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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政治
2012/05/13
| 阅读: 2646
新当选法国总统Hollande与法国哲学家Morin对话。自密特朗于1981年当选以来,社会党睽违政权已久,左翼的声音相对消沉。欧兰德带领左翼重新取得执政权,究竟他本人有哪些新的理念或作为是可以被期待的?本篇访谈完成于总统大选第一轮和第二轮投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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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
音乐
2011/03/15
| 阅读: 2647
音乐是否不仅仅将叙事性(narrativity)作为一种隐喻来使用,而可能本身就是叙事作品?这个问题,在大约十年前的一些学术会议和学术期刊上,曾引发过一场论争。因为参与当时论争的弗雷德·茅斯(Fred Maus)在本书中已经就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所以我们要讨论的是论争焦点之外的一个具体问题:戏剧音乐(scripted music),或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所谓“奢侈而非理性的”歌剧艺术。歌剧可以定义为歌唱式舞台叙事,但考虑到叙事学自诞生以来所受到的种种限制,这个定义的头两个词要求对第三个词加以重新界定,或至少要求明确这样一个事实:戏剧属于多媒体叙事文本(Jahn 2003)。我们已经选定了第二条道路。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提倡一种(受限制较少的)修辞性叙事学观点,认为叙事就是某人对他人为达到某一目的在某种场合对一个故事的讲述(1996: 8) 。如果这个定义是正确的,那么歌剧在字面上就可以表述为由演出者和制作者方阵在公开场合为现场观众具体表演出来的对一个故事的讲述[1]。除了常见的在舞台上现身的叙述者——如本杰明·布里顿的《比利·巴德》中的维尔船长、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众神之王沃坦、智慧女神埃尔达、女武神瓦尔特劳德和三个命运女神诺恩——之外,若用标准的叙事学术语加以区分,歌剧叙事在表面上往往是“展示”而非“讲述”。但因为这种展示是多媒介的,所以我们认为,它具有与讲述相同的功能。与小说叙事不同的是,歌剧叙事存在于两种不同的形式中:一个是基尔·伊兰(Kier Elam)所谓“戏剧性”文本(即歌剧的音乐总谱和文字/戏剧脚本),一个是“演出”文本——各个不同的演出都是在一段长度相同的时间内对戏剧文本进行阐释,使其直观化,并赋予其气韵生动的有形生命(Elam 1980: 3) 。质言之,舞台上的歌剧作品是两种戏剧文本的调和,其符号的复杂程度与小说中的叙述者所提供的较为相同。许多不同的人——从最初的脚本作者和作曲家到整个演出群体——都参与塑造故事,这是将由观众体验的故事。导演、指挥、演奏员、歌唱演员、(灯光、服饰、舞台等的)设计人员以及其他的个人和群体同心协力,通过各种不同的媒介,以多种手段在舞台上讲述歌剧叙事。在歌剧这类原创者与最后的表现者相分离[2]的艺术(Nattiez 1990: 74, Goodman 1968: 129)中,表演团队的任务就是对戏剧文本中的叙事因素加以选择、编排和形象化,把阐释出来的价值关系展现在舞台上。这个过程通常都以叙事层面的明显变化而告结束。例如,导演可以添加一个嵌入式叙事框架,并由此而增加一个戏剧脚本中原本没有的聚焦力量。1987年,尼克劳斯·莱恩霍夫(Nikolais Lehnhoff)在为拜罗伊特国家歌剧院导演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时,就让火神娄格这个人物在开场时在纱幕上写下“从前”(“Es war einmal”)的字样,为随后的歌剧四联剧指明了方向,而瓦格纳本人却可能并没有这个意思。莱恩霍夫不仅添加了脚本中所没有的这几个字,还把原来的次要人物娄格放到了舞台的中心,成为叙事行动的聚焦者甚至控制者。然而,可以说,所有关于演出的决定都可以具有叙事功能,因为它们决定着故事的“讲述”方式。舞台叙事可能没有散文虚构叙事作品中的人物和地点描写,没有解释和说明,不能随意转换时间和空间。但它却可以用视觉和听觉手段直接展示人物和地点,运用动作和相互动作进行解释,给人以故事于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的强烈现场感。简言之,它叙述的同时就在进行描写。此外,歌剧还更有一个中介因素:音乐。如同故事一样,音乐也被认为在人类秩序、创造和意义生成中处于不可或缺的中心地位。当故事与音乐互动时(如在歌剧中那样),它们就迫使我们去改变(而不是简单地采用)现存的叙事学模式。音乐通常是由叙事激发而产生的——以标题音乐为例,乐器演奏的音乐却能重现或模拟文学构思,在脑海中绘出一幅幅画卷。音乐还常被比作叙事,因为它也是在走向结局的时间进程中展开的,在这一进程中,期待、紧张、解决依次出现。但歌剧是剧本化的或“文本化的”音乐。卡罗琳·阿贝特(Carolyn Abbate)认为,这类的音乐是行事性的(performative),因为其“目的在于阐释文学文本”(1991: x) 。但是,它为谁阐释脚本呢?作为中介性的叙事维度,歌剧音乐直接面对观众说话,而未必是对舞台上故事中的人物说话。只有在所谓“可感知的”歌曲——即人物能意识到的歌唱片断如叙事歌、小夜曲、祝酒歌、摇篮曲——中,剧中角色才和我们观众一样用耳朵去聆听音乐。如在莫扎特的歌剧《唐璜》中,唐璜对爱尔维拉的女仆唱起了小夜曲,而后者似乎被歌声所打动——如同与她一道聆听歌唱的我们一样。角色通常是听不到音乐的(虽然理查德·塔鲁什金[Richard Taruskin]指出,音乐就是他们生命的存在方式[1992: 196] )。阿贝特的下述说法令人印象深刻:“在充盈着音乐的世界里”,角色们对“身边到处流淌的音乐”竟充耳不闻(1991: 119)。在歌剧音乐中,中介和交际功能的符号的复杂性与小说中叙述者的符号的复杂性是完全相同的。在音乐与文本的叙事互动中,音乐可以将角色所不知道的内容或未曾意识到的情境告诉观众,从而强化行动和言辞的力量或彻底削弱这些行动和言辞。它创造出一种惟有观众才能品味的反讽效果,以此达到支持或瓦解舞台叙事的目的。卢卡·佐佩里(Luca Zopelli)曾经指出,在这类场合中,歌剧作曲家是以第一人称发言的(1994: 27) 。但角色也可以被塑造成音乐叙事的聚焦者。如当独奏乐器被孤立出来,就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观众的注意力于是就集中到那个人物身上(或是他/她的内在宇宙),此时的音乐也就起到了听觉聚光灯的作用(1994: 93-100) 。瓦格纳将他人的“主导动机”(Leitmotiven)概念引入高艺术领域,增加了音乐/文本互动的叙事复杂性。这些片断性的旋律及和声与人物、情感、目标、和事件结合起来,就变成了结构要素;通过在他的各部乐剧中的反复出现和变奏,它们便各自获得了生命。伊索尔德可以肯定地说她恨特里斯坦,但她唱出来时,却用了表达她对他的爱情的曲调。阿贝特将语言与音乐的互动所具有的叙事能量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认为,当文本与音乐暂时错位时,在自我反射的阐释情况下,就会听到神秘的叙事“声音”,这就是歌剧中出现分裂性叙述瞬间(disruptive diegesis moments)的原因(Abbate 1991: xii-xiv)。和劳伦斯·克拉默(Lawrence Kramer)一样(e.g., Kramer 1990) ,阿贝特也采用了叙事学工具来分析歌剧并把重点放在对叙事的解释上:谁讲述故事?谁控制它?但是,我们正在从描述性的叙事学向修辞性维度转向,我们更关心的是生产过程的另一端:歌剧叙事的接受者,他们选择了为舞台上的“爱与死之歌”(1987) 作证。关于死亡与濒死的歌剧叙事十六世纪,当歌剧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在佛罗伦萨诞生时,最流行的叙事题材是奥尔菲斯的故事,这个故事创造了一个爱与死的模式,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为人们所效法。尽管死亡是人的必然归宿,但当代人对它的态度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还是有所不同。当代观众会通过他们所处的时代和文化以及自己对于死亡的看法对剧场里的所见所闻进行过滤;此外,年龄、个性、信仰、哲学,甚至对于死亡和濒死的个人体验,也都会对观赏歌剧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的文化真的如人们所说那般,是否定和拒绝死亡的,那么,又如何解释执著于表现死亡的歌剧叙事——从十九世纪程式化的悲剧性歌剧到瓦格纳的《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类虽然多少破除了程式化却依然从死亡获得灵感的歌剧——始终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呢?依照J·希利斯·米勒(J. Hillis Miller)的说法,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之所以需要叙事,乃意在“体验各种可能的自我,学会如何在真实世界里各就其位,演好自己的角色”(Miller 1990: 69) 歌剧对主题的迷恋使我们产生了如是疑问:这一状况也可以延续到终场演出吗?近年来在从医学人类学到社会语言学等一系列领域开展的工作都证明,在文学圈子之外,越来越多的人都认识到,叙事(如切利尔·马丁利[Cheryl Mattingly]所说)“建构了一种思维和表现模式,它特别适合于在时间的维度里思考生命,思考变动的时间状态和距离死亡并不遥远的人的生成(becoming)过程”(Mattingly 1998: 1)。我们在下文将会证明,这一描述尤其适用于着迷于死亡的歌剧叙事作品。当然,歌剧艺术是舞台化的叙事作品这一事实,增加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共有的公共维度。具备阐释能力的观众总是戏剧艺术形式的创造过程的参与者,总是意义生成中的积极因素,这已成为当今戏剧界的共识。但是亚里士多德关于观众通过怜悯和恐惧的心理反应而达到情感净化这一早期悲剧理论却提醒我们,观众既可以体验情感,也可以制造意义。情感上认同与理智上保持距离之间隐含的双向拉力引起了许多理论家的兴趣;如果稍微换个角度看,这股双向拉力很可能也存在于观众对于死亡和濒死的戏剧性叙事作品的反应当中。歌剧是唱出来的,换言之,其技巧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一事实使得任何关于歌剧的艺术距离的讨论都变得既复杂又简单。不可避免的技巧性成为作曲家选择歌剧题材时要考虑的因素。正如赫伯特·林登伯格(Herbert Lindenberger)所指出,当寻求适合的题材时,作曲家会被那些能够唤起“更高更持久的艺术激情”的内容所吸引,只有这样才能抵消艺术形式本身的程式化所产生的距离感(1984:53)。而歌剧音乐的移情和中介力量也能有效抵消距离感,将观众直接带入作品的情感世界,而毋须借助语言和动作。情感上的认同与批评上的间离之间的张力一直是讨论观众对舞台上的歌唱叙事的反应时的突出问题。当我们在黑暗中坐下,开始注目凝听时,我们究竟是个全神贯注的参与者,还是一个将观察对象客体化的窥密者呢?歌唱、灯光、舞美以及诗化语言等等奇技是否会使我们疏远台上的人物和故事呢?虽然在二十世纪是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理论代表着批评必须与戏剧保持必要的距离的思想,但追根溯源,至少亚里士多德就已经提出过这个理论,后来,十八世纪的英国理论家和十九世纪德国理论家又提出了“无关利害”的美学概念。但是,面对歌剧观众被感动得落泪这一事实,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们是否需要以保持距离作为心理保护的措施呢——尤其是当我们在舞台上看到的主题是我们大家都无法逃脱的命运——死亡时?音乐的力量所起的中介作用是什么?是拉大距离还是缩小距离?尼采深切地感到,只有(日神的)艺术形式的功能才能牢牢控制(酒神的)狂烈和情感冲动:只有这时,观众才能够实际忍受观看和聆听瓦格纳在他的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中所表现的对死亡的无尽渴望的经验(Nietzesche [1895] 1967)。 但是,如果我们思考问题时少一些极端,就会发现,就艺术技巧可以发挥保护性缓冲作用的观点而言,已经有了一个常识性的原理。弗洛伊德为这一原理提供了一个心理分析的例证,他说:观众对戏剧主人公所遭受的苦难取认同态度,但他完全知道这种苦难是假的,不是真实的,舞台上的人只是戏中的一个角色([1905]1953)。 双重的间离——虚构和装扮——容许观众进行认同,因为这样做不仅毫无危险,反而可以从对痛苦和死亡的再现中得到快感。我们也可以说,歌剧观众可以感受到音乐的力量,但他们也意识到,人物是在歌唱而不是在述说,是在表演而不是在经历一个关于死亡与濒死的叙事。观众在观看舞台上关于他人的痛苦和死亡的叙事时,会产生快感,对此的一些解释我们已不陌生:窥淫癖、施虐狂、受虐狂。为了便于论证,我们暂且把这些解释搁置一边。甚至A.D.努塔尔(A.D.Nuttall)关于悲剧为何能产生快感的理论(1996) (事件的假定性加上观众对主人公的认同,便允许观众“玩死亡游戏”)也不能对程式化悲剧作品和其他非悲剧性(但仍由死亡所笼罩)的歌剧做出充分解释,部分原因就在于对音乐的反应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除了这些解释之外,我们还可以充分检验一下这种假设:观看舞台上关于死亡的歌剧叙事这一行动以别的方式也完全可以实现。任何时代的观众,其构成成分虽然相当复杂,但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他们总有一天都会离开人世。但是他们为什么喜欢观看(甚至参与)一个强调他们的必死性的作品的演出呢?可能的答案有多种,但我们要指出的事实是,这种演出作为丧失亲友时的纪念仪式甚或治疗性的安慰仪式,它能促使我们思考:对他人的死亡,我们应负何种社会责任,应该抱以怎样的感情。但是,当人们看到舞台上的人死去时,是否一刻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死亡呢?我们猜测,不会,纵使每个人的反应千差万别,他们也不会联想到自己的死亡。伊丽莎白·布隆芬(Elisabeth Bronfen)曾经指出,关于死亡的叙事迫使我们以某种“代理人之死”(“death of proxy”)的方式去面对自己的人生终点:我们知道终有一死,而且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但由于(作为与死亡保持安全距离的观众)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死,而只是目睹了舞台上的死亡表演,我们就会感到已经拥有某种超越大限(the End)的控制权。她也看出了所有关于死亡的表现中的矛盾性:“它们既有道德教益和感情提升作用,也涉及我们的必然归宿的知识”(Bronfen 1998: 510)。 她说,我们大多数人对此都感到非常窘迫,所以总是不肯承认这一点。这些叙事“就是用危险的知识吸引人”。我们的问题是:如果歌剧叙事作品公开以向死亡妥协为中心,那么这种矛盾性是否会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呢?因此,我们假定,观看和思考歌剧演出中有关死亡的叙述,可能类似于“默想死亡”(contemplatio moritis)这种早期现代的虔诚的祈祷方式。起初,它是正式场合对于死亡的默念,后来,瘟疫、战争和饥荒所导致的整体的社会恐慌又催生了中世纪的“死亡艺术”(ars moriendi),于是,“默想死亡”又被引入“死亡艺术”而流传下来。有趣而又值得注意的是,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死亡艺术的流行与歌剧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的兴起在时间上是重合的。“默想死亡”本质上属于戏剧表演形式,它通过延展的系列性戏剧叙事,借用丰富的个性化细节,主要表现自我想象中的死亡过程。其目的是为死亡的到来做好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准备。此外,当默想表演结束时,他从某种意义上就“被唤醒了”,并且(就象观众离开剧场一样)宣称恢复了正常、积极而健康的生活。而刚才在想象中进入过的戏剧性叙事,则被当成了练习死亡的艺术和以对照的方式更加充分地赞美生命的手段。乔纳森·多利摩尔(Jonathan Dollimore)把它称作行事性的“社会实践”(performative “social practice”)——虽是私人性质,却从“既存的文化史”中获取意义(1998: 87) 。莎士比亚的《一报还一报》被米凯尔·弗拉赫曼(Michael Flachmann)令人信服地解读为一种“死亡默想”,他认为该剧中的克拉迪奥一角“在莎士比亚观众的眼里”变成了“一个死亡的象征,一个替代的受难者,按照体制的要求,他应该去死,但他却从命运的沟壑中奇迹般地获救了”(Flachmann 1992: 227) 。根据这种解释,克拉迪奥的胜利变成了“观众的胜利,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他还给处于生活的巨大焦虑中的莎士比亚观众带来了道德与精神上的力量”——因为当时正是瘟疫肆虐、社会动荡的年代(1992: 236) 。同样,难道观看一个表现死亡和濒死的歌剧不会变成观众自己的一种“死亡默想”吗?在这两种想象中的练习结束时,我们可以活着而且满意地离开,但我们已经“排练过”自己的死亡了。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我们可以安慰自己说,我们的心理认同一直是安全的,正在舞台上“受难”的是另一个人(实际上是演员)。我们甚至可以说服自己去相信,死亡,至少如它在许多歌剧中所表现的那样,并不总是如梦魇般恐怖或令人避之唯恐不及,而是很自然的,甚至是受欢迎的。为了进一步探索这个假设,我们必须设想,歌剧叙事并不是针对被动的(纵令有鉴赏力的)观众的简单娱乐。用谢克纳(Richard Schechner)的话说,我们必须让戏剧“有效果”(1994: 625) ,也就是说,要把戏剧当作仪式来对待。描写人类死亡的歌剧或许比别的形式更贴近这一要求,因为和所有的仪式一样,它们也是以叙事为基础的。它们都挂在谢克纳所谓“将个人经验与社会连为一体的生活的铰链”(1994:613) 上。他主张,让音乐、舞蹈、戏剧和仪式表演结为一体,为主动参与的观众创造一个“无所不包的、联觉的(synaesthetic)环境和体验”(p. 632) 。要制造类似于歌剧体验的复合感官经验并不难。沿着这条人类学思路,维克多·特纳提出了所谓“社会戏剧”(“其中的冲突在社会行动中展开”[1986: 34] )与舞台戏剧(其中的冲突表现在艺术形式和情感上)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的理论,这一理论倾向于关注婚姻、死亡之类重要的叙事时刻,他认为这些事件乃是“生活转折点的仪式”(1986:41) 。这些仪式被认为对于观众具有“预防作用”(而非“治疗作用” )(1986: 41)——这对于“默想死亡”或我们所目睹的歌剧舞台上关于我们的归宿的叙事这两种行动的功能倒是个不坏的表述。 叙事的结尾和歌剧中的死亡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会死,所以来自经验的确定性(或它的反面)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测试我们对于舞台上的死亡叙事的反应的试金石。但这种反应也取决于我们对于生命(和死亡)中的嘈杂和混乱被转化为叙事艺术中的安全秩序的满足感。结局一旦显得是可理解的,结局看上去就是可信的,甚至是无法规避的。正如亨利·J·施密特所说:“结局所引发的最大的焦虑是对死亡的恐惧。一种文学性或戏剧性体验也就意味着将自己暴露在一种危险当中,这种危险就是,尚未确知的结局也许会转眼变得毫无意义,或至少是令人大失所望”(1992: 7)。 甚至在歌剧(多亏有演出节目单提供的信息和我们对演出剧目的记忆)这种我们知道情节结局的体裁中,这种危险的存在仍然是非常现实的,因为在某一夜晚的那场演出中,结局就有可能不“出现”。施密特认为,谁也不能担保“卡塔西斯”(Katharsis)效果必然会出现,但是这种博弈心理恰恰是戏剧快感的组成部分,即使(或尤其)当作品的主题就是死亡本身时,也依然如此。弗兰克·克莫德(Frank Kermode)在《结尾的意义》中有一个著名论断:“结尾”是一个象征着我们自己的死亡的形象,所以它是可怕的(1967: 7) ;然而,我们内心深处也有着对于各种“可理解的结尾”的需求(1967: 8)。虽然我们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死亡,但对克莫德来说,“结尾既是生命中的事实,又是想象中的事实”(p.58)。 而且,彼得·布鲁克斯(Peter Brooks)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一切叙事“本质上都是讣告”,它们的意义只有在死后才能显现。他说:“我们对结尾的问题讨论得越深入,它就越是要求讨论它与人类的结局的关系”(1984: 95)。我们需要赋予经历(包括濒死的经历)以意义,而叙事提供了他所谓的“相当于结局的虚构事件”,这种虚构事件能够以我们自己拼却一生也无法掌握的方法完成这一任务[3]。布鲁克斯借助瓦尔特·本雅明的理论表明,对于死亡的表现实际上承认了我们拥有关于死亡的知识(事实上死亡是否定我们的),这就给了故事以某种权威性。但是歌剧中不仅包含着将故事引向叙事的结果这一正常的结尾,还存在着另一种结尾:修辞性结尾,它包含在不间断的情节进行中;通过它,我们观众也完成了未完成的,使得万事万物都井然有序,成为令人满意的整体,创造了一种在情感上、理智上和形式上都堪称重要而圆满的意味。联系我们前边的人类学论述,此处可类比为一个仪式结束时出现的重新统一。尽管我们有种冲动,想把对结尾的这一人本主义回应解构成一个充满意识形态观念的学术问题,但我们还是能承认这种人本主义解释的现实可能性,特别是通过死亡和濒死的主题内容来强化观众的结局意识,进而达到作品的结局时,情况更是如此。乔治·斯坦纳曾经指出,在十九世纪后半叶,歌剧“严肃地提出了对于悲剧性戏剧的遗产拥有继承权”的要求,但除了威尔第和瓦格纳之外,后代的作曲家却没有将这个要求坚持下来(1961: 284) 。许多人或许会不同意这种看法。虽然我们一直在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卡塔西斯”概念来讨论观众对于歌剧中的死亡叙事的反应,但也还确实存在另一种观点,即认为瓦格纳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指环》四联剧这类的歌剧并不是西方传统中经典意义上的悲剧。它们或许都很好地叙述了个人在面临无法控制的外力时所遭受的苦难和表现出的英雄主义精神,这一点与程式化的悲剧性歌剧是相通的。但它们的最后时刻却常常有所不同,更多地揭示了人物在道德上、心理上或精神上的超越。死亡被赋予了绝对正面的价值。用克莫德的话来说就是:“在悲剧里,痛苦的呼号不会结束连续性;重大的危机和生命的终结也不会终止时间。”(1967: 82) 虽然在我们提到的那些歌剧中,死亡是最后的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幕落下,时间的确中止了。在二十世纪的作品——弗朗西斯·普朗克(Francis Poulenc)的《加尔默罗会修女的对话》(Dialogues des Carmélites)和维克多·乌尔曼(Viktor Ullmann)的《亚特兰蒂斯皇帝》(Der Kaiser von Atlantis,作于特雷辛施塔特集中营)中,关于死亡和濒死的叙事(以展示的方式)讲述的是终结的另外的意义。它们的教诲是,死亡能彰显存在和精神的人格的本质;它可以恢复社会秩序和道德荣誉;它可以带来最终的和平,甚至给生命带来意义和价值。由于死亡的意义被改变(成了正面的),观众的回应也就不同,它不再是由悲剧所唤起的怜悯和恐惧,而是体验着理解,感受着慰藉。亨利·蒙塔古(Henry Montagu)在首版于1631年的《对于死亡和永生的沉思》中告诉读者,只要对死亡有真切的了解,它就并不可怕,就会是一件平常之事甚至“是一件喜事”。在做出这个充满自信的断言之前,他声称,对死亡的默想有助于我们从容面对死亡,消除痛苦,驱逐恐惧,排解忧烦,消弭罪孽,“矫正”对死亡的错误看法。 尽管我们并不试图让你相信某些歌剧叙事能够具备上述功效,但我们还是建议,可以把那些歌剧视为一种教诲性的“濒死艺术”的形式。死亡,如同歌剧的另一重大主题爱情一样,显然是人类境况的一个侧面,关于它,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难以解答的问题。难道是这一情况与死亡的神秘性和必然性一道构成了死亡对观众的持续性诱惑吗?我们把自己的想象力投向我们目睹的正在舞台上演出的并以一种特殊的矛盾方式演唱的叙事作品中:我们全身心投入到这个叙事世界中,部分是由于音乐的感人力量;但歌唱的程式化和动作的摹仿性以及由演出集体所表演的整部作品的叙事性,却使我们在意识上与之保持距离。在歌剧艺术中,丝毫没有电影中引人入胜的仿真性,即使有的演出企图调动一切仿真式舞台设计手段以缩短观众与演出的距离,情况也无法改变。相反,情感认同和理性距离这两者在歌剧中都得到了增强。因此,当歌剧的主题为死亡和濒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歌剧的震慑力——当然是安全地——正如蒙塔古所说,人是可以承受“默想死亡”的练习的。观赏这些歌剧就等同于在想象中体验了濒死时的各种情感活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在应对自己或亲友的死亡。曾经有人认为,正是这种“始终体验”(working through)的形式帮助我们不仅在死亡中找到了安慰,并且在死亡中——由此而兼及在生活中——发现了意义。正是关于结局的叙事才使我们找到了甚至创造了对待死亡的适当方式。科学技术提供的现代叙事只能让我们认识到死亡之类的事情是无法测量的。而在科学技术止步的地方,人类的想象力取而代之,按照人们的需要贡献出秩序和意义。正如克莫德所说,我们“投入丰富的想象力去建造一个个连贯的模式,因为这些模式都会有一个结局,所以能与开端和中部形成一种令人满意的和谐关系。”(1967: 17)类似于歌剧这样的叙事作品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尤其是当我们欲使自己“超越结局,以便看到整个结构,完成一项从我们在时间中段的位置上无法企及的任务”(1967:8) 时?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排练死亡,无论是悲剧中的死亡还是较为正面描述的叙事中的死亡。即使在令人不安的歌剧所提供的结局,如本杰明·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的《彼得·格赖姆斯》和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的《沃采克》这类以主人公自杀为结束的歌剧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审美的愉悦和道德上的同情。在这里,决定观众反应的不是怜悯和恐惧,而是对一个对别人的死负有责任的人之自我毁灭的精神上的理解和伦理上的满意。另一种同样的安慰来自几个世纪以来所有表现奥尔菲斯哀悼尤丽狄茜之死的歌剧作品,因为它们既能展现我们的居丧之痛,又能向我们提供哀悼仪式的安慰剂。同样,“不死者”——如瓦格纳的漂泊的荷兰人和雅纳切克的《马可罗普洛斯事件》中的年逾三百的女主人公——都将死亡视为一种解脱,一种团聚,一种急切盼望的归宿,这些也堪称为叙事结尾的力量和意义的典范。在这类对于“大结局”(End)的叙事化手法中,死亡直接赋予生命以意义。但是,即使是在歌剧舞台上,要对死亡进行默想,也不可避免地会感到(甚至会亲眼看到)我们对死亡的焦虑。我们认为,这也是为何观看歌剧对死亡与濒死的表现会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不仅悲剧性作品具有这种吸引力,甚至是那些表现死亡的正面价值、具有修辞性和叙事性结局的慰藉功能的作品也有这种吸引力。正如B·努兰(Nuland)所揭示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死亡仍是一个神秘的现象,既令人冲动,又令人恐惧。我们被最可怕的焦虑所吸引,丧失了抵御能力;我们被与危险调情的原始兴奋感引向那样的焦虑。飞蛾之于灯火,人类之于死亡——两者之间几无差异。”(1994:xv)参考文献[1]Abbate,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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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政治
