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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夏承焘:西湖与宋词
    文学 2014/09/17 | 阅读: 2059
    从中唐白居易到南宋末年的刘辰翁、汪梦斗,他们作了许多有关西湖的词,可以辑为一部专集。在这些作品里,反映了美丽的自然风物,也反映了种种社会现实、社会意识:豪华的都市形态,凄凉的亡国心情,以及复杂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生活的态度。就其中也看出词这种文学在这几百年内发展的过程:由儿女闺闱到大自然,由宫廷豪门到大都市,由《花间》《尊前》的“浅斟低唱”到慷慨沉痛的抗敌救亡的呼吁。
  2. 熊月之:论晚清上海文化管理:从《点石斋画报》案说起
    历史 法律 2009/10/30 | 阅读: 2060
    《格致遗骸》,说英国苏格兰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方法,将人的尸体熬油,制成碱屑,将骨头粉碎,作为肥料。在《点石斋画报》案件14年之后,上海在1903年发生过一个著名的案件,即“苏报案”。
  3. 董晓阳:俄罗斯三大社会思想
    思想 2011/03/20 | 阅读: 2060
    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斯拉夫主义、大西洋主义以及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欧亚主义,是历史上影响俄国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思想,这三大社会思想的相互冲撞,制约着社会发展的方向。20世纪90年代,这三大社会思想及其支持者之间又展开激烈的争论,引起人们的注意。
  4. 村田雄二郎:理与力——李大钊的“平民主义”
    历史 2011/10/08 | 阅读: 2060
    我认为李大钊的"调和论"、"反暴力论"是其"平民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本文拟考察一下在李大钊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他的这种思想的发展轨迹。
  5. 阿萨夫:徘徊在十字路口的利比亚
    政治 2012/05/22 | 阅读: 2060
    文章大致可分為三大部份。第一部份是講述利比亞過去被殖民主義侵略到卡達菲執政時期,分析卡達菲政權的性質與帝國主義的關係。第二部份是由2011年2月17日爆發的人民革命至卡達菲政權覆滅,詳述這場革命過程鮮為人知的曲折發展。第三部份是討論左翼對西方帝國主義介入利比亞所出現的分歧,分析「國家過渡委員會」(The National Transitional Council)的性質,以及利比亞人民奮鬥的方向。
  6. 孙郁:陈独秀旧事
    文学 2009/11/10 | 阅读: 2061
    1      时间在1917年,当陈独秀应邀来北大的时候,敏感的钱玄同便在1月6日的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陈独秀已任文科学长矣,足庆得人,第陈君不久将往上海专办新青年杂志及经营群益书社事业,至多不过担任三月,颇闻陈君之后蔡君拟自兼文科学长,此亦可慰之事。”   此后的日记不断有对陈独秀的记载:   “日前独秀谓我,近人中如吴趼人、李伯元二君,其文学价值实远在吴挚甫之上。吾谓就文学美文之价值而言陈独秀此论诚当矣。”(1917.1.23)   “检阅独秀所撰梅特尼廓甫之科学思想篇(新青年二之一),觉其立论精美绝伦。其论道德尤属颠扑不破之论。”(1917.1.25)   钱玄同向来狂放孤傲,很少如此佩服别人,这能看出陈独秀当年的诱力。我有时翻看五四前后文人的日记、尺牍,深味那一代人的气象。其卓绝之态为先前所罕有。自然,没有陈独秀创办的《新青年》杂志,新文化运动也许还要推迟许久也未可知。在那些有趣的人中,陈独秀扮演的角色,是别人不能代替的。   1917年的陈独秀正血气方刚,事业上正如日中天,成了中国耀眼的明星。他到北大,是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以及在北大任教的沈尹默所荐。汤尔和与沈尹默颇为赏识陈独秀的才华,以为欲振兴北大,非陈独秀这样的智者不可。蔡元培信以为然,便很快将陈氏召来。陈独秀来京后,颇感同人甚少,觉得需有新人加入进来,遂向蔡元培力荐胡适,以此扩大人马。那一年元月他致信远在美国的胡适。透露了心曲:   “蔡孑民先生已接北京总长之任,为约弟为文科学长,北荐兄下以代。此时无人,弟暂充乏。孑民先生盼足下早日回国,即不愿任学长,校中哲学、文学教授俱乏上选,足下来此亦可担任。学长月薪三百元,重要教授亦有此数。《甲寅》准于二月间可以出版,秋桐兄不日谅有函与足下,《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足下回国必甚忙迫,事畜之资可勿顾虑,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中国社会可与共事之人,实不易得。恃在神交颇契,故敢直率陈之。”   一边是劝胡适归国,一边扩大自己的作者队伍。这一年为《新青年》写稿的有:吴虞、恽代英、胡适、刘半农、蔡元培、李次山、章士钊、陶履恭、陈嘏、刘廷陵等。到了1918年,队伍忽地扩大了。钱玄同、周作人、傅斯年、罗家伦、鲁迅、沈尹默、常惠、沈兼士、陈衡哲、欧阳予倩等新人加入进来了。不过新入的作者,大多是谈学理,言时态,搞翻译,唯有鲁迅,搞的是创作,既有小说,又有新诗,别的作者,虽也有搞新诗的,不过凑凑热闹。创作上独步文坛者,唯鲁迅一人。所以那面目,就不同于众人,陈氏本人,对此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新青年》最初创刊,格调便不同于前人,它的出现,似乎证明康、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陈独秀办刊,态度是明朗的,欲创一个新的时代。所以文章、作者。都是些新的面孔。气韵也大异于别路人等。杂志起初名《青年杂志》,自第二卷第一号起,易名《新青年》。既然名之为“新青年”,陈独秀便注重它的色调。比如作者多为青年,栏目多有新意,每卷以译介域外思想为重点,加之时事评论、思想品评,像初春的风,吹来股股暖意。一百年来,中国文化风潮更迭起伏,很少有《新青年》那么风驰电掣,气象阔大,且摧枯拉朽。如今思之,真是让人神往不已。   陈独秀办刊,有两个特点值得回味。一是对域外的文化思潮敏感,引介颇得分寸;二是问题意识明确。看到了国内急欲解决的难题。他组的文章,或输入欧美的学理,如高一涵的《乐利主义与人生》,刘叔雅的《柏格森之哲学》、《美国人之自由精神》,马君武的《赫克尔一元哲学》等,或对旧文明的抨击,如陈氏自己的《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再论孔教问题》,李大钊的《青春》,吴虞《家庭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礼论》等。文章多有文采,慷慨激昂。又本乎学理,不是意气用事,是颇有张力的。前期的杂志以论述、评介为主,到了1918年,创作渐渐多了,有了新诗,有了小说。还有编者与读者的通讯,整个感觉是动的、新的、深的。诸多篇目,系着那一代人的心魂,动人的文字一时难以述尽。   读《新青年》,陈独秀的性格历历在目。几乎没有温吞的文章,精神是开阔的。他特别喜欢引介域外思想,译了大量文章,常常有着针对性,对读者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剂良药。他译法国薛纽伯的《现代文明史》,介绍现代欧洲文艺史,推荐欧洲科学家的思想,气度上颇似梁启超,然而境界却高远得很,内蕴更为丰厚。陈氏看中国问题时,一语中的。爽言爽语,我以为是有了域外文明作参照的缘故。他熟悉日、英诸国文字,对政治学、文艺学、科学史、法律等均有兴趣,文章自然通体明亮,博杂丰富。他后来搞起政党建设,投身社会运动,与他的知识兴趣,很有关系。《新青年》较之于后来出现的《语丝》、《沉钟》、《骆驼草》等,气象阔大。非别人可以比肩。原因自然是包罗了诸种人文学说,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文艺层面,都高耸于社会之上。后人至今仰视,其间不乏对这位主编的赞佩。   他性格里有种论辩气,不喜宁静致远的笔法。《新青年》屡屡引起论争,题目不说惊世骇俗,亦可谓奇气四溢。他的《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驳康有为共和平议》、《偶像破坏论》篇篇引人注目,有的甚或引起争议,质疑者当不在少数。相比于他的友人,陈氏似乎更喜欢将问题推至极端,如晴空响雷,滚动于人们的心头。不同于陈氏的是,胡适有点温文尔雅,周作人沉着平淡,鲁迅峻急、苍冷。钱玄同虽有凌厉之气,但不及陈氏明快多致,精神的维度唯有陈独秀让人刮目,你看他的《偶像破坏论》,多么迅猛激越,有刚烈之风:   “世上真实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尊重,应该崇拜,倘若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人人尊重他,崇拜他,才算得有用,这般骗人的偶像倘不破坏,岂不教人永远上当么?   泥塑木雕的偶像,本来是件无用的东西,只因为有人尊重他,崇拜他,对他烧香磕头,说他灵验,于是乡愚无知的人,迷信这人造的偶像真有赏善罚恶之权,有时便不敢作恶,似乎这偶像却很有用。但是偶像这种用处,不过是迷信的人自己骗自己,非是偶像自身有什么能力。这种偶像倘不破坏,人间永远只有自己骗自己的迷信,没有真实合理的信仰。岂不可怜!   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确实证明,一切宗教,都是一种骗人的偶像,阿弥陀佛是骗人的,耶和华上帝也是骗人的,玉皇大帝也是骗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崇拜的神佛仙鬼,都是无用的骗人的偶像,都应该破坏。”   细看作者的文字,有些武断的一面,对后世影响可谓深矣。文章类似口号的罗列,不容置疑。这是在传统压迫下的呐喊,乃反叛的声音,对那时的青年,不能说不是一种鼓动。但那叙述的模式,思维的逻辑,都过于简化,不及胡适、周作人绵密,亦无鲁迅的深邃,文本上的价值,就要打一点儿折扣。我喜欢他述学、谈史的文字,对宣言体,有一点别扭。因为缺少温情,人性的维度过小,于是易流于新的八股。其实后来文人,每每喜用此类腔调,差不多也落入独断主义的旧路,让人觉得面目冷酷。独断主义是独断文化的产物。陈独秀自然不能逃脱旧路。他在反叛自己的祖先文明时,又不得不带有祖先文明的烙印。不仅是他,胡适、周作人、鲁迅,都有一些的,那是没有办法的。      2      草创时期的新文化应是什么样子,陈独秀也只是朦胧的猜想。那时候他把目光投射在外,很少回到自身。似乎曙色只能挂在天边,己身是渺小的。《新青年》时代的作品几乎都是述理的,是对域外文明的引介和对旧的传统的解析,自己却隐到学理的背后。与鲁迅不同,陈氏似乎不愿意把已身的磨难告诉别人,他关心的不是怎样转化自己的苦楚,而是如何转化和改变旧的外部环境。后世的编辑家编写文学类的作品,很少搜求陈独秀的墨迹,人们把他看成政治家而非学者、诗人,这或许是政治观过强的缘故。他太看重对外部世界的变革,而恰恰少谈自己的经验,文章自然就少了“我”的色泽,好像与读者有一点儿距离了。   查陈氏文章,谈学术者多,谈政治者多,谈伦理者多。虽也是谈文学,有过《文学革命论》这样的宏文,但也多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文学,与周氏兄弟的目光是有区别的。陈独秀不是学业单一的人物,他对许多学科颇有兴趣。科学思想史、社会学、哲学、政治学、文字学、文学等方面,均有涉足。每每著文,均出语不凡,有着特别的见识。他看待事物的眼光,有人本的一面,又有现代科学的一面,进化论、人道主义、平民意识,都闪现在他的世界里,给人的印象是五光十色,斑斓多致。不过,他思想的大致脉络是,先关注学术的更新,继而看重政治改革,再后来专心于伦理的革命。这里,都没有文学的位置。他后来提倡文学革命,不过是为伦理建设服务罢了。在他看来,伦理上的革命一旦成功,文化的问题就可解决了。   《新青年》初期,在思想上能与陈氏并肩的人物没有几个。钱玄同、周氏兄弟和他还多少有些不同。这些人物更着重于新文学建设。出发点与陈氏略有一些区别。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观,也带有他个人的政治梦想,即通过平民的、写实的、社会的文学与贵族的、古典的、山林的文学对立。那对立的根本就是为政治革命服务。《文学革命论》云:   “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使吾人不张目以观世界社会文学之趋势,及时代之精神,日夜埋头故纸堆中,所目注心营者,不越帝王,权贵,鬼怪,神仙,与夫个人之穹通利达,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是缚手足而敌孟贲也。”   把文学的变革与政治变革连在一体,就显得境界较为高大,不像唯艺术而唯艺术者那么单调。胡适看到了《文学革命论》,就兴奋致函于陈氏:   “今晨得《新青年》第六号,奉读大著《文学革命论》快慰无似!足下所主张之三大主义,适均极赞同。适前著《文学改良刍议》之私意,不过欲引起国中人士之讨论,征集其意见。以收切磋研究之益耳。今果不虚所愿,幸何如之!此期内有通信数则,略及适所主张。惟此诸书,似皆根据适寄足下最初一书(见第二号),故未免多误会鄙意之处。今吾所主张之八事,已各有详论(见第五号),则此诸书,当不须一一答复。中惟钱玄同先生一书,乃已第五号之文而作者。此后或尚有继钱先生而讨论适所主张八事及足下所主张之三主义者。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以胡适的眼光,陈独秀的观点不容置疑,但亦不可自以为是,理论毕竟是理论,尚未经由实践的检验。不过陈独秀也好,胡适也好,他们的新思想是建立在对域外历史与本土文明考察的基本点上的,可谓带有一点儿学人的特点。即都对社会与文学间的关系过于敏感,思考的尚不是人本的问题。陈独秀写过诸多精彩的文章,但多以长者自居,像个将领,语气是断然的,不可错的。这反而不及胡适、周作人等亲切。倒是钱玄同与他“嗅味相同”,癫狂独行,有狂人之风,比如陈氏说,推翻孔学改革伦理是根本要义,而到了钱玄同那里,伦理改革固然重要,根本点是要推翻汉字,废掉书法。此类狂言,比陈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真真是骇人听闻。   陈独秀对钱玄同颇为欣赏,两人的通信有着默契的地方。从钱氏的独白里,陈独秀也看到了狂士的力量。但鲁迅的文章在《新青年》登出后,二人不禁暗自狂呼,天底下还有比二人更为卓绝的人物。《狂人日记》的一声咏叹,仿佛来自天边山响雷,震塌了半边天空,若说振聋发聩,鲁迅君便算是一位的。钱玄同曾以赞佩的口吻说:“他读史与观世,有极犀利的眼光,能抉发中国社会的痼疾,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药》等小说及《新青年》中他的《随感录》所描写所论述的皆是,这种文章,如良医开肪宴,作对症发药之根据,于改革社会是有极大的用处的。”钱氏的看法与陈独秀颇为相近,他们眼里的鲁迅,自有别人难及之处。至少是生命深处的热力,给人的辐射是巨大的。文学一旦进入灵魂的内部,它升腾的力量绝不亚于政治家的鼓动。   但是,倘若不是政治家的鼓动,五四新文化运动,便不会有更大的范围和力量。陈独秀在那时,是一个吹号的人,发出的是抗俗的声音,至于那号的大与小,质量如何,他并不在意,而是旨在唤起国人能够真正醒悟,不再躺在古老的旧床上久温着古梦。《新青年》如果只谈文学,对知识界的影响不会很大,正因了广谈政治,抨击时政,译介西洋学术,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谈到无神论。从西洋教育讲至中国的学界,才引起了读者的文学注意。而这里,陈独秀高远的眼光,是起了相当的作用的。我现在偶读他那时的文章,就觉得真诚专致,毫无伪态,有着相当可爱的一面。中国后来的政论家,不知怎么驱走了陈氏的真挚,他们抨击别人时,常常像个道学家,给人的感觉并不舒服。陈独秀的文章之所以还可以让后人激动,一方面是一个中正的学人,另一方面呢,是个难得的真人。后来专吃政治饭的人,把这两点大多已丢掉了。      3      我一直奇怪的是,他的同代人很少回忆其生平细节,相关的资料很少,晚年的行踪多亦难寻。知识界对他一直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否定者多,喜爱的有限。初见他的,对其身上的气质印象颇深,和一般儒雅的读书人是不同的。鲁迅、胡适等人是喜欢他的,观点也许不同,至少他身上的个性是有趣的。鲁迅的同学朱希祖之子朱契在一篇回忆录里写道:   “陈独秀那时在北京大学担任文科学长。也到我家吃过饭。父亲请他上坐,谈着办《新青年》的事情。母亲偷偷地去看一下,见陈独秀说话的时候,先挺一挺眉,眉宇之间有一股杀气。客人走了以后,母亲对父亲说道:这人有点像绿林好汉,不是好相的。你怎么和这些人打起交道来了?”   从一个女人的角度,得出如此初步的印象,那也可见陈独秀在一般百姓眼里的形象。陈氏没有留下什么生活照片,关于他的一切,大多只能从其文字里寻找。他的文章柔婉的地方少。气脉是宏阔的,连记趣的篇什也殊难看到。胡适在一篇文章里说这位《新青年》主编是一个老革命党,此外便没有什么形容词了。在五四文人留下的一些回忆录里。对他的描述都很简单。一看就有些类型化。人们不说或很少去说,大概和后来的政治气候有关。陈独秀是个四面不讨好的人,所谓“国民公敌”者正是,但也有正派的学者说过一些公正的话,对其的评语很是贴切。1934年王森然先生出版了一本《近代二十家评传》,就写到了陈氏。视点是高的。作者以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出现一个陈独秀是不易的。向来中庸、老气的民族如果没有一两个斗士出现,那是悲哀的事情。有趣的是,文中也写到了日常生活的陈独秀,其形貌跃然纸上:   “先生本为旧家子,早岁读书有声,言语峻利,好为断制。性狷急不能容人,亦辙不见容于人。先生在沪与章秋桐、张博泉、谢晓石公立国民日日报。与秋桐蛰居昌寿里之偏楼,对掌辞笔,足不出户。兴居无节,头面不洗,衣敝无以易,并亦不浣。一日晨起秋桐见其黑色袒衣,自物星星。密不可计。秋桐骇然曰:仲甫!何也?先生自视,平然答曰:虱耳!其苦行类如此。”   上述材料大概受了章士钊回忆文字的影响。它问世的时候,陈氏还活着。想必是可信的。陈独秀的不拘小节,乃朋友的共识。关于他有许多传言,有的近乎漫画。他没有胡适那么典雅,也不像鲁迅那样内敛,言与行是一致的。以温和闻世的胡适对他有过难为情的时候,觉得遇事不好处理。大概是没有回旋的余地。陈氏身边的人,能欣赏他的尚可,否则大多要分道扬镳的。他的个性甚至让人难堪,这是许多回忆文章中都提到的特点。   在胡适和周作人的日记,陈独秀的名字频繁出现,并无别人所说的恶魔气。周作人晚年写到老友时甚至还有些感慨。《新青年》的同人是认可他的。你看他从北京狱中出来时人们欢迎的态度,大概就可以看出些什么。但在一些外人眼里,就有一点儿怪气,甚至有点儿妖魔化了。林纾的文章里,陈氏就并非好人,简直有点儿可恶了。陈独秀所有的照片都没有微笑的,是一副金刚怒目的架势。这其实只是一种外表,心性的东西怎么能一下子看出来呢?历来关于他的文章。都不太往作家那里靠,似乎只是个政治中人,混在学界里。那其实是不对的。陈独秀不仅关联着一个沉重的政治史,也和现代以来的知识分子的命运紧密交织着。和鲁迅一样,他在中国写下了文化史上重要的一页。   我有时读他的书,便这样想,假如他用心地写作或从事研究,也许关于他会有更多的话题。可惜他将自己的精力大多用到政治中去了,而且收获的却是失败。可是后来渐渐接触史料。才恍然感到,用文人和学者的眼光要求他,是大错的。他是中国极其特别的存在,既不同于鲁迅,又有别于胡适。他开启了文化的新路径,将一种可能昭示了出来,了解他,是需要接受刺激和挑战的。      4      陈独秀一生受挫多多,自己却视之无事,并不在意身外之物。他很小就中了秀才,在别人看来是怎生了得。1897年,他到南京参加分试。却名落孙山。这一次落第,大概也改变了他的思想,决定不再走科举之路。其实就那时的文章而言。他算是一个高手,出笔不凡,多见奇气,又见识深远,是一般读书人所不及的。我读他年轻时的文章,一个突出的感受是,有一种别样的气韵,不被士大夫的迁气所绕。他大概是个很会读书的人,在文章中能嗅出真伪之气。《实庵自传》里就写到了他自己如何不喜欢八股文,能从性灵化的文字里呼应些什么。我想是天性里有一种诗性的因素吧?他和鲁迅一样,很早就失去了父亲,又生活在一个严厉的家庭中,早期教育自然要好于一般的百姓。陈独秀自称少年时代有三个人起了很大作用:“一个严厉的祖父,一个能干而慈爱的母亲,一个阿弥陀佛的大哥。”