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特别的文章,并非通常发表的那种。我以为无法用任何一门西语在三千字以内写出概述西方艺术理论主要潮流的文章。一本叫做《简明艺术史导论》(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Art History)的书有三万字,还有一些艺术术语词典。在英语世界里,人们使用《艺术史关键词》(Critical Terms For Art History),即便它没有收录任何亚洲艺术批评的词条而受到日本学者Shigemi Inaga的批评。[2]学生们可以查阅几本词典,它们提供一些专有名词的释义,诸如符号学、精神分析批评和性别研究等,但并不是艺术史意义上的。[3]现如今没有这样一篇文章面世,其基本原因或许是,没有人会信任任何一个单独作者所写的东西。所以如果本文不够准确,请读者谅解。但我希望它至少有所帮助。 在这篇文章早一点的版本里,我把20以及21世纪的艺术理论分成8个运动。此次我选择了17个标题。我本无意写成名单的形式,但是事实上西方艺术理论像一棵树一样生长着:它有许多分支,所有的分支都延伸至当下。 因此以名单来介绍是一个好办法。除了前两个标题,15个标题并没有按照年代顺序排列,因为人们还在以不同的方式运用它们。 1. 现代主义:始于不同的欧洲国家而面貌各异。例如在英格兰,现代主义始于罗杰·弗莱、克莱夫·贝尔,以及围绕着弗吉妮亚·伍尔夫的圈子。在法国始于阿波利奈尔、雅克·里维特,以及其他了解立体派及达达派艺术家的作者。[4]现代主义不是艺术史上的一个理论,而是影响了盛期现代主义批评的一套概念。我列在这里,是因为它是盛期现代主义批评的背景,仍被艺术史沿用。[5] 2. 盛期现代主义批评:在西欧和北美艺术理论界,它与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有关,也经常与哈洛德·罗森伯格、托马斯·海斯及其他秉持格林伯格形式主义的批评家联系在一起。迈克尔·弗雷德在许多方面扩展了格林伯格的工作,尽管他更多地是从历史的角度进行研究,同时运用不同的后结构主义模式。(他的《库尔贝的现实主义》[Courbet's Realism]与《写实主义、写作及畸形》[Realism, Writing, and Disfiguration]对精神分析、文学批评及其他后结构主义思潮下了很深的功夫。)盛期现代主义批评家们对艺术作品的视觉效果以及它产生的迅疾而自发的视觉冲击感兴趣;一般来说他们较少着力于政治、性别、身份、社会背景以及许多作为对盛期现代主义的反应而涌现出来的关注。(这些关注在本文剩下的部分列出。)盛期现代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并不总是由盛期现代主义批评家构建出来--是它对清晰的论辩的承诺。弗雷德和格林伯格都善于发表可供争辩的言论,而早期现代主义批评家们却只能提供笼统的描述或暗示。需重点指出的是,格林伯格对世界范围的许多地方很少或没有影响力,包括中南美洲、南欧(西班牙、意大利、希腊),中东、俄罗斯和非洲。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弗雷德与艺术史是脱节的,他与这个学科内的许多潮流都没有关联。[6] 现代主义与盛期现代主义批评是近30年使用的艺术史理论的起点,因为许多理论都可以被理解为对现代主义的回应。然而我在下面率先列出的4种艺术史理论并不直接或专门针对现代主义或盛期现代主义批评。而之后到本文结束的理论按惯例都被理解为对现代主义或盛期现代主义批评的回应。 3. 女性主义(批评)经常被分为三波"浪潮":第一波女性主义者是指最初那些想争取女性权利(包括投票权)的人。第二波女性主义始于1970年代早期,在艺术史中则包括琳达·诺克林和格丽塞尔达·波洛克。诺克林的文章《为什么没有伟大的女艺术家?》在艺术史上经常被认为是第二波女性主义的起点。这篇文章指出整个社会系统地将女性排除在艺术训练和艺术事业之外;诺克林的文章之后,许多响应把她的抗辩延伸到了艺术史,它们诘问"为什么艺术史课堂里只有极少的女性艺术家"?第三波女性主义运动从1990年代开始,有两个与艺术史相关的趋势:艺术上的实践包括接受并赞颂从前被认为对女性的社会地位有害的女性画像(比如使用时尚摄影的艺术作品);批评上的实践则包括接受矛盾复杂的关于女性的观念,作为对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中被察觉到的本质化倾向的规避方式。艺术史上第三波女性主义的影响已见于对各种表征(包括色情文学)的评论文章。[7] 4. "批判理论"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8]狭义上它表示由法兰克福学派,尤其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发展而来的理论,它们因旨在人的"解放"而具有"批判性":亦即,通过使民众对那些控制他们的思想获得更为清醒的觉悟,从而将他们从社会的支配中解放出来。在广义上,"批判理论"指的是那些有意识地引用法兰克福学派的概念并将它们运用到现代艺术中去的艺术史。在这个意义上,批判理论家们强调前卫艺术的持久的重要性;重视复杂大胆又具有野心的艺术作品,重视那些在艺术史中定位自己,因而能对其媒介的过去作出回应,且试图将过去推向未来的艺术作品。相反,批判理论家较少研究那些平凡的、一般的、大众化的、容易理解的或娱乐性的艺术作品。这些评价源自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作者们,但是有时也与他们保持相当的距离,因此批判理论家也关注通常意义上的现代主义以及我列于此的其他学派。 5. 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批评,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不同。大多数北美和英国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家拥有大学教席,政治上并不特别积极。事实上有些人在事业上已经取得了很高的地位,住豪宅,拿丰厚的薪水,这使得美国艺术批评家达夫·海奇声称他要写一本叫做《马克思主义教授们的豪宅》(Fabulous Mansions of Marxist Professors)的书。马克思主义批评是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在英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艺术史中仍被广泛地应用。马克思主义批评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并不热衷于一系列批评家(包括弗洛伊德、尼采、哈贝马斯及其他关注批判理论的人),而从批判理论中分离出来。一个意欲标识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艺术史家往往喜欢指出支撑艺术实践的社会结构,证明包含在艺术作品生产和接受当中的阶级构成,并揭示作品的政治背景如何助产其意义。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揭示社会形态表面上的"自然性",便成了首要的关切,而在这样的作品里遭到驱逐的"幻象"之一,则这是样一个信念:艺术品拥有内在的审美品质。一个马克思主义分析的优秀范例是卡尔·魏克迈斯特的《保罗·克利的画家生涯》。他还用德语写过一本书叫做《美学的终结》(1971)。 6. 社会艺术史于1940年代与现代主义一同兴起,但是"社会艺术史"这个概念的表述通常与1960年代开始做研究的一代艺术史家联系起来,特别是T·J·克拉克。社会艺术史有多种样式,而且没有一致的意见表明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大体上,一个社会艺术史学者认为艺术作品的社会环境给它提供了一个必要和充分的说明,因此不需要其他的批评标准,尤其是偏好古典艺术史的标准(不只是盛期现代主义,还有较早的艺术史学者如沃尔夫林式的风格分析、形式主义批评与鉴赏)。可以说社会艺术史有三种基本模式:(a)艺术作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塑造,因此对其时代的政治和社会的研究可以阐明作品的意义;(b)艺术作品影响和塑造了社会环境,因而对追随(follow)作品的社会状况的研究,倒过来可以解释作品的含义;(c)艺术作品影响社会环境同时也受它影响,进而一个艺术史家的工作是致力于艺术、社会与政治之间丰富的交互作用的研究。