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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克斯·韦伯: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
    思想 2009/09/10 | 阅读: 1948 | 评论: 1
    经典回顾
  2. 丹尼尔·贝尔:《工业化后社会的来临》新版序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1578 | 评论: 1
    丁学良译。
  3. 毛尖:例外:论小津安二郎
    影视 2009/09/10 | 阅读: 3082 | 评论: 1
    通过考察电影导演小津安二郎作品的特殊光晕(aura),解释他何以能够凭保守的姿态赢得普遍的赞美。希望在解读了小津电影的根本情节、主要色彩和精神结构后,能够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小津何以不再可能?
  4. 黄平:重建社区公共性——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社会 2010/03/26 | 阅读: 1458 | 评论: 1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结构、社会网络的重要环节,因此它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建和谐社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具体落实。本文是根据作者最近5年多来对云南、内蒙、贵州、陕西、河北、广西、江西、四川等地的实地调查而写成的。   中国社区治理的经济决定论困境   当前,关于社区的统一定义仍难一致。本文所讲的社区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它与行政系统划分的社区有所不同,它不是一个行政的简单的划分。作为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它具有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   第一是“认同感”(identity)。就是说人们之间互相是把对方看作是有基本了解和信任的人,彼此是把对方当作“我们中的一员”看待的。   第二是“安全感”(security)。人们在社区里就进入到一个基本的安全系统,这系统是由社区组织自己提供的。社区虽然没有政府的行政甚至治安的安全系统,但是它有另外一种安全系统,比如说有互助的系统、亲情的系统,等等。   第三是“凝聚力”(solidarity)。大家在遇到任何形式的灾害、挑战或风险的时候,互相之间都有照应和协作,哪怕平时似乎互不往来或往来不多。   从这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社区是人们经过实践逐渐建立起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形式,是一个有着公共联系的整体,而个人只是社区中的一员。公共性是社区—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公共性概念的完整内涵是在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获得的,是在反思现代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   马克思认为,人是类的存在物,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孤立的个人是不存在的。“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我们不可能单纯自足于个体性的私人生活,而必须要由私人生活走向公共生活,走向“类”生活。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领域并不真正体现普遍主义的伦理,个人主义与普遍主义的矛盾是资本主义所无法解决的。所以,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消灭私有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确立共产主义制度,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个人主义与普遍主义的矛盾才能真正消解,公共性才能完全实现。    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作为整体的社区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所体现的整体属性,具有公共的性质,也就是公共性,它构成了社区的必要条件。   然而,流行的现代性起源叙事,包括古典社会学家的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兴起是一个由社区向社会转型的过程,从而不同程度地把社区与社会对立起来,把社区看成是传统的、落后的,把社会看成是现代的、进步的。在古典社会学看来,以价值、伦理、规范、宗教等为基础的社区的瓦解存在着某种必然性,是走向以契约、工具理性精神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必然代价。对于这个过程,马克思称之为“异化”,韦伯称之为理性化所导致的“铁笼子”,涂尔干称之为“失范”,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对现代社会进行批判,并提出社会整合的艰巨任务,主张未来的社会应该以某种共同价值为基础才能形成新的共同体。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导致的金钱拜物教给现代社会公共性设置了巨大的难题,现代社会要维系就必须破除资本的逻辑,而这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才能实现。   随着20世纪50年代西方的“现代化理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关于社会现代化的理论,而是特指冷战开始后以帕森斯以及罗斯托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家所提出的关于社会如何走向现代化的主张和言说,其以西方特别是美国模式为基本“理想类型”,用静态的、二元的、进化的分析框架来看待各个社会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兴起,经典社会学中所包含的对现代社会批判的张力出于西方在冷战环境下抵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需要而被磨灭。西方的“现代化理论”把社会发展问题还原为经济增长的单一视角,并对这种单线论的社区—社会发展模式进行完善。不仅如此,随着城市化的浪潮,“现代化理论”在主张社区—社会二元对立的框架中又加入城乡对立的内容。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郊区化和大都市区化的发展显示了城市化的多维特征、复杂性以及乡村的互动性和融合,社区-社会理论中的城乡对立也就随之消解。不过,社区—社会二元对立的消解似乎并没有自动动摇作为主流的现代性叙事,相反,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的推进,发展主义的结构调整方案和新自由主义理论一度风靡全球。对现代性进行系统反思则是亚洲风暴和拉美金融危机之后的事情。   中国的社区治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注重的乡村社区的治理,从最初的扶贫到农村现代化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认识的复杂过程。不管是“整村推进”的扶贫项目还是非政府组织的“区域发展”项目,都付出了很大努力,在某些地方使某些个人有了较大的物质收益,但从总体上说它们在乡村层面的实践都还谈不上成功,乡村治理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乡村治理思路在一段时间里基本上仍然属于发展主义范畴,主要强调经济维度的乡村发展,而忽视公共性维度的乡村建设。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过去通常仅仅把乡村看作一个地理意义上和经济意义上的单元或区域,往往通过加大经济、物质方面的投入来加强乡村的治理,强调的是修桥修路、通电通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没有把乡村看作是一个社区,忽视了其认同感、安全感以及凝聚力等要素的激发与整合。    乡村社会(“传统社区”)之所以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落后的代表”并置于现代社会的对立面,主要在于其理论基础是西方中心论的单一的现代性起源叙事。然而,在一个长时段的视域里,关于社区—社会二元的区分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化约论缺陷。现代性的起源被化约为一个单一叙事(现代化的起源),而城市化则被化约为从乡到城的绝对的社会重组过程(现代化),基本上把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变迁的整体关系给化约掉了。对于现代社会的兴起,基本上类似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处理,只侧重市场经济的一面,而很少提及整体社会变迁的一面。对于乡村社区生产关系的整体改变,只关注到人们从农业转移到工商业和从乡村转移到都市这个面向,而在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中,则存在或明或暗的单线进化论、经济决定论的倾向。在单线进化论的视域中,现代社会只有在与落后的传统决裂后才能实现现代化,跨入文明社会。而在发展主义的经济决定论视域中,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就会带来精神文化的发展,出现所谓的“涓滴效应”;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优化配置资源的同时会自然地逐步实现社会均衡。   这种单线进化论和经济决定论看不到,社会之维系不论古今仍然取决于人类在一个地方、地区和更广阔地域共同生存的基本需求,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理性的和情感的、制度的和文化的、个人的和群体的。正是由于这种理论的缺失,在实践中重城市轻乡村;对维系社区公共性存在的传统资源不予重视,甚至不加分析地加以拒斥、批判,比较重法制而相对轻道德;比较注重物质的维度,而相对忽略精神的维度。   所以,要构建和谐社区,必须首先在理论和认识上超越单一的现代性叙事,超越“乡村—城市”、“传统—现代”、“社区—社会”、“伦理社会—法治社会”的二元对立,从具体社会历史的维度出发重建社区—社会关系、城乡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伦理与法治的关系。   传统与现代本来并不是截然对立的。马克思曾经指出,“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历史是连续的,文化传统已经渗透到我们的衣食住行。现代性并不是简单地否定传统,而是对传统进行重写、重构(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与传统决裂的真正意义),传统必须在反思现代性之中以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实现再生。“反思现代性的标志是去传统化。但这不意味着传统信仰和实践从社会中消失。在一些情形下,甚至还表明它们的再现”(尼德尔·多德《社会理论与现代性》)。     超越社区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强调传统资源对于社区公共性的维系的重要作用,并不是要简单回到(事实上也不可能回到)传统社区。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是土地和有血缘关系的人口紧密结合的一个地理上的聚合体,这在当今社会基本上已不复存在,即使有个别的人和社团来组织类似的社区,那也是特例。从滕尼斯以来,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已经发生变化,从一种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类型”转向“地域社会”。今天,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社区的地域限制日趋打破,而获得新的表现,即具有一定联系的跨地域的新型“社会组织”或“社会网络”。   另外,在客观上也应该承认,由于市场化的冲击以及在公共资源(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缺乏或被破坏的环境中,社区本身也面临着解体和瓦解的可能性。事实上,全球很多地方的社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衰落。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能不能回到传统意义上的社区,而是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激发传统资源以保障更多的社区公共性,为那些从传统社区流转出来的人群积聚的地方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从而建设新时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中国道路”与社区重建   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与旧式的以物(商品、资本等)为本的发展观具有本质的区别。如果发展不是以人为本的,而是以物为本的,那么很可能,在片面追求人均GDP、人均收入的过程中,高楼大厦和高速公路的确是多了,但是人们并没有得到更高程度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一个社区与另一个社区之间、同一个社区内部,都会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区域差距、贫富差距、经济—社会差距和城乡差距;生态、伦理、信任就都要么不被重视要么日益恶化。   所谓“以人为本”:首先,不只是以个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更是以人民整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因为人从一开始就是群居的动物;其次,不只是以人的眼前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为目标,因为从一开始,人类就是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的;再次,不只是以人的经济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的社会生活质量—精神生活品质为目标。因为人从一开始就既是经济动物更是社会动物和精神动物;最后,不只是以人自己的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因为从一开始人就是自然的一部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社会整体为目标,而不是简单地还原为个体,而是将个人与社会整体联系起来,把社会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各种维度和需要都纳入总体视野,而不只是考虑经济与技术意义上的增长。   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要求我们超越西方现代性理论特别是西方的发展主义关于社区与社会、城市与乡村、文明与野蛮、过去与未来、西方与东方等二元对立。   而我们原来讲的现代化基本是指工业化,而工业化又基本是以英国经验为基础的。在西方近代历史上,工业化是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等共同构建起来的一整套从制度到观念的东西,即所谓的“现代性”。但是,现代性绝不只是一个人口意义上的城市化或技术意义上的工业化过程,在实际的历史过程中,它同时也是通过对内建立雇主与雇员、劳动与资本、生产与管理等,对外开展侵略、扩张、殖民、移民,并把对内对外这两个过程都从文化意识形态上加以合法化来完成的。   以英国经验为基础的现代化还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它是第一次以如此大的规模和如此有组织的方式使人远离自然,甚至破坏自然,与自然对立。它把人组织到非自然的环境下,不仅远离自然,而且是把大自然作为掠夺的对象,把大自然,包括森林、矿藏、木材、淡水一直到整个自然的一切生物和动物,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作为征服、战胜的对象,甚至是破坏和消灭的对象。所以,即使撇开资本主义对内剥削、对外侵略的维度,只讲技术意义上的工业化本身,对中国(也包括印度等后发的人口大国)也是很大的挑战,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资源来征服,来挥霍。   从文化—意识形态上看,这个把世界日益现代化的过程,是与我们如何认识世界密切相关的。欧洲工业革命以来(甚至启蒙以来)最基本的认识模式就是主观/客观、人/自然、文明/愚昧、传统/现代等二元叙述(包括近年来很流行的市场/政府、社会/国家这类二元对立的认识模式)。这成了我们今天的思维定势或基本框架,其所要处理的是如何使农业社会变成工业社会,如何从乡村走向城市,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它构成了社会学最基本的叙述框架。但是,这个叙述,实际上主要是以英国17~19世纪的局部经验为主要依据的,而这个经验所概括出来的东西后来竟然演变成了具有普遍主义(所谓的“普世性”)特征的理论。似乎一切社会和地区,不论其自然、地理、文化、历史有什么区别,都必须这么做。借用马克思的话,这样来概括英国的局部经验,给了英国过多的荣誉,其实也给了英国过多的侮辱。   比如,中国的整个历史语境就与英国差得很远。中国由于“错过了历史机遇”以及高度的资源制约等原因,不仅不可能重复英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甚至(更重要地)它也不只是英国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因为英国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实际上是17世纪以后才逐步形成的。而中国的形成比它要早得多。因此,“中国问题”其实不只是一个现代英国意义上的现代性问题(如怎样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当然,现代性问题在英国也不只是工业化城市化一个维度,它至少包括工业化、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等几个基本维度,但即使如此,也仍然不足以把“中国问题”说清楚。   