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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郝先中:日本废除汉医与中国近代医学
    2006/11/17 | 阅读: 3397 | 评论: 1
    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欧化思潮及反传统主义的产生,是导致废止中医思想泛滥的社会和文化根由。而在外部条件中,日本明治维新中取消汉医的成功,使部分中国人产生效仿日本的动机,直接促成了大批留日医学生的涌现,既为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又在客观上造就了一批废止中医思想的代表人物。
  2. 杨念群:关于《再造“病人”》的访谈
    2006/10/04 | 阅读: 2471 | 评论: 1
    中医所以被排斥,并不完全在于它依赖阴阳五行的中国观念,或在于它的不科学、无法界定的模糊性、缺乏无法准确计量的标准等等,最重要的是,中医跟现代医疗行政制度的冲突——中医只面对个体,现代医疗制度是面对群体,不是面对个体。杨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福柯的深刻影响。
  3. 王一方、邱鸿钟:中医百年:甄变与彷徨 ——中国医学的人文传统与科学建构
    2011/03/10 | 阅读: 1872 | 评论: 1
    这篇比较精炼的对话好处在于:第一,没有把中西医之争只放在医学的背景中分析。在这里提请大家注意,西医也是有逐渐建立自己合法性的过程的,是一个建构而不是生来就代表着科学和真理。第二,没有把中医当作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因为18世纪的中医,晚清民国的中医,跟当代的中医都不完全是一回事,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一回事。--人文与社会
  4. 王绍光:政策导向、汲取能力与卫生公平
    2006/11/24 | 阅读: 2131 | 评论: 1
    研究显示,以市场为导向的卫生改革不但没有解决医疗费用上涨问题,反而加剧了这一问题,这又降低了最弱势人群对卫生服务的获取,导致因病致贫的情况不断发生。由于某些医院和医疗人员唯利是图,更是经常出现没钱不收治的现象。如果医疗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必然出现社会矛盾激化。--人文与社会
  5. 杨念群:近代中国“防疫”体系的演变
    2007/02/27 | 阅读: 1398 | 评论: 1
    “瘟疫一起,则仿佛好大一片天空都被毒魔吞噬笼罩,毒气四溢之际,人人惶惶自危,常常闹得昏云惨雾,天地玄黄,为之色变。正因如此,近代以来的防疫行为从来都不是以个体活动的形式出现的,每当毒雾弥散之际,四处剿杀追逐病毒,强行区隔正常与非常之人的宏大场面,就极易演变成一种相当壮观而又规训严整的医疗群体行动。“防疫”与“避疫”也就不可能单纯作为一种医疗手段仅仅与局部的个体病人发生关系,而是与各种复杂的社会生活形态密切相关。”
  6. 张大庆:体液论及其对西方医学的影响
    2007/03/14 | 阅读: 2079 | 评论: 1
    体液论(Humoralism)是西方古代医学理论的基石,从古希腊直至19世纪细菌理论建立之前,它一直占据着西方医学理论的主导地位。体液论作为古代西方的一种整体医学思想,在健康观和疾病观诸多方面与中国传统医学有共通之处。因此,考察体液论的源流、基本原则及其演化,不仅对于正确理解和评价西方古代医学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为我们理解中国传统医学提供一种参照。
  7. 余新忠:嘉道之际江南大疫的前前后后——基于近世社会变迁的考察
    2008/03/24 | 阅读: 1818 | 评论: 1
    本文将嘉道之际的江南大疫置于中国近世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中,对疫情及前前后后的众多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考察,认为:真霍乱的传入与反复流行,既与西力东渐不无关系,但同时也与江南本身的地域特点,以及乾嘉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海上和内河交通的昌盛、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日趋加重等因素密不可分。瘟疫出现后,江南社会各界特别医学界对霍乱流行及相关问题做出种种不无成效的反应。从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所谓传统社会的变动不居,还有江南地方社会所具有的活力和能动性。我们没有理由蔽于西方文明的突飞猛进和强势而忽视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变化。
  8. 曾毅:爱滋病的流行趋势、研究进展及遏制策略
    2008/07/30 | 阅读: 13571 | 评论: 1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会长、中国防治性病艾滋病首席专家、中科院院士曾毅2000年北大讲爱滋病的问题.
