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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研究中,对于城市与乡村的概念区分常常含混不清。在中国历史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城乡关系是其中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由于两者概念意义上的不清晰,在今天看来,长期存在着研究上的许多误区。在城乡关系中,最易引起争议的是明清两代勃兴的市镇,其繁荣之势一度使研究者将它们归入了城市加以考察。它们应该归属于城市还是乡村,对明清城乡关系的变化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且市镇本身在发展状况上的多样性,使城乡关系问题显得更加复杂。本文分析指出,研究历史时期的城市、乡村及其两者之间各种关系,应该立足于当时的情景和民众的认识与判定,不应该以现代的理念与标准来简单地评判历史时期中国城乡关系间难以形容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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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尹默在其《书法漫谈》一书中说,陈独秀评他“字则其俗在骨”,初听十分刺耳,后来还是很感激他。实际上,沈尹默这话只是说说而已,他不但不感激陈独秀,而且暗记于心,以伺报复。其后,沈尹默伙同夷初(马叙伦)暗中“捣鬼”(胡适语),在蔡元培以及具体管理北京大学人事的汤尔和面前大讲陈独秀的坏话,唆使蔡、汤除去陈独秀。果然,1919年3月26日夜开会解除陈独秀北京大学文科学长一职。在此之前,陈独秀已感不得志,郁郁不欢。后来,胡适主持北京大学,翻阅汤尔和送来1917年至1919年的材料,看到1919年3月26日夜开会免除陈独秀文科学长之事,仍怪罪汤尔和,附记云:“此夜之会,虽有尹默、夷初在后面捣鬼,然孑民先生(按即蔡元培)最敬重先生,是夜先生之议论风生,不但决定北大的命运,实开后来十余年的政治与思想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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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文学中出现了若干忏悔赎罪的商贾形象,这对于当时文人自悔自赎的心态颇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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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日,全世界政治家的目光都盯着北京。参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 48个非洲国家(非洲共有53个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代表齐聚北京。在空旷的大厅中,他们沿着红地毯,一个接着一个地等待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握手接见。在西方媒体的笔下,这次聚会被以嘲讽的方式描写为“红色太阳王”举行的一次中国式“凡尔赛会议”,或者中世纪的“中国皇帝”通过万邦来朝展示自己的威仪。不过,这次西方世界对聚会的嘲讽,除了根深蒂固的偏见之外,多了一份不安和焦虑。西方世界很快掀起一股针对中国的所谓“能源掠夺论”、“新殖民论”的批评浪潮。2009年2月,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胡锦涛主席第6次踏上非洲大陆,除了一如既往签署援助协议,胡主席还特别呼吁发达国家“继续履行援助、减债等承诺,切实保持和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持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也许是受到这一呼吁的鼓励,2009年8月份,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先生提出大规模援助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共享发展计划”(也有媒体称之为“和谐世界计划”),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实,问题不在于援助,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对第三世界国家进行无偿援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援助,这种援助背后展现怎样的政治远景。如果我们以对非洲的援助为例,我们就要思考如何理解中非关系?这种关系在未来的世界格局中向哪个方向发展?对这些问题固然需要有政策层面的当下考虑,但更应该在历史的纵深中发现其轨迹和发展方向。为此,让我们首先从澄清西方媒体所嘲讽的“中国皇帝”这个概念的政治含义开始。中国的“天下”传统:“朝贡体系”与“仁义帝国”在某种意义上,1898年戊戌变法以来整个中国的政治就是围绕“皇帝”展开的,即围绕如何安置“皇帝”这一问题而展开。立宪?革命?复辟?继续革命?等等。这些问题从晚清以来困扰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思考。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皇帝”对于中华帝国的政治意义是什么?众所周知,在英国宪政秩序中,国王不仅是英国人的领袖,而且是大英帝国的领袖。大英帝国的海外殖民地在法律上属于英国国王的领地或财产,而不属于英国议会。北美殖民地搞独立,虽然起因于议会的不合理征税,但《独立宣言》把全部矛头指向英王乔治三世。大英第二帝国时期,英女王同时被封为“印度女皇”,强化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在这样的帝国宪政体制中,若搞共和体制,大英帝国就意味着解体。二战接近尾声,美国也在思考日本天皇的存废。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接受美国战时情报局委托研究日本民族性,提交报告认为,天皇之于日本人,就像上帝之于西方人。日本围绕天皇形成了完整的“耻感文化”。废天皇制,不仅给日本人带来永恒的耻辱感,且使日本社会失去维系秩序的纽带,无法治理(后来报告增写出版为《菊与刀》一书)。美国不仅让天皇逃脱法律审判,而且在和平宪法中保留天皇制,尽管天皇是日本发动法西斯战争的真正元凶。从晚清以来宪政改革辩论及宪政实践看,人们至少在两个问题上对“皇帝”在中国政治秩序中的特殊功能形成共识:其一,中国“皇帝”类似日本“天皇”,是将国民心理凝聚起来从而确立政治权威的重要整合机制。废皇帝导致中国需要漫长的时间、付出高昂代价来确立新的政治权威。其二,中国“皇帝”是一个超越族群、超宗教的政治权威,尤其西藏与中央关系就建立在达赖对皇帝的认同和忠诚之上。废皇帝导致了统一多民族国家面临着整合难题,从“五族共和”到“中华民族”需要漫长的整合。就此而言,保守派比自由派看得更深、更远。但是无论当时的政治辩论,还是后来的学术争论,普遍忽略了皇帝维持朝贡体系的政治功能,发挥着类似英国女皇的角色。1885年中法战争“不败之败”,康有为第一次上书,首次提出“变成法”主张;孙中山也在此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如果说康、孙对于中法战争的反应属于先知先觉者,那么甲午战败之后,变法维新已成为朝野共识。可见,清朝的灭亡与这两场战争密切相关,而这两场战争正是大清帝国为了保护安南(越南)和朝鲜这两个藩属国避免沦为列强殖民地的战争。战争结果使大清帝国不得不放弃与这些藩属国建立起来的“贡献典礼”的朝贡关系,越南和朝鲜分别沦为法国和日本的殖民地。如果从现代民族国家的条约体系看,清政府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自然无需为藩属国而战。然而,无论中法战争,还是中日战争;无论在皇帝和大臣百官眼中,还是在士大夫阶层和平民百姓的眼中,保护安南和朝鲜是整个大清帝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以至于连通晓敌我力量悬殊的李鸿章也不得不为此打起“无把握之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清帝国正是为了承担起在朝贡体系下对藩属国的保护责任,耗尽了最后一点心血。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崩溃中,唯有大清王朝是在这种伟大而崇高的悲剧中落幕。而无论康有为这种旧式士大夫阶层,还是孙中山这种新式士大夫阶层,恰恰是在看到大清帝国无力承担对藩属国的保护责任时,才触动其奋起革新的心念和意志。可见,维持帝国体制尊严,承担对藩属国的保护责任,是当时所有中国人的价值准则和共同信念。由此,清末宪政革命,不仅是民族革命或民权革命,也是中国人捍卫自身尊严和价值观的一场革命。这种尊严和价值观就来自儒家思想所形成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心怀天下”的天下中心观(“仁”)及由此产生的“以天下为己任”、“为万世开太平”的政治责任感(“义”)。然而,我们今天对政治秩序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局限于西方人对其政治历史的理解:“希腊城邦”、“罗马帝国”和“民族国家”。在西方人的政治想象里,有三幅“中国”图景:其一,广阔领土很自然被想象为类似于罗马这样的“帝国”,这就是“中华帝国”想象;其二,欧洲现代宪政体制出现之前的“绝对主义国家”背景,将中国想象为类似路易十四的法国那样的“专制国家”。其三,冷战时期按照苏联的极权模式,将中国想象为类似苏联的“极权国家”。在“后冷战”时期,这些政治想象依然被西方广泛使用。其实,无论“帝国”、“专制”或“极权”,都是现代西方殖民时代以来强加给中国的概念。中国既非“帝国”,也非“专制”,更非“极权”。中国甚至不是现代西方意义上的“国家”(nation-state)。西方意义的“国家”(state)是超越于家庭、甚至与家庭完全对立的公共组织,而中国的“国家”就包含着“国”与“家”的内在统一;西方意义上的“国家”(nation)基于单一民族之上,形成现代民族国家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理念和“民族自决”原则,可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民族概念,而只有地理上意义上的“华夏”与“四海”的概念。如果说西方国家是通过罗马帝国的领土扩张模式或大英帝国的利益榨取模式来建立自己与周边世界的关系,那么,中国是按照“朝贡体系”来构建自己与周边世界的关系。“朝贡体系”是中国历史上发展起来处理统治中心与边缘关系的准则。它起源于中国商周时期的“畿服制度”,即中原王朝君主是内服和外服的共主(“天子”),君主在王国的“内服”(中心地区)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对直属地区之外“外服”(边缘地区)则由中原王朝册封这些地方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由此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的“天下”概念。在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播过程中,中心“内府”统治区域不断扩展,许多“外服”地区在接受“内府”地区的社会组织和思想文化观念后,慢慢变成“内服”的一部分,而不断形成新的“外服”地区。在这种内外服之间的不断转化就变成所谓的“华夷之辨”。朝贡体系在明朝进一步完善。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制定著名的朝贡政策,规定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球等以及其它西洋、南洋等国为“不征之国”,从而成为中原王朝的“外藩”。同时,朱元璋改变以往朝贡与贸易相分离的政策,提出“有贡有市,无贡无市”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在朝贡体系内部形成一个“朝贡贸易体系”,藩属国加入朝贡体系可以获得与中原王朝进行贸易的好处,有点类似于今天的“自由贸易区”。正是由于朝贡体系,使得“皇帝”并非普通的“国王”或“君主”,而是“天子”,拥有整个“天下”。中原王朝能否取得藩属国的认可,不仅与其实力有关,而且与其是否承担起儒家文化的正统有着极大的关系。满清入主中原,在很长时间里受到朝鲜、安南这些藩属国的质疑,因为后者认同明朝的正统地位。朝贡体系始终贯穿着两个最基本的原则:其一,“天下”是按照儒家思想中“家”的伦理原则建构起来的,由此“四海之内皆兄弟”。中原王朝中心的“行省”与其边疆的“内藩”以及纳入朝贡体系的“外藩”之间,按照儒家伦理的“差序格局”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其二,中原与外藩之间是一种基于庇护的互惠关系,外藩需要认同并支持中原政权的正统地位,而中原政权需要对外藩提供军事上的保护和经济上的帮助和扶持,这就是朱元璋明确的“厚往薄来”的朝贡原则。这也体现了儒家的“抑强扶弱”的道德责任原则。可见,儒家所强调的“仁义礼智信”不仅是个人的伦理原则,也是处理家庭、社会、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原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伦理原则与围绕“皇帝”形成的郡县、封建、内藩和外藩整个政治体系形成完全的同构。在这样的背景下,晚清必须对安南和朝鲜承担起责任,这恰恰是“仁义”所在,也是“信义”、“王道”所在,也是“中国”这个概念本身的含义所在。因此,如果一定要说中国是一个“帝国”,那么这个帝国不是罗马的“征服帝国”,也不是英国的“掠夺帝国”或“殖民帝国”,更不是苏联和美国的“霸权帝国”,而是“仁义帝国”、“信义帝国”或“责任帝国”。非洲的“世界命运”:“邪恶贸易”与“互惠贸易”的撞击在人类文明的起源中,非洲的埃及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金字塔代表了人类文明难以企及的高度。而围绕地中海的北非文明与希腊文明、小亚细亚文明以及东方的波斯文明相应成辉,北非的迦太基人几乎要颠覆罗马世界,而“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也曾让罗马帝国的凯撒和安东尼倾心。然而,这一切都被纳入到西方文明叙述中,成为西方文明的一部分。由此,非洲变成一个文化概念,而非地理概念。而在西方文明的视野里,非洲属于被森林、动物、矿藏和原始部落所覆盖的“黑色世界”。这样的非洲概念受到新研究的挑战。新的研究表明,非洲文明对欧洲文明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可以说欧洲文明来源于非洲文明。无论如何,这个时代可以称为非洲的第一个时代。非洲文明的第二个时代属于后罗马时代。其时欧洲进入“黑暗的中世纪”,非洲则与东方世界建立更为广泛的联系。其中也被中华朝贡体系的光芒所照亮,尽管这个世界可能仅仅如同晨曦的微光,只是片刻的闪亮,但这给后来的非洲带来持久的回响。非洲距离中国遥远,但很早就进入中国的“世界”。早在公元一世纪,出使西域的张骞就通过丝绸之路到达地中海南岸,并将丝绸衣服献给“埃及艳后”。正是“丝绸之路”维系着中国与阿拉伯世界和非洲的贸易往来。在8世纪中国探险家的笔下已经有了对非洲的描写,其中唐代的《经行记》中最早记载了非洲。非洲真正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是从宋代开始,当时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航海和贸易,中国商品深入到非洲内陆,包括今天的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和津巴布韦等。元代地理学家朱思本绘制了第一张非洲大陆的地图。忽必烈遣使到达马达加斯加。将中非贸易推向高峰的无疑是明代1405~1433年间郑和七下西洋。郑和这个具有伊斯兰血统的中国回民,肩负着“光明照亮世界”的使命,而这“光明”暗示了明朝与摩尼教与伊斯兰文明以及中亚文明之间隐秘而复杂的关联。郑和最远到达非洲,由此直接推动亚非国家使节来华先后300多次,平均每年15次,其中一次有18个国家朝贡使团同时来华,可谓盛况空前。有3位国王在访问期间在中国病逝,他们遗嘱托葬中华,明朝都按照王的待遇厚葬,其中就包括郑和亲自邀请来的“恶之国”(肯尼亚)国王瓦莱。瓦莱后来在中国病逝,葬于福州。但是,宋明以来海上贸易的辉煌没有持续下去,尤其是明后期的倭寇(日本)入侵,明朝实行海禁政策。清朝继续保留明朝的朝贡体系。然而,大清帝国初年的重心在于巩固内陆边疆,将历史上的“外藩”纳入直接治理的“内藩”。而对于沿海,为了防止忠诚于明朝的南方和南洋势力的反叛,采取更加严厉的禁海政策。由于受西方中心主义叙述影响,尤其以西方远洋贸易作为背景,人们常常用“闭关锁国”来形容清朝,由此主张中国失败在于没有采取商业贸易,没有产生资本主义。事实上,清朝海禁政策很短暂。清朝统治地位巩固之后,海禁就陆续取消,内陆贸易和海洋贸易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大清对外贸易摆脱了明代朝贡贸易的束缚,形成了朝贡贸易、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多层次的发展。大清帝国支撑了一个庞大的全球贸易体系,成为当时世界贸易中心,并造就所谓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白银资本时代”。清朝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发达的贸易使得全球白银资本流向中国,而西方国家为了回应这种贸易“入超”的不利局面,就采取人类贸易史上最为耻辱的“鸦片贸易”,以求中国白银流向西方。如果仅从经济生活或贸易角度看,很难理解为什么“英镑资本时代”取代了“白银资本时代”,也难以理解在同样经济条件、甚至中国拥有比欧洲优越的经济条件下,工业革命及资本主义为什么会出现在欧洲,而不是中国?经济史学家为这个问题展开了持续的争论。一种有说服力的观点认为,工业革命之所以出现在欧洲,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欧洲建立了海外殖民地和奴隶贸易,不仅获得了廉价原材料和无偿劳动力,从而得欧洲拥有比中国更为廉价的产品。在这种背景下,欧洲需要的仅仅是广阔市场,由此催生出来的斯密的市场学说和自由贸易理论,随着欧洲的炮舰一起来到中国,从而导致“白银资本时代”的终结。由此可见,从1793年马格尔尼觐见清朝乾隆皇帝开始所谓的“两个世界的撞击”,根本上是两种类型的贸易的撞击,一种是欧洲基于奴隶贸易和鸦片贸易的邪恶贸易,一种是中国在朝贡背景下与西方茶叶贸易和瓷器贸易的公平互惠贸易。有些学者还为我们展现了另外一幅大清图景。1793年马格尔尼觐见清朝乾隆皇帝,清朝并非陷于“天朝大国”的自我想象,成为一个“停滞帝国”。恰恰相反,从康熙开始,清政府就已意识到欧洲将来是中国最大的威胁,而乾隆皇帝对于西方提出的贸易更有一套自己的理解。他已经意识到,实行西方人提出的贸易原则必然会牺牲周边的藩属国。而面对欧洲的邪恶贸易,大清王朝要么放弃朝贡体系,将周边藩属国变为自己的殖民地,甚至开拓更大的殖民地;要么负起对藩属国的责任,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政策。而从朝贡体系的政治理念看,大清王朝帝国只能选择后者。 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社会学家韦伯的看法更为透彻。他认为中国没有出现资本主义是由于儒家文化的障碍。但是,需要澄清的是,这个障碍并非韦伯所强调的中国文化缺乏理性化,因为事实上,徽商和晋商已建立自己完善的金融体系。在我看来,儒家文化对于资本主义的真正障碍在于儒家文化绝不容许采取奴隶贸易和鸦片贸易,也不容许为了掠夺资源而采取武力殖民的帝国主义。就在郑和到达非洲几十年之后,葡萄牙人的船队也到达非洲。不同于郑和的船队带来瓷器之类的礼物,欧洲的船队带来脚镣、枪炮和圣经。从此非洲进入第三个时代,在欧洲资本主义的奴隶贸易体系中,进入差不多500年的殖民历史中。非洲的第四个时代:在“斯密-霍布斯世界”与“马克思-斯大林世界”之间面对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亚当·斯密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学说,即基于分工而产生的市场交易最终可以产生普遍的福利,由此市场交易会导致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力量最终拉平,从而分享普遍福利。从单纯的经济学理论内部来讲,斯密逻辑并没有错误。但在一个更大的政治背景下,市场交易本身可能变成财富积累的手段。此时市场交易必须服从财富积累的原则,而财富积累必然产生伴随着保护财富的政治权力积累。也就是说,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背后会有一个霍布斯式的看得见的“利维坦”。这就是著名的“斯密-霍布斯世界”:成熟的市民社会必须要通过对外贸易和殖民主义或帝国主义的外部方式来解决市民社会内部因为财富积累和市场机制之间引发的矛盾。由此,资本主义的逻辑必然是帝国主义,即所谓的“历史资本主义的领土逻辑”。“斯密-霍布斯世界”的反面就是“马克思-斯大林世界”。马克思分享了亚当·斯密对市场机制和资本主义的看法,但不同于亚当·斯密这种纯粹的技术化分析,马克思以政治的眼光看到市场经济必须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以及由此形成的阶级压迫。如果说亚当·斯密的市场终究导致人人平等的梦想被霍布斯的权力所破坏,那么,马克思的目标就是用另一种权力摧毁霍布斯的权力,最终实现没有权力的世界,一种类似斯密的人人分享普遍福利的理想世界。由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绘的市场经济带来的全球化图景只有到两百年后的今天才能有真正的直接感受。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市场经济不仅导致全球化,而且导致全球形成两个对立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至少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欧洲,这种阶级对立已经到达矛盾不可调和的临界点,必然形成整个欧洲的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的预言没有实现。为了马克思的这个革命预言,恩格斯与形形色色修正主义展开苦苦斗争。在这场马克思主义内部分歧和斗争中,列宁已认识到这种欧洲中心主义思维方式忽略了不发达国际在在欧洲帝国主义体系中的处境。列宁认同修正主义者对欧洲工人阶级处境的理解,即欧洲工人阶级不需要通过革命方式来推翻本国资产阶级,因为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可从国际市场上掠夺高额利润来缓和阶级矛盾。对于欧洲来说,是如何进行内部分配的问题,但对于受帝国主义压榨的殖民地国家或半殖民地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由此,列宁继承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只不过革命的动力从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欧洲发达工业化国家变成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俄国革命之后,社会主义并没有如同马克思所期望的那样消灭资本主义,而依然寄存于整个资本主义体系之中。由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之间必然要进行不可调和的斗争,只不过由于核武器的出现,使得这场斗争无法通过全面的暴力革命或“热战”的方式展现出来,而只能通过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思想领域的全面竞争或“和平竞赛”的“冷战”方式进行。早在十月革命之后,列宁面对国家建设的迫切任务,把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解放的“共产主义”梦想蜕化为“苏维埃+电气化”这个现实的社会经济组织模式。在这种工业化建设的逻辑之上,围绕“继续革命”问题和“一国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争论成为列宁留给后人的遗产。在这一点上,斯大林比托洛斯基更敏锐地认识到,“继续革命”或“社会主义必须在欧洲发达国家同时建成”似乎变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幻觉,更现实的两大阵营的争夺一方面在消灭帝国主义,但另一方面不断在培植并巩固了帝国主义,因为在帝国主义的世界中生存,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强化国家机器。马列主义无疑会成为巩固苏联国家及其进而使苏联成为新帝国的工具,恰如斯密的自由市场一直是西方霸权的工具一样。正如霍布斯的“利维坦”可以用来保护斯密的自由市场一样,列宁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和斯大林式无产阶级专政也在保护着马克思反对资本主义的阶级革命。由此,马克思时代的欧洲无产阶级革命在列宁时代就变成整个后发达国家风起云涌的反帝和反殖运动,而在斯大林时代被迅速整合到苏联帝国体系下的社会主义阵营中。由此,非洲进入其第四个时代,也就是摧毁欧洲殖民主义体系、获得国家和民族独立解放的时代。在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的影响和支持下,非洲在1960年代变成沸腾的“革命大陆”。至此,非洲交织在“斯密-霍布斯世界”与“马克思-斯大林世界”的对抗之中。在这种背景下,后发达国家反帝、反殖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就变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甚至两大帝国争夺的一部分,甚至成为美苏霸权在展开“热战”之前小心翼翼的“热身运动”。由此,非洲大陆在不断地走向分裂之中:要么加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要么加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中。社会主义阵营为了巩固自己的实力,只能不断加固苏联的帝国统治,而同样在美利坚帝国的庇护下,英、法在非洲和东南亚的殖民主义反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由此,非洲的独立运动最后演变为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政治博弈,“斯密-霍布斯世界”与“马克思-斯大林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尽管如此,对于非洲而言,第一次拥有选择的自由。非洲可以利用这种选择的自由,对这些大国提出各种资助和发展的要求。由此,苏联为支持非洲国家的反帝、反殖斗争投入大量资金,帮助非洲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而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为了防止殖民地的独立,不仅调整其殖民政策,甚至展开大规模的“现代化运动”。由此,非洲正是在其第四个时期,面对“斯密·霍布斯世界”和“马克思-斯大林世界”的竞争中所带来的自由、独立空间,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然而,非洲的这种发展注定是有限的,也是畸形的,因为这种发展首先要服从于两个超级大国的利益,尤其两个超级大国在非洲的投入都以扶持“代理人”为政治前提,这不仅在内部撕裂尚未有效组织起来的非洲社会,而且使非洲的发展畸形地固定在两个帝国内部的分工体系中。中国与非洲共赢:驯服“马克思-斯大林世界”就在非洲陷入“斯密-霍布斯世界”和“马克思-斯大林世界”相互争夺的背景下,中国第二次出现在非洲,这距离郑和投给非洲一线光明差不多有500多年时光。不过,新中国这次在非洲的出现,对美国为首的“斯密-霍布斯世界”和苏联为首的“马克思-斯大林世界”都构成双重挑战。近代中国经历这两个世界所带来的发展和所遭受的压迫,新中国试图在探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苏联的“第三条道路”,从而试图开辟一个“中国的世界”。这首先就从万隆会议开始。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新准则。这些原则一公布,就立即受到国际舆论、特别是亚非拉国家广泛的支持和响应。在这种背景下,25个亚非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第一次会议于1955年4月在印尼万隆举行。东道主印尼总统苏加诺发表《让新亚洲和新非洲诞生吧》的长篇开幕词,这个“新亚洲”和“新非洲”就是试图开辟“第三条道路”的亚洲和非洲。在这次会议上,有些国家在美国的鼓动和支持下,提出“共产主义是一个新的殖民主义”,“亚非国家当前面临的问题不是反对殖民主义,而是反对共产主义”,从而将矛盾指向苏联和中国。面对这些分歧,周恩来在发言中阐明中国的立场:“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这种“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立场获得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和拥护,使得万隆会议获得巨大的成果。从此“求同存异,协商一致”成为新中国处理国际关系最基本的准则。“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恰恰是儒家的伦理原则,这个原则被尼克松笔下具有“儒家风范”的周恩来充分运用到处理国际关系中。随着中国因反对苏联霸权主义而导致中苏关系的破裂,中国正式亮出在万隆会议还不能公开的主张:同时反对西方老帝国主义和苏联的新殖民主义。1963年12月底至1964年1月,周恩来总理访问非洲10国,提出中国与非洲和阿拉伯国家关系五项原则,其核心两条就是“支持非洲和阿拉伯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支持非洲和阿拉伯各国政府奉行和平中立的不结盟政策”。这意味着在美、苏超级大国所把持的阵营外,出现了第三个独立的政治空间。1974年2月,毛泽东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提出著名的“三个世界”理论。他说:“希望第三世界团结起来。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也是第三世界。”虽然“三个世界”理论建立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但这种共同经济背景恰恰是西方帝国主义产物,而从万隆会议、不结盟运动和后来的七十七国集团,已经形成一股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力量,而中国成为这股政治力量的非正式领袖。这意味着中国不仅在地理空间上开辟了不同于美苏两大阵营的“亚非拉世界”,而且在政治思想上开辟了一个不同于“斯密-霍布斯世界”和“马克思-斯大林世界”的新世界。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第三世界”。那么,这个“第三世界”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从1963年底周恩来访问非洲时提出的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就能看出一些端倪:(一)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成是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二)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四)中国政府对外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七)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八)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如果我们把这些原则与西方世界或苏联对非洲的经济技术援助做一比较,就能看出两个根本不同:其一,西方或苏联对非洲的经济援助服从帝国的政治经济霸权,服务于西方世界或苏联自身需要,而中国援助没有任何政治附加条件,而是把这些非常国家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真心实意帮助这些国家的发展。其二,西方或苏联对非洲的经济援助建立在西方和苏联对非洲不平等的文化霸权上,要么援助非文明的野蛮国家,要么援助处于奴隶封建制下的国家,而中国将非洲置于平等的地位上,强调不是“赐予”,而是共同历史背景和处境中的平等互利。中国对非洲援助的这些政治原则,源于中国经历过半殖民地的痛苦历史而对非洲国家的处境感同身受。正如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所言:“亚非国家存在求同的基础,这就是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经受过、并且现在仍在受着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无论是共产党领导的还是民族主义者领导的亚非国家都是从殖民主义的统治下独立起来的,可以相互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这种“仁者爱人,推己及人”精神无疑是儒家所坚持的“仁义”原则。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与非洲国家间的利益互惠,以及中国作为有了相应现代化发展的大国对非洲国家的建设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由此,中国对非洲援建的项目既不是军事项目,也不是能源开发项目,而是非洲国家作为独立的现代化国家所必须的基础建设:交通、公共设施、水利、医院、教育等等。可见,尽管中国与非洲国家的关系,已经按照西方的国际条约体系建立起主权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但在这些形式性平等原则的背后,依然贯穿着朝贡体系下的政治原则,体现了中国对非洲国家的“仁义”、“信义”和“责任”。换句话说,正是儒家的政治原则驯服了“马克思-斯大林世界”,使得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独树一帜,赢得非洲国家的普遍赞誉、信任和友谊。而作为这种互惠原则的一部分,在“第三世界”的支持下,中国于1972年恢复联合国席位,成为联合国中的常任理事国。中国与非洲共赢:驯服“斯密-霍布斯世界”改革开放之后,由于经济建设面临困难,中国无偿援助非洲的项目停顿下来。尤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路下,经济理性成为国家行动重要准则。尽管如此,中国对非洲的政治原则没有变,中国巩固与非洲国家传统友谊的努力没有变。唯一的改变就是使中非间的经贸往来和中国对非洲的援助更符合经济理性。为此,1982年和1983年,中国领导人访问非洲,提出中非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新原则:“平等互利,讲究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中国与非洲的传统友谊演变成巨大的经济互动,中非间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尤其是中国经济增长迫切需要石油、天然气和矿藏等自然资源,而非洲恰恰在这些领域为中国提供宝贵的资源。中非之间迅速在能源、商贸领域展开合作。中国与非洲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无疑触动了西方世界的神经。冷战结束,美国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为了在全球范围能推行美国的价值标准和生活方式,西方世界对非洲的经济援助附加了许多政治条件,比如私有化、民主化和人权保护等。由此非洲的命运必须被纳入美国霸权的政治经济体系中,进一步将非洲固定在殖民时代已形成的西方世界经济分工体系中的原料产地,尤其是私有化恰恰成为西方加速掠夺非洲国家的制度渠道。中国与非洲的能源合作无疑会被看作是在触动“西方世界的仓库”。西方媒体不断把中国在非洲的经济贸易和能源合作渲染为“经济性的殖民主义”。西方人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及其在全球的贸易扩张看作是“新殖民主义”,无疑有西方人自身历史想象的影子。