因为,我们说的“中国”:首先,她当然是一个民族国家并因此也有自己的独立、主权、领域完整并还在积极进行着自己的国家建设(民主、法治、管理、审计、税收、全民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国防、生态等建设);其次,她还是更广大的一片土地,是一块就像欧洲一样的大陆,它是一个大陆型的经济体,在这里多种经济形态长期并存;再次,她还拥有一整套古老的(且不同于西方的)文明形态,这个文明里面包括很多种直到现在还活着的文化,包括由多个民族、多种文化组成的集合体;最后,她还是一个活着的历史,不论其有多少波折、变形和转折,她不是在博物馆里的死去了的历史,而是还在滋生、发展并正走向新生的大历史过程。   所以,“中国”不仅在时间上远比现代英国早得多,在内涵上也比英国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丰富得多,外延上也比“英国”广阔得多。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于,长期不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看不到中国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西方为现代化的模式为唯一的(并被认为是“普世的”模式)模式,我们几乎总是用英国和西欧17~19世纪形成的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来解释中国的实践,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总会不断地遇到矛盾;当我们遇到矛盾的时候,又总是认为一定是我们自己的实践错了。我们很少会去怀疑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本身是不是有问题或有局限。我们很少会想,用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来分析中国可能会有什么错。而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其实是从局部的、很小很特殊的经验里面出来的,但是我们总是不断改变现实来适应这些理论,甚至不惜削足适履。我们很少想过,中国这样一个综合体是不是一定要用英国式的现代化这种方式来组织?这种组织方式再“成功”,也就是在很有限的人群和有限的地域里搞了三百来年,但是,人类社会有文字的历史已经几千年,各种文明形态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模式走下来,有的是消失了,但是有的(包括“中国”)还在生生不息地变化着,发展着,延续了几千年甚至更长。它们的历史要悠久得多,覆盖的地域要广得多,涉及的人群要多得多,它能够提供的解释也应该丰富得多。这也才符合任何科学最基本假设:一种东西当其所覆盖的地域、所跨越的时间和所涉及的对象都更大的时候,它所包含的普遍性也一定更大。   这样来看,当我们套用外来的理论、概念来讲在中国发生的变化和延续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问题不是出在经验、实践上,而是出在这些理论、概念上。今天,我们应该再次回到当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等划时代著作里所提出的尖锐问题:对中国的现状、对自己的历史知之甚少,对马列主义也只是片言只语,于是就只剩下故纸堆里零星捡来的少得可怜的希腊和外国故事。   再进一步说,问题倒并不在于西方的理论、概念是否错了,而是滋生这些理论、概念的经验基础离中国的实践差得太远,而中国这个十几亿人从事的伟大实践本身是完全可以产生出新的概念、新的理论、新的范式或新的阐释框架的。   今天,“中国道路”(或者“中国经验”)这个伟大实践是完全能够产生出新理论、新范式、新框架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到具体地方,也是如何重建社区的问题。这里的“重建”,不是复旧或复古(事实上也不可能复旧或复古),而是在新的发展格局(包括市场化和信息化格局)下,如何实现公平、合理利用各种(包括潜在的)公共社会资源,从而使社区发展成为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从长远说是又城乡一体化的。   社区重建包括社区整体的认同、安全、凝聚,而不只是经济指标的增长,也不只是社区内个人的教育水平、寿命、权利等的改善。后者实际上是属于社会事业、社会工作层面的,这些东西对于社区建设当然也很重要。但我们说的社会或者社区,指的是一群个人何以能够凝聚成一个整体。这里的关键在于规范性和制度性的因素,没有这些因素,一群人只是地缘意义上凑在一起,彼此既无认同也无安全,更谈不上凝聚。   从总体上说,中国人多地少、资源紧张的基本国情,和今天中国所处的世界环境,都决定了中国再也不可能重复西方早期的城市化道路,而只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社区重建等消解、缓和中国的城乡差距,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社会资源与中国西部的和谐发展   在中国广大西部农村地区,无论是全球化市场化,还是“接轨”、“转制”,似乎都更困难。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和西部不但缺乏地理优势和人才优势,而且在两种公共资源上存在着劣势。一个是自然资源短缺,如淡水、森林、耕地等,在整个中西部都特别缺乏。   另一个是财政资源短缺,整个中西部县乡两级财政多年来处于困难状态。在这两种公共资源都缺乏的状况下,如果简单用人均GDP,人均收入等等来衡量,这些地方基本上就没什么发展机遇了,甚至简直就“不适合人类生存”。   本文认为,自然资源和财政资源的缺乏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的。但是,还有一个类型的公共资源没有受到我们足够的注意,它就是公共的社会资源。它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注意,甚至在过去一些年来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公共社会资源可以缓解西部经济资源的短缺   公共资源是构建社区公共性、公共领域的载体和基础。构建和谐社区,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公共资源的作用。本文所谓“公共资源”,是指以实物形式或非实物形式存在的、不能在消费群体之间进行分割的、由群体共享的那部分资源。   公共资源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公共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河流、山脉等;第二类是可以形成直接投入和计算的“公共经济资源”,包括财力、物力和劳力;第三类是基于个人组成的群体在进行集体行动时的“公共社会资源”,包括(1)道德、伦理、信任、互助、合作、理解等规范型资源,也包括(2)规范、规则、组织等制度型资源。   国外在公共资源方面的研究由来已久,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所谓“公共资源的悲剧”理论。哈定(Hardin)从亚里士多德关于“越是多数人的资源就越少受到珍惜”(《政治学》卷二第三章)出发,认为“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有限的社会体系中,却都无限制地追逐其个人的最大利益”,从而必然导致公共资源的悲剧发生。   哈定1968年建构了关于“公共资源悲剧”的模型,展示了公共资源被瓜分、滥用的结构性因素。在哈定的模型基础上,人们又进一步用“囚徒困境”的模型来说明个人的行为动机和悖论性后果,即在设定的任何一种情况下,个人都不会尊重并积极有效地使用公共资源。最后,在“公共资源的逻辑”中,论述了为什么从两个极端(要么是“列维坦式”的解决方案,要么是将公共资源“全盘私有化”的方案)来研究公共资源的出路,在逻辑上陷入二元对立(参见奥斯托姆《治理公共资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试图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求另外的可能。安东尼·吉登斯在他的结构化理论中,区分“分配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并提出在任何一种结构体系中,人作为积极能动的主体,都有力量改变资源的组织形式。在《第三条道路》中,他批评传统的福利政策是一种消极的福利政策,只注重社区经济资源,而忽视公共的社会资源。   中国学术界对公共资源的研究大都相对较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总体而言,中国学术界对于中国社会的重大公共资源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有重经济资源轻非经济资源、重有形资源轻无形资源、重政府的公共资源轻社会的公共资源、重资源的经济效益轻资源的社会效益的倾向。“非典”使学界开始反思由公共资源、共同价值所支撑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无疑,无论是公共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还是公共的社会资源,对于构建和谐社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共”在这里包括物理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也包括制度、文化的认同。地方社区的衰落不仅以普遍的破败为标志,而且还以安全的公共空间——街道、广场、公园以及其他使人们感到安全的地方——的消失为标志。从根本上说,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实际上只为社区公共性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并不直接意味着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公共性的形成。   公共的社会资源是一种基础性资源,具有非私人性、非商品性、非物质性、非经济性特点。这部分资源对于改善社会变迁的质量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与社会的发展水平、稳定程度和公正性质密切相关。用好了还可以激活公共自然资源、公共经济资源,推动各类型资源的重组和有机整合,使之成为公益性的;用得不好,会对公共自然资源、公共经济资源起抑制作用,导致资源浪费,降低社会效益、损害公共利益,从而成为公害性的。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既要充分发挥公共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的作用,也要充分重视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公共的社会资源的作用。只有坚持统筹兼顾这三类资源,优势互补,因地制宜,才能真正走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道路。   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南西北老少边穷地区,都还存在着多少年多少代积攒下来的一套又一套的道德、价值(规范型资源),以及在这套规范道德价值秩序背后磨合出来的一套又一套的制度方式和组织模式(组织型资源)。如果我们不是只从个体的和经济的层面(如人均GDP、人均收入)上想问题,而是看到西部仍然存在着规范和组织, 在有些地方它们还很厚重。这些公共的社会资源有些写在纸上,有些没写在纸上,它们包括两部分,一是无形的,大家都公认或默认的游戏规则、价值规范(如尊老,如人死后大家都要去悼念)。二是有形的,村规民约,制度,或制度化的社会资源(至于这个制度性资源是家族制度,还是党团组织建在基层的制度,可以暂且不论)。正是这些公共的社会资源把人们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使得互相之间的公共生活能够延续下去。但是这种社会资源被我们长期忽略。一谈到增长和发展、谈到脱贫和致富的时候,基本没包括这些规范型和组织型的资源在里面。我们衡量一个村一个乡发展不发展,一个县一个地区发展不发展,很少考虑这些公共资源,于是就很容易把西部定义为很落后,“不适宜人类生存”。一旦我们把规范和组织这两种资源纳入我们的视野,在很大程度上,西部比我们想象的要富有得多,充实得多,有文化得多,这里的人们有思想、有智慧、有情趣、有艺术,因此也有机遇,有特色,有优势。   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并把这些可见可不见的东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重新组织起来、激活起来、沟联起来,变成当地发展当中的一个有机部分,那么自然资源的短缺和财政资源的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够被缓解。    首先,广大西部农村社区(包括西部的乡镇),自然的可利用资源(水、土等)稀缺,经济和财政能力低下,如何组织和利用公共社会资源,是确保西部农村社区发展、稳定与公正的关键因素,也是西部在今后10至20年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创新点和生长点。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毕竟人不仅是自然动物和经济动物,因此更重要的是它们不但弥补了自然和经济资源的短缺,在更大程度上其实是它们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它们是社区能够延续、生活能够再组织、人们能够再生产的基础。   再次,如果跳出微观的角度,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对于中西部来讲,不是要不要学苏南和长江三角洲,更不是要不要学大上海、追大北京。实际的问题是:每一个地方有没有自然的、生态的、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特色。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特色重新激活起来、组织起来,它们就能形成区域优势。   最后,这个优势也包括利用好非常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比如,资金确实很少,但却会把它用好。所谓用好,还不只是没有被贪污和浪费,也包括有没有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经济资源:“公平”,至少是大家都有权利用这些有限的资源;“合理”,是把这些非常有限的资源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有效”,用了以后是有助于当地的发展,如那点有限的资金也滚动起来了。    激活公共社会资源的西部经验   现在西部的发展存在着两个互相依存的现象,一是大量公共资源来自外部投入,包括中央政府投入,各种资源之间不能相互协调,导致资源浪费;二是地方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本来不足,而公共社会资源又往往被看作落后现象而不被重视。    实地调查发现,当面对集体行动困境的时候,缺乏高科技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往往能够运用固有的文化和组织资源,订立规则、自我组织,甚至自行融资,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社区发展问题,但是这种无形资源常常只有在其他力量不存在或非常缺乏情况下才显露出来和发挥作用。这类无形资源与其他有形资源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有两个负面效果:一是某些地方官员和有势力者可利用这种不平衡进行寻租,夸大资源使用成本以获得额外资助,导致其他有形资源的实际效益常常大打折扣;二是这种不平衡会破坏社会组织和个人间应有的相互依赖和互惠关系,导致非正式组织无法与正式组织沟通,难于使自己在资源利用和社区组织中发挥应有作用。   实地调查发现,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不但与传统有关,也与经济组织形式有关。改革开放以后,许多乡村地区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多于“统”,于是出现家庭原子化,使公共资源萎缩,难以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难以形成真正社区。对内蒙古乌审旗和呼伦贝尔市图贵嘎查的调查表明,自牧民草场承包以后,草场纷纷实行围栏分割,传统的走场因为草场有明确分割难以实行,放牧空间(因林业、矿业挤压,公务人员占有)被压缩,而畜群因为没有数量限定而日渐增多,于是普遍出现草场过牧化现象,草地退化。由于草场紧张,牧民为了保证牲畜存活,不得不购买草场,草场因此进入市场而成为生产资料,外来投资者进入草原攫取利益,这不但影响了牧民生计,无论是草场修建围栏,还是因为走场空间缩小所带来的饲草成本提高,都增加了家庭投入;也影响了牧民的生活方式(有些牧民因此放弃畜牧业,而从事农业);更影响了草原环境,使草地数量和质量都退化,和草场关系密切的地下水资源难以分割且缺乏公共管理,面临着地下水位下降的威胁。而且,由于缺乏对草场的公共管理和协调,社区团结削弱,牧民之间、牧民与居民、牧民与外来者之间的竞争和矛盾日益加剧。   河北省香河市碾头镇行仁庄的案例则从正面表明,由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存在统合的制度设计,社区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得到有效保障,公共空间得以扩展。行仁庄一方面将口粮田按人头分配到农户,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实行自主经营;另一方面,将剩余土地作为集体经济资源实行统一经营,这有点类似于传统的公田、族田,并保留集体村办企业的集体经营形式,对水利、电力、机械作为集体公共服务资产也继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和统一服务。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农户的自主经营权利,进一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能量,又保留集体经济的骨干部分,形成农户经济与村集体经济并存、农户自主经营与村集体协调管理并重、以及农户经济、私营经济增长与社区公共财政壮大的功能平衡和利益共生局面。同时,这种制度设计打造了村级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和社区公共产品提供机制,走出一条不发达村庄社区公共管理与公共产品发展的道路。    从对行仁庄的调查还可以得出两点有益启示。