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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能源报:节能灯回收难题如何解
    环保 2010/11/14 | 阅读: 1148
    由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主办的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国际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正在制定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路线图,计划分期逐步淘汰不同型号的白炽灯,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重点推广采用低汞、固汞技术以及清洁生产工艺的优质、环保的高效照明产品。要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开展废旧灯管回收处理试点,建立废旧灯管回收处理机制。
  2. 陈寅恪: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序
    宗教 2010/11/15 | 阅读: 2272
    世人或谓宗教与政治不同物,是以二者不可参互合论。然自来史实所昭示,宗教与政治终不能无所关涉。
  3. 陈力卫:语词的漂移:近代以来中日之间的知识互动与共有
    文学 2010/11/16 | 阅读: 3424
    编者按我们知道,近代以来,在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中国曾经以日为师;我们也知道,在现代汉语里面,有很多的日语"外来词"。但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所谓借自日语的"外来词",实际上是近代以来汉语里出现的"新词"。这些"新词",随着日本为了吸收西洋文明而有系统地引进中文书刊和辞书,进入日语。后来又被中国留日学生原封不动地带回中国。我相信,陈力卫教授这篇文章会给大家很多启发,让我们去深入思考近代以来中日之间的知识互动与文化交流。【一】中日同形词为什么那么多?不管是日本人学汉语,还是中国人学日语,都会发现两国之间有很多词词形相同,而且意思也一样。这种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呢?从历史上来看,大家知道,中国有着光辉灿烂古代文明,在其影响下,周围的朝鲜半岛、日本及越南都接受了汉字、汉语,形成了一个我们常说的汉字文化圈。17世纪以前,一直是中华文明向其它周边国家扩散,是这一文化圈的文明的主要发源地。所以,近代以前,是日语从中文里大量借用了汉语词而已。诸如"料理、写真、丈夫"等词现在虽然已与中文词义相去甚远,但仍可以解释为词义演变的结果。而近代以后,一般则认为是中文从日语里吸收了大量的新词,诸如"象征、科学、美学、美术、哲学"等。这类词因为在时间上距离我们现在并不远,所以词形和词义中日文完全一致。通过这样的一来一往相互借用便在各自的语言里形成了所谓的中日同形词。对于这一现象,从两千多年的中日交流史上来看,当然是近代以前日文吸收汉语的成份要多得多。早在奈良至平安初期(8-9世纪),日本盛行汉诗汉文,《日本书纪》《怀风藻》《凌云集》都是用中文写成的作品,特别是平安初期鲜有用日文写的作品,连日本文学史上也不得不称之为"国风黑暗时代"。这反过来说就是全面接受中国文化的时期,汉语的词汇也必然成为日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17世纪以后,在欧州又出现了另一个"近代文明",它也开始向这个汉字文化圈渗透,利玛窦等早期传教士们留下了许多中文著作以介绍西方的天文地理等。进入19世纪后,中国首先被西洋列强打开门户,各种西方知识开始在中国传播。另一方面,日本也早在18世纪就以"兰学"(荷兰学)的形式开始汲取西洋文明。进入19世纪后,日本看到邻国中国在鸦片战争(1840)的失败,倍感危机,又在美国的"黑船袭来"的状况下,不得不积极主动地收集有关西洋的情报。这时候,用中文写成的西学新书和英华字典之类便成了加快西洋理解的一个便捷的手段。于是,一直到明治十年(1878)左右,通过有系统地、大量引进中文的书刊和辞书等,确立了一条经由中国吸收西洋文明的渠道。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明治维新以后,还有日本独自直接从西洋导入近代文明的步骤,即努力创造新词来对应新概念。这种双管齐下积极而又主动地"拿来"西方文明,使之迅速地加入到近代国家的行列中去。随后,便是我们知道的甲午战争后亚洲各国特别是中国和韩国开始以日本为榜样,派遣大量的留学生去日本学习,他们把日语中使用的这些新词又原封不动地带回本国,加以普及和使用,形成了汉字文化圈中的知识共有。将以上日语与中文的关系,从词汇的交流史上来看可以整理归纳成以下四种情况:1.近代以前进入日语的中文词2.近代以后日本经由中国渠道来接受西洋知识3.日本直接吸收西洋的知识4.新词向中国及亚洲各国的扩散前两种情况可以视为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汉语词,如果仅限于近代的话,我们在这里就不去详论第一种情况;3则可以看做是日本的创造和改造的新词;而4正是人们爱议论的话题:近代的中国是如何接受这些来自日本的新词、新概念的。我们下面就此分别道来。【二】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新词前面说过,通过中文的书籍和英华字典来汲取西方知识是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捷径之一,这是因为日本知识分子一般都通汉文,而当时能直接读懂英文的人又少,魏源的《海国图志》、传教士等用中文写成的介绍西方文化历史地理知识的书籍便成了他们的必读之作。于是乎,从这些书籍中了解西方,并且将书中用来表现新概念的汉语词汇直接就可以用于日语中了。西学新书在日本的传播,据其影响作用和时代大致可分为三期。第一期是从16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初期,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以利马窦为首,来到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士们留下的著作。其内容广涉宗教、天文、地理、算数等各个方面,主要的代表作有《几何原本》《职方外纪》《天主実义》等等。像"地球、几何、对数、显微镜"等词多是伴随着这些著作传入日语中的。第二期是从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来到中国的1807年到19世纪末为止,该时期的西学新书较之第一期内容更为广泛,甚至出现了特定领域的专业书。如从《博物新编》(1855)中可找出下列我们认为具有近代特征的词汇:气压 差异 流动 牵引 汽车 电气 蒸气 机器 轨道 幻影 货物 电机 航海 隧道 工程第三期则是清廷于1862年设立同文馆等翻译机构以后,该时期虽说年代上与第2期有重合,但由于是在清廷主导下有计划进行的、由外国人和中国人共同进行的翻译事业,故在性质上与前二期大不相同。著名的译书有《万国公法》《格物入门》《三角数理》《化学鉴原》《地学浅释》等,当时日本外务省官员柳原前光曾将江南制造局所译的书籍十数种购回日本,用作教科书和同类学科书籍翻译时的参考。这一事实也反映出该时期的中文新词曾系统地流入到日本。如《地学浅释》(1871)卷一中我们可找出以下词汇来:地球 地质 沉积 火山灰 深海 重力 消化 石质 斜度 时代 流动 "沉积、石质、斜度、火山灰"等地学术语自不必言,像"时代、流动"等一般用语也已相当多见了。日本对这些书籍都进行了翻刻,据调查仅19世纪出版的汉译西书就有155种被日本人翻刻利用,通过加注释、加日文翻译解释等程序后,其中的"汉语"词便也随之直接地借用到日语里去了。由此可见,西学新书在日本的利用不仅是通过中国渠道吸收西洋知识的一条途径,而且给日语语汇里灌输了近代概念的新鲜血液。19世纪的英华字典更能为我们展示当时的英汉对译以及近代新词的形成情况,而且在中国出版而后传到日本的英华字典也为数不少。其中与日本近代新词的形成关系深远的有5种,我们在这里按年代可以举出其英汉对译的新词来∶①马礼逊(R.Morrison):A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ART Ⅲ1822使徒 审判法律 医学 自然的 新闻 精神 単位/行为 言语②卫三畏(W.Williams): 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 in Court Dialect 1844内阁 选举 新闻纸/文法 领事③麦都思(W.H.Medhurst):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1847~1848知识 干事 物质 偶然 教养 天主/小说 本质④罗存德(W.Lobscheid): English and Chinese tionary, with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 1866~1869蛋白质 银行 幻想、想象 保险 文学 元帅 原理 右翼 法则/恋爱 读者⑤卢公明(J.Doolittle): 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1872电报、电池、光线、分子、地质论、物理、动力/光学、国会、函数、微分学关于马礼逊的辞典,日本很早就有使用它的文字记载,也留下了部分手抄稿。其它几种或是全文照抄下来,或是在日本重新翻刻,尤其是罗存德的英华字典在19世纪末曾被数次翻刻,一直到20世纪初还在出版利用。为什么英华字典在日本那么受欢迎呢?一是因为第一本英和辞典要等到1862年才出版;二是因为后来的英和辞典里大量采用了英华字典的译词。因此围绕这些辞书,我们想了解的是,当时究竟有多少新词融入到日语中去;并且在和刻过程中,为了尽快与日语磨合,编著者们采取了怎样的态度进行了怎样的改编。上述汉语新词都是作为英语概念的对译出现在英华字典里的。所以迄今为止好多被认为是从日本进来的词实际上早就存在于英华字典中或西学新书里了。这一事实在中国国内的汉语研究领域内恐怕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比如《汉语大辞典》从不利用这批材料来佐证词义;高名凯等所编《汉语外来词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中收录的800余条来自日语的词中,实际上有很多出现在我们上述①~⑤英华字典词例中(/前的词),如果再对西学新书进行全面调查,就会发现有更多的新词实际上已在中文的语料中使用,以此足以修订许多来源于日语词的看法。"/"后面的词汇在日本也经常被认作明治时期的译词,其实也是由中文汉语进入到日语中的词汇,在此列出,以便对照。【三】日本人的新词创造和改造当然,日本人有其独自接受西洋学的历史,从18世纪开始吸收兰学文化,到19世纪向英学方向转换,都伴随着大量的翻译活动,从中也促使不少译词的产生。1774年出版的《解体新书》是由荷兰语翻译过来的外科解剖书,它是考察日本人独自创作汉语译词的绝好资料,比如通过此书的翻译产生了"十二指肠、软骨、盲肠"等名词。再看嘉永二年(1849)出版的《炮术语选》,可以发现从荷兰语翻译时的对译方式:ワルムテストフ温素、シュールストフ酸素、リグトストフ光素、等词都是在基本结构"ストフ=素"的概念上逐个配置了相对应的汉字形成的。进入明治以后人们开始尝试对概念的直接对译,其过程不一而足。从西周、津田真道、福泽谕吉、中村正直、井上哲次郎等明治知识分子留下来的翻译或笔记当中可以窥见他们为找到一个合适译词煞费苦心的样子。比如"哲学"一词,对应Philosophy,西周一开始联系中国宋明理学所讲的"希贤、希圣"提出"希圣学"或"希哲学"的方案,后来又将"希哲学"的"希"字去掉简化为"哲学"。再比如"人格"一词,是井上哲次郎被某伦理学教授请教Personality的译词时提议的,后来便流传开来了。据说此前西周曾把它译作"自身之情"。此外,利用古代汉语翻译外来概念也是一种方法,《哲学字汇》著者井上哲次郎对此作过介绍,并在汉语译词上都注明了出典。比如,Motive动机(列子天瑞篇云、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注、机者群有始动之所宗云云、今取其字而不取其义)(《哲学字汇》第三版)像这种译词的产生方式曾经获得过很高的评价,但是通过调查井上的亲笔稿本可以发现,大多是译词成立在先,而出典是后加的,所以也可以认为他是为了实证译词的妥当合理性而添加了古代汉语的用例。《哲学字汇》(1881)中能见到的,类似"抽象、范畴、绝对、相对"等词汇属于日本独自发明的译词,这一类词在哲学、思想、社会各领域内逐渐增殖,表示抽象概念的译词越来越丰富。并且,随着概念的分类精细化,像"人格、人生观、世界观、美学、幻觉、个性、错觉、性能、感性"等日本独自发明的译词开始出现在英和词典中。"观、学、性、觉"等接尾词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语汇的制造能力。另外,正如从"感觉"一词可以区分出"幻觉、错觉、感性"等近义词一样,意思区分的严密化也能促使译词的产生。作为近代语比较容易确定的一个根据是意思的差异。有很多具有明显的时代差别,像中国古典中使用的"文化""经济"分别意指"以文教化""经世济民",而日语中它们一旦作为外来英语概念的culture与economy的对应译词固定下来后,就很难望文生义地解释了。另外像"印象、对象、现象、观念、存在"等不少来自于汉译佛典的词汇,作为古汉语的用法和近代日语中的用法无论在语义、文体、时代性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越大,就越能体现出在日文环境中的近代意义来。比如"印象"一词原用于佛教用语中,而实际上明治七年五月的《明六杂志》第八号登载的箕作秋坪的"教育谈"中开始作为近代意义出现。明治十四年的《哲学字汇》第一次把它固定为Impression译词,后来的《普通术语辞汇》(1905)则在"印象"之外还以形容词的形式收录了"印象的"一词,成为日后"印象派""印象主义"等概念产生的土壤。可以确定地说,明治时期的日本知识分子并不是在外来概念涌入时才临阵磨枪似的从大量的汉文书籍中找出适当的汉语来的,他们头脑中的汉语词汇,无庸说是自近世后期到近代之间随着汉籍的流传普及,熟读中国古典并在日本汉文、日语文章中活用的结果。比如安政六年(1858)盐谷世弘着的《隔鞾论》中就出现了与近代概念无关的"政治、宣言、文明、组织"等"汉语词",而"文化"一词的用法与明治初期之前的译词也并无太大的关联。自明治中叶以降,经由中文汉语进入日语的译词逐渐减少后,在日本土生土长出很多新词来。若按时代和领域对其形成进行考察,不难发现在明治大正时期之前产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用语明显较多,以后伴随着日本的技术革新,理工科用语的新词剧增。像《大言海》(昭和七~十)收录的词尾带"~素"表示元素的二字词条仅十二个("平素"等常用语除外)。珪素、水素、要素、臭素、色素、窒素、砒素、元素、酸素、炭素、沃素而一九九五年的《大辞林》中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十二个。酵素、同素、硼素、尿素、画素、毒素、酪素、热素、弗素、茶素、音素、燃素如果再加上"血清素、红藻素"等三字词条或"酸化窒素"等四字词甚至五字词,那么新词的总体数量将显得十分庞大了。这种现象在人文科学用语中同样存在。从昭和九年的《新语新知识附常识辞典》(大日本雄弁会讲谈社)摘出下列新语来看,由三字以上构成的新词显然要比二字构成的词汇多得多。如:座谈会营业中生命线主题歌肺活量陪审员扁平足公证人再教育英雄主义阶级意识军国主义最后通牒三角关系变态心理报告文学浪漫主义此外,像上述这些在明治以后形成的新词汇,还有很多作为日中共同拥有的同形语被吸收入中文汉语中。三字以上构成的词汇比较带有说明性,也容易被中文汉语所吸收。【四】由日语进到中文里的新词前面提到日语的近代新词先是通过中国的西学新书和英华字典由中国流入到日本的。而后期的则主要是由日本流向中国。这一循环正是近代以后中日同形词增多的最大原因。这里我们先看看日语新词是通过哪些媒介传入中文的。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在1902年以后、中国留学生对日本书籍的翻译呈现出一个新的高潮,日本新词也随之涌现。特别是在中国编辑的英华字典反过来开始利用日本编的英和辞典作为主要参考书,如:《英华合解辞汇》(1915)的例言里有这样一段话:"吾国通行之英汉字书非由英文本直译、即由和文本改纂",这就是说当时中国编的英华字典多从"和文本"改纂而来。再如,中国的《德华大字典》(1920)的编撰也是参考了六本日本的独和辞书而成的:《独和字典大全》《独和新辞书》《独和大字典》《独和法律新辞典》《独和兵语辞书》。实际上,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950年代初为止,通过这一渠道,日本的新词以迅猛的势头进入到中文里来了。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中文词汇的现代词义的形成与日语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再比如,20世纪初的这两本中国出版的英华辞典已经开始书收录日本造的新词了。⑥マーチン狄考文(C.W.Mateer):TECHNICAL TERMS ENGLISH AND CHINESE 1904序1902形而上学、哲学、腺、卫生学、物理学、科学、动产、真理⑦商务印书馆英华新字典SECOND EDITION 1906序1904目的、信托、发明、经济学、革命、主义、商标、发行新词的传入一般都是通过辞书、报纸、杂志、教科书等,但新词表也是重要的媒介之一。起初人们并没有特别认识到某些词是从日本借用的,只是将之笼统称为"新名词"。留日学生编纂的《新尔雅》(1903)是最早的新词表之一,为新词的普及做出了贡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传教士们编写的新词表。TECHNICAL TERMS初版1904把Communism译作"有无相通",1910版则改译为"共产主义"。再比如初版为"Society人世",而1910版则为"社会"。日本国字的"腺"也是出现在1904年版的。新词在中国的普及,报刊杂志及留日的著名知识界人士,如:章炳麟、梁启超、孙文、鲁迅的文章所起的作用极大。在日留学生办的《清议报》更是语词交流的一个重要数据。还有对中国社会产生极大影响的《共产党宣言》因为也是从日文直接翻译过来的,所以,不光是语词问题,整个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也是来自日本的。实际上,由日本进入中国的新词还有一些是日语固有词的汉字表记,如:"取缔、组合、立场、入口、出口、广场、打消、引渡、场合、见习"等,也有用汉字音译的外来词:"瓦斯、倶乐部、淋巴、浪漫、混凝土"等。还有"瓩、竰、糎"等日本独自创造的国字也一同为中文所吸收,当然现在有些已被其它词所代替。面对大量的日本新词的涌入,中国人自己的民族意识有点受不了,早在当时就有人举出中国本源说来强调新词和中文古典的关系。如:民国七年(1918)的《新名词训纂》(周商夫编)里收有"出张、裁可、商标、目的、时计"等词,但其训释很是牵强。如"出张"一词,用《周礼》的例子来关连。"出张",《周礼》天官掌次。掌凡邦之张事。《汉书王尊传》供张如法。按日本以因公出外曰出张。供张之所曰出张所。这种做法后来又被《王云五新词典》(1943)所継承。它给几乎所有的新词都找出一个汉籍出典,把很多与近代的意味无关的词,都纳入到中国由来的框架之中。正是因为这类词兼有中文固有的意思和日本新来的意思,所以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总被新旧两义所搅扰,感到困惑。并在思想上、文化上对之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有关"革命""哲学""经济""社会"等词,当时的思想家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都有过议论(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179页、中华书局、1979年。"释革"《饮冰室合集·文集一》中华书局、1989年。王国维"哲学辨惑"《教育世界》55号、1903年7月、《王国维文集》第3巻、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当然,中国自己也独自翻译了很多新词,社会为"群"、进化论为"天演论"等。严复的翻译用全新的词的组合来翻译新概念,在回避误解和词义混乱上有其独特的贡献。而来自日本的新词新概念由于采用古代汉语的词形较多,虽然伴随着一定程度的词义上的混乱,却逐步浸透新概念,最终为中国社会所接受。【五】亚洲共识的平台---现代化进程的知识共有以上我们看出,亚洲的现代化的进程是通过这种语词的交流得以实现的。初期是中国领先,日本从中吸收了大量的西学情报和概念,而后期则是日本创新的多,发自日本的近代化在语词方面得以完善和扩充,然后再传到中国和周辺的朝鲜半岛及越南等地。由此,在东亚形成了一个有关近代化的知识共同体,在接受和理解西方的新概念、新思想时可以相互沟通,为各国的现代化的进程和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日本的报刊杂志在谈到近代新名词时,一般是朝两个方面来解释这一现象的:一是说明治时期的知识分子具备汉文的素养,在充分把握了外来的概念后,创造出了最为贴切的译词;二是说这些词不仅是日语中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概念,而且影响到中国、朝鲜半岛成为东亚各国的同形同义词。照这种说法推导下去,似乎给人们的印象是近代新词都是从日本流向中国的。中国方面也是不加批评地照搬此说,以至于像滚雪球一样,这种说法愈演愈烈,快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了。但通过上述的验证就会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面有许多误解和臆说。而其中最大的一点是完全忽视了由中文直接进入日语的大量新词。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类近代新词分为三类来看的:a由中文进入日语的新词:电气、电报、电信、铁道、工业、银行、保险、医学、化学、直径、风琴b用中文的古典词来对译外来概念演说、主义、经济、社会、文学、文明、教育、艺术、思想、自由、交通、流行、革命c日本人独自创新的汉语词电话、商业、情报、象征、科学、美学、美术、哲学、心理学、地理学、天文学、客观很明显,在日本,一般人完全忽视了第一种a可能性,而报刊媒体又只是基于第三种c的事实,再将b加以扩大解释,便导致了一边倒的结果。这种误导不光停留在一种文化现象上,而是混淆了一些语言问题。比如,第一种a类可以按汉语构词法分析并得出相应的意义;而第二种b类则容易受古代汉语的影响,以致新旧词义之间摇摆很大;第三种c里,有些无法按构词法分析的词,只能是囫囵吞枣地将其词义与形态"约定成俗"而已。总之,围绕着近代新词展开的各种议论,实际上都是关注着近代化进程中如何接收西方概念的问题。中国在19世纪初期被西方打开门户后所界定的对译词,通过词典和书籍为日本所利用。而后日本独自地吸收和创造的新词又在甲午战争以后通过留学生的翻译传到中国。这样一来,中日双方在近代新词上便形成了大量的同形同义词,而且这部分词同时也传到朝鲜半岛和越南等东亚各国,构成了整个东亚的一种近代概念的共识。从这一意义上说,中日近代的语词交流不光是丰富和发展和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而且也成了一份亚洲共同的财富。 陈力卫(日本目白大学外国语学部教授)
  4. 齐泽克:柏林墙之后
    思想 2010/11/16 | 阅读: 1815
    斯拉沃热·齐泽克在《伦敦书评》第31卷第22期(2009年11月19日)发表文章,对柏林墙倒塌20年后的国际思潮变化进行了评论,认为某些前社会主义国家中新近出现的对过去的好日子的缅怀和另外一些国家中出现的反共思潮都是对现实不满的反应,不过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形式。
  5. 韩嘉玲等:中国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综述研究
    医卫 2010/11/16 | 阅读: 1569
    我国存在着大量感染状况不一致的配偶,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这些配偶的数量,但这些配偶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由于我国已报告的感染者数量只是冰山一角,尚未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面临着更大的感染风险。在婚有配偶、有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包括既往采供血者、血液用品使用者、性工作者、性消费者、静脉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并通过无保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传给其配偶。
  6. 按人头付费——新疆中克项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支持的支付模式
    医卫 2010/11/16 | 阅读: 1692
    截止2006年上半年,新疆累计艾滋病病毒感染报告人数为18206人,同时估计全区约有近6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8%的新疆感染者集中在伊犁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77%是由于静脉注射吸毒(IDU)感染。截至2010年9月底,新疆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32532例,其中病人5651例,报告感染人数位居全国第五,性传播成为感染主因。
  7. 朱苏力:费孝通与中国文化自觉
    人文 2010/11/17 | 阅读: 1859
    编者按:费孝通先生以伟大的社会科学家为人们所熟知,但他也同时在一个更广阔的学术文化思想视野中思考着文化的自觉,对以孔子为代表的特别是早期儒家思想的历史语境正当性和合理性做出了强有力的解说。朱苏力先生认为,由于费孝通先生有效的现代社会科学表达,在现代中国社会真正延续和拓展了儒家思想,初步实现了儒学由人生哲学、世俗宗教向社会思想、理论和方法的转变,他的社会实践关怀和思路,也与孔子代表的早期儒家一致。在这一维度上,费孝通先生是儒家思想的伟大承继者和光大者。演讲人:朱苏力演讲人简介:中国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著有《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阅读秩序》、《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波斯纳及其他——译书之后》等;译有《法律的运作行为》、《法理学问题》、《宪政与分权》、《美国宪法在海外》等书。对“礼”的同情解说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及《江村经济》等著作中充分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传统乡土中国的功能和必要,为儒家思想的发生、存在和历史正当性做了强有力的社会学解说。费孝通强有力地论证和指出了,在传统中国农耕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和意义;强有力地,也非常精细地展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诸多特点,并因此似乎是捎带着,展示了儒家传统政治社会制度、规范、礼教、习俗和思想在这种社会中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他对“礼治”和“法治”的阐述:[礼]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没有任何其他现代或古代学者比费孝通先生的这些解说,在抽象层面上,更自然、真切且系统展现了儒家倡导的“礼”和“礼治”对于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如果考虑到传统中国基层农耕社会的极少流动性,这些“礼”确实是普通民众生活秩序的“纲”(基本支撑点)和“常”(始终存在)。考虑到传统农耕中国几乎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状况,考虑到“礼治”实际履行的维系社会和平稳定的重大社会功能,考虑到“法治”执行所需要巨大财力、信息以及很难监督防止的滥官污吏,确实很难设想在传统中国有可能拒绝“礼治”而仅仅依靠“法治”。这种并不雄辩却令人无法拒绝的生活逻辑展示和合理性分析论证,在费孝通的著作中,可以说随处可见。费孝通因此针对20世纪的激进者,实际上为儒家文化的历史合理性提供了温和却又是最强有力的辩护。但他不像梁漱溟那样更多用想象的三种文化对比,借助某种形式的进化论在情感上呼唤皈依者,也不像牟宗三那样强调儒家所谓的“内圣外王”的传统,没有激进者或新儒家的那种强烈情感冲击,但他的语境化解说却把儒家文化同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在现代生活一步步切断儒家在中国的生活情感之根的时候,费孝通使它在中国社会获得了智识学术之根。承继的创造但费孝通是一位现代学人。这就注定了他不是儒家的辩护者、卫道者,不是历史知识和传统的固守者。他对儒家思想是有贡献的,如果不是把贡献仅仅理解为阐释和捍卫儒家命题的话。首先,鉴于历史上的儒家思想一贯坚持的是纯阐释学传统,那么费孝通实际上开始了(如果还不能说创造的话)现代社会科学的儒家思想传统。例证之一是《生育制度》对乡土中国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分析。费孝通充分演示了其发生的逻辑、效用和结果,不仅颠覆了自由恋爱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的先验道德优越性;在“单系偏重”一文中,他还从社会整体合理性角度有效反驳了自由主义话语对中国农业社会中财产继承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的指控。诸如此类的分析支持了与儒家思想相联系的一些乡土中国的实践,但不是诉诸权威,而是运用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鉴于是在社会科学层面展示了传统儒家思想和制度的语境合理性,因此费孝通也就展示了儒家思想对于在世界变化中的近代中国的局限性,以及在当代变革的必然性。这在理性上界定了儒家思想和实践作为制度的边界,界定了儒家作为社会理论、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因此费孝通指出,面对20世纪的世界,中国人如果要活下去,富裕起来,为什么儒家思想和实践是不够的。费孝通的思路是给人启发的,即任何文化和制度都是为了人民或民族的生存,而不是为了实现某个或某几个先天综合判断,实现上帝的或其他的道德权威的绝对命令。费孝通对儒家思想的文化表达是有所“损益”的,损或益的标准并不是“真理”或“心”,而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中国人的整体利益。因此,这就可以解说费孝通为什么似乎完全背离了据说是因儒家“重义轻利”而形成的鄙视工商的传统。他自称一生以富民为追求。不仅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的关注问题是《江村经济》,而且在之后《重访江村》和《三访江村》,他也一再以翔实的数据和细致的分析先是表明了副业(其实已经包含了一部分手工业)后来是工业的重要性,他指出“发展前途最大的显然是工业”,明确提出了“工业下乡”的主张。他要比后代儒家更重视社会的物质生产,重视社会的物质财富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不是把狭义的文化表达视为首要。但这真是对儒家传统的背离吗?若是同一贯首先强调“富之”和“足食”的孔子相比,费孝通先生比那些更多强调教化和心性的后代儒家,包括发表中国文化宣言的新儒家们,都更像孔子。而且重利并不一定轻义,就一定属于“小人”。在1980年代初,费孝通不顾当时种种非议和压力,大力支持发展社队工业。这正是儒家赞美的那种人格力量的体现。尽管是社会科学的进路,但若是从思路上看,费孝通先生坚持的更像是早期儒家“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致知”,因此其实属于经验主义的知识传统,拒绝了宋理学、明心学和现代新儒家的理念主义。不是从阅读文本或自我反省中获得知识,他关注社会生活经验,见微知著,非常善于从日常社会生活现象中提炼问题并将之有效转化为学术讨论。并且由于注重经验,不强调内圣外王的菁英主义和形而上学,在我看来,费孝通还恢复了至少是早期儒家的那种平民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知识传统: “子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存而不论”,强调“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费孝通不仅在这个时代解说了,更是创造了儒家思想表达和传播的现代话语形式。在比较温和且愿意思考问题的现代知识分子中,费孝通获得了远比新儒家更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力。理想的超越创造必定已是超越。但我还想从国际层面来表明费孝通促成的儒家思想的超越。费孝通使儒家的思想实践不限于国际汉学界或儒学界;他创造了儒家思想论战的新对手,因此也就创造了儒家思想同其他文明对话的更大空间和可能。例如,在两篇有关文字下乡的短文中,费孝通解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不需要文字。更重要的是,他颠覆了通过文化启蒙改造社会的幻想。费孝通先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展示了,知识总是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任何正常人都有知识,不必定附着于文字,因此每个人都只有知识的比较优势等等。费孝通隐含的结论是,必须首先改变生产方式,否则仅仅文字下乡无法改变乡土中国,而且文字也不会扎根农村。经验证据一再支持了费孝通的判断。费孝通思考着改造乡土中国的新出路;但在智识上,他也挑战了直到今天仍颇为流行的自由主义和启蒙哲学的话语。在“无讼”一文中,费孝通通过一个简单的个案——某人因妻子偷人打伤奸夫、奸夫到法院告前者——就提出了一系列抽象意识形态化的基于个人权利的法治话语和实践很难回答的问题:传统“礼治”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法治实践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冲突等等。这个例子高度具体化了“礼治”与“法治”遭遇的现实情景,至今仍具有强烈的惊醒作用。但晚年的费孝通还有另一种超越,并且同儒家思想有了更直接的承继。思考集中表现在费孝通晚年的一系列学术短文和学术反思,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孔林片思》。不仅由于思考的地点或触媒使费先生同儒家传统在空间和文化符号上联系起来了,更重要的是思考的问题——从国内看是“教之”,从国际看则是“平天下”——和思考的方式也同儒家传统联系起来了。文章的核心是关心未来的世界中“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国与国之间怎样相处的问题”。费先生提到了环境污染问题,资源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特别是在全球化时代人与人的心态问题。他在《孔林片思》中说,“现在世界正在进入一个全球性的战国时代,是一个更大规模的战国时代,这个时代在呼唤着新的孔子,一个比孔子心怀更开阔的大手笔。”“新的孔子必须是不仅懂得本民族的人,同时又懂得其他民族、宗教的人。他要从高一层的心态关系去理解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新的自觉。考虑到世界上不同文化、不同历史、不同心态的人今后必须和平共处在这个地球上,我们不能不为已不能再关门自扫门前雪的人们,找出一条共同生活下去的出路。”这段文字写在1992年6月。在国内,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全面推进,而费孝通先生却提出了如何在21世纪处理国际之间的问题,提出了环境和能源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及民族和民族、宗教与宗教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显然是一种超越其所处具体社会和思想环境的眼光和关怀。而在国际上,也是直到一年后,美国学者杭廷顿才提出了所谓“文明的冲突”问题;而这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及了费孝通提出的诸多问题之一……这足以展示费孝通的思考和判断在中国和世界学人中具有的先锋性,但更重要的是超越性。费孝通、儒家传统与文化自觉如果只是打算勾连儒家传统和费孝通,上面的话大致足已支持我的论题了。但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不是牵强附会,那么我在一开始时勾勒的那个费孝通又是如何同儒家思想勾连的呢?很多人会简单追溯到费孝通早年 (“五四”之前)受过的教育,“约四岁入蒙养院,六岁入吴江县城的第一小学,”以及家庭的熏陶等。一个人幼年的教育确实会影响他的终生。但是这个回答不可能对。真正建构费孝通与儒家传统之联系的很可能是他们共同面对的那个农耕社会,那个乡土中国。尽管时光流逝,多少次改朝换代,19世纪后期起中国更经历了“数千年未见之大变革”,但直到费孝通中年时,中国广大农村熟人社区的秩序问题基本还是当年孔子力图回答的问题,普通农民基本还是沿用了儒家提出或概括的方案,并且基本有效。哪怕改朝换代,社会上层或者“礼崩乐坏”,或者“变法改制”,但“天不变道亦不变”,最终还是“礼失求诸野”。有或没有儒家来表达,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都需要这样一套规则,并一定会作为实践而存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永远都存在这些问题,孔子时代如此,至少到费孝通中年时也还基本如此。在这个意义上,我甚至认为,传统中国农耕社会的规范不是孔子或儒家的创造,与儒家的阐述和传播也并不直接相关,相反,更可能是这种传统农耕社区的内生秩序本身启发了孔子及其后代传人的表达。接受了系统西学教育的费孝通,尽管有了西方国家的社会组织和学说理论作为参照系,但只要他直面这样的乡土中国,就只能以现代社会科学来阐述和表达这种秩序。这种秩序内在于这种农耕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其正当性来源于也受制于这个看似可塑实在坚定的农耕社会。因此,在费孝通先生强调的“文化自觉”中,这可能是最重要的:直面对中国的现实,回答中国的真实问题;而不能仅仅关心中国传统文献或西学文献中的问题。我刚才说的对费孝通和儒家思想发生及其关系的重构,则意味着,所有的知识都是社会的,为了社会的生存,所有的知识运用都必须是具体的和地方的,不可能存在独立于社会生活需求的知识;要直面社会,而不是试图在文字层面上进入某个据说是正确的文化或学术传统(那不是为了社会的研究,而是为了“不朽”的研究)。如果不是首先在这个层面上达到文化自觉,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意义的学术发展和贡献。对费孝通的探讨还暗示了,必须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讨论中国文化的复兴、发展和贡献,必须考虑在世界学术竞争中发展中国的学术和文化,因此很可能必须在社会科学的传统中继承、发展和表达中国的文化。这是另一种文化自觉。如前所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说基本背离了传统儒家的教义学或阐释学传统,他很少直接触及儒家经典,他运用了社会科学的因果律和功能主义来解说儒家文化的实践形态和有关这些形态的表述。但这些解说是非常强有力的。尽管力求展示费孝通与儒家思想的关联,但必须强调,费孝通显然不相信新儒家的“内圣外王”,从中“开出民主与科学”之类的宣言。费孝通对人的分析,对制度的分析,他的功能主义,背后的假定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和社会人,他们都在追求自我利益和与自我直接相关的人的利益。费孝通重视道德,也承认“礼”和“礼治”的社会功用,但他的分析表明他并不相信无论是儒家或是新儒家的道德教诲,或是其他什么文化教诲,本身可能完全改造平凡的人。费孝通的最高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他的最低理想:人类的和平和安定,每个人都能比较富裕像样的生活,与其他人共存共荣。费孝通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追求。但费孝通至少可以提醒我们不能轻狂起来,试图构建一个纯理性的世界,期望一个完全正义的世界。费孝通讲新孔子不是追求思想的独尊,一统天下,而只是期望“在争论中筛洗出和在一个过程中形成人类能共同接受的认识”。费孝通当然希望在新一代中国人中“出现几个懂得当‘孔子’的人。”但请注意,只是懂得“当”孔子,而并非成为本质意义上的孔子; “当”只是一种职业分工,只是履行一种社会功能;而不是因为“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不是因为文化必然一统或真理必定趋同,而仅仅是为了回应全球化时代人类和平共处的心态这样一个问题。因此,强调文化自觉的费孝通从没有说过诸如“21世纪属于儒家文化”这类话,他既不认为未来将由中国文化主导,也从来没有认为甚或希望中国文化本身的优点会带来中国的复兴,而只是在世界性的共识形成中“中国人应当有一份”。他一生只是强调富民,不奢谈狭义的文化,他的研究进路,以及他的晚年提出的心态研究,都表明他始终都是一个文化的功能主义者,一个文化建构主义者,一个文化的反本质主义者。他似乎认为,只有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长期富裕和强盛,人民的安居乐业,才真正强有力地表达其文化,产生长远和扩展的影响力,而不是相反。在学术上也是如此,某种现象,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化表达都不可能仅仅因其“独一无二”或“源远流长”就自然能或应当在世界获得一席之地。学者必须通过至少是具有某种程度普遍性并且是有竞争力的表达才有学术意义,才能进入人类的知识库房。如果分析到这一点,在一个非常狭窄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费孝通是一个虚无主义者,因为他的文化观太功能主义了,也太实用主义了。但这不就是历史背景关照下当年的孔子吗?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仅自己“知其不可而为之”而且认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孔子!但从广义的文化层面、从功能主义角度看,这种虚无主义恰恰反映了一种对于社会对于人类的深厚责任感,一种更高的现实主义和务实主义。在这种视野中,从长远看来,人类没有最终目的或无法察知那个最终目的并强使一致认同。所有的文化最终都要适应人的生存,无论文化的发生、消长和存亡,都契合着而且必须契合着群体的人类生存。(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为编者加)
  8. 朱苏力:语境论——一种法律制度研究的进路和方法
    法律 2010/11/17 | 阅读: 1771
    对于一种相对长期存在、据此可以认定获得了特定时代人们之认可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应如何理解?应如何考查其历史的意义以及更重要的是如何恰当地审视这些制度或规则与我们当下生活世界的相关性?这个问题是当代转型时期中国法学研究中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一般性问题。它涉及的问题不仅是应如何理解和考察我们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今天应以及能如何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创新和改革;它也还涉及到如何理解外国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我们正试图借鉴的工业上先进的国家(这是我们目前比较关注的),以及在我们看来那些发展中乃至最不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尽管这往往进入不了当代中国法学家的视野)。 法条主义无法承担这一任务,尽管法条主义(或概念法学或形式主义)的进路对法律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训练并对常规时期法律的运作具有重要的、几乎是不可替代的意义。[注释1:这三者在某种程度上实际是一个东西,只是在中国一般称其为“法条主义”或“概念法学”,而在美国,至少是在波斯纳那里被归结为形式主义。波斯纳曾对形式主义法学以及——更广阔地——对一般的形式主义进行了细致地讲道理的分析,指出了其弊端以及优点。见Richard A.Posner,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法条主义将法条作为不可质疑的权威,要求社会生活都服从法条。这种方法往往适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时代;而当代中国正处于变革时期,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规制社会生活的法律制度都处于——有时是急剧的——变动之中,并且作为社会生活系统内部一个组成部分的法治也必须同社会生活的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法条主义,这并非学术本身的逻辑要求,而是学术所附着的生活世界使然。同时,中国法学如果要想真正形成学术研究的传统,也必须超越法条主义,因为学术发展本身不可能来自学术资料本身。事实上,自近代以来,中国法学界一直在进行着这种超越法条主义的努力,特别是近20年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革和社会变迁,已使得许多法学家不再满意法条主义,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寻求一种新的研究法律制度的进路和方法。 但是,现有的中外传统的法理学著作对法律研究方法一直缺乏足够的系统关注和理论分析。传统的法理学著作很少提及方法问题(更不用说讨论了),偶尔提及,也往往非常粗略和概括;既没有结合具体实例的细致分析,也未能提出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系统表述,只是笼统地提一些方法甚或是命题。[注释2:博登海默的《法理学》著作副标题虽为“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但是打开书一看,几乎没有任何方法论的讨论;而中国目前通用的名为《法理学》或《法学基础理论》的教材或著作虽然常常有一节讨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但是其中除了提及一些“方法”的名号和原则外,对读者既无方法论上的思维训练,也无法作为方法予以应用。参见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沈宗灵主编、张文显副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近年来,在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为基础,法律经济学分析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规范且卓有成效的方法论论述,但是法律经济学分析对数据要求的标准很高,对经济学素养要求也很高,其方法难以在传统的法律研究中普遍沿用,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的法律界。广义的法律社会学实际是由多个交叉学科构成的,无法形成或尚未形成统一的、便利法官和其它法律人运用的研究进路和方法。而狭义上的法律社会学(sociology of law)更多借助了社会学、人类学的实证调查方法,尽管有助于理解特定社会中的法律和制度,可供法学家参考,但对于大批受传统法学教育的、强调操作的法律人来说,出于学科传统和研究时间的限制,实证研究的方法似乎也缺乏足够的相关性。要寻求一种与法律人有更多相关性的研究进路和方法,因此,在放开眼界的同时,又不能不重视法律界已经形成的、哪怕是有明显弊端的学科传统。 本文就是这样的一个努力,它试图提出一种我暂且称为“语境论”的进路。这一进路坚持以法律制度和规则为中心关注(在这个意义上,它与职业法律人偏好的法律形式主义有许多一致之处),力求语境化地(设身处地地、历史地)理解任何一种相对长期存在的法律制度、规则的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因此它又与法律社会学、哲学阐释学具有一致之处)。就态度而言,这种语境化一方面拥有法条主义一般说来容易表现出来的尊重既定具体法律制度的特点,同时又要求或至少是隐含了对任何具体法律制度的学术的而不仅仅是政治的批判态度;并且,也正是由于这种对于学术的强调,这种进路在一定意义上也隐含了某种建构的因素,而并非完全是批判法学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战略。就总体而言,这一进路反对以抽象的、所谓代表了永恒价值的大词来评价法律制度和规则,而是切实注重特定社会中人的生物性禀赋的以及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把法律制度和规则都视为在诸多相对稳定的制约条件下对于常规社会问题做出的一种比较经济且常规化的回应。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当从宏观上考察时,这种语境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是一致的,但它不是对历史唯物主义概念、命题或原则的简单搬用或重复;它有哲学的因素,但它本身不是哲学,也不强调哲学,而是强调细致、具体地考查和发现社会生产方式以及受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对法律制度的塑造和制约。 必须对本文标题中的一些关键词加以强调和说明。首先,本文强调的是法律制度层面的研究进路,在这一层面上,法律往往是相对长期稳定的社会规范,与法律条文并不等同,有时甚至完全没有或无需正式条文的规定(习惯)。因此,这一研究进路关注的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也不是个别的司法活动,而是一个社会制度化处置社会常规性问题的方式。其次,希望读者注意,本文强调语境论是法律制度研究的一种进路,而不是唯一的或最佳的进路。因此,这一进路并不意味着对其它研究进路(包括法条主义进路)的否定和排斥,相反,它欢迎法律研究的其它进路和视角,只要能有效地说明和解决问题。但这并不因此意味着本文作者采取的是一种简单到没有原则的“兼容并蓄”的态度,笼统地谈“兼容并蓄”,如果不是因为言者缺乏智识能力(分不清理论之是非),就是因为媚俗、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也正是基于此,本文将在对目前中国法学界比较流行的、同样旨在超越法条主义的两种主要法学研究进路提出理论上的分析批评。第三,尽管有种种危险,本文还是试图对语境论的进路提出一种略为“公式化”或“程式化”的表述,以求这一进路不停留于一般命题,使之有可能更操作化、程序化或具体化,成为一种方法或类似于方法的东西。但我必须承认,这种努力不仅有可能失败,这种公式化的表述也有完全可能成为一种新教条。因此,我提醒读者,本文对这一进路所作的方法论概括,只是试图帮助读者在其它法律制度问题研究上运用这一进路,是为了获取这种研究能力的一种联系或训练,而并非获得恰当或真确结论的保证;它更多是一种入门指南,而不是一种操作手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上,真正有洞见的研究成果,至少是很难(如果不是完全不能的话)严格依据某一操作规则而获得。因此,读者只应把这种方法论表述作为获得“语境论”和思考问题方式的一个或许有但不必定有帮助的过程;做人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做学问过河拆桥则是提升自己能力之必须。 为避免方法论的讨论“玄学化”或过分“概念化”(这常常是难免的),讨论必须有所附着。为此,本文特别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作为展示这种研究进路和方法的范例。通过分析中国传统社会中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那些在今天看来具有法律意味的制度,我希望展现这种分析进路和方法的有效性和解说力。但是,由于本文的中心论题是法律制度研究的进路和方法,因此我又必须提醒读者,不要过分注重本文对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分析结论,而是这种分析的“路数”;有关婚姻制度的分析结论仍然是一座过后就可以拆的“桥”。