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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谈农村人口市民化:转户居民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等农村"3件衣服"可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转户后,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大保障上实现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穿上城市"5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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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成立的总部设在南京的中央研究院和1929年成立的总部设在北平的北平研究院,是旧中国最主要的研究机构,也是中国近代科学发展体制的主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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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职业经济学家有什么用。他们声称自己了解贸易和金融、了解市场和信贷,可是我很难看明白他们昂贵的建议和深奥的辩论有什么实际效益。比如,他们实在应该就创造就业的问题向我们提供亟需的答案,可是他们到哪里去了?新的工作岗位应当如何创造、由谁创造、在什么条件下创造?西班牙等国家已经被40%的青年失业率压垮了,对于这种灾难,经济学家们给出了什么务实的解决方案? 据我所知,对这个噩梦唯一的回应,是鼓励创业者建立新公司。热衷理论却疏于实践的学者们发表了晦涩的经济学论文、艰深的公式或枯燥的讲话,但勇敢的创业者们不能依靠这些东西,与此相反,他们需要的是巧妙的发明和有力的执行。大多数经济学课本中几乎不提创业者,即使提也往往抓不住重点,这个事实说明了多数“乏味的科学家”脱离现实,对市场真实的运行并不熟悉。在最近一次创业者峰会上我和英国商业大臣文斯•凯布尔(Vince Cable)共同参与了一个讨论环节。凯布尔在从政之前曾是全职经济学家。他在发言时反复强调的一个事实错得十分明显,简直令人汗颜:他说,英国90%的天使投资发生在苏格兰,暗示英格兰人应该学学苏格兰人的能力。不像这位大臣和为他写稿子的人,我从事天使投资行业,因此我知道这个错误有多愚蠢。这样的人在领导着我们,而且协助他的研究者如此业余,实在让我绝望。或者以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上侃侃而谈的诺贝尔奖得主、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教授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为例。他总是作出的消极的预测,热衷于抨击共和党,这意味着他无法给我们实际经营企业的人提供任何有用的建议。现代最危险的经济学家无疑是摇旗呐喊让美国经济坠下悬崖的前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毫无疑问,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政策制定者、金融家、创业者应该更好地倾听他们的预测和观点。可是对于信贷危机,哪里有过广为人知的预测?又有多少人准确地预测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大量优秀的经济学家们从几乎毁掉西方世界的银行那里得到可观的薪水,难道这些天才们谁都没有警告过自己的主子?正相反,他们还创造出了助长愚蠢行为的有瑕疵的模型。大多数出色的企业管理者完全无视经济学家们炮制出的大量统计数据,他们知道要紧的不是市场的总体表现如何,而是自己的客户是否满意,是否能赚到足够的利润。经济学这门学科更不寻常的一面是比例惊人的从业者是由政府雇佣的。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发表看法而谋生,却并没有参与到支撑资本主义的引擎——私有企业的领域之中。这意味着他们以一种扭曲的视角观察商业实际是如何运作的。还是给我一些会制作实体物品的匠人们吧,就像在我的餐馆中与我共事的面包师和大厨们一样。他们可能会缺乏我们在媒体上读到、听到的那些经济评论员某些巧舌如簧的言辞,但他们的实际技能为社会提供的价值却要远远大于克鲁格曼等人支撑的那门伪科学。正像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说过的:“如果经济学家能让世人把他们看作平凡而又胜任其职的人,就像牙医的地位一样,该有多好啊。”世界上的经济学家们最该做的是每个人都开一家自己的公司。那样他们才能在最前沿亲身体验资本主义的挑战。那些无法迈出这勇敢的一步的人,或许可以去搞哲学,教教我们大家如何过上更道德的生活。我确信那比他们现在做的事更有用。作者经营着私募股权公司Risk Capital Partners,并但任英国皇家艺术协会(Royal Society of Arts)会长。译者/王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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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德勒兹和伽塔里合著《哲学是什么?》的结论部分。译文质量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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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曾慨叹道:“形势、昭然者也;人心、莫测者也。其昭然者不足以制其莫测者亦从而转矣。”三百年后戊戌变法失败中,我们又看到了莫测者亦从而转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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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一种货币现象,通常区域性金融危机是与货币资金的过度聚散密切相关,而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爆发并产生巨大破坏力,必然与国际货币的过度投放、全球流动性严重过剩有关。这又最终根源于国际储备货币,主要是美元的全球持有与其投放属地管控之间存在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加剧以至最终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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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育鹏社教科书的采用,横滨市有77000人联名提交了反对意见书,而最后采用的决定,是由6人组成的市教育委员会以4票"多数"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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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高耗能高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并随着国家对于行业产能过剩的警示而浮出水面。"两头在外,只把污染留在国内"成为各界诟病多晶硅污染问题的最大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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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复杂而特殊的人物。20世纪之前,史家和学者研究王莽均以《汉书.王莽传》(以下简称《莽传》)为主要依据。20世纪以来,随着大量汉简、新莽简与文物的出土,中外学界对王莽和新朝史的研究更趋深入、全面,取得了卓著的成果。20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按地域可划分为中国(包括大陆与港台地区)与海外(主要是欧洲与美国)两大版图,按时限可划分为20世纪前期(1900--1949)、中期(1950-1979)、后期(1980-1999)和21世纪第一个十年(2000-2009)四个阶段;研究内容可归纳为三个部分:一是对王莽生平家世、交游、经历,及其性格、心理、行为的考察与评价;二是对新莽时期重大史事的研究,诸如王莽代汉自立的行动步骤与理论基础,其推行复古改制的内容、实施与结果,新朝的民族政策和军事、外交活动,新室败亡的过程与原因,等等;三是对考古发掘的新莽简帛、文物的整理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考证、修订《汉书》的相关记载。《汉书》是记载和研究西汉历史最重要、最可靠的文献之一,自问世以来一直享有崇高的地位,被誉为中国古代官修正史的"极则"与传统史书的典范。在《汉书》成书至20世纪初的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历代史家、学者研究和撰写王莽与新朝史时,大多都尊重和采纳了班固的叙述与评价。换言之,《莽传》及《汉书》中记载汉末至新朝历史的相关篇章,是20世纪之前的学者进行王莽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和主要依据。然而,自20世纪初以来,情势却陡然发生了变化。王莽研究似乎也与王莽其人一样,成了一个复杂而特殊的学术现象。中外学界对王莽的评价,从以往的"全盘否定"变为"逐步肯定"乃至"全面翻案",当前的现状则是"争议不休、分歧重大"。概言之,20世纪的王莽研究可概括为三种理论方法和基本观点:一以胡适、顾颉刚等人为代表。他们率先推翻了近两千年来学界和民间对王莽的定论。二以钱穆、吕思勉等为代表。他们的著作大多取材于正史,沿袭传统史学的编撰形式,但对王莽的评价却与《莽传》大相径庭。由于胡、顾、钱、吕等人对20世纪中国的思想、文化界影响甚大,在海外也享有崇高的学术声望,上述两种观点无论对国内学界对王莽的研究与评价,还是对海外华裔学者如黄仁宇等人,以及西方秦汉史学者萨金特、毕汉思、鲁惟一等人研究王莽的基本观点与思路,均有直接影响(详见拙作《<汉书>在欧美的译介与传播》,《中国史研究动态》20lo年第5期),使学界产生了严重的偏颇与误差。至今凡为王莽翻案者,仍几乎无不引用上述诸家之说。三以范文澜、翦伯赞、郭沫若、尚钺和白寿彝等人为代表。他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历史主义为指导进行王莽及新朝历史的研究,认为王莽凭借政治投机夺取政权,其"复古改制"违背社会发展规律,是倒行逆施、完全胡来的祸国殃民之举,直接导致了西汉末年社会危机的总爆发和新朝的败亡。