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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乡村研究》第七辑目录
    期刊专递 2010/01/21 | 阅读: 1519
    主题包括,中国革命再思考,政治经济变迁,名村今昔,乡土艺术文化,社会、文化重组,乡研新锐
  2. 伊格尔顿:希望之旅的资源--雷蒙德·威廉斯
    人文 2010/01/23 | 阅读: 1985
    雷蒙德·威廉斯和我都是在1961年进入剑桥大学,他在获得剑桥研究员的岗位之前,曾经做过多年成人教育工作,而我在来这里念书之前,在北部一所现代中学教了一年书。很难说我们两人谁与这个地方更隔膜一些。威廉斯经过长途跋涉才从威尔士的农村工人阶级社区来到这个学院,而这个学院似乎是根据人们在贵宾桌上用餐次数的多少来判断人的(我后来在付出代价的条件下才知道了这些事情)。他的长相和说话不像一个大学教师,更像乡下人,热情而质朴,与上流中产阶级一贯的那种乖巧而简慢的作风形成很大反差。他对教员公用室里上演的那些漫不经心的恶作剧一直很不习惯,甚至多年以后,在为F.R.利维斯写的一篇出色的讣告中,仍然说剑桥是“世界上最粗野的地方之一……到处听到冷酷、卑鄙、残忍的语言”。而我呢?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处于一帮学生的围困之中,他们人高马大,看上去都在二英尺以上,说话像驴叫,看电影时哪怕最平淡的一句笑话都会逗得他们大跺其脚;他们在温馨幽静的咖啡馆里像在群众大会上一样扯着嗓子叫唤。很难说我们两人谁的日子更难熬。  我那时对威廉斯作品仅有的一点了解主要是通过理查德·霍加斯和1950年代所谓“愤怒的年轻人”而得到的,他们现在大都成了畅胃不良的托利党老人了。听他讲课对人是一种极大的解放,就好像从来不曾想到他竟然会站在这种地方,正儿八经,衣冠楚楚,以令人羡慕的口才娓娓道出听者心中如鲠在喉的全部政治感觉。这些感觉不是官方的或学院的,而是人们根本没有想到会在这样一种环境里讲出来的心声。这对听者的震撼之大犹如青少年拘留所(在1960年代初,这一制度才刚刚取消)里一个垂头丧气的少年犯突然惊诧地意识到站在面前讲话的所长大人正在发出转弯抹角但确定无疑的信息:所长也是一个罪犯,是混入所里的内奸。当然,听到自己的价值和本能得到比自己更为细致和精彩的阐发,也是惊喜的一个原因。他把那些价值和本能转变成极其精细的理论问题,但丝毫没有降低听者的接受程度。威廉斯是一个相当文雅端庄的人,通过他这个权威的中介,我觉得自己获得表达自己的权威,并且通过我表达所有父老乡亲的新生,他们从未说过该说的话,从未得到允许说心里话的条件,从为有人愿意多问一句他们想说什么。仿佛最难防范的自发性肠胃反应,现在突然摆在公开竞技场里,为自己的尊严和正当性进行不屈不挠的裱糊。所有这一切与其说是一场学术论战,不如说直接来自威廉斯本人长期的深入思考仿佛这些思想只是从一个异常深沉和丰富的本源发出的比较公开的,听得见的些许断片。我只能称之为他的一种深沉而从容的内在存在,是一种牢牢把握着自身的中心和本根,但远远超越了简单的自我中心主义的人才会有的感觉,我想,每一个见过威廉斯的人都会为之动容。我曾奇怪这种内心的平衡和从而是从哪里来的,我如何才能拥有哪怕一二。随着我对他的了解,后来得知基本上来源于他的阶级背景。是的,他终其一生的政治追求时机上都得益于他早年的团结互助的工人阶级生活所留下的形成性影响,赤诚坦荡,无所疑惧。但是我当时还不能理解这个质朴而娴静的权威何以既温文尔雅又言辞刺人,而且一直到中午都那样,虽然实际上他当时才四十岁。我问自己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为无权无势的人说话,而且说得那样精当和肯定。我只停明白他讲的三分之一,决心把其余的搞明白。  当时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利维斯也在那里开设讲座,他对威廉斯著作的评论是:“这些事情奎尼在三十年代时就已经全做过于,”这是威廉斯本人以他那惯有的无所谓的语气告诉我的。邱吉尔学院的乔治·斯泰纳对他的学生说,威廉斯的问题是他不懂得人类悲剧的惩戒净化力量。英文系的其他人似乎大都把他看做社会学家,走错了院系的门槛,不小心和玄学派诗人搅在了一起。当然,他们研究本质上是人文的东西,而威廉斯却分心于红色的历史鲱鱼,分心于阶级和工业和政治之类的事情,更糟的是还分心于电影和广告和通俗报刊。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天大的反讽,因为威廉斯和大部分同仁之间的最大不同正是一个人文问题,只是方式迥然不同而已。威廉斯的话语直接从人性深处升上来,似乎把包括自己在内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笼罩起来。他的真正过人之处不仅是他说的话,而且是他说话的水平。你不能把他所说的话与感觉到话里饱含的整个丰富的经验背景分离开来。早在“个人的问题是政治的问题”这句口号时兴之前,威廉斯就已经在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中实践着它。他似乎从不相信自己还没有亲自消化、逐步吸收进自身存在里的任何东西。他以一种慢节奏的、稳步的、沉思的方式生活,这一点也很像有些乡下人。他以执著坚定但绝非自命不凡的严肃态度对待自己的整个生活经验。在他周围的那些无可救药的犬儒主义者和急功近利的年轻人看来,他的样子似乎匪夷所思,古怪好笑。他们的经验深度恐怕只是一个迪斯尼卡通人物的深度。关于平顶帽和农民靴子不乏”怒其不争”的评论和指教,甚至有一篇讣告非要拽出“怀旧病”一词给《走向2000年》(Towards 2000)的作者盖棺定论,威廉斯总是非常正确地把这类言谈看作犯病。如果威廉斯使有些人对自已油腔滑舌和政治暧昧的作派感到不安并且有时会因为焦虑的折磨而作出迅速反击,那实在不是他的本意,因为他属于这样一种人:除非有人对他紧迫不放,否则他不会嫌恶别人。  不管怎么说,威廉斯在剑桥没有感受过那些六英尺人的“跺脚和驴叫”。但是他经历过一场战争:中断了英文课程,在欧洲参加武装斗争(在法国时他是一个坦克兵指挥官),然后随着工党政府上台,以幸存青年军人的资格恢复学业。威廉斯也经历过共产党,他在很短一段时间曾经是一名共产党员。他在英国南部的一些农村讲堂里教了几年成人课程,当他1961年回到剑桥时,发现自己很难习惯那里的督学制度,很不适应给那些权势阶层的孩子讲课,他与那个制度保持一段谨慎的距离。然而一个熟见的悖论是,局外之人反而能维护一个地方最有创造性的传统。我指的是剑桥英文系的优良传统,威廉斯在好多年里一直都是这一传统的化身,当然系里的同仁们往往很少知道他到底讲什么。威廉斯以一种新的方式把剑桥英国文学教学的文本细读分析与“生活和思想”研究两股截然分明的潮流合在一起。但是他们所称的“细读”或“贴住语言”被他称为历史语言学,而他们所称的“生活和思想”则被他称为“社会”或“文化历史”。  这一结合蕴藏着丰富的东西,但也并非没有严重的冲突。细读分析绝非不受意识形态的侵染,他对这一点非常清楚。这是一种知性分离和专业化的习惯做法,在无意识深处离不开意识形态的认可,并且严重脱离大部分人的实际生活境况。如果把细读分析与所谓的“生活和思想”研究以至与整个社会文化构成结合起来,那就立刻陷入一种政治矛盾。如何从局外人的角度分析自己的民族呢?难道这样一种认知形式与认知内容没有矛盾吗?这正是《边界之国》(Border Country)中的马修·普莱斯和《第二代》(Second Generation)中的彼得·欧文害怕发生的事情。这种二元对立以不同形式出现于威廉斯的作品中,我在《批评与意形态》(Criticism and Ideology)(1976)中以一种年轻人常有急躁做法把他的这种二元对立草草打发掉了。这种二元对立也就是在“老百姓”和“读书人”、“智性的群体”和资本主义生产的严酷世界、乡村和城市、弥尔顿和邓恩、高雅和通俗之间长期进行的斗争。威廉斯在给利维斯写的讣告中就提到了他著作中存在的这种冲突——利维斯“竭力追求……一种断裂形式,一种不求介入的态度,一种艾略特式的冷漠的机智,但实际上却摆不脱对连续性、献身事业、英国外省日常生活的实在感觉。这种感觉特别强烈,一直紧紧地揪着他”。威廉斯肯定也是在绕着圈子说他自己。尽管我和其他一些人轻易地给他贴上“现实主义者”的标签,把现代主义对平凡性的断然疏远看做一种创造性的政治实验和破坏性的“斩草除根”,但是他对现代主义的迷恋终生不减,与有些人不同,他不会太快地附和争执中的任一方。如果他的后期著作实际上已经抛弃了“贴近分析”(close analysis)世系的话,那不是因为他不擅长那种分析(他非常擅长细读式分析),而是因为那样做付出的政治代价太大了。《文化与社会》是一个勇敢的、扣人心弦的全新尝试,把那种经过严格训练的文本分析与一种共同的社会历史联系在一起。但是它也因此成为前面所述的那种二元冲突的一个绝好例子。而且尽管众人称赞这是一个激进文本,但它是在冷战时代的政治隔绝中写成的,这样一部著作只能为利维斯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留出商讨的余地。威廉斯后来用“第一阶段的激进主义”来概括这部最具原创性的著作的特点,表明一种审慎的自我距离化。  他从“知性的群体”跨进了读书人的知性生活,但这条边界线总是缠绕着他,他终生住在这个“边界之国”。他从哈斯汀斯迁到牛津,只待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准确无误地进入了同样的两难处境:《第二代》开篇即谈牛津大学的那条就便取名的“双镇路”,这条路一边望去是大学的塔尖,另一边过去是考利汽车厂的房顶。当然,威廉斯从来不曾相信过嵌入一个有阶级之分的社会里的这种矛盾会通过学问之道而得到解决,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把这种矛盾看成简单的对立。他最早的论文中有一篇叫做《文化是平凡的》(“Culture is Ordinary"),文中指出如果理解威尔士工人阶级对学问和文化的尊重,就不可能把穿越阿勃加威尼和剑桥之间的边界想象成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在去世前不久我对他进行的一次访谈中还说,当他回到威尔士时,他的威尔士同志们对他评价最高的一点就是他穿越了那条边界并闯入大都市的制度机关这一事实。这个案例并不表明“文化”在边界的这一边,而“社会”在另一边:哺育威廉斯成长的也是一种文化,就像哈代小说里的人物裘德在牛津的情况一样,他很快就感觉到与他在所谓文明的剑桥遭遇到的那些冷言恶语相比,哺育他长大的那种文化更为珍贵。由于威廉斯的推动,文化概念进入了剑桥,而那些有文化教养的人却把这个概念照着他脸上扔回来。文化并不是一个怀旧问题,并不是要回过头去看那些河谷和山坡:《乡村和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谈到了“有机社会”的幻象,然后坚决断然地破除了这一幻象。他曾经轻蔑地说起奈厄·贝温,说认识一个威尔士人需要通过另一个威尔士人才行。我从未见过比威廉斯更尊重理性探询的人,尽管他实际上也像所有人一样知道理性总是不在理性的地方。他从来没有低估知性工具的价值,自己的人民被处心积虑地剥夺了的正是这一工具。所以他才用教育者交在他手里的这种工具转身反击教育者。他用这些工具创造了二十世纪英国最优秀的文化作品实绩,他代表的是那些无缘进入剑桥大学、聆听E.M.W.提亚德就鞋子问题发表高论的人们;  威廉斯不仅知恩不报,以怨还德,而且随着年齿日长,反而逾发勇猛好斗,不依不饶了。那些自由主义批评家曾经张开双臂欢迎《文化与社会》,但对他后来谈的什么第三世界的造反和资本主义的兽行却热情顿减。威廉斯一生的突出特征是他稳步不断地走向政治左派;人们已经谈腻了的一种情形是,某某人由一个年轻激进分子成了中年反动分子,他却令人欣慰地把这句话颠倒过来了。主持《政治与文学》(Politics and Letters)期刊时的早期威廉斯信奉左倾改良主义或左倾利维斯主义,他当时也卷入了战后英国政治冷战;后来折服于早期新左派和核裁军运动的迅速壮大,他在这里找到了朋友和支持者。1962年的小书《传播》(Communicatios)无所疑惧地提出了对传播媒体的社会所有和控制,甚至提出了一些实施细节。到了1966年的《现代悲剧》(Modern Tragedy),五年前的《漫长的革命》(The Long Revolution)里的渐进主义话语已经变成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的漫长悲剧。大约这时,威廉斯为了继续前进而开始后退,重新探究他的威尔士遗产,有意地与“英国”文学和工党政府的新世界拉开距离,这个新世界的文化观来自(C.P.斯诺。威廉斯像许多放逐者一样,必须去发现、甚至是重新发明自己的社会历史,逐步挣脱他已经部分地接纳了的英国和英国文学属性,直至弄清楚他是谁。他在《边界之国》里已经对离开威尔士给他带来的痛苦进行了一定的清洗,现在可以回来了。这些问题全部写进了《乡村和城市》,他推敲这部作品时遇到的困难超过了其他任何著作,因为书中的主题全都触到了他的痛处。一种新的语调,几乎是一种新的感性或感觉结构出现在这部奇异、深刻而又无法归类的作品中。它久久凝视着英国的乡村庄园,从乡村庄园的礼仪和雅趣中读出一部欺诈、犯罪和暴力的反对劳动人民的漫长历史。这时的威廉斯已经见证了越南战争、学生运动和工党政府毛糙的功利主义,他的声音已经出现了变化:不那么温良恭谦让了,不那么讲究有理有节了,不那么谨小慎微瞻前顾后了,而是更干硬、更锋利、更尖酸。在那些政治动荡的岁月里,他的作品变得愤怒冷峭,不依不饶,至少在他的自由主义支持者们看来,他显然有些过分。弗兰克·克莫德给《现代悲剧》下了一个很到位的特定阶级修饰语:“怒气冲冲”。  四年后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Maracism and Literature)标志着正式与马克思主义有了关系,标志着“文化唯物主义”理论的形成。但是看样子不是他最终被马克思主义所占有,反倒是他冷静地占有了马克思主义。(他谨慎地宣布,“文化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相容”的。)他也要把唯物主义不折不扣地扩展到文化实践中去,以如此的彻底性表明他比马克思主义者们更像马克思。但是,如果把马克思主义逻辑如此这般地推向极端,他就会一并抹掉“基础”/“上层建筑”的区别,从而保留一定的批评距离。这是威廉斯的一贯做法:他不仅十分怀疑正统教义,而且也征引其他思想家或暂停一下看看某种影响。作品完全是他自声的,犹如生命是他自己的。虽然他是社交最广的一个公众人物,伯不无矛盾的是他有一种稳如磐石的自给自足的感觉,有时不免范入孤寂。与其说这是被关在外面的人的一种怪异的自省生活,不如说是走在前面的人令人耳目一新的表现;好像让你感觉到,当你拼力到达某个理论高度时,发现威廉斯早已不声不响地占领了那个位置,而且是沿着自己的思路到了那里。当巴赫金产业在斯拉夫符号学家眼里还只是一抹微光之时,他已经是一位“巴赫金式”的社会语言学家了。他早几年就把于尔根·哈贝马斯关于传播行为的主要论点提出来了。他不是人们所想的那种专门的女权主义作家,但是《第二代》对作品、政治、性别以及家庭进行的透彻研究实在出乎一般人的意料。早在写作《漫长的革命》时,在妇女运动出现之前很久,威廉斯就在讲他当时称为“生育和哺育制度”所具有的中心地位,把这个问题看得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同等重要。他拒绝为风行一时的阿尔图塞理论或后结构主义理论而分心,他仍然待在那里,胸有成竹地等着我们,直到我们当中一些较年轻的理论家们更悲哀也更明智地最终从那几条死胡同里折出来,在我们曾经离开他的地方重新和他站在一起。他看见了“此路不通”的标牌,但他不相信它会挡住一条路线。①我从未见他在左派文化圈子里盛行的意义上用过“理论”一词。他的忠实追随者遍及全世界,但他从未想过组织一个“学派”。他的著作在美国传布很广,那里的左派批评家们曾经请我说服他访问美国,但在越战期间他拒绝去美国,此后也只去过那里一两次。他对学术明星的位子不感兴趣,很少或几乎没有感觉到自己是某种“职业”的一部分,而是更喜欢在家里不停地做他的事。  我认为这种特立不群的做法既有长处,也有局限。独立使他有时处于某种自以为是的隔绝之中,把一种怪样的奥林匹亚神的语调或过度防御的架势强加在他的写作中,使他的一些支持者感到灰心,他们本来期望他发起一场更具战斗性的集体的活动。也许是他过分习惯于成人教育那些年里养成的独自工作的做法;也许是他防范剑桥“细读者们”出现的问题。宗派主义使他厌烦,他有办法把最具多元性和最无宗派性的政治方法与一个社会主义者坚定不渝的信念结合起来,有时让人感觉到他这个人真的无法想象其他人竟然会信奉别的东西。如果说含讥带讽式的愤怒是他的作品的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方面就是对人类潜能的信任。他的信任是康慨大度和忠贞不渝的,即使政治权力已经习以为常的对人的蔑视和戏弄也会使他有五雷轰顶之感。这并不是某种感情用掌的乐观主义所使然:威廉斯身上有一种异常冷静的现实主义,它来自某些出人意料的品质,例如他具有行政长官和政治协调人的出色能力。所以他能依自己的经验知道非英雄的普通人能做到什么,听到轻视和贬损他们的话时,他会怒不可遏。对他而言,王子之死算不上什么悲剧,而他的铁道信号员老爹之死才是真正的悲剧,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孝顺儿子,人们可能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人。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相信这些最基本的爱和怜悯和团结的价值将不可避免地取得政治胜利,一个如此敏锐的政治分析家怎么会在黑暗年代相信这些东西?倒不如说他不惜一切代价地坚守这样的信念:这些价值终究是最重要的,它们或许不会获胜,但它们是一切的一切,放弃了这一信念就放弃了一切。他已经知道人类的群体可以是什么样子,在重新建成国际规模的这样的群体之前,他决不会休息。他非常知道亵渎人性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他从利维斯那里继承的最优秀的品质不妨简单地概括为“谦敬”二字。他对威尔士历史进行了研究,从中知道了一个被压迫的民族在最严酷的条件下也会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韧性和活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没有做那么多人做过的事情,他不可能降低自己的希望,不可能在政治上见风使舵地面对现实。他面对“他的”现实。他总是能沉稳地从长远角度看问题,就像他有一次直截了当地说的那样,这种做法能避免“对短期问题作出长期判断”。  威廉斯最不放在眼里的边界是学科门类之间的那些传统分界。到了最后,竟然无法给他的工程起个名字:不像社会学,也不像哲学、文学批评或政治理论,既像“创作的”和“想象的”作品,又像学术著作。在他自己的一系列关键词当中,“联系”(connecting)占的地位可能最高,此外还有“主动”,“复杂”,“困难”,“变化”等等。他是图书馆管理员的冤家和恶梦,三十年来一直对“创作的”和“理论的”写作进行着眼下才流行的解构工作。从《文化与社会》到《关键词》(Keywords),语言始终能引起他的学术激情,但是他对语言意味有非常深入的感觉,往往朝许多方向深入下去,很难称他是一位语言学家。对他而言,词语是浓缩了的社会实践,是历史斗争的场所,是政治智慧或政治统治的贮存器。他对词语有一种凯尔特人的感觉,能感觉到它们的丰富肌质和密度。他自己不仅写作,而且有很多演说,同样有力而富有修辞性,他的演说是认真建构和组织的,而不是临时杂乱地凑在一起。如果说他是一个政治理论家,那也不是那种进行短期分析的理论家(当然在一些特殊问题上,他也能组织起激烈的政治介入),而是像与他同属“文化与社会”传统的从布莱克到莫里斯等人那样,预言性地辨识出整个文化的形式和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属于古典知识分子行列,坚守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而决不固守某种单一“学科”。不过,他不仅避免了专家们的近视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绕开了传统圣贤们的业余道德说教,当然,这并非因为他对文学的具体性和特殊性非常敏感的缘故。利维斯对某些社会文化问题的包容是通过将它们殖民化的方法来实现的,而威廉斯则终于颠倒了这个逻辑,把文学研究的中心拆解或更宽广的文化实践领域。但是他向来首先对写作感兴趣,只不过对写作范畴的含义进行了理想化的改造而已;他从未对这一事实予以说明。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有些同行竟然把他看作对文学作品进行还原的“内容分析家”,因为在他看来,是形式把所有一切连在一起的。他的批评把文化形式从形式主义那里挽救出来,并庭其中发现了社会关系结构、技术可能性的历史和社会决定的整个看待事物方式的突然变化。他能从舞台技术的变迁中追溯到意帜形态感觉的变化,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句法中探察出城市化的节奏。  我觉得威廉斯特别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历史人物。他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十分重要,但他丝毫没有个人虚荣心,这在某种程度是因为他有一种奇异的从外面看自己的能力,按卢卡契所说舶“典型”而不是个体来看待自己的生活。他的生活就是他发自内心所做的一切,他的思想饱含着个人的经验,但他似乎也能把自己非个人地、公允地看作“走过了二十世纪中期那些年代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现代悲剧》)。他既是普通人也是特殊人,这也是他身上的许多悖论之一。虽然从个人来说,他是最大度、最平和的人,待人之热情简直掬手可揽,也许正是这种“历史实在性”成了他与同事分离的最直接的原因。他们是个体的大学教师,各自忙于这样那样的事情;而他所进行的是一项历史性的工程,既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又奇怪地是非个人的工作。他特别意识到这项工作及其所植根的生活具有整体上的一致性。他过着一种殚精竭虑、枕戈待旦的生活,仿佛要执行一次献身行动或连续任务。别人可能写一本书或两本书,甚至写二十本书,但威廉斯从事的是一项全然不同的工作。人们会强烈地感觉到无需讨论他是不是一个学者的问题。一些左派学者有时喜欢佯装他们仅仅是穿越一种制度,若即若离而已,根本不求介入,但在威廉斯身上这却是实际情形,尽管他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里都是剑桥大学的一个研究员。他没有左派的那种因为当大学教师而生发的过度的负罪感,因此无需为自己是一个大学教师而辩解,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他并不以此为生活的中心。就算他是大学教师,他也显然不属于他们那种人,因此他使亲者快而仇者痛。他以一种自然平常之态对待自己在剑桥的地位,很有尊严,好像他真的有权利得到,当然他有权利得到。工作总得继续做下去,他没时间叹息做这工作所带来的恩恩怨怨。他几乎一概地对同事们敬重有加,但并不一定与他们合作做事。他的始终合作者是乔伊·威廉斯,《文化与社会》序言里称她为“真正的合著者”。对威廉斯而言,最亲密的思想伙伴和最深入的个人生活和爱情的分享者自然是不可分的。  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把文化研究从他发现的比较粗糙的状态改造成异常丰富、资源雄厚的研究领域,因此而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英国的思想和政治图景,使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同行和读者长久地得到他的思想赐与。他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自始至终坚信他喜欢称为“意义和价值”的东西绝对占着中心地位。他毕生与形形色色的左翼还原主义做法或移置了的此类做法作斗争,相信语言和交际不仅是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而且是我们正在生活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早就一直坚持着有些左翼人后来通过葛兰西或话语理论或精神分析学或“主体政治”等才慢慢发现的东西。后来,当大家都赶上他并忙于把这些东西推向唯心主义极端时,他却猛然向后转,开始讲文化生产的物质方式,写作的社会规约制度,简言之,开始讲文化唯物主义。他的早逝使我们突然变得穷困不堪,如果他没有离我们而去的话,他一定又像前几次那样,早已先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  也许应该在此解释几句。我无意暗示这个阶段所有的理论发展都一概走入了死胡同。威廉斯本人尽管尖锐地批评了其中的一些理论,但也吸收了另外一些有价值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在1970年代空前繁荣,尽管他自己的作品与某些时潮相冲突,但是仍然受益于这次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繁荣,我以为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我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对威廉斯的批判就萌生于那些新潮流,有人觉得我不应该那样做,甚至有点不光彩。威廉斯却绝不这样想。他尽管对我的一些批评保留异议,但对另外一些批评却是认可的,这是一位其作品不断进化的思想家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反应。他自己也能对其早期的一些观点进行严厉的批评,他欢迎热烈的论争而不是驯顾听话的弟子。有些人当时就奋起为他打抱不平,现在仍有人这样做;这样做也许与他自己更为隐忍的自我批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我仍然为自己在《批评与意识形态》里对威廉斯的许多批评观点辩护,当然,如果是今天的我,将会以一种更和煦的风格和一种不同的语气提出自己的批评。对我而言,他的著作无比重要,当我竭力与这样的著作保持一定的批评距离时,说了一些尖酸刻薄,眼界狭窄的话,惹人嫌恶,对此我十分抱歉。译者:马海良  
  3. 曹长青:麻州再次打响美国革命第一枪
    政治 2010/01/23 | 阅读: 1323
    这是反对奥巴马改革的文章。
  4. 东方日报: 最高法院开绿灯,美选战银弹决胜
    政治 2010/01/23 | 阅读: 1409
    民主党刚于麻省参院议席补选败阵,令总统奥巴马看重的医改桉遭受沉重打击,日前联邦最高法院以五票对四票裁定,取消对企业资助竞选活动的金额限制,意味着奥巴马那些无可避免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很可能连累民主党人在中期选举遭银弹广告宣传勐烈轰炸。
  5. 刘静怡: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
    科技 2010/01/27 | 阅读: 1634
    從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的成形與發展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政策與法律問題: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的國際趨勢觀察和省思《摘要》 網際網路賴以運作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的重要性,在世界各國政府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漸重視,以及商業組織利益競爭的趨勢主導下,幾乎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以美國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為中心的網路統籌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機制之運作,由於在「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兩方面遭受極大質疑,一九九八年起美國政府透過針對此一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公共資源所作的政策宣示,促成IANA的轉型,過渡至目前網路統籌管理的新國際組織「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簡稱ICANN)。在美國商業部主導下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開始運作的ICANN,最近一年來似乎已在某種程度內取得網際網路社群中各種不同利益團體的認同,其未來如何發展固然必須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而定,然由於涉及資訊科技且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國際組織運作,在人類歷史經驗中絕無僅有,ICANN所標榜的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似乎難以斷言,正因為如此,自一九九八年底到一九九九年底這段期間,ICANN所遭遇和化解的種種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之實質與程序兩方面爭議,值得記錄與分析。本文主旨,即本於作者觀察ICANN的實際運作和參與其數次實際召開之大會的經驗,分析目前國際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問題。此一論文嘗試回答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統轄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NS等協調重整問題之際,凸顯出哪些值得思索的程序和實質議題,以及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國際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作者初步認為:ICANN或許意味著過去「科技烏托邦」式的網路規範模式已受到某種程度的挑戰,隨之而起的可能是更多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的現象,所以ICANN的成形與運作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並不為過。在此一網路制憲的過程中,我們固然應該關心「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兩者如何達成合理的整合與妥協結果,我們似乎也該同樣關心的是,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趨勢中,台灣如何自我定位和自我調整,以面對可能的挑戰與競爭。 一、前言:歷史的回顧與問題的浮現 本文之主旨,在於介紹與分析目前以ICANN(「網路指定名稱與號碼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所涉及的政策與法律問題。此一研究嘗試回答的是,在目前國際網路界激烈爭辯攸關網路世界基本秩序之網路統轄管理(Internet governance,或稱網路管理)的IP Addresses和Domain Name System(DNS)資源分配重整問題之際,有哪些程序和實質議題值得思索,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此一堪稱「網路制憲」(Internet convention)的國際組織,如何因應國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變遷的趨勢,以及這些趨勢能夠為有關國內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規範機制的思考與辯論,帶來哪些啟示。 如眾所周知者,網際網路的誕生,幾乎等於是一部以科技界人士為主導力量的歷史[1],而促使網際網路能夠在全球性的基礎上穩定運作的公共資源分配模式,則是以協力式的標準制定(standard-setting model of coordination)為核心[2],透過The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簡稱IETF)和Internet Architectural Board(IAB)等組織發佈Request for Comments(RFCs)制定網路通訊標準,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取得共識之後自動執行這些標準的方式而運作不輟。一九九八年十月過世的Jon Postel,從一九六○年代因應冷戰需要而出現的ARPANet時代開始,便成為Internet governance的核心人物[3],尤其是在一九八一年Internet Assigned Number Authority (以下簡稱IANA)組織[4]成立之後,負責協調、統籌與管理全球網路運作上的主要重要功能,例如網路IP的設定與分配,以及協調網域名稱系統(DNS)的實際運作等事務,因此,IANA成為全球Internet運作機制的來源與模式,也就是國際網路界通稱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起源[5]。究其實際,IANA的Postel所扮演的微妙角色,其實是在信任特定領導中心(trust-based leadership)的基礎上,在Internet Society(即ISOC)等組織的共同協助下[6],作成網際網路順暢運作所不可或缺的行政性決定,就功能上來說其重要性無法否認,但卻具體而微[7]。 IANA組織的IP設定與分配的功能,進一步成為全球「網路資訊中心」(NIC)組織成立的基礎,也確立了申請IP地址的相關機制,例如InterNIC、APNIC、RIPE、ccNIC(如:TWNIC、KRNIC、JPNIC等),而各地區NIC(如TWNIC)則是經由「各洲」NIC(如APNIC等)的年度會議進行該洲與地區的IP網址設定與分配的協調,至於全球的協調事宜,則通常是經由ISOC的年度INET會議,進行必要的協調與討論,以便透過全球共通的網址資料格式的建立,使資訊與各式應用可以在全球網路上暢通無阻。至於網路標準規範的制訂與協調,IANA則是經由其一年一度的IETF會議,一方面進行新技術與規範的討論與研究,一方面進行共通技術規範的協調,以便使得全球Internet在運作間不至於有標準或規格不相容的現象,而究諸實際,此一會議也成為網路學者、專家、操作者與廠商進行溝通與取得共識的重要網路技術會議,以保證遍佈全球的Internet在運作上,不至於因為各自為政而產生不相通的困擾。除此之外,最近幾年來IANA也積極推動新的網路技術與標準的研究,以利下一代網路的形成與建立。例如近年來經常被提及的「下一代網路」(NGI),「超寬頻網路系統」(vBNS)和「第二代網際網路」(Internet 2)等技術的發展與協調,IETF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針對網路商業化後最具爭議的「網域名稱系統」(DNS)問題,當初也是由Postel建議建立「文字」系統,協助人們在上網時能夠更容易地連接到以「數字」為基礎的IP系統,因此才有目前我們所熟知的.com,.edu,.gov,.org,.net,.mil等網址辨認種類出現,同時,Postel也根據ISO 的國碼清單來配合各地區申請網址名稱的需要(如:tw,jp,kr,nz,ca等等)。其次,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會要求賦予IANA實際權限的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將DNS的管理外包移轉給私人部門,Network Solutions, Inc.(即通稱的NSI)因而取得generic top-level domains(即gTLDs)的註冊控制權[8]。至於網域名稱(domain name)的申請方式,則是以最簡單的「先申請先註冊」(first-come, first-served)的原則[9]處理。不過也正因為此一文字化系統和先到先給原則結合之故,在網際網路高度商業化與國際化之後,產生了許多「智慧財產權法」(尤其是商標法)和網域名稱之註冊衝突的問題[10]。另外,由於國碼涉及敏感的「國家主權」[11]問題,所以,Internet governance和國家主權的關係究竟應該如何建構與理解,方不失其「網路公共財」的性質等各項爭議,也因而逐漸浮現[12]。 換言之,我們稍微回顧一下Internet的發展,不難發現乃是一九七○年代ARPANet計畫的研究和推展開啟網路技術上的基礎架構(如TCP,IP等),一九八○年代IANA組織的成立,則是建構起網路虛擬社會的全球化和Internet Governance的雛形。一九九○年代WWW以及Mosaic瀏覽器的研發與推廣,更使網路的應用因而大量深入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使資訊網路新文明得以出現另一個契機。而在網路發展的每一個重要階段性中,我們也見到網路科技界人士一再嘗試探索「科技的極限」,例如,在ARPANet中,網路科技界先驅即是摒棄傳統「電信」架構由地區網路再建設全國,再推至國際的方式,直接以虛擬的「無限」空間為整體環境的前提;當IANA組織成立之時,IP的分配與DNS架構基本上隱隱約約乃是以「全球人類公共財」的概念來運作。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網路科技界人士對於解決科技問題的關切,實則遠遠超過對「主權與疆界」的關心。然而,「網際網路作為全球人類公共財」此一概念在世界各國政府與商業組織的利益競爭下,一再遭受到傳統的國際政治、經濟與社會體制的挑戰與質疑, 似乎也不足為其[13]。最顯著的爭議,除了上述現實世界的商標法與主權問題糾葛之外,以IANA為中心的現有網路統籌管理機制運作,其「事實上之壟斷性」和「未能合乎權責相符的要求」也遭受極大的質疑。 為了因應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型的國際趨勢,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美國白宮繼今年一月底針對攸關網路世界未來發展的Management of Internet Names and Addresses發佈綠皮書(Green Paper)[14],徵求各方評論意見之後,進一步發佈了白皮書(White Paper)[15],宣示美國政府對IP分配和DNS運作的政策主張,也催生了ICANN。此一白皮書之內容,以及目前ICANN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顯現出向來在網路世界的發展方面居於主導地位的美國,對於攸關網路世界未來之公共資源統轄管理或支配機制的看法與態度,自然引起世界各國和目前網際網路相關國際組織的重視。 本文以問題的釐清與初步分析為主要目的﹐以下將先介紹有關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之討論的背景﹐並且摘要說明截至目前為止國際上不同立場與方案的主要內容﹐接著分析在ICANN過去一年的歷史中,不同立場之間的爭執焦點何在﹐進而評估截至目前為止國際間是否有哪些基本共識形成,以及作為主導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組織,ICANN必須克服哪些問題與挑戰,方能成功達成當初所預設的基本任務。 更重要的是,究竟我們應該如何解讀此一白皮書出現之後所產生的影響,亦即ICANN形成與運作至今的意義,以及目前國際網路社群針對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所出現的討論,能夠帶給思考網路世界規範架構的我們哪些啟示?究竟此一本質上似乎是國際政治的事項,網路社群應該如何處理?透過ICANN這種非營利性質(nonprofit)的私部門國際組織來掌管domain names相關事宜,是否恰當?此一作法有無可能引發任何政策或法律方面的爭議?亦即所謂非營利的私人國際組織,其運作結果是否果真能符合公共利益?甚至,這個新的國際組織應該處理哪些有關網際網路的事務?還是僅僅單純侷限於處理有關domain name分配的事務?美國此一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出的建議﹐是否真能解決本質上屬於國際事務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問題﹐以及眾多domain names爭議?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將這個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立,當作一個建立憲政體制的過程,或者當作一個建立國際組織的過程,那麼,我們便必須深思所謂「代表性」此一根本民主問題,以便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都能真正參與此一共識的形成過程;以及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可能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和現實世界建立憲政體制與國際組織所涉及的爭議與過程,到底有何相同之處,有何相異之處,人類已有的憲政體制和國際組織組成經驗,能夠帶給我們思考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規範架構問題時﹐能夠帶來哪些思考上的激發?都是本文嘗試提出與回答的問題。由於本文分析探討的對象ICANN,目前仍處於變動性相當高的階段,所以本文面貌也因而呈現出相當濃厚的歷史記錄意味,作者在此先予敘明。然不可否認者為類似的觀察記錄,應是研究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的必要基礎,故而作者仍決定將目前初步觀察心得整理成為一篇學術報告性質的論文,也是本文必須一併說明之處。 二、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背景說明:從IANA轉型的背景談起 就Domain Name System的發展與運作來看,由於美國是網際網路的主要發源地,基於此一歷史因素,DNS相關的註冊與維護事宜過去至今均由美國政府負責。