成一致?笔者认为这是社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在发挥着主要的作用。因为村两委在当前所承担的角色,是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延伸,加上村庄的权力精英(村主任和村支书)又"生于斯,长于斯",在血缘和地缘、共同的信仰以及宗族范畴内与村民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纽带关系。因此,社区的权威阶层决定着发展项目资源的分配权。另外,乡村社会中的领袖只能产生于具有共同象征性观念的组织结构之中。但是,这种似乎约定俗称的文化价值正掩盖了在乡村社会中它的产生与运作过程。这一细微而复杂的进程充满着包括国家政权在内的各不相同的社会集团的相互竞争、妥协以及自我调节。由于文化网络既控制着各种资源,而其本身又包含各种感性象征,所以,它成为乡村社会中使权威合法化的见证者。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激烈角逐的大舞台--争取使网络中的舆论导向和权威为某一特殊的需要和利益服务。{17}下面的案例很能说明这一现象。案例2:某国际发展机构在一个西部村庄(登天村)开展发展项目工作,该村庄辖8个村民小组,有254户,人口为1015人。该村有耕地1981亩,其中水田422亩。该村是典型的贫困山区,基础条件差,村民居住分散,大多数群众居住在二面梁和半山之中。笔者当时作为某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协调人全程参与了项目的确定过程。村委会、乡镇项目负责人、该机构几个员工一起在登天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当时村民只来了20个,其中有3个妇女,参会人员多为男性,主要以中老男性为主。村民代表20人,据村长说其中有5个"贫困户",我们不可得知是否"真实"。刚开始我们要求村民在大白纸上写下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归纳村民的纸条,我们发现登天村目前存在的六大难题需要解决:村级道路修建(8个人);低压电路改造(5个人);人畜饮水(4个人);农业技术培训(2个人);养殖技术培训 (1个妇女)。根据机构项目设计要求,要通过村民举手表决,对上述5个问题进行了优先排序,结果如下:(1)村级道路修建;(2)低压电路改造;(3)人畜饮水;(4)养殖技术培训;(5)农业技术培训。我们无法按照上述的排列进行干预,由于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根据国际机构的要求和原则,特别注重村民能力建设而不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主要是考虑资金的问题,像上述的"电路改造"需要40多万,而我们的资金只有4 ~ 5万(对于该村一年的规定)。村级道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况且投资比较大(20万),所以笔者就告诉村民我们没有这么多资金去做前两个项目,你们可以在后三个方面做选择。这时大家开始讨论了,住在河边的农民就说"我们现在急需是路和电的问题";住在山上的村民说"我们没有水喝,先解决人畜饮水吧",还有农民认为"农业技术培训"和"养殖技术培训"都不是当前我们所必需的。在这里,笔者作为项目协调人员感到一种困惑。我们让农民去充分地讨论发展问题,确定做什么,但是很多因素限制这种相对的"自由讨论"。对于大家写在纸上的问题,原本比较和谐的气氛一下被打破了,出现了不同要求的声音,村民之间出现争执,甚至"对骂"起来。这时笔者感到很尴尬,也觉得难以阻止他们的继续争论。于是我求助于村委会干部,村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国际援助项目办是有心意来我们村工作,不管给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欢迎。但是资金有限,那么只能按照其要求和能力解决一点问题算一点问题"。这时有农民起来说话了"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你们援助什么啊?"这时人群中一个老人起来说"多少不要紧,人家(外来援助)有心意帮我们,我们要理解啊"。村长紧接说,"考虑到村子的实际需要,山上的农户都没有饮用水,因此我们希望援助组织给我们修建水窖,其他的问题,我们通过其他的渠道再给大家解决。"这时村民都沉默了,最后一个个从村委会办公室出去了。此时,我感到很高兴,村干部为我打圆场。他们在为我这个"弱势群体"解围。这种参与是所谓的"参与式发展"吗?我觉得不是。后来,我才知道村长和那个老人(是退休教师)都住在山上,解决饮水也正是他们的需要啊!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起初不同的声音到后来就变成了一种声音,村干部的话语权深深影响着村民的选择。传统社区的话语权往往主导在部分精英人士手中。村庄中的村民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但是村民通过外来者临时搭建的这种交流平台暂时拥有发言权,有参与的权利,但是这种瞬时的参与会立即被传统的权力拥有者的声音所覆盖。同时,作为"外来者"的项目人员,在社区权力的文化网络中是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位置,已经被控制在地方性文化的运作方式当中。(三)"内""外"有别许多国际机构在开展工作时通过机构"代理人"不断给村民进行项目参与式管理培训,灌输"参与式"思想,强调其自主性和参与性,以便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培养村民对发展项目的社区拥有感。事实上,村民的这种认同感非常低。因为这种所谓的"参与"其实只是外在形式上"表演",并没有真正把"参与"思想根植于村民的思想深处。案例3:某国际发展机构在贵州某少数民族县做发展项目,给当地的苗族同胞修建了一座便民桥。后来,该便民桥在下雨天出现坍塌现象,该村有个村民直接跑到该国际机构的项目办公室说"你们的桥坏了,赶紧去看看吧"。据说该机构在项目设计、执行和管理等整个过程中,都特别强调当地村民的"参与",而且还制定了非常详细的项目后期管理制度。该案例生动说明了参与的"表象化",参与并不一定能使当地人感觉到自己是项目的主人,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似乎存在一个永远不能消释的界面和屏障。正如发展人类学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从不同的角度表明,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问题。尽管人们对每一个民族的发展问题会得出差异极大的看法,并采取大相径庭的操作手段,但最终都要涉及特定民族的文化整体性存在,都要进入一个整体互动的过程。缺乏整体性的观念,对研究者来说,无论他所强调的发展因素是什么,其理论结论都将是片面的;对实践操作作者来说,欲谋求某种孤立的行动,其结果的有效性都是值得怀疑的。{18}(四)村民在国际项目评估中"角色扮演"村民在与外来项目管理人员互动时,学习能力非常之强,地方性知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地方性知识在发展项目中被定义为一种权力。{19}根据发展实践经验,发展项目一般都不会按照预期的"项目逻辑框架表"进行,往往都会出现很大的"扭曲"与"变形"。但在项目终结时,国际发展机构都要根据预先设定的计划去评估项目。而且地方和社区村民也知道外来者是想"看什么"和"听什么",于是这种相互的"周旋"便开始了。