  9. 周其仁:公共卫生是政府的首要责任
    2008/07/31 | 阅读: 1637 | 评论: 1
    “从公义和效率两个侧面看,公共卫生都是政府的首要责任。中国的特点,一方面是人口高度稠密,另一方面是公共卫生极其薄弱。改革开放之后,经济自由的扩大推动了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重新积聚,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今日国家卫生工作最薄弱之处在公共卫生,特别是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基础上的疾病控制和防治。举一个数,2005年全国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疾的发病率,每10万人达268.31人(推算全国就是349万之众,未报告的不在内),比 1996年增加了61.5%。”
  10. 海闻:医改如何破局 (附相关讨论)
    2008/07/31 | 阅读: 1591 | 评论: 1
    海闻从纯粹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医改的文章。
  11. 曹思源:新医改方案的不足
    2008/10/17 | 阅读: 1249 | 评论: 1
    国人议论已久、期盼甚切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在2008年10月14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了。这标志着十多年来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始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2. 2008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问题的政策透视会议“纪要
    2008/07/31 | 阅读: 2899 | 评论: 1
    该会议主要反对计划生育的继续执行。但在一份发言记录中,提出的观点是资源在理论上可以无限发现、人口继续增长资源消耗无忧、地球环境并非因人口剧增而遭到破坏,这些理由都有待商榷。
  13. 余华: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
    2008/01/05 | 阅读: 3864 | 评论: 1
    “感谢赵旭东教授邀请我来到这里,赵教授是中国精神科和心理治疗方面的权威,他很谦虚,不承认自己是权威,我对他说,你把崔永元著名的抑郁症治好了,你治好了一个权威,你就是权威了。今天,这个权威冒险邀请我这个门外汉来这里演讲,让我担心他的心理是否也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14. 吴颖臻、傅咏南等:当前我国生殖健康与出生缺陷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2013/04/21 | 阅读: 2502
    一些公共卫生与人口数据
  15. 彼得·辛格:为什么我们必需配给医保
    2011/08/04 | 阅读: 1824
    配给医保意味着对哪种治疗由国库买单做出限定,让我们掏出腰包的动辄数十亿美元花得不冤枉。如果我们采取配给制,就不必给制药公司的专利药品开口头支票,也不必医生推荐什么治疗措施都照单全收。美国的医保改革辩论应该从下述前提开始:某种形式的医保配给无法避免,也很必要。然后,我们就可以问:最佳配给方式是什么?
  16. 马爱进:中外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差异的研究
    2011/09/16 | 阅读: 1491
    在国际贸易一体化形势下,食品市场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与质量。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设置食品贸易技术性壁垒,使我国食品出口连连受阻,导致我国食品贸易损失巨大。为此,通过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对比分析研究,从比较中发现差距,从比较中吸收经验,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  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农药残留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JMPR)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两个组织专门负责制定和协调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JMPR负责农药安全性毒理学学术评价,修订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仅从学术上评价各国政府、农药企业、公司提交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和市场监测数据,提出MRL推荐值。CCPR负责提交进行农药残留和毒理学评价的农药评议优先表,审议JMPR提交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草案,制定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协调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是CAC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分析采样方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以及农药残留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等较为完善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收录在食品法典委员会MRL1内,目前,共制定了197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2374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2]。欧盟的农药残留立法始于欧共体在1976年11月制定的理事会指令76/895/EEC,该指令确定了43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部分水果和蔬菜上的MRL标准。1986~1990年又先后发布了3个有关农药MRL标准的理事会指令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为植物(包括水果和蔬菜)产品、谷物、动物产品表面和内部农药含量设定了MRL标准。在1997年前的理事会指令中制定的农药MRL标准仅仅限于未加工的食品,从1997年的97/41/EEC指令开始有3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规定了建立加工食品和复合食品的农药MRL标准体系;二是建立了欧盟内部国家间农药MRL标准差异的协调程序,以解决由于这种差异而导致的贸易障碍;三是将制定农药MRL标准的职能从欧盟理事会转到欧盟委员会[3]。