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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贇:“命-性-道-教”:“中庸”的思想与“文”的境域
    2009/03/11 | 阅读: 1346
    谈文的概念。
  2. 孙歌:送别沟口雄三先生
    2010/09/02 | 阅读: 1664
    沟口雄三先生走了。他走得过于匆忙,来不及道别,也来不及让我们为他送行。 我的书桌上还摆着没有校阅完毕的沟口文集译稿,三联书店为了让读者更多了解沟口先生的著述,计划推出他著作的译本和重译本,出版一套《沟口雄三文集》。台湾的陈光兴教授来信说,马上要出版沟口先生在台湾的讲演集,没有想到出版纪念会也要同时开成悼念追思会了。北京的几位朋友互相商量,要为沟口先生做点什么,许多报刊的编辑立即开始组发有关沟口先生的文章。还没有摆脱震惊和悲痛,我去韩国去参加会议,接风的晚宴上,韩国的几位朋友也面色凝重地谈起了沟口先生,流露出真挚的哀悼之情。延世大学的中国史学者白永瑞教授提议说,应该搞一个东亚地区的联合纪念出版计划。沟口先生的离去,在东亚学人中引起的静悄悄的震动,并不显眼,但却是真实的、深刻的。 以李卓吾为中心点阐述中国前近代思想史 作为日本著名的中国思想史专家,沟口雄三先生一生留下了多彩的业绩。他的处女作《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出版于1980年,这本并不按照常规写作因而有些难读的著作虽然没有像他后来的著述那样引起广泛的反响,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他关于中国思想史内在机理的结构性思考,他对于思想观念的历史性和状况性解读,更重要的是,他为思想史研究注入的具有高度人文精神的洞察力,都在这本著作中集中地呈现出来,这些构成沟口学术的基本品质,不是作为结论和观点,而是作为看问题的视角,作为推进问题的方式,潜在于他的整个分析论述过程中。 《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把李卓吾作为一个论述的中心点,从这样一个并未制造有效概念的思想人物入手来讨论中国前近代转折期,并通过他导引出一系列重大概念,是一个很特别的方式。我不能判断这个方式的真意何在,也不了解中国思想史研究领域如何评价,但是我确实从中得到非常多的启发:把这样一个并非创造了关键概念的思想人物(沟口甚至强调说李卓吾因此很难被称为思想家)作为讨论历史结构的出发点,除了李卓吾的思考本身对于沟口学术的重要性之外,我觉得这至少意味着沟口学术的结构并不仅仅是一个观念的结构,它包含了那些纠结不休、无法通过逻辑推论加以表述的历史特质。沟口在学术的起点上就清楚地显示,如果思想史不是仅仅依靠概念演绎来写作的话,它需要谨慎地关注那些混乱乃至混沌的历史要素,并找到一种有效地处理它们的方式。这种方式,正如后来沟口在自己的研究中展示的那样,是不拘泥于概念表面的统一性,而是寻找它们内在的关联的方式;不言而喻,在今天学界已经习惯于用定义来理解概念的情况下,这样的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 沟口把李卓吾的“不容已”作为一个关键的环节引入了论述。他说,所谓“不容已”,“就是在人情的深层冲动中,在其原初态中,观察人的自然,在这一点上,把无作意的自然态看作本来性”,沟口对李卓吾“不容已”的现世性和无善无迹特性的阐释,把论述导向了“穿衣吃饭之理”这一以人欲为原点的“形而下”的天理。在第二章《理观的再生——从“无”向“真”》中,沟口一气呵成地论述了中国思想史在明代中后期所完成的巨大转换,以及李卓吾在这个思想转换中的历史功能。这一章最后有一个附录,专门讨论李卓吾的《童心说》。这是一篇需要谨慎对待的独立论文,它的难解之处在于沟口并不是把“童心说”简单地视为与六经等“道理”相对抗的对立命题,更不是自由人格的根据。沟口强调说,这个有别于“真心”、“赤子之心”的“童心”固然是李卓吾自家性命的下落之处,但它却是“胡然而遽失”的,是一个不定之定点。由此,童心说不可能成为实在的落脚点,更谈不上是打倒既成权威的堡垒。李卓吾的拒绝立论(也就是说他不肯把他的具体主张诸如“穿衣吃饭”等作为思想的落脚点),被沟口作为他区别于其他思想家的基本特质。沟口进一步指出,正是这一“拒绝立论”的思想姿态,使得李卓吾得以代表了明末的现实。 沟口强调李卓吾思想的这种“不定之定”绝非故弄玄虚,这与他对明清之际具体思想论争的定位以及明中叶到清中叶三百多年历史的思想传承方式的构想直接相关。沟口给出的历史思想图谱与众不同,他不过分重视思想史中的对立,尤其拒绝强化对立而使其定格为某种观念,却强调论争在历史脉络中的走向,以及它的后续历史效应。正是在这个视野里,他处理了东林派对李卓吾的批判,强调这个批判表面的对立与内在的一致性,更强调了清代批判李卓吾的思想家们对李卓吾实质上的继承。 基于上述分析,沟口提出了一个具有想象力的命题: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船山,尽管各自都对李卓吾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但是他们却在实质上继承了李卓吾“童心说”的理念。也正是在这一视点的延长线上,沟口专门讨论了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指出它并非是一个主张民权的文本,而梁启超、陈天华过于执著于自己的民权思想,把它视为反君主制的民权宣言,这导致了他们无法发现黄宗羲思想在后来的历史中如何被继承,反倒为没有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黄宗羲而焦躁不安。 在沟口的视野里,黄宗羲力主人民私利,为此甚至发出“向使无君”的呼声;但是他质疑的是为君之道,并非君的存在本身,换言之,他反君主却并不反君主制。就制度而言,他反对的是明朝的里甲专制,而非一般性的君主专制。因此,沟口认为黄宗羲代表的是一种体制内的立场,是从君民一元性的专制迈向富民分权性专制的思想。 尚未有解释中国的有效模式 如果做一个粗略的分类,沟口留下的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大体上可以分为“原理研究”与“经验研究”两部分。前者至少包括了他对于中国儒学发展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对中国哲学思想关键概念的思想史解读,这些研究自1987年后陆续发表在杂志或者合作研究项目的论文集之中,在日本尚未独立结集出版,中文翻译也很有限。其大致的范围是研究中国思想史上的“天”、“理”、“自然”、“道”、“心”等观念,并进而讨论“理气论”、“天理观”、“天人合一”等等中国原理的形成过程。此外,还有他关于中国和日本公私观念的比较思想史研究。后者则包括了他对明清思想乃至民初思想的社会史和思想史解读,特别是对于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内在转型的脉络进行了深度的阐释。二者合起来,构成了一个虽然尚未精细化,但是已经具有明确轮廓的结构性设想。 晚年的沟口把研究视野从明末和清末扩展到了民初和“五四”时期,他的几篇素描性的论文在着眼点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结构功能。 《再考·辛亥革命》简明扼要地表述了他不同意把辛亥革命视为“不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反殖民地”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理由,以及如何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地方军队亦即后来的军阀定位等问题。这篇简短的文章后来发展为沟口建基于史料之上的辛亥革命研究。在他的视野里,辛亥革命并非一个突如其来的反清革命,它至少从明代末期就清楚地呈现了自己基本轮廓的漫长的社会革命的最终到达点。这个社会革命就是乡村自治运动。 在进行了相当数量的族谱研究之后,沟口写作了《礼教与革命中国》、《另一个“五四”》。在这个环节上,沟口要做的工作是对“五四反礼教意识形态”进行历史分析,指出它是特定历史时期危机意识的反映,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礼教的历史状况本身;同时,这一以西方近代市民社会为衡量指标的礼教批判高度抽象了礼教在几个世纪中所积淀的历史内涵,把它简化为扼杀人性的上下尊卑秩序,却遮蔽了它实际上所起的相互扶助的历史功能。 沟口一生执著于追求的学理之“真”,很难用“立场”去概括。他曾经在《近代中国世界图景的再检讨》中勉为其难地阐释过自己的“立场”:“如果被迫不得不回答的话,我只能说,我是立足于基体展开论的。”这个基体展开论,是关于一个多民族、多文化文明世界的哲学、思想和社会原理的整体构想,它依靠对历史关键环节的深入把握勾勒出了一些基本轮廓,依靠非凡的历史想象力建构了有准确史料依据的历史脉络,而在这个历史脉络中,来自西方的“近代”的冲击和现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叙述,作为危机认识的媒介被组合进了这一历史过程,却不可能构成前提或者结论。与此相对,沟口力图追寻的,则是传统中国的儒教伦理和社会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环节,以及它们被历史冲击和淘洗之后获得的新的形态。在他的视野里,从宋代朱子学开始的天理观等哲学观念的转换、从明末开始的田制改革和乡村自治运动等社会形态的变化,经过清末的洋务运动和政体革新的构想,以及乡里空间扩展到以省为单位的自治网络,构成了绵延至今的中国历史的潜在流向,在这个脉络里,发生了辛亥革命和中国革命,规定了中国选择具有大同理念的社会主义方向,也发生了当今世界上的“中国的冲击”。 沟口最有论战性格的论文集当属《作为方法的中国》和《中国的冲击》,这两部著作贯穿了一个基本的视野是,今天我们尚未建立有效解释中国的模式,是因为我们没有完成一个必要的步骤,就是揭示中国原理的特殊性,同时也把西方原理“特殊化”。西方并不等于世界,它的历史解释只适用于其自身。当我们建立了这样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多元视野时,世界史才会形成。这就是“以中国为方法,以世界为目的”。 沟口曾经说过,李卓吾走在他的时代前面。我相信这也是沟口雄三的命运。他领先于我们这个时代一步,我们看得见却无法赶上。也许有一天世界史翻转现有的格局,知识人不得不重新寻找精神营养,那时我们才能理解,过早失掉了沟口先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歌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3. 郑圣勋:哀悼有时--(翻译论文集《忧郁的文化政治》序)
    2010/10/25 | 阅读: 3927
    概述选文要点。《忧郁的文化政治》2010年3月19日出版,多篇选自Loss: the politics of mourning, David L. Eng,David Kazanjian eds.
  4. 钱穆:《湖上闲思录》
    2009/03/02 | 阅读: 2350
    短文集。先发数篇,慢慢补齐。30篇已发11.
  5. 潘公凯、甘阳:美育与通识教育
    2008/07/27 | 阅读: 5620
    6月29日至7月4日,汕头大学与中国文化论坛合作举办第二届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讲习班,由钱致榕、朱鸿林、朱苏力、刘小枫、王绍光等著名学者任教。讲习班闭幕式上,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专程前往演讲,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研究员甘阳做总结演讲。
  6. 吴飞:弑与孝
    2009/09/28 | 阅读: 3143
    只要谈到现代中国的父亲问题,人们往往难以绕过鲁迅和弗洛伊德两个名字。
  7. 布罗代尔:卡尔·马克思
    2012/10/23 | 阅读: 2603
    事实是自1945年以来(或许更早,但影响范围较小),马克思的词汇已经闯入了政治生活乃至各门社会科学的普通用语之中。有关这一闯入过程,在没有作出严肃认真的考证以前,人们还很难说清楚。总的说来,我个人觉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我们从思想深处对一切都产生了怀疑,即使最有头脑的人,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马克思的教导。
  8. 陆扬:中国印度学发展要靠真正的学术眼光
    2010/11/23 | 阅读: 1566
     陆扬先生是北京大学梵巴利文专业1984级本科生,其后负笈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最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先后执教于普林斯顿、哈佛和堪萨斯大学。陆扬从梵巴利文专业转入史学专业,先后在中国、欧洲、美国接受教育,现在他在中古史和佛教史的研究中仍常以梵文作为研究工具。近日,记者就一些梵文学术问题采访了陆扬。记者与陆扬的对话始于学术传承,从他对金克木和蒋忠新两位师长的回忆谈起。 北大梵文传统强调语言的文化特性  记者:前几天拜访黄宝生先生,他给我看了金克木先生当年给他们授课时的梵文语法课本。这是一本薄薄的油印小册子,他整理后还作为“附录”收入了他的一本新书——《梵文文学读本》,以示“薪火相传”之意。金克木先生对你们1984级梵巴利文本科生有什么影响?您对给你们授课的蒋忠新先生有什么回忆吗?陆扬:印象中我们当时并没有采用金克木先生授课的小册子。但是金先生教授梵文的一些基本方式很明显影响了对我们的教授方式,因为当时直接担任授课的蒋忠新和郭良鋆两位老师都深受金先生的影响,所以潜移默化也影响到我们,比如强调梵文的诵读和语言本身的文化特性。金先生对我的影响更多是通过他的各种著作以及在北大时经常向他老先生求教而获得。这方面我将有专文回忆,这里就不再特别说明了。教授过我梵文的蒋忠新和郭良鋆两位先生都是第一流的老师和纯粹的学者。有趣的是这两位老师都是上海人,据我所知郭先生出自旧上海富贵之门,却没有丝毫的世俗之气,这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记忆。他们的方法都是循循善诱,让我体会到求学的温馨。隔了这么多年,我对他们的尊敬没有丝毫减退,这可以说是我在北大最大的收获之一。两位中当然蒋先生和我们的接触更多,可以说是我学习梵文和印度文化的真正的“亲教师”。蒋先生身体很不好是当时我们师生圈内都知道的事,但他不避寒暑,撑着来上课,而最了不起的是他只要一讲起课来,就神采飞扬,忘情于此中,感人极了。当时他虽然身体很不好,但我猜那段岁月对他来说应该是快乐的。他有机会重返杏坛,我们这些学生虽然并不出色,但和我们年轻学子接触,还是会给他带来安慰。而可能更重要的是,在遭受多年磨难之后,他得以重新投身学术工作。他的两项最重要的学术成就——民族文化宫图书馆藏本梵文《法华经》的转写和梵文《摩奴法论》的翻译,都是在那段时期完成的。教学加上研究,他的毅力真是内在的。蒋先生对我非常关心,不仅是学业上的也是个人生活上的。他住在离北大很远的劲松地区。我常跑他家去向他讨教,每次都会感到一种无比的放松和快乐。谈学问之余,蒋师母每次都准备丰盛的饭菜招待我,对于一个家不在北京的学生而言,这种照顾很令我感动。对我来说,最内疚和最遗憾的事就是出国之后,没能再和蒋先生见面。他的突然去世使这种遗憾无法弥补。我1987年秋去国之后,直到 2000年夏首度回国到北京,当时行程极为匆忙。到北京我即向师友们打听蒋先生的情况,得到的讯息是蒋先生的健康状况比以前改善多了,气色也好了,这让我感到意外的欣慰。但正因为这一念,就没能及时安排时间去看望他。其实那些天住在北大,我也没有去拜访对我影响至深的金克木先生。这实在并非因为我不懂礼貌,而是对这两位影响我人生的先生,我内心有一种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不安,诚不足为外人道。可惜过后不久,两位先生都驾鹤西去了。  梵文训练有助于进入另一古代文化核心记者:您在北大和维也纳大学接受的梵文训练,对您现在的研究工作中有何助益?陆扬:我目前的学术工作和古代印度中亚的宗教历史还时时发生关联,因此梵文训练能提供许多直接和间接的帮助。但梵文训练本身有其独立的价值,因为在接受这种训练的过程中我能多多少少进入了另一种重要古代文化的核心,找到一种能够终身受用的参照体,对日后的学术思路有不能低估的帮助,即便我直接的学术工作不再以梵文或印度古代文化为中心。而且由于北大、维也纳大学诸位先生的影响,也能使我倾向于从印度文化历史的内部来了解这种文化的特点,而不是满足于了解其对于中国文化的影响。作为一种语言工具,梵文训练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对这种语言不再有莫名其妙的神秘感和崇拜感。同时对语言的掌握和人文学术之间的关系脉络也有比较客观的理解。 国际学术界梵文与印度学的关系更为宽广  记者:您曾留学欧洲,现在任教北美,能否向我们介绍一下您所了解的国际上梵文教学和研究的现状,尤其是其与印度学之关系?陆扬: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梵文教学和研究并不等同于印度学的研究。在西方,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梵文都是作为一种学术工具附着在印度学的框架之下的,或者作为比较语文学附着在语言学的框架之下。但并不等于说有印度学研究的学术机构,就一定强调梵文的教学和研究。我觉得,中国学界对梵文和印度学关系的理解比较狭隘且单一,与国际学界在这方面的认知上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与欧洲相比,美国以梵文文献为基础的印度学和佛教学研究时间相对较短,在学术体系中占有的位置也比较边缘,但还是有其特色。传统上重要的中心,像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州立大学西雅图分校、哥伦比亚大学等学校中的梵文文献研究不只设在亚洲研究的系科里,也可以设在神学院或宗教学系里。欧洲梵文和印度学的中心很多,难以一一列举。仅以我曾学习过的维也纳大学为例,这是一个自19世纪以来的印度学重镇,出过Wilheim Geiger这样的巴利文大家,Erich Frauwallner这样的印度思想和佛教思想的研究大师,以及Manfred Mayrhofer这样的印度伊朗语的语文学宗匠。我求学期间,维也纳大学的梵文文献研究其实分成三块,一是和佛教学西藏学结合,在Ernst Steinkellner教授领导下的藏学和佛教学研究所;一是和印度学结合,在Gerhard Oberhammer教授领导下的印度学研究所;还有一个就是在Mayrhofer影响下的印欧比较语文学研究所。 徐梵澄在现代学林是非常特别的人物  记者:我有一个关于国内梵文流别的问题。以徐梵澄先生为例,在接触中我发现,有的人很敬服徐梵澄先生,而一些梵文学者对徐先生之学则颇有非议,记得您曾经在跋《徐梵澄文集》的文章中略提及中国印度学存在分野的观点,能否在这里略展开谈谈这方面的看法?陆扬:我对你提的问题的理解是梵文研究在中国有派别倾向之分,这的确是存在的,虽然我个人对这种派别的理解和其他学者未必相同。在有些相关问题上这一领域的专家更有发言权,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我对中国印度学研究的分野在回忆季羡林先生和金克木先生的文章里都会分别谈到。这里只就徐梵澄先生说几句。徐先生在现代学林中是非常特别的人物。他在人文学方面的很多造诣不是同辈所能企及的。这是他的一项优势,比如他对中西古典的掌握就远远超过了季羡林先生,也比金克木先生有系统。他在这个基础上再转入梵学和印度思想研究,当然视野就会不同,领悟力也会很高。但徐先生又具有很强的艺术家和文人气质,有时不够冷静,而且他对思想的理解也有古为今用、六经注我的意识在里头,这都会影响到他的学术见解。比如他对《奥义书》等的译注,就受到印度现代思想家阿罗频多的诠释的制约,有时类似于熊十力对唯识的解释。我也读过他英译本的《肇论》,发现译得很不精确,几乎不能采信。但徐先生和金克木先生一样,都注重从文化内部去观察,而不仅仅是从外部做些观察或实验,这个态度我很欣赏。 梵文的神秘感来自公众对其不了解  记者:梵文在中国作为一种非常小众的研究语种,但是在普通公众中有时却拥有可以带来很大声誉的神秘感,您如何看待这一文化现象?陆扬:在国际范围内,这种现象固然显得很特殊,但如果从中国当前的社会学术生态来看就不太难理解。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也依靠某种机遇。坦率地说,在长远的潜因方面,梵文的神秘感恰恰产生于公众对梵文和梵文在研究古代文化中所具有的具体作用并不了解。其次是中国近代学术传统始终有过度强调某种工具或某种材料的作用的倾向,仿佛有绝技或秘籍在身,便可纵横天下,这是幼稚的想法。这种想法其实最早存在于中国人文学界,原先普通公众并不关心这个。我记得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季羡林先生曾多次对我们说,20世纪80年代他去开全国人大会议,与侯宝林先生一起开会,但记者都只围着侯宝林采访,根本无人知道季先生。但这种情况到了90年代以后就颠倒过来了。这种影响力的突然增加主要来自学术圈以外。整个社会舆论对“国粹”的突然重视,而梵文虽不能算“国粹”,却也在公众的想象中与这种国粹主义挂上了钩,于是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一发而不可收拾。这种潮流对梵文研究本身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我并不太乐观。当然说完全没有积极的作用也与事实不符,但中国梵文研究和以梵文文献为基础的印度学研究本身的发展,主要还是要靠真正的学术眼光。 
  9. 李猛:理性化及其传统:对韦伯的中国观察
    2010/12/07 | 阅读: 1692
    一 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引言”中,韦伯明确提出了一个他毕生关切的根本问题:“一个现代欧洲文化世界的儿子,在处理普遍历史问题(Universalgeschichtliche Probleme)时,总不免会合乎情理地问:究竟哪些情势一起作用,导致了那些在西方,并且仅仅在西方这里,才出现的文化现象——而这些现象,至少我们通常都以为,它们的发展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Weber ,1920a :1;韦伯,1987:4)①「本文在引用韦伯文本时,均先后注明德文原文页码和采用的中译文页码。本文引用的中译文,根据原文略有修订,不一一注明」 这是一个多少有些悖谬的问题:如果这些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竟然仅仅出现在西方,那么为什么西方所独有的某些“情势”(Umstanden )的相互作用会导致了这些具有普遍意义和效力的现象呢?在科学、艺术、建筑、国家等各个领域,韦伯指出,“今天我们承认”具有普遍效力的现代形态,只有在西方才出现。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资本主义”这一在现代生活中最决定命运的力量上。尽管我们到处都能发现毫无节制的,甚至是非理性的“逐利欲求”,但只有在西方才出现了“以自由劳动的理性组织方式为特征的市民的资本主义”,这是“文化的普遍历史研究”关注的中心问题。①「韦伯去世前所做的“社会经济通史”演讲中有类似的段落:“假如这一发展只发端于西方,那么我们就要到西方特有的一般文化发展的各种特征中找寻其根据。只有西方才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它具备成文宪法,职业官僚和公民权利(Staatsb ürgerrecht )。这种制度虽曾萌芽于古代和东方,但却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只有西方才存在法学家创制的,并通过理性方式解释和适用的理性法律,也只有在西方,才能找到市民/公民(civis Romanus, citoyen, bourgeois, Bürger)的概念,因为只有西方才有特定意义的城市。此外,只有西方才有今天意义上的科学。神学、哲学及关于人生终极问题的思考,中国人和印度人也有,甚至具有欧洲人无法企及的深度;然而其文明中仍然不存在理性的科学及与之关联的理性的技术。最后,西方文化与其他一切文化不同还进一步在于,它出现了一种在生活之道上具有理性伦理的人(Menschen mit rationalem Ethos der Lebensfürung)。巫术和宗教到处都有,但也只有在西方,有一种以宗教为基础的生活之道,而始终遵循这一生活之道,就必然会导向明确的理性主义”(Weber ,1958:270;韦伯,2006:196-197)」这样一些仅在西方出现却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就是韦伯所谓的“理性化”(Rationalisierung)。具体而言就是:“为什么科学的、艺术的、国家的、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或印度,没有也走上西方所特有的这条理性化的轨道呢”(Weber ,1920a :1-11;韦伯,1987:1-15)?这正是苏国勋在《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中试图回答的问题(苏国勋,1988)。 《理性化及其限制》对于大陆社会学理论研究来说,具有开创和示范的意义。这本著作将社会学理论的根本问题与对整个西方现代性的哲学反思联系在一起,从而从一开始就要求将中国社会学理论的思考置于现代中国的历史处境中,在现代性的宏大视野中来探索中国社会学的可能性。而在苏国勋笔下,中国社会学理论的这一探索并没有将种种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西方文化现象——韦伯所谓的“理性化的轨道”——简单地归结为“现代化”的总体趋势。和通常的“现代化”观念给我们勾画的世界图景不同,20多年前,苏国勋通过对韦伯思想的考察,就已经触及到中国人今天如此强烈感受到的东西:“现代化”并没有将我们带入一个安宁平和的理想世界,相反,决定我们命运的这种所谓的“理性化”首先就是各种“冲突”、“紧张”,甚至是“危机”。苏国勋笔下的“韦伯”在精神上正是这种理性化的人格化身(苏国勋,1988:51)。 只有进一步经过细致深入的研究,我们才能体会到,《理性化及其限制》对韦伯的“理性化”问题的考察,涉及到韦伯思想中几个相当复杂的层次。首先,在韦伯看来,西方在科学、艺术、国家和经济的发展之所以走上了中国没有走上的“理性化的轨道”,不是任何单一的“精神因素”或“物质因素”决定的,而是这些因素复杂交互作用的结果。韦伯在所谓《经济与社会》以及被编为《世界经济通史》的讲稿中,充分探索了在不同领域中得以发展的各种“文化现象”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苏国勋,1988:115-116)。然而,这些复杂的历史社会分析,直到今天仍然令我们赞叹,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展示了韦伯渊博的学识,甚至也不仅仅因为它们体现了韦伯驾驭不同因素之间复杂关系的卓越能力。 这些著作持久的魅力仍然在于韦伯所谓的“理性化”的整体问题。韦伯的“类型化比较研究”和“发生学”的途径交织在一起(苏国勋,1988:88),在所谓《经济与社会》中“社会学百科全书”式的系统分析背后,我们仍然可以隐约地察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关注的“理性化”问题。 将西方现代性的历史命运描述为“理性化”,这一做法本身就意味着,西方的这一“发展”并不能单纯理解为制度机器的改良或者物质技术因素的推进,而涉及到整个生活秩序的重新定向。而西方现代性之所以能够在整个生活秩序方面实现理性化,正是因为理性化本身包含了深刻的内在张力。只有深入到“理性化”本身的内在张力中,才能理解西方现代性的这一历史命运。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价值理性与目标理性之间的根本冲突(苏国勋,1988:89)。 从“社会行动”的概念类型学入手讨论西方理性化的动力机制,触及到了韦伯学说的核心。“社会行动”是韦伯整个社会学概念系统的起点(Weber ,1956:3;韦伯,2010:92),是将“社会学”构成一门科学的关键(Weber ,1956:17;韦伯,2010:114)。而“社会行动”的类型,表面上看,似乎是与历史现实没有直接关系的理想型构造。然而,苏国勋却强调,社会行动类型学中的“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在韦伯的“理性化”比较分析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具有一种黑格尔式的辩证关系:价值理性的行动凭借其革命性,成为打破传统、推进理性化进程的动力;与之相对,目标理性的行动因为专注于“功利目标”,反而成为社会生活“常规化”的力量(苏国勋,1988:90)。也就是说,如果排除社会行动的两种“边缘情形”——传统行动和情感行动①,「根据韦伯的澄清,这两种行动,如果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行动”,就必然要经过“价值理性化”的升华(Weber ,1956:17-18;韦伯,2010:114-115,比较Weber ,1956:14;韦伯,2010:109)。“升华”(Sublimierung)这一弗洛伊德概念的社会学化在韦伯社会学思想中的意涵(Radkau,2009:171)颇值得研究,它与后文讨论的主题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的冲突构成了西方理性化的内在张力。正是这一冲突决定了西方“理性化”的历史命运:今天被“公认”具有普遍效力的那些西方文化现象,其普遍效力就体现在以目标理性为取向来安排社会行动,然而西方之所以出现以这一社会行动类型为核心取向的生活秩序,关键却在于价值理性化的推动(苏国勋,1988:91)。“价值理性化”对人类生活的升华是西方走上“理性化轨道”的“扳道器”(Weber ,1920b :253;韦伯,2004a :477)。 而且,构成理性化的各个文化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其前提正是各个领域可以通过“极为不同的终极视角和最终目的取向”来加以理性化(Weber ,1920a:11;韦伯,1987:15)。一旦撇开价值理性化“有意识地凸显社会行动的终极基准点,并依据这一终极基准点来始终有计划地安排社会行动的取向”(Weber ,1956:18;韦伯,2010:115),韦伯所关注的各种“情势”的相互作用就丧失了真正的前提。各种社会秩序“内在固有的法则性”(innere Eigengesetzlichkeiten)首先是借助价值理性化才能彰显出来(Weber ,1920c :541;韦伯,2004a:512)。社会秩序的所谓“分化”恰恰是价值理性“发展”的结果。在一个尚未经历价值理性化“升华”的社会中,社会不同文化领域的现象仍然是迟钝或者说是“糊涂”的、反应性的,行动界限是模糊不清的。这种模糊不清的特征使这些现象很难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社会行动(Weber ,1956:17-18;韦伯,2010:114-115),也就更谈不上社会行动之间的相互作用了。 因此,正是透过价值理性与目标理性的冲突,韦伯最初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经典研究中阐明的主题,其“普遍历史意义”才逐渐浮现出来。而西方在各种不同领域中被现代人认为具有普遍效力的文化现象,也只有作为“理性化”的不同面向,才体现了西方的独特性。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韦伯在著作中并不吝于承认在非西方社会可以发现各种“理性”的因素,但却断然否认这些“理性”的现象在“文化的普遍历史研究”中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而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从基本范畴体系到各社会秩序的类型分析,直至所谓“科学学说”,都根源于这一非常实质的观点:没有对生活秩序全面理性化的取向安排,社会学作为一项“职业”本身都是不可能的。①「因此,“理性主义”的“理解”社会学的困难,不在于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避免或者克服“理性事实上支配整个生活的信念”,而在于,考虑到终极价值之间注定的不可理解(“在某个终极视角和最终目标取向来看是理性的,从另一个来观察,就可能是非理性的”),我们如何在“可能经常无法完全明证地理解”人们社会行动的终极“目标”和“价值”的情况下,能够理智地把握其“意义”呢(Weber ,1920a :11;韦伯,1987:15;Weber ,1956:4-5;韦伯,2010:93-95;参考Weber ,1956:13;韦伯,2010:107)?」 二 《理性化及其限制》在理性化的历史发展中考察价值理性和目标理性的辩证关系时,促使我们注意到理性化与传统之间的复杂关系:目标理性的行动与传统更加接近,而价值理性的行动,就其与传统的对立而言,则比较类似卡里斯马式的行动(苏国勋,1988:90;金子文一,1969:95-96)。 初看上去,这似乎更像是一个误解。首先,就卡里斯马而言,韦伯强调卡里斯马是一种“超日常”的支配形式,既与传统的支配形式不同,也与理性的官僚支配相对,因为后两者都属于日常的支配形式(Weber ,1956:180;韦伯,2004b:358)。而且,卡里斯马权威浓厚的人身色彩,也和整个法理权威强调的事本特色迥异(Weber ,1956:159、179;韦伯,2004b :303、353)。《理性化及其限制》中的比拟似乎有将支配类型的三元区分变成二元对立的危险。 其次,在讨论行动取向的类型时,韦伯明确指出,严格遵循目标理性的行动,其特征确实是“态度和行动上的相似性、规律性与持续性”,但与“习俗”(Sitte)不同,这种着眼于利益倾向的行动类型,基础是“其自觉意识和内在的不受约束”(ihrer Bewuβtheit und inneren Ungebundenheit),在这方面,它既与价值理性相对立,也与“习俗”对行动的内在约束(innere Bindung)相对。而“构成行动的理性化的一个根本要素就是用有计划地按照利益格局来调适的做法代替对某种久已习惯的习俗的内在适应”(Weber ,1956:21-22;韦伯,2010:121)。因此,作为现代欧洲社会生活标志的目标理性行动,恰恰是有意识取代传统主义行动的结果。这难道不是老生常谈吗? 不过,这只是社会学教科书偏爱的简单故事。如果我们只注意到韦伯学说的这一面,就很可能会错失韦伯理性化问题的实质。 在强调目标理性活动对传统行动的代替是理性化的“根本构成要素”的同时,韦伯也指出,这一推进并未穷尽“理性化”这一概念的全部意涵:“因为此外,理性化还可能在肯定的方向上朝向自觉的价值理性化,而在否定的方向上不仅牺牲习俗,也牺牲情感性的行动,并最终也会为了有利于某种丧失了价值的纯粹目标理性而牺牲受到价值理性束缚的行动”(Weber ,1956:22;韦伯,2010:121)。通常,这段论述最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目标理性的命运:目标理性的推进最终导致了与价值理性的冲突,这呼应了我们熟知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悲剧性结尾(Weber ,1920d :202-204;韦伯,1987:141-143)。然而,这一悲剧性冲突的根源却在于目标理性这种“自觉意识和内在的不受束缚”是如何摆脱了习俗对行动的内在约束的;也就是说,理性化的肯定一面(“自觉的价值理性化”)是如何与其否定一面(“牺牲习俗”)联系在一起的呢? 