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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文学
2012/05/08
| 阅读: 1742
敦煌小说,可以分为"古体小说"和"通俗小说"两大类,其中"古体小说"又可分为"志人"和"志怪"两小类,"通俗小说"又可分为"传奇"和"话本"两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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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论述革命,我们需要首先回溯那些历史上的重大革命事件,先看看革命者及团结在其周围的人们提出哪些具体要求,追随着哪些基本的价值。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文本集中而又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人民的普遍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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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有弟弟得了白血病,于是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强制要求捐献骨髓。后来,这个人死的时候,深圳园区的师级干部被自愿到仓库某灵堂下跪磕头当"孝子"。2005年,郭老板夫人病逝,强行规定所有20 万员工必须到各个生产基地设的灵堂去默哀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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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柯这本书中译精装本标价将近200元,最近又出了平装本,从版数看似未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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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西部农村地域范围广阔、人口众多,相对于征收纠纷,农用土地的承包经营纠纷发生机率更高,涉及范围更广,本文所关注的正是此类土地纠纷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土地纠纷的主要调解机构究竟如何处理并化解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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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公元370~447)是南朝时期的天文历算学家,同时以反佛著称。佛教典籍多次记载了他与僧人讨论天竺历术,并折服于“天竺夏至无影为天地之中”的故事。通过考察不同的故事版本,有理由相信《高僧传》记载有误,故事中僧人的原型并非慧严而是智严,后者曾赴罽宾求法。另一方面,佛国历术故事的出现、流行、隐没及其宣扬的“天竺中心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六朝唐宋佛教中土化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而唐代开元年间建造的“周公测景台”(俗称“没影台”)以独特的方式体现了这则中土佛教故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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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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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9月25日下午,著名作家张承志携其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于兰州广场书城进行现场签售。作为张先生精神主场的临夏始终是他关注的地方,在全集34篇作品中有3篇作品与临夏有关,还有10多幅图片反映临夏风土人情。据张承志先生介绍:“《你的微笑》辑入了自2007年出版《聋子的耳朵》以后的所有未曾结集的新散文。忆旧、抒发、学术、思绪,都在其中。无须表白,读者自会知道。在我的作品中,增加的只是篇什、技法、领域和知识;书背后的我,并无一丝本质的改变。”谈及这部散文集时,张承志先生曾这样说,“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你的微笑》一书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张承志先生与该书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进行了一个问答式的采访,该问答经张先生同意,本刊有幸在全国媒体中首先刊登这一问答。1、散文集《你的微笑》责任编辑、青海人民出版社戴发望(下称编辑): 张老师,首先向你表示祝贺。今年对你是个丰收的一年,不只这本全新散文集《你的微笑》顺利出版,而且不久前你获得了首届“朱自清散文奖”、第八届“华语文学奖散文奖”。另外,你的散文《大河家》被设为今年全国高考语文卷的题目。衷心为你感到高兴。 张承志(下称张):对我来说,这一年只是巡回生命中、流水般的一年,没有任何特别。这样的年头去而复始,早已是自己生命的形式。和往常一样,我不过继续在如此的生存中,吮吸活力、发掘营养、学习开拓,把感悟纳入到某种文学或者学术的形式里。新书的出版,如孩子降生使人忍不住喜悦。但是若说到誉毁奖惩,就不值得那么激动了:它们提交社会的结论并不公正,于我的评介更似是而非,所以大可忽略不计。 2010年对我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积累数年的新散文集。 活在剧烈的时代动荡之中,内心的冲动日日积累。宣泄的渴望,冲撞着寻找出口,如径自扑向自己的天命。它凝结并堆积,变作了这本《你的微笑》。 至于其他——无论中伤,无论获奖,于我无关紧要。如今泥沙鱼龙沐猴而冠的所谓文学奖,并不具备给中国文学以评价的资格。无独有偶,还可以说:包括大盘头彩的诺贝尔奖,愈来愈显现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宣传;愈来愈只是傲慢与偏执的西方心理展示。从中国到土耳其,只要面对东方,很少例外,有时它简直像特意在颁给可笑的劣等品。文学奖,在如今这个以不公平为特征的时代,经常是侮辱人心的工具。 体制豢养的“评委”,不懂得什么叫放弃“功名利禄”。他们不懂:一片山河与人民的喜爱与接纳,才是对一名作家的价比千金的奖掖。 2、编辑:就内容而言,这本书是难以归类的,涉及了多个文明地域和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你不懈探索,拓展视域的结果。应该说这本书反映了你近年来的思考和求知。 张:话语环境的压力,逼迫一支笔要饱蘸文化的墨汁。既然很难一吐为快,那么我们便营造丰满的语言。好在我们背靠着伟大的山河和悠久的文明,其中的蕴含宝藏,足以提供矛与盾、弹药与掩护。本来是寻求思想的突围,但坚持的结果,居然是自己的提升。 这使我喜出望外;我尝到了学习的甜蜜,懂得了“求知要从摇篮直到坟墓”的意义。后来,学科的游击变成了迷恋的目标;在努力发掘一个又一个蒙古、日本、阿拉伯、西班牙的词语张力与文化内涵,把一篇两千字散文挥洒到两个文明三个国度、让它们形成美好的意味对仗、互角的力学支撑——之后,我真实地体会到:求知乃是活着的一项目的。 忍不住快乐我在《你的微笑后记》中这么写道——“如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它打磨掉旧有的毛病,指示了限制中的创造,它拨转着文章的形式,赐予了人原先不敢想象的能力。” 