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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方朔:“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到了?
    人文 2010/06/09 | 阅读: 1945 | 评论: 1
    这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时代十年前,专门研究近代知识分子凋零现象,并以《最后的知识分子们》一书奠定地位的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教授拉塞尔·雅各比(Russell Jecoby)在《乌托邦的终结:冷漠时代的政治与文化》一书里,重提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大诗人华兹华斯的一段轶事:法国大革命失败,复辟当道,整个时代退潮,另一浪漫大诗人柯立芝致函华兹华斯:"我希望你能写一首诗,一首白话诗,怜那些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因而对人类的理想已经放弃,沉沦在伊壁鸠鲁派的自私,退化到只关心日常软性事务,对有愿景的大问题则嗤之以鼻的人。"受到激励,华兹华斯遂于1802年写了《伦敦》这首诗:"米尔顿,你实在应该活在我们这样的时代,英格兰需要你,她已沦为一池死水的沼泽......啊,请唤醒我们,请重新回到我们这里,赐给我们格调、美德、自我和力量......"约翰?米尔顿系17世纪英国的自由先锋,在人类的自由发展史上是地位崇高的先行者。华兹华斯重提米尔顿,反映的是他对重振时代精神的盼望;而雅各比教授重提华兹华斯,表达的则是他对这个知识分子凋零时代的悲伤。"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即是雅各比教授所首创,他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好高骛远只谈虚无飘渺的乌托邦,也不要冷漠近视只去耍弄一些对公众毫无意义的小聪明,而要去关心公众的中心问题。只是在目前这个冷漠的时代,他的期望似乎已成了微小的空谷足音,没有太大的回声!当今这个时代,"知识分子哪去了"已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过去,无论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西方为例,后文艺复兴、理性启蒙、狂飙浪漫运动,一直到全球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有一大半都由知识分子带领完成。在中国,发展路径虽不相同,但古代士大夫阶层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一直到近代国家救亡图存,知识分子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分子"这个称谓,以前有着耀眼的光辉,但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迄今,基本上就是个知识分子凋零的过程。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自从罗素、沙特等人相继逝世,大型知识分子的时代即已结束,如果勉强算,美国的乔姆斯基可说是知识分子这个光辉传统的最后一抹余晖。现在似乎到了"告别知识分子"的时候。 知识分子在"自我边缘化"?知识分子以前是时代车轮的主要推手,到了现在,知识分子的功能日益衰落,连带的是身份也日益丢失。我们不由得要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首先要指出的,乃是今天西方的所谓知识分子是站在西方体制的对立面,因而多少都有一些社会主义的色彩。这种形左的亲合性,自然而然与国际社会主义拉上了关系,而国际社会主义的表现当然也影响到他们生存的条件。二战前的大战中,欧洲及美国知识分子在反法西斯方面,的确有过勇敢且杰出的表现,但战后苏联斯大林的表现,以及接下来的"布拉格之春",直到后来的苏联解体,这些重大事件,等于剥夺了欧美左翼知识分子批判传统存在的合理性。战后欧美知识分子虽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的解放运动到反越战运动中有过突破性的进展,但青年过激势力的崛起,却只依然造成自我毁灭。在欧美世界,近代的通俗思想有"意识形态的终结"、"资本主义获得终极的胜利"和"历史的终结",它所反映的,其实是任何形态的理想主义都被贴上"意识形态"这个污名化标签,而被驱逐出了思想的日程表。欧美的知识分子批判传统日益弱化,除了世界大结构的变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外,其实也和二战后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变迁有关。在社会结构上,二战之后,社会重构,大学教育快速扩张,许多知识分子被征召进校园,参与到所谓校园学术中;而战后媒体工业发达,知识分子讲话的空间日益受到挤压;另外则是战后经济扩张,就业条件转佳,工作性质也在改变,知识分子此前的支持群众已开始变少;而可能更致命的,乃是随着社会的逐渐分化,新兴的"技术精英"(intelligentsia)已开始与传统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展开角色竞争。所有这些发展,都使得知识分子无法和过去一样,以单独的阶层或社会角色的身份而存在,加上二战后的都市快速向郊区扩张,连带着也使得私的领域变大,公的领域受关心的程度减少,知识分子纵使例行聚会也渐趋困难,想要扩大社会角色自然阻力更增。社会发展造成的结构改变,阻碍了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发挥,而更重要的还有更多知识分子"自我边缘化"的因素:一、此前,知识分子的知识理论都相信整个世界有它的整体性,但战后迄今,人们愈来愈认为每个人的不幸都是他个人出了问题,而不是社会的责任,因而造成了一种虚假的多元主义,人们再也不相信"整体性"这样的东西,"私"字抢现,"公"字退隐。现在这个时代,如果还有人"以天下为己任", 他受到的揶揄一定远远多于喝彩。二、在愈来愈复杂和庸俗的世界,知识分子的视野也被诱导得愈来愈浅化了,这也充分反映在社会人文甚或艺术的课题上。近代政治、社会、人文的思考虽然杰出者不少,但很多只是自己小圈子高兴,与国计民生毫无关系。许多号称反叛者实际只是故弄玄虚,只会用激烈的言辞讲无人听得懂的话。知识分子的这种现象,有人称为"自恋",有人说是"新虚无",有人则说现在的知识分子与体制到底是对立或是共谋都已无法分清。古典知识分子关心人类的共同福祉,他们唱的是"大调",现在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在校园内,只唱小圈子里自己喜欢却无甚意义的"小调",人们当然对知识分子不再那么信服。知识分子把自己变得不那么重要,这是一种"自我边缘化",它也与社会思想的平庸化,知识分子不能在广泛的思想上求新求进,因而发言权开始变小有关。当今世界,人们相信"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个终极价值,而知识分子在这方面无疑是失职了。三、最严重的,乃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发言权已达到了任何人只要不满都可透过网络表达的新阶段。这种假象的自由,造成一种反面后果,就是人们不再认为需要知识分子来代言。网络的兴起,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剥夺了知识分子的角色,知识分子已显得多余。今天的西方世界,知识分子已被边缘化,而同时知识分子也自我边缘化。但人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是有"整体性"的,不会因为人们看不到就不存在,任何社会,当知识分子角色凋零,"整体性"的问题不受注意,社会的问题就会累积、恶化。当今全球放任资本主义当道,强者变成肥猫,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约束,贫富差距日渐扩大,这一切,正将世界带到危险的状态。这些基本问题不去关心,仍兀自谈论种种虚无缥缈的课题,知识分子又怎会受到世人的重视? 琐碎事务的极其用心与重大方向上无所用心西方知识分子从文艺复兴以来确实带动着人类的进步,贡献卓著,而我们也不能否认,近代由于国家间的权力争逐严重,知识分子的角色难免被现实政治所扭曲。也正因此,往后的知识分子角色,除了应致力于公平正义社会的追求外,还应追求全球的公平秩序。而要达到这些目标,知识分子自应格外努力,强化自己的发言力度,并超越技术精英那种见木不见林、有极大偏向性的技术或工具理性。当代世界秩序日益混乱,尤其是次贷风暴到全球金融海啸,已将美国资本主义那种累积性体制之弊尽显无疑,美国整个社会居然会让这种情况形成,它整体的非理性不是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吗?而知识分子不能在经济领域保有批判性,岂不正是一种致命的缺陷?近代欧美知识分子对攸关世界的重大问题几乎全部弃权,而对琐碎事务则极其用心,也表现出各式各样的小聪明。在琐碎事务上聪明,对重大方向的不合理却无所用其心,知识分子又岂能没有自我改变的重任呢?近年来,欧美对知识分子角色问题的讨论渐盛,它所反映的乃是整个社会对批判、反思及矫正力量缺乏所造成的现状之不满。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的力量制衡以矫正方向的偏差,但知识分子有时候好高骛远,容易将问题简化,成为狂热的乌托邦信徒;有时却又容易故弄玄虚,目光如豆。这乃是在乌托邦与近视症间摆荡的知识分子的过去。知识分子亟待重建道德良知、批判的知识水准,以及对世界与社会的关怀。西方知识分子被边缘化和自我边缘化久矣,他们还有许多有待努力之处。至于发展中的新兴国家,知识分子面临的处境可能更为严峻。发展中的新兴国家,多半为前殖民地或次殖民地,由于国家命运的坎坷,这些国家的知识分子自然而然有着极强的"救赎情怀",总希望能找到一两个核心概念即能使国家得救。问题在于"救赎知识分子"与西方的"乌托邦知识分子"乃是同类,愈将问题简化,反而距离问题的解决愈远。近代阿拉伯世界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救赎情怀最为强烈,国家主义、泛伊斯兰主义、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都曾成为救赎药方,但都不能解决他们的困境。阿拉伯学者拉罗伊(Abdallah Larowi)遂如此说道:"一个社会愈落后于其他社会,则它的革命目标愈分歧也愈深化;知识分子愈意识到这种停滞,则他们的责任感愈大也更常常容易被诱惑而逃避到各种幻想和迷思里。一种革命当它想要解决太多问题,则它距这些目标将更遥远,甚至终究成为不可能。"因此,新兴国家知识分子的处境其实比发达国家知识分子更为艰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奎斯在《迷宫中的将军》里描述南美洲的解放英雄玻利瓦尔将军,他带领人们解放成功,但解放后所遭遇的却是一个迷宫般的情势,各系各派都被不同的列强所左右,各有各的方向主张,国家形同一盘散沙,因而他最后遂有"别再管我们,让我们过我们自己的中世纪"之歌。后殖民大师萨依德则指出,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必须对自己国家的历史保持一定的"疏离和慷慨",有太多后进国的知识分子对自己国家的历史缺乏同情与慷慨,而且有嫌弃与愤怒,当出现这种心态,则他们的没有希望已可断定。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嫌汉字、嫌中国历史和文化,认为中国历史只是漫漫长夜,这些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应当不陌生。也正因此,在中国几经波折,似乎已逐渐摆脱噩运的此刻,我倒认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去从事一种更有开拓性的工作,即根据自己的过去和人类的普遍经验,对身处社会的不同可能性及发展模式作新的探讨。这不但有益于中国自己,对比中国命运更坏的其他社会也有示范的效果。中国知识分子以前总是抄袭别国的经验,现在应该到了创造自己愿景的时候,这才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认知,也是中国和平崛起之后,下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2. 贾樟柯:《海上传奇》感动了自己(访谈)
    影视 2010/06/10 | 阅读: 1895 | 评论: 1
    带着电影《海上传奇》走入今年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的贾樟柯,原本以为拍这部电影很简单,是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影片概括了上世纪30年代到2010年的"上海经验",这种经验可以看作是由私人讲述来构筑的中国近现代史,因此他决定把最初的《上海传奇》更名为《海上传奇》,虽一字之差,但突破了地域限制,有更丰富的历史感。或许是拍《海上传奇》让贾樟柯元气大伤,也可能是连续4年拍纪录片导致"审美疲劳",他说,"《海上传奇》后我现在该换换口味,该回归剧情片了。"漂过了,海上改掉了片名"《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海上传奇》的背景是上海,对白也多用方言完成。影片在戛纳的首映现场,上海记者感受最深,一位女记者听到主创说出上海话落了泪,"想家了。"不过,影片将面对的绝大部分观众不在上海话这个语境内,那为什么还要用方言拍摄?贾樟柯表示,自己在拍摄初期也不懂上海话,但发现很多上海人都喜欢用上海话聊天。用方言接受采访,对他们来讲更自然。到影片拍摄一个月后,贾樟柯已能大致听懂七成上海话。影片最初名叫《上海传奇》,但在剪辑过程里,贾樟柯的想法变了。"原本是想讲述上海的历史,但最后保留在电影里的18个人物,他们的讲述从上世纪30年代一直到2010年,内容不仅包括个人历史,也包括了这个城市的历史,也可以算中国的历史。《上海传奇》感觉有些局限了,似乎讲的只是上海,其实不是,它是中国近现代生存经验的一种描述。改成《海上传奇》,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信息量也更大。"对于影片由世博局协助拍摄,贾樟柯表示:"这是贾樟柯作品,不是世博会宣传片,而是在世博会上向世界呈现的一件展品。"感动了自己"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拍《海上传奇》对贾樟柯而言是一次特殊的经历。他随时随地准备飞往某处采访某位传奇人物,每采访完一位人物,他都会陷入其中,感慨好几天。贾樟柯说,以前自己的电影拍的都是普通人,而这次几乎每一个都是传奇人物。他为自己选择采访对象时定了个规矩:不找专家学者,直接找历史当事人、有故事的人。因为"我不需要理论的阐述,寻找的是当事人鲜活、珍贵的个人回忆,从历史事件中看到个人命运。"他还把一些珍贵的影像资料与采访对象结合起来使用。贾樟柯一共访问了88位和上海发展有着紧密关系的人物及他们的后代。"许多人实在不好找。这一年里,我连睡觉都不敢关手机,生怕错过了哪个大人物。"他说,最终影片选择了杨杏佛之子杨小佛、杜月笙的小女儿杜美如、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费穆的女儿费明仪、上官云珠的儿子韦然,还有陈图画、陈丹青、韩寒等人物,讲述百年的"海上传奇"。影片长达138分钟,贾樟柯依然意犹未尽,他准备制作电视版本,此外还将出版同名图书。"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最终选择的18位讲述人里,曾国藩的曾外孙女张心漪是让贾樟柯印象最深的一位。他感慨说,自己经常在采访当事人时,被他们的只言片语感动。张心漪教授对贾樟柯讲述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贾樟柯说:"她保留了旧上海的语言,她的上海话与现在年轻人的上海话完全不一样,非常优雅。你听她的语言,就感觉是在读张爱玲的小说。我问她这么多年没回上海有什么感受,她说,'女人嘛,跟着丈夫到处跑,对我来说,这样一种流浪是一种浪漫。'我觉得很感动,感觉就像小说一样。"累坏了助手"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海上传奇》是我当导演以来拍得最辛苦的一部电影,光是为拍电影所翻阅的资料和书籍就可以堆起一人多高。在拍摄前,整整一个月,我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背包出去走路,一直走到晚上才回来。"贾樟柯的"暴走"不是为了健身,而是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寻找合适的拍摄外景,"在其他城市我都可以开个车慢慢找,但在上海这个城市,小楼背后有大楼,大街上到处都是高架桥,开车很容易就错过了。走到最后,我的两个20多岁的助手全都累趴下了。"贾樟柯以前烟瘾不小,但拍完《海上传奇》后,居然神奇地戒了烟,"我生了场大病,之后就再也没抽过了。"当然,他吃的苦远不止这些,还有他长期伏案剪片子,左眼突然彻底失明,后来两周眼睛只有光感,医生说大概要1年才能恢复,现在他随身都带眼药水。贾樟柯的海上梦想在戛纳得个奖《海上传奇》6月将于上海电影节期间在国内首映,并于6月底全国公映。贾樟柯说:"我很希望得到上海观众的认可。但我是个山西人,我怕自己对上海的理解和认识有所偏差,所以有点紧张。"说起受邀进入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向来低调的贾樟柯一反常态地表示,很想拿个奖,"被邀请去参加竞赛,是一个很好的礼遇,如果能获得认可就更完美了。"下一站,武侠不想再拍纪录片从《二十四城记》到《海上传奇》,贾樟柯似乎和纪录片结了缘。这次和上海电影制片厂的合作长达1年多,充裕的资金和时间,让贾樟柯得以慢慢进入上海,慢慢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质量最好的一部影片。"贾樟柯透露说,原先他的构思是一个背行囊的旅人,从重庆登船,经过武汉,一路到上海,带着所有内地人对上海的感情和记忆,"不过后来,我发现既然有时间,不如硬碰硬地触摸这座城市,确实很累,但很过瘾。"按他的话说就是,原本以为是在写一篇关于上海的精致散文,但没有想到写成了长篇小说。拍完《海上传奇》的贾樟柯不想再拍纪录片了,"前几天还有人打电话问我,可不可以拍《南京传奇》、《天津传奇》......我不想再拍了,我现在正在筹备我的两部剧情片。"拉杜琪峰拍武侠从《小武》到《三峡好人》,贾樟柯的作品无不是文艺片,但他现在想挑战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新片《在清朝》讲述的是在1905年清末年间,在一个山西县城里发生的爱情武侠故事。贾樟柯苦笑说:"这部戏必须马上拍了。我和片方4年前签约,一些片商又提前买了它的发行权,看到我一直不拍,纷纷要退款,片方都把钱还给别人了。"对于自己的首部商业片,贾樟柯有两个梦想:一是要在银幕再现萦绕在自己心中多年的武侠梦;二是要给中国观众还原一个最真实的清朝。为拍这部商业大片,贾樟柯起用了香港制作班底,包括《无间道》的摄影黎耀辉,杜琪峰更是担任监制。虽然一直拍文艺片,但贾樟柯非常喜欢杜琪峰的作品,此次合作,他把后者比作"教授","他把商业电影从最基本的东西一点点教给我。记得第一次见面他问我,你这个电影的追踪性是什么?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指叙事动力。他经常提醒我,你是要拍一个作者电影,还是一个商业片?"(信报记者唐雪薇) 
  3. 姜涛:清代人口统计制度与1741—1851年间的中国人口
    历史 2010/06/11 | 阅读: 2750 | 评论: 1
    清中叶自乾隆六年(1741)到咸丰元年(1851)的111年间,是清代有比较完全意义上的人口统计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人口空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对于近代人口史的研究来说,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因为近代以来中国人口发展规模的基础以及人口分布的基本态势,都在此时得以确立,还因为这一时期不断增长的巨大人口本身,业已成为影响中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人们迄今对这一时期人口增长的实际状况仍有不少误解和歧见,因此有必要结合当时的人口统计制度加以进一步的申论和辨析。本文的考察即由此入手。 一、言人人殊的清代人口统计 清代是离我们时代最近的一个封建专制朝代,保存至今的人口统计资料也远比此前的朝代为多。但这为数众多的统计资料,向我们展示的却是一幅不可思议的人口增长画面:根据《清实录》的记载,顺治八年(1651)时,全国统计的“人丁户口”为1063万余,以后虽迭有增加,但在顺治、康熙两朝的大部分时间内,人数增长极为有限,几呈零增长的状态(一度还出现负增长),直到80余年后的雍正十二年(1734),统计的“人丁户口”仅增至2641万余,即使加上所谓“永不加赋滋生人丁”仍只有2735万余。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所统计的“民数”便一举突破1亿大关,达到14341万人,为1734年统计数的5倍多。乾隆末年(18世纪末)的“民数”更高达3亿以上,为康熙年间统计数的10余倍。 不少人据此认为,乾隆朝,亦即18世纪的中后叶,是清代人口飞速增长的时期。而最初得出这一结论的,正是乾隆皇帝本人。1793年,已入耄耋之年的皇帝在一份“上谕”中说: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①]。 乾隆帝为人口不断的增长而忧心忡忡,但他的上述结论却是错误的。虽然从统计数字本身来看,1792年的“民数”是1710年的“人丁户口”的13.19倍,但这只是将不同的统计对象作比较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可是,皇帝“金口”一开,清人不便再作辨析,后人亦以讹传讹。时至今日,竟仍有人用乾、嘉、道时期的“民数”与顺、康、雍时期的“人丁户口”相较,以印证其有关清代人口增长过速的结论[②]。 也有人因此而对清代人口统计抱彻底否定的态度。王亚南就曾把包括清代在内的中国历代人口统计都讥为“一笔糊涂帐”,并断言不能从这些具体的数字中去发现中国的人口问题[③]。 其实,只要我们略加分辨就可发现,清代前期的“人丁户口”的统计与清中叶以后的“民数”统计,已分属两种统计册报体系,其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尤应注意的是,近年的一些研究指出:所谓的“人丁户口”并不是“成丁”,即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性人口的统计,而是一种纳税“法人”单位的汇总。由于它的总数往往是预定的,所以区别于正常的人口统计;又由于它必须转化为具体的人户姓名,即落实到具体人头,所以又不是丁赋本身。清代前期对“人丁户口”的编审,实质上就是由州县地方政府核准、登记或变更这种纳税“法人”单位的过程。“人丁户口”的统计,与人口的实际增长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按一定的比例(即所谓“丁口比”)折合成人口[④]。 乾隆六年(1741)以后的“民数”统计,按《清实录》的用语是“会计天下民数,各省通共大小男妇若干名口”,从原则上说,已属于人口统计的范围。所谓“天下民数”,实际上只是指各直省的汉族人口以及部分已入编氓的少数民族人口,但由于这部分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将其近似地看作全国人口的统计还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对1741—1851年间人口统计做进一步辨析,仍很有必要。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的“民数”统计中,也存在一些按正常的人口发展规律所无法解释的现象。根据《清实录》的原有记载和户部《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⑤]所作的补充、修正,我们可以把1741一1851年历年的民数统计(参见文后的“附录”。利用这一统计,可以很容易地制成人口变动曲线)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察: 1.1741一1774年(乾隆六年一三十九年),民数由14341万人增加到22103万人。这一阶段中,1742年比1741年增加1600余万人,造成人口增幅过大(增长率高达114‰),其后则大体以较为平缓的速率逐年增长。平均年增长率为10.2‰,或每年增加190多万人。 2.1775—1794年(乾隆四十年一五十九年),民数由26456万人增加到31328万人。这一阶段因1775年比1774年猛增4000多万人口(年增长率高达197‰)而与第一阶段形成一个“陡坎”。但本阶段其后各年的增长也相当平缓,即大体保持在年增长率8.9‰,或每年增加250多万人的势头(唯一的例外是1778年,因比上年少2790万人而形成一个明显的统计“缺口”)。 3.1794—1812年(乾隆五十九年一嘉庆十七年),民数由31328万人增加到36169万人。这一阶段的统计“缺口”较多。由于这一期间的户部《清册》现已大部缺失,《清实录》的记载又过于简略,我们无法准确判断造成这些统计“缺口”的具体原因。据现存的道光朝的《清册》推断,不外乎由于灾荒或战事而影响到有关地区未能及时将人口查报(这也可以解释第二阶段中1778年的统计“缺口”)。如果排除这些缺口的干扰,则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民数的变动基本上仍是平滑上升的增长曲线:平均年增长率约为8‰,或每年增加近270万人。 4.1812—1851年(嘉庆十七年一咸丰元年),民数由36169万人增加到43189万人。这一阶段增长速率已明显减缓。由于鸦片战争和灾荒,部分地区民数缺报。虽然按规定,这些地区事后都必须补造(补造民数附于上报之年的《清册》之中,而不再对原《清册》进行订正),但因《清册》的残缺,我们无法将缺失的统计一一修订补全。根据业经修补校正的数据来看,这一阶段大体仍呈上升的趋势,但平均年增长率已下降到4.6‰,或每年仅递增180万人。 曾对近代中国人口研究作出重大努力的美国人柔克义(Rockhill, William Woodwille, 1854—1914,美国外交家、汉学家,曾任驻华公使),考察过这一时期的人口资料,并计算了1743—1783年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由于统计数据不全、不准,加之计算中的一些错误,各相邻年代组的增长率表现为无规则的大幅度上下波动。柔克义对此困惑不解,从而对整个这一时期的人口统计报告的价值感到“完全失望”。他最后是只取1741年的数据,而将后继各年的数据全部割弃了。其理由是,1741年前的中国政府“强大而明智,它的政令比其后任何时候都得到更为忠实准确的执行。且帝国享受着完全的和平”[⑥]。其实这一理由同样适用于1741年后乾隆治下的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柔克义采用这一数据的真实原因不过在于清政府于此年第一次借编审之机清查了全国人口。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已在1741年查报了自己的全部“土著”人口。方志材料向我们显示,一些县分是在1741年以后的几年中,如江苏省震泽县就是直到乾隆九年(1744)才逐户清查人口并有准确数字上报的[⑦]。这一事实表明:1741年后的几年间人口统计数据的大幅度上升,并不是实际人口突然飞跃增长,而是各地陆续清查人口并将其上报的结果。柔克义彻底否定1741年后的民数统计的做法显然不妥。 一些研究中国近代人口的学者把注意力集中于1775年统计人口的大增长之上。 俄国人杂哈劳(Zakharov, Ivan Illich, 1814—1885,俄国领事官,汉学家)于1848年指出:1775年人口大增长,是疆吏们为迎合皇帝的意愿故意多报四千万人口,在随后历年编造的户口统计中,可能也未及时将这些虚报数字删去。民国时期的中国人口学者陈长蘅对杂氏之说深信不疑。在他所作的关于近代人口的估计中,对1775年以后历年的人口数都向下作了大幅度调整[⑧]。 罗尔纲和何炳棣等人的意见正好与此相反。罗尔纲援引乾隆皇帝1775年批评湖北应山等地不以实际人数上报的“上谕”,认为1776年人口数字(引者按:实为1775年统计数字,展期到第二年上报)是可靠的,因为这是皇帝加以“严切的整顿”的结果[⑨]。何炳棣则进一步指出:1741—1775年间的人口统计是不完全的;而1776年以后,因为保甲功能的健全,统计数字相对来说要可靠得多[⑩]。可是仍有人对何炳棣的结论性意见表示怀疑。因为就在他所认为的统计数据可靠的1775一1851年期问(按何的分期是1776—1850年),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的现象极为严重。对这一时期,特别是期末的人口总数,也有人认为偏高,而予以删削[11]。 无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都为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了贡献。为使有关的研究能进一步深化,对乾隆年间所确立的“民数”统计制度进行一番动态的考察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二、乾隆初年对人口统计制度的变革 18世纪初,康熙皇帝在多次巡视南方以后,觉察到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不能反映实际的人口,并感到有必要对“人丁”的实数加以确查,这导致了康熙五十一年二月(1712年4月)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上谕”的发布。为贯彻这一“上谕”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没有使皇帝达到其了解“人丁”实数的初衷,但促进了丁赋征收制度的变革,为雍正年间的“摊丁入地”准备了条件。这一发展变化又导致了沿袭已久的人丁编审制度与赋税征收的分离,终于为乾隆年间人口统计制度的根本变革打下了基础。 与康熙皇帝强调了解“人丁”实数的意愿不同,乾隆皇帝上台伊始就下决心掌握全体“民数”。《清实录》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末,第一次没有按惯例登载是年的“人丁户口”及“永不加赋滋生人丁”。这一状况持续了6年。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第7年即乾隆六年,正届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之期,年轻的皇帝提前于乾隆五年冬正式下令清查全国户口。为了顺利完成由清查“人手”(人丁)到清查“人口”(民数)的转变,皇帝看来很费了一番脑筋。他援引早已成为经典的“周官之法”,并特地选定在冬至月的朔日发布了“上谕”,从而使得这一变革显得极其庄严神圣,符合古制而无可非议。“上谕”指出: 周官之法,岁祭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非独冢宰据之以制国用之通,凡授田兴锄,赒急平兴,以及岁有灾祲,移民通财,薄征散利,皆必于民数谷数若烛照数计,而后可斟酌调剂焉。 “上谕”抨击了秦汉以降的户口统计,唯对唐代贞观之初评价甚高。在回顾了康熙、雍正时“新增人户,不另加丁赋”,“勤恤民隐,广储仓谷”等周渥德意之后,又痛斥各省虽有五年编审之规,州县常平仓亦有岁终稽核之法,而奉行者仅“于登耗散敛之间,循职式之旧,殊不知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上谕”要求“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奏闻”,“各省具奏户口数目,著于编审后举行”。具体措施,则由户部议奏[12]。 17天后,户部提出了原则方案: 查定例,五年编审人丁,每年奏销仓谷。今特降谕旨,欲周知其数,以通计熟筹而为之备。请嗣后编审奏销仍照旧办理外,应令各督抚,即于辛酉年(1741)编审后,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大小各口,一并造报,……俱于每岁十一月缮写黄册奏闻。[13] 何炳棣对户部的方案极为赞赏,评论说:“如果户部的建议能毫无保留地被采用的话,中国很可能从1741年起就有了人口普查制度了。”[14]其实,户部的规定有其含混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如五年编审之外每年再清查户口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行不通的。以农立国的中国似乎也注定了自己不能成为近代第一个实施人口普查的国家[15]。户部的方案虽得到乾隆帝批准,但出台后不久就遭到了强有力的反对。御史苏霖渤在奏疏中明确指出: 户部议行岁查民数一事,止可验生息之蕃,难据作施行之用。盖向例五年编审,只系按户定丁。其借粜散赈,皆临时清查,无从据此民数办理。且小民散处乡僻,若令赴署听点,则民不能堪;若官自下乡查验,则官不能堪;仍不过委之吏胥而已。况商旅往来莫定.流民工役,聚散不常,以及番疆苗界,多未便清查之处,请降旨即行停止。[16] 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外,他特别强调了吏胥借清查而扰民的可能严重后果: 事本烦重,则借口之需索多端;地复辽阔,则乘便之贪求无厌。重则入室搜查,生端挟诈;轻则册费路费.坐索无休。至敛钱之乡保人等,就中分肥,皆属情所不免……是小民未及沾惠,先已耗财不赀矣。 而且从编查的结果看,似乎也不值得为此大动干戈: 迨至汇册奏闻,仍仅得其大略,究非确数。而小民滋累业不可以数计也。[17] 标榜爱民的皇帝对此意见自然十分重视,他下令大学士与九卿会议。讨论的结果是: 查各省户口殷繁,若每岁清查,诚多纷扰。应俟辛酉年编审后,户口业有成数,令各督抚于每岁仲冬,除去流寓人等,及番苗处所,将该省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户挨查。 皇帝对此又“从之”。[18] 户部的方案被否决了。这既有技术上的困难,更有政治上的考虑。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廷臣们并不认为实施人口普查对维护统治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们所见到的户部的最后规定是这样的: 造报民数,每岁举行,为时既近,而自通都大邑以及穷乡僻壤,户口殷繁。若每年皆照编审造报,诚恐纷烦滋扰。直省各州县设立保甲门牌,土著流寓,一切胪列,原有册籍可稽。若除去流寓,将土著造报,即可得其数目。令该督抚于每年仲冬将户口实数与谷数一并造报,以免纷扰。至番疆苗界,向来不入编审,不必造报。[19] 这一规定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清政府无意利用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制度为清查全体人口服务; 第二,人口造报不是在重新确查人口实数的基础上进行,而只是利用现成的保甲册籍; 第三,实际造报的人口,不仅不包括向来不入编审的“番疆苗界”,甚至也不是保甲册籍上的全部人口,而仅是将“流寓”(即外来的移民人口)除外的所谓“土著”人口。 可见这一规定本身缺陷不少。只报“土著”不报“流寓”的规定,必然使上报人口大大低于实际人口,有违皇帝要求掌握民数的初衷。不仅如此,当时的保甲制度还远没有完善到足以承担全国户口查报的任务,原本为丁赋征收服务的人丁编审也仍照旧如期举行。但新的原则既已确立,两者的最终命运也就因此而被决定了。 三、保甲制度的完善与人丁编审的废止 和以往历代的统治者一样,清政府很重视作为人口管理的重要设施的保甲组织。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伊始,即下令“制编置户口保甲之法”[20]。康熙四十七年(1708),再次令部臣议奏,“申行保甲之法”。具体规定是: 一州一县城关各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客店立簿稽查,寺庙亦给纸牌。 雍正四年(1726),鉴于人丁编审制度在户口清查职能上的名不副实,直隶总督李绂提议以严密的保甲制度取而代之。但在当时,摊丁入地尚未全面摊开,李绂建议的重点也只在编查实在人丁(即成年男子),人丁编审并未因此而废除。廷臣们议定,由户部重新议定保甲条例,经批准后“严饬立行”。 同年,定棚民、寮民照保甲之例,对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棚民、广东省寮民加强了管理。七年,准广东疍民登岸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八年,准江南常、昭丐户削除丐籍,“同列编氓”;九年,令甘肃回民“通编保甲”;十一年,又对台湾府流寓人口编排保甲作了具体规定。 总之,雍正一朝对人口的管理加强了,保甲制度更完善了。这就为乾隆年间利用保甲清查户口创造了条件。 但乾隆初年对保甲的设置比雍正时的雷厉风行有所倒退。乾隆元年(1736),江西省一些“穷乡僻处”尚未编设保甲。清廷对该省的指示是“令州县官详酌形势,妥善办理,勿任吏胥夤缘为奸,扰累户民。”至于其他各省,“均听各省督抚自行酌量办理”。 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廷臣们议准保甲条例15条,开始对人口管理全面立法。条例对“绅衿之家”、“旗民杂处”、“吏民杂处”、“客民在内地贸易,或置有产业者”,都强调与齐民“一体编列”。对“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对盐厂井灶、矿厂、煤窑乃至山居棚民、寮民、商船、渔只、寺观僧道、流丐等,也都有具体的编查规定。四川迁入人口最多,条例于此还特别强调“川省客民,同土著一例编查”。这才真正为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以此查报人口提供了决定性的保证。而此时上距各直省初次查报民数已有16年之久了。 从1741年第一次查报“民数”,到1772年“永停编审”之前,由于保甲制度的不健全,一些地区的人口造报,是利用编审的机会进行的。从表面上看,自从康熙末年“永不加赋”及雍正年间推行“摊丁入地”以后,五年一举的人丁编审已渐失其为征收丁赋服务的职能,似已无存在的必要。而实际上,正因为丁赋征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才使得编审有可能彻底摆脱赋税的影响,真正做到“与一定之丁银全无关涉”(李绂语),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人口统计的职能。如据湖北襄阳府的记载:“乾隆二十一年编审,一州六县民户共106 334,口431 382,内随粮成丁26 134,滋生不加赋成丁6 371,土著不成丁大男女264 670,小男女134 207。”[21]显然,这届编审查造了除“流寓”外的全部“土著”的大小男女人口。另有一些地区,如前引江苏省震泽县,虽未利用五年编审之期,却也是由知县“逐户清查”才得人口实数。可见,编审的形式对查报人口来说,是有生命力的。 然而,随着赋税制度的改革,五年编审人丁之举渐失其财政意义,因而最终还是遭到了“永行停止”的厄运。 乾隆十一年(1746),皇帝首先下令停止了江西省对妇女的编审。谕令指出: 向来江西省每逢编审之年,丁男之外,又有妇女。盖缘从前有盐钞一项,分给小户计口纳钞。既有妇女应征之项,则不得不稽其存亡增减,是以入于编审之内也。……今盐钞既已摊入地粮之内,则是妇女已无可征之项。何必存此编审虚名,徒滋扰累!嗣后编审,妇女著停止。[22] 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于摊丁入地的基本实现,皇帝下。令永停编审: 编审人口旧例,原因生齿繁滋,恐有漏户避差之弊,是以每届五年查编造册,以备考核。今丁银既皆摊入地粮,而滋生人户,又钦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赋。则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无裨实政。况各省民谷细数,俱经该督抚于年底专折奏报,户部核实具题,付之史馆记载。是户口之岁增繁盛,俱可按籍而稽,而无藉五年一次,另行查办。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23] 编审在乾隆六年(1741)以后,又举行过六屈,即“永行停止”了。此后的人口查报便走上了专倚保甲册籍的道路。后人对这一转变褒贬不一。光绪《畿辅通志》的编者认为: 旧志止载丁数,所以重编审,亦以稽徭银也。自雍正二年丁银摊入地粮,而雍正志仍载人丁,不计户口,于义为疏。至乾隆二[三]十六年停止编审,清查户口,实合古者民数为重之意。[24] 这看来是就编审只载人丁,不以实际户口统计上报的这一面讲的。而湖北《襄阳府志》的编者却认为: 自停止编审后,州县户口不足为据……若胥吏以意增减之为,固无取焉。[25] 这却是对编审停止后,胥吏得“以意增减”,造成州县户口册籍“不足为据”进行了抨击。 两种看法正好反映了乾隆时期新的人口统计制度在确立过程中的两重性发展:一方面,由编审人丁到清查民数,统计上报的对象扩大(或更确切地说,是转变)为全体人口,使人口统计更接近于实际,这是它肯定的、进步的一面;另一方面,由直接的面对面的“按户定丁”改为间接的按册籍上报,不仅在统计对象的准确性上打了折扣,也为吏胥的任意编造提供了可能,这又是它消极、落后的一面。而这一面很快就得到了暴露。 四、全面清查及补苴罅漏 乾隆四十年(1775),亦即下令停止编审刚刚3年之后,皇帝就因地方州县人口造报的不实而大感震怒。事情是由湖北巡抚陈辉祖的奏报而引起的。奏报提及一些州县的民数册籍中,每年滋生人口过少而与实际情形不符的现象。如应城一县,每年止报滋生8口。应山、枣阳止报20余口或数口,而且每年滋生数目,一律雷同,等等。乾隆帝认为此事“实属荒唐可笑”。他指出: 各省岁报民数,用以验盛世闾阎繁庶之征,自当按年确核。岂有一县之大,每岁仅报滋生数口之理?可见地方有司向竟视为具文,而历任督抚,亦任其随意填造,不复加察,似此率略相沿,成何事体![26] 措辞严厉的“上谕”对“率略相沿”的各省督抚无疑是极大的震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乾隆帝废止了“编审”这一清查形式,但各地为了贯彻谕旨,还是不得不展开了对人口的全面清查。我们在江苏《溧水县志》中找到了有关在乾隆四十年(1775)“奉旨饬查确实民数上之于朝”的记载[27]。而这次全面清查的结果,便是1775年全国民数统计的猛增。从绝对数看,该年的民数比上年增加4000多万,增长率高达20%。 能否因为统计数字的猛增便断言各省疆吏“多报人数迎合上意”呢?不能。事实上,所谓的“上意”只是要求各地造报人口实数,而不允许“约略开造”。1775年的民数(展期到次年造报)是建立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之上,应是可信的。但为什么各地“奉旨饬查确实民数”的结果竟造成了统计数字的猛增且增幅如此之大呢?内中的原因必须认真探究。 皇帝所指摘的“约略开造”现象,应是造成统计偏差的原因之一,但并非主要原因。所谓“约略开造”实际是地方当局对当地人口状况的一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编审或其他形式的人口清查的基础之上(即所谓“户口业有成数”)。因此它所产生的误差,主要是人口绝对数的不准确。除非完全是闭门造车,它所反映的人口大致规模,不可能有太大出入。但1775年统计数如此大幅度的猛增,却不是用所谓“约略开造”就能解释得了的。“约略开造”不可能产生在全国范围内平均高达20%的统计偏差。 表1 1771—1776年各直省统计人口的增长 地 区 1771年人口 a 1776年人口 b 增长人口 c =b-a 增长率 d =c/a ×% 总 计 214 647 251 268 238 182 53 590 931 24.97 奉天(含吉林) 750 896 839 071 88 175 11.74 直 隶 16 770 283 20 567 175 3 796 892 22.64 安 徽 23 683 500 27 566 929 3 883 429 16.40 江 苏 24 277 755 28 807 628 4 529 873 18.66 江 西 11 745 196 16 848 905 5 103 709 43.45 浙 江 17 092 323 19 364 620 2 272 297 13.29 福 建 8 170 630 11 219 887 3 049 257 37.32 湖 北 8 532 187 14 815 128 6 282 941 73.64 湖 南 9 082 046 14 989 777 5 907 731 65.05 山 东 25 999 599 21 497 430 -4 502 169 -17.32 河 南 16 678 506 19 858 053 3 179 547 19.06 山 西 10 626 448 12 503 415 1 876 967 17.66 陕 西 7 425 445 8 193 059 767 614 10.34 甘 肃 13 215 891 15 068 473 1 852 582 14.02 四 川 3 068 199 7 789 791 4 721 592 153.89 广 东 7 068 191 14 820 732 7 752 533 109.68 广 西 4 794 493 5 381 984 587 491 12.25 云 南 2 207 650 3 102 948 895 298 40.55 贵 州 3 458 005 5 003 177 1 545 172 44.68 资料来源:《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一》。 利用表1的分省统计(因无1774、75两年的分省统计,改用1771、76两年的数据),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首先,不难发现,各省的增幅是很不相同的。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四川省,从307万人增加到779万人,增长率高达154%,其次为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增长幅度最小的是陕西省,从743万人增加到819万人,增长率为10%,其次为奉天(含吉林)、广西、浙江等省或地方。甚至还有出现负增长的:山东省由2600万人降到2150万人,增长率为-17%。值得指出的是,各省人口增幅的大小,与各省移民人口(即“流寓”)的多少密切相关:人口增幅最大的几省,都是清初以来有大量移民迁入的省份;而出现负增长的山东,恰正是一个移民人口迁出大省。 其次,再考查乾隆皇帝的“上谕”(参见下文所引的同年的另一“上谕”及第二年编纂的《户部则例》条文),可发现与1741年的规定有很大差异:1741年的规定明确要求各地上报民数时将“流寓”人口除外,1775年的谕旨却强调必须将“实在民数”通核上报。显然,这种由“本籍主义”向“现住主义”指导原则的改变,才是造成1775年统计人口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或者换一角度,我们毋宁说:正是1741年将“流寓”人口除外的所谓“本籍主义”的规定,造成了1741—1775年间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较大幅度的偏低。 像1775年这样的全国规模的人口清查,直到1851年没再举行过。乾隆帝寄希望于地方官员平日对保甲编查的尽心职守之上。仍是在1775年,他在另一份“上谕”中指出: 现今直省通查保甲所在户口人数,俱稽考成编,无难按籍而计。嗣后各督抚饬所属,具实在民数上之督抚,督抚汇折上之于朝。朕以时披览,即可悉亿兆阜成之概,而直省编查保甲之尽心与否,即于此可察焉。其敬体而力行之,毋忽![28] 这真是一个妙想。在他看来也许是一举两得:因为若要上报准确的人口数字,必须尽心编查保甲册籍;而保甲编查的尽心与否,又可根据上报数字的准确程度来检验。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怎样才能得知上报民数的准确性呢?显然应该有一个参照系,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人口的普查。不过,要求一个刚因“扰民”而废除了五年一举的编审的皇帝这样做,是不可能的。1776年编纂的《户部则例》的有关条款,集中体现了皇帝的这一指导思想: 令督抚统饬所属各州县查具实在民数,于每岁十月内同谷数一并造册咨部汇题。若造报不实,予以议处。凡州县造报每岁民数,令各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无庸挨户细查花名。若藉端滋扰或科派者参究,若奏报逾限者即行查参。至从前五年一次编审增益人丁造册奏报之处,永行停止。[29] 在乾隆帝治下的最后二十年间,清廷未再对保甲查报人口的制度作任何实质性的变动。一些新规定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 乾隆四十九年(1784)规定: 各州县编查保甲,即注明每户口数。每年造册送臬司查核。至外来雇工杂项人等姓名,各胪列本户之下……[30] 这一规定的贯彻也在地方志中得到了反映。据陕西《洛川县志》,该县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共18 605户,90 293口。记载说明: 此据保甲册。流寓、客商、兵丁、军流、雇工、僧道等,一例编入。