2010/12/20
| 阅读: 2648
这学期的政治学研究课是和石田教授还有几名日本的研究生共同进行,主要探讨的是日本的政党政治以及统治构造问题。前期讨论民主与政党政治,用的是先后在庆应、东大毕业学习现在北海道大学任教的吉田彻老师写的《两党制批判论--另一个民主主义》。这本书读后感想颇多,既有需要批评探讨的地方,也有许多发人深省之处。 这些日子正好赶上日本政局乱象丛生,被有的媒体称为"战国时代"的重现。石田教授本人也在课上多有自嘲的说"现在恐怕不是两党制的到来的问题了,而是面临着原子化政党格局形成的问题了。"石田教授本人还是偏向于民主党的新政,希望日本能通过实现政权更替完善自己的民主制度。但现实让他也颇有些失望,他课上跟我们讲,当初积极推动政治改革的也是北海道大学的教授、现在日本政治学会会长的山口二郎(还有两位是原东大校长,现在日本政治学界领袖佐佐木毅、和学界中坚饭尾润)就说,现在的政权更替是以最令人失望的形式出现的。而恰恰在课上读的这本书,就是直接针对日本目前要形成的所谓两党制而写的。在书中,作者指出,小选区制与两党制只是英美两国在各自的历史实践中所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结构与组织原理,并不是通过人为的"政治工学"制造出来的。贸然在日本要想实现两党制必然会付出巨大代价,也必定不可能获得成功。现实是,两大党制在西方也并不被认为是一种好的民主制度。书中强调,在两大党制下整个社会被割裂成两大集团,加大了共同体内部的对立,同时忽视了众多的不属于两大集团的边缘群体,由此出现了大量的无党派层,现在日本几乎达到50%,他们的利益也几乎完全无法被上层政治吸纳。更主要的是小选区制更是人为的制造多数、制造民意。就像这次日本大选,民主党以47%的选票赢得了74%的席位,用流行的话来讲,这是典型的"被代表、被民主"。而要知道,47%并不是所有选民众的47%,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六十多,而这还是在政权更替的大风潮中的投票率。而在各主要发达国家中一般的投票率也就是在40%至60%之间。而两大党的最大问题在于,两党尖锐对立,通过选举之后又是胜者通吃,因此会全面的更改前任政权的政策,典型的就是80年代里根、撒切尔获胜后一改福利国家面貌全面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后患。而整个国家也就在两大势力交替中左右摇摆,广大国民也就被这些政治势力玩于手掌之中,因此无党派层才会越来越多。而在冷战之中,各政党间还可以通过宣传各自的意识形态来获取选民支持。但冷战结束的今天,宣传意识形态已经无法赢得选民了。那么各政党本应该通过宣传各自的政策主张来赢得选举,但现实是各国的政党并不是通过政策来赢得选民,更多是靠"实现政权更替"这样的口号,靠推出人气高的候选人来争取选民,也就是政治的"剧场化"、即所谓的"剧场政治"。这种当代民主制的堕落,包括日本,在欧美都多多少少出现了这种情况,也被许多西方学者指出,比如RichardS. Katz、PeterMair、MarkBlyth,他们指出,现代西方政党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议员,政治家已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利益集团,他们不再是国民的代表,而是为了保住地位、利益,表面相互斗争暗地相互串通的一个特殊群体。政治已经不是韦伯所说的作为职业而出现的了而是仅仅作为一份工作。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剧场政治"的现象呢?在课上大家进行了讨论。我主要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从思考政治的思维、思想或是说从政治哲学看这个问题也许更为明显。剧场政治正是"市场政治"这种政治观的必然结果。什么是市场政治呢,那就是熊彼特曾经提出的看待现代民主的一个视角,简单地说,民主就是选举,而选举就是像是在市场中一样,由选民来想选择企业、商品那样选择政党,选择政治家,西方民主就这样与市场经济成为一个完美组合,而这种观点也广为接受,包括许多中国的学者也经常引用。但毕竟熊彼特还是一位经济学者,我不得不说,用经济的方法看政治,那就必然会将政治矮小化,甚至给政治带来巨大隐患。当然我并不否认这个视角作为一个简单的模型的意义,但关键是一旦,这样一个模型被大众所潜移默化的接受,被政治家当成是民主的实质,那会给现实政治带来巨大影响。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列举了几条原因,说明了政治不能用市场的视角来看。第一, 从价值规范意义上讲,"市场政治"把在自由民主主义下的国民与政治家之间的"本人--代理人"关系矮小化,政治家与国民的关系变为了"商家与顾客"的关系。这样一来,国民作为国家主人的主体地位丧失,成为了被动选择的消费者,完全丧失了创制政策的主动性,而政治家、政党(在市场中的企业)则成为政治这个市场的主体。这就直接导致政治家、政党的政治责任心下降,必然形成政治家、政党为主的封闭的利益集团。第二, 政党如果成了企业,也就是政党的企业化,这必然导致本来就已经存在的政党的自我利益(选举获胜、党内政治家的利益、政党与社会利益集团的勾结等)与国家利益、国民利益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政党也就会更堂而皇之的不顾国民利益或假借国民利益而谋取一党之私利。第三, 现实中选民的选择也绝对不是市场中的商品选择。其一,无论是什么多党制,选择的范围也是有限的,而且是非常有限的,市场中什么时候会出现过只有个位数或两位数的商品可供选择的现象?其二,选择的对象是组合构成的,不是单一对象。比如有的选民可能认同自民党的经济政策,但倾向于民主党的外交政策,喜欢公明党的环境政策,支持社民党、共产党的劳工政策,但选举只能选某个党或某个(些)候选人,你叫他怎么选?而各政党,就像上次日本大选中,各政党为了表现自己的政策力,都打出了厚厚的政权公约,别说选民没时间看,就是看了也会由于上面的原因几乎无法选择。而经过选举上台的政党(其实只是获得投票选民的30%-40%左右的支持)却认为自己获得民意支持,而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政权公约施政,可一旦开始却发现许多政策并不令国民所接受,因为这个民意完全是通过选举人为制造出来的。为什么每个政权上台时支持率显得很高,而好景不长几乎过不了半年就骤降,原因就在于此。西方的选民对于"被代表"已经显得很疲劳了。第四, 选举不是市场,民主也不是市场的原因还在于刚才提到的投票率问题。世界上哪有这样的消费者,他的生活是靠另外一些消费者的行为所决定所改变的呢?没去投票的50%左右的选民,他们的生活为什么要让另外50%人的投票所决定呢?而经过选举的政党,为什么就能堂堂正正认为自己是受到国民的委托而施政的呢?并且由于前面所讲述的原因,其政策主张必然无法满足选民的要求,因此选民也就逐渐远离政治,不相信任何政党了。据日本几大媒体调查,日本选民对政治的不信任度高达70%--80%之间,这也其实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第五, 这种市场的视角,完全忽视了政党在选举中的能动作用,简单的认为选举的结果是选民意志的体现。而现实中的政党,或通过与支持团体、利益集团的交涉勾结直接控制大量选民,或是通过利益诱导收买大量选民,或是通过媒体宣传、鼓动"引导、吸引"大量选民,而选民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快感又不得不在有限的选择中,在受到大量"干扰"的过程中作出艰难的抉择。而在市场中恐怕除了广告还很少有能如此控制消费者的商家吧。第六, 最后,政策也绝对不是商品。买了东西不好可以不要,政策可以么?政策绝对不是一改就完事那么简单。一项政策一旦实施,它的影响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影响的人群又是国民全体。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商品呢?政策,尤其是那些被组合在一起成为政权公约的政策是那么轻松就能够选择的么?正因为以上的原因,在现实中选民不可能通过选举来选择政策,政治家也没有真正想过把选举搞成那么高尚的政策选择集会,而摆在政治家面前的能够吸引选民的方法则只剩一个现实的选择,那就是"剧场化"。通过煽动性的口号,通过明星式的包装,商业式的运作,热热闹闹的搞一场选举祭,然后实现上台执政的目的。我最后讲,现在西方民主或是具体说日本民主制度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怎么改革选举制度,设计什么政党体制的问题,而是从事政治的人,政治家们的政治精神、政治哲学问题。这个问题已经被佐佐木毅教授提出,不管他的观点如何,问题意识我认为是十分准确的。在这种"市场政治"观指导下,必然形成"剧场政治",国民必然对政治高度不信,政党的支持率也必然会越来越低,而一些心急如焚的政客们也就必然会离党另立山头,一些地方政客也必然会趁乱出来组建政党欲演出一段"乱世出英雄"的好戏。政治的乱象也绝对无法收拾。另外我还稍微涉及到了英国将要举行的大选,这次大选的特点就是"脱两党制化"明显,这也给追求两党制的日本一大打击。但我并不看好英国的选举,现在英国选民对于保守、工党两党失望情绪较高,但小选区制必然有利于大党,如果仍然是两大党中的一党执政,国民对于现有制度的不满必然爆发,如果自由民主党上台,它本身又没有执政经验,能够带领英国走出一条新路的可能性极低,这样国民的过高期望必然又会变成失望。最后得出哪个政党都没有希望的结论,国民的政治不信任感必然更加膨胀。那么到底怎么摆脱现在这种"剧场政治"的困境呢?大家也还是比较赞同书中提到的一种选择既"熟议民主"。也就是政权机关与民众就具体的每项政策通过充分的讨论,协商,最大限度的照顾到社会的每个群体,实现政治本应有的政治统合功能。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国内的"网络问政"等形式,这就是探索新型民主道路的一个有益尝试,不是搞什么热热闹闹的选举(当然选举本身仍有其代表选择的意义),而是通过日常的国家立法、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共同协商法律、政策的制定,推动国家的发展。这也是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国家今后面临的课题,但很遗憾习惯于选举的这些国家,网络更多的用于如何为选举服务而不是如何沟通政权机关和民众,这也是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就在我们讨论的这些日子中,国内网络上又流传着一些关于民主的议论,其中有些让人看了真的觉得十分幼稚好笑。当然了镜中花、水中月怎么都是美的,可是现在却不是 "只缘身在此山中"了,在山中的人最清楚问题在什么地方,而且已经是烦恼的要命了。我想作为担负中国命运的一代人,应带更加冷静、更加理性、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中国,认识外国、认识西方。中国的路只能自己走,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之路,如果把人家的残次品、废品捡回来自己再用,那中国人是不是也太惨点儿了?参考文献吉田徹 『二大政党制批判論--もうひとつのデモクラシー』光文社新書 2009佐々木毅 『政治の精神』 岩波新書 2009中国人民大学日语系硕士研究生何鹏举2010年4月26日于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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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藝術-政治-倫理:內在扣連的弔詭二00七年國美館舉辦了「後解嚴與後八九──兩岸當代美術對照」的展覽,邀請兩岸當代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藝術家參展。策展人在展覽手冊中提出了幾組關鍵性概念,包括:「奔赴旭日而顯現的力量──政治發言」,「鏡土回望中自我的尋索──文化主體和身分認同」;「個體、生命、環境:個人內在對映社會現實的容顏」:「聖像無名,人性妄念中崩解的家園──江山無言」,「資本主義下華美的仿充:消費反諷」。 [1] 顯然,策展者在對照了台灣解嚴之後與中國大陸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的藝術發展觀察到了這幾個現象。這幾個標題中最引發我的興趣的,是其中有關「政治發言」的概念,因為這個概念一則牽引了兩岸當代最為敏感的文化脈動,再則其實也揭露了文化主體、身分認同、聖像、家園等問題的悖反面向。「奔赴旭日」而顯現的力量,是解放性的革命精神嗎?是從黑暗到光明的政治性運動嗎?藝術的政治發言,真的可以使我們奔向旭日嗎?我們如何想像光明的景象?「奔赴」的運動如此單線進行,是逃避黑暗處的恐懼,還是被某個光源吸引?理性概念所投射的光明圖像是否不容許任何陰影存在?黑暗處還有什麼是我們必須回頭檢視而無法輕鬆拋棄遺忘的呢?「奔赴旭日」這四字的比喻已經充分展現了「政治發言」的內在弔詭。到底什麼是政治?什麼是政治發言?政治是區分敵我、連結盟友、打倒黑暗、邁向光明的運動嗎?政治發言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反覆看到的國際政治斡旋、台灣政府的官方發言、或是聯合國代表性發言與多數國決策機制?政治是選舉期間不斷強化敵我意識的政黨鬥爭,或是政治掌權者治理技術中的權力利益交換?政治發言,所代言的是被剝奪權利的人民嗎?是在無法發言的黑暗處衝向光明,爭取發言位置的聲音嗎?在政治操作與單一理性光源之下,人民如何不被想像為不具個性與面貌的群眾、或是代表政黨單一立場的選民?人民的聲音如何以具有主體性的方式出現?談論到主體的問題,我們又必須面對主體如何不會為了服從於概念先行的意識形態,而成為從屬於此象徵系統可被使用交換的籌碼?藝術家的政治性發言如何不會為了附和當權者的政治立場,而成為傳播與複製其政治理念的工具?有關藝術與政治的扣連,一九三0年代德國納粹時期第三帝國藝術就是最好的例子。當時非常著名的女導演蘭妮‧麗芬絲妲(Leni Riefenstahl)的攝影,無論是取鏡、構圖、角度、光線與色調的選擇,或是剪輯的節奏,都是一流的。我們到今日仍舊會欣賞她的作品,她所拍攝的紀錄片,包括奧林匹克世運比賽、納粹黨員大會,精彩地呈現了純粹的力與美的結合。可是,她的作品也展現了一個問題,也就是蘇珊‧桑塔(Susan Sontag)所討論的法西斯美學的問題。 [2] 從蘭妮‧麗芬絲妲的取景、角度、剪輯的節奏、乾淨俐落的線條、強烈的明暗對比,我們不斷被暗示與導引,而朝向期待看見龐大的群眾力量或是身體顛峰極致狀態的出現。人民通常是不可見的,但是,人民集中的力量是可見的。當人們看到同類的人群被聚集而成為可見的區塊,會產生訝異、欣喜、感動與融為一體的情緒。在此情緒渲染之下,人民被組織在國家的形式之中,成為國家意志所塑造的藝術品。集體的造型在集體的隊伍中出現。愛國的兒童與年輕人、老弱婦孺、中產階級、工農階級等不同社會角落的人,都會在這種構圖與節奏中,欣賞軍隊國家的力量,也感受到自己屬於一個強大共同體的喜悅。九0年代被訪問時,蘭妮‧麗芬絲妲堅持強調她的創作是純粹的藝術作品,沒有任何政治目的。 [3] 她的確是非常專注而敬業的藝術家。但是,在她的創作歷程中,猶太人開始被逮捕,戰爭局勢開始擴大,她雖然沒有參與政治決策,但是她敏銳地看到了她所景仰的希特勒所看見的圖像,也掌握了時代的感受性,因此她的作品充分展現了希特勒所欲望的國家形象,同時也讓德國民眾分享了國家擴張的高昂感受以及渴望獻身的熱情。不僅蘭妮‧麗芬絲妲的作品呈現德國第三帝國藝術風格,當時幾屆的第三帝國藝術畫展都出現了大量的共同特色:希臘式古典男女健美軀幹與勻稱比例,對於軍人保家衛國的推崇,對於土地與勞動力的歌頌,對於母親培育下一代的讚揚。 [4] 這些特色共同支撐著納粹以土地與血源所建立的國家神話,而這些畫展以及當時海報宣傳圖案中反覆出現的主題與視覺修辭,讓我們注意到一個時期的美感或是感受性並不是僅屬於個人直接而自發的美感,反而似乎是在特定的觀看角度下被構成,間接聯繫著特定的理性概念與政治立場。當我們說藝術有政治性的時候,藝術作品不必是一個政治宣言或是軍方海報,任何視覺圖像的製作早已經共同參與了某種共同的美感訴求與感受體制。德國第三帝國的老百姓起而宣稱自己是德國公民、捍衛國家民族尊嚴、唾棄猶太人或是嫌惡當時被禁止展覽的頹廢藝術時, [5] 大陸文革時期的紅衛兵大聲呼喊「造反有理」而毀滅各種文物、迫害文人時,或是台灣戒嚴時期人人堅定地要求反共復國、追求中原文化理想而進行文化清潔運動而自律時,這個體制內出現的主體到底在什麼位置之下觀看或者被看,或者被要求出現?從歷史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人民成為可以透過教育體制、文化政策、意識形態與倫理規範所宣導而雕塑的造型藝術。 [6] 不只人們的思想與政治立場,甚至他們的迷戀、激動或是厭惡的感受性,也會在長時期的文化氛圍中被塑造出來。人們會渴望看到特定的美、特定的姿態、特定的情節與結局、特定的精神領袖,也會唾棄特定的對象:這意味著人們的感性也被結構成為一個政治體制。法國當代哲學家杭席耶(Jacques Ranciere)所討論的感性的分配政體(regime of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ensible),正是處理此感性結構與美學政體的問題。他指出,我們透過感官所認知不證自明的事實,或是辨識相同與區分事物之內的相對位置與功能,都涉及了原先就被架構的感受性體系,也牽連了共享與排除的邏輯 [7];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形象的好惡,甚至對於形象產生出自發的身體性厭斥,表面上是美學或是倫理的問題,其實涉及了更為根本的感受性的體系。影像並不僅只是美學問題,也不僅只是道德或風化問題:我們判斷影像的真實性、功用性、合宜性、美與醜、是否神聖或是褻瀆而該被禁止,都涉及了感受性體系的分配邏輯。這個感受性體系的邏輯,或是決定此結構的最高點,就如同光源一般,照亮了光明處的範疇疆界、大小細節與層級關係。依據此感受性體系的邏輯,我們會對特定事物感受到吸引或是排斥。決定此感受性體系的最高點,時常是依據該社群所共享的習慣性關係結構,也就是人們的倫常習性,或是杭席耶所說的社群習性邏輯(the logic of ethos)的問題。影像與社群習性邏輯之間的關係,就是杭席耶所說明的影像的倫理政體(ethical regime of images)之問題。 [8]由特定社群習性而衍伸的規範,便成為具有規範性的倫理(ethic)。倫理判斷先於法律條文與道德規範,屬於個人自由執行的範疇,具有驅使主體主動執行的能動力。然而,這個以社群習性為出發點的倫理立場,卻同時也牽引了美學判斷與政治行動,而以社群所遵循的理性光源來區辨同異。我們所看到的美、善與可見性的層級區分,時常是以此內在的倫理體系或是社群習性邏輯為中心而所投射出的影像。影像中所出現的「壞物件」(bad object)也是此倫理意識形態以及其所牽動的複雜的強烈情感所事先決定的。當社群的共同性被強化、建立共識、進而規範美學體系時,其實也建立了美學領域內的規範體系與警察制度(policing)。具有區分善惡好壞與我群他群的倫理立場,帶有辨識與命名的權力位置,當共同體的集體共識與共處常態的論調成立時,就是巴迪烏(Alain Badiou)討論過的倫理意識形態。 [9]「惡」便會在倫理意識形態之下透過政治而產生。「惡」是占據了定義「善」的位置的社群所決定的,而執行此善惡命名與排除「惡」的倫理意識形態,反而是真正的「惡」的起點。弔詭的是,善惡之分的倫理意識型態反而是區辨美醜與敵我的美學與政治操作的基礎。 當我們說一個時期的藝術作品可能會有共通的美學風格、重複出現的母題或是美感經驗,這意味著某些視覺圖像在特定時期會激發人的熱情、激動、憧憬或是溫暖熟悉的鄉情,而且,這些視覺語彙會不斷以不同面貌被複製。在這些視覺圖像的背後,其實隱藏了某種主體位置與疆界,或是某種倫理意識型態,而這個疆界劃出熟悉與陌生的分隔。文化政策的新聞檢查、出版控制、禁書、燒書、禁止使用方言外語,都是執行此疆界的劃分。將藝術區分為健康或是頹廢,好或是壞,屬於社群或是不屬於社群,也是疆界的設立。這種隱藏的主體結構召喚,不僅只出現在美術館或是美術教育的現象而已,因為藝術家所呼應的是更全面的話語環境或是文化場域。在長時期的教育之下,在報紙、電視、電影、文學、戲劇、紀錄片、新聞短片或是政論性節目中,不同的主體自發地完成類似的語彙與立場。中國大陸文革時期樣板戲《紅燈記》中眾人舉著手指向著紅燈的圖像反覆出現在當時的海報或是繪畫中,或是台灣戒嚴時期人人心中總有一個小警總,要自我警惕檢查,都是典型的例子。我們不免要問:一個歷史時期的視覺語彙和主體行動的距離?什麼會如此接近?到底誰在表演這些姿勢?擺出這樣的姿勢時,表演者心中的圖像是什麼?這個圖像是要給誰看??什麼我們會以這樣的姿勢讓自己進入已然決定的語彙結構?圖像中習慣性的觀點與姿態,其實已經以暗喻的方式說明了一個歷史主體將自己鑲嵌入象徵秩序的位置。主體的身分,建立於他所認同的象徵體系。「我」認同這套體系,「我」是一個主動、自發而具有能動力的主體,「我」占據主詞的位置,主動執行一個句子結構已經決定的位置。我們無法迴避的問題是:藝術主體在何處呢?難道所有的藝術都是被感覺體制所程式化與事先規範的嗎?藝術主體一定是在這樣的語彙和語法之下被牽動的嗎?台灣戒嚴時期與中國文革時期,同樣都充滿了被政治立場感染的藝術,台灣解嚴與大陸六四之後,是否為藝術家開放出了更為寬廣的發言空間?藝術家如何與威權歷史對話呢? 二、 戒嚴與解嚴:戒嚴心態解開了嗎?後解嚴與戒嚴無法分開談論,因為後解嚴連繫著戒嚴的歷史。台灣戒嚴時期,政府除了進行思想檢查與政治犯囚禁等高壓措施之外,更以強制的國家力量規範語言與文化政策。一九四六年開始,政府陸續頒佈一系列廢除日文版報紙雜誌、日文唱片、禁用日語寫作、全面禁講日語、塗毀建築物與橋樑日文字樣等法令。 [10]這些法令的執行,使得成長於日本殖民時期、接受日文教育、僅以日文書寫、必須藉由日文書籍雜誌來接觸資訊的台籍人士,陷入文化沙漠與思想禁忌的狀態。更為嚴重的,進入六0年代,透過語言而進行的控制延伸到禁用台語、禁止台語歌曲、電影、節目。 [11]語言政策造成了台灣社群之內的高下等級。不熟悉國語、無法流暢地以中文書寫的台籍人士,無法進入公職或是教育體系。使用台語,被視為粗鄙。帶有台灣腔的國語,也會被恥笑。戒嚴時期,或是非常時期動員戡亂法,禁止的不僅只是集會遊行、出版、結社、兩岸通信通航,也不僅只是思想檢查與緝捕通匪嫌疑,更是透過語言教育與文化政策,建立人們的熟悉、安定與正常的界線,而讓人們對於界線之外的陌生、混亂、不正常,抱持著敵意。這個敵意,存在於台灣社會內部的各種族群區隔之間。戒嚴時期所頒布的例外狀態與動員時期戡亂法,正如同阿岡本(Giorgio Agamben)所分析的,是以法之命名與規範構成主體,也限定了主體。此法就是象徵秩序,是以父之名所執行的禁令,命名同時亦排除與犧牲了範疇之外的狀態。