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已经知道了,我是一个专门制作胆机的人。在北京,靠干这个勾当为生的,加在一起不会超过二十个人。
-
侯旭东的《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想象出中国人的“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殖民”,夸大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过高估计了否定专制说者的影响;在没有进行历史学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得出有悖史实的结论。事实上,“中国古代专制说”并非如侯文所说是西方人对东方的偏见,也并非没有经过中国人的事实论证。这一学说既有深厚的中国本土思想资源为基础,也经过众多学者长期的和深入的研究,符合中国历史的特征。接受和传播“中国古代专制说”并不是中国人的“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殖民”,而是中国人为了改造传统社会去深入认识中国社会。侯文所做的知识考古不够完全,这启发我们思考如何将此项工作引向深入。
-
中医所以被排斥,并不完全在于它依赖阴阳五行的中国观念,或在于它的不科学、无法界定的模糊性、缺乏无法准确计量的标准等等,最重要的是,中医跟现代医疗行政制度的冲突——中医只面对个体,现代医疗制度是面对群体,不是面对个体。杨的研究中可以看到福柯的深刻影响。
-
索马里有优越地理条件、石油、矿产,国境内只有单一宗教与单一语言;这在非洲是少有的现象。它原本可成为区域内的强国,但实际上却完全不同:饥荒、内战、掳掠、海盗、炸弹攻击。这个国家是如何沈沦的?为什么索马利亚将近20年没有政府?这些劫持勒赎我们船只的海盗背后的丑闻有哪些?
-
■会议现场 2009年3月13-15日,英伦三岛最热销的不是歌星或足球赛的门票,而是在伦敦大学伯克贝克学院召开的"共产主义观念"会议的门票。本来该会议计划安排在能容纳200人的学术厅,但是听众太多,不得已三次改换场地,最后在一个能容纳千人的报告厅召开。会议的发言者是法国的阿兰·巴迪欧、雅克·朗西埃,斯洛文尼亚的斯拉沃热·齐泽克,意大利的安东尼奥·奈格里、詹尼·瓦提莫、亚里桑德罗·鲁索,美国的麦克尔·哈特和布鲁诺·巴斯蒂,英国的特里·伊格尔顿和阿尔伯托·托斯卡诺,德国女哲学家朱迪斯·巴尔索等。与会者则来自世界各地,人数达千人。 关于会议议题,齐泽克强调,会议涉及的不是"如何分析最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形势,或如何组织新的政治运动这样的实践-政治问题"。因为今天更为迫切的不是行动,而是理解共产主义观念的哲学意义。他认为,"从柏拉图以降,共产主义是哲学家唯一值得思考的政治概念。"会议最有戏剧性的一幕是大会结束时齐泽克领唱《国际歌》。 伦敦"共产主义观念"大会受到舆论的普遍关注,不仅各大学术门户网站争相报道,甚至连《金融时报》都作了长篇评论。一个学术会议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原因何在?会议的主办方伯克贝克学院院长相信,这与当前资本主义危机的环境有关。在某种意义上,此次会议不仅是一次学术活动,也是一个历史事件。 巴迪欧:"共产主义假设"必要且永恒 在某种意义上,伦敦会议是一场为巴迪欧召开的会议,主题是讨论巴迪欧提出的"共产主义假设"。"共产主义假设"这个词不是巴迪欧创造的,而是来自法国总统萨科齐。2008年,西方左派对法国五月风暴40周年的纪念活动引起萨氏的不满。他直言不讳地说:"我们拒绝受任何东西困扰。经验上的共产主义消失仍然不够。我们想驱逐它的一切形式。甚至共产主义假设。"巴迪欧接过这个概念,但反其道而行之,强调共产主义假设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永恒的。关于共产主义假设的含义,巴迪欧接受马克思的观念。共产主义假设意味着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的集体生活形式是可行的,这一形式将消灭财富的不平等,消灭劳动的分工,甚至国家本身。在巴迪欧看来,共产主义原则是永恒的,它不是乌托邦,而是各种社会反抗形式中体现出来的观念模式。任何集体只要以平等的名义反抗强权政治和不平等,共产主义原则就实际地起着作用。 巴迪欧自称自己的政治学是作为"真理-事件"(Truth-Event)的政治学。事件不是一般的历史事实。历史事实只是我们现存环境的一部分,而事件意在打破现存的环境和秩序,开启新的可能性。事件既不是原有历史轨迹的延续,也不是现实本身蕴涵的可能性的实现,而是全新的可能性和历史视阈的开启,是开启"可能性的可能性"。 从这种事件哲学出发,巴迪欧把现代性历史中共产主义运动区分为两个序列。从1792年的法国革命到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第一个序列,从俄国的十月革命(1917)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结束(1976)为第二个序列。在第一个序列中,共产主义假设与推翻现行秩序的群体运动和起义相联系,革命的目的是消灭旧的社会形式,实现平等者的共同体。这一序列在巴黎公社起义中达到顶峰,巴黎公社以实际行动确立了共产主义假设,但没有找到实现的途径。第二个序列是从俄国十月革命开始的,这一序列面临的核心任务是如何实现共产主义假设并取得胜利,因而组织和斗争策略问题成了共产主义假设的核心问题,列宁主义政党成了共产主义假设的物质载体。第二个序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俄国、中国、捷克斯洛伐克、朝鲜、越南、古巴都相继以这种形式取得了政权。 如果共产主义历史是非连续的,两个序列之间一定存在着间歇期。巴迪欧认为,从1871年到1914年是一个历史的间歇期,今天我们正处在第二个间歇期。间歇期的特征是,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阶级敌人处在绝对的优势地位,一切新的实践共产主义的尝试都受到禁锢,虽然历史的一般方向是明晰可见的,但共产主义实现的条件和方式并不清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所事事,消极等待。巴迪欧认为,在历史的间歇期中,我们需要的不是直接的行动,而是重新思考共产主义假设的意义。这也是今天讨论共产主义观念的意义所在。 巴迪欧的共产主义假设理论试图把自己的事件本体论运用到当下的激进政治。他明确拒斥经济主义,在他看来,革命的基础不是客观必然性,而是主观的意志。共产主义假设不是建立在客观规律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主体对"真理-事件"的忠诚基础上的。如何看待这一政治本体论?核心问题是把共产主义理解为历史的内在趋势,还是理解为超验的假设。巴迪欧的理论本质上是康德主义,在这里,事件被抽象地定义为普遍平等的可能性的开启,主体性本身的根本转变。这种脱离具体历史进程的共产主义观念,是一种陶醉于超革命幻想的意志主义。我们时代真正的问题仍然是如何把共产主义假设与时代的条件联系起来,而不是重新把共产主义变成新的宗教信仰,在这个意义上,事件是历史的结果,而不是历史的起点。 齐泽克:社会斗争产生"共产主义假设" 齐泽克是这次会议的始作俑者。他认为,1989年后西方左派陷入了赎罪意识,自己负上20世纪人道主义灾难的十字架,正是这种赎罪意识阉割了它的革命性。齐泽克宣称,"道歉的时代已经过去",对这个世界的苦难,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负有更多的责任。当今左派面临的核心问题是,既不能接受苏联式的国家主义的共产主义模式,也不能把自由资本主义作为"城里唯一的游戏"。激进政治需要开启一条新的不同的道路。 如何开启一条不同的道路?齐泽克认为首先需要坚持共产主义假设。在他看来,"如果我们抛弃了这个假设,就不再存在任何值得在集体行动领域去做的任何事情了。没有共产主义的视阈,没有这一观点,历史和哲学的任何变化对哲学家都无意义。"齐泽克不认为共产主义是康德意义上的调节观点,或伦理社会主义者所说的先验规范。他认为,共产主义假设是由社会斗争所产生的。"把共产主义作为永恒的观念并不意味着它产生的事态是永恒的,共产主义产生的斗争总是此时此地的。"共产主义假设本质上是"不可能的可能性"梦想。但矛盾的是,齐泽克又认为,仅仅忠实于共产主义假设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赋予社会斗争以社会政治空间定位。他相信今天的资本主义现实已经生产出它自身灭亡的条件。在他看来,我们的时代有四种可能的对抗已经出现,它们分别是:生态灾难日益逼近的威胁;私有权与知识财产公共性的对立;新的技术特别是生物工程技术中包含着资本主义无法消化的社会伦理意义;从隔离墙到贫民窟的各种社会隔离形式。在这里,生态、知识财产和新技术包含着实现共产主义的公共条件,而社会隔离则表明资本主义总体性已经失败。齐泽克的政治学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它不是建立在无产阶级斗争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被抛弃者、弃民的革命性基础上的。所谓弃民,就是被资本主义社会总体所排斥的剩余者,他们不是这个等级秩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非部分的部分"。弃民承担着神圣的救赎使命,"'非部分的部分'这一形象使我们面对我们处境的真实性;'伦理-政治'挑战就是承认我们自己就包含在这一形象之中"。他认为,"我们都是弃民",是革命主体,我们就是我们要等的人。 齐泽克对共产主义的思考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从本体论上说,他忠于巴迪欧的事件哲学,相信共产主义是"不可能的可能性"梦想。但同时他又认同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内在论解释。问题在于,在马克思那里,共产主义条件是工业资本主义创造的生产力和无产阶级,而齐泽克所依赖的是处在资本主义结构之外的弃民。虽然,"我们都是被排斥者"这一命题具有道德的感召力,但是,社会的被排斥者并非创造和运用"公共体"的能动主体,这种创造世界的客观条件和它的软弱无力的主体之间的断裂构成了齐泽克理论的阿基里斯之踵。 哈特、奈格里:重新诠释"公共体"的含义 奈格里和哈特在本次会议上发言的重心是重新诠释共产主义之"公共体"(the common)的含义。与齐泽克和巴迪欧所走的哲学道路不同,奈格里与哈特仍然坚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范式,只是这一范式在他们那里是与福柯、德勒兹等人的生命政治学结合在一起的。 奈格里和哈特对共产主义思考的核心是当代非物质劳动中的公共性。所谓非物质劳动,是指一切生产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主体性的活动,它区别于传统的有形产品的物质生产,这种劳动包括一切智力和符号解释活动、情感和交流活动,如网络人员的劳动、空姐的服务、母亲照料孩子的活动等等。哈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的剥削是通过流动资本对非流动资本的支配实现的,如资本相对于劳动来说是流动的,金融资本相对于工业资本是流动的,这正是今天资本主义危机是金融危机的原因。马克思通过流动/非流动这对范畴解释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资本家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但哈特认为,今天解释社会冲突的核心范畴不再是流动与非流动性,而是物质财产与非物质财产。从理论上说,非物质劳动概念具有理论上的优势,非物质财产,如知识、情感等等,是可以共享的。符号的解释、情感交往和社会服务既创造价值又直接生产主体,在这里经济和政治不再存在鸿沟。马克思在谈到共产主义时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间接地成为社会劳动,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劳动才能直接地成为社会劳动。但在哈特看来,马克思所指的共产主义实现条件已经包含在当下的非物质生产形式之中。非物质财产当下就是公共性的,它在本质上与私有制相对立。哈特同意马克思的观点,共产主义无非是消灭私有财产的积极表达。共产主义不是对物的占有,而是对人的本质的重新占有,是从人出发并为了人而对我们的主体性的占有。他相信,今天的资本主义已经包含着公共体的萌芽。在我们时代谈论共产主义,核心问题不是物质财产的生产和分配,而是对非物质生产和公共财产中包含的人类本质和力量的重新占有。在他看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福柯生命政治学的结合,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共产主义的现实性。共产主义不是抽象的假设,而是现实的存在,它的基础包含在劳动和生产的非物质化趋势之中。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工业生产创造了自己的掘墓人,哈特认为,资本主义的非物质生产出自己的掘墓人。但是,与马克思理论的重要差别是他认为,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对资本主义来说是私有财产,对社会主义来说是共有(public)财产,对共产主义来说是公共性(common)"。 奈格里的观点与哈特没有本质区别,他把自己的观点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共产主义者坚信历史总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种斗争总是同抵抗私有化和维护公共性联系的,不同的时代产生不同的私有化形态,也造就了不同的共产主义斗争形式。第二,成为共产主义者意味着反对国家。奈格里认为,对国家的反对不仅指向所有形式的私有财产组织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而且也反对公共组织,包括劳动力量异化的民族国家形式,因为共产主义意味着拒绝一切被控制的劳动。第三,成为共产主义者意味着建立一个不受资本剥削和国家支配的新世界。在这里,奈格里认为我们不能仅仅陶醉于神话式的决裂或事件,而要依靠劳动本身的主体性力量,依赖于非物质劳动。最后,奈格里认为共产主义是特殊的伦理学,是一种反对国家强制和资本剥削的伦理学。 哈特、奈格里的思考并非一无是处。他们不是把共产主义视为先验的假设和规范,而是理解为非物质生产的内在力量和公共性欲望的表达。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坚持的是一种内在论的历史理解模式。他们不是从社会的边缘去寻找共产主义的主体,而是在社会劳动这一核心领域思考共产主义主体条件的变化。然而,这一理论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他们看到了非物质劳动蕴涵的积极潜能,却没有看到新的劳动形式也为剥削提供了新的机会,新的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既是人的主体力量的提高,同样也可以为统治者提供新的社会控制手段;他们仅仅强调非物质劳动世界中主体性力量的提高,却没有看到物质劳动世界中越来越严重的不平等。 总的来说,激进左翼思想家的观点存在着许多偏见,但他们在新自由主义霸权统治的时代努力恢复共产主义观念的意义是值得肯定的。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使自己的理论与现实发生联系。《共产党宣言》强调,共产党人不应继续使共产主义处在幽灵状态,而应该公开地表达自己的共产主义愿望并赋予它以合理的理论形式。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共产主义从非现实性向现实性的转变,而当代激进左派走的却是相反的道路。"共产主义假设"本质上是"共产主义幽灵"形式的返回。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链接 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1943年生,当代英国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和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化批评家。伊格尔顿于1969年到牛津大学任教,长期担任牛津大学凯瑟琳学院沃顿英文和文学理论讲座教授,后任曼彻斯特大学英文讲座教授。其主要著作包括:《批评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瓦尔特·本雅明,或革命的批评》、《文学理论引论》、《批评的作用:从观察家到后结构主义》和《审美意识形态》等。这些著作在当代西方美学界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界都有相当广泛的影响,以至于有人把他和美国的詹姆逊、德国的哈贝马斯并称为当今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三巨头。 阿兰·巴迪欧(Alain Badiou),是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又一位重要哲学家。他1937年出生于摩洛哥的拉巴特,1956年考入巴黎高师,并于1964年获得索邦大学的教师资格。在巴黎高师和索邦期间,阿尔都塞对巴迪欧的影响极其深刻。其主要著作有《模式的概念》、《存在与事件》、《伦理学》、《德勒兹:存在的喧嚣》等。 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Zizek),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社会学和哲学高级研究员,拉康传统最重要的继承人。齐泽克长期致力于沟通拉康精神分析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将精神分析、主体性、意识形态和大众文化熔于一炉,形成了极为独特的学术思想和政治立场。他曾任法国巴黎第八大学、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许多知名高等院校的访问教授,活跃于各种哲学、精神分析和文化批评国际学术讨论会,所到之处几乎都引起广泛注意。一些学者称其为黑格尔式的思想家。詹姆逊说他"发出了一种不平常的声音,我们将在今后数年内反复聆听"。伊格尔顿则评价他是欧洲近十年来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其主要作品有《偶然性、霸权和普遍性--关于左派的当代对话》、《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所做的》、《有人说过集权主义吗?》、《幻想的瘟疫》、《与齐泽克对话》等。(柘思/整理)
-
在面积狭小的日本列岛上,日本创造了两次震惊世界的现代化奇迹,同时也留下了"公害岛国"和"公害治理先进国"的环境历史遗产。
-
"人不知"是其下学而上达的成就,《学而》将其放置在"学而时习之"与"有朋自远方来"之后,实际上是将前两者视为它的条件。"有朋自远方来"在更深层的意义上已经可以视为"学而时习之"的成就,但这个成就并不是这一过程的终结,"人不知"的地步,开启了更高的可能性。
-
早期基督教的音乐也用乐器,后来因为反对罗马帝国的乐器繁多的音乐,渐渐开始了音由心生,用单纯人声来赞美教主的音乐方式。当然,也是为了用动听的乐声来吸引更多人入教。米兰的僧侣安木波罗斯在四世纪就主张用富于旋律的颂歌来魅惑人心了。这跟中国儒乐追求的淡而无味之境界截然不同。这篇文章简略地摘编介绍了圣咏从质朴犹太音乐因素渐渐发展到繁复拉丁圣歌的历史。
-
7月5日至7日聚在汕头大学讨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的那些各领域学者而言,从更长的历史视野来反思和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以及此一时期的人文社会科学状况,则是基于一种文化自觉。这一主题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的学术论坛,系由李嘉诚基金会支持的“中国文化论坛”的第四届(2008)年度论坛。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并不试图全面介绍此次论坛讨论的基本情况,只是从部分议题入手呈现学者们在这三天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的一些思考。因此这里只根据主题需要引述部分讨论,会议述要会另有专文及出版物。