从宽泛的意义上说,艺术史家研究艺术家的社会网络和政治现实的细节,这样的社会艺术史学或许是所有当代艺术史研究都默认的方法。当然,艺术史的解释无法达到精确的程度,除非艺术史家能够成功地获得对艺术家身处其中的社会的理解。这对于西方学者的中国艺术史研究也同样有效,比如谢柏柯对李华生的研究,或柯律格对文征明的研究。这两本可效仿的书值得像西方学界对西方艺术家的研究那样被翻译成中文。[9] 7. 后结构主义:1960年代与诸如德里达和罗兰·巴特这样的理论家一起兴起于法国。1970和80年代在艺术界散播开来;德里达从1970年代开始艺术方面的写作,还有其他一批法国哲学家及艺术史家。许多法国理论家还在继续从事视觉艺术方面的研究,比如凯瑟琳·马拉葆和海伦·西苏,两位都是德里达的学生。一些最好的代表有让-克劳德·莱贲茨津、路易·马林、让·路易·舍法尔和于伯特·达弥施。书写、声音、物质性以及对历史构架的认识都在这些浸淫于后结构主义思想的艺术史家的普遍关切之内。此外,许多人对德里达解构理论的发展感兴趣。马林对阅读绘画的欲求--好像画是书写形式一般--以及对绘画的"声音"或典故的类似兴趣做出了富有思想性的分析。舍法尔是一位独特的评论家和艺术史学家,他的著作有时充满试验性,以至不符合语法规则,几乎无法卒读:他的目的是要对视觉艺术作品的独特性--不可复制性--做出回应。达弥施就视觉艺术的结构与其材料性质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两者与其艺术史的地位之间的关系,写了一些复杂难懂的评论;他的研究方法融合了对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两方面的解构式批评。马拉葆眼下的兴趣是视觉的科学理论与艺术品的物质属性的整合。既然解构的意图是如此这般--大体上讲,是揭示使其他批评话语看似完整和有说服力的某些内在缺陷与盲点,对后结构主义感兴趣的艺术史家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团体,这种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8. 符号学艺术史有过几次复兴,但也有几个被弃用的时期。1930年代它首先由布拉格学派创立,1970年代由迈耶·夏皮罗再次提起。第三和第四次符号学的复兴包含了从前两次符号学艺术史中多次被引用的语言学家索绪尔,向美国哲学家皮尔斯的转换。皮尔斯成为1980年代由诺曼·布列逊所领导的,以及2000年代由一批研究行为艺术和录像艺术的史学家所领导的符号学复兴的主要来源。一种普通的符号学在当下持续流行,主要在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法国和拉丁美洲。但它并不专门针对艺术史,而是一种将所有经验理解为一个符号体系的科学的、系统的尝试。符号学的前两次复兴不是对现代主义或盛期现代主义批评的回应,然而第三和第四次却可以这样去理解。在艺术史中,对符号学的关注源于将艺术品视为一个符号系统,而对符号种类及其关系的阐明则建立起了一种关于艺术品的充分的解读方式。关注皮尔斯的艺术史家倾向于避免那种系统结构的分析,他们倾向于关注符号的易变性,以及它们那种根据观看的语境而改变意义的倾向性。布列逊特别运用皮尔士式符号的假定的易变性,作为追求艺术作品的政治阐释的通道。符号学在英语艺术史中并不纯粹,但在斯堪的纳维亚和法国有把艺术作品视为符号结构的纯粹分析。[10] 9. 反现代主义:我从《1900年以来的艺术》这本书里借用了这个术语,不过我并没有将它用于艺术实践,而是用它来指写那本书的作者的部分写作。罗莎琳·克劳斯、哈尔·福斯特和其他一些以特别方式反对格林伯格的一代人,某种意义上比后结构主义者更加反对现代主义。《十月》杂志和《艺术文本》两份期刊遭到了批评,因为它们似乎不追求原创性思路,相反却专门陈述早已存在于盛期现代主义中的概念的对立面--《十月》和格林伯格仿佛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哈尔·福斯特有部文选叫《反美学》(1980年出版),是一本批评著作。自此许多事情有了改变,但是美学实践(即现代主义与盛期现代主义批评)和反美学实践(包括极简主义、激浪派、反艺术、概念艺术)之间的基本选择,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部分反现代主义的研究对象包括故意胡闹的艺术作品,包含身体功能与感觉,而非视觉的作品(而视觉乃是格林伯格所特许的东西),从达达与超现实主义观念而来的艺术品(此为格林伯格所恶),以及运用摄影、电影和录像的作品(格林伯格不感兴趣的媒介)。[11] 10. 体制批评:它和马塞尔·布鲁泰尔斯、汉斯·哈克、丹尼尔·布伦、拉切尔·怀特里德和安德里亚·法拉斯尔等艺术家联系在一起。在艺术理论领域里,它主要以本雅明·布赫劳的著作,更多的是以包括托马斯·克洛这样致力于政治批评的批评家及史学家的著作为例证。(少有作家会称自己的著作为"体制批评";那是给艺术实践的命名。)体制批评试图通过分析艺术体制赋予自身以意义:这个观念就是艺术的价值常常,或者主要地被体制构建起来,它在其中被生产、宣传和解释:博物馆(策展人、广告人、讲解员、赞助人、管理者、经纪人委员会),画廊(鉴定家、商人、投机资本家),画展(组织人、艺术明星、广告赞助人),以及大学(学者、管理人、教学委员会、学生)。艺术体制的批评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一个已经过时的概念,不再有效,但它还没有遭到决定性的批判。(体制批评迥异于乔治·狄冀提出的艺术的惯例论,他可能是阿瑟·丹托之后最有影响的美学家。) 11. 社会学艺术史属于少数人的兴趣,不过已经吸引许多年轻艺术史学者的注意力。它与马克思主义批评和体制批评有关(三者相互重叠),不过社会学艺术史通常都会涉及布尔迪厄,他的主要观点是,艺术的价值是"文化资本"的一种效应,是一种在有教养的公众--包括我在上文中提到的艺术家、收藏家、画廊主人等等中--交易与积累的非金钱性的价值。文化资本可以包括"客观化的"资本,指的是艺术作品,还可以是知识资本--包括艺术作品的实际移位(策展人有权如是做),触摸作品(保管人有权如是做),或是在知识上拥有它们(艺术史家有权如是做)。社会学的艺术史学试图将艺术的意义理解为这类资本的运作的效应。 12. 经济学艺术史同样较少引起注意。有几十个关心艺术的微观经济交易的艺术史家在从事这种研究。例如汉斯·凡·梅格罗泰亚斯研究17世纪在尼德兰制作油画复制品,面向国内和国外销售的"工厂"。同样还有一定数量的人就当代艺术市场进行研究,也有一些对市场价值感兴趣的财经记者在作这方面的研究。 13. 一种更冷僻的艺术理论是利用自然科学来理解艺术。有接近一打艺术史家活动在这个领域且各不相同。约翰·奥涅斯是最突出的;他的书《神经艺术史》(Neuroarthistory)试图将艺术发展理解为一种基于艺术家经验之上的感知神经变化的结果。例如马萨乔的透视画,就可以归因于脑部的心理-神经变化。他童年时来到了矗立着石头建筑物的意大利小镇,那些石头形成了精确的平行水平线的"道路",以至当年轻的马萨乔眺望街道时,可以看到线条都退向一个消失点。拉迪斯拉夫·凯斯纳尔以更先进的认知科学和神经学来更新贡布里希的理论;巴巴拉·史塔福德已经构建起的理论则认为当代艺术一定程度上是大脑"自动的"(自我运转的)神经功能的产物。其他关注这个领域的人包括沃姆伯格、凡·达姆、艾伦·狄莎那雅克和大卫·弗里德伯格。 14. 述行批评:这是我给这个理论取的名字。它关注两件事:一些视觉艺术,特别是行为艺术的短暂性;艺术家的身体在一些行为艺术中的重要性。述行批评可以被理解为试图通过写作来对某些艺术作出回应,这些艺术既能表达作品临时的、基于时间的短暂性(这是第一要点),也能表达作品主观的、身体的性质(第二要点)。因此,这样的写作不是一种单纯地解释艺术作品或对其作出断言的努力,而是一项实验,以一种临时的、主观的、讽刺的、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表现(performing)那些解释或断言。述行批评受到法国理论与写作中的某些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梅洛-庞蒂。写作中涉及这些观念的作者有艾米莉亚·琼斯、伊丽特·鲁格夫和盖文·巴特;这方面一本有趣的书是《批评之后》(After Criticism)。[12] 15. 关系美学:由尼古拉斯·鲍里德提出,它认为艺术并不是美学或反美学的东西,而是发掘新的关系、交往途径的方法。