第一,小农经济不能自发产生社区公共物品,需要有超越农户经济之上的结构性或制度性社区组织和机制。公共产品提供必须由集体或公益性组织来提供物质保障。第二,“集体经济一定无效率”的论断是没有根据的。行仁庄集体经济和公共财政投资的灌溉价格与周边村庄相比一直是最低的,村民十分满意村集体经济提供的这项公共产品服务。相比之下,周边实行灌溉资源的私人投资与经营模式的村庄,由于私人供水的牟利性质以及村级行政系统调控能力缺乏,其所提供的灌溉通常质量较差、价格较高,由此引发的村民不满和纠纷频频发生,甚至出现村民自发破坏灌溉设施的事件。相反,没有统合层面的草场承包,不但增加了单个家庭生产的成本、降低了效率,而且破坏了草场环境,加剧了社会矛盾,致使社会效益降低。    调查表明,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公共社会资源,也存在着多种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还存在着多种资源整合的方式,关键在于如何激活它们。就公共的社会资源来说,首先包括文化、价值观念,如贵州九溪村老协会赖以存在的尊老传统、钱会赖以存在的诚信传统。其次,也包括制度性因素,如在行仁庄发挥着重大作用的乡规民约等制度性因素。   另外,重建社区不但要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有组织创新。调查发现,凡是在乡村社区中存在自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的,都能够有效地激发公共资源,整合经济资源和自然资源。陕西洛川的农民医疗合作社试点说明,只有组织创新没有制度、机制、政策的创新,乡村社区公共资源的提供和整合将会受到很大限制。陕西洛川农民医疗合作社作为一个农民自组织,其成立对于争取更多公共产品、提高对外界的协商能力、监督公共产品的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就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来说,既有政府,也有企业,也有社会自组织。传统公共政策将公共服务的提供完全视为政府的职能,而新的实践和政策研究已经将许多地方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交由从集体行动中获益的社会团体来提供,或者由社区本身来提供。从广西靖西、四川嘉陵区、陕西白水和内蒙翁牛特旗实行的社区主导发展项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社区主导的发展模式比单纯的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更能够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完善公共资源的管理。   虽然如此,在当代中国,政府在公共资源的使用、协调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监督上仍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当前,中央及时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推行新农村建设的方针,而工业反哺农业不是价格和收入补贴,新农村建设也不仅仅是修路架桥、村庄整治,而是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突破口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机制和制度,并由此建立起新的公共性。这实际上意味着对以前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变革,也就是说,这不但要有制度创新,更要有组织创新、观念创新,必须同时推进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改革。   另外,我们也应看到,地方政府的一些部门也可能在无意中浪费或滥用公共资源,即使没有浪费和滥用,仅有的财政资源也不能涵盖所有公共服务,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因此,如何结合乡村社区的实际特点,发挥社区自组织和企业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区成员的人力、智力、财力,弥补政府公共资源的不足,对于乡村社区公共资源提供和公共服务提供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也要注意到,在贫困的山区乡村,由于市场提供的服务较少,通过政府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来激发、促进当地的社会资源往往具有重要意义。在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调查中发现,固然项目操作模式是社区主导、注重社区参与,但是,项目办等各级政府和村支两委在协调、推进、监督上的作用仍是不可或缺的。   概而言之,经济资源是社区发展的基础,制度、规范是社区发展的公共空间形成、公共产品提供的关键,文化是社区认同形成的纽带,组织则是发动社区参与、增强社区行动能力的保障。 社区建设必须从各个层面进行,必须充分发挥、整合各种公共资源在社区发展中的作用,使各种公共资源可以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各类公共资源的一体化机制,以总体性的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社区层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和谐社区   近代以来,以乡村为本位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贸易,转变为以城市为中心的近代工业的生产和贸易,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开始逆转,国家与乡村的关系也开始逆转,传统的城乡互通格局受到破坏。新中国成立,由于面临被帝国主义列强封锁并被侵略的危险,不得不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调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业化,并实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客观上导致农村的从属地位一个时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根据我国生产力和城市化发展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经济社会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   首先,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选择。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逐步由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57706万,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城镇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2006年东、中、西部城镇化水平分别为54.6%、40.4%和35.7%。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经济发展的成就为我们推行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决定了我们在当前这个阶段能够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   其次,实行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虽然问题本身出于“农”,但解决之道却在“农”之外。必须改变以往的城乡二元对立格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以乡村促进城市,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涵盖几亿农民,否则,占人口多数的农民没有实现小康,全面小康就是一句空话。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     再次,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并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没有广大农村的发展,全面拉动内需的方针就难以落实。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是和人联系在一起的。人作为能动的行动主体,作为劳动者和公民,他们有权利、有机会、有尊严。有些发展蓝图听起来好像是超前的、接轨的,实际上有可能是为了一个两个三个而牺牲七个八个九个。   这样一个城市等于在荒漠上建立一个海市蜃楼,它随时都可能被城外和城郊的亿万的无地者、无业者、无家者的非组织的大规模自发行为(不必是由组织的政治行为)毁掉。因此,无论是行政意义上或者建筑意义上的城乡合理布局,包括城市里的人本身机会、权利等等的合理布局,实际上对所有社会群体都是有益无害的。    最后,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巩固工农联盟的客观要求。工农联盟是中国革命获得成功的巩固基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城乡矛盾必然导致工农矛盾,从而威胁着工农联盟,削弱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基础。只有推进城乡一体化,建立新的城乡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才能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切实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完全同意林毅夫等关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之外”的判断;同时,本文认为,在农村之外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还必须回到农村之中,即时实施反哺;本文进而认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际上应该着力在城乡之间,通过大力发展县镇所在地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业来实现城乡一体化。   要形成并推进城乡一体化格局:   首先,在发展模式上要反思城市本身的发展模式,创建一个能够融合乡村、以城带乡(而不是挤压乡村)的发展模式。而过去的城镇发展的模式有一个问题,就是: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一套非常复杂又比较奇怪的现代化指标,比如绿地要多少,楼要有多高,路要有多宽,这一切都是外在指标。所有这些外在的指标并没有妥善处理弱势群体问题、下岗失业问题、外来人口居无定所、业无保障等问题。     其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绝不是简单的大城市化、消灭农民,而是要实现城乡的互通、融合,改变城乡二元的分离、对立。发展中国家一些大城市满大街都可见无家可归的人,中国的情况与之非常不同,原因就在于中国农民有一小块土地,从而保证中国的农民没有从无地,到无业,再到无家,最后无望(Landless、jobless、homeless、hopeless)。中国的三农问题虽然还很严重,但从过去30~60年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一直在追求并实现着比较有序而合理的流动。    再次,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解放思想,对城市和乡村观念有一种更新的理解。我们不应该将“城市”理解为“大都市”(metropolitan),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叫城镇化而不用“城市化”的道理。中国的一个镇是一个人口相对集中、聚集的,非农业的,至少不是以农业为主的区域。我们通过发展镇(和县域)来实现适合中国国情的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那将是一个城乡勾连的关系、互补的关系,而不是分离的关系,更不是对立的关系。   最后,推进城乡一体化,在政策层面上要立足城乡全局,坚持平等基础上的区别对待、统筹考虑、削减城乡差异。(1)要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制定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明确分区功能定位,使城乡互相促进。(2)要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财政要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特别要增加对农村道路、水、电、通信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3)要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尤其要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力度,努力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4)要着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5)要着力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管理体系,改变一些地方政府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做法,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组织在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   城乡协调、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很遥远的理念。从客观上说,如果只是一味优先发展大城市,优先发展某几个行业,优先发展沿海,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各种意义上的差距,包括城乡差距、行业差距、部门差距、贫富差距被拉开,对亿万农民,对城市里的亿万居民,对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稳定与和谐,都是不利的。   当然,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水平完全一样,也不意味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就再没有差距,而是在地缘和社会网络上城乡逐渐融合。具体地说,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城市与农村在发展过程中不是剥夺与被剥夺的关系,而是在资源和财富上可以共享、互通有无、互相促进,在功能上互补,在社会网络上互相融合,在文化上有相互认同。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城乡统筹,必须破除非此即彼的思维,不能陷于要么只能是传统意义上的务农,要么就是全部涌进大城市的二难困境。而统筹就是形成一个序列,在中间地带有大量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格局,还应该有一些软性的指标,如认同感、安全感、凝聚力,也包括生态环境、服务设施、权益保障,等等。换句话,城乡一体化更应该关注社区重建,其目标就是:“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结论:走出“文明的火山”   社区发展是现代性叙事中首先提出来的问题,正是在发展主义的城市化(特别是大城市化和大都市化)整体制度设计和结构框架中,社区才成为问题并日渐衰落。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发展、要不要城镇化,而在于:所谓的“发展”是在什么话语和模式下展开的?它的代价是什么?即使是按照“投入—产出”、“成本—效益”来计算,也需要问一问:哪些东西(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等)没有被纳入计算?哪些人(妇女、老人等)没有获得机会?贫富悬殊、地区差异、环境污染等,究竟是通过发展主义设计的梯度推进或阶段进展就能顺理成章得到解决的“自然过程”或“技术过程”,还是包含了更深刻的结构性难题和认知性难题?这些难题是否真的可以通过“良性博弈”或总是按照“帕累托最优”去加以解决或缓解?   社区—社会的健康发展、城乡的和谐发展必须超越发展主义关于“传统—现代”、“农业—工业”、“乡村—都市”、“国家—社会”、“政府—市场”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的假设。但是超越二元论,绝不是说不要现代而要回到传统,不要都市生活而要固守乡村,不要市场而继续由政府大包大揽……恰恰相反,既然是超越,就是要破除那“要么……,要么……”的非此即彼格式,并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把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展现出来并阐释清楚。   几百年来,现代社会的确在发展生产力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物质产品获得极大的丰富,然而共同体、公共性在工业化、现代化的洪流冲击下崩溃、解体、衰落,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增强。从统计数据看来,甚至在现代化与人类的幸福与满足之间实际存在的却是“成反比”的关系(艾恺《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   所以,今天,“我们怀念共同体是因为我们怀念安全感,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至关重要的品质,但是我们栖息的这个世界,几乎不可能提供这种安全感,甚至更不原意做出许诺。”然而,“在这个迅速全球化的世界中,我们都是相互依赖的,因而没有人能够独自掌握自己的命运。存在着每个个体都要面对但又不能独自对付与解决的任务。无论把我们分裂开来并促使我们相互疏远的是什么东西,划定界线并设置障碍,使得对这些任务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起来。我们都需要获得对这些条件——这些条件下,我们与生活的挑战进行斗争——的控制权,但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控制权只能以集体的方式才能获得。”(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    现代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灾难社会”,我们“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只有一个用相互的、共同的关心编织起来的共同体、社区—社会才能真正缓解风险,给人类幸福的港湾,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价值和意义。   在这方面,中国1919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1978年以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的确已经走出不同于西方三五百年来的道路。以30年来的发展为例,10多亿人,在近30年的时间里,以接近2位数增长,期间3亿多人脱贫,3亿多人就地或异地实现非农化,全国从短缺—温饱进入到小康,并且没有出现大的内部动乱(内战、饥荒,),也没有对外殖民、移民、侵略,这是整个现代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只要我们继续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走下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加强并完善社区建设,解决好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出一条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道路,并从理论上把它阐释清楚、论述明白,使我们自己认之理所当然、别人视之肃然起敬,中国就一定会继续对于人类有更大贡献。   (陈志刚对本文也有贡献) 