在一九九○年代之後,由於網路擴張速度過快的影響,使得美國政府原來的註冊機制無法負荷,於是乃在一九九三年透過一個為期五年的合作契約(cooperative agreement)的方式,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提供資金給一家名為Network Solutions Inc.(NSI)的公司,作為The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InterNIC)的網路註冊機關,負責general top-level domain name(gTLDs),亦即.com、.org、.net、.edu等之註冊與維護事宜。值得注意的是﹐針對second-level domain mnames﹐NSI主要的註冊政策,基本上乃是採取先到先註冊(first come﹐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這是目前網路世界產生許多網域名稱爭議甚至商標權爭議的主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由於NSI此一契約即將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份到期,此一政府契約到期之後是否應該由NSI與美國政府續約,繼續擔任網路註冊工作,引發不少討論,這也是美國政府想要重整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主要原因之一[16]。 雖然InterNIC向來被視為負責網路資源分配的主要機制,但是由於目前網路的發展,早已不再侷限於美國,所以近年有不少要求改革此一機制的呼聲出現。截止目前為止,除了美國方面的建議意見之外,國際上最重要的提案,則是Internet Society透過成立一個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Ad-Hoc Committee﹐簡稱IAHC)的方式﹐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問題進行研究﹐並且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間各國在瑞士日內瓦所草簽的有關增加gTLD種類的備忘錄(Generic Top Leve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gTLD-MOU)[17]﹐並且建議在一個以瑞士為根據地的註冊機關大會(a Swiss-based Council of Registrars﹐簡稱CORE)之下﹐成立類似網路註冊機關公會的組織﹐目前國際上簡稱為The CORE proposal。以下針對此一備忘錄和The CORE Proposal之內容,將會有簡單之介紹分析,並比較其與美國目前所採政策之間的異同。 同時,如前所述,美國在發表此一正式白皮書之前,為了因應國際上與日俱增的壓力﹐曾經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發表一份綠皮書,廣徵意見。以下也將擇要介紹此一綠皮書之內容,一則比較其與正式之白皮書間之異同,再則亦可透過此一比較過程,理解網路世界不同利益團體和其他各國對綠皮書所提出的批評和建議背後所蘊含之意義。 (一)The CORE Proposal 一九九六年,IANA的靈魂人物Jon Postel提出一份關於多元化網路註冊系統的建議方案﹐在Internet Society成立上述臨時性的國際委員會IAHC﹐針對此一改革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建議進行研究之後﹐IAHC便做出幾項重要的宣佈:未來將增加新的generic TLD;在增加gTLD的情況下﹐負責這些新的gTLD註冊事宜的機制﹐將朝多元化的架構發展;在上述的CORE之下﹐將成立註冊機關組成類似公會的組織﹐而CORE則將受一個政策監督委員會(Policy Oversight Committee)監督﹐此一委員會成員則包括前述IAHC的成員。詳言之,在此一由Internet Society支持的CORE proposal中﹐有下列幾項重要建議[18]: 1. 增加七個新的 generic TLD﹐分別為.firm、.shop、.web、.arts、.rec、.info、.nom。 2. 在上述新增的generic TLD之下﹐second-level domain names將由多個註冊機關負責。 3. CORE不會對註冊之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但是申請註冊者必須提出有關其背景、地理位置、以及所申請之Domain Name用途之說明[19]。 4. 根據CORE proposal的構想﹐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所轄的Administrative Domain Name Challenge Panel(ACP)將成為解決domain names紛爭的主要機制﹐任何申請註冊者進行申請註冊時都應該同意接受其決定之拘束。換言之﹐如果有任何第三者要求透過ACP解決紛爭的話﹐有一定的程序可循﹐ACP有權決定是否變更註冊內容﹐是否重新分配﹐以及在最終決定作成之前﹐是否暫時凍結使用等等重要事項。甚至﹐在此一設計下﹐ACP還有義務將相關國家管轄領域內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納入考量。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設計同時也將ACP的權限限制在惡意申請註冊以達到先佔或牟利目的的申請註冊類型方面。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中﹐還有其他幾種非訟爭型的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s)﹐讓申請登記者可以選擇透過仲裁方式﹐解決其他先佔或者不涉及惡意申請註冊的紛爭類型[20]。此一構想甚至也不排斥訴諸各國法院解決有關DNS的紛爭[21]﹐於此不贅。 在CORE proposal的構想下﹐申請登記者可能比依照目前制度申請登記時﹐必須採取更為謹慎的態度﹐甚至必須採取策略性的登記模式﹐同時考量是否要選擇拒絕接受仲裁管轄﹐以及接受仲裁管轄之後﹐仲裁程序中必須提出的事實是否可能對其商業利益造成影響等等因素﹐可以說是相當錯綜複雜[22]。 (二)綠皮書之主要內容 為了回應上述Internet Society所支持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新方案﹐以及解決日益複雜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問題﹐美國在一九九八年年初的綠皮書中,提出以下幾項重要立場[23]: 1. IANA目前所扮演的分配網路世界資源之主導角色﹐將來應該轉移到一個以美國為主要根據地的非營利性(not-for-profit)國際組織的控制之下﹐並且應該儘速成立此一新的國際組織。至於此一國際組織的董事會﹐則應該由來自世界各國、代表網路世界各種不同利益的成員組成。 2. 綠皮書建議應該增加五個新的TLD﹐至於詳細名稱﹐則可以進一步討論。其次﹐有關second-level domain names﹐綠皮書則建議交給多元化的機構負責﹐讓其彼此之間從事市場競爭﹐而NSI管理 DNS的獨佔地位則可能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底和NSF的契約終止後結束﹐成為和其他經營註冊業務的機關一起從事市場競爭的公司之一。 3. 根據綠皮書的構想﹐每個註冊機制都應該建立紛爭處理的程序﹐甚至線上紛爭處理機制﹐至於詳細的程序與線上紛爭處理機制之設計﹐則有待日後詳細規劃。甚至﹐綠皮書還建議註冊者應該同意接受註冊機關所在地﹑註冊資料庫所在地﹑或者main Internet server所在地法院的法院管轄。 綜合而言﹐美國一九九八年年初所提出的這份綠皮書﹐所受到的最嚴酷批評﹐就在於在其美國中心(America centric)的思考下﹐仍然希望將未來網路資源分配管理的主控權﹐由美國掌握[24]。例如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ITU)便認為在美國綠皮書所建議的體制下﹐NSI未來仍然將是掌握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獨佔力量﹐與現在相較之下﹐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將無大異[25]。甚至有些國家的相關官員﹐例如澳洲﹐便直接指出其希望政府在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中能夠盡量減少扮演任何角色﹐而盡量由市場來主導的想法[26]。 三、網路世界正式制憲的開端:白皮書之主要內容以及其引發之爭議 上述美國白宮綠皮書發表之後﹐其中所提出的觀點備受國際網路社群爭議。美國白宮在考慮各方所提出意見之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發表為其最終政策之白皮書﹐為網路世界的制憲過程,正式建立起點。 (一)白皮書的之主要內容 在美國白宮的白皮書中﹐首先提出幾點理由說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必須重整的原因[27]: 1. domain name之註冊機制缺乏競爭﹐長久以來受到眾多詬病[28]。 2. 近年來有關商標權人與domain name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爭執﹐發生頻率日益頻繁﹐解決方式也牽涉到相當昂貴的成本與曠日費時的程序[29]。 3. DNS的分配管理缺乏正式而有活力的統轄管理架構[30]﹐目前網路世界許多商業利益對於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缺點相當重視。 4. 目前非美國的網路使用者已經佔有相當高的比例﹐然而在網際網路的協調分工方面﹐卻缺乏美國以外的參與者[31]﹐此一現象有必要改善。 5. 任由一些對於網路世界無法經由正式管道負責﹐卻經常只是屬於臨時性任務編組的個人或組織﹐針對top-level domains的增加做出重大決定﹐非屬恰當[32]。 6. 由於網路世界的性質已經日益商業化﹐繼續由美國學術研究機構主導DNS的運作功能﹐以及提供資金﹐也不再是適當長久之計[33]。 基於以上考慮因素﹐白皮書乃建議建立一個容許市場競爭與全球參與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然而同時其所採取的策略﹐則不是就新的DNS應該處理的實質管制事項提出建議﹐而是提出一般性政策宣示。在這個政策宣示中﹐美國政府標舉出新DNS應該符合的四項原則﹐亦即穩定性﹑競爭性﹑由下而上的私人協調合作性質﹑以及代表性[34]。 其次﹐白皮書提出四項已經在前述的綠皮書中提出的DNS功能﹐希望此一DNS能夠在協調合作與管理權力集中的基礎上﹐確保網路世界的順利運作:1. 針對IP number的區域分配﹐制定政策並主導其執行事務;2. 監督網路root server system的運作;3. 監督即將增加到root system的top level domains﹐是根據何種政策在何種情況條件之下增加;4. 針對維持網路普遍連接需要之其他技術協定的發展﹐進行協調工作[35]。 接著﹐白皮書維持美國政府在綠皮書中所持的立場﹐認為目前IANA目前所扮演的功能應該移轉給一個新成立的組織負責﹐同時該組織對IP numbers和domain names的管理功能﹐應該確保網路世界普遍連接的運作順暢無阻。不過﹐白皮書同時也建議在這個新組織之下﹐name council和numbering council兩者應該分別成立﹐此一分開處理的作法﹐可以降低一旦有針對domain name的管理功能提出法律方面的挑戰出現時﹐IP numbers的管理分配功能也因而受到影響的風險[36]。 有關統轄管理新機制的細部設計方面﹐白皮書仍然持續先前綠皮書的立場﹐認為應該以美國為基地﹐成立一個私人性質卻屬非營利性質的國際組織(non-profit corporation)﹐發揮協調網路世界DNS的功能[37]。目前網路上的DNS協調功能﹐應該逐漸移轉給此一新組織﹐希望能在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運作[38]。至於美國政府的角色﹐白皮書則表示美國政府將繼續扮演參與政策監督的角色﹐直到此一組織成立並且穩定運作為止﹐白皮書所預設的過渡期間暫定為公元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39]。 值得一提的是﹐此一有關以美國為基地成立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負責DNS註冊管理機構的構想﹐受到世界各國的批評﹐其中尤以來自歐洲國家的批評最為激烈[40]。不過﹐白皮書卻仍然堅持綠皮書的立場﹐認為無論是以美國domain name holders的數量著眼﹐或者以美國在DNS方面所累積的專業經驗來說﹐此一新的DNS註冊管理組織設在美國應不為過[41]。以美國對於目前網路世界主要的root servers的掌握控制程度而言﹐美國似乎有相當實力可以堅持此一主張﹐但是其說服力究竟有多高﹐以及美國能夠堅持多久﹐則似乎有待觀察。 在綠皮書中﹐美國已經提出上述新國際組織應該由十五人組成董事會的主張﹐白皮書仍然維持此一立場[42]。至於董事會組成生態的分配﹐根據白皮書的規劃﹐將會有代表地區性number分配註冊機關的成員三名﹐Internet Architect Board(IAB)所指定的代表兩名﹐domain name registries和domain name registrars的代表共為兩名﹐網路使用者代表七名﹐以及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高階主管階級代表一名[43]。 接著﹐白皮書維持綠皮書的立場﹐建議在second-level domains的註冊方面﹐以及generic top-level domains方面﹐能夠成立多元化的註冊機制﹐改變為以市場為導向的商業競爭模式。亦即在所有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方面﹐讓商業化的註冊組織能夠為其代理客戶取得domain names﹐而gTLD registries的管理方面﹐則會有一個一樣放諸市場競爭的註冊機制﹐取代現有的NSI[44]。雖然在綠皮書中美國政府曾經提出數項組成上述多元機制的註冊機關之最低條件﹐以確保市場競爭和網路世界運作的穩定性﹐白皮書則未再堅持﹐僅僅建議此一新成立的國際組織應該擔負起朝向市場競爭導向發展和維持網路世界穩定性的任務[45]。 至於目前NSI在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方面﹐其實是扮演雙重的角色。詳言之﹐在.com﹑.net﹑和.org方面﹐NSI是扮演唯一的registrar這樣的角色﹐而針對這些generic top-level domains﹐NSI也是扮演最終的管理機制此一角色。綠皮書主張NSI應該繼續沿襲其目前在.com﹑.net﹑和.org的管理方面所扮演的功能﹐但是未來必須對任何和其處於互相競爭地位的註冊機關﹐基於完整且毫無歧視的立場﹐提供註冊服務。白皮書針對這一點﹐在立場上似乎並無太大動搖[46]﹐但已經將說法委婉地改為希望未來的網路資源統轄管理機制能夠朝更多的科技創新﹐和更多的消費者選擇與滿意的方向發展﹐並且認為市場競爭的壓力﹐將是避免網路註冊機關產生獨佔最有效率的方法﹐至於成立註冊機關的最低標準﹐則委由預想中的國際組織此一統轄管理機制規劃[47]。 前述綠皮書主張應該增加五個新的generic TLD﹐白皮書則改變說法﹐將新的generic TLD的規劃﹐交給新的統轄管理機制規劃﹐而不在此時針對應該建立哪些新的generic TLD﹐提出明確立場﹐以免過度阻礙網路世界的發展可能性[48]。有關商標權人之利益與網路社群之利益兩者之間平衡關係的問題﹐白皮書也有所著墨。基本上白皮書是寄望聯合國轄下的智慧財產權國際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提供一個平衡且具有透明性的程序﹐作為解決機制﹐並且希望此一以WIPO為中心的建議﹐能夠獲得國際認同[49]。此一所謂平衡而具有透明性的程序﹐參與者包括商標權人和網路世界其他代表﹐共同討論出解決商標權和網域名稱註冊相關糾紛的模式﹐針對在generic top-level domains保護著名商標的可能程序提出建議﹐以及針對增加generic TLDs和實施紛爭解決程序兩者予以評估[50]。根據白皮書的意見﹐上述這些建議與評估﹐都必須提到新成立的統轄管理機制﹐讓此一國際組織綜合其網路統轄管理政策之後﹐做最後的決定[51]﹐換言之,日後成立的ICANN此一國際組織並無接受建議的義務。 (二)激烈辯論的引信:白皮書所引發之爭議 如前所述﹐白皮書之內容所表達的是美國此一目前仍然佔據大部分網路世界資源分配管理的國家﹐對於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未來所持的看法。白皮書提出之後﹐無論是在美國國內﹐或者是國際之間﹐均引起相當熱烈的討論[52]。 首先,姑且不論由WIPO此一聯合國轄下的組織負責擬定商標與網域名稱衝突的處理原則是否恰當,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有關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此一線上非訟型的紛爭解決機制﹐從其初步構想看來﹐仍有有許多問題必須解決。例如此一ADR在決定是否有商標權侵害產生時﹐勢必要依循某些標準方能作成實質判斷﹐此一非訟機制是否有能力作成這種實質判斷﹐可能必須做更為精緻的設計。其次﹐所謂著名商標﹐究竟如何決定﹐和目前巴黎商標國際公約中的定義有何異同﹐以及在要求網域名稱登記的同時﹐是否便必須進行過濾的工作﹐都有待深入觀察與討論。最後﹐為了避免目前類似的權利糾紛產生﹐白皮書建議應該建立一個可提供搜尋服務的資料庫[53]﹐同樣也是值得注意的發展趨勢。 其次,針對其所提出的成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構想﹐白皮書本身指出此一組織的確可能在法律層面遭到挑戰﹐例如其是否可能被控違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反托拉斯法﹐便是一個問題[54]。不過﹐如果此一新國際組織的運作方式﹐是朝向標準設定組織(standard-setting body)的方向發展﹐其政策與程序也有充分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且能夠反映各方利益﹐而不是被某一特定利益所把持﹐似乎就不至於有太大的問題﹐也不必特別賦予其反托拉斯法方面的豁免權﹐這也是白皮書的基本立場[55]。白皮書雖然接受各國的意見﹐願意就原來綠皮書中提出的以美國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模式﹐稍作讓步﹐但是﹐美國仍然希望在西元二○○○年九月三十日將目前的政府控制力量完全撤出﹐同時﹐在美國政府目前的構想中﹐針對目前透過獨佔性的政府契約﹐負責最重要的generic top-level domains登記的NSI﹐也不打算立刻為其引進市場競爭對手﹐而是說明美國政府將繼續與NSI溝通協商﹐使其調整體質﹐以確保未來即將走向市場競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對於競爭者而言﹐能夠出現公平競爭的市場狀態[56]。但是截至目前為止的事實證明,NSI仍是最近這一年來ICANN的運作備受批評的主要原因之一[57]。 再者﹐由於白皮書將不少原來綠皮書中備受爭議的問題﹐都設計成交給日後成立的新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亦即ICANN負責﹐使得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中心﹐即白皮書所建議的非營利性國際組織﹐如何規劃設計﹐備受重視[58]。至於其之所以如此重要﹐則在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與成立過程﹐無異於網路世界的制憲大會(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在此一制憲大會中﹐不但決定日後統轄網路世界的架構﹐也可能決定分配管理網路資源的最高組織之故。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美國所持的立場表面上看來支持是將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的事務移轉給私領域負責﹐但是﹐另一方面﹐顯然美國政府也不準備淡出此一舞台﹐白皮書字裡行間仍然可以嗅出美國政府想要主導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變遷轉移的過程[59]﹐其對NSI在過渡期間應該扮演之角色所持的立場﹐基本上乃是主張在今年九月政府契約期滿之後﹐NSI仍然應繼續在目前的基礎上﹐以臨時方式提供文書處理、技術專業以及DNS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協助﹐即為明顯實例;而究諸實際﹐NSI在此一有關網路世界未來統轄管理機制的設計與討論過程中﹐也一直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尤其美國政府雖然力陳其想要引進競爭者與NSI從事競爭﹐但是究竟誰會扮演NSI的競爭者角色﹐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明朗化[60]。尤其競爭者即使進入市場之後﹐NSI目前所掌握的資訊和資源﹐應該如何釋出﹐使得市場競爭的立足點更為公平﹐也是值得爭執的問題。 更為根本的癥結之一﹐在於所謂網路世界公共資源所涉及的「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如何維護的問題。首先﹐雖然網路世界目前是明顯地逐漸由商業力量所主導﹐可是商業利益的主要根源還是在於消費者或網路使用者﹐所謂的公共利益﹐最終是否應該以網路使用者的利益為依歸?若果如此。則這些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如何被代表彰顯出來[61]?諸如美國白皮書所設計的組織﹐為了確保消費者與網路使用者的利益不在其決策程序中被輕易犧牲掉﹐是否需要有一個完全中立與獨立的超然監察使(ombudsperson)? 美國政府所主張的以私領域為主導力量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負責網路世界資源分配政策的擬定﹐以及統轄管理DNS的構想﹐是不是可能與民主憲政原則不甚相符的問題[62]。詳言之﹐我們如果承認有關網路世界IP與DNS資源分配的事項﹐本質上乃是事關重大的「公共利益」事項﹐則職司此一任務的機關﹐理應受到相當嚴格的監督﹐以確保其能夠就其政策負責﹐在此一民主憲政原則的根本思考下﹐我們必須反問的是透過一個私領域的國際組織制定網路資源分配政策﹐並且實際負責其運作﹐是否根本無法將其納入民主憲政體制的立法監督與司法監督之內﹐使得其在掌控大量公共資源的同時﹐卻不須負相對的負責?更進一步言之﹐如果我們認為網路世界相當程度而言與現實世界的政治結構有其相似性﹐也認為網路世界應該朝向民主多元、凝聚共識的境界發展的話﹐姑且不論ICANN此一國際組織以美國為中心的作法是否能為國際網路社群所接受﹐「非營利性私法人」(non-profit corporate)此一設計﹐恐怕即難以通過民主憲政體制的檢驗。目前環繞在ICANN周圍絕大部份的爭議,也可以說是因此而起。 更為深入言之﹐根據Magaziner的構想﹐顯然其乃希望網路世界未來的協調合作是透過多元化、私領域的國際性團體來運作﹐而不是透過一個由政府代表的國際組織取得主導力量。但是﹐從目前網路發展趨勢看來﹐雖然商業力量逐漸蓬勃﹐可是一旦涉及產業自我規範(self-regulation)的問題﹐例如消費者隱私權保障﹐私領域的進展顯然極為有限﹐所以將網路未來的統轄管理機制交給私領域主導﹐並非全然沒有隱憂。甚至﹐即使私領域的運作果真有效率﹐上述民主憲政體制下所要求的權責相符問題﹐可能仍是一大障礙。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而言﹐有關DNS的討論看似遙遠﹐卻同時攸關其網路活動﹐如果我們在設計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時﹐未能將這些原則性的權責關係釐清﹐最後很可能會讓此一所謂負有統轄管理網路資源重任的非營利性私人國際組織﹐在商業力量的驅策下﹐逐漸蒙上營利色彩而不自知﹐甚至在權責制度設計不佳的情況下﹐使私領域自我規範管制的效率不彰﹐反而讓各國政府有肆意介入、進行不當掌控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藉口與機會[63]﹐如此結果恐非我們所樂見者﹐亦非網路世界之福。 (三)另類觀點:歐洲國家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關切重點 綜合來看﹐針對此一美國白皮書的內容,歐洲國家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初即曾召開會議討論因應之道[64]。歐洲國家所表達的態度中,最主要的關切有二:第一,在此一預想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下,歐洲國家的代表性是否充分呈現;第二,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能夠不像以往的網路管理機制一樣,呈現出某種程度的獨佔性質,以及不再以美國為中心[65]。 另一個受到歐洲國家關切的問題,則是是否應該盡快增加新的top-level domains,以便能夠解決因為網際網路的快速擴張和商業化所引發的各種網域名稱搶先登記的投機問題,以及相關的商標權爭議。 在上述白皮書發佈之後,許多與DNS相關的組織紛紛召開會議討論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表達各種不同的觀點與關切,一九九八年六七月間國際上甚至便形成一由各種與網際網路相關的電腦網路專業組織,商業組織,甚至教育組織等所組成的,代表與網路世界發展方向關係密切的ISPs﹑content developers﹑商標權所有人﹑跨政府之國際組織等利益的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開始針對白皮書之內容,在世界各地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更是有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透過各種會議的密集召開,針對預期中新的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或者姑且稱之為新的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進行深刻的討論﹐期待形成共識。 前述The International Forum on the White Paper(IFWP)在世界各地針對白皮書內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的作法,在Internet Society一九九八年七月底所舉辦的INET’98年會上,達到高潮。在該次會議上,各國代表針對美國當年六月間所發佈的白皮書,相當聚焦地進行討論,針對預期中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由於尚未找到適當的稱呼,所以與會成員姑且稱之為new IANA,即新的IANA),討論過程十分激烈[66],至於討論的焦點,則是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目前的以美國為主導中心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顯然過於以美國的網路人口在目前網路世界人口組成中所佔據的比例作為依據,設計未來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以未來網路世界使用者的類型與可能的使用人口成長方向,作為設計方面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拋棄以美國為中心的模式? 2. 此一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組成過程與成員,應該如何設計,方能充分反映適當的代表性(adequate representation),並且達到保護網路使用者普遍近用網際網路(the protection of universal accessibility)的目標? 3. 既然網路世界早已因為商業勢力的進入,使得原本的設計創造者不再擁有或主宰網路,如何才能設計出一個能夠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在彰顯這些商業利益的同時,國際層面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以及國內層面的政府措施,應該如何設計,方能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或者,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有無可能透過市場機能的運作,同樣達到公共利益的目標,根本無須訴諸一個集權式(centralized)的機制?到底,美國白宮首席科技顧問Ira Magaziner所謂的未來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由受影響最深的私領域(private sector)主導,不應該以集權式的控制為主要模式,所指是否便是訴諸市場機能,而此一將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交由私領域主導的極端分權(decentralized)模式,與網路世界過去將技術事項交給少數幾個組織處理的權力集中模式相較之下,其實有相當大的差異,究竟是否可行? 4. 如果以某種國際組織作為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雛形的共識逐漸形成,到底應該由哪種國際組織主導?究竟是應該將此一任務賦予向來在國際通訊傳播事務方面居於領導地位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還是應該讓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主導此一涉及相當程度智慧財產權事項的議題?甚至,是否應該另起爐灶,以全新的國際組織作為網路統轄管理機制?此一國際組織之人員組成與運作,應該如何設計,方能一方面保持其獨立性,另一方面又能在國際上永續發展(internationally sustainable),並且隨時針對網路世界重要的統轄管理議題做出適當回應? 5. 建構網路世界新的統轄管理機制此一過程,可以類比成新興憲政體制草擬憲法的過程,在此一制定網路世界憲法的過程中,如何才能釐清應該寫入憲法中的基本原則,如何才能確保統轄管理者善盡責任,如何讓統轄管理機制盡量保持其客觀性? 6. 有關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最終所要達成者即為網路世界的共識,這也是美國目前有關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之形成過程,必須在共識形成之後才算達成的主張,但是,此一共識究竟有無可能在短期內順利達成?如果無法順利透過私領域勢力的運作達成,向來對於網路世界虎視眈眈的各國政府,將會採取何種控制措施取而代之,網路世界又該如何回應? 就Internet Society年會結束之前針對DNS所進行的討論與辯論看來,雖然仍然眾說紛紜,但是似乎至少有幾點共識已經形成[67]: 1. 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應該從美國政府控制主導的現狀,轉移成由具有獨立性的國際組織統籌。 2. 此一將統籌網路世界DNS等行政技術事務的國際組織,應該由網路世界中具有相當獨立性與公正性的個人組成,而不應該由代表特殊利益的團體組成,以免受到不當政治或經濟利益的操縱。換言之,在美國白皮書所提出的十五人董事會構想中,其在網路世界所累積的聲望應該是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代表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非此一國際組織的重點。然而,這些代表網路世界各種特定利益的團體,則仍然應該充分參與各種例行性或非例行性之國際會議,討論有關domain names的統轄管理﹑網路通訊協定之研究發展﹑以及IP Addresses之分配等事宜,至於任何相關會議所作成的決定,最終則應該提交上述十五人董事會認可方屬通過。 上述這兩個主要結論,基本上與美國在白皮書中所提出的構想有相當大的差異。首先,美國白皮書除了希望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結構,能夠反映網路世界的功能多性,以及網路使用者在地理疆域方面的多元性,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夠透過私領域的協調,建立此一管轄管理機制,就此而言,歐洲方面的態度與美國白皮書顯然仍有差距。 其次,到底此一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應該朝何種屬性的機制設計,亦即在辦理網址登記方面,到底應該是純粹非營利性質的組織,還是應該是一個仍然具有營利性質的中央集權式登記機構,則是美國與歐洲國家兩方面僵持多時的問題。同時,此一統轄管理機制的財政問題,究竟是應該透過以會員制為基礎的會費收入方式解決,還是應該以網域名稱的註冊費收入為主,與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為營利性質亦有關係,直至今日仍然是未能真正解決的問題。至於此一統轄管理機制是否應該設在美國,根據Don Heath的觀察,在地理疆界泯除的網路世界裡,將來或許逐漸不成問題[68]。最為重要而且未有任何基本共識形成的問題,在於到底在這個所謂新的IANA中,應該包括哪些成員? (四)亞太國家之處境和回應 在這場美國與歐洲國家對峙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世紀末爭執中,亞太國家的處境與截至目前為止的因應措施,其尷尬程度可以說是僅次於網際網路尚不發達的拉丁美洲與非洲地區。亞太地區各國的網路發展速度與程度不一﹐加上社會文化背景特殊的關係﹐在發展以分權化與資訊自由流通為特色的網路時﹐往往出現國內網路政策與國際網路趨勢之發展方向哲學不同或者步調不一的窘狀﹐其中尤以內容規範的問題﹐最受西方國家注目與責難。不過﹐在網路資源分配方面﹐基本上則是依循國際網路現狀﹐透過固定組織進行運作與分配。職是之故﹐國際社群如何針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亞太國家不但應該密切監督﹐更應積極發出聲音﹐一方面彰顯亞太國家近年來網路方面的驚人發展速度與潛力﹐另一方面也才能在此一複雜的國際政治角力遊戲中保住應有的局面和未來發展可能性。但是,可惜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亞太國家對於ICANN此一顯然深以歐美國際社群傳統遊戲規則為基礎的組織之各種快速發展與運作細節,除了觀察與追蹤之外,一年來似乎顯得有心無力。 (五)小結 從domain name這個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爭議中,我們可以明顯觀察到原來僅限於學術研究用途的網路世界,已經因為大量商業活動的介入與經濟利益的出現,引起各國政府的極端重視,讓此一重整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過程,充滿利益各殊﹑哲學各異的國與國之間﹑洲與洲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等國際政治力量互相角力的合縱連橫意味,無論喜歡網路世界此一發展與否,我們似乎都必須承認這已經儼然是目前的網路世界邁向健全成功發展方向的必然副產品,使得我們在討論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時,必須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現實世界的國際政治角力過程和國際政策形成過程方面。尤其就目前DNS的討論來看﹐顯然是每個國家與團體都想要插手﹐而不相信其他國家或團體能夠完全克盡其職﹐其辯論過程中也因而顯露出人性彼此間的不信任與敵意﹐此種不信任與敵意現象似乎是國際網路社群形成共識的過程中同樣必須努力克服的。 當美國表面上宣稱要逐漸退出控制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角色,而歐洲國家基本上也逐漸贊同以所謂私領域的自我規範機制(private sector self-regulatory body)來處理DNS此一問題﹐並且願意與美國進一步討論此一機制的細部問題﹐甚至DNS市場競爭化之後所涉及的租稅問題時[69]﹐我們更應該思索網路世界的資源管理與分配機制與過程,是不是應該朝公共管理與分配的方向去發展,而此一公共管理與分配的目標,又該如何達成。僅僅靠過去網路世界常見的所謂分權化的工作小組,是不是足以達成此一預想中的規範目的?國際組織的模式﹐有何問題?以及自我規範機制又意味哪些長遠的規範意義? 無論上述白宮此一白皮書之內容與立場是否全然值得贊同﹐不可否認的是其至少為國際間有關網路世界統轄管理機制的討論,跨出一步﹐而觀察過分析過截至目前為止的相關辯論之後﹐我們也應該了解到:所謂網路世界的統轄管理機制,我們或許不能全然沿襲現實世界的傳統統轄管理觀念,而是必須以傾向於強調合作(cooperation)與協調(coordination)的觀念,來理解此一趨勢。然而,更重要的是,在本文以下所討論的ICANN正式成立已過一年的今天,其究竟如何讓網路世界的參與者,能夠恰如其分地在此一統轄管理機制中獲得代表權與發言權,不受任何特定利益團體的俘虜,其與現有的各個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和權責,應該如何整合與區分,可能更值得關切。 四、檢視目前網路統轄管理機制的國際發展趨勢:以ICANN為中心 如前所述,對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正當性提出挑戰,因為美國政府與NSI公司的五年合約到期而真正激烈化,究其實際,全球各種政治、商業與社會團體無不因而紛紛期望此一合約到期之後,全球網路可以基於現在潛力無窮的「網路虛擬空間」,發展出更能契合人類實體社會的一般性規範,或者更能符合現實世界的商業利益需求,以滿足各種基於國家、民族、文化與社會利益出發的期望,甚至,國際網路界隱而不言的共識之一,乃是認為IANA一旦轉型,就可以解決網路界一切的爭議與困擾,職是之故,各種政治團體(例如歐盟和澳洲等國家)、網路相關之商業組織(例如各式電子商務廠商、網路服務業、電腦廠商等)以及法律界人士無不嘗試透過各種管道與方式表達意見,並要求此一與網路未來息息相關的ICANN籌備小組,應該廣為接納其對IANA轉型的各種意見。在美國白宮網路白皮書的宣示後,與NSI合約期滿前的短短三個月內,陸續地在歐、美、亞以及拉丁美洲召開了數次的「國際網路白皮書論壇」(IFWP)會議,同時,在各種相關網站與電子郵件中,也出現相當熱烈的討論,似乎嘗試以所謂的「網路民主」方式進行網路統籌管理機制的擘畫。雖然此種「網路民主」是否爭正經得起現實社會的利益糾隔,或者國際政治利害關係的角力,尚在未定之天;由於跨越國界、種族與文化的民主運作在人類歷史中的經驗幾乎絕無僅有,此種網路民主是否仍能像過去在網路世界利益衝突極為有限的前提下所運作者般生存,更是難以斷言。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上述爭議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解決,美國商業部的確已經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通知IANA,準備將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轉由ICANN執行,並在十一月七日正式宣佈ICANN開始運作。ICANN首先要面對的挑戰,是網路到底是「公共財」還是某個國家或社會的資產的問題。以目前的網路新組織的發展而言,似乎此一實質問題並未獲得解答。尤其是美國商業部通過允許ICANN來運作網路管理機制此一作法,似乎隱含著美國政府仍認為網路統籌管理機制是美國政府的資產,即使國際間仍有許多批評與不滿出現,但在ICANN正式運作後,似乎在某種程度下,同意既成現實的發展,至於未來如何發展,則可能視商業競爭與國際政治角力的協調。 ICANN董事會的形成方式在快速商業化與政治化的網路發展脈絡中,受到極大的挑戰。雖然該董事會其聲稱挑選原則是「沒有特殊爭議」,但是「沒有清楚與合理的選舉辦法」也是事實,從名單的宣佈到全球各地的反應顯然不認同如此的處理,尤其未來的ICANN勢必要有更為完整而且公開化的機制來取得共識,否則爭議將不會平息。因此,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的公開董事會議中,董事會中的美國代表George Conrades說明未來的組織規章將明白訂定「同一地理區域組織在董事會的成員不得超過一半」以及「不可有超過二名以上的執行董事」等規範。 由於網路具有公共財性質,所以董事會會議是否應該保持以「公開」方式進行,乃成為爭執重點之一。目前董事成員的意見顯然傾向於「不公開」,董事會中的澳洲代表Gregory Crew認為ICANN性質上是公司,不是政府,因此,董事會會議應以「不公開」的方式進行決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董事會的荷蘭代表也表示董事會議就算是政府機構,政府的內閣會議也不可能公開。至於目前董事會主席Esther Dyson認為目前董事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如何確立「會員」(membership)機制,而澳洲和荷蘭代表也認為ICANN董事會應盡快建立各種諮詢委員會聽取更多的建言。 