1990年代受关系美学影响的艺术家在人群与艺术,或艺术与社会之间建立起新的联系,例如通过把艺术画廊的后室(包括咖啡机和档案柜)移至展厅,而把艺术品移至其后室。这些关系本身就是艺术。鲍里德的理论已经在《十月》杂志及其他地方被完整地探讨过,目前他正做着其他项目。但是关系美学仍是当前艺术生产和艺术理论的一种策略。 16. 接受史由伊瑟尔(他以德语称之为"Rezeptionsästhetik",意即"接受美学")和姚斯(他发展了"Rezeptionsgeschichte",即接受史)开创。它也被用于文学批评、考古学和其他领域。接受史致力于研究艺术品的理解方式,这种理解始于艺术家在创作中可能想象得到的第一批虚构的观看者,包括艺术作品所暗示的那种虚构的观看者;还有第一批实际的观看者,第一批评论家及其读者,然后是作品在其后的艺术史当中的接受过程。艺术史研究中的接受史局限在一个较小却颇具影响的艺术史家圈子,包括安妮·霍莉;在其更为笼统的意义上,艺术史总是关心作品的接受的,但在其最初的意义上(包括虚构的、投射的、理想的和实际的观看者),接受史却不是艺术史的中心部分。 17. 自从弗洛伊德写出论莱奥纳多和米开朗琪罗的文章以来,精神分析一直有一个延续不断的传统,但它现今的理论构架更多地归功于拉康,而不是弗洛伊德。运用精神分析模式的艺术理论家,其代表有哈尔·福斯特、米格农·尼克松、乔治·迪迪-于伯曼和米歇尔·莱雅--这个名单可以被轻易地加以扩充,把大多数北美艺术史家和理论家以及许多欧洲的理论家包括进去。精神分析批评可以被列在这份总名单的第一个或者中间任意处,因为精神分析模式如果不为大多数、也为许多美国及欧洲艺术史家所使用。要详细说明他们对精神分析的不同程度的效忠,以及他们所引用过的作者与概念,会大大超过这篇文章的规模。这样说就够了,对于相当比例的艺术史家来说,精神分析,或者也许只是它最基本的一个概念--无意识--位于阐释的最深层面,因而能够解读其他任何理论所无法解读的现象。[13] 在这份短名单里有许多东西都省去了。西方读者看到的话,会注意到我省去了后殖民理论、区域研究、性别理论和酷儿理论。我的排序和描述只是自己的看法:我怀疑有人会同意我写的东西的大部分,或者哪怕是一半。但我希望这份名单能有所帮助,而且,我已经暗示了几乎没有一个西方当代艺术史家不采用这种或那种艺术理论。 注释:[1] 这篇文章是写给沈语冰(Shen Yubing)的。基于2009年7月一个一千字的版本。眼下这个版本2010年1月22日完成于丹麦哥本哈根。 [2] 此批评见于《艺术史是全球性的吗?》(Is Art History Global?)。 [3] 还有关于单个艺术史家的参考书目的资源。一个是www.dictionaryofarthistorians.org,不过它会有一些异见,且参考书目不完整。Grove Art Online (www.oxfordartonline)是世界上最大的艺术百科全书,由超过7600名艺术史学者参与编写。(起初印刷版叫MacMillan Dictionary of Art,然后叫Grove Dictionary of Art,Oxford Dictionary of Art,现在则是Grove Art Online,收了Oxford Art Online上大量的文章在内。)但是它只有一些关于1970年以后艺术的理论文章,如"接受理论"。其他一般的资源有Encyclopedia of Aesthetics和Oxford Companion to Western Art。有关"女性主义"、"解构主义"、"符号学"和像Erwin Panofsky这样的艺术史家的评论在两处都能找到,以及Oxford Art Online上。这三种资源都有"艺术理论"的文章,但指的是评论家撰写的从古希腊至今的理论,且非供艺术史家使用的理论。Grove Art Online 在介绍理论方面特别守旧:它大体上属于一种更陈旧的理解艺术史学科的方式,这种理解方式认为研究独特的理论概念的特别文章是没有必要的。所有这些资源都要付费。免费的在线资源里,最好的是德语维基百科,较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维基百科远为深入和广泛。研究生可以从以下几篇文章中查找搜寻近三十年的艺术理论:Donald Preziosi在《艺术史的艺术》(The Art of Art History: A Critical Anthology)中的介绍性文字,但是麻烦在于Preziosi 有一种基于1980年代解构主义的挑剔看法,而他对艺术史又有不同于多数艺术史家的个人感觉。同时研究生们还可查阅《1900年以来的艺术》(Art Since 1900)一书的导论,分别由四位与后现代主义有联系的主流艺术史家撰写。我想在下文讨论那本书。这四篇导论出名的难读:里面有两篇或三篇实际是写给了解并研究(艺术)理论的人看的,而所有四篇文章都有些偏颇和不全面处。 [4] 这方面一个不错的资源是哈里森编的《艺术理论1900-2000》(Art in Theory, 1900-2000)。 [5] 校译者注:现代主义理论与批评的经典文献,译成中文的有:罗杰·弗莱《视觉与设计》,易英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罗杰·弗莱《塞尚及其画风的发展》,沈语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罗杰·弗莱《弗莱艺术批评文选》,沈语冰译,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即将出版;克莱夫·贝尔:《艺术》,薛华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阿波利奈尔:《阿波利奈尔论艺术》,李玉民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6] 校译者注:盛期现代主义理论与批评的经典文献,译成中文的有:格林伯格《艺术与文化》,沈语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迈克尔·弗雷德:《艺术与物性》,沈语冰、张晓剑译,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即将出版。 [7] 校译者注:女性主义艺术批评的经典文献,译成中文的有:琳达·诺克林《女性,艺术与权力》、《现代生活的英雄:论现实主义》、《视觉的政治:19世纪艺术与社会散论》,均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8] "狭义"的概念引自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里的条目,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免费在线资源,plato.stanford.edu。"广义的理论"则没有按照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条目给出的意思。 [9] 校译者注:社会艺术史的经典文本,译成中文的有:T·J·克拉克《现代生活的画像:马奈及其追随者笔下的巴黎》、《告别现代性》、《死神的一瞥》,均收入沈语冰主编"艺术理论与批评译丛",2010-11年,陆续出版。 [10] 校译者注:符号学艺术史的经典文本,译成中文的有诺曼•布列逊《语词与图像:旧王朝时期的法国绘画》,王之光译,浙江摄影出版社,2001年版;诺曼•布列逊《注视被忽视的事物(静物画四论)》,丁宁译,浙江摄影出版社,2000年版;诺曼•布列逊《视觉与绘画:注视的逻辑》,郭杨译,浙江摄影出版社,2004年版;诺曼•布列逊:《传统与欲望:从大卫到德拉克罗瓦》,丁宁译,浙江摄影出版社,2003年版。[11] 校译者注:反现代主义艺术批评代表作家为《1900年以来的艺术》一书所撰写的四篇导论,已全部译成中文,收入沈语冰主编《艺术学经典文献导读书系·美术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即将出版。 [12] 校译者注:述行批评代表性文献,盖文·巴特编《批评之后》,李龙等译,已由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出版。 [13] 校译者注:精神分析的经典文献,我们已有弗洛伊德、荣格、拉康的译著。但采用精神分析作为艺术批评方法的批评家文献,中译本尚不多。一本值得参考的论文集是格里塞尔达·波洛克编《精神分析与图像》,赵泉泉译,江苏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 詹姆斯·艾尔金斯(作者),芝加哥艺术学院教授 陶铮(译者),浙江大学美学与批评理论研究所研究生 沈语冰(校者),浙江大学美学与批评理论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徘徊在“人民”和“人口”两个不同的概念中*——最低生活保障的实地调查研究
