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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2010/06/30
| 阅读: 1431
| 评论: 1
在香港政府接受民主党提出的"区议会方案"之后,立法会也通过了政治改革议案。根据这个议案,在2012年选举时,香港每名选民都可在直选及功能组别中各投一票,即一人"两票制"。这不仅仅是香港民主化进程的一大进步,更是民主发展的创新。很长时间以来,政府及建制派和泛民争执不下,争执的焦点是民主直选和功能界别。现在随着"两票制"的引入,双方做出有意义的"妥协"。这当然也是中国中央政府的妥协。但"妥协"这个词很难表达 "两票制"所包含的政治上的进步意义。从很大程度上说,与其说"妥协",倒不如说制度创新。"两票制"对大陆同样有参照意义如果说是"妥协",这也是一个迟来的"妥协"。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有关部门在香港问题上过于僵硬,往往对来自香港社会的声音说"不",在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上缺少新思维,更缺少制度方面的创新。因此,一直以来,香港政治发展的议题大都是泛民主派设定的,无论是香港政府、建制派还是中央政府,都只有救火式的"反应"。香港民主化本来早就应当有大讨论。香港要实现什么样的民主?如何实现?如何协调市民的民主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获取民主化的好处而减少民主化的代价?所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可以进行理性的讨论。如果有这样一场大讨论,香港各界甚至外界对香港民主化的共识会比现在更高。从长远观点看,"两票制"的民主实践的意义不仅仅对于香港民主发展本身,而是对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社会都具有现实参照意义。近代民主起源于西方发达社会,然后传播到后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但在传播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产生了无穷的大问题。人们无需看比较遥远的非洲和拉丁美洲,亚洲社会的民主现实,如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中东的伊朗等等,都面临困境。本来,人们希望通过民主政治的引入,来建立一个比较稳定且公正的政治秩序。但在很多发展中社会,随着民主化的开始和发展,所出现的局面刚好和人们所希望的相反。在一些社会,党争不止,民主和无政府状态几乎是代名词。新的民主政治秩序建立不起来,而原来的社会秩序因为民主政治的动员而遭到极大的破坏。一旦基本的社会政治秩序出现问题,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必然成为大问题。为什么在西方运作良好的民主到了非西方社会就变了样?这并不是因为一些人所说的民主属于西方文明,而是因为西方的民主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而具备了深厚的文化和制度支持条件。西方原来是贵族精英民主,后来随着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转型到商业资本民主,然后再经过工人阶级运动和各种民权运动,才发展到现在人们所看到的大众民主。从少数人的民主到大众参与民主,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在这个很长的过程中,西方社会经济得到持续的发展,国家制度得以建设,中产阶级得以壮大。尽管有大众参与,但民主毕竟还是政治精英之间的一种游戏。要进行游戏,就首先要有共识,要有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这种共识和游戏规则的产生和发展,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西方经过数百年才发展出了民主的共识和游戏规则,后发展中社会很难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过程。发展中社会缺乏民主所需的共识即使是在西方,政治力量也经常不能扮演整合社会的力量;在很多场合,刚好相反,扮演分化社会的作用。西方的优势在于一个拥有民主意识的庞大的中产阶级。无论哪一个政党执政,都必须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与其说政治整合社会,倒不如说是中产阶级整合政治。而在发展中社会,不但政治精英之间毫无共识,而且社会大多是分化的。社会的分化可以表现在收入差异上(即穷人和富人),可以表现在城乡的分化,可以表现在社会的不同群体对不同宗教、意识形态、文化等等因素的认同。在缺少一个具有民主认同的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民主一旦引入,冲突不可避免。而政治精英之间的冲突更会加剧社会的分化。这是发展中社会民主政治无序的主要原因。西方民主强调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分立。这主要是为了制约政治权力的滥用。西方在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社会力量之间的互相制衡问题并不明显。不过,西方各国上议院的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力量之间互相制衡的需要。到了发展中社会,往往是中产阶级不够发达,不够强大。即使出现中产阶级,但这个阶级在其他方面可能是高度分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民主政治要有效运作,就需要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制衡,才能协调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之间的平稳发展。怎么办?各个社会都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找到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机制。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经过改革,可以成为社会力量互相制衡的有效民主制度安排。香港的民主化是为了达成社会公正的目标。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之间必须得到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不见得一定能够通向社会公正,在社会群体间收入差异过大的情况下,社会公正就会荡然无存。中国大陆本身就是一个例子。社会公正需要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里民主化变得重要起来。西方的经验表明,没有民主就很难有社会公正。但是,另一方面,民主化往往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在后发展中社会更是如此。没有经济发展也不会有社会公正,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公正的前提。很简单,没有发展,哪有分配?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那么,如何保证一条能够促进社会公正的经济发展道路呢?这就需要各阶层的妥协。而"两票制"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如果说香港的直选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那么功能界别则是考量到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制衡的需要。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两票制"能够促使选民在投票时作更加理性的思考。在很多社会,民主政治很容易受政治人物的操纵而演变成民粹政治。在缺失庞大的中产阶级的情况下,一旦哪位政客蛊惑民心,号召大家起来进行财富大分配(或者其它民粹议程),必然会得到社会底层的拥护。这样产生的政府所制订的政策必然是亲分配、轻生产。要保证生产和分配、效率和公正之间做到平衡,就必须有能够防止民粹主义的民主制度安排。一些人把功能界别视为是香港的一项特殊政治安排,是商人治港的表现,因此是过渡性的。但香港的问题不是取消功能界别,而是要改善和改革功能界别制度。目前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并没有民主化,但功能界别并不是不能民主化的。"两票制"的引入,对功能界别制度的民主化是个重大的推进。功能界别的存在,不应当是像一些学者和政治人物所说的是民主的倒退,而可以成为民主的改善和改进。从改善民主的角度看,功能组别不应当是临时的安排或者转型期间的安排,而是要把此安排进一步制度化,成为未来民主政治的内在一部分。香港的实践对中国大陆本身也具有参照意义。和香港一样,中国的民主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可避免。但人们对要实现怎样的民主,以及其如何协调民主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并不很清楚。香港如果成功了,中国大陆就可以借鉴。例如全国人大可以向直选方向发展,而全国政协则可以向功能组别的制度安排发展。(像中国那样分化的社会,更需要社会群体之间的互相制衡。)对后发展中社会来说,如果人们要享受民主制度的好处,但又要避免民主的负面效果,就需要大量的制度创新。作为发展中的民主,香港已经走出了很重要的一步。这一步可能会使得一些西方民主教科书信奉者感到愤怒,但实践和时间会证明,这有利于大多数社会成员。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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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10/06/30
| 阅读: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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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一个白人--发自北京的一名假商人的自白
对他来说,工作要求只有两点:白人的脸和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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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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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是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它与《史记》《汉书》在唐代并称为"三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前四史"之一。 《后汉书》的作者是南朝宋人范晔(398-445),字蔚宗,宋顺阳郡顺阳县(今河南淅川)人,出生于一个世代官宦学问之家。家世环境对范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宋书》卷69《范晔传》。以下凡引此传均不另注),堪称多才多艺。 元嘉二十二年(445)范晔图谋推翻宋文帝,拥立刘义康,事情败露,范晔及其同党均被处死。范晔时年四十八岁。 在学术上,范晔并没有像当时一般学者那样走上儒学的路子,而是走上了治史的道路。元嘉九年(432)他因忤刘义康而被贬宣城,悒悒不得志,于是开始潜心史学,"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 在范晔之前记载东汉历史的史书,无虑有数十家之多。其中官修的《东观汉记》,已与《史记》《汉书》并称为"三史",在社会上有了相当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范晔为什么还要另写一部后汉史呢?他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说:"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他对于这众多的后汉史书,均不满意,于是,"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 范晔原定的计划,是要写十纪、十志、八十列传。范晔生前已完成十纪和八十列传,但十志尚未完成。范晔对于修志非常重视,自称"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可见他对修志自有周密的考虑。"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谢)俨搜撰"(《后汉书·皇后纪》引沈约《谢俨传》),即将完成之时,适值范晔被害,谢俨亦受牵连被杀,所撰志因之散佚。现在附于《后汉书》的八志,是晋人司马彪所撰。司马彪曾作《续汉书》83卷,其中八志共30卷。南朝梁刘昭注《后汉书》,因范晔"及语八志,颇褒其美"(刘昭《后汉书注补志序》),便将司马彪八志以补范晔《后汉书》之阙。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附于《后汉书》之后的八志。 范晔《后汉书》问世以后,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范晔之前的数十家后汉书已逐渐湮没,范晔之后,梁人萧子显所撰《后汉书》100卷,王韶所撰《后汉林》200卷,也都先后被淘汰,唯有范书风行天下。到唐朝时刘知几已说"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晔)、袁(宏)二家而已"(《史通·古今正史》),首推范晔的《后汉书》和袁宏的《后汉纪》。 为什么范晔的《后汉书》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战胜在他前后的众家后汉书而独领风骚呢?这是由于范书从编撰体例到史学思想,从史料价值到文学价值,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和突出之点。范晔自诩"诸细意甚多,自古体大而思精,未有此也",这话大体还是符合实际的。 《后汉书》在编撰体例上,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在本纪部分,除了记述从光武帝到献帝的历代皇帝以外,又立皇后纪以记历代后妃。在范晔之前,《史记》和《汉书》虽然以吕后为本纪,但对于其余的皇后,《史记》列入《外戚世家》,《汉书》列入《外戚传》而置于全书之末。《后汉书》却将皇后升格为本纪,与皇帝本纪并列于书首。这在二十四史中是空前的。刘知几对此曾提出诟病,后世如晁公武、陈振孙、洪迈等人,也"援引《史通》所指摘一二事,过相菲薄"(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其实,范晔将皇后立为本纪,是正确地反映了东汉历史的实际。东汉时期由于统治集团的腐朽,皇帝多短寿而孱弱,皇后和外戚的势力空前膨胀。皇后临朝与外戚专权,正是东汉政治史上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范晔以皇后为本纪,就能较好地反映东汉政治的演进过程,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安排。这一点何焯已经看到了,他说:"东京皇后,窦、邓、阎、梁、窦、何,临朝者六,其间殇帝、北乡侯、冲帝、质帝,皆未尝亲政,邓氏既立安帝,复临朝者十六年,遂终身称制。作《皇后纪》为得其实,虽然人所不必效,然范氏自合史家之变,未可议也。"(《义门读书记·后汉书》)由于皇后本纪并不能包括外戚之事迹,于是范晔将其"亲属别事,各依列传"(《后汉书·皇后纪序》),另以列传记载外戚,弥补了皇后纪的不足。《后汉书》的八十列传是以朝代顺序和以类相从的方法进行编撰的。列传一至三,是两汉之际起义领袖和割据领袖人物;四至十二,是光武时的宗室王侯和二十八将;十三至四十二的传首人物,都是明、章、和帝时人,而分别以行止相近的人物或子孙合传;四十三至五十三的传首人物,是安、顺帝时人,也多分别有合传的人物或子孙;五十四至六十五,都是桓、灵、献帝时人物。六十六至七十四是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九杂传;最后六篇是边族的列传(参见白寿彝《中国史学史教本》,铅印本)。 这里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他所创立的众多类传。《后汉书》的类传有十个,其中党锢、宦者、文苑、独行、逸民、方术、列女等七个类传是范晔的首创。范晔的创新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东汉的时代特征和社会面貌。类传的形式司马迁、班固等人已经使用,并非范晔的首创,但是类传之广泛多样却是前所未有的。 宦官势力在东汉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与外戚交替专权,成为东汉中期以后官僚政治的一大特点。范晔立《宦者列传》以反映宦官势力的发展状况,自然是十分必要的。范晔在这里揭露了宦官"手握王爵,口含天宪",贪赃枉法,败乱朝政的罪行和"东都缘阉尹倾国"(《宦者列传》)的历史真相,使后人得以深刻了解东汉腐朽政治及其衰灭的缘由。 《党锢列传》是《后汉书》中最具特色的一个类传。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尤其是宦官集团的黑暗政治,激起了士大夫们的强烈不满。他们制造舆论,抨击朝政,被宦官集团诬为"党人"。宦官集团先后两次大规模禁锢党人,"海内涂炭,二十余年,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这是统治阶级内部进步势力同黑暗势力的斗争。范晔对于党人寄予满腔的同情,将"其名迹存者,并载乎篇",详尽地记录了党人的事迹,有血有肉地反映了这一重大政治事件的全貌,使我们今天得以充分了解东汉这场政治斗争的实况。 《文苑列传》是记文学之士的类传。重德轻文是古代的传统观念,《史记》《汉书》都曾为儒学家立《儒林传》,但没有为文学家立类传。《后汉书》首创此例,专为文学之士立一类传。这首先与东汉文学的发展有关,章学诚说:"东京以还,文胜篇富,史臣不能概见于纪传,则汇次为文苑之篇。"(《文史通义·书教中》)道出了范晔创立文苑传的客观原因。汉魏以后,文学独立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到南朝时,文集风行,文学兴盛,文苑传正是这一历史现象的反映。 《列女传》是《后汉书》中又一别具特色的类传。过去的史家很少注意记载妇女的事迹,范晔是第一个重视妇女问题的史家。他除了将后妃记于皇后本纪,梁嫕、李姬等人各附家传以外,又将其余"才行尤高秀者"另归类而立列女传。范晔这一创举对后世影响颇大,以后不少史书也辟专传记述妇女事迹,有的史家把"列女传"改为"烈女传",专记恪守"三从四德"的贞女节妇,已与范晔立"列女传"的初衷大相径庭了。 《方术列传》记载医巫卜筮、神仙怪异的方术之士。刘知几对《方术列传》提出批评说:"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珪之玷,惜哉。"(《史通·书事》)不过,近人刘咸炘另有所见,他说:"东汉谶纬学盛,经生多精术数,而民间禨祥禁忌之俗亦多,巫祝形法方士神仙之说,后世所行者,皆自东汉而盛,故此传不得不立。"(《后汉书知意》)从东汉方术之盛的时代特征而言,此传也可以说是当时社会风尚的客观反映。 范晔在《后汉书》中,贯穿着进步的历史观点。他说他写《后汉书》"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正一代得失",这是范晔明确提出的写史目的,他要通过写史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来为现实的政治服务。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史家对此有这样明确的认识,司马迁说他写史是要"究天人之际",班固说要"穷人理,该万方",提法都是比较模糊的。只有范晔第一次正确地说明了史学与现实的关系,这是史学思想上的一个进步。所谓"就卷内发论",指的是他在纪传中所作的序、论、赞,而"正一代得失",就是通过这些序、论、赞体现出来的。范晔在修《后汉书》时,非常着意于序、论、赞的写作,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对此他颇为自得,说:"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放纵,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于《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说"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刘知几对于范晔的论赞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说史家作论"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史通·论赞》)。范晔在他的序论中,贯穿着通古今之变的精神。司马迁提出通古今之变的主张,这在《史记》这样一部通史著作中比较容易做到,但是在断代史中就比较困难了,班固的《汉书》在这方面表现了明显的缺陷。范晔则通过序论,打破朝代的断限,探求历史现象发生、发展的原因和规律,从历史形势的发展上论述古今的变异。例如在《宦者列传序》里,论述了宦官政治地位的发展变化,以及他们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指出"宦人之在王朝者,其来旧矣",由周奏而两汉,着重论述东汉宦官势力发展的原因,围绕着女主、宦官、外戚、朝臣间的关系和矛盾而展开分析。 范晔在《后汉书》中,表现出倾向进步的政治态度和思想。王鸣盛评论道:"今读其书,贵德义,抑势力,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郑玄),褒党锢则推崇李(膺)、杜(密),宰相多无述,而特表逸民,公卿不见采,而惟尊独行。"(《十七史商榷》) 一般来说,过去的史书都是为帝王将相立传的,范晔的《后汉书》也并不例外,但是,在他的纪传中,却贯穿着对于公卿宰相和奸雄的贬黜和批判精神,例如对于"历事五帝"而长期高居于公台的胡广,揭露了他保持高官厚禄的诀窍--"温柔谨素,逊言恭色,达练事体,明解朝章",引京师民谣"万事不理问伯始(胡广字),天下中庸有胡公",加以辛辣的嘲讽。在后"赞"中画龙点睛:"胡公庸庸,饰情恭貌,朝章虽理,据正或桡。"(《后汉书·胡广传》)一个圆滑老练的官僚政客的嘴脸跃然纸上。 对于外戚宦官为代表的邪恶黑暗势力,范晔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充溢着愤懑不平之气。例如外戚梁冀,尽情揭露其专权乱国、骄奢淫佚、割剥天下,及其徒党"乘势横暴,妻略妇女,殴击吏卒,所在怨毒"(《后汉书·梁冀传》)的凶残面目;对于宦官,无情地揭露了他们"剥割萌黎,竞恣奢欲,构寒明贤,专树党类"(《宦者列传序》)的滔天罪行。 《后汉书》揭露权势的丑恶与对节义的褒扬是相互结合的。他批评班固说:"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后汉书·班固传论》)他以对待节义的态度作为区分史家高下的重要标准,这也是他自己写作《后汉书》的态度。 范晔反对佛教鬼神的思想,是他进步历史观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南朝时,佛教在统治者的推动之下得到广泛的传播。在思想领域围绕因果报应的有无和神灭神不灭的论争形成两军对垒。范晔是站在反佛鬼的阵线上的。他"常谓死者神灭,欲著无鬼论",在临刑前"又语人寄语何仆射(何尚之),天下决无佛鬼"。在《西域传论》里,他在论述佛教东渐的历史时,指出佛教所说的神怪在张骞、班超时代并没有,而是后起之事,他提出疑问:"岂其道闭往运,数开叔叶乎?不然,何诬异之甚也。"这是从佛教发展过程去揭露佛教宣扬的神怪的虚妄,认为"精灵起灭,因报相寻,若晓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公开对神不灭和因果报应论提出怀疑。 《后汉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虽然范晔距东汉已有二百余年,但他是删众家后汉书而作《后汉书》的,当时他可以参考的资料非常丰富,例如《东观汉记》,这是东汉时学者奉命在"东观"修撰的国史,先后有班固等多人参与修成。此书有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史料价值是非常高的。范晔就是在此书的基础上写成《后汉书》的。此外可供参考的关于后汉史籍,不啻数十家之多。范晔以过人的史才加以去粗取精,删烦补略,才写成这部巨著。刘知几对此评论道:"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史通·书事》)又说:"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史通·补注》)今天,众家后汉书均已失传,唯有范晔《后汉书》与袁宏《后汉纪》仍存。袁宏的《后汉纪》是编年体史书,他所容纳的史料与纪传体是有距离的。而袁书中的精华和重要史料,大都被范书所吸取。所以我们今天研究东汉的历史,主要就是依靠范晔的《后汉书》。 《后汉书》的史料价值还在于它记载史事的详赡和广泛,他不仅记述了统治者的事迹,也记录了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事迹,而十个类传反映当时政治大事和社会生活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他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记载,比《史记》《汉书》更为丰富,在这些传中保存着一些非常珍贵的史料,例如《西域列传》中所记的材料,都是自"建武以后其事异于先者",取材于经略西域二十年之久的名将"班勇所记"(《西域传序》)。 在《后汉书》的人物传记中,录载了许多人物的奏疏和文章,如《崔寔传》载其《政论》一篇,《桓谭传》载其《陈时政》一疏,《王符传》载其《潜夫论》中五篇,《仲长统传》载其《乐志论》及《昌言》中三篇,《张衡传》载其《客问》一篇、上疏《陈事》一篇、《请禁图谶》一篇,《刘陶传》载其《论民饥疏》,《左雄传》载其《陈政事疏》等,都是有关时政的文章,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后汉书》的文学价值也是非常高的。范晔从小便"善为文章",中年以后"文章转进",有了更大的提高。他对于写文章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追求,在骈偶文章发展到形式主义的南朝时期,范晔大力主张"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狱中与诸甥侄书》)的进步的文学主张。范晔在《后汉书》的写作中,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后汉书》以优美的文笔,质直翔实地记载了万千史事,条分缕析,雁行有序,娓娓动人。许多列传就是优美的历史散文。他的序、论虽然也采用了姘偶的形式,但是,其句法之灵活,辞采之精美,音调之谐和,故实的征用,都比《史记》《汉书》的论赞前进了一步,达到了非常完美的阶段,标志着骈文形式之进入成熟阶段(胡国瑞《魏晋南北朝文学史》)。 范晔不仅立《文苑传》以记文学之士,而且在其他许多人物列传中,著录了他们的诗赋和文章,都是文学优赡、辞采壮丽之篇。通过范晔的著录,东汉一代文章诗赋得以保全不少,为后世研究东汉文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不过,由于范晔过于重视史书的文采,在记载史实上不免有所影响。清人顾栋高说,范书"比谢承书、东观记,所载人物削去十之四五......其中遗美实多......是使可传者,不获显于后世矣"(见惠栋《后汉书补注·序》)。有些传记,为了文字上的简炼,损害了对史实的记载,产生了概念化的弊病。以《虞诩传》为例,司马彪《续汉书》记"虞诩为武都太守,始到郡,谷石千,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载,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归还,户数万,人给家足,一郡无事"。而范书改为"二三年间,遂增至四万余户,盐米丰贱,十倍于前"。《续汉书》中具体的数字增减,在范书中成了一个泛泛的概念。这对研究当时经济史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损失。不过,总的来看这种情况不算太多,美玉之瑕在所难免。 《后汉书》问世以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从各个方面不断地对它进行了研究。 首先是对范书的注解,最早给范书作注的是南朝梁人刘昭。他"集《后汉》同异以注范书,世称博悉"(《梁书·刘昭传》)。当时各家后汉书仍存,所以他可以对照以注范书,主要从史实方面进行补注,可惜他的注后来散佚,只剩下"八志注"了。到了唐朝,李贤又为《后汉书》作注,协助他作注的有张大安、刘纳言、格希玄等人。李贤注以训诂为主,史实上也作了些补充。今天通行的《后汉书》即采用李贤注。后代比较著名的注,有清人惠栋的《后汉书补注》,"援据博而考核精"(顾栋高序)。王先谦在惠栋补注的基础上,又作了《后汉书集解》,广泛网罗众家的研究成果,注释翔实,很便于参考。 其次,历代学者对《后汉书》作了一些补充和考订。范晔只完成《后汉书》的纪、传,所拟十志未能完成。最早为范书补志的,还是梁朝的刘昭。他在注《后汉书》时,见范晔推崇司马彪的《续汉书志》,便将其八志三十篇补入范书,并为之作了注。八志注现在已不完全,其中《天文志》下卷和《五行志》第四卷的注已佚。到了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孙奭奏请朝廷将司马彪八志与范晔《后汉书》合刻,从此两书合而为一,这是我们今天所见通行的《后汉书》本子。由于司马彪八志不够全面,后来有的学者又为它补志,如清人钱大昭的《补续汉书艺文志》、侯康的《补后汉书艺文志》等。此外,也有学者为它补表,最早补表的是宋代的熊方,他作《补后汉书年表》十卷。清代学者所补最多,如褚以敦的《熊氏后汉书年表补》、钱大昭的《后汉书补表》,以及万斯同所补诸表等。 现存《后汉书》的古本,以南宋绍兴本为最完整而错误较少。中华书局标点本即以绍兴本为底本,又与汲古阁本和武英殿本作了反复对校,并广泛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因此,中华书局标点本《后汉书》是我们阅读《后汉书》最理想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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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科技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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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发布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8日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互联网状况 (201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互联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20世纪的重大科技发明,当代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互联网深刻影响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生活和信息传播的变革。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于加快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加速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的不可替代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促进互联网的发展与运用。中国政府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积极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通过完善国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信息网络工程、鼓励相关科技研发、大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培育多元化信息通信服务市场主体等举措,不断推动中国互联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 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和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 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关系国家经济繁荣和发展,关系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根本利益。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是中国政府的基本互联网政策。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致力于营造健康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构建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联网。 中国政府将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政策,使其更加符合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内在规律及客观需要。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十分注重借鉴各国发展与管理互联网的有益经验,并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促进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 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旨在介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国政府关于互联网的基本政策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帮助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真实状况。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中国政府和人民以积极的姿态迎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科研人员和学者就在国外同行的帮助下,积极尝试利用互联网。在 1992年、1993年国际互联网年会等场合,中国计算机界的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要求,并得到国际同行们的理解与支持。1994年4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期间,中国代表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最终就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达成一致意见。1994年4月20日,北京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64K专线开通,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这标志着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 中国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机遇。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划互联网发展,明确互联网阶段性发展重点,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 1993年,中国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建设。1997年,制定《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将互联网列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2002年,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确定中国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包括推行电子政务、振兴软件产业、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路子。2005年11月,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发展的重点,提出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围绕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推行电子政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信息化等。200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2007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文化信息装备制造业。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发展战略。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及明确的政策引导下,中国互联网逐步走上全面、持续、快速发展之路。 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1997年至2009年,全国共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3万亿元人民币,建成辐射全国的通信光缆网络,总长度达826.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84万公里。到2009年底,中国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已达1.36亿个,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866,367Gbps,拥有7条登陆海缆、20条陆缆,总容量超过1,600Gb。中国 99.3%的乡镇和91.5%的行政村接通了互联网,96.0%的乡镇接通了宽带。2009年1月,中国政府开始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目前 3G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移动互联网正快速发展,互联网将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比1997年增长了618倍,年均增长3,19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比1997年增长了2,152倍。中国拥有IPv4地址约2.3亿个,已成为世界第二大IPv4地址拥有国。中国使用宽带上网的网民达到3.46亿人,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33亿人。中国网民上网方式已从最初以拨号上网为主,发展到以宽带和手机上网为主。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研发。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下一代互联网的研发,实施“新一代高可信网络”等一系列科技重大项目。2001年,中国第一个下一代互联网地区试验网(NFCNET)在北京建成。2003年,“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 ”(CNGI)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进入下一代互联网的大规模研发和建设阶段,现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IPv6示范网络,试验网所用的中小容量IPv6路由器技术、真实IPv6源地址认证技术和下一代互联网过渡技术等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提出的有关域名国际化、IPv6源地址认证、IPv4-IPv6过渡技术等技术方案,获得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的认可,成为互联网国际标准、协议的组成部分。 中国互联网发展、普及和应用存在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受经济发展、教育和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互联网呈现东部发展快、西部发展慢,城市普及率高、乡村普及率低的特点。截至2009年底,东部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40.0%,西部地区为21.5%;城市网民占网民总数的72.2%,农村网民占27.8%。弥合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中国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中国互联网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起来的,它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要求,推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互联网在中国将更加普及,人们对互联网应用水平的要求将会更高。中国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努力在未来5年使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人从互联网受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互联网推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领域,互联网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产业边界日益交融,新型商务模式和服务经济加速兴起,衍生了新的业态。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也日益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不可或缺的工具,正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深刻影响。 互联网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技术与产业,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16 年,中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6.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不足1%增加到10%左右。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利用互联网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带动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的工业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水平迅速提高。互联网发展与运用还催生了一批新兴产业,工业咨询、软件服务、外包服务等工业服务业蓬勃兴起。信息技术在加快自主创新和节能降耗,推动减排治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新型战略性产业。2008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互联网制造业销售规模接近 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60,占全球互联网制造业销售总额的1/10;软件运营服务市场规模达198.4亿元人民币,比2007 年增长了26%。 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基础性应用向上下游企业间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全方位协同方向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普遍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网上零售规模增长迅速,市场逐步规范。据调查,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型企业已超过50%,通过互联网寻找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超过30%,通过互联网从事营销推广的中小企业达24%,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超过1亿人。