实在土著、寄籍为87 510口,往来无常者2 783口。较上届民数减2户,添男妇大小4口。[31] 不仅定居的全部土著、寄籍人口,连短期逗留的所谓“往来无常者”也在统计之列了。 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谕令则对统计人口的截止时限作了规定: 各省年终汇奏事件毋庸陆续具奏,著于每年十月内截数,咨报军机处,仍交部分别核议、具题。[32] 至此,乾隆初年开始形成的建立在保甲体系基础上的人口统计制度,在形式上已臻于完备,以致乾隆帝的后继者们,没有对此作任何进一步的规定。 几十年后,当西方人的足迹越来越多地印上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的时候,他们起先是为中国的众多人口而震惊,并怀疑人口统计的正确性。但当他们在对中国的人口统计制度作了进一步了解后,认识到:中国在人口统计方面享有西方所没有的种种方便,而最主要的就是利用了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中国人是完全可以得到可靠的人口数字的[33]。当时中国自己的政论家们也认为“理户口之法,莫善于保甲”[34]。然而,这里存在的问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官员们是否还力行保甲,并据以上报民数。因为“法久必怠,怠久必弊”。 事实上,嘉庆、道光两朝的统治者把相当多的精力花在对保甲制度的整顿上。这首先当然是社会治安的需要,但同样也反映了统治者要求掌握人口实数的愿望。如嘉庆十五年(1810)的一份“上谕”指出: 每岁编户审丁汇册报部,间遇水旱偏灾,发帑赈恤,按册而稽,自不至于浮冒,立法最为详密。乃奉行既久,竟同具文。……偶遇偏灾散赈,则奸吏蠹胥浮开户口,较岁报丁册往往增多,任意弊混,殊不成事体。[35] 嘉庆十四年(1809),皇帝曾亲自过问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的一起地方官员乘赈灾多报户口,并毒害察访委员的案件。谋杀委员的山阳县令被处斩,包庇他的知府被处绞,两江总督以下多位要员被革职[36]。 道光皇帝即位之初,也曾着力抓过保甲户口的编查工作。[37]道光十二年(1832),皇帝过问了一起地方官员上报户口失实的案件。凑巧,这事也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府。不过这次的当事者,盐城县知县孔昭杰被指控故意少报户口。道光帝下令两江总督陶澍等人查明有无情弊。经江宁布政使等实地调查证明,这位知县并不是故意少报人口,而是因为县境被灾甚重,下乡挨查时,“必须见户见人始行入册”。而当时全县逃荒在外人口太多,“是以造册时每一户一、二口者居多,每户数口者较少。”陶澍等人的结论是:“该县孔昭杰办理稍涉拘泥,系为预防冒混起见,尚非故意从刻,不能认真之比。”原来是这位知县办事太认真了。皇帝对此自然无话可说,朱批“知道了”完事[38]。 此事说明,迟至道光中叶,像江苏这样的人口大省,对人口的统计和管理还是相当严密的(尤其是因天灾人祸需要重新清理以便赈济的地区)。此时的户部《清册》中,凡因战乱灾荒等天灾人祸而缺报的地区,基本上都在事后作了补造,亦可为之佐证。 五、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 在上述对人口统计制度考察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就1741—1851年间,即乾、嘉、道三朝的统计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作一大概的估量,并依此估算当时实际应有的人口规模。 对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我们不难作出判别。因其不包括所谓“流寓”人口在内,很显然,是一个比实际人口有较大幅度偏低的不完全统计。 但对1775—1851年间的统计人口,作出一个明确的判断却要困难得多。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看,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仍较实际人口有一定程度的偏离,而越到后期,偏离的程度可能更大些。总的趋向则是偏低,这和迄今的一些研究者认为这一时期的统计人口偏高的印象正好相反。 首先,统计报告中“人为编造”现象愈益严重,是造成统计人口愈益偏差的主要原因。人口统计中所谓“人为编造”的现象,亦即乾隆帝在1775年所批评过的“约略开造”。正如前文所述,这其实是州县地方当局对本地人口的一种估计。这种估计一般必须建立在某次对保甲人口编查的基础之上。由于这种编查(亦即对人口的清查)实际上不可能每年举行,由地方官员或吏胥对当地人口及其变动状况进行估计后上报,就成了经常的、普遍的现象。人口运动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没有突发性事件,如天灾人祸等造成较大的人口变动,由地方当局作出的这种估计一般不会偏离实际太远。而一旦有较大的变动时,对人口的重新清查、册籍的重造、核实等工作也就开始了。因此,册报人口对实际人口的偏离程度,取决于各地方当局对人口清查的频度和认真程度:如两次清查间隔时间短,州县工作认真,其偏离程度就要相应小一些;反之,就要大一些。如清查的时间间隔过大,或干脆无清查,就会造成统计人口失实。从各地册报的情形看,统计失实大体有两种表现形式;一、长期沿袭同一册报数字。如四川省泸州,嘉庆十六年(1811)上报户口为148 470户,446 055口,而道光三年(1823)该州册报数据竟与此完全一样。与沪州情形相同的还有石砫、太平二直隶厅。而四川其余府州统计人口在这12年间都有程度不等的增长,增幅大者可达40%[39]。不过这种表现形式较为少见,更多的是二、长期沿袭同一(或保持大体相同的)增长数字,其结果造成平均增长率的下降趋势。这在道光年间表现得尤为突出(当然,道光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下降,首先仍是建立在道光初年对保甲编查的整顿清理之上,即建立在一定的事实依据之上的)。 其次,统计报告中少报、漏报、缺报等现象相当严重。 一些边远省份存在着大批保甲编查未到的地方。西南诸省,如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居住或与汉族混居。这些人口,或是完全没有上报,或是严重缺报。据美籍学者李中清的估计,1850年前后,仅云南、贵州及四川南部地区,至少有500万以上的人口没有登记造报[40]。东三省是满族发祥之地,曾严禁汉人移居,但“禁之亦不能止”,“以至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数千户之多。”[41]大量汉族人口,因系非法移居,也无法以正常渠道清查上报。另外,一些省份的边远山区,如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安徽以及湖北、陕西,四川等省边界毗邻山区,都有大批棚民、寮民居住,对这些人口的查报,也有相当的困难。 即使人口比较稠密,保甲编查较严的地区,缺户、漏口(尤其是妇女、儿童)也是常事。乾隆时代的官僚陈宏谋曾经建议:保甲编查可将妇女、儿童排除在外[42]。这一建议遭到清廷否决。但各地的人口造报中,实际注重的,往往仍是成年男子。江苏各地在乾隆以后编纂的方志中,很多仍只载男丁数。《嘉庆一统志》中,江苏宁属4府2州的所谓人口数,实际只是男丁的统计。有些地方人口虽然男女并造,但妇女、儿童遗漏很多。如广州府新宁县1828年人口统计,男子为128 863人,女子仅为68 109人,性比例高达189[43]。江苏如皋县自1775年到1804年的人口统计中,性比例竟持续30年高达145左右[44]。广东东莞县1786—1796年间的人口统计,性比例更持续高达令人无法置信的190左右[45]。 江苏青浦县地处江南,“女子城中勤针黹然脂夜作,村居则芸耨纺绩,靡事不为”[46],妇女因劳动创收多,社会地位较高。据表2显示,成人的性比例尚属正常,但女性儿童所占比例太低,显然是少报了。如儿童性比例也按成人的114计,仅少报的幼女人口一项,即可达总人口的10%以上。 表2 嘉庆二十一年(1816)青浦县人口、性比例及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大小男妇 男丁 妇女 幼童 幼女 209 094 82 898 72 854 40 456 12 886 性比例 成人 114 儿童 314 儿童占总人口比重(%) 25.3 资料来源:光绪《青浦县志》卷6。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清政府对人口统计数字进行汇总的过程中,常有部分地区人口缺报。虽然在户部《清册》中这些缺报地区都有明确记载,但在《清实录》等文献中却往往得不到反映,一般研究者也往往忽略。如福建台湾府,自嘉庆十七年(1812)起,一直未造报人口。而该府嘉庆十六年(1811)时,汉族人口即已超过200万人,光绪十三年建省时更高达320余万人[47]。可见这种因地区缺报而造成的人口统计上的短缺,数目也相当可观。 最后,我们不可忘记,不在民数统计之中的满清宗室贵族、八旗、绿营兵籍人口、蒙、藏等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虽然不多,但始终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定的比例。 将上述各因素都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得出1850年前后统计人口的偏低程度,取一保守的估计,不妨定为5%左右。如此,则1850年前后的实际人口至少应达到4.5亿左右。 至于1741—1774年间的统计人口,则应先将“流寓”人口所占的比例考虑在内。这可按1775年统计人口的增长幅度即约20%进行推导。如此,则期初,即1740年前后包括“流寓”人口在内的民数,应不少于1.9亿(这里不取1741年过于偏低的数据,而按1742年的1.6亿进行推计)。再加上5%的误差修正,则1740年前后全国实际人口,可能已达2亿左右。 罗尔纲先生曾判断,1680年代平定三藩之乱之后,到1730年代,是清代人口发展最快亦即人口增长率最高的时期。这一判断是有说服力的[48]。而本文的考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18世纪中后叶,即乾隆年间人口增长最速的错误印象。 六、简短的结论 清中叶所确立的建立在保甲编查基础之上的人口统计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对于清代前期实行的人丁编审制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从名不副实的所谓“人丁户口”的统计,发展到对全体“民数”的统计,是一根本性的转变。它使得中国的人口统计第一次彻底地摆脱了赋税的束缚,从而能够较为真确地反映人口变动的实际。以组织严密的保甲制度作为人口造报的基础,是清代统治者对人口统计的一大贡献。它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得到相当准确的分门别类的人口统计,也使得一个数亿人口大国(有人认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的统治者可随时对全国的人口规模和分布做到胸中有数。这在世界人口统计史上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但由于统计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首先是缺乏定期人口普查的制度上的保证)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统计人口与实际人口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离,而从总体上说,是偏低而不是偏高。这可以修正我们既有的对清代人口发展的错误印象。 附录 1741—1851年历年人口统计 年 度 公元(年) 民 数 校 正 数 乾隆六年 1741 143 411 559 乾隆七年 1742 159 801 551 乾隆八年 1743 164 454 416 乾隆九年 1744 166 808 604 乾隆十年 1745 169 922 127 乾隆十一年 1746 171 896 773 乾隆十二年 1747 171 896 773 乾隆十三年 1748 177 495 039 乾隆十四年 1749 177 495 039 177 538 796 乾隆十五年 1750 179 538 540 乾隆十六年 1751 181 811 359 乾隆十七年 1752 182 857 277 乾隆十八年 1753 183 678 259 乾隆十九年 1754 184 504 493 乾隆二十年 1755 185 612 881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186 615 514 乾隆二十二年 1757 190 348 328 乾隆二十三年 1758 191 672 808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194 791 859 乾隆二十五年 1760 196 837 977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198 214 555 198 214 553 乾隆二十七年 1762 200 472 461 201 013 344 乾隆二十八年 1763 204 299 828 乾隆二十九年 1764 205 591 017 乾隆三十年 1765 206 993 224 乾隆三十一年 1766 208 095 796 乾隆三十二年 1767 209 839 546 209 749 547 乾隆三十三年 1768 210 837 502 乾隆三十四年 1769 212 023 042 乾隆三十五年 1770 213 613 163 乾隆三十六年 1771 214 600 356 214 647 251 乾隆三十七年 1772 216 467 258 乾隆三十八年 1773 218 743 315 乾隆三十九年 1774 221 027 224 乾隆四十年 1775 264 561 355 乾隆四十一年 1776 268 238 181 268 238 182 乾隆四十二年 1777 270 863 760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242 965 618 乾隆四十四年 1779 275 042 916 乾隆四十五年 1780 277 554 431 乾隆四十六年 1781 279 816 070 乾隆四十七年 1782 281 822 675 乾隆四十八年 1783 284 033 785 284 033 805 乾隆四十九年 1784 286 331 307 乾隆五十年 1785 288 863 974 乾隆五十一年 1786 291 102 486 乾隆五十二年 1787 292 429 018 乾隆五十三年 1788 294 852 089 294 852 189 乾隆五十四年 1789 297 717 496 乾隆五十五年 1790 301 487 115 301 487 114 乾隆五十六年 1791 304 354 110 304 354 160 乾隆五十七年 1792 307 467 279 乾隆五十八年 1793 310 497 210 乾隆五十九年 1794 313 281 795 313 281 295 乾隆六十年 1795 296 968 968 嘉庆元年 1796 275 662 044 嘉庆二年 1797 271 333 544 嘉庆三年 1798 290 982 980 嘉庆四年 1799 293 283 179 嘉庆五年 1800 295 237 311 嘉庆六年 1801 297 501 548 嘉庆七年 1802 299 749 770 嘉庆八年 1803 302 250 673 嘉庆九年 1804 304 461 284 嘉庆十年 1805 332 181 403 嘉庆十一年 1806 335 369 469 嘉庆十二年 1807 338 062 439 嘉庆十三年 1808 350 291 724 嘉庆十四年 1809 352 900 024 嘉庆十五年 1810 345 717 214 嘉庆十六年 1811 358 610 039 嘉庆十七年 1812 333 700 560 363 695 492 嘉庆十八年 1813 336 451 672 嘉庆十九年 1814 316 574 895 嘉庆二十年 1815 326 574 895 嘉庆二十一年 1816 328 814 957 嘉庆二十二年 1817 331 330 433 嘉庆二十三年 1818 348 20 037 嘉庆二十四年 1819 301 260 545 371 580 173 嘉庆二十五年 1820 353 377 694 373 773 394 道光元年 1821 355 540 258 道光二年 1822 372 457 539 道光三年 1823 375 153 122 380 619 569 道光四年 1824 374 601 132 382 439 631 道光五年 1825 379 885 340 387 026 888 道光六年 1826 380 287 007 386 081 958 道光七年 1827 383 696 095 388 608 215 道光八年 1828 386 531 513 390 755 718 道光九年 1829 390 500 650 道光十年 1830 394 784 681 道光十一年 1831 395 821 092 道光十二年 1832 397 132 659 道光十三年 1833 398 924 036 道光十四年 1834 401 008 574 道光十五年 1835 401 767 053 403 052 086 道光十六年 1836 404 901 448 道光十七年 1837 405 923 174 406 984 114 道光十八年 1838 409 038 799 道光十九年 1839 410 850 639 道光二十年 1840 412 814 828 道光二十一年 1841 413 457 311 道光二十二年 1842 414 686 994 416 118 189 道光二十三年 1843 417 239 097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419 441 336 道光二十五年 1845 421 342 730 道光二十六年 1846 423 121 129 道光二十七年 1847 424 938 009 425 106 201 道光二十八年 1848 426 737 016 426 928 854 道光二十九年 1849 412 986 649 428 420 667 道光三十年 1850 414 493 899 429 931 034 咸丰元年 1851 432 164 047 431 894 047 资料来源:民数据《清实录》历年有关各卷卷末。“校正数”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汇奏各省民数谷数清册》。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5期,经作者校订) --------------------------------------------------------------------------------[①] 《清高宗实录》卷1441,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②] 参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序言中有关闽、粤二省人口增长的论述,中华书局,1985年版。[③] 王亚南:《马克思主义的人口理论与中国人口问题》,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4页。[④] 参见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1959,Chap. Ⅱ;潘喆等《论清代的人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1期;姜涛《1741年前的清代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0年2期。[⑤] 按:此类《清册》按年编纂,一式二份,是《清实录》民数统计的依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1787—1898年间较为完整的《清册》。[⑥] W. W. Rockhill, An Inquiry into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Annual Report of 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1905, pp. 665, 673. [⑦] 参见乾隆《震泽县志》(光绪重刊本),卷4。[⑧] 陈长蘅:《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55、81页。[⑨] 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卷1期,1949年,第26—29页。[⑩] Pingti Ho,前引书,第三、四章。[11] 参见Irene B. Taeuber and Nai-Chi Wang, Population Reports in the Ch’ing Dynast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 No. 4 (August) pp. 403-417;[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附录1,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12] 《清高宗实录》卷130,乾隆五年十一月戊辰朔。[13] 《清高宗实录》卷131,乾隆五年十一月乙酉。[14] Pingti Ho, 前引书,第37页。[15] 按:现在国际上公认,1790年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是近代人口普查的开端。[16]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7] 苏霖渤:《请编审仍照旧规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0。[18] 《清高宗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丙辰。[19] 《皇朝政典类纂》,席裕福等辑,光绪二十九年,上海图书集成局,第5册《户役》,第5页。[2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户役》。以下有关保甲制度的材料源于此者,即不再注明。[21]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2]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17-18页。[23]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4] 光绪《畿辅通志》卷96。[25] 光绪《襄阳府志》卷10。[26] 《清高宗实录》卷995,乾隆四十年闰十月丙寅。[27] 光绪《溧水县志》卷6。[28]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6页。[29] 《户部则例》,乾隆四十一年编,卷3,第1页。[30]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33页。[31] 民国《洛川县志》卷6。[32] 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户部历年《汇造各省民数谷数清册》卷首。[33] 参见王士达《近代中国人口的估计》(抽印合订本)上,第75—78,80—86,122—125页。[34] 见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7页。[35] 《皇朝政典类纂》第5册,第8、34页。[36] 《清仁宗实录》卷215—217,嘉庆十四年七—八月。[37] 参见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内政保警类;《清宣宗实录》卷11,等。[38]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档·朱批奏折》,赈济类;并参见《清宣宗实录》卷204,道光十二年正月甲寅。[39] 参见《嘉庆重修一统志·四川统部》与嘉庆《四川通志》卷65。[40] 李中清:《明清时期中国西南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清史论丛》第5辑(1984),第70—71页。参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Pingti Ho,前引书,第51页。[41] 《清高宗圣训》卷82,乾隆四十一年六月壬子谕;《清仁宗实录》卷236,嘉庆十五年十一月壬子朔谕。[42] 《皇清奏议》卷51。[43] 光绪《广州府志》,第70页。[44] 嘉庆《如皋县志》,卷2。[45] 宣统《东莞县志》,第22页。[46] 光绪《青浦县志》卷2《风俗》。[47] 参见连横:《台湾通史·户役志》,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48] 详见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
  4. 闻黎明:西南联大的日本研究――以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认识与主张为中心
    历史 2010/06/11 | 阅读: 1717 | 评论: 1
    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无疑是对中国侵略最重、压迫最深的国家,七七事变的爆发,更是将中华民族置于生死存亡的境地。当中国人民被迫投入自卫战争之际,如何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便成为捍卫民族尊严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问题。诞生于抗日烽火之中,集合了一批优秀知识精英的西南联合大学,在八年历史上进行过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国际关系分析与外交对策研究,其中日本问题占有相当比重。西南联大对抗战建国的这一贡献,迄今尚未得到重视,有待梳理总结。这里,仅就联大学者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若干思考做以初步介绍,以期展示联大人在重建中日关系及建立国际永久和平秩序上的一些思想轨迹。高度重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    西南联大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基本与国内同步进行。有鉴于此,有必要先就中国民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作以简略回顾。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是随着形势发展和战局演变逐步开展的。七七事变爆发的初期,日本在军事攻势上咄咄逼人,尽管国际间多有道义同情,但绥靖政策仍居主流,故人们虽坚信抗战能够成功,而何时胜利,断言尚早。1939年德国向波兰发动进攻后,西方民主国家穷于应付,处置日本问题亦难提上日程,故一般来说,民间对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提出,开始于日本袭击珍珠港之后,且可大致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初。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军对美军基地珍珠港的袭击,拉开了太平洋战争的帷幕。对于这次军事行动,中国舆论普遍认为日本资源缺乏,军力不足,支撑亚洲战场已疲惫不堪,竟又开辟第二战场,这种不自量力无疑是火中取栗,加速灭亡。天津《大公报》曾用"暴日对英美的进攻,是侵略者的最后冒险,也是日本民族最后走上切腹之路"一语加以形容,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共同看法。1942年1月1日,中国与美、英、苏等二十六国签订了标志着反法西斯侵略同盟形成的共同宣言,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士气,这一形势下,战后处置日本问题方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太平洋战火刚刚燃起,战局形势千变万化,摆在人们面前首要的任务是遏止日本气焰,反击日军进攻。因而处置日本问题虽然提出,但尚属萌芽状态,而西南联大教授钱端升、王信中,则已经站在保障远东和平的立场上,考虑到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基本原则。 第二个阶段,是《开罗宣言》公布之后。1943年11月22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联合对日作战、解决远东问题的计划。会中,对于远东战后的安排,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就是人所共知的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在太平洋地区夺取或占领的所有岛屿,将中国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归还中国等。会议签署的《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后经斯大林同意,于1943年12月1日对外公布。《开罗宣言》在苦撑待变的中国引起的反响可想而知,人们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打败日本的决心振奋鼓舞,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在此背景下又一次提出。 《开罗宣言》在战后处理日本问题上主要涉及的是领土问题,关于处置日本,虽有条件投降及惩治战争祸首等原则,但尚未明确日本战后应该建立什么国体。开罗会议时,罗斯福曾私下问蒋介石的意见。蒋答复说:"除了日本军阀必须根本铲除,不能再让其起来预闻日本政治以外,至于他的国体如何,最好由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如果日本国民能起来对他战争祸首的军阀革命,推倒他现在侵略主义的军阀政府,彻底消除他侵略主义的根株,那我们就应该尊重日本国民自由的意志,去选择他们自己的政府的形式。" [①]另外,蒋介石1943年11月23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交谈时,亦提到战后日本可用部分实物作为赔偿的初步设想。尽管这次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但中国舆论已开始接触到根除侵略。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这一阶段刊登了大量讨论日本问题的评论,其中有些就涉及到建立国际新秩序及经济赔偿等某些具体环节。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1944年底,持续到战争胜利之后。这一时期,英美苏同盟国在太平洋和欧洲两个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并在1945年2月初的克里米亚会议上讨论了战后对德国的处置。三国声明由于苏联的关系,没有提及日本,但此前中国民间在太平洋学会第九次会议的献计献策中,已经再次出现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热潮。 太平洋学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宗敎界人士发起的一个旨在交换研究太平洋地区和平秩序意见的民间学术团体,每两年召开一次,第九次会议定于1945年1月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温泉召开,而拟具的六项议题中,与日本直接相关者即有三项,且率先讨论战后日本的地位问题。由于中国代表在1942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莱勃兰城召开的第八次会议上没能提出多少切合实际的措施,曾受到国内舆论的批评,故以西南联大常委、北大校长蒋梦麟教授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早早就着手为迎接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到来的第九次会议进行准备。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围绕这一中心展开讨论。 第九次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是在蒋梦麟率领下参加的,与蒋梦麟同行出发的是代表团成员、联大教授钱端升,加上时在美国,并代表中国代表团在大会致词的胡适,西南联大共有三人参加了这次万众关注的会议。[②]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在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及彻底解除武装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对是否改造日本政治和经济制度问题上则存在若干分歧。这些信息引起国内各界的极大关注,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时,各种意见频频见于报刊,出现了从专家学者到平民百姓人人关心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现象。 抗日战争时期,西南联大自始自终对日本投入极大关注本。联大教授主办的创刊于1939年1月1日《今日评论》,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八个月的1941年4月13日停刊,但在其两年多的时间里,刊登的文章仅标题中直接与日本相关者,就达46篇,其中有傅斯年的《英美对日采取经济报复之希望》,王信中的《日本外交政策的检讨》、《日本参加欧战问题》、《日本内阁的更迭与今后的政局》,陈序经的《暹罗与日本》、《越南与日本》,钱端升的《中日战争与美国今后的行动》、《侵略集团与防侵略集团》,伍启元的《中日货币战》,邵循恪的《德意日协定与我们对策》,罗隆基的《日寇撤兵与中国抗战》,王赣愚的《美国外交的新动态--援英与制日》、崔书琴的《论美国对日报复问题》,王化成的《国际联盟与援华制日》等。联大教授主办的另一个时政评论杂志《当代评论》,创刊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1941年7月7日,其至1944年3月1日期间,刊登日本评论25篇,其中有蔡维藩的《日本的几个错误》,张桐生的《日本的空军》,王信中《十年来的中日关系》等。而发刊于1944年 12月1日的《民主周刊》,创刊八个月便抗战胜利,其后国内问题成为评论中心,但它至1946年8月2日终刊时,亦发表同类文章15篇,如曾昭抡的《攻日进入新阶段》、《克里米亚会议以后的世界》,费孝通的《祸根未除》等。至于联大教授在其他报刊上刊登的讨论日本问题的文章,如钱端升在《新民族》上发表的《论外交根本政策》,费孝通在《扫荡报》发表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和在《中央日报》上发表的《自由应无垠》,及《中央日报》昆明版上刊登的《出席太平洋学会归来钱端升谈参加经过》等,亦不在少数。 可见,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始终活跃在日本问题评论第一线,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三个阶段里,都有他们的身影。而他们以自己的知识与学者的冷静提出的真知灼见,即使今天也具有学理的和现实的价值。对战后处置日本原则的基本认识    1944年6月6日,英美军队在敦刻尔克等地成功登陆。同盟国在欧洲第二战场的开辟,预示着德国崩溃的日子不再遥远,战后如何处置轴心国,自然成为民间谈论的中心之一。一个星期后,云南《民国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专题社论,文中对各种主张做了一番梳理,归纳出"从宽善待"、"从严惩治"、"区别对待,着眼长远"三种意见。[③] 那么,究竟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处置日本的原则呢?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中日战争爆发不久就被联大教授钱端升注意到了。1938年10月,战争刚刚进行一年多,钱端升便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日本是一个"地势及土地都有资格成为比较兴荣、比较稳定的国家",只是"因缺乏远大的外交政策,以致盛衰无常"。钱端升举例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就缺乏持久的外交政策,"今日联甲,明日联乙,今日南进,明日北进,今日拥国联,明日反国联,其唯一不变的就是向亚洲大陆侵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国家呢,钱端升从维护国际安全角度出发,认为必须进行三项工作,第一是"摧破日本的武力",第二要"待日本人民以宽大",第三为"助长国联的权威,使国联成为强有力的制裁机关"。钱端升认为这三者互为联系,缺一不可,否则日本就总是一个"长为强而横,或虽弱而蓄心报复"的国家。[④]钱端升的这篇文章,中心是借鉴世界大国经验,建议中国应当制定积极的长久的外交政策,并非专门论述日本,但文中提出的三项工作,则已涉及到如何对待战后中日关系的基本原则问题。 太平洋战争爆发初期,当风云变幻的战局吸引着众人目光之时,始终关注日本动向的王信中,就思考了战后制裁日本的原则问题。王信中首先考虑的是必须解除其武装。他指出:日本发动的"九一八"事变,是扰乱远东和平与破坏世界安宁的导因,认为欧美各国过去以为日本只能侵侮中国,外交大计仍以英美政策为转移,不敢与之抗衡,以致英国曾企图利用日本牵制苏联,维持远东均势。但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它们也认识到日本不但决心吞并中国,且有驱逐欧美而独裁东亚的梦想。接着,王信中分析了日本的民族性,认为日本民族刻苦耐劳,坚毅刚强,善于模仿而富有进取精神,因此明治维新后数十年就一跃而为世界列强之一。但是,"其性情偏激,气度狭隘,急功好利而负恩忘义的习性,不得不令人寒心"。明治维新前,一切文物政制完全取法中国,维新后便负恩忘义侵略中国,且得陇望蜀,野心永无止境。再次,王信中分析了关于日本与英美的关系,认为明治维新之初,美国对日本具有好感,不但首先承允废除对日不平等条约,且积极赞助其建设。英国更是这样,因欲利用日本牵制俄国,便不惜降尊屈节,与日本订立同盟。而日本正是利用这一机会,战胜俄国,参加欧战,一跃而为五强之一。从这一点看,英国甚至可以说是扶植日本强盛的恩人。可是,日本一旦羽毛渐丰,便反口而噬。七七事变后,英美对日一再容忍退让,但日寇却咄咄逼人,最终不顾信义,利用谈判为烟幕,对英美施行闪击。太平洋战争后,日本在战场上占据优势地位,北自日本本岛,南至南洋群岛、印缅边境,完全在其控制之下,就连美国前驻日大使格鲁氏也一再对国人强调日本势力强大,决非可以轻易击溃,必须不断反攻。 在上述论述之后,王信中对英美提出五项希望,前三项针对战争而言,后两项针对战后。其第四项为:"在击溃日本之后,为防范其卷土重来起见,必须消灭其武力,为着保障太平洋上的安全,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为着去除大陆上的威胁,必须由中国来限制其陆空军的力量,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第五项为:"战后我们虽不应剥夺日本民族自下而上的权利,但为确保其和平生活起见,我们对于其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理应予以合理化的指导。"王信中的建议,核心在于彻底解除日本武力,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以保障太平洋区域的安全。因此,他强调这些都是"防范日本黷武主义的复活,及保障远东和平的最低条件",如果"战后不予合理的制裁以防患于未来",则敢断言,"以日本民族性的勇狠好斗及偏激狭隘,二三十年后必将卷土重来"。[⑤]对于解除日本武装的步骤,王信中提出战后"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此外,他还提出了对日本"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予以合理化的指导",主张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等具有原则意义的问题。[⑥] 钱端升是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资深法律学家,王信中则是在早稻田获得硕士学位的国际关系学家,他们以学者的眼光审视现实政治,因此一切便能从防范日本黷武主义复活的角度,提出和认识战后处置日本的基本原则。 解除日本武装只是建立国际和平秩序的一个方面,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也包括更多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看待日本。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略,滋长了中国人普遍对这个近邻的刻骨仇恨,泄恨情绪的存在并不值得惊讶。不过,西南联大的远见之士却能从持久和平的立场进行思考。 由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是学术界里颇有影响的政论杂志,它曾批评当时在对待日本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该刊在一篇题为《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的社评中说,"一个从事战争的国家对敌国的态度,通常容易犯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感情用事地主张尽量惩罚和压制敌国,使敌国永无翻身的一日",另一种错误是"空想主义的毛病","希图将来能够树立一种和平的世界,使本国与目前的敌国都能和平相处"。社评认为,第一种错误的结果,只能是"在情感主义支配之下",使两个国家"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使战后的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康庄大道"。第二种错误,则"忽略了现实的环境,或者只重空想而不切实际,或者只谈崇高的理想而缺乏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结果不但不能使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且反因他们的意见而增加局面的纠纷"。 在以什么态度对待战败的日本问题上,评论在肯定了"我们对于日本军阀发动侵略战争,企图消灭中国,致使中国人民遭受有史以来的最大痛苦,当然是十分痛恨的"之后,紧接着提醒"我们不应因此就主张消灭日本,或使今后若干世代中的日本人民分担目前日本军阀的过失",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必须避免情感主义和空想主义,而应以理智和现实为基础"。换句话说,就是要"理解'国与国间,无百年不解之仇'"。社评赞成《开罗宣言》的第六原则,即"待纳粹之专制宣告最终之毁灭后,希望可以重建民主睟,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缺乏之保证",认为这个原则"也应同样地应用于日本",因为"中日两国同文同种,是所谓兄弟之邦,在理论上两国是没有不能和平相处的道理。" [⑦] 《当代评论》的上述意见,可以用"宽大"两个字概括,曾任西南联大教授,时为云南大学教授的刘文典非常赞成这一立场。刘文典很少写时政评论,但他这时却写了一篇长文《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的长文。文中说:"关于国家民族的事,是要从大处想的,不能逞一朝之忿,快一时之意",何况"从东亚的永远大局上着想,从中国固有美德'仁义'上着想",中国也不应该有狭隘的报复思想。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刘文典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法关系为例,说法国之所以能奋斗到底,全凭法国总理克莱孟梭的勇气毅力和火一般的爱国心,可是,克莱孟梭的"爱国心过于热烈",就"流于狭隘,失之偏激"了。当年在凡尔赛会议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很有远识卓见地提出过许多方案,以杜绝今后的祸根,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可是克莱孟梭"被他那狭隘的爱国心所驱使,对于战败的德国专施报仇雪恨的手段,一味的要逞战胜者的威风",以致"忘记了胜败强弱都只是一时的事,历史是转变不已的,报应是循环的"。结果,由于维廉一世有意选择围攻巴黎的日子,在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帝国皇帝继位大典,法国也非要在这座离宫里签订和约不可。后来,"法国战败求和,希特勒也就偏要在当年德国俯首求和的地点,偏要在当年福煦元帅威迫法国代表的那一辆火车上,威逼法国的代表"。刘文典不厌其烦地叙述这段历史,目的是为了说明在处置日本时不应有报复心理,因为正是"克莱孟梭一味的要报普法战争的仇恨,全不顾虑到德国人后来的报复",最后方"把一个德意志国家,日尔曼民族,逼迫到无路求生的地步"。[⑧] 根据上述历史教训,刘文典明确提出"对于战败的日本务必要十分的宽大"的意见。他主张"不但不要用威力逼迫这个残破国家的遗黎,还要在伐罪之后实行吊民,极力维护这个战败后变得弱小的民族"。其理由是:日本"自立为一个国家已经一二千年,我们既不能把他根本夷灭,改为中国的一个省分,依然让他做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也就应该有个待国家之道"。末了,刘文典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大国家民族的关系,是东洋和平的础石,今日应付处理稍有失当,就会种下将来无穷的祸根",德国与法国的循环报复,是为时不远的殷鉴,希望政治家和各界人士,"把眼光放大放远,平心静气的筹划一番,作一个可以垂之久远的打算。" [⑨] 联大人的上述认识,表明他们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面对的不只是摆在面前的战争善后问题,也不只是考虑到重建两国的关系,他们想的是更为长远的国际永久和平,这正是包括联大人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对日本采取宽大政策的思想基础。伍启元教授在《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中曾用一段简练文字对此做了概括,他说:"这次战争的目的,在消灭阻碍人类文化进展的法西斯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树立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在对轴心国复仇"。[⑩]显然,联大知识精英在制定战后处置日本原则这一问题上,已超越了国仇家恨的民族意识,表现了服从世界和平利益的理性态度。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具体意见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已有诸多著述,故这里不再赘述惩治战犯、解除日本武装、收回失土等为人熟知的问题,仅介绍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民间经济赔偿、日本政体改造、天皇制度应否保留等三个问题。 (一)赔偿问题     前文说到,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的主流舆论是主张宽大对待,但宽大是有尺度的。伍启元教授是对日宽大的支持者,同时也是经济赔偿的坚持者,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没有强迫的捐献,没有惩罚的赔款"的观点,极表赞成,认为对这种战胜国向战败国提出赔偿要求观念的修正和限制,主要表现在战胜国不应要求军事赔偿,只应要求补偿平民损失方面。