一、引言
2006年8月,我第一次去哈东,那里曾经是中国东北部城市哈尔滨的一个工人村。社区(Community){1}主任红梅{2}给我看了一份厚厚的关于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文件的卷宗。其中一份是享受政府低保福利家庭的名单。名单上附有一些照片,全都是严重残障人士。红梅称这些人为“典型的低保户”。照片中那些手捧政府供应的大米或穿着政府发放的夹克的“典型低保户”,或是聋哑人,或是先天残障人士。我问红梅:“这些低保户里,应该有不少下岗工人吧?”我满以为会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因为我看到哈东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从附近一家工厂下岗的工人。然而,红梅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她说:“没有。我们社区几乎没有还能工作的低保户。”
之后,我从统计数据{3}中得知,自1997年低保政策在哈尔滨实施以来,哈东的低保人数曾在2001年急剧增加,而到了2003年之后则出现大幅的减少(见图1和图2)。{4}
现在,哈东80%的低保户都是因残障或疾病无法工作的人。而大多数被拒的申请人都是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下岗工人。居民们常常抱怨说:“如果你不是残疾或得了癌症,去申请低保肯定没戏。”
这种情况令人匪夷所思,因为政府官员早就将城市下岗工人视作低保的主要对象。而且,考虑到政府长期以来强调对扶贫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因此,将下岗工人排除在低保体系之外也不合乎情理。政府强调监管部门应对领取低保福利的家庭进行追踪调查,因为他们的收入状况会不断变化。假如低保是一个“动态”体系,受助对象因其收入情况的变化而变化,那么就很难解释为何下岗工人这一特定人群中的绝大多数会被拒于低保门外。2003年申请低保被拒的城市下岗工人在其后的几年里,很少有重新申请成功的。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因此放弃了重新申请低保的机会,用他们中一位的话来说,“除非(他们)得了癌症,否则当官的根本不会管(他们)”。我遇见的许多政府官员和学者将哈东低保人口减少——尤其是下岗工人接受低保福利的人数下降——视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通过这样的发展,国家的政策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即逐步制定更为统一协调的全国性低保分配标准和分配程序。然而,如果当地居民关于低保的所言(若非残障人士或癌症病患者则无法申请到低保)属实,那么靠强调“规范化”来解决低保问题是值得商榷的。
本文根据我在2006年至2008年间所做的实地调查研究,主要探讨了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作为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主要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低保制度是如何实际运作的。我主要在哈东进行调查研究。哈东地处中国东北部城市哈尔滨的边缘地带,是原凤凰工厂几个破败的家属区中的一个。{5}凤凰工厂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业绩下滑后,于2005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从此,哈东不再是一个“工人村”,而变成了一个“贫民窟”。在这里生活的两万多依靠微薄退休金、临时工作或政府救济勉强度日的人中,大多数是退休人员、下岗工人和他们的家人。本文旨在通过对哈东城市贫困救助管理的观察,探究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为何低保制度的主要扶助对象——城市下岗工人—— 一步步地被排除在哈东的低保项目之外?{6}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近一步讨论当地贫困居民反对政府试图将贫困问题弱化为技术问题来处理的做法,如何适得其反地恶化了他们的处境。
我们可以通过先前大量的关于低保和其他扶贫政策的研究,了解到一些中国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政策过程中所出现的纰漏、弊端和矛盾。{7}这些研究所揭示的问题包括:政策目标的界定含糊不清、救助活动的戏剧化和碎片化、中央统一政策和地方实施过程中所作调整之间的差距,等等。先前的研究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官方文件或正式采访,而本文的调查则重在了解基层干部与当地居民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揭示低保发放的实际运作状况,本文的研究也触及到了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管理背后所存在的一些矛盾。就本文涉及的范围而言,矛盾的实质在于究竟该把城市贫困群体作为“人民”来对待,还是作为“统计人口”来对待。{8}提倡应该从“人民”的角度考虑解决贫困人口问题的观点基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它既表明工人享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观念,同时也突出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紧密关系(常常为家长式的),显示国家在解决曾经是社会主义代表的工人所遭遇的贫困问题上所起的主导作用。与之相反,主张采用“人口”视角的论点则通过种种计算手段把这些工人“转换”成脱离了历史条件的各种“数据”。这样的做法既强调了贫困的普遍性,又由于将下岗工人与其他贫困人口相提并论,而抹杀了城市工人的历史性和他们的政治立场。
低保实际上来回摇摆于两种不同的理论中,用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关于“治理术”(governmentality)的术语来说,即徘徊在含有政治理念的“人民”和只具有数学意义的“人口”概念之间。{9}但“人民”的理念并没有完全被“人口”的理念所取代,而是与之糅合在了一起。在下文我将通过分析低保政策的起源、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分歧以及地方居民的反对等问题来说明这一点。对于低保新方案,贫困居民表示反对,声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他们是“人民”,即国家的主人,并表示政府的做法可能会引发动乱,就像计划经济时代发生的那样。然而,他们的反对却最终加剧了自身处境的艰难。借鉴治理方面探讨主体形成内在分歧的研究{10},本文得以进一步研究在当代中国,在治理者和被治理者错综复杂关系的影响下,治理是如何得到实施的。本文认为,这种治理既不是仅仅通过把被管理者塑造成便于管理的群体,也不是仅仅透过他们对管理机制、手段的反对来实现的。只有了解实际的运作情况和管理过程,才可能了解中国的行政管理最终是如何“作用”的。{11}
本文探讨哈东低保运作实况的同时,也常常会涉及中国的整体情况。文章的第一部分简要地分析了作为中国解决城市贫困问题而制定的新政策——低保,为何最初针对的是城市下岗工人,而非泛义上的贫民。第二部分分析了在低保政策中把下岗工人从工人阶级划归到贫困群体的原因。接下来的一部分详细讨论了困扰低保申请人和低保户的问题所在,并对下岗工人和制定实施低保的机构这两方面对社会问题看法上的差异作了深入的分析。最后一部分分析了不满低保实施方式的当地居民如何通过打出“人民”的口号来对此进行反对,以及这一做法如何导致了他们中的很多人被拒于哈东低保门外这样始料未及的后果。
二、贫困问题何时引起注意?