但是,執行戒嚴法的同時,藉由宣稱維護法之常態而執行例外狀態的禁令,卻展現了去法之力(Force-of-Law),而終止法的運行。 [12] 解嚴,解開了持續近四十年的戒嚴狀態,打開了各種成文法的禁令。報紙、出版、黨社解禁、兩岸通航、國民大會改選,這些改變顯示台灣社會快速地拋棄了過去數十年被冷戰結構與政治意識形態僵固的心態。但是,戒嚴時期的語言與文化政策所引發的內在戒嚴心態,卻不容易化解。中國大陸的狀況一則較為複雜,再則也顯得更為單純。文化大革命是在嚴酷的勢力派系鬥爭之後,靠著毛澤東的政治魅力,全面鞏固權力與人心。文革結束之後,八0年代開始了所謂的新時期,各種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的文藝理論與文藝實踐同時發生。但是,中國八0年代新時期對於文革時期的檢討,被侷限在四人幫與政治鬥爭之上。對象雖然具體,卻是個替代物,政治體制背後的問題癥結始終無法被質問。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八0年代全面發動的各種言論,又再度陷入封鎖狀態,而在九0年代被一批強調經濟、資本、社會快速發展的趨勢取代。在快速的社會結構與政權轉移之下,藝術家最常處理的題材,便是將威權時代的政治領袖或是代表性的意識形態圖騰當作既成物,藉著構圖上的引用、擬諷,而進行解構。毛主席、小紅書、解放軍英雄等等修辭不斷出現,例如王廣義的《毛澤東AO》、《大批判系列》、《唯物主義者》、《人民戰爭方法論》,王子衛的《老毛打滴》、《無望》、《插曲》,劉緯的《軍人系列》,岳敏君的《轟轟》,徐一輝的《讀書小孩》、《一堆小書》、《焚燒的小書》。文革時期反覆出現而長時期深刻影響思想的政治圖騰,成為畫面上的現成物,被支解、變形、破壞、嘲諷,而產生笑謔式的諷刺距離。這些以政治圖像作為嘲諷對象的畫作意念直接而鮮明,打破禁忌的同時,也引用了懷舊物件,而恰好成為消費視覺圖像的商品。此類畫作正是國際藝術市場所期待與欣賞的典型。但是,整個時期的創作想像力卻因此單一的批判位置而如同公式般反覆複製,出現了大量重複的視覺語彙。 岳敏君《轟轟》(1993) 王子衛《無望》(1998) 徐一暉《讀書小孩》(1998) 王廣義《大批判—NIKE》 (2005)解嚴前後,台灣文藝界也瀰漫著具有批判性與爆破力的後現代風潮,無論是本省籍或是外省籍的文化人、文學家、劇場工作者、藝術家,都參與了這場控訴儀式,直接或間接地表達了對於國民黨威權體制的懷疑、憤怒與不滿。其中也出現了不少對政治威權人物聖像的解構,或是拿標語口號型態的集體行為開玩笑,例如楊茂林的《台灣製造/明天會更好》、吳瑪俐的《愛到最高點》與國旗蛋糕、《愛國旗》,倪再沁的《台北怪談》。這一系列笑謔式的嘲諷作品選取了意識形態的代表性物品為對象,直接針對政治時局激烈的批判。 [13] 這些作品雖然會令人莞爾一笑,但是,正如同中國大陸所重複出現的毛話語或是小紅書,過於靠近批判式宣言,而陷入了其所批判對象的邏輯,被侷限於簡單的意念陳述。 楊茂林《標語篇Ⅵ》 (1990) 吳瑪悧《愛到最高點》 (1990)吳天章在八0年代中期到九0年代初期所持續創作的一系列作品,也展現了旺盛的政治批判力。早在八0年代中期,吳天章就已經被倪再沁誇獎為最具現實意識、最具政治敏銳度而直接回應台灣政治局勢的青年畫家。 [14] 解嚴前後,各種形式的抗爭都非常激烈,從街頭到議會,到處都是憤怒的控訴與肢體的暴力。吳天章的畫作中充分呈現這種爆破式的憤怒與控訴。不過,從《關於紅色的傷害》系列(1986)、《傷害世界症候群》系列(1986)、《台灣傷害》(1986)、蔣介石、蔣經國、毛澤東、鄧小平幾個統治者系列(1990)、《合成傷害》(1993)、《傷害告別式》(1994),吳天章所處理的不僅只是控訴戒嚴時期的政治迫害與對於政治威權領袖的反諷,他同時也暴露了當時的集體社會心態:台灣在戒嚴時期的社會到處佈滿紅色警戒區,處處可能有匪諜,思想的警戒區像是碉堡與監獄的封閉空間,人人都隱藏在集體一致的思想與行動中。幾幅政治領袖的圖像畫面上,更展現了集體的強制力:巨大如同金屬一般有控制力的剛硬雙手、前進中的軍人隊伍、沒有面部五官的群眾、舉手吶喊的群眾、以及重複出現的被暗殺、被迫害者的犯罪現場。這一系列的畫作具體地匯聚了強制、集體、迫害、創傷、受難、無法說話、無法看、被集體壓抑的視覺語彙。 吳天章-傷害世界症候群Ⅰ-1986 吳天章-關於紅色的傷害Ⅰ-1986 吳天章-關於毛澤東的統治時期-1990 吳天章-關於蔣介石的統治時期-1990集體性、壓抑、恐懼與傷害的視覺語彙,相當真實地反映了戒嚴以來的大眾心態:不斷被要求的集體行動、忠誠與服從的宣稱、祕密消失的人口、長時期被跟蹤監視的生活、不敢討論政治、不敢追問問題、資訊與思想真空。所謂恐共,或是小心匪諜,其實只是恐懼心態的代名詞,真正引發的是人們內心架構的思想圍牆以及畏懼跨越的界線。九0年代的台灣,展現了解嚴前後社會動盪與衝撞力的後續效應。台灣意識高漲,本土轉向的意圖處處可見。七0年代,人們會以中國人自稱,文學中流露對於神州、中原、故土、龍的傳人的憧憬;到了九0年代,「中國人」卻是個引發敵意的稱謂。戒嚴時期的語言與文化政策所引發的內在戒嚴心態,此刻卻以逆反的方向發酵。幾次選舉,街頭出現對立政黨支持者近距離的激烈對罵,甚至肢體衝突。台灣的家,台灣的鄉親,台灣意識,台灣精神,台灣主體性──這些詞彙成為最容易出現的政治籌碼,以相對於「外省」或是中國。從台灣美術界在一九九三年引發大量爭議的台灣意識論戰,便可見當時氣氛之端倪。 [15] 九0年代中期以降,台灣意識以成定調,大量的本土色彩或是二二八悲情浮現於再現的檯面。吳天章在九0年代所處理的台客系列也被稱呼為「透過民粹和民俗色彩,而建立了一種另類的台灣主體觀點」,以至於「適時的提供了一個修補自我的文化機制」。 [16] 如果吳天章提供的是一種「另類的台灣主體觀點」,這絕對不是歌頌民俗色彩的民粹精神,也不是不斷修補自我的文化機制,而是不斷暴露自我醜陋怪異的負面技法。這個負面技法,或許可以稱之為「非-家」的技術。吳天章的「非-家」系列是我感興趣的問題。我認為他的作品相當有代表性地呈現了九0年代到近幾年政治性反思的一種重要面向。三、 吳天章與政治性「非─家」系列:對於「鄉土倫理」侷限之思考相對於家鄉的安頓、熟悉、穩定與可信任,我注意到吳天章九0年代以來不斷處理的是家的怪異、詭譎、密謀、陌生與不安全。這個「非-家」,不僅只是英語世界所熟悉的佛洛伊德語彙中的詭譎怪異(uncanny),而更靠近佛洛伊德所使用的德文unheimlich,非家。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Unheimlich’ 是「熟悉如家的」(‘heimlich’ [‘homely’] )與「本土的」(‘heimisch’ [‘native’])兩個詞彙的相反詞。然而,德文中「家」這個詞彙也攜帶了秘密、可怕、不和諧、不值得與不熟悉的意涵。 [17] 吳天章藉著一系列的作品,將「家/鄉」的內在悖反與矛盾揭露出來,圖像中的曖昧複雜細節,帶領我們進入另外一種不同的政治性發言,不同於指控性的政治訴求。我們在吳天章於1994年所完成的《傷害風景》中,可以觀察到從1994到1997的「非-家」系列具有徵兆性的起點。在這一張帶有夢幻色彩的「風景」照片中,畫面的背景是隱入黑暗的房子,前景中心是被聚光燈所照亮的一塊空地,沒有人物,沒有主體。這個被光線聚焦的空白位置,展現了一個象徵性的姿態。不再《有傷害告別式》之前反覆出現的受傷、受難或是控訴的主體,而只有被抽空的注意力中心。沉默而無法言說的畫面中心是被隱藏的內心風景,如同句子結構中被藏起來的主詞或是核心意念,暫時擱置。畫面四周被吳天章花了許多心思反覆經營的斑爛耀目的畫框,更為喧賓奪主地以一種令人不安的炫麗逼視觀者。 吳天章 傷害風景 1994 吳天章-傷害告別式Ⅰ-1994 這個令人不安而鮮艷油亮的畫框在他往後一系列的作品中持續出現,從一九九四到一九九七年,從他的《春宵夢》系列(1994)、《親蜜家庭》系列(1996),到《戀戀紅塵》(1997)與《紅塵不了情》(1997),還加上了喪禮使用的塑膠花與霓虹燈,到了《祝你》(1997)這幅畫之後,這個系列就暫停了。吳天章曾經說過,自幼撫養他的祖母在這段期間過世,家中也發生了一些變故,這是引發他畫作轉型的起因。不過,這些事件其實只是勾引出畫家內心基本的不安全感的觸媒。透過視覺圖像,他可以不斷勾勒出這種底層的不安全感。我們若將這一系列的畫作視為一個漫長的說話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扣連這些作品的,就是「非-家」的主題。吳天章將幼年在父母與祖父母家中輾轉遷移的不安,以及童年成長時期所經歷的五、六0年代的歷史記憶,透過視覺細節慢慢鋪陳出來,包括左營春秋閣水手的冷戰記憶、帶有洛可可風格的照相館佈景、女學生的白衣黑裙、上海流行的香菸牌廣告美女、李石樵畫作中上海女子與大稻埕群眾的交遇、侯孝賢《戀戀風塵》海報中天真的少男少女──這些圖像似乎展現了對於往日時光純真年代的緬懷,實際上卻是反覆處理五、六0年代外省人與本省人初次遭遇媾和的歷史時刻。文化的遭遇就像情慾的媾和,在純真年代與建立新家園的同時,處處隱藏著密謀、挑逗、設計、陷阱、迫害與危險。《戀戀風塵》海報中天真的少男少女被塑膠花、紅領結與乒乓球塞住嘴巴或是堵住眼睛,重複了吳天章過去的傷害系列的母題;而在《親蜜家庭》系列中,這種媾和之下的挑逗與危險則明顯地暴露於家庭的場景中。 吳天章-春宵夢Ⅱ-1995 吳天章-春宵夢Ⅳ-1997 吳天章-戀戀紅塵-1997 吳天章 紅塵不了情 1997 吳天章-親密家庭-1996 1997年的《祝你》雖然是靜物畫,卻是相當抽象的,或說是更為不寫實的作品。這幅畫的畫面上擺置了他的「非-家」系列的重要母題:色彩俗麗的面具、孔雀羽毛、假鑽、塑膠水果、舊日時光的老相片、閃耀光澤的絨布。這些視覺細節的拼貼,雖然是靜物畫,相當類似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曾經分析過的「欺眼畫法」(trompe-l’oeil):在拼貼物件的平面上,「引發美學快感的,不是現實世界中的熟悉事物,而是在泯滅真實感之下所產生的尖銳負面快感。……一件件孤立隔絕的物件,被遺棄,如同鬼魅一般,不被鑲嵌於任何行動或是敘述之中,卻引領我們回溯已然失去的現實卻縈繞不去的依稀回憶,如同在主體還未擁有自我意識的前世之復返。」 [18] 吳天章「非-家」系列的畫面背景只是一種藉口,他真正琢磨的,是所謂的台客系列的俗豔元素。原本熟悉的影像,被安裝上同樣是過於熟悉的廉價添加物,面具、孔雀羽毛、假鑽、鍍金項鍊、衣服滾邊與亮片,卻使得原本熟悉的影像與熟悉的物件反而呈顯出突兀的不熟悉感,而令人感覺不舒服,似乎被勾引出什麼不愉快的記憶。這件作品為他在九0年代中期所製作的「非-家」系列作了一個有效的總結。 有人指出吳天章使用這些俗豔而帶有土味的物件,有意隱射臺灣常民文化中強烈的「替代性」以及「 偽造」性格,但這些物件卻擁有一種騷動的生命力。 [19] 正如「台客」這個詞彙從最初帶有族群歧視與貶抑排斥的稱呼,轉變為九0年代年輕人自稱「以台客為榮」,甚至出現了「台客美學」的論述。 [20] 然而,在展現此俗艷騷動的生命力之同時,吳天章也將這個名詞對他以及與他同時代的人所造成的不舒服感受放置到畫作的表面。吳天章年少時從基隆到台北唸書,被僑生或是外省學生譏諷為「台客」,意思是他的口音與穿著都很俗氣。這個帶有族群歧視的標籤始終帶給他或是他同時期的台灣人深刻的劣勢感與無法言說的創傷經驗。台灣社會內部的自我層級化與排除,都在「台客」這個字眼中表露無遺。吳天章將這種被層級化的「台客」劣勢感不斷以油彩與劣質品堆積在畫面上,並揉合了大膽的挑逗姿態,讓觀者感受到戒嚴時期族群歧視之下被觀看者的複雜位置,而感到強烈的不安。吳天章曾經說過,這些作品中暫時而過渡性的物件,廉價虛假的人工寶石、塑膠花、墨鏡、化妝舞會面具、衣服上的金蔥亮片、照相館中的洛可可風格佈景,都像是電子花車與鐵皮屋的台灣文化,俗氣、虛假而暫時性。 [21] 如果這些廉價與虛假的物品代表了「騷動的生命力」,那麼,這種以粗俗膚淺而虛假自居的生命力騷動卻會令吳天章不安。這些假物件與表面泛著油亮光澤的畫框,使他聯想起小時候在基隆所看到陪伴美國海軍、穿著俗麗的酒家女、喪禮儀式中電子花車的脫衣女郎,以及基隆漁市場攤子上死魚表面與市場地面污水的不乾淨光澤,都會引起他雞皮疙瘩而渾身不舒服。 [22] 這些由身體反應感受到的不舒服,與被排擠為台客的感覺,都如同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曾經分析過的賤斥感(abject),有內在的象徵性類同。克莉絲蒂娃說:「唯有當某事物違反了特定象徵系統中的分類規則時,它才變得『噁心』」。這種分類系統呼應了社會需求、主體需求,以及社會/主體的互動需要。賤斥作用與「潔淨/不潔」的對立必然會發生,而且會在每個人的生命史引發長期而持續的抗爭,主體也會因而成為遵從神聖律法之主體,或是因分離而成為言說主體。 [23] 在長時間的作畫過程中,吳天章將這些代表了文化賤斥物(abject)的物件,金項鍊墜子,化妝舞會面具、孔雀羽毛與吉他上鑲嵌的假鑽,帆船與寶塔邊緣的衣服滾邊,一層一層地鋪疊在畫面上,而將他內在的不安感受挖除,轉移到這些替代性物件的閃亮光澤之上。 [24] 原本平面的畫面,或是照片,由於這些有厚度而凸起的添加物,以及畫框上的鮮麗油彩,而使我們看到了時間的向度──吳天章耗費長時間反覆添加物件與顏料的工作:這個時間的向度揭露了吳天章的心理向度與他所刻意關注與花時間投注的細節。在這個有厚度的琢磨中,我們看到吳天章所說的「優雅與猥褻之間的臨界點」,再多一些,就會沉淪而墜入沒有「人的自尊」的境地。 [25] 這個優雅與猥褻之間的微妙張力,說明了吳天章所感受到的複雜主體位置。戒嚴時期的文化政策與語言政策,造成了五、六0年代的本省人經歷了社群內部的歧視和排擠。法農的《黑皮膚白面具》中討論殖民地的種族歧視與民族自卑感被突顯在皮膚表面,他以「劣勢感的皮膚化」(epidermization)這個概念說明種族之間的差距被「表皮化」為口音、腔調、衣著、皮膚,而這些標記也成為社群內部區隔與排擠的依據。 [26] 在台灣戒嚴時期,台語口音與穿著也成為台灣社群內部分裂與彼此區隔的標記。吳天章在九0年代處理的問題,並不是快速的召喚出台灣人的正面形象,而是以「劣勢感的皮膚化」的美學技術,將此不舒服而被邊緣化的台灣人位置,透過展示作為疆界標記的賤斥物件,慢慢翻譯出來。透過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物件拼貼,做為畫面的皮膚,這些屬於台灣的種種令人不舒服而難以言說的細節,以及過去被遺忘的歷史經驗,又被召喚出來而被重新經歷。這種說不出來的不舒服感覺,在吳天章2000年以來的系列畫作中更明顯。從《永協同心》、《黃粱夢》、《同舟共濟》到《日行一善》,表面上都是引述民俗傳說或是道德教訓,可是,這些畫作的共同主題卻像是吳天章要開的玩笑,指向對共同體的戲謔。畫面上如同劇場舞台上馬戲班小丑一般的人物,表面上笑嘻嘻而十分愉快,可是,在他們被扭曲變形而誇張的笑臉上,尤其是他們衣服表面被強調的鮮麗光澤,卻有令人不安的奇異感受。我們注意到,從1994年「非─家」系列開始,環繞在畫框上油亮光澤之中令人不安的噁心感受,被吳天章轉移到了這些人物的衣服表面與扭曲比例之中。 吳天章《永協同心》2001 吳天章《同舟共濟》 2002從八0年代對於集權政治之下的集體性的批判、到九0年代對於家園、家鄉、純真年代的質疑,進入二000年更為間接地對於共同體的戲謔,吳天章的作品替我們揭露了「鄉土倫理」政治的根本問題。 四、 重探政治性發言:我們可以在一起嗎?讓我們再回到什麼是政治性發言的問題。德國納粹第三帝國時期、中國文革時期或是台灣戒嚴時期所強調的有關家鄉、故土、本土、鄉土(heim)的定義,正是其政治權力開始鞏固自身,建立層級,並尋求擴張的合理化說詞。以家鄉、同類、共同體所圍繞出的疆界,具有強烈的凝聚力,也有自然發生的排他性。以家鄉、本土、鄉土的熟悉社群所建立的共識,也就是倫理意識形態的起點。社群習性,ethos,依據熟悉與習慣的方式建立人與人的關係,穩固內部的和諧秩序,而對於外部則會採取防範排斥的立場。史密特(Carl Schmitt)所定義的「政治」正是劃分外部與內部的界線,進行分類,區分敵我, [27] 而後續的思想與忠貞的檢查,懲罰與排除的技術,就是政治對抗或是警察治理時常使用的策略。當代法國哲學家儂曦(Jean-Luc Nancy)很早就曾經對於以「家」或是「鄉土」的邏輯作為政治操作手段的倫理問題提出質疑。他說,「如果倫理的問題是有關『社群習性』(ethos)的問題,那麼,我們需要面對的工作,便是打開有關『非-家』的倫理(an un-heimlich ethos)」。 [28] 在《解構共同體》一書中,儂曦繼續指出,以概念先行的方式定義民族內在精神而建立的共同體,時常是宗教與神聖的代名詞。就如同在教堂領取聖餐而共有一致的信念,強調民族共同的特性,其實排擠了不那麼可以被共量的個體與不在此共同之內的外部他者。儂曦認為,對於共同體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方式,也就是取消「共同」的運作,而強調不可共量處的分享與溝通,讓被不建立為象徵秩序之下的主體,或是主體無法言說的部分,得以出現。無法言說與不可見的內部他者得以出現,是彼此之間的他者遭遇,是他者的「空間化過程」(spacing)。因此,儂曦所重新定義的共同體,是「拒絕聖體中的同一」,並透過空間化、陳列、暴露、穿越,而得以發生真正的溝通。如何能夠讓主體無法言說的部分得以空間化而被溝通?儂曦在《解構共同體》所提出的可能性,是透過書寫而不斷讓內部被他者化的經驗得以空間化,如同巴岱伊的文學共產(literary communism),使個體內部無法共量、無法言說的獨特性(singular being)得以出現。 [29] 儂曦在他較晚近的書《影像的基礎》中,更透過影像而說明影像是藝術家最為內部心靈的外顯,是維持心靈的獨特與分離的方式,若是維持與背景的同質性,則藝術無法出現。儂曦強調,影像是透過來自內部的力,迫使情感撤離同一性,跨越界線,通向形體,而使「心靈將自身推向影像」。他說,影像是心靈的情感印記,而不是再現,沒有意向性。影像是印刻的運動、畫布表面的筆觸、是表面上反覆的塗抹與挖除。儂曦又指出,影像不是對象的可見性,而是不可見的顯現。影像之雙重操作,既遠離又出現,同時抵抗此背景,又朝向此背景開放,既是在深淵邊緣,又是明亮的天空,既是危險,又是誘惑。 [30] 儂曦替我們思考了藝術如何可以或是必須不遵循同一性的要求,不遵循社群習性的規範,而將心靈最為內部無法言說與不可見的經驗,推向具有肉身性的形體。這個外部化與空間化影像具有雙重性──既抗拒背景、又攜帶著背景的烙印,而使我們得以窺見或是聆聽無法以共識達到溝通的他者之發言以及其所來之處。吳天章的畫作,也替我們展現了這個心靈外部化影像的政治性發言。政治或是政治性,其字根是polis,城邦,並不是有城牆圍住的實體空間,而是人群聚居之處。但是,政治既含有警察制度之管理(policing)、敵我兩方的對抗(politics)或是替為發言者發言(political)的多面向意涵。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類的處境》(The Human Condition)中,根據海德格重新詮釋亞里斯多德對於城邦(polis)的定義,而提出了她對於政治的重新定義:The polis 不是城邦的具體地點,而是人民以行動與言說聚集一處的組合,此空間的真實所在便是在行動與言說之間,也在人們為此目的而共居一處,無論在何處。「無論你們去哪裡,你們會形成一個polis。」……這是最大意義的出現空間,我向他人出現,正如同他人向我出現一般。在此處,人們不僅僅像是其他生物或是無生物一般的聚居,而是要使其面貌清楚出現。 [31] 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指出,鄂蘭所討論的這個出現的空間是個建立於行動與言語之上的「中介空間」。透過敘述,透過對話與行動,主體可以不斷湧現。相較於家族空間所依賴的強制性與專斷暴力,這個公共空間是個自由而多元的空間,每個人都可以離開個人家族或是鄉土的避護所,透過行動與言說,在他人面前展現自己,建立對話關係。克莉絲蒂娃指出,鄂蘭的敘述概念強調行動者無法記憶,也無法敘述,只有「政治性的敘事」才可以構成有組織的記憶,以便於彌補行動與語言的無效。說話者透過行動、看見、回憶、敘述而完成回憶,並以戲劇展演自身的方式顯露他無法被同質化的獨特之處(singularity)。 [32] 鄂蘭與克莉絲蒂娃所討論的說話空間,就是「政治性空間」──我向他人出現,正如同他人向我出現一般,我不重複社群習性所期待的話語,不以同質性的群體隱藏自己,而要將自己內在獨特的心靈經驗推向影像而說話,使自己的面貌清楚地出現。這就是藝術的政治性發言之可能性:影像就是經驗難以捕捉之處,透過參與此影像經驗,我們才有可能再度被感染而理解。吳天章的「非-家」影像所反覆堆疊的油亮光澤與以劇場方式展演的怪異姿態,其實正是一種藝術的政治性發言,將難以言說的台灣人內部經驗推向表面,也將我們帶向此經驗與影像的真實面貌,體驗了屬於家/鄉的怪異變貌。 [1]該展覽的導覽資訊,可見國立台灣美術館網頁:http://www.tmoa.gov.tw/b/b01_1.php?id=1840&types=0&m1=0&m2=2&m3=0[2]Susan Sontag, “Fascinating Fascism.” (1974) A Susan Sontag Reade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Inx. 1982. pp. 316-318.[3] 訪談錄影帶資料,可參見The Wonderful, Horrible Life of Leni Riefenstahl (1994), Director: Ray Muller. VHS. Kino International, 1997.[4] 第三帝國藝術畫冊,可參考Peter Adam所編的 Art of the Third Reich. New York: Harry N. Abrams, Inc., Publishers, 1992.[5] 頹廢藝術畫展中,參觀畫展的群眾面上都露出鄙夷的神色。可以參考Susan Caroselli所編輯的 “Degenerate Art”: The Fate of the Avant-Garde in Nazi Germany. Los Angeles County Museum of Art, 1991. [6] 對此問題,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曾經做過一系列精闢的分析。請見: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Retreating the Political.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hilippe Lacoue-Labarthe, Heidegger, Art and Politics: The Fiction of the Political. Trans. By Chris Turner. Cambridge, Mass.: Basil Blackwell, 1990. pp. 61-70, 53-58, 83-86, 93-96.[7] Jacques Ranciere, The Politics of Aesthetics. (Le Partage du sensible: Esthetique et politique) (2000) London &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p. 12.[8] Jacques Ranciere 20-21[9] Alain Badiou, Ethics: An Essay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Evil. (1998) Trans. by Peter Hallward. London & New York: Verso, 2001. pp. 66-67。[10] 語言政策參考資料可參考施正鋒&張學謙,《語言政策及制定『語言公平法』之研究》,台北:前衛出版社,2003。[11]同上。[12] Giorgio Agamben, State of Exception. Trans. by Kevin Attel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38-40.[13] 我們也看到質疑歷史並把台灣歷史複雜化的作品,例如梅丁衍《絲愁之路》、《子不語》、《哀敦砥悌》(identity)系列,以及陳界仁史前史與戒嚴史所構成的《魂魄暴亂》系列。相對於發表立場宣言的作品,我們在梅丁衍與陳界仁的歷史演出系列中,看到較為複雜的歷史時間點的相互關聯,也看到更具有政治性的表達。[14] 倪再沁:「真正有意塑造台灣的新表現風格者,首推『一0一』的盧天炎、楊茂林和吳天章。……〔吳天章〕對權威人物的反諷一直是媒體的焦點,被認為是藝術解嚴的代表。」(倪再沁 72, 74)收錄於葉玉靜主編,《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台北︰雄獅美術﹐1994。[15] 解嚴以來,台灣文化場域中召喚「台灣主體性」的動力持續出現。一九九六年台北市立美術館的雙年展主題「台灣藝術主體性」只是例子之一。美術界以「本土/台灣」批判「西方」與「中國」而試圖建立本土性之脈絡的前驅,則可以由倪再沁於一九九一年四月份刊載於《雄獅美術》極具辛辣批判意味的<西方美術.台灣製造>所引發的二、三十餘篇論文觀察。例如倪再沁指出,「真正的台灣風土人情,要在李石樵回到『田家樂』、李梅樹回到『祖師廟』及洪瑞麟回到『礦坑內』之後,我們才看到離開沙龍趣味後那質樸堅毅的台灣。」(倪再沁 49)本土化、鄉土運動、台灣意識的「內在本質是相同的」,「以認同台灣為基礎所創作出來的美術品,才是台灣美術」,「生活在台灣的人,認同自己的土地、認識台灣的歷史,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倪再沁 183)此系列文章引發數十篇支持或是駁斥的論文,直到台灣意識在檯面上已成定調為止。可參考葉玉靜主編之《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葉玉靜主編,《台灣美術中的台灣意識︰前九○年代「台灣美術」論戰選集》,台北︰雄獅美術,1994。[16] 陳香君,〈吳天章:笑畫批判家國的史詩〉,《典藏今藝術》No. 124(2003.1): 110-114。頁114。[17] Sigmund Freud, (1919). The ‘Uncanny’. The Standard Edition of the Complete Psychological Works of Sigmund Freud, Volume XVII (1917-1919): An Infantile Neurosis and Other Works, 217-256. pp. 219-224.