  5. 郎咸平:中国楼市的疯狂急涨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3093 | 评论: 1
    2009年8月22日在昆明的演讲。
  6. 张进铭、陶然:约翰·罗默新古典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述评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1107 | 评论: 1
    约翰·罗默(John Roemer)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在价值取向和关于社会的基本假设方面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但同时又维护新古典经济理论。
  7. 罗默:美国分配公平的迷局
    经济 2009/09/10 | 阅读: 1572 | 评论: 1
    没有实质性再分配的资本主义无法带来公正。如果市场的主要功能是协调而非激励,则税收可以在不损害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进行再分配及筹集公共服务资金,从而实现公平。 J.E.罗默(Roemer,John E. 1945—)196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数学系,1974年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是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
  8. 陈其钢:音乐要与人沟通
    音乐 2009/09/08 | 阅读: 1462 | 评论: 1
    音乐要有文化标志和特点,但无论什么特点的文化都必须能够与人沟通,都必须接受社会和听众的检验,不与人沟通的音乐只能死亡。
  9. 李学勤:对中国古代文明的多学科多领域探索
    历史 2009/09/05 | 阅读: 1633 | 评论: 1
    如果说我的经历对当代青年有什么帮助的话,我可以说一点,就是那时候的学习没有什么功利的目的。
  10. 夏可君:让-吕克•朗希生平和主要著作导引
    思想 2009/09/07 | 阅读: 1633 | 评论: 1
    朗希思考了康德绝对律令的声音如何发出的和崇高如何得以表现的问题,这已经蕴含了后来对自由难题的思考;其中《被离弃的存在》一文深刻凝练地揭示了从摩西,俄底甫斯到基督,乃至现代的无产阶级和主权者被离弃的形象系列,明确发现了离弃的双重约束的法则:即生命被离弃的法则,必然包含法则本身被离弃,但是二者不可分离,这直接导致了对生命生存的不可献祭和不可牺牲的思考。
  11. 魏冬、益西群培:藏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
    社会 2010/04/06 | 阅读: 1509 | 评论: 1
    [摘要]早在吐蕃时期,孔子的盛名就随着唐蕃之间的文化交流而远播西藏并得到藏民族的文化认同。在藏汉交界地带,孔子被看作道德圣贤,但在西藏腹地则被看作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被改造成“圣、神、王”三位一体的贡则楚吉杰布。进而,苯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其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徒弟和岳父、苯教的四大护法神之一;而藏传佛教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文殊菩萨的弟子或者化身。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的本来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是藏民族基于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发挥自己民族思维,在汉藏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孔子形象进行认同改造的结果。[中图分类号]G12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9)01-033-09“不语怪力乱神”是汉文化传统中孔子形象的基本特点之一,但在藏族文化传统中,孔子的形象却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他被看作是与占卜、禳灾、咒语、历算、工巧、仪式等神秘文化的创造者,并分别被苯教和藏传佛教吸收转化为教内重要神灵。孔子这种形象的变化,与汉文化传入吐蕃时期藏民族的崇拜信仰、思维方式和宗教需要密切相关,是处于特定文化发展水平的民族对外来文化接受和认同中所发生的必然现象。一在汉文化系统中,孔子用不同的称号来表示,如在儒家经典中,一般不言自明的“子曰”中的“子”即指孔子,这是孔子后学对孔子的敬称。这基本上为儒家传统所认同。而道家则称其为孔子。与之相同,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也有其相应的表示文字。根据现存最早的藏文文献,即敦煌藏文写卷,在西藏传统文化中,“孔子”一般用“贡则”一词来表示。(一)孔子在藏文文献中的基本称谓能够证明“贡则”就是孔子的藏文文献,是敦煌文献中伯希和藏文写卷(P.tib)第987和第988号文献。根据法国藏学家石泰安的研究,这两种文献“实际上是同一部著作的两种抄本。这是一卷汉地儒教智慧格言集”,[1]这两部写卷的主要内容是具有强烈儒家伦理色彩的道德箴言,“都是先贤们以身所作出的表率”,而“贡则”是文中多次提到的先贤之一。特别是988号写卷中有一段内容是《论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中庸》“施诸已而不愿,亦勿篱于人”的藏文译文或编译文,并明确说这是“贡则”说的,同时在第987号写卷中,相同的内容却被说明是“贡策”说的。这两部文献说明,至少在11世纪中叶敦煌石窟封闭之前,已经有人使用藏文“贡策”或“贡则”来指称孔子了。此外,18世纪藏族学者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名著《土观宗派源流》中说:“儒家的导师是孔夫子或称孔子。藏人不能如汉语发音,遂讹称为公子。实际上指的是此人”。①(注: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土观宗教源流——善述一切宗教源流及教义晶镜史》,刘立千译,第202页;另外,在当今一些研究成果中,还有把孔子译为孔泽、孔策、贡则、贡孜等的现象。)可以看出,从古代以至于近代,藏文中把孔子一般记作“贡则”。(二)孔子在藏文化中的基本地位在藏文文献中,“贡则”除被单独使用外,更多的是和其他辞汇结合在一起,称为:“贡则楚吉杰布”或(贡则楚杰),后者是对前者的简称;“贡则楚吉布”;“贡则楚琼”;“贡则楚布琼 ”。根据学者的研究,这些与“贡则”相关的称谓并不一定指孔子本人,还可能包括与孔子存在某种关联意义的人。关于这一点,本文下面再作以解释。这里首先要揭示的是,这些称谓都普遍存在一个关键的藏文词汇:“楚”。这表明在藏文化中,“贡则”与“楚”之间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意义关联,了解“楚”的涵义,可以相应地了解孔子在藏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关于“楚”的涵义,藏学界已经有所讨论。著名的法国女藏学家麦克唐纳认为,在吐蕃社会早期西藏文化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前提下,“楚”所指涉的对象主要是现实社会统治者——赞普,其涵义“最初指全部的魔力,特别是指在天地之间往返活动的能力”。②(注:法国学者麦克唐纳著:《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耿升译,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关于这段文字,曾德明译作:“最初是指神奇的能力,尤其是指在天界和人间往来自如的特殊能力”,参见《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74页。)但在止贡赞普与罗昂决斗被杀之后的赞普丧失了这种魔力,但人神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因此而断绝,吐蕃王室仍然是神的意志在现实社会的代表,神通过他们表达意愿。与这种变化相适应,“楚”“再也不被看作是往返于天地之间的体力了,而是一种比普通人要高一些的思想和智能能力”,[2]这是“楚”的转化意义。石泰安接受了麦克唐纳的这一观点,并提出了另外的两种内涵,即神奇和智慧。同时他和李方桂都认为,“楚”一词相当于汉文的“圣”。③(注:李方桂、石泰安也主张把“楚”理解为“圣”,参见Fangkuei Li, "The Inscription of the Sion - Tibetan Treaty of 821-822", Toung Pao,44(1956),石泰安著:《古藏语中的一个语义群:创造和生殖、存在和变成,活着、养活和救活》,褚俊杰译,载王尧、王启龙主编的《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8页。)我们认为,“楚”一词和汉语中的“圣”都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和能力的意义,两者存在着一定的意义相通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吐蕃原始信仰中,“楚”是“神圣”的结合体首先它是只有赞普才能够拥有的,因为赞普并不是人,而是神,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是天赋的,是与生惧来的,是一般人所不能拥有的,不可超越的。与吐蕃原始信仰所不同的是,汉文化在春秋时代就逐渐消解了“圣”这一词汇的宗教和神话意义,把“圣”还原到了人,而不是继续归之于“神”,无论是作为统治的尧舜禹还是作为人间精神导师的孔子,他们本质上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所拥有的“神圣”的智慧和能力,固然是普通人所不具备的,但并不意味着永远不可超越的,只要人通过对自我的努力修养,也可以“超凡入圣”,拥有这种能力和地位。因此,如果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仍然可以把“楚”一词看作是汉文中“圣”一词的藏文对应词汇。“楚”的最初意义,或者准确的是在与汉文化接触之前的基本意义,应该是对吐蕃统治者神话性集中表现的词汇,指的是吐蕃赞普作为人间的神所拥有的上天(恰神)所赋予的、普通人所不可剥夺的、不可能拥有的、不可能认识的、超越常人的神秘的智慧和力量。那么,作为吐蕃赞普专用词“楚”又如何与表示孔子的“贡则”联系起来呢?我们认为,这和松赞干布时期及其之后西藏社会与外界社会的文化交流相关,特别是吐蕃社会时期与唐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史料和研究表明,吐蕃时期,唐王朝对西藏有着超越于其他周边国家的强大吸引力,如823年立于拉萨的唐蕃会盟碑记载:“神圣赞普鹘提悉勃野化身下界,来主人间,为大蕃国王……东方有国曰唐,东极大海,日之所出,与南方泥婆罗等诸国异教善德深,足与大蕃相匹敌。”[3]正因为如此,松赞干布及其后的赞普通过联姻和亲、使者交往等方式,加强对唐文化的学习。随着吐蕃政权与唐王朝交流的加强,与政治文化关系密切的汉文化人物,也获得了藏民族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与本土赞普地位相应的政治人物,也被视为和赞普一样,具有特殊能力并与神紧密联系起来的人物。如在英藏藏文敦煌写卷中,唐玄宗被称作“具有上天所赋予的神奇能力的赞普李三郎”。同时,随着对汉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孔子也作为汉文化的象征性人物获得了藏民族的认同,汉文化中的这一“圣人”也相应的获得了“楚”一词所具有的内涵。“贡则”与“楚”的多种结合,表明了西藏文化中,孔子是天神有着密切联系并具有一定特殊能力的形象。在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为藏文化对孔子和汉文化的接受认同,作为孔子的藏文名称“贡则”也逐渐地被转化为一种神圣形象,它的意义也不仅仅指孔子这个人,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也可以指其他与汉文化关系密切的人。在完成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史书《拔协》中,“贡则”用来指唐朝皇帝李世民,他的全称是“贡则楚琼”。“楚”在藏语中是“小”的意思,按照我的理解,“贡则楚琼”的大致意思是“具有(与神相比)是小的神奇能力的孔子(一样的人)”。这里的意思基本上是“贡则楚吉布”是相通的,因为父亲是大的,儿子是小的,神是大的,人是小的,这是传统血缘社会的基本常识。用泛化的孙子来代表中国的皇帝,特别是唐太宗,应该与唐太宗推动汉文化在西藏传播的贡献密切相关。这种表述,一直延续到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而在16世纪的学者巴俄·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中介绍唐太宗的时候,所用的词汇就是“贡则楚杰”。这向我们表明,在藏文中即使出现了“贡则”这一词汇的时候,他并不一定就是指孔子本人,而有可能是指与孙子具有一定相似、相同性的人,当然,这种相似、相同性,并不能放在汉文化的视域去理解,而只能放在藏文化的视域下才能获得理解。不过,笔者坚信一点,即使在藏文文献中出现的“贡则”所指的并不是一个人,但一定是在汉文化系统下的人,这是他们相似、相同性的文化边界。二如上分析,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与天神有着密切联系,也拥有特殊的神奇能力和崇高的文化地位。但问题在于,藏文化中的“贡则”是人还是神?对于这一点,藏文化的认识是存在分歧的,一般在靠近汉文化的地方,受汉文化影响比较深,对孔子的了解也相对深入,所以一般把孔子看作是先贤、圣人,而不是神;但在西藏腹地,则因为对汉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并受本土神话思维的影响,所以一般会把孔子看作是神。关于这一点,要以通过相应的文献表现出来。(一)敦煌出土文献中的孔子敦煌是汉藏两种文化影响都比较深的地方。从敦煌文献可以看出,其中的孔子比较接近汉文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在敦煌文献(P.tib)第988号中,“贡则”和“贡则楚吉布”同时出现,都指孔子。此外,在敦煌藏文写卷I.O.742中也出现了“贡则楚吉布”,该写卷的内容主要与古卜有关,也是指孔子。前面说过,在藏文化中,“贡则”很少单独出现,而是与其他词汇结合在一起,便在敦煌文献中却出现了单独的“贡则”来表示孔子,这说明孔子在当地是为人们所熟悉的,他本身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说明就能为人们所理解。但“楚吉布”和“贡则”结合起来的“贡则楚吉布”也表明了吐蕃人对孔子的某种认同。如上所述,“楚”一词的出现表明了在当时藏族人的眼中,孔子具有神圣的特殊能力。但是只有对“楚”和“吉布”组成的“楚吉布”一词涵义的全面理解,才有可能理解当地人们心目中的孔子。关于如何理解“楚吉布”,藏学界一直存有不同的看法。麦克唐纳将“贡则楚吉布”理解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孔子之子”;石泰安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认为,之所以用“楚吉布”——汉文意思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来修饰孩子,则与“孔子项橐相问书”的内容相关。他认为,因为孔子虚心向项橐求教,所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4]显然,石泰安混淆了故事中孔子和项橐的角色,他的解释是很勉强的。我们认为,“楚吉布”的表面意思是“具有神奇特殊能力的小孩”,但在这里,应该看作是汉文“圣人”的对译。文献中所以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与敦煌一带靠近汉文化地区的藏民族对“圣人”的意义理解相关。在他们看来,孔子是“圣”,他拥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神奇能力,所以应该用“楚”来修饰他,但孔子仍不是神,而是人。所以不能用“楚吉拉”来修饰,因为在藏文化中,“拉”是神的意思,“楚吉拉”的意思就是具有神奇能力的神,这一词汇,只能修饰在人间的神——赞普,而不能修饰其他人。但为什么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呢?我们认为,这应该与藏民族对汉文化中“天子”的接受相关。“天子”就是天的儿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在吐蕃社会,吐蕃赞普的尊号已经被人比作是汉文中的“天子”,认为赞普是“由上天所指定的”,“上天”这一短语是指高山,也指恰神,即赞普是由统治世界的神所指定的,是上天的儿子。