20世纪以来中外学者的王莽研究专著和论文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是汉代历史与《汉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20年代至今,国内外发表新莽史与王莽研究专著39种(中文33种,外文6种)、报刊论文260余篇(含论文集)、学位论文12篇。此外,在中外学者出版的许多中国通史和秦汉史著作中,也对王莽和汉新之际的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自然环境、社会生活、民族关系等进行了专门论述。目前可见的介绍王莽研究成果的论文有:韩玉德的《关于王莽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1期)、徐志祥的《建国以来王莽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齐鲁学刊》1988年第1期)、陈启云的《汉儒与王莽:评述西方汉学界的几项研究》(《史学集刊》2007年第1期)。笔者拟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对20世纪以来中外学界的王莽研究进行全面的梳理与考察,进而提出自己的理论思考。一、20世纪前期的王莽研究20世纪初,西学东渐对中国传统学术文化形成了强烈冲击,王莽研究由此出现了重大逆转。基于西方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1902年,冯自由率先在香港《中国日报》上发表了《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一文,要求重新评价王莽。他认为王莽的"王田制"亦即土地与生产资料的国有制,符合"民生主义之精理",深得"平均地权之要旨",因而把王莽看作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前驱而予以高度评价,强调不可"以成败论英雄"。1920年,在孙中山创办的《建设》杂志上,胡适与廖仲恺、朱执信、胡汉民三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井田制的辩论。胡适将"井田论沿革史"分成七个阶段,每个阶段以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论著为代表。他在"仔细研究《王莽传》及《食货志》及《周礼》"之后,认定"王莽一班人确是社会主义者",所实行的"王田制"和"五均六管之制",都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目的在于"均众庶,抑兼并"。至于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胡适归结为王莽不切实际的改革方案,称王莽为"空想的社会主义改革者",并指出"那个时代国家的组织还不够完备,这种大计画的干涉政策,当然不能一时收效"。基于此,胡适称赞王莽"确是一个大政治家,他的魄力和手腕远在王安石之上",认为"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两千年来没有人替他说一句公平的话"(参见《胡适文存二集》卷一《王莽》和《胡适文存三集》卷七《再论王莽》,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版,黄山书社1996年版)。胡适的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西方学界的影响尤其深远,并一直延续至今。但在笔者看来,胡适实际是根据自己的理论和臆想,塑造了一个历史上从未存在过的王莽,既缺乏足够的史料支持、也没有充分的理论论证,难以经受中国传统史学的价值观和历史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的衡量。受胡适影响,20世纪前期学界出现了一些针对王莽改制的专论。顾颉刚和钱穆对"王莽禅汉"问题和汉末至新朝历史发展中的两个重要人物--刘歆与王莽,给予了较多关注。在《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学报》1930年第6卷第1期,后收入1934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五册)一文中,顾颉刚重点探讨了"五德终始说"的渊源及其在汉代的发展,认为刘歆篡改上古史料,目的是为了迎合王莽篡权的需要,对后世政治与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对王莽改制给予了极高评价,认为"王莽的篡权,使上古史变了样子";"王莽凭借儒家之学说与其个人理想,以大魄力开创新制度,平阶级、厚民生、裕国计,此实中国政治史上最可纪念之人杰"(详见顾氏于1941年为美国汉学家克莱德.萨特金的译注《王莽》所作的序言,康涅狄格州海波瑞安出版社1947年版,上海绘画艺术图书公司1950年版)。与顾氏相似,钱穆在《刘向歆父子年谱》(《燕京学报》第7期,1930年,后亦收入《古史辨》第五册)一文中,批驳了自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以来学界普遍认同的刘歆伪造经书是为王莽篡权服务之说,认为新莽代汉是西汉以降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人心所向,"莽政虽多迂腐,但也有可取之处"。在1931年秋为国立北京大学史学系撰写的《秦汉史》(香港新华印刷股份公司1947年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讲稿中,钱穆以"王莽之新政"为题再次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王莽代汉并非完全是外戚政治的产物,而是"举世人心之归向",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他对王莽的改制亦给予极高评价,认为其政治理论"可谓蔼然仁者之言","今世所倡土地国有、均产、废奴诸说,莽已见及,其政治上之理想可称高远",指出世人应摆脱"以成败论英雄"的旧史家成见来重新评价王莽:"王莽一人之成败,其所系故以至巨。至于其人之贤奸诚伪,犹是对于王莽一人身后之评鹭,可无斤斤焉深辨为也。"20世纪前期,众多学者、史家纷纷采用新的理论方法讲授、编著和研究中国通史,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王莽研究呈现繁兴态势。20世纪前期问世的中国通史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用传统治史方式撰写的文言文史书,以王桐龄的《中国史》、钱穆的《秦汉史》、吕思勉的《白话本国史》和《秦汉史》为代表;一是用新的理论方法撰写的白话文史书,以翦伯赞的《中国史纲》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为代表。在1926-1929年出版的《中国史》(全书共四编,初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2008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中,王桐龄以"新莽之篡"和"王莽之末路"为题对新莽历史进行了解读。他对王莽改制的失败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对王莽给予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其"顽固迂阔,不切事情"、"经生泥古,不知变通",其举措"一则曰效法古人,再则曰占验符命。昧于当世之潮流,与舆论之向背,于是始以经学及谶纬学说、欺人寡妇孤儿、狐媚以取天下者。既得天下后,仍以经学及谶纬学说自欺,驯至失天下",不过是一介"腐儒起家之奸雄,终不脱措大习气,所谓君以此始,亦以此终,亦可笑也"。这些论述既延续了班固《汉书》对王莽的基本评价,又包含着作者本人精辟的史识。与王桐龄不同,吕思勉对王莽的研究虽也取材于《汉书》,但所得结论却与班固以及大多数史家大相径庭,甚至在许多方面彻底否定了班固的记载与评价。在《白话本国史》(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中,吕思勉指出不应把王莽定性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而应视其为一位"社会革命家",其改制的指导思想是为民谋利,其代汉自立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吕氏还盛赞王莽两袖清风、大公无私、勤奋工作的人格,认为他有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而献身的精神。在《秦汉史》(上海开明书店1947年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一书中,吕氏更进一步从人品心性、行为动机、才学能力、施政措施及其影响等方面,给予王莽极高的评价。首先,吕氏认为"新莽之所行,盖先秦以来志士仁人之公意,其成其败,其责皆当由抱此见解者共负之,非莽一人所能尸其功罪也";其次,关于王莽代汉自立的原委始末,吕氏以为不能以小儒君臣之义、普通的道德标准来评价,"王莽为有大志之人。欲行其所怀抱,势不能不得政权,欲得政权,势不能无替刘氏,欲替刘氏,则排摈外戚,诛鉏异己,皆势不能免";再次,吕氏认为班氏父子在《莽传》等篇章中对王莽的记载与评价俱为出于私心的歪曲和丑化,是"曲诋新室之作",不足为凭;最后,吕氏虽不得不承认王莽在货币改革和对外政策上存在诸多过失,但他对新室的败亡深为惋惜,将其原因归结为王莽"行急进之策"、"举事规模过大"、"不宜于用兵"等,认为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王莽的政治主张未能完全施行(详见《秦汉史》第七章"新室始末")。如果说以胡适、顾颉刚为代表的接受西学思潮的知识分子是20世纪为王莽翻案的始作俑者,那么全面否定正史、为王莽辩护翻案者则首推吕思勉。在缺乏足够的史料证据和考古发现的前提下,吕氏片面强调"社会情势"等客观原因,对王莽自身性格的严重缺陷和执政的重大失误仅以"其身之失,薄乎云而"轻轻带过;相反,对王莽的失德、失政给当时社会、民生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及其在夺取最高权力的过程中采取的种种阴谋手段给后世政治遗留的恶劣影响,却一再为其辩解、开脱,某些方面甚至到了令人费解的程度--这种做法无论如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翦伯赞和范文澜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建立和发展时期的重要史家,都主张采用辩证的、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王莽研究。翦伯赞认为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不在其"篡汉",而是其"改制",提倡应将王莽的为人与行事分开进行评价。对于王莽"篡汉"的野心和阴谋,翦伯赞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从王莽篡汉的史实,我们可以看出,历史上的乱臣贼子,无不把仁义道德挂在口上,用圣经贤传作为自己犯上作乱的掩护......