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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阳:重审白话文运动--从章太炎至歌谣征集

《东亚人文》第一辑,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10月,页190-223
本文视二、三十年代歌谣运动为一场从“声”和“音”的角度介入包括新诗运动在内的白话文运动的尝试,并借此探讨批判白话文的章炳麟关于文学文本的“音”(可诵性、音律等)的看法,比较他与同属考据学阵营的刘师培的区别。然后探讨以章炳麟弟子为主体所发起的歌谣征集运动与新诗运动以及新“国学”意识之间的关系,并比较歌谣运动与章炳麟的不同。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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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视二三十年代歌谣运动为一场从"声"、"音"的角度介入包括新诗运动在内的白话文运动的尝试 ,并以此角度探讨清末民初白话文批判派的章炳麟(太炎,1868-1936)就文学文本的"音"(可诵性、音律等)所作的讨论,在此过程中将比较与同属考据学阵营的刘师培(申叔,1884-1920)在"音"的问题上的区别。然后探讨以章炳麟弟子为主体所发起的二三十年代的歌谣征集运动与新诗运动以及新"国学"意识之间的关系,并比较歌谣运动在"音"和"新""国学"意识上与章炳麟的不同。
本文将"音"与"声"作了二分。首先,我将新诗的"音韵""音乐性""可诵性"等要素,统称为新诗"音"的问题。类似"音"与"声"的二分亦见于老子之"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后编四六〉),此处的音为音律,声为单音 。其次,本文的"音",特指汉字书写三要素之形音义中的"音",此处的"音"的说法偏重于书写语言;而与此相对,割裂了形音义三者联系的、声音中心的口语化文字中的"音",将被称为"声"。例如文革期间未必以朗诵为目的的朗诵体新诗,正是典型的声音中心的现代汉语文体 。如笔者在另外一篇论文所尝试的 ,把汉字形、音、义三要素扩大为衡量新诗书写体乃至衡量汉语文本的语言信息传递力、意义衍生性等的三要素,并据此考察具体文本的语言信息传递方式及其与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联等。也就是说,不囿于形式/内容孰轻孰重之类的二元论,亦不取"诗意"之类近于神秘化的表述,而是从语言角度检讨包含新诗语言在内的现代汉语书写语言,将原本用于判断单字的形、音、义三要素,扩大为判断一首诗的形 (形式、表记等)、音(声响节奏、可诵性等)、义(意义的接受及衍生)的三要素。本文的"音"的说法取自此种方法论的尝试。 

新诗的提倡,本是白话文运动的一环,新诗的"可诵性"之类的问题本是从白话文派生的问题,二三十年代中国的歌谣也正是在此语境中被作为"平民"的、"民族"的、"口语"的、可诵的"新诗"重新发现。歌谣征集运动不仅与建立包含"整理国故"在内的现代白话文学术体系的使命密切相关,也承担了证明白话文之可行性、正当性的使命。同时,歌谣又被寄以期待,希望能为新诗提供资源。歌谣运动乃是重审新诗与白话文、甚至重审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的语言视角。因此,欲讨论新诗问题,不能不溯源至白话文运动本身。

一、"白话文"与新诗--从歌谣运动的视角出发

1、"国语"、新诗与歌谣

本文将北京大学民谣征集、研究的历史分为两期:1918年2月至1925年6月的《歌谣》停刊为第一期,1936年4月起至1937年6月为第二期。其中第一期的歌谣征集活动,又可分为前后期。前期从1918年2月的发起算起,至"五四"爆发而中断。后半期始于1920年冬天成立的"歌谣研究会",经1922年12月17日《歌谣》周刊的创刊,至1925年6月28日停刊为止。歌谣运动的第二期则可以从1935年恢复北大歌谣研究会算起,经由1936年4月4日《歌谣》周刊复刊,至1937年6月26日停刊为止。

在进入叙述之前,有必要就"白话文"与"国语"一词略作限定。首先,言文一致的思考、实践早见于晚清桐城派、清廷官员、民间知识分子,然一扫文言之排他性白话文运动,则始见于新文化运动时期。本文在此意义上使用"白话文"这一词。其次,此处的"国语",指的是与现代民族国家相配套的国家(国定)书写语言的白话文,以及以国民口头意思疏通为目的的共同语。虽然"国语"的说法涵盖了白话文,但是,因白话文以"我手写我口"(黄遵宪语)为理念,所以本文在叙述上不避将"白话文"与"国语"二词并列。