韦伯在论述卡里斯马权威时就强调,从历史的角度看,“在受传统束缚的阶段,卡里斯马是伟大的革命性力量。与之不同,理性是另一种同样革命性的力量,它要么能直接从外部发挥作用,通过改变生活处境和生活问题,从而间接地改变人们对此的态度;要么可以通过理智化(来改变人们的态度)。而卡里斯马则可以从内部重新塑造一个人,这种对人的重新塑造,是从困境或激情中出发,改变一个人核心的信念方向和行为方向,使其对个体的整个生活形式,特别是对‘世界’的态度,建立全新的取向”(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 因此,“价值理性”与“卡里斯马”的相似之处就在于二者都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能够重新塑造(umformen)个体,使其摆脱“传统”的限制,从而为其生活建立全新的取向。而正是在这里,我们才真正触及到了韦伯理性化问题的“悖谬”之处。 “理性化问题”的困难在于,为什么只有西方才产生了一系列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西方所经历的独特的、不可复制的“条件”或“情势”给这个文化世界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它是“西方”何以成为“西方”的历史前提。不过,任何一种高度发达的文明都势必经历一系列这样独特、不可复制的历史情势,这些历史情势有时甚至通过一些戏剧性的历史事件决定了这一文明的历史命运。而这些文明都有能力在历史情势的作用下通过历史事件的决断来造就这一文明的生活秩序,影响在其中生活的人们的行动取向和生活之道(Lebensf ürung),从而构成这一文明的历史性。然而,所有伟大的文明,都并不满足于自身历史性的构成,它们同样能够讲出这些历史“情势”的道理,将历史形成的生活之道上升到人类根本处境的高度,赋予历史事件和历史情势以超历史的意义。事实上,也只有在这一存在高度上,在这一文化世界中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才真正成为“秩序”的一部分,具有伦理的力量,并达致人性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也正是借助历史处境的这一“升华”,任何一个文化世界中的人,才会把他们自身的传统看做具有“普遍意义和效力”的东西。西方如此,中国和印度也同样如此。传统正是一个文化世界中历史经验融入生活秩序的一种方式。 然而,韦伯的理性化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普遍化”的问题,而是包含了更深的悖论,即理性化建立了一种以系统理性的方式不断反传统的“传统”:西方这种独特的“情势”最终通过建立生活之道和世界秩序的全新取向,“革命性”地摆脱了习俗对行动的传统约束方式,从而将西方的文化世界带上了所谓“理性化的轨道”。“理性化”,特别是其中能够不断“全新”塑造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革命性力量”,就此成为西方文化世界的精神气质。西方文化现象的“普遍历史意义”,被认为不是来自一种传统将自身历史“神圣化”的努力,而恰恰相反,是来自其独特的“非传统性”,甚至说是“去传统”的能力。但如果是这样,“理性化”的真正问题就在于,这样的反传统力量是如何在西方的文化世界中形成呢?为什么只有在西方才出现了这种革命性的反传统力量呢?而且更进一步说,这样一种反传统的力量何以能成为持久塑造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力量呢? 三 如果西方理性化的“精神”是一种特殊的反传统力量,遵循韦伯的路径,我们就不得不回到传统本身来探究出现这种“精神”的历史条件。在比较卡里斯马和理性两种不同的“革命性力量”的时候,韦伯最后指出,“在理性主义之前的阶段,传统和卡里斯马几乎就是人们行动取向(Orientierungsrichtungen )的全部”(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在任何一个尚未踏上“理性化轨道”的文化世界中,传统和革新传统的卡里斯马似乎构成了人们行动取向的两级,只不过基于不同的人性基础。 在传统的“束缚”下,任何有悖传统的东西,都会给人带来“不自在”或者“不适应”,也就是“各种大大小小的不舒服和不方便”。因为一个人周围世界的大多数人都仍然遵循习俗行事(Weber ,1956:22;韦伯,2010:121)。不过,传统之所以能够赋予一项行动的正当秩序以效力,却不是仅仅因为它过去一贯如此(Geltung des immer Gewesenen ) (Weber ,1956:26;韦伯,2010:128)。根据韦伯的社会学分析,任何社会行动,都必定指向某种正当秩序。这种正当秩序对行动的效力,不能仅靠习俗或者利益,而总是有赖于参与者对这种正当秩序的“信念”,以及这种信念造成的“义务感”(Pflichtgefühl)。也就是说,其中必定包含了“价值理性”的因素(Weber ,1956:22-23;韦伯,2010:121-122)。 因此,单靠习惯本身并不足以建立“传统秩序”的效力基础。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传统秩序的“效力”来自于“传统的神圣性”。在韦伯看来,这种所谓的“神圣性”主要通过对“巫术损害”的畏惧或者焦虑强化了人们对改变行动习惯程式的心理障碍。这种巫术强化的心理障碍结合各种利益就构成了现有秩序的基础(Weber ,1956:26、167;韦伯,2010:128;韦伯,2004b :323)。 在这种传统秩序中,当然也会发生对权威的反抗,但这种所谓“传统主义革命”(traditionalistische Revolution)并不针对体制本身,而只是针对支配者个人对权力的传统限制的冒犯(Weber,1956:167;韦伯,2004b :325)。 而与这种“传统主义的革命”不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卡里斯马权威对个体内在的重新塑造是从“困境”或“激情”出发的(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因此,是要斩断护佑人们的传统秩序,将之抛入一种孤立的绝境之中。正是在这一绝境中,个体的生活遭际成为考验其超凡品质的苦难,而人性面对困难迸发的巨大力量恰恰成为对抗或克服人世秩序的希望。我们可以说,卡里斯马正是在生活的绝境中找寻生活秩序的新开端,从人面对这一绝境无所依傍的挣扎和努力中确定人的社会关系的根本原则。换言之,纯正卡里斯马的“无前提的”(voraussetzungslos )取向(Weber ,1956:188;韦伯,2004b:379)就是要彻底悬搁生活秩序的历史性,从而在没有根基的深渊之上重建生活的根基。这一绝境,或许曾是所有传统隐秘的开端,是传统建立的神圣秩序想要掩盖的牺牲,然而现在,韦伯却断定,是传统注定无法摆脱的社会生活的另一种可能性。 但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基于日常信念的传统和基于超常献身的卡里斯马几乎穷尽了人性的可能(Weber ,1956:159;韦伯,2004b :303),那么“理性”作为一种生活之道又是如何突破了传统社会中传统与革新传统之间的二元格局的呢?耐人寻味的是,在韦伯的著作中,传统与卡里斯马这一对概念在所谓“支配社会学”和“宗教社会学”中都占据了核心的地位。考察这对概念在这两个领域中与现代理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或许有助于我们回答理性化与传统的关系问题。 韦伯整个支配社会学的焦点问题是以官僚制管理结构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法理型支配的兴起(Weber ,1956:160、702;韦伯,2004b :307,2004c :20)。 围绕法理型支配,韦伯构建了他著名的支配类型学。这一支配类型学并非一种纯粹的逻辑构建,而是通过三对两两对立的支配类型之间的历史关系构建了一个理解支配的理性化进程的理想型图式(Weber ,1956:814;韦伯,2004c :304-305):对立的主轴是法理基础的正当秩序与传统基础的正当秩序,而无论在法理基础的现代社会,还是在传统基础的“共同体”,对卡里斯马“领袖”的超常献身都既构成了对现有秩序信念基础的某种挑战(Weber ,1956:159;韦伯,2004b :303),①「当然,严格来说,卡里斯马和传统的对立方式,与卡里斯马和现代法理秩序的对立,具有微妙的不同。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前一个对立是日常与超常的对立,是严格意义上的对立(gerade umgekehrt)(Weber,1956:702;韦伯,2004c :20)。但现代法理秩序中包含了对传统的日常性的否定,那么卡里斯马与现代法理秩序的对立,便不能简单地这样理解。而毋宁说,现代法理秩序以某种方式制度化地结合了卡里斯马的力量。只不过问题在于这种充满张力的关系,与传统社会中卡里斯马的各种日常化方式有何不同」又构成了现行秩序(特别是其所谓管理机构)最终权威的来源(Weber ,1956:162;韦伯,2004b :312)。 以纯粹官僚制管理为特征的现代法理秩序,并不限于一般所言的“政治领域”,而是构成了整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在所有领域中,‘现代’组织形式的发展(国家、教会、军队、政党、经济企业、利益团体、协会、基金会、俱乐部等等)几乎就等于官僚制管理的发展与持续增长”。因此,“我们整个日常生活,都被收束在这一轨道中”(Weber ,1956:164;韦伯,2004b :318)。然而,在结束了对官僚制支配形式的讨论时,韦伯耐人寻味地指出: 这一官僚制的结构却是非常晚近的发展产物。我们越是逆着发展的方向回溯,缺乏官僚制,特别是缺乏官僚层,就越成为支配形式的典型特征。官僚制具有“理性的”性格:它的生成是由规则、目标、手段和“事务性”的非人格性支配的。因此,它的出现和扩散都尤其具有“革命”性……,正如理性主义在所有领域的前进所导致的结果一样。借此,官僚制的出现和扩散摧毁了所有不具备(我们这里所用的专门含义的)理性性格的各种支配形式。那么我们的问题是:这些支配形式是什么?(Weber ,1956:718;韦伯,2004c :87) 现代官僚制是理性化发展的结果。这一理性化发展,在支配领域和在其他领域一样,都是“革命性”的。官僚制之前的各种支配形式,只要欠缺韦伯所谓的“理性的性格”,就会被这种革命的理性主义所摧毁。而支配社会学之所以接下来要考察“传统”和“卡里斯马”这两种正当支配形式,似乎不过是把它们当成理性主义的“前进”所要摆脱的历史遗迹。然而,这两种正当支配形式果真只是支配的“历史博物馆”中陈旧的展品吗? 在传统支配形式中,家长制支配(patriarchale Herrschaft )是最重要的形式。顾名思义,这种支配形式的根源是“家长在家共同体内的权威”。家的共同体是一个由人们长期紧密地以人际交往的方式共同生活造就的“命运共同体”。 在这样的共同体中,支配者——家长——的权威是和依附者个人的“恭敬”(Piett )联系在一起的。但“恭敬”不仅限于支配者与依附者之间的人身关系,它同时还是一种对“永远如此的传统本身”的恭敬。否则家长的支配就只是一种家权力(Hausgewalt),而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支配。正是依靠传统的力量,依附者相信具体的人身恭敬关系具有神圣性和“自然性”。①「韦伯认为家长制支配在最初其实并不基于真实的血缘关系,其真正根源是处置财产的权力。血缘关系成为家共同体的真正基础,是与奴隶制的发展并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子与奴隶的分化成为了家的“社会分化”的关键环节(Weber ,1956:740;韦伯,2004c :91)。韦伯对家父长制基础的讨论,充满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冷淡和距离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卡里斯马”的讨论」家长制的权威其实奠基在这样一种双重恭敬的基础上。传统,既确立了人身支配关系的信念基础,同时也制约着具体支配者自身恣意运用权力的限度(Weber ,1956:739-741;韦伯,2004c :90-93)。 不过,家的“社会分化”,家权力的分割,导致了这一“命运共同体”的分散(Dezentralisation),从而发展形成了“家产制支配”(patrimonialeHerrschaft)(Weber ,1956:740、742、744;韦伯,2004c :92、95、99)。 而在家产制中,一旦将支配者与其下属封臣的“地位身份”关系予以定型,就进一步形成了所谓“封建制”的支配形式(Weber ,1956:795、809;韦伯,2004c :196、227)。尽管纯粹的家长制就形式而言,是最一致也是最重要的传统支配形式(Weber ,1956:739、742;韦伯,2004c :90、94),而家产制支配只不过是家长制的“特殊情形”,封建制则更只是家产制支配的一个“边缘情形”(Weber ,1956:744、795;韦伯,2004c :99、196),但韦伯对前官僚制的支配形式的考察,无论在其“支配社会学”(和“法理社会学”)中,还是在世界宗教的比较历史分析中,都更集中在传统权威形式的这两个所谓“特例”上。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韦伯没有涉及其他类型的传统支配形式,比如苏丹制就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家长制支配形式,甚至严格说,苏丹制是发展最纯粹的家产制形式,但在某种意义上却是家权力而非权威最大程度的发育(Weber ,1956:171;韦伯,2004b :333)」家产制与封建制②「由于“封建制”其实是“家产制”的一个“边缘情形”,我们也可以说,构成对立的双方实际上是家产制的俸禄式和封建式(即以采邑为主的形态)两种形态之间的对立(Weber ,1956:809;韦伯,2004c :227)」 在韦伯支配社会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因为它们在历史上的广泛影响,不如说来自它们对理解西方理性化的重要类型意义。这两种支配类型构成了在前官僚制时代东方和西方的基本对立:前者带有浓厚的“家长制”色彩,将家内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延伸成为整个政治体的行政管理方式;③「从这一思路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是启蒙已降的西方思想的主流,并且决定性地影响了中国和日本的当代史学家(尾形勇,2010:1-58)。这一思路可以最终追溯至希腊思想家从这一角度理解东西政治的基本差异(Aristotle ,1959:1255b16ff )」而后者的根本特征是“地位群体的身份”(Weber ,1956:558-559、621-622、646)。 封建制的“地位身份”使身份群体成员的共同行动不再单纯以传统为取向,而是以彼此之间的协定为基础。这使封建制的人际关系具有从“共同体”向“社会”方向发展的倾向(Vergesellschaftung)。这方面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西欧的封建制下,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家产制的依附关系,而是自由契约的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韦伯强调他主要关注的是所谓的“自由”封建制(Weber ,1956:809-810、797、805;韦伯,2004c :227-228、199、218)。构成封建支配核心的自由契约关系促使封建制重视严格形式性的法律规范(Weber,1956:621;韦伯,2005b :267)。正是这种从理性方向对传统的克服,使封建制成为西方向官僚制过渡的一个重要阶段。 然而,封建制的“自由”特征在多大意义上可以解释其在理性化进程中的位置呢?事实上,就摆脱家长制支配中的家内依附关系而言,东方家产制支配形式的代表——中国的俸禄式的家产制——的特点恰恰在于广泛地通过外家产制的方式选拔官员(Weber ,1956:170;韦伯,2004b :332)。家产制中的这一所谓“外家产制”因素并非“例外”或者偶然情形,而恰恰是家产制中招募官员的一种主要形式(Weber ,1956:168;韦伯,2004b :327)。①「这里的问题绝非“术语上的笨拙”,而恰恰是韦伯援用哈勒(Karl Ludwig von Haller)的“家产制”理论进行分析遇上的根本困难。这一理论,正如贝洛(von Below )所指出的,即使在分析西欧的情形时,也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Weber ,1956:175;韦伯,2004b :343)。韦伯本人也清楚这一点(Poggi ,1988:216)」 家产制凭借这样一种形式,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臣属关系”(politischesUntertanenverhltnis ),这是前现代“自由”含义的关键:自由的,即“政治”的(Weber ,1956:752、747;韦伯,2004c :116、105-106;Weber,2005:238-239)。而最终在这个意义上,东方的家产制支配形式同样包含了自由因素,甚至同样可以称为是“身份群体”意义上的(Weber ,1956:775-778;韦伯,2004c :159-164)。 “外家产制”选拔官员,以流官取代世官,系统采用具有“事本色彩”的官员铨选、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官吏形成“身份群体”,②「但韦伯认为地位身份的权力划分形态,只有在西方才获得了长足的发展(Weber ,1956:175;韦伯,2004b :344)。辛茨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强调西欧封建制中的“特权”是西方发展形成现代政治形态的重要源泉(Hintze,1975a :302-353)」 建立自由的“政治臣属关系”——所有这些都可以在东方的前现代支配形式中找到;而且在许多方面,韦伯承认,中国的支配形式是“官僚制事本特征可能达到的最彻底的实现,因此也彻底抛弃了真正的家产制官吏制度中凭借君主个人的恩惠和宠信任命官吏的方式”(Weber ,1956:777;韦伯,2004c :161);中国的家产制支配形式甚至可以称为是“家产官僚制(Patrimonialbürokratie)”(Weber ,1956:775;韦伯,2004c :159-160;Weber ,1920e :335;韦伯,2004a :96)。①「韦伯承认,是历史的经验现实迫使他创造了像“家产官僚制”这样的说法(Weber ,1920b :273;韦伯,2004a :500)」但尽管如此,中国式的家产官僚制“仍然没有成为现代官僚制”。这种支配形式仍然不足以真正克服这一支配形式根深蒂固的“传统”性,反而恰恰是在传统的根基上建立了其正当支配的基础(Weber ,1956:776、752;韦伯,2004c :161、116)。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官僚制的结构远不是家长制的理性化改造那么简单(Weber ,1956:832;韦伯,2004c :262)。 那么,从理性化的角度看,决定西欧封建制与东方特别是中国的家产制支配的不同命运的关键“历史条件”究竟是什么呢? 韦伯在讨论西欧封建制的问题时,并不仅仅将其视为采邑形态的家产制,同样还强调卡里斯马权威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封君与封臣间的封建忠诚义务,能够而且必须从卡里斯马——而非家产制——关系之日常化的角度(这就是扈从制)来理解,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忠诚关系的特定因素才确立了其在整个体制中的正确‘定位’”(Weber ,1956:795;韦伯,2004c :196)。在韦伯看来,卡里斯马日常化是理解西欧封建制中社会关系的关键,甚至可以说是理解封建制的主要线索(Hintze,1975b /1929:24)。韦伯和孟德斯鸠一样,坚持认为西欧封建制是独特的历史现象。②「」在将西欧封建制与日本和近东的封建制进行比较时,韦伯指出:近东的封有关“封建制”概念的历史,参见Brunner ,1975,尽管布鲁纳本人对韦伯的封建制概念的讨论有些失之简单建制缺乏与来自扈从制的恭敬有关的因素(特别是人身性的封臣忠诚关系),而日本的封建制则又缺乏由俸禄制产生的庄园领主结构。西欧封建制的独特性正在于结合了这两方面的因素(Weber ,1956:801;韦伯,2004c :210)。 卡里斯马的根本特征就是“非常性”或“超常性”,然而这种特征势必只能保留在“初生状态”(in statu nascendi )。就其本性而言,卡里斯马是一种溢出日常轨道的“运动”。因此,当其返回到日常的轨道上,只有经过“转变”和“歪曲”,才能制度化,从而成为“日常的条件和支配日常生活的力量”(Weber ,1956:841-842;韦伯,2004c :279-281)。 而对所谓“扈从制”的讨论,正是韦伯探究卡里斯马的存在形式从超常向日常转化的方式。通过这一考察,封建制的日耳曼起源的古老学说在韦伯的比较历史分析中被赋予了全新含义。 不过,英雄战士的“扈从”既可以发展成具有“共产主义色彩”的战士团,也可以发展成为政党,甚至国家(Weber ,1956:871、841;韦伯,2004c :343、280),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日常化”都意味着传统主义。那么为什么独独通过封建制实现的“卡里斯马日常化”,在土地成为采邑的条件下,其管理职位能够保留卡里斯马的使命性格呢(Weber ,1956:186;韦伯,2004b:374)?令人遗憾的是,尽管韦伯广泛讨论了和封建制有关的问题,并强调卡里斯马日常化是理解封建制的重要角度,但在韦伯的著作中,我们却找不到对这一问题的真正答案。①「或许韦伯对“荣誉”的考察可以提供进入这方面的难得线索。在封建制中保留卡里斯马色彩的地位“荣誉”(Ehre)全面地塑造了生活在封建制下人们的“心志”(Gesinnung ),让他们具有独特的“生活之道”。 封建荣誉观背后隐含的卡里斯马特性,特别是其“非日常性”,在韦伯论述骑士之爱中有最出人意外的表述(Weber ,1920c :559;韦伯,2004a :532-533)。不过就总体而言,韦伯仍然认为,西欧中世纪中通过(地位)“荣誉”塑造生活之道的核心取向是传统所规定的(Weber ,1956:186、826-827、793;韦伯,2004b :375;韦伯,2004c :254-257、191)。总的来说,我们最终仍然无法明确确定,在韦伯看来,封建制在理性化进程中的作用究竟是直接促进了整个现代法理权威的兴起,还是在西方历史情势中通过与其他因素——特别是救赎宗教的教会—教派的双重影响——共同作用,最大程度地容许现代国家从各种历史力量的权力竞争中脱颖而出?」 如果现代理性官僚制度产生的最大障碍果真来自传统,我们知道,卡里斯马恰恰“具有翻转一切价值序列、倾覆习俗、法律与传统的革命性格”(Weber ,1956:838;韦伯,2004c :274)。这使其成为打破传统强有力的力量。然而,卡里斯马终究是一种“超常”状态,“本质上特别不稳定”,与制度和组织的精神相悖,当卡里斯马的追随者(“扈从”)努力将这种危机时刻的反传统力量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持久占有状态”,卡里斯马就势必从一种反日常的力量转变为“日常的构成要素”。这就是韦伯所谓“卡里斯马日常化”的过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卡里斯马的日常化有两个相当不同的方向:“传统化”,“理性化”或“法理化”(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83)。表面上看,这两个方向都同样意味着卡里斯马这种“超常状态” 重新返回日常的轨道,只不过一个是复归始终如此的神圣传统,另一个是被纳入“法理”意义上的形式规则。但一旦我们从理性化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这种表面的类似背后隐藏着深刻的不同。“理性化”或“法理化”的“日常”并不是“习惯”、“礼俗”甚至“实践理性”的“日常”,这些都是“传统化”导向的日常。理性化的日常本身就是在克服始终一贯的传统中才建立的一种“新”的日常。世界上各个地方人们按照各自传统过日子的“日常”方式,并不具有“普遍历史意义”,相反,瓦解、颠覆和破坏这些传统的新的“日常”才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效力”。对于没能进入这一普遍历史的人们来说,他们的生活深陷在卡里斯马和传统的永恒轮回中难以脱身。传统化成了卡里斯马日常化的惟一出路。①「“卡里斯马权威具有纯粹的人格基础和以猛烈的情感为特征的信念性格,在这些方面它与日常的传统性约束区分开来,而一旦丧失这些,它与传统的结合,虽然并非惟一的可能,但在生活技术的理性化尚未开始发展的时期,确实是最可能如此,而且多半是不可避免的”(Weber ,1956:842;韦伯,2004c :282)」 而“理性化”的关键就在于在卡里斯马“日常化”时,并没有与传统结合,相反,却建立了一种能够持久对抗传统的力量,将处于“初生状态”的卡里斯马的革命性瞬间改造为一种持续不断的革命进程。理性化是革命的制度化和组织化,是一场持久的革命,它将过渡状态和危机处境转变成为彻底塑造人类生活之道和社会秩序的尺度,将卡里斯马的个人英雄使命转变为每个人的“天职”(Beruf )。 在这个意义上,普遍历史就是革命日常化的历史,或者说是反传统成为传统的历史,是反传统终于获得“普遍意义和效力”的历史。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论出于何种历史情势,西欧封建制保留卡里斯马性格这一事实就无疑在理性化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法理支配形式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之所以在西方从传统的支配结构中脱颖而出,就在于它能够克服传统和习惯对社会行动的制约。与之相比,同样是传统支配形式,中国的“家产官僚制”尽管在表面上更接近理性的官僚制支配形式,但其“精神”却无法摆脱“传统主义”的束缚。因此,韦伯并没有简单地将“家产制”和“封建制”看做理性化进程中克服或摆脱的历史遗迹。西方的“封建制”中蕴含了突破传统权威的关键因素,而东方的“家产制”则代表了传统全面支配的典型。只不过,东西这两种传统支配形式不同的历史命运,并不是仅由支配社会学决定的,而是涉及到两种支配形式不同的“精神”根源。 四 在韦伯看来,清代中国最出人意表的现象是:尽管人口及其物质生活有了惊人的发展,“但在这一时期中国人的精神特征却仍然保持完全不变(stabil)”;在技术、经济和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中,看不到任何欧洲意义上的“进步”的发展迹象;特别是在经济领域中,尽管存在极其有利的条件,却找不到丝毫向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端倪。如何解释这一“引人注目的意外现象”,是韦伯着手研究中国宗教的“中心问题” (Zentralproblem)。在韦伯看来,造成中国社会的这一“停滞性”,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精神的”因素。然而这两方面的因素都是由中国主导阶层(官吏和士人)的特殊性造成的(Weber ,1920e :341;韦伯,2004a:102-103;参见Weber ,1920e :结论)。中国家产制官僚制的“精神”是韦伯回答这一“中心问题”的关键。①「这一“精神”当然有其理性的(政治经济)基础,比如和公共负担制度的关系(Weber ,1920e :335;韦伯,2004a:97),特别是俸禄结构对传统主义倾向的助长(Weber ,1920e :346;韦伯,2004a :108)。但正如韦伯在《儒教与道教》的结论中提醒我们注意的,“较之于西方,中国所拥有的各种外在有利于资本主义出现的条件,并不足以创造出它来”(Weber ,1920e :535;韦伯,2004a :333)。这一“精神”的问题,仍然是《儒教与道教》以及整个“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最终关注的焦点(Weber,1920e:305;韦伯,2004a :162)。莫米利亚诺认为,正是因为韦伯在考察社会行动时关注“宗教”问题,才使其普遍历史避免了“欧洲中心主义或雅利安中心主义的危险”。下面我们会慢慢看到,在多大程度上,西方历史学研究传统最伟大的研究者的这一论断是成立的(Momigliano,1986:242)」 中国的家产制官僚制的“精神”,在韦伯眼中,是一种“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的结合(Weber ,1920e :495;韦伯,2004a :289;参见Weber,1956:863;韦伯,2004c :327)。韦伯始终承认,“理性主义”,甚至某种意义上的“理性化”,既是中国家产官僚制的显著特征,同时也是儒家伦理固有的品格(Weber ,1920e :406、431、450、512;韦伯,2004a :177、208、232、309)。但这种“理性主义”和“理性化”非但没有排除传统主义,相反却构成了和传统主义妥协、结合的基础。韦伯指出,与清教的理性主义相比,儒家理性主义具有根本的弱点:儒家“虽然是理性的,但不像在清教那里是由内而外,而是由外而内地决定生活之道”(Weber ,1920e :534;韦伯,2004a :332)。正是这一弱点,使儒家的理性主义仅仅是一种“实用理性主义”(Weber,1920e:440;韦伯,2004a :219),在许多情况下徒然具有外在形式,“完全缺乏通过内在力量(不纯粹受传统与因袭所束缚的内在力量)影响生活之道的任何着力之处”(Weber ,1920e :522;韦伯,2004a :319)。 当然,韦伯并不否认儒家伦理包含了塑造士人生活之道的因素。 他尤其对围绕“读”和“写”的儒家人文教育印象深刻,承认它们“通过塑造士人生活之道对整个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Weber ,1956:170;韦伯,2004b :332;Weber ,1920e :411-412;韦伯,2004a :185-186)。 而且,更进一步地说,作为以“教化”为宗旨的“教养教育”的典型代表,儒家的教育不可能仅仅满足于外在的形式,而势必要同时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规定一个人的生活之道(Weber ,1920e :409;韦伯,2004a :181)。但韦伯认为,儒家伦理对人的生活之道的塑造主要是通过“礼仪”实现的:繁文缛节的束缚只停留在姿态和面子的领域中,使这种礼仪大部分是“象征性”的(Weber ,1920e :530-531;韦伯,2004a :317)。与儒家礼仪外表的形式主义相对应的内在心态,是一种“融入此世”的“警醒的克己、自省和矜持”(wache Selbstbeherrschung,Selbstbeobachtung und Reserve )(Weber ,1920e :412、444-445;韦伯,2004a :185、225-226)。礼之“节文人情”,在韦伯看来,只是对不合理欲望的控制以及对一切激情的压制。其目的不过是培养一种家长制传统支配结构中盛行的“恭敬”心态。因此,儒家伦理的“克己复礼”就只不过是在追求“外表的端正”,主要是为了适应现世进行的社会控制手段,本身却缺乏真实的内在内容(Weber ,1920e :520;韦伯,2004a :328-329)。在我们看来,当然可以说韦伯对中国儒家“礼”这一中心概念的分析,只知“礼之文”,不知“礼之质”,缺乏对各种礼仪背后“礼义”的真正体会,最终不能理解“情深而文明”、“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的文质彬彬的境界。①「事实上,韦伯认为作为“礼之义”的“行修言道”不过是“约束性的传统主义礼仪的化身”(Weber ,1920e :523;韦伯,2004a :320)」但从理性化的角度来看,儒家伦理对人的生活之道的养成与清教伦理那种“由内而外的、中心的、由宗教而制约的、理性的生活方法论”根本不同,却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后者是“一种严格的意志和伦理的理性化”(die streng willensm βige ethische Rationalisierung),那么,前者或可称为是情感和礼仪的“理性化”(Weber ,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28-329)。如果说后者并非“直情径行”的“戎狄之道”,那么前者同样也不是徒有其表的形式主义。中国社会思想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讲出这种情感和礼仪的“理性化”本身的“道理”及其伦理效果,而不在于在儒家的伦理中附会出一种意志意义上的伦理理性化。 不过,在韦伯看来,儒家“礼文”的“形式主义”是其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结合的关键环节。韦伯认为,儒家伦理适应现世的倾向,使其缺乏摆脱传统束缚的真正内在力量。这些传统束缚,既包括氏族国家的家长制遗习,更突出地表现在与巫术有关的力量上:儒家伦理不仅容忍巫术,而且在根本的地方与巫术有内在的关联:“一般可以说,在中国,古来的种种经验知识和技能的理性化,都朝向一种巫术的世界图景运动”(Weber ,1920e :481;韦伯,2004a :273)。 这种儒家正统对巫术的态度,在整个家产制支配形式中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既是“孝敬”的根源,又属于限制最高皇权的“宪法基础”(Weber ,1956:449;Weber ,1920e :485、297、490;韦伯,2010:717;韦伯,2004a :277-278、166-167、283-284,参见Weber ,1920e :308-313;韦伯,2004a :65-71)。儒家伦理的传统主义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也和巫术的影响有关(Weber ,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16-317)。而我们知道,韦伯一再强调,传统秩序始终依赖习惯与“巫术”心理的结合才得以建立其对社会行动的“约束”(Weber ,1956:26、167;韦伯,2010:128;韦伯,2004b :323)。如果不能彻底消除巫术的影响,儒家伦理建立的理性主义,就势必不能真正摆脱传统主义的羁绊,最终仍然不过是一种“绝对传统主义的正当性”(Weber ,1920e :461;韦伯,2004a :249)。在韦伯看来,理解儒家所谓“理性主义”的关键恐怕正在于,传统主义取代了卡里斯马成为其理性主义的内在核心(Weber ,1920e :401;韦伯,2004a :172)。 因此,在韦伯的“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儒家伦理尽管包含了理性主义的因素,甚至存在理性化的进程,但却最终无法摆脱传统的束缚,缺乏“进步”和发展。这样一种停滞的理性化,其根源在于儒家伦理未能找到借助卡里斯马力量克服传统的束缚,从而内在地改造人的生活之道的途径。韦伯断言,“道教没有自己的伦理(ethos ),是巫术而非生活之道决定人的命运”;而面对巫术的世界图景,儒家同样无可奈何,“无法从内在根除道教徒根本的纯属巫术的观念”(Weber ,1920e :485;韦伯,2004a :277,参见Weber ,1921a :371;韦伯,2005a :469)。儒家伦理的理性化不能完成“世界的除魔”,所以最终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理性化。