但是这并不意味本文对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分析完全是虚构的,没有经验材料支持,因此是没有意义的。的确,本文中谈及的中国传统婚姻制度是“理想型”的构建,即它不等于某个朝代或某个地区的具体的婚姻制度,但是,它是有一定的经验材料支撑的。读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史料对这一“理想型”的某些细节提出质疑,但是一般说来,这既不影响这一理想型的构建,因此并不影响本文的方法论讨论的意义。 本文的结构如下:附着于理想型的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我将首先对法律制度研究的“价值论”进路和“文化论”进路进行分析,指出其理论解释力的弱点(本文将不对法条主义的进路展开讨论)。然后,我展开本文主张的“语境论”进路对这一制度的分析和理解,力求比较细致展示这一制度的历史正当性。第三节将对这一进路作进一步的理论解说,回答人们可能对这一进路提出的批评。第四节试图根据上两节的分析提出一种显然很不完善但有必要予以追求的理论化、公式化的表述,力求它可能作为一种制度研究的方法或指南。第五节,我将进一步展示这种进路和方法对于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适用性以及对我们今天法治建设的部分相关性。最后是一个小结。 一、 大致说来,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诸多特点中,具有法律意义的[注释3:由于中国古代法制的特点,因此婚姻制度中究竟有那些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这是一个可以争论的问题。如果从法条主义的视角出发,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很少有法律制度的因素,因此过窄;如果从国家行为说,则可能将一些具体官员非规范性行为都视为法律,因此过宽。因此,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法律”。我在确定这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特点时,主要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中国学者习惯作为法律制度来处理的婚姻常规,例如同性不婚、婚龄、七出三不去等,另一方面,我考虑了我认为比较恰当的哈特的独特的功能性法律界定,“法律的存在指的是某些人类行为不再是选择性的,而是在某些意义上是义务性的”。H.L.A.Hart,The Concept of Law,2nd ed., Clarendon Press,1994,p.6.因此,同性不婚、父母包办、媒妁之言这种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于当时的人们具有义务性的习惯或常规就被视为法律的特点,相反,一般的重男轻女则在本文不作为法律来处理。]大致有早婚、父母包办、媒妁之言、同性不婚、七出三不去等。[注释4:有关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可参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特别是第2章;陈顾远:《中国婚姻史》,上海书店,1992年;郭建等:《中国文化通志·法律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特别是第3章。]对于这种传统的婚姻制度应如何理解和分析,就与当下法律的相关性而言,目前大致有两种进路,我分别称其为“价值论”进路和“文化论”进路。[注释5:当然,这里的概括并不涵盖一切。至少在法律制度史的研究上,还有一种“史实”的进路,这种进路特别强调发现和引证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本来面目,不追求对制度或规则本身做出解释,力求保持一种“价值无涉”的立场。但是,这种研究进路和本文的关切相关性较少,我将在其他地方对这一进路做出分析和评价。] 从“价值论”的进路切入,大致说来,对上述婚姻制度的种种特点(也许“同性不婚”除外)都采取了一种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这些特点都反映了一种家族主义的、父权主义的价值,反映了对妇女以及其它弱者(子女)的歧视和压迫,反映了传统小农经济社会或中国封建社会无视人权、压制个人自由的主流价值取向,因而传统法律制度是必须批判、彻底废弃的;在这一话语中,传统婚姻制度的全部作用只是证明我们(特别是作者)的伟大、我们祖先的愚昧。 作为一个现代的个体来说,我当然赞同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批判,并且认为传统婚姻制度的这些特点在现代条件下是应当并可以废弃的(事实上也正在被废弃)。但是,法律的学术研究并不是要对中国传统婚姻制度表示一种不共戴天的革命态度,更重要的是要解说为什么这些制度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得以产生并长期延续,并进而理解我们的今天的制度。如果传统的婚姻制度真的是那样完全没有道理,我们就只能——如果激进一点——从一种非常简单化的“阶级斗争”观点出发,将这种制度归结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即统治阶级或体力更强的男子或父亲利用自己的强力有意欺压弱小者,并制度化地巩固自己的特权;或者——如果缓和一点——可以说中国社会由于种种原因(比方说容格说的集体无意识,或者简单公式化地将之归结为小农经济的影响)选择了一种父权主义、男权主义的价值,由于这种价值选择的错误,因此造成了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落后、残酷和荒谬。 这两种解说都很难成立。第一种激进的说法看来似乎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历史观相一致,但实际上由于它完全没有考查统治阶级的意志得以发生的经济生产方式,实际上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落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范畴。[注释6:马克思:“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1,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页268。]而一旦进入实证的层面,我们就发现,这种解说实际必定要基于一个几乎无人可能接受的假设,即所有的男子和父亲(也许还要加上包办婚姻和重男轻女中的母亲)都是天生的极端自我中心的恶人,他/她们不惜牺牲自己亲人的利益,甚至会有意剥夺自己亲人的利益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既得利益;而且由于所有的人只要不是“英年早逝”,都大致会成为父母亲,因此,这种论述的结果只能是“打倒一切”。我并不打算否认世界上确实连窝边草都不放过的人,但是,如果从我们的生活周围(我再次假定人的生物性特征是长期稳定的,尽管不是永久不变的)乃至历史路上看,这种人如果有,也很少;否则,我们如何面对孟子所概括的并得到广泛认同的“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呢?大量的历史记述和故事告诉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男子至少在其恋爱期间对其钟爱者的万般柔情;在古代的(这种状况如今日益减少)所有社会中,一旦面临灾难,为了保护儿童和女人,男子不仅会奋不顾身,而且这常常是一种法定的(尽管不一定形成文字)义务。如果读者不否认这些,那么我们就面临着无论怎样都无法调和、又不可能同时为真的两个关于人的一般命题:所有的男子或父母亲都会为了自我的利益剥夺女子或子女的幸福,以及,(至少有一些)男女之情和亲子之爱往往是最动人无私的。 价值选择论的说法会缓和一点,但同样无法成立。这种说法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把一个社会的价值视为与该社会各种生产生活条件都无关的东西,似乎人们在价值选择时完全不受社会、人类生活和个人利益的影响,完全是一种集体的随机和随意的选择,并且,一旦选择之后,选择者本人及其后人就会“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的一条道上走到黑,直到由于某种以外的原因引入了某种新的价值。这不仅不符合历史的事实)(我将在后面的分析中仔细论及)以及人们普遍存在的机会主义倾向,而且这实际已从根本上剥夺了“价值”这个词的意义(这是发生在为维特根斯坦所批评并认为不可能存在的“私人语言”了)。价值本身就是相对于人(人类、阶级、群体或个人)而言的,没有人的存在,不与人发生某种关系(效用或反效用),任何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当我们说某个东西有价值时,那就是说,我们认为这是我或者你应当追求的东西。 这种价值选择论的说法还进一步低估了人们的变通能力。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似乎强调了特定社会的人们在价值选择特别是初始选择时享有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因此,今天我们对某种价值之选择也可以是无条件的)自由,而就在同时,它又完全否认了这一社会的人们或后代对价值重新选择的可能性和条件。似乎一旦价值选定后,只要没有新的价值的引入(似乎不可能内发产生新的价值),那么,某个特定社会的人们就会永远将错就错下去。此外,这种观点还隐含了一种极其危险的种族主义因素(包括所谓的“亚洲价值论”)。 第三,这种价值选择论也实际上把我们今天认可的某些做法和倾向视为一种永恒的、无条件的“价值”,不仅将之神话、终结化了,而且把这些做法或偏好视为与时间空间无关的一种实体,是脱离社会的某种东西,这就很容易把价值视为一种天才人物的忽然发现,视为某种知识分子的独家产品。这种倾向不仅有太重的自我吹捧的嫌疑,更重要的是隐含了很危险的话语霸权,隐含了一种历史虚无主义和无视民众的观点。实践起来,更可能导致暴政。而我将在后面有关程序正义的语境论分析指出,即使是我们今天认可的价值也是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产物。 不仅从理论上,这种价值论进路的两种说法都难以成立,而且从实践上看,这两种进路都势必导致当代中心主义,自我中心主义,很容易把过去的历史仅仅视为谬误,导致历史虚无主义、法律虚无主义和全盘否定。当然,在一个社会需要变革时,有时这种虚无主义和全盘否定也许会具有革命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甚至也不无促使学术传统更新的作用(但这仍然是社会的意义),但如果从知识上看,它无法满足智识的要求。 “文化论”的进路与温和的价值论进路有许多相似之处。就其一般表述而言,最典型的是经常被引用的梁漱溟先生的一段话:我可以断言假使西方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在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也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莫克拉西”精神产生出来。这句话就是说:中国人不是同西方人走一条路线因为走的慢,比人家慢了几十里路。若是同一路线而少走了些路,那么,慢慢的走终究有一天赶的上;若是各自走到别的路线上去,另一方向上去,那么,无论走好久,也不会走到西方人所达到的路线上去,别一方向上去,那么,无论走好久,也不会走到西方人所达到的地点上去的![注释7:《梁漱溟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页43] 这段话按照通常的解释,被认为是指出了中西文化的差别是根本的类型的差别,[注释8:例如,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1994年,页35以下]尽管它并不是不可以作其它解释。[注释9:显然梁漱溟先生的话是一种比喻,我基本赞同他的结论,但如何得出这一结论则可能有不同的论证;因此对他的话如何解释涉及到如何理解文化的不同,如果将中国的文化形态主要视为一种心态、一种态度的外射,则我不能赞同他的论证,但是如果将这种文化形态视为诸多社会制约与人互动的产物,则我赞同。但似乎梁漱溟先生偏重于前一种解释]如果按照通常的解释,这种文化论的进路与温和的价值论进路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比较强调文化、观念、心态或抽象的民族精神对于社会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的样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并且这种文化更多是集体下意识选择的产物。但是两者的最大差别也许在于,价值论侧重于从单线进化论的理论框架对两种价值的评判,但文化论则侧重于从文化多元的理论框架强调对不同文化的同情理解。[注释10:必须注意,我在本文中将予以阐述的“语境论”进路同样也强调同情理解,但是,这两种进路的同情理解仍然有许多不同。文化论的同情理解更多是从符号和意义的角度上进行的,试图重构一个文化的“意义之网”,而就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研究而言,从这一进路研究的典型是梁治平。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系统的文化论进路的解说,请看,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有关对这一进路的理论性阐述,请看,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同上。] 我曾在其它地方曾经对这种文化论的进路进行过比较细致的分析。[注释11:苏力:“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贺照田、赵汀阳编:《学术思想评论》第2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一方面我高度评价了这一进路的理论化努力和贡献,而另一方面,我也指出了这一进路可能隐含的问题。就问题而言,我认为这种文化论研究进路具有很强的“唯心”(不带贬义和政治色彩)的色彩,即强调人(复数)的观念、价值、思维方式、意义赋予对法律制度的构成性和限制性作用,人们因此可能难以从这一进路看出法律文化是否以及如何受制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性的一面,例如人口、自然地理、耕作方式。在我看来,文化既是选择的,也是被选择的;意义和安排秩序的观念的形成、确立和变化既是文化的、也是功能主义的。此外,文化论进路的法律研究由于强调文化的根本区别及其重视“差异最大化”,以至于容易将法律文化这个本来是构建出来的研究对象实体化,并根据这种实体化的差别势必从学理逻辑上得出中西法律文化完全无法沟通的结论,它也因此也势必难以回答法律文化的历史流变和变迁以及地域的差异。最后,尽管文化论的研究进路也似乎高度强调了人的主观态度对法律制度的构成作用,但从另一面看,它似乎又具有强烈地反个体的特征,因为在这一进路中,文化成了一个决定个体立场、态度和观念,决定他如何解释世界的一个强大的无法抗拒的结构。在这个似乎是强调复数的人的主观因素的研究模式中实际上消灭了作为个体的人的解释力以及与之伴随的创造力。这种文化的解释因此在另一层面上又可能成为一种反文化的解释。[注释13:苏力:“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页175-180 title='跳转到该注释' name='注释12: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页38。>以至于容易将法律文化这个本来是构建出来的研究对象实体化,并根据这种实体化的差别势必从学理逻辑上得出中西法律文化完全无法沟通的结论,它也因此也势必难以回答法律文化的历史流变和变迁以及地域的差异。最后,尽管文化论的研究进路也似乎高度强调了人的主观态度对法律制度的构成作用,但从另一面看,它似乎又具有强烈地反个体的特征,因为在这一进路中,文化成了一个决定个体立场、态度和观念,决定他如何解释世界的一个强大的无法抗拒的结构。在这个似乎是强调复数的人的主观因素的研究模式中实际上消灭了作为个体的人的解释力以及与之伴随的创造力。这种文化的解释因此在另一层面上又可能成为一种反文化的解释。[注释13:苏力:“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页175-180'>[注释12: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页38。>以至于容易将法律文化这个本来是构建出来的研究对象实体化,并根据这种实体化的差别势必从学理逻辑上得出中西法律文化完全无法沟通的结论,它也因此也势必难以回答法律文化的历史流变和变迁以及地域的差异。最后,尽管文化论的研究进路也似乎高度强调了人的主观态度对法律制度的构成作用,但从另一面看,它似乎又具有强烈地反个体的特征,因为在这一进路中,文化成了一个决定个体立场、态度和观念,决定他如何解释世界的一个强大的无法抗拒的结构。在这个似乎是强调复数的人的主观因素的研究模式中实际上消灭了作为个体的人的解释力以及与之伴随的创造力。这种文化的解释因此在另一层面上又可能成为一种反文化的解释。[注释13:苏力:“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页175-180] 我至今仍然坚持这些质疑(尽管我并不排斥这种文化论的进路)。并且认为,这一进路仍然难以用来考察回答具体的法律制度或规定问题。比方说,我们就很难用文化论的进路来解说中国传统社会中婚姻制度的上述特点,即使做出解释,也几乎等于没有解释(为什么古代中国人“早婚”?如果你回答,这是中国的文化类型决定的。这几乎等于没有给予回答)。显然,对于这些具体的制度性特点,我们必须寻找其它的解说进路)。 二、 基于上述两种进路的弱点,我主张,在考察任何具体的法律制度或规则时,要坚持一种语境论的研究进路。就上述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一系列特点而言,我认为,它们都是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以及以这一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或与这一生产方式相伴随的诸多社会条件相联系的,是为了回应人类如何在这一社会历史条件下繁衍生存问题的。 我们可以从传统社会中人的预期寿命来进入这个问题。在小农经济条件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很低,科学技术水平很低,交通不便,信息流通不畅,医疗水平也很低。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人的平均寿命很低,“人生七十”就算是“古来稀”了。在新中国建立之际,中国人的平均寿命预期是35岁左右。而据刘翠溶对长江中下游地区一些家族的家谱研究,在1400-1900年间,中国人出生的预期寿命约在35-40岁之间波动。[注释14:Liu,Tsui-jung,TheDemographic dynamics of Some Clans in the Lower Yang Tze Area,Ca 14001940,Academic Economic Papers,Vol.9,No.1,1981,p. 152-156。同时人口学研究,中国人在1949年前后的平均生命预期也仅仅是35岁左右。]显然,在没有现代科学发展起来或大量传播并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前,由于食物、医疗卫生条件的限制,由于农业耕作的劳累,由于种种天灾人祸,人的寿命不会太长。 也正是这个生命周期的问题,为了生命的繁衍、延续,人们就必须早婚。假定人的平均寿命只有40岁,那么如果当时人们结婚年龄如同当今城市人结婚的年龄,那么该社会的绝大多数人在去世时,其头一个子女才10岁出头,这样大的一个孩子在农业社会中虽然可以参加劳动,但尚不足以独自谋生,而其最小的弟妹则可能还在襁褓之中。显然,这种婚龄是无法保证人类的种族延续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早婚几乎是一种必然,一种最佳选择。如果16岁结婚,40岁去世时,长子或长女已经20多岁了,完全可以独自谋生,成立家庭了;下面的弟妹一般也可以独自谋生了;即使最小的弟妹还小,长子也可以承担起抚育的责任(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更一直都有“长嫂如母”“长兄如父”的说法和实践)。因此,在中国古代,至少是就有确证的法律规定婚龄而言,大致在男20,女15,甚至更早。[注释15:关于法定婚龄的历史考查和辨析,可参见,陈顾远:《中国婚姻史》,页125-129;而“乡野陋俗,早婚(早于当时的法定婚龄。——引者注)仍所不免,而犹以男子方面早婚为甚。虽在今日(指民国时期。——引者注)亦恒然也。”]并且要注意,同样是婚龄,古代与现代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古代的婚龄往往是(特别是在早期)强制性的,即到这个年龄必须结婚,而如今规定的婚龄是授权性的。[注释16:陈顾远先生在其著作中曾对中国远古时期规定的高婚龄表示不可信,原因就在于他是用现代人的允婚婚龄理解古代的必婚婚龄。]规定的不同表现出,同样是婚龄,其针对的常规性问题是完全不同的,一般而言,前者要是维系人类繁衍和国家人口数量,后者则声称要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一旦承认早婚早育的合理性,媒妁之言与包办婚姻就几乎不可避免。由于交通和信息流通不便,人们的生活世界很小,孩子们往往是在一个村庄长大的,同村的同龄异性往往是近亲属,可以接触到并可以成为配偶的异性很少。与别村的适婚异性也很难交往,一般说来,当没有确定的可能性之际,你不大可能在辛勤劳作一天之后,翻山越岭跋涉几十里地去寻偶;即使是有这个干劲,由于没有事先的约定,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因此,我们在古代小说或戏剧中,常常有一见钟情的男女相约来年在某地再次相见之类的说法,这实在不是偶然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以今天习以为常的自由恋爱方式婚配,交易费用会极高。为了扩大择偶的可能性和成功率,媒妁之言就不可避免;媒妁之言实际是一种择偶的信息渠道,在乡土社会中总体说来(尽管并不总是)具有正面的功能。[注释17:另一种增加择偶信息交往的方式是赶集,或者在中国某些、特别是居住在山区的少数民族那里,则是各种类型的山歌会、赛马会之类的临时性交往;这些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仅仅是文化因素的民俗习惯因此都具有某种功利的(utilitarian)因素。] 与此同时,包办婚姻也就很容易发生。首先,由于结婚要早,婚姻者也许还不懂儿女私情,还不留意异性(例如,戏剧中梁山伯对祝英台同窗三年尚不知对方是女性),很自然,婚姻就成为父母为儿女操办的一件大事。应当说,这种包办一般还不会造成什么悲剧;重要的是,在某些情况下,青年男女也许会自己相爱,而这时由于交往对象的局限,所爱的人往往是长期经验累积起来的习惯法不能允许成婚的近亲,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包办婚姻就会酿成个人的悲剧。当然,促成包办婚姻发生还有其它一些因素。首先,对异性的爱慕是青春期性冲动是一种生物性本能,往往“当局者”会不考虑其它任何因素。但是婚姻却是一种制度。[注释18:关于性爱与婚姻的分别,请看,费孝通:《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它涉及到诸多的社会性因素,最起码要考虑到后代的健康、养家糊口。因此虽然性爱以生物性本能为基础,而婚姻则必定是涉及利害的选择。父母为了儿女着想,往往选择儿女不熟悉不了解的人,选择富裕一些的人家,至少是同等殷实人家。前一选择是保证后代健康的要求。而后一选择标准也并不简单的是嫌贫爱富,而是一种因生活需要而必须做出的选择。在没有其它标志证明婚姻对象的潜在生活能力之际,以现有的家庭财富作为一个择偶标准,对于那些为子女择偶的父母亲来说,一般说来,也许是最实在的、最可见的、最经济的标准。只要设想一下,即使当今的父母,又有几个人会完全不考虑儿女婚后家境呢?尽管如今可能会看重一些学历之类的东西,但在某种程度上,如今的学历也大致是另一个衡量未来收入状况的标志。但是青春期的孩子并不一定考虑这些,而可能更多考虑相貌或其他性特征是否吸引人。还有一个因素是,有些儿子在婚后往往会同父母一起居住,父母一般不愿家里出现一个自己完全不了解底细、性格上有冲突的陌生人,因此,他们自然也会要求对儿女的婚姻做主。因此,子女的婚姻选择和父母为孩子做出的选择之间就必然隐含了某种冲突乃至悲剧的可能。当然,父母由于其控制经济,由于其成熟,由于其交际面的广泛,由于其长期形成的地位都使得他们在这一问题上更占据主导,因此,包办婚姻就成为一种婚姻的制度,一种事实上的法律。 同姓不婚,与前几点相关,也是在社会生活中长期形成的、为回答乡土社会中甄别可结婚对象的一个简单且有效的规则。首先,通过长期的实践,人们发现,如果近亲结婚,更可能出现畸形、痴呆的后代,这种状况将造成极大的社会负担,是对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这种孩子往往还无法承担起赡养老人的社会责任。其次,在一个人口流动不大的乡土社会中,同姓者确实更有可能是近亲。第三,由于缺少文字记录,乡土社会也往往没有其它更为有效且便利的甄别是否是近亲的制度。因此,在乡土社会,同姓不婚就是防止近亲结婚的一个最为有效的制度,它节省了人们细致考察哪些同姓可以哪些不能结婚所需要的、有时可能是巨大的费用。只有当有充分且显然的证据表明同姓者不可能是近亲时,这一规则才不再适用。[注释19: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允许同性结婚的一些个案,可参见瞿同祖,同前。] 最后,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有关离婚的规定。中国传统社会中,有“和离”,即双方自愿离婚,对这种离婚历来并不禁止,尽管事实上并不多。一种最主要的、在今天也最引起道德谴责的离婚制度是“休妻”,长达数千年。[注释20:最早的记载见于《大戴礼记》,这据考证至少是秦汉时期的作品。而这一制度则肯定更早。]根据这项制度,如果有以下七种情况丈夫可以单方面的将妻子赶走:这七种情况是:无子、不抚养丈夫父母、淫乱、乱说话、偷窃、嫉妒和恶疾。但是如果细致考察一下,就会发现,这七种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组织结构相联系的。无子,其实,这一规则的主要关注并不在于某个个体能否生育,它的主要关注是一个有无后代,有没有养老保险的问题。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时代,如果谁没有后代,他或她老了,就很难生存下去,就有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有儿子对于一个人对于这个社会都很重要。不赡养公婆,这也不仅是一个不孝顺或破坏了家庭的和睦,而在于这种行为是对农耕社会的老人保险制度的破坏,有可能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其后果和无子是一样的。淫乱,这也会造成社会关系的紊乱,造成家庭的不和,甚至可能导致血缘的混乱;这个问题在一个乡土社会中所带来的影响会非常大。乱说话,同样,不只是会惹事生非,重要的是会造成家庭、家族或社区的冲突。盗窃也是会造成秩序的混乱。这里面可能最有道德争议的是恶疾和嫉妒。问题在于“恶疾”是有特指的,并非一般的疾病,而往往是长期的且具有强烈传染之可能。这种疾病的问题并不在于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更重要的是在古代医学不发达的情况下,这有可能会长期耗费家庭的大量财产,造成其他家庭成员难以生存,甚至疾病会传染,造成整个家庭、家族乃至村庄的毁灭。在这种情况下,休妻确实非常残忍,但这也许相比起来是最为现实的选择,这就如同,在爱斯基摩人中,有这样一种习惯,每当冬季食品奇缺之际,老人会自己离开部落,将食品留给年轻人和孩子的做法一样。在许多情况下,仁慈是奢侈的,需要以某种程度的富裕为基础的。最后是妒嫉,这里的嫉妒也是特指的,往往是与无子相联系的,本来妻如果没有儿子,是可以通过娶妾予以补救,但是妻子嫉妒不许丈夫纳妾,这就会造成无子的问题,因此可以休妻。所有这七条当然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因为,在农业社会中,男子是主要的生活资料的创造者,由此导致男女的不平等。但这恰恰反映出小农经济社会的制约,而不是由于人们当初选择了男女不平等的“价值”。 但是,即使在这种制度下,也并非完全不保护女性,与七出的同时,又有三种情况不能休妻。这就是,同更三年丧、丈夫家先贫穷后富裕,以及无家可归。这三种情况都是为了保护或客观上保护了妇女利益。同更三年丧,并不是因为妻子贤淑,更重要的表明妻子对丈夫一家做出了贡献(丧事不仅对丈夫家是一个重大的花费,而且父母死后三年也往往是丈夫最需要扶持的时期),先贫穷后富贵同样是为了保护妻子共同参与创造的家庭财富不被剥夺,无家可归则是为了防止增加社会负担。因此,虽然表面上有种种休妻的许可,但是只要有了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允许休妻(淫乱至少在唐以后一直不能援用三不去,这是对妇女的一种震慑)。此外,“无子”也并不是休妻的绝对条件。依照唐律的规定,妻子只有到了50岁以上(也就是绝育期以后)还没有儿子方能休妻,而妻子到了50岁时,在一个人们预期寿命35岁甚至更低的年代,她如果还没有“同更三年丧”,那么家中父母也已去世因此“有所取无所归”,属于三不去的范围了。而且古代是允许纳妾或过继,因此,无子对于妇女一般说来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威胁。正是以这种方式,妻子的利益得到了适当的保护,制止了丈夫在另有所爱时遗弃妻子。这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尤为重要,妇女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因此,如果遭到遗弃,妇女就没有生路,或者会加重社会的负担。当然这种“保护”当然很不充分,妻子可能日子还是不好过,但是,对于当时的大多数妇女来说,她们无法诉诸政府的保护,因为当时的政府,由于种种财政上的限制,无法建立和支持一个强大的司法执行体系,它可能为妇女提供的保护最多也就是这一点了;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妇女而言,首先是活下去,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权利,权利永远都受到一个社会各种条件的限制。 将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放在受当时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制约下的社会条件中看,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婚姻制度的基本特点都不是某个圣人、天才人物凭着头脑想出来的,也不是某个恶人有意要欺压妇女,而是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实践的智慧,是经过考验的,只要是“天(社会条件)不变”,这个“道”也就很难变;其次,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也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在当时的严酷的社会条件下,甚至可以说是公正的,因为它尽可能地平衡了各方面都必须考虑的利益。当然,也正是在从这种历史和社会语境中,我们也可以理解与这一婚姻制度的基本特点相违的许多司法特例,例如,一些允许同姓结婚或无需媒妁之言父母包办的特例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的。[注释21:事实上,瞿同祖先生的研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同前)发现的情况一般都比较晚近,同姓已布局由原来的意义了。其次,这些案件都可以比较容易甄别是否亲属的。第三,这些案件往往是发生在城市或城镇,这里的同姓已不像在乡村中的同姓,后者明显是近亲属的痕迹。]这种制度确实是一种文化,但是,这种文化,至少在这一进路和理论框架中,是一个具体社会的诸多制约条件,其中包括自然、气候、资源、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人的相对恒定的自然属性等共同塑造的。我在这里坚持了一种同情的理解,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同情理解。 三、 这样一种分析进路,显然具有更大的解释力。但是,在一些急于中国现代化和建立现代法治的法学或其他的学者看来,这样一种进路会令他们很不顺心。首先,这样的语境论进路以及其中隐含的同情理解会大大削弱对旧制度的批判,赋予了旧制度过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因此不利于推进中国的改革,不利于现代法治的建立。因此,处于一种“价值”的判断,他们会仍然坚持对传统法律制度的批判。其次,如果理论思维更精细一点,他们可能认为,这种分析也许忽视了“现代”价值、观念、制度对生产关系的反作用。 这两种怀疑和批评都有道理,但未必精当。这一进路其实并没有赋予——仍然以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为例——这一制度某种超越时空或一切社会条件的正当性;恰恰相反,由于总是将一个制度的正当性同该制度所针对的社会常规问题以及其他社会、自然条件联系起来,这一进路本身隐含着对任何制度强烈的批判精神:只要某个制度所针对的问题变化了,或者是其他社会、自然条件发生了变化,原先具有正当性的制度,即使是如同持续了几千年的中国传统婚姻制度,也会失去其存在的正当性,就需要有新的、更有效的制度予以替代;如果某个制度所针对的问题由于其他社会条件的变化消失了,那么这个制度就有废除的必要;如果由于社会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问题,就需要并且也一定会建立或形成新的制度来解决。在这一进路中,任何具体的制度本身都不具有超越一切的合法性,都必须服务人类的、特别是当代人的需要,这才是任何法律制度合法性的根据。它反对用一种自我中心的、上帝式的、历史在我这里或在我们这一代终结的眼光来考察和评价任何制度,而主张并力求进入适当的语境,移情地、体贴地、具体地予以考查和评价制度。正如卡多佐所言:“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未达到其目标的法律规则不可能永久性地证明其存在是合理的”。[注释22: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39页] 如果用这种观点来看待中国近代以来的诸多制度变革和改革,因此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些变革都具有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并不是因为这些制度是从发达国家来的,而在于它们是中国当代社会生活的变化的要求,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的要求。这岂不是更强化了这种变革的正当性吗?!其实,仅仅因为别人或别国如何如何这并不能赋予某种做法或制度本身任何规范性或正当化的力量,[注释23:这个问题实际就是实然与应然的关系,早已为休谟论证了(见,《人性论》,关文运译,郑之骧校,商务印书馆,1980年)并且是许多中国学者熟悉的;问题在于,我们的许多学者并没有在其研究中真正理解并坚持这种分析。]我们总不能因为国外有某些同性恋家庭的家庭关系很好而认定那些夫妻关系不太好的人都必须组建同性恋家庭(或者相反),或者因为西洋人从不听京剧就认定中国应该废除京剧吧!制度变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之真正根基必定要扎根于(而不就是)我们的感受。 因此,这一进路和价值论进路在求变上具有相同之处。不同之处仅在于,它更深入一些;它不像价值论那样容易或总是从道德善恶的角度来考察问题。在语境论的进路看来,用善恶的语言来考察制度这不是法律的进路,其最终往往只能借助暴力来解决问题。语境论要求,你不仅要提出目标,而且考虑船和桥的关系问题;它在坚持法律制度变革时还强调要细致分析考查法律制度形成和确立所必须具备的种种条件。它不以“变”作为一切,[注释24:这种思路恰恰是与法律之要求完全相悖的,法律的最基本特点就是“普遍性”以及其中隐含的“稳定性”,因此不能强调“变”。]而是隐含地以是否“变得好了”“变得有效了”“变得更为人们普遍接受了”(这三者在实践上是同一的)作为衡量的标准。因此,如果变得结果必定更糟,它也反对变,仅仅在这个意义上,它才又可能是保守的。它也重视法律的移植和模仿,但并不以移植和模仿本身为目的(如同那位学步邯郸而忘记如何走路的古人),而是以模仿和移植作为理解并进而解决自己面临的具体问题的途径。因此,语境论的进路不是宣传鼓动家的事业,也不是一般的思辨家、学问家、评论家的事业,它属于实践者和行动者。它懂得“重要的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在于在种种制约条件下推进这种改造;它不是大连金山体育场那令人回肠荡气、热血沸腾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呐喊或体育评论员的赛后评点,而属于(因此并不等于)尽管一次次以失败告终但并不只能或只应以失败告终的一代中国足球教练员的战略计划。它拒绝“天桥的把式”,而欣赏“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由于是行动者、实践者的进路,因此,这一进路也并不只是要求人们消极等待社会条件的变化和成熟,它非常欣赏王进喜的格言:“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但它首先会去创造条件,它懂得我们的目的是要过河,但首先要解决船和/或桥的问题。而且,它承认人们的社会活动本身就是这种条件之一。 因此,这一进路其实也并不看轻观念、制度乃至信仰、意志的作用,它只是从不把这些因素从具体语境中脱离出来,以它们代替基督教中的那个上帝,作为世界一切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它坚持任何观念、制度和信仰都必须要附着于人或其他物质性的存在物,而不可能凭空存在,最起码它们要附着于我们这些有着无法摆脱的“沉重之肉身”的普通人。因此,在这一进路看来,早婚或晚婚完全不是由于古人和今人的抽象价值不同,而是由于社会条件变化引发了生物特性大致稳定的个体的机会成本改变,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方式的改变;我们今天所谓的价值不过是对这种社会基本格局的一种简单便利的表述而已,这里的价值仅仅是一个“名”,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这一进路坚持,任何话语的机制都要依附于非话语机制才能得以运转,才能发生效果。[注释25: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三联书店,1998年。]它当然相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注释26: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三联书店,1991年。]但是,它强调即使信仰的发生并不是一个完全无所依傍的自由意志的决定或直觉的判断,而是一个依附于种种社会实践的历史过程的产物。[注释27:苏力:“法律如何信仰?”,《四川大学法学评论》,1999年增刊,页30-32。]它甚至会认为即使是情感、爱、恻隐之心、本能、人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如同福柯所言——从这些人们通常认为最没有指望发现历史的地方来发现历史。[注释28: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苏力译,《学术思想评论》第4辑,1998年,页380。]例如,它不会把曾在传统中国中相当普遍存在的溺婴特别是溺女婴仅仅视为人性的丧失、人权观念的缺乏或天性的重男轻女,也不会把“生男慎莫举,生女哺用脯”或“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视为人权观念或女权主义的忽然发现或最早“萌芽”,而是把这种状况看作是“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的结果。[注释29:分别为陈琳《饮马长城窟》和杜甫《兵车行》的诗句。]它既不会如同某些卫道士把现代城市生活中的婚外恋现象增加归结为人性的背离,也不像某些理论家将之归结为人性的发现,而是认为这更多是人口流动增加、交往对象增加以及其他制约条件变化带来的结果,因此,即使是性爱这种似乎完全是由基因或生物本能决定的东西,其具体的表现方式也仍然是历史的、语境的。 因此,这一进路也就根本不是决定论。它承认历史是人创造的,只是它又认为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创造历史;它承认法律制度也是人创造的,但是由众人而不是由某个天才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共同创造的,法律制度不是一章法条,可以由某一个学者起草某个机关颁布的。它承认,即使针对的是同样社会常规问题,也未必要以同样的制度来回应,或一定要以某种制度来回应,因此,它不相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或无需对症就可下药且能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相反,从这一进路看来,恰恰是价值论或文化论可能隐含了更多的决定论或反文化论的因素,恰恰是那种强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坚持某一原则或制度,认为坚持某个原则就必定会如何如何的思路更具决定论的因素。依据这一进路,当必要时,它甚至会乃至必须界定和考查那些不在场的或未能实现的可能性乃至随机因素(比方说,中国如果没有孔子,或者孔子不是死于73岁,而是死于37岁,中国传统的文化表述又会如何?)。[注释30:福柯:《尼采》,同上。] 这一进路,因此,与抽象的价值完全无关,它要求聆听,要求一种充满博爱之心的理解,要求细致的调查、对大量相关细节的辨识和把握,它要求耐心,“要求无情的渊博学识”。[注释31:福柯:《尼采》,同上。]它要求人们想“事”和想“问题”,而不是想“语词”或“概念”[注释32:Oliver Wendell Holmes,Law in Science and Science in Law,12 Harvard Law Review,443(1889)p.460.]——尽管人们无法脱离语词和概念想事。它甚至不反对价值判断,只是认为,这种判断是应当在了解、斟酌问题和诸多条件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并且不要将这种判断神话,不容讨论。 对法学家来说,这一进路因此还隐含着要求法学家集中关心法学的问题,但它并不以专业化的名义要求法学家仅仅关注被一个社会的学科建制标记为法学的研究成果和话语,相反,它要求法学家尽可能了解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知识。它要求法学家有法律职业者的眼光和切入问题的角度,同时又要求他们注意常识,注意“常人”(reasonable man)的标准。它相信并坚持在学科建构上法学是而且应当是(为了学术分工的效率以及司法独立)一个独立的(independent)学科,但不相信一个真正具有活力和能解决问题能力的法学有可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不相信一个满足于自斟自饮的法学有可能是一个具有生命力和合法性的学科。[注释33:Richard A.Posner,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0.] 四、 由于需要大量有关真实世界的信息,因此,这一进路严格说来几乎完全无法表述为一种公式化的方法。但是,依据上一节有关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制度的分析,我还是试图对这一进路做某种更为细致的公式化概括,也许这种概括很是拙劣,但是至少会比一般的哲学命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更为具体一些,至少可以给有兴趣继续研究这类问题的人们某种略微细致的提示或警示。 当考查一个具体的法律制度或规则时,这一进路的第一步是善意地力求重构这一制度或规则所针对的社会常规问题。这里必须对几个词作一点解释。首先是善意。一般说来,当一个制度或规则能够在历史上或某一特定时期内比较长期地存在,应当说,这一制度和规则都必定满足了接受这一制度或规则的人们的特定需要,否则这一制度就不可能比较长期的存在和延续,除非是长期地运用暴力强制人们接受;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是使用暴力也是需要代价的。因此,即使是奴隶制在人类历史上的出现比起初民社会的杀戮战俘的做法也是一个进步;而奴隶制的崩溃并不是由于人们理解了正义和人权,[注释34:相反,古希腊的民主和法治都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并且许多并非激进的学者在考察后都认定,当时也只有在奴隶制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这种民主制;而主张“人生来平等”的美国国父们制定的世界近代第一部成文宪法就曾在人类宪法史上第一次并且也许是唯一的一次规定了黑人不是人,这些事实都绝对不能用“瑕不掩瑜”来打马虎眼混过去的,这种套话不是学者的语言,而是政客的伎俩或一种学术上的“黔驴技穷”。]而是由于奴隶制的效率。[注释35:见巴泽尔:“奴隶制”,《产权的经济分析》,费方域、段毅才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页105-118。]当然,这里的善意并不是假定制度创造者本人怀有善意,而是指研究者不要急于(因此并不是完全排除)从道德上来指责、解释历史上的“恶行”,而是努力将制度视为对常规性社会问题的回应,即使这种回应可能是错误的、恶劣的。从认识论上看,这种善意也是今天的研究者理解的前提条件。[36: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其次是“社会常规问题”。法律制度和规则所针对的并不是某一个具体问题或少数特例,而是要解决比较具有一般性的问题,尽管提出这一社会常规问题的事件有可能是一个历史上不再或很难重复的特例。例如司法审查制度是来自马伯利诉麦迪逊案件,甚至与此案中的主要当事人马歇尔个人的许多具体的想法有关;但是作为一个制度,司法审查并不是为了解决这个案例中发生的争议。如果仅仅局限于此案争议,就不会有作为制度和规则的司法审查,而只有作为一个事件的司法审查。[37:参见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因此,当针对常规社会问题的制度在某些特例上出了毛病,我们不应简单否定这一制度的有限合理性;正如O.J.辛普森审判不能否定美国的司法制度或刑事司法制度一样。第三是重构。必须指出,完全的重构是不可能的,这种重构只能是而且事实上也必定是力求。因此,重构的结果有时可能会有多个,因此一定要将重构作为一种假说,而不是一种定然的事实。研究者必须对这种重构有一定准备,一方面,在强有力的证据否证这一重构之前,要有坚持这一重构的坚定性;另一方面,当强有力证据出现之后,又要有放弃这一重构的坚定性。 第二步,当重构了问题之后,研究者必须再考查人们的自然禀赋、自然环境、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等相对稳定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于之在解决这一常规社会问题的制度和规则选择的基本制约。当然,首先要考查人的自然禀赋(即所谓“人性”)的限制,这些限制有当时社会中常人的或履行特定社会工作的某一类人(例如法官、警察、医生)的常规生理能力、认识能力、专业能力以及其他一般特点或弱点(例如有限的理性思维能力、遗忘、有时会缺少反思、有限的利他心、爱有差等等)。这里要注意的是运用“常人”的规则,而不是强调具体案件中的某个具体人的特点,防止不切实际地提出过高的或理想化的要求。必须注意,尽管人的自然禀赋一般说来相当稳定,甚至长期稳定,但它并非一成不变,从长期来看,这些特点都有可能(至少不应简单地排除这种可能)要随着具体的自然环境、社会的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发生变化,例如,我们今天拥有的语言能力、记忆力等,甚至人的“自然”情感,在一定意义上,都不完全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有社会的因素参与塑造的。此外,还要了解当时当地社会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以及往往与此相伴的资源。这些对法律制度往往具有重要的制约。 比方说,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早婚早育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在当时历史水平下保证人类种群的延续问题。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自然禀赋决定的,每个物种都“力求”自己种群的延续,或者说,那些不具有这种自然禀赋的物种在长期的生存竞争中都逐渐被淘汰了,不管这一种群有什么样的在我们看来“好的”或“坏的”价值,剩下的都是那些具有这种自然禀赋的种群。人类同样如此。但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科技和医药发展水平,一般人的预期寿命要大大短于现代一般人的预期寿命。正是在这一条件下,早婚得以成为制度,仅仅可能因为这是一个最简单的、最有效率的维系人类延续的法律制度,而与人们的价值选择无涉。我们同样可以用这一思路来分析媒妁之言、包办婚姻,发现在早婚且社会信息流通不畅、交易对象有限的社会条件下,这也许是防止近亲繁殖保证子孙繁衍的一个可以普遍适用的简单且便利的制度。当然,在这一考查过程中,人们实际上不可能考查一切相关因素,因此,应当集中关注最主要的一个或几个制约条件,从此去理解、发掘制度或规则的正当性。 第三步,不应当简单地将这种构建起来的正当化予以固化。必须认识到这种正当性只是一种“构建”,而未必是历史的真实,因此,在考察其他条件的同时,还要看看有无其他制度或规则可以更为恰当地解决我们今天善意重构的那个社会问题。如果没有,可以继续下一步;而如果有,则要追问为什么这些今天在我们看来显然更为合理和有效的制度没有得以确立,由此有可能发现为我们忽略的或尚未认识到的其他制约因素甚或是人为因素。当然,这种探索并不一定会有结果。此外,在探讨任何正当性之际,都必须保持一种非决定论的态度,即承认制度创立者们的自然禀赋和信息都是有限的,以及我们自己的理性力量和信息同样是有限的。承认第一个有限是因为制度创立者们不可能如同我们今天这样可以很方便地拥有大量信息,可以从容地进行比较和选择。承认第二个有限是因为我们也有可能完全无法重构和理解制度创立者的所面临的问题和制约。此外,还应当考虑制度和规则发生的某些随机因素或选择领域,一定不能将某一种选择视为非此即彼的定然。 由于除了纯粹的历史考查外,任何对历史上的或外国的法律制度或规则的考查往往都伴随了当下的关怀,历史的正当性往往与当下的正当性以某种方式相关,因此,第四步,法学研究者必须以类似的方式考查与某个法律制度或规则相关的当代的社会问题,考查支撑先前某法律制度或规则的诸多社会制约条件是否有重大到必须改变这一制度或规则的变化。必须指出,这种考查并不可能总是得出一致的结论和判断,甚至常常会得出不一致的结论和判断,因此,这种考查也并不应当是决定论的,而必须允许对一种制度和规则有多种正当性之判断,正如在一定范围内法官做出几种判决(在特定情况下,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判决)都是正当的一样。只要对事实没有争议,那么这些不同的判断或结论是可以竞争性并存的。并没有高下之分。如果争议出自对某个或某些事实的判断,那么,这种争议就是可以辩驳的,有可能通过对事实深入调查而获得进一步沟通;而不是如同纯粹参照个人感受而发生的“价值”判断或“道德”判断只有黑白对错的对立,没有沟通妥协的可能。还必须指出,以这一方式来考察制度并不要求一旦发现社会条件有变化制度和规则就必须有所变化;对一个珍重法治的法律人而言,只有当社会的变化已足够大,制度和规则之变化带来的社会利益已足以弥补这一变化必然带来的社会损失之际,才要求制度的变化,因为保持制度和规则的稳定本身就是法治的最基本的形式价值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的稳定性、保护被依赖的利益等)。 基于同样的思想脉络,即使发现社会条件已经有了相当的变化,第五步,一个负责任的法律研究者还有必要提出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变化,并基于当下已发生的或有根据预期其即将发生的社会条件变化来说明新制度或规则的正当性。