-
作为中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新医改方案在历时3年,数易其稿后,4月6日正式出台。
-
谭中先生祖籍湖南,1929年生于马来亚柔佛邦,1931年至1954年在中国长大。1955年至印度,并在印度获得了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曾任印度尼赫鲁大学汉语系主任、教授,英迪拉·甘地国立艺术中心顾问。
-
历史
艺术
2012/03/03
| 阅读: 2416
谈及陈列所文物之精,“宋代的院体画和明代的文人画,精妍秀逸之气朴人眉宇。把以前所见的一比,就显出我家收藏的粗陋,而珂罗版印本也已失了神采”,也提及民初文物管理不善,非但失窃,且门票昂贵,不许笔记,经费窘迫,常遭巧偷索夺
-
传统中国文学史书写,从性别的角度看,贯穿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史叙事。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长期以来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社会思想文化和观念意识发生巨大变革的背景下,女性主义学术思想逐渐渗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里所说的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是指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文学为研究对象,从性别角度进行多层面审视的研究观念和研究实践。其中既包括对古代妇女文学的考察,也包括在性别视野中就男性创作活动所展开的探析;既涉及男女作者在文学活动中的交互影响和作用,也包含对两性创作所呈现出来的不尽相同的审美景观的探讨。不过,由于诸多原因,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性别研究相比,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尤其是对这一“研究之研究”尚缺乏系统的梳理、认真的总结和全面的反思,这直接影响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深入。本文拟在回顾和总结近百年来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就其中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
有关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考察,在现代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世纪末20世纪初,思想文化界的启蒙思潮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反思,直接影响到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重新认识;“五四”女性文学的勃兴,也促使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进入研究者的视野。20世纪前半叶,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开始起步,主要体现在对古代妇女创作的搜集整理和初步探讨方面。
二三十年代,在“整理国故”和反思传统两种思潮的涌动中,中国古代女作家及其创作成就的整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产生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女子艺文志。与此同时,刊有古代女性作品的总集、别集和各类选本陆续印行,一些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知识女性直接参与了这些文集的编辑出版,体现出文学观念和性别观念上的进步。例如,施淑仪的《清代闺阁诗人徵略》著录了清代自顺治至光绪三百年间1262名女诗人的生平和创作,并对之加以述评,它几近于一部清代妇女诗歌史。编者在“例言”中申明收录的标准是“偏重文艺”,若非于此专长者,“虽有嘉言懿行,概不著录”,从而摒弃了以妇德为先的传统女教尺度。20年代末,出现了单士釐的《清闺秀艺文略》(五卷),载录3000余种女子“艺文”作品。其中不仅有文学创作,也还包括了文论、史学、经学、音韵、训诂甚至医学、算学方面的学术著作。此期,在围绕个体女作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也有新的趋向。如潘光旦的《冯小青之分析》一书,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对女诗人的身世和创作心理进行考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胡适等关于清代女诗人贺双卿真实性的考察,①拓展出关于如何看待男性目光注视下的女性写作这一具有性别文化内涵的话题,对此后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
1916年,上海中华书局印行了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该书“起自上古,暨于近世”,时代断限止于明末。这一将中国妇女文学活动系统化、历史化的努力,在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前期问世的一些著作中得到呼应。梁乙真补谢著之阙,撰写了《清代妇女文学史》(中华书局,1927);其后又著有《中国妇女文学史纲》(开明书店,1932)一书。谭正璧出版了《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上海光明书局,1930)。此外,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分别收入了有关唐代武则天、上官婉儿以及薛涛和鱼玄机的内容。上述著作在古代妇女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方面做了基础性工作,初步理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历史线索,并开始注意到古代妇女文学创作与其生活经历、思想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对妇女文学活动及其作品的特点也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著者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封建时代压抑妇女才华、否定妇女文学成就的社会制度和传统文化,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对男性本位文学史观的反思。
此时,一些知识女性已具备了比较自觉的女性文化建设意识。1931年,陆晶清出版了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古代女诗人的研究专著《唐代女诗人》(上海神州国光社);1933年,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北新书局)问世;其后曾乃敦著有《中国女词人》(上海女子书店,1935)。在带有一定研究性的著述中如此标榜文学创作者的性别,对这些女作者来说实乃有意为之。例如,陶秋英就“妇女与文学”这一命题的提出发表了一针见血的看法:“‘妇女’,这是一个侮辱我们的名称;不!‘妇女’而成为种种特殊问题,特殊名称:这才是真正侮辱我们的现象,这明明在说,‘妇女是人类的另一部分。’”②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女性主体性的确立,使之能够一语道破传统文化的男性本位实质,以及妇女在文学和文化史上的不平等地位。
这些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性著作,是在启蒙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影响下,在进步思想界不断发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呼吁的背景下诞生的。它的出现对现代性别文化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只是在当时的写作中,作者往往不自觉地囿于男性中心的传统思维,体现出明显的局限性。例如,一些男性作者在认识和评价古代妇女创作时,一方面热情肯定文学女性的才华,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受制于传统性别意识和文学观念,时或流露出“表彰才女”、“怜香惜玉”的文人士大夫趣味。此外,在研究的起始阶段,人们对女性创作现象的认识不免粗浅,视野也比较狭隘。
相比之下,女作者对文学创作中的性别因素显然更为敏感。比如,陆晶清撰写的《唐代女诗人》第一次以断代方式对女性诗歌创作进行研究,探讨唐代女诗人对诗歌艺术的贡献;陶秋英的《中国妇女与文学》将古代妇女的创作状况与她们所生活的时代相联系,指出在传统文化制约下,古代妇女文学(主要是诗词创作)呈现出在内容上以消遣和性情为主、在感情色调上以颓废为美的表现形态。又如,冯沅君在一系列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考证文章中,涉及古代妇女创作时,也流露出一定的性别意识。③
此期人们关注较多的,主要是唐代女诗人的研究和词人研究。前者以薛涛、鱼玄机、李冶等若干女作家的研究最为集中;后者可以谭正璧的《女性词话》(上海中央书店,1934)为代表。该书注意结合作者的身世(如家庭、爱情、婚姻、社会经历)分析其创作风格,介绍了包括徐灿、贺双卿、吴藻、顾太清、顾贞立、沈善宝等在内的自宋至清59位女词人。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首先,它是20世纪第一部全面介绍女性词的专著;其次,它知人论世,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把学术研究的学理性和知识传授的普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了”。④
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有所收获,但总体处于低迷状态。据统计,自1950年初到1984年底的35年间,有关女作家的研究论文最多不超过130篇,且多数集中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版的女作家作品集不到10部,其中李清照占了4部。在此期间,没有出版一部妇女文学史,研究对象的涉及面也比较狭窄,仅集中在几位女作家的创作上;缺乏史的眼光,多是一般的研究评论,零散而不成系统。⑤并且,在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抹平男女两性差异的文化氛围中,评论文章往往程度不同地染上了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色彩。
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是,在基本的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成绩。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文楷辑录的《历代妇女著作考》。该书汇集整理了编者以20多年时力精心搜求的,自汉魏至近代共4000余位女作家著作的流传情况和出处。“凡见于正史艺文志者,各省通志府州县志者,藏书目录题跋者,诗文词总集及诗话笔记者,一一采录。”其资料搜集之宏富,堪称20世纪在中国古代女作家文献整理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此外,围绕蔡琰和《胡笳十八拍》的作者问题、李清照是否曾经改嫁以及其词作的评价问题,学术界都曾进行了专题讨论。
陈寅恪关于女性创作研究的重要论文《论〈再生缘〉》和专著《柳如是别传》均写成于60年代。前者当时曾引发讨论,后者迟至1980年才得以问世。在关于弹词小说《再生缘》的研究中,陈寅恪不仅称赏《再生缘》具有“自由活泼思想”,“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而且赞扬作者为“当日女性中思想最超越之人”。⑥在《柳如是别传》中,陈寅恪满怀对明清时期奇女子柳如是的同情与欣赏,对这一有追求、有谋略,又富于传统文化底蕴的奇女子的生活和情感经历做了翔实精赡的考述。其间,通过柳如是与明清之际士大夫名流陈子龙、钱谦益、宋徵舆等人的相互交往和特殊关系,“在最自然的男女两性关系中,挖掘一代知识分子面对前所未有的政治文化危机时的复杂心态与行为”,从而使这部著作一定意义上成为明清之季的“文人心史和文化痛史”。而若以女性主义的眼光观之,作者选取一个女子作为这部情史乃至明清痛史的主角,“正是对男性中心史的一种颠覆”。⑦
80年代中期以后,当代女性文学创作和相关研究进入新的阶段。西方女性主义思潮在研究界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性别与文学的关系作为一个具有浓郁文化意味的问题引起关注,有关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也得以拓展。如有关唐代女诗人的研究,1984年便有陈文华编订的《唐女诗人集三种》问世,而李清照研究更是成为宋代文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先后有多部论文集以及评传、资料汇编、版本考等出版。据统计,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中有关李清照研究的论文、论著达959种,其中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占有一定比重。⑧一些学者在相关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融入了一定的性别意识,例如陈祖美的《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⑨等文及她所著的《李清照评传》中关于女作家李清照内心隐秘的解读,即可作如是观。
80年代到90年代前半期,比较集中地出版了一批中国历代妇女创作的选本。编选者从两性平等的观念和愿望出发,对旧时代文学女性的命运及其创作怀有深厚的同情和真挚的情感,出发点大都在于搜集、整理古代妇女创作,褒扬她们的艺术才华,批判旧时代对女性的压抑和迫害。这样的情感倾向和立足点,在此阶段的部分研究性著作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其中,苏者聪的《闺帏的探视——唐代女诗人》和《宋代女性文学》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张明叶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简史》是20世纪下半叶正式出版的唯一一部古代妇女文学通史,但内容新意较少。
总体来看,80年代到90年代前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开始渗透自觉的性别意识,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文学与性别”这一命题的关注。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仍受制于传统思路和方法。1994年,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曾主办了“妇女问题第三届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第三部分“妇女与文学”收录了六篇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研究论文,其中仅有一篇对女性主义批评有所借鉴。(即周乐诗的《回归和超越——传统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
二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扩大了女性主义思潮在文学研究界的影响。改革开放时代国内学者与国外汉学界日见频繁的交流,也为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注入新的活力。部分学者在研究实践中有意识地引入性别视角,反思传统文学史建构中的性别缺失,调整和修正文学史观,对中国古代两性创作在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心理倾向、艺术倾向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关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展开研究。90年代中期以来,有价值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古代妇女创作文献的清理和考辨
女性文学创作的文献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但在男性中心文化千年延续的过程中,中国古代女作家作品的保存和流传受到了严重影响。绝大多数女作者一无生平事迹可查,二无作品背景资料可考;少量得以传世的作品,其真伪、创作背景以及作者的相关情况等,也存在很多疑问。有关著名词人李清照生平事迹和创作的考察尚面临诸多困难,更遑论其他。为此,若欲寻觅古代妇女创作的踪迹,首先就需要对散见于各种史料的历代女性创作文献加以清理、订正。
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此期有关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的研究,继续在资料考辨和古籍整理的基础上层开。各种版本的古代女作家评传、作品校注及相关资料汇编陆续出版。一些著名女作家(如蔡琰、薛涛、鱼玄机、李清照、朱淑真、贺双卿、顾春等)资料的发掘和作品的整理受到关注。其中,由董乃斌、刘扬忠、陶文鹏等学者校点的大型女性丛书《中国香艳全书》以及大型工具书《中华妇女文献纵览》,为研究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或线索。此外,史梅在清代妇女文学资料的搜集方面颇有收获,辑得了前述《历代妇女著作考》未曾收入的清代女作家118人,著作144种。
性别视角的自觉运用,也为史料考辨思路的开拓提供了新的可能,其有效性在一些研究者的实践中得到印证。例如,陈洪的《〈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⑩一文,令人信服地显示了性别分析在史料考辨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二)古代妇女创作性别文化内涵的探析
中国古代妇女的文学创作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性别文化信息。近些年来,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其间的性别文化因素进行探询。具体涉及传统性别观念对女作家创作的影响,地域文化、家族文化与女性创作的关系,才女文化的时代特征,女学的兴盛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女性创作的文化史意义、各体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性别文化的内涵,等等。