[18] Jean Baudrillard, “The Trompe-L’Oeil.” Calligram : Essays in New Art History from France. Ed. Norman Brys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 54.[19]姚瑞中,<攝魂術還是夢魂術?- 吳天章的數位輪迴>,見大趨勢畫廊網站:http://www.maintrendgallery.com.tw/tw ... esc.php?tp=comment&arsn=3 [20]「台客」一詞近年來引發相當多的討論,可以參考《眾生眾身:第七屆文化研究年會》的「台客文化論壇」,2006年1月7日。見《文化研究電子月報》[21] 羅寶珠曾經指出,吳天章挪用台灣民間喪葬儀式、死者遺像、電子花車脫衣秀、電子花燈,是一種「台式」的「替代性美學」。吳天章說:「就是那種假假的氣質,來自台灣那種粗糙的文化。因為整個台灣的歷史脈絡建立在一種流亡心態,從國民黨政權來台以後,其基礎建設存在著短暫、可替代的性格,無長久經營的心態。而在常民文化裡,也經常建立在一種隨便的,以假亂真的心態」(羅寶珠 42)。羅寶珠,〈歷史現實‧虛擬/妄像的同構與拆解──吳天章的藝術歷程〉,《現代美術》No. 121(2005.8): 36-51。本人訪問吳天章時,他也重新強調此論點。[22] 吳天章在訪問時,特別以「油油的」來描述此不乾淨的光澤,而表示會起雞皮疙瘩。訪問時間:2007.4.1。[23] 克莉絲蒂娃(Julia Kristeva)在《恐怖的力量》一書中以賤斥之物(abject),來說明不被文化與社會的象徵系統容納之物會被排除,而這種排除與賤斥的感受,如同身體嘔吐一般,主體可能會在此過程中成為此系統之內的同質體,而進行排除雜質,或是以被排除物自居,而不斷書寫此賤斥感受。Julia Kristeva, Powers of Horror: An Essay On Abjection (1980). trans. by Leon S. Roudiez.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121.[24] 黃海鳴討論吳天章藝術中除了政治之外的一些曖昧而難以理解的東西,一種「深沈、陰暗的部分」。他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他認為吳天章在畫作中以一種舞台演出式的畫框重演一種「消失的美學」,「不同的演員在不同時間讓褪色及失溫的戲劇一幕幕重演」,而真正重演的,是「被壓抑物的不斷轉變的浮現」,而作品的複雜裝置都是用來「滲出這些異物的洞口」。從吳天章的作品中滲透出來的,是豔麗、慾望、記憶與腐臭。(黃海鳴 446)所以,黃海鳴指出,吳天章的作品反覆出現的,是一些與潮濕的洞口有關的意象。黃海鳴,〈滲出豔麗、慾望及記憶的洞口──試分析吳天章九七個展中的時空結構〉,《藝術家》45:3(1997.9):445-447。不過,只歸結為「永恆回歸及轉化的、不可名狀的慾望及恐懼」,或許還是錯失了某一些十分重要的美學介面,也就是社會政治與歷史文化介入而做為替代物的美學層次。吳天章的作品中滲透出來的豔麗、慾望、記憶與腐臭,是與他的生長環境密切相關的。[25] 吳天章在訪談中,反覆提到這個優雅與猥褻或是優雅與壞品味及沉淪之間的極限與臨界點。訪問時間:2007.4.1。[26] Fanon, Frantz. Peau Noire, Masques Blancs. 法農,《黑皮膚,白面具》陳瑞樺譯,心靈工坊,2005.[27] 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1932),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igo Press, 1996.[28] Jean-Luc Nancy, “Free Voice of Man,” Retreating the Political. Philippe Lacoue-Labarthe and Jean-Luc Nancy.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p. 40-41.[29] Nancy, Jean-Luc.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The Inoperative Communit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1. 1-42. 中譯本:蘇哲安,《解構共同體》,台北:桂冠,2003。pp. 22-24, 54, 57-61.[30] Jean-Luc Nancy, “The Image—the Distinct,” The Ground of the Image. Trans. by Jeff Fort. 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2-13.[31] Hannah Arendt, 1969. The Human Condition (1958). Chicago &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p. 198-199.[32] Julia Kristeva, 2000. “Hannah Arendt, or Life is a Narrative.” Crisis of the European Subject. New York: Other Press. pp. 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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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9日凌晨一点五十五分,张政烺先生病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九十三岁。他的墓地选在北京西郊的福田公墓。那里有很多名人作伴,王国维在其北,邹衡在其南。每年清明,桃红柳绿,我们会去祭扫。他的墓碑,就像他的为人,朴实无华,上面写着他的人生信条:“真诚求实是为人为学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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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鲁迅左翼”及其和陈映真的关系作了一个勾勒,笔者首先讨论了陈映真如何解读鲁迅作品,即把鲁迅看作是现代中国特别是现代中国的左翼传统的象征。在此基础上,指出30 年代 的中国实际上存在两个左翼传统,一个是“鲁迅左翼”,另一个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翼,可 以称为“党的左翼”。从二者的比较入手,笔者讨论了“鲁迅左翼”四点精神特征。这样的“鲁迅 左翼”不仅属于鲁迅,它是所有的中国和第三世界的左翼知识分子共同创造的,陈映真作为其中 的一个重要成员,也作出了自己的独立和独特的贡献。陈映真正是这样的坚持鲁迅式的彻底批判立场的后来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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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本在平安时代末期的宽平6年(唐乾宁元年,894年)正式中止了遣唐使的派遣,日本同中国官方的交流由此而一度停止。然而此前传到日本的唐朝文化却渐渐融入日本,并被传承和发展,孕育出崭新的日本国风文化。唐朝灭亡后,经历了五代直到宋朝,中日间再度恢复了往来,开始吸收宋朝文化。永观元年(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东大寺僧人奝然由台州入宋,翌年,宋太宗赐予他一部蜀版的《一切经》;宽和2年(宋雍熙三年,986年)奝然在汴京(今开封)复制了皇宫滋福殿的紫檀释迦如瑞的雕像,并带回日本,这是日本和宋朝在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宋都南渡临安(今杭州)之后,日中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例如,仁安3年(宋乾道四年,1168年),日本高僧荣西首次赴宋习禅,之后与先期入宋的东大寺僧人重源一同返回,将中国禅宗"五家七宗"之一的临济禅引进日本,创立了日本的临济宗;重源后来又与旅日的宋朝工匠陈和卿一起,重建了在战乱中烧毁的奈良东大寺;承安2年(宋乾道八年,1172年),明州(今宁波)刺史持公文赴日通好,第二年,平氏政权的将军平清盛与宋朝建立了外交关系,并积极推进相互间的贸易发展。平清盛去世后,平氏政权垮台,源赖朝建立了镰仓幕府。虽然镰仓幕府与宋朝没有正式的邦交关系,但以博多和宁波两地为中心的民间贸易往来却极其频繁。镰仓时代以降,最值得关注的重大事件是南宋盛行的禅宗正式传入日本。荣西在文治3年(宋淳熙十四年,1187年)再度入宋,在临济宗黄龙派的虚庵怀敞中参禅受法,于建久2年(宋绍熙二年,1191年)回到日本,在博多建立了圣福寺,镰仓建立了寿福寺,京都建立了建仁寺,从事弘道事业。荣西还将中国的茶文化引进日本,在其阐释禅宗宗学的著作《兴禅护国论》之外,撰写了《吃茶养生记》这部茶文化专著。另一位日本高僧道元,于贞应2年(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入宋,在禅宗曹洞宗(亦为禅宗"五家七宗"之一)的天童寺如净门下参禅受法。安贞元年(宋宝庆三年,1227年)他回到日本,开创了日本的曹洞宗,在越前建立永平寺弘法,撰写了《正法眼藏》。此外,京都东福寺的开山祖师圆尔辩圆在嘉祯元年(宋端平二年,1235年)入宋,在径山的无准师范门下参禅六年,于仁冶2年(宋淳祐元年,1241年)回到日本,有许多日本僧人这样赴宋朝学成后归国。另一个方面,也有应邀赴日的南宋高僧。宽元4年(宋淳祐六年,1246年)兰溪道隆赴日,在日本传播正宗的南宋风格临济禅,后成为幕府将军北条时赖镰仓建长寺的开山之祖。弘安2年(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南宋虽已灭亡,但应北条时宗之邀,无准师范的法嗣无学祖元赴日传道,成为圆觉寺的开山之祖。禅僧之间的往来在元代依然持续进行。正安元年(元大德三年,1299年),中国高僧一山一宁受元成宗派遣,作为国使赴日以"通两国之好"。但日本因元军两度入侵(文永11年, 宋咸淳十年,1274年;弘安4年,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而对中国心存疑忌,一山一宁抵日之初即受到怀疑而被软禁。但最终他接受了北条贞时的建议留在了日本,先后担任了镰仓的建长寺和圆觉寺、京都的南禅寺等寺院的住持。一山一宁学识渊博,门下人才辈出,其中包括日本"五山文学"的杰出人物雪村友梅等人。 元朝以庆元府(宁波)、泉州、广州为门户,在东亚地区推进贸易交流。当时,镰仓幕府以筹集资金营造或改建寺院为名,也派遣贸易船只赴元。根据现有的记载,这些贸易船计有德治元年(元大得十年,1306年)派出的称名寺船、正和4年(元延祐二年,1315年)派出的极乐寺船、元亨3年(元至治三年,1323年)派出的东福寺船、正中2年(元泰定二年,1325年)派出的建长寺船,以及元弘2年(元至顺三年,1332年)派出的住吉神社船等。镰仓幕府被推翻后,室町幕府沿袭旧例,其第一代将军足利尊氏在历应4年(元至正元年,1341年)派遣了天龙寺船赴元。 这些贸易船只的往来意味着中日两国之间保持着人员与物资的直接交流。例如,日本僧人中延円月、不闻契闻等就是搭载建长寺的船赴元的;此外,应北条高时之邀,元朝的清拙正程赴日,以及古先印元、无隐元晦等日本僧人归国,亦拜贸易船之所赐。1976年从韩国新安海底打捞上来的沉船中发现了写有"东福寺"字样的木简,可以推测这是一艘由宁波出发,驶向博多的东福寺船。这艘沉船上还发现了大量瓷器、铜钱等物,使人得以目睹元代东亚地区贸易船的实例,因而备受瞩目。 应永8年(明建文三年,1401年),室町幕府的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派遣博多商人肥富和僧人祖阿赴明。翌年,明朝册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以朝贡的形式开始了两国间的正式邦交。从应元11年(明永乐二年,1404年)到天文16年(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的140多年间,日本在室町时代先后十七次派遣船只赴明。这一时期,明朝还在朝鲜(李朝)的太宗元年(明建文三年,1401年)正式册封了"朝鲜国王";在琉球王国的武宁王9年(明永乐二年,1404年),明朝首次派遣册封使臣到琉球。这样,东亚的朝鲜、琉球、日本三国开始了向明朝的朝贡贸易,并通过海上贸易,将东亚文化圈内各国文化的交流推向高潮。 在相互的交往中,不独禅宗,其他各领域中新的中国文化也传到了日本。此外,日本禅僧赴明的目的也和宋元时期有所不同。到了明代,中日两国的交流已经超越了禅林的范围,重心转向了文人之间的诗文交流,日本禅僧与金湜、张楷、张庆麒父子等宁波文人的交流就是一例。随着日本"五山文学"的兴盛,日本禅僧的文人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日本僧人而言,学习中国文化、到中国直接感受文人的生活、以书画的形式进行艺术交流,应该是一种极其珍贵的体验。日本与明朝的交流中,绘画方面最著名的当属室町时代的画坛巨匠雪舟等扬。应仁2年(明成化四年,1468年),雪舟随遣明船到过北京,在此期间他曾去天童山参禅,在获得"四明天童山第一座"的称号后返回日本。雪舟在学习了中国绘画的同时确立了自己独特的画风。他的画风后来成为了日本画坛的一种典范。 综上所述,宋、元、明各个时期,通过官方和民间的贸易船,以禅僧往来为主体的两国交流日益增进,中国的各种文物随之流传到了日本。其中对日本文化有重大影响的要数中国的宋元画。宋元画不仅是明代以来中国绘画的典范,而且对于日本、朝鲜、琉球等东亚地区的绘画艺术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宋元画在日本、朝鲜、琉球等东亚地区是如何被传播,又是怎样被融入的,是研究中国、日本、朝鲜、琉球各国文化特性的重要课题。 二 日本在镰仓时代以后,珍藏了许多流入日本的宋元画。然而融入日本文化的并非宋元画的全部,而仅仅是日本人所喜好的那一部分。对此,米泽嘉圃先生在"日本宋元画"(《东洋美术Ⅰ》,朝日新闻社,1967年)中指出,在日本,"宋元画"和"明清画"是两个具有独特意义的词汇,它与通常中国和欧美学者在研究中国绘画史的时候所论述的"宋元画"和"明清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国和欧美学者中的"宋元画"指宋代的绘画和文人山水盛行的元代绘画,包含两个时代和两种绘画形式。而日本的"宋元画"则专指传到日本、并为日本文化所受容的宋代和元代绘画。 从镰仓时代到室町时代传入日本的宋元画,大致可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南宋的宫廷画家的作品,包括南宋院体画和承继此风的元代作品。本次"千年丹青展"展品中有李迪的《红白芙蓉图》【图18.1】【图18.2】和《雪中归牧图》【图18.3】,梁楷的《出山释迦图》【图15.5】、《雪景山水图》【图3.11】、《李白吟行图》【图1.3】和《六祖截竹图》【图2.1】,马远的《洞山渡水图》、传马远的《寒江独钓图》【图3.2】,马麟的《夕阳秋色图》【图11.1】,传宋汝志的《雏雀图》,继承了马远画风的元代孙君泽的《雪景山水图》【图20.2】,以及传孙君泽的《高士观眺图》【图3.6】等。这些作品中,李迪、梁楷、马远、宋汝志等人的作品是南宋院体画中的传世杰作,直至今日仍备受世人推崇;梁楷和下文中将提到的牧溪、玉涧等画家的作品,在室町时代以后极受推崇,对此后的日本绘画产生了重大影响;元代杭州的画家孙君泽在中国近乎于默默无名,但在日本却是声名远播的楼阁山水画家。 第二部分为南宋、元代禅林及其周边相关题材的作品。本次展品中有牧溪的《远浦归帆图》【图2.4】、玉涧的《洞庭秋月图》【图2.5】、因陀罗的《寒山拾得图》【图2.6】和《四睡图》【图2.2】、传石恪的《二祖调心图》【图14.1】【图14.2】。其中,牧溪是蜀地出身的禅僧、无准师范的法嗣,其画被当时的中国文人视为"粗恶之作"而未能在本土流传下来,目前所见的作品仅留存于日本。牧溪和他的禅林及相关题材的作品,在日本的评价甚高,对日本室町时代以来的画家极有影响。 第三部分是以宁波为中心的浙江一带的佛教画。这次展品中有金大受的《十六罗汉图》、陆信忠的《佛涅槃图》【图2.3】和《十王图》【图16.1】【图16.2】等。金大受、金处士、陆信忠、陆仲渊、普悦、赵璚、张思训、周季常、林庭珪等画师在浙江地区建立了作坊来开展绘画活动。这些民间画师因在中国的画史上没有记录而被遗忘,但日本的寺院中却保存了他们许多作品。由于宁波与南宋的京城杭州很近,因此他们也受到院体画的影响,有一些作品反映出如刘松年等画家的院体画风格;另外,作品中还能看出北宋以来传统水墨画法的影响。金大受和陆信忠等宁波佛教画传到日本后,大都被日本的画师所临摹,其影响不仅发生于日本的佛教绘画,而且波及到以后日本绘画的各个方面。 将流传到日本的宋元画从内容上分为上述三大部分,是对留存在日本的宋元画作了综合调查研究、对现存文献资料进行了周密考证之后的结果。镰仓圆觉寺塔头(圆觉寺中的庙宇)佛日庵的财产目录《佛日庵公物目录》(贞治2年,宋景定四年,1263年)中记载了当时带到日本的宋元画。其中有作为"诸祖顶相"的偃溪自题和圆悟自题的作品,作为"应化散圣"大慧题跋的《布袋图》,兀庵普宁题跋的《六祖图》等。另有佛源题跋的牧溪《猿图》、虚堂题跋的《座禅猿图》等。从中可以看出日本人对牧溪等人绘画的喜好。此外还有宋徽宗的《龙虎图》、李迪的《虎图》、赵干的《兰图》、徐正达的《芦雁图》、"十六罗汉"装潢盒、《五百罗汉图》、"十八罗汉图"装潢盒等院体画派的作品,以及宁波地区的佛教画等。 室町幕府的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与明朝建立了勘合贸易(即朝贡贸易)关系,从而促进了贸易的发展。同时他收集了不少宋元画的佳作,这些佳作作为将军家族权威和财富的象征而备受珍重。 义满的继承人、第四代将军足利义持一度中止了勘合贸易,直到第六代将军足利义教即位时才得以恢复。但是在幕府中,一直到第八代将军足利义政在位时期,始终存在为将军鉴定、装裱、修复舶来品(中国文物),直至装饰到座敷(书院的客厅-译者注)的"同朋众"(同朋众,室町时代随侍在幕府将军身边才艺俱佳者的群体。其中身怀绝技者,往往被冠以"阿弥"雅号,如"能阿弥"--译者注),并成为一种制度。能阿弥和相阿弥是"同朋众"中的杰出人物,在能阿弥撰述的《御物御画目录》中,就详尽地列入了当时日本传世宋元画中的上品之作。在目录中有:梁楷的《雪景山水图》【图3.11】和题有"出山释迦 胁山水 梁楷"的《出山释迦图》【图15.5】;四幅屏一组、并题有"山水 徽宗皇帝"的《四季山水图》(其中的"夏景"传胡直夫笔、"秋景"和"冬景"传徽宗笔);题有"八景 牧溪"的牧溪《潇湘八景图》;题有"八景 玉涧"的玉涧《潇湘八景图》等。这些宋画中的扛鼎之作至今依然享有极高的盛誉。足利义政晚年在京都东山上营建名为"东山殿"的山庄,专门珍藏包括宋元画在内的中国艺术品。后世将其珍藏称为"东山御物",并予以高度关注。 《御物御画目录》所记载的画家中,牧溪出现的次数最多,其次为梁楷、玉涧、马远、夏珪、徽宗等人,此外还有马麟、李安忠、李迪、赵昌、孙君泽等院体画画家的名字。作为南宋禅林及周边题材的画家,有率翁、门无关等在中国失传的画家,同时有宁波佛教画师张恩恭、西金居士(金大受、金处士家)等。根据对现存作品的调查考证,可以认定它们不全是真迹,如李公麟、钱选、徐熙等作品,可能就是浙江地方职业画师所临摹的所谓"宋元画"。 相传能阿弥和相阿弥合著的《君台观左右帐记》,收录了以宋元时代为主约一百五十名画家,以及座敷装饰的示意图。书中清楚地记录了室町时代为止,日本国内传世的中国画,可能是参考了《图绘宝鉴》等著作,而对传世的中国画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书中所记载的画家,以南宋院体画家、禅林周边画家以及宁波佛教画师为主,也有不少在中国没有记录的画家。 然而鉴赏日本的宋元画时应该注意的是,这其中许多作品已不是中国画原有的面貌,而是为了迎合在座敷中观赏的需要而被重新装裱了的。例如,牧溪的"芙蓉图"、"柿图"、"栗图"(藏于京都大德寺)因善于巧用留白而闻名,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们本是画卷的一部分,是在日本被裁剪后才成为画轴的。户田祯佑先生指出,台北故宫博物院以芙蓉、柿、栗等为题材的牧溪写生图卷与大德寺的内容相类似。 宋元绘画在日本的融入及与东亚的关系图很可能是为了迎合品茗会的需要,而将画卷裁成了图轴(户田祯佑《围绕着传牧谿笔芙蓉图二三的考察》,《佛教艺术》79,1971年)。牧溪大概不会想到他的画会这样被欣赏。这是为了在日本的座敷和茶室等空间里欣赏,而将原有的中国绘画变成了日本人喜欢的"唐绘"(唐代从中国输入的绘画,后来也泛指具有唐朝风格、与"大和绘"相对应的日本绘画--译者注)。 本次展品中,如牧溪的《远浦归帆图》【图2.4】和玉涧的《洞庭秋月图》【图2.5】原本都是《潇湘八景图卷》中的一部分。牧溪和玉涧的《潇湘八景图卷》分别是按照足利义满、足利义政(根据《等伯画说》的记载也可能是足利义教)的指令,被裁剪后重新改装裱成八幅图轴的。还有,被认为"禅机图"断简 的因陀罗的《寒山拾得图》【图2.6】和传石恪的《二祖调心图》,原本都是画卷。此外,原本在中国作为册页观赏的作品,流传到日本后,被改装成图轴的也有不少。例如李迪的《红白芙蓉图》【图18.1】【图18.2】和《雪中归牧图》【图18.3】,传宋汝志的《雏雀图》等,原本可能都是册页。 将册页改装成图轴的最有意思的一例,要数马麟的《夕阳秋色图》轴【图11.1】。竖长形画面下部巧妙地运用留白,仅仅在边角上画了山水,上部的空间是题字,这是南宋院体山水画的一种典型布局,但有人指出其画心中央有拼接的痕迹,而上下两部分又恰好各是一张册页的大小。由此可见,该画原来可能是山水图和题诗组成的一对册页,也就是说原本可能是诗和画分开的两件作品。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在日本将画卷或大幅作品裁剪改装成小画面的画轴比较常见,但将小画面拼接成大的画面的事例并不多,其真相不明。 此外,将中国绘画改装成为"唐绘"时,将本是单幅的绘画用同样的裱具重新装裱后形成一个组合来鉴赏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梁楷的《出山释迦图》和《雪景山水图》,本来都是独立的作品,但足利义满收藏后,即用同样的裱具将其改装成了三幅屏。前文所提《君台观左右帐记》是具体举例说明如何装饰座敷的指南,而相国寺鹿苑院荫凉轩主的正式记录《荫凉轩日录》中,更是有一条在中国定制张挂在牧溪《水墨观音图》两侧、共四幅画作的记载(长享二年五月八日条目)。由此可见用一个系列的画轴装饰座敷的情况在当时的日本十分流行。同朋众的职责不仅包括书画和工艺品赏玩,还包括插花、品茗、闻香、连歌、能乐各个方面。 足利义满喜好传入日本的高价的"唐物",而足利义政则钟爱品茗,青睐浸淫于茶汤境界中的那种质朴、简洁的风情-后来发展成为"恬静"文化。中国文化在日本经过发展、演变后所孕育出的美感已成为崭新的日本国风文化的基础,而许多东西被保留至今,可以认为这也是日本人接受并融合外来文化的一种方法。 三 从镰仓时代到室町时代之间流入日本的宋元画,如前文中所述并不是宋元画的全部,那么在这一时期里没有在日本流传的中国宋元绘画又是怎么样的呢?它们恰恰是中国绘画史中的主流,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北宋时代北方山水画系,另一部分是元代的文人画。元代有以赵孟頫为代表的复古主义,而且北宋以来,以北方山水为主体的李成、郭熙派(李郭派)的山水在元代既被文人家、也被职业画家所运用和吸收而得到了广泛传播。从赵孟頫到元末四大家:黄公望、吴镇、倪瓒、王蒙,他们以文人的隐居生活为题材,描绘书斋山水。元末四大家的山水画随着明代吴派确立,渐渐成为受人尊重的文人画的典范。 北宋的北方山水画体系,一般而言在日本的视野之外。当时日本人所喜好是上文中所提到的以牧溪为代表的禅林及周边的水墨,以及以马远、夏圭为代表的南宋院体画,他们画中所追求的留白与北方山水画体系恰恰是鲜明的对比,很可能北方山水画的风格与当时日本人的喜好不符,而被拒之于门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具有李郭画风的罗稚川所作《雪汀幽禽图》能够在日本保留下来真是一个例外。此外,收集"五山"禅僧、廷臣的应制诗歌的《文明年中应制诗歌》(文明12年,1480年)中,把郭熙的《秋山平远图》作为诗歌的题目,实际上极有可能是他们并没有看到作品,而仅仅把它作为诗词的意境而已。罗稚川和郭熙都记载在了《君台观左右帐记》的画家名录中,无论如何这些都是非常少见的事例。 至于郭熙的画风,在朝鲜与日本有着截然不同的境遇。同一时期以朝贡形式与明朝保持交往的朝鲜王朝,以安坚《梦游桃源图卷》(奈良天理图书馆藏)为首的绘画吸纳了郭熙的画风,并且成为朝鲜王朝前期山水画的主要特征。中国的宋元画,在日本和朝鲜这两个同属东亚地区的国家却有着不同的传播和融合的形式,的确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 关于元代文人山水画未能流传日本的问题,也有种种说法。相传赴元的日本僧人曾经遇到过王蒙,但当时中国文人的交流"雅集"仅限于狭窄的圈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封闭的世界。此外也有人认为,对于钟爱南宋绘画的日本人来说,新兴的文人画超越了他们的理解范围。但是室町时代应永年间(1394-1428年)在五山僧人之间流行的诗画轴和书斋图,与元代文人们以隐逸为主题的书斋山水图在形式上却有共同之处。关于这问题还有待于研究。 这次展览中参展的日本藏的宋元画中传燕文贵的《江山楼观图卷》【图2.7】,传李成、王晓的《读碑窠石图》【图9.1】,传郭忠恕的《明皇避暑宫图》【图8.14】等都属于北方山水画体系。