理性化对传统的克服,关键在于凭借卡里斯马克服巫术的世界图景,根除运用魔法、巫术以及仪式所有这些外在手段的努力。在韦伯看来,这才是真正区分东西方“宗教”历史命运的决定性环节。①「卡里斯马概念与西方的“普遍历史”进程的紧密关系,只有从这个角度看,才能得到清晰的理解。尽管从词源的角度看,这个几乎仅属于保罗神学的概念(例如《罗马书》1.11,11.29),本身就是上帝恩典(charis)的体现和结果,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卡里斯马共同体,因而与巫术保佑的传统共同体存在着根本的紧张。这一词源上的意涵仍隐秘地贯穿了韦伯对卡里斯马在“普遍历史”中地位的最终判定,韦伯恐怕并没有像当代神学家以为的那样完全忽视了这一点(Dunn,1998:552-561、319-323,特别是553n.111对韦伯的批评;Potts ,2009:ch.3)。 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正如我们后面看到的,卡里斯马共同体作为所谓“属灵共同体”(《哥林多前书》1.7,12-14)的“普遍历史”意涵,恰恰来自围绕卡里斯马“个性”构成的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而这一点正是韦伯从新教教会史学者索姆(Rudolph Sohm)那里借用这一概念背后的深刻动机(参见Haley ,1980)。不过,当希尔斯和艾森斯塔德以降的社会学家将韦伯的卡里斯马概念从一个所谓“特例”“延伸”成为一个“系统”和“全面”的概念时,韦伯卡里斯马概念背后的真正动机才变得模糊不清(希尔斯认为,韦伯的概念“太历史主义”了。[Shils,1965:203,参见本迪克斯,2007:265])。这种“泛化”后的卡里斯马概念将卡里斯马的“超常性”理解为对不同社会中不同超越力量(“不论是上帝的法律、自然法、科学法则、实定法、整个社会,甚至一个特定的法团或制度,像军队”)的非凡化身,甚至将卡里斯马和人对秩序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将卡里斯马看做是某种所谓“唤起敬畏的核心力量”(awe-arousing centrality ),或者试图区分所谓的“卡里斯马领袖”与“卡里斯马权威”,来考虑后者在所谓非人格性的制度中的作用(本迪克斯,2007:243ff )。这种卡里斯马概念一方面更多关注秩序或制度建设一面(即所谓“卡里斯马的日常化”),而相对忽视其中的革命性力量;另一方面强调卡里斯马在各种文化中出现的不同形态(氏族卡里斯马、巫术卡里斯马乃至各种世袭卡里斯马),而忽视了其纯正形态在西方理性化中的独特历史意义(Shils ,1965;Eisenstadt,1968;Schluchter,1989:392-408;Bensman &Givant,1975)。卡里斯马概念在社会学中的“日常化”,固然在韦伯自己的著作中可以找到一定的文本支持(Shils ,1965:201n.2),但其根源仍然是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将卡里斯马等同于“正当性源泉”的做法(Parsons ,1949:663)」 但事实上,韦伯在将中国的儒家伦理纳入其“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时,多少面临概念上的困难:“儒教,就其欠缺一切形而上学,几乎没有任何宗教根基而言,是理性主义的,其理性主义走得如此之远,可说是处于我们可称之为‘宗教’伦理的最边缘的位置”(Weber ,1920b :266;韦伯,2004a :492;参见苏国勋,1988:71;比较Weber ,1921a :24;韦伯,2005a :29)。 也就是说,儒家伦理实现所谓“理性化”的方式几乎是最远离宗教的。而这恰恰和韦伯考察世界宗教的理性化时关注的焦点形成了鲜明的对立:“要判断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化水平,我们可以运用两个在很多方面都相关的标准:一个是这种宗教祛除巫术的程度;另一个是它将上帝与世界的关系,以及根据这一关系建立的宗教本身与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Weber ,1920e :512;韦伯,2004a :309)。如果按照这两个标准“判教”,新教苦行主义可以说达到了最高程度的理性化,而儒教“走得太远”的理性主义,反而因为欠缺上帝与世界的紧张关系,从而未能发展出一套系统地面对世界的伦理安排,而不得不维持和巫术的共存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理性化程度最低的。这一点构成了韦伯对中国儒家伦理的中心判断:儒家伦理既缺乏意愿也没有能力将大众带有浓厚巫术色彩的宗教信仰在伦理上予以理性化(Weber ,1920e :453、513-514;韦伯,2004a :236、310-311)。而儒家在普遍历史意义上的理性化程度之所以不高,乃在于儒家中缺乏一种以救赎宗教促成一种有规律的生活取向的中心力量(Weber ,1920e :458;韦伯,2004a :243)。 正是凭借对最远离宗教的“儒教”的考察,韦伯得以进一步澄清了西方理性化进程的真正根源: 清教的伦理—理性特征与儒教的对比一清二楚:这两种伦理都有它们非理性的根底,一个是巫术,另一个则是一个超越此世的上帝最终不可测度的神意。不过,从巫术衍生出来的是传统的不可冒犯——因为那些巫术手段业已证明是有效的,而最终,如果要避免鬼神震怒的话,所有传承下来的生活之道都是不可变更的。 而与此相对,从超越此世的上帝与因为造物的堕落从而在伦理上非理性的世界之间的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却是传统绝对不具有神圣性,因此人面临绝对无止境的任务,就是要将既有的世界在伦理上予以理性的驯服和支配:这就是“进步”的理性实质。与儒教的适应世界恰恰相反,清教的任务是理性地转化世界。(Weber ,1920e :527;韦伯,2004a :324-325)清教的非理性根底来自于不可测度的上帝与世界的紧张关系,但从这一非理性的根底出发,此世秩序在伦理上完全被降格为一种非理性的安排,任何传统都被剥夺了借助巫术或其他力量建立的“神圣性”或“自然性”。传统的瓦解成为在伦理上对自我和世界进行彻底的理性化的开端。而相反,儒教的理性主义反而来自一种植根在此世秩序中的“非理性的根底”(Weber ,1920e :432;韦伯,2004a :209),这就是“纯粹巫术性宗教的持存”,它是儒家“对世界无条件肯定与适应的伦理”的内在前提(Weber ,1920e :515;韦伯,2004a :312)。这里的悖谬在于,清教的理性化前提恰恰是根据极端非理性的前提彻底否定世界的理性,而儒家因为承认世界的理性反而不得不容忍非理性的巫术因素的存在,最终无法在理性上提升这个世界。在韦伯的分析下,儒教这种非宗教意义上的理性主义反而成了一种不能彻底除魔的“传统主义”。 儒家伦理对道教异端巫术的宽容被追溯至儒家“最隐秘的倾向”(Weber ,1920e :527;韦伯,2004a :310)。 但如果对传统束缚的克服必须建立在彻底祛除巫术的基础上,那么这种除魔的理性化的历史根源是什么呢?韦伯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要打破巫术的势力,建立一种理性的生活之道,自古就只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就是伟大的理性先知预言。并不是每一种先知预言都能摧毁巫术的势力,而只有先知能以奇迹或其他方式获得正当性,方有可能打破传统的神圣条规。预言已经导致了世界的除魔,这样才为我们现代的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创造了基础”(Weber ,1958:308-309;韦伯,2006:227;参见Weber ,1956:26-27;韦伯,2010:128)。 惟有希伯莱先知们才符合韦伯的这一理性先知的标准。而希伯莱先知们提出的上帝观念,“一旦采取了普遍主义的形态”,就构成了从巫术传统向宗教“伦理”过渡的决定性环节(Weber ,1956:341;韦伯,2010:564)。 先知在摆脱巫术传统方面的根本意义,在于作为卡里斯马的纯粹人身承担者(rein pers nlichen Charismatrger ),通过先知的启示和预言中的“伦理一神论”观念,确立生活本身的一体性,无论生活还是世界,都必须具有“一种明确的、系统性的统一意义”(Weber ,1956:345、354-355;韦伯,2010:566、577-578)。先知的这一努力带来了三个相互关联的伦理后果。首先,在先知的这种毫不妥协的“生活一体性”要求面前,经验现实本身在伦理上的缺陷暴露无疑:“(依据宗教的前提)世界作为一个有意义整体这一观念,无论在人的内在生活之道,还是他与世界的外部关系方面,都与经验现实相互冲突,产生了最为强烈的紧张”(Weber ,1956:355;韦伯,2010:579)。进一步,先知要求的“意义”与经验现实的冲突直接导致了对世界本身的重新估价:这个世界不再具有其凭借巫术和魔力手段所赋予的“意义”,而不过仅仅“是”或者“碰巧是”其现在这个样子,世界的进程因此被“除了魔”(Weber ,1956:396;韦伯,2010:639)。不过,世界的“除魔”并不意味着脱离或逃逸世界,因为这样将妨碍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的建立。因此,先知的努力的最终后果是从自身出发彻底支配和改造生活和世界,彻底消除其中一切在伦理上非理性的因素(Weber ,1956:424;韦伯,2010:679)。 与世界的紧张,对世界的除魔,革命性的改造世界,先知“伦理”的这三个后果在“入世苦行主义”这种宗教形态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清教的入世苦行主义对一个人生活之道“警醒的有条理的支配”是韦伯在“世界宗教的比较研究”中始终关注的“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的核心意涵。在此基础上,苦行主义者“始终要求世界像他对有条理的理性自律一样具有一种伦理上的理性秩序和纪律”(Weber ,1956:428;韦伯,2010:685)。因此,这种入世苦行主义实际上“最大程度上实现理性行动本身的特征,最大程度实现对外在生活之道进行有条理的系统安排,并最大程度地将此世秩序建立为理性的事务关系和社会关系(die rationale Versachlichung und Vergesellschaftung)(Weber ,1956:429;韦伯,2010:687)。而通过这种对内外生活之道的革命性的改造,先知的精神进入到大众的宗教伦理中,伦理世界不再是少数大德高人(Virtuosen )与仍旧生活在传统和习惯中的大众的二元世界,而是通过“教派”建立一种受统一的伦理要求和纪律支配的理性化世界(Weber ,1920b:259-264;韦伯,2004a :485-491);同样,一个人的生活也不再以“节庆”的方式分裂为宗教和非宗教的两个部分,而是在整体上严格受到始终一贯的伦理的支配。只有整个此世的生活和世界图景实现这种伦理的理性化,日常生活中“过日子的方式“(Lebensf ürung)才不再是”因袭“意义上的”得过且过“,而是被提升为一种”天职“:对世界通过行动方式进行的苦行”改造(Weltbearbeitung)“(Weber ,1920b :263-264;韦伯,2004a :490)。只有当卡里斯马对个体人格与生活之道的塑造贯穿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卡里斯马对传统的克服才真正完成,而这就是理性化的最终目标。 当命运共同体中的自然关系最终被“革命性”地改造为物的秩序和纯粹“社会”意义上的关系,入世苦行主义将世界的“除魔”推至了极端。这样的世界秩序是否实现了伦理意义上的理性化,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但在苦行主义者的伦理理性化努力下,在这一自觉创造的新秩序中,“传统”被剥夺了她全部的荣耀,无论在内在的精神生活,还是在外在的各种秩序中,再也不能施展其无所不在的影响。经由先知革命,理性化得以实现了对传统的最终胜利,并借助这一胜利,确立了自身的普遍历史意义。 那么,中国呢?在韦伯分析的“世界宗教”中,“儒教”之所以是最外在的形态,原因在于,在这里,理性化似乎不仅从未取得对传统的胜利,甚至这场战争根本就不曾发生:“中国人的灵魂从未受到先知革命的洗礼”(Weber ,1920e:431;韦伯,2004a :208)。儒家伦理的突出特征,在韦伯看来,就是“绝对缺乏任何的‘救赎要求’,特别是出离此世来为伦理寻找根基的做法”(Weber,1956:374、411;韦伯,2010:606、661)。中国人似乎生活在先知们从未涉足的国度。 然而中国最终并不能置身于世界历史之外。儒家的伦理可以不受先知革命和救赎要求的困扰,但却无法回避西方理性化进程带来的挑战。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着手考察的“中心问题”,归根结底与中国在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历史处境有关:“中华晚期帝国”无法因应对外政策的需要所面临的财政困境,其实是面对世界历史中社会秩序日益理性化的困境,尤其是面对理性的资本主义与现代民族国家结合所实现的“资本化强制”的困境(Tilly ,1992)。面对这一困境,在理性化的创生过程中理性化与传统的关系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中国好像无需再创造一套理性的生活秩序,而只需要“拿来”(aneignen)在现代文化领域中业已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韦伯早就预言,这方面中国完全做得到(Weber ,1920e :535;韦伯,2004a :333)。这一理性化努力的实质是借助官僚体制的支配力量,以外在的方式彻底摧毁传统,自上而下地移植理性化的社会秩序。然而这一尾随者的理性化果真能够完成韦伯的设想吗? 官僚制的理性化……可以是针对传统的最重要的革命力量,而且事实上也往往如此。不过,这一理性化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革命。原则上……是“从外部”(von auβen)进行的革命,首先改变物与秩序,然后再以此改变人,也就是通过理性的目标—手段的设置,改变人对于外在世界的适应条件,可能的话,提高人的适应能力。与此相对,卡里斯马的力量奠基于对启示和英雄的信念,是在情感上确信一种显现的意义与价值,无论这种显现是宗教的、伦理的、艺术的、科学的、政治的或其他方式;它也基于英雄性——无论是苦行或战争的,法官的睿智或巫术的施展,还是其他方式。这种信念是从人“内部”开始(von innenheraus)革命,然后寻求根据其革命的意志来塑造外物与秩序。(Weber ,1956:836;韦伯,2004c :271-272) 借助官僚制支配实现的理性化,在根本上是借助“技术手段”以外在方式来改变人所在的社会秩序。但如果韦伯预见的中国理性化的“拿来”之路,因为儒家伦理具有的所谓“适应世界”的品格,而可以格外轻易地实现这场“从外部进行的革命”,那么我们不得不悲哀地发现,这种理性化仍然未能深入人心,真正实现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也因此未能在日常生活的核心建立内在的“革命力量”,从而仍然不得不需要不断从外部引入理性化的动力。当理性化进程从外部将中国人的生活带入到普遍历史之中,中国人的伦理生活在这一历史中的边缘位置并没有改变,只不过现在因为外在的支配手段不断瓦解和摧毁着自身的传统,从而这种生活的“世界图景”和生活秩序,已经日益依赖与普遍历史建立的无法摆脱的关系。这才是中国人生活陷入的根本困境:理性化从来不能在这里生根,而所有生根的力量却不断被外来的理性化所摧毁。 五 通过阅读传教士和汉学家的文献,韦伯对中国人性格最深的印象就是“显著缺乏神经(Nerven)”(Weber ,1920e :517;韦伯,2004a :314)。 韦伯认为这是一种极端冷淡、缺乏热情的气质,源于巫术和礼仪的影响(Weber,1920e :519-520;韦伯,2004a :316-317)。虽然清教和儒家都因为理性主义而是“清醒”的,但儒士的“清醒”是通过压制各种非常态的热情实现的,而“清教徒理性的‘清醒’则是建立在一种强有力的激情上,这是儒教所完全没有的”(Weber ,1920e :534;韦伯,2004a :332)。 这种内在的“强有力的激情”无疑是从先知到苦行新教徒的人格个性(Persnlichkeit )的基础,是卡里斯马的革命性力量的源泉。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从困境和激情出发重新塑造一个人的个性,并在此基础上改变人们的生活之道和世界图景,是卡里斯马的标志(Weber ,1956:182;韦伯,2004b :361)。而“个性”是卡里斯马概念的核心(Weber ,1956:179、182;韦伯,2004b :353、361)。正是个人超常的个性品质构成了打破共同体传统的革命性力量。而在具备非凡个性的卡里斯马领袖和承认其个性的追随者(扈从)之间形成的共同体,并非传统的命运共同体,而是一种新的“使命共同体”。对于这个新的共同体而言,基础是超常个性的“召唤”和“献身”,而这个共同体是否延续,不在于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任何“自然关系”或者“伦常秩序”,而仅仅取决于对这种不同寻常的个性的认可乃至延续和继承。没有这种非日常的“个性”及在此基础上的“献身使命”的取向,卡里斯马共同体就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其反面(Weber ,1956:180-181;韦伯,2004b :356-359)。 表面上,与强调事务为本的非个人性秩序(sachliche unpersnliche Ordnung)的法理权威相对,“人身性”(persnaliche )是传统权威和卡里斯马权威的共同特点(Weber ,1956:159-160;韦伯,2004b :303-304)。但这种表面的类似掩盖了二者深刻的不同。传统权威的“人身性”首先是指“自然共同体”或“命运共同体”中的人伦关系。随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的瓦解,以及共同体内关系的分化,这种“人身”逐渐更多意味着在人和人的“地位身份”之间形成的关系。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传统权威中的“人身性”,都不仅仅甚至主要不是每个人的“人格特征”,而意味着每个人在共同体内部的人伦关系。①「因此韦伯才会激赏洛威尔(Percival Lowell )在《远东的灵魂》中的结论:对于远东而言,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非人格性”(impersonality )。这种远东灵魂的本质是亚洲无论个体还是文明都停滞不前的原因(一种没有达到自我意识的“孩子气的发展状态”)。韦伯虽然未必完全同意洛威尔在书中对personal /progressive的西方和impersonal /impassive 的东方之间所做的简单对比,但从个体个性的角度来理解西方和东方的普遍历史命运仍然是理性化命题的题中之义(Weber ,1921a :371;韦伯,2005a :469;参见Lowell,1888:Ch.1)」 这一点就突出体现在韦伯对儒家伦理的讨论中。以“恭敬”为核心的礼仪,就是一种身份伦理。“儒家社会伦理的冷漠性格”,在韦伯看来,就是因为它“排斥除了亲族、师生或友朋这种纯粹人际纽带(rein personaler …Bandes)之外的关系“(Weber ,1920e :445-446、493;韦伯,2004a :225-227、287)。这种”人伦“意义上的”人身性“(Personalimus)与卡里斯马权威的“个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韦伯讨论的西方理性化进程中扮演决定性角色的先知,是这种卡里斯马“个性”的突出代表,而先知的关键特征就是“个性意义的天职”。这种以“个性”为关键特征的“使命先知”(Weber ,1956:352-355;韦伯,2010:575-578),之所以能够对生活之道进行“理性的系统安排”,根本前提就是“与世界及其秩序之间一种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如果说,儒家伦理的基础是以三纲六纪张理六合之内的天地人秩序,那么宗教先知引导的理性的伦理生活秩序,恰恰是借助上帝概念建立一种与“世界”(kosmos)这一概念的根本紧张关系:“他在世界中,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而且,“宗教越是从仪式主义升华为心志形态的宗教”(Gesinnungsreligiositt ),这种紧张就越强烈(Weber ,1920c :541;韦伯,2004a :512)。 而从天职到苦行新教的“内在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其实质就是借助这种与世界的紧张关系造就个体内在意义的“个性”。①「“‘个性’最内在的因素,作为最高和最终的价值判断,规定了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和意涵(Sinn und Bedeutung)。正是这些因素,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只有当‘个性’的这些最内在的因素,在与生活的困难进行斗争时,作为从我们最高的生活价值衍生出来的东西,对我们‘发挥效力’,从而展现自身的面目,并因此得以发展,我们才能赞成这些因素。而‘个性’的尊严确实就在于这样的事实:对‘个性’来说,存在针对其自身本己生活的价值,而且在个别情况下,这种价值存在于其自身本己的个体性(individualitt )独有的内在领域中”(Weber ,1982:152;韦伯,1999:6)」这种形态的“伦理理性化”,通过强调依据“日常要求”(Forderung des Tages )的朴素行动来赢得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从而才将个体人格与强调“非人格性”的社会秩序的理性化联系在在一起,这正是西方理性化的奥秘(Weber ,1921a :377;韦伯,2005a :476)。 而这种伦理理性化的“个性”塑造(所谓“伦理个性”,ethische Pers nlichkeit )之所以带来反传统的革命性后果,就是因为它彻底否定了人伦关系本身的伦理价值: 儒教伦理有意地让人们置身于他们自然生成的,或者经由社会尊卑关系所造成的人际关系(persnliche Beziehungen)里。儒教推崇,而且只推崇,那些由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师生与朋友之间的人际关系所产生的对人的恭敬义务。相反,清教伦理却相当怀疑这些纯粹的人际关系,因为它们只适用于造物;当然,只要这些关系不违逆上帝,清教还是容许它们的存在,并在伦理上加以管控。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与上帝的关系都是第一位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本身,如果过于紧密强烈,带有崇拜造物的色彩,就无论如何都要加以避免。信赖人,尤其是信赖那些在自然关系上和我们最亲近的人,对于灵魂来说就是危险的。(Weber ,1920e :527-528;韦伯,2004a :325) 在儒家的人伦伦理看来,“将自己与所有其他人对立起来,追求惟一属于自己的独特所在,紧紧抓住自己以逃脱泥沼,直到形成一种‘人格’……这不啻于一种徒劳无功的努力”(Weber ,1921a :378;韦伯,2005a :476-477)。 但在坚持个体性的所谓伦理人格看来,怀疑并在根本上削弱人伦关系的伦理价值,是反传统的“个性”塑造的真正前提。而在新的个体“人格”的基础上,反传统的革命力量不仅塑造了内在的生活之道,还进一步重组了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体关系。这种新的共同体关系,发展了一种宗教性的“博爱伦理”(Brüderlichkeitsethik)。 “博爱伦理”贬低自然的人伦关系,用博爱的共同体取代各种“亲邻团体”(Nachbarschaftsverband ),特别是否定了在这些团体中盛行的亲疏远近、内外有别的伦理基本原则,而代之以一种所谓“爱的共产主义”(Liebeskommunismus)或者说“无差等的拒世之爱”(objektlose Liebeakosmismus) (Weber ,1920c :542-543;韦伯,2004a :513-514)。①「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博爱”或者“爱的共产主义”的前提仍然是“拒世”(Weber ,1956:391;韦伯,2010:632)」在多大程度上,这种“博爱伦理”的根源最终可以追溯至生活在世界帝国夹缝中但却缺乏自身独立政治形态,并在社会生活中饱受歧视的所谓“贱民民族”的生活之道和生活理想,仍是韦伯作品中最有争议的问题。②「对这一学说的恰当评判,不仅需要考虑韦伯对德国“犹太人问题”的整体态度,也需要考虑韦伯的学说与尼采著名的怨恨理论之间细微然而重要的差别,这远远超出了本文的范围。这里仅仅指出两点初步观察:首先,虽然韦伯始终强调“困难”(Leiden)对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具有重大的影响,但他本人并不认为在其社会学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的这一想法是尼采怨恨学说的社会学化。其次,尽管韦伯的“贱民”理论与尼采的“怨恨”学说之间的关系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但从韦伯对“贱民民族”的实际考察看,或许具有世界政治意涵的“客族”(Gastvolk)处境,要比单纯心理学意义上的“奴隶”动机,更为重要。 而后面这一点无疑和我们在这里关注的问题密切相关(Weber ,1956:386-391;韦伯,2010:625-631;Weber ,1920b :241-242;韦伯,2004a:466-467;Weber ,1921b :1-8;韦伯,2007:13-16;参见Momigliano,1980;Abraham ,1992)」 无论历史起源是什么,这样一种以陌生人为中心的个性塑造、生活之道的伦理理性化和共同体生活(或者更严格地说,一种“社会”生活),其基本前提是一种能够始终对抗传统的卡里斯马力量。这种卡里斯马力量,在韦伯看来,是一种真正的英雄品格(Heldentum 或Heroentum ),它能“‘从内部’(von innenheraus)对人进行革命,并试图依据其革命意志来塑造事物和秩序”(Weber ,1956:836;韦伯,2004c :271-272,参见Weber ,1956:841;韦伯,2004c:280)。 然而我们都知道,虽然西欧的理性化能够借助这种个性的力量,经由生活之道的伦理化,在社会秩序的各个领域中有效地建立以事务关系和目标理性为中心的、超越情感因素、基于抽象法理规则的制度组织形式,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仍只是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才是有效的。 正如卡里斯马的力量只限于其“初生状态”一样,西方理性化独特的“个性”与社会秩序的伦理动力机制,也同样只限于其“初生状态”:“它存在的分分秒秒都不断加速地从与经济完全隔膜,但却充满疾风暴雨式的情感的生活迈向在物质利益的重负下慢慢窒息而死的结局”(Weber ,1956:841;韦伯,2004c:279)。 不过,内心“分分秒秒窒息而死”的理性化,并没有蜕变成为“传统”,只不过丧失了最初推动它的强烈的人格力量和真正的英雄品格(Weber ,1920d :204-205;韦伯,1987:142-143)。而失去了“精神”的理性化,反而更加彻底地凭借其“技术手段”来摧毁和瓦解它所遭遇的所有传统,解构这些传统的神圣性及其自然基础,将任何所谓“终极性价值”放逐到纯属私人的隐秘空间中。然而,这些在私人生活的碎片中以“审美”或“个人体悟”等方式保留下来的终极价值,却再也不能成为造就真正伦理生活秩序的内在力量。理性化在获得“普遍的意义和效力”的同时,也抵押上了自己的灵魂。理性化和摩菲斯特所定下的契约,就是要竭尽其所有的力量,而它的命运却注定是当一己的个性吞噬了所有的个性后,一同毁灭(Goethe,2003:第1742,1774-1775行)。 然而,普遍历史最大的悖谬或许还没有到来。 韦伯从来慨叹,中国人的生活,因为消除了悲剧性的紧张,似乎从不知晓希腊悲剧式的“命运的逆转”(Schicksalsperipetien)(Weber ,1920e :205、491、522;韦伯,2004a :62、285、319)。而只有在命运逆转的时刻,巨大的悲剧力量才造就了卡里斯马英雄得以对抗传统的个性。 而此刻,正当化身为普遍历史的理性化本身作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悲剧终结了所有的个性可能之时,在这里,在理性化机器碾过的废墟上,仿佛命运的逆转一般,却出现了真正英雄面对的困境。恰恰当传统丧失了其“神圣性”,当传统的自然根基丧失了道理的卫护,使其散失在日常生活的鄙野之处,不再被持守和传承时,传统才不再是日常的信念,而必须经由穷尽自身力量的“献身”,才能重返传统的自然基础,从中探求出“古老思想和理想强有力的再生”(Weber ,1920d:205;韦伯,1987:143)。因此,当传统被理性化摧毁之时,传统的守护才不是因袭,而面临如何将散失在日常生活角落中的传统重新转化为亲切贴己的生活之道这一真正艰巨的伦理任务,重新赋予被外在的技术理性化洗劫的伦理生活真正的“精神”(ethos )。中国现代生活的最终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置身这一困境中的中国人能否成为担负这一“精神”的英雄,并在悲剧性的历史处境中,仍然能够找寻到中国人生活的“孔颜乐处”。 苏国勋在《理性化及其限制》的开头曾经引用过里尔克的诗句:“这样的人,总在这样的时刻现身/行将终结的时代,再一次结清了它全部的价值/于是这样的人,负起整个时代的重负,把它抛入自己内心的深渊”。同样,在今天的中国,只有这样的人,肩负起传统的人,才能在现代内心的深渊(Abgrund )中重新奠定传统的根基(Grund )。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   参考文献:   本迪克斯,莱因哈特,2007,《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刘北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金子文一,1969,《韦伯的比较社会学》,李永炽译,台北:水牛出版社。   苏国勋,1988,《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韦伯,2004a ,《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b ,《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c ,《支配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a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b ,《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古犹太教》,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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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17 | 阅读: 1912