3、编辑:多年来你的足迹遍及欧洲、拉美、亚洲的许多国家,同时也没放 弃在国内尤其是西北地区的持续求知。你很早就与青海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部散文集中你反复涉及到青海,书中提出:“凡生命尽予收容”,这是你持续观察青海这块土地得出的生动结论吧? 张:近年来视线被引向青海,也许是三十年来深入大西北黄土高原的、长旅尽头的一个总结?当然也包括了近十年来在外国——在西班牙、日本、阿拉伯一角,印第安美洲——的感悟心得。 我只觉得:《凡生命尽予收容》一文并不是一篇对从祁连山到积石山之间土地的文化观察。它不是一篇学术文章,而是自己对半个世界的一次归纳,是自己对西北热土的一篇献辞。它也是一个立场的宣言;在习惯了大地母亲悲天悯人的胸怀之后,我们也决心要求自己、这样对待他人。 这是一篇耗时十几年的作业,是我最后提交给大西北的汇报。我想强调:它包括了我对今日世界的观察,也包括了我对穆斯林未来的思考。 说多了会更不好懂么?这一观点,不仅使得我与在体制的豢养下孪生的知识分子一划两界,更是我与“躲在帝国主义裤裆里高喊民主的斗士、扭捏于西方价值粪便里作艺术态的诗人”的对立宣言。 4、编辑:你以往的著作,书名照应内容都提示着鲜明的文化立场,而最新的这部著作却以“你的微笑”这样温和的字眼为题,是另有寓意吗? 张:“微笑”——是儿子依偎着母亲时,满心赞美与享受的神色;也是战士蔑视骄狂的敌人时,不由自主的表情流露。 它温和而成熟,但更充满挑战的决意。 5、编辑:在对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文化考察中,你坚持站在“文明主人的立场”发言。这一文化视角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张:因为自上一个世纪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开始,随着殖民主义的全盛应运而生的一些情报调查类学科,什么人类学或社会学、民族学或民俗学、地理学或博物学——就在侵犯文明主人权利、为帝国主义提供统治建议、长久置文明主体于奴隶地位——的过程中,发展了一些学术技巧及所谓科学。 我出身于不仅讲究实证、而且追求物证的考古学。我较多从事过史前遗址的发掘,以及蒙古和中亚历史的研究。因着这一学科出自,我早就对上述信息收集类学科怀着质疑——说得痛快点,他们的学科方法论,与特务盗窃军事经济情报、和贼娃子偷东西之间,若离若即,非常接近。 然而我们不仅生活于二十一世纪,更生活于清算资本主义的历史时代。当我目击到:在一派清算资本主义学术、扫除侵犯文明主体的“东方主义”的历史大潮中,居然横行着把从殖民主义的死尸上剥下的褴褛当做大旗,吹吹打打招摇过市,在祖国大地上实行“二次东方主义”的冒犯——我当然要表达异议。 远在1998年我在主编一份被扼杀了的《人文地理》杂志时,我就在学理上提出过这一问题(《人文地理概念之下的方法论思考》,收于散文集《以笔为旗》,2002)。这一问题的严峻,当然远不止学术一隅。 我关心的不是那些枯肠弄句的小人物。一旦批判的扫荡来临,他们不仅会作鸟兽散而且会跳到对立面振振有词。我关心的是自己的行为轨迹。我以尊重土地主人——他们乃是文明的主体和文化主权的拥有者——的一切语言、权利、心情的原则,规范了自己一生的文笔。 这样的自律,甚至不需要主人的赞美或知情。须知我阑入的是一些不凡的土地。我正脚踏着一片热土上的人心。我要尊重他们,绝不加入冒犯。天地是辽阔无垠的,人能获得其间的自由。这样的写作与追求,才是文学的目的。我说不尽她的魅力与包容。 6、编辑:你非常欣赏日本作家堀田善衞“文明的享受能力”的提法,你是被这句话所蕴含的善良的情感和正义的态度所感染吗?是否具备“文明的享受能力”,可以被作为是否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的分界吧? 张:这是一个深有意味的问题。堀田善衞当然也是一块他山之石,虽然我对他的能力(熟谙中文、法语、西班牙语,锐利地意识到西班牙在世界大局中的特殊位置,对弱小国家以及穆斯林文明的自发热爱与同情)非常看重,但是最要紧的,还 是他使中国人提供了一个新鲜的榜样:“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并下决心实践纠正自己这一毛病。 中国人,尤其中国大学的教授们,多是对自己严重欠缺文明享受能力的气质,毫无感觉的愚钝的人。所以他们至今还破琴老调地呱噪,言必称挂星条旗的希腊,浑然自以为是自由民主的卫道士。他们污染着学校,日渐病入膏肓。 但幸好中国尚有文学的传统!人们自古不多相信鹦鹉学舌的讲义,而喜欢寻找于活泼有趣的文学。这便是我努力企图把堀田善衞和布雷南、西海固与西班牙、喀什噶尔及乌珠穆沁,都一股脑努力塞进读者脑袋的原因。 可别以为我们谈论的文明享受能力,与炫富的下流旅游是一回事!它们正是尖锐对立的两极。换言之,昨天惯于哭穷的国人,今天流行的正是炫富。他们乔装打扮,穿红戴绿,一路作态,追随着他们的作秀先驱。他们淫声浪语进行着的,是对文明的冒犯。 我们努力的一切终极目的,唯有唤起人们对文明的尊重。是的,他者的文明、他者的心情、他者的权利——乃是我们在“痛感自己文明享受能力的狭窄”之后,要抵达的目标。你说得对: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的人,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文明人。 7、编辑:你是一位备受知识界关注的作家,但对你做评价和归纳是件困难的事,用下列词语勾勒你的形象你会同意吗?孤绝的气质、正义的立场、不懈的求知、敏锐的文化认知力、广阔的文化视域。 张:前边说的,读着太累。干脆说点轻松的?你列举的词汇太沉重了,也未必准确。我想随手编两句,开个玩笑—— 老百姓的学生,“叫兽”的眼中钉。 抓不着证据的嫌犯,查色盲的红绿灯。 8、编辑:你已年过花甲,但你的文字至今没有暮气,相反保持着一贯的蓬勃生命力。你何以做到这一点? 张:我想引用前不久我在北大一次演讲时说的话: “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那些决心不侮辱自己的生命、决心做具备尊严的知识分子的一些人的——追求真理的问题。” 我只是不想“侮辱自己的生命”——如此而已,并无其他。 能做到这一点,除了因着自己的天性,更仰仗了环境的支撑。没有我经常嘲笑的、满目疮痍的文学界,没有有形无形读者的存在,我得不到这一生的磨炼,也不能成为这一个自己。 大西北,它的山河与民族对我的接纳和错爱,是千万作家中,唯我才能获得的一种大奖。我一直暗暗掂量着它,因为它,我学会了感悟世事的平衡,努力地求学与实践。 做为大西北农民的儿子,你们目击了这喜爱与接纳,你们清楚这奖励的宝贵。所以在此借一角纸,我要再次向成就了我的大西北,表达由衷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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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医卫
2011/09/19
| 阅读: 1739
为什么老百姓感到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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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立主义并不能限制国家力量的扩张,而在遭遇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时,价值边界就像一道铁幕一样,无情地将民族国家内部享有的价值伦理截然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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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中文纲要编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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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and politics are the two great figures of social engagement. Politics is enthusiasm with a collective; with love, two people. So love is the minimal form of commu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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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冷战背景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执政党到全球化背景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执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内容与运行方式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这种历史演变轨迹中,我们看到了“民主集中制”作为工具性的制度理性在历史价值上对历史变迁的现实反映。