雖然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底快速形成,但是其過程顯然無法讓全球網路界人士與組織全然滿意。導致其首次在美國麻州劍橋哈佛大學法學院舉行的董事會議,無論是在現實世界或網路世界均招致不少怨聲。其中最具爭議的議題和挑戰,大致可以歸納如下: (一)ICANN的挑戰 1. 國際網路界如何確立ICANN組織的運作能夠保持中立,而且不致於被特定組織與團體所左右? 2. ICANN董事會的產生,應該透過合理且具有共識的程序完成,而且不可以被某一國家或民族所壟斷; 3. 在ICANN取得美國商業部同意運作的議定書當中,有關地區國碼以及網域名稱兩者,與「國家主權」的關係仍有爭議可言; 4. ICANN本身仍傾向於屬於非營利性質的公司,網路資源本身乃屬於是「公共財」,必須有極為堅強的理由為何可以被任意委託由國際組織來運作; 5. 未來ICANN會員的資格與權利如何明確訂定之,尚未釐清; 6. ICANN在可能產生爭議的法律問題處理原則(例如網域名稱與商標法)。 7. 在Domain Name Registration方面, 應該如何趨於競爭化。在地區國碼的部分,RFC1591的精神和確保現有網路系統與原有網域組織的運作兩者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 至於ICANN發展至今的組織架構,以及其與DNSO其他重要相關組織之間的關係,可以透過下列簡圖來說明: ICANN SecretariantDay-to-day administrative tasksPresident servers on BoD ICANN19-member Board of Directors (BoD)Headquarters: Marina del Rey, Cal.Expected annual budget: $5.9 millionU.S. government transitoryPeriod of oversight end September 2000 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national governments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DNS Root Server SystemAdvisory CommitteeRepresented by root server administrators Other ad hoc advisory committee•Advisory Committee on Membership•Advisory Committee on Independent Review DNSO Domain NamesSupporting 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7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ASOAddress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ARIN, RIPE NCC, APNIC PSOProtocol SupportingOrganization(3 reps to BoD)Members includeIETF “At-Large” Members(3 reps to BoD)Elected fromGeneral membership Keyword: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Non-profit corporation that act as the Internet’s central coordinating body, formerly 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www.icann.org)ARIN: American Registry for internet Numbers. Allocates IP addresses for the Americas; based in Virginia (www.arin.net).RIPE NCC: Research Internet Protocol Europeans Network Coordin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in Europe, Af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based in Amsterdam (www.ripe.net).APNIC: Asia-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Allocates IP addresses regionally; based in Milton, Australia (www.apnic.net)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Oversees Internet standards (www.left.org).DNSO’s Initial constituency groups: ccTLD registries; 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gTLD registries; 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 Registrars; Tradema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 anti-counterfeiting interests (二)ICANN的一九九九年 ICANN董事會從一九九八年底開始,透過網際網路或者在全世界各地召開公開會議的方式進行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國際性對話,經過一年多的的努力,分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的新加坡、五月的的德國柏林、八月的智利聖地牙哥、十一月的洛杉磯召開包括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DNSO General Assembly、PSO meetings、ASO meetings、和ICANN open meetings等等會議。從其實際發展來觀察,一九九九年一年來ICANN董事會在董事尚未完全選出、組織成員尚未完全確定的備受爭議情況下,卻作成了許多攸關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重要政策決定,值得觀察與分析: 1. DNSO Constituency的成立與運作 在一九九九年整年當中花費最多時間進行辯論的事項之一,便是DNSO的組織和運作問題。ICANN董事會在會中多次討論準備組織和形成DNSO Constituency的團體所提出的申請計畫書,在一九九九年一年當中,根據ICANN之組織章程Article VI-B之規定,獲得ICANN承認並開始運作的Constituencies,包括cc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commercial and business entities constituency、gTLD registries constituenc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nstituency、ISPs and connectivity providers constituency、registrars constituency以及non-commercial constituency等。從ICANN組織章程所設定的組織架構關係來看,ICANN對於各個constituency所提出的成立與運作計畫有決定可否之權力,而目前隸屬DNSO之下的各個constituency所選出之代表組成的Name Council,已經選出三名代表,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和PSO與ASO各自選出的三位代表,成為ICANN的九名新任董事[70]。 平心而論,DNSO一直是ICANN被批評為其受到商業利益包圍的主要來源之一,例如ICANN董事會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時認為在non-commercial domain name holders Constituency未能提出內容詳細與適當程度足以讓ICANN董事會確認之申請計畫,而導致其正式成立的腳步有所遲延,便是一個典型的實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ICANN董事會雖然一再確認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al diversity)是ICANN此一國際組織應該立即貫徹的重要條件,但是同時卻同意在一定的條件滿足之下,放棄組織章程Article VI-B的Section 3(c)所規定的Names Council地理多元性條件。不過,此一暫時放棄地理多元性的例外條件,只在DNSO的constituency初次成立時期內生效,不得重複使用。 2. 網域名稱與商標權間可能發生的衝突:ICANN對WIPO報告建議事項的處理 就歷史背景而言,在美國政府所發佈的白皮書中,要求WIPO擔負針對網域名稱所引起的商標權爭議,提供建議的角色。經過長達將近時十個月的研究、諮詢與徵求評論程序之後,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WIPO向ICANN董事會提交一份號稱許多經過廣泛諮商程序所得出的建議之書面報告。同時,由於目前經過ICANN認可的registrar,亦即testbed registrars,已經準備針對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引進競爭機制,因此有立即實施網域名稱紛爭解決政策的需求。然而,ICANN對於WIPO針對網域名稱與商標權兩者間可能產生之衝突的處理原則所提出之報告,採取相當正面的態度,也是其受到批評的另一個原因。WIPO所提出的報告達數百頁之多,無法一一詳述,簡言之,除了有關著名商標的認定有所保留之外,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報告所作成的決議,基本上乃是採取相當友善的立場,例如,ICANN董事會認為WIPO報告中有關registrars應該如何盡責履行其職務的建議,以及有關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議,與ICANN董事會先前所採取的註冊機關認證政策中所提出之聲明內容,立場十分接近。職是之故,ICANN董事會針對WIPO建議之關於.com、.net、和.org等TLDs的registrar應該採取統一紛爭解決政策之原則,決議採納。從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這些建議已經逐漸具體落實為ICANN所擬定之「統一紛爭解決政策」(Uniform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的內容[71]。 ICANN對於WIPO的建議幾乎照單全收的結果,對於未來網域名稱註冊的生態變化,包括接受註冊者與註冊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註冊市場是否真能趨於競爭化,甚至個人註冊者是否遭到驅逐,使得商業利益壟斷網域名稱市場等問題,勢將發揮一定程度的影響,值得持續觀察。 3. ICANN會員結構的未來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的柏林會議中,會員資格諮詢委員會(membership advisory committee)向ICANN董事會提交其針對ICANN一般會員資格(at-large membership)所作的建議原則。經過為期半年的接受評論意見和幕僚研究,ICANN正式確立其至少必須獲得全球五千個一般性會員加入,並且從一般會員中選出其他九名董事後,方能正式運作的立場。換言之,ICANN藉此表達出其想要建立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個人會員系統,進而使得董事會更加符合地理多元性要求的意願。不過,ICANN顯然也十分明白的是,由於ICANN所進行者乃是監督網際網路此一重要的全球性資源,在此一特殊的情形下想要形成一個具有全球性共識且個人成員又具有地理多元性特色的國際組織,必然會招致相當程度的行政複雜性,並且必然涉及昂貴的費用,特別是關於ICANN的預算方面,更是如此。職是之故,在ICANN董事會確認其實施會員選舉程序的構想,以便能夠達成支援以負責網際網路運作穩定度為主要責任的ICANN的目標的同時,ICANN董事會除了認為實施一般會員資格和選舉程序的費用,應該由未來的會員負擔之外,甚至也向外尋求財務支援[72],以便順利進行向全球網路使用者宣傳此一以一般性會員為核心的國際性網路組織的理念,儘早根據已經擬定的政策實施該選舉程序。 4. 爭議較低的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有關Protocol Supporting Organization(PSO)和Addres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ASO)兩者的成立與運作,由於原本即設定以技術為導向,所以雖然成立時間與DNSO相較之下甚遲,但是卻相當順利。簡言之,PSO和ASO的順利成立與運作,似乎顯示網際網路傳統上所具備的開放性、國際性、自願性,仍然在PSO和ASO此類以網路技術標準和技術專業發展為重的社群中,延續下來,並且已經願意針對ICANN此一國際組織的出現,賦予具有共識性質的支持。 5. 爭議不斷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AC) GAC與ICANN雖然不具有隸屬關係,其意見對於ICANN亦無任何強制拘束力,但是,由於自始至今均以不對外開放之方式舉行會議,並且拒絕不具有政府身分的ccTLDs參加會議,所以,與會成員代表包括數十個國家級政府、多國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的GAC,一直是ICANN系列會議中備受責難的焦點之一。 究諸實際,GAC目前已經制定其運作原則,亦即組織條例,GAC亦指出其將繼續致力於實施有效率之程序,以支援ICANN之運作。甚至,GAC也要求ICANN修正其組織章程,以確保該章程中有關GAC會員資格定義,和GAC運作原則所採取之會員資格定義相符。再者,GAC針對許多實質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全球網際網路社群間的網路使用便利性,ccTLDs的管理,及WIPO所提出的網際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建議案。GAC在會議中針對上述議題與其他重要的網際網路政策議題,進行正面且具有建設性的討論,並且進而向ICANN董事會提出各種建議。例如,在有關WIPO所提出之網路網域名稱爭議的最後報告內容方面,GAC即表達其贊同WIPO針對網域名稱和位址的管理所提出之基本原則的立場,其中包括所謂最適當的網域名稱慣例、非爭訟性的爭議解決方式、濫用網域註冊名稱的處理、以及解決網域名稱所有人與智慧財產權人間衝突的基本原則等。此外,GAC並且指出:就目前情況而言,WIPO報告所建議的商標權政策和爭議處理政策,可以適用於gTLD’s,其範圍應包括現有和未來的registries與registras。在肯認WIPO報告所提出的DNS資料註冊的透明性和可信賴性原則的立場下,GAC並且要求ICANN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或其他標準的要求條件下,建立適當的系統,以便於接近使用網域名稱註冊資料。 再者,有關不附屬於領主國之領域以及獨立領域所涉及之ccTLDs管理事項,根據GAC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所做成之決議,乃是認為:在某一ccTLDs的代表並未獲得相關社群支持的情況下,在符合ISO 3166的內容,以及符合有關公共管理權力或政府之前提下,ICANN在經過請求後,可以行使其權力,盡其最快速度重新指派代表。更重要的是,針對GAC要求董事會修改ICANN組織章程,以便能夠與GAC運作原則所規定的會員資格標準互相一致的問題,ICANN董事會決議就其組織章程Article VII,Section 3(a)部份進行修正,亦即以下列文句確認某些具有爭議的政府代表的與會資格:「GAC之會員原則資格應向所有國家級政府開放之。在GAC董事長透過其董事長邀請,或者ICANN董事會的邀請之下,會員資格也應向在國際社會中被承認的獨立經濟實體、多國性政府組織和條約性組織開放之。GAC會員應指定一合格代表參與GAC之委員會。GAC會員之合格代表應在該會員之政府單位中擔任正式職位。所謂政府單位之正式職位,包含經由選舉取得之政府公職,或者經由政府、公共部門、多國性政府組織或條約性政府組織所聘雇者,而其在政府、公共部門或組織中的主要職務,係發展或影響政府性或公共決策者。」在經過上述立場澄清與章程修改後,表面上似乎讓人認為日後參與GAC會議的會員資格已經底定,足以杜絕爭議,但是究諸最近半年的實際發展,亦即GAC所採取的諸多保守立場所遭受到的日趨嚴厲的批評,似乎並非如此,甚至,目前GAC針對某些特定議題達成一致性協議的困難程度,也越來越高。換言之,此一現象除了凸顯在主權利益的考慮下,各國針對網路議題達成共識的困難度之外,各國政府在ICANN未來形成國際網路政策和規範方面,究竟將發揮多高的實質影響力,GAC應該是最關鍵性的指標。 (三)商業利益包圍下的ICANN?:組織與權力正當性的質疑與解套可能性 ICANN過去一年來所遭致的批評,除了上述未能盡如人意的程序和實質問題之外,對於網域名稱與商標權衝突如何解決的態度,也成了許多人批評其被商業利益包圍與俘虜的主要理由。究諸實際,有關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的指責,不僅限於其所宣示的網域名稱和商標權衝突處理原則而已,而是包括更多直指其正當性和自我角色認知的質疑,深思之下,這些質疑也的確值得討論。 以網路世界的架構原則觀點切入,網域名稱的性質,其實十分有趣:網域名稱的主要意義在於「虛擬身分」,其既可被類比為電話號碼的性質[73],也可被類比為領域標誌,又可能兼具類似商標的意義[74]。就領域標誌的意義來說,其僅具「地點標示」作用,但是由於網域名稱往往是從事電子商務的重要工具,因而紛爭不斷。截至目前為止,最常見的網域名稱糾紛解決方式乃是訴諸商標法[75]。由於商標法具有濃厚的國界性質,所以過去跨國公司必須花費大量成本在世界各國登錄商標的事例司空見慣[76]。目前此一現象因為網路的出現,以及網域名稱成為電子商務重要的橋樑作用,而更形複雜[77]:究竟,當一般公司想要在網路上從事電子商務時,究竟應該如何在此一虛擬空間裡確保其商標不被冒用的危險?當糾紛出現時,又該如何平衡處理? 如前所述,被賦予研究解決網域名稱與商標權爭議處理原則的WIPO,在歷經將近十個月的研究與諮詢過程之後,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針對網域名稱與地址管理相關之智慧財產權議題,提出的最終報告(簡稱WIPO報告書)[78],是最近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重整的過程中,相當受到重視的里程碑之一,此一報告書所建議之多數原則,亦受到ICANN的肯認與採納,但卻引發許多人批評ICANN受制於商業利益甚深的結果。其中尤以偏袒商業利益,枉顧一般網路使用者對於網域名稱的善意需求,漠視網路使用者透過網域名稱的申請行使其正當的言論自由權利,以及對於個人的資訊隱私權保護不周等問題,最受詬病。 從商業利益的角度來看ICANN目前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發現Domain Name(DN)的問題,是ICANN嘗試整合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問題焦點之一。一九九九年ICANN所認可的幾個constituency groups,每一constituency group將有三名代表組成Name Council,其功能則是在於監督DNSO的活動,以及提出建議案,供ICANN董事會考慮與作成決議。究其實際,ICANN此一由constituency groups代表組成的架構設計,主要目的在於平衡兩種團體的利益,一為對商標權的有無具有相當強烈商業利益團體,事實上也就是不願意新的top-level domains (TLDs)出現,而是希望建立一種由上而下式的過程主導網際網路未來的團體,另一則為不具有強大遊說力量的團體,例如想要出售DN牟利的小型DN registrars、負責ccTLD運作的組織(例如愛爾蘭的.ie)、以及因為學術需求而組成的非商業性團體,但是卻擔心他們的利益因為無法在這個網際網路公共資源整合的過程中充分被代表者。然而,兩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先天上便充滿困難,而從ICANN最近一年來的發展來看,顯然商業利益的聲音遠高過於非商業利益。換言之,無論未來上述利益協調平衡的結果如何,目前整個constituency制度事實上已經遭受到對於遊說力量較弱的團體(包括各種非商業性組織與小型商業經營利益)之代表性無法與大型企業利益的代表性相抗衡者的高度質疑。舉例而言,在所有的constituencies當中,唯一以非商業導向的DN擁有者所組成的constituency,即受到相當程度的漠視。 除此之外,ICANN抱持相當支持態度的WIPO建議,也受到不少法學家的批評。主要的批評重點,不外乎WIPO在提出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建議的過程與建議內容方面,其實都已經顯現出過度保護遊說力量強勢的商標權團體利益的傾向,這種作法不但超越原先美國商務部要求其處理商標權與網域名稱相關爭議的範圍,長遠來說也可能是一種偏頗的模式,對於網際網路的發展而言不見得具有正面意義,因而事實上有不少學術界人士提出呼籲要求ICANN應該將考慮或採納WIPO建議的時機予以延後,讓DNSO有機會就WIPO提出的建議進行實質討論[79]。 再者,ICANN就開放.com、.net、.org等TLDs的進度問題,在一九九九年五月柏林會議中亦有所討論。在此之前已經有五家公司被遴選出來,作為開始與NSI進行整合和著手testbed registry system工作的基本成員,但是截至五月底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開始運作,使得原本預定在六月開始引進全面競爭機制的計畫可能必須延宕下來。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因為NSI強調就封閉性的界面而言,NSI應該有權利主張。但是自始至終都不開放此一界面,卻顯然是過去所造成的錯誤決策之一,也就是此一界面應該要開放才是。目前NSI、ICANN和美國商務部之間經過將近一年的談判與斡旋,雖然已經簽訂相關協議書,但是該協議書之內容,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洛杉磯會議中,卻又遭受諸如不應該在ICANN未選出全部董事之前簽訂、妥協性過高,以及賦予NSI過多市場優勢等來自新興市場競爭者的強烈批評。 ICANN重整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過程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應該是IP numbers的問題。雖然網域名稱相關的爭議似乎使得其他領域的議題相形失色,但是,關於IP Numbers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真正核心如何管理運作,卻至少應該是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議題。雖然目前ASO的運作尚稱平順,但是,從過去一年的發展趨勢看來,也並非全無爭議。在IP Numbers的管理方面,ASO列入考慮的,至少包括兩種模式。至於ASO本身,則會提名三位ICANN理事會的董事。目前提出的模式之一是由美國的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歐洲的European Internet Providers Association和拉丁美洲的eCom-LAC所主導。其主要訴求,則是希望ISP以及全世界各地負責分配addresses的地區性IP Numbers registry,能夠分享ASO的權力。但是也不乏批評此一稱為CIX proposal的模式,主要目的似乎不在於達成監督IP Numbers分配合理性的目的,而是著眼於如何在ICANN董事會中取得一個席次;換言之,CIX proposal的原始用意,原本在於透過確保只由registries組成的方式,將目前運作尚稱平穩的registry system完全制度化。但是顯然CIX認為ASO的問題不僅限於純粹的技術問題而已,還包括相當複雜的國際政治問題。另一方面,亞洲、歐洲與美國的三個registries,同時也起草了一份ASO proposal送交ICANN董事會。其內容則在於賦予registries提名三位人選成為ICANN理事會主席的專屬權利,並且促使未來成立新的地區性registries的構想及早實現。目前上述兩種版本則出現折衷整合的結果。至於現有的registries,其目前的構想大致上是希望能夠改變其目前所遵循的內部作業程序,促使其政策性會議能夠更為公開,並且有更多成員加入,以達成廣泛參與的目標。此一方面究竟未來發展如何,值得觀察。 網際網路至今得以順利運作的主要原因,得力於通訊標準(Protocol Standards)的協調甚多,同樣地,目前ICANN所面對的另一個重要議題,是如何與負責創造與維護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科技社群進行整合。Protocol Supporting Group(PSO)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將技術專業經驗帶到ICANN董事會裡,以確保ICANN的政策決定事項不至於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網際網路運作不穩定的結果。 同樣地,PSO在ICANN董事會裡將保有三個席次,然而,有關PSO究竟應該採取何種結構方式組成,在技術專業社群裡卻顯然有相當大的歧見,包括目前設定網際網路通訊技術標準最為重要的組織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其傳統特色就在不願意插手政策事務,職是之故,IETF內部對於究竟PSO的結構應該如何,也有相當程度的爭議。有些科技專家認為IETF應該是組成PSO的唯一團體,然而另外一派的意見卻認為PSO應該盡量保持其彈性與開放性,開放給其他同樣創造網際網路技術標準的組織,例如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參與,不應該由單一團體所控制。 同時,如上所述,IETF內部也出現相當程度的緊張關係。其中一派的意見認為IETF應該積極主導PSO的成立,但是另外一派的意見則擔心困擾ASO的爭議會同樣出現在PSO,因而導致IETF無法繼續順利運作。為了協調與消弭IETF上述內部爭執,哈佛大學的Scott Bradner乃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向ICANN提出一份PSO草案,企圖折衷整合所有相關的利益。如果Bradner的草案被ICANN接受的話,未來PSO的組成方式,將是凡組成成員公開,並且其所制定的公開技術標準,為網際網路所共同遵循的技術標準組織(亦即類似IETF的特質者),均得加入。以此一模式看來,此一PSO草案其實乃是一折衷方案。 在ICANN的各種委員會(committees)部份,委員會與ICANN的關係基本上乃是屬於半自主的諮詢性質;然而,委員會與ICANN之間的諮詢合作關係是否運作良好,其實卻關係著未來網際網路政策決定事項的走向。如前所述,委員會之一的政府諮詢委員會(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GAC),目前正在進行處理的問題包括各國主權機構或政府對於ccTLDs的控制關係,以及某些商業運作原則是否應該適用於ccTLDs等等。其次,由負責目前十三個維繫全球domain names和IP numbers關係的root servers者所組成的DNS root server system Committee,目前討論與處理的問題則是增加或減少上述系統維護者所應該遵循的程序,並且制定運作原則和促使此一團體正式組織化,不過其目前進度顯然相當緩慢。 ICANN目前所面臨的另一個重大爭議,在於網際網路的國際化本質所引發的地區代表性問題,因而有相當顯著的呼聲,要求ICANN董事會必須明白保留一定比例的席次給地區代表,以合乎地理多元性(geographic diversity)的要求,並且確保ICANN成為真正具有正當性代表性的國際組織。但是同時也不乏認為此一模式一旦採行,將會製造更多國際政治方面的角力,而這些國際政治意義濃厚的角力,其實不應該出現在ICANN此一以統轄網際網路事務為宗旨的組織裡。同樣地,在ICANN過去至今的歷次公開會議當中,均有不少人提出究竟ICANN是否可能發展成為另一個聯合國類型的組織,而成為國際政治的典型角力場所。從長遠的眼光來看,我們固然不必過度擔憂,但是從各國政府部門逐漸介入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過程的趨勢來看,似乎也不能排除此一可能性。 總之,目前ICANN所面對的問題,其影響層面將極為廣泛,值得我們觀察與反省,進而調整台灣對國際網路事務所採取的回應與態度。其次,各種網路商業團體為了商業利益,在各國法院提出網域名稱與商標法衝突的問題,已經促使全球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出面協調處理,準備制定準則,其發展趨勢也同樣值得注意。當然,各國網路服務業(ISP)和電信事業單位為了如何合理化國際網路連線費率,積極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提議討論與研究處理方案,涉及龐大商機的電子商務在國際組織與聯盟中(例如如亞太經合會(APEC)、經濟合作與發展機構(OECD)、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等)一再地受到討論與爭議,同樣也是令人無從忽視的現象。或許,這些都意味著網路「烏托邦」式的規範模式已經受到嚴酷的挑戰,代之而起的,可能是以更多的國際政治、法律、社會、文化與教育因素滲入,因而應運而生的網路統轄管理機制重整過程,被稱為「網路制憲」似乎也就並不為過。我們固然應該關心在此一制憲的過程中,如何將「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進行合理的整合與妥協,但是,我們似乎更應該關心的在這一波國際網路界的變動下,台灣的網路界如何因應、自我定位、自我調整,以及進而面對挑戰與競爭? 在台灣參與網際網路國際組織的策略方面,本文認為應該做相當程度的調整,方足以因應上述挑戰。首先,由於網際網路變化迅速,相關國際事務亦日趨繁雜沈重,但台灣若不積極參與,則又有無法緊跟國際趨勢之落伍疑慮,並且進而失卻網際網路方面的競爭力之虞。因此,如何充分整合台灣國內公部門與私領域的資源,參與這些網際網路國際組織所召開之定期與不定期會議,甚至積極參與其日常運作,應是值得慎重擘畫之方向。同時,在台灣目前也積極針對國內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關,亦即台灣網路資源中心(TWNIC),進行組織重整的此刻,ICANN的經驗,以及其所受到的諸多批評,毋寧可以作為正面與負面的雙重參考,至於國內制度規劃之合理架構與相關細節應該呈現何種面貌,以盡量降低ICANN所遭遇到的上述組織和權力正當性質疑,則似乎可以作為未來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五、我們將往何處去?:從批評與省思中展望ICANN的未來 回顧Internet governance的辯論發展至今最為激烈的兩年,ICANN的成形與運作至今的過程,恰好為我們思考人類社會中國際性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管理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典型的觀察對象。以作者過去一年來參與和ICANN有關的各項會議與活動的個人經驗而言,可以說是不時徘徊在理論與實際的十字路口,五味雜陳,相信這也是許多ICANN的觀察者和研究者的共同經驗。然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有趣觀點是,許多實際參與ICANN形成和運作過程者,目前幾乎都有相同的基本信念:從一九九七年開始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制的討論至今,國際網路界已經投注的無以計數的資源,無論ICANN受到多少批評和挑戰,國際網路界幾乎已經走到無法承擔ICANN失敗,導致所有的辯論和制度設計重新回到原點的地步。若果如此,我們接下來必須回答的關鍵問題便是:到底我們應該遵循怎樣的道路前進,才能使ICANN真正具備成為成功的國際性網路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組織的條件?本文認為:達成這個目標的前提,至少應該包括讓網際網路的規則制定和政策形成,從科技或技術標準本位的模式順利過渡到多元模式;克服在網路界形成國際共識的困難;克服彼此關係密切的網路專業社群的抗拒心態;以及爭取組織鬆散的網路使用者認同等幾個要素。本文以下所述,即是本於以上這幾個觀察角度,針對ICANN目前的問題所作的討論。 ICANN的核心概念,其實是準備在將來透過一連串的與上述Supporting Organizations以及Root Server System的契約關係所組成的,期待透過這種類似委外辦理的關係(outsourcing relationships),達到ICANN成立時所抱持私領域主導的初衷。不過,最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契約關係使得ICANN對各個組織團體掌握一定程度的控制權力,ICANN與各個不同組織團體之間所訂定的契約關係究竟為何種形態,其實一方面考驗ICANN維持由下而上形成決策的組織形態的程度,也決定ICANN在未來的運作上是否能夠權責相符。 有人認為:ICANN此一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國際組織模式的形成,代表網際網路的國際組織運作方面,已經不再如過去一般凌亂鬆散,而是如同網際網路本身一般,朝非常有活力的方向發展。但是,究竟ICANN的出現,是否真能解決目前網際網路所面對的各種爭議問題,卻似乎仍是一個難以解答的問題。以一九九八年秋天ICANN成立至今,即普遍受到來自網際網路社群各方對其正當性提出質疑的情況來看,雖然ICANN透過GAC的成立,廣泛邀請世界各國政府以官方身份加入,對其正當性予以背書,但是似乎仍然難逃上述質疑之陰影。 其次,ICANN其實面臨一個先天本質上即存在的緊張關係:根據其組織章程之規定,ICANN乃是有權核准許多支援團體與組織的架構,此一模式,事實上與網際網路長久以來所遵循的決策模式似乎有相當大的差異:網際網路所遵循的決策模式,過去至今一直都是由下而上的,而ICANN似乎正是反其道而行,因而似乎也就必須承擔命定的正當性質疑風險。 同時,對於ICANN的最大挑戰之一,乃是ICANN目前肩負的責任,其實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任務,而且是一個必須在技術可行性與彈性、政治利益、以及商業利益之間進行整合工作的任務。在內容如此複雜的任務下,ICANN一旦在正當性方面出現疑問,而且無從自我解套時,那麼極可能便意味著其他力量,尤其是世界各國政府、美國國會或者其他國際組織,便會趁隙而入填補此一真空狀態。這也是ICANN急於建立一般性會員的架構之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工作,過去其實絕大部份掌握在美國政府手中,而且真正的監督工作是由去年ICANN臨時董事會甫組成之際突然逝世的Jon Postel一人主導,所以目前的ICANN其實是一個史無先例的組織:一個準備監督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與運用的國際組織,但卻是超乎任何傳統政府角色所能夠控制之範圍的私人組織,如果ICANN的運作與組織出現失敗跡象,那麼整個網際網路的運作多少不免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而整個網際網路社群也因而必須重新考慮從一九九六年以來所進行的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設計過程,是否適當,甚至必須重新履行此一程序,並且嘗試找出更能夠合乎網際網路運作本旨的整合方式。 除了各國政府之外,我們其實可以從歷次會議的進行過程中發現,ICANN已經取得不少跨國大企業諸如IBM以及MCI WorldCom的支持,甚至獲得某些公司的捐款。至於長期的運作資金來源,原先計畫以每一註冊網域名稱每年必須繳納一美元使用費(或稱使用稅)的收費為主要來源,最後雖在美國國會質疑下暫時作罷,但是卻從未放棄此一想法,甚至可能將收費對象擴及網路位址分配(IP number allocation)方面。 再者,目前ICANN所遭遇的主要批評,在於其組織和運作不但不夠透明,而且過於官僚化,同時對於非屬主流的另類意見不能真正廣為接納,提出諸如此類批評者,尤其是以小型網際網路事業經營者最為明顯。不過,在ICANN臨時董事會方面,顯然極力否認上述批評,而是另外指出ICANN所面臨的,是任何組織草創初期幾乎都會面臨的問題,亦即設法獲得適當且充裕的財務支援,並且使財務結構健全化;協助相關支援組織能夠盡快開始運作;並且決定和採納董事會的選舉機制等等。雖然ICANN所提出的上述工作任務目標都相當合理,但是事實上目前已經在ICANN以及相關組織整合過程中出現的不少內部權力鬥爭,不可否認地卻也同樣對ICANN的成功與否蒙上陰影,也使得ICANN的運作必須以更具有妥協彈性的方式為之。 平心而論,就Internet governance的觀點切入,僅就「誰應該對domain names具有支配控制權?」此一問題作法律技術層面的辯論,並無太高的政策意義,同樣地,我們似乎應該將ICANN的出現和相關辯論,視為Cyberspace的第一個立憲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從此一觀點來看,無論其當初預設的目標和功能如何崇高中立,ICANN目前所面對的正當性危機,幾乎是任何人類社會在建構其共同生活的基本遊戲規則時都會面臨的問題。而作為最能影響這些遊戲規則實質內容和適用結果的ICANN, 大家關切的重心自然落在其是否會受制於特定意識形態或利益考量,出現以不公平的方式給予任何特定團體或利益集團特殊待遇方面。就此而言,ICANN以非營利性質的法人組織形態出現,其董事會的正當性是否充分,其組成結構是否健全到足以為網路社群制定運作規則(亦即該組織之組織章程),並且視實際需要修改此一根本大法的內容,當然應該受到徹底的檢驗。例如,究竟ICANN組織章程中規定董事之組成必須滿足地理端元性的考量,是否即符合上述考量? 從嚴格的憲法理論來看,地理代表性此一條件似乎不足以滿足網路社群對於ICANN的期待。如眾所周知者,針對權力濫用和腐敗可能性所設定的控制機制,除了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權之外,還必須有代議制度以外的管道,作為輔助控制機制,這就是權力分立和制衡制度的原始設計目的。換言之,作為未來全球獨一無二的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和分配機構的ICANN,具有極為強烈的網路政府雛形色彩,其董事會無論多麼具有代表性,在缺乏權力分力和制衡機制控制的情況下,似乎無從克服其令網路社群疑懼不安的先天障礙。這個問題,不因為ICANN形式上僅是在美國加州註冊成立的非營利性質法人組織而有所不同,正因為其扮演網路世界的公共資源守門人角色,有權力定義未來全球網路世界運作的基本輪廓,所以,我們更應該要求其不斷自我調整,以適當及公平的權力運作模式作為運作基礎。 其次,即使在地理代表性方面,ICANN目前的實際狀況,也令人不盡滿意。雖然ICANN在不同的場合一再強調ICANN乃是一個極力反映網路社群「共識」(consensus)的組織,但是,究竟ICANN所謂網路社群的共識所指為何,其實引發相當多的辯論,甚至不乏著名的美國網路法律學者語帶諷刺地以「共識並不是以大多數人投票就可以形成,更不是一小群人秘密討論集會而形成;共識不可能是因為上位者的命令而來,更不會在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情形下形成」[80]由此多少反映出ICANN成立至今所作成的許多決策致命傷所在。舉例來說,ICANN對於WIPO建議的偏袒立場,或者先前希望每個domain name的持有者每天繳納1元費用的構想,以及採納WIPO建議制定全球統一的爭端解決政策,便是受到許多缺乏共識的嚴厲批評之典型實例。從上述現象來看,與其一再捍衛自己的決定乃是共識下之產物,ICANN未來最重要的任務,似乎應該是試著真正去了解網路社群的共識所在,進而作出和執行真正具有共識正當性的決定。為了達成此一目的,ICANN必須至少必須認識到的是,共識應該具有開放性語普遍性,不應該是封閉式團體的產物,在共識形成的每一步驟,必須完全透明化,讓任何有興趣的個人語團體皆可達到實質參與的目標,並且在作成決定前,有具有的證據佐證該決策的確具有極高的共識程度。就此而論,充分的資訊提供和充裕的時間,自然不可或缺。 再者,就實際的DNS重整工作而言,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應該受到更為嚴肅的檢驗。一年多來ICANN和NSI之間雖然意見相左,NSI的許多動作也備受爭議,但是,NSI長久以來所扮演的DN註冊市場獨占者角色,應該如何被解讀,以及其對未來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影響如何,即使在ICANN和NSI兩者之間簽訂協議之後,似乎仍然並未真正釐清。深究之下,ICANN和NSI之間的關係,似乎正如兩個獨佔者之間的角力一般,對網路社群的長遠利益,是否有正面的幫助,或者只是引發更多爭端,即使從兩者所簽訂的協議中,都難以確定[81]。