孔子虽然也被看作是上天(神)的儿子,但他却是人,而不是神,而“布”在藏语中是小孩的意思,“楚吉布”则表达了“具有神奇能力的(神的)小孩”的意思,和汉文中的“圣人”、“天子”的意义是相通的,所以可以用这一词汇来修饰孔子。这一方面表达了藏文化对孔子的敬仰和认同;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当地藏文化对孔子是世俗圣人的理性认识。(二)宗教历史文献中的孔子但是,在西藏腹地,人们的信仰思维具有强烈的神话性,而且这种思维的特点是把相通的事物往往连贯在一起理解、命名。如赞普,既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又是政治上的代表,还是文化方面的代表;同时又是超越于一般人的存在者。而孔子一旦被当作文化象征接受过来,也就具备了这些特点。具体来说,西藏腹地藏文化观念中的孔子,其形象并不是圣人,而是圣、神、王三者的结合体。这里的圣,指的是孔子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超强能力;这里的神,表明孔子具有神的特点;这里的王,表明孔子又具有帝王化的色彩。在这种意义上的词汇“贡则楚吉杰布”(或其简称“贡则楚杰”)是最突出的表现。另外在14世纪完成的《汉藏史集》中出现了“贡则益杰布”、“贡则拉益杰布”等词汇,也表明了这一点。[5]现以藏文文献中频繁出现的人物“贡则楚吉杰布”为重点来探讨西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按照汉语的意译,“贡则楚吉杰布”的意思为“孔子”和“具有神奇的特殊能力的国王”的结合;而有的学者则将之译为“孔子神变王”。当代著名的藏族学者卡尔梅认为:“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①(注:引自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85页;原文参见Samten G.Karmay, "The Interview betwteen Phyva Keng-tse lan-med and Confucius", pp.6,171;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Hisitory and Doctrines of Bon", p.107.)我们不必一定认为这一人物一定指的是孔子本人,但毋庸怀疑的是这一人物与孔子的确发生了某种意义的关联。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土观宗派源流》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西藏对这一人物的普遍看法,虽然他对这些看法持否定的态度。他说:藏人言公子神灵王,认为是灵异之王。又有些汉传历数禳解法中,制造了《公子现证修法》的仪轨。又有一类书中称工巧公子,认为他是一位善于工巧的能人,这些全是暗中摸索之语。[6]土观活佛的记述,表明了在他之前西藏文化关于孔子的基本认识,同时也说明了随着藏汉文化交流的加深,藏民族中已经有人对孔子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而对传统的看法开始质疑。另外,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1813~1899年)在其所著百科全书《知识宝库》中也表明,西藏文化中的“贡则楚吉杰布”就是孔子,他被视为“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的创造者”,[7]所有有关占卜、算命、工巧、仪式、禳灾的文化都与之相关。我们认为,“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密切相关,他是藏文化对孔子这一汉文化人物神秘化加工的艺术化人物。这一人物的产生与汉文化在唐代向吐蕃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唐代是汉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向西藏传播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儒家文化大量进入西藏社会,并且为西藏本土文化所认同、吸收和改造。但是,输入西藏的汉文化,并不是主要表现为思想方面,而主要表现为与人们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的礼仪、占卜、工巧文化,而唐文化对吐蕃文化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关于这一点,可以通过文成公主人藏时所带去的文明体现出来,据藏史记载,文成公主人藏时带去汉地很多东西,其中有“金镶书橱,诸种金玉器具,诸种造食器皿、食谱,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二万匹”;还有“四百有四种医方,百诊五观六行术,四部配剂术和书典三百六十卷,术数书三百卷”。大致都是工艺、历算等方面的著作和物品。文成公主本人也好“术数”、通风水,她设计了大昭寺等建筑,这些都是唐文明对西藏影响的主要方面。与此同时,孔子的名声也被带到了西藏,他是汉文明或儒家文明的创造者,也就是工巧、风水、占卜、历算的创造者,所以被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具有特殊神奇能力的文化象征人物。而与汉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的敦煌以及唐蕃交界地带,人们对孔子更加熟悉,孔子对这一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方面,因此,他被看作圣人、先贤,而不是具有神秘色彩的占卜、禳灾人物。三虽然我们注意到在整个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主要表现为道德和神异两种不同形象的人物,但毫无疑问,作为神异人物的孔子形象“贡则楚吉杰布”是西藏文化中更为典型的形象。他不仅表明了藏文化对汉文化的吸收认同和理解接受能力,而且也表现了藏文化在吸收汉文化过程中所具有的民族思维特点,这就是在宗教文化需要的背景下,充分地展开民族特有的神话思维能力,对于孔子相关的传说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创造出既与孔子本人相关、但又不完全同于汉文化中孔子形象的“贡则楚吉杰布”。(一)苯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苯教是西藏的本土宗教,在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时期,它仍然是当时的强势文化,在社会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而当孔子的种种传说随着汉文化的输人而逐渐为藏民族文化所了解的时候,苯教即已经开始运用自身的特点对这一汉文化的人物进行创造,这为西藏文化中孔子形象的形成奠定了一定文化基础。苯教文献中有大量与“贡则”或“贡则楚吉杰布”相关的记载。特别是在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具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传说文献中,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完全苯教化的孔子形象。根据这些文献记载,“贡则楚吉杰布”的前世是一位叫作塞秋当巴的国王,由于累积许多功德,往生后投生为王子。他出生在贾拉欧玛洲其中一个最殊胜、以魔幻布局的城中。因为“贡则楚吉杰布”有汉王室血统,并且出生时双手掌上即有三十个环状的“贡则幻变字母”,所以他的父亲给他取名为“汉族幻变之王孔泽”。“贡则楚吉杰布”具有观察他手上的幻变字母以预测未来的能力,并且擅长念诵咒语。为了宣扬苯教教法,“贡则楚吉杰布”远离家乡,云游各地,在旅途中向神童洽肯则岚眉虚心请教并深受启发,最后建造了一座雄伟的苯教寺庙。但是他却无法对抗鬼怪的蓄意破坏,幸赖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协助,这座寺庙才得以保全,“贡则楚吉杰布”也因此成为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辛饶米沃且后来娶“贡则楚吉杰布”的女儿为妻,并生有一子,取名楚布琼,并且辛饶米沃且将360种占卜法悉数传授给楚布琼。通过种种刻意的描述,“贡则楚吉杰布”被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贡则楚吉杰布”在苯教传统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苯教四位重要大师,或者是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化身。在苯教文献中,对“贡则楚吉杰布”或其孙“贡则楚布琼”的描述都与占卜有关,他还被看作苯教所有仪式文献的创造者。我们认为,苯教中“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在唐代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的过程中,最能为藏民族所接受和认同的不是别的,而是与占卜、风水、历算、攘灾相关的神秘文化。这些文化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都是源于《周易》及其他儒家文化典籍,而孔子注重礼仪,“删定六经”,在汉文化中一向被看作是包括《周易》在内的儒家文化的创造者,藏民族自然也就把他看作是神秘文化的象征人物,而把相应的一些典籍也归之于他的名下。至于说“贡则楚吉杰布”双手掌心上与生俱来的幻变字母,笔者认为也和利用《周易》占卜的记忆方法有关。中国古代的占卜,为了便于记忆,常常用手上的指节表示五行、干支、八卦,在推算过程中按照规律掐算,藏族人看了觉得挺神奇,以为手上有神秘的幻变字母,所以将之附会于孔子。而孔子为苯教所认同和吸收,则一方面在于苯教文化和汉地占卜、攘灾文化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佛苯斗争的需要。在佛教和苯教的斗争中,苯教为了争取信徒,扩大影响,把本不属于自己神话系统的人物吸收过来,或者做特殊的转化,将之视为同一的。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把汉文化中的老子和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等同起来,这首先来自于道教所编造而盛行于当时的“老子化胡”的传说。在这个传说中,老子被认为是释迦牟尼的老师,自然为苯教所接受认同。我们在苯教文献中看到,释迦牟尼也被看作是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苯教的四大法师之一。同时,汉文化中又有盛行的“孔子师老子”的故事,这样,把孔子吸收到苯教文化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为什么苯教又把孔子演变为辛饶米沃且的岳父呢?如上指出,藏民族思维中自然地把作为汉文化创造者的孔子和推动者的唐太宗等同起来,如把唐太宗叫作“贡则楚琼”,而孔子的名字中也有了“楚吉杰布”(皇帝)的称号涵义。众所周知,唐太宗是松赞干布的岳父,这在汉藏文化中家喻户晓,既然孔子和唐太宗是等同的,而唐太宗又把女儿嫁给了松赞干布,所以苯教自然把这美丽的故事纳入孔子的神话之中,孔子变成了国王,变成了岳父。这样的影射,也自然能获得藏民族百姓的认同,甚至会获得统治阶层的支持。另外,苯教文献中有关“贡则楚吉杰布”在旅途中与童子洽肯则岚眉的对话,也极可能是脱胎于描绘孔子与项橐事迹的民间传说。(二)佛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佛教经过前弘时期的传播,为其在西藏立足奠定了基础。到后弘时期,具有本土特色的藏传佛教逐渐形成,随后在西藏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直处于主流统治地位。但是,藏传佛教的形成也不能不考虑其他文化系统因素对藏族社会的影响,对于已经被苯教所改造并为西藏社会所普遍认同的孔子,藏传佛教也对之进行佛教化的吸收和改造。与苯教一样,藏传佛教在形成过程中大量吸纳了汉地神秘文化的内容,把这一方面的内容称之为“算学”,并视为佛教的“五明”之一,同时也认为“贡则楚吉杰布”是这一方面的象征性人物。但与苯教所不同的是,藏传佛教认为汉族神秘文化的起源以及在西藏的传播,都是佛教感化的结果。根据16世纪的藏文著作《格言集锦——如意宝石》的说法,佛陀看到汉族喜好外道而无法理解佛陀教法,便指派了在佛教中象征智慧的文殊菩萨以世俗谛的五行算学降伏汉族子民。文殊菩萨在汉地五台山显现了很多奇迹,并给“贡则楚吉杰布”传授了五行算学。关于“贡则楚吉杰布”向文殊菩萨学习的内容,《格言集锦——如意宝石》说是五行算学的三十一续部以及三百六十种占卜法;五世达赖喇嘛说是年、月、日、时、生命力、身体、财富、运势、八卦、九宫等命理学概念;而五世达赖喇嘛的摄政桑结嘉措却说是称之为“解”的医疗方法和称作“道”的消灾仪式。但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西藏命理学的主要内容。关于五行算学传人西藏的情况,五世达赖喇嘛说是由文成公主首先带至西藏;而桑结嘉措认为,因为大悲圣者观音的悲心展现,早在西藏传说中的第一位国王聂赤赞普时期甚至更早,“贡则楚吉杰布”就来到西藏,并创作了各种仪式,他所创作的仪式经常与苯教仪式混淆。这种陈述清楚地传达了作者明显区分苯教与佛教传承的意图,并暗示苯教与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记载实属不同传承。藏传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种种说法,表明了他们对汉文化的认同,以及在佛教的立场上努力吸收和容纳汉文化的态度。从而以藏传佛教对汉族孔子的印象为基础,借由文殊菩萨和一位起源于高度发展文明中的圣人形象,创造了具有佛教色彩的“贡则楚吉杰布”,以确保他们所新创的、融人佛教理念的西藏命理学系统的威信。这个创造的过程,不仅呈现了藏民族独特的文化创造力,同时也揭示了藏传佛教徒企图吸收汉文化中的重要成份,以达传播佛法的目的和意图。到了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对关于西藏命理学的传统观点做了总结,在其名著《知识宝库》中说:“五行算学,或称为西藏命理学的来源是内地。在第一位内地皇帝罢忽刹替时,一位居住在海边的百姓献给皇帝一只金色乌龟。皇帝仔细检视金色乌龟之后,心中首次出现八卦的象征符号。他根据这些符号创造了与八卦、九宫和十二生肖相关的各种算法。在此基础上,转世的国王、大臣及学者们逐渐发展出五行算学。后来出现许多相关文献,尤其是孔夫子——他是文殊师利的化身,在西藏以贡则楚杰著称——他也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在西藏本地最初是由前、后二位公主带来汉族算学文献,开启相关传承”。工珠·云丹嘉措的记载表明了西藏古代传统文化对孔子的普遍共识,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汉文化中的孔子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上都是基于藏民族根据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对汉文化积极吸收、认同和改造的必然结果。[参考文献][1][4][法国]石泰安.两卷敦煌藏文写本中的儒教格言[A].耿升译.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11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269、272.[2][法国]麦克唐纳.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M].耿舁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196.[3]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43.[5][法国]麦克唐纳.《汉藏史集》初释[A].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4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86.[6]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土观宗教源流[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202.[7]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J].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2007,(2):200.[收稿日期]2008-09-02[基金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度青年项目“唐蕃时期儒家文化在西藏的传播”(项目批准号:09MYQ0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1、魏冬(1977—),陕西合阳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道家教哲学和隋唐三教关系研究;2、益西群培(1951—),藏族,西藏拉萨人,主要从事藏汉翻译和藏语言研究。(1、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2;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 拉萨 850000)
  12. 索南卓玛:国内外研究《格萨尔》状况概述
    文学 2010/04/06 | 阅读: 1981 | 评论: 1