法律是天下之公器,因此,任何人都完全可以表达自己的偏好或理想,但是如果他/她要作为一个法律制度的研究者,而不是作为一般的号召改革的政治宣传家或社会活动家,他/她就不应仅仅用自己的偏好或抽象的价值作为支持某种变化的根据,不能笼统地用一种热烈的言词表述一种“价值”或“方向”的选择,他或她必须有更为坚实的事实支撑其主张;而利益相关的人们也完全有理由要求他/她做出更为细致的利弊分析和盘算。 必须指出,这五个步骤的区分并不严格,在分析具体问题时,它们有可能相互交错。例如,第一步的问题构建就很难完全脱离对制度发生和运作之时代的社会条件的初步了解。此外,也并不是只要经过了这五个步骤就一定能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或判断。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步骤有可能要重复多次。因此,这一方法的实际运用肯定不会像这里的介绍那么齐整和利落。但是,在我看来,一个认真的法律制度研究,都不能不考虑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五、 这种语境论的进路和方法,并不仅限于分析诸如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它的适用面要广泛得多。我自己就曾在一些论文中对一些法律规则和制度进行过并非自觉的简要分析,其中既包括宏观的制度(例如对中国近代以来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注38:“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学问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也包括一系列具体的法律规定(例如对基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制度,[注释39:“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与思考,《北律评论》,第1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9年],例如对成文合同的分析,关于刑讯逼供的分析等[注释40:见于“科技与法律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5期,页64-65。]但是,一些学者完全可能认为这种进路分析不适用于分析西方的法律制度,在他们看来,至少是西方的某些法律制度已经通过迄今为止的历史证明其体现了一种人类的共同的终极价值。因此,要例证语境论的正当性,我就不得不以语境论的进路对一些源自西方的法律制度进行一些分析。在这一节,我将分析两个例子。一个是西方法律文化之源头古希腊的制度,一个是今天许多学者强调的源自西方的“程序正义”。当然头一个例子还希望表明“语境论”的进路并非一种独创,而是一切认真的法律研究有意无意都必须遵循的,本文的概括只是一种法理学的总结。而后一个例子则试图进一步表明,语境论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有限的预测未来制度的力量,而不总是只能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 在孟德斯鸠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曾提及古希腊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家梭伦的立法中有这样一个乍看起来非常无理、压迫人且荒谬的法律规定,大致是,当一个国家出现动乱,人们分裂为两派时,所有的人都必须加入到两派中的任何一派中去,否则就是丑恶无耻的人。[注释41:参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卷,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页287。本文的引文均出自该页,不再另注。]梭伦时代被认为是雅典的黄金时期,受到后代学者的广泛赞赏,被认为是西方民主与政治的典范,梭伦立法也一直受到法学家的广泛赞赏。[注释42:参见,由荣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页52-54。]但是,如果仅仅从子面上(即法条主义的)考查这一法律规定,如果我们不是盲目崇拜古希腊,似乎很令人非常怀疑梭伦以及梭伦立法是否值得这种赞美。这种法律规定可以说完全剥夺了人的自由选择:它不论纷争中的两派究竟谁是谁非,而仅仅谴责和惩罚那些“逍遥派”。对于如今超过40岁以上的人,这种法律规定甚至比“文革”还要惨烈,因为“文革”时期至少还允许“逍遥派”的存在。 一些善良的人门或当代的“言必称希腊”的学者也许会说,这种法律规定只是一个例外,人难免犯错误,这种规定无妨雅典和梭伦的伟大,有缺点的战士仍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不过是苍蝇等等。这种辩解当然可以成立,也可以令人接受,其修辞甚至颇为打动人。但是,问题在于,这种辩解是无力的,这与其说是辩解,倒不如说是一种帮倒忙。 相比之下,孟德斯鸠的分析则充分展示了一个学者的真正的洞察力和理论解说力。孟德斯鸠首先指出,在理解这一规定时“我们应该看看希腊当时所处的情况”。指出这一方向很重要;随即,他分析指出,希腊“当时分为许多小国家”,以及“在一个为内讧所苦的共和国里,最是小心谨慎、智虑明达的人将隐避起来,以致事态被推向极端。”孟德斯鸠还指出,“在这些小国家发生变乱的时候,大多数公民都参与了争吵或制造了争吵”,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应当让那些少数明智、安静的人参加到叛乱者里头去。这样,一种发酵了的酒可以仅仅放进一滴另一种酒而停止发酵。” 而这种情况是否今天或在大国同样适用呢?孟德斯鸠没有简单地予以肯定或否定,而是同样分析了支撑制度或法律规定的一些社会条件。他指出“在我们的大君主国里,党派是少数人组成的,老百姓则愿意安静无为地生活着。”由于这种社会基本条件发生了变化,孟德斯鸠认为,这时,“就要号召[这些党派争论者]回到广大国民中去,而不是号召广大的国民[加入]到叛乱者那里去”。 孟德斯鸠的解说是非常令人信服的。尽管他分析的程序似乎与我在上面概括的程序不完全相同,但基本进路是一致的。首先,孟德斯鸠不是简单将这个在他看来也是“非常特别”的规定予以拒斥,而是善意地理解并重构了这个法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使得社会中因明智而逍遥于党派纷争之外的人加入到激烈的党派中去,以他们的明智至少是降低党派之争的热度。其次,孟德斯鸠又指出了这个问题发生的社会条件,小国内党派之争的特点,指出了人的不同禀赋和才华使得他们对党派之争可能采取的不同态度,因此这就支持了这一法律的正当性。第三,孟德斯鸠实际上还提问了,是否可以以其他的法律规定来解决激烈的党派之争;他做出的回答是否定的,原因是这时小国内的大多数人都参加了党派之争,强迫少数人(不论他们的本来选择是否正当合理)加入多数人(不论多数人加入的纷争是否荒谬)的争论,就现实性而言,更为可行。第四,孟德斯鸠还进一步分析了大国的特点以及大国(实际是孟德斯鸠时期的英法等国)发生政治纷争的特点,由此隐含地得出了这些大国的法律对纷争者有不同要求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孟德斯鸠的分析中没有使用抽象的价值判断或文化解说。他没有说雅典是崇尚自由的国家,是民主国家,因此,不能强迫个人从事他自己不喜欢的事务,没有批评这一法律中隐含了对多数人智慧的不信任,而相信少数精英,因此违背了古雅典的民主精神等等。孟德斯鸠完全没有用我们今天许多学者最习惯使用的体现了“价值判断”的“大词”来评判梭伦的法律,他也没有简单地用真理(两派中的那一派更正确或少数人的判断是否比多数人的判断更为正确)作为判断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且,他也没有把古希腊的这种特定时空中的制度性智慧作为当时英法等大国的制度的基础。他只是从如何以制度化方式(因此这一法律并不关系某个具体纠纷的是是非非)的便利(因此强迫少数智者加入多数暴民,而不是相反)且不过分不公正(虽然时期强迫了少数人,但并不构成对生命或一些根本价值的剥夺)地防止社会纠纷激烈化,如何使人们冷静处理争议这一非常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确认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这就是一种“语境论”的进路和方法。这种进路不仅比那种“错误难免”或“战士之缺点”的辩解更有说服力,而且这种解说保持了一种理论的融贯性和自洽性。[注43:必须指出,在孟德斯鸠那里,这种对法律制度的解说包括批判是大量的,我这里的例子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还值得记一笔的是,最早是大学时期我的同学邹斌同志使我注意到了孟德斯鸠的这个例子;但是,他已经不幸因病于99年夏天去世了;这一笔也算是对影响我学业的一位最重要的朋友的追思吧。] 这种进路不仅可以理解古代西方的法律,我们还可以用它来理解近年来从西方国家引进、时下在中国法学界颇为流行的“程序正义”的说法。近年来,许多法律论文都开始讨论“程序正义”在现代法治中的重要性。许多论者都强调这是一种价值的选择,把程序正义视为比实质正义更高的正义和价值。但是,这并不是一种论证(而只是一种判断),至少是这种论证方式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即使是所有的外国著名学者都以这样的方式论述,它也不具有学理上的说服力,而只是表明他们“人多势众”,而强权毕竟不能成为真理。但,这种论说又并不意味着,我拒绝“程序正义”。事实上,我完全同意程序正义在现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我更要思考的是,是什么因素促使外国法律制度在实践上更重视“程序正义”,是什么因素促使外国的法学家获得了他们的判断。我得出的结论并不是通过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价值的抽象比较(这实在是无法比较地),而是从语境论的进路,认为程序正义在近代社会生活和技术条件下具有一种历史的必然性。下面,我将对此作出一个学理上的简单勾勒,展开则至少需要一篇单独的论文或专著。 在我看来,如果可能,司法就既应当实现正义,即各得其所。但是,问题在于,由于种种现实的制约,这个问题在任何时候都很难圆满解决。因此,选择一个现实的司法制度都必须在其制约条件下做出某种选择;这里说是选择,实际更多是被选择。因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司法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不一样的。近代以前的司法制度基本运作在一个熟人社会,因此,不仅纠纷相对少,案情相对简单,同时裁决者往往是社区的一员或者对社区的人员比较熟悉,他[注释44:这里只使用了“他”并非疏忽,而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中,扮演这种裁决者角色的都是成年男子。]可以甚或只能用这些“地方性知识”(对当事人品性的了解或人之常情)来决断纠纷,他一般说来不仅缺乏专业性知识,更缺乏财力和信息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来发展这些专业知识和运用这些专业知识,有时甚至根本就不需要专业知识(想一想中国人的“情理”以及英美法中的“常人”标准)。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的司法或纠纷决断,很难谈及程序(程序是要有技术和机构保障的)。事实上,在古代,世界各国的法律传统和文化都更强调和看重杰出法官个人的慧眼独具和非凡魅力。[注释45:韦伯认为人类法律史的第一阶段总是“通过法律先知获得具有魅力的法律启示”。见On law in Economy and Society,ed. By Marx Rheinstein, trans. By Edward Shils and Max Rheinstei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4,p.303.例如,所罗门国王在确认孩子亲生母亲问题上体现出的非凡智慧被记入了圣经,几乎完全没有程序,见,The Old Statement,1 Kings 3:16-18;又如中国戏曲中的包拯、况钟等司法者的司法实践(见,李行道:《包侍制智赚灰栏记》,朱素臣:《十五贯》,两剧均集于王起主编:《中国戏曲选》上册和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页239以下和页903以下)并且包拯的故事与所罗门国王的故事几乎完全相同。]这其实反映了在一个缺乏现代法律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的时代,人们只能将获得公正司法结果的希望更多寄托于法官个人的能力、才华、智慧上,司法断案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更多是一种裁判者个人魅力和智慧的展现。他所面对的合法性要求主要是社区的认同。 而到了现代社会,问题就发生了变化。首先,在许多社会中,特别是发达国家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流动性越来越大,社会经历了一种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陌生人社会造成了犯罪违法的机会的增加以及受惩罚的机会降低。[注释46:参见苏力:“市场经济形成中的违法犯罪现象”,《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与此同时,国家的权力也逐渐扩大了,纠纷解决日益为国家(通过司法制度实现的)垄断,而不是如同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常常由社区中的智者、长者来解决;纠纷解决日益成为一个专业职业集团的活动。这种专业化的结果是两方面的,一方面,这个职业团体中的个体日益与案件当事人陌生化,他们无法像以前的智者或熟人那样了解案件真相,他们无法而且也不愿通过自己的长期同当事人的直接交往而获得的其他相关的具体的地方性知识[注释47:有关司法对于地方性知识之依赖的非系统考察和讨论,可参见,苏力:“为什么‘送法上门’?”《社会学研究》,1998年2期,以及“农村基层法院的纠纷解决与规则之治”,《北律评论》,第2卷第1辑,1999年。]来对案件真相进行比较准确的判断,这就意味着,传统的熟人社会中的司法已逐渐失去了其正当性。而另一方面,由于纠纷解决之垄断,这个专业职业集团逐渐累积起了更好的法律专业知识,[注释48:有关这一点,可以参见Richard A.Posner, Overcoming La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5.特别是第一编。]而且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使得司法机构拥有了更多侦破案件发现案件真相的技术能力。在这种条件下,过分强调依据案件真相来判定案件不仅很难,而且往往导致对法官律师这一职业集团的法律职业技术的轻视和贬低,这对这一利益集团的发展和声称权利、社会地位乃至经济利益之主张都是不利的;[注释49:因此,我们可以预料,越是拥有这种职业技能的人一般说来就越是强调程序正义;而在当代中国,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律师、法学教授要比法官、检察官更强调程序正义,而法官和检察官又比普通人更强调程序。]因此,这个专业化集团也更愿意在司法上发挥自己的知识上的比较优势。这就导致了程序在推卸自己的道德法律义务,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第三,在现代人员日益陌生化的社会条件下,要发现案件真相,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在现代社会中,这些资源的机会成本都已大大提高了,而这种个案方式也不利于司法活动的“规模经济”,无法更有效率地格式化处理现代社会大量出现的纠纷,相比之下,程序正义则具有种种优点。第四,现代社会的种种发展也使得通过程序实现司法正义的条件大致具备,或者可以通过法律促使这种条件的形成和完善。例如,纸张价格的降低和文化的日益普及事的文字契约日益普遍,使得书证的获得更为容易,合同法对文字契约的要求也更进一步使得人们几乎把书面合同当成了合同的同义语,已经忘记了合同只是一种合意,未必需要文字的记录;又如其他方面的技术发展都使得其他类型的物证更容易获得和通过技术予以确认,因此,这些非话语的机制都使得“程序”的话语机制更有可能,同时也更有效率,更适应现代社会的条件,同时也大致实现了公正的解决纠纷。正是由于这些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程序已经从总体上看更有效率、更为公正的纠纷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尽管以这种方式对某些具体纠纷的解决未必更为公正(例如一个遗失了借据的放贷人就可能在这种程序正义中败诉恶,而赖帐者可能从这种程序正义中获利)。从上面的简单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到,现代司法制度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在一个日益陌生化的社会中,有了日益专业化的法官或其他司法活动参与人,社会如何利用这些专业化的知识和机构扬长避短地对一个个裁判者基本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案件作出一个常规上看来更为合理、更可能真确并因此更可能为整个社会(而未必是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接受的判决。也正是在现代,司法制度变得日益程序化了,官僚化了,司法意见已变得日益形式化了。[注释50: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家卢埃林曾评论,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在美国工业化之后已经从先前的“宏大风格”转向“形式化的风格”,见,Karl N.Llewellyn,The Common Law Tradition:Deciding Appeals,Little,Brown and Co.,1960,pp.35-39。]在美国,甚至正当程序在30年代末40年代初也经历了从“实质性正当程序”到“程序性正当程序”的转变,这种听起来繁琐累赘的术语表明了程序正义本身也在进一步程序化。 如果依据这一进路分析理解程序正义,我们就可以发现强调程序是一种为了有效且基本公正地回应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制度装置,而不是因为程序正义本身比实质正义更为正义(在英语中,正义是一个无法用比较级修饰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看出,程序正义只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一种“无奈”,它成为现代司法制度之首选仅仅因为现代的司法制度已经无法基于“实质正义”运作。这种分析,不仅对实质正义提出了批判,而且对“程序正义”保持了一种警醒;从而,保持了一个学者永远警醒的批判的同时也是求实的精神。 六、 上述分析,是否意味着“语境论”是一种放之四海皆为准的法学研究方法呢?非也。确实,细心的学者很容易提出这样的疑问:语境论强调真理的相对性和语境化,但同时又把语境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方法,这本身就是非语境化,就是违背语境论的。但这只是一种误解。其实,语境论更多是一种思考分析问题的方式,它并不能代替对具体材料的收集和分析,任何研究仅仅贴上“语境论”的标签仍然不能解决或回答任何问题。同时,语境论也并不否认其它法律的研究方法,例如,法条主义的研究方法,在特定条件下的有效性和有用性。这也就意味着,语境论了解自己作为法学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当然,这一进路并不是没有弱点,而且我必须在这里明确指出其弱点。其最根本的弱点就在于适于这一进路研究的对象往往是一些比较长期存在且稳定的制度或规则。因此,它或许不那么适于对当下制度的研究的或未来制度的精细设计,尽管并不必然或总是如此。例如,从上面关于程序正义发生之分析,就有可能对当代中国司法的总体走向做出某种初步的估计,并据此可以做出某些制度性的调整。因此,这一进路并不彻底排除对未来做出某种预测和计划。同时,即使承认这种方法的局限,我们也还必须看到,这一局限实际是实践检验真理标准必然隐含的局限性。在一定意义上,这就是人的一种“宿命”——人不能事先确定的知晓未来、掌握未来;但这又是一种反宿命——正是未来的不确定性才为人类提供了创造未来的诸多可能。如果真正意识到这一进路的局限性,并真正重视这种局限性,那么研究者也许应更重视人们的社会实践,他人(包括外国人的)实践,而对人类本身的或当代的理性力量少一点独断论,多一些谦卑,多一些允许试验的宽容。 这一进路的另一学术弱点在于它对于其他学科乃至社会的知识的高度依赖,它要求“无情的渊博学识”,而这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是一个太高的要求,因此,它实际是一个无法彻底贯彻的方法,尤其对于从事实务的律师而言。但是,话说回来,这个问题几乎是所有学科(数学、逻辑、几何可能除外)都存在的基本问题,是阐释学上的因此也是人类存在方式的一个基本问题。[注释5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同上]正是这一难题,因此更多的人们才喜欢法条主义、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那可以省略对许多几乎很难获得一致的“为什么”的探讨,省略对前提问题的探讨。[注释52:对此,波斯纳曾有过初步的分析,见,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特别是第1和15章]但是,存在这个弱点并不是放弃这一进路的理由,而只是对我们运用它时的一个警示。而且这个问题更多是一个理论上的麻烦,在实践上,人们经常运用这一种不那么地道或纯粹的语境论的方法。 这种进路的另一个可能具有政治性意蕴的弱点是,如果不恰当的使用,它有可能忽略某种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扮演的多重角色,将制度的实际角色简单化。因为,如同尼采所指出的,制度总是会被人们为了新的目标或利益而做出新的解释,一次次在具体的运作中被篡改,被人们“挪作它用”。制度的实际运用并不为其初始针对的问题所决定(而不是制约或影响),也不为制度初始设计者意图的决定。福柯对19世纪刑罚制度变迁之研究,对精神病学在刑罚制度中角色之研究都证明了这一点。[注释53: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城、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福柯:“危险个人”概念的产生,《社会理论论坛》,苏力译,1998年5期。]]例如,上述的有关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分析就把这一制度主要视为对人类繁衍延续问题的回应;而事实上,“七出”完全可能而且确实曾被一些人用来压迫妇女,并在某些条件下被用作维系这种压迫的正当化的理由。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制度才能发生在我们看来可欲的或不可欲的蜕变和变异。对这一点,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警醒,并保持一种对于事实或实证材料的高度敏感和开放。但是,即使出现了这个问题,换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恰恰是未能坚持语境论产生的,是没有将一个具体的制度放进其运作的具体环境中进行细致考察而产生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弱点未必是拒绝语境论的论点,相反,可能是强化这一方法的论点。 一旦理解了语境论作为方法和进路的这些以及其他一些我不可能在此一一明列的弱点,我们也许就不能指望有一种包治百病的进路和方法。我们都是凡人,凡人只能做可能会出错的事情,不出错的事是上帝的事业。也正如此,法学研究才需要其他学科的研究进路以及法学的其他研究方法的补充;毕竟,语境论只是法律制度研究的一种进路和方法。也正因此,从语境论得出的观点将同从其他进路获得的观点在一个思想和学术的市场中竞争,最终的裁判者将会是社会和历史。 最后,我还必须重复,因为值得重复,本文所概括的方法仅仅是一种指南,可能对学习研究法律者有所用处,但并不一定管用,你可以借助这一指南,多多练习,或许能有所收获。但是,真正的出色的、有深刻见解的成果从来不可能仅仅或主要来自方法或进路。坦白的说,真正具有原创性的问题从来不是靠某种方法提出或解决的,天才也从不会把方法问题当成一个单独的问题来考虑,他或她只会考虑这样研究是否漂亮,是否足以令自己和他人信服,是否必须如此;而只有追随者才总是以先驱者的研究为范本构建起一套套所谓的方法。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倡导的“过河拆桥”还是不能忘记的。 本文初稿于1999年9-10北大蔚秀园,二稿于11月2日美国坎布里奇
  9. 胡舒立:访黄奇帆--重庆“新经济政策”
    经济 2010/11/17 | 阅读: 2203
    高低错落的山城,笼在淡淡的雾气之中。嘉陵江与长江穿城而过,浪潮奔涌。人流拥堵的街道,和长江边上设计新潮的、状若“坦克”的重庆大剧院,无不彰显着这个中国内陆最大城市经济疾行的雄心。从13年前成为直辖市以来,重庆的发展从未像现在这般异军突起,58岁的重庆市长黄奇帆因此而格外引人注目。2009年,国务院以当年“三号文件”形式,明确了重庆的发展思路。重庆成为内陆惟一保税港。随即,重庆市政府将这些政策分解为上百项任务,下达区县或政府各部门。这一年,重庆GDP增速列全国第三,利用外资的增速排在全国首位,国有资产规模居全国第四。继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之后,优惠政策更丰富的两江新区在此崛起。在这年年底,原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成为重庆市代市长,并于今年1月正式出任重庆市长。黄奇帆在重庆经济领域“新政频仍”,他本人坦言敢言,与媒体交谈也并不在少。惜乎他忙记者也忙,许多事又在摸索之中,交谈无不匆匆,记载仍是片断。我们期待获知他更完整的思考。9月下旬,按事前约定,我们专赴重庆,在黄奇帆的办公小楼与他交谈了整整八个小时。采访从上午10时40分至晚7时,即使中间在小楼一层午餐时,他也仍在谈,我们则边吃边记,采访并未中断。当下外界对重庆经济,有热望也有疑虑,有期待也有异议。人们在问:重庆的著名融资平台“八大投”(即重庆城投公司、高发公司、高投公司、地产集团、建投公司、开投公司、水务控股和水投公司,均由重庆政府拥有、授权经营,是重庆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公共领域重大项目重要的投融资平台——编者注)依赖土地运作,运营资金庞大,角色如何定位?风险如何控制?刚刚施行的户籍改革,以及涉及“土地证券化”试验的“地票”制度,从理论到实践怎么摆脱强征农民土地的嫌疑?为推行住房“双轨制”改革而一次性推出的公屋建设计划,是否超出财政支付能力而透支未来?此外,关于国资的地位,关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关于政府角色的认知,许多问题萦绕人们心头。在接受采访时,黄奇帆回应争议,坦诚而谈,详述了重庆正推行的公租屋计划、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创新型加工贸易模式,以及筹建西部金融中心等课题,对于“国有民营”之议也坦言了自己的想法。黄奇帆来自上海。他早年在沪当工人,后来念过上海机械学院仪器仪表系,“文革”结束后从工程师当到厂长,上世纪80年代前期进入上海市经委。90年代前期他一直搞浦东开发,当过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也当过浦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后来升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还担任过市经委主任。2001年10月,是黄奇帆人生又一大转折:他调任重庆当副市长,后来又担任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其间分管国资、工业、教育、金融等领域。在重庆,他已经干了九年。采访和观察让人觉得这位市长更像“重庆的CEO”。不过,重庆毕竟是一个拥有3000多万人口、40个区县的直辖市,而且有2000多万人口仍在农村。一市之长的思考和作为,与治理企业大相径庭。他其实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的经济执行官。在采访黄奇帆前后,我们也对重庆“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背景性采访,在此一并刊出。希望我们以此侧面所做的记录,对于读者了解这个变迁中的大都市是有意义的。“住有所居”背景2010年10月14日,重庆秋季房交会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正式开幕。300平方米的“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下称公租房)会展”展区成为这次房交会最为特别的地方。在这里,市民可以看到重庆2009年启动的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计划的相关资讯。按照计划,这批预期为150万重庆市民预备的公租房,将在两年后正式供市民申请租住。这也是黄奇帆担任重庆市长后递给外界的一张“城市形象名片”。今年8月初,他在接受采访时手持几份文件走入会议室,其中一份便是自己撰写的关于这项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黄奇帆提出,中国城市住房制度从政府全包全揽的计划分配,到主要由市场供给,在实践中,都导致了一种供给方式为主的“单轨制”,难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住房需求。重庆的研究认为,30%-40%的城市居民由政府保障房供应居所,60%-70%的居民则由商品房供应这样的“双规制”更为合理,可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水平人群全面覆盖。这一思路,与2009年末的重庆经济工作会议的提法一脉相承。此次会议提出,重庆要继续大规模建设包括城市廉租房、农民工公寓、公租房等,同时适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2010年的重庆“两会”期间,新任市长黄奇帆进而提出,重庆市将从2010年起,在未来10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其中,头三年新建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到了6月,这一计划增至头三年在主城区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7月,重庆公租房管理局成立,《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重庆在主城区大规模新建公租房,在郊区则以收购和改建为主。户型为35至80平方米,每五户设置一个地下停车位。在布局上,主城区公租房主要分布在重庆内外环线之间、城市地铁、轻轨沿线等交通条件较好的大型聚居区,每个聚居区里公租屋小区与商品房小区按1:3混建,小区标准配套和物业管理与一般商品房小区无异。重庆拟建的这种20万人容量的聚居区共21个。政府将划拨建设用地,并豁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通过这些优惠政策,降低公租屋的建设成本,以保证其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等品质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目前,1200万平方米公租房已经兴建。如果一切进展顺利,公租房将逐步整合取代旧有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重庆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就将简化为应付拆迁改造为主的安置房和公租房两大类,实现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的全覆盖。疑虑● 按照目前的规划,最近三年的公租房建设的总投资规模超过700亿元。如果考虑到政府划拨3万亩土地投入建设,由此损失的土地收益大体也将达500亿元,一加一减,已与2009年重庆财政收入1165亿元相抵。公租房建设资金从何而来?● 私人房地产企业为何无缘参与投资开发?政府应该直接投入多少为宜?● 公租房运营怎样保证现金流与资金性质和融资成本相匹配?重庆如果有意尝试诸如Reits等金融工具融资,政策空间能有多大?● 公租房管理在国内并无先例,如何公正、公开地界定公租房住户,防止公租房成为新的寻租工具?黄奇帆说:“公租房姓‘公’不姓‘私’”重庆的公租房计划是整体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去年年底提出了“双轨制”、三端调控的改革模式,即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优惠、高端要遏制,这是涉及整个制度安排的事。在低端保障这一部分,过去主要是拆建危旧房后按标准安置的保障房,以及历史积累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但是,这些统统加起来,只够这个城市百分之十几的居民居住,其中,廉租房仅保障3%,经济适用房保障大约10%。如果按照我们的测算,需要保障35%的城市居民的话,重庆至少要新增20%左右的保障房。我们的做法就是推出目前这样的公租房系统。要么不干,要干就到位,不能高高举起一面旗帜,却起不到实际作用。公租房需要形成较大的体量,才能保证有效的覆盖面。以重庆未来容纳1000万城市人口计算,新增20%左右的保障房,就必须解决200万人的居住问题,就需要4000万平方米,这也是我们提出的十年计划。目前,我们首先提出三年3000万平方米的计划,今年上半年已经开工1200万平方米,到明年上半年便可以开始出租。同时,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明年1000万平方米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动迁、土地平整。不存在干不成的问题。3000万平方米造完后,也许够了,也许不够,重庆会在以后的阶段里,根据需要,再用两三年再去造1000万平方米。总之,我们的特点就是起步力度极大。这么大的力度,确实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有人提出,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来参建。有些地方搞公租房,就是由房地产商拍地,然后按与政府协议,腾出10%的地来造公租房。但到底是政府出钱造,还是私有的房地产商出钱造?公租房到底姓“公”还是姓“私”呢?如果引入私营开放商,由他们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如何界定,政府是否要给予政策优惠?开发商的利益诉求和政府的保障取向价值如何平衡?包括未来配租、管理等环节都很容易出现政策不清、分配不公和利益输送等问题。为确保公租房的公共保障属性,公租房应该由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承建。香港和新加坡这些资本主义体制下建设保障房也是由政府主导,不由私营企业承建和持有产权。作为社会主义政府,我们更应如此。“资金远近账”在融资方面,我们现在平衡得比较清楚。重庆公租房从土地加建设的成本角度计算,大体是每平方米2500元,即3000万平方米要花750亿元。其中,政府出250亿元,社会融资500亿元。政府先期投入的250亿元,包括注入的3万亩土地。既然是造公租房,按征地动迁时候的成本大约每亩60万元算,相当于政府投入接近200亿元。这之后,政府再把每年土地出让收益的5%、部分税收、政府的机动财力,在三年调50亿元进去,大体上这就是250亿元。因此,政府出这个钱,并不是很累的。因为过去几年,我们储备了大约22万亩的土地。从海外的经验看,公租房事实上是一个世界级的优质投资项目,资产安全而且能增值。目前,我们有五种资金可以利用:一种是保险资金,一种是社保资金,一种是银行资金,一种是信托资金,此外还可以发债券,各种金融工具都是社会资金,叫作“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但是,这个社会资金参与不是私人企业用股权形式来参与,而是金融工具来参与。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我们从银行贷款200亿元,利率基本上是6%。保险公司也非常积极,保险资金如果存入银行,只有3%多的利息,政府能给他们4%以上的收益。从保险公司我们可以借200亿元。还有 100亿元,正在和社保基金讨论。总体而言,我们从金融机构借贷500亿元,平均利息在5%左右。这意味着,每年需要支付25亿元的利息。而重庆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理论上每平方米每个月租金10元钱,一年就可以产生36亿元租金收入。这完全可以匹配25亿元的利息,现金流是平衡的。更重要的是,公租房支出的几百亿元,和政府扶贫帮困支出几百亿元是不同性质的。公租房就像买了一堆黄金,能够实现保值增值。因为公租房作为房产要跟商品房同区域“混建”,配套完全一致,其价值将与商品房一样,随着时间和社会整体财富提升实现同步的增值。在这个价值提高的过程中,首先,租金在占住户收入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绝对数额将会逐步提高,增值的租金将能够支付目前公租房融资本金。此外,如果到时候社会不需要那么多公租房了,这些公租房楼盘本来就和商品房的楼盘区混杂在一个地方的,可以像商品房一样出让获利。这也能收回本金。因此,政府应该在一个地区新兴的时期“跑马圈地”,大规模造公租房,相当于储备大量好地段的房产。即便房产价值进入平衡阶段,公租房运营模式仍是低风险的。公租房管理局作为一个独立法人运营公租房,其原理与商品房出租的运作一样,即通过长期出租平衡投入和收益。由于公租房资产的成本更低,在重庆,相当于同等商品房一半的成本,厘定租金标准,则不超过平均租金六成。因此,即便不考虑升值,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出租循环是不赔本的。“把关准入,封闭运转”公租房的租户对象,我们确定是“3+1”。这个“3”里面,第一是重庆户籍人口中的原住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第二是进城农民工;第三是新生代,在重庆就业的大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在这里,公租房没有户籍的概念,只要在重庆有工作,符合单身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标准,就可申请。除这三种,第四种叫“+1”,“+1”就是将多年的劳动模范、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引进专才等特殊人群纳入其中。这些人不一定是中低收入人群,但是,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可以放宽条件,按属地原则申请,不受收入标准限制。这是我们的一个特点。另外,重庆市政府已经宣布不会再造经济适用房,也不再单独造廉租屋,也就是说,保障房将以公租房为主线,整合前两种方式。公租房造出来以后,首先向中低收入群体配租,廉租房即在公租房的系统内,只是租金更低,象征性地收取。公租房的租户不能转租房屋,在连续租满五年后,可以把公租房买下来。但是,与经济适用房不同,我们规定,任何公租房变成产权房的时候,可以在家庭里面使用、继承,但不能当作商品房在市场上出卖。如果有出让的需要,只能限价卖给公租房管理局,即“封闭运转”。经济适用房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转让的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我们对此做了反思,确保公租房的保障属性不受破坏。此外,我们还用回笼的资金“反哺”建设和管理成本,并准备在未来对高端商品房征收的房产税,以此作为公租房运营资金的重要渠道,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补记在重庆大张旗鼓建设公租房之际,2010年6月,国家召开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随后,浙江等东部省份陆续酝酿出台地方性公租房发展方案。此时,重庆做法的优劣、成败尤显得意义重大。在与黄奇帆的交谈中,可以感受到,重庆将通过政府的强力主导,完全变更国内过去十多年来以经济适用房为主流的保障房供应模式,将保障房彻底纳入政府供应的范围,并对实施方案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划和计算,改革力度很大。不过,从长期看,政府持有公租房,后续维护、更新改造以及管理、服务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需要严密制度和有力执行来杜绝寻租。而政府将更多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房领域后,如何通过市场杠杆提升运营效率,避免“全能政府”,从来都是现代政治治理的难题。此外,在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重庆的公租房实践仍凸显了国家政策的限制。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在接受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透露,重庆曾考虑发债融资,但是,在地方政府举债方面,国家政策并没有开口子。此外,类似香港等地公屋运营的Reits模式,在内地也依然缺乏操作空间。户籍改革攻坚背景重庆有2000多万农村人口,城乡统筹发展不容忽视。2007年5月14日,重庆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渝府[2007]65号文”,批准九龙坡区设立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现行示范区。此后,九龙坡区将改革的首要重点放在加快推进户籍配套制度改革上面,提出“逐步建立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个月后,重庆成为国家统筹城乡改革实验区,户籍和土地改革被摆在首位。黄奇帆在接受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差异化分配城乡利益最直接的标志。此前,各地也多有改革探索,却都没有跨出实质性步伐。重庆的雄心便是真正破题。九龙坡区自2007年启动户籍换社保试验。同年8月21日,在重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会议上,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将这一试验扩大,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农村人口转移工作,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转变户口”。在这份文件中,重庆市政府的态度是“支持和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而对于那些能“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给予补偿、补助,并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与之相应,重庆建立了土地交易所,除了用于农村各类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交易,还推出了旨在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制度的“地票”制度。根据这项创新制度,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城乡建设用地挂钩专项规划,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复垦为耕地,验收后即可形成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凭证,亦即“地票”。地票在土地交易所公开拍卖,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主体,均可在政府制定的交易基准价格基础上参与竞购。地票拍出后,即可增加等量城镇建设用地。地票拍卖所得,按8:2的比例分配给农民家庭和农村集体组织,地票持有者则可在日后凭地票竞购相应面积的城镇建设用地,其购买地票的费用,可冲抵这些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及至2010年7月28日,重庆市政府召开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标志着重庆市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此次改革主要面向重庆市籍的农村居民,主城区、31个远郊区县及乡镇对农村居民的转入条件有所不同。主城区需要申请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在合法固定住所迁移入户;31个远郊区县城标准则分别放宽为务工经商三年以上,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乡镇的条件则较为宽松,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8月1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施行,据此,自主城区到远郊区县,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本市农业户籍人士,均可转为城镇户口,农民转户后三年内可保留“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到8月15日,相应的土地补偿、社保缴费标准出台。目前,全市40个区县807个派出所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民转市民申请。按照“分两步走”的规划,2010年至2011年,重庆将推动338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第二步,则在2012至2020年间,以每年转户80万-90万的速度,最终累计转户1000万人,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目前,这一比例仅为29%。与公租房计划一样,这次改革起步力度极大,亦因涉及人口众多,被称为全国最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除了规模,此次重庆转户,亦有多项突破措施。首先是转户对象并没有局限于本地农村户籍人群,还包括外来的、非本地户籍的农民工。其次,这次改革的“农转非”条件比较简单,仅参考务工年限或投资纳税,比较接近户籍制度作为人口登记基础制度的本质。第三,转户后,农民将“穿上城里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件衣服”,同时,重庆规定,在三到五年的过渡期内,转户农民可保留这些土地资产,此后,政府有偿收回。第四,在宅基地退出中,根据“地票”制度,尝试运用金融工具调节城乡土地资源。目前,第一阶段的338万人口转户正在推进,其中包括整体将70万在重庆就读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的农村户口的学生转为城市户口。疑虑过往各地户籍改革往往陷入城市向农村单向扩张,以城市获取农村土地资源为落点,此项改革之难由此可见一斑。在2004年,广东深圳在将特区外全部农村户籍人口转为城市户口的操作中,便直接提出“转地”概念,承认此举目标是为深圳城市发展补充储备土地。重庆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甫一出炉,即面临诸多争议。由于政府制定大规模转户计划,亦引发社会质疑是否“强制农民转户”,强制城市化。事实上,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得知,在重庆九龙坡派出所,即有每月必须转户多少的硬性指标,有违自愿原则。● 由此引发的是对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的怀疑—重庆是否仍在重复以城市化名义对农村资源再次盘剥的老路?● 即便出发点良好,使用农民并不熟悉的金融工具—“地票”来实现农村建设性用地退出和使用权增值,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中,怎么合理分配集体组织与农民的收益?是否能保障农民成为受益主体?● 户籍制度改革无疑要付出巨额成本。以重庆第一步转户338万人计,总资金需求已达2070亿元,其中,城市的“五大保障”须花费1300亿元,推出农村“三大保障”需要770亿元。政府如何“埋单”?●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长期捆绑了不同标准的社会福利,欲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何不直接取消户籍,改为人口登记制度?黄奇帆说:“平衡土地资源但不以转地为前提”跟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发展有三个悖论。首先,城市化过程中,只有中国耕地越来越少,这跟户籍制度有关。因为当农民进城以后,如果真正成为城市居民了,农村的宅基地本应退出转为耕地;如果进城的农民没有成为城市居民,多年后,他又要回到农村建房子,那他农村的宅基地就不退出来,最终,他两头占地。只有中国存在这样的奇怪现象。第二,在城市化后,农民的土地越来越细碎,没有规模效应,这同样跟户籍制度有关。现在,中国有2亿农民进城,可他们实际上进不了城,还是要回农村,还是9亿农民在分18亿亩耕地。城市常住人口再多,户籍制度不变,土地依旧难以实现规模经营。第三,全世界城市化过程中,社会总是有两类人:一类是城市居民;一类是农村居民,只有中国出了第三类人——农民工。他们每年像候鸟一样迁徙,这同样是户籍制度造成的。既然农民工对城市做了有目共睹的贡献,为什么要通过户籍制度限制他们?分析这三个悖论,可知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让农民富不起来的制度。作为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的城市,重庆市必须破题。如果这件事办好,还能够拉动消费,城乡的土地资源也能平衡,我刚才说的三个悖论也能够迎刃而解。以城乡资源互动来说,目前,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红线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以建设用地为例,如果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退出宅基地,城乡建房用地相抵后,至少人均节约用地130平方米。全国如有2亿农民转户进城,宅基地复垦后,理论上可以净增耕地3万平方公里。那么,我们是不是以土地置换为户籍改革的前提呢?我可以明确地说,重庆市目前允许338万人进城转户,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自愿原则,农民工能换户口,是以他的劳动力、以他的有效的就业为前提。他的劳动力能将城市的人口红利增加。其次是使城市年轻化,因为重庆城市平均年龄已经到了50岁了,这些转户的年轻劳工可以使平均年龄下降到40岁,延缓城市老龄化。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不存在强要土地的问题。实际上,首先要解决的人里面,有60万-70万的中专、职校学生,8月已经把档案准备工作做好了,9月开学即整体转为城镇户口。还有60万-70万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这些年轻人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实行“增人不增地”制度,在农村大多数是没有承包地的,也就是没有转户换土地的可能。此外,我们还要将44万历史遗留的“农转非”未转人员一次性转户。剩下来约150万人,是有地的农民,是不是交了地才给他户口呢?也根本没有以这个为前提,只要符合工作年限条件就可以转,“五个保障”一步到位。而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则给他们三到五年时间,自由考虑是否要退出。