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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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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若、宝卫:新发现罗振玉《读贞卜文字札记》手稿述略
    历史 2011/03/23 | 阅读: 1213
    最近,我们在整理旅顺博物馆藏罗振玉手稿时,发现了一部罗振玉写于1913年的《读贞卜文字札记》手稿,我们初步认为该《札记》正是《考释》一书写作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对书中要写的重要内容的简要提示。
  2. 徐杰、方迎定:百度换新衣--凤巢取代竞价排名前景不明
    科技 2009/11/11 | 阅读: 1213
    再有三个星期,搜索巨头百度到底是“从良”还是“换马甲”将最终揭晓。2009年12月1日起,“凤巢”将作为百度唯一的搜索推广产品,全面管理搜索推广的所有推广位置。这就意味着,曾因央视曝光而引发各方质疑的竞价排名系统最起码将从“形式上”退出历史舞台。百度搜索引擎的公正性曾遭广泛质疑。至今,百度的用户仍无法明确辨析搜索结果是否来自付费广告主,甚至于一不小心,他们会因百度上的假广告而上当受骗。这一次,百度似乎拿出了“从良”的决心与勇气。百度员工称,“凤巢”启用后,百度的搜索页面将出现明显变化,早先备受诟病的广告和搜索结果不分的状况有可能不复存在。不过,按照百度部分营销员工的说法,这种改变只是对竞价排名的升级,形式大过内容。“竞价”末路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百度再次站到了被告席上。此案缘起深圳律师黄维领怀疑百度“竞价排名”的点击量有“水分”、涉嫌欺诈。在要求百度提供具体消费明细被拒后提起了诉讼。该案从去年8月份开始到现在已历时一年多。当日的庭审从下午一点半一直持续到5点半。按照百度的要求,法院没有公开审理,但没有说明 “不公开审理”的原因。黄维领表示,从2005年9月起他购买了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服务。到了2007年,其发现尽管消费金额越来越高,但广告效果却直线下降。感觉有些蹊跷的黄维领于是购买了一套“防恶意点击软件”,其统计结果让黄维领大吃一惊。黄维领称,以2008年6月23日为例,百度的消费记录显示“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了14次,但是“防恶意点击软件”显示根本没有“深圳市律师”一词被点击的记录。“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既然百度说没有点击欺诈,那就拿出数据来。”黄维领称。尽管庭审长达4个小时,但百度的代理律师却一直以“第三方统计软件无效,相关统计必须以百度为准”,“点击详情涉及百度机密无法公布”为由,不肯透露黄维领所设关键字的具体消费细节。由于黄维领不同意调解,主审法官表示,将研究案情后进行判决。这并不是百度第一次被告上法庭。这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2009年4月,河北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状告“百度垄断案”。这家公司称,从2008年4月份开始,公司降低在百度的竞价排名价格,没过多长时间,就遭到百度的处罚,使公司开办的网站在2008年7月10日的日访问量骤减。查询谷歌和百度对公司网站的收录情况,结果显示谷歌收录其网站6690页,而百度收录其网站仅有4页。这一系列官司的根源直指百度赖以发家致富的“竞价排名”。竞价排名是百度最重要的产品,在“凤巢”之前,几乎是其收入的全部,百度也正是依靠竞价排名才得以上市。百度推崇的竞价排名,是以“人为干预”提升关键词关联网站排名为目的的商业推广手段,出价越高,搜索排名越靠前。这样的业务模式让百度迅速壮大。只是这种模式问题重重。去年年底,中央电视台连续报道百度的竞价排名黑幕,百度竞价排名被指为“勒索营销”,并引发了公众对其信息公平性与商业道德的质疑。而此间,全国各地起诉百度“人工干涉搜索结果”、“点击欺诈”的官司源源不断。不得已,百度紧急推出“凤巢”系统,并于今年4月开始试用。“凤巢”出山“凤巢”将全面启用的消息始于10月27日。当日上午,百度召开2009财年第三季度财报电话会议。电话一端是百度的核心高管团队,包括CEO李彦宏、CFO李昕?、COO叶朋以及商业运营副总裁沈皓瑜等,而电话的另一端则是华尔街的分析师们。会议上,在被问及为何突然决定全面推出“凤巢”时,沈皓瑜表示,一是六个月前推出的“凤巢”,关键的商业化措施按照计划进行,采用凤巢的用户在不断增多,CPC(每次点击成本)也在稳步增长;二是同时运行两个系统对百度的客户和团队都造成了压力,一旦全面切换到凤巢,就可以集中资源,也有助于算法系统的更快改进。