    编者按:费孝通先生以伟大的社会科学家为人们所熟知,但他也同时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文化思想视野中思考着文化的自觉,对以孔子为代表的特别是早期儒家思想的历史语境正当性和合理性做出了强有力的解说。朱苏力先生认为,由于费孝通先生有效的现代社会科学表达,在现代中国社会真正延续和拓展了儒家思想,初步实现了儒学由人生哲学、世俗宗教向社会思想、理论和方法的转变,他的社会实践关怀和思路,也与孔子代表的早期儒家一致。在这一维度上,费孝通先生是儒家思想的伟大承继者和光大者。演讲人:朱苏力演讲人简介:中国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有《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等;译有《法律的运作行为》、《法理学问题》、《宪政与分权》、《美国宪法在海外》等书。对“礼”的同情解说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及《江村经济》等著作中充分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传统乡土中国的功能和必要,为儒家思想的发生、存在和历史正当性做了强有力的社会学解说。费孝通强有力地论证和指出了,在传统中国农耕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和意义;强有力地,也非常精细地展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诸多特点,并因此似乎是捎带着,展示了儒家传统政治社会制度、规范、礼教、习俗和思想在这种社会中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他对“礼治”和“法治”的阐述:[礼]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没有任何其他现代或古代学者比费孝通先生的这些解说,在抽象层面上,更自然、真切且系统展现了儒家倡导的“礼”和“礼治”对于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如果考虑到传统中国基层农耕社会的极少流动性,这些“礼”确实是普通民众生活秩序的“纲”(基本支撑点)和“常”(始终存在)。考虑到传统农耕中国几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状况,考虑到“礼治”实际履行的维系社会和平稳定的重大社会功能,考虑到“法治”执行所需要巨大财力、信息以及很难监督防止的滥官污吏,确实很难设想在传统中国有可能拒绝“礼治”而仅仅依靠“法治”。这种并不雄辩却令人无法拒绝的生活逻辑展示和合理性分析论证,在费孝通的著作中,可以说随处可见。费孝通因此针对20世纪的激进者,实际上为儒家文化的历史合理性提供了温和却又是最强有力的辩护。但他不像梁漱溟那样更多用想象的三种文化对比,借助某种形式的进化论在情感上呼唤皈依者,也不像牟宗三那样强调儒家所谓的“内圣外王”的传统,没有激进者或新儒家的那种强烈情感冲击,但他的语境化解说却把儒家文化同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在现代生活一步步切断儒家在中国的生活情感之根的时候,费孝通使它在中国社会获得了智识学术之根。承继的创造但费孝通是一位现代学人。这就注定了他不是儒家的辩护者、卫道者,不是历史知识和传统的固守者。他对儒家思想是有贡献的,如果不是把贡献仅仅理解为阐释和捍卫儒家命题的话。首先,鉴于历史上的儒家思想一贯坚持的是纯阐释学传统,那么费孝通实际上开始了(如果还不能说创造的话)现代社会科学的儒家思想传统。例证之一是《生育制度》对乡土中国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分析。费孝通充分演示了其发生的逻辑、效用和结果,不仅颠覆了自由恋爱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的先验道德优越性;在“单系偏重”一文中,他还从社会整体合理性角度有效反驳了自由主义话语对中国农业社会中财产继承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的指控。诸如此类的分析支持了与儒家思想相联系的一些乡土中国的实践,但不是诉诸权威,而是运用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鉴于是在社会科学层面展示了传统儒家思想和制度的语境合理性,因此费孝通也就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在世界变化中的近代中国的局限性,以及在当代变革的必然性。这在理性上界定了儒家思想和实践作为制度的边界,界定了儒家作为社会理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因此费孝通指出,面对20世纪的世界,中国人如果要活下去,富裕起来,为什么儒家思想和实践是不够的。费孝通的思路是给人启发的,即任何文化和制度都是为了人民或民族的生存,而不是为了实现某个或某几个先天综合判断,实现上帝的或其他的道德权威的绝对命令。费孝通对儒家思想的文化表达是有所“损益”的,损或益的标准并不是“真理”或“心”,而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中国人的整体利益。因此,这就可以解说费孝通为什么似乎完全背离了据说是因儒家“重义轻利”而形成的鄙视工商的传统。他自称一生以富民为追求。不仅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的关注问题是《江村经济》,而且在之后《重访江村》和《三访江村》,他也一再以翔实的数据和细致的分析先是表明了副业(其实已经包含了一部分手工业)后来是工业的重要性,他指出“发展前途最大的显然是工业”,明确提出了“工业下乡”的主张。他要比后代儒家更重视社会的物质生产,重视社会的物质财富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不是把狭义的文化表达视为首要。但这真是对儒家传统的背离吗?若是同一贯首先强调“富之”和“足食”的孔子相比,费孝通先生比那些更多强调教化和心性的后代儒家,包括发表中国文化宣言的新儒家们,都更像孔子。而且重利并不一定轻义,就一定属于“小人”。在1980年代初,费孝通不顾当时种种非议和压力,大力支持发展社队工业。这正是儒家赞美的那种人格力量的体现。尽管是社会科学的进路,但若是从思路上看,费孝通先生坚持的更像是早期儒家“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致知”,因此其实属于经验主义的知识传统,拒绝了宋理学、明心学和现代新儒家的理念主义。不是从阅读文本或自我反省中获得知识,他关注社会生活经验,见微知著,非常善于从日常社会生活现象中提炼问题并将之有效转化为学术讨论。并且由于注重经验,不强调内圣外王的菁英主义和形而上学,在我看来,费孝通还恢复了至少是早期儒家的那种平民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知识传统: “子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强调“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费孝通不仅在这个时代解说了,更是创造了儒家思想表达和传播的现代话语形式。在比较温和且愿意思考问题的现代知识分子中,费孝通获得了远比新儒家更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力。理想的超越创造必定已是超越。但我还想从国际层面来表明费孝通促成的儒家思想的超越。费孝通使儒家的思想实践不限于国际汉学界或儒学界;他创造了儒家思想论战的新对手,因此也就创造了儒家思想同其他文明对话的更大空间和可能。例如,在两篇有关文字下乡的短文中,费孝通解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更重要的是,他颠覆了通过文化启蒙改造社会的幻想。费孝通先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展示了,知识总是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任何正常人都有知识,不必定附着于文字,因此每个人都只有知识的比较优势等等。费孝通隐含的结论是,必须首先改变生产方式,否则仅仅文字下乡无法改变乡土中国,而且文字也不会扎根农村。经验证据一再支持了费孝通的判断。费孝通思考着改造乡土中国的新出路;但在智识上,他也挑战了直到今天仍颇为流行的自由主义和启蒙哲学的话语。在“无讼”一文中,费孝通通过一个简单的个案——某人因妻子偷人打伤奸夫、奸夫到法院告前者——就提出了一系列抽象意识形态化的基于个人权利的法治话语和实践很难回答的问题:传统“礼治”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治实践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冲突等等。这个例子高度具体化了“礼治”与“法治”遭遇的现实情景,至今仍具有强烈的惊醒作用。但晚年的费孝通还有另一种超越,并且同儒家思想有了更直接的承继。思考集中表现在费孝通晚年的一系列学术短文和学术反思,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孔林片思》。不仅由于思考的地点或触媒使费先生同儒家传统在空间和文化符号上联系起来了,更重要的是思考的问题——从国内看是“教之”,从国际看则是“平天下”——和思考的方式也同儒家传统联系起来了。文章的核心是关心未来的世界中“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国与国之间怎样相处的问题”。费先生提到了环境污染问题,资源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人与人的心态问题。他在《孔林片思》中说,“现在世界正在进入一个全球性的战国时代,是一个更大规模的战国时代,这个时代在呼唤着新的孔子,一个比孔子心怀更开阔的大手笔。”“新的孔子必须是不仅懂得本民族的人,同时又懂得其他民族、宗教的人。他要从高一层的心态关系去理解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自觉。考虑到世界上不同文化、不同历史、不同心态的人今后必须和平共处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不能不为已不能再关门自扫门前雪的人们,找出一条共同生活下去的出路。”这段文字写在1992年6月。在国内,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全面推进,而费孝通先生却提出了如何在21世纪处理国际之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和能源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及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其所处具体社会和思想环境的眼光和关怀。而在国际上,也是直到一年后,美国学者杭廷顿才提出了所谓“文明的冲突”问题;而这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及了费孝通提出的诸多问题之一……这足以展示费孝通的思考和判断在中国和世界学人中具有的先锋性,但更重要的是超越性。费孝通、儒家传统与文化自觉如果只是打算勾连儒家传统和费孝通,上面的话大致足已支持我的论题了。但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不是牵强附会,那么我在一开始时勾勒的那个费孝通又是如何同儒家思想勾连的呢?很多人会简单追溯到费孝通早年 (“五四”之前)受过的教育,“约四岁入蒙养院,六岁入吴江县城的第一小学,”以及家庭的熏陶等。一个人幼年的教育确实会影响他的终生。但是这个回答不可能对。真正建构费孝通与儒家传统之联系的很可能是他们共同面对的那个农耕社会,那个乡土中国。尽管时光流逝,多少次改朝换代,19世纪后期起中国更经历了“数千年未见之大变革”,但直到费孝通中年时,中国广大农村熟人社区的秩序问题基本还是当年孔子力图回答的问题,普通农民基本还是沿用了儒家提出或概括的方案,并且基本有效。哪怕改朝换代,社会上层或者“礼崩乐坏”,或者“变法改制”,但“天不变道亦不变”,最终还是“礼失求诸野”。有或没有儒家来表达,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都需要这样一套规则,并一定会作为实践而存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永远都存在这些问题,孔子时代如此,至少到费孝通中年时也还基本如此。在这个意义上,我甚至认为,传统中国农耕社会的规范不是孔子或儒家的创造,与儒家的阐述和传播也并不直接相关,相反,更可能是这种传统农耕社区的内生秩序本身启发了孔子及其后代传人的表达。接受了系统西学教育的费孝通,尽管有了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和学说理论作为参照系,但只要他直面这样的乡土中国,就只能以现代社会科学来阐述和表达这种秩序。这种秩序内在于这种农耕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其正当性来源于也受制于这个看似可塑实在坚定的农耕社会。因此,在费孝通先生强调的“文化自觉”中,这可能是最重要的:直面对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我刚才说的对费孝通和儒家思想发生及其关系的重构,则意味着,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的,为了社会的生存,所有的知识运用都必须是具体的和地方的,不可能存在独立于社会生活需求的知识;要直面社会,而不是试图在文字层面上进入某个据说是正确的文化或学术传统(那不是为了社会的研究,而是为了“不朽”的研究)。如果不是首先在这个层面上达到文化自觉,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意义的学术发展和贡献。对费孝通的探讨还暗示了,必须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讨论中国文化的复兴、发展和贡献,必须考虑在世界学术竞争中发展中国的学术和文化,因此很可能必须在社会科学的传统中继承、发展和表达中国的文化。这是另一种文化自觉。如前所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说基本背离了传统儒家的教义学或阐释学传统,他很少直接触及儒家经典,他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因果律和功能主义来解说儒家文化的实践形态和有关这些形态的表述。但这些解说是非常强有力的。尽管力求展示费孝通与儒家思想的关联,但必须强调,费孝通显然不相信新儒家的“内圣外王”,从中“开出民主与科学”之类的宣言。费孝通对人的分析,对制度的分析,他的功能主义,背后的假定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和社会人,他们都在追求自我利益和与自我直接相关的人的利益。费孝通重视道德,也承认“礼”和“礼治”的社会功用,但他的分析表明他并不相信无论是儒家或是新儒家的道德教诲,或是其他什么文化教诲,本身可能完全改造平凡的人。费孝通的最高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他的最低理想:人类的和平和安定,每个人都能比较富裕像样的生活,与其他人共存共荣。费孝通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追求。但费孝通至少可以提醒我们不能轻狂起来,试图构建一个纯理性的世界,期望一个完全正义的世界。费孝通讲新孔子不是追求思想的独尊,一统天下,而只是期望“在争论中筛洗出和在一个过程中形成人类能共同接受的认识”。费孝通当然希望在新一代中国人中“出现几个懂得当‘孔子’的人。”但请注意,只是懂得“当”孔子,而并非成为本质意义上的孔子; “当”只是一种职业分工,只是履行一种社会功能;而不是因为“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不是因为文化必然一统或真理必定趋同,而仅仅是为了回应全球化时代人类和平共处的心态这样一个问题。因此,强调文化自觉的费孝通从没有说过诸如“21世纪属于儒家文化”这类话,他既不认为未来将由中国文化主导,也从来没有认为甚或希望中国文化本身的优点会带来中国的复兴,而只是在世界性的共识形成中“中国人应当有一份”。他一生只是强调富民,不奢谈狭义的文化,他的研究进路,以及他的晚年提出的心态研究,都表明他始终都是一个文化的功能主义者,一个文化建构主义者,一个文化的反本质主义者。他似乎认为,只有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长期富裕和强盛,人民的安居乐业,才真正强有力地表达其文化,产生长远和扩展的影响力,而不是相反。在学术上也是如此,某种现象,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化表达都不可能仅仅因其“独一无二”或“源远流长”就自然能或应当在世界获得一席之地。学者必须通过至少是具有某种程度普遍性并且是有竞争力的表达才有学术意义,才能进入人类的知识库房。如果分析到这一点,在一个非常狭窄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费孝通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因为他的文化观太功能主义了,也太实用主义了。但这不就是历史背景关照下当年的孔子吗?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仅自己“知其不可而为之”而且认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孔子!但从广义的文化层面、从功能主义角度看,这种虚无主义恰恰反映了一种对于社会对于人类的深厚责任感,一种更高的现实主义和务实主义。在这种视野中,从长远看来,人类没有最终目的或无法察知那个最终目的并强使一致认同。所有的文化最终都要适应人的生存,无论文化的发生、消长和存亡,都契合着而且必须契合着群体的人类生存。(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为编者加)
  15. 孟晖:初一御炉飘果香
    2012/01/22 | 阅读: 1777
    清代,每逢大年初一,伴随着紫禁城内的大典,太和殿前的铜香炉就会氤氲着以果皮制成、清新淡远的"四弃香"。成本低廉的香品为何会用于隆重的典礼?因为它来历不凡,寓意丰富。
  16. 桑兵:民国学界的老辈
    2010/12/07 | 阅读: 2337
    民国学界,唯新是求,老旧几乎成了腐朽的同义词,所谓老师宿儒,大都被打入顽固保守之列,甚至等同于前清遗老。与之关系稍近的学界后进,也被视为遗少。近代学人所写的学术史,很少将老辈放入视野之内。受其影响,当代学人的目光,似也不及这一社会文化群体或类型。其实,民国时期的老辈在政治和社会生活方面,因为人脉、交游、学术渊源以及身世习惯等因素,常常自外于一般社会人群,犹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但在学术文化活动方面,则反有较多闲暇来从事玩赏、研究和创作。他们或是从保守固有文化的立场希望抱残守缺而更加执著,成就不一定高,对内对外的交往联系却依然紧密频繁,有时甚至担当主角。认识民国学界的老辈,可见学术发展,必有传承,虽然后人往往奢望截断众流,横空出世,毕竟不能凿空逞臆。而五四以后的学院化学术建设,不仅渊源于西学和清末的新学,仍然受固有学术文化的制约。同时,新文化派与其他派系群体的关系,也不像他们自己描述的那样非敌即友,至少在整理国故方面,情况相当复杂。从思想史的角度看,新文化派或许已成主流,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新文化派的主流地位不免有许多后来附加的成分,甚至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新文化派在新文化运动以后所建构起来的幻象。 一 各花入各眼 1920年代末,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筹建前夕,日本对华“东方文化事业”的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已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之中。两相比较,两所研究机构治学的范围和取向大体一致,用人方针则截然不同。与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和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一脉相承的中研院史语所,不仅精神继承新文化派的衣钵,用人还更进一步,实行傅斯年的“应找新才,不应多注意浮华得名之士”的方针。①按照在中国建立科学的东方学的目标所组成的“元和新脚”,非但没有老辈的位置,连同一阵营的章太炎弟子也多被排斥。而已经是当时中国学人心目中的汉学中心之一的日本京都大学,对于中国学术界的看法以及用人态度,与此明显有别。 关于日本“东方文化事业”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的人事,长期以来只知道所长一职有过争议,其余则不知其详。近年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披露了小岛佑马旧藏“对支文化事业”关系文书,至少可见日本京都学派主帅之一的狩野直喜的态度。狩野担任“对支文化事业调查会”委员,他建议在中国内地设立中国文化研究所,用优厚条件聘请中国学者参与其事,并且按照学科分类开列了各方面拟聘学者的名单,具体如下:②    经学  汉学   古文学派   王国维 江瀚 曹元弼 章门   今文学派   廖平   不分古今文派  宋学   程朱学派   陈宝琛   陆王学派  小学 罗振玉 王国维  诸子学   儒家     (孙德谦)汪荣宝   道家     章炳麟门派   墨家     胡适   名法家    同   杂家     叶德辉门派 史学  支那史  政治史     柯劭  法制史     董康  掌故      杨钟羲  经济史  文化史     胡适  朔方民族史   陈毅 屠寄  南海民族史     陈垣  西域史  东西关系史 金石学附目录学   罗振玉 张尔田 傅增湘 孙德谦 土俗学附人种学 考古学罗振玉 文艺  古典文学   古文 骈文 郑孝胥   诗赋 词余    陈三立 陈衍   制艺 沈尹默 沈兼士  俗文学   小说 戏曲 王国维 胡适  言语学  造型美术  音乐 宗教  佛教 杨文会门派  道教 天文历算 地理 熊会贞 本草附古代化学(日人)杜聪明 医学 ①《傅斯年致蒋梦麟》, 1934年5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北京:中华书局, 1980年,第531页。此处时间有所订正。 ②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人文》第46号, 1999年11月18日,第43—45页。 这份名单尚在草拟之中,因而并不完整;起草的具体时间也还需进一步考订,但显然与当时新文化派对中国学人的评价以及后来学人的认识相去甚远。选择的当否姑且不论,比较突出的是,在新文化派看来已经过时的旧派人物占了大多数。分科的理据与后来也明显不同,兼顾了中国与“现代”两面。 东方文化事业旗下的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受到官方的干预,实际人选并未完全以学术为凭据,最后中方入所者,为总裁柯劭,副总裁王树柟,研究员王式通、王照、梁鸿志、贾恩绂、胡敦复、江庸、汤中、江瀚、戴锡章、姜忠奎、刘培极、胡玉缙、何振岱、章华、徐审义。 决定研究项目分为经学、史学、哲学、文学、法制经济、美术、宗教、考古学、语言学等九个部分,实际做法则是按经史子集四部自选,具体为经部:江瀚、胡玉缙、徐审义、刘培极、姜忠奎、王照、杨策;史部:王式通、戴锡章、江瀚、汤中;子部:刘培极、胡玉缙、江庸、王式通、胡敦复、梁鸿志、汤中;集部:王式通、戴锡章、江庸、章华、梁鸿志、何振岱。① 民国学术,承继清代而来,民初马相伯、章太炎、梁启超等人曾仿法兰西学院制,发起 “函夏考文苑”,目的是“作新旧学”,“厘正新词”。定额40员,最初所拟名单,除三位发起人和严复外,为沈家本(法)、杨守敬(金石地理)、王闿运(文辞)、黄侃(小学文辞)、钱夏 (小学)、刘师培(群经)、陈汉章(群经史)、陈庆年(礼)、华蘅芳(算)、屠寄(史)、孙毓筠 (佛)、王露(音乐)、陈三立(文辞)、李瑞清(美术)、沈曾植(目录)。其中除一两位太炎门 生外,多为老辈。② 两份名单相比较,一为民初国内学人的判断,一为1920年代中后期日本京都学派的意见,时空差异明显,选择标准也间有分别,因而除陈三立外,极少重复,但精神大体一致,分科与用人的标准,与后来新文化派以及受新文化派影响者的看法大相径庭。 五四以后,新文化派在革新文学、改造思想、输入新知等方面自然占据主导,但在整理国故方面,虽然北京的太炎门生代桐城派而兴,在京畿之地显赫一时,胡适等人更有后来居上之势,并逐渐成为主流,但毕竟不能覆盖大江南北。中国的学术文化经历了辛亥政治革命和五四思想文化革新的冲击,并未完全断裂。民初在上海、天津、青岛、港澳等地,分别聚集起一批前清遗老遗民。其中固然有怀抱复辟的政治目的者,但也有不少对于政治尤其是爱新觉罗一家一姓的兴衰无大兴趣之人。因此,与清初的遗民大都具有反清意识不同,民初被视为遗老者,虽然也以不仕新朝相标榜,真正要推翻民国者为数并不占优。许多人只是从保守固有文化方面,对民国的革新不以为然(其中纲常伦理部分当然也涉及政治),不少人还做过民国的官。如清史馆所聘者,时人均视为遗老,其实他们当中一些人担任过民国政府的各种职位,如吴廷燮任国务院统计局局长十余载;王树柟做过国史编纂处编纂、参政院参政,罗历任总统府、国务院秘书;王式通历任司法次长、代理总长、政事堂机要局长、国务院秘书长、全国水利局副总裁等多项要职;金兆藩担任财政部佥事、会计司司长。而且一旦入馆,也就食了民国的俸禄,不再执守前朝的臣节。就此而论,除积极参与复辟活动者外,多数应属于文化遗民。即使参与复辟活动者,有的也是投机强于理念。正因为他们大都不以复辟清室为目标,反而将精力投向固有学术文化的整理研究,或抱残守缺,或理董旧籍,或教授后进。以新文化派的观念看,这些人不免守旧,学术成就也不高,但是跳出新文化的框架,或许刚好避免了新派以外来观念的附会,为正、反之后合的成立作一铺垫。两份人选名单中的陈三立、李瑞清、沈曾植、江瀚、陈宝琛、郑孝胥、罗振玉、曹元弼、柯劭、傅增湘、陈毅、陈衍、杨钟羲乃至王国维等,在当时人看来,均在遗老之列。 ①黄福庆:《近代日本在华文化及社会事业之研究》,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2年,第152—154页。 ②朱维铮主编:《马相伯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6年,第126、136—137页。 有些人在文化观念上与所谓遗老相近,但身份尚难以遗老定性,如叶德辉、董康、屠寄、 张尔田、孙德谦、沈家本、王闿运、陈汉章、陈庆年、杨守敬、熊会贞等。他们有的本来并非官宦,与清室的关系相当疏远;有的则是老的新学家出身,只是时过境迁,跟不上清季民初日新月异的变化节奏,显得有些落伍;有的年龄不见得大,而精神气质及交游皆与老师宿儒相近。如果身世方面多少有些瓜葛,便会被看作是遗少。 按照主流派后来的描述,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几乎是一路凯歌,因而近代学术史日益成为新派逐渐放大的历史。其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新派不仅不能包揽一切,如果从地域分布的情形看,还处于明显的劣势。至少到1920年代中期,南方主要仍然在老辈学人的笼罩之下。胡适所谓“南方史学勤苦而太信古”,应指老派观念。①江南一带,公开树旗与新文化派对垒的《学衡》,以南高学派为后盾和中坚,而南高学派中除了留美学生外,也有王瀣、柳诒徵等老辈学人。在北大派南下之前,厦门大学的中国文史研究者,主要以陈衍为中心。广东则有古直等人与之声应气求,更有学海堂出身的汪兆镛、朱九江的弟子简朝亮等老辈。在四川,晚清以来的存古学堂一脉相承,入于民国,改国学校,由宋育仁、廖平等人主持,另有所谓“五老七贤”,在学界乃至社会上影响极大。云南的赵藩、陈荣昌、周钟岳、袁嘉谷等人与四川的“五老七贤”相似。湖南的“二王一叶”及皮锡瑞,于晚清独树湘学一帜,并一直延续到民国。在关外, 1920年代东北当局聘请桐城派嫡系传人吴闿生等人任教,后来创办东北大学,所请师资主要也是东南大学一派。这些地区的新派虽有逐渐扩张的趋势,还不足以与旧派分庭抗礼。更为重要的是,在许多地方,学术上的新旧冲突并不像北京那样激烈,老师宿儒与留学新进之间存在着某种和谐与默契。 其实,即是在北京,学术界也并非新派一枝独秀,老辈学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占据重要甚至主导地位。尤其是对外交往方面, 1920—1930年代老辈学人仍然担当要角。日本组织的对华文化事业委员会固然主要以老辈为联络对象, 1932年12月底,法国汉学大家伯希和访华,抵达北平,法国公使馆为之举办盛大宴会,招待中国教育学术界名流,中方“到会者有前教长傅增湘、蒋梦麟、翁文灏、李书华,暨学术界名流胡适、沈兼士、马衡、袁同礼、梅贻琦、李蒸、张星烺、李宗侗、黄文弼等五十余人”。②傅增湘在群贤毕至的场合被推为首座,并非官式的客套,次年1月,陈垣等人宴请伯希和,同席者有陶湘、杨钟羲、柯劭、孟森、谭祖任、朱叔琦、杨心如、陈寅恪、尹炎武等,主要也是老辈学人。 国际汉学界和新文化派选人准则的差异,反映了双方学术理念的分歧。当海外汉学家力图用中国方式理解中国固有学问的内在条理之时,中国的新进学人正在努力按照外国的分科系统将固有学问重新分解组合。其分别不仅在形式,更在精神。1930年黄孝可在《燕京学报》第8期撰文《1929年日本史学界对于中国研究之论文一瞥》,指出日本的“支那学”派“史学家大率以清朝三百年之考据学为基础,而参用欧美式之科学的研究法,加以前人未睹之新资料相继发见,益助斯学之进步”。伯希和也充分认识和肯定清初以来的学术发展与成就,认为:“中外汉学大师之造就,堪称殊途而同归,尤以清初康熙以来,经雍乾而至道光,名家辈出,观其刈获,良足惊吾欧洲之人。此果何由,亦由理性之运用与批评之精密,足以制抑偏见成说,其达到真理之情形,实与西方学者同一方式,无足怪也。”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的日记》,香港:香港中华书局, 1985年,第438页。 ②《东方学家伯希和抵华 北平中法学者联欢》,《国立中山大学文史学研究所月刊》第1卷第1期, 1933年1月,第116页。 因此,他对于继承前贤的当代中国学者,“寄有无限敬重与希望。”①本来新文化派学人同样重视清代学术传统,胡适著名的治学十字箴言,就是对清代考据学的总结。不过,新文化派学人的身份及其希望占据学术主流位置的追求,使其可以上溯已经过世的清代学人,而必须与同时代的老辈学者划清界限。 关于新文化派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意见不一。总的说来,所谓新文化派各人,对于本国固有学术文化的看法差别不小,而每个人的态度前后亦往往有所变化。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不同时期的公开表态与实际观念之间,不仅并不一致,甚至有截然相反之嫌。这大概也是导致后来学人评价各异的重要原因。然而,追究新文化派学人的理念固然重要,其他学人的感受也应当顾及,并作为检讨其态度与反响的依据。新文化的倡导者在鼓吹之际,为了扫荡阻碍,引起关注,取代前人,常不免故意说些过头话,容易引起反感。汪东曾特意用白话文批评道:这几个提倡新文化的学者,把西欧学术,顶礼膜拜,自不消说,翻转来,还要把中国原有的文化,看得好像不共戴天似的,提起来便发竖眦裂,甚至说中国学术没一件可以研究,中国书籍没一部可以存留,几乎恨到秦火当时,燔烧未尽。像这种过火的论调,自然 就引起一班旧派学者的反抗来了。② 二 “老则老耳 何遗之有” 受了观念与时势的影响,新文化派学人要想开山,对于同时代人不免存了不破不立的成见和舍我其谁的信念。他们用新的眼光标准来看待和品评人物,真有天低吴楚、眼空无物的感觉。 1922年8月28日,胡适在日记中谈及“现今中国学术界真凋敝零落极了”的状况时,叹道:“旧式学者只剩王国维、罗振玉、叶德辉、章炳麟四人;其次则半新半旧的过渡学者,也只有梁启超和我们几个人。内中章炳麟是在学术上已半僵了,罗与叶没有条理系统,只有王国维最有希望。”③ 胡适说这番话时,正在为撰写《国学季刊发刊宣言》做准备,因而对清代三百年古学发达史做了一番梳理。在他看来,“近年来,古学的大师渐渐死完了,新起的学者还不曾有什么大成绩表现出来。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期,只有三五个老辈在那里支撑门面。古学界表面上的寂寞,遂使许多人发生无限的悲观。所以有许多老辈遂说,‘古学要沦亡了!’‘故书不久要无人能读了!’”④ 胡适对于中国学术界的悲观由来已久。回国不久,他就写了一篇《归国杂感》,其中谈到在上海调查出版界的情况,这一看,令本来不抱希望的胡适更加失望。他认为民国成立七年来,“简直没有两三部以上可看的书!不但高等学问的书一部都没有,就是要找一部轮船上火车上消遣的书,也找不出!”⑤胡适的这种看法颇具代表性,实际上就是认为清代学术到了民国已经停顿甚至中绝。1938年3月1日钱玄同致函郑裕孚时还说:“近二十年来,国学方面之研究,有突 ①《法国汉学家伯希和莅平》,《北平晨报》1933年1月15日。 ②汪东:《新文学商榷》,《华国》第1卷第2期, 1923年10月15日,第1页。 ③《胡适的日记》,第440页。 ④《国学季刊》第1卷第1号, 1923年1月,第1页。 ⑤《新青年》第4卷第1号, 1918年1月15日,第22页。 飞之进步,章刘诸公在距今前二十年至前三十年间,实有重大发明,理宜表彰,但亦不可太过。三十年前之老辈,惟梁任公在近二十年中仍有进步,最可佩服,其他则均已落伍矣。”① 清代学术,号称极盛,实为对历代学术做一总结,虽然不免于偏,而且越到晚近,越行偏锋,毕竟人才辈出。道咸以后,迭经内乱外患,承平时的盛况,一去不复返。但流风余韵,依然可见。同光两朝,欲图中兴,学术文化方面,延续旧途,开启新轨,出现表面的繁荣。文士学人,虽然成就不及前辈,也还昭昭可观。末代王朝,内外交困,政治上日暮途穷,学术文化亦趋于消沉,可还是不乏其人。胡思敬在《国闻备乘》中曾以其在京师面交之人为主要依据,历数宣统初年朝士: 新政兴,名器日益滥。京朝官嗜好不一,大约专以奔走宴饮为日行常课。其稍能自拔于流俗者,讲诗词有福建陈阁学宝琛、陈学部衍、四川赵侍御熙、广东曾参议习经、罗员外、黄员外孝觉、温侍御肃、潘主事博、湖南夏编修寿田、陈部郎兆奎、袁户部钦绪、章郎中华、江西杨参事增荦。讲古文者有林教习纾、陈教习澹然、姚教习永概。讲汉学者有贵州程侍讲棫林、福建江参事瀚、江苏张教习闻远。讲宋学者有湖南吴郎中国镛、浙江夏主事震午、湖北周主事景涛。讲史学者有广西唐尚书景崇、山东柯参议劭、江西龙中书学泰。讲国朝掌故学者有浙江汪中书康年、江苏冒郎中广生、刘京卿澄如。讲目录学者有江苏缪编修荃孙、山东徐监丞坊、湖北陈参事毅、王推事基磐、江西雷员外凤鼎、熊教习罗宿。讲六朝骈体文者有江苏孙主事雄、山西王推丞式通、四川宋观察育仁、江西黄主事锡朋、广东梁员外志文。讲笺注考据者有陈参议毅、苏员外舆。讲绘画学者有安徽姜孝廉筠。讲舆地学者有湖南韩主事朴存、谭教习绍裳。讲金石兼工书法者有浙江罗参事振玉、江西赵内翰世骏。讲词章兼通政事、志趣卓然不为时俗所污者有安徽马主事其昶、湖南郭编修立山、江西刘监督廷琛、魏推事元旷、湖北陈员外曾寿、甘肃安侍御维峻;次则贵州陈给谏田、广西赵侍御炳麟、湖南郑侍读沅、郑编修家溉、胡参议祖荫、江西华编修焯、广西廖郎中振矩、四川乔左丞树柟。其人品不尽纯粹而稍具文才者有汪参议荣宝等。其人品学问俱好而文才稍逊者有吴国镛等。其余与余同时在京而不相闻知者盖亦有之,然大概具于此矣。辛亥出京时,访友于马通伯。据云有武昌饶学部叔光、华亭钱征士同寿、潍县陈征士星灿,皆君子人。鲍心增简放莱州时,为予述三士:一广东许主事汝棻,一广东驻防平学部远,一贵州驻防云编修书。唯平学部有一面之交,余皆未之见也。② 由此可见,清季学术不受重视,固然由于名家不著,但政治上鼎革兴替,令人无暇顾及, 文化上眼镜变色,视而不见,也是要因。1908年,沈宗畸在京师发起成立“著君吟社”,冒鹤亭与樊增祥、陈衍、胡漱唐、郑孝胥、陈宝琛、梁众异、潘弱海、杨畇谷、赵熙、曾蛰庵、罗瘿公等20人结成诗社,后来社员发展到百余人。③同年沈宗畸又和一批京师学人发起编辑《国学萃编》杂志(原名《国粹一斑》),参与者有吴仲、刘仰勋、张瑜、沈宗畸、梁广照、陈澹然、孙雄、冒广生、龚元凯、汪应焜、廖润鸿、夏仁虎、王远、朱点衣、阿麟、定信、庆珍、陈寅、袁祖光、金葆桢、王佺孙、王在宣、丁傅靖。④其志向也有意传承学术,而不仅仅限于抒发文人雅兴。   ①《钱玄同文集》第6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第300页。 ②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年,第296—297页。 ③《冒鹤亭先生年谱》,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8年,第151页;冒效鲁:《冒鹤亭传略》,晋阳学刊编辑部编:《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5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5年,第320页。 ④《本社职任员表》,《国学萃编》第1期, 1908年,第1页。 民国成立后,政治上天翻地覆,学术文化也斗转星移,遗老遗民固然与新人格格不入,即使未必以遗老遗民自居,甚至不以遗老一词为然者,由于喜好和交往等等原因,与新派也不大来往。先后在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教国文的陈衍曾点评他人以遗老入诗道:“惟余甚不主张遗老二字,谓一人有一人自立之地位,老则老耳,何遗之有。”①他在福建及全国各地交往之人,多与新派有一定距离。这种情况使得民国学人对于清季以来的老辈相当生疏。北京大学出身、并好与老辈交往的金毓黻在言及《圣遗诗》中涉及的学人时曾感叹道: 余于清季诸老辈多不相识,《圣遗诗》中所称节庵为梁鼎芬;乙庵、子培、寐叟为沈曾植;伯严、散原为陈三立;病山为王乃征;斋为吴士鉴;石甫为易顺鼎;蒿庵为冯煦;审言为李详;一山为章梫;元素为唐晏(一名震钧);疆村为朱祖谋;樊山为樊增祥;积余为徐乃昌;翰怡为刘贞榦;苏戡、太夷为郑孝胥;陶斋为端方;尧翁即尧生,为赵熙;仁先、苍虬为陈曾寿;葵园为王先谦;叔蕴为罗振玉;祉宇为荣可民;静安为王国维;沈堪为宝熙;弢庵为陈宝琛;石公为尹炎武;哲如为伦明;衡为曹经沅;心畬为溥儒;皙子为杨度;雪斋为溥伒;郁华、意园为盛昱;拔可为李宣龚;释戡为李宣倜;子言为陈诗,多为世人所共知。它如身雩、籀园、孝笙、仲、仲云、刚侯、韧叟、钝斋、匏庵、啸谷、放庵、贻书、贻重、鹤逸、瑾叔、兰生、芷庵、止相、葱石、子修、逊翁、旭斋、涛园、艮麓、子戴、泊园、聘三、毅夫、公穆、鲜庵、蘖庵、园、景张、兰史、健之、护斋、息存、默存、顨庵、西圃、幻庵、文麓、叔明、幼农、幼琴、黝云、君直、晋安,均不详为何人。韧叟疑为劳乃宣,聘山疑即王病山乃征、默存当为陈樵岑,余俟向熟于旧都故事者询之。《圣遗诗》中多含近代史事,应有人为作笺以明本事及所指。② 今人凭借各种工具书和大量参考文献,一一对应自然不算太难,但在当时,曾受教于陈衍、陈汉章等老辈的金毓黻尚且如此,则新派对于旧人的陌生更不难理解。1925年10月,支伟成因拟编《近三十年学术史》等事致函胡适,该书自戊戌维新始,至新文化运动止,分类列举学人及其著述,与中国固有学问相关者,如古文经学为孙诒让、章炳麟、刘师培,今文经学为康有为、廖平,古今文兼采为王闿运、皮锡瑞,沟通汉宋为简朝亮,小学为章炳麟、汪荣宝。