祖父的严厉大概传染给他一种嫉恶如仇的性格,母亲的善良暗示了悲悯之心。直到晚年,他的诗文里也依稀可以辨别出来的。至于他的大哥传染给了他什么,不太好说,但总可以说是中国的良知,或是别的什么,他很早就显示了精神的坦白,作文时亦能自嘲己身,不像别人那么一本正经。1904年,还是在办《安徽俗话报》时,就写过多篇文章,内中有诸多剖白。那语气也让我想起鲁迅的几篇忆旧之作,精神深处,有着些许逻辑上的联系。比如在《说国家》一文中,他就坦言:   “我十年以前,在家里读书的时候,天天只知道吃饭睡觉。就是发奋有为,也不过是念念文章,想骗几层功名,光耀门楣罢了。哪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到了甲午年,才听见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英国、俄国、法国、德国、意国、美国、奥国、日本八国的联合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分做一国一国的,此疆彼界,各不相下。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一国的盛衰荣辱,全国的人都是一样消受,我一个人如何能逃脱得出呢。我想到这里,不觉一身冷汗,十分惭愧。”   后来有人讥讽他刚愎自用,盛气凌人,那其实只是看到了一面。实则也有诸多谦逊的地方,只不过是隐得过深。很少表白罢了。在他的遗稿里,我们能读出他性格的动人一面。他惊人的坦率。从不掩饰自己的内心真相。比如对女人的态度,对庸人的看法,都别于他人。《实庵自传》写到自己南京应试的生活片断,都是惊人的笔触。不知为何,许多晚清应试的描写,看过即忘,然而陈独秀的只言片语,却让人深刻于心。那文字鲜活、深切,场景驳杂。他写人身上的恶气入木三分,连一点儿余地也不留。你在他的文字里绝读不到典雅与悠然。那里是心性的写实,也有乡俗的点染。故乡与都市里的浊气几乎充塞着一切,他多年以后赞美鲁迅的小说,我想是相同的经验起了作用。对一种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实在是笑不起来的。   读着他的文章。看到对丑陋场景的描写,你能感叹他的叛逆性,不陷于虚妄,直面着恶俗,在审美态度上,与士大夫之流的附庸风雅是不同的。在《实庵自传》的结尾,陈氏有一段小说般的传神之笔,写了科举生活的可笑,那文章说:   到了八月初七日,我们要进场考试了。我背了考篮、书籍、文具、食粮、烧饭的锅炉和油布,已竭尽了生平的气力。若不是大哥代我领试卷,我便会在人丛中挤死。一进考棚,三魂吓掉了二魂半,每条十多丈长的号筒,都有几十或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长个子站在里面是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矮屋的三面七齐八不齐的砖墙,当然里外都不曾用石灰泥过,里面蜘蛛网和灰尘是满满的,好客易打扫干净,坐进去拿一块板安放在面前,就算是写字台,睡起觉来,不用说就得坐在那里睡。一条号筒内,总有一两间空号,便是这一号筒的公共厕所,考场的特别名词叫做“屎号”;考过头场,如果没有冤鬼缠身,不曾在考卷上写出自己缺德的事,或用墨盒泼污了试卷,被贴出来二场进去,如果不幸座位编在“屎号”,三天饱尝异味,还要被人家议论是干了亏心事的果报。那一年南京的天气,到了八月中旬还是奇热,大家都把带来的油布挂起遮住太阳光,号门都紧对着高墙,中间是只能容一个半人来往的一条长巷,上面露着一线天,大家挂上油布之后,连这一线天也一线不露了,空气简直不通,每人都在对面墙上挂起烧饭的锅炉,大家烧起饭来,再加上赤日当空,那条长巷便成了火巷,煮饭做菜,我一窍不通,三场九天,总是吃那半生不熟或者烂熟或煨成的挂面。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最深。考头场时,看见一位徐州的大胖子,一条大辫子盘在头顶上,全身一丝不挂,脚踏一双破鞋,手里捧着试卷,在如火的长巷中走来走去,走着走着,上下大小脑袋左右摇晃着,拖着怪声念他那得意的文章。念到最得意处,用力把大腿一拍,翘起大拇指叫道:“好!今科必中!”   这位“今科必中”的先生,使我看呆了一两个钟头。在这一两个钟头当中,我并非尽看他,乃是由他联想到所有考生的怪现状;由那些怪现状联想到这班动物得了志,国家和人民要如何遭殃;因此又联想到所谓抡才大典,简直是隔几年把这班猴子、狗熊搬出来开一次动物展览会;因此又联想到国家一切制度,恐怕都有如此这般的毛病;因此最后感觉到梁启超那班人们在《时务报》上说的话是有些道理呀!这便是我由选学妖孽转变到康、梁派之最大动机。一两个钟头的冥想,决定了我个人往后十几年的行动。我此次乡试,本来很勉强,不料其结果却对于我意外有益!   此类笔法,已显示了切实的意识,睁着双眼打量世界,写作乃是一种坦露,绝非自我的逃避。那个世界裹着缕缕寒气,哪有什么冲淡和宁静?他的文章从不去讨好读者,有时甚至用文不雅训的语体刺激别人,并不在意喜欢与否。细想一下他的思路,是有一点儿野性的,以丑为快的东西的。如若发展下去。大约有点儿拉伯雷式的遗风,以恶心与粗俗颠覆着雅人的世界。自己呢,也一路狂欢地走着,亵渎着种种神灵。陈独秀身上其实已折射出了一种精神的可能。那就是以非正经的语体,洗涮一个古老的神话,弄脏它,戏弄它,直到久远的灵光从那里消失。许多年之后,当王小波出现在文坛时,才有了真正意义黑色幽默的文学。以一种玩笑和戏仿的姿态嘲讽身边的世界时,那神情是洒脱的。我在王小波文字里看到了与陈独秀的某一点点相通处。所不同的是,陈氏还残留着士大夫的某些痛感。传统文人的忧患之心,还是很浓很浓的。      5      直到我后来读到他的诗,尤其是旧体诗,才发现流行的看法存有一点问题。陈独秀给人的假象太多,好似无情无义之人,且冷面铁心。那是皮毛之见。他其实是有许多朋友的,在知识界同道者甚广。与人相交时,亦挚诚可感,甚至还带点儿玩童之态。他与汪希颜、何梅士、章士钊、苏曼殊、沈尹默、胡适、台静农、魏建功,有着非同一般的友情,有的终生如一。看他的遗作,感时伤世之文泪血相交,甚或有文人的凄楚,每每读之,心为所动,气韵有唐人特点,刚劲之后亦有柔婉,是流着文人本色的。   这个发现也让我联想起与鲁迅的差异。在旧诗文里,鲁迅是没有多少士大夫气的,感伤的东西很少,不太爱写己身的泪水。陈独秀则不掩饰儿女情长,所遇所感,每有凄苦,辄援笔书之,和政论文中的形象很有距离。你在这里亦可感到内心的柔情,男儿的温和也掩饰不住的。《哭汪希颜三首》、《哭何梅士》、《挽大姊》等诗,都无横眉之状。且看《哭何梅士》的韵致是多么隶杀:   海上一为别,沧桑已万重。   落花浮世劫。流水故人踪。   星界微尘里,吾生弹指中。   棋卿今尚在,能否此心同。   此诗最早以由己的名字发表于1904年4月15日的《警钟日报》。据《陈独秀诗存》注释,发表此诗时亦附有章士钊的诗与注,可看出陈氏与章士钊那时的情形,彼此的性情亦流露此间:   “二月十六日。福建何梅士,以脚气病死于东京,盖吾党中,又失去一健卒矣,余闻而痛极,然非知何梅士者,亦不知所以为痛也。余与梅士居上海,形影相属者,半年有余,无一日不促膝至漏尽。安徽陈由已,亦与余及梅士同享友朋之乐者也。何梅士之立志与行事,由己知之亦详。梅士之死也,由己方卧病淮南,余驰书告之,余得由己报书,谓梅士之交,使我病已加剧,人生朝露,为欢几何,对此弗能自悲,哭诗一首,惨不成句矣……”   章士钊的注释透露了这样两个信息:一是陈独秀有绿林之风,善于交友,且情笃者多。二是重于友情,不免有感伤情怀。病中闻友人去世,是雪上加霜,遂有“人生朝露,为欢几何”之叹。看陈氏之诗。有凡人的苦乐,加之佛教的影子,通篇哀凉,泪光涟涟。自有高古气,是格高气爽的。这一情怀,即便是经历了人间挫折,久浸政治苦海,仍未泯去。直到晚年,阅读到类似的诗文,文人气是一看即明的。   了解他的性格,在旧诗里能找到许多线索。那些都是各类史料中难见的。比如交友之道,就率直无伪,不忘旧情。五四之前,他居杭州时,曾与沈士远、沈兼士、沈尹默三兄弟相识,和沈士远、沈兼士过从甚密。写过一些赠诗,都非“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礼义”之语,有一点江湖格调。再加之行文清峻,唐人行迹宛然在目。《寄士远长安》云:   自君别湖水,天地失清秋。   影着孤山树,心随江汉流。   转蓬俱异域,诗酒各拘囚。   未及祖龙死。咸阳不可留。   三沈当中,沈士远是厚道之人,人缘颇好。但论才气和声名,沈二先生尹默,则高于诸兄弟。陈独秀与之关系很密,一直保持着友情。看年轻时代陈氏写给他的诗,当见情谊之深。那一首《杭州酷暑寄怀刘三沈二》,有孤雁叫群秋更哀的味道。如今读它,不可想象出自陈氏之手,内倾与伤神之处,隐隐可见。台静农晚年披露过陈独秀暮岁时寄沈尹默绝句四首,能看出千秋挚意。真真是让人叹之又叹的好诗:   湖上诗人旧酒徒,十年匹马走燕吴。   于今老病干戈日,恨不逢君尽一壶。   村居为爱溪山尽,卧忱残书闻杜鹃。   绝学未随明社屋,不辞选懦事丹铅。   哀乐渐平诗兴减,西来病骨日支离。   小诗聊写胸中意,垂老文章气益卑。   论诗气韵推天宝,无那心情属晚唐。   百艺穷通偕世变,非因才力薄苏黄。   陈氏晚岁怀念旧友,诗中意绪万端。遥忆当年。在西子湖畔把酒论书,后又逢于北京大学,共编《新青年》杂志,能不感而慨之?陈独秀去北大教书,乃沈尹默所荐。陈氏不忘旧情,于诗中咏之,拳拳之忱,动人耳目。李大钊、钱玄同、刘半农均盛赞于他,那也证明其为人的磊落之处。了解这个人物,大概是要顾及于此的。近代以来,大凡提及陈氏。只从政治行迹入手,谈其文化得失。而个性中冷热之处言之很少。精神的全貌就不了然了。我们看他与章士钊、苏曼殊、刘季平的手足之情,读他与《新青年》同人的信件,也依稀可以觉出言行举止的可爱。在其眼里,人无高低贵贱之分,编刊时亦与人平等对话,有信必复,且不装腔作势,确是有真人之风。蔡元培后来和他相识,对其印象很好。他觉得陈氏第一有学识,第二有毅力与责任心,第三呢,是有一种向心力。1933年,蔡元培为《独秀文存》作序时特别夸赞了他与胡适、沈尹默、周氏兄弟、钱玄同、刘半农的友情,以为与“诸君甚相得”。这看似是一句普通的话,实则是大的夸赞。在那样一个时代能与如此优秀的人相处。改写了人们的记忆,是大不易的。      6      有关陈独秀的生活片断的描写,都是支离破碎的。和鲁迅的浩繁的回忆录比,他显得那么清冷。许多弥足珍贵的形影,都消散在历史的空洞里。后人已不复知之。在现存的零碎的片断里,我隐隐地感到他的气色:冷峻、沉着、机警而又迅急。他大概是性格外露的人,没有谁说他口蜜腹剑,或风或雨。而是光明磊落的。文坛上的人骂鲁迅、章太炎是疯子。没有谁这样称呼他。大概因为形影均露于外,黑白俱明,毫不隐晦。罗章龙有一本《椿园载记》,写过对陈独秀的印象,是难得的文字。书中只记经过,没有形象的描述,而人物的特征也显示出来。罗氏说陈独秀是个不善交际的人,给我的印象很深,那么如此看来,他与那些逢场作戏的八面玲珑者是大不相同的。书中说:   我进北大时,陈先生已在执教了。在中学时,我就是《新青年》的热情读者,尤爱署名陈独秀的文章。进校初期,又听到有关陈先生的许多传闻,对他是很敬仰的。但我认识陈先生,却是很偶然的。   当时,我所在的德文班有三四十人,彼此学历很不一样,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从国外回来的,他们大多是外交官的子弟,随家在德国学习,回国后又转入北大继续升学;一部分是在青岛大学读完两年以后,转入北大重读预科的,青岛大学为德国人所办,用德语授课,德文水平较高;再就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中学毕业生,在中学学过四年德语。这个班由于程度参差不齐,老师授课颇感困难。同学们学习进展也不一致,对学习进度不免意见分歧。为此,我们开了几次班会,进行协商,最后确定向学校交涉,请求解决。班里决定从三个程度不同的同学中各推一名代表主持此事。我是代表之一,和其余两位同去见文科学长陈独秀。事先我们还拟了一个书面报告,由年长的一位代表面呈陈先生。陈在办公室接见了我们,说:“你们来干什么?”   我们申述来意后,提出分班的要求。陈先生听后说:“分班?办不到,日前教员和教室都没有多余的。”   我们接着提出:“是否可采用甄别的方法,部分同学经过考试合格后,可升到本科学习。”陈先生听到这里,打断了我们的话,说:“你们学生是想读书,还是想早毕业?你们希望早毕业好做官为宦?多读两年书有何不好?”   我们申辩说:“不是这个意思。再说,早毕业进入社会,转入仕途也不是坏事。”陈先生听后便有些光火,说:“你们根本不想认真读书。你们平时对社会上的重大问题也不愿研究,只知道考虑个人……”声调越说越高,语气失和。同学也不耐烦,起身就走,结果不欢而散。   陈先生送我们出门时,似有悔意。我在班上年纪较轻,在申述理由时,越次发言颇多,出门时走在后面,陈先生边走边对我问道:“你是哪里人?”我回答说:“湖南人,湖南联合中学毕业生。”他听后点点头说:“你且留下,我们再谈谈。”我留下后,陈先生问我:“你说说看,这事该怎么办?”我回答:“同学们的意见是合理的,并不过分。没有教员和教室也不是您的责任,可以转告学校有关部门,让他们解决!”陈点点头。我又说:“同学们要求通过甄别考试提前毕业,也是正当的。有人想做官入仕,不能说我们都是怀有做官的思想。今天没有解决问题,大家不会就此罢休。”陈先生若有所思地又点了点头。我谈完意见就告辞走了。   代表们回去报告交涉的经过后,果然,大家不以为然。经过讨论,又派我们三人再去找陈先生。这次陈答应了,同意向学校反映,设法分班。并说,提前毕业事还要经教育部核准。一场风波得以解决了。经过这件事后,我认识了陈先生,此后,我和他的交往逐渐多起来了,印象也逐步深入了。   北大时期的故事,还有一些,比如许德珩的那篇《我和陈独秀》,也有趣得很,亦称得上难得的资料。许氏是北大学生,听过陈独秀的课,他讲的那个故事,差不多把陈独秀的性格写活了:   “蔡元培到来之前的北大,校风很腐败,学生自由散漫,纪律松弛。蔡到校后,力图改革,整顿校风。陈独秀来校任文科学长,和蔡元培一起,积极推动北大的改革。”   “陈独秀在整顿上课纪律当中,还与我闹过一场误会。当时我们班上有一同学是黎元洪的侄子。此人经常缺课,并叫人代他签到。陈独秀不调查研究,误听人言,就把这件事记在我的身上,在布告牌子上公布我经常旷课,记大过一次。我当时是一个穷苦学生,冬天穿夹衣过冬,宿舍里没有火,所以我不是在讲堂上,就是在图书馆里。当我见到这个记过布告时,十分惊异,并极端愤怒。我一怒之下,就把布告牌砸碎了。陈独秀性情一贯地急躁,他也大怒,对我的砸布告牌又记了一过。我又把第二个布告牌砸了,并站在他的办公室门前,叫陈独秀出来同他说理。此事立即叫蔡校长所知,经过蔡的调查,才知道是陈独秀搞错了,叫陈收回成命,并向我进行劝慰,此事遂告平息。这也就是陈独秀认识我的开始。”   从处理事情的简单化的一面看,他实在不会协调人际关系。后来创建共产党,每每与周围人发生冲突,证明其书生的本色,老于世故的那些手段与之是无缘的。陈独秀的特长应是编刊物,搞学问,做政治领袖则少有计谋。可偏偏扔掉所长,用之所短,这在他是一个损失,不过细细说来。他和鲁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都在做知其不可而为的事情,内心燃着火,对别人坦诚交流着。《新青年》创刊不久,因了影响之故,青年人的信雪片般地飞到编辑部,那时候是热情回答各类问题的。看读者的信,以及与他们的交流,则可见性格的一斑:细致、严格、庄重。陈独秀不是草草做事的人。想问题都很深,解答疑团又颇为耐心,读者通过刊物与回信,也看出主编的心理,其可感之处是很多的。记得有位叫毕云程的读者就发现了陈独秀内心苦楚和悲壮的情怀,可谓一语中的。在致陈氏的信中说:   “读大志,敬悉先生‘最反对悲观主义’。甚佩甚幸。惟以仆之愚,窃见先生之于悲观。心虽非之,然以先生识见之高卓,而视普通社会之卑污龊龌,苟安旦夕,自不觉悲观之念,油然而生。此非仆之妄言,试观先生自谓‘仆无状,执笔本志将一载,不足动青年毫末之观听’。此数语,盖为先生悲观之念之泉源也。”   毕云程在信的后部分温和地批评了陈氏的急躁,以为大可不必悲观,世间总会进化的。陈独秀看过此信,大概是动了感情,在复信里自省在“烈火焚居,及于眉睫”之时,说话不免“急不择语”。用今人的话说,是匆匆为之。此类心态在那时的知识界是常见的。鲁迅后来不就说过对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话吗?《新青年》自创刊始,就一直裹在一种焦虑里,众人的文章不免亦有火气。 那时候陈独秀已快到中年了,然而文字却毫无暮气,如燃烧的干柴,照着惨烈的世界。用一种暴烈的语言,散出了缕缕温情。在遥远的地方,都可以感受到冲荡的热力,而这,将一个漫长的夜,终于指示到了尽头。      7      能够真正提示陈氏精神内涵,且带有参照意味的人,是胡适。   胡适与陈独秀的结识,当在1916年前后,据说二人的通信,是由他们共同的老乡汪孟邹牵线的。1916年,《新青年》刚创刊不久,陈独秀正热情地投入到自己的编刊事业里。一向桀骜不驯的他,忽觉得自己的朋友资源有限,不禁有点儿焦急。胡适的出现,让其眼前一亮,仿佛找到了知音。那时胡适远在美国,正在写博士论文。但偶尔也写些短文和译一点作品。登在章士钊主办的《甲寅》上。与章士钊颇好的陈独秀,从《甲寅》上看过胡适的作品,那是得到过章氏的好评的。陈独秀关注胡适,大约基于以下几种考虑。一是远在美国,有诸多信息;二是文章清新,有锐气;三是精神的兴奋点相近,均有改造旧物,欲创造新的文明的冲动。其实胡适当时的心态与陈独秀并不一样。美国校园里的沉想有一点思乡之情,加之文化的梦想,对故园的思念里也带着哀其不幸的苍凉,根底不过是改良之心为主,并无“革命”的奢望。然而陈独秀则以内心的痛感和彻骨的体味,反感于周边的世界,要做的正是摧枯拉朽的大事。在没有见到这位留学美国的朋友之前,他大概将自己的情绪也外化到别人身上,总以为与自己是相同的。而当看到胡适清秀的笔迹和叛逆的意识时,我们的主编不禁为之一动。在这样的时候,陈独秀表现了尊强者,谦逊为怀的一面。这在他一生中是很少有的。他1916年8月致胡适的信。整个语调是中肯的,绝无别人印象中的杀气。要了解他的为人,这样的文字很难得,是不能不读的。在大量的遗稿中,类似的语调殊少,偶一闪动中也能看出心里的和善。鲁迅曾说:“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陈独秀的形象多年被定格在一点上,他热情、厚道的一面很少被提及,若是能看到他人格的这一面,也就理解其个性的迷人之处了吧。   在后来与人的交往里,除了与托洛茨基的通信有过如此尊敬的口气外,他很少以类似的口吻说话。如此看来,能将《新青年》办得那么红火,与主编的甘做人梯,以及虚心的态度不无关系。胡适从美国回国,到北大任教,也是陈独秀的引荐,对一个思想界新星,他是敬重的,并不在意能否超过自己。1917年1月,在致胡适的信中,透露了他的心愿:即让其速速到北大任教。许多年后,当二人各行其路,不在同一营垒的时候。胡适仍念旧情,还到南京监狱里见过老友。《新青年》的共同生活与北大时的友谊,怎么能一下子忘掉呢?在我的推测看来,胡适与他只有友情而无深情。原因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文化背景不同。一个是杜威的实验主义信徒,一个系法国与俄国大革命的崇尚者,哲学的脉络属于两个世界。其次是性格相距甚远。宽容与易怒,冲淡与竣急是难以兼容的。晚年的时候,有人写信与胡适,欲整理陈氏遗书,他的回答是:没有什么价值,大多是无用的。胡适觉得,陈独秀早年思想很浅薄,是杂凑的东西。后来又染有党八股气,亦不足为观。只是“晚年从痛苦中体验出来的‘最后’几点政治思想是值得表彰”。只喜欢从学术层面打量人生的胡适,自然是漠视了旧友的意义。昔日《新青年》主编的良苦用心,并未被这位同路人所认识。   但是胡适确实看到了陈独秀致命的弱点。比如吧,对实验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认识,陈氏就混乱得很。胡适是将二者严格分开来的,陈氏则以为能合而为一用之,都是域外文明,为什么不能造一条阵线呢?胡适指出,辩证法来自于黑格尔哲学。那是生物进化论成立之前的形而上学。而实验主义是后来的事,它诞生于生物进化论之后。属于科学的方法。两种思想自然就造成两种人生观。调和是无用的。陈独秀对这些背景,以及历史的景观了解有限。用胡适的话说,“未经过严格的训练”。所以他对这位《新青年》主编的评价,远不及对鲁迅那么高。鲁夫子创作上的成就与学术上的功底,在胡适看来是难以企及的。鲁迅那么讽刺他,却从不还手,大度为怀是一个因素,实在是钦佩,也是不能够排除的。   令胡适难堪和无可奈何的是,陈独秀的独断性和急躁性,是毁坏《新青年》以及新文人友谊的根由。他觉得这是难以接受的情感方式,也是知识群落里的痼疾。这是见仁见智的看法,后人也未必站在胡适的一边。不过回首当年,看那一段时光里的过客与隐士,难说陈氏的选择没有道理。用象牙塔里的公理,是不能量出尘世的一切是非的。只是在胡适的眼光里,令人视之,也有动人之处吧?1925年,在致陈独秀的信中,他写下了这样一段沉痛的话,现在重读,好像依然新鲜。也照出了陈独秀的性格特点,在那一封信的背后,现代文化尴尬的一幕也历历在目:   独秀兄: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以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绝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诬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的眼界。