不过,当JP摩根分析师韦迪问到凤巢的广告会显示在页面什么位置时,沈皓瑜只是笼统地表示凤巢广告将接管百度搜索结果页的所有广告。对于如此核心的问题,百度内部人士说,大致方向已经确定,左侧的第一页会显示竞价排名的前三名,右侧是按竞价排名的前1至10名,进行轮显。这种说法也得到了百度营销部门的确认。稍有不同的是,百度武汉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凤巢”系统启用后,大部分推广位置都将放到页面的右侧,左边同样有广告,但具体展现机制没有明确。在百度内部,“凤巢”并不是一个通行的名字。百度石家庄分公司一工作人员称,即将启用的系统名字并不叫“凤巢”,而是百度搜索推广专业版,此前应用多年的竞价排名系统,百度称为搜索推广经典版。百度北京分公司一员工还表示,相比竞价排名,“凤巢”为企业客户提供了更多可管理的推广位置、更多可推广关键词的选择空间,另外还可以提供更为详尽的统计报告和相关数据报告。易观国际分析师李智表示,改版后的百度“凤巢”,把广告搜索结果和自然搜索结果做了区分,其功能类似于谷歌的ADWords,后者已在国内运营多年。而一直以来,谷歌坚持将其放在右侧以示区别,并将广告数量限制在三条链接以内,全部用阴影标注,并加上“赞助商链接”的标志。路在何方宣布凤巢全面启用当天,百度第三季度财报随即出炉。季报显示:净利润同比大增41.7%,但华尔街却用股价告诉百度,他们并不买账。百度纳斯达克股价由每股433美元左右,一日跌至每股371美元左右。百度竞价排名系统持续八年畅销,自百度上市以来,营收更是创下了持续13个季度翻番,而这种模式一旦改变,百度的业绩将变得不确定。即使在百度内部,也意识到了系统切换将会带来一定的阵痛。沈皓瑜表示,由于切换凤巢,与三季度相比,四季度的营收会被拉低约10%。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在百度大张旗鼓地更换系统之际质疑之声不断:凤巢被认为并未解决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虚假点击等一系列问题。李智也表示,本质上,凤巢和竞价排名没有区别,其商业模式还是点击产生付费,不管是用什么广告系统,都会依然存在点击欺诈、垄断等问题。这种说法得到了百度营销部门的佐证。百度北京分公司一业务员告诉记者,凤巢是竞价的升级,是为了照顾网民的搜索体验,在表面上将显示的位置改变而已。百度石家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还诉记者:石家庄这边开户是5600元,点击一次多少钱依搜索词价位不同不一样。例如,美容这个关键词,全国第一名价格是“玫瑰专业美容”,价格是47.84元。而“石家庄美容”,目前这个关键词没有人买,最低价0.66元。“广告内容你可以自己写,用Photoshop做假证明的话也不会有人查,现在一些医院都做假证的,我们可以帮着做的。”该工作人员更是称。到目前为止,对于以“医院”这样的关键词在百度上进行搜索,获得的结果依然不脱 “人流”、“妇科”“男科”等等专科医院。另外,随着百度广告位置“谷歌化”的右移,原先的优势是否能延续一切还未知。就连沈皓瑜也坦承,结果页右侧栏广告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仍比较小,而且这种情形将持续一段时间。
  3. 慕唯仁:中国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与弱国联盟
    书评 2011/03/06 | 阅读: 1213
    苏东事变以后,“民族主义”一跃而升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假想对手,由此,许多西方学者开始注意所谓“民族主义”问题,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中的民族主义问题,对其的批判也随之而展开。这些学者大多认为,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者”们没有摆脱掉本国文化传统的影响和束缚,民族主义的误区,导致了他们对人权、个人自由等西方自由主义原则的背离。瑞贝卡·卡尔(Rebecca Karl )所著《把世界放在舞台上(Staging the World)》一书,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却与西方学术界的主流看法有所不同,因而别具意义。书中主张,对于受压迫国家中所产生的民族主义运动,应该将之理解为对国际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关系的一种对抗,而不应把它视为一种前现代模式的遗产。具体到中国,卡尔以为,在中国出现的民族主义思潮,与西方语境中的那一民族主义是有很大区别的。她不是把中国的民族主义仅仅看作为一种由西方输入到中国的话语,而是将晚清时期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视作一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挑战。