目前,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其中有3/4以上的MRL标准设定在检测限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加紧制定和修订本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政府由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负责食品、动物饲料在生产和注册环节的农药残留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残留监测和产品注册时的残留检测,制定相应的残留检测程序和实验方法。目前,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计划在10年内完成对现有残留限量的再评价。加拿大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农药残留的标准,由食品检验局负责农药的残留监控。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  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包括136种我国正在使用的农药[4],基本涵盖了获得农药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和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该标准依据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以及根据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量估算摄入计量和实际污染水平的监测结果,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欧盟等制定的标准。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3  我国与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差异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的农产品及食品,且各项指标分类较细,往往一种农药在不同的作物和食品中均有详细规定。特别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修订,限量指标数量不断增加,甚至很多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也制定了很严格的限量,其中大部分是以最先进的仪器检测限作为限量标准值,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贸易技术壁垒。3.1  我国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偏少目前,CAC共制定了210多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3000多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也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2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仅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比这些国家或地区,我国在这方面无论是标准数量,还是指标数量都较少。3.2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过于单一,食品限定过于笼统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对粮食、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限定不如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标准中那样具体。我国现行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分类比较笼统,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详细划分到具体的每一种粮食、蔬菜、水果品种。例如在我国国家标准中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统一限定为1mg/kg,而CAC国际标准中针对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等蔬菜品种制定农药乐果的MRL值。欧盟食品分类更细,我国的粮食是指原粮产品,而欧盟进一步细分为大麦、小麦、黑麦、燕麦、大米;我国蔬菜包括叶菜、果菜和根块类菜,而欧盟蔬菜进一步细分为黄瓜、菜花、甘蓝等;我国水果只是一大类,而欧盟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并且每一种农产品都对应各自不同种农药的限量标准。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中有160多种、梨中有80多种、白菜中有60多种、芹菜中有30多种、菠菜中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也比较细化,例如畜禽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我国只是对肉及其制品统一进行限定,而加拿大详细规定了牛肉、山羊肉、绵羊肉、马肉、猪肉及其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我国豆类蔬菜作为一类进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限定,而加拿大的豆类蔬菜包括四季豆、菜豆、红花菜豆、食荚菜豆、红菜豆等品种。3.3  限量标准中农药品种间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农药使用情况,结合农产品原料质量安全现状和食品生产方式,对相应的农药进行了限定。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标准已制定限量标准,而我国未制定限量指标的农药品种包括2-苯基苯酚、甲基谷硫磷、苯霜灵、恶虫威、苯菌灵、苄呋菊酯、联苯三唑醇、溴离子、灭螨猛、毒虫畏、噻草酮、三环锡、甲基内吸磷、抑菌灵、氯硝胺、落长灵、乙拌磷、二噻农、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多果定等。另外,我国国家标准已制定,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也有一部分农药未制定相应的残留限量标准。CAC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品种包括三氟羧草醚、甲草胺、涕灭威、磷化铝、莠去津、丙硫克百威、苄嘧磺隆、杀虫双、丁草胺、丁硫克百威、杀螟丹、灭幼脲、矮壮素、氯化苦、绿麦隆、氰化物、野燕枯、烯唑醇、敌瘟磷等。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欧盟标准中未规定多效唑、辛硫磷、恶草酮、异丙甲草胺、氟乐灵、蚜灭磷、稻丰散、甲基对硫磷等农药品种限量;美国标准中未规定三唑酮、二唑醇、特丁磷、戊唑醇、稀禾定、五氯硝基苯、咪鲜胺、抗蚜威、辛硫磷、磷胺等农药品种;加拿大农药限量标准中没有规定甲基对硫磷、百草枯、多效唑、恶草酮、禾草敌、异丙甲草胺、代森锰锌、咪酰胺、稻丰散、辛硫磷、敌百虫、甲拌磷、三唑酮、蚜灭磷等农药品种。