新诗与白话文运动之关联,宿命性地蕴含于胡适对白话文运动的整体设定中:"我们必需先有'国语的文学',然后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方才可以算是有一种国语了" 。 如其本人所言:"我们现在的争点,只在'白话是否可以作诗'的一个问题了。(中略)待到白话征服这个诗国时,白话文学的胜利就可说是十足的了。" 显然新诗正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 →"国语"三部曲中的急先锋和关键之所在,歌谣也在此设定中被重新发现。关于这一点正如梁实秋在《歌谣》周刊于1936年复刊时回顾说:"新诗的起来是从文字改革着手的(看胡适文存页二二七),主张'国语的文学'的人和主张'白话诗'的人当然对于歌谣发生浓厚的兴趣,所以歌谣采集运动不早不晚发生在新文学运动勃兴的时候。" 假如以歌谣证明白话文之可行性、正当性这一使命乃是后来人强加给歌谣的话,于新诗而言,同样的使命则是"与生俱来"的。

可见,歌谣征集运动除了直接为新诗提供食粮以外,也担负着为确立国语作贡献的任务。与此目的相关联,如周作人所言,"中国语文的缺点是在于语汇太贫弱",解决办法除"采用古文及外来语"外,"采用方言也是同样重要的事情",因为"歌谣原是方言的诗"。并且他相信方言"于国语及新文学的发达上一定有不小的影响。" 胡适、陈独秀等西化派知识分子既然断了"死文学"之古典文学的路,民间的歌谣也就成为其求助对象之一。

1918年2月起歌谣收集活动开始至1925年6月的《歌谣》周刊停刊为止的这段时间,与国语运动中"国语派"和"京语派"的分歧时间重迭。国语运动中,"国语派"主张以"国音乡调"为主,与"京语派"的"京音京调"相对;此外,围绕着汉语拼音化的问题,自1918年钱玄同提出"废孔学""废汉字"以来,国语罗马字化的主张也始终争论不休。在这些对立中,语言学,尤其方言的问题凸现出来,歌谣也因此被另眼相看。

2、新文学对"乡村的"文化收编:歌谣或白话文运动的一个视角

民谣是与方言关系密切的口头文学。它以口头传诵的方式,表达了乡里空间人们朴素的感情。二三十年代的歌谣运动一方面表达了新派知识分子道德上对已经衰败的乡村之关怀,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工商业化的城市对农业的乡村之收编,令作为乡里空间之艺术形式的传统的歌谣"进城",与现代言文一致理念和现代学术制度中的文学、民俗学、语言学等接轨。在此意义上歌谣运动也是"五·四""传统"再造中的一环。

《歌谣》周刊曾转载过诗人王礼锡(1901~1939)的文章,该文章指出歌谣之所以广受欢迎,乃是因为其包含方言在内的地方性、内容上的共同性、乡村社会性、家庭性、传说所含之宗教性、歌谣的伦理教化性等 。刘经庵则认为作为平民"文学"的歌谣妇女贡献占了一半,因为"中国家庭之腐败","妇女们总是幸福之牺牲者。中国歌谣关乎妇女问题之多,恐怕就是中国家庭不良之明证了。" 刘经庵的描述表明了五四运动关注原有的乡村秩序中妇女地位这一伦理动机。但正如歌谣运动本身意味着乡村秩序的文化在新的民族国家秩序的文化中被重组、统合一样,礼教秩序中的妇女也将在国家秩序中被重组、统合。即使反礼教的"革命加恋爱"的"五·四"新文学模式,其实也只适用于精英女性。更何况,它一方面意味着妇女的身体从礼教中得到了解放,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她们的身体变成了新的意识形态的身体。

正如徐建新悖论性地指出,在知识分子对"官"的种种发言中,"民"作为"沉默的大多数"乃"缺席的在场者","诗人所闻见的热闹的运动"只是知识界的集体独白 。歌谣的主体是"民",但二三十年代的歌谣运动的主体则是"士"的知识分子。"民"成为知识分子获得话语伦理性的装置的同时,也是政治文化上令"民"之歌谣在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建构中获得新生的手段。"民"之心声被扩展为"民族"的"心声" ,也是白话文的基底,更是与现代民族国家相配套的民族文学之"新诗"的原型。歌谣收集运动中"民"的歧义性由此可见一斑。