低保制度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那时,国家实行了许多强硬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大量出售国有企业和国企裁员而造成大批工人下岗,并随之而来日益严重的城市居民间的贫富分化。这种情况在1997年十五大召开之后变得更为严重。低保制度早在1993年由上海率先实施,但直到90年代末才成为全国范围的城市扶贫重点计划。1997年2月(时间应为1997年9月——译注),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后于1999年9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数从1996年的85万猛增至1999年的266万。到2008年,这一数字已达2330万。{12}
值得注意的是,低保人数的猛增并不一定表示一般性的城市贫困人口突然激增,而是贫困人口当中的特定部分,即城市下岗工人人数剧增。事实上,主流历史研究显示,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中国城市之中始终存在着大量的弱势群体。在计划经济时代,很多季节工、临时工和合同工都不能像国企正式职工那样充分享受劳动保护待遇。{13}他们大多是农村户口,在城市无稳定生活,并且没有保障。此外,城市里还有很多无依无靠的孤寡残障人士。他们中一些靠政府发放有限的救济金生活,是所谓的城市“三无”人群。{14}更为严重的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少有1亿民工涌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他们中一些人的生活条件还远远不如城市的贫困居民。虽然多种类别的城镇贫困问题长期存在,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国企大量裁员的问题,低保计划才得以全面成型。
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知》把低保对象确定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非农村户口城(镇)居民”,并进一步规定了3个方面的获保条件: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15}以上人群中的第一类是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其他两类是政府救济方案中的新增人群。这反映了国家对于城市下岗工人以及其他在市场转型时期“掉队”人群的高度重视。
这一点充分体现在本世纪头几年政府低保预算的大幅增加方面。当时,因大量裁员而不断引发的劳资纠纷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16}政府低保预算总额从2000年的22亿人民币{17}猛增至2001年的42亿人民币,2002年又大幅度提高到109亿人民币{18}。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贫困问题研究员是这样分析背后的原因的:
政治因素毋庸置疑对2001年和2002年增加低保预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时,政府高级官员感到社会的压力——人们期待失业和下岗问题可以,并且应该在几个月内得到解决。他们对保持城市社会稳定高度重视。{19}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贫困人口,城市下岗工人不仅曾经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代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受益者。自1949年建立社会主义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宣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和农民都处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代表“人民”的位置。然而事实上,由于政府过分重视城市重工业,因此只有工人享受到了社会经济利益。从事中国劳工研究的学者指出,城市下岗工人正是通过引述党和政府当年颂扬工人阶级的语言反对地方政府和他们所在单位的做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当年计划经济的东北老工业区,工人们搬出了有关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20}这一概念的论述及实践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对处于贫困中的城市下岗工人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以便加强社会主义政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然而,低保政策的历史起源与它在设计上忽略历史造成了明显的不协调。低保的设计基于一种新的理念,那就是从一般的“人口”意义上来定义从前的这些工人,而不是按我的一些访谈对象所指出的,要考虑他们作为社会主义的工人所做出的贡献。
三、从“工人阶级”到“城市贫困居民”
低保制度的构想有赖于一种新的理念,下岗工人据此被重新定义为米歇尔·福柯所称的“人口”。{21}在福柯看来,“人口”是“生命权力”(bio-power)的一种形式,意即“一整套将具有基本生物特性的人类变为政治策略实施对象的机制”。用他的话来说,“人口”指的不是个人,而是类总体。这种有机体“充满了生命机理,并在生物进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22}因此,要将人民作为“人口”来管理,就意味着不能采用管理许许多多个体的方式,而要通过对大量尚未经区分的人群进行分类和量化处理的方式来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代,把贫困人口作为特殊群体进行区别对待既不必要,也不妥当。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普遍经济困难的背景下,“贫困人口”对大家而言几乎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大多数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的老哈东人都把“贫民”和“老百姓”这两个词作为可以互换的同义词。社会救助的对象都有特定的名称,比如,按照中央政府的说法叫“救济户”,按照工作单位的说法叫“困难户”或者“特困户”。然而,居民们很少注意到这些名称,这不仅是因为受助人数和受助金额极为有限,也是因为受助者和其他工人之间的生活水平鲜有差别。
市场经济时代的城市扶贫政策促生了一个新的管理体制,按照这一体制,贫困成为一种社会“问题”,而“城市贫困人口”不仅成为政策实施,而且也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贫困已成为一个“新问题化的对象”{23},意即贫困问题以具有可知性和可管理性的新形式呈现,便于政府进行程序管理。在这样的体系下,城市下岗工人成为落实低保政策的首要对象。这与从前的做法是一脉相承的:对于应受到爱护的“人民”给予特殊照顾。然而,按照这一套新的体系,作为“人民”的一员,其含义已不再相同。成为一名低保户就意味着成为了贫困人口的一部分——它不再代表政治身份,而代表了维护社会稳定需要管理的某一类别的人。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救助不同,在改革之后的中国,低保是以“贫困人口”这样的概念来对待下岗工人的贫困问题的。而这种新的“贫困”概念包括以下4个层面。
第一,低保对贫困的定义从一种对历史的诠释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界定,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将其涉及到的群体仅仅看作一系列的变量。其中,收入是决定低保分配的最重要的变量,即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见《条例》第2条)。依据这一政策,先前未曾就职于任何单位的人与曾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过“无私奉献”的下岗工人之间没有任何差别。决定一个人是否享受低保和享受多少完全取决于家庭总收入、病残程度、子女人数和现有住房面积。{24}因此,低保体制实际上引入了贫困可以量化这一概念。
第二,低保制度不仅使下岗工人的贫困问题变为冷冰冰的数字,而且还促成了所谓“值得救助的贫民”的提法,即指那些遵纪守法且生活节俭的人。根据哈尔滨政府出台的一项地方性条例,即使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只要不符合其中规定的条件之一,仍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却未缴纳罚款的;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酗酒且不悔改的;家庭成员自费择校的;两年内购置或装修过住房的;拥有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非必需生活消费品或房子有高档装修的;有投资股票等行为的。{26}此项条例使官员有权审查受保对象的行为,并决定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对于贫困户来说,不但他们的消费能力,他们的消费要求也受到调查。虽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地方性限制在中国其他城市也非常普遍。如多萝西·索林格(Dorothy Solinger)指出,对低保户的这些限制使得他们难以改变“边缘化”的状态,因为束缚了那些可能有助于他们走出贫困和愿望的行为。{26}
第三,低保在执行上摒弃我称之为“戏剧化”的方式,即面对面的具体接触,而是强调在操作中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与实行这些低保政策形成对照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家长式管理,那时地方政府官员或单位干部会经常探望贫困家庭,和他们促膝谈心。在中国,现有低保制度因从原先单一化且非专业的道义性救助形式转变为目前更加制度化、全面化以及科学化的形式而受到广大知识分子及专业阶层的欢迎。除了在健康、教育和住房方面对低保户进行救助{27},低保制度同时也对生物属性的生命,即福柯所说的“生命权力”{28}行使着管理权。鉴于有了细致的救助分类体系,给予者和接受者之间的感情联系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最后,低保制度既萌生于又反过来促进了人们对如何消除危险型贫困、维护社会安定以及使之“适应市场经济”{29}的认识。近几年关于低保的研究深深地受到国际组织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的影响。研究人员通过联合国、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这样的机构学到全球普遍采纳的“科学”方法。{30}对就业危机和养老金危机的研究已被纳入“全球共同”探讨的大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社会主义”这样的词汇都不再出现。如今的讨论已不再引发为什么在中国“失业”一词对人们来说相当陌生,为什么当年社会主义制度下工资极其微薄的工人所得的养老金是一种公平的补偿这一类的争议。