但需要注意的是,当西方人讲“经济殖民主义”时,恰恰是把市场经济中资源的有效配置等同于“殖民主义”,从而将“政治殖民主义”隐蔽起来。这个问题其实在二战后美国和法国在殖民地问题上的分歧和争议中就已经提出来。法国希望继续保持在非洲的殖民地,而美国要求法国放弃这些殖民地。面对这种分歧,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国事顾问科耶夫在1956年面对德国工商精英的演讲中,就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科耶夫的演讲包含了对法国乃至欧洲殖民主义的辩护,也暗含了对美国霸权下的经济殖民主义的批评。科耶夫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论述没有错,但问题是资本主义事实上按照马克思的教导采取了“充分就业”的福特主义理念,从而避免了资本主义灭亡的命运。这种资本主义之所以延续下去,主要是由于欧洲与殖民地之间的经济分工建立起来的。这些论述无非是重复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但科耶夫提出一个问题:如何让欧洲的殖民地持续下去不至于崩溃。他主张将“福特主义”运用于国际分工的殖民地中,就像它被运用于资本主义企业中一样。由此,他区分两种殖民主义:“攫取型殖民主义”和“给予型殖民主义”,前者属于传统的欧洲殖民主义,后者属于二战后法国和英国的殖民主义,即法国和英国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帮助殖民地的经济发展,把它们从殖民地榨取的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再投资到殖民地。科耶夫提出“给予型殖民主义”试图驯服“斯密-利维坦世界”,使早期殖民主义从赤裸裸的“攫取”转向温和的、包括“给予”在内的榨取。这种策略对二战后维持全球资本主义的经济殖民体系发挥了巨大作用,它不仅延缓了殖民地的反抗运动,并最终赢得冷战的胜利,将“共产主义的幽灵”囚禁在“历史的终结”中。但是,科耶夫实际上以“经济殖民主义”来转移“政治殖民主义”的视线,而忽略“给予型殖民主义”本身是政治殖民主义的组成部分,并以“政治殖民主义”为前提,由此导致这种“给予”往往是三心二意、机会主义的,时断时续的,跟着政治形势变化而变化的。“给予型殖民主义”缓和并遮蔽了政治的殖民主义。其实,重要的不在于“攫取”或“给予”,而是这种“攫取”或“给予”发生在斯密的市场世界中,还是发生在霍布斯的资本主义世界中。我们在这里需要区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前者是一种需求交易的自然法则,而后者是以积累资本为目标的权力支配。由此,市场交易与人类历史差不多同步发展,但是把市场交易作为积累资本的手段,则必须通过资本主义的权力支配体系来完成,因此,资本主义必然包含殖民强制。因此,中国领导人始终强调中国在努力发展“市场经济”,但决不承认中国在发展“资本主义”,中国是在利用社会主义原则来遏制市场经济本能的资本主义倾向。换句话说,中国在借助古典儒家政治思想来驯服“霍布斯世界”和“斯大林世界”的霸权倾向的同时,也试图让亚当·斯密与马克思进行有益的对话,从而使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制约和平衡。中国始终坚持对非洲的援助不是“施舍”,而是互惠互利,其前提就是基于“自愿”“自主”的平等交易,而非权力强迫下的交易。这恰恰是“斯密世界”的原则。不过,科耶夫对“殖民主义”这个概念作了最宽泛的解释,以至于任何工业化国家都是“事实上的殖民主义者”,这实际上把整个“斯密的世界”等同于一个殖民主义世界。这个视角反而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近代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明清以来,面对中国人口增加的压力以及西方国家在殖民主义基础(奴隶劳动和廉价的原材料等)上产生的廉价产品的竞争,中国不得不采取“勤劳革命”,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来应对竞争。换句话说,中国和西方相遇,中国只有两种选择:其一,和西方一样将藩属国变成殖民地并开发殖民地,采取帝国主义。如果这样,那么一战和二战就可能不是发生在欧洲内部,而是发生在中国与欧洲之间。其二,避免采取西方式对外殖民地扩张,那么就要通过内部的“勤劳革命”来赢得竞争中的胜利。中国的古典政治原则使得中国只能选择后者,这就自然导致学界所讨论的明清以来中国经济面临的“过密化”问题。至少从科耶夫的视角来看,明清以来中国经济的“过密化”就是一种泛化的“自我殖民形态”;1949年之后的中国工业化道路也是建立在城市对乡村的泛化的“殖民主义”之上;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革命,依然是全球经济分工中的“劳动力密集型”背后所隐含的泛化的“殖民主义”,以至于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理论中,不能不提及“民工”问题和“三农”问题。在此,我们恰恰碰到一个颇为复杂的概念:“劳动”。如果把“劳动”单纯看作是一种资本的积累方式,那么,近代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就自然可以放在科耶夫泛化的“殖民主义”概念下理解,而且任何经济活动都包含泛化的“殖民”的要素,今天的中非经济贸易也不例外。这恰恰是科耶夫以来西方人不断把“殖民主义”从一个具有特定政治历史意含的概念泛化为一个普遍性的分析概念的用意所在。然而,在中国文化中,“劳动”并不能简单地看作积累资本的工具,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日常伦理美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位饮,耕田为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劳动”在中国文化是一个人享有自由的重要组成。在西方历史上恰恰是马克思把“劳动”提升到“人的属性”,看作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在。美国政治理论家阿伦特正是针对马克思的主张,把“劳动”从“人的本质属性”重新降低为“人的条件”。由此,“自由”就与劳动没有关系,他人的劳动构成自己享受自由的条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奴隶的劳动成为雅典人享受自由的条件;在阿伦特这里,殖民地人的劳动成为西方人享受自由的条件。只要西方人依然追求对“自由”享受或者独占,那么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就不可避免,而要颠覆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不仅要驯服霍布斯或斯大林式的霸权冲动,而且要用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或中国文化中对“劳动”的理解来鼓励“斯密世界”的“勤劳革命”,从而驯服斯密世界中市场交易中本能的资本主义倾向。事实上,中国企业进入非洲,“劳动”问题或者“勤劳革命”变成了首要问题。中国企业在之所以在非洲市场上的竞争中胜出,并不单纯是由于非洲国家对中国的政治信任,更主要的是中国企业在非洲能够比西方企业以更低的价格在竞标中胜出。当年,西方人为了防止非洲国家的腐败,同时也为了让西方企业占据更大优势,规定国家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而中国企业恰恰是通过公开竞标挤走西方企业。不仅在非洲如此,在欧洲也是如此。而这一切都依赖中国“民工”的低廉成本和劳动态度。由于非洲劳动力的技能和劳动态度导致劳动成本大大上升,使得中国企业不得不采取“劳动输出”方式,从国内大规模引入“民工”。在非洲的中国民工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没有福利,也没有保险。他们过着禁欲主义的苦行僧式生活。对此,非洲人既感到神秘又觉得难以理解。非洲国家由于殖民地统治,已经接受西方国家福利时代劳工保护的法律。尽管非洲国家处于落后状况,但非洲人却感染了欧洲人的“悠闲生活方式”。以至于不少非洲国家的官员痛感非洲的落后是由于非洲人的“懒惰”。其实,非洲人并非天生“懒惰”。这种“懒惰”恰恰是西方殖民主义的产物,“懒惰”不仅给西方人的经济掠夺和政治殖民提供了机会和借口,也为西方文明提供了道德优越性。因此,西方殖民主义者在非洲败坏了整个非洲文明,使得非洲人要么陷入奴隶般非人的劳动;要么陷入不愿劳动的“懒惰”。比较而言,中国之所以能够摆脱半殖民地的困境并迅速实现国家崛起和文明复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儒家文化把劳动看作是人生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民工这种“辛勤劳动”,不仅是中国人伦理生活的美德,而且包含了牺牲个人以使家庭致富、国家强大、民族复兴的美德。而这一切只有放在儒家政治哲学关于劳动和人生的关系中才能理解。无论如何,“中国民工”已成为中国在非洲的一张名片。中国工人的劳动能力、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给非洲人留下既难以理解、又羡慕钦佩的复杂感情。一方面非洲的国家建设急需要中国的企业,急需要中国的“民工”,他们越来越多地参与非洲国家的公路、桥梁、水库、电站、医院、学校、宾馆、办公大楼等现代国家的公共建设中,从而使得西方炒作的“能源论”和“殖民论”不攻自破。但另一方面,非洲对中国纺织之类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怀着深深的抵触和排斥,而中国人的封闭、不守规矩以及各种生活陋习,也遭到非洲人排斥。我们不要忘记,今日非洲不是原始部落的“远方文化想象”,而是受西方生活方式影响几百年的现代非洲。“第三世界共享发展计划”:“孔子世界”的建构从1950年代开始,中国第二次进入非洲,实际上与非洲共同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一个有中国参与的“第三世界”,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普遍主义的“和谐世界”。这个世界也可以被称为“孔子-马克思-斯密世界”。古典的孔子“天下”理想寄存于一个现实的政治空间,即朝贡体系所建构的东亚政治空间。今天的“孔子-马克思-斯密世界”也必须寄存于一个现实的政治空间,这个空间决不是全球世界,而仅仅是“第三世界”,即一个地理空间上的亚非拉世界。中国依然需要根据“仁义”“信义”和“责任”的原则来参与建构“第三世界”,但这已不再是朝贡体系下的“无限责任”,而是基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中国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有限责任”。在这种政治构想背景下,中国依赖“勤劳革命”所产出的巨额外汇储备,就不仅成了援助国内的劳苦大众,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其经济水平的基础,也成为援助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的基础。就前者而言,为应付金融危机而采取的4万亿国内经济刺激方案,如何惠及百姓,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从而扩大“内需”,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就后者而言,许善达提出的“共享发展计划”或“和谐世界计划”无疑具有时代意义。该计划准备用5000亿美元的规模建立基金,向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提供国家贷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目的不仅是帮助“第三世界”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国内目前由于受到金融危机打击而过剩的产能转化为国家债权,从而扩大“外需”。由此被称之为“中国版的马歇尔计划”。1949年1月,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四点行动计划”:支持联合国、战后欧洲经济复兴计划即“马歇尔计划”、援助自由世界抵御侵略和对亚非拉不发达地区实行经济技术援助。这是美国在丘吉尔“铁幕演说”之后对全球战略格局的总体规划,其目的主要是针对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为美国领导世界做准备。不过,不同于其他三点行动计划中赤裸裸的政治考虑,“马歇尔计划”更多的是对美国经济发展的考虑。二战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一片萧条,供给和需求均萎缩到极点,而1947年经济危机导致形势进一步恶化。“马歇尔计划”恰恰可以通过刺激欧洲的需求,从而把美国过剩的生产能力释放出来,拉动美国经济增长,避免美国经济由于需求不足而陷入危机。这个计划使美国从二战中的全球军事强国变成二战后全球经济强国。许善达的“共享发展计划”是一个具有想象力、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方案,但这只是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构想,需要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如果仅仅从经济上考虑,该计划显然模仿了“马歇尔计划”,但在今天的特殊时代,需要放在更大的经济战略中来考虑:这个“外需”计划必须和“内需”计划统筹考虑,因为“共享”首先是为创造这些外汇储备而付出巨大代价的普通民众们的“共享”。这个计划应当扶持中国民营企业的跨国化发展。为了应对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扶持国有企业无疑是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但同时也应当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这个计划的落实必须借助于一系列经济组织,而且要触动巨额的美元外汇。因此,这个计划应当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国家金融战略及建构跨国经济组织、提升管理全球经济能力放在一起来考虑等等。但是,和“马歇尔计划”相比,这个“共享发展计划”最大的不足恰恰在于没有明确展示其相应的政治目标。没有明确政治目标的经济计划往往是难以成功的,甚至可能在政治上是不利的。就目前中国所处的国际政治环境而言,“共享发展计划”不可避免导致如下政治后果:中国的善意很容易被西方歪曲为“经济殖民主义”。目前所谓“中国版马歇尔计划”说法已表达类似的意含。在美国修正史学的解释中,“马歇尔计划”就是“经济殖民主义”计划。更何况这个计划提出的公开动机就是为中国创造“外需”,而非中国援助第三世界的发展。当然,对于这种批评,我们可以置之不理。在一个民主化的时代,优先考虑国家利益本身无可厚非。“马歇尔计划”仅仅针对欧洲十多个国家,且都是工业化发达的国家,因此援助很容易取得成效,从而增加美国的“软实力”。但是,“共享发展计划”的5000亿美元对于众多的亚非拉国家而言,肯定会“杯水车薪”。若采取“撒胡椒面”式的援助,肯定没有效果;若集中援助几个国家,又会引发其他国家的不满。而且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面临结构性困难,单纯的援助难以起到根本的效果。这种计划最终效果可能差强人意,搞不好可能虎头蛇尾,反而给了西方世界批评的口实。由于长期的殖民主义统治,亚非拉国家内部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分歧,中国独立承担这项责任,可能引发其他国家(比如日本、印度等)的嫉妒和不满,这给了西方国家制造矛盾、相互挑拨的机会。中国在落实援助的过程中,也会引发许多矛盾和不满。比如对朝鲜的援助,肯定要顾及韩国的反应;对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的援助,会引发印度的担忧。这些矛盾最终集中到中国,陷入得不偿失的困境。由此可见,我们要从政治战略角度来调整和充实“共享发展计划”。“马歇尔计划”是美国实现全球领袖的重要战略步骤,而中国目前的全球战略显然不是充当全球领袖,中国不具备这样的实力,也没有必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中国国际战略定位应当是在支持美国承担全球领袖责任的同时,作为世界上一个“责任承担者”,主要承担起对“第三世界”的相应责任,致力于经营“孔子-马克思-斯密的世界”。把“共享发展计划”放在这一战略中,无疑需要做出重大完善:其一,把目前的“中国共享发展计划”提升为“第三世界共享发展计划”或“第三世界和谐计划”,使其真正成为“共享”计划和“和谐”计划。具体而言,在中国为主体的基础上,吸纳日本、韩国、印度、沙特、巴西、埃及等“第三世界”中比较发达的国家共同参与该计划。这样可以通过经济合作,进一步强化亚非拉较发达国家间睦邻友好的传统。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的战略目标是要建构出一个在“差序格局”下睦邻友好的“孔子世界”,而决非“霍布斯世界”或“斯大林世界”。古人讲,“为而不有”,“一个好汉三个帮”。中国需要的是兄弟、朋友和伙伴,需要推动大家一起来行动,而不是充当“单干英雄”。这恰恰是当年邓小平定下的“决不当头”的深刻含义所在。由此,透过“第三世界共享发展计划”,中国可以帮助这些不同区域凝聚起来,使其成为中国伙伴,也可以透过这个平台鼓励印度在南亚、沙特在哈拉伯世界、埃及在非洲、巴西在拉美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其二,整合目前国家对亚非拉的各种援助项目,把“计划”中单纯基于基础设施领域的经济建设,转化更为积极、全面的国家建设项目。最近,针对非裔美国人奥巴马上台,Glenn Hubbard在《外交杂志》(2009年8月13日)上提出“非洲马歇尔计划”建议。该建议始终围绕一个政治问题展开:为什么美国对非洲的援助是失败的?这实际上是针对中国在非洲成功而追问“为什么西方失去非洲”?作者提出两个理由:一个是西方的援助对象是政府,结果导致援助被高层少数人瓜分,人民并没有获得实惠;二是民主无助于经济发展,腐败也不一定阻碍经济发展。中国对非洲援助的成功就在于看到第二点,但有可能因此忽略第一点。由此,中国要对亚非拉国家进行援助,就必须考虑如何能够真正帮助亚非拉国家,毕竟基础设施建设只是第一步,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援建基础设施可能无助于这些国家的发展,而最终可能“失去了非洲”。在这方面,国家建设(nation-building)至关重要。9·11之后,美国学者福山推出《国家政权建设》一书。他意识到冷战的终结留下许多“失败的国家”和“虚弱的政权”,国家政权的崩溃或虚弱已在索马里、海地、波斯尼亚、科索沃等国造成许多人道主义灾难,而9·11正是这种国家崩溃导致的国际灾难。但这种国家建设的失败不是始于“后冷战时期”,而是始于殖民地时代,欧洲国家的殖民统治摧毁了殖民地国家的国家建设能力,以至于欧洲撤出殖民地之后,除了少数地区,大多数国家陷入政治混乱,这已成为“后殖民政治”的主题。因此,对于非洲国家的援助,必须着力于现代国家建设,而中国大力援助基础设施恰恰是展开现代国家建设的第一步。但是,我们也要防止在不知不觉中推广“中国模式”,犯西方人和苏联人已经犯过的错误。为了防止在不自觉地推动“中国模式”,我们需要推动“第三世界”在共同历史背景上讨论“国家建设”问题,尤其是“现代化问题”和“民主化问题”。这两个问题是西方在第三世界推行的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关于两个问题的解释权至今掌握在西方手中。无论是现代化理论、发展理论、第三波民主化理论和目前的民主退潮理论等等,西方世界掌握着对第三世界历史发展的解释权和话语权。第三世界迫切需要总结自己的历史和发展模式,探索“第三世界”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从而找到不同于西方世界的现代性发展方向。为此,修订之后的“第三世界共享发展计划”可以在四个层面上展开:一是政治领袖高层对话。第三世界的领袖应当不断交流国家建设经验,探索有效的发展道路。比如模仿目前的“中非论坛”,可以组织“第三世界高层论坛”,定期组织第三世界国家的领袖交流对全球政治和第三世界发展的看法。目前,非洲在中国的“部长培训班”就不断与中国官员讨论发展的经验和讨论。这些做法都可以纳入到该计划之中。二是第三世界的学术合作和学者之间的对话。目前,关于现代化理论和民主化理论等等,都是第三世界学者与西方学者的对话,而第三世界内部缺乏有效的交流和对话。可以通过该项目,使得第三世界国家真正在思想上进行合作,研究并分享共同的历史和发展经验,从而提出把握自身命运的发展方向,逐渐摆脱西方话语的控制,获得精神的真正自由和解放。三是国家治理人才的培训计划。一方面第三世界相对发达的国家可以帮助不发达国家培训相关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比如医疗、科技、司法、公务员等;另一方面第三世界相对发达国家间应当相互学习,培养相关的人才。比如中国目前派高官在哈佛肯尼迪学院进行交流培训,但在该计划中,中国官员更应当认认真真学习日本和新加坡在技术、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经验。我相信其收获肯定不比肯尼迪学院逊色,反而可能更为实用。四是未来领袖计划。大学生和研究生毕业之后,在不同的国家之间以“自愿者”的方式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工作两三年,采取地地道道的“洋插队”。它一方面可以缓减目前大学生和研究生的毕业就业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促进第三世界未来政治领袖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彼此的文化情感,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中国目前急需的真正了解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相关人才。需要指出,这里提出的“第三世界共享发展计划”或“第三世界和谐计划”仅仅是一个战略性的构想,需要我们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完善。但无论如何,这个计划从构想到实施,应当导向中国未来在全球空间中的战略定位,即立足于本国和亚洲,针对亚非拉的第三世界空间,致力于调和“孔子”、“马克思”和“亚当·斯密”的原则,在“差序格局”的基础上,吸收朝贡体系的原则,构建一个现代版的“孔子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中国应当优先考虑中日韩东盟东亚圈、中印巴南亚圈和中沙(特)伊(朗)西亚圈。而对中非关系的建构,必须建立在对南亚圈和西亚圈的考虑之上,尤其是非洲能源通过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进入新疆,对于安定西北边疆具有特别的战略意义。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和发展也应当放在中印巴南亚圈和中沙(特)伊(朗)西亚圈的战略中统筹考虑,放在中国巩固西北边疆的战略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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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经济长期波动的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和新熊彼特派构成两派。马克思主义中,又有曼德尔、调节学派、SSA学派的理论。本文检讨了SSA学派和调节学派的理论,对以佩蕾丝为代表的新熊彼特派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了比较,探讨了建立一种新综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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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的创世神话主要有《什巴卓浦》、《什巴问答歌》、《什巴塔义》、《猕猴变人》、《大鹏与乌龟》、《大地和人类》、《马和野马》、《七兄弟星》等。这些口碑流传和书面记载的创世神话,充满浓郁的高原风情和鲜明的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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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的现实及其自由主义的回应来说,中国的自由主义似乎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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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代 以 来 外 国 旅 行 家 、 传 教 士 、 学 者 , 纷 纷 进 入 中 国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考 察 。 2 0 世 纪 2 0 - 4 0 年 代 , 中 国 人 类 学 界 者 开 始 对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丰 富 的 宗 教 文 化 遗 存 , 是 近 现 代 国 内 外 研 究 者 考 察 关 注 的 热 点 问 题 。 本 文 对 近 现 代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宗 教 考 察 研 究 的 成 果 进 行 回 顾 性 的 评 述 , 认 为 中 国 人 类 学 者 投 身 于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宗 教 研 究 的 学 术 精 神 , 值 得 2 1 世 纪 的 中 国 民 族 宗 教 研 究 者 汲 取 弘 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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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夏衍对谢晋电影《女篮5号》的批评入手,结合老上海左翼电影的影像逻辑,讨论性别政治、影像现实主义和社会主义美学策略,尝试打开共和国电影的一个原点性问题,即上海电影传统和延安电影传统的博弈,以及在这博弈过程中走过的道路和造成的问题,藉此回应当代影视中的底层和白领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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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破晓 百万富翁之子费利克斯•韦尔建立了一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希望有朝一日将它献给胜利的德意志苏维埃政权 当罗伯特•维尔布兰特(Robert Wilbrandt)游历到柏林的时候,德国刚刚发生1918年的“十一月革命”。维尔布兰特当时43岁,从1908年起就已经是图宾根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了。他是当时德国为数很少的信仰社会主义的大学教师之一,作为一名极左派,他对他的大学同事颇为厌烦。 他在柏林度过了一个革命的冬季。在那段时间里,他每天上午都为“遣散办公室”工作,这个机构主要负责把从战场上涌回的士兵安置到经济生产的岗位上去。下午,他协助“社会化委员会”进行工作。“主要的事务就是去临时准备马上就能派上用场的物资,特别是足够安抚人民的物资,使工业能够投入生产,解决组织生产上的种种问题。”[1]当时各种社会主义政党都将社会主义看作是资本主义腐朽垮掉之后的必然结果,而不可能“按照施舍未来的粥场的烹饪法提前烹调出来”(考茨基的说法)。它们在1918年突然发现它们自己被推上了权力的巅峰,而脑子里却没有一点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基本概念。从“十一月革命”以来,“社会化”这个词已经家喻户晓。但它只是一个充满了歧义的口号,甚至连阿尔弗雷德•胡根贝格(Alfred Hugenberg)这样的右翼分子也能用它——他在1919年8月的《南德报》上解释他所支持的那种反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人利益分配形式时,就使用了这个词,然而他之所以将这种分配形式称为“社会化”只是为了让“这种分配形式所涉及的人用上他们熟悉的词语”。[2]在这种环境下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去认真尝试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成为某种切合实际的实践。维尔布兰特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是大学教师社会主义者中马克思主义成分最突出的,他在图宾根教授的关于社会主义的讲座课程常常人满为患,因此不得不占用大学中的大礼堂上课。从那时起,他就已经是青年马克思主义和“实践的社会主义”的最早人物了。10他在1919年春出版的小册子《社会主义者真正够得上社会主义者吗?》中这样抱怨道: 我不理会那些中产阶级和“祖国之友”,前者认为我有变成妖怪的危险,而后者在祖国危急的此时此刻,却对建设事业表现出了绝望的情绪。我向社会主义者们呼吁,是的,你们是忠诚的!你们忠诚于那个预言:因此你们在时机成熟之前一直在等待着。因此你们(还有面包师和屠户们)极其成功地谈着“已经成熟到可以社会化的公司”,相反你们不相信让它们成熟的时机已经到了!你们没有像实践的社会主义、合营和公社社会主义已经做的那样,在合作经济的果酱锅里把没熟的果子煮熟。你们听从了马克思和黑格尔,因而不去为自己探索新的形式——他们禁止你们去探索! ……只有社会化,有计划地、正确地按部就班地来完成向社会主义状态过渡,才能保证不让我们陷入一种(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已经结束,而另一种(社会主义企业)制度还没有建立的境地。现在急需的是保护公司,把它们转化成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式——这很清楚地说明了每个公司在这一过程中的位置,这也能鼓励合营,为协作经营留出余地,同时可以将利润分配给全体人民,分配给那些在公司工作的人,从而让他们和自己,和全体人民建立起来一种内在的责任,激励他们去工作,让他们满足于可能的事物。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布尔什维主义”将以另一种方式完成这个任务。它将鼓动起激情,人为地制造失业大军……它显然要求罢工和更多的罢工,认为可以通过使旧有的一切难以为继的方式来促生新的世界。[3] 社会化委员会的命运表明政府没打算要满足人民社会化的要求。政府甚至根本不准备以经济改革的方式做出象征性的让步,即使要进行经济改革也只是为了杜绝更为激进的要求。由社会民主党(SPD)和独立社会民主党(USPD)成员组成的人民代表委员会只赋予社会化委员会类似顾问的角色,而且将它的所有席位分派给来自不同派系的代表。在社会化委员会中,有两个独立社会民主党的成员:鲁道尔夫•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和卡尔•考茨基。考茨基还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其余成员包括,两个社会民主党成员、一个工联主义者、一些中产阶级改革家和一些信仰社会主义的大学教师:除维尔德布兰特之外,还有柏林政治经济学教授卡尔•巴洛特(Karl Ballod)、来自海德堡的讲师艾弥尔•勒德雷尔(Emil Lederer)、来自奥地利的格拉茨的教授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umpeter)。11委员会采取了某种折中的方案。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只能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来进行。社会化先从“所有权关系中垄断资本主义条件已经得到了发展的”那些经济领域开始。但是甚至在这一框架许可范围内的行动,也给官僚机构阻挠破坏了。关于采矿工业社会化、保险和渔业公有化和国有化的提案和暂行规定不仅没被公开发表,政府的经济部还试图修改它们。1919年4月初发生这事情之后,社会化委员会的成员们递交了一份抗议政府态度的辞职信,集体辞职。维尔布兰特十分沮丧地回到图宾根他的教师岗位上。 费利克斯•韦尔是他在图宾根1919年暑期班上的学生之一。这个经济学和社会科学专业的21岁的大学生在十一月革命期间穿着一套军礼服,和他的大学生互助会的同学好友一道自愿接受工人和士兵委员会的领导。他来到图宾根特地要参加这个社会主义教授的课程。韦尔写了一篇“社会化的本质和方法”发表在柏林的《工会》(Arbeiterrat)杂志上;后来他接受了维尔布兰特的建议把这篇文章发展成了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但是他在1920年才获得博士学位(由法兰克福大学授予),这是因为1919年10月他因社会主义行为短期被捕,被图宾根大学当局开除并被驱逐出符腾堡州所致。“社会化:在概念基础上的尝试,兼对社会化方案的批判”[5]这篇论文作为卡尔•柯尔施(Karl Korsch)编辑的“实践的社会主义”丛书的第七卷(也是最后一卷)出版。那时卡尔•柯尔施还是耶拿大学的编外讲师(Privatdozent)。[6]柯尔施一直是维尔布兰特在社会化委员会的助手,早就开始在他自己的“实践的社会主义计划”之下发表题为“何为社会化?”的系列文章。战前他在英国的两年逗留期间,就是英国费边社青年小组的成员,他希望他的这些系列作品可以像费边社的通讯小册子一样,为那些“才智卓越之士”提供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正确理解,并能鼓励他们共同努力去实现正确的社会主义规划。 要么马上坚决地采取决定性的社会化措施,要么就决绝地放弃所有这方面的努力——这就是费利克斯•韦尔的博士论文的主旨。“这是肯定的”,他这么写道: 眼下这个样子不能再持续下去了。今天商人们不敢大胆地从事他们的商业活动,因为罢工、高工资、重税、相互猜忌、对社会化的恐惧,12这些使得他们心惊胆战;与此同时,德国的经济生活逐渐枯竭了。 是返回自由市场,还是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个问题。 那么回答这个问题难道不是当下最大的任务吗?[7] 韦尔的这个说法不仅仅是策略上的让步(虽说韦尔的博士论文的主题的确得服从教授们的意愿,他们绝对不是社会主义者),对他而言还有实际的含义。这个观点反映了韦尔这位社会主义的同情者和他父亲这个大商人之间的立场冲突。这种冲突虽说在犹太家庭中比在非犹太家庭中要常见,但是还不至于激烈到使儿子不顾一切而与他父亲的世界断然决裂。对犹太人来说,财富可能是反犹主义(anti?Semitism)怨恨的根源,但同时也是抵抗这种怨恨的一种保护;因此财富激励他们认同于反资本主义的立场,只要能够使未来得到保证,捐弃财富就也是一种换取保护的形式,那时财富就不再必要了。1919年2月被暗杀的巴伐利亚共和国总理库尔特•艾斯纳(Kurt Eisner)以前就被人在报章上一再攻击,说他是个“加利西亚人”,是个“东欧的犹太人”,一个“外国人”,“来自莱姆贝格的”原名叫“所罗门•柯斯曼诺夫斯基”的间谍。 对韦尔来说,“是返回自由市场,还是走向社会主义?”这句话也有着特殊的含义。他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商人的儿子。他的父亲,赫尔曼•韦尔(Hermann Weil)出身巴登州的商业家庭,1890年21岁时远赴阿根廷,那时他是阿姆斯特丹的一个谷物公司的职员。1898年的时候,赫尔曼•韦尔就和自己的两个哥哥合伙开始经营自己的商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使自己的公司成为阿根廷最大的谷物公司之一,做的都是几百万的生意。但是后来这个百万富翁患上了一种疾病,有逐渐瘫痪的危险,于是在1908年返回了德国。保罗•埃尔利希(Paul Ehrlich)和萨哈希洛•哈塔(Sahachiro Hata)1909年在法兰克福研究出一种名叫“撒尔佛散”的药物,用以治疗梅毒。赫尔曼•韦尔和他的妻子、女儿和儿子(费利克斯•韦尔1898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就定居在法兰克福。尽管如此,赫尔曼在法兰克福依然是个积极而出色的商人,把他的商业活动扩展到了财产投机和肉类生意的领域。直到1927年去世,赫尔曼一直生活在法兰克福[8]。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赫尔曼也曾经努力为国家事务效力。