在当前,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笔者以为对于当代民主集中制的准确表述应当为科学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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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花蕊,层层秀丽,少年多英俊,观察诸法,如钩牵引,扣入美女心,彻见法性,明镜自观,变化千戏景,作者为谁,乃五髻者,严饰住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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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自然灾害对社会产生了十分显著的影响:一、造成了明代人口的大量减少和大规模迁徙;二、严重破坏了明代农业经济的发展;三、为明代政治演进提供了重要契机;四、影响着明代一些地区社会风俗的形成和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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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经济
2011/09/04
| 阅读: 1736
社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统一的意义,需要放在整个福利国家史背景下来理解。福利国家的历史在西方并不长,从普鲁士建设最早的福利国家算起,不过百余年。但是,建设福利国家,增强政府的再分配能力,自现代民族国家兴起以来,就一直是声势最为浩大、投入最多、社会呼声最高的国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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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村庄失序,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手段,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的村民自治诞生,加入了改革以来的基层社会重构。但历经变化,在各方作用下,原来制度预期的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变得面目不清,逐渐演变为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本文在新条件下,力图对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先作出理论上的澄清,然后尝试性地给出改进之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二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今年年内还将三审的当下,权衡改进之道也是迫切的思想任务。 村民自治何以是中国经验为什么说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呢?首先是因为这个事实的影响足够广泛和重要,它牵连着共和国前30年的农村集体化和后30年的村庄自治。它影响着八九亿人的生活--村民每三年选举一次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然后再通过村委会、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来决定村庄的大多数事务。村民自治是中国经验,更因为它是一个独立于以往的中国政治发展经验的新想法和新实践,在中国之外也无从上到下系统推进的类似工作。这个想法和实践是什么?可以听听当时的历史实践者如何描述: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不是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早在1953年,决定建立城市街道委员会的时候,即提出并经中央批准: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它的任务,主要是把工厂、商店和机关、学校以外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下,办理有关居民的共同福利事项,宣传政府的政策法令,发动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和向基层政权反映居民意见。居民委员会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不应交付很多事情给它办。居民委员会就是这样在城市办起来的。但是,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一直没有推广到农村。1982年颁布的新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十三大报告讲到"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指出"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所以,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既是宪法的规定,也是党的主张。--《彭真文选(1941-1990)》第606页。彭真的这段话可以看作党和国家对村民自治制度设计的总纲。村民自治的理念、立法精神都可以从这段话中找到源头。把村民委员会同政府加以区别,使它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总之,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情,都依法由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己决定,自己办理。至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村民当然必须履行,村民委员会也应该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群众是顾大局的,只要他们真正懂得了,绝大多数是会自觉自愿遵守履行的。所以办好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就会加快,政府工作的很多困难会减少。--同上,第610页。这段话中,彭真论述村民委员会(指作为管理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它组织开展自治的方法。