至此,我对低保制度如何从概念上把贫困工人转化为“人口”进行了分析。然而,那些直接受影响的人是如何看待这一制度的?低保制度所采取的历史的、可量化的新方法对贫困的劳动者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虽然低保政策使用了“科学”和“客观”的语言,使社会主义的过去,特别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隐入背景,但地方的官员和老百姓不但熟悉用以界定“人口”的种种数字指标,而且了解“人民”所生活的政治舞台。当基层干部直接面对贫困居民时,这种矛盾常常会激发双方产生冲突。接下来我将通过哈东说明为什么对低保的实施来说,将“人民”转化为通用的“人口”概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管理方式改变了,但变成了“数字”的下岗工人仍然在街头巷尾发表观点,以此让人们听到他们的心声。
四、“量化机制”所面临的困境
在哈东,我发现低保户最难接受的是叫做“动态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如果说贫困是可以被量化的,那么它同样也是可变的。所有我遇到的政府官员都强调,因为受保对象的收入是会变动的,所以低保并非永久性福利。当被问及低保制度与先前的社会救助系统有何不同时,一位原黑龙江省民政厅的官员强调了低保制度在新的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低保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学会适应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下,频繁的失业与再就业十分常见。今天你失业了,就成了低保户。而一旦你找到了新的工作,也就是你适应了市场经济,适应了这种变化之后,你甚至可能作公司的老板!{31}
对贫困的动态管理是低保制度的一个关键因素,而动态管理的合理化是基于以下的理由:贫困是暂时性的,风雨过后是阳光。的确,每个人生活都可能会起起落落,然而,由于低保所预设的极大的灵活性与现实生活中贫困相对长时间持续之间存在着无法消弭的差距,不可避免会出现矛盾。哈东地区李梅一家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2006年9月,我第一次见到李梅,当时她24岁。她家从2004年起接受低保救济。李梅的父亲由于所在的凤凰工厂不景气,没活儿干,所以“放了长假”一样被迫休息了快十年。李梅的母亲在不同季节从事不同的工作。从春天到秋天,她作为城郊农民在地里种菜。到了冬天,她每天会去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型塑料厂打12个小时的工。李梅因为患有过敏性哮喘,10年前便已辍学在家。她有时会把母亲种的菜拿出去卖,有时会在附近的网吧做兼职收银员,但这些都因为她哮喘而干不长。李梅和父母的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供弟弟读书上,他当时正在准备高考。2006年,李梅家每月能得到哈尔滨政府发放的160元低保金。其中包括:从8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人均200元的低保费 × 4人)中扣除700元家庭总收入(此数据由政府计算所得)后所得的100元,以及用于教育、供暖和医疗方面的60元额外补助。
然而2007年1月,政府开展了新一轮“动态管理”落实行动,这使李梅一家突然失去了受保资格。一位社区干部告诉我:“李梅的父亲又回凤凰工厂工作了。他现在每月有500多元的收入。而李梅也已过了18岁(18岁为法定最低工作年龄)。她的那份假定收入{32}早就应该计算进去了,不过我知道她有病在身。”因为失去了低保福利,尽管李梅父亲的收入有所增加,但她家的贫困状况却并未改变。而且,由于工厂的效益时好时坏,李梅父亲也并不总能拿到超过500元的工资。按说李梅是应该参加工作,但因为哮喘反复发作,一直无法找到固定的工作。不仅如此,李梅的弟弟因为要参加高考补习班,需要花更多的钱交学费,这让原本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见,“灵活”变动的并非这个家庭的贫困状况,而是政府的管理手段。政府的贫困动态解决方案与当地居民所经历的相当长时期无法摆脱的贫困是相矛盾的。
然而,由于当地居民和低保运作各自的不同环境,缺乏共同语言,双方不能有效沟通,所以当地居民很难搞清楚到底是什么造成他们对低保越来越不满。如前文所述,低保制度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即贫困是可以被量化的。也就是说,低保制度像一个超精密“量化机制”{33},而低保户的家庭收入通过它所进行的大量精细、神秘莫测的计算,即便当地居民对其结果感到不公,也无法对这个操作过程进行干预。居民们通常无法理解官方的术语,而作为“量化机制”的低保制度却对贫困家庭关于自身状况的描述置若罔闻,比如昂贵的学费、破旧的住房、身体的疾患,甚至饥饿。
超精密量化机制甚至也给当地的政府官员,特别是社区干部,造成了困扰。{34}哈东地区的社区干部大都是中年下岗女工。他们中除了正副主任是由地方选举产生的以外,其余的都是依照国家有关填补“公益性岗位”{35}的政策聘用的。
在我参加的所有有关低保制度的会议上,每场都能听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批评那些与当地居民一样面临着各种经济困难的社区干部,指责他们在描述住户的贫困状况时,没有使用官方用语。2007年1月,新上任的哈东地区街道办事处低保负责人于建华通知社区干部,日后必须严格参照《非正规工作收入指南》来进行收入计算。之前,社区干部只知道有这份文件,几乎没有读过,更不用说具体应用在工作中。她说:“如果低保申请人拿不出工资证明,那你就应该参考这份指南{36}。你必须记住这份指南里的每一个细节!”社区干部戴洪华对于建华强烈的口气没有在意,开始讲述一位居民的情况:“我们管辖区有个住户,有两个患重病的孩子。丈夫过世以后,就一直靠捡破烂维生。”于建华颇为恼火地回应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啊?你知不知道收废品的收入有多高啊(依据指南所列标准)?人均800到2500元啊!没人能改变这个标准。这是国家规定的!”戴洪华不停地嘟哝着:“800到2500元!怎么可能!”从理发业(人均收入500至1500元)到路边小吃摊(人均收入500至2000元),该表格囊括了70类非正规工作的收入预测。这些预测的上限,甚至有时候下限,其实成为了政府减少开支的借口。常常有居民因为申请遭到拒绝或救济福利被降低而去找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甚至区政府,要求他们帮助解决问题。政府官员总是搬出法律和政策,来证明他们计算所得的贫困程度的公正性,希望以此平息事态。如此,政府通过数字化使一个概念变得无可争议和拥有权威性,同时也使居民的不满和要求成为没有结果的诉求。一位名叫孙红的低保户告诉我:“为什么保费数目差别那么大?凤凰工厂破产之后,大家的生活都一样困难。为什么我的邻居能拿200元的低保费,而我却只有120元?”当年,她所在工厂的工人如果遇到困难,都会直接找厂里的干部沟通解决,因而照她看来,用低保这样的量化办法是莫名其妙的,因为“神秘莫测”的数字造成了普通居民与党和国家之间的距离。
如果量化机制妨碍了贫困居民表达他们的真实想法,那么他们是否还有别的途径可以用来表达心声?他们如何摆脱这一困境?贫困居民试图通过重申人所皆知的毛泽东思想中关于“人民”的论述来帮助他们摆脱这一困境。
五、“人民”的威慑力
民间和官方话语之间不同的表述,削弱了政府官员与当地居民的沟通。交流上的障碍导致愤怒的居民开始抨击社区干部的道德作风。他们对低保制度的抱怨声变成了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传言,诸如“低保福利给了那些偷偷在外赚大钱的人”,“某某拿到低保是因为她(他)跟社区干部关系好”,“我没拿到低保是因为我朝中无人”的传言不绝于耳。不论这些传言是否属实,它们都给社区干部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尽管低保制度强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但社会救助应该接受群众监督的社会主义原则并没有完全被摒弃。一位名叫蒋俊的退休工人强调,在计划经济时代,群众的意见在评定他家成为厂里“特困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单位过去会张贴我家的生活情况,并且内容很详细,包括我有6个孩子,我父亲得了癌症。每个人都有权审核我的情况是否属实。我从不敢撒谎,因为撒谎会被扣工资,甚至可能会被永远开除。那个时候,即使你只养了1只鸡,都会被扣上有资本思想的帽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种用于单位同事之间的监督系统,在低保制度下以“张榜公布”的形式被保留了下来。政府采用公示的办法表明在低保量化的实施中并没有完全脱离“人民”路线。《条例》第9条规定: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由政府机关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事实上,张榜公布不仅意味着人民群众被赋予了监督政府决策的权利,而且有权利反映低保分配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社区干部必须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所管辖范围内各小区低保申请家庭的详细资料,内容包括受保人姓名、受保金额以及受保原因,而且张榜日期不得少于7天。政府通过让群众介入审议各项福利决议,使他们就周围邻居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做出判断。如有不符合法定条件者,一经群众举报,政府工作人员将重新予以核查。
张榜公布政策引起了地方干部的担忧,他们担心居民的举报会使他们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甚至会因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而受到纪律处分。2006年12月18日,街道办事处就是否张榜公布低保申请人情况召开会议。会议一开始,于建华就批评了一些没有张榜公布低保户资料的社区干部:“你们不知道张榜公布有多重要吗?必须把公告张贴出来。如果群众对某个决定有异议,这不关你们的事。但如果因为没有公示而出了麻烦,你们该怎么办?张榜公布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接着,年纪最大的社区干部徐英对制度提出意见:“你知道,我们社区有个住户,都不能动了,完全瘫痪,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是不是应该因为群众反对,取消他的申请资格?”于建华强烈反对这样做,她说:“我知道你说的是老廖。当然,我承认他日子过得很苦。但如果得不到别人同意,他又怎么能够成为低保户呢?低保的经费是共产党给的,不是你想给谁就给谁的。要记住,当你想去救助某个人的时候,还有其他4到5个有类似情况的人等着你去救助。他们可能会造反的!”{37}
“造反”一词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流行语。当时,和工人阶级一样,红卫兵之间也普遍存在着“左”“右”两派的斗争。通常来说,“左派”是由新中国成立后被剥夺原权益的阶层所组成,而“右派”则由维护政治现状的较特权阶层组成。{38}然而,这种对立并非只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它有着更为广泛的现实基础。{39}“文革”时期的哈东,常常在同一学校、同一工厂甚至同一家庭里,人们会为了是不是该支持政府,谁会保卫凤凰工厂,或者谁才是毛主席的真正拥护者分成两派。而“造反派”一词被广泛地用来指称任何挑战权威的人,并非与派系斗争直接有关。蒋俊在指责当前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时这样对我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哪有干部敢挪用即便是100元公款的?谁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贪污腐败?人民会反你!‘我们人民群众’会贴你‘大字报’,对你进行批斗。”蒋俊所言,与其说是对“事实”的陈述,不如说是一种“历史的共识”{40}。