二十世纪初,王笑侬曾经以波兰所面临的国际危机为题材,撰写京剧《瓜种兰因》,卡尔便以此事为引子,点出了她赋予此书的主题“把世界放在舞台上”——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研究中国民族主义的诸方面,分析中国知识分子何以会对全球资本主义边缘地区的民族主义进行支持,并且详细探讨与其相关的理论问题。对于当时世界政治中的诸种现象,如对夏威夷、菲律宾的处境,对晚清时期的亚洲主义主张,以及对土耳其改良派与革命派之间的矛盾等诸多问题,晚清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有着自己的态度和设想,对此,本书也加以涉及。 而讨论所围绕展开的一个核心,即为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该书的导论里,卡尔即提出,她立意从历史和理论两方面着手,以展开对中国的民族主义的分析。 从历史方面,她大量阅读了一八九五至一九一一年间中国的报刊杂志上登载的文章。 这些文章均与晚清时期的国际政治有着密切呼应, 其视点也是在世界现代性进程中形成的,长期以来却为人们所忽视和淡忘。 最为这些文章作者们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国际的不平等空间,换句话说, 也就是帝国化和殖民化的空间,而这正是现代世界最突出的一个现象。 在理论分析方面,卡尔认为需要避免两种主流的研究方法:一种是把中国的民族主义和现代性置于流行的欧洲范畴之中;另一种是用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空间观来概括中国的民族主义,并且用一个抽象的、本质化的“中国文化”概念来解释中国历来的政治问题。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美国汉学界一直就在此两者之间彷徨不定,为了避免这一流弊,卡尔主张,要把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区分开来。她提出,在讨论中国的民族主义和现代性问题时,有一点不应被忽略:那一时代中国在世界资本主义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乃是所有这些思考之展开的大背景。必须注意到,全球资本主义世界不是一个公平的游戏场所,而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系统。所以,她说,中国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意识是在面临一种不平等的世界政治进程之中形成的。 因此,自然地,对于其他处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边缘的地区的反殖民运动,晚清的民族主义者会加以关注和支持。从这样的理论架构出发,卡尔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有关民族主义的名著《想像的共同体》进行了批评。 安氏认为,民族主义的形成,是依随于传统社会的瓦解和一种同质性的空洞的时间观的出现。在他看来,在传统社会里,时间与人的具体活动有密切关系,因而没有产生现代社会所拥有的那种抽象时间观。只有在拥有了这种抽象的时间观以后,人们才可以想像一个主体在时间中存在和活动。在这样的观念之下,时间是独立于任何具体内容之外的。照安氏的说法,民族国家的观念恰恰是把这样一种空洞的时间观与现代国家形式熔铸为一体,这就是说,民族国家成了公民共同想像的存在于时间中的主体。卡尔大概也同意,新生于现代社会的这一抽象的时间观,与同样是新生的、但更抽象的共同体(即民族国家)是不可分的。不过,她强调,人们想像中的这种新的共同体,其疆域或范围并不一定局限在国家的体制之内。卡尔认为,民族主义的形成与国家的形成是两个不同的过程,而民族主义者并不一定会追求国家权力;因此,学者们也不应把民族主义与国家相混同。她以中国为例,来解释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区别,声称,晚清的民族主义所追求的,乃是所有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因此其概念的范畴已经突破了关于中国的“国家”观念的局限。进一步地,从晚清政治思想当中,卡尔区分出了两种不同的民族主义: “国家的民族主义”和“民族的民族主义”。 按卡尔的说法,第一种民族主义观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取得或者巩固国家的政权。 她举梁启超为国家民族主义的代表人物, 并认为他的《新民说》很能体现这一观点。梁启超的国家概念是针对全球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关系而提出的,希望通过国家对政体和经济的控制来提高中国在世界体系之中的地位。 不过,卡尔认为,梁启超的这种想法最终是使得社会隶属于国家。