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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波多里诺》这本书,埃科希望中国的读者注意其中两个方面:主人公波多里诺是一个骗子,但他说的谎言影响了历史,甚至创造了历史。二是这部小说提到了埃科出生地亚历山德里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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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突出经验与理论的连接问题,由此回顾西方现代主义下一些无视经验证据的偏激理论倾向,特别是近年美国新保守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化下的原教旨市场主义及其高度形式化的新古典经济学。
附作者研究班课程大纲,基本设想是把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设计的博士课程核心内容压缩到一年之内,主要分三部分:首先是阅读方法和习惯,然后是经验证据和概念的联系,包括学术理论的掌握、运用和建造,最后是具体研究计划的设计和研究成果的写作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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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色》于1983年获得普利策奖的67岁美国非裔女作家谈为何随救援船去加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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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没有一颗平常人的心,没有一种起码的倾听的愿望,而总是从基于我们的位置而接受的永远正确的原则出发,也许我们关于婚姻和离婚原则的讨论就变成了关于我们个人的理想婚姻的讨论,而不是关于中国绝大多数人可能采纳的婚姻制度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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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4/3个世纪以前的法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所面临的一样,你即将在这个信念和传统智慧土崩瓦解的时刻走马上任.我们所面临的世界不是你或任何人可以想象的.很多总统面临过各种危机,但很少有总统在他就职的第一天,就要被迫处理如此空前绝后的目前美国眼下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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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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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政府还提出了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奇怪的是,在实践中我们着力的仍然不是勤俭节约,相反却是通过刺激消费来拉动内需,甚至将建立全民社保等惠民工程的合理性也定位在有助于鼓励消费上。我们似乎不明白或者不愿明白,正是高消费带来了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导致了高污染和高浪费,超出了人的自然需求的畸形消费也异化了人的价值。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在当前中国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尤其如此。 一、鼓励农民进城和消费不利于改善其生存处境 十年前,我就曾经探讨过中国农民增收的问题。大体上说,我认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和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农民增收的空间不大。具体来说,从务农方面讲,杜润生早就说过,八亿农民为两亿市民搞饭吃,农民没有出路。经济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这是规律。在农民数量不可能一下子减少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只愿意拿出越来越少比例的收入购买农产品,农民怎么可能从务农中获得收入的快速增加呢?这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现代农业等没有关系,而是结构性的问题。 从务工方面来讲,中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以处在产业链末端的加工制造业为基础。而加工制造业是“两低一高”——低端产业、低利润、高竞争(任何国家都有生产能力),不可能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高收入的机会。何况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仍然庞大,农民工之间、农民工与城市蓝领工人之间的就业竞争非常激烈。事实上,正是农民工的低工资让中国依靠制造业打败了其他发展中国家,从而从全球化中获了益。 可以预见,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农民来自务农和务工的收入都不可能快速增长。当然,农民的绝对收入还会不断增长,但增长的速度不可能太快,相对收入则会降低。 但是,决定农民生活满意度的关键,往往不是农民的绝对收入是否增长,而是收入增长率与支出增长率之间的对比。当前,农民主要依靠家庭内部的代际分工来获得收入。一般情况下,年龄比较大的父母一辈外出务工已经没有优势,正好可以在乡务农。而农村年轻人即使能够得到比较高的务农收入,也不愿意呆在农村,而愿意到城市务工,见见世面。