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以自由主义眼光看世的胡适,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后世的普遍赞扬,认为确有君子之风,非文化的独断主义。在中国这样的土壤上,排他与偏激易,包容则很难。一个残酷的事实是:陈独秀也好,胡适也罢,他们的那些文化之梦,都不大行得通,当两人冲突的时候,他们没有料到,那些话语那么无力,几乎影响不了现实,彼此还都是“国民公敌”,百姓和他们还是陌生的。      8      鲁迅对陈独秀,全然没有胡适这样的感觉,或许接触少,或许没有什么关注,总之,没有为之捏汗的负面看法。周作人当年曾因信教自由与否,和陈独秀有过交锋,不同意陈氏非难基督教的思想。那是1922年,周作人与钱玄同、沈兼士、沈士远、马幼渔等签名发表宣言,对陈独秀武断干涉宗教自由的行为殊为不满。鲁迅没有在宣言上表态,不知道何以未曾列名其中。他和周作人还住在一起,对一些事情是知道的。在鲁迅眼里,宗教确有文化上的意义,可是让人去膜拜,就有些问题,自己是不信它们的。我猜想,对陈独秀的观点,他未必不同意,支持也谈不上。在那样破败的环境下,纯粹的学理固然重要,而更为迫切的,却是造一批斗士,向黑色的王国进击。那时中国缺少的,恰是这类的人物。所以在评价这类现象时,不能不有一点儿踌躇的。欲言不行,不言又无可奈何,也许只有这样的沉默,才是一个交代吧?   有一次和钱理群先生谈天,讲到对陈独秀的评价时,他说:鲁迅一生对几件事没有表态,一是“新村运动”,二是陈独秀的非基督教活动问题,三是陈独秀入狱事件,四是科学与玄学的论战。这几个事件都是引人注意的,许多知识分子都卷入了进去。鲁迅为什么对此保持沉默,是有别的顾虑或别的什么?钱理群以为研究此一现象,或许能看出更深的问题。鲁迅精神某些难言之处,也保留在这里。这一发现是重要的。我粗浅的看法是,在鲁迅的对面,有诸多无法言说的世界,在打量它们的时候,传统的话语失去了力量。这也就是《野草》题词的那句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在知识群落自以为热点的地方,我们有时看不到他的影子,反而消失了。那个热闹的世界不属于他。对陈独秀,用赞佩和否定的话都没有效力。鲁迅知道,自己和这位昔日的同人,各自存有精神的盲区。谁都不是圣人。但于中国最缺少的,却是这样的孟浪之士。鲁迅曾坦言,政治自己是不懂的,对不懂的,便不好发言。在某个层面上说,他不喜欢从事政治事业。那和自己的爱好、性情相距甚远。只不过喜欢借着文学,表达一下政治层面的看法,至于那其间的风风雨雨,知之甚少。瞿秋白和他交往时,联系二人的主要是文坛上的因素,并无政治上的热情,那些明暗相间的烟云只是一闪,便从视线上消失了。根底还是具有文学家的情趣,它占了上风。在中国最黑暗的年代。他坚守的是以文学的方式说话。而不是相反。有时候想一想,两人在许多方面,并无可比性。在现代史上,他们的各自存在都是有着不可兼容的地方。   只是在一篇文章中,鲁迅为陈独秀画了一幅画像,其中都是形容词,精神的特色跃然纸上,无言之语尽在墨中。那篇文章是悼念刘半农的,其中说了些佩服的话,语言不多,意思是明了的。   鲁迅很少对《新青年》同人进行总体的描述。这里却透露出了一些信息,至少对陈独秀,不是亲密的关系。他坦言只是“佩服”,心里不能说没有保留。对《新青年》这位主编的性格的感受是深切的,长处与短处尽在眼中。文中与胡适的对比,颇为有趣。较之于胡适,陈氏毕竟有可爱之处,他心直口快与朗然的风格,虽不免有造势之嫌,但一切历历在目,并无杂质。鲁迅自认自己内心的黑暗,他憎恨这些,又挥之不去。在《新青年》别的编者中,是看不到这些的。似乎没有人像他这样含有如此多的毒素,那是被古老的鬼气缠绕过的。在昏暗的屋子里,有过慢慢待死的绝望,并无走出的渴念。他知道一切都会重归于死灭,挣扎不过是挣扎,光明终要隐于暗夜里。这样的时候,有几个像陈独秀、胡适式的人出来,佩服是有的,却并非样样认同。这是怎样的清冷与凄苦!一个人的存在与另一个人的对照,相关着又隔膜着。后人对此,仅能体味,却难理清,当回望他们的时候,我的感受仅此而已。要说清其间的故事,是难之又难的。      9      “革命”一词,今人已不太喜欢碰它,那与“文革”的灰色记忆有关吧?海外早有人喊出“告别革命”,那是对旧有的遗存的一次叛逆。但“告别革命”很有一点儿马后炮的意味,要是细究,也与五四学人告别孔家店一样,内在的逻辑是,推倒重来,不再走昨天的路。“告别革命”与“全盘西化”在理论的深层上是同一种思维,从境界上而言,难说有什么新意。不过这个口号也提出了一个问题,陈独秀那代人开始的革命,是否必要?在历史的进化中,精神上的突变、断裂,究竟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因素多呢,还是益处多?   谈到“革命”这个词,不由得想起《易经》里的一段话:“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晚清之后,留日的学生从日文中重新发现了该词,但那是日本人对英文revolution的翻译,内蕴与汤武的流血历史稍稍有别。晚清的文人。曾以谈“革命”为时髦,党人之中尤钟情于此类话题,且津津乐道。那时的文人面临的议题是“排满”,办法呢,自然不是和平主义,大多主张血与火的解放。章太炎《排满平议》云:   “近世革命军兴,所诛将校什九是汉人;尔游侠刺客之所为。复不以满人、汉人为别。徐锡麟以间谍官于安庆,适安徽巡抚为恩铭,故弹丸注于满人之腹。令汉人为巡抚。可得曲为赦宥耶?吴樾所判满人、汉人则相半,谁谓汉官之暴横者,吾侪当曲以相容乎?然而必以排满为名者,今之所排,既在满洲政府,虽诛夷汉吏,亦以其为满洲政府所用而诛夷之,非泛以其为吏而诛夷之。是故诛夷汉吏。亦不出排满之域也。或日:若政府巳返于汉族,而有癸辛恒灵之君,林甫俊臣之吏,其遂置诸?应之曰:是亦革命而已。”   章太炎的弟子中,有许多是喜谈革命的。周氏兄弟就主张“思想革命”,钱玄同有“文字革命”的狂言,吴承仕呢,直接变成了马克思的信徒,比老师走得还要远。不过,在章氏圈子之外诸多高举旗帜的人中,陈独秀大约是最有革命气节的人,说其一生献身革命,也不为过的。文章中,以革命为题的甚众,其中《文学革命论》、《俄罗斯革命与我国民之觉悟》、《革命与作乱》、《革命与制度》等等,都杀气腾腾,绝无温良恭俭让的柔弱之气。陈氏相信革命之伟力,非“汤武”时代的,他将此视之为“犹古之遗也”。在他眼里,欧洲的近世文明所以能够出现,与法兰西的革命有关。倘不是法兰西人的涤荡旧物,废除君主贵族统治,欧洲大约还在旧的暗影中徘徊。陈氏不太喜欢日本式的改良,虽多次赴日,却并不欣赏东方主义的情调,倒是对法国式的变革颇感兴趣。法国之外,让他激动的还有俄国的社会革命,他以为其中“为民主主义人道主义之空气所充满也”。较之章太炎、周氏兄弟,陈独秀并不满足于思想革命与文学革命,他注重的是制约文学与思想的社会的转化,晚清的文人大多相信进化论,但言及社会问题,进化论就上升到革命话题上,这好似有着必然的逻辑关系。五四前后,陈独秀每每谈到革命,就有些兴奋,甚至对该词有崇仰之态。《文学革命论》开篇就说:   “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而来乎?曰,革命之赐也。欧语所谓革命者,为革故更新主义,与中土所谓朝代鼎革,绝不相类;故自文艺复兴以来,政治界有革命、宗教界亦有革命,伦理道法亦有革命,文学艺术,亦莫不有革命,莫不因革命而新兴而进化。近代欧洲文明史,宜可谓之革命史。故曰,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乃革命之赐也。”   可以将这一段话,视为陈氏精神逻辑的核心点。治学也好,治党也好,均以洗心革面之态为之。那是他的不与别人相同的地方。陈独秀的文章大多是讲道理的,非学术的陈述。他的悟性颇佳,看问题点到为止,不甚追究。比如描绘中国社会落后的根由,几乎针针见血,有惊世骇俗之论。可是讲到域外文明,只是提纲式的、感悟武的,显得并不严密。托洛茨基说陈氏不是理论家,可说点明了其身上的特点。不过“革命”一词,后来被世人用得过滥,凡事皆云“革命无罪”,便渐渐走到了反面。后世学者,讨论“文革”灾难,以及民族虚无主义的形成,每每将陈氏那代人的理念视为源头,或许也有些道理。在我看来,陈独秀的革命观,有其特有的内涵,那本质上的,还是人道的、开放的、现实的东西。不过,后来的革命何以演成民族的悲剧,那是另一个问题,现在将恶果都算在他那一代人的身上,大概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10      中国的现代,用一位日本学人的看法,是“被现代”的过程。并非自然而然地与传统分离。西方的科学、民主来了,日本的上下,中国的朝野,便有了生存的压力,不走西方的路,那结果只能是沦为附庸,或被远远地抛在后面。陈独秀早年同情“康党”,继而排满,后来搞起文学革命,都有西方的学术背景。不过陈氏的知识积累,给人的印象是散发状的,并不系统。接受的只是西方人的结论,并不是思想演变的过程。用洋人的现成的学说来看中国,自然照出其闻的千疮百孔。《新青年》中发表的文章,有一些是击中要害的。我以为他的重要特点是点击了国人的病态肌体,将政治上、文化上、民风上的陋习一一点出,文章的气脉直逼人心。细看陈氏的文章,逻辑前后有些凌乱,没有章太炎的丰满,亦无胡适的缜密,和周氏兄弟觉悟沉郁深远的文字比,有些直白,过于裸露。陈独秀不屑于写悠然自得、诗意盎然的文章。他的古诗其实也有情调,不过文章则迅急孟浪,将士大夫的雅趣驱走了。他的可爱在于,与旧的传统断然决裂,毫无精神上的留恋。后来在政党风云里。不唯上,敢直面问题,都是此种精神使然。不过他的思想跳跃过大,有时也失之偏颇。比如谈到“民主”,他就前后概念有别,姜义华先生认为,这种前后的变化,表明了“中国启蒙运动经常徘徊、彷徨于理性及非理性之间这一重要特征”。他说:   “《新青年》对民主的内涵作了多重阐发,但是,大多目标明确,如何实现却常常流于空洞化。《新青年》要求人们能够确立‘自主自由之人格’,却未指明如何在实际生活中打破家族宗法制度的枷锁,如何切实改变落后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新青年》要求人们都有思想与言论的自由,却未指明如何使人们摆脱愚昧状况,能够思想,能够表达自己的思想;《新青年》要求通过选举与多数裁决体现和保障多数人的意志,却未指明在中国地域、人口、发展水准等实际条件下,如何保障选举与多数裁决不为少数军人、政客、财阀所控制;《新青年》要求实行地方自治,实行宪法权威下的法治民权力制衡,却同样未指明如何使这一切不流于形式,而取得实效。结果,一阵阵摇旗呐喊。虽然造成了浓厚的空气,思想上的解放却并未带来它所追求的政治的民治主义、民权的民治主义、社会的民治主义及生计的民治主义的实际。”   姜义华的看法颇具有代表性,大约是看到了那一代启蒙主义者内在的欠缺。不过在那样一个时代,房子未得建成先搭上帐篷,也未尝不是救急的办法。可后来的革命者满足于帐篷,不屑于在思想上和哲学上苦苦探索,于是便使几代的“理论家”大多犯了陈独秀式的错误,重结论而少过程,偏豪言而远独思,直到“文革”时期,我们看左派的文章,大多沿着此条路径滑行,后世学者每每批判五四学人的简单化和理性的孱弱,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陈独秀毕竟是心口一致,言行统一的人物。他一生五次入狱。失败了还战,不做别人的奴隶,且坚守着“德先生”与“赛先生”的立场,终于使其成了旷世英雄。他在《研究室与监狱》一文中说:   “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只有人间的豪杰与狂放之士,才会写出此种文字。我记得胡适等人,都曾对此发出感慨,那是在黑暗与绝境中不满于人生的人才有的感叹。而其实,他一生就是在监狱与研究室间度过,其生命的本身,就与革命与学问连在一起的。   古罗马时代有个哲人叫路吉阿诺斯,他写过一本厚厚的对话录,上究苍穹,下诘名士,将古往今来的哲人佛人大大地诋毁了一遍。路吉阿诺斯是个极端孤傲的辩士,看他讥刺柏拉图和宙斯,就让人想起天马行空的狂人。尼采的身上,就有些此类特征。陈独秀、鲁迅也庶几近之。有趣的是,这本书的汉文译者,竟是周作人,看来五四那代人,对存有英雄气节的人,是有着神往的一面吧?参与过《新青年》的人,性情里都有激进的因素,向以平和中正自居的胡适、周作人,也都说过和陈独秀类似的话。但前者最终退到了研究室,后者却成了监狱里的常客,几陷囹圄。你难说哪一种选择是对是错,但对后人而言。那却是一个长长的话题。在一个旧传统顽固至极点的国度,革命有它的合理性。没有精神的撞击和社会的大规模改造。不会在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革命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那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对此,研究得还远远不够。      11      对于陈独秀而言,坐牢与杀头并不可怕。他一生几陷绝境,险遭暗算,却并不惊恐。那英雄之举,是鲁迅、胡适等人自叹弗如的。鲁迅向来不喜欢赤膊上阵,以为那样牺牲过大,对己对人,都是不小的损失。当国民党当局通缉他时,选择的办法是逃逸,躲到租界地里。熟悉鲁迅史料的人,大约都能领略其思想的个性。他的躲避冷箭,也可以说是积蓄力量,和对手进行长久的周旋。但陈独秀则不然,他直面着敌人,就那么走过去,遭到监禁,则是必然的。   五四运动爆发的那一年6月,陈独秀竟像学生一样走到街头,在大庭广众间散发传单,后被抓住入狱,其举止让知识界为之一叹。关于那个事件,后人描述甚多,每每回味,都让人为之感叹。徐承伦曾有《陈独秀的被捕及其营救》一文,系统介绍陈氏几次入狱之事,浩大的气魄跃然纸上。陈氏在狱中,照例慷慨激昂,毫无面临绝境的惊恐。著书、诟世,甚至性活动,照常如旧,真真让世人瞠目结舌。陈独秀的几次入狱倒让人想起俄国的十二月党人,其中的胆识、勇气,让当局无可奈何。因为《新青年》传播思想的威力,陈氏那时名声远扬,入狱反而加大了自己的影响力。革命不都是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章太炎如此,邹容如此,陈独秀亦如此。营救陈独秀,在当时成为社会的一个重大事件,连一些和他学术观点不同的人也对其伸出援助之手。现在看那些文件资料,令人感到一种温暖,李大钊后来在《欢迎独秀出狱》一诗中写道:   你今出狱了。   我们很欢喜!   有许多的好青年,   已实行了你那句言语:   “出了研究室便入监狱,   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   你便久住在监教里。   也不需愁着孤寂没有伴侣。   那个时代的坐牢,今人已难解其环境的状况,好似罩上了一层英雄的光环。其实查民国初的档案资料,亦可见境况之险恶。文人的坐牢,大多面对不讲道理的军痞,其状之苦也非外人可知。陈独秀是个有信仰的入,军阀与政客均不在他的眼里。他那时主张青年与政府作对,直接张扬暴力,对青年的鼓动不言而喻,其实五四运动的爆发,就与他深有关系。罗章龙后来写回忆文章,就讲到了陈氏的诱力:   陈先生当时确具革命领导者的品质。他学识渊博,才能出众,目光敏锐,敢说敢干,与刚从美国留学回来。倾心于美式民主、宣扬实用主义的胡适相反,他常向我们谈到法国大革命和巴黎公社,对巴黎市民攻破巴士底狱和建立工人政权的革命壮举十分向往。他常说,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并以“出了研究室,便入监狱”、“出了监狱,便入研究室”的豪言与我们青年共勉。五四时他一再强调,要采取“直接行动”对中国进行“根本改造”。他的这些言论非常符合当时激进青年的心意。青年们对他十分敬佩,亦紧亦趋团结在他周围。正是在他的这些号召的鼓动下,易克嶷、匡互生、吴坚民、宋天放、李梅羹、王复生、刘克俊,夏秀峰、张村荣、吴慎恭、吴学裴、王有德和我等各院校的青年学生,在五四前夕。秘密组成了一个行动小组。在五四那天采取了“火烧赵家楼,痛殴章宗祥”的直接行动。   用暴力、流血的方式进行抗争,在今天已被诟为恐怖行径,殊不可取。但那个时代,却被视为应有之举,乃正义的行为。蔡元培当年也主张暗杀活动,这与其彬彬君子之态并不吻合。面你看李大钊敦厚慈善的目光,哪能与武装起义联系起来?在社会不能渐进到民主公平的时代,革命情结便易在知识阶层滋长。所以在李大钊以及北大青年学子的眼里,陈独秀的赴汤蹈火,实在有点英雄气概。王观泉先生将其视为中国的普罗米修斯,也是一种仰观后的感叹。中国的知识群落,纸上谈兵皆有本领,待到现实选择时,大多不敢以身殉道。陈氏的言行一致,且一生不改此志,至死亦持故态,确让人肃然起敬。选择的不是舒适、荣华,而是清贫、寒苦,那就有点清教徒的特点。在哲学的层面看,他不属颇生而行的人,乃逆性而上的怪杰。所谓逆性,并非禁欲,而是与世风相违,做他人难做的事。比如放着教授、显达之路不走,偏偏受苦;本能跻身社会上层,如胡适那样成为党国的贵客,但却只身流亡,过着饥肠辘辘的生活。现代文人中,此类异端很少,真真是为真理殉难之人。难怪毛泽东在1919年听到陈独秀入狱的消息,在《湘江评论》上赞美他是“思想界的明星”,且长叹“我祝陈君至坚至高的精神万岁”。五四前后的青年多少都感受到了他的光泽。比之于章太炎、梁启超等社会名流,陈氏与青年学子在思想与情感上贴得更近,绝无学者的超级大国气与枯涩。知识分子一旦走下讲台,到民间去,那感召之力,则非象牙塔里的任何硕儒可以比肩了。      12      留意《新青年》时期鲁迅、陈独秀诸人的文章,发现他们隐隐地有着悲观的感觉。鲁迅的灰色大家是公认的,陈独秀在压力之下,也有一丝无奈的哀叹。这哀叹虽很小,不经意里偶尔吐出,但那也能让人反复地去想,他后来走上政治之路,高谈革命,实在是对青年与大众绝望的缘故,《新青年》六卷一号上,陈氏有一篇《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云:   “本志经过三年,发行已满三十册;所说的都是极平常的话,社会上却大惊小怪,八面非难,那旧人物是不用说了,就是咕咕叫的青年学生,也把《新青年》看作一种邪说、怪物,离经叛道的异端,非圣元无法的叛逆。本志同人,实在是惭愧得很;对于吾国革新的希望,不禁抱了无限悲观。   ……   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法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治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   革命乃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古老的旧势力拦在那儿,青年们懵懵懂懂,于是只剩下了激进的选择。1919年,俄国革命的经验传来。马克思主义学说渐渐在知识界流行,李大钊、陈独秀便把目光投向共产主义一脉。陈独秀等人转向马克思主义,并无什么思想准备。1919年《新青年》六卷五号出现了马克思专号,一年多以后,中国共产党就成立了。那时候没有几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专家,对知识阶层而言,不是精深读解的问题,而是如何运用、实践的问题。革命乃唤起大众,一同推翻旧世界。李大钊在谈到青年对待现实的态度时,就颇为赞佩陈独秀的观点,以为今天的我应与昨天的我不同,就是说,要自己革自己的命。至于对社会问题,自然就是到民间去。他引用马克思的观点,以为旧的制度终究要消亡,而消亡的途径自然离不开革命云云。   陈独秀一提起革命的话题,便有兴奋之状。他后来尤其倾向于俄国革命的模仿,以为那里有中国人可借鉴的东西。中国共产党成立初,苏联派来的联络员曾得到了陈独秀的热情接待。他在那些友人身上,似乎也感受到了新的气息。俄国革命的诱人之处,是贫苦的百姓翻身解放,下层人成了社会的主人。这一点对中国人而言,是自古未有之事。比之于辛亥革命,俄国革命似乎更为决然,在根本上异于旧的制度。陈氏对此,是颇为神往的。因为先前他就觉得,中国虽已进入了共和时代,可人们的精神还停留在过去,和明清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他曾说:   “现在人心大交了。马上就要和从前两样。所以欧、美、日本连政府也都在那里赶紧讲究什么贫民生计、保护劳工、劳工组合、劳工教育、分配公平、遗产归公等等政策,好预防那社会革命。   我们中国的文武官,还正在那里聚精会神兴高采烈地用那造孽的钱,预备一辈子享用。他们哪里知道什么社会革命!他们哪里听见什么贫民的哭声!”   从百姓的哭声里,悟到社会革命的必要,进而进入社会主义,这在陈氏那里有着逻辑的联系。后来,他对共产主义运动的手段思路几交,前后略有差异,但基本的思路是以民为本,倡明人道的价值。这是他思想中动人的地方。多少年来一以贯之,毫不动摇。我们于此能嗅出早期共产党人的精神底色。   五四初,陈独秀看重的是思想启蒙的问题,后来他发现,现存的制度下,思想启蒙的任务殊难完成,会流于纸上的空谈。改变人的精神,重要的途径是要改变这个社会,唯有社会结构变了,人的精神才会相应有所变化。这个思路,应当说是俄国人带来的。在俄国革命的选择里,陈氏与李大钊诸人,都看到了一种纯粹精神外化到现实中的可能性。他追求的恰恰就是纯粹。