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数字认证、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互联网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产业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过去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始终保持约30%的年均增长速度,2009年市场规模达到200多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58亿元人民币,同比2008年增长39.5%,居世界前列。中国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均呈快速发展态势。持续扩张的网络文化消费催生了一批新型产业,同时直接带动电信业务收入的增长。截至2010年3月,中国已有各种经营模式的上市互联网企业30多家,分别在美国、香港和中国内地上市。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优秀民族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实施了一系列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全国在线数据库总量达到30多万个,初步构建起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信息资源库群,有效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互联网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全面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7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省级政府、333个地级市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都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提供便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类在线服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相应制度,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各级政府正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公众介绍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等的处置进展。互联网在满足公众知情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互联网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据抽样调查统计,2009年,中国约有 2.3亿人经常使用搜索引擎查询各类信息,约2.4亿人经常利用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沟通交流,约4,600万人利用互联网学习和接受教育,约3,500万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证券交易,约1,500万人通过互联网求职,约1,400万人通过互联网安排旅行。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丰富知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创业,实现自己的理想;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交流沟通,密切相互间的关系。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西南地区旱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国网民充分利用互联网传递救灾信息,发起救助行动,表达同情关爱,充分展示了互联网不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中国政府鼓励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互联网应用,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的互联网应用格局,提高互联网整体发展和应用水平。中国政府将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类、教育类网站发展,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支持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倡导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以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消费需求。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互联网在中国新闻信息传播领域得到充分应用。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同时依法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人们就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新闻信息。中国的通讯社、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利用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开展网络新闻传播,满足人们的新闻信息需求,已形成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广播网等一批综合新闻信息服务网站,不仅扩大了权威新闻信息传播的广度,而且为传统媒体自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一批著名的商业网站也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据统计,80%以上的网民主要依靠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网络媒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新闻传播的时效性、有效性,而且在报道重要新闻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充分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网络媒体直播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已成为惯例。 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论坛帖文、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博客、微博客、视频分享、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信息内容。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中国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公布了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以便于公众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便于公众举报贪污腐败等问题,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等开通后,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 高度重视互联网上反映的社情民意。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成为中国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互联网上的公众言论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都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意见。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互联网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政府了解人民意愿,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互联网上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中国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努力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基本目标是,促进互联网的普遍、无障碍接入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网上言论自由,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推动互联网积极有效应用,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1994年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适用于互联网管理。中国坚持审慎立法、科学立法,为互联网发展预留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信息传播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主要方面,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互联网用户等行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规定。法律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政府在互联网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对中国境内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公安机关等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2001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这是全国性互联网行业组织,其宗旨是服务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网民和政府的决策。该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反网络病毒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等一系列自律规范,促进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治理垃圾邮件作出了不懈努力,使中国的垃圾邮件占全球垃圾邮件的比例从2002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4.1%。为加强公众对互联网服务的监督,2004年以来,中国先后成立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90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版权联合举报中心等公众举报受理机构,并于2010年1月发布了《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的工作,为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并依法保障公众举报网上违法信息和行为的正当权利。 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互联网上违法信息传播。根据互联网的特性,从有效管理互联网的实际需要出发,中国政府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发挥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遏制违法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建立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阻止各类违法信息的传播。 主张加强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全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素养关系互联网环境建设。中国政府支持开展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鼓励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积极推动把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内容。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青年组织、妇女组织等在提高全民网络素养中的作用,鼓励相关组织开展有利于普及互联网知识和正确使用互联网的公益活动。 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截至2009年底,中国3.84亿网民中,未成年人约占1/3,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和有害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网络工具,鼓励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中国政府将积极推进“母亲教育计划”,帮助家长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 积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2000年以来,中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以及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保护数字知识产权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管理行动。中国将继续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创新之间的平衡。 依法保护公民网上隐私。保护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关系到人们对互联网的安全感和信心。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健全相关立法和互联网企业服务规范,不断完善公民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保护用户隐私,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布相关隐私保护承诺,提供侵害隐私举报受理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政府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途径和方法,已初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互联网管理模式。互联网管理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国政府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管理。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运用的前提。当前,互联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各国普遍关切的问题,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有效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重要范畴,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享有使用互联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互联网安全。 依法维护互联网安全。为维护互联网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条规定,“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安全流动是相互依存的整体,应在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流动的前提下,实现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积极引导人们依法办网、文明上网、正确用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上述法律法规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据,所有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 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近年来,中国的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与网络犯罪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增长迅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犯罪日趋增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从事赌博等犯罪活动仍然突出。据统计,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各类网络犯罪案件142起,2007年增长到2.9万起,2008年为3.5万起,2009年为4.8万起。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法律规定,对利用互联网和针对互联网的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中国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威胁。中国是世界上黑客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中国被境外控制的计算机IP地址达100多万个;被黑客篡改的网站达4.2万个;被“飞客”蠕虫网络病毒感染的计算机每月达1,800万台,约占全球感染主机数量的30%。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等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对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等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国国情和文化传统不同,对互联网安全的关切也有差异,应充分尊重各国对互联网安全的不同关切,在差异中求和谐,在交流中促发展,共同维护国际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国互联网彼此相联,同时又分属不同主权范围,这决定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中国主张,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承担维护全球互联网安全的责任,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分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中国政府始终支持并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派代表参加了历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及与互联网相关的其他重要国际或区域性会议。中国高度重视在维护互联网安全方面的区域合作,2009年分别与东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签订了《中国-东盟电信监管理事会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合作框架》和《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中国公安机关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亚洲及南太平洋地区信息技术犯罪工作组(The Interpol Asia-South Pacific Working Party on IT Crime)、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等国际合作,并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香港等国家或地区举行双边或多边会谈,就打击网络犯罪进行磋商。2006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办理了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网络犯罪的协查函件500余件,涉及黑客攻击、儿童色情、网络诈骗等多种案件类型。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领域的双边对话交流机制,2007年以来先后与美国、英国举办了“中美互联网论坛”和“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为学习借鉴其他国家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有益经验,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组织数十个代表团,访问了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40多个国家,将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应用到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实践之中。 中国主张发挥联合国在国际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中国支持建立一个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范围内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权威的、公正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构。互联网基础资源关系到互联网的发展与安全。中国认为,各国都有参与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的平等权利,应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多边的、透明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体系,合理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促进全球互联网均衡发展。 各国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各国政府可建立双边交流机制,就互联网政策、互联网立法、互联网安全等问题交流观点、经验和做法,平等协商解决分歧。各国政府应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通过交流增进共识,共同解决互联网业界面临的问题。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科学和伦理问题,应鼓励各国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面对日益突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问题,各国执法机构应加强共同防止和打击网络犯罪的侦查协作,建立多边或双边的合作机制。 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始终依法开放中国互联网市场,欢迎各国企业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入中国互联网市场,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恪守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履行的普遍性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并积极为在华外资企业依法开展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业务提供良好的服务。 结束语 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得益于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科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促进互联网发展,鼓励运用新技术提供新服务,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中国互联网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中国政府将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坚持立足本国国情,努力遵循互联网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以有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为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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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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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生先生: 你好! 近日读到你分别于六月六日及六月八日分别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就汪晖"抄袭"事件发表的谈话,心中有些疑惑,不吐不快。 你在谈话中说到"抄袭行为除了是一种失德的行为以外,它直接破坏了学术秩序。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我很赞成,但是,我的疑惑也由此而来。自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在《南方周末》重刊以来,关于汪晖究竟是否涉嫌抄袭之事,国内学术界是有争论的。王文发表之后,钱理群、孙郁、赵京华等学者都发表过意见,但是,由于他们大多是就事论事发表了一些不同意见,我以为可以把这些意见当作一种"表态"且置之不论。问题是,此后,还有几篇很认真写就的与王文争辩的文字,如钟彪的《驳王彬彬的诬蔑:学术"私律"与莫须有》、舒炜的《"王彬彬式的搅拌"对学术的危害》、魏行的《媒体暴力与学术独立--关于一起媒体公共事件的备忘录》,这些文章与网络上的许多所谓"倒汪"和"挺汪"的意见和言论不同,是严谨的,是针对王文(以及其他一些人的文章)有的放矢,提出不同的具体材料和论据逐条与王彬彬等人商榷的。本来,我以为这几篇文字出现之后,会有一个虽然激烈但是说理的辩论局面。但是,这样的局面延至今日并没有出现。我想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例如,这样一场对汪晖涉嫌"抄袭"的大批判,虽然始自《文艺研究》,但发动者和推动者实际上都不是学术刊物,而是大众媒体,这对展开这样一场具有相当学术性的辩论显然不是很合适的平台。可是,现在你介入了这个论辩,我觉得是一个转机。为什么?因为你是学界公认的一位严肃的学者,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期盼你的介入是严肃的,公正的。不过,仔细读过你的相关谈话,以及这些谈话中的意见和结论之后,坦白说,我相当失望。因为,你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上的言论完全没有提及对汪晖涉嫌"抄袭"还有不同意见,还有辩论,白纸黑字,还有钟、舒、魏主人的文章,正是这一点使我产生很大的疑惑。我想,虽然你在谈话里最核心的一点,是提出清华大学应该组织调查委员会(如果清华大学不这样做,校长就应该下台),但读过你谈话的人,任谁都明白,其实你已经做出汪晖是抄袭者,甚至是个"抢夺"者的结论。这当然是一个很严重的结论,且不说你所期望的调查委员会是否会得以组织,也不说这个委员会如果组织起来会得出什么结论,就现在而言,你这个结论经过这几天各种纸媒和网络媒体的散播,实际上已经对一位目前只是"涉嫌"的学者形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可能影响他的终生。我还想,以你多年在美国大学执教的经历,应该明白一个学者对自己的同行作出这样的指控,都负着什么法律和道义的责任。不过,我这样说并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只给你个具体的建议:你能否写一篇文章,针对钟、舒、魏诸人的文章做一次认真的分析和辩驳,看经过这样的辩驳之后,你现有的对汪晖的评判和结论是否还是站得住的,是服众的。 我想,鉴于汪晖涉嫌抄袭的是已经形成一个很大的事件,我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过分。"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不仅是学术界里大家都赞成的,更是所有关心中国学术发展的人都赞成的。写一篇论辩文字可能要花费你一些时间,但是,想到不仅别人,就是你也应该担起相应的政治与法律的责任,写这样一篇文章还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 大概是九一年初夏(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我和汪晖趁去芝加哥参加一个会议之便,特意弯路到威斯康辛的你家去看你,期间你正筹划写作一部多卷本的中国政治史,因此,见面之后,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特征和性质。我还记得清楚,由于自己是作文学批评的,对你和汪晖的热烈讨论完全外行,插不上嘴,就上楼到客房睡觉去了;好像是夜里四点多钟,我被你和汪晖大声争辩的声音吵醒,下楼一看,你们二位竟然困意全无,越争越热闹,不禁十分敬佩。暮然回首,不觉近二十年的时间悄然流过,但一直没听到你的中国政治史出版的消息,也许至今还在写作中?另,听说你已经从威斯康辛大学退休,现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不知写作和研究是否如意?香港夏天酷热,还望注意身体,劳而逸,逸而劳,则于健康大有益。 顺颂 夏祺! 李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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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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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无疑是对中国侵略最重、压迫最深的国家,七七事变的爆发,更是将中华民族置于生死存亡的境地。当中国人民被迫投入自卫战争之际,如何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便成为捍卫民族尊严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问题。诞生于抗日烽火之中,集合了一批优秀知识精英的西南联合大学,在八年历史上进行过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国际关系分析与外交对策研究,其中日本问题占有相当比重。西南联大对抗战建国的这一贡献,迄今尚未得到重视,有待梳理总结。这里,仅就联大学者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若干思考做以初步介绍,以期展示联大人在重建中日关系及建立国际永久和平秩序上的一些思想轨迹。高度重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 西南联大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基本与国内同步进行。有鉴于此,有必要先就中国民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作以简略回顾。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是随着形势发展和战局演变逐步开展的。七七事变爆发的初期,日本在军事攻势上咄咄逼人,尽管国际间多有道义同情,但绥靖政策仍居主流,故人们虽坚信抗战能够成功,而何时胜利,断言尚早。1939年德国向波兰发动进攻后,西方民主国家穷于应付,处置日本问题亦难提上日程,故一般来说,民间对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提出,开始于日本袭击珍珠港之后,且可大致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初。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军对美军基地珍珠港的袭击,拉开了太平洋战争的帷幕。对于这次军事行动,中国舆论普遍认为日本资源缺乏,军力不足,支撑亚洲战场已疲惫不堪,竟又开辟第二战场,这种不自量力无疑是火中取栗,加速灭亡。天津《大公报》曾用"暴日对英美的进攻,是侵略者的最后冒险,也是日本民族最后走上切腹之路"一语加以形容,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共同看法。1942年1月1日,中国与美、英、苏等二十六国签订了标志着反法西斯侵略同盟形成的共同宣言,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士气,这一形势下,战后处置日本问题方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太平洋战火刚刚燃起,战局形势千变万化,摆在人们面前首要的任务是遏止日本气焰,反击日军进攻。因而处置日本问题虽然提出,但尚属萌芽状态,而西南联大教授钱端升、王信中,则已经站在保障远东和平的立场上,考虑到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基本原则。 第二个阶段,是《开罗宣言》公布之后。1943年11月22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联合对日作战、解决远东问题的计划。会中,对于远东战后的安排,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就是人所共知的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在太平洋地区夺取或占领的所有岛屿,将中国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归还中国等。会议签署的《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后经斯大林同意,于1943年12月1日对外公布。《开罗宣言》在苦撑待变的中国引起的反响可想而知,人们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打败日本的决心振奋鼓舞,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在此背景下又一次提出。 《开罗宣言》在战后处理日本问题上主要涉及的是领土问题,关于处置日本,虽有条件投降及惩治战争祸首等原则,但尚未明确日本战后应该建立什么国体。开罗会议时,罗斯福曾私下问蒋介石的意见。蒋答复说:"除了日本军阀必须根本铲除,不能再让其起来预闻日本政治以外,至于他的国体如何,最好由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如果日本国民能起来对他战争祸首的军阀革命,推倒他现在侵略主义的军阀政府,彻底消除他侵略主义的根株,那我们就应该尊重日本国民自由的意志,去选择他们自己的政府的形式。" [①]另外,蒋介石1943年11月23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交谈时,亦提到战后日本可用部分实物作为赔偿的初步设想。尽管这次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但中国舆论已开始接触到根除侵略。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这一阶段刊登了大量讨论日本问题的评论,其中有些就涉及到建立国际新秩序及经济赔偿等某些具体环节。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1944年底,持续到战争胜利之后。这一时期,英美苏同盟国在太平洋和欧洲两个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并在1945年2月初的克里米亚会议上讨论了战后对德国的处置。三国声明由于苏联的关系,没有提及日本,但此前中国民间在太平洋学会第九次会议的献计献策中,已经再次出现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热潮。 太平洋学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宗敎界人士发起的一个旨在交换研究太平洋地区和平秩序意见的民间学术团体,每两年召开一次,第九次会议定于1945年1月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温泉召开,而拟具的六项议题中,与日本直接相关者即有三项,且率先讨论战后日本的地位问题。由于中国代表在1942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莱勃兰城召开的第八次会议上没能提出多少切合实际的措施,曾受到国内舆论的批评,故以西南联大常委、北大校长蒋梦麟教授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早早就着手为迎接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到来的第九次会议进行准备。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围绕这一中心展开讨论。 第九次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是在蒋梦麟率领下参加的,与蒋梦麟同行出发的是代表团成员、联大教授钱端升,加上时在美国,并代表中国代表团在大会致词的胡适,西南联大共有三人参加了这次万众关注的会议。[②]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在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及彻底解除武装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对是否改造日本政治和经济制度问题上则存在若干分歧。这些信息引起国内各界的极大关注,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时,各种意见频频见于报刊,出现了从专家学者到平民百姓人人关心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现象。 抗日战争时期,西南联大自始自终对日本投入极大关注本。联大教授主办的创刊于1939年1月1日《今日评论》,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八个月的1941年4月13日停刊,但在其两年多的时间里,刊登的文章仅标题中直接与日本相关者,就达46篇,其中有傅斯年的《英美对日采取经济报复之希望》,王信中的《日本外交政策的检讨》、《日本参加欧战问题》、《日本内阁的更迭与今后的政局》,陈序经的《暹罗与日本》、《越南与日本》,钱端升的《中日战争与美国今后的行动》、《侵略集团与防侵略集团》,伍启元的《中日货币战》,邵循恪的《德意日协定与我们对策》,罗隆基的《日寇撤兵与中国抗战》,王赣愚的《美国外交的新动态--援英与制日》、崔书琴的《论美国对日报复问题》,王化成的《国际联盟与援华制日》等。联大教授主办的另一个时政评论杂志《当代评论》,创刊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1941年7月7日,其至1944年3月1日期间,刊登日本评论25篇,其中有蔡维藩的《日本的几个错误》,张桐生的《日本的空军》,王信中《十年来的中日关系》等。而发刊于1944年 12月1日的《民主周刊》,创刊八个月便抗战胜利,其后国内问题成为评论中心,但它至1946年8月2日终刊时,亦发表同类文章15篇,如曾昭抡的《攻日进入新阶段》、《克里米亚会议以后的世界》,费孝通的《祸根未除》等。至于联大教授在其他报刊上刊登的讨论日本问题的文章,如钱端升在《新民族》上发表的《论外交根本政策》,费孝通在《扫荡报》发表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和在《中央日报》上发表的《自由应无垠》,及《中央日报》昆明版上刊登的《出席太平洋学会归来钱端升谈参加经过》等,亦不在少数。 可见,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始终活跃在日本问题评论第一线,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三个阶段里,都有他们的身影。而他们以自己的知识与学者的冷静提出的真知灼见,即使今天也具有学理的和现实的价值。对战后处置日本原则的基本认识 1944年6月6日,英美军队在敦刻尔克等地成功登陆。同盟国在欧洲第二战场的开辟,预示着德国崩溃的日子不再遥远,战后如何处置轴心国,自然成为民间谈论的中心之一。一个星期后,云南《民国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专题社论,文中对各种主张做了一番梳理,归纳出"从宽善待"、"从严惩治"、"区别对待,着眼长远"三种意见。[③] 那么,究竟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处置日本的原则呢?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中日战争爆发不久就被联大教授钱端升注意到了。1938年10月,战争刚刚进行一年多,钱端升便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日本是一个"地势及土地都有资格成为比较兴荣、比较稳定的国家",只是"因缺乏远大的外交政策,以致盛衰无常"。钱端升举例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就缺乏持久的外交政策,"今日联甲,明日联乙,今日南进,明日北进,今日拥国联,明日反国联,其唯一不变的就是向亚洲大陆侵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国家呢,钱端升从维护国际安全角度出发,认为必须进行三项工作,第一是"摧破日本的武力",第二要"待日本人民以宽大",第三为"助长国联的权威,使国联成为强有力的制裁机关"。钱端升认为这三者互为联系,缺一不可,否则日本就总是一个"长为强而横,或虽弱而蓄心报复"的国家。[④]钱端升的这篇文章,中心是借鉴世界大国经验,建议中国应当制定积极的长久的外交政策,并非专门论述日本,但文中提出的三项工作,则已涉及到如何对待战后中日关系的基本原则问题。 太平洋战争爆发初期,当风云变幻的战局吸引着众人目光之时,始终关注日本动向的王信中,就思考了战后制裁日本的原则问题。王信中首先考虑的是必须解除其武装。他指出:日本发动的"九一八"事变,是扰乱远东和平与破坏世界安宁的导因,认为欧美各国过去以为日本只能侵侮中国,外交大计仍以英美政策为转移,不敢与之抗衡,以致英国曾企图利用日本牵制苏联,维持远东均势。但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它们也认识到日本不但决心吞并中国,且有驱逐欧美而独裁东亚的梦想。接着,王信中分析了日本的民族性,认为日本民族刻苦耐劳,坚毅刚强,善于模仿而富有进取精神,因此明治维新后数十年就一跃而为世界列强之一。但是,"其性情偏激,气度狭隘,急功好利而负恩忘义的习性,不得不令人寒心"。明治维新前,一切文物政制完全取法中国,维新后便负恩忘义侵略中国,且得陇望蜀,野心永无止境。再次,王信中分析了关于日本与英美的关系,认为明治维新之初,美国对日本具有好感,不但首先承允废除对日不平等条约,且积极赞助其建设。英国更是这样,因欲利用日本牵制俄国,便不惜降尊屈节,与日本订立同盟。而日本正是利用这一机会,战胜俄国,参加欧战,一跃而为五强之一。从这一点看,英国甚至可以说是扶植日本强盛的恩人。可是,日本一旦羽毛渐丰,便反口而噬。七七事变后,英美对日一再容忍退让,但日寇却咄咄逼人,最终不顾信义,利用谈判为烟幕,对英美施行闪击。太平洋战争后,日本在战场上占据优势地位,北自日本本岛,南至南洋群岛、印缅边境,完全在其控制之下,就连美国前驻日大使格鲁氏也一再对国人强调日本势力强大,决非可以轻易击溃,必须不断反攻。 在上述论述之后,王信中对英美提出五项希望,前三项针对战争而言,后两项针对战后。