但是,目前不能撂荒,要委托给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农村‘三大保障’逐步退出”农民转户进城后,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理应该随即退出在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但是,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硬性要求退出,那是典型的本本主义,是对农民基本权益的漠视和侵害。因此,我们设计了一套弹性退出机制,保障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首先,对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给予三到五年过渡期,并保留与农民身份相关的计划生育、与土地相关的种粮直补等权益。过渡期内,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只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在农民通过三到五年逐步适应城市生活,对土地依赖程度减弱后,认为不再需要农村的“三件衣服”时,即可毅然脱掉。这是尊重农民意愿的表现。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收益归集体,使用权收益归农民,为此,我们建立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退出补偿机制。其中,宅基地退出以土地交易所为交易平台,农民除了参照征地政策获得一次性补偿外,还可以参照“地票”在交易所的价款,一次性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和购房补助。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仍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并以“地票”的形式在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目前,重庆在土地规划上的做法是,每年从国土资源部获得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工业用地,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则通过购买地票,来取得额外的用地指标,每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用地指标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这样,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满足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还可以利用级差地租,提升农村偏远地区的土地价值。从重庆的实践看,偏远农村宅基地复耕后的价值,由每亩2万元上升到每亩15万元左右。这些收益如何在农民和集体组织间分配,我们一开始的方案是5:5分,后来定为8:2,即农民8,集体2。同时,如果农民已经不在农村居住,进城了,土地完全交给村集体了,则“地票”的全部收益都归农民。承包地比较简单,退出时按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对本轮承包期剩余年份的权益给予一次性补偿。目前,一般退出宅基地及农房的,农民每亩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上的补偿,流转承包地每亩可以获得1万-2万元不等的补助。此外,为解决转户与退出不同步的问题,我们组建了农村宅基地整治流转机构,并设立了50亿的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若集体组织支付退出的承包地补偿有困难,可由这部分先垫付。“成本理应由社会各方面共同分担”作为一项时空跨度较大的改革,户籍改革的成本不是全部即期支付的,而是通过一段时间渐进到位。在城市的“五大保障”方面,养老和医疗是大头,转户对象多为青壮年,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会在今后10年到15年逐步体现出来,目前解决338万进城民工的福利问题,需要花1400亿元。其中,政府需要投300亿元,主要承担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就业培训以及公租房、学校等社会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但是,平均每年只需投入20亿元。重庆每年财政收入超过1000亿元,拿20亿元为农民工做这件事,实在不是难事。企业则要承担900亿元。按现在的规定,如果农民工在工厂月收入1500元,企业按工资基数的12%为他买养老保险,转为城市人口后则为 20%,差八个百分点,为此,企业15年内要增加支出400多亿元。在医疗保险方面,一个农民工一年付480元,城市职工1400元,差1000元,转城市户口也会使企业增加400多亿元投入。两者相加就有900多亿元。有人担心,这样企业负担太高,会破坏了重庆的投资环境。请问美国政府都对公民不分种族、不分民族同等待遇,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居然把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区别待遇,公平吗?政府就该制定这个游戏规则,要求国企、民营、外资、内资,只要在重庆生根的企业,通通都要这样做,体现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公平。还有200亿元,用来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理论上,已经在重庆城里待五年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房子住。但是,有了户口后,可能需要把父母、孩子接过来一起住,可能就改租公租房。在另外的预算里面,重庆市投入了750亿元做公租房,不需要政府再出钱了,而由转户居民自己出租金养自己,这大概就是200亿元。“‘户籍无用轮’脱离实际”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长期以来捆绑了大量不同标准的社会福利,这是不争的事实。有人认为,户籍在现阶段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其实,不同群体对户籍的依赖程度是不同的,对富裕阶层而言,可以不受户籍制约“天马行空”,可对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体来说,户籍仍然是最终的“保护伞”,因为农村的“三大保障”仍然是可以退守的避风挡雨之处。所以,单纯取消户籍,只是超越发展阶段的乌托邦式的玄想。户籍改革是综合性社会重大变革,既要考虑社会心理,又要考虑利益平衡,也要考虑可操作性,还要考虑成本的承受度,是多种因素交织的复杂体系,因此,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绝不能搞行政命令和“一刀切”,绝不以强制性措施来推进。补记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和复杂注定了其极富争议。尽管重庆市政府有决心,有举措,但这一改革事关最重要的两种资源——土地与人的配置,其落实要远远难于构想蓝图。重庆创造了相对简化的“农转非”条件,较过往更为重视人本主义,也强调了交易中的自愿原则,但仍未完全摆脱以行政指令推进城市化的套路。农民的愿望能否真正得到尊重,其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取决于改革实施,而“魔鬼藏在细节中”。地票交易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亦值得关注。在重庆土地交易所成立初期,政府对交易双方的资格条件未作特别限制,农民即可参与地票交易。但是,因为土地整理需要付出一定的原始成本,实践中往往是有关公司直接替农民整理土地并自己成为交易主体,在地票卖出后再分给农民部分收入。交易主体悄然变化,农民利益如何保证?目前尚无法治手段确保农民从地票交易中获利。一位持续观察重庆户籍改革的土地专家指出,重庆的做法并非不可为,但仍需解决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足等问题,以保障农民权益,核心还在于围绕土地权益的法治体制完善。加工贸易构思背景在谈及户籍改革时,黄奇帆提及吸引新生代劳动人口,以增加城市人口红利。这与重庆正大张旗鼓吸引加工贸易的战略亦互为表里。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明显特点,即地方政府主导及优惠政策竞相出台。重庆亦在其中角力,并从过去30年给沿海带来极大利益的加工贸易入手。过去20年,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物流成本占比很低。在黄奇帆看来,这是东部沿海尽占区位优势的原因,而重庆发展加工贸易,便须以新的模式解决物流成本、产业配套等问题,“一头在外,一头在内”。以此新策略,他曾于2008年亲赴美国惠普公司,说服惠普将4000万台产能的电脑生产基地落户重庆。此后,他再赴台湾,将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企业富士康引入重庆。广达、英业达等电子代工巨头接踵而来,大批零部件企业亦相继跟进。所谓“一头在外,一头在内”,即沿袭销售市场“一头在外”的同时,将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全部实现本地化,聚集在同一城市和地区,从而大大降低物流成本。与此同时,重庆亦在过去几年大力发展物流业,调整江北机场改扩建规划,开通重庆至深圳盐田港的“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的“五定”班列,此外,由于欧亚大陆桥南线打通,也使重庆到欧洲比沿海海运到欧洲快了24天。疑虑“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新模式,并不完全被外界认可。● 从零部件到组装到研发全部在本地配套,会不会因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需求不一致,牺牲最优性价比?● 笔记本电脑下游企业向内地前移后,上游供应商将如何动作?● 重庆另辟蹊径的加工贸易新模式,是否将导致与东部在低端加工贸易业上的零和博弈?黄奇帆说:“‘重庆模式’的三个概念”对西部而言,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不解决,加工贸易向内陆转移的愿望就只能是一相情愿。我们用整机和零部件垂直整合的模式,改变了世界上整机、零部件代工、设计和销售水平分工的模式,实现了一体化,并形成了新的核心生产力。这其实是重庆“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加工贸易模式的第一个概念。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全球工业产品纷纷萎缩,但笔记本电脑销售逆势增长20%以上。我们决定把发展的眼光聚焦到这个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中。2008年,我曾到惠普总部与其总裁会面。我提出,当年全球笔记本电脑产量约1.6亿台;到2011年、2012年,可能会达到3.2亿台或者3.5亿台。惠普在全球市场中占据四分之一份额,意味着未来有4000万台增量。对于这些新增的产量,你们是放在中国沿海就地扩张呢?还是有新的布局?我提出,在重庆把一个整机所需要的零部件80%本地化,使得零部件运输几乎没有物流成本,剩下20%极少的战略物资在世界范围内配置。如果三年后,重庆未兑现承诺,由此引发的全部物流成本,由我们补贴。我们一拍即合,他们决定将4000万台电脑生产基地放在重庆。当品牌商决定地点后,代工商就会跟过来。2009年1月,我去台湾见了富士康的郭台铭。一见面,我说我不是来招商的,我是来跟你讨论一个战略。惠普给了重庆4000万台电脑的单子,你如果有兴趣的话,至少可以把三分之一或者把2000万台交给富士康做,把你的零部件制造基地,也带到重庆去。谈了一会,郭台铭把富士康的四个副总裁、十个部门经理都叫来了,跟我讨论了三个半小时。拿下惠普、富士康等项目后,100多个零部件供应商跟着来了,因为零部件生产有规模效应,需要大项目来带动。传统的加工贸易其实是浪费能源、浪费交通、浪费物流的模式。石油是10美元一桶的时候可以这么干,现在近100美元一桶了,就不合理了。现在,哪个地方能实现整机加零部件一体化,把一个整机所需要的零部件80%本地化,使得零部件运输几乎没有物流成本,谁就是一个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基地。重庆本身就拥有比较深厚的工业基础,能够支持本地生产80%的电脑零部件,就地生产,就地组装。笔记本生产基地在重庆落户后,惠普、思科、富士康、英业达等的研发中心也纷纷落户,使重庆由单一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拓展成为IT研发机构的集聚之地。新模式的第二个概念是以人为本的“社保模式”。加工贸易的特征,一个是大进大出,一是劳动力大规模集聚。我们搞加工贸易,也会聚集数以万计的劳动力。传统加工贸易存在“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员工的生产和生活往往局限在厂区狭小空间。加上户籍制度的缺陷,极易导致员工出现心理问题。富士康在深圳厂区的 “12跳”就是例子。我们改变了这种模式。所有的加工贸易企业只管厂里的事,职工出了厂就步入社区、进入城区、融入社会,是一个社会管理,不是企业管理。我们在加工贸易区造宿舍,给初级员工居住,中级员工住公租房,高级员工住商品房,自己买,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以这样三个层次,把员工分散开来。因为政企分开,政府和社会把员工生活揽下了,企业只造厂房,不要去造宿舍了,它的投资也节省了,这也有利于招商引资。第三个概念比前两个更有宏观意义,即金融结算模式。在过去,中国有1100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额,全部的金融结算都在海外,中国的各个沿海省仅收到了劳动力的加工费,加上大多数税收在招商引资的时候“免五减半”,等于就没收什么钱。加工贸易在全球布局,如果每个地方都设一个结算点,是低效和浪费的。所以,这20年来,不管一个公司的结算体系有多复杂,全球的加工贸易都在第三地做统一的结算。比如惠普,在亚太地区有1000亿美元的加工贸易,结算在新加坡。我们跟惠普合作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我们对外汇管理制度开展了改革试点,开设了全国第一个离岸账户,并使人民币自由兑换。通过跟惠普最高层的艰苦谈判,最终促使惠普将亚太结算中心转移到重庆。这结束了中国只有加工贸易而没有结算中心的历史。它给重庆带来巨大的好处,即“结税”、“结汇”和“结人”——给政府带来税收,同时给结算银行带来中间收入,并提供成千上万高级会计师等“白领”岗位。这三个概念结合才是“重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重庆同时占有了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两个高端,因为当你把零部件集成在这里的时候,高端研发也有了;当你把销售、结算放在你这里的时候,附加值高端也有了。重庆的加工贸易模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行动。“推动贸易高端业务竞争”重庆通过创新模式,把世界笔记本电脑加工贸易增量这一块“抢”到了重庆。以后西部地区也可以按我们的方法去获得新项目,提高整个西部在这一产业的市场占有量。这自然有利于缩小东西部差距。这是个适合中国西部、甚至是适合整个地球的新加工贸易模式。重庆也并不担心经验被沿海复制。沿海也可以将零部件和原材料集成整合,但是,当物流成本打平以后,加工成本就起决定作用了。内地油电煤运的成本低,加工成本也比较低,我们仍有竞争优势。补记重庆对于加工贸易发展模式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中国加工贸易的新局面。不过,我们采访的许多分析人士也认为,重庆加工贸易的格局以项目破题,很大程度还是得益于中央给予重庆诸多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批给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港区,使之成为内陆惟一拥有两个保税区的城市;重庆在惠普项目后进一步促使惠普将加工贸易结算中心从新加坡搬至重庆,亦有赖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重庆独家试点开设连账户和人民币自由兑换。在采访中,黄奇帆谈到他在设立结算中心的创新时说:“在这里当市长其实是很幸福的,不断地在改变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都是国家的大事情,甚至和全球有关系。每一件事都可以给重庆带来几十亿、上百亿的税收,这才叫做核心利益。”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截至目前,全球加工贸易的总量仍集中在沿海,在中国,广东、江苏和上海三个省市就占据75%的市场份额。重庆在加工贸易领域的实践尚短,结算业务亦刚刚开始。在促进企业和产业自主流动方面,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类金融中心背景两年前,黄奇帆提出,重庆将建成除银、证、保以外的“另类金融中心”,重点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八类另类金融机构,以区别于上海以交易市场为主导的定位,并和北京以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为特色的金融中心相区分。至2010年,重庆金融业占整体GDP的比重达到了8%,仅次于北京的15%和上海12%,位居天津、广东之前,在本地产业中,高于房地产的比重。其“另类金融”规模占到重庆整个金融产业规模的30%。在惠普结算中心项目上尝到甜头后,黄奇帆进一步为重庆金融中心定位添加关键词,强调将建设重庆成为“国际结算类金融中心”。在惠普的加工贸易结算中心之后,重庆又在电子商务离岸结算上有所斩获,并正积极寻求离岸数据结算等新型的结算业务。此时,重庆两江新区也正式挂牌,这是国内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以新区命名的又一个“经济特区”。重庆金融办主任罗广指出,与前两者一样,两江新区也将以发展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新区的获批也意味着重庆在金融创新上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性竞争优势。惠普等结算中心落户重庆,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开放试点外,亦受益于重庆仅15%的企业所得税率。黄奇帆认为,有北京、上海在前,重庆即使把金融销售市场和银证保业务做得再好,也不可能成为全国金融中心,而“把市场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国际结算作为高地,由银、证、保和销售市场托底,重庆的金融中心就成形了”。疑虑重庆想做的事是不是太多了?这是许多对重庆金融业发展持有疑虑者的担忧。尽管黄奇帆已为重庆定下两个主题词,即另类金融和结算中心,然而,在实践中,重庆在金融领域大有全面开花的势头。如此,重庆会不会面对“金融中心们”的过度竞争?金融产业以人才竞争和创新意识竞争为要,重庆还有多少未发之招?黄奇帆说:“重庆做法与众不同”我们提银证保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些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重庆的目标是成为有特色的区域金融中心,积极发展信托、租赁、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和结算中心等。比如租赁公司,中国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是重庆跟中石油合作的一个60亿人民币的租赁公司,可以融通800亿元。这样做的结果,等于中石油从黑龙江到克拉玛依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七八百亿元设备租赁或者投资,由重庆的这个企业来完成。此外,重庆正在跟平安保险集团研究打造一个全国性租赁担保公司。总之,要把重庆变成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动发展高地。我们要搭建大平台。世界贸易除了实物、加工,发展最快的就是电子商务。在这个领域,如果出现跨国支付,也将出现结算业务。目前,eBay下面的PayPal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国际电子商务结算公司。2009年结算了800亿美元,其中,100亿美元是跟中国的国际结算。预计到2015年,可达1000亿美元。它绕过了中国外汇管理的整个系统,也绕过了中国的税收。我们跟它合作,将它和中国的所有网站公司发生的结算放在重庆。我要做的是说服外管局和海关改变了三个游戏规则。第一,小单变大单,不再10美元、15美元一单单地结,而是几亿美元一个月一结。第二,事前变事后,将过去事前审核贸易合同,变成事后核对;第三个,先给我们一个10亿美元的结算额度,然后,自己就周转了。周转一个月,如果用掉了9亿美元,再兑换9亿,补上去。这样,一年就有120亿美元的结算额度。这些需求现在都获得了外管局支持,开始操作。因为国外结算公司也了解中国的电子商务每年以60%的幅度增长,他们希望在中国外汇管理规范之下,将平台做大,而不是仅依赖现在非常有限的海外人民币存量。我们初步核定100亿美元的结算中心,可以产生11亿人民币的税收。重庆将变成中国的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交易所:看谁更会做”除了现有的几大交易所,我们还打算发展一个票据交易所。此外,我现在正在动脑筋的是OTC。一,它应该成为计划上市的公司的三板市场,要进A股市场的,先在OTC运转两年,有条件后可以进A股市场。第二,A股退下来,老百姓不能买卖了,但法人可以对它买卖的公司,这就退到了OTC上。换言之,OTC就是起到A股市场的升级板、降级板的作用。此外,还可以买卖债券,就是非股票型的各种票据、可转债这一类。我相信,其他城市也在做类似的尝试,那就看谁更会做了。补记在采访中,黄奇帆没有谈及如何突破金融人才的限制。重庆金融办主任罗广曾在接受财新-《中国改革》记者采访时坦承,重庆在2009年引入20多家银行,人才储备不足便是遇到的大问题,也是重庆建立金融中心的巨大的挑战。据罗广介绍,重庆目前主要通过全球招聘解决燃眉之急,并大量选派人员到海外培训。此外,也注重通过合作培训人才,比如与一些股权投资机构建立合资公司,不参与分利,而着眼于本土人员参与专业团队,从而获得学习机会。重庆在引进人才方面,还提出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将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的40%部分,头两年给全额补贴,后面三年留存一半用于补贴;在当地购房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等等。重庆金融业的持续竞争力还有赖于金融人才储备的成效显现。国资问答国资由弱变强,并成为政府调节经济的主要工具,是黄奇帆的精心之作。无论是庞大的公租房计划,还是牵涉重多的户籍制度改革、产业新政和金融战略,强大的国有资本可谓身影处处,不仅受益于其中,亦是政府意图的强力执行者。政府为主导,庞大的国资为后盾,正是重庆“新经济政策”的重要特征,也是了解黄奇帆整体思路的重要落点。因此,在经济上以“公司型政府”描述重庆并不为过。外界关注重庆国资战略,也对政府主导的八家投资公司(八大投)议论纷纷。我们与黄奇帆就此有如下对答:财新-《中国改革》:应该怎么看待今天国有资产在重庆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黄奇帆:重庆从2003、2004年开始推进国资改革,国有资产从1700亿元到1万亿元的过程中,产生了三个转变:第一,资产的分布方式。原来重庆1700亿元国资中有80%是工商企业,现在变成了40%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投资集团,30%金融企业,30%是工商企业,这使得重庆的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极大增强。第二,企业的组织结构有了深刻变化。原来有市属集团70个,每个集团还有几十家子公司,就是所谓“处级公司”,每个公司资产不到1亿元,杂而散。现在国有资产从1700亿元增长到11000亿元,集团数却从70多个变成了32个,每个集团下属企业数不会超过20个。集团的法人数原来是2000个,现在是600个。这样“出血点”少了,资产向优秀企业集中,向优秀企业家集中,管理的集约程度、组织化程度大大加强。第三,重庆的国有企业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杠杆和工具。我认为,美国政府是这么干的,中国政府更应该这么干。比如,为什么我们担保公司特别多?在全市担保公司100亿元的资本金当中,有65亿元的资本金是国有资本金在做担保,这些资本金可以放大8倍,能够做500亿元担保。同时,由于国有的中小企业几乎没有了,所有的担保业务服务对象,都是民营中小企业。换句话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搞民营企业、搞活中小企业,为其解决融资难问题,重庆国有企业起了桥梁的作用,是宏观调控中金融工具的一种延伸。国有控股的地方银行也按中央宏观调控,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三农”服务,就是起着融资的作用。重庆在金融危机当中,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余额增长率都在50%多,远远高于全国,是跟这种调控方针有关系的。国有融资平台即“八大投”,搞基础设施不太赚钱,拿着巨额的资本金在干活,实际上是把投资环境改造好。投资环境改造好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才会来得更多。重庆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如果没有这些投资集团把基础设施建设做了,现在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势头就起不来。整个西部地区,哪怕全面开放高速公路市场,民营企业也是不投的。因为这里高山大川,造100公里高速公路大约有60公里的桥梁、隧道,投资成本平均要每公里7000万元,比上海、江苏、广东的高速公路要高一倍。同时,上海、广东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比我们多一倍以上,所以,投入产出低于上海等地的四分之一,没有民企愿意干。这就要由国有企业担大梁,创造投资环境。另外,重庆国企每年至少有200亿-300亿元补给财政,作为专项使用经费。重庆有三个财政口袋:预算内财政,搞民生;预算外财政,就是土地财政、基金财政,搞建设;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专项投资。这样一来,重庆财税可以更多地用在民生上。重庆是全中国过去20年惟一做到教育的财政支出占GDP4%的城市。现在,重庆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已经占到财政总支出的一半以上,这跟国企队重大项目的支持分不开。最近,理论界在讨论,说国有企业的利润是全民的资产。眼下重庆国企有3000多亿元净资本, 10%的回报就有300多亿元,其中,100多亿元在国有企业自己内部循环,有200亿元装到市政府口袋里为社会服务的,也就是交了公粮。财新-《中国改革》:那重庆的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如何?黄奇帆:重庆的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很好。宏观地说,假如重庆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被挤掉了,也不正常。但是,因为整个经济高速增长,国有企业做的很多是控制力、影响力和社会投资环境改善方面的工作,环境改善以后,民营企业至少每年有20%的增长。在重庆,民营企业的比重这几年从50%增加到60%多,GDP中非公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而五年前50%左右,十年前只有30%多。非公经济包括外资、民资等等。总体讲,重庆非公经济没有因为国有企业超常规发展而受损。在金融业,原来重庆有几个民营控股的金融机构,出现30%以上的坏账,快要倒闭了。政府和国有企业投入了几十亿的资本重组,市场化运作,最后变成了优质资产,市值从40亿元变成400亿元,原来的民营企业股权也相应地升值,皆大欢喜。财新-《中国改革》:现在政府有无计划退出?黄奇帆:为什么要退出?怎样退出?不能简单地靠理想主义,觉得政府不应该控制企业,好的时候就应该退出。不过,我们其实是在退,按市场化的原则退出。现在,重庆几个金融企业都是资本市场上私募基金、民营机构和外资机构追逐的热点,有的已经上市或正准备上市,价格比重组时涨了几倍。我们从2009年四季度到今年年底,大概会卖掉一部分,但还是要控股。准备套现100亿元,拿来投到工商企业集团。最近这段时间,受金融危机影响,工业企业不好搞,民营企业对工业投资不怎么感兴趣。真正有价值的工商企业,是很有投资价值的。无人问津的时候,国有企业应该有双慧眼,担当大任,拉动经济发展。100亿元投下去,过三年可能又会变成300亿元了。工商企业一有钱,就会收购兼并一些撑不下去的企业,三五年后经济好起来,市场结构会变的。国有企业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财新-《中国改革》:现在各地政府的地方融资平台比较受关注,债务也都比较高。重庆的地方融资平台曾经以“渝富模式”著称,现在债务风险如何?黄奇帆:重庆的 “八大投”就是八个融资平台。2002年,“八大投”以200亿元起步,现在已经有4000多亿元总资产,它目前的负债率是55%,资本与债务是平衡的。这些融资平台用不着财政做担保,“八大投”互相之间也不担保,“八大投”内部专项政府资金不能挪用,专款专用。如果按政府担保的融资平台来定性,“八大投”一个都不是。我们对“八大投”的管理有三个平衡的原则,就是资产负债平衡,大体上就是50%对50%,负债绝不能超过60%。第二叫现金流平衡原则。第三个是投入产出平衡原则。就是投资以后总要收钱,不做亏本的事。其操作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修高速公路、建污水处理厂等,可以收费,这是一种平衡;第二种情况,如果就是干政府应该干的事,比如,城市道路和广场绿地,政府在三年里连本带息付钱给它们,可通过市场化手段,或者政府拨款,也就是收支还是平衡的,只是时间换空间而已。第三种情况,“八大投”跟企业合作,比如,修路搭桥,如果对方没有钱,可划一块地作为土地储备。 过三五年以后,土地会升值。“八大投”可用增值部分来平衡它投入的那些项目。这种升值带来的收入是国有投资集团的,不是个人发工资、奖金的钱,和房产商靠囤积土地、储备土地发横财的概念完全不同,有一种土地平衡的潜能。第四种情况, “八大投”也会有股票上市、收购兼并,或者存量转让,也会赚一把钱。世界银行考察了重庆的“八大投”,总结了“渝富模式”,认为是发展中国家的样板,就是说,重庆市一级信用平台的状况是比较好的。我们现在担心的是区县级的信用平台。区县的信用平台数量过多,结构复杂。信用平台太大,会有官僚主义的问题;规模太小,则会有管理不善的问题。区县的经济总量不大,如果有七八个融资平台的话,很容易出问题。其次,区县的信用平台普遍都会让财政担保,甚至动用人大来履行担保程序,不是市场化的信用平台,而是行政化的信用平台。再者,个别区县的信用平台的债务已达到其财政支付能力的两倍,甚至三倍,问题很大。最近,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对所有区县级信用平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规定六个中心城市可以搞两个,其他县区只能有一个平台;融资平台不能用财政担保,必须用自己的资产自我担保,形成企业化信用平台。合理的做法是把财政手中的资源,比如说30亿现金,或50亿可以买卖的存量资产,划拨给资产管理公司。如果这个资产公司如果有了80亿资产,再运营50亿就很正常。我们还规定,债务余额不要大于一年的财政收入或者支出,这是极限。财新-《中国改革》:重庆的区县级信用平台现在风险大不大?黄奇帆:整个重庆,包括区县和市级政府,跟财政有关的债务余额是1200亿元。今年,重庆市的财政收入预计达1800亿元。所以,整个重庆的债务余额是重庆一年收入的60%-70%,是在安全线以内的。其中,市级政府一年有700亿、800亿元的收入,债务余额只有300亿元,状况是健康的。区县融资平台的债务有900亿。但它们实际的收入水平大约为1000亿元,基本上在1:1。宏观上来说,风险还不大。但是,对于债务偏高的五六个区县,就必须要求它们把比例降下来。三年以后,如果债务增加不多,财政增长迅速,就会逐渐平衡。总的判断是,宏观上没有什么风险,微观上有些点上的问题。
  10. 张和平:上海高楼火灾提出保温材料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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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大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张和平教授谈上海火灾
  11. 冯象:果然"一个受攻讦的记号"--答香港周报记者
    宗教 2010/11/18 | 阅读: 1977
    《周报》:欢迎冯教授来访。我们希望就以下几个题目,同教授作一次书面访谈。首先,您怎样看《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特别为中国而言? 冯象:希伯来《圣经》、希腊语次经与《新约》的经典性,是早已为历史所确认了的。因此一般所谓《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实指圣书的新老译本;就中国或华人世界而言,便是如何建立中文译本的经典性的问题。旧译略有成就,尤其是(新教)白话和合本,从一九一九年在上海问世至今,对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基督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不幸的是,和合本生不逢时,没赶上新文学运动,到了上世纪下半叶,读来便像是吃夹生饭了--旧白话同未成熟的欧化句式的夹生。加之传教士学识浅陋,译事粗疏,遂留下无数舛误、病语病句。所以八十年代开始,圣经公会就组织人力预备修订。今年九月,终于推出了新旧约全书的修订版。此前,教会业已出版了几种和合本的简写跟改写本(如现代本、新译本、新汉语本),对和合本多有订正。如今这些"新译本"有了圣经公会修订版的背书,就大大削弱了和合本的权威与合法性。然而,"新译本"并未获得教民的认同;依旧是生涩的文句,难以用于礼拜祈祷,改错亦不准确;好些地方,添个"的"字"和"字什么的,反而把和合本的风格改掉了。例如,《马太福音》5:3,和合本作"虚心的人有福了",明显误译,不通。新译本改作:"知道自己在属灵境界中是贫乏而且有需要的人是有福的"。竟把别人的诠释拿来,充当经文。这是目前中文(新教)"牧灵"译本所面临的一场潜在的危机。有鉴于此,我以为,修订和合本或许应当缓行(详见拙文《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轻易抛开一部成熟的"牧灵"译本,很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新教译本的效用,经典性更无从谈起了。拙译的目标与"牧灵"译本迥异,不是竞争关系。但我欢迎"牧灵"译本不可避免的"大量借用"(详见下文)。此次和合本修订版《摩西五经》部分对和合本的一些匡正,看得出是参考了拙译及我对和合本舛误的考释的,虽然还有众多的误译跟语病尚未割舍。 《周报》:宗教以外,从文学、语言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翻译圣经,这进路能给宗教带来甚么益处? 冯象:文字是圣言的载体,传教离不开文学,谁能把它们分开?(新教)教会译经既然以改写/修订和合本为主,当务之急,便是培训译者班子,提高他们的中文水平。解放后,教会译经南迁香港,给改写/修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香港中小学的语文教育太浅了,而且往往不受重视。这对研读《圣经》和翻译人才的成长,都是极不利的。您可以读读和合本修订版的前言,短短几段话,就出了好几处错。比方说:"感谢众多主内同工和顾问们历年来的委身与辛劳"。这"委身"用得委实尴尬,难道"主内同工和顾问"参与修订工作,是迫不得已(见《现代汉语词典》"委身"条)?接着的一句,"靠赖"上帝的恩典,也是生造,难听;应换成"依靠"或"仰赖"。最奇怪的是末尾的祈愿,居然声称"献上这本圣经,求上帝使用,叫更多人归向他"。完全颠倒了教会同上帝(天主)的关系。教会修订和合本,是替信众和教外人士服务,因为和合本有毛病,洋泾浜中文,大家读不懂。上帝全知全能,要读和合本干什么?莫非人信教,加入用和合本的各个宗派,是由于上帝念懂了和合本不成?逻辑不通,简直匪夷所思。我怀疑,修订者想表达的意思是,"求上帝保佑"或"降恩",让更多的人阅读即"使用"修订版,并期盼教会藉此而发达。 《周报》:那么,您怎样看近期本港基督徒对您的译本的批评呢? 冯象:呵呵,圣经公会那几个"驻会学者",恐怕代表不了香港基督徒吧。所谓"批评",类似自戕,十分可怜、可悲。请注意,他们的逻辑是,只要拙译某处同法语圣城本旧版的英译(NJB)的译文或注释相近,无论是否常识、学界通说、译经惯例,也不管有无别的出处,抑或源于笔者自己的译文或用语,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大量借用"NJB。可是,依照这荒谬的逻辑,圣经公会非得关门大吉。因为,自二〇〇四年拙译陆续发表以来,"驻会"们改写/修订和合本,只消超出和合本一个字,即可能落入我的译文、夹注和论著的内容文字范围,故而必然属于"大量借用而不注明"--而且是同一种文字即中文的直接"借用"。而之前、之后旁人相同或相近的译文、注释、论述,一律不许参考。这样一来,"驻会"们岂不都要失业?例如,《马太福音》2:11,"驻会"若想作注或评论,解释来自东方的三位智士(magoi,修订版:博学之士,化自和合本:博士,不妥)向婴儿耶稣献礼的象征意义,以及后世由礼品推想,智士为三人--他就必须注明是"借用"拙译的夹注,而不能以此说属于圣经学常识,或另有出处(参见维尔墨斯,页11,114)为理由辩解。再如,修订版将和合本的"逼迫"改成"迫害"(《马太福音》5:10以下),"论断"改为"评断/审判"(同上,7:1),"体贴"(神的意思)改作"体会"(同上,16:23),"希奇"改作"惊讶"(《路加福音》7:9),"记念"改作"记得"(《约翰福音》16:21),等等。这些都是我指出了的和合本的误译和病语;按照"驻会"的荒谬逻辑,恐怕都得算成他们"大量借用"拙译的例证呢。 《周报》: 在翻译圣经的过程中,有甚么乐趣和困难?教授花了多少时间译经?完成《摩西五经》、《智慧书》及《新约》后,未来有何翻译计划? 冯象:译经的计划,是多年前就定下的,现在一步步地去做,不急。须知译经乃是跟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以赛亚、约伯等先知圣人同行,是与耶稣、保罗、雅各、彼得、约翰同在,用《圣经》的语言说,不啻蒙神的智慧的恩顾,那是何等的大欢愉!说到困难,当然是少不了的,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需要踟蹰再三,细细审辨。但是,比起"驻会"们的集体"译经"即改写/修订和合本,我想,麻烦事还是要少很多,条件也好些。您想,他们几十张嘴,头上五六家婆婆,即使一两个人偶尔得了灵感,摸着点见识,经过讨论审查咨询顾问,一大圈走下来,哪怕是神的"默示",也被磨平棱角,成了俗见。官僚主义跟庸人政治不仅是政府的顽疾,也是教会的累赘。这是他们六十年来成绩平平,蹉跎岁月而无法进步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乐趣,则最近多了一样,可算是译经的殊荣,就是遭遇无知、谎言与宗教偏见的泼污。经书说的一点不错,人子福音果然是"一个受攻讦的记号,叫众人袒露心底的想法"(《路加福音》2:34-35)。不是吗,历代的贤哲与自由思想者,斯宾诺莎、霍布斯、伏尔泰,在宗教偏见面前,都做过这"受攻讦的记号"(semeion antilegomenon,和合本:毁谤的话柄,不确)。所以我希望他们继续骂,别停歇,骂上个十年二十年,最好是把我的译本和著作通通收缴了,堆在教堂门口,一把火烧掉,上演一场"驻会焚圣经",那才带劲儿!二〇一〇年万圣节于北京 冯象:《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10.17。和合本修订版《圣经》,香港圣经公会,2010年9月初版。维尔墨斯(Geza Vermes):《耶稣三卷:圣诞、受难、复活》(Jesus: Nativity, Passion, Resurrection),企鹅丛书,2006,2005,2008。  
  12. 冯象:下一站,renmin大学
    社会 法律 2010/11/18 | 阅读: 2475
    从 清华“打的”进城,堵在半道是常事。后来按友人建议,改乘地铁,时间就好掌握了。北京的地铁,我还是八十年代初大学生胸前戴校徽那时候的印象。如今整个儿 鸟枪换炮,而且真便宜,两块钱,随便坐多远。站台够宽敞亮堂——不像纽约那地铁,高峰过后,暗地里耗子比人多,横冲直撞的——而且跟回到波士顿似的,好些 乘客把头埋在书报里,要不就“煲”手机、填字谜,气氛蛮homey。当然,没考虑周全的地方也有, 少数几个站,换车“贼”锻炼身体,跟着人流七拐八拐打地道战,足足走了一刻钟,有点和穿高跟鞋的女士们过不去。还有一样,英语报站名——我不否认,那是 “国际大都市”必不可少的一项硬指标——做到了女生字正腔圆,不知是社科院语言所还是谁的人工合成,能跟香港地铁的伦敦腔媲美;可是站名中的一个,让人听 了起鸡皮疙瘩:下一站,Renmin University。什么大学? 记得从前的译法,叫People’s University, 人民(的)大学,全称中国人民大学。同“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医院”一个意思,名正言顺,一目了然。干吗要改呢?怕刺激了友邦人士, 引起贵宾误解,还是自己心虚?倘若以为中文“人民”的含义要比英文或别的国际语言丰富,翻译不了,也是说不通的。这两个字其实是洋人的老传统,亦即主权在 民的“民主”(democracy < 希腊语demokratia = 人民[掌]权)传统。人家西方民主国家,人民这个、人民那个的东西太多了。美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怎么说的?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我们人民……依照十八世纪的正字习惯,那“人民”还得大写呢。先贤向西方学习的先进思想,民主是其中一条。国家机关及公立机构冠以“人民”二字,乃是宣告 新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权威喉舌 “人民日报”,这些名称,“人民”一律译作People’s。从来没听说,“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一旦挨着大学,就会产生哪样特殊意味,叫英文或任何外语表达不成,必须放弃标准译法。 也可能,是中国人民大学这所公立学府变了。出入校门的,早已不是人民干部与“又红又专”“把青春献给祖国”的积极分子。当家人放下身段,学了别处一些大学,滋养几个“高眉”(highbrow)精英,或者官场和市场的弄潮儿。这种人是连把“人民”挂嘴角上,装装样子都不愿意的。“人民”于是成了累赘,又不好意思对老外解释,便拿六个字母拼个音,刻上校徽,换了新名:renmin。 高考状元 以 前高考在七月,考场里汗流浃背;现在提前到六月初,好多了。但这一考三天,牵动全社会,有时候也折腾得够呛。比如新闻报道,这儿那儿封路,警力出动若干, 某市某区下令关闭网吧,免得影响孩子们考试。网吧,大概名声不好,家长不喜欢。可是仅仅因为高考就不让老百姓做生意,似乎法律上说不过去,最好还有旁的理 由,并给予合理补偿。 将 近发榜,大伙儿忙了起来。负责招生的老师早几天就走了,原来是去联系各省市自治区的状元同家长,做签约录取的工作。据说,这份荣誉一向是清华北大两家争, 近年来港大也插一杠子,搞面试,挺红火。几十位小状元的去向,就成了高考过后各地教育部门、重点中学和大众媒体共同关注宣传的一桩大事。 再 后来,小状元们便由家长陪伴,一批批应邀来实地体验了。我参加接待了两回,一块儿吃饭,聊聊法学院的专业跟事业选择,谈谈香港和美国的“重点”大学。我的 理解,状元如有选择港大而放弃清华的,多半是以为香港的教育比较国际化,因而将来出国深造,在香港申请可能更具优势。但这想法实际是错的。就优秀学生而 言,从香港的大学申请欧美一流大学,要比从内地有国际知名度的大学申请困难得多。道理很简单,西方大国的大学,特别是一流大学,历来十分重视中国,招收研 究生给中国大陆学生的名额,总是大大多于香港(和台湾)学生。港大、中文大学或香港科大再怎么努力,哪怕在《泰晤士报》排行榜上名列亚洲前茅,也改变不了 这一西方学界的“偏见”与地缘政治格局——除非停止实行“一国两制”,让香港的大学完全溶入内地体制,服务中国并代表中国。 状元好像女生居多,符合发达国家的潮流;不论“裸分”“加分”,都是值得录取培养的好苗苗。自从发榜,他们不知听了多少夸张的褒辞,照片传遍各大媒体。有的地方还现金奖励,商家则打产品代言的主意。但愿他们经受得起名利的诱惑,保持平常心;入学以后从零开始,莫背包袱。 高 考第一名,也就比第二名超出一分吧,多少是碰运气撞上的。举国上下,如此大张旗鼓地表彰少数考生的运气,不是好事,不太健康。但是,政府教育部门带着媒体 高调宣传,以现行体制即中学应试教育的策略观之,自有其特殊的社会功用。这些年来,应试教育屡遭诟病,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然而却无力改革,为什么? 因为,整个教育体制和监管部门皆已失去了信誉。以至于离开“裸分”一步,不论“奥数”加分还是校长推荐,在百姓眼里,一概有猫腻或不公之嫌。而高考,却是 支撑着庞大的应试教育产业链,包括寄生其中的商业性作弊服务的那一块基石。所谓状元,实为一弊病丛生的教育体制的名牌产品。传媒炒作、政府奖励、名校争 夺,无形中扶持且赋予合法性的,正是应试教育。 可见,改革教育的关键,在重拾信誉,即建设职业伦理。听说,也有个别省区不公布状元姓名,拒绝炒作。这是一种对考生和教育负责的伦理立场。哪一天全国都能如此,就有一点希望了。 中国第一考 都 说大学生负担重,忙。我问了几个学生,答:必修课虽多,但阅读跟作业的份量一般不大,考试亦容易对付。忙什么呢?课外社团活动呗。还有政府机关、法院与律 所的实习,各种资质考试,比如英语、电脑、驾照、公务员,毕业前再加上用人单位的面试笔试。他们也真是能考。没听说哪个考不过的。某日又来报喜,通过了司 法考试;那也是法学院学生必考的。 比 起高考见不得阳光的作弊丑闻,这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就坦率可爱得多了。腐败既是明码标价的权利,“公平交易”就不必隐藏。季节一到,便雨后春 笋似的冒出各色各样的报考培训班来,从“基础班”“冲刺班”到“猜题班”“包过班”,再到“出题老师”亲临辅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过,友人告诉,考 生也不是听任宰割的傻帽。几个人凑钱交学费,送一人进去,偷偷录音整理了,放在网上设置密码,供交不起或不愿交学费的广大网友付费下载——嘿嘿,还没当上 法律职业人士,先练会钻空子违法的道道。 您 如果觉得这个乱法叫“中国特色”,那可太不懂行了。作弊哪能是天朝的土产,民主大国兄弟邻邦例如印度,不也照样腐败?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中国第 一考”真正拿得出手的一盘“特色”,却是考生无须受过任何法律教育。换言之,考试内容虽然涵盖了十四部法律,报考资格却并无专业要求,只消出具本科或本科 以上学历证明即可(另据司法部规定,部分地区可放宽至专科)。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考试结果,正规的法学本科未必优于别的考生,状元也往往不是法律专业。 周 末上友人家“蹭饭”,沙发上拿起一张报纸,恰是满满一版关于上海“司考状元”的采访文章。那状元是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谈到备考经验,她的心得颇说明问 题:“司法考试和法学素养关系不大,所以没有法律基础的人也不必紧张。复习司考,最重要的还是效率和技巧” (《文汇报》2010.6.25)。她自己的复习备考,“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月。九十天吃透两本教材,“《指南针攻略》和《考纲》”,就这样,一遍又一遍死记硬背消化法条,终于点了状元。 一方面,铆足了劲“普法”宣传法治,强调法律人职业化,审判员改名叫法官,给他披法袍买法槌,花钱培训拔高学历;另一方面,又降低职业门槛,开放执业资格考试,走了一条“民粹主义”的路。这么搞,是否自相矛盾? 国家理性 此是章润兄组织研讨会点的题目。国家理性,过去英文著作里常借法语表达,以示文雅:raison d’etat。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大概是马基雅维里(1469~1527)开的先河,之后渐次形成意、法、德诸国的“霸术”或工具主义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传统,拿这术语做了一种说辞。不过,那一段历史我纯属外行,只能作为读者,谈谈感想——承志勇君热心帮助,找来时殷弘先生译的迈内克《马基雅维里主义》,翻阅一遍,颇受教益。 Raison d’etat, 时先生译作“国家理由”,《读书》今年四月号有篇文章提出商榷,认为从西方的社会历史语境来看,正确的译法应是“国家理性”。我想,“理性”、“理由”都 有道理,两者的差异,在视角不同。“理性”是个大词儿,抽象悦耳,可以让中文读者联想西方思想史和当下的意识形态宣传(例如普法);但不如“理由”有劲, 直指马基雅维里式的工具主义。其实,译得灵活点也行,两个词换着用,互训互明,贴近读者的生活感受——让我扯开去说。 还是友人请客,到国家大剧院潜入“蛋壳”见世面,看了一场“主旋律”话剧《这是最后的斗争》。故事挺“尖锐”,剧名取自《国际歌》的副歌:c’est la lutte finale, 毫不回避“社会基本矛盾”。一高干家庭,老爷子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常有幻觉,动辄回到革命战争年代,冲呀杀呀,要把名字刻在烈士墓上。家人遵循医生嘱咐, 在他面前绝对不可提及任何涉及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事儿,例如老二喜欢发牢骚,嘀咕些讽刺干部作风的笑话段子,老爷子听见,准保犯病。可是除了老两口儿, 周围一帮人全在进步,上上下下,拼了命捞钱捞人。我边看边胡思乱想:有朝一日,会不会这伙硕鼠建成一国,“团结起来到明天”,他们依法腐败的那一万条“理 由”,不就是一门精深的“国家理性”? 而 且,如果“理由”统让国家栋梁给占了,唤作“理性”,大写了又名法治,那么缺乏理性,不会理智,浑浑噩噩还守着传统道德、责任伦理的,不就是芸芸百姓了 么?于是乎,国家必然与公民对立,“理性”则理应属于“高眉”精英,而民众的愿望诉求,每一次挣扎,无非是说明“民粹”等于无知——这,便是当今法治意识 形态下通俗文艺和主流媒体的基本政治立场。 《斗》 剧却在这一点上出了格:不但描绘了精英栋梁的腐败勾当,而且推翻成见,把被剥夺的理性还给了替“理性们”打工,进城扛活的乡下人。是的,连上班吊儿郎当, 被国企老总(老三)炒了鱿鱼的那个农民工小伙儿,也晓得算计,运用理性编造理由。表面上对老板低声下气,暗地里却在给他的对头当“间谍”,查他挪用公款的 黑账。这个猥琐的灵魂,农村人的好品德丢个一干二净,看到老板贪污案发,企图潜逃美国,就趁机上门敲诈,甚而图谋老板父亲即革命老干部的房产;恨不得老爷 子老奶奶一伸腿送去八宝山,儿子女儿一总“双规”蹲大狱——好一名手狠心毒、玩得转法治的农民工! 如此,《斗》剧虽是“主旋律”文艺,却一反春晚式的逗乐和插科打诨,回归了严肃的现实主义,让观众直面那标举“理性”的法治化的社会腐败。 也 许,这批判的现实主义,预示着一番新的气象,仿佛暴风雨到来前,一只迎着乌云低飞的燕子。至少,在理论上,它可以提醒我们:冷冰冰的工具主义理性,不必是 精英集团的专利;以农民工为符号的劳动阶级,也早已不是死抱传统道德、任人欺侮的一群。因为,在资本复辟的市场条件下,法治不光是“理性者”营造“国家理 性”的核心策略,同时也侵蚀着普通百姓,诱惑他们接受腐败的“理由”。可以说,唯有腐蚀了他们的道德意识或“伦理共同体”(civitas),将之改造成一个个庸庸碌碌、奉行“市民理性”(ragione civile)的小市民,名曰公民,腐败才可能做成合法权利,即“理性者”实行统治的特权。 现实主义文艺在现代中国,曾有辉煌的成就;其勃兴于晚清,才俊辈出,至上世纪下半叶,方见凋零。今天,当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控制策略以“理性”的面目再临九州,可否期待现实主义更新我们的文艺,进而,“让思想冲破牢笼”—— Pour que le voleur rende gorge, Pour tirer l’esprit du cachot.