基于这一立场,他提出:"轴心国战区中所有的非法残暴的行为,在占领区中所有的剥削的抢夺,及在一切区域中不合理地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的同盟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至少在原则方面,同盟国是应该要求赔偿的"。对于中国来说,日本在东北、华北、东南、闽粤、华中等地"所加诸中国平民的损失,所作的各种剥削,所抢夺的物资,及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诸中国人民生命财产的杀害与破坏",是"不可宽恕的","至少在原则上应使日本全部负担这些过失的赔偿"。[11] 《当代评论》与伍启元的观点一致,它认为免去日本对中国战费的赔偿,只是为了表示宽大,但如果不向日本提出归还"他们在中国所劫夺的资产,或不必负担他们能力所及的对是国平民的损害赔偿",那岂不"变成侵略及罪行的鼓励者了"。因此,它主张"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强使日本这一代的人归还日本所劫夺的财产,并负担他们侵略所引起的损害赔偿"。[12] 按照放弃军事赔偿,只进行民间损失索赔的想法,伍启元开列过一个包括十四个项目的赔偿范围:"(一)日本(指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本人民、日本所支持的伪组织及汉奸)在战区及占领区(包括东北)中对中国人民所抢夺、征取,以及少数代价强购的粮食、牲口、原料、矿产品、制造品、房屋,和其他物品,应全部作合理的赔偿。(二)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工厂矿场所加的破坏,及对战区或区中对工厂矿场所作的抢夺或迁移,应全部加以赔偿。(三)日本在战区或区中对中国交通的破坏及对中国交通工具的抢夺、征取,与移动,应全部加以赔偿。(四)日本在中国沿海沿江所给予是中国船艘及渔业以各种损失,应由日本负责赔偿。(五)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中对中国农民强制改变生产及因其他压迫而引起的损失,应加以合理的补偿。(六)日本对中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自陆空水三方面军事侵略所加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补偿。(七)日本在中国有计划地施行毒化政策,强制人民种植毒物及吸食毒物。此种政策违反人类道德及国际协定。将来中国因消毒(消除日本毒化政策)所须之各种费用(如戒烟院之设备等),应全部由日本赔偿。(八)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所抢夺中国的古物及有历史价值的物品应全部加以交还;日本对其他中国公物的夺取,亦应全部交还。(九)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所作的破坏,及在战区与占领区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的一切损害,应全部赔偿。(十)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掠夺的白银准备、外汇准备。及其他资产,应全部交还。(十一)日本所发的一切敌伪钞票,应于中国政府收回后,由日本依法给以黄金兑现。(十二)敌伪在占领区中所征收及接收的一切罚款、租税,及其他收入,全数应交还中国。(十三)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人民的虐待,对中国人民强迫劳役,对中国人民征兵,和对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应对全部损害加以赔偿。日本对俘虏的非法待遇,亦应列入这一项范围之内。(十四)日本在亚洲各地对华侨生命财产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赔偿。"[13]      根据以上项目上,伍启元统计的损失为:工矿8亿美元,交通6亿美元,沦陷区人民和亚洲各地华侨财产5亿美元,金融8亿美元。上述相加,为27亿美元,以1937年美元比价折算,最低也达20亿美元。进行这一统计后,伍启元强调这个数目"过于保守","而绝不会估计过多",他认为较合理的估计是40亿或60亿美元,但这并未包括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抢夺中国的文物、书籍、及设备公物等,也未包括对占领区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虐待、强迫劳役与服兵役、对中国俘虏非法待遇,和所施行的毒化政策。[14]由于这些事件损害的数目,带有战胜国的主观判断,难有客观标准,因此他不愿加以推测。 与伍启元和《当代评论》的主张不同,刘文典根据日本的承受能力,认为经济赔偿也应放弃。他说:无论哪种经济赔偿,最终"实际缴付赔款的是无辜的后代人民,而不是战争的责任者","何况近代战争都是倾注全部的金钱物力,打得民穷财尽,才分胜负。再要战败国的无告穷民支付那天文学上数字的赔款,事实上也是办不到的"。[15] 刘文典是个个性很强的学者,常常提出与众不同的意见。这个特点,也在索赔问题上有所表现,这就是他虽然不主张要求日本经济赔偿,却强调文化赔偿。 刘文典说:提到"文化"两字,真令人按捺不住感情。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这次世界大战,"无论打得怎样猛烈,两方总还多少顾惜一点文化。英美的空军固然不肯柏林大学,就以德国那样的野蛮,也还没有肯炸牛津、剑桥和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因为双方都以文明自居,一面也以文明国待敌人"。可是,唯有日本"把中国视为一群野蛮人种,自从开战以来,日本空军一味愿要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故意的、有计划的专拣中国的大学图书馆做投弹的目标,这真是世界历次战争上所没有的野蛮残忍手段,人类历史上的耻辱。" [16] 刘文典进一步阐述到:"中国这回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固然极大,但是那些都还是有形质可计算的,也就是有方法可补偿的",而"文化上的损失,这是无数字可计算的,无方法可补偿的"。他发问到:"假使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被毁,柏林大学、牛津剑桥被炸,试问赔多少万亿金镑可以抵补呢"。他历数了日本对中国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的有计划毁灭,痛心地说"秘笈珍本,天球河图般的实物都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祖产,世界文明上的遗迹,绝不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资所能赔偿万一的","日本既对世界文明犯了大罪,就应当教他把他们所保存的'文物'拿来赔偿我们"。[17] 关于文化赔偿的办法,对日本十分熟悉的刘文典可谓如数家珍。他说:"近几十年来日本财阀倚仗着金钱,乘中国民穷财尽,用巧取的方法,贱价收买去的文物,如岩崎氏的丽宋楼藏书,住友氏的多钟鼎尊彝,都是中国的鸿宝重器,不能让他永远沦于异域"。另外,帝室图书寮所藏的宋版唐钞、金泽文库收藏的儒释典籍、正仓院的千年古物等等,也可以用作赔偿。这番话当然是带着情绪说的,连他本人也不得不紧接着承认这个意见"不一定是对的"。[18] 在谈到赔偿问题时,西南联大早在战争初期便承担了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是中日战事史料收集工作。此项工作是政府有关部门交给联大历史系姚从吾教授主持,现保存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研究所的"朱家骅档案"中,有一本署名姚从吾的《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该书开篇为"工作目的",称:"欲及时蒐辑已发表关于中日战事诸史料,以免日久散佚;并欲由此基础,以期进一步蒐辑关于此次战事的正式公文与当事人的公私记录,集中保存,他日得以成立一'中日战史文库',或国立图书馆的一个战史部。主旨在(一)系统的保存。(二)可利用已蒐辑的战事史料,分别编纂,以期树立若干间架,他日能完成若干种长编式的著作。"书中还策划了一个庞大的计划,拟收集中外报刊、专书、言论、图片、政府命令公告、未刊手稿等,分别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体例编辑《中日战事记事汇编》,与熊克《中兴小历》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体例,编辑一部《中日战事纪略长编》。同时计划编辑的,还有《中日战事分区记事长编》、《中日战事书目提要》、《昭忠录史料汇集》等。[19] 这本草于1938年8月蒙自分校、1939年3月增订于昆明的计划执行情况如何,笔者尚未见到详细材料,但1944年5月姚从吾在致朱家骅信中说"西南联大历史系主办之抗战史料征辑会,自二十六年(1937年)成立以来,已将八年,工作继续,乞未中断"[20],证明战争爆发之际,这项工作便同时开始了。1946年6月上旬,西南联大与北平图书馆合组的中日战事史料征辑会正式结束,收集之各种资料168箱,全部交由北平图书馆接收。[21]联大历史系从事的这项历时九年的工作,除了保存战争历史资料,为后人了解战争全貌提供资料外,也带有为战后赔偿提供佐证的动机。 (二)政体问题     战后解除日本武装和战争赔偿,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必然措施,但而真正的关键还在要使日本的政体不再成为产生军国主义的温床,彻底铲除日本再次对国际和平形成威胁的基础。因此,战后处置日本诸事中,最为核心的无疑是对日本政体的改造。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政治学家罗隆基这一点尤为强调。他说:"这次世界大战的目的,在同盟国方面,是奠定世界民主的基础",无论哪个国家,"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有和平,没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没有和平",所以,无论是处置德国,还是处置日本,前提都应当是怎样使它建立起民主制度。[22] 《当代评论》也持同样主张,它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说"只要对日本表示宽大,则中日两民族便可以永久和平相处",凡是了解近数十年日本现状的人,不能不承认"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日本有极深固的势力"。对于这种"以侵略为民族理想及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不彻底消灭军阀主义与侵略主义,不在政治上建立宪政传统,不改变黩武主义的教育与宗教,则日本就有可能"再成为侵略的潜势力",以至"不难在二十年或三十年后又再度成为危害和平的祸首。" [23] 按照西方民主国家模式对日本政体进行改造是势在必行的,可惜当时中国本身的民主制度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这就使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缺乏底气,改造的途径与方法自难展开。 (三)天皇问题     铲除军国主义温床问题,既包括建立民主政府、制定和平宪法,同时还涉及到一个绕不开的国体问题,即天皇制度是否应当继续存在。 前文提到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在日本天皇制问题上的意见交换,是一次私下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不过,美国的一些类似舆论很快传到中国,如史密斯氏在《美国政府战后处置日本的计划》一文中所说"至于皇室的命运,我们准备让日本国民去决定",《生活》、《时代》、《幸运》三杂志联合草拟的《日本投降的条件》中也说"我们并不建议强迫日皇逊位,或改变日本的政治机构"等等,曾相继在中国媒体披露。而1945年1月的第九次太平洋学会上,各国代表在是否保留日本天皇制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在中国民间引起爆炸。1945年9、10月间,美国合众社社长白里访问重庆,在一次宴会上蒋介石主动对他说起开罗会议与罗斯福的意见交换,合众社遂将蒋介石与白里的谈话全文发表,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注意。10月18日,杜鲁门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赞同天皇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人民的自由选举,并称蒋介石的意见用意甚善。[24] 但是,通观中国民间的主流舆论,则坚决主张废除天皇制度。第九次太平洋会议,昆明《正义报》特发表《战后日本的地位》社评,表示了"坚决主张摧毁日本的天皇制"的态度。指出"天皇是战争的罪魁","天皇制更是日本青年向外侵略,顽强作战的精神原动力","天皇制不取消,日本的自大狂和忠君爱国的思想即无从取消,日本国内的民主势力也就不容易抬头"。[25]《正义报》的立场得到社会学家、联大教授费孝通的响应,他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就是作为声援而撰写的。 费孝通的文章发表于第九次太平洋学会结束的第二天,他对太平洋学会上一些人放任日本天皇制继续存在的态度表示极大不满。针对英美国家有种认为日本天皇和英国皇帝相同,既然英国皇帝没有阻碍英国民主的发展,日本天皇也不该成为日本民主的阻碍的舆论,费孝通指出"事实上天皇和英皇是不同的","天皇制度和民主政治是不相容的"。他分析说,两者的不同在于首先是"天皇制度中直接包有军权的部分",虽然"在表面上日本是模仿英国的政体,有国会,有内阁,而且内阁得向国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海陆两相却不向国会负责,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的。在内阁更迭的时候,军部可以不受影响,反之,若是军部不满于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们可以退出,不推荐任何人选,使内阁垮台"。正因这种体制,"日本民主基本上变了质,成了一个骗人的招牌,作军部统治的烟幕。"费孝通断言"军部统治的基础就是天皇制度,天皇不废,日本人民也永远不会享受民主的政制。"其次,费孝通还分析了日皇与英皇的不同还在于"天皇是日本统治阶级的家长","天皇是被认为神权,他即是像桀纣一样的暴戾,人民也不能革他的命"。这种"宗教信仰上的绝对性",使天皇也成为"军阀财阀的家长",并且"造成了军阀财阀的绝对性",这就使"日本的社会结构也就永远说变不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根据以上理由,费孝通认为不仅"天皇制度是阻碍日本民主的根本力量",并且在"天皇制度下的日本很难有自动的蜕变"。为了太平洋的前途,也为了日本人民的自身利益,他主张必须利用这次日本战败的机会,"代替日本人民把这个'神的代表'烧了送回上天,使他不致在人间作祟"。[26] 废除天皇制度,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人一致主张,不过刘文典又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修正。他认为日本政体改造的关键,在于推翻皇位改建共和国体,而不在是否保留"天皇"这个名号。有着考据癖的刘文典,说"天皇"这个称号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唐代武则天临朝时,臣下尊称她为"天后",把她的丈夫唐高宗称作"天皇",日本的典章制度多抄袭中国唐朝,于是也跟着叫自己的君主为"天皇"。后来,天皇这个名号被人利用,硬说天皇是天上神明降世,要统制世界万国。刘文典主张"天皇"可以保留,但名号需要改变一下,削去"天皇"两字,改称"日本国王",以"防止将来再被人利用曲解"。其实,对于天皇问题,刘文典认为这属于日本自己的问题,"用不着我们去强做主张",一定要去主张,"反而会伤害感情",到头来可能"适得其反"。总之,"日本本身的事,让日本人自己去管,牵涉到别国利害的事,大家商酌着办",唯有"大家一致维持拥护的办法","才能垂之永久"。[27]在几乎异口同声要求废除天皇的舆论下,刘文典的意见的确有些出入,但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则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永久和平。    抗日战争结束后,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对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其中有些意见也很有代表性,如冯至就曾在一篇专文中反对在处置日本问题上吹嘘"大国民风度"[28]。不过,由于对日本的清算已决定在旧金山会议讨论,也由于国内矛盾凸显,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移到反对内战问题,故本仅论述的范围仅限于在战时。     出现近七十年前的这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本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且当时人们各抒己见,有异有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今天,旧事重提,并非对这段历史的眷顾。当前,中日两国关系虽然被称之为破冰阶段,但在历史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少分歧。在这种形势下,回顾联大知识精英当年的见解,更能展示他们关心祖国前途、爱护世界和平的积极精神。这一点,无论何时都是最宝贵的。 (2007年7月10日 东京) [①] 《论日本战后国体》,重庆《大公报》社评,1944年1月31日。 [②] 《太平洋学会开幕将专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方法》,云南《民国日报》1945年1月9日。 [③]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云南《民国日报》社论,1944年6月15日。 [④] 钱端升:《论外交根本政策》,《新民族》第2卷第13期,1938年10月9日。 [⑤]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⑥]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⑦]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这篇评论文末署名"启"的执笔者,当是联大教授伍启元。 [⑧]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⑨]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⑩]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1]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2]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3]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4]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下),《当代评论》第4卷第7期,1944年2月1日。 [15]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16]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8]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9] 姚从吾:《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0]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4年5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1]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6年6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2] 努生:《民主化日本》,《民主周刊》第1卷第6期"短评",1945年1月20日。 [23]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24] 《日皇存废问题》,昆明《中央日报》社论,1945年10月23日。 [25] 《战后日本的地位》,昆明《正义报》社论,1945年1月12日。 [26] 费孝通:《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昆明《扫荡报》"星期论文",1945年1月21日。 [2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28] 见冯至:《记忆与忘却》,《自由论坛》(周报),第32期,1945年9月29日,第1版。 
  5. 李陀:回应林毓生的公开信
    社会 2010/06/11 | 阅读: 2615 | 评论: 1
    林毓生先生: 你好! 近日读到你分别于六月六日及六月八日分别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就汪晖"抄袭"事件发表的谈话,心中有些疑惑,不吐不快。 你在谈话中说到"抄袭行为除了是一种失德的行为以外,它直接破坏了学术秩序。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我很赞成,但是,我的疑惑也由此而来。自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在《南方周末》重刊以来,关于汪晖究竟是否涉嫌抄袭之事,国内学术界是有争论的。王文发表之后,钱理群、孙郁、赵京华等学者都发表过意见,但是,由于他们大多是就事论事发表了一些不同意见,我以为可以把这些意见当作一种"表态"且置之不论。问题是,此后,还有几篇很认真写就的与王文争辩的文字,如钟彪的《驳王彬彬的诬蔑:学术"私律"与莫须有》、舒炜的《"王彬彬式的搅拌"对学术的危害》、魏行的《媒体暴力与学术独立--关于一起媒体公共事件的备忘录》,这些文章与网络上的许多所谓"倒汪"和"挺汪"的意见和言论不同,是严谨的,是针对王文(以及其他一些人的文章)有的放矢,提出不同的具体材料和论据逐条与王彬彬等人商榷的。本来,我以为这几篇文字出现之后,会有一个虽然激烈但是说理的辩论局面。但是,这样的局面延至今日并没有出现。我想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例如,这样一场对汪晖涉嫌"抄袭"的大批判,虽然始自《文艺研究》,但发动者和推动者实际上都不是学术刊物,而是大众媒体,这对展开这样一场具有相当学术性的辩论显然不是很合适的平台。可是,现在你介入了这个论辩,我觉得是一个转机。为什么?因为你是学界公认的一位严肃的学者,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期盼你的介入是严肃的,公正的。不过,仔细读过你的相关谈话,以及这些谈话中的意见和结论之后,坦白说,我相当失望。因为,你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上的言论完全没有提及对汪晖涉嫌"抄袭"还有不同意见,还有辩论,白纸黑字,还有钟、舒、魏主人的文章,正是这一点使我产生很大的疑惑。我想,虽然你在谈话里最核心的一点,是提出清华大学应该组织调查委员会(如果清华大学不这样做,校长就应该下台),但读过你谈话的人,任谁都明白,其实你已经做出汪晖是抄袭者,甚至是个"抢夺"者的结论。这当然是一个很严重的结论,且不说你所期望的调查委员会是否会得以组织,也不说这个委员会如果组织起来会得出什么结论,就现在而言,你这个结论经过这几天各种纸媒和网络媒体的散播,实际上已经对一位目前只是"涉嫌"的学者形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可能影响他的终生。我还想,以你多年在美国大学执教的经历,应该明白一个学者对自己的同行作出这样的指控,都负着什么法律和道义的责任。不过,我这样说并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只给你个具体的建议:你能否写一篇文章,针对钟、舒、魏诸人的文章做一次认真的分析和辩驳,看经过这样的辩驳之后,你现有的对汪晖的评判和结论是否还是站得住的,是服众的。 我想,鉴于汪晖涉嫌抄袭的是已经形成一个很大的事件,我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过分。"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不仅是学术界里大家都赞成的,更是所有关心中国学术发展的人都赞成的。写一篇论辩文字可能要花费你一些时间,但是,想到不仅别人,就是你也应该担起相应的政治与法律的责任,写这样一篇文章还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 大概是九一年初夏(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我和汪晖趁去芝加哥参加一个会议之便,特意弯路到威斯康辛的你家去看你,期间你正筹划写作一部多卷本的中国政治史,因此,见面之后,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特征和性质。我还记得清楚,由于自己是作文学批评的,对你和汪晖的热烈讨论完全外行,插不上嘴,就上楼到客房睡觉去了;好像是夜里四点多钟,我被你和汪晖大声争辩的声音吵醒,下楼一看,你们二位竟然困意全无,越争越热闹,不禁十分敬佩。暮然回首,不觉近二十年的时间悄然流过,但一直没听到你的中国政治史出版的消息,也许至今还在写作中?另,听说你已经从威斯康辛大学退休,现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不知写作和研究是否如意?香港夏天酷热,还望注意身体,劳而逸,逸而劳,则于健康大有益。 顺颂 夏祺! 李陀 
  6.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
    社会 科技 2010/06/12 | 阅读: 1336 | 评论: 1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发布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8日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互联网状况  (201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互联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20世纪的重大科技发明,当代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互联网深刻影响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生活和信息传播的变革。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于加快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加速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的不可替代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促进互联网的发展与运用。中国政府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积极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通过完善国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信息网络工程、鼓励相关科技研发、大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培育多元化信息通信服务市场主体等举措,不断推动中国互联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  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和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  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关系国家经济繁荣和发展,关系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根本利益。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是中国政府的基本互联网政策。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致力于营造健康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构建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联网。  中国政府将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政策,使其更加符合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内在规律及客观需要。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十分注重借鉴各国发展与管理互联网的有益经验,并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促进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  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旨在介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国政府关于互联网的基本政策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帮助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真实状况。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中国政府和人民以积极的姿态迎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科研人员和学者就在国外同行的帮助下,积极尝试利用互联网。在 1992年、1993年国际互联网年会等场合,中国计算机界的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要求,并得到国际同行们的理解与支持。1994年4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期间,中国代表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最终就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达成一致意见。1994年4月20日,北京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64K专线开通,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这标志着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  中国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机遇。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划互联网发展,明确互联网阶段性发展重点,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 1993年,中国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建设。1997年,制定《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将互联网列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2002年,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确定中国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包括推行电子政务、振兴软件产业、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路子。2005年11月,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发展的重点,提出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围绕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推行电子政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信息化等。200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2007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文化信息装备制造业。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发展战略。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及明确的政策引导下,中国互联网逐步走上全面、持续、快速发展之路。  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1997年至2009年,全国共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3万亿元人民币,建成辐射全国的通信光缆网络,总长度达826.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84万公里。到2009年底,中国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已达1.36亿个,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866,367Gbps,拥有7条登陆海缆、20条陆缆,总容量超过1,600Gb。中国 99.3%的乡镇和91.5%的行政村接通了互联网,96.0%的乡镇接通了宽带。2009年1月,中国政府开始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目前 3G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移动互联网正快速发展,互联网将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比1997年增长了618倍,年均增长3,19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比1997年增长了2,152倍。中国拥有IPv4地址约2.3亿个,已成为世界第二大IPv4地址拥有国。中国使用宽带上网的网民达到3.46亿人,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33亿人。中国网民上网方式已从最初以拨号上网为主,发展到以宽带和手机上网为主。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研发。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下一代互联网的研发,实施“新一代高可信网络”等一系列科技重大项目。2001年,中国第一个下一代互联网地区试验网(NFCNET)在北京建成。2003年,“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 ”(CNGI)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进入下一代互联网的大规模研发和建设阶段,现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IPv6示范网络,试验网所用的中小容量IPv6路由器技术、真实IPv6源地址认证技术和下一代互联网过渡技术等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提出的有关域名国际化、IPv6源地址认证、IPv4-IPv6过渡技术等技术方案,获得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的认可,成为互联网国际标准、协议的组成部分。  中国互联网发展、普及和应用存在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受经济发展、教育和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互联网呈现东部发展快、西部发展慢,城市普及率高、乡村普及率低的特点。截至2009年底,东部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40.0%,西部地区为21.5%;城市网民占网民总数的72.2%,农村网民占27.8%。弥合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中国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中国互联网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起来的,它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要求,推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互联网在中国将更加普及,人们对互联网应用水平的要求将会更高。中国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努力在未来5年使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人从互联网受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互联网推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领域,互联网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产业边界日益交融,新型商务模式和服务经济加速兴起,衍生了新的业态。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也日益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不可或缺的工具,正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深刻影响。  互联网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技术与产业,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16 年,中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6.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不足1%增加到10%左右。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利用互联网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带动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的工业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水平迅速提高。互联网发展与运用还催生了一批新兴产业,工业咨询、软件服务、外包服务等工业服务业蓬勃兴起。信息技术在加快自主创新和节能降耗,推动减排治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新型战略性产业。2008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互联网制造业销售规模接近 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60,占全球互联网制造业销售总额的1/10;软件运营服务市场规模达198.4亿元人民币,比2007 年增长了26%。  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基础性应用向上下游企业间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全方位协同方向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普遍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网上零售规模增长迅速,市场逐步规范。据调查,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型企业已超过50%,通过互联网寻找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超过30%,通过互联网从事营销推广的中小企业达24%,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超过1亿人。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数字认证、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互联网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产业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过去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始终保持约30%的年均增长速度,2009年市场规模达到200多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58亿元人民币,同比2008年增长39.5%,居世界前列。中国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均呈快速发展态势。持续扩张的网络文化消费催生了一批新型产业,同时直接带动电信业务收入的增长。截至2010年3月,中国已有各种经营模式的上市互联网企业30多家,分别在美国、香港和中国内地上市。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优秀民族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实施了一系列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全国在线数据库总量达到30多万个,初步构建起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信息资源库群,有效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互联网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全面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7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省级政府、333个地级市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都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提供便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类在线服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相应制度,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各级政府正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公众介绍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等的处置进展。互联网在满足公众知情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互联网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据抽样调查统计,2009年,中国约有 2.3亿人经常使用搜索引擎查询各类信息,约2.4亿人经常利用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沟通交流,约4,600万人利用互联网学习和接受教育,约3,500万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证券交易,约1,500万人通过互联网求职,约1,400万人通过互联网安排旅行。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丰富知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创业,实现自己的理想;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交流沟通,密切相互间的关系。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西南地区旱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国网民充分利用互联网传递救灾信息,发起救助行动,表达同情关爱,充分展示了互联网不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中国政府鼓励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互联网应用,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的互联网应用格局,提高互联网整体发展和应用水平。中国政府将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类、教育类网站发展,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支持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倡导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以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消费需求。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互联网在中国新闻信息传播领域得到充分应用。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同时依法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人们就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新闻信息。