与之形成对照的是, 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这一派的知识分子, 例如晚清的革命派,则强调跨国联盟的必要性。 卡尔由此得出结论,后者的民族主义观是突破了国家范畴的,而其代表人物,就是辛亥革命时期的章太炎。她在书中举了很多例子以做说明,清末在日本所形成的亚洲和亲会便是其中一例。她认为,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的重要特点,通过亚洲和亲会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为它的成员和组织者来自不同的国家,而他们共同地试图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联盟。亚洲和亲会是由中国与印度的几位学者在日本留学或流亡期间一起组成的,该会约章的第二段,可以让人领会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的一些特点:曩者,天山三十六国,自遭突厥、回鹘之乱,种类歼亡。 异日支那,印度,越南,缅甸,菲律宾辈,宁知不为三十六国继也。 仆等鉴是则建亚洲和亲会,以反对帝国主义而自保其邦族。 他日攘斥异种,森然自举,东南群辅,势若束芦,集庶姓之宗盟,修阔绝之旧好,用振婆罗门,乔答摩,孔、老诸教,务为慈悲恻怛,以排摈西方旃陀罗之伪道德。 令阿黎耶之称,不夺于皙种,无分别之学,不屈有形。 凡我肺腑,种类繁多,既未尽集,先以印度、支那二国组织成会。 亦谓东土旧邦,二国为大,幸得独立,则足以亚洲屏蔽。 十数邻土,因是得无受陵暴,故建立莫先焉。 一切亚洲民族,有抱独立主义者,愿步玉趾,共结誓盟,则馨香祷祝以迎之也。(《章太炎选集》,429页)卡尔认为,上述文字说明,东方国家的一些人士根据他们被压迫的共同经验,建立了一个独立于国家的世界性组织(《把世界放在舞台上》, 171页) 。这里卡尔涉及到最近两年常被讨论的一个话题,即亚洲的概念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 卡尔的观念与韩国学者白永瑞的观点有一些共同之处,都赞成一种脱离民族国家而存在的联盟。 她之所以觉得,一种以民族为基点的民族主义比以国家为基点的民族主义优越,就是因为前者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畴。这里引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所谓的“民族的民族主义”,亦即晚清的亚洲论述,是否真的突破了民族国家的体制? 从思想史的角度,我们要问,《亚洲和亲会约章》的作者是否确实对民族国家加以否定?从上面所引“约章”中的文字,我们确实可以看到许多超越民族国家的概念, 譬如,作者提到“用振婆罗门,乔答摩(佛教),孔、老诸教,务为慈悲恻怛,以排摈西方旃陀罗之伪道德”。在此,“约章”的作者似乎是把世界分成西方和东方两部分,而不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要利用印度和中国的古老文明和传统来救世(此处用了佛教词汇“恻怛”), 反过来,西方文明被看成 “旃陀罗(梵文‘恶人’的音译)之伪道德”。不过,“用振”中印之文明的目的,以及整个《亚洲和亲会约章》的旨趣,还是在于“自保其邦族”。我认为,在这里“邦族”同时包括了民族和国家两个概念。 并且,这段文字一开头就把支那、印度等国比喻成天山三十六国,即秦汉时期在天山南北许多不同民族建立的政权,所以我们并不能说,亚洲和亲会设想了一个完全独立于国家的共同体。一方面,卡尔指出,《亚洲和亲会约章》的内容显示,晚清知识分子之所以能够把亚洲看成一个同一的地域,就是因为亚洲的各个国家都同样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 换句话说,虽然亚洲各国的文化彼此不同,但可以倡导建立联盟,其必要条件是它们均有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共同经验。 但是,另一方面,卡尔又认为这样一种亚洲观是独立于国家概念之外的。这两方面的看法都有局限性。 首先,在“约章”作者的历史叙述中,虽然亚洲国家的文化各不相同,但这些文化有一些重要的共同点,譬如:“侵略之事既少,惟被服仁义者尊焉。” 即仁义与互相尊重, 是他们之所以能维持各自不同文化的一个原因。在“约章”的语境中,很明显地,此一特点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伪道德”形成了对立。其次,让我们来具体看一看章太炎的思想。在撰写(或参与设计)《亚洲和亲会约章》的同一时期,章太炎发表了许多关于民族与国家的文章,在这些文章里,他把国家和民族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譬如在《五无论》里,章太炎从宇宙观的角度探讨国家与民族的局限性。“夫于恒沙世界之中而有地球,无过太仓之有稊米。今于其间分割疆域,葆为己有,而命之曰国家;复其间建设机关,区分等级,而命之曰政府。则蛮氏、触氏之争,不足喻也。