  13. 柳红:回望1980年代的经济学人
    经济 2010/11/19 | 阅读: 1373
    当年的经济学家没有独立董事,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考量,也没有骇人听闻的出场费。从整体上说,80年代的经济学家有理想,纯粹,正派,不计个人得失,生活简朴。即使作为政府的咨询决策机构,离权力中心很近,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是为自己换取什么既得利益,因此相对独立。二十年过去,民众对经济学家总体上由尊敬信赖变成反感诟病,既有时代的也有个人的责任,无论对谁来说,即使是从中获得了超乎应得利益的人来说,其实,也是十分遗憾的。
  14. 张承志:长崎笔记
    文学 2010/11/19 | 阅读: 2854
     我不掩饰对大江健三郎《广岛笔记》的不满。   因为,我没有读到自己在广岛感到的那种焦急的信息。   它不需文学或哲理的彩饰,它应该简单干净,甚至只有两句:一, 必须无条件禁止和销毁一切核武器。二,发展和使用核武器,即践踏冒犯人类的道德底线。   如在两句之上再作补充,就应该说:   在这个帝国主义发疯的二十一世纪之初,美国是再次挑动核灾祸的最大嫌犯。原子弹,尽管它这一次可能是微型的或战术的,时刻都可能被美国军队投向人类。   大江健三郎尽管也执著于批判,但诸如颓废、屈辱、威严、自杀等概念的阐释,更像是暧昧的作态。它不能代表被核轰炸一瞬抹煞的、十万死灭生灵的悲愿。它以一副深刻面孔,回避了揭露的义务。它对1964年中国的第一次核试验忧心忡忡,而不去呼吁阻止迫在眉睫的美国核犯罪。它推敲斟酌,最后也没说出一句世界共识的大白话:想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核武器的唯一嫌犯,就是横蛮的美国。   大江健三郎近年来对中国文学指手画脚,显然不在乎对中国的冒犯。但是他的《广岛笔记》里,并无类似的自信,对美国新的核冒险来一句断喝。哪怕昨天就是美国以原子“男孩” 和“胖子”轰炸了日本,而今天美国更迫不及待,想试试“战术”或“微型”核武器。在《广岛笔记》里稀疏的美国批判,不过是:      ——我怀疑,面临向广岛投下原子弹的时候,决定那次作战的美国知识分子的那一群,心里或许曾闪过 “信任人的力量,或人道主义” 之类的念头。……我怀疑,他们不就是在那般荒谬的人道主义确信之上,才做出投下原子弹的最后决断么?      ——我时时想,投下了原子弹的美国军事负责人,是靠了广岛市民的自我恢复力、靠他们不许自己停滞于悲惨的、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才能对原子弹的灾难轻描淡写。      如日本评者所说,这些话相当难懂。什么叫“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他的批判语言,如他自己指出的一样暧昧。弯绕的叙述,堆砌的哲理,掩藏着一丝是非的妥协。   他远不如那些毫无话语权势的穷国战士,掷出唯有的石块,阻击凶残的坦克,或者以肉躯筑成街垒,以生命抵抗——贫铀弹、战术核武器、核战争的罪恶进军。那些人炸裂的生命嘶喊,他们留给人世的音讯,在我听来,正是广岛呼吁的续篇。   我想,除了文人的作态,任何到过广岛或长崎的人,都会为两座城市的受难,懂得了一种道德的底线;都会忍不住张开喉咙,加入广岛和长崎的呼喊——全人类联合起来,销毁和禁止核武器,阻止核战争!   这呼喊简单无比,但一刻不能停歇。它排斥任何借口,否决一切偷渡,否决诸如安全、反恐、战术、微型等概念和道德上的偷渡。要以经久不歇和雷鸣般的、全世界全人类一致的共同怒吼,实现禁止核武器的目标;首先压制住核流氓美国的犯罪欲。   广岛和长崎一直呼喊,六十年没有停歇。他们把诉求简化,绝对禁止、拒绝借口、不论条件原因、不分敌方是谁、强调使用核武器即是反人类的犯罪;强调地球上不能再出现广岛、长崎,人类绝不能再使用核武器。  ——这就是我在广岛感到,但是没有在《广岛笔记》中读到的原则。      幸存者的喊声,日复一日,哀怨凄绝。他们呼唤更多人的加入。他们感动了全世界,也感动了求学日本的我。   不断再版的《广岛笔记》,与广岛的喊声多少有异。它在阴影笼罩的六十年后,没有做一根勇敢的手指,向世界指证美国的核威胁。   它也没有揭露为之造势的媒体犯罪。它没有说:在南斯拉夫、阿富汗和伊拉克使用的贫铀弹,乃是对六十年人类艰难建立的和平准则的践踏,乃是对广岛、长崎六十年泣血呼吁的蔑视。   对一介文人的评论并不重要。   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加入呼喊。   已经是间不容发,一切都紧迫至极。因为罪恶的新十字军带着贫铀弹、核迫击炮弹和各色新式的杀人凶器,正朝着整个世界,踏着正步、列着队形、一阵阵敲响着罪恶进军的鼓点。它的矛头——高高仰起的导弹的尖矛,不仅直指着我的同胞骨肉,也对准了我的生身祖国。   在如此时刻,广岛、长崎的教育,给我注入了强劲的力量。在这思想贫乏的时代,我不能不对长崎、广岛心怀感激。六十年前,它们以惨败、受难、灭绝以及复活,炼铸了一个绝对的原则。那个原则,那个人类找到的、先决于任何分歧的巨大共识,使我激动。于是我不愿旁观,我要加入,我要投身那呼喊之中,锻炼自己的人道。      尤其是长崎。   在旅行长崎之后,我有时暗想,比起在当今世界家喻户晓的Hiroshima(广岛),同是遭受了原子轰炸浩劫的城市,同是受难者和核罪行的苦主证人,Nagasaki(长崎)是否多少受到了淡漠?   是这样吗?   长崎深深地吸引着我。甚至我觉得,冷淡长崎选中广岛的做法背后,或许还藏着某些用意。或许恰恰在长崎,在另一片被美国原子弹变成焦土的日本土地上,唐船、锁国、郑成功、沙勿略、兰学、志士、基督、军舰、吞并琉球、军火交易……走马灯一般,竞相逐次登场,演出了一部日本民族的悲喜剧。   我捉摸着自己的一个直感:或许,没有哪个城市能比得上长崎。也许它的深港浅山,就是一把——理解日本的钥匙。   文化八面纠缠,但长崎的本质,是它与西欧的关系。这个港口,满缀着日本与西欧的轶事,分娩过一部日本的开明史。最后,就在这块生长着日本人“脱亚入欧”理想的土地上,西欧物质文明生产的原子弹瞄准了它,把它炸作了一个地狱。   ——这就是《长崎笔记》构思的动机。      一      顺风顺水平户海   倭女倭刀国姓爷   ——歌谣      对中国人而言,长崎和北海道一样,远不可测,语焉不详。谁都不会想,长崎曾与中国密不可分。   但一旦来到了长崎,人们又会惊奇它与自己的距离。它与中国真是一衣带水;它与浙闽海域台澎金厦之间地理的临近,简直令人咋舌。   季风和洋流,都显得称心如意。从日本九州的长崎外海,一叶轻帆投入大洋,逐波随风,不久便可在宁波泉州登陆。   唐人船,在那时趁秋风东渡日本。“唐”是中国别名,不仅限于唐代。在西日本各港,一连若干个世纪,唐船帆樯如云。唐人习惯了季风和海路,他们常在长崎贸易之后,辞岁越年,直到次年春天扬帆归国。   那是帆船贸易的时代。顺风顺水,唐人船的周期往复,使得每年都有数千人居留九州各港。在长崎,一角繁华的中华街逐步建成。   航海、贸易、走私,当然也时而风高越货、月黑劫船。那时的大洋里,出没着一代代的浪里白条、弄潮男儿。种得东海万顷田,他们穿梭于长崎至福建的一条水域,国籍含混,人员复杂,时而显现为唐人海商,时而又扮作了日本倭寇。明朝禁海和日本缺货,其间的暴利,鼓励他们把生涯付予险浪。他们的锚地和货场,先在舟山双屿,后在长崎平户。大陆人的性格,溶化于滚滚波涛中的商机。不顾法度、追求利润的一支海上武装商队出现了。郑芝龙、郑成功父子是其中的佼佼者,而最初打下这一方碧水霸业的,却是不大为人所知的王直。  1541年,被明朝赶出了舟山群岛的王直,最终把平户选作了基地。这些武装走私的海商,渐渐裹挟了,也混杂于失意的浪人破落的百姓——以后,出没东海的倭寇,国籍变得掺合混杂,行业也是亦商亦盗。他们与禁海的明朝官僚纠缠不已,最后竟然从山东到浙江,在千里海岸线上扑岸攻坚,烧杀抢掠。虽然戴着倭寇帽子,资料上却说他们多是浙闽流民,日本人仅占三成。而且能节制倭寇的,唯中国人王直!  与王直的横行东海同时,一个在东方水面徘徊良久的影子,也露出了长崎附近的水平线。它就是正在与吞噬了美洲的西班牙疯狂竞争的葡萄牙王国。大海里的葡西竞争,内容唯有两点:夺城掠地和传播天主教。   这些白人殖民者大大利用了东海的无序,利用了中国人的实用主义。但它们未曾料到,最终限制并驱逐它们于东海之外的,也是这些不晓大义的中国海盗。   早在1525年,厦门海商为了买卖,把葡萄牙人招请到舟山双屿岛的六横岛,葡萄牙人抓紧机会,在那里修筑了大约千间住居、两座教堂以及市政府、医院,甚至设置了市长。此时,在不算太远的马来半岛,苏丹领导的原住民正在马六甲与入侵的葡萄牙殖民者战斗。   走私海商王直的早期据点,也在六横岛。1543年,携枪的葡萄牙人乘王直的帆船,到达了日本的种子岛。此即日本史上有名的“铁炮传来”;日本领主惊异于如此利器,即刻不惜千金重价,购买了两支“铁炮”到手,回家闭门仿造。对这两支火枪的仿制,就是后来日本军队的制式枪械,包括传说的“三八大盖”的源头。   东洋人,包括日本幕府并不知晓——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远在罗马的陌生教皇,在滔滔的西洋某处,画了一条竖直的子午线,分赏两个宠臣。莽莽大国小岛,无论明朝日本,虾夷吕宋,悉数都已经——东半个赐给了西班牙,西半个赏给了葡萄牙。   葡萄牙,此刻已在眼前海上露面。   不用说,那时的日本人不可能知道,在恐怖的“子午线”的另一边,秘鲁的波多西(potosi)、墨西哥的瓜纳华托(guanajuato)等银矿已经开采。也可以说,人间地狱已然开启。他们不知道,比在长崎招摇的葡萄牙更陌生的西班牙,在美洲已经使人成千万地被屠杀和苦役致死。当然他们更不可能知道,这一切都是以天主的神圣名义进行的;天主的教堂,已经在浸血的大地上星罗棋布。   1549年,在这一背景下,葡萄牙的耶稣会传教士沙勿略,也搭乘王直的倭寇船,到了日本最西的长崎。他是最初的日本传教士,后日被梵蒂冈教廷封为圣徒。      1557年,王直被明政府捕获处死。东洋的制海权,转到了郑氏家族的手中。郑芝龙接手了王直的平户基地,与日本人田川氏结婚。1624年7月,这位日本女性在平户生下了大名鼎鼎的郑成功。   追逐着百万海上利润、拥簇着千艘武装海船——这代代的弄潮儿,有时会遭时代翻弄,一度堕为海贼;但是当他们被大潮推上浪尖,也会让自己的人生,涂上政治的浓彩。   郑成功,至七岁随父移居福建之前,与他的日本母亲在平户度过了七年时光。   不同于王直等海上枭雄,郑成功有政治的视野。   郑成功(1624—1662),原名福松、郑森。因拥立明朝亡命唐王于福建,被赐与“朱”姓,并改名成功,于是人称“国姓爷”。日本曾有著名的人形鷙鷚璃木偶剧《国姓爷合战》,因而可知此名的流行。   当他接替父亲、入世于东海中国的舞台时,在他眼前,大陆上正是明清鼎革,海上则有白人携铁炮传教殖民——郑成功的选择,只能是因势利导,逐流使浪。   他先援助亡明抵抗满清,后夺取台湾割据自重,演出了一场乱世英豪的威武剧。对他来说,所有运筹决战纵横抉择都无非是形势所迫,其实并无别择。但是,他的收复台湾这一作为,扭转了东亚的政治格局,甚至破坏了殖民主义的全球大计。   1661年,郑成功以金门厦门为基地,指挥舰队大举登陆台湾。他的目标是:攻略台湾、安置休息、再图进击、重归故国。   4月 30日,郑成功挥师两万五千,先打澎湖岛,5月包围赤嵌城,以大炮猛攻。在8个月攻防之后(1662年2月),无耻地盘踞了台湾、至今仍自吹给台湾带去文明的荷兰人连同它们的东印度公司,虽然也火枪铁炮负隅顽抗,且调兵遣将等待外援,但大势已去,他们最终还是在郑成功的大军重击之下,竖起了白旗。   这一历史事件,意味着什么呢?   日本的右派总想说:郑成功并非大中华的正统国军,他占领台湾不过是割地自保,而且他还是个日中混血儿。欧美的绅士更是“百年嘴硬说殖民”,耐心絮叨颠覆中国的话语,描画白种人的神话。他们怀着乡愁,执拗顽犟,锲而不舍地说,白人带来了文明,即便台湾也是由荷兰人“发现”的,荷兰给台湾带来“荷兰豆”,教土著用牛耕田。   其实就在荷兰人盘踞不久,以菲律宾吕宋岛为据点的西班牙人,也尝试染指台湾。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占领了台湾北部的鸡笼(现基隆),在社寮岛筑建圣萨尔瓦多城堡 (San Salvador),并扩张到蛤仔滩(现在的宜兰),在沪尾(今淡水)筑圣多明戈堡(Santo Domingo)。   郑成功的舰队,对它们实施了一场铁帚扫海。   任你嘴硬,荷兰人、西班牙人,以及他们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都被一扫帚扫进了汪洋东海。尽管今天,他们乘着资本主义的话语优势,在中国奴才的帮腔下隔海呱噪;但是多言无用,他们的台湾梦,已经真的葬身鱼腹,已经永远地退出了历史。   如果没有郑成功的扫荡,东海的形势不堪设想。不能想象台湾是一座欧美帝国主义的移民岛,如一个东海的以色列,近在咫尺,永久地威胁朝鲜、日本、中国。   无论如何,在东海——即朝鲜半岛、日本、大陆东海岸、东海诸岛、台湾——这一东亚的心腹海域,欧美的殖民主义未能插脚进来。它们可能完成的全球链接,被郑成功一剑斩断,一把火烧了。   日本人应该为郑成功的一半日本血统自豪。郑成功的壮举,是为东亚收复台湾、为东海收复台湾、为一个古老的传统收复台湾。这个传统,不愿被白种殖民主义所覆盖,不愿被洋人的价值所否决。   悻悻挑衅的日本右翼,得势无形的台独政客,都是短视的小人。郑成功完成的驱逐殖民者收复台湾岛的意义,需要在更宏观的视野之内,在更大的时代到临之后,才能总结。   据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在驶近台湾岛时,船员惊呼:“IlhaFormosa”,大意为“美丽岛”。于是“福摩萨”(Formosa)一词便被殖民主义政客和西方知识分子不舍不弃,印上地图,挂在嘴角。好像它有多古老,使用过多少个世纪。    荷兰人在台湾呆了多久呢?   其实,台湾的所谓荷兰的统治时代,从荷兰王国的商社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台湾南部的1624年算起,到他们于1662年在郑成功军前投降,其间仅有三十七年时间。      这片海洋的一侧,是茫茫中国大陆。隔海与世界发生复杂纠葛的日本列岛,每每以长崎为门户。长崎与中国的关系,盘根错节纠缠,就像郑成功的背景、血统、行为一样。那些东海弄潮儿,驾着唐帆倭船,两边疏通有无,从中赚得利益。迅疾的海流,规律的季风,正合他们的心思;长崎的平户,浙江的明州,都是他们的锚地。   如郑成功故事喻示的一样,从长崎到台湾,甚至还可以把北至堪察加半岛、南至菲律宾的一道海域,看作一个单元。这就是东海。海中散布的岛屿和半岛:朝鲜、九州、琉球、台湾,甚至城市和港口:旅顺、釜山、泉州、上海,天生处于微妙的政治地理环境之中。   分析长崎在它的历史脚步中走过的与上述东海的分离聚合,是件有意思的事。虽然年轻的日本人或许对如此海域划分感到突兀;在他们被灌输的常识里,长崎不是对中国,而是对欧洲的门户。   确实,即便日本人不同意:在不动声色之间,长崎和东海的传统,发生过一次腐蚀和颠覆。此后长崎不再是东海大家族的一个码头,而是白种欧洲的思想、金融、谋略的据点。   同样,尽管中国人不接受——但倭寇的打闹,不过是“海内”的纷攘;正是随着倭寇的退潮,真正的灭顶淹没,就步步临近了!  郑成功远去台湾之后,长崎与中国的关系褪色了。   虽然,长崎还有一条四门俱全的中华街,但街上往来的却多是碧眼的洋人。武士的佩刀旁,挎着乌黑的“铁炮”;港口附近的(荷)兰学塾和洋病院,出入着富家的子弟。在港口依偎的东南山手,欧式别墅在绿荫中隐现。大宗的交易,政治的谈洽,都在洋馆的咖啡桌上进行。王直和郑成功都已一逝不返,长崎正走向它“入欧”的时代。      二      人既然已如此凄惨   主啊   海为何却依然碧绿   ——远藤周作      长崎在1571年作为自由港,正式对东西两洋开港。除了自中国而来的传统唐船之外,西洋来船主要发自葡萄牙。那正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地球大洋之间进行征服殖民地和传播天主教的疯狂竞争的时代,葡萄牙人以传教为名在东海的出没,引起了日本幕府的警惕。   终于,德川幕府坚决踏上了镇压天主教的血污道路,并在1639年采择了锁国政策。这段历史,通常被看作日本的黑暗时代。幕府因这段时期的作为,满脸涂了专制的颜色。   但是,当时的全球大势,还要十倍的复杂。   幕府的武士闻所未闻——在葡西洋人的天主教观念中,基督徒不仅有权占领异教徒的国土,而且不从洋教的诸国,主权尽归教皇。武士们不能想象:根据在西班牙天主教政权攻占穆斯林首都格拉纳达的次年,即1493年以条约制定并于1529年补充过的“教皇子午线”,日后地理概念中的美洲,已经被教皇赏赐给西班牙;而后来所谓的亚洲非洲,包括日本在内,都已在梦中被划给一个匪夷所思的“葡萄牙” 了!   按照修订的教皇子午线,印度尼西亚的马鲁加岛以东的经线,乃是葡西边界。在此线以西,依次排列的日本、中国(当然包括澳门、广东等地)、印度(葡人在印度次大陆西岸构筑的据点是果阿)、摩加迪沙(达•伽马“发现”印度时,去路上靠阿拉伯人引水、回途中却炮轰摩加迪沙)——并无例外,都已在理论上归了葡萄牙。只不过,还需葡国一个个占领,方能做到名副其实。   这就是葡萄牙船出没长崎的大背景。      葡萄牙传教士沙勿略(Fransisco Xavier),途经印度的果阿(goa),搭乘王直的帆船,登陆日本鹿鷛岛的时间,是1549年8月15日。抵达后,他为获得传教许可,和一个已经粗知日语的修士、一个传奇的日本教徒弥次郎(yajiro或anjiro)一起,离鹿鷛岛,上京游说。同年11月,山口境内的布教活动开始。   1579年,长崎岛原半岛的大名(领主)有马晴信接受了葡萄牙的武器粮食援助,在诸侯争战中占了上风。有马因而归信天主教,成为最早的“基督徒大名”。   以后,基督徒大名增加到三四人之多,著名的高山右近是其中之一。七十年代在中国公演过的电影《吟公主》,描写的故事中,就有这位高山右近。那是一个天主教的信仰传入了日本的武士阶级,并与丰臣秀吉发生冲突的故事。   1584年,岛津氏也采取优遇基督教的政策。1587年丰臣秀吉进攻岛津,以基督徒轻视神佛、买卖人身为由,决意禁止和驱逐基督教。但丰臣秀吉虽然厌恶洋人的传教,却又喜欢与西欧的贸易。因为其中的利润和物资是诱人的。   以后,随着出兵朝鲜、秀吉病殁,还有关原之战,战争要求巨额的费用。接纳洋人的大名靠着贸易利润,维持了藩国的经营。   关原之战以后,德川家康登上政治舞台。他和丰臣秀吉一样:希望贸易,讨厌传教。但是为了改善经济和邻国关系,他实行过一种“朱印船”的凭证通商制度,对天主教的禁止也曾一度解除。   “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是一个中心人物。他的朱印船在澳门曾与葡萄牙人冲突,六十名日本人被杀害。作为报复,次年葡船“上帝之母号”来到长崎,有马联合了长崎官员,把这艘船击沉海底。   “不传教的荷兰船”应召般出现了。   紧接着,另一个新教国英吉利也趁机挤入,在长崎的平户叩关求商。1611年,西班牙使节在日本测量诸港,被欧洲同胞威廉•亚当向幕府密告:“西班牙先测量各港,以后准备派兵。”荷英与西葡的矛盾,给日本幕府提供了既能保证贸易利益,又能禁止洋教传入的选择余地。   德川政府决心与西葡二国一刀两断,实行禁教。虽然被对外贸易的巨额收入吸引,但幕府更认为随洋船舶来的基督教思想,与日本封建制度水火不容——坚决而残酷的禁教开始了。   1612年基督教禁止令颁布,传教士悉数被逐。继续传教者被投入监牢,日本的基督徒大名有马晴信被命令自决。1615年,日本基督徒大名高山右近——他与茶道宗师千利休之女、电影观众熟悉的“吟公主”有一段爱情故事——以及外国教士、日本修女约三百人,被驱逐到马尼拉。在京都六条河原,官府立起二十七根十字架,把五十二名信徒和十一名儿童处以火刑。据说,女信徒紧抱孩子直至烧焦,不肯弃教。   1622年,最著名的一次镇压发生。在长崎西坂,天主教传教士和信者共五十五名被绑上了十字架,于火刑之后斩首,史称“元和大殉教”。这些殉教者后日被梵蒂冈追封为圣徒。由于被处刑的神父中有墨西哥人,因此今日墨西哥的别墅城奎纳瓦卡(Cuernavaca)的教堂里,也装饰着西坂殉教主题的壁画。   但欧洲还是不断派来教士。   基地置于平户的英荷舰队,加入了幕府对潜入者的拦截。登陆、潜伏、被捕、弃教的神父,接踵不断。比如一次,英荷舰队拦截了从马尼拉驶来、装载皮货的一艘日本朱印船,在货物中发现了两个西班牙人。原来船长是日本基督徒,他藏匿了企图潜入日本的传教士。已经弃教的托马斯•荒木供出了他们的身份,教士随即被投入大牢。将军德川秀忠为教士的执犟大大震怒,决定重刑对处。   又一次镇压中,被处火刑的传教士和信徒共二十五人,斩首三十人。死刑的范围,囊括了奥古斯丁会、多明我会、耶稣会等几个修会。死者中女性和孩子很多,最小的遇难者年仅四岁。1637年,在离长崎不远的天草和岛原,爆发了称作“一揆”的大规模农民暴乱,参加者中,基督徒很多。两万多人笼城死守,幕府派出了十二万大军,对这场宗教起义进行了残酷彻底的扫讨。   天草之乱以后,基督教(在那时即天主教)在日本消失了。   日本正式锁国。      初读远藤周作的小说《沉默》,是在1989年。那时我读着它,比较着中国史上的宗教事件。它的微微欧化的文笔,对于正在学习日语的我,简直是异常优美。它描写的那个天主教在幕府时代的受难故事,句句真实,哀伤凄绝,给了我难以名状的感动。   小说的梗概大致是:   在葡萄牙,传说着费雷拉神父在镇压基督教的日本,因为一名长崎官员“一诺勿艾”的罕见残酷,放弃了基督。而他的清高虔信,曾经感化了多少教士和神学生啊!于是教会决定派勇敢的神父潜入恐怖的日本,一查此事的真假。   神父罗得里格和一个同伴出发了。他在澳门结识了一个古怪的日本人吉次郎。顺便说一句:这个吉次郎的名字,使人联想后来成了圣徒的沙勿略。因为沙勿略也是在果阿找到了一个名叫弥次郎或安次郎的、履历复杂的日本人。罗得里格由吉次郎引路,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踏上了日本的海滩。    以后的故事惨不忍睹。他们和日本潜伏的信徒接上了头,但随即给那些可怜的农民带来灾祸。拷问的残忍,使气盛的神父开了眼。接待了神父的农民被绑在木桩上,在反复淹没的潮水中殉教。传说的费雷拉神父渺无音讯,年轻教士罗得里格却被吉次郎出卖,落到了长崎官员的手中。   远藤周作细腻描写了哀伤的十七世纪。特别描写了逼迫人以脚玷污圣母像,来检查是否信教的 “踏绘”(fumie)。它简直是日本的污行。政府的残暴,百姓的坚贞,写得栩栩如生。  罗得里格看够了褴褛信徒的受难和他们的殉教。在迫害的极点,他捶胸天问。他不能理解,神的沉默。他不能接受——恶行和苦难被如此纵容的现实。   就在他几乎疯狂的时刻,传说中的酷吏“一诺勿艾”出现了。   这个名字即井上,是统管长崎左近的筑后守。与欧洲的传闻相反,此人只是一个瘦削老头。他并不用刑,一旦露面,只是娓娓道来。小说写下的、井上筑后守的徐徐劝诱,是对欧洲天主教价值优越观点的、点穴般的批驳。   井上一席话,神父的心乱了。   接着,一个日本和尚打扮的黑衣人,被领来与他会面。   ——居然这位日本和尚,就是传说中的费雷拉神父。   以圣洁著名的教士,早已放弃了天主教。   他被残忍地在井穴里倒吊,狱卒在他的耳根处刺破一个洞,以便淤灌头部的血慢慢地滴出。与那些殉死的褴褛日本教徒不同,他仅在五个小时后就屈服了。他甚至在日本娶妻改姓,进行批驳天主教的着书立说。   但是叛徒的痛苦嗫嚅,却揭破了虚妄的表皮,一语道出了日本与西方相抗相悖的异质。改名泽野忠庵的费雷拉说:      “他们把圣沙勿略教给他们的‘上帝’(Dios)一词,随意翻译成了‘大日’(だいにち)。从那时他们信仰的,就不是基督教所说的神……不,在这个国家,日本人在我们盖起的教堂里祈祷的,不是基督教的神。”   (《沉默》,新潮社,1986年,p.94)      在昔日偶像的现身说法面前,年轻的神父崩溃了。在思想拷问的尽头,在鸡啼之前的黎明,他污脏的赤脚踏上了圣母像,背叛了天主教。   ——小说不仅动人地描述了日本天主教历史上的殉教故事,更思索了宗教与风土、百姓与信仰等一系列烦扰人类的大命题。扣人心弦的故事,纠缠灵魂的思想,巧妙地编织一篇,令我爱不释手,重读不已。      2006年再访日本,我专门去了长崎外海。从北京出发前,我找出这本小说,把它又浏览了一遍。   在美丽的外海,有一座远藤周作纪念馆。我细细看着,只嫌时间不足。这一次我才知道,作家是在长崎,因为看到展览的“踏绘”上、圣母玛丽亚的脸已被赤脚磨得光滑模糊——才决意写这部小说的;我也知道了《沉默》获得过梵蒂冈的奖赏,作家本身也是天主徒。   在外海那天,我很想和人讨论。但有趣的是,同行的日本朋友都没读过这本小说。   我带着深深的疑问离开。这本小说,对日本那个时代的禁教和锁国,到底是揭露控诉,还是认同称许?对葡西等国的传教及其间的牺牲,究竟是赞美还是在批评?甚至,它对芸芸众生之中的一神教世界观,究竟做了怎样的展示?   我读出了一些什么,但我不敢肯定。我需要仔细的确认。井上筑后守的絮叨漫语,简直是一篇精彩的日本论。“丑女的深情,常给男子以烦愁”,“殉教的日本人,信仰的不是那个主”。是的,国家对信仰的迫害是一种论断的基准,但问题的内里,却层层包裹、深奥难测。   究竟该怎样看待长崎的“切支丹”(christian,基督徒)时代,怎样评价日本幕府禁教锁国的思想?   这是一些大题目,牵扯着在中国的许多认识。      到长崎去的一个目标,是去平户的生月岛。朋友们说,那里有“隐藏切支丹”,顾名思义,他们是镇压年代存活下来的、坚贞的日本信者。   在生月岛,徘徊在展览用的“隐藏切支丹”草屋,我掩饰着吃惊。   我震惊:怎么地道的农民信仰,到处都那么类似!   他们的念辞,与我在黄土高原上听惯了的、门槛完全不同的伊斯兰苏非派的念辞,形远魂近,一线灵犀,说不清的似是而非。就连它充斥的浓厚日本味,都宛似一种东方的注释。就像在中国西北,所谓的苏非家也使用一个阿拉伯语词“即克尔”(ziker,颂辞);在日本长崎,它的名字千真万确叫作“奥拉颂”(oracion,祈祷词)!   人们在榻榻米上正襟危坐,环绕一圈。当中点燃的,不是常明灯,而是白蜡烛。他们挂着观音菩萨的像,却念着赞美基督的词。或者说,他们按照遥远的记忆和祖先的规矩、背诵着拗口费解的“奥拉颂”,心里却感赞着大慈大悲的观音、普渡亡灵的我佛。   他们的奥拉颂,已经失尽天主教的章法。曾有日本学者远涉欧洲,带着奥拉颂的录音,逐行逐句地在当地寻求比较。最后,在欧洲某地的深山里,知道了平户生月岛的奥拉颂,乃是十六至十七世纪的古老念法。   他们的故事,使从日本到欧洲的教友为之振奋。明治维新以后,信仰步入自由,平户的蓝天碧海间,修起了新的教堂。人人都想:生月岛这一小群隐藏切支丹可以回归天主教的怀抱了!但更让人震惊的是,熟虑之后,他们谢绝了回归,宁愿留在半佛半神的状态。   因为他们觉得,尽管念着奥拉颂,但他们也做着佛事。盂兰盆、守夜、彼岸、佛教的仪礼同样不可或少。他们念着奥拉颂,但不离开观音。他们重视自己是隐藏切支丹,但更在意自己是普通日本人。联想着《沉默》中那些穷途绝路的迫害,隐藏切支丹的存在令人肃然。   不难想象的是他们悲惨的潜藏史。难以想象的是他们在公开后的选择。   他们是一个重大的参照。   濡染心灵普渡众生的佛教,在他们的故事中得到了阐释。不仅如此,虽然我只是第一次见到隐藏切支丹,但我与它似曾相识。我被它的内涵吸引,独自捉摸它的隐喻。它令我的求学渐入佳境了,我宛如更走近了——中国的门宦,摩洛哥的苏非。   哀伤的、日本天主教的殉教史结束了。它给长崎涂上了又一层底色,使这东海门户的色彩,更加丰富,不易看透。      三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   在大海遥远的彼岸   烟柱升起   接着看见了船   雪白的轮船   驶进了港口   礼炮齐鸣   ……   一切确已真的发生   我坚信无疑   守候着他   ——普契尼《蝴蝶夫人》第二幕      一座白纸折扇般的人工小岛,在长崎湾,被填海造了出来。   这座叫作“出岛”的隔离区,四面环海,只一道桥门连接陆地。最初它是专门用于集中软禁葡萄牙人的,后来葡萄牙人被撵走了,驻在平户的荷兰商馆被迁入,洋人住进了出岛。   在绵延二百余年的锁国岁月,长崎是一个特辟的小门。唯这里允许洋船入港,维持洋人交际。后来锁国令松弛了,出岛废弃不用,洋人随意居住,长崎也就正式成了日本的门户,担负着对外的大宗贸易,以及文化输入孔道的使命。   标榜不传教只经商的新教国荷兰人,后来更有英吉利人,在这个天然的良港安心地定居住下。他们做买卖、开学堂、交朋友、招游女,在一个相当长的锁国时代,充当了西欧文明教化日本的老师。   已经过了恐怖的1840年,日本朝野上下,正因近邻的中国遭受的鸦片战争大受刺激。他们感到危机已经迫在眉睫,只有决心富国强兵才能救亡图存。经由荷兰人这一特殊的教师,日本大口地吞嚼了西洋的思想和科学,尤其是军事、医学、印刷等技术。总之,统称“兰学”的西方知识,为这个岛国的蜕壳新生,实行了相当深刻的启蒙。   今天去长崎游览,若是未做事先的准备,大概就不易了解兰学、铁炮(即枪支)、麦酒(啤酒)以及南蛮馆的咖啡,叱咤风云的坂本龙马等长崎的掌故。即便如此,凡到过这座港口城,散步走过东山南山,印象中也会满是洋人的金发白肤。   “切支丹”已经不用“隐藏”,时代已推进到帝国诞生的前夜。   经由荷兰,幕府得知了西欧的“蒸汽船和蒸汽机车”等情报。1854年,着手创建海军的水野忠德向荷兰讨教问计。荷兰人回答他说:须知一,天下的军舰已从外轮式变为螺旋桨式。其二,船体已从木造变成了铁制。第三,海军必须有造船厂及海军学校。  幕府立即向荷兰订造两艘螺旋桨式军舰,并在1855年设置了长崎海军传习所。这所海军学校由荷兰人担任教师,教授西洋技术、航海术、兰学等课程。日本更从荷兰购入了咸临、朝阳等最初的几艘军舰。1860年,最新式的咸临丸以荷兰式的航海术,横断了太平洋。   ——长崎海军传习所的设立,宣告着日本近代(日本喜用近代一语兼指现代)化海军的诞生。      所谓日本近代化几大要务:海军、医学、印刷、英语几项,都在长崎新鲜肇始。政府在山积的国家急务之中,以军事和医疗为近代化的头等课题,选派有志,赴欧留学。   回顾那时日本的医学飞跃,今天也难抑感慨。   如“西有长崎,东有佐仓”所云,从幕府末期到明治,推进了日本医学近代化的,可数佐藤泰然的顺天堂。佐藤在长崎游学之后,在江户开设教授兰学的和田塾,用兰书知识于临床,在开明的佐仓藩主支持下,开创了私立医院顺天堂。在当时,顺天堂拥有最高水平的医疗设施。医院附设兰学塾,门下学生百数十名,一时世称“日本新医出自佐仓之林”,游学佐仓,乃是医士书生的憧憬。   佐仓顺天堂的另一功绩,是种痘的实践。佐藤泰然早就留意了种痘的研究,在长崎兰医莫尼凯接种牛痘成功的同年(1849),他在几个月后就使牛痘接种普及关东各地。藩主堀田正睦甚至以自己的子女为试验,证明种痘的无害,把它施之领民。   那时的长崎,给日本新医界造就了成体系的人才。   兰医波特万,不仅培育了很多著名日本医士,且为大阪医学校和大学东校(现东京大学医学部的前身)的创设出力甚多。值得特笔的是,这位兰医还为日本公众卫生事业的确立,做了先驱般的奠基:他坚决否决了上野的医院建设,以坚持他的“都市公园思想”。这一思想,使著名的东京上野公园于明治六年诞生。为纪念这位恩人,1973年,上野公园在百年纪念之际,为波特万博士立了雕像。   长井长义乃是旧时代的藩医嫡子。不用说他曾是中国医药的好学徒,年方十五岁就出诊治病。1869年他来到长崎,本来预定攻读医学,却改习了化学。因为身为中医的他,想追究“草根树皮于病有效与否、效力如何、为何有效”的问题。他进了幕府医校“长崎精得馆”,师事兰医波特万。长崎归来到了大学东校,翌年被政府派往德国学医。给他的正式任务,是日本医疗的近代化。   日本医界的关键人物长与专斋也是长崎人才。明治元年长崎精得馆改为长崎医学校,长与专斋任校长。他确定了以曼斯费尔德为教头,以凯尔茨为预科教师的体制。他参加遣欧使节团,参与调查欧洲医药制度,并与正在柏林留学的后日总理大臣桂太郎以及长井长义等人一起,草拟了日本的医疗制度。   明治六年,他回国就任文部省医务局长和东京医学校校长。明治八年,医务行政改移内务省为卫生局,长与专斋改任卫生局长。他为日本的医疗、医务、卫生等有关诸制度的设立,立下了不朽功劳。   一个民族的现代化,就这样大踏步地迈进着。      比医疗、印刷更重要的,无疑是产业。   三菱工业集团的兴起地,也是长崎。1870年,岩崎弥太郎接手官方经营的长崎造船厂,从而开始了三菱作为日本工业核心的历史。1894年以后日本割取台湾,三菱因为日军提供运输船而大发横财。由于它的生产范围飞快扩大,随之更名三菱商会。至1934年,因为业务已拓至重型机械、飞机、铁路车辆等领域,公司改称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船舶工业是三菱重工最早起家的部门。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三菱的长崎造船厂一共造了四艘航空母舰、七十九艘军舰,包括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等三艘战列舰。战后,更为日本海上自卫队建造了各型驱逐舰,尤其是极为先进的宙斯盾级驱逐舰。      在长崎的开创者名单中,至少有两个洋人会垂名历史。   一个是西伯特(Von Siebold)。医学教授的长子冯•西伯特,原来是作为荷兰商馆的医生在长崎上陆的。后来他得到长崎奉行所的特许,可以在出岛以外活动。他采药治病,培养学生,给长崎的日本知识人以很深的影响。来到日本的翌年,为给日本医师讲授医学,他在长崎郊外的鸣泷购买了一户民宅,开办了鸣泷塾。这处故居今天已成了观光地。   兰医西伯特的业绩中,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著作《日本》,以及《日本植物志》。在西伯特的植物志中,他以自己的日本爱妻之名(ōtaki),把一种花命名为ōtakusa。此事渲染了洋人的浪漫,使那种花受人青睐。      以下,须花费篇幅述及的另一个洋人,情况则复杂得多。   托马斯•布莱克•古拉巴(Thomas Blake Glover)出生于苏格兰。1859年来到刚刚开港一年的长崎,作为上海的英国商会哈丁•马塞松(Jardines)的代理人,在长崎创建了古拉巴商会,时年仅有二十一岁(日本大百科全书7卷,1986年)。随之商场得意一帆风顺,他在长崎建设了一座著名的豪邸。那时他仅二十五岁,到达长崎也仅四年。   长崎“古拉巴园”的导游彩页这样介绍:      “在幕末的激动的时代,他暗中支持了以坂本龙马为首的志士们,帮助伊藤博文等人的留学英国,不惜给年轻一代巨大的援助。又,明治以后作为纯经济人,为日本导入近代科学技术做出了贡献。由于生来碧眼红面,被他经营的矿山工人送给‘赤鬼’绰号。豪胆厚情,细心爱人,连给佣人孩子的礼物也不忘记。与妻子间无子,但家庭和睦,在日本终其一生。”      这一纸彩页没有提及:他的“纯经济”,主要是贩卖军火。   幕末传奇的志士坂本龙马,在长崎建立了日本最初的商社“龟山社中”。它设立的时间是1865年5月,仅三个月后,它就从外国输入了大量的武器。   当时日本的政治大潮,正在“尊皇攘夷”或“倒幕尊皇”的漩涡中激烈冲荡。主张倒幕,即打倒幕府统治的长州藩,已经与幕府对峙备战。为了对付步步逼近的幕府讨伐,长州藩渴望获得新式武器。   幕府严令,对长州藩禁卖军火,长州藩急得满头冒汗。这时坂本龙马出现了,他对另一个崛起的地方势力——萨摩藩做工作,说服他们以萨摩的名义,向商人古拉巴购买枪炮,武装长州。   ——长州藩买进的七千三百条枪,是囤积上海的、1865年4月刚刚结束的美国南北战争的剩余武器。把上海的囤积枪支卖给长州藩,帮助地方军阀打倒幕府中央;再把欧洲淘汰的旧军舰卖给日本的交战双方——是古拉巴商业交易的大手笔。   同时,在坂本龙马斡旋下,萨摩与长州两藩结成了反幕府的同盟。7月,长州藩的井上馨和伊藤博文在长崎会见了古拉巴。从那个时期起,自佩里黑船以来,甚至自中国鸦片战争以来,日本为抗击西方威胁而掀起的“攘夷”运动,转向变为了“倒幕”。   长崎古拉巴商会的母公司,设在上海的哈丁•马塞松商会,是英国商人威廉•哈丁和詹姆斯•马塞松于1832年在广州设立的贸易商社。这个商社的徽标,据我看,就是一个流出宝石的、割开的罂粟花;旁边用西班牙文写着“Jardines”(花园)。   1832年,这一年之后的几年,正是英国鸦片商人与清朝的广东政府激烈较量的时期。这家毒花园,从根子数起就把向中国密运鸦片和向英国输出茶叶作为主要的生意。换言之,并非别人,恰恰它就是电影《林则徐》中那些无耻的英国鸦片贩子。商社设在广州才八年,林则徐没收并销毁了鸦片。他们眼看财源将被斩断,于是就敦促英国政府,向中国发动了那场骇人听闻、臭名昭著的战争!   清朝无能,丧权辱国。1840年香港刚刚割让,1841年“花园”的总部又搬到了香港。接着,洋人逼迫开放五口,上海应运而诞生,他们又把鸦片贩卖的重点,移到了上海滩上。不久,为了安全且迅速地把主要在鸦片生意中赚得的资金转运英国,他们联合起来成立了汇丰银行。它的全名是香港上海银行(HSBC),一个如殖民者脚印般的名字。     哈丁•马塞松商会在日本的知名,是因为它在长崎设立的代理店,即古拉巴商会。这个商会,在明治天皇取代幕府的大风浪中,呼风唤雨推波助澜,只是昔日卖的是毒药鸦片,这回卖的是军舰枪炮。   三菱财团与古拉巴的关系也引人注目。   三菱于1880年雇佣了古拉巴。四年后岩崎弥之助接任三菱社长,古拉巴调至东京。有人说他是三菱财阀岩崎家的后盾;无论长崎造船厂,或者麒麟啤酒,都有他的参与。日本最初的蒸汽机车的试开、高岛煤矿的开掘,都与他有关。他对日本近代化的贡献,不可小觑。   1939年,三菱重工业公司从古拉巴的子孙手中收购了古拉巴宅邸。到了1957年,长崎造船所为了纪念自己的百年华诞,把这所宅园赠送给长崎市。于是,长崎游客就多了一处观光胜地:古拉巴园。   检索古拉巴的履历,如浏览一本日本近代化的军师传。一介洋商,深深地纠缠进了帝国的崛起史之中。   1859年他从英国来到上海,进入了哈丁•马塞松洋行。接着他移居开港不久的长崎,设立了哈丁•马塞松的长崎代理店古拉巴商会。一面经营贸易,同时也支持萨摩、长州、土佐等倒幕派,密谋大计、调度军火、组织留学。   虽然,在幕末的日本,不少外国贸易商都与贩洋枪的勾当有染,但英商古拉巴不仅贩卖量显著,而且贡献是多方面的。出于众多原因,总而言之,古拉巴被明治天皇授与“勋二等旭日重光章”,成了日本近代化的功臣。他于1911年病逝。      还不止于此。   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其舞台据说就是长崎的古拉巴宅邸。古拉巴的日本妻子鹤,据云就是蝴蝶夫人的原型。只不过,商人古拉巴并没有如歌剧故事中的洋人军官那样抛弃夫人;他的据说是女主人公模特的日本夫人,也没有自杀。   那出著名歌剧从1900年问世至今,已经热演了一百年。关于古拉巴的妻子鹤是不是《蝴蝶夫人》原型,多少有过争议。鹤在与古拉巴婚前,还有一个与前夫生的女儿——其后代中,有人细密考证,做出了肯定古拉巴妻子鹤就是《蝴蝶夫人》原型的结论(楠户义昭:《蝶蝶夫人》,每日新闻社,1997年)。   若如此——集结于古拉巴一身的线索就更多,这位风云商人也就更不能等闲视之了!   顺便说,曾经出演过《蝴蝶夫人》女主人公的著名歌剧演员喜波贞子,其祖父就是荷兰人凯尔茨——那位长崎医学校的预科教师。这位混血女星的最爱,是一柄日本和伞。      长崎一城的欧化风情,典章文物,若是逐一列举,还可以一直写下去。诸如西欧传来的印刷术,诸如“龙马爱喝的咖啡”。   啤酒的最初登陆日本,也是在长崎。   自1541年,耶稣会士沙勿略传教日本以来,神父们虽然记载过葡萄酒,但没有谁言及过啤酒。这种古老的酒类在日本的敲门,要迟到1613年6月。英国国王的使节到达长崎平户,送给荷兰商馆的礼品单里,出现了啤酒。至于这几瓶啤酒是否直接衍变成了后来的麒麟啤酒,而且由三菱制造——则不得而知。      四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原爆死殁者慰灵碑铭文       犃逃避纳粹迫害到了美国的、核物理学者莱   昂•西拉特,争取到了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的署名,一块催促罗斯福总统和美国,制造原子弹。这封绝密信件的复制件,如今展览在广岛和平纪念馆。广岛展示这封信件的严肃性,和谴责意味都不言而喻。这封信白纸黑字,如下记录道:      “新发现的这种现象(重复进行核分裂的连锁反应),与炸弹的制造也有着联系。虽然尚不能确言,但肯定利用这一现象,可制造出非常强有力的新型炸弹。”(据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翻译)      罗斯福为之心动。他接受了建议,并于1939年10月,命令开始美国的原子弹试验和制造。到1941年,已知可望在三四年内完成炸弹制造。1942年这项核武器计划被命名为“曼哈顿计划”。1943年罗斯福和丘吉尔决定在战争中使用原子弹,并由美英两国封锁情报。至1945年,美国已在这项秘密计划中投入了二十亿美元。   1945年7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这个消息立即被用暗语传达给了正在波茨坦开会的杜鲁门——他是在接替死去的罗斯福就任总统后,才闻知这项计划的。   原子弹尚未试验成功之前,轰炸目标的方向就已确定了。据说,原子弹战略攻击的对象没有选择德国而选中日本的原因是:万一扔下的是颗臭弹落地不炸,被人把它抱走回收了怎么办——由于日本人对之研究破解的能力低于德国人;所以敌方主角德国被避开,日本被红笔圈住(据美国军事政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广岛和平纪念资料馆陈列资料编译)。   其实未必如此,日本并非对原子弹一无所知。   在最后争分夺秒的1945年,德国企图用潜艇给日本运送铀235,涂着红色日之丸的新武器,悄悄地也在“开发中”(中国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关于德国潜艇战的节目)。   还有一个插曲是:参与研制原子弹的部分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份《弗兰克报告》,反对不加警告地使用原子弹。但是,这一报告只换来对不加警告使用的原则的再确认。   候补的轰炸城市名单,早在试验成功前就已列出。7月16日的试验成功之后仅仅九天,1945年7月25日,使用原子弹的命令下达了。次日即7月26日,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宣言公布。   波茨坦宣言最后的措词,如今比较容易读懂了:“……(上述以外的)日本国的选择,将会招致迅速且完全的毁灭。”      今天再次吟味那份正式的投弹令,会有很多新感受。这封美军参谋总长发给美国战略空军司令的命令中,有如下要素:   1,空军在1945年8月3日之后,只要“天候允许目视攻击就尽可能迅速地”向“广岛、小仓、新泻、长崎之一的目标”投下“特殊炸弹”。“在诸准备完成后,向前述目标投下第二发。”   2,“将有军人与民间的科学家观测和记录爆炸的效果”,所以观测机将随行,“并与爆击地点保持几英里距离”。   3,“情报的公开权属于总统和陆军长官。现地指挥官不可发表对本件的表态和新闻。对新闻报道将进行特别检查。”(《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      我没有全文移录这纸命令。其实它的篇幅几乎也就是这么长。换句话说,这份堪称世纪记录的文件,几乎把篇幅都用于强调观测效果。我也没有细致罗列轰炸实施前的设心配虑;比如从1945年5月份起就禁止轰炸已被列为原子弹攻击目标的城市,以便让那些城市“完好地”保留原貌、以便未来准确且量化地“传达”原子弹毁灭的能力。它们(候补城市)必须是——直径超过三英里、有着让冲击波可以有效地进行摧毁的地形、没有被常规炸弹轰炸过——的城市。   我更没有自角及隅,细数轰炸机怎样从遥远的马利亚纳群岛起飞、经过六个多小时飞行了2740公里到达广岛上空、用降落伞投掷并让原子弹在空中炸裂;以及8月9日B29又从关岛抵达小仓上空、因前日轰炸的烟雾妨碍观察于是改飞第二目标长崎、并于11时2分投下了原子弹。   当然也没有篇幅涉及所谓美国陆军长官亨利斯提姆森曾强硬地反对把历史名城京都列入名单云云。   我以上列举的,只是核武器——这种 “与历史战争中利用火药爆炸力的武器全然异趣的”(《广岛原爆被害の概要》语)、无论对人的精神抑或对生命而言都难言其残忍的、新式武器的生产大事记。   也许应该说,不是生产大事记,而是恶魔诞生记?   无论如何,瓶子的木塞已经打开,魔鬼从瓶口挣脱而出,再也无法把它关回去了。从那天之后,这个魔鬼开始了它在地球上空梭巡的日子。它每天都飞掠过我们头顶,如果侧耳倾听,能听见它不怀好意的窃笑。     它蔑视人类的准则,它要傲慢地显示。在广岛和长崎它两次狰狞现形,残忍地屠戮,疯狂地烧杀,使人们记住了它。         1945年8月6日,广岛晴好,便于科学家观察和记录轰炸效果。于是在那一天,广岛被人类有史以来第一颗原子弹轰炸。   两天后,1945年8月9日,第二候补城市小仓云雾,而第三候补长崎却晴空万里,于是长崎成了美国参谋总长命令中“在诸准备完成后”、“投下第二发”的目标。   1945年8月9日11时2分,即广岛变成地狱之后三天,美国B29轰炸机把第二颗原子弹在长崎北部空中引爆。比起用于广岛的“小男孩”,这颗浑名“胖子”的原子弹杀伤力更大,约合21000吨TNT炸药(广岛的那颗为16000吨)。   原子弹在长崎上空500米处炸裂。据长崎史料说,与爆炸同时,生成了可说是小太阳的巨大火球,爆炸瞬间的温度,达到了100万度!爆心地附近温度达4000度,1公里以外也达1800度。一瞬间爆风冲击摧毁,随之热辐射与放射线扫荡全城。玻璃瓶子被烧得软如稀泥,人的肌肤被烧后噗噜垂落,散弹般的玻璃碎片横飞,长崎市街立陷火狱。在冲击波摧毁的塌房里,被热辐射击倒的人,紧接着被烈焰吞噬。   这个恶魔炸弹的爆炸,使73,884条生命当即抹消、74,909个肉体残缺糜烂。在爆心半径4公里以内,房屋全毁一望瓦砾。全市36%的18,409户人即刻无家可归。爆炸中心附近的浦上天主堂在爆炸中被炸坏起火,当场约30名信者或神父即死。在长崎这座天主教之城,死难的信徒达8500名。   长崎的死亡人数比起广岛少一些,整体的毁坏也比广岛稍弱,可能是靠了地形的缘故。长崎是群山环绕的港口,不若广岛是一片毫无遮挡的三角洲。靠山的市区,多少还有幸免——但也有当时人口的三分之二,非死即伤。   日本把遭受了原子弹轰炸的人,称作“被爆者”。不觉间我也习惯了这个词汇,在叙述中时而使用它。广岛最著名的几个被爆故事,已经成了广岛的形象。它们给人以强烈的刺激,使人把它留存心里,成为自己的记忆。   ——广岛和长崎都发现了被炸坏的钟表。广岛的是一块怀表;属于一个名叫二川的五十九岁职工,他在上班途中“被爆”,头、肩、背大面积烧伤,半月之后死亡。他的怀表指针,停在广岛原子弹爆炸的一瞬:8点15分。   无独有偶,长崎原爆资料馆展示的是一台座钟。它如广岛的同类一样,记录了大规模杀戮的时刻:11点2分。   ——广岛新庄桥上走过被烧伤的人群。他们被烧得焦头垢面,皮肤剥露,十指滴血。但是怎奈那一时口渴难忍!于是他们半抬着手臂,任皮肉垂落白骨露出,跑过桥头,奔向污染了的河水。有一张画,描绘了一群半抬手臂、蓬头垢面的人,如画出了“被爆者”的群像。   ——在住友银行广岛支店门口,一个早来的人坐在台阶上,等着银行开门。那一瞬他被烧死在台阶上。强烈的热线把台阶烧得变白,只有他身体遮蔽的部分是黑的,台阶上留下了一个黑影子。同样的一个黑影,留在一处板壁上,那是一个兵士。   ——有些人没有变成黑影,却变成了白骨。一个叫相田的警察(巡查),6日在岗位上被爆。次日他的母亲出去寻找他,没有找见。9日,在派出所的瓦砾下,发现了已经变成白骨的他,身边的警用腰刀,已被烧光了手柄。   ——还有饭盒里烧焦的米饭、在炼渣中与砖石凝为一块的人骨头、烧焦的尸体上被爆风压力挤出的眼球,以及天上降下的黑雨,拼命吞饮肮脏黑雨的渴极的人……   一则长崎的被爆回忆,这样写道:      “两晚在长崎工场过夜,第三天傍晚,在回家的路上。出大门朝右转,先看见一匹马的死骸。张着嘴,翻着眼倒在地上。马腹膨胀得吓人。河边的小屋都被掀掉了屋顶,可是没有起火。朝一家四壁倒塌的家里一望,吃惊的是,围坐饭桌的母亲和五个孩子,原样烧死在桌前。都趴着撅着黑焦的屁股,一副躲避空袭的姿势,瞬间化作了焦炭。正是午饭时候,轰然一声,真是惨极了。接着再向邻家一看,也是桌台旁母亲和几个孩子的黑焦尸体,往一边翻倒,和刚才一样的惨状。   没有勇气再看第三家。沿河十几家,大约都是一色惨相。不,不止十几家,在这焦土烧原上,千家万家都发生了一样的事,都是烧毁的家,锅台四周,白骨尸体围成了圈……   就这样,在回家的路上,我走过了地狱……”      地狱图里,让人记忆最深的形象,还是那位广岛母亲。   她抱着婴儿,正在赶路。火狱从天而降时,她下意识地低头俯身,拼命地弯腰,好像她下意识地想用自己的肉身,遮住怀里的婴儿。就在那一瞬她和婴儿同时烧成了焦炭。虽然化作了死骸,姿态却没有消失。我仿佛清晰地看见那前倾着、使劲用脊背、怀抱、手臂和头颅遮挡着,拼命想挡住恐怖热浪、想着怀中孩子、绝望奔走的母亲。   后来她被制成一座青铜雕塑,安放在广岛的和平公园。我在那座雕像前站了很久。青铜的女人躯体竭力前伏,背对晴空,仿佛白炽的阳光,就是恐怖的辐射光一样。   从那以后,广岛和长崎的呼喊日以继夜。它们竭力呼唤人类,要求人类接受它们的结论——核武器是人类绝对禁忌的结论。   在两座城市,看够了不尽的惨剧,我逐渐向他们的思想靠拢,并理解了“瞬间无区别大量杀戮的、地球人类的恶魔”,这一核武器的定义。      在后世纷杂的声音中,雕塑会成为一些结论。   在广岛有一座中心雕塑,叫做“原爆死殁者慰灵碑”,也叫“广岛和平都市纪念碑”。它和后来登录了世界遗产的“原爆拱顶”一起,是广岛的主要和平祈念标志。   这座碑没有成为结论,却挑起了尖锐的争论。   慰灵碑原来的提案者,是一位日裔美国前卫雕刻家。