1933年,他在狱中所作的《辩诉状》里,有过这样一段话,道出了内中的本原:   “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绝非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全躯保妻子之徒,能实行的血购自由的大业。并且彼等畏憎其素所践踏的下层民众之奋起,甚于畏憎帝国主义与军阀官僚。因此,彼等亦不欲成此大业。只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和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气,以革命怒潮,对外排除帝国主义的宰制。对内扫荡军阀官僚的压迫;然后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工农劳苦人民一般的斗争,与中国民族解放的斗争,势已合流并进。而不可分离。此即予于‘五四’运动以后开始组织中国共产党之原因也。”   读斯短章,看出了作者的一片痴情。为人为己,绝不伪态。所选之路,险而多阻且临难不悔,或许其中亦有乌托邦的形象,空幻的内涵,但真与诚。慈与悲历历在目,有浩气当空之感。如今翻检陈氏旧作。便生出丝丝慨叹:最初的信徒,往往以身殉教,有真气于斯。而后来的子孙,往往坐而论道,坦然“吃教”,变成了鲁迅所云的“做事的虚无党”。这大概是陈独秀那代人未必料到的。      13      我们这个民族,说起来有着诸多悲剧的性格。鲁迅在自己的文章里,已多次谈及于此。陈独秀的存在,照出了这个民族深切的痼疾。他的生与死,与周围的环境,多有不合。如果打一个比方,就可以看出其间的景象:鲁迅像一个摸脉的人,觉出了其问的重病,且将其说了出来;陈独秀呢,就像操着手术刀的人,真的动起了剪子。动了剪子,就要流血,生死难卜,是件冒险而又必做的事。所以这后者。更严峻、更残酷、更惊心动魄。我有时想,陈独秀的文章,远不及其一生的故事感人。鲁迅是靠文字与思想而立于世间的,那其间的奇气与智慧。让人心魄牵绕。陈独秀是以生命的血与火书写自我的,他的几起几落,大开大阖,比他的文字要有魅力,写着人间的真义。陈氏在义理上独成一家。空想的东西有时束缚了手脚,一些看法难以操作,后人对此已有着不同的看法。不过在思想的深与气节的高这两点上,亦为世人所公认,非同代一些人可以相提并论。试问,一生为信仰所驱,不昧良知,不趋权贵,甘为平民的斗士有多少呢?   近来一些狂妄之士,每每讥刺陈独秀、鲁迅,以为他们是唯能激愤,只会破坏,不能反思自己,其实是一大谬论。陈氏诸人谈自由,并不强奸民意,言公平之时,倒是反对泯灭个性的。他们的个人解放,非放纵式的,用鲁迅的话说,是“自他两利”。五四那代人,很懂自由的界限,并不是极端的虚无主义。有一些话看似过激。实则是悟道之言。向以中庸、平和自居的读书人,每每绕过此域,不屑一顾,那实则是一个不小的盲区。倘若不是陈独秀等人披甲上阵,与旧物作对,国人的旧梦,不知还要多久呢。且看陈氏在抗战时的一篇讲演,将激进与自由讲得何等明澈:   “思想是人类心灵即智慧之内在的活动,一受束缚便阻碍了它的发展,其发展无论至何程度,都无碍于他人,所以应该是绝无限制的;至于涉及行动,在公德上,自由仍不应限制,因为它的对象,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在私德上,在国际法上,便不然了。个人的自由,应以他人的自由为限,一国的自由,应以别国的自由为限,过了此限,在个人为强暴,在国家为侵略,强暴与侵略,都对于人类整个的自由,加了伤害,这是应该罅的。譬如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前,因受了别国的压迫,他们为自由而战,是正当的,现在他们为侵略中国而战,为侵犯中国自由而战,便不正当;中国对日本抗战,是为了自己的自由而战,则是正当的了。所以中国对日抗战,并不只是要收复失地,而是要争取整个的民族自由。日本从前曾提过中日亲善的说法,我们并不反对中日亲善,可是他所谓亲善,乃是要他坐着,中国人对他跪着的亲善,我们便不得不为自由而战了。”   人被奴役了,为什么不去抗争呢?抗争的目的,不是自己再做了主子,重新奴役着别人。陈独秀对此十分清醒。后来一些奢谈革命的人,大都没有陈氏的境界,倒是阿Q一班人,革命不过是为己身捞到一点儿好处。近代以来,革命的发起者与他的追随者,大多呈现着背离的状态。遥想孙中山的一生追求和他的继任者间的差异,当可见革命的经文的不同版本。鲁迅在1927年的血腥里,就看到了重新做了奴隶的悲苦。陈独秀的内心,也是如此吧?   晚年的时候,陈氏不断与各类人物论战,几陷险境,其实隐含着一个本质,即对非奴隶又非奴隶主的新人的生活的渴望。看他在报刊上所写的文章,以及与友人的交往,其态颇有斗士之风,未能与流俗共语。我们看台静农对他的追忆,就有别样的气韵。他在政治舞台奔波数载,且末染一丝市侩之风,用郑超麟的话说,是个不会搞阴谋的人。五四学人中,至死仍保持个人独立者,唯陈氏与鲁迅而已,胡适做了名流,周作人成了隐士,而他们二人却在沙漠里独自前行着,从未有歇息的清闲,中国的知识群落,面对他们,当感惭愧的。      14      台静农先生曾以“洒旗风暖少年狂”为题,写陈独秀晚年的壮烈之气,真是让人动情。陈独秀的伟岸的形影,一一在目,传神之处多多。台氏的回忆文章,言学术活动较多,几乎没有涉及政治问题,可陈氏的风范里依有狂傲的因素,那是令读书人钦佩的。比如在一封致台静农的信中,表达了学术的看法,那其中,依有《新青年》风采,豪放的影子亦在:   “中国文化在文史,而文史中所含乌烟瘴气之思想,也最足毒害青年,弟久欲于此二者各写一有系统之著作,以竟《新青年》之未竟之功。”   晚年的陈独秀寓到学术之中,想的是《新青年》末竟事业,那里隐含着对政党政治上的绝望吧?政党政治需成千上万的人齐心合力去做。但在他而言是殊难之事,可说碰得头破血流,但学问之道,系个人的事情,不必受别人的暗示,大可以自由往来,以己乐为乐。比之于章太炎、梁启超、章士钊诸人,陈氏一生未改年轻狂态,至死犹抱革命情怀,是鲁迅所肯定的那类人物。我常常想,《新青年》同人分裂后,鲁迅对胡适、钱玄同、周作人均有过微词,和沈尹默、刘半农也十分疏远。唯独未去抨击陈独秀,这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章太炎、梁启超的晚年喜谈学术。但对社会变革兴致已减。周作人、钱玄同做了“隐士”,血性内敛在心里,不被外人明了。鲁迅对此是失望的。陈独秀的晚年,入了监狱,仍不减锐气,是轰动一时的事件。那时候鲁迅所加入的“自由运动大同盟”曾派杨杏佛调查过此事。后未果。鲁迅对营救陈独秀的态度如何,因无资料,遂不得而知。但我据他追悼章太炎的文章推测,对陈氏的抗争到底的选择,是会欣赏、赞佩的吧?那篇写章太炎的文章,就有这样一段话,颇有余韵:   “……既离民众,渐入颓唐,后来的参与投壶,接受馈赠,遂每为论者所不满,但这也不过自圭之玷。并非晚节不终。考其生平,以大勋章作扇坠,临总统府之门,大诟袁世凯的包藏祸心者,并世无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八牢狱,而革命之志,终不屈挠者,并世亦无第二人:这才是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范……”   上述的短论。倘细细分析,财可看鲁迅的看人的标准。学问固然重要,但做一个斗士,一个不被外物所累的革命者,肯至死不渝,那才有着真的人生。他在评论刘半农时,也有类似的态度,喜欢其在《新青年》时代与旧物作对的洒脱,而厌恶后来的学者腔、教授态等等。托洛茨基曾有“不断革命”之说,那指的是社会变革之事。而鲁迅、陈独秀则是不断抗争的人,既与旧的势力对峙,又与旧我挣脱,在人格的层面,可说是罕有之人,也可说是“不断革命”的。唐宝林的《陈独秀传》写其晚年生活,看到了陈氏“终身反对派”的悲烈,多有传神之笔,或许代表了后世学者的普遍看法。大凡深入陈氏的世界,倘撇开意识形态的因素,看其精神,都会有所感动。陈氏一生,论敢多矣:旧文人、官僚、军阀、教授、国民党、左翼文人、中国托派……几乎所有的阶层、团体都与之格格不入,说他是国民公敌,也不为过。他的看事看人,亦有偏颇走眼之处,一生的失误可说不少。可是大而言之,乃为了社会,小而见之,并非有丝毫的私心。考其晚年形状,于贫困潦倒之中,仍不甘于沉沦。自省己身,其情其状,惊世骇俗。若说有真正革命气节者,当非他莫属。   鲁迅曾主张,倘谈革命,言与行,当不可分裂。陈独秀就是这样的人。他的一生,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因于此,我们说他的身上,写了现代中国的隐秘,揭示了革命的明暗、曲直、利弊、忠邪,那是不错的。若谈文学的演化,鲁迅的文本自然是一个标本;可是要讲政治革命的悲喜,陈氏则含有深广的隐喻。一个失败了的英雄提供的意象,有时远比得志者要丰富、辽远。可是对于这样一个落难的英杰,人们现在似乎已不愿谈论他了。个中原因,真是让人思之再思。
  7.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7)
    科技 2009/09/28 | 阅读: 2062
    本次调查(07年)青少年的网瘾人数为9.72%,说明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仍然是不容忽视的。男性青少年网瘾比例高出女性青少年7.18个百分点,18-23岁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较高,为11.39%。其中,失业或无固定职业者、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网瘾比例最高,分别约为16.5%、14%和11%。网瘾青少年中“玩网络游戏”的比例(40.77%)高于非网瘾青少年(28.61%)将近13%。
  8. 冯象:果然"一个受攻讦的记号"--答香港周报记者
    宗教 2010/11/18 | 阅读: 2062
    《周报》:欢迎冯教授来访。我们希望就以下几个题目,同教授作一次书面访谈。首先,您怎样看《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特别为中国而言? 冯象:希伯来《圣经》、希腊语次经与《新约》的经典性,是早已为历史所确认了的。因此一般所谓《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实指圣书的新老译本;就中国或华人世界而言,便是如何建立中文译本的经典性的问题。旧译略有成就,尤其是(新教)白话和合本,从一九一九年在上海问世至今,对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基督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不幸的是,和合本生不逢时,没赶上新文学运动,到了上世纪下半叶,读来便像是吃夹生饭了--旧白话同未成熟的欧化句式的夹生。加之传教士学识浅陋,译事粗疏,遂留下无数舛误、病语病句。所以八十年代开始,圣经公会就组织人力预备修订。今年九月,终于推出了新旧约全书的修订版。此前,教会业已出版了几种和合本的简写跟改写本(如现代本、新译本、新汉语本),对和合本多有订正。如今这些"新译本"有了圣经公会修订版的背书,就大大削弱了和合本的权威与合法性。然而,"新译本"并未获得教民的认同;依旧是生涩的文句,难以用于礼拜祈祷,改错亦不准确;好些地方,添个"的"字"和"字什么的,反而把和合本的风格改掉了。例如,《马太福音》5:3,和合本作"虚心的人有福了",明显误译,不通。新译本改作:"知道自己在属灵境界中是贫乏而且有需要的人是有福的"。竟把别人的诠释拿来,充当经文。这是目前中文(新教)"牧灵"译本所面临的一场潜在的危机。有鉴于此,我以为,修订和合本或许应当缓行(详见拙文《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轻易抛开一部成熟的"牧灵"译本,很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新教译本的效用,经典性更无从谈起了。拙译的目标与"牧灵"译本迥异,不是竞争关系。但我欢迎"牧灵"译本不可避免的"大量借用"(详见下文)。此次和合本修订版《摩西五经》部分对和合本的一些匡正,看得出是参考了拙译及我对和合本舛误的考释的,虽然还有众多的误译跟语病尚未割舍。 《周报》:宗教以外,从文学、语言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翻译圣经,这进路能给宗教带来甚么益处? 冯象:文字是圣言的载体,传教离不开文学,谁能把它们分开?(新教)教会译经既然以改写/修订和合本为主,当务之急,便是培训译者班子,提高他们的中文水平。解放后,教会译经南迁香港,给改写/修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香港中小学的语文教育太浅了,而且往往不受重视。这对研读《圣经》和翻译人才的成长,都是极不利的。您可以读读和合本修订版的前言,短短几段话,就出了好几处错。比方说:"感谢众多主内同工和顾问们历年来的委身与辛劳"。这"委身"用得委实尴尬,难道"主内同工和顾问"参与修订工作,是迫不得已(见《现代汉语词典》"委身"条)?接着的一句,"靠赖"上帝的恩典,也是生造,难听;应换成"依靠"或"仰赖"。最奇怪的是末尾的祈愿,居然声称"献上这本圣经,求上帝使用,叫更多人归向他"。完全颠倒了教会同上帝(天主)的关系。教会修订和合本,是替信众和教外人士服务,因为和合本有毛病,洋泾浜中文,大家读不懂。上帝全知全能,要读和合本干什么?莫非人信教,加入用和合本的各个宗派,是由于上帝念懂了和合本不成?逻辑不通,简直匪夷所思。我怀疑,修订者想表达的意思是,"求上帝保佑"或"降恩",让更多的人阅读即"使用"修订版,并期盼教会藉此而发达。 《周报》:那么,您怎样看近期本港基督徒对您的译本的批评呢? 冯象:呵呵,圣经公会那几个"驻会学者",恐怕代表不了香港基督徒吧。所谓"批评",类似自戕,十分可怜、可悲。请注意,他们的逻辑是,只要拙译某处同法语圣城本旧版的英译(NJB)的译文或注释相近,无论是否常识、学界通说、译经惯例,也不管有无别的出处,抑或源于笔者自己的译文或用语,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大量借用"NJB。可是,依照这荒谬的逻辑,圣经公会非得关门大吉。因为,自二〇〇四年拙译陆续发表以来,"驻会"们改写/修订和合本,只消超出和合本一个字,即可能落入我的译文、夹注和论著的内容文字范围,故而必然属于"大量借用而不注明"--而且是同一种文字即中文的直接"借用"。而之前、之后旁人相同或相近的译文、注释、论述,一律不许参考。这样一来,"驻会"们岂不都要失业?例如,《马太福音》2:11,"驻会"若想作注或评论,解释来自东方的三位智士(magoi,修订版:博学之士,化自和合本:博士,不妥)向婴儿耶稣献礼的象征意义,以及后世由礼品推想,智士为三人--他就必须注明是"借用"拙译的夹注,而不能以此说属于圣经学常识,或另有出处(参见维尔墨斯,页11,114)为理由辩解。再如,修订版将和合本的"逼迫"改成"迫害"(《马太福音》5:10以下),"论断"改为"评断/审判"(同上,7:1),"体贴"(神的意思)改作"体会"(同上,16:23),"希奇"改作"惊讶"(《路加福音》7:9),"记念"改作"记得"(《约翰福音》16:21),等等。这些都是我指出了的和合本的误译和病语;按照"驻会"的荒谬逻辑,恐怕都得算成他们"大量借用"拙译的例证呢。 《周报》: 在翻译圣经的过程中,有甚么乐趣和困难?教授花了多少时间译经?完成《摩西五经》、《智慧书》及《新约》后,未来有何翻译计划? 冯象:译经的计划,是多年前就定下的,现在一步步地去做,不急。须知译经乃是跟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王、以赛亚、约伯等先知圣人同行,是与耶稣、保罗、雅各、彼得、约翰同在,用《圣经》的语言说,不啻蒙神的智慧的恩顾,那是何等的大欢愉!说到困难,当然是少不了的,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需要踟蹰再三,细细审辨。但是,比起"驻会"们的集体"译经"即改写/修订和合本,我想,麻烦事还是要少很多,条件也好些。您想,他们几十张嘴,头上五六家婆婆,即使一两个人偶尔得了灵感,摸着点见识,经过讨论审查咨询顾问,一大圈走下来,哪怕是神的"默示",也被磨平棱角,成了俗见。官僚主义跟庸人政治不仅是政府的顽疾,也是教会的累赘。这是他们六十年来成绩平平,蹉跎岁月而无法进步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乐趣,则最近多了一样,可算是译经的殊荣,就是遭遇无知、谎言与宗教偏见的泼污。经书说的一点不错,人子福音果然是"一个受攻讦的记号,叫众人袒露心底的想法"(《路加福音》2:34-35)。不是吗,历代的贤哲与自由思想者,斯宾诺莎、霍布斯、伏尔泰,在宗教偏见面前,都做过这"受攻讦的记号"(semeion antilegomenon,和合本:毁谤的话柄,不确)。所以我希望他们继续骂,别停歇,骂上个十年二十年,最好是把我的译本和著作通通收缴了,堆在教堂门口,一把火烧掉,上演一场"驻会焚圣经",那才带劲儿!二〇一〇年万圣节于北京 冯象:《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10.17。和合本修订版《圣经》,香港圣经公会,2010年9月初版。维尔墨斯(Geza Vermes):《耶稣三卷:圣诞、受难、复活》(Jesus: Nativity, Passion, Resurrection),企鹅丛书,2006,2005,2008。  
  9. 香港独立媒体:本土论战与蝗虫想像(编辑室周记)
    社会 2012/01/29 | 阅读: 2062
    群众的担忧(无论理性或非理性的)需要真切的理解,动辄套上排外民粹的标签是无补于事,也会阻碍理性交流,但伴随汹涌民情而生的蝗虫论,却必须尽最大力量声讨。
  10. 杜建国:南方周末造谣煽动民众反PX
    环保 2013/05/22 | 阅读: 2062
    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得追本溯源,弄清第一次反PX事件--厦门PX事件的来龙去脉。稍加细心地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某些人以及某些媒体通过制造并宣扬PX有剧毒、致癌、致畸、高爆炸等危害的谣言,对煽起民众对PX的恐慌情绪直至通过"集体散步"这种激烈方式来驱逐该项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谣言,就没有厦门PX事件,也就没有今天的昆明与成都的波澜。
  11. 石千塘:南海若干基本问题简述
    政治 2011/08/02 | 阅读: 2063
    南海争端集中发生使南海问题成为舆论热点,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各种观点杂彩纷呈,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看法或观点,其实是由于在一些基础问题上认识不清而导致的。为此,特整理南海若干基本问题基本情况,希望稍许厘清一些基本认识。
  12. 孟晖:皂纱遮面的北宋名臣
    历史 艺术 2012/07/03 | 阅读: 2063
    大约因为长安城中皆是土道,扬尘严重,自中唐起,京城的士大夫便形成了一道规矩:只要出门,即使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在城中四处来往,一律须戴席帽。士大夫都要带"幞头",再于其上加席帽,等于戴了双重的帽具,于是出现了"重戴"这一叫法。
  13. 张伟仁:中国传统的司法与法学修订版[发表于《现代法学》]
    法律 2006/11/24 | 阅读: 2064
    原刊摘要:“近来国内法学界流行着两个对于中国传统的批评。其一指责中国传统司法者不遵循法律和先例,仅仅就事论事,凭天理人情作成判决;其二声称中国传统文化里几乎没有法学可言。二者都与事实不符。第一,中国自秦汉时起,法律已极繁多,在有明文可以适用或有成案可以比照的情形,司法者都乐于遵循,不会自找麻烦另寻判决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律或成案可用,任何法制里的司法者都该先仔细分析案情"就事论事",然后探索法的精义"天理人情"而作成一个合乎公平正义的判决;中国传统司法者的做法并非例外。第二,中国历代都有许多学者不仅以纯理性的观点和方法对于当代的法律加以注释、批详,并且从历史背景和社会经验中去深究其渊源、目的、效能,以及法与其它社会规范的关系、法的正当性,法律条文不足时应该如何补救等等法学上的重要问题,留下许多著作,对于这些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只因他们的观点、方法和所用的语言及陈述方式与近人习见的不同,所以被忽略了。”

    这是经过作者修改,已经在学术刊物发表的最终稿。原先网络散布的同题演讲记录稿中的一些错误,曾经引起争论。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此版为最终发表版本。--人文与社会编后语