其第四项为:"在击溃日本之后,为防范其卷土重来起见,必须消灭其武力,为着保障太平洋上的安全,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为着去除大陆上的威胁,必须由中国来限制其陆空军的力量,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第五项为:"战后我们虽不应剥夺日本民族自下而上的权利,但为确保其和平生活起见,我们对于其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理应予以合理化的指导。"王信中的建议,核心在于彻底解除日本武力,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以保障太平洋区域的安全。因此,他强调这些都是"防范日本黷武主义的复活,及保障远东和平的最低条件",如果"战后不予合理的制裁以防患于未来",则敢断言,"以日本民族性的勇狠好斗及偏激狭隘,二三十年后必将卷土重来"。[⑤]对于解除日本武装的步骤,王信中提出战后"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此外,他还提出了对日本"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予以合理化的指导",主张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等具有原则意义的问题。[⑥] 钱端升是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资深法律学家,王信中则是在早稻田获得硕士学位的国际关系学家,他们以学者的眼光审视现实政治,因此一切便能从防范日本黷武主义复活的角度,提出和认识战后处置日本的基本原则。 解除日本武装只是建立国际和平秩序的一个方面,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也包括更多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看待日本。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略,滋长了中国人普遍对这个近邻的刻骨仇恨,泄恨情绪的存在并不值得惊讶。不过,西南联大的远见之士却能从持久和平的立场进行思考。 由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是学术界里颇有影响的政论杂志,它曾批评当时在对待日本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该刊在一篇题为《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的社评中说,"一个从事战争的国家对敌国的态度,通常容易犯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感情用事地主张尽量惩罚和压制敌国,使敌国永无翻身的一日",另一种错误是"空想主义的毛病","希图将来能够树立一种和平的世界,使本国与目前的敌国都能和平相处"。社评认为,第一种错误的结果,只能是"在情感主义支配之下",使两个国家"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使战后的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康庄大道"。第二种错误,则"忽略了现实的环境,或者只重空想而不切实际,或者只谈崇高的理想而缺乏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结果不但不能使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且反因他们的意见而增加局面的纠纷"。 在以什么态度对待战败的日本问题上,评论在肯定了"我们对于日本军阀发动侵略战争,企图消灭中国,致使中国人民遭受有史以来的最大痛苦,当然是十分痛恨的"之后,紧接着提醒"我们不应因此就主张消灭日本,或使今后若干世代中的日本人民分担目前日本军阀的过失",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必须避免情感主义和空想主义,而应以理智和现实为基础"。换句话说,就是要"理解'国与国间,无百年不解之仇'"。社评赞成《开罗宣言》的第六原则,即"待纳粹之专制宣告最终之毁灭后,希望可以重建民主睟,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缺乏之保证",认为这个原则"也应同样地应用于日本",因为"中日两国同文同种,是所谓兄弟之邦,在理论上两国是没有不能和平相处的道理。" [⑦] 《当代评论》的上述意见,可以用"宽大"两个字概括,曾任西南联大教授,时为云南大学教授的刘文典非常赞成这一立场。刘文典很少写时政评论,但他这时却写了一篇长文《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的长文。文中说:"关于国家民族的事,是要从大处想的,不能逞一朝之忿,快一时之意",何况"从东亚的永远大局上着想,从中国固有美德'仁义'上着想",中国也不应该有狭隘的报复思想。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刘文典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法关系为例,说法国之所以能奋斗到底,全凭法国总理克莱孟梭的勇气毅力和火一般的爱国心,可是,克莱孟梭的"爱国心过于热烈",就"流于狭隘,失之偏激"了。当年在凡尔赛会议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很有远识卓见地提出过许多方案,以杜绝今后的祸根,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可是克莱孟梭"被他那狭隘的爱国心所驱使,对于战败的德国专施报仇雪恨的手段,一味的要逞战胜者的威风",以致"忘记了胜败强弱都只是一时的事,历史是转变不已的,报应是循环的"。结果,由于维廉一世有意选择围攻巴黎的日子,在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帝国皇帝继位大典,法国也非要在这座离宫里签订和约不可。后来,"法国战败求和,希特勒也就偏要在当年德国俯首求和的地点,偏要在当年福煦元帅威迫法国代表的那一辆火车上,威逼法国的代表"。刘文典不厌其烦地叙述这段历史,目的是为了说明在处置日本时不应有报复心理,因为正是"克莱孟梭一味的要报普法战争的仇恨,全不顾虑到德国人后来的报复",最后方"把一个德意志国家,日尔曼民族,逼迫到无路求生的地步"。[⑧] 根据上述历史教训,刘文典明确提出"对于战败的日本务必要十分的宽大"的意见。他主张"不但不要用威力逼迫这个残破国家的遗黎,还要在伐罪之后实行吊民,极力维护这个战败后变得弱小的民族"。其理由是:日本"自立为一个国家已经一二千年,我们既不能把他根本夷灭,改为中国的一个省分,依然让他做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也就应该有个待国家之道"。末了,刘文典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大国家民族的关系,是东洋和平的础石,今日应付处理稍有失当,就会种下将来无穷的祸根",德国与法国的循环报复,是为时不远的殷鉴,希望政治家和各界人士,"把眼光放大放远,平心静气的筹划一番,作一个可以垂之久远的打算。" [⑨] 联大人的上述认识,表明他们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面对的不只是摆在面前的战争善后问题,也不只是考虑到重建两国的关系,他们想的是更为长远的国际永久和平,这正是包括联大人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对日本采取宽大政策的思想基础。伍启元教授在《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中曾用一段简练文字对此做了概括,他说:"这次战争的目的,在消灭阻碍人类文化进展的法西斯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树立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在对轴心国复仇"。[⑩]显然,联大知识精英在制定战后处置日本原则这一问题上,已超越了国仇家恨的民族意识,表现了服从世界和平利益的理性态度。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具体意见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已有诸多著述,故这里不再赘述惩治战犯、解除日本武装、收回失土等为人熟知的问题,仅介绍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民间经济赔偿、日本政体改造、天皇制度应否保留等三个问题。 (一)赔偿问题 前文说到,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的主流舆论是主张宽大对待,但宽大是有尺度的。伍启元教授是对日宽大的支持者,同时也是经济赔偿的坚持者,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没有强迫的捐献,没有惩罚的赔款"的观点,极表赞成,认为对这种战胜国向战败国提出赔偿要求观念的修正和限制,主要表现在战胜国不应要求军事赔偿,只应要求补偿平民损失方面。基于这一立场,他提出:"轴心国战区中所有的非法残暴的行为,在占领区中所有的剥削的抢夺,及在一切区域中不合理地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的同盟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至少在原则方面,同盟国是应该要求赔偿的"。对于中国来说,日本在东北、华北、东南、闽粤、华中等地"所加诸中国平民的损失,所作的各种剥削,所抢夺的物资,及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诸中国人民生命财产的杀害与破坏",是"不可宽恕的","至少在原则上应使日本全部负担这些过失的赔偿"。[11] 《当代评论》与伍启元的观点一致,它认为免去日本对中国战费的赔偿,只是为了表示宽大,但如果不向日本提出归还"他们在中国所劫夺的资产,或不必负担他们能力所及的对是国平民的损害赔偿",那岂不"变成侵略及罪行的鼓励者了"。因此,它主张"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强使日本这一代的人归还日本所劫夺的财产,并负担他们侵略所引起的损害赔偿"。[12] 按照放弃军事赔偿,只进行民间损失索赔的想法,伍启元开列过一个包括十四个项目的赔偿范围:"(一)日本(指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本人民、日本所支持的伪组织及汉奸)在战区及占领区(包括东北)中对中国人民所抢夺、征取,以及少数代价强购的粮食、牲口、原料、矿产品、制造品、房屋,和其他物品,应全部作合理的赔偿。(二)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工厂矿场所加的破坏,及对战区或区中对工厂矿场所作的抢夺或迁移,应全部加以赔偿。(三)日本在战区或区中对中国交通的破坏及对中国交通工具的抢夺、征取,与移动,应全部加以赔偿。(四)日本在中国沿海沿江所给予是中国船艘及渔业以各种损失,应由日本负责赔偿。(五)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中对中国农民强制改变生产及因其他压迫而引起的损失,应加以合理的补偿。(六)日本对中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自陆空水三方面军事侵略所加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补偿。(七)日本在中国有计划地施行毒化政策,强制人民种植毒物及吸食毒物。此种政策违反人类道德及国际协定。将来中国因消毒(消除日本毒化政策)所须之各种费用(如戒烟院之设备等),应全部由日本赔偿。(八)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所抢夺中国的古物及有历史价值的物品应全部加以交还;日本对其他中国公物的夺取,亦应全部交还。(九)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所作的破坏,及在战区与占领区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的一切损害,应全部赔偿。(十)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掠夺的白银准备、外汇准备。及其他资产,应全部交还。(十一)日本所发的一切敌伪钞票,应于中国政府收回后,由日本依法给以黄金兑现。(十二)敌伪在占领区中所征收及接收的一切罚款、租税,及其他收入,全数应交还中国。(十三)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人民的虐待,对中国人民强迫劳役,对中国人民征兵,和对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应对全部损害加以赔偿。日本对俘虏的非法待遇,亦应列入这一项范围之内。(十四)日本在亚洲各地对华侨生命财产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赔偿。"[13] 根据以上项目上,伍启元统计的损失为:工矿8亿美元,交通6亿美元,沦陷区人民和亚洲各地华侨财产5亿美元,金融8亿美元。上述相加,为27亿美元,以1937年美元比价折算,最低也达20亿美元。进行这一统计后,伍启元强调这个数目"过于保守","而绝不会估计过多",他认为较合理的估计是40亿或60亿美元,但这并未包括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抢夺中国的文物、书籍、及设备公物等,也未包括对占领区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虐待、强迫劳役与服兵役、对中国俘虏非法待遇,和所施行的毒化政策。[14]由于这些事件损害的数目,带有战胜国的主观判断,难有客观标准,因此他不愿加以推测。 与伍启元和《当代评论》的主张不同,刘文典根据日本的承受能力,认为经济赔偿也应放弃。他说:无论哪种经济赔偿,最终"实际缴付赔款的是无辜的后代人民,而不是战争的责任者","何况近代战争都是倾注全部的金钱物力,打得民穷财尽,才分胜负。再要战败国的无告穷民支付那天文学上数字的赔款,事实上也是办不到的"。[15] 刘文典是个个性很强的学者,常常提出与众不同的意见。这个特点,也在索赔问题上有所表现,这就是他虽然不主张要求日本经济赔偿,却强调文化赔偿。 刘文典说:提到"文化"两字,真令人按捺不住感情。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这次世界大战,"无论打得怎样猛烈,两方总还多少顾惜一点文化。英美的空军固然不肯柏林大学,就以德国那样的野蛮,也还没有肯炸牛津、剑桥和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因为双方都以文明自居,一面也以文明国待敌人"。可是,唯有日本"把中国视为一群野蛮人种,自从开战以来,日本空军一味愿要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故意的、有计划的专拣中国的大学图书馆做投弹的目标,这真是世界历次战争上所没有的野蛮残忍手段,人类历史上的耻辱。" [16] 刘文典进一步阐述到:"中国这回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固然极大,但是那些都还是有形质可计算的,也就是有方法可补偿的",而"文化上的损失,这是无数字可计算的,无方法可补偿的"。他发问到:"假使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被毁,柏林大学、牛津剑桥被炸,试问赔多少万亿金镑可以抵补呢"。他历数了日本对中国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的有计划毁灭,痛心地说"秘笈珍本,天球河图般的实物都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祖产,世界文明上的遗迹,绝不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资所能赔偿万一的","日本既对世界文明犯了大罪,就应当教他把他们所保存的'文物'拿来赔偿我们"。[17] 关于文化赔偿的办法,对日本十分熟悉的刘文典可谓如数家珍。他说:"近几十年来日本财阀倚仗着金钱,乘中国民穷财尽,用巧取的方法,贱价收买去的文物,如岩崎氏的丽宋楼藏书,住友氏的多钟鼎尊彝,都是中国的鸿宝重器,不能让他永远沦于异域"。另外,帝室图书寮所藏的宋版唐钞、金泽文库收藏的儒释典籍、正仓院的千年古物等等,也可以用作赔偿。这番话当然是带着情绪说的,连他本人也不得不紧接着承认这个意见"不一定是对的"。[18] 在谈到赔偿问题时,西南联大早在战争初期便承担了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是中日战事史料收集工作。此项工作是政府有关部门交给联大历史系姚从吾教授主持,现保存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研究所的"朱家骅档案"中,有一本署名姚从吾的《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该书开篇为"工作目的",称:"欲及时蒐辑已发表关于中日战事诸史料,以免日久散佚;并欲由此基础,以期进一步蒐辑关于此次战事的正式公文与当事人的公私记录,集中保存,他日得以成立一'中日战史文库',或国立图书馆的一个战史部。主旨在(一)系统的保存。(二)可利用已蒐辑的战事史料,分别编纂,以期树立若干间架,他日能完成若干种长编式的著作。"书中还策划了一个庞大的计划,拟收集中外报刊、专书、言论、图片、政府命令公告、未刊手稿等,分别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体例编辑《中日战事记事汇编》,与熊克《中兴小历》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体例,编辑一部《中日战事纪略长编》。同时计划编辑的,还有《中日战事分区记事长编》、《中日战事书目提要》、《昭忠录史料汇集》等。[19] 这本草于1938年8月蒙自分校、1939年3月增订于昆明的计划执行情况如何,笔者尚未见到详细材料,但1944年5月姚从吾在致朱家骅信中说"西南联大历史系主办之抗战史料征辑会,自二十六年(1937年)成立以来,已将八年,工作继续,乞未中断"[20],证明战争爆发之际,这项工作便同时开始了。1946年6月上旬,西南联大与北平图书馆合组的中日战事史料征辑会正式结束,收集之各种资料168箱,全部交由北平图书馆接收。[21]联大历史系从事的这项历时九年的工作,除了保存战争历史资料,为后人了解战争全貌提供资料外,也带有为战后赔偿提供佐证的动机。 (二)政体问题 战后解除日本武装和战争赔偿,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必然措施,但而真正的关键还在要使日本的政体不再成为产生军国主义的温床,彻底铲除日本再次对国际和平形成威胁的基础。因此,战后处置日本诸事中,最为核心的无疑是对日本政体的改造。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政治学家罗隆基这一点尤为强调。他说:"这次世界大战的目的,在同盟国方面,是奠定世界民主的基础",无论哪个国家,"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有和平,没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没有和平",所以,无论是处置德国,还是处置日本,前提都应当是怎样使它建立起民主制度。[22] 《当代评论》也持同样主张,它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说"只要对日本表示宽大,则中日两民族便可以永久和平相处",凡是了解近数十年日本现状的人,不能不承认"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日本有极深固的势力"。对于这种"以侵略为民族理想及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不彻底消灭军阀主义与侵略主义,不在政治上建立宪政传统,不改变黩武主义的教育与宗教,则日本就有可能"再成为侵略的潜势力",以至"不难在二十年或三十年后又再度成为危害和平的祸首。" [23] 按照西方民主国家模式对日本政体进行改造是势在必行的,可惜当时中国本身的民主制度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这就使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缺乏底气,改造的途径与方法自难展开。 (三)天皇问题 铲除军国主义温床问题,既包括建立民主政府、制定和平宪法,同时还涉及到一个绕不开的国体问题,即天皇制度是否应当继续存在。 前文提到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在日本天皇制问题上的意见交换,是一次私下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不过,美国的一些类似舆论很快传到中国,如史密斯氏在《美国政府战后处置日本的计划》一文中所说"至于皇室的命运,我们准备让日本国民去决定",《生活》、《时代》、《幸运》三杂志联合草拟的《日本投降的条件》中也说"我们并不建议强迫日皇逊位,或改变日本的政治机构"等等,曾相继在中国媒体披露。而1945年1月的第九次太平洋学会上,各国代表在是否保留日本天皇制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在中国民间引起爆炸。1945年9、10月间,美国合众社社长白里访问重庆,在一次宴会上蒋介石主动对他说起开罗会议与罗斯福的意见交换,合众社遂将蒋介石与白里的谈话全文发表,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注意。10月18日,杜鲁门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赞同天皇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人民的自由选举,并称蒋介石的意见用意甚善。[24] 但是,通观中国民间的主流舆论,则坚决主张废除天皇制度。第九次太平洋会议,昆明《正义报》特发表《战后日本的地位》社评,表示了"坚决主张摧毁日本的天皇制"的态度。指出"天皇是战争的罪魁","天皇制更是日本青年向外侵略,顽强作战的精神原动力","天皇制不取消,日本的自大狂和忠君爱国的思想即无从取消,日本国内的民主势力也就不容易抬头"。[25]《正义报》的立场得到社会学家、联大教授费孝通的响应,他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就是作为声援而撰写的。 费孝通的文章发表于第九次太平洋学会结束的第二天,他对太平洋学会上一些人放任日本天皇制继续存在的态度表示极大不满。针对英美国家有种认为日本天皇和英国皇帝相同,既然英国皇帝没有阻碍英国民主的发展,日本天皇也不该成为日本民主的阻碍的舆论,费孝通指出"事实上天皇和英皇是不同的","天皇制度和民主政治是不相容的"。他分析说,两者的不同在于首先是"天皇制度中直接包有军权的部分",虽然"在表面上日本是模仿英国的政体,有国会,有内阁,而且内阁得向国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海陆两相却不向国会负责,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的。在内阁更迭的时候,军部可以不受影响,反之,若是军部不满于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们可以退出,不推荐任何人选,使内阁垮台"。正因这种体制,"日本民主基本上变了质,成了一个骗人的招牌,作军部统治的烟幕。"费孝通断言"军部统治的基础就是天皇制度,天皇不废,日本人民也永远不会享受民主的政制。"其次,费孝通还分析了日皇与英皇的不同还在于"天皇是日本统治阶级的家长","天皇是被认为神权,他即是像桀纣一样的暴戾,人民也不能革他的命"。这种"宗教信仰上的绝对性",使天皇也成为"军阀财阀的家长",并且"造成了军阀财阀的绝对性",这就使"日本的社会结构也就永远说变不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根据以上理由,费孝通认为不仅"天皇制度是阻碍日本民主的根本力量",并且在"天皇制度下的日本很难有自动的蜕变"。为了太平洋的前途,也为了日本人民的自身利益,他主张必须利用这次日本战败的机会,"代替日本人民把这个'神的代表'烧了送回上天,使他不致在人间作祟"。[26] 废除天皇制度,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人一致主张,不过刘文典又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修正。他认为日本政体改造的关键,在于推翻皇位改建共和国体,而不在是否保留"天皇"这个名号。有着考据癖的刘文典,说"天皇"这个称号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唐代武则天临朝时,臣下尊称她为"天后",把她的丈夫唐高宗称作"天皇",日本的典章制度多抄袭中国唐朝,于是也跟着叫自己的君主为"天皇"。后来,天皇这个名号被人利用,硬说天皇是天上神明降世,要统制世界万国。刘文典主张"天皇"可以保留,但名号需要改变一下,削去"天皇"两字,改称"日本国王",以"防止将来再被人利用曲解"。其实,对于天皇问题,刘文典认为这属于日本自己的问题,"用不着我们去强做主张",一定要去主张,"反而会伤害感情",到头来可能"适得其反"。总之,"日本本身的事,让日本人自己去管,牵涉到别国利害的事,大家商酌着办",唯有"大家一致维持拥护的办法","才能垂之永久"。[27]在几乎异口同声要求废除天皇的舆论下,刘文典的意见的确有些出入,但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则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永久和平。 抗日战争结束后,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对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其中有些意见也很有代表性,如冯至就曾在一篇专文中反对在处置日本问题上吹嘘"大国民风度"[28]。不过,由于对日本的清算已决定在旧金山会议讨论,也由于国内矛盾凸显,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移到反对内战问题,故本仅论述的范围仅限于在战时。 出现近七十年前的这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本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且当时人们各抒己见,有异有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今天,旧事重提,并非对这段历史的眷顾。当前,中日两国关系虽然被称之为破冰阶段,但在历史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少分歧。在这种形势下,回顾联大知识精英当年的见解,更能展示他们关心祖国前途、爱护世界和平的积极精神。这一点,无论何时都是最宝贵的。 (2007年7月10日 东京) [①] 《论日本战后国体》,重庆《大公报》社评,1944年1月31日。 [②] 《太平洋学会开幕将专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方法》,云南《民国日报》1945年1月9日。 [③]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云南《民国日报》社论,1944年6月15日。 [④] 钱端升:《论外交根本政策》,《新民族》第2卷第13期,1938年10月9日。 [⑤]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⑥]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⑦]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这篇评论文末署名"启"的执笔者,当是联大教授伍启元。 [⑧]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⑨]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⑩]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1]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2]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3]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4]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下),《当代评论》第4卷第7期,1944年2月1日。 [15]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16]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8]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9] 姚从吾:《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0]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4年5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1]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6年6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2] 努生:《民主化日本》,《民主周刊》第1卷第6期"短评",1945年1月20日。 [23]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24] 《日皇存废问题》,昆明《中央日报》社论,1945年10月23日。 [25] 《战后日本的地位》,昆明《正义报》社论,1945年1月12日。 [26] 费孝通:《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昆明《扫荡报》"星期论文",1945年1月21日。 [2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28] 见冯至:《记忆与忘却》,《自由论坛》(周报),第32期,1945年9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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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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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自乾隆六年(1741)到咸丰元年(1851)的111年间,是清代有比较完全意义上的人口统计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人口空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对于近代人口史的研究来说,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因为近代以来中国人口发展规模的基础以及人口分布的基本态势,都在此时得以确立,还因为这一时期不断增长的巨大人口本身,业已成为影响中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人们迄今对这一时期人口增长的实际状况仍有不少误解和歧见,因此有必要结合当时的人口统计制度加以进一步的申论和辨析。本文的考察即由此入手。 一、言人人殊的清代人口统计 清代是离我们时代最近的一个封建专制朝代,保存至今的人口统计资料也远比此前的朝代为多。但这为数众多的统计资料,向我们展示的却是一幅不可思议的人口增长画面:根据《清实录》的记载,顺治八年(1651)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为1063万余,以后虽迭有增加,但在顺治、康熙两朝的大部分时间内,人数增长极为有限,几呈零增长的状态(一度还出现负增长),直到80余年后的雍正十二年(1734),统计的“人丁户口”仅增至2641万余,即使加上所谓“永不加赋滋生人丁”仍只有2735万余。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所统计的“民数”便一举突破1亿大关,达到14341万人,为1734年统计数的5倍多。乾隆末年(18世纪末)的“民数”更高达3亿以上,为康熙年间统计数的10余倍。 不少人据此认为,乾隆朝,亦即18世纪的中后叶,是清代人口飞速增长的时期。而最初得出这一结论的,正是乾隆皇帝本人。1793年,已入耄耋之年的皇帝在一份“上谕”中说: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①]。 乾隆帝为人口不断的增长而忧心忡忡,但他的上述结论却是错误的。虽然从统计数字本身来看,1792年的“民数”是1710年的“人丁户口”的13.19倍,但这只是将不同的统计对象作比较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可是,皇帝“金口”一开,清人不便再作辨析,后人亦以讹传讹。时至今日,竟仍有人用乾、嘉、道时期的“民数”与顺、康、雍时期的“人丁户口”相较,以印证其有关清代人口增长过速的结论[②]。 也有人因此而对清代人口统计抱彻底否定的态度。王亚南就曾把包括清代在内的中国历代人口统计都讥为“一笔糊涂帐”,并断言不能从这些具体的数字中去发现中国的人口问题[③]。 其实,只要我们略加分辨就可发现,清代前期的“人丁户口”的统计与清中叶以后的“民数”统计,已分属两种统计册报体系,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尤应注意的是,近年的一些研究指出:所谓的“人丁户口”并不是“成丁”,即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性人口的统计,而是一种纳税“法人”单位的汇总。由于它的总数往往是预定的,所以区别于正常的人口统计;又由于它必须转化为具体的人户姓名,即落实到具体人头,所以又不是丁赋本身。清代前期对“人丁户口”的编审,实质上就是由州县地方政府核准、登记或变更这种纳税“法人”单位的过程。“人丁户口”的统计,与人口的实际增长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按一定的比例(即所谓“丁口比”)折合成人口[④]。 乾隆六年(1741)以后的“民数”统计,按《清实录》的用语是“会计天下民数,各省通共大小男妇若干名口”,从原则上说,已属于人口统计的范围。所谓“天下民数”,实际上只是指各直省的汉族人口以及部分已入编氓的少数民族人口,但由于这部分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将其近似地看作全国人口的统计还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对1741—1851年间人口统计做进一步辨析,仍很有必要。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的“民数”统计中,也存在一些按正常的人口发展规律所无法解释的现象。根据《清实录》的原有记载和户部《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⑤]所作的补充、修正,我们可以把1741一1851年历年的民数统计(参见文后的“附录”。利用这一统计,可以很容易地制成人口变动曲线)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察: 1.1741一1774年(乾隆六年一三十九年),民数由14341万人增加到22103万人。这一阶段中,1742年比1741年增加1600余万人,造成人口增幅过大(增长率高达114‰),其后则大体以较为平缓的速率逐年增长。平均年增长率为10.2‰,或每年增加190多万人。 2.1775—1794年(乾隆四十年一五十九年),民数由26456万人增加到31328万人。这一阶段因1775年比1774年猛增4000多万人口(年增长率高达197‰)而与第一阶段形成一个“陡坎”。但本阶段其后各年的增长也相当平缓,即大体保持在年增长率8.9‰,或每年增加250多万人的势头(唯一的例外是1778年,因比上年少2790万人而形成一个明显的统计“缺口”)。 3.1794—1812年(乾隆五十九年一嘉庆十七年),民数由31328万人增加到36169万人。这一阶段的统计“缺口”较多。由于这一期间的户部《清册》现已大部缺失,《清实录》的记载又过于简略,我们无法准确判断造成这些统计“缺口”的具体原因。据现存的道光朝的《清册》推断,不外乎由于灾荒或战事而影响到有关地区未能及时将人口查报(这也可以解释第二阶段中1778年的统计“缺口”)。如果排除这些缺口的干扰,则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民数的变动基本上仍是平滑上升的增长曲线:平均年增长率约为8‰,或每年增加近270万人。 4.1812—1851年(嘉庆十七年一咸丰元年),民数由36169万人增加到43189万人。这一阶段增长速率已明显减缓。由于鸦片战争和灾荒,部分地区民数缺报。虽然按规定,这些地区事后都必须补造(补造民数附于上报之年的《清册》之中,而不再对原《清册》进行订正),但因《清册》的残缺,我们无法将缺失的统计一一修订补全。根据业经修补校正的数据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仍呈上升的趋势,但平均年增长率已下降到4.6‰,或每年仅递增180万人。 曾对近代中国人口研究作出重大努力的美国人柔克义(Rockhill, William Woodwille, 1854—1914,美国外交家、汉学家,曾任驻华公使),考察过这一时期的人口资料,并计算了1743—1783年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由于统计数据不全、不准,加之计算中的一些错误,各相邻年代组的增长率表现为无规则的大幅度上下波动。柔克义对此困惑不解,从而对整个这一时期的人口统计报告的价值感到“完全失望”。他最后是只取1741年的数据,而将后继各年的数据全部割弃了。其理由是,1741年前的中国政府“强大而明智,它的政令比其后任何时候都得到更为忠实准确的执行。且帝国享受着完全的和平”[⑥]。其实这一理由同样适用于1741年后乾隆治下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柔克义采用这一数据的真实原因不过在于清政府于此年第一次借编审之机清查了全国人口。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已在1741年查报了自己的全部“土著”人口。方志材料向我们显示,一些县分是在1741年以后的几年中,如江苏省震泽县就是直到乾隆九年(1744)才逐户清查人口并有准确数字上报的[⑦]。这一事实表明:1741年后的几年间人口统计数据的大幅度上升,并不是实际人口突然飞跃增长,而是各地陆续清查人口并将其上报的结果。柔克义彻底否定1741年后的民数统计的做法显然不妥。 一些研究中国近代人口的学者把注意力集中于1775年统计人口的大增长之上。 俄国人杂哈劳(Zakharov, Ivan Illich, 1814—1885,俄国领事官,汉学家)于1848年指出:1775年人口大增长,是疆吏们为迎合皇帝的意愿故意多报四千万人口,在随后历年编造的户口统计中,可能也未及时将这些虚报数字删去。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口学者陈长蘅对杂氏之说深信不疑。在他所作的关于近代人口的估计中,对1775年以后历年的人口数都向下作了大幅度调整[⑧]。 罗尔纲和何炳棣等人的意见正好与此相反。罗尔纲援引乾隆皇帝1775年批评湖北应山等地不以实际人数上报的“上谕”,认为1776年人口数字(引者按:实为1775年统计数字,展期到第二年上报)是可靠的,因为这是皇帝加以“严切的整顿”的结果[⑨]。何炳棣则进一步指出:1741—1775年间的人口统计是不完全的;而1776年以后,因为保甲功能的健全,统计数字相对来说要可靠得多[⑩]。可是仍有人对何炳棣的结论性意见表示怀疑。因为就在他所认为的统计数据可靠的1775一1851年期问(按何的分期是1776—1850年),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的现象极为严重。对这一时期,特别是期末的人口总数,也有人认为偏高,而予以删削[11]。 无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都为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了贡献。为使有关的研究能进一步深化,对乾隆年间所确立的“民数”统计制度进行一番动态的考察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二、乾隆初年对人口统计制度的变革 18世纪初,康熙皇帝在多次巡视南方以后,觉察到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不能反映实际的人口,并感到有必要对“人丁”的实数加以确查,这导致了康熙五十一年二月(1712年4月)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上谕”的发布。为贯彻这一“上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没有使皇帝达到其了解“人丁”实数的初衷,但促进了丁赋征收制度的变革,为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准备了条件。这一发展变化又导致了沿袭已久的人丁编审制度与赋税征收的分离,终于为乾隆年间人口统计制度的根本变革打下了基础。 与康熙皇帝强调了解“人丁”实数的意愿不同,乾隆皇帝上台伊始就下决心掌握全体“民数”。《清实录》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末,第一次没有按惯例登载是年的“人丁户口”及“永不加赋滋生人丁”。这一状况持续了6年。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第7年即乾隆六年,正届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之期,年轻的皇帝提前于乾隆五年冬正式下令清查全国户口。为了顺利完成由清查“人手”(人丁)到清查“人口”(民数)的转变,皇帝看来很费了一番脑筋。他援引早已成为经典的“周官之法”,并特地选定在冬至月的朔日发布了“上谕”,从而使得这一变革显得极其庄严神圣,符合古制而无可非议。“上谕”指出: 周官之法,岁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非独冢宰据之以制国用之通,凡授田兴锄,赒急平兴,以及岁有灾祲,移民通财,薄征散利,皆必于民数谷数若烛照数计,而后可斟酌调剂焉。 “上谕”抨击了秦汉以降的户口统计,唯对唐代贞观之初评价甚高。在回顾了康熙、雍正时“新增人户,不另加丁赋”,“勤恤民隐,广储仓谷”等周渥德意之后,又痛斥各省虽有五年编审之规,州县常平仓亦有岁终稽核之法,而奉行者仅“于登耗散敛之间,循职式之旧,殊不知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上谕”要求“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奏闻”,“各省具奏户口数目,著于编审后举行”。具体措施,则由户部议奏[12]。 17天后,户部提出了原则方案: 查定例,五年编审人丁,每年奏销仓谷。今特降谕旨,欲周知其数,以通计熟筹而为之备。请嗣后编审奏销仍照旧办理外,应令各督抚,即于辛酉年(1741)编审后,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大小各口,一并造报,……俱于每岁十一月缮写黄册奏闻。[13] 何炳棣对户部的方案极为赞赏,评论说:“如果户部的建议能毫无保留地被采用的话,中国很可能从1741年起就有了人口普查制度了。”[14]其实,户部的规定有其含混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如五年编审之外每年再清查户口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行不通的。以农立国的中国似乎也注定了自己不能成为近代第一个实施人口普查的国家[15]。户部的方案虽得到乾隆帝批准,但出台后不久就遭到了强有力的反对。御史苏霖渤在奏疏中明确指出: 户部议行岁查民数一事,止可验生息之蕃,难据作施行之用。盖向例五年编审,只系按户定丁。其借粜散赈,皆临时清查,无从据此民数办理。且小民散处乡僻,若令赴署听点,则民不能堪;若官自下乡查验,则官不能堪;仍不过委之吏胥而已。况商旅往来莫定.流民工役,聚散不常,以及番疆苗界,多未便清查之处,请降旨即行停止。[16] 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他特别强调了吏胥借清查而扰民的可能严重后果: 事本烦重,则借口之需索多端;地复辽阔,则乘便之贪求无厌。重则入室搜查,生端挟诈;轻则册费路费.坐索无休。至敛钱之乡保人等,就中分肥,皆属情所不免……是小民未及沾惠,先已耗财不赀矣。 而且从编查的结果看,似乎也不值得为此大动干戈: 迨至汇册奏闻,仍仅得其大略,究非确数。而小民滋累业不可以数计也。[17] 标榜爱民的皇帝对此意见自然十分重视,他下令大学士与九卿会议。讨论的结果是: 查各省户口殷繁,若每岁清查,诚多纷扰。应俟辛酉年编审后,户口业有成数,令各督抚于每岁仲冬,除去流寓人等,及番苗处所,将该省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户挨查。 皇帝对此又“从之”。[18] 户部的方案被否决了。这既有技术上的困难,更有政治上的考虑。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廷臣们并不认为实施人口普查对维护统治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们所见到的户部的最后规定是这样的: 造报民数,每岁举行,为时既近,而自通都大邑以及穷乡僻壤,户口殷繁。若每年皆照编审造报,诚恐纷烦滋扰。直省各州县设立保甲门牌,土著流寓,一切胪列,原有册籍可稽。若除去流寓,将土著造报,即可得其数目。令该督抚于每年仲冬将户口实数与谷数一并造报,以免纷扰。至番疆苗界,向来不入编审,不必造报。[19] 这一规定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清政府无意利用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制度为清查全体人口服务; 第二,人口造报不是在重新确查人口实数的基础上进行,而只是利用现成的保甲册籍; 第三,实际造报的人口,不仅不包括向来不入编审的“番疆苗界”,甚至也不是保甲册籍上的全部人口,而仅是将“流寓”(即外来的移民人口)除外的所谓“土著”人口。 可见这一规定本身缺陷不少。只报“土著”不报“流寓”的规定,必然使上报人口大大低于实际人口,有违皇帝要求掌握民数的初衷。不仅如此,当时的保甲制度还远没有完善到足以承担全国户口查报的任务,原本为丁赋征收服务的人丁编审也仍照旧如期举行。但新的原则既已确立,两者的最终命运也就因此而被决定了。 