他凭着多年的阅历和众多关系研究分析世界市场的行情和战争中互相对抗的各个国家的谷物市场和粮食行情,并把分析结果提交给了柏林的政府部门。皇帝威廉二世很喜欢他报告中的乐观主义和对胜利的十足把握。但是赫尔曼对击沉同盟国粮船的后果估计过于乐观了,13这一乐观的估计使得这场无谓的战争持续了更长的时间。他在这场战争中所扮演的“潜水艇战争之父”的角色最终看起来是灾难性的。好在阿根廷和德国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战后马上和德国恢复了经济上的关系,因此赫尔曼的进口生意又很快发展到了一个很大的规模。在这之后,他才成了法兰克福大学以及其他几个慈善机构的慷慨赞助者,并因其对社会研究所的捐资而获得了经济和社会科学系的荣誉博士学位。 作为赫尔曼的儿子,费利克斯有他父亲这样的自由企业家作为成功的榜样。但是,这种生活对费利克斯来说并不具有什么吸引力。他和他姐姐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长大的,当初在那里的时候,父母都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时间;他们是由女家庭教师和仆人们带大的。到了法兰克福之后,直到他父亲的大别墅尚未建成的这段时间,费利克斯开始是住在祖母家,后来和家里人又住在一家饭店里面。也许是因为没有给孩子的童年和青年时期投注太多的父爱而感到愧疚的缘故,赫尔曼并不坚持让费利克斯从事商业或者任何金融行业。费利克斯•韦尔不是天才的商人,不是天才的学者,也不是天才的艺术家,而是左派的赞助人(自他母亲1913年去世之后,他就继承了100万阿根廷金比索[9])和一名业余学者。当时的青年人受战争和十一月革命所激励而投身于政治,他们坚信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得多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实践性和优越性,这些青年们因而投身于研究社会主义理论,以便尽快在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新秩序中占据领导地位。费利克斯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是,他在献身于这一目标的时候,自己也同这个目标保持了一段距离。作为一名“沙龙布尔什维克”(在1973年社会研究所成立50周年纪念会的讲演中他这么形容自己),韦尔的活动可划归德国共产党(KPD)右翼的范围。虽然他是克拉拉•蔡特金(Clara Zetkin)和保罗•弗勒利希(Paul Fr?lich)的密友[10],而且他的岳父也是蔡特金的一位好友,但他始终不是一名德共党员。他还是柏林的马立克(Malik)出版社的主要赞助人,格奥尔格•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第一版正是在这家出版社出版的。他还资助格奥尔格•格罗茨(Georg Grosz)这样的左翼艺术家。他第一次向格罗茨提供帮助的时候是在1920年代初,当时德国仍然是极度贫困的,而且当时格罗茨和他素未谋面。韦尔资助格罗茨夫妇进行了意大利之旅,并用事先慷慨租下的波多菲诺的布劳恩城堡酒店的客房来招待他们。他还资助过德国共产党前领导人恩斯特•迈耶尔(Ernst Meyer)及其夫人,出资供他们长期旅游,当时迈耶尔已经失势,而且身在病中。 但他最重要的贡献,还是他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所做出的努力。这方面的努力也使他同德国共产党(KPD)建立起一些联系。14德共在其早期阶段,对苏联或者“布尔什维克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没有太大的兴趣。德共是由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的左翼运动发展而来的。与其他国家的共产党不同,德共的起源不是俄国革命的结果。“斯巴达克同盟”和“德国国际共产主义者联盟”(“不来梅激进左派”)在1919年初合并成为德国共产党。在合并之前,斯巴达克同盟的全国会议在柏林举行,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和李欧•约吉谢斯(Leo Jogiches)在会上主张新党的名字应该叫“社会主义党”。他们认为,这个名字才符合实际,因为现在党的任务就是要在东方的革命者和西欧的社会主义者之间建立联系,应该在党的这一目标下争取西欧的广大群众。但是最后在党的成立大会上,还是极左派和空想主义的极端分子占了上风。从一开始,德共就只能在既有工人组织之外的边缘性工人阶级团体中吸收党员,这是它的难题。这些党员渴望行动,但是缺乏政治经验。 1921年3月,普鲁士秘密警察处发起解除工人武装的行动,这一行动遭到了许多工厂的工人的抵抗,德共利用这一机会动员总罢工,并要求工人武装起来。为了刺激工人们行动起来,党决定采取在它的各个党支部,在柏林胜利纪念柱附近制造炸弹袭击的手段,但是最终失败了。这与1919年的柏林一月斗争中的情形很相似,也与后来1923年的“德意志十月”运动的惨败很相像。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被谴责为“煽动的暴动”,但是在年轻而缺乏耐心的左派眼中,也可以把这看作是党愿意投入革命行动的证明。另一方面,德共努力与德国社会民主党和工会合作,贯彻党的“联合阵线”政策,这些也表明党有能力在实际合作中明智地进行协调。 1920年代早期,苏联开始推行“新经济政策”(NEP),苏联在西方引发革命的尝试失败之后,它同资本主义国家的“暂时妥协”已现端倪。但是在德国,全球革命的危机阶段以及对全球革命的期待仍在继续。共产党的“布尔什维克化”还没有开始,表面上看起来还有在党内进行争论和理论探讨的余地。在这一阶段,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尝试着开始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性质和作用进行反思。 在这些努力中就有“马克思主义研究周”(Marxistische Arbeitswoche),这个“研究周”选择在1923年的圣灵降临周开始,地点选在格拉贝尔格(Geraderg)的一个饭店,在魏玛西南的伊尔梅瑙附近,图林根森林的边上。15研究周的发起人是费利克斯•韦尔和卡尔•柯尔施。整个活动由韦尔提供资助,而在此前几年,柯尔施就在图林根组织过几期“暑期班”。除了这两个发起人和他们的妻子,参加研究周的共有24个人,其中包括格奥尔格•卢卡奇、卡尔•奥古斯特•魏特夫和罗泽•魏特夫(Rose Wittfogel)、弗里德利希•波洛克(Friedrich Pollock)、朱莉安•库姆佩尔茨和黑德•库姆佩尔茨(Julian and Hede Cumperz)、理查德•左尔格和克里斯蒂安娜•左尔格(Richard and Christiane Sorge)、爱德华•路德维希•亚历山大(Eduard Ludwig Alexander)和格特鲁特•亚历山大(Gertrud Alexander)、贝拉•福加拉西(Béla Fogarasi)和福本恒夫(Kuzuo Fukumoto)。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大多拥有博士学位。他们也都同共产党有联系。除了柯尔施、卢卡奇和亚历山大之外,他们都还不满30岁。黑德•马辛(Hede Massing)在她的回忆录里,意味深长地把它称为“马克思主义研究会”。[11]研究会上引发讨论的问题,全部来自由柯尔施和卢卡奇就一些论题所准备的讨论稿,这些论题和他们同年出版的著作中的论题是一致的。[12]柯尔施的研究以种种激进的关于社会化的民主主义观念为基础而展开,而卢卡奇的研究则从有关文化的观念——这种文化是被社会全体成员所共同具有的文化——而展开。但是他们在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要寻找一种充满自信的、行动的无产阶级,这种无产阶级看世界的眼光将不再是考茨基式的革命观,也不再是允许资本主义无休止地存在下去的改良派观点,而是充满黑格尔辩证法精神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柯尔施在他的《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的结尾,引用了马克思的话:“你们不使哲学成为现实(verwirklichen),就不能够消灭(aufheben)哲学。”[13]这个引文在当时的形势下具有特殊的含义。它意味着同无产阶级结盟的知识分子应该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这里不存在“疗救”无产阶级智力的问题,相反,必须把他们的智慧传送到无产阶级中去。“资优者(the Gifted)的教育和提升与劳动分工”是第二次马克思主义研究周的一个论题。[14] 在格拉贝尔格举行的知识分子集会只出现在共产主义运动的边缘空间,而不可能发生在共产党的架构之内。它已经预见到了随后会出现的重重困难,即当最后的要务就是准备革命,而由职业革命家组成的党开始既不信任据称是他们所代表的广大群众,也不信任反对派阵营中那些勇于自我批评的成员的时候,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和有组织的共产党人之间的关系就紧张了,这些关系将会使这些困难暴露出来。但是在格拉贝尔格聚会的那段时期内,一切看上去还都是可能的。柯尔施从1920年3月开始就已经是耶拿的一名编外讲师,而且在同一年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表现出了一种其他人少有的尝试的愿望,他想通过学术和知识来证明一种开放的革命态度。几次都没有通过授课资格答辩(Habilitation)[15]的卢卡奇,自1918年起就已经是匈牙利共产党党员了。与柯尔施不同,卢卡奇强烈希望他的才智能得到共产党官方的运用和承认。16理查德•左尔格是地下共产党员中的活跃分子,同时还是经济学教授库尔特•阿尔伯特•格拉赫(Kurt Albert Gerlach)的研究助手。作为共产党员,左尔格在学术活动的掩护之下开展党的工作。几乎半数以上的格拉贝尔格聚会参与者,后来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社会研究所发生关系。实际上,格拉贝尔格聚会就是社会研究所“理论研讨班的最早形式”,[16]也是费利克斯•韦尔作为左派赞助人所完成的最惊人、最重大的工作。 韦尔希望把对马克思主义的讨论制度化。这一愿望超越了中产阶级学术圈子的兴趣,也超越了德国共产党狭隘的意识形态考量,并且和理查德•左尔格的朋友库尔特•阿尔伯特•格拉赫的计划不谋而合。格拉赫是一名学术知识分子,在他看来,彻底消除贫困和压迫所带来的实际好处之一就是学术自由。格拉赫1886年生于汉诺威,他的父亲是一位工厂经理。1913年格拉赫在莱比锡通过了授课资格答辩,他提交答辩的论文是“论保护女性工人之措施的重要性”。[17]此后,他在基尔供职于世界经济和航运研究所。“一战”期间,该研究所的全部任务就是解决战时经济的种种难题,费利克斯•韦尔的父亲那个时候给该研究所提供过财政、情报和出版等方面的帮助。从1918年起,他在他的居所组织学生举行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会,他从此成了一名社会民主党的左翼分子。1920年,他在亚琛成为一名讲授经济科学的正式教授,而且成为给社会政策协会(Verien für Sozialpolitik)就大学中政治科学研究改革的问题提供咨询的专家,并且是那些专家中最年轻和最激进的一位。1922年法兰克福市为他提供了教席,同时他也获得了与韦尔共同创办致力于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的研究所的机会。 格拉赫和韦尔兴致勃勃地开始他们的计划,这时候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有利: 1.一个富有的父亲。他想作为一名大慈善家在法兰克福市青史留名,而且想获得荣誉博士的头衔。1920年他就曾为此而努力过:捐赠基金以鼓励“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雇佣法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基金使用条例这么说),改善科研机构并资助“为实现社会安宁而努力科学地解决社会问题的”优秀学生和青年学者。但这种努力不太成功。老韦尔甚至想按照莫斯科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的模式为左派提供资金,以创建一个社会科学研究所。他这么做纯粹是想表现他的社会良知,也是想为他儿子的学术事业开路。那时费利克斯已经表现出某种同情马克思主义的倾向。17当然,老韦尔这么做可能还有个想法,那就是希望它有助于打通他的公司和苏维埃乌克兰之间的贸易关系[18]。 2.法兰克福:这个城市和其他德国城市相比,犹太人的人口比例是最高的,而且它也是仅次于柏林的第二大犹太聚居区。在这个城市,上层社会尤其热心于捐资兴建同社会研究、社会政治研究或经济学研究相关的教育机构。(法兰克福大学在“一战”前就开始接受外界捐资的基金,这所大学没有大学通常都有的神学系,相反,它很早就有了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系。)在这个城市,中产阶级内部有许多人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表示同情。这里的沙龙和咖啡馆共同形成了中产阶级自由生活的一块灰色地带,在其中你很难分清谁是彻底同他自己所属的那个阶级决裂的,谁又不是的。 3.由社会民主党控制的文化部[19]一直有意于对棘手的大学进行改革,因此也很乐意提供帮助,只要你想努力在未来教育中提高社会研究的地位。 4.格拉赫本人是一个有左翼社会主义思想的教授,而且在基尔的世界经济和航运研究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那个研究所是德国在经济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个研究所)。他对在改革后的大学中推行社会主义研究和教学的可能性深信不疑,而且已经就自己的专业领域起草了初步的方案。 韦尔和格拉赫实施他们的计划时采用了两个步骤。在同法兰克福大学取得联系之前,他们先与柏林的普鲁士科学、艺术和教育部通了气。韦尔将他的计划向部里和盘托出,可是在与大学谈判的过程中却没有这么做。在1920年代末韦尔写给部里的一封信当中,双方就如何安排接替卡尔•格吕恩堡(Karl Grünberg)担任研究所主任的继任者人选发生了分歧,韦尔在信中这么说: 在我同他最早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枢密院官员温德(Wende)先生对我所说的就已经心中有数了;我的意思是,我们(我和我已故的朋友库尔特•阿尔伯特•格拉赫教授)希望建立一个研究所,它的首要任务就是研究并拓展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当我们看到给大多数科学,甚至给那些直到那时还被认为“与大学不相配的”分支科学(商业管理、社会学等等)提供了那么好的工作条件的时候,我们就产生了一种不可遏制的想法:马克思主义研究也应该得到同样的鼓励……我已故的朋友,前任部长康拉德•黑尼希(Konrad Haenisch)完全支持我们的努力,18而且,我们的努力完全符合普鲁士科学、艺术和教育部的精神,这一切都加快了谈判的进程。[20] 由格拉赫起草的备忘录构成了与大学谈判的基础。但是在这一备忘录中,马克思主义仅被顺带提了一下: 今天几乎没有人能够无视最广泛意义上的关于社会生活的知识及其研究在科学和实践方面所显示的重要性。经济基础、政治和法律诸方面,直到共同体和社会中精神生活(intellectual life)最终的各个分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生活这个非凡的网络。只要想想国际工联主义、争取提高工资的破坏行动、罢工和革命运动、作为社会问题的反犹主义、布尔什维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德国的贫困化这些现象就够了。经验科学方面的理论家们如果离开充满活力的现实生活几乎无法开展研究,与此相同,仅就一个实际生活中的人来说,他若没有训练有素的思维,若不使用科学发现和科学方法去把握经济和社会之间复杂的关系构成的整个网络的话,要想生存下来也是不可能的……可以说经济和社会科学现在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在长达几十年的方法论争论之后,它已经具备了充分严格的科学条件和科学方法,因而可能通过大量的客观事实开展对社会生活的研究——无论最终彻底摆脱价值判断的束缚这一难题是如何解决的。当指导纯粹研究的原则不仅仅是纯粹的经济或社会政治状态,而是要判断它们的价值的时候,更是如此。我们还想顺带说一下,数据材料的收集现在已经成为一项庞大的工作,再也无法单凭个人之力去完成了。只有通过大规模的组织才能完成——说到底,社会阶层间关系的复杂性要求学术研究上的协调合作。因此,急需建立致力于上述任务的社会研究所。该研究所的建立有助于填补既有大学机构范围内持续存在的空白。[21] 对普鲁士文化部的官员来说,把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和广泛的社会研究合在一起可能也不为错。而对自1920年代以来就完全支配普鲁士政治方向感的社会民主党人来说,19以现代科学研究的形式让马克思主义能跟上时代也是他们为大学制定的规划之一。因此从一开始,卡尔•海因里希•贝克尔(Karl Heinrich Becker)就基本上同意韦尔和格拉赫的意见——他在整个1920年代都是普鲁士和德意志文化政策部的部长。尽管他本人并不是社会民主党员,而且魏玛时期之前还是个坚决的君主主义者,但贝克尔还是被社会民主党人所称道,因为他一直致力于改革,而且自1919年以来他不断强调要缩小大学中的专业分化,并鼓励引入跨专业学科。他对社会学尤其强调,因为这一学科完全是“由学科间的综合而形成的”,因此它也是一个重要的教育工具:“在各个大学急需设立社会学教席。这里说的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学,它应包括对政治科学和当代历史的学术研究。”[22]几位既有专业领域的教授试图将社会学歪曲为“纯粹的社会主义”,他们的反对表明,社会学在当时还是一门有争议的、依然被庸俗定义的学科,它最初只在非大学的继续教育机构(成人教育中心和技术学院)中才被允许正式地设立。 除了文化部门表现出的善意和给予的支持,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保证了韦尔和格拉赫能够成功地实现他们创立研究所的规划——这个研究所既要和大学挂钩,又要独立于其外,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这个重要因素就是德国在贫困和财政拮据的时期所收到的大手笔的捐赠。韦尔家族愿意出资提供研究所的建筑和设备;而且愿意为研究所每年提供12万马克;并将研究所大楼的底层让与法兰克福大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系;后来甚至出资为研究所主任设立隶属于该系的教授职位。虽然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系很不满意研究所如此独立,可是还是同意了,因为当时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而系里的教学空间极其紧张——这种压力促成了社会研究所的迅速建成。可是像大学教务主任这样一些研究所的对头们,还是害怕有人出于党派目的而滥用研究所的场所;尽管他们百般刁难,但最后也只得认输。最后,只是在法兰克福市和社会研究协会(Society for Social Research)之间订立的协议之上附加了一个条款——其大意是,除非得到市政当局的书面许可,社会研究所的建筑除了用作社会研究之外不得挪作他用。1923年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作为法兰克福大学学术机构,同时也服务于该大学的教学的社会研究所”。3月研究所大楼破土动工。 法兰克福研究所在德国是继设在科隆的社会研究所之后的第二个社会科学研究所。科隆社会研究所分为两个部门,即社会学部和社会政策部,该研究所从1919年起开始运转。科隆社会研究所由科隆市建立。创建的具体负责人是克里斯蒂安•埃克特(Christian Eckert),他也是成立于1919年的科隆大学的第一任校长。和法兰克福大学一样,20科隆大学是在既有的商学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在强调经济学和社会科学这方面有别于其他传统大学。在经济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是继基尔世界经济和航运研究所和科隆社会研究所之后的又一重镇。基尔世界经济和航运研究所是战前由伯恩哈德•哈姆斯(Bernhard Harms)创立的。这三个研究所今天还都存在。它们有共同的决定性特征(尽管科隆社会研究所这方面的特征要少一些)。它们都在大学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又独立于大学行政之外,直接向所在城市的文化部负责;都把研究活动放在首要地位;都愿意发挥大规模组织的优越性;研究所与大学是这样一种关系:一方面,研究所主任同时也是研究所所在大学的正式教授,另一方面,大学里的研究生也参与研究所的科研工作。 这三个研究所在它们的财政和总体目标得以确立的方式方面,又有着显著的差异。基尔研究所的资金最初全部由一个赞助团体提供,该赞助团体成立于1913年。这个赞助团体在“一战”开始时由200人组成,1920年代末扩展到了2,500人。而且赞助团体对研究所怎样使用基金并不干涉。这些基金被捐作校产,但是得由赞助团体决定研究所主任的人选。这种传统是由以下事实决定的:基尔研究所本身就是作为“基尔克里斯蒂安•阿尔布莱希特大学航运和世界经济皇家研究所”而建立的,而且由显赫人物提供资助。这些资助者中就有大军火商克虏伯•冯•波伦-哈尔巴赫(Krupp von Bohlen und Halbach),正是由于他的帮助,研究所才能在1918这“要命的一年”(该研究所的建立者伯恩哈德•哈姆斯这么说)要求在基尔湾附近大兴土木建设研究所大楼。由于基尔研究所和商务、政府文职部门和政治方面的领军人物有紧密合作,这使得该研究所的世界观无法超越一般德国大学所具有的通常范围。 科隆研究所是由城市提供财政支持的(头一年的预算:12万德国马克)。“学院体系”和“态度严肃的学者们由于世界观差异而形成的和而不同的”富于成果的协作(埃克特在描述研究所时这么说)相结合,这使研究所两个部门各自对自己所属的政党负责。[23]符腾堡地区政府前总理胡戈•林德曼(Hugo Lindemann)是该研究所社会政治部主任,他是社会民主党的社会学家。而社会学部主任则是列奥波特•冯•维泽(Leopold von Wiese)和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前者是有自由主义背景的社会学家,后者是天主教知识传统的代表21(他应科隆市长康拉德•阿登纳[Konrad Adennauer]的要求担任该部门主任)。 法兰克福研究所的建制使得它能够把基尔研究所和科隆研究所的政治视野扩展到左派范围,这是法兰克福研究所的独特之处。基尔大学世界经济和航运研究所有一个研究会,与此相似,法兰克福也有一个注册的研究会为韦氏基金会提供资助。韦氏父子是这个仅由几个人组成的社会研究会的主席,而其他成员也都是韦尔父子的朋友,比如格拉赫、左尔格、霍克海默和克特•韦尔(K?te Weil)等人。研究所主任是由城市文化部在和社会研究会协商之后任命的,因此费利克斯•韦尔就可以决定主任由谁担任。韦尔通常可以通过他的力量来干预任命,因此他也就可以决定支配研究所的意识形态路线——只要这是人力能做得到的。 对韦尔来说,格拉赫是最理想的主任人选:他年轻、在大学里事业有成,而且是个“来自上流家庭的共产主义者”。但是格拉赫1922年10月36岁上死于糖尿病,当时的医学对这种病还束手无策。当时有两个熟人也对韦尔的研究所计划给予了鼓励和支持,他们是弗里德利希•波洛克和马克思•霍克海默。“他们比一般的大学生都要大得多,因为他们本打算要从事商业生涯,接手他们父亲的工厂”,他们是“法兰克福大学1923年惟一以最优(summa cum laude)博士论文获得博士学位的两名学生”。[24]然而,他们那时还不是社会研究所主任的考虑人选。格拉赫去世之后,韦尔意欲邀请居住在柏林的51岁的社会民主党人古斯塔夫•迈耶尔(Gustav Mayer),并与他商谈此事。迈耶尔以前是一位记者,因写过一部一卷本的材料翔实的恩格斯传记而出名。他也是一个犹太人,1920年代成为了柏林弗里德利希•威廉大学的历史学教授。但是很快韦尔就明白了,迈耶尔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同他的不同。对韦尔来说,“为着一个共同目标”“相互理解、相互合作”恰恰是建立一个能达到其目的的研究所的前提。韦尔很幸运,他找到了格吕恩堡。 格吕恩堡1861年生于罗马尼亚的弗萨尼的一个犹太家庭。弗萨尼位于东喀尔巴阡山东麓的丘陵地带。他20岁时赴维也纳学习法律。罗伦佐•冯•施坦恩(Lorenz von Stein)和安东•门格尔(Anton Menger)是他最重要的两个老师。罗伦佐•施坦恩是个保守的立宪主义者,他认为资本主义使得为个人自由提供了所能达到的极限,因为在国家的帮助下,22社会改良将迫使有产者阶级放弃不公正的要求。安东•门格尔则是一位极端的律师和社会主义者。他在论法律社会学的著作中从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观点出发对私有财产制度进行批判。格吕恩堡1892年改宗罗马天主教,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在1893年注册为律师并在1894年作为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系的编外讲师开始他的大学生涯。京特•内宁(Günther Nenning)的格吕恩堡传记是现在能见到的第一部材料详尽的传记,这部传记中这样说: 在没有任何其他经济帮助的情况下,从家乡来到维也纳开始了他的学习。他独自承担了学习所需费用,并且还资助他的弟弟。他弟弟是和他一起来到维也纳的,而且当时也在学习法律。他作见习律师对他的经济状况的改善并无多大助益,因此四年后他为了一个法院官员的职位而放弃了见习律师的差事,虽然这个职位薪水微薄,但是笔固定的收入[25]。 在这几年中,格吕恩堡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波希米亚、莫拉维亚、塞尔维亚地区农民的解放和庄园农户制度的废除》,这部论文篇幅近千页。这个论文题目受到了格奥尔格•弗里德利希•克纳普(Georg Friedrich Knapp)的启发。格吕恩堡1890年至1893年间曾跟随克纳普学习,后者是青年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在这段时期格吕恩堡还发表了其他的作品,一篇篇幅50页、题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章,以及为1898年出版的路德维希•埃尔斯特(Ludwig Elster)经济学辞典撰写的“无政府主义”词条。[26] 1899年末,他在社会主义者学者奥根•冯•菲利波维奇(Eugen von Philippovich)的帮助下,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系的临时教授。这使他得到了一笔有保障的收入,于是他放弃了一切法律实践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之中。1910年他创办了一份名为《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文献》(Archiv für die Geschichte des Sozialismus und der Arbeiterbewegung)的杂志。用内宁的话来说,格吕恩堡是个“学究式马克思主义者”。他的学生中有后来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斯•阿德勒(Max Adler)、卡尔•伦讷(Karl Renner)、鲁道夫•希法亭、古斯塔夫•埃克施泰因(Gustav Eckstein)、弗里德利希•阿德勒(Friedrich Adler)和奥托•鲍尔(Otto Bauer)。但格吕恩堡的学术和理论活动并非仅限于学院圈子。他是维也纳成人教育中心和社会主义教育协会的创办人之一。但是格吕恩堡直到1919年之前没有加入任何党派,因为他从他的同事历史学家卢多•莫里茨•哈尔特曼(Ludo Moritz Hartmann)那里吸取了教训,后者是社会民主党员,因此只能当编外讲师。直到1912年,格吕恩堡51岁的时候才被任命为正式教授,对他的任命很多人都不同意;他的这个教授职位总体上说还不是政治经济学教席,而是新近设立的经济史教席。直到社会民主党人奥托•格吕克尔勒(Otto Gl?ckel)担任教育部主管的时候,格吕恩堡的教席才转为政治经济学,同时格吕恩堡也被任命为政治学研究所主任。 格吕恩堡1919年建议奥托•格吕克尔勒在维也纳成立一所“巴黎社会23研究院(Paris Musée Social)式的科研机构”,并让卡尔•考茨基出任主任。但是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感到以他们的力量很难实现这个计划。当费利克斯•韦尔请他出任法兰克福研究所主任之职的时候,格吕恩堡觉得这是个好机会,首先能使他的计划得以实现,同时还可以让他摆脱他在维也纳正式或非正式的过于繁重的工作担子。就韦尔这方面说,他看重的是,格吕恩堡既是一个公认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学者。法兰克福大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系立即同意格吕恩堡出任研究所主任,并于1923年1月初以投票方式一致同意提请文化部授予格吕恩堡由社会研究协会资助的教席。 尽管柯尔施和卢卡奇曾打算担当法兰克福研究所的领导工作,但是对韦尔来说,只有格吕恩堡这样的学者才合他的心意。因为柯尔施和卢卡奇都是政治上积极的共产党员,若他们担任主任将会招致大学界的公开反对。像维尔布兰特这样的社会主义学者显然达不到韦尔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期望。维尔布兰特原先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进行过高水平的阐释,但后来转而反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并趋向一种消极顺从的态度,这些都和革命的冬天之后魏玛共和国的存在和发展方式有关。另外两个当时在德国大学里占据教席且有名的“社会主义者”——弗兰茨•奥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和约翰内斯•普兰格(Johannes Plenge)——更难符合韦尔的要求。奥本海默原先是医学博士,既而成为一名经济学科学家,1919年在法兰克福成为社会学和经济理论的正式教授。他的教授职位是德国社会学的第一个社会学教席,这个教席是由法兰克福领事卡尔•科岑贝尔格(Karl Kotzenburg)博士为奥本海默本人设立的基金资助。卡尔•科岑贝尔格本人是奥本海默的朋友。奥本海默提出将社会从剥削中解放出来的有效的一般办法就是打破“田产壁垒”,也就是说废除大规模的私有田产,他认为大规模的私有田产产生城市移民,造成城市工人的过剩。作 者:[德] 罗尔夫•魏格豪斯 著,孟登迎,赵文, 刘凯 译出 版 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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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记者俱乐部作为日本各大媒体获取消息的常规正式渠道。相当多的研究认为它是日本保守政治势力控制舆论的制度工具。但是,尽管国际国内批判不断,任何关于记者俱乐部的改革举措都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针对这一矛盾,本文提出,记者俱乐部制度并不只是反映日本政治单方面对舆论的控制,而是反映了保守政治势力与主流媒体之间的契约同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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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科技