在国际机构评估项目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的"导演才能"是非常突出的,到处布置"演员",出演不同的应对"角色",以对付外来评估专家。因此,项目官员被欺骗、蒙蔽是常事。其实任何一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都是一系列不断谈判和妥协的过程,最终只能达成折中。像国际机构主动中断项目或撤出项目区,这是最坏的结果,但这种现象是很少见到的。一方面,因为国际机构的资金筹集渠道和程序比较复杂,一般选择了某个社区,那么资助者也时常关注该社区的发展情况,决定后续的资金问题,这样国际机构为了保证对资助者的承诺,就只能"克服各种困难"在该社区继续开展工作,很少敢说撤出项目区,另选项目区。另一方面,国际机构在异国他乡开展工作,如果与当地政府发生主动终止合作协议这样的事情,那么这个机构很难在其他省份获得认同。目前国际发展机构在中国的"工作场域"还很小,这种"被动性"在所难免。当然,国际发展机构持有资金支持的"主动权",但在进入社区后,就变得非常"被动"了。因为,社区中权力结构的复杂程度是事先无法预知的,传统社区同样保持着一种固有的融合结构,以便形成对抗外来力量的一种张力。三、结语目前,对于参与式发展中的"参与"的效果与影响评价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发展研究者一直把发展作为一种"变化"去研究,而发展实践者在推动着这种"变化",因此实践者与研究者在反思时出现了视角上的"断裂"。多数学者都是从参与式的效果看发展实践,而很少有学者从某种理论来审视参与式发展。参与式发展并不能使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平等,利益分配更公平。正如诺曼•龙(Norman Long)的社会行动者理论解释的那样,由于社会各个行动者的能动性(agency)不同,因此干预目标在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实施的过程中被重新形塑了。{20}而且每个社会行动者的社会生活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在各个社会行动者互动的各种界面上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话语权,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参与"并不能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安排和社会权力关系。当然,在过分强调理论的"应用"倾向时,人们往往忽视了一个深层次的伴随:知识与权力的结合,使人类学的应用研究项目、评估和研究建议等成果,囿于对某一特定社区或可能出现的赞助人的需要的满足,落入了另一个狭隘的陷阱,而忽略了对其深层次的知识危机的思考。{21}总之,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缺乏从理性的角度来审视参与式发展,也没有提出理论上的修正,只是有一些方法的改进。反思"参与式发展"对于农村发展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参与"表象"的存在,会使人们对于真正的农村发展是产生"歪曲"的理解和引导。正如农民说的俏皮话"你说咋样参与就咋样参与",这句话很巧妙地达成了对外来者的"表象"上配合。因此,我们应该走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特点入手,分析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层次探析社区的文化因素,以弥补当前反思之不足,从而探索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农民的"参与自觉"。{22}最终,让外来的发展援助行动内化为社区民众的自觉行为。 注释:{1}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2}周大鸣、秦红增:《参与发展:当代人类学对"他者"的关怀》,载《民族研究》2003年第5期。{3}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21页。{4}杨小柳:《西方参与发展的理念和实践》,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5}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1 ~ 2页。{6}叶敬忠、陆继霞:《论农村发展中的公众参与》,载《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2期。{7}同注{4}。{8}赵丽霞:《参与:农民的权力与生存》,北京: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第4页。{9}何俊:《农村自然资源管理的参与式方法》,载《林业与社会》2002年第4期。{10}徐家琦:《参与式"本土化"改造与NCAPP社区林业实践》,载《林业与社会》2003年第5期。{11}同注{4}。{12}同注{2}。{13}陈庆德:《发展理论与发展人类学》,载《思想战线》1998年第8期。{14}[英]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张有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6 ~ 47页。{15}David Mosse, 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ethnography of international aid, Reading materials for 2008 COHD PhD students, p. 20.{16}王伊欢、叶敬忠:《农村发展干预的非线性过程》,载《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7期。{17}[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18}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19}David Mosse, "People's knowledge, participation and patronage:oper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s in rural development",in Bill Cooke & Uma Kothari(eds.), Participation: the new tyranny?, London and New York: Zed Books, 1995, pp. 16-35.{20}Norman Long, Development Sociology: Actor perspectives, London:Routledge, 2001, p. 13.{21}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3页。{22}主要受费孝通的"文化自觉"的启示,笔者认为社区发展的主动性在于村民的自觉参与和主动参与,并非是来自外部的"强制参与",况且这种"自觉参与"需要从社区文化整体性上去考虑,是需要一个长期的适应过程。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