这样,一个农民家庭就可以同时拥有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从而得以维持一个相对体面、有点闲钱的生活——前提当然是他们在农村生活,在农村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如果国家推行积极的城市化战略,将大量农民转移进城市,农民就不仅会失去务农的那部分收入,而且还要支付城市昂贵的生活费用。我们可以设想,离开了农村、收入没有保障的农民,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很多进城农民可能将不得不住在贫民窟。这不仅仅会造成农民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而且可能带来其他的严重问题,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导致农民支出增加的因素不只是进城,而且来自被鼓励出来的消费主义。农民被告知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过时了,只有站在消费时代的潮头,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现在的中国农村,农民在消费上赶时髦的程度可能已经不逊于城市,原因是消费主义文化(以无孔不入的广告为典型)对于缺少“文化”的农民来说,是一种更大的“政治正确”。因为缺少文化主体性,或者说因为农民传统的文化被宣布为落后的、愚昧的、可笑的,所以消费主义在农村比在城市更容易占领阵地。这也是我在长期的农村调查中的深刻感受。我发现,农民一旦有钱,就会更加倾向于炫耀性的奢侈消费。山西煤老板的炫富消费不是偶然现象,在农民的传统价值观被摧毁后,消费主义文化也让农民“现代”起来:我消费,我存在。 不仅如此,我们的政策也愿意盯着农民的钱袋子。我们想出各种办法来让农民掏钱买东西,而不管这些东西对他们改善生活和提高福利是否有用。甚至我们在论证为什么要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时,也是说一旦有了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就会更加愿意消费。 消费是一种政治正确,问题似乎只是农民没有消费能力。在缺少快速增加收入途径的情况下,消费主义文化会对农民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被调动的消费欲望使得农民的生活满意度大幅度下降。因此,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为目的的各种“下乡”,可能不是改善了农民的处境,而是使农民的生存状况变差。 二、农民怎样过有意义的生活? 好在当前农民仍然具有一定的主体性,还没有被消费主义“殖民”到只能通过消费来证明自己存在的地步。比如说,农民还有比较强的传宗接代观念,这一观念背后是中国式的祖先崇拜,而且农民从血脉亲情中感受到了天伦之乐,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体验;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里乡亲,关系很近,村庄是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是任何人都不能将他们撵走的自己的家乡,是他们有根的生活所在;农村生活费用低,农民自己有住房,且大都十分宽敞,通过劳动自给自足,而劳动本来就是人的内在需要;因为机械化和轻简化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对体力的要求降低了,越来越可以让农民从农作物的自然生长中感受到身心的愉悦;农村环境好,空气清新,与自然密切接触,等等。这些因素,让很多没有进城的农民在相对收入降低但绝对收入仍在增长、消费主义文化在扩张但未完全吞噬农村之前,仍然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度。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反过来想,在农民收入没有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难道就不可以提高他们的满意度或幸福指数吗?当前中国90%以上的农民是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且收入仍在持续增长中,这时候的关键问题就变成了农民应当追求什么样的生活。 从消费主义的角度看,锦衣玉食才是值得追求的,而且还要“开发”出人的各种需要。而从人的自然需要看,粗茶淡饭可能更加有利于健康。我当然不是说农民不应该有口腹之欲和感官享受,而是说农民不能只是满足于这些方面。除了物质欲望以外,还要有精神需求和艺术审美。而当前农村,真正糟糕的恰恰不是物质生活条件的不足,而是精神生活方面存在问题。在城市消费主义文化的“殖民”下,农民的生活条件在改善,但他们的主体性在逐渐消失,生活中原有的意义也在丧失,他们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不知道应该如何看待和追求人生的价值。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诗化自己的生活,是对生活中美的发现,是一种深沉的幸福体验。在农民一日三餐都成问题,温饱不能保障的情况下,诗化的生活当然不属于农民。而今天,中国的农民第一次真正解决了温饱问题,真正获得了大量的闲暇时间(当前农业生产方面,农忙时间一般只需要2~3个月,还有近10个月为农闲),但是如何让闲暇时间变得有意义,却成为了巨大的问题。我在农村调查,深刻感受到,因为缺少健康的消费闲暇的方式,农村出现了严重病态。几千年的传统社会,闲暇都是少数人的事情,是与农民无关的社会上层阶级的事情,是贵族的事情。有闲的贵族发展出各种消费闲暇的方式,这些方式的核心不是依靠感官刺激,而是依靠品味与体验;不是诉诸身体,而是开发心灵。这就是文化和艺术,就是琴棋书画、诗歌、戏曲,等等。有闲阶级靠精神而不是靠物质来获得闲暇的意义。而第一次获得大量闲暇时间的农民,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消费闲暇的方式,因此就出现暴饮暴食、带彩娱乐,出现生活无规律、过度诉诸感官刺激。由此带来的身心严重受损,可谓触目惊心。而今天广泛深入农村的电视,虽然节目很多,内容丰富,但电视是快餐文化,是物欲的表述。相对来讲,传统戏曲,包括样板戏,不是要有耸人听闻的故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要有对每一招每一式的品味,是对“功夫”的欣赏和体会。这才是艺术,是高雅的文化。 因此,在当前中国农民第一次有了大量闲暇时间的情况下,如何发展出健康的、具有农民主体性的消费闲暇的方式,是意义极为重大的现实问题,要让农民体验到美,诗化自己的生活,让农民获得心灵体验而不只是感官受到刺激。