20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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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农过量或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大棚菜地的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非常讽刺的一点是,政府对于农药化肥除草剂进行补贴,而对于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完全放任市场,这就造成了有机食品行业良莠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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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写生及道脉回溯》由陈永怡策划的"潘天寿写生研究展"引端,涉及笔墨、写生、中国画传统、中西绘画比较等诸多问题,思考很有深度。以下是读后所感。较为粗略,算作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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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此时,转基因稻米的商业化之争,正掀动着一场波澜。2009年8月,农业部批准了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同年10月,“华恢1号”和“Bt汕优63”出现在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中,引来专业人士及民间组织的激烈争辩。 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发放,意味着转基因稻米向商业化生产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安全证书后,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多年来,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及其商业化问题在国内国际争议不断。中国是水稻的发源地,是世界最大的产稻国,占世界稻米总产量的1/3,具有丰富的野生稻种资源。稻米是中国人一日三餐的主食,有数亿农民以种植水稻为生。 200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同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以上,给我们观察中国转基因稻米可能发生的商业化过程提供了多维视角,也让我们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科学评估、依法管理”有了更加丰富的理解。□(文/王军) 《瞭望》文章:转基因稻米之争 在转基因稻米能否商业化生产的问题上,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置身事外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云杉陈泽伟 实习生王楠楠 2009年10月,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中,序号分别为第41和42的批准项目是名为“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转基因抗虫水稻。 农业部日前在致《瞭望》新闻周刊的答复材料中证实,经安委会综合评价,并履行完所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后,农业部于2009年8月发放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这意味着转基因水稻,朝着水稻原产国和水稻消费大国——中国的商业化生产大门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农业部的答复材料称,“此次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水稻品种是由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院士等科研人员培育而成,是高抗鳞翅目害虫转基因水稻品系”,“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安全证书后,还需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 中国生物安全网公布的消息在网站上沉寂了两个月之久,经专业人士和环保组织的质疑,进入公众视野。 水稻是13亿中国人的主粮。有评论称,在这一事件上,没有一个中国人能“置身事外”。 一些专业人士通过媒体和个人博客对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发表不同意见,主要关注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转基因粮食的安全性。转基因食品问世后,其安全性一直争议不断,而稻米作为中国人的主粮,长期和大量食用会不会对中国人及其后代造成影响? 其次是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农民的利益。转基因稻米中含有多项外国公司的技术专利,而且转基因稻米不能“留种”,这样跨国公司就可能从根本上控制中国的粮食生产,中国农民的生产利润流入外国跨国集团,国家的命脉受制于人。 有关学者也质疑转基因稻米优势的不确定性。他们认为,使用转基因稻种,目的在于高产和抗病虫害,但是国内外的许多报告表明,这种预期并不确定,并且会带来更大的副作用。 他们指出,更大的忧虑在于转基因稻米商业化生产后的不可逆性,也就是大规模生产势必带来稻种污染,一旦人们发现转基因稻米的缺陷,希望改用中国原有稻种的时候,原有稻种可能已经由于污染而不复存在。 农业部:转基因稻米具有多种优势 近日,本刊记者就前述问题致电转基因稻米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和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希望得到解答。 农业部的答复材料是统一新闻稿件的格式,其中引用研究人员的观点,肯定了转基因水稻,包括转基因棉花的几方面优势: 一是减轻病虫害危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球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表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不仅在提高农作物产量方面成效显著,而且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方面也显示出巨大的优势。 二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由于转基因新品种在增产、优质优价、低耗等方面的优势,已使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农户累计获得纯经济效益340亿美元,农民增收25%左右。我国棉农也因种植转基因棉花,每亩减支增收130元,累计实现农民增收200多亿元。 三是拓展产业形态,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功能性和治疗性转基因食品、转基因生物能源和环保产品相继研制成功,部分转基因药物上市销售,使转基因品种正在由简单性状改良向复杂性状改良,由农业领域向医药、加工、能源、环保领域拓展等方向发展。 答复材料显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科学规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和管理。 答复材料还介绍道,安全评价分为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五个阶段。经安委会安全评价和农业部批准,申请单位就转基因水稻分别于1999~2000年开展了中间试验,2001~2002年开展了环境释放,2003~2004年开展了生产性试验。2004年申请转基因水稻生产应用安全证书。除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外,根据安委会的评价意见,2004~2008年,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对转基因水稻的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复核检测。2009年8月发放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 作为转基因稻米的培育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改良实验室)完全肯定转基因稻米的安全性。 改良实验室在给本刊记者的回复中介绍道,“我校转基因水稻品系使用的是专一高效杀虫Bt蛋白。目前发现,只在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等鳞翅目害虫的肠壁上有这种蛋白质的结合位点,因而该蛋白能选择性地杀死该类害虫。而人类肠道上没有该蛋白质的结合位点,故不会对人类造成危害。人类认识Bt蛋白的来源生物苏云金芽杆菌已有100余年,安全使用Bt蛋白作生物杀虫剂有70多年,大规模种植和应用Bt作物已超过10年,目前没有过敏性反应的报告”,“实验室和田间试验分析结果表明,在生存能力竞争、基因漂移等方面,该品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安全的”。 回复称,有人担心长期食用转基因稻米的安全性,“小鼠灌胃实验”的结论可供参考讨论:该实验按照大鼠体重,每千克用5克抗虫BT蛋白每天两次灌食。8天后,各组动物体重和脏器重量无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华恢1号”稻米中抗虫蛋白含量≤2.5微克/克,要达到5克/千克(抗虫蛋白与体重的比率)的接受试验的剂量,体重60公斤的人需要吃120吨稻米。 回复称,按照这个实验结果推理,如果按照每天吃500克稻米计算,一个成年人即使吃“华恢1号”转基因稻米657年也应该是安全的。 关于这样的安全论证方式,回复表示:“这个推理可供大家讨论。”并向本刊记者介绍:“近年来,我们的科研人员长时间试吃了两个品系的大米,口感良好,而且健康状况良好。我们也愿意重申,一旦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生产后,我们科研人员的米缸里全是转基因水稻,到时候欢迎媒体监督!”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否认了转基因稻米含有多项外国专利的质疑。 早些时候,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称,“中国研发的转基因Bt水稻涉及至少11~12项国外专利。专利持有人包括孟山都、RhonePoulencAgrochimie/拜耳和诺华/先正达公司等。如果转基因Bt水稻的产业化,中国将卷入专利侵权诉讼的困境。”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表示,这些说法反映出该报告作者既未对这些专利内容认真推敲,也未对我国《专利法》和专利侵权司法实践进行必要的了解。 回复介绍道,一项发明能否在中国受到专利保护,前提条件是必须在中国申请并获得授权。“通过专利授权检索我们发现,该报告指称的12项国外专利,有4项在中国提出了专利申请,1项未获授权……在授权的3项中,1项公告号为CN1263946的‘合成杀虫晶体蛋白基因’发明,将于2009年在中国过期失效。……另2项专利的权利内容,和我国自主研发的Bt转基因抗虫水稻采用的技术、方法、材料完全不同”。 改良实验室的回复强调,以“华恢1号”为例,该品系所用受体品种为我国已推广多年,目前已处在公共领域的优良恢复系“明恢63”,抗虫基因Cry1Ab/Ac为中国农科院科学家自己修饰并取得专利的融合基因,转基因方法已在我国申请了专利保护。可见,该转基因水稻品系的核心知识产权均属于国内研发单位。目前“华恢1号”已向有关部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如获批准将完全归属于我国研发单位。“Bt汕优63”也是同样。因此,对两个品系的商业化开发不存在中国失去专利“控制权”的问题。 回复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专利侵权主要有全面覆盖原则和实质等同原则,即在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时,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或者符合法律的例外规定。但是否是专利产品,专利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被控侵权人的产品或者依该方法获得的产品,要么全面覆盖了其申请的专利权利要求,要么与其申请的专利实质等同。换句话说,如果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是A,被控侵权人生产的产品完全覆盖了A,当然构成侵权,如果被控侵权人生产的产品是B,但专利权人能够证明A等于B,也会构成侵权。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绿色和平组织报告中所列举的专利不会对我国转基因水稻未来的产业化产生知识产权障碍。 回复说,我国专利法中还有规定的交叉许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我国实施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农民留种豁免制度,以及种子法规定的品种审定推广制度,为我国作物品种的推广和产业化划定了安全线和保护区。因此,即使我国在某些品种的培育中涉及国外的专利技术,也不至于落入外国的“专利陷阱”。 “外国专利陷阱”是否存在 方立锋是长期关注和考察国内外转基因生产的学者、农学硕士,现任绿色和平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组主任。他对本刊记者说,即使有关的专利没有在中国获得授权,专利的持有人同样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实现控制。例如在阿根廷,孟山都公司并没有为其转基因大豆申请专利,不过自上世纪90年代阿根廷开始种植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已经完全控制该国的大豆生产,阿根廷99%的大豆都是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的主要控制途径是与阿根廷的种子公司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并要求支付使用费。这种对转基因种子收取额外的技术费,造成了现在转基因种子一般比常规种子贵2~4倍的局面,更为严重的是现在阿根廷几乎无法获取非转基因的种子。 方立锋说,中国的专利保护范围目前虽然不包括植物、种子及后代,但是仍然包括了转基因植物的方法、技术、基因序列和细胞。而世界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专利调查报告指出的正是Bt转基因水稻所应用的方法、技术和目的基因,它们都在中国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专利持有人完全可以行使其权利。 另外,正如阿根廷的案例,即使阿根廷并不许可任何大豆专利,专利持有人比如孟山都公司仍然可以从不同的途径获取利益,包括与种子商签署协议,收取费用。 另一风险是:如果一个产品被出口到另外一个专利范围更广泛的国家,则此产品涉及的专利就可能在进口国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受到保护。我国是水稻消费大国,同样也出口大量的稻米,如果转基因水稻出口到专利保护更为严格的国家,同样会受到影响。例如,孟山都公司向许多进口阿根廷大豆的欧洲进口商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支付赔偿金,因为孟山都已在欧盟为其转基因大豆申请了专利。同样情况也会发生在中国的转基因水稻出口上。 方立锋认为,我国一旦商业化种植涉及国外专利的转基因水稻,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专利持有人的制约。转基因种子价格的上涨将使得农民的生产成本大增,我国主粮的控制权也会落入他人之手,粮食主权和安全将面临巨大的威胁。 他指出,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还将导致中国丰富的水稻基因资源的流失。由于大型生物技术公司垄断了基因技术并具有专利,在知识产权体制下,会加快中国资源流失的速度。以阿根廷为例,由于99%以上种植的大豆为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种子不能继续留种,当地农民再也找不到原产地的非转基因种子。转基因大豆品种的单一化,使得基因资源严重减少,随着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伴随而来的就是病虫害袭击的增多。转基因生物会导致基因资源的流失,同时由于基因漂移,更会引发基因污染。一般来说,导入转基因作物内的外源基因可以逃逸到同一物种的非转基因作物内,会污染当地非转基因品种。另外,基因污染还可能影响野生资源。野生品种往往在抗病虫害、抗逆、优质和高产上具有重要的农艺性状,所以转基因引发的基因污染可能会导致宝贵野生遗传资源的丢失。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人口日益增长的情况下,这对于满足全人类对粮食的需求,应对粮食危机,将是巨大的损失。 方立锋说:“2005年湖北省出现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之后,海外市场对中国米制品采取了控制措施,并多次发现中国的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实行了产品撤架、召回等措施。由于欧盟和日本等国对中国米制品行业采取的控制措施,我国从事米制品生产和贸易的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额外的监控成本和长远的经济影响。” 专家称转基因存在三方面不确定性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转基因种子优势之疑 方立锋并不认同农业部在给本刊记者回复中阐述的转基因种子优势。他说,即使以转基因棉花为例,它也使棉农成本上升,收入下降。国内外的研究表明,转基因棉花会出现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次生害虫频发,农药用量加大。一方面,棉铃虫的抗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江苏沿海地区农研所的调研发现,次生害虫日益严重,并成为棉花的主要虫害。次生害虫的增加不可避免地带来持续大量的农药投入,并且使用的农药将越来越多。 二是其他病害易发,无法应对气候变化。2009年江苏省种植转基因棉花的实际案例表明,转基因棉花更容易得黄萎病和枯萎病,造成的减产严重。扬州大学的科研小组研究得出,转基因棉花不能更好地应对高温条件。 据2006年8月4日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所发布消息:中美两国科学家进行的一项历时7年的联合研究表明,尽管Bt转基因棉花能有效控制棉铃虫,但长期种植会导致其他害虫肆虐,这使得中国种植的Bt转基因棉花长期经济性不如预想。 由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合作的这一项目,是世界第一个对转基因棉花种植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评估的课题。科学家调查的Bt转基因棉花是第一种投入商业种植的转基因棉花。它因在棉花基因组中插入苏云金杆菌(Bt)基因而得名,能分泌毒素杀死棉田最主要的害虫棉铃虫。早先的一些小规模研究表明,转基因棉花能有效提高棉田单产、降低杀虫剂用量,有较好的经济和环保效益,因此已陆续在美国、中国和印度等多个产棉国推广。 中美两国科学家对中国481户棉农的长期研究揭示了问题的另一面。研究人员经过历时7年的跟踪调查后发现,这些农户在种植转基因棉花的第三年经济效益最大,他们的平均杀虫剂用量比种植普通棉花者低70%,而收入要高出36%。 但情况从第四年开始发生逆转。转基因棉花尽管抑制了棉铃虫,但它无法杀死盲蝽等其他害虫,导致盲蝽侵害棉田。当年转基因棉花种植户杀虫剂用量上升,投入成本比普通棉花种植户高了3倍,而他们的收入却低了8%。到第七年,转基因棉花种植户所使用的杀虫剂,已明显高于普通棉花种植户,加上转基因棉花种子成本也较高,使棉花种植户的收入大幅下降。 康奈尔大学教授、这一研究的美方负责人平斯特拉普·安德逊说,早先科学家曾认为Bt转基因棉花可能面对的最大挑战是棉铃虫产生抗药性,但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转基因棉花无法对付的“次生害虫”会造成更大的危害。他认为,只有尽快开发出抑制其他害虫的方法,才能让Bt转基因棉花产生明显的效益。 三方面的不确定性 对于转基因粮食的安全性,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科学家蒋高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在全球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存在激烈分歧、各国政府对其严格限制的大背景下,转基因水稻真的像农业部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所声称的那样,“不存在任何风险,可放心食用”,“转基因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唯一可选途径”吗?这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的两个“硬伤”。 蒋高明说,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问题并没有解决。大米是中国人的主食,每年我国要消费1.7亿吨大米,对其安全性问题绝对不能轻描淡写。就连积极推广转基因的美国也没有将主食批准转基因安全证书,中国科学家凭什么能拍着胸脯说“转基因不存在任何风险”呢?其实,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是该技术难以逾越的障碍,也是根本不可能逾越的障碍。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讲,转基因进入食物链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他指出,基因交流在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但大都发生在相同的种或同属的物种之间。植物和微生物之间进行基因交流,在理论上讲是零概率事件,否则,生物进化史上早就有了这种基因交流的事件发生。人类通过生物技术可以实现不同物种,甚至不同生物界(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基因交流,但对于这样的基因转移,人类不可能不付出安全代价。以转基因水稻为例,科学家希望通过Bt基因合成的毒蛋白饿死害虫,但生存是物种最基本的权利,它不吃水稻的叶子,就得吃别的植物叶子,或者庄稼或者杂草。但是,其他作物也都转了基因,杂草也通过基因逃逸带了Bt基因,那么害虫只有加速进化而与人类抗衡。其结果是,人类需加大农药用量而抗虫,这与转基因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昆虫都无法下口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对人体就没有害处吗?”蒋高明说,关于抗虫转基因作物对人体的影响,即使老鼠吃了没事,也不能说明人吃了也没事。即使对实验动物,也不是没有问题的。1998年,匈牙利籍英国科学家阿派特普斯陶伊教授在电视节目上宣称,用转基因马铃薯喂养大鼠,导致大鼠体重及器官重量严重减轻,免疫系统被损坏。这个实验结果公布后,普斯陶伊教授受到排挤离开了英国罗威特研究所。但他被除名后,很多科学家出面为其辩护,极力维护其科学家的人品,他的文章也在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重新发表。英国皇家学会最后组织专家调研,也没有完全推翻他的实验结论。 2007年,法国科学家证实:孟山都公司出产的一种转基因玉米对人体肝脏和肾脏具有毒性。2008年,美国科学家也证实了长时间喂食转基因玉米,小白鼠的免疫系统会受到损害,该研究成果发表在同年《农业与食品化学》杂志上。2009年12月22日,法国生物技术委员会最终宣布,转基因玉米“弊大于利”,这意味着转基因作物种植在法国被永久废除。 蒋高明认为,转基因至少存在三方面的不确定性:一是转基因对生命结构改变后的连锁反应不确定;二是转基因导致食物链“潜在风险”不确定;三是转基因污染、增殖、扩散及其清除途径不确定。“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带头将Bt基因转入13亿人的主食,害莫大焉!转基因生物一旦出了问题,根本无法控制,所转移的基因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可以忽略不计”的增产幅度 “转基因作物能不能增产,看美国的例子就知道了。”蒋高明说,美国是掌握转基因技术最早、最多的国家,其技术远比中国先进,但该国粮食总产量仅3.63亿吨,远低于中国的5.01亿吨;中国粮食单产为278公斤/亩,美国只有125公斤/亩。美国拥有全球最先进的农业技术包括转基因技术,耕地还比中国多11亿亩,为什么其粮食无论单产还是总产,反而不如中国呢?答案就在于“人”身上而不在“武器”身上。 蒋高明说,国内转基因的专家声称,他们的转基因水稻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产量8%,我们不知道他们与什么品种比较,是袁隆平的超级稻吗?如果是普通水稻,这个增产幅度相对于其巨大的生态风险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从土壤改良上,增产的潜力很大。据报道,云南省农科院进行的一项新肥料试验取得了非常明显的增产效果:9亩水稻增产幅度达21.55%。每亩增加的水稻产量所使用肥料的成分构成中,氮磷钾含量不足10%,但有机质含量丰富,能起到很好的改良土壤效果,而通过土壤改良提高粮食产量并不带来环境危害。 他具体指出,根据农作物种植的科学法则,影响粮食产量的因素包含“水、土、肥、种、密、保、管、工”八个方面,转基因仅在“种”上做文章,其他要素则以生态和人为因素为主。可见,转基因仅占粮食构成要素的1/8,而非“唯一可行技术”。过去30年来,我国耕地退化程度已远超过去几百年,恢复地力需要大量有机肥还田,精耕细作。而转基因是在大农药、大化肥、专用除草剂的基础上做“种”的文章,会让人越来越懒,地越种越瘦,成本越来越高,导致农作物种植恶性循环。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从过去的300多公斤/亩,提高到700多公斤/亩,现在逼近900公斤/亩,那才是真增产。转基因水稻只是对虫害有所控制而已,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相比并不增产,且连续种植几代后亩产量就会越来越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已覆盖了中国水稻种植面积的57%,即6000万公顷;杂交水稻平均产量为7.2吨/公顷,比常规水稻单产高出1.4吨/公顷。我们放弃推广非常成熟的杂交水稻的优势,而转向风险重重的转基因水稻,实非明智之举。” 蒋高明指出,刚刚获得安全证书的两种转基因水稻,至少涉及十几项国外专利。而我国正在研发的另外5个转基因水稻品系中,每个品系涉及的国外专利至少有10项。这些国外专利的持有人中不乏一些大型跨国农用化学品公司。此外,一些转基因水稻由于其原始材料来自国外机构,因此还受到其他国外所有权、法律合同的制约。这些涉嫌国外专利的转基因技术用于科研没问题,一旦商业化,就会被索要高昂专利费,这就给我国的粮食主权埋下了“定时炸弹”。 他认为,影响中国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一是农民种地积极性下降,二是地力下降,三是播种面积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是转基因技术所不能解决的。对待转基因这项高科技技术,一定要高度警惕其负面影响,科学决策,增加透明度。 西方未生产作为国民主粮的转基因小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对本刊记者说,转基因生物对环境和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已有多次报道。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加拿大转基因油菜多年种植后,因发生基因漂移,产生了能够耐受多种除草剂的超级杂草;墨西哥农民种植的美国转基因玉米,其花粉对当地野生玉米发生了基因污染,产生基因重组,破坏了当地野生玉米的遗传结构;此外,转基因玉米花粉能够让北美的珍稀濒危物种——君主蝶大量致死,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专家认为,目前转基因水稻和转基因玉米普遍使用的目的基因是Bt杀虫基因,由于使用多年,这个基因已证明是比较安全的。对此,薛达元认为,目前安全并不等于若干年后仍然安全,这种基因产生的毒素在人体和动物体内能否累积,尚不清楚。即使Bt基因已证明将来也是安全的,但是并不能表明转基因研究使用的其他目的基因也是安全的,需要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并在研究、田间试验和商业化生产的各个阶段逐步进行风险评估。“事实上,在军事、医学等多个领域都在进行转基因研究,这些领域的许多转基因研究实际上风险很大,研究者常常不敢公开他们的研究成果,甚至不敢公开他们使用的基因,否则公众一定会恐慌。” 薛达元强调,至今国外对主粮的转基因品种一直不敢商业化生产,美国虽然批准了玉米、大豆的转基因商业化生产,这些主要用于饲料和榨油,而用于主粮的转基因小麦研究虽然早已成功,但是从来没有批准为商业化生产,因为小麦是西方的主粮,相当于中国的水稻。因此,对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生产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潜在风险太大,出了问题谁也担不了责任。□ 《瞭望》文章:美国农业科学家:生物技术公司正阻挠对转基因进行深入研究 一群科学家在发给美国环境保护署的一份声明中说:“在(有关转基因的)很多关键问题上我们都无法进行真正独立的研究。”环境署正在为下周召开的有关转基因农作物的科研会议征求公开意见。 这份声明很可能会声援转基因作物的反对者,包括一些环保组织,他们一直在指责缺乏对转基因作物的深入研究,而这些作物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始料不及的负面影响。 上书环境署的26位农作物专家选择了匿名的方式,因为害怕被公司切断研究经费。但还是有少数几位同意公开接受本报采访。 科学家们指出,农民和其他转基因种子的买家必须签署协议来担保自己会尊重公司的专利权和相关环境条例。但是,问题在于,协议也禁止为了研究目的来种植转基因作物。所以,为了科研,科学家们可以自由购买杀虫剂或者一般的种子,却没有途径买到转基因种子,除非有公司的许可。但科学家们说,或者有时候根本得不到许可,或者有时候公司坚持要先审查科研结果,再来决定能否公诸于世。 这样的运作已经是个老问题,但科学家们现在决定公开申诉,因为他们已经忍无可忍。 明尼苏达大学的昆虫学家肯·奥斯特里说:“如果一个公司可以控制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研究成果,他们就能够减少任何研究可能得出的对己不利的负面结果。”奥斯特里是联合上书环境署的科学家之一。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联合抗议的科学家们声明他们并不反对转基因技术本身,他们大都来自一些大专院校实力雄厚的农业院系。他们真正反对的是转基因产业对研究的扼杀,使得他们无法给农民提供如何最佳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信息。而且,科学家们也指证,他们提供给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受到了“不当和严重的限制”。康奈尔大学的昆虫学教授埃尔森·希尔兹教授说,转基因公司“有可能会粉饰数据,而这些数据是要提交给环境署的”。 威廉·尼布是杜邦公司旗下转基因种子生产巨头——先锋良种国际有限公司负责作物研究的副总裁。他为其公司的政策进行了辩护。他说,因为转基因作物受政府监管,所以公司必须仔细监督作物的种植情况。尼布说:“为了维护和政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对转基因技术实行非常严格的控制措施。”他同时也希望能有机会和科学家们坐在一起来讨论他们的担忧。 另外两家生物技术公司孟山都和先正达,在周四声明说他们支持科学研究。但和先锋公司一样,两家公司声称之所以要和转基因种子的买家签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向政府兑现监管的义务。 但是环境署发言人戴尔·卡麦里在周四回应说,政府只要求公司监管转基因作物的抗虫性研发,除此之外相关合同的任何限制都是公司自行添加的。 先正达公司在和买家的协议中不仅禁止相关的研究,而且特别强调买家不能把先正达的转基因产品和其他任何竞争作物进行比较鉴别。 明尼苏达大学的奥斯特里博士说,他在2007年得到三家公司的许可来比较各自生产的转基因抗虫玉米对明尼苏达州的根线虫有多少效果。但在2008年,三家公司之一的先正达收回了许可,这项研究不得不中止。 奥斯特里博士解释说:“先正达之所以这样决定,是因为如果再让研究继续下去,就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北达科他州州立大学昆虫学副教授马克·波特尔回忆说,去年当转基因甜菜种子第一次卖给农民之前,他想测试这种新作物对某种杀虫剂有何反应,但是北达科他州州立大学无法和种子的生产商孟山都和先正达就发布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达成协议。 康奈尔大学的希尔兹博士认为,对农业科研的经费支持已经逐渐由政府公共部门向公司财团转移,这就使得很多科学家不得不依赖大公司来提供经费或者技术合作。“大家都怕上黑名单,”他说,“如果你唯一的研究对象是玉米的害虫,你就需要最新的(转基因抗虫)玉米(来做实验),而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样本,你就只能一事无成。”□(文/安德鲁·波兰克,林谷摘译自2009年2月19日《纽约时报》)《瞭望》文章: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答问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瞭望》文章: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答问 “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需不需要转基因作物来养活地球,而是如果我们继续接受转基因作物和背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还能不能养活地球?” 文/《瞭望》新闻周刊特约撰稿人林谷 拥有美国和新西兰两国国籍的杰克·海勒曼博士(JackHeinemann),是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遗传和分子生物学教授、挪威图森生物安全中心基因生态学高级兼职教授、前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研究员。 他1993年获得美国微生物学协会青年调查奖,2002年获得新西兰科学家协会研究奖章,2005年被列入联合国生物安全专家名册,受邀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撰写报告,并为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我的实验室几乎每天都在制造转基因生物。”他在致《瞭望》新闻周刊的电子邮件中称,“在我20年的职业科学家生涯中,我连一次都没想过要把这些转基因生物商业化。” 在最近的几封邮件里,他就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安全性及其社会经济制度问题,回答了《瞭望》新闻周刊的提问。 “转基因作物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很小” 《瞭望》:迄今为止,对于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国际社会究竟有没有达成共识?有一种看法是转基因食品1994年才问世,要对其安全性盖棺定论为时尚早。 海勒曼:我认为,针对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目前并无定论。但是在2007年到2009年末,由法国科学家吉利-艾瑞克·索拉里尼带领的科研团队在转基因作物的动物实验中发现了相当确凿的对动物有害的证据,他们的发现在国际生物学期刊上发表之前就得到了国际同行的高度评价。 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研究分为好几种。第一种是人体健康研究,包括用实验来获知某种作物的短期和长期的效用和后果。而这样的研究包括对动物一生的测试这样的长效实验。要完成这样的实验,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一支独立于产业利益而又技术精良的研究团队,以及政府的相关法规来确保获得转基因种子和植株作为研究对象。但现实中往往无法满足这样的条件,大公司以专利权保护为由拒绝提供转基因作物的种子来供独立科学家进行安全性研究,这就严重阻碍了开放与独立的科学研究。我相信,如果真正做到这些条件,对于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早该得出科学的结论了。 而同样的问题也妨碍到第二种环境安全性研究——经费不足,社会大环境并没有扶植独立和严谨的科研力量,作为实验对象的转基因种子和植株很难获得。有一种傲慢的偏见认为环境测试只能在室外进行,所以不少转基因作物被匆忙投放田间试验。诚然,有些最终问题的确需要甚至更大规模的田间实验,但是,很多令人困扰的问题完全可以更早和更好地在实验室里解决。例如,根据我2004年的研究,在田间试验的规模下将转基因逃逸作为安全性问题来研究完全没有必要。在实验室里研究转基因在自然界何时以及如何逃逸效果会好很多,而且还可以为田间实验提供宝贵的参考和依据。 最后一类是在社会层面的安全性研究,这主要是指对农业和农业技术的远瞻性战略思考,事关食品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的大局。由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共同支持的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已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发现转基因作物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很小。原因或者是由于作物本身的特性,或者在于背后掌控转基因专利权的西方跨国集团。巨大的利润落入了私人公司的腰包,而要全社会来为其风险买单。同时,转基因作物背后由供应商主导的运作已经控制了相当多的资源,这些资源原本可以投入到更为重要的农业技术研发,例如农业生态学、农业资源就地保护,以及扶植有竞争力的农作物种植者的群体。 “商业资金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分化和重组科研团队” 《瞭望》:如果转基因作物真像其反对者指责的那样威胁食品安全和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主权,并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为什么世界上还有不少科学家在进行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利益驱动会是主要的推手吗? 海勒曼:全世界究竟有多少科学家真正热衷于将遗传工程用于制造转基因作物呢?很多人将下面两类人混为一谈:一类是为数甚多的分子遗传学家,一类是为数较少的在开发转基因产品的科学家,他们受到相关产业资助,有雄厚的资金作后盾。 我自己就是一个分子遗传学家,我的实验室几乎每天都在制造转基因生物。在我20年的职业科学家生涯中,我连一次都没想过要把这些转基因生物商业化。它们对于解答生命的奥秘至关重要,而这些发现某一天也可能被投入实际运用。许多植物学家将遗传工程用于协助育种或者改良作物,但并没有直接将遗传工程本身商品化。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科学家们从不把制造转基因商品作为我们存在的理由。只要不被专利保护所操控和滥用,也无须推广转基因商品,现代生物技术才真正能为人类造福。 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资金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分化和重组科研团队。根据国际农业发展科学与技术评估机构的调查结果,一小部分跨国生物技术公司在农业技术研发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发展中国家相应投资的总和,而且比主要发达国家对公共事务的投资还要略高一筹。所以,科学家被顺理成章看作是转基因商品的支持者。而事实上绝大多数遗传学家并不会对转基因作物有太多想法。