中国的通讯社、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利用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开展网络新闻传播,满足人们的新闻信息需求,已形成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广播网等一批综合新闻信息服务网站,不仅扩大了权威新闻信息传播的广度,而且为传统媒体自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一批著名的商业网站也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据统计,80%以上的网民主要依靠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网络媒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新闻传播的时效性、有效性,而且在报道重要新闻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充分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网络媒体直播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已成为惯例。  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论坛帖文、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博客、微博客、视频分享、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信息内容。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中国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公布了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以便于公众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便于公众举报贪污腐败等问题,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等开通后,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  高度重视互联网上反映的社情民意。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成为中国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互联网上的公众言论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都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意见。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互联网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政府了解人民意愿,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互联网上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中国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努力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基本目标是,促进互联网的普遍、无障碍接入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网上言论自由,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推动互联网积极有效应用,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1994年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适用于互联网管理。中国坚持审慎立法、科学立法,为互联网发展预留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信息传播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主要方面,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互联网用户等行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规定。法律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政府在互联网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对中国境内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公安机关等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2001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这是全国性互联网行业组织,其宗旨是服务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网民和政府的决策。该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反网络病毒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等一系列自律规范,促进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治理垃圾邮件作出了不懈努力,使中国的垃圾邮件占全球垃圾邮件的比例从2002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4.1%。为加强公众对互联网服务的监督,2004年以来,中国先后成立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90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版权联合举报中心等公众举报受理机构,并于2010年1月发布了《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的工作,为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并依法保障公众举报网上违法信息和行为的正当权利。  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互联网上违法信息传播。根据互联网的特性,从有效管理互联网的实际需要出发,中国政府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发挥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遏制违法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建立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阻止各类违法信息的传播。  主张加强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全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素养关系互联网环境建设。中国政府支持开展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鼓励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积极推动把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内容。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青年组织、妇女组织等在提高全民网络素养中的作用,鼓励相关组织开展有利于普及互联网知识和正确使用互联网的公益活动。  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截至2009年底,中国3.84亿网民中,未成年人约占1/3,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和有害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网络工具,鼓励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中国政府将积极推进“母亲教育计划”,帮助家长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  积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2000年以来,中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以及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保护数字知识产权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管理行动。中国将继续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创新之间的平衡。  依法保护公民网上隐私。保护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关系到人们对互联网的安全感和信心。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健全相关立法和互联网企业服务规范,不断完善公民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保护用户隐私,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布相关隐私保护承诺,提供侵害隐私举报受理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政府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途径和方法,已初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互联网管理模式。互联网管理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国政府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管理。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运用的前提。当前,互联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各国普遍关切的问题,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有效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重要范畴,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享有使用互联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互联网安全。  依法维护互联网安全。为维护互联网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条规定,“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安全流动是相互依存的整体,应在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流动的前提下,实现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积极引导人们依法办网、文明上网、正确用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上述法律法规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据,所有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  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近年来,中国的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与网络犯罪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增长迅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犯罪日趋增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从事赌博等犯罪活动仍然突出。据统计,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各类网络犯罪案件142起,2007年增长到2.9万起,2008年为3.5万起,2009年为4.8万起。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法律规定,对利用互联网和针对互联网的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中国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威胁。中国是世界上黑客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中国被境外控制的计算机IP地址达100多万个;被黑客篡改的网站达4.2万个;被“飞客”蠕虫网络病毒感染的计算机每月达1,800万台,约占全球感染主机数量的30%。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等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对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等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国国情和文化传统不同,对互联网安全的关切也有差异,应充分尊重各国对互联网安全的不同关切,在差异中求和谐,在交流中促发展,共同维护国际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国互联网彼此相联,同时又分属不同主权范围,这决定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中国主张,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承担维护全球互联网安全的责任,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分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中国政府始终支持并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派代表参加了历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及与互联网相关的其他重要国际或区域性会议。中国高度重视在维护互联网安全方面的区域合作,2009年分别与东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签订了《中国-东盟电信监管理事会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合作框架》和《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中国公安机关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亚洲及南太平洋地区信息技术犯罪工作组(The Interpol Asia-South Pacific Working Party on IT Crime)、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等国际合作,并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香港等国家或地区举行双边或多边会谈,就打击网络犯罪进行磋商。2006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办理了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网络犯罪的协查函件500余件,涉及黑客攻击、儿童色情、网络诈骗等多种案件类型。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领域的双边对话交流机制,2007年以来先后与美国、英国举办了“中美互联网论坛”和“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为学习借鉴其他国家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有益经验,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组织数十个代表团,访问了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40多个国家,将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应用到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实践之中。  中国主张发挥联合国在国际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中国支持建立一个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范围内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权威的、公正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构。互联网基础资源关系到互联网的发展与安全。中国认为,各国都有参与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的平等权利,应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多边的、透明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体系,合理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促进全球互联网均衡发展。  各国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各国政府可建立双边交流机制,就互联网政策、互联网立法、互联网安全等问题交流观点、经验和做法,平等协商解决分歧。各国政府应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通过交流增进共识,共同解决互联网业界面临的问题。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科学和伦理问题,应鼓励各国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面对日益突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问题,各国执法机构应加强共同防止和打击网络犯罪的侦查协作,建立多边或双边的合作机制。  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始终依法开放中国互联网市场,欢迎各国企业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入中国互联网市场,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恪守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履行的普遍性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并积极为在华外资企业依法开展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业务提供良好的服务。  结束语  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得益于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科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促进互联网发展,鼓励运用新技术提供新服务,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中国互联网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中国政府将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坚持立足本国国情,努力遵循互联网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以有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为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7. 李春光:关于傅聪的一些情况(致胡耀邦信)
    音乐 历史 2010/06/19 | 阅读: 2563 | 评论: 1
    关于傅聪的一些情况 (此为经王若水删节之李春光致胡耀邦信。标题是王加的--李注。二00六年十一月一日。) 春节前后,我先后两次同傅聪长谈。我觉得有责任把我知道的情况说一说,或有助于澄清一些误解和偏见,对各方面有点益处。促使傅聪出走的直接原因,是他的父亲,著名作家、翻译家傅雷被打成"右派"。同时,他本人也在一九五七年留学生归国学习期间,受到重点批判("白专道路"等等)。一九五七年初,傅雷到北京参加全国宣传会议,听了毛主席的讲话,兴奋莫名,夜不成眠。他觉得,在毛主席领导的这样一个党面前,是无话不可以讲的,是应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他睡梦里也不曾料到,他竟会因此变成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傅聪说:这个打击太大了。我好像觉得被推下了一个无底的深渊,心里充满了难以忍受的痛苦、失望,甚至绝望。我即将毕业回国,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父子互相"揭发"、"批判"。对于两个自尊心很强,绝不肯违心地讲话、行事的人来说,这实在太难堪了!果真如此,再加上后来的"文化革命",前年就不是给我父亲一个人开追悼会了,很可能是开父子追悼会。他沉重地说:实在是"逼上梁山"。我那时想了很多。抛开我们父子的命运不说,我当时确实预感到国家可能要走上一条吉凶难测的路。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办法。我是在极度痛苦和失望中走的。最近,三联书店准备出版傅雷书信集。那些字体异常工整、纸色已经发黄的信中,充满了一个老知识分子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至诚--也许应该称作"虔诚",简直虔诚到了好像一个宗教信徒那样的地步。也许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主义时期斗争的曲折性,他几乎毫无思想准备,以致在残暴的打击下突然、悲惨地辞世。多年来,傅雷身边一直带着毒药(这就是"士可杀而不可辱"吧)。一九六六年,傅雷夫妇在被接连批斗了三天三夜之后双双自尽。由于毒药年久失效,两个绝望的老人是在服毒以后又上吊死去的。谈到此事时,傅聪说:"文革"一开始,我就预感到这件事。我了解我的父亲,他就是那样一个人。我给家里打过一个长途电话,母亲接的,她激动地叫了我一声"阿聪",就大哭起来,电话立刻断了。我不敢再拨--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母亲的声音。傅聪出走后,写信向他父亲作了三条保证:一、决不讲关于中国的假话;二、决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关系;三、决不放弃中国护照。第一条他并没有完全做到--他从未对外国人讲过他出走的真实原因。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他说他之所以走,是因为不愿意下乡劳动,怕弄坏了手指。他说:在这类事情上,我对外国人讲了假话--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理智上,我都不能不这样做。第三条他没能坚持。一九六五年,他加入了英国籍。他说:这完全是为了生计。拿着中国护照,许多地方不准我演出。弄得我没有办法生活。傅雷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同他断绝了通信。直到半年后,他的岳父梅纽因(著名小提琴家,现任"国际音协"主席)写信多方解释、劝说,傅雷才同他恢复了通信。这次报上登的音乐会广告中称傅聪"著名英籍钢琴家",他很不高兴,印节目单时,坚持把"英籍"二字去掉。他在音乐学院指挥学生乐队,给学生讲提琴弓法时,有学生说这是英国弓法,他生气地说:什么"英国弓法",我是中国人,我不是英国人。至于第二条保证,他是始终坚持了的,他至今没有去过台湾。有个台湾记者去找他,被他骂走了,他说:你给我滚出去!粉碎"四人帮"后,傅聪看到了新的希望。一九七九年,他主动向我赴英艺术教育考察团要求回国做一点工作,考察团的同志告诉他国内条件还很艰苦。他说:我不怕,我一定要回去,什么苦我都能吃。傅聪三次回国教学、演奏,无论学识、修养还是工作态度,都得到好评,受到赞扬。为他开车的司机说:这个专家很老实,每天就是上学校练琴、教课。星期天也不休息。商店、公园一次都没去过。离京赴沪的当天上午,他仍像平日一样到学校练琴。这方面情况去年《中国青年报》发的一个内参有所记述。谈到我们学校许多天赋很好的学生时,他说:他们都是非常之好的材料,但是往往只能发展到某一个限度。他告诉我,他父亲曾对他说:你首先要做一个人,然后才谈得到做艺术家。他认为许多学生不懂得这个道理,一味热衷于技术,热衷于国际比赛,说穿了还是热衷于狭隘的个人名利,很少去思考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目的去学习音乐,心地很狭窄。这样的人,在艺术上的发展只能是很有限的。问题在于有些教师和领导人好像也喜欢这样,因为容易出"成绩"。他还认为我们的某些艺术创作、表演中存在盲目崇拜、模仿外国的庸俗倾向,搞得非常浅薄。一月三十日,《北京晚报》关于傅聪同中央乐团合作演出的报道,从原稿中把傅聪的名字全删掉了(但保留了同台演出的美国指挥家、乐团独唱演员的名字)。这件事对他刺激很大。在北京期间,特别是后期,有的同志对他态度有点冷淡,尤其是有的记者,对他先热后冷,使他觉得伤心。我想,这样一个人,又经过了二十几年的时间,是理应获得谅解的。  我感到应当使更多的人知道傅聪的真实情况,澄清一些误解和偏见。如果在许多人心目中,傅聪始终是一个抛弃祖国、背叛人民的"叛逃者",那么,我们像现在这样热情地邀他回来讲学、演出,自然会使人感到是很没有原则的。                               李春光
  8. 汪晖:理论、实践与历史诠释――答纽约大学研究生问
    思想 2010/06/27 | 阅读: 2939 | 评论: 1
    时间:2007年12月12日下午1:00至3:40地点:纽约大学东亚系汪晖办公室采访人:崔问津,冯淼,何翔,蒋晖,刘卓,孙怡,王璞,朱康 问题: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您在思想史领域走了这么远,同时又一直积极介入当下的社会活动,能不能谈一下您所体会到的这两者之间的张力,尤其是后者如何直接或间接形塑您的问题意识以及理论走向。 我早期研究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学,后来转向思想史。在现代中国的思想和文学传统中,理论与实践从来没有隔着铜墙铁壁。90年代我先后参与《学人》与《读书》的编辑,尤其是后者,让我有机会更直接地接触当代思想和社会问题讨论。我也参与一些社会工作,这些与对当代问题的思考息息相关。我的研究工作与我对当代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之间有很深的关联,但在很多时候,两者的关联不是那么直接的。我认为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能够提供一种反思和自我理解的视野,这种反思和自我理解也需要通过历史实践加以检验。但我认为在知识上不要简化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不要将眼下是否有用看作衡量知识和思想工作的唯一尺度。有用与否的问题需要长时间的考察。你引了马克思的这句话,我们不妨从这句话出发探讨一下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要理解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最重要的是不要将实践看作是与认识相互割裂的范畴,而将两者看作是相互关联、转化的范畴。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植根于古典的思想传统,比如 "柏拉图的回答概括起来就是:没有什么比理论本身更具实践性。柏拉图坚信,在最终的意义上,沉浸于对宇宙的沉思在宗教和认知两方面都非常重要。理论所促进的灵魂的塑造过程提供一条通向知识和救赎的道路。理论引发了灵魂的净化,以达到心灵的拯救、皈依。因为当灵魂上升到理念的高度时,低级的利益和激情都被排除出去。在上升到对理念的理性的把握的过程中,灵魂使自己摆脱了物质的枷锁,并将自己从肉体的囚禁中解放出来。因此,古希腊人将那些专注于沉思生活的有智慧的人当作值得尊敬的楷模。"(哈贝马斯:《再论理论与实践》)站在这个实践哲学的视野内,认识也是实践,是能够转化为其他实践的能动的实践。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认知的问题与实践的问题并不是完全脱节的。马克思从实践的角度批判传统的哲学,是因为他相信古典哲学没有在历史之中发现改造世界的主体。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创造了一个新的主体即无产阶级,他的哲学--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是和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联系在一起的。就你引述的这句话来说,表面看马克思将认识(解释世界)和改造的问题区分开来,但它的哲学根据却不是分离的;作出这个区分是为了衡量过往的哲学与他的实践哲学之间的不同的存在方式。马克思的独特性并不在于他指出了理论与实践是相互关联的,而是通过历史解释,他将理论与实践统一在一个实践主体的历史使命之上。实践在这里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认识是通过实践才转化出来的,就像毛泽东后来在《实践论》中总结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另一方面,实践论的核心在于发现了一个完全新的实践的主体,如果没有这个实践的主体,就不会提这个改造世界的问题。实践主体对世界的认识是从它的实践中产生的,也必然转化为它的新的实践。哲学对历史变迁规律的思考在这里也就是对于内在于这一变迁的动力的探讨。这个主体是历史的主体,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从而它的认知和实践最终必然地转化为对世界的改造。这个主体就是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对世界的认识也是形成自我意识的过程。换句话说,这个主体的自我意识的形成是与对世界的认识是同一个过程,它必然地转化为改造这个世界的行动,最终终结全部的历史。这就是无产阶级作为实践主体的认识论。马克思的实践观和他的认识论是密切相关的,即他所谓改造世界的问题其实也是对欧洲思想传统中的认识论难题的解决。他的这句话表面的叙述是两层,实际上背后是一体的,是一个东西。这是最根本的。只有在这个实践的主体的意义上,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性才能够达到。为什么理论与实践的问题重新成为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是在方法的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而忽略更为根本的前提,即那个被马克思视为能够统一认识与实践的主体的历史状况发生了变化。谁是当今时代的无产阶级?在西方社会,这个主体越来越模糊;在中国社会,原有的工人阶级已经转型或正在消亡,一个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的阶级正在形成,后者的主体意识至今并不清晰。尽管有着某些新的自我意识的萌芽,但这个新的阶级尚未形成自我意识,即19世纪马克思所讨论的阶级意识,按照马克思对阶级的看法,没有形成自我意识的阶级还不构成真正的阶级。那样的东西不存在,代表他们,能够创造这个阶级意识的先进主体也不存在-伴随政党转型,作为阶级先锋队的政治组织,作为塑造阶级意识的革命机制逐渐退出舞台--像葛兰西所说的那样,一旦离开这个自我创造的过程,政党也就不存在了。事实上,不但是当年的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其他相应的阶级和阶层的面貌也日益模糊了,比如知识分子。在二十世纪,知识分子要"到民间去","与工农相结合",现在的知识分子该去与谁结合?这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之所以尖锐,首先是因为作为一个政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日益地模糊化了;其次是因为上述口号是和作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的实践密切相关的,而在当代语境中,政党的含义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知识分子"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教育,或者参与其他实践,即参与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实践论》等等文章中提出的实践,是以20世纪特定的政治条件为前提的。正是这些条件,用葛兰西的概念说,是"有效现实",决定了"知识人"和社会实践主体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或者说,如果不能创造出这样的"有效现实",哲学就难以被界定为十九世纪被重新定义了的"实践哲学"-不管哲学家如何在学院中谈论实践哲学,实践哲学依旧是经院哲学。从二十世纪革命时代的"与工农相结合"、"工农兵道路",到在当代语境中重新提出理论与实践的问题,理论话语与社会实践的关系问题始终与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问题联系在一起。就像人们在"文革"后对于"工农兵道路"、"与工农相结合"的反思和否定一样,在经历了民族解放运动和农民运动之后,即在所谓后殖民的语境中,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知识分子也在反思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问题。斯皮瓦克在1985年发表的文章中将这个问题概括为"底层能说话吗?"她同年还发表了关于印度底层研究的文章,前一篇讨论西方知识分子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后一篇讨论印度底层研究学派面临的问题。这两篇文章涉及的问题都比较复杂,也常常被误解。我在这里只能举出斯皮瓦克对徳勒茲的看法的批评。德勒茲说:"一种理论就仿佛是一箱工具,与能指毫无关系。""再也没有再现了;有的只是行动"--"理论的行动和实践的行动就像驿站和形式网络一样相互关联着。"斯皮瓦克评论说:"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理论的生产也是一种实践:抽象的'纯理论'与具体的'应用'实践之间的对立总是来去匆匆的。""由于理论也仅仅是'行动',因此,理论家并不再现被压迫阶级(不为他们说话)。实际上,主体未被看作一种再现性意识(重新充分表现现实的意识)。再现的这两种意义--一方面在国家构造和法律内部,另一方面在主体的表述中--是相互关联的但却是无法挽救地断裂的。"斯皮瓦克的问题是:如果理论也是实践,那么这些以理论或言说的方式进行"实践"的人与那些以所谓直接行动的人的"实践"是什么关系?"那些行动和斗争的人是哑巴吗?是与行动和说话的人相对立的吗?"(佳亚特里·斯皮瓦克:《底层人能说话吗?》)将理论与实践、言说与斗争均放置在"实践"的范畴中的看法,忽略了言说主体置身的条件,比如国际劳动分工、国家构造和法律体制等等。这里不能详尽地讨论这些理论问题,但我认为斯皮瓦克对于福柯、德勒兹等的上述批评是正当的:离开国际劳动分工、离开言说与斗争的关系、离开意识形态的分析,对于权力的分析就不可能彻底。一方面,理论也许是一种实践,但在今天的劳动分工条件下,将言说与工人阶级的斗争进行直接关联,忽略"再现底层"的复杂过程,其实也再现了知识分子自身的局限;另一方面,就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分析的那样,由于受制于统治的意识形态,除非获得了阶级自觉,"底层"并不能够说话。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无论像福柯和德勒茲那样的西方知识分子,还是后殖民理论家,他们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论述和理解早已离开了当年19、20世纪的政治语境,理论与实践发生关联的独特历史条件已经转化了--如今并不存在作为一个作为先进的阶级的、自觉的政治主体,不存在一个以言说和斗争的双重方式"代表"那个先进阶级的政治力量,底层能不能讲话的问题在这个情境中与在20世纪革命斗争中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如何理解革命运动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言说的行动者与斗争的行动者的关系的转化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脱离了20世纪政治语境来讨论革命运动的问题,或者从"底层能否讲话"的问题出发质疑革命运动的代表性问题都是误导性的。我们是在后革命、后20世纪情境里面讨论这个认识和实践的问题。看起来这是一个人人都面对的认识和实践的问题,但历史地看待我们自身,看待那些将我们置身的情境与先前的情境区分开来的历史变迁,我们就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说到底,怎样讨论认知,怎样讨论实践,为什么要将这两个方面重新区分为不同的领域,是由这个历史转变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尽管我自己不太喜欢讨论知识分子问题,但知识分子这个问题不得不再次被界定和提出。首先,构成20世纪政治运动的社会实践,阶级的和政治的实践,已经消退了。知识分子试图运用政党或介入阶级政治来进行自己的实践,通过跟这样的政治实践发生关联来改造自身变得很困难了。我们今天的语境跟鲁迅、丁玲、赵树理他们那一代完全不同了。我在这里提到三个具体的知识分子,也是表示在那个时代政治选择也是多样的,即便是他们都被认为是左翼的知识分子。根本的政治环境改变了,--不但是政治环境,而且是社会构造改变了,中国社会和整个世界都经历了深刻的转型。其次,知识分子在今天比在任何一个时代的条件下都更加职业化,被指认为知识分子的人与其他职业者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一个人文学者,一个哲学家,一个文化研究者,一个在课堂上的左派或右派,其实和做另外一个专业的人没有多大的差别。在这样的情境中,认知再也不是"有机"的了;以这样的条件为前提谈论理论即是行动是庸俗的和自欺欺人的。"有机的"这个概念有两重的意义,葛兰西批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有机的,他们是镶嵌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体制内部的专家、技术官员或者政客,他们跟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葛兰西对资产阶级的有机知识分子的批评也蕴含了另一含义,即无产阶级应该创造出自己的"有机知识分子",他们能够摆脱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而"有机地"与先进的阶级及其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这是另外一种有机性。就这一有机性的前提是摆脱既定的社会分工和角色而言,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一革命传统中看到启蒙的影子--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中不是将启蒙定义为一种超越自身社会角色(牧师、士兵或其他社会分工)而展开的反思吗?不同的地方在于:康德的反思理性与人的社会角色有着一种并行不悖的关系,从而将人作为一个自主的主体建立起来,而二十世纪的革命政治传统却将彻底改造这种劳动分工、形成另一种社会主体性作为目标、作为主体自我实现的方式。实践及其具体的历史内含在认识与反思中的地位大幅度地上升了。在今天,与二十世纪进步政治中的知识分子不一样,大部分知识分子已经变成了职业性的专家,失去了那种与进步政治的有机联系;但另一方面,这个群体又因为彻底地职业化、学院化,成为镶嵌在知识生产、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机制内部的齿轮和螺丝钉。职业化代表着彻底的有机性,一种以服从生产机制为前提的知识生产的伦理。即使对于福柯、德勒茲这样的知识分子和理论家而言,他们也无法彻底超越由世界性的劳动分工所划出的权力图谱 。在这个图谱的限制之下,激进的理念失去了它的有机性。很显然,在这样的条件下,简单地混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就变成了对于知识生产的历史条件的一种遮蔽。那么,怎样才能打破这个逻辑呢?我认为仅仅追问"底层能否说话"这样的问题是不够的。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的,即在底层与对底层的表述或表述底层的知识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既定的二元关系。对我而言,这一二元关系是真实的,但也仅仅是在针对特定的情境--例如我们现在置身的情境-时是真实的。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提供的经验之一恰恰是将这两个原本的确相互区别的社会阶层组织在同一个运动中。正是这一"运动"取消了"底层能否说话"这样的问题。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运动的背景下谈论农民。《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表面看来是对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进行结构性分析,但分析本身是从运动的角度展开的。"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也许受到施密特的影响,许多知识分子在讨论"政治"问题时,重新对于敌人和朋友的问题感到兴趣,也有人直接将毛泽东的命题与施密特的命题划等号,但界定敌友的关键是如何界定"我们"自身,也就是谁是我们?"我们"是运动中的主体,没有这个主体就没有界定朋友与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前提。在这里,我们不是一个结构性的主体,而是运动,是历史动态中积聚的势能,因此,"我们"不是先定的,而是在运动中形成的;没有运动,也就没有"我们",也没有敌我。运动取消了工人和知识分子之间的那个鸿沟,使他们成为"我们";但在这个运动之外,也存在着工人或知识分子,即那些不在运动之中的群体,他们构成了成为运动的政治首先需要面对和考虑的问题,即敌友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界定敌友也正是运动得以形成和扩展的途径和方法,两者相互界定。总之,通过实践,在运动里面打成一片,构成了新政治的主体。这种运动的实践是主体生成的条件,在这样的运动和实践中,"再现"的问题、"代表"的问题已经不能表达知识分子与底层的关系-真正要问的问题是具体的实践的问题,是不同的人通过运动而创造出一个政治主体的问题,而不是"下层能否说话"的问题。伴随二十世纪社会运动的消失,"底层能否说话"成为较之"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更为清晰的问题。然而,主体性不是通过结构关系来加以界定的,而是通过创造性的过程得以生成的,因此,必定存在着比抽象地讨论"底层能否说话"更具创造性和实践性的问题。问题本身会对说话者的身份和角色进行重新界定。根据我自己的有限的了解,即使对于那些社会运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而言,"底层能否说话"仍然是真实的问题;许多社会运动,例如以NGO为依托的运动,主要依赖于国际基金的项目资助和媒体的支持,说不上扎根于底层社会土壤之中,也很少有人真正能够通过这样的运动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主体,更不用说在这些新社会运动也被镶嵌在一种新型的全球关系之中。这也意味着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学院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也在于我们置身的社会关系与二十世纪社会运动的时代已经截然不同了,单纯地重提那个时代的运动也不能解决问题。学院知识分子离开了学院的语境连话也不会说了,从事基层事务的人很看不起这样的知识分子;但另一方面,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也因此非常轻视理论工作,认为学院知识分子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对于社会实践毫无疑义。从这个角度看,在社会运动的时代形成的那种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彻底地改变了。我过去写过一篇纪念萧亮中的文章,在文章中,我说,我们既不是知识太多要去做实践,也不是实践太多要去研究知识,而是因为我们的实践太少,同时我们的理论思考也太少,--不是一个太少,是两个太少。理论联系实际是基本的取向,但不能够将这个原则简化为一切知识的效用问题或风格问题。马克思说他的《资本论》可能会留给老鼠去注释,但这部书在社会运动中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这样的例子还很多。19世纪到20世纪产生了特殊的理论形态,即与特定的社会运动密切相关的理论,即对于形成创造社会实践及其主体至关重要的理论。这个经验至今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我的主要工作是做研究,教书以及编辑工作。我没有能力突破"底层能否说话"这一问题的限制。我参与的社会运动和社会调查很有限,对社会问题的更直接的介入主要是通过文章、编刊物、组织讨论来进行的。但是,我认为理论创造性能够通过对历史问题的研究、理论的介入帮助形成新的实践,这就是理论工作的意义。 问题: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创造了一个主体,就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由资产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创造出来的。