仅以明清时期女性创作的研究为例。张宏生的《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11)较早对清代女性词作进行了宏观探讨和综合分析。郭延礼的《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12)对明清时期妇女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对明清之际江南地区出现的女作家群及其地域性创作特征进行了专题探讨,如陈书录的《“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李真瑜的《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王英志的《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的《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的《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13)等论文,以及宋致新的《长江流域的女性文学》、陈玉兰的《清代嘉道时期江南寒士诗群与闺阁诗侣研究》等著作,均将考察对象置于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环境中,展开细致深入的探讨。弹词创作是清代妇女文学一个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就此进行了系统研究。
在明清女作家的个案分析方面,以徐灿、顾春和贺双卿等人的研究最为集中,戏曲家吴藻等人的创作也较多受到注意。文学创作中自觉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女性意识,成为考察作品性别文化内涵的重要方面。研究者试图深入女性写作者的精神世界,揭示其性别意识、内心状态及其对创作的影响。这些探讨在以性别视角观照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活动的同时,注意将考察对象“还原”到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去,结合女性创作者的心态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认识的深化。
(三)古代妇女创作审美特质的阐发
从性别角度切入研究对象,很自然会关注女性创作与男性创作究竟有哪些不同,这种差异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性别文化意味。对此,研究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了阐发。
在宏观研究方面,胡明的《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14)依时间顺序,结合历代社会生活,描述和分析了古代妇女文学创作队伍的历史形态,探讨了作品的人文内涵。该文研究视野开阔,不作惊人之语,以扎实的史料、深入的思考给人启迪。乔以钢在《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15)等文中,对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与女性创作审美特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20世纪以来,词学研究占有比较重要的位置,不过主要是以男性词和男性词人为对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历史上曾大量出现的女性词人及其作品,除李清照等个别作者外,基本上被忽略在词学研究的视野之外。90年代中期以来,叶嘉莹从性别角度切入词学研究,发表了系列成果。(16)特别是在关于女性词的美感特质、词体特征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观点。邓红梅的《女性词史》系统梳理了女性词作的历史脉络,并对代表性作品进行了细致的审美分析。
在千百年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女性无形中深受男性中心文化的规约,特定的生活处境使之通常缺乏自觉的历史意识和政治关怀,从而影响到她们的文学的审美格局。然而,遭逢乱世之时,这种状况有可能发生局部改变。孙康宜的《末代才女的“乱离”诗》(17)探讨了以见证现实、记述乱离为基本内容的女性写作传统。作者将中国古代妇女创作的审美特征、艺术风貌置于当时文人文化与妇女现实处境的上下文中,透视了社会历史对性别与文学关系的塑造。
(四)女性与传统文学批评之间关系的探讨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见到对女性在传统文学研究及学术性活动中角色和地位的探讨。近年来,部分学者对这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关注。
中国文学批评史著述以往在谈到古代文学妇女的批评实践时,常以宋代李清照的《词论》为“妇女做的文学批评第一篇专文”。(18)对此,虞蓉的《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提出不同看法。作者还在《“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中提出,汉代唐山夫人、班昭和熹邓后三位女性,以“成文”之思为中心命题,开始对“文”发表见解,可将之视为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批评的滥觞。(19)又如连文萍的《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20)一文,对明代女学者方维仪的诗歌批评活动展开考察,具体探讨了方维仪选编女性诗史的评品策略和标准。蒋寅的《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初论》(21)在高度评价清代女诗人汪端文学创作的同时,也对其文学批评进行了探讨。徐兴无的《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22)一文就女性学者研究女性历史和女性传记文学的传统、清代学术活动中的性别角色,以及中国最早的女性史在清代的两次学术整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察。闵定庆的《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23)阐述了王端淑的《名媛诗纬初编》编撰的特点,肯定其能够从传统诗学理论的高度批评明清之际的诗坛风气,提出振衰起弊的意见,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明清才媛文化的特殊风貌。
汤显祖的《牡丹亭》自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关注,针对这部作品展开的批评形成了多种角度和格局。然而,戏曲史和戏曲批评史向以男性为主角。有鉴于此,谭帆的《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24)结合16位女性关于汤显祖的《牡丹亭》的评论,对《牡丹亭》接受史上的女性批评特色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25)则在更广的范围内梳理了明清时期女性曲评家的实践,揭示了其所具有的文学批评史意义。
在中国传统文学理论和批评中,女性的声音一直十分微弱乃至几近于无。目前,围绕这方面尽管还只是做了一些初步的工作,但对认识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活动及其文化价值,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
上述围绕中国古代妇女文学活动进行的探讨,在正确认识妇女文学的历史、丰富和深化对中华民族文学风貌的整体认知方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若仅止于此,学理意义上的“性别研究”未免名不副实,并限于单向度的思维。而所谓“性别与文学”这一命题的学术诉求,理应以两性平等的性别观念为导引,在对男性本位的文学史观进行文化批判、给妇女创作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时,体现两性关怀的文化精神。它意味着:在对轻视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传统观念进行必要的清理和反拨时,亦当自觉地将男性创作活动的性别内涵以及两性之间的文学互动和双向影响纳入研究视野。多年来,一些学者在实践中为此做出了努力。
(一)古代文学性别文化内涵的综合性探讨
当下一些文章在谈到有关性别与文学研究方面的发展脉络时,往往将其整体趋向描述为:近些年来,西方女性主义发展出现了新的态势;与此相关,本土学术界也发生了从“女性研究”向“性别研究”的拓展和演进。而事实上,就国内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界的实际情况来说,性别研究的思路和格局早在1988年出版的康正果的《风骚与艳情》一书中,已有了明晰而充分的体现。该书有明确的性别视点,但没有依据作者性别做两分法的把握,而是循着“女性的文学”和“文学的女性”并重的思路,在“整体论”的意义上重新认识古代诗歌的题材和主题。这样的研究思路统摄了古典诗词的两大类型,同时也是两种精神和两种趣味。该书对渗透在政治与爱情、文人与女性、诗歌与音乐等诸多方面复杂关系中的性别因素进行了探讨,古典诗词中所蕴涵的性别意味和两性关系由是得以彰显。
在各体文学研究中,这样的研究意识和研究方式也有体现。例如,叶嘉莹的《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26)一文,在“西方女性主义文论的光照中”,以“雌雄同体”性向或“双性人格”理论以及老子“知其雄,守其雌”的说法为参照,探讨了《花间集》18位男性词人“使用女性形象与女性语言来创作”所摄纳的“双性人格”,认为这种男性叙写乃男性作者潜含的女性化情思及身份认同。正是这种“双性人格”成就了《花间》“幽微要眇且含有丰富之潜能”的美学特色。马珏玶的《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27)从叙事学角度考察宋元话本的性别倾向;李舜华的《“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28)对明至晚清民初的小说书写中的性别现象进行了思考;李祥林在《性别文化学视野中的东方戏曲》、《戏曲文化中的性别研究与原型分析》等著作中,将性别视角引入戏曲研究。
(二)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的性别审视
在对典型文学现象和经典文本进行相关研究的实践中,部分学者融合性别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文学中具有性别文化意味的典型现象和经典文本,提出了新的见解。例如,孙绍先的《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从自觉的性别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国古代文本中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分析,阐释其深层内涵,进行了尖锐犀利的文本分析和文化批判。该书作者曾于1987年出版了大陆第一部以“女性主义文学”命名的研究专著。
在对《红楼梦》的解读中,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时或被看成“女儿的乐园”,从两性平等和democracy主义的意义上受到肯定。对此,李之鼎在《〈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29)中提出商榷。另如《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30)等文,也就这部经典之作中的性别问题发表了看法。在此过程中,研究者在借鉴女性主义批评对经典文本展开具体分析时,因吸收和理解的方面有所不同而各有取舍,具体观点形成了互补或反差。
这种情况在对《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研究中同样存在。马瑞芳的《〈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31)分析了作品的性别倾向,在肯定某些聊斋故事具有反封建色彩的同时,指出其中相当多的故事是男权话语创造出的“情爱乌托邦”。何天杰的《〈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32)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聊斋志异》情爱故事的性别基调是男性的雌化和女性的雄化。性别倒错的描写,实质上隐含着蒲松龄对女性的正视,在文学史上是破天荒的。又如,女性形象在关汉卿经典剧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往的文学史叙述通常认为剧作者在创作中对妇女不幸遭遇怀有深切的同情,赞扬了她们的反抗精神。潘莉的《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33)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作者笔下的女性人物无论外在形象还是内在品德,实质上都是被古代封建男权文化所规范了的性别角色。
从性别视角出发分析中国古代文学现象,往往可以有新的发现。例如,魏崇新的《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34)揭示了明清小说发展史上一个深具性别文化意味的创作现象:小说对男女两性人物的描写,经历了从以描写男性为主到以描写女性为主,从赞美男性到肯定女性,从男性阳刚的衰退到女性阴柔的增长的过程,进而对出现这一变化的深层原因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李明军的《禁忌与放纵——明清艳情小说文化研究》讨论了艳情文学在对欲望和情感的理解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陶慕宁的《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通过对各时代青楼文学特点的探析,开掘其性别文化内涵及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张淑贤的《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35)从性别角度建立起才子佳人小说研究的新视点。文章认为,如果将才子佳人小说放到中国古代长篇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就不能轻易将之视为“观念陈腐”的小说,进而肯定了此类小说所体现的性别意识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又如,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中,思妇怀人、美人迟暮、怜花幽独一类文学题材和审美情绪,构成了传统闺怨诗模式。马睿的《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36)就此现象从女性观点进行了分析。再如,“女扮男装”或“异性扮演”有着深远的文学叙事和文艺表现传统,同时又与具体时空范围内的社会文化、文艺思潮、审美风尚等密切相关。近些年也出现了一批就此进行性别文化分析的研究成果。(37)
对文学现象及经典之作进行性别研究的论文数量很多。仅从一些论文的选题即可看出,(38)尽管具体探讨的对象有所不同,但对性别角色和性别关系的关注以及对封建男权和父权制文化的解剖与批判,已成为比较常见的着眼点。部分作者尝试借鉴女性主义批评的视角,具有鲜明的文化批判倾向。
(三)社会思想文化与创作中性别因素之关系的考察
在古代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中,女性总体上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呈现出复杂的面貌。正因为如此,在对文学中的性别因素进行考察时,势必需要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而古代文学作者的性别观念和创作心态,可以说是联系当时社会文化与创作文本的关节点。为此,一些研究者分别从创作语境、阅读接受以及批评传播等环节入手,深入辨析文学中的性别因素,探讨融入了作家个体性别意识的思想文化观念与文学文本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舒芜多年来的一系列探讨思想文化领域中性别问题的文章,(39)涉及古代文学中的种种性别现象,同时充溢着对当下现实的人文关怀,颇富启发性。
例如,俞士玲的《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曹亦冰的《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40)等文,从明代女学、社会思潮、男性的参与、女性的自省等方面,探讨了明代中后期妇女文学兴起的原因和发展状态,分析了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性别文化的演变。黄仕忠的《婚变、道德与文学:明清俗文学之负心婚变母题研究》一书,追踪自《诗经》以来这一母题在历代文学作品中的表现,分析其存在与演变的文化背景和社会根源。顾歆艺在《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41)中,深入考察了不同性别的作者在小说、戏曲、弹词等俗文学中有关女性与科举的描述方面所存在的耐人寻味的差异。冯文楼的《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42)讨论了《金瓶梅》中的身体叙事与性别文化的关系。
注重作家妇女观与创作文本关系的探讨,是许多研究者的共同思路。黄霖的《笑笑生笔下的女性》(43)将《金瓶梅》中的女性描写分别从“作为道德家”的笑笑生与“作为小说家”的笑笑生的角度加以分析,进而论述了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女性观以及所涉及的女性问题。另如黄瑞珍的《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的《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薛海燕的《〈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以及毛志勇的《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等等,(44)也是如此。
近年来,开拓文学研究的视野,打通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关联,已成为文学界的关注点之一。陈千里的《〈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就曹雪芹与张爱玲笔下相似的故事情节中不同的叙事态度进行剖析,便有新的发现。(45)而晚清这一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之思想文化和文学面貌,特别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杨联芬的《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46)一文,勾勒出中国文学中关于女性和女权问题现代性思考的基本轮廓,并对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本土特点做了分析。王绯的《空前之迹——1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一书,对晚清妇女文学的书写特征及文化身份进行了阐述,揭示了维新时期的妇女文学书写与社会政治的关联。黄嫣梨在《清代四大女词人——转型中的清代知识女性》等论著中,结合特定时期的社会思想文化背景,讨论了清代女词人徐灿、吴藻、顾太清和吕碧城等人的思想与创作。
将社会思想文化与性别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考察,对认识中国文学的丰富内涵显然是必要而有益的。它不仅有助于认识文学创作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复杂而变动的思想文化环境中,对文学创作者的主体活动做出立体的、比较切合本土实际的把握。
(四)古代文学性别研究基本状况的检视