传王维的《伏生授经图卷》【图6.1】,传张僧繇的《五星二十八宿神形图卷》【图5.1】,宫素然的《明妃出塞图卷》【图19.1】、郭畀的《枯槎幽篁图卷》等,也是与室町时代以来日本传统茶道趣味相左的作品。 这些是大正(1912-1926年)到昭和(1926-1989年)时代初期传到日本的作品。说到宋元画在日本的传播,如果以镰仓到室町时代为主,并延续到江户时代作为第一期的话,那么第二期就是大正、昭和时代了。在京都的长尾雨上、内藤湖南、狩野君山,还有罗振玉等协助下,阿部房次郎、上野理一(有竹斋)、山本悌次郎(澄怀堂)等人为首的日本收藏家们终于抛开了对品茗会的兴趣爱好,转而以欣赏中国文人生活和趣味为目的开始收藏中国绘画了。 四 1993年东京国立博物馆举办了"上海博物馆展",是中国首次在海外展出宋元绘画。王诜的《烟江叠嶂图卷》、米友仁的《潇湘图卷》、梁楷的《八高僧图卷》【图15.2】、王渊的《竹石集禽图》【图22.1】、倪瓒的《渔庄秋霁图》【图1.13】、王蒙的《青卞隐居图》【图1.14】,都是上海博物馆的瑰宝。特别是元代倪瓒和王蒙的作品,展现了元代文人画的特性,作为未曾流传到日本的中国宋元绘画的代表,感动了无数的日本观众。这次,日本的宋元画汇集在上海博物馆展出,尤其是牧溪、玉涧、梁楷、因陀罗等仅存于日本的佳作,是日本现存宋元画的代表。这些中日文化交流的精髓,经历了数百年的岁月,在日本依然完好地传承下来,一定会牵动中国观众的心。这次的"千年丹青展",是近年来一个划时代的重要展览。在这里,中国的宋元绘画和日本藏的宋元画汇聚一堂,展示了宋元绘画应有的全貌。 探讨宋元绘画的传播和融入时,不只是中国和日本,中国和朝鲜,中国和琉球这样单纯的问题,而应该致力于中国、日本、朝鲜、琉球等东亚地区各国间的相互交流,进行大范围的综合性研究。最近在日本有几个与此相关的展览: 一、"崇高的山水-中国·朝鲜、李郭派山水的谱系"(大和文化馆,2008) 此展不只展示中国北宋时代的北方山水发展的谱系,还考证了它与对朝鲜王朝间的关系。 二、"朝鲜王朝的绘画和日本-宗达、大雅、若冲所学到的邻国的美"(枥木县立美术馆,2008;静冈县立美术馆、仙台市博物馆、冈山县立美术馆,2009)此展是参考了日韩专业人员对朝鲜王朝的绘画共同研究成果,将两国的现存作品作了调查之后策划的。而且对朝鲜王朝的绘画和日本室町、江户时代的绘画间的交流提出了新的观点。 三、"圣地宁波 日本佛教1300年的源头--所有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奈良国立博物馆,2009)此展是以佛教艺术为中心,依据对宁波、博多、京都、奈良间的文物流通的调查研究所策划。同时得到了浙江省博物馆等中国和韩国的研究工作者的协助。 在2006年,文部科学研究费特定领域研究"东亚的海域交流和日本传统文化的形成-以宁波为焦点的学际创生"的文化交流研究部门的调查组和九州国立博物馆共同主办的研讨会"宁波的艺术和文化交流",就日本、中国、韩国的艺术、历史、文学展开了讨论。(研究报告发表在东亚美术文化交流研究会上,福冈:中国书店,2009) 四、"琉球绘画展-从琉球王朝到近代的绘画"(冲绳县立博物馆,美术馆,2009)此展是首次展示了从琉球王朝时期开始到现代的琉球绘画,因而有重大的意义,从中可以看到许多展品在内容上不仅仅只是受到了清代福建地区绘画的影响,还应该从宋元绘画的传播的角度来作更深入的探讨。就琉球王国是明代东亚地区海上贸易的中转地这一点而言在艺术史领域的研究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今后在探讨东亚地区文化交流时应该注意到琉球王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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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表明,中国古代法并不具有人们惯常所认为的那种连续性和单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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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艺术
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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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台湾故宫博物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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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接受《新京报》张晓波专访,就其个人的思想转型和学术争论谈及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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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剧艺术一般认为起自20世纪30年代。前10年懵懂初开,不足10部剧,续30年,百余部累积,煌然壮阔。再30年,量过三百,蔚为大观。迄今五百有余,为世界之冠。 一作为近代剧场艺术之一的舞剧在中国出现,是20世纪30年代的事。“新舞蹈艺术”的奠基人吴晓邦于1939年创作的三幕舞剧《罂粟花》,叩开了中国舞剧的大门。1950年,欧阳予倩、戴爱莲等运用芭蕾形式和技法创作的《和平鸽》,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舞剧作品的问世。发轫期的探索,形成了一手伸向民族与传统、一手借鉴西方的舞蹈观念和方法结构自身的创作思路。北京舞蹈学校等机构的建立,为舞剧创作准备了队伍。自20世纪50年代末起,以舞剧《宝莲灯》为起点,中国舞剧创作进入了第一个辉煌期。《宝莲灯》的舞蹈语汇融中国民间舞、戏曲舞蹈于一炉,借鉴西方、尤其是前苏联的舞剧创作观念,整合成一种表达方式,由此“树立了我国古典民族舞剧一种比较完整的样式”。赵青在《宝莲灯》中出色的艺术创造,奠定了她在中国舞剧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宝莲灯》开启的“古典舞剧”创作道路,引发了一系列遵循者和同类风格的舞剧作品,如《牛郎织女》、《刘海砍樵》、《后羿与嫦娥》、《小刀会》、《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小刀会》。该剧运用戏曲舞蹈、武术、江南民间舞蹈、西方华尔兹等多种个性化的舞蹈语言,打破了以往舞剧神话题材的窠臼;它的“章回体”结构方式,“二分法”的创作模式,成了后来中国舞剧创作的“蓝本”。《小刀会》是中国古典舞剧创作原则的奠基之作。与《小刀会》同年问世的三幕神话舞剧《鱼美人》,代表了中国舞剧“多舞种合一”的创作风格。由前苏联芭蕾大师彼•安•古雪夫任总编导的这部作品,是借鉴芭蕾舞剧编创经验,将芭蕾与中国传统舞蹈结合,探索“芭蕾民族化”道路的实验性作品,李承祥、王世琦、陈爱莲等一批艺术家都因此剧而大放异彩。20世纪60年代中叶,民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的相继问世,在中国芭蕾艺术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表明,中国芭蕾舞已度过“从无到有”的萌芽状态,进入自主创作和芭蕾“民族化”时期,通过这两部作品,向世界证明了中国芭蕾的实力和价值,也成为了中国芭蕾的保留剧目。它们的实践,开拓了芭蕾艺术表现现实题材的可能性,更拓展了舞剧的表现功能,为中国舞剧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前30年的中国舞剧,大体呈现这样的风格类型,即:以戏曲舞蹈及其它传统形式为主的“古典舞剧”,造就了两部经典《宝莲灯》(1957年)和《小刀会》(1959年);以民族民间歌舞为主的“民族舞剧”,如《五朵红云》(1959年);将芭蕾舞和中国古典舞、民间舞交织而成的中国舞剧,如《鱼美人》(1959年);当然,还有风头强劲的“芭蕾舞剧”。“文革”(1966年—1976年)十年,芭蕾艺术奇迹般地变成了中国的“大众文化”,《红色娘子军》和《白毛女》适时而无奈地被提升为“样板戏”,造成了一个时代的“非理性舞蹈狂热现象”,但中国舞剧艺术在本质上滑落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舞剧创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文学名著纷纷出现在舞蹈舞台,如《红楼梦》、《祝福》、《蘩漪》、《鸣凤之死》等,同时《召树屯与楠木诺娜》《奔月》、《人参女》、《咪依鲁》(彝族)等民族舞剧的创作也具有相当的力度。而舞剧《丝路花雨》的创作,先声夺人地吹响了古代乐舞文化复兴的号角。这部取材于敦煌莫高窟壁画的大型舞剧,以其美仑美奂的艺术品质问世。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舞剧事业的复苏和民族舞剧新时代的开始。该舞剧舞蹈语汇的发现和对“S”型动作体态的发掘,为“敦煌舞”的体系和中国舞蹈的创作观念增添了新的含义,为古典舞的当代诠释找到了一条恰切的道路。之后便出现了《文成公主》、《铜雀伎》等具有标志意义的舞剧作品。“新时期”以后的舞剧创作,开始变革以往的观念、审美与动作语言走向,破除单纯、现象性的描摹,视点转向人的内心矛盾、生命本质意义的探究,语言功能的严肃性、深刻性提上了日程。一批揭示社会与人性之复杂关系的舞剧作品问世。芭蕾舞剧《祝福》(编导:蒋祖慧),凸现祥林嫂的精神状态,达到了抒情悲剧的艺术效果。由胡霞飞、华超等编导的舞剧《蘩漪》的心理结构方式,为中国当代的舞剧创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与此手法相近的,还有舞剧《鸣凤之死》。辽宁芭蕾舞团创作的舞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是这一时期芭蕾民族化道路上绽放的又一朵奇葩。当然,在中国现代舞剧的创作史上,切不可忘记舒巧这个名字,80年代中期以后,她创作的《黄土地》、《玉卿嫂》等十余部舞剧作品,带给中国舞坛的震慑是前所未有的。她在舞剧语言和结构方面的艺术探索与超越,使她成为中国舞剧史的一个奇迹。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舞剧的原创精神得到了伸张,探索领域与品种、风格也出现宽广和多样化的趋势。相比之下,古典舞剧、民族舞剧的步伐迈得比芭蕾舞剧大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更好些。全国性的舞剧调演与比赛机制的形成,也使得优秀舞剧作品层出不穷。出现了《胭脂扣》、《阿诗玛》、《边城》、《虎门魂》、《阿姐鼓》、《阿炳》、《闪闪的红星》、《妈勒访天边》、《大梦敦煌》、《野斑马》、《星海,黄河!》、《青春祭》、《瓷魂》、《干将与莫邪》、《红梅赞》、《霸王别姬》、《红楼梦》、《风中少林》、《风雨红棉》等名篇佳作,预示着中国舞剧发展新高潮的出现。总之,70年的中国舞剧,前10年懵懂学语,萌芽初显;接下来的30年(20世纪50—70年代),风光乍现,格局初定;再之40年(20世纪80年代——21世纪初),新时期概念与原创精神、本体意识的伸张,数量的翻天覆地,见证了中国舞剧的气象。 二言及新中国舞剧精神,我无力窥其全豹,只能表述只言片语。之所以如此强烈地要求表达,一方面,源于对一门艺术思维层面的个人兴趣;另一方面,实在是中国舞剧缺失这个层面的分析成果。故而不揣冒昧,也不顾及是否挂一漏万了!关于新中国舞剧精神,我粗浅将其分期为前30年与后30年。前30年又可以“文革”为界,划分为前17年和后13年(“文革”10年加后“文革”3年)。前者是一个精神状态,后者是另一个精神状态及转型的前奏(或曰“文化过渡期”)。前30年中国舞剧的精神特点是:1、从建国前的舞剧萌芽过渡到全面提升舞剧在整个舞蹈艺术中的位置,确立其“舞蹈的最高形式”的属性,且不遗余力地探索舞剧艺术的风格、模式、创作方法。不难看出,形式及其意义的确定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追求,因而芭蕾、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等多种样式争先恐后介入舞剧视野,内容上多以古典文学、民间故事、戏曲改编的“正襟危坐”为主体,堂而皇之地“以身体演故事”。2、将胜利的喜悦与文化的延续有机整合,在新的时代坐标下,全面探索新文化在当代中国的价值,在历史与现实的相互印证中确立舞剧艺术的新语境,题材多样性地表达着新思维、新观点,呈现出舞剧艺术的时代意味,体现当代舞者的历史观、艺术观和人生观。3、“双百”方针的认真落实,直接导引出舞剧精神的“多元化”表述;在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合力建构中,颇具传统意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英雄主义的历史观、厚德载物的道德观与锐意进取的生命观等,都在各类题材的舞剧尽量充分地显现着。当然,传统艺术的内涵丰富性是得到极大彰显的。直至“红”(《红色娘子军》)、“白”(《白毛女》)出现,这种集体主义精神达到了极致性的表达。4、“文革”的“样板戏”是与单一化相关联的,艺术上的“高大全”追求,政治上的“极左”思潮,创作的“一元”,催生的是“一花独放”中的满目疮痍,本质的扭曲、艺术的淡化、思维的变形和人性的被扼制,只能呈现“万马齐喑”局面。模式化、概念化、非人化和集体无意识贯穿十年,即便“十年磨一剑”的样态似乎存续,但“剑”所达到的艺术锋利与掘进深度,远未达到理想目标。随后两、三年的过渡期,呼吁变革,敦促文艺复兴,酝酿文化更迭,预示历史更新。承上启下中隐含了生机,思想涌动中启发了突击。但“过渡”毕竟不等于变革,真正的觉醒存在于后面的机遇。至于后30年中国舞剧的精神状况,我的认识是:当艺术、舞蹈,特别是舞剧,走进21世纪头十年时,回头一看,我们还真拥有了不少激动:语言裹挟着头脑一路游弋而来,不仅生发了创作的前无古人(如《丝路花雨》、《铜雀伎》),而且成就了日后风头强劲的“舞种升华”现象;结构的“破”与“立”,让四平八稳的古典思维落了个“家道中落”的下场,但风起云涌的叙事的个性、构成方式的模糊度……这些在“开步前进”方面,很见功效。当然,也有“向后转走”或悖反于前的现象或过程,如形象或人物的“淡化——浓重”、结构的“消解——重建”,即开放前10年到20年,很追求形式、本体的硬性表述,一味地寻求“表现自我”,而选择的突破口恰是“皮毛”等类;随着时序更替,自觉地悟到无耐与寡趣,加之身心疲惫了,才又开始安慰自己,采取了相对沉稳的态度面对现实,以掩饰曾经的亢奋留下的“营养不良”。但偏食毕竟不是好事!因为躁动而被蔑视的前十年的成果,在随后的迷狂中再次被扭曲,造成了众人的“心律不齐”。事实上,这种“心律不齐”是观念革新、思维突破的表现,主要存在于两大方面:一方面是舍弃尊崇和奉仰之后,追求一种平实、素朴的精神状态,是多元生存观和现实状况决定了的,没有“终极关怀”的性格与行动,呈现出暂时性和丰富性;另一方面,某种意识形态下呈现的精神个性,有意志上的一致性,但同样是暂时的。具体说,就是中国舞剧30年的涌动浪潮不乏个体的昭彰和独立思考的结果,但并未因此排斥主流精神的存在和集体意识的旨向,因为我们的思维习惯于个别之上的一般概说、种类之上的属性把握。总体倾向上,民族性、时代性的主体观念依旧处于“上峰”位置,但毕竟出现了个性鲜活的分子。简而言之,这种精神历程可以具体化为如下走向:1、主流意识——核心价值观。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中国的国家地位日益鲜明和宏大,民族主义、爱国精神、理想信念、国家形象的字眼日益成为街谈巷议的核心词,与之相应地,舞剧创作(无论是历史剧,还是现实题材剧)当然要以“正剧”的面貌出现,艺术家的“正襟危坐”意识愈发增强,人们似乎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多地意识到了威严、崇高、正义、勇气的价值。近30年的320部舞剧,80%左右都是重大题材、宏大主题,不乏鸿篇巨制,气象上皆磅礴有余,这是时代造就的,更是文化状态使然。2、不竭的古典。说来奇怪,似乎每一个文化行为都伴随有回归与反省的成分,其功能体现在或回到原点去征寻答案,或借古喻今来反讽记忆,或浏览现实陡生厌世情绪而需要排遣与化解。总之,中国舞剧近30年是从古典启发开端的,尽管不知终点在何方,但时至今日却生发出某种不可遏止的内力,让人无时无刻不能感受到它的强大和坚定。30年的中国舞剧,古典主义通过记忆的提醒实现着意义,这是嘲弄,还是回省,不得而知。但它又分明时常用近乎理想主义的目光注视着现实,令舞剧的主流精神系统总是不能安于现状。3、逆向思维。这是另外一个观念集合体的舞剧产品,恰逢这30年的改革开放,他们有了真实、可信的表述立场和空间,这是他的珍贵所在。面对历史与现实,他们斗胆继而大胆地说“不”,并且甩掉狐疑的目光昂首挺胸地闯入历史,这不仅仅是拥有勇气,更重要的是把握了方法。当一切既成的东西都被揭开来窥探或被反向运作时,也许会出现些许平庸,甚而无聊或迷离,但那是一种生命情调的发生,即使短暂,也要发光,何况背后还包裹着巨大的不可知和环境的强刺激。30年中国舞剧历程中,有些名字或多或少地标志了这样的“悖反”,他们是舒巧、华超、应萼定、肖苏华、王玫、张守和、张云峰等,他们同构着思维的对比效果,正确与否,对他们并不重要,也许对所有都不太重要,因为过程的完整才能建构观念的准确和体现的价值。4、冷静生命。这样的生命天天处在单纯、诚恳、洒脱、率真、友善、宽容、刚毅和正义、豪侠等概念、形态和况味的“活法”里,表面上他们有些特立独行,实质上他们心如烈火,他们一心一意地拷问着什么,内心躁动但外表平和。他们是普通人,只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最低底线,因而他们无私无畏,无往而不胜。阿诗玛如此,阿炳如此,玉卿嫂如此,梅兰芳如此,十二金钗更如此。用简约凸现生命的最高意义,是一种境界,但更是生命的本真。当世界舞蹈艺术思维愈发倾向肢体化、形式感的表达时,当“舞剧”与舞蹈的概念日益模糊到难分伯仲时,中国舞剧愈发鲜明地呈现出两个路径:一、戏剧性结构,叙事性构成,延续着《九歌》传统;二、“舞蹈诗”间离“剧”,无贯穿人物、情节,自由度大,有如《大武》精髓。如是观之,前者才像“舞剧”,后者似是而非。总之,不必在逻辑判断和审美观照的“十字路口”上辩驳、抉择了,照直走下去,总会有结果的!罗 斌: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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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记者张俊峰采访强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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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经济
2010/10/25
| 阅读: 2700
《清代中国的物价与经济波动》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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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9日在"乌有之乡大讲堂"的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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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1964年在台湾《现代文学》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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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大江在日语课上,是他对先天残疾却有音乐天赋的儿子的日常生活既质朴又深挚的叙述。他的日文质地坚韧,不像春上村树那样飘散,站在电车上晃荡看看也能敷衍完。2009年大江访问北大时,谈到他对鲁迅的思考其实是和母亲联系一起的,“森林中的老太婆”的语言,或许是他敦厚文风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人文与社会 we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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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北平还处在沦陷时期。有一天,我正在街头玩耍,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声:“日本醉鬼来了!”我母亲的脸勃然变色,夹起我就跑。回到家,插上门,屏住气息,从门缝往外偷窥。不一会儿,一个穿军装、挎着军刀的日本人踉踉跄跄地走过来,走到我家门前不知为什么转过脸对着门狞笑了一下,我登时吓得大哭起来。母亲连忙捂住我的嘴,低声呵斥:“不想活啦?!”事情过后,有好几天,这个醉鬼成为我的挥之不去的梦魇,夜半吓醒,全身发抖。“日本鬼子来了!”这句话对于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一个“集体的精神创伤记忆”。这个语句包含着轻蔑和恐惧的双重含义:“鬼子”是对日本侵华军人的蔑称,而“鬼子来了!”又饱含着被奴役的中国人对奴役者的恐惧。“轻蔑”和“恐惧”这两种心态构成了近百年中国人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基本心态。我以为,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这种奇特的心理空间。姜文制作的电影《鬼子来了》唤回了我的童年记忆,引发了我的观赏兴趣。 同《地雷战》、《地道战》等影片不同,在《鬼子来了》中我们看到的中国农民形象缺少令人扬眉吐气的英雄气质或行为。故事发生的地点叫挂甲台。这个名称对于一个拥有主权的群体而言,可以是一个“解甲归田”的爱好和平的高雅形象,而对于沦为被殖民者的村落来说就是一个反讽。主人公马大三和挂甲台的村民即使在太阳旗下也奉行与世无争的“非暴力主义”。用他们的话说叫“惹不起主义”,即“东边来的,西边来的,都惹不起”。影片开始时的马大三,除了伺候日本主子以外,就是同他的情人做爱。他的全部“力必多”都狂暴地发泄在情人鱼儿的身上。这也是一种远古以来中华民族的法宝——在面临灭顶之灾时,只有靠多生后代来维持民族的延续。这个法宝,应该说是“战无不胜”的。日本殖民者尚未想到应该阻止中国人做爱和生育。照我看,《地雷战》等影片中的农民形象染有太多的英雄浪漫主义,而《鬼子来了》则显示出更多的现实主义因素。近一二百年来,中华民族频繁地遭受外侮,近几十年虽然站起来了,但是由于经济、军事以及精神上的原因,依然是一个自卑感挥之不去的民族,而这种自卑的心理情结又常以莫名的优越感的形态表现出来。“鬼子”是个蔑称,但蔑称的背后隐藏着深度的自卑。 法侬认为,殖民者和被殖民者都有一种“谵妄的情意结”:“黑人受其自卑情结所束缚,白人受其优越情结所束缚,他们都依照一种神经病的定向行动。”(《后殖民主义的文化理论》,罗钢、刘向愚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207页)事实上,这种谵妄情结普遍地存在于主人/奴隶的二元对立结构之中。鲁迅早在阿Q的形象中就揭示出,作为奴隶的谵妄情节就是法侬后来所说的“换位”:“土著人的幻想恰恰是要占领主人的位置。”这种颠倒角色的梦想,在阿Q那里不过是“想一想”而已,而在《鬼子来了》当中,姜文把它编制成了“现实”——就在马大三与鱼儿激情做爱之时,有人送来了两个麻袋,其中装着日本军曹花屋小三郎和翻译官董汉生。这两只从天而降的麻袋使影片中的角色实现了梦寐以求的颠倒:统治者变成了被统治者,被统治者变成了统治者。由谵妄情节演化出来的这一“事实”像是一个令人扬眉吐气的白日梦:挂甲台的老百姓本来是太阳旗下的奴隶,现在,日本军曹成了他们的阶下囚。奴隶变成了主人,而且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容易。 奴隶总是喜欢幻想:“如果我当了主人,我将要……”在这个由两个麻袋改变了的小世界中,挂甲台的村民得以展示他们的统治世界的独特理念,即“化干戈为玉帛”的大同光荣理想:他们对待日本俘虏可谓仁至义尽,宁肯自己感冒也要把棉被给自己的俘虏用;马大三用八倍的高息借来白面给俘虏做“最后的晚餐”。在他们不得不杀掉这两个俘虏时,竟然找不到一个自愿的行刑者。马大三在抓阄中摊上这个倒霉差事后,鱼儿就不再让他上身,因为遵照古训,杀人者的后代将是鬼而不是人。马大三不得不从外村用高额报酬去雇佣杀手。影片中那位被雇来的杀气腾腾的刘一刀,据传,曾是当年为晚清四大臣行刑的刽子手,一刀下去人头落地。被他斩下来的人头,落地后都要眨眨眼,向他的高超刀法致敬。挂甲台的村民目睹刘一刀舞刀如风,连续做出白鹤亮翅等令人叹为观止的动作,有如金庸笔下的风流剑客,但是,奇绝的是被刘一刀斩过的鬼子和翻译官依然在麻袋里活蹦乱跳。“看刘爷舞刀如饮美酒”——中国的武术功夫本质上不是一种暴力,而是谵妄情结产生出来的艺术品。人们越是卑怯,就越要让流血的事实充满自己的脑际。武侠文化越发达,它所掩藏的卑怯越深。 影片还颇有意味地描述了语言和媒体在“化干戈为玉帛”的伟大实践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奇妙作用。