王莽的名字,现在已经成了篡窃者的符号"。另一方面,对于王莽改制的动机和措施,翦氏却给予肯定评价。他将王莽改制视为"改良主义的一种手段",认为"假如我们离开'袒刘'的立场,则王莽仍不失为中国史上最有胆识的一位政治家,这就从他大胆的执行改良政策表现出来","从当时王莽的改革社会经济所发生的病症来看,正是对症下药。假使能顺利推进,则王莽的政权也许可以持续下去。但是可惜用非其人,弊端百出,以致引起商人地主之激烈反对,终于都失败了"(参见翦伯赞《中国史纲》第二卷"秦汉史"第七章第三节"西汉政权的崩溃",重庆大孚公司1947年版,后经修订更名为《秦汉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版)。相较翦伯赞,范文澜对王莽的否定更多一些,他认为王莽表示有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用欺骗的方式取代了西汉,"对劳动人民也制造了一些好的影响";然而其做皇帝以后,各种改革措施的失败,使其改制成为"十足空虚的幻想"和对人民"实行最大限度的剥削",从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对;又蓄意发动对周边少数民族的侵略战争,"完全是一种狂妄愚蠢的行动",从而最终导致了新室的灭亡(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王莽的新朝",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翦伯赞、范文澜的论述,对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学术界重新研究和评价王莽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针对王莽改制中对地名和官制的改革,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两篇值得关注的文章。一为谭其骧的《新莽职方考》(《燕京学报》第15期,1934年,后收入《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对研究新莽时期的行政区域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为饶宗颐的《新莽职官考》(《东方学报》1941年)。此为饶宗颐应顾颉刚之约,为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编撰的《新莽史》的一部分(该著作由于抗战爆发未能完成),现被收入《饶宗颐史学论著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二、20世纪中后期的王莽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以唯物史观的新思想、新方法开展历史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国内共出版王莽研究专著两部、报刊论文十余篇。此外,尚有不少研究秦汉史的专著和论文,一些中国古代史教材也涉及王莽研究。在这个阶段,广大史学工作者注意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王莽,不再以封建道德标准评价王莽的功过是非,也反对以王莽的个人品质去衡量他的改制活动。这样一种"公平诚恳的态度"(毛泽东语,详见《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上卷,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使王莽研究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面貌。综合这一阶段学界对王莽的研究和评价,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王莽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掌握政权并制定出社会改革方案,应给予其应有的历史地位。如何兹全的《王莽》(《光明日报》1951年3月10日)、邓广铭的《论王莽的代汉和改制》(《进步日报》1952年1月25日)、金家瑞的《王莽的改制》(《历史教学》1953年第1期)、周谷城的《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胡寄窗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另一种则认为王莽是一个应该被否定的人物,其改制没有什么积极意义,也不是什么"改良主义者"。如李鼎芳的《王莽》(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杨翼骧《秦汉史纲》(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和郭若沫的《中国史稿》(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以上两种意见的产生,属学术讨论的正常现象。但毋庸讳言,此时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因素干扰过多,学者在研究中往往简单甚至武断地下结论,以贴阶级标签的方法代替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判断。"文革"时期,王莽研究陷入停滞状态,目前仅见的几篇相关文章,以论代史、借古讽今的倾向更为明显。虽然由于与现实政治结合得过于紧密,使这些文章没有多少思想性或学术性可言,但作为王莽研究在特殊历史阶段的一个插曲,却值得后人反思。王莽研究于80年代初再度活跃起来,至90年代末取得了重要进展。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报刊杂志共发表王莽研究论文约120篇,出版专著18部(大陆12部,台湾6部),1986年中华书局还出版了曹相成译注的《汉书·王莽传》。此阶段的王莽研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研究人员的数量大增,新人不断涌现,学科背景、研究方法与学术旨趣各异,但大都比较注意观点和材料的统一,克服了以前"以政治斗争为纲"、从概念到概念的弊病。二是研究内容和范围逐步扩大,对具体问题的讨论日趋细化、深化。50-60年代的王莽研究,虽对王莽改制的内容、原因和结果有所涉及,但总体说来失于平淡和肤浅,至这一阶段有了较大进展。例如,徐志祥、李光霁探讨了王莽改制的历史条件、背景和失败原因,认为应对其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作实事求是的评价(徐志祥:《王莽改制的再评价》,《齐鲁学刊》1980第10期;《重探王莽改制产生的条件》,《齐鲁学刊》1987年第3期;《论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聊城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李光霁:《论王莽改制的历史背景和失败原因》,《天津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沈重将王莽改制视为一场"儒家复古主义的历史大悲剧"(《儒家复古主义的历史大悲剧--论王莽改制》,《南昌大学学报》1987第2期)。三是学界不仅在不同意见之间展开争鸣,而且在同一意见之下对某些具体问题也展开了讨论。例如关于王莽改制中的"王田制"问题,竺培升、徐志祥等人探讨了"王田"制的所有制形式与性质,赵梦涵、程有为等人则对"王田私属"问题予以关注。四是研究者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例如,王莽祸国殃民的货币改革使国家经济趋于崩溃,研究者对此均持否定意见(赵靖:《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一个怪胎--王莽经济思想试剖》,《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陈绍棣、施和金:《试论王莽改币》,《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韩王德:《关于王莽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齐鲁学刊》1983年第1期,等等)。再如,新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挑衅和歧视政策破坏了西汉中后期边境地区长达数十年的和平,研究者亦都认识到其破坏性与反动性(李大龙:《试论王莽的民族政策》,《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莫任南:《王莽对匈奴的民族政策有进步、合理的一面吗?》,《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这一时期学界出版了多部有关王莽的评传,内容、形式、结论大同小异,值得关注的是饶宗颐、李均明的专著《新莽简辑证》(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版,后收入《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第五册第三卷,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2003年版)。饶宗颐早年曾计划按《汉书》体例撰写纪传体新莽史--《新书》(参见其论文《新书序目》,《责善》半月刊1940年第1卷第3期),后因史学观点转变放弃此构想,全力转入新莽简的搜集、考证。他在日本学者森鹿三,中国学者劳榦、马先醒、陈槃、陈直、高大伦等人的研究基础上,辑得敦煌、居延简牍中有关新莽史事的记录共八百余则(限于1994年之前)。在序言中,他特地论述了《莽传》与新莽简的关系。此外,这一时期出现的许多中国通史和秦汉史专著,均涉及王莽研究。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由白寿彝任总主编的22卷本《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安作璋、高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将20世纪中外学界王莽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了集大成式的总结。其突出特色有二:一是尊重原始文献,基本沿用了班固在《莽传》及其他相关篇章中对王莽的评价和对新莽历史的记载;二是严格事实评判。编撰者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就王莽其人及改制失败的原因进行了精辟、深刻的分析,并全面评述了新室建立后推行的各项政策。编撰者认为王莽改制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客观原因而言,当时存在政治腐败,官风败坏,政敌作对,豪富反抗等情况。