三、保甲制度的完善与人丁编审的废止 和以往历代的统治者一样,清政府很重视作为人口管理的重要设施的保甲组织。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伊始,即下令“制编置户口保甲之法”[20]。康熙四十七年(1708),再次令部臣议奏,“申行保甲之法”。具体规定是: 一州一县城关各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客店立簿稽查,寺庙亦给纸牌。 雍正四年(1726),鉴于人丁编审制度在户口清查职能上的名不副实,直隶总督李绂提议以严密的保甲制度取而代之。但在当时,摊丁入地尚未全面摊开,李绂建议的重点也只在编查实在人丁(即成年男子),人丁编审并未因此而废除。廷臣们议定,由户部重新议定保甲条例,经批准后“严饬立行”。 同年,定棚民、寮民照保甲之例,对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棚民、广东省寮民加强了管理。七年,准广东疍民登岸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八年,准江南常、昭丐户削除丐籍,“同列编氓”;九年,令甘肃回民“通编保甲”;十一年,又对台湾府流寓人口编排保甲作了具体规定。 总之,雍正一朝对人口的管理加强了,保甲制度更完善了。这就为乾隆年间利用保甲清查户口创造了条件。 但乾隆初年对保甲的设置比雍正时的雷厉风行有所倒退。乾隆元年(1736),江西省一些“穷乡僻处”尚未编设保甲。清廷对该省的指示是“令州县官详酌形势,妥善办理,勿任吏胥夤缘为奸,扰累户民。”至于其他各省,“均听各省督抚自行酌量办理”。 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廷臣们议准保甲条例15条,开始对人口管理全面立法。条例对“绅衿之家”、“旗民杂处”、“吏民杂处”、“客民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都强调与齐民“一体编列”。对“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对盐厂井灶、矿厂、煤窑乃至山居棚民、寮民、商船、渔只、寺观僧道、流丐等,也都有具体的编查规定。四川迁入人口最多,条例于此还特别强调“川省客民,同土著一例编查”。这才真正为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以此查报人口提供了决定性的保证。而此时上距各直省初次查报民数已有16年之久了。 从1741年第一次查报“民数”,到1772年“永停编审”之前,由于保甲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地区的人口造报,是利用编审的机会进行的。从表面上看,自从康熙末年“永不加赋”及雍正年间推行“摊丁入地”以后,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已渐失其为征收丁赋服务的职能,似已无存在的必要。而实际上,正因为丁赋征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才使得编审有可能彻底摆脱赋税的影响,真正做到“与一定之丁银全无关涉”(李绂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人口统计的职能。如据湖北襄阳府的记载:“乾隆二十一年编审,一州六县民户共106 334,口431 382,内随粮成丁26 134,滋生不加赋成丁6 371,土著不成丁大男女264 670,小男女134 207。”[21]显然,这届编审查造了除“流寓”外的全部“土著”的大小男女人口。另有一些地区,如前引江苏省震泽县,虽未利用五年编审之期,却也是由知县“逐户清查”才得人口实数。可见,编审的形式对查报人口来说,是有生命力的。 然而,随着赋税制度的改革,五年编审人丁之举渐失其财政意义,因而最终还是遭到了“永行停止”的厄运。 乾隆十一年(1746),皇帝首先下令停止了江西省对妇女的编审。谕令指出: 向来江西省每逢编审之年,丁男之外,又有妇女。盖缘从前有盐钞一项,分给小户计口纳钞。既有妇女应征之项,则不得不稽其存亡增减,是以入于编审之内也。……今盐钞既已摊入地粮之内,则是妇女已无可征之项。何必存此编审虚名,徒滋扰累!嗣后编审,妇女著停止。[22] 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于摊丁入地的基本实现,皇帝下。令永停编审: 编审人口旧例,原因生齿繁滋,恐有漏户避差之弊,是以每届五年查编造册,以备考核。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况各省民谷细数,俱经该督抚于年底专折奏报,户部核实具题,付之史馆记载。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藉五年一次,另行查办。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23] 编审在乾隆六年(1741)以后,又举行过六屈,即“永行停止”了。此后的人口查报便走上了专倚保甲册籍的道路。后人对这一转变褒贬不一。光绪《畿辅通志》的编者认为: 旧志止载丁数,所以重编审,亦以稽徭银也。自雍正二年丁银摊入地粮,而雍正志仍载人丁,不计户口,于义为疏。至乾隆二[三]十六年停止编审,清查户口,实合古者民数为重之意。[24] 这看来是就编审只载人丁,不以实际户口统计上报的这一面讲的。而湖北《襄阳府志》的编者却认为: 自停止编审后,州县户口不足为据……若胥吏以意增减之为,固无取焉。[25] 这却是对编审停止后,胥吏得“以意增减”,造成州县户口册籍“不足为据”进行了抨击。 两种看法正好反映了乾隆时期新的人口统计制度在确立过程中的两重性发展:一方面,由编审人丁到清查民数,统计上报的对象扩大(或更确切地说,是转变)为全体人口,使人口统计更接近于实际,这是它肯定的、进步的一面;另一方面,由直接的面对面的“按户定丁”改为间接的按册籍上报,不仅在统计对象的准确性上打了折扣,也为吏胥的任意编造提供了可能,这又是它消极、落后的一面。而这一面很快就得到了暴露。 四、全面清查及补苴罅漏 乾隆四十年(1775),亦即下令停止编审刚刚3年之后,皇帝就因地方州县人口造报的不实而大感震怒。事情是由湖北巡抚陈辉祖的奏报而引起的。奏报提及一些州县的民数册籍中,每年滋生人口过少而与实际情形不符的现象。如应城一县,每年止报滋生8口。应山、枣阳止报20余口或数口,而且每年滋生数目,一律雷同,等等。乾隆帝认为此事“实属荒唐可笑”。他指出: 各省岁报民数,用以验盛世闾阎繁庶之征,自当按年确核。岂有一县之大,每岁仅报滋生数口之理?可见地方有司向竟视为具文,而历任督抚,亦任其随意填造,不复加察,似此率略相沿,成何事体![26] 措辞严厉的“上谕”对“率略相沿”的各省督抚无疑是极大的震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乾隆帝废止了“编审”这一清查形式,但各地为了贯彻谕旨,还是不得不展开了对人口的全面清查。我们在江苏《溧水县志》中找到了有关在乾隆四十年(1775)“奉旨饬查确实民数上之于朝”的记载[27]。而这次全面清查的结果,便是1775年全国民数统计的猛增。从绝对数看,该年的民数比上年增加4000多万,增长率高达20%。 能否因为统计数字的猛增便断言各省疆吏“多报人数迎合上意”呢?不能。事实上,所谓的“上意”只是要求各地造报人口实数,而不允许“约略开造”。1775年的民数(展期到次年造报)是建立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之上,应是可信的。但为什么各地“奉旨饬查确实民数”的结果竟造成了统计数字的猛增且增幅如此之大呢?内中的原因必须认真探究。 皇帝所指摘的“约略开造”现象,应是造成统计偏差的原因之一,但并非主要原因。所谓“约略开造”实际是地方当局对当地人口状况的一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编审或其他形式的人口清查的基础之上(即所谓“户口业有成数”)。因此它所产生的误差,主要是人口绝对数的不准确。除非完全是闭门造车,它所反映的人口大致规模,不可能有太大出入。但1775年统计数如此大幅度的猛增,却不是用所谓“约略开造”就能解释得了的。“约略开造”不可能产生在全国范围内平均高达20%的统计偏差。 表1 1771—1776年各直省统计人口的增长 地 区 1771年人口 a 1776年人口 b 增长人口 c =b-a 增长率 d =c/a ×% 总 计 214 647 251 268 238 182 53 590 931 24.97 奉天(含吉林) 750 896 839 071 88 175 11.74 直 隶 16 770 283 20 567 175 3 796 892 22.64 安 徽 23 683 500 27 566 929 3 883 429 16.40 江 苏 24 277 755 28 807 628 4 529 873 18.66 江 西 11 745 196 16 848 905 5 103 709 43.45 浙 江 17 092 323 19 364 620 2 272 297 13.29 福 建 8 170 630 11 219 887 3 049 257 37.32 湖 北 8 532 187 14 815 128 6 282 941 73.64 湖 南 9 082 046 14 989 777 5 907 731 65.05 山 东 25 999 599 21 497 430 -4 502 169 -17.32 河 南 16 678 506 19 858 053 3 179 547 19.06 山 西 10 626 448 12 503 415 1 876 967 17.66 陕 西 7 425 445 8 193 059 767 614 10.34 甘 肃 13 215 891 15 068 473 1 852 582 14.02 四 川 3 068 199 7 789 791 4 721 592 153.89 广 东 7 068 191 14 820 732 7 752 533 109.68 广 西 4 794 493 5 381 984 587 491 12.25 云 南 2 207 650 3 102 948 895 298 40.55 贵 州 3 458 005 5 003 177 1 545 172 44.68 资料来源:《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一》。 利用表1的分省统计(因无1774、75两年的分省统计,改用1771、76两年的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首先,不难发现,各省的增幅是很不相同的。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从307万人增加到779万人,增长率高达154%,其次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增长幅度最小的是陕西省,从743万人增加到819万人,增长率为10%,其次为奉天(含吉林)、广西、浙江等省或地方。甚至还有出现负增长的:山东省由2600万人降到2150万人,增长率为-17%。值得指出的是,各省人口增幅的大小,与各省移民人口(即“流寓”)的多少密切相关:人口增幅最大的几省,都是清初以来有大量移民迁入的省份;而出现负增长的山东,恰正是一个移民人口迁出大省。 其次,再考查乾隆皇帝的“上谕”(参见下文所引的同年的另一“上谕”及第二年编纂的《户部则例》条文),可发现与1741年的规定有很大差异:1741年的规定明确要求各地上报民数时将“流寓”人口除外,1775年的谕旨却强调必须将“实在民数”通核上报。显然,这种由“本籍主义”向“现住主义”指导原则的改变,才是造成1775年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或者换一角度,我们毋宁说:正是1741年将“流寓”人口除外的所谓“本籍主义”的规定,造成了1741—1775年间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偏低。 像1775年这样的全国规模的人口清查,直到1851年没再举行过。乾隆帝寄希望于地方官员平日对保甲编查的尽心职守之上。仍是在1775年,他在另一份“上谕”中指出: 现今直省通查保甲所在户口人数,俱稽考成编,无难按籍而计。嗣后各督抚饬所属,具实在民数上之督抚,督抚汇折上之于朝。朕以时披览,即可悉亿兆阜成之概,而直省编查保甲之尽心与否,即于此可察焉。其敬体而力行之,毋忽![28] 这真是一个妙想。在他看来也许是一举两得:因为若要上报准确的人口数字,必须尽心编查保甲册籍;而保甲编查的尽心与否,又可根据上报数字的准确程度来检验。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怎样才能得知上报民数的准确性呢?显然应该有一个参照系,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人口的普查。不过,要求一个刚因“扰民”而废除了五年一举的编审的皇帝这样做,是不可能的。1776年编纂的《户部则例》的有关条款,集中体现了皇帝的这一指导思想: 令督抚统饬所属各州县查具实在民数,于每岁十月内同谷数一并造册咨部汇题。若造报不实,予以议处。凡州县造报每岁民数,令各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无庸挨户细查花名。若藉端滋扰或科派者参究,若奏报逾限者即行查参。至从前五年一次编审增益人丁造册奏报之处,永行停止。[29] 在乾隆帝治下的最后二十年间,清廷未再对保甲查报人口的制度作任何实质性的变动。一些新规定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 乾隆四十九年(1784)规定: 各州县编查保甲,即注明每户口数。每年造册送臬司查核。至外来雇工杂项人等姓名,各胪列本户之下……[30] 这一规定的贯彻也在地方志中得到了反映。据陕西《洛川县志》,该县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共18 605户,90 293口。记载说明: 此据保甲册。流寓、客商、兵丁、军流、雇工、僧道等,一例编入。实在土著、寄籍为87 510口,往来无常者2 783口。较上届民数减2户,添男妇大小4口。[31] 不仅定居的全部土著、寄籍人口,连短期逗留的所谓“往来无常者”也在统计之列了。 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谕令则对统计人口的截止时限作了规定: 各省年终汇奏事件毋庸陆续具奏,著于每年十月内截数,咨报军机处,仍交部分别核议、具题。[32] 至此,乾隆初年开始形成的建立在保甲体系基础上的人口统计制度,在形式上已臻于完备,以致乾隆帝的后继者们,没有对此作任何进一步的规定。 几十年后,当西方人的足迹越来越多地印上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的时候,他们起先是为中国的众多人口而震惊,并怀疑人口统计的正确性。但当他们在对中国的人口统计制度作了进一步了解后,认识到:中国在人口统计方面享有西方所没有的种种方便,而最主要的就是利用了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中国人是完全可以得到可靠的人口数字的[33]。当时中国自己的政论家们也认为“理户口之法,莫善于保甲”[34]。然而,这里存在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官员们是否还力行保甲,并据以上报民数。因为“法久必怠,怠久必弊”。 事实上,嘉庆、道光两朝的统治者把相当多的精力花在对保甲制度的整顿上。这首先当然是社会治安的需要,但同样也反映了统治者要求掌握人口实数的愿望。如嘉庆十五年(1810)的一份“上谕”指出: 每岁编户审丁汇册报部,间遇水旱偏灾,发帑赈恤,按册而稽,自不至于浮冒,立法最为详密。乃奉行既久,竟同具文。……偶遇偏灾散赈,则奸吏蠹胥浮开户口,较岁报丁册往往增多,任意弊混,殊不成事体。[35] 嘉庆十四年(1809),皇帝曾亲自过问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的一起地方官员乘赈灾多报户口,并毒害察访委员的案件。谋杀委员的山阳县令被处斩,包庇他的知府被处绞,两江总督以下多位要员被革职[36]。 道光皇帝即位之初,也曾着力抓过保甲户口的编查工作。[37]道光十二年(1832),皇帝过问了一起地方官员上报户口失实的案件。凑巧,这事也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不过这次的当事者,盐城县知县孔昭杰被指控故意少报户口。道光帝下令两江总督陶澍等人查明有无情弊。经江宁布政使等实地调查证明,这位知县并不是故意少报人口,而是因为县境被灾甚重,下乡挨查时,“必须见户见人始行入册”。而当时全县逃荒在外人口太多,“是以造册时每一户一、二口者居多,每户数口者较少。”陶澍等人的结论是:“该县孔昭杰办理稍涉拘泥,系为预防冒混起见,尚非故意从刻,不能认真之比。”原来是这位知县办事太认真了。皇帝对此自然无话可说,朱批“知道了”完事[38]。 此事说明,迟至道光中叶,像江苏这样的人口大省,对人口的统计和管理还是相当严密的(尤其是因天灾人祸需要重新清理以便赈济的地区)。此时的户部《清册》中,凡因战乱灾荒等天灾人祸而缺报的地区,基本上都在事后作了补造,亦可为之佐证。 五、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 在上述对人口统计制度考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就1741—1851年间,即乾、嘉、道三朝的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作一大概的估量,并依此估算当时实际应有的人口规模。 对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我们不难作出判别。因其不包括所谓“流寓”人口在内,很显然,是一个比实际人口有较大幅度偏低的不完全统计。 但对1775—1851年间的统计人口,作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却要困难得多。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看,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仍较实际人口有一定程度的偏离,而越到后期,偏离的程度可能更大些。总的趋向则是偏低,这和迄今的一些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偏高的印象正好相反。 首先,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现象愈益严重,是造成统计人口愈益偏差的主要原因。人口统计中所谓“人为编造”的现象,亦即乾隆帝在1775年所批评过的“约略开造”。正如前文所述,这其实是州县地方当局对本地人口的一种估计。这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对保甲人口编查的基础之上。由于这种编查(亦即对人口的清查)实际上不可能每年举行,由地方官员或吏胥对当地人口及其变动状况进行估计后上报,就成了经常的、普遍的现象。人口运动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没有突发性事件,如天灾人祸等造成较大的人口变动,由地方当局作出的这种估计一般不会偏离实际太远。而一旦有较大的变动时,对人口的重新清查、册籍的重造、核实等工作也就开始了。因此,册报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取决于各地方当局对人口清查的频度和认真程度:如两次清查间隔时间短,州县工作认真,其偏离程度就要相应小一些;反之,就要大一些。如清查的时间间隔过大,或干脆无清查,就会造成统计人口失实。从各地册报的情形看,统计失实大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长期沿袭同一册报数字。如四川省泸州,嘉庆十六年(1811)上报户口为148 470户,446 055口,而道光三年(1823)该州册报数据竟与此完全一样。与沪州情形相同的还有石砫、太平二直隶厅。而四川其余府州统计人口在这12年间都有程度不等的增长,增幅大者可达40%[39]。不过这种表现形式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二、长期沿袭同一(或保持大体相同的)增长数字,其结果造成平均增长率的下降趋势。这在道光年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当然,道光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下降,首先仍是建立在道光初年对保甲编查的整顿清理之上,即建立在一定的事实依据之上的)。 其次,统计报告中少报、漏报、缺报等现象相当严重。 一些边远省份存在着大批保甲编查未到的地方。西南诸省,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居住或与汉族混居。这些人口,或是完全没有上报,或是严重缺报。据美籍学者李中清的估计,1850年前后,仅云南、贵州及四川南部地区,至少有500万以上的人口没有登记造报[40]。东三省是满族发祥之地,曾严禁汉人移居,但“禁之亦不能止”,“以至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数千户之多。”[41]大量汉族人口,因系非法移居,也无法以正常渠道清查上报。另外,一些省份的边远山区,如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安徽以及湖北、陕西,四川等省边界毗邻山区,都有大批棚民、寮民居住,对这些人口的查报,也有相当的困难。 即使人口比较稠密,保甲编查较严的地区,缺户、漏口(尤其是妇女、儿童)也是常事。乾隆时代的官僚陈宏谋曾经建议:保甲编查可将妇女、儿童排除在外[42]。这一建议遭到清廷否决。但各地的人口造报中,实际注重的,往往仍是成年男子。江苏各地在乾隆以后编纂的方志中,很多仍只载男丁数。《嘉庆一统志》中,江苏宁属4府2州的所谓人口数,实际只是男丁的统计。有些地方人口虽然男女并造,但妇女、儿童遗漏很多。如广州府新宁县1828年人口统计,男子为128 863人,女子仅为68 109人,性比例高达189[43]。江苏如皋县自1775年到1804年的人口统计中,性比例竟持续30年高达145左右[44]。广东东莞县1786—1796年间的人口统计,性比例更持续高达令人无法置信的190左右[45]。 江苏青浦县地处江南,“女子城中勤针黹然脂夜作,村居则芸耨纺绩,靡事不为”[46],妇女因劳动创收多,社会地位较高。据表2显示,成人的性比例尚属正常,但女性儿童所占比例太低,显然是少报了。如儿童性比例也按成人的114计,仅少报的幼女人口一项,即可达总人口的10%以上。 表2 嘉庆二十一年(1816)青浦县人口、性比例及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大小男妇 男丁 妇女 幼童 幼女 209 094 82 898 72 854 40 456 12 886 性比例 成人 114 儿童 314 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25.3 资料来源:光绪《青浦县志》卷6。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政府对人口统计数字进行汇总的过程中,常有部分地区人口缺报。虽然在户部《清册》中这些缺报地区都有明确记载,但在《清实录》等文献中却往往得不到反映,一般研究者也往往忽略。如福建台湾府,自嘉庆十七年(1812)起,一直未造报人口。而该府嘉庆十六年(1811)时,汉族人口即已超过200万人,光绪十三年建省时更高达320余万人[47]。可见这种因地区缺报而造成的人口统计上的短缺,数目也相当可观。 最后,我们不可忘记,不在民数统计之中的满清宗室贵族、八旗、绿营兵籍人口、蒙、藏等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虽然不多,但始终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定的比例。 将上述各因素都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得出1850年前后统计人口的偏低程度,取一保守的估计,不妨定为5%左右。如此,则1850年前后的实际人口至少应达到4.5亿左右。 至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则应先将“流寓”人口所占的比例考虑在内。这可按1775年统计人口的增长幅度即约20%进行推导。如此,则期初,即1740年前后包括“流寓”人口在内的民数,应不少于1.9亿(这里不取1741年过于偏低的数据,而按1742年的1.6亿进行推计)。再加上5%的误差修正,则1740年前后全国实际人口,可能已达2亿左右。 罗尔纲先生曾判断,1680年代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到1730年代,是清代人口发展最快亦即人口增长率最高的时期。这一判断是有说服力的[48]。而本文的考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18世纪中后叶,即乾隆年间人口增长最速的错误印象。 六、简短的结论 清中叶所确立的建立在保甲编查基础之上的人口统计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对于清代前期实行的人丁编审制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从名不副实的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发展到对全体“民数”的统计,是一根本性的转变。它使得中国的人口统计第一次彻底地摆脱了赋税的束缚,从而能够较为真确地反映人口变动的实际。以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作为人口造报的基础,是清代统治者对人口统计的一大贡献。它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得到相当准确的分门别类的人口统计,也使得一个数亿人口大国(有人认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的统治者可随时对全国的人口规模和分布做到胸中有数。这在世界人口统计史上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但由于统计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首先是缺乏定期人口普查的制度上的保证)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而从总体上说,是偏低而不是偏高。这可以修正我们既有的对清代人口发展的错误印象。 附录 1741—1851年历年人口统计 年 度 公元(年) 民 数 校 正 数 乾隆六年 1741 143 411 559 乾隆七年 1742 159 801 551 乾隆八年 1743 164 454 416 乾隆九年 1744 166 808 604 乾隆十年 1745 169 922 127 乾隆十一年 1746 171 896 773 乾隆十二年 1747 171 896 773 乾隆十三年 1748 177 495 039 乾隆十四年 1749 177 495 039 177 538 796 乾隆十五年 1750 179 538 540 乾隆十六年 1751 181 811 359 乾隆十七年 1752 182 857 277 乾隆十八年 1753 183 678 259 乾隆十九年 1754 184 504 493 乾隆二十年 1755 185 612 881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186 615 514 乾隆二十二年 1757 190 348 328 乾隆二十三年 1758 191 672 808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194 791 859 乾隆二十五年 1760 196 837 977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198 214 555 198 214 553 乾隆二十七年 1762 200 472 461 201 013 344 乾隆二十八年 1763 204 299 828 乾隆二十九年 1764 205 591 017 乾隆三十年 1765 206 993 224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208 095 796 乾隆三十二年 1767 209 839 546 209 749 547 乾隆三十三年 1768 210 837 502 乾隆三十四年 1769 212 023 042 乾隆三十五年 1770 213 613 163 乾隆三十六年 1771 214 600 356 214 647 251 乾隆三十七年 1772 216 467 258 乾隆三十八年 1773 218 743 315 乾隆三十九年 1774 221 027 224 乾隆四十年 1775 264 561 355 乾隆四十一年 1776 268 238 181 268 238 182 乾隆四十二年 1777 270 863 760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242 965 618 乾隆四十四年 1779 275 042 916 乾隆四十五年 1780 277 554 431 乾隆四十六年 1781 279 816 070 乾隆四十七年 1782 281 822 675 乾隆四十八年 1783 284 033 785 284 033 805 乾隆四十九年 1784 286 331 307 乾隆五十年 1785 288 863 974 乾隆五十一年 1786 291 102 486 乾隆五十二年 1787 292 429 018 乾隆五十三年 1788 294 852 089 294 852 189 乾隆五十四年 1789 297 717 496 乾隆五十五年 1790 301 487 115 301 487 114 乾隆五十六年 1791 304 354 110 304 354 160 乾隆五十七年 1792 307 467 279 乾隆五十八年 1793 310 497 210 乾隆五十九年 1794 313 281 795 313 281 295 乾隆六十年 1795 296 968 968 嘉庆元年 1796 275 662 044 嘉庆二年 1797 271 333 544 嘉庆三年 1798 290 982 980 嘉庆四年 1799 293 283 179 嘉庆五年 1800 295 237 311 嘉庆六年 1801 297 501 548 嘉庆七年 1802 299 749 770 嘉庆八年 1803 302 250 673 嘉庆九年 1804 304 461 284 嘉庆十年 1805 332 181 403 嘉庆十一年 1806 335 369 469 嘉庆十二年 1807 338 062 439 嘉庆十三年 1808 350 291 724 嘉庆十四年 1809 352 900 024 嘉庆十五年 1810 345 717 214 嘉庆十六年 1811 358 610 039 嘉庆十七年 1812 333 700 560 363 695 492 嘉庆十八年 1813 336 451 672 嘉庆十九年 1814 316 574 895 嘉庆二十年 1815 326 574 895 嘉庆二十一年 1816 328 814 957 嘉庆二十二年 1817 331 330 433 嘉庆二十三年 1818 348 20 037 嘉庆二十四年 1819 301 260 545 371 580 173 嘉庆二十五年 1820 353 377 694 373 773 394 道光元年 1821 355 540 258 道光二年 1822 372 457 539 道光三年 1823 375 153 122 380 619 569 道光四年 1824 374 601 132 382 439 631 道光五年 1825 379 885 340 387 026 888 道光六年 1826 380 287 007 386 081 958 道光七年 1827 383 696 095 388 608 215 道光八年 1828 386 531 513 390 755 718 道光九年 1829 390 500 650 道光十年 1830 394 784 681 道光十一年 1831 395 821 092 道光十二年 1832 397 132 659 道光十三年 1833 398 924 036 道光十四年 1834 401 008 574 道光十五年 1835 401 767 053 403 052 086 道光十六年 1836 404 901 448 道光十七年 1837 405 923 174 406 984 114 道光十八年 1838 409 038 799 道光十九年 1839 410 850 639 道光二十年 1840 412 814 828 道光二十一年 1841 413 457 311 道光二十二年 1842 414 686 994 416 118 189 道光二十三年 1843 417 239 097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419 441 336 道光二十五年 1845 421 342 730 道光二十六年 1846 423 121 129 道光二十七年 1847 424 938 009 425 106 201 道光二十八年 1848 426 737 016 426 928 854 道光二十九年 1849 412 986 649 428 420 667 道光三十年 1850 414 493 899 429 931 034 咸丰元年 1851 432 164 047 431 894 047 资料来源:民数据《清实录》历年有关各卷卷末。“校正数”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5期,经作者校订) --------------------------------------------------------------------------------[①] 《清高宗实录》卷1441,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②] 参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序言中有关闽、粤二省人口增长的论述,中华书局,1985年版。[③] 王亚南:《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与中国人口问题》,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页。[④] 参见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1959,Chap. Ⅱ;潘喆等《论清代的人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1期;姜涛《1741年前的清代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0年2期。[⑤] 按:此类《清册》按年编纂,一式二份,是《清实录》民数统计的依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1787—1898年间较为完整的《清册》。[⑥] W. W. Rockhill, An Inquiry into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05, pp. 665, 673. [⑦] 参见乾隆《震泽县志》(光绪重刊本),卷4。[⑧] 陈长蘅:《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55、81页。[⑨] 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卷1期,1949年,第26—29页。[⑩] Pingti Ho,前引书,第三、四章。[11] 参见Irene B. Taeuber and Nai-Chi Wang, Population Reports in the Ch’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 No. 4 (August) pp. 403-417;[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附录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12] 《清高宗实录》卷130,乾隆五年十一月戊辰朔。[13] 《清高宗实录》卷131,乾隆五年十一月乙酉。[14] Pingti Ho, 前引书,第37页。[15] 按:现在国际上公认,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是近代人口普查的开端。[16]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7] 苏霖渤:《请编审仍照旧规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0。[18]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9] 《皇朝政典类纂》,席裕福等辑,光绪二十九年,上海图书集成局,第5册《户役》,第5页。[2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户役》。以下有关保甲制度的材料源于此者,即不再注明。[21]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2]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17-18页。[23]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4] 光绪《畿辅通志》卷96。[25]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6] 《清高宗实录》卷995,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丙寅。[27] 光绪《溧水县志》卷6。[28]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9] 《户部则例》,乾隆四十一年编,卷3,第1页。[3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33页。[31] 民国《洛川县志》卷6。[32] 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户部历年《汇造各省民数谷数清册》卷首。[33] 参见王士达《近代中国人口的估计》(抽印合订本)上,第75—78,80—86,122—125页。[34] 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7页。[35]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8、34页。[36] 《清仁宗实录》卷215—217,嘉庆十四年七—八月。[37] 参见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内政保警类;《清宣宗实录》卷11,等。[38]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赈济类;并参见《清宣宗实录》卷204,道光十二年正月甲寅。[39] 参见《嘉庆重修一统志·四川统部》与嘉庆《四川通志》卷65。[40] 李中清:《明清时期中国西南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清史论丛》第5辑(1984),第70—71页。参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Pingti Ho,前引书,第51页。[41] 《清高宗圣训》卷82,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壬子谕;《清仁宗实录》卷236,嘉庆十五年十一月壬子朔谕。[42] 《皇清奏议》卷51。[43] 光绪《广州府志》,第70页。[44] 嘉庆《如皋县志》,卷2。[45] 宣统《东莞县志》,第22页。[46] 光绪《青浦县志》卷2《风俗》。[47] 参见连横:《台湾通史·户役志》,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48] 详见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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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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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电影《海上传奇》走入今年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的贾樟柯,原本以为拍这部电影很简单,是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影片概括了上世纪30年代到2010年的"上海经验",这种经验可以看作是由私人讲述来构筑的中国近现代史,因此他决定把最初的《上海传奇》更名为《海上传奇》,虽一字之差,但突破了地域限制,有更丰富的历史感。或许是拍《海上传奇》让贾樟柯元气大伤,也可能是连续4年拍纪录片导致"审美疲劳",他说,"《海上传奇》后我现在该换换口味,该回归剧情片了。"漂过了,海上改掉了片名"《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海上传奇》的背景是上海,对白也多用方言完成。影片在戛纳的首映现场,上海记者感受最深,一位女记者听到主创说出上海话落了泪,"想家了。"不过,影片将面对的绝大部分观众不在上海话这个语境内,那为什么还要用方言拍摄?贾樟柯表示,自己在拍摄初期也不懂上海话,但发现很多上海人都喜欢用上海话聊天。用方言接受采访,对他们来讲更自然。到影片拍摄一个月后,贾樟柯已能大致听懂七成上海话。影片最初名叫《上海传奇》,但在剪辑过程里,贾樟柯的想法变了。"原本是想讲述上海的历史,但最后保留在电影里的18个人物,他们的讲述从上世纪30年代一直到2010年,内容不仅包括个人历史,也包括了这个城市的历史,也可以算中国的历史。《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改成《海上传奇》,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信息量也更大。"对于影片由世博局协助拍摄,贾樟柯表示:"这是贾樟柯作品,不是世博会宣传片,而是在世博会上向世界呈现的一件展品。"感动了自己"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拍《海上传奇》对贾樟柯而言是一次特殊的经历。他随时随地准备飞往某处采访某位传奇人物,每采访完一位人物,他都会陷入其中,感慨好几天。贾樟柯说,以前自己的电影拍的都是普通人,而这次几乎每一个都是传奇人物。他为自己选择采访对象时定了个规矩:不找专家学者,直接找历史当事人、有故事的人。因为"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他还把一些珍贵的影像资料与采访对象结合起来使用。贾樟柯一共访问了88位和上海发展有着紧密关系的人物及他们的后代。"许多人实在不好找。这一年里,我连睡觉都不敢关手机,生怕错过了哪个大人物。"他说,最终影片选择了杨杏佛之子杨小佛、杜月笙的小女儿杜美如、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费穆的女儿费明仪、上官云珠的儿子韦然,还有陈图画、陈丹青、韩寒等人物,讲述百年的"海上传奇"。影片长达138分钟,贾樟柯依然意犹未尽,他准备制作电视版本,此外还将出版同名图书。"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最终选择的18位讲述人里,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是让贾樟柯印象最深的一位。他感慨说,自己经常在采访当事人时,被他们的只言片语感动。张心漪教授对贾樟柯讲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贾樟柯说:"她保留了旧上海的语言,她的上海话与现在年轻人的上海话完全不一样,非常优雅。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我问她这么多年没回上海有什么感受,她说,'女人嘛,跟着丈夫到处跑,对我来说,这样一种流浪是一种浪漫。'我觉得很感动,感觉就像小说一样。"累坏了助手"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海上传奇》是我当导演以来拍得最辛苦的一部电影,光是为拍电影所翻阅的资料和书籍就可以堆起一人多高。在拍摄前,整整一个月,我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背包出去走路,一直走到晚上才回来。"贾樟柯的"暴走"不是为了健身,而是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寻找合适的拍摄外景,"在其他城市我都可以开个车慢慢找,但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走到最后,我的两个20多岁的助手全都累趴下了。"贾樟柯以前烟瘾不小,但拍完《海上传奇》后,居然神奇地戒了烟,"我生了场大病,之后就再也没抽过了。"当然,他吃的苦远不止这些,还有他长期伏案剪片子,左眼突然彻底失明,后来两周眼睛只有光感,医生说大概要1年才能恢复,现在他随身都带眼药水。贾樟柯的海上梦想在戛纳得个奖《海上传奇》6月将于上海电影节期间在国内首映,并于6月底全国公映。贾樟柯说:"我很希望得到上海观众的认可。但我是个山西人,我怕自己对上海的理解和认识有所偏差,所以有点紧张。"说起受邀进入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向来低调的贾樟柯一反常态地表示,很想拿个奖,"被邀请去参加竞赛,是一个很好的礼遇,如果能获得认可就更完美了。"下一站,武侠不想再拍纪录片从《二十四城记》到《海上传奇》,贾樟柯似乎和纪录片结了缘。这次和上海电影制片厂的合作长达1年多,充裕的资金和时间,让贾樟柯得以慢慢进入上海,慢慢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质量最好的一部影片。"贾樟柯透露说,原先他的构思是一个背行囊的旅人,从重庆登船,经过武汉,一路到上海,带着所有内地人对上海的感情和记忆,"不过后来,我发现既然有时间,不如硬碰硬地触摸这座城市,确实很累,但很过瘾。"按他的话说就是,原本以为是在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拍完《海上传奇》的贾樟柯不想再拍纪录片了,"前几天还有人打电话问我,可不可以拍《南京传奇》、《天津传奇》......我不想再拍了,我现在正在筹备我的两部剧情片。"拉杜琪峰拍武侠从《小武》到《三峡好人》,贾樟柯的作品无不是文艺片,但他现在想挑战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新片《在清朝》讲述的是在1905年清末年间,在一个山西县城里发生的爱情武侠故事。贾樟柯苦笑说:"这部戏必须马上拍了。我和片方4年前签约,一些片商又提前买了它的发行权,看到我一直不拍,纷纷要退款,片方都把钱还给别人了。"对于自己的首部商业片,贾樟柯有两个梦想:一是要在银幕再现萦绕在自己心中多年的武侠梦;二是要给中国观众还原一个最真实的清朝。为拍这部商业大片,贾樟柯起用了香港制作班底,包括《无间道》的摄影黎耀辉,杜琪峰更是担任监制。虽然一直拍文艺片,但贾樟柯非常喜欢杜琪峰的作品,此次合作,他把后者比作"教授","他把商业电影从最基本的东西一点点教给我。记得第一次见面他问我,你这个电影的追踪性是什么?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指叙事动力。他经常提醒我,你是要拍一个作者电影,还是一个商业片?"