影片中的汉奸翻译官董汉生承担的是信息传递任务,在日本军曹和挂甲台百姓的对话中起着神奇的“协调”作用。五舅爷审日本人时问道:“杀过中国男人没有?糟蹋过中国女人没有?”被俘的日军军官花屋小三郎破口大骂“支那猪”,还说:“杀过,我来中国就是来干这个的!”翻译官却把这句话翻译成:“大哥大嫂过年好!你是我的爷,我是你的儿!”使得五舅爷一群审判者心花怒放,虚荣心获得极大满足,马大三微笑着说:“好好!就是辈分说得不对。”这种“误译”的结果,使三方都获得满足:日本俘虏撒开了欢儿地骂中国人,而不受惩治;中国人眼见平时视作天王老子的日本人今天管自己叫“爷”,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翻译官自己也保住了一条命——他的命从来不属于自己,而迂回于冲突的两者之间。当今的世界,有些媒体颇具董翻译官的性格,善于“误译”,该报喜时,忧变成喜;该报忧时,喜变成忧。天天靠这些媒体来了解世界的人,常常沉浸在满足感里,认为天底下的洋人都在赞美我们,管我们叫“爷”,而在某一天突然发现所谓那些天天喊“爷”的人其实在骂“猪”。电影中的董翻译官已被枪毙了,而那些董翻译官式的媒体却依然红得发紫。因为我们要维持一个“和平”的世界,就需要有人扮演这样的角色。 白日梦如果只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自我享乐,也是无妨的,何况还有心理治疗的作用。但是,谵妄症的患者总是把梦想当成现实,并且情不自禁地扩展这种“现实”。挂甲台的祸端就是起于他们想把和花屋小三郎之间的“和睦”关系扩展到同整个日本占领军之间的关系。当挂甲台的村民决定“以命换粮”时,他们认为这是“平等贸易”,双赢的交换,实际上是对殖民者/被殖民者的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的公然挑战。送人时,拉车的驴,当众嘶叫着上了日本马的身,使得日军小队长野野村大丢其脸,喝叫在场日军通通向后转。中国驴的行为成了挂甲台村民隐秘欲望的化身,使得马大三一伙又惧又喜,这头牲畜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平等”理念的勇敢实践者。在“联欢”中,挂甲台的村民再一次激情奔放地抒发了他们的和平与平等的美好理想。被日本人蔑称为“猪”的村民们用歌声表达了对殖民者的友好真情;一向自诩为“打是爱来骂是喜,八格牙路也不在意”的二脖子公然上前去摸野野村队长的脸蛋,表示自己同他具有平等的地位。但是,殖民者的谵妄与被殖民者的谵妄不同,他们是按照“优越情结”的神经病定向行动的。他们的真诚表现为,要用自己的文化改造世界上的劣质民族。日军野野村小队长答应同挂甲台的村民“联欢”,目的是用自己的文化征服和提升“支那猪”,中国驴的行径已经大大地伤害了日军的优越感和自尊,联欢会上村民们表现出来的平等意念更令他们怒不可遏,激发了作为殖民者的优越谵妄症。它的表现就是杀光、烧光和抢光。 如果说,挂甲台的村民在村子被烧杀抢光之前一直处于谵妄状态的话,在他们死前却是清醒过来了。马大三手持斧头去袭击日军战俘营,看上去似像更大的谵妄,但却是清醒后的无路可走。马大三被国民政府的接收大员高某宣布为犯有“破坏(波斯坦)公约,营造恐怖”的罪行,并对马大三的“恐怖活动”做了慷慨激昂的批判:“我高某人的全家都被日本人杀了,我的腿也是被日本军队打断的,谁都没有我更有权利去杀日本人。但是我能够这样做吗?不能。我是个军人。除了国民政府以外,没有任何人具有处置这些日本战俘的权利!”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依法律行事。有权处置这些战俘的是代表正义的庄严法庭。但是,人们有理由怀疑,野野村和花屋这些下级军官是否会受到应有的处置?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六十年,还有多少德国和日本法西斯的刽子手逍遥法外?法律崇尚“证据”,如果要求马大三“拿证据来!”马大三一定目瞪口呆。除非他先把自己变成“大款”,花钱聘请大牌律师,拍摄照片,进行访谈。即便如此,打赢官司的希望也很渺茫,只要看看南京大屠杀是何等证据确凿的罪行,至今尚无日本法律上的认可,一个小小的挂甲台何足挂齿?根本提不上日程。法制建设,是近代社会的进步,但离所谓公正尚远。萨特在阐释加缪的《局外人》时说:“《局外人》是荒诞的证明,是对资产阶级法律的抨击。”马大三看似荒诞的行为,其实证明了现代世界的荒诞。被斩下来的马大三的那颗微笑着的头颅就是荒诞的证明,也是对现代法律的公正性的抨击。 罗尔斯教授在他的《正义论》中教导我们说,减少暴力的滥用,是建立理想社会的必经之途。培养理解和尊重非暴力反抗(civil disobedience)及良心拒绝(conscientious refusal)的公众文化非常重要,这是少数人诉诸多数人良知的做法(《正义论》,56—59页)。挂甲台的绝大部分村民是实践罗尔斯理论的模范。只可惜在他们全部变成亡灵之后,无法继续充当模范。 列奥·施特劳斯在他的《自然权利与历史》等著作中,猛烈抨击罗尔斯这种“权利优先于善”的观点,认为当代世界恶欲横流其原因盖出于对个人权利的纷繁理解与恶性膨胀:“这种堕落的自由主义宣扬人的惟一目的就是要活得开心而不受管教,却全然忘记了人要追求的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自然权利与历史》导言,三联书店二○○三年,33页)只可惜斯特劳斯语焉未详,究竟何谓“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照挂甲台的村民来看,他们自己就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的典范,但野野村队长却认为他们是不能容忍的“支那猪”,马大三明明是去接婆娘,野野村却硬说他是去联络游击队。攻之者说有,辩之者曰无。日本人“为了自身安全”,先下手为强。历史从来是胜利者的历史,胜利者的谎言也可以变成真实。英美联军进攻伊拉克之前,硬说伊拉克拥有足以毁灭全球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为了全世界的安宁,必须消灭萨达姆政权。美国有相当多的平民认为萨达姆的导弹瞬间就可以消灭纽约,因而支持布什的“圣战”。战争结束了,至今什么大规模杀伤性的“弹”也没找着,但是,他们依然感到神圣而光荣。二○○二年布什在西点军校宣布了他的在军事上“先发制人”等“三原则”,他要用保持美国的绝对军事优势的办法消灭军备竞赛,“实现世界和平”。布什的“三原则”如果实现,全世界将在星条旗的保护之下。布什又说,美国的价值观念是普适全球的,包括伊斯兰国家,当然也包括诸如挂甲台这样的中国农村。如果那个地区的百姓不同意呢?布什说:“要先发制人。”读到布什的这个讲话,觉得他很像是一个优越谵妄症的患者。在支持布什进行伊拉克战争的美国平民中间这种病具有流行性和交叉感染性。 最近,读到一本题名为《现代伊斯兰主义》的论著,作者写道:“恐怖活动的滋生和蔓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社会不公正、贫困等社会原因,官员腐败专权等政治原因,被别国占领,美国插手中东事务,尤其是调动五十万军队参加海湾战争及进驻伊斯兰国家腹地所产生的心理影响,美国在对待伊斯兰世界事务上从自己私利出发采取双重标准,当权者执行‘亲美’政策,以及与敌手之间一轮又一轮的报复或反报复等等,不能完全归结为由某一个国家影响、发动、操纵和策划所造成。当然,这并不是说,有关国家对恐怖主义的支持是不重要的。”(见该书604页,陈嘉厚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一九九八年)该书还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事实:“据《费加罗报》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载文说,一九九三年二月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爆炸案的肇事者几乎都是在希克马蒂亚尔训练营中由美国帮助训练出来的杀手。”(同上书,604页) 法侬在《地球上的不幸的人们》一书中曾论证民族文化与自由战斗是互为基础的。他说:“本土知识分子迟早会意识到,民族的存在不是通过民族文化来证明的,相反,人民反抗侵略者的战斗实实在在地证明了民族的存在。”(转摘自《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283页)报载,世界性的反恐运动越开展,恐怖主义活动也越猖狂。伊拉克战争结束后死于恐怖袭击的美军人数已经超过了战争中的阵亡人数,当然,无辜百姓死得更多。如马大三那样的自杀式袭击,是令人悲哀的惨痛的社会现实,是绝望者的徒劳无益的反抗,其中不乏被宗教、权力斗争和愚昧所裹挟的牺牲品。我们不希望天天听到这样的消息。但是,既然世界上还有国家和人群患有不治的优越谵妄症,那么,被侵犯者“颠倒角色”的谵妄和失败后的绝望都是不可避免的。世界要走出谵妄,路还很长,最终还是要诉诸理性,包括恰当地使用正义的暴力。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清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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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的演讲) 为什么我会热心于谁也不信仰、谁也不清楚的释、道兴起之前的中国宗教呢?原因很简单,一是我的好奇,二是它的重要。好奇不必说。它重要在哪里呢?这就是研究任何一种文化,都离不开它的宗教理解。如果你不理解一个民族的宗教,也就不能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古老的文化,这个问题越突出(我记得是沙畹老前辈吧,他好像讲过类似的话)。 在《读书》杂志上,我写过两篇小文章。我说,在二十一世纪,在我剩下不多的时间里,我想研究中国古代的“现代化”。它包括三个小题目:“绝地天通”、“礼坏乐崩”和“兵不厌诈”,都是讨论“中国特色”。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讨论中国宗教传统的特色。这两篇文章是我为我的小书《中国方术考》修订版和《中国方术续考》(东方出版社,将出)写的前言,带有自我广告的性质,所以有点crazy(广告都很crazy)。前者专讲方术,后者兼谈巫术和礼仪。它们构成了我讨论中国早期宗教的三个不同视角。 “绝地天通”的故事,是收于《国语·楚语下》。它是以重、黎分司天地讲祝宗卜史一类职官的起源,特别是史官的起源(包括司马迁这一支的来源),因而涉及到宗教发生的原理。故事要讲的道理是,人类早期的宗教职能本来是由巫觋担任,后来开始有天官和地官的划分:天官,即祝宗卜史一类职官,他们是管通天降神;地官,即司徒、司马、司工一类职官,他们是管土地民人。祝宗卜史一出,则巫道不行,但巫和祝宗卜史曾长期较量,最后是祝宗卜史占了上风。这叫“绝地天通”。在这个故事中,史官的特点是“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它反对的是天地不分、“民神杂糅”。可见“绝地天通”只能是“天人分裂”,而绝不是“天人合一”。 因为我们尊敬的张光直教授,他讲萨满主义的文章引用和阐发过这个故事,现在大家都很熟悉它。张先生的解释是美国人类学的解释。他相信东亚和美洲在文化上本来同根同源,因而参照印地安巫术讲中国早期宗教。对上述故事,他看重的是“巫”。吉德炜(Dadd N.Keightley)教授也讨论过这个故事。他不是人类学家,而是甲骨学家。从甲骨卜辞看“巫”,他也相信中国早期是巫的世界。因为西方汉学家都相信卜辞是“商代的史料”,当时的“史料”既然整天都讲占卜和祭祀,不但有一大堆贞人在那里卜,而且王本人也参加卜,这些贞人像巫,王也像巫,而且是最大的巫,当然他要相信那时的社会,情况就像西方人熟悉的那样,其实是由神职人员统治,由神职人员为第一等级。前两年,我在英国和美国开过两个会,会议主题都和宗教有关,指定话题都是萨满主义。在伯克利的会上,我记得有一位评议人,她说“萨满”本来是个通古斯概念,为什么你们的用法就像“万金油”(当然这是我的转述),什么时候都可以用,什么地方都可以用。我说你的问题很好,这正是我想向西方同行请教的问题,因为我发现,在西方,这个话题太流行,特别是搞艺术史的,他们的热情更高,其实我对这类说法并不赞同。在我的发言中,我想强调的是,对于研究中国宗教,巫术虽有一定重要性,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考虑礼仪和方术的意义。特别是对商周以来的宗教,巫术是太低的估计。我们的发展水平,哪怕是商周时代的水平,怎么能用热带丛林式的东西去解释呢?我的看法是,对于重建早期中国宗教,我们最好是像二郎神,脑袋上有三只眼。而且在这三只眼中,我更看重礼仪和方术。如果只有巫术一只眼,肯定看不清。 下面让我做一点解释。 (1)巫术。以“高级宗教”看,当然不算宗教,或者只能算“低级宗教”。但它对研究早期宗教确实有用,特别是对研究礼仪、方术的起源很有用。比如巫术包括祝诅和占卜两个分支,前者发展为礼仪,后者发展为方术,就是比较明显的事情。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巫术在礼仪、方术发达起来之后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民间有很大影响,和“左道”的概念(类似西方所谓的“异教”或“邪教”)一直有关,汉以来的律令都是禁之惟恐不及,害怕借它煽动造反(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不是宗教的考虑)。而且同是巫术,前礼仪、方术时代和后礼仪、方术时代,情况也大不一样。后世的巫术是屈从于礼仪、方术,受贬斥和压制的,善的一面(白巫术)被取而代之,恶的一面(黑巫术)被渲染突出,整个形象被“恶魔化”。比如汉代的巫吧,台湾的林富土先生做过研究。汉代北有胡巫,南有越巫,全国各地也有各种各样的巫。这些巫不但地位不高,早就是祝宗卜史的附庸,而且经常受迫害,情况和欧洲中世纪的猎巫相似(但不是宗教迫害,而是政府迫害)。萨满说不但不能解释后一类巫术,也不能解释礼仪和方术,特别是礼仪、方术和国家的关系,以及它们的社会政治意义。这是我不赞同用萨满主义解释一切的原因。 (2)礼仪。当然比巫术要高,但也不能等同于宗教。“礼仪”在中国很重要,这点早期传教士看得很清楚(因为他们有宗教立场,有宗教敏感,有传教可行性的实际考虑),比我们现在看得还清楚;但“礼仪”是什么,是宗教还是非宗教,他们争论很大(著名的“礼仪之争”)。中国的礼仪,有国家大典(封禅、郊祀之仪和各种朝仪),有民间礼俗,有道教科仪,当然和宗教崇拜有一定关系。但中国的礼仪是既拜神,也拜人,早期是拜“天、地、祖”,晚期是拜“天、地、君、亲、师”。“天”、“地”当然是神,但“祖”或“君、亲、师”却是人。总趋势是“天地”淡出,下降;“祖”变成“君、亲、师”,上升。秦汉以下是家庭为本,大家没有共同的“祖”,忠君孝亲尊师是读书人所奉,他们崇拜的是皇上、父母和老师。愚夫愚妇才求神拜佛(特别是妇女,包括皇帝的妈妈和老婆)。因此利玛窦说我们宗教感太差,佛教、道教只是儒家的两翼。这没有错。鲁迅在《我的第一个师父》中说,龙师父的屋里有块金字牌位,上面写的就是“天地君亲师”,这是中国礼仪的特色,早在《荀子·礼论》中就有类似说法。我们中国,士农工商,读书人是头等公民。四民之中没有僧侣,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我们不能说中国的礼仪就绝对不是宗教。我们既不能说礼仪就是宗教,也不能说礼仪就不是宗教。这好像是个大麻烦。我看,这对研究宗教不一定是坏事,反而可能是一条好的思路。 (3)方术。方术也是“四不像”。它不但和巫术有关,和道教、前道教有关,而且和中国历史上的科学也有不解之缘。因为天文历算和针石医药,我们今天叫“科学”,原来却是属于方术的范围。可惜的是,现在研究科学史的,他们的科学观念太强,总是把它当作“伪科学”。我对方术的看法不是这样。我认为,这是现代对古代的偏见。比如李约瑟(Joseph Nedham)的之中国科技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s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就是带着“科学”眼镜到中国找“科学”。他倒是帮我们找了一大堆“科学”,也提高了我们在科学史上的地位。但这些“科学”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很多都是出自《道藏》和其他方术类的古书,都是从“伪科学”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的。只不过,人们总是淘出金子就忘了沙子,以为金沙不是沙。其实如果没有淘金者,金子原来也是沙。更何况,“科学”和“方术”的关系比金、沙的关系还复杂,我把它们比喻为“五花肉”,几乎设法割开来。关于方术,我发现,它的各种门类,后世的小术往往原来是大术,后世的大术往往原来是小术,后来居上,数典忘祖,这是普遍规律。比如占梦、祠禳,后世是小术,但它的来源最古老。卜筮在商周地位很高。另外,它的各种门类还有交叉感染的趋同和节外生枝的分化,其中也包括比较“科学”的方术和其他方术的分化。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明白,不仅古代的方术和宗教有不解之缘,而且就是近代的科学也和宗教有不解之缘。“五四”以来,大家有一个误区,就是以为“赛先生”的工作是反宗教。但我们不要忘记,利玛窦到中国传教,他所借助的正是科学。他说科学是传教员有利的武器。现在我们北大一带、中关村一带,有一帮“知本家”和“知本家”的鼓吹者,他们就是一伙“scientific cult”的传教士。这种宣传,近来甚嚣尘上,它和大家说的“伯乐买驴”是一回事儿。汤一介先生最近有篇文章,批评当前的“重理轻文”,“重利轻文”,窃北大之名,夺北大之魂,是何心肝,我深有同感。 对于早期宗教,有不少问题值得研究。因时间所限,这里只能把值得研究的课题,浮光掠影讲一下: (一)新石器时代 有些考古学家说考古有局限性,早期的东西没文字,不能研究精神领域,研究也太危险,但俞伟超先生也是考古学家,他不这么看,我也不这么看。因为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两种考古现象是和宗教有关,一是祭坛,二是卜法。新石器时代的祭坛,有内蒙包头阿善、辽宁喀左东山嘴、辽宁建平牛河梁、浙江余杭反山和瑶山等处(四川郸县古城村,湖北天门石家河,湖南澧县成头山,据说也有祭坛,但材料未发表,还要核实)。卜法,一般以为是商周时代的事,但考古材料表明,它是在距今约九千到三千年前的时间范围里逐渐发展起来的。骨卜在距今五千三百多年前就已出现。龟卜虽然稍晚,但与之有关的“葬龟”,比如贾湖葬龟,年代可以早到约九千年前。这些现象都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一直能延续到眼皮底下,比如龟卜,明清还有。祭坛,最近还修,北京这儿就修了一个。 (二)商代西周 巫鸿教授写过一本书,是讲中国古代的“纪念性”。西方的“纪念性”主要是建筑类的遗迹,它在中国,早期东西太少,所以巫鸿拿器物来顶替。其实这样的东西并不是绝对没有,问题是看你怎样发现和研究。中国古代的礼仪建筑或宗教建筑,笼统地说,是“坛庙”,但“坛”是统称,细别有“坛”(堆土为坛)、“■”(除地为■)、“坎”(挖坑为坎),“庙”也有不同内涵。在过去的考古发现中,有些器物是出土于山川附近,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者有个坑,或者连坑也没有,被人误以为是墓葬或窖藏,其实是古人祭祀山川的沉埋遗迹(山曰埋,水曰沉)。比如辽宁喀左和湖南宁乡发现的青铜器,就是这样的遗迹、遗物。 另一方面,卜筮的发展也值得注意,可以说是这一时期最重大的发展。卜辞不是历史,而是占卜记录,它涉及“天”、“帝”的区别、巫和祝宗卜史的关系、各种祭祀和方术,其实是研究巫术、礼仪和方术的一手材料。我们从这些材料看,商代的巫地位并不高,商王也不是大巫。筮,则有十位数字卦的发现和研究。其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揭示了《易经》出现的背景,也揭示了“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出现的共同背景,即两位数字卦是从十位数字卦发展而来。我叫“跳出《周易》看《周易》”。 (三)春秋时代 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我们的了解和研究还很不够,但文献材料却值得注意。如《左传》、《国语》中有不少巫术、礼仪、方术类的材料,弥足珍重。比如就拿方术来说吧,它们讲筑的地方很多。过去研究《周易》的人,他们都对《左》、《国》筮例非常重视,汲家《师春》就是辑录这类拉例。它们是以《周易》为主,但也有两条,是和《连山》、《归藏》有关,可见是“三易”都有,确如《周礼》所记。王家台秦简《归藏》的发现也证明,“三易”是类似系统,它们和早期的十位数字势是不一样的。不仅如此,书中讲筮也讲卜,卜、筮是相袭而用,这与《周礼》的记载也是吻合的。其中有些卜例,比如“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与新近发现的王家台秦简《归藏》相似,也是重要信息。说明每个时期的占卜总是趋同和相互匹配。此外,它们还经常讲占梦,并涉及占星、候气、风角、鸟情等其他方术。特别是书中有些话和睡虎地秦简《日书》相似,可见到春秋晚期,择日之术也热闹起来。它们对上推西周时代的情况,下联战国秦汉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四)战国秦汉 研究这一时期,我看有一篇东西最重要,这就是《史记·封禅书》。当然离不开的还有《汉书·郊祀志》。当年沙畹翻译《史记》,首先看中的就是这一篇。后来,他登泰山,写泰山,研究“投龙”,我想都和这一篇有关。凌纯声提倡研究“封禅文化”,源头也在这里。从《封禅书》和《郊祀志》,再加上《汉书·地理志》,我们可以知道,西汉领国家津贴的祠畸有七百多个,遍布全国各地。它们当中有些是秦代和秦代以前更古老的祠■。前几年,我做过一点考证,把有关考古发现做了一番总结(如甘泉宫、后土祠、五■、八主祠等等)。我发现,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研究这个问题,它的意义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于汉武帝的大兴祠■,是个兴立“国教”的运动。它在早期宗教的发展上是至关重要。因为从根本上讲,它是战国秦汉时期“国际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秦始皇的车书一统和整齐法律只是第一步,它解决的只是制度层面上的东西,思想文化统一不了。汉武帝的第二步是统一思想。这个统一包括两方面:学术和宗教。过去大家看重的是“罢溯百家,独尊儒术”,即他的整齐学术,而不太重视他对礼仪、宗教的整齐。因为大家对秦皇汉武的海外寻仙、五岳封禅和巡视大江南北,一般都持否定态度,觉得迷信荒唐,劳民伤财。再加上这个运动虽然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到头来还是“雨打风吹去”,以成败论英雄,大家也看不起。我觉得,这一评价似乎可商,恐怕对它在“国际化”大趋势上的意义,对它在收拾人心、完善控制方面的意义估计不足。汉武帝的失败,原因很多,这里不能讨论,其中有个关键人物是王莽。王莽是儒生,他把武帝时期的巡狩封禅取消,大郊祀改成小郊祀,有很多引经据典的借口,是继“政治翻身”和“学术翻身”之后,儒家取得的又一胜利(秦汉制度创设的每一波,都有儒家的反动)。他对秦汉礼仪的改造,虽然也是昙花一现,但留下的影响不可磨灭。从此皇帝不必远足,只要在家门口祭招就可以了,远一点可以派员致祭,再远一点可以遥祭。它是后世郊祀所本(北京六坛就是由此而来),在宗教史上也是重大事件。出土新莽文物很多,值得专门研究。最近我到青海,还调查过他为西海郡立的虎符石匮。我们从这些文物看,秦皇汉武的“国际化”还在继续。但它既是“国教”运动的延续,也是“国教”运动的终结。战国以来的理性主义,政治设计方面的理性主义,终于达到了它的极限。王莽失败后的东汉是“宗教真空”,所以有道教的兴起和佛教的输入。这是顺理成章的发展。这以后,中国宗教才“言归正传”。 与汉代兴立“国教”的运动有关,还有一个问题也为我关注,这就是太一崇拜和三一崇拜的考古研究。这方面的材料已经很多,比如最近发表的郭店楚简,其中就有《太一生水》篇。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太一”神既是众星所拱的宇宙中心,也是造分天地、化生万物的终极概念,即无所不在的“大道”。它是没有人格的神,因此比较适于作普世性宗教的最高神抵。这和上述“国教运动”是匹配概念。在武帝诸相中,祭祀太一的甘泉宫最尊。“太一”与基督教的God有一定相似性。当年“礼仪之争”,有人就说,利玛窦取自《诗》、《书》的“上帝”是误译,远不如汉代使用的“太素”。其实“太素”就是“太一”的另一种说法。另外,和“太一”的概念有关,“三一”的概念也很重要,应即道教“三官”所本。它和基督教的“三位一体”(Trinity)概念也有一点相似。当初基督教以“景教”为名传人中国,就是以“三一”翻译“三位一体”(唐《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可见中国也有过一些类似西方的发展。 (五)东汉以来 我们终于有了道教和佛教。研究道教和佛教,我不懂。但作为外行,我有外行的考虑。第一,是前道教的研究。比如符篆,不仅东汉魏晋时期的出土物很多,而且有些早期图像也是起符■的作用,如马王堆帛书中的《避兵团》,其实就是早期的符■;“三天”,见于楚帛书;“三一”和“三官”可能有关。特别是沙畹热心的投龙简。这种东西过去出土很多,泰山、华山、济源有投龙碑,嵩山、衡山、武当山、太湖、西湖、鉴湖有投龙简(包括金龙),但它们都是唐、五代和宋元明清的东西,更早的发现没有。只是最近在华山出土了两件带长篇铭文的玉版,即我向学术界介绍的秦■祷病玉版,我们才发现,这类传统其实在道教以前就存在。 另外,佛教传人过程中,二教的相互创造也是大问题。道教虽出本土,但非全部原装,有不少方面是受佛教影响;佛教虽为外来,也有许多入乡随俗的改头换面。特别是它们的相互攻讦,本身就是一种相互学习。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只有了解其背景,知道哪些是各自原有,才能知道创造在什么地方。