要做到这些,就一定要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强化“体音美”等艺术素质教育;组织有闲的农村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合唱、写诗、打腰鼓、打门球、表演,等等)。总之,我们要建立适应新时期形势的农民文化主体性。 三、要将农民从消费主义霸权中解放出来 农民是当前消费主义文化中的弱势群体,因为他们缺乏消费能力。而消费主义一再暗示,没有钱就没有一切,没有钱的人是废物,是社会应该淘汰之人。因此,将农民从消费主义霸权中解放出来,具有无比重大的意义。 农民中处境最为糟糕的是农村老年人。如果说消费主义可以激励中青年农民拼命赚钱,那么农村老年人则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不再有能力赚钱,用能否创造物质财富来衡量,老年人就没有什么价值了。市场经济的深入和社会的快速变迁,使得老年人处境恶化,成了社会上的多余人,但是老年人也仍然需要有自己的生活。而且人的价值不应该是外在的,而应该是内在的,人本身就是目的。老年人自己感觉好就好,自己认为有价值就有价值,我们不能以创造财富的能力来衡量他们的价值。因此,老年人要过有意义的生活,显然不是要通过创造物质财富和消费来自我实现,而是要在温饱不成问题的前提下,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对于已经丧失创造财富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社会若不能公正对待,不予理睬,情况就会相当糟糕,甚至可能导致老年人由于无意义感而自杀。而老年人的无意义感是会传导给中青年人的,老年人的高自杀率也会导致整个社会丧失预期。一个没有预期的社会是十分可怕的。 为了改善农村老年人的不良处境,我们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湖北四村进行建设老年人协会的实验,主要是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让老年人有一个进行公共活动的场所。结果是,正因为有了一个属于老年人自己的活动场所,老年人之间的交往增加了,精神面貌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四村成立老年人协会后,老年人自己总结出三个变化:时间过得快了,心情舒畅、身体变好了,上吊自杀的少了。通过相互之间的交往,老年人缓解了内心世界的无意义感,因为讲话、聊天、互动本身就是有意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也创造出了意义。他们还自发开展了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乃至诗化了自己的闲暇时间,他们觉得青春又回来了。在没有增加物质消费的情况下,老年人获得了巨大的精神依托和精神享受,他们从生活中发现了美,幸福感因此大为增强。这可谓“低消费、高福利”的典型——虽然是被迫的典型。 四、“低消费、高福利”与社会主义 如何让农民在收入不能快速增加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获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增长,是关系中国现代化成败的大问题。因为如果九亿农民持续不满意,中国就没有能力应对和消化现代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的危机。 中国采取了维持小农经济的政策措施(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等),从而使九亿农民能够在城乡之间进退有据。农民可以进城又可以返乡,能进城则进城,不能进城也至少可以维持还过得去的农村生活——这应是改革开放30年,中国成功地保持了稳定的最大秘诀。在这个意义上,我说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战略层面的意义。 仔细分析,这样的战略中潜伏着消极的思维——农民收入无法快速增长,又要让农民感到满意,所以我们就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的人际关系、生活环境,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来让九亿农民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力量;农民不能高消费,我们就通过其他方面的改进来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和幸福感,从而达到“低消费、高福利”;最终,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农民进城,农村问题越来越不是问题,全国人民就生活在高消费所带来的高福利状态下。 于是乎,农民现在因为没有高收入,只能低消费,而低消费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比较高的幸福指数;将来则是高消费下的高福利——我们如此认为和设想。但是问题恰在于,若低消费也可以高福利,我们为什么非得高消费?而且关键是,福利不等于消费,这是我们可以在九亿农民的生活实践中看到的事实。 将农民从消费主义霸权中解放出来,九亿农民的“低消费、高福利”实践就可能发展成为一场伟大的运动,而这个伟大的运动也许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主义”一词的本来涵义。这个社会主义与消费主义的大不同在于,它关心的是人本身的价值,因此可以从更加广泛的角度来改善人的处境:从物质,到精神,到心理;从人与人,到人与自然,到人与自己的内心世界;从感官享受,到艺术审美,等等。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就不只是从生产方式方面,而且是从生活方式方面,不只是从消费方面,而且是从意义方面,不只是从物质方面,而且是从精神方面,来理解和实现人的价值。 结 语 综上所述,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不能简单地通过刺激消费来拉动内需、保持增长,而应该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角度,从人的真实需要的角度,来考虑人的合理消费。 有人说,没有消费就没有需求,就不能发展经济,这话不完全对。目前大量的“过剩”产能都是低水平的产能,为了消化这些过剩产能而拉动内需、推动消费,即使可以增加GDP,也不能提升中国产业结构,只是维持了当前的低端产业结构。产业不升级,中国经济发展就没有希望。而产业要升级,关键是要将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走到发展战略产业和核心技术的路子上去。