即便是那些有想法的,也常常不想在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上纠缠太多,因为聪明的做法是:要么迅速支持转基因,要么彻底不闻不问。否则,如果想在转基因问题上保持批判性的职业眼光,就意味着你会很容易得罪公司和政府,自毁前程。 所以我认为单纯追逐利润只会成为很小一部分科学家参与开发转基因商品的动力,而更大的动力来自事业上的发展机遇和就业的保证。不少政府越来越将研究经费和产业目标挂钩,而一些原本公立的研究机构也从商业利益的角度来定义成功。面对科研团体和商界之间强有力的结盟,科学家们正在学会保持沉默,或者沦为摇旗呐喊者。 《瞭望》:如何养活地球上这么多人口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而气候变化让这个问题更为棘手。转基因技术一度被誉为解决上述问题新的“灵丹妙药”,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在全球纷纷抢注了针对气候变化的基因专利,也预示着会在已成天文数字的转基因研发投资上再下赌注。转基因真是“灵丹妙药”吗?我们还有没有别的更好或者更安全的解决粮食问题的方案? 海勒曼:当然有了。科学家早已研究开发了其他多种农业技术,它们绝非出于政治目的而被推出,而是被业界广泛认可,成为远远优于转基因作物的选择。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需不需要转基因作物来养活地球,而是如果我们继续接受转基因作物和背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还能不能养活地球?假如说没有转基因作物,人们就会挨饿的话,那么今天人类早就该灭绝了。如果想让生物工程技术真正造福于民,我们就必须改变目前利用遗传工程的方式和原因,特别是现有的商业模式。 为什么美国成了转基因大国 《瞭望》:美国政府在很多问题上毫不掩饰优先保护自身利益的价值取向,美国民众也向来珍视自身的健康和生计。如果转基因作物真能被跨国公司用来垄断市场,严重伤害农民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并导致潜在的健康和环境风险,为什么美国反倒成了转基因大国? 海勒曼:我首先不同意这样的假设:美国是个民主国家,所以接受转基因作物也必然经历了一个民主的决策过程。我拥有美国和新西兰双重国籍,在美国生活了近32年。但作为一个职业遗传学家,我对美国的转基因产业也知之甚少。绝大多数美国人同样对此问题没有任何参与讨论和决策的机会,就像历史上绝大多数美国人针对吸烟或饮酒是否有害的议题也未能参与讨论一样。 但这并不是说美国人愚笨或者懒惰,而仅仅说明了美国的社会舆论常常推崇商业文化,不少人也想当然地认为企业家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带来福祉与进步。不过,对转基因质疑的美国人越来越多,反对的声音也越来越响。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在拒绝产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而倾向于选择当地原产的和有机的食物。 《瞭望》:我们的印象是,不少欧洲国家对转基因作物比美国采取了严厉得多的限制措施,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包括让公众发挥非常积极的监督作用。你是否能就此介绍一下? 海勒曼:我认为在转基因问题上比较“欧洲人”和“美国人”会误导大家。如果你在街上问一般的美国民众,他们会提出和欧洲人同样的诉求:要求严格标识转基因食品。在对转基因的管理层面,欧洲与美国和加拿大并无二致。 如果有差别的话,最关键的是,欧洲人在更有效和强硬地呼吁针对转基因标识立法和严格执法,在新闻舆论上推动对转基因的讨论,也在赞助对转基因的安全性研究。而美国还没有法律法规来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尽管在民意测验中他们是支持为转基因标识立法的。 美国在指责欧洲人利用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美国转基因产品。但是,我预测只要美国看到相关的战略和经济利益,就会毫不犹豫用安全性检测来限制进口产地包括中国在内的来自他国的转基因商品。 “跨国公司已经准备好将利润凌驾于食品安全之上” 《瞭望》:反对者指出转基因的关键技术专利已经被少数跨国公司所垄断,所以如果某一个国家决定商业化种植转基因作物,跨国公司就会长驱直入,用专利保护权等手段垄断该国市场,使其丧失对该作物的国家控制权和食品安全。这样的指控是否站得住脚?是否已经有类似情况发生? 海勒曼:我认为这样的指责是成立的。从某些角度而言,转基因作物的开发还处在早期,因为绝大多数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只在一小部分国家生产和出口,包括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和巴西。但是阿根廷的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整个国家已经严重依赖生产美国孟山都公司的专利转基因大豆用于出口,国民经济和食品安全因而岌岌可危。但阿根廷并不认可种子专利,孟山都公司在已经从销售转基因大豆种子中获利丰厚之后,还在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阿根廷大豆的欧洲进口商支付专利赔偿金。转基因专利协议禁止农民保留当年种子,只能在每个播种季节重新购买。而一些大型生物技术公司已经明确拒绝向未能履行转基因种子专利条款的发展中国家出售种子。这就意味着跨国公司已经准备好将利润凌驾于食品安全之上。□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2010年02月08日15:58 瞭望 《瞭望》文章: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 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机制,使公众能够参与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文/李楯 转基因水稻,已由政府部门准许在湖北试种,但争论并不就此终结。 反对者首先提出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类健康是否有害,其次是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张者强调中国地少人多,解决吃饭问题,转基因是“唯一”可取技术——当然,主张者,如农业部属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专家还有许多非常“专家”的解释,说:安全管理遵循了科学、个案、熟悉性和逐步完善四项基本原则,安全评价经过了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五个阶段。 摆在一般人面前的问题是:一件非“专家”谁也搞不懂的事,一件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健康、生命及后代的事,应怎样决策,由谁来决策?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我们所处的时代,非常值得警惕的是:在科学的名义下迷信技术,在市场的名义下迷信金钱;当社会已经分化为利益、主张各不相同的人群时,科学家、专家也会有利益,会成为不同利益、主张的代言人——因此,当我们听到“科学家说”、“专家说”时,我们就必须问,利益在何方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持何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有时,我们能听到的只是持一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的说法,而听不到另一种已被屏蔽了的科学家、专家的意见。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机制,使在事关相当多人的利益时,决策者和公众都能在充分地听取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后再作自己的选择;使公众对事关自己利益的重大决策,能够参与。 “以人为本”,在中国是新设定的一种价值观,新设定的一种执政理念的“核心”(十七大报告)。看重人,看重人的健康、生命,于是才有了在食品、药品等“入口”的东西上的绝对小心谨慎的制度安排:没有充足的、绝对无可置疑的证据证明无害于人的健康的,就不能投入市场。 历史告诉我们,即使一些人在当初做一件事时是出自“好意”,但世事有些是“始料不及”的,有些恶果一旦形成,就不可逆转。如一些现已禁止使用的药物,现已开始治理的污染,在人体内表现出的毒副作用,在水体、耕地、作为人类食品的动植物以至就是在人体内积聚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近,危害到具体的人的健康、生命;远,则危及到人类的子孙后代。我们今天这样警惕(甚至是害怕)病毒的变异,警惕人畜、人禽交互传播疾病(如SARS、禽流感、疯牛病),警惕污染的后果和因物种多样性被改变而导致的生态失衡,原因就在这里。 我们习惯于“科技”连用,但科学、技术实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科学,是一种系统化的,按照一定规范,对自然现象的认识;认识是一个过程,过程中,认识有对有错。而技术,则是建立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它实践化;由此可以带来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技术是双刃剑,它能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甚至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于是,才有了对从事技术,以至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伦理要求——核物理的研究,核技术的应用,使人类谨慎地对待此问题;计算机技术的出现,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的出现,使人类产生了进一步的忧虑,要求有制度化的制衡。工业革命,带来一种“科学的狂妄”,误认为人类能战胜一切,改造一切,为所欲为;直至提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十七大报告),才有了在新的认识基础上纠错转向的可能。 由于技术可以带来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技术的应用就不只是个伦理的问题,它更与利益密切相关——每当一个技术被应用时,我们须问:由此带来的对自然界的改变、变化和改造,在对谁有利的同时,还可能对哪些人有害?即将在中国湖北试种的转基因水稻有外国公司的多项专利,专利的所有者可在价格等诸多方面拿捏、控制种植者,而购买了这些专利的中国公司、中国技术专家也可能在即将种植,及推进转基因水稻“商业化”中,掌握“股份”或分得红利。这些,在决策前,是否也应明确地让决策者和公众知道呢? 信息公开乃法治国家通例 反对者提出:通过遗传工程技术获得在自然界中无法自动生成的转基因水稻与以往我们吃的杂交水稻有本质不同;转基因水稻并非比原来的水稻高产,只是能抗虫(有人说,虫都不敢吃,人敢吃么);由于转基因水稻仍有繁殖及与近亲交配的能力,它可能改变甚至是灭绝中国原有水稻品种;一些转基因食品引发的事件或事故(如老鼠食用曾导致免疫系统受损或出现肿瘤),至今没有向公众给出足以说服人的交代;转基因食品作为非自然食物,能否确保人类在食用后不会产生损害健康的影响(如过敏等),以至是:如果人类长期食用,代代相因,会否导致遗传性状改变,甚至是跨越物种的遗传性状改变?作为极力推进转基因水稻的公司、技术专家是否有责任在决策作出之前,给决策者和公众以清楚而让人听得懂的解释呢? 至于有专家说给转基因水稻发安全证书和给要结婚的男女发结婚证书一样,没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并说农业部的证书“一直是颁发给研发方和申报方,没有对社会公开,这也是我们国家行政审批的一个惯例”。这一点,很难苟同。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国家的通例,而行政审批不公开,只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给我们的坏“惯例”。 说“地少人多,转基因是唯一可取技术”,恐也不当。我们过去被教导有太多的“必然”,后来知道实非如是——人类于发展中往往有多种选择,而较少有“唯一”。我们过去只知道中国人均耕地少,很晚才知道以色列人口密度是中国的2倍,人均耕地是中国的45%(另,人均水资源是中国的12%),荷兰人口密度是中国的3.5倍,人均耕地是中国的55%,它们不但国民的生存质量高于我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远高于中国),以色列还在较差的地质、气候条件下盛产粮食、棉花、鲜花、水果、蔬菜,是喷灌、滴灌、无土栽培技术的使用国,荷兰则是世界排名在前的农产品输出国。而政策失误,使中国在有6亿人时,饿死以千万计,现人多了(从1958年的6.5亿增至13亿),地少了(从1958年的人均2.43亩减至1.37亩),吃饭早不成问题。可见良好的政策、良好的体制,才是提升国民生存质量的根本,同时,也是在整体上科学发达,技术进步的先决条件。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决策 就世界而言,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超过90%都是一家美国公司的产品,全世界的转基因作物超过70%的种植面积也在美国,这,除使经营者获利外,也并不能解决今日世界的贫困问题,因为占世界人口15%处于饥饿状态下的穷人不是有钱买不到粮食,而是没有钱买粮食——在今天,所谓“吃饭”问题,如果只问粮食产量,就是个伪问题。 中国在1995年前为大豆净出口国,自进口转基因大豆后,对外依存度已达80%以上,中国品种的大豆在目前情况下竞争不过转基因大豆,中国的大豆品种面临被淘汰出局而趋于灭绝的情状;而改种植转基因大豆,则须年年购买专利权在外国公司手中的种子,价格难免为人掌控。农民的利益,也是决策需要考虑的。 关起门来由少数人(哪怕是为多数人利益)决策的时代应成为过去,像转基因食品这样的事的决策,需要做到事先公布“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展现各种不同观点,在公众可以充分参与的情况下,经过长时间的辩驳论争后,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因为它事关人的健康、生命及人类后代。在这里,每个人的知情与选择都是重要的。 我们应该明确记载和公布批准一项事关民生的大事的官员姓名,明确记载和公布在这种事关民生的大事中为政府决策作证或签署专家意见的专家姓名——特别是当这种事一旦决定、实行,结果即不可逆转时——以使人民在事后评价,可以问责(当然,只是针对官员),或褒或贬(既针对官员,也针对专家);由此,使参与决策的官员和专家如中国传统对当政者要求的那样排除私利,秉承公心,在为大众而决策时,“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小》),“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真正尽心尽职,对国民、对人类负起责任来。□(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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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讲会的题目是"宋明学案"。学案就是录载学术的传承、发展、演变,"宋明学案"就是把我们国学的宋元明这个时代的国学的主要形态和发展作一个大概的介绍。这里"宋明学案"的学是指儒学,而儒学在宋明时期是以理学为主,其中又包含各个派别。我们今天讲的这个"宋明学案",是要从"宋明理学"来看看国学的发展在这个时期有什么特色和它的发展演变。一、宋明理学的起源理学发端于11世纪,但是发展的苗头可以追溯到中唐时期以韩愈为代表的早期儒学复兴运动。韩愈的儒学复兴运动有一个明确的背景,排佛。大家可能都记得几年前曾经发生过的一个重要的文化事件,法门寺的佛指舍利被迎到香港、台湾,当时凤凰卫视做了全程实况转播,特别是台湾地区的行程,受到上百万人的欢迎,后来这个佛指舍利又到泰国。懂一点历史的就知道,这个佛指舍利正是和韩愈有关,这个佛指舍利在唐宪宗的时候曾要把它迎到宫中做一个短期的供奉,结果被韩愈知道了,韩愈写了一个《谏迎佛骨表》,劝诫皇帝不要这么做,不要迎这个佛骨到宫里面来。韩愈认为佛教的进入,让人们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佛教的教义和它的僧侣实践违背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纲常伦理,因此任由其发展就会破坏这个社会的伦理秩序,使社会无法维持。所以韩愈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把《大学》提出来,高举《大学》旗帜,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来打击和压制标举出世主义的佛教,通过这种方式扩大儒学影响,开始了儒学复兴运动。还有一个人是我们必须提及的,范仲淹。从唐代末期到北宋,中小地主和自耕农为主的经济形态出现,他们的子弟通过科举进入到国家政权队伍里面,成为士大夫的主体,成为儒学学者的主体,这成为这个时代的特色。因此这种社会出身的知识人,在伦理观念、文化态度和思想倾向方面,跟中唐以前、魏晋时代,尤其士族出身的知识分子的想法大异其趣。范仲淹两岁时父亲死了,困穷苦学。这样的经历在北宋理学很多重要人物的身上都可以看到。冬天学习困了的时候,用冷水洗面来刺激精神,没什么吃的就喝很稀的稀粥。范仲淹不仅有很多讲学的成就,更是代表北宋前期儒家知识群体的精神人格,他提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每感论天下事,时至泣下",关心国家大事,以国家大事、以民生为己任的那种情怀,可以说感染了当时一代知识分子,"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这影响了士大夫风气的变化,也可以说代表了当时北宋儒家人格的发展方向。如果没有范仲淹这样的人物出现,没有这种道德精神出现,那宋明理学的出现应该说是没有前提的,也就是没有可能的。讨论理学,按照《宋元学案》的讲法,得从宋初三先生胡瑗、孙复、石介讲起,而其中两位重要人物,一个是胡瑗,一个是孙复,都是由于范仲淹的亲自推荐才得以在朝中做官,才得以从事讲学事业。二、宋明理学的真正发端我们先把这个发端追溯到周敦颐。因为周敦颐做过二程的老师,二程又是北宋道学真正的建立和创立者。周敦颐号濂溪、字茂叔,湖南道县人。二程在回忆跟周敦颐学习时是这样讲的:"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仲尼、颜子乐处,所乐何事",就是说孔子跟他的弟子颜回他们即使很贫困地生活,在颠沛流离中也保持了一种精神快乐,"所乐何事,所乐何处?"这就是周敦颐让二程兄弟经常寻求的问题。兄弟两个就开始琢磨这个问题,当时有没有琢磨通我们不知道,但是这个问题对他们后来的发展很有影响。"寻孔颜乐处"后来变成整个宋明理学一个内在的主题。理学的发端的第二位,我们来看张载。张载号横渠。张载对《易经》、《易传》,特别是对《系辞传》的解释发展出一种气本论的哲学,特别讲"太虚即气"。为什么"太虚即气"在这个时候要被强调起来呢?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最初的动机是对佛道哲学,特别是对佛教挑战的一种回应。佛教讲"空",有的时候也用"虚"这个概念,道教里边更多的讲"虚""无",从魏晋到隋唐,佛教、道教的思想影响很大。张载为了反对佛老的这种虚无主义,首先建立了一个以"气"作为主要载体的实在主义的本体论,回应佛道本体论的挑战。需要指出的是,张载和范仲淹也有关系。他21岁的时候去见范仲淹。史书讲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即一见就知道这个人是有长远大发展的人才。范仲淹对张载说"吾儒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就引导他去学习《中庸》。张载又尽读释老之书,史书说他"累年尽究其说",看了很多年之后他觉得对佛教、道教有点了解了,了解之后"知无所得",知道这里边没什么东西,然后"返而求之六经"。张载这个例子跟我们后面讲的很多理学家的例子是一样的,先有一个"出",然后再来"入",这样学问才能够最后坚定地确立起来。他通过对佛教、道教的学习,然后找到一个"他者",这个"他者"给他提供一些思想的营养,也让他看清了这些思想的一些特性。通过这样的学习,能够帮助他回来重新了解儒家的思想。你直接了解不一定能够真正了解到,所以你需要一个迂回,需要一个"致曲"。张载还提出很重要的四句话,冯友兰先生把它概括为"横渠四句",这四句也对后来理学有重要影响,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可以说不仅是对宋明的理学家,而且对宋明时代的很多知识分子都起到一种精神激励作用,即使有些人不以理学发展为志业,也都会受到这种思想的感染和激励。现在,大家对横渠四句中的第一、第二、第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这三句话都能够肯定,但对于第三句"为往圣继绝学"以及它的现代意义往往有些疑虑。其实这第三句也可以有广义的理解,"为往圣继绝学"这个"圣"字不是仅仅讲孔孟的,那是从尧舜开始的,从华夏三代文明开始的,三代文明的精华沉淀在六经,儒家则始终自觉传承六经代表的中华文明的经典,所以说,"为往圣继绝学",可以理解为,是要接续、继承、复兴、发扬从尧舜周孔到以后的中国文化的主流传统,所以这里的"学",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儒家文化的发展,而是我们夏商周三代以来整个中华文明发展的一个主流传统,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努力复兴中华文化。这代表了理学的一种文化的自觉。所以这句话即使在今天看,也是有深刻的文化意义的。三、理学的建立理学的建立主要讲二程兄弟。以往学者比较喜欢讲"北宋五子","北宋五子"包括我们前面讲过的周敦颐、张载,还有二程、邵雍。其实,"北宋五子"里边核心是二程。为什么呢?因为"北宋五子"是以二程为联结中心的。周敦颐是二程的老师,张载是二程的表叔,也是讲学的朋友,而邵雍呢,和二程一起居住在洛阳,是一起讲学讨论的同仁,可见二程确实是理学或者道学的建立者。二程中的老大是程颢,号明道,人称明道先生。程颢也是"泛滥于诸家,出入于佛老几十年,返求之六经而后得之。"关于理学,程颢在思想上有什么发展呢?他活的时候讲过这样一句话,说"吾学虽有授受,但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我们知道在中国文化史上,"天理"二字早就出现了。《礼记·乐记》里边讲,"不能返躬,天理灭矣。"这是宋明理学最直接的一个来源。程颢有一个命题,说"天者,理也。"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是他在对以六经为代表的古典儒学进行新的诠释。我们知道,在古典儒学里边,特别在《尚书》里边,它保留了作为神格的天的概念,所以就有"皇天震怒"这样的语句出现。程颢认为,我们如今在《诗经》中看到的那个有人格的"天",我们在《尚书》中看到的那个有人格的"天"并不是真正的有人格的"天",那个"天"其实是"理",是宇宙的普遍法则,这是"天者,理也"真正的思想。所以这样的"天"的概念的确是以前所没有的,理学家们把上古儒学中一些迷信的东西扬弃掉,"理"就被发展、诠释为一个上古时代六经中"天"所具有的最高的本原性的概念,理学体系便从此具有了其真正意义。史书记载,程颢这人具有一种"温然和平"的气象,对人很有感染力。有的学生跟从程颢学习几个月后感叹,如在"春风和气"中坐了几个月。一般而言理学家跟皇帝关系都不好,而程颢虽也批评皇帝,但是皇帝却很被他感染。神宗本来是很信任王安石的,王安石跟程明道政见不和,可是在程颢见完皇帝临走时,皇帝嘱咐要程颢"可常来求对,欲常相见。"这样的君臣关系是少见的,这就说明了程颢与皇帝的谈话很让皇帝受感染。程颢曾经跟皇帝说,我希望皇上你要常常注意防止自己人欲的萌发。同样的话朱熹也曾对孝宗皇帝说过,但孝宗很不喜欢,可是神宗皇帝听完程颢的话后,却拱手对说:"当为卿戒之"。意为你这样劝我,我当为你来提醒我经常警戒自己。他的兄弟就不同了。二程中的另一位程颐,号伊川。程颐18岁时到太学求学,当时主教太学的胡瑗出题考学生,题目便是"颜子所好何学"。程颐于是写了一篇《颜子所好何学论》,此文令胡瑗对他刮目相看,于是让程颐参与教学,结果当时有的京中官员就把程颐做老师来对待。程颐也曾参加过科举考试,但是考过几次未中,就放弃了。后来家里有推荐作官的机会他都让给了族人,拒绝接受。所以直到四、五十岁依旧是个没有任何出身的布衣。但是50多岁时他一下被提升为皇帝的老师,官衔为崇正殿说书,当时小皇帝即位,大臣都推荐他去给皇帝教书。但是程颐的性格与程颢有所不同,程颢是"温然和平",而程颐则是"严毅庄重",对待皇帝、太后都非常严肃,要求给小皇帝讲课时太后应在帘后同听,垂帘听讲而不是垂帘听政。在他以前,给皇帝讲书的官员是站着的,皇帝是坐着的,而他说这不行,一定要让讲官坐着讲,以此培养皇帝尊儒重道之心。此外程颐还提出了很多大胆的建议,不怕因此得罪皇帝、太后,但最后终因得罪人太多而被外派。他非常严谨,生活上也是如此,一生谨守礼训。晚年有学生问他:"先生谨于礼四五十年,应甚劳苦?"意为先生视听言动、待人接物什么都是按礼来做,是不是太辛苦了?程颐答:"吾日履安地,何劳何苦?"意为我按着礼行事使我每日就像踏在安全的平地上,有什么辛苦的,如果你不按着礼行事,那便使你每天都处于危险的地方,那才辛苦。如程颢一样,程颐也提出了理学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命题,就是"性即理"。"性"就是指人的本性,这句话跟程颢所提的命题"天即理"在理学中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都是非常核心的命题。以前学者讲人性有讲人性善、人性恶、人性无善无恶、人性三品等等,到北宋时如王安石也是受到人无善无恶的影响。程颢是用"理"来规定、界定天的概念,天是最高的本体。程颐则用"理"来规定、来解释人的本性。四、理学的发展宋明理学的发展,其最核心的人物,最简单的讲法就是程朱陆王了,前面讲了二程的阶段,后面就讲讲朱和王。同许多宋代知识分子一样,朱熹也是出入佛老,泛滥百家,然后返求诸六经。前人说他"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他既吸收了二程的思想,还吸收了周敦颐、邵雍、张载的思想,扬弃了佛道的哲学,通过对《四书》的不断地、终身地、死而后已地注释,建立了自己的理学体系。在他的体系中,提出了关于"格物致知"的一套系统的理论解释。《大学》的"八条目"里面最基础的就是"格物",格物才能致知,致知才能正心诚意。可是,什么是格物呢?汉人的解释很不清楚,把"格"解释为"来"。朱熹就通过解释发展二程思想,把"格物致知"解释为"即物穷理"。"即物",就是不能离开事事物物;穷理就是要研究了解事物的道理。朱熹讲"格物致知",最早是讲给皇帝听的。他34岁的时候,孝宗继位之后召见了他。他就给孝宗讲了"格物致知",说帝王之学,必须要先"格物致知"。第二年,他又去见皇帝时说,大学之道,即"格物致知"。皇上没有做到"即物穷理",没有做到"即事观理",所以就没有收到治国平天下的效果。可见理学提出"格物致知"这些理论,不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首先是针对帝王之学的。朱熹要给皇上讲治国平天下的道理,而孝宗皇帝是不喜欢别人批评的,所以他对朱熹的两次奏对都不是很高兴。又过了十几年,朱熹在白鹿洞书院讲学,因为全国大旱,皇帝就召集学者多提批评意见。朱熹又写信上谏了,讲"天理人欲"、"正心诚意",说皇上不能"格物穷理",所以只能亲近一些小人,没有国法纲纪,不能治国平天下。皇上听了很生气。到了朱熹晚年的时候,他又入都奏事,走到浙江时,就有人对他说,你喜欢讲"正心诚意",但这是皇上最不爱听的,这次你就不要提了。朱熹很严肃地说,我平生所学,就是这四个字,怎么能够欺君呢?他见到皇帝的时候,还是批评了皇帝,说皇帝内心里面"天理有所未存","人欲有所未尽"。有人讲,宋明理学宋儒讲"格物致知"、"正心诚意",讲"存天理、灭人欲",是讲给老百姓听的,是用来控制老百姓的思想,这个是不对的。我们看朱熹的经历,他一开始就是讲给皇帝听的,是向承担各级职务的知识分子来宣讲的。我们知道,古代对皇帝、士大夫阶层没有一个十分健全的监察监督机制,所以需要用道德的警戒、道德的修养来提醒、规戒、劝导他们,朱熹就用《大学》、《中庸》的思想来为所有的官员、士大夫确立规范。不仅仅是规范,他同时也指出一条怎样发展自己的宗旨。一个士大夫,怎么培养、发展自己,包括从科举考试开始,包括成功或者不成功,或者进入到国家的官僚事物里面,要有一个宗旨。这个为学的宗旨,就包含学习知识和发展德性两个方面。我们也可以把朱熹的思想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强调"主敬涵养",另一方面讲"格物穷理"。这适应了那个时代整个士大夫阶层的思想文化发展的要求。在朱熹的同时,已经出现了和朱熹思想相抗衡的以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思想。朱熹讲要通过广泛的学习了解来获得"理",可是陆九渊认为"理"就在我们的心中,只要返回内心,就可以得到"理",这种思想经过元代、明代不断地发展,总体来讲,还没有变成很有影响的理论。到了明代中期,新的思想运动兴起,这就是明代中后期有重要影响的心*学动,心*学动的主导人物就是王阳明。而王阳明的思想,是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陆九渊的思想而来的,所以历史上称为"陆王心学"。然而我们看王阳明的思想发展,不是从读陆九渊的书而来的,而是从读朱熹的书而来的。王阳明5岁还不会说话,等他会说话后,智力发展很快。因为不会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听他的祖父背诵那些经典,等他说话之后,就一下子成篇成章地把那些经典背诵下来。王阳明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开始读朱熹的书。朱熹讲格物致知,天下万事万物都要去了解,这样才能做圣人。于是王阳明找到他一个姓钱的朋友,一起来到他父亲官署后的一片竹林里面,打算对竹子进行"格物"。首先是他这位姓钱的朋友格竹子,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结果病倒了。王阳明当时认为是他这位朋友力量不够,于是他自己去格,格了七天,结果也病倒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王阳明自己曾多次讲到。我们可以看出,王阳明早年是多么信奉朱子的学说。但是,他的方法不是很得当。朱熹并没有让他不吃不喝,坐在那冥思苦想。朱熹的格物方法,可能并不是让人坐七天七夜,而是告诉学者应长期观察事物生长的道理,并把生长的道理与自然界的道理进行比照、结合,由此延伸到人生的道理。显然,青年王阳明太年轻了,不能全面了解朱熹的思想,可朱熹的思想对王阳明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一直到中年的时候,王阳明仍旧被这个问题所困惑,这个"理"究竟在哪儿?我们如何才能够格到?在王阳明三十几岁的时候,由于他上书要求制止宦官专权而被贬到贵州龙场做了一个驿丞。王阳明在此处生活困苦,于是他日夜静坐,终于对这个问题有所觉悟。王阳明认为,从前他去格竹子的方法是错的,真正的理是在自己的心里。我们可以看到,王阳明格物的路径是顺着朱熹的路径来的,但他所达到的结论是和陆九渊一样的。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此后,王阳明经常讲学,不断发展自己的思想。在贵州的时候,他就提出了一个口号,叫"知行合一"。何谓"知行合一"呢?真正的"知",是一定能够行的;真正的"行",也一定包含了知。到了晚年,王阳明进一步发展他的这个思想,提出了"致良知"。"良知"就是"知"、"致",就是行,发挥、实践、扩充的意思。这个时候的王阳明认为,格物,就是要在每一件事物上,去把自己的良知发挥出来。最后,我们做个总结。第一,宋明理学发展的内在理路。宋明理学的发展,首先是气学,用气学面对佛教和道教虚无主义本体论和人生观的挑战,建立一个实体性的哲学。可是仅仅讲"气"还不够,还要了解作为实体的宇宙运行的普遍规律,于是出现了理学。理学是要尽力掌握世界的规律,包括自然的规律和社会、历史、人生的法则。程朱理学把"理"当成最高的本体,把宇宙实体和宇宙规律与儒家伦理的原则结合起来,在道德实践上"理"被强化为外在的、客体性的权威。虽然这个外在的、客体性的权威有其很强的道德范导功能,但对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有所抑制的。因此,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就有了心学。陆九渊、王阳明相信人心就是理的根源,也是道德法则的根源。他们提出"心即是理",相信自己的内在价值更胜于外在权威,使人的道德主体性进一步发展。所以,从气学到理学,再到心学,宋明理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逻辑的内在的展开。第二,宋明理学出现的原因。首先,宋明理学是和社会变迁相伴随的,互为表里。宋明理学与宋代以来的近世平民社会的发展趋势相符合,宋明理学作为近世化的文化形态,可以被看作中世纪精神和近代工业文明的一个中间形态,其精神是突出世俗性、合理性、平民性,它是脱离了中世纪精神、适应了社会变迁的"近世化"过程而产生的。第三,宋明理学与外来文化的挑战有关系。中国本土的主流正统思想对待外来文化,需要经历一个消化、接收和发展的过程,对于佛教的传入,很多理学家都努力建立一个能够吸收其精华的思想体系,于是就有了理学的出现。第四,从总体的文化流变来看,宋明理学的意义更广泛,它不仅是儒家对佛教挑战的回应,同时是儒家对魏晋玄学的挑战的一种回应和消化,而宋明理学更直接面对的是自北宋初期以来的整个中国文化价值重建的时代背景,因为从唐到五代,中国文化的价值遭到了很大破坏,宋初人对五代的风气非常痛恨。在这个意义上,理学的出现,承担了重建价值体系的职能。通过对理论挑战和现实问题的创造性回应,古典儒学通过理学而得以复兴。可以说,宋明理学对汉代以后整个中国文化的发展有一个新的反省,并通过这种反省致力于儒学的复兴。从儒家角度来看,汉代以来,作为中国本土主流思想的儒学发展出现了某种中断,宋明理学是先秦儒家学说的复兴,同时也是中国本土主流传统的复兴。宋明理学道统说的意义就在此。从中古一直到现代,中国文化一直在和各种外来的文化因素的互动场域里面不断发展。儒家文化只有深入探讨作为他者的佛、道思想,才能够反过来深入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才能掌握自己的发展方向。所以,外来因素并不是儒家发展的障碍,恰恰可能为儒家思想的发展提供一些营养、契机,给儒家认识自己提供更好的参照。在19世纪后期以来,我们面临着新的现代化社会变迁的时代,遇到了更广泛的世界文明的环境,同样也遇到了社会价值的重建的课题等,重新再看宋明理学的产生、建立和发展,也有可能为我们今天提供思想文化上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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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无疑是对中国侵略最重、压迫最深的国家,七七事变的爆发,更是将中华民族置于生死存亡的境地。当中国人民被迫投入自卫战争之际,如何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便成为捍卫民族尊严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问题。诞生于抗日烽火之中,集合了一批优秀知识精英的西南联合大学,在八年历史上进行过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国际关系分析与外交对策研究,其中日本问题占有相当比重。西南联大对抗战建国的这一贡献,迄今尚未得到重视,有待梳理总结。这里,仅就联大学者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若干思考做以初步介绍,以期展示联大人在重建中日关系及建立国际永久和平秩序上的一些思想轨迹。高度重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 西南联大对于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基本与国内同步进行。有鉴于此,有必要先就中国民间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作以简略回顾。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是随着形势发展和战局演变逐步开展的。七七事变爆发的初期,日本在军事攻势上咄咄逼人,尽管国际间多有道义同情,但绥靖政策仍居主流,故人们虽坚信抗战能够成功,而何时胜利,断言尚早。1939年德国向波兰发动进攻后,西方民主国家穷于应付,处置日本问题亦难提上日程,故一般来说,民间对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提出,开始于日本袭击珍珠港之后,且可大致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初。