    一、国外研究状况  我同意那一句话:越是民族的,越是国际性的。《格萨尔》史诗虽然产生于青藏高原,但是它以独特的魅力,早已在许多国家的文苑中竞相开放,为世界人民所喜爱。早在1776年和1883年,俄国学者帕拉斯和帕塔宁,就分别在《在俄国奇异的地方旅行》和《中国的唐古特——西藏地区蒙古西北散记》两部著作中,把蒙文版《格萨尔》和藏文版《格萨尔》介绍到欧洲,并出版了俄文译本。此后,国外学者像蜜蜂采蜜一样纷纷到中国来采风、考察、搜集《格萨尔》史诗。现在,俄罗斯、德国、英国、美国、法国、蒙古、印度等20多个国家都有一批专家学者在研究《格萨尔》。涌现出帕拉斯(俄国)、帕塔宁(俄国)、弗兰克(德国)、达维·尼尔(法国)、石泰安(法国)、策·达木丁苏伦(蒙古)等一批著名的研究专家。  明宗祯三年(1630年),有人根据一个青海说书人的叙述,把部分《格萨尔》的内容译为蒙文版的《英雄格斯尔可汗》,于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在北京出版后,外国学者才有机会接触到了这一史诗,从此逐渐引起了外国学者对这一史诗的关注和兴趣。他们的研究是从蒙文本人手的。  据考证,国外第一个研究《格萨尔》的学者,当数俄国学者帕拉斯,他曾于1776年首先在《蒙古历史文献的收集》(圣彼得堡版)一书中介绍了《格萨尔》,论述了史诗的演唱形式和与史诗有关的经文,并对史诗的主人公格萨尔作了评述。从此以后,国外研究《格萨尔》史诗的帷幕渐渐拉开,带动了许多有识之士投入到这个行列。  1871年,英国旅行家沙乌在伦敦出版的《高鞑靼、叶克羌和喀什噶尔访问记》一书中,对《格萨尔》作了评介,并第一次提到了“格萨尔是罗马康斯坦丁堡的恺撒大帝在东方的名字”这样一个观点。这些可能是迄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国外最早研究《格萨尔》的文章。  在这以前,外国学者评介、研究的,主要是蒙文本《格萨尔》,到了19世纪末叶,外国人才开始注意到藏文本《格萨尔》。  1879年和1881年,印度人达斯先后两次闯入我国的西藏地方,搜集了《格萨尔》等大批藏文资料和文物。从1867~1885年,沙俄军官普尔热瓦尔斯基曾先后4次到我国的内蒙、新疆、甘肃、青海、西藏等地进行所谓的“探险”。1884年8月,他到青海省玛多县的黄河源头,在那里获得了一些《格萨尔》的手抄本。1876~1899年的23年当中,沙俄军官帕塔宁曾先后5次到我国的西藏、青海藏区进行了所谓的“探险”,获取了一些藏文本《格萨尔》资料,回国后发表了许多关于《格萨尔》的文章。  随着蒙文本和藏文本《格萨尔》的陆续翻译和出版,国外《格萨尔》研究工作也逐步得到了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03年为止,国外发表的涉及研究《格萨尔》的论文有近300篇;还有包括1931年巴黎出版的法国女学者达维 ·尼尔的《岭·格萨尔超人的一生》、1957年莫斯科出版的蒙古人民共和国策·达木丁苏伦的《论(格萨尔王传)的历史源流》和1959年巴黎出版的法国石泰安的《藏族格萨尔王传与演唱艺人研究》等几部专著。  此外,由不丹王国国家图书馆主持,用藏文出版了37部(一说为27部,一说为40部)《格萨尔》,还专门聘请了法国《格萨尔》研究专家石泰安为《格萨尔》写导言。这是迄今为止国外规模最大的一次《格萨尔》出版工作。  国外对《格萨尔》的研究,虽然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因缺乏原始文献资料,又受到不能进行实地考察的局限,特别是缺少同民间艺人的密切联系,对深入研究《格萨尔》有诸多不便,所以研究进度缓慢。虽然涉及的范围较广,但是主要限于一般的介绍和评论,所介绍的内容也很少,只是部分章节,有的则是简单的内容提要,只说明了在我国的藏族地区和蒙古族地区有一部《格萨尔》史诗。  国外对《格萨尔》的研究各有自己的特点,取得的成就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学者降边嘉措先生的分类,将其分为东方学派和西方学派两大类。  这里说的东方是指前苏联、蒙古人民共和国和东欧各国。十月革命后,前苏联对《格萨尔》的研究十分重视,据有关材料介绍,在列宁格勒原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收藏了许多藏文、蒙文手抄本。在莫斯科和其他一些地方的研究机构中,也收藏了不少《格萨尔》的资料。  在东方学派中,对《格萨尔》进行广泛深入研究,并取得重大成果的,要算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学者,其中的佼佼者又要首推策·达木丁苏伦。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研究成果,可以代表整个东方学派的水平。他精通蒙文、俄文,也懂藏文,他利用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于1957年在莫斯科用俄文出版了研究《格萨尔》的专著《论(格萨尔王传)的历史源流》,它不仅是苏伦研究《格萨尔》的代表作,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时期东方学派的研究水平和最新成果。他在该书中对史诗的主人公格萨尔作了比较详细的考证。同时对民间流传的关于格萨尔的各种传说,作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作者力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格萨尔》的主题思想和社会意义,着重阐述了它的人民性。他研究《格萨尔》不是靠第二、三手资料,而是直接阅读蒙文和藏文原文,还广泛涉猎了有关汉文资料,专门写了一篇《中国史书中的格萨尔》,对史诗中描述的历史事实和格萨尔活动的地域,作了一些考证,并对蒙、藏《格萨尔》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它们的异同和相互关系。  西方对《格萨尔》的研究要晚于东方,但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有较大发展,而在50年代之后,进入了它的全盛时期,在某些方面显得比东方学派更为活跃。在西方学派中,有两个人特别值得关注,一位是法国女学者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另一位是法国藏学家、东方学专家石泰安教授。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两个人的研究工作,代表了西方学派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  亚历山大·达维·尼尔,曾在上个世纪20年代对史诗发生兴趣,当时她年仅18岁,为了获得史诗《格萨尔》的资料,从巴黎专程来到中国,在四川康区住了很长时间。她学藏语文,穿藏服,从民间艺人的口述中记录了一部分《格萨尔》,返回巴黎整理后译为法文,于1931年首次在巴黎出版。她后来又到康区住了10多年,到过传说是格萨尔故乡的德格和邓柯地区,并访问过自称是格萨尔后代的岭仓土司,从民间搜集到了《格萨尔王传—姜岭之战》的藏文手抄本,长达648页。这一珍贵的资料,至今流落法国。与此同时,在一位名叫云登的喇嘛的帮助下,她直接听艺人说唱《格萨尔》,并记录整理,同时收集了一些手抄本和木刻本。她的可贵之处是能够直接深入到史诗流传最广的地区,与喜爱史诗的藏族群众接触,与说唱艺人接触,能够得到鲜活的第一手资料,这样就不同于仅凭文字材料的研究者。她回国后,将她收集的资料,包括手抄本、木刻本和直接记录整理的艺人说唱本,综合整理成一本格萨尔故事,题为《岭·格萨尔超人的一生》,在巴黎用法文出版。她在该书的前面写了一个很长的序,叙述了她搜集整理的经过,也谈了她对史诗的认识和评价。尽管此书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比较详细地向西方介绍《格萨尔》的书。不少西方人士是通过这本书才知道《格萨尔》,并引起了他们研究藏族史诗的兴趣。  石泰安教授是当代西方著名的藏学家,法籍德国人。他也曾深入原西康省的德格、邓柯地区考察,得到了各种版本的《格萨尔》,并访问了一些艺人。1956年,他在巴黎出版了《藏族格萨尔王传》,这是他根据搜集到的各种版本用散文编写的一部缩写本。1958年,他发表了《格萨尔生平的藏族画卷》一书,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有关格萨尔的卷轴画。1959年出版了《格萨尔王传研究》。由于《格萨尔》过去没有定本,也没有人作过比较详尽的整理和研究,当时在欧洲,他的这三本书引起了许多东方学研究者的普遍关注。  1959年,他又出版了《藏族格萨尔王传与说唱艺人研究》一书。这是一部比较系统地论述《格萨尔》及其说唱艺人的著作。他旁征博引,立足于藏文资料,从历史文献、民族文物等方面,探讨了这部史诗形成的各种因素。内容比较丰富,可以看作是西方各国关于《格萨尔》研究的一个总结。  石泰安教授长期从事《格萨尔》研究,对向西方国家介绍这部伟大史诗,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他对藏族的历史、文学、艺术、语言、宗教、天文历算都有广泛的兴趣,并作了一定的研究,发表了大量论著。他以渊博的知识作基础,从藏族的历史、民族文物、历史文献、社会风情和宗教信仰等不同领域,对构成《格萨尔》的各种因素作了探讨,这种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其次,法国巴黎大学高等学术研究院第四部(即历史与语言学专业)的藏学家艾尔费女士的《藏族格萨尔王传的歌曲》一书,开创了国外《格萨尔》音乐研究的先河,她根据8位藏族艺人的录音资料,对格萨尔的歌曲进行文体、诗律、曲调及与其他文化关系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对于我们研究史诗的音乐和语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开拓了《格萨尔》音乐研究的新领域。国外对《格萨尔》史诗的研究,首先很重视资料的收集工作,他们将史诗的各种版本,包括口头记录本、手抄本、木刻本及各种文字的版本都收集起来,大量地占有原始资料,这就为史诗的研究奠定了详实的资料基础。概括起来,东方学派比较注重研究《格萨尔》的主题思想,阐述它的人民性和民主性,以及研究史诗所塑造的艺术典型及其社会意义。他们还特别致力于蒙、藏《格萨尔》的源流关系以及史诗在蒙古文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的研究。而西方学派更多地注重史诗的学术研究价值和认识作用,充分注意了民间文学的多功能性。他们把对《格萨尔》的研究,作为整个藏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由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国外从事《格萨尔》研究的人,眼界比较开阔、研究方法比较科学、研究手段也比较先进。他们能够从历史发展的长河,从广阔的文化背景着眼,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研究,路子比较多、领域比较宽,而不是简单的就事论事。因此,成果比较显著。  然而,国外对史诗的了解是有限的,他们所掌握的资料,尽管比较丰富,但总的看来只不过是整部《格萨尔》里很少的一部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较好的译文本。因此不免有些肤浅,缺少深度,有时还有猎奇、牵强附会以及想当然的现象。但值得一提的是,仅就他们使《格萨尔》作为民间文学的信息,飞越国境,传向世界,从而帮助西方人改变只有希腊才出现完备的史诗,只有《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才算史诗的偏见而言,就是不简单的。同时,经过他们的手笔,使先前不为学人重视的《格萨尔》史诗,今天昂然登上了国际性的学术论坛,成为持久的议题,他们更有不可埋没的功劳。    二、国内研究状况  据考证,国内的《格萨尔》研究,早在400多年前就受到了藏族学者的关注。以觉囊达拉那塔、松巴益喜班觉(1704~1788年)、第六世班禅罗桑贝丹益喜、章嘉若必多杰(1717~1786年)、宦芒班智达、第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等为代表的藏族学者,在《关于格萨尔的问答集》、《安多政教史》、《朗氏家谱灵犀宝卷》等著作中对格萨尔的生平年代、出生地点、世袭血统以及格萨尔是否为历史人物和对一些有关地域进行了考证性的研究。他们的努力奠定了《格萨尔》研究的基础,为后人从事《格萨尔》研究起到了启蒙作用。但是,藏族学者对《格萨尔》的研究,由于交通闭塞和语言的局限性,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做得不尽人意,因此很少为外界所知,也未能在其他兄弟民族中产生影响,更不用说在国外。然而在国内,研究史诗的历史比国外早近200年。  就我国而言,最早向其他兄弟民族读者介绍《格萨尔》史诗的大概要算任乃强先生。任先生系四川大学教授,著名的藏学家,主要研究康区的社会历史。他在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到康区实地调查时发现《格萨尔》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有似《三国演义》在汉族社会中的影响力。他在康区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后,回到成都撰写了两篇文章,即《藏三国的初步介绍》和《关于藏三国》,分别发表在1944年的《边政公论》第4卷第4、5、6合期上和1947年9月的《康藏研究月刊》第12期上。在这两篇文章中,任先生分6个问题,对所谓的“藏三国”即《格萨尔》的流传情况、卷帙概况、艺术特色等作了介绍,对史诗的主人公格萨尔与历史人物的关系也作了一番考证。关于史诗的部数,任先生根据当地有关人士的介绍,说共有25部,并列了篇名,讲了内容提要。  继任先生之后,一些汉族学者,如彭公侯、陈宗祥、李安宅、马长寿、何建熏、韩儒林、刘立千先生等也写过文章,对《格萨尔》作了介绍。他们还翻译介绍了国外研究《格萨尔》的论著,如陈宗祥、彭公侯先生将任先生从国外搜集到的拉达克等英文本翻译成中文,陈、彭二位还将达维?尼尔的《岭?格萨尔超人的一生》翻译成汉文,成为我国最早的《格萨尔》外文译著。之后,又翻译了弗兰克的《藏三国本事》和西德瓦尔特·海西希的《论格萨尔史诗的一致性》。刘立千先生曾在解放前夕,将岭苍土司家藏木刻本《天界篇》、《英雄诞生》、《赛马称王》翻译成汉文。从这些零零碎碎的文章中,人们对《格萨尔》有了朦胧的认识。30~40年代,我们的祖国正处于黑暗时代,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因而对这部史诗没能引起国家和学术单位的注意。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怀下,我国的《格萨尔》研究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先后出现过三个高峰:  (一)20世纪50~60年代  在此期间,仅青海省就组织了200多人的普查队,在史诗流传的主要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查和抢救工作,不少人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截至1964年,青海省累计搜集到的藏文手抄本、木刻本达28部74种之多。同时相关机构还不失时机地广泛发动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将搜集到的全部藏文资料译成了汉文,并铅印成资料本,约1300多万字,百万诗行。  有了初步的资料之后,有些学者就《格萨尔》的主要内容、流传地区、部数、版本等方面的情况写了一些调查报告、论文等,对史诗的有关问题作了初步的介绍和探讨。这些资料,既是对史诗的一个很好的宣传,又为开展搜集整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推动《格萨尔》工作的深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62年2月,青海省率先出版了由著名学者桑热嘉措、才旦夏茸、古嘉赛、吉合洛、欧旺群培等整理编辑的藏文版《霍岭大战》上册。不久,上海文艺出版社又正式出版了青海省学者翻译的汉译本《霍岭大战》上册(即霍尔入侵之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民族画报》及《青海日报》等大型报刊发表了介绍文章,并配发了图片,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响。从此,《格萨尔》史诗的部本在国内有了正式出版物。  (二)1979~1990年  民间艺人是来自人民的艺术家,通过他们保存下来的口头作品,是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80年代初起,各省区组织力量,深入农牧区,对说唱艺人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查、寻访工作,发现了许多优秀的艺人,如玉梅、才让旺堆、格日尖参等,并开始录音整理他们的说唱部本。  这个时期,也是《格萨尔》翻译史上的繁荣时期。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汉译本,大部分是在这个时期翻译的。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原西北民族学院教授、老一辈著名的藏学家王沂暖先生。早在20世纪50年代,他同艺人华甲合作翻译了《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本》,它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史诗版本,是一难得的珍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潜心从事翻译工作,将《降伏妖魔之部》、《花岭诞生之部》、《分大食牛》、《降伏妖魔》、《卡且玉宗》等《格萨尔》部本翻译成汉文,目前已出版了14部,为《格萨尔》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吸引更多的人欣赏、研究它创造了条件,在《格萨尔》翻译史上立下了汗马功劳。  1986年12月由降边嘉措撰写的我国第一部《格萨尔》研究专著《格萨尔初探》出问世。该书对史诗理论、史诗研究、《格萨尔》的产生年代、流传与演变、《格萨尔》说唱艺人、《格萨尔》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它与宗教的关系、世界上主要史诗在我国的传播情况、我国丰富多采的史诗以及史诗研究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作了概括性的论述,弥补了我国《格萨尔》研究专著之空白。接着,1989年降边嘉措的又一部力作《(格萨尔)的历史命运》和杨恩洪的《中国少数民族史诗(格萨尔)》等两部专著相继问世。  (三)1991年以来,《格萨尔》研究工作进入了第三个高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10多年间,我国的《格萨尔》研究已形成了一支雄厚的研究队伍,从事研究的人员达1000多人。从20世纪90年代起至今,共发表论文700多篇,译文和整理本数部,出版《格萨尔》研究专著10多部、《(格萨尔)研究论文集》12部、国外《(格萨尔)研究译文集》3部、国外《格萨尔》研究专著译本2部,编印《(格萨尔)史诗》资料小辑8本、《(格萨尔)工作通讯》数期,《格萨尔研究》内部资料本5期,以及《中国(格萨尔)》正式出版物1期等。可以说我国的《格萨尔》研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归纳起来,这一时期主要有以下特点:  1、著作、集成纷呈,且涉及的学科多,研究的问题多。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格萨尔》学界学术成果尤为喜人,出版了10多部研究专著。1999年8月出版的降边嘉措的《(格萨尔)与藏族文化》,论述了《格萨尔》史诗赖以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流传演变、人物、语言等,从藏族文化的结构形态追溯《格萨尔》史诗产生和传播的原因,从多学科的角度论述了《格萨尔》在藏族文化史上的地位和影响。而他的《(格萨尔)论》一书,从对史诗和史诗研究情况的叙述作为开场白,深刻地论述了《格萨尔》史诗流传演变的过程、古代藏民族的图腾崇拜、佛苯之争与《格萨尔》的发展以及对说唱艺人的研究等问题。杨恩洪的《民间诗神——(格萨尔)艺人研究》,从史诗说唱艺术这一综合艺术形式着眼,利用鲜活的第一手资料,多侧面地、立体地论析了它的历史轨迹,寻找史诗说唱艺术发展的轨迹。根据艺人所处的不同地区、传承各异,将其分为神授艺人、掘藏艺人、闻知艺人、吟诵艺人、圆光艺人等几个类型,第一次将《格萨尔》说唱艺人进行了分类,为深化史诗研究、艺术史研究、神秘文化研究都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吴伟的《(格萨尔)人物研究》,是近几年蓬勃兴起的《格萨尔》学研究活动中一项具有创见性和开拓性的新成果。全书共分为两部分。她把第1部分“论《格萨尔》人物的结构、性格和原则”为全书的总论,第一次把《格萨尔》的众多人物理出了一个完整体系。第2部分为8篇人物专论。