哲学乙类(古代哲学之整理)列举康有为、谭嗣同、宋恕、夏曾佑、章炳麟、胡适、梁启超。文学的古文学分陈三立、王闿运之古文,严复、林纾之译文,梁启超、谭嗣同之论文,章炳麟之述学文,章行严之政论文,樊增祥、易顺鼎、罗之诗,朱古微、况蕙风之词。史学为柯劭、屠寄、张尔田、柳诒徵、梁启超。地理学为杨守敬。金石学为孙诒让、吴大澂、杨守敬、缪荃孙、罗振玉。校勘目录学为叶昌炽、杨守敬、缪荃孙、孙德谦、刘翰怡、刘世珩。诸子学为康有为、章炳麟、胡适、梁启超、刘文典。另有佛学、艺术、医药学等项,是否单列,应举何人,未有定论。支伟成以胡适“淹雅博洽”,请“逐类约举见告”,尤其希望对于文学、哲学两项,有所发挥。③ 胡适如何应对,未见记录。至少从文学的角度看,恐怕难适其意。胡适以文学革命起家, 这方面早有一番见解。还在美国留学时,他就对“今日文学之腐败极矣”的状况痛加批评:“其下焉者,能押韵而已矣。稍进,如南社诸人,夸而无实,滥而不精,浮夸淫琐,几无足称者。 ①陈衍:《石遗室诗话》(2),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年,第395页。 ②金毓黻:《静晤室日记》第8册,沈阳:辽沈书社, 1993年,第6209—6210页。 ③杜春和、韩荣芳、耿来金编:《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上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第321—324页。编者系是函于1923年10月16日,注明为疑似。函中提及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已经出版,当写于1925年胡适赴沪之际。 更进,如樊樊山、陈伯严、郑苏盦之流,视南社为高矣,然其诗皆规摹古人,以能神似某人某人为至高目的,极其所至,亦不过为文学界添几件赝鼎耳,文学云乎哉!”①私下里胡适的看法更加彻底:“晚近惟黄公度可称健者。余人如陈三立、郑孝胥,皆言之无物者也。文胜之敝,至于此极,文学之衰,此其总因矣。”②归国后他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对于包括桐城派古文、文选派文学、江西派诗、梦窗派词、《聊斋志异》派小说在内的“现在的旧派文学”全盘否定,认为“实在不值得一驳”。③几年后胡适撰文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看法依然不变。不过,在为日译本写的序言中,对于王鹏运、朱祖谋等人的翻刻宋元词集,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曲录》,刘世珩、董康等人所刻传奇、杂剧,稍加肯定。这些遗漏显示胡适对清季以来中国文学的发展脉络,不仅有新派的成见,而且了解并不深入广泛。1921年8月,胡适读了孙德谦的《诸子通考》,虽然觉得小疵不少,但认为“孙君当时能主张诸子之学之当重视,其识力自可钦佩”。“此书确有许多独立的见解”,“很有见地的议论”,因而许为“此书究竟可算是近年一部有见地的书,条理略逊江的《读子卮言》,而见解远胜于张尔田的《史微》”。④这与胡适归国时对国内学术界的看法有所不同。 1928年,胡适从叶恭绰收辑清代学人遗像一事可以了解部分延续到民国的清季学人的脉络。由于地位的变化,胡适与南北一些老辈也有所来往,他先后与柯劭、傅增湘、郑孝胥、江瀚、杨钟羲、陈三立、章钰、刘世珩、朱启钤、董康、夏敬观等人相识,与董康、杨钟羲、夏敬观等人还有学术方面的联系。不过,胡适“甚感觉此辈人都是在过去世界里生活”,⑤从后来他提及南菁书院毕业生中有名于时所自认见过者的情形看,其与老辈学人的关系还是相当疏离。 ①《寄陈独秀》,《新青年》第2卷第2号, 1916年10月1日,“通信”,第2页。 ②曹伯言编:《胡适日记全编》(2),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1年,第376页。 ③《新青年》第4卷第4号, 1918年4月15日,第289页。 ④曹伯言编:《胡适日记全编》(3),第429—430页。 ⑤曹伯言编:《胡适日记全编》(6),第410页。 民国以后,老辈学人陆续谢世,但也有不少延寿之人。直到1920年代,王闿运、杨守敬、刘师培、劳乃宣、缪荃孙等人虽然已经过世,一代大儒沈曾植则尚在人间,老辈中人如陈庆年、柯劭、胡玉缙、江瀚、陈宝琛、廖平、简朝亮、杨钟羲、傅增湘、屠寄、王树柟、章钰、陈衍、陶湘、朱师辙、高步瀛、马其昶、孙雄、陈三立、李详依然健在。至于地方名流更加不胜枚举。其中一些人的学问,以新派观念来看,似乎没有专精,因而够不上学者的资格,但在固有学问的体系内,他们至少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1923年,胡朴安撰文论述《民国十二年国学之趋势》,南社的背景令他根本否定梁启超的学术地位,而对于清季的学人及其学术,尚能给予肯定: 中国国学,至清乾嘉时而极盛,道咸以后,迄于光宣之际,日即衰微矣。然而未尝绝 也。其矫矫可数者,瑞安孙氏诒让仲容,德清俞氏樾曲园,寻江戴之坠绪,群经而外,兼 及诸子,参互钩稽,时有精言。四川廖氏平季平,广东康氏有为更生,沿刘庄之辙迹,变 而加厉,掊击东汉,独尊西京,罢黜百家,独尊公羊,大同三世之说,比附礼运,先进后 进之说,比附论语,时多怪诞之言,好为新奇之论,然而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虽非通才, 足树一帜。长沙王氏先谦益吾,搜讨颇勤,见闻亦富,注史笺子,简明有法,最便初学。 湘潭王氏闿运壬秋,文笔健洁,纪湘军尤可观,诗亦优长,惜无独到。所注墨子,浅陋无 足论已。吴县吴氏大澂清卿,奔走潘氏之门,颇见三代之器,耳目既广,知识遂多,校其 文字,为之排比,虽鲜发明,可资参考。上虞罗氏振玉叔蕴,海宁王氏国维静安,获殷墟文字,识其音义,证之许书,发千古未有之奇,校六书违背之旨,骨甲出土,有造于罗王 二氏多也。杭州张氏尔田孟劬,孙氏德谦益安,守实斋之成法,兼治史子,亦可以观。长 沙叶氏德辉、吴县曹氏元弼,一则杂不名家,一则拘未宏览,要之一时之好,有足多者。 其他诗文词曲卓然成家者,颇亦有之,不悉举也。 不过,在他看来,老辈的学问只能代表过去,不足以开创未来,因而与现在的学术无关: “兹数先生,虽为足当启发学术之任,亦可谓翘然异于众人矣。惟世界息息推移,学术亦时时递变,诸先生之学术,仅足结清室之终,未足开民国之始,其著作之精粹,可供吾人之诵读,其治学之方法,不能为吾人之楷式。虽诸先生在今日尚有存者,而于民国十二年之国学无与。”① 三 隔代相传 民国时期老辈学人所发挥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便是传承固有的中国学术文化,使之不至于失传或变异。自清末教育改革以来,适应社会时势的变化,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根本改变,这种多少有些不得不然的进步,潜伏着一个相当大的危机,即在西学的整体取代之下,中学很可能不仅丧失其“本”位,而且会以后来外在的条理学说,推测解释古人的意志,最终导致本相真意无人可解的尴尬局面。尤其是在中国固有的学术文化越来越被西化的教科书重新改装,并且被普遍用于学校的教学,而新式学堂毕业生又几乎垄断了各种社会优势职位之后,年轻一代通过正规教育来实现对中国固有学术文化的社会传承,变得越来越似是而非。这种情况很早就引起章太炎的关注,并因此对学校教育提出强烈批评。②张尔田甚至声称:“仆有恒言:真学问必不能于学校中求,真著述亦必不能于杂志中求。”③而老辈学人的存在及其参与各种体制内外的教学活动,使得旧学的传承部分得以延续。1920年代以后,各省纷纷兴办大学,一些老辈学人进入其中,教授弟子,如陈衍入北京大学、厦门大学,袁嘉谷入东陆大学,姚永朴入安徽大学,高步瀛入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朱师辙兼课辅仁大学,李详入东南大学。任鸿隽长川大时,文学院长张颐,中文系龚道耕(向农)讲三礼,林思进(山腴)讲史记,周癸叔讲词,向楚(仙樵)讲楚辞,祝同曾(屺怀)讲资治通鉴,李植(培甫)讲说文,李蔚芬(炳英)讲庄子,赵世忠(少咸)讲广韵,彭云生讲杜诗,庞石帚讲文心雕龙,萧参(仲伦)讲诗经,曾宇康讲文选,后又聘请向承周(宗鲁)讲校雠学、管子、淮南子、陈季皋讲汉书。川大文史学生,大都是老辈的门人或再传弟子。 更多的人则于正规体制之外,另行组建教学机构,如唐文治筹办的无锡国学专修馆,坚持数十年,延聘众多老辈学人讲学其中,造就了不少人才。1928年奉天创办萃升书院,延聘王树柟讲经学,吴廷燮讲史学,吴闿生授古文,高步瀛授文选。被太炎门生和新派学人逐出北京大学,还要穷追猛打、口诛笔伐的桐城末流,姚永朴、姚永概分别长宏毅学舍、正志学校教务。还有的老辈闭门著述之余,也收徒授学。 ①胡朴安:《民国十二年国学之趋势》,上海《民国日报·国学周刊》1923年国庆日增刊。 ②参见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第2章《官学与私学》,章氏同时也批评时人按照外国观念讲解中国学问。 ③《夏承焘集》第5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7年,第327页。 社会生活中常有隔代容易沟通的现象,学界亦然。民国时期的新派,往往借代际更替之名行派系争斗之实。而要打倒前辈,其捷径就是不破不立,根本颠覆前人。胡适的《国学季刊发刊宣言》,根本目的还在标明保存国粹等等反动“都只是旧式学者破产的铁证”,而对能够补救清代学者缺陷,把握现代古学研究趋势的“我们”“抱无穷的乐观”,并且断言:“国学的将来,定能远胜国学的过去;过去的成绩虽然未可厚非,但将来的成绩一定还要更好无数倍。”①傅斯年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方面肯定“亭林百诗这样对付历史学和语言学,是最近代的;这样立点便是不朽的遗训”,一方面则惋惜“不幸三百年前虽然已经成就了这样近代的一个遗训,一百多年前更有了循这遗训的形迹而出的好成就,而到了现在,除零零星星几个例外以外,不特不因和西洋人接触,能够借用新工具,扩张新材料,反要坐看修元史修清史的做那样官样形式文章,又坐看章炳麟君一流人尸学问上的大权威”。②对太炎师徒尚且不以为然,逊清老辈更加不在话下。 与新派和老辈之间水火不容迥异,有心向往文史之学的后五四学人,对老辈反而不大排斥。他们中的一些人,与老辈有着包括血缘在内的种种社会联系,在1920年代后期学术风气逐渐转移的影响之下,对于老辈的学问相当敬重,入校学习的同时,还拜在老辈的门下。从北京大学、清华国学研究院到无锡国学专修馆的学生中,与老辈联系较多或为其弟子之人,为数不少。如金毓黻为吴廷燮弟子,方壮猷为赵启霖弟子,谢国桢入清华前曾受吴闿生诗古文辞。至于向老辈求教治学门径和诗文典籍者更加普遍。龙榆生《苜蓿生涯过廿年》记: 1928年9月到上海,“先后见过了陈散原、郑苏戡、朱村、王病山、程十发、李拔可、张菊生、高梦旦、蔡孑民、胡适之诸先生,我不管他们是新派旧派,总是虚心去请教,所以大家对我的印象,都还不错。我最喜亲近的,要算散原、村二老。”③ 在老辈的熏陶下,这些青年的学术观念自然与五四一代不同。如牟润孙拜入长他两辈的柯劭(蓼园)门下,为柯门最小的弟子,牟、柯两家,姻亲兼世交,牟氏得其亲炙,对于治学 门径以及柯劭学行的看法,与新派多有不同。他认为“蓼园先生博闻强记,治学方面至为广 泛,经、史、小学、诗文、金石、历、算,均有极精深的造诣,为钱大昕后第一人”。④不能仅以《新元史》来衡量其学术成就,尤其不能用新派的所谓科学眼光来看待和评议。清华国学院的姜亮夫在成都高等师范时受教于赵熙、林思进、龚道耕等人,他回忆道:“我一生治学的根底和方法,都是和林山腴、龚向农两先生的指导分不开的。他们特别强调要在诗、书、荀子、史记、汉书、说文、广韵这些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书上下功夫。他们说:‘这些书好似唱戏的吊嗓子、练武功。’并形象地指出读基础书就像在大池里栽个桩,桩子栽得稳,栽得深,满堂的浮萍、百草都会同桩子牵上,乃至水里的小动物也属于这杆桩子了。龚先生还说,由博返约这个约才能成器,不博则不可能有所发现。得林龚二师之教,我在成都高等师范那几年,便好好地读了这些基础书。这点,为我后来的治学,得益确实非浅。”⑤这与用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者的取径明显不同。 用新派后来得势的眼光看,新旧之间壁垒分明,实际情形却相异甚至相反。除北京大学 “党派意见甚深”,以新文化主义排斥异己之外,⑥多数学校在1920—1930年代,新旧矛盾尚不突出,不少地方不但能够共存,还能协调合作。“学衡”派主将之一的胡先骕十余年后总结道:   ①《国学季刊》第1卷第1号,第1页。 ②岳玉玺、李泉、马亮宽编选:《傅斯年选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年,第175—176页。 ③张晖:《龙榆生先生年谱》,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1年,第22—23页。 ④牟润孙:《蓼园问学记》,《注史斋丛稿》,北京:中华书局, 1987年,第535页。 ⑤《姜亮夫自传》,晋阳学刊编辑部编:《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1辑,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51—252页。 ⑥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年,第209页。 “当五四运动前后,北方学派方以文学革命整理国故相标榜,立言务求恢诡,抨击不厌吹求。而南雍师生乃以继往开来融贯中西为职志,王伯沆先生主讲四书与杜诗,至教室门为之塞,而柳翼谋先生之作中国文化史,亦为世所宗仰,流风所被,成才者极众。在欧西文哲之学,自刘伯明、梅迪生、吴雨僧、汤锡予诸先生主讲以来,欧西文化之真实精神,始为吾国士夫所辨认,知忠信笃行,不问华夷,不分今古,而宇宙间确有天不变道亦不变之至理存在,而东西圣人,具有同然焉。”①即使在北京,燕京大学的张尔田、邓之诚等人,与青年学生的关系也相当融洽。燕大以学生为主体的史学会能够持之以恒,人才辈出,他们的影响至关重要。 民国以后,老辈的社会交往和文化观念与现实格格不入,面对西学和新文化的冲击,努力维系旧学,并开展了一些学术活动。主要有以下各项: (一)编纂史志。民国时期,中央和各省重视正史、方志的编修,除少数地方外,老辈学人在其中扮演主角。如国史馆以王闿运为馆长,后改设国史编撰处,总纂王树翰,编辑主任屠寄,李经畲、黄维翰,路朝銮、熊国璋、宾玉瓒、陈浏任分纂。1927年秋,张作霖再改国史馆,柯劭馆长,王树柟总纂。清史馆“最初总纂为缪荃孙、马其昶、秦树声、吴士鉴,继则为柯劭、王树柟、吴廷燮、夏孙桐;纂修为金兆蕃、金兆丰、章钰、俞陛云、吴怀清;协修为张书云、李哲明、戴锡章、奭良、朱师辙,此皆成书时之氏名也。若最初之纂修,尚有姚永朴、张尔田、陈曾则、袁励准、王式通、刘师培、夏曾佑;协修有李岳瑞、朱孔彰、陈敬第、罗、邵瑞彭、赵世骏,皆一时知名之士也。”②各省新修通志,亦多由老辈主事。吴廷燮总纂《辽宁通志》,沈曾植主持《浙江通志》、陈衍主持《福建通志》、傅增湘主持《绥远通志》,宋育仁主持《四川通志》,梁鼎芬主持《广东通志》。各省通志局聘用的撰修人员,也以老辈为主。如浙江通志局聘朱祖谋、吴子修、陶拙存、章梫、叶柏皋、朱湛卿、金甸丞、孙德谦、王国维、张孟劬、刘翰怡等人为分纂,福建通志局则以陈元恺为提调,刘瀛、何梅生为协纂,沈觐冕、叶大琛、林苍、陈钜前、林翊、陈敬、王庆湘、郑祖赓、林孝颖、吴炎南、陈耻、陈谦、叶心炯、李苑之、龚惕庵、林雪舟等人为分纂。《奉天通志》以王树柟、吴廷燮、吴闿生、杨钟羲、金梁、许宝蘅、许同莘等为纂述,《河北通志》以王树柟、贾恩绂等为纂述,《河南通志》以张嘉谋、蒋蕃等为纂述,《云南通志》以周钟岳、由云龙、赵式铭、方树梅为纂述。一些方志学者对民国新修方志颇多微词,实则其中不乏佳作。 (二)整理文献,藏书刻书。老辈学人好收书、藏书、校书、刻书,柯劭、章钰、傅增 湘、董康、陶湘、叶德辉等尤为个中翘楚,因此对于典籍的版本渊源相当熟悉。这在反对“疏 通”的新派学人看来或许无大意义,却受到域外学人的重视。王云五《续修四库全书提要序》 称: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开始聘请仅限于前清遗老。1934年,改由桥川时雄主持,增聘平津一带学者为研究员,并与华中华南及海外若干学者取得联系,实则仍以老辈为主。③金毓黻这样评价《续四库全书提要》的编撰:“主撰者为江瀚、胡玉缙、杨钟羲、伦明诸老辈,皆在北平撰稿,经其事为桥川时雄(子雍),询之岩村,谓成已过半,并将经部提要付之油印,出以示余。此为伟大之事业,中土老儒倡议多年,卒鲜成功,而今则有观成之望,诚无意中之佳觏也。”④ ①《朴学之精神》,《国风》第8卷第1期, 1936年10月1日,第15页。 ②《静晤室日记》第6册,第4226页;第9册,第6533—6536页。 ③参见山根幸夫:《近代中日关系の研究———对华文化事业を中心として》,东京女子大学东洋史研究室,1980年,第15—16页。 ④《静晤室日记》第5册,第3511页。 (三)结社讲学。中国文人学士,本有结社以相互揣摩玩赏诗文学术之风,民国时期老辈远离政治和社会,彼此交游更加重要。1916年,刘翰怡在上海建立淞社,《学樵自订年谱》记:“翰怡与周湘舲主淞社,集者艺风、子颂、鞠裳、息存、梅庵、叔问、桔农、元素、聚卿、积余、金粟香、钱听邠、吴仓硕、刘谦甫、王旭庄、刘语石、汪渊若、戴子开、金甸丞、恽孟乐、季申、瑾叔、崔磐石、宗子戴、潘兰史、王静安、洪鹭汀、陶拙存、朱念陶、褚礼堂、夏剑丞、张孟劬、姚东木,迭为主客,与乙庵论文。”①此后世界文化风向,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 颇有转向东方主义的趋势,更加引起老辈的共鸣和响应。1921年秋,一批老辈学人在上海成立亚洲学术研究会,计划每月开讲书会两三次,发行《亚洲学术杂志》(原定月刊,实为季刊),理事汪钟霖、邓彦远,孙德谦为杂志编辑人,任稿会员有王国维、罗振玉、曹元弼、张尔田等。该会宗旨愤心时流,攻斥骛新者不遗余力,欲借此拯救世道人心。②罗振玉看到杂志后,认为其中佳作不少,特嘱咐王国维:“深愿同人能合力作,发挥正论,以振狂愚。”该会及其所办杂志引起东南大学史地学会的注意,希望其对于学术有所贡献。1923年8月,王秉恩、柯劭、陈三立、辜鸿铭、叶尔恺、郑孝胥、朱祖谋、陶葆廉、李孺、章钰、宝熙、王季烈、张美翊、徐乃昌、陈曾矩、陈毅、金梁、刘承干、王国维、罗振玉等20人联名发起成立东方学会,计划设立董事会和理事会,由柯劭任董事长,尉礼贤和今西龙为董事,③拟定简章10条,④宣称:“中国有数千年的没有中断的文化传统。近几十年,欧美人民因饱受战争之苦,认识到在强权和枪杆之外还有一条通向真理之路,因而纷纷注重研究东方文化。本会以研究中华文物制度为己任,研究古代经籍和历史的关系,以图洞悉国家和社会治乱之根源。”⑤会中拟设印刷局、图书馆、博物馆和通信部,印书数十种。⑥在广东,黄任恒、黄荣康谋复举学海堂课,聘请周朝槐、潘应祺、汪兆铨、姚筠俊、何藻翔、汪兆镛、沈泽荣、林鹤年等人为学长。赖际熙等人则在香港创立学海书楼,邀请陈伯陶、温肃、区大典、区大原、朱汝珍、岑光樾、何藻翔、俞叔文等讲学授课。⑦   ①引自袁英光、刘寅生:《王国维年谱长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年,第194页。 ②《亚洲学术研究会及其刊物》,《史地学报》第2卷第2号, 1923年1月。 ③王庆祥、萧文立校注,罗继祖审定:《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0年,第517、573页。 ④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劳祖德整理:《郑孝胥日记》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 1993年,第1959页。 ⑤Salome Wilhelm,Richard Wilhelm—Der geistige Mittler zwischen China und Europa, Eugen Diederichs Verlag, Duesseldorf Koeln, 1956, s. 302.引自张国刚:《德国的汉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 1994年,第41—42页。Wilhelm称该会系由卫礼贤发起,后者是参与此事的唯一外国人,也是负责学社具体工作的联络人。而金梁《瓜圃述异·辜博士》条记,参与其事者还有铎尔孟、钢和泰、福开森等。详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24辑之238,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第34页。此事当与日本方面鼓吹所谓日中文化联合有关。该会简章,罗继祖称“今不可见”,见《鲁诗堂谈往录》,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1年,第12页。1923年6月26日上海《民国日报·觉悟》刊布一则《东方学会缘起及草章》,从内容判断,应是另一同名组织。 ⑥罗振玉:《集蓼编》,《雪堂自述》,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9年,第49页。 ⑦参见李绪柏:《清代广东朴学研究》,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 2001年,第264—265页。 东方学会成立之时,新文化运动虽已显出种种弊端,声势仍然鼎盛。此后风向有所变化。 1932年北平图书馆《读书月刊》发表《考据漫话》,有如下描述: 以前中国所谓“新文化运动”大概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是各种新社会思想与哲学之 输入,第二是语体的新文艺运动,第三类是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现在第一第二两种大体 多已显示着衰落而集中于社会主义,所以唯物史观的辩证哲学和所谓“普洛文学”,就成为 一时流行之风尚。唯有所谓“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运动,其“流风余韵”,却还相沿未衰,而且在“古色古香”的旧都,正有“方兴未艾”之势。这不能不算是新文化运动中唯一可 “庆幸”的事了!① 对于整理国故吸引了许多青年转向故纸堆,不少人提出严厉批评甚至激烈抨击,而主张或拥护国学研究者的观念和路径也相去甚远,但整理国故激荡起来的国学研究热情,确有形成运动之势。本来中国学人并不强分新旧,即使在新文化运动中心的北京,除新派以外,一般而言,与老辈的关系尚属融洽。1922年5月,由吴承仕发议,尹炎武、朱师辙、程炎震、洪汝闿、邵瑞彭、杨树达、孙人和等八人假座北京的歙县会馆结成“思误社”,每两周会集一次,主要校订古书,以养成学术风气。后改名“思辨”,陆续加入者有陈垣、高步瀛、陈世宜、席启、邵章、徐鸿宝、孟森、黄节、伦明、谭祖任、张尔田等,②其中不乏老辈学人。他们与柯劭、陶湘、杨钟羲、傅增湘等人来往密切,虽然与新派学人也有所联系,而学术上自有见解,并不一味以趋新为然。在各地先后组织的国学会中,老辈也受到尊重,如中国国学研究会的《国学辑林》,请刘承、徐乃昌为撰述员。③苏州国学会以及章氏国学讲习会,南北耆硕王树柟、陈衍、张其淦、杨钟羲、唐文治、孙雄、周钟岳、张一麐、孙德谦等,加入其中。④1926年,吴宓等人组织读经团讲学会,孙雄参与其事。⑤在各种国学杂志上,老辈的学术文章和诗文作品占了一定的篇幅。 新文化派的整理国故和史学革命,虽然公开鼓吹打倒老辈,实际进行之际,在文献典籍和史实考订等方面,不能不与老辈有所接触。尤其是整理国故的兴起,使得原来被新文化派宣布为腐朽、无用、而老辈们擅长的旧学,重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乃至青年成名的捷径。尽管新文化派主张以科学方法从事整理,旨在与老辈划清界限,并将后者排除于整理之外,实际效果却相反。“老实说,国学不过是古董罢了!玩这古董的,只该是极少数的考古家历史家,这极少数的考古家历史家,又必须真懂得国学是什么,那末,才渐渐有相当的成绩出来。可是现在的国学界乌烟瘴气,瞎闹到十二分,他们的头脑,一提及国学,马上就联想到保存国粹;一提及研究国学,马上就联想到古诗古文。某报国学周刊上,不上三百字的孔子之成人说,孔子之君子说,也算是整理国学了。某校的国学概要,把唐朝刘知几所斥为不可信———学者公认为不可信的史料,也采来充做国学也。上海文丐所做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军阀政客们打出来的四六电报,无非是国学。上海某校教员统计今年招生考卷,做文言的,占了十分之九。无锡某校至今还不准学生做语体文。” ①《读书月刊》第1卷第10号, 1932年7月10日,第1页。 ②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年,第17页;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第130—131页。 ③《〈国学辑林〉撰述员名录》,《国学辑林》第1期, 1926年9月,“纪事”,第1页。 ④《国学会会员姓名一览表》,《国学商兑》第1卷第1号, 1933年6月1日;《国学会会员姓名一览表》,《国学论衡》第2—8期, 1933年12月1日—1936年11月20日。 ⑤吴学昭整理注释:《吴宓日记》第3册,北京:三联书店, 1998年,第250页。 鉴于“国学遗老化的恶影响这么厉害”,整理国故刚刚开始,有人就公开反对,认为“国学的遗老化,真是现在学术思想上一件最可担忧的事”。不仅那些遗老遗少等余孽,就算是新式的科学的国学家胡适,所办《国学季刊》,“除掉《科学的古史家崔述》外,也只看到《述皇》一类古香古色的文字。又在他的《中学的国文教授》里,竟要学生读四史、通鉴……一些大学生不必人人要读的书。在最近手定的《高级中学国语纲要》里,竟要学生大做其古文。”而“我们敬仰的国学老辈”梁任公,又主张对古人要拿出一副道学面孔,不许嬉笑怒骂,说俏皮话,对孔子要表相当的敬礼。其《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说《论语》、《孟子》、《易经》有益道德,要摘记先圣先哲身心践履之言以资修养,“这样的态度,是不是与那些圣人之徒开口夫子,闭口先师一鼻孔出气呢?”国学倘若这样慢慢地遗老化下去,“在国学的本身,一定要减损不少的价值;在政治社会学术思想上,一定要生出不少的恶影响”。① 面对接踵而来的批评,胡适虽然辩称整理国故旨在“捉妖”、“打鬼”,可是国立大学拿整理国故做入学试题,副刊杂志看国故文字为最时髦的题目,线装书的价钱十年内涨了二三倍,凡此种种,都使胡适的辩解显得软弱无力。所以他不得不认真反省,“深深忏悔关于研究国故的话”,断言国学是条死路,希望青年走生路。②与胡适不同,顾颉刚坚持“国学是科学中的一部分”,并且理直气壮地宣称:“我们交往的人,也许有遗老、复辟党、国粹论者、帝国主义者,但这决不是我们的陈旧的表征。我们的机关是只认得学问,不认得政见与道德主张的。只要这个人的学问和我们有关系,或者这个人虽没有学问,而其生活的经历与我们的研究有关系,我们为研究的便利计,当然和他接近。我们所接近的原不是他的整个的人格,而是他与我们发生关系的一点。”③ 抗战胜利以后,胡适的态度平实了许多,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新学术界长期仍然深受老辈学人多方面影响的事实,令他不得不正视后者的存在并多少承认其作用。1947年5月22日胡适致函萨本栋、傅斯年,拟推院士名单,“提出三位老辈”:吴敬恒、张元济、傅增湘,并提出杨树达“做一老派古学者的代表”。④虽然胡适的人选并未得到完全认同,老辈的范围与以前也有所差异,至少反映他本人的态度变化。 四 门径各异 清季民初,社会变动天翻地覆,中西新旧,乾坤颠倒,影响及于学术文化,也日趋信奉不破不立,横逸斜出。1937年,张尔田致函杨树达,谈到治学的方法和途径,他说:“凡学之立也,必先循轨道,而后方可以言歧创……今之辍学,知稗贩而不知深研,知捷获而不知错综。以此求异前辈,而不知适为前辈所唾弃。”杨树达对此颇有同感:“先因后创,余虽不克任,然治学次第当如此,则笃论也。余恒谓温故而不能知新者,其人必庸;不温故而欲知新者,其人必妄。亦孟劬此书之意也。”⑤两人所说,显然意在批评近代学术发展的偏向,而这些偏向又影响了学人对近代学术史的认识。中西新旧,截然两分,究其极,西往往意味着新,中则基本等同于旧。不仅新派如此塑造历史,其他学人针对此点立论,观念和脉络也不免为其所囿。   ①陈问涛:《国学之“遗老化”》,《学灯》第5卷第10册第16号, 1923年10月16日,第1页。 ②《研究所国学门第四次恳亲会纪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第1卷第1号, 1926年10月,第143—145页。 ③顾颉刚:《一九二六年始刊词》,《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2卷第13期, 1926年1月6日,第3—5页。 ④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中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第1101—1102页。 ⑤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第129页。 钱基博评介晚清至民国的学风转移道:“五十年来学风之变,其机发自湘之王闿运,由湘而蜀(廖平),由蜀而粤(康、梁)而皖(胡、陈),以汇合于蜀(吴虞),其所由来者渐矣,非一朝一夕之故也。”这主要是就文学一支立论,所谓“文学之事,每随时代升降变易,代有新趋,成其主流”。①梁启超、钱穆两人先后撰写《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立意虽然相异甚至相对,于清季学术的论述都相当简略,而且不离上述脉络。梁氏的《清代学术概论》,亦不脱此范围。 其实,趋新与守旧,都是相对而言,而且不占多数。对于双方的言行,居中的学人早持 平之论。1926年闻宥将研究国学者分为两派:“其第一派之特点曰抱残守缺,凡学之属于古者,不问其精粗美恶,而一切珍视之,甚至其说之已与常识相违背者,亦竟不欲弃置。其第二派之特点曰舍己从人,视我一切学术,皆若为西洋学说之附庸,甚至其说万不可合者,亦竟曲加比附。此两者之态度,适成两绝对,而其误乃相等。由前之说,在乎自视过满,由后之说,在乎自视过卑。自视过满者,固不欲引人以自广,自视过卑者,亦不惮尽弃而从人。自满则国学不能得他山之助,自卑则国学不能立最后之基,而国学之真,于以尽失矣。”②无独有偶,与此同时,缪钺亦致函《学衡》编者,对新旧两派各走极端提出批评:“居今之世,尊人尊己,举无一当。惟有镜照衡权,撷长弃短,镕冶为崭然之真新文学,兼蓄新质而能存故美,庶几得之。自三五钜子,以肤受末学,投国人嗜奇趋易之心,登高一呼,得名而去,使后生嚣嚣然狂走不已,其敝既为识者所洞鉴矣。而鸿生硕彦,湛溺旧闻,墨守故榘,傲然自尊,于西人之作,一切闭拒,以为绝不可相谋,斯亦未为得也。荀卿有言,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今哗众取宠之士,既蔽于今,蔽于浅矣,而老师宿儒,抱残守缺,又不免蔽于古,蔽于博。闳达不出,孰通其邮。此千钧之责,惟冀诸君子负之,而华夏文运,亦将于斯卜盛衰焉。”③“学衡”派虽然被后人指为守旧或守成,主张却是“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不激不随”,并且实际贯彻其宗旨。这与不分中西新旧的温故知新大体同道。 胡适和顾颉刚等人在为整理国故辩解反省之时,尽管态度已经有所区别,均仍然不忘与老辈学人划清界限。这也是新文化运动开展以来他们与老辈分歧的延续。本来新派与老辈学术上并非截然对立,似乎新派一味趋新,老辈则一心守旧。但新派不断鼓动新潮,老辈却往往与复古逆流相联系,在接二连三的冲突摩擦中,各自意气用事,易走极端,形成公开对垒。张尔田就曾将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中胡适的序言撕去,并当面向陈垣表示不以其请胡适作序为然。④这种水火不相容的态度使得双方难以平实相待。1923年,汪东针对“新旧两派的争执,往往各走极端”的情形批评道:“讲学这件事,应当凭着商量的态度,新文化固当虚心容受,旧文化也断不可以一概抹杀。如果一个人能够新旧兼贯最好,不能便联络两派的学者,通力合作,重在互相引证发明,不要互相诋毁。至于辩论,自然是不可少的,却只要研究过的人,循持条理,破他自成,不要完全不懂的人,立在门外谩骂。”汪东认为: ①吴万谷:《王闿运》,张其昀等著:《中国文学史论集》(四),现代国民基本知识丛书第5辑,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社, 1958年,第1183—1185页。 ②闻宥:《国学概论》,《国学月刊》第1卷第3期, 1926年12月10日。 ③缪钺:《与学衡编者书》,《学衡》第59期, 1926年11月,“文苑·文录”,第5—6页。 ④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第407页。 平心而论,学术也有分别,一种是求是的,只问是非,不论新旧,譬如哲学之类,后人发明,可以补苴或改正古人的地方,固然很多,但是古人有极精确的议论,任是如何,颠扑不破的,却也不少。一种是应时的,斟酌情形,务在可行,譬如政治法律之类,有所建制,必定要适合当时环境的需要,环境既变,旧的自然不甚适用,至少也要容纳几分新的来修正调和。但是把旧的一刀从根铲了,却换一个簇崭全新的来代替他,这新的是否与环境适合,也自有审慎讨论之余地。从前帝王,凭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把学术定于一尊,绝不许人对于钦定的学说,丝毫有所怀疑,那些学者,便也兢兢业业,遵守功令,除了父师相传的几本故书,把其余的一概贬作异端,所以新学家诋诃他是专制,是盲从,是一点不错的。然而,我要问提倡新文化的学者,垄断学籍,排斥异己,俨然有一派顺我者存逆我者亡的气象,是不是专制?一般青年学子对于新文化,若者为是,若者为非,若者为适,若者为否,并没有充分考量判断的识力,一味跟着附和,是不是盲从?我们反对的是专制啊!盲从啊!却不论他是用哪一种学术来专制,盲从的是哪一派的学说。① 同年,胡怀琛论及当时学界风气,也有如下评议:“今之学者,新旧互相攻击,夫攻击非治学之弊,攻击之结果,恒有以策学问之进步……今之互相攻击者,不仅不见进步,且日见退步,于是知其相攻击也,非以诚恳之心,研究学问,徒以利禄之心,标榜声名,相当之战守器具,皆所不问,惟日以攻击为事,此真治学之弊也。”他进而批评道: 今之学者不求所以自立,徒为虚之气所乘,以盗窃为能事,以标榜为名事,不仅文话白话然也,一切学问,莫不如是。于是不知算学而言罗素,不知生物而言杜里舒,不知经史而言崔东壁,不知小学而言高邮王氏父子,无闭门读书之人,只有登坛演讲之人,无执卷问业之人,只有随众听讲之人。演讲与听讲,非不可行之事。然必演讲者对于所讲之学问,有彻底之了解,听讲者对于所讲之学问,有相当之根基。今演讲者自知学问之未了解也,于是好为新奇之说,以博听者之感情;而听讲者不仅无相当之根基,并无听讲之诚意……真正为学问之宣传而演讲,与为学问之研究而听讲者,可谓决无其人。至其比较稍善者,亦不能有具体之研究,而求治学之条理,或抽其一二枝枝节节为之。此等治学者,一中于欲速之心,二中于好奇之念,盖具体的研究,非穷年累月不为功,且无新奇可喜之说,足以动人闻听。今摭拾一二事,彼此钩稽,甚且穿凿附会,为之者计日可成,听之者诧为未经人道,于是治学者遂有二途:一曰求中国隐僻之书,以比附西方最新之说;一曰求单文孤证,以推翻前人久定之案。尤以翻案之学说,风行一时。② 汪、胡二人批评的矛头虽然同时指向新旧双方,实际上对采取攻势的新派更加严厉。新文化派中有些人对于上述批评也大体认账。与汪东同门的钱玄同私下反省道:“仔细想来,我们实在中孔老爹‘学术思想专制’之毒太深,所以对于主张不同的论调,往往有孔老爹骂宰我,孟二哥骂杨、墨,骂盆成括之风。其实我们对于主张不同之论调,如其对方面所主张,也是二十世纪所可有,我们总该平心静气和他辩论。我近来很觉得要是拿骂王敬轩的态度来骂人,纵使所主张新到极点,终之不脱‘圣人之徒’的恶习,所以颇惮于下笔撰文。”③   ①汪东:《新文学商榷》,《华国》第1卷第2期,第1—2页。 ②胡朴安:《论今人治学之弊》,《民国日报·国学周刊》(上海)第14期, 1923年8月8日。 ③《致周作人函》, 1920年9月25日,《钱玄同文集》第6卷,第32—33页。 调整新旧即是非的观念,考察新派与老辈的分歧,至少有相互联系的三点可重新考虑。其一,中国的固有学术,究竟是安身立命的所在抑或仅仅是单纯客观的学问。其二,考据能否作为治学的旨归。