尤其,雖然兩造同意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可以審查ICANN董事會所作成的決策,但是截至目前為止,ICANN並未正式成立The Independent Review Panel,因此,究竟如何透過獨立且中立的機制,確保該協議受到必要的節制,同時未背叛網路社群的共識,其實令人深深懷疑[82]。而ICANN和NSI之間協議所凸顯的實質問題,充其量也不過是ICANN截至目前為止的許多決策都未受到類似檢驗此一現象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是卻的確反映出ICANN組織中設置一具有強力審查和監督功能的Independent Review Committee,而非僅具有諮詢性質,有其迫切必要性[83]。 整體而言,ICANN運作至今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在於其所要處理的事務中,絕大部份已經超越「標準制定」的技術領域,導致許多浸淫在網路科技領域多時的專業社群,在面對ICANN各種會議和活動所引發的種種紛擾時,不斷質疑我們是否需要這種聯合國式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同時,也有不少聲音不斷出現,質問ICANN究竟要等到何時,以及透過何種方式,真正應該具影響力的ICANN全體選民,亦即全球網路使用者,才能決定他們需要一個具有何種面貌的全球性網路政策組織?以及到底應該由誰來決定哪些共識是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分配的基礎架構?面對這些難題,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回歸基本面,用憲政民主的根本原則來思考:如果我們充分認知到擁有「生殺大權」的權力中心,不但應該具有權力正當性,權力的行使也應該受到適當的限制,身為立憲菁英者固然有統籌各方意見甚或寫出憲法基本文件以供討論的重責大任,但是也無從規避共識要求這些基本理念的話,那麼,在憲法經驗的引導下,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浪費時間作無謂無益的辯論? 六、結論 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問題,本質上即相當複雜棘手。尤其在網際網路快速全球化和商業化之後,負責或主導網際網路統轄管理機制者是否仍能堅守網際網路的規則形成與決策制定傳統,以及這些傳統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在ICANN的形成與運作過程中,都成為關鍵議題。本文認為,雖然今天我們所面對的網際網路環境與過去大不相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分配與統理,不再是專屬於一群思考模式與行事風格相近的科技界人士,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科技界人士透過過去至今的諸多努力與協調,為這個虛擬世界所累積起來的網路傳統特色,包括規則與決策的公開透明化、由下而上的共識決模式、互相信任協調以鞏固權力正當性等,卻相當值得珍惜,本文也相信這些網路傳統精神如何適當地翻譯轉換到目前商業化程度極高的網際網路世界,是決定ICANN是否能夠真正成功的關鍵性因素。ICANN過去一年多來的經歷,固然展現出其維護這些傳統的努力,但是其受制於短期商業性考慮的現象,越來越加明顯,無論主其事者如何辯解撇清[84],卻仍難脫嫌疑。以網際網路逐漸成為我們日常生活重要一環,以及網路公共資源分配的辯論日趨激烈的趨勢來看,ICANN未來勢將受到更多挑戰與檢驗,而也唯有讓ICANN受到更普遍、更徹底的檢驗,才能確保並提高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統轄管理與分配的合理程度。本文認為我們應該期待與監督的,是ICANN透過更多公開透明與多元化的管道,改善與解決其目前已經出現的程序正當性問題,以及在諸如商標權爭議或糾紛處理等實質議題處理原則的確立方面,所遭遇的質疑,亦即在網際網路習用的科技或技術標準主導模式,和網際網路進一步成長所不得不面對的其他新興國際政治、商業利益和區域性社會文化等因素兩者之間,取得適切的平衡點,然後,才有充分的前提討論網際網路公共資源的統轄管理與分配機制,是不是值得身為世界網路公民的我們信賴付託,而且可長可久。 --------------------------------------------------------------------------------*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J.S.D., March 1997);哈佛大學法學碩士(LL.M., June 1994)。現任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本文部份內容改寫自作者於一九九九年上半年受教育部電算中心委託進行「網際網路公共資源分配機制之政策與法律問題:國際趨勢的觀察和省思」之研究報告。此一持續性要求相當高的研究,目前雖仍處於草創階段,但其之所以能夠順利開始進行與逐漸成形,得力於該中心陳立祥主任、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李德財所長、何建明研究員、中研院電算中心林誠謙主任與黃勝雄高級分析師、前國家高速電腦中心副主任(現任蕃薯藤資深副總經理)吳國維先生、電信總局和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個人與單位之協助甚多,謹此致謝。文中所有觀察與論點,並未成熟,因此可能出現之錯誤,由本文作者自負其責,並待日後研究成果作進一步之補充與修正。 [1] See generally Katie Hafner & Mathew Lyons,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The Origin of the Internet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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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藤井省三: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
    文学 2010/01/28 | 阅读: 2492
    译 序:日本人鲁迅观的历史与现在  在2002 年的日本学术界,藤井省三的论文《太宰治的〈惜别〉与竹内好的〈鲁迅〉》无疑是极具冲击力的一篇。此文不仅论及鲁迅,而且论及日中战争时期日本作家对鲁迅的理解,进而论及日本学术界对相关问题的认识。藤井省三曾经指出,鲁迅在日本不是被作为外国作家、而是被作为“国民作家”来对待的。确实如此。从20 世纪20 年代开始,日本人的“鲁迅观”构成了日本人“中国观”的一部分,同时构成了日本现代思想史的一部分。在日本人有关鲁迅的表述中,竹内好的《鲁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太宰治(1909 —1948) 在战争后期接受日本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创作的长篇小说《惜别》则更具特异性。太宰治本名津岛修治,出生于日本东北青森县北津轻郡金木町的地主家庭。1948 年6 月给妻子儿女留下遗书,与一位名叫山崎富荣的女性在东京郊外投河自杀。代表作有《御伽草子》、《津轻》、《斜阳》、《人间失格》等。藤井的论述不仅对太宰的《惜别》做出了新解释,而且尖锐地指出了“竹内鲁迅”的局限性。这有助于日本学术界克服“竹内恐惧症”,更有助于中国学者全面地认识竹内好的学术思想——有关竹内好的介绍在大陆毕竟刚刚开始。藤井省三生于1952 年,现为东京大学文学部教授。已出版《鲁迅——〈故乡〉的风景》、《鲁迅与夏目漱石》、《爱罗先珂的城市故事》等学术专著十余部,曾参与《鲁迅全集》的日译工作,并将莫言、李昂、郑义等作家的作品翻译介绍给日本社会。藤井文中提及的川村凑的文章发表于1991 年,是有关《惜别》的重要论文之一,一并翻译于此(编者按:川村凑《惜别》一文将在下期刊登) 。此文有助于中国读者理解战争时期日本的文化政策和日本作家的心理状态。文中提及的“津轻”、方言等均与太宰治的出生地有关。“支那”一词为历史概念,从忠实于原文的角度照原样翻译。该词本是唐朝僧人翻译佛经时的译语,为china 的汉字写法。从清末民初至二战结束,中国人常常是以“支那人”自许的。秋瑾自称“支那第一女”,柳亚子在赞美诗中将孙中山和毛泽东并称为“支那两列宁”。“支那”作为中性词在近代变为蔑称,问题出在中国自身的落伍,而不是出在“支那”这个词本身。川村凑1951 年生于北海道,现任法政大学教授,亦为日本学界中坚学者。已经出版《亚细亚这面镜子》、《异样的领域》、《异乡的昭和文学》等有影响的专著近十部。——2003 年8 月6 日译者记于北京寒蝉书房一 留日清国学生鲁迅太宰治(1909 - 1948) 的《惜别》是以留学日本时期的鲁迅(本名周树人,1881 - 1936)为模特儿、创作于日中战争时期的小说。出生于东北偏僻之地的某小城、后来在东北某地乡村开医院的老医生用回忆的形式叙述已经过去四十年的旧事——在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时与鲁迅的相处、与藤野先生的交流。这样创作出的传记小说,在充分尊重事实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太宰治式的丰富想象力,描绘出了纯朴的中国留学生形象,并成为一种优秀的“初期鲁迅论”。但是《,惜别》获得的好评并不多。《惜别》在日本战败第二个月的1945 年9月由朝日新闻社出版,但从太宰写给朋友、作家、也是《鲁迅传》(1941) 的作者小田岳夫等人的书信中(1944 年2 月28 日、8 月29 日) ,可以看到在此两年前他已经开始进行周到的创作准备的情形。太宰治在阅读了小田的《鲁迅传》和七卷本《大鲁迅全集》(改造社1936 至1937 年出版) 之后,并且在当年12 月“为了调查仙台医专的历史,为了了解仙台市的历史”滞留仙台。就像尾崎秀树指出的,这部作品是遵循大东亚会议(1943 年11 月) 提出的“大东亚各国互相尊重对方的自由独立??确立大东亚之和睦”这一共同宣言、接受内阁情报局和日本文学报国会的请求与资助金而创作的。对于日本来说,发动太平洋战争的目的是针对美英的经济封锁、确保资源与市场的所谓“自存自卫”,1941 年12 月对美开战之后,日本作为取代英、美、荷兰的新的侵略者出现在东亚。不过,1943 年4 月,由驻中国大使升任外务大臣的重光葵在预测到日本的战败终将到来的基础上,试图把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和亚洲的解放这种理念作为战争的目的从正面确立。日本以1943 年1 月将外国租界返还南京政权、废除治外法权为开端,逐一给亚洲各国以独立,即为这种大东亚外交之实践,而召开于东京的大东亚会议,则是其全面实践。围绕这种状况下太宰治对战争的配合,浦田义和从“大东亚各国独立和睦”宣言的主题化这一“公”的侧面与文学固有的“私”的侧面的冲突这一图式来解读,而川村凑指出∶毋宁说太宰治并不拥有回答这一公的课题的东西,仅仅提示了私人性的“道德感、清洁感”,批判“太宰治对鲁迅的文学与鲁迅本人几乎都是误读”。果真是如此吗?二 竹内好《鲁迅》的“冲击”这一简单的构图与此同时,川村凑还说∶“竹内好的《鲁迅》对太宰治产生冲击是当然的”。竹内好(1910 - 1977) 几乎是与太宰同龄的中国文学研究者,在东京帝国大学学习现代中国文学,1934 年3 月毕业前后与武田泰淳等人一起发起中国文学研究会,战争进行中的1943 年11 月完成了评论著作《鲁迅》。他在该书脱稿的第二个月即应召入伍,被送往中国前线,《鲁迅》经其盟友武田泰淳校对于1944 年12月出版。根据竹内的嘱托,该书也送给了太宰治。而且,太宰在《惜别》“后记”中也就竹内的《鲁迅》作了如下表述∶  小田先生已经创作了《鲁迅传》这一春花一样甘美的名著,尽管如此,我还是开始了这部小说的创作。恰在那之前,完全出乎我预料地,竹内好先生把他刚刚出版的、像秋霜一样冷峻的名著《鲁迅》惠寄给了我。我与竹内先生连一次面都没有见过。但是,拜读竹内先生偶尔在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支那文学的论文,做些“这很好”之类的评价,不知天高地厚,暗暗视他为很有希望的人。〔略〕那本书的跋记载着这位支那文学的俊才似乎是从前就爱读我那不高明的小说这一让我感到意外的事实,我感到慌恐和脸红。而且,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太宰在这里将小田的《鲁迅传》评为“春花一样甘美”而将竹内的《鲁迅》看作“秋霜一样冷峻”,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即,前者始终是一部纯粹的令人感动的伟人传,与此相对,竹内的《鲁迅》在不作任何评论和解说的情况下单刀直入,用严厉的措辞下了“鲁迅的小说索然无味”“、《肥皂》乃拙劣之作《,药》乃失败之作”、“我认为《伤逝》是坏作品”之类的判断,作为以政治和文学为中心的鲁迅论,发表的是无价值的议论。笔者之所以做出“无价值”的评价,是因为,对于战争环境中的竹内好来说,作为其《鲁迅》主题的“政治与文学”虽然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但在鲁迅生活的1910年代至1930 年代的中国,政治和文学的状况与竹内面对的战争时期日本的状况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可是,似乎是抓住太宰的这一句“秋霜一样冷峻”,不知从何时开始太宰治从竹内好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的神话形成了。例如,奥野健男在文库本《惜别》的解说(1973)中作了如下记述∶  知道了不同于自己、即自己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明白了以小田岳夫的《鲁迅传》为基础形成的小说世界的失败。可是,战争结束前将任何事物都用以小说创作的观念是“农民式的执拗”。于是也把竹内好的鲁迅拉向自己身边,借鲁迅创作了内容并非鲁迅而是太宰治本人之自我表白的故事。但是,太宰治根本不曾说过自己从竹内好的《鲁迅》“明白了无法拉近的鲁迅形象??感到了小说世界的失败”,反而写道∶“感奋于这奇缘,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开始了这项工作”。毋宁说,阅读了竹内好《鲁迅》那种饱含沉思、文体生硬、随感式的鲁迅论,太宰治重新确认了“无论怎样说,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文艺这种东西,就会像注油少的车轮那样,无论开始时怎样流畅快速地运转,也许马上就会损毁”这种意识。难道不是这样吗? 需要说明的是,这几句引文是《惜别》中叙述者“我”针对鲁迅的文艺论所发的感想。竹内《鲁迅》的冲击→以小田《鲁迅》为基础的构想的失败→不是对留学生鲁迅的描写而是太宰治本人的自我表白——在这种简单的《惜别》批判的构图形成的过程中,战后1946 年6 月从中国战线复员归来的竹内本人对《惜别》进行的从前那种独断的批评发挥着很大影响。竹内在《〈藤野先生〉》(1947) 、《花鸟风月》(1956) 等短论中对《惜别》所作的批评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对幻灯事件的理解不足,二是让鲁迅礼赞儒教。当时仙台医专在讲课时使用幻灯,课堂上有剩余时间等情况下,会放映日俄战争的时事幻灯片给学生看。某日,鲁迅在教室里从幻灯片上看到了给俄军当侦探的中国人在中国观众的眼前被日军士兵砍头的场面。无论是被处死的人还是观看的人,鲁迅的同胞们虽有健壮的体格但表情木然。这就是所谓“幻灯事件”。根据叙述此事的鲁迅作品《呐喊?自序》,他在幻灯事件之后从仙台医专退学回到东京,是因为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壮充其量也只能做示众的材料和看客,首先应当改造他们的精神,为此目的理应选择文学艺术。竹内批评太宰“对鲁迅所受的屈辱共鸣不足”,但是,竹内“对屈辱的共鸣”难道不是过于强烈了吗? 展示令人绝望的中国民众形象的“故事”的起点被以仙台为舞台叙述出来,这一点意味深长,但是,不要忘记《,呐喊?自序》的写作是在仙台时代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十七年之后。所谓幻灯事件是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在鲁迅心中形成的“故事”。应当认为,那与其说是叙述回忆中的那时候(1905 年) 的自己,不如说是叙述正在回忆的时候(1922 年末) 的自己。关于鲁迅从仙台医专退学开展文学活动的原因,太宰不是求之于幻灯事件,而是求之于“他从前就喜好文艺,??日本当时的青年人中间涌动的文艺热”。结合北冈正子、中岛长文等人1970 年代之后的研究成果——“初期鲁迅”的论文大都是从同时代日本的文艺理论家或者欧美文艺书籍的日译本引用——来看,我认为与竹内的观点相比太宰的观点更接近鲁迅的心境。太宰让鲁迅把仙台描绘为“不足东京十分之一的窄小城市,无意义地模仿着都市模样的小镇”,与此相对,让鲁迅对东京做了这样的叙述∶“电车轨道一天天向四方延伸开去,是的,那就是东京的symbol 吧。”确实,当时仙台人口数量为十万,是日本第十一位的中等规模的城市,就人口规模而言与鲁迅的故乡绍兴城相差无几。相反,来仙台之前住过两年的东京已经成长为亚细亚最大的媒体城市,在报纸发行量、有轨电车线路的总距离等公共设施的基本建设方面,上海、北京达到东京20 世纪初叶的水平是二三十年之后的事。鲁迅在仅仅一年半的仙台读书期间,每逢冬、春、夏季的长假都要在当时长达12 小时的火车摇晃中返回东京,难道不是因为他无法忘却在媒体城市获得的快感与亢奋吗?而且,他最终中断了医学课程,也是因为无法抗拒作为都市东京最新潮流之文学的吸引力吧。实际上,二十年后鲁迅又一次在停留计划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离开了临时工作的地方小城。他1926 年9 月被聘为厦门大学教授从北京到厦门,仅仅四个半月之后就辞职前往当时国民革命的中心城市广州。厦门岛是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对外开放的五个港口之一,尽管在西南的小岛鼓浪屿上由美、英、日、德、法、荷兰、西班牙设置的共同租界中居住着两千名外国人,但到鹰厦铁路与海堤(宽19 米、长2200 米) 的建设将该岛与大陆相连为止,可以说是孤岛,人口在1927 年也仅有11 万7 千人。在与东京或北京的都市文化亲密接触过的鲁迅眼中,既无铁路也无路面电车、与绍兴或仙台等同样规模的地方小城厦门不会有多大的魅力吧。那种“城市少年”鲁迅被竹内完全忽略,而太宰进行了确切的描写。竹内太宰批判的第二点,即所谓让鲁迅礼赞儒教,亦非正确的批评。确实《,惜别》中有鲁迅说“是满不在乎地声言为天皇陛下尽力吧。简直就像已经成为本能了啊。日本人思想的全部都被统一到‘忠’这个观念中了吧”的场面。在战争时期严酷的审查制度下这种表现的必要性可以想象,不过,在东京目睹了欢送新兵入伍的旗帜上写着“祈战死”的梁启超(1873 - 1929) 赞美明治日本的尚武精神,说起来也只是鲁迅留日数年前的事。(《祈战死》发表于1899 年12 月23 日《清议报》) 梁启超本是力图改造清朝社会构造而受挫的戊戌变法(1898) 的领导人之一,他编辑的革新派机关报《时务报》是鲁迅留学之前爱读的。鲁迅本人去仙台医专前一年在东京创作的以古希腊第二次波斯战争的小说《斯巴达之魂》,也赞赏尚武精神。而且,太宰尽管让鲁迅赞美儒教“礼”的思想,也以鲁迅本人的文章为基础,对“儒者先生们露骨的伪善姿态”进行了恰到好处的批判。这里应当顺便一提的是,根据泉彪之助等人八十年代的研究,藤野先生本人也是热诚的儒者,曾经让幼小的儿子背诵《孝经》。战后的竹内好从事鲁迅以及中国近现代中国文学的介绍,相继出版了《世界文学手册?鲁迅》(1948) 、《鲁迅杂记》(1949) 等鲁迅论著和《鲁迅评论集》(岩波新书1953) 、《鲁迅作品集》(筑摩书房1953) 等翻译,其鲁迅阐释受到肯定甚至被称作“竹内鲁迅”。后来竹内又出版《现代中国论》、《国民文学论》,作为以中国为鉴批判近代日本的评论家而活跃。我认为,随着作为鲁迅介绍者、中国研究家和中国评论家的竹内名声日高“,公然无视鲁迅的文章、仅凭作者之主观而捏造的鲁迅形象”这一《惜别》批判对于有关该作品的评价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毋宁说,竹内的这种言论即使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他本人的著作《鲁迅》,对于太宰治的《惜别》来说也是不恰当的批评。太宰不曾“无视鲁迅的文章”或者“主观地捏造鲁迅形象”,他是在认真通读了七卷本的《大鲁迅全集》之后根据鲁迅的文章创作《惜别》。毋宁说,太宰读鲁迅读过了头,以至于住到“松岛海滨的旅馆”中的鲁迅以好友“我”为对象从容谈论“自己的身世啦、希望啦、清国的现状等等”(在筑摩书房版太宰治全集中长达20 页以上) 等等描写几乎成为鲁迅自传小说集的《朝花夕拾》(1928) 摘要。三 竹内好对“革命文学迟到论”的误读更为意味深长的一点是《惜别》插入了一个从仙台医专退学、为了推动文艺运动决定回国的鲁迅写一节文章给“我”的场面。引用于此∶  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故其为效,益智不如史乘,诫人不如格言,致富不如工商,弋功名不如卒业之券。特世有文章,而人乃以几于具足。〔中略〕严冬永留,春气不至,生其躯壳,死其精魂,其人虽生,而人生之道失。文章不用之用,其在斯乎?这是鲁迅1907 年写于东京、第二年发表于在东京刊行的中国留学生杂志上的论文《摩罗诗力说》中的一节。鲁迅以日本、欧美的文艺评论等等为蓝本,介绍从拜伦到俄罗斯、东欧的诗人们的欧洲浪漫派系谱,正因为诗人之声是能够唤起人心之物,所以他们成为革命的先觉者。现代西欧文明的核心即19 世纪的拜伦等浪漫诗人的心声,现在正在从野蛮向文明进展着的俄罗斯和东欧也是由诗人之声唤起了作为文明之基础的精神。相反,印度、埃及等古文明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这些诗人声音的消失。为了拯救中国、使中国获得新的文明,应当学习的恰恰是浪漫派诗人的精神。——鲁迅这样论述。“摩罗”一词是梵文Mara 的音译,意指妨碍修道的恶魔,汉字通常写作“魔罗”。鲁迅在论述恶魔派诗人的时候将他们称作“摩罗派诗人”,在以其诗拥有的“力”为论述对象的意义上,取了“摩罗诗力说”这个题目。这篇《摩罗诗力说》无论是《大鲁迅全集》还是岩波书店文库本的《鲁迅选集》抑或是一卷本《鲁迅全集》(井上红梅译,1932 年出版)均未收录。如同竹内晚年记述的,太宰治的这种“初期鲁迅”的文学论是引用自竹内《鲁迅》的“政治与文学”一章(《手记二则》,1975) 。竹内的《鲁迅》在引用了上面这一节之后这样写道∶  仅就“文章不用之用”一语而言似乎是老庄式的,但与接下来的期待“精神界之战士”于自己的国家一项并起来阅读,可以认定他并非安于老庄,而是处于从老庄走向孔墨的途中,即位于我所说的政治与文学决战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接下来,竹内跳到1927 年的中国国民革命时期鲁迅在广州的革命军士官学校(即黄埔军官学校——译者注) 举行的讲演《革命时代的文学》,展开了如下的唯心论∶  什么是文学家的态度? 不外乎取代面对政治的自我否定而否定政治本身。从前之所以否定自己,是因为将对方绝对化。在对方相对堕落的现在,必须用自我否定代替自我肯定。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不过,现在长堀 造等人的研究已经说明,鲁迅所谓的“文学无力说”,是指为了革命“革命人”是必要的,无须急于追求“革命文学”,革命成功之后社会产生了余裕,就会产生革命文学。这种“革命文学迟到论”是接受俄国革命家托洛斯基的文艺理论著作《文学与革命》的影响形成的。与此同时,太宰在这段来自《摩罗诗力说》的引用之后,让《惜别》的叙述者“我”发表如下感想∶  我觉得,该短文的主旨,指出了与他从前说的那种“为帮助同胞的政治运动”的文艺多少有些差异的方向,不过,“不用之用”一词让人感到丰富的含蓄。终归还是“用”。只是不具有像实际的政治运动那样的对民众的强大指导性,而是渐渐地浸润人心,发挥使其充实之用的东西。我想是这种意思吧。可以说《,惜别》的这段话,比起竹内那种极大地误读了中国国民革命时期的政治与文学关联的所谓“无力的文学因为无力所以必须进行政治批判”的议论,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与写作《摩罗诗力说》时、即留学日本时鲁迅的文艺观产生了共鸣。这样的太宰治决非从竹内的《鲁迅》“受到强烈冲击”,与对待小田的《鲁迅》一样,在把竹内《鲁迅》也当作材料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创造出了具有太宰特色的鲁迅形象。四五音不全的鲁迅,骄矜的鲁迅在《惜别》中,太宰反复叙述在中国留日学生中有鼓吹“在那种速成教育中学习肥皂制造法”、赚大钱的人。这与鲁迅1908 年和《摩罗诗力说》一样发表在《河南》杂志上的《破恶声论》一文中对学习“肥皂制造法”而且是马马虎虎的制造法之辈的非难相通。《惜别》中还有这样一个场景——叙述者“我”在仙台名胜松岛偶然听到鲁迅唱小学校的歌曲《云之歌》,便怀有这样的感想∶“说是跑调儿吧,或者说是什么吧,实在是糟糕”。鲁迅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对美术怀有浓厚的兴趣,在东京留学时代曾经想把英国画家G. F.华兹的《希望》用做他筹划的文艺刊物《新生》的封面,也曾在辛亥革命后新生的中华民国教育部担任美术教育方面的工作,亲手设计了北京大学的校徽,热心搜集了历代画册、碑文拓片等等,这都是基于他热爱美术的精神。在1927 年之后的上海时代,他翻译了日本的西洋美术史家板垣鹰穗的《近代美术史潮论》,同时从《比亚兹莱画选》、《珂勒惠支版画集》中翻印了日本少女杂志插图画家 谷虹儿的精装本诗画集。而且,喜爱好莱坞电影,为看泰山电影画了许多钱,还翻译了日本普罗电影运动理论家岩崎昶的论文《作为宣传、煽动手段的电影》。奇怪的是,这样对视觉艺术表现出多方面浓厚兴趣的鲁迅几乎没有对音乐表示出兴趣。可以说太宰治的“鲁迅五音不全说”体现出一种敏锐的观察力。这位在松岛展示五音不全的鲁迅与同班同学“我”在旅馆住了一宿,“周先生〔鲁迅本名周树人〕一换上旅馆的棉和服,于是就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小说中还有这样的描写。现在,鲁迅在东京的寄宿旅馆里穿着裙装和服、端坐在榻榻米上的照片从北京鲁迅博物馆编辑的图说《鲁迅》(1976) 以及多种照片集、各种《鲁迅全集》中很容易看到,但创作《惜别》时的太宰可能不会有接触留学生鲁迅照片的机会。“像商家的少爷一样俊雅”的棉和服形象的鲁迅,也是得力于太宰卓越想象力的逼真描写。太宰治在《奔跑的美罗丝》(1940) 的开头处写着“美罗丝不懂政治”,创作了围绕友情的童话。四年之后阅读竹内《鲁迅》的时候,恐怕已经从竹内好围绕政治与文学的唯心论退却了。太宰治在创作《惜别》之前向文学报国会提出的《〈惜别〉之意图》中说∶“由于作者对鲁迅晚年的文学论没有兴趣,所以晚年鲁迅的事一概不涉及,打算描写仅仅作为一位清国留学生的‘周先生’。”不清楚太宰治是否已经感觉到鲁迅晚年的“革命文学迟到论”受到了托洛斯基文艺论著的影响,不过,具有参加不合法左翼运动体验的太宰,可能是预测到了当局的检查所以才回避了作为革命文学家的鲁迅。那种警戒感也许是对竹内《鲁迅》的平庸之论的“免疫”在发挥作用。概括起来说《,惜别》并非那种受到竹内《鲁迅》的冲击构思失败、而以太宰本人的自我表白告终的失败之作。也许应当将它看作针对竹内《鲁迅》的唯心性而奋起、“像少年一样鼓足勇气”、“不卑视中国人,也绝不进行浅薄的煽动”、“用所谓洁白的、独立亲睦的态度对年轻的周树人进行正确的、善意的描写”的明快的青春故事。与竹内制造的、随后长期支配着日本读者阶层的“苦恼着的鲁迅”形象相比,太宰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描绘出了虽然五音不全却“骄矜”、亲切微笑着、个性鲜明的鲁迅形象这一点,在考察日本鲁迅接受史之际具有重要意义。五太宰治所拒绝的鲁迅“赎罪思想”鲁迅有一篇题为《父亲的病》(1926) 的随笔风格的小说。该作品的前半部分对治不好父亲的病的故乡绍兴的传统中医(相当于日本的“汉方医”) 执著地进行了反复的讽刺和嘲笑,在后半部分对父亲临终情形的描写中,告白说自己不忍看到父亲的痛苦脑海里曾经闪过希望死亡早一点到来的念头。接着叙述者“我”觉得“犯了罪”,转念一想又觉得那恰恰是因为自己爱父亲。本家的衍太太为了不让父亲断气催促“我”快点叫“父亲”,在她的催促下我着魔一样“父亲”、“父亲”不停地叫,父亲费力地喘息着低声说∶“什么呢? ??不要嚷。??不??”闭上了眼睛。而“我”依然不停地叫着“父亲! 父亲!”作品以“现在还听到”自己叫声、每当那时就觉得叫“父亲”是自己对父亲最大的错处结束。实际上,这些中医们的处方是依据《本草纲目》(16 世纪末明代李时珍的集大成药物学著作) 实施了有正当出处的治疗方法,鲁迅完全了解在传统医学的框架中他们是诚实的名医,尽管如此依然制造了他们用“欺诈”使父亲至于死亡这一虚构。《父亲的病》的叙述者“我”意识到了暗暗希望父亲平静离开人世却在父亲临终之际喊叫“父亲”的自己的罪。如果认为导致父亲死亡的是中医的话,那么“我”所谓的赎罪因这种对传统医学的彻底决绝的否定成为可能。在鲁迅这里,这种赎罪思想成为对中国进行革命的原动力。——这是笔者的解释。在《惜别》中,让鲁迅说“用大叫声留住濒死病人的灵魂,是可耻的、悲惨的思想??叫了父亲的名字,那卑贱的自己的叫声??那时的悲惨的声音”的太宰治拒绝从鲁迅的小说《父亲的病》中读出原罪感,这恐怕是基于太宰本人与其父亲的冲突。[参考资料]泉彪之助:《藤野严九郎的兰学系谱与原貌》、《藤野严九郎的学历与其时代背景》。分别发表于《日本医史学杂志》第29 卷第4 号、第30 卷第4 号。1983 - 1984。浦田义和:《太宰治∶制度-自由-悲剧》,东京:法政大学出版局,1986。尾崎秀树:《旧殖民地文学之研究》,东京:劲草书房,1971。川村凑:《〈惜别〉论——“大东亚之和睦”的幻影》,《国文学-解释与教材之研究》平成,(1991) 年4月号。北冈正子:《〈摩罗诗力说〉材源考》,《野草》第9 - 56 号,1972 - 1995,中文译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竹内好全集》,筑摩书房,1982。《太宰治全集》,筑摩书房,1989 - 1992。中岛长文:《猫头鹰的声音——鲁迅的近代》,平凡社,2001。长堀 造:1、《鲁迅革命文学论中的托洛斯基文艺理论》,载《日本中国学会报》第40 集,1988。2、《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日本中国学会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所收,汲古书院,1998。3、《围绕〈答托洛斯基派的信〉的诸问题(续) 》,《芦田孝昭教授退休纪念论文集?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与东西方文艺》所收,东方书店,1998。藤井省三:《鲁迅事典》,三省堂,2002。
  7. 张永平:网络孔子的疑惑
    科技 2010/02/02 | 阅读: 1141
    最近大家都很关心财政部网站公布的“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3520万元,略做调查以后,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发现网络孔子学院共有至少4项巨额开销:除3520万元项目以外,另有“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及系统集成项目”273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硬件平台建设项目”1789万元,网络孔子学院CDN建设IDC托管项目1908万元,总计9956万元。
  8. 钟大丰:中国电影理论
    影视 2010/02/08 | 阅读: 1491
    中国电影理论 《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影卷》词条 钟大丰 电影作为一种传播媒介,是西方现代科学技术发明的产物;但电影艺术作为一种观念形态,还要受到特定文化背景的制约。因此,电影理论无论就其研究对象还是就其本身作为一种观念形态,都和特定的文化背景相关联,这就使得中国电影理论形成了自身的传统和历史。这一传统和历史有以下3个特点:  ① 中国是一个注重实践的民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带上了一种实用理性精神。实用理性精神的影响使中国的电影理论不是发展成为一整套抽象的思辨美学,而是形成一种和批评实践与技巧总结理论相结合的实用美学。  ② 中国人伦理型的文化精神,在文学艺术中形成了“文以载道”的思想传统。这使中国电影理论相对注重电影功能的研究,并且不是停留于抽象的载道功能,而是和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结合起来,成为一种以社会功能为核心的电影本体论。并具体演化为对电影和时代、电影和社会、电影和人民、电影和政治等一系列关系的研究。  ③ 中国传统的理论思维方式侧重于直观整体的把握方式,所以中国电影理论在对电影基本结构的研究上侧重于情节──剧作水平的研究,而不是影像──镜头水平的研究。剧作是中国电影理论本体论的基本出发点。正是在这一水平上,中国传统的电影理论提出了其核心概念“影戏”。这一概念强调电影的戏剧本性,而把“影”看作是完成“戏”的手段。  早期中国电影理论 早期中国电影理论的产生可以1920年第一家电影刊物《影戏杂志》创刊为标志:当时许多有影响的电影创作人员都曾在上面阐述过自己对电影的看法。徐卓呆的《影戏学》(1924)和侯曜的《影戏剧本作法》(1926)是中国最早出版的、有一定理论色彩的专著。由于早期电影创作和文明戏的密切关系,人们在理论上也强调电影和戏剧的联系。周剑云说:“影戏是不开口的戏,是有色无声的戏,是用摄影机照下来的戏。”侯曜说:“影戏是戏剧的一种,凡戏剧所有的价值它都具备。”有的人即使承认电影艺术在形式上有独特性,但仍认为就其本性来说它是戏剧。徐卓呆说:“影戏虽是一种独立的兴行物,然而从表现的艺术看来,无论如何总是戏剧。”  中国早期的影戏理论不强调电影对现实的纪录和复制功能,而强调通过影片故事对作者人生态度的主观表现和对社会的教化作用。郑正秋的“戏剧者,社会教育之实验场,优伶者,社会教育之良师”的主张,洪深的要求影戏“以普及教育表示国风为主旨”的声明,在当时是最有代表性的。其次,影戏理论注重对电影情节──剧作水平的研究。认为“电影的剧本是电影的灵魂”。人们在这一前提下,对电影剧作的选材、 结构、冲突、高潮、语言等不同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要求剧情曲折有趣、耐人寻味,要求保证叙事的“调和”、“流畅”。和情节因素相比,造型因素主要被看作一种 “扶助”的成分。  在20年代的电影理论探讨中,除了占据主导地位的“影戏”理论,还有一些其他主张。例如史东山等人注重电影与美术的联系,强调电影的“视觉美”和“形式美”;田汉则认为电影应“以纯真之态度,借胶片宣泄吾民深切之苦闷”。但这些理论的影响都不及“影戏”理论深远。  1933年,由夏衍等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的电影小组成立。他们在参加编剧创作的同时,亦着手建立新的电影理论批评工作。他们从革命的功利目的出发,要求电影成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舆论工具。他们阐述了电影与时代的关系、电影的阶段性等问题,亦涉及了主题与题材、形式与内容、真实性与倾向性等广泛的文艺理论问题。这些主张超越了抽象的“为人生”和“教化社会”,而把电影放到更广阔、更严峻的社会现实中,奠定了中国电影理论进步的现实主义思想传统的基础。另外,对苏联电影理论的介绍也给中国电影理论带来了新鲜血液。这种介绍是从 1928年洪深翻译С.爱森斯坦等人关于有声电影未来的宣言开始的。1930年,刘呐鸥撰文介绍苏联的蒙太奇学派和电影眼睛派、欧洲的先锋派等理论观点。在这些理论中,最为中国影人所熟悉和乐于接受的是В.И.普多夫金的叙事蒙太奇理论。他的《电影脚本论》、《电影导演论》、《电影表演论》等先后被夏衍、郑伯奇、陈鲤庭等人译出,影响广泛。洪深此时则撰写了《电影术语辞典》、《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电影戏剧表演术》等专著和论文,其他人亦有《电影导演论》、《电影摄影论》等相继问世。  抗战爆发后,理论上的活跃局面渐趋沉寂。40年代电影理论的最主要收获,是陈鲤庭编著的《电影轨范》(1941)。它是在30年代理论译介和探索基础上出现的一部比较系统的电影艺术形式和技巧理论专著。它第一次自下而上地从影像和镜头的具体因素出发逐渐过渡到对电影的综合把握,为中国电影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他指出,电影“在技术上有逼肖自然的特征”,而在艺术上又努力超越自然“写真”的状态,“正是在这种超越自然的‘真’的地方,才存在着电影艺术家的表现手法和艺术”。他从自然对象与银幕映像之间的差异入手,分析了电影表现的性能及运用方法。  中国电影理论的演变 1949年后,研究电影如何贯彻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总方针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理论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中间,曾产生过不重视艺术规律、过分强调电影直接为当时政治运动服务的偏向。对此不少同志提出了不同意见。  尽管如此,中国的电影理论仍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进展。在电影特性和技巧理论的研究上,这一时期最有价值的成果是史东山的《电影艺术在表现形式上的几个特点》(1954)和张骏祥的《关于电影的特殊表现手段》(1959)两本专著。史东山从分析小说、戏剧和电影的异同入手,一方面强调“注意电影在故事情节发展中整场整景的结构形态,以及场与场、景与景之间的结构形态,而不被分镜头的形式所迷”,一方面把电影视像的具像性和小说描写的相对抽象性作对比,强调电影“直感直觉”的视觉艺术性质。把电影的故事叙述和影像表达两个层面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张骏祥针对当时电影创作中存在的不重视和不熟悉电影特性的问题,着重从艺术技巧角度对电影艺术特性进行了相当深入的归纳和论述。他阐述了电影具有的具像形像和时空可跳跃的优点与它“一次过”及画面视野局限等缺点,指出正是这些优缺点相反相成,互相制约,构成了其艺术形式的特性,即“鲜明的动作性”、“结构上的简捷鲜明”、“依赖视觉形像,依赖造型表现力”、“要求在生活逻辑之外对蒙太奇逻辑的遵循”等一系列原则。另外解放初期出版的阮潜的《电影编导简论》(1949)和顾仲□的《电影艺术概论》 (1950)也是这一方面的专著。  电影剧作理论的研究是中国电影理论中一个很受重视而且富有成就的领域。这首推夏衍在1959年发表的《写电影剧本的几个问题》。夏衍根据自己丰富的电影创作经验,详细阐述了自己对电影剧作规律的认识。他特别强调电影创作的通俗化和形像化。要求电影“准确、鲜明、生动”地“诉之于观众的直觉和联想”。他很重视电影创作的革命功利目的,提出“目的性决定了体裁、结构”,认为“电影和戏剧一样需要戏剧性和人物性格的鲜明性”。因此他特别强调戏剧或情节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影剧作结构和技巧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以传统文艺中“剪头绪”、“密针线”等许多经验丰富自己的剧作理论。另外,陈荒煤的《关于电影文学剧本的特征》(1956)、柯灵的《关于电影剧本的创作问题──视觉形像的创造》(1955)和《电影文学三讲》(1958)、袁文殊的《电影中的人物性格和情节》、于敏的《本末──文学创作的共同性和电影文学的特殊性》等论文和专著也都对这一领域内的艺术规律进行了积极和富有价值的归纳和总结。  60年代初,探索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电影道路这一新的课题在理论上引起了重视。袁文殊、罗艺军在《主题、真实性、传统》(1962)一文中把 “向传统学习”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提出。他们阐述了电影艺术“具有向民族传统学习的极其广阔的可能性”,认为这是电影艺术“进一步提高质量的关键之一”。他们主张“电影艺术向民族传统学习,主要是向传统的姐妹艺术学习”,认为这种学习包括创作方法和具体的艺术技巧等不同的层次。徐昌霖的《向传统艺术探胜求宝──电影民族形式问题学习笔记》以及韩尚义的《环境·情景·情境》、姜今的《论形式美》等文章,分别从叙事和造型等不同方面探讨了电影创作中如何对传统的叙事艺术(特别是说唱艺术)、传统美术和画论的经验进行借鉴的问题。  1963年,程季华、李少白、邢祖文编著的《中国电影发展史》(第一、二卷)出版,这是中国电影史研究的开拓性工作,它也从一个侧面为电影理论研究提供了帮助。  总之,新中国的电影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影响,也存在严重的形而上学倾向,出现了创作道路的狭隘、构思公式化概念化的现象。周恩来同志在1959年和1961年两次就电影工作讲了话,强调解放思想和尊重艺术规律。1962年,瞿白音发表《关于电影创新问题的独白》,提出了 “去陈言”、“创一代之新”的主张。这篇文章不仅要求在思想内容方面冲破禁区的宣言,而且提出了在艺术思想上革新的主张。他把“陈言”归结为主题、结构、冲突“三神”,认为它们都在应破除之例,主张创思想、 形像、 艺术构思之“三新”。  但随着左倾错误逐渐向全面发展,电影理论研究出现了停顿和倒退。“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全盘否定了中国电影的历史传统,把“三突出”的样板戏经验强行推行到电影中来。这些理论无视电影艺术的特性,扼杀艺术家的创作个性,使得中国电影在思想上、艺术上都出现了极大的倒退。  新时期中国电影理论 “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重新开始了电影理论的建设。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电影理论的研究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标志这一时期电影理论基本面貌和主要成就的是对电影本性的探讨。  