战略产业的发展和核心技术的掌握,不仅是中国得以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的重要前提,而且也是降低能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不二法门。 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在当前中国既不可行也不合理,而最为根本的是,今后社会经济即使发展到可以高消费的阶段,我们仍然不能奉行消费主义,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将人的价值放到核心位置。 社会主义要将目前已经物化的人解放出来,创造真正的人的价值。新农村建设运动中,九亿农民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多多少少开展了一些被动进行的“低消费、高福利”实践,他们诗化自己生活的实践不仅为社会主义提供了目标,而且为社会主义提供了示范与最为强大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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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唱空做空欧元的索罗斯认为欧元危机是次贷危机的直接后果,如果欧元区不能拥有统一的“财政部”,则无法解决欧债危机,不可避免地陷入金融崩溃和经济“大萧条”。10月14日又于路透社刊登题为《如何破解欧元区主权债务难题》的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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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12/23
| 阅读: 1524
经略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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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之一是农民交往方式的变化。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使得村庄异质性持续增长,从而使村庄生活半熟人化,村民越来越不能接受之前熟人社会缺乏退出机制的串门聊天。村庄生活中一方面出现了串门聊天的萎缩,一方面出现了对公共空间的强烈需求。不是从权利的角度而是从村庄社会分化的角度来看待农民交往方式的变化,可以更好地理解农民的处境,并可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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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仅实现了筹资的市场化而医疗服务价格的市场化则严重滞后。基于一个简单的医生职业选择模型,本文发现,这种片面的市场化是造成医改过程中"看病难"与"看病贵"两大矛盾同时凸显的关键。政府不应当以片面市场化条件下的弊病来否定医改的市场化导向,下一步的医改恰恰应当进一步实现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只有这样,才能在彻底消除"以药养医"现象的同时缓解"看病难"与"看病贵"两大矛盾。本文为讨论政府补贴行为、药品流通体制和医疗服务定价等医改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一个简洁有力的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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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而言,要真正搞清哪些属于专家的能力问题,哪些属于专家的职业操守问题,恐怕还有相当难度,这主要是由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学本身就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16世纪到18世纪经验医学和理性医学的齐头并进,19世纪临床医学的诞生以及实验医学的飞速发展,20世纪公共卫生事业的显著进步,都使得医学的专业化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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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湛纳希(1837-1892)是蒙古族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蒙汉文化交流史的先驱,一生中写出《红云泪》、《一层楼》、《泣红亭》和《青史演义》等多部长篇小说和诗文,开创了蒙古族长篇小说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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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倾向于把转基因工程的推进比作新一轮的鸦片战争。”恩道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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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对巴克莱公司2008年业绩的报告中说,“银行已确认该公司因复杂债务工具导致的减计损失达80亿英镑,不过由于它的自身债务减计(16.6亿英镑),该公司的总损失相应减少。”