就主观方面而言,班固已在《莽传》中明确总结了六点原因:一是王莽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改制多停留在纸面上;二是王莽改制往往"讲合《六经》之说",不无儒家教条的本本主义;三是所用官吏乃原班人马或阿谀奉承之徒,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四是王莽因阴谋而篡权,故防备臣下效法而操纵一切。独木自然难支大厦;五是王莽专权,其臣下受信用者可以上下其手,被疑忌者则"为奸寝事",故政事不理;六是王莽好改变制度,政令"烦多",朝令夕改,不讲功效,故变得快,败得也快,花样多,收效少。编撰者还指出,"这些都与他本质上是个贵族地主的代表人物及志大才疏的书生性格分不开。他了解一些时弊,也想解决社会矛盾,但真正做起来,并不从根本上触动本阶级的利益,并不精明干练,而显出了得志便猖狂、失意便懊丧的丑态",从而得出如下结论:"如此王莽,改制岂有不败之理!"(第272-273页)这一结论建立在充分尊重史实和原始文献的基础之上,既肯定了《汉书》历史叙事的真实性以及班固对王莽的历史评价的客观性,又体现出以白寿彝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家,在王莽研究中结合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和马克思主义史学观、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对于世纪之交的王莽研究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三、21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2000-2010)新世纪的王莽研究从数量上看是相当可观的。据不完全统计,2000-2010年国内外出版了10余种研究王莽的专著和140余篇论文,另有12篇学位论文。这些论著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考古等角度对新莽历史进行了较以往更为广泛的研究。在研究中,学界更加重视原始文献,解读得更为细致、深入,表现有二:一是通过解读《莽传》总结《汉书》的人物形象塑造、历史编撰特色及叙事成就,诸如万文兴的《<汉书>中王莽形象的三重变奏》(《传承》2008年第7期);杨倩如的《<汉书·王莽传>的历史编撰特色》(《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二是梳理《莽传》及《汉书》中有关边疆民族割据政权的史料,进行边疆史、民族史及军事史的研究(王朝霞:《破解王莽与西域战争之谜》,《甘肃日报》2002年9月27日;余兆木:《新莽时期的汉匈之争》,《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沈刚:《<额济纳汉简>王莽诏书令册排列次序新解》,《北方文物》2007年第3期),尤以对王莽和高句丽关系的研究为多,诸如朴灿奎的《王莽朝高句丽记事的诸史料辨析--王莽朝高句丽记事与高句丽侯駒考》(上、下)(《延边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耿铁华的《王莽征高句丽兵伐胡史料与高句丽王系问题--兼评<朱蒙之死新探>》(《北方文物》2005年第3期),刘子敏的《谈金富轼对王莽朝记事的篡改--兼与耿铁华先生商榷》(《北方文物》2007年第1期),赵红梅的《略析<汉书·王莽传>中的高句丽记事》(《东北史地》2008年第4期),王绵厚的《<汉书·王莽传>中"高句丽侯驺"其人及其"沸流部"--关于高句丽早期历史文化的若干问题之七》(《东北史地》2009年第5期),等等。遗憾的是,从思想方法和学术价值上看,新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论著也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失误,原因有二:一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国学热"和"读史热",使得新世纪以来对历史人物的研究与对历史事件的评价成为热点,一个突出表现即是"翻案成风"。在此种思潮驱动下进行的王莽研究,一些文章不仅说不上什么思想性、学术性,甚至连最起码的治史规范与学术素养都谈不上。二是后现代思潮对中国古代正史修撰的传统、史书叙事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进行了误读与歪曲,导致这一时期王莽研究(某种程度上也包括整个历史学研究)走向另一极端,即强调所谓远离政治的"纯学术性",回避对王莽的为人行事和性格特点进行道德上的评价(例如他究竟是"篡汉"还是"代汉",是图谋不轨还是情势所迫等等),而偏重从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角度进行研究,并将其"改制"上升到政治体制、思想文化和社会变革等"理论高度",所得出的结论也是正面肯定多于负面否定。这一倾向在这一时期出现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中尤其突出,如将王莽无限拔高为"中国历史上少数几个具有政治理想的政治家之一",其政治理想是儒家"内圣外王"理论的一次实践,认为他是"一个将儒家理论付诸现实政治的行动家",等等。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仍出现了一些在实事求是研究基础上得出的成果,诸如徐乐群的《王莽宗舜代汉的政治权谋及其历史效应》(《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张丽、胡绍财的《王莽的性格与其改制的失败》(《继续教育研究》2007年第2期),张守军的《论王莽的财政经济改革》(《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李元的《从理想到毁灭:王莽评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杨永俊的《禅让政治研究:王莽禅汉及其心法传替》(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但总体来说,21世纪的王莽研究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四、分析与结论20世纪以来的王莽研究经历了一个由粗浅到深人的过程,其间虽然取得了数量可观的成果,但许多论著存在以观点代替史料、以议论代替考信的现象。之所以呈现这种状况,有着复杂的客观原因,但也与学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学术背景密切相关。20世纪以来围绕王莽的生平及其行事,学界产生了重大分歧,主要集中为以下五个方面:其一,王莽是以阴谋诈术和政治投机"篡汉"还是顺应天意民心的"禅汉"?其二,王莽改制的性质、措施和后果,是贯彻儒家圣贤与经典的理念来改造社会,以达到"天下大同"的最高理想,还是严重脱离社会实际、背离经济发展规律的祸国殃民之举?其三,新莽时期奉行的民族政策和军事、外交战略,是有其合理性、进步性,还是破坏边境地区的和平局面和民族团结,给边境百姓及周边少数民族带来巨大灾难的妄自尊大、倒行逆施之举?其四,王莽其人到底是如班固所言,是"以诈立心,匿情求名","不仁而据奸佞之材","颠覆之势险于桀、纣"的乱臣贼子、无道之人,还是秉承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推行其改革社会的主张,却在现实中遭到失败的悲剧人物?其五(也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导致新朝败亡的真正原因到底是自然灾害、农民起义、地方大姓集团抑或是王莽倒行逆施、咎由自取?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王莽研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方法。笔者认为以下两点应引起重视:一是应回归历史文献.即以《汉书·王莽传》为研究的出发点。新世纪的王莽研究,仍应立足于班固在《汉书》中的叙述和评价,因为班固"为我们留下了有关王莽的第一手材料--《汉书·王莽传》,这些可贵的材料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王莽的最可靠的依据"(李元:《从理想到毁灭:王莽评传》"自序",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在这方面,沈重、李孔怀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论汉书·王莽传》,《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他们一反20世纪中外学界对班固撰史真实性与客观性的质疑与批评,将《莽传》作为王莽研究的第一手材料,总结了该篇的三大贡献。他们高度赞扬了班固的叙事成就和卓越史识,推崇他是第一个敢于"突破禁区"、替"乱臣贼子"立传的封建史家,对王莽生平史事进行了较为公允的记载和评价,堪称"一代良史"。这篇文章是迄今为止为数不多的专门研究《莽传》的论文,有许多富有价值的真知灼见,可惜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二是应将中国古代史学"知人论世"的优良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方法相结合.进行历史人物的研究与评价。在这方面,孟祥才的研究值得重视。20世纪80年代至今,他出版了一系列王莽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对王莽的人格心理和行为动机进行了深入发掘,全面详尽地展现了新莽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前因后果(《王莽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新朝旧政--新帝·王莽》,哈尔滨出版社1997年版;《细说王莽》,中华书局2006年版)。他指出,作为代表豪族地主和富商大贾的外戚集团的头子,王莽性格怪异、虚伪、奸诈、阴毒、残忍,特别娴熟法家之"术",把剥削阶级那种贪婪残暴、尔虞我诈的品性发挥到极致,成为中国封建帝王中具有独异色彩的典型。王莽的品格和手段,适逢各种条件构成的历史机遇,就使骗子扮演了英雄的角色。由此孟祥才断言,"笔者并不认同封建史家以封建伦理为准则对他所作的评判,但也无意为他做翻案文章。面对他所制造的历史灾难,史家的良知无法让我对他写出哪怕最低调的赞美辞"(《论王莽的思想与性格》,《烟台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这一结论道出了一个富于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史学工作者的心声,值得所有从事王莽研究的学界同仁深思。综上所述,为将王莽与新朝史研究不断推向深入,取得更大成果,笔者得出了以下两点结论:第一,尊重第一手材料和前人的研究成果,避免无意义的重复劳动,核心就是回归原始文献。