这些当然离不开原佛教的研究,也离不开前道教的研究。比如我对道教《黄书》的研究就是一个尝试。我是以东汉流行的“房中七经”和有关流派作解读背景,然后拿解读结果和县无谶东传的密教房中术做比较。本世纪上半叶的丝路探险曾经导致了石窟寺艺术和敦煌释、道文献的研究,法国汉学在这方面有很大贡献。在中国的考古学研究中,佛教考古比较突出,道教考古还有待建设。很多问题的探讨还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最后,我想说明一下,我的研究很强调过程的“连续性”,我喜欢淆乱古今,并不认为古代和现代真有天壤之别。我们现代人老是喜欢以“现代”傲视“古代”,认为只要不在“现代化”的时间表里,一切就必定十分古老,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而且对时间,也是零切碎割,务求精确,把刻舟求剑叫“科学性”。对这样的“时间狂”,我是不能认同的。《红楼梦》上有句话,叫“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第二十四回,贾芸引俗语),即同龄不一定同辈,同辈也不一定同龄。固定的时间表并不一定有用。 关于中国早期宗教的思考,有一个问题很重要,就是我们讨论的问题究竟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比如:“黄、赌、毒”是现代问题还是古代问题?“邪教”是古代问题还是现代问题?“五族共和”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它们都是我们讨论范围内的问题。 前些年,我写过一组介绍方术的杂文,叫《方术四题》,其中两篇是《卜赌同源》、《药毒一家》。我用赌博讲占卜,用毒品讲医药,想用短小篇幅,浓缩方术精华(这不是低级趣味,而是高尚话题)。我的话好像很夸张,但句句都是实情,古今中外是打通了讲。在这篇演讲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想提个问题,就是在当今这个上天入地、电脑万能的时代,我们人类怎么这么无能,就连“黄、赌、毒”这样的老问题都无可奈何,“放之而不可收,禁之而不可行”,悲夫! 它说明:古人的问题还困扰着我们,我们离古代并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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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到印度的种姓,先讲两件小事。一位印度朋友曾经向我感叹印度教徒走到哪里也忘不了种姓:他初到北京,去印度大使馆办事,接待他的印度官员跟他交谈了没几分钟,就问他的种姓是什么--他碰巧是个基督徒。另外一位印度朋友曾跟我说,去国外旅行,经常被外国人问到有关种姓的话题,她每觉尴尬。从这两件小事,可以引申两点:首先,印度宪法允诺一个"无种姓"(并列的还有"无阶级")的社会五十多年后,种姓在印度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要消失的迹象;其次,种姓是一个令服膺普遍主义价值的印度知识分子对外感到尴尬的事实。在印度国内,种姓的当代性质及与政治和保留制度的关联不仅是学术界也是公共领域每每牵引出讨论者爱恨交织的情感的一个争议话题。①本文在此仅聚焦于日常生活中的种姓图景。 这里先要作一个概念的澄清。西方语言中的"caste"或中文的"种姓",通常包括了印度本土语言中的两个概念:瓦尔纳(varna)和家提(jati)。"瓦尔纳"梵语原义是"颜色",这个与浅肤色的外来雅利安人和深肤色的当地人的区分有关的词,在吠陀典籍中成为四个人群分类系统的名称--即通常所说的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瓦尔纳系统。根据《梨俱吠陀》中的"原人歌"(Purushasakta),他们分别出生于原人(Purusha)的头、肩、大腿和脚。因而,他们的区分是将社会视作一个有机体的社会功能与宗教功能的区分。简单地说,婆罗门是祭司和知识分子,刹帝利是武士和政治权力代理者,吠舍是商人和农民,首陀罗是为上面三个瓦尔纳服务的人。而"家提"的本义是血统或出身,它是实际的在地的等级性、世袭性的归属性(ascriptive)群体,一个由亲属关系构成的网络。这是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问起一个人的种姓时使用的词。而家提又向下分出次级或次几级的内婚制单位,它们也都被称为家提,其具体名称可能不同的人群还有不同的叫法。因此,当十九世纪英国人开始人口普查并将种姓(jati)列为统计范畴的时候,种姓边界的模糊、不确定性使组织者在如何定义种姓方面难以达成一致,而除了等级上端的婆罗门和下端的不可接触种姓外(就是在这里也并非没有例外),关于种姓(jati)的等级排序尤其是相互之间的等级更是充满了各种相互矛盾、相互竞争的说法并使种姓政治化,使得英国统治者先是放弃了种姓等级排序,接着(1931年普查之后)整个放弃了以种姓作为统计范畴。②种姓的偶成性和中间地带种姓地位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是种姓系统的常态。简单地说,瓦尔纳是跨地区的宏观层面的分类范畴,背后是一套意识形态,家提是各地区实际的种姓和亚种姓群体,本文所使用的"种姓"一般情况下对应于家提:不肯消失的,是实际在地的家提。 本文选取南印喀拉拉邦以检视种姓的今日图景。印度次大陆的最西南角,西边的阿拉伯海和东边的西高止山夹着一片狭长肥沃、绿色掩映的土地,它所出产的胡椒和其他香料早自公元前三千年就吸引了其他文明中人,这就是喀拉拉(Kerala)。喀拉拉邦在1956年印度按照语言重组邦属时成立,由独立前的特拉凡柯尔(Travancore)和柯钦(Kochin)两个土邦和英属马德拉斯省的马拉巴(Malabar)地区组成。今天,这里生活着三千一百多万讲马拉亚拉姆语(Malayalam)的马拉亚里人(Malayali),其中,56.2%的人是印度教徒,24.7%的人是穆斯林,19%的人是基督徒。③1957年,喀邦成为印度第一个选举产生共产党政府的邦--直到1977年的西孟加拉邦之前,喀拉拉也是唯一的一个。而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在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下实现了较高的人文发展指数,包括识字率、婴儿出生率、人均预期寿命、性别比等,被称为"喀拉拉样板"(Kerala Model)的喀拉拉发展经验,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发展研究者的关注。④在全印,喀拉拉都享有"世俗"、"进步"和"先进"⑤的名声。 种姓制度在北部印度已存在了近三千年,但在南部印度历史并没有这么久。在南印达罗毗荼语地区,种姓制度是一个外来的婆罗门群体所引进并获得支配地位的社会制度。在喀拉拉,这个过程发生于八至十二世纪,喀拉拉可以说是种姓制度化最晚完成的地区。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战争等偶然因素,南布迪里(Nambudiri)婆罗门不仅在意识形态领域获得支配地位,而且通过拥有土地,在经济和政治上获得了极大权力,⑥后一点并非全印普遍现象。根据婆罗门的意识形态,众多小王国的王公被视为一个统一群体,即刹帝利。他们是一个人数很少的群体,种姓名称也就是其瓦尔纳名称。在喀拉拉缺少吠舍瓦尔纳,商人的经济功能由犹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这些非印度教徒及后来的依热瓦(Izhava)种姓成员不完全地承担。那雅尔是遍布喀拉拉的有军事义务的土地持有者,由于他们直接为婆罗门和王公服务,被婆罗门归入首陀罗瓦尔纳。在他们之下,被称为"非瓦尔纳(种姓)"(avarna)的,包括了所有的工匠种姓,从事农耕、收摘椰子与制造椰酒(toddy)的依热瓦种姓(在喀拉拉中部和北部另有不同名称),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如普拉雅(Pulaya)种姓、渔民等等。如果说在北印印地语中心地带,"再生"(twice-born)瓦尔纳(即属于婆罗门、刹帝利、吠舍这三个可以举行吠陀仪式和佩戴圣线的洁净的瓦尔纳)与首陀罗之间的区分是重要的社会等级分界线,在喀拉拉以及其他南印地区,这个界限是"瓦尔纳(种姓)"(savarna)和"非瓦尔纳(种姓)"之间的。传统上,为了避免污染婆罗门和其他瓦尔纳种姓,非瓦尔纳种姓在空间的使用、衣着和身体姿态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与婆罗门和那雅尔的联盟不无关系,种姓制度的繁复和严苛在喀拉拉趋于极端。这里不仅有不可接触,还有不可接近和不可观看--对于南布迪里婆罗门,看见一个普拉雅已足以让他受到后者的污染,他们出行时是有那雅尔侍从在前面开道的。这是以包括死刑在内的刑罚支撑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习俗。而秩序的维护和刑罚的执行都是那雅尔的责任。 种姓制度的一个关键特征在于,在一个相互关系的系统中,每个种姓都拥有自己的特权,⑦甚至包含了反抗的权利。被称为"普拉雅恐怖"(Pulappedi)和"马南恐怖"(Mannappedi)的习俗的盛行就是一个证据。普拉雅和马南种姓都属于最具污染性的种姓,根据习俗,他们在一年中的特定季节有骚扰那雅尔妇女的特权。他们的方式是偷袭。只要他们碰到那雅尔妇女,即使没有第三者目击,被碰的女性也会立即大声哭喊宣告,她还要马上躲到某个下层种姓的人家里去以防被家人找到并处死,随后她需要找到某个外国人把她买了去。⑧这样的习俗如同一个减压阀,将下层种姓对上层种姓的报复合法化,同时将其限定于特定范围之内,上层种姓的妇女则成为牺牲品。 另一方面,种姓等级价值也渗透到所有人群包括金字塔的最低层。在传统喀拉拉,不仅下层种姓之间,甚至下层种姓的不同亚种姓之间也遵循污染规则,通常每个群体都认为自己高过邻近的群体。这也使下层种姓在心理上更易于忍受种姓制度。 喀拉拉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前叶的种姓改革运动所动员的群体之广,是印度同时代少见的,这却并不是喀拉拉的种姓制度更为繁复严苛而导致的必然结果。种姓改革运动的最基础的原因,是一个世纪的英国统治⑨极大地改变了喀拉拉的经济面貌:王邦征收现金的土地税,实物地租变成货币地租,土地成为可以自由交换的商品,资本主义种植园兴起,整个经济向现金经济转型。⑩经济领域的变化从基础上撼动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多样化首先摧毁了以往生产单位的集体性质以及种姓的专业性。传统种姓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正是在实物经济和特殊的劳动分工的条件下,土地拥有者与农业雇工和工匠、服务种姓构成了一个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系统。{11}经济生产上的有机结合给予了地方种姓系统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这是种姓制度历史上屡遭异端派别的意识形态攻击而仍岿然不动的关键原因。{12} 在前殖民时代的喀拉拉,种姓与阶级有很高的叠合度,资本主义经济和现代教育的引进,为下层种姓中的少数人积聚财富和从事现代职业提供了机会,下层种姓中首次出现了一个中产阶层,以及一个农村无产阶级。而前者成为下层种姓改革运动的领导阶层,其改革的动因之一,在于革除种姓制度加于下层种姓的限制,为他们的阶级流动消除障碍,也消除对于自尊的损害。对于上层种姓来说,经济领域的变化使传统作为经济和社会生活基本单位的扩展家庭的功能解体,扩展家庭,尤其是那雅尔的母系扩展家庭(taravad){13}在婚姻、财产继承、合法分家等问题上都陷入困局。那雅尔和婆罗门的种姓改革的首要议题在家庭、婚姻、财产继承领域,而下层种姓废除污染规则、争取使用通向寺庙的道路和进入公共寺庙的权利的运动,也得到了上层种姓组织的支持,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抗衡一个活跃的西方传教士群体和下层种姓改宗的压力。在前殖民时代,种姓身份实际上极为碎裂,分割为拘囿于地方的繁多的亚种姓和世系,种姓改革运动的目标之一,是废除亚种姓,将内婚制范围扩大到泛喀拉拉的种姓层面,以实现种姓的整合。因而,种姓改革运动的结果之一是种姓团结和种姓意识的强化。{14} 在全印范围之内,相互依赖的种姓系统自英国统治时期受到影响,变化逐渐发生,并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印度独立后加速。印度的著名社会学家如古里叶(G. S. Ghurye)、斯里尼瓦斯(M.N. Srinivas)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就已经注意到种姓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变化,而迪蒙概括为"从结构转变为实体"。{15}换句话说,种姓系统的被削弱和各种姓的强化,平等竞争逐渐取代等级性的相互依赖,最主要的是现代经济-政治过程的结果。在喀拉拉,这个过程只是发生得更早,并为二十世纪前叶象征领域中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以及五十年代的共产主义运动所强化,尤其是土地改革深刻地改变了农村的社会关系。喀拉拉邦因此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最早革除种姓制度(casteism)的邦。 二 在我做田野调查的喀拉拉南部的耐乡(包含了一个同名的村),乡潘查亚特(Panchayat){16}和村办公室的公务员或村民都告诉我,几个大的社群依次是那雅尔、依热瓦(在全邦,依热瓦和那雅尔是人口最多的两个种姓,约占印度教社群人口的32%和20%)、穆斯林以及表列种姓(Scheduled Castes),不过表列种姓不是一个单一种姓,而是一个由前贱民种姓构成的管理范畴。{17}耐乡的主要表列种姓是传统从事农业劳作的普拉雅、库拉瓦(Kurava),传统从事与爬树有关的活计的谭旦(Thandan)。此外,耐乡有木匠种姓(Viswakarma)、糕点制作种姓(Yogiswara)、寺庙服务种姓(Pandara)、与依热瓦传统职业相同的那达尔(Nadar),理发匠种姓(Velakkithala Nayar)、洗衣工种姓(Veluthada Nayar)等,以及少数几家婆罗门。一些种姓的名字是其传统的职业名称,但这些职业已经完全不能概括相关种姓的成员如今实际所从事的职业了。一些那雅尔家庭曾经是土地所有者,比如我的房东杰格吉万的母亲的扩展家庭,或热米亚的母亲的扩展家庭。热米亚告诉我,她母亲的扩展家庭曾经拥有很多土地,是那一带的唯一一家那雅尔,周围多数家庭是木匠或依热瓦种姓,以前都是为她母亲家干活的。如今,当初她母亲家的土地大多数已经卖掉了。她父亲从地区的副收税官职位上退休后,在一家私人公司做财务顾问,母亲是社会行动分子(activist),曾是耐乡和区潘查亚特的成员,国大党的地区一级干部。她自己是新闻传播的研究生毕业,当时正在找工作,后来她在喀拉拉的一家很有历史的报业集团找到了工作,在其新成立的电视台做记者,每天坐一小时的公共汽车去首府特里凡德琅上班。她的哥哥也是新闻传播的研究生毕业,在喀拉拉的一个私营电视台做编辑。热米亚周围的家庭,有的是农民,有的在镇上做生意,有的在海湾(Gulf,即中东石油国家)打工。那一带现在拥有最多土地的人是一位依热瓦。在耐乡不少家庭像热米亚的家庭一样,已经跟农业无关。 喀拉拉2001年的人口普查调查了劳动力的不同范畴,{18}分为"农民"(cultivators)、"农业工人"(agricultural workers)、"家庭工业工人"(household industry workers)和"其他工作者"(other workers)。上述类别囊括了所有工作--无论全年还是部分时间--人口。分类显示了对喀拉拉经济有突出意义的范畴,显然,喀拉拉缺乏现代工业。上述四个类别在劳动力中的比重分别是7%、15.8%、3.6%和73.8%。这里,所谓"农民"是拥有土地、自己耕种或雇佣工人耕种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而"农业工人"是尽管自己也可能拥有少量土地,但主要受雇为其他人的土地劳作的人。这两类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在农村分别占劳动力的9%和19.6%,而另两类分别是3.6%和67.6%。换句话说,在喀拉拉农村,大部分人从事与农业无关的工作,在人口密集、小镇串连的情况下,更多的人在商贸、交通、服务行业就业。一个庞大的海湾打工人群带来的汇款,刺激了消费的繁荣。在农村,还有一个像热米亚的家庭这样的中产阶级,由律师、医生、教师、公务员、商业、服务业的店主、建筑承包商等组成。 这里所用的"中产阶级"(middle class)是人们自我定位时用到的词,尤其是那些能说一些英语的人。无疑,这里的"阶级"非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它提示了一个不同于种姓等级的另外一种阶梯:阶级立基于经济和社会指标,允许家庭和个人的流动。 阶级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同时具有文化维度。种姓等级和阶级因而在职业的社会评价上形成了相互参照:婆罗门的种姓意识形态视体力劳动为污染性的领域,而鄙视体力劳动的心态也强烈影响到今天喀拉拉的阶级文化。体力劳动成为最没有社会声望的职业,尤其是农业劳工,而他们仍最多地来自表列种姓:传统为农业劳工而至今缺少阶级流动的表列种姓从而成为今天两个系统在底层的交汇点。在喀拉拉,专业职业如医生、工程师、律师、大学教师等是社会声望很高的职业,而政府雇员是最有地位和保障的一般雇佣形式。 维迪亚是我在耐乡认识的一位依热瓦女孩,她告诉我,她的祖父是土医(Vaidyan),父亲做了十几年的宝石采掘生意,之后转到了橡胶,买了不少地经营橡胶种植园。父亲有三个弟弟,一个跟父亲一起经营橡胶种植园,一个在附近某市法院做事,一个是房屋粉刷匠。她有两个姐姐,她和大姐一家四口都跟父母住在一起,大姐是家庭主妇,大姐夫是警察。二姐有本科学历,在读教师培训课程,二姐夫在阿联酋首都做会计。维迪亚自己是物理学的研究生毕业,正在准备一系列的考试,包括空间物理学的博士入学考试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入学考试。她说她本心是想研究空间物理,但家里怕学这个不好找工作,保险一点,读一个教师培训课程,有机会当老师。在喀拉拉,对于女性来说,中小学教师通常是一个有社会地位和经济保障的不错的工作选择。 有社会声望的职业并不一定高薪,如一般公务员和中小学教师;能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的行当不一定有声望,如商贸。那些已经积聚了财富的家庭,可能会让其后代选择有社会声望而经济回报并不太高的职业,以此来提升家庭的社会地位。换句话说,就阶级而言,也有经济阶梯和社会阶梯存在,在哪个阶段选择什么样的向上流动策略因家庭的当下状况而异。由于阶级具有社会、文化维度,新富起来的人要把现金转化为中产阶级地位需要文化建设: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寻求有稳定月薪的白领职业。 三 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听到"家庭地位"(family status)一词。比如,人们告诉我,就读私立英语媒介学校是家庭地位的象征,医生职业是家庭地位的象征,婚礼上新娘的金饰、豪华的房子联系的也是家庭地位。 "家庭地位"是家庭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有地位意味着拥有社会所认可的一些优越性价值。在封建时代,地位的标竿是特权,消除了封建特权的现代有它新的坐标系,与阶级有关。在今日喀拉拉,构成家庭地位的因素是财富与社会声望,而后者主要包括家庭男主人的职业地位和家庭的道德声誉。 财富需要经过有意义的转化,才能成为地位。在喀拉拉,将财富转化为地位的首选是房子。喀拉拉的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特色是房子有自己的名字,至少是那些有像样的砖墙的房子,都在门口的墙上钉一块牌子写着房子的名字。名字或取自人名:夫妻的名字的各一部分或孩子的名字;或出自典故,如从印度史诗中取来的河流山川的名字,不一而足。如果有,人们都愿意把房子的名字用作邮址。房子拥有一个名字便如同拥有了一张脸,透露家庭的信息,而房子本身也成为家庭身份的组成部分。 在传统喀拉拉,修建两层、瓦屋顶的房子曾是上层种姓和有声望的叙利亚基督徒和穆斯林家庭的特权。由于草屋顶的房子容易遭受火灾,1846年特拉凡柯尔的英国驻地代表要求政府重新颁发30年前已发过的通告,准许任何人,无论种姓,以他们喜欢的任何样式盖瓦房。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新富起来的人--比如某个在锡兰(今称斯里兰卡)开咖啡种植园的低种姓成员--开始把他们的钱通过修气派的、从前被禁止的大房子转化成地位。{19}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海湾归人做的是同样的事情。 喀拉拉传统为上层种姓保留的、作为地位和社会秩序象征的房屋那鲁克图(Nalukettu),是用昂贵的柚木作材料的大木房,大到可以容纳150-200人的扩展家庭:两层的四合院式房屋,中间有明亮的内院,环绕内院的是回廊,北厢是厨房和餐厅,西厢是卧室和储藏室,东厢和南厢是为访客保留的开放的厅。{20}这种设计中蕴涵着印度教宇宙论意义的房屋,{21}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随着婆罗门和那雅尔的扩展家庭的分家,而逐渐丧失了其功能,被分割或卖掉。八十年代以来那鲁克图以很快的速度消失,让位给新的小型的房子或拆分给不同的家庭。{22}如今在耐乡已经见不到这种房子了。那鲁克图所代表的时代已然终结。如今的流行样式是海湾归人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引进的欧式别墅:平顶带露台的一层或顶层半边房半边露台的二层建筑,砖混结构,刷着照眼的粉墙,有宽阔的门廊,通常有院墙围出院子。房子有厅和至少两间卧室,有室内的洗手间,一般有两间厨房,大的一间是欧式的,用罐装煤气的煤气灶,长长的大理石工作台,不锈钢的水池,自家的自来水--从屋外的水井里用水泵抽上接到屋顶的大水箱再进入屋里的水龙头,一般有冰箱。另一间是小的印式厨房,有水泥砌的烧柴灶,研磨椰蓉的石磨放在这里。不过当要煮大锅的东西,如做甜食时,这两个厨房都用不上,就在屋后的空地上用三块砖或石头搭个简易灶,烧干枯的椰子树枝。厅里一般有电视,有的人家有VCD、DVD机。从外面看去,很多房屋都是这个样式,它们的差异主要在用料、内部装修和家具家电的配备。最好的房子用大理石铺地,有考究的家具和齐备的家电,最差的是粗糙起沙的水泥地,没有多少家具--换句话说经济实力不够,但仍追求这样的样式。迄今为止,"海湾的钱"(Gulf Money)的一个最大去处,仍是房屋。 在喀拉拉,从任何一个婚礼回来,没去的人首先要问的是:"有多少金饰啊?"在这里能充分感受到人们对黄金首饰的热爱。除了是财富的展示,或许还可以追溯到过去--黄金据信拥有将它所触之物净化的能力,佩戴黄金从前是上层种姓的特权。 教育与职业是地位坐标系中的重要因素。现代教育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殖民时代曾为上层种姓所垄断,从而也曾是权力和特权的象征。而英语自英国殖民时代以来,被赋予了精英的语言的地位。此外,如果说男性的受教育程度直接联系着雇佣的性质和机会,在存在着大量受教育者失业和女性就业率很低的喀拉拉,女性接受高等教育通常也只具有家庭地位的象征意义。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不止一次碰到人向我介绍他家庭主妇的妻子:"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She is educated)。 今天,我们可以说,与欧式别墅相联系的,是现代化与物质的进步,以至消费主义;也可以说,家庭地位坐标系显示了浓厚的中产阶级特征。不过指出这一点也是有趣的:房屋、黄金、教育和政府职业,这些今日地位坐标系中的重要象征,都有一个曾是特权的历史。 四 那么,在今天的家庭地位坐标系中,种姓背景具有怎样的意义?首先,种姓等级价值是否还存在? 在婆罗门的意识形态中,种姓的等级地位是一个以宗教纯洁与不洁为核心观念的仪式地位。{23}衡量种姓之间相对地位的最重要指标是看谁从谁那里接受食物和饮水:如果甲从乙手中接受食物或饮水,或接受来自乙家的食物或饮水,意味着甲的种姓地位与乙平等或低于乙。同时高种姓也视与低种姓同桌吃饭为禁忌。因此,倡导平等的种姓改革运动常有的活动便是举行不同种姓的共餐大会。在耐乡的历史上,种姓改革运动期间,一些下层种姓成员针对凡镇的旅店、茶店不允许下层种姓进入曾经发起抗议事件。{24}今天,喀拉拉的任何旅店、饭馆、茶店,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进入。我在田野调查期间参加过多次婚礼。除了基督徒在教堂举行仪式(宴席租用其他饭厅举办),其他人的婚礼仪式一般都租用专门的礼堂(auditorium)举行。婚礼仪式如同一出戏,在礼堂的舞台上上演,参加婚礼的人坐在台下的观众席里观看--除了亲戚,承办婚礼的新娘家庭一般都广泛地邀请邻居和熟人,他们参加婚礼但不一定都送礼。每次都是,舞台上的仪式一完,大家就争先恐后地涌向饭厅去吃席,晚了就只好等第二拨、第三拨。在这样的宴席上,不同种姓的人同桌吃饭是很正常的事。我和表列种姓女孩乌玛一起吃过三次同村人的婚宴,两次是穆斯林的,一次是一个寺庙服务的潘达拉(Pandara)种姓的,婚宴上我没有见到有谁避让谁。 在独立后的喀拉拉,主持寺庙仪式也不再是婆罗门的专利,任何种姓的人只要通过学习获得了相关资格都可以申请担任。