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军对美军基地珍珠港的袭击,拉开了太平洋战争的帷幕。对于这次军事行动,中国舆论普遍认为日本资源缺乏,军力不足,支撑亚洲战场已疲惫不堪,竟又开辟第二战场,这种不自量力无疑是火中取栗,加速灭亡。天津《大公报》曾用"暴日对英美的进攻,是侵略者的最后冒险,也是日本民族最后走上切腹之路"一语加以形容,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共同看法。1942年1月1日,中国与美、英、苏等二十六国签订了标志着反法西斯侵略同盟形成的共同宣言,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士气,这一形势下,战后处置日本问题方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太平洋战火刚刚燃起,战局形势千变万化,摆在人们面前首要的任务是遏止日本气焰,反击日军进攻。因而处置日本问题虽然提出,但尚属萌芽状态,而西南联大教授钱端升、王信中,则已经站在保障远东和平的立场上,考虑到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基本原则。 第二个阶段,是《开罗宣言》公布之后。1943年11月22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联合对日作战、解决远东问题的计划。会中,对于远东战后的安排,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就是人所共知的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在太平洋地区夺取或占领的所有岛屿,将中国东北地区、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归还中国等。会议签署的《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后经斯大林同意,于1943年12月1日对外公布。《开罗宣言》在苦撑待变的中国引起的反响可想而知,人们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团结合作、打败日本的决心振奋鼓舞,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在此背景下又一次提出。 《开罗宣言》在战后处理日本问题上主要涉及的是领土问题,关于处置日本,虽有条件投降及惩治战争祸首等原则,但尚未明确日本战后应该建立什么国体。开罗会议时,罗斯福曾私下问蒋介石的意见。蒋答复说:"除了日本军阀必须根本铲除,不能再让其起来预闻日本政治以外,至于他的国体如何,最好由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如果日本国民能起来对他战争祸首的军阀革命,推倒他现在侵略主义的军阀政府,彻底消除他侵略主义的根株,那我们就应该尊重日本国民自由的意志,去选择他们自己的政府的形式。" [①]另外,蒋介石1943年11月23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交谈时,亦提到战后日本可用部分实物作为赔偿的初步设想。尽管这次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但中国舆论已开始接触到根除侵略。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这一阶段刊登了大量讨论日本问题的评论,其中有些就涉及到建立国际新秩序及经济赔偿等某些具体环节。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1944年底,持续到战争胜利之后。这一时期,英美苏同盟国在太平洋和欧洲两个战场上不断取得胜利,并在1945年2月初的克里米亚会议上讨论了战后对德国的处置。三国声明由于苏联的关系,没有提及日本,但此前中国民间在太平洋学会第九次会议的献计献策中,已经再次出现了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热潮。 太平洋学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宗敎界人士发起的一个旨在交换研究太平洋地区和平秩序意见的民间学术团体,每两年召开一次,第九次会议定于1945年1月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温泉召开,而拟具的六项议题中,与日本直接相关者即有三项,且率先讨论战后日本的地位问题。由于中国代表在1942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莱勃兰城召开的第八次会议上没能提出多少切合实际的措施,曾受到国内舆论的批评,故以西南联大常委、北大校长蒋梦麟教授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早早就着手为迎接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到来的第九次会议进行准备。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围绕这一中心展开讨论。 第九次太平洋会议中国代表团是在蒋梦麟率领下参加的,与蒋梦麟同行出发的是代表团成员、联大教授钱端升,加上时在美国,并代表中国代表团在大会致词的胡适,西南联大共有三人参加了这次万众关注的会议。[②]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在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及彻底解除武装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对是否改造日本政治和经济制度问题上则存在若干分歧。这些信息引起国内各界的极大关注,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讨论。一时,各种意见频频见于报刊,出现了从专家学者到平民百姓人人关心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现象。 抗日战争时期,西南联大自始自终对日本投入极大关注本。联大教授主办的创刊于1939年1月1日《今日评论》,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八个月的1941年4月13日停刊,但在其两年多的时间里,刊登的文章仅标题中直接与日本相关者,就达46篇,其中有傅斯年的《英美对日采取经济报复之希望》,王信中的《日本外交政策的检讨》、《日本参加欧战问题》、《日本内阁的更迭与今后的政局》,陈序经的《暹罗与日本》、《越南与日本》,钱端升的《中日战争与美国今后的行动》、《侵略集团与防侵略集团》,伍启元的《中日货币战》,邵循恪的《德意日协定与我们对策》,罗隆基的《日寇撤兵与中国抗战》,王赣愚的《美国外交的新动态--援英与制日》、崔书琴的《论美国对日报复问题》,王化成的《国际联盟与援华制日》等。联大教授主办的另一个时政评论杂志《当代评论》,创刊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1941年7月7日,其至1944年3月1日期间,刊登日本评论25篇,其中有蔡维藩的《日本的几个错误》,张桐生的《日本的空军》,王信中《十年来的中日关系》等。而发刊于1944年 12月1日的《民主周刊》,创刊八个月便抗战胜利,其后国内问题成为评论中心,但它至1946年8月2日终刊时,亦发表同类文章15篇,如曾昭抡的《攻日进入新阶段》、《克里米亚会议以后的世界》,费孝通的《祸根未除》等。至于联大教授在其他报刊上刊登的讨论日本问题的文章,如钱端升在《新民族》上发表的《论外交根本政策》,费孝通在《扫荡报》发表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和在《中央日报》上发表的《自由应无垠》,及《中央日报》昆明版上刊登的《出席太平洋学会归来钱端升谈参加经过》等,亦不在少数。 可见,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始终活跃在日本问题评论第一线,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三个阶段里,都有他们的身影。而他们以自己的知识与学者的冷静提出的真知灼见,即使今天也具有学理的和现实的价值。对战后处置日本原则的基本认识 1944年6月6日,英美军队在敦刻尔克等地成功登陆。同盟国在欧洲第二战场的开辟,预示着德国崩溃的日子不再遥远,战后如何处置轴心国,自然成为民间谈论的中心之一。一个星期后,云南《民国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的专题社论,文中对各种主张做了一番梳理,归纳出"从宽善待"、"从严惩治"、"区别对待,着眼长远"三种意见。[③] 那么,究竟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处置日本的原则呢?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中日战争爆发不久就被联大教授钱端升注意到了。1938年10月,战争刚刚进行一年多,钱端升便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日本是一个"地势及土地都有资格成为比较兴荣、比较稳定的国家",只是"因缺乏远大的外交政策,以致盛衰无常"。钱端升举例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就缺乏持久的外交政策,"今日联甲,明日联乙,今日南进,明日北进,今日拥国联,明日反国联,其唯一不变的就是向亚洲大陆侵略"。怎么对待这样一个国家呢,钱端升从维护国际安全角度出发,认为必须进行三项工作,第一是"摧破日本的武力",第二要"待日本人民以宽大",第三为"助长国联的权威,使国联成为强有力的制裁机关"。钱端升认为这三者互为联系,缺一不可,否则日本就总是一个"长为强而横,或虽弱而蓄心报复"的国家。[④]钱端升的这篇文章,中心是借鉴世界大国经验,建议中国应当制定积极的长久的外交政策,并非专门论述日本,但文中提出的三项工作,则已涉及到如何对待战后中日关系的基本原则问题。 太平洋战争爆发初期,当风云变幻的战局吸引着众人目光之时,始终关注日本动向的王信中,就思考了战后制裁日本的原则问题。王信中首先考虑的是必须解除其武装。他指出:日本发动的"九一八"事变,是扰乱远东和平与破坏世界安宁的导因,认为欧美各国过去以为日本只能侵侮中国,外交大计仍以英美政策为转移,不敢与之抗衡,以致英国曾企图利用日本牵制苏联,维持远东均势。但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它们也认识到日本不但决心吞并中国,且有驱逐欧美而独裁东亚的梦想。接着,王信中分析了日本的民族性,认为日本民族刻苦耐劳,坚毅刚强,善于模仿而富有进取精神,因此明治维新后数十年就一跃而为世界列强之一。但是,"其性情偏激,气度狭隘,急功好利而负恩忘义的习性,不得不令人寒心"。明治维新前,一切文物政制完全取法中国,维新后便负恩忘义侵略中国,且得陇望蜀,野心永无止境。再次,王信中分析了关于日本与英美的关系,认为明治维新之初,美国对日本具有好感,不但首先承允废除对日不平等条约,且积极赞助其建设。英国更是这样,因欲利用日本牵制俄国,便不惜降尊屈节,与日本订立同盟。而日本正是利用这一机会,战胜俄国,参加欧战,一跃而为五强之一。从这一点看,英国甚至可以说是扶植日本强盛的恩人。可是,日本一旦羽毛渐丰,便反口而噬。七七事变后,英美对日一再容忍退让,但日寇却咄咄逼人,最终不顾信义,利用谈判为烟幕,对英美施行闪击。太平洋战争后,日本在战场上占据优势地位,北自日本本岛,南至南洋群岛、印缅边境,完全在其控制之下,就连美国前驻日大使格鲁氏也一再对国人强调日本势力强大,决非可以轻易击溃,必须不断反攻。 在上述论述之后,王信中对英美提出五项希望,前三项针对战争而言,后两项针对战后。其第四项为:"在击溃日本之后,为防范其卷土重来起见,必须消灭其武力,为着保障太平洋上的安全,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为着去除大陆上的威胁,必须由中国来限制其陆空军的力量,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第五项为:"战后我们虽不应剥夺日本民族自下而上的权利,但为确保其和平生活起见,我们对于其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理应予以合理化的指导。"王信中的建议,核心在于彻底解除日本武力,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以保障太平洋区域的安全。因此,他强调这些都是"防范日本黷武主义的复活,及保障远东和平的最低条件",如果"战后不予合理的制裁以防患于未来",则敢断言,"以日本民族性的勇狠好斗及偏激狭隘,二三十年后必将卷土重来"。[⑤]对于解除日本武装的步骤,王信中提出战后"必须消灭其海空军及制造舰艇飞机的设备","接收其制造军火的设备"。此外,他还提出了对日本"战后政治经济的发展","予以合理化的指导",主张改革日本政体,改变日本经济为军事服务的关系等具有原则意义的问题。[⑥] 钱端升是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资深法律学家,王信中则是在早稻田获得硕士学位的国际关系学家,他们以学者的眼光审视现实政治,因此一切便能从防范日本黷武主义复活的角度,提出和认识战后处置日本的基本原则。 解除日本武装只是建立国际和平秩序的一个方面,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也包括更多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看待日本。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略,滋长了中国人普遍对这个近邻的刻骨仇恨,泄恨情绪的存在并不值得惊讶。不过,西南联大的远见之士却能从持久和平的立场进行思考。 由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是学术界里颇有影响的政论杂志,它曾批评当时在对待日本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该刊在一篇题为《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的社评中说,"一个从事战争的国家对敌国的态度,通常容易犯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感情用事地主张尽量惩罚和压制敌国,使敌国永无翻身的一日",另一种错误是"空想主义的毛病","希图将来能够树立一种和平的世界,使本国与目前的敌国都能和平相处"。社评认为,第一种错误的结果,只能是"在情感主义支配之下",使两个国家"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使战后的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康庄大道"。第二种错误,则"忽略了现实的环境,或者只重空想而不切实际,或者只谈崇高的理想而缺乏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结果不但不能使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且反因他们的意见而增加局面的纠纷"。 在以什么态度对待战败的日本问题上,评论在肯定了"我们对于日本军阀发动侵略战争,企图消灭中国,致使中国人民遭受有史以来的最大痛苦,当然是十分痛恨的"之后,紧接着提醒"我们不应因此就主张消灭日本,或使今后若干世代中的日本人民分担目前日本军阀的过失",在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必须避免情感主义和空想主义,而应以理智和现实为基础"。换句话说,就是要"理解'国与国间,无百年不解之仇'"。社评赞成《开罗宣言》的第六原则,即"待纳粹之专制宣告最终之毁灭后,希望可以重建民主睟,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缺乏之保证",认为这个原则"也应同样地应用于日本",因为"中日两国同文同种,是所谓兄弟之邦,在理论上两国是没有不能和平相处的道理。" [⑦] 《当代评论》的上述意见,可以用"宽大"两个字概括,曾任西南联大教授,时为云南大学教授的刘文典非常赞成这一立场。刘文典很少写时政评论,但他这时却写了一篇长文《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的长文。文中说:"关于国家民族的事,是要从大处想的,不能逞一朝之忿,快一时之意",何况"从东亚的永远大局上着想,从中国固有美德'仁义'上着想",中国也不应该有狭隘的报复思想。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刘文典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法关系为例,说法国之所以能奋斗到底,全凭法国总理克莱孟梭的勇气毅力和火一般的爱国心,可是,克莱孟梭的"爱国心过于热烈",就"流于狭隘,失之偏激"了。当年在凡尔赛会议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很有远识卓见地提出过许多方案,以杜绝今后的祸根,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可是克莱孟梭"被他那狭隘的爱国心所驱使,对于战败的德国专施报仇雪恨的手段,一味的要逞战胜者的威风",以致"忘记了胜败强弱都只是一时的事,历史是转变不已的,报应是循环的"。结果,由于维廉一世有意选择围攻巴黎的日子,在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帝国皇帝继位大典,法国也非要在这座离宫里签订和约不可。后来,"法国战败求和,希特勒也就偏要在当年德国俯首求和的地点,偏要在当年福煦元帅威迫法国代表的那一辆火车上,威逼法国的代表"。刘文典不厌其烦地叙述这段历史,目的是为了说明在处置日本时不应有报复心理,因为正是"克莱孟梭一味的要报普法战争的仇恨,全不顾虑到德国人后来的报复",最后方"把一个德意志国家,日尔曼民族,逼迫到无路求生的地步"。[⑧] 根据上述历史教训,刘文典明确提出"对于战败的日本务必要十分的宽大"的意见。他主张"不但不要用威力逼迫这个残破国家的遗黎,还要在伐罪之后实行吊民,极力维护这个战败后变得弱小的民族"。其理由是:日本"自立为一个国家已经一二千年,我们既不能把他根本夷灭,改为中国的一个省分,依然让他做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也就应该有个待国家之道"。末了,刘文典语重心长地说:"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大国家民族的关系,是东洋和平的础石,今日应付处理稍有失当,就会种下将来无穷的祸根",德国与法国的循环报复,是为时不远的殷鉴,希望政治家和各界人士,"把眼光放大放远,平心静气的筹划一番,作一个可以垂之久远的打算。" [⑨] 联大人的上述认识,表明他们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面对的不只是摆在面前的战争善后问题,也不只是考虑到重建两国的关系,他们想的是更为长远的国际永久和平,这正是包括联大人在内的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对日本采取宽大政策的思想基础。伍启元教授在《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中曾用一段简练文字对此做了概括,他说:"这次战争的目的,在消灭阻碍人类文化进展的法西斯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树立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在对轴心国复仇"。[⑩]显然,联大知识精英在制定战后处置日本原则这一问题上,已超越了国仇家恨的民族意识,表现了服从世界和平利益的理性态度。战后处置日本的若干具体意见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已有诸多著述,故这里不再赘述惩治战犯、解除日本武装、收回失土等为人熟知的问题,仅介绍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民间经济赔偿、日本政体改造、天皇制度应否保留等三个问题。 (一)赔偿问题 前文说到,在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上的主流舆论是主张宽大对待,但宽大是有尺度的。伍启元教授是对日宽大的支持者,同时也是经济赔偿的坚持者,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没有强迫的捐献,没有惩罚的赔款"的观点,极表赞成,认为对这种战胜国向战败国提出赔偿要求观念的修正和限制,主要表现在战胜国不应要求军事赔偿,只应要求补偿平民损失方面。基于这一立场,他提出:"轴心国战区中所有的非法残暴的行为,在占领区中所有的剥削的抢夺,及在一切区域中不合理地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的同盟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至少在原则方面,同盟国是应该要求赔偿的"。对于中国来说,日本在东北、华北、东南、闽粤、华中等地"所加诸中国平民的损失,所作的各种剥削,所抢夺的物资,及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诸中国人民生命财产的杀害与破坏",是"不可宽恕的","至少在原则上应使日本全部负担这些过失的赔偿"。[11] 《当代评论》与伍启元的观点一致,它认为免去日本对中国战费的赔偿,只是为了表示宽大,但如果不向日本提出归还"他们在中国所劫夺的资产,或不必负担他们能力所及的对是国平民的损害赔偿",那岂不"变成侵略及罪行的鼓励者了"。因此,它主张"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强使日本这一代的人归还日本所劫夺的财产,并负担他们侵略所引起的损害赔偿"。[12] 按照放弃军事赔偿,只进行民间损失索赔的想法,伍启元开列过一个包括十四个项目的赔偿范围:"(一)日本(指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本人民、日本所支持的伪组织及汉奸)在战区及占领区(包括东北)中对中国人民所抢夺、征取,以及少数代价强购的粮食、牲口、原料、矿产品、制造品、房屋,和其他物品,应全部作合理的赔偿。(二)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工厂矿场所加的破坏,及对战区或区中对工厂矿场所作的抢夺或迁移,应全部加以赔偿。(三)日本在战区或区中对中国交通的破坏及对中国交通工具的抢夺、征取,与移动,应全部加以赔偿。(四)日本在中国沿海沿江所给予是中国船艘及渔业以各种损失,应由日本负责赔偿。(五)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中对中国农民强制改变生产及因其他压迫而引起的损失,应加以合理的补偿。(六)日本对中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自陆空水三方面军事侵略所加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补偿。(七)日本在中国有计划地施行毒化政策,强制人民种植毒物及吸食毒物。此种政策违反人类道德及国际协定。将来中国因消毒(消除日本毒化政策)所须之各种费用(如戒烟院之设备等),应全部由日本赔偿。(八)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所抢夺中国的古物及有历史价值的物品应全部加以交还;日本对其他中国公物的夺取,亦应全部交还。(九)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所作的破坏,及在战区与占领区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的一切损害,应全部赔偿。(十)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掠夺的白银准备、外汇准备。及其他资产,应全部交还。(十一)日本所发的一切敌伪钞票,应于中国政府收回后,由日本依法给以黄金兑现。(十二)敌伪在占领区中所征收及接收的一切罚款、租税,及其他收入,全数应交还中国。(十三)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人民的虐待,对中国人民强迫劳役,对中国人民征兵,和对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应对全部损害加以赔偿。日本对俘虏的非法待遇,亦应列入这一项范围之内。(十四)日本在亚洲各地对华侨生命财产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赔偿。"[13] 根据以上项目上,伍启元统计的损失为:工矿8亿美元,交通6亿美元,沦陷区人民和亚洲各地华侨财产5亿美元,金融8亿美元。上述相加,为27亿美元,以1937年美元比价折算,最低也达20亿美元。进行这一统计后,伍启元强调这个数目"过于保守","而绝不会估计过多",他认为较合理的估计是40亿或60亿美元,但这并未包括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抢夺中国的文物、书籍、及设备公物等,也未包括对占领区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虐待、强迫劳役与服兵役、对中国俘虏非法待遇,和所施行的毒化政策。[14]由于这些事件损害的数目,带有战胜国的主观判断,难有客观标准,因此他不愿加以推测。 与伍启元和《当代评论》的主张不同,刘文典根据日本的承受能力,认为经济赔偿也应放弃。他说:无论哪种经济赔偿,最终"实际缴付赔款的是无辜的后代人民,而不是战争的责任者","何况近代战争都是倾注全部的金钱物力,打得民穷财尽,才分胜负。再要战败国的无告穷民支付那天文学上数字的赔款,事实上也是办不到的"。[15] 刘文典是个个性很强的学者,常常提出与众不同的意见。这个特点,也在索赔问题上有所表现,这就是他虽然不主张要求日本经济赔偿,却强调文化赔偿。 刘文典说:提到"文化"两字,真令人按捺不住感情。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这次世界大战,"无论打得怎样猛烈,两方总还多少顾惜一点文化。英美的空军固然不肯柏林大学,就以德国那样的野蛮,也还没有肯炸牛津、剑桥和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因为双方都以文明自居,一面也以文明国待敌人"。可是,唯有日本"把中国视为一群野蛮人种,自从开战以来,日本空军一味愿要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故意的、有计划的专拣中国的大学图书馆做投弹的目标,这真是世界历次战争上所没有的野蛮残忍手段,人类历史上的耻辱。" [16] 刘文典进一步阐述到:"中国这回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固然极大,但是那些都还是有形质可计算的,也就是有方法可补偿的",而"文化上的损失,这是无数字可计算的,无方法可补偿的"。他发问到:"假使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被毁,柏林大学、牛津剑桥被炸,试问赔多少万亿金镑可以抵补呢"。他历数了日本对中国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的有计划毁灭,痛心地说"秘笈珍本,天球河图般的实物都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祖产,世界文明上的遗迹,绝不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资所能赔偿万一的","日本既对世界文明犯了大罪,就应当教他把他们所保存的'文物'拿来赔偿我们"。[17] 关于文化赔偿的办法,对日本十分熟悉的刘文典可谓如数家珍。他说:"近几十年来日本财阀倚仗着金钱,乘中国民穷财尽,用巧取的方法,贱价收买去的文物,如岩崎氏的丽宋楼藏书,住友氏的多钟鼎尊彝,都是中国的鸿宝重器,不能让他永远沦于异域"。另外,帝室图书寮所藏的宋版唐钞、金泽文库收藏的儒释典籍、正仓院的千年古物等等,也可以用作赔偿。这番话当然是带着情绪说的,连他本人也不得不紧接着承认这个意见"不一定是对的"。[18] 在谈到赔偿问题时,西南联大早在战争初期便承担了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是中日战事史料收集工作。此项工作是政府有关部门交给联大历史系姚从吾教授主持,现保存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研究所的"朱家骅档案"中,有一本署名姚从吾的《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该书开篇为"工作目的",称:"欲及时蒐辑已发表关于中日战事诸史料,以免日久散佚;并欲由此基础,以期进一步蒐辑关于此次战事的正式公文与当事人的公私记录,集中保存,他日得以成立一'中日战史文库',或国立图书馆的一个战史部。主旨在(一)系统的保存。(二)可利用已蒐辑的战事史料,分别编纂,以期树立若干间架,他日能完成若干种长编式的著作。"书中还策划了一个庞大的计划,拟收集中外报刊、专书、言论、图片、政府命令公告、未刊手稿等,分别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体例编辑《中日战事记事汇编》,与熊克《中兴小历》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体例,编辑一部《中日战事纪略长编》。同时计划编辑的,还有《中日战事分区记事长编》、《中日战事书目提要》、《昭忠录史料汇集》等。[19] 这本草于1938年8月蒙自分校、1939年3月增订于昆明的计划执行情况如何,笔者尚未见到详细材料,但1944年5月姚从吾在致朱家骅信中说"西南联大历史系主办之抗战史料征辑会,自二十六年(1937年)成立以来,已将八年,工作继续,乞未中断"[20],证明战争爆发之际,这项工作便同时开始了。1946年6月上旬,西南联大与北平图书馆合组的中日战事史料征辑会正式结束,收集之各种资料168箱,全部交由北平图书馆接收。[21]联大历史系从事的这项历时九年的工作,除了保存战争历史资料,为后人了解战争全貌提供资料外,也带有为战后赔偿提供佐证的动机。 (二)政体问题 战后解除日本武装和战争赔偿,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必然措施,但而真正的关键还在要使日本的政体不再成为产生军国主义的温床,彻底铲除日本再次对国际和平形成威胁的基础。因此,战后处置日本诸事中,最为核心的无疑是对日本政体的改造。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政治学家罗隆基这一点尤为强调。他说:"这次世界大战的目的,在同盟国方面,是奠定世界民主的基础",无论哪个国家,"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有和平,没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没有和平",所以,无论是处置德国,还是处置日本,前提都应当是怎样使它建立起民主制度。[22] 《当代评论》也持同样主张,它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说"只要对日本表示宽大,则中日两民族便可以永久和平相处",凡是了解近数十年日本现状的人,不能不承认"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日本有极深固的势力"。对于这种"以侵略为民族理想及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不彻底消灭军阀主义与侵略主义,不在政治上建立宪政传统,不改变黩武主义的教育与宗教,则日本就有可能"再成为侵略的潜势力",以至"不难在二十年或三十年后又再度成为危害和平的祸首。" [23] 按照西方民主国家模式对日本政体进行改造是势在必行的,可惜当时中国本身的民主制度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这就使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缺乏底气,改造的途径与方法自难展开。 (三)天皇问题 铲除军国主义温床问题,既包括建立民主政府、制定和平宪法,同时还涉及到一个绕不开的国体问题,即天皇制度是否应当继续存在。 前文提到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在日本天皇制问题上的意见交换,是一次私下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不过,美国的一些类似舆论很快传到中国,如史密斯氏在《美国政府战后处置日本的计划》一文中所说"至于皇室的命运,我们准备让日本国民去决定",《生活》、《时代》、《幸运》三杂志联合草拟的《日本投降的条件》中也说"我们并不建议强迫日皇逊位,或改变日本的政治机构"等等,曾相继在中国媒体披露。而1945年1月的第九次太平洋学会上,各国代表在是否保留日本天皇制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在中国民间引起爆炸。1945年9、10月间,美国合众社社长白里访问重庆,在一次宴会上蒋介石主动对他说起开罗会议与罗斯福的意见交换,合众社遂将蒋介石与白里的谈话全文发表,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注意。10月18日,杜鲁门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赞同天皇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人民的自由选举,并称蒋介石的意见用意甚善。[24] 但是,通观中国民间的主流舆论,则坚决主张废除天皇制度。第九次太平洋会议,昆明《正义报》特发表《战后日本的地位》社评,表示了"坚决主张摧毁日本的天皇制"的态度。指出"天皇是战争的罪魁","天皇制更是日本青年向外侵略,顽强作战的精神原动力","天皇制不取消,日本的自大狂和忠君爱国的思想即无从取消,日本国内的民主势力也就不容易抬头"。[25]《正义报》的立场得到社会学家、联大教授费孝通的响应,他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就是作为声援而撰写的。 费孝通的文章发表于第九次太平洋学会结束的第二天,他对太平洋学会上一些人放任日本天皇制继续存在的态度表示极大不满。针对英美国家有种认为日本天皇和英国皇帝相同,既然英国皇帝没有阻碍英国民主的发展,日本天皇也不该成为日本民主的阻碍的舆论,费孝通指出"事实上天皇和英皇是不同的","天皇制度和民主政治是不相容的"。他分析说,两者的不同在于首先是"天皇制度中直接包有军权的部分",虽然"在表面上日本是模仿英国的政体,有国会,有内阁,而且内阁得向国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海陆两相却不向国会负责,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的。在内阁更迭的时候,军部可以不受影响,反之,若是军部不满于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们可以退出,不推荐任何人选,使内阁垮台"。正因这种体制,"日本民主基本上变了质,成了一个骗人的招牌,作军部统治的烟幕。"费孝通断言"军部统治的基础就是天皇制度,天皇不废,日本人民也永远不会享受民主的政制。"其次,费孝通还分析了日皇与英皇的不同还在于"天皇是日本统治阶级的家长","天皇是被认为神权,他即是像桀纣一样的暴戾,人民也不能革他的命"。这种"宗教信仰上的绝对性",使天皇也成为"军阀财阀的家长",并且"造成了军阀财阀的绝对性",这就使"日本的社会结构也就永远说变不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根据以上理由,费孝通认为不仅"天皇制度是阻碍日本民主的根本力量",并且在"天皇制度下的日本很难有自动的蜕变"。为了太平洋的前途,也为了日本人民的自身利益,他主张必须利用这次日本战败的机会,"代替日本人民把这个'神的代表'烧了送回上天,使他不致在人间作祟"。[26] 废除天皇制度,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人一致主张,不过刘文典又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修正。他认为日本政体改造的关键,在于推翻皇位改建共和国体,而不在是否保留"天皇"这个名号。有着考据癖的刘文典,说"天皇"这个称号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唐代武则天临朝时,臣下尊称她为"天后",把她的丈夫唐高宗称作"天皇",日本的典章制度多抄袭中国唐朝,于是也跟着叫自己的君主为"天皇"。后来,天皇这个名号被人利用,硬说天皇是天上神明降世,要统制世界万国。刘文典主张"天皇"可以保留,但名号需要改变一下,削去"天皇"两字,改称"日本国王",以"防止将来再被人利用曲解"。其实,对于天皇问题,刘文典认为这属于日本自己的问题,"用不着我们去强做主张",一定要去主张,"反而会伤害感情",到头来可能"适得其反"。