在没有更新、更权威的考古发现或史料可以推翻班固记载的前提下,应坚持以《汉书·王莽传》及相关篇章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避免理论预设和主观臆断,从文本解读人手,认真进行考证、分析,从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第二,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既不迷信古人,也不迷信权威,而是坚持历史主义、人文主义的指导思想与科学的方法论,本着忠于史料、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力求深入、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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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研究《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国家。日本学界的研究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39~1965年的“《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第二个时期是1966~1974年的“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第三个时期是1975年以后至今的“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从整体上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大纲》研究对“日本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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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发表于2008年4月28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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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到2011年五年间,俄共党内斗争不断,以久加诺夫为首的主流派与反对派展开了激烈交锋,如2007年反对"新托洛茨基主义"的斗争;2008-2010年先后改组了圣彼得堡市和莫斯科市的俄共分部领导机构,撤换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双方除了在干部和组织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外,还在思想理论上围绕久加诺夫提出的"俄罗斯问题"和"俄罗斯社会主义"展开了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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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有很多问题,铁道部有很多弊端,确实到了需要改革的时候。但"改革"两个字写起来容易,可如何改革,如何对症吃药,吃什么药治哪些病,做起来却很不简单了。政企合一机构的改革应当"对症吃药"铁路需要看病吃药,甚至动手术。但如果"治疗方案"只能治好比较小的少数几个问题,但同时会造成更多更大更棘手的许多问题,那么虽然这个"治疗方案"也是叫"改革",但肯定不应该用这个"治疗方案"。就说铁路鼻祖英国,每任首相都拿出一大堆改革方案,铁路系统从私有改国有、国有改私有、私有再部分国有化,大改了三回了,可情况一点也没让英国人满意。经济学研究指出,"免费搭便车"效应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消费公共物品,从而享受到隐形社会福利的消费者,会隐瞒或从低申报自己从公共产品消费中获得的真实收益,使得公共产品供给要么入不敷出、负债累累;要么资金不足、实际供给水平远远低于最优水平。铁道部显然是又一个典型受害者。中国铁道部的高负债,本质上是铁道部作为中国政府的一部分,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廉价运输服务"这一公共产品,是对中国人发放的巨额社会福利的成本。而目前的情况是,不但中央财政不愿意再为这些福利成本买单;享受了巨额社会福利的国人,也大多数没有意识到或不愿意识到自己享受了铁道部提供的福利。铁路改企,能解决这个问题吗?还是仅仅把若干老问题变成更严重更棘手的新问题?政企合一的机构,通常不外乎两大痼疾,腐败和效率低下。美国也有许多政企合一机构,例如"田纳西流域开发署"(TVA),已经迎来了它的八十岁寿辰,可没见有任何美国媒体对它喊打喊杀。就效率而言,中国铁路运输效率已经是世界第一了,因此可以说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中国铁路以占世界铁路6%的营业里程完成了世界铁路25%的工作量。从衡量铁路运输效率的主要指标看,中国铁路有四个"世界第一",分别是旅客周转量世界第一、货物发送量世界第一、换算周转量世界第一、运输密度世界第一。在不进行论万亿的大规模投资,仅在现有的中国铁路系统基础上,这样的运营效率已不存在靠市场化、企业化、私营化就能提升的空间了,实际上英国铁路私营化后几大主要指标的数据变化表明,铁路私有化后效率反而降低了。再说说靠改企来消除政企合一机构的腐败这一问题。我国在长途汽车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实际上已经这样折腾过一轮了:长途汽车、城市公交改企之后,要么不顾公共利益、价格暴涨,要么问政府索讨比以前多得多的财政补贴,要么负担公共福利不堪重负而破产;把长途汽车、公交车私营化,低价卖给私人,幻想一市场化、私有化就灵,情况反而更糟糕。结果又不得不以高的多的价钱买回来,重新国有化、由政府经营。折腾过程中,造成了人民利益严重受损、资源严重浪费,发生了更多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政企分开、改企业、市场化的改革方案,连公交车这点问题都解决不了,真是会是中国铁路的对症良方吗?结果是会消除铁路上的腐败或是增加更多腐败呢?退一步说,就算通过企业化、市场化来消除寻租和腐败,是对症良方,但从改革历史角度看,交通部有严重的失败前科,说明它根本是拿着良方良药都没治好病,是个能力差劲的庸医。这次也应该换一个执行者,而不是让交通部这个有前科的,去负责操刀铁路改革。如今交通部吞并铁道部,轮回折腾的历史会重演吗?能让人放心吗?从近期的热议来看,显然多数人并不能放心。政府职能改革不能搞成单纯甩包袱建设服务型政府,确实必须要注重政府的有限性,应该从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领域逐步退出,如果可以由社会公共组织来承担、由市场自行调节,那么政府就应当把这部分职能转移出去。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进行政府有限性改革,政府从部分职权领域中退出,是为了政府能更好的集中精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换句话说,"退出"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是说一切了之,不管市场、企业、社区、社会公共组织能不能承担,是不是会比政府管得更好,是不是做好了承接职能转移的准备,就一股脑儿切了不管了。如果某一领域的事实证明,市场、企业、社区、社会公共组织,不但不能把这个领域管得比政府更好,甚至还变得更糟糕了,那么即便政府管得也并不完美,政府也必须得重新进入这个领域去提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不能不强调政府的无私性--政府不能仅以自身的利益为出发,而必须考虑到国家和人民的普遍利益、发展利益和长远利益。从低价火车票的提供,到更隐性的货运补贴,乃至配合和支持国家战略格局安排的需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往往复杂、棘手、困难,也很难单纯以经济利益去算计。这正是铁路系统"核算不严格、不科学、不标准"的主要成因。如果为了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为了核算严格、科学、标准,却需要抛开提供公共服务的宗旨;如果这些政府应该管的,却不愿管、不去管,那么这种"误把手段当目的",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应该克服的对象。过去的铁路,是低收入者和较高收入者都可能买不到票,但大部分人终归是买到票的,尽管挤一点。铁路改企,不再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廉价运输服务"这一公共产品,这真的是解决问题吗?铁路真的是可以靠企业化、市场化就能解决问题的领域吗?这好比把"拥挤的不收费道路"变为"不拥挤的收费道路",可以让较高收入者获得畅通这一额外福利。但穷人呢?恐怕连多付钱的较高收入者也并不会满意。政府如果单纯甩包袱,一次丢下、以后不管,别的组织或是没能力承接,或管的更不如政府,于是一块领域就变成或空白、或混乱了,最终让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效益受损了。这显然不叫"建设服务型政府"。原铁道部的社会福利功能该由谁承担?原铁道部通过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客运和货运价格,向全社会提供了巨额社会福利。不仅仅是坐火车出行的人得到了补助,因为铁路客运价格压低了其他交通工具的价格,所有使用其他方式出行的人,也都从中得到了隐含的社会福利。全社会所有不与世隔绝的人,都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从较为低廉的物流成本中获益。我们知道,美国有些地方把救火队私营化了,于是当不缴防火费的某家人家着火时,救火队就会在旁边看着,在户主补交防火费之前,绝不动手救火。但铁道部能拒绝给特定人群提供廉价运输服务吗?例如说,凡是赞成取消铁道部的大学生,就拒绝提供服务,不卖给他春运车票;或者就算买了车票,也要把他从人海中挑出来强行退票,这样做可能吗?做不到,也不可能去做。因此从公共性来说,铁道部提供的廉价运输服务,具有特别大的共有资源属性,也理应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容忍。原铁道部提供的廉价运输服务,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而且还不断的增加这种公益性社会福利的供给,但增加这些社会福利供给的成本,并没有由财政税收直接承担,而是转变为了铁道部的负债。从物价指数增长和收入增长来看,中国铁路客运票价,实际仅为1995年的30%。从运营效率和公允成本来说,中国铁路客运票价,普客至少应上涨400%才合理,动车和高铁也应上涨150%才合理。若从完全市场价格来看,则中国铁路客运票价,普客至少应上涨550%才合理,动车和高铁也将上涨150%。中国铁路货运价格,虽然这些年来有小幅上调,但也跟不上物价指数增长的成本上涨速度,更不用说与完全市场价格的距离了,至少也需上涨250%才合理。由于原铁道部提供的服务是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社会福利,所以极大数量的以市场价格定价肯定买不起或不舍得买车票的穷人,也能享受铁路运输服务。