可以看出,村民自治反映的确实是一个属于当代中国的独特想法:它和国家政权层面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奉行的单一制行政体制不同,是独一份的在基层社会的自治;它也不同于西方的地方自治,其实它是由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党领导下的国家体制开放出来,由基层社会组织自身生活的一种治理方式。这种方式将本可以由基层政权控制的基层公共事务交给人民直接管理,用直接民主的方式实现一种群众性自治,基层政权则对自治事务实行指导。从彭真这段话出发,我们也可以想见依法展开的村民自治实践进程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自治范围是村,如果自治事务开展起来,村民的自治权利进一步具体化,必然会要求明晰所包括进来的村民的身份,自治的办法也必须更为具体。自治也必然会对明晰村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与党组织的关系提出要求。彭真这段话中提出的直接民主的原则就是自治办法的总纲,不让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腿就是处理乡村关系的基本原则,支持村民自我管理就是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的基本原则。村民自治这一中国制度的独特实践就是顺着如何找到自治办法,如何处理乡村关系,如何处理村自治组织和党组织关系的脉络展开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实践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原初的想法,使得这一经验是否需要继续都引起了人们的怀疑。本文着力的是恢复这一经验中最重要的"直接民主",它要求一种有更多村民直接参与的制度安排,它应该在新条件下主导未来的村民自治实践。可以具体点来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的实践进程。在家庭承包制确立之初,村庄秩序曾经一度特别混乱。198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现为宜州市)三岔公社合寨大队(现为屏南乡合寨村委会)果作自然村的6个生产队85户农民,以户为代表,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果作村民委员会。农民自己选出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并制定《村规民约》自我管理,让中央政府看到了改善农村秩序的办法。1982年宪法修订就把村民委员会写到了《宪法》里,规定农村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国家的角度看,为什么可以放手让农民自己这么干呢?国家无力去管,农民能自己管好,何乐不为呢?第二个原因则是,中国共产党历来有这样一个想法: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大!在文革结束,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对需要扩大民主的体会特别深。由此,村民自治成为整个放权改革的一部分。村民自治逐步探索出通过"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来逐步实现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办法。四个民主声誉很高,被说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1980年代村庄失序,选出村民委员会来进行自我管理,为村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但是1990年代之后,村民自治变得面目不清。民主选举得到持续加强,有关法规日臻完善,村民在村民自治框架内求公共事务自决、要公共参与权利的意识大为增强,但是因为农村人口外流、农民参与能力限制等原因,村庄公共决策仍然是村委会几个人说了算,或者是由村民代表在两委会(党支部和村委会)主导下决策。在村庄公共物品提供上,多数村庄由于集体经济乏力和乡镇的过度汲取,无所作为;少数的村民代表,或者不是正式村民代表但却是精英的农民,抗税或者上访;村民自治的历史作用似乎丧失了。群众性自治还是一个可欲的目标吗?今天则是一个更加不清晰的时代。农业税不用交了,更无须抗税,政府还给发钱,农民当然很满意了,有上访也是局限在有限的内容上,比如土地征占,乡镇不法行政等,尽管上访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但区域上大面积的上访和不满没有了。更令农民高兴的是,国家提出新农村建设,对农业农村农民要大发展,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等,帮助农民发展。1980年代和1990年代靠农民自己干,现在国家支持农民干,甚至国家想主导农民干,要怎么发展国家给整个村进行规划,应该住什么样的房子,用什么样的家电,享受什么样的文化,你想什么,国家都想要替你规划规划,这是一个农村的"积极发展期"。但在这样一个积极发展期,村民自治目前的办法更多呈现出的却是消极性,村民自治既然追求自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此时它完全可以在帮助国家的努力和农民的需求对接上发挥更大作用。但是,放权让利的中国改革给出的基层社会组织的空间和村民直接参与的群众性自治并没有得到充分成长。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发展"面对的是村民自治的能力不足,或者说是村民的自治能力不足。作为中国经验一部分的村民自治亟需重新阐释和定位,以加入城乡统筹的新一轮发展。 村民自治真实和重要的经验是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向主流的国家民主和选举民主制度看齐,搞村民自治的民政系统官员和基层实践者甚至有到美国去观摩总统大选的经历。由此产生的问题,第一是部分村庄选举竞争性过强,出现暴力或贿选。我们都知道贿选不公正,难道农民就不知道?如果你是靠贿选上台,你还有什么公信力呢?村民的反抗是什么呢?不信你。小则消极对付,激烈的就公开叫板。"农村贿选严重"的判断不是说中国的村庄有10%或者20%的选举贿选,递个烟、请吃饭这样的情况比较多,但真正塞钱的比较少,但是塞钱的数量令人瞠目结舌。而且,更严重的是它败坏了村民自治的声誉,影响了村民对制度的信任和效能感。第二个问题是村委会无所作为或无力决策,没有办法有效动员村庄的内部资源,无力形成村庄公共物品供给,这个问题在大多数村庄都存在。但是也不排除部分村庄可以实现内源式发展。如果村民自治在帮助村庄动员自己的资源发展自己的公共品上无所作为,村民自治的作用就大打折扣。那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经验的一部分,其真正的重要之处在哪里呢?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它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一度被人们理解为"基层民主"。"基层民主"的含义是什么?基层民主的意思是说村庄的民主是整个国家民主的基础和必要准备。作为为了国家民主化准备条件的基层民主,它就暗含了"脱离乡村发展"的倾向,那么在实践上它出现了什么问题呢?在实践上,选举程序越来越民主。选举程序非常发达,但是选前动员和选举目标仍然不能被选举程序所规范,贿选无法治理。过分突出选举后,因为选举是依法选的,村委会上台以后怎么干,村民就管不了了。村民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罢免,罢免程序很严格,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或者五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联名,才能启动罢免案,启动以后还得多数村民都得同意才能罢免掉。在一个精英主导的村庄,村委会完全可以化解这种努力,即使启动了,成功实现罢免的也很少。村民代表会议,它本应该是一个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机构,但是因为精英很容易和村干部之间达成某种利益的交换,所以村干部完全可以不怎么为村民操心,就在家睡大觉,或者少数情况下甚至危害村民的利益。