(信报记者唐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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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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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时代十年前,专门研究近代知识分子凋零现象,并以《最后的知识分子们》一书奠定地位的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教授拉塞尔·雅各比(Russell Jecoby)在《乌托邦的终结:冷漠时代的政治与文化》一书里,重提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大诗人华兹华斯的一段轶事:法国大革命失败,复辟当道,整个时代退潮,另一浪漫大诗人柯立芝致函华兹华斯:"我希望你能写一首诗,一首白话诗,怜那些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因而对人类的理想已经放弃,沉沦在伊壁鸠鲁派的自私,退化到只关心日常软性事务,对有愿景的大问题则嗤之以鼻的人。"受到激励,华兹华斯遂于1802年写了《伦敦》这首诗:"米尔顿,你实在应该活在我们这样的时代,英格兰需要你,她已沦为一池死水的沼泽......啊,请唤醒我们,请重新回到我们这里,赐给我们格调、美德、自我和力量......"约翰?米尔顿系17世纪英国的自由先锋,在人类的自由发展史上是地位崇高的先行者。华兹华斯重提米尔顿,反映的是他对重振时代精神的盼望;而雅各比教授重提华兹华斯,表达的则是他对这个知识分子凋零时代的悲伤。"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即是雅各比教授所首创,他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好高骛远只谈虚无飘渺的乌托邦,也不要冷漠近视只去耍弄一些对公众毫无意义的小聪明,而要去关心公众的中心问题。只是在目前这个冷漠的时代,他的期望似乎已成了微小的空谷足音,没有太大的回声!当今这个时代,"知识分子哪去了"已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过去,无论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西方为例,后文艺复兴、理性启蒙、狂飙浪漫运动,一直到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一大半都由知识分子带领完成。在中国,发展路径虽不相同,但古代士大夫阶层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一直到近代国家救亡图存,知识分子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分子"这个称谓,以前有着耀眼的光辉,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迄今,基本上就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过程。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自从罗素、沙特等人相继逝世,大型知识分子的时代即已结束,如果勉强算,美国的乔姆斯基可说是知识分子这个光辉传统的最后一抹余晖。现在似乎到了"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 知识分子在"自我边缘化"?知识分子以前是时代车轮的主要推手,到了现在,知识分子的功能日益衰落,连带的是身份也日益丢失。我们不由得要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首先要指出的,乃是今天西方的所谓知识分子是站在西方体制的对立面,因而多少都有一些社会主义的色彩。这种形左的亲合性,自然而然与国际社会主义拉上了关系,而国际社会主义的表现当然也影响到他们生存的条件。二战前的大战中,欧洲及美国知识分子在反法西斯方面,的确有过勇敢且杰出的表现,但战后苏联斯大林的表现,以及接下来的"布拉格之春",直到后来的苏联解体,这些重大事件,等于剥夺了欧美左翼知识分子批判传统存在的合理性。战后欧美知识分子虽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解放运动到反越战运动中有过突破性的进展,但青年过激势力的崛起,却只依然造成自我毁灭。在欧美世界,近代的通俗思想有"意识形态的终结"、"资本主义获得终极的胜利"和"历史的终结",它所反映的,其实是任何形态的理想主义都被贴上"意识形态"这个污名化标签,而被驱逐出了思想的日程表。欧美的知识分子批判传统日益弱化,除了世界大结构的变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其实也和二战后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变迁有关。在社会结构上,二战之后,社会重构,大学教育快速扩张,许多知识分子被征召进校园,参与到所谓校园学术中;而战后媒体工业发达,知识分子讲话的空间日益受到挤压;另外则是战后经济扩张,就业条件转佳,工作性质也在改变,知识分子此前的支持群众已开始变少;而可能更致命的,乃是随着社会的逐渐分化,新兴的"技术精英"(intelligentsia)已开始与传统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展开角色竞争。所有这些发展,都使得知识分子无法和过去一样,以单独的阶层或社会角色的身份而存在,加上二战后的都市快速向郊区扩张,连带着也使得私的领域变大,公的领域受关心的程度减少,知识分子纵使例行聚会也渐趋困难,想要扩大社会角色自然阻力更增。社会发展造成的结构改变,阻碍了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发挥,而更重要的还有更多知识分子"自我边缘化"的因素:一、此前,知识分子的知识理论都相信整个世界有它的整体性,但战后迄今,人们愈来愈认为每个人的不幸都是他个人出了问题,而不是社会的责任,因而造成了一种虚假的多元主义,人们再也不相信"整体性"这样的东西,"私"字抢现,"公"字退隐。现在这个时代,如果还有人"以天下为己任", 他受到的揶揄一定远远多于喝彩。二、在愈来愈复杂和庸俗的世界,知识分子的视野也被诱导得愈来愈浅化了,这也充分反映在社会人文甚或艺术的课题上。近代政治、社会、人文的思考虽然杰出者不少,但很多只是自己小圈子高兴,与国计民生毫无关系。许多号称反叛者实际只是故弄玄虚,只会用激烈的言辞讲无人听得懂的话。知识分子的这种现象,有人称为"自恋",有人说是"新虚无",有人则说现在的知识分子与体制到底是对立或是共谋都已无法分清。古典知识分子关心人类的共同福祉,他们唱的是"大调",现在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在校园内,只唱小圈子里自己喜欢却无甚意义的"小调",人们当然对知识分子不再那么信服。知识分子把自己变得不那么重要,这是一种"自我边缘化",它也与社会思想的平庸化,知识分子不能在广泛的思想上求新求进,因而发言权开始变小有关。当今世界,人们相信"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终极价值,而知识分子在这方面无疑是失职了。三、最严重的,乃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发言权已达到了任何人只要不满都可透过网络表达的新阶段。这种假象的自由,造成一种反面后果,就是人们不再认为需要知识分子来代言。网络的兴起,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剥夺了知识分子的角色,知识分子已显得多余。今天的西方世界,知识分子已被边缘化,而同时知识分子也自我边缘化。但人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是有"整体性"的,不会因为人们看不到就不存在,任何社会,当知识分子角色凋零,"整体性"的问题不受注意,社会的问题就会累积、恶化。当今全球放任资本主义当道,强者变成肥猫,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约束,贫富差距日渐扩大,这一切,正将世界带到危险的状态。这些基本问题不去关心,仍兀自谈论种种虚无缥缈的课题,知识分子又怎会受到世人的重视? 琐碎事务的极其用心与重大方向上无所用心西方知识分子从文艺复兴以来确实带动着人类的进步,贡献卓著,而我们也不能否认,近代由于国家间的权力争逐严重,知识分子的角色难免被现实政治所扭曲。也正因此,往后的知识分子角色,除了应致力于公平正义社会的追求外,还应追求全球的公平秩序。而要达到这些目标,知识分子自应格外努力,强化自己的发言力度,并超越技术精英那种见木不见林、有极大偏向性的技术或工具理性。当代世界秩序日益混乱,尤其是次贷风暴到全球金融海啸,已将美国资本主义那种累积性体制之弊尽显无疑,美国整个社会居然会让这种情况形成,它整体的非理性不是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吗?而知识分子不能在经济领域保有批判性,岂不正是一种致命的缺陷?近代欧美知识分子对攸关世界的重大问题几乎全部弃权,而对琐碎事务则极其用心,也表现出各式各样的小聪明。在琐碎事务上聪明,对重大方向的不合理却无所用其心,知识分子又岂能没有自我改变的重任呢?近年来,欧美对知识分子角色问题的讨论渐盛,它所反映的乃是整个社会对批判、反思及矫正力量缺乏所造成的现状之不满。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的力量制衡以矫正方向的偏差,但知识分子有时候好高骛远,容易将问题简化,成为狂热的乌托邦信徒;有时却又容易故弄玄虚,目光如豆。这乃是在乌托邦与近视症间摆荡的知识分子的过去。知识分子亟待重建道德良知、批判的知识水准,以及对世界与社会的关怀。西方知识分子被边缘化和自我边缘化久矣,他们还有许多有待努力之处。至于发展中的新兴国家,知识分子面临的处境可能更为严峻。发展中的新兴国家,多半为前殖民地或次殖民地,由于国家命运的坎坷,这些国家的知识分子自然而然有着极强的"救赎情怀",总希望能找到一两个核心概念即能使国家得救。问题在于"救赎知识分子"与西方的"乌托邦知识分子"乃是同类,愈将问题简化,反而距离问题的解决愈远。近代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救赎情怀最为强烈,国家主义、泛伊斯兰主义、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都曾成为救赎药方,但都不能解决他们的困境。阿拉伯学者拉罗伊(Abdallah Larowi)遂如此说道:"一个社会愈落后于其他社会,则它的革命目标愈分歧也愈深化;知识分子愈意识到这种停滞,则他们的责任感愈大也更常常容易被诱惑而逃避到各种幻想和迷思里。一种革命当它想要解决太多问题,则它距这些目标将更遥远,甚至终究成为不可能。"因此,新兴国家知识分子的处境其实比发达国家知识分子更为艰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奎斯在《迷宫中的将军》里描述南美洲的解放英雄玻利瓦尔将军,他带领人们解放成功,但解放后所遭遇的却是一个迷宫般的情势,各系各派都被不同的列强所左右,各有各的方向主张,国家形同一盘散沙,因而他最后遂有"别再管我们,让我们过我们自己的中世纪"之歌。后殖民大师萨依德则指出,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必须对自己国家的历史保持一定的"疏离和慷慨",有太多后进国的知识分子对自己国家的历史缺乏同情与慷慨,而且有嫌弃与愤怒,当出现这种心态,则他们的没有希望已可断定。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嫌汉字、嫌中国历史和文化,认为中国历史只是漫漫长夜,这些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应当不陌生。也正因此,在中国几经波折,似乎已逐渐摆脱噩运的此刻,我倒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去从事一种更有开拓性的工作,即根据自己的过去和人类的普遍经验,对身处社会的不同可能性及发展模式作新的探讨。这不但有益于中国自己,对比中国命运更坏的其他社会也有示范的效果。中国知识分子以前总是抄袭别国的经验,现在应该到了创造自己愿景的时候,这才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认知,也是中国和平崛起之后,下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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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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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敬重与惜别-致日本》、《鲜花的废墟---安达卢斯纪行》《敬重与惜别--致日本》之第四章:《赤军的女儿》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405/c2第六章《解说·信康》: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article=1185《鲜花的废墟》之《鲜花的废墟》: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6 致辞一九七八年,我的一篇如中学生作文的浅薄作品,被居然评为《人民文学》杂志主办的、自四人帮垮台后的第一次文学评奖--1978年首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之一;我对这件事的回味,整整延续了三十多年。在这段约三分之一世纪的时光中,我愈来愈明白了:社会给予一个知识分子的荣誉,不应该是个人发迹的踏脚石;也不应该是名利的储蓄录。 如果说,喜庆的获奖,为一介书生开拓了成为作家和拥有话语可能的人生的话,那么,真正的作家应该做的,是倾尽自己的人生,以每一篇都更丰满的文章,回报社会和人民。 拒绝异化、不仅拿出真诚的回报,而且提供真知灼见和新鲜知识--渐渐成了我的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唯有求学这一条道路。向山河学习,向底层学习,向鲜活的民众的生存学习,向被忽视的"少数"和"他者"学习,向包围着我们的世界学习,向过去漫长、未来更2前程未卜的历史学习--这就是我摸索的道路。至于自己的努力最终能获得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而且自有未来的判断和评论。 在三十多年后,在古老的文献之邦扬州,又一次与《人民文学》站在一起的时候,我想为今天、也为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天,表达我心中的感激。我不想表白说三十多年来自己并没有异化,我只想说,我会记得你们的扶助,以多方面的学习和持续的实践,丰满自己的文学,最终回报养育自己的伟大文明。 2010-5-17,扬州 注:此文在扬州日报刊出时被多处误改。此为张承志发言原文。 在华语文学传媒散文奖的发言是九四年的旧稿:"在接受首届爱文文学奖的发言"。(在花城版三卷本《张承志自选集》的每一卷都是它做代后记。) 附录: 【授奖辞】 张承志的《敬重与惜别》、《鲜花废墟》等作品,具有灼热的思想光芒。他证明:人必须以无畏的反思精神照亮通往正义理想的道路。面对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文化,他的目光锐利地穿越意识的重重藩篱,在对他者的深切理解中独持己见。他的语言,有金石磊落之声,有野草凛冽之气,既体现着认识和思想的难度,又尽显克服这一难度的强烈意志和苍茫胸襟,这使他的作品成为新时代以来散文写作成就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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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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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常常的,我会无缘无故想起那个夏天,好像又看见自己,汗流浃背,一脸灰尘,头发很长,白色的T恤脏兮兮的,脚上是一双灰突突的塑料凉鞋,上边又是土又是泥--就这样进了北京电影洗印厂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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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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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界的“法律信仰”命题,是对美国学者伯尔曼有关法与信仰(宗教)之关系论述的误解,这种理论对中国社会影响很深,并导致了法律界的一系列错误观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这一命题进一步进行反思和批判。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表明,法律不能被信仰;我国建立法治的途径不能依赖法律信仰,而应是加强法与社会的沟通,增加法的现实性、可行性、合理性与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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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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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民系之一客家的民居,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其社会特征是宗族共同体聚居,其建筑特征是围堡式大屋。前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宗族共同体聚居制度和坞堡宗族聚居方式,后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与坞堡建筑。中原地区这两种居处制度与南迁后的生存、发展需要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客家民系特色的住宅和居处方式。客家民居的两个基本特征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在客家民系形成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凡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就有可能形成为客家人;凡是没有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则没有成为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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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人文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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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荣休教授夏志清先生《阿圆回去了--(我们仨)的悲剧》有一段叙述钱钟书、杨绛的女儿钱瑷及其夫婿的文字,读后不禁愕然,因为这里几乎每句话都有问题,与事实不相符合。这不过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现在就已经有张冠李戴、面目全非之虞,那么再过几十年又将如何呢?思之不禁令人忧心有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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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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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伊朗总统内贾德给小布什总统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被翻译并刊载在世界各大报纸上。信的主题是当代政治,而它使用的语言,则是神启的语言。在对美国外交政策进行批评与抱怨之后,内贾德作出以下预言:"自由主义和西方式的民主未能帮助实现人类的理想。今天,这两个概念都失败了。明智的人已经能够听到自由民主体系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粉碎和崩溃的声音......不论我们喜不喜欢,这个世界正趋向于对全能的主和正义的信仰,而真主的意志将说服一切。"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陈述。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西方很少有人关注这封信--这让我困惑不已。就所有西方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关注而言,西方人似乎还是很难相信这样的意识形态观念能在人的心灵中燃起火焰。我们已经变得极度擅长于为政治行为寻找其他的解释。我们声称我们不再相信,历史会不可避免地把一切社会引向现代的世俗生活,但我认为在内心深处,我们依然持有这种观念。西方人还明显保持了一种对现代化进程的信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责备像贫困或殖民主义那样的外部环境--是它们造成了现代化进程的延缓或倒退。这种显见的信念将塑造我们今天看到政治神学的方式,使我们倾向于把政治神学看作一种需要心理学或社会学分析但不需要严肃的智识参与的病理学。其反对者,甚至是在这些人身为博学的专家(他们却传播愤恨)或医生(他们在制造炸弹)的情况下,在我们看来也首先是那些失败的、非理性的社会的失败的、非理性的代表,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不是。但让我们假设这不是对的。让我们假设,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政治神学依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力量。我们如何开始理解它?每个人都会想到当代伊斯兰的案例,但这个例子往往引起如此大的愤怒并揭示如此巨大的无知以至于一想到它就会让脑子麻木。所有我们听到的,是陌生的声音,它们在激励着糟糕的行动。所以,让我们建议一种替代性的路径,也即,再看看西方自己关于政治神学的历史和经验。 政治神学在二十世纪以前在西方的智识生活中都一直存在,而在二十世纪,这种存在找到了在圣经中寻找政治灵感的现代理性--而这,经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是一个被遗忘的故事,今天我将重访这个故事,并提供一些关于这个故事在今天政治神学的全球挑战这个问题上可能给我们什么教导的思考。 让我们从一个定义开始,我希望这个定义能够帮助我们避免可能的误解。通过政治神学这个概念,我指的是一种在神启(无论这种神启是什么)的基础上,给公共权威,以及行使权威的制度以合法性的学说。我今天的主题不是广义上的宗教实践,因为一些宗教未曾有过政治理论。而许多不具备某种单一的、支配性的政治神学的社会--像美国--却仍然进行着宗教上的实践。神学是一种智识训导(或规训):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从假设神、人和世界之间的神启关联出发,并对这种关联进行例行的探索。政治神学,正如我希望定义的那样,来自于这样的原则:政治合法性来自于那种关联--不多,也不少。 你们知道,一千年来,西方一直从同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的神秘的基督教影像中获得灵感。这个上帝统治着为他所创造的宇宙,以及一个有人类栖居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他通过启示、内在的信念和自然的次序来对人类进行引导。但要把这个基督教的景象转移为政治学理论并不总是那么困难。根据希伯来圣经,在上帝对犹太人启示祂的律法之后,祂保持了超验的状态--通过超验这个词我想要说明的是祂既不栖居于尘世也没有抛弃尘世。希伯来的上帝是说话的,祂对人说话并任由人使他们的生活与祂的意志保持一致。但基督教的上帝把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派到人间,并于此同时对自身的超验进行了妥协。弥赛亚变成了肉体,就像异教徒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的神。但耶稣并没有一直在尘世与我们同在,祂复活并返回上天,许诺在时间的终结处归来。根据基督教,在耶稣复活之后,人与上帝的关系将被持续存在的圣灵所统御。更奇怪的是,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历史时期--在耶稣复活和归来之间--并不是人类历史的最后时期;它自身内部包含了对另一个时期的许诺,这样的时间--正如圣保罗曾经说过的那样,通过上帝的最终审判及其对正义者的救赎,"万物重新"--的无限延伸。 总之,这是一个神人关系的庄严景象。但我们应该从中获取何种政治教益,是完全不清楚的。基督徒应该退出这个为救赎者所抛弃的,腐败的尘世么?他们应该在圣灵的激发下,用教会和国家来对尘世之城进行统治么?或者,他们应该建设一个新的耶路撒冷,以便加速救世主的归来?整个中世纪,基督徒都被卷入这些问题无休止的争论。圣奥古斯丁所谓的"人之城"与"上帝之城"是对立的,公共的公民权与个人的虔敬是对立的,教会的权威与神秘的洞见是对立的,君主与皇帝是对立的,皇帝与教皇是对立的,教皇与教会会议也是对立的。 这里我意图暗示的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深层政治问题并非偶然。它们深刻地植根于基督教其实与神学的模棱两可,这种启示与神学从未成功地发展出一种连贯且权威的政治学说--考虑到它不同寻常的上帝作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存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有为信徒而设的,统治人类生活各方各面的神圣律法。但基督教里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律法,有的,只是关于信徒与世界并因此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关系的无休止的争论。换言之,不是基督教政治神学的优点最终引起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兴起;而是它独特的神学缺陷,把它变成软弱、矛盾的制度。这一缺陷最终使一切政治神学遭到了智识的挑战。以最极端、最永恒不朽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挑战的思想家就是托马斯?霍布斯。 我们感到自己和霍布斯处在相似的立场之上;我们记得他关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关于"卑鄙、野蛮及短缺"的生活的;以及,当然了,那个引起问题的绝对主权的论断。但霍布斯对我们来说的新奇与重要之处不在于这些陈词滥调,也不在于他狭义上的政治理论。相反,霍布斯的新奇与重要,在于他研究政治神学的新路径--也即,非常简单,他向西方人展示了如何在思考政治的时候遗忘上帝。霍布斯没有以基督教的其实,而是以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他使之成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来展开他伟大的著作《利维坦》:人类何以相信启示?他作出了一个思想家可能作出的,最具革命性的行为--他更换了主体/题,把主体/题从上帝和祂的戒律,变为人和人对上帝的信仰。换言之,霍布斯把政治神学变成了政治人类学,把上帝对人类的合法权威换成了人对自身的合法权威。从这个新的立场,他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宗教信念,至少在西方,会如此经常地导致政治上的冲突与斗争。接着,他暗示我们可以控制这些冲突。 《利维坦》代表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次决定性的断裂,在我的著作《夭折的上帝》中,我把这次决裂称作大分离。但是,请允许我再强调一次,大分离并不等同于我们常常想到的,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分离(政教分离)。教会和国家的问题是一个传统的基督教问题,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整个历史都是在寻找二者分担责任的不同方式。霍布斯带来的大分离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分离: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分离政治话语与神学话语。这种分离一旦实现,教会和国家的问题也就回来了,而且直到今天,整个问题依然与我们同在,尽管我们在不同的西方国家用不同的方式来言说和思考这个问题。这具体表现为,你能在荷兰的学校里戴头巾,但在法国就不能;德国用公共基金来支付牧师的工资,西班牙则不;加拿大和英国把公共基金拨给宗教学校,这一举措在美国却没有被写入宪法。今天统一西方国家的不是它们如何分离教会与国家,而是它们凭借何种原则来分离教会与国家。我们共享的是这样一个原则,即公共权威的合法行使完全根据被统治者的统一,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考霍布斯。 至今我讲述的那个故事每个人都很熟悉,同时它也被普遍认为是历史的胜利。但事情比这更复杂。大分离的发生并非为历史所注定,它也不是立刻就获得了成功。伴随政治神学的西方历史是极其狭隘的一段历史:在世界的一个区域(西欧),一个宗教(基督教)在政治上的模棱两可碰巧引起了一场本可以避免却没有避免的政治危机并引发了宗教战争。这场灾难使欧洲思想家更倾向于接受霍布斯关于宗教心理学的异端观念,而这也非霍布斯的原初,他是从伊壁鸠鲁那里偷来这个观念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才不断被添加到霍布斯的思想体系之上(这个体系原来可不是自由主义的),同时,基督教政治的宏大传统依然活着。那种神学在西方还有很长的来生,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它在欧陆才不再成其为一股政治力量。 在所有这些发生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出人意料地出现了一种对大分离的全新的智识挑战。它来自于一种全新的政治神学,这种政治神学深受哲学的影响,并认为自己即使现代的又是自由主义的。我说的是在大革命后不久,在德国兴起的"自由主义神学"运动,这场运动首先在新教神学家中兴起,接着在犹太改革者中出现。这些厌恶神权政治的思想家也拒绝霍布斯的极端描述并致力于为一种智识上得到改进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将于其中扮演绝对核心的角色的政治未来而努力。 自由主义神学家问对了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为什么一千五百年来整个人类文明都在崇拜一个被挂上十字架的上帝么?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基督教宗教音乐或哥特大教堂的美么?或者,为什么大流散中深受迫害的犹太人还要保持对《托拉》的忠诚?当然着更多地是对宗教人说的而不是关于霍布斯哲学人们所能想到的。 这当然是卢梭的观点,在发展一种霍布斯宗教心理学的现代的智识替代上,他比任何人做的都要多。在霍布斯强调无知与恐惧的同时,卢梭赞颂良知、仁慈、美德并考虑上帝的创造。人类,卢梭认为,有一种在宗教中得到表达的自然的良善。这是他一个短小的文本,《一个萨瓦省的牧师述》的主题,这个文本可以在他1763年的杰作,《爱弥儿》中找到。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在遭到其基督教同伴的伪善时丧失信仰继而丧失道德指南的年轻牧师的故事。他只有在通过审视自己的内心--卢梭称之为人的"内心之光"--找到一种对上帝的新信仰时才能保持自己内心的平衡。 根据卢梭,我们需要相信与上帝有关的某种东西,如果我们要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和方向的话。当一个问题重要的时候--而还有什么比上帝的问题更重要呢?--我们就想得到它的答案:正如萨瓦省的牧师说的那样,"心灵与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作出决定,尽管它自己更偏好于因误会而什么也不相信。"这没问题。宗教的根源可以是理性和道德的,甚至是高贵的需要;一旦我们看到这点,我们就会开始理性地、道德地、高贵地满足这些心理的需要。这就是萨瓦省的牧师给我们的教益。 法国大革命后,卢梭的追随者们在欧洲大陆找到了一些愿意接受其学说的听众,尤其是德国(当然还有法国)。这是"自由主义神学"的世纪,当然,这个术语还有待解释。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和美国,人们通常假设,基督教和现代政治在智识上继而在制度上的分离给双方都带来了好处。现代国家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不再需要在宗教学说的问题上作出决断,而基督教也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从此免于国家的干涉。但在德国却不存在这样的共识,在这里,人们假设宗教必须得到公开的鼓励而非限制,如果(人们要)它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话。当然,这样一来,宗教就必须经历理性的变革:圣经的阐述必须兼顾新近的历史发现,必须放弃对奇迹的信仰,教士的教育必须遵循现代的方向,宗教学说也必须适应于一个更柔软的年代(不再有人想要成为僧侣)。这样一来,现代国家就能在公共生活中给新教主义以其合适的位置,而清教神学反过来也会承认它的政治责任并成为国家的到的根基。一旦这些改革就位,启蒙的政治和启蒙的宗教就会合二为一。 不只新教神学家相信这个幻景。直到一战,许多德国犹太思想家都分享着这种幻想。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在德国,德国的犹太人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地融入了现代的文化生活--这一发展将以灾难告终,因为正是在这场运动中,德国新教徒才逐渐相信改革的基督教代表了黑格尔所谓的国家精神。在自由主义的犹太思想家为现代启蒙信仰所吸引的时候,他们也感到他们有必要通过展示犹太教对德国社会的贡献来为犹太教正名。在德国,他们不可能诉诸于大分离的原则并简单地要求被留在一边。他们不得不争论说,犹太教和新教主义是同一种理性道德信仰的两种形式,而这两种宗教,可能共享同一种政治神学。 十九世纪大部分时间德国都存在这种共识--这样一来,一眼看上去,就好像卢梭对了,而霍布斯错了。但在二十世纪的转折点上,自由主义神学变得尴尬。使庆祝"现代文明"的自由主义神学显得荒谬的不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恐怖--三十年战争,无意义的伤亡,被摧毁的城镇,伤残的士兵--还有如此众多的清教和犹太教的自由主义神学家,他们渴望证明他们的爱国主义并坚信,上帝之手引导着德国的历史,并因此而歌颂战争。 而且,自由主义宗教并不能为不久前见证了欧洲文明崩溃的青年男女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对于年轻的新教徒,自由主义宗教传布关于资产阶级生活的历史的乐观主义,但同时又带给他们在改变个人生活的可能性上的悲观主义。对于年轻的犹太人,自由主义神学传播了一种无异于基督教的伦理信息;它为全能的上帝希伯来的上帝众先知的上帝,上帝与犹太人民的的盟约以及祂给予希伯来人民的律法而感到羞愧。对于那个决定性的问题--"为什么成为基督徒?"和"为什么成为犹太人?"--自由主义神学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答案。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年轻的德国清教徒和犹太人开始在别处寻找灵感和希望。他们想要一种基于一种全新的启示--这种启示将带来全然现代的次序。--的,更加强大的信仰。他们想要历史的救赎。当通过资产阶级的生活来获得救赎的信仰在战后消失之后,那个时代最勇敢的思想家在弥赛亚的启示中给出了希望--这个启示将再次把犹太民族或个体的基督教信仰者或德意志民族或世界无产阶级置入与神的直接联系之中。 在魏玛德国,年轻的犹太人尤其为这些通过马丁?布伯--布伯年轻时是一名天然的犹太民族主义者的存在主义哲学家--的著作得到表达的观念所吸引。在早年的一篇论文中他正式宣布:"如果我不得不为我的人民在安逸、不生产的幸福......和在生命的最后一口气时发生的美丽的死亡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因为最后的努力会创造某种神圣的东西,即便只是一时,而其他的东西,都是属人的。"但布伯远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恩斯特?布洛赫,在魏玛时期宣布弥赛亚的希望与革命暴力之间存在某种关联的无神论的犹太人激进。布洛赫特别欣赏无情的苏联领导人,他著名的宣言便是"ubi Lenin, ibi Jerusalem"--哪里有列宁,哪里就有耶路撒冷。 但新的弥赛亚精神,却在魏玛德国年轻的新教徒之间产生了最强烈的影响。他们为当时最伟大的神学家,卡尔?巴特所领导。巴特想要恢复基督教的宗教决断并拒斥福音与现代观念之间的任何妥协。当希特勒上台的时候,巴特勇敢地反对他;但另一些与他相关的人却选择了纳粹。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就是重要的神学家弗里德里希?戈加尔顿,他在1933年短暂地和纳粹站到了一起。在希特勒完成他对德意志国家权力的夺取之后,戈加尔顿写下了这些话:"因为我们今天再次处于国家的总体断言之下,人道地说,宣告圣经的基督以及祂对我们的统治,也就再次成为可能。" 所有这些看起来都确证了霍布斯的观点:弥赛亚的神学最终使弥赛亚的政治流血。所有圣经的信仰--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都启发了救赎的观念,所有这些信仰,都试图抑制器激发幻想的力量并使理性的声音沉默。在这些魏玛思想家的著作中,我们遇到了那些信仰一直以来惧怕的一切:宗教的救赎变成政治弥赛亚主义的正名,尽管现在人们处在令人恐惧的现代的条件之下。看起来自十七世纪--这时托马斯?霍布斯正准备着手写作他的《利维坦》--以来,什么也没有改变。 现代西方政治神学的复兴是一个令人羞辱的故事--或者说应该是一个令人羞辱的故事。它提醒我们,这种关于上帝和政治的思维方式不只在单个文化或宗教中出现,它也不属于过去。这是一种可为任何人实践的思维方式--只要他开始为合法化政治次序而对上帝、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进行审视。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政治神学是如何能够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并,甚至在面对像现代化、世俗化和民主化那样看似不可抵抗的力量的时候重复自我主张的。霍布斯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一旦恐惧的循环被打破,人类建立起在自身事务上的权威,政治神学的挑战就会消失。卢梭的观点则不大一样。他认为我们自然地为上帝的观念所吸引,因为我们想要让我们的尘世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与彼岸关联。这种欲望是可以得到控制的,新的习惯也可被习得,但政治神学的挑战不会永远消失--只要欲望还在。对霍布斯的教益,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也许,我们却没有很好地向卢梭学习。因此,西方人在今天遭遇真正的政治神学的时候往往会陷入困惑:我们要么假设现代化或世俗化最终会使之不复存在,要么,我们就把它当作一种不可理解的威胁,尽可能地用像法西斯主义那样为我们所熟悉的术语来对它进行描述。这两种回应都不能使我们进一步理解我们生活其中的那个世界。 这是一个有数百万--尤其是穆斯林--相信上帝启示了一步统治人类整体事务的人生活其中的世界。这种信仰塑造了主要穆斯林国家的政治,它也塑造了广大信徒--他们发现自己生活在西方国家(这些国家以大分离的现代原则为基础)--的态度。这里存在一到政治的裂缝,除非我们首先承认我们的政治哲学和他们的政治神学之间存在的智识裂缝,不然我们都不能开始说话。 我们也必须承认,政治神学能够轻易地适应于新的时代,并甚至为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提供一种比世俗现代性所能提供的更具吸引力的关于未来的描述。今天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学博士制造一枚汽车炸弹与魏玛德国的先进思想家在圣经灵感的激发下为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写作辩护词是一样地容易。当与彼岸的某物关联的渴望变得强大的时候,现代性带来的好处看起来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与作为宗教的伊斯兰无关,更不用说阿拉伯文化了。它与政治神学的永恒力量有关。 认识到这点,世界许多大胆的穆斯林思想家现在正在推进一种"自由主义的"伊斯兰。他们想说的是一种更加适应于现代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要求,对女人和小孩更友善,对其他信仰更宽容,对意见的分歧更加开放的伊斯兰。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努力为更强力的神学趋势所吞没--而新教和犹太教的自由主义神学则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圣经的信仰越是适应于现代生活,在神学基要主义者提供更加极端的希望的时候,它能够给予信徒的,在现代性中保持其信仰的理由也就越少。更糟糕的是,当一种自由主义的信仰颂扬一种单一的政治生活形式的时候,在政治制度失败的时候,它看起来也就越发的不公正。政治神学的动力也就在于此,当自由化的改革者试图与当下保持一致的时候,他们就会激起某种反动--一种对未来救赎的***渴望。这就是过去在魏玛德国发生,当下在当代伊斯兰中正在发生的一切。 但这不是唯一可选择的替代性方案。还有这些信仰中还存在另一种可能的转变,那就是从内部进行的传统政治神学的更新。如果自由化人士是那些在现代生活中为宗教辩解的人的话,那么革新者(renovators)就是紧紧地站在他们信仰的内部,重新阐释政治神学以便信徒更容易与之协调而不会觉得自己不虔诚的那些人。路德和加尔文是这个意义上的革新者(他们不是改革者),而不是自由化分子。他们把基督徒召回其信仰的根源,但却是以一种使在现代世界生活更加容易而不是更加困难的方式来实现这点的。他们不是通过谈论宽容和进步,而是通过重写基督教政治神学的语言并要求基督徒忠诚于这种神学来实现革新的。尽管如此,更新,是有风险的。人们可能以使这种政治神学对现代的个人主义和现代国家的制度更加开放的方式来更新一种政治神学;人们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来更新它:保留一般认为更加纯洁的时代的习俗和观念。这些看起来就是今天穆斯林政治神学面临的两大选择。 在西方的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期待信仰某种强有力的政治神学的社会会遵循我们不同寻常的道路。历史进步的幻想对我们来说却是难以舍弃的。就像神恩那样的观念--它会让世界显得更加连贯自洽。认识到我们最基本的政治原则是因为基督教神学的特性--也即,出于偶然--才发展起来的,这并不能满足更深层的欲望。这种认识也不能确保人们会认为,那些原则在现代西方内部正遭受严重的只是挑战,它也不足以让人们相信,而用潜在的政治神学来诱使人们挑战这些原则的诱惑一直存在。把现代政治思想和实践看做更大的、客观的力量--这也是某种予人慰藉的东西,因为它是我们免于理解我们面前的替代性选择并在其中作出选择的责任--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好处(即采取政治神学的立场)。它能帮助我们忘记这点,即如果西方社会--或其他的任何社会--想要受益于大分离的话,它们就必须在其限制中理解其本性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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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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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的教授马克·里拉(Mark Lilla)的一本小书"The Reckless Mind: Intellectuals in Politics" 被翻译为中文出版,译者为这本据说描述了20世纪欧洲某些最重要的"知识分子"如何趋向于"暴政"的著作起了一个言简意赅的标题:《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知识分子"和"政治"都是极富争议的概念,把两样搁到一块,岂不是大有麻烦?果然,一看书的目录,在被作者称之为"亲暴政的知识分子"的名单中,不乏大名鼎鼎的人物:海德格尔、施米特、本雅明、科耶夫、福柯和德里达......好在"知识分子"和"政治"同时也是极其严肃的概念,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这样的论题写不成一部像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那样的轻薄猎奇之作。如果说有"家族相似性"的话,我倒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在向《知识分子的鸦片》致敬。明眼人一看,就能发现《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的问题意识来自于雷蒙·阿隆所谓"知识分子对民主国家的缺失毫不留情,却对那些以冠冕堂皇的理论的名义所犯的滔天罪行予以宽容"。而马克·里拉在书中确也常常引阿隆为同调:"阿隆是对的:在法国,正是浪漫的、'忠诚的'知识分子为20世纪的暴政助纣为虐。但德国呈现的图景与之迥异,阿隆对此也了如指掌。" 既然《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拒绝靠揭名人"隐私"来媚俗,那么它就必然将"知识分子亲暴政"看作是"思想史事件",而非简单的"生活事件"或"道德事件"。