是不是说不需要一个党派领导,这个主体就已经在实践之中创造出来了?但实际上,这个被创造出来的工人阶级能够进行自我的有意识的反抗,变成真正有自我意识的主体的时候,是需要政党领导的。这个问题在列宁那儿很清楚,在毛泽东那儿也很清楚,那么在马克思那儿呢? 在一个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发生转变的情况下,为什么需要重新讨论知识分子或者知识人的问题?顺便说一句,我们用知识分子这个词用惯了,我个人还是觉得用知识人好一点。分子似乎是没有主体性的。这个新的探索在什么意义上是"新"的呢?19世纪,也许可以追溯得更早一点,创造了特殊的知识人,这个传统一直延伸到整个二十世纪。无论是远离党派政治的知识人,还是特定政治运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他们都以对某种普遍理想的承诺和对社会改造的介入为前提,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政党斗争--无论是否在组织上加入政党,这个时代的政治是以政党政治为中心而展开的--成为这个时代知识分子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中国而言,知识人的生活与政党政治的关联或梳理构成了一个重要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当代知识分子文化的独特性也正在于这一关联本身发生了变化,而构成这个变化的前提的,恰恰是政党本身的转变。    从列宁、葛兰西到毛泽东,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有关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线索。马克思在研究法国农民时,提到了农民阶级作为一个区别于其他阶级的阶级,但也指出农民阶级又由于其生活和生产方式没有形成为一个阶级。阶级在两个意义上被界定,一个是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上,即在剩余价值理论的框架下被界定,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创造了自己的对立面、创造了最终埋葬自己的阶级的论题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的;另一个是在阶级主体性、阶级意识的意义上被界定。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里面,一方面阶级是一个政治的主体,一方面阶级是一个财产权的结构。如果阶级仅仅是财产权的结构,这个阶级就不是一个能动的主体,而是一个历史过程的被动产物。类似的概念也包括人民,人民是什么?在哈耶克等人的理论中,人民甚至社会等等集体名词是一种虚假概念,阶级当然也是,他们将个人作为唯一的出发点,唯一的真实性。在这些理论中也有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区别,但从一种更为原初也更为真实的单位出发来理解人类社会,是有着一致性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主张对于实证主义的个人概念的批判,但他们看不到的是人民、阶级或底层并不仅仅是一种结构性的、实证主义的概念,而且是创造性的过程、是主观形成作用于社会条件的产物-这个产物一刻也不能停留在静止的和实证主义的意义上加以界定;这个产物同时就是过程。马克思对法国农民阶级的论述,恩格斯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分析,以及他们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论述,都涉及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为什么没有形成自己的阶级自觉的问题。为了形成阶级政治,除了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之外,还需要理论和理论斗争。恩格斯针对德国的状况时说,在社会条件落后的社会中,理论的条件常常成为首要条件。列宁后来重复了这句话,而毛泽东又重复了列宁的教导。除了理论条件,阶级政治的形成还需要组织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针对工人组织、工人联盟发表过许多看法,他们也在这些问题上与各种思想和政治力量斗争。但系统地提出并对二十世纪政治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的是列宁主义的政党理论,即先锋队理论。关于这个政党理论及其对国共两党的影响,谈论得很多,我们可以另找机会谈。我认为谈论阶级问题和政党问题有两重相互关联又相互矛盾的角度。前面谈到了界定阶级概念的两重性,即结构的与主观的,由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决定的与自我意识、自我创造的,我认为如何界定政党同样涉及两个方面,即作为一种组织结构的政党与作为一种运动的政党,前者是结构性的,后者是创造性的、自我创造的、动态的和革命性的。在历史实践中,这两个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但在分析上却必须加以区分,原因是两者之间并不是天然地相互联系的--没有创造性的活动、没有政治性的介入、没有历史事件的触发,两者未必一致。一旦政党不再是一种运动,而仅仅保存其组织结构,那么,政党就蜕变为官僚机器,最终彻底地融入国家结构内部。葛兰西说,政党是永远不能完成的,大概就是指此,因为政党永远必须在运动中存在和发展,一旦运动终结了,无论政党的组织是否存在,政党也就终结了。这一点从逻辑上看,与马克思对底层的分析是一致的,由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农民阶级作为一个区别于其他阶级的阶级而存在,但也正由于这个阶级的阶级属性仅仅依存于这一社会构造,农民阶级就无法构成一个阶级。因此,讨论底层不但要分析底层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还要讨论底层作为一个主体存在的形成过程和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底层或底层阶级就是底层或阶级形成的过程。政党正是推动这个底层和阶级形成的动力之一,但它本身也是阶级形成过程的产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党一旦脱离了这个形成社会主体的运动而转化为一种结构性的、支配性的与国家权力机器完全连体的功能性存在,政党就终结了--我是在十九、二十世纪作为运动的政党的意义上谈论政党的终结的。马克思对政党也是高度关注的,他和恩格斯一道先后建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共产党或工人党性质的国际组织,也支持和指导各民族国家建立自己的独立的政党组织。马克思说: "工人阶级在它反对有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 恩格斯说:"各地的经验都证明,要使工人摆脱旧政党的这种支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每一个国家里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这个政党要有它自己的政策,这种政策将同其他政党的政策显然不同,因为它必须表现出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 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离不开自己政党及其领导作用和正确政策。正由于此,他们不但制定了党的章程和宣言,而且规定了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些问题,过去已经有了很多研究,没有必要重复了。但是,就他们的实践和重心而言,无产阶级政党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国际主义的联盟,因为"只有工人阶级的国际性的联盟才能保证工人阶级的最后胜利。"    列宁的政党理论是从马克思的政党实践与理论中发展出来的,他们之间的差别很可能不在政党理论本身,而在革命实践与国家的关系上发生的变化。在党的成员构成(先进分子)、民主制度和理论斗争等方面,马克思和列宁的理论有许多连贯性,但列宁的政党理论最终与社会主义国家实践联系在一起,这与马克思面临的问题完全不同的。马克思所论述的巴黎公社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府,但不是资产阶级式的国家,用马克思的话说,"公社才是帝国本身的真正对立物,也就是国家政权、集中化行政权力的对立物"。出于同样的原因,马克思没有设想过社会主义国家里的政党问题。无产阶级政党与国家的结合是二十世纪的新问题。马克思设想的革命运动始终是一种阶级的运动,一种自下而上的运动,一种无产阶级或底层自我创造的运动,他所设想的政党的领导作用也是以这样一种阶级的自我创造为前提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它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工人阶级的政党可以帮助释放阶级的革命潜能,但并不能也不应是临架于人民大众之上的指导者,用他的话说,"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 马克思对于工人自发斗争与党的自觉斗争的关系的看法产生于一个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的时代。同盟、工会、政党和大众一道处于这样一个运动之中。上面所引的这段话中,我认为至关重要的是:无产阶级意识的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在这样的运动中,大众与政党是相互形成的关系,而不是单方面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能由政党取代阶级形成自上而下的政治行动。大众在这个意义上是能动的。  从马克思到列宁、毛泽东,政党实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没有多少分歧。但他们之间的根本上的连续性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他们的政党实践与由下至上的社会运动有着内在的、无法分割的关系。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运动和革命实践的时代,来自不同背景的人都卷入了这个运动之中。就像我在前面已经提及的,在这个运动内部,精英与底层、领导者与人民、知识分子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与我们今天熟悉的社会分层截然不同--运动创造着一种新的主体性,它在一定程度上逾越了社会阶层的分野,甚至知识的分野。在这个运动之中,甚至理论探索和辩论也不再是少数精英的特权,而是日常生活实践的一部分。这个时代的革命运动重构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二十世纪的社会运动与理论有着特殊的关联,没有这些理论,阶级的主体性如何界定?但反过来,理论也必须在实践中展开、获得,理论在这个时代正是一种实践。当然,这样谈论也仍然有简单化和化约论的毛病,因为在这个时代有着不同的理论形态,不同的实践形态,有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理论,也有与实践脱节、教条主义、主观主义的理论,我在这里只是做一个一般比较以说明社会的变迁。二十世纪的政党实践的根本变化产生于政党实践与由下至上的社会运动的内在关联转向政党实践与国家的内在关联。一种关联产生于多党议会制,即通过议会框架协调各党的诉求,最终形成国家意志和公共政策的取向。另一种则是一党执政或实际上一党执政体制,通过调整政党的代表性,即从阶级政党向全民政党的转变,来形成国家意志。这两种党-国体制以不同的方式转向了国-党体制,即政党的国家化,我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失》中,将这一政党的国家化也解释为政党的去政治化和去价值化。我在这里就不重复那篇文章的论证了。总之,一旦政党被看作是一个外在于运动的结构,一旦政党被国家化,即政党转化为官僚制,政党也就终结了,不管它名义上存在不存在。  问题:在中国,知识分子和工农最结合、最不脱离的时候,应该是延安时期,开始整风之后,政党要求知识分子改造。延安时期之所以要有一个整风,就是因为没有这个过程,知识分子虽然去了延安,但是还是可以和大众有脱离。从中国历史上看,中国知识分子确实是一直想和大众结合,但是真正能够做到,也是需要政党的催化作用,或者是强制的作用的出现。卢卡契纪念列宁的文章中说, theory和practice,都是要在一个政党里面才能体现到的。今天,是不是必须要通过"政党",才能达到一种知识分子和实践的真正结合? 我知道你在研究赵树理和延安文学的问题,你的问题大概是从这里来的。大部分对于知识分子独立性的诉求是从对党的控制的批判和拒绝开始的,而你的问题好像是从另一个方向提出的。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已经说明了我的基本观点。如何评价延安时期的实践,过去二、三十年谈得很多,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这是正面的表述;整风运动中出现了"整人"的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将"整风"看成党内权力斗争的产物和控制的工具,这是负面的表述。这类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历史地和谨慎地分析,这里很难展开,我也暂时不想介入这个纷争。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谈问题。中国革命的根本特点是以农民为革命的主体。一方面,通过怎样的社会改造和社会动员、通过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农民这个甚至连阶级意识也极为薄弱的群体创造成为这个革命的主体是这场革命的最为根本的任务。另一方面,战争和革命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流动,知识精英以及革命政党的活动中心从城市转移到乡村了,他们突然发现自身与乡村社会产生了严重脱节,因此,如何建立与自身的群众基础的关系成为政党及其精英知识分子的重要问题。毛泽东在这个时代重新解说了"实践"的问题,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这是指理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指党的政策和知识分子的角色。实践的问题是这场革命的基本问题,它既是政治的理论,又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换句话说,不是政党和精英单向地创造革命主体,而是通过你所说的"真正结合"创造这个主体--被创造的不仅是人民群众,也是革命政党和革命知识分子。人民、群众、政党、(革命的)知识分子都是这一过程的创造物,是不断地生成的力量,而不是既定的结构性存在。但同时,这个创造过程又是和结构性的权力关系相互纠缠的,有政府的官僚结构,又有政党的官僚结构,它们随时可能将这个创造新生的--永远是新生的--主体的过程纳入等级权力的框架。"整人"、"权力斗争"是这个过程的必然产物。因此,抗拒和批判这种权力操控是知识分子实践的必要内容。这个抗拒操控的问题不能等同于拒绝实践的问题。问题始终存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汲取过去三十年中对革命时代的内部暴力机制的反思或者说革命运动的异化的反思-在我看来,这个反思和批判是绝对必要的,这是使得政治成为政治(而不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前提;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将这些反思从"彻底否定"的逻辑中解放出来,即必须将革命的创造性过程与革命的结构化过程(也是去革命的过程)区分开来。比如,在《小二黑结婚》中,赵树理一方面揭示和批评新的乡村权力结构--以金旺、兴旺为代表)的暴力性,另一方面又创造出了小二黑这样的新型农民。延安存在着一种反官僚制的自由气息,但这种反官僚制的自由气息不能在个人自由与政党政治的二元对立中给予解释,而需要在政党自身的转变中理解--革命政党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它依赖于这种自由的、自主的、自我更新的力量才能保持自身的活力和自我更新的动力,政党结构化或官僚化的过程正是通过对这种自由的、自主的和自我更新的力量的压制完成的。因此,政党的终结是通过自我结构化、永久化和稳定化来体现的,它不再是生成的过程,而是暴力的构造;而中国革命的最为珍贵的遗产就是打破这种自我结构化、永久化和官僚化的持续运动,矛盾的理论、实践的理论、群众路线的理论、统一战线的理论等等,都是这一持续运动的理论总结。现在的问题是:对革命过程中产生的专断及其暴力的反思被引向了对这个历史过程的全面的否定,而一旦这个革命遗产中的这些最具活力的部分遭到遗忘和否定,政党向一种官僚体制及其暴力构造的演化也就成为必然了。20世纪曾经产生过的这个大规模的历史实践以大众运动的发展为前提,政党、精英和大众都在运动中汇聚为新的主体。土地改革、理论斗争和政党的自我改革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在运动中不断生成和创造的过程。这样的历史条件今天已经不复存在:政党与国家连体,精英蜕变为技术人才,因此与国家或市场连体,即知识分子变成了葛兰西批判的那种"有机知识分子"。这个过程从政党存在的那一刻起就在发生,不然就不会出现像鲁迅这样的左翼知识分子:一方面,他并不是一个政党知识分子,另一方面他所参与的文化政治又与政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鲁迅一生不喜欢政党,--读了章太炎也知道,章太炎也不喜欢政党,他知道有了政党就会有宗派、权力斗争和垄断。北伐战争时,鲁迅给许广平写信说,劝她不要加入政党。到上海后,李立三等找过他,要他加入共产党,他拒绝了。辛亥革命前,他到底有没有加入过光复会,到今天还是个存疑的事情。但在30年代,他介入了左联,左联不是共产党,但显然是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外围组织,鲁迅非常清楚这一点;鲁迅的朋友们,瞿秋白、冯雪峰、胡风都是共产党员或领导者。在这个意义上,鲁迅介入了政党政治,甚至介入了政党内部的政治斗争,如托派问题,但同时他的介入是以独特的形式展开的,他与周扬等党派知识分子的斗争就是最好的例子。通过这样的斗争,他创造了新的文化政治,使得左翼变成真正的左翼,使得左翼政治成为不断自我生成的过程,而不是结构化、官僚化的组织。其实,他在"五四"的时候也是这样,他积极地介入了《新青年》的文化运动,但又拒绝 "新文化运动"这个概念。鲁迅明确说过不存在什么"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是反对的人叫出来的,就像"新左派"是反对的人叫出来的一样。等到"新文化运动"得到社会的承认之后,那些当初与"新文化运动"有关或无关的人就开始谈论新文化运动,将自己扮演成历史的英雄。换句话说,"新文化运动"只是一个自我生成和创造的过程,一旦稳定化,新文化运动就不复为一场运动。鲁迅的态度当然不是反对新文化运动,恰恰相反,他最深刻地理解了这场运动或思潮的意义的。三十年代鲁迅对于左联的态度也是相似的,他坚持左翼的立场,同时坚持能动的政治,既不是反政党的,又不是政党的,但恰恰是这样的活动保持了左翼内部的活力,使得左翼始终是一种政治性的生成过程,而不致退化为新的权力构造。中国革命,刚才讲的延安的实践,因为不断地处于运动和自我生成之中,不同的因素在内部和内外之间激荡,理论的斗争,辩论,实践,从实践中来,回到理论辩论,再从理论的思考转向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这是政党之为政党的条件。假定没有这个过程,不管是否存在组织结构,政党就不再是政党,我把这样的政党叫做国党。其实,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发生了转型,西方议会多党制下的政党也发生了转型,它们的代表性日渐稀薄,在选票和资本压力之下,左右政党竞相"中间化",成为以议会制为中介的国党。再看那些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型政党,其中大多数是和利益集团、权力体系尤其是资本集团连接在一起的。没有资本的注入,没有对媒体的控制,政党就不能成型,这样的成本对于大众而言是不可能偿付的。许多的社会运动主要在基金会体制下运作,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有机部分。因此,我认为重新思考知识人与大众社会的关系是必要的,但如果认为可以重复20世纪的那些经验,通过与政党的结盟,就可以重建精英与大众的关系,是天真的想法。政党本身与大众运动之间的那种关系早已改变了。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从理论上说,必须重新界定能动性的问题,即我们如何做,如何形成新的政治,而前提是通过实践、通过历史反思,分析和研究我们身处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转变,任何教条地搬用历史经验的做法都可能把我们引向错误的方向--这绝不是说历史经验不重要了,我自己所做的一点工作,就是想重新总结这个历史经验,通过理论的阐发,寻找新的可能性。我并不是说当代政治中政党不重要了,而是说像上个世纪那样将政党视为连接精英与大众、理论与实践的特殊存在的时代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 问题:您在讲课时曾说章太炎"五无"的激进主张,近乎一种"世界之外的政治思考";又提到我们今天与这种激进的隔膜,来自一种对革命的想象力的丧失。我想起去年--大概也是这个初冬时候吧--Alain Badiou在纽约大学讲"二十世纪"问题,谈到我们和二十世纪最大的区别,倒不在于我们没有了苏联、毛泽东、世界革命、乌托邦,社会主义阵营自己也从不是革命的真正的实现;真正的不同是,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个不能想象另一个世界的世界,是一个不能想象这个世界之外的世界的世界。多少引申一点,可以说,今天的我们在这个世界所想象的世界--不管多"激进"--不过还都是这个世界而已。在中国"革命世纪"结束之后,您"反思革命",有一个指向今天这个已和革命世纪隔阂了的中国现实的维度。那么您对Badiou这种定义二十世纪/革命世纪的方式有无回应?您能否结合以上我所谈到的这一背景再多谈谈您对中国的革命世纪的界定?您对中国"革命世纪"的解说、重读,又怎样反身指涉着我们今天革命世纪之后的存在(或,什么是中国的"二十一世纪")?您对"短暂的二十世纪"的关注,在我看来,可谓对八九十年代之交中国知识分子"告别革命"的一次反拨,也是对本世纪初对"全球化"同质性价值的批判的某种延续。在此背景之下,回到"中国革命"的基本历史问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分别是什么?而它同您的四卷本《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思想关联? 每次讲到章太炎"五无"的问题,都有同学表示不理解。我记得在清华讲这个问题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革命的动员和酝酿是以建立新的民族、新的国家、新的社会和新的世界为目标和动力的,而身为革命领袖之一的章太炎却提出了"无政府"、"无聚落"、"无人类"、"无众生"和"无世界"的主张,这个主张又和他对"公理"、"进化"、"惟物"和"自然"等四个现代性的核心概念的否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五无"的主张看起来像是对当时的革命政治的取消,那天讨论这篇文章时,(张)旭东说,从欧洲思想来说,有一个实践主体的问题,它是从历史内部来的,而不是完全从外部来的。他的意思是说:章太炎的"五无论"是一个乌托邦的命题,没有提供内在于历史进程的实践主体,比如黑格尔的国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等等。经过19世纪和20世纪资本主义的普遍进程,国家还能够作为黑格尔意义上的实践主体吗?经过20世纪的两场伟大的革命和资本主义的转型,无产阶级能否作为马克思意义上的实践主体?这些伟大的思想在今天的意义,部分地也在历史之外,即乌托邦对于现实的意义。章太炎试图在历史之外展开思考--这里说的历史是在19世纪的欧洲思想和世界史观中确立的目的论历史观。我在《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中将章太炎的思想概括为"否定的乌托邦",即与那些现代性的肯定的乌托邦不同的、作为其否定的乌托邦。"五无论"的政治含义需要在这个否定的乌托邦与现代革命的悖论关系中界定--革命包含着否定性与肯定性双重面向,一旦离开了它的否定性,革命就会异化,从这个角度说,否定性与肯定性、世界之外与世界之内的关系需要重新理解和界定。我刚才谈到鲁迅的意义,他在一个政党和国家的时代创造了新的文化政治空间。他的位置在哪里?我的看法,他既在内部,又在外部,正是这个双重位置使他成为最具创造性和批判力量的知识分子。这是高度的文化斗争的技巧和政治意识的产物,是穿梭于内外之间产生的激进性。我曾经特别谈论过鲁迅的"鬼",不单是黑暗的、否定性的鬼,而且是能动的、通过自身存在的否定性昭示未来的"鬼"。这是现实的幽灵,是世界的异物。一切批判性的思想均来源于这个异物。"外在于"这个世界的意思是"异物"的意思,没有异物及其能动作用,甚至建设新世界的计划也会转化为新的统治术。我有一个概念叫"短20世纪"。"长世纪"、"短世纪"是从"年鉴学派"的长时段理论中发展出来的。霍布斯鲍姆写的那几大卷书,也用了"长世纪"和"短世纪"的概念,例如"长19世纪"和"短20世纪"。阿瑞吉后来写了《漫长的20世纪》,从16世纪一直算下来,这是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的世纪。20世纪很短暂,霍布斯鲍姆将它界定为从一次大战到冷战结束和苏联解体的时代,Badiou也将苏联解体看作是20世纪的终结。我的着眼点有所不同。我把20世纪--主要是中国的20世纪--界定为"革命世纪",对我来说,离开中国革命来讨论20世纪是不可能,或者说,离开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是不可能理解20世纪的。我认为革命世纪的主体部分大概就从1911年到1970年代,序幕是戊戌以后到1911年这个时期,尾声就是80年代;从俄国的角度看,1905年俄国革命至1917年俄国革命是序幕,苏联解体是尾声。在我看来,中国的80年代,特别是它的前期基本上是革命的尾声,而不是新世纪的序幕。90年代才是新世纪的序幕。关于这些问题,我正在做一点更系统的思考和阐述。为什么我说不要以苏联的解体作为20世纪的结束?因为早在苏联解体之前,革命的进程已经终结了。社会主义国家在官僚制和很多方面与资本主义世界是一种结构性的对立,这种对立与20世纪革命时代的那种对立已经含义不同。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大革命"确实是"最后的革命",它是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自我革命,也是影响整个世界的六十年代的最后一场现代革命。以后就没有革命了,六十年代的终结就是革命的终结,而革命的终结也就是这个革命世纪的终结。1905年第一次俄国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1917年十月革命,构成了这个世纪的三个序幕性的阶段,然后是中国的大革命,一直持续到社会主义建立,到文化大革命,这是个不停顿的过程。中苏论战也是革命过程的一部分,除了解决国家关系问题、政党关系问题,还要解决怎么能够继续革命的问题,政党能不能成为真正的先锋的问题,共产党执政条件下还如何革命的问题。革命世纪的文化、政治、经济、国际关系和社会改造,都内含着革命的逻辑和能动性。在这个意义上,20世纪是非常非常短的,六、七十年而已,那之后就没有了。到了80年代,在经历了"文革"的挫败之后,革命终结了。这是自我的瓦解,就是我所说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的生成过程。如果你们了解从7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的论争,就能看到,它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内部提出的问题,不是后来的创造资本主义市场的问题--不但80年代早期的政治、经济的论战是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范畴内部产生出来的,比如按劳分配、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人道主义、异化问题等等,而且当时的改革,比如农村改革,也和今天的市场化没有多大关系。80年代是20世纪的回光返照,它的活力并不来自资本主义世界。换句话说,对80年代及其活力的回顾必须置于20世纪的脉络中考虑,因为它的能动性正是从那个脉络中发展而来。我并不是说80年代不存在90年代即后社会主义时期的要素,也不是说两者之间不存在交叉部分,而是说就基本的样态而言,这是两个密切相关却含义不同的时代。现在讲述80年代的时候,充满了怀旧的、自我中心的幻觉和英雄主义夸张,但没有多少人真正触及这个时代的基本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历史脉络。这是对历史的的遮蔽和漠视,是新世纪的自我主张投射在那个历史幕布之上的幻觉。在过去几十年中,追忆的政治也是20世纪被彻底被抹杀的结果。讨论20世纪的真正困难在于这个革命时代充斥着前所未有的暴力。这是为什么左右两翼都展开了对这个世纪的根本性的否定和批判。自由主义主流将纳粹和斯大林主义放在一起,左翼、尤其是新左翼也大致相仿,虽然他们对于产生暴力的根本看法是不同的。霍布斯鲍姆是当代最富盛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对"20世纪"所做的批判和否定比任何人都更为尖锐。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91年是他为"20世纪"做出的历史分期。一次大战,二次大战,苏维埃暴政,整个20世纪哀鸿遍野,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规模的死亡,如此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此规模的战争。为什么如此?任何研究20世纪的人都有责任面对这样的问题。但是,有组织的暴力和屠杀并不是20世纪特产,毋宁是19世纪的延伸,比如北美的种族屠杀与希特勒的种族屠杀,方式不同,规模和残忍却一脉相承。在思考和反省20世纪的时候,我们还应该追问20世纪到底有什么创新--在这个时代里,几乎在所有领域都曾出现过突破19世纪及其暴力的尝试和努力,我们不可能用一种整体性的方式将这些艰苦卓绝的努力与这个时代的暴力一道埋葬掉。我还没有读过Badiou的The Century,但对他的思想有一点了解。他认为中国革命的遗产中包含着摆脱19世纪政治的东西,比如"文革"对于政党、国家的冲击和挣脱,比如对于人民及其政治的创造,等等。60年代的学生运动和社会运动包含了对资本主义多党议会制、斯大林主义及其政党政治的双重拒绝,也正是从这种双重拒绝出发,后60年代的激进思想试图在政党政治、国家政治的框架之外寻求新的政治。Badiou的"政治组织"、Negri的"大众"、福柯的"微观政治"、德勒茲的"块茎"思想等等,都以摆脱不同形式的中心主义政治为取向。他们在政治上批判斯大林主义、法国共产党或意大利共产党,理论上批判葛兰西、阿尔都塞,为什么呢?葛兰西提供的是以先锋队理论作为核心的一套政治理论,即政党政治的理论;阿尔都塞呢?在《意识形态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中,他区分了国家的暴力机器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大学、教堂、商店等等都被视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按照这个结构主义的框架,政治斗争--包括在教育、文化和信仰领域的斗争--实际上也就被限制在国家范畴之内了,即斗争变成了国家内部斗争。在今天,这个结构主义的框架的漏洞就更多了,比如他们对于资本主义作为全球性力量的考虑很少,而将问题专注于国家内部或者说阶级间的斗争。资本是不断流动的力量,它既是跟国家连体的,又是超国家的。葛兰西提出霸权概念的目的还是在争得阶级霸权。除了全球性的市场力量之外,还有世界关系的力量,比如作为意识形态力量的霸权国家的角色--美国的意识形态霸权是中国国家的内部存在,对于这样的现象葛兰西、阿尔都塞没有提供真正的分析。在这个意义上,上述后60年代的理论虽然相互之间各不相同,但也有着相似的政治意识和理论意图,即超越19-20世纪的政治模式,这些政治模式是以阶级、政党、国家等等概念为中心组织起来的。政党和国家仅仅是19世纪的产物吗?在20世纪,中国革命试图将社会主义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这种新型的国家形式与19世纪资产阶级国家不一样;毛泽东一直在探索一条自我革命或文化革命的道路,即社会主义国家的自我否定,没有这一探索,不能理解那个时代的持续的运动。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的国家和政党体制中包含着巩固这一体制性力量与冲击这一体制性力量的双重运动。伴随着"文革"的失败,巩固这一体制的力量极大地扩展了,而这一体制的自我否定力量(即继续革命的力量)消失了,政党与国家逐渐一体化,成为国家的结构性权力的一部分。假定把"社会主义国家"看成是革命运动当中一个临时性的概念,它必须是能动的、不断运动的、自我否定的过程--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国家是自我否定的形式,是国家的自我否定的形式,而不是一个肯定的形式。60年代的消失,我在有关"去政治化的政治"中已经讨论过了。在我看来,随着60年代的结束--我说的结束,大致可以延续到80年代,20世纪也基本上结束了。如果将"告别革命"解释为"革命的终结",我是能够同意的,我不同意的是将"告别革命"解释成"否定革命"。 问题:您刚才讲到,80年代是20世纪的尾声,那么从50年代到80年代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发展线索呢? 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我没有深入研究,只能以后再讨论了。我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那篇文章里头对这个问题是做了勾勒的,特别在注释里头我提到很多材料。我认为80年代的真正的动力在于社会主义的自我改造,这就是改革的本义。从社会主义诞生的时代起,包括社会主义国家诞生的时代起,自我改造、自我否定就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毛泽东52年就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不管如何评价其后果,这是第一次自我改造吧?"文革"中发生了许多悲剧,但它的动机也包含了对政党和国家的自我改造吧?五十年代中期,毛泽东开始思考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长期共存的问题,引起了理论界关于价值规律、商品经济和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孙冶方、顾准发表了有关价值与价值规律的文章,张春桥、关锋等发表了有关资产阶级法权的讨论,时间上大致在1956-1959年间。到了70年代中期,商品、价值、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等理论问题再度成为理论论战和政治辩论的主要议题,而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原则的重新倡导不正是改革初期的理论出发点吗?1983年爆发了有关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争论。周扬在检讨的时候说这不是他的发明,1964年他就向毛主席汇报过,毛主席是支持的。邓小平说,周扬说毛主席是支持异化理论的,那是毛主席吃了他的亏,那个时候要反修防修,要搞异化理论就要搞"文革",就要搞"四大自由",就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又说,异化理论把社会主义说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他的意思是社会主义要搞商品经济,如果简单地运用异化理论,岂不是又回到"文革"了吗?他说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其实跟美国没有多少关系,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文革"遗存。按照他的这个看法,异化理论就是"文革"的理论,但它为什么又是新启蒙的主要理论旗帜?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与中国的60年代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80年代的改革内部包含两条路线,一条是激进的路线,如周扬、新启蒙运动、知识分子的文化运动,它们延续了60年代超越和批判党国体制的运动,是解放性的。另一条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国家秩序,思想上也是从60年代内部开展出来的,是60年代的分歧和展开。如果把新启蒙当作是80年代的思想标志,它当然只能是20世纪的尾声,是社会主义自我改造的理论。 问题:在民族国家创制的过程之中,民族、国家与政府既是一组相互区别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相互交织的结构。在近代中国(如在章太炎那里),对这样一种复杂关系的认识,为民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实现提供了一个思想条件。但在今天的全球化语境中,如您在《承认的政治、万民法和自由主义的困境》中所界定的,民族国家与大资本联姻,使民族国家体系处在一个衰落的时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照近代的思想资源,我们该如何来界定或重新想象民族、国家与政府这三者的关系?就中国来说,现在的国家与20世纪里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怎样的关系?您曾经使用过"文化自觉"的概念,这个概念放在这一组关系中怎样来理解呢? 《承认的政治、万民法和自由主义的困境》是97年写的,是我给《文化与公共性》写的导言。这个学期,我们念了许多晚清的文本,比如康有为的《公民自治篇》;他所设想的国家构造比现在通行的理论叙述要复杂很多,如何构想自治的形态,自治形态与县、乡、省等各种行政体制应取何种关系,怎么将自治与公民的问题,社群的问题,社会传统的问题关联起来,是很复杂的一套论述。民族、国家、政府这些是非常结构性的、规范性的论述,但在全球化条件下,我们要恰当地说明国家或政府的角色光靠这样一种规范性的论述是不够的。譬如说,欧洲联盟的进程,它是一种国家或超大型国家,还是一种超越国家的形态?上海六国等区域性组织与国家是什么关系?又比如说,大的金融组织和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内部活动,在经济领域有时扮演支配性的角色,如何描述在这一条件下主权的变化?与之相伴随的,是NGO等社会运动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不是在国家范畴内而是在全球性的体制内,它在许多领域实际上也在取代政府的功能,那么政府的角色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伴随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相互渗透,政府各部门或各级政府之间存在越来越多的矛盾,这些矛盾经常源于它们与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在这样的条件下,国家无法呈现出统一的意志,从而导致合法性危机。这种合法性危机也必然导致国家和政府功能的变化,比如政党全面地国家化,不再代表某个局部利益,而是是全民的、民族的整体利益为诉求,从而取代国家成为统一意志或主权的表达。现在各省党的书记兼任人大主任,一些地区的党的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我认为就是在高度利益分化的市场条件下,重构统一意志的行为。按照传统政治理论,政党代表冲突和矛盾的利益,它们通过议会等机制的协调,最终形成统一的国家意志。因此,政党代表着差异,而国家代表着统一,如果国家没有统一意志,主权就会分裂,合法性就会瓦解。在这个意义上,政党与国家的进一步合体,政党意志或价值的全民化与国家的内部矛盾表明的正是在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国家、政府、民族和政党等传统政治形态的转变。我们现在讲国家,是一个非常形式主义的概念,是作为一个主权单位存在的,但主权的含义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此外,我们也很少谈国家范畴内部的政治文化的问题。如果有过"社会主义国家",那就意味着在现代国家的范畴内有不同的政治文化,更何况还有其他不同的社会关系,如传统的各种各样的体制,这些要素在今天到底放到什么位置上?因此,我认为重新讨论这些基本范畴及其历史演变,而不是简单重复市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社会与政府等二元对立的范式。将这些范畴抽象化和稳固化,是当今理论研究和历史研究的一个大毛病。"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的说法。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的概念,而是提醒我们怎样认识你自己、怎样认识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的重要性。我给《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写了一个新版的序言,一定程度上就是回答这些问题的。我的书里面讲了帝国、国家、朝贡、礼乐等等关系,就是来重新了解中国社会的历史构造及其演变。中国当然是一种主权国家,但它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条件并不能用这个形式的概念加以简单概括,中国有一国两制、有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等独特的历史形式,有复杂的行政体系和社会网络,国家的运作是内在于这些条件的。 问题:您在课上讲解晚清思想家的文本时指出他们当时都关心本体论的建构,您在书里对章太炎的批评,也是从他以佛教为基础来建构本体论出发,认为其理论悖论表明他已经在认识论内部了。这和西方在前现代意义上的本体论是不太一样的。西方形而上学的核心是本体论,每个哲学家都要提出自己的本体论来作为阐释世界的根源。李泽厚就曾经将自己的理论命名为"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但他同时拒绝承认这种本体论有任何先验价值。在您看来,"本体论"和"政治"(the politic, not politics)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里面的历史脉络和理论张力应该如何处理?您近来倡导将"文本"历史化、理论化、活化,这样的思路是否也基于您对"本体论"问题的重新思考?或者说,是否包含着对超越性理论的重新思考? 我其实不是讲本体论,而是讲晚清思想家有一种试图从本源性问题出发的特点,以佛教而言,是反本体论的,但为了与西方的本体论辩论,就必须在这个层面上展开问题,比如章太炎的"齐物论释"。我在一次会议上曾经用"没有本体的本体论"(Ontological without ontology)来表述这一特点。此外,晚清改革和革命潮流中也存在着一种宗教性的情绪和思想,比如康有为的建立孔教、章太炎的建立宗教(佛教)、其他革命者的倡导基督教、蔡元培和王国维以美育代宗教、鲁迅谈论的民间信仰以及他对欧洲以科学为宗教的阐释,等等。这些"本体论的"、"宇宙论的"和宗教性的论述均是以阐明新的价值和世界观为宗旨的,从而也就是政治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在这里讨论的"没有本体论的本体性问题"反而接近于系谱学的论述。举个例子,费尔巴哈是最早对宗教的进行系谱学解释的人,即人是上帝的系谱。在马克思那里,人变成了抽象物,劳动、社会分工和物质生产关系是人的系谱。从尼采的道德的谱系到福柯的系谱学知识,逻辑很接近,不断追溯建构的历史。意识形态建构一个东西,宗教建构一个东西,但我们要知道它的构成和根源。宗教的根源不是宗教本身,不是在宗教的本体论里面,是在人的世界里面。马克思说,人的根源不是人,而是在物质生产,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的是反人道主义的本体论。不过,我的兴趣在于这些论述对于形成新的政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问题:您在书中写到,宋儒应对早期现代性--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贸易等等而提出了"天理"说,由此,"天理概念的确立标志着伦理道德必须以一种先验的理为根据和标准......不是具体的制度、礼仪和伦理,而是抽象而遍在的"理",构成了道德的源泉和最高的标准。"(《兴起》第209页)这样一种既接受又批评郡县制的"天理"观,因其超越性内涵从而构成了某种普遍性,并与您所描述的"时势"--我理解为历史的特殊性--相统一。这种普适性的"天理"以先验价值为基础吗?     我简单地解释一下"天理"吧,这是《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第一章论述的问题。我认为这一章是这本书里比较关键的一章。如果不理解这一章,后面的问题就不太顺畅。至少就我个人而言,第一章的论述比较重要。宋代思想突出了天道、天理等概念。它们是高度抽象的观念 "道可道,非常道",这是道家的世界观。天道到了二程,下降到南宋,逐渐凝聚为天理,宋儒建立或形成了一个天理的世界。他们的观念、思想非常丰富,但最终都与这个天理的问题相关。修养、实践的问题,认知、政治的问题,经济和官僚制度的问题,都围绕着天理概念加以判断。从这个意义上,它好像是本源性的。天道是一个更加抽象的本体;天理,抽象,但是内在,所有东西都有理,但是是内在的,不是自明的。为什么到了宋代,这个问题这么突出?天理并不是新的概念,尤其是理不是新的概念,为什么原来的儒学不需要这样来解释问题?孔子"不语乱力怪神",讲礼乐、实践、人伦,夫妇之道,兄弟之道,君臣之道,每个人都是在这个世界里面,不需要说天理。你把礼乐的形式说清楚了,世界是什么就说清楚了;礼乐形式也是行动的结构,因此,礼乐的问题就是实践的问题。但有了天理,就意味着有了抽象的东西,事物和天理之间有了二分法。物变成了一个客观性的存在,客观性意味着它不能自明地提供道德含义和政治意义,物就有点类似于今天的事实。虽然物也与道德的、伦理的世界相关,可是物还是物,不再是礼或理,它不能自明地显示价值的指向。换句话说,宋代思想中出现了某种类似于近代西方的事实和价值的区分,但各自的肌理和意蕴是很不相同的,后者是在科学认识论的意义上展开的,前者是在礼乐论的意义上展开的,严格地说,是伴随礼乐这一统一性范畴演化为制度这一客观性范畴而产生的。这是一个描述性的说法。那怎么把握天理?从晚唐到宋代,儒者实际上有很多社会政治批评和历史研究,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大量的史学实践、政治批评和经济思想在这个时代涌现。但史学也好,政治批评也好,田制、税制的讨论也好,这些具体的讨论都连接着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三代之治的问题。宋代儒学是复古的儒学,强调复三代,在历史分期上有了三代以上、三代以下的区分。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一开始就说,三代以上是礼乐的世界,三代以下是一个制度的世界。礼乐和制度本来是没有区分的,制、礼在孔子的时代是同一的,为什么这个时候礼乐和制度区分了呢?是说后来没有礼乐吗?不对,后来也有礼乐。原来的先秦制度不就是井田、学校、封建这些东西吗,并不是后世才有制度。那为什么儒者要区分三代以上和三代以下、区分礼乐与制度呢?表面上看,这是历史分期的问题,但内含非常丰富。为了做出这样的区分,时势的概念变得很重要。这是儒者处理变化的概念或者方法论。宋儒的思想是从晚唐发展起来的,韩愈和李翱是最重要的先驱,这一点前人讲得很多。韩愈讲"文起八代之衰",要恢复孔孟之道,讲三代之治。