3、新诗: 集体选择之白话文所遗留的难题

排它性的白话文运动毕竟是一场政治、知识精英集体选择的结果。以新诗为先导的白话文运动之成功,表面上得益于新文学运动提倡者通过文/白、古/今之类的二元对立、二者择一的叙述结构,甚至不惜对文言文实施妖魔化。但是,白话文之所以势不可挡,也是因为如下几个因素。首先,就新文化的主张者而言,"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威力,也来自知识精英给人民尤其知识大众打的"包票":即"科学"、"民主"的承诺。类似的描述之前也隐见于梁启超等的"新民体"与"群治"关系的提法,但与"五·四"时期的政治诉求有别,尚难言之为知识界政治精英对社会之集体承诺。与之相比,章炳麟等古文派以及桐城派、选学派却只是竭力展示传统文言书写如何之重要,反复力陈二者择一的白话文运动如何有害而已,却并未展示过由语言而"科学"而"民主"之乐观的未来。甚至革命家章炳麟都未曾例外,因此也就不难想象白话文批判派的失败了 。其次,与上述理由相连,白话文的成功还因为"白话文"或"国语"所蕴含的"现代化"、"普遍性"等理念。人们充满了玫瑰色的想象:摒弃文言文、实行言文一致的白话文,一个"科学""民主"的未来便会出现在我们面前。虽然知识大众和北洋政府之间有阶级的对立,但是他们之间对未来的现代化中国的想象也并非毫无重叠之处。几种因素相加,知识分子群体毫不犹豫地做出了一个集体选择:摈弃文言文,选择白话文。一九二零年一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令"国文科"改授"国语",可视为北洋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的呼应。从这个意义上说北洋政府算是为确立白话文起过直接的作用。

显然,新诗出发伊始就并非是"诗"的,而应是"白话文运动"的。但是,即使白话文运动立下的"科学"和"民主"承诺迟迟不见兑现,人们也只会从"诗"的角度审视新诗,这也算是一种历史的忘却。无论如何,胡适提出白话文乃"活文学"、文言文是"死文学"这一独断的命题,并且企图以新诗去证明之,在其证明之困难性意义上,胡适无异于作茧自缚。正因为"新诗"也是整个"白话文"的象征,所以其成败维系着整个白话文运动的评价。这一点,新文学运动的主张者大概比任何人都明白。

二、"音"或"可诵性"──章炳麟诗论与刘师培之"音"的区别

1、章炳麟诗论与新诗的可诵性问题

对待书写语言的不同态度其实也体现了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在对未来国家建构之设想上的不同。章炳麟亦不例外。他对白话文的态度意味着他与梁启超所代表的新民体以及其后继者之新文化运动主张者对未来国家建构的不同想法。

章炳麟于清末民初大谈语言诗文,议论多就书写语言之争而发。章炳麟在《文学之派别》(1922年5月)一文中如是定义"诗": "诗以广义论,凡是有韵是诗;以狭义论,则惟有诗可称诗。" 章炳麟认为大致押韵、节奏工整的《百家姓》有诗的形式,但却不是诗。章炳麟之意在于,有韵乃"诗"之形式上之要求,只是仅此尚不够,"诗"还必须"工" 。章炳麟继续从文学史的角度指出:

诗至清末,穷极矣。穷则变,变则通;我们在此若不向上努力,便要向下堕落。所以向上努力就是直追汉、晋,所谓向下堕落就是近代的白话诗。 

文中"堕落"之言引来微辞,异议者亦含曹聚仁在内的年轻追随者 。这也自然,因为其时正是文学革命方兴未艾之际。章炳麟言白话诗堕落,自是言重言过。以今日视点观之,若白话新诗不在胡适的"你死我活"(白话文="活的文学",文言文="死的文学")的框架内的话,毕竟新诗也许算是一种崭新的"文"。

但章炳麟之着意所在,乃在于从新诗语言的角度对排他性的白话文发起进攻。他首先就新诗、甚至白话文之最明显弱点之可诵性发难。章炳麟在《国学大概》(1922年4月)中亦言:"凡称之为诗,都要有韵,有韵方能传达情感。现在白话诗不用韵,即使也有美感,只应归入散文,不必算诗。" 虽然他勉强承认了新诗的"文"(散文)的地位,并没有完全否定新诗,然而对它是否算诗,他显然仍毫不松口。于章炳麟而言,除了是否"工"以外,"有韵"或可诵性的问题不仅是他衡量"诗"的重要标准,也是其后的白话诗人致力解决的问题。在认为清文清诗无所作为这一点上,章炳麟显然与新文化的主张者无异,但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上,就显得南辕北辙。关于"工"与"不工"的问题,章太炎视 "工"为划分"文"与"非文"的标准, 而且视"诗"为至"工"的文学形式。

进而言之, 章炳麟之问题所向,乃时彦之白话/文言之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思维框架。他于1935年5月曾说过:"白话文言,古人不分,(中略)其所分者,非白话文言之别,乃修饰与不修饰耳。"并举口语中的"有本领的好人",以文语表之却有"贤人" "名士" "才士"之细微之区分,口语亦无法离开成语,而且,口语中"藏古语甚多",故指出: "今人思以白话易文言,陈义未尝不新,然白话究能离去文言否?" 章作此言时,无论胡适所言文白之"你死我活",抑或文白之争,皆已息战经年,白话文更在北洋政府的推动下成为国定书写体系而将文言逐出学校、文坛、媒体等,然章此类言论却与其1900年《訄书》初刻本中的看法无异 。章氏上述言论出于其辞世前一年,显见其于汉语书写语言之念念,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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