在从学术史角度对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创作研究的基本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视方面,《古代女诗人研究》(张宏生、张雁编)一书成绩突出。该书清晰地勾勒出20世纪有关古代女诗人研究的基本面貌。其体例分为导言、文选和目录索引三大部分。所收论文分别涉及文学史宏观考察,各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创作的探讨,对存有争议的学术问题的讨论,对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和阐释等。其中编者“导言”的信息量丰富,并有学术性阐发,体现了本领域研究观念的更新。
从女性主义批评的角度看,在男性中心意识占主导地位的历史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文学作品、尤其是与女性相关的文学作品的误读。而通过对相关研究的“重读”,可以批判和纠正文化中的男性话语霸权。以有关清代著名农家女词人贺双卿的研究为例。历史上贺氏之有无、其籍贯及作品的真实性问题,自20世纪20年代末胡适提出疑义以来,一直存在争议。90年代以来,有学者在关于贺双卿其人其作的研究中,运用“内证”与文本细读的方法确认其真。在此基础上,从女性主义视角对往昔男性文人“再表现”的文本书写进行了重读。此以杜芳琴的《贺双卿传》、《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47)为代表。而邓红梅则在《双卿真伪考论》(48)中,通过对史震林的《西青散记》中有关贺双卿记述的考察,提出这个人物其实是“天上绝世之佳人”之人间幻影的看法。这样的分析与杜文观点形成了鲜明对照,但两者同样涉及如何对待历史上保存(或塑造)了女作家创作的男性文人的性别文化心理问题,具有破除沿袭已久的有关“才子—佳人(才女)”的浪漫想象和神话的意义。
四
本文对台湾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在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研究方面的具体情况不拟详述。这方面目前可资参考的论文主要有陈友冰的《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张雁的《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以及林树明的《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等。(49)与内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台湾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中,一些学者明确地以女性主义理论为指导,投入相当多的精力进行专门研究。有关成果大多散见于台湾高校和学术机构发行的若干学刊中,如《中国文哲研究集刊》、《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东吴中文学报》、《中国文化月刊》等,也有一部分比较集中地收录在《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中国女性书写》等相关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中。(50)其间,《中外文学》这一学术刊物产生了较大影响。该刊由台湾大学外文系主办,夏志清、李欧梵、余光中、叶维廉等人担任顾问。1986年,它推出了《女性主义文学专号》。此后又陆续推出《女性主义/女性意识专号》(1989)、《文学的女性/女性的文学》(1989)、《女性主义重阅古典文学专辑》(1993)等。由女性主义或性别诗学的视角出发,台湾学者往往倾向于把性别研究与文本研究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以文本研究为基础、西方理论为导向的研究观念和研究手段,并逐渐向题材研究、主体研究和影响研究等方面演化。对此,陈友冰在《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中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他认为,一般来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女性文学研究具有以下特色:第一,研究面较宽,研究队伍较大,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女性研究占较大的比重。第二,一些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古典文学学者注意对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加以改造吸收。有着某种理论上的自觉和明确的女性研究意识。第三,在研究方式上,研究者的位置发生置换,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和价值判断标准。第四,女性研究和相关活动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支持。1997年,《台湾文学年鉴》曾把“性别研究”作为当年台湾古典文学研究三项“研究成果重点”之一,认为这一年中“最令人注目的著作是,由六位女性学者合著的《古典文学与性别研究》”。另外,女学者华玮在文献史料的发掘、女性戏曲家研究以及剧作文本的理论分析方面,均取得了成绩,出版有《明清妇女戏曲集》(编辑点校)、《明清妇女之戏曲创作与批评》等。
内地和台湾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成绩可观,并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征。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值得思考。下面先谈谈中国古代性别研究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文学和文化有着几千年的传统,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有关领域的研究实践很自然地立足于特有的学术传统。研究者的学术背景、认知框架、思维习惯以及久已熟悉的批评模式,无疑会对相关成果的面貌发生重要影响。概言之,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在中国文学界,向以古代文学也包括古代文学文献学方面的学术根基最为坚实、深厚。这一领域的学者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有着注重文献资料、强调言必有据的传统。在涉及理论方法的更新时,态度较为持重,实践较为谨慎。虽然部分研究在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时还不够圆融,但总体来看,相比其他一些文学研究领域,较少盲目追新。一位年轻学人的话或可反映出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共识:“显然,女权主义在世界妇女的解放‘道路’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性。然而必须注意到,它毕竟是西方新经济的产物。它所关注的时间和空间问题、权力的再分配、两性的分工等,并不太适合用以观照中国的女性问题,特别是以之观照中国古代的女性。”“研究中国的女性问题,中国的传统文化、民族心理等因素,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出发点”。(51)
与这一学科严谨守成的学术传统相关,在中国古代文学创作与性别的相关研究成果中,大体采用传统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情况至今仍占主要位置。研究者在探讨文学活动涉及妇女、性别的具体文学现象时,对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理论时或不无借鉴,但很少简单照搬;大都能够保持必要的清醒,自觉意识到借用西方理论阐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的局限性。正因为如此,迄今许多成果实际上主要采用的仍是性别视点与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而非“纯正”意义上的女性主义批评。研究者通常不是从抽象的父权制概念出发,而是紧密联系创作实际和中国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学活动中所渗透的性别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应该说,这样的姿态是稳健、务实的,有助于避免很容易与一拥而上的态势相伴生的牵强、生硬,特别是虚华、浮躁。
其二,出于对民族文化和文学创作实际的深入了解,对那种过于强调男女之间生物属性差异甚而将其本质化的机械思维,一些学者保持着自觉的警醒。例如,莫砺锋在《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52)一文中明确指出,那种断言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写作的观点是偏颇的,至少是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的,因为“男女两性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完全可能互相理解、互相关怀,并达到心灵上的真正沟通”,男性作家未必不可以很好地“写妇女”。文章具体分析了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笔下众多女性所代拟的诗词,认为这之中有作者对女性“深刻的理解和同情”;作品中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恰是当时“最富有女性意识的文本”。由此提出了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性的命题。论者认为,女性固然可以争取摆脱被压迫的地位,男性也完全可以向女性伸出援手。其他一些学者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这种看法恰从深层触及女性主义批评所面临的文化悖论,实际上是对性别问题上男/女两分、二元对立思维的严肃质疑。既然人类可以有超越性别的共同情感和审美趣味,那么,女性主义批评面对文学文本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也就理当成为一个需要不断追问和反思的问题。
其三,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性别研究中,尽管部分成果有意识地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总体上看,研究者还是更为注重社会思想文化、性别文化以及作者心态与作品之间关系的考察,而较少将文本视为封闭性的系统进行纯形式的分析。即使有时面对的是作者难以确考的文本,研究者也十分注意其间透露的社会性信息。这样的研究方式固然显得偏于“传统”,但对认识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性别研究之所谓“性别”,恰是来自社会文化的建构。各种复杂的社会性因素通过作者对文学作品面貌产生的影响,自有必要在其孕育和生成的复杂背景中去加以认识和分析。
以往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女性学者人数较少。在此情况下,男性学者在将性别视角引入本专业研究领域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前述成果大多出自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的男性学者之手。而研究队伍的性别构成与这里所谈到的古代文学性别研究的某些特点或有一定关系。下面着重探讨一下中国古代文学性别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有学者对中国古代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现状进行思考,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例如,郭延礼在《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53)一文中,论及21世纪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研究有许多重要的工作要做,并具体指出近代三个女作家群(南社女性作家群、女性小说家群和女翻译家群)的研究迄今几近空白。张宏生、张雁在《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中,将有待开展的工作概括为:文献的整理,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扩展,历时性/共时性群体研究的加强以及多元研究方法的提倡等。我认为,上述意见是颇具针对性的。总体来看,目前的基本情况是:基础性研究比较扎实,但研究所涉范围和层面还不够丰富,进行有关方面整体性研究的“基座”尚欠宏阔坚实;理论创生力偏弱,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较少;在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和实践,以及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具体说来,在今后的研究中,以下一些方面的问题更值得注意。
第一,相关文献的搜集整理和充分利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中国古代妇女创作方面的资料十分匮乏。从总体上说,情况自是如此。然而,各个不同历史时段资料保存的具体情况实际上又有相当大的差异。并且,即使仅就目前可以见到的保存下来的资料而言,研究上也还远未能够充分利用。例如,明清妇女文学所留存下来的史料可谓宏富,而实际上其中绝大部分并未进入研究者视野。另外,如果不是只限于女性创作本身,而是从性别文化的角度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询,大量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典籍中的相关文献资料就越发有待于进一步开掘整理。目前,出现少数研究存在着“主题先行”的现象。有时,尽管论者不乏历史文献的征引,但并未真正做到在具体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切实的分析阐述,而是简单套用西方文化语境中诞生的性别政治观点作为判断的依据,无形中架空了文献史料,虚化了其功能。这样的研究近乎某种性别理念的图解,显然无益于认识的深化和研究的深入。
第二,基本概念的辨析。在近些年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论著中,将妇女文学创作称之为“妇女文学”和“女性文学”的情况并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混乱。尽管在这些论著的具体语境中不难理解作者所指,但当我们注目于中国古代文学与现当代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希望在更为开阔的视野中从整体上认识中国文学和文化时,这一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了。
关于“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在实际应用中人们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较常见的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将历史和现实里出自女性之手的全部文学创作纳入其中,即等同于“女性的文学”。狭义的理解则具体考虑到“女性”这一词汇在汉语中并非自古有之,而是出现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有着启蒙主义的思想资源及特定内涵。因而,在由此生成“女性文学”这个词组时,学理上当有文化内涵上的规定性。故以之专指“五四”以来以现代人文精神为价值内核、体现了女性独立人格和主体性的创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领域,尽管始终未能就这一概念的内涵达成完全的共识,但多数情况下,大体是在接近前述狭义的理解上加以运用;并且,很多学人始终将其作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进行着持续的讨论。而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部分研究者对有关方面的情况可能未加留意,在从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时,未能作出必要的辨析。现在看来,这一问题有待于文学学科内部更为充分的研讨。
第三,研究范围和研究层面的进一步拓展。就研究范围而言,以往目光大多集中于汉民族书面文学,而对有着丰富性别内涵的少数民族文学以及民间文学很少涉及。这一情况近年虽略有改观,但仍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与此同时,在材料发掘整理的基础上,研究层面的拓展无疑十分必要。例如关于妇女文学的研究,在涉及女性创作主体的生态研究、心态研究;涉及作品的文本形态研究、审美价值研究;涉及妇女群体创作活动的研究;涉及两性间在文学活动中相互影响的研究及其两性创作的比较研究等方面,都蕴涵着一系列值得深入探察的课题。而有关古代以男性为主体的文学创作和丰富多样的文学文化现象的性别审视,在其理论、方法和具体研究内容上,更是具有融合中外、贯通古今,多学科、开放性的特点,可望成为意义独具的学术生长点。
仅就进一步打通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科壁垒,加深对中国文学的整体认识而言,就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从女性创作活动的角度来说,所谓“新女性”和“五四女作家群”绝非横空出世,尽管她们当时的代表性创作多以白话文书写,在语言和形式上与“古代文学”分属不同的范畴,但其内在的、包括性别意识在内的审美传承或文学扬弃,不应该成为研究的盲点。传统文化中有关两性关系的理性认知,明清以降社会思想文化在性别观念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部分本土男性思想家对妇女解放的倡导和推进,与引自西方的新思潮一道,对“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中国知识女性产生了深刻影响。其间,很多问题的深入认识有赖于中国古代文学、近代和现当代文学相关研究的进展。为此,文学领域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关注和积极交流还需大大加强。
第四,对性别与文学关系之复杂性的认识和把握。研究性别与文学的关系,是出于对“人”的性别观念、性别意识、性别身份在文学活动中作用和影响的关注。所谓性别,实际上是人之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生物属性承载着人类个体的生命活动,男女之间在解剖学上的差异势必带来某些方面生命体验的隔膜,这种状况会对两性文学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每一个体的存在无疑受到来自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的塑造,其间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并且除性别之外还有诸多因素同时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从性别角度考察中国古代文学创作,既不能完全否认两性之间生命体验存在差异,也不可脱离复杂的历史语境,过度强调妇女文学创作的特殊性。应尽可能避免画地为牢、自说自话的封闭式研究以及对两性差异的本质化理解。关于这一点,尚须在研究过程中结合具体问题的探讨进行积极的尝试。