这样一种选举民主、精英民主观念导向下的基层民主发展趋向,它其实暗含了不利于乡村治理和乡村发展的趋势。如果回到历史经验,难道村民自治一定要发展到这一步吗?一定会导致这种偏向吗?实在不是,冤枉了农民的伟大创造。江泽民曾经到小岗村考察,在小岗村他说,我们中国农民有三大创造,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一个是乡镇企业,第三个就是村民自治。这三个都是农民自己做起来的,做起来确实解决了当时很大的问题。那农民难道那么傻吗,他们自己做的制度难道是为了约束不了村干部,村干部在家睡大觉我也没有办法吗?从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合寨的经验,以及法律确认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来看,其中内含的是上面不再派干部,党支部也不再指定,村民自己来选,选出来的村干部干什么呢?当时有一个村规民约,虽然以惩罚为主,但是它是为了改变当时失序的情况。选出来的人就是要为村民解决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突出的问题,而且是大家一起参与进行管理,村民自治是以村民直接进入公共事务管理决策为核心的。为什么会发生以直接选举为核心的偏向?从历史经验来看,选举是村庄处理公共事务的一个前提条件。当时没人管公共事务了,农民要自己选出人来管,当时的核心其实不是选举,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干部也是选的。选村委会和选生产队干部的区别在于,选出来的人做的事情不同了,生产队长要管生产,而选出的村委会要管分地后新冒出来的一些社区公共事务。随后的实践过分突出选举,选举变成为选而选。只要是直接选举出来的人,是被法律认可的,乡里想撤不行,村党支部想规劝他也不行,村民对他不满意,说"你要按村民的利益办",他不办也没有办法,各方面的制度保证当选村委会权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如何严格选举程序,对候选人提出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如何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利。在过分突出选举的情况下,一是从工作布局上对选举之后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无力去规范和想具体的办法,第二是过分突出当选权力的权威,使得之后要求村干部进行民主决策变得困难。这种片面的民主观直接导致了工作思路的片面。民主好像只有一种选举民主为核心的民主,民主的主体好像只有精英。村里的事情怎么定,不可能让全体村民决策,也没有必要让全体村民决策。村庄大事是少数人决定,即使扩大到村民代表也并不能完全代表村民。精英民主的思路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专家的论证,学者说村民大会不易召集,应该经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会议必须授权给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无授权就开始决策了。这种注重选举和精英决策的制度安排,其实已经偏离了村民自治萌芽时村民的真实需求和国家设立村民自治制度对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设定。法律制度规定一直试图遵从村民自治的制度精神,无论是1987年试行法,还是1998年正式法,都是将村民委员会(指全体村民组成的村民委员会)明确定义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把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其直接民主形式和主要权力作了明确规定。在力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彭真那里,对村民自治是这样解读的:"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村民、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由他们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工作思路上对较为单一的直接选举制度和村民代表间接决策的推崇,导致了上述思想未能完全落实,在理解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侧面"和"群众基础"上不能全面深入。村民自治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搞好了就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贡献。它无须去倒逼高层民主,也无须对国家民主层面上的代议民主提供经验。它只要做好自己的直接民主就够了,而且,就是莫大的贡献。有了基层自治的中国民主,就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民主化。而误入精英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耗蚀村庄的内聚力,有部分对村庄公共权力行使方式不满的村民,甚至开始了背离共同体的迁徙或上访。这意味着治理主体开始脱离村庄共同体。共同体解体了,村民没有了,还有自治可言吗?目前村民自治主要的偏向是民主观上的狭隘:选举核心观和间接民主观。这使得"三自"的自治目标和村庄内源发展的前景无法实现。 村民自治的方向调整和制度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方向需要做两个明确的调整。第一,原来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现在要变成为村民自治的参与式民主。因为是为了国家民主化的基层民主,所以,村民自治按照适用于国家民主思路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办法进行了多年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以选举民主为中心、村民间接参与决策的民主模式,这种模式在造就形式化的权力授予和制约体系、形成一系列间接民主技术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肢解了村庄共同体,使得乡村自治的基础不复存在。现在我们要把村级民主制度实践的方向放到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方向上来,以决策民主为核心来构建村级民主模式,和"基层民主"导向时期的精英民主、间接民主的民主导向不同,它是一种参与性的民主,追求让村民更直接地参与决策,以落实村民决策参与权力为中心,而不是选举权利为中心。这样的民主模式直接服务于社区自治,民主制度运行的主要目的是社区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它要非常关注共同体意识的维护和共同体事务的自我决定。第二个方向调整是,原来是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要变成为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在原来的村民自治中,自治取向仅仅限于村民自己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保证村民间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是一种消极的自治,但是,村民的需求更多是在村庄共同体内部求得共同发展,体现为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原来的制度设计在这方面规定粗泛,实践中也没有多少办法。