她选择了统帅奇才、叱咤风云的雄狮大王格萨尔;深谋远虑、德高望重的总管王绒察叉根;不同身世、智勇双全的英雄战将贾察和辛巴梅乳泽;堪称妇女精英的珠牡、噶萨拉姆、阿达拉姆、梅萨;具有特殊性格、特殊本领、特殊作用的晁同和米琼卡德等关键性代表人物。就其在史诗中反映的思想和行为、从内涵到外延、从当时的作用到后世的影响,按照每个人物所处的地位和人们议论较为突出的几个焦点,从纵横两个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了更深一层的挖掘,论证了总纲中提出的主要论点。  王兴先的《(格萨尔)论要》,主要论及了史诗的主题、史诗的宗教、史诗的王室与部落、史诗的风俗与习惯、史诗的题材组织、史诗的横向流传等。涉及面虽然不太广,但作者最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在史诗中的岭国英雄、王室和部落章节中,对史诗中究竟有多少部落或邦国同岭国发生战争,以及对各自部落或王室的构成状况作了详细地探讨和分析,从而得出《格萨尔》不是一个世纪的产物的结论。何峰的《(格萨尔)与藏族部落》,作者把《格萨尔》的研究和藏族部落社会制度的研究结合起来,从部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法律、风俗等方面着力论证了《格萨尔》与古代藏族部落社会间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从《格萨尔》部落社会的形成及演变中透视了古代藏族部落社会的影子,掌握了藏族原始部落社会的雏形。赵秉理的《(格萨尔)学散论》,旗帜鲜明地批评了历代中外史诗与《格萨尔》研究中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对某些重大的学术问题,展开争鸣,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再者,从史诗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探讨《格萨尔》的有关问题,为读者提供了许多翔实、珍贵的文献资料。为了记载国内外对《格萨尔》研究这一历史壮举,赵秉理先生花费10多年的时间,全力以赴精心编辑的《(格萨尔)学集成》(第1~5卷)于1990~1998年出版。该集成全面展示了《格萨尔》的研究成果,其中有《格萨尔》工作的主要文件,国内外《格萨尔》研究概况,《格萨尔》研究专家学者小传,近百年来关于《格萨尔》的主要研究论著,等等,被专家称为“研究《格萨尔》史诗的资料宝库”。  角巴东主和恰嘎·旦正合作撰写的《(格萨尔)新探》,以敏捷的逻辑思维、求实的学术风格、超前的研究方法,并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对《格萨尔》的历史文化、宗教信仰、民俗习惯、流传区域、古籍史料及《格萨尔》的产生和发展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用藏文撰写完成,填补了《格萨尔》学领域无藏文专著的空白。而角巴东主的《(格萨尔)疑难新论》,在理论联系实际、充分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查和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格萨尔》学方面遗留的许多疑难问题,如《格萨尔》与宗教的关系、蒙藏《格萨尔》关系,特别是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对《格萨尔》神授艺人、伏藏艺人和圆光艺人等进行了比较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和剖析,并对《格萨尔》的历史价值、遗物遗迹所反映的人物、事件、宗教观念、语言艺术特色以及各种版本的异同点、国内外的研究历史、现状等作了多学科、多方位、多角度的研究。恰嘎·旦正的《(格萨尔)研究集锦》一书,主要对《格萨尔》中的一些地名、人名和岭国、四方敌国的疆域、地名进行了考证,特别对《格萨尔》文本中反映的家神、地方神、战神以及史诗中藏民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  2、召开高水平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随着《格萨尔》史诗研究的大力开展,90年代以来,在四川成都、西藏拉萨、内蒙古的锡林郭勒、甘肃兰州、青海西宁等地成功地召开了五届国际性的《格萨尔》学学术研讨会。综观五届研讨会,有这样一些特点:参加的人数多。来自十几个国家300多位专家、学者分别出席了这五届研讨会;论文选题多涉及面广。分别涉及到《格萨尔》中的人物研究、语言艺术、绘画艺术、音乐艺术、戏剧艺术、民俗文化、最五量产、艺人演唱、婚丧习俗、部落社会、军事问题、图腾崇拜、生态旅游等;研究论文数量多,共收到400多篇。大多数论文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用文艺学、文化学、语言学、政治学、经济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进行了研究,开拓了《格萨尔》研究的新领域。  3、一项跨世纪的文化工程——《格萨尔》精选本  的编纂。  当前,《格萨尔》工作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直到现在,我国仍然没有一套反映史诗原貌和全貌的完整本于。在198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上,由我国著名的民间文艺理论家钟敬文、贾芝、马学良教授和王平凡等同志提出:在收集整个理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应当编纂出股一套反映史诗原貌和全貌的精选本。之后,这项提议被写入了“六五”规划。经过17年的努力,终在1995年正式立项,并得到国家财政的专项资助,作为中国社科院院级重点科研项目。精选本拟以扎巴老人的说唱本为基本框架,在众多分散的200多部分部本和变异本中择优选粹,同时参考桑珠、才让旺堆、玉梅和其他优秀艺人的说唱本,尽可能地吸收各种唱本和刻本、抄本的优点,计划编纂40卷,每卷约40万字,集中体现我国《格萨尔》研究的最新成果。截至目前,已出版了《英雄诞生》、《赛马称王》、《魔岭大战》、《霍岭大战》(上下册)、《大食财宝宗》、《陀岭之战》、《歇日珊瑚宗》、《杂日药物宗》、《阿扎玛瑙宗》、《卡且松尔石宗》等12卷13本,占计划出版规模的30%。  《格萨尔》精选本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喜马拉雅山,它的问世将是中华民族献给世界文化宝库的一份厚礼。  [参考文献]  [1]赵秉理,《(格萨尔)学集成》[R]:第、卷·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0。    [2]降边嘉措,《(格萨尔)初探》[M] . 西宁:青海民联出版社,1989:213。  [3]杨恩洪,《国外(格萨尔)研究综述》[A]:赵秉理编,格萨尔学集成,第1卷。
  13. 汪晖:“90年代”的终结(《新京报》访谈)
    思想 2009/09/08 | 阅读: 2670 | 评论: 1
    汪晖接受《新京报》张晓波专访,就其个人的思想转型和学术争论谈及他的看法。
  14. 张志超:徘徊于东西方之间:英租威海卫时期的法治
    法律 2009/09/08 | 阅读: 1552 | 评论: 1
    本文旨在对英租威海卫法治的性质以及该租借地的文化以何种方式支持法律政策及法律实践进行初步的考察。
  15. 许德存:西藏佛教五十年发展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
    宗教 2010/04/06 | 阅读: 1719 | 评论: 1
    20世纪后50年的西藏佛教,可以说是在不平静中度过的。也许是考虑到西藏佛教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其他原因,正当80年代全国学术界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热烈而深刻反思的时候,西藏宗教界囿于传统框框或习惯,基本上仍维护旧价值、旧观念;而藏学界也一片沉寂,没有对西藏的传统佛教文化进行检讨反省和重新估价,似乎缺乏反思的勇气,有意回避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严格说来,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且会阻碍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如果长期下去,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佛教文化就会僵化,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现在我们已经跨入新世纪的门槛,非常有必要借鉴其他民族对待文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对西藏传统佛教进行检讨和反思,承其精华,弃除糟粕。通过反思,一方面促使人们更加深刻地了解过去和现在,指导未来行动;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形势下适合于西藏佛教发展的路子。本文重点回顾和总结和平解放50年来的西藏佛教。   一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体制,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之前,基本上保留了现行政治制度。宗教方面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信仰自由政策,维持寺庙原有的各种关系和收入。1959年,西藏上层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不少寺庙成了叛匪的据点。叛乱给西藏造成的损失相当惨重,特别是西藏佛教跌入历史的低点。当时,不少寺庙僧尼直接参与叛乱,公开反对中央政府,搞分裂祖国的活动。叛乱中一部分人追随第十四世达赖出逃,随身带走大批寺藏珍贵文物,另一部分卷入叛乱的僧人在执行宗教政策中被遣送回家。据不完全统计,1958年西藏总人口120万,其中僧尼11.4103万人,占总人口的9.5%,1960年总人口增加到126.98万人,僧尼人数降到18104人。   叛乱迫使中央不得不提前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宗教制度的改革作为民主改革的一部分,要求继续坚持信仰自由,保护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彻底废除寺庙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制度,保护宗教文物古迹。民主改革后,保留寺庙553座,①留寺僧尼七千多人。由于改革中有些方面矫枉过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时身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第十世班禅大师到藏区视察,发现在平叛和执行宗教政策方面的严重失误,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西藏的一些"左"的做法,更使他失望,先后上书"西藏工委"和中央要求予以解决和纠正,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叛乱造成的创伤尚未彻底医治,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在极左思想干扰下,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彻底摧残,不少宗教爱国人士受到迫害。民主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寺庙被当作"四旧"和封建迷信活动场所受到严重破坏,寺藏文物被盗走,佛教经书被焚烧,寺院财物被查抄。经过这次浩劫,保存完好的寺院很少,留寺僧尼不到1000人,比民主改革前减少了约95%,占当时西藏总人口的0.05%。1976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172.40万人,政府批准开放的寺庙8座,留寺僧尼八百多人,占当年总人口的0.046%。对宗教来说,这是历史造成的悲剧,也是那个特殊时代宗教政策的严重失误,是遍及全国的灾难,没有必要找谁来承担责任,也没有必要回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修复了一批被毁的寺院,以政府拨款为主、群众捐助为辅开展的修复寺院活动在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达到高潮,上千座寺院陆续开放,使西藏佛教自和平解放以来出现了第一次兴旺局面。但是,部分地区不经批准乱建寺庙,僧尼数量激增,出现了宗教狂热。据统计,1986年全区批准开放寺庙234座,僧尼6499人,占当年总人口202.49万人的0.32%。1990年,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激增到1353座(个),僧尼四万多人,占当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218万的1.94%。1993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寺庙三百多座,僧尼基本保持1990年的人数。1994年寺庙又增加一百多座,僧尼人数在1990年四万多人的基础上增加五百余人。1996年,全区寺院总数达到1787座,基本上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就宗派情况说,50年来格鲁派在几大宗派中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寺院多,僧人多,分布地区广。在拉萨地区以哲蚌、色拉、甘丹、热振等几大寺院为主。在日喀则和昌都地区也拥有一定势力,如扎什伦布寺和强巴林寺,住寺僧人多,管理制度健全,以寺养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噶举派势力仅次于格鲁派,其主要寺院集中在拉萨和昌都地区,拉萨地区以楚布寺和止贡寺为代表,昌都地区有噶玛寺、类乌齐寺等,以小而多为其特点。萨迦派寺院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和山南地区,除了萨迦寺,其余寺院规模都非常小。   宁玛派形成较早,寺院规模普遍较小,最大的要数山南的敏珠林寺和多吉扎寺。这两座寺院的建设曾得到格鲁派的支持,50~60年代虽然遭到破坏,但毁坏程度轻于其他寺院。在西藏的其他地区,宁玛派寺院也比较多,但大多只有一座殿堂、几间僧舍和几个僧人。   据1932年调查,在寺僧人500人以上的大型寺庙中,格鲁派占19座,噶举派占3座,萨迦派占1座。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寺院中,格鲁派占21座,噶举派占9座,宁玛派占3座。这种排列次序以后基本上没有改变。   从寺院分布地区看,历史上昌都是宗教比较兴盛的地区,寺院多,僧尼多,活佛也多。20世纪50年代,佛、苯寺院共有576座,僧尼36546人,像强巴林、锡瓦拉、嘉拉、贡都、热贡、孜巴、央贡等寺院的住寺僧人都超过500人,人数最多的达到4000人。同全区其他地区比较,1959年叛乱和十年浩劫中,昌都地区寺庙受破坏程度相对较轻。据调查统计,1990年共有寺庙和宗教活动点491座(个),僧尼26700多人;1993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略有减少;1994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包括短期住寺僧尼和社会流动僧尼。1991年,在昌都地区全部寺庙中,苯教寺庙就有55座,其中丁青31座,左贡9座,江达6座,洛隆5座,八宿3座,昌都1座。后来增加到94座,是西藏苯教寺院最多的地区。昌都地区的情况表明,寺院和僧尼人数基本成正比。   拉萨和山南历来是西藏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地区。历史上大型寺院多集中在这里,如吐蕃时期修建的桑耶寺、昌珠寺、大小昭寺和后弘期建的楚布寺、止贡寺、丹萨梯寺、热振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泽当寺等,教派分布相对均衡。由于这两个地区的僧人对政治和俗事表现出浓厚兴趣,14世纪以后教派争执多在这里发生。在历次劫难中,这两个地区的寺院遭受破坏的程度最为严重,损失相当惨重。   山南是雅隆文化的发源地,曾是雅隆部落和帕竹地方政权的活动中心,也是早期西藏佛教活动中心。随着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拉萨地区逐渐取代了山南文化中心的地位,佛教文化也随之北迁,导致山南地区佛教发展相对滞后于拉萨。民主改革前山南地区有寺院582座,僧尼13500人。其中桑耶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昌珠寺、泽当寺、丹萨梯寺等规模宏伟。"文革"期间,这里的寺院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据调查,近年山南地区寺院(包括宗教活动点)有近300座(个),僧尼达到两千多人,其中由政府批准开放的250多座(个),分别属于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萨迦派及珀东学派,数量上格鲁派占首位,宁玛派和萨迦派居第二,噶举派寺院相对较少。   拉萨从7世纪开始是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相对稠密,经济基础好。辖区内有大小昭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楚布寺、热振寺、止贡寺等。近年来,偏远地区的贫困农牧民子女纷纷前来,选择其中适当寺院作为生活的依托。因此,导致拉萨地区寺院和僧尼人数急剧增加。1990年拉萨地区寺庙共有115座,僧尼人数4300多;1994年,寺院增加到248座,僧尼达到9100多人。现在基本上趋于平稳。   那曲地区是西藏的纯牧业区,地广人稀,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历史上这一地区寺庙较少,主要分布在申扎、班戈、聂荣、比如、巴青等,与昌都接壤的几个县苯教寺院较多,因此宗教信仰上有它自己的特点。1932年住寺僧人超过500人的苯教寺院有好几座。佛教寺院如夏贡卓泽德吉林、夏绒贡噶丹达结林、邬多塔尔林斗结林、拔绒寺、仲俄寺、达那寺、达仁寺、赞贡寺、年波穷仓扎西欧贝寺、索仇推散绛曲林、三木旦沃萨林、南木涅寺等颇具规模,影响较大。近年调查,那曲地区宗教发展异常迅速,僧尼人数已占全地区总人口的2%以下,处于继昌都、拉萨之后的第三位。从教派说,苯教寺院最多,其次是格鲁派寺院。   日喀则地区曾是萨迦派的活动中心,15世纪随着格鲁派的兴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17世纪,格鲁派取得领导权后,迫使这一地区的其他宗派改宗,一批原属噶举派和觉囊派的寺院改宗格鲁派,最终形成了以扎什伦布寺为中心的格鲁派势力集团。《萨迦县文物志》记载,1959年萨迦县共有寺庙67座,其中萨迦派寺庙25座,格鲁派寺庙11座,宁玛派寺庙22座,噶举派寺庙4座。在全部67座寺庙中,尼姑寺占95%以上。僧尼在百人以上的寺庙3座,50人到100人的寺庙3座。