  14. 刘小枫: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真理
    宗教 书评 人文 2008/09/06 | 阅读: 2064
    比较尼采和舍斯托夫对宗教和真理的观点,介绍舍斯托夫生平。
  15. 曾庆榴:历史迷雾中的廖仲恺案
    历史 2009/12/07 | 阅读: 2064
    1925年8月2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黄埔军校党代表廖仲恺,被刺杀于国民党中央党部门外。此为中华民国史上一宗扑朔迷离、在一定程度影响并改变了历史走向的突发事件。此案过去80多年矣,而许多谜团或疑点,至今未能破解。这除了恐怖事件本身的诡秘性使人难以全面窥测外,案发后不断添加的一些人为因素,更降低了案情的能见度,以致今天对“廖案”的梳理,仍有许多不甚了了的东西。打开今天的互联网,只见有人这样写道:根据调查与审讯,“证明”刺杀廖仲恺的主使者是朱卓文、胡毅生、魏邦平、梁鸿楷、林直勉等人,胡汉民、许崇智涉嫌。实际上“廖案”的能见度很低,上述说法,存在不少可疑之点。所谓的“证明”,仍有待于证明。 一、迷雾重重 “廖案”发生前夕,广州正处于所谓多事之秋。孙中山逝世(1925年3月)后,国民党被置于有多种走向、多种发展可能性的岔路口上,历史进入敏感的、躁动不安的时段。廖仲恺不仅身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也处于国民党矛盾漩涡的中心,是一位关键性的政治人物。他因何被谋杀?社会舆论普遍猜测:一是“反共产”势力所为。在国民党内,廖仲恺联共态度鲜明,一直被视为“亲共”、“袒共”分子。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内“反共产”口号不断高涨,一时甚嚣尘上。廖被看作是“共产党的工具”,甚至被认为是共产党。舆论普遍认为“廖案”是“反共产”的势力暗中制造的。二是反对汪派掌权者所为。孙中山逝世后,围绕着国民党最高权力的第一轮角逐,是在胡汉民、汪精卫两人间展开的。1925年7月,经过驱逐杨(希闵)刘(震寰),并经过一番台上、台下的较量,广州国民政府宣告成立,由汪出任政府主席和军事委员会主席,成为广州政坛的一号人物。廖仲恺当时持“拥汪”的态度,在以汪代胡的过程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驱逐杨刘与改组政府,均为牵涉面很广,将引发诸多争议,并对大局带来震撼性影响的重大事件。汪派排胡出局易,而排除胡的政治影响难。更为主要的,是汪并非“最高”的合格人选,勉强上台,只能造成政局的更加动荡。汪不免身陷危局,包括廖在内,都成为杨刘派及拥胡派势力之众矢之的。三是仇视、破坏工农运动的势力所为。1925年 6月爆发的省港大罢工,是中共广东区委发动、并得到广州政府支持的反帝爱国运动。廖仲恺实际上参与了对省港罢工的策划和领导,他不但以党政高官的身份对罢工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甚至公开出任省港罢工委员会顾问。省港罢工遭到港英等多种势力的反对和抵制,身为罢工之“坚强后盾”,廖无异于将自己置于罢工的反对者、破坏者的刀刃之上。可见当时的廖仲恺,确已卷入漩涡中心,处于高危地带。柳亚子1935年6月所撰廖仲恺纪念碑的“碑文”,称廖“以一身而系革命前途之安危”。上述任何一种理由,都可能使廖招致杀身之祸。综观历史,凡政局动荡之时,总是不测事件的多发之时,总是会有人以制造谋杀等恐怖事件为手段,去实现他们的企图。恐怖袭击,说到底也就是追求“成本”最低化,而“成效”最大化的一种行为。唯是之故,“廖案”从一开始就被社会舆论认为是一宗在广州政局十分动荡的时段发生的、与政海波澜的起伏密切相关的政治谋杀案,乃是有其道理的。不过,别的动机也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廖仲恺重权在握,在广东活动尤其是主持粤政多年,常与军、政、商界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素以铁面无私、疾恶如仇著称,长期以来,难免不得罪人,不种下怨恨。所以,心怀私恨者伺机报复,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无论是出于政治原因,还是出于私仇,谋杀廖仲恺对广州政坛所产生的政治地震都是一样的。 二、梅光培、郭敏卿、梁博的被捕 “廖案”发生后,国民党广州当局在鲍罗廷的参与、支持下,决定成立由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组成的“廖案特别委员会”, “授以政治、军事、警察全权,以应付非常之局势”。[1]查办“廖案”,成为压倒一切的当务之急,被摆到最重要的位置上。侦查、审讯期间,波澜起伏,牵连面极广,并扯进了大批上层人物。事态正如粤语所谓崛(秃)尾龙拜山——搅风搅雨。广州陷入了政局更加动荡、社会更为不安的局面。当廖仲恺中枪时,廖的卫士当场将凶手之一陈顺击伤,其他杀手则已逃亡。陈顺,外号“斗零”,时任花捐局稽查,粤军南路司令部军事委员。现场拾获陈顺使用的大号曲尺手枪,并从他的身上搜出襟章、枪照及一纸写有数字的名单(后来被认作是“分银单”)等物。枪照是粤军南路司令部梅光培发给的,“分银单”上有吴培、梁博等名字。根据这些线索,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吴铁城于案发当日扣留了梅氏,并拘捕了为陈顺填发枪照的粤军南路司令部参谋郭敏卿。陈顺在医院时,已处于时昏迷、时清醒状态。由国民政府秘书长陈树人、广州地方检察厅厅长区玉书等,在医院盘问,并作了笔录。这份笔录未见公布,但在1926年2月《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廖案”特别法庭的审讯记录中,可以读到若干内容:一、今早与梁博、冯灿、吴培等数人在万福茶楼饮茶,饮茶后同赴惠州会馆,刺杀廖仲恺。[2]二、冯灿分得55元,吴培分得155元,梁博分得40元,陈顺分得80元。此款在“新海珠”酒店面交。[3]三、在澳门,系由黄福芝“主使”,黄“使横手”运动陈顺,初许给一万元,要陈顺“运动”吴培、冯灿、黄基、梁博。[4]四、陈顺说,他原本不认识廖仲恺,后由黄(基)指认,方认得开枪。此外,陈公博所撰《苦笑录》一书写道:(陈顺)“昏迷时频频呼叫大声佬,大声佬是朱卓文的诨号。” 8月24日下午,陈顺在医院死去。广州市公安局并于案发当日逮捕了与陈顺过往密切的梁博,被捕者还有梁博家里的佣人林星、《国民新闻》的赵士伟等。梁博,广东三水人,当年29岁,为广州公安局的“侦缉”。据悉,梁博、郭敏卿、陈顺、吴培、陈细等,均为朱卓文的旧部。民国十二、三年之交,朱卓文任“游击总司令”时,他们曾在朱部任事,后来,朱又推荐梁博、陈顺、吴培、陈细等,到花捐局当稽查。而朱卓文及上述各涉案人员,均已经潜逃。 三、被检举的“大塘会议” 8月23日,即案发后的第三天,粤军第三军长李福林带来“人证”,向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举报胡毅生(胡汉民的堂弟)、魏邦平、朱卓文、林直勉的问题。其中说:8月初在文华堂,“曾亲眼看见并亲耳听见”朱卓文与林直勉坐在一起,“口口声声说非杀廖仲恺不可”。“廖案”特委于是下令拘捕胡毅生、林直勉、魏邦平等。在铁路工人李甫的指引下,由周恩来率黄埔军校学生逮捕了林直勉。[5]而胡毅生、魏邦平等脱逃。关于李福林举报的内容,在汪精卫等人当时的谈话、文章中,仅公开了上述朱卓文、林直勉等人扬言杀廖的部分,而其中还有些内容,未曾公布过。据当时任许崇智卫士连连长(稍后为宪兵营营长)的林祥所述,当年7月间,粤军将领李福林、魏邦平(粤军总部高等顾问)、梁鸿楷(粤军第一军军长)、梁士锋(旅长)、张国桢(第五师师长)、杨锦龙(旅长)等,曾在李福林的家乡——广州珠江南岸的大塘村,召开“反共倾覆政府的会议”,内容是:“拟首先推翻许崇智、蒋介石,重组政府”。廖仲恺被谋杀后,李福林害怕东窗事发,乃“出面自首”,告发秘密,将“会议”的情形及与会人员,连锅端出。[6]因是之故,当“廖案”特委下令拘捕胡毅生、朱卓文、魏邦平、林直勉时,蒋介石同时即提出要“剪除谋叛军队”,并且在“未曾商准许总司令”的情况下,首先派其团长沈应时逮捕了粤军第五师师长张国桢,同时抓获了旅长杨锦龙。李福林的检举,因牵进了许崇智部粤军的许多将领,使身为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常委、军事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务主席、并且是“廖案”特别委员会成员的许崇智,深深陷入了困境之中。许崇智起初不但不同意逮捕张国桢,而且在决定逮捕梁鸿楷等人的时候,明确表示“拒绝执行”,因而,只得由苏联顾问鲍罗廷出面做工作。鲍罗廷1926年2月在北京向苏联布勃诺夫使团作报告时,详谈“廖案”前后情况,其中说他“花了许多天时间,设法迫使许崇智去同梁鸿楷作斗争”。鲍的手法是向许挑明“胡汉民与廖仲恺谋杀案有关这一事实”,“所以决定要把他(胡)赶出一切机关。人们甚至谈到要逮捕胡汉民”。他接着说“我们这样处理胡汉民,立即对许崇智起了作用,所以他表示同意逮捕梁鸿楷”。[7]正是在鲍的“迫使”之下,许崇智于8月25日以开会为由,召梁鸿楷、梁士锋、郑润琦(第三师师长)、招桂章(总部舰务处长)至粤军总部,当即拘捕梁鸿楷、梁士锋、招桂章,而放出郑润琦。接着,蒋介石出动兵力,分别解散了梁鸿楷、杨锦龙、梁士锋在广州及西江的各军队。梁鸿楷、张国桢等人被捕之后,汪精卫、蒋介石乃指派曾任大本营军需总局局长、潮梅军军长的罗翼群,会同欧阳格、周恩来,共同组成“军事法庭”,对梁鸿楷等人进行审判。从1925年4月起兼任黄埔军校军法处长的周恩来,被指定为“审判长”。蒋介石当时对罗翼群说:“他们(梁鸿楷等)个个满脑肠肥,捞钱不少,全都是你的熟人。我拟请你去和他们家属商量,共同筹足一百万元报效给政府,作为东征的开拔费,如能办到,我便从宽处理他们。” 蒋并且说这是“照上年审判程天斗的办法”来处理的。后来,蒋介石又说不要张国桢、梁士锋、杨锦龙的“报效费”。结果,张国桢、梁士锋、杨锦龙三人被枪决;而梁鸿楷等人在“报效”了一笔金额后,获得了释放。[8] 四、胡氏兄弟的疑点 “廖案”发生后,身为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的胡汉民,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涉嫌人物。案发之日,他已被排除在“廖案” 三人特委之外。在文华堂攻击、谩骂过廖仲恺的胡毅生,很快被锁定为重要追查目标,这条线索随即追到他的堂兄胡汉民头上。胡汉民于是更被牵进案中,被怀疑为杀廖主使者。汪精卫妻陈璧君回忆说:“全市哗然,谓杀廖君者,必为胡汉民。” 在“廖案”的涉嫌者中,最尖端的人物,就是胡氏兄弟。8月25日,当蒋介石派军队搜捕胡毅生时,士兵包围并搜查了胡汉民的住宅。胡描述说:“房门外枪声大作”,大批人“冲到房中”。胡汉民乃被移居于黄埔军校,等于软禁。当时,胡汉民对自己所蒙受的怀疑,曾经断然予以否认,说“此案毫不知情”,并且说这是“以‘莫须有’三个字,置我予死地”。[9]当胡居留黄埔,四受责难时,戴季陶对传媒发表谈话,说胡汉民是个很平和之人,委婉提出对胡汉民、胡毅生兄弟应区别对待,而“决不能相提并论”。9月15日,汪精卫在国民党中央常会上说:“胡毅生虽与汉民同志为兄弟,然胡毅生此次谋杀廖仲恺同志举动,汉民同志事前毫不知情,何能代为负责?”[10]然而,汪一边说对胡氏兄弟要“区别对待”,另一面却以“廖案” 特委的名义,决定“胡汉民出洋”。鲍罗廷的态度更是“必须让他(胡)离开”。当胡去国之际,汪精卫对记者发表了谈话。记者问:“君与汉民同志同患难共死生二十余年,近日得毋稍有芥蒂乎?”汪说:“君曾读《孟子》否?‘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瞽瞍且然,何况于象?吾辈书呆,即未闻近世革命党人律身行己之义,何至不读《孟子》。若因此有所芥蒂于心,死何面目见总理乎?”[11]汪实际上是趁机将胡“请”出广东,送往万里之外的俄国。与此同时,汪又以参加国民外交代表团的名义,将林森、邹鲁等人派赴北京。邹鲁当时被认为是胡派得力干部之一,在讨伐杨刘及成立国民政府等问题上,与汪、廖、许、蒋持有不同的意见,并指与“廖案”沾边。汪显然也是借查案之机,将不同政见者“请”出广东。那么,胡汉民兄弟与“廖案”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呢?胡毅生之涉嫌“廖案”,是因为他有反廖言论。作为自我辩解,胡毅生、林直勉等都自陈公开骂廖不等于阴谋杀廖。胡毅生逃走后致书汪精卫,辩称其反廖言论是在公开场合说的,“然一面公然骂廖,一面秘密杀廖,同人虽愚,宁至于此!”胡并斥责汪是“据耳食之谈,以为信谳,枉法弄权”。[12]胡毅生还发表《告内外同志书》,申明他与杀廖没有关系。案发之初,胡毅生受社会舆论、特别是受查案侦探“重视”的程度,不在朱卓文之下。但到了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6年1月)时,他却似乎已经淡出了办案者的视线。陈公博在那次大会上曾应代表要求,以“廖案”特别法庭检察委员的身份,作“关于廖案检察经过”的报告,陈对胡毅生的定性,仅仅是“无聊政客”四个字。他当时公布了一份“廖案人犯”名单,无论是在“主要的”还是“间接关系”的部分,都剔除了胡毅生之名。稍后,“廖案”检察委员会《关于廖案之公判请求书》和陈公博在特别法庭上的“论告”词,也都没有提到胡毅生。那么,是不是因为胡毅生这时尚未捕获归案,仍然潜逃在外,才不便于点他的名呢?看来不是的。因为同样是潜逃在外的朱卓文,就不但屡被当局提及,而且被指为“主谋正凶”,还受到悬赏通缉。国民党“二大”是查办“廖案”呼声最高的时候,胡毅生在这种时候,以及在稍后特别法庭的审讯中,悄然消失于办案者的视线之外,这应当不是偶然的。前面说过,“廖案”发生将近一个月(9月15日)时,汪精卫在国民党中央常会上,公开为胡汉民辩解,说他对此案“毫不知情”,“何能代为负责”?为胡将来一旦重出作了保留。到国民党二大时,不过两三个月时间,因西山会议派的出现,胡的政治地位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一位因涉嫌“廖案”而放逐海外者,变成了汪、蒋的“统战对象”。在缺席情况下,胡在国民党“二大”高票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并选进中央常委。这是因为汪、蒋需要争取胡汉民共同对付他们当时最主要的政治反对派──西山会议派的缘故。这一点,应当就是胡毅生之所以被“廖案”特别法庭的检察官、审判官“忽略”了的原因所在。在“廖案”中,胡氏兄弟这时似乎已经被解脱矣。从此之后,不仅胡汉民在国民党中的“领袖”地位没有改变,而且事过境迁,胡毅生也当上了国民政府委员、“国大”代表、“总统府”顾问,抗战时还被蒋介石安排到国民党党史编委会工作。1957年,胡毅生病逝于台北,于右任写的挽联云:“离乱悲元老,存亡忆故人”。看起来,胡氏兄弟涉嫌“廖案”的那笔历史旧账,在国民党人那里,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然而,胡氏兄弟虽然因为上述“政治需要”而脱身,但历史的谜团,不等于就此烟消云散。1926年2月,鲍罗廷在北京向苏联使团谈“廖案”时说到:当有人问胡汉民“是否该干掉廖仲恺”时,“他(胡)的回答是沉默不语”。[13]陈公博1939年所撰《苦笑录》一书,提到“廖案”发生前,一名叫李天德的铁血团成员问胡汉民:“外间有人说先生(胡汉民)要杀廖仲恺,是不是?”当时“胡先生不答”。身为“廖案”检察官的陈公博,在当年“廖案”特别法庭上虽然“忽略”了胡氏兄弟,而事过之后,他所爆出的这条材料,却与鲍罗廷当年对苏联使团所述,何其相似乃尔!鲍、陈均据而认为胡汉民是杀廖的“默许”者。陈公博还明白说:“自然不是胡先生当面指使凶手,但团体里酝酿暗杀廖先生,而胡先生不加制止,这是事实。”[14]鲍、陈所言,虽然仍未能进一步落实,但事关重大,焉能不了了之?故胡氏兄弟与“廖案”的关系,虽能遮掩于一时,却未能漂白于天下。提到“廖案”,人们总还会提到他们兄弟俩。他们的“历史问题”,还在那里挂着。 五、许部粤军的悲哀 李福林举报的“大塘会议”,从实际的情况分析,可能是粤军军官们的一次聚谈。当时李福林、魏邦平、梁鸿楷、张国桢等人,对汪、廖、许、蒋歼灭杨刘、改组政府,内心存有不满。当廖仲恺、蒋介石派黄埔军校学生搜查赌馆时,又与李福林的“福军”发生过冲突,双方拔枪相向,关系十分紧张。李福林担心他会与杨刘一样,遭到歼灭的命运。可以想象,这帮人当时的谈话,可能很“出格”,借助酒兴,什么“反叛”、“反骨”的话,都会随口而出。他们之被整肃,看起来乃是“咎由自取”。那么,梁鸿楷这几个人的情况怎么样呢?毛思诚撰蒋介石“年谱”初稿, 1925年8月25日条下,有“发见港英谋覆政府,以梁鸿楷为总司令,魏邦平为省长之大阴谋”一语。这是蒋对魏、梁等人定下的基本调子。此时汪、蒋的言谈和文章,说到魏邦平、梁鸿楷,多是这个说法。然而,到了国民党“二大”时,陈公博那篇“廖案检察经过报告”,仅仅将魏邦平和梁鸿楷定性为“失意军人”,不但未将他们列入“廖案”人犯名单,而且连“勾结港英”,“谋覆政府”这八个字,也没再提及。这其中的奥妙,应当就是前文提到的梁鸿楷等在“报效”了一笔金钱之后,已经获得了释放。据罗翼群说,梁鸿楷等五人“合共献出报效费三十三万元”;而林祥则从梁鸿楷的弟弟梁振楷的口中,得知“一共缴款十六万元”。数目无论多少,梁鸿楷等人在缴纳金钱后而获得了释放,这是实有其事的。故《申报》1925年9月24日的国内专电所谓:“在黄埔监守梁鸿楷之学生军一连,受莫雄、郑润琦运动,巧私释放。……黄埔之杨锦龙、谭启秀、林直勉、梁士锋,闻亦与梁鸿楷同时逃脱……”这一报道是不确实的。同样,《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10月12日刊出的 “梁鸿楷终身监禁”的消息,也是靠不住的。梁鸿楷被释放后,还与李福林合办防务经费(番摊),获得了厚利。[15]抗日战争时梁鸿楷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中将参议、广东省政府顾问, 1956年死于台湾。上述“报效”内幕,既然并非出于虚构,那么汪、蒋加在梁鸿楷等人头上涉嫌“廖案”与“推翻政府”的大帽子可信程度如何,就应当打个折扣,打个问号了。在梁鸿楷一案中被处死的张国桢,广东南海人,早年与蒋介石同在援闽粤军总部任参谋,与蒋积有怨恨。叶少华(曾任第四军军法处处长)所撰《有关张国桢的若干情况》一文说:“蒋介石对张国桢,早在‘廖案’发生的两年前,已萌杀机了。”案发之时,张国桢自辩他与“廖案”没有关连,曾经说“廖死关我屁事”。当有人劝他逃走时,他又说:“戆居,我都使走(别犯傻,难道连我也需逃走)?”[16]蒋介石不经许崇智的同意,擅自逮捕并置张国桢于死地,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当然是个谜团。又有资料说:“被拘留于粤军总部的杨锦龙、梁士锋,许崇智下台时,总部的人忘记将他们释放,蒋介石知道,又忙派人将他们两人杀了。”[17]他们的死,同样是不明不白的。然而,梁鸿楷、张国桢等被捕后,许崇智所遇到的麻烦,并未成为过去。9月5日,许崇智奉命担任“财政监督”,不过几天(即9月9日)时间,蒋介石即向汪精卫告状,说“许崇智不顾大局,把持财政,心欲限制本军的发展,可胜慨然”。[18]很显然,由汪、许、蒋三人组成的“廖案” 特委,这时只剩下了汪、蒋二人。自从8月25日之后,许崇智实际上已经被排出了权力中心,成为边缘人物,并始终未能走出他所陷身的困谷。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是蒋介石于9月19日以广州卫戍司令的身份,以“解决反革命各军”的名堂,出动军队,宣布广州全市戒严。蒋派出的军队包围了许崇智的住宅,“四面放枪”,实行武力威逼。夜10时,蒋介石给许崇智送去了一封长信,以劝许“不如暂离粤境,期以三月师出长江,还归坐镇,恢复令名”的口气,令其立即去职。毛思诚编《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将这封信解读为:“盖当时公(蒋)欲出师长江,以图本党之发展,而许不赞其行故也。”似乎是因为许不赞成“出师长江”,才遭致蒋的不满,其实不是这回事。《蒋介石年谱初稿》附有此信全文,其措辞强硬,咄咄逼人:“廖案发生,阴谋暴露,而害党叛国者,均为吾兄所部,而吾兄不引咎自责,幡然悔悟,知人之不明,用人之不当,竟酿成此巨变惨剧,岂不可痛。”斥责许崇智“空谈革命,口是行非,信用已失,名誉扫地”。[19]全文2000多字,字字是逼许下台之利刃。许崇智当时打电话给汪精卫,询以何故?汪即回函,大意谓:“余虽一书生,但敢信非威力所能屈。余决不因在卫戍司令威力之下,便妄赞同蒋氏此项措施。实为认定此事,非如此解决不可。”又谓:“余敢信介石对公事虽毫不假借,不讲感情,但决非余不讲感情之人。为先生计,为大局计,亦莫善于暂行赴沪,一任介石将此一切难题,及感情上不能解决之难题解决后,即请先生回。”汪精卫在对媒体发表的谈话中,明确支持了蒋介石,说党内、外“若因此事有不谅于介石者,余愿分其谤也”。