3.4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存在的差异3.4.1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一致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部分限量指标和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同。新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80多种农药的270多项标准采用CAC标准或与CAC一致。如葡萄中四螨嗪、乐果、杀螟硫磷等农药限量,苹果中克菌丹、甲萘威、倍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亚胺硫磷、敌百虫和三唑锡等农药限量,胡萝卜、叶球甘蓝和花椰菜上的白菌清限量与我国限定其含量相同,溴氰菊酯在果菜中的限量值一致。欧盟标准中双甲脒在梨中的限量和我国梨果类水果中的限量均为0.5mg/kg,在大豆、番茄、芦笋中的多菌灵、葡萄中腐霉利、黄瓜中乙烯菌核利、棉籽中氯氰菊酯等农药限定于我国对其限量规定相同。美国农药MRL标准中大豆中的氟乐灵和灭多威、葡萄中的腐霉利、花生和棉籽中甲拌磷等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相应的限定指标一致。加拿大标准中柑橘中灭多威、葡萄中甲霜灵、芹菜和葡萄中的马拉硫磷,黄瓜、番茄中的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限定值相同。3.4.2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低于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某些粮食、蔬菜等食品,因我国居民的食用量较大,其农药残留指标严于CAC标准,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约为不得检出品种。这项规定严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此外,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某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如CAC标准芜菁甘蓝中多菌灵、莴苣头中五氯硝基苯、结球甘蓝中的乙酰甲胺磷等农药限量值均高于我国;我国标准中小麦和香蕉中丙环唑、小麦粉中甲基嘧啶磷、大麦中溴甲烷、棉籽中亚胺硫磷等农药限量严于美国;加拿大标准中黄瓜的甲霜灵、肉及肉制品与乳及其制品中林丹等农药限量指标比我国高;欧盟标准中黄瓜、茄子中敌百虫,芒果中咪酰胺等农药限量要求松于我国。3.4.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高于国际和发达国家标准我国食品中限定的个别农药品种的MRL值大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按这种标准检测判断,是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例如果菜类蔬菜中甲氰菊酯的残留标准,国家标准是1mg/kg,而CAC、美国、欧盟的标准均为0.2mg/kg;我国蔬菜中毒死蜱残留标准为1mg/kg,而CAC根据不同蔬菜品种制定标准,除叶菜类为1mg/kg外,其它类蔬菜的MRL值都很低,青菜和花椰菜仅为0.05mg/kg。加拿大苹果中灭多威,甘蓝、黄瓜、番茄中氯菊酯,美国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欧盟苹果、梨中的三唑酮,柑橘中噻菌灵,番茄中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值均低于我国相应的残留限量值。4  小结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残留限量标准在农药限量指标数量、食品限定范围、农药种类限定、限量指标值等各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较少、食品限定过于笼统、限定的农药品种较少、有些限量指标高等问题。因此,为了尽快使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适应国内外食品市场发展需要,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加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加强风险评估等科学方法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中的应用,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水平,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既适应国内食品工业发展需要,又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参考文献[1]耿天霖.中国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研究.世界农业,2005,10:39-42.[2]高景红,肖志勇.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探讨.农业环境与发展,2002,4:32-33.[3]张志恒,陈丽萍.欧盟农药MRL标准及中国的主要差距.世界农业,2004,10:47-48.[4]张莹,王绪卿,赵丹宁,等.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17. 农博网:北京郊区蔬菜基地里的"有机蔬菜"
    2011/09/19 | 阅读: 1537
    在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当下,所谓的"有机食品"让惶惶不安的消费者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但这根稻草并不那么可靠。
  18. 陈君石: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和常见误区
    2011/09/19 | 阅读: 1767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19. 2012中国内地癌症统计资料
    2013/05/29 | 阅读: 2864
    我国近20年来癌症呈现年轻化及发病率和死亡率“三线”走高的趋势。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资料称,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
  20. 余新忠:卫生何为——中国近世的卫生史研究
    2012/05/03 | 阅读: 2396
    “卫生”和卫生的历史并不单纯,一旦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多方位、多层次地观察和思考,便不难发现其中被人忽视的历史现象和存在的认识局限。一部卫生史关乎的不仅是医疗和健康的演变,而且也是社会和文化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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