从20年代“影戏”观念确立以来,戏剧式电影观念和剧作理论的研究一直在中国电影理论中占着统治地位。1979年,白景晟首先发表文章《丢掉戏剧拐杖》,向传统的戏剧电影观念提出了挑战。他认为:“不可否认,电影艺术在形成过程中,确实从戏剧中吸取了不少有益的东西,电影依靠戏剧迈出了第一步。然而当电影成长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之后,它是否还要永远依靠戏剧这条拐杖走路呢?”作者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强调,“电影和戏剧最明显的区别,表现在时间、空间的形式方面”,并在文章中对此作了具体的论述。接着,张暖忻和李陀、钟惦□也先后发表文章,提出了“电影语言现代化”和“电影和戏剧离婚”等口号。这些文章发表以后,关于“戏剧性”在电影艺术中的地位问题,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邵牧君等人对以上观点表示了不同意见。邵牧君在阐述了戏剧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后提出:“戏剧化并不等于典型化,但典型化必须要戏剧化。”针对以上两种意见,张骏祥提出了“一夫多妻”的主张,他说:“电影文学对叙事文学、戏剧文学、抒情文学要兼收并蓄,就叫做‘一夫多妻’吧。”  在关于电影戏剧性问题的论争稍后,又爆发了另一场关于电影文学性问题的论争。电影文学性命题的提出,既是在戏剧电影观念面临挑战时,探索电影本体论的一种新的努力,也是对那一时期创作实践中过于追求新形式、新技巧偏向的批评。在1980年初召开的一次导演总结会上,张骏祥提出了“文学价值”说。张骏祥说:“针对某些片面强调形式的偏向,我们要大声疾呼:不要忽视了电影的文学价值”。“文学价值”首先是指“作品的思想内容”;其次是“关于典型形像的塑造”;第三是“关于文学的表现手段”;第四是“节奏、气氛、风格和样式”。这些都是应由剧本所“提供”和“决定”、而由导演用电影手段来“体现”和 “完成”的“文学价值”。张骏祥的发言在电影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反响,许多刊物围绕“文学性”和“文学价值”以及和电影的关系展开了讨论。陈荒煤撰文提出“不要忘了文学”,许多文章从不同角度强调了电影的文学性。和以上意见相对,郑雪莱发表了《电影文学与电影特性问题》的文章,对“文学价值”说提出质疑。他说:“我很怀疑,‘电影文学价值’如果作为一个严格的文艺概念,它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可以这样来界说。”“如果一定要用‘价值’这字眼的话,那么各种艺术所要体现的可说是‘美学价值’,而未必是‘文学价值’。”“我认为,不可以脱离电影美学特性和电影特殊表现手段来谈论电影的本质。”钟惦□也在《电影文学要改弦更张》一文中提出“诸种艺术均须发展其自身”的观点。  在另一方面,一种并非以论争面目出现的更为深入具体的电影理论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那就是对于影像(包括声音)结构特性的研究。它们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从影像结构的本身,即电影的具体手段出发的。倪震在《电影造型》一文中提出:“一个被拍摄下来的戏,和一个有着戏的因素的‘电影’,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所以,一部电影在它最初构思的时候,就应该是由视觉的(或视听的)元素构成其骨肉之躯。”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作者在文章中结合电影创作中剧作、导演、表演、摄影、美工各个环节详细阐述了造型元素的重要性及其运作方式。周传基在《电影时间结构中的声音》一文中强调了电影的声音对于电影的重要意义。首先,“声音给电影带来了更丰富的内在运动,电影增加了内在的理性思维运动──言语,和内在的感情运动──音乐。因此电影可以形成更复杂的时空结构”。其次,“出现了一个声音空间”;并且“声音和视觉画框之间出现了张力”。另外,周传基还对电影从无声片到有声片的历史以及电影声音的各种构成因素、运作方式进行了研究。对于影像结构特性的另一个层次的研究是从有关的经典理论,即蒙太奇和长镜头之争出发的。1980年,周传基、李陀发表《一个值得重视的电影美学学派》一文,较为系统地介绍了A.巴赞的长镜头理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历来“对蒙太奇是很重视的,这当然无可非议。但我们今天是否可以兼采众长,不一定再保持一边倒?例如蒙太奇理论比起长镜头理论,对镜头的内部结构,对单个镜头的表现力,注意得就不够。”郑雪莱、俞虹则撰文对蒙太奇和长镜头之争表示了另一种观点,他们在强调“以辩证思维为基础的蒙太奇理论并没有过时”的同时,对纪录派理论表现出更多的批评意向。之后,又有许多文章对影像理论的这两个层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  关于电影民族化问题的研究在60年代的基础上得到了新的发展,这一方面表现在对这一主张的具体和深入的阐述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对这一口号本身的反思上。其中,坚持电影民族化口号并对其内涵作了较为系统阐述的有罗艺军。他在1981年发表《电影的民族风格初探》及其以后有关文章中提出:电影的民族风格是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既表现在对社会生活的民族特色(人物的民族气质、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民族风貌)把握上,也显现在民族审美经验、审美习惯的追求中。这不是对古典文学、 戏曲、国画的某些技法、程式的生吞活剥,而是按照电影艺术的特性吸收传统美学的精神。不赞成提电影民族化口号并对自己观点作出有力表述的有邵牧君。他在《“异中有同”辩》及一些文章中认为:“民族化”是一个针对外来文化的口号,它要求把外来文化的影响置于民族文化传统的管辖之下。在文化问题上鼓吹走“民族化”的道路,必然意味着今随古制,崇尚国粹,与现代化步伐是不合拍的。  新时期电影理论的发展,一个共同的倾向是对传统命题全面反思,开创了中国电影理论史上一个空前活跃的时代。        (《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影卷》词条)
  9. 徐葆耕:被殖民者的谵妄和绝望
    影视 2010/03/15 | 阅读: 2697
    记得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北平还处在沦陷时期。有一天,我正在街头玩耍,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声:“日本醉鬼来了!”我母亲的脸勃然变色,夹起我就跑。回到家,插上门,屏住气息,从门缝往外偷窥。不一会儿,一个穿军装、挎着军刀的日本人踉踉跄跄地走过来,走到我家门前不知为什么转过脸对着门狞笑了一下,我登时吓得大哭起来。母亲连忙捂住我的嘴,低声呵斥:“不想活啦?!”事情过后,有好几天,这个醉鬼成为我的挥之不去的梦魇,夜半吓醒,全身发抖。“日本鬼子来了!”这句话对于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一个“集体的精神创伤记忆”。这个语句包含着轻蔑和恐惧的双重含义:“鬼子”是对日本侵华军人的蔑称,而“鬼子来了!”又饱含着被奴役的中国人对奴役者的恐惧。“轻蔑”和“恐惧”这两种心态构成了近百年中国人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基本心态。我以为,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这种奇特的心理空间。姜文制作的电影《鬼子来了》唤回了我的童年记忆,引发了我的观赏兴趣。 同《地雷战》、《地道战》等影片不同,在《鬼子来了》中我们看到的中国农民形象缺少令人扬眉吐气的英雄气质或行为。故事发生的地点叫挂甲台。这个名称对于一个拥有主权的群体而言,可以是一个“解甲归田”的爱好和平的高雅形象,而对于沦为被殖民者的村落来说就是一个反讽。主人公马大三和挂甲台的村民即使在太阳旗下也奉行与世无争的“非暴力主义”。用他们的话说叫“惹不起主义”,即“东边来的,西边来的,都惹不起”。影片开始时的马大三,除了伺候日本主子以外,就是同他的情人做爱。他的全部“力必多”都狂暴地发泄在情人鱼儿的身上。这也是一种远古以来中华民族的法宝——在面临灭顶之灾时,只有靠多生后代来维持民族的延续。这个法宝,应该说是“战无不胜”的。日本殖民者尚未想到应该阻止中国人做爱和生育。照我看,《地雷战》等影片中的农民形象染有太多的英雄浪漫主义,而《鬼子来了》则显示出更多的现实主义因素。近一二百年来,中华民族频繁地遭受外侮,近几十年虽然站起来了,但是由于经济、军事以及精神上的原因,依然是一个自卑感挥之不去的民族,而这种自卑的心理情结又常以莫名的优越感的形态表现出来。“鬼子”是个蔑称,但蔑称的背后隐藏着深度的自卑。 法侬认为,殖民者和被殖民者都有一种“谵妄的情意结”:“黑人受其自卑情结所束缚,白人受其优越情结所束缚,他们都依照一种神经病的定向行动。”(《后殖民主义的文化理论》,罗钢、刘向愚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207页)事实上,这种谵妄情结普遍地存在于主人/奴隶的二元对立结构之中。鲁迅早在阿Q的形象中就揭示出,作为奴隶的谵妄情节就是法侬后来所说的“换位”:“土著人的幻想恰恰是要占领主人的位置。”这种颠倒角色的梦想,在阿Q那里不过是“想一想”而已,而在《鬼子来了》当中,姜文把它编制成了“现实”——就在马大三与鱼儿激情做爱之时,有人送来了两个麻袋,其中装着日本军曹花屋小三郎和翻译官董汉生。这两只从天而降的麻袋使影片中的角色实现了梦寐以求的颠倒:统治者变成了被统治者,被统治者变成了统治者。由谵妄情节演化出来的这一“事实”像是一个令人扬眉吐气的白日梦:挂甲台的老百姓本来是太阳旗下的奴隶,现在,日本军曹成了他们的阶下囚。奴隶变成了主人,而且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容易。 奴隶总是喜欢幻想:“如果我当了主人,我将要……”在这个由两个麻袋改变了的小世界中,挂甲台的村民得以展示他们的统治世界的独特理念,即“化干戈为玉帛”的大同光荣理想:他们对待日本俘虏可谓仁至义尽,宁肯自己感冒也要把棉被给自己的俘虏用;马大三用八倍的高息借来白面给俘虏做“最后的晚餐”。在他们不得不杀掉这两个俘虏时,竟然找不到一个自愿的行刑者。马大三在抓阄中摊上这个倒霉差事后,鱼儿就不再让他上身,因为遵照古训,杀人者的后代将是鬼而不是人。马大三不得不从外村用高额报酬去雇佣杀手。影片中那位被雇来的杀气腾腾的刘一刀,据传,曾是当年为晚清四大臣行刑的刽子手,一刀下去人头落地。被他斩下来的人头,落地后都要眨眨眼,向他的高超刀法致敬。挂甲台的村民目睹刘一刀舞刀如风,连续做出白鹤亮翅等令人叹为观止的动作,有如金庸笔下的风流剑客,但是,奇绝的是被刘一刀斩过的鬼子和翻译官依然在麻袋里活蹦乱跳。“看刘爷舞刀如饮美酒”——中国的武术功夫本质上不是一种暴力,而是谵妄情结产生出来的艺术品。人们越是卑怯,就越要让流血的事实充满自己的脑际。武侠文化越发达,它所掩藏的卑怯越深。 影片还颇有意味地描述了语言和媒体在“化干戈为玉帛”的伟大实践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奇妙作用。影片中的汉奸翻译官董汉生承担的是信息传递任务,在日本军曹和挂甲台百姓的对话中起着神奇的“协调”作用。五舅爷审日本人时问道:“杀过中国男人没有?糟蹋过中国女人没有?”被俘的日军军官花屋小三郎破口大骂“支那猪”,还说:“杀过,我来中国就是来干这个的!”翻译官却把这句话翻译成:“大哥大嫂过年好!你是我的爷,我是你的儿!”使得五舅爷一群审判者心花怒放,虚荣心获得极大满足,马大三微笑着说:“好好!就是辈分说得不对。”这种“误译”的结果,使三方都获得满足:日本俘虏撒开了欢儿地骂中国人,而不受惩治;中国人眼见平时视作天王老子的日本人今天管自己叫“爷”,骄傲与自豪油然而生;翻译官自己也保住了一条命——他的命从来不属于自己,而迂回于冲突的两者之间。当今的世界,有些媒体颇具董翻译官的性格,善于“误译”,该报喜时,忧变成喜;该报忧时,喜变成忧。天天靠这些媒体来了解世界的人,常常沉浸在满足感里,认为天底下的洋人都在赞美我们,管我们叫“爷”,而在某一天突然发现所谓那些天天喊“爷”的人其实在骂“猪”。电影中的董翻译官已被枪毙了,而那些董翻译官式的媒体却依然红得发紫。因为我们要维持一个“和平”的世界,就需要有人扮演这样的角色。 白日梦如果只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自我享乐,也是无妨的,何况还有心理治疗的作用。但是,谵妄症的患者总是把梦想当成现实,并且情不自禁地扩展这种“现实”。挂甲台的祸端就是起于他们想把和花屋小三郎之间的“和睦”关系扩展到同整个日本占领军之间的关系。当挂甲台的村民决定“以命换粮”时,他们认为这是“平等贸易”,双赢的交换,实际上是对殖民者/被殖民者的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的公然挑战。送人时,拉车的驴,当众嘶叫着上了日本马的身,使得日军小队长野野村大丢其脸,喝叫在场日军通通向后转。中国驴的行为成了挂甲台村民隐秘欲望的化身,使得马大三一伙又惧又喜,这头牲畜是“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平等”理念的勇敢实践者。在“联欢”中,挂甲台的村民再一次激情奔放地抒发了他们的和平与平等的美好理想。被日本人蔑称为“猪”的村民们用歌声表达了对殖民者的友好真情;一向自诩为“打是爱来骂是喜,八格牙路也不在意”的二脖子公然上前去摸野野村队长的脸蛋,表示自己同他具有平等的地位。但是,殖民者的谵妄与被殖民者的谵妄不同,他们是按照“优越情结”的神经病定向行动的。他们的真诚表现为,要用自己的文化改造世界上的劣质民族。日军野野村小队长答应同挂甲台的村民“联欢”,目的是用自己的文化征服和提升“支那猪”,中国驴的行径已经大大地伤害了日军的优越感和自尊,联欢会上村民们表现出来的平等意念更令他们怒不可遏,激发了作为殖民者的优越谵妄症。它的表现就是杀光、烧光和抢光。 如果说,挂甲台的村民在村子被烧杀抢光之前一直处于谵妄状态的话,在他们死前却是清醒过来了。马大三手持斧头去袭击日军战俘营,看上去似像更大的谵妄,但却是清醒后的无路可走。马大三被国民政府的接收大员高某宣布为犯有“破坏(波斯坦)公约,营造恐怖”的罪行,并对马大三的“恐怖活动”做了慷慨激昂的批判:“我高某人的全家都被日本人杀了,我的腿也是被日本军队打断的,谁都没有我更有权利去杀日本人。但是我能够这样做吗?不能。我是个军人。除了国民政府以外,没有任何人具有处置这些日本战俘的权利!”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依法律行事。有权处置这些战俘的是代表正义的庄严法庭。但是,人们有理由怀疑,野野村和花屋这些下级军官是否会受到应有的处置?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六十年,还有多少德国和日本法西斯的刽子手逍遥法外?法律崇尚“证据”,如果要求马大三“拿证据来!”马大三一定目瞪口呆。除非他先把自己变成“大款”,花钱聘请大牌律师,拍摄照片,进行访谈。即便如此,打赢官司的希望也很渺茫,只要看看南京大屠杀是何等证据确凿的罪行,至今尚无日本法律上的认可,一个小小的挂甲台何足挂齿?根本提不上日程。法制建设,是近代社会的进步,但离所谓公正尚远。萨特在阐释加缪的《局外人》时说:“《局外人》是荒诞的证明,是对资产阶级法律的抨击。”马大三看似荒诞的行为,其实证明了现代世界的荒诞。被斩下来的马大三的那颗微笑着的头颅就是荒诞的证明,也是对现代法律的公正性的抨击。 罗尔斯教授在他的《正义论》中教导我们说,减少暴力的滥用,是建立理想社会的必经之途。培养理解和尊重非暴力反抗(civil disobedience)及良心拒绝(conscientious refusal)的公众文化非常重要,这是少数人诉诸多数人良知的做法(《正义论》,56—59页)。挂甲台的绝大部分村民是实践罗尔斯理论的模范。只可惜在他们全部变成亡灵之后,无法继续充当模范。 列奥·施特劳斯在他的《自然权利与历史》等著作中,猛烈抨击罗尔斯这种“权利优先于善”的观点,认为当代世界恶欲横流其原因盖出于对个人权利的纷繁理解与恶性膨胀:“这种堕落的自由主义宣扬人的惟一目的就是要活得开心而不受管教,却全然忘记了人要追求的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自然权利与历史》导言,三联书店二○○三年,33页)只可惜斯特劳斯语焉未详,究竟何谓“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照挂甲台的村民来看,他们自己就是“高贵品质、出类拔萃、德性完美”的典范,但野野村队长却认为他们是不能容忍的“支那猪”,马大三明明是去接婆娘,野野村却硬说他是去联络游击队。攻之者说有,辩之者曰无。日本人“为了自身安全”,先下手为强。历史从来是胜利者的历史,胜利者的谎言也可以变成真实。英美联军进攻伊拉克之前,硬说伊拉克拥有足以毁灭全球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为了全世界的安宁,必须消灭萨达姆政权。美国有相当多的平民认为萨达姆的导弹瞬间就可以消灭纽约,因而支持布什的“圣战”。战争结束了,至今什么大规模杀伤性的“弹”也没找着,但是,他们依然感到神圣而光荣。二○○二年布什在西点军校宣布了他的在军事上“先发制人”等“三原则”,他要用保持美国的绝对军事优势的办法消灭军备竞赛,“实现世界和平”。布什的“三原则”如果实现,全世界将在星条旗的保护之下。布什又说,美国的价值观念是普适全球的,包括伊斯兰国家,当然也包括诸如挂甲台这样的中国农村。如果那个地区的百姓不同意呢?布什说:“要先发制人。”读到布什的这个讲话,觉得他很像是一个优越谵妄症的患者。在支持布什进行伊拉克战争的美国平民中间这种病具有流行性和交叉感染性。 最近,读到一本题名为《现代伊斯兰主义》的论著,作者写道:“恐怖活动的滋生和蔓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社会不公正、贫困等社会原因,官员腐败专权等政治原因,被别国占领,美国插手中东事务,尤其是调动五十万军队参加海湾战争及进驻伊斯兰国家腹地所产生的心理影响,美国在对待伊斯兰世界事务上从自己私利出发采取双重标准,当权者执行‘亲美’政策,以及与敌手之间一轮又一轮的报复或反报复等等,不能完全归结为由某一个国家影响、发动、操纵和策划所造成。当然,这并不是说,有关国家对恐怖主义的支持是不重要的。”(见该书604页,陈嘉厚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一九九八年)该书还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事实:“据《费加罗报》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载文说,一九九三年二月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爆炸案的肇事者几乎都是在希克马蒂亚尔训练营中由美国帮助训练出来的杀手。”(同上书,604页) 法侬在《地球上的不幸的人们》一书中曾论证民族文化与自由战斗是互为基础的。他说:“本土知识分子迟早会意识到,民族的存在不是通过民族文化来证明的,相反,人民反抗侵略者的战斗实实在在地证明了民族的存在。”(转摘自《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283页)报载,世界性的反恐运动越开展,恐怖主义活动也越猖狂。伊拉克战争结束后死于恐怖袭击的美军人数已经超过了战争中的阵亡人数,当然,无辜百姓死得更多。如马大三那样的自杀式袭击,是令人悲哀的惨痛的社会现实,是绝望者的徒劳无益的反抗,其中不乏被宗教、权力斗争和愚昧所裹挟的牺牲品。我们不希望天天听到这样的消息。但是,既然世界上还有国家和人群患有不治的优越谵妄症,那么,被侵犯者“颠倒角色”的谵妄和失败后的绝望都是不可避免的。世界要走出谵妄,路还很长,最终还是要诉诸理性,包括恰当地使用正义的暴力。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清华园 
  10. 王东宾:中国接入互联网的早期历史 (一)
    科技 2010/03/15 | 阅读: 2196
    尽管美国政府主导研发的ARPAnet早在1968年就已经建成,中国建设互联网的努力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中国仍然面临着诸多封锁和技术进口限制,发展互联网并非一件易事,所幸的是,在国际科研机构和科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中国成功地接入世界互联网。本文主要对中国进入互联网的那段历史做一简要回顾。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已经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努力,并且得到了很多国际科研机构的帮助。2007年9月,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在德国参加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20周年纪念会议时,在其演讲中,首先着重指出了这些建立中国互联网的早期努力。(http://www.hpi.uni-potsdam.de/fileadm ... _HU_Internet_in_China.pdf)1980年3月,在中国信息产业相关的11部委的努力下,在香港建成了一个国际在线信息检索终端,随后向国内科研机构提供服务。1982年12月中,计算机应用信息研究所在北京通过传真线设立了一个国际在线检索终端。通过租用的卫星线路,这条线链接到TYMNET或TELENET,并最终与美国的ARPANET相连,最终进入到DIALOG数据库系统。1983年10月,前信息研究所(现科技信息研究所)通过国际商业卫星连接到欧洲航天局的信息检索系统,并通过意大利的PDN连接到美国的公共数据网络(Public Data Network)。后来信息研究所成功地与不同国家的十二个主要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了连接。据不完全统计,到1985年末,中国已经建立了超过50个国际在线信息检索终端。中国互联网的成功建立得益于科学界的国际合作。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与西欧核子研究中心(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Nucleus Research ,CERN),建立了ALEPH项目组。CERN在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上极为重要。1989年,该中心的蒂姆·伯纳-李(Tim Berners-Lee)发明了万维网(world-wide-web,简称WWW),并且逐步取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成为最主要的互联网服务器应用模式,并且促成了互联网的统一。更重要的是,在蒂姆•李的游说(历时18个月)下,CERN于1994年4月30日宣布,根据修正的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公开www的协议和源代码,任何人都可以永远免费利用它编写服务器或浏览器程序,可以用于商业目的或者继续公开,并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这是一份关键性的声明,使得互联网的基础应用架构成为开源性质,此举最大地遏制了互联网技术开发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使互联网免于分裂。高能所与CERN的学术联系,也让他们后来能够得天独厚地开发中国第一个WWW浏览器。当时,项目合作要求双方能够进行快速有效的沟通联系,因此在两家机构的电脑之间建立连接就迫在眉睫。1984年7月1日,高能物理研究所利用微波使其分时终端机(Time-Sharing terminal (TST))连接到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M-160,从而使其分时终端机成为那台M-160的远程终端。这样做主要是由于高能物理研究所的电脑不具备大规模拨号的能力。1987年3月27日,高能物理研究所的M-160远程终端移交给信息控制研究所,并成功地建立了与CERN的远程连接。1990年,高能物理所进入中国公共分组交换数据网(CNPAC),从而经过CNPAC与西欧核子研究中心实现计算机通讯。1993年,高能物理所开通了与美国SLAC的64K比特的高速计算机通讯专线,从而通过DECnet与美国各大实验室相连。1994年,高能物理所正式进入互联网(Internet),并建立了中国第一个WWW服务器,成为中国第一个进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网络。1986年8月25日,高能物理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使用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的一台IBM电脑,通过TELEPAC网络登录到CERN的中心服务器上,并给ALEPH项目组组长Stemberg教授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这封电子邮件就是时任高能物理所ALEPH组组长的吴为民发出的。20年后,吴为民在《科学时报》上发文,回忆了这段往事(吴为民,《究竟是谁发出的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科学时报2006年2月20日)。后来出现了关于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的争论。现在,CNNIC官方发布的互联网大事记中,以1987年9月20日成功发往德国卡尔斯鲁大学以及美国、爱尔兰的电子邮件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的第一封电子邮件。(现在有些报道采用的是9月14日,并认为第一封邮件在网络上跑了七天,这是不正确的也不符合现实。邮件的确是9月14日写成并发送,但当时由于存在小漏洞,无法成功发出,9月20日修复漏洞后成功发出。)2月22日,中国社科院闵大洪注意到了吴为民的文章,并于博客上发表文章《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是何人发出的?》,专门探讨了这段争论。当时在德国波茨坦大学的李南君,是Zorn教授的博士生,他注意到了这个争论,并与闵大洪取得联系。同时,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详尽地说明了这个过程,采用了很多一手资料,很有价值。(李南君,Werner Zorn,中国接入互联网的早期工作回顾,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28/5076637.html)。文中也提到了吴为民等人的工作,"这种远程终端模式在当时也被其他单位采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所的吴为民先生于1986年8月25日,在北京710所的IBM-PC机上远程登录到西欧核子研究中心,并收发了邮件,时间比ICA远程登录到卡尔斯鲁大学还早一天"。 因此,之前所有的电子邮件联系,均是使用远程登录方面,通过国外邮件服务器所实现的,1987年9月20日的电子邮件,这是真正意义上从中国所设立的邮件服务器上发出的第一封。实际上,无论是谁发出了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不容忽视的是,中国进入国际互联网得益于很多人的努力。胡启恒2007年在德国的的会上发言中,在强调Zorn教授和王运丰教授的工作与贡献时,同样强调高能物理研究所的贡献。这一点在Steven Wolff的认可信中,也得到了作证。美国科学基金会Steven Wolff给中国的认可信,包括了对CSNET和BITNET的接入,而中国与BITNET的连接,正是通过高能物理研究说与美国斯坦福大学完成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还很恶劣,计算机在美国对华贸易的禁售名单内,西欧也受巴黎统筹委员会("巴统")限制,很多器材和高端设备不能出口中国,但西门子计算机不在此列。因此,世界银行从"中国大学发展计划2"(Chinese University Development Project II)中划拨了1.45亿美元,帮助中国进口了19台西门子BS2000大型计算机。1983年,Zorn教授出席了在北京的第一届CASCO会议(西门子计算机用户研讨会),在会上与王运丰教授相识,对计算机问题都很感兴趣,双方建立了学术联系。王运丰教授,1938年留学德国,1952年回国参加建设,1978年后致力于中德科技交流,1987年被德国总统授予"联邦大十字勋章"。同样是出于促进双方更有效的交流,两人开始探讨建立计算机网络联系的可能性,为此,王运丰教授提议成立了中国兵器工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Institute for Computer Application, ICA)。需要注意的是,德国在1984年才与美国CSNET(美国计算机科学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建立的,后来互联网的主干之一)建立连接的。1983年,Werner Zorn教授给CSNET的创始人之一Lawrence Landweber,希望德国能够与CSNET建立连接。20世纪90年代,Lawrence Landweber担任了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主席职务,其前任是TCP/IP协议发明人之一Vincent Cerf。1984年,Landweber向TCP/IP协议发明人另一发明人Bob Kahn申请向其他国家开放CSNET(包括DARPAnet)的许可,并获批准。随后,德国等措恩领导科研小组在建立了西德与CSNET的一个连接、并发送了德国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这个连接点就卡尔斯鲁大学。1986年或1987年前后,Landweber不断收到来自德国国家网络(German National Network,DFN)的信息,要求CSNET断开与卡尔斯鲁大学的连接,转而直接与DFN建立连接。但CSNET采用的是TCP/IP架构,而DFN全力支持开放系统互联(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两者之间存在标准之争。一方面Werner Zorn支持TCP/IP架构,另一方面更是出于对Zorn教授的完全信任,Landweber拒绝了德国国家网络的要求。Landweber的坚持意义重大,这在实质意义上使卡尔斯鲁大学成为CSNET在德国的中枢。理解了这个背景,更有助于我们体会到1987年中国发往卡尔斯鲁大学电子邮件的关键意义,理解"越过长城,走向世界"的真正内涵。随后,Zorn教授从德国为项目申请到专项经费,加速了项目的进程。王运丰教授与Zorn教授的联手合作下,尤其是在双方项目组的共同努力下。1987年9月准备基本完成。9月14日,双方共同起草了一封由英、德双语写成的电子邮件,"This is the First Electronic Mail from China to Germany"(这是第一封中国到德国的电子邮件),邮件内容是:"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越过长城,我们可以到达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就是后来知名的"越过长城,走向世界"的邮件。在该邮件上署名的除了王运丰、措恩教授,还有11个中德双方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李澄炯所长。但由于系统小漏洞,存在一个死循环,没有发送成功。6天后,问题修复,9月20日,第一封电子邮件成功发出,这封邮件除了到达德国卡尔斯鲁大学外,随后到了美国和爱尔兰。1987年9月20日,中国向世界发出第一封电子邮件。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大门开启了。11987年9月25日,英文版的中国日报刊登了这一消息:"中国与世界10000个大学、研究所和计算机厂家建立了计算机连接。这个连接通过北京与卡尔斯鲁的两台西门子计算机实现。王运丰教授(中国国家科委电子信息与技术顾问)把这一成果描述为中国大学和研究所与世界计算机网络一体化的技术突破,在卡尔斯鲁大学教授维纳•措恩指导下完成,技术团体由来自北京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卡尔斯鲁大学、西门子公司和美国的科学家们组成" 。1987年11月,中国代表团应邀参加在普林斯顿举行的第六届国际网络工作组会议。会议期间,11月8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主任斯特芬•沃尔夫(Stephen Wolff)表达了对中国接入国际计算机网络的欢迎,并将Stephen Wolff博士签署的认可信,转交给了中方代表杨楚泉先生。这是一份正式的、对中国加入CSNET和BITNET(美国大学网)的"政治性的"认可。随后,王运丰教授与Zorn教授着手让中国实现全功能接入互联网。1990年10月,王运丰教授在卡尔斯鲁大学与措恩教授商讨了中国网络的应用,尤其是中国计算机科技网(CANET)和中国申请国际域名的问题。王运丰教授提出用申请".CN"作为中国的国家域名。由于当时中国独立申请域名和管理域名服务器的难度很大,基于对Zorn教授的充分信任,王运丰提出让Zorn教授代理注册中国国家域名,并由卡尔斯鲁大学负责维护".CN"域名服务器的维护。此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指派钱天白工程师负责具体事宜。10月19日,措恩教授向国际互联网信息中心(Internet's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InterNIC)发出了".CN"的预约,询问是否有空缺。11月26日,措恩正式在国际互联网信息中心为CANET申请了".CN"顶级域名。他在"管理联系"一目中填上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的地址和钱天白的名字,而"技术联系"一目中填写的是卡尔斯鲁大学计算机系。12月2日,Zorn教授把申请信和相关附件转发给了钱天白。12月3日,措恩教授收到了的通知,".CN"域名申请得到了批准,并且在Karlsrushe大学建立了.cn域名服务器。1991年1月3日,措恩教授派出三人专家小组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专家组中的米歇尔•罗特(Michael Rotert)建立了地区域名解析服务器(local DNS)并更新了CSNET/PMDF的相关软件;另一名成员兰肯(Nikolaus von der Lancken)帮助中国建立了局域网。1994年,中国国家域名".CN"服务器由卡尔斯鲁大学移交到中国,中国随后实现了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2009年9月14日,在中国首届网民文化节上,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代表中国互联网社区授予Zorn教授"中国荣誉网民"称号,以表达对Zorn为中国进入世界互联网所做贡献的敬意。实际上,除了关于吴为民与王运丰谁是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发送者的争论外,在海外还有另外一则争论,这则争论最终重新发现了Zorn教授和王运丰当年所做的大量工作和贡献。中国早期的互联网发展,主要是基于科研合作与交流的需要,大部分人都没有想到后来互联网对社会和人类生活产生的如此重大的影响,因此早期的很多档案资料在中国并没有保存下来。因此,在中国,长期以来关于Zorn教授与王运丰教授的合作,一直鲜为人知,各方面的报道也忽视了他们的贡献。2004年,《计算机业余爱好者》(The Amateur Computerist)两位编辑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在中国的公开资料中,很少提及了Zorn教授与王运丰教授的工作。在当时的CNNIC网站上公布的互联网大事记中,关于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很多工作归功于钱天白工程师。但实际上,钱天白并不在第一封电子邮件中的13位署名的名单中,这令他们很惊讶。为此,他们特地采访了Werner Zorn教授。所幸,Zorn教授保留了所有的中英德资料,包括第一封电子邮件原件和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对于了解中国早期互联网历史极为珍贵。后来,他们运用这些档案资料,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对Zorn教授与王运丰教授的工作做了可信的发掘和评价。2005年11月,Zorn教授应邀参加了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高峰论坛的分论坛。在论坛上,Zorn教授讲述了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的故事。当时,互联网协会主席胡启恒正好在场,她表示回国后将调查中国版本为什么与Zorn教授所讲述的不同。18个月之后,中国CNNIC官方公布的互联网大事记对此事的表述做了修改,肯定了Zorn和王运丰教授所做的工作与贡献。因此,在2007年9月18日和19日,在Zorn教授和胡启恒的召集下,在德国举行了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20周年的纪念会。当时所涉及到的德国、美国、爱尔兰等国的人员大部分到场,还有当时参与其中的中国老人,包括当时提供设备、技术支持的人,这些亲历者又讲述了很多背后的故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1987年第一封电子邮件连接的许可问题。在中国,众所周知的是第一封电子邮件发送时,CSNET仅仅是非正式接受   
  11. 董国强:对历史的另类诠释——《血路——中国革命中的沈定一传奇》评介
    书评 历史 2010/03/17 | 阅读: 1331