第五,“重写”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近20多年来,随着文学史观的更新和相关研究取得进展,中国文学史的“重写”已成为学术界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但是,与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研究相对处于“边缘”位置的情况直接相关,迄今还没有出现一部在学理意义上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性别观念更新,在书写方式上能够比较恰当地融入性别批评的中国古代妇女文学史著作。这项具有文学史和文化史意义的工作,有待于在适当的时候,在文献搜集和基础研究能够提供相对充分支撑的情况下提上日程。
第六,中国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的性别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还十分欠缺。古代文论和文学批评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文学的基本理解、理论认知和文本阅读感受。毫无疑问,它在历史上主要是由男性文人建立的。如何将性别分析合理而富于建设性地引入这一领域,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方面辟出新路,是具有学术难度和创新意义的课题。一般而言,对于文学批评中显而易见的性别轩轾予以重新评判较为容易,而对背后的价值体系及其呈现方式的分析就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至于在性别视角下,对古代文论的主要范畴之形成过程及其内涵的重新审视,对分体文论之特色形成的具体探讨,就更需要以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为基础,也需要“双眼曾经秋水洗”的一番思路更新。
第七,对两性在文学活动中交互影响的探讨。自古以来,男女两性在文学活动中就有着多方面的联系,但以往的研究很少就此进行专门、深入的探讨。偶有触及也多是关注女性作者对男性创作经验的吸收。而有关女性文学活动对男性创作产生的影响,则很少为人注意。而实际上,无论是文人词作抑或其他领域,女性对男性的创作都有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其中既有情感的注入,也涉及艺术的表达。这种相互作用对文学的发展或会正面促进或会负面牵扯,有关考察可以说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关系到对文学文本的具体生成及其审美风貌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如何比较客观地看待两性在人类精神活动中的互补共存关系,校正那种认为两性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截然分立状态,女性所扮演的仅仅是绝对被动的角色的误解。
第八,性别视角下的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在文本解读和审美批评方面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但就本领域的性别研究而言,确有进一步加强的必要。一方面,中国古代文学的性别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这方面的成果尚待逐步积累;另一方面,性别研究在学术领域的提出,与社会思想文化特别是女性主义思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其间所蕴涵的浓郁的文化批判意味,很容易影响到研究者在观念和思路上形成偏重文化批评、轻视审美分析的倾向。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文学学科各专业有关性别问题的研究中均不难看到。应该说,由性别研究的特殊性所决定,当性别视角与文学研究相结合时,出现这种情况原本是自然的,但就文学研究本身的使命而言,却不免有所欠缺。尽管文化批评在展开的过程中不乏文学文本的解读,时或也从审美的角度加以分析,但其研究旨趣并不在于揭示创作文本的审美特质,而是更注重对“性别政治”的发现和探讨。于是,文学批评在这里某种程度上被赋予了“文本的性别政治学”色彩。然而,文化批判的敏锐、犀利在给文学批评带来活力的同时,终不能取代以审美为内核的文学批评。面对文学文本,如何将“文学性”的审美判断与性别视角下的文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是文学领域性别研究所面临的无可回避的挑战。
第九,吸收妇女文学研究的成果,推动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系统研究。也就是说,要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站在中华文明史发展的高度,真正将妇女文学活动视为中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其融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体观照。如此,无疑有助于校正和丰富有关中国文学史的认知,更为全面深入地把握传统文学精神以及中华历史的人文脉络。
贯穿于上述各方面努力之中的,当是理论创生力的加强。迄今为止,有关探讨大体上是本领域研究者结合各自的术业专攻进行的。毋庸置疑,这种结合个人所长、突出重点的研究方式合理而必要,它有利于保证各局部的研究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不过,若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想取得更具突破性的进展,除了前面提到的基础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之外,强化理论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中华文化的内蕴极为丰富,古代文学涵盖面甚广,其间如何展开既融入性别视角又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审美批评,需要认真探讨。旧时中国妇女主要生活于家庭,其个体身份、生活处境、性格心理、教育背景及感情表达方式等千差万别,但从宏观的社会结构来说,在男性中心文化主导的历史进程中,妇女的存在从总体上说确是处于“次等”的、“第二性”的状态,其创作也确实呈现出与男性不尽相同的面貌。这就需要在研究中结合古代妇女生活和创作的实际,改造传统审美批评的尺度,对相关文学现象加以审慎的辨析和理性的分析。既探讨不同性别作者在创作中的差异,也注意中国古代文化在阴阳互补方面的特点,避免对两性创作的美学特征做截然分立的理解。另一方面,在对传统文学男性创作的考察中,若能进一步吸收性别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对开阔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视野,丰富和深化对传统文学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多年来,在本土的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实践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倾向,即比较多地倚重于具有完整体系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而相对轻视对本土思想文化传统中有关性别问题的理论资源的开掘整理和重新认识。其实,虽然中国确实不具有像西方女性主义那样有关性别问题的系统理论,但并不等于说在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就不存在对性别问题富于深度的思考和带有一定理论色彩的阐述。例如,早在《周易》以及其他文化典籍中,就不乏有关两性关系的论述。仅就《周易》关于家庭中男女关系的基本看法来说,它的思想尽管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但在经与传中,又都有不把这个问题绝对化的表述,甚至还做出了一些相当明确的补充、修正,体现了值得注意的合理成分。又如明清以后,在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讨论中,一些思想家、文学家的有关思想和言论也是值得重视的。近年来,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缺憾,明确提出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要注意回到中国历史文化的特定土壤和情境中,探求对性别文学研究来说不容忽视的本土思想文化传统。而在这个问题上,古代文学领域的相关研究大有可为。
与此同时,研究思维的拓展和方法的丰富也还需要更为自觉、有效的实践。在这方面,女性主义理论和批评方法值得研究者给予更多的关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在演进的过程中,吸收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在追求两性平等、反对男权文化的共同目标下,其内部的不同流派呈现出大异其趣、各具特色的面貌,而文学的性别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互补,方可共同进取。女性主义所蕴涵的丰富理论资源可供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和借鉴。此外,在立足文献史料和文学研究本体的前提下,或可适当吸收其他学科领域(例如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的研究成果,进行带有跨学科性质的研究的尝试。
综上所论,性别研究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的实践,是立足传统、融合现代意识和新的理论视阈进行的积极探索。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若能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当可取得更为沉实的收获。
注释:
①胡适:《贺双卿考》,原载《胡适文存》三集,《民国丛书》本;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②陶秋英:《中国妇女与文学》,北京:北新书局,1933年,第306页。
③见《古剧说汇》,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作家出版社1956年修订再版。该书收入冯沅君1936年到1945年间所写有关中国古代戏曲的15篇考证文章,其中部分涉及妇女创作。
④陈水云:《20世纪的清代女性词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4年第1期。
⑤王之江:《要关心古代妇女文学的研究工作》,《光明日报》1985年3月12日。
⑥陈寅恪:《寒柳堂集·论〈再生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57、66页。
⑦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导言》,第15页。
⑧见刘尊明、王兆鹏:《本世纪唐宋词研究的定量分析》,《湖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⑨陈祖美:《对李清照内心隐秘的破译——兼释其青州时期的两首词》,《江海学刊》1989年第6期。
⑩陈洪:《〈天雨花〉性别意识论析》,《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
(11)张宏生:《清代妇女词的繁荣及其成就》,《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
(12)郭延礼:《明清女性文学的繁荣及其主要特征》,《文学遗产》2002年第6期。
(13)陈书录:《“德、才、色”主体意识的复苏与女性群体文学的兴盛——明代吴江叶氏家族女性文学研究》,《南京师大学报》2001年第5期;李真瑜:《略论明清吴江沈氏世家之女作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王英志:《随园女弟子考评》、许结:《明末桐城方氏与名媛诗社》、钟慧玲:《陈文述与碧城仙馆女弟子的文学活动》,见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14)胡明:《关于中国古代的妇女文学》,《文学评论》1995年第3期。
(15)乔以钢:《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中国古代妇女文学的感伤传统》,《文学遗产》1991年第4期。
(16)叶嘉莹:《从李清照到沈祖棻——谈女性词作之美感特质的演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从性别与文化谈女性词作美感特质之演进》,《天津大学学报》2006年第2、3期。
(17)孙康宜:《末代才女的“乱离”诗》,台湾“中研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18)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54页。
(19)虞蓉:《中国古代妇女早期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班婕妤〈报诸侄书〉考论》,《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成文”之思:汉代妇女文学思想三家论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0)连文萍:《诗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维仪与〈宫闱诗评〉的撰著》,原载台湾《汉学研究》第17卷第1期,1999年;张宏生、张雁编:《古代女诗人研究》。
(21)蒋寅:《开辟班曹新艺苑 扫除何李旧诗坛——一代才女汪端的诗歌创作与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2)徐兴无:《清代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与梁端〈列女传校读本〉》,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3)闵定庆:《在女性写作姿态与男性批评标准之间——试论〈名媛诗纬初编〉选辑策略与诗歌批评》,《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24)谭帆:《论〈牡丹亭〉的女性批评》,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25)郭梅:《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26)叶嘉莹:《论词学中之困惑与〈花间〉词之女性叙写及其影响》,原载台湾《中外文学》第20卷第9期,缪钺、叶嘉莹:《词学古今谈》,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
(27)马珏玶:《宋元话本叙事视角的社会性别研究》,《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
(28)李舜华:《“女性”与“小说”与“近代化”》,《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3期。
(29)李之鼎:《〈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6期。
(30)韩惠京:《从女性主义观点看红楼梦》,《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4期;傅守祥:《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红楼梦〉人物》,《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1期;詹丹:《论〈红楼梦〉的女性立场和儿童本位》,《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2期。
(31)马瑞芳:《〈聊斋志异〉的男权话语和情爱乌托邦》,《文史哲》2000年第4期。
(32)何天杰:《〈聊斋志异〉情爱故事与女权意识》,《文学评论》2004年第5期。
(33)潘莉:《关汉卿杂剧的女性主义阐释》,《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8期。
(34)魏崇新:《一阴一阳之谓道——明清小说中两性角色的演变》,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35)张淑贤:《论才子佳人小说女性意识的文学史意义》,《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6)马睿:《无我之“我”——对中国古典抒情诗中代言体现象的女性主义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
(37)例如,邓晓芒:《女扮男装与女权意识》,《东方艺术》1997年第1期;幺书仪:《明清剧坛上的男旦》,《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张禹:《异性扮演的文化透视》,《民族艺术》2003年第3期;唐昱:《明清女剧作家的“木兰”情结》,《戏曲艺术》2004年第2期;盛志梅:《清代女性弹词中女扮男装现象论析》,《南开学报》2004年第3期。
(38)王玫:《宫体诗现象的女性主义诠释》,《学术月刊》1999年第5期;赵杏根:《佛经文学中女性形象概观》,《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4期;张兵、李桂奎:《论话本小说中的“女助男”母题》,《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王立:《古代通俗文学中侠女盗妹择夫的性别文化阐释》,《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夏之卷;王毅:《试析散曲中的女性意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2期;张红霞:《女性“缺席”的判决——论〈西游记〉中的女性形象塑造》,《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黄伟:《论〈聊斋志异〉悍妇形象及其女性文化》,《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楚爱华:《男性弱质与父权秩序的倾覆——〈醒世姻缘传〉的女权主义批评》,《齐鲁学刊》2001年第6期;刘健:《男权视角下的女性话语——〈西厢记〉主题思想的深层探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梁海:《男权话语中的女性悲歌——〈窦娥冤〉的另一种解读》,《名作欣赏》2004年第12期;杨朴:《男权统治下的女性悲剧——〈孔雀东南飞〉主题的重新探讨》,《名作欣赏》2006年第7期;杜书瀛:《〈闲情偶寄〉的女性审美观》,《思想战线》1999年第1期,等等。
(39)参见舒芜:《哀妇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
(40)俞士玲:《论明代中后期女性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曹亦冰:《从“二拍”的女性形象看明代后期女性文化的演变》,《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3期。
(41)顾歆艺:《明清俗文学中的女性与科举》,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2)冯文楼:《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金瓶梅〉身体叙事的释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43)黄霖:《笑笑生笔下的女性》,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