像南木林、拉孜、昂仁、定日、吉隆、白朗、江孜等县有为数不少的寺院,而且都颇具规模。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地区的寺院破坏惨重,许多寺院成为残垣断壁,被夷为平地或成为废虚。像宏伟的萨迦寺,"檀香当火棍,锦缎为抹布",文物流失,经书被焚,北寺被夷为平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拨款,群众捐助修复了部分被毁寺庙,遗撼的是萨迦北寺再也难显过去的风彩。目前,日喀则地区僧尼人数基本控制在全地区总人口的1%以下。以历史上佛教相对发达的南木林县为例,现有宗教活动场所29个,僧尼六百多人。其中多数寺庙开展以寺养寺活动,迄1993年底全县寺院经济收入20多万元,扣除其他开支,纯收入6万多元。   从调查中发现,日喀则地区绝大多数寺院没有僧人或僧人很少,而且被称为色吉贡巴的寺院在逐年增加,这种寺院一般没有僧人,所谓的僧人也就是居家者,遇到宗教节日或重大活动时到寺院念经,平常不在寺院。   林芝和阿里是全区宗教发展相对缓慢的两个地区,寺庙稀少,僧尼人数不到全地区总人口的1%。特别是阿里地区,曾为象雄文化的发源地,古格王朝的政治中心,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寺庙和僧尼人数一直处于全自治区最低水平。中世纪以后这里长期动荡不宁,经济十分落后,原来的寺院有些毁于战乱,有些因无法维持生活而倒闭。后来又遭受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保存完整的寺庙没有几座。恢复宗教政策后,虽然由政府投资修复了部分寺庙,但规模都非常小,内部设施较简陋。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总结出这样几点:      第一,近代以来,由于西藏社会政治混乱,经济落后,上层僧侣奉行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的政治态度,抵制新文化的传播,以封闭而保护宗教,反对宗教改革。当宗教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时,他们积极需求社会来适应佛教,而自己不主动去适应社会。结果西方势力趁虚而入,导致西藏佛教日益衰落。50年代的武装叛乱和尔后的十年浩劫,使寺庙遭到严重破坏,加上政策上的失误,致使本来就不景气的西藏佛教受损惨重,失去往日的活力,处于发展低谷。   第二,80年代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恢复和实施,被毁寺院逐渐得到修复,僧尼人数逐年增加,由于地区差异,宗教发展从东到西(即从昌都到阿里)呈现出由热到弱的发展态势。恢复最快的昌都和那曲两个地区僧人超编。拉萨、山南、日喀则地区发展相对平稳;阿里和林芝地区的发展速度则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僧尼人数尚未达到定编数额。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中的原因我们另外撰文做专门探讨。   第三,从年龄结构分析,年轻僧尼所占比重较大。在规模较大的寺院,年轻僧尼占总数的50%至60%以上,小寺院中年轻僧人所占比重为89%左右。这一部分人中多数是恢复宗教政策后进寺为增的,他们思想活跃,接受新文化、新思想的能力相对较强。其中的少部分人身在寺院,心系红尘,徘徊在神殿和世俗之间,一旦条件好转,时机成熟,他们极有可能弃寺还俗,重新回到世俗社会。信教群众中,年长者占绝大多数,年轻人信教多受长辈影响,或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表现出很大的盲从性。   第四,入寺僧人绝大多数来自贫困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相比之下城镇人为僧者明显减少。诚心求知的僧人少,多数僧人视寺院为避难所。   第五,由于寺院各种制度尚在建设当中,诸多关系还未理顺,僧尼培养存在不少问题。僧人普遍缺乏求取知识的强烈意识,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少数僧人将自己作为"特殊"阶级,无视国家法律,做损害人民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事。   第六,90年代中后期,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交通环境的改观,商品意识的增强,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宗教信仰观念发生了变化,佛事活动明显减少,宗教开支减少,更多地转向注重实际,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宗教狂热而开始趋向平稳,宗教信仰与生产、生活的矛盾逐渐得到解决。   二   藏传佛教作为宗教的一部分,既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同时也是藏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当它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时,"在与社会法律、法规相容的条件下",②它的积极作用就会不断凸显出来。否则,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甚至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宗教发展的历程表明,任何一种宗教在其传播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种改变不是歪曲基本教义,而是改变旧的、已经过时了的制度、观念,以便更好地保存原来的精髓,顺应时代潮流而健康持续地发展。藏传佛教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9世纪朗达玛灭佛不仅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利斗争和政教矛盾,而且说明佛教发展违背了吐蕃社会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发展水平。阿底峡和宗喀巴有感于西藏佛教当时的种种弊端,致力于佛法的改革和整顿、振兴,强调戒律的严肃性,调整了显密关系,建立了僧伽制度,寻求到了一种能够适应时代、顺应经济发展水平、契合众生机缘的佛教。正因为有了宗喀巴的宗教整顿,培育了大批佛学研究人才,藏传佛教才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近代以后,藏传佛教每况愈下。50~60年代,藏传佛教遭受两次灾难性破坏后,仍然没有唤醒和改变僧人的思想价值观。他们坚持印度佛教的文献传统,遵循高僧的遗训,以宗教、道德、宗教职责为基础安排生活中的每件大小事情,缺乏一种创新意识。可以说这种维护传统的守旧思想在已过去的20世纪的藏传佛教界占据主流,严重阻碍了藏传佛教的发展和改革。回顾50年来的西藏佛教,存在着许多需要很好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一,忽视僧伽教育,使僧人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僧团建设。僧伽教育是佛教的立世之本,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僧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僧伽教育。同样,高素质、高质量的僧伽队伍是推动佛教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西藏佛教得以传播和发展的最终载体。然而,西藏佛教近50年的僧伽教育令人担忧。以寺院来说,现代教育方式尚未完全建立之前,传统的教育方式渐被遗弃,作为个体的僧人对于高深的佛教典籍似乎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态度,口中念诵的只是最普通最一般的仪轨经、超度经、平安经等。尽管每个寺院都在试图努力改变教育落后的现状,而由于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管理制度,缺乏比较合理的教学大纲和高水平的师资,使其成效甚微。客观地说,能够精研佛教义理和修得成就的名僧不多,能够潜心研究著述,在理论上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高僧更属凤毛麟角。现在为数不少的僧人懒得去翻阅佛典,对于佛经缺乏全面和完整的理解,能熟诵经典而不识字的文盲僧为数不少。   第二,宗教信仰迷信化。宗教与迷信有本质上的区别,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它有一定的社会历史作用。迷信则是一种盲目的信仰或崇拜,本质上是反社会,反文化的。西藏从古代起就把"习惯"看成如同天命一般重要,可以说"习惯"支配着一切。一部分人对宗教(包括西藏佛教)只是个感觉和习惯,把凡是宗教的东西都视作神秘物,将高僧的讲话当作金科玉律,治疗百病的良药,由缺乏理性分析而盲目地加以信仰崇拜。在佛教思想中掺杂进许多迷信成分,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年轻一代的思想和行为。久而久之,宗教文化变成了欺骗群众的迷信,其"负面调节功能通过量的积累完全可以达到危险的边界,即干扰社会稳定、取代正面的意识形态体系"。③虽然西藏佛教信仰迷信化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文化背景,但也不能忽视僧侣们的导向作用。   第三,观念陈旧,思想保守,难以有所发展和创新。在传统的价值观未改变,新的价值观尚未形成之前,僧伽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完全以传统佛教思想为依托,有意把自己作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一个"特殊"阶级,要求社会按照佛教的意愿去改变,而不主动去适应社会。传统的思想观念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猜疑心,不仅阻碍了西藏佛教的自身发展和改革,也阻止学者们去接触和研究佛法,始终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民族文化,只有"积极、主动、开放地吸收别的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现代文化","不断地、认真地学习、消化、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才能发展创造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性水平。"④封闭、守旧、保守不但没有出路,且将会丧失民族文化的独立性。   宗教也不例外,在传播过程中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持其精华和独立性,发展也有活力。在西方近代历史中,一些国家的迅速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与宗教改革的关系,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思想观念的改变更新不无关系。例如,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因宗教改革而改信了新教的国家,在很短时间内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那些原本强大的抵制宗教改革的国家在近代却日益没落下去。⑤西藏从近代开始形成的封闭、守旧意识,极力抵制新文化的传播和宗教改革,结果使社会越来越贫穷落后,西藏佛教也日益衰退。遗撼的是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普遍存在于僧伽队伍中。   第四,宗教信仰的政治化趋向明显。恢复和落实宗教政策以来,长期与民族感情揉成一团的宗教感情"反弹",一段时间内宗教达到狂热。在一些地区或在一部分人中重新造成强烈的宗教氛围。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不守戒律,不习经文,败坏道风,结党营私,追逐名利,违法乱纪,把宗教作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工具,争取生活利益和社会地位的手段。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宗教干预行政、司法等,动辄以歧视民族、镇压宗教、剥夺信仰相诬,给分裂主义分子提供口实,提供策划闹事的基地。   第五,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处理事情不当。管理人员包括寺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宗教主管部门人员。就"寺管会"来说,只求眼前安宁,缺乏长远考虑,现有的各种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少数"寺管会"成员自身佛学知识浅薄,整体素质差,难以服众。宗教管理部门人员缺乏佛教基本知识,在工作当中除了宣传政策,在思想上很难与僧人和信教群众沟通。因此,在处理问题时,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一些细小的问题扩大化。例如,把一些已经成为民俗文化的因素当作重大宗教问题进行盲目处理,结果导致不良后果,既伤害了广大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感情,也影响了以后的工作。   人类已进入21世纪,新的世纪给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各种宗教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西藏佛教将以怎样的面貌迎接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藏佛教自身的建设。这就要求西藏佛教广大僧尼清醒地认识到保守、僵化、教条是西藏佛教生存与发展的痫疾;解放思想,高瞻远瞩,兼容并蓄,培养高素质的僧伽人才是持续发展的保障。怎样建设高素质的僧团,关键是改进思想观念,加强僧伽教育。做好僧伽教育,首先要继承和发扬西藏佛教的优良传统,因地制宜,严格管理制度,健全教育制度,设置合理的课程,规定教学内容。既要求学僧精通佛教教义,融通戒、定、慧三学,还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开展学术研究,树立法制观念,把自己培养成德、智全面发展的爱国爱教的僧才,顺应时代潮流。   宗教管理部门除了政策上引导,必须加强与僧人的交流,沟通思想,配合"寺管会"完善管理制度。既要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尽量避免以行政命令处理问题,或对正当的宗教活动模加干涉,以免引发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抵触情绪。作为管理人员自身必须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西藏佛教的基本思想,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附识:文中所用寺庙、僧尼数据来自近几年的实地调查和西藏自治区统战部的调查报告) 注释:    ①553座寺庙,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实际超过这个数。    ②徐荪铭:《从中国佛教的实际论宗教的本质》,载《佛学研究》第8期,第8页。    ③何云:《中国迷信文化批判》,载《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1期。    ④张立文:《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形成和演变》,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⑤赵林:《西方宗教文化》,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许德存,藏族,现任西藏民族学院民族学系副教授。  
  16. 郑传寅:节日民俗与古代戏曲文化的传播
    戏剧 2009/09/08 | 阅读: 1613 | 评论: 1
    在我国古人的心目中,节日是不同寻常的日子,它可以支配平时的岁月。人在节日的言行必须格外谨慎小心,因此,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节日禁忌。趋吉避凶的心理渗入审美观念,不只是制约着戏曲创作,也左右着戏曲批评。
  17. 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
    法律 2009/09/09 | 阅读: 2500 | 评论: 1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宣科案的判决粗疏、乏味,毫无新意。面对那些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法律难题,法官们既没有表现出洞察细微的敏锐,也没有丝毫的创造性。更糟糕的是,即使在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框架内衡量,他们的判断也显得武断、缺乏说服力。尽管如此,本文的讨论还是要围绕着宣科案的判决进行。这是因为,宣科案的判决提供了某一类名誉权诉讼的样本,透过这个样本,我们可以步步深入,去讨论名誉权诉讼所涉及的深层法律问题。
  18. 杨善华: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家庭三十年——一个社会学的视角
    社会 2010/03/30 | 阅读: 1299 | 评论: 1
    面对改革开放30 年, 我国农村家庭制度都发生了哪些变迁? 为了阐释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对农村家庭变迁的不同阶段进行了划分,同时又结合各阶段的不同特点进行了分析。我们的结论是中国农村家庭30 年的变迁主要因素有二:一是非农化;二是政府与农民的合力作用。
  19. 陈云:进口工作中利用商品交易所的问题
    经济 2009/09/09 | 阅读: 1202 | 评论: 1
    我们这次利用交易所,不是为了做投机买卖,不是为了赚二百四十万英镑,今后也不做投机买卖。这次利用交易所是一种迂回的保护性措施,是为了使我们不吃亏或少吃亏。
  20. 李锐:傅山们的羞耻心
    书评 艺术 2009/09/12 | 阅读: 1929 | 评论: 1
    当年,傅山掷地有声的新书法宣言:“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足以回临池既倒之狂澜矣。”如今早已变成了人人皆知的口头禅,可很少有人知道,这简洁有力直逼人心的四宁四毋,是从什么样的精神困境中一点一滴地煎熬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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