三代之治的核心是封建、井田、学校,唐宋之际以经学的研究说明三代之治并不乏人,按照复古的逻辑,是否就要恢复封建、井田、学校呢?如果按照考证学的办法,那我们恢复起来就是了。井田制、分封、学校等等,我们就通过经学研究,按照原样"恢复"行不行呢?不行。没有时势的概念,也就是古人对历史变化的认识,不会有这种意识。也就是说,当他们讲三代、要复古的时候,并不是要恢复三代的秩序,而是要拿三代作为理想来批评现实、形成新的制度及其伦理。宋儒用井田制来批判两税法和均田制,认为现在的均田制和两税法都不是井田制,不再具有井田能够提供的礼乐意义,它只是制度,只有功能;他们用选举制和学校制度批评科举制,认为宋代的科举制无法将真正的德者和智者选出来,也就造成了道德评价与制度评价的分离和紧张。但他们是不是说要回到过去的选举、学校呢?做不到,不是人力不到,而是时势变了,内在于时势的我们不是古人,虽然需要师法三代,但不能照搬,必须从制度现实中寻找三代的精神,加以发扬光大。他们批评现在的郡县制,就是王朝国家,强调封建的价值;批评通过科举就可以当大官。你考了状元跟你的道德、修养、能力没关系,凭什么你就当大官呢?这些思考和皇权的绝对中心、文官和皇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密切相关。这是一个政治性的思考。如果按照考证学的方法,如果我们只是按照过去的五经来全面恢复三代之治,那就构成对现实世界的全面破坏,这是不可能的,宋儒不是这个想法。他们事实上通过时势的概念在批判现实的同时也承认了这种变化和转型的正当性。他们提出所谓"三代以上,三代以下",的时势区分,礼乐和制度的区分,一方面强调古代作为价值源泉的意义,另一方面又认为"势"是变的,不能简单地恢复古代,那么,古代提供给我们基本的价值和理念体现在哪儿?我们怎么批判呢?假如我们不是简单地去恢复古代的话,那我们就只能通过一个新的范畴--天理--来加以探索。天理是什么?天理就是礼乐,天理就是三代,是三代的抽象化。三代的抽象化就是天理,恢复三代,一方面说是复三代,另一面也就是通过格物致知的实践抵达天理,天理和三代是同一的。但是,差异在哪儿?三代是过去的、具体的制度、现实、价值。天理是什么?天理是存在于我们现实的制度、实践内部的理,之所以是内在的,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实践不能自明地体现三代,在时势的流转中,三代变成了内在于现实之中的天理,没有格物致知的实践,它不可能自然地呈现。天理是内在于我们的,我们要通过对物的研究和实践去接近理,也就是接近三代。三代不可能自然地、被当成教条搬进来,只能通过你当下的实践来呈现。所以,实践论和方法论在儒学中忽然被提到如此高的地位,宋代以来,"格物致知"成为一千年来儒学论争的一个核心,一直到晚清把科学技术拿进来还是要从"格物致知"开始。为什么方法论这么重要呢?是因为宋儒建立了天理观。为什么天理的概念如此之高呢?因为物的概念本身变化了。古代有"乡三物"的说法,那个"物"就是礼乐规范。假定"物"就是礼乐规范,你需要"格"吗?不需要"格",你的一言一行就在"物"之中,所以不需要讲"理"。但是当这个"物"已经只是一个制度、一套仪式的时候,当它不能体现理的时候或者说理变成了内在的时候,就需要去"格"。因此,"格"既是认识论又是实践论。这个过程就会给我们提供很多启示。第一,你会发现天理的谱系是怎么被构造出来的。历史的思想,也就是,"时势"的观念,在儒学中是多么关键的环节。历来的儒家研究不重视时势,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儒学形态的分类学研究之中,比如经学、理学、史学等等,而没有看到这些儒学形态包含着儒者对于时势的理解。没有这个时势的观念,就不会把三代转化为天理,没有天理,就不会出现认识论的重要性,不会出现认识与实践的二分法。有了天理观,才会有认识论的重要性。理的内在化表示它的紧张感和批判性,表示践行天理的问题必须与寻找、认识天理的过程一致,后者就演化出方法论的问题;但是理同时不再是具体的三代,又表明它对演变的合法性的承认。因此,理学既是批评性的儒学,又是一个合法性的理论;它能够提供针对王朝政治的批判源泉,又可以变成王朝的合法性理论。当理学变成合法性理论,就像马克思主义从批判的理论变成合法性理论之后,要重新展开批判的思考就必须将这一理论内在化,即拒绝将现实制度与马克思主义等同起来,这是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逻辑;而合法性理论又必须强调与时俱进,弥合合法性理论与政治现实之间的紧张。逻辑上是相似的。心学要把理更加内在为个人的心性世界,这个是有它的内部逻辑的,因为理学自身已经成为合法性理论,它的理想性正在消失。到什么时候三代不需要通过理来呈现呢?当三代和现实世界的制度截然对立,不需要合法性论证的时候,它就会呈现。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的经学、史学和理学都是如此。满洲入侵,它们根本上不承认满清的合法性。在《明夷待访录》里面,黄宗羲按照三代之治构想全新的政治-社会-伦理结构;在《日知录》和其他著述中,顾炎武力图通过精密的考证方法,穿越历史的迷津,呈现三代的真相。为什么?他们从根本上不承认新朝的合法性,因此,三代与现实的对立是整体性的。这是朴学的政治,看起来是最基础的考证,但是背后是最大的政治。章太炎说:他们的民族主义是内在于我们的生活的,他把朴学和古文经学作为民族主义的资源。他的动机是反满,不承认现实制度,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共和国、一个能够直接上承古代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理学、经学、史学都是儒学的不同形态。每一个儒学的形式都包含了政治,每一种形态的发生都有它非常深刻的政治性。假如我们像一些儒学研究者那样,先搞一个本体论、认识论,非常形式主义地运用康德、休谟、黑格尔,那你也不用读什么儒学了,就读康德、黑格尔行了嘛。这个是知识论上的错误。很多学者可能学问非常好,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把握住这里面真正的政治生成的要害在哪儿,因此就把握不住宋代以来中国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转变,这个变迁不能用结构性的东西来描述。你从经济史、社会史、政治史来研究,说这个时候有科举制,或者说这个时候的制度怎样,经济怎样,当然很重要,但任何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或者其他社会关系的变迁,它的含义都必须在它的世界观里面才能被赋予意义,否则就不能有意义。比如有人为社会主义辩护,说我们创造了多少财产啊,我们的GDP是多少,这的确也是重要的,可以作为参考的。但是你如果只是这么讲,就等于是在和资本主义制度逻辑完全一样的条件下来讲。经济的概念或者生产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的语境里具有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你对任何事情的解释要放到那个意义世界里面去理解。否则不行。井田和兵制对于儒家来说也是提供道德意义的。任何一个制度都需要在一个意义世界里面加以解释,社会也永远是在这个意义世界的演变里面才能构成和转型的。如果没有价值和意义的世界,只是赤裸裸的现实,这就将人类社会的问题化约为物的问题、实证的问题了。这是今天社会科学的最大问题,一切都是数据或证据。这个方法论后面有没有世界观呢?有。这个世界观是19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大转变以来形成的世界观,非常丰富,但也很单调。从根本上说,即不从具体论证上而是从它的结构上来说,它不过是资本主义的合法化知识。它已经把国家、经济、社会、市民、法律等领域理性化了,已经是理性化的结构了。所以我们要找到知识上的突破,需要在这个基本的问题上去怀疑。这个知识分割提供了各种各样精密的知识,我们完全不学习不行。我们要认真学,学进去,但同时在重构历史图景的时候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我的研究不成熟,通常可以说是思想史研究,这与我的基本训练有关,但是我所涉及的问题是总体性的,不是在一个领域里的问题。我们向古人学习。朱熹不是处理一个问题。朱熹处理田制的、税法的问题,乡约的问题,也处理科举的问题,更讨论格物致知、道德实践的问题,所有的问题他都讲。在这个意义上,我的想法跟李泽厚的历史本体论倒是接近的,不过他叫本体论,我不这么讲,我认为没有他说的那个本体。本体论这个概念、历史这个概念都有问题,但是我理解他的意思。我用的是时势、是"生生"的观念。历史这个概念被19世纪铸造过了,本体论这个概念根本是西方的,也是被当代西方思想反复质疑的概念,我们需要找别的范畴。近代以来,从胡适《中国哲学大纲》到冯友兰,他们在很多领域和具体问题上非常有启发,学问很大,我们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但是基本的认识方法我是觉得我们必须改变。我自己只是一个尝试,但我认为古代思想应该在这个意义上来重新解释。 问题:在您的研究中,对原始文献,您十分注重文本间的互文关系,同时,注重在大的历史语境下,评析一个文献。那么从方法上说我们该如何阅读和分析文本呢?如何在文本中找到并阐发出这个"原发性的"东西呢? 对文本的研究是任何一个学者都必须做的工作。即使你去做社会史,如果你没有发展阅读文本的能力,也不可能做好。这与我前面提到的社会行为总是在一个意义世界中被诠释的有关,我们接近这个意义世界的方法之一,是解读文本。文本不是自明存在的。过去兰克学派很强调文本的内容和它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主要的想法是实证的。我对文本的重视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一个原因,我一直觉得我们做思想史研究,必须建立和历史之间的对话的关系,而不是认识的关系。历史研究的对象是能动的,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客体,它是活的世界,它能和你对话,因此不是可以用你的一个理论框架强加在历史上去解释的。历史的解释产生于对话关系的建立。这是我自己的方法,《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的方法论都包含这个意思在里面。我要研究过去的思想世界,但也要从那个思想世界出发来看我们。当然这个过程是回还往复的,不是简单地回到那个东西就可以看我们--不是的,"回"就是解释,这个对话的视野我觉得是必要的。我概括过一句话,就是要把对象从对象的位置上解放出来,对象不是个对象,对象是个主体,你要跟它有对话。那么文本呢?要恢复这个文本的活力,要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考证的方法、校勘的方法,历史化的方法,理论化的方法,互文的阅读,文本内部的各种关系的解释,各种各样的调查研究,来让一个文本恢复它的活力,变成活的文本。在对待文本的问题上,古代思想有一个说法,集中在"经"(所谓"经学")和"迹"这两个概念上。"迹"是庄子的观念,郭象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如何理解圣王和经典的方法论概念。德里达的"traces"的概念与两千年前郭象的看法很相似。王弼叫"痕",郭象叫"迹",什么意思呢?古代的这些经典到底是"经"还是"迹"呢?这些经典,五经或者六经,到底是圣人的微言大义,我们要去揣摩它,把它当作经呢,还是把它当成圣人的遗迹?遗迹不能完整地表现圣人,就是生活世界都没有了,就剩下一些碎片,那你要通过碎片去复原整个的生活世界。这就需要你的方法,需要考古学、系谱学等等去建立它。史学的路线就是"迹"的路线,经学的路线就是"经"的路线,虽然两者之间有重叠。章学诚说,先有传注,后有经典,就是这个意思。经典是谁创造的?经典不是孔子创造的,不是周公创造的,是后来那些注经的人创造的,这个也很像顾颉刚所说的"层累地造成的历史",有一点系谱学的意思,倒过来看。第二个层面,怎么界定现代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将一些晚清文本视为中国的现代性文本,在这个意义上,它们的确是经典,康有为、孙文、梁启超、鲁迅、章太炎,它们的某些文章是经典性的。为什么说是经典性的?因为他们的文本揭示了20世纪中国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或者世界转变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无论我们同意不同意他们的观点,都要回到他们的问题里面来。就跟我们不断地修正康德、马克思、黑格尔、斯密,但我们还是要回到他们的文本一样,因为他们是资本主义时代的理论家,整个资本主义还没有终结,他们的生命也没有终结。资本主义要终结了,就不需要读马克思,也不需要读黑格尔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现代性/革命如果有它的特殊性的话,就存在着中国现代性/革命的文本。但是文本不是自明的,是通过我们的阐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我们与文本的对话诞生的。阐释的方法是什么?第一要历史化。这些经典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它们是创造事件和行动的文本,赋予事件以意义的文本,没有三民主义的文本辛亥革命就只是一次兵变,就没有作为事件的辛亥革命,事件是通过文本及其提供的意义才成型的。在这个意义上,对任何一个文本都必须历史化,它是跟事件的创造连接在一起的。但还有另一方面,文本所以能够在今天被当作经典,是通过我们的解释,我们对于经典的解释也是我们对于当代语境的介入,我们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创造我们的事件,在这个意义上,文本解读也是一个创造事件的方法。阐释文本在一定意义上是创造意义、创造实践的过程。在当代,一个经典的复活就是一个事件的创造。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一方面我们需要界定出中国现代性的经典,没有这个经典我们怎么去讨论中国的现代?我们只好拿从马克思到福柯或到本雅明的文本来说事,或者拿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斯特劳斯的文本来谈论,我并不是说这些理论对我们不重要,也不是说中国现代性的文本与这些文本之间没有关联。文本是开放的,不单是中国的,但在具体的语境中,既使是翻译的文本也包含着前所未有的意义。  问题:您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最后一冊集中讨论科学世界观和科学知识谱系的问题。海德格尔一直关注在技术世界里如何重新获得价值,这就关系到艺术解魅的问题。艺术还能不能提供价值?    让我们先从艺术世界的解魅的问题开始。我认为有两重解魅。首先要回到近代欧洲思想的一些问题上来。比如康德对于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审美判断力三大理性领域的区分;这个区分也是韦伯在社会学层面所做的三种合理性的区分认识论前提。这种合理性的区分是早期的资本主义合理性的区分。这是第一重去魅,将艺术从宗教世界中区分出来。在意大利,你发现那些伟大的创作都在教堂里面,音乐和绘画与宗教世界是一体的,宗教的情感跟艺术之间没有一个理性的区分,科学研究也与宗教世界一体。宗教世界是一个世界,一个有机的世界。近代资本主义的合理化过程或世俗化过程将这些领域合理地区分开来。这是一个理性分化的原则。这是第一次脱魅。第二次脱魅,是对合理分化本身的脱魅。合理性的分工再一次被打破。我们看现代艺术,没有边界,行为艺术根本打破边界,打破艺术所谓的自律性。现在很多人试图重建这个自律性, 但是建立不起来,总是不断地被颠覆。这个过程到底怎样变化还有待观察,但是两次脱魅的过程值得我们思考。从欧洲浪漫派到现代主义所确立的自主的审美领域变得很困难。今天文学研究碰到了文化研究的挑战,很难界定不同文本之间的边界,也是同样的道理。拿一个广告词来读,跟我们读章太炎有什么区别吗?这是现在的挑战。 插话:所以本雅明面对第二个危机的时候就强调大众。    是的。合理分化的形式是由科学世界奠定的,尽管分化的原则包含了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合理分化从先验的转化为技术性的。施密特从17世纪做划分,他说17世纪是从形而上学到方法论的过渡,这为科技时代奠定了基础。他讲的几个阶段,即神学向形而上学的过渡,形而上学向认识论的过渡,认识论最终转化为科技时代。在最后这个阶段,生产变成了关键。原来是分化,认知是关键的;当生产成为支配性的,认知就成为生产的一部分。19世纪之前还不存在这个问题,科技也并没有被完全地集体化、组织化。现在没有爱迪生那样的发明家,现在只有实验室科学家。这就是生产这个概念对科学的转变,是科学的技术化。在这个条件下,审美的潜力显现为一种冲击这一合理分化的逻辑的政治能量,而不是将审美重新划入新的自主领域内部。20世纪中国曾经有过丰富的文化政治实验,在这个实验中,文化不是一个合理分化的范畴。文化是总体,是自我革命的途径,是大众能动性的激发和创造,是能动主体的条件。没有文化,就没有能动的主体,就跟没有理论就没有政治实践一样。这个文化概念是革命性的,它试图改变现代世界的支配逻辑。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化问题或文化与政治的问题,是特别值得认真研究的大课题。 
  9. 贾琳:流水落花春去也——试论光绪之死与慈禧之悲
    历史 2010/06/27 | 阅读: 1377 | 评论: 1
    1908年11月14日傍晚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酉刻,38岁的光绪皇帝在幽禁中死于中南海瀛台涵元殿。1909年3月12日光绪梓宫出殡,从京城景山观德殿移至西陵梁各庄行宫"暂安"。当时,崇陵尚未建成。直到1913年11月,在行宫正殿停放了四年零八个月的光绪皇帝才入葬崇陵地宫,而大清王朝却已经灭亡。 倘若把光绪之死看作一个孤立的事件,那么,其结果似乎并不重要。但如果我们把光绪之死同当时的政治派系斗争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光绪之死的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东西。当我们从这个角度再去反观光绪皇帝的死因时,就可能得出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结论。 笔者在此想从病史医案、时人日记和政治斗争三个方面,透视光绪皇帝的死因,并对围绕光绪之死的清廷各势力的政治博弈做一简要分析。 一、从病史医案看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戊戌政变,慈禧再次临朝"训政",光绪帝被幽禁于瀛台,七情郁结,遂成病势。慈禧征召各地名医为光绪诊病,并将诊病脉案交各衙门堂官阅看。 我们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内务府《奉宸苑值宿档》整理的《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可以看到,从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三到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十八日(其中略缺数日)光绪帝的病症及诊治情况。现择取十月初四至十月十二日医案,摘要如下: "十月初四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沉坠。今早大便一次溏稀,便前便后腹中作痛。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等症。[1] "十月初五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沉坠。今早大便二次,便前腹中作痛,先稠后稀。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2] "十月初六日,下部潮湿寒凉,时或滑精,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恶寒嗜卧,腿膝酸软。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便前腹痛。今早大便一次溏稀,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3] "十月初七日,口渴心烦。身体懒倦,腰间作痛,牵引少腹作抽。谷食欠香,消化不快, 食后胸堵膨满胀闷。前半夜少眠,后半夜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两肩酸沉。便前腹痛,今早大便一次见溏,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4] (中缺十月初八日--十月十一日) 十月十二日,御医会诊,对光绪帝病情病因做了整体分析: "十月十二日,朱焜、门定鳌、范绍相请得皇上脉息。左寸关浮弦,重按无力,右寸关弦细而数,左尺细软,右尺细弱。外感头捅之症己除,惟鼻塞清涕尚未尽净,此乃风寒渐解之象。昨夜滑精旧症如前。谨按脉症之因,推详五行之理,缘由气血素弱,更兼调摄失宜,以致伤脾,中土不能健运,以交心肾,则夜间虚烦少眠,睡不解乏,醒后筋脉觉僵之症见矣。心火不下交则上炎而灼肺金,故呛咳无痰,牵引少腹作抽。心烦日渴,身体懒倦,时作太息。食后胸堵胀闷,恶寒嗜卧之症生矣。水不上济则下流,而伤阴液,乃有小便频数,时或艰涩不利,梦遗滑精,耳鸣腰捅,腿膝酸软之症出矣。金虚则木盛生火,故日赤干涩,视物若蒙之症作矣。肝木既盛则侮脾土,故四肢沉坠,酸软无力,不耐久坐久立,懒于步履。谷食欠香,消化不快,大便溏稀之症作矣。"[5] 从光绪二十四年的旧医案来看,光绪帝身体长期羸弱,病亡的可能性极大。这里之所以拈出这段陈年医案,就是想从较长时段把握光绪帝的病程状况。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光绪帝死前十年就已患有五脏、消化系统、分泌系统、生殖系统、排泄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诸多病症,虽曰多为慢性,十年之光阴消磨,亦足以致如此孱弱之人于死地。 光绪三十四年春,光绪帝病情加重。宫中御医诊治无效,只得征召江苏名医陈秉钧、曹元恒等人进京诊脉。对此,刘声木记道:"光绪三十四年二三月间,德宗景皇帝久病未愈,早入膏肓。有时肝气大发,愤无所泄恨,以手扭断某太监顶戴,以足跌翻电气灯。情势日亟,遂有令各省督抚保荐名医之上谕。"[6]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间,慈禧曾与光绪帝"初次同幸农事试验场......慈圣步履甚健,场中周围约十余里,尽皆步行。德宗则以两人小肩舆随后。"[7]此时光绪帝身体之弱,反不及年逾七旬的太后。 光绪帝的病情进一步加重,是在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底。《申报》报道,当时皇上已是"步履甚艰,上下殿阶须人扶掖。"[8]到九月底十月初,光绪帝行走已不便。 据杜钟骏从内务府大臣奎俊处得到的消息,"一日皇上在殿泣日:万寿在即,不能行礼,奈何?六军机同泣。"[9]十月初十是慈禧太后的生日,据恽毓鼎记:"皇太后万寿,升仪鸾殿。辰正,皇上(此处似缺"本应"二字--笔者注[10])率王公百官在来燕门外行礼,臣毓鼎侍班,人宝光门后始知圣躬不豫,唯在内廷行礼,毓鼎乃随诸臣人班叩贺。"[11]此时的光绪帝已是"足难出户"了。 从以上记述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光绪帝病情的恶化有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或者说"发展脉络"。捕捉到这一"发展脉络",有助于我们对光绪帝的死亡不至于因为感到太过突然而刻意去捕风捉影以至浮想联翩,成为某些另有所图的"野史"所俘获的代言者。 二、从时人日记看     与当时流传的诸多"野史"及其多远离内廷权力中枢的作者群体相较,有机会和权力出入内廷的机要人员和朝廷重臣的日记记载无疑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正式性。特别通过这些日记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围绕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的双双病危内廷的仓惶应对和匆忙的权力交接,以及笼罩在众臣心头的阴霾和对个人与国家前途的忧虑感和未知感。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两宫病皆亟"与其说是出于人为,不如说是出自"天意"(即所谓"历史的偶然性"所致)。 我们先看时任军机章京的许宝蘅日记中的记载: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六时入直。前二日两宫未御勤政服,以太后感冒伤风。十二日庆、醇两邸曾诣仪鸾殿问安。"[12]慈禧太后由于生日过劳致病。 "十月十五日入直。大风,甚冷。庆邸昨日请训赴东陵查看普陀峪工程,今日启程。"[13] "十月十八日六时入直值班。皇上以不能坐,未召军机。"[14] 这时的光绪帝坐起已是困难。 "十月十九日入直。太后圣躬不豫,梁监传谕周身痛,昨日至今未进食,停起。"[15]慈禧太后全身疼痛,无法起床,两天没有吃东西。 "十月二十日闻两宫病皆亟,军机巳刻入对于太后宫内,午刻又传入见,奉懿旨授醇亲王为摄政王,又奉懿旨醇亲王之子溥仪留宫内教养,在上书房读书,又闻传即夕还宫。二圣同病,殊可危虑。"[16] 再让我们看一看时任军机大臣的鹿传霖日记中的记载: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二日:"六钟入直,未召见。皇上八日未大便。"[17]中医讲大便久不通,由于三焦五脏不和,气血壅塞所致,严重者可致死。 "十月十九日六钟入直,两宫均欠安,未召见。发庆邸公函,促其速回。内府大臣及各医谈两宫病状,张仲元密告,慈脉气极弱,恐脱。"[18]这时慈禧太后病危,与许宝蘅所记慈禧太后"不豫"、"停起"等细节相合。 "十月二十日六钟入直,邸辰回,未上。午后上病危,报邸,申刻来,同赴仪鸾殿慈圣寝宫请召见。派醇邸为摄政王,醇王子入宫教养,代批折件。"[19]即许宝蘅所记"两宫"病皆亟及一系列仓促的政权交接。 "十月二十一日六钟入直,内大臣、各医均言上脉见败象,鼻煽唇缩,恐不起。未敢离直房,早晚回寓所,仍住宿公所。是夜丑初二刻始寝,即闻酉正二刻五分上宾。"[20] 十月二十二日记:"由公所入直,辰刻入内,至乾清宫瞻仰遗容,痛哭。"[21]既是瞻仰光绪帝遗容,若为鸩杀自不难看出,然鹿传霖记述如常。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光绪帝死于人为鸩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三、从政治斗争看 杜钟骏曾撰《德宗请脉记》,该文系多年后回忆,虽有个别细节失实,但总体上仍可参考。书中记载,七月十六日,杜钟骏在仁寿殿给光绪帝请脉,当时慈禧也在座,似乎对皇帝的健康很关注。[22]后来慈禧还禁止朝臣私下向皇帝进呈丸药。[23] 慈禧太后生日临近时,"一日皇上在殿泣日:万寿在即,不能行礼,奈何?六军机同泣。" [24]其实,作为以"德"著称的光绪帝,对于慈禧太后,无论自己情愿还是被迫,名义上必须尊敬慈禧太后,无论是在她生前还是死后。这不仅仅是一种谋略需要,而且关系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维系。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光绪帝在抱病尤其在病笃这段时期,与慈禧太后的关系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紧张,很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至于慈禧太后为什么对皇帝的健康那样关注,其背后则是慈禧太后对皇位继承的考虑。 当时的朝局是,"有八国列强支持"的奕劻为领衔军机大臣,其子载振为商部尚书,父子显赫不可一世。当袁世凯攀辕其下,与其结成同盟时,慈禧太后就警惕起来。 奕劻非皇室近支,又与列强友善,袁世凯身为汉族,又掌控北洋,结交洋人。"洋人"、"军队",这两者都触及到慈禧太后敏感的神经。她曾试图先把奕劻开缺,却遭到英国驻北京的公使阻挠,只好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内调袁世凯为外务部尚书,参予军机。明是重用,实际是解除其兵权。但是袁世凯和奕劻的关系却不能马上斩断。光绪帝病势日渐恶化,自己又逐渐衰老,正当她筹划着下一个步骤时,自己却病倒了,这时又听到或者预感到:袁世凯准备废掉光绪,推戴奕劻之子载振为皇帝。 恽毓鼎在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十月十四日晴。圣躬不豫辍朝,唯庆亲王见慈圣于榻前。即退,即兼程赴普陀峪地宫。朝士惊惶,虑有非常之变。且闻枢臣讨论道光庚戌、咸丰辛酉故事。"[25] 道光庚戌故事,即1850年,皇四子奕詝(咸丰)与皇六子奕訢的皇位之争。咸丰辛酉故事,即慈禧太后亲身经历的诛杀辅命大臣,自己垂帘听政的政变。显然,这时的光绪帝显然不是自己的敌人,真正的威胁来自奕劻父子和袁世凯,他们才相当于道光庚戌的皇六子势力和咸丰辛酉的恭亲王及胜保势力。而自己恰恰是借助后者取得了政变的成功。 因此,奕劻及袁世凯势力集团才是慈禧太后临终前真正的忧虑所在。于是慈禧太后在光绪帝弥留之际,也感到自己身体不适时,开始了她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弄权:先把奕劻调开,让他去东陵查看工程,然后把北洋军段祺瑞的第六镇全部调出北京,开往涞水。为了稳定第六镇北洋军,开拔之先发给了每名士兵二两银子,一套新装和两双新鞋。同时把陆军部尚书铁良统辖的第一镇调进来接防。  "等到奕劻回来,这里一切大事已定:慈禧宣布了立我为嗣,封我父亲为摄政王。但是为了继续笼络住这位有八国朋友的庆王,给了他亲王世袭罔替的思荣。"[26]  "在她看来,她这个决定总算为保全爱新觉罗的宝座而尽了力。她甚至会认为,这个决定之正确,就在于她选定的摄政王是光绪的亲兄弟。因为按常情说,只有这样的人,才不至于上袁世凯的当。"[27] 后来的载沣罢黜袁世凯与其说是"为兄报仇"的意气用事,不如说是"按既定政策办",连慈禧太后生前都奈何不了尾大不掉的袁世凯,一个年纪轻轻的摄政王又怎么可能伤到袁世凯而不为其所反噬呢?慈禧太后聪明一世,临终恐怕也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无奈与慨叹吧! 至此,我们在回头反观光绪帝之死,恐怕再也没有十足的勇气说光绪帝死于慈禧太后或者其他什么人的之鸩杀了。 这里还想再就历史研究与仪器科学的联姻简单谈一下看法。笔者曾经受过四年的理工科训练,做了许多植物细胞分析、DNA基因提取等实验设计,深感基于实验(或者说经验)的定量分析必须和基于逻辑推理的定性分析结合,才有可能得出接近事实真相的数据和结论。如果过分依赖定量分析而不加以审慎质疑和思考,则得出的结论有时甚至不如定性分析接近事实的真相。换句话说,历史研究可以借助仪器科学,但不能迷信仪器科学,因为其中的不可控因素太多,单就测量误差来说,就有系统误差[28]、仪器误差[29] 、理论误差[30]、个人误差[31] 、环境误差[32]以及过失误差,[33]甚至还包括不为人知的人为的因素。[34]因此,对任何一个化学量进行的测量都不可能得出一个绝对准确的数值,即使用最精尖的测量仪器和最完善的测量方法,测出的数值也和真实值存在差异。 也许会有人担忧,"科学会因为不确定性而衰弱吗?"美国密歇根大学地质科学系教授,曾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地球科学部顾问,美国地球物理学联合会委员的波拉克告诉人们不必担心,科学的不确定性不但不是止科学前行的障碍,恰恰相反,"许多科学的成功正是由于科学家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学会了利用不确定性。科学是靠不确定性而繁荣的。遗传性状如何被复制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双螺旋分子结构的发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是科学工作者的那些人经常将科学等同于确定性,而不是等同于不确定性。"[35] 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探索的是:从1908年11月14日光绪帝去世到1913年11月崇陵建成入葬, 光绪帝尸体在行宫正殿停放了近五年,这期间究竟如何保证尸体不腐烂,可以肯定对尸体做了某些防腐处理,而且极有可能采用西洋的化学方法处理(中国传统的防腐处理无论如何无法使尸体在地上留存五年),但具体如何操作,用何化学试剂,其中有没有砷化物。[36]倘若是因为采用了砷化防腐的方法对光绪帝的遗体进行了全身处理,从而导致了其身体各肢体器官及毛发甚至衣物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砷化"现象,那么即使测量出砷含量超出常规,恐怕无论如何也推不出"光绪帝死于砒霜中毒"这一结论吧!  注释:[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69页。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70页。 [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帝被囚瀛台医案》,《历史档案》2003年第2期,第70页。 [6] 刘声木:《苌楚斋随笔》(上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87页。 [7] 刘声木:《苌楚斋随笔》(下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950页。 [8] 《申报》,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初九日,第3版专电四。 [9]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0页。 [10] 根据后文"入宝光门后始知圣躬不豫,唯在内廷行礼"记载,光绪帝显然未能率王公百官在来燕门外行礼。恽毓鼎的此条记载多被后来的研究者短章取义,用以证明此时的光绪帝身体尚健,不久之后的"离奇"死亡是被人鸩杀。至于说此处缺省的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时任起居注官的恽毓鼎出于"为尊者讳"的有意缺省,毕竟光绪帝此举殊乖礼制。 [11] 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页。 [12] 许宝蘅:《巢云簃日记》1906-1911,《近代史资料》(总115号)2007年7月,第57页。[13] 同上,第57页。[14] 同上,第57页。[15] 同上,第57页。[16] 同上,第57页。 [17] 鹿传霖:《鹿传霖日记》,《文物春秋》1994年第3期,第65页。[18] 同上,第66页。[19] 同上,第66页。[20] 同上,第66页。[21] 同上,第66页。 [22]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45页。 [23]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2页。 [24] 杜钟骏:《德宗请脉记》,《近代史资料》(总56号),第50页。 [25] 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页。 [26]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83年9月,第20页。 [27]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83年9月,第20页。 [28] 系统误差又叫做规律误差。它是在一定的测量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尺寸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时,误差值的大小和符号(正值或负值)保持不变;或者在条件变化时,按一定规律变化的误差。 [29] 这是由于仪器本身的缺陷或没有按规定条件使用仪器而造成的。如仪器的零点不准,仪器未调整好,外界环境(光线、温度、湿度、电磁场等)对测量仪器的影响等所产生的误差。 [30] 又称方法误差,这是由于测量所依据的理论公式本身的近似性,或实验条件不能达到理论公式所规定的要求,或者是实验方法本身不完善所带来的误差。例如热学实验中没有考虑散热所导致的热量损失,伏安法测电阻时没有考虑电表内阻对实验结果的影响等。 [31] 这是由于观测者个人感官和运动器官的反应或习惯不同而产生的误差,它因人而异,并与观测者当时的精神状态有关。 [32] 也称外界误差,是由于实际环境条件不满足规定条件而产生的误差。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振动、电磁场、光照度等以及这些因素的空间不均匀性和时间不稳定性等。 [33] 过失误差也称粗差,是指工作中的差错,是由于工作粗枝大叶,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等原因造成的。过失误差主要是由于测量者的疏忽所造成。例如读数错误、记录错误、测量时发生未察觉的异常情况等等,这种误差是可以避免的。 [34] 如"意识形态的扭曲",一个前苏联斯大林时期对孟德尔所谓"资产阶级遗传学"的颠覆和对米丘林所谓"无产阶级遗传学"的鼓吹经常采用政治对实验数据的导向性干预策略。参见美亨利·波拉克:《不确定的科学与不确定的世界》,李萍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60页。 [35] 美亨利·波拉克:《不确定的科学与不确定的世界》,李萍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页。 [36] 17世纪的英国,砷的多种化合物常被用来制取防腐剂;1909年发现的一种砷化合物--"砷凡纳明"因可杀灭细菌并抑制细菌生长,故而长期被用以治梅毒、雅司病及其他螺旋菌感染,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被青霉素所替代。(资料来源:由作者提供)
  10. 林存阳:赶考路上——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小议
    历史 2010/06/27 | 阅读: 1379 | 评论: 1
    作为传统士人的进身之途,科举考试无疑是其人生的一大关键环节。十年寒窗、考场拼杀固然重要,而其间为赶考特别是会试所做精心准备这一链环,于科考成败亦关系颇大,其意义不容小觑。尽管历来士子有将赴考路上的所见所闻笔之于诗文的雅趣,但不无可惜的是,这些记载大多零散且不成系统,难为他人做全面的鉴戒。即使如《士林彝训》(关槐撰)、《士庶备览》(佟氏辑)、《士商必要》(江湖散人辑)之类的指导书中,虽然也有所关注和涉及,但仍非专门针对士子赶考环节而作。其有意就此环节而撰为专书者,清儒林伯桐所撰《公车见闻录》一书,当为一难得的典型代表之作。 一 林伯桐,字桐君,一字月亭,广州府番禺县人。其先由闽迁粤,世居省城高第街。曾祖举之、祖康民、父天植,皆未仕,世以医为业。惟伯父天卫独喜读书,不因家贫而废学,与所居高第坊之士人庞昆、庞振等,论文倡和甚相得,而尤长于为诗,颇有其父康民"世世耕田读书"之志,虽"赍志不遇"[①],却俨然子弟表率。 正是在家风熏陶之下,伯桐自幼即致力于学。长从劳潼游,"相与研究理学,得力尤深"。又与一时名士,如吴应奎、吴兰修、张维屏、黄培芳、曾钊、张杓诸人,"以学问文章相砥砺"[②],质疑问难,相交甚契。正是得诸师友之益,其为学遂精进不已。乾隆五十八年(1793),伯桐年十九,入县学。嘉庆六年(1801),乡试中式第44名举人,座主帅承瀛特赏其文,以大器期之。嘉庆二十二年(1817)会试时,其父去世,伯桐以"不及亲视含殓,抱憾终身","自是一意奉母,不复计偕"[③]。此后,伯桐乃以键户授徒为业,教弟子以朱子白鹿洞规条,循循善诱,从游者因多所成就,其登甲乙科、任馆选部曹者日盛,而能敦内行、勉实学者更不乏人。道光六年(1826),阮元改定"学海堂"规制,设八学长以课士,伯桐首与其选,推扬阮元所倡经义古学之宗旨,课艺论学,于从游者多所陶冶。后总督邓廷桢闻伯桐名,遂延聘其课二子。三年中,伯桐常与邓氏论声韵之学,但从不干预外事,故邓氏益重之。道光二十四年(1844),选授德庆州学正,三月之官,旋于十二月初一日去世,享年七十岁。伯桐不久于任,大为士林痛惜。学者尊为"月亭先生",有经师、人师之誉。光绪十年(1884),入祀乡贤祠。 伯桐生平"于学无所不窥,尤笃志经学,研经宗汉儒,而践履则服膺朱子。《十三经注疏》皆手自丹铅,《廿四史》及诸子、诸集凡目所经者,皆能举其大要"[④]。此可见其不仅为学广博,而且在治学取向上,既能有所宗主,亦能扫除门户之见。汪鸣銮尝称:"月亭先生综贯百家,群经皆有撰述,于《诗》主毛氏,所著《通考》一书,专辨传、笺之异。窃谓郑君笺《诗》,意在申毛,其有不同,如仲春婚期、鸱鸮罪人,自当以传为长,其余小有差池,未可遽议优劣也。然先生所著《易象释例》、《三礼注疏考异》,今虽不传,凡例具存集中,一以郑君为主。是先生于高密之学,实能确守,非如王子雍《圣证论》与郑为雠,亦不肯如孙炎、孔晁辈坚持门户也。"[⑤]而林伯桐之所以有此取向,乃在于他对治学方法有着独到的认识。在他看来,"夫通古人之言,而后可求其义,训诂未明,而谓吾能通其大义,果足信乎?......清谈空论,皆破义、破道者也"。以《尔雅》而论,他认为:"《尔雅》,小学之书,而列于经者,盖六艺之指归、百家之钤键皆在于是。不通雅训,则于经义往往私心穿凿,人自为说。本于雅训,则同条共贯,即《尔雅》书中一字两训、三训,亦不相紊;或《尔雅》所未备,而辅翼之书,要不离乎宗。此雅训所以重也。"[⑥]秉此认识,他强调道:"夫训故有郑君,义理有朱子,此经部之宗也。......他如考六书则多采郑渔仲,解群经亦不遗王介甫,能各取其所长,尽扫门户之见矣。"[⑦]由此不难看出,林伯桐治学,既注重训诂考证,又不废弃义理的探求。正因其对汉宋之学能持其平、能贯其通,故而形成了"研修以汉儒为宗,践履以宋儒为法"[⑧]的为学风格。此一为学风格,较之"或欲扬汉学而抑宋儒"、"或又欲崇宋学而黜汉儒"[⑨]者之两不相容、各执一偏,显然大异其趣。故《林月亭事实册》推誉道:"所著《毛诗通考》三十卷、《毛诗识小》三十卷,阐发经义,足补先儒所未及。所著《史记蠡测》一卷、《供冀小言》一卷、《修本堂稿》五卷,皆发明义理,卓然可传于世。其《修本堂稿》内,如《朱子不废古训说》及《小学纂注书后》等篇,最有功于紫阳之学。其《书东莞陈氏学(蔀通)辨后》一篇,推明乡邦先哲之说,尤见卫道之力。"[⑩]林伯桐之能入祀乡贤祠,可谓实至名归。 二 林伯桐不仅学问精博,而且于科举亦颇留意。尽管因遭父丧而无意仕途,但他之孜孜于授徒课艺,亦体现出其对作育士子的倾心。尤其是所撰《公车见闻录》一书,更彰显出其对士子的关爱与呵护,为他们千里跋涉赴京赶考,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赴考指南,或可称之为赶考注意事项,这在科举时代是十分难得的。 《公车见闻录》共一卷,计10个小目:约帮、就道、行舟、升车、度山、出关、工仆、用物、养生、至都;其中,度山附过埧,用物附行李,至都附场具。而每个小目之中,又分为几条或十几条或几十条数量不等的具体事项。若就行程而言,这10个小目大体可分为三大项:一为赴考前的准备;二为赴考行程事宜;三为到京城后的注意事项。 (一)赴考前的准备 "约帮"是林伯桐对赴考前准备事项首先所予以强调的。所谓"约帮",就是士子赴京赶考时约友朋熟人一道结伴而行,以便互相有个照应。在林伯桐看来:"凡北上者,以约帮为重。盖万里同行,踰年相聚,自早至暮,咫尺不离,其无形之擩染,不仅如香篆之熏衣也。《易》曰:'出门同人。'此为第一义矣。"也就是说,约人同行是士子赶考要考虑的头等大事。既然约帮如此重要,那么,约什么样的人为帮就需要慎重选择了。林伯桐认为:"同帮者无论旧交新识,得素所敬重,或素所亲厚之人为佳。"这是因为:"人之性情,各有不同,人之学问,亦各有不同,则其见解议论,安能如一?惟所敬重者,常有畏心,不敢相忤;所亲厚者,常有爱心,不忍相嫌。即有异同,而断无芥蒂。此真可与游者也。"换句话说,惟有志同道合、心所仰畏者,方可与之约帮,非此类则不可与之同道。 约人为帮的标准既定,接下来有几个具体事项要注意。一是慎重其约。慎重其约指对选择同帮者,"可约则约,不可约则辞之",万不可"曲意以徇人,尤不当轻诺而寡信"。另一方面,既然有约定,就应彼此一心,而不可"忽约忽改,朝东暮西",方为约帮之"雅道"。二是选择帮友人数。约友为帮,不应太多,以四人同舟或两人同车为宜。若两人同帮,必须十分相得者,才会解除旅途寂寞。若五六人同帮,乘一条船显得拥挤,分成两船则费用过多,且不便于饮食照应。至于八人以上,就必须分乘两船,"瞻前顾后,意见纷歧",就更不合适了。三是约定行期。出发前的各项准备事情繁多,特别是"请咨"环节尤需一定时日,所以约帮者应约定一个可行的日期,以便按时启行。对新帮来说,尤应做此考虑。 约为同帮者,尽管大体标准以志同道合、心所仰畏者为取舍,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为人行事风格。林伯桐指出:"人才不一,有极沉潜者,即有极高明者;有极谨厚者,即有极倜傥者。"那么,彼此应如何相处呢?林伯桐提出一条原则:"但能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原不必如琴瑟之专一也。"但也应注意:"唯是登山临水,远道相依,必以敬慎不败为先。"如果有"偭规错矩、不羞小节者,且当舍旃",否则的话,"立异则近而不相得,苟同则无其所长而有其所短",均非"好相识也"[11]。总之,对约为同帮者,应以吸取其所长为主,以有益于己;而不熏染其所短,以敬慎而不败。 其次,要准备一些必需的用物。主要有如下品类:笔墨和砚,度山在行、登车在店、换乘小船,皆用得着,应"以极轻活为便",特别是砚,愈轻便愈好,若用藤做盒更佳。船中桅头之旗和车中小旗,需写"奉旨会试"四字(也有的写"礼部会试"、"奉旨礼部会试"者),"若父兄本有官衔,即写其官衔亦可"。载食物之器,以价廉的瓦器为耐久方便,虽在广东视为粗器,但度岭之后则不易得;若瓦器之外以竹织之,则可减少搬船、度山时的破损。小沙盘非常有用,且易携带。饭盌茶杯之类的瓷器,在京城甚为难得,应设法稳藏,以便使用。铁丝灯笼最适用,要多带一两件备用。路费,最通用者为纹银,无论成锭抑或碎银,皆可通行。至于新洋钱,仅可用到苏州;印洋钱,东路用到赣州或玉山,西路用到彬州或湘潭;洋钱之碎者,止可用到佛山或三水,韶关或偶用之。兑银,广东用"司马",外间所谓"漕平",较"司马"为轻;"车路之平无定,大抵加重";"京平则曰九九五,或曰京平实九三五"[12]。用钱,京城以五十当一百,谓之小钱,足数者称为大钱,或称足钱、老官板;铅山河口也有大、小钱之目,小钱以七文当十文,以七十当一百。 其三,行李。主要有:皮箱,盛放袍裤(皮、绵、单)、冬夏衬衫、马褂等衣物,但无论坐船还是乘车,皆以略小者为便,若不得已而使用两只,应选极薄扁者为宜。帽匣,盛放冬夏帽子、风领、风镜、面扶、手袖等,以两层、三层为宜,平顶者为便。小竹篮,放书籍、文房各物及杂物。马包,放被褥、花毯、皮枕箱、蚊帐等物。袱包,放手巾、汗衫、袜子等。布袋,放靴子等。皮袋,放铜面盘,宜小。凡上日用必需之物,皆应尽可能备齐、备足,以免出门后作难。 (二)行程诸事宜 广东至京城7千余里的行程,其间山山水水,跋涉需多历时日。在这期间,要注意的事情很多,故林伯桐于此一环节着墨尤多,自"就道"至"出关"以及"养生"遂构成《公车见闻录》一书的重头部分。若归类而言,则大体可分为赴京路线、交通工具、度山过关、养生调摄等几大类。 1、赴京路线 由广州城出发赴京,可分为东、西两大路线。其中,东路又分为三条小路线,而西路亦分为两条小路线。 东路的三条小路线,分别为"沙井路"、"长江路"(又称"大江路")、"中江路"(又称"浙河路")。"沙井路"由广州城发船,经佛山、清远县、峡山、连州江口、英德县,至韶州府城换船;然后度太平关,经始兴江口,至南雄州登陆入行,由行发夫挑行李,自己乘四人抬的爬山虎,度大庾岭,至江西南安府大庾县入行,由行写会昌三板船;经南康县,至赣州府换船,出府东关,经十八滩、万安县、龙泉河口、泰和县、吉安府庐陵县、吉水县、峡江县、新淦县、樟树镇、丰城县,至沙井登岸,雇小车陆行;经建昌县、德安县、九江府德化县,渡江;经黄梅县、太湖县、潜山县、桐城县、舒城县、庐州府合肥县、宿州、徐州府,渡河;经滕县、邹县、兖州府滋阳县、汶上县、东平州、东阿县、茌平县、高唐州、恩县、德州、景州、阜城县、献县、河间府河间县、任邱县、雄县、新城县、涿州、良乡县、卢沟桥,入广宁门进京。"长江路"由广州城发船,度韶州东关、大庾岭,换船;度赣关,至江西省城,自此与走"沙井路"者分路;换船后经吴城县、南康府星子县、大姑塘、大姑山、东流县、安庆府府城、铜陵县、繁昌旧县、芜湖县、采石矶、江宁府城外、龙江关、仪征县、扬州府,换船;度扬州钞关,经邵伯驿、露筋祠、高邮州、宝应县、淮安县、移风上下闸,至清江浦泊船,登岸渡河;至王家营,雇轿车陆行;经来安集、重兴集、仰化集、宿迁县、红花埠、郯城县、李家庄、伴城、垛庄、蒙阴县、嶅阳、新泰安、杨柳店、泰安府、张夏、潘村、齐河县、晏城、禹城县、平原县、德州,自此与走"沙井路"者合路。"中江路"自广州城启程,至江西省城,与走前两路者分途;经瑞洪湖、抚州水口、余干水口、安仁县、贵溪县、弋阳县、铅山河口、上饶县、广丰县,至玉山县登岸入行,由行发夫挑行李,自己乘爬山虎,度山;至浙江衢州府常山县入行,由行写建德船;经陈家江口、衢州府、北方人家、湖镇、兰溪县、富春驿、乌石滩、钓台、桐庐县、新城港口、富阳县,至杭州府城钱塘江口,登陆入行;过坝,至北新关换船;经塘西镇、石门县、石门镇、嘉兴府、平望、八尺湖、吴江县、太湖宝带桥、苏州府城、枫桥、浒墅关、无锡县、常州府、奔牛镇、吕城、丹阳县、丹徒巡司、镇江府京口驿,渡扬子江;经瓜洲,度由关;经三义河、扬州府,然后与走"长江路"者合路。 西路的两条小路线,为"汉口路"和"樊城路"(又称"西大路")。"