我看过以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报告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的上市交易的债务价值下降,那肯定是因为市场认为你的声望较之先前下降了;市场对你的债务的定价,所反映的是预计中的违约风险上升,这不会增加你的利润,只会更加提高你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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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任职于清华的张彭春,曾留学美国,其社会地位在有名无名之间(但在一般中外历史叙述中基本属于“失忆”的人物),他的日记就偏于“为己”,较多直抒胸臆的成分,不像是专为给他人阅读所写(日记中有时文字尚不算很通畅,也未见修改,或可为一旁证)。现在已知尚存的张彭春日记为1923-1925年一段时间的,他自己定名为《日程草案》,记载与其担任清华教务主任的职务相关的内容较多,也包括不少有关教育等更宏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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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横跨亚欧大陆的国家,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独特的俄罗斯文化。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使得俄罗斯文化具有“双重性”,进而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俄罗斯民族的性格分裂和对立,使其民族个性具备了矛盾性的特点。笔者认为,正是这种民族个性,决定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兴废,对俄罗斯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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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在其《世界的图像时代》中指出:“世界的图像不是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世界被把握为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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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里洞》中陈宜祥说道:“到这来能接受煤矿这个工作,那也是争先恐后拼命地干,一方面为了国家建设,二方面也是为了自己生活下去。”活下去,是一个根本的命题。尽管我们用不同的方式谋生,但内在的本质是相同的,也同样面临着心灵的挣扎和躯体的疲惫,对他们来讲,又多了一重生命无着的忧虑。所谓“悲剧”,其实是一种远距离观察的结果。在整个拍摄和制作的过程中,我没有想到过这个词。现在也觉得无法把这一切称作悲剧。那是一种生活,快乐也罢,痛苦也罢,他们实实在在的就这样走过。在经历了命运中如此多的大起大落之后,他们依然顽强地生存着,精神并没有被生活的重负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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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意欲何为?! 周 诚自去年10月17日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再论我国农地征收的合理补偿》一文之后,已过去三个半月。在此期间,本人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观点与时俱进,又获得崭新成果——与去年12月初提出了“全面产权观(论)”或“私公兼顾“论。此论与过去之论有重大区别。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改革》杂志事先不征求本人意见,突然在今年第1期发表了我去年8月12日发表在“价值中国”等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的摘要,更换篇名为《“涨价归农”还是“涨价归公”》,并发表了倾向性极为明显的按语,鼓动读者“讨论”。按语说:“一面是近四千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的无地、无业、无社保的失地农民,一面是‘拿别人的地,发自己的财’的各级政府及相关利益集团。……本文的观点和主张与以往本刊曾发表过的专家观点有一定差异。……希望大家继续讨论。”这表明,少数人总是揪住老观点不放,这是缺乏辩证观念的表现,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我除了向该刊提出抗议等等之外,消除其不良影响的最有效途径便是公开发表我的最新观点。下面这篇文章,便是我的最新观点的简要表达。欢迎读者针对此文发表高见!。关于农地征收的“涨价归农(私)”论、“涨价归公”论与“私公兼顾”论的辨析中国人民大学 周 诚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自然增值分配存在着两种观点——“涨价归农(私)”与“涨价归公”,针锋相对地处于两个极端;两者都具有片面性——既具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又都具有难以成立的一面。“涨价归农(私)”论是一种坚决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理论,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但是它认定农民拥有取得全部土地自然增值收益权,即只看到失地农民应当享有农地开发权(注),而根本忽视整个社会,其中包括其他农民也应当享有此项权利,那么,因整个社会经济繁荣而产生的土地自然增值的分配,便与整个社会无缘了,在耕农民则更无缘问津,这就显然大失公平合理。如果完全按照“涨价归农(私)”的观点进行农地自然增值的分配,则失地农民便可在一夜之间暴富,必然不利于农民安心务农,改善农地质量,而且也会使附近的在耕农民产生同样情绪。实际上,考察土地自然增值的归属,应当与其产生的根源相联系,应当顾及社会各个相关方面的利益,从而,单纯的“涨价归农(私)”论便是不能成立的。