尽管“文革”时期的大字报和普遍的批斗早已不复存在,低保制度也有严格的规定,但“造反”一词仍然阴魂不散,时时困扰着基层官员和社区干部。如果在甄选受保对象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有人去区政府或市政府举报甄选过程存在不公平现象,那么这将间接导致地方官员被上级政府革职,因为上级政府非常关注社会稳定。在我实地调查的这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当地居民通过有组织的行动表达他们对低保的不满。尽管如此,不少居民会单独或相约几个人一起去找地方官员,令他们难堪,甚至感到不安。例如,曾经有个醉酒的下岗工人突然闯入街道办事处的会场,高声叫骂道:“你们是在为人民服务吗?根本不是,你们只是在为人民币服务!”一名申请低保被拒的中年男子对声称自己无权做主的社区主任威胁道:“如果你不负责,那到底谁负责?难道要我去找 × × × (领导人)不成吗?”这位男子难平怒气,又继续上街叫骂起来:“如果在毛泽东执政那会儿,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当官的被拉去批斗了!”虽然他和许多像他这样的居民跟人们通常说的“反民”不沾边,然而与“造反”有关的集体记忆造成了地方官员和居民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低保制度也因此被视为酿成愤怒和恐惧的温床,而非“最后一道安全网”。这样,基于收入水平的量化管理方法也就问题重重。任何一个基层官员也许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怎样做才能安抚民众对低保制度的不满,从而保住自己的饭碗?
在哈东,因为受到来自贫困人群以及媒体和学界的普遍指责,地方政府官员逐渐开始强调将“劳动”作为受保资格的重要标准。相比官方标准,以“劳动能力”为依据的评判标准更容易为地方官员和居民所接受。热爱劳动是计划经济时代无产阶级首要的道德准则。{41}哈东大多数成年人至今还记得诸如《劳动最光荣》这样的老歌或“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样的口号。毛泽东本人也从不掩饰他对贫困群众产生依赖心理的担忧:“不要提‘开仓济贫’这样的口号。不要让他们养成依赖政府救济的心理。”{42}逐渐,“劳动能力”取代了“收入”成为实施低保的实际标准,得到原本熟悉社会主义重视“劳动者”这一原则的居民的认同。在执行假定收入标准方面,地方官员对尚在工作年龄范围内的群众(女性45岁为上限,男性55岁为上限)较为严格。此外,地方官员甚至经常劝阻他们申请低保,告诉他们“低保不是为尚处于工作年龄范围的人设的”。{43}因此在地方上,身处工作年龄范围内的人很少获得低保待遇,除非是身有残疾或患重病。在哈东,低保家庭的数量从2001年的1100户减少到了2006年的796户,那些被排除在外的大都来自下岗工人中相对较年轻的家庭。地方官员对此的解释是“动态管理的正常结果”。
六、结束语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探究为何当地贫困居民反对政府试图将贫困问题量化的做法,却适得其反地恶化了他们的处境。新的城市扶贫政策忽视了贫困问题的历史发展,仅仅将贫困问题作为随市场经济“起起落落”而变化的问题对待,成为了一种引入新式管理概念的量化机制。贫困居民试图与这一令人费解的机制进行沟通,却最终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失去了扶贫政策的保护。换言之,中国新的扶贫管理模式,实际上形成于贫困居民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而非把贫困居民视作“贫困人口”的机制之上。
在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想要提一个重要的问题:低保制度的初衷在于通过对城市下岗工人这一特定贫困居民的保护,缓解因其收入减少而给社会稳定造成的潜在威胁,但实际上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却最终被排除在这一制度之外,那么政府将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并如何避免他们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舞台化”,即视特殊情况而定的、面对面的一种可见辅助手段被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手法沿用至今。尽管这种手法被广泛地批评为一种既“不科学”又“不严谨”的毛泽东时代的产物{44},但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党和政府与工人以家长式的方式进行面对面交流,舞台化形式的应用使双方的考虑、意见都得到公开表达。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是,目前采用舞台化形式解决问题时,是把下岗工人看作“弱势群体”——政府用来定义这一群体的新名词——来考虑问题的。这个词剥夺了这些工人作为“人民”曾拥有的政治权力,并因其“临时性”救助无保障可言而不受居民欢迎。综上所述,下述例子揭示了舞台化是如何作为政府低保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而被继续沿用。
2006年秋,哈东一名年近五十的男子自杀身亡。自被凤凰工厂解雇之后,该男子终日饮酒,并与妻子离了婚。他16岁的女儿在他死后来到街道办事处,哭着对一名政府官员说:“我爸爸因为被政府取消了低保资格而上吊自杀了。”这位官员却强调说:“并不是所有的贫困居民都符合低保要求。低保制度有它自己的硬性规定。”尽管刚开始的时候,政府官员还为自己的“客观公正”行为进行辩护,然而,当这件事被传播出去,并最终引起了市政府的注意之后,事情便开始变得复杂了。事发1周以后,听闻此事的哈尔滨市负责低保工作的官员立即造访了当地政府机构。这位负责人极为恼怒,下令将此事作为紧急情况处理。他的到访以及随后其他几个上级领导的来电,使得哈东地方机构的态度突然发生了180度的转变。要考虑的已不再是合法性的问题了。除了捐赠现金,哈东的地方官员还自掏腰包给死者的女儿买了衣服,甚至承担了死者的丧葬费用。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官员在与社区干部的周例会上宣布该事件结束时是这样说的:
我们在此事件上做出的巨大努力,大家都有目共睹。上级领导也对我们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她(死者的女儿)对我们的努力深表感谢。我告诉她的爷爷,我们对她的帮助,全是出于同情。因此就这次事件而言,政府不会再采取进一步措施了。尽管有了这次突发事件,但你们要记住,我们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执行低保政策。
事实上,此类“紧急措施”已经变得十分常见,因为每当出现低保制度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的时候,“舞台化”的措施便会被用作应急之法。
*感谢哈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居民一直以来对我的热情招待。感谢James Ferguson, Li Zhang, Matthew Kohrman, Sylvia Yanagisako, Haijie Yin, Kevin O’Neill, Tania Ahmad 和Ju Hyung Shim敏锐的指导。本文源自2006年至2008年我对哈尔滨实地调查研究的学位论文。本研究得到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温纳·格伦基金会以及斯坦福大学人类学系、东亚研究中心、人文研究中心和弗里曼·斯波利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支持。本文原载The China Quarterly, Vol. 201(2010), pp. 20-37。
(陈达微 / 译)
【注释】
{1}当代中国,社区(Community)一词既指城市地方政府的最低划分级别,也指行政当局管辖下的地理区域或居民区。文中大写的字母“C”表示社区一级的行政机关,以此与居民区的社区概念相区分。
{2}文中出现的地名,除哈尔滨、哈东这样较大的区域,其余均用假名。
{3}取自哈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内部材料。
{4}虽然哈尔滨早在1997年就已启动低保制度,但其真正全面推行始于2001年。哈尔滨的低保人数在2002年达到了顶峰(307003人),随后逐年减少,到2006年时,人数减至202556人。全国的低保人数统计却并未显示出类似人数急剧减少的情况。21世纪初,全国性失业危机的到来使得全国的低保人数从1997年的87.9万人大幅增加到了2001年的1170万人。2002年以来,低保人数维持在2200万人左右。然而,2002年至2005年间,城市下岗职工的人数(失业和下岗人数的统计数字总和)减少了8.6%,即从913万人减至841万人。但在同一时间,收益于低保政策的“三无”人员(无家庭、无工作、无生活来源。这些人在计划经济时代是社会救济的唯一目标人群)数量却上升了4.2%,从92万人增至95.8万人。参见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1998 ~ 2006),http://www.stats.gov.cn。本文无意于依据哈东地区的数据资料来推断全国层面上的减贫模式。文章集中通过地方关于贫困管理的实际运作,来揭示国家与城市下岗职工之间的关系。
{5}出于对被调查对象的尊重,文章避免提及此工厂的产品。
{6}其他一些非哈东自身的因素,也可能是导致许多潜在低保对象被拒的原因。一些政府官员曾告诉我主要原因在于财政预算的限制。在哈尔滨,市政府和区政府分别承担低保开支的60%和40%。这意味着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将会影响低保户的选择。然而,这一推测无法解释为何相对年轻的下岗工人成为了第一批被低保计划拒之门外的人。
{7}关于这些研究,仅举如下几例:Antoine Kernen and Jean-Louis Rocca, “Social Responses to Unemployment and the ‘New Urban Poor’: Case Study in Shenyang City and Liaoning Province,” China Perspectives,Vol. 27 (2000), pp. 35-51;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Dorothy J. Solinger, “The Dibao Recipients:Mollified Anti-emblem of Urban Modernization,” China Perspectives,No. 4 (2008), pp. 36-46; Dorothy J. Solinger, “A Question of Confidence: State Legitimacy and the New Urban Poor,” in Peter H. Gries and Stanley Rosen(eds.), State and Society in 21st Century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Dorothy J. Solinger, “The Phase-out of the Unfit: Keeping the Unworthy out of Work,” in Lisa A. Keister (ed.), Work and Occupations in China: Research in the Sociology of Work (forthcoming)。