尽管马克·里拉往往忍不住要对"知识分子"说一些风凉话:"他们是政治上的窥视癖者,经由精心的算计,手握回程票前往暴君的领地作秀,对那儿的集体农庄、拖拉机厂、甘蔗林、学校无不连声称道,但奇怪的是,他们从不造访监狱",就差说拿"津贴"之类更难听的话了。可惜对本书所论述的如海德格尔、本雅明、福柯和德里达这些以"思想"为"志业"的"知识分子"来说,这些话基本上是无的放矢!因此,"亲暴政"还是要放回到思想史的脉络中来理解,也即不是从性格、个人品行和生活经验--譬如"身不由己"啊、"贪图福贵"啊--而是从知识分子的智识活动中发现"亲暴政"的思想基因。可以想象,马克·里拉的工作就像试图从浩瀚无际的宇宙中离析出深邃莫名的黑洞,尽管在态度上不忘"同情之了解",努力将"黑洞"与"宇宙"区分开来,却又无法克服"黑洞"乃"宇宙"之"起源"的悖论:"黑洞"是"宇宙"的源泉,驱除了"黑洞","宇宙"怎能存在?譬如在讨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时,作者相当敏锐地指出:"从这本书里看出了对现代性的深刻反抗",但他又不能回避这种反抗与"纳粹"之间的关联:"正如海德格尔所暗示的那样,如果'世界'是文化的乃至民族的体系,那么《存在与时间》就可看作是民族复兴的蓝图。民族复兴,这正是在该著作出版数年后,海德格尔对国家社会主义寄予的希望。"只好含含糊糊地说:"人们无从探究海德格尔意欲通过其哲学传达的政治教义(如果有的话),无法了解他最终是如何看待他本人在当代史上的这纵身一跃的。" 马克·里拉的问题不在于"孩子"和"洗澡水"之间无法做出"扬弃",而是"扬弃"的标准太过僵化。当他把自由主义所界定的以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共识为前提"现代性"视为唯一真理时,自然就将所有批判、质疑和反抗这一"现代性"的行动与实践称为"暴政",牢牢地钉在了历史和道德的耻辱柱上。既然"暴政"的标准是事先预定的,无法讨论的,这就使得《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不仅不能历史地分析那些所谓"暴政"是如何产生的,而且也无法细致地勾勒出"亲暴政的知识分子"思想与社会语境的对应关系。即使就"思想史"内在理路而言,马克·里拉也被自己的"定见"和"偏见"所束缚,非常化约地把复杂多变的思想路线引向既定的目标和结论。譬如书中已经发现本雅明早期著作《德国悲苦剧的起源》中神学和政治的思考受到了卡尔·施米特的启发--尽管本书在论述本雅明之前,已经用了一章的篇幅来讨论施米特的思想,可在这儿还是要贴标签式地强调施米特是"后来为纳粹效力的右翼法学家"--但为了强调晚期本雅明的"迷途知返",一定要把他的绝笔之作《历史哲学论纲》打扮成对"弥赛亚主义"的神学观对早年神圣的暴力、激进的决断主义和政治虚无主义的冲突和克服,并且借用本雅明朋友肖勒姆的话,说在这个封闭式的文本中,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消失殆尽,残留下来的唯有这个术语本身。甚至把未能对法西斯兴起引发的"例外状态"做出有效的回应,也当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罪证。如此草率地处理历来被视为内涵极其晦涩和丰富的《历史哲学论纲》,的确让人觉得"偏见"的力量高于一切。姑且不论这篇本雅明的经典文献所牵涉的历史语境和思想脉络,仅就文本本身来看,《历史哲学论纲》第八节所言:"我们从被压迫者的传统学到:我们活在其间的这个'例外状态'其实不是例外而是常规/统治(rule)。我们必须达到具有这种洞察的历史理解,才能够清楚的了解,我们的任务是让一种真正的非常状态发生,那将会增进我们与法西斯斗争的处境",其意涵也就超越了上述简单的结论,不难看出本雅明致力于从神学启示和施米特的"决断论"中结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反抗世俗统治"哲学"的努力。意大利学者阿甘本(Giorgio Agamben)曾对本雅明和施米特在"例外状态"问题上一系列交错呼应做出过相当精彩的分析,可惜书中只字未提。 类似这种文献的错漏导致粗糙甚至粗暴的言论,在书中并不少见。最典型的莫过于马克·里拉指责《规训与惩罚》是福柯最不成功的历史著作,理由是这本书比不上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看了索尔仁尼琴的书就不会"认为西方的教室形同监狱。"只要对福柯的权力理论稍有理解,就不会用如此可笑的逻辑来质疑他的思想。围绕着《规训与惩罚》,福柯的大量著述--特别是在法兰西学院的系列讲座--已经很清楚地揭示出他从来就不曾否定过传统的压迫形式,只是希望发现重新将"身体"和"生命"结合进"治理术"中的新权力机制,他称之为"生命权力"或"生命政治"。 书中出现如此明显的讹误,我相信不是作者知识水平和学术训练的不足。套用《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英文题目,"The Reckless Mind",马克·里拉大概也有一个"草率的头脑",他一听到"政治"就想到了"暴政"。这种"政治恐惧症"让这本书成为了如马克·里拉者--毋庸讳言,他也是知识分子之一种--遇到"政治"陷入思想"窘境"的真实写照! (马克·里拉:《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邓晓菁 王笑红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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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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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get aid-people in the poorest countries like Haiti need new cities with different rules.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should be the ones that build themLacking electricity at home, students work under the dim lights of a parking lot at G'bessi Airport in Conakry, GuineaOn the first day of TEDGlobal, a conference for technology enthusiasts in Oxford in July 2009, a surprise guest was unveiled: Gordon Brown. He began his presentation with a striking photograph of a vulture watching over a starving Sudanese girl. The internet, he said, meant such shocking images circulated quickly around the world, helping to mobilise a new global community of aid donors. Brown's talk ended with a call to action: developed countries should give more aid to fight poverty.When disaster strikes-as in the recent Haiti earthquake-the prime minister is right. Even small amounts of aid can save many lives. The moral case for aid is compelling. But we must also remember that aid is just palliative care. It doesn't treat the underlying problems. As leaders like Rwandan president Paul Kagame have noted, it can even make these problems worse if it saps the innovation, ambition, confidence, and aspiration that ultimately helps poor countries grow.So, two days later, I opened my own TED talk with a different photo, one of African students doing their homework at night under streetlights. I hoped the image would provoke astonishment rather than guilt or pity-for how could it be that the 100-year-old technology for lighting homes was still not available for the students? I argued that the failure could be traced to weak or wrong rules. The right rules can harness self-interest and use it to reduce poverty. The wrong rules stifle this force or channel it in ways that harm society.The deeper problem, widely recognised but seldom addressed, is how to free people from bad rules. I floated a provocative idea. Instead of focusing on poor nations and how to change their rules, we should focus on poor people and how they can move somewhere with better rules. One way to do this is with dozens, perhaps hundreds, of new "charter cities," where developed countries frame the rules and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poor families could become residents.How would such a city work? Imagine that a government in a poor country set aside a piece of uninhabited land. It invites a developed country to enter into a new type of partnership, in which the developed country sets up and enforces rules specified in a charter. Citizens from the poorer country,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be free to live and work in the city that emerges. It could create economic opportunities and encourag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by using uninhabited land it would ensure everyone living there would have chosen to do so with full knowledge of the rules. Roughly 3bn people, mostly the working poor, will move to cities over the next few decades. To my mind the choice is not whether the world will urbanise, but where and under which rules. Instead of expanding the slums in existing urban centres, new charter cities could provide safe, low-income housing and jobs that the world will need to accommodate this shift. Even more important, these cities could give poor people a chance to choose the rules they want to live and work under.To understand why rules are the way to harness self-interest, and why such new cities could work where old cities have not, look again at the example of electricity. We know from the developed world that it costs very little to light a home-on average, less than one US penny an hour for a 100-watt bulb. We also know that most poor people in Africa are not starving. They could afford some light. Africans do not lack electricity because they are too poor. Indeed, reliable power is so important for education, productivity and job creation that it would be more accurate to say that many in Africa are poor because they don't have electricity. So why don't they?Why the right rules matterConsider development the other way round. US customers have cheap electricity mostly because rules channel self-interest in the right way. Some protect investments made by utilities, others stop these companies abusing their monopoly power. With such rules, companies win; efficient providers make a profit. But customers win too; they get access to a vital resource at low cost. It's the absence of these rules that explains why many Africans don't have electricity at home. It might seem a simple insight, but it took economists a long time to understand it.In the 1950s and 1960s, economic models treated ideas as public goods, meaning that once one existed it was assumed to exist everywhere. Some ideas are like this-for example, the formula for oral rehydration therapy, the mixture of sugar, salt, and water, that stops children dying from diarrhoea. No one owns it and you can find it easily online. If all ideas were like this it would be easier for poor countries to grow. But they aren't: patents and other legal rules stop some ideas spreading, while others are just easy to keep secret.When I started graduate school in the late 1970s I was convinced economists underestimated the potential for new ideas to raise living standards. The body of work that grew out of my PhD thesis came to be called new growth theory, or post-neoclassical endogenous growth theory in Britain (when it was infamously taken up by new Labour in the mid-1990s). Initially I just wanted to understand how good ideas, like those which make cheap electric light possible, were discovered. But then another topic began to interest me: why didn't ideas common in some parts of the world spread to others?Put simply, some countries are better able to establish the type of rules that help good ideas spread, while others are trapped by bad rules that keep ideas out. The rules stopping cheap electricity, for instance, are not hard to identify. The threat of expropriation or political instability stops many western electricity companies moving into Africa. Those that do set up there can exploit their power as monopolists to charge excessive prices. Often they offer bribes to stop rules being enforced, or pay bribes themselves. Good rules would stop all this. So to unleash the potential of the marketplace, poor countries need to find a way to create good rules.The challenge in setting up good rules lies in solving what economists call "commitment" problems. How can a developing country promise to keep the rules that govern investment fair? Nobel prize-winning economist Thomas Schelling illustrates this problem with the example of a kidnapper who decides he wants to free his victim. But the kidnapper worries that the victim, once released, will go to the authorities. The victim, eager to be free, promises not to-but there is no way for him to guarantee he will keep quiet. As a result, the kidnapper is compelled to kill the victim, even though both would be better off if a binding agreement could be made. Poor countries face similar problems: their leaders cannot make credible commitments to would-be investors.Rich nations use well-functioning systems of courts, police and jails, developed over centuries, to solve such problems. Two people can make a commitment. If they don't follow through, the courts will punish them. But many developing countries are still working their way down the same arduous path. Their leaders can fight corruption and establish independent courts and better rules over property rights, but such moves often require unpopular measures to coerce and cajole populations, making internal reforms excruciatingly slow. Subsequent leaders may undo any commitments they make. A faster route would seem to be for a developed country to impose new rules by force, as they did in the colonial period. There is evidence that some former colonies are more successful today because of rules established during their occupations. Yet any economic benefits usually took a long time to show up, and rarely compensated for years of condescension and the violent opposition it provoked. Today, violent civil conflicts have led some countries to again consider military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but this can only be justified in extreme circumstances. My point was that there is a middle ground between slow internal reforms and risky attempts at recolonialisation: the charter city.There are large swathes of uninhabited land on the coast of sub-Saharan Africa that are too dry for agriculture. But a city can develop in even the driest locations, supported if necessary by desalinated and recycled water. And the new zone created need not be ruled directly from the developed partner country-residents of the charter city can administer the rules specified by their partner as long as the developed country retains the final say. This is what happens today in Mauritius, where the British Privy Council is still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in a judicial system staffed by Mauritians. Different cities could start with charters that differ in many ways. The common element would be that all residents would be there by choice-a Gallup survey found that 700m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would be willing to move permanently to another country that offers safety and economic opportunity.I started thinking about city-scale special zones after writing a paper about Mauritius. At the time of its independence in 1968, economists were pessimistic about this small island nation's prospects. The population was growing rapidly, new jobs were scarce in its only real export industry (sugar), and high tariffs designed to protect small companies manufacturing for the domestic market meant no companies could profitably use their workers to manufacture goods for export. It was politically impossible to dismantle these barriers to trade, so policymakers did the next best thing: they created a special category of companies, ones said to be in a "special export zone." The zone didn't physically exist, in that these companies could locate anywhere on the island, but companies "inside" the zone operated under different rules. They faced no tariffs, or limits on imports or exports. Foreign companies in the zone could enter and exit freely, and keep profits they earned. Domestic companies could enter too. The only quid pro quo was that everyone in the zone had to produce only for export, so as not to compete with domestic firms. The zone was a dramatic success. Foreign businesses entered. Employment grew rapidly. The economy moved from agriculture to manufacturing. Once growth was underway, the government reduced trade barriers, freeing up the rest of the economy.The history of development is littered with failed examples of similar zones. Mauritius was unusual because it had low levels of crime and the government already provided good utilities and infrastructure. The zone only had to remove one bad form of governance: trade restrictions. Yet many developing countries still can't offer the basics, another reason why building new cities is an attractive option. Cities are just the right scale to offer basic conditions. So long as they can trade freely, even small cities are big enough to be self-sufficient. Yet because they are dense they require very little land.To apply the lessons from Mauritius in countries with pervasive problems, the key is to create zones with new rules that are big enough to be self-contained. Big enough, that is, to hold a city. Then let people decide whether to enter.When I returned to Mauritius in 2008, I outlined my ideas to Maurice Lam, head of the Mauritian Board of Investment. Maurice splits his time between Mauritius and Singapore. He and I knew that Lee Kuan Yew, former prime minister of Singapore, had experimented in the 1990s with a similar idea, establishing new cities that Singapore could help to run in China and Indonesia. These ran into difficulties because the local governments retained discretionary powers that they used to interfere after Singapore had made large investments in infrastructure. This convinced us that explicit treaties reassigning administrative control over land were needed. Maurice also said that countries in Africa would be open to this kind of arrangement. Some officials, eager to make a credible commitment to foreign investors, had already made informal inquiries about whether Mauritius would be willing to take administrative control over their special export zones.What could go wrong?Some economists have objected that a charter agreement between two countries will not necessarily solve the commitment problem that lies at the heart of development failures. The leaders of many countries enter into agreements, sometimes with the best intentions, that subsequent leaders or officials do not honour-as Lee Kuan Yew found to his cost. To guard against such an outcome, partners in a charter city must negotiate a formal treaty, like the one that gave the British rights in Hong Kong (see box, right). Under this arrangement the only way for the host country to renege on its commitment would be to invade. Even governments that resent having signed such agreements in the past almost always respect them. The Cubans hate the agreement that gave the US control of Guantánamo Bay, but learned to live with it.Another objection comes from those who study urbanisation. They point out that the location of most existing cities is determined by accidents of history or geography, and suggest, correctly, that there are geographical requirements for a city to survive. But they are surely wrong to think that all the good sites for cities are taken. Here distance matters, but it is not an insurmountable obstacle: Mauritius continues to develop despite its remote location. Flat land is cheaper to build on, but many cities have developed on hilly terrain. A river can provide fresh water and access to the sea, but with desalination, so too can any coastal location where a port could be built. Access to the sea is the only real necessity-as long as a charter city can ship goods back and forth on container ships, it can thrive even if its neighbours turn hostile or unstable. And there are thousands of largely uninhabited coastal locations on several continents that could qualify.Other urban economists fear new cities will repeat the unimpressive history of government-planned ones like Brasília, or Dubai's recent bust. But these are both extreme examples. The state was too intrusive in Brasília and almost non-existent in Dubai. Hong Kong is the middle ground, a state ruled by laws not men, but one that leaves competition and individual initiative to decide the details.The experience in Hong Kong offers two further lessons. The first is the importance of giving people a choice about the rules that govern them. Hong Kong was sparsely populated when the British took over. Unlike other colonial systems, almost everyone chose to come and live under the new system. This gave the rules proposed by the British a degree of legitimacy they never had in India, where the rules were imposed on often unwilling subjects. This is why building new cities, rather than taking over existing ones, is so powerful.The second lesson is the importance of getting the scale right. Most nations are too large to update all their rules and laws at once. The coercion needed to impose a new system on an existing population generates friction, no matter who is in charge. Leaders on mainland China understood this when they attempted to copy the successes of Hong Kong by gradually opening a few places, such as the new city of Shenzhen, near Hong Kong. Yet while nations are too big, towns and villages are too small. A village cannot capture the benefits that arise when millions of people live and work together under good rules. Cities offer the right scale for dramatic change.The demands of migrationAs billions of people urbanise in the coming decades, they can move to hundreds of new cities. The gains new cities can unleash are clear. Picture again the students studying under the streetlights. By themselves, political leaders in poor countries won't provide cheap, reliable electricity any time soon. They can't eliminate the political risk that holds back investment or ensure adequate regulatory controls. But working with a partner nation, they can establish a new city where millions of young people could pay pennies to be able to study at home. And as these cities seek out residents, the leaders and citizens in existing countries will face the most effective pressure for good governance-competition.We know from history that the competitive pressures created by migration can boost economic growth. But strong opposition to immigration in the world's richest economies prevents many people from moving to better systems of rules. Charter cities bring the good systems of rules to places that would welcome migrants. Indeed, charter cities offer the only viable path for substantial increases in global migration, bringing good rules to places that the world's poor can easily and legally access, while lessening the contentious political frictions that arise from traditional migration flows.Intelligently designed new cities can offer environmental benefits too, a point increasingly made by environmentalists like Stewart Brand (see p39.) For example, Indonesia emits greenhouse gases at a rate exceeded only by China and the US. This rate is partly due to logging practices in its rainforest, and efforts to clear land for palm-oil plantations and pulp-producing acacia trees. Brand has cited the experience of Panama to demonstrate the green potential of urbanisation: as people there left slash-and-burn agriculture for work in cities, forest regenerated on the land they left behind. Similar migration to new cities in places like Indonesia could do much to reduce carbon emissions from the developing world.Investment in charter cities could also make more effective the aid rich countries give. The British experience in Hong Kong shows that enforcing rules costs partners very little, but can have a huge effect. Because Hong Kong helped make reform in the rest of China possible, the British intervention there arguably did more to reduce world poverty than all the official aid programmes of the 20th century, and at a fraction of the cost. And, if many such cities are built, fewer people will be trapped in the failed states that are the root cause of most humanitarian crises and security concerns.There are many questions to be resolved before the first city is chartered. Is it better to have a group of rich nations, or a multinational body like the EU, play the role the British played in Hong Kong? How would such a city be governed? And how and when might transfer of control back to the host country be arranged? But as we begin to explore these questions, we must not lose sight of the fundamental insights that advocates of the free market underestimate. The win-win agreements that we see in well-functioning markets are possible only when there is a strong, credible government that can establish the rules. In places where these rules are not present, it could take centuries for locals to bootstrap themselves from bad rules to good. By creating new zones through partnerships at the national level, good rules can spread more quickly, and when they do, the benefits can be huge.The world's fortunate citizens must be able to provide assistance when disasters like the earthquake in Haiti strike, but we must also be wary of the practical and moral limits of aid. When the roles of benefactor and supplicant are institutionalised, both parties are diminished. In the case of Haiti, if nations in the region created just two charter cities, they could house the entire population of that country. Senegal has offered Haitians the opportunity to return to the home "of their ancestors." "If they come en masse we are ready to give them a region," a Senegal government spokesman said. Outside of the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 of a crisis, the role of partner is better for everyone. And there are millions of people seeking partnerships around the world. Helping people build them successfully is the opportunity of the centuryHong Kong: the first charter city? Hong Kong was a successful example of a special zone that could serve as a model for charter cities. In the 1950s and 1960s, it was the only place in China where Chinese workers could enter partnerships with foreign workers and companies. Many of the Chinese who moved to Hong Kong started in low-skill jobs, making toys or sewing shirts. But over time their wages grew along with the skills that they gained working with educated managers, and using modern technologies and working practices.Over time they acquired the values and norms that sustain modern cities. As a result, Hong Kong enjoyed rapid economic growth-in 1960, the average income was around £2,500; by 1997, it was around £20,000.Even if it had wanted to,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cting alone could not have offered this opportunity. The credibility of rules developed over centuries by the British government was essential in attracting th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ies and skilled workers that let these low-skill immigrants lift themselves out of poverty. As in Mauritius, authority rested ultimately with the British governor general, but most of the police and civil servants were Chinese. And the benefits demonstrated in Hong Kong became a model for reform-minded leaders in China it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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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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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伊恩·麦克尤恩的名字是在十多年前,好像在德国,也可能在法国或者意大利,人们在谈论这位生机勃勃的英国作家时,表情和语气里洋溢着尊敬,仿佛是在谈论某位步履蹒跚的经典作家。