(44)黄瑞珍:《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沈金浩:《论袁枚的男女关系观及妇女观》,张宏生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薛海燕:《〈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2期;毛志勇:《女儿国的两个系统——兼论吴承恩与李汝珍的女性审美观》,《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1期。
(45)陈千里:《〈金锁记〉脱胎于〈红楼梦〉说》,《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1期。
(46)杨联芬:《清末女权:从语言到文学》,《文艺争鸣》2004年第2期。
(47)杜芳琴:《贺双卿传》,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才子“凝视”下的才女写作——重新解读〈西青散记〉中的才子才女关系》,《痛菊奈何霜:双卿传(代序)》,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2001年。
(48)邓红梅:《双卿真伪考论》,《文学评论》2006年第6期。
(49)陈友冰:《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张雁:《二十世纪台湾地区中国古代妇女作家研究述评》,《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林树明:《中国台湾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略论》,《南开学报》2005年第2期。
(50)钟慧玲主编:《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1995年12月东海大学“妇女文学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里仁书局,1997年;《中国女性书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4月淡江大学“中国女性书写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
(51)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前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页。
(52)莫砺锋:《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
(53)郭延礼:《新世纪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路向的思考》,《文学评论》2002年第4期。
-
戏剧
影视
2011/12/18
| 阅读: 2416
毛尖是电视剧爱好者,准确说是主旋律电视剧爱好者。写过电影评论集《慢慢微笑》的毛尖,现在谈电视剧、研究电视剧远多过电影了,从她不停为海内外朋友推荐、寄送电视剧碟片可见一斑。国产主旋律电视剧,相对应于韩剧、日剧、美剧,毛尖认为"国产剧"的品牌效应也在持续效应,而在国产电影不作为的年代,毛尖说,"我们都把梦想和热情投给了国产连续剧。"记者:石剑峰这几年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剧,相当一部分是主旋律,既有现代戏《士兵突击》,也有战争戏《亮剑》等,它们的重播率也非常高,甚至把一些日韩和中国的台港偶像剧都比下去了。根据您的观察,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对这一题材电视剧感兴趣?毛尖:关于这个问题,《士兵突击》的导演康红雷有一个说法很好。他说,一天到晚搞一帮男人进出酒店吃西餐,有什么意思!所以,从类型剧的角度讲,日韩和中国的港台西餐剧看多了,《士兵突击》、《亮剑》这类中餐剧当然会有收视率和重播率。其次,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士兵突击》、《亮剑》对于中国观众的亲和力,至今都被低估。一般认为,现代人生活这么累,看电视,也就图一个"眼睛吃冰淇淋,心灵坐沙发椅",但事实上,《士兵突击》也好,《亮剑》也好,天南地北引发滚滚收视,因为他们既刺中了时弊,也唤醒了记忆:我们曾经而且现在也可以活得多么有精气神!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士兵突击》、《亮剑》都超越了军旅题材,再用康红雷的话说,拍许三多、拍他的战友,是为了表达"最中国"的东西。去年,我们和王晓明、倪文尖等一起讨论过中国连续剧的"中国气息"和"时代之痛",也是特别感觉此类中国连续剧的"中国性"。至少在我看来,在日剧、韩剧、美剧的品牌效应之后,"国产剧"也有了品牌效应,而且这个效应还在持续发酵。反正,国产电影不作为的年代,我们都把梦想和热情投给了国产连续剧。人心低迷的时代,我们需要黄金甲,还是钢七连,谁都看得出来。不知道您是否对各类型电视剧的收看群体有过研究,是否存在一种分化,年轻人看偶像剧时尚剧,另一批人看主旋律?毛尖:主旋律和偶像剧、时尚剧不可能泾渭分明,尤其近两年,我们一次又一次看到这种界限被打破,而且这种趋势还会越来越彰显。比如《士兵突击》就是一例,它可以是革命传统剧,也可以是励志剧;然后呢,《士兵突击》可以励志,《杜拉拉升职记》也可以励志,虽然同时它又是偶像剧、时尚剧、办公室剧;再然后呢,《杜拉拉升职记》是办公室剧,《潜伏》也是办公室剧,虽然我们更愿意在革命谍战剧范围内讨论《潜伏》。主旋律在变,偶像剧也在变。我感觉,接下来会是一个主旋律和偶像剧合流的时代,湖南卫视的《恰同学少年》就是例子,做得不好就是《风华正茂》这种快男快女穿军装。当然,话说回来,这种合流也不是今天的潮流,半个世纪前,它本就是革命题材影视剧的旧传统,杨子荣不曾经是我们的偶像?阿庆嫂不也是一代风流?回到概念问题,到底什么是主旋律电视剧?您怎么界定主旋律?毛尖:关于主旋律,我觉得刘恒的说法可以参照。刘恒是张艺谋《菊豆》、《秋菊打官司》的编剧,也为冯小刚写了《集结号》的剧本。在新世纪,他写了四部主旋律的剧本。提到为什么会做主旋律电影,他说:"除了征服观众和征服自己以外,我以为一个更大的目的是征服敌人,这个敌人是广义的敌人,包括意识形态的敌人。我们要对他们说,你说你们的价值观不错,我说我们的价值观也不差。"刘恒说"我们的价值观也不差",语气还是软弱了点,不过,通俗地说,表现我们的主流价值观,表现我们价值观的导向,或者说期望,就属于主旋律。而我们的价值观,上到社会主义,下到人民美食,都是。而说到主旋律连续剧,一般人都会直接联想到革命历史剧,或者反腐倡廉题材,但主旋律连续剧的类型很多,最好的例子当然是二十年前的《渴望》。《渴望》不讲革命,也不直接谈政治,但它显然是不折不扣的主旋律作品,就像制片人郑晓龙说的,文艺作品的主题就是传播真善美,鞭笞假丑恶。《渴望》没有更高的主旋律,就是讲述普通老百姓的善良和美丽,与群众特别近。《渴望》完了以后,当时总结过"三贴近":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观众。这个三贴近,至今还是电视剧的最重要法宝。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谈到主旋律电视剧就要跟社会主义、信仰等革命话语联系起来,在当下,您怎么看两者之间的关系?毛尖:主旋律电视剧和社会主义、革命信仰的关联,本来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不是说,社会主义、信仰等等就是主旋律电视剧的全部内容。至于两者的关系,这么说吧,譬如现在都谈商品化、消费主义,主旋律电影,当然是要反商品化、反消费主义的,但常常,一个反消费主义、反商品化的电视剧没做好"二反",反而宣传了商品和消费,就像《金瓶梅》。这在我们的影像历史中也很常见,类似阮玲玉的苦情戏却招来了小姐太太带着裁缝去看阮玲玉的旗袍式样。这个时候,再来看革命题材影视剧中的信仰表达,就比较有意义了。最近几年,《潜伏》、《人间正道是沧桑》这些电视剧,用高音表现了革命信仰,如此纯净又高亢的表达,大概也只有这种题材的连续剧能做到。在一个犬儒和虚无盛行的年代,他们展示的"信仰之美",包括这个信仰在年轻人中间的接受度,在我看来,是我们这个国家青春气质的源头。自1980年代以来,主旋律电视剧一直是中国电视屏幕上重要的播放内容,如今的主旋律电视剧跟二三十年前的主旋律电视剧相比,在功能上有哪些差异?毛尖:用当年《渴望》创作班底的话来说,以前拍主旋律,主要是为了个"暖和",暖和老百姓;对电视剧制作人员来说,则是"过把瘾",但现在不一样了。电视剧在整个社会中的结构性功能和过去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二三十年前,看电视剧,包括主旋律,主要还是父母辈的生活。就我个人来说吧,除了看王朔参与编剧的《编辑部的故事》、《海马歌舞厅》,我很少看连续剧,《还珠格格》这样低幼的不会看,清宫剧也不看,白领剧也不看。那个年代,文艺青年还是社会中的清新力量,而作为文艺青年,我们基本只谈电影。电视编剧,那不能跟小说家比。电视剧不登大雅之堂,搞得一般小说家去写剧本,都有点偷偷摸摸,意思有点"下海"。那时候,电影还是电视剧膜拜的对象、学习的榜样、前进的方向。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电视剧不仅成为人民娱乐的主体,也接管了电影的全部功能。也就是说,过去我们通过电影来解读意识形态,现在我们通过电视剧。"中国电视剧"已经是海内外著名品牌,中国电影则可以死了。这些年,我至少帮朋友买过十套以上的《激情燃烧的岁月》、《暗算》等连续剧,与此同时呢,《赵氏孤儿》这种大片也好,《画壁》这种小片也好,白送都没人要。其实,现在的电影和电视已经不在一个影像语境中。我用最近大热的《失恋33天》来解释。滕华涛是电视剧出身,拍过《蜗居》、《王贵与安娜》等,他进电影圈,被腐朽的电影圈看不起,说是"又来了个搞电视剧的"。但是,八百九十万的制作,创下三亿的票房,又眼馋死了电影圈,搞得还有著名导演在网上说怪话,觉得这样的电视电影能创票房简直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我的观察是,《失恋33天》这样的电视剧题材和拍法能够完胜大银幕,说明电影已经腐朽到没有一丝抵抗力。我的预测是,一个电视进军电影的时代即将到来,这会是一个比较激动人心的影像新时代。所以您这些年坚持一个观点,中国电视剧比电影好,电视剧比电影值得看。毛尖:现在的电视剧比电影好,不是中国的独特现象。十来年前,饭桌上交流碟报,宝爷说他已经不看电影,只看美剧,当时我们还觉得他是噱头。可是看看这几年,所谓影迷,指的已经常常是电视剧迷了。电视剧比电影值得看,不光是电视剧中有真生活真人生,而且现在的电视剧普遍比电影更有承担更有思考。比如,拿了奥斯卡奖的《拆弹部队》对战争的思考,还是庸俗人道主义,导演凯瑟琳·毕格罗竟然还号称这是一部"与政治无关"的电影,相比之下,《24小时》中,我们还能特别正面地听到反美的恐怖分子谴责美国的国家英雄杰克·鲍尔:"你们侵略我们的国家,还把这种侵略叫做正义!"所以,《电影手册》评价《24小时》说:这部连续剧自觉地承担了美国故事片沿革中的历史责任,这种责任,在今天的好莱坞已经完全找不到了。几乎是一样的结构,中国很多电影的情感结构是毕格罗式的,比如南京大屠杀能拍成《南京!南京!》,就是好莱坞人道主义的胜利,活生生把一场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拍成一场人类的弱点之战,不仅为鬼子做影像粉饰,还为他们做哲学超度。相比之下,抗战连续剧多么激动人心,无论是前面说到的《亮剑》,还是《我的团长我的团》、《雪豹》、《永不磨灭的番号》,虽然都问题多多,可都鼓荡着中华民族的元气,有国家,有人民,有革命,有信仰,看着就爽。我们可以看到,这类主旋律电视剧与文学文本关系非常密切,编剧很多是写作出身,或者他们从小说改编,您怎么看他们两者之间关系?毛尖: 先不管主旋律,影视和文学的关系,一向就纠结。这方面,希区柯克的经验比较准确,改编二三流的小说,比较容易出好电影。最近《失恋33天》那么火,它原来的文本就是豆瓣的一个热门帖。相比之下,王安忆的《长恨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都是好小说,但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就比例不对,感情不对。影像需要一个"物质基础",小说读者可以靠想象补全,影视观众则要现货,所以,电视剧《红楼梦》被网络称为"红雷梦",首先就因为演员姿色跟不上。所以,越是好的小说,那部分被想象补足的东西越难物质化,也就越难影视化。而说回主旋律影视剧,我的感觉,你问的,还主要是革命题材影视剧。我们也说实在话,那些影视剧的小说产品,无论是先于电视剧的还是后于电视剧的,常常也就是个通俗读物,但这些通俗读物,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动作多,东西多,所以符合连续剧的物质要求。可是我们的影视工作者总会遇到一些限制,今天这类电视剧不能在黄金时段播,明天那类总播放时间不能超过多少等。现在又有限娱令,这类限制也会对主旋律影视剧创作有些影响,无论正面还是负面。毛尖:我虽然是不赞成用限娱令的方式来治理电视台,这是知己知彼的反面,彼此没有想象力的做法,但我们也得承认,这种限制也有横竖横的悲情。说到底,现在低俗节目已经多到我们看AV女郎都觉得蛮纯洁的地步了。其实呢,限娱令也不是今天才有,广电总局真威风过吗?反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限娱令肯定会招来一大批更狡猾的羊皮狼。至于限娱令对主旋律影视剧的影响,我们从正面说,应该是有好处的,非诚勿扰一个星期只能播三次,那么,主旋律应该更有天地喽。但问题是,主旋律不是靠多时段播放或反复播放来变成主旋律的,而长时间的播放更可能伤害主旋律,逆反还是其次,反了就悲剧了。天天主旋律,就算放的是《潜伏》这么好看的主旋律,《还珠格格》也会成为新的影像革命。如果说主旋律电视剧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爱国主义教育或者说是道德教化,这一功能其实在美剧中也有体现的。您怎么看美剧中的道德教化功能尤其是美剧中的美式爱国主义教育?毛尖: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做得最好的,美剧当然也承担了这个功能,而且,随着美剧观众的增加,美剧的教化功能更加无远弗届了。这方面,真是值得我们学习。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风靡中国的《成长的烦恼》,我们看到人家父母面对孩子的第一次约会,父母给的第一次性教育,简直要热泪盈眶。这一个热泪盈眶不要紧,美国意识形态就软着陆了。弄到现在,中国人搞恋爱,泡酒吧吃西餐,摆泰坦尼克的姿势,穿斯巴达克的衣裳,加上教堂、加上十字架,光看背影你能认出是自己人算你识货。不要以为爱国主义教育就是喊喊我爱你祖国,所谓管住男人先管住他的胃,爱国主义是具体的,包括爱祖国的风土人情,爱祖国的吃喝玩乐。美剧中,人家有吃着我们的包子说我爱你吗?美国人才不肯把这样的好事给我们,可我们多帮衬人家啊,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美国一直在我们的影像中,汉堡比包子多,酒吧比茶馆多,美剧的爱"美"教育叫一个润物细无声啊。这个真不用多说了,看看骆家辉就能明白美国人多会做爱国主义营销。
-
从整个元代来看,在江南一域有相当多的文人士夫都抱有这种隐于图事的心态,并且正是由于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努力,不仅开创了元代绘画艺术的新局面,而且使自北宋开始形成的“士人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
一個人思想形成過程中總是受到許多書的影響,要從其中選出最重要的一部或幾部,有其困難度與不準確性,不過如果要勉強舉出一個例子(而不是惟一的例子),我或許會說在我二十來歲時,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的幾部書對我產生過相當的影響。
-
节选自威廉·舒尔曼[William E. Scheuerman]〈卡尔·施米特:法律的终结〉[Carl Schmitt: The End of Law,Rowman & Littlefied Publishers 1999年出版]
-
郑隆福,英文名待查,应该是美国人,清华大学中文系硕士。“贾樟柯的《世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国际版本,片长138分钟,简称长版。2004年,贾樟柯把《世界》带到第61届威尼斯电影节上全球首映的就是这个版本。有学者称其为“威尼斯版”;另一个是中国国内版本,片长108分钟,简称短版。2004年8月4日始,在国内院线放映了此版本。”
-
在陀思妥耶夫夫斯基丰富的人格中,可分出四个方面: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冢、神经症者、道德家和罪人。对于这样一种令人迷惑的复杂人格应如何去认识? 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这一点是最无争议: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位并不低于莎士比亚。《卡拉马佐夫兄弟》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小说,其中关于宗教法庭庭长的那段描写,达到了世界文学的巅峰,再溢美的评价似乎也不过分。所以,在创造性艺术家这一点上,精神分析就显得不必要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家(moralist)这一特征,最易受到攻击。如果我们借口惟有经历了深重的罪恶的人才能达到道德的顶峰,而试图将他放在道德家的高度的话,那么我们就忽视了由此将引起的一个疑惑:有道德的是指,一个人一旦他感受到诱惑便能予以抵制,而不屈服于诱惑。如果一个人先是犯罪,然后又悔过,悔过后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标准,这样他便会受到外界的责难,因为他把事情变得太容易了,他尚未掌握道德的实质:自我克制(enunciation)。实际上,生活中的道德行为是人的一种实践性的功利活动。他使人想起大迁徙中的野蛮人,他们杀人而又以苦行来赎罪,直到苦行成为使杀戮能够进行的实用手段。可怕的伊凡就是这样做的。看来,这种对道德的妥协的确是俄罗斯人的典型特征。陀思妥耶夫斯基道德追求的努力,最终没有产生卜分光彩的结果。在经历了个人本能要求与社会呼吁之间相妥协的最激烈斗争之后,他倒退到既甩服俗权又臣服神权,既崇拜沙皇又崇拜基督教上帝以及狭隘的俄罗斯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这种倒退是一个人不费力不用脑子就能够达到的。这是他伟大人格中的弱点。陀思妥耶夫斯基放弃了成为人类的导师和救星的机会,而成了人类的监狱看守的同伙。人类文明的未来对他没有什么可感激的。而他似乎是因为神经症招致这种失败的。他的睿智和他对人类的强烈的爱或许能为他打开另外一条使徒式的生活道路。 把陀思妥耶夫斯基视做一个罪人(sinner)或罪犯,会激起强烈反对,这种反对不必建立在对罪犯的世俗评价之上,其真实动机(motive)很快就会昭然若揭。罪犯有两个本质特征;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强烈的破坏欲。这两个特点的共同之处以及它们得以表现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于缺乏爱,缺乏对(人类)对象的情感上的认同。人们立刻会回忆起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表现出的与此相反的一面--他对爱有强烈的渴望,而且也是有巨大的爱的能力。这表现在他那夸张的友善中,使他在有权利恨和报复的时候却热忱地去爱,积极地去帮助。正如他在与第一个妻子和其情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那样。如此一来,人们一定会问,为什么要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看做罪犯呢?答案是这种评价的理由来自他对写作素材的选择。他总是挑选那些暴虐的、行凶的和利己的人物,这让人联想到他的内心是否有着某些类似的倾向。他也从他个人生活中挑选素材,如他喜欢赌博,而且承认对一个年 ____p.14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轻的姑娘有过性攻击①。陀思妥耶夫斯基强烈的破坏本能很容易使他成为一名罪犯。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本能主要指向他本人(向内部发泄而不是向外部),这导致他既有受虐狂倾向又有犯罪感。