因为他有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血统,被以为不妥,于是雕像设计由日本雕塑家丹下健三接任。作品的主体,是一个屋顶状的“埴轮”,即日本古墓中的明器。鞍形的屋顶下面有一座石棺,里面放置着“原爆死殁者名簿”,石棺外面刻着如下的一句话:      “安息吧,错误已不会重复”      铭文的主语是谁呢?   对这个问题,半个世纪争论不已。   建碑时的广岛市长认为,碑文的意思是:在此碑前无一人例外,每人都担起一份责任,向牺牲者反省,在内心里发誓不重复错误,唯此才是走向和平的唯一之路。   1952年11月,远东军事法庭的律师、印度人帕尔(Radha Binod Pal )博士来访广岛,他读了碑文说:“扔下原子弹的不是日本人。扔下原子弹的美国人的手,至今还没洗干净。”   他更明确地说:碑文的主语不是日本人。错误是美国人的。   他的这一发言,兼之他是著名的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主张日本甲级战犯全体无罪的唯一律师;不用说,如此印度人的发言,使得日本右翼和对侵略历史不愿正视的人大惊狂喜。他们对“印度的正义”欢呼雀跃,帕尔本人不仅在靖国神社,且在多处地点得到了立碑纪念的殊荣。   同时,广岛慰灵碑文的作者对他提出抗议。措词严厉的批评末尾,指出他“没有在灵前说话的资格”。   碑文主语的争论,被这个印度人加温后,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意见。先是宣称碑文冒渎了牺牲者之灵的“修正碑文会”出世;为反击军国主义的复活, “守卫碑文会”也应声而起。直至2005年,碑文上的“错误”一词,还曾被一个二十七岁的日本右翼青年用锤子砸坏。   于是市长又出面释义。这一任市长山田节男说:不许广岛惨剧再次重复乃是人类的悲愿,碑文的主语,应该是“世界人类”。在此碑前站立的人,不问自己的国籍、不管国家的立场,要作为人类的一员,宣誓不允许核战争二次发生,碑文应该是对世界人类的警告和训诫。  听着这个故事,好像自己也卷入了讨论。   是被动地卷入么?其实这一切或许于我们干系更大。把自己置于讨论之外,或许是民主匮乏和教养畸形的结果。   美国人的态度极端强硬。他们认为日本挨了原子弹,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同时,虽不明说,主张“活该”论的中国人绝非少数。特别是,日本的政客们咬紧牙关不肯对侵略反省;长崎广岛都是侵略战争中的军工产业基地——谁知“自立了的人的廉耻心”中,是否还残存着帝国臣民的昂扬斗志?   我该接受哪一种思路?   新的核威胁却在渐渐逼近。一介中国人,即便不是作为广岛长崎所说的“世界公民”的一员,而是作为一个核拥有国、一个走向富国强兵的大国的公民,我们该有怎样的责任,该支持怎样的原则?   在差强人意的广岛碑前,我感到自己的蜕变。   头上奔走的阴云已经毁灭了两个国家仍在聚集的战争黑云,给了我逼真的危机感。即便我们对核武器的思考还时日短浅,但是,只要我们不愿自己追求的人道主义只是虚伪空谈,我们就该跟上长崎广岛,加入它们呼吁的“世界公民”誓言:决不允许核战争再次发生,决不允许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祖国使用核武器。   人们在夸赞中国政府的表态。   但我看出来了,他们想的却是:中国会怎么实践?   虽然中国从没有像日本那样穷兵黩武挑起战争,也没有像美国那样傲慢称霸悍然投下原子弹,虽然我深知中国绝无使用核武器的心理和可能,我依然感到了日本对中国的深深的不信任。   在中国,人们对这个命题的思考和讨论,实在太少了。就连日本的核地狱都没有引起人们的留意,怎么能让中国人对好不容易打破了核讹诈、勒紧裤腰才做了几颗原子弹的自己苛求挑剔?!   但是,律己的时代已来临了。      把问题限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方法论,看来必须提倡:历史战争的武器,为着消灭敌方的战斗力。原子弹核武器,却是要消灭人类本身。   广岛和长崎——这两座特殊的城市,从那以后一直致力于出演世界和平运动的角色。它们六十年苦口婆心的积累,使一个共识渐次结晶。共识向着“彻底销毁、全面禁止”核武器的方向靠拢——虽然还只是嘴头上的信誓旦旦,而没有强迫核大国们践约就范——首先对美国的强迫禁核。   广岛、长崎并不放弃。谴责核武、呼吁和平,数十年如一日,视反核为市政,承担着某种护卫的职责。   出于如此的使命感,广岛、长崎对世界上一切核武器试验进行谴责。1970年以来,广岛、长崎对各国核试验,共进行过500余次抗议。其中对美国抗议近200次、对苏联160余次、对法国114次、对中国31次、对印度3次、对巴基斯坦2次、对朝鲜1次。   1995年11月,长崎、广岛两市长在海牙国际法庭,作了《使用核武器乃违反国际法》的陈述。其中,当选市长仅半年的伊藤市长一字一顿地要求:“最后,作为长崎市民,为了不至因原子弹而再有二度牺牲发生,我请求进行严正的审理!”每年8月9日,长崎市长都朗读和平宣言,不停地向世界呼吁销毁核武器。   就是这样一位市长,在我参观长崎后不久,被长崎的右翼团体暗杀了。表面上是刑事案件,但人们怀疑背后的黑幕。去年,这位市长朗读的长崎和平宣言,用如下一句开始:      “人,究竟在做着什么?——在已是被爆后第六十一年的今天,在长崎,愤怒与挫折的大浪正在翻滚!”     在长崎,右翼团体暗杀市长已不是第一次。1990年1月,当时的本岛市长就曾被右翼组织用手枪击伤。原因是那位市长说过:“我想昭和天皇负有战争责任。”   2007年4月17日傍晚,六十一岁的伊藤市长在JR长崎站前,被拿着手枪埋伏的右翼暴力鷜山口组“水心会”从背后连击数枪,两发子弹从右背击入心脏。他在心肺功能停止的状态下被运到医院,不久死亡。   长崎站前久久不散的火药味,扫荡了“原爆” 纪念活动中,一种形式化甚至时髦的味道。伊藤长一市长的死,使人们像突然醒来一般,发现了身边的险恶。   但无论如何,我知道,长崎、广岛永远都不会放弃。在一个漫长的、追求自我诉求的过程里,他们的视野扩大了,他们看清了天下大局。他们带动了许多人,也逐步地更新了自己。他们使人类废绝核武器的决心,一浪一浪,冲击不已,扫荡罪恶的阻力,最终实现人类的悲愿。       犆长崎的纪念碑,不知为什么没有争论。   不知那是哪一年,全世界都向长崎赠送雕塑。中国送的是《艰苦岁月》的作者潘鹤的作品,复制品立在北京复兴门,人们不妨去品评一番。   长崎的主雕像,是“和平祈念像”。一个巨大的男坐像。它用青铜制成,高9.7米,重30吨。我左看右看,这个雕像的面貌,怎么看也还是更像欧洲人。它使人联想起长崎的传教士,或种种的南蛮兰医。它右手指天,左手指地,如举行一个宗教仪式。   后来我才明白,雕像的含义是这样的:右手向天,乃是指着原子弹的威胁;左手平伸,是指点着大地上的和平。而他半闭的眼睛,正是在祈念逝者的安宁。   也就是说,长崎雕像和它的内涵,确实在暗示宗教。解说词里,可以读到神佛悲悯等词语。但它最终也还是没明说:它究竟代表与长崎瓜葛纠缠的天主教呢,还是代表日本的佛教。      从长崎的原子弹“爆心”向东北大约500米,是浦上天主堂。   在经历了耶稣会的倔强传教,又经历了幕府的禁教锁国,其中点缀了那么多哀伤故事——强迫亵渎的“踏绘”、潜入地下的“切支丹”,到了新时代国策刷新,天主教在日本特别在长崎得到了大发展。   这段发展史年积月累,在长崎凝结为两座教堂:一座是半山腰上的大浦天主堂,还有一座就是浦上天主堂。   离爆心仅500米!也就是说,第二颗原子弹几乎就扔在它尖顶的十字架上。这座炼瓦结构的基督教建筑,在突兀袭来的爆风摧毁下,瞬息坍垮,变成了一座废墟。   变成了怎样一座废墟呢?   能够据以猜测的,是一帧黑白的浦上教堂劫后照片。从那照片上可以看出,教堂的大厅已荡然无存,一些门洞断墙,好似围着的篱笆。一处似乎是钟楼或门塔的颓壁,空空不见钟铎。圣像身首异处,低矮处已然一片瓦砾。但是残墙颓壁规模尚存,能看出它曾是一座结实的红砖建筑。照片以外,在那一瞬,长崎惨死了8000名天主教徒。   但是,今天能用肉眼看见的浦上天主堂的建筑实物,只有半截高高的红炼瓦门柱、四个圣徒石像,其中两个被炸掉了头颅,摆在一堵矮墙前——除此几个零件外,便是重新盖起的教堂。   看到那张图片的一刻,我当即有一个念头:今日的长崎市,有意地勾消了这座天主堂的保存!……   因为,那张黑白照片使我感到了——遗址保留的可能。   一霎那我想到了著名的广岛“原爆拱顶”。   原爆拱顶已被登录进了世界遗产名簿(美国坚决反对它的“登遗”,中国因日本的战争反省问题投弃权票)。那只是区区一座洋式建筑,原来的广岛市政厅。只因为建筑上方有一个圆顶,原子弹炸后,圆顶的贴涂水泥被炸飞烧光,露出了一个黑钢筋的圆框子。只是由于它的形象,或者说因为它的形状,广岛决定不再修复,把这个圆顶原样保留,作为广岛被原子弹毁灭的证据,也作为广岛的标志。   毫无疑问,长崎若是把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保留下来,它的历史包涵、它凝聚的东西方关系、它的话语和暗示、它的艺术味道和感染力——不知要比广岛强大多少!   我坚信曾有过一个遗址保存计划。   长崎市民肯定会呼吁保留这个遗址!   也是在同一刹那,我也明白了没有保留浦上教堂遗迹的原因。因为一座被西方物质至上的文明孵化出的原子弹残酷毁灭的教堂遗址,岂不是对西方价值的最尖刻的揭露和讽刺!若是留下了它,人们站在这里心里就将浮想联翩。从沙勿略,到井上筑后守,从三位一体的教谕,到毫不踌躇的灭绝。广岛的拱顶对美国已是碍眼的存在,何况天主教城市长崎!  在网上一位市民说:那些基督教的信者会说,为什么要在同样信仰基督的长崎信徒头上投下原子弹呢?为什么要把1万2000人的信徒,杀死8500人呢?……   长崎比广岛更具深意。它不仅是一座被欧美原子弹毁灭过的城市,还是一座欧洲文明和政治经济势力浸染和干预过的城市。它有着非它不能的、揭露白种种族主义的人种歧视和凶残本色的特殊语境。长崎将变成一个对西方的永恒质疑。正因此,它的惨剧被人有意地淡化了。   他们一定要扼杀保存教堂遗址的计划。   他们是谁?   我抱着这个思绪,在网上寻游一圈。我吃惊地发现:远不仅是我,几乎所有的人,都抱着同样的思路。   几乎每一个网页上,每一个留言者,都倾诉了他们希望保留浦上天主堂的烧毁遗迹、希望它像广岛的“原爆拱顶”一样,成为长崎的原爆受害象征。在这个意味上,浦上天主堂废墟的拆除,简直可以说是一个阴谋。  信息如潮。我读着,知道了当时希望像广岛拱顶一样,把教堂残骸永久保存的呼声,曾经非常高涨。但是它最终还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被强行拆除了。   我还读到,当时的长崎市长田川务,曾去过美国的姊妹都市桑特波尔。人们猜测:其中莫非有诈?他的访美,或者与拆除废墟有什么因果关系?……当然无法追究。只知道,从美国回来后,那位田川市长态度一变,在市议会上对反对保存浦上天主堂废墟措词强硬:      “浦上天主堂的残骸,作为说明原爆悲惨的资料……并不适当;且没有为了和平将其存置的必要——这是我的考虑。”   (田川市长在1958年市议会的答辩)。      1958年,浦上教堂残迹被强行全部拆除。   现存建筑是1959年再建的,1980年更把外壁改成了红炼瓦,据说“复原了战前的美姿”。长崎借助遗迹介绍时代、让历史教育后人的机会,被大幅地删减了。长崎没有能如广岛的拱顶一样,也拥有一个象征。长崎失去了象征,失去了一个历史的证人。   先入为主,人的眼睛,往往看到的只是结论或观点。视野和风景,也许就是记忆本身。没有任何一件遗物,能比浦上教堂的残骸更适合成为长崎的风景和视野了。唯它才能浓缩长崎的古今,唯它才能倾诉——那些坚贞的殉死、隐藏的诚信。唯它才能反思走向军国的路上,在这个港口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唯它才能正视从世界最大的战列舰武藏,到世界最新锐的宙斯盾驱逐舰的历史,并考虑选择和平。   “他们”并不能真地拆除浦上教堂被毁的残迹。因为每个对长崎的历史诚恳反思的人,每个对长崎的未来承担责任的人,心里都矗立着那座象征的建筑,如它一样痛苦,像它一样虔诚。       2007年7月16日,在广岛的原爆资料馆,进行了一次罕见的宣判。   “审判投下原子弹的广岛国际民众法庭”在开庭一年之后,在这一天,进行判决文的正式宣读。这个法庭以违反国际法的罪名,起诉涉嫌原子弹的开发与使用的、罗斯福与杜鲁门两名原美国总统以及原军人和科学技术者共十五名被告,并判决其有罪。   在法庭上,检查团提出了起诉书,追究涉嫌原子弹的开发、制造、使用的共同谋划与实行行为的负责人罗斯福总统、杜鲁门总统等十五人的“反人道罪和战争罪”。   法庭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条例为基准,推行法律程序。它虽属于民众法庭,但与国际机构设置的正式法庭,拥有同样的形式。   根据起诉的事实,法庭召唤各种证人出庭。检查团、法官团、证人都以各自的立场,接受询问和进行陈述。法庭开庭两天,有约500人旁听,首次对使用原子弹之责任的审判获得成功。7月16日午后,法官团经过了两小时的合议后再度登坛,严肃宣读了判决书。   在进行了事实认定之后,以“违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条例、违反国际人道法”等因,宣告被告人十五名全体有罪。同时,对美国政府提出了“要求对被害者正式谢罪及赔偿的五项劝告”。   作为共同谋议者被起诉的9名被告,即:   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哈里S•杜鲁门总统、詹姆斯•F.班兹国务卿、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莱斯利•R•古劳伍兹少将(曼哈顿计划总司令官)、朱里安斯•R•奥茨潘海玛(洛斯阿拉莫斯科学研究所所长)——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全体被认定为有罪。   作为行为执行者被起诉的11名被告,即:   哈里•S•杜鲁门总统、汉理•L•斯蒂姆森陆军部长、乔治•C•马歇尔陆军参谋总长、托马斯•T•汉迪代理陆军参谋总长、汉理•H•阿诺尔特陆军航空队总司令官、卡尔•A•斯帕茨陆军战略航空队总指挥官、卡迪斯•E•鲁梅第20航空军司令官、保尔•W•迪贝茨中校(艾诺拉盖号机长)、威廉•S•帕松斯大校(艾诺拉盖号轰炸指挥官)、查尔斯•W•斯威尼大尉(伯克斯卡号机长)、布莱代里克•L•阿修瓦兹中校(伯克斯卡号轰炸指挥官)——同样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5条ro(ロ)即通常战争犯罪款、5条ha(ハ)即反人道罪款,被全体认定有罪。   正式的判决书,预定将于后提出。   法庭还基于以上判决理由及结论,对美利坚合众国提出以下“劝告”:      其一,美利坚合众国,须承认在1945年8月6日以及同月9日投下原子弹属于违反国际法,并把“使用核武器乃是对国际法的违反”之宣言,以文书形式在国立博物馆永久保存和公开。   其二,美利坚合众国,须向广岛与长崎的全部原子弹受害者以及其亲族,公开地进行谢罪,并支付赔偿。  其三,美利坚合众国,作为唯一使用过核武器的国家,须保证决不第二次使用核武器。   其四,美利坚合众国,须全面地废弃核武器,并须进行一切努力,以求从地球上废弃核武器。   其五,美利坚合众国,须在有关场所建立原子弹被害者的慰灵碑,并将使用原子弹乃违反国际法一项,向国民进行制度化之教育。   以上,就是“国际民众法庭”对美国的审判和规劝通知。      于是,一个问题被重新提了出来: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使用了灭绝性杀人武器原子弹的美国是否有罪?   美国当然不认罪。战后六十年,美国在脸上坚持绷着胜利者的骄傲表情。最极端的例子,也许是第33届美国总统杜鲁门的轶事。   杜鲁门的话是:“一分钟也不花在后悔上。”据说,他在战后数百次被问及使用原子弹的事,从来毫无悔色。据说,当被问道那是否是个困难的决断时:   “没有的事,”他用手指啪地打了个榧子:“就这么决定的!” (每日新闻2006年8月6日)   ——对话的可能,几乎是零。   堂堂的世界上,活灵活现地演出着这样的话剧:一方是谨严得近乎迂腐的、一五一十说理的和平人士;另一方是骄横蛮霸、满嘴流氓腔的美国总统。   但这事不是一场儿戏。经过了战后六十多年的岁月,维护和平的人愈来愈把一个共识推向全球:那就是无条件地把使用核武器的行为,视为对人类的犯罪。   换言之,即便交战,仍须接受人道主义的更高审视。哪怕身处正义阵营或进行防卫战争,只要悍然使用了大规模灭绝生命的核武器,都是不能饶赦的对人类犯罪。   今天,对于使用核武器是否有罪这一问题,回答有罪的人,已是世界人类的主流。长崎、广岛的朝野官民,经六十余年的不懈呼吁,经历了从被爆惨状的确认、到国际公理的探究,最后簇拥在这个共识周围。他们要求国际社会立法:凡使用核武器,即犯下反人类罪。  但问题仍存在:已经唯有一次地、在战争的发动国日本和它的军工基地广岛、长崎,过去使用了核武器的国家——美国是否有罪?   “国际民众法庭” 的回答非常清楚:尽管日本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法西斯元凶,尽管美国进行的对日战争是正当的;但美国1945年8月6日在广岛、9日在长崎进行的原子弹轰炸,仍是不能赦免的反人类犯罪。   世界接受这一判决吗?   中国同意这一判决吗?   应该怎样不再让错误重复?   不再让投下了和引爆了原子弹的错误重复,主要是不再让美国重复它的错误。   但也必须说,是日本首先挑起了,五十年如一日地扩大了这场错误的战争,这场日本帝国化道路尽头,招致了原爆的悲剧。所以,错误不再重复,更是不能重复日本的帝国主义。   原子弹悲剧的责任,不仅在美国,也在日本。这一判决,揭露和惩戒了两个方面。   美国的态度,就像杜鲁门的榧子。   日本的态度,暧昧恰如靖国神社。   中国的态度呢?   中国人,已经该有一种成熟的自尊和自重,这样对自己严肃质问。      不用说,对广岛的这一次“国际民众法庭”的判决,尤其他们送给美国的五点“劝告”,大概只换回了美国人的嗤之以鼻,或是一笑了之。   那么,也许另一个问题,对有色人种的生命和权利的轻蔑的问题,就该更早地提出来。今天称之“国际社会”或“联合国”的存在,几乎就是美国的股掌玩物。在一个白黑不辨的时代,对美国的核审判无论判决如何,并不可能得到执行。但是,人们可能谴责——美国在悍然使用核武器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他者生命的蔑视。  原子弹轰炸过程中的细节,特别是与轰炸同步的、美国进行的科学观察,使人切肤地感到了残忍。它是不容置疑的歧视;是一种冷静的、在血液中潜伏的、白种人的优越。他们不过在平静地进行一次实验,那不言的骄蛮,那计算的施暴,是美国的一个本质。      在广岛大学,我与和平研究所的所长做了一次交谈。   我问了这个纠缠心头的问题。我说,我总在想,在美国人冷静的投弹过程背后,是否存在一种基于白人优越心理的人种歧视。   那位所长回答说,确实如此,美国的行为中,确实存在着对亚洲人的蔑视。他听说了一个我的文章题目,于是总是在嘴头上提到“他者的尊严”,他半是揶揄地说,美国人若是懂得他者的尊严……   但他高度评价中国是唯一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有核国家,以及中国是正式宣布终止核试验的有核国家。   我不管他是在表彰还是揶揄,我在思考自己。   如1945年3月的东京大空袭,一天制造10万以上的死者、一天投下100万颗烧夷弹;美军最初进驻神奈川县期间,短短一个月居然犯下了超过2000件妇女暴行——这样的行为背后,难道没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国家和民族的毛病么?   日本人在网上述怀:“笔舌都难以表述,我们心底深处刻着的苦痛和绝望……犯下历史上最大级的战争罪行的,是美国……”   作者挣扎的灵魂,跃然纸上。人在火狱里的感受是可信的。   但那位网上作者——他若想获得别人的信赖就必须记住:朝鲜、中国、东亚被日本帝国强加的恐怖、屈服和绝望,同样笔舌难述,甚至罄竹难书。   他还必须知道——日本帝国的手上,也沾着刺鼻的核气味。虽然国家对此三缄其口,真相如石沉大海。   即便长崎,即便有那么多和平的渴望,长崎并不是一只和平鸽。就像长崎市民批评的一样:就在和平公园的对岸,三菱长崎造船所正紧张制造着最新型的宙斯盾级驱逐舰。虽然呼吁销毁核武器,但长崎市并不反对市内的兵器生产和港口的军港化。   我和他,日本和中国都必须记住:扩张的民族主义,迷狂的大国崛起,常使人类丧失良知,两手肮脏,犯下重罪。      但道德表演是最虚伪的,真正的试金石就在眼前:一切对长崎、广岛原子弹惨剧的反思、一切对核武器的反人类本质的揭露、一切对美国1945年使用核武器罪行的追究,都并非为了其他——都只是因为新的原子弹犯罪正在逼近。在阿富汗、在伊拉克——被美国点燃、日本也派自卫队参加、一些中国人冷漠地隔岸观火的——战争的硝烟,已经愈来愈像蘑菇云了!   毛泽东诗云:“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美国在阿富汗、在伊拉克的两度侵略战争中,都进行过使用战术核武器的宣传。但是面对着地道的核威胁,媒体的纵容与渲染,堪称同谋。比如2002年3月25日的某份中国小报,就用花边新闻的轻佻语气,替美国扩散过可能使用战术核武器的消息。   此外,虽然在杀人凶器的分类上有所区别;准核武器,或者说低级的核武器,早已被投入了战场。这就是美军和北约军队在阿富汗、伊拉克,以及前南斯拉夫等地区早已大量投下的贫铀弹和巨型震荡炸弹。   已经能够感觉:美国有人急于使用核武器。未必由于军事形势的紧迫,而是因为军工企业的需求。是的,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军事科学技术,已经别无出路地转化为危害人类的破坏力。   长崎和广岛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们六十年如一日的奋斗,在法律和思想的两个标识上,不间歇地向世界闪灭警号,呼吁世界和人类认识、揭露、禁止再次的核犯罪。   长崎和广岛,是它们把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理想,六十年愚公移山,推广到了大半个世界。如今它已是我们的理想——国家之间必须放弃战争手段,必须无条件执行和平的法理。   它不仅是一项理想,也是一项急切的任务。它们同时替孤立无援和被剥夺了话语权的伊朗、古巴、朝鲜、伊拉克和一切潜在的、受到美国核威胁的国家和民族,喊出了他们的求救,喊出了他们的抗议。      五      以上,就是我的长崎笔记。   告别长崎的那天,我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沿着风情别样的荷兰坂,攀上东山手的古拉巴公园。暮色中的港湾紫雾蓝霞,金色的斜阳涂染了停泊的轮船。如今它这么陌生。其实,不远就是宁波和厦门,郑成功惯走的航道。   中国学子凡是渡日求学,多是一站飞抵东京,过去则坐船到神户横滨。缺乏地理感觉的我们没有注意,长崎离我们这么近。   疏远始自什么时候?莫非是清国水兵事件,李鸿章的新式军舰来到这里炫耀,结果收场于一场斗殴?抑或是始自兰学东渐,日本人开始放弃汉方改读西医?都不能确定。   能确定的,只是真实的疏远。长崎街头的巡警町民,同仇敌忾地狂喊,围攻几艘巨舰的散兵。那喊声有一种放肆,我从中听出了一种厌恶。哦,那是对羸弱腐朽的中华的彻底轻蔑,那是对鲜耻寡勇的支那人的不尽厌恶。那是一种致人心伤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嫌弃和反感……读取着这一种轻蔑和反感,我压抑不住心中的惊讶。   哪怕在后来,唐船远去,悲剧血染,噩梦连连。   哪怕在尽头处,最后爆炸了一颗毒日般的炸弹。   哪怕以后事件平息,沧海桑田,风平浪止——深刻的蔑视,仍然存留不死。它潜伏着,腐蚀着,伤害着两个民族,直至灵魂的内里。      1996年7月29日,在一共实施了45次核试验以后,中国宣布永远终止核试验;并重申,中国承诺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可能,这是广岛、长崎六十年的呼吁换来的世界的最正式回答。长崎应该听着耳熟;它至少该记得唐船的声音。   至于对自己的国家实行监督、向自己的同胞进行改造、让中国实践自己的和平承诺,是我们中国人的责任。我想,中国人不仅如大江健三郎指出的那样,曾把试制成功的原子弹“看作充满新的自豪的中国人的民族主义象征”,也具备胸襟和气魄——把废弃和禁止核武器的允诺,视为自己祖国与文明的、新的象征。      就要离开长崎了。启程之前,我觉察到,自己真的变了。   虽然此刻还处于激烈的争辩撕扯之中,但是我变了。一种似乎是最终的原则,正渐渐渗透我的身体。经验和思想在发出声响,剥落离析,砍削纠正,成为将来的方向。   核武、战争、他者、和平——彻底的拒否,绝对的坚持,都是长崎给我的礼物,是我带回中国的新知。我愿再写一遍:宣誓拒绝核武器和战争,宣誓卫护他者与和平。它们仿佛新鲜的血,哗哗响着,涌入体内。我恨它来得为时太晚,又欢喜它终于惠及我身。      未来的长崎会迎接怎样的命运?再过百年,自会出现公正的答案。   我想,最该抓紧做的事,是支持长崎市在海牙国际法庭的要求:立法规定使用核武器违反国际法。用世界宪法的形式,约束和威慑一切核拥有国——这样做已经十万火急。不仅是为了长崎、广岛一雪旧恨,而是为了救助正被核武器瞄准的下一个城市、下一个国家、下一个民族、下一个要被推入地狱的无辜的人群。   长崎所藏的浓厚历史感,超过了古城京都。   真是这样,京都奈良与中国的纠葛故事,似乎没有长崎这么临近和沉重。正是在长崎,日本开始了它脱亚入欧的漫长跋涉。哪怕含毒,长崎大口地吞饮了欧美文明的乳汁;虽然追随,也挨了它灭绝的原子轰炸。   长崎将愈来愈成为亚洲对西方的质疑。   当然,也将成为对自己的质疑。
  15. 旷新年:以卵击墙——评张承志《敬重与惜别——致日本》
    文学 2010/11/19 | 阅读: 1813
    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不顾人们的阻吓,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前往以色列接受耶路撒冷文学奖。在那里,他发表了令人意外的演说,坦陈前往以色列的理由:“如果人们告诉我 ——尤其是当他们警告我——‘不要去那里’,‘不要那么做’,我倾向于‘要去那里’、‘就那么做’。你或许可以说,这是我作为小说家的天性。”“我选择亲临现场,而非避而远之。我宁愿亲眼来看,而非视而不见。我宁愿向你们演讲,而非沉默不语。” 他宣言:“以卵击墙,我愿与卵共存亡。”“不管高墙多么‘伟光正’,卵多么咎由自取,我都会与卵共存。别人将抉择对错;也许时间或历史会来裁决。但无论如何,如果一个小说家,所写的作品站在墙的那一边,这样的作品又有什么价值呢?”(《与卵共存:村上春树耶路撒冷文学奖获奖辞》,李华芳译)村上春树的耶路撒冷演讲表现了一个作家的勇敢和机智,体现了一种真正文学者的态度。村上春树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揭示了文学独特的本质和意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以卵击墙”正是文学存在的方式,也是文学存在的理由。不断摧毁各种形式的遮蔽和压迫,重新恢复人们对于生活世界的感觉,这是文学生命之所在。文学的本质在于勇敢地介入和强大的想象力。文学是通往真实和理解的桥梁,是对权力和现实不懈的挑战。通过文学,我们抵达不能抵达之地。   当村上春树冒险前往耶路撒冷的时候,也正是张承志的新著《敬重与惜别——致日本》一书面世的时候。这本书将面临两重障碍:不论是本书作者, 还是作者引领我们去阅读的对象——日本,都长期为我们敌视和拒绝。就像峻峭的悬崖,张承志提升了我们的视线,并且也因此被许多人视为畏途。王安忆在《乌托邦诗篇》里曾经这样描述八十年代的张承志:“他是那一个时期最最令人瞩目的诗人,关于他的诗篇有无数种阐释和理解,面对这一切,他的回答只有两个野蛮的字:‘我操!’”尽管与村上春树的表达方式不同,但是,其文学的精神在根本上却是相通的。“以卵击墙”也正是张承志写作的特点。这个时代剧烈的跌落极大地孤立和伤害了张承志。时代将他逼入死角,使他走上了越来越决绝、孤独、狭窄和极端的道路,同时也磨砺了他思想的锋芒。他对日本的阅读一如既往地体现了其独特的思想姿态。   一百多年来,中国和日本这两个民族的历史痛苦地缠绕在一起。中日之间复杂的纠葛,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国一直处于屈辱的下位,使得中国与日本的对话异常艰难:“鸦片殖民以来的屈辱羞耻、汉唐元明承续的大国传统加上专制——这三座大山使顶戴着它们的中国人,难作追问,时而失语。言论的缝隙是狭窄的。但他们还是向日本追究,从道、德、仁,到信、义、耻。百年的失败,沉重的遗产,恐怖的体制,使他们的声音,痛苦而喑哑。”张承志感叹中日之间交流与沟通的困难:“我们见到,诸多的大人物,言及日本便笔端滞涩。”“作为描写和沟通的文字,常常词不达意,似是而非。”在近代,日本和被日本蔑称为“支那”的中国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水之隔的两个民族命运截然不同:在现代化和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日本成为举世闻名的“优等生”,而中国的近代史则是一部割地赔款的历史。十九世纪,继中国之后,日本也受到西方的入侵,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然而,明治维新“脱亚入欧”之后的日本,追随西方殖民主义的步伐,转而侵略其他亚洲国家,而且直接以中国的凌迟为代价,造成了其崛起和强盛。日本在亚洲的崛起,引起了与俄国、美国等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东亚的激烈冲突。日本的崛起和对于西方霸权的挑战最终导致了西方殖民主义体系的崩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与日本有关系,西方被迫废除了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假如没有日本,二十世纪的亚洲和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很容易急切、简单地谴责日本对于亚洲的侵略,然而,我们却没有意识到日本本身就曾经作为亚洲国家而遭受侵略和被迫订立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对整个现代殖民主义体制和现代文明进行彻底反省,而是停留于肤浅的要求道歉,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日本战争罪责的真正反省只有在当现代文明的整个逻辑遭到彻底的批判和否定的时候才成为可能。由于“冷战”的原因,“二战”后,日本迅速被整编到美国帝国主义势力之中,美国与日本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中国和朝鲜等被侵略的亚洲国家则被排斥在与日本的战后谈判之外,日本军国主义因此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算。   开篇《东苏木以东》由服部幸雄老人的故事,作者一开始就提出“日本叙述的难处”,并且引出了本书一个重要的话题——“亚细亚主义”。十九世纪,西方对于亚洲的侵略,使亚洲被压迫种族曾经产生了共命运的感觉和联合的要求: 东洋黄种人共同抵抗西洋白种人的入侵。一九○五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打败了俄国。我们通常忽略了日本在日俄战争中胜利的意义。这是现代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日俄战争中,“亚洲”打败了“欧洲”,粉碎了白种人的神话,破除了白种人的种族优越感。日俄战争具有世界史意义,成为“亚洲的觉醒”的重要一环。但是,这种黄种人对抗白种人的“亚洲主义”思想最终无法战胜近代强大的民族主义逻辑。在民族主义成为基本逻辑的现代世界上,“亚洲主义”找不到真实的生存土壤。“亚洲主义”的兑现最终不过是“大东亚共荣圈”和一部日本对亚洲其他国家殖民侵略的历史。对于李大钊和尼赫鲁来说,日本的崛起只不过是一个新的帝国主义国家的诞生。冈仓天心《茶书》中有一句名言:“西洋人把日本人沉溺于和平艺术之时期视为野蛮国。当日本人开始在满洲战场上大规模杀戮之时,却视之为文明国。”日本在亚洲率先走上了“文明开化”和“脱亚入欧”的道路。福泽谕吉提出的“脱亚入欧”的口号成为日本现代史一个基本的命题。其实,福泽谕吉也曾一度倡导“东洋连带”。丸山真男指出,福泽谕吉对近代国家持二元论的看法:其一是弱肉强食的强权政治,另一是“天然的自由民权论”。“他把当时的世界形势形容为弱肉强食的‘禽兽的世界’,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下去,日本国也不得不作为禽兽的一员来行动。”日本在西方资本主义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逻辑中,奠定了自己的生存伦理。堀田善卫说:“为了成为亚洲民族主义的先驱或盟友,在十九、二十世纪的弱肉强食的时代里,除了成为西欧帝国主义的追随者,保持本国的独立以外,还有什么路可走吗?”民族主义的强大逻辑粉碎了某些真诚而又尴尬的“亚洲主义”者的理想。   近代日本的崛起史是“一部民族主义的胜利史”。日本的近代体验及其觉醒与中国有着密切的关系。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悲惨的命运成为日本的一面镜子。旅日学者刘建辉在《魔都上海——日本知识人的“近代”体验》一书中指出,被西方征服的上海的悲惨状况成为反面教材,鞭策了日本走向“近代”的决心。井上馨到上海之后,立刻抛弃了“攘夷的谬见”,转而主张“开国的方针”。通过中国的灾难,日本清醒地认识到现代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性质,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军国主义侵略道路。   由于庆幸于“近代”的“觉醒”,日本对于西方的入侵与中国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和评价。在横须贺有关黑船事件的叙述里,美国黑船不是扮演殖民主义侵略者的角色,而是担任启蒙的任务。日本人对佩里将军怀着感恩的态度。中国鸦片战争和日本黑船事件的刺激,使得吉田松阴这样的日本人划着小艇爬上黑船,要求偷渡美国,去考察新文明。他在狱中的书简,成为启蒙时代的名著。这种“启蒙”故事令人想起上海新版教科书的所谓“文明史观”。通过吉田松阴的思想和事迹,张承志指出:“在他的文明发愤之中,泯灭了巨大的道德。它一面教导对欧美规矩的恭敬,一面宣言对贫弱邻国的野蛮。”“直至今天,日本思想上印着的、这个脱亚入欧弱肉强食的烙印,依旧还是那么清晰。”这种“启蒙思想”和对西方侵略的感恩态度,却又与日本自身所宣扬的抵抗欧美白人殖民主义、解放亚洲的说辞自相矛盾,它也因此揭露了日本“亚洲主义”的虚伪性。 《三笠公园》和《长崎笔记》将我们带入历史的深处。在《三笠公园》中,作者通过北洋水师的故事,剖析了虚骄自大的中国的战败和日本在民族主义激励下的战胜。张承志将被原子弹摧毁的长崎视为日本现代史的一个缩影。他在《长崎笔记》中说,长崎分娩过一部日本的开明史,它不像东海大家族的一个码头,而更像一个白种欧洲的思想、金融、谋略的堡垒,日本现代化的海军、医学、印刷、英语都在长崎肇始,长崎是理解日本的一把钥匙。“长崎比广岛更具深意。它不仅是被原子弹毁灭过的城市,还是一座欧美的政治经济势力浸染和干预填街塞巷的城市。它有着非它不能的、揭露西方种族主义的人种歧视和凶残本色的特殊语境。长崎将变成一个对西方的永恒质疑。”长崎在某种意义上是罪与罚的宿命和象征,它既因为西化而崛起,也因为西化而毁灭。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脱亚入欧”,成为资本主义列强。但是,同时,它也付出了毁灭,尤其是道德毁灭的代价。“日本曾经战无不胜。但是与历史的公理相比,杀伐的胜利不值一谈。”作者认为,只有否定了资本主义弱肉强食的逻辑,低下头来体会被侵略者的心情,日本才能与中国获得沟通和理解:“若想贴近破碎中国的心,先要纠正那颗明治以来的、胜利的心。”作者不是依循强者的逻辑,而是提出另一种论理——人道。在作者的眼中,日本“大国崛起”的辉煌不值一谈。然而,另一方面,他饱含敬意、浓墨重彩地描述了日本民间著名的赤穗四十七士舍生取义的故事。被日本人民记忆、歌颂,四十七士并非成就了辉煌的功业, 而是他们复仇的行动体现了人性的尊严,焕发出了人性的光辉。四十七士把原则和信义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是的,它所依仗和宣扬的,不过一种愚忠。但它在实践时的异端和美感,却使愚忠变了人性。人的尊严、信诺、情义夺门而出,压倒一切。”作者欣赏他们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以一种必死的决心以弱抗强,生命在强权的毁灭中迸发出了强烈的异端的美感。如果说统治者偏爱的是秩序,那么,底层则更欣赏正义的实现。“显然,较之持法治论眼光的精英,普通人更看重社会公正。……他们激烈地偏袒义士,把赤穗四十七士,歌颂为直面社会不公和个人牺牲的矛盾,敢于挺剑而起,流血五步、撼动天下的英雄。”无疑,正是因为处身于中国式的机灵的民族,张承志才大力标举和高度颂扬四十七士奋不顾身的义举。四十七士轻生死、重信义的故事培养了日本认真守信的民族精神。“随着对四十七士的不歇追思再三塑造,在日本的文化和民族精神中,一种做人的约束、人之间的关系、人对社会的承诺——逐渐形成健全。”这也是日本强盛的文化基础。正如我们难以理解服部幸雄老人的故事一样,面对日本被扭曲的历史和复杂的民族性格,作者在激烈批判和质疑日本现代史的主流的同时,对日本民间真善美的人物和思想碎片保持着必要的敬重。   张承志曾经将他的一本散文集题名《五色的异端》。张承志的写作总是与异端的权利、弱者的知识以及反抗的正义联系在一起。与洋务派往往片面惊羡于日本的强大相反,张承志在对日本的阅读中,提取出来放到最高的地位上加以肯定的是本多胜一的“被杀戮一侧的论理”。本多胜一在越战采访中提出了“站在被杀戮者一侧”的观点。张承志倡言:“无论强势霸道如何得势,无论媒体怎么散布谣言,人应该站在被杀戮与被剥夺的、无助和绝望的人们一侧,反抗横行的霸道,支持弱者的抵抗。”“他人”的概念和“站在被杀戮者一侧”,是现代文明以及个人主义和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解毒剂。张承志在《他人的尊严》中说:“苏珊·桑塔格最好的一个概念,就是她接受了‘他人’的概念。”关怀“他人”,尊重“他者”,反对歧视和压迫,这才是张承志心中的“文明”。他提出,“敢于反抗歧视,决意与被歧视者站在一起”是知识分子优劣的标尺。六十年代遍及全球的反越战运动,使与弱小者站在一边和抗议霸权成为一种时代普遍的共识。它唤起和培育了人们对于正义的感觉。“抗美援越运动,是全世界整整一代人的启蒙导师。”反越战运动构成了二十世纪革命的一个重要高潮。张承志从独特的历史视野出发阐明了被西方意识形态妖魔化了的日本赤军的世界史意义。他们是对于现代日本强大的“脱亚入欧”逻辑的赎救,是对于被压迫、被践踏的亚洲的回归。“二十世纪的革命,是对五十年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对五百年的世界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秩序——唯有的、唯一的颠覆。同时,迎对着日本国家的奴役邻人凌驾亚细亚的百五十年险恶历史,唯有‘阿拉伯赤军’大反其道、大造其反,放肆地嘲弄了‘脱亚入欧’的殖民主义道路。”他既肯定赤军绝望的反抗的意义,同时也深刻检讨和反思其行动的悲剧性。“它告诉了人们革命的合理,革命中人的牺牲、路的狭窄、情感的沉重、种种的不得已。”在绝对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之中,赤军对于资本主义的反抗不仅无法摆脱旧世界的残暴和血腥,而且走向了悲剧性的自我毁灭。他们的反抗找不到真实的力量和合理的道路。日本赤军为了“他人”,为了正义, 不仅抛弃了优裕的生活,而且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尽管他们的道路是狭窄和悲剧的,尽管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无法找到真正的出路,然而,我们无法回避这些高尚灵魂的追问:“不知我们中国人在富裕了以后,能不能为了世界上那些无助的人、那些被杀戮的人、饥饿的人、被侵略、掠夺和凌辱的人,也这样呼喊,也这样想和这样做。” 当新的世纪到来的时候,“大国崛起”腾于众口,作者忧心忡忡地写道:“由于失败的历史,新潮的大国梦变成了包围的众论,在一个世纪后一浪一浪地涌来。它崇洋的媚态,它专制的出身,它内含的他者歧视,让我感觉紧张。”作者认为,二十世纪日本崛起和毁灭的历史足为殷鉴。“大国崛起”的喧嚣也是促使作者去“阅读”近代日本的动力。“正在崛起中为强国梦兴奋不已的中国,也许此刻已是时候——思考日本的近代道路。”一方面作者痛感国人的麻木矫饰,“若是没有惨败的衬托,中国人还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大国崛起的宣传蛊惑。只有警惕一种好战的危机,才能避免再败的危机。只有被逼到了山河破碎、蒙耻露羞、血肉狼藉、苦相丑陋的时刻,尊大的中国人才会反省”。另一方面,作者进一步反省,当中国真正强大了的时候,会不会也像帝国主义国家一样践踏正义、毁灭道德。因此,我们一方面既要反抗强大的帝国主义,另一方面,又要批判狭隘的民族主义。作者认为,我们追求的不是一个新的中华帝国,而是一种美的生存:各民族友好共存,尊重他者与邻居的生存权利。   通过石原慎太郎的案例,张承志指出:“一个民族怎样选择文学,就会怎样选择前途。”在张承志那里,文学是沉重的。在他看来,中国文学注定了不是所谓“纯文学”:“纠缠于纯文学的话题,是一种标榜高雅的习气。我只能说,恐怕中国文学还会长久缺乏——余裕充盈的‘私小说’。恐怕还会有不少鲁迅式的——半纸心事半纸抗议的文字,呈一副粗糙的样相。”张承志提醒我们:“我们的文学,尚处在受辱的时代。”张承志以文字洞穿了时代的幽暗。他的写作让我想起村上春树“以卵击墙”这个击中了灵魂的隐喻。鲁迅曾经说:“文学是余裕的产物。”鲁迅很早接受和倡导“纯文学”的观点,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鲁迅自己却从来不是一个纯文学作家。我曾经将张承志放弃小说创作和鲁迅放弃小说创作相提并论,并且一直为他放弃小说创作感到惋惜。其实,中止小说创作,张承志自己有过明确的解释。他自谦缺乏编故事的才能。但我仍然认为,张承志放弃小说创作是与他对文学的不同理解有关。他有一个说法,中国仍然是一个散文的国度。他对散文的重视和对文类的特殊看法,说明了他对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的高度认同。而对小说的疏离,也反映了他对于现代文学观的深刻不满。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完稿
  16. 大江健三郎:面向多样性--冲绳笔记
    文学 2010/11/19 | 阅读: 1959
    你是否简单化地理解冲绳形象了?不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在把握一个共同体时将其简单化,这是最糟糕的。--责难我的声音传来,让我停下脚步。忆起那些与冲绳息息相关的具体人物的各式面孔
  17. 孙歌:内在于冲绳的东亚战后史
    历史 2010/11/20 | 阅读: 2107
    一位社会活动家告诉我,冲绳的社会活动家们正在为持续对抗美军基地的运动不断注入能量,对抗美军基地在冲绳的扩展,特别是把美军基地从冲绳赶出去,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
  18. 周其仁:人民币当然要择善而从
    经济 2010/11/20 | 阅读: 1300
    人民币从来就没有以黄金为锚。早在人民币诞生前的13年,明清以来行之多年的银两加铜钱的传统货币,就被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所取代。法币者,法定由政府发行的纸币也。随着国民党政府的垮台,人民政府接管了全国政权,也接管了中国大陆的货币发行权。回到金本位是不可能的了:早在解放前夜,蒋委员长就把他治下的国家黄金储备悉数运往台湾。没有黄金储备,无论古典的金本位还是政府承诺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都是搞不起来的。   况且当时 “老大哥”实行的也是法定纸币制度。新中国一边倒学苏联,货币制度不会例外。倒也不需要与卢布挂钩,因为各革命根据地早就积累了发行和管理货币的经验。新中国要做的,就是把各根据地发行的票子统一起来,完成从支持全国解放战争到为重建国民经济服务的转变。我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央行行长南汉宸的传记,他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我们总不能拿着花花绿绿的票子进城,像八国联军进北京那个样子。新的人民币诞生了。因为还没有正式被选为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毛泽东在审查人民币时,就不同意把自己的头像印在票面上。直到1976年,人民币的图案就是 “工农兵大团结”,含义应该是人民的货币为人民提供交易媒介。   但毕竟还是法定纸币。所以,人民币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面临选锚问题。发行货币当然是国家的权力,但是,有权发钞的国家,究竟根据什么来决定发行多少货币呢?从经济性质看,黄金白银除了充当货币之外,还有别的实际用处。纸币则纯粹就是交易媒介,发少了窒息交易、打击生产;发多了拉高物价、引起通胀。因此,究竟以什么来约束国家发行货币的权力——为法定货币选锚——其影响就不限于 “上层建筑”,而是事关普天下苍生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利益。   从逻辑看,战争、革命、特别是国家政权的更迭,通常与货币币值的极度不稳定互为因果。背后的道理是,如果天下是谁的都未定, “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的国家机会主义思维就容易占上风,因为还不知道究竟会滔了谁的天哩。历史的记载是,在政权大厦将倾的危亡关头,执政者常常不惜开足货币机器,以高通胀争取延长权力的寿命。还有就是新政权诞生之际,脚跟尚未站稳、百废待举又缺乏税基的支持,超发票子往往成为权宜之计。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布尔什维克的俄国革命,新政权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一般伴有严重的通胀。这似乎说明,在冲决一切罗网的革命与天性保守的货币之间,存在着与生俱来互不匹配的紧张。   人民币是例外。没有黄金储备做后盾、纯粹的纸币、新生革命政权的国家信用——但是人民币从开始之日起,就选择走稳健货币的路线。人民币以什么为锚?想来想去,它的第一个 “锚”就是历史教训。远的以后再论,前朝国民党政府留下的货币教训,足以让新中国的货币掌门人铭记在心。看看吧,从法币到金圆券不过十几年时间,头戴 “国家元首”与 “抗战领袖”两大桂冠的蒋委员长,就把他的国民党政权带向了毁灭。军事方面的无能与失利是一小部分原因,社会经济政策的失败才是根本。其中,超级恶性的通胀——每月50%以上的物价指数——终于把全体国民推向了国民政府的对立面。   恶性通胀的一个派生物就是广大民众持续保持超高的通胀预期。有一年春节,我随毅夫一起去看季羡林老先生,那时他住在离朗润园不远的公寓里。讲起上世纪40年代末的民生,季老说那时领到薪水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步去买米, “跑快跑慢的米价不同!”我也问过生活在1948-1949年上海的老人怎样对付生活,回答是胆大的拿到钞票就换银元 (非法的),胆小的若买了生活必需品还有余钱,就囤商品——大米、纸张、毛巾、肥皂、烟酒,无论多少,反正绝不能持币就是了。民不聊生的经济溃不成军,因为人人囤东西,市场上什么也抢不到,大家越发轻钱重物,货币追商品,物价越追越高。   当时没有什么人相信共产党管得了通胀。但是陈云带薛慕桥到上海,只用两招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也是对付通胀和通胀预期最基本的功夫:一是严控货币投放,二是加大商品供应。反正看到街上的东西越来越多,囤积保值的心理倾向就会逆转。等到了囤物者熬不住也向市场抛卖商品,通胀连同通胀预期就被杀下马来。从此,“货币不能超经济发行”就成为管理人民币的第一准则。剩下的问题,是摸索究竟是发行多少票子才算合适的经验参数。   后来的历史也说明,只要抗得住“超经济发行”,人民币的币值就能够保持稳定。什么时候这个准则被破坏——譬如超越实际可能的 “大跃进” (无论土的,还是洋的)——货币币值就失稳,物价总水平就上涨,老百姓说的“票子毛了”就卷土重来。这也说明,以历史教训和货币掌门人为锚的货币,还不足以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岁月消磨记忆,再沉重的历史教训也会随风而去。从来没有跑步买米经验的下一代或下下一代,不是很容易发表 “有点通胀没什么了不起”之类的宏论吗?至于坚持稳健货币准则的货币掌门人,可遇而不可求。就是遇上了,不让人家管事,不也是白搭?美国是号称央行有独立性的地方,但保罗·沃克尔也不能保证他的继任者与他信奉同样的货币准则。中国也有这个问题。   因此,倘若能与一个客观的、“非人格化”之物挂起钩来,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才能有不受人事变化影响的制度保障。在这个意义上,选物为锚不失为一个可靠的办法。选什么呢?石头太重,虽然弗里德曼给我们讲过石币之岛的精彩故事。黄金白银不够,这是本专栏讲过的,历史并没给人民币留下贵金属储备。   当然也可以选一个外国货币或一组外国货币来挂钩。不过论及以外币为锚,不免让人唏嘘,因为要赶上一个好时机也殊为不易。以美元为例,人家响当当就是黄金的时候,人民币还没有问世。1944年布雷顿森林签订协议的地方,倒是有中国代表到场,但没有签字。不知道如果当时签字入约,国民党政府的法币以固定汇率挂美元,以后还能不能锁住老蒋滥发票子打内战的 “雄心”?不过这与人民币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人民币还没有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几十年,人民币就是要选外币为锚也轮不到美元,因为中美之间根本没有多少往来。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人民币挂美元才有可能变成现实。但此时还作为世界第一强币的美元,却开始走下坡路了。   下周我们继续讨论人民币选锚的经验。这里先写下作者的观点:选锚之举为的是维系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无论怎样打算盘,人民币应该择善而从。