其三,中国固有学术是否只是一堆散漫的材料,能否用西学的系统来重新条理。在新文化派的学人看来,老辈是将学问作为安身立命的凭借,而不仅仅是用科学方法去研究的客观对象。顾颉刚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所写《一九二六年始刊词》说:“至于老学究们所说的国学,他们要把过去的文化作为现代人生活的规律,要把古圣贤遗言看做‘国粹’而强迫青年们去服从,他们的眼光全注在应用上,他们原是梦想不到什么叫做研究的,当然说不到科学。”胡适对待整理国故,观念前后数变,但始终反对将国学作为安身立命的依据。他以为:“我们所提倡的‘整理国故’,重在‘整理’[两]个字。‘国故’是‘过去的’文物,是历史,是文化史;‘整理’是用无成见的态度,精密的科学方法,去寻求那已往的文化变迁沿革的条理线索,去组成局部的或全部的中国文化史。不论国粹国渣,都是‘国故’。我们不存什么‘卫道’的态度,也不想从国故里求得什么天经地义来供我们安身立命。北大研究所的态度可以代表这副精神,决不会是误解成‘保存国粹’、‘发扬国光’。”①所以他始终批评一些同辈甚至后进学人在研究中国学术之时怀有卫道之心。 此事从新派的立场看,似乎并无问题,实则牵扯甚多,难以一概而论。一些与新派有异的学人,至少在两方面态度不同。其一,是否将中国学术仅仅视为研究的客观对象,如此,则中国学人治中国学问与外国学人治中国学问岂非毫无分别?这一在新派看来理所应当的问题,其他学人并不一定首肯。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对于“为文化所化之人”给予充分的了解同情,他以三纲六纪为中国文化之定义,且断言“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而以王国维之死为文化殉道之举,②相当程度上表达了他自己的文化理念。胡适批评冯友兰、陈寅恪等人的正统派观点,出发点就是认为后者多少有些卫道之心。其二,国学不仅是学术,还是教育的社会化功能的载体,通过教育,可以潜移默化地让青少年成为中国人。由国学而知国性,显然也无法完全客观。中国人讲中国学问与外国人研究中国学问,毕竟有所不同。所以不愿治学受感情牵连的陈寅恪推崇宋儒“皆深通佛教者。既喜其义理之高明详尽,足以救中国之缺失,而又忧其用夷变夏也。乃求得两全之法,避其名而居其实,取其珠而还其椟。采佛理之精粹,以之注解四书五经,名为阐明古学,实则吸收异教,声言尊孔辟佛,实则佛之义理,已浸渍濡染,与儒教之宗传,合而为一。此先儒爱国济世之苦心,至可尊敬而曲谅之者也”。③身在其中,而要超然物外,史家的两难,虽无法两全,却不应片面。 胡适的《国学季刊发刊宣言》发表后,宋育仁曾公开逐句批驳,其中反复论道的重要一点,正是“古学是书中有学,不是书就为学,所言皆是认书作学,真真庄子所笑的糟粕矣乎。今之自命学者流多喜盘旋于咬文嚼字,所谓旁收博采,亦不过是类书目录的本领,尚不知学为何物,动辄斥人以陋,殊不知自己即陋。纵使其所谓旁收博采非目录类书的本领,亦只可谓之书篦而已。学者有大义,有微言,施之于一身,则立身行道,施之于世,则泽众教民。故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今之人必欲盘旋于咬文嚼字者,其故何哉。盖即所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此病种根二千年,于今而极。是以西人谓中国之学,多趋于美术。美术固不可不有,不过当行有余力,乃以学文也。今之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不过欲逞其自炫之能力,以成多徒,惑乱视听。既无益于众人,又无益于自己。凡盘旋于文字脚下者,适有如学道者之耽耽于法术,同是一蛊众炫能的思想,乌足以言讲学学道,适足以致未来世之愚盲子孙之无所适从耳。吾甚为此辈惜之。”④治学不讲微言大义,不仅无用,而且无学。这也是治学不能纯客观的表述。 既然中国人治中国学问不能也不应纯然客观,学术取径当然有所分别。可是自从新派提倡用科学方法整理国故,并鼓吹清人治学方法以来,学界日益趋重考据,随着新文化派上升到主流位置,当时的学术中心北平“充满着‘非考据不足以言学术’的空气”。⑤ ①《研究所国学门第四次恳亲会纪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第1卷第1号,第143—144页。 ②吴学昭:《吴宓与陈寅恪》,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6年,第53—54页。 ③《吴宓日记》第2册,第102—103页。 ④问琴:《评胡适国学季刊宣言书》,《国学月刊》第16期, 1923年。 ⑤《古史辨第四册》书评,《读书月刊》第2卷第7号, 1933年4月,第22页。 这引起老辈学人的强烈不满。其间的是非曲直,须专文详论,老辈们的意见,也各有不同。晚年好讲王学的唐文治主张:“读书须求实用,不必斤斤于考据。鄙人尝谓处今世而言教育,必以尊崇人道为唯一宗旨。在座诸君,孟子所谓必有名世者他日出而救人心救人命,是吾国学会之光荣矣。”①这是从学以致用的角度,不赞成为学术而学术,而欲将学术作为拯救世道人心的工具。1923年,孙德谦撰文《评今之治国学者》,指好古、风雅、游戏三类固然不算是治国学,以科学方法考据亦非国学,“凡有志于学者,当探索其义理,而寻章摘句,繁称博引,要为不贤识小,所贵乎考据者,岂詹詹在此哉?……夫国学而仅以考据当之,陋孰甚焉。今夫学亦求其有用耳,宣圣赞述六经,为万世治术之本,即周秦道墨诸家,亦何尝空言无用,不足见之行事哉。呜呼!今天下之乱至矣,彼非圣无法者,日出其奇谬之学说以隳弃纲常,铲灭轨物,世风之愈趋而愈下,正不知伊于何底……使果于国学而深造有得,好古三者之失,宜力戒而弗为,支离破碎之考据,亦无事疲耗其精神,有可得时则驾,惟本此经世之志,以措之事业。倘终其身穷老在下,守先待后,砥柱中流,庶几于名教有所裨益。”② 张尔田致函叶长青,也对以考据为学术的时趋表示异议:“以为考据者所以为学之具,而未可即以此为学也。原夫考据之起也,盖以去圣久远,学者无所究索,不得不假此以邮之耳。宗邦文化,开明于周公,而大备于孔子,姬公孔父之书,乃其根柢。考据之所蕲,蕲以明此而已。三百年儒者,则古昔称先王,率崇尚考据家言,然而恒干未亡,故为可贵,末流驰逐,便辞巧说,至今日又几几有违离道本之惧矣。若不揣其本而齐其末,则今之所谓考据者,正可谓之骨董学,不得以冒吾国学……考据学之创始,厥维顾亭林,而亭林所志,乃在法古涤污,变夷用夏。下逮戴东原,尤今人所称能以科学方法治考据者,而其言曰:六书九数如轿夫然,所以升轿中人也。以六书九数等事尽我,是犹误认轿夫为轿中人也。”③ 近人以为,清代考证学末流有三弊,一曰重讼数,忽躬行;二曰舍根本,逐微末;三曰立门户,逞私见。④除了忽躬行之弊外,从治学必先立本的准则出发,老辈学人对于一味考据的学术取径也不以为然。其中张尔田、孙德谦等人反对尤力。1927年张尔田复函叶长青道:“三百年考据学末流,至今日已渐离其本质,扶瑕恤,名为整理,乱乃滋甚。夫不能揽其弘体,而但指发纤微,即施嫱且无完美,况乎竹帛余文,其为雷同者所排,固其宜矣。世学人,若孙籀庼年丈及吾友王君静安,其为学皆有其得力处,皆非毁圣无法者,不容破坏纤儿,得以藉口。”⑤五年后致函夏承焘,仍然对学风流弊痛心疾首:“亭林生当明季,目睹王学末流之空疏,故归过于横浦向山者甚峻。今考据破碎之弊,甚于空疏,且使人之精神,日益移外,无保聚收敛以为之基,循此以往,将有天才绝孕之患,斯又亭林之所不及料矣。”⑥ 其时考据风气弥漫,与新文化派取向不同的学人也好以考据为务。1927年张尔田接到叶长青等人所办《国学专刊》,一方面赞赏其“取材丰备,固不限一族”,另一方面则对“总其大较,要以考据为归”不以为然。希望“贵刊既以国学揭橥天下矣,由此驯而进焉,蕲以践乎其实,姬公孔父之道,吾国学一线之曙光,将惟公等是赖”。⑦   ①《唐蔚芝先生演讲录·孟子大义》,《国学论衡》第7期, 1933年12月1日,“讲坛”,第13—18页。 ②《学衡》第23期, 1923年11月,“通论”,第4页。 ③《张孟劬与叶长青社长书》,《国学专刊》第1卷第4期, 1927年10月2日,“通讯”,第111页。 ④《静晤室日记》第6册,第4804—4805页。此为潘石禅所讲《清代之考证学》的论点。 ⑤《张孟劬复叶长青社长书》,《国学专刊》第1卷第4期,“通讯”,第113页。 ⑥《夏承焘集》第5册,第334页。 ⑦《张孟劬与叶长青社长书》,《国学专刊》第1卷第4期,“通讯”,第111—112页。 1934年9月,张尔田看过金松岑与陈衍、章太炎等人合办的《国学杂志》,叹道:“考据之末流,辞章之颓响,噫!三百年汉宋宗传之绪斩矣。”“自考据学行,入室操戈,遂成惯习。”① 王国维的情感世界及政治态度与老辈相近甚至相同,而学术取径和成就却颇得新派推崇。其早年更是一位趋新人物。张尔田《与黄晦闻书》记:王国维早年治哲学文学,“时时引用新名词作论文,强余辈谈美术,固俨然一今之新人物也。其与今之新人物不同者,则为学问研究学问,别无何等作用……其后十年不见,而静庵之学乃一变,鼎革以还,相聚海上,无三日不晤,思想言论,粹然一轨于正,从前种种绝口不复道矣……世之崇拜静庵者,不能窥见其学之大本大原,专喜推许其人间词话、戏曲考种种,而岂知皆静庵之所吐弃不屑道者乎。”②即使对走上经史正轨之后的王国维的学术,老辈学人也有不同意见。孙德谦批评以先秦诸子附会欧美思想以及用遗书取代正史,并指王国维“睹一古器,获一旧拓,详加考订,弟总嫌其穿凿而无关宏谊,有时独标新解,如释史籀二字,不作字体说,人且据之以推翻许叔重矣。为学而不守亭林‘信古阙疑’之旨,一任我之颠倒失实,于人心风俗,亦大有关系”。③张尔田还曾专门致函王国维,提醒其注意:“读书得间,固为研究一切学问之初步,但适用于古文家故训之学,或无不合,适用于今文家义理之学,则恐有合有不合。何则,故训之学,可以目譣,可以即时示人以论据,义理之学,不能专凭目譣,或不能即时示人以证据故也……故弟尝谓:不通周秦诸子之学,不能治今文家言。虽然,此种方法,善用之则为益无方,不善用之亦流弊滋大。”④ 太炎门下最得乃师赞许的黄侃所见略同。1928年6月18日,他在日记中写道:“国维少不好读注疏,中年乃治经,仓皇立说,挟其辩给,以眩耀后生,非独一事之误而已。始西域出汉晋简纸,鸣沙石室发得臧书,洹上掊获龟甲有文字,清亡而内阁档案散落于外,诸言小学、校勘、地理、近世史事者,以为忽得异境,可陵傲前人,辐辏于斯,而国维幸得先见……要之经史正文忽略不讲,而希冀发见新知以掩前古儒先,自矜曰:我不为古人奴,六经注我。此近日风气所趋,世或以整理国故之名予之,悬牛头,卖马脯,举秀才,不知书,信在于今矣。”并进而评判:“近世之学,沟沈优而释滞拙,翻案出奇更拙。”⑤ 老辈的批评对其他学人有所影响。1923年9月,因《学衡》稿件缺乏,国学一部,尤形欠缺,吴宓向孙德谦、张尔田等人求助,晤谈之下,感慨良多:“不禁为《学衡》前途庆,而益增其奋励图谋之志。且二先生确系学术湛深,议论通达,品志高卓,气味醇雅。其讲学大旨,在不事考据,不问今古文及汉宋门户之争,而注重义理。欲源本经史,合览古今,而求其一贯之精神哲理,以得吾中国文明之真际。其所言类皆条理分明,诂解精当,发人深省,不能一一记。予窃自念,昔恨不早十年遇白璧德师,则不至摸索彷徨,而西学早入正轨。今又恨不早二十年遇孙张二先生,则不至游嬉无事,虚度光阴,而国学早已小有成就。”⑥推崇似有过于陈寅恪。 ①《夏承焘集》第5册,第318、319页。 ②《学衡》第60期, 1926年12月,“文苑·文录”,第4—5页。 ③《孙益庵论学三书》,《国学丛刊》第1卷第3期, 1923年9月,“通讯”,第115—116页。 ④《与王静安论今文学家书》,《学衡》第23期,“文苑·文录”,第3—4页。 ⑤《黄侃日记》,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1年,第302、392页。 ⑥《吴宓日记》第2册,第248、250页。 学问的客观化与崇尚考据相互联系,均与西学影响中国学术有着密切关系。梁启超总结道:“总而论之,清末三四十年间,清代特产之考证学,虽依然有相当的部分进步,而学界活力之中枢,已经移到‘外来思想之吸受’。一时元气虽极旺盛,然而有两种大毛病:一是混乱,二是肤浅。直到现在,还是一样。这种状态,或者为初解放时代所不能免,以后能否脱离这状态而有所新建设,要看现时代新青年的努力如何了。”① 近代中西文化关系,是一个四面看山的问题,这时梁启超已经对晚清以来吸收外来思想的偏颇有所批判,其中也包括自我反省,他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启超之在思想界,其破坏力确不小,而建设则未有闻。”②1923年,梁启超更针对国故学复活的原因指出:“盖由吾侪受外来学术之影响,采彼都治学方法以理吾故物。于是乎昔人绝未注意之资料,映吾眼而忽莹;昔人认为不可理之系统,经吾手而忽整;乃至昔人不甚了解之语句,旋吾脑而忽畅。质言之,则吾侪所恃之利器,实‘洋货’也。坐是之故,吾侪每喜以欧美现代名物训释古书;甚或以欧美现代思想衡量古人。”③用外来系统条理本国材料,本来是蔡元培等人肯定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以及后来学人断言此书转换近代学术范式的关键,而梁启超已经开始反省利弊得失。对于梁启超回到东方主义,胡适无疑认为是倒退,相当不满。其他学人对于这一复杂问题的态度有所不同。王国维用“知学”的高明者眼光来看,古今中外可以相通,因而断言学无中西新旧之分。陈寅恪则认为:“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教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二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史之所昭示者也。”④ 观念各异,标准不同,评价自然难期一致。继清季教育改革后,整理国故再用外来分科及其系统将中国固有学术重新条理,老辈的学术地位根本动摇。新派学人以新式学堂教育出来的青年为受众,其用外国系统条理本国材料的做法,刚好适应了知识系统由读教科书而不是读书形成的青年学生。夏曾佑将古今士类分为经师、名士、举子三个时代,金毓黻道:“若自清以迄今二十余年,科举废,学校兴,士子化于欧风,靡然从之,以提倡新思潮为务,故此时代,乃学生时代也。学生者,不拘于故常,不囿于一隅,而为新知之是求,故其弊也盲从。”⑤盲从的学生最易为半桶水的舶来品所吸引,由此引起近代中国学术范式的大转换。关于这一问题,陈汉章与胡适先后在北京大学教中国哲学史的反应,最为学人反复引证,以说明近代中国学术范式转换的必然与进步。由于后来学人同样是被各式各样的教科书培养起来,知识系统已被重新组装,所以无论是否赞成胡适的讲法,对胡适的对立面陈汉章,似乎只有讥笑,很少有人试图了解其教法的所以然。人们以为,这类教法连同这类人物所拥有的知识系统,都毋庸置疑的确是过时而且无用,陈汉章教过的学生,即使并非一味趋新,对老辈旧学尚存同情之心,平心论来,也只承认陈氏背的书多,即所谓“两脚书橱”。而陈汉章在京师大学堂时期的业师柯劭 ,在门人中却甚称赏陈汉章,屡次说:“当代经学,伯陶第一。”其原因绝非仅仅由于他的记忆力强。柯劭 讲经学,把握大体本源,既能通大义微言,又不废考据,颇有所见,而与时趋分别。晚年为弟子讲春秋,先左传,次公羊,最后穀梁,经、传、注、疏,手不持卷,背诵如流。发挥穀梁传义,详尽明白,结语总是说穀梁义最深厚。⑥ ①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东方出版社, 1996年,第37—38页。 ②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北京:东方出版社, 1996年,第81页。 ③《先秦政治思想史》,夏晓虹编:《梁启超文选》下,第328页。 ④《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年,第510—512页。 ⑤《静晤室日记》第4册,第2321页。 ⑥牟润孙:《蓼园问学记》,《注史斋丛稿》,第540页。 柯劭称许陈汉章的本意,从另一事件中可以探知一二。1930年代,在清华讲《汉书》的杨树达被系主任蒋廷黻视为过时,因为杨只能讲版本,释章句,而不知汉代四百年间所发生的重要政治、社会和经济变化,所以决定换人。①蒋廷黻以为,中国的史家在分析即考据校勘方面,确有能与西洋史家比拟的人,但在综合方面简直是幼稚极了。②实则杨树达讲《汉书》虽由版本章句起,却并不限于此。蒋复骢曾询问柯劭治史应从何书入手,柯让其先读《通鉴》,蒋极不以为然,自认为岂能不知道读《通鉴》。实则柯的意思是要寻求《通鉴》的取材来源,以研究其剪裁、取舍、组织、安排。《通鉴》于历朝重大政治、经济、法律各项制度的创立改变,没有漏过一条。所以读《通鉴》为治史学入门阶梯。陈汉章的经学之优,应当从旧学里面看,才能有所把握。民国时期不少学有成就的后进,曾经受过读书、背书、讲书的私学教育,其知识系统并非全由教科书而来。他们对于老辈的学问及其治学态度,似乎领会更加贴切,不再以藐视之心看待固有学术,并从老辈那里逐渐明白了上两代学人的分歧和差别,背经书与讲汉书,自然有了不同的意义,而非愚不可及。用哲学的观念看经学的讲法,当然觉得奇怪,如果回到经学的世界,感受自有不同。宋育仁批评新派认书作学,正是此意。经学原为中国学术之本,破除经学,中国学术当然失去系统。就此而论,陈寅恪自谦不观三代两汉之书,只是针砭一味好古的时弊,并有心与时趋立异,而不得视为治中古史事规则。宋育仁批评民国学人“太看重汉后二千年史料,未窥经术门径,故忽却秦前二千年史料”,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后学治史而不知经,则眼光视线,到汉唐为止,于春秋以来之三代时间二千余年皆茫然,所以错比;又因中外文字统系不同,致多错译。”③经学或许的确不能适应近代以来不得不然的社会变动,但要理解此前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还是不可废弃的必由之路。 老辈学人一般不大利用影响日渐广泛的传媒来传播学术,在他们看来,读书为己,这方面下过大功夫,很少有人像宋育仁那样,公开正面对胡适和梁启超关于整理国故的主张加以批驳。对于后进,也是只闻来学,不闻往教。其讲学提纲挈领,点出要旨,不愿详细说明,若学力不足,难以领悟。江瀚推崇柯劭“为经世致用之学,上绍亭林(顾炎武),薄戴(震)、段(玉裁)、钱(大昕)、王(念孙、引之)而不为。民国初年设地政讲习所,请柯先生批改学员课卷,柯先生往往批上千数百言,指陈历代土地政策的利弊得失,如数家珍,无一字不说中肯綮。足见柯先生的典章制度之学的精湛。若非将历朝史志及通典、通考等书烂熟于胸中,积蕴了丰富的知识,岂能有如此的表现!”柯氏为吴汝纶婿,张廉卿世侄,弟子有陈汉章、戴锡章、胡玉缙、余嘉锡、姜忠奎等。他的讲学与新派差别甚大,其开宗明义:“吾人治学,当讲宋人之义理,清人之考据,不可学阮元(芸苔)。阮氏全讲错了。”阮元追随戴震,主张训诂明则义理明,但读书要从整部书全篇文章去探讨,绝不能只从其中若干字去追求,更不能从若干字的原始意义去追求。戴震批评宋儒,实际是反对清世宗、高宗以理学统治人民,柯劭知道戴震所说以理杀人是指皇帝,阮元笃信戴氏,专心致志从字的古训去讲求义理,做了性命古训等文章。傅斯年后撰《性命古训辩证》,批评阮元,与柯劭 的意思相通。 ①《蒋廷黻回忆录》,长沙:岳麓书社, 2003年,第129—130页。 ②蒋廷黻:《历史学系的概况》,《清华学报》第35卷第11、12期, 1931年。 ③问琴:《评胡适国学季刊宣言书》,《国学月刊》第16期。 蓼园弟子牟润孙知道治旧学的门径,本来是受梁启超的影响,他15岁读《国学入门书目》、《清代学术概论》、《清代学者治学总成绩》等书。后受业柯氏,问过若干问题,其答问可见老辈治学的态度与识见。如牟润孙因为梁任公很推崇焦循的雕菰楼易学三书,就问以清儒讲易的书,是否以焦为最好。柯答称焦氏的学说并不完全合于义理,他的书不算最好。若讲汉易,当推张惠言的《虞氏易》为上乘之作。后牟氏读焦书,知其用比例之法解易,只能解某些部分,若用来贯穿全书,则确有牵强或窒碍难通的地方。张茗柯所讲虞氏消息,虽也不能尽纳全书于虞氏义例之中,但他能阐明虞氏之学,不背汉儒家法。比惠栋的《周易述》条理清楚。《续四库提要·经部》易类的提要出于柯氏之手,其中的评论皆极平允适当。梁启超、胡适推崇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牟受其影响,也跟着崇拜章氏,并问柯劭讲史学是否应以章学诚之说为准绳。柯不以为然,告以刘知几的《史通》比较恰当。牟后来知道《文史通义》议论多可商榷,六经皆史并非其发明。梁、胡等认为纪事本末之体近似于西洋人写历史的体裁,看到章实斋说纪事本末圆而神,立论与西洋人的史书写法相符合,就大力为章氏揄扬。胡适将六经皆史也说成皆史料也,误会其本意,无从分辨误谬。① 外来系统应用之当否,关键在于是否有助于理解中国文献的本意,认识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实况。新派学人不能直接进入古人的精神世界,不得不借助外来的系统。对此新派视为理所当然,而老辈却不以为然。从柯劭的事例,可以体会老辈理解古籍本意的路径与新派大相径庭,看法和结论也相去甚远。关于这一问题上新旧两派的局限,陈寅恪曾有所评论:“以往研究文化史有二失:旧派失之滞。旧派所作中国文化史……不过抄抄而已。其缺点是只有死材料而没有解释。读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新派失之诬。新派是留学生,所谓‘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者。新派书有解释,看上去似很有条理,然甚危险。”②这虽然仅就文化史立论,实际是理解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观念。 在世界进入一体化进程之后,对于自己的历史文化,如何能够既解释得当又不以外来系统格义附会,这是后发展民族共同面对的重大难题,而几千年历史文化一脉相承的中国,其难度会更加巨大,同时也提醒世人注意,文化的多样性为人类未来提供可能选择的无可替代的价值。熟悉域外中国研究状况的余英时教授断言:“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 20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学术的著作,其最有价值的都是最少以西方观念作比附的。如果治中国史者先有外国框框,则势必不能细心体会中国史籍的‘本意’,而是把它当报纸一样的翻检,从字面上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你们千万不要误信有些浅人的话,以为‘本意’是找不到的,理由在此无法详说)。”③对于今日的中国学人而言,体会中国史籍的本意几乎成为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极高境界,与原来日本京都学派主张按照中国学人治学的办法研究中国学问的追求有些形似。不过,如果还有愿意取法乎上的探索者,老辈学人理解旧籍之道,不失为认识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门径。当年宋育仁批评胡适主张用外部的比较参考材料以改变研究范围过于狭小的近视现象道:“回到本位,就是治眼,原来近视,本光固在,即应由此循步而进。如治近视,移步插香,还须由本地本光本视线,移远再看再看,不可再觅显微镜把眼光弄坏,就不可医了。今人如是如是,此所谓资料,就是觅得西洋显微镜之比。”④这样的看法,值得后人认真玩味。如此一来,整理国故的前提即断定中国旧籍只是一堆材料,无系统无学理无分类,就不得不重新检讨。   ①牟润孙:《蓼园问学记》,《注史斋丛稿》,第535—544页。 ②卞僧慧:《怀念陈寅恪先生》,引自蒋天枢:《陈寅恪先生传》,《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9年,第4页。 ③余英时:《论士衡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9年,第459页。 ④问琴:《评胡适国学季刊宣言书》,《国学月刊》第16期。
  17. 董鼎山:美国左翼文学一个时代的结束
    2010/12/10 | 阅读: 1553
    简单介绍美国政治文学刊物Partisan Review (1934-2003),文中史实有错,比如M. McCarthy不是耶鲁的等等,不一一列举。文后有BU提供的过刊阅读链接。
  18. 伊格尔顿:希望之旅的资源--雷蒙德·威廉斯
    2010/01/23 | 阅读: 2033
    雷蒙德·威廉斯和我都是在1961年进入剑桥大学,他在获得剑桥研究员的岗位之前,曾经做过多年成人教育工作,而我在来这里念书之前,在北部一所现代中学教了一年书。很难说我们两人谁与这个地方更隔膜一些。威廉斯经过长途跋涉才从威尔士的农村工人阶级社区来到这个学院,而这个学院似乎是根据人们在贵宾桌上用餐次数的多少来判断人的(我后来在付出代价的条件下才知道了这些事情)。他的长相和说话不像一个大学教师,更像乡下人,热情而质朴,与上流中产阶级一贯的那种乖巧而简慢的作风形成很大反差。他对教员公用室里上演的那些漫不经心的恶作剧一直很不习惯,甚至多年以后,在为F.R.利维斯写的一篇出色的讣告中,仍然说剑桥是“世界上最粗野的地方之一……到处听到冷酷、卑鄙、残忍的语言”。而我呢?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处于一帮学生的围困之中,他们人高马大,看上去都在二英尺以上,说话像驴叫,看电影时哪怕最平淡的一句笑话都会逗得他们大跺其脚;他们在温馨幽静的咖啡馆里像在群众大会上一样扯着嗓子叫唤。很难说我们两人谁的日子更难熬。  我那时对威廉斯作品仅有的一点了解主要是通过理查德·霍加斯和1950年代所谓“愤怒的年轻人”而得到的,他们现在大都成了畅胃不良的托利党老人了。听他讲课对人是一种极大的解放,就好像从来不曾想到他竟然会站在这种地方,正儿八经,衣冠楚楚,以令人羡慕的口才娓娓道出听者心中如鲠在喉的全部政治感觉。这些感觉不是官方的或学院的,而是人们根本没有想到会在这样一种环境里讲出来的心声。这对听者的震撼之大犹如青少年拘留所(在1960年代初,这一制度才刚刚取消)里一个垂头丧气的少年犯突然惊诧地意识到站在面前讲话的所长大人正在发出转弯抹角但确定无疑的信息:所长也是一个罪犯,是混入所里的内奸。当然,听到自己的价值和本能得到比自己更为细致和精彩的阐发,也是惊喜的一个原因。他把那些价值和本能转变成极其精细的理论问题,但丝毫没有降低听者的接受程度。威廉斯是一个相当文雅端庄的人,通过他这个权威的中介,我觉得自己获得表达自己的权威,并且通过我表达所有父老乡亲的新生,他们从未说过该说的话,从未得到允许说心里话的条件,从为有人愿意多问一句他们想说什么。仿佛最难防范的自发性肠胃反应,现在突然摆在公开竞技场里,为自己的尊严和正当性进行不屈不挠的裱糊。所有这一切与其说是一场学术论战,不如说直接来自威廉斯本人长期的深入思考仿佛这些思想只是从一个异常深沉和丰富的本源发出的比较公开的,听得见的些许断片。我只能称之为他的一种深沉而从容的内在存在,是一种牢牢把握着自身的中心和本根,但远远超越了简单的自我中心主义的人才会有的感觉,我想,每一个见过威廉斯的人都会为之动容。我曾奇怪这种内心的平衡和从而是从哪里来的,我如何才能拥有哪怕一二。随着我对他的了解,后来得知基本上来源于他的阶级背景。是的,他终其一生的政治追求时机上都得益于他早年的团结互助的工人阶级生活所留下的形成性影响,赤诚坦荡,无所疑惧。但是我当时还不能理解这个质朴而娴静的权威何以既温文尔雅又言辞刺人,而且一直到中午都那样,虽然实际上他当时才四十岁。我问自己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为无权无势的人说话,而且说得那样精当和肯定。我只停明白他讲的三分之一,决心把其余的搞明白。  当时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利维斯也在那里开设讲座,他对威廉斯著作的评论是:“这些事情奎尼在三十年代时就已经全做过于,”这是威廉斯本人以他那惯有的无所谓的语气告诉我的。邱吉尔学院的乔治·斯泰纳对他的学生说,威廉斯的问题是他不懂得人类悲剧的惩戒净化力量。英文系的其他人似乎大都把他看做社会学家,走错了院系的门槛,不小心和玄学派诗人搅在了一起。当然,他们研究本质上是人文的东西,而威廉斯却分心于红色的历史鲱鱼,分心于阶级和工业和政治之类的事情,更糟的是还分心于电影和广告和通俗报刊。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天大的反讽,因为威廉斯和大部分同仁之间的最大不同正是一个人文问题,只是方式迥然不同而已。威廉斯的话语直接从人性深处升上来,似乎把包括自己在内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笼罩起来。他的真正过人之处不仅是他说的话,而且是他说话的水平。你不能把他所说的话与感觉到话里饱含的整个丰富的经验背景分离开来。早在“个人的问题是政治的问题”这句口号时兴之前,威廉斯就已经在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中实践着它。他似乎从不相信自己还没有亲自消化、逐步吸收进自身存在里的任何东西。他以一种慢节奏的、稳步的、沉思的方式生活,这一点也很像有些乡下人。他以执著坚定但绝非自命不凡的严肃态度对待自己的整个生活经验。在他周围的那些无可救药的犬儒主义者和急功近利的年轻人看来,他的样子似乎匪夷所思,古怪好笑。他们的经验深度恐怕只是一个迪斯尼卡通人物的深度。关于平顶帽和农民靴子不乏”怒其不争”的评论和指教,甚至有一篇讣告非要拽出“怀旧病”一词给《走向2000年》(Towards 2000)的作者盖棺定论,威廉斯总是非常正确地把这类言谈看作犯病。如果威廉斯使有些人对自已油腔滑舌和政治暧昧的作派感到不安并且有时会因为焦虑的折磨而作出迅速反击,那实在不是他的本意,因为他属于这样一种人:除非有人对他紧迫不放,否则他不会嫌恶别人。  不管怎么说,威廉斯在剑桥没有感受过那些六英尺人的“跺脚和驴叫”。但是他经历过一场战争:中断了英文课程,在欧洲参加武装斗争(在法国时他是一个坦克兵指挥官),然后随着工党政府上台,以幸存青年军人的资格恢复学业。威廉斯也经历过共产党,他在很短一段时间曾经是一名共产党员。他在英国南部的一些农村讲堂里教了几年成人课程,当他1961年回到剑桥时,发现自己很难习惯那里的督学制度,很不适应给那些权势阶层的孩子讲课,他与那个制度保持一段谨慎的距离。然而一个熟见的悖论是,局外之人反而能维护一个地方最有创造性的传统。我指的是剑桥英文系的优良传统,威廉斯在好多年里一直都是这一传统的化身,当然系里的同仁们往往很少知道他到底讲什么。威廉斯以一种新的方式把剑桥英国文学教学的文本细读分析与“生活和思想”研究两股截然分明的潮流合在一起。但是他们所称的“细读”或“贴住语言”被他称为历史语言学,而他们所称的“生活和思想”则被他称为“社会”或“文化历史”。  这一结合蕴藏着丰富的东西,但也并非没有严重的冲突。细读分析绝非不受意识形态的侵染,他对这一点非常清楚。这是一种知性分离和专业化的习惯做法,在无意识深处离不开意识形态的认可,并且严重脱离大部分人的实际生活境况。如果把细读分析与所谓的“生活和思想”研究以至与整个社会文化构成结合起来,那就立刻陷入一种政治矛盾。如何从局外人的角度分析自己的民族呢?难道这样一种认知形式与认知内容没有矛盾吗?这正是《边界之国》(Border Country)中的马修·普莱斯和《第二代》(Second Generation)中的彼得·欧文害怕发生的事情。这种二元对立以不同形式出现于威廉斯的作品中,我在《批评与意形态》(Criticism and Ideology)(1976)中以一种年轻人常有急躁做法把他的这种二元对立草草打发掉了。这种二元对立也就是在“老百姓”和“读书人”、“智性的群体”和资本主义生产的严酷世界、乡村和城市、弥尔顿和邓恩、高雅和通俗之间长期进行的斗争。威廉斯在给利维斯写的讣告中就提到了他著作中存在的这种冲突——利维斯“竭力追求……一种断裂形式,一种不求介入的态度,一种艾略特式的冷漠的机智,但实际上却摆不脱对连续性、献身事业、英国外省日常生活的实在感觉。这种感觉特别强烈,一直紧紧地揪着他”。威廉斯肯定也是在绕着圈子说他自己。尽管我和其他一些人轻易地给他贴上“现实主义者”的标签,把现代主义对平凡性的断然疏远看做一种创造性的政治实验和破坏性的“斩草除根”,但是他对现代主义的迷恋终生不减,与有些人不同,他不会太快地附和争执中的任一方。如果他的后期著作实际上已经抛弃了“贴近分析”(close analysis)世系的话,那不是因为他不擅长那种分析(他非常擅长细读式分析),而是因为那样做付出的政治代价太大了。《文化与社会》是一个勇敢的、扣人心弦的全新尝试,把那种经过严格训练的文本分析与一种共同的社会历史联系在一起。但是它也因此成为前面所述的那种二元冲突的一个绝好例子。而且尽管众人称赞这是一个激进文本,但它是在冷战时代的政治隔绝中写成的,这样一部著作只能为利维斯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留出商讨的余地。威廉斯后来用“第一阶段的激进主义”来概括这部最具原创性的著作的特点,表明一种审慎的自我距离化。  他从“知性的群体”跨进了读书人的知性生活,但这条边界线总是缠绕着他,他终生住在这个“边界之国”。他从哈斯汀斯迁到牛津,只待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准确无误地进入了同样的两难处境:《第二代》开篇即谈牛津大学的那条就便取名的“双镇路”,这条路一边望去是大学的塔尖,另一边过去是考利汽车厂的房顶。当然,威廉斯从来不曾相信过嵌入一个有阶级之分的社会里的这种矛盾会通过学问之道而得到解决,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把这种矛盾看成简单的对立。他最早的论文中有一篇叫做《文化是平凡的》(“Culture is Ordinary"),文中指出如果理解威尔士工人阶级对学问和文化的尊重,就不可能把穿越阿勃加威尼和剑桥之间的边界想象成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在去世前不久我对他进行的一次访谈中还说,当他回到威尔士时,他的威尔士同志们对他评价最高的一点就是他穿越了那条边界并闯入大都市的制度机关这一事实。这个案例并不表明“文化”在边界的这一边,而“社会”在另一边:哺育威廉斯成长的也是一种文化,就像哈代小说里的人物裘德在牛津的情况一样,他很快就感觉到与他在所谓文明的剑桥遭遇到的那些冷言恶语相比,哺育他长大的那种文化更为珍贵。由于威廉斯的推动,文化概念进入了剑桥,而那些有文化教养的人却把这个概念照着他脸上扔回来。文化并不是一个怀旧问题,并不是要回过头去看那些河谷和山坡:《乡村和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谈到了“有机社会”的幻象,然后坚决断然地破除了这一幻象。他曾经轻蔑地说起奈厄·贝温,说认识一个威尔士人需要通过另一个威尔士人才行。我从未见过比威廉斯更尊重理性探询的人,尽管他实际上也像所有人一样知道理性总是不在理性的地方。他从来没有低估知性工具的价值,自己的人民被处心积虑地剥夺了的正是这一工具。所以他才用教育者交在他手里的这种工具转身反击教育者。他用这些工具创造了二十世纪英国最优秀的文化作品实绩,他代表的是那些无缘进入剑桥大学、聆听E.M.W.提亚德就鞋子问题发表高论的人们;  威廉斯不仅知恩不报,以怨还德,而且随着年齿日长,反而逾发勇猛好斗,不依不饶了。那些自由主义批评家曾经张开双臂欢迎《文化与社会》,但对他后来谈的什么第三世界的造反和资本主义的兽行却热情顿减。威廉斯一生的突出特征是他稳步不断地走向政治左派;人们已经谈腻了的一种情形是,某某人由一个年轻激进分子成了中年反动分子,他却令人欣慰地把这句话颠倒过来了。主持《政治与文学》(Politics and Letters)期刊时的早期威廉斯信奉左倾改良主义或左倾利维斯主义,他当时也卷入了战后英国政治冷战;后来折服于早期新左派和核裁军运动的迅速壮大,他在这里找到了朋友和支持者。1962年的小书《传播》(Communicatios)无所疑惧地提出了对传播媒体的社会所有和控制,甚至提出了一些实施细节。到了1966年的《现代悲剧》(Modern Tragedy),五年前的《漫长的革命》(The Long Revolution)里的渐进主义话语已经变成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的漫长悲剧。大约这时,威廉斯为了继续前进而开始后退,重新探究他的威尔士遗产,有意地与“英国”文学和工党政府的新世界拉开距离,这个新世界的文化观来自(C.P.斯诺。威廉斯像许多放逐者一样,必须去发现、甚至是重新发明自己的社会历史,逐步挣脱他已经部分地接纳了的英国和英国文学属性,直至弄清楚他是谁。他在《边界之国》里已经对离开威尔士给他带来的痛苦进行了一定的清洗,现在可以回来了。这些问题全部写进了《乡村和城市》,他推敲这部作品时遇到的困难超过了其他任何著作,因为书中的主题全都触到了他的痛处。一种新的语调,几乎是一种新的感性或感觉结构出现在这部奇异、深刻而又无法归类的作品中。它久久凝视着英国的乡村庄园,从乡村庄园的礼仪和雅趣中读出一部欺诈、犯罪和暴力的反对劳动人民的漫长历史。