当前在国家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的大政策下,也由于村民权利意识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于社区共同发展的需求大大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对这种形势的回应理应是为了乡村发展的制度建设。可以简单地说,原来的村民自治以选举为中心时关心的是选出当家人,由他来维持村庄秩序,构建的是一个精英维持组织;新的村民自治则要以决策为中心,关心的是让每个村民贡献出才智和资源,要产生一个人人参与的村民发展组织。为了乡村秩序的村民自治现在需要扩展成为乡村秩序和乡村发展的村民自治,它要有一个积极发展的功能,和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村民自治要为村怎么发展来做工作。这两种方向的改变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心的转变。这里我提出两个关键性的制度安排改进。第一是真正确立村民会议并强化其作用。村民会议是落实村民参与决策权力的关键场所。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中,一定要突出村民会议的权威和功能。村民会议的运行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村庄重要事务要在村民会议或在村民会议授权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并且要明确哪些职责不能授权,并且确保村民会议能用适当方式收回对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村民会议要能正常召开并发挥作用,还特别需要一个切实有效的召集制度,要解决当选的村委会或者党支部不召集就无法开会的问题。对于村民会议的开会制度也要做出原则性规定并鼓励各地探索。村民会议由于村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增加,参会村民数很难达到法定人数,所以很难召开。在浙江温岭试验的村民恳谈会制度通过将协商民主的一些原则和精神嵌入,试行了中立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观察员制度等,有效地实现了普通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可以作为村民会议开会制度的有益借鉴。第二是进一步改进村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方式,真正使农地地租和农地转非农用土地增值收益成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过去的村民自治之所以没有带来村庄自治和乡村发展,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虽然选了村干部,但是村里没钱没法做事情,村庄对村民也没有凝聚力。要恢复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民按份共有的本义。现在很多村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导致了什么情况呢?在经济发达的村,很多农民住在城镇,但是在农村仍有承包地,但是很多90后没有承包地。要使每个村庄成员都有一份地,面临着高昂的土地调整成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含义应该是按份共有集体土地的收益。因此,村民不一定要都有一份地,但是,凡是村民就应有一份土地收益。在这种理解下,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统一整理农地并发包,村里人优先承包,谁出价高谁承包。农民以自己按份共有的所有者身份从集体的农地经营收益和农地转非农用增值中分利。有了新型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村民组成村庄共同体就有了确切的内容和凝聚力,村民自治也有了切实的经济基础。为此,需要在本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中明确定义"村民委员会"(包含全体村民的组织)的成员边界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边界,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村委会的关系。如果此议太难,也应该明确村委会管理集体土地权力的性质及其应受到的约束。(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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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央视一条新闻:法国迪奥首席时装设计师加利亚诺,因喝醉了酒,在巴黎一家酒吧骂了一对犹太人几句,结果被指控“反犹”“种族主义”言论,惹上了司法麻烦。在迪奥时装表演秀结束时,本应由加利亚诺出来,接受记者拍照的闪光和观众的喝彩……但加利亚诺没有出现,倒是迪奥公司的主管,庄严出现在T台正中,口中念念一连串“以……的名义”,正式宣布将加利亚诺解雇。
看看画面上那熟悉的街景,当年我住附近的巴黎国际艺术城两年,也常去那个街区喝一杯,听听酒吧里的音乐演奏。没想到,一位大名鼎鼎、西方上流社会的宠儿,竟然只因醉后酒话而倒霉,令人太息。
无独有偶,加利亚诺事件,让我想到前不久法国《世界报》网络版的一则报道,也可印证西方“言论自由”到了何其虚有其名的地步。
著名法国外交政治人士斯特法纳·黑塞尔(Stephane Hessel),预定1月18日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举办一场关于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问题的讨论会。但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CRIF)的抗议,和法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下,1月12日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宣布取消这场讨论会。的
黒塞尔何许人也?今年高龄94岁,法国大名鼎鼎的抵抗运动人士,坐过德国集中营的牢,战后主笔撰写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当过法国驻外大使,自己也有犹太血统。但出于正义,他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压迫实在无法看下去,于是在2010年10月20日出版了一本三十多页的小书《请愤怒吧!》(Indignez-vous!),三个多月,就在小小6000万人口的法国销售了100万册。
黑塞尔早就对以色列发出批评的声音。2008年底以色列空袭加沙,造成大量巴勒斯坦平民伤亡。黑塞尔亲往加沙,目睹了难民营遭轰炸后的惨况,愤怒指控以色列政府犯下了不仅是“战争罪”,而是“真正的反人类罪”(véritable crime contre l’humanité),并且把以色列列入“恐怖国家”。
这次巴黎高师讨论会被取消,实在是一个讽刺。巴黎高师是一所名人辈出的学校,可以说法国文化精英大都出自此校。文学家罗曼·罗兰,哲学家萨特、柏格森、阿隆、福柯,艺术史家丹纳,思想家布迪厄,政治家饶勒斯、前总统蓬皮杜等等,都毕业于巴黎高师,它是法国精神自由传统的象征。巴黎高师宣布取消黑塞尔主讲的讨论会,明显违反言论自由,引起了一些争议。
1月18日傍晚,黑塞尔本人,巴勒斯坦驻布鲁塞尔代表莎希德(L. Shahid)女士,还有众多的支持者和一些巴黎高师的学生,在巴黎高师附近的先贤祠前的小广场集会,抗议法国政府的“言论管制”(censure)。
“言论管制”,都是中国亲美自由派用以批评中国政府、并认定是中国这样的“专制”国家所独有的东西,西方“民主”“自由”“宪政”国家是没有的。如今,在一个以“自由”立国的国度,在里面安息着伏尔泰、卢梭等“自由”先贤的国庙门前,一群“自由公民”在大声抗议“言论管制”,他们会作何感想?面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愤怒地把嘴巴装上死死封闭的拉链,他们会若有所思么?