汉口路"自广州城发船后,经清远县、英德县,至韶州府城换船;度遇仙关,至乐昌县换泷船;经韩泷,至平石换单船;至宜章县,登陆入行;度小岭,至良田中站,次日至彬州入行,由行写火筒船;经耒阳县,至湘潭县换船;经长沙府城、湘阴县、洞庭湖、岳州府城、武昌府城,至汉口镇登陆入行,雇小车陆行;经聂口、杨店、小河溪、东王店、武胜关、信阳州、明港驿、确山县、遂平县、西平县、郭家店、郾城县、罗湾河、临颖县、许州城、新郑县、郭店驿、郑州、荥泽县,渡河;经小冀集、卫辉府、淇县、宜沟驿、汤阴县、彰德府、丰乐镇、磁州、邯郸县、沙河县、顺德府城、栢乡县、赵州、栾城县、正定府、伏城驿、新乐县、明月店、定州、清风店、望都县、保定府、安肃县、定兴县、涿州,自此与走东路者合路。"樊城路"自广州城启行,与走"汉口路"同,至汉口镇始分路;乘船经郧口、汉川县、仙桃镇、岳家口、宜城江口,至樊城登岸入行,雇轿车陆行;经桃华驿、吕堰驿、新野县、瓦店、新店、南阳府、裕州、丈人庄、叶县、汝坟桥、襄城县、颖桥铺、朱曲镇、尉氏县、朱仙镇、开封府城,渡河;经董家堤、延津县、卫辉府,自此与走"汉口路"者合路。 这五条路线,各有其利,亦各有其难。"沙井路"为南北通衢,其利在快捷,大约70日间就可到达;但因"乘车之时多,乘舟之时少",所以"未免劳顿",更为重要的是,此路所需费用较多。"长江路""好在便,其难在疑虑(风候难逆料)",若遇南风连日,自江西省城至清江浦,"瞬息百里,实是快事",但倘遭北风不断,则等候时日就多了;特别是对程期紧迫者来说,遇此情况就不得不中途登陆。"中江路""好在佚,其难在繁扰",三个月左右的路程、苏杭物产胜景之秀丽,固然令初出门者心乐,但两次度山、一次盘坝、多历关卡、频繁换船,即使"不惜费用,而未免烦杂矣"。"汉口路""行程颇捷,路费较省,沿途亦无烦扰",但所经地面俱近质朴,尤其是"泷河两宿,同泊者少,车路之初,住店褊小,换船颇多,船不甚宽",很不舒服。"樊城路"虽为多数自西行者所选之路,"但较汉口路舟行所增已多,而车行所减甚少,水路颇难速行,每日站路甚长,且车马杂沓,略觉劳顿也"。总之,西路"好在稳,其难在简质"[13]。赶考士子如何取舍,就要看自己的程期、性情和财力了。 2、交通工具 赶考路途所乘交通工具,主要有船和车两种。由于沿途所经地方风俗不同,船的形制和用途等亦有区别。如广州之河头船(有大号、二号、三号之分)、河西船、老龙船(号数尤多)、麻洋船,二号河头船可载四人,颇觉宽敞,河西船较之河头船稍朴、稍矮,但既快捷又价廉,而老龙船和麻洋船都较大,客、货皆载。他如江西三板船(又称"沙扒船")、浙江建德船、苏州快船和尖头船等,或广或狭,或朴或丽,或缓或捷,各有千秋。如"船之平稳者,可以安坐,而不必美观","船之重大者,可以多载,而不称轻装","船之轩昂者,可以适体,而不能速行","船之秀丽者,可以燕游,而不足远涉",其在"文质之间,居则可安,行亦不钝"。做何选择,就要看士子所好了。 但不管乘哪种船,首要条件应为"船身完好、明洁"。其次,要注意安全。如雇船要找正规可靠的保家、对船要进行细致的查验、行李的搬运和放置要做周到的安排、船票的内容要尽量详细开列、船价的交付要明定数额和方式,以及上下船、出船小立、船中灯火一定要加小心等,皆需处处留意。其三,应把握行程时间。林伯桐指出:"舟行不计行程,此俗忌耳。"不过,"船之当行当止,惟操舟者知之"。为了行驶顺利,士子应"谕以一早开船,稳处泊船,无故勿耽搁";"至于风雨不时,险阻宜避,或似缓而无误,或似钝而甚安,皆不必自作聪明,轻相掣肘",尤不应"问本日当至某处,几日可至某处"[14],以避免触船户、水手所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习惯于乘坐肩舆的广东人来说,坐车多有畏心。林伯桐告慰士子们,"其实大河以北,妇人孺子,亦能乘车远行,并能骑驴代步,必非难事可知"。尽管如此,毕竟广东士子对此交通工具不熟悉,所以林伯桐除对车之形制、乘坐方法、车行情形详细说明外,还重点谈到了如下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一是价钱问题。"凡说车价将成,言明要包封若干。车价与船价不同,要全盘交与车行,听车行自行包封,自加记号。须于车票内写明包封若干,至某处交若干,至某处又交若干,至某处然后交完。仍当传车夫与车行之人当面订明";车价之交付,"皆以圆丝银为言,每一套圆丝银若干,成价之后,则以纹银照时价折算交付"。二是要避免受车蠹的蒙骗。车蠹指船将近清江浦时,那些"搭在船尾,与船户同处,渐向客窥伺。或于客登陆雇车之时,特来迎接,沿途忽献殷勤作乡导,卑礼甘言"的人。一旦中这些人的圈套,不论你在何处雇车,他们都会把持抽分,车行也无可奈何。而如果你不为其花言巧语所动,并向车行说明并无接引之人,车蠹也就无计可施了。三是要在车票内详细注明行李、停留时间等,并于每早出发时,要格外小心行李,"以防小偷割车尾"。四是若遇呕车现象,"但下地步行数里,可坐则坐,否则竟越宿而后坐车,则安然矣"。五是要熟悉各地车夫秉性。如汉口和沙井的小车夫,多是湖北黄陂、孝感两县之人,言语嗜好与广东差不多,"约束坚明,无不可用";而大河以北的车夫,多是直隶、山东、山西、陕西之人,"其言语倔强,饮啖饕餮者十居八九",则"不易驾驭"[15]。只有弄清这些情况,才好与之相处,不至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3、度山过关 行程当中,会遇到过山问题。当船行近度山时,会有一些"涉水远来迎请入行者",对这些人,不可轻易答应,最好自己登岸到各行商定夫价、轿价,行内自然会派人前来搬运行李。行有官行、货行之分,一般来说,"官行承应小心,但多求,且多伪",而货行的服务也很周到,且较官行为稳,所以货行更为适宜。入行后,要催行家开单,"将各项夫价结完,并预备谢行银,并管店酒钱",以便第二天一早动身。度山时,应一早起身收拾妥当,尤应将咨文随身携带,路费也应提前从箱中取出,以备不时之需。度山之后交接时,要将行李"照号数一一点明。其皮箱内有路费者,可一开视"[16],以免有所遗漏、丢失。过埧大体与度山相似,所应注意者,也是不要轻信远来迎请过埧之人,且要小心行李、财物的安全。 由广东至京城,要过一些关口,对一些事情需要留意。首先要准备的,是将手本(写会试某某某,度岭后加"广东"二字)和咨文事先预备好,到关时令跟随之人拿着去请关。关口有人来检查,乃例行公事,可让船户将船板掀开,不要阻拦。而盐务缉私者,也要查验,亦不可阻拦。其次,过浒墅关时,会遇到船户"欲别行一路,由浒墅小关而行",则应制止。因为小关船少,检查起来非常琐碎,且容易引起怀疑。其三,关口之人,少不了索讨小包陋规,应等请关手本交回后再给,以免其多次讨要。至于求索"朱卷及蜡丸者,或与或否,或多或少,可随宜自便"。其四,过关之时,遇到拥挤,需小心照看行李、财物。其五,要严禁跟随之人和船户夹带鸦片及各项非法之物,"至关口有问,据实答以会试之船,不载各货,并无夹带"[17],以免引来无谓的麻烦。 4、养生调摄 几千里路途奔波,保重身体至为关键,若身体健康出了问题,无疑会影响到此后的考试。因此,林伯桐强调道:"昔人有言:万里之外,以身为本。故调摄为北游先务,而读书犹次焉。饮食者,又调摄之要事也。"有鉴于此,他对如下事项做了详细提示。启行之前,考虑到舟中多用坚炭,颇有热气,而船又皆木板,故"宜以清润之物调剂之",除不可多饮酒外,以绿豆藏生果中,然后置于瓦器,"登舟之后,可兼收其用"。广东本地的猪肠酿肉、酱肉、腌鸭、咸鱼等,为家乡特产,宜多带。船到白庙,应多买些片糖,可以清热、解毒、润喉。清远峡的嘉鱼、江中的大鱼、南昌的鳜鱼、雄县的鲫鱼,皆为美味,不可不一尝其鲜。西江油豆腐、浙江白菜、金华火腿、高邮盐渍鸭蛋、淮安山药、河北面饼和小米粥、京城羊肉等,风味独特,品尝品尝,不失为一种享受。"江南物产富丽,行大江者路接江宁,其物多实用,食物亦然。行中江者路经苏州,其物多美观,食物亦然",经过此地,亦可尽情购买。至于"豆腐有清气,油炸果(一名油炸鬼)有爽气,舟车所至,无处无之,是为通品"。但应注意的是,"行车迟速难定,人在车中,偶然思食,倘遇馒头、鸡子之类,熟久而冷者,切勿将就食之,必至凝滞。小饥尚可稍耐,冷食不免误事也"[18];辣椒容易生火,最好不要食用。此外,在店中食宿,也应注意清洁、安全,如住宿要找正规的店,"店中客房之灯,有时夜未央而油已尽,若自携火镰包及铁丝灯笼在房中,则无所不便"[19];夜间住宿,要派跟随之人守护车上的衣箱等物;"南雄与玉山两处,茶楼酒肆,沿途络绎,携仗头钱以行,或随便散尖,或至中站会齐食饭皆可。惟西路度山并无饭店,虽有茶肆,而饼饵殊少,宜酌携果饼自随为便"[20]等。如此之类,皆应以身体为重。 (三)至京城事宜 顺天府涿州城,为各路会合之处,到了此地,离京城就很近了。涿州城楼有"尺五天"木榜,"车行至此,皆有瞻云就日之意"。待到得都门,眼界就更开阔了。福建人曾有诗概括道:"要识都门九座分,正阳、宣武及崇文;阜城、东直与西直,安定、朝阳、德胜门。"这是指的内城门。若外城,则南为永定门、左为左安门、右为右安门、东为广渠门、西为广宁门、东隅为东便门、西隅为西便门。都门又有五城之目,而各具特色,有口号称:"中城珠玉锦绣,东城布帛菽粟,南城禽鱼花鸟,西城牛羊柴炭(买物者虽不必尽依此数语,然依此往买,自然不远),北城君子(多住衣冠也)小人(偶藏窃匪也)。"凡此大致情形,赶考士子当尽量熟悉,活动起来才不致茫无头绪。 在都期间,有几项事宜需留意:一是住宿,可自行找店,也可住广州会馆,"初会试者,广州会馆收取喜金贰两,凭部交收,当注明于部内。至登第后再收喜金,即要加多"。二是礼部投文,住广州会馆者,可由会馆长班投文;若亲自投文,"可入内城前门(即正阳门)内东长安街礼部衙门中,于此买卷填注明白,即日投卷,问取批回"。三是考场,地点在崇文门内,考试时,"早晨乘骡车而往(此车须于场前雇定,每人一车,科篮放在车口),午前应头场名,得照入木签,即可从容整顿领卷而入","场中日午颇热,近暮则寒。故场中仍须用车路衣服,未能减少。五鼓将尽,必有片刻极寒,则知天将晓矣"。考虑到京中号军不熟悉烧饭之法,所以,若进考场前有时间,可将场中饮食先行准备,尤为便当。四是生活习俗,京中人家使用煤炉,一般三月初一日停止,但平常做饭,仍用煤火,易引起中毒,而萝蔔和绿豆粉可以解之,应为必备之物。京城繁华,免不了要游览一番,但其地面为软红尘土,一出门就会风尘满面,还是尽量深居简出为宜。京城三月,正是开渠之时,不免浊气,宜佩带苍术和生大黄以辟之。还有,"都人不轻脱袜,夏月见负贩者犹有袜在。若非盛暑,未可去也"[21]。 此外,工仆一项,也应予以注意。林伯桐指出:"唐人诗云:'他乡罕俦侣,远客亲僮仆。'盖数千里外,日用起居,皆资健仆。其人不足靠,安得呼应之灵?必用当其才,乃收臂指之效。"如何"用当其才"呢?一要看其年龄,不应太幼,也不应太老,以十八岁至五十以前者为宜。二要看其品性,凡狡黠、倔强、浮薄之人,皆不可用。总之,选用仆从,应以"膂力方刚,心地略明,人近忠厚"为标准。而对待仆从,一方面要以身率之,"上人敬慎,则在下者不敢生心;若在上者荡轶于规矩之外,伊辈未有能安然者。其倔强者必致反唇,其浮薄者渐得窥伺。欲结以恩,恩尽则怨;欲示以威,威多则渎"。另一方面,"驭下当持大体,不必苛察",但"阿芙蓉流毒至甚,屡奉严禁,下人只图小利,或有携带,必要禁止,切勿姑容。不特功令森严,足为寒心;此物害人之身,并及其家。即使下人因此得利,而天怒人怨,岂远行求福之道耶"?至于所带仆从人数,"如同帮有四人,每人自带一仆亦未为多,两人合用一仆亦不为少。事有繁简,用有丰约,不能一概论也"[22];若获登第,可以在京雇用。 由上可见,林伯桐《公车见闻录》一书,无论大纲细目,抑或必备预防,可谓开列得详细周到、井井有条。这一颇具赶考手册性质的专著,无论对于初应会试者,还是曾参加会试者,皆为一十分难得而有益的指南书。得此书而做参考,莘莘士子的赶考之路就有了不少凭依,而不会再感到行事仓猝、到处茫然了。尤其是该书之架构取舍,较之那些科考程文、选本,以及坊间所印科举用书等,其用心更为良苦,对士子亦更为切实有用。考试能否中式,关键看平时的学养和积累,而非应景之选本等所能奏效,更非靠小钞之类所能取巧。然即使学有根柢、胸有成竹,若赶考路上遇到各种麻烦而不知如何应对,同样会影响到考场的发挥。因此,行程一切顺利,保持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公车见闻录》之意义和特色,正在于此,而非寻常意义上的科举用书之比。 三 作为有清一代名儒,林伯桐以撰著繁富而享誉学林,诸如《毛诗通考》、《毛诗识小》、《毛诗传例》、《易象释例》、《春秋左传风俗》、《三礼注疏考异》、《礼记语小》、《士民冠婚丧祭仪考》、《史记蠡测》、《史学蠡测》、《读史可兴录》、《说文经字本义》、《古音劝学》、《性理约言》等,于经、史、小学、理学皆有相当精深的研求。那么,他何以会撰作《公车见闻录》一书呢?要而言之,有如下缘由。 其一,林伯桐乃一有心之人,善于留心、记述各种有用之事。作为传统士人,读书科考、一展怀抱是一通常取径,林伯桐亦不例外。自十九岁入县学,二十七岁中举人,其科考之路走得还算顺利。此后,入京会试,自然免不了经历一些长途跋涉的艰辛。在此过程中,林伯桐并非像有的赴考者着意山水风光的留连吟咏,而是把精力用于所经之地风物人情的搜讨。伯桐弟子金锡龄尝称:"月亭先生早岁北游,足迹所及,皆证以群藉,访诸解人。凡行路之劳逸迟速、人事之常变难易,靡不洞悉。"[23]这一经历,为其撰写《公车见闻录》积累了丰富的素材。尽管他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因会试不及亲事父丧而抱憾终身,决意一意奉母,不再参加会试,但其前此用心所得,则是一笔意想不到的宝贵财富。 其二,林伯桐有着一颗关爱、呵护从业弟子的爱心。《林月亭事实册》中称:"故学正自奉廉俭,教授生徒,从学者众。......为德庆州学正时,旋省送科诸生,贫者赠以科费,人皆颂德","故学正博闻强记,而心气和平。所与游者,皆以学问道德相砥砺。凡人于典籍有未悉者,叩之,靡不原原本本以对","卢敏肃公(指卢坤--引者注)督粤时,令向学者执弟子礼,各专一经以受教。故学正尽心启迪,略无倦容。"[24]也就是说,伯桐不仅精心传授生徒学业,还从经济上对贫苦生徒予以资助。既然有此爱心,伯桐自然在赴考方面会将己之经验所得无保留地指导受业者。金锡龄回忆道:"及门举于乡者,问道所由,则或以口讲,或以笔谈,俾各得其意以去。乙未(即道光十五年--引者注)秋赋,锡龄与两侯同年(指侯康、侯度兄弟--引者注),素未轻出,忽当远行,咸请受书以往。先生乃就积年存录,补以新知,为《公车见闻录》授之,曰:'书中所述,不辞劳拙,而行路切要,亦十得七八矣。'锡龄等谨识之。往返万里,依此而行,偶有疑难,取书详核,不啻驾轻车就熟路。"若没有昔日的积累,又如何能为从业弟子作指导。而可注意的是,尽管伯桐不再应试,但他对科考仍然十分留意,"补以新知"云云,即其体现。正是此一良苦用心,金锡龄、侯氏兄弟才会于赶考途中驾轻就熟。而李能定于道光十七年(1837)之录《公车见闻录》副本北上赴试,则再次验证了该书的效用。经此传播,远近皆知,《公车见闻录》遂不胫而走。 其三,正因《公车见闻录》不胫而走,故求索者日益增多。然林伯桐"著述矜慎,罕写定本","又谓所录自粤至都耳,各省入都之路,尚有须补者"。尽管如此,"愿观者多,传钞不足给"。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金锡龄等弟子遂以"身所已经,推之同类,情不相远",以及"士人平日键户读书,一歌鹿鸣,事物纷若,皆向所未经。偶有代谋,或举小遗大,或明近忘远,周爰咨诹,终未得要领。取是编阅之,则梗概已具。即境地当小变通,无不可以类推矣。数千里登高临深,分明指画,而亲戚望远者,亦藉此少慰,岂非有用之书乎"为由,恳请伯桐先生予以编定,以副诸友朋殷殷欲读之急需。伯桐本就宅心仁厚,经金锡龄等这么吁请,遂欣然应允,对旧稿重加厘定。金锡龄、侯度、李能定亦踊跃襄助,参与详校字句。经伯桐师徒此番董理,《公车见闻录》遂于道光十九年(1839)仲春,终得以定本公之于世。 金锡龄为《公车见闻录》撰序称:"吾粤至京师七千余里,与计吏偕,实为壮游。然结伴必气类,循途欲便安,用人须约束,备物在精简,以及舟车、关山之宜忌,饮食起居之调摄,苟非了然于心,始则草率,既而将就,其不为行路难者几希。"又称:"至其书持论,难者弗避,易者弗从,皆阅历有得,所谓及而后知。又必于敬慎之中,斯得安乐之法,尤其三致意者。"[25]由此不难看出,林伯桐之撰《公车见闻录》,不仅用心谨慎,而且非常实用。即便该书所述乃针对广东士子而作,但行程所经省份,如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河南、山东、直隶,其士子亦可资以参考;他如福建、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士子,亦不无借鉴之益。林伯桐虽自言阙略,实则大部分省份赶考举子皆可从中受益。就此而言,《公车见闻录》一书是应值得关注的。 四 世势移易,岁月不居,科举时代已然成为历史。然抚今追昔,考论往事,科考的悲喜艰辛,仍有令人不忍翻看却有值得鉴戒的丰富内涵。就林伯桐与《公车见闻录》而言,无论林氏之于科考的良苦用心,还是《公车见闻录》带给广大赶考举子的极大便利,皆给人以启迪和震撼。作为科考的一个有机链环,千万里跋涉是众多士子的必经之路,若无像《公车见闻录》这样的指南书,肯定会遭遇行路难的窘境。而此项事情谁来充实呢?中式者或因仕途奔波无暇于此,败北者或因失落无心情为之,不有像林伯桐这样既有所亲历又用心于此者,广大赶考举人也只能自我摸索或仅从友朋处略知一二了。林伯桐及所撰《公车见闻录》之甘为人梯,实在值得广大受益者敬佩和铭记。 更可注意的是,林伯桐之为此书,其对"约帮"为"第一义"的揭示,尤为值得重视。"约帮"之重要,其意蕴除伯桐已于"约帮"条目中已有阐释外,我们认为,其对"师友"或"友"的独特认识和定位,亦大有关系。 在《师友》一文中,林伯桐指出:"士之所以成,师友之功居多。有师友者,中才可与为善;无师友者,虽有聪明,鲜不坐废。"那么,什么样的师才可师、什么样的友才可友呢?与"百工技艺,莫不知有师,习其术而已,得其术则求师之事毕矣。穷乡僻壤之人,莫不言友,相狎以为亲,相从以为悦,一有不合,则友可废矣。彼其于师友也,徒以为技艺之事,则于吾身无与也;徒以为言笑之娱,则尽人皆可也。故泛泛焉无所动于中,貌从则废师,燕僻则废友"不同,林伯桐认为,"取之人可为师者,必其使吾严惮者也,必能指吾所不及者也,故难近焉。友之善者,必其不可狎者也,必其相形而见绌者也,故未必乐就焉",舍此便不足以言师友。以此为标准,他指出交接师友的方式应为:"其敬之也不能自已也,其畏之也不敢有贰也。千世之上有心折者,唯恐获罪于其人也;万里之远不相闻者,不啻抠衣于其坐隅也。能生吾慕,一行可师也;能滋吾愧,一艺可友也。耳擩焉,目染焉,非是则有所不安矣。"[26]公车之首重相与赴京计偕为伴者,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正是这种师友之道的体现。 而在《友说》一文中,林伯桐更对何为"友"做了淋漓尽致、发人深思的诠释。其言曰: 人之成否,多在朋友。友也者,友其人也,友其志也,友其业也,友其能也。舍是四者,则交际 与故旧耳,此亦友道之推、友才之选,而非即友也。世俗大抵以交际、故旧为友,亦无不可,士亦如 是,则误矣。交际、故旧,人人有之,处处有之,虽度量相越甚远,或日接膝而不相知,然而必不可 废,长民者以此系属天下之人心。儒者则与人为徒焉,然非可恃此以自成也。左氏言:"申公与声子为 友,伍员与申包胥友。"庄子言:"子祀子与子犁子来为友。"其所谓友,寥寥数人耳,不得多也。至交 际,则贵贱各殊,老幼不一,趣舍异路,流品多歧。当其相见,莫不俨然、蔼然,或礼尚往来,或因 人成事。自一乡以至四海,皆有交际;自先世以至此身,皆有故旧,其类不穷,而可取为友者仅矣。 古之定交者,或心折其人,先睹为快;或一言投契,可证生平。同学者辅仁,同僚者联事,不论名位, 不妨异同。又或一艺各胜,相得益彰,或年辈略近,相视莫逆,迨德业有成,追维畴昔,卬须我友, 终不可谖。岂易得乎?岂多得乎?非此族也,可以卑事尊,可以少事长,可以愚不肖事贤智,而未可 遽为友。又不妨以尊让卑,以长让幼,以贤智让不肖与愚,而不必轻为友。且有其人非不可亲,而名 位相悬,则志士退逊。......故朋友也者,可以劝善,可以规过;爵禄可以相先,患难可以相恤;相见 则切劘引掖,期于有成,久不相见,闻流言而不信,是之谓心交也。至于誉望所集,闻声相思,气类 所关,互为推轂,此皆《缁衣》风人之义,然往往争名相轧,有不必善终者矣。况下此乎?此义不明, 而朋友之道苦,劝善规过不可得行,非细事也。且夫论人也,观志也,考业也,与能也,必其身略有 之,乃能取之;必其身略有之,乃能知之。不然,虽有益友,何与己事?至若彼此相求,纷纷扰扰, 得所欲则唯予与女,不得所欲则相怨一方,如刘孝穆所讥五交、三釁尚未尽之。此可谓市道交,非所 语于朋友也。[27] 此番论说,可谓运思独特、鞭辟入里。无须赘言,读者自可品得其中三味。 在《扬州》一诗中,林伯桐曰:"远水通淮冻渐消,风流往事付寒潮。二分明月开珠箔,一路垂杨到板桥。画静有人方顾镜,夜阑无客不吹箫。竹西亭外春如梦,合为寻诗拨画桡。"[28]此一淡雅意境,正是其为人、为学心态的写照。而《公车见闻录》之撰,也正蕴涵了林伯桐对广大士子在科举征途中应平心静气、事求其实的别具一格的良苦用心和殷殷期待。 [①] 林伯桐:《修本堂稿》卷4,《伯考钓川先生家传》,《修本堂丛书》本,道光二十四年刻本。[②] 金锡龄:《劬书室遗集》卷16,《林月亭先生传》,光绪二十一年刻本。[③] 《德庆州学正林月亭先生乡贤录·林月亭事实册》,《修本堂丛书》卷首。[④] 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二编》卷54,《林伯桐》,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第1097页。[⑤] 汪鸣銮:《修本堂丛书·序》,《修本堂丛书》卷首。洪颐煊跋林伯桐所撰《史记蠡测》亦称:"不作矫激之论,不作迂阔之谈,实事求是,洞见至隐,不朽之业也。"(《修本堂丛书》本)[⑥] 林伯桐:《修本堂稿》卷2,《尔雅足以辨言说》。[⑦] 林伯桐:《修本堂稿》卷3,《浚仪王氏困学纪闻跋》。[⑧] 金锡龄:《劬书室遗集》卷16,《林月亭先生传》。[⑨] 金锡龄:《劬书室遗集》卷11,《上林月亭先生书一》。[⑩] 《德庆州学正林月亭先生乡贤录·林月亭事实册》,《修本堂丛书》卷首。金锡龄《林月亭先生毛诗识小跋》曰:"道光戊子,锡龄执经于月亭先生之门。先生授以段氏《毛诗故训传》,诲之曰:'《毛诗》简略,义蕴闳深,郑君笺《诗》,偶下己意,不尽同于毛。孔疏以王肃述毛,又混郑于毛,未尽得毛意。生其研于斯。'锡龄谨志之不敢忘。今读先生是书,疏通证明,莫非抉经之心。......如此类者,不一而足,皆引申毛传之大义,识小云乎哉?而取以名书,乃歉然不自足之词。开卷标题,即无虚骄习气,则书之精核可知,而先生学之深邃愈可见矣。"(《劬书室遗集》卷10)[11]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约帮》,《修本堂丛书》本。[12]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用物》。[13]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就道》。[14]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行舟》。[15]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升车》。[16]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度山》。[17]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出关》。[18]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养生》。[19] 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升车》。[20] 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度山》。[21]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至都》。[22]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公车见闻录·工仆》。[23] 金锡龄:《公车见闻录·序》,《公车见闻录》卷首。[24] 《德庆州学正林月亭先生乡贤录·林月亭事实册》,《修本堂丛书》卷首。[25] 以上皆引自金锡龄:《公车见闻录·序》,《公车见闻录》卷首。[26] 以上皆引自林伯桐:《供冀小言·师友》,《修本堂丛书》本。[27] 林伯桐:《修本堂稿》卷2,《友说》。[28] 林伯桐:《月亭诗钞·扬州》,《修本堂丛书》本。 
  11. 弗里德曼:此次不同
    环保 2010/06/24 | 阅读: 1287 | 评论: 1
    南卡罗来纳州《博福特报》的一封读者来信,因其视角的不同而格外引人注意。

    这封来信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不是英国石油公司或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的错,也不是政府的错,而是我的错。我应该为此受到指责"。信中解释道,"之所以是我的错,是因为我没有领悟到当今世界明明白白的启示:或许是我应该为世界的未来着想,并因此改变我现在这种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12. 刘小萌:清朝史中的八旗研究
    历史 2010/06/27 | 阅读: 1478 | 评论: 1
    在清史研究中,政治史研究一直是重点领域之一,它涉及范围广,包括制度、政策、边疆、民族、事件、人物、外交等诸多方面。近年来,在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推动下,政治史研究的步伐明显加快,研究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一批新成果。与此同时,在海内外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多学科研究交叉渗透、学术思想空前活跃、中青年学者迅速崛起的大环境下,传统政治史在研究对象、研究角度、研究方法乃至学术观点等方面,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化挑战为机遇,在认真反思的基础上,对研究状况作一总结与前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话题。    满族是清朝的统治民族,八旗不仅是清朝军队的核心部分,也是满族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基于此种关系,八旗研究在清朝政治史中据有重要地位,是很自然的。就世界范围而言,专注于八旗史研究的学者虽然不多,却是相当国际化的群体,除中国大陆与台湾,国际间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日本和美国学者。在这篇短文中,笔者试就八旗研究的现状、未来发展以及如何回应美国新清史等问题,提出几点浅见。    一、研究现状    中国的八旗史研究起步较早。上世纪三十年代,孟森《八旗制度考实》一文,钩稽清官书中旁见侧出者,以穷究八旗制度之本源,多灼见明识,至今仍为奠基之作。五六十年代由民委系统、民族院校进行的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涵盖了旗人各主要聚居地的历史与现状,表明这一专题开始纳入民族史和地方史研究范畴。五十年代中,傅乐焕在《关于清代满族的几个问题》中,曾就八旗土地、八旗兵饷、八旗生计等问题作了开拓性研究。半个世纪以来,八旗史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满族史、清史著述踵相问世,尤其王锺翰师的"四考"--《清史杂考》、《清史余考》、《清史续考》、《清史补考》,将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锺翰师作为国内研究满族史、八旗史的领军人物,其治学特点在中国学者中颇具代表性。一是长期从满族史角度研究清史,一是高度重视基本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是注重实证性研究。实证性研究,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在八旗史、满族史研究中,同样贯彻始终。在实证性研究中,锺翰师尤重满文文献的利用,认为这是原创性研究的基础,并构成其研究的基本特色。他注重从民族关系的角度切入八旗史和满族史研究,对八旗内部满汉等民族成分的融合、汉人"满化"与满人"汉化"诸现象,都有精辟论述。    近三十年来,在新的学术环境下成长起的一代中国学者,继承前辈治学传统和特色,薪火相传,在八旗史研究中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就。成就主要表现在:    第一,研究领域的扩大。在八旗形成、八旗制度、八旗组织、八旗社会、旗人群体(满洲、蒙古、汉军)、旗民关系( 很大程度就是满汉关系)、旗人妇女、旗人科举等专题,陆续有专著行世,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定宜庄《清代八旗驻防制度研究》、《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姚念慈《满族八旗制国家初探》,杜家骥《清皇族与国政关系研究》、《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杨珍《清朝皇位继承研究》,赵志强《清代中央决策机制研究》,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达力扎布《明清蒙古史论稿》,赵令志《清前期八旗土地制度研究》,祁美琴《清代内务府》,邸永君《八旗满蒙翰林群体研究》,以及笔者《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清代北京旗人社会》,这些著作的水平虽有参差,但各有专攻,相得益彰,大体反映了中国学者研究八旗史的现状。    第二,研究方法多元。这批研究者基础扎实,多数具备较好的语言条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思想比较活跃。他们继承前辈实证性研究的传统,同时借鉴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妇女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一些人兼通少数民族文字,在利用满文、锡伯文、蒙古文文献研究八旗专题方面作出了成绩。    第三,新史料挖掘。国内学者在利用满汉档案研究八旗史过程中,重视新史料的开发,一是对房地契书、碑刻拓片、族谱家乘、舆图绘画、文学曲词、报刊杂志的利用,一是通过田野调查搜集丰富的口碑史料。在这两方面,国内学者拥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走在国际研究的前沿。    在国际学术界,研究八旗史取得突出成就的首推日本。日本研究八旗史起步最早,学术积蕴深,实力强,成果显著。从二十世纪初白鸟库吉、内藤虎次郎(内藤湖南) 以迄于今,百年期间代代有传人,涌现出稻叶岩吉( 稻叶君山)、鸳渊一、户田茂喜、和田清、三田村泰助、旗田巍、中山八郎、圆田一龟、安部健夫、周藤吉之、阿南惟敬、神田信夫、松村润、河内良弘、石桥秀雄、细谷良夫、加藤直人、中见立夫、松浦茂、江夏由树、石桥重雄、柳泽明、楠木贤道等一大批著名学者。    日本的八旗史研究,长期以清初史为龙头,在相关的满族史、蒙古史、北方民族史、东北地方史、边疆史地研究方面,均有力作行世。日本学者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重视满文档案的翻译利用。自1905 年内藤湖南在盛京( 沈阳) 清宫发现满文老档以来,日本学界始终把满文档案的整理翻译作为研究八旗史和清初史的基础。东洋文库作为日本东方学研究中心,长期聚集着清史和八旗史领域最优秀的一批学者。文库相继出版了系列的学术专著、论丛、丛刊、文献目录和索引,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八旗史有关。《满文老档》7 册、《旧满洲档-天聪九年》2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七年》1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八年》2 册、《镶红旗档-雍正朝》、《镶红旗档-乾隆朝》2 册,是日本学者半个多世纪以来整理翻译满文档案的代表性成果。    对满文《内国史院档》的翻译工作,目前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它如《东洋文库所藏满蒙文献目录》、《东洋文库藏镶红旗档---引言和目录》、《八旗通志列传索引》等工具书的编纂,对利用满蒙文档案研究八旗史,提供了很大便利。    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从事满文档案翻译者,除少数出身满语专业的历史学家( 著名者如佟永功、关嘉禄),主要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专家构成。与此不同,日本的满文文献翻译工作,则始终由史学研究者自己承担。为此,他们组织了独具特色的满文档案读书会。参加者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聚集一处,逐段逐句研读翻译满文档案,日积月累,循序渐进。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其好处: 一是使参与者的满文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既收到集思广益、疑义相释的实效,又加深了对满文文献的理解,为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通过研读和彼此切磋,实现了学术前辈对后辈的传、帮、带。日本几代学者,从耄耋高龄到二三十岁的新锐,之所以都能熟练掌握满文译写,与此种学习方式有直接关系。    日本学者研究八旗史、清初史、满族史,始终以满文档案为主,其它文字文献为辅,这是其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基本特色。远者姑且不提,近年出版的神田信夫《清朝史论考》、《满学五十年》,松村润《明清史论考》,以及研究集体的三部论文集《清代中国的诸问题》、《松村润先生古稀纪念清代史论丛》、《清朝史研究的新地平线》,都是运用满、蒙文档案探考八旗专题的典范。    第二,八旗史与民族史研究紧密结合。日本的八旗史研究,始终与满蒙史结合,近年来,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对八旗制度统摄下的各民族群体:东北"新满洲"人、"库雅拉"人、达斡尔人,以及布特哈八旗、察哈尔八旗、新疆回子(维吾尔人) 佐领、锡伯佐领等,都有专门研究。    第三,重视实地调查。实地考察包括田野调查和史料调查两个方面。田野调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中国学者参与下,对东北三省的清朝遗迹进行了新一轮的实地考察。这一历时多年的大规模学术考察成果,收入细谷良夫主编《中国东北部的清朝史迹》一书。进入本世纪以来,细谷良夫又与笔者合作,对清代八旗各驻防地的历史遗迹、旗人群体的历史与现状,进行长达十年之久的实地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若干报告已在日本发表,全部调查成果计划在中国结集出版。    史料调查,也是日本学者颇具特色的一项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细谷良夫主持下完成了大型课题《清朝国家形成时期诸史料的综合研究》,目的是从整体掌握中国大陆和台湾所藏清史档案状况,并把档案作为进一步开展清朝史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又把调查满汉文献的范围扩大到美国、俄罗斯、蒙古等地。    第四,注重实证性研究。日本史学与中国史学都具有注重实证性研究传统,日本学者普遍学风严谨,心无旁骛。近些年来,他们虽然也受到美国新清史等西方史学的影响,但始终恪守自己的研究传统。诚如学界所公认的,其研究素以考证见长,虽少有耀眼的思想火花,也没有轰动一时的效果,却经得住时间的检验。    中、日学者的八旗史、满族史研究源远流长,在传统和方法上有差异也有重合,成就则各有千秋。与中日研究相比,宏观的理论思考显然是西方学者的特长。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伴随美国学术界对八旗史研究的升温,出版了罗友枝《清代皇廷社会史》,柯娇燕( Pamela Kyle Crossley)《孤军》、《透明之镜: 清朝皇族的观念》,路康乐(Edward J. M. Rhoads) 《满与汉: 晚清到民国时期的民族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欧立德(Mark C. Elliott) 《满洲之道:清朝的八旗制度与民族认同》等一批有影响的著作。他们的研究,从理论方法到具体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在中国清史界很快引起关注①。    罗友枝(Evelyn S. Rawski) 于1996 年发表《再观清朝: 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反驳何炳棣1965 年《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中对汉化的强调,由此又引发后者发表《有关汉化问题的再思考: 对罗斯基"再观清代"一文的回应》,与罗进行辩论。这两篇文章,已成为新清史出现的重要标志。    既然是"新清史",首先应澄清的一点,就是究竟"新"在何处。有些学者将"新清史"的主要特点概括为: 一是强调清朝统治与历代汉族王朝的区别,强调清朝统治中的满族因素,一是重视利用满、蒙等少数民族史料。笔者认为,这种概括似有不妥。如前所述,这两个特点,中日学者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已有长期实践,尤其在利用满文、蒙文文献考证史实方面,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无视学术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和成果,将上述两个特点作为一种"新"的发明而归功于新清史,这种说法是否合适,答案不言自明。    当然,澄清上述事实,并不是要否定新清史的倡导之功。在从满族角度研究清史、利用满文文献研究八旗史方面,中日学者固然起步甚早,成果显著,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成为国际学术界的共识。以往国内一些学者论到清史,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汉族立场即王朝正统的立场上,不妨把这种立场概括为"汉族中心论"。基于这种立场,清史中的满族,通常只占很小比重。不少学者,对满族在清朝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对满族制度(八旗制度、内务府等) 与文化在清朝史中的深刻影响,缺乏应有关注; 对满文等少数民族文献的重视,则长期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学者范围。然而,当新清史提出上述观点时,情况不同了,国内一些学者,颇有茅塞顿开之感,推其波而助其澜,以"汉族中心论"为代表的一些陈旧观念,则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清史在端正清史研究的发展方向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为什么新清史会产生如此大影响? 挟美国强势文化之余威固然是一个原因,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在新清史的话语系统中,强调满族与满文文献的重要性,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提法,而是从其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中导引出的一种方法论要求。这一逻辑关系或可概括为: 清朝是满族建立的王朝,其统治带有不同于汉族王朝的鲜明特点; 满族不仅是中原汉族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东北亚诸多民族的共主。从这个角度讲,重视满族与满文文献,乃是上述逻辑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话说回来,美国新清史究竟新在何处? 笔者以为,与中日研究相比,新清史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理论方法、研究角度和观点创新。    第一,理论方法。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无论从理论还是研究方法上都发生不断变化,新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旧观点则不断更新甚至淘汰。新清史的理论创新,集中表现在用族群理论解释满族历史和满族特有的八旗制度等方面。    第二,研究角度。新清史的关注点,主要有满族形成、满族认同、八旗制度、清朝特色、统治模式等。而广义上的新清史,其实并不局限于对满族与八旗的研究,还包括对清帝国的"尚武"与军事扩张、物质文化与精神世界、公私领域的构建与互动、社会性别研究等②。不过,把清朝的"满族性"作为其研究重点,应无疑义。新清史试图扭转以往对清朝的传统认识,更注重把满洲( 满族) 而非汉族作为研究中心(主体),更强调满族对清帝国所作的贡献。与此同时,更关注满族主宰下的多民族关系与多元文化的互动。这一角度,有助于矫正"汉族中心论"的认识偏差,从整体上评价满族在清朝的地位; 有助于摆脱清朝史等同于中原王朝史的成见,并使众多边地民族跻身于历史大视野焦距下的中心。    第三,研究观点。新清史提出一系列新观点,大多比较宏观。其宏观既表现为研究专题的从"大处着眼",还表现为一些学者将清史置于世界史和比较史的范畴内,与其它领域的学者共同讨论帝国、现代化、殖民、身份等问题。例如,濮德培(Peter C. Perdue) 在《中国向西进军: 1600-1800 年清朝对欧亚大陆中部的征服》(China Marches West: The Qing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Harvard UniversityPress,2005) 一书中,有关满洲的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比较。    新清史提出的一系列观点,以其新颖大胆而风靡一时。关于满族形成,传统观点认为,天聪九年(1635) 清太宗皇太极改"诸申"为"满洲",是满族形成的标志。对这种观点,新清史提出要重新审视。有学者进一步提出,满族是在乾隆年间形成的,在这之前只是文化共同体,到乾隆年间始形成血缘共同体;还有学者认为,满族到清末民初才形成,正是在汉人反满思潮的强大压力和刺激下,满族形成了自己的民族认同。关于满族是否"汉化",以往学者,往往将满族"汉化"简单理解为汉族一方的主动灌输与满族一方的被动接受。新清史则指出: 与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有清一代,满族尽管与汉族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但并没被汉化; 没被汉化的原因,是因为八旗制度的保障; 满洲精英集团依靠八旗组织,成功维持了本民族的一致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是清朝统治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新清史与八旗史、满族史研究关系密切,因此从它崭露头角时起,就引起中国学者的浓厚兴趣。一旦陈陈相因的"成见"或"定论"被新清史打上问号,也就意味着新研究的起步。从这个角度讲,新清史的异军突起,的确给清史研究的发展带来某种契机。    二、如何回应新清史    十几年来,新清史的影响逐渐扩大,但迄今为止,除了若干译著和介绍文章,中国学者尚很少提出严肃的学术性批评。如何对新清史作出回应,并通过对话实现与新清史的互动,共同推动清史研究的发展,已经提上中国清史研究界的日程。    笔者认为,回应新清史,首先要端正我们的态度。由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围绕新清史的一系列新观点,中国学者完全可能持有不同看法。不过,我们首先应致力的,不仅是求其"异",而且要求其"同",从新清史的研究( 无论是研究角度、理论方法,还是具体观点) 中汲取有益启示,以矫正思维和观点的偏差,毕竟我们久已习惯在一种比较封闭的学术环境下工作,而传统的惯性往往会消磨思维的敏锐。    回应新清史,应就基本概念予以澄清。概念是历史研究的支点,概念涵义不清,就无法阐明历史现象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探讨满族是否"汉化",首先应对"汉化"的涵义、"汉化"与汉文化"涵化"的差别作出说明③。否则,概念模糊,言人人殊,各执一端,讨论难以深入。再如考察八旗问题,不能不涉及"旗人"、"旗族"、"满人"、"满洲"、"满族"诸名称。清初已有"旗人"、"满洲"、"满人"之谓,清末出现"旗族"一称,辛亥革命后提倡"五族共和",始有"满族"的流行。"满人"、"汉人"、"蒙人"等称谓,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族类概念,而作为民族专属名称之一的"满族",则是自西方辗转传入的现代概念。这些概念,在涵义上有衔接又有差异,有重合又不能简单等同。目前流行把满族概念等同于清代的"旗人"、"满人"或"旗族",表述固然便利,但在许多场合,却可能造成"今人"对"古人"的一种理解错位。    回应新清史,应承认研究取向上的差异。关于满汉关系,新清史侧重从满汉对立的角度展开讨论,中国学者则习惯于从满汉融合的角度来思考。关于清朝特色,新清史强调满族的主体性,中国学者则兼顾"清承明制"与"满族特色"两个方面。关于八旗社会,新清史强调八旗制度的特殊性和封闭性,中国学者则关注八旗制度阻隔下旗民关系( 满汉关系)的实际发展。关于民族认同,新清史似乎只关注满族的自我认同,中国学者则更倾向于从满族的多元认同入手,揭示它与汉等民族的诸多共性,而非单纯对立。这些差异的形成,有着复杂的背景与原因,在此无须展开。重要的是,承认差异,明确差异,进而通过讨论,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在弥合差异的基础上求得比较接近历史真相的共识。    有些差异,通过讨论是可以弥合的,但是也有一些差异,即使通过讨论恐怕也难以陶融。中美学者,各有自己的国情,存在着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研究角度、理论方法的诸多差异。新清史无论怎么强劲,毕竟是在异文化的视野中观察中国,而运用西方理论和话语系统诠释中国历史,始终存在一个是否符合中国实情的问题。如有学者套用美国国内族群理论诠释满族形成,声称满族先是文化共同体,后来成为血缘共同体,与满族的历史实际显然枘凿不合。再如把自我认同,作为近代满族形成的基本尺度,是否合理,也值得思考。其实,与民族、族群相关的诸多概念,都是西方的舶来品,在中国的民族学界,围绕这些概念已争论了至少几十年,聚讼纷纭,迄今仍未有穷期。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概念,都离不开从国外学术界的批量引进,与之相比,中国史研究则是一门带有鲜明本土特色且根基深厚的学科。清史研究固然也需要引入西方理论方法概念观点,但毫无疑问,它们只有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才会有落地生根的可能。    回应新清史,不必回避它的某些偏差。新清史在"矫枉过正"的同时,有时难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如否定满族所建清朝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或以汉满民族冲突对立取代彼此融合的主流,或强调满族特色却无视汉族和汉文化的主导作用。这些观点或倾向,有失偏颇,不仅中国学者难以认同( 当然有少数例外),实际上在美国学者中,也有分歧和争议。    新清史的兴起,加快了清史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与此同时,也给中国的清史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的清史研究者,要在国际化大潮中继往开来,作出更大成绩,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应该重视:    一是要有全局意识。中国大陆、台湾与日、美、韩、法、俄等国学者,在研究清史方面各有自己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但多年以来,国内学界似乎过于偏重对新清史的关注,对他国学者的研究和贡献却往往疏于了解。信息来源畸重畸轻,明显失衡,不能不制约中国清史学界的国际视野,偏见的产生也在所难免。其实,日、俄等国对八旗史、满族史、满语文的研究均堪称源远流长,成果丰硕,包括其学者的治学方法、治学态度乃至严谨作风,颇值得国内学者学习和借鉴。清史研究的持续发展,实有待于中国学者全局意识的提升。    第二,要有主体意识。中国学者研究清朝史和八旗史,拥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只有立足本国的历史、传统与实际,坚持研究的主体性,才能把研究不断引向深入。至于那种将西方理论方法观点盲目照搬,人云亦云,不加分析,对本国研究却抱着虚无主义态度的倾向,显然不值得提倡。    第三,要重视少数民族文献。在八旗史、满族史、民族史、边疆史研究中,少数民族文献的整理利用尤为重要。近十几年来,特别是自国家清史编纂工程启动以来,国内在满、汉文档案、档案目录的整理翻译出版,满汉文辞书编纂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为清史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现在的问题,是已经刊布的满文档案数量庞大,能够利用它从事研究的学者却很少,后续人才严重匮乏。对照日、美诸国高度重视非汉文史料运用,并加紧对多语种人才培养的现状,中国清史界差距明显,且呈不断拉大的趋势。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成为扼制研究正常发展的一个瓶颈。    以上以清史中的八旗史研究为重点,就研究现状、国际交流、未来发展提出若干想法或建议,未必妥当。敬祈中外同行不吝赐教。①中国的介绍文章主要有,定宜庄: 《美国与台湾学者近年来对满族史与八旗制度史的研究简述》,《满族研究》2002 年第1 期; [美] 欧立德著,华立译:《清代满洲人的民族主体意识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清史研究》2002 年第4 期; [美] 盖博坚著,王湘云译: 《西方学者近期对"满洲"之释义》,《清史论集---庆贺王锺翰教授九十华诞》,紫禁城出版社2003 年版; 马钊: 《满学: 清朝统治的民族特色---1990 年以来以英语发表的清史著作综述之一》,载《清史译丛》第1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孙静: 《满族民族认同的历史追寻---柯娇燕满族研究评价》,载《清史译丛》第3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 李典蓉: 《清代满洲认同的几个问题》,载《清史译丛》第6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 [美] 盖博坚著,孙静译《谁是满洲人: 综合书评》; 张瑞威: 《谁是满洲人---西方近年来满洲史研究述评》,载《清史译丛》第7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刘文鹏: 《清朝的满族特色-对近期清代政治史研究动态的思考》, 《清史研究》2009 年4 期。②参见[美]卫周安: 《新清史》,《清史研究》2008年第1 期。③参见王成勉: 《没有交集的对话》---论近年来学界对"满族汉化"之争议,汪荣祖、林冠群主编:《胡人汉化与汉人胡化》,台湾中正大学台湾人文研究中心,2006 年版。[作者简介] 刘小萌(1952-),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100006  