{8} Paul Rabinow, “Beyond Ethnography: Anthropology as Nominalism,” Cultural Anthropology, Vol. 3, No. 4 (1988), p. 360.
{9}Michel Foucault, “Governmentality,” in Graham Burchell, Colin Gordon and Peter Miller (eds.),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p. 87-104.
{10}关于这些研究,仅举如下几例: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8; Judith Butler,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 New York: Routledge, 1990。基于中国历史的奖学金例子引自Li Zhang and Aihwa Ong (eds.), Privatizing China: Socialism from Afar,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8。
{11}James Ferguson, The Anti-Politics Machine: “Development,”Depoliticization, and Bureaucratic Power in Lesotho, 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4, p. 13.
{12}取自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http://www.stats.gov.cn。
{13}Martin King Whyte and William L. Parish, Urban Life in Contemporary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Andrew G. Walder, 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Xiaobo Lü and Elizabeth J. Perry (eds.), Danwei: The Changing Chinese Workplace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New York: M. E. Sharpe, 1997.
{14}Linda J. Wong, Marginalization and Social Welfare in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 113.
{15}唐均等所著《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关于“《通知》”的英文版本,见 Chinese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Vol. 36, Nos. 2-3 (2003-2004), pp. 115-16.
{16}Elizabeth J. Perry and Mark Selden(eds.), Chinese Society:Chang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Routledge: New York, 2nd ed. 2003.
{17}2009年1月,100元人民币约合14.60美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编):《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版。
{19}采访日期为2008年2月19日。
{20}Ching Kwan Lee, “The ‘Revenge of History’: Collective Memories and Labor Protests in Northeastern China,” Ethnography, Vol. 1, No. 2 (2000), pp. 217-237; William Hurst, “Understanding Contentious Collective Action by Chinese Laid-off Workers: the Importance of Regional Political Economy,”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ol. 39, No. 2 (2004), pp. 94-120; Ching Kwan Lee,Against the Law: Labor Protests in China’s Rustbelt and Sunbelt,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 William Hurst, The Chinese Worker after Social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21}Michel Foucault, Security, Territory, Population: Lectures at the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 New York: Palgrave, 2007, p. 1.
{22}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p. 139.
{23}Arturo Escobar, Encountering Development: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the Third Worl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24.
{24}取自《哈东低保户统计表》(街道办事处内部资料)。此表中,除了收入的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其余项目均以哈尔滨地方官员修订的内容为基础。
{25}哈尔滨市政府2007年7月11日第161号文件《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计划的方案》。
{26}Dorothy J. Solinger, “The Dibao Recipients: Mollified Anti-emblem of Urban Modernization,” China Perspectives, No. 4 (2008),p. 44.
{27}有关哈尔滨的具体事例,参见哈尔滨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hrbmzj.gov.cn。
{28}同注{21},第140 ~ 145页。
{29}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30}关信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Shi Li, “Urban Poverty Research in China: Poverty Lines and Methodology,” World Economy & China, Vol. 4 (2000), pp. 50-58;Aiguo Lu and Manuel F. Montes, Poverty,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Well-being in Asia during the Transition,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2002;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31}采访时间为2007年7月18日。
{32}假定收入是基于假定尚在工作年龄内的人,在拥有一份全职工作时所能获得收入的标准。尽管假定收入遭到了学者们的批评,被认为是与中央政府用于实际收入计算要求相悖的计算方式,但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却一直使用这种收入计算方式用以评定受保资格。洪大用所著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一书第123页中提到,2007年7月哈尔滨市的假定收入为人民币439元。
{33}Gilles Deleuze and Felix Guattari, 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 Schizophrenia,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34}社区以及它的前身居民委员会被政府部门归为自治基层实体。虽然在原文中,作者将社区干部归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事实上已成为了真正的最底层的国家机构。尽管政府官员和学者都越来越关注社区的自治能力,但执行国家政策仍是社区的首要职责。
{35}史卫民:《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载白钢(主编):《城市基层权力重组:社区建设探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6年版,第109页。
{36}2004年3月15日哈尔滨市民政局第29号文件《个体工商户或流动工作者收入标准》。
{37}此处对话表明了当地机关在管理居民贫困问题方面,经常徘徊于“人民”和“人口”的边缘。
{38}Stanley Rosen, Red Guard Factionalism and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Guangzhou,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82; Jonathan Unger,Education under Mao: Class and Competition in Canton Schools, 1960-1980,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2.
{39}Elizabeth J. Perry and Xun Li, Proletarian Power: Shanghai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97, p. 64.
{40}Ching Kwan Lee, “The ‘Revenge of History’: Collective Memories and Labor Protests in Northeastern China,” Ethnography, Vol. 1, No. 2 (2000), p. 228.
{41}John E. Dixon, The Chinese Welfare System, 1949-1979, New York:Praeger, 1981, p. 12.
{42}毛泽东: 《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1948年4月8日),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http://www.marxists.org。
{43}索林格也在他的A Question of Confidence一书中提及过类似的内容,他指出个人是如何被假定在其工作年龄内拥有一份固定的工作。
{44}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64 ~ 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