这是宗教纯洁与污染观念和瓦尔纳制度在公共领域不再有效的有力证据。 2006年1月,具有很大政治影响力的那雅尔种姓组织"那雅尔服务社"(Nair Service Society)的总书记帕尼卡尔因要求管理公共寺庙的"特拉凡柯尔庙产委员会"(Travancore Devaswom Board)停止任用非婆罗门祭司,而在报端引发了一段时间的激烈争议。左翼政党斥其言论为历史的倒退;同样具有很大政治影响力的依热瓦种姓组织"斯里那拉雅那法传播会"(Sree Narayana Dharma Paripalana Yogam)总书记称那雅尔服务社不尊重法庭:最高法院在三年前的一个案例宣判中指明,任何能够熟练主持寺庙仪式的印度教徒都有资格担任祭司;正在与那雅尔服务社就其他议题密切磋商的国大党也要出来澄清该言论只代表帕里卡尔个人意见。婆罗门等上层种姓组织与帕里卡尔站在一起。报纸的读者来信也分成了支持与反对的两派意见,支持者的理由是尊重宗教传统与习俗,反对者认为这是要恢复种姓特权和种姓制度。最终帕尼卡尔修订了自己的立场,称自己不是坚持所有的传统和习俗都不能改变,称非婆罗门可以主持寺庙仪式,条件是他们要取得权威的资格认证。{25}在独立后的喀拉拉,对种姓特权的辩护在公共领域久已失去合法性,但近年来,携带着保守价值的宗教传统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增加的趋向,上述争议也反映了这一态势。 下面我要讲的一个微型戏剧对于理解今天的社会关系可能有启示。我在热米亚家曾经碰见一位五六十岁的大叔拿着出了问题的手机找她丈夫帮忙,听说我是从中国来的,也冲我颔首微笑。他走后,热米亚告诉我,他是附近的一位婆罗门,以前在庙里做普加师(Pujari){26},儿子在首府某机构上班,给他买了部手机,他不会用,经常就出了问题,一出问题就来找热米亚的丈夫,因为热米亚家是周围唯一一家那雅尔,他只信任他们家人。热米亚笑说他说来就要来,完全不管是大早上还是大晚上,人家是不是不方便。不过我看到热米亚和她丈夫对他还是很客气很耐心的。此前我刚采访过乡潘查雅特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表列种姓代表,他从十几岁就参加政治,因为循循善诱,大家给了他一个昵称:"麻什"(maash)--马拉亚拉姆语对老师的称呼(西式学校引进了英文称呼,今天的学校中男教师被称为某"Sir",女教师被称为某"Teacher")。热米亚跟他也很熟。热米亚说,"麻什"也住在这一带,他知道这位婆罗门不会用手机,经常就把他的手机设置给改了,然后婆罗门就来找她家人。要更好地理解类似的微型戏剧,还要提到,我采访"麻什"的时候,他问我,我看见他就知道他是表列种姓吗?我说不是。"麻什"提醒我看他一尘不染的白衬衣,还有里面的白色背心(衬衣里面穿背心在这里是比较少见的),告诉我他有12件这样的白衬衣。这段对话的上下文是他说今天的人都倾向于奢侈浪费的生活方式。 在田野调查的时候,我体会到,不仅当面问人家的种姓是不礼貌的,就是种姓(jati、caste)这个字眼也是不适合出现的。我曾经向房东十三岁的儿子吉特在教辅中心的老师桑多什打听他的家族寺庙的情况,其中问到是不是供着他的种姓的神。桑多什走后,在一旁听了我们对话的吉特冲我发火,说你干吗老说"你的种姓你的种姓"?吉特是个敏感、骄傲的少年,是我的好朋友,在很多事情上也是我的试金石。我于是知道"你的种姓"是个刺耳的字眼。实际上,我一直没好意思问桑多什的种姓是什么,甚至也不好意思问吉特,后来桑多什自己说到他的种姓名称是维西瓦卡尔马(Viswakarma),一般对应于木匠,他用了一个更体面更现代的词来翻译:建筑师(architect)。我也注意到,表列种姓的女孩乌玛对我说到自己的种姓时说的是"我的社群"(my community)。有敏感的平等意识的人通常也不会向我说到他人的种姓。在日常语境里,"种姓"一词让很多人不自在。在吉特式的反感中,"种姓"联系着他所否定的价值和态度--他生长于一个会请一位普拉雅妇女做饭的、真正革除了种姓等级意识的那雅尔家庭;在乌玛式的回避中,"种姓"与等级的关联对于她仍是一个深重的阴影。这一不自在表达了公共话语与私人现实的张力:种姓等级价值即便从公共领域退却,却没有就此消失。人们在公共场合共食,但去到传统比自己种姓低的人家里吃喝的事,还是很少。 拉吉万大伯曾跟我说,他受邀去参加了一个表列种姓的婚礼,婚礼在家里举行,他是到场并吃了饭的唯一一个非表列种姓,他为此也感到骄傲。我知道他是村里一位受人尊敬的国大党工作者,那雅尔,曾经还给一位做手术的贫穷的表列种姓邻居输过血。那雅尔,瓦尔纳种姓中的主导群体,一般被认为是传统价值的维护者,像拉吉万这样的人,无疑代表了其中"进步"的部分。 表列种姓仍是一个被标记的群体。我曾跟着热米亚回她家,沿路许多女人小孩都跟她打招呼,她说小时候她家是周围小孩子聚集玩耍的中心。毫无疑问,她家是个很开明、很受尊敬的上层种姓家庭。但她说她奶奶是个很老派的人,每次来她家,都要被她和她爸爸数落,因为奶奶不让表列种姓的人进她家家门,而来她家找她父母的什么人都有。但表列种姓自己对身份也是很有意识的。热米亚说,她家附近小路边有一家表列种姓,她和她妈经过的时候,如果这位妇女原来在路边,就会赶快进屋躲起来--无疑是污染习俗的遗绪。她妈曾对这位妇女说不必这样,但后者说不这样是"不合适的"。附近的表列种姓从不碰触她家人的身体,也不摸她哥哥的小孩。 热米亚曾告诉我,在学院里,大家一般能从肤色相貌、衣着、言谈举止判断出谁是表列种姓的学生(比如说,肤色深、衣着过时、自卑--但我不全信,因为我有相反的例子,此处不述),有少数学生还是会跟他们保持距离。她说她有一位出身正统那雅尔家庭的朋友,她绝不从表列种姓同学手中接受入口的东西,包括水和糖果。这也是很不寻常的--在最具平等主义色彩的学院亚文化中,同学分食成习,热米亚说她班上共有十多个同学,经常只有两三个带午饭,十多个人就分食这两三份午饭,一个煮鸡蛋会被大家一人揪一点。她的这位朋友从不挨着表列种姓同学坐,如果一条凳子有表列种姓同学而又不得不坐,她就会让热米亚坐中间隔开她和同学;她对表列种姓同学的母亲直呼其名,进人家门不脱鞋。热米亚说她曾经劝说这位朋友不应该这样,该女孩简单地回答,她做不到。 在喀拉拉,很少有针对表列种姓的集体公开的排斥甚至暴力,如同在其他地方的报道中仍会发现的,这和喀拉拉种姓改革运动的历史和进步的政治有关。但种姓歧视仍在个人的层次存在。前面"麻什"向我展示他的白衬衣白背心的细节也提示,已经加入主流社会的表列种姓,也可能仍有一种情结。实际上,许多从前的非瓦尔纳种姓,对于自己的种姓身份也都有一种微妙的不自在。种姓等级仍是一个可以被轻易唤起的阴影中的存在。从前的上层种姓更有资本无视种姓等级和种姓身份。 在喀拉拉的印度教社群中,依热瓦种姓是寻求并取得了相当的阶级流动的典范。然而取得中产阶级地位并不意味着社群背景就失去意义。我在特里凡德琅时住的斯里那拉雅那街区(Sri Narayana Nagar),其名字来自上个世纪前叶出身于依热瓦种姓的社会改革家斯里那拉雅那导师(Guru),他著名的普遍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口号"一个种姓,一个宗教,一个上帝",马拉亚里人耳熟能详。反讽的是,作为街区的名字在现实语境中却传达了明显的依热瓦色彩--的确,居民大部分是依热瓦种姓,有少量基督徒(首府不乏种姓聚居的街区)。我在这里的房东、基督徒朋友艾琳告诉我,正因为名字的依热瓦色彩,街区的自治组织居民协会曾讨论是否改名并征求居民意见,结果是一半人赞成改名,一半人反对,最后不了了之。这说明,这些已经向上流动到城市的依热瓦中产阶级(大部分是政府雇员)中,至少一部分人希望淡化自己的种姓背景--显然不是因为这个种姓背景太有声望。人类学家欧塞拉夫妇在他们关于依热瓦种姓的社会流动的专著中揭示:种姓世袭的职业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种姓的本质化身份的标志,即使依热瓦种姓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向上流动,内部形成了一个中产阶层,依热瓦作为传统的造椰酒者(toddy tapper),与醉酒和酗酒相联系的社会形象仍如鬼影随形,而以家庭为单位的向上流动时常遇到种姓背景的限制。{27} 一个基督徒朋友曾经这样说到一个依热瓦家庭:"在他们的社群中她家很有地位。"因为社群背景并未完全失去意义,使得这位朋友自觉不自觉地不进行普遍的比较,而是安全地把比照范围放在该家庭所属的种姓之内。 五 上面提到的家庭的交往圈除了本社群的亲戚之外,其朋友和同事的圈子都是跨社群的,基本上是同阶级的。但是,回到家庭最核心的领域--婚姻问题上,她的家庭还是要从本社群中为她挑选配偶。 从喀拉拉的历史可以看到,种姓的地方性世系内婚制和母系群体在内婚之外制度性的外婚形式--与比自己种姓高的种姓的男性的"结合"(sambhandam)--一直延续到英国殖民晚期。在种姓改革运动中,那雅尔谴责婆罗门的"专制",致使自己社群的女性沦为了他们的"妓女",他们号召所有那雅尔种姓拒绝婆罗门,采取严格的种姓内婚制。而婆罗门家庭长子之外的余子们同样在争取娶婆罗门女性和成立家庭的权利。经过了改革运动和一系列立法变更的喀拉拉,母系家庭和制度性上攀婚(顺婚)已不复存在,内婚单位扩大到泛喀拉拉的种姓层面。自然,宗教和种姓社群内婚的主导规则并不意味着跨宗教和跨种姓婚姻不会发生,而是说,后者乃是这个社会的边缘现象。 内婚制是宗教和种姓社群再生产的关键手段,而它是和安排婚(arranged marriage)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安排婚,是区别于恋爱婚(love marriage)而言,如果说恋爱婚是两个人先有爱再结婚,安排婚则是家庭为子女选择对象安排婚事,自然,父母选择的结果也要征得当事者同意,不管是不是压力下的同意,但其中并没有当事者双方彼此了解和建立感情这一环节。安排婚要考虑的,首先是宗教和种姓社群,也就是把选择的对象放在"自己人"之中;二是社会-经济指标:对于男孩,最重要的是他的职业,女孩的衡量标准并不完全统一,但首先是家庭背景(人们所说的"好家庭"),个人的教育、容貌也是重要的指标,女孩如果有稳定的职业在当今婚姻市场上也是非常有利的条件。另外,星象图(horoscopes)需要匹配。安排婚的一般程序是这样的:父母首先通过亲戚朋友熟人网络帮忙物色对象,在作为第二选择的情况下,借助婚姻中介或征婚广告。父母和当事者合意的提婚,会再次征询亲戚的意见。在双方家庭是陌生人的情况下,彼此对对方家庭情况的打探衡量和关于女方嫁妆(stridanam)的讨价还价就很重要。大致信息随同提亲的动议通过中介人或双方的父亲初次交换。如果接到提亲的家庭觉得可以进行下去,便开始接下来的家庭互访。一般说来,第一次是男孩的父亲和男性长辈到女方家来"相女"(penpakam),女孩要出面向他们敬茶,回答一些简单的询问。这是男方考察女方家庭经济条件、教养以及女孩的人才性格的时候,双方也要交换照片和男孩女孩的星象图以便各自找占星家匹配。男方的长辈可能提出嫁妆的数额。接下来轮到女孩的父亲和男性长辈到对方家去拜访。如果一切顺利,基本上这个时候该确定订婚的日期和细节了。订婚之后,一般半年也就该结婚了。安排婚的场景的突出特点,是男性的支配地位,和女方家庭的处于下风。 我曾经跟房东杰格吉万去参加他的一个朋友的婚礼,他们同为喀拉拉科学文学会(Kerala Sastra Sahitya Parishad,以下简称"科学会"){28}的活跃分子,后者同时是一个英俊的警察。我顺口问:"是恋爱婚吗?"我知道杰格吉万自己的婚姻是恋爱婚。他回答说:"不是。科学会的成员只是比其他人更关心社会,其他方面并没有什么不同。"安排婚作为主流,在左翼、进步的科学会同样如此,在这个方面,进步可能表现在不提嫁妆的要求。不过由于嫁妆关系到女孩家庭的地位,但凡有能力,她的父母都是不会真的两手空空送她出门的。 那些打破了规则尤其是社群规则而仍然要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人,时常便要求助于一些非常手段,比如私奔。我在耐乡的时候就听到这样一个事件:一个那雅尔女孩私奔到泰米尔纳杜跟男友结婚去了。她父亲和叔叔伯伯们极为震怒,因为该女孩一向是乖乖女,学习优秀、性格温和的那种,家里人和亲戚们都没料到会有这种损害家庭声誉的事情发生。女孩曾经向家里告知男友的事:男孩是泰米尔人,她在泰米尔纳杜上大学时的同学,现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不过是下层种姓出身,家里很穷。女孩出身那雅尔的中产家庭,家里自然不同意:低种姓,非马拉亚里人,穷人家庭,这些全不般配。于是女孩没跟家里任何人打招呼就消失了。不过她在特里凡德琅的政府机构有工作,是请了假走的。告诉我这件事的男孩阿尔俊家和女孩家是朋友。阿尔俊说他父亲也是又惊又怒,因为他父亲也一向器重该女孩。我跟他讨论这件事的可能结局:好在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哥哥已经结婚了,如果她还有个未嫁的妹妹,那就惨了,她的私奔导致家庭地位下降,将直接影响妹妹的婚事,妹妹甚至可能因此嫁不出去。就她的情况,最终家人还是会接受的,端看什么时候和解了,其实女孩的哥哥嫂嫂都能接受她的婚姻,毕竟男孩有学位有不错的职业--对于年轻一代,社会与经济指标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女孩自己有工作,在家里也有一定的地位和自主空间,即使暂时不被父母家庭接纳,也能独立出来养活自己。得不到家庭支持的恋爱婚,成功的关键是两个人能够经济自立。 跨社群的婚姻一般都是恋爱婚。跨种姓婚如果是男方的种姓比女方高,阻力相对小一些,以往的顺婚就是这种形式。我听到的那雅尔男性娶依热瓦女性的例子不少,其中也包含了这样的情形:热米亚说她有一个叔叔娶了一个"依热瓦婶婶",她奶奶一直不让这位婶婶进她家门,直到婶婶生了孩子,才松动了这项限制,但仍然不会让婶婶娘家的人进家门。反过来的例子就少得多。不过,我的那雅尔房东的侄女刚刚嫁给了她青梅竹马的依热瓦同学,这桩婚事顺利进行的关键是得到了双方父亲的支持,二人都是印共(马)(Communist Party of India [Maxist])的干部,进步分子。不过亲戚中并非没有人反对,尽管两个当事人和家庭的阶级地位都非常般配。我认识凡镇中学的一位女教师和她的一对漂亮儿女,后来知道,女教师出身婆罗门,与一位那雅尔男子恋爱并坚持结了婚,她的家庭因此为她举行了葬礼仪式(pindam),也就是说从此把她当作一个死人了。不过人们凭经验告诉我,总体来说跨种姓的婚姻是在增长。 安排婚所寻求的,是巩固和加强家庭地位。家庭地位作为一个综合指标包含了社会重要的等级序列,而种姓等级也在这里存活,成为种姓内婚制的一个动力。而种姓内婚制反过来使财富和势力的传承流动不越出本种姓。 对于种姓内婚和种姓身份的一个辩护是,它可以与等级无关,而只与生活方式有关,也就是说,种姓身份可以去除等级价值,纯粹作为一个文化身份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种姓就相当于族群(ethnicity)。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进步的方向。当一个依热瓦女孩告诉我她的社群的"塔利"(Thali){29}是什么样子其他社群的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我感到这个用在宗教、种姓、语言群体的水平划分上的"社群"概念的确可以说相当于族群。另一方面,跨种姓婚遭到的反对主要来自种姓地位相对更高的家庭的事实,又提醒人种姓并不完全是一个水平的文化身份。无论如何,种姓仍被种姓内婚制牢固地维系和再生产。前面提到的热米亚的朋友,在热米亚说她应该从表列种姓同学手中接受吃食的时候,简单地回答她做不到,这样的态度只能说来自家庭私人领域的影响。公共教育系统传授的是普遍主义平等主义的价值,而人在家庭场景中习得有关种姓的身份意识和态度,无论保守还是开明。 可以说,我们在今天的喀拉拉社会里目睹了种姓价值的衰而不绝,尽管经济与社会指标在家庭地位坐标系中具有主导意义。而地位,仍是这个社会持久的关注。参考文献:Cherian, P. J. (1999) ed. Perspectives on Kerala History: The Second Millennium, Vol. II, Part II. Thiruvananthapuram: Government of Kerala.Dirks, N. B. (2001) Castes of Mind: Colonialism and the Making of Indi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Dumont, L. (1970) Homo Hierarchicus: the Caste System and It's Implications,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olson.Fuller, C. J., (1997) ed. Caste Today, New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Jeffrey, Robin (1993) Politics, Women and Well Being, New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Leach, E. R. (1960) Aspect of Caste in South India, Ceylon and North-West Pakistan, London: The Syndics of th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Lemercinier, Genevieve (1984) Religion and Ideology in Kerala, Translated by Yolanda Rendel. New Delhi: D.K. Agencies(P) Ltd.Menon, A. Sreedhara (1979) Soe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Kerala, New Delhi: Sterling Publishers Pvt Ltd.Marriott, McKim (1990) ed. India Through Hindu Categories, New Delhi: Sage. p.169-202.Nellanadu Gramapanchayate (耐拉纳德乡潘查雅特) (1996) Samagravikasanareka(完全发展报告)Oommen, M.A. (1999) ed. Rethinking Development: Kerala's Development Experience, 2 vols. New Delhi: Concept Publishing House.Osella, F. and Osella C. (2000) Social Mobility in Kerala: Modernity and Identiy in Conflict, London: Pluto Press.Srinivas, M. N., (2004) Collected Essays, New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Srinivas, M. N., (1996) ed. Caste: It's Twentieth Century Avatar, New Delhi: Penguin Book India.注释:①参见Srinivas, M. N. (1996), Fuller, C. J. (1997)。②Dirks, N.B. (2001:43-60).③2001年的人口普查数据。见http://www.cencuskerala.org/religious.XIS。④参见Oommen, M.A., (1999)。⑤这些频繁出现于印度公共领域的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在多宗教且宗教氛围仍然浓厚的印度,"世俗"包含了两层意思:包容了所有宗教的,没有宗教偏向的;非宗教的、理性的。而前一层意思居主导地位。"先进"与"落后"最常与人群的管理范畴划分相关,主要指向社会和教育指标;"进步"则包含了世俗、平等主义等一系列现代性价值。⑥Lemercinier (1984: 127-183).⑦E. R. Leach, "Introduction: What Should We Mean by Caste", in Leach, E. R. (1960: 1-10), p.10.⑧ Menon, A. Sreedhara (1979: 67).⑨英国人在十八世纪末首先控制了特拉凡柯尔和柯钦王国的经济,然后通过一系列条约间接控制了政治,王公(Rajah)成为王邦的首脑。马拉巴通过条约直接归英属孟买政府管理。⑩Lemercinier (1984: 193-231).{11}E.R. Leach, "Introduction: What Should We Mean by Caste", p.5.{12}M.N. Srinivas, "The Caste System and It's Future", in Srinivas, (2004: 236-250).{13}喀拉拉进入种姓社会的一个特异之处,是南布迪里婆罗门的长子成婚制和刹帝利、那雅尔的母系继嗣制的形成。在人口繁衍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因新的扩展家庭的分立而分割领地,规范内部冲突,父系继嗣的南布迪里婆罗门形成了只允许长子成婚(一夫多妻)的制度(当然,如果长子的后嗣不足影响到传宗接代,也允许次子成婚),而余子形成了与刹帝利或那雅尔已婚妇女"结合"(sambandham)的制度,这种关系中出生的孩子归于母亲的家庭,父亲不承担责任。这种结合制度直到1936年才从法律上废除。{14}关于喀拉拉的种姓改革运动参见:Lemercinier (1984), Chapter V; Cherian, P. J. (1999), Chapter XI。{15}Dumont (1970: 226).{16}Panchayat原意是"五人长老会",这是传统印度的村落参议机构的名称,独立后的地方自治政府沿用了该名称,现从低到高有乡(grama)、区(block)、地区(district)三级。{17}1935年的《印度政府法案》(Government of India Act)将此前被英国人称为"被压迫阶级"的贱民种姓,以及处于印度教主流社会之外的部落列表,在议员选举中为他们保留席位,这些种姓和部落因此获得了表列种姓(scheduled castes)和表列部落(scheduled tribes)的名称,1950年的印度宪法延续了这一保留原则。表列种姓成为前贱民种姓的一个中立的名称,被他们自己和其他人广泛使用。此外,甘地曾将他们称为"上帝的孩子"(Harijan)。这一名称如今偶尔还能从其他社群的人口中或笔下见到,但由于不能反映他们的真实状况,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这个婉词开始被该群体中具有政治意识的人们拒绝,而另外一个更具自我政治意识的名称,意为被践踏者的"达利特"(Dalit),越来越流行,成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最新的具有政治涵义的名称。 {18}http://www.cencuskerala.org/religious.XIS.{19}Jeffrey, Robin (1993: 205).{20}Menon, A. Sreedhara (1979:129-130).{21}M. A. Moore, "The Kerala House as a Hindu Cosmos", in Marriott (1990: 169-202).{22}Jeffery, Robin (1993: 206).{23}Dumont (1970).{24}Nellanadu Gramapanchayate (1996: 17-18).{25}相关报道见:"NSS statement most retrograde step: VS", The New Indian Express, 2006-1-4, p.6; "NSS showing disrespect to apex court: Vellappally", The Hindu, 2006-1-3, p.4; "Chennithala Chandy meet NSS leaders", The Hindu, 2006-1-8, p.1; "Brahmin priest", (Letters to the Editor), The New Indian Express, 2006-1-17, p.8; "Temple priest", (Letters to the Editor), The New Indian Express,2006-2-9, p.8。{26}印度教祭拜仪式通称Puja,普加师即主持仪式的祭司。{27}Osella F. and Osella C. (2000).{28}喀拉拉重要的民间组织,所发动的以"科学为了社会革命"为宗旨的"民众科学运动"的成就受到国内外的关注和肯定。{29}女性系在脖子上的挂饰,婚姻的标志,一般是黄金的。在喀拉拉,不同宗教和种姓社群的塔利形状、大小、图案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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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森话语"在日本知识界、学术界以及思想文化界已经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其尖锐精到的政治批判和客观公允的历史认识深刻地表达了富于学术良知的知识人对东亚乃至世界问题所进行的全面深入的独立思考。本文作者陈多友教授于2002年10月~2003年10月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赴任教于东京大学综合文化科学科的小森先生的研究室进行学术研究。其间两人曾就许多共同关心的问题或课题展开充分的交流,每次对话都以访谈的形式进行,而且作了录音。以下是其中的一次重要谈话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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