“涨价归公”论阐明了土地自然增值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而且“涨价”也并非由“成本”所决定,这些都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然而,“涨价归公”论仅仅看到土地的自然增值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社会应当拥有整个农地开发权,而不顾失地农民拥有获得充分补偿的天然权利,即忽视农地所有者也应当分享农地开发权,使得失地农民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不摈弃这种理论,而仅仅是增加失地农民的补偿,则意味着失地农民所得到的补偿中便包含着社会对于他们的额外照顾甚至是恩赐,而并非失地农民本来所应得,从而从产权理论上来看便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由此可见,单纯的“涨价归公”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几个突出的实例,使得我们不得不进一步一分为二地看待“涨价归农(私)”论和“涨价归公”论,关注“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论、“全面开发权”论 实例之一:依据“涨价归公”的理论(英国的穆勒与美国的乔治),英国工党政府曾经于1947年—1953年实行土地开发权国有化,即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开发捐(Development Charge)将土地增值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此种举措未能长期坚持,除了执政党更迭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此种政策造成了地产市场萎缩而不得不放弃,即恢复“涨价归私”制。英国的此举表明,她看到了“涨价归私”制之弊,而企图通过“涨价归公”来兴利除弊,但“涨价归公”制的极端性——完全否定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从而使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实践中碰壁而归于失败。实例之二: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过去长期对于失地农民实行低补偿政策的实践表明,“涨价归公”曾经是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实际上遵循的不成文的政策原则。实行“涨价归公”制的出发点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实行“涨价归公”制也具有严重的副作用——据估算,大约有近半数的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存在明显的困难。有鉴于此,理论界一些人士极力呼吁实行“涨价归农(私)”制。实例之三:多年来,在美国的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其要点是: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哪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此外,在美国的一些州,还实行土地“开发权购买制”(Purchase of Development Rights, PDRs)。其做法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付给一些拟保护的农地(以及一些空旷土地、自然资源等)所有者足够费用,将其开发权收购归政府所有,以便弥补土地所有者所损失的机会利益。由于政府受资金的限制,实行PDRs的明显少于实行TDRs的。美国的这种创新,非常值得重视。实行“涨价归公”制,完全否定原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只是保障了社会利益;在实行“涨价归私”制的条件下,则仅能保障失地者的利益而不能兼顾在耕农民和社会的利益。换言之,土地开发权完全归公与完全归私,是两个极端,各自有其片面性,在实践中都会碰到严重问题,而其症结为“分配不公”。我国一些人士为纠正“涨价归公”之弊而主张“涨价归农(私)”,无非是重走1954年以后英国的老路而已,在理论和政策上都并无任何创新。从而,汲取以上两者的优点而摒弃其弱点,便意味着应当实行“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制。美国的TDRs和PDRs,特别是前者,为我们创建“私公兼顾”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启示。在实行“私公兼顾”制条件下,每一块土地所者所平等地拥有的开发权不能实现时,便应当由获得开发权的土地所有者或国家给予补偿;换言之,因规划而获得开发权者,不应单独获得开发利益。概括而言,实行此种办法,由开发者或政府对于按规划应保留的农地所有者予以开发权补偿,可纠正土地开发收益完全“归公”或“归私”之弊。从土地开发权的角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可进一步提出“全面开发权”论或“全面产权观”,即兼顾原土所有者、相关土地所有者、国家三者的土地开发权的理论。原土地所有者拥有开发权,是不言而喻的;相关土地所有者,主要是指相邻土地所有者、基本农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也天然地拥有土地开发权,不可漠然视之;而国家之所以也拥有土地开发权,则是由于,从根本上来说,土地开发性增值的最终来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认识,是承认土地与一般财产不同,它具有社会性,从而不得不顾及“涨价”归属的社会影响。在农地转非中贯彻“全面开发权”论意味着:优先充分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使其进入“小康”,无任何后顾之忧;剩余归公(归中央政府,避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用于支持全国农村——其优先项目为对于在耕农民中的“相邻农民”、“基本农田农民”的开发权的适度补偿。归根结底,“私公兼顾”论、“全面开发权”论、“全面产权观”,是承认差别、调和矛盾、多方互利、和谐共富之论。 注:“开发权”是从英文 “ development rights”翻译过来的,其另译为“发展权”,笔者认为不妥。除了引文之外,笔者一律使用“开发权”。因为,英文“development”一词,主要具有中文的发展、开发、展开、发达等四个含义。按照惯例,中文的“发展”一词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等变化;而“开发”一词则是指对于资源的利用或进一步利用。显然,农地转变为非农用地,是指对于农地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从而应当使用“开发”一词方为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