  19. 孙郁:《序》
    文学 2010/11/21 | 阅读: 1831
    一我在多年前,就曾想把此书编出来,然而俗事缠身,一直未能如愿。编辑此书的缘起,不是别的,而在于想了却鲁迅先生的一个遗愿。鲁迅生前在文章和信件里,不止一次地提起过,要把攻击他的文章汇成一册,供世人一阅。《三闲集·序言》云:“我想另外搜集也是‘杂感’一流的作品,编成一本,谓之《围剿集》。如果和我的这一本对比起来,不但可以增加读者的趣味,也更能明白别一面的,即阴面的战法的五花八门。”1934 年5 月15日,在致杨霁云的信中,鲁迅再次提起此事:“集一部《围剿十年》,加以考证:一、作者的真姓名和变化史;二、其文章的策略和用意⋯⋯等,大约于后来的读者,也许不无益处。”鲁迅逝世半个余世纪了,然而这样的书一直未能问世。记得“文革”中,曾有一本内部发行的《围剿集》,但马上遭到禁止,且有许多遗漏之处,让人深感遗憾。现在,与鲁迅先生有过纠葛的人,大多已经作古,我们总算可以静下心来,爬梳历史的旧迹。有这样一本否定鲁迅的集子在,可以让后人更清楚地看到先生的价值。倘一味只读那些赞佩的书,青年人或许不大会理解这些结论的由来。只要细心读过此书和鲁迅的书的人,其结论就不言而喻了。我一直觉得,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名人的关系,是一个大题目,它的内在含义是深广的。“五四”后,中国重要的学人和作家,差不多都与鲁迅有过关联,而冲突者颇多。章士钊、陈西滢、徐志摩、周作人、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冯乃超、阿英、施蛰存等,与鲁迅均有过不快的历史。这里的情况十分复杂,有纯属个人恩怨的,如周作人、高长虹等;有的属于精神上的冲突,认识世界与审美层次的不同,使鲁迅一时陷入众人围攻的境地。凭心而论,本书搜集的文章,除了少数几篇在学术上可以略作讨论外,大多数都不免幼稚甚至谬误百出。这些人与鲁迅的冲突,实际上表现了本世纪上半叶中国新文化诸种思潮相撞的特点。有比较,才能见出真货色来,细品本书的文章,会让人重温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化风潮的影子。读了高长虹、阿英、郭沫若等人的文字,你会感到,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文风,实在不是一个凭空的造物。偏激狂热的文化风潮,在本世纪初就已经不是什么新事物了。这是个很有趣的文化现象。我有时想,鲁迅被众多的人误解和亵渎,不是个人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问题。巨人出世,开始往往是不被接受的。孔子、耶稣,生前受的磨难真是不可胜数。阮籍、嵇康、李贽、曹雪芹等,也是被世俗无法容忍的人物。与上述诸人比,鲁迅似乎没有好到哪里。他的婚恋不幸、兄弟失和、彼免职、被通缉等,实在也是不如意得很。鲁迅是一个被士大夫阶层拒绝的人,他少有传统人的中庸、柔弱,因为对人生与社会想得透彻,官方与民间,都不接受他。先生越是被拒绝、被否定,在今天看来,越显示出它的价值来,他的独特的文化品格和人格力量,对被几千年旧文明浸泡的中国人的病体来说,真是一剂强烈的泄药。鲁迅的一生曲折复杂。他早年丧父,后又多受内外部厄运的刺激,是深味生命之苦的。1924 年,由于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谗言,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反目分手。这件事,对先生是个不小的刺激。虽然后来二人均缄口不语,但兄弟间的结怨,在鲁迅内心是一道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鲁迅常常以真心待人,但有时得来的却是相反的报答。高长虹事件,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鲁迅曾帮他走向文坛,为编校高长虹《心的探险》一书,夜间竟吐了血,但后未有个时期,高长虹个性变得极端不近人情。1926 年,鲁迅赴厦门后,《莽原》半月刊杂志社内部出现磨擦,高长虹逼迫远在南国的鲁迅表态,由于鲁迅不明底细,一直沉默着。结果招致高氏的狂轰滥炸,他先后写出《走到出版界》、《我走出了化石的世界》等文,大肆攻击鲁迅,后又在文中暗示,鲁迅夺了他的爱,并以诗喻之。高长虹的单相思而惹出的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大多为病态之语,其文没有什么文化价值。在这里,倒是可见出鲁迅的大度。鲁迅后来在作品中,多次指出那些忘恩负义者的可鄙。在小说和杂感中,偶尔以笔还击,《故事新编》中的某些细节,留下了那时的心绪。上述两件事,算是个人间的恩怨。我们不妨说,这里有气质和人格上的差异,文化上的磨擦,虽然并不是直接导因,但此种亵渎所造成的内伤,是很重的。我在读他对叛徒的愤慨的文字时,就时常为先生的苦衷所震动。爱而得仇、善而获怨,这是人生的不幸,对此,先生的体悟,大概比常人都要深厚的。但最使先生不快的,或者说占去了他一生许多精力的,是他与自己的敌人或不同路者的论战。先生的一生,一直未能摆脱此种纠缠。他的杂文,与别人争鸣而发的,数量很多。其中有赤膊上阵与他正面较量者,亦有躲在林中施放冷箭的。我觉得这里大致可分成三类,一是针锋相对的攻战,如与章士钊、陈西滢等人的冲突;二是纯属文化论战方面的,如与创造社诸 人,以及梁实秋、林语堂、施蛰存等人的不快事件;三是政治上的,如对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以及“左联”内部的抨击或批评。在与上述诸人诸集团的论战中,双方都有失度的地方。但,历史的事实是,鲁迅往往是被动的被人攻击甚多,他几乎从未先施以恶意。围剿来了,当然要反抗,于是结仇,于是沸沸扬扬。对先生恶意损之者有之,造谣中伤者有之,有的干脆讲理不行,骂语相讥,很失儒生的雅态。而翻看鲁迅的文章,是很少有辱骂之句的,先生在愤怒之极时,亦不过狠命挖苦对方一下,但绝不说里巷俗语。尖刻是有的,但却是庄重的思考,不去顾个人得失。相反,有些攻击鲁迅的人,则变态乃至偏至一极。不看这些反对的文章,真无法懂得,鲁迅何以嫉恶如仇,何以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对抗者是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黑脸白脸,是人是妖,曲直忠邪,是清清楚楚的。本书搜集的文章,大多数是很有火药味的,绝不像名士化散文悠闲自得,那是动荡转型时代的骚动留下的痕迹,其中可见某些外来理论移植过程中的偏颇,亦可见旧文化的根深蒂固的惰性。鲁迅在文坛笔耕的几十年间,被围剿之事多而且杂。本书重点介绍了“现代评论”派、创造社、自由主义文人、国民党右翼学者的围剿文章。我以为这些文章,是有社会代表性的。中国社会的重要知识层次和社会团体,与鲁迅都处于对立状态。这种对立隐含着什么呢?是文化的交锋还是气质上的牴牾?我想,当代青年人看了这些文字,稍有头脑,当会反省。批评家们大概也可以在此得出教训:武断是批评的大忌。从鲁迅时代到现在,我们的文学批评,究竟在什么地方有所进步了呢?一部围剿鲁迅的集子,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一个侧影,它多少也可以告诉我们,在中国文化人中,建立一种科学的批评精神,是多么重要的任务。二最初与鲁迅发生冲突的,是陈西滢、章士钊等人。1924 年底,北京女子师大爆发了学生运动。事情是因校长杨荫榆开除三名学生引起的。次年5月,学校风潮又起,女师大出现打手,殴打学生,造成多人受伤,鲁迅和马裕藻等人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太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公开支持学生运动。七人宣言发表后不久,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闲话》一文,含沙射影地说,这次学生运动是“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认为鲁迅等人站在学生一边,是对当局的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并且让章士钊等人“万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陈西滢在文章中,似乎以“公允”的口吻为当局辩护,这种态度当然引起了鲁迅的反感。以此为导火线,鲁迅与陈西滢等“现代评论”派的人,进行了激烈的论战。也许是鲁迅的笔锋刺中了陈氏的要害,于是他不惜用大量笔墨,对鲁迅进行人身攻击,他在致徐志摩的信中写道: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的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捏造些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的。⋯⋯他没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几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说人“放冷箭”,并且说“放冷箭”就是卑劣的行为。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实”,如上面举出的几个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骂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实”,并且承认这样是下流。接着陈西滢诬陷鲁迅抄袭别人的著作成果,他说: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楼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陈西滢加给鲁迅的这顶罪名,不久就被别人澄清,胡适等人后来就指出陈西滢的错处。由于陈西滢在论战中被对方所激,因此行文中多讽刺之意。在另一篇文章,他提到了鲁迅作品的成就:“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陈西滢貌似公允,其实夹带了极不友好的态度,他对鲁迅的人身攻击,实际上露出了他狭隘的世俗意识。鲁迅与陈西滢的恩怨,是现代中国社会具有人道感的个性主义意识,与绅士阶级交锋的一种典型。陈氏的许多思维方式和价值态度,在中国知识阶层,是有代表性的。鲁迅在这类人的举止言谈中,看到了上层知识界的要害的东西。他觉得,在“正人君子”那里,蕴含着可怕的劣根性,绅士阶级的人生态度,以及维护“公理”的精神意志,是中国腐败政府赖以生存的精神土壤。他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的许多幽默、冷酷甚至不尽人情的文字,显示了鲁迅先生孤傲伟岸的性格。这里所蕴含的深层的文化意绪,对当代研究者来说,确实是一个有趣的课题。女师大风潮之中,鲁迅不仅受到知识界某些人的攻击,而且也受到了来自官方的压力。当时的教育总长章士钊,当得知鲁迅同情学生,并且通过舆论等方式声援学潮后,被激怒了。章士钊认为,作为教育部的官员,直接参预学运,是有悖于政府官员身份的。我们现在读章士钊免鲁迅职务的文字,其感慨定会不小吧!鲁迅为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后来到平政院起诉章士钊的举措,是很有气魄的。他与官僚者的周旋所表现的智慧和胆识,是同代人所难以做到的。这或许也是他屡遭厄运的一个原因。因此,当有人抱怨他缺少“费尔泼赖”精神的时候,鲁迅觉得,在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里,空洞地喊公允的口号,是可笑的。人们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除了反抗还有什么呢?在《我还不能“带住”》中,他写道: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这种异于常规的反抗情绪,看似离经叛道的,但仔细品味,你会发现,在鲁迅的深层意识中,爱的情感是深的。惟其懂得爱,恨的时候才不留情面。鲁迅的冷酷深刻,要么是使对手服服贴贴,要么使耍赖而恶态相报。这大概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三1926 年8 月,鲁迅离京南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从这一年,起,他不断卷入各种文化风潮和某些个人的争辩中。先是高长虹发难,后与顾颉刚有隙,在厦门和广州,不快之事未曾间断。1927 年国民党的“清党”,对鲁迅的刺激是深重的,他曾形容自己被血的现实“吓得目瞪口呆”。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思路和工作,想从此结束“自我流放”的生活,并专心致志地从事译著工作。事情并不像他所设想的那么顺利。在后来定居上海的十年生活中,他一直未能摆脱被围剿与谩骂的环境。即使在他心境最佳的时期,也依然没有躲开各种势力的干扰。刚到上海时,鲁迅的确有一种寂寞之感,他渴望尽快找些新的朋友,与他们在文坛上认真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当创造社的朋友郑伯奇、段可情来访时,他的高兴之情是可想而知的。在广州的时候,他就曾想与创造社联合起来,先生觉得,创造社、未名社、沉钟社,在文艺方面是用力的。鲁迅内心深处,隐隐地对创造社有一种期待。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恰恰是创造社一些左倾青年,最早向他发起了讨伐。在与鲁迅进行周旋的所有集团之中,创造社的声势最大,对鲁迅晚年心态的影响,亦不可忽视。创造社是一个青年文艺团体,早期主张浪漫主义,注重对人的生命意志和自我情绪的表现。其代表人物郭沫若等人的文学创作,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明显的浪漫主义倾向。他们以自己的真诚的情感,震动过许多读者的心。郭沫若等人的作品也曾引起了鲁迅的注意,他对这些人的印象总的来说还是好的。但是,当时创造社的一些成员还带着青年人特有的冲动,和轻率的个性气质,他们在受到苏联革命理论的影响后,觉得有必要对中国旧的作家队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算。尤其是在成仿吾等人的眼里,旧有的文化人士已经衰老了,只有他们这些代表先进观点的青年,才能肩负起历史的使命。于是,从1927 年起,成仿吾等人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开始对鲁迅等人进行批判。1928 年1 月,上海出版的《文化批判》上,发表了冯乃超的《艺术与社会生活》一文。文中写道:鲁迅这位老生——若许我用文学的表现——是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世人称许他的好处,只是圆熟的手法一点,然而,他常追怀过去的昔日,追悼没落的封建情绪,结局他反映的只是社会变革期中的落伍者的悲哀,在聊赖地跟他弟弟说几句人道主义的美丽的说话,隐遁主义!好在他不效L·Tolstoy 变作卑污的说教人。接着,李初梨发表了《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成仿吾推出《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等文,对鲁迅等入进行理论上的发难。他们的理论对当时中国的文坛来说,的确吹进了一缕新风新的概念,新的认知范畴、新的认识视角,使许多人感到既新鲜又莫名其妙。成仿吾等人的理论的出现,大有除旧布新、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气势,似乎旧的文学意识与表现方式已经过时了。鲁迅也被这些人的理论所,‘惊呆”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理念世界,这里的满溢着火药味的观念,使他感到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已再也不那么单调了。可是,凭着直觉,他感到,这些气势逼人的理论似乎并没有射中中国社会的要害,除了朦朦胧胧的概念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他无法接受这些远离尘世的理论演义,何况这里充塞着过多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呢。他觉得有必要回答这些狂妄的青年的挑战,他相信,自己并没有看错,这些轻浮的青年理论只是建在沙漠上。在这一年三月出版的《语丝》周刊上,他发表了《“醉眼”中的朦胧》一文。鲁迅指出,成仿吾等人的理论,其实还是远离现实的朦胧的东西,创造社过去还在:“艺术之宫”里,现在突然转向革命。鲁迅认为,搞文艺的人是敏感的,而且生怕自己的没落,于是不得不向四处拼命的抓攫。问题不在于他所抓到的理论是否系统、准确,而在于应用这种理论时是否切合对象的自身情况,倘若急功近利,那么,这种理论未免有些教条。这时候鲁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还是较陌生的,但他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认为“革命文学”的提倡者们,还没有真正走进现实之门。《“醉眼”中的朦胧》发表以后,创造社的诸位大为恼火,成仿吾立即回文,在《毕竟“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挖苦道:听说堂鲁迅近来每天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毁誉;他注意到时下的报纸杂志,是因为要知道什么人怎样礼赞而什么人怎样失礼;而且一次触了他的眼膜,“竟像一板斧劈着了”他的“记忆中枢似的”,从此再也不会忘记,而且一有时机,那便真的睚眦必报了。⋯⋯对于我们的堂鲁迅,我希望他快把自己虚构的神殿粉碎,把自己从朦胧与对于时代的无知解放出来,而早一点悔改,——他的悔改,同Don Quixote 一样,是可能的。传闻他近来颇购读社会科学书籍,“但即刻又有一点不小问题”:他是真要做一个社会科学的忠实的学徒吗?还是只涂抹彩色粉饰自己的没落呢?这后一条路是掩耳盗铃式的行为,是更深更不可救药的没落。回到这“醉眼中的朦胧”,我们的英勇的骑士纵然唱得起劲,但是,他究竟暴露了些什么呢?暴露了自己的朦胧与无知,暴露了知识阶级的厚颜,暴露了人道主义的丑恶罢,毕竟是“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把鲁迅指为中国的堂吉诃德,是害了神经错乱与夸大妄想的病态之人。他认为鲁迅不仅思想是陈腐的,而且人格也是卑污的;在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像鲁迅这种人,已失去了自身的价值。成仿吾觉得,中国的文化建设,必须推翻鲁迅式的思想模式,用苏联式的革命武器去建设新的文化天地。一切必须重新开始,旧的不再具有存在的意义了。攻击鲁迅的文章逐渐多了起来,叶灵凤还在杂志上画了一幅讽刺鲁迅的漫画,他在说明中写道:“鲁迅先生,阴阳脸的老人,挂着他已往的战绩,躲在酒缸后面,挥着他的‘艺术的武器’,在抵御着纷然而来的外侮”。对这些人身攻击的文章,鲁迅己不觉得新奇了,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和公开发表的文章里,也毫不客气地加以反驳和回击。在攻击鲁迅的文章里,郭沫若是最锋芒毕露的。他在这一年《创造月门》二卷一期上,以杜荃的笔名,发表了《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这篇文风极不友好。笔触相当刻薄的文章,对鲁迅的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且试图以此宣判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死刑”。郭沫若在这篇文章里,把鲁迅看成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曾把握的封建遗老,他认为鲁迅对现代世界是隔膜的,鲁迅的思想、爱好、审美情趣无不与封建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了解的鲁迅,当然也不会了解无产阶级的观点。鲁迅对“革命文学”提倡者的回击,证明了他已完全成为中国文坛的落伍者,于是,郭沫若总结说: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鲁迅是二重性的反革命的人物。以前说鲁迅是新旧过渡期的游移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完全错了。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郭沫若以诗人的浪漫情绪代替了政治意识,他对鲁迅的著作所看甚少,仅凭一点印象,就信口开河,这完全是一种非科学的武断的批评态度。在政治生活中,支撑郭沫若的有时是某些非理性的情绪和直觉,他的缺少理性的草率之作,客观的说,对后来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在重重的围击中,鲁迅的心境确实是不好的。他一方面抓紫学习对他来说还是新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另一方面又不断回击来自文坛上的冷枪暗箭。但是争论并没有结束,理论上的纠纷日益明显,鲁迅陷入了更深的包围之中。在尖锐的对立中,对方有时不免意气用事。有人对鲁迅的态度、气量和年纪打起主意,批判者说鲁迅态度苛刻、心胸狭窄,缺少大将风度,甚至拿他的籍贯、家族当作奚落的资料。鲁迅被这种卑劣的手段所激愤,一连在《文坛的掌故》、《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等文章里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他的文章也夹杂着逼人的讽刺意味,对创造社、太阳社等人的思想、文艺观进行了反批评。鲁迅认为成仿吾等人的文风是个问题,更主要的是,他们的理论也难以立得住脚。例如,成仿吾在大谈革命文学时,把革命文学的宣传作用无边的夸大了,这种标语口号式的东西,在鲁迅看来,尚不配具有文学的资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但我以为当先求内容的充实和技巧的上达,不必忙于挂招牌。“稻香村”“陆稿荐”,已经不能打动人心了,“皇太后鞋店”的顾客,我看并不比“皇后鞋店”里的多。一说“技巧”,革命文学家是又要讨厌的。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但中国之所谓革命文学,似乎又作别论。招牌是挂了,却只在吹嘘同伙的文章,而对于目前的暴力和黑暗不敢正视。作品虽然也有些发表了,但往往是拙劣到连报章记事都不如,或则将剧本的动作辞句都推到演员的‘昨日的文学家’身上去。那么,剩下来的思想的内容一定是很革命底了罢?我给你看两句冯乃超的剧的结末的警句:“野雉:我再不怕黑暗了。偷儿:我们反抗去!”鲁迅的文章是带有辩证因素的,他在声势浩大的新文艺思潮的袭击中,没有被新奇的事物所吓倒,反而以自己的机警、聪慧,道破了对手的矛盾。的确,在回击对手时,鲁迅也时常无情地嘲弄过这些盛气凌人的青年人,他那冷酷地解剖别人和解剖自己的个性,在这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他也意识到自己的不留面子的笔锋是招惹是非的固由,但他始终认为,在现实面前,在真理面前,没有丝毫让步的可能,哪怕暂时受到更多的委屈。这一年,钱杏邮发表了《死去了的阿Q 时代》的长篇评论,对鲁迅的文学创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批判,这是这一年双方争论之中,左翼青年最有分量的一篇论文。《死去了的阿Q 时代》从鲁迅小说的时代背景、创作动因、个人气质以及当代意识几个方面,对鲁迅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作者认为,鲁迅的小说除了《狂人日记》表现了一点对礼教的怀疑,除了《幸福的家庭》表现了一点青年的活性,除了《孤独者》、《风波》表现了一点时间背景而外,大多数的创作没有一点现代意味。鲁迅属于遥远的过去,属于无光无爱无幸福的世界,而不属于激荡变化的现在。鲁迅所展示给人的,是绝望与痛苦、哀伤与苦闷,是麻木的、灰色的人生,而不是光明与希望。因此,尽管鲁迅创造了许多动人的艺术形象,但由于人物的悲观主义思想,使他的作品没给人们留下一丝的快乐。鲁迅的这种看不见人生出路的思想情绪,一定程度制约了他的发展。在革命形势轰轰烈烈地前进的情况下,鲁迅只能被新的时代所抛弃。这位青年学者甚至认为,鲁迅笔下的阿Q 时代,已永远的过去了:阿Q 正传虽有这么多的好处,在表现与意义两方面虽值得我们称赞,然而究竟不能说是代表十年来的中国现代文坛的时代的力作;十年来的中国农民是早已不像那时的农村民众的幼稚了,所以根据文艺思潮的变迁的形式去看,阿Q 是不能放在五四时代的,也不能放在五卅时代的,更不能放到现在的大革命的时代的。现在的中国农民第一是不像阿Q 时代的幼稚,他们大都有了很严密的组织,而且对于政治也有了相当的认识;第二是中国农民的革命性已经充分的表现了出来,他们反抗地主,参加革命,近且表现了原始的Baudon 的形式,自己实行革起命来,决没有像阿Q 那样屈服于豪绅的精神;第三是中国的农民知识已不像阿Q 时代农民的单弱,他们不是莫名其妙的阿Q 式的蠢动,他们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不是泄愤的,而是一种政治的斗争了.⋯⋯说到这里,我们是很明白的可以看到现在的农民不是辛亥革命时代的农民,现在的农民的趣味已经从个人的走上政治革命的一条路了!事实已经很明显的放在眼前,我们能不能说阿Q 的时代是万古常新呢?我们愿意很坚决的说,阿Q 正传着实有它的好处,有它本身的地位,然而它没有代表现代的可能,阿Q 时代是早已死去了!阿Q 时代是死得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如果没有忘却时代,我们早就应该把阿Q 埋葬起来!勇敢的农民为我们又已创造了许多可宝贵的健全的光荣的创作的材料了,我们是永不需要阿Q 时代了!⋯⋯钱杏邨在文章中还认为,鲁迅没有一丝政治思想,他与政治不发生关系,闭着双眼是不会感受到革命形势的。作者把鲁迅反驳成仿吾等人的文章,看成是鲁迅否认革命文学的必然表现: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实在是富于保守性的,不然,为什么一年以上的刊物就不能转变方向,而必须维持以前的态度呢?这可以说,鲁迅是主张文艺守节论的。无聊的思想,刻毒的谩骂,此外,我们在鲁迅的著作里,究竟还能找到些什么?似乎还有一点,那就是鲁迅作文时固然忘却政治,看其他作家的文章时,却并没有忘却,甚至努力的有意的硬把他们推到政治上去,想借着他自己所谓指挥刀,来泄泄他的愤。在作者看来,鲁迅不仅没有革命性的一面,而且充满了敌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作风,因而,他最后说道:现在的时代,已不是这样的武士的时代了。果真再不觉悟,鲁迅也只有“没落”到底。果能接受批评,翻然悔悟,这个时候我们依然相信还不迟。错误的改正不是一种羞辱,任性没落,却不是我们的态度。我们请再看鲁迅以后。我们是诚恳的最后希望他抛弃了他的死去了的阿Q 时代,来参加革命文艺的战线,我们对她依旧表示热烈的欢迎。《死去了的阿Q 时代》是围剿鲁迅的文章中最有理论性的论文,对鲁迅的思想的复杂性也有一定的认识。这比郭沫若、成仿吾等人的观点更系统。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人们就会发现,钱杏邮在写此文时,完全是从政治革命的角度来演绎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而没有切入中国社会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之中。他仅仅从政治上热情地讴歌了农民革命的行动,而没有仔细分析农民心理的内在结构,仅仅从苏联的理论中套用几句公式,而忽略或抹杀中国的现实形态的实质内容。钱氏在文中输入的只是苏联革命的概念,而不是对社会结构以及人的心理结构的关注。如果说,在当时这种观点能够起到使人们超越自我的鼓动作用,还不失一篇富有激情的文化上的宣言的话,那么,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国民心理的状态来看,这种理论一开始就失去了其科学性的价值。因为它是青年文人彼异国的新的理论吸引后的一种情感冲动的产物,它既缺乏现实性的根据,又不具有深沉的情感体验后的理性总结。在这里我一们可以看出,鲁迅当时所面临的,是一群操持新鲜的理论而又不诸熟中国国情的偏激青年,他们在理论上对鲁迅的狂轰滥炸,除了在客观上促使鲁迅去探索新的理论模式外,几乎没有给中国文坛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在被围剿的日子里,鲁迅抽暇购买了许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书籍。他想认真读读这些有影响的著作,以便弄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世界获得普遍注意的原因所在。鲁迅还挤出了时间阅读来自苏联的理论著作,对过去争论中尚存在模糊的地方,有了新的认识。他后来说: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并且因此译了一本薄力汗诺大的《艺术伦》,以救正我——还因我而及于别人——的只信进化论的偏颇。鲁迅对这些新的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接触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后,他确信,创造社和太阳社的一些青年们,并没认清中国现实的实质问题,他们只不过把这些舶来品生硬地套过来而已。这场持续多日的争辩使鲁迅进一步相信,任何外来的东西,倘不针对中国的现实特点,就不会给中国的改变带来丝毫益处。他后来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具体地分析了左倾主义文学观失之偏颇的根源,这些观点成为鲁迅实践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鲁迅的思路一贯是从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出发来阐释问题的,实践性与现实性在他思想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他相信客观存在的真实性远远超过相信来自先验理性的各种信条,他的思维方法在许多地方呈现出辩证的因素来,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所有的远离现实的超时代的认识论,都不具有现实的价值。但是鲁迅并不因此而摈弃这些带有生气的外来思想体系,他总是认真思考这些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交汇点,并不断从中获得新的思路。鲁迅思想的变化,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1930 年5 月7 日上海的《民国日报》上发表了署名男儿的文章《文坛上的贰臣传》,文中说:鲁迅先生在共产党诅骂到怕之后,一拉拢就屈服了,光华书局所出版之萌芽,名为鲁迅主编,实则是共党操纵而且更同流合污的署名子巴尔底山(Por,itan)之共产党代的刊物,其自甘为傀儡有如此者,现据熟于文艺界消息表的朋友说,张资平也不堪其骂,近已输诚投降了。据说,他俩为了要维持文坛上和社会上的地位,不能不要和他门要好,共同一致,于是共产文艺政策宣告成功,而文艺前途不知黯滤无光于何时了,啊!为什么不淫不移不屈之士,这么难见于今世?我在鲁迅先生没有醒觉时,深深为之惋惜,不能不痛心地写了一篇鲁迅被共产党屈服。“男儿”认为鲁迅的转向是他的人格的悲剧,他的这种观点,在文坛中有一定的代表性。鲁迅思想的变化使许多中间人物和右派文人感到惊异,如果说鲁迅早期的偏激思想他们还能接受的话,那么他转向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则使许多人认为这是投降的表现。他们觉得鲁迅误入了歧途,其思想与审美意识都出现了偏差,新月社的一些人,都不同程度对鲁迅持这种观点。还是在1929 年,梁实秋针对鲁迅所翻译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作品以及这些理论所表述的观点提出异议,他在《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论鲁迅先生的“硬译”》等文,批评了鲁迅等人的观点和表现,一场关于文学的阶级性的问题的争论随之而出现了。梁实秋等人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是持反对态度的。他是白壁德新人文主义理论的拥护者。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是一种温和的古典的人道主义,它提倡人性的均衡,提倡个人克制及道德准则,对偏激的非理性情绪甚为不满,主张回到古典文艺的怀抱中去,梁实秋的审美思想属于这一思想体系,因而他主张纯粹的人性的东西,而全力反对阶级斗争的学说,梁实秋的批评尺度完全来自于西方,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具有浓郁的书斋性,这些纯粹的理性的东西仅仅是一些温和的理想主义的幻象,它一旦与血的现实相结合,就显得格外苍白了。鲁迅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文中,回答并批驳了梁实秋的人性论的观点。鲁迅不但认为文学是有阶级性的,而且也认为在中国最黑暗、最惨无人道的时代,高唱人道主义的调予,其实质是充当了反动当局的走狗。鲁迅不相信纯粹的人道主义神话会给中国带未希望,对于在长夜里久经磨难的鲁迅来说,一切空泛的、超时间的精神价值都不过是海市蜃接的幻影而已。从个性主义的反抗意识,到以阶级的观点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鲁迅的思想在许多方面,与马克思主义开始有些接近了。他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中,汲取了新的营养,其一贯的战斗精神,开始蒙上共产主义的色彩。鲁迅在各种文化势力的围剿中,最后选择了与左派队伍联合起来的道路。这一戏剧性的变化给后人留下了说不完的话题,不管人们怎样猜疑他的动机,有一点人们是不能不承认的,孤独的鲁迅需要一种团体的力量,一支庞大的反抗旧势力的队伍。他不再计较以往的得失,与许多热血青年们组成了联盟。1930 年,国内形势有了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鲁迅与太阳社、创造社诸人团结起来。1930 年3 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时,鲁迅被推选为主要的领导人。从这时起,他组织并领导了左联的反抗政府当局的文化运动。这是一个白色恐怖的时期,谣言、通缉令、暗杀充塞着上海滩。二十世纪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三十年代那样空前的政治黑暗与思想上的活跃。革命的与反革命的,维持现状的与反抗现实的,各种对立的局面在交织着、对峙着,到处布满了仇恨与反抗的气氛。一切有良知的热血知识分子,几乎都自觉地加入了与国民党政府当局斗争的行列。鲁迅在当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了青年作家和知识层的领袖。只要我们翻开《鲁迅全集》,就会看到,在上海的十年中,他一直是在围剿与反围剿中生活的。在严峻的形势中,他始终毫不妥协地与当局者战,与右倾分子战,与极“左”的青年人战。他的神经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以至来不及从容地进行纯艺术创作,他太神经质了,在对现存社会的批判中,他的确显示了非凡的气魄和胆识,但有时也因过分敏感与多疑,不免与周围的许多人发主误解和冲突。他在许多方面对人是毫不留情面的,意识深层中带有浓烈的怀疑性特征,他对社会、对人生越认识得深刻,其个性就越表现出不妥协的、有时甚至令人无法接受的特点来。但是,如果认为他是一个极端的非理性主义者和气量狭小的怀疑主义者,那显然是错了,鲁迅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中,与许多青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与反动当局周旋的同时,他还把大量心血倾注在扶植青年作者的劳动上。他与翟秋白、冯雪峰、曹靖华、萧军、萧红等人的友谊,至今仍在文坛上被广为传诵着,他与老友许寿裳的友谊一直保持到去世。鲁迅为朋友和同志所付出的,远远地超过了别人的给予。当然,反对鲁迅的人不会看到这位文学家思想的另一面,他被文坛许多人看成个人主义欲念较强的、具有迫害狂心理的人。于是有人造谣说鲁迅的转向是因为拿了苏联政府的卢布,有人说鲁迅与日本特务勾勾搭搭,是汉奸文人⋯⋯一直到死,鲁迅一直遭到各种谣言的攻击,他在致李秉中的信中感叹道:“文人一摇笔,用力甚微,而于我之害则甚大。老母饮泣,挚友惊心。十日以来,几于日以发缄更正为事,亦可悲矣。今幸无事,可释远念。然三告投杼,贤母生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生于今世,正不知来日如何耳。”鲁迅的这种心境,正是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的产物。可见当时文坛的情况是何等的复杂。有一种观点在反对鲁迅的人那里是带有普遍性的,即他们把鲁迅看成仅仅会骂人的作家,鲁迅除了会用笔痛击对方外,没有什么永存的价值。如1933年9 月上海《新时代》上发表的《鲁迅的狂吠》,就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一篇:鲁迅先生是文坛上的“斗口”健将。你看他战了许多将——成仿吾梁实秋⋯⋯等等,虽则他每战不一定是胜仗,然而他至少是有“战术”的。在他每次笔战的时候,他一定埋伏了许多小将,——他手下的喽罗——等到对方有了答复,他手下的小卒便狂叫起来帮骂起来。他们的谩骂是不顾理论的,他们似乎在多次的谩骂里已感到一种满足,如他们的“老将”一样。不顾事理,来势凶猛,那便是鲁迅先生的“战术”。当鲁迅先生有兴趣谩骂人家的时候,他最喜欢派人家算是××主义——虽则人家绝对不是××主义——而加以重大的攻击,甚至把艺术家的“宣传品”当做“艺术品”,派人做××主义之后,再加以攻击,于是鲁迅先生自以为是胜利了。我似乎看到了一个露出黄牙的笑的影子。但是,鲁迅先生的谩骂是有什么意识呢?读者们仅能感到一些滑稽罢!然而,他的滑稽是狂暴的,我不得不说他是在狂吠!鲁迅先生被围攻和误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他的见解的深刻超出了常人的视野,这必然引起许多人的异议。其二,由于鲁迅论辩的方式方法超越了中国人传统的温情主义和瞒与骗的虚伪主义,这也必然使卫道者和中庸之众感到难堪。鲁迅的奇特的精神气质在阶级斗争十分尖锐的环境里,是有鲜明的倾向性的。他同情被压迫的人们,仇视所有的以各种方式有意或无意与旧的势力进行合作的人们。他的不近人情的毫不留面子的战术,不仅使政府当局感到头痛,而且也使左翼作家队伍里的一些同志深为不解。加上同营垒内部的宗派情绪和教条主义的滋长,他们与鲁迅的冲突就越来越显得尖锐了。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鲁迅与共产党内的文艺领导者之间思维方式与认识形式的一次重大的冲突,这也是带有强烈个性意识的鲁迅,与左联领导人的决裂的开始。在这场冲突里,鲁迅的政治意识和个人情感表现得十分强烈,以至使左联内部的分歧公开化了。1936 年初,上海文艺界的领导人,在急剧变化的形势下,根据共产国际新的指示精神,自动地解散了左联,并且提出了“国防文学”的口号。周扬等人提出这个口号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团结文艺界人士,一齐加入到抗日救国的行列。他们认为,左联的旗帜太明显,应当打出新的旗帜,使更多的人聚集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全民族的抗日斗争。由于解散左联一事没有和鲁迅很好地商量,加之左联内部宗派情绪和认识的不统一,鲁迅与周扬等人的矛盾开始激化了。周扬在1936 年6 月上海出版的《光明》杂志上,发表了《现阶段的文学》,系统地阐述了“国防文学”的内在含义。他指出:“国防文学就是配合目前这个形势而提出的一个文学上的口号。它要号召一切站在民族战线上的作家,不问他们所属的阶层,他们的思想和流派,都来创造抗敌救国的艺术作品,把文学上反帝反封建的运动集中到抗敌反汉奸的总流。”应当承认,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危难关头,周扬等人提出的这一文学口号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它至少把共产党内左派作家的队伍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推进了,它使全国各界人士都纷纷走到这个旗帜之下。不久,“国防戏剧”、“国防诗歌”、“国防音乐”等口号也相继问世,“中国文艺家协会”也随之诞生,许多作家都自觉地成为“国防文学”的支持者。文学艺术界的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左联的仓促解散,以及对于“国防文学”口号中某些含糊的解释,鲁迅是有意见的。他没有立即加入新成立的文艺家协会,对周扬等人的做法持保留的态度。但不久就有人批判鲁迅破坏统一战线和文艺家协会,对鲁迅进行攻击。批判鲁迅的人主要是针对鲁迅等人提出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他们认为提出这个口号,无异是分裂中国的文坛。实际上,鲁迅所以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是为了补救“国防文学”这个名词在思想意义上的不明确性,即在争取团结大多数作家的同时,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思想的独立性。鲁迅的这个口号,最早由胡风《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一文中公布出去,不久,鲁迅指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这名词,在本身上,比‘国防文学’这名词,意义更明确,更深刻,更有内容。”鲁迅认为两个口号可以并存,“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主要是针对左翼作家提出来的,它体现了鲜明的党派特征。围绕着两个口号,文艺界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各大报刊纷纷载文介绍争论的内容,各种小道消息迭起。鲁迅当时正在病中,他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答托洛斯基派的信》、《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等文,全面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文中流露出对当时文坛上许多青年人的不满。1936 年的中国文坛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在民族危机的时刻,不同思想和个性的文人汇聚在一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作家队伍中的宗派情绪,使彼此成见加深,一些简单应办的事情有时要经过许多纠纷才能办到。作家队伍中一些人排斥异己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当周扬等人告诉鲁迅,说胡风是内奸时,鲁迅就十分反感,认为证据薄弱,不足为凭。鲁迅怀疑这些人的目的,在文章中按捺不住内心的火气。他觉得,在左翼作家队伍中,许多人没有改变旧时代的精神痼疾,其劣根性依然蒙在骨子里,这种人似乎更危险。显然,鲁迅把问题看得太复杂了,以致在争论中彼此都留下了不小的创伤。它的余波一直延续到解放以后,成为文坛政治风云中久久不散的阴影。两个口号之争,不仅仅是文坛内部思想上的冲突,而且也是宗派主义情绪在作家队伍中的一种反射。它是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历史环境下特殊的产物,也是中国一些文人旧的积习的表现,鲁迅无论怎样超尘脱俗,也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情感的困惑。不管双方如何固持己见,实际上,这里夹杂了许多私人成见,鲁迅在这场争论中也或多或少有一种武断的情绪,虽然他的观点在许多方面不无道理。和平时代的青年也许无法理解鲁迅当时的这种情绪,人们大概难以接受他的过于偏激的语言和火气十足的文章。但是,只要我们分析一下当时斗争的严峻性和社会的复杂性,鲁迅的这种情感方式就不难理解了。在这种环境里,鲁迅只能也只会采取这样方式对待现实的存在。