认清这一点就容易理解他那自相矛盾的生活了。此外,他的人格中还保留着大量的施虐狂特质,这表现在他十分易怒,喜欢折磨人,即使对他所爱的人也难以宽容,甚至也表现在作为作者的他对待他的读者的方式中。也就是说,在小事情卜,他对别人是个施虐狂;在大事情上,他是个指向自己的施虐狂,实际上他是一个自我受虐狂--即是说,他是一个最温和、最富有同情心和最乐于助人的人。 我们已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复杂的人格中挑选出三个因素:一个是数量的,另两个是质量的:感情生活的极其强烈性,天生异常的本能素质(该素质使他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施虐--受虐狂,或是一个罪犯)和他那难以剖析的文艺天赋。这三种因素交织着,在他不犯神经症的情况下可完好地共存。有些未患神经症的人单纯是受虐狂。而从陀思妥耶夫基的本能需求与对这些需求的抑制力(加上有效的升华方式)之问的力的平衡方面看,仍会使他被划为所谓的"本能性格"一类人物。但这一情形又由于神经症的出现而变得模糊起来,这种神经症正如我们所说,在某些情况下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它发作的次数越多,须由自我控制的人格就越复杂。因为毕竟神经症只是自我无力进行调控的一种表现,自我在企图进行控制的时候,已经丧失了自我的统一性。 严格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神经症是怎样表现的呢?他称自己是个癫痫症者,别人也这么认为。他的病情发作时极为严重,伴有意识丧失、肌肉痉挛,其后就产生抑郁状态。这个所谓的癫痫症很可能就是他的神经症的一个症状,因此必须把它归之为癔症性癫痫症,也就是说,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癔症。关于这一点,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还不能完全予以确定:其一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自称的癫痫症的病历资料不足以及不够可靠;其二是因为我们对癫痫症发作的病理状态的了解也不完善。 先谈第二点。再次重复癫痫症的全部病理是没必要的。因为它对澄清这个问题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也可以谈一谈。这个古老的神奇的疾病仍可在临床诊断中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发作时伴随着难以预测的、没有先兆便出现的痉挛发作,患者变得易怒、富有进攻性、所有的心理官能逐渐降低。但这种大致的描绘 ① 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Fulop Miller and Eckstein,1926)有关这一方面的讨论。斯特凡·茨威格(Stefan Zweig,1920)写道:"他并未被资产阶级的道德樊篱所阻止,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在他的生活中他在违法犯罪方面究竟走了多远,以及他描写的角色中的犯罪本能在他身上实现了多少。"对未成熟姑娘进行性攻击的主题,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中出现多次,尤其是在他死后出版的《斯达沃罗京的忏悔》和《一个伟大罪人的一生》两本书中。 ____p.14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不十分精确。这病发作时凶猛而突然,伴随着咬舌头,小便失禁,最终导致严重自我伤害(self-injuries)的危险的癫痫状态(status epilepticus)。不过,也可能病人有短时间的【意识丧失】,或突发晕眩,或在短时间里行径背离性格,好像病人是处于无意识的控制之下。这些症状的发作,虽一般来说是由于我们还不能理解的纯粹的肉体原因(purely physical causes)引起的,但其首次发作很可能出某种纯粹的精神原因(例如,一次惊恐),或可能是其他心理刺激的结果。不管智力损伤在绝大多数的病例中多么典型,至少有一个病例我们都知道(赫尔姆霍茨的病例),它没能妨碍患者在智力方面取得高度成就(另外一些与此相同的病例,要么是有争议的,要么是令人怀疑的,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例)。那些癫痫症患者给人以迟钝、发育不良的印象,往往伴有极明显的白痴(idiocy)现象和极严重的大脑缺陷(cerebral defects),尽管它们不是临床上必须的症状。但是,这些程度不同的发作,在一些智力健全的人身上也可能发生,甚至也可能发生在有着过度的、经常失去控制的情绪生活的人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难怪人们认为"癫痫症"不可能单纯是一种临床上症状。在明显的症状中,我们发现的类似情况似乎需要做功能上的说明。似乎可以认为,在人体中有机地存在着一个反常的本能释放机制,它可以在非常不同的情况下起作用--既可以作用由于严重的组织解体或中毒所导致的大脑活动障碍的病例中,也可以作用于对心理机制控制不足和心理能量的活动达到心理临界点的情况中。在这种双向性后面,我们瞥见了本能释放的(instintual discharge)潜在机制。这种机制不会远离"性"过程,而"性"过程是中毒的基本起源:早期的内科医生们把性交描绘为一种轻度的癫痫,并由此认为在性行为中包含着对释放刺激的癫痫方式的平息和适应①。 "癫痫反应"(epileptic reaction),这个普通因素,在神经症中也肯定出现。而神经症病根只能通过大量躯体的方式来排除,而不能用精神上的办法来解决。所以,癫痫发作就变成癔症的一种症状,井被癔症接受和缓释,就像它受正常的性释放过程接受和缓释一样。因此,官能性癫痫和"情感性"癫痫是完全应该加以区别的。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在于:患第一种癫痫症的人大脑患病,患第二种癫痫症的人患神经症。第一种病人的精神生活受到来自外部的不能相容的侵扰,而第二种病人所受的侵扰则来源于他自身的精神生活。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极其可能是属于第二种。严格地说,这一点也无法证明。要证明这点,我们必须有能力把他的最初的发作与后来的反复发作,贯穿到他的精神生活中(进行考察)。而在这方而,我们知之甚少。有关发作的描述本身并没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对癫瘸症的发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经历之间的关系还缺乏了解,现有的这些残缺的了解常常又是互相矛盾的。最有可能的假设① 参见弗洛伊德《癔症发作概论》(1909a)一文。 __p. 1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发作应追溯到他的童年,起初表现为温和的症状,直到他18岁那年经历丁一个骇人的事件--父亲的被杀①,他才表现出癫痫症症状。如果可以确认在他被放逐西伯利亚期间,他的癫痫完全停止了发作,那么这种假设就切中要害了。但是另外一些说法却与此相矛盾②。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父亲被杀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父亲的命运之问的毋庸置疑的联系,震动了不止一个为他立传的作家,并致使这些传记家请教了"某一现代心理学流派"。从精神分析(因为目的就是要进行精神分析)的观点出发,我们禁不住想了解他父亲被杀对他的严重损伤,并把他对这件事的反应当做他神经症的转折点。但如果我着手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去证实这一点,那么我将有可能为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和术语的读者所不理解。 我们有一确定的起点: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小的时候,在"癫痫症"发作之前的最初几次发作的意义。这些发怍具有死亡意义:发作之前受害者曾有对死亡的恐惧,表现为昏睡、嗜眠。该病首次发作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是种突如其来、毫无缘由的忧伤,正如他后来告诉他的朋友索罗维耶夫的那样,那种感觉似乎他当场就有可能死去。实际上随之而来的确是一种与死亡极其相似的状态。他的兄弟安德烈告诉我们:还在费奥多很小的时候,他就常在睡觉前留下字条,写着他害怕在夜里会陷入像死亡一样的睡眠,因此他乞求他的葬礼一定要推迟5天再举行(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l925,IX)。 我们知道这种像死亡一样的病症发作的意义和目的③。它们意味着病者与死亡者的认同,要么与一个真正死了的人认同,要么与一个还活着、而病者却希望① 见菜尼·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也见于艾米·陀思妥耶夫斯基(1921)对他父亲描述的一文(1921)]。资料中特别有趣的部分记述了作家童年的"一些可怕、难忘和苦恼的事情"。他的病的最初迹象就可以追溯到这些事情上去(见苏沃林[Suvorin]发表在1881年《新时代》报上的文章。转引自关于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的介绍文章,1925)。也见于奥罗斯特·米勒(Orest Miller)的著作(1921),他写道:"然而有另外一个特别的关于法奥德·米海洛维奇(Fyodor Mikhailovich)疾病的例证,即他的病与他青年早期的生话有关,并且与他和其父亲在家庭生活中的一次悲剧性事件有关。但是,虽然该例证是由法奥德·米海洛维奇的一位亲密好友提供给我的,但我却不能令自己精确和圆满地复述他的经历,因为我没有关于此传说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证据。"传记作家和研究工作者对此不以为然。② 许多记述,包括陀斯妥耶夫斯基自己的记述,都表明与此说法相矛盾,认为在西伯利亚被流放期间表现的是残留的癫痫症特征。不幸的是,这里有理由不相信神经症者的自传叙述。经验向我们表明:神经症者的记忆采取了歪曲的形式,它意在阻断不合意的原因联系。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西伯利亚监狱里的禁闭生活显著地改变了他的病情却是事实。参见费楼波-米勒的着作(1924,第1186页)③ 这个说明,弗洛伊德在1897年2月致弗利斯的信中已经表述过了(弗洛伊德,1950a,信58), ____p. 14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去的人认同。后一种情况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这个发作具有惩罚的价值。一个人希望一个人死,现在这个人就是那另一个人了,他自已也死了。关于这一点,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对某个男孩子来讲,那另一个人通常是他的父亲。因此,这种发作(被称为癔症发作)足对希望他可恨的父亲死去所做的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 用一个很普遍的观点来看,弑父(patricide)是人类,也是个人的原始的基本的罪恶倾向(见我的《图腾与禁禁忌,1912-l913)。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是犯罪感的主要根源,尽管我们不知道它是否是惟一的根源,我们的研究还不能确立罪疚感和赎罪欲的心理根源。但根源不一定只是一个。心理情境是复杂的,是需要阐明的,正如我们所说,男孩于和他父亲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关系。除了想把父亲当做竞争对手除掉的仇恨以外,对父亲的一定程度的温情一般也是存在的。这两种心态的结合便产生了与父亲认同的心理:因为他钦佩父亲,所以想要处于父亲的地位上,因为想要像父亲一样,所以他想要父亲离开这个位置。这时,他的整个心理发展过程遇上了一个强大的障碍。到了一定的时候,孩子会开始懂得,他想将父亲作为对手取而代之的企图,会受到来自父亲用阉割手段所实施的惩罚。这样,由于对阉割的恐惧 ,为了保持他男性的权利,他就放弃了占有母亲除掉父亲的愿望。而这种愿望却仍留在潜意识中,并构成罪恶感的基础。我们相信,我们在这儿描述的是正常过程,即所谓"伊谛普斯情结"的正常命运,不过,对此还需做深人详述。 当两性同体(bisexuality)的体质因子(constitutional factor)在男孩身上比较强地发展起来时,就出现了又一个复杂情况。因为那样一来,男孩子在阉割的威胁下,他的倾向开始强烈地偏向女性一方,让自己替代母亲的位置,接替母亲的角色,作为父亲爱恋对象。但对阉割的恐惧也使他的这种办法成为不可能。男孩子晓得,假如他要想让他的父亲把其当成女人来爱恋,他一定要屈服于阉割。于是,恨与爱父亲的两种冲动都遇到压抑。在这事件中有一个心理上的区别:由于对外部的危险(阉割)的恐惧而放弃了对父亲的仇恨,同时,爱恋父亲又被当做一种内部的本能性的威胁来对待。尽管从根本上说,它们仍要追溯于同一个外部危险。 对父亲的仇恨难于被男孩子采纳是由于其对父亲的恐惧,阉割是可怕的--不管是作为惩罚还是作为爱的筹码。在压抑对父亲的恨的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即对惩罚和阉割的直接恐惧,可以叫做正常因素,它似乎只随着第二个因素--对女性态度的恐惧--的增加而增加的。因此,一种强而有力的天生的两性同体的气质便成为神经症的先决条件或成为增强神经症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气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肯定是存在的,它以一种可行的形式(如同潜伏的同性恋)表现出来:在他的生活中男性友谊起着重要作用,他对情敌持令人不解的温和态度; ____p. 14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还有,正如他小说中所举的许多例子那样,他对只能用受压抑的同性恋才能说明的情况有独到的理解。 假如我们这样来阐明一个人对父亲爱与恨的态度,以及这态度在"阉割恐惧"(threat of castration)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致使那些不熟悉精神分析理论的读者感到乏味和难以置信的话,我为此遗撼,尽管我不能改变上述这些事实。我应该预料到"阉割情结"肯定会引起相当普遍的否定,但我只能坚持。精神分析学的经验已证明这些特别的情况是不容怀疑的,它还教给我们去认识每一神经症的症结所在,那么,我们就一定要用这把钥匙来认识我们的这位作家所谓的癫痫症。与我们的意识如此不相容的,正是控制我们潜意识心理生活的那些事件。但是以上所说的一切,还不能尽述伊谛普斯情结中压抑对父亲之恨所带来的后果,这里要补充一点新的东西,即与父亲的认同最终还是为自己往自我中找到一个永久性的地位。它被自我容纳,但却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在与自我的其他内容的抵抗中存在着,我们管它叫¨超我",井相信这个父亲影响的继承者在发挥着最重要的功能。如果父亲是生硬、暴烈和残酷的,超我就从他那里接过这些属性。而且在它与自我的关系中,本该受压抑的被动状态重新活跃起来。超我变成了施虐狂,自我变成了受虐狂,也就是说,自我最终是以女性的方式被动地实现的。对惩罚的巨大需要在自我中萌生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自我甘愿充当命运的牺牲品。在某种程度上,自我又从受超我的虐待中(就是说在罪疚感中)寻求满足。因为任何一种惩罚,归根结底都是阉割,是对父亲的被动态度的实现。就连命运,作为最后的手段,也只不过是父亲后来的投射。 良知形成的正常过程与这里所描述的异常过程一定是相似的。我们还不能成功地在它们之间画出界线。我们可以观察到,在这里,大部分结果是由于被压抑的女性的被动角色导致的。另外,不管这个使儿子惧怕的父亲在现实中是否特别凶暴,作为一个附加因素一定也是很重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情况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显著的罪疚感和他在生活中受虐狂的行为追溯到一种特别强烈的女性成分。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一个天生具有特别强烈的两性同体素质的人,能够用特别有有力的手段防止自我依靠特别严厉的父亲。这种两性同体的特征,是我们已经认识了的他的本性的补充。他早期像死一样的发作症状可以被理解为他自我中的与父亲的认同作用,这一认同作用被超我当做一种惩罚容让着。"你是为了要我成为你的父亲而去杀他。现在你就是你的父亲,但却是个死了的父亲。"这就是癔症症状的正常机制。接下来是:"现在你的父亲正要杀你。"对于自我来说,死亡症状是一种对男性愿望幻想的满足,同时也是一种受虐狂的满足;对于超我来说,它则是一种惩罚性的满足--施虐狂的满足。自我和超我,它们都扮演了父亲的角色。 总之,主体与他父亲这一客体之间的关系,尽管仍保留它的内容,却已被转___p.1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为自我与超我的关系,像一个新舞台上的一套新布景。诸如此类的来自伊谛普斯情结的早期反应,如果现实不进一步供给它们刺激,就可能消失。但父亲的那些性格仍然如旧,或更确切地说,它随时间而退化。所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他父亲的仇恨和他要他那可恶的父亲死去的愿望仍在保留着。如果现实让其被压抑的愿望得到满足,那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幻想变成现实,所有防御措施因此而加强。这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病情发作就表现为癫痫的特征,它们仍然表明他想与父亲认同从而惩罚父亲,但它们变得可怕了,就像他父亲那可怕的死亡一样。更进一步,这些发作是否包含着其他内容,尤其是性的内容。便无法推测了。 有一件事是十分清楚的;在癫痫发作的先兆中,常出现一阵极度的狂喜。这很可能是在听到死亡的消息时所感觉到的胜利和解脱,紧接着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我们在原始游牧部落中,从那些杀他们父亲的兄弟身上所推出的正是这样一种顺序:先是胜利,而后是悲痛;先是喜庆,接着就哀悼。我们发现这种顺序在图腾祭宴仪式中①也出现过。如果现实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在西伯利亚确实不曾发作过,那就证实了其他的发作仅仅是对他的惩罚。当他正受到其他方式的惩罚时,这种惩罚便不再需要了。但这一点无法证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需要受罚的心理机制解释了这个事实:他安然度过了那些悲惨、屈辱的年月。宣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为政治犯是不公平的,他一定也知道这一点,但他接受了卑鄙的父亲--沙皇对他的冤枉的惩罚,以此作为因为他反对生父而有应得的惩罚。他接受了他父亲的替代者沙皇的惩罚,而不是自己惩罚自己。这里,我们瞥见了社会实施惩罚在心理学上的正当性。事实上是大批罪犯想得到惩罚,他们的超我要求这样,这就省去了遭受自我惩罚的必要②。 每一个熟悉癔症症状所表现的复杂情况的意义的人都会理解,不从这一点出发就无法探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痫症发作的意义③。我们可以假设它们最初的含义在后来增加的许多内容中仍然保持不变,这就够了。在那些自我谴责中,精神分析学看见"心理现实"认同的标志,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发现,我们能够肯定地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未摆脱过由弑父意图而产生的罪恶感。这也决定了他在另两个范围里--在这里与父亲的关系是决定的因素--的态度,① 参见《图腾与禁忌(1912-1913),第四篇,第五章。② [参见《来自罪恶感的犯罪》,弗持伊德《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性格类型》中的第三篇文章(1916d)标准版,第14卷,第332页]③有关他发作的意义与内容的最好描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已提供的。