其实,黑塞尔受到的压制还不只是讨论会被取消,他还在吃官司。
2010年6月15日,黑塞尔呼吁参加一个抵制以色列占领阿拉伯领土地区生产的产品的运动,叫做“抵制、撤资、制裁”(boycott, désinvestissement et sanctions)BDS运动。这一事件马上引起法国犹太组织“全国警惕反犹办事局”的抗议,称其“挑动种族仇恨”,称这一活动是“非法的”,并对黑塞尔提起司法诉讼。
这个BDS运动的依据是,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对巴勒斯坦人实行“种族隔离”。当年一些西方国家因为南非当局实行“种族隔离”,而对南非实行制裁“杯葛”(boycott)。如今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也实行“种族隔离”,于是也应对其“BDS”。
今天的的巴勒斯坦地区如今已成为百余个与世隔绝、互不相连的飞地,加沙地带是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谓一个个集中营。到处是检查站,检验“良民证”。当年苏联建柏林墙被称为专制象征,如今以色列耗费巨资建造比柏林墙更高更现代化的隔离墙,在约旦河西岸建了650多公里,在加沙与埃及边境也建了240多公里,媒体却几乎不提及。居住在隔离墙里面的巴勒斯坦人,过着比当年南非黑人更没有自由的生活。国际上要运一些人道主义生活医药用品去加沙,以色列海军也拦截运送船只,甚至开火打死船上人员。这样的情形被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士视为“种族隔离”。
不可思议的,是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最早作出这样的定义。2006年11月,卡特出版《巴勒斯坦:和平,不要种族隔离》(Palestine: Peace not apartheid)。卡特认为,认为今天的巴勒斯坦人“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今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隔离,已超过了当年南非的种族隔离。自然,卡特立即遭到犹太势力的谩骂,骂卡特“反犹”。
二战后以来,犹太人被迫害的宣传铺天盖地。而以色列压迫巴勒斯坦人的真情却很少被人知。新闻自由么?卡特声明写此书的原因,正是“关于中东的现实,美国人普遍无知(largely unknown)。”全世界也普遍无知。由于世界主流媒体是犹太势力掌控,从来不报道巴勒斯坦人民的真实处境。中国中央新闻台只会转播世界主流媒体精心误导的报道,比如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在海滩上很悠闲快乐呀,或模拟踢足球世界杯呀,所以中国人根本不知道当今巴勒斯坦人的悲惨境况。当今是媒体信息时代。一件事实媒体不报道,就等于没有存在。
黑塞尔呼吁大家来参与BDS运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负责人斥骂黑塞尔是“对精神的犯罪”(crime contre l’esprit),是“智力暴力”(violence intellectuelle)。这位负责人最恐慌的,恐怕不在于这个运动真地抵制了多少以色列占领领土的产品,而是这个活动会让更多的公众知道以色列“种族隔离”的真相,所以才要千方百计地把这样的言论与活动压下去。
黑塞尔不仅司法上被追究,在犹太精英主控的学术知识界,也遭到谩骂。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CNRS)研究员安德烈·塔吉也夫(A. Taguieff)在自己的“脸谱”博客上写道:“有天晚上,在撒黑尔地区深处,一条毒蛇咬了黑塞尔老头一口。你猜发生了什么?是那条毒蛇死掉了!……当一条毒蛇具有了善意,像那位名叫黑塞尔的人那样,很可以理解人们想砸烂它的头!”
黑塞尔只是发表一个呼吁,一种言论,并未对法国国家安全构成危害,竟然也是犯法的?对,在当今“自由”“民主”“宪政”“公民社会”的法国,就是犯法的。因为参与了BDS运动,法国一位女参议员和另外80多位人士,也已或即将受到司法审讯(mis en examen)。有的人获得释放,有的人被罚款1000欧元……
这像一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国家么?
其实,在西方广泛存在“言论管制”,并非你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德国摇滚歌手麦克尔·莱吉纳(Michael Renener)因歌词有纳粹倾向,被判刑三年。美国大兵马克·豪尔(Mark A.Hall)编唱了一首讽刺美国国防部的反战饶舌歌曲,也被判蹲监狱。去年法国年轻人阿克赛尔·戈班(Axel Cobin),因在网络上传播纳粹倾向歌词,也被判刑三个月缓期,罚款600欧元……可见,在西方,网络上也不是随便“言论自由”的哦!
西方社会实际上有很多忌讳,不能去“自由言论”。比方说“民族主义”,是绝对不能肯定的,因为“民族主义”已永远与纳粹绑在一起,只能宣扬“世界主义”, 称颂“全球化”。再如,犹太金融资本主控的“当代艺术”是不能批的。法国著名批评家让·克莱尔,因批评“当代艺术”而被人骂为“反动派”“极右”“法西斯”。所以,克莱尔明确说,当代西方与前苏联一样,存在“言论管制”。另一位法国评论家让-菲利普·多梅克(J.-Ph. Domecq),也指控当代艺术批评界是一种“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实施“人类压迫史上一种新种类的精神压轧(laminage mental)”。人们只能言不由衷,否则就要付出“高昂代价”。
还有一个禁忌,绝不能碰,碰就是犯法。那就是:对大屠杀与毒气室,任何质疑,甚至研究都是犯法的。德国、奥地利、法国、瑞士等国,都有明确的相关立法。然而在西方,就是有那么一批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的学者和各类人士,人称“否定主义”或“修正主义”派,冒着被判刑的危险,仍然坚持研究,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在今天,有相当多的“否定主义”人士,在西方被判刑入狱,真实上演一出出当代“文字狱”。(2)
最著名的“否定主义”学者,可举英国历史学家戴维·伊尔温(David Irving)和法国前里昂大学教授罗贝尔·福利松(Robert Faurisson)。
伊尔温是二战史专家,因否认大屠杀和毒气室,好几次在德国和奥地利被缺席判罪。2005年他去奥地利旅行,被奥地利警方逮个正着,判刑三年。上诉无效,还是坐了一年多牢(400多天)。英国本是西方自由主义渊源之地,没有禁止“否定主义”的立法。所以伊尔温只要不去德、奥、法等国,还是可以自由做他的研究的。不过,2007年底,牛津辩论联合会邀请了伊尔温,举办一场讨论会,结果会场闯入一批抗议者叫喊唱歌,干扰会场,最后竟然出动了警察来保护讨论会,堪称奇景。伊尔温的名言是“我不说他们想听的,我只根据档案说话!”