总之,"日本本身的事,让日本人自己去管,牵涉到别国利害的事,大家商酌着办",唯有"大家一致维持拥护的办法","才能垂之永久"。[27]在几乎异口同声要求废除天皇的舆论下,刘文典的意见的确有些出入,但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则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永久和平。 抗日战争结束后,西南联大知识精英对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其中有些意见也很有代表性,如冯至就曾在一篇专文中反对在处置日本问题上吹嘘"大国民风度"[28]。不过,由于对日本的清算已决定在旧金山会议讨论,也由于国内矛盾凸显,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移到反对内战问题,故本仅论述的范围仅限于在战时。 出现近七十年前的这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本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且当时人们各抒己见,有异有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今天,旧事重提,并非对这段历史的眷顾。当前,中日两国关系虽然被称之为破冰阶段,但在历史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少分歧。在这种形势下,回顾联大知识精英当年的见解,更能展示他们关心祖国前途、爱护世界和平的积极精神。这一点,无论何时都是最宝贵的。 (2007年7月10日 东京) [①] 《论日本战后国体》,重庆《大公报》社评,1944年1月31日。 [②] 《太平洋学会开幕将专注讨论战后处置日本方法》,云南《民国日报》1945年1月9日。 [③] 《战后处置日本问题》,云南《民国日报》社论,1944年6月15日。 [④] 钱端升:《论外交根本政策》,《新民族》第2卷第13期,1938年10月9日。 [⑤]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⑥] 王迅中:《战后远东和平的展望》,《当代评论》第3卷第4期,1942年12月7日。王迅中即王信中,在西南联大注册的名字为后者。 [⑦]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这篇评论文末署名"启"的执笔者,当是联大教授伍启元。 [⑧]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⑨]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⑩]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1]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2]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3]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上),《当代评论》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14] 伍启元:《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下),《当代评论》第4卷第7期,1944年2月1日。 [15]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上),《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0日。 [16]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8]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19] 姚从吾:《卢沟桥事变事变以来中日战事史料蒐辑计画书(草稿)》,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0]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4年5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1] 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6年6月9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存。 [22] 努生:《民主化日本》,《民主周刊》第1卷第6期"短评",1945年1月20日。 [23] 《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当代评论》社评,第4卷第6期,1944年1月21日。 [24] 《日皇存废问题》,昆明《中央日报》社论,1945年10月23日。 [25] 《战后日本的地位》,昆明《正义报》社论,1945年1月12日。 [26] 费孝通:《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昆明《扫荡报》"星期论文",1945年1月21日。 [27] 刘文典:《日本败后我们该怎样对他》(下),《云南日报》专论,1944年3月31日。 [28] 见冯至:《记忆与忘却》,《自由论坛》(周报),第32期,1945年9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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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6日,贺卫方先生站出来公开质疑重庆的“唱红打黑”,认为重庆的“打黑”违背了司法的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才有司法正义,有司法正义才有法治国家。因此,重庆打黑是“以黑打黑”,属“强权即公理”,破坏了三十多年法治建设的进程,令其产生“文革重演,时光倒流”之感。看来,贺卫方此信在重庆司法界激起了巨大反响。此后,李庄漏罪案悄然撤诉,全国律师界和法学界似乎一片欢呼,甚至有人声称重庆的天“终于又青了”。但是,在重庆街头巷尾,听到的声音却正好与律师界、法学界相反。“唱红打黑”以前,重庆司法界也许有程序正义,但是,黑恶势力猖獗,1000多个凶杀案破不了,普通重庆人的日常生活提心吊胆,遇到车匪路霸不敢声张,遇上偷盗打劫只好“破财免灾”。“唱红打黑”以后,重庆人“重庆”了!他们觉得重庆的天重新成了“晴朗的天”,他们赞颂薄熙来、王立军是重庆的“青天”。怎么回事呢?法津人的“天晴”时,普通重庆人却“夜深沉”。普通重庆人“天晴了”,法律人却感到“夜色无边”。原来,法律人所要求的是“程序正义”,而普通人所要求的是“实质正义”。在法律人看来,只有“程序正义”才是正义。违背“程序正义”,即使在实质上抓住了真正的罪犯,也是不正义的。在普通人看来,实质正义才是真正义,程序是否“正义”是第二位的。 程序正义,罪犯遍地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杀人案是一个富有启发性的例子。美国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了他的前妻和前妻的新男友,刀法凌厉,手段残忍。而且,辛普森或许是“激情杀人”,不是蓄谋已久,也只粗粗地销赃灭迹,留下了大量证据。当警察要逮捕辛普森时,辛普森又驾车逃跑,抗拒执法。就这么一个作案动机强烈,情节恶劣,证据充分,且疑犯拒捕的杀人案件,放在任何一个没有学过法律但具备起码正义感和推理能力的人来看,都是铁证如山,死罪难逃。但是,辛普森聘请了一个强大的律师团,该律师团充分运用程序正义原则,巧妙地质疑每一个重要证据和判断,最后,对辛普森的刑事诉讼失败,辛普森被无罪释放。可笑的是,在同一事件的民事诉讼中,辛普森败诉,被判3300万美元的民事赔偿。本来,这桩所谓“世纪审判”应该引发对程序正义原则的根本质疑。但是,在中国司法界和舆论界,全部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所谓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上去了。因为中国的司法界和舆论界都将美国的司法制度视为榜样,将程序正义原则视为至宝。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学界无视该原则的内在缺陷,无视司法实践的复杂性,甚至无视像重庆“唱红打黑”的正当性,以程序正义裁判一切司法行为的正当性,表现得非常偏执,称得上“程序迷信”。贺卫方先生的公开信和随后中国法律界某些人的欢呼,就充分地表达了这种“迷信”。 在百度搜索:“辛普森案”是怎么回事?最佳答案中有一段有趣的旧闻:在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中美刑事审判实务高级研讨会”上,曾担任辛普森案辩护律师的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艾伦·德肖微茨先生的许多观点体现了对程序正义、无罪推定原则的反思。例如,艾伦认为,按无罪推定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是“一项糟糕的制度”。艾伦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刑法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中国如此,美国也是如此。”显然,这是来自美国司法实践者和思考者的真正的声音。即使辛普森无罪释放,艾伦也无法从内心确认辛普森不是罪犯。每当被问及“辛普森是否犯罪时”,艾伦总是避而不答。作为一个律师,他是成功的。他成功地将一个罪犯辩护成无罪,因此而成为优秀律师。但是,艾伦内心是否真的能够安宁?律师的责任就是将罪犯辩护成无罪,重罪辩护成轻罪?就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践踏正义?按照程序正义原则,律师的角色似乎注定了只能如此。但是,这样的正义是公众需要的正义吗?我知道,在崇尚程序正义的人看来,我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问题。凭什么先入为主地说辛普森是杀人犯?既然通过美国司法界长达九个月时间的辩论、举证、审理,最后将辛普森无罪释放,那就说明辛普森无罪。严格按照程序正义的逻辑,辛普森是否杀人这个事实本身并不重要。因为,依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事实属于真相,真相属于彼岸世界,属于神。人间没有真相,只有证据。证据如何收集、如何采信,如何分辨轻重真伪,只能依靠程序。最后的结果是由这套程序说了算。即使辛普森真的没有杀人,另有凶手,但这套程序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辛普森就是杀人犯。但是,在普通美国人看来,这样的程序正义无疑于保护罪犯。从逻辑上说,程序正义固然可以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警察或法庭侵犯,但是,却可能会放过每一个罪犯。在程序正义的游戏规则下,公民不再需要害怕政府,害怕司法机构,但需要害怕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是正义吗?美国经典电视剧《黑暗的正义》的主角,法官尼克,道出了人们的心声:“作为警察,我无法阻止我的猎物钻法律的漏洞,可我相信法律制度;作为检察官,我的案子经常被无孔不入的律师推翻,可我相信法律制度;作为法官,我的手脚被法律条文所束缚,可我还相信法律制度;直到我的妻子和女儿被害,从此我不再相信这个制度,我开始相信-----正义!”贺卫方们总是说,政府滥用权力比犯罪分子钻程序正义的空子带来的危险大得多。因此,宁可用“米兰达警告”约束政府,也不能让政府以减少犯罪之名滥用权力。但是,作为被害人及其家属,眼睁睁地看着罪犯逍遥法外,是难以释怀的。如果有一天贺卫方的妻子被杀,但罪犯因享受程序正义原则的保护而难以认定,贺卫方还会相信这个程序“正义”吗?贺也许能有这份觉悟,因为他总把各种各样的政府滥权记在心上,念兹在兹,因而接受周围人对他的犯罪。但是,要求所有人都有这份觉悟,那岂不相当于“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吗?贺卫方要求重庆人民稍安勿躁,遵守程序正义的游戏规则,“宁可放过一千,绝不错杀一个”,在重庆人民听来,这不是放纵黑恶势力横行吗?在重庆的许多受害者以及家属听来,这样的人难道不是黑恶势力的帮凶吗?在复仇的欲火烧得正旺的人听来,贺卫方不是在要求“存贺卫方们的天理,灭复仇者的人欲”吗?须知,受害人的复仇欲望正是实现司法正义的动力啊。作为美国的纳税人和诉讼当事人,一方面感到实质正义得不到伸张,另一方面却还得为这套程序正义的司法制度支付高昂的税收和高昂的诉讼费用。有统计资料说,美国的警察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和狱政系统以及律师系统的总费用约占GDP的14%左右,接近美国国防经费的三倍。果真如此,这就意味着,美国用于社会内战的费用远高于外战,而每一场社会内战又常常是以犯罪分子重罪轻判、有罪不判告终的。美国监狱人口约为全部人口的1%,远高于欧洲各国和日本,也远高于中国。程序正义,犯罪遍地。两者的联系是谁也无法否认的。 有罪推定,后门请进每一个国家的司法体制都庄严地承诺公平、正义,每一所法律院校都以公平、正义相标榜。如果某个司法体制公开承诺程序正义、否认实质正义时,这个司法体制就已经丧失了自身的合法性。今日中国倡导程序正义的人,无不争先恐后地说,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但是,同样是这些人,却在书本上、课堂上和司法实践上承认,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不相关。程序正义了,实质可能不正义,如辛普森案;实质正义了,程序可能不正义,如重庆“打黑”案。如果贺卫方诚实,他就会说,程序正义是人间唯一可能的正义,实质正义只存在于天堂。追求实质正义,可能会落入人间地狱。作为法学家,这样说会显得专业。但是,如果公众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一定会拒绝支付这套程序的费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顶着头上庄严的公正承诺,还是希望能为社会带来某种程序的实质正义。其实,实质公平和实质正义也部分地存在于人间。哪里存在有良心的法官和律师,哪里存在有耻辱感的小偷和强奸犯,哪里就存在实质正义。在“米兰达诉亚里桑那州”案中,23岁的无业青年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被捕。这位青年不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公民有权不自证其罪,有权在审讯面前保持沉默,警方也没有告诉他拥有“沉默权”,结果,2小时的审讯就招供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签字画押。这说明,这个青年是有良心的罪犯,而警察也是循循善诱。双方的良心起作用,案子就破了,实质正义就出现了。这本是低成本、高效率、实质正义的典范之作,也是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司法系统大体上能被民众接受的原因所在。至今,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着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公正廉洁,分文不取,也是这个实质正义的机制。但是,按照贺卫方一类的头脑,良心不可靠。诱导米兰达自证其罪,不但侵犯了米兰达的人权,而且有可能在循循善诱中利用米兰达的不清醒,夸大了罪行。因此,这个审讯过程不符合程序正义,属于口供主义,其结果不能接受。那位美国的贺卫方叫阿尔文·莫尔,他为米兰达辩护,把官司打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恰好美国最高法院有一位大法官,欧尔·沃伦,驳回了地方法院的有罪判决,并由此形成了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你的供词将被用来起诉和审判你;你有权请一位律师;如果雇不起律师,法院将免费为你指派一位律师。”从此,犯罪嫌疑人身上存在或残存的诚实、良知和耻辱感被放逐了。犯罪嫌疑人一经逮捕,立刻一言不发。通向犯罪真相的一扇活动门被关闭了。警察、检察院、法院和律师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动用一切现代化的手段,调动数以百计的证人,来想办法搞清真相。但是,无数证据都只是在真相的外围,都只能去“猜真相”。证据来源众多,有真有假,相互矛盾。从康德哲学来说,从证据无法通向真相。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律师有一千个证据的理解法。只要犯罪者善于隐匿证据,只要辩护律师善于将证据的指向漫无边际化,善于将证据与真相之间的联系或然化,逻辑上就可以进行任意犯罪,而不会被认定是罪犯。完全可以想象出一种极端情形:犯罪者杀了人,刀捅进去的时候没有人看见。他正在拔刀时,警察闯了进去,指控他犯罪。杀人者完全可以不慌不忙地反驳:我是将刀拔出来的那个人。谁捅进去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不保护现场?因为救人要紧。勉强希望从证据中得到“近似的真相”,怎么办?就要靠法官的自由心证,以及基于自由心证基础上的自由裁量权。自由心证?听上去怎么有点像有罪推定?法官倾向于认为嫌疑人是罪犯,则重视某些证据,忽视某些证据,这不是有罪推定吗?当然,也可能是无罪推定。当法官倾向于认为此嫌疑人不是罪犯,则并列重视每一个证据,只要有两个证据相互矛盾,或有一个证据不可靠,便不能断定罪行。辛普森案就是这样被断定无罪的。当美国的法官还能够判断某些嫌疑犯是罪犯时,一定是在运用自由心证和自由裁量权时,遵循了有罪推定原则。问题出来了:严格的无罪推定必将放过任何一个罪犯。如果说美国司法低效但还有效,那有效的部分是靠了自由心证和自由裁量权,靠了有罪推定原则,靠了好法官。这就意味着,被自由主义法理所放逐的“良心”再一次出现在司法现场,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说,美国的司法体制从前门驱逐了“有罪推定”原则,又换了个“自由心证、自由裁量权”的马甲,从后门将“有罪推定”原则悄悄地请回来了。“良心”也确实“贱”。自由主义的法理一再糟蹋“良心”,一再贬低“良心”:“良心”不可靠,“好心会办坏事”,“恶是推进历史进步的动力”,靠法官的良心就是“人治”,不是“法治”。但是,真正在为自由主义的司法实践注入可信性、可行性的,却还是“良心”。那些凭良心和经验办事的法官,为社会提供着高效、公正、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在各自的社区拥有良好的声望。但是,在贺卫方们的眼里,这样的法官既可能违背程序正义,还不可靠,不足以为法。那么,什么是可靠的呢?只有越来越复杂的程序和证据才是可靠的。然而,法治日盛,道德日衰。道德日衰,程序只好日盛。当法治还想借助道德来完成什么“自由心证”,实施“自由裁量权”时,道德越来越承担不起这项重任。于是,只好进一步限制“自由心证”,不相信“自由裁量权”,直到“可靠地”无法判定任何犯罪事实。判定不了罪犯,自然不会冤枉好人,但是会放过坏人。在中国,如果严格遵循程序正义原则,则所谓的“双规”就属于违法。“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被“双规”的官员完全可以振振有词地说,凭什么“双规”?有证据证明我犯有贪污、受贿罪,就拿出证据来。没有证据不要血口喷人。“双规”,这是让我自证其罪,这是有罪推定,这是口供主义,这侵犯了我的人权,违反了程序正义的法治原则。这样,所有的贪官污吏都可以高枕无忧、弹冠相庆了。幸亏中纪委不吃这一套,靠“双规”带来的“马桶效应”,还是抓了一些贪官污吏。什么是“马桶效应”?一旦某官员被“双规”,他就被暂停行使职权。周围所有的人都明白,“黄四郎”倒了,可以检举揭发了。于是,证据雪片般飞来。这就像一个人坐在马桶上,只要不离开马桶,臭气散发不出来。一离开马桶,自然臭气熏天。我看,还是承认中国的古训为好。“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治之原也。”有良心的法官可能会错判,没有良心的法官永远会错判。极而言之,以实质正义为核心的德治可能会错判,以程序正义为核心的法治永远会错判。这是法治的两极困境。 为李庄辩护,殃及程序正义 无论如何,程序正义还是一面旗帜。我承认,至少,程序正义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 但是,贺卫方用程序正义的旗帜为李庄辩护,恰恰有可能会使“程序正义”失去原初正义。李庄是什么人?以程序正义的语言讲,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涉案当事人辩护,按照程序正义原则维护司法公正,按市场价收取律师费。一分钱,一分货。按减刑或免刑的程度和难度收费,市场定位为高端。以实质正义的语言讲,李庄是京城专业打捞队队员,倚仗司法界内外的强大后台,以程序正义为掩护,专业打捞落水被捕的贪官污吏和大款大亨,当然也包括黑社会老大、老二等。只要付得起数以百万计的律师费,都是李庄的辩护打捞对象。专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践踏实质正义,是现代诉棍。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使“死刑减缓,重罪轻判,轻罪不判”,能“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一句话,能捞人,这才对得起当事人的委托。在这个意义上,李庄还真是个“好律师”。但是,这样的“好律师”越多,律师的良心就越黑,实质正义就越荡然无存。古代社会有罪推定,固然“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代社会无罪推定,更胜一筹,犯罪者知法犯法、销赃灭迹,“好律师”细究证据、混淆是非,无权无势又无钱者一头雾水、人财两空。贺卫方知不知道这样一个基本社会事实?如果他不知道,那么他生活在书本里、真空里,脱离社会、脱离群众。如果他知道,但还仍然为李庄这样一个捞人高手辩护,那么我就怀疑贺卫方是不是真的想推进程序正义。如果推进程序正义必须以践踏老百姓心中的实质正义为代价,那样的程序正义一定会被“妖魔化”。我宁愿相信贺卫方生活在真空里。因为他说:“黑社会在重庆能够发展到你们喜欢声称的那种可怕程度,那一定是我们的‘白社会’出了严重问题。例如司法不彰,企业界只好依赖法外手段保证交易安全。打黑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却是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正义的相关制度。”我们的“白社会”的确出了严重问题。但是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当贺卫方以法学家的身份认为是法制不健全,程序正义没有得到遵守时,大多数人的感受可能恰恰相反。现在法律多如牛毛,程序正义也在日益推进,但黑恶势力却越来越严重。我们今日的主要问题是信仰缺失,道德沦丧。想靠更健全的法制来解决?无疑于缘木求鱼。在这个意义上,贺卫方实在应该认真向你的同行王立军学习。王立军有步骤、有策略、稳、准、狠地打击重庆的黑恶势力,被重庆市人大代表全票推举,当选重庆市副市长,大长了“白社会”志气,大灭了“黑社会”的威风,使人民群众看到道德的力量,也看到法律的尊严。记得八年以前,沈阳黑社会头子刘涌被判死刑,也是一群著名法学家如陈光中、陈兴良等人出来,打着程序正义的旗帜,为刘涌辩护。八年以后,又是江平、张思之、贺卫方等著名法学家出来,打着程序正义的旗帜,为李庄辩护,为重庆的黑社会辩护。法学界如此傍大款、傍大佬,唯一可能的结果只能是,这些迷信程序正义的法学家,连同程序正义原则本身,将被日益强大的民意扫进历史垃圾堆。 尊重司法程序,追求实质正义 即使主张德治、依靠法官和罪犯良心、遵循有罪推定原则的中国古代,实际上也是有程序,讲证据的。秦桧对岳飞的指控以“莫须有”三字,留下了千古骂名。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法律细致详备,也讲究人证、物证俱全,也反对屈打成招。但是,中华法系是务实的,不认为在证据与事实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正如中国哲学不认为有一个独一至尊的神,神与人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中国文化相信,公生明、廉生威。只要法官是公正、廉洁的,则当事人和证人的眼神、语气,都可能成为推理过程的证据。不存在破不了的案,不存在认识不了的真相。这个传统至今深深影响着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国的司法推理规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尊重程序和规则,但不迷信程序和规则,追求实质公正。但是,在贺卫方一类西方司法理论的迷信者来说,“事实”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证据”。以“事实”为依据,就可能忽视证据与事实间的距离,给法官以“有罪推定”的巨大权力,草率断案,制造冤假错案。中华法系传统也明白这里的问题,但解决出路不是更严格的证据、更严密的程序和更严谨的推理过程。因为这只能导致司法成本日益高昂,而司法公正和效率日益下降。出路在于培养出大批“公生明、廉生威”的好法官,扩大法官自由心证、推理的空间,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程序,不唯程序,甚至还要尽可能简化程序(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以及城市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靠法官的良心、社会的舆论来追求实质公正,这是中华法系的传统。这个传统最深沉的信念是“性善论”,即使罪犯,也不是天生性恶,而是受环境影响。即使罪犯,也总有一些诚实可取之处,也只是在犯罪的一念之差时是罪犯。会不会因此产生一些冤假错案?有可能。但只要冤假错案的比例较低,程度较轻,就是一个良好的司法体系。要绝对没有冤假错案?那只能放过任何罪犯。贺卫方在公开信中警告王立军:“指导思想上如果存有净化社会的观念,结果可能是危险的。”但是,贺卫方在指导思想上是不是存在“净化司法”的观念呢?要求严格的程序正义,确实可以没有在押犯的冤假错案。但因为放过了所有罪犯,对于被害人来说,岂不是每一桩案件都是冤假错案?西南政法大学力挺“唱红打黑”,被贺卫方一顿奚落,有点抬不起头。但是,正是贺卫方一类的程序正义理念,使得各大政法院校只重视法理、法条和程序,学生的道德、良心和正义感严重缺失。这样的学生适合做颠倒黑白的律师,适合做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当这样的学生充斥法律界时,法律界的形象能不败坏吗?程序正义的形象能不败坏吗?相反,当西南政法大学支持薄熙来“唱红打黑”后,相当一部分学生感受到了做一个正直法官或律师的社会价值,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实质正义的渴望,他们的心中重新激起了正义和良心。这些学生当然会尊重程序,但同时又有良心和正义感。只有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活跃于司法界,才能为程序正义挽回一点名声。 反思文革,反思普世价值贺卫方很会煽情:“我们憧憬着祖国法治建设的前景,盼望着能够早日投身到这桩伟大的事业中,为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作出贡献,并下定决心,绝不让文革悲剧在这片土地上重演。”我不怀疑他当初的善良动机。但是,贺卫方一定熟知,善良的动机不一定导致良善的结果。如果思维方式错误,那么就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靠什么来保障?靠无政府、小政府或反政府?当政府的权力被程序正义死死捆住时,富公民就可以任意剥削穷公民,强公民就可以任意欺压弱公民,拳头硬的公民就可以打拳头软的公民,老谋深算的公民就可以欺诈天真轻信的公民,律师则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大发利市。贺卫方将罪恶都归结到政府权力,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这就是思维方式上的走极端。深入追究下去,贺卫方的思维恰恰是文革思维的变形。什么是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就是发动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下而上地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矛头直指各级党政负责人。这不是怀疑政府权力吗?这不是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吗?1966年,中国倡导造反有理;同一年,美国的沃伦法官裁定公民的沉默权。两者遥相呼应。当犯罪者可以用沉默权保护自己免受法律制裁时,这不是破坏社会秩序有理吗?这不也是另一种造反有理吗?文革思维其实是法国大革命以后西方世界的主流思维。相信群众,相信人民,主权在民,人民是不会犯错误的。这是启蒙运动和自由主义的深层信念,是法国大革命的革命思维,是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的核心信念所在。这也是贺卫方等人所认定的普世价值。问题在于,人民群众真的天然正确吗?群众是由个体形成的,个体间有着许多差异。虽然从潜力上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但在私有制条件下,还是争权夺利、自私自利者多。这就是英国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所谓的“人对人是狼”,或者贺卫方也可能愿意承认的“生存竞争,弱肉强食”。因此,文革期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造反派或保守派的群众组织,他们无论反对谁或拥护谁,并不都是准确的。他们内部也常常意见分歧,难以调和。文化大革命是一次人民主权的认真演习,但演习的结果正如霍布斯所担心的那样,出现种种无政府主义的情形,最后,大多数群众拥护恢复秩序,那怕这种秩序有剥削压迫之嫌。因此,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恰恰是应该反思启蒙运动以来的主流信念,反思普世价值,连带着反思程序正义。贺卫方的文革思维还表现在怀疑一切、否定一切上。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复杂而深刻的群众运动,期间固然有许多荒唐事,但也有许多积极正面的东西。比如,在群众运动的压力下,文革时期的干部队伍战战兢兢、洁廉奉公,史无前例。比如,文革时期依靠群众运动监管、教育、改造犯人,许多省的监狱空了,公检法无事可干。比如,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再集中于城市,不再只为少数人服务,医生下乡、进工厂为工人农民服务。对这样一场群众运动彻底否定,这本身就是文革时期怀疑一切的极左派的作风。文革过去四十年多年了,否定文革也四十多年了。但是,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重新议论文革的人越来越多,而且阵线日益分明。大凡贪官污吏,没有一个人不对文革咬牙切齿的。大凡是工农群众,至少认识到文革的出发点是好的,甚至认为文革是要防止中国人民重新“吃二遍苦,受二茬罪”,防止中国重新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贺卫方也许目睹了文革时期一些好干部或好教师被纠斗、被冤枉,深感保障公民权利的必要,因此激情澎湃,投身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但是,势易时移,今日中国的主要问题已经是两极分化,道德沦丧,强公民、富公民利用程序正义践踏弱公民、贫公民的权利。贺卫方停留在他自己的历史记忆中,动不动拿文革的某些现象说事,岂不是刻舟求剑吗? 贺卫方的文革思维还表现在正义感上。那个年代出来的人,无论是右派还是左派,无论是激进派还是保守派,都是关心社会的,都是有正义感的。如今的青年一代深受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物质主义的影响,什么钱都敢挣,什么道义都可以不顾。贺卫方那一代的强烈正义感是怎么造就的?也与文化大革命密不可分。毛主席九次接见红卫兵,希望青年人要关心社会,要敢于向黑恶势力作斗争。文化大革命中有两个口号响彻云天,一是造反有理,二是斗私批修。两者的内在逻辑是相反的:如果干部们真的能做到斗私批修,也就不需要造反有理了,再号召也没有人起来造反了。反过来,造反有理时,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不顾人心善恶,见了大官就要斗。但两者都指向一个平等的、公正的、美好的社会。群众有权力维护自身权益,这就是造反有理。干部有义务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斗私批修。 在贺卫方身上,其实不但体现了造反有理的思维,还体现了斗私批修的思维。这样,贺卫方既有对程序正义的捍卫,又有足够的道德吸引力。但是,“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贺卫方集两种文革思维于一身,却天天批文革思维,这才是真正的文革悲剧呢! 其实,文化大革命是法国大革命的逻辑延伸,历史再现。法国大革命的逻辑已经深深地影响了西方近代以来的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哲学等,成为西方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司法体制的核心理念,这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文化大革命需要反思,正如法国大革命和普世价值需要反思,但不可能“彻底否定”。实际上,活跃在今日中国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舞台上的人,都是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造反派、保皇派,都深受文革的这种思维或那种思维影响。君不见,对文革的不同理解,正支配着这些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正支配着互联网上的无数辩论。 鹦鹉学舌,何时方休? 贺卫方、江平、张思之等法学界的大佬出来力挺李庄,令许多善良的法律界人士不解。这些人在法学界的地位,相当于吴敬琏、厉以宁在经济学界的地位。改革开放初期,他们积极向西方学习,对于推动司法界和经济界的改革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他们真的搞懂西方了吗?如果法学界不懂得严格的程序正义可能放过任何一个罪犯,经济学界不懂得市场经济可以自动导致两极分化、经济危机,那么,只能说他们食洋不化,鹦鹉学舌!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如果当初缺乏理论指导,“摸着石头过河”,以致照抄照搬西方的理念、学说和制度,情有可原。但是,当道德沦丧、两极分化、官商勾结、犯罪遍地已经成为现实时,还认为是学习西方学得不够,那这就是地道的“美国鹦鹉”了! 鹦鹉学舌,何时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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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克鲁曼专栏:为反对而反对的恶意政治 上星期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把争取主办2016年夏季奥运的芝加哥打回票,欧巴马总统称之为受教的一刻。不过,据一名保守派刊物《标准周刊》的员工贴的部落格文章说,标准周刊的总部「爆出欢呼声」,该部落格文章标题则是「欧巴马输了!欧巴马输了!」激进保守派名嘴林博说自己「兴高采烈」。新闻网站「卓奇报导」得意洋洋:「世人回绝欧巴马」。诸如此类言论,繁多不及记载。所以我们从这一刻学到什么?其中之一是,如今主导共和党的当代保守运动,情绪成熟度像个13岁顽童。更重要的是此事说明了美国政治情势少不了的真相:当前我国两大政党之一的指导原则纯为愤恨。任何事情只要对总统有好处,共和党就反它,不管此事能否造福美国。当然,欢庆美国被国际奥委会回绝是很孩子气,但没造成任何实质损害。但同样的愤恨原则决定了共和党对更多严肃事情的立场,可能有严重后果,尤其是就健保改革辩论的立场。现在,可以理解许多共和党议员反对民主党的扩大健保纳保计画,就如同布希总统试图把社会安全福利金转为某种大规模401k退休金,被大多数民主党议员反对一样。毕竟,两党对政府适当角色的见解互异。但两党战术有所不同。2005年,民主党反对社会安全福利制度私有化时,他们的主张符合其基本的意识型态:他们声称以私人帐户取代有保障的福利,会害已退休者冒太多险。对照之下,共和党反对健保改革的做法看不出有这样的理念连贯。