而且还迫使其他运输方式也向乘客让利,因此其额外社会福利也是巨大的。从社会福利的价值来看,笔者认为仅近20年的累计价值,就相当于3.4万亿人民币,其中客运1.3万亿、货运1.1万亿、额外福利约1万亿。具体数值见仁见智,但一定是以万亿为单位的很大数目。即便不计算额外福利,直接福利2.4万亿,也接近铁道部负债总额了(铁道部负债约2.6万亿,但其多为商业贷款,应撇去利滚利影响。)铁道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部分,社会福利开支也是中央财政的一部分,因此理论上来说铁道部根本没道理负债高企,全国人民享受了社会福利,也应该负担福利的成本,就好像被直接用于消除贫困、救助穷人一样。铁路改企,这不等于铁道部历年来需要对国人的福利供给,就凭空消失了。更不等于未来的分出来的政企两部分,就不需要为此头痛了。隶属大交通部管辖的小铁路局,显然既无此职权也无此财力去承担。而改组为企业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既然是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能,当然更不应该负担这样的社会福利功能。是的,拆分铁道部的方案提出,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但这跟没说有什么区别?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谁来决断、谁来出钱?如果是中央财政,那不拆铁道部不也一样应该提供吗?铁道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部分,社会福利开支也是中央财政的一部分,如果是中央财政早就开始提供公益性补贴,铁道部一分钱负债也不会出现。全天下也没有只能对企业以财政拨款提供巨额补贴,反倒不能对兄弟部委提供财政拨款的道理吧。但财政第一不愿意提供(预算案里根本没有这样巨大的一笔钱),第二也确实拿不出这每年几千亿的巨额社会福利补贴成本。那么谁来负责?总得有个单位来负责筹集那么大一笔钱吧。财政部不负责,也没有别的人能负责,所以这"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当然要被怀疑是一句空话。实际只剩下这句"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也就是干脆谁也不负责这块社会福利了,改成市场化价格了。这是否意味着,"廉价运输服务"这一公共物品,这块社会福利整个切掉,以后不继续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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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访谈,2010年12月14日(译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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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一体化形势下,食品市场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与质量。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设置食品贸易技术性壁垒,使我国食品出口连连受阻,导致我国食品贸易损失巨大。为此,通过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对比分析研究,从比较中发现差距,从比较中吸收经验,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 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设农药残留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JMPR)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两个组织专门负责制定和协调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JMPR负责农药安全性毒理学学术评价,修订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仅从学术上评价各国政府、农药企业、公司提交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和市场监测数据,提出MRL推荐值。CCPR负责提交进行农药残留和毒理学评价的农药评议优先表,审议JMPR提交的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草案,制定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1]。协调制定农药残留标准是CAC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分析采样方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标准以及农药残留分析的实验室操作规程等较为完善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收录在食品法典委员会MRL1内,目前,共制定了197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2374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2]。欧盟的农药残留立法始于欧共体在1976年11月制定的理事会指令76/895/EEC,该指令确定了43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部分水果和蔬菜上的MRL标准。1986~1990年又先后发布了3个有关农药MRL标准的理事会指令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为植物(包括水果和蔬菜)产品、谷物、动物产品表面和内部农药含量设定了MRL标准。在1997年前的理事会指令中制定的农药MRL标准仅仅限于未加工的食品,从1997年的97/41/EEC指令开始有3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规定了建立加工食品和复合食品的农药MRL标准体系;二是建立了欧盟内部国家间农药MRL标准差异的协调程序,以解决由于这种差异而导致的贸易障碍;三是将制定农药MRL标准的职能从欧盟理事会转到欧盟委员会[3]。目前,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其中有3/4以上的MRL标准设定在检测限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加紧制定和修订本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政府由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负责食品、动物饲料在生产和注册环节的农药残留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残留监测和产品注册时的残留检测,制定相应的残留检测程序和实验方法。目前,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计划在10年内完成对现有残留限量的再评价。加拿大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农药残留的标准,由食品检验局负责农药的残留监控。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 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状况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我国现行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包括136种我国正在使用的农药[4],基本涵盖了获得农药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和禁止在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上使用的高毒农药。该标准依据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以及根据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量估算摄入计量和实际污染水平的监测结果,并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欧盟等制定的标准。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3 我国与CAC、美国、加拿大、欧盟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差异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几乎涉及所有的农产品及食品,且各项指标分类较细,往往一种农药在不同的作物和食品中均有详细规定。特别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不断修订,限量指标数量不断增加,甚至很多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也制定了很严格的限量,其中大部分是以最先进的仪器检测限作为限量标准值,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造成了很大的贸易技术壁垒。3.1 我国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数量偏少目前,CAC共制定了210多种农药在农产品及食品中的3000多个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值;欧盟共制定出了200多种农药活性物质在食品中的30000多项农药MRL标准;美国共制定320多种农药的9600多项最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也制定了150多种农药的20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对农药限量的规定仅涉及136种农药的480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比这些国家或地区,我国在这方面无论是标准数量,还是指标数量都较少。3.2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过于单一,食品限定过于笼统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对粮食、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限定不如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标准中那样具体。