福利松在法国,命运就比较悲惨了。他从1970年代开始就认定毒气室不存在,并质疑《安娜·弗朗克日记》的真实性,结果长期遭到人身威胁。1989年被暴徒殴伤,肋骨被打断。之后不久,被革除教职,还遭到搜家、罚款、冻结银行账户。到外地旅行时,在许多国家遭到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2005年,福里松被判刑三个月缓期。著名美国学者乔姆斯基,曾为福里松辩护……
德国当代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主张不应当用法律来禁止质疑大屠杀,而应该用事实来论证。他批评西方学术界的“不宽容气氛”:“如此禁止分析纳粹主义……,那么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了!”(3)
“否定主义”人士不仅有判刑之虞,还遭受媒体封杀,人身威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曾亲历德国集中营的法国历史学家保尔·拉西尼叶(P. Rassinier),是法国最早的“否定主义”学者,一直被主流媒体封杀。美国教授亚瑟·布茨(A. Butz),写过《20世纪的欺诈》(The Hoax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也寂寂无闻。1978年,法国“否定主义”人士弗朗索瓦·杜普拉(François Duprat),因否定毒气室,被汽车里安放的精密炸弹炸死。1981年,法国语言学博士盖聂(Michel Caignet),因把《奥斯维辛的谎言》小册子从德语翻译成法文,被人脸上泼硫酸毁容。(3)1982年,美国“修正主义”历史学教授乔治·阿希莱(G. Ashley)的住宅,多次被砸,遭燃烧弹袭击。1984年,设在美国加州的“修正主义”历史复审研究所(Institute for Historical Review)遭纵火,所有原始档案资料、手稿和六年的研究成果被焚毁。英国、比利时和法国一些出版社和书店,因出版、售卖修正主义书刊,而被纵火或捣毁。诺尔特只能算半个“修正主义者”,也受到电话恐吓和人身威胁,1988年他的小汽车被人焚毁……
既然是历史事实,为什么要立法禁止人们去研究?哪怕是极其邪恶的言论,比如美国三K党,也有设立电台的言论自由啊。为什么大屠杀和毒气室就不许人们去研究、去质疑?要研究质疑,就来“文字狱”,这显得很不正常。
诺尔特说“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黑塞尔用图像标示“闭嘴”,世人应知西方“言论自由”为何物。
黑塞尔的“请愤怒吧”,可以说是当代左拉的“我控诉!”(J’accuse)
但指控的对象发生了变换:当年左拉是为受冤犹太人辩护,而今竟是犹太人国家成了指控对象。犹太人从一个被迫害的地位,转变成以国家机器压迫别人的形象。
这里要声明:本人绝不反犹。相反,本人最敬佩的两位西方学者都是犹太人。一位是批判社会进化论和欧洲种族中心主义的法国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另一位是揭露美国累累恶行、斑斑劣迹的美国大学者乔姆斯基。
本人所想说明的是,当今世界主流媒体,充满着“宣传”(乔姆斯基语)和谎言。一方面是故意掩盖一些事,另一方面是故意大肆宣扬另外一些事。尤其,西方并无真正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学术自由,(5)而是有很多禁忌或“政治正确”。其中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研究质疑大屠杀和毒气室,不能骂犹太人,进而也不能批评以色列。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加利亚诺的酒话和黑塞尔的小书所招致的严重后果了。
注释:
(1) 这句在中国广为传播的伏尔泰名言,其实没有出处。在网上寻找法文文本,竟然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文本,但都没有“誓死”一说。如果真是伏尔泰所言,应该很轻易找到出处。这样的情形让人猜疑,这话很可能是为了美化西方“言论自由”而加到伏尔泰头上。
(2) 1999年,德国哲学博士菲德烈克·托本(F. Töben)因否定大屠杀,被判刑9个月。2004年,瑞士退休教师阿芒德鲁兹(G-A. Amandruz),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1年。2007年,德国生物科学家格尔马·鲁道夫(G. Rudolf),因出版发行修正主义书刊,被判刑2年半。2008年,奥地利工程师沃夫冈·弗洛里希(W. Frohlich),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6年半。2009年4月,奥地利作家、诗人宏西克(G. Honsik),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5年……
(3)见http://www.vho.org/F/j/Akribeia/6/Akribeia81-93.html
(4) François Furet/ Ernst Nolte : Fascisme et communisme, Plon, 1998, Paris, p.136
(5)倒是在当今中国,其实最言论自由,骂谁都不犯法。开国领袖随便骂,共产党历史随便“修正”。正的统统说成反的,反的统统说成正的。那位袁某人在课堂上恶毒咒骂伟人毛泽东,类比有人在美国课堂恶毒咒骂华盛顿,在美国绝对要判刑,但在中国却没有受到任何司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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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的访谈,较详细。顺便提一句,近期报道称贾樟柯为《时尚先生》拍摄静态电影“时装大片”焚烧了一辆汽车,居民受惊报警,警察到场后发现是著名导演,饶有兴致地观看了拍摄过程,并与导演摄影留念。从环保和执法角度颇值深思。--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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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原所长杜继文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