那时候我三十多岁,麦克尤恩也就是四十多岁,还不到五十。我心想这家伙是谁呀?这个年纪就享受起了祖父级的荣耀。然后开始在中国的媒体上零星地看到有关他的报道:"伊恩·麦克尤恩出版了新书"、"伊恩·麦克尤恩见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改编成了电影"......这几年中国的出版界兴致盎然地推出了伊恩·麦克尤恩的著名小说,《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赎罪》。可是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们以奇怪的沉默迎接了这位文学巨人。我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许麦克尤恩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中国读者了解他。现在麦克尤恩的第一部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正式出版,我想他的小说在中国的命运可以趁机轮回了。从头开始,再来一次。这是一部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的书,在麦克尤恩27岁的时候首次出版。根据介绍,这部书在英国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可以想象当初英国的读者是如何惊愕,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我,一个遥远的中国读者,在阅读了这些故事之后仍然惊愕。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我曾经用一种医学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杰出?那就是在阅读了这个作家的作品之后,是否留下了阅读后遗症?回想起十多年前第一次听到麦克尤恩名字时的情景,我明白了当初坐在我身边的这些人都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患者。我感到这八个独立的故事之间存在着一份关于叙述的内部协议,于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一书更像是一首完整的组曲,一首拥有八个乐章的组曲。就像麦克尤恩自己所说的:"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很多都是边缘人,孤独不合群的人,怪人,他们都是和我有相似之处。我想,他们是对我在社会上的孤独感,和对社会的无知感,深刻的无知感的一种戏剧化表达。"然后麦克尤恩在《立体几何》凝聚了神奇和智慧,当然也凝聚了生活的烦躁,而且烦躁是那么的生机勃勃;让《家庭制造》粗俗不堪,让这个乱伦的故事拥有了触目惊心的天真;《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可能是这本书中最为温暖的故事,可是故事结束以后,忧伤的情绪从此细水长流;《舞台上的柯克尔》的叙述夸张风趣,指桑骂槐。麦克尤恩让一群赤裸的男女在舞台上表演性交,还有一个人物是导演,导演要求小伙子们在表演前先自己手淫,导演说:"如果给我见到勃起,就滚蛋,这可是一场体面的演出。";《蝴蝶》里男孩的犯罪心理和情感过程冷静的令人心碎;《与橱中人对话》看似荒诞,其实讲述的是我们人人皆有的悲哀,如同故事结尾时所表达的一样,我们人人都会在心里突然升起回到一岁的愿望;《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没有爱情的爱情,没有仪式的仪式,还有随波逐流的时光。麦克尤恩给这些无所事事的时光涂上夕阳的余辉,有些温暖,也有些失落;《伪装》是在品尝畸形成长的人生,可是正常人生的感受在这里俯拾即是。这就是伊恩·麦克尤恩,他的叙述似乎永远行走在边界上,那些分隔了希望和失望、恐怖和安慰、寒冷和温暖、荒诞和逼真、暴力和柔弱、理智和情感等等的边界上,然后他的叙述两者皆有。就像国王拥有幅员辽阔的疆土一样,麦克尤恩的边界叙述让他拥有了广袤的生活感受,他在写下希望的时候也写下了失望,写下恐怖的时候也写下了安慰,写下寒冷的时候也写下了温暖,写下荒诞的时候也写下了逼真,写下暴力的时候也写下了柔弱,写下理智冷静的时候也写下了情感冲动。麦克尤恩在写作这些故事的时候,正在经历他的年轻时光。22岁从苏塞克斯大学毕业后,去了东安格利亚大学的写作研究生班,开始学写短篇小说。第一个短篇小说发表后,立刻用稿费去阿富汗游玩。多年之后麦克尤恩接受采访,回顾了写作这些短篇小说时所处的境况:"我二十出头,正在寻找自己的声音。"当时他反感英国文学传统里社会档案式的写作,他想表达一种个人生存的翻版,他说"早期的那些小故事都是倒影我自己生存的一种梦境。虽然只有很少的自传性内容,但它们的构造就像梦境一样反映了我的生存。"麦克尤恩21岁开始读卡夫卡、弗洛伊德和托马斯·曼,并且感到"他们似乎打开了某种自由空间。"然后"我试写各种短篇小说,就像试穿不同的衣服。短篇小说形式成了我的写作百衲衣,这对一个起步阶段的作者来说很有用。"麦克尤恩毫不掩饰其他作家对自己的影响,他说"你可以花五到六个星期模仿一下菲利普·罗斯,如果结果并不是很糟糕,那么你就知道接下来还可以扮扮纳博科夫。"而且还努力为自己当时写下的每一个短篇小说寻找源头,"比方说,《家庭制造》,是我在读过《北回归线》之后写得一个轻松滑稽的故事。我感谢亨利·米勒,并同时用一种滑稽的做爱故事取笑了他一把。这个故事也借用了一点罗斯的《波特诺的怨诉》。《伪装》刚效法了一点安格斯·威尔逊的《山莓果酱》。我不记得每篇故事的渊源,但我肯定巡视了别人的领地,夹带回来一点什么,籍此开始创作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在很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里,专门讨论了作家之间的相互影响,我用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作家的写作影响另一个作家的写作,如同阳光影响了植物的生长,重要的是植物在接受阳光照耀而生长的时候,并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生长,而始终是以植物自己的方式在生长。我意思是说,文学中的影响只会让一个作家越来越像他自己,而不会像其他任何人。麦克尤恩的写作经历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立体几何》里关于神奇的叙述与生动的生活场景合二为一,可以让我们联想到纳博科夫的某些段落;《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会让我们联想到托马斯·曼的叙述风格,从容不迫,并且深入人心;《与橱中人对话》和《伪装》或许与卡夫卡的那些奇怪的人生故事异曲同工;《舞台上的柯克尔》似乎是与荒诞派话剧杂交而成的;《蝴蝶》里的少年犯罪心理曾经是戈尔丁的拿手好戏,可是到了麦克尤恩笔下也是毫不示弱。我想每一个读者都可以从自己的阅读经历出发,为麦克尤恩的这些故事找到另外的文学源头,找到麦克尤恩未曾阅读甚至是未曾听闻的文学源头。而且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为卡夫卡、托马斯·曼、菲利普·罗斯、亨利·米勒、安格斯·威尔逊、纳博科夫、戈尔丁他们找到文学源头。为什么?很简单,因为这就是文学。我喜欢引用这样两个例子,两个都是笑话。第一个是法国人嘲笑比利时人的笑话:有一个卡车司机满载着货物行驶在比利时的土地上,由于货物堆得太高,无法通过一个城门,就在司机发愁的时候,当地的比利时人自作聪明地向司机建议,将卡车的四个轮子取下来,降低高度后就可以经过城门。第二个来自中国古代的笑话:有一个人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要过城门,他将竹竿竖起来过不去,横过来也过不去,这人不知所措之时,一位白发白须的老人走过来,称自己虽然不是圣人,也是见多识广,他建议将竹竿从中间锯断,就可以通过城门了。这两个笑话究竟是谁影响了谁?这样的考证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举出这样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各民族的精神历史和现实生活存在着太多的相似性,而文学所要表达的就是这样的相似性。如同殊途同归,伟大的作家都以自己独特的姿态走上了自己独特的文学道路,然后汇集到了爱与恨、生与死、战争与和平等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主题之上。所以文学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们彼此陌生,而是为了让人们相互熟悉。我曾经说过,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我相信麦克尤恩在阅读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作品之后,肯定是在别人的镜子里看清楚了自己的形象,然后写下了地道的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这家伙二十多岁就找到了自己的声音,读一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就可以看到一个天才是如何诞生的。麦克尤恩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故事里,轻而易举地显示出了独特的才能,他的叙述有时候极其锋利,有时候又是极其温和;有时候极其优雅,有时候又是极其粗俗;有时候极其强壮,有时候又是极其柔弱......这家伙在叙述的时候,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恰到好处。与此同时,麦克尤恩又通过自己独特的文学,展示出了普遍的文学,或者说是让古已有之的情感和源远流长的思想在自己的作品中得到继续。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麦克尤恩就是这样,阅读他作品的时候,可以让读者去感受很多不同作者的作品,然后落叶归根,最终让读者不断的地发现自己。我曾经说过,文学就像是道路一样,两端都是方向。人们的阅读之旅在经过伊恩·麦克尤恩之后,来到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车站;反过来,经过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同样也能抵达伊恩·麦克尤恩的车站。这就是为什么伊恩·麦克尤恩的叙述会让我们的阅读百感交集。我的意思是说,当读者们开始为麦克尤恩的作品寻找文学源头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的人生感受和现实处境寻找一幅又一幅的自画像。读者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唤醒自己过去阅读里所有相似的感受,然后又让自己与此相似的人生感受粉墨登场,如此周而复始的联想和联想之后的激动,就会让儿歌般的单纯阅读变成了交响乐般的丰富阅读。什么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这就是。 200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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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2010/06/02
| 阅读: 1876
| 评论: 1
一在我的感觉中,当代思想或者当代理论的深刻分歧,可能并不完全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表面的感知、异议或批评上,相反,更多的冲突将来自历史领域。这一冲突也未必都因为知识层面的逻辑缠绕,甚至,无关个案的真实性。史料或多或少都会被各自的理论结构所"征用",个案将被夸大,并被用来证明自己是一个"读史者"的身份。可是,那能说明什么呢?每个人都能列举出一大摞的"个案",并以此臧否历史。观念、阶级记忆、立场甚至各自的身体感觉,隐蔽在眼花缭乱的理论术语背后,在自欺欺人的"去政治化"的喧嚣声中,却是更为强劲的政治性诉求,只是,有的人愿意承认,有的人不愿意承认罢了。按照韦伯的说法:如果你决定赞成某一立场,你就将侍奉这个神,同时,"你必得罪所有其他的神" 。在这一意义上,恰如我曾所言,当代文学六十年,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战场。 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的审查报告中说:"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所谓真了解,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同情"。陈寅恪这一所谓"了解之同情"近年逐渐为许多人所接受,并成为解释中国当代历史的一种治学路径。 但是,什么是"了解之同情"?"了解"什么,又"同情"什么?按照陈寅恪的说法,"同情"是和"态度"联系在一起的,即所谓"同情之态度"。因此,在这一意义上,"了解之同情"是有前提的,即确立什么样的"历史态度",这一态度既是学术的,更是政治的,因为在我看来,起码在"当代"这一历史范畴,本就不存在什么超然或者纯粹的"学术",所以,这一"历史态度"就必然指向"弱者的反抗"这一既是具体历史的也是理论的命题。而在20世纪,这一"弱者的反抗"在中国也在其他地方被马克思主义化,或者说,被列宁主义化。按照巴丢对《共产党宣言》的极其精练的概括:共产主义"首先意味着,自古以来便天经地义的那种安排--作为基础的劳动从属阶级隶属于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这一阶级逻辑--绝非必然,这种阶级逻辑是可以被克服的。共产主义设想还认为,有一种可行的完全不同的集体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将消除财富的不平等甚至劳动分工。大量财富的私人占有及其继承的转移方式将被取消。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高压国家的存在将不再必要,以生产者自由联合为基础的漫长重组过程将注定使这样的国家逐渐消亡" 。支持或者反对这一"弱者的反抗",所要争辩的不仅是中国革命的正当性,也事关未来的正义。各自不同的政治立场往往决定了各自不同的历史态度,包括不同的学术思想。如果彼此的立场或历史态度截然相反,我并不相信,思想与思想之间存在着妥协甚至沟通的可能性,辩论的结果,往往是朋友成为路人,并渐行渐远。 如果我们为自己确立了这样一种"历史态度",即对中国革命的正当性的强调--这一正当性正是建立在"弱者的反抗"的基础之上,它要求把劳动,也把劳动者从异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我想,我没有任何理由把这一现代的"造反行为"解释成为一种非正当的政治诉求。 但是,这样一种态度,却可能隐含着一种学术甚至思想的危险性,即把我们的历史解释成为一个"伊甸园",这个伊甸园是静止的,也是美好的,这样一种解释会生产出一种新的"原罪"意识,不仅可能取消所有在社会主义时期的思想探索与反抗的合法性,并使我们丧失创造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实际上,我更同意陈寅恪对所谓"了解之同情"的进一步解释:"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附会之恶习",但这种"恶习"却是"因今日所得见之古代材料,或散佚而仅存,或晦涩而难解,非经过解释及排比之程序,绝无哲学史之可言"。也就是说,当我们用"此刻"的理论、知识和态度去重新建构"历史"的时候,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停留在对中国革命的正当性的强调上,相反,我可能更在意的,除了这一正当性所创造出来的巨大的经验形态,还在于这一正当性又如何生产出了它的无理性。这样,我们又势必克服自己的单纯的立场和态度,而回到更为复杂的历史脉络之中,当然,这一历史脉络并不仅仅是由某些个案或历史细节构成--我们已经习惯了某些个案或细节如何被另一种叙事从历史语境或历史结构中抽离出来并无限夸大,这些所谓的普遍性叙事恰恰是非常意识形态化的--而是指的历史的整体结构和运动过程以及其中多重的逻辑缠绕。 巴丢以一种决断性的修辞方式阐释了西方左翼在今天的命运和工作:"从许多方面看,我们今天更贴近于19世纪的问题而不是20世纪的革命历史。众多而丰富的19世纪现象正在重新搬演:大范围贫困,不平等加剧,政治蜕变为'财富仪式',青年人群中大部分所秉持的虚无主义,众多知识分子的奴性屈从,探索表达共产主义设想的众多小团体的实验精神,也是受群起之攻、被围追堵截的实验精神......无疑就是这种情况,和19世纪一样,今天最关键的不是共产主义假设的胜利,而是它的存在条件。处于目前压倒性的反动间隔期之中,我们的任务如下:将思想进程--就其特质而言总是全球化的,或普遍的--和政治经验--总是地方性的和独一无二的,但毕竟是可传播的--结合起来,从而使共产主义设想得以复生,既在我们的意识之中,也在这片大地之上" 。在某种大致的也是粗略的意义上,我可能倾向于巴丢的说法,但问题是,我们怎样回到19世纪?没有别的路径,我们只能带着20世纪的思想遗产--这一遗产既是正面的,也是负面的,包括20世纪的失败教训--回到19世纪,重新的思考、探索和准备另一个世纪的到来--也许,这个世纪遥遥无期。但是,也正如鲍曼所言:"知识本身并不能决定我们对它做何种使用。归根到底,这事关我们自己的选择。然而,没有这种知识,任何选择就无从展开。有这种知识,自由人至少有行使其自由之机会" 。 当然,我也知道,在当下,尤其是在中国当下的文学语境中,这一"知识"将被视为"高调"。 二 在我的叙述框架中,"革命中国"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使用这一说法,目的在于划出一条它和"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的必要的边界,尽管,这一边界在许多时候或者许多地方都会显得模糊不清。所谓"传统中国",我指的是古代帝国以及在这一帝国内部所生长出来的各种想象的方式和形态;所谓"现代中国"则主要指称晚清以后,中国在被动地进入现代化过程中的时候,对西方经典现代性的追逐、模仿和想象,或者直白地说,就是一种资产阶级现代性--当然,这也是两种比喻性的说法--而"革命中国"毫无疑问的是指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之下,所展开的整个20世纪的共产主义的理论思考、社会革命和文化实践。我想我有必要提及唐小兵主编的《再解读》一书,这本书初版于1990年代中期,它在香港出版,但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大陆学界。在我看来,这本书引发的不仅是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方法论上的革命,而且,它对"现代性"的中国阐释,客观上使"当代"这一历史/文学的概念从1980年代所建构起来的"封建"的释义中解放出来,并进而打开一个广阔的讨论空间。但是,过于宽泛的"现代性"的讨论,却极有可能抹消"革命"与"现代"之间的差异性,包括我们怎样解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 我并不是说,"革命"与"现代"之间不存在某种公开或隐秘的历史关联,相反,我以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中国革命都可看作是"五四"这一政治/文化符号的更为激进的继承者,或者说,中国革命本身就是"现代之子"。将中国革命视之为一场"农民革命",无非是因为论述者察觉到了这一革命的主要参加者的经验形态,但却忽视了领导这一革命的政党政治的现代性质,包括这一政党核心的现代知识分子团体。这一政党政治的现代性质不仅因为它本身是一个国际性的政党组织,还因为"现代"已经成为这一"革命"最为主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目的诉求,显然,无论是大工业的社会形态,还是民族国家的现代组织模式,乃至文化上激进的个性解放--即使在文学形式的激烈的辩论中,追求一种内在的有深度的个人描写,也曾经是中国当代文学一度共同追寻的叙事目的,无论这一有深度的个人以何种形态被表征出来--"社会主义新人"或者"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等等。 这样一种"现代"痕迹在"革命中国"的叙事中处处可见,比如,只要我们稍微熟悉一下梁启超批评"旧史学"是"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是"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述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道理",等等 。就会大约知道毛泽东那段著名的历史论述:"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但在旧戏舞台上(在一切离开人民的旧文学旧艺术上)人民却成了渣滓,由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统治着舞台,这种历史的颠倒,现在由你们再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从此旧剧开了新生面,所以值得庆贺" ,就并不是无源之水。 正是因为这一"现代",而导致了"革命中国"的强烈的"反传统"色彩,这一点毋用多言。但"革命中国"所追求的"现代"决不能完全等同于资产阶级现代性,这一点,在根本的意义上,当然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一方面,我们不能将"中国革命"视之为一场纯粹的民族主义的革命(尽管它有强烈的民族色彩),相反,这场革命一直带有浓厚的世界主义倾向,无论是早期的共产国际,还是后来"第三世界"的理论和实践,均可证明"革命中国"的世界性背景;但是另一方面,这一国际或世界的根本性质是无产阶级的,这就决定了"革命中国"和"现代中国"的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差异,包括它拒绝进入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这一差异主要表现在它从"民族国家"力图走向"阶级国家";下层人民的当家作主,从而创造出一种新的尊严政治;对科层制的挑战和反抗;一种建立在相对平等基础上的新的社会分配原则,等等。这一切,又都显示出它的"反现代"性质,按照汪晖的说法,也许可称之为一种"反现代的现代性",当然,还可以有多种的解释,比如,"另类现代性"、"革命现代性",等等。重要的不只是某种命名,而是深入其中的分析和讨论。 但是,这一对现代性的挑战和反抗,同时具有一种浓郁的本土色彩--我并不愿意把这一本土性完全纳入到民族主义的框架中进行讨论--强调这一本土性,只是因为任何一种政治经验"总是地方性的和独一无二的",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地方性的政治经验中不能生长出某种普遍性,这也是为什么"革命中国"后来会加入到对世界的普遍性的争夺之中--哪怕这一争夺只是局限在马克思主义内部,这一争夺并不仅仅意味着"地方"的政治经验的合法性问题,而是意味着如何构造一种既是普遍的又是差异的世界图景,而我以为这正是"革命中国"最为重要的20世纪的思想遗产之一。 正是这样一种"地方性"的政治经验--同时也是一种"地方性"的文学经验--如同"革命中国"和"现代中国"之间多重的逻辑缠绕一样,"革命中国"和"传统中国"也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关系,有时,这种关系甚至是悖论的。一方面,中国革命极为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的等级秩序,甚至瓦解了乡村的宗族社会,这一瓦解显示了"革命中国"的现代性质,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利用了多方面的传统资源并同时加以成功地转换为一种"地方性"的现代形态。这一转换的例证是多重的,比如说,我们既可以看到乡村宗族社会在革命的扫荡之下如何土崩瓦解,而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当代社会由于保留了"自然村"的治理形态,又得以成功利用了传统的宗族治理模式,包括"带头人"(或"当家人")的文学叙述(比如《创业史》中的梁生宝),多少可以使我们感觉到传统的"德性政治"在中国当代社会的延续及转换的可能性。 实际上,在和"现代"与"传统"的复杂的逻辑关系中,中国革命创造出了巨大的甚至是成功的经验形态,而如何研究这一经验形态也依然是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比如,我们如何研究社会主义时期的"抗争性政治"。显然,仅仅讨论那些显在的"异议",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同讨论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和苏联共产主义的关系一样。困难在于,如何认识并进而讨论中国的社会主义如何在体制内保留了这一"抗争性政治",并给予了它一定的合法性。群众运动(包括"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不仅创造了一种体制内的抗争性政治的运动形式,而且构成了一种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感觉结构",即反官僚的天然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进而导致的是中国反体制运动的绵绵不绝。我并不完全同意将这一反体制运动的历史统统归结于西方或者传统的思想影响,因为这样一种描述很可能将此叙述为精英知识分子的历史或者根本的活动场域,并进而将这一反体制运动纳入到资本主义--比如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的运作过程之中。相反,这一反体制运动更多地可能来源于体制(包括毛泽东)的支持,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在共产主义理念和设想的召唤之下,对具体的社会主义实践的一种异议或者抗争。我以为,这才是社会主义时期抗争性政治的实质性内容,而且更具研究的复杂性。问题正在于,在社会主义时期,这一抗争性政治的边界极其难以界定,一方面,体制希图利用这一抗争性政治来克服体制自身的弊端,而另一方面,一旦这一抗争性政治越出了它所划定的边界,又必然对群众运动加以镇压--反右、文革等等,莫不如此。但是,由于这一抗争性政治(群众运动)在体制内(包括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地位,又使得这一抗争性政治不断地突破它的被镇压的"记忆",从而召唤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热情的投入--我们必须看到,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这一抗争性政治仍然有着极大的风险性。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在中国前30年的社会主义时期,反体制运动一直存在--无论它以何种形式被表征出来,甚至"阶级斗争"的形式--并且在根本的意义上构成了这一社会的内在的活力,进而成为一种"传统",直到今天仍然在影响我们。而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一直拒绝将中国的现代历史简单地描述为一种精英知识分子的"思想史",我更愿意将其处理为一种空间化的"场域"。在这一"场域"中,各种力量在进行不同的思想或利益搏奕,甚至包括许多偶然的政治机遇。 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这样一种"地方性"的政治或文化的经验形态,又一直处于和某种普遍性的理念的冲突之中,有时,它也会被这一普遍性所压抑。比如说,在中国革命的实践过程之中,曾经创造了一种"差序性"的政治格局,无论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还是城乡之间的分而治之,等等。但是,这样一种"差序性"格局,必然要受到两方面的挑战,一是治理方式,要保证国家的高度的现代化建设,势必需要一个高效的中央集权模式,那么如何治理这样一种差序性格局就必然提出治理模式的挑战;二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普遍性,要求的是一种同质化的历史运动过程,这样,又和差序性思想形成激烈的冲突。因此,我们既要看到"革命中国"所创造的"地方性"的政治经验,又要看到这一经验形态和普遍性的冲突过程。而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最终的意义上,所谓前30年的形式创新(包括制度创新)又是远远不够的(包括文革期间)。 但是,一些想法,甚至某些观念却有可能被转移到文学领域。在这一意义上,我并不完全同意滥用洪子诚先生的"一体化"说法,这一说法很可能因为望文生义,而将这一时期的文学作一种绝对的同质化和扁平化处理。但是不这样处理,将要面临极大的困难,因为我们面对的对象,面容模糊并且缠绕不清,既可以视为体制的,又含有反体制的因素,或可描述为体制的反体制性,反体制的体制性。但是,它提供了一种文本细读的可能性,当然,它也同时要求一种新的方法论的出现。 三 但是,在讨论"革命中国"的正当性的过程中,将会遇到诸多的挑战和质疑,这并不是仅仅依靠某种"历史态度"就能解决的。比如说,"暴力"问题。 毫无疑问,中国革命,如同其他所有的革命,包括资产阶级革命,总是会程度不等地伴随着血腥和暴力。我想,没有谁会赞美"暴力",问题只在于,如何研究这样一种"暴力"。一种说法是,革命是被"逼"出来的,因此,它天然地具有暴力倾向,几乎与生俱来。但是,它只是一种描述,并不能继续深刻地告诉我们这一暴力的复杂的构成因素。事实上,对暴力的研究--无论是国家暴力,还是群众暴力--已经有诸多论著出版,但是对中国革命的本土性的暴力形式,也仍然缺乏一种更具历史性的深入讨论。阻碍这一讨论的因素是极其复杂的,它可能来自于某种阶级记忆,但更多也更常见的是一种机会主义式的批评。当批评者面对反抗者的暴力时,"人道主义"总是适时地出现;可是,当他们面对压迫者的暴力时,要么充耳不闻,要么视而不见,这时候,"人道主义"总是会奇怪地消失。对于这样一种批评,当然不必特别认真的对待,但最难应付的,也恰恰是这样一种批评。因为当我们准备认真应对这一批评的时候,它总是会迅速地转移到另一个逻辑系统之中。 但是,这并不能证明"暴力"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研究领域,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暴力已经不是暴力本身,反而构成了一个辩论的场域,经由这一场域,不仅能够深入当时具体的历史语境,甚至得以把握我们当下的思想结构。比如说,在所有的对暴力的批评性意见中,"土改"可能是最为重要的象征性符号之一,而在这些批评意见中,多少存在着对传统的士绅结构的过于美好的想象,包括一种道德化的处理。他们显然并没有考虑到在漫长的历史迁移的过程之中,这一结构事实上已经趋于解体,尤其是近代以来,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本身就意味着对这一结构的摧毁,它要求建立的是另一种历史结构--而在这一摧毁的过程中,同时产生了地主的恶霸化趋向--中国革命只是延续了这一历史性的诉求,并将其付诸实践。杜润生曾将"土改"的意义归结为二点:一是为了"政令统一",即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体制;二是使农民获得自己的阶级意识 。显然,这一重要的历史事件无法完全被进行道德化的处理。但是,我不能同意的是1949年之后的暴力性,包括某种歧视性暴力,因为这个时候,"无产阶级"已经成为"强者",显然,我的"了解之同情"更多地在于"弱者的反抗"这一层面之上。更重要的是,对这种歧视性暴力的反思,才可能确认遇罗克《出身论》的重要的思想意义。但是,我仍然不同意的是,即使对这样一种暴力行为也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相反,可以有多种的讨论途径。比如,所谓前30年的国际/地缘政治的影响,这一影响一方面导致了某种政治/文化的不自信状态,而另一方面则因此加强了国家机器的暴力性。所以,不仅是"暴力"问题,即使其他诸如此类的问题,应该有更具学理性的讨论。 在我个人而言,更值得重视的可能是来自我们思想内部的批评。一种意见要求回到中国的现代历史,在这历史的开端,就已经闪烁着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思想。这样的思考路径有其重要的思想意义,哪怕这一"社会主义"的现代图景只是被一些片言断语拼凑而成。但它仍然是重要的。这一重要性在于,我们必须扩大我们的思想资源,因此,理论必然要"征用"某些思想。实际的情况也正在于,我们目前讨论的中国"社会主义"理论过于单一,包括过于集中在毛泽东的个人论述上,而其他的学者,即使共产党理论家,比如张闻天、谢觉哉等等,也很少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因此,这一说法的确能打开我们的思想空间。但是,我只是在理论"征用"的意义上认同这一说法,而不是将其确认为一个"正确"的逻辑起点,并指责而后的历史因为偏离了这一逻辑所导致的逻辑错误。我仍然倾向于将理论置放于具体的历史进程中予以考察,这一具体的历史进程即中国的革命历史,包括这一历史所塑造的"革命中国"这一经验形态。因为,只有正面进入这一经验形态,我们才可能真正进入中国的当代历史,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只有带着这一20世纪的思想遗产,才能真正面对未来,也才可能真正的"征用"那些现代历史上的"社会主义"设想。 四 实际上,我的叙述重点并不完全在于"革命",而在于"革命之后",或"革命之后"的中国。"革命"在这里首先指的是一种具体的历史实践,在中国,我们无妨暂时界定它为一种大规模的武装反抗以及夺取国家权力的政治实践,相对于这一"革命"而言,1949年之后的中国,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开始进入了"革命之后"的历史阶段。当然,这也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 我所谓的"革命之后",并不完全等同于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所提及的"革命的第二天"--"真正的问题都出现在'革命的第二天'。那时,世俗世界将重新侵犯人的意识,人们将发现道德理想无法革除倔强的物质欲望和特权的遗传。人们将发现革命的社会本身日趋官僚化,或被不断革命的动乱搅得一塌糊涂"。我并不否认这些明显的"革命之后"(或者"革命的第二天")的表面特征,但是,在中国,这一"革命之后"还具有更为复杂的意味,或者各种逻辑的自我缠绕。而在某种甚至是根本的意义上,它显然和列宁主义--尤其是"一国实现社会主义"这一具体的革命理念--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问题或许正在于这一社会主义的"一国"如何处理。一方面,在国际/地缘政治的格局中,民族国家的存在意义反而被空前地凸现出来,包括国家机器的强化甚至集权化的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这一"一国"又和世界分享着"现代",而在这一"一国"之内的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又如何保持社会主义的纯粹性?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构成了"革命之后"的中国的复杂性,包括内部的矛盾对立、冲突、紧张以及由此构成的张力。 如果说,革命的理念构成了革命的根本动力,包括"一国实现社会主义"的具体的政治实践,那么,"革命之后"的中国社会主义却在回应这一理念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创造性的命题。因此,在我的讨论中,社会主义除了是一种普遍性的政治理念,我还希望能在以下三个层面继续进行解释: 一,我把中国的社会主义解释成为一个历史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充满了一种自我否定的紧张乃至继续革命的冲动。这样一种紧张或冲动,固然因为中国革命的阶段性特征--比如新民主主义--更和这一阶段性特征引发的革命理念的焦虑有关。如果我们将"统一战线"处理成一个隐喻,那么这个隐喻实际包含的可能就是葛兰西意义上的某种"妥协",这一"妥协"规定了具体的社会主义的阶段性实践模式,包括国家的制度管理方式。但是,在更隐蔽的意义上,我把这一历史的运动过程解释为对革命理念(共产主义设想)的不断地回应过程。显然,任何一种政治实践都不可能完全在理论的规定下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总是受到各种因素(包括种种偶然的历史机遇)的影响或制约,因此,一方面是所谓的"远大理想",另一方面则是因地制宜的"地方性"的政治经验,这两者之间必然形成内部的紧张关系甚至激烈的辩论和冲突。因此,对现状的克服甚至否定恰恰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内部的继续革命的冲动。在这一不断自我否定的历史的运动过程中,固然出现了激进的实验精神乃至具体的制度实践,但是更重要的,可能是搅乱并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世界,这是导致1980年代产生的直接原因之一。但是,如何重新进入这一自我否定的历史过程仍然是最为重要的研究任务之一。历史固然不可以假设,但我们也无妨假设一下,假如没有这一自我否定的历史过程,中国又可能怎样?比如说,如果没有合作化运动,中国的农村会出现怎样的状况。赵树理在1960年代,对"公社化"多有激烈而又言辞恳切的批评,但这一批评仍然恪守着他的根本的前提,即合作化"停止了土改后农村阶级的重新分化" 。赵树理的这一描述,在30年前我们未必能深刻体认,但在今天,却可能感同身受。显然,作为一种革命理念,中国的社会主义不可能仅仅停留在起点平等,它势必要考虑过程平等甚至结果平等。至于在这一过程平等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是一方面,但它的理念前提则是另一方面。因此,在赵树理的批评中,就构成了一种极其宝贵的思想张力。我以为,尽就这一点而言,所谓"20世纪的思想遗产"就已经显得非常地具体化。 二,我同时愿意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即"革命之后")进行一种空间化的处理,即把它解释为一个"场域"。这一场域实际包含着两层意思:一,它是国际的,也就是说它本身处在一种地缘政治的结构之中,所谓地缘政治,按照沃勒斯坦的解释:"它指涉的是一些结构性制约因素,这些因素控制着世界体系中的主要行为者为求取长期性政治和经济利益而发生的互动",而"对地缘政治的分析就是对中长期的结构和趋势的分析,是在特定时间点上对不确定的未来的评估" 。如果我们考虑到1949-1966年的国际政治的冷战格局,就会了解什么是地缘政治的"结构性制约因素",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才在某一方面决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政策调整,这些调整不仅影响着政治和经济,也影响了文化,比如1960年代的"和平演变"所引发的"日常生活的焦虑"。因此,哪怕是对一种激进的政治实验,也依然要考虑到这样一些"结构性制约因素"的存在,这些因素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地缘性的"他者"。二,它同时也是国内的,各个阶级和集团的存在,包括他们之间的利益博弈构成了这样一个场域。一些阶级被消灭了,但是更多的阶级被保留了下来,包括工商资产阶级。他们"和平"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这似乎是中国社会主义的一个特征。但是,无论是被消灭的阶级,还是被保留的阶级,阶级记忆,尤其是这一阶级的文化记忆并不可能完全消失,相反,这些记忆被"深埋",但是在某一特定的时候,这一被"深埋"的记忆将会重新浮现,并深刻地影响人的"生活世界",因此,意识形态的尖锐冲突,在更多的时候,转化成记忆和记忆的冲突,包括1960年代所谓的"家庭史"撰写。同时,这个场域也在生产新的阶层,这些新的阶层带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样加入了这一场域的冲突之中。因此,中国社会主义从来就是一个"阶级斗争"的战场,这一战场甚至是没有边界的,它不仅挑战私有化的制度,也在挑战这一私有化制度生产出来的文化,甚至挑战这一文化所构成的某种潜意识的"集体记忆"。在一种悲观的甚至是宿命的意义上,也许,社会主义在20世纪"一国"之内的胜利,可能已经决定了它的悲剧性的失败命运。当然,暂时的失败并不意味着永远的失败。 三,这一"革命之后"(制度化)的社会主义,也许还能被解释成某种生产性的"装置"。这一装置的构成因素是极为复杂的,既有革命理念包括这一理念的制度或非制度的实践,也有现代的治理或管理模式,等等。因此,这一装置,一方面在生产平等主义的革命理念,也在生产社会的重新分层;一方面在生产政治社会的设想,另一方面也在生产生活世界的欲望;一方面在生产集体观念,另一方面也在生产个人;一方面强调群众参与,另一方面也在生产科层化的管理制度;等等。所有这些被生产出来的矛盾,才可能构成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的复杂景观。这些相互矛盾的因素被并置在"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时期,从而也形成了这一时期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在这一意义上,我并不认为社会主义的矛盾完全来自传统遗留或外部的威胁因素,而是应该深入这一社会的结构内部或者它们的生产装置,只有这样,才能寻找这些矛盾的产生原因。而当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性危机。因此,我倾向于这样一种说法:社会主义很难在政治上持续稳定,社会主义不仅在生产自己的支持者,也在生产自己的反对者,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不仅没有结束革命,相反,它很可能意味着另一个革命时代的开始。当然,这一反对者和新的革命时代是需要做详尽的分析的。