[20]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许崇智只好缷职,在陈铭枢的“护送”之下,登上了开往上海的轮船。粤军第四师师长许济,亦被令缷职随行。9月19日夜,蒋介石又逮捕了广东财政厅长李基鸿和军需局长关道。其理由是 “因李、关侵蚀国币,接济反革命军也”。其实,李基鸿是廖仲恺死后才担任省财政厅长的,上任不到一个月。9月20日,蒋介石又派出军队,到东莞的虎门、莞城、石龙一带,分别包围、追缴粤军第三师师长郑润琦、第三旅旅长莫雄所部的枪械。郑、莫既未沾 “廖案”的边,也未参加什么“大塘会议”,当8月25日许崇智诱捕梁鸿楷等时,郑曾应召至总部,问明情况后已经放出。而莫雄还被许派赴广九路,执行解散粤军林树巍部的任务。现在,郑、莫所部却被戴上了一顶“反革命军队”的帽子,被收拾得一干二净,郑、莫狼狈而逃。如果说,胡汉民离境还蒙上一层“客气”的外衣,还给他开过“欢送会”的话,那么许崇智及郑、莫等人的问题,则完全是用枪杆子解决的。《许济自传》写道:当其时有人曾问于许崇智,何以让蒋如此作为呢?许崇智回答说:“孙先生去世不久,我若与之(蒋)争论,不知者,意我为党见不合,及以我为权力而争。我桑梓十余年来,被新旧军阀、官僚祸害,人民精疲力尽,谁能分别?惟有看他行践如何。革命事业正与不正,自有公论,那时人人得而诛之,讨伐岂能少我一分子?”许崇智并嘱许济一同离粤。许济写到这里,对蒋介石使用了“恶毒阴险,混淆黑白,甚于袁氏陈逆等”的字句,可见其心中的不平。[21]总而言之,许崇智的“跟斗”,是因李福林的检举而栽倒的,而李端出的东西到底有几斤几两?却是个哑谜。许崇智被罢官卸职,其部下被驱逐、被逮捕、被枪毙,其部队被并吞。[22]许崇智的这个“跟斗”,栽得不可谓不重矣。故就实际而言,在“廖案”查办过程中,许崇智是受牵连最广,受打击最重的一位。 六、“廖案特别法庭”的审判 1925年8月25日,广州国民政府令设“廖案” 特别法庭。几经更迭,在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召开期间,这个特别法庭正式成立,检察委员会以朱培德、李福林、岳森、吴铁城、甘乃光、陈树人、陈公博、周恩来、陈孚木为委员,朱培德为主席委员;审判委员会以卢兴原、李章达、杨匏安、谭桂萼、林祖涵、王懋功、沈应时为委员,卢兴原为主席委员。[23]法庭审判适用法律,为“暂行新刑律”。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不准廖案人犯有延聘律师之权”。[24] 当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应代表的要求,审判委员杨匏安在会上作“廖案”侦缉情况的说明;检察委员陈公博则公布了一份本案“人犯”的名单,“主要的”是:朱卓文、苏汉雄、吴培、冯灿、陈细、梁博、郭敏卿、黄基;而有“间接关系的”是:梅光培、林直勉。[25]上文说到,胡毅生、魏邦平、梁鸿楷等人,均未列名其中。1926年1月下旬,检察委员会主席朱培德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廖案之公判请求书》,将梁博、郭敏卿、梅光培、赵士伟、林星送上法庭,称梁博、郭敏卿有“共同杀人之所为”,梅光培有“间接助成他人杀人之所为”,赵士伟有“诈财之所为”,林星“对谋杀亦有知情之嫌疑”,请法庭予以审判。[26]“廖案”特别法庭于1月25日开庭,由检察委员陈孚木陈述检察经过,廖仲恺夫人何香凝作有关陈述。至2月12日,在审判委员会主席、法律专家卢兴原的主持下,审判委员会共进行了七次审讯,先后对梅光培等6人作了讯问,并听取了张勋、陈一新(卫士)、区玉书、廖朗如、陈树人等10多位有关证人的证词。[27]6月2日,陈公博代表检察委员会作本案“论告”,指出:郭敏卿为“主要凶犯”,“实犯有直接间接杀人行为”,应请处以“杀人罪”;梁博为“廖案正凶”,应请处以“杀人罪”;梅光培负“间接责任”,应请处以“间接杀人罪”;林星对案情自有预闻,应请严重处分。陈公博代表检察委员会的“论告”还指出:潜逃在外的朱卓文、黄福芝,均为“廖案主谋正凶”。[28]7月13日,“廖案”特别法庭宣判:梅光培、郭敏卿送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法审理”;梁博处以死刑;林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其判决主文为:一、“梅光培组织军队,放弃责任,致令参谋长郭敏卿,任用凶匪陈顺为军事委员,因而杀人之所为,应移送总司令部酌予处分。”二、“郭敏卿擅委凶匪陈顺为军事委员,因而组织暗杀团体,刺死廖前部长仲恺,含有政治作用之所为,应移送总司令部军法审理。”三、“梁博共同杀人之所为,处死刑,褫夺公权全部20年。”四、“林星帮助杀人之所为,减处三等有期徒刑三年,未决期内羁押日数,准以2日抵徒刑1日,褫夺其入军籍之资格5年。8月初,梁博被执行枪决。[29]8月24日,国民党中央第10次政治会议接受广东各界纪念廖陈二公殉国周年大会的“请愿书”,其中有请政府“处郭敏卿于极刑”一语。据此,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函总司令部,克日将郭敏卿处于死刑”。[30]梅光培之涉嫌“廖案”,起因是他给陈顺发过枪照。后法庭查明枪照是郭敏卿以梅的名字填发,梅不认识陈顺,对此并不知情。然而,陈顺在医院的那份供词记录,却有“可叫梅光培来保我出去”一句,梅既称不认识陈顺,为何陈会向梅求保?故梅仍有可疑之点。针对这一点,国民政府秘书长陈树人在法庭上作了陈述,说明当日在医院讯问时,提问者(陈树人、区玉书等)鉴于枪照乃梅光培所发给,为使陈顺开口答供,“故当时先曾提及梅光培名字,实非由凶手陈顺自行忆及。且我等亦曾向陈说,谓如梅光培来,当可救汝等语,或因此陈顺乃有此供。”陈树人还签了字,以示郑重。[31]陈树人这一庭上陈述,使梅光培得以最后解脱。稍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通过“军法会审”,决定释放梅光培。梅旋即在报上刊登《梅光培启事》:光培去年以廖案涉嫌被留,备承诸同志乡族戚友关垂,感铭五内。本月十一日已蒙政府讯明省释,回复自由。惟精神疲弱,尚须调养,未遑踵候,特登报鸣谢,藉伸微忱。[32]8月初,“廖案”特别法庭具文中央政治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呈报结束。[33]以上,除了国民政府令设之“廖案特别法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的“军法会审”、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有关的“议决”之外,为审判梁鸿楷、张国桢等曾组织过“军事法庭”(前文),为审判林直勉又组织过“特别法庭”(见下文),可见“廖案” 之审讯,称得上反反复复,业经多次矣。然而,虽然经过了兴师动众的侦查和审讯,但不等于“廖案”全案已经告破,其案情依然不清不楚。有一些内幕尚未揭开,主要责任人并未逮捕归案,绳之于法。总的说,“廖案”至今仍然是个悬诸史乘、未完全侦破的重大疑案。 七、林直勉与魏邦平 林直勉是国民党元老,1922年6月陈炯明炮轰总统府时,曾掩护孙中山脱离险境,为孙中山所信任,先后任孙中山、胡汉民秘书。汪精卫在国民党二大的政治报告中说,林直勉被捕后,有数页“供词”,承认要“推倒”廖仲恺,“但谋杀廖仲恺是不知情的”。即承认有反廖言论,而不承认有参与杀廖的行为。陈公博在国民党“二大”公布的名单,本已经将林直勉列为与本案有“间接关系”者,但或许是意识到不应仅以反廖之言而入杀廖之罪,故朱培德《关于廖案的公判请求书》及陈公博后来在特别法庭的“论告”,均没有再提及林直勉。然而,林直勉也曾经被送上过法庭。据林祥所撰史料:“因其(指林直勉)地位高,并且有关国策问题,非普通法庭可以审问,国民政府特组织一个特别法庭审讯之,地点在粤军总部,以朱培德、谭延闿、李烈钧(李此时似不在粤,此处存疑——引者)为法官,朱培德为审判长,以宪兵营长为护庭法警。” 这位宪兵营长,就是林祥自己。林祥亲见,当林直勉在法庭上陈述他反对容共的主张时,为朱培德所驳斥。[34]林直勉后被禁于虎门炮台。1927年春得陈铭枢、吴稚晖、邓泽如营救,获得了释放。当国民党广州市党部设宴欢迎他出狱时,称他为“忠诚的国民党同志”。[35]案发后出逃的魏邦平,后来对人谈过他受追捕时的经历,说他当时得到一对德国夫妇的掩护,登上沙面英舰,潜往香港。汪、蒋曾谓魏涉案至深,咬定魏就是“受了香港政府二百万元的贿赂”,“阴谋推翻革命政府”之人。然而,这宗与港英“勾结”的莫大罪案,却是“廖案”中能见度最低的一个问题。烟笼雾罩,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汪精卫在国民党二大的报告说:林直勉“供词”说当他参与倒廖时,“有一个人说这事是一定成功的,香港方面有二百万元的帮助。林直勉听见这句话,很觉得不安,从此就托病不管这事”。“二百万元”之说,似乎来源于此。然而林直勉“供”过这番话吗?查林直勉所撰“党狱”一文,他是这样写的:“问官:‘英人图粤,以二百万元运动你等作乱,你知之乎?’余曰:‘不知。只略闻邓泽如言,风闻魏邦平有谋反之说,此外别无所闻。’”[36]按林所述,是“问官”首先挑明“二百万元”的话题来讯问他,但他已断然否认曾与闻此事。林紧接着写到“廖案”发生后,邓泽如曾到林家谈话,故文中“只略闻”邓泽如语一句,是案发后林在家里听到的由邓传来的“风闻”,并非如汪所说(案发前)有人向林讲过“二百万元”之事。汪转述林的“供词”是否确实,在林直勉写的材料中,并未得到印证。汪的报告还提到杨锦龙也讲过“二百万元”的问题,但未说明细节,未交代清楚杨是在什么情况下、向什么人讲到这一点的。案发后几天,当古应芬到黄埔探望胡汉民时,古说:“这是甚么话?既说刺仲恺,又说是受英国人运动,以二百万元谋叛,又说运动登同(李福林)造反……”可见案发之初,“风闻”不胫而走,初时并与李福林有关。古应芬说话的语气,流露出他对这些“又说”、“又说”,是有所怀疑的。问题可能就是“问官”执以为词,套问罹狱之人,又以耳食之言,波及其余。故“二百万元”云云,其来源是不明晰的。魏邦平与梁鸿楷,最初被指为与这“二百万元”有关,魏并被蒋说成是“廖案要犯”。然而,到底有没有这“二百万元”?魏、梁等有无接受过这“二百万元”?均未经过查实。事情不久即出现了变化:梁鸿楷被捕后因缴纳“报效费”而被释放,而潜逃在外的魏邦平,与胡毅生一样,逐渐淡出了办案者们的视线。在陈公博的名单中,魏只不过是一位“失意军人”而已,在检察机关的“公判请求书”、“论告”书中,都找不到魏的名字。不但“廖案要犯”这顶大帽子被忽略,连“二百万元”一事也没再提起了。并且,魏邦平不像朱卓文那样受到明令通缉。据魏邦平亲属撰写的一份资料:约1928年,魏邦平携子女游历日本,遇何香凝于俄国皇后号邮轮。据称,何当面对魏说:“当年认你涉嫌主谋,殊不应该,真该说‘对不起你’。”[37]魏1935年9月逝世,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发出“褒扬” 魏邦平的通令。1936年广东省政府还将魏的故乡,命名为“邦平乡”。 八、“主谋正凶”朱卓文 关于朱卓文,汪精卫及“廖案”检察委员会都指出他是“廖案”的“主谋正凶”。案发现场拾获的陈顺的手枪,被梅光培“认出”是朱卓文的用枪;为该手枪填写“枪照”的郭敏卿,列名于陈顺“分银单”上的梁博,以及陈死前断续提到的那些涉案人物,多数是朱卓文的旧部;朱任过香山县长,被廖仲恺免职,曾结怨于廖;而朱也有反廖言论,被检举曾在文华堂扬言“非杀廖仲恺不可”。故朱被认为是“廖案”最直接、最主要的涉案者。“廖案”发生一年后,潜逃在外的朱卓文发表《致海内外同志书》,其中说“(廖仲恺)乃竟丧心病狂,献媚共党,始而鬻身,继而卖党,终且卖国。攘窃党部最高权位,制造阶级战斗,凡我同志,谁不欲得而甘心?去岁八月,廖氏之骤遭阻击,实为民最后之裁判”。[38]这段话表明,对于廖仲恺,朱卓文的确怀有怨恨之心,确有谋害他的意图。朱卓文与“廖案”的关系如何?多年之后,他有一番自我表白,语谓:维时余等一般老同志在广州南堤有一俱乐部,名曰南堤小憇,余就居其间。大家对使赤燄甚为切齿,酒酣耳热之际,骂座不已。后来诸人为抽薪止沸计,决议铣其渠魁。习知俄顾问鲍罗廷、加伦与汪精卫、廖仲恺等,每日必集东山百子路鲍公馆会议,乃密遣死士伺机以炸弹、机枪击之,务使群山同归于尽。下手前一日,余诫赴义诸死士,当熟勘地形,以利进退。讵此辈血气之俦,于东山茶寮中,竟将此谋泄于卫戍部某侦缉员,某急上闻。时吴铁城任卫戍司令,闻讯大惊,即以电话向余诘询,严责顾全大局,切勿使伊为难,反复以公私情谊劝止。余以事既如此,知不可为,遂亦作罢。……一星期后,某日余方午睡,陈瑞同志匆匆自外归来,言杀廖事,神色自若。余知事非寻常,必有大患,即探囊出港纸二百元与之,促其离穗。世人所谓朱某杀廖,如是而已。[39]朱卓文这段话欲以表明,他对杀廖一事虽有预谋,有布置,部分行动亦已开始实施,但因计划泄露而半途“作罢”。所以,“一星期后”廖之被杀,与他是没有关系的。然而,廖终于被害,这是不是他的谋杀计划继续执行?朱未能举出反证之词。更何况,他还拿出钱来,帮助涉案者(陈瑞)逃离呢?故朱的这番自我表白,未能洗白他自已。至于黄福芝、冯灿、吴培、陈细、黄基、苏汉雄,以及梁博、郭敏卿等,多数是朱卓文的老搭档、老部下。法庭的审讯记录表明,他们有的人曾经合伙贩卖鸦片,有的在香港参与过杀人。有资料指出:黄福芝在陈炯明执政时,任广州警察局侦探队长,与陈炯明关系密切,有“杀人王”的称号。[40]而围绕在黄周围的那几个人,可能是一群职业杀手。陈顺死前供称:“在澳门黄福芝主使。”[41]以上,除梁博、郭敏卿被捕并处死之外,其余始终未被捕归案。朱卓文涉嫌“廖案”的情况,因关系人多数漏网,其内幕还有不够明朗的地方。主要是:关于陈顺的手枪,梅光培“认出”曾为朱所使用,但陈顺自供“枪是在金陵酒店向滇军官中买来的”,这枪究竟是怎么来的?关于朱卓文与黄福芝的关系,黄是否受朱的指派而“主使”杀廖?当谋杀计划一度“作罢”后,是否又在黄的“主使”之下继续执行?还有,朱卓文说的那位“陈瑞”,陈公博说的那位“李天德”,以及下面将要说到的“方镜如”,是不是黄福芝暗杀团队中的成员?而朱卓文的背后,又还有些什么人物?这些都不清楚。故朱卓文涉案内情,能见度也很低。虽然如此,而就涉案之深而言,朱卓文应有资格居于榜首。他一直是广州当局缉捕的主要对象,案发后即遭追捕,并屡次被通缉。1926年1月14日,国民党“二大”责成第五军长李福林、广州公安局长吴铁城“于一个月内”将朱卓文拿获归案。为此,广州市公安局于1月18日“限令”、2月4日“再令”加紧缉拿朱卓文。8月10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议决:“悬赏三万元”,缉拿朱卓文。耐人寻味的是,1927年7月2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电饬广州政治分会,以曾因共产党“把持”为辞,将1925年8月20日至1926年3月20日期间发出的通缉令,宣布“一律作废”,但该电报却又强调“被控与廖案有关的朱卓文”的通缉令不在“作废”之列。[42]由此观之,即使时过境迁,国民党也没有放过朱卓文,他的历史旧账,并没有被“忽略”。朱卓文后来化名(朱元鼎)出任中山县土地、建设两局局长。1935年5月在中山被捕,被陈济棠下令就地枪决。 九、方镜如其人 罗翼群1962年撰有《廖仲恺先生被刺前后》一稿,提到与“廖案”有关系者,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方镜如。罗文写道:一九六一年我又从黄余铭(中山人,黄之兄弟与朱卓文有兰室之谊)方面获知刺杀廖仲恺之真凶为方镜如。据黄称:“方镜如为中山隆都濠涌乡人,曾在朱卓文部下任职,平日以枪法准确见称。在廖案发生前,朱卓文、胡毅生、林树巍三人曾在广州市南园酒家密谋行凶。方镜如当事发后弃枪潜逃,曾赴香港躲避一时,以后又潜回隆都,在涌头乡友人李公藩(朱卓文旧部,曾任中山隆都区警察署长职)家中躲藏数天,并亲口对李公藩说及杀廖的经过。一九三二年间,我在中山县立小中学任教,李公藩在闲谈中曾将方镜如刺廖事实向我透露,并谈及方镜如已于廖案发生后第三年,因在家乡包烟庇赌,无恶不作,被防军捕杀。”罗翼群于是写道:“照黄君所说,则刺廖致死者之凶手,实为方镜如。”[43]方镜如的名字,并未出现于陈顺、梁博等人的供词,也未进入“廖案”的探员、检察官和审判官的视线。读了罗翼群的文章之后,笔者于访寻史料时,发现了一点有关的蛛丝马迹。中山县隆都地区,曾有所谓“竞进长生社”的土匪组织,其主持者即为刘成、方镜如等。1926年8月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有《二十师剿办中山土匪》的报道: (中山)县属竞进社匪首方鉴,又名方镜如,串同青年堂匪李公藩、刘榕等,专事劫掳奸淫焚掠。该邑良民受其害者,不知凡几,控案屡屡。自国民革命军二十师六十团李团长奉令到县清乡,大剿土匪,刻已将匪首方鉴、刘榕等,先后拿获。惟著匪李公藩畏罪潜逃。……当经李团长亲讯明确,且方、刘两匪,亦认案不讳。遂将两匪提出正法,以除民害云。[44]由此可知,方镜如(方鉴)、李公藩,史上确有其人,方并有“匪首”之称号。故罗翼群根据黄余铭、李公藩所述,指出方镜如是1925年8月20日参加刺杀廖仲恺的杀手,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则史料。然而,“廖案”发生将近一年后,当负责侦查、审理此案的官员们对这一线索尚浑然不觉,而方参与杀廖的秘密尚未暴露之时,在另一宗剿匪之案中,方镜如业已落网,并已被枪毙矣。 十、谁是赢家 廖仲恺是1924年国民党改组的领导者之一,是不可多得的集爱国情怀、治理才干与刚毅意志于一身的杰出人物。他被谋杀是国民党、国民革命运动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共产党人失去了一位肝胆相照的朋友。在不长的几个月内,孙中山、廖仲恺相继去世,终使国民党历史上的“孙中山时代”,无奈地画上了一个句号。这个党的前途莫测、充满变数的“新时代”,在廖死之后,迈开了它的第一步。“廖案”发生后,在鲍罗廷的支持下,汪、蒋抢先取得了查办“廖案”的主动权和发话权,共同导演了一场政治与军事的博弈。众所周知,谋杀案本是极其诡秘的,有的有线索可寻,而有的根本没什么蛛丝马迹可找。搞谋杀不会兴师动众、大造声势,一切都由杀手们躲在暗角里,瞧准机会行事。作案者逃之夭夭,而耸动社会视听的种种“风闻”,可能都只是些假象。案发之后,真真假假、是非莫辩的传闻不胫而走,谣言不翼而飞;有人被猜测、受怀疑,甚至于人人自危;有人急于洗刷自己,检举、告密者大行其道;更有唯恐天下不乱者,乘机推波助澜,兴风作浪。这种局面,让掌握话语权的办案者们,遂有可以运用的空间。汪、蒋正是借办案之机,利用波云诡谲的形势,以铁的手腕,来从事这场博弈的。这一过程,说穿了,是在“革命”旗号下演出了一场新的权力倾轧。国民党偏离1924年改组的方向,其政治质变与组织分裂,应当是从这里打开缺口的。汪、蒋查办“廖案”的动作,最主要的就是排胡与逐许,这是他们之间的一笔政治交易。蒋助汪排胡,是为巩固汪的“最高”地位扫除障碍;汪助蒋驱许,是为蒋独掌军权打开通途。有人说,排胡与逐许,均出于鲍罗廷指示,而汪、蒋只不过是两位执行者而已。鲍当然是事件的幕后指挥者,他对布勃诺夫使团的那篇报告,已道出了他们当时搅风搅雨的一些内部情况。鲍甚至这样说:“需要玩弄权术,需要随机应变,需要利用一个反对另一个……”[45]作为高等顾问,在国民党的这次关键性的转向中,鲍的作用确实不应低估(关于鲍罗廷在“廖案”风波中的所作所为,笔者另有文章叙述其事,待发表)。然而,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当时只有鲍在那里独断专横,指手画脚,而汪、蒋只是唯唯诺诺,被动执行呢?当然不是的。试看汪、蒋二人,当时配合得何其默契,手法何其老到,这哪像是在他人摆布之下,心不甘、情不愿地做作出来的呢?连《邵元冲日记》都这样写道:“现由介石分逮多人,将兴大狱。”权力倾轧之心,汪、蒋均未能免。尤其是蒋对倒许,步步为营,机关算尽。他9月19日那封“致许崇智函”,每一个字都是逼许下台的利剑,这如果不是出自蒋氏之心扉,难道他人所能代为?这种中国式的官场倾轧故事,又岂是姓鲍的所能教唆得出来?在办案过程中,鲍、汪、蒋各怀心思,都想左右历史的走向,然而历史却未必按他们所框定的路线行进。鲍罗廷曾说:“从许崇智离开时起,一切立即进展神速,不知怎么一下子都活跃起来了。……我们的决定始终得到准确无误的贯彻执行。”[46]他们都以为清除胡、许,广州将从此太平。然而胡、许离粤后,被汪顺手“请”出广东的那位邹鲁,却在北京与谢持、林森等组成了一个公然向汪精卫、向广州国民党中央说“不”的政治联盟,那就是“西山会议派”。邹鲁等人不惜以另立中央,另行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强硬手段,与广州国民党对着干。汪派排斥异己的结果,是制造出更为难缠的政治反对派,因而陷入新的、更深的政治危机。为此,汪只好向被他放逐海外的胡汉民招手,一心将胡从老对手变成新盟友。上文说过,胡汉民涉嫌“廖案”的问题,本来并未查清,从鲍罗廷这时的谈话看,他们起码掌握了胡“默许”除廖的一条线索。出于政治的需要,这样的线索被搁置起来了。更为戏剧性的是,汪精卫欲挟蒋自重,从而巩固并加强自己的“最高”地位,殊不知他却把一位最危险的对手拉上台。在不久后的中山舰事件中(1926年3月),汪逼于蒋的种种压力,黯然离职,并离开了广东。