    《The Blood Road--The Mystery of Shen Dingyi in Revolutionary China》一书,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萧邦奇(R. Keith Schoppa)关于20世纪10-20年代中国政治研究的一部力作。该书于1995年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当年便荣膺美国列文森图书奖中的优秀史学著作奖。该书的中译本《血路--中国革命中的沈定一传奇》于1999年9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推出,翻译者为周武彪先生。     当你偶然从书架上拾起这本书开始阅读的时候,你很难一下子意识到你手中拿着的是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本书第一章的叙述风格使得该书更象是一部畅销的侦探推理小说。作者在长达八页的篇幅中,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并不复杂的事件:1928年8月,本书主人翁沈定一从他的家乡--浙江省萧山县的衙前村--去省内的风景名胜莫干山消夏。他在那里盘桓两日,会晤了一些老朋友。而后,他在回家的途中遭到枪手的暗杀。穿插于这些事实之间的,是大量的对当时历史背景的介绍、对沿途自然人文景观的琐碎记述和对主人翁内心感受的主观推测;接着,是对突如其来的暗杀过程和血腥场景的细致的描述。最后,由于杀手的成功逃逸,使得这次暗杀事件显得扑塑迷离,给读者留下许多悬念......     当然,这本书的巨大成功决不仅仅归因于作者巧妙的整体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它能获得列文森图书奖,更重要的原因,我想,在于作者以一种深入浅出、举重若轻的叙述方式,详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20世纪初期中国政治的一般面貌。书中的许多观点反映出作者对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深邃见解。作者在《提要》中说明:"本研究的主要意图还是为了通过研究沈定一的交往、经历和死亡以及其中蕴涵的本世纪10年代晚期和整个20年代中国社会、政治、文化裂痕及结构,以考察20年代中国革命。"综观本书,我认为作者成功地实现了上述意图。     按照近年来西方学界颇为流行的理论研究范式,萧邦奇在本项研究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对主人翁沈定一"身份"(identity)的界定。他选择这样的角度切入主题,是基于以下认识:     在整个20世纪的巨大挑战和曲折地探索新的政治和文化正统的过程中,中国人的身份问题始终居于中心地位。......在巨大的、令人目眩的社会政治变迁背景下,个体不得不把自身的身份问题与社会、国家、民族中的其他人的身份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而急剧的革命变迁造成的相当的政治与人身不安全也使得个人必须面对身份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须建构或重构身份。     为了确定沈定一的"身份",萧邦奇在研究中主要借助了"社会网络"的概念和方法。他认为"社会"是"个体间通过广泛的私人联系而形成的联结体或聚集体。这些可能既是横向又是纵向的联系随之又组成社会关系束和关系网,而后者又是社会组织和群体诸如政党和派系结构的基本成分。"在作者看来,"社会网络"不仅是构成社会的要件,而且是决定社会发展变迁的一种动力机制。     在运用"网络"概念和方法对大量史料和史实进行梳理的过程中,萧邦奇发现:"个人并不只简单地从属于一张网,而是属于许多重叠的网,这些网决定了个人的社会位置并塑造其身份";"许多精英的身份具有变化的轨迹,随着社会情境的变迁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和适应性。"     正是基于对沈定一在不同时期(如辛亥革命前后,北洋政府时期,五四时期,国共合作时期,国共分裂之后等)、不同"场所"(如全国范围,浙江省内和萧山衙前等)所处的众多的、相互交叉重叠的"社会网络"的深入研究,萧邦奇向我们展示了沈定一作为"地主少爷"、"清朝县官"、"辛亥革命的拥护者与参与者"、 "地方自治倡导者"、"新闻记者和五四精英"、"农村教育家和农民运动先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主要成员"、"国共合作时期的跨党分子"、"西山会议参与者"、浙江省"清党委员会负责人"、"国民党内的反对派"和"反地主的地主"等多重复杂的政治面相,从而使我们对沈定一这一历史人物的认知超越了我们所熟知的"好人"或"坏人"、"革命"或"反动"的简单二元模式,使沈定一的形象显得更加生动、丰满和真实可信。 (    其次,通过对沈定一所处的"社会网络"的末梢和外延的分析研究,萧邦奇在界定沈定一个人身份的同时,还连带地向我们展示了一幅20世纪10-20年代浙江乃至全国政治舞台上活跃着的政治精英的群像。这使我们对"沈案"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更全面的整体把握。     第三,通过研究"社会网络"形成和裂变的基因,萧邦奇还向我们立体地展示了10-20年代中国革命阵营内外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从而逐步明确了沈定一在萧山衙前、浙江乃至全国的政治对立面--"沈案"的潜在主谋。     在该书的第九章,萧邦奇为我们列出了五种不同类型的嫌疑人:(1)衙前东岳庙庙祝;(2)嵊县蚕茧商人;(3)萧山县地主;(4)共产党或个别共产党员;(5)国民党或个别国民党员,并根据他(它)们各自可能产生的暗杀动机的强弱程度、组织和实施暗杀计划的各种能力、以及"沈案"发生后各方的反应,最终将暗杀的主谋锁定为国民党内的蒋介石集团,指出这是一场"为阻止政治成功和潜在叛乱而实施的谋杀"。尽管萧邦奇的上述推断缺乏直接的证据,还不能作为历史的定论,但作者基于大量的史料史实所作出的严谨周密的逻辑论证,依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在萧邦奇看来,沈定一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沉浮和他的最终死亡,是20世纪10-20年代中国革命发展和蜕变历史的一个缩影。中国革命的悲剧在于:     在革命的早期阶段,许多怀着不同政治和知识信念的人们,面对已被鉴定和确认的共同敌人会聚成广泛的反帝反军阀的包容性动力源。五四时期所崇尚的宽容、开放和实验意识正是这整个时期的时代精神。......但是,到20年代中期,当革命运动开始显示出可能即将成功的迹象时,革命过程却变得日益富于排他性而不再是包容性。     在短短十年间,政治宪政文化及其对程序和法律的强调即被顺应革命而兴起的尚武风尚吸纳和摧毁。     造成革命异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其中也包括沈定一自己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所作所为。而这,又正是造成沈定一生前死后毁誉不一的重要原因。     在围绕"沈案"的研究叙述中,字里行间,作者还很自然地表露出他对"革命"的独特看法和他所遵奉的历史观。他写到:     革命并不是主要只依靠非个人的社会、经济力量或意识形态斗争就能解释的过程。相反,革命是男人和女人们的故事。这些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推进力中的人们,常常是别无选择地被卷入他们所不能控制和引导的革命形势和风暴之中。     革命过程中的日常决策和行动产生于类似的事件、发展和关系,而不是普遍的意识形态、政治一致及发展。为了理解革命,我们必须把主要的关注点放在日常人生经历和社会过程,人们的思想发展和行动正是来自于此;我们也应把我们的主要关注点置于活生生的个体之上,不同个体的目标相同,但可能来自于多样的动机。     如果我们把萧邦奇的上述观点验之于沈定一的个人经历,是言之成理的。     如上所述,对《血路》这本书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读法。如果把它当作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去读,在故事的结尾没有能够最终确认"沈案"的主谋,不能不使读者感到某种缺憾。但在我看来,既然该书是一部以浙江为主要"场所"、以沈定一为中心人物的民国政治个案研究专著,在我们读完全书以后,谁是"沈案"的元凶似乎已经并不重要,因为作者已经成功地运用"沈案"所造成的悬念,巧妙地将读者的思绪引入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之中,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对20世纪初期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了解更进一步。     后一种读法,或许更符合作者的心愿。
  12. 王东宾:立法与金融:合作社促进政策的国际经验
    经济 2010/03/26 | 阅读: 1398
    自20世纪初北京大学在经济学门下开设产业组合课程以来,合作社思想传入中国已有百年历史。在这百年间,中国合作社发展历程跌宕起伏,各种思潮和实践模式相继涌现,有经验亦有教训。新世纪以来,中国开始致力于发展农民合作社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合作社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本文重点讨论美国、西班牙、韩国等国合作社发展经验,集中研究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部门作用和立法问题,并探讨其对中国合作社的体系建设和促进政策的启示。  美国的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  美国人有着强烈的合作社情怀,美国合作社的历史可追溯到1752年。那一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创立费城房屋火灾险互助会(Philadelphia Contributionship of the Insurance of Houses from Loss by Fire)。美国现有47000多家合作社,拥有1200多万社员。每年的10月对于美国合作社人而言很特殊,因为这个月是国家合作社月(Co-op Month)。每年的这个时候,合作社及其成员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发表演说和研究报告,以庆祝合作社对国民经济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  自1991年起,每年10月,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NCB, 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都会发布一份排名报告《美国合作社100强》(Top Co-op 100),作为其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排名所考察的合作社涉及广泛的行业领域,如农业、金融、特许经营、五金木材、食品、娱乐、媒体以及能源交通等领域。根据最新的年度报告,2008财政年度中,美国合作社100强创造了209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平均在20亿美元左右,其中农业合作社占一半以上。100强以外则是大量的中小型合作社。  发布该排名报告的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是什么来历?为什么由它来承担这项工作。这将涉及到美国合作社发展历史上的一项重要事件。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法案"(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 Act),并于当年8月20日生效。该法案特许成立一家国有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作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工具,旨在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当于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就是该法案的产物。  根据该法案,国会批准了1840万美金的种子基金,经过近2年筹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于1980年正式成立。1981年政府推动进行私有化改革,但由2600多个成员组织拥有,从而保留了合作社性质。消费者合作银行下设三个独立的分支机构:国家合作社银行(NCB,National Cooperative Bank)、储蓄银行(FSB)和非营利组织 NCB Capital Impact,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支持。   消费者合作银行并不是一家普通银行,而是合作社性质的金融机构。法案赋予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特殊使命:"通过提供创新性的金融及相关服务,满足并支持美国的合作社及其成员的需要,特别是低收入社区。"  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的银行和金融服务,目标集中于两个方面:合作社扩张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除了农业以外,所开展的项目涵盖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如住房、教育、医疗、文化、本地商业和社会服务等。消费者合作银行强调对社区发展的责任,尤其注重对中低收入社区的金融支持,30年来,为中低收入社区提供35亿美元的资金。   根据2008财政年度报告,在合作社扩张方面,合作银行主要做了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办11家新食品合作社,并促使400家成员组织参与到食品合作社500强的建设中。二是从福特基金会为食品合作社500强项目筹集到95万美元的捐赠。三是在Shared Equity建立起领导地位,34家参与的合作社一共获得1800个席位。此外,在可再生能源、住房建设、医疗设施和病床、学校教学设备、简易住房等方面也进行很多项目。如与共同贷款公司(Municipal Mortgage & Equity, LLC)合作开展一项900万美元的可再生能源项目。2008年,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一共发放5.53亿美元与其使命相关的资金,用于中低收入社区、刺激经济增长和合作社的发展,具体情况见表2。    美国通过立法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并且以此为支撑,建立推动城市和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体系,实施其合作社与社区发展政策。很多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农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时,也采取这种模式,如苏丹、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国家都成立类似合作社发展银行的金融机构。在亚洲,印度于1962年通过"国家合作社发展公司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Act),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泰国1966年通过"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法案"(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Act),建立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BAAC)为农户和农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至今仍是泰国支持农业和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金融机构。2006年,伊朗从马来西亚寻求帮助,希望建立合作社发展银行,促进伊朗国内合作社的发展。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金融部门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史上最值得骄傲的成功案例,目前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合作社集团之一。2008年资产总额335亿欧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78亿欧元,社员以及员工92773人,下辖100多家合作社,包括培训合作社和研发中心,并有蒙德拉贡大学,是巴斯克地区最大的企业,也是西班牙的第七大企业(2008年度报告,http://www.mondragon-corporation.com)。由于蒙德拉贡的卓越成就,合作社研究者将其经验总结为"蒙德拉贡经验",其简要历史如下:   1941年,一个名叫唐·何塞·马丽亚·阿里兹曼蒂--阿里埃塔的传教士,来到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一个小镇蒙德拉贡,在他的带领下,创造了合作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1943年,在当地社区的支持下,创办了一所技术培训学校,第一批学员有20人。1947年,第一批学员毕业,其中11名边工作,边上夜校深造。1948年,"教育和文化同盟"成立,培训学校获得合法地位。   1952年,前述11名学生,在工程学院毕业。其中5人决定自立,实践"诸生产要素中劳动为首"的思想,组建乌尔格公司(以创始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这是蒙德拉贡的奠基性企业。  1954年,他们买下一个小车间,开始生产。期间,根据有关合作组织的法规,以及在两位独立的法律专家的帮助下,用了两年的时间制定出一部合作社企业章程,相当于后来合作社集团的"宪法",保证合作社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1956年,他们在蒙德拉贡建造一家新工厂。这被认为是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起点。随后合作社企业开始发展扩大,同时也出现其他合作企业。这些合作社之间的组织和联合问题日益显现。  1959年,乌尔格等合作组织正式组建联盟,并且成立二级合作组织--"人民储蓄银行"(后来的合作银行)。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基础结构基本完成。   到70年代末,蒙德拉贡集团已经拥有一套现代技术教育体系和以15000多名合作成员为劳动大军的70多家合作工厂,以及有93家分行和30万的存款账户。1991年12月,在合作社成员大会上,Mondragon Group 更名为 Mondragon Corporacion Cooperativa,也就是今天的蒙德拉贡合作集团。   蒙德拉贡所在的巴斯克地区比较特殊,历来有独立倾向。因此在当时,西班牙中央政府不给巴斯克地区任何财政政策或税收政策支持当地发展,同时合作社也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合作社工人也无法进入社会保障计划。因此,蒙德拉贡必须在各个方面自力更生。   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突出特点是在教育、工业和银行业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在早期发展中,银行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9年成立的人民储蓄银行,在蒙德拉贡集团的组织结构中,人民储蓄银行在联盟中的地位相当于二级支持性组织,对其他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和管理。联盟成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联盟合约,此外,人民储蓄银行还主要通过资金纽带对联盟成员施加影响。   人民储蓄银行建立之初,其宗旨就是为了解决合作社融资困难,解决合作社发展初期的困难。联盟的建立是以人民储蓄银行为基础的。联结合作组织的纽带是联盟合约,人民储蓄银行为合作组织提供信贷、信息等支持和服务,作为平等合约,合作组织要将会计报表、发展计划等信息反馈给人民储蓄银行,并将盈利放到银行储蓄。双方既有互相监督的关系,也有互相合作、互相支持的关系。基层合作组织除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外,也将自己发展信息提供给对方。同时,由人民储蓄银行统一进行社会保障、社区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保证合作社能致力于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竞争能力。  另外,联盟的作用还基于蒙德拉贡独特的发展哲学。蒙德拉贡集团认为在经济高涨期,如果不限制集团发展速度,势必造成规模扩张过快,在经济衰退期就很难应对。因此,他们通过发展计划比较严格地控制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他们采用建立新合作社的方式,将很多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合作社,分解为小合作社,但与原合作社保持集团联盟的关系,早期合作联盟建议单个合作社人数不要超过500人。人民储蓄银行也承担这方面的计划和协调工作,通过研究决定新成立合作社所处的行业,并提供资金支持。   人民储蓄银行的地位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随着合作联盟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以及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剥离和独立,人民储蓄银行的二级支持性组织功能不如创立之初那样强大,许多专业性领域的支持功能转而交给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如教育和文化联合会,专门为基层合作组织提供教育支持,研发支持。工业部门也逐步发展壮大,成立工业委员会,人民储蓄银行变为与工业部门并列的第三部门,统一由集团委员会领导,金融部门不再置身于联盟的顶端。  蒙德拉贡经验表明,在合作社发展初期,集中力量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机构,有利于协调合作社体系中的组织问题。在中国也出现类似的案例,如浙江省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就起始于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2005年,瑞安农信社资产60多个亿,改组后总股本2亿多。其中149万股金由11万多农户所拥有。瑞安市没有采取简单的清资退股的方式,因为这对于农民而言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而是在核实登记和自愿的基础上,将分散的股东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合并,最终形成3123个"集体股东"。2005年4月12日,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挂牌成立,从而在改革中保留农民合作的成分。  2005年6月16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关于支持筹备成立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决议》,决定对于合作银行内部的小额股权进行集中托管,3123个集体股东的权利将由正在组建的农村合作协会统一行使。但具体的组织结构还在探索之中,尤其是如何将瑞安上百家合作社纳入到农村合作协会中。   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瑞安市看到合作银行改制中的思路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契机,形成了农村合作协会组织结构的思路。3月17日,在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瑞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引导成立'三位一体'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2006年3月25日,以合作银行为主发起单位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农村合作银行的决议找到了现实落脚点。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成立后,将工作重点下沉,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了解农民合作社的需求,并制定工作方案,吸引全市上百家合作社陆续加入,事实上成为二级支持性组织,承担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的角色。农村合作银行以协会为平台,实现合作银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对接,在没有大幅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将组织触角尽可能地延伸到广大农村。   农协各部门都有一个挂靠单位,分别是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部)、供销合作社(流通部)、科技局(科技部)、农业局(产业部)、司法局(维权部)、团市委(志愿者总队)、市委党校(培训部),从上往下看,农村合作协会相当于"部门联席会议",协会贯通了涉农政策与农户、基层合作社的联系,使之有可能在全局范围内重组涉农资源。    东亚综合农协下的金融部门  东亚的小农社会特点,使得东亚国家的合作社道路与欧美国家(法国等国家除外)区别很大,这就是东亚的综合农协模式。东亚国家在工业国家进程中,大都采用举国体制,因此得以建立其一套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合作社体系,也由此具备拥有自己专属的金融部门的实力,如日本农业的中央金库、韩国的产业组合中央会。本文主要就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进行讨论。  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NACF)成立于1961年,根据《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银行与协同组合重组合并后成立该机构,旨在"提高农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地位及加强农业的竞争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致力于国家经济的均衡发展"。   到2007年底,NACF资产总额2056亿美元,其中银行部门资产总额1677亿美元,保险部门资产总额268亿美元。NACF现拥有240万社员1187家农业合作社,在全国拥有5427个银行分支机构,雇员18995人。(NACF2008年度报告,http://www.nonghyup.com;NACF北京办事处提供的资料)   1961年合并的农业银行,其前身为金融组合联合会。1907年,日据时期的韩国首次出现当代协同组织,即光州地方金融组织。1933年,成立"金融组合联合会"。1956年根据《银行法》成立农业银行。1958年,成立"农业协同组合"。导致二者合并的原因是,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协组织力量得不到壮大。同时,农业合作社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当初农业银行成立的目的是以确立农业贷款制度而为农业发展献力,但实际上它把大部分资金用于直接向农民放贷,对农业协同组织则以经营条件不合格等准备状态不健全为理由拒绝给予积极的资金支援"(NACF网站,http://www.nonghyup.com)。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确保农业合作社的金融供给,韩国政府通过《农协法》,促成二者合并,成立NACF。  正因为如此,NACF具有双重机构属性,既是协同组合机构,又是银行机构。其经营理念"农民/顾客第一",即与它的这种双重性质有关。作为协同组合的NACF主要经营农畜产品的流通、购买,培训农民,支援农业发展。   根据《银行法》,NACF的银行业务部门作为特例,被视为金融机构。NACF作为金融机构的两个特殊之处:一是经营共济保险业务(独有业务),除人身险、财产险外,还经营受政府委托的农产品灾害保险业务;二是经营政府政策性贷款。除了一般性政策贷款外,NACF是经营农业政策贷款的唯一机构,占贷款余额的13%左右。这两种特殊业务,使NACF成为韩国农业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的实施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韩国、日本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农业人口降低到10%以内,因此,小农社会属性已经改变,小农变为大农。与之对应的庞大的综合农协体系,实际上是面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韩日两国的农协组织后期都致力于推动机构改革。  在工业化后期,农协体系中的金融部门成为最大且最主要的机构。2007年底,NACF在韩国金融机构中资产总额排名第4位,存款排名第2位,国际信用评级很高,穆迪(A1),标准普尔(A),世界排名第90位。会员组合的贷款仅占12%,并且几乎全部为政策贷款。从这方面来看,NACF也是一家具有很强竞争能力的商业性银行。银行与保险部门的资产占农协总资产的94.6%,农业资产的比例很低。  因此,自我定位为"土地和农民养育的韩国农协"的NACF,20世纪末以来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提出新世纪的工作方向,即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以及在粮食武器化时代保证粮食安全,"发展成为受农民与国民尊敬的新农协"。  国际经验对于中国的启示  本文所谈到的国际经验,可以归纳为彼此相关的以下两点。  一是银行与金融部门在合作社体系中发挥的拉动作用。以金融部门的先进性来带动居于基础地位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果非常明显,尤其在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其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先进性,在现代经济中资源配置和要素重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扶持机构应与合作金融相区分,合作金融是合作社体系的一部分,但前者性质上独立于合作社体系。尽管在实践中,金融扶持机构与合作社体系融为一体,但应看到金融扶持机构的超脱地位,从而看到在分散的合作社体系中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驱动机构的可能性。  二是合作社促进政策的立法确认与政策性银行的建立。以立法明确合作社发展银行的性质、使命与定位,并通过规定特殊金融机构的特种经营活动来将政策内涵具体化,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立法活动,使合作社促进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法律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此举将为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合作社发展银行的实践模式,是立法活动与公共政策相结合的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中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根据农业部的最近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承接专门性发展政策的条件和能力。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农民合作获得法律认可。同时,这部法律因将信用合作排除在外被广为诟病。鉴于20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教训,在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领域采取审慎态度是有必要的。   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公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建立三类农村金融机构,以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和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承认农民资金互助的合法性,信用合作稍微开了一点口子,但至今不过批准了十几家资金互助社。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实际上从政策文件角度承认农民信用合作社的合法性。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   2009年2月,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问题。这五个方面包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在信用合作方面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初步具备可操作性。  这是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两点看待中外差异。  第一,21万家合作社的突出特点是小和弱,公司领办型和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实力较强,但是数量有限。中国的合作社体系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实力薄弱。中国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无法与欧美相比,也无法与今日之韩日、台湾地区相比。信用合作的发展严重滞后,这意味着通过体系内的信用合作,有可能会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但却难以形成体系内的先进力量,难以成为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军力量。因此,需要跳出合作社体系,来思考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作用。  第二,尽管中国的农村社会亦属于小农社会,但中国是一个地域大国,农村社会之复杂性、多样性、不平衡性,是其他东亚国家(如韩国、日本)所不能相提并论的。因此,在中国建立全国农协的成本非常高,同时目前也不具备现实条件,在必要性上,各方也尚且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但无可否认,建立合作社二级支持性组织是有必要的,合作社联盟建立的层级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考虑。   基于对中国合作社体系现状的考察,中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借鉴金融部门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有必要考虑立法建立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都把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三农服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成效甚微,主要是金融部门的商业性与农业的产业弱势无法匹配。我国目前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在农业发展农业银行,且集中在粮食与农产品收购方面,全局性的农业产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还没有提出。农业保险方面更是发展缓慢,依然是在"政府补贴、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框架内打转难以突破。   因此,可以明确将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内容,整合现有的涉农金融业务,建立一家全国性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银行,以其作为合作社促进政策的政策抓手。操作上可以改组一家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在农发行体制内增设该业务,或者银行剥离相关业务、共同出资组建。具体的实现形式可以另行,组建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之必要性已经客观存在。   建立全国性的合作社发展银行,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以立法或条例的形式确认其法律地位、企业性质和组织使命。同时,整合既有的农业政策、合作社政策以及信用合作社的政策或文件规定,在合作社发展银行的立法框架内,从而达到解决相关政策问题的目的。  (二)合作社发展应与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因此有必要考虑建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盟组合。中国正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级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单位。同时,农业产业化规划作为地方政府产业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内容。目前,地方重视产业规划,轻视产品销售和手续服务,使得农民积极性不高。   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县级组织,既可以形成产业政策的组织实体,又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力量,从而增加农民收益,同时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与全国的合作社促进政策相对接。这方面,可以考虑借鉴巴西工会的经验,将县级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纳入到公法体系,促使地方政府推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二级组织的建立,保护农民利益。中国局部地区已经出现这方面的实践创新,如浙江瑞安的农村合作协会与河南兰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今日中国之合作社实践,承继了中国合作社百年历史的风风雨雨,承载着特殊的中国国情,不能随意照搬任何一种国际模式或成功经验,也不应囿于欧美模式与东亚模式等各种模式之争,而应扬长避短,博采众家之长,在既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边改革边实践,探索自主制度创新的道路。  
  13. 杨灵: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评《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1930 - 1970) 》
    书评 2010/03/31 | 阅读: 1296