  13. JONATHAN SPENCE: When Minds Met: China and the West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历史 2010/06/23 | 阅读: 1763 | 评论: 1
    史景迁:十七世纪的中国与西方
    2010年NEH杰弗逊演讲
  14. 沈锦惠:Walter Ong看话语的科技史
    书评 2010/06/23 | 阅读: 1680 | 评论: 1
    本书以历史与语艺角度讨论人类传播,在有关口语与书写文化的论辩领域具经典地位。作者开宗明义地点出语言的口语属性及书写心灵对口语的惯性轻忽,并藉由古典文学界关於荷马史诗为口述或书写的争议,大量引述语文学者与文化人类学者著作,以资证明初民口语文化与书写文化的根本差异。对电子时代的阅听人而言,此差异性可能因广电媒体著重说听知觉与叙事表达的口语风格而愈显鲜明。
  15. 《文化纵横》| 2010年第三期目录
    期刊专递 2010/06/22 | 阅读: 1816 | 评论: 1
    刊 首 语:
    如果我们只是一个没有土地的流浪民族,或许凭借经济本能和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就足以在这个世界上获得并保有财富。然而我们不是,也绝不可能成为这样的民族。我们是一个庞大的共同体,我们不仅要获取恰当的利益,还要让行为可以预期,更要让自己成为人类文明的推动者和源泉之一。
  16. 冯同庆、常凯、苏海南、潘毅:“工资共决”的全局意义
    经济 2010/06/21 | 阅读: 1521 | 评论: 1
    ■主持人:周建军 最近,伴随着一系列劳资纠纷,围绕"工资共决"的讨论和呼声正在社会各界日益高涨。例如,在与代表日本本田公司资方的谈判过程中,佛山本田的工友们就要求资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 几乎在佛山工友们呼吁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的同时,5月31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一个新的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模式正在浙江省初步形成。报道称,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浙江的"工资共决"机制,不仅让劳动者的权益得以更加合理的声张,而由此带来的劳资关系改善也使得企业职工队伍稳定,资方从中受益颇多。 而针对可能的"工资共决"制,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经济学者就表达了对"工资共决"制带来的进一步劳资对立的担忧。为进一步厘清其中因果,本报特邀请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冯同庆教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研究员以及专注劳资关系研究的香港理工大学潘毅副教授共聚中国经济时报圆桌论坛,探讨"工资共决"制在当下中国的可能性、挑战以及进一步推广的价值。 中国经济时报:对当下的中国,"工资共决"制是否是解决劳资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的一种必要选择? 常凯:工资协商是健全劳动力市场的必需条件。市场经济的任何买卖,包括萝卜、白菜都有一个价格谈判的机制。现在,工资完全由雇主决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工资不能由资方单方决定。在短期,工资由资方决定可能有利于资方的利润。但是,在长期,工资由资方决定是不可能的,甚至这样做也不符合资方利益。最近的一系列事件就表明工资由资方单方决定必然积累大量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 苏海南:由劳资平等协商来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是一种必然选择。首先,劳资协商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暂行规定》等。其次,劳资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要遵循这种规律。再者,劳资协商符合现阶段社会各个方面的期待。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资强劳弱,往往由资方单方面决定工资,经常是利润侵蚀工资,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因此,劳资协商制度有现实的需要。 冯同庆:工资决定问题,不是单纯的民事关系问题,而是在其基础之上的劳动社会关系问题。民事关系是纯粹的契约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工资决定除去其民事关系性质外,还有历史文化、社会道德、伦理公正等属性,属于社会法律范畴。主张市场自由竞争的亚当·斯密把其中的道德情操看得不比前者轻。工资共决是工资决定由民事法关系进步到社会法关系的自然需要和必然选择。最近富士康、本田的加薪,固然是应该的,如果没有启动工资共决机制或者这种机制不能制度化、常态化,也不足为训。潘毅:"工资共决"制当然是必要的,特别在中国现有的劳资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但是,工资共决作为一种劳资双方的协调机制,我们必须审视它能落实的社会条件。我担忧的是,现有劳资共决的社会基础还不牢靠,特别是劳方和资方的力量不平等,工会在实际执行中发挥的作用有限等。根据我的一些实地调查,很多工人并没有参与到现有的工会机制中来。 就算以德国为例,德国的利益协商机制确实存在。但是,这些机制并不是存在于所有德国工人之间。德国的工会只代表一部分固定工人的利益,很多临时工、派遣制工人的利益无法保证。以我做调查的建筑业工人为例,即使《劳动法》推出以后,4000万建筑工人真正参与其中的也比较有限。很少在工地上能找到工会,一般工人不知道有工会。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工资共决制能够发挥的实际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有经济学者表达了对"工资共决"制加剧劳资对立的担忧,这种担忧是否有理论和事实依据? 冯同庆:经济学家担心工资共决制会诱发劳动者提高要价,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平衡,以至造成工会对劳动力价格的垄断,甚至导致工资刚性而失去市场需要的弹性。目前中国的问题是,劳动力的价格在市场中是政府干预和企业主导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垄断,已经造成相当程度的失衡和无弹性。其中包括垄断行业的工资居高不下,中小型企业的工资没有提升空间,非正式编制员工工资长期低迷,比较"正常"的单位的工资也缺乏激励机制或共担风险机制。就是经常被企业诟病的"员工跳槽",也是员工在规避上述垄断而非员工造成垄断。工资共决恰恰是要改变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垄断,寻求劳动者包括工会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平衡,当然也要防范走向劳动者或工会垄断。可是,现在谈后一种垄断,还为时过早。 潘毅:我也基本这样认为,现在不少地方,代表工人利益的机制还很不健全,与资方协商的条件还很不完善,与资方抗衡的条件不存在,担心劳资对立引发矛盾真是杞人忧天。 苏海南:而且,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劳资平等协商的机制,由资方单方面决定劳动者报酬,实质上压低劳动者报酬,这才是劳资对立的重要根源之一。我们通过建立劳资双方协商机制,恰恰是搭建了一种劳资双方协商的通道。这样一种安排,不会加剧劳资对立。而且,《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资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要价依据、协商步骤都有清晰的规定和安排。目前,只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协商,是有利于建立一种劳资和谐的共赢机制的。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起步阶段,部分资方的"拒绝谈"、"压价谈"等会加剧劳方的过激反应。但我认为,这种状况只是建立劳资协商制度起步阶段的短暂现象。常凯:此外,即使从企业发展来看,也不是劳动力成本越低越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对劳工的充分发展之上。任何决策都不能忽略劳动者作为人的本质特征。如果工人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表达,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诸如现在一系列的罢工事件。而且,现阶段涨工资不会对企业造成大的影响,因为很多企业的利润空间还很大。以富士康为例,工人工资涨30%,富士康的利润才下降10%左右。很明显,现阶段工资增长的主动性完全掌握在资方。 冯同庆:作为补充,还特别需要让经济学家理解的一个问题是,工资共决并非一定是劳动者或工会提高要价,同时也包括劳方甘愿降价而与企业共度时艰。德国在二战后经济和社会陷入低迷,工会主动放弃为工资罢工而改行工资共决,就是明证。瑞典工会在全球化背景下,由工联主义转向战略工联主义,就是以工资共决为核心既保护工人权益又承担国家责任。巴西原来有比较强悍的工会,在卢拉执政后劳资关系包括工资共决也越来越理性,这些年成为新兴国家经济发展较好的例子。中国历史上的工会,我们过去关注比较多的是赤色工会、黄色工会及其之间的斗争,其实还有大量的中间工会,其善于调节劳资关系,往往能够实现劳工权益与企业经营的协调。实现这种体现公正又较有弹性的工资共决的精义在于,要以企业与劳动者及其工会的自协、自洽、自治为基础,政府的介入要适度。 中国经济时报:浙江的"工资共决"制,对国内其他省份"工资共决"制的进一步推广有什么借鉴意义? 潘毅:浙江省出现的苗头值得关注和鼓励。"工资共决"制的先决条件是完善工会机制,我们必须进行工人工会意识教育,做到让工人认识到工会的作用和功能,并让工会成为工人民主参与的一个渠道,希望浙江省的工会能真正做到代表工人的利益,为国内其他省份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 冯同庆:因为浙江的非公有经济比重大,发展过程中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曾经集中爆发,有人预言该省作为经济发展最快的省同时会成为劳资冲突最严重的省。然而,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其实,劳资矛盾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国近代以来劳资之间的合作一直是主流,而且有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先,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化、组织化的途径化解这些矛盾。 苏海南:我也认为浙江的劳资平等协商工资增长制度对国内其他省份构建这种制度有较大的借鉴意义。首先,据我所知,受中央领导肯定的浙江温岭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制度特别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我国的企业总量中占绝大多数。而现实中,恰恰是这种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劳方"不敢谈",资方"不愿谈",而浙江的行业性、区域性劳资平等协商制度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对其他地区有启发性。其次,浙江温岭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以政府搭台、劳资唱戏的形式来运作的。如果没有外力,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中推行劳资协商是非常困难的。浙江温岭由政府出面组织劳资双方协商,营造好的协商氛围,特别有利于推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资双方认真开展集体协商,具有现实可行性,也最有效。因此,浙江温岭的劳资协商制度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常凯:我有一点补充意见。浙江工资协商模式虽然有其借鉴意义,但也有其特殊性所在。浙江工资协商模式的优点在于行业性和区域性的协商比单个企业协商更有力。但是,浙江企业的产业结构决定了浙江劳资协商制度的特性,比如对手工业技术工人的特殊需求等。全国各地情况各不相同,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的劳资协商制度。在浙江的劳资协商制度中,政府起了一个重要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劳资双方协商要有主动性、有需求。劳资双方的主动性和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劳资协商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为保障"工资共决"的顺利实施,我们应该注意什么?请各位谈谈相应的具体建议。 常凯:劳资协商最重要的问题是协商中有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代表。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要对工资决定的过程、内容等有充分的了解。在谈判过程中,劳方要有自己的压力手段,要团结,并对资方的义务有更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劳资协商必须反映工人的需求,不能成为各级政府或工会完成任务的表面文章。事实上,工人是不愿意罢工的。因为罢工对工人而言有着诸多风险。如果能有有效的劳资协商制度,罢工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只要工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一个更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完全有可能的。 潘毅:我也再一次强调,工资共决是重要的机制,但是工资共决的社会基础更重要。这个基础就是让工人真正参与到工会里面去,让工会成为工人力量健康发展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推行工资共决才有条件。 苏海南:我谈一些具体意见。我认为,要继续推广劳资协商制度,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广泛宣传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可能性,让劳资双方在认识上高度统一起来,并让劳资双方了解平等协商的知识、方法等,为推行平等协商打好认识基础。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为各地各行业、企业劳资协商提供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细则规定。第三,分别加强劳资双方的组织建设,让工会真正有代表性,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资方代表(比如资方聘任的副总经理或老板的配偶)来兼任工会主席。第四,要培养熟悉并能自主开展劳资集体协商的代表,比如工资协商指导员以及薪酬专家等,对现实中的劳资协商给予协调指导,提供合理可行的意见。 冯同庆:我想补充的是,工资共决实际上也是有风险的,还可能是比较大的社会风险。在欧美,由于工资共决曾导致工人罢工、企业闭厂,后来纳入了法制轨道,依程序而行。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如果工会的作用不同,会产生"马太效应",强势工会抬高工资而挤压其他人的工资。我国解放初期,一些地方的劳资谈判以企业为单位,不同企业工人相互攀比而竞相提高要价,后来是运用行业工会来调节使其能够适度。目前媒体上报道的浙江省的工资共决模式,其重要特点是行业工会协调了不同企业畸高畸低的工资差异,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防范工资共决风险的关键在于,相关的法律要适当。就立法而言,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并非集体谈判,以示与欧美既相互借鉴又有不同。就实施而言,工资共决相关主体的权利保障和程序公正,比相互之间具体利益分配更为重要,应视为重点。就策略而言,我国法律对工资共决有两种制度规范,包括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工资的共同决定制度,前者侧重利益诉求,后者侧重权利合作,二者应该相互配合。就进程而言,质应该重于量,适宜的做法是摸实需求、扩大试点、示范推进,切忌一哄而起后又一哄而散。
  17. 张一兵:意识形态幻象对伪现实的支撑 ——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对象》解读
    书评 2010/06/20 | 阅读: 2768 | 评论: 1
    齐泽克说,庄子梦蝶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拉康原理:"只有在梦中, 我们才接近令人警醒之真,就是说,接近我们真实的欲望。"可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倒过来说,因为幻象支撑现实,故现实生活不过是一场梦。拉康的观点是与此相反的,在晚年他已经意识到,在象征化的过程中,"永远存在一个抵抗性的硬核和剩余,它不能被还原为一种普遍的幻觉之镜射(illusory mirroring)的游戏"。
  18. 李春光:CCTV-10访谈(2004.12.11)
    音乐 2010/06/19 | 阅读: 1837 | 评论: 1
    记者:你跟傅聪先生是哪一年认识的?李春光:应该是一九八0年。记: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这个人好象不太容易接近吧?李:我们相识,是因为李德伦。他建议我同傅聪见面,谈谈。我就要他和我一块儿去--我和傅聪素不相识,万一谈不来,没话可说,那怎么办?事后证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见面后没过多久,我就知道,这是一个热情、诚挚、坦率、透明的人,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人。那天晚上谈了好几个小时,分手时天都快亮了。记:你们谈些什么?李:地北天南,海阔天空。无非是音乐、艺术、社会、政治......也谈到他当年怎样出走,这么多年在外面的各种经历、波折,等等--也许是这次谈的,也许是后来谈的。记不得了。我不会去打听这些事,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讲。但他坦率地、详细地说起这些故事,其中自然透着许多感慨。记:后来,你给胡耀邦写信,告诉他这些事?李:对。那是一九八一年。傅聪回国后第一次举办公开音乐会。《北京日报》登了一个很大的广告:"著名英籍钢琴家傅聪先生钢琴独奏会"。对这个广告,傅聪本人不大高兴。他说:什么"英籍钢琴家"?我是个中国人。什么"傅聪先生"?哪一天才能叫我一声"同志"啊。可是,没过两天,这广告停掉了,不登了。原先还要发新闻,安排记者"专访",等等,也没有了下文。傅聪是个非常敏感的人,他觉得不安,问:这是怎么回事?我也纳闷,一无所知。恰在这个时候,遇见在中宣部理论局工作的好朋友郑仲兵,他说:这个事情我知道呀!音乐会广告登出以后,中央党校高级班有一位学员给胡耀邦写信,对报纸登这样大的一个广告,而且把一个"叛逃者"尊之为"先生"表示愤慨。胡对这封信写了一个批语,大意是说,音乐会开了也就开了,还要这样"大肆宣扬,真是荒唐"!末尾这八个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你们可以去查查档案。我想这个记忆应当是比较可靠的。第二天,傅聪要去上海。可以想见,上海报纸不会发广告更不会发新闻了。他将遭到冷遇。这不是仅仅关系傅聪一个人的事。此后,类似之事可能一律照此办理。那就会引起很多问题。当晚,我一夜没睡,给耀邦写了封信,写得很长,也许有三四千字,把我知道的有关傅聪的情况,包括他怎样从波兰出走英国,这么多年在国外做些什么,回来后怎么样......详详细细叙述一番。信里写到:听说你那个批示之后,我非常不安。我想,你如果知道这些情况,就不会那样批了。第二天早晨,我把信稿送给赵沨同志(时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去看,想请他帮助核实一些材料。赵沨同志说:你信里的材料是准确的,但不要提耀邦批示,那是个"内部" 的东西,人家会问:你怎么知道的?(就是说,你不应该知道你不应该知道的东西。)更不要去批评胡耀邦同志。你把这些话都删掉吧。 他这样说,自然是一片好心--怕我惹事招祸。我说:为什么要删呢?耀邦不能批评吗?据我了解,耀邦是可以批评的,而且是欢迎批评的,你可以同他当面争论,面红耳赤,如果你的话合事实、有道理,他不会生气,反而会高兴。这封信一个字也没有删。中午十二点半,我骑着自行车到中南海东门,把信交给书记处一位秘书,我说:这个事情比较急,恐怕要尽快交给收件人。后来,书记处一位同志在电话里告诉我:当天下午两点,一上班,胡就读了那封信,随即表示:这件事,要尽快想个办法妥善处理。当天或者次日,他写了很长一段批语,大意说:傅聪的出走是情有可原的。出走之后没有做损害祖国的事。他在国外刻苦钻研业务,回国演出讲学受到欢迎。对他,要谅解,要爱护,要关心。他在国外生活似不很富裕,回来演出讲学应该给一点报酬。要派个人去同他谈一谈,以表示社会主义祖国的慈母心肠。当然,出走毕竟不是好事,对他是一个污点,如果(他本人对此)没有一个公开的态度,不能宣传他。这个信送出大约三五天后,周巍峙同志(时任代理文化部长)要秘书在电话里把胡写的批语读给我听。又告诉我,已经决定派吴祖强同志(时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到上海去见傅聪。后来周巍峙同志以代理文化部长的身份请傅聪吃了一顿饭,询问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傅聪说,黄宾虹先生送给他父亲很多字、画,他想带几幅到英国去,海关不准。周巍峙同志于是跟外事部门商量,使傅聪得到了一个免检签证,就是出入境无须接受检查。以后,这信传到了《人民日报》社,王若水(《人民日报》付总编辑)把它摘要编发了一期大字"内参" (《情况汇编》。见本文[附录])。这样,看到的人就比较多了。不久,戈扬(《新观察》半月刊主编)找我,说胡绩伟(《人民日报》社长)和韦君宜(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先后分别建议她向我约稿,要我就傅聪的事情写篇文章。戈扬很热情(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说:你的信写得好。只有党性很强的人才会写这样一封信。我说:我不是党员啊。她说:你该算一个党外布尔什维克。但是,耀邦批示末句说若傅(对出走事)没有一个公开的态度,不能宣传他。这就难了。我因此没有动笔。不久,发现《中国建设》(英文版)一篇访谈录里报道了傅一段话,大意是:粉碎"四人帮"后不久,一天,忽从汽车收音机里听到李德伦指挥中央乐团演奏贝多芬第五交响曲,我不禁感慨万千,泪如雨下......这么多年来,朋友们留在国内,受了许多苦,我却躲开了。我觉得内疚......我把这材料送戈扬,对她说:这可以算一个"公开的态度"了吧?戈将这材料报中宣部,附一短信,请示可不可以写文章。几个星期过去了,没有一点回音。戈扬说:没说"不可以",那就是"可以",你写吧!我于是写了一篇《雪泥鸿爪话傅聪》,在《新观察》发表了。这文章没有引起批评。我收到一些读者来信。有位素不相识的中学老师在信中写道:听说傅聪打算回国任教,你一定要劝劝他,还是象现在这样常来常往为好,千万不要回国定居。记:给胡耀邦同志写信,你当时有把握他会及时处理吗? 李:是的。我给他写(或者替别人转)过不止一封信,无一例外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这些,今天没法多说。不过我倒想给你讲一个故事,它使我知道,胡耀邦同志确能听取不同意见。这事发生在为傅聪事写信之前一两年......我说这些,是不是离题太远了?记:不,不,你讲吧。我挺想听呢。李:那是一九七九年或者八零年,中国音协召开常务理事会。我建议就两件事做一个"常务理事会决议":第一,恢复《国歌》原词。《国歌》原本是《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作词。"文革"打倒田汉,《国歌》不准唱了,只由军乐队演奏曲子,变成了一首"无言歌"。"文革"结束两三年了,仍旧不唱,还弄了一个新词:"......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我希望以"中国音协常务理事会决议" 的方式郑重建议恢复《国歌》原词。第二,建议电视台停止播送歌曲《社会主义好》。这首歌的主题就是"反右":"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右派分子想反也反不了......"一九七九年,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耀邦于是号召唱《社会主义好》。你们中央电视台就不停地播这首歌,天天播,黄金时段,"新闻联播"之后。改了一句词:"右派分子想反也反不了",改成"反动分子想反也反不了"。因为那时右派都"改正"了。我有个少年时代的恩师,一个我终生不能忘记的可敬可亲的学者,当年被打成右派,那时"改正"了。他对我说:一听这歌就受刺激。一听就是"反动分子想翻也翻不了"--当年叫"右派分子",算"敌我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现在,"右派分子"反倒升级为"反动分子"了,而且,你想"翻(案)"吗?你"翻不了"!我发言时讲了这故事。我说:这首歌特定的历史印记是改不掉的。它就是"反右战歌",政治上不好;艺术上也不高明,词、曲都显得空洞、粗糙。不必提倡这首歌了,不应去向那些难以愈合的伤口撒盐了。电视台天天播放,源自耀邦提倡。我们应该把这些情况告诉他,以期有所改变。我建议就这两件事做一个"常务理事会决议",报送胡耀邦同志,并交《人民音乐》杂志发表。我发言之后,全场鸦雀无声。只有一位张权女士,默默坐在角落里,泪流满面。(她于五十年代初从美国回来,是当时全国最好的花腔女高音。五七年成了"右派",发配黑龙江。七九年被"改正",回到北京。大家选举她做音协常务理事)。这件事似乎就这样不了了之。  但是,没过多久,你们电视台停止播放《社会主义好》了。据我所知,"理事会决议"虽然没有做成,但是那个意见报告上去了。停播《社会主义好》的决定是由胡耀邦作出的。他那时任中宣部长。人人皆知,是他号召唱《社会主义好》,现在不唱了,不经他批准(也许由他直接决定),不可能做出这样的改变。这个改变当时很引人注目啊。这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由此知道,耀邦同志是善听不同意见的。记:对于傅聪出走这件事,你怎么看?李:他当然是被逼走的。"逼上梁山"。如果不走,他无论如何过不了"文革"一关。照他的性格,多半会被毁灭。世上就不会有这么一个性格独特成就斐然的钢琴家了。在那个时候,一九五八年,做这样一件事,要有点勇气啊!记:据你看,傅聪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李:诚实。有一次,我随便跟他说起:你为什么不弹柴可夫斯基?因为那时候刚刚"开放",柴可夫斯基比较通俗,容易听,容易有"剧场效果"。我建议他弹一点柴可夫斯基。他很坦率,他说:(弹)柴可夫斯基需要非常辉煌的技巧,我没有。这就是傅聪!他的技术不是很好。抗战期间,颠沛流离,有时,一两年时间没机会弹琴。他没有很好的"童子功"。他并不忌讳谈这个事情。他从不自我粉饰。但是他在艺术上有自己的无可取代的特点。有一次独奏会,听众很热情,他几次返场加演,最后弹了一首肖邦夜曲,一首非常深情的曲子,弹得很精彩。大家拼命鼓掌,他就是不肯再加演。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不再弹一首呢?他说:不行,我的眼泪已经快要掉到琴上了。他弹琴,不是用手指头在键盘上扒拉,他是用心在弹琴,把内心的热情倾吐出来。一个艺术家,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诚实。艺术不是"做"出来的。"言为心声","唯乐不可以为伪"。好的艺术,好的音乐,一定是从心底自然地流出来,涌出来的。记:傅聪的性格同他父亲有许多共同点。李:你说得对。他从他父亲那里接受的东西太多了。这是我后来读到《傅雷家书》时感触很深的一点。傅聪何以成为这样一个钢琴家?可以从《傅雷家书》得到解释。这本书应该重印。这是一本很重要很重要的书。对于教育尤有价值。傅雷先生强调再三的"先为人,次为艺术家,再为音乐家......",就像是针对现今中国教育的种种弊端而说的。我们现在许许多多学校,大、中、小学,教这个教那个,唯独不注意教怎样做人。什么是音乐?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也很少讨论。似乎这都是些空洞无用的话题。"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了,教育方面不能说一无所得;但是,总体而言,所谓"教育改革",究竟有多少成绩?《傅雷家书》里许多话看似老生常谈,但它们包涵着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教育中一些最有价值的东西。中国人历来讲究"尊师重教"。何为"师"?何为"教"?韩愈讲"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道",大概就是道德,义理,信仰,修养,价值观念,人生哲学这一类东西吧。韩愈把它置于教育的首位。孔子最赞赏颜回,不是因为他门门一百分,年年考第一。他看重颜回安贫乐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黄宗羲记东林士子"一堂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这种动人的气象,今天离我们很遥远了。我并不赞成"尊孔读经",那里面有许多陈旧迂腐的东西。其实,不独儒者,古今中外,无论何门何派,凡有点真才实学的人,没有一个把知识、技术置于教育的首位或中心。教育的职责在于塑造人格,启迪智慧。我们现在许多地方是有意无意地扭曲人格,窒息智慧。你们中央电视台有个节目,好象是个"公益广告",叫做"知识改变命运"。大意是说小孩子家境贫寒,后来上学苦读,得了知识,于是变为"成功人士"......对这个口号,对这个节目,我十分怀疑:这究竟是个"公益广告",还是个"公害广告"?据我所知,有些(可不是"个别"啊!)穷困学生,"学成"之后就是一门心思拼命搞钱,甚至不择手段,穷凶极恶,伤天害理,无所忌惮。有些贪官污吏就是这样培养造就出来的。这是谁之罪?同我们这些年的教育,这教育所倡导的理念、价值......有没有一点关系?事情往往是这样:所谓"不提倡",必是另一种"提倡"。不谈做人之正道,很可能在不知不觉倡导做人之邪道。不讨论何为艺术、何为音乐,往往有意无意导向非艺术、非音乐,反艺术、反音乐。鼓吹知识第一,技术第一,学而优则富......这样过分功利化的教育,必是病态的。几年前,开一个研讨会,于光远同志说:教育制度如不改变,一百年后,中国人就成为劣等民族。这是危言耸听吗?在这些问题上,《傅雷家书》可以给我们很多有意义的启示。         (李春光据录音记录整理。 二OO五年九月)(CCTV-10采访   2004.12.11.)
  19. 王安忆:隔断与打通
    文学 书评 2010/06/13 | 阅读: 1887 | 评论: 1
    事情在开放的背景下发生,倘不是"小侦探"这个人物,带来经典推理小说的传奇气息,那么很可能就是一部社会小说,如日本的《金环蚀》《华丽家族》;加拿大阿瑟·黑利的《航空港》《钱商》;意大利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尤其,事情的要角,温纳斯壮,是在世界冷战结构解体,苏东市场经济草创时节发达起来的资本家,现实感就更加临近。西方资本体系对后盟入的东欧经济的盘剥,投机者集团在国家体制、制度和司法上的受益,都让我们准备看到一幅揭露和批判的图画。当然,是以探案的形式,那小侦探与大人物的对峙则是现代的孤胆英雄的类型片。悬念与破解将在具体的社会场景中展开,推理所依凭的条件从而也更具体,商业规则,政治方针,律治策略,国际形势,都可进入情节,体现出作者新闻记者以及政治活动家的特长。 可是,德拉根·阿曼斯基的出场却预示着一种变数产生,他所担任执行官的安保公司接近于侦探事务所,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波罗开在伦敦大街上的那一间,但规模要大许多,体现出现代企业大范围分工合作的体制机制,相比较,波罗那一个就接近于手工业作坊,也像是皮包公司。可无论如何,古老的推理小说因素在渐渐加入进来。委约单进来,又神秘地中止,标的转向另一人,小侦探--方才从与温纳斯壮的官司中败北,所有的事实都那么明显,只苦于缺乏证据,窝着气,又临了丢饭碗的下场,忽然接到差使,报酬丰厚,言辞恳切,非他莫属的样子,对于失意的人不谓不是一个安慰,不妨就试一试。 海泽比的镇区沿瑞典东岸与芬兰西岸之间的海湾--尼亚湾,自大陆延伸,经一座桥进入小岛,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镇中镇。有一日,桥上发生车祸,将小岛与外界隔离,直到二十四小时之后才疏通。就在这个时段,岛上居民范耶尔家族一名女性成员失踪了。故事就这样走入经典推理小说情景之中,在封闭的时空中,没有明显的痕迹,可供利用的条件极有限,相对于如此苛刻的客观现实,有一桩东西却变得格外优渥,就是历史。范耶尔家族源远流长,不晓得哪个犄角里藏着真相的原委。因此,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案头考证。在温暖舒适的客厅,多年的陈酿佐餐,听睿智的老人谈着往事--似乎古典的推理小说都有一种感官主义,无论福尔摩斯,还是波罗,都很懂得享受生活。前者喜爱小提琴,后者要粗鄙些,是华服美食,总之,声色犬马。即便是这个落魄的小侦探,至少也有着洁癖。一些零散的片段组合起来,嫁接错的情节拆开了重来,过于夺目的退回到背景中,不经意的却突显到前台。推论的趣味渐渐超出情节本身的戏剧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感官性质的。前一代的推理小说家显然比现代的更能领会事理抽象的美妙,那种潜在表面之下的秩序,也许有失生动,但却有着平衡对称和谐的关系,形式感极强。而这一切都承载于虚拟的思维,需要有同等的想象力才能再现。然而,现代生活具有着强大的物质生产力,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工具手段,难以拒绝。小说用来命名的"龙文身女孩"莎兰德,便是一位互联网高手,可自由出入任何空间,于是,所有壁障就都凿通了。小侦探着手调查之初,他与家族成员和街坊邻居接触交谈,事情急不得,需慢慢来,谁知道他们守着怎样的秘密,又在做着如何的暗示!在那小岛孤绝的二十四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小侦探在借居的小屋里,床铺整洁,冰箱的储存很富足,大可耐心地工作。一旦莎兰德介入,节奏立刻疾骤起来,与外界的沟通也变得通畅了。在波罗的时代,偷听别人说话都被视为卑下,有辱品格,而莎兰德的黑客却无所不至,已没什么隐私可言。在这敞开的世界里,资讯发达,不必在攫取情报上磨洋工,检索与拼贴的程序则可更有效率地使真相还原,余下的就靠行动来完成了。就这样,情节进入了动作片的桥段。不过还是有所限制,至多不过将人劫到地窖里动用私刑。莎兰德是个畸人,她生活在社会的正统以外,才能也属偏才,小小年纪阅历无数,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经典推理小说中的人力资源多是在上等层阶进行配置,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波罗的助手黑斯廷斯上校、女作家奥利弗夫人,尽管波罗出身平民,常被鄙夷为"小市民""乡巴佬",可他的生活也很单纯,并且在丰厚回报所提供的养尊处优中日益脱俗,这些助手大多帮不上什么忙,只是忠心地陪伴在身边,目睹并且记录推理过程。警察在其中可说是阶层最低的人物,只配领受讥诮。现代社会却是有民主性的,出身低下,又不幸流落黑道的文身女孩也可为正义作战。莎兰德的作用不止是在技术上,还在于她为小侦探揭开一个社会面,将小岛上的事件与外界接通了情节。事情变得喧嚷了,投机商人温纳斯壮从背景浮现出来,故事重又回进现代资本与司法的黑幕中。这一回,小侦探化被动为主动,以著书的方式揭露了这一场权钱交易。在严密的律治之外,还有自由出版的空隙,可供法外执法,小说结尾部分这么写道:"书中有三分之二是附录,而且全是复制温纳斯壮电脑中的档案数据,就在书出版的同一时间,《千禧年》也将温纳斯壮的电脑内容当成研究数据,以可下载的PDF档案形式放到杂志社的网站上。"对了,还有媒体呢,有什么可逃脱媒体的追捕!世界变得四通八达,那种优雅的破案已成追忆似水年华。《龙文身的女孩》  (瑞典)斯蒂格·拉森  人民文学出版社    --斯蒂格·拉森(Stieg Larsson),瑞典作家与新闻记者。曾任职于瑞典中央新闻通讯社,并于工作之余投身反法西斯主义的活动。一九九五年,他创办了Expo基金会,并自一九九九年开始担任基金会同名杂志主编。由于他长期致力于揭发瑞典极右派组织的不法行为,多年来一直受到程度或轻或重的死亡恐吓与威胁。这部小说中总是积极捍卫社会正义、不求个人名利的男主角,几乎就是拉森本人的化身。拉森从二○○一年开始撰写"千禧"系列小说,二○○四年完成三部曲后,竟不幸于十一月因心脏病突发辞世,来不及看见首曲《龙文身的女孩》在二○○五年出版,以及此系列小说售出全球超过三十四国版权、轰动全欧的盛况。随着第二部和第三部的出版,"千禧"系列引发阅读热潮,雄踞欧洲各国畅销书排行榜,且历久不坠。此外,《龙文身的女孩》在二○○六年夺得北欧犯罪小说协会最佳犯罪小说"玻璃钥匙"奖;二○○八年,"千禧"系列第三部《空中的城堡》(暂名)再度夺下"玻璃钥匙"奖。拉森打破纪录,成为瑞典有史以来第一位两度获颁该奖项的作家。二○○八年二月,拉森入选英国《每日电讯报》"一生必读的五十位犯罪小说作家"。二○○九年,拉森被选为"欧洲最具冲击力十大畅销小说家",在榜单上排名超过丹·布朗与《暮光之城》作者斯蒂芬妮·梅尔,居于首位。目录   ·  ·  ·  ·  ·  ·楔子第一部 动机第二部 后果分析第三部 合并第四部 恶意接收尾声:最后审核   简介   · · · · · · 八十二岁的瑞典产业巨子范耶尔在生日当天,照例收到了一幅匿名寄来的裱框压花,却令他情绪溃堤地哭了起来...... 备受尊重的金融记者布隆维斯特一向以揭发企业丑闻为职志,却突然因一篇报道而获诽谤罪,职业生涯跌入谷底,不得不辞去亲手创办的《千禧年》杂志发行人一职。此时,一位大企业家亨利·范耶尔突然找上门来,开出不可思议的天价,请布隆维斯特花费一年的时间为他撰写传记,同时私下偷偷调查一起沉寂多年的少女失踪案,他的侄女四十年前在瑞典北部他们家族所有的一个岛屿上神秘消失的事实数十年来一直折磨着他。失业且面临财务危机的布隆维斯特接受了这一令人不安的请托。最终,他发现了隐藏在这个光鲜亮丽的显赫家族背后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 在调查过程中,布隆维斯特认识了矮小瘦弱的莎兰德,她貌似问题少女,却是个顶尖级的骇客,对电脑的掌控有如跟魔鬼签了契约,有了她的协助,布隆维斯特如虎添翼,然而这个龙文身的女孩的身世和内心却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 
  20. 李陀:致林毓生先生的一封信(完整版)
    社会 2010/06/14 | 阅读: 3339 | 评论: 1
    致林毓生先生的一封信 林毓生先生: 你好! 近日读到你分别于六月六日及六月八日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就汪晖"抄袭"事件发表的谈话,心中有些疑惑,不吐不快。 你在谈话中说到"抄袭行为除了是一种失德的行为以外,它直接破坏了学术秩序。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我很赞成,但是,我的疑惑也由此而来。自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在《南方周末》重刊以来,关于汪晖究竟是否涉嫌抄袭之事,国内学界是有争论的。王文发表之后,钱理群、孙郁、赵京华等学者都发表过看法,但是,由于他们大多是在被媒体采访的情况下,就事论事发表了一些不同意见,我以为可以暂且置之不论。问题是,此后,还有几篇很认真写就的与王文争辩的文字,如钟彪的《驳王彬彬的诬蔑:学术"私律"与莫须有》、舒炜的《"王彬彬式的搅拌"对学术的危害》、魏行的《媒体暴力与学术独立--关于一起媒体公共事件的备忘录》,这些文章与网络上的许多所谓"倒汪"和"挺汪"的意见和言论有所不同,是严谨的,是对相关材料作了认真研究的,是针对王文(以及其他一些人的文章)有的放矢,提出了不同的具体材料和论据,逐条与王彬彬等人商榷的。本来,我以为这几篇文字出现之后,会有一个虽然激烈但是相当说理的辩论局面。但是,这样的局面延至今日并没有出现。我想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其一是,这样一场对汪晖涉嫌"抄袭"的大批判(文革结束以来,这样的场面已经十分罕见),虽然始自《文艺研究》,但发动者和推动者实际上都不是学术刊物,而是大众媒体,对于开展一场具有相当学术性的辩论(诸如对《反抗绝望》一书各版本之间注释异同的繁琐比较),这样的平台显然有其局限性。为此,如何在学术和舆论之间做好沟通和平衡,已经成为当前如何究竟是非的一个十分关键的难点。现在,由于你介入这个论辩,我以为有可能形成一个好的转机。为什么?因为你是学界公认的一位严肃的学者,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期盼你的介入是严肃的,公正的,无论对舆论,无论对学界,都会充分表达你的严肃和公正。不过,仔细读过你的相关谈话,以及这些谈话中的意见和结论之后,坦白说,我相当失望。因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你在《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上的言论完全没有提及对汪晖涉嫌"抄袭"还有不同意见,还有辩论,白纸黑字,还有钟、舒、魏诸人的文章,正是这一点使我产生很大的疑惑。我想,虽然你在谈话里最核心的一点意见,是提出清华大学应该组织调查委员会(如果清华大学不这样做,校长就应该下台),但读过你谈话的人,任谁都明白,其实你已经做出汪晖是抄袭者,甚至是个"抢夺"者的结论。这当然是一个很严重的结论。实际上,经过这几天各种纸媒和网络媒体的散播,你的说法已经对一位目前只是"涉嫌"的学者形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可能影响他的终生。我还想,以你多年在美国大学执教的经历,应该明白一个学者对自己的一位同行作出这样的指控,都负有什么法律和道义的责任。不过,我这样说并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只想给你一个具体的建议:你能否写一篇文章,针对钟、舒、魏诸人的文章做一次认真的分析和辩驳,看经过这样的辩驳之后,你现有的对汪晖的评判和结论是否还能站得住,是否还能服众。 我想,鉴于汪晖涉嫌抄袭的争辩已经形成一个很大的事件,我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过分。"建立稳定、公平、合理的学术秩序,对于学术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在这种学术秩序之内,学者们才能自由地相互切磋、启迪、讨论。没有健康的学术交流,很难有学术的进展。而有成果的学术交流,只能建立在学者们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这不仅是学术界里大家都赞成的,更是所有关心中国学术发展的人都赞成的。写一篇论辩文字可能要花费你一些时间,但是,想到不仅别的人,就是你自己,也应该担起相应的政治与法律的责任,写这样一篇文章不仅是值得的,也是必要的。 还有一点我想应当在这里提及,你的谈话有一点和近来媒体的言说不同,就是把关于汪晖是否涉嫌"抄袭"问题的辩论边界扩大了,即把汪晖的思想和学术的政治内涵、政治倾向也放了进来。这让我又想起另一件事,今年三月二十五日,在美国费城举行的亚洲协会的年会上,加拿大的邱慧芬教授相当出人意料地发表了一个题为《基本人权和西方民主》的对汪晖的学术研究和理论立场进行全面批评的发言(王彬彬的文章在《南方周末》发表,也是三月二十五日,与这个发言同时,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这个发言最近又发表于香港《开放》杂志,并特别申明"最初的英文发言稿,曾由我的启蒙老师林毓生先生过目,并给与宝贵意见,谨此致谢"。由此我不能不猜想,你对汪晖问题的关切,不只限于"抄袭",而是有更大的想法,关系到当今中国和世界读书人都在思考和争论的很多大问题。如果我这猜想不差的话,我希望你也就此写出文章,更系统地在学理层面做出详细的阐述,把隐约中的论争表面化,尖锐化。如果有这样的文章开局,我相信定会形成一场意义重大的论争,还相信这论争绝不会仅限于你和汪晖之间,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大狗叫,小狗也叫,百家争鸣,这是何等令人向往的局面?先生何乐而不为?当然,这样做也有些具体的困难,例如,如何选择最合适的论争平台,就很麻烦。鉴于我们彼此都明白的一些原因,也鉴于中国的大学和学界问题丛生,种种学术腐败已经深入肺腑,为此,选择一个合适做这样活动的平台,并不容易。在这方面,如你赞成这个想法,还希望能提出更好的建议。 大概是九三年初夏(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我和汪晖趁去芝加哥参加一个会议之便,特意弯路到威斯康辛去看你,那时你正筹划写作一部多卷本的中国政治史,因此,见面之后,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特征和性质。我清楚地记得,由于自己是作文学批评的,对你和汪晖的热烈讨论完全外行,插不上嘴,就上楼,到客房睡觉去了;好像是夜里四点多钟,我被你和汪晖大声争辩的声音吵醒,下楼一看,你们二位竟然困意全无,越争越热闹,不禁十分钦佩,更为你的学术热情深深感动。蓦然回首,不觉近二十年的光阴悄然飘过,但一直没听到你的中国政治史出版的消息,也许至今还在写作中?另,听说你已经从威斯康辛大学退休,现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不知写作和研究是否如意?香港是个好地方,宜居,易读书,唯夏日酷热,还望注意身体,劳而逸,逸而劳,则于健康大有益。 顺颂 夏祺! 李陀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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