那时,通过不断的扩张,蒋已军权在握,汪再没有任何可以制衡、制肘蒋的东西了。汪是查办“廖案”的主角,但他并没有赢得那场纵横捭阖的博弈。“廖案”发生前,蒋介石的职务是黄埔军校校长、粤军参谋长,他不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也不是国民政府委员,他无疑是因进入“廖案”特委才进入国民党最高权力的核心的。而蒋介石的关键性的起步,应从以武力驱逐许崇智、并吞粤军算起。这事实上是蒋(在汪许可之下)以武力向他的顶头上司(许是总司令,蒋是参谋长)夺取军权的行为,是蒋扩张军事实力、进而篡夺国民党最高权力的发端。有此一端,才有往后囚禁熊克武(1925年10月)、驱逐王懋功(1926年2月)和逼汪去职(中山舰事件)等事端的发生。从倒许开始,几个月时间内,蒋靠着手中的枪杆子,一步步攀上了国民党权力的巅峰。故就蒋而言,倒许是开端造衅之举,对他今后的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乍看起来,那一场博弈的赢家,不是别的人,而是蒋介石。然而,蒋却为此输掉了他的道德与人格。正是从倒许开始,阴谋家、野心家的帽子,稳然戴到了他的头上。这时在广州政坛出局的胡、汪,此后仍然是蒋的对手,他们以种种形式,长期同蒋比权量力。也是从这时开始,蒋在国民党的营垒之内,给自己制造了一个越滚越大的“反蒋派”,当时受此打击的莫雄,就是其中的一员。20世纪70年代,莫雄在一家博物馆的展厅里看到那张刊登有“国民政府处置叛军之布告”的旧报纸,读到“郑润琦、莫雄等包藏祸心”那几行文字,不禁火冒三丈,对蒋当年的所作所为,大声予以痛斥。那一幕情景,曾为笔者所目睹。莫雄历史上的反蒋故事,许多人都熟知。蒋介石后来败出中国大陆,与蒋自己所制造的“反蒋派”的斗争是分不开的。因此说到底,蒋也不是什么赢家。 [1][18]《蒋介石年谱初稿》,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第408、421页。原稿蒋已将[ ]内的话删去。[2]《廖案第三次审讯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9日。[3][31]《廖案第四次审讯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10日。[4]《廖案第四次、第七次审讯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10日、17日。[5]李甫:《回忆周恩来追查廖案的片断》,《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一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20页。[6][15][34]林祥:《梁鸿楷等大塘会议倾覆政府事泄被扣案》,《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二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74、578、580页。[7][13]《鲍罗廷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团会议上的报告》,《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三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页。[8]罗翼群:《记孙中山南下护法后十年间粤局之演变》,《广东文史资料》第25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55页。[9]《申报》,1925年9月9日。[10]《国民党第108次会议纪要》,《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9月24日。[11][20]《汪精卫先生之重要谈话》,《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9月26日。[12]“胡毅生致汪精卫书”,引自“胡汉民关于廖案情经过之自述”,《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5年7月至12月),[台]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5年版,第256页。[14]陈公博:《苦笑录》,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李天德1923年6月任大本营侦探长。[16]叶少华:《有关张国桢的若干情况》,《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二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82页。[17]李朝彦:《我所知道的张国桢和张被蒋介石杀害的经过》,《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二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02页。[19]蒋介石:《致许崇智函》,1925年9月19日,见《蒋介石年谱初稿》,第425至第428页。谨案:《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9月24日报导此信内容,有“此次专断之故,不外仍以拘捕张国桢之苦衷以解决此案。事前所以不陈明者,盖恐囿于感情,不能迅速解决也”。“吾兄以平日待下太宽,遇事易为部下感情所惑,每至姑息养奸。此事如兄难以为情,最好暂行离粤,俟介石将一切乱事及不肖分子扫平之后,再请回粤主持,为期仅三月而已。”而蒋“年谱”所载致许之函,并无这些文句。故这封信事后是否经过了改动,还值得研究。[21]《许济自传》,1956年,载《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一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65页。[22]1931年4月30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弹劾蒋介石,重提蒋氏逐许一案,文曰:“许崇智同志献身革命,无有宁息,驰驱闽粤,功业彪炳。蒋氏觇其不备,夺其兵柄,迫令离粤,取而代之。革命粤军,多予消灭。张国桢、杨锦龙、梁士锋,皆曾致力革命,以隶属许部,悉予诱杀。”这段话,可作为审视本案的参考。[23]“廖案特别法庭”本拟以林森等为检察委员,以林翔、詹大悲、林云陔为审判委员,这些人后来未参与“特别法庭”的工作。[24]《不准廖案人犯请律师》,《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23日。[25]“陈公博报告廖案检察经过”,1926年1月14日,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四辑(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81页。[26]《廖案之公判请求书》,《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3月5日。[27]廖案第一至第七次审讯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3日至17日。[28]《廖案昨日论告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6月3日。在2月10日第六次审讯时,审判长卢兴原认为赵士伟“不归廖案特别法庭”审理,而移送广州地方检察厅。故赵未列入 “论告”名单。[29]据《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8月4日:“并将梁博提出枪决”;又该报8月11日:“从犯梁博虽已于日前正法,但正犯朱卓文,至今仍在漏网。” [30]《中央政治会议议决案:郭敏卿死刑》,《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8月25日。该报9月1日还有一则消息:“现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着军法处迅即判决此案,昨30日总部军法处已将郭敏卿提回,交公安局暂管云。”军法处对郭案审理的情况及郭敏卿何时被执行死刑不详。[32]《梅光培启事》,《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9月17日。[33]《廖案特别法庭呈报结束》,《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8月4日。[35]林直勉1927年4月被释放。“粤海关情报”是月30日有涉嫌“廖案”重要人物林直勉(英译中时错译为林逸民)被释放的记录。见广东省档案馆《广州起义前后的全国时局——粤海关情报记录译辑》,1982年第19页。[36]林直勉“党狱”,引自“胡汉民关于廖案情经过之自述”,《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5年7月至12月),[台]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5年版,第254页。[37]魏秀灵(魏邦平女):《先府君魏公邦平行状》,手书。[38]朱卓文:《致海内外同志书》,引自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5年7月至12月),[台]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5年版,第246页。[39]朱卓文与《中山日报》编辑谈廖案旧事,引自《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5年7月至12月),[台]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5年版,第247页。[40]张慕融:《港英政府扣留粤军兵船事件》,《广东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一卷,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46页。[41]《第七次审讯廖案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2月13日。[42]粤海关1927年7月23日情报,见广东省档案馆《广州起义前后的全国时局——粤海关情报记录译辑》,1982年第63页。[43]罗翼群:《廖仲恺先生被刺前后》,《文史资料选辑》第85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第18页。[44]《二十师剿办中山土匪》,《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8月7日。与此相关的报导有8月12日《枪决大帮抢匪快闻》等。[45][46]《鲍罗廷在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使团会议上的报告》,《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三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116页。
  16. BBC六十年来的里斯讲座录音
    社会 2011/07/26 | 阅读: 2064
    自1948年以来,BBC每年举办里斯讲座,谈当代问题
  17. 许德存:西藏佛教五十年发展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
    宗教 2010/04/06 | 阅读: 2065
    20世纪后50年的西藏佛教,可以说是在不平静中度过的。也许是考虑到西藏佛教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其他原因,正当80年代全国学术界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热烈而深刻反思的时候,西藏宗教界囿于传统框框或习惯,基本上仍维护旧价值、旧观念;而藏学界也一片沉寂,没有对西藏的传统佛教文化进行检讨反省和重新估价,似乎缺乏反思的勇气,有意回避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严格说来,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且会阻碍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如果长期下去,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佛教文化就会僵化,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现在我们已经跨入新世纪的门槛,非常有必要借鉴其他民族对待文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对西藏传统佛教进行检讨和反思,承其精华,弃除糟粕。通过反思,一方面促使人们更加深刻地了解过去和现在,指导未来行动;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形势下适合于西藏佛教发展的路子。本文重点回顾和总结和平解放50年来的西藏佛教。   一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体制,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之前,基本上保留了现行政治制度。宗教方面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信仰自由政策,维持寺庙原有的各种关系和收入。1959年,西藏上层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不少寺庙成了叛匪的据点。叛乱给西藏造成的损失相当惨重,特别是西藏佛教跌入历史的低点。当时,不少寺庙僧尼直接参与叛乱,公开反对中央政府,搞分裂祖国的活动。叛乱中一部分人追随第十四世达赖出逃,随身带走大批寺藏珍贵文物,另一部分卷入叛乱的僧人在执行宗教政策中被遣送回家。据不完全统计,1958年西藏总人口120万,其中僧尼11.4103万人,占总人口的9.5%,1960年总人口增加到126.98万人,僧尼人数降到18104人。   叛乱迫使中央不得不提前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宗教制度的改革作为民主改革的一部分,要求继续坚持信仰自由,保护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彻底废除寺庙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制度,保护宗教文物古迹。民主改革后,保留寺庙553座,①留寺僧尼七千多人。由于改革中有些方面矫枉过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时身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第十世班禅大师到藏区视察,发现在平叛和执行宗教政策方面的严重失误,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西藏的一些"左"的做法,更使他失望,先后上书"西藏工委"和中央要求予以解决和纠正,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叛乱造成的创伤尚未彻底医治,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在极左思想干扰下,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彻底摧残,不少宗教爱国人士受到迫害。民主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寺庙被当作"四旧"和封建迷信活动场所受到严重破坏,寺藏文物被盗走,佛教经书被焚烧,寺院财物被查抄。经过这次浩劫,保存完好的寺院很少,留寺僧尼不到1000人,比民主改革前减少了约95%,占当时西藏总人口的0.05%。1976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172.40万人,政府批准开放的寺庙8座,留寺僧尼八百多人,占当年总人口的0.046%。对宗教来说,这是历史造成的悲剧,也是那个特殊时代宗教政策的严重失误,是遍及全国的灾难,没有必要找谁来承担责任,也没有必要回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修复了一批被毁的寺院,以政府拨款为主、群众捐助为辅开展的修复寺院活动在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达到高潮,上千座寺院陆续开放,使西藏佛教自和平解放以来出现了第一次兴旺局面。但是,部分地区不经批准乱建寺庙,僧尼数量激增,出现了宗教狂热。据统计,1986年全区批准开放寺庙234座,僧尼6499人,占当年总人口202.49万人的0.32%。1990年,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激增到1353座(个),僧尼四万多人,占当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218万的1.94%。1993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寺庙三百多座,僧尼基本保持1990年的人数。1994年寺庙又增加一百多座,僧尼人数在1990年四万多人的基础上增加五百余人。1996年,全区寺院总数达到1787座,基本上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就宗派情况说,50年来格鲁派在几大宗派中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寺院多,僧人多,分布地区广。在拉萨地区以哲蚌、色拉、甘丹、热振等几大寺院为主。在日喀则和昌都地区也拥有一定势力,如扎什伦布寺和强巴林寺,住寺僧人多,管理制度健全,以寺养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噶举派势力仅次于格鲁派,其主要寺院集中在拉萨和昌都地区,拉萨地区以楚布寺和止贡寺为代表,昌都地区有噶玛寺、类乌齐寺等,以小而多为其特点。萨迦派寺院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和山南地区,除了萨迦寺,其余寺院规模都非常小。   宁玛派形成较早,寺院规模普遍较小,最大的要数山南的敏珠林寺和多吉扎寺。这两座寺院的建设曾得到格鲁派的支持,50~60年代虽然遭到破坏,但毁坏程度轻于其他寺院。在西藏的其他地区,宁玛派寺院也比较多,但大多只有一座殿堂、几间僧舍和几个僧人。   据1932年调查,在寺僧人500人以上的大型寺庙中,格鲁派占19座,噶举派占3座,萨迦派占1座。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寺院中,格鲁派占21座,噶举派占9座,宁玛派占3座。这种排列次序以后基本上没有改变。   从寺院分布地区看,历史上昌都是宗教比较兴盛的地区,寺院多,僧尼多,活佛也多。20世纪50年代,佛、苯寺院共有576座,僧尼36546人,像强巴林、锡瓦拉、嘉拉、贡都、热贡、孜巴、央贡等寺院的住寺僧人都超过500人,人数最多的达到4000人。同全区其他地区比较,1959年叛乱和十年浩劫中,昌都地区寺庙受破坏程度相对较轻。据调查统计,1990年共有寺庙和宗教活动点491座(个),僧尼26700多人;1993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略有减少;1994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包括短期住寺僧尼和社会流动僧尼。1991年,在昌都地区全部寺庙中,苯教寺庙就有55座,其中丁青31座,左贡9座,江达6座,洛隆5座,八宿3座,昌都1座。后来增加到94座,是西藏苯教寺院最多的地区。昌都地区的情况表明,寺院和僧尼人数基本成正比。   