    一、导 言自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奠定以来,研究者就一直在思考以下关于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哪些因素的作用下,心理失衡的个体会大规模走上街头,或是揭竿而起? 掌握资源的精英在动员被剥夺群体参与抗争时扮演了何种角色? 哪些组织在社会运动的动员过程中会起到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如何随着组织形式的变迁而变化? 如果把问题进一步推展开,我们又应该怎样解读社会运动与其置身其中的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之间的关系?在《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 1930 - 1970)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一书中,道格·麦克亚当(DougMcAdam) 运用政治过程(political process) 理论,展示了上个世纪30 至70 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退的内在逻辑,也回答了上述社会运动研究中不可绕过的理论问题。本书详实细致的经验研究已成为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典范,其对于美国社会运动理论各家观点的精当评论和对政治过程理论里程碑意义的贡献更使它成为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者的必读书目之一。二、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脉络麦克亚当将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古典理论总结为"结构紧张/心理失衡(structural strainPdisruptive psychological state) "模型。这些理论无论是使用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 、社会隔离( social isolation) 、原子化的个人(atomized individual) 、异化和紧张(alienation and anxiety) ,或是地位失恒(status inconsistency) 等解释话语,都表达了这样一个关系--社会结构紧张导致个体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导致社会运动。麦克亚当指出,心理失衡模型中严重的心理取向是与早期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政治研究中的分工分不开的。政治学家的研究牢牢固守在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上。社会运动作为一种通过非制度渠道表达的政治抗争,被认为是非理性的政治行为,并不在政治学家研究范畴内。而社会学家也甚少关注社会运动和制度政治的关系,而倾向于将社会运动当作一种非理性的、无组织性的心理行为去研究。麦克亚当注意到心理失衡模型本身的论证是有问题的。首先,他指出已有不少经验研究证明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恰恰是那些整合于社区中的人群,而并非心理失衡模型所针对的被隔离的、原子化的群体。其次,他认为心理失衡模型用收入、教育、职业等客观指标的变化而不是主观数据来解释心理现象的产生是缺乏说服力的。更何况,心理失衡模型在衡量心理状态产生时所使用的样本都是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而从未与没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做比较。就理论架构而言,麦克亚当同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如梯利等人) 均认为,古典的心理失衡模型没能解释的关键问题在于--个体心理失衡如何演变为集体行为(Snyder &Tilly ,1972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评论说", 心理失衡模型在结构紧张和集体抗争间划起一对一的相关关系",其实"结构紧张至多是社会运动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McAdam ,1999 :11) 。正由于古典心理失衡模型的这些缺陷,上个世纪70 年代资源动员理论得以兴起,并进一步奠定了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资源动员学说认为,社会运动产生的前提是有可利用的资源,而资源掌握在精英手中。社会上存在大规模的心理失衡的个人远远不是产生抗争和运动的充分条件,一盘散沙式的个人有待掌握资源的精英进行动员。资源动员模型的贡献首先在于不再囿于个体内在的心理失衡状态,而是承认了运动参与者的理性,从而将社会运动"正名为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心理运动"(McAdam ,1999 :22) 。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引入了一个重要的外生组织变量--精英群体,对组织力量的强调使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开始关注动员结构(mobilizing structures) 和社会运动组织。然而,资源动员模型对精英群体一边倒的倾向遭到了麦克亚当的强烈批评。他认为,精英群体是制度政治的发言人,强调精英群体在社会运动中的显要作用相当于将研究领域集中在少数能由制度政治渠道表达的改革上,而将这一思想运用在解释社会运动这种非制度的政治行为上无疑是有缺陷的。麦克亚当以民权运动的例子证明,精英在社会运动中的角色并非如资源动员模型所刻画的那样主动积极,恰恰相反,精英对挑战现存政治制度的社会运动一直是相当保守的。一方面是对精英群体的强调,另一方面是对大众的轻视。麦卡锡和扎德(McCarthy & Zald ,1973) 、詹金斯和佩罗(Jenkins & Perrow ,1977)等资源动员模型的支持者将大众视作一无"组织资源"、二无"政治资源"的被剥夺群体,也让麦克亚当感到不满意(McAdam ,1999 :29) 。他区分了正面诱因(positive inducement) 和负面诱因(negative inducement) ,认为诱使人们参加政治行动的原因有二:一是能得到正面的回报如金钱和投票权等正面诱因,二是能通过"拒绝提供他人所需要的重要贡献"而对所抗争的他人施加负面影响,也即所谓的"负面诱因"。罢工(strike) 、抵制(boycott) 等等都是"负面诱因"的例子(McAdam ,1999 :30) 。这样说来,被剥夺群体也有可利用的政治杠杆,远非资源动员模型所描述的那样无足轻重。关于资源动员模型的局限性,麦克亚当直截了当地总结道:"资源动员是这样一种理论:它用于解释特定的集体行为时站得住脚,作为一种解释抗争的综合性理论却不够确切。这个模型应用性的缺陷在于没有区分由被排斥群体和精英群体各自领导的组织变革"(McAdam ,1999 :24) 。"资源动员理论只能解释那些由政治精英所发起的有组织的变革"(McAdam ,1999 :34) 。三、解读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笔者认为,尽管麦克亚当将资源动员模型称为有缺陷的模型,但他仍然继承了该模型重视组织要素和动员模式研究的大方向。然而,两者关注的组织力量却截然不同。资源动员模型对缺乏资源的大众的轻视使其忽略了被剥夺群体的内生组织和网络。而内生组织却是麦克亚当在他的政治过程模型中着力强调的。此外,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不满心理的处理方法是将其作为常量,认为社会中时时存在着不满,因此得出社会不满心理对社会运动的产生并没有显著作用的结论。麦克亚当却指出,结构上的不平等也许是常量,但人群对社会结构的"合法性"(legitimacy) 和"可变性"(mutability)的主观看法却是可变的(McAdam ,1999 :35) 。他因此认为,资源动员模型将社会不满心理处理为常量使其模型中缺失了重要的一环--"认知解放"。基于对资源动员模型的批评,麦克亚当将内生组织和集体的认知解放引入到自己的理论框架中,提出了一个更完善的政治过程模型。具体来说,该模型囊括了社会运动的四要素:政治变机( shift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增长( increasing indigenous rganizational strength) 、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和其他组织反应的变化( shifting control responses of other groups) 。在解释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亡时,麦克亚当认为这四要素相互作用、历时而变。(一) 社会运动的兴起如图1 所示,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兴起时,麦克亚当主要强调了扩张的政治机会(expand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indigenous organizational strength) 和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都指出了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 ,常简称为POS) 变化给社会运动造成的契机。而麦克亚当却特别指出,不应当将政治机会结构变化视作短期剧变,而应当考察历时的政治机会结构变迁给内生组织、内生网络提供的成长空间和其中的集体意识的酝酿过程。在这些因素中,内生组织的作用是本书所着力刻画的重要机制。麦克亚当指出:"一个有利的政治环境只给心理失衡群体抗争的机会。然而却是这些少数群体中的内生资源使它们能够真正抓住这些机会进行抗争......为了产生社会运动,心理失衡群体必须将有利的政治结构'转化'为有组织的社会抗争行为。这个转化取决于内生组织的强度"(McAdam ,1999 :43 - 44) 。政治过程模型对资源动员模型最大的发展也正是在于引入内生组织(indigenous organization) ,这使得两个模型在对黑人民权运动的解释上大相径庭。自上世纪30 年代起,随着美国南方棉花经济的衰退和北方的工业化,大量黑人劳动人口涌入北方城市,并成为手握神圣一票的选民。资源动员理论家认为,这些政治变机促使北方政府中的精英着手改善黑人的政治处境,发动并引导黑人民权运动,以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而麦克亚当却认为,黑人社区内部如黑人教会、黑人大学以及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 等等内生组织才是黑人民权运动的主要组织推动力,而非前人研究所指出的北方政府精英。麦克亚当的社会运动研究数据来自于纽约时报的统计( The New York Times Index) 。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发动的事件及财政支持常常滞后于黑人运动的显著事件。这个明显的时间差表明政府精英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是对运动形势做出的审时度势的反应而非主动支持。也就是说,政府精英一直在扮演保守(abiding conservatism) 的支持者的角色(McAdam ,1999 :38) 。黑人运动的真正原动力来自植根于黑人社区中的内生组织和网络。然而,当肯定这些内生组织的作用后,麦克亚当必须马上回答一个问题,即内生组织究竟是如何起作用的。麦克亚当认为,首先,内生组织的成员和领导者为社会运动的发生提供了人员基础。其次,内生组织和网络本身就是能提供实质性诱因的结构(established structures of solidary incentives) --参与内生网络能得到的人际关系的好处使得人们乐于参加内生网络。当社会运动通过内生组织和网络来招募成员时,"运动参与和组织的成员成为同义词"(McAdam ,1999 :46) ,从而使通过内生网络的成员招募变得富有效率。最后,内生网络为社会运动的迅速扩张提供了传播网络。"社会运动传播的类型、速度和程度都依赖于内生网络的强度和广度"(McAdam ,1999 :46) 。无论是政治机会结构变迁,还是内生组织的力量,说到底还只是运动产生的"结构潜能"(McAdam ,1999 :48) 。麦克亚当并没有停留在结构层面上,而是由此引入了文化主义的视角。虽然他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批判自己有些结构决定论,我们却可以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看到他寻找文化因素的努力。这一因素便是他总结的"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他认为"在机会和行为间起中介作用的是人们对所处情境所赋予的主观意义"(McAdam ,1999 :48) ,黑人社区集体共享的意义,即他所称的"集体特性",在政治变机和集体政治行动间架起了桥梁。如图1 所示,促生集体特性的结构条件有二:一是扩张的政治机会给人们发出了信号,使人们意识到社会运动的可能性;二是黑人社区中已经存在的内生组织和人际网络, 促生了大量同质化的个人(homogeneous individuals) 和他们之间的联带式互动,使这些个人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在政治变机、组织和行动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是社区中共享的文化意义和认知,包括集体认同感(collective identity)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进一步提出,黑人社区对社会运动具有集体特性意义的共识建立在"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的基础上。这个概念是指客观的政治变机只有被人们意识到,才能使他们挑战现存秩序的行为成为可能。需注意的是,此处"认知解放"与古典模型所指出的个体心理状态不同,前者是一种集体共享的认知状态,而后者是被隔离的个体对社会结构变化做出的心理状态上的反应。因此"认知解放"这个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将心理失衡模型中个人心理状态和集体政治行为之间漏掉的一环简单补足成"个体心理状态→集体心理状态→集体行为",而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二) 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社会运动产生之后如何发展? 麦克亚当引入了"其他政治组织"这个变量,并在书中无数次地强调社会运动的发展直至衰亡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这一模型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见,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时,在原有的政治机会变迁、组织强度、集体特性三要素之外,麦克亚当加入了"社会控制程度"这一变量。具体来说,社会控制指的是包括精英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对社会运动发展做出的反应。这也是麦克亚当将社会运动本身的发展程度置于图2 中央的原因。他认为,运动的产生(movement emergence) 本身就是运动发展的一个自变量,其他组织的反应都是基于对运动本身发展形势的估计。引入其他组织的作用后,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首先要看精英组织的作用。资源动员模型的预设是:只有掌握资源的精英群体才具有动员能力,并且他们的作用是积极主动的。麦克亚当认为其漏洞在于过于看重精英对社会运动的主导性和推动性,而忽视了精英和运动中其他组织的互动。与此相对照,麦克亚当的研究结果如图3 所示,如果将政府行动作为被解释变量,除了黑人运动的直接作用,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的行为亦是黑人民权运动和政府行为中的一个中介变量(mediating factor) ,黑人运动所激起的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者的扑杀也是使政府采取行动的重要原因。政府精英们在民权运动中的真实作用甚至被麦克亚当称为"迎合黑人民权运动者和白人至上主义者的技巧性的中立(tactical neutrality) "(McAdam ,1999 :180) 。随着社会运动的发展,内生组织也并非一成不变。麦克亚当发现,在民权运动肇始时期起到重大作用的黑人教会等内生组织,在后期反而对民权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破坏性作用。随着运动的发展,植根于黑人社区中邻里关系和教会网络的初级组织已经不能应付运动所需,需要建立正式组织来动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内生组织寡头化(oligarchization) 、被整合(co-optation) 或瓦解分裂(dissolution) 等问题。随着黑人运动的发展,斗争议题逐渐多元化,内生组织也产生了分化,如政府精英和公众等外在群体难以再建立起一个对黑人民权运动的统一看法,从而削弱了外部支持的力度。四、政治过程模型的方法论意义麦克亚当的政治过程模型引入了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意识等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所轻视的因素,更贴切地展示了复杂纠结、因时而变的政治过程。该书也因此具有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正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运动产生的阐释都是一个短期的"刺激-反应"模式(McAdam ,1999 :60) 。个体或是受了社会结构变迁的刺激而产生心理失衡,从而进行积极抗争;或是仿佛手握资源的精英一动员,就会转身走上街头。这一模式在历史截面中寻找社会学研究所重视的因果关系,忽略了历史内在的演变逻辑。反观麦克亚当,为了清楚地揭示美国黑人运动政治过程中的各种机制是如何在历史中发生作用的,他甚至将其研究数据的起点追溯到了1876 年。麦克亚当认为从1876 年北方共和党人为争取选举支持在黑人问题上向南方妥协并撤走联邦军队,到1954 年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Topeka Board of Education) 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都是抗争者构建其对运动成功可能性的预期的形成过程和黑人运动组织的酝酿过程。这种态度甚至是历史学的。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麦克亚当坦承本书的两大写作目的之一就是"现代民权运动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我想尽力弄明白它的历史根源"。这一研究态度让人不得不想起普特南对意大利公民传统的研究(Putnam ,1993) 。普特南和他的助手从20 世纪70 年代意大利设立15 个地区政府(regional government) 时开始追踪研究,试图解释意大利南方和北方在公民传统(civicness) 上的重大差异,结论是这个差异得溯源到公元1100 年北方德意志帝国式的初级的公民传统和南方拜占庭帝国式的非公民传统之间的差距!除了强调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本书更大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将社会运动与广义的制度政治联系起来,从而与主流政治学研究进行了对话。麦克亚当指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两种:多元政治(pluralist political power) 和精英政治(elite political power) 。诚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那样,"社会运动理论背后总有一个更广义的制度政治模型"(McAdam ,1999 :36) 。他富有洞察力地指出,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心理失衡模型正是将美国民主体制视为多元政治的产物。多元政治认为民主政体下政治权力由大众分享,每个群体都有能力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施加自己的政治影响。不诉诸制度化途径表达的政治行为如社会运动等,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非理性行为,应从心理角度去解释。与之相比较,资源动员模型背后却是将美国民主政体视为精英政治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资源和权力集中在精英群体的手上,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动员社会运动,推动社会变革。麦克亚当自认为其政治过程模型背后关于制度政治的预设既非完全的多元政治也非完全的精英政治,但他更倾向于认为美国政体是精英政治,精英和被剥夺群体间的差距是社会冲突的起因。他宣称自己的根本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即相信社会结构也给置于其中的被排斥群体"结构的力量( structural power) "(McAdam ,1999 :37) 。在他看来,社会运动是"被排斥群体动员足够的政治势力通过非制度化途径追求集体利益的理性行为"(McAdam ,1999 :37) 。当然本书的读者很容易辨别,麦克亚当显然并不相信被剥夺者的抗争像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描绘的那样不可避免、历史所趋,也不像资源理论模型所描述的那样仅仅依赖于精英动员,如前文所述,他认为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特性都是不可忽略的动因。麦克亚当呼吁对社会运动背后的制度政治进行本体论意义的研究,为社会运动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至今这一领域仍有待发展,并且这种研究方法对中国社会运动研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虽然本书论证详实,提出的理论模型也自成逻辑,但笔者认为麦克亚当并未完成他本人所设置的所有理论目标。首先,他对心理失衡模型的批评没能解释个人心理失衡如何转化为集体行为,其实本书提出的政治过程模型也没能完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尽管麦克亚当提出的认知解放确实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但其研究的着眼点仍旧是结构要素,包括政治结构变迁、内生组织如何促进了认知解放。按照这一逻辑推演,个体只要在结构上接近组织要素,就会形成基于这些组织要素的集体行为,如住在黑人社区、参加黑人教会和身在黑人大学就会参与抗争。这个机制中缺失的环节仍是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解释。麦克亚当本人后来也注意到这一点,作为一个严谨求实的学者,他在时隔17 年后的第二版序言中直言不讳地承认,尽管政治过程模型注意到了文化要素,但后来在模型的表达中,原先的"结构/建构话语(structural/constructionist account) "还是变成了"结构决定论( structurally determinist) "(McAdam ,1999 :xi) 。他借鉴文化主义的研究指出", 内生组织或网络要成为动员和招募(mobilization and recruitment) 的前提是足够多的运动参与者在文化上建构它们并把这个意义赋予它们"(McAdam ,1999 :xiii) 。他也谈到要借鉴理性主义的研究,似乎意指将理性个人对政治机会结构的计算考虑进来,但却语焉不详。此外", 认知解放"这个概念本身也没有严密的定义。在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一小节中,麦克亚当并没有提供独立成句的定义。根据上下文,他指的是"政治结构中(对社会运动) 有利的变化是否被一个足够大的群体定义为有利的"(McAdam ,1999 :48) 。他将"认知解放"视为过程(process) 而非状态。这个集体定义和解读政治机会的过程被麦克亚当刻画为抗争群体和外部群体间的符号互动。具体来说,当有利于某群体的政治机会发生,其他群体就会相应地做出更强的符号反应(symbolic responsiveness) 。而这个增强的符号被抗争群体接收后,又会增强他们对既存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内生组织和网络会为此符号互动过程提供交流网络,从而放大和传播信号(McAdam ,1999 :51) 。比起"认知解放"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论述显得有些薄弱。首先,虽然麦克亚当使用了"认知"的字样,其表达的"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McAdam ,1999 :49) 却是理性的,依赖于对外部群体发出的信号的评估。麦克亚当似乎将符号互动视作一个真空的过程,信号的强度是可以理性估计的,信号在传播过程中亦不会被扭曲,而忽略了权力关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尽管麦克亚当没有明文使用"符号互动论"的字样,关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却表明,宏观制度和结构是通过微观的符号互动过程来执行的,不能忽视宏观结构在微观互动中的表达(Stryker &Vryan , 2003) 。掌握权力的政府精英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教育、媒体等媒介影响被排斥群体对符号的解读。其次,外部群体做出的符号反应如果由新制度学派( neo-institutionalism) 的学者来解释,大有可能被理解为是一种为体现合法性而做出的形式上的遵从(Meyer & Rowan , 1977) ,而非体现真正的政治机会变迁。具体来说,政府对黑人运动的兴起做出关心的姿态就真的意味着既存社会秩序松动了吗?第三,虽然麦克亚当解读社会运动发展时注意到了各个群体的互动,在促成认知解放的符号互动过程中却并没强调这一点。其实符号互动并非仅仅发生在抗争群体和外在群体之间,也发生在各个外在群体相互之间。举例来说,麦克亚当认为1954 年美国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是民权运动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发出了政府精英关注黑人诉求的可能性增强的信号,从而使运动参与者对运动前景变得乐观,促进了认知解放。而事实上,稍知美国民权运动历史的人就知道,该案的裁决激起了强烈的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反击,白人公民委员会(White Citizen Council) 就成立于这一年,并随后取得迅猛发展。这时两个外部群体(政府和白人至上主义者) 之间也发生了符号互动,此时抗争群体该怎样定义政治机会的好和坏呢?"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又建立在谁的符号反应上呢?尽管有这些缺点,这本书依然堪称立论清晰,逻辑缜密,为政治过程模型成为社会运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奠定了基础。麦克亚当的这部著作建基于他的博士论文,他于上世纪70 年代在大学学习社会学,那正是美国对民权运动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年代。对这段历史本身的热情使他努力寻找一个更贴近于历史真相的模型,强调历时研究的意义,并指出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幅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远远未曾描绘的复杂图景,多个组织在其中互动,多重因素都有其历史成因却又因时而变。这种研究态度也使他的社会学研究得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结论。 参考文献:McAdam, Doug 1999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econd Edition.McCarthy, John D. & Mayer N. Zald 1973 ,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 N. J . : General Learning Press.Meyer , John W. &Brian Rowan 1977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3.Jenkins , Joseph Craig & Charles Perrow 1977 ,"Insurgency of the Powerless : Farm Worker Movements (1946 - 1972)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2.Putnam , Robert D. 1993 , Making Democracy Work :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 Princeton , N. J .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Snyder , David & Charles Tilly 1972 ,"Hardship and Collective Violence in France , 1830 - 1860.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37.Stryker , Sheldon & Kevin D. Vryan 2003 , The Symbolic Interactionist Frame. In John Delamater (ed. ) ,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NY: KluwerPPlenum.作者单位: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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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提案,年年雷人,今又雷人。全国媒体沸议,大街小巷哗然,举世滔滔,如同炸开了锅。    I.    历数积年提案或者议案,除开极其少数因应切实者外,其余多不外乎"花边提案"与"秀场提案"。    就前者言,不仅有委员倡议"相声要进小学课本,从娃娃抓起"、"立法限定公务员的体重和腰围",提请"雷锋精神申遗"、"设立全国爱乳日"云云,而且有"中国女人外嫁,外男必须先予担保"、"设立学士后制度",以及"取缔所有社会网吧"、"家庭破裂可向小三索赔"等等荒诞不经之议。①    就后者言,多为急就章,应景文,人云亦云,甚至有媒体爆料代表直接抄袭网文转为议案者。看看那些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泛泛之议,有关"社会风气"的浅薄道德讲章,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振振有词,扩大女性参政权的官样文章,"在某某领域坚持科学发展观"一类的胡扯八道,就明白"尸位素餐"是什么意思了。媒体称之为"注水提案",如同注水猪肉,滥竽充数,不讲卫生,可谓恰切。    是啊,平日里各司其责,各忙其忙,或做官,或抓钱,或走穴,临时集中开会,自然不遑他顾,留给议案或者提案的心思和时间只能算是"业余"为之了。至于连续多年提请实施"官员财产阳光制度"的切实议案,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反垄断的高水准提案,饱含痛切之思,细斟制度愿景,却直如凤毛麟角,而终究石沉大海。    往日媒体开放程度有限,委员和代表,衮衮诸公,究竟提出了何种提案、议案及其雷人程度,外界多所不知。如今大门开缝,窗口有隙,公众的知情权多少有所兑现,遂能一窥究竟,评头论足之余,进而自然忍俊不禁了。不是她或者他水准下降了,他们其实一直如此,而是民众心智提高,社会期待愈发殷切,故而有此难堪互动,也才引发了七嘴八舌,满街诟语。倘若所有提案和议案均能公诸于众,交诸选民,一定会让国人大饱眼福,于多元视野的审视中,大家同上一堂民主课。    其实,提案雷人,无分中西,所在多有,原是民主体制下利益分趋、意见多元、"五花八门"的常态。今日得有雷人提案与议案,恰恰说明中国社会政治生态改善,委员或者代表多少有了一点点自己说话的空间,也多少乐意想讲一点点自己想说的话,因而,才有此"百花齐放"、各雷其雷呢!设想三十年前,人人站得笔直,个个提心吊胆,哪有可能出现如此幽默场景。相较于"秀场提案",此类"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的"花边提案",倒是还有几分真诚和浪漫,尽管不免搞笑,失之于愚昧。    但是,即便如此,太过离谱,却是选民不答应的。毕竟,纳税人在掏腰包,岂能坐视公币靡费;全国民众眼巴巴地盼着,怎能让制度资源白白流失。如今"两会"提案如此花拳绣腿,甚至雷人不断,持续检验着全体国民的抗雷指数,暴露的不仅是衮衮诸公的心智和德性难恪其责,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视出了当下中国民主体制本身存在深层次问题,非提案或者议案本身所能遮掩也。与其詈议雷人委员,毋宁深究体制缘由。    II.    如果我们不能认同人大和政协是"清谈馆"或者"橡皮图章",那么,按照立法原意,"代议"和"审议"两项,为其制度合法性所在,也是其正当性愿景。    就代议而言,无论是人大还是政协,而首先是人大,其基本制度用意在于提供一种格局,好让各种利益和意见的代言人同堂博弈,公开较量,和平竞争,在分配正义的框架中考量各自的利益边界,于宪政体制下决定各自的攘让进退。因此,其所议论或者提议的,并非仅为一己之见,甚至于不一定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却必定为特定群体的心声,代表的是一定群体的利益诉求,旨在求得立法解决或者政策关注,形成利益分配的公正格局,进而将分配正义形诸规范的编订过程。也就因此,在他或者她的背后,是否站立着这样一群授权民众,他们又是否真正委托其代传心声,双方有否代议契约,遂成关键所在。否则,虽伸言"代表"谁谁,可既无授权,亦无认同,终究不过是一厢情愿,无的放矢。至于傥论"代表人民"或者"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因无确切指代,笼而统之,当然只能流于空洞,其实更加不着边际。    换言之,存在真实的选区和选民的对应关系与授受关系,是避免提案或者议案不再雷人,防止"两会"变成"联欢会"甚至"愚乐会"的制度前提。传统上,"两会"代表和委员半数以上多为在任或者卸任的党政官员,其余为成功人士,主要含括企业、文体、宗教和学术四界,同时还要虑及"工青妇"、少数族群、统战与"模范"等各类需要。占人口多数的亿万农民兄弟,其选举权仅为四分之一国民资格,遂沦为沉默的大多数。一如个税起征点的讨论,缺席的恰恰是工薪阶层;有关邮政法的修订,偏不见消费者的身影。在此情形下,虽有真实的"名额分配",却无真切的对应选区与选民,特别是公民的组织化生存方式阙如,基于相互承认法权的横向联合行动不见登场,甚至"被委员"、"被代表",②则代表也好,委员也罢,充其量只能"代表"自己,甚至连自己也"代表"不了。    此时此刻,作为孤立的个人,他们夹塞于庞大权力体制的齿轮之间,其实上气不接下气,前言不搭后语,王顾左右而言他,充其量一介表决机器而已。那边厢,亿万选民也闹不清究竟谁在代表自己,或者,自己是否曾经让她或者他代表过自己。彼此既无切实制度性沟通,亦无诸如开大会为选举造势这种"剧场性"联络,也没有常见的"拜票"秀,甚至于一般百姓连他或者她姓甚名谁都不清楚,朋友,你说他们可不就是"无恃无恐",径直雷人了吗!    说"无恃",是因为他们未经选民的授权,不过单枪匹马,因此,前面打一棍,后面无人撑嘛,哪里还敢"代表"什么,又怎么可能代表什么。鉴于"两会"之中,多数为党政官员,因此,真要"代表"什么,恐怕也出不了其所在的这个叫做"党政"的大单位。而他们在此"单位"中的"框框格格"早已划定,并且也正因此"框框格格"才能逶迤前行,径达大会堂上,好不容易呢!因而,当然不能或者不愿出此"框框格格"一步了,"无恃"原来导源于"无关",即与选民了无关联。当年梁漱溟先生喟言,"议员"的身后无人,因而说话无力,陈述的也就是这一状况。说"无恐",是因为他们既然未经选民授权即已当选,入明堂,近楼台,享福禄,那么,当然不把区区选民放在眼里了。--"你是哪个单位的?"因应差事,来个"花边提案"与"秀场提案",敷衍了事,你能把我怎么着!难道下次不选我吗?可选不选我,不由你们"下面"说了算,而是"上面"说了算呀,你又能把我怎么着!我听话,自有人替我做主。--也正因为听话是第一要义,你如何能够指望他或者她出头露面,哪怕说一两句"不听话"的话来?朋友,无恐同样在于无关,而"上下交征利"矣!    如此这般,一言以蔽之,虽然人大制度旨在"代议",而当下的现实却是"代议无着"。    III.    这样说,可能有人不同意:这样看待他们,未免有失公允,过于求全责备了。均不见,即便确实缺乏真实的选区与选民的对应和授受关系,但是,他们中的不少人还是具有良知的,只是限于水平,使得议案或者提案"雷人"罢了。    朋友,这便不能不说到"审议"了。本来,在中国现行体制中,"政协"颇像"元老院",也就是上院,而"人大"接近"人民院",也就是下院。它们的分分合合,构成了中国式的民主框架。但是,不论是人大还是政协,尤其是人大,其为立法机构,不是简单的"献计献策、集思广益"的咨议单位,更非"诉苦伸冤、评功摆好"的人民广场,而是最高立法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关。"一府两院",按照宪法,可是由它产生,向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呢!职是之故,数千代表或者委员,纵有良知,也还要有良能,才能确保恪尽其责,不负重托。    比如说,两会"审议",预算和决算得为大端,只有掐住了"钱袋子",才能驾驭权力的笼头,其为至理,不言自明。昧于此,却捣鼓什么"相声要从娃娃抓起",其为弱智,自甘弄臣,乃昭彰于天下。    换言之,"精英议政",同样是中国式民主不能回避的应有内涵,其所回应的是"全民参政"的开放社会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担当治国大业,蔚为立国基石,需要政治智慧和政治技艺。它们不是别的,正为铺排人间秩序的决断之策,恰属打理人世生活的立法理性,天大的事啊,朋友!只是跳得高、跑得快、唱得圆润、票子白花花,人靓听话,哪里能行?!而按照目前的"名额分配"产生的代表与委员,恰恰多为此类形态,他们纵有"良知",也无"良能"来"议政",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审议无力"。    IV.    由此,"代议无着"与"审议无力"拷问的是代表和委员的遴选办法与产生程序,而催逼出的却是社会利益发育与政治多元格局的问题。容忍社会利益发育,推展政治多元格局,意味着于培植多元主体的进程中形成职业政治代言人,不仅在于使得"审议有力",有利沟通交往,降低民主成本,而且,更主要的是形成"代议有谱"的授受关系。谱者,谱系也。亦即特定公民亮明身份,摆明立场,讲清理据,接受特定选区的选民甄选,誓为其利益代言。特定选区的选民经由考选,觉得此君不错,堪为造就之才,于是一人一票,一票一价,委托其代行言责,看家守院。如此这般,两相情愿,蔚为谱系者也。事情到此,"无关"就变成了"有关"。    于是,言有恃,恃众而言;行当恐,恐行非所当。倘若"此君"阳奉阴违,或者,言不尽责,偷奸耍滑,则下回咱不选他,让他妈喊他回家吃饭,重换一个来给咱打工了事。可以想象,到这时候,任何提案或者议案的提出,势必斟酌再三,如履薄冰。事情很复杂,而道理可能却很简单,那就是,一次雷人,可能就会为众人所雷,从而饭碗不保呀!将近十年前,神州政坛曾有"专职委员"一设,可惜,他们实际上全都成了专职官员,则一切"无关",代议何在,只剩雷人了!    在此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这一概念,有望经由一系列具体指代而步步坐实,而于人民共和的格局中,实现全体公民的和平共处,奠定基于政治民主和公民自由的立国之基。细言之,凡此"中国"时空内、构成"人民"的每个人,首先是中国的"国民",同时为特定族群的"族民",更是居家过日子、天天应付柴米油盐的"市民",而他们都是"公民",并表现为兑现公民身份的千千万万的"选民"。而公民之为公民,必得首先具体落实为选民,也只有落实为选民,而且是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化政治生存方式的选民,才能真正兑现公民身份。就是说,我手上捏着选票,看你求我不求我。相反,手上无票,徒有两拳,哪怕坐拥真理,鬼才理你!置此情形下,不仅"我"无法进入政治议程,而且,"他"和"她"也不会听我的。此时此刻,纵然有一纸法律规定的公民身份,还不是徒唤奈何。    朋友,章润走笔至此,不禁要说:说一千道一万,"有关"还是"无关",关键就在于这么一张票而已矣!    是呀,如果说共和国是一种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的话,那么,公民的尊严,使得公民们能够分享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的政体安排,便是这一理想中最为亮丽的部分,也是人类政治生活的最高智慧。而这一切,事涉千头万绪,情牵千门万户,动则渔阳鼙鼓震天,从哪里下手呢?无他,无他,从落实"选民"内涵,编织"代议有谱"与"审议有力"的政治格局起步。    如此,庶几乎雷人提案渐绝,宪政中华日显矣!    2010年3月12日于清华无斋【注释】①此外尚有下述诸论:因为黄色尊贵,中国文明发端于黄河、黄土地,因而,应将"扫黄"改为"扫色";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是谓"家务劳动工资化";企业家按年交税额颁授行政级别,年度纳税亿元的,授予厅局级待遇;建设"共产主义示范区"或称"毛泽东城",体现"老有所养,除生活富足外,还强调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特色,"让这个社会少出现折腾的事"...;"恢复裸体拉纤";把中国所有的"公园"两字都改成"百姓园"。至于会议期间某位媒体界委员傥论大学生从事掏粪工作"可能会改变中国的掏粪现状",并且,"无论是在思维,还是掏粪工具的使用上,大学生都具备优势"云云,只能说是混帐话了。  ②.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三月两会期间,65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丁伟岳当初是从电视里知道自己是全国政协委员的。这位著名数学家2001年被增补为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此后连任第十、十一届委员至今。他说,每次换届,"一直到电视台宣布我才知道,没有人问过我愿不愿意当"。丁伟岳是由他所在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名推荐为政协委员的,但他说,民建从未就推荐事宜征求过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这是因为现有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存在漏洞,喟言"万一人家不愿意当呢?你得让人家有不同意的权利。"就丁教授的说法,全国政协于翌日作出回应,声称按照程序,提名推荐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时候,应该征求本人的意见,丁委员的情况有可能是推荐单位工作上的疏漏。另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刘遵义也曾表示,自己当委员三年了,是看报纸才知道自己被推选为委员的。
  16. 晋军、应星、毕向阳、孙立平、郭于华、沈原: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政治 2010/04/20 | 阅读: 2077
    本文为简写版。
  17. 海莹:究竟有几个欧洲?