这时的威廉斯已经见证了越南战争、学生运动和工党政府毛糙的功利主义,他的声音已经出现了变化:不那么温良恭谦让了,不那么讲究有理有节了,不那么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了,而是更干硬、更锋利、更尖酸。在那些政治动荡的岁月里,他的作品变得愤怒冷峭,不依不饶,至少在他的自由主义支持者们看来,他显然有些过分。弗兰克·克莫德给《现代悲剧》下了一个很到位的特定阶级修饰语:“怒气冲冲”。  四年后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acism and Literature)标志着正式与马克思主义有了关系,标志着“文化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但是看样子不是他最终被马克思主义所占有,反倒是他冷静地占有了马克思主义。(他谨慎地宣布,“文化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相容”的。)他也要把唯物主义不折不扣地扩展到文化实践中去,以如此的彻底性表明他比马克思主义者们更像马克思。但是,如果把马克思主义逻辑如此这般地推向极端,他就会一并抹掉“基础”/“上层建筑”的区别,从而保留一定的批评距离。这是威廉斯的一贯做法:他不仅十分怀疑正统教义,而且也征引其他思想家或暂停一下看看某种影响。作品完全是他自声的,犹如生命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是社交最广的一个公众人物,伯不无矛盾的是他有一种稳如磐石的自给自足的感觉,有时不免范入孤寂。与其说这是被关在外面的人的一种怪异的自省生活,不如说是走在前面的人令人耳目一新的表现;好像让你感觉到,当你拼力到达某个理论高度时,发现威廉斯早已不声不响地占领了那个位置,而且是沿着自己的思路到了那里。当巴赫金产业在斯拉夫符号学家眼里还只是一抹微光之时,他已经是一位“巴赫金式”的社会语言学家了。他早几年就把于尔根·哈贝马斯关于传播行为的主要论点提出来了。他不是人们所想的那种专门的女权主义作家,但是《第二代》对作品、政治、性别以及家庭进行的透彻研究实在出乎一般人的意料。早在写作《漫长的革命》时,在妇女运动出现之前很久,威廉斯就在讲他当时称为“生育和哺育制度”所具有的中心地位,把这个问题看得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同等重要。他拒绝为风行一时的阿尔图塞理论或后结构主义理论而分心,他仍然待在那里,胸有成竹地等着我们,直到我们当中一些较年轻的理论家们更悲哀也更明智地最终从那几条死胡同里折出来,在我们曾经离开他的地方重新和他站在一起。他看见了“此路不通”的标牌,但他不相信它会挡住一条路线。①我从未见他在左派文化圈子里盛行的意义上用过“理论”一词。他的忠实追随者遍及全世界,但他从未想过组织一个“学派”。他的著作在美国传布很广,那里的左派批评家们曾经请我说服他访问美国,但在越战期间他拒绝去美国,此后也只去过那里一两次。他对学术明星的位子不感兴趣,很少或几乎没有感觉到自己是某种“职业”的一部分,而是更喜欢在家里不停地做他的事。  我认为这种特立不群的做法既有长处,也有局限。独立使他有时处于某种自以为是的隔绝之中,把一种怪样的奥林匹亚神的语调或过度防御的架势强加在他的写作中,使他的一些支持者感到灰心,他们本来期望他发起一场更具战斗性的集体的活动。也许是他过分习惯于成人教育那些年里养成的独自工作的做法;也许是他防范剑桥“细读者们”出现的问题。宗派主义使他厌烦,他有办法把最具多元性和最无宗派性的政治方法与一个社会主义者坚定不渝的信念结合起来,有时让人感觉到他这个人真的无法想象其他人竟然会信奉别的东西。如果说含讥带讽式的愤怒是他的作品的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方面就是对人类潜能的信任。他的信任是康慨大度和忠贞不渝的,即使政治权力已经习以为常的对人的蔑视和戏弄也会使他有五雷轰顶之感。这并不是某种感情用掌的乐观主义所使然:威廉斯身上有一种异常冷静的现实主义,它来自某些出人意料的品质,例如他具有行政长官和政治协调人的出色能力。所以他能依自己的经验知道非英雄的普通人能做到什么,听到轻视和贬损他们的话时,他会怒不可遏。对他而言,王子之死算不上什么悲剧,而他的铁道信号员老爹之死才是真正的悲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孝顺儿子,人们可能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人。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相信这些最基本的爱和怜悯和团结的价值将不可避免地取得政治胜利,一个如此敏锐的政治分析家怎么会在黑暗年代相信这些东西?倒不如说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坚守这样的信念:这些价值终究是最重要的,它们或许不会获胜,但它们是一切的一切,放弃了这一信念就放弃了一切。他已经知道人类的群体可以是什么样子,在重新建成国际规模的这样的群体之前,他决不会休息。他非常知道亵渎人性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他从利维斯那里继承的最优秀的品质不妨简单地概括为“谦敬”二字。他对威尔士历史进行了研究,从中知道了一个被压迫的民族在最严酷的条件下也会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韧性和活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没有做那么多人做过的事情,他不可能降低自己的希望,不可能在政治上见风使舵地面对现实。他面对“他的”现实。他总是能沉稳地从长远角度看问题,就像他有一次直截了当地说的那样,这种做法能避免“对短期问题作出长期判断”。  威廉斯最不放在眼里的边界是学科门类之间的那些传统分界。到了最后,竟然无法给他的工程起个名字:不像社会学,也不像哲学、文学批评或政治理论,既像“创作的”和“想象的”作品,又像学术著作。在他自己的一系列关键词当中,“联系”(connecting)占的地位可能最高,此外还有“主动”,“复杂”,“困难”,“变化”等等。他是图书馆管理员的冤家和恶梦,三十年来一直对“创作的”和“理论的”写作进行着眼下才流行的解构工作。从《文化与社会》到《关键词》(Keywords),语言始终能引起他的学术激情,但是他对语言意味有非常深入的感觉,往往朝许多方向深入下去,很难称他是一位语言学家。对他而言,词语是浓缩了的社会实践,是历史斗争的场所,是政治智慧或政治统治的贮存器。他对词语有一种凯尔特人的感觉,能感觉到它们的丰富肌质和密度。他自己不仅写作,而且有很多演说,同样有力而富有修辞性,他的演说是认真建构和组织的,而不是临时杂乱地凑在一起。如果说他是一个政治理论家,那也不是那种进行短期分析的理论家(当然在一些特殊问题上,他也能组织起激烈的政治介入),而是像与他同属“文化与社会”传统的从布莱克到莫里斯等人那样,预言性地辨识出整个文化的形式和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属于古典知识分子行列,坚守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而决不固守某种单一“学科”。不过,他不仅避免了专家们的近视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绕开了传统圣贤们的业余道德说教,当然,这并非因为他对文学的具体性和特殊性非常敏感的缘故。利维斯对某些社会文化问题的包容是通过将它们殖民化的方法来实现的,而威廉斯则终于颠倒了这个逻辑,把文学研究的中心拆解或更宽广的文化实践领域。但是他向来首先对写作感兴趣,只不过对写作范畴的含义进行了理想化的改造而已;他从未对这一事实予以说明。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有些同行竟然把他看作对文学作品进行还原的“内容分析家”,因为在他看来,是形式把所有一切连在一起的。他的批评把文化形式从形式主义那里挽救出来,并庭其中发现了社会关系结构、技术可能性的历史和社会决定的整个看待事物方式的突然变化。他能从舞台技术的变迁中追溯到意帜形态感觉的变化,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句法中探察出城市化的节奏。  我觉得威廉斯特别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历史人物。他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十分重要,但他丝毫没有个人虚荣心,这在某种程度是因为他有一种奇异的从外面看自己的能力,按卢卡契所说舶“典型”而不是个体来看待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就是他发自内心所做的一切,他的思想饱含着个人的经验,但他似乎也能把自己非个人地、公允地看作“走过了二十世纪中期那些年代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现代悲剧》)。他既是普通人也是特殊人,这也是他身上的许多悖论之一。虽然从个人来说,他是最大度、最平和的人,待人之热情简直掬手可揽,也许正是这种“历史实在性”成了他与同事分离的最直接的原因。他们是个体的大学教师,各自忙于这样那样的事情;而他所进行的是一项历史性的工程,既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又奇怪地是非个人的工作。他特别意识到这项工作及其所植根的生活具有整体上的一致性。他过着一种殚精竭虑、枕戈待旦的生活,仿佛要执行一次献身行动或连续任务。别人可能写一本书或两本书,甚至写二十本书,但威廉斯从事的是一项全然不同的工作。人们会强烈地感觉到无需讨论他是不是一个学者的问题。一些左派学者有时喜欢佯装他们仅仅是穿越一种制度,若即若离而已,根本不求介入,但在威廉斯身上这却是实际情形,尽管他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里都是剑桥大学的一个研究员。他没有左派的那种因为当大学教师而生发的过度的负罪感,因此无需为自己是一个大学教师而辩解,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他并不以此为生活的中心。就算他是大学教师,他也显然不属于他们那种人,因此他使亲者快而仇者痛。他以一种自然平常之态对待自己在剑桥的地位,很有尊严,好像他真的有权利得到,当然他有权利得到。工作总得继续做下去,他没时间叹息做这工作所带来的恩恩怨怨。他几乎一概地对同事们敬重有加,但并不一定与他们合作做事。他的始终合作者是乔伊·威廉斯,《文化与社会》序言里称她为“真正的合著者”。对威廉斯而言,最亲密的思想伙伴和最深入的个人生活和爱情的分享者自然是不可分的。  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把文化研究从他发现的比较粗糙的状态改造成异常丰富、资源雄厚的研究领域,因此而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英国的思想和政治图景,使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同行和读者长久地得到他的思想赐与。他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自始至终坚信他喜欢称为“意义和价值”的东西绝对占着中心地位。他毕生与形形色色的左翼还原主义做法或移置了的此类做法作斗争,相信语言和交际不仅是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而且是我们正在生活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早就一直坚持着有些左翼人后来通过葛兰西或话语理论或精神分析学或“主体政治”等才慢慢发现的东西。后来,当大家都赶上他并忙于把这些东西推向唯心主义极端时,他却猛然向后转,开始讲文化生产的物质方式,写作的社会规约制度,简言之,开始讲文化唯物主义。他的早逝使我们突然变得穷困不堪,如果他没有离我们而去的话,他一定又像前几次那样,早已先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也许应该在此解释几句。我无意暗示这个阶段所有的理论发展都一概走入了死胡同。威廉斯本人尽管尖锐地批评了其中的一些理论,但也吸收了另外一些有价值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在1970年代空前繁荣,尽管他自己的作品与某些时潮相冲突,但是仍然受益于这次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繁荣,我以为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我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对威廉斯的批判就萌生于那些新潮流,有人觉得我不应该那样做,甚至有点不光彩。威廉斯却绝不这样想。他尽管对我的一些批评保留异议,但对另外一些批评却是认可的,这是一位其作品不断进化的思想家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反应。他自己也能对其早期的一些观点进行严厉的批评,他欢迎热烈的论争而不是驯顾听话的弟子。有些人当时就奋起为他打抱不平,现在仍有人这样做;这样做也许与他自己更为隐忍的自我批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我仍然为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里对威廉斯的许多批评观点辩护,当然,如果是今天的我,将会以一种更和煦的风格和一种不同的语气提出自己的批评。对我而言,他的著作无比重要,当我竭力与这样的著作保持一定的批评距离时,说了一些尖酸刻薄,眼界狭窄的话,惹人嫌恶,对此我十分抱歉。译者:马海良  
  19. 王路:逻辑哲学研究述评
    2010/10/31 | 阅读: 1328
    在英文中,与逻辑哲学相关的表达一般有三个:哲学逻辑(philosophical logic)、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和逻辑的哲学(logical philosophy)。从文献来看,使用较多的是前两个。关于这两个表达,人们的看法是不一样的。而且,即使是关于其中的某一个表达,看法也不一样。这些看法不仅表现出人们对逻辑哲学的不同理解,而且也反映出在以逻辑哲学为名的东西上存在的问题。  一般认为,罗素最早使用了“哲学逻辑”这个概念。但是,这个词以及与它相近的词“逻辑哲学”的频繁出现却是在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不仅以“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名出版了一些专著和文集,而且还出版了几份以它们为题的专业杂志。因此,至少从表面上看,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已经堂堂正正地走入了人们的研究视野,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或领域。但是,人们对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存在不同的理解,而且至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其次,也有人承认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提法有问题,但是为了某种目的和便利,仍然使用它。此外,还有人干脆简单地用逻辑哲学或哲学逻辑为题,根本不对它们进行任何说明或解释。在这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比较清楚,因为只要看一看不同作者的不同观点,就可以明白其差异所在;而后两种情况则不太清楚。然而,从作者或编者的具体论述或选编的文章,我们大致仍然可以看出或体会到他们的基本意图和想法。    一 含糊的用法  1967年11月10~12日在伦敦开了一个以“哲学逻辑”为题的学术讨论会。两年以后,与会论文结集出版,名称不变(Philosophical Logic,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69)。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会上宣读和讨论的文章外,文集又增加了几篇论文,而所增加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戴维森的“真与意义”。这篇文章是语言哲学的重要文献,刚发表不久,影响很大。由于编者没有解释,因此我们无法知道编者对“哲学逻辑”的理解。真无疑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意义是不是属于逻辑研究的范围却值得思考。把这篇文章与文集中诸如欣迪卡的“命题态度的语义”和冯·莱特的“论逻辑的规范和本体论”等论文放在一起,自然是把它划入哲学逻辑的范围。这种做法反映出编者对哲学逻辑采取一种非常宽泛的态度。  1971年,普特南发表论文《逻辑哲学》。开篇第一节“什么是逻辑”说:“让我们首先问什么是逻辑,然后试图看一看为什么应该有关于逻辑的哲学问题。”(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404.)通过对几条逻辑推理规则或逻辑定律的分析,普特南得出一个结论,逻辑推论规则或定律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逻辑学家们的看法也是一致的。这些是逻辑的主要部分,是“逻辑中‘永久的学说’”(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但是在如何接受它们的问题上,逻辑学家们的解释和态度却是不同的。在这个结论的基础上,他说:“显然有一些与逻辑相联系的哲学问题,而且至少它的一个理由也是清楚的,这就是:关于所有逻辑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普遍承认的一般原理,很难得到任何普遍接受的陈述。如果我们深究这个困难,那么与逻辑相联系的更深的哲学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清楚。”(注:Putnam,"Philosophy of Logic",in Contemporary Readings i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S.Laurence & C.Macdonald,ed.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第406页。)接下来,他讨论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逻辑和数学的关系,以及由唯名论所带来的与集合论相关的一些问题。从他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指在逻辑的基础上,对各种涉及逻辑、与逻辑相关的不同哲学考虑的反思。  科奈(Korner,S.)于1976年编辑出版了一本名为《逻辑哲学》文集,目的是“讨论一个核心的哲学问题”。文集包括:本体论与哲学;多值逻辑的用途;同一性、必然性和物理主义;自然语言和形式化语言的关系;量词逻辑中的量词与自然语言中的量词。从这些内容来看,许多问题显然很难说是逻辑问题。  1978年,科比和古尔德编了一本题为《当代哲学逻辑》的文集,前言涉及文集内容的说明只有如下一小段:  现代逻辑的课本趋于把大部分内容用来发展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构造。因此它们不太能够注意其主题的历史、逻辑理论的问题或逻辑发展的最新方向。但是有成果的课堂讨论必须探讨逻辑的理论或哲学,而不是探讨它的技术:困为这些技术,作为技术而言,几乎是不可争议的。这个读本旨在为符号逻辑课提供补充课本。它想起的作用是为课堂上讨论逻辑问题提供基础和动力。(注:I.M.Copi & J.A.Could,Contemporary Philosophical Logic,St.Martin's Press,Inc.,1978.)  从这段说明来看,作者是想在逻辑技术和逻辑系统的基础上,还要探讨其他一些不同的东西。全书共分八章:形式途径,联结词和演绎有效性,意义和所指,逻辑和本体论,类型论,模态逻辑,道义逻辑,多值逻辑。所选文章的作者包括罗素、卡尔纳普、奎因等人。从内容来看,作者打破了一般现代逻辑教材的体系,因循的思路是现代逻辑从经典到非经典的基本分类。  1996年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与逻辑的哲学》(注:P.I.Bystrov & V.N.Sadovsky,Philosophical 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1996.)。这本文集是为了纪念前苏联著名逻辑学家斯米尔莫夫(Smirmov,V.A),共四部分:一,认识论与科学哲学;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三,逻辑语义学;四,逻辑证明的分析。“对各种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提出了非标准的解决办法”。这里许多文章并不属于逻辑研究或与逻辑相关的研究,只用“哲学逻辑”还不能涵盖它们,所以又加了“逻辑的哲学”这个更为宽泛的名称。  以上文章和文集采用了“哲学逻辑”或“逻辑哲学”的名称,但是对这两个名称没有明确说明。从具体内容来看,既有现代逻辑技术性的讨论,也有非技术性的讨论,既有逻辑讨论,也有哲学讨论。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加上“哲学”这一表达,自然而然地容纳了比逻辑更多的内容。    二 明确的说明  20世纪70年代初,《哲学逻辑杂志》(Th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正式出版。该杂志明确地说,它的范围限制在使用形式方法或探讨逻辑理论中的论题的哲学研究。具体内容可分为四类:非经典逻辑;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的哲学讨论;讨论与逻辑和语言的逻辑结构相关的哲学问题;与特殊学科相关的哲学工作。该杂志的目的是为具有明确的哲学意义而本质上是技术性的工作提供舞台。这四类内容实际上就是文章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这份杂志主要有两个特点和精神,一个是突出关于纯逻辑的研究,另一个是用逻辑的技术手段来探讨和处理一些与哲学、语言以及相关学科的问题。  1980年出版了一本杂志,题目是《逻辑的历史和哲学》(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logic),直接含有“逻辑哲学”(Philosophy of logic)这一表达。编者在序中说,其主要感兴趣的是有关逻辑的一般哲学问题:存在和本体论方面,经典和非经典逻辑之间的关系等等。它特别提到,对历史方面的文章感兴趣,而“对现在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专门文章不感兴趣,对与逻辑教学有关的文章也不感兴趣”。这份杂志对文章的要求无疑是十分明确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它提到排除“被划分为‘哲学逻辑’的那类文章”。从该杂志的内容来看,这类文章应该是属于《哲学逻辑杂志》中所说的非经典逻辑。由此也就说明,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中的主要部分,或者至少是其中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内容。同时似乎还说明,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是不同的东西。  1983年,《哲学逻辑手册》(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Ⅰ,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第一卷出版。编者在序中明确地说,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介绍经典逻辑的主要部分。其次是为理解以后的部分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所谓以后的部分即是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内容。编者认为,十分重要的是古典逻辑及其“扩展”,这主要是第二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Ⅱ,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4.)的主要内容,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道义逻辑等等。一些“不同方式”的扩展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主要是第三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Ⅲ,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6.)的主要内容,包括多值逻辑、相干逻辑、衍推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量子逻辑等等。编者认为,哲学逻辑领域十分广阔,且具有多样性,比如,它植根于一般的哲学、数理逻辑和理论语言学之中。基于这样的思想,后来又出版了该书第四卷(注:D.Gabbay & F.Guenthner,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Ⅳ,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9.)。在第四卷,编者认为,几乎任何哲学逻辑系统都不会不与自然语言的语义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语言哲学与哲学逻辑从一开始就一直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数理逻辑与哲学逻辑成熟了,成为哲学中的主要学科,并与哲学中的问题相联系。该卷突出并强调语言的形式语义化能力以及形式的语言哲学,因此概述的重点不是揭示语义学上特殊的理论途径,而是展示任何成熟的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论都要考虑的问题的途径。因而它介绍了广义量词理论、与谓述相关的问题、专名与摹状词的问题、命题态度、预设,等等。  从1993年起,Nicholas Copernicus University Press每年出版一本文集,题目为《逻辑与逻辑的哲学》(Logic and Logical Philosophy,ed.By Perzanowski,J./Pietruszczak,A.),主编都是逻辑教授。它声称“主要是专门集中在哲学逻辑和逻辑的哲学部分,即由把逻辑手段应用到哲学问题而产生的哲学。同时不排除其他逻辑问题和逻辑在相关学科中的应用”。  1994年出版了一本文集《逻辑哲学在波兰》。编者是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沃伦斯基。他在该文集的序中说,卢卡西维奇在1929年出版的《数理逻辑基础》一书中说过,哲学逻辑是逻辑、认识论和心理学的混合物,为了数理逻辑应该把它抛弃。由于卢卡西维奇的巨大影响,波兰逻辑学家对“哲学逻辑”这个说法一直是有保留的。尽管完全知道“哲学逻辑”这个术语的含义并不是完全确定的,但是沃伦斯基仍然采用了它。他有两个理由:其一,“哲学逻辑”可以十分便利地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逻辑研究,而这些研究是哲学家们感兴趣的。其二,“哲学逻辑”表达了一种评价态度,即逻辑是与哲学家最相关的。从这两个理由来看,第一个理由最重要,因为它比较清楚地说明哲学逻辑的实质,而从所选论文来看,主要也是一些非经典逻辑的研究,比如“极小蕴涵逻辑”,“对象逻辑”等等。  从以上几份主要的哲学逻辑杂志和文集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或哲学的逻辑这个概念虽然不是十分明确,在使用中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这就是它包含非经典逻辑的研究,甚至说,非经典逻辑是哲学逻辑的非常重要的部分和内容。这也是哲学逻辑区别于经典逻辑的主要所在。另一个特点是,哲学逻辑有不太清楚的一面,这就是涉及哲学的一面。正是由于涉及哲学,因此这一面是不太容易界定的。从《哲学逻辑杂志》的说明来看,这样的哲学讨论主要是要突出技术性,也就是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而不是纯思辨的方法。而从《逻辑的历史与哲学》的说明却无法明显看出这一点。但是如果我们看到整个国际学术界对于逻辑的看法,了解逻辑杂志的内容和水平,就没有理由怀疑,今天哲学逻辑的讨论,即使是纯粹哲学的讨论,也完全是以现代逻辑的方法为基础的。    三 不同的看法  1967年,斯特劳森编辑出版了一本文集《哲学逻辑》,序中说,逻辑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学的部分。所谓形式的部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形式逻辑,而所谓哲学的部分,就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他认为,哲学逻辑主要回答以下问题:命题是什么?一个命题是真的,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从一个命题得出或演绎出另一个命题,命题之间这种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如此等等。而回答这些问题迫使人们必须回答其他许多问题,比如关于语言的实质和作用,许多种类型的语言表达式的实质和作用,等等。说明了这种区别,斯特劳森进一步论述了一般命题形式,所指和谓述,真值函项和条件式,意义和使用,意义和必然性,真,范畴等一些问题。显然,他认为哲学逻辑应该研究这些问题。  斯特劳森的区分十分清楚。形式逻辑是大家都明白的,尤其是在今天,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逻辑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对于形式逻辑没有任何歧义。而关于哲学逻辑的说明,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们仅从他问的那几个“是什么”就可以看出,这是典型的哲学思考的方式,由此也大致可以领会他所说的哲学逻辑。但是从他具体论述的那些问题来看,我们还是会有一些疑问的。像所指、意义和使用等等这些问题,显然不是逻辑问题,而是哲学问题。但是难道我们不能说它们是语言哲学所一般探讨的问题吗?而且,如果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的问题,难道不是更恰当吗?  1978年,哈克(Haack,S.)出版专著《逻辑哲学》。他十分明确地说:“逻辑哲学的职责,正像我所理解的,是研究逻辑所提出的哲学问题,一如科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科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数学哲学的职责是研究数学提出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逻辑要区别有效论证与无效论证,逻辑的形式系统则为论证的有效性提供严格的工具和纯形式的标准。与此相区别,哲学逻辑所要考虑的主要是这里所涉及的一些哲学问题:一个论证是有效的,是什么意思?从一个陈述得出另一个陈述,是什么意思?一个陈述是逻辑真的,是什么意思?应该把有效性解释为相对于某个形式系统吗?有效的与好的论证有什么关系吗?如此等等。这些问题显然属于逻辑的范围,但是使人感到它们是元逻辑的问题。哈克显然也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强调应该把逻辑哲学与元逻辑相区别。他认为,元逻辑主要研究形式逻辑系统的形式性质,诸如一致性、完全性、可判定性的证明,而逻辑哲学却不考虑这些纯形式问题,而主要考虑哲学问题。比如关于二值和多值命题演算之间的关系,对这样两种演算,究竟应该如何替换,如何取舍呢?而做出替换和取舍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此外,他认为,逻辑哲学并不完全限于形式逻辑的问题,它还要考虑非形式论证,以及形式系统和非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  哈克的说明与斯特劳森有十分相似的地方。而最相似之处就是关于逻辑的说明是清楚的,而关于逻辑哲学的说明却不是特别清楚。在涉及说明什么是逻辑哲学的地方,哈克两次都是通过举例。举例无疑是为了说明。但是一个真正的说明,仅有举例是不够的。它充其最只能使我们去体会一些东西,而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它实际想要表达的东西。具体地说,知道探讨有效论证和好论证的区别是属于逻辑哲学的问题,与知道什么是逻辑哲学难道是一回事吗?  我们发现,在哈克的书名中逻辑是复数(logics)。这是哈克与斯特劳森比较明显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哈克说的逻辑哲学中的“逻辑”与斯特劳森说的“哲学逻辑”中的逻辑是有区别的。从哈克的具体论述来看,他说的逻辑,主要是指各种不同的形式逻辑,比如传统逻辑、经典逻辑、扩展的逻辑、异常逻辑和归纳逻辑等。因此,他所说的逻辑哲学主要是关于这些逻辑或形式系统的哲学,或与它们有关的哲学。比如,有没有一种逻辑的自然本质可以使人们区别形式逻辑与其他系统?标准的经典的逻辑显然是逻辑,那么非标准的扩展的变异的逻辑系统是不是逻辑?这里不仅涉及各种逻辑的形式,而且涉及它们的内容。那么有关论证的形式和内容如何区分呢?因此,从这些问题来看,他所讨论的逻辑哲学与斯特劳森所要讨论的哲学逻辑是有很大区别的。  此外,哈克不主张使用“哲学逻辑”这个术语。他认为,这个术语“容易传达一种不幸的印象,好像有一种作逻辑的专门的哲学方式,而不是有关于逻辑的专门的哲学问题”(注:S.Haack,Philosophy of Log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1.第2页。)。  1989年,沃尔夫拉姆出版了《哲学逻辑》一书。他的观点与斯特劳森十分相似,做法也差不多,区别只是在阐述观点的过程中更细致具体一些。他认为逻辑有两个分支,一个是形式逻辑或符号逻辑,另一个是哲学逻辑。形式逻辑很清楚,它要使论证规范化,提供对一致性和有效性的检验方法。但是,哲学逻辑却很难划定界限和定义。他对哲学逻辑的具体说明如下:  可以说,哲学逻辑研究论证、意义和真。它的主题与形式逻辑的主题密切联系,但是它的对象是不同的。它不着手使有效论证规范化,也不提供可以使人们对越来越复杂的论证进行评价的公理和符号方法,而是检验构造这样的系统的砖石和灰浆。