他是一个出色的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会成为出色的实际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实际的领导者。他与左联的文艺工作领导人之间的冲突表明,他是一个不肯被专断者所摆布的人,不愿意违心地迎合别人的理论。一旦认准了道路,他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的。人们对他的误解、诽谤乃至围剿,一方面是两种思想的必然冲突的反映,另一方面与他的鲜明个性的超常性不易被人理解有着重要关系。这正是中国人最缺少的、最难以达到的精神品格。在专制制度还长久地窒息着中国人的命运的时候,在个体的人还没有获得最基本的人的价值的时候,鲁迅的这种反抗意识就变得十分难能可贵了。也许人们认为他不免过于冷傲、偏激,但在中国现代民主革命的进程里,他的这种思想,这种个性,这种既深刻得片面又冷静得逼人的精神状态,正是中国现代人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在前工业社会,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度,当社会尚没有民主与法律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的时候,鲁迅的情感方式的确代表了中国现代先觉者寻找自我,寻找民族新生的进步的精神品质。因此,我们可以说,鲁迅的反围剿、反压迫的精神个性,是具有诱人的精神价值的。四没有哪一个中国作家会像鲁迅那样,在生前遭到如此之多的亵渎,而在死后,依然招惹到无休止的谩骂。对鲁迅毁誉参半的议论,多年来一直充塞在海峡两岸。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差不多在鲁迅研究中体现出最典型的特征来。随着鲁迅地位在中国文化界的确立,保守主义、温和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文人、学者们意识到了鲁迅在中国社会的破坏性作用,他们感到传统的理性秩序在鲁迅那里已经被无情地践踏了。因而沦丧感和怨恨感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这其间,右翼分子当然没有放弃对鲁迅的挖苦乃至诋毁,反对鲁迅的文化风潮不时在文坛上刮起。1936 年,鲁迅逝世后,声势浩大的纪念鲁迅的活动,和中国共产党人给鲁迅的崇高的荣誉,使这些右翼分子感到空前的恐惧。他们看到,鲁迅的被普遍认可,乃是社会的非理性情绪的蔓延的象征。鲁迅的地位的确立,无疑将使国民党中央政府处于更为尴尬的地位。苏雪林,就是右翼学者中的反对鲁迅最为坚决而持久的一位。在1936 年的11 月,苏雪林通过致胡适的信,就曾大骂过鲁迅:鲁迅的心理完全病态,人格的卑污,尤出人意料之外,简直连起码的“人”的资格还够不着。但他的羽党和左派文人竟将他夸张成为空前绝后的圣人,好像孔子、释迦、基督都比他不上。青年信以为真,读其书而慕其人,受他病态心理的陶冶,卑污人格的感化,个个都变成鲁迅,那还了得?⋯⋯但鲁迅虽死,鲁迅的偶像没有死,鲁迅给予青年的不良影响,正在增高继长。我以为应当有个人出来,给鲁迅一个正确的判断,剥去这偶像外面的金装,使青年看看里面是怎样一苞粪土,免得他们再受欺骗。我不怕干犯鲁党之怒以及整个文坛的攻击,很想做个堂·吉诃德先生,首加鲁迅偶像以一矛。但几个我素所投稿的刊物的编辑人,一听我要反对鲁迅,人人摇手失色,好像鲁迅的灵魂会从地底下钻出来吃了他们似的。一连接洽三四处都遭婉谢。鲁迅在世时,盘踞上海文坛,气焰熏天,炙手可热,一般文人畏之如虎,死后淫威尚复如此,更使我愤愤难平了。⋯⋯在其《与了民先生论鲁迅书》中,苏雪林重弹其老调:左派利用鲁迅为偶像,恣意宣传,将为党国之大患也。共产主义传播中国已十余年,根抵颇为深固。“九·一八”后,强敌披猖,政府态度不明,青年失望,思想乃益激变,赤化宣传如火之乘风,乃更得势,今日之域中,亦几成为赤色文化之天下矣。近者全国统一成功,政府成权巩固,国人观感大有转移,左派己身大有没落之忧惧,故于鲁迅之死,极力铺张,务薪此左翼巨头之印象,深入青年脑海,而刺激国人对共产主义之注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苏雪林的信件一问世,就受到了文坛进步文人的强烈抨击。上海、南京、北京、天津、西安、洛阳等地报刊,纷纷登出反驳文章,苏雪林一时成为文坛上的新闻人物。这是苏雪林向鲁迅发难的开始,从此,她与鲁迅结下了“不解之缘”。用她自己的话说:“‘反鲁’几乎成了我半生事业。”六十年代,她从海外到台湾定居后,曾写成了《鲁迅传论》,此文曾在台湾《传纪文学丛书》中连载后,收入了《我论鲁迅》一书之中。《我论鲁迅》一书由台湾爱眉文艺出版社出版,书中汇集了她三十余年以来反对鲁迅的文章,这在反对鲁迅的众多文章里,是最充满故意的。青年时代的苏雪林是崇拜鲁迅的。1919 年她到北京女子师范读书时,正是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的时候,她的同学冯沅君、庐隐当时都是颇有名气的作家,这些青年作家们对鲁迅都有极深刻的印象,这些对苏雪林,都是很有影响的。北京女子师大的学潮发生之后,苏雪林对鲁迅的兴味开始寡然了。后来,她对鲁迅与陈源、徐志摩等人的磨擦、冲突表示出不满之情,认为鲁迅失去了理智,是个心底狭小的人。三十年代后,文坛上左翼力量的崛起,更引起了她的不安,她对鲁迅的恶意日益增多起米。苏雪林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一文中说:我是受过五四时代理性主义薰陶的人,凡事都要讲个理性。现在看见新文坛忽然大变,一派蛮不讲理、气焰逼人的行帮作风,当然深感痛苦,尤其对于鲁迅那种一口咬上了人至死不放的狾狗行为,更为不平。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对鲁迅攻击,但也曾屡次表现我的不满。鲁迅心胸何等仄狭,对我岂肯轻饶。有一回上海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先生为联欢起见,宴请曾在他书店出书的文人,鲁迅与林语堂先生齐出席,我亦敬陪未座。我对鲁迅固极冷淡,他对我也昂头天外,不屑理睬⋯⋯听说鲁迅在他所办的某定期刊物上又曾用什么“黄棘”笔名,对我放过几枝“暗箭”,后来我作文追悼旧同学庐隐女士之死,鲁迅也亲自曾骂过我⋯⋯苏雪林对鲁迅的仇视,现在看来完全是两种世界观与两种人格冲突的反映。苏雪林是一位颇具绅士气的女性,她从骨子里就讨厌非理性的冲动,即使身遭不幸,也不愿陷入绝望的困境中。比如她在北京上学的第二年,就曾与易君左、罗效伟两人打了一场笔墨官司,由于报刊上整日刊登“呜呼苏梅”事件,她只好逃避“精神上的压迫”,跑到了法国,到了晚年,她在台湾也不是都愉快的。她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中说:“因为有了点名气,使一般‘啖名’之士,都想打我的主意,所求不遂,则变欢为怒,化友为仇,反令我招致无穷麻烦。⋯⋯我只希望文艺界以后不随便恭维我,也不随便毁谤我,让我无荣无辱,翛然物外,尽此余年,那便是我所馨香祝祷以求的了。”可见,苏雪林是一位知难而退的人,但她偏偏和鲁迅过不去。尽管她主张理性主义,但批判起别人来,却大有非理性的一面。从苏雪林的人生态度里,人们多少可以看到她的某种贵族气和保守主义的精神特性。在武汉大学教书时,她对鲁迅小说的分析还算有些学者的态度。她的文学讲义上,对鲁迅的许多作品还是称道的。但是一谈到鲁迅的人格,她却表现出异常的暴怒的情绪。从1936 年起,她骂了鲁迅几十年,连篇累牍的文章中,并没有翻出什么新花样。充斥她作品中的,大多是嘲骂与挖苦。向来以平庸公正为荣的苏女士,在此陷入了“骂”的泥泽中。她在数落鲁迅是无情无义的恶魔的同时,自己也沦落到恶魔的精神自扰中。在许多文章里,苏雪林一直表示出对尼采、叔本华、妥思陀耶夫斯基的不满。她把共产主义理论与这些非理性的社会思潮联系在一起加以否定。从这个角度上看,她又是一个古典化的保守主义者,一个安于现实而又不敢正视现实的高雅的封建贵族精神的膜拜者。在她看来,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中国政治结构已经确立,无需再加以变革了。文人墨客应与党国保持绝对的一致与统一。所谓左翼文学与反抗文学,完全是造成社会毁灭的祸根。苏雪林的精神哲学的核心就在这里。她认为现实就是合理的,国民党是正宗,不能打倒,中国无需经历新的风雨。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人附和于当权者的旧习的重演。她与国民党政府的亲近,不能不说是她这一传统思想的必然结果。因此,对苏雪林来说,她所面对的左翼作家队伍以及鲁迅这位文化斗士,便不难说是完全陌生和不可思议的了。她永远无法理解鲁迅的精神个性与时代性的内在联系。她不懂得鲁迅作品和人格所表现出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在中国思想史上特殊的地位。她对鲁迅的认识是来自一种主观的情绪,因而缺少清醒的客观的分析。她的批评堕入了谩骂的嚷叫之中,令人难以卒读。苏雪林的治学态度即使是在大陆极“左”的时代里,也是罕见的。苏雪林把新文化的许多现象,看成是文坛的病态,并把这些病态现象划分为“色情文化”、“刀笔文化”、“屠户文化”。在她看来,“色情文化”以郁达夫等人为代表,并说“这些满含花柳病菌的书籍,灌输到青年脑海里去,其害之大,真个胜于洪水猛兽。”所谓“刀笔文化”,以鲁迅为代表,她说鲁迅“不幸自女师大风潮之后,他幼年时代困厄环境所造成的迫害狂,与地理环境所养成的绍兴师爷气质融合一处,心理失其常态,掉转他那抨击旧社会的笔锋,专以攻讦之数私人为事了。他的杂感文字,自华盖到准风月谈,约十四五种,内容百分之九十九,在痛骂他所怨恨的‘正人君子’。散布流言、捏造事实、放冷箭、用软刀、深文罗织,任意周纳,一时也说不了许多。”苏雪林认为,与“刀笔文化”相互利用的是“屠户文化”,所谓“屠户文化”乃是左派文人提倡兴起的左翼文化,这使中国文坛陷入了更深的灾难之中。这三种文化都是中国文化的病态现象。她觉得,不清算这些文化现象,国无宁日,党无宁日。其忧患之心,昭然纸上。苏雪林对鲁迅的攻击,在《鲁迅传论》中得到了最为系统、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这在鲁迅研究史中,不能不说是最充满火药味的一页。她的批评方法是粗暴而非科学的,很难说有什么学术价值。苏女士的偏颇情绪,一定程度代表了中国文化界少数右翼分子病态的学术心理,因为在这些人眼中,鲁迅的出现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现象。所以,在洋洋几十万字的《鲁迅传论》中,苏雪林变得极为焦躁和神经质,以至于形成一种骂术的文体。《鲁迅传论》主要有五部分。一、鲁迅的传记,二、鲁迅的性格与思想;三、鲁迅的品行与作为;四、左派对鲁迅的招降;五、鲁迅盘踞文坛十年所积之罪恶。苏雪林在《引言》中公开说,写《鲁迅传论》的目的是“藉以发鲁迅之‘潜德’,扬鲁迅之‘幽光’,与共匪‘隔海唱和’一番。”苏氏对鲁迅的身世和作品,并不完全熟悉,所写《鲁迅的传记》一章,个别地方也不太准确。但更重要的是,她对鲁迅许多地方的批判,往往望文生义,歪曲的地方多干事实。比如,她论述鲁迅的性格时说:“鲁迅的的性格是怎样呢?大家公认是阴贼、刻薄、气量偏狭、多疑善妒、复仇心坚韧强烈、领袖欲旺盛。”接着列举鲁迅在《朝花夕拾》中谈到少年“我”听到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的故事时的心理活动。苏雪林认为少年鲁迅对二十四孝中的故事的反感是一种怪想,在她看来,这些故事一般孩子不过听听而已,而鲁迅竟然对自己的先辈产生疑虑,这是大逆不道的。苏雪林以此来论证鲁迅的多疑善妒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她没有看到,正是鲁迅的这种以生命的直觉来参与生活,以及用它对传统文化进行价值评判,才使他的批判意识本身获得了人道主义的价值。苏雪林不会懂得,鲁迅对生活的认识超越了常人的平庸的视觉,正是他的敏感和深沉的思想,才使他达到了常人所无法企及的思想深度。把鲁迅的敏感与认识方式的奇特看成变态的表现,是令人啼笑皆非的。“虚无主义”是苏雪林冠在鲁迅头上的一顶帽子。她声称鲁迅是“一切希望都没有,围绕他周围的既没有一个好人,对中国民族更认为病入膏育,无从救药。”她认为《阿Q 正传》传遍世界乃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她在文章中写道:他不但对中华民族鄙视,并且还有点仇视。正如他一辈子所仇视的封建余孽的士大夫。这在鲁迅著作里很容易得到证明。不过我们即以封建时代的士大夫而论,正经人还是多得紧,难道个个都是未庄的赵太爷、钱举人,把无罪小民抓去枪毙的把总?又都是一听宣统要坐龙庭,便将盘在头顶上的辫子放下,用话威吓乡愚的赵七爷?想买块肥皂把一个她认为孝女的女丐遍身咯支咯支洗一遍的四铭先生?这种反驳是令人奇怪的,作者连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的内在联系都不懂,怎么能使人信服呢?而且,她对鲁迅批判旧时代的精神表示反感,甚至恼火不已,可见国粹意识与正统观念在她那里是根深蒂固的。在苏氏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生气盎然的,仿佛田园般的幽静典雅,中国传统文人与统治者大都是充满善良意志的好人。按苏氏的逻辑,历史的进化就是反动,于是不需要什么民国革命,更不需要思想革命;恪守传统与中庸行事,才是中国赖以稳定、和谐的基础。因此,当鲁迅把几千年的中国历史看成“吃人”的历史的时候,她感到惶惶不安,鲁迅对旧文化的反思与对人的个体的存在的反省时所表现出的野性的力量,在她看来是异端邪悦的表演。她叹道:“一个人的思想阴暗虚无到这种地步,也可谓叹观止矣。”这里不仅表现出她对鲁迅思想逻辑与认知结构的一窍不通,而且也表现出她批评方式的平庸和情感上的变态。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中,像这样以骂取荣的批评方式,大概仅仅为苏氏所独有吧?在对鲁迅加入左联一事的评价中,苏氏是颇费心计的。她认为这是共产党对鲁迅的招降。苏氏一直认为,鲁迅具有强烈的领袖欲,加之他的思想偏激恰恰适合了社会上的不满现实的力量,尤其是青年的力量。由于苏氏对共产党充满敌意,她把鲁迅的转向看成中国现代文化的悲剧,也是鲁迅个性特征所决定的必然归宿。这成为她鞭笞鲁迅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鲁迅传论》中很少分析鲁迅思想的内涵以及美学观点,而只从政治态度入手,站在国民党政府的立场上,以一种先验的政治观念来罗织鲁迅的罪名。她把鲁迅对旧的社会思潮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文艺观的介绍,完全视为个人的私欲,并从各个角度上来加以讨伐。苏氏笔下的鲁迅,简直成了恶贯满盈、霸气十足的小丑。鲁迅在上海文坛的十年生活,被描绘成一种堕落的历史:共匪霸占整个文坛及整个思想界,仅是六七年间之事,所以能如此,果然不得不归功于鲁迅,他是靠着强劫硬抢、蛮打狠杀的手段来干的,我们喊鲁迅做“流氓”、做“土匪”丝毫没有冤屈他吧?到八十年代,苏雪林对鲁迅的谩骂也一直没有停止过。1988 年第11 期的《香港月刊》上,发表了她的长文《大陆刮起反鲁风》,文章重弹过去的老调,把那些陈腐的骂语当成名言加以渲染,文中大多攻击鲁迅的个人生活琐事,有的道听途说,望文生义。文风与过去没有什么区别。严格的说,苏雪林的鲁迅观是缺少学术性和科学性的大杂烩。这里除了人身攻击和扣政治帽子,没有多少实事求是的态度。她既不能从社会思潮与文化渊源上来考察鲁迅现象的特异性,也不会从艺术上和心理学等角度上分析产生鲁迅的时代原因和个人原因。她甚至无法解释鲁迅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成为中国现代文化思潮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精神力量。缺乏学者固有的素养和严肃的治学作风,这是苏氏评价鲁迅时所表露的令人难以接受的态度。除苏雪林外,对鲁迅抱有敌意的还有梅子、郑学稼等。1942 年,梅子编辑了一本论述鲁迅的论文集《关于鲁迅》,郑学稼在这一年出版了《鲁迅正传》。这两本小册子是最早的系统反对鲁迅的书·特别是郑学稼的《鲁迅正传》,完全是苏雪林式的挖苦,用曹聚仁先生的话说,郑学稼的《鲁迅正传》“更是胡闹”。梅子所编的《关于鲁迅》,于1942 年10 月在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此书收入梁实秋的《鲁迅与我》,鲁觉悟的《关于鲁迅》,郑学稼的《鲁迅与民族主义文学》、《鲁迅与阿Q》、《评鲁迅的》,秋水的《鲁迅与王实味》,梅子的《鲁迅再评价》七篇文章。梁实秋、鲁觉悟的文章虽对鲁迅有微辞,但有的地方并不偏激。而郑学稼与梅子的文章,则带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和不切实际的推理。例如郑学稼的《鲁迅与阿Q》一文,把阿Q 看成鲁迅自我的化身,并否认鲁迅是革命家、思想家。梅子的《鲁迅的再评价》则对鲁迅的政治观、特别是晚年思想大加否定。郑学稼与梅子在对鲁迅的总体评价上,有着相以的观点,他们都竭力抹杀鲁迅思想的社会意义。梅子在文章中写道:鲁迅死了已五年,鲁迅的评价却发生了二个绝对相反的结果,有的人把鲁迅神化了,誉之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文化新军的最伟大与最英勇的旗手”,甚至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至于“鲁迅大师”、“青年导师”⋯⋯等肉麻称谓,更不必说。盖起大洋楼开办什么“鲁迅艺术学院”,也已历有年所,这种政治性的揍死人,谁都明白是什么一回事,不懂得内幕的人觉得鲁迅交了死运,懂得这套把戏的感觉到太肉麻。如果站在一个严正的批评家的立场,那就感到这只是侮辱了死者,歪曲了真理。梅子对毛泽东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鲁迅的高度赞扬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作者认为左派力量无端地拔高鲁迅是一种对死者的亵渎。梅子既反对毛泽东的观点,也对全盘否定鲁迅表示不满。作者试图站在公正的角度上描绘鲁迅,例如,对前期鲁迅的创作是首肯的,但同时认为加入左联前的鲁迅也不配做“旗手、主将、导师”之衔,前期的鲁迅不过是文人而已。这样,梅子就把鲁迅早期反封建、反帝的历史功绩一笔勾销了。这种仅从艺术上来品评鲁迅的观点,至少忽略了鲁迅作品的内在形态所包含的深邃的历史内容和社会价值。在梅子看来,鲁迅后来走向马克思主义阵营,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最偏袒鲁迅的说法,应该是鲁迅对政治本来没有多大兴趣和认识,十四年来鲁迅的小官僚生活,可以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鲁迅到了上海以后,竟担任了左联盟主,真实的原因,是为了稳定他那文坛上的地位⋯⋯”看来,作者对鲁迅的把握依然没有摆脱世俗的观点,把鲁迅加入左联看成是个人欲念所使然,这是无法透视事件的全貌的。梅子甚至为鲁迅“误入政治之网”而叹息,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如果文学是应该和政治结婚的,那么一位天才的文学家应该与正确的政治主张发生恋爱。如果一朵花插在粪土里,那么纵然是国色天香,也不会引人注意了。”在这里,作者表示了对鲁迅的惋惜。在梅子看来,鲁迅的一生是一个悲剧,倘他不和政治接触,则可能成为更有成就的作家。总之,《鲁迅的再评价》一文的核心,尽力否认鲁迅的后期思想,作者试图把鲁迅从“神化”中还原到原有的地位上去,但是梅子并没有真正理解鲁迅的思想与艺术间的联系,没有理解现代中国文人的艺术劳动与政治意识之间的渊源,仅从一个方面来总结和概括鲁迅的一生似乎欠妥的,何况在论述过程中有过多的政治偏见呢。1942 年3 月,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了郑学稼的专著《鲁迅正传》.郑学稼原在上海江湾复旦大学教书,因为对共产党充满敌意,曾引起周围人的不满,所以一直郁悒不得志。全国解放后,郑学稼去台湾,曾在台湾大学教书。到七十年代末,他撰写、翻译出版了五十部书,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些书中“销路最好的是《鲁迅正传》”。《鲁迅正传》1942 年在重庆出版后,1953年香港亚洲出版社再版过,1978 年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出版了郑氏的增订版本。四十年代初版的《鲁迅正传》多有对鲁迅讽刺挖苦之处,许多地方颠倒黑白,不能使人足信,新版本尽管删去了许多苛薄之言,但全书的反鲁精神,一直充塞其间。这在反鲁的言论中,是一部较有代表的专著。郑学稼认为,“鲁迅先生除了他的文学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如果说他是‘革命者’,他却躲在战阵的后面;如果说他是‘思想家’,他的脑子却没有思想的筋纹。”本着这个原则,他在专著中对鲁迅大加鞭挞。在谈到鲁迅的身世时,郑氏认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中,一直做着小官吏,在袁世凯政府和黎元洪、段祺瑞政府部门做佥事,“如果不是抱着‘同流合污’的决心,在那龌龊的世界中,神圣的革命者,是无法一日安居其位的。”接着,郑氏指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生活中“只是一个宦途不利的‘佥事’,只是一个具有成功条件的文学家。他既未曾为任何青年的‘导师’,他也不是曾‘革’了任何反动者的‘命’的革命者。他的官僚生活,更不像流浪的高尔基。就是他的著作,也不是对什么无产阶级表同情或表现煽动的作用。目前若干人们,对他的过大恭维,和他的生命史有重大的偏差,只掀露着一个弱点,用死人吓活者。或且换句话说:利用死者达到自己政治上的阴谋。”看来郑学稼与梅子在这一点上是持同一种观念的。他们无非是把鲁迅看成政治家手下的玩偶。郑氏 尤其感到,鲁迅的人格并不伟大,不过是被左派捧出名来而已。不过,郑氏对《呐喊》的许多篇章是推崇的,他在许多论述中不得不承认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他认为鲁迅笔下的许多人物,带有一定的典型性。鲁迅先生的天才郑氏是赏识的,无论是鲁迅笔下的鲁镇,还是水乡的静谧的夜色,在郑氏看来都是不可多得的艺术情境。尽管郑氏一方面沉浸在品尝艺术情境的氛围里,但是另一方面,他的认识却时常自相牴牾。他既承认鲁迅的作品再现了过去的黑暗生活,又否认鲁迅作品的现实意义,认为这不过是作者记忆中的掠影而已,决不是三十年代生活固有的现状。例如对阿Q 形象的评价,郑氏就是充满了这种矛盾的批评心理的。郑氏认为,“一大批鲁迅的崇拜者说,阿Q 并未‘断子绝孙’,他还存在于每个中国人的灵魂里。我对于这一武断,提出抗议。因为这是对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初中国青年——不,全体国民的侮辱。谁敢说,正用血和肉记录近一个世纪以来所未有的伟大行动的我们,灵魂里尚有阿Q 主义的成分?”郑学稼的思维方式在这里与苏雪林巧合了。他愿意看到鲁迅笔下对过去生活的描绘,而不愿看到这种艺术形象成为超时间的精神价值。他只希望鲁迅成为世纪末的批判者而不是现实生活的审视者。郑氏与阿英早期的观点一样,认为鲁迅属于过去而不属于现在与未来。也就是说,当人们看到鲁迅勇猛地批判旧时代的生活时,他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当人们试图把鲁迅批判的形式位移到现实生活时,这便成了是对中国人的侮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郑氏是一个缺少清醒的自我意识的人,抑或是一个对现实抱有好感的卫道者。他对鲁迅小说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识的评估,完全陷入了狭隘的功利主义的偏见之中。如同普通的评论者一样,郑学稼也看到了鲁迅思想的矛盾性,但他对这种矛盾性的认识不是从思想的自身脉络出发,也不是从精神的深层领域出发来考察鲁迅政治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内在联系,而是以平庸的政治偏见,来论证鲁迅的矛盾性。他认为鲁迅有两重人格,“当他被创造社们拒于‘革命’大门之外时,他的态度,就是那两重人格的表现。周树人的幽灵,告诫鲁迅:你不要乱动,你要稳健;鲁迅却为他指出,由于革命‘祖国’的存在等等,我不能不左倾。周树人当然看到鲁迅所指的事实,但却告诫对方:你忘却被北廷通缉的危险吗?鲁迅又为他指出,这险值得冒,因为他的报酬是非常之大,而且他已备了三窟。周树人满足鲁迅的估计,鲁迅也接受周树人的劝告。于是,两位一体地,走上‘革命’的兽迅。”郑氏对鲁迅精神世界的矛盾性,完全加以省略化,将鲁迅思想众多的不确切性,简单地归结为私欲所致,这种论断完全是对鲁迅的嘲讽,同时证明,他根本就没有读懂鲁迅著作。如果说在文学研究中不同的审美尺度所产生的歧意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没有大量史实和没有细读鲁迅全集的情况下,凭主观臆断随心所欲地品评对象,不能不让人感到文风的轻浮。除了上述观点外,郑氏还对鲁迅与国民党、日本政府的关系发表了“新论”:的确,鲁迅先生的晚年,“抗日”的意识更加激烈,但日本帝国主义并不因之要求租界当局逮捕他,恰恰相反,反暗中保护他。为什么呢?⋯⋯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说是侵略,而说是“膺惩”中国的“军阀”,而鲁迅先生除“”苏联”不能放松外,对于日本帝国主义所指的“军阀”,却也是他脑子里的仇人。因此,尽管鲁迅先生为着“军阀的奴隶”——“中国民众”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但在反对“中国军阀”的前提下,彼此却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因此,上海的“大日本帝国武官”,谅解鲁迅先生的“反日”,鲁迅先生在他们的保护下,也谅解于他们“膺惩”中国“军阀”。⋯⋯这种对鲁迅政治意识随心所欲的解释,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在这里,鲁迅完全成了一个投机的、具有极端私欲的人,而且这种结论是来自作者想当然的臆造,丝毫没有半点事实的根据。和苏雪林相比,郑学稼的主观随意性显得并不逊色。在《鲁迅正传》的后面,附录着《两个高尔基不愉快的会见》一文。文中对鲁迅竭尽挖苦之能事。这让人想起了林纤当年写《荆生》、《妖梦》时的笔法,除了近于疯狂的人身攻击,没有一丝的价值。总之,郑学稼的结论是:所谓鲁迅的真正价值,就是他以文学家身份,指摘中国旧社会的残渣。他是这工作的优秀者,他又是这工作在文艺上的唯一完成者。我有这种感觉:如果没有中国的社会发展的混乱情况误了他,他会在写实文学中,占了一个重要的地位。也许他会成为我们的福楼拜。至于今日人们用“思想家”、“无产阶级革命家”或“青年导师”等尊称他,这是一点也不相称。⋯⋯从郑学稼出版的《鲁迅正传》中我们可以看山,在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的确存在着一股反鲁的文化势力,鲁迅成了中国社会不同政治力量与不同文化势力争论的对象。亲国民党政府的知识分子虽然不得不承认鲁迅的文学创作在文化史中的地位,但都抹杀或反对鲁迅思想上的成就,试四把鲁迅从思想界分离出去,而只给一个作家的牌位。反对鲁迅的人几乎都没有摆脱政治上的偏见,许多文章没有一点客观的、科学的态度,不论从批评本体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郑学稼等人还没有真正进入“批评”之门。从苏雪林到郑学稼等人,我们可以大略感受到“反鲁”者的精神个性和政治态度。严格地说,他们的评论还不是“鲁迅研究”,而是“鲁迅观”,不是科学性的,而是随意性的。鲁迅的丰富的思想内涵与不朽的人格价值完全被曲解了。“反鲁”者的态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治的态度。在中国社会处于最黑暗的时候,鲁迅作为一种伟大的破坏力量,不可能不受到落后势力的抨击,也不可能不受到传统力量拥护者的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鲁迅现象”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政治现象”。鲁迅生前与死后受到的亵渎,都与中国社会的政治风云有着重要的联系。它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们,鲁迅的世界不是一个单纯的精神实体,在那里,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真正理解鲁迅、懂得鲁迅,是十分困难的。五也许,对鲁迅的贬损,在相当长的岁月里,是难以避免的,争论与商讨,属于学术层面的问题,而人身辱骂,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问题。大多数与鲁迅结下怨仇的人,他们的文章,流布很广。尤其是在港台,这种误导性文字,曾长时期左右着知识界。而在大陆,由于“文化大革命”中神化鲁迅,并且以他为棍子,极其虚无地否定历史与现实,使鲁迅形象,在当代青年那里一落千丈。记得一位前辈说过,鲁迅是一个不易被中国人接受的人物。我觉得此语甚对。许多中国人在心灵深处,存在着一种对鲁迅的拒绝心理。这些人大致力:贵族、绅士、市民,以及无特操的民众。鲁迅的深层文化心理,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是一种“精英”文本。国民要么对他推崇备至,要么一脚踩倒的不同态度,恰恰证明了他的独特性。对于习惯于在中庸王国和封建思想中生存的国民来说,鲁迅的精神,是罕有的异端。而民众心理,是向来可以扑灭异端的。阮籍、嵇康曾为一代叛逆之首,但魏晋以降,却少有人再将他们提起。明代的李贽,“其性偏急,其色矜高”,但晚年却未逃厄运。中国文化自身本未有滋生异端的土壤,倒是外来思想促进了个性主义的生长。魏晋文人的孤傲,得之于佛经真义;李蛰的“好高而居做不能下”,既得穆斯林之神,又受之于释氏之理。而鲁迅的“托尼文章、魂晋风骨”则集尼采主义与佛学于一身,凛凛然干世俗之上,可称得上中国历史上异端者流的第一人。既为异端,则生存空间就小得可怜。鲁迅的一生,备尝误解围攻之苦。北洋军阀不容他,国民党不容他,共产党左倾领导者不容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被文坛的是非所牵制。翻看先生的文章,常可见其心境之苦,在被无物之阵的包围之中,他孤然地挣扎着。尤其是晚年,那种“独战的悲哀”,更是长久地驱而不散。从异端者的孤立无援的苦状,来理解鲁迅的世界,大概对研究者会提供理解鲁迅的新的思路。既为异端,其言其状,当然会招致众多麻烦,独行者既有一往无前的大气魄,又有过于敏感的、甚至神经质性的东西在。不可讳言,鲁迅与众多敌人论战中,有时确实是带有偏激的因素在里面,例如对顾颉刚、胡适、梁实秋等人的讽刺,就有偏执的一面。深刻中的失当,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正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先生是个真性情的人。鲁迅早年曾有一篇《记“杨树达”君的袭来》,把一个疯子误认为是个捣鬼者,后来真相大白,于是又撰文更正之。可见他是一个很坦然的人。对林语堂、施蛰存、梁实秋等人的微词,既是文化观念不同所致,又是人生观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先生在态度上迥于流俗的不可接受的辣味。看他与众多文化人的争辩,确实是常人难以接受的。然而,先生的深刻与真诚,亦表现在这里。倘以私情家语绳之于理,是不能见出先生的独特价值的。我以为,鲁迅的价值,正是表现在这里。我们民族的历史,太古老了。愈古老,历史积习造成的负担则欲重。我时常想,二十世纪的中国,能够出现一位像鲁迅这样的人,实在是民族的幸事。他让我们时时反省,时时思索,他使中国人摆脱了旧有文化的束缚,并且孕育出一种新的人文精神模式。而这个模式,对后世的中国人来说,肯定会像孔孟、老庄一样,长久地影响着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灵世界。而实际上,在一切具有民族优患感和使命感的中国知识分子那里,鲁迅的模式,已经在起着潜在的作用了。一面是无体止的谩骂,一面是长久地震撼心灵的征服,这便是鲁迅生命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今天,看看有争议性的文字,让人思考的东西,肯定是不少的吧?历史是一部人的不同精神价值交汇的记忆。一切闪烁过思绪的文字,都会对后人有某种启示。有的是一种智慧的提醒,有的则是一种教训的暗示。而教训的暗示,是一种灰色的、不会生叶的枯树。它曾生长过,但不结硕果,不催新枝,枯木自有枯木的意义,倘无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懂得生机盎然的意味。对那些终生诋毁鲁迅的人,亦可做如是观。编完此书,夜已过半。微凉与奇静之中,心却无一点倦惫。我很高兴,这鲁迅生前的遗愿,总算了却了。虽然有遗漏,有些作者考证得不全,但大致说来,反映了“围剿”鲁迅的面貌。我很感谢在编辑此书时友人们的帮助,陈漱渝、王世家、黄乔生等先生,为我提供了许多方便条件。本书的编辑过程中,还要深深感谢张梦阳、刘国盈、王景山、李允经等先生。本书的资料主要是从张梦阳编的《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和刘国盈、玉景山等人编的内部资料《“围剿”鲁迅资料选编》两书中筛选出来的。前者启示了我的思路,后者在体例上影响了我,并沿袭了刘国盈等先生的编书体例。我是在他们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再选编的,在此,对这些学术前辈们表示深深的敬意。请注意这本书,它或许会成为你的学术研究中的朋友。1994.3.8 深夜于京
  20. 孙郁:张中行--在周氏兄弟之间
    文学 2010/11/20 | 阅读: 1683
      张中行生前常和我谈起鲁迅、周作人的旧事,都挺有趣,资料的价值不小。记得有一次他把周作人给他写的扇面的照片给我看,隐含了许多历史故事。我至今还保留着这些。周作人死后,弟子亦散,废名逝于“文革”初,江绍原和俞平伯早已沉寂了。一些受苦雨斋影响的文人,也鲜及周氏的文章。其实,周作人的热,是和张中行这 样的老人出现有关。无数模仿周作人体的文字的作家出现后,人们才广泛认可存在一个苦雨斋的传统的。而张中行在这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  苦雨斋的弟子里,就文采和智慧而言,废名第一,张中行当属第二。废名是周氏早期的学生,张氏则属后来的弟子。废名喜欢周作人,乃学问和智慧的非同寻常,从那清谈的路里,摸索出奇、险、怪谲的新途。而张中行把苦雨斋的高雅化变成布衣学者的东西,就和百姓的情感接近了。  张中行认识周作人是在上世纪30年代初,我相信起初周氏对他的引力只是在文字上。因为他授课的效果并不好,只是以文章名世。周作人与学生的交往没有胡适多,亲和力并不大的。但周氏的文章实在诱人,就见识和文字的魅力而言,除鲁迅外,别人是不及的。周作人在那时是个清醒的思想者,古典文学的修养高,希腊文化的研究和日本文化的思考也深。这在北大是极其特别的。周作人是典型的个人主义者,又带有儒家的中和之调。他对西方的人文学说有相当深的理解,在审美的范畴里,又深解东方艺术的要义。他的书那时在知识界风靡得很,博识与冷静让人动容。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他的声名很大,虽没有领袖之风,可在一些具体话题表述里,见解常常在胡适、陈独秀之上。胡适、陈独秀的意识,有巨人的风采,别人是不及的。可是周作人的选择是个人的,就让一些青年觉得有可行的一面,是普通人的状态。从北大毕业的人,讲起自己的老师,文科的青年要佩服的往往是周氏。张中行后来越来越感到这位老师的重要。他身上能汲取的东西,是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所不及的。所以内心深处,就自然亲近于周氏,也自称是他的学生。  日本人占领北平时,张中行听到老师要出任伪职的消息,还写过信劝阻过,可见那时他们的交往已很多了。那时苦雨斋的身边的友人,差不多也是张氏的心仪之人。钱玄同、刘半农、俞平伯、钱稻孙、废名都在张氏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有的后来也成了自己的忘年交。周作人身边的人都不太张狂,个性却是耀眼的。他们不随流俗,思想放达,有六朝的意味。在张中行看来都是可念可感的存在。闲暇之时,偶尔还到八道湾看望老师,成了自己的乐事。他对周作人的认识,也随之越来越深,甚至受到了很强烈的暗示,有时也影响了对一些事物的判断。到了上世纪50年代,弟子皆散,只有张氏还经常关顾其舍,周作人是一定感慨的吧。我想周氏绝不会料到,承传自己的文学风格的竟是这个弟子,不过他的诚实、勤勉、远离世风的态度,周作人想必是赞佩的。所以,赠送给扇面与他,也是自然的了。  在苦雨斋弟子里,深入揣摸到老师的精神底蕴者,不是很多。有的只学到了形,毫无神采,沈启无是。有的只附庸风雅,连基本的要领也没有掌握。这样的例子可以找到许多。张中行得到精神是什么呢?在我看来一是怀疑的眼光,不轻信别人的思想。二是博学的视野,杂取诸种神色,形成一个独立的精神境界。三是拒绝一切八股和程式化的东西,本于心性,缘于慧能,自由地行坐在精神的天地。他在周氏那里找到了汉语的表达方式,这方式既有旧学的一套,也有西学的因素。不同于古人的老朽,也和西崽相有别。这两方面恰恰符合了张氏的美学追求,他后来的写作就是由此而出发的。了解张中行,是不能不看到这个关键点的。  张中行不止一次地说过,周作人的学识杂,能包容下什么。而且写文章举重若轻,神乎技艺,渺乎云烟,神乎学理,是大的哲人才有的气象。比如在对古希腊的认识上,就高于常人,知道非功利哲学的意义。思想上呢,也有路基阿诺斯的怀疑意识,像尼采般能从世俗的言语里走出,看清人间的混沌。不过他在后来的选择上也有周氏没有的新东西,那就是不满足于知识的积累,要向哲学的高地挺进。于是就多了苦雨斋里没有的东西,和形而上的存在纠葛在一起了。这是他超出老师的地方。而这超出的部分,正是他对文化的一个贡献。也因为这个贡献,他的世界就与同代人区别开来,远远地走在了一些人的前面。  苦雨斋主人在文体上给张中行的影响毋庸置疑。《负暄琐话》的风格明显从《知堂回想录》那里流出来的。那组红楼的回忆文章分明有周氏的谈天说地的影子,话语的方式有连带的地方。差别是前者是亲历的漫语,无关乎历史评价。后者则多了往昔的追忆,是感伤的文本,有大的无奈在里。在周作人一笔带过的平静里,张氏往往荡出波澜,似乎更有精神的冲击力。苦雨斋的文本是绝望后的冷观,而张氏的笔触却是冷中的热的喷发,不安的悲悯和伤感的低语更强烈吧。周作人看历史和人物,不动神色的地方多。张中行却情动于中,有诗人的忧郁的。所以,我更倾向于把他的书看成是忧郁的独语,较之于自己的老师,肉身的体味更浓些罢了。  关于苦雨斋的主人,他写过许多文章,看法都是独到的。在我看来是真正懂得自己的老师的人。在鲁迅和周作人之间,他似乎更喜欢周氏。因为那种平和与学识是自己不及的。鲁迅难学,许多模仿鲁迅的人不幸成了浅薄的造反者,而追随周氏的读书人,大多是本分的边缘化人。在那个历史年代,革命风云变幻,激进队伍成分复杂,鲁迅不幸也被复杂的烟云包围着。在张中行看来,只有苦雨斋主人在相当长的岁月里保持了读书人的本色,是大不易的。他在《苦雨斋一二》写到了两人的交往:  他多次说他不懂“道”,这大概是就熊十力先生的“唯识”和废名的“悟”之类说的。其实他也谈儒家的恕和躬行,并根据英国性心理学家蔼理斯的理论而谈妇女解放。他多次说他不懂诗,对于散文略有所知。他讲六朝散文,推崇《颜氏家训》,由此可以推知他的“所知”是,文章要合乎人情物理的内容,而用朴实清淡的笔墨写出来。关于诗,我还记得三十年代初,一次在北京大学开诗的讨论会,参加的人不多,只记得周以外,还有郑振铎和谢冰心。别人多讲了不少话,到周,只说他不懂诗,所以不能说什么。我想,这大概因为,对于诗的看法,他同流行的意见有区别;流行的意见是诗要写某种柔情或豪情,他不写。他先是写白话诗,后来写旧诗,确是没有某种柔情和豪情,可是有他自己的意境。晚年写怀旧诗《往昔三十首》,用五古体,语淡而意厚,就不写某种柔情和豪情说,可算是跳出古人的藩篱之外了。  这文的方面成就,与他的勤和认真有密切关系。从幼年起,他念了大量的书,可以说是古今中外。比如他喜欢浏览中国笔记之类的书,我曾听他说,这方面的著作,他几乎都看过。有一次,巧遇,我从地摊上买到日本废性外骨的《私刑类纂》,内容丰富,插图幽默,很有趣,后来闲话中和他谈起,他立即举出其中的几幅插图,像是刚刚看过。还有一次,谈起我买蔼理斯的自传,他说他还没见过,希望借给他看看。我送去,只几天就还我,说看完了。到他家串门的朋友和学生都知道,他永远是坐在靠窗的桌子旁,桌上放着一本书。写也是这样,几乎天天要动笔,说是没有别的事可做,不读不写闷得慌。  虽然老师最终落水,附逆于日本政权,可在精神的维度上,那种坚守思想的独思和寂静,确实使人看到了思想的另一种可能。至少他在文章的写法与精神的表达上,没有趋于泛道德化的思路,在张中行看来是极为稀少的清醒剂。作为一种遗产的继承者,他知道理解苦雨斋的主人仍需要时间。  从他所引的周氏的观点来看,周作人所保持的许多理念,都是张中行自己后来坚持恪守的。不陷于柔情,非豪情状,默默地对视世间的遗产。精神的冷,和内心的热,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知识群落都卷入到社会的冲动里,情感的因素战胜了理性的力量。身处乱世,奇冤四起,血气冲天,怎么才能保持精神的安宁呢?安宁,就要不动于火热的人间疏离。这是大难之事,浅的被说是落伍,深的要被视为无爱者。周作人、张中行都被同代人指为是自私的人。可在他们看来,彼时的中国已经发了疯,包括知识群落,差不多都远离思想的园地了。  经历几十年的动乱,周作人式的思考问题逻辑及表达逻辑,几乎消失殆尽。社会流行的思维方式和审美方式,已没有希腊式的风致了。怀疑与包容,从人们的视野里隐去,几乎没有温馨和平淡如水的存在。如果不是张中行在上世纪80年代坚持的这条写作与思考的路向,我们对五四的理解也许将少了些什么。他的文字仿佛五四文化的活化石,展示了艺术表达的另一种可能,而且重要的是,他把这样的一种路向扩大化了。二  张中行生前谈五四的人物,独没有将鲁迅放到研究的视野里。他讲了许多大人物,却放过了鲁夫子。我问他为何如此,他说,不太好谈。讲胡适、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都容易,而说起鲁迅则是大难的。为什么呢?他的思想深,精神阔大,语言婉转多致。一般人与他的距离,总还是太大了。  当他到北大时,鲁迅已离开北京,能见到的只是周作人、钱玄同等五四的人物。所以鲁夫子的音容笑貌只是从别人的谈吐那里得到,再就是阅读作品感受其间的神韵了。张中行极为欣赏鲁迅的小说,尤对阿Q的形象感兴趣,以为那是了不得的创造。他教书时,讲到白话文,也推崇鲁迅的文章,用其作为例子启发学生。关于鲁迅,他从周作人那里得到的都是正面的信息,没有坏的评价。比如上世纪50年代初他到苦雨斋去见周作人,谈到世风,周氏就有“鲁迅如活着,不会像郭沫若那样”的话。在精神的深处,是推崇这位思想者的。  虽然没有系统地谈论鲁迅的文章,但在私下的言论里是很佩服鲁迅的文字的。在他看来,鲁迅的智慧太高,常人无法及之。他在《作文杂谈》里写到对鲁夫子的感受,是强烈的:  那还是《呐喊》刚出版之后,买来,先读《自序》……觉得意深刻而语沉重,也是爱不忍释,于是反复念了几遍,以后,偶尔也有寂寞甚至幻灭的悲伤,就找出这篇文章,一面沉思一面吟咏地念一两遍,这时候,心情完全渗入文字的意境中,觉得理解和收获比初读的时候多多了。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位友人的话,那就是鲁迅远远地走在我们前面,大家跟他不上。就知识结构而言,鲁迅有哲人的一面,康德、尼采式的东西都有一些。现代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是颇为了解一些的。这和周作人、胡适这些人是不一样的。张中行其实也感到了彼此间的差异。鲁迅的那些东西,远远地看可以,学起来是大难的。鲁迅在日本读书时,就注意到摩罗诗人拜伦、雪莱、普希金的作品,还系统地了解了科学思想史。像克尔凯郭尔、斯蒂纳、叔本华的著述,都是浏览过的。中年之后,对马克思主义美学也下过相当的功夫。他一生里,一是关注科学,一是思考人文主义,还有报国的热情。思维就别于他人,想的是人本的问题。这还不够,那时对国民性的思考也夹带其间,精神就呈现出多面性的特征。中国的读书人,一般满足于知识的获得和事功的体现。鲁迅没有这些。他将知识看成改良人生的存在,而且不断地向自己的有限性和国民的弱点挑战。这种复杂的心理和盘诘过程,一方面使他呈现出精神的创造性的一面,一方面具有浓烈的批判意识。在他的世界里,纯真与复杂相间,深切与平和交汇,精神结构是极其神异的。  鲁迅表现爱的时候,是在最悲愤的文字里。而幽默的语调里,也含有闪闪的泪水。熟读《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记念》的人,都可嗅出他深广的情思。那种情感的表达方式,过去是很少有人拥有的。周作人在表现悲欣的情感时,是常人的智慧,你一点不觉得奇怪。可是鲁迅的精神是腾越的,从泥土里生出,在高远的天地里翻转。那就表现出意识的高度和思想的高度。在描述人物形象时,是俯视的,看穿了灵魂里的一切。像阿Q那样的形象,其表现的态度里是爱恨交加,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者正是。鲁迅的表达方式有时不能用是与不是来解释。他的智慧是超出线性因果的联系的。你看“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多么反逻辑。“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类似的句子,我们用常理能够理解么?理解鲁迅,必须意识到表达的反世俗与切近世俗。这是个悖论,但他穿越了这个悖论。他同代的知识分子和后来的读书人觉得无法与其并驾齐驱的原因,是思想的构成不在一个层次里。  鲁迅的思想有表层的,也有隐层的。他文字里有许多暗功夫,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比如他读文字学的书很多,却很少谈及,那些都隐含到文字的背后了。他关注考古学,却不在作品里运用这些,但在随笔里,偶一论及旧文明,则是现代的眼光,科学理性的光暗自闪烁着。他藏的西方版画和各类美术品多矣,却从没有写过一篇研究的文章,但他作品里明暗相间的审美精神,都是吸取其精华的表现。他平时很关心自然科学知识,你看他藏书中有关天文、地理、医学、心理学的著作,都隐含着思想的波澜。那些看似不经意的东西,却形成了他精神的底色。总的说来,鲁迅有专的一面,比如文学的修养,更主要的是杂家的一面,对各类学说都知晓一点。他常说读书要随便翻翻,对自己的眼光大有好处,不是夸大的说法。先生在读书与写作里形成的气象,我们的确还总结得不够。  还有一个问题,人们一直不能解决。鲁迅首先是消解自己的,对生命有种苛刻的一面,认为自身存有问题,希望自己的作品速朽。一面自戕着,一面求索着,渴望着新人的出现,向着虚无和黑暗宣战。可是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是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的,于是自恋和恋人纠缠着一生,久久地趴在地上。鲁迅是飞腾的,抖落了一切尘土,自由地飞动在精神的天空上。我们什么时候能像他那样不为俗物所累,坦然地思考和坦然地书写,就不会有离他很远的感觉了吧。  许多年来,张中行对鲁迅的传统敬而远之,自知自己不是那传统的一员。他喜欢周作人,乃是心灵相近的缘故。记得他对我说,周作人偏于疑,鲁迅偏于信。似乎是对前者更爱一些。但其实鲁迅也未必不是怀疑主义者。他有点像罗素所说的孤独地思考,且有人间的情怀的那类斗士,我们俗人是学不来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张中行和那类超人式的智者比,终还是有距离的。远离尼采而亲近罗素的人,大概都有一点这类的特点的。  在周氏兄弟之间,有着现代知识分子的难题,不能简单地说谁对谁错。后来的人对他们有所偏好,也是自然的。每一种倾向,都含有精神伸展的可能。张中行找到了这样的生长点。他放大了周作人的传统,且有所变化,于博采之中渐成新体。文学史家对此一定有不少新解,说不定也是有趣的话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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