他告诉他的朋友斯特拉克霍夫(Strakhov)说,他在癫痫发作之后的易怒和沮丧是由于这样的事实:他仿佛觉得自已是个罪人、不能从他身上的未知的罪疚感的负担中摆脱出来,他犯了很大的罪过,这使他压抑(见费楼波-米勒的著作,1924,第1188页)。在这些自我谴责(self-accusations)中,精神分析学看到承认"心理现实"的征象,它努力使未知的罪恶被意识所认识。___p. 15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对国家权威和信仰上帝的态度。首先,他对他的假父亲--沙皇--是绝对服从的,这个沙皇在现实中曾与他一起演过杀人的喜剧,他的发作就经常如此地在戏剧中表现出来。这里忏悔占了上风。在宗教范围里,他保持着更多自由:根据显然可靠的报道,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宗教信仰(faith)和无神论(atheism)之间徘徊。他的巨大才智使他不可能去忽视任何由信仰带来的智力难题。通过个人对世界历史发展的慨括,他希望找到一条出路,从基督理想的罪疚中解放出来,甚至利用他的痛苦作为扮演基督似的角色的资格。如果说他基本上没有获得自由,而成为了一个反对者,那是因为他的忤逆罪(filial guilt)这种普遍存在于人类中、宗教感情赖以生存的忤逆罪,在他身上达到了超个人的强度,甚至他那巨大才智也难以克服。写到这里,我们可能会受到指责,说我们放弃了分析的公正性,而以持某一特定世界观的党派观念来评判陀思妥耶夫斯基。保守派会站在宗教法庭庭长一边,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出不同于我们的判断。这种不同是正当的,人们只能为他开脱,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决定完全像是由神经症引起的智力阻抑而导致。 这儿乎不能说成是巧合:文学史上的三部杰作--索福克勒斯的《伊谛普斯王》、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都谈及了同一主题:弑父。而在这三部作品中,十分明显的是,弑父行为的动机都是与情敌去争夺一个女人。 当然,最直接的表现是那出取材于希腊传说的戏剧《伊谛普斯王》。剧中犯罪的仍然是主人公自己,但是为对素材进行富有诗意的处理不可能不对犯罪动机加以淡化和文饰。正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得出的,赤裸地承认弑父的意图,不经过分析准备,似乎难以让人接受。保留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希腊戏剧,以被陌生命运强迫的形式,把主人公的潜意识动机表现出来,从而实现了巧妙制造必要条件动机的效果。主人公的犯罪行为是无目的的,显然投有受到女人的影响。然而这后一点却在另一情况下引起了主人公的注意;主人公只有对那个象征他父亲的恶魔重复采取杀人行动之后才能占有母后。在他的罪恶被揭露,并被自己意识到之后,主人公并不企图通过求助于命运强迫的人为权宜之计来为自己开脱罪责。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并受惩罚,好像这一切是完全有意识的罪行--这在我们用理智看显然是不公止的,但在心理学上是完全正确的。 在英国的这出戏剧中,该主题的表现比较直接。主人公自己没有犯罪,是别人犯罪,对那个人而言杀人不是弑父。因此,争夺女人,这个被禁止的动机没有必要伪装。通过投射,了解别人的犯罪对主人公的影响,我们看见了主人公的伊谛普斯情结。他应该复仇,十分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不能那么做。我们知道在这单是他的罪疚感麻痹了他,而这种罪疚感正是以一种与神经症过程完全一致的形式,转变为了他不能完成其任务的感觉。有证据表明主人公感到他的罪恶是一种__p.15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人的罪恶。他对别人的蔑视不亚于对自己的蔑视:"按他的方式去对待每个人,谁人不挨鞭子呢?" 另外一部俄国小说在相同的方向上又向前迈进了--步。那里面也是另外一个人犯了杀人罪。而这另外一个人跟主人公德米特里一样,与被杀的人是父子关系。在他身上,情杀动机(motive of Sexual)是公认的,他是主人公的弟弟,虽然,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自己的疾病--所谓的癫痫症,安排在他身上,仿佛在极力表白,他的癫痫、神经症在他身上就是弑父行为。还有,在审判中的辩护词里,有一个对心理学的着名的嘲笑,说它是一把¨双刃剑"①。这里是一个高明的伪装,为了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观点的深层意义,我们只有把它倒过来看。该受到嘲笑的不是心理学,而是法庭的审讯程序。到底是谁犯罪无关紧要,心理学关心的是谁渴望犯罪,罪行发生后谁会感到高兴②。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兄弟--反面人物阿廖沙除外,都同样有罪,都是冲动的肉欲主义者(sensualist),多疑的玩世不恭者(cynic)和癫痫病罪犯。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个场面特别揭示了这一点。在佐西马神父与德米特里谈话时,他发现德米特里准备弑父,便跪在德米特里的脚下。这一行为不可能令人表示钦佩,因为这意味着该圣徒正在抵制蔑视和憎恶凶手的诱惑,并因此向凶手表示谦卑。陀思妥耶夫斯基对罪犯的同情,实际上是无止境的,它远远超出那些不幸的家伙有权得到的怜悯,它使我们想起了"敬畏"(holy awe)--而过去人们正是用此种敬畏看待癫痫症者和神经症者的。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一个罪犯几乎是一个救世主,他自己承担了本该由别人来承担的罪责。因为这个罪犯杀了人,别人就不再有任何需要杀人了,人们一定会感激他,因为如不是他,别人就不得不亲自去杀人。这并不仅仅是仁慈的怜悯,而是基于一种对相似的杀人冲动的认同(identification),实际上,这是一个稍加移置的自恋(这样说,并不是对这种仁慈的伦理学价值提出疑义)。也许这属于那种非常普遍的对别人仁慈加以同情的机制,人们能够很轻松地在这个深受罪疚感折磨的小说家的特殊例子中觉察到这个机制。毫无疑问,这个由认同心理而引起的同情心,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选择题材的决定因素。他先期描写的是一般罪犯(他的动机是自我中心主义的)和政治、宗教罪犯;直到生命的晚期,他才回到这一基本的犯罪--弑父,并在他的一部艺术作品中通过弑父者来完成他的忏悔(confession)。 ① [在德语中(也在原来的俄语中)这个比喻是"一根能两头伤人的大棒"。康斯坦·加耐特(Constannce Garnett)的英译作为"两边能切割的小刀"。这句话出现在这部长篇小说的第l2卷第十章中。 ② [对这一观点在一个现实罪行案例中的实际运用的论述在弗洛伊德题为《专家对霍尔斯曼病例的意见》(1931d)第25l页下面可以找到,那里《卡拉马佐夫兄弟》被再次讨论了。]_______p.1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遗稿和他妻子的日记的出版,使我们对他在德国时如何沉迷于疯狂的赌博(Gambling)的那一段人生插曲有了清楚的了解(参见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著作,1925),人们都把此看成是他激情的病态发作。这个不同寻常的、又毫无价值的行为不乏文饰作用(rationalizations)。正像神经症者身上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罪疚感通过债务负担的方式表现出来,他可以在赌桌上赢钱以便返回俄国时不被债主逮捕的幌子下求得心安。这只小过是个借口,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机智足以认识到这个事实,他也承认了这个事实。他清楚他主要还是为赌博而赌博,主要的是游戏本身①。他由冲动而做出的荒诞行为的全部细节都表明了这一点,同时还表明了另外某些东西。不到输个精光,决不罢休。对他来说,赌博也是一种自我惩罚的手段。他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年轻的妻子保证,或者用他的名誉许诺,说他再不去赌了,或者到某一天,他就不赌了。但是,正如他妻子所说,他从未遵守过诺言。当他的损失使他们的生活极其贫困时,他便从中获得继续的病态性的满足。事后,他在她面前责骂、羞辱自己,要她蔑视他,让她感到嫁给了这样一个恶习不改的罪人而遗憾。当他这样卸掉了他良心上的包袱后,第二天又会故态复萌。他年轻的妻子已习惯了这种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而她注意到有一种事可能成为拯救他的真正希望--他的文学写作。当他们失去了一切,当他们典当了他们最后的财物时,他的写作就会变得十分出色。她当然不理解其中的原由。当他的罪疚感通过把惩罚强加在自己身上而得到满足,那施加在他作品上的限制就变得不那么严格了,这样他就让自己沿着成功的路向前迈进几步②。 一个赌徒的埋葬已久的童年经历中,哪一部分成了他沉迷赌博的因素?我们几]毫无困难地从我们的一位年轻作家的一个故事中推测出答案来。斯蒂凡·茨威格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做过研究(1920),在他的由三个短篇小说汇成的集子《感觉的混乱》(1927)中,收入了一篇他起名为《一个女人生活中的二十四小时》的小说。这篇杰出的小说表面上看起来,只想表现这个女人是怎样一个漫不经心的人,甚至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一次出乎意料的经历,竞驱使她走到什么样的极端。但这个故事所讲的远远不止这些。如果用精神分析理论去理解它,就会发现,它意在表现(没有任何为其辩护的意思)另外一件事,即一件带有普遍人性的事,或者干脆说是男性的事。这个解释是显而易见的,人们① "主要的是赌博本身,"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发誓,贪婪钱财并不是我赌博的目的,虽然上帝知道我极其需要钱。"② "他总是在睹桌前,直到输掉所有的东西,彻底破产。只有当伤害达到彻底的程度,魔鬼才从他的灵魂中逃走,并为创造天才让路。(费楼波-米勒和艾克斯坦的着作,1925,第1卷第36页。)__p. 1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法反驳。艺术创作的本质特征就是这样,当我问到作者(他是我的好朋友)时,他向我保证,我对他所做的解释与他的知识和意图都是不相容的,尽管作品叙述中采用的一些细节似乎为这个隐藏的秘密提供了一条线索。 在这篇小说中,一个年岁已高的贵妇人向作者讲述了她二十多年前的一次经历。她年轻时就成了寡妇,她有两个儿子,但他们不再需要她了。在她42岁那年,对生活她已不再期望什么。在一次无目的旅行中,她来到了蒙特·卡罗赌场。这个地方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而在所有印象中,她很快被一双手迷住了。这双手似乎极其真诚和强烈地表现了一个不幸赌徒的全部感情。这双手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的手。作家仿佛无意中将他的年龄写得与叙述者的大儿子相同。在输掉了全部财物后,他十分绝望地离开了睹场,看情形是想在卡西诺花园结束他毫尢希望的人生。一种怜悯感驱使她跟踪了他,并用尽各种莫名其妙的办法去拯救他。他以为她是常见的那种纠缠不休的女人,极力想摆脱她,但她仍跟着他,并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极自然地到了他的旅馆房间,最后与他同床共枕。在这个即兴的爱夜之后,她让这个年轻人,此时显然他已平静下来,庄严发誓:他绝不再赌博。她给了他回家的路费,答应在他离开前到车站为他送行。然而,此时她已开始对他感到有一种极大的柔情,她准备为留住他而牺牲一切,下决心跟他一起走而不是说再见。但各种意外的事缠住了她,结果她没赶上火车。她怀着对已走的年轻人的思念又一次回到赌场,结果大吃一惊,她又一次见到了那双曾激起她同情的手:这个不讲信义的年轻人又来赌博了。她提醒他曾立下誓言,但他沉迷于他的赌博激情中,竟骂她是碍事婆,叫她滚开,并把她曾想用来拯救他的钱抛给她。她在深深的耻辱中匆匆离去。后来她才知道,她没能使他免于自杀。 这个娓娓动听的、动机纯真的小说本身当然是完美的,也肯定会深深感动读者。但精神分析学指出,小说的意图基本上是建立在青春期充满希望的幻想之上的,事实上许多人会有意识地回忆起这个幻想。这个幻想体现了一个男孩子的希望:他的母亲亲自使他了解性生活,以使他免受手淫(masturbation)的可怕伤害(很多论及救赎主题的作品都有同样的起源)。手淫的恶习由赌瘾替代了① ,强调手的热烈动作透露了这一由来。确实,玩赌的爱好是手淫这一原始激情的对等物,"玩弄(playing)"是幼儿园里专门用来描写用手摆弄生殖器的一个词。那种无法抵抗诱惑的本质,那种严肃的永不再犯的保证(然而永远也做不到),那种让麻醉的愉快和他正在毁掉自己(自杀)这一恶性的感觉--所有这些因素,都保留在赌博这一手淫的替代方式的过程中。是的,茨威格的故事是由母亲而不是由儿子讲述的,这一定会让儿子想到:"如果我的母亲知道手淫对我有怎样的危害,那么她① [在1897年12月22日致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指出:手淫是"原始的沉迷",所有以后的沉迷都是它的替代(弗洛伊德,1950,信79)]。____p.1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肯定会把我从手淫中拯救出来,而允许我把我所有的温情都发泄在她身上。"在故事中,年轻人把她看成妓女,这种母亲即妓女的观念与上述幻想相联系,它使难以接近的女人变得容易接近了。伴随着幻想的不道德的念头给故事带来了不幸的结局。同样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作者是如何赋予小说一个"外观",以此来极力掩饰它的精神分析的意图,这个女人的性生活是否受到一种突然的、神秘冲动的支配,是极其令人疑惑的。相反,精神分析学却揭示出这个长期没有爱情生活的女人所做的令人惊讶的行为,其动机是十分充足的。为了忠实于死去的丈夫,她全副武装以抵抗所有相似的诱惑。但是--这里,儿子的幻想是对的--作为母亲,她逃避不了把真正潜意识的爱转移到她儿子身上,命运在这个不设防的地方抓住了她。 如果对赌博的沉迷,连用破除这一习惯所做的不成功的努力,以及它所提供的自我惩罚的机会,是手淫冲动的重复,那么,我们对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生活中占有这么大的地位,就不应感到惊奇。毕竟,我们没有发现一例严重的神经症患者,其童年期及青春期的自体性欲满足,是不起作用的,而压制自体性欲满足的努力和对父亲的恐惧之间的关系,则早已真相大白,更无须多加赘述了①。 ① 许多观点可以在乔兰·纽费尔德(Jolan Neufeld)的一本杰作中见到___p.156__附录弗洛伊德致西奥多·里克的一封信[英文版编者按]在弗洛伊德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章发表后的几个月,西奥多·里克(Theodor Rcik)在《意象》杂志上发表了对此文的评论(1929年第2期,第15卷,第232-233页)。虽然里克在评论中对弗洛伊德的文章总体上是赞赏的,但他仍以相当的篇幅指出弗洛伊德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道德评价偏颇且苛刻,而且对弗洛伊德在文章第三自然段中所阐述的道德观也持不赞同的志度。里克甚至对弗洛伊德的论文形式、以及结尾的明显脱离正题提出批评。弗洛伊德读了这些批评后①,寄给里克一封信作为回答。此后不久,当里克把自己的文章收在他的一本论文集再行发表时(1930)。弗洛伊德同意把他的复信也收进去。两者文章的英译版见后来里克发表的著作《我与弗洛伊德的三十年》(纽约,l940;伦敦,1942)。得到西奥多·里克博士的同意后,我们才在这儿发表弗洛伊德致他的信的修订译文。 1929年4月14日 我怀着极其快乐的心情拜读了你对我的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研究的批评文章。你所有的批评意见都值得我考虑,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恰当的。我想提出一点我的辩解意见。当然,这将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认为你对这件小事提出了太高的标准。我写它是要让某人②高兴,并不是情愿的。我如今写作总是不情愿,毫无疑问你已注意到这一点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我草率、虚假的判断开脱,而仅仅是为这篇文章粗糙的结构做一个解释。我不否认我在文中加人了对茨威格的精神分析,的确给我的文章带来了不和谐的效果,但细想一下,它的出现也有几分道理。假如我对我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杂志、报刊上不予考虑的话,我一定会写道:"我们可以推断,压抑手淫的欲望,在伴随着严重的罪疚感的神经症史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个推断被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赌博的沉迷完全证实了。因为,正像我们从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中所看到的那样......等等。"这就是说:这个短篇小说中用于这类描写的篇幅不是由这种关系--茨威格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另一种关系--手淫与神经症的关系决定的。尽管这样,这个结论是不令人满意的。 我坚信对伦理学的科学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因此,我不愿否认优秀的庸人也有好的伦理行① 参见注②,英文版第196页下面。② 毫无疑问,爱丁根(Eitingon)一直催促弗洛伊德完成这篇论文(琼斯,1951,第52页)。____p.15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尽管他要以自我约束为代价① 。但是,与此同时,我承认你所支持的伦理学的主观心理学观点的合理性,尽管我同意你对当今世界和人类的判断,但是你知道,我不能认为你否认美好的未来的悲观看法是合理的。 正如你所建议的,我把作为心理学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包括在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之列,对他我能提出的另一个反对意见,是他的洞察力太局限于反常的精神生活。想想看,面对爱情时他是多么令人惊讶的无奈。他真正了解的只有残酷的、本能的渴望,受虐狂的屈从和出于怜悯的爱情。尽管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了热烈和卓越无限的赞美,但你怀疑我并不真正喜欢他,在这一点上,你也是对的。这是由于我对病态现象的耐心已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消耗殆尽了。在艺术和生活上,我对它们也无法容忍。这些是我个人的性格特质(character traits),而未必属于别人。 你打算在哪里刊出你的论文②?我对它的评价很高。科学的探索必须戒除自以为是。当然,人各有志,各抒己见在所难免的......③① [里克写道:"克制曾是道德的尺度;今天它只是尺度之一。如果它是惟一的一个,优秀的公民和庸人--他怀着迟钝的感觉屈从于权威们,并且由于他缺乏想像力,克制对他就更加容易,他在道德方面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显得更加优越。"]② 虽然弗洛伊德心存此文也许会再印的疑问,但好像在《意象》杂志刊出此文之前,里克已给弗洛伊德看了他的批评文章。③ 参见上页② 。____p. 158____
-
业余的意义是一个伦理性的问题、是一个伦理性的政治,因为这关系到你怎么去表达而使得这个行动不会被收编到那个体制内、成为在国家层面、资本层面和你的专业领域层面的不断提升的过程,而是重新转化创造出新的文化的过程。业余的意思不是说仅仅保持业余的演出水准,恰恰相反,它是指如何保持自己的某一种自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