反体制的力量,有可能来自革命理念的支持,因此,对现行的体制的批评恰恰是为了回应或拒绝革命理念的失落;也有可能来自另一种--比如现代化--理念的支持,而如何理解"现代"(实际上也是被社会主义的装置生产出来的)尤其是技术意义上的现代化,在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位置以及它对个人和国家的询唤作用,不仅对理解中国前30年的社会主义,也对理解后30年,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 当然,我无意在此重述一段具体的历史,我讨论历史的目的仅仅在于,在这一历史的运动过程中,文学叙述了什么,或者怎样叙述。我也并不企图纠缠于所谓的"真实性"--这属于"反映论"的理论框架。尽管在后30年中,很少有人再会用"反映论"来定义文学,但是我们的确会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当一些人为了论证当下的合法性,他们总是会强调文学的虚构特质;可是,当他们转身面对历史的时候,又会强调文学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生活。显然,理论在此成了一种模棱两可的东西,或者说,只是成为一种自我合法性的论证工具。 我在此需要考察的文学,基本属于1949-1966年的时间范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十七年文学"。当然,个别的叙述很可能会溢出这一时间范畴,比如赵树理某些写于1940年代的作品。我既然并不希望纠缠于所谓的"真实性",那么,我的考察的目的更多的在于这一时段的文学究竟提供了那些想象,包括这些想象构成的观念形态。实际上,我更在乎的,或者说我认为文学主要提供的,恰恰在于这样一些观念,这些观念既是理论的,也是情感的,而我们总是根据某种观念来塑造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在这一意义上,文学总是"有用"的。 考察这一时段的文学,根本的任务并不是匆忙地剥离它和政治的关系,情况可能相反,我们必须将其置放在和政治的关系中,才能更深刻地进行讨论。在这一意义上,我同意德勒兹对卡夫卡的评价:"写作或写作的优先地位仅仅意味着一件事:它决不是文学本身的事情,而是表述行为与欲望连成了一个它超越法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整体。然而,表述行为本身又是历史的、政治的和社会的" 。在文学性的背后,总是政治性,或者说政治性本身就构成了文学性。讨论国家和集体固然是一种政治化的表述行为,可是,讲述个人的故事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政治?在某种笼统的意义上,这一时段的文学主要集中在国家/世界、个人/群体、民族/阶级等等的想象范畴中,并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想法。正是对国家、民族和阶级的强调,构成了这一时段的文学的强烈的政治化特征。现在的问题是:一谈国家,就变成了国家主义;一谈民族,就变成了民族主义;一谈人民,就变成了民粹主义。此一问题可能才是制约某些批评性意见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并不总是牵涉文学性的--当然,它总会以"文学性"的问题形式被表征出来。我并不否认在这一政治化的表述行为中,一些文学(即使是相当优秀的文学作品)也会成为政治的"传声筒",有的甚至成为某些政策的论证工具,按照德勒兹的说法,就是无法"超越法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整体"。在这一意义上,我仍然同意1980年代反对文学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文学运动。但是,另一方面,我不能同意的,是那种将"国家/个人"处理成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实际上,国家政治的视角给这一时段的文学提供了一种非常深刻的观察世界的叙事方式,我曾经概括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叙事。这一叙事角度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形式经验。这一经验不仅表现在对一种"大历史"的叙事把握上,也表现出一种对民族-国家的政治想象,而在我看来,所谓的政治性固然表达殊异,但国家政治仍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拒绝这一"宏大"(包括国家、历史,等等)的政治视角的介入,极端化的发展,也可能会使我们丧失对话世界的政治能力,这一能力也包括相应的叙事能力。 但是,即使这一所谓的"十七年文学"和国家政治保持了亲密的关系,我们也依然能够感觉到其中的某种超越性的形态,这一形态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当国家政治和写作者的立场形成一种高度默契的时候,这时候,写作者和政治总是呈现出一种亲密的关系,可是,一旦这一政治和写作者的个人立场发生冲突,其中的关系就会变得非常暧昧。赵树理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我以为,讨论"赵树理的道路"固然重要,同样重要的可能是"赵树理的道路"为什么会被终结。这一终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现行政治的干预(比如对"中间人物"论的批评),也未必不存在中国现代历史所形成的另一种知识传统,这一传统在某种粗略的意义上,用罗岗的说法,也可以描述为一种激进的城市知识分子的对世界的浪漫想象。而赵树理究竟对中国的当代文学产生了什么样(甚至有没有)的重大影响,也仍然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占据所谓"十七年文学"主流位置的仍然是西方"成长小说"的各种变体,而我们已经知道赵树理的小说是很难被纳入这一"成长小说"叙事范畴的;但是,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或许是,即使在这一文学和政治的亲密关系中,我们如何讨论一种更隐蔽的 "超越法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整体"的写作倾向。这一超越性的写作倾向,显然来自一种平等主义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观念强调一种利益共享,因此,它总是将个人置放在群体中间进行考察,同时反对任何一种极端化的个人主义(而且通常会被解释为一种丛林原则),而且,它也反对任何一种形式的压迫,因此,"反官僚、反特权"一直是"十七年文学"最为重要的叙事主题之一。而在形式上,则提供了一种如何讲好"他人的故事"的叙事能力。而我以为,如何讲好"他人的故事"不仅是对写作者价值观念和生活经验的挑战,更是对叙事技艺的挑战。显然,这一平等主义的理念,包括对底层人民的尊重,未必能为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所能理解。正是因为这一理念的存在,无论是赞颂还是激烈的批评--当然,这一批评又总是在现行政治的允许范围内,因此更增添了分析的困难--都是难以为具体的"法律、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整体"所能详尽解释。 因此,对这一时段的文学的分析实际上困难极多,一方面固然是良莠不齐(如同所有的文学时代),另一方面,在文学和政治的关系中,不是匆忙地剥离,而是在文学和政治的积极的互动中,考察文学和文学的历史。当然,这一考察还包括细致的文本阅读和文本分析。 六 本书分为七章。 第一章:"国家/地方:革命想象中的冲突和妥协",主要讨论在"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语境下,国家和地方的关系,包括现代性和地方性知识之间的相互纠缠。在我们强调中央政府的集权控制下,我们仍然得看到,"地方"以及"地方性知识"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我并不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全面反传统的,事实上也不可能。当"革命中国"继承了传统的领土空间,势必也继承了相关的空间知识。而关键仍在于,我们对所谓"传统"需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我更倾向于认为,这一所谓的"传统"较多地被保留在"地方性知识"的形态之中,或者说是一种已经被地方化了传统,这一传统区别于纯粹精英意义上的传统(经典)。因此,现代和传统实际上也构成了一种相互征用的关系。比如说,当"自然村"的形态被完整地保留下来,尤其是继续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位,那么,这一内蕴在"自然村"里的文化-权力关系事实上也会被相应地保留下来,这一保留,既导致激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冲突,同时,也可能被现代性知识所征用。比如,在文学叙事中常见的所谓"带头人"经常会得到一种道德化的描写(比如《创业史》里的梁生宝),这一描写很难得到科层制意义上的现代解释,而只能从传统宗族关系中去寻找它的叙事"原型"。而"村庄"一直是所谓"十七年文学"最为重要的表现空间之一。它的意义,甚至超过"家庭"。 第二章:"动员结构、群众、干部和知识分子",主要讨论所谓的"动员结构"以及处于这一结构之中的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这一"动员结构"当然是一种非制度性的社会组织形式,但是它在中国的政治乃至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却是不言而喻的。这一所谓的"动员"当然含有一种列宁主义的倾向,即从外部灌输"阶级意识",但是它对中国革命的重要性在于,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国产业工人相对匮乏的现实乃至理论困境。在这一意义上,"无产阶级"甚至是能够被创造的,即"政治无产阶级",这一政治性的介入,不仅主导了中国的阶级斗争的形式化,而且寻找到了它的"无产阶级"载体--军队。只要我们稍微留意一下当代文学中"复员军人"的形象,就能明白这一"政治无产阶级"的内涵所在,也因此,它就相应突出了"改造"的重要性;而另一方面,它又强调了群众的"首创精神",认为群众身上具有一种自发的社会主义倾向,因此,又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是革命的主体,这一倾向又在客观上导致了不仅是群众作为社会的道德主体,也相信"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是有可能的。所以,即使在"动员结构"内部,也缠绕着多重的矛盾表述。 第三章:"青年、爱情、自然权利和性",主要讨论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在此需要补充的是,革命是需要激情的,而被革命缠绕的社会主义同样需要激情的生产。如果说,这一激情曾经通过性和爱情被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也曾通过激烈的战争描写(牺牲或献身)生产过这一激情,那么,在"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时代,尤其是超越或克服了个人主义(包括个人的爱情和性),这一激情的生产便转移到了文学领域,因此,如何生产出一种符合社会主义政治需要的激情就成为文学的重大命题,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在"革命中国",政治会对文学给予那么多的关注。在这一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假设,包括"新民歌"运动在内的文学普及都和这一激情的生产有关。文学在生产激情的同时,也在生产"青年",即所谓的"文学青年",尽管我在第七章对"文学青年"有过简单的回应,但显然还是不够的。这一"文学青年"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新人"承担了对未来的想象,但同时也是反体制的重要力量,因此,如何解释这一"文学青年",包括如何解释社会主义的文学生产装置的复杂构成因素,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研究领域。它事实上不仅涉及中国社会主义的前30年,更关涉到整个1980年代的重要的思想解放运动。 第四章:"重述革命历史:从英雄到传奇",则讨论了在"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为何要重述革命历史,以及在这一重新讲述的过程中,形式的变迁和相应的变化。一个所谓的现代民族,首先是一个政治民族,但是这一政治民族仍然需要文化的支持,而如何讲好这一现代民族的历史以及相应的神话建构,就成了叙述的重要命题。而在这一叙述中,首要的就是确立一种集体的价值观念,从而形成民族内部的政治认同,这一认同既是政治的,也是历史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去政治化"往往需要首先从"去历史化"开始。 第五章:"'技术革新'和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叙事",尽管我们一直在讨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边界问题,而且在很多地方这一边界也未必那么清晰,但是,边界却一直存在,并因此区别出"革命中国"和"现代中国"的不同的历史语境。这一边界所在,就是所谓的"主人"问题。尽管在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工农的"主人"的承诺未必都被完全兑现,但是这一努力也并未终止。而这一努力也一直获得文学的积极响应。在这一实践及表述的过程中,也折射出激烈的现代性冲突,即专家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冲突。群众参与不仅仅是政治参与,同时也是一种知识参与,或者说,政治参与必然要获得知识参与的支持。而在这一群众参与的过程中,民主化也逐渐地从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所谓的"鞍钢宪法"也正是政治民主在经济领域的一种回应形式。当然,这一群众参与,究竟落实到何种程度,而对专业主义的抑制,又引发了另外的什么样的社会危机,这些都可专门讨论,但是,所谓的群众的主体性只有在参与的过程中才可得到确立,而真正的问题则在于,什么时候,这一群众参与宣告终结,而随着这一终结的,正是底层民众的主体性的消失。 第六章:"劳动或者劳动乌托邦的叙述",在所谓的"革命中国"的叙述中,"劳动"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围绕这一概念的叙述,不仅仅是政治的,同时更是"情理"(赵树理)的,正是这一概念在"情理"上的确立,不仅由此构建了一种"情感结构",同时也确立了这一社会的正义观。而更重要的是,它的正面化或价值化,使得劳动群众因此获得了一种尊严,在某种意义上,中国革命实际上同时也是一种有关劳动群众的尊严的革命,或者说,它本身即是一种尊严政治的社会实践。 第七章:"1960年代的文化政治或者政治的文化冲突",我在这里所所谓的"1960年代",实际指的是1960年代前期,即"文革"爆发之前的时期。1960年代前期的重要性在于,在这一时代,"城市"以及相应的重要性逐渐突出,同时开始生产出一系列中国革命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个人、欲望、消费,等等。我们不能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强调集体而认为个人在这一时代已经消失,情况可能相反,社会主义在生产集体的时候,同时也在生产个人。问题只是,这一被社会主义生产出来的"个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合法性。因此,一方面社会主义在源源不绝地生产"个人",同时在另一方面,又通过对"个人主义"的批评抑制着这一被自己生产出来的"个人"。也因此,不仅集体和个人之间构成了抑制内在的紧张和冲突,个人和个人主义之间也构成了一种理论的紧张和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这一紧张构成了一种张力,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1980年代的对个人"正名"的政治诉求。为了重新约束这一个人尤其是个人欲望,"阶级斗争"成为这一冲突的形式化的政治方式,但是在这一"阶级斗争"的形式背后,却要求确立一种服从性的人格,包括自我的欲望控制。但是,这一服从性的"新人"却马上面临着另一个问题,也就是这一"新人"能否承担起"继续革命"的使命。"继续革命"要求的是一种政治决断,一种挑战和颠覆的政治品格,同时也要求一种"激情"的生产方式,因此,在《年轻的一代》中,我们会感觉到"文学青年"如何被政治再度"征用"。在这一意义上,我倾向于认为,"文革"的爆发恰恰是为了克服1960年代"服从性社会"所隐含的继续革命的危机,当然,这只是因素之一。 结束语:"社会主义的危机以及克服危机的努力",我愿意在此重申我的历史态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真总结中国革命成功的经验形态,另一方面我又试图对社会主义进行一种危机化的处理,这一处理既涉及社会主义的生产装置,也涉及到对这一危机的克服以及克服的资源。如果我们把这一对危机的克服进行历史化的处理,那么它最早表现在1957年的所谓的"反右"运动,而后是1960年代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再而后是"文化大革命",终结在1980年代。整个20世纪也由此宣告结束。一方面它折射出中国的反体制运动的思想特征,另一方面这一运动也表现出寻找新的资源的努力。这一努力既表现出对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内部寻找克服危机的资源的怀疑,也意味着在1980年代当这一资源的寻找转向"西方"所产生并形成了更大的社会危机。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一寻找已经终结,寻找还在继续,直到我们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正义的形态。当然,如何描述1980年代,这是我另外的一个工作。 八 当文学如海登怀特所言:"装着让世界自己说话"的时候,或许已经划定了想象和实践、虚构和事实等等之间的区别。可是,在想象和虚构之间,我们也依然能够感觉到一种"叙述的历史话语",这一话语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或制约。这些影响或制约有些是显在的,但更多地却来自一个时代的政治无意识的支持。我需要探索的是"为什么要这样写",因此,我努力在文学和社会政治之间构置一种互文的关系,这是我的方法论的设想。我不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研究方法,事实上我也从来不认为文学研究中存在着唯一一种正确的方法;我也不认为这是一种最好的研究方法,但是我在这里只能使用这样一种方法。我更愿意讨论的是,对当代文学研究来说,方法论已经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每一种方法只有当它发展到极端的时候,才可能相对形成我们自己的叙述模式,当然,也同时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并引发我们克服这一局限性的冲动。在这个意义上,我不会否认我的方法论的局限,同时我会尊重其他的研究范式。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我希望重建一种叙事,无论世事怎样变化,堕落或者失败,我仍然希图回应那一平等的革命理念,也即巴丢所说的"共产主义的设想"。我们只有带着这一20世纪的思想遗产,才能重回"19世纪"。 (本文为作者新著《叙述/革命之后》的导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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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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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图像的解读与误读,以福柯《词与物》一书的第一章《宫娥》为讨论的文本,指出福柯解读委拉斯开兹绘画作品《宫娥》的目的,是要通过探讨凝视问题,来解构再现的视觉秩序。然而,由于《词与物》之中文译者的误读,福柯的关键词"凝视"与"再现"在汉译本中付诸阙如。关键词的缺失,使福柯的论题与观点均受损害,而读者更被误导。本文不是讨论翻译问题的文章,而是一篇阐释福柯解读图像的文章。为了对中文译者表示尊重,本文不提译者之名,也不提译著的出版者和出版年月。一、福柯读图的关键词在当代视觉文化研究中,图像是供人阅读的文本。福柯在《词与物》的第一章里解读17世纪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开兹的《宫娥》绘画,大致遵循了四个读图步骤:一是描述读画所见,二是阐述画中图像,三是诠释画中的凝视和再现问题,四是对自己的诠释进行理论升华(请注意此处使用的几个动词有所不同)。在这四个步骤中,阐述和诠释的分量较大。福柯的阐述起自解读式描述,然后结于归纳,并准备对图像进行诠释。诠释是阐述的延续和深化,若说阐述偏重视觉分析,那么诠释便偏重理论提升。福柯的阐述与诠释并非仅仅探讨《宫娥》中图像的含义或象征寓意,而更主要的是借助解读《宫娥》图像来书写他自己对再现之视觉秩序的见解。《词与物》第一章《宫娥》分两节,在第一节中,福柯首先描述了作为画中人的画家委拉斯开兹,聚焦于画中的画家与画中画的视觉关系,以及画家与《宫娥》一画的视觉关系,并从中引出了凝视问题。福柯阐述了凝视过程中的看与被看,以及二者的互动与转化。例如,画中的画家正看着画外的某处或某人,同时也被画外的某人所凝视。凝视的此种多重性使往复再现成为可能,因此凝视具有潜在的解构功能。接着,福柯的描述和阐述从画中的画家转向画中背景的墙面。墙上有面镜子,映照出国王夫妇,他们正在凝视画中的一切,包括画中的画家。由于镜中人的实际位置是在镜子的对面,也即我们看画人所处的位置,所以镜中人也在凝视镜子旁边的小门和门口的人。我们看画便知,门口那个人与国王夫妇相对,他从对面凝视着画中的一切,并与国王夫妇形成对视。镜子的话题是前面凝视话题的逻辑延伸,并从凝视的多重性而引出了往复再现的话题。在此,福柯试图找到一个类似于语言叙事中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视角,这在《宫娥》中该是视觉观照的原始起点,即:是谁从什么角度最先进行观照,并以这个观照的起点来构成画中凝视的视觉秩序。占据这观照起点的人,第一种可能是镜中的国王夫妇,他们在画外,正在凝视画中的场景,包括画家。然而,他们是委拉斯开兹正在描绘的模特,他们在凝视画家的同时,既被画家所凝视,更被画家所描绘(尽管我们只能看见那幅画的背面)。而且,国王夫妇的镜像也出现在画中(他们的镜像极可能就是画家正在绘制的画,或是其局部),他们得以被我们这些画外的观画者所看见。因此,他们不太可能是观照的原始起点。第二种可能性是画中背景门口的那个人,但他却在国王夫妇的视界内,因而也不太可能是观照的原始起点。第三,会不会是画中的画家?也不太会,因为国王夫妇看见了他,他们(画家与被画的国王夫妇)的对视是共时的,除非画家隐藏起来,只看而不被看。这就是说,《宫娥》一画并没有原始的观照起点,没有全知全能的原初视角,于是,《宫娥》的再现便难以构建一个有序的视觉关系。这样,利用画中的镜子,福柯便有机会指出再现的往复,例如画家与国王夫妇相互看与被看,并进而质疑《宫娥》画面的再现秩序。对作为读画者的福柯来说,《宫娥》的画面(承载绘画作品的画布表面)可以看成是镜面,与画中背景里的镜子遥相呼应,于是整个画中的场景便也可看成是镜像。这样,《宫娥》一画就涉及了多面镜子的互映和相互包含,而这个互映的过程无穷无尽。在此,究竟是谁在看谁、谁又被看、谁在再现谁、谁又被再现,便成了一个永无终极答案的往复问题,福柯由此而指出了再现的无起点和不确定性,是为对图像再现之视觉秩序的解构。《宫娥》第二节是第一节的顺延和展开,福柯的图像阅读从前面的描述和阐述,延伸到了对再现问题的诠释和理论升华。第二节一开始,福柯就以画中人物的姓名来引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问题。在《宫娥》中,这涉及文字与图像的关系,类似于中国古代文论中"言"与"象"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要害在于"言不尽象",或象在言外、意在言外。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福柯进一步探讨了画中镜子的再现功能,强调了往复再现中多重凝视造成的观照不确定性。至此,福柯的诠释渐入理论总结阶段,他从图像观照的起点问题出发,以镜中的国王夫妇来讨论视觉观照的原始视角,并推及观照者的在场与不在场问题,由此说明凝视互动中再现的不全面、不可靠、不确定,从而完成了对再现的解构。福柯《词与物》的第一章《宫娥》这样结尾:最后,再现不再受制于被再现者,于是,再现得以成为纯粹形式的再现[ Michele Foucault. Les Mots et les Choeses. Paris: Gallimard, 1966, 2008, p.31. The Order of Things.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16.]。在再现的纯粹形式中,内容已被消解,所以有学者欲将福柯归类为后结构主义者(post-structuralist),但福柯自己却不承认。然而,尽管《词与物》是福柯的早期著作,初版于1966年,那时解构主义尚未流行,但福柯的学术思想却已具有了解构意向。洞悉了这解构的意向,我们便不难理解,福柯解读《宫娥》图像时所使用的关键词是凝视与再现,即多重凝视与往复再现,这二者的关系即是福柯《词与物》第一章的主要论题。 二、解构视觉秩序我们从关键词"凝视"和"再现"的关系可以看出,福柯解读《宫娥》的目的是要通过多重凝视来指出再现的往复,进而解构再现的秩序。福柯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他看到并利用了多重凝视和往复再现中潜在的悖论。这一悖论便是符号学中能指与所指的分离,这在他随后写作的相关著述《这不是一支烟斗》里有精到的论述。什么是再现的秩序?《宫娥》这样的古典式绘画遵循了古希腊以来的再现原则,这就是在画面上模仿并复制事物的视觉外观,即所谓表象,福柯称之为"相似性"(similitudes/resemblance)。按照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视觉秩序即是再现的秩序。在《词与物》第二章《世界的书写》中,福柯讨论了四种相似性,其中第二种为"模仿"(aemulatio),有如复制镜像[ 同1,p. 34, 19.]。然而,委拉斯开兹不是一个机械的写实画家,他的《宫娥》不是要去简单地模仿一个场景,不是要去再现这个场景的表象,而是要思考和探索再现这一艺术行为。只不过,画家采用了视觉图像的方式来进行思考和探索,而福柯则采用了文字著述的方式。在《词与物》的第三章《再现》中,福柯讨论了17世纪的西班牙小说《堂吉诃德》,他以文学作品和小说的主人公为个案,指出符号能指和所指的分离,呼应并发展了他对再现之秩序的解构。福柯所解构的再现秩序,是《宫娥》在福柯眼中的视觉秩序,或曰视觉结构。我们看这幅画,首先注意到的视觉中心是小公主和宫娥。画中的小公主正在看着什么,但我们不知道被看者是谁,却看见她被宫娥所看,而宫娥和公主又被我们所看,这是第一组多重凝视。然后我们进一步看这幅画,看见公主与宫娥后面的画家,他也在看,我们同样不知被看者是谁,但我们可以发现,他正被那被看者所看,同时也被我们所看,这是第二组多重凝视。我们再进一步看这幅画,看见了画中背景门口的那个人,他从与我们相反或相对的视角正在看着上述两组凝视,同时也被我们所看,更被画家所看的人看着,这是第三组多重凝视。最后我们看见了画中的镜子,发现小公主、画家、门口的人所看的可能都是镜中人,而镜中人也正在看着他们,这是第四组多重凝视。在每组凝视之内存在看与被看的互动,而在各组凝视之间,也同样存在看与被看的互动。在福柯所看见的《宫娥》中,所有这一切视觉关系,都因再现的秩序而获得了一种视觉关系,即凝视的内在结构。然而,如果说镜中的国王夫妇是画外人,他们可以从第三人称的视角来通观画中的一切,那么镜子的作用便十分重要,因为镜子将画外人拉进了画里,使镜中人得以被看,既被画中人所看,也被我们这些真正的画外人所看。这时,如果我们退后一步,将委拉斯开兹的《宫娥》画面看作一面镜子,那么如前所述,这位画家用写实主义手法来再现了自己的画室场景,他描绘的是一幅镜像。这幅镜像不再是写实主义的,而是超现实的,它超越时空,将20世纪中期的福柯和我们这些21世纪的看画人,一并拉入17世纪的西班牙皇宫,让我们站在国王和王后的位置上来看画家的工作场景。在此,上述四组凝视的交织使这幅画的载荷大增,平面的镜像不仅获得了透视的深度,而且超越视觉空间而赋予作品以历史的哲学内涵,即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能指与所指的含义。换言之,在福柯看来,这是一幅关于绘画的绘画,是关于看与被看的绘画,是关于凝视和再现的绘画,是可以解构凝视和再现的绘画。就此,经过福柯的解读,委拉斯开兹的《宫娥》便不再是一件写实主义的单纯的再现式绘画。我们在上述讨论中看到,福柯《词与物》第一章讨论委拉斯开兹的《宫娥》,主要讲两个问题:凝视过程中看与被看的互动、再现过程中镜像与画面的相互观照。在此,"凝视"和"再现"是福柯读图文本的两个关键词,是我们理解福柯关于图像阅读的专门术语和理论概念。这两个问题的内在联系,是福柯对事物之秩序的重新审视,是他对视觉再现之确定性的质疑。在这样的语境中重读法文原版和英译本,我们看到"凝视"与"再现"二词通篇都是,有时是作为普通术语,有时是作为专门术语和学术概念。可是我们阅读中文译本,却见不到 "凝视"和"再现"二词。汉译本中关键词的缺失,使文本与语境关系失谐,使福柯的论题晦涩难解。而汉译本用"目光"和"表象"来替换这两个专门术语,更误导了读者,使读者以为福柯读图的关注点不是凝视和再现。三、"凝视"的缺失 在法语中,福柯"凝视"的原文是regard,可用作普通术语,意为目光、观看、注视之类,也用作文化研究的专门术语,意为凝视。在英语中,福柯认可的翻译是gaze,名词与动词两用,也是当代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的专用概念。在福柯《词与物》中文译本中,译者没有认识到"凝视"是个专门术语和概念,结果一律当成普通词汇处理,造成了误译,使中文译本缺失"凝视"这一关键词,更缺失"凝视"的论题。我们先看"凝视"作为关键词的缺失。一打开福柯的书,在中译本第一章第一节第一自然段,我们就读到了这样的译文:"画家在他的画布前站得稍稍靠后一些。他看着他的模特儿;也许,他在考虑是否增加最后修饰的几笔,但也有可能他的第一笔还没有落下。握着刷子的手臂向左倾斜着,朝着调色板的方向;它一时停在画布与颜料之间。熟练的手被画家的目光悬住了;这种目光反过来也落在已决定的姿势上。在精美的刷子尖与刚毅的目光之间,一幅场景将展现出来"[ 福柯《词与物》中译本,第3页。]。且不说这段译文中其它词语的错译(如"刷子"应为"画笔"),就说关键词"凝视"(regard/gaze),此词在法文原文和英文译本中连续出现了三次,涉及凝视者与被凝视者的互动和相互转化关系。但是,在中文译本里"凝视"完全缺失,代之以普通词语"目光"。结果,福柯在《词与物》开篇所用的关键词及主要概念付诸阙如,这误导了中文读者对福科论题的把握。我们接着再读福柯《词与物》第一章《宫娥》第一节第四自然段,福柯继续讨论画家的凝视,但中译本里却没有这个关键词:"尽管我们被这个目光所注视,但也被它所忽视,......。但是,反过来说,画家的目光,因投向油画以外的自己正面对着的空虚,所以,凡是存在着多少目击者,它都把他们当作模特加以接受;在这个确切的但中立的场所,注视者与被注视者不停地交换。任何目光都是不稳定的,......,主体和客体、目击者和模特无止境地颠倒自己的角色"[ 同3,第5页。]。我们且不论这段汉译的语法缺陷和别扭的文句,也暂且不论词语的错译(如"目击者"应为"看画者")。参照法文原版和英文译本,我们可知福柯在此进一步讨论凝视关系,即看与被看的互动,涉及画家、模特和看画者在相互凝视中发生的角色互换,旨在说明凝视的不确定性,这为后面解构再现埋下了伏笔。在这段引文的法文原文中,作为专门术语的regard(凝视)出现了四次,regardant(凝视者)和regarde(被凝视者)各出现了一次。在英文译本中,相应的专门术语gaze也出现了四次。英译者对"凝视者"和"被凝视者"作了变通处理,用observer(观察者)和observed(被观察者)来翻译对应的法文。在汉译本中,译者用了四个"目光"来翻译法语和英语中对应的regard/gaze,未用"凝视"。其实,汉译者已经使用了"注视者"和"被注视者"来翻译regardant/observer和regarde/observed,但却终于未能再进一步,结果,"凝视"概念仍然付诸阙如。在福柯法文原版的整个第一章第一节,regard及其变化形式至少出现了31次,有普通词语和专门术语二者。因此,英译本按词性和语境来选用不同的替换词进行变通,将作为专业术语的regard译为gaze,此词仅在第一章第一节中就至少出现16次。汉译者也有变通,中文"凝视"在《词与物》第一章出现过两次,但从上下文判断,这仅有的两次都是作为替换词的普通词语,并非专业术语,没有继续使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而其余则译作"目光"之类,未译作"凝视"。有了这样的认知,于是我们就可以再看"凝视"作为论题的缺失。在西方当代学术中,尤其是在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中,"凝视"是个大话题,其最大的理论源头乃福柯与法国心理学家拉康的著述。作为当代美术中的批评术语和文化研究中的学术概念,"凝视"指相对较长时间的注视,注视的目光含有知识和权利的蕴意,隐藏着身份、权力、欲望、操控等政治内涵,"凝视"因此而成为以身份问题为要义的文化概念[ Margaret Olin "Gaze" in Robert S. Nelson and Richard Shiff, eds. Critical Terms for Art Hist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p. 209.]。国内学术界对"凝视"已有大量讨论,此话题早已不是鲜为人知的新话题。关于福柯之"凝视"与拉康之"凝视"的内在联系,我们可读国内学者吴琼的论述。这位学者选编了一部译文集《凝视的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她在文集序言《视觉性与视觉文化》中这样阐释拉康的"凝视":"在他看来,'凝视'不仅是主体对物或他者的看,而且也是作为欲望对象的他者对主体的注视,是主体的看与他者的注视的一种相互作用,是主体在'异形'之他者的凝视中的一种定位。因此,凝视与其说是主体对自身的一种认知和确证,不如说是主体对他者的欲望之网的一种沉陷。凝视指一种统治力量和控制力量,是看与被看的辩证交织,是他者的视线对主体欲望的捕捉。传统的视觉中心主义所构建的中心化主体就在这种视线的编织中塌陷了。"[ 吴琼编《凝视德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虽然这是阐释拉康,但却可以看成是对福柯解读《宫娥》的解说,尤其是引语中的最后一句,更可看成是对福柯的精到总结。《词与物》是福柯的早期作品,他那时对凝视问题的研究,尚属形式主义,但他对《宫娥》的阐述,却也同时预示了对形式主义局限的突破。这突破首先表现在凝视过程中看与被看的相互转化关系,这既是视觉交流和传播,也是凝视者在视觉交流和传播过程中对自我身份的探索,也即究竟谁在凝视的问题,这就是福柯在解读《宫娥》时所探讨的视觉观照的原始起点问题。到60年代后期,有学者将看与被看的问题发挥为视觉交流的社会关系问题[ Michael Fried "Art and Objecthood"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822.],而在70年代中期,更有女性主义学者在电影研究中引入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从而将视觉交流引申到性和政治方面[ Laura Mulvey "Visual Pleasure and Narrative Cinema"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963.]。到70年代后期,福柯本人果然超越形式主义而走向了社会政治,他在1977年的著述《全视》(Panopticism)中,从社会控制的角度看待政府对公民(群体和个人)的监视,从而给凝视概念涂上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其次,福柯对形式主义局限的突破,还在于他将"凝视"和"再现"联系起来,虽然他在讨论《宫娥》时解构了再现,但在解构的过程中却以"凝视"而将再现者和被再现者联系起来。正是因为"凝视"的此种作用,再现者和被再现者的相互转化关系才变得重要,也正因为此,"凝视"在再现者、再现、被再现者、被再现的往复过程中,才成为一个关键环节。关键词的缺失,造成论题的缺失。我们阅读《词与物》的中文译本,能够读出福柯是在讲看与被看的问题,但由于关键词的缺失,读者始终无力捅破那最后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不能读出福柯论述的问题就是凝视。于是,福柯对《宫娥》图像的解读,便与当代学术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关联。四、"再现"的缺损 福柯的凝视直接关涉再现问题,而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再现"也不幸缺失。我们先看作为关键词的"再现"的缺失。福柯的"再现"为representation,法语英语拼写相同,这既是当代批评理论的专用术语,也是后现代文化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词与物》的中文译者意识到了这是一个专门术语和理论概念,但却不知道中国学术界的通常译法,于是一律译成汉语名词"表象",同时又将这一汉语名词错当动词使用。在法文原著和英文译本中,福柯的"再现"至少有三种语法形式,除名词外,还有动词representer/represent和动词被动式represente/represented。汉语的"再现"既是名词也是动词,还有被动式"被再现"和被动式形容词"被再现的"。相反,汉语"表象"仅仅是名词,虽然可以用来指称再现的结果,但不能用作动词和被动式,不能指称再现的动作和行为过程。可是在《词与物》的汉译本中,因译者将"再现"误译为"表象",结果只能违反汉语语法规则和逻辑,而将"表象"用作动词,甚至出现了"被表象的"之类文理不通的译文。且读这样一句译文:"在油画中被表象的所有表象中间,这是唯一看得见的表象;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注视它"[ 同3,第9页。]。这句引语的法文原文是"De toutes les representations que represente le tableau, il est la seule visible; mais nul ne le regarde"[ 同1,第23页。],而福柯亲自认可的英文翻译则是"Of all the representations represented in the picture this is the only one visible; but no one is looking at it"[ 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7.],此句的关键词是representation(再现),中译本却用"表象",语句文理不通,含义不明。在《词与物》第一章《宫娥》里,"再现"一词贯通全章,但汉译本里却踪影全无。且读《宫娥》中文译本第二节的最后自然段,福柯在此完成了对"再现"的解构:"也许,在委拉斯开兹的这幅油画中,似乎存在着古典表象之表象和它敞开的空间的限定。事实上,在这里,表象着手在自己的所有要素中表象自己,.....。但是在由表象既汇集又加以散播的这个弥散性中,存在着一个从四面八方都急切地得到指明的基本的虚空:表象的基础必定消失了,与表象相似的那个人消失了,认为表象只是一种相似性的人也消失了。这个主体,----是同一个主体,被消除了。因最终从束缚自己的那种关系中解放出来,表象就能作为纯表象出现"[ 同3,第21页。]。同样,我们暂且不论这段汉译的语法缺陷和诘屈聱牙的文句而给读者造成的阅读困难和理解障碍。这一段是《宫娥》章的结尾,卒章显其意,福柯解构了古典的再现概念,预示了后现代的再现概念。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宫娥》一画的再现是往复再现,也即后现代所说的自我引证式再现(即便委拉斯开兹没有此意,福柯却有此意);其次,画中被再现的场景涉及镜像,并在看与被看的凝视转换过程中消失了,画中被再现的人与物其实空空荡荡,一片虚无。于是到了最后,再现不涉任何被再现者,而成为一种纯粹形式的再现,是为再现的无序之序。可是阅读汉语译文,读者难于明白福柯究竟在说什么,因为译者将"再现"一律译作"表象"。在哲学界和美学界,有人将欧洲古典哲学里的representation 译为"表象"或"表征",在文学界和美术界,此词多译为"再现"。从艺术分类角度说,有具象绘画与抽象绘画,还有表现式绘画与再现式绘画,但没有"表象绘画"。在艺术研究中这个词通常都译为"再现",例如写实主义的"再现式绘画",决不会译成"表象式绘画"。在此,"再现"的缺失已不仅仅是一个关键词的缺失,而是论题的缺损。在西方当代学术中,尤其是在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中,再现是个大话题。作为动词,"再现"的本义是指用文学语言或艺术图像来构建一个形象,并指称或代表某一客观存在的物象,即所谓古典再现。作为名词,"再现"是那一客观物象在文学作品中的语言呈现或在艺术作品中的视觉呈现,这是再现行为的结果。在用作名词的情况下"再现"也可称为"表象",但"表象"只涉再现的结果,此词不能有效揭示再现的行为以及表象与这行为的关系。再现的过程,涉及被再现的客观物象,涉及再现者对这一物象的视觉感知,以及画家在画布上对这一感知的视觉呈现。当代视觉文化研究和批评理论所关注的再现问题首先是,由于画家对客观物象的视觉感知是个人化的,于是这一客观物象在画家头脑里的心象(mental image)便面临了准确性甚至真伪性的质疑。其次,当代批评理论所质疑的另一问题是:画家呈现在画布上的视觉图像,究竟是他头脑里的那个可靠性尚未获得确认的心理图像,还是他双眼所见的那个客观物象?这些质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模仿说,及其有关"理式"的拷问。柏拉图认为,艺术的再现是不真实的,与真理隔着三层。到了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期结构主义兴盛之时,学者们从语言学和符号学角度来研究再现问题,借助语言表述的悖论,探讨再现的往复。福柯的《词与物》出版后,其往复再现之说引起了比利时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利特的注意,二人通信讨论再现问题,特别是视觉再现与语言再现的关系。同时,福柯对马格利特的《这不是一支烟斗》等绘画作品也表现出极大兴趣,他从画中看到了符号之能指与所指的分离,于是就马格利特的绘画而写出了一系列探讨再现问题的文章,这些文章后来集为小册子《这不是一支烟斗》出版,其主旨仍是对再现的解构[ 关于福柯在《这不是一支烟斗》中对再现问题的研究,可参见拙著《世纪末的艺术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与中国当代美术的文化比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273页。]。从翻译的角度说,尽管"再现"的误译仅是低级的技术性问题,应该无伤大雅,但是,误译来自译者的误读,对读者会产生误导,尤其从理论角度说,这会是极大的误导。福柯在《词与物》的"前言"中讲了他写作这本书的起因:博尔赫斯所引的中国古代百科全书的分类方法,因不合西方逻辑思维而显得怪异,但也反衬出了西方思维方式的局限,这使福柯有了探讨事物的秩序之"无序"的念头。欧洲传统的视觉艺术,是一种有序的再现,即古希腊哲学所说的"模仿"。在这样的语境中细读福柯论《宫娥》,我们可以读出他的主旨是借"凝视"而讨论再现问题,是通过讨论画中的多重凝视来阐述再现的往复,进而解构视觉再现,指出再现的无序。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由于关键词"再现"缺失,福柯的中心论题"再现"受到了损害,读者只能读到作为再现结果的表象,却不知福柯更讨论了再现的行为。是为"再现"论题的缺损。汉语翻译的误译,使福柯文本缺失了关键词"凝视"与"再现",而"目光"与"表象"则又通篇皆是。结果,福柯《宫娥》一章的论题被置换了,福科的观点也变得晦涩不明。五、结语 福柯眼中《宫娥》的视觉秩序,与画面的构图形式相关,但不是构图本身,而是凝视过程中的互动关系。福柯在凝视中讨论观照的原始起点,就是力图捕捉并描述视觉秩序,但结果却事与愿违,福柯不会让读者找到那可能的原始起点,反而指出画中凝视的多重性,更进一步指出画中再现的往复性,所以这幅画并没有视觉秩序。在上述读图过程中,福柯作为观画者而扮演了重要角色,正是观画者的凝视,发现了画中人的凝视。多重凝视的互动和关系转化,见证甚至促成了再现的往复,从而使再现的秩序被解构。福柯读《宫娥》,我读福柯的《宫娥》,也通过福柯文本来阅读委拉斯开兹的《宫娥》图像,其间介入了我个人的视觉经验。这一切也形成了一个阅读的往复,解构了阅读的单向性(one dimension)。如果阅读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事物,那么当福柯解构"再现"的视觉秩序时,他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暗示甚至预言了"阅读"行为与文本秩序的解构。在《词与物》的中文译本中,由于译者没有认识到"凝视"是福柯的重要理论概念,未将其当成专门术语来处理,而只用"目光"之类普通术语来翻译,结果不仅造成"凝视"术语的缺失,更造成这一论题在中文译本里完全缺失。这样,中文读者阅读中文版的《词与物》,便完全不知"凝视"论题的存在。二OO九年四月,蒙特利尔注释:Michele Foucault. Les Mots et les Choeses. Paris: Gallimard, 1966, 2008, p.31. The Order of Things.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16.同1,p. 34, 19.福柯《词与物》中译本,第3页。同3,第5页。Margaret Olin "Gaze" in Robert S. Nelson and Richard Shiff, eds. Critical Terms for Art Hist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p. 209.吴琼编《凝视德快感:电影文本的精神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Michael Fried "Art and Objecthood"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822.Laura Mulvey "Visual Pleasure and Narrative Cinema" in Charles Harrison and Paul Wood, eds. Art in Theory 1900-1990, London: Blackwell, 1992, p. 963.同3,第9页。同1,第23页。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London: Tavistock, 1970, p. 7.同3,第21页。关于福柯在《这不是一支烟斗》中对再现问题的研究,可参见拙著《世纪末的艺术反思:西方后现代主义与中国当代美术的文化比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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