我国现行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分类比较笼统,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食品详细划分到具体的每一种粮食、蔬菜、水果品种。例如在我国国家标准中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统一限定为1mg/kg,而CAC国际标准中针对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等蔬菜品种制定农药乐果的MRL值。欧盟食品分类更细,我国的粮食是指原粮产品,而欧盟进一步细分为大麦、小麦、黑麦、燕麦、大米;我国蔬菜包括叶菜、果菜和根块类菜,而欧盟蔬菜进一步细分为黄瓜、菜花、甘蓝等;我国水果只是一大类,而欧盟分为干果、鲜果、硬果和软果等,其中鲜果又分苹果、香蕉、葡萄、柑橘等,并且每一种农产品都对应各自不同种农药的限量标准。美国食品标准中,苹果中有160多种、梨中有80多种、白菜中有60多种、芹菜中有30多种、菠菜中有30多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加拿大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也比较细化,例如畜禽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我国只是对肉及其制品统一进行限定,而加拿大详细规定了牛肉、山羊肉、绵羊肉、马肉、猪肉及其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我国豆类蔬菜作为一类进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限定,而加拿大的豆类蔬菜包括四季豆、菜豆、红花菜豆、食荚菜豆、红菜豆等品种。3.3 限量标准中农药品种间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农药使用情况,结合农产品原料质量安全现状和食品生产方式,对相应的农药进行了限定。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标准已制定限量标准,而我国未制定限量指标的农药品种包括2-苯基苯酚、甲基谷硫磷、苯霜灵、恶虫威、苯菌灵、苄呋菊酯、联苯三唑醇、溴离子、灭螨猛、毒虫畏、噻草酮、三环锡、甲基内吸磷、抑菌灵、氯硝胺、落长灵、乙拌磷、二噻农、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多果定等。另外,我国国家标准已制定,而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也有一部分农药未制定相应的残留限量标准。CAC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品种包括三氟羧草醚、甲草胺、涕灭威、磷化铝、莠去津、丙硫克百威、苄嘧磺隆、杀虫双、丁草胺、丁硫克百威、杀螟丹、灭幼脲、矮壮素、氯化苦、绿麦隆、氰化物、野燕枯、烯唑醇、敌瘟磷等。与我国国家标准相比,欧盟标准中未规定多效唑、辛硫磷、恶草酮、异丙甲草胺、氟乐灵、蚜灭磷、稻丰散、甲基对硫磷等农药品种限量;美国标准中未规定三唑酮、二唑醇、特丁磷、戊唑醇、稀禾定、五氯硝基苯、咪鲜胺、抗蚜威、辛硫磷、磷胺等农药品种;加拿大农药限量标准中没有规定甲基对硫磷、百草枯、多效唑、恶草酮、禾草敌、异丙甲草胺、代森锰锌、咪酰胺、稻丰散、辛硫磷、敌百虫、甲拌磷、三唑酮、蚜灭磷等农药品种。3.4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存在的差异3.4.1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一致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部分限量指标和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相同。新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80多种农药的270多项标准采用CAC标准或与CAC一致。如葡萄中四螨嗪、乐果、杀螟硫磷等农药限量,苹果中克菌丹、甲萘威、倍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亚胺硫磷、敌百虫和三唑锡等农药限量,胡萝卜、叶球甘蓝和花椰菜上的白菌清限量与我国限定其含量相同,溴氰菊酯在果菜中的限量值一致。欧盟标准中双甲脒在梨中的限量和我国梨果类水果中的限量均为0.5mg/kg,在大豆、番茄、芦笋中的多菌灵、葡萄中腐霉利、黄瓜中乙烯菌核利、棉籽中氯氰菊酯等农药限定于我国对其限量规定相同。美国农药MRL标准中大豆中的氟乐灵和灭多威、葡萄中的腐霉利、花生和棉籽中甲拌磷等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相应的限定指标一致。加拿大标准中柑橘中灭多威、葡萄中甲霜灵、芹菜和葡萄中的马拉硫磷,黄瓜、番茄中的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指标与我国国家标准限定值相同。3.4.2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部分限量指标低于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某些粮食、蔬菜等食品,因我国居民的食用量较大,其农药残留指标严于CAC标准,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约为不得检出品种。这项规定严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此外,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某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欧盟、美国或加拿大,如CAC标准芜菁甘蓝中多菌灵、莴苣头中五氯硝基苯、结球甘蓝中的乙酰甲胺磷等农药限量值均高于我国;我国标准中小麦和香蕉中丙环唑、小麦粉中甲基嘧啶磷、大麦中溴甲烷、棉籽中亚胺硫磷等农药限量严于美国;加拿大标准中黄瓜的甲霜灵、肉及肉制品与乳及其制品中林丹等农药限量指标比我国高;欧盟标准中黄瓜、茄子中敌百虫,芒果中咪酰胺等农药限量要求松于我国。3.4.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限量指标高于国际和发达国家标准我国食品中限定的个别农药品种的MRL值大于CAC、欧盟、美国、加拿大等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按这种标准检测判断,是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例如果菜类蔬菜中甲氰菊酯的残留标准,国家标准是1mg/kg,而CAC、美国、欧盟的标准均为0.2mg/kg;我国蔬菜中毒死蜱残留标准为1mg/kg,而CAC根据不同蔬菜品种制定标准,除叶菜类为1mg/kg外,其它类蔬菜的MRL值都很低,青菜和花椰菜仅为0.05mg/kg。加拿大苹果中灭多威,甘蓝、黄瓜、番茄中氯菊酯,美国大豆中异丙甲草胺,欧盟苹果、梨中的三唑酮,柑橘中噻菌灵,番茄中乙烯菌核利等农药限量值均低于我国相应的残留限量值。4 小结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CAC、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残留限量标准在农药限量指标数量、食品限定范围、农药种类限定、限量指标值等各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较少、食品限定过于笼统、限定的农药品种较少、有些限量指标高等问题。因此,为了尽快使我国食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适应国内外食品市场发展需要,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加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加强风险评估等科学方法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中的应用,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水平,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既适应国内食品工业发展需要,又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参考文献[1]耿天霖.中国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研究.世界农业,2005,10:39-42.[2]高景红,肖志勇.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探讨.农业环境与发展,2002,4:32-33.[3]张志恒,陈丽萍.欧盟农药MRL标准及中国的主要差距.世界农业,2004,10:47-48.[4]张莹,王绪卿,赵丹宁,等.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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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日本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了福岛核事故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承认,对海啸的防范措施在整体上力度不足是导致事故恶化的主要原因。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团认定,日本核电体制结构混乱、权责不明,尤其是日本的原子能安全保安院作为监管机构却隶属于主导核电发展的经济产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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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工半农阶层与"中农"阶层的形成和互补,构成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层基础。通过这两个阶层的流动性与互补性,并且最终以"中农"阶层为载体,中国农村的发展就找到了最有利的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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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方式组建的合作社相比,村集体推动成立的合作社是与村庄治理产生联系的平台。