共和党主要的进攻路线,是宣称健保改革会戕害联邦医疗保险,其所言的根据主要是关于死亡审定小组的谎言云云。这样的攻击路线完全不符共和党传统,也和保守派所称的信念扞格。想一想,共和党自我定位为无限制的联邦医疗保险支出的捍卫者,有多怪异。第一个原因,是当前的共和党自命为雷根党,而雷根强烈反对创立联邦医疗保险,警告说它会毁了美国的自由。1990年代,前联邦众议院议长金瑞契企图大砍联邦医疗保险经费。近年,共和党再三抨击国民应得福利支出增加,增加大致是因为健保成本上升所致。但欧巴马政府的扩大纳保计画,一部分仰赖联邦医疗保险节约的经费。由于共和党反对所有可能对欧巴马有利的事,它就沦为无效医疗处置和给保险业者过高给付的热情守护者。我们的一大政党何以变的如此无情?这么愿意拥护焦土战术,即使如此做会损害所有未来政府治国的能力?关键在于自从雷根主政以来,共和党一直是激进派天下,这伙人根本不接受任何其他人有治国权利。任何对这种恶意、过度反欧巴马的情形感到意外者,一定已经忘了柯林顿当家时的情况。还记得林博提出希拉蕊·柯林顿是杀人共犯?还记得金瑞契让联邦政府无法运作,企图霸凌柯林顿总统,逼小柯接受删减联邦医疗保险经费?更别提共和党企图弹劾柯林顿时的行径。现在唯一不同之处,是共和党屈居下风,不仅失去国会主导地位,在议题辩论上亦然。公众不再像以前一样买保守派意识型态的帐,昔时对大政府的攻讦、对市场魔力的称许,已乏人共鸣。然而保守派仍相信,只有他们才该当家。结果产生愤世嫉俗、只求目的却不择手段的做法。共和党认为唯有让「正当的」执政党重新掌权的一天早日到来才重要,因此他们一有机会就穷追猛打现在的政府。这样的场面真难看,但真相如此。任何想为美国当前的真正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的人,都必须了解这个真相。(作者Paul Krugman是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夏嘉玲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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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中国在东亚的国际地位日趋低下。中国国力虚弱,已经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体现华夷秩序核心内容的宗藩关系此时受到严峻考验,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便是其中之一。日本在明治维新后,逐渐走上了向亚洲邻国扩张的道路,琉球成为其侵吞的首要对象。清政府与日本在琉球问题上进行了一定的争夺,但由于安全环境和实力等因素的影响,清政府在日本进逼面前步步退让,最终任由日本将琉球吞并。一、宗主权弱化的开端:《北京专条》琉球,古称流虬、留仇或流求,后更名为琉球。它位于日本萨祠马岛之南、中国台湾之北,由36岛组成,其中北部9岛,中部11岛,南部16岛。1874年,大久保利通称:"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难于遽加改革,以至因循至于今日"。【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49页.】从历史情形分析,琉球国自古就有"两属"地位一说,但理由并不充分。中国对琉球拥有宗主权可以追溯到明朝。史书记载:"明、清两代共有二十四次册使遣往琉球。"【(清)李鼎元:《使琉球记》,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372年,杨载奉朱元璋之命出使琉球,中山王察度开始对明朝称臣,并且派遣弟弟期泰随杨载来华,上表称臣,向明朝贡方物。此后每年或者隔年必定遣使来朝贡。当时琉球的山南、山北和中山三王互相争斗,明朝政府敕令他们息争,并分封三王。等中山王统一琉球各岛后,封察度为琉球王。1392年,朱元璋又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与琉球。1407年,琉球王以尚思绍名义派遣使节朝贡,之后琉球王就一直使用"尚"姓。中琉之间长期维持着比较稳固的宗藩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持不是靠武力,而是中国的国力和礼仪赢得了琉球人民的信赖,琉球愿意采用中国人的姓氏就是其心向中国的最好例证。1663年与1756年,康熙与乾隆分别赐印给琉球王,表示继续承认琉球的属国地位。中山王尚穆死后,世孙尚温派向国垣、曾谟为正副使"进例贡,表请袭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页.】1855-1859年间,琉球与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使用的都是"咸丰"年号,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得到了西方认可。长期以来,清政府把琉球视为四个主要藩属国之一(四个藩属国指朝鲜、越南、琉球和缅甸)。另外,1879年琉球国王派紫巾官向德宏来华递求援信,信中称:"溯查敝国前明洪武五年隶入版图,至天朝定鼎之初,首先孝顺,纳款输诚,叠蒙圣世怀柔,有加无已,恪遵《大清会典》,间岁一贡,罔敢衍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5页.】历史上琉球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了一件事:中琉之间存在的宗藩关系确属无疑。"两属"地位说是非常勉强的,日本显然夸大了事实。从地理位置上看,日本离琉球较近,历史上双方形成自然往来关系是极为正常之事。然日本强行拉近与琉球关系,主要靠武力为后盾,并非琉球国自愿。琉球"贫弱特甚,世受役于日本",【王韬:《弢园文录外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218页.】日本史书中曾经杜撰了一段史事企图证明琉球为日本属国:唐开元二十三年(735),琉球已纳税贡于日本;日人测量琉球海面浅深,建立石碑。对此,王韬曾著文辩驳:"考日本史:文德天皇仁寿三年秋,僧圆珍附唐商钦良晖舶赴唐,路遭飓风漂至琉球,遥见数十人执矛立岸上;良晖哀号曰:'我等将为琉球所噬,若何!'圆珍祈福,忽得东南风,获免。按其时为唐宣宗大中七年,相距彼言纳贡之时一百八十年,日本人应与之久相念熟;何以祈福求免,一若从未相通者邪?此其可疑者,一也。测量海道志其深浅,此泰西诸国立约通商之后,航船舟师方传此法;在唐千余年前,何得于此!盖伪造之言,一时流露于不自觉:此其可疑者,二也。"【王韬:《弢园文录外编》,第218页.】1591年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岛津家徵至琉球征集粮饷,为琉球王所拒。1602年日本擅自把琉球归入萨摩藩。1606年,岛津家久领兵入侵琉球,"日本强定琉球税额,清查户口,检查土地,设立机关,又迫琉王不得与明朝通好"。【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48页.】日本所说的两属地位,仅仅指近代以来日本在行政区划上强行对琉球控制造成的局面,并非历史形成。1872年,日本逼迫琉球朝贺明治天皇亲政。琉球王无奈,派王子尚健和三司官等到东京朝贺,天皇借机封琉球王尚泰为藩王。次年,将琉球划入日本内务府管辖,使之与日本其他郡县并列。但没有得到琉球的同意。日本与琉球之间在历史上没有形成自然的、双方认可的宗藩关系,在性质上是一种单向关系。因此,历史上琉球的"两属"地位说不能成立。严格意义上说,琉球"两属"地位只是到中日《北京专条》签订后才被清政府确认。清政府主动弱化对琉球宗主权,主要原因是: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中国国力受损严重。19世纪70年代,中国经济正步入较快发展阶段,清政府害怕出现新的战争而使发展中断,因此,在《北京专条》中做出妥协,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之举"。二、宗主权进一步弱化的标志:"延宕之法"明治维新后,木户孝永等开始讨论和研究侵略朝鲜计划,扩张思想付诸于行动。这时,俄、英两国也虎视东北亚。俄国正向南扩张,欲侵略朝鲜,而"英国对琉球很感兴趣,企琉球作为第二个新加坡"。【吴廷球:《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10页.】这种情形加速了日本的扩张步伐。历史上,日本经常欺压在地缘上紧靠自己的琉球国,在战略上视琉球为后院,琉球却甘愿臣服于中国。日本看到,夺取琉球的最大困难是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因此,必须在与中国打交道的过程中,寻找有利时机削弱或割断这种关系。1871年11月,一艘琉球船因飓风漂到台湾,与岛上高山族人发生冲突,死54人。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换约,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在日本使节质问下竟说:"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5页.】日本认为抓住了把柄:既然清政府承认台湾东部高山族是"生番",高山族就不是清政府管辖的臣民;既然是"未便穷治",就不是清政府进行治理的地方。那么,日本出兵惩罚"生番"也不构成对中国的侵略。"化外说"助长了日本国内"征台"呼声。1874年5月,日本政府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总督,率兵3658人出发征台,以"惩治凶手"为名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试探清政府对台湾和琉球的关注程度。清政府急于平息战事,在10月31日签订的中日《北京专条》中,承认"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98页.】同时,中方也得到日本的承诺:台湾生藩"中国自谊设法妥为约束"。承认日本是"保民义举",实际上承认了琉球人为日本所管。清政府为保台湾,开始承认琉球的"两属"地位,这意味着清政府不再死守宗藩关系,而是有意弱化对琉球的宗主权。《北京专条》签订后,日本加快了吞并琉球步伐。1875年5月,日本军队侵入琉球进行殖民统治,阻止琉球向中国进贡,阻贺光绪登极大典。1877年4月,琉球密使向德宏到福州向闽浙总督何瞡、福建巡抚丁日昌陈述日本阻贡。清政府一面命出使日本的何如璋进行交涉,一面令"琉球使臣及通事人等,即著何瞡、丁日昌饬令回国,毋庸在闽等候"。【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2页.】准备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日本"阻贡"问题。何如璋奉谕和日本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据理力争,希望保住琉球的独立地位。1878年5月29日,他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谈了自己的看法:"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否则,以我所难行,日事要求,听之,何以为国?拒之,是让一琉球,边衅究不能免......况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日人改为郡县,练民兵;琉人因我拒绝,甘心从敌;彼皆习劳苦耐风涛之人,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席之安不可得。是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吁,今日弃之患更深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4页.】从地缘政治出发,他一方面强调琉球对于朝鲜、台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为失去琉球而深为中国将来边境安全担忧,因此,他提议对琉球"不得不争"。李鸿章在复何如璋函中对琉球问题的态度则显得轻描淡写:"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5页.】他把琉球问题的处理看成是为了争贡,在他看来,琉球离中国太远,不必去和日本争夺。关于应对琉球危机,何如璋在给总理衙门函中提出上、中、下三策:上策,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据理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反复辩论,若不听从,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李鸿章认为,"遣兵舶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7页.】他这么做,一方面是迫于"清流派"压力,另一方面怕惹恼日本动武。因此,他不主张对日采取强硬政策,没有采纳何如璋的上、中策,仅强调采用下策。他认为对日本的策略是"惟言之不听时复言之",这样做可一举两得:一方面,日本"自知理绌",可能不会急于废藩改县,这样琉球可以自保;另一方面,中国也无须派兵远涉重洋。李鸿章的意见最终为总理衙门采纳。在得不到清政府全力支持的情况下,何如璋还是在日本进行了有力交涉。1878年9、10月间,他多次和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谈判,态度强硬。但是李鸿章在背后拆台,他致函总理衙门,议论何如璋的行为容易引起中日争端,认为何"虽甚英敏,于交涉事情历练未深,锋芒稍重"。【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3页.】1879年初,左宗棠在一封关于琉球问题的奏折中认为,琉球在经济上贫困,土产也远逊日本;在政治上不敢开罪日本,因与日本岛屿相连,地势相迫,成为甥舅之国。结论说,日本兼并琉球亦在意中,中国可置之不论。【参见董守义:《李鸿章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307页.】他的奏折附和了李鸿章的主张。1879年3月27日,日本对琉球实行废藩置县,把琉球改为冲绳县。琉球国请求清政府紧急援助。国王先是派毛凤来向中国驻日本公使何如璋求救,又托赴日闽商带密函给福建督抚,还直接遣使紫巾官向德宏到天津叩见李鸿章,"泣请援琉"。总理衙门担心议论压力,便提醒李鸿章,废琉球事关体统。5月,李鸿章等请来华游历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居间调停。日本根据格兰特的建议,提出"分岛改约论",将靠近台湾的"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岛定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7页.】但条件是修改《中日通商条约》,日本取得在中国内地自由通商和"一体均沾"的利益。清总理衙门在谈判中提出"三分琉球"建议(北部各岛属日本,中部各岛复琉球,南部各岛归中国),遭到日本拒绝,清政府"复琉"的努力失败。此时,清政府正在和俄国交涉伊犁问题,担心日、俄勾结,准备同意日本的要求,"虽然两岛地方荒瘠,要可借为'存琉'根本"。【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9页.】面对东、西两面交涉,清政府统治者内部对于和日本谈判琉球一事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中日旧约不宜改,琉球案不宜马上了结,如右庶子陈宝琛;有的主张中日旧约可以改,琉球案可照议了结,如左庶子张之洞等"。也有人"恐怕日本与俄国勾结,事情更加不好办等等"。【杨公素:《晚清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5页.】议论纷纷,莫衷一是。1880年11月11日李鸿章在奏折中认为:"日本公使六户玑屡在总理衙门催结琉案,明知中、俄之约未定,意在乘此机会图占便宜;臣愚以为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而转来寻衅。矣俄事既结,再理球事;则力专而势自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1984年版,第39页.】对日可以采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以分缓急",主张对日"缓允改约"。【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1页.】李鸿章承认,中国不能而且无力同时与俄、日进行交涉,否则必然外交上再次吃亏;认为,对付外来压力,要集中力量,这样,所订条约才能避免更大损失。可以说,这是李鸿章办理外交中积累的经验之谈。他用有力的形势分析说服了朝廷,否决了"存琉"方案。李鸿章的"缓允改约"提出后,日本谈判代表六户玑含愤回国,琉球问题被搁置起来,清政府对"存琉"一事从此没了下文。事实上,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后,清政府把注意力逐渐由琉球转向朝鲜问题,琉球问题的紧迫性退居朝鲜之后。中国对琉球的宗主权名存实亡。宗藩关系是清朝守驭四方、显示大国风范的一种标志。宗主国对属国国王通过册封形式,表示对该国的承认,在道义上承担起保护其安全的责任。一般来讲,宗主国不向属国派兵;而属国则称宗主国为上朝,奉宗主国为正朔。清政府主动弱化宗主权是放弃保护琉球的标志。三、宗主权弱化的一种后果:"防日"思想上升清朝统治集团内部"防日"思想的上升是进一步弱化对琉球宗主权后的一种反映。琉球被日本吞并后,清政府增强了防备日本进一步侵略的警惕性,"防日"思想加强具体表现在保住藩属国朝鲜的安全。在实践中,李鸿章、何如璋和黄遵宪等人积极推动实行对朝鲜的新政策。李鸿章直接给朝鲜太师李裕元写信,告知开放与闭关的利害关系,提出朝鲜如果主动对"泰西"各国开放通商,牵制日本则"绰乎有余",并且可以杜绝俄国"窥视",劝朝鲜开放实现自保。何如璋、黄遵宪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影响朝鲜政府,他们与朝鲜赴日使团直接沟通。1880年8月朝鲜礼曹参议金宏集率使团到达东京,何如璋向他阐述了清政府对朝鲜的新政策,指出朝鲜的外交政策要坚持"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他还让黄遵宪把写好的《朝鲜策略》交给金宏集带回国内,呈送朝鲜国王。尽管李鸿章和何如璋等在阐述对朝鲜新政策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求朝鲜开放。在清政府内部,出现为防备日本侵略而要求加强海防建设的言论。在"分岛改约"提出后,总理衙门就上奏,要求增购《防海新论》一书,禀称该书"前经上海道刊印兹送前来,臣衙门尚存十余部,现已遵旨先行分寄东三省各数部。一面仍饬上海道赶紧刷印,寄交臣衙门续再补发;并拟知照南洋大臣就近多为购买,分行沿海各督、抚转给诸将领细心讲求,以资练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26页.】可见,琉球事件引发清政府对海防建设的高度重视,总理衙门的建议得到了朝廷同意。1880年,清政府下令福建巡抚岑毓英"将台湾防务悉心规划与何瞡会商布置,务期有备无患"。【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4页.】1881年3月3日,军机大臣左宗棠在给总理衙门函中主张沿海各省应加强戒备,以防日本派兵来犯。"复球之案,不能拟结,日本且自绝于中国,尚何睦谊之可言?睦谊中乖,尚何改约一体均沾之足云乎?"应该"请旨饬下海疆各督、抚、提、镇,密饬防营预为戒备,静以待之。大约以防俄之法防倭,蔑不济矣"。【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72页.】左宗棠的"防日建议"意在提醒清政府注意日本的威胁。他认为,一方面,日本在与中国整个交涉过程中,没有表现出和中国平等相处之意,相反,日本在仿效西方列强,想借机从中国得到好处;另一方面,中国在谈判中废弃成议的做法可能会激怒日本,应该在沿海地区进行防范准备。在清朝廷内部,对中日关系认识有些见地的人开始呼吁,日本进攻台湾并吞琉球,用心险恶,中国如果不加强国防建设,边疆安全将难以保证。比"防日"思想更加激进的言论是:有人提出用武力制服日本,以消除后患。1881年3月29日,翰林院编修陆廷黻上奏,"请征日本以张国威而弥敌患",称对日"不可不征者五而有可征者三"。"不可不征者五"指:(1)"岂有大一统之天下而甘受小邦之侵侮"。(2)"不服日本,何以复琉球"。(3)"日本不内恤其政而外求逞于人,何异狂疾!不先发以制之,虎狼无厌,又将肆其西封;东南数省,遭害必同明代"。(4)"彼日夜窥我动静,我强则退,我柔则进。使日本一小国犹不能制,益将轻我而启戎心,何以弥伺我者之隙"!(5)"坐若视琉球之亡而不救,朝鲜必为其续矣"。"可征者三"指:一曰名有可居也,"今奉辞伐罪,责其何以倾人社稷、覆我屏藩?名正言顺,彼必帖然无辞"。一曰机有可乘也,日本君长"虐用其民"、"多借国债","财匮于上、民怨于下,上下离心,罔有固志"。一曰势有可因也,"数日本之罪明告通商各国,寻谴一介以告日本,要其必复琉球而后止。复于东南各海口盛张兵威以待之"。【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74-75页.】陆廷黻看到了日本对外极力扩张带来的危害性,如果不有效迅速制止、慑服日本,朝鲜将步琉球后尘,中国非但屏藩难保,自己的国土也会受到极大威胁。当然,这种激烈的言论并非当时的主导思想,然而,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扩张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巨大威胁。总之,日本吞并琉球造成清政府统治四面受敌局面。清政府原来主要对付的是来自西方、北方的强敌,现在又增加一个东方对手。清政府统治集团在失去琉球后感到了空前压力,心情是极其复杂的。近代中、日两国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两国的目的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争的是一种享有宗主权的宗主国名分,还要履行宗主国保护属国安全的责任;而日本不仅要争名分,更要夺取领土,要把琉球国的独立国家身份抹掉,使之变成自己的一个行政县,为以后对外扩张扫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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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意识到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化的限度的同时,更应当深刻认识到政治“不改革”的限度。很多年来,人们认为,中国今天的争论已经不再是政治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改什么、如何改革的问题。道理很简单,任何政治制度,无论是民主政体还是非民主政体,都要进行改革,而改革意味着要对现存的制度加以改进或者改善,使之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需要。但近年来中国的发展表明,人们在这两个层面实际上都缺少共识,就是说,无论是领导层还是社会,不仅对政治改革要改革什么、如何改革没有共识,就连要不要改革都没有共识。各级政府官员,侧重点似乎都在“不要做什么”,而不是“要做什么”。这是令人担忧的。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政治改革路线图,即“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但直至今日,这两方面不但没有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就连共识也在弱化。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先在于思想层面的两个极端的“误解”。一些人认为,改革只是像中国那样的“非民主制度”的事情,西方的民主制度已经完善。因为相信西方制度的完美性,他们倾向于认为西方式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这种思想最显著地体现在激进的自由主义(民主)派那里,他们否定中国现存制度的合理和合法性,把改革视为是制度重建,即从现存制度转型成为西方式民主制度。 不过,实际经验并不支持这种看法。无论是西方成熟民主、发展中国家不成熟民主政治、或者具有其他政体的国家,都需要改革。今天,从欧洲、北美、日本到其它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在呼吁政治改革。在一些国家,改革属于制度改进。另一些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人们则意识到他们从西方移植过来的民主,经过多年实践之后并不适应自己,需要比较大的改革。非民主国家也在改革,探索适应其国家现状的政治制度。所以,认为西方的制度是终极的制度并不确切。西方的制度本身都还在演变。再者,世界历史的发展是多元的,政治制度的演进也是多元的。那种认为所有国家的政治制度,都会演变成为西方式民主结构的单一线性历史发展观,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 与此相反,一些人则认为,中国现在的政治制度已经足够健全,没有必要加以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改革”一词包含着积极进取精神,具有非常正面的含义。但“改革”的含义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在这些人眼中,“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了。一种越来越普遍的官方观点是,中国的政治制度无需变化,其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显得越来越自信。这种思想最显著地表现在激进的左派。他们认为中国现存制度远较西方的制度优越,中国应当把“中国模式”向外在世界推广。思想分裂与对立越来越甚 这两种对立的观点的存在使得中间立场难以生存。这可以明显地从中国社会对总理温家宝有关政治改革的谈话的对立反应看出。自去年“两会”之后,温家宝总理多次谈论政治改革。作为执政者,意识到现存体制不改革不行,提倡政治改革很是自然。但让人们惊讶的倒是中国社会对此作出的对立反应。激进自由派对温家宝的讲话作了自由主义的过度解读,而左派很自然对此作了相反的解读。围绕着温家宝数次强调普世价值,自由派借此来推动西方式改革,而左派则竭力否认任何普世价值存在的可能性。中国社会在意识形态的光谱上的分裂和对立,可以说越来越甚。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意识形态对立背后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高度对立。改革的既得利益化,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一大趋势。从改革的意识形态、议程、政策制定到执行,各个环节都受制于既得利益。这些年来,中国并不缺乏各方面的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是由各种既得利益所操控。这些变化很难是“改革”,因为它们只有利于增进各个既得利益的利益,而对执政党整体、社会和国家利益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在很大程度上,一些既得利益已经非常强大,它们能够有效推动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的变化,同时有能力有效阻碍任何不利于自身的改革。一旦当某一改革理念被认为不利于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会群起而围之。 没有改革,政治制度就很难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和经济,并且最终导致激进的变革,包括革命。换句话说,防止革命的唯一路径就是改革。革命是激进,改革是渐进。在中国的环境中,革命的结果往往是没有变化,因为在很大程度上,革命就是推倒重来;渐进的改革才是真正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改革方面的经验告诉人们,不改革就会导致危机,而激进改革导致倒退。 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没有发生西方式的改革,但中国的政治改革以自己的方式进步并不小,那就是渐进改革。“民主与法制”是政治改革的主题。在1980年代,邓小平对法制建设的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今天人们所看到的法制话语,就是那个时代确立和发展起来的。1990年代有了很大的进步,1997年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法治建设为政治改革的目标。在强人政治的时代过去之后,中共十七大又提出了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的政治改革目标。党内民主是为了解决党内的接班人交接、确立党的领导集体权威,和遏制党内腐败等问题;人民民主则是为了解决社会参与政治问题,同时也为民主进程提供自下而上的动力。而“引导”的概念,则表述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问题,即要追求一种有序的民主进程,以避免自发无序的政治变革。政治不改革累积恶果 不过,这些年来,因为上面所讨论的思想意识上缺少共识或者越来越没有共识,在这些方面不但没有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反而出现倒退。政治不改革已经造成了诸多非常深刻的负面结果,威胁到执政党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是领导集体的权威的流失,从而也是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中国现在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但“统而不治”不应当是近现代政治的特点。“统而不治”必然导致危机。“统而不治”是党内民主进步缓慢的结果。尽管十七大确立了党内民主的议程,但党内民主的进步并不显著。 从党内“集体领导”体制的确立的角度,党内民主有进步,因为较之从前的个人专制,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是民主的表现。但是如何避免集体领导体制下,可能出现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呢?要实现既要集体领导又要集体负责,党内民主必须有大的飞跃。一些学者论述,民主不是“选主”。但是人们没有必要赋予民主那么多的神圣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国家层面的民主就是“选主”那么简单,即选出一些政治人物,授权于他们,并且要他们负责治理国家。民主当然意味着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个人专制的出现;但民主也不能导致这样一个结局: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了事情,谁也不负责任。 现在的结局是党内民主不够成熟,后者只走了半步的产物。党内执政制度有待于改进。民主意味着参与决策的角色的增加和权力的分散。这要求各级政府尤其是高层,要确立各种协调和整合机制,否则在权力过于分散的情况下,决策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什么事情也办不了。即使在民主国家,也存在着各种高度集权的协调和整合机制,例如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集体领导体制是为了防止个人专制,但这个体制并没有保证政治责任制。尽管中国反对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的互相制衡远比西方有效。结果是官僚坐大。官僚本来是执行机构,但现实中已经演变成决策机构。一些领导层形同摆式,变成不作为政府。既得利益集团为什么这么强大?这和政府本身不作为紧密相关。 那么,社会民主呢?政府权威的流失并不表明社会得到了权力。社会同样没有权力。政权和社会的紧密关联已经不再存在。人民(社会)民主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社会上尤其是基层,对各级政府的不满和抱怨已经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可是,各级官员还是掩耳盗铃,假装看不到,或者充耳不闻,一味地依靠维稳机制和暴力机器来防止社会的失控。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治理是可以可持续发展的。不关心社会成员、只图私利的党政官员,在老百姓眼里没有什么合法性。如果作为个人的党政官员没有合法性,作为整体的执政党也同样会面临这个问题。今天世界上很多国家存在的政治不稳定情形,就是政府官员无限制地追逐私利而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的后果。重新联结政府和社会 那么如何重新联结政府和社会呢?这需要至少是两方面的政治改革。一方面是确立各级领导层和社会关联的制度。现在光依靠一些领导人个人进行一些并不规则的和人民的沟通(例如通过走访、互联网、电视讲话等等)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定期会面制度,尤其在基层。没有这样的自上而下的制度不行。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上访者越来越多,就是因为问题在基层得不到解决,就“转移”到上层来。上访制度尽管是社会和上级政府沟通的管道,但有效性是非常成疑问的,因为到头来,问题还是要在基层解决。上访制度不仅在加深基层和社会的矛盾,也在加深中央和地方之间无穷的矛盾。改革开放后,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建立了为投资者提供方便的“一站式”服务。但为什么不能为自己的“人民”提供类似的服务呢?这完全是政府官员和政府本身的定位问题。 另一方面是要推进社会的自下而上的参与。这里,作为利益代表机制的人大和政协要扮演重要的作用。现在这两个制度的作用远远不够。本来这两个制度是最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但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精英俱乐部,尤其在地方层面。这些理论上应当由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和人民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呢?除了自诩,没有实质。 再者,村民自治(或者村民民主)从人民公社制度和生产队制度解体之后就开始进行了,后来也在很多地方进行乡镇选举试点。但无论是村民自治制度还是乡镇选举,这些年并没有什么进步。为什么会这样?主要是思路问题。很显著的一点是简单地把民主视为是选举,光强调选举,而忽视了其它制度建设,结果出现了很多问题。实际上,在基层和地方政权,应当发展出多种多样的民主政治实践,例如参与、协商等等。如果在国家层面,民主表现为“选主”,那么在地方和基层,民主就具有了其本来的意义,即人们参与影响其利益的决策。 更为重要的政治改革应当是法治建设。法治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最基本的制度,是其他任何制度的制度。用学术一些的话来说,是基础制度(infrastructural institution)。没有法治,其它制度就没有生存的基础。但中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法制和法治的信任危机。尤其表现在司法方面。在法治国家,任何社会成员可以批评或者怒骂任何东西,但不可以藐视司法。政府会穷尽一切力量保护司法。但在中国呢?政府官员藐视司法,社会成员藐视司法。全民“不信任运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表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无政府状态的临界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法制和法治的进步极其困难,可执政党目标非常明确,尽最大的努力追求进步。但近年来,各方面对法制和法治的强调少了很多,在实际层面对法制的破坏则多了起来。 中国的政治变革不可避免。如果不想革命或者激进变革,除了改革别无选择。今天,在改革议程既得利益集团化的同时,社会各方面的激进已经显露出来。要确立有效的改革议程,为政者只能从执政党、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才能超越既得利益,动员足够的社会支持力量。对政治改革,任何激进理想主义或者犬儒主义,都会最终酿成国家和民族的大灾难。作者为国大东亚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