    书评 2010/05/02 | 阅读: 1384
    《旧欧洲 新欧洲 核心欧洲》书评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等著,邓伯宸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这个问题乍一看令人骇异:世上难道还有另外一个欧洲吗?然而,地理意义上虽然只有一个欧洲,但在政治意义上就远非如此了,事实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头疼的也是迄今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在于:每个欧洲国家,甚至每个欧洲人,对于“欧洲”应该是怎样一个欧洲,都有着不同的、难以协调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从来就有许多个,单数的“欧洲”除了地理意义上之外并不存在。看看这本集子就知道问题有多么复杂和严重了。这里收录了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桑塔格等欧美顶级知名学者对欧洲政治使命和集体认同的看法,其讨论的起因是伊拉克战争前夕,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拉姆斯菲尔德指责反对开战的法德等国代表着“旧欧洲”,而赞扬波兰等支持美国攻打伊拉克的各国为“新欧洲”,这一言论引起欧洲知识界的严厉批评和轩然大波,这本集子就是集中体现。将欧洲分为新旧,实际上意味着欧洲在重大问题上的公开分裂,哈贝马斯和德里达就此针锋相对地提出“核心欧洲”的概念,倡导以法德等国为核心,强调欧洲的世俗主义、启蒙思想与社会民主传统,走出一条有别于美国的独立自主道路。就此意义而言,说它是一篇欧洲独立宣言,也不为过。然而这一概念同样很难成为欧洲人的共识,尤其是英国和东欧等被排除在“核心欧洲”之外的那些国家的知识分子,对此很不以为然。正如书中一位德国学者自嘲的,就冲着“核心欧洲”是德国人搞出来的概念,顽固的英国人及东欧、中欧人就会抵死不买账。对不同地区的人来说,欧洲也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对法德两国来说可能意味着一种集体认同和使命感;对英国来说,欧洲应当是一个没有政治龙头、没有刀剑、也没有共同货币的欧洲;对北欧人来说,欧洲只是一个没得选择的“必要之恶”;而东欧人的历史经历和话语又全然不同,对他们来说,欧洲更像是一个未来的希望。至于俄罗斯和土耳其,虽然它们也时常自视为欧洲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几个西欧人认真地赞同这种看法。因此,这就戳到了欧洲政治使命的阿喀琉斯之踵:“欧洲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正是核心之所在。每当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讨论到吸收新成员国问题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总要谈到这个问题。问题的麻烦正在于:欧洲自身太过多元,以至于每个成员国的人都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彼此难以共享一些相同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才是塑造整体认同的根本所在。这种多元既是丰富性的体现,又是歧异纷争之源——这也难怪,欧洲历史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不断的民族意识对抗。在这里,很难有一句口号或一个象征,能将所有人整合到一起。在伊拉克战争中,这个能团结起欧洲人的因素似乎倒是浮现了——那便是历史悠久的反美主义。虽然美国在二战中拯救了欧洲,但在战后的岁月里,欧洲人始终将美国和苏联并列为最严重的两大外部威胁,许多知识精英对欧洲可能堕入美国那种“浴缸和冰箱式的文明”深怀恐惧。在苏联崩溃后,美国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帝国式单边主义,更让许多欧洲人十分反感,以至于有观察家惊呼“大西洋在变宽”,西方内部出现了裂痕。这种对立情绪在伊拉克战争中更达到了数十年来的新高。欧洲人并不仅仅想夺取道德制高点,更想通过对美国单边主义的反对,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有分量的角色。因为有一点是越来越明显了:随着中国、印度等新兴力量的崛起以及美国这一超级强国的客观存在,欧洲如果不能联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事务,并发出唯一的声音,那么最终欧洲的声音恐怕越来越不会为世人所听到。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各国需要迫切意识到彼此间的共同政治命运和共同的未来。这场论战也暴露出了欧洲内部深刻的分歧。许多人不止反对“核心欧洲”这样的提法,也不认为只要与美国的价值相异,欧洲就能获取确定的存在,严厉批评这样的欧洲认同“绝对是行不通的”;甚至有人觉得欧洲沉迷于自己的价值观只会走向一个死的欧洲,而只有成为一个不同文化的交汇点才能生机盎然,“哪来什么欧洲的独立宣言,什么欧洲的价值,根本就是一步一步把欧洲的价值、欧洲的力量颠覆掉、谋杀掉。”应该说,这些多元的声音并非没有道理,而且也许正是这种多元本身,才是真正的欧洲。借用学者朔伊勒布的格言:“如果我们只做个欧洲人,我们就会毁了欧洲。”然而这也确实造成了政治上的无力。取代欧盟宪法的《里斯本条约》光是为取得27个成员国的同意就花费了8年时间进行谈判和批准,只要一票反对就无法通过——这让人想起波兰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自由否决权”(只要有一名贵族议员反对,议案就无法通过),这最终成为波兰内部严重分裂、国力衰弱的致命弱点。到现在为止,欧盟仍是一个由其成员国支撑起来的架构,每逢重大问题时总会暴露出无法迅速、一致作出决策的缺陷。正因此,虽然这场论战爆发于2003年,但它所讨论的问题和暴露出的分歧,则具有持久的意义,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不断被反复提及。不管欧洲最终应当是怎样一个欧洲,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艾柯发出的警告:“欧洲如果不成其为欧洲,就只有分崩离析一途。”——在此他委婉地承认了欧洲仍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欧洲,这就是一切问题所在,但也是希望之本:人们有权不断设想一个最好的欧洲,而那实际上就是在设想未来。
  18.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AIE)的说明
    思想 2010/05/29 | 阅读: 2863
    孟登迎 赵文 译一我在60-70年所写的那篇有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文本,通常被认为是一篇"功能主义"的东西。人们在我的理论草稿中看到了这样一种尝试,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仅仅用各种功能来解释社会机构,这样一来直接使得社会等同于履行着镇压功能的意识形态机构,因而局限于一种非辩证的解释,其深层逻辑就是排除一切阶级斗争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人们没能对我那篇东西的最后一部分给予充分的注意,那部分明确指出了我的分析的"抽象"特征,而且也明确地把我有关阶级斗争的概念摆在了一个中心位置。实际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能够得到发展的本质,就在于坚持阶级斗争相对于国家机器和各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及功能的优先性--与任何功能主义都不调和的优先性。因为我们显然不能认为统治阶级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体系--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舆论效果("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马克思语)--就是一个简单的既定事实,就是只由那些机构所限定的一个体系,能够自动复制同一阶级的强制规则或体现有着由其功能规定的一定目标的这个阶级的明确阶级意识。因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阶级斗争的既成事实,从来都不可能摆脱阶级斗争本身对它的影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存在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AIE)的复杂体系之中,它本身是漫长而艰苦的阶级斗争的结果,资产阶级(仅以它为例)只有在这场斗争中满足一个双重条件才能实现它自己的目的,即它一方面要战胜残留在旧有国家机器之中的先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同时要战胜寻求着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斗争形式的新的被压迫阶级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借以成功建立对先前地主贵族的和对工人阶级的领导权的这种意识形态,不仅仅是通过对这两个阶级的外在斗争,而且--并且同时--也是通过克服资产阶级内部派系矛盾并把资产阶级团结为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才确立下来的。我们必须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从形式上来看,统治阶级必须生产它的存在的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存在就意味着再生产)。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可并非单纯的复制,并非简单再生产,甚至也不是一劳永逸地被其自身功能确定下来的既有机构的自动的、机械的扩大再生产,它毋宁是一种斗争,争取让早先的、散碎而矛盾的意识形态要素在一整体中统一并复兴起来--而这个整体恰恰是通过对先前意识形态形式和新意识形态趋向的阶级斗争才得来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再生产的这场斗争是场永无完结的斗争,总是不断重新开始,在任何时候都服从于阶级斗争。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统一过程总是"未完成的"、总是"必须重新开始",这么说有几个原因。不仅因为先前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尚有残余,竭其所能疯狂抵抗(列宁称之为"习惯")。不仅出于形成统治阶级团结的实际必要,这种团结一则是阶级各派系(商业资本、工业资本、金融资本)矛盾熔合所必需,一则是在个别资本家的"特殊利益"之上表述他们"普遍(阶级)利益"所必需。不仅因为阶级斗争必须发动来反对正在出现的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形式。不仅因为生产方式的历史转变迫使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要不断"适应"阶级斗争(古典资产阶级的法学意识形态目前正被专家治国论的意识形态替代)。而且还因为实践具有物质性和多样性,由之而来的"自发的"意识形态必须被不断整合。这一庞大而矛盾的任务从未彻底完成过,而我们也怀疑让葛兰西和克罗齐形成了乌托邦理念的那种"伦理国家"模型是否会存在。正如阶级斗争永不会熄灭一样,统治阶级争取使既有意识形态要素及形式统一起来的斗争也不会熄灭。这就是说,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即便它就是自己的功能--永远无法彻底克服它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反映。我们因而可以由阶级斗争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这个论点得出另一个论点,后者是前者的直接结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场所和实际诉求,使决定着社会结构配置的一般阶级斗争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机器中延续下去。如果说AIE(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就是推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抵抗;如果说存在着抵抗,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斗争,而且这斗争归根到底都是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的、有时近但更多时是远的回响。68年五月事件生动地说明了这个事实,并且让直到那时为止一直喑哑无声并被压抑着的一种斗争变得可见。但这些事件在以造反形式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特别是在学校机器里,继而是在医疗机器里,在建筑这种机器里)让一种直接的阶级斗争变得可见的同时,也多少模糊了那个决定了眼前这些事件的根本,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历史构成和矛盾再生产所固有的阶级斗争特征。没人从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和政治视角"体验过"68年五月。所以,我想必须提醒一下人们,如果你要理解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阶级斗争的真相,并且把造反控制在合适的范围,那么你就得采用"再生产的观点",这个观点把阶级斗争视为一个总体过程,而不把它理解为个别对抗的总合或局限在这个或那个"领域"(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对抗;这个观点把它理解为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压制或直接反抗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的结果。在提醒人们注意这些观点的时候,我发现,我被指责为"功能主义者",或被指责说对促生了我们的阶级斗争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做了有利于有关此类过程的机械观的"系统的理论"解释,这的确是难于理解的。 二针对我的其他一些反对意见与政党,首先是与革命政党的特性有关。简言之,有一些人总是倾向于认为我有这么一种思想,即把每一个个别政党都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这将使每个政党彻底被封死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体系"之中,服从这一"体系"的规律,因而排除了体系中革命政党的一切可能性。如果所有政党自身都是AIE,都服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革命政党,被化约为它的"功能"的革命政党,就是不可想象的。然而,我从没写过一个政党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可我说过完全不同的话(非常简单,我得承认),那是说政党只是一个特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即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这么说吧,这些组成部分在统治阶级的"宪法政体"(最高法院、旧制度君主政体等等之下的"基本法","自由主义"阶段的资产阶级之下的代议制政体)中"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意识形态。我所提出的概念应该从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角度去理解,我怀疑有人没能正确领会这一点。要更好的理解它,你就得把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镇压性)国家机器仔细地区分开来。(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整体即便是充满矛盾的,也仍旧要比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总体强大得多,那么(镇压性)国家机器是由什么构成的?国家机器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执行的工具)、军队、警察、司法系统、法院及其附属机构(监狱等)。在这个整体中,我们必须区分出我称之为国家政治机器的东西,其中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直接向其说话的政府(目前在法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中存在的政体)和行政部门(它贯彻政府的政策)。国家元首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团结,其所代表的这种权威能够保证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高于该阶级个别成员或个别集团的特殊利益。吉斯卡尔•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在78年大选时一再从良心出发表明自己的立场并大谈左派将如何当政,但实际上还是坚持必须"保卫法国的自由",也就是资产阶级的那些自由。政府(目前直接由国家元首领导)执行统治阶级的政策,下辖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具体贯彻这些政策。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表明了国家政治机器存在的区分,看到行政部门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即便它被为"共同利益"服务和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种意识形态包裹着。这里不存在个人意图,也没有例外:行政部门的职能和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即阶级政策具有完全不可分离的一致性。高级行政部门被委以执行具体政策的重任,因而就扮演了直接的政治角色,而行政部门的整体就开始日益承担起分区控制(quadrillage)的职能。行政部门如果不同时被委以对个体或群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或将那些拒不服从的个体、群体移交镇压部门或对之进行起诉的职责--它就无贯彻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是(镇压性)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这样理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将它合法地在国家机器中区分出来。现在我们触及到了这个关键的部分:我们必须在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和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作出区分。前者属于(镇压性)国家机器,而后者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个术语让我们听到了什么?一定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或"体制"。比方说,和所有同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内的资产阶级相似,法国资产阶级即便在阶级斗争的危急形势下创造过别的政体(波拿巴一世和波拿巴二世,君主立宪,贝当的法西斯政体),但总地来讲它只承认议会代表的政治体系,这种政体通过一种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这种AIE可以是一种对"人民意志"进行代表的特殊模式,"人民意志"由选出的(或多或少具有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的)议会成员代表,他们对由国家元首或议会指定的政府的政策进行问责。然而众所周知,政府de facto[事实上]掌握着数量大得惊人的手段来错误地解释并规避责任(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这个机器中占有优势地位);这些手段从一开始就昭然若揭,除了一些适度的胁迫方式以及对大众媒体的控制,还有伪造所谓的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再就是诉诸现代议会规则(人口普查机制、禁止妇女和青年参与选举、不同层次的投票权、有着不同选举基础的两院制、"分"权、对革命政党的权利剥夺,等等)。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们之所以可以说"政治制度"是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由于有别于这"特定"真相的虚构,正是由于这虚构,这个制度的组成部分以及它运作模式的规则,其基础就是有关投票个体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形态,就是"构成"人民的个体对人民代表的"自由选择"--它尤其借助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个体为了自己所创造的政治也就是国家要履行的政治。正是在这一虚构的基础上(而国家政治归根到底是由阶级斗争中统治阶级的利益决定的),"政党"才得以组建,这些政党被认为代表并表达着有关国家政治的众多分歧的选择。因而,每个个体也就能够通过为他所选择的某个政党投票的方式"自由地"表达他的意见(如果它的选择不被断定为非法的话)。请注意,在政党背后存在着一定的现实。说白了,它们一般而言代表着敌对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中敌对派系的利益,或者是社会各阶层的特殊利益,这些阶层在阶级冲突之中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特殊利益凌驾于其他利益之上。正是由于这一现实,不论政治制度有多少干扰手段或两面派手段,根本阶级的相互对抗性最终能够浮现出来。我之所以说"能够",这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资产阶级国家(美国,大不列颠,联邦德国,等等),它们的阶级斗争的政治发展没能超越议会代表制的门槛:在这些国家里议会中的对抗很少反映甚至完全扭曲真实的阶级对抗。资产阶级受议会制度的保护,完全是在它们自身内部绕圈子,只是在踏步不前。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阶级斗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权力,使得资产阶级开始害怕"普选的裁决"(法国,意大利),即便资产阶级尚能动用大量手段以颠倒这一裁决或使这一裁决失效。我们不禁想起了法国人民阵线时期的代表议院:资产阶级只用了两年时间便削弱了议会的多数,然后便按照代表们的协议把它移交给了贝当。至此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用事实和结果来质证议会政体的种种"原则"的话,没人能怀疑它的意识形态特征。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和几世纪以来传播开来的哲学意识形态以及道德意识形态,都声称对"人权"作出了如下"证明":每个人在政治上都有选择自己的思想和阵营(他的党派)的自由;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声称这一"证明"的根本理念--尽管它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幻觉--,即所有社会都是由单个的个人组成的(马克思却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①],而是由阶级斗争中各阶级构成),普遍意志就在投票的多数机制的投票箱里,最后,正是这种由议会各党派成员代表的普遍意志决定着国家的政治,尽管后者实际上永远只代表某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政治。再明显不过的是,这种政治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一个要素并完全与后者一致:这一要素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随处可见(即便后者在近十年中逐渐转变自身)。如果我们看到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基质"是资产阶级法权运作模式不可或缺的法律意识形态,这一点也不令人惊讶。如果你遇到了随处可见的[观念],那么你就是碰到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一个"证明"到另一个"证明"的永恒循环参照--从法律意识形态的"证明"到道德意识形态的"证明",再从后者到哲学意识形态的"证明",再由之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证明"--,借此每部分意识形态"证明"都得到直接的证实,以便在AIE的各种实践中把这种证实强加给单个的个人。自由和平等的人权意识形态(选择自己观点和代表的自由,投票箱前的平等)最终产生出--并非由于"观念"的力量,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它的意识形态机器,人权的政治意识形态也借以形成了一个具体形式。因此,对马克思主义批判家之外的所有人来说,该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证明",可以在没有明显胁迫的情况下为选民或至少是大多数选民所接受。我们在这里显然是与一种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就建立在一整套物质性的被组装起来的装置之上,这些装置有选举名单、选票、投票亭、竞选活动以至于由此而产生的国会。而且我们还明确地是与一种意识形态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不靠暴力,"相当独立地"靠着其参与者的"意识形态这一基础"而运行,它的参与者接受其规则并履行着他们,因为他们真心重视它们,确信一个人必须"履行自己作为一个选民的责任",这就是常规。服从和同意在这儿达到了吻合。资产阶级所强加的这种"证明"被选民当作"证明"接受下来:他们认为自己是选民并参与到这个体制当中去。他们"遵守游戏的规则"。如果这一分析正确,那么你就不能坚持说--就像有人要让我完全为把革命行动的全部可能性排除在外一种理论负责而"草率地"做出结论那样--所有党派,包括工人阶级党派在内的所有党派作为政党各自都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它们共同整合起了资产阶级政体因而也就不能从事它们自己的阶级斗争。如果我所说的是事实,那么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也就是说,政党的存在决不排除阶级斗争,而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如果说资产阶级总是竭力行使它对工人阶级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领导权,这也正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方式,资产阶级只有在工人阶级政党被它欺骗的条件下才能取得成功;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受到胁迫(1914-1918年的神圣联合[②]),或者就是被"收买",要不就是工人阶级的党的群众基础偏离革命目标以捞取物质利益(工人贵族),再就是向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投降(修正主义)--都会使这种情况发生。 三如果我们对革命的工人阶级的党即共产党进行考察,这些阶级斗争效果就更为明显。因为这些党是工人阶级的斗争组织,所以它们在原则上(之所以说原则上,是因为它们会滑入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与资产阶级利益,因而与其政治体制完全对立。它们的意识形态(即他们招募它们党员的基础)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敌对。它们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使它们与资产阶级政党,甚至与社会民主党或社会主义党区别开来。它们的目标不是要将自己的行动受制于议会竞争,而是要将阶级斗争扩展到整个工人阶级,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进而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而且要采取属于它们自己的斗争形式,必然与每五年将自己的选票放在投票箱的那种方式截然不同。在所有领域而绝非议会之内进行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这才是共产党的任务。它的真正任务不是"参与"政府,而是推翻并消灭资产阶级国家权力。有必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因为大多数西欧共产党今天都说自己是"参政党"。即便它们偶尔参与政府(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么做是对的),但一个共产主义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定义为一个"参政党"--无论我们所说的政府是在资产阶级的支配之下,还是在无产阶级的支配("无产阶级专政")之下。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共产党永远不会为了"管理"资产阶级国家事务而进入资产阶级国家政府(即便这个政府是广泛联合的"左翼"政府,致力于推行民主改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为了加强阶级斗争并为推翻资产阶级国家而做准备,它才进入政府。而它也不可能在如下前提下进入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府,即它的真正任务就是"管理"这个国家的事务,但实际上它必须为国家的消亡做准备。因为如果它投入全部精力去进行那种"管理"的话,也就是说这个党实际上让自己和这个国家融合在一起的话--正如我们在东欧所看到的那种情况,那么促进国家的消亡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共产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普通的"参政党"去行事,因为做参政党就意味着做国家的党,这无非就是说要么为资产阶级国家服务,要么就是使无产阶级专政永恒化,而彻底偏离其促进国家消亡的任务。可以看到,一个革命的党坚持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获得稳固的地位,以便让阶级斗争的回响能够在议会中被听到,或者它因为形势有利于促进阶级斗争而"参与"了政府--即便如此,它也不应由它在选举议会中的位置或由通过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实现的意识形态而被定义。实际上,共产主义党有着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政治实践"。资产阶级党掌握着资产阶级的资源和支持,如资产阶级经济支配权的、剥削的、国家机器的以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全部资源和支持。它要存在,首先不必为了赢得大众对它理念的支持而团结大众:最重要的是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本身承担了这项宣传和拉拢的说服工作,它保证了资产阶级党的群众基础。就资产阶级这方面而言,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优势是绝对有把握的,而且由来已久,以至于"选择"在"通常"情形下是自动化的,丝毫不受党派和资产阶级各派系更迭的影响。所以,资产阶级党只需有效地迅速地动员起来组织好它们的选举大战,就可以争取选民认同并收获胜利果实了。因此,资产阶级党根本不需要某科学理论或坚实学说就能生存下来:它只需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储备中借点思想就足以集合起出事先就由于恐惧或为利益计而被说服的追随者了。工人阶级的党不能为自己的党员提供任何东西:既没有报酬丰厚的闲职也没有物质利益,与此相比,资产阶级恰恰就是用这些来收买他们的成员,以防他们在支持的时候迟疑。工人阶级的党如实表现自己:它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组织,它的力量来自被剥削阶级的本能、科学的理论和党的章程所允许的自愿拥护者的自由意志。它把拥护者组织起来,领导一切形式的阶级斗争:(与工会组织相联合的)经济方面的、政治方面的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它确定路线和实践的基础不只是被剥削工人的反抗,而且还有各阶级间的权力平衡--多亏了由一切阶级斗争经验而丰富起来的科学理论原理,它才能以"正确"方式分析这种权力平衡。所以说,它最大限度地从每一方面--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思考对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和力度。只有在这一"路线"基础上,它才能对既有效又"正确"地进入左翼政府做出判断,从而在其中为自己的目标进行阶级斗争。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它都使运动的眼前利益服从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它使自身的策略服从于共产主义的策略即无阶级社会的策略。这些至少就是"原理"。只有在这样一些条件下共产主义者才能说他们的党是完全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新型党",才能说他们自己是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客的"新型战士"。他们的政治实践,非法的也好,合法的也好,议会内的也好,"超议会"的也好,与资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毫无共同之处。有人现在可能会说,共产党,像所有的党一样,也在某种意识形态--它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上组织自身。当然如此。即使对共产党来说,意识形态也起着把一个特定社会团体在思想和实践上统一起来的"粘合剂"(葛兰西)的作用。同样,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意识形态"把个人传唤(interpelle)为主体",说得更确切一些,传唤为战斗主体:人们只需对共产主义党有点体验都能发现这种机制和动力,这一机制和动力基本上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决定着个体的命运,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这种意识形态的"规则"和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是存在着矛盾的。人们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绝非无产阶级"自发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成分"(列宁)在那里总和资产阶级成分混合在一起,而且往往服从后者。因为,要作为一个意识到自己的整体性并在战斗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的阶级而存在,无产阶级不仅要有经验(一百多年来它所进行的阶级斗争的经验),而且还得有客观认识和马克思主义学说所提供的指导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照亮了这些经验,在这个双重基础上,它们才构成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构成了人民大众的意识形态,才能够在阶级斗争的组织中使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团结起来。它因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意识形态:说是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其他所有意识形态一样都在群众基层起作用(把个人传唤为主体),但同时它又充满着被科学分析原理照亮了的历史经验。如其自身所示,它形成了一种将工人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熔合在一起的形式,这种熔合却又不可能没有冲突和矛盾;因为,这一熔合形式发生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特定时期特定存在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使它得以形成并能够存在的党之间,它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所不知晓的一种熔合形式,虽说马克思主义学说迄今一直还被这一熔合采纳。马克思主义学说在这儿只充当经典权威,就是说一种识别标记或教条,说到底,为了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实用主义和宗派主义意识形态的缘故,马克思主义学说也可以干脆完全消失。不需长篇大论我们在这儿也能认出带有斯大林时期的印记的那些党在当前的处境,并得出如下结论,即当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组织中滋生开来时,"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也要取决于能让无产阶级保持自身统一性和行动原则的阶级斗争。一种意识形态:当然。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不仅只是一种意识形态。既然每个阶级实际上都在一定的绝非任意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也就是说在植根于其策略实践的,能统一并指导该阶级从事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我们知道,封建阶级出于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分析的种种原因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资产阶级以相似的方式,至少是在其阶级统治和帝国主义最后发展阶段之前的那段时期,在法律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工人阶级,就其本身而言,即便它可以对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识形态要素非常敏感,但它首先是在具有政治特征的一种意识形态中,不是(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而是阶级斗争的无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己的。这是为了消灭阶级和建成共产主义而进行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在一开始具有自发形式(乌托邦社会主义),随后则在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熔合中得以深化发展,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学说才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内核"。显然,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并非"知识分子"个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工人运动指示的结果。工人运动之所以会采纳这种意识形态,乃在于该阶级在其中认出了自己的存在:唯其如此我们才能解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何以能完成这样一个奇迹--为无产阶级度身定制了这么一个学说。它也并非考茨基所认为的那种被"灌输"进工人阶级当中的东西。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如果没有使自己的学说建基于理论的阶级立场之上,就不可能形成他们的学说--他们理论的阶级立场是他们与自己时代的工人运动建立起有机联系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实际上,知识分子当然可以通过巨大的认识努力构想马克思主义学说,但只有在工人运动内部并从其最隐秘的内核出发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基雅维利就说过,"要理解君主他就得是人民"。知识分子的出身不是人民,他必须成为人民才能理解君主,而只有参与到人民的斗争中去它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克思做到了:通过在最早的无产阶级组织中进行斗争,他成为了"无产阶级的有机知识分子"(葛兰西),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政治和理论立场的基础之上,他才能"把握"资本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学说从外部灌输进来这个坏的问题提法所以应该变成这一形成于工人运动内部的学说在工人运动中传播的问题。当然,这种"传播"是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相当长期的阶级斗争的结果,尽管对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造成了戏剧性的分裂,但这种传播依旧继续着。我们可以用阶级斗争高于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的论点概括这里对革命的党的性质的分析的核心精神。一个以共产主义党面目出现的党,一旦热衷于通过选举游戏实现成为议会代表的权利,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可以以其他党的面目出现。一旦这个党出现在议会当中或"参与"了一个广泛联合的政府,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能以"遵守"政治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的"游戏规则"的面目出现。同样从形式上讲,它甚至还能以如下面目出现:它认可了这些"游戏规则"以及靠着并通过它们运转起来的整个意识形态机制--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机制。但是工人运动的历史给了我们足够多的教训,革命的党只要"加入这个游戏"并且有效地使自身"融入这个游戏",那必定会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影响下为了阶级联合而放弃阶级斗争。就阶级斗争的效果而言,"形式上"这么一来只能变成"实际上"。一直存在着的这种风险提醒我们注意工人运动的形成必须服从的前提条件: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先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支配性。如果你认为阶级斗争只是反抗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甚至是资产阶级剥削的工人阶级造反的结果,一句话,把阶级斗争简化为在一定剥削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所从事的阶级斗争,进而简化为资产阶级对这种斗争的回应,那么你对阶级斗争所抱有的看法就是错误认识。这里被遗忘的恰恰是:剥削的条件是在先的,剥夺无产者的状况之形成过程正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本质形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支配性的。应该把原始积累的全部历史当作资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对工人阶级的生产--这种阶级斗争也制造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如果这一论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到为什么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从一开始就支配着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什么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需要那么长时间来锻造自己的形式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为什么阶级斗争就其根本而言是不平衡的,为什么阶级斗争在资产阶级那里有着与无产阶级不同的实践形式,以及为什么资产阶级要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造那些形式以提前取消工人阶级的革命行动并使之服从于自己。无产阶级的自治,这是它所必需的大策略,也反映了这一条件。如果工人阶级服从资产阶级国家的支配,受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胁迫作用和那种"证明"的支配,那么它就无法赢得这种自治,进而无法获得条件去摆脱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无法让自己和它划清界限,无法创造属于自己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方式,因而也就无法创造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一断裂和彻底划清界限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只有在长期不断的斗争中才能完成,而这斗争又不得不认真对待资产阶级的那些统治形式,并在属于自己的统治形式的内部与资产阶级展开战斗,而且还要确保不能"拘泥"于自己的这些形式--因为它们实际并非中性"形式",而是创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机器。正如我在1970年的研究笔记中所说:"因为,如果AIE真的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得到实现的形式,代表了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进行较量和对抗的形式,那么,各种意识形态就不是从AIE当中'出生'的,而是来自在阶级斗争中搏斗着的各社会阶级:来自他们的生存条件、他们的实践、他们的斗争经验,等等。"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生产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与资本家阶级的和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经济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就出现了对抗的意识形态,它们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样,是不平衡和不相同的。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并非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直接对立面、反面或颠倒,而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是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的批判的、革命的意识形态。尽管它的历史几经大起大落,但由于已经具有了这样的价值,即已然在工人阶级斗争的组织和实践中得到了实现的价值,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勾画了社会主义过渡期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侧影,并因而展现了共产主义条件下废除国家并废除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某些前景。 * 本文作为阿尔都塞对其《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补充说明,最初以德文于1976年发表在德文版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汉堡,VSA,1976)当中,后收入阿尔都塞遗稿《论再生产》。本文译自Luois Althusser, Sur la reproduction, PUF, 1995.[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20页。--译者注[②]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的战时内阁,共和社会党、左翼联合党、联合激进党、共和联合党和左翼激进党、统一社会党在在战争的特殊形势和"保卫法兰西"的口号下共同组阁。--译者注 
  19. 李学勤:王国维的“阙疑”精神
    历史 2010/06/04 | 阅读: 1504
    王国维先生的研究领域广博,成就卓越,在学术史上早有公论。他一生学风笃实矜慎,不轻易立说,也不任意争辩,虽已多年闻名于海内外,仍然保持谦虚的态度。读他的著作和传记,我觉得很突出的一点,是他不强不知以为知,是像我这样的后学难于学到的。这里试举王国维先生对《尚书》的研究,作为例证。 大家知道,王国维先生对《尚书》有深入的研究和创造性的贡献。他的论文集《观堂集林》,开卷《生霸死霸考》、《高宗肜日说》、《洛诰解》,一直到《〈书〉顾命同瑁说》等好多篇,都是关于《尚书》的,可说达到了这方面研究的最高水平。尽管如此,他却再三声明《尚书》有许多地方"不能解"。 《观堂集林》卷二收有《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其中王国维先生自述说:"《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以弟之愚暗,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然其说终不可通,以是知失儒亦不能解也。"王国维坦承他对《尚书》好多文句"不能解",并且指出前人的解释"不可通",是"强为之说",他不能与之苟同。 1924年夏,王国维先生为容庚先生的《金文编》撰序,首先引用孔子讲的"多闻阙疑"和"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二语,认为:"阙疑之说出于孔子,盖为一切学问言。"接着他讲到《易》和《书》的"难解",并说:"余尝欲撰《尚书》注,尽阙其不可解者,而但取其可解者著之,以自附于孔氏阙疑之义。" 这样一部别开生面的《尚书》注,王国维没有写成,但他于1925年到清华研究院任导师,曾专讲《尚书》,确实体现了"阙疑"这一点。据当时听课的学生吴其昌先生的《王观堂先生〈尚书〉讲授记》和刘盼遂先生的《观堂学〈书〉记》,他上课先讲述历代《尚书》传流和注释的历史,其间便强调"其不可通音,终不可通也"。他讲授《尚书》各篇,于各家学说择善而从,同时结合自己甲骨金文研究的心得,提出很多新颖见解。例如讲《高宗肜日》,即以甲骨文"肜日"为据,论证元代金履祥以该篇为"祖庚时文"的正确。类似的精彩之处,不胜枚举。可是在很多地方,他都说"不解"。如《盘庚》"汝分猷念以相从",他讲"不解";同篇"各设中于乃心",他说"设中不解";"鞠人谋人之保居",他说"此语不解";《微子》"我旧云刻子",他也讲"此语不解,王充引今文《尚书》作'孩子',更奇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王国维指出前人注解《尚书》多"强为之说",许多文句"终不可通",并不是抹杀历代学者的成就。相反的,他认为《尚书》的研究不断前进,各时期的著作都有应当肯定之处。这从他最后一篇有关古代研究的作品《〈尚书覈诂〉序》可以看得很清楚。 《尚书覈诂》的著者杨筠如先生也是王国维在清华的学生。他听了王国维的《尚书》课,编著《覈诂》四卷,得到王国维,还有也任导师的梁启超的奖励,经修改后,从南方寄给王国维,王国维给他写了序。这个时候是在1927年的农历四月,离王国维的去世已经没有几天了。 这篇序文,把历代《尚书》之学划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西汉伏生到欧阳、大小夏侯章句,是今文之学;从孔安国到贾逵、马融、郑玄、王肃,是古文之学。"今古文诸家之学并亡,然传世之伪《孔传》,殆可视为集其大成者也"。第二阶段始于北宋欧阳修、刘攽,苏轼、王安石、林之奇等"皆脱注疏束缚而以己意说经"。蔡沈受朱子之命所编《书集传》,"可谓集其大成者也"。在这以后,王国维历数清代阎若璩以来各家成绩,一直讲到俞樾和孙诒让,"惜未有荟萃而画一之如孔、蔡二传者",希望杨筠如"异日当加研求,著为定本,使人人闻商周人之言,如乡人之相与语,而不苦古书之难读,则孔、蔡二传又不足道矣"。这可说是他对未来研究的期待。 这里我们看到,王国维对历代各家《尚书》学者的优长,都作了充分的肯定。他以孔、蔡二传为《尚书》学两大阶段集大成之作的提法,尤为创见。他说二传立于学官,各数百年,"然《书》之难读仍如故也",只是说明《尚书》本身古奥艰深,并非归咎于研究的学者,只要实事求是,深入研求,疑难终有解开的一日。这就可以看出,王国维提倡"阙疑",不是什么不可知论,而是一种有利于研究进步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20. 何帆:乔舒亚·雷默《不可思议的年代》译者序
    经济 2010/06/07 | 阅读: 1513
    乐观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忧患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忧患之中,找到乐观的理由,才是最难的事情。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他相信"金色M理论":只有两个国家都有麦当劳,就不会发生战争。他相信 "戴尔冲突防范理论":在他看来,由于像戴尔这样的跨国公司在台湾海峡两边都有投资,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都加入了全球生产链,因此台湾海峡爆发战争的可能性极小。这么天真的想法,居然会如此流行,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一个弗里德曼。我们愿意相信简单且看似可信的东西。站在海边的悬崖上,峭壁陡立,脚下踩着坚硬的岩石,海面风平浪静,我们就会觉得,这是个多么安全而惬意的地方啊。问题在于,海啸正在积蓄能量,波涛顷刻间就会将我们吞没。   这是一个外表平静但暗流涌动的时代。危险往往来自于难以想象的方面。攻守之势异矣。恐怖分子花费一百万美元就可以制造9.11袭击,但美国却要花费数十亿美元在机场、港口加强安检。我们怎么会想到,美国南部几个阳光明媚的州房地产泡沫破灭,最终会带来一场席卷全球每一个角落的金融危机呢?为什么许多国家都派出军舰护航,但是索马里海盗依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美国货船呢?我们该如何防范突如其来的传染病?我们也地震的预测都做不到,又该怎么防范呢?   乔舒亚·雷默曾经和弗里德曼一样,是一位新闻记者。他曾是《时代周刊》最年轻的国际部主任。现在,他是基辛格基金会的执行主任。雷默少年老成,但又野心勃勃。他在《不可思议的年代》中,忧心忡忡的告诫读者:"阅读这本书的读者,在他们的有生之年,恐怕都难以见到我们所渴望见到的'和平降临地球'"。如果我们变得贫穷,我们会因愤怒而战;如果我们变得富裕,我们会因贪婪而战。很难想象一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会做出这么灰暗的预测。但转瞬之间,他又流露出一个少年的"张狂"。在他看来,现在的国际政治理论几乎都是错误的。现实主义者的看法过于陈旧。当年俾斯麦见拿破仑,拿破仑盛怒之下把帽子扔在地板上,以为俾斯麦会帮他捡起来,结果俾斯麦理都没有理。在传统的现实主义者的眼里,想看懂国际政治的力量格局,瞥一眼孤零零的呆在地板上的拿破仑的帽子,心里就能一清二楚了。但在我们这个不可思议的年代,你可能连自己的对手是谁都不知道,而且也不知道力量的格局会如何演化。现实主义者说:"没有永恒的朋友,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雷默说:"错,利益也不是永恒的"。理想主义者过于天真。他们以为国际政治就像做蛋糕,而且配方非常简单:民主+资本主义=繁荣和稳定。他们以为,软实力会慢慢发挥作用,输出西方的文化,其他地方的人们就会敞开怀迎接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但为什么在中东、拉美的年轻人,既是麦当娜的歌迷,又极度仇恨美国呢?   雷默担忧的是美国的安全、美国的地位。他看到美国的领导人、美国的政府部门、美国的大战略在应对风险的挑战时,越来越笨拙、越来越困惑。于是,他转向了另外的力量,企图寻找出路。他推崇的都是造反派。充满了创新精神的IT企业家、破除一切成见的风险资本家、和西方智慧背道而驰的东方智慧、甚至包括被美国视为恐怖组织的真主党。这是一个造反有理、革命必胜的时代。游击队会打赢正规军。小国会击败大国。大卫会战胜歌利亚。   雷默把国际政治视为复杂体系。最简单的复杂体系可能就是雷默提到的沙堆:如果你把一粒粒沙子堆起来,就会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沙堆。刚开始的时候,再往上面放一粒沙子,其他的沙子都会自动调整,整个沙堆会变得更紧密、更稳定,但一旦超过一个临界状态,整个系统就会变得非常不稳定。我们知道最后会有一粒沙子,导致整个沙堆的坍塌,但是我们无法预测,到底是哪一粒会是最后一粒沙子。全球政治秩序也是这样的一个沙堆,每天都会掉下来新的沙粒:"可能是新的病毒、新的NGO、新的发明创造,或是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的印度农民......我们正在通过各种方式组织起来,但却变得越来越不稳定。" 就像古老的中东谚语所说的:"朋友们有时来有时去,敌人们总是不断增多"。复杂性会不断增加的。传统的安全策略是无法解决这些新的安全问题的。   为了在一个不可思议的年代生存,我们必须在不可思议的地方、向不可思议的人们学习不可思议的创新。   向开发电子游戏的大师、任天堂的宫本茂学习吧。曾经一度占据游戏机市场的是索尼的PS3和微软的Xbox360。这两个企业投入大量的资源,研究和开发图像处理能力最强的技术,因为传统的游戏迷追求的是身临其境的视听感受。但是,宫本茂却在琢磨着另辟蹊径。他发现在汽车上装着一种加速度计,能够感知驾驶员的动作。如果加速度计感测出驾驶员突然急刹车,就会按照既定的程序自动弹出安全气囊。能不能把加速度计和游戏手柄结合在一起呢?任天堂的设计师们研究了四年,开发出来全新的Wii。和传统的游戏不一样,Wii需要你站起来玩游戏,运动起来玩游戏。你挥动手臂,才能玩网球游戏,你拿着两个遥控器前后晃动,就可以玩拳击游戏,你可以射箭,也可以练瑜伽。Wii一问世,便受到人们的热捧,原来从来不玩电子游戏的女性,现在都热衷于用它健身。这就是"混搭"的力量。在一个复杂系统中,所有的事物都会发生普遍联系,而我们要学会的,是把已经存在的不同事物融合、搭配,创造出全新的东西。   向以色列最出色的情报部门主管法卡什(Farkash)学习吧。传统的情报部门只会关注最直接的目标,比如敌人有多少辆坦克,它们藏在哪里。但法卡什会把他的手下派去,调查贝鲁特的人们上街买什么东西,在大马士革演什么戏。他甚至会故意制造些紧张气氛,比如搞一次没有伤到任何人的爆炸,看看对手如何反应。在一个复杂的体系中,过分的关注直接的目标,会让你忽视更宽广的背景,而背景往往是更重要的。在复杂的系统中,快速的变化可能并不那么重要,变化缓慢的因素才是决定性的,遗憾的是,由于它们变化得太慢,人们往往会忽视这些因素。   向被美国视为恐怖组织的真主党学习吧。雷默曾经坐着真主党的车子,在黎巴嫩南部转悠。他发现真主党的管理秘诀,并非仅仅是制造路边炸弹。真主党会专门派人,在黎巴嫩南部帮当地人盖房子。以色列炸毁一座房子,他们就盖一座。当然,真主党的盖房速度,远远比不上以色列的轰炸速度。但是,正是通过盖房,使得真主党和当地的人们融为一体。当地的人们在抽水马桶不通、孩子不听话的时候,都会想到向真主党求助。于是,"每一个被破坏的学校都会给真主党提供一个机会,建立起培养未来的战士的宗教学堂。" 向中国的古代兵家学习吧。西方崇尚的英雄是巴顿将军,在战场上骁勇善战,直接迎击来犯之敌。中国的兵家推崇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中国人心目中最伟大的将军是无名将军。他们之所以伟大,不是因为他们能打胜仗,而是他们审时度势、运筹帷幄,每一次都能避免兵戎相向。   向南非的艾滋病人学习吧。在南非,治疗肺结核的政府援助项目已经进行了20多年,耗资巨大,并且培养了数量众多的医师和护士。但是,很多病人却经常中止结核病的治疗。治疗艾滋病的项目没有政府的支持,要靠病人自己参与,先参加培训课程,然后自己服药,但大部分艾滋病人都能坚持下去,甚至奇迹般的痊愈。在结核病项目中,病人是完全被动的,吃药的时候都由护士在旁边监督。而在治疗艾滋病的项目中,病人必须主动参与。很多培训课程,不是由医护人员主讲,而是由病人们自己主讲的。如果一群目不识丁、贫困潦倒、濒临死亡的艾滋病人,在意识到能够主动的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时候,能主动管理复杂的医疗程序,我们就会知道,只要赋予人们权力,他们将迸发出难以估量的力量和创新。   在一个不可思议的年代防范层出不穷的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套免疫系统。这是因为,我们现在遇到的很多风险,无论是金融危机也好,还是恐怖主义也好,都非常类似于流行病:它们均从小处爆发、传播的速度极快。最初,它们都蕴藏在一些看起来没有危害的因素之中,直到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发生作用,才突然酿成完美的风暴。应对生化危机的最好办法,或许不是准备各种备用的疫苗,而是建立一个更加健康的公共卫生体系;预防地震最好的办法,可能不是投入更多的资源去预测地震,而是让靠近震区的社区更加灵活、更加团结。   一个美国人,关于美国的国际战略的反思的书,对我们会有什么用呢?事实上,中国面对的挑战比美国遇到的麻烦更多。美国的政治家可以花费几个月的时间讨论如何加强金融监管,但中国的政治家却需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处理从校园血案、新疆骚乱到汇率改革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中国面对的是更为复杂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我们更需要学会驾驭不可思议的变化。这就是雷默的《不可思议的年代》,能够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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