尽管它的目的主要是对通过构造起来的公理使论证成为形式化的系统进行说明,或者有时候是进行质疑,但是它并不限于研究被形式逻辑规范化了的论证。(注:S.Wolfram,Philosophical Logic,Routledge,1989,p.12.)  这里的说明有很大比喻的成份。以命题演算为例,p,q,r等表示命题的符号被说成是“砖石”,而“真”,“假”,“并且”,“或者”等等被说成是“灰浆”。因此,相对于命题演算而言,哲学逻辑考虑的问题是:命题演算的“命题”是什么?只有两个真值吗?命题演算在什么程度上体现论证?如此等等。问题是,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使人明白究竟什么是哲学逻辑?而且这样的说明能不能令人满意?  除了从与形式逻辑的关系来谈论哲学逻辑外,沃尔夫拉姆还从与哲学的关系论述了哲学逻辑。他认为,任何哲学分支都产生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这个哲学分支专门的问题,而且可以说是哲学逻辑的问题。他的具体说明是,涉及的问题,如果不是专属于论题,而是与论证的有效性有关,则是逻辑的问题。具体地说,比如摩尔关于“道德善”的论证,这个论证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描述,就属于道德哲学领域,而它是不是含有逻辑错误,则是哲学逻辑的问题。比如,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它后来被基于“存在不是谓词”而说成是谬误。这就是把哲学逻辑应用到哲学家一直考虑的某个问题。在这样的说明中,令人比较困惑的是:哲学逻辑是不是等同于逻辑理论和逻辑方法的应用?它们之间是究竟有没有区别?如果有,有些什么样的区别?  1982年,格雷林出版专著《哲学逻辑导论》,1997年又出了修订版。他认为,哲学逻辑不是关于逻辑的,也不是逻辑;(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2.)“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是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的哲学,依然是哲学”。(注:A.Grayling,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Logec,Blackwoll Publishers Ltd.,1997,P.3.)书中讨论的题目是:命题、分析性、必然性、存在、同一性、真、意义和所指。选择这些内容并把它们称为哲学逻辑,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哲学逻辑”标明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哲学逻辑”标明它们在所有严肃的哲学讨论中的核心地位;第三,“哲学逻辑”反映出自19世纪后期以来逻辑学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格雷林说得非常明确,哲学逻辑是哲学。但是,既然不是逻辑,也不是关于逻辑的,为什么要叫哲学逻辑呢?“充满逻辑信息”和“对逻辑敏感”是非常不清楚的表达,以此我们无法理解哲学逻辑是什么。从他所选择的内容看,我们很难相信这些是哲学逻辑所专门研究的内容,实际上,说它们是语言哲学研究的内容可能会更合适。格雷林在书中非常强调逻辑的重要性和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从他提供的理由来看,我们很难理解它们就应该属于哲学逻辑。具体地说,无论这些内容是不是相互联系,在哲学讨论中有多么重要,即使不叫哲学逻辑又有何妨?至于说为了强调逻辑的作用而叫哲学逻辑,难道不是有些牵强吗?  在格雷林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他认为,思考逻辑会使人们一定要提出一些哲学问题,比如蕴涵问题、列文海姆-司寇伦定理的意义、量词理论的范围和限度、逻辑和集合论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属于逻辑哲学研究的范围,但是这些问题的研究会导致更具有一般性的基本而重要的问题。这时,研究的范围就超出逻辑领域,涉及到语言和思想的性质,世界的结构和内容等问题。这时就成为哲学逻辑研究。因此可以说,格雷林知道而且承认有关于逻辑或与逻辑有关的哲学研究,但是他所说的哲学逻辑并不是这样的研究,而是一种更为广泛的哲学研究。只是他在这里比较强调逻辑的重要性。  1989年,恩格尔(P.Engel)出版了法文本专著《真之标准》,副标题是“逻辑哲学导论”。1991年,该书被译成英文出版。恩格尔认为,“哲学逻辑”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词,涵盖许多不同种类的问题和研究类型。逻辑是关于依形式而有效的推理的理论。逻辑哲学则是与逻辑有关的东西。狭义地理解,逻辑哲学表示一系列与逻辑的方法论有关的问题,这就是对逻辑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方法进行分析。但是,这样说依然含糊。如果逻辑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科,那么在探讨一个具体的问题时,逻辑与哲学的分界线在哪里呢?即使在有了现代逻辑的今天,以技术手段来进行这样的区分似乎也是不够的,因为“许多显然是‘纯技术’的问题能够具有哲学兴趣,而逻辑论证和哲学论证的区别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的”。(注:P.Engel,The Norm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2.)  此外,恩格尔认为,逻辑哲学的含糊性也与哲学逻辑有关。他不赞成哲学逻辑的说法。他认为,现在一般所说的“哲学逻辑”非常强烈地具有弗雷格-罗素的遗产的性质。哲学逻辑被看作是语言哲学的继续,并且是使用逻辑作工具来对语言进行分析。哲学逻辑一般有形式和非形式的区别。从非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基础逻辑的范围之内;而从形式的角度来探讨哲学逻辑,一般会把问题局限在非经典逻辑的范围之内。这样,哲学逻辑研究最终会限制逻辑所能产生的与哲学相关的问题的范围。因此,无论如何,“逻辑哲学不应该划归为哲学逻辑”。(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5.)恩格尔明确地说,他“不相信有‘哲学逻辑’这样一个学科。但是,同样也没有‘逻辑哲学’,如果它意味着一个有明确规定和明确限定的论题、概念和方法的领域。若是由于缺少更好的术语,因而仍然想用这个说法来表示某种研究,那么就应该记住,逻辑哲学不是逻辑的一部分。它也不是关于逻辑的,如果这意味着它仅仅探讨属于逻辑的问题和概念。它完全是哲学!”(注:P.Engel,The Norm of Truth: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ogi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7.)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尔同样谈到语言哲学。他认为逻辑哲学是与语言哲学不同的东西,但是他要遵循当代大多数人的做法,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待逻辑哲学的问题。为此,他提出三种分析层次。第一层次是语义分析,这主要是在分析句子的结构或逻辑形式的基础上,分析形式语言中句子的真和所指的条件。第二层次是分析第一层次上使用的理论概念,比如意义、真、所指、结构、逻辑形式等等。在第三层次会产生一些关于这样一种一般性意义理论的后果的问题,比如什么是逻辑真、逻辑真句子如何获得它们的意义、它们关于世界有任何表达吗、逻辑根本就是关于真的问题吗,等等。  从恩格尔的论述不难看出,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设想,与语言哲学差不了太多。而且,他开诚布公地承认,他关于逻辑哲学的构想受到了今天人们比较熟悉的语言哲学的构想的影响,而这样的语言哲学构想主要是由于戴维森和达米特的著作。戴维森和达米特关于语言哲学的核心思想是意义理论。因此,我们不能不问: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意义理论吗?或者说,逻辑哲学能够等同于以意义理论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吗?  在2001年出版的《哲学逻辑》一书中,戈布尔认为,逻辑为哲学提供支持,哲学为逻辑提供营养,二者结合,“结果就是哲学逻辑”,“哲学逻辑可以很容易被看作用于哲学的逻辑”(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1.)。在他的论述中,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是有区别的。前者发展哲学研究中一些核心概念的形式系统和结构,如模态逻辑、认知逻辑、时态逻辑等等,后者研究与逻辑命题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立场相关的问题,如什么是逻辑常项,什么是逻辑真的本质,以致“什么是逻辑”等等这样的问题。他希望可以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区别开来,但认为哲学逻辑、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这些领域相互交织,因而“试图确立它们之间的实在界限会是错误的”(注:L.Goble,The Blackwell Guide to Philosophical Logic,Blackwell Publisher Ltd.,2001,P.2.)。  综上所述,虽然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在使用中似乎不加区别,但是不少人还是认为应该把它们区别开来,尽管他们区别的理由各不相同,而且一般也承认明确的区别不易做到。    四 国内的一些看法  近年来国内出版了一些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方面的论著,对哲学逻辑一般有比较明确的看法,认为“哲学逻辑方面的分支一般都以命题逻辑、谓词逻辑为基础,与传统哲学中的概念、范畴和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哲学逻辑“是各种非经典逻辑分支的统称”(注:张清宇等:《哲学逻辑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第Ⅲ页。)。这样的看法也得到比较普遍的支持。(注:例如,参见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3页。)但是对于逻辑哲学的看法,即存在一些差异。  张尚水认为,“从负面的意义来说,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不是哲学的一个流派,粗略地说,逻辑哲学是一些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对逻辑科学的哲学问题的探讨和发表的一些哲学看法。用哲学术语来表示,逻辑哲学就是对于逻辑的哲学反思”(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1页。)。基于这样的看法,也就是说,由于逻辑哲学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或流派,他明确地认为“也没有逻辑哲学家,至少现在还没有专门研究逻辑哲学而可以名家的学者”(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个学科仍不十分成熟,讨论、争辩得很热烈,但各种问题尚无定论,自身也尚未成为一个严整的知识体系”(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第10页。)。尽管如此,他认为在这领域里仍然可以“有所作为”(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0页。)。他明确提出,“逻辑哲学力图揭示隐藏在各种具体逻辑理论背后的基础假定、背景预设或前提条件,并质疑和拷问它们的合理性根据以及做其他选择的可能性”。(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  就逻辑哲学研究的内容而言,张尚水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关于逻辑这门科学的一些哲学问题:逻辑的对象和范围、逻辑真理的性质、逻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等。比如什么是逻辑?人们一般都承认一阶逻辑是逻辑。但是,二阶逻辑是不是逻辑?集合论是不是逻辑?模态逻辑是不是逻辑?以模态逻辑为基础而发展的众多逻辑理论是不是逻辑?其次是逻辑研究自身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一阶逻辑刻画了命题联结词和量词,那么对命题联结词和量词的涵义应该如何理解?具体地说,比如“A→B”是不是刻画了“如果……,则……”?在什么意义上刻画了“如果……,则……”?最后是元逻辑研究中提出的哲学问题。比如在元逻辑研究中,什么方法可以使用,什么方法不可以使用?等等。  张尚水的描述基本上是按照现代逻辑的特征进行的。一阶逻辑是基础,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现代逻辑众多的系统群,也形成了现代逻辑庞大的知识体系。一阶逻辑自身有明显而独特的性质,与其他逻辑,比如二阶逻辑、模态逻辑等等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乃是自然的。现代逻辑采用形式语言来刻画逻辑常项,自然会涉及这样的语言及其刻画与自然语言中相应的东西的关系。因此讨论这样的问题也是自然的。现代逻辑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可以进行元逻辑研究,即对形式系统本身进行研究,比如一个形式系统是不是可靠,有多强?因此这里涉及一些十分有意思而深刻的哲学问题,当然可以进行探讨。张尚水的这些说明十分明确,也容易理解。至于说它们是不是十分系统,是否基本或完全体现了逻辑哲学这门学科的特征和性质,则可以讨论。由于他认为逻辑哲学作为一门学科不太成熟,而且明确地说,他想通过这样的说明使人们“对逻辑哲学可以有一个粗浅的理解”(注:张尚水编:《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逻辑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第29页。),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从体系的角度去理解他的论述。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我们大致可以体会出什么是逻辑哲学。  陈波也认为逻辑哲学的研究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关于逻辑科学整体的哲学分析;第二类是从逻辑系统内部提出,但在传统哲学中有深厚背景的问题;第三类是对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从具体的论述来看,第一类内容涵盖了张尚水所说的第一和第三方面的问题,第三类内容远远超出张尚水所说的第二方面的问题,第二类内容则是张尚水根本没有提及的。陈波的做法与张尚水有一个根本区别,他在论述逻辑哲学问题的时候是有体系考虑的,(注:陈波曾说:“逻辑哲学不是一些零碎知道的机械堆砌,而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内容构成的知道整体。”(陈波:《逻辑哲学引论》,人民出版社,1990,第10-11页)他在那里提出逻辑哲学至少要涉及12个重要论题,讨论了其中8个,明显表达了一种体系的考虑。在2000年出版的《逻辑哲学导论》中,他改变了这样的说法,认为逻辑哲学学科尚不成熟。他讨论了10个问题,除“是”的研究外,基本上仍然属于10年前所谈的范围。从他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以及“有所作为”的表达,可以认为他仍然有体系方面的考虑。)因此他所说的这些就值得我们予以思考。由于他与张尚水的区别主要在第二类和第三类问题上,因此我们简要地考虑这两类问题。  陈波对第三类问题是这样描述的:“第三,对于逻辑和哲学的基本概念的精细分析,这些概念包括:名称和摹状词,语句、命题、陈述、判断,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命题联结词的意义,主词和谓词,量词和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和证实,存在与同一,意义、真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逻辑、思维与理性,等等。词类分析的目的在于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17页。)  这些概念有的是逻辑概念,比如命题联结词、量词;有的既是逻辑概念又是哲学概念,比如摹状词、命题形式和命题态度;有的仅仅是哲学概念,比如本体论承诺、意义、指称、谓述、用法与证实、意义、实在论、反实在论、思维、理性等等。也就是说,这些概念完全超出了逻辑的范围。逻辑显然不会研究超出自己范围的东西,因此逻辑不会研究这些概念。问题是:逻辑哲学会不会研究这些概念?由于这些概念与逻辑没有关系,研究这些概念会不会给逻辑研究提供基础框架或赖以出发的基本假定。  关于第二类问题,陈波认为“最典型的是归纳逻辑中的休谟问题,它本质上是涉及人们能不能达到关于这个世界的普遍必然知识的问题,因此它归根结底涉及人类的认识能力及其限度,世界是否可知这样一些重大的哲学问题”(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16页。)。因此他在书中也设立专章讨论了这个问题。休谟问题不仅在哲学史上而且在现代哲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个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归纳问题究竟是不是逻辑哲学问题却值得思考。即使不深入探讨归纳本身的性质,仅从陈波对逻辑哲学的说明来看也是有问题的。他认为,并非“逻辑哲学古已有之”,“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哲学学科,它是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产物”(注:陈波:《逻辑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第2页。)。根据这种看法,休谟问题显然不应该属于逻辑哲学,因为休谟问题早在现代逻辑产生以前就出现了;而且,就归纳问题本身来说,也不是逻辑系统自身提出来的。所以,第二类问题这样的研究范围,是不是逻辑哲学,显然是有问题的。  周北海认为,模态谓词逻辑涉及三类问题:第一类是形式问题,包括形式表达式及其关系和形式语义;第二类是形式与实际对象的问题,实际对象指直观对象、直观语义或直观背景;第三类是实际对象本身的问题,如实际对象的存在性,它们本身具有什么性质等等。第一类是逻辑问题,第二类是理论问题,第三类是哲学问题。“第三类问题看起来已与形式无关,只是我们所面对的外在世界的某些一般性问题,即哲学问题。但是,既然是对象的问题,而这里的对象又总是某些形式的对象,所以这里的哲学问题仍与逻辑有关,属逻辑哲学问题”(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他还认为“逻辑哲学问题并不仅仅限于对象,还应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等”(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前者为“前前逻辑问题”,后者为“后后逻辑问题”。“对于逻辑学来说,哲学的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魅力大概都在这里:在人们认识、研究逻辑的总体思想和方法上,它既是前前的,又是后后的,既是起点,又是终点,起点和终点在这里被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注:周北海:《模态逻辑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6页。)。  与张尚水和陈波不同,周北海不是在专门探讨逻辑哲学,而是在论述模态谓词逻辑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时谈到逻辑哲学问题,因此他没有过多地论证。但是在他的论述中,有两点是显然的。第一,他在逻辑研究的问题本身区分出三类,由此得出逻辑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逻辑问题是形式方面的问题,逻辑哲学问题是对象方面的问题。这里的区别是,逻辑哲学的问题与形式无关,因此与逻辑问题不同。但是,逻辑哲学所讨论的对象总是一些形式的对象,因此这里的哲学问题又与逻辑相关。第二,他区分出两类逻辑哲学问题,一类与逻辑理论有关,影响到逻辑理论问题的形成与解决。另一类与哲学有关,涉及逻辑对哲学的作用。而且,前一类问题也就是在逻辑研究本身区别出来的第三类问题。  周北海的区别是清楚的,意思也是明白的,但是却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形式对象的问题毫无疑问是哲学问题。然而,逻辑哲学是否仅仅考虑形式对象是不是存在?如果真是这样,问题似乎简单许多。但是我们前面介绍过的那些关于逻辑哲学的论述显然都不是这样。比如,什么是命题?什么是推理?一个命题是真的是什么意思?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关于对象是否存在的思考。此外,说明这样的问题,大致会涉及逻辑理论问题与逻辑哲学问题的区别。因此也可以问,这两类问题能不能区别清楚?另一方面,逻辑在哲学中的作用无疑是通过逻辑在哲学中的应用体现出来的。然而,如果逻辑哲学包括逻辑对哲学的作用,探讨的东西就会非常宽泛,大概很难确定出探讨的范围;而且这里也会涉及到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就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而言,我们能说它是逻辑哲学的问题吗?  以上我们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逻辑哲学这一术语的一些用法,着重介绍了有关逻辑哲学研究的一些主要观点,进行了一些分析和讨论,也提出了一些问题。最后仅指出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赞同区别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做法;第二,我们对以上观点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仅仅表明从明确学科界限的角度说,逻辑哲学还存在不少问题;第三,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的研究发展势头良好,鉴于它们与哲学研究关系密切,应该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
  20. 罗慕士:揭露美国谎言的美国人
    2010/11/24 | 阅读: 1846
    诺姆·乔姆斯基生于1928年12月7日,在美国费城长大,现为麻省理工学院语言学荣誉退休教授。其父威廉是位令人尊敬的希伯来语学者。乔姆斯基像父亲一样通晓希伯来语,并发表过研究希伯来语语音体系的专著。在父母家中 ,锡安主义运动、犹太人定居巴勒斯坦的问题与研究希伯来文《圣经》同等重要。家庭环境使年轻的乔姆斯基结识了一些社会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那些人在20世纪30和40年代曾基于社会公正和与阿拉伯邻邦富有成效地和平共处的原则,致力于社会改革以及将以色列建成一个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国家。因此,早在青少年时代,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兴趣就与其政治兴趣相关联。今天,由于在语言学领域极富独创性的著作,乔姆斯基已成为杰出的语言学家,然而他在公众间的盛名却更多地源于他对美国外交和国内政策的权威性的批评。作为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是"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该学派认为获得和使用语言的能力是人类生而有之的,而且惟有人类具备这种禀赋。随着人的脑力(心智)的成熟以及产生新思想和新句子的能力的发展,人会积极地接受并作用于外部环境。脑力是主要动因,是创造性的因素。当人长到5-6岁时,这一过程的结果便是基本掌握一门语言,也就是将"有限的词汇和语法规则"转换成"无数句子"的能力。这一过程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当乔姆斯基转而关注社会和政治问题时,人们或许会看到他在自由地发挥思想,而这些思想与他的语言学理论颇为相似。在他看来,诸如官方宣传和国家胁迫之类的强大力量会扭曲人们的心理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会遏制智力发展和社会生活。作为强权国家的反对者,乔姆斯基将自己视为无政府主义传统(被界定为由工人控制并为工人服务的自愿或反对权力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一部分。他也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左翼放任自由主义者"或是"放任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放任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起初是启蒙运动时期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近义词。在提倡个性自由发展方面,放任自由主义者是怀疑官方权限和机构的盎格鲁-美国传统的一部分。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放任自由主义"如今几乎成了人们更为熟悉的"自由主义"学说的反义词,因为后者主张依赖国家权力,依法保护个人权益。在当今美国政界,右翼放任自由主义者(其中许多人在里根任总统期间崭露头角)也反对强大(或者过于强大)的国家以及华盛顿政府的战争政策,因为那些政策是以损害一切其他价值和利益为代价来加强国家建设的。正因为此,诸如"右翼"、"左翼"这类术语才不容易套用于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自称为"左翼"放任自由主义者,其中部分原因是他所支持的政府的政策改善了穷人(美国国内外穷人)的生活,部分原因是左翼显然是美国政界中较弱势的力量,还有部分原因则是他早年对一个社会主义的以色列的期盼。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有益于批判性的分析。乔姆斯基的批评主要是针对他自己的国家的。他将愤怒的剖析转向华盛顿政府对第三世界人民的残酷虐待、其无情的外交政策、对国际法的漠视、对美国公民和居民的虐待、以及对民主和宪法的违背。他辩论说,这种行为模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主导地位,因而使美国居于不可一世的强权地位。美国军队入侵越南是促使乔姆斯基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批评者的最大动因。《美国强权与新官僚》(1969年)和《与亚洲交战》(1970年)两本书中收录了乔姆斯基关于越战的文章,那些内容在今天仍有意义。中国读者或许会对他关于越战的看法特别感兴趣,因为在美国和全世界,美国军队入侵越南的"正当理由"被说成是"需要遏制中国"。对中美两国而言,所幸的是,越南限制了华盛顿政府在亚洲的军事活动,从而在越战后的30多年内,开启了东亚地区相对和平与局部繁荣的历史时期,阻止了恢复40年代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的美梦,也缓解了中美之间的僵持局面。乔姆斯基在其近作《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2006年)中,向有关越南战争的另一个神话--美国军事力量可以将民主强加于别国人民--发起了挑战。他争辩说,华盛顿政府的真正动机是寻求物质和战略性利益,而绝非寻求时常被称为"动机"的理想(自由、民主)(见第4章"援助海外民主")。在乔姆斯基看来,华盛顿政府在追随昔日帝国--无论是罗马还是英国--的历史模式,它自己同样也是一个帝国。他认为"越是有必要谈论民主理想,这个制度的民主往往就越少"(见《乔姆斯基论错误教育》第17页,2000年)。对照在媒体和教育机构被广泛理想化、然而却是歪曲事实的情况,乔姆斯基认真衡量了本国政府的实际行为。他向人们展示了这些歪曲是如何为思想灌输和"制造共识"的目的服务的。"制造共识"是乔姆斯基最重要的专著之一的书名,也是有关他的一部电影的片名。他在《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中写道:"获得对人类事物的某种理解决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在某些方面,这一任务比自然科学研究更为艰巨。大自然并不会给我们提供现成答案,但大自然至少不会偏离其轨道,给理解设置障碍。在人类事物中,这种障碍是司空见惯的。拆除这种障碍的骗术的结构,是必要的......"因此,乔姆斯基的方式的核心既与思想和语言有关,又与政治有关。他试图揭露这些思想灌输体系是如何阻止人们真实地了解当今世界主要问题的;它们是如何使知识分子免于批评自己的政府,但为了那些完全一样的行径他们却会轻易地(并且是正确而安全地)谴责其他的政府。 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一双重标准更让他苦恼。他指出,民意调查显示,约70%的美国人同意越南战争是不道德的,但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官方人士却更愿意将越南战争称为"善意的失误",而对于苏联入侵阿富汗或捷克斯洛伐克,这些人却决不会采用同一字眼。在为罪行开脱时,我们同样看到了滥用语言的情况:轰炸被称为"人道主义" 、入侵被称为"援救" 、政治对手被称为"邪恶的暴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乔姆斯基也观察到,这种歪曲事实的虚伪性恰恰表明,华盛顿政府清楚地意识到美国人民不会接受其政策的真正目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愚弄人民,使人民相信暴力行为是道德的。以下是这类骗术的一个例子。在《失败的国家:国力的滥用和对民主的侵害》(第47-48页)中,乔姆斯基这样描写美国政府2004年11月9日空袭伊拉克的法鲁加综合医院的情形:"当我们(在《纽约时报》上)读到'美国目前正忙着派遣工程师,他们将开始重建刚被冲突所破坏的东西'--请注意,在此'冲突'犹如飓风,没有施动者--时,对美国的侵略而言,'冲突'一词不过是个普通的委婉说法而已。"《纽约时报》这家主要报纸一边试图掩饰毁坏满是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医院的道德责任,一边又试图使读者放心,某种有益的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对于这种做法,乔姆斯基表达了他的义愤。乔姆斯基时常给新闻界写信,抱怨并希望纠正这类歪曲事实的行为。他的信件几乎从未被发表。乔姆斯基揭露政府的错误行为的努力使他将语言研究、脑力研究和政治研究融为一体。他试图去了解官方立场如何被传达给民众,民众是如何接受官方立场的,他也试图去了解公民们可以如何独立思考问题以及抵制官方歪曲事实的做法。对乔姆斯基来说,或许最高的价值观念就是:将独立思考、自我生成与转换的批判思想作为寻求人类理性目标的有见识的积极主义的基础。有见识的公民的积极主义(包括对其合法保护)对防止或纠正腐败政治很有必要。乔姆斯基并不是作为一个专家来评述政府政策,而是作为一个有见识的为自己的政府负责的公民。他相信,尽管官方试图遮掩政策抉择背后的事实真相、利益和动因,但在理解事件的意义方面,凡是具有一般教育水平和智力的人都不应有困难。由于这一原因,乔姆斯基用浅显易懂的英文来写作,有时也批评那些使用过于复杂的语言来表述的学术理论。他发现大量时髦的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学术著作都过于高深晦涩,那些语言与普通话语相距太远。或许乔姆斯基试图揭露的主要谎言就是这样一个神话:美国政府要在世界上扮演一个仁慈而受赐于上帝的领导者的角色;无论哪个国家碰巧成为某一时期的主要敌人,都理应被妖魔化:以前是苏联、越南、中国,如今是伊拉克、伊朗、朝鲜,至于明天,谁知道会是哪个国家?在乔姆斯基看来,将焦点集中在一个神话般的邪恶--要么是共产主义、恐怖主义,要么是其他什么主义--上,是促进战争(冷战或热战)以及欺骗美国人民为了虚假的目标去支持邪恶手段的一种诡计。他认为现实情况是,华盛顿政府一直支持世界范围内的暴虐独裁政治:在印度尼西亚、刚果、中美洲、拉丁美洲、菲律宾、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伯、埃及、韩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些独裁统治通过开发经济、共同剥削其国家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方式,获得了华盛顿政府的支持。外国(多国)的共同目标通常都对小国有害,而很少会为当地人民谋福利。因此,有时对某个小国采取极端暴力行为是有效的,因为这可以杀一儆百,使其他国家对华盛顿政府俯首贴耳,而不至于造成太多反抗。乔姆斯基意识到由于国内媒体的误导,大多数美国人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大量的真实情况。当乔姆斯基谴责美国政府未能依照绝大多数美国人所渴求的理想行事时,人们或许可以联想到《旧约》中的先知,比如耶利米。耶利米谴责犹太领导人破坏了他们与上帝之间的契约。乔姆斯基希望号召美国人尊重自己承诺过的理想,自我负责,让美国领导人为违背了他们自己所宣称的理想作出交代。乔姆斯基的批评者们认为,他过分关注华盛顿政府的错误行为,对其他政府的错误不够重视。乔姆斯基对这一指责的答复很简单。乔姆斯基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自己的国家,因为作为美国公民,他首先对自己的国家负有主要责任。 ■纽约大学东亚研究系中文教授 罗慕士 (原文为英文,哈佛大学赵辉小姐译成中文,罗慕士教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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