拉萨和山南历来是西藏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地区。历史上大型寺院多集中在这里,如吐蕃时期修建的桑耶寺、昌珠寺、大小昭寺和后弘期建的楚布寺、止贡寺、丹萨梯寺、热振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泽当寺等,教派分布相对均衡。由于这两个地区的僧人对政治和俗事表现出浓厚兴趣,14世纪以后教派争执多在这里发生。在历次劫难中,这两个地区的寺院遭受破坏的程度最为严重,损失相当惨重。   山南是雅隆文化的发源地,曾是雅隆部落和帕竹地方政权的活动中心,也是早期西藏佛教活动中心。随着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拉萨地区逐渐取代了山南文化中心的地位,佛教文化也随之北迁,导致山南地区佛教发展相对滞后于拉萨。民主改革前山南地区有寺院582座,僧尼13500人。其中桑耶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昌珠寺、泽当寺、丹萨梯寺等规模宏伟。"文革"期间,这里的寺院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据调查,近年山南地区寺院(包括宗教活动点)有近300座(个),僧尼达到两千多人,其中由政府批准开放的250多座(个),分别属于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萨迦派及珀东学派,数量上格鲁派占首位,宁玛派和萨迦派居第二,噶举派寺院相对较少。   拉萨从7世纪开始是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相对稠密,经济基础好。辖区内有大小昭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楚布寺、热振寺、止贡寺等。近年来,偏远地区的贫困农牧民子女纷纷前来,选择其中适当寺院作为生活的依托。因此,导致拉萨地区寺院和僧尼人数急剧增加。1990年拉萨地区寺庙共有115座,僧尼人数4300多;1994年,寺院增加到248座,僧尼达到9100多人。现在基本上趋于平稳。   那曲地区是西藏的纯牧业区,地广人稀,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历史上这一地区寺庙较少,主要分布在申扎、班戈、聂荣、比如、巴青等,与昌都接壤的几个县苯教寺院较多,因此宗教信仰上有它自己的特点。1932年住寺僧人超过500人的苯教寺院有好几座。佛教寺院如夏贡卓泽德吉林、夏绒贡噶丹达结林、邬多塔尔林斗结林、拔绒寺、仲俄寺、达那寺、达仁寺、赞贡寺、年波穷仓扎西欧贝寺、索仇推散绛曲林、三木旦沃萨林、南木涅寺等颇具规模,影响较大。近年调查,那曲地区宗教发展异常迅速,僧尼人数已占全地区总人口的2%以下,处于继昌都、拉萨之后的第三位。从教派说,苯教寺院最多,其次是格鲁派寺院。   日喀则地区曾是萨迦派的活动中心,15世纪随着格鲁派的兴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17世纪,格鲁派取得领导权后,迫使这一地区的其他宗派改宗,一批原属噶举派和觉囊派的寺院改宗格鲁派,最终形成了以扎什伦布寺为中心的格鲁派势力集团。《萨迦县文物志》记载,1959年萨迦县共有寺庙67座,其中萨迦派寺庙25座,格鲁派寺庙11座,宁玛派寺庙22座,噶举派寺庙4座。在全部67座寺庙中,尼姑寺占95%以上。僧尼在百人以上的寺庙3座,50人到100人的寺庙3座。像南木林、拉孜、昂仁、定日、吉隆、白朗、江孜等县有为数不少的寺院,而且都颇具规模。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地区的寺院破坏惨重,许多寺院成为残垣断壁,被夷为平地或成为废虚。像宏伟的萨迦寺,"檀香当火棍,锦缎为抹布",文物流失,经书被焚,北寺被夷为平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拨款,群众捐助修复了部分被毁寺庙,遗撼的是萨迦北寺再也难显过去的风彩。目前,日喀则地区僧尼人数基本控制在全地区总人口的1%以下。以历史上佛教相对发达的南木林县为例,现有宗教活动场所29个,僧尼六百多人。其中多数寺庙开展以寺养寺活动,迄1993年底全县寺院经济收入20多万元,扣除其他开支,纯收入6万多元。   从调查中发现,日喀则地区绝大多数寺院没有僧人或僧人很少,而且被称为色吉贡巴的寺院在逐年增加,这种寺院一般没有僧人,所谓的僧人也就是居家者,遇到宗教节日或重大活动时到寺院念经,平常不在寺院。   林芝和阿里是全区宗教发展相对缓慢的两个地区,寺庙稀少,僧尼人数不到全地区总人口的1%。特别是阿里地区,曾为象雄文化的发源地,古格王朝的政治中心,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寺庙和僧尼人数一直处于全自治区最低水平。中世纪以后这里长期动荡不宁,经济十分落后,原来的寺院有些毁于战乱,有些因无法维持生活而倒闭。后来又遭受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保存完整的寺庙没有几座。恢复宗教政策后,虽然由政府投资修复了部分寺庙,但规模都非常小,内部设施较简陋。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总结出这样几点:      第一,近代以来,由于西藏社会政治混乱,经济落后,上层僧侣奉行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的政治态度,抵制新文化的传播,以封闭而保护宗教,反对宗教改革。当宗教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时,他们积极需求社会来适应佛教,而自己不主动去适应社会。结果西方势力趁虚而入,导致西藏佛教日益衰落。50年代的武装叛乱和尔后的十年浩劫,使寺庙遭到严重破坏,加上政策上的失误,致使本来就不景气的西藏佛教受损惨重,失去往日的活力,处于发展低谷。   第二,80年代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恢复和实施,被毁寺院逐渐得到修复,僧尼人数逐年增加,由于地区差异,宗教发展从东到西(即从昌都到阿里)呈现出由热到弱的发展态势。恢复最快的昌都和那曲两个地区僧人超编。拉萨、山南、日喀则地区发展相对平稳;阿里和林芝地区的发展速度则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僧尼人数尚未达到定编数额。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中的原因我们另外撰文做专门探讨。   第三,从年龄结构分析,年轻僧尼所占比重较大。在规模较大的寺院,年轻僧尼占总数的50%至60%以上,小寺院中年轻僧人所占比重为89%左右。这一部分人中多数是恢复宗教政策后进寺为增的,他们思想活跃,接受新文化、新思想的能力相对较强。其中的少部分人身在寺院,心系红尘,徘徊在神殿和世俗之间,一旦条件好转,时机成熟,他们极有可能弃寺还俗,重新回到世俗社会。信教群众中,年长者占绝大多数,年轻人信教多受长辈影响,或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表现出很大的盲从性。   第四,入寺僧人绝大多数来自贫困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相比之下城镇人为僧者明显减少。诚心求知的僧人少,多数僧人视寺院为避难所。   第五,由于寺院各种制度尚在建设当中,诸多关系还未理顺,僧尼培养存在不少问题。僧人普遍缺乏求取知识的强烈意识,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少数僧人将自己作为"特殊"阶级,无视国家法律,做损害人民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事。   第六,90年代中后期,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交通环境的改观,商品意识的增强,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宗教信仰观念发生了变化,佛事活动明显减少,宗教开支减少,更多地转向注重实际,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宗教狂热而开始趋向平稳,宗教信仰与生产、生活的矛盾逐渐得到解决。   二   藏传佛教作为宗教的一部分,既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同时也是藏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当它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时,"在与社会法律、法规相容的条件下",②它的积极作用就会不断凸显出来。否则,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甚至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宗教发展的历程表明,任何一种宗教在其传播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种改变不是歪曲基本教义,而是改变旧的、已经过时了的制度、观念,以便更好地保存原来的精髓,顺应时代潮流而健康持续地发展。藏传佛教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9世纪朗达玛灭佛不仅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利斗争和政教矛盾,而且说明佛教发展违背了吐蕃社会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发展水平。阿底峡和宗喀巴有感于西藏佛教当时的种种弊端,致力于佛法的改革和整顿、振兴,强调戒律的严肃性,调整了显密关系,建立了僧伽制度,寻求到了一种能够适应时代、顺应经济发展水平、契合众生机缘的佛教。正因为有了宗喀巴的宗教整顿,培育了大批佛学研究人才,藏传佛教才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近代以后,藏传佛教每况愈下。50~60年代,藏传佛教遭受两次灾难性破坏后,仍然没有唤醒和改变僧人的思想价值观。他们坚持印度佛教的文献传统,遵循高僧的遗训,以宗教、道德、宗教职责为基础安排生活中的每件大小事情,缺乏一种创新意识。可以说这种维护传统的守旧思想在已过去的20世纪的藏传佛教界占据主流,严重阻碍了藏传佛教的发展和改革。回顾50年来的西藏佛教,存在着许多需要很好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一,忽视僧伽教育,使僧人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僧团建设。僧伽教育是佛教的立世之本,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僧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僧伽教育。同样,高素质、高质量的僧伽队伍是推动佛教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西藏佛教得以传播和发展的最终载体。然而,西藏佛教近50年的僧伽教育令人担忧。以寺院来说,现代教育方式尚未完全建立之前,传统的教育方式渐被遗弃,作为个体的僧人对于高深的佛教典籍似乎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态度,口中念诵的只是最普通最一般的仪轨经、超度经、平安经等。尽管每个寺院都在试图努力改变教育落后的现状,而由于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管理制度,缺乏比较合理的教学大纲和高水平的师资,使其成效甚微。客观地说,能够精研佛教义理和修得成就的名僧不多,能够潜心研究著述,在理论上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高僧更属凤毛麟角。现在为数不少的僧人懒得去翻阅佛典,对于佛经缺乏全面和完整的理解,能熟诵经典而不识字的文盲僧为数不少。   第二,宗教信仰迷信化。宗教与迷信有本质上的区别,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它有一定的社会历史作用。迷信则是一种盲目的信仰或崇拜,本质上是反社会,反文化的。西藏从古代起就把"习惯"看成如同天命一般重要,可以说"习惯"支配着一切。一部分人对宗教(包括西藏佛教)只是个感觉和习惯,把凡是宗教的东西都视作神秘物,将高僧的讲话当作金科玉律,治疗百病的良药,由缺乏理性分析而盲目地加以信仰崇拜。在佛教思想中掺杂进许多迷信成分,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年轻一代的思想和行为。久而久之,宗教文化变成了欺骗群众的迷信,其"负面调节功能通过量的积累完全可以达到危险的边界,即干扰社会稳定、取代正面的意识形态体系"。③虽然西藏佛教信仰迷信化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文化背景,但也不能忽视僧侣们的导向作用。   第三,观念陈旧,思想保守,难以有所发展和创新。在传统的价值观未改变,新的价值观尚未形成之前,僧伽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完全以传统佛教思想为依托,有意把自己作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一个"特殊"阶级,要求社会按照佛教的意愿去改变,而不主动去适应社会。传统的思想观念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猜疑心,不仅阻碍了西藏佛教的自身发展和改革,也阻止学者们去接触和研究佛法,始终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民族文化,只有"积极、主动、开放地吸收别的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现代文化","不断地、认真地学习、消化、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才能发展创造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性水平。"④封闭、守旧、保守不但没有出路,且将会丧失民族文化的独立性。   宗教也不例外,在传播过程中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持其精华和独立性,发展也有活力。在西方近代历史中,一些国家的迅速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与宗教改革的关系,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思想观念的改变更新不无关系。例如,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因宗教改革而改信了新教的国家,在很短时间内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那些原本强大的抵制宗教改革的国家在近代却日益没落下去。⑤西藏从近代开始形成的封闭、守旧意识,极力抵制新文化的传播和宗教改革,结果使社会越来越贫穷落后,西藏佛教也日益衰退。遗撼的是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普遍存在于僧伽队伍中。   第四,宗教信仰的政治化趋向明显。恢复和落实宗教政策以来,长期与民族感情揉成一团的宗教感情"反弹",一段时间内宗教达到狂热。在一些地区或在一部分人中重新造成强烈的宗教氛围。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不守戒律,不习经文,败坏道风,结党营私,追逐名利,违法乱纪,把宗教作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工具,争取生活利益和社会地位的手段。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宗教干预行政、司法等,动辄以歧视民族、镇压宗教、剥夺信仰相诬,给分裂主义分子提供口实,提供策划闹事的基地。   第五,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处理事情不当。管理人员包括寺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宗教主管部门人员。就"寺管会"来说,只求眼前安宁,缺乏长远考虑,现有的各种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少数"寺管会"成员自身佛学知识浅薄,整体素质差,难以服众。宗教管理部门人员缺乏佛教基本知识,在工作当中除了宣传政策,在思想上很难与僧人和信教群众沟通。因此,在处理问题时,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一些细小的问题扩大化。例如,把一些已经成为民俗文化的因素当作重大宗教问题进行盲目处理,结果导致不良后果,既伤害了广大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感情,也影响了以后的工作。   人类已进入21世纪,新的世纪给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各种宗教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西藏佛教将以怎样的面貌迎接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藏佛教自身的建设。这就要求西藏佛教广大僧尼清醒地认识到保守、僵化、教条是西藏佛教生存与发展的痫疾;解放思想,高瞻远瞩,兼容并蓄,培养高素质的僧伽人才是持续发展的保障。怎样建设高素质的僧团,关键是改进思想观念,加强僧伽教育。做好僧伽教育,首先要继承和发扬西藏佛教的优良传统,因地制宜,严格管理制度,健全教育制度,设置合理的课程,规定教学内容。既要求学僧精通佛教教义,融通戒、定、慧三学,还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开展学术研究,树立法制观念,把自己培养成德、智全面发展的爱国爱教的僧才,顺应时代潮流。   宗教管理部门除了政策上引导,必须加强与僧人的交流,沟通思想,配合"寺管会"完善管理制度。既要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尽量避免以行政命令处理问题,或对正当的宗教活动模加干涉,以免引发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抵触情绪。作为管理人员自身必须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西藏佛教的基本思想,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附识:文中所用寺庙、僧尼数据来自近几年的实地调查和西藏自治区统战部的调查报告) 注释:    ①553座寺庙,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实际超过这个数。    ②徐荪铭:《从中国佛教的实际论宗教的本质》,载《佛学研究》第8期,第8页。    ③何云:《中国迷信文化批判》,载《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1期。    ④张立文:《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形成和演变》,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⑤赵林:《西方宗教文化》,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许德存,藏族,现任西藏民族学院民族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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