透过合作社的发展,农村的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将结合起来,可以逐步探索实现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有机统一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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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马英九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围绕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举行了辩论会。岛内这场众所瞩目的"世纪大辩",既是朝野之间政策大辩论,也是国、民两党争夺民意的一次正面较量,对马和蔡两人、年底五都选举及两岸签署ECFA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一、马攻蔡守态势明显最早提出朝野辩论ECFA议题的是马英九当局,起初计划由"行政院长"吴敦义与蔡英文辩论。但是民进党并不想在ECFA问题上与国民党展开理性对话,因此以两党领导人身份及"国民党缺乏诚意"等种种借口予以回避。最后在马当局不断提出建议和让步,且民意也给予高度期待的情况下,双方最终于4月25日举行"ECFA双英辩论会"。朝野双方都高度重视此次辩论,马英九不仅强化记忆ECFA的各种论述及统计数据,而且组织专门团队助其练习;蔡英文则要求幕僚每天都撰写相关学术论文,严格考证每项数据。双英辩论会上,马、蔡两人展开激烈交锋,争论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签署ECFA是否有急迫性和必要性。蔡英文宣称,两岸签署ECFA将导致岛内有史以来最大的财富重新分配,"台湾在WTO的架构下与大陆持续谈判经贸合作即可,跟着世界一齐走向中国",不必冒险前进。马英九则指出,"签署两岸经济协议,等于打通台湾经贸任督二脉","我们不能再等待,我要带领台湾找回失落8年,开展黄金10年"。二是ECFA对"台湾主权"的影响。蔡攻击马"在主权问题上从没坚持过,还说台湾与中国是两个地区的关系","台湾人民普遍有恐惧感"。马则表示,他上台后与大陆签署的12项协议没有一项丧失"主权","未来任何协商我一定全力捍卫中华民国主权、捍卫台湾尊严,这个立场绝不改变"。三是签署ECFA对岛内民众就业的影响。蔡英文宣称,签署ECFA将冲击岛内590万民众的就业,马无法保证未来10年不开放大陆农产品及劳工入岛,没有全面考虑ECFA的利弊。马则认为最多冲击10万人,任内从未开放农产品及劳工入岛,相反是民进党执政时期开放最多。四是签署ECFA涉及的受损企业补救和保障。马英九表示已准备了950亿元新台币,依受损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振兴辅导、体质调整以及损害救济,并搭配租税、社福补助等补救措施。蔡则指责马未清楚说明如何运用相关费用,且租税和社福等手段过于消极。五是协商ECFA程序的问题。蔡指责马与大陆协商ECFA"决策不透明,政府似有难言之隐"。马则回击称,"政部门规划到立院报告10次,民进党不是反对、就是杯葛",他不清楚民进党质疑的内在逻辑。辩论会后,岛内舆论普遍认为马英九的表现要优于蔡英文,马不仅用百姓的语言表达政策,而且在民进党执政疏失、"立法院"盲目反对等方面发起凌厉攻势,让对手陷入被动。而蔡英文大量使用专业术语,"不像党主席、更像学校教授",无法与基层民众产生共鸣。更重要的是,蔡背负着民进党执政及基本教义派非理性反对的包袱,在阐述理念时经常发生矛盾,因此表现不如预期。 二、马、蔡两人各取所需双英辩论会之所以能成行,完全是国、民两党特别是马英九与蔡英文基于各自政治利益进行博弈的结果。国民党评估"双英会"对马当局是利大于弊。一是马英九欲借此提高个人声望。在经济衰退、"八八风灾"、美国牛肉进口风波等冲击下,马当局施政能力及绩效饱受质疑和批评,其个人声望持续低迷,领导权威受到挑战。马英九积极推动"双英辩",是因为胜可提升其民意支持度,唤回日益涣散的蓝军支持者,巩固自身领导权威;败对其已处谷底的声望影响有限。二是马当局希望营造有利于两岸签署ECFA的舆论氛围。两岸针对ECFA议题的协商已进入关键期,并拟定于第五次"陈江会谈"时正式签署。但由于民进党持续攻击抹黑,马当局对ECFA的宣传效果不佳,岛内民众赞成两岸签署ECFA的比例持续减少。据TVBS电视台3月底民调显示,赞成两岸签署ECFA的民众仅为35%,较半年前竟然减少了11%,与反对的比例(32%)基本持平,显示民众对两岸签署ECFA的态度越来越保守。因此,马英九当局有意通过"ECFA双英辩论会"扩大宣传力度,以尽速争取民意支持,为两岸签署ECFA营造有利环境。三是国民党力图主导年底五都选举议题。国民党高层认为,ECFA是民进党在未来选举中必打的议题。但年底五都选举属于都会型选举,多数民众不反对两岸签署ECFA,如果ECFA宣导得力,该议题反而有利于五都选战,特别有利于北部和中部三都的选情。因此,国民党将"双英辩"作为年底选战整体战术的重要一环,力图掌控该议题主导权,扭转目前被动挨打的局面。蔡英文同意参加辩论会也有自己的政治考虑。一是民进党面临强大民意压力。两岸宣布商签ECFA之后,岛内超过60%的民众对此表示支持。但是在民进党一年多来的负面宣传下,支持ECFA的民众已降至50%以下,许多态度犹豫的民众希望通过两党辩论了解真相。《中国时报》3月底民调显示,高达67%的民众赞成朝野围绕ECFA辩论,其中支持双方辩论的绿营支持者更超过92%,岛内社会要求朝野辩论的气氛蔚然成形。面对民意压力,如果民进党继续避战就会被社会舆论认为是心虚怯战,使其在朝野政争中失去主打"反ECFA牌"的正当性,所以蔡不得不应战。二是蔡英文欲借此巩固权力地位。自2月底党内实力派天王苏贞昌抢先向媒体放话强势参选台北市长后,党内许多人也纷纷表态参选五都,破坏了蔡英文的权威和五都布局。而苏系和部分党内基层拱蔡英文参选新北市,党内"公妈派"跳出来与蔡竞选党主席,都试图将蔡推入五都选战,丧失超然地位,干扰其个人对民进党发展的整体规划。因此,蔡有意借"双英辩"对决泛蓝共主马英九,形塑"绿营主帅"的格局和形象,进而在未来五都选举的党内协调中掌握主导权,同时保持对2012年"总统"选举的主动权。三是为民进党随后继续操作ECFA议题作铺垫。民进党已将ECFA作为未来进行政治操作的主要议题之一。一方面,鼓吹"ECFA公投是化解对立的最好方法",与台联党继续联合推动所谓"ECFA公投";另一方面,研拟在5月20日马英九就职两周年前后或6月两岸签署ECFA前夕联合一些"台独"社团举办所谓"反对ECFA大游行"。为提高"公投"与游行的动员能力,民进党欲借"双英辩"扩大宣传反对两岸签署ECFA的论述,为随后的政治操作提前作铺垫。 三、辩论会的影响此次辩论是政党再轮替以来,岛内朝野政党第一次就重大政策议题正面交锋,对未来岛内政局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一)对马英九个人声望有正面影响。马英九在"双英辩"中的突出表现受到了岛内民众,特别是蓝营支持者的高度评价。据台《联合报》民调显示,辩论会后马英九个人声望由3月下旬的27%上升为38%,如2012年"大选"由蔡英文挑战马英九,两人的支持度也由一个月前的平分秋色转成马领先蔡11个百分点。部分蓝营媒体甚至表示,"这是马英九2008年上台以来最好的政策说明","以前的马英九又回来了"。马英九的民意支持度暂时脱离了去年12月县市长败选以来的低迷状态,有利于巩固领导权威,也为未来继续拉抬马的声势提供了良好契机。但是,马是否能保持住民调上升势头,关键还要看两岸政策的执行力和效果。(二)蔡英文党内地位得到巩固,但面临其他天王挑战。"双英辩"被岛内舆论称为是2012年"大选"辩论会提前开打,蔡英文对决"泛蓝共主"马英九,宛如占据了绿营"总统候选人"的地位。同时,在民进党内指责苏贞昌执意参选台北市长导致民进党五都选举"好局变乱局"声浪不断高涨之际,蔡借此次辩论会暂时坐稳了党内共主的地位,有利于其在5月底党主席选举中胜选并冲高得票率,甚至有媒体称"民进党已从'后扁时期'进入了'小英时期'"。但另一方面,据TVBS电视台辩论会后民调显示,仅有34%的民众认为蔡英文的表现较好,远低于马英九的46%,显示蔡的气势虽在一系列胜选后上涨较快,但要挑战马英九还有一定实力差距。在此情况下,未来蔡仍难以确立党内绝对权威,在政治利益分配上仍将受到党内天王和各派系势力的压力。而蔡在此次辩论中的表现也未获党内基本教义派的肯定,对未来民进党路线的调整增添新的困难。 (三)民进党将继续加大反ECFA的力度。马英九在辩论会上和之前的宣传中主攻"ECFA是打破民进党执政造成'锁国'困局的重要一步",更加凸显了民进党"急独"路线在两岸政策上的巨大缺陷,客观上增大了民进党路线调整的压力。但对于民进党来说,"ECFA已成为现在最能让台独意识附体的公共议题"。在"支持ECFA就等于卖台"的联结下,民进党已失去理性讨论ECFA议题的可能性。出于政治利益考虑,特别是为打赢年底"五都"市长选举,民进党未来反对ECFA的行动只会不断升级,推动"ECFA公投"和"反ECFA游行"的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大。(四)岛内民意向有利于两岸签署ECFA方向发展。马当局此次以"大选"辩论会的高规格组织举办"双英辩",同时要求各行政部门加大力度密集到地方举办演讲、说明会,最大限度地吸引岛内民众注意,使更多民众了解并转而支持两岸签署ECFA。据《中国时报》民调显示,53%的民众观看了此次辩论,对ECFA的知晓度提升至78%,支持度上升为48%,比4月初上扬了7%,反对的比例由之前的38%下降为30%。实际上,一次辩论会对民众真正了解ECFA意义并不大,但马英九表现出的高度自信提高了民众对当局的依赖,为接下来两岸正式签署ECFA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五)对国民党年底五都选情有正面影响。国、民两党都将ECFA作为年底五都选举的主要议题,而国民党在此议题上却一直被民进党所主导。此次辩论会以马英九的胜利告终,一举扭转了国民党的被动局面,在未来五都选举与民进党的政策论战中略占上锋。而民进党虽然会加大反ECFA的力度,但其正当性已大打折扣。未来民进党的街头抗议可凝聚基本盘,但想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还远远不够,必须提出更有力的理论论述。 (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政治研究室: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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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早在好几年前就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为什么几年下来并没有取得什么实绩?我们不能天真地以为名之曰"改革"就一定会成功。事实上,商界不少缺乏诚信之辈已经瞄上温州金融改革的"商机",一手炮制"收购美国特拉华州大西洋银行"假新闻的温州商人林春平就自述,此举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日后参与温州金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