其守本狭隘,惟相应之狭隘之民族主义而力之。”(《革故鼎新的哲理:章太炎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一九九四年,254页。本书下简称《文选》) 从宇宙的角度来看,地球本身极小,而在这里面又分出国家和政府,似乎是没有意义的行为。正是由于这种狭隘的区分方式,造成了许多毫无意义的战争,如庄子所说的“蛮氏”与“触氏”之争。章氏把这样一种狭隘的观念和行为称为狭隘之民族主义。此种民族主义当然没有超越出国家的范畴,但是,章氏认为,民族主义还是与纯粹的国家主义不一样。 “民族主义随感情而有,国家主义非随感情而有。”(《文选》,254页) 但是,国家却恰恰需要情感的支持,也因此,民族主义成为国家得以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不过,同时,章氏也认为,民族主义其实是可以超越国家的范畴的,这是因为情感所投射的政治目标可以更为广泛:是故随顺边,既执著国家矣,则亦不得不执著民族主义。然而其有广大者。吾曹所执,非封于汉族而已。其他之弱民族,有被征服于他之强民族,而盗窃其政柄,奴虏其人民者,勾有余力,必当一匡而恢复之。呜呼!印度、缅甸灭于英,越南灭于法,辩慧慈良种,埽地尽矣!故吾族也,则当返; 非吾族也,孰有圣哲旧邦而忍使其遗民陷为台隶? 欲圆满民族主义者,则当推我赤心救彼同病,令得完全独立之地。(《文选》,254—255页)这里所涉及的民族主义虽然还是与国家观念有密切关系,但它遵循着一个更为普遍的原则。这段话中有一层隐含的意思:每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体制。所以,从一个抽象的层面来看,所有的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 不过,在现实中,有的国家,即所谓西方国家或强国,实行扩张主义而剥夺亚洲国家或弱国的政治权利。 因此,章氏主张,弱国应该联合起来一起反对帝国主义。章氏就这样区分了两种民族主义,即狭隘与广大或曰圆满的民族主义。 这两种民族主义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感情寄托集中在国家这一范畴,而后者的感情寄托是超越某一单一国家的。章氏很明显地认为后者优于前者。那么,是否因此就可以认为章氏的观点与卡尔的说法相符?或者说他的观点有一点类似白永瑞的想法?换句话说,章氏在支持广大的民族主义(用卡尔的语言来说就是民族的民族主义)的过程中,是否放弃了国家主义?为了更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讨论章氏对国家的看法。章氏的国家观与其对佛教唯识论的认识有密切关系,因此不易理解,在这里只能简单地探讨其一些相关的想法。 章氏在写《五无论》的同一时期,还写了一篇专门谈国家的文章——《国家论》。 在该文中,他似乎对国家这样一种体制采取轻视的态度,声称“国家之自性是假有者”和“国家之事业是最鄙贱者”。 他批评国家的角度,不是从一个更为广泛的共同体出发,而是从一个更小的单位即个人出发。按章氏的说法,一个团体距离个人越远,它越没有自性。 “凡云自性,惟不可分析绝无变异之物有之,众相组合,即各各有其自性,非于此组合上别有自性。”(《章太炎政论选集》,中华书局一九七七年,359页) 按章氏的观点,只有不可再分析的东西才有自性。 所以,严格地说,人也没有自性,因为人可以再分成细胞。 不过,章氏认为,“以实言之,人亦伪物云尔。 然今者以人对人,彼此皆在假有,则不得以假有者斥假有者”。(《章太炎政论选集》,362页) 人是以其主观意识为基础,而在他们的视界里,人是可以作为基本单位,即有自性的原子的。从这个角度,章氏说,人是实有者而国家是假有者。但是,章氏进而指出,上面的论述,亦即国家的无自性,不应该影响人们的爱国主义意识。我认为,这里所说的爱国主义恰恰就是章氏前面所谈的狭隘民族主义。 两者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而以国家为感情投放的对象。 实际上,章氏对国家的看法与他对亚洲和亲会的看法是很相似的。 这两种超个人的组织,其意义都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 他说,国家的目的像蛤蚌的壳一样,就是为了“御外” 。所以,他支持弱国的爱国主义而反对强国的爱国意识。 “乃若支那,印度,交趾,朝鲜诸国,特以他人之剪灭蹂躏,而思还其故有者,过此外,未尝有所加害于人。 其言爱国则何反对之有? 爱国之念,强国之民不可有,弱国之民不可无。”章氏所提的“弱国”,显然就是《亚洲和亲会约章》里所说的亚洲国家。可见,章太炎认为亚洲诸国不能缺乏爱国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 章氏在这里所表达的爱国主义观中,“国”不仅是民族,而且更是一个 “以御为期”的国家。 可以认为,亚洲和亲会追寻的是几个国家的联合,而其目的是让这些国家最终获得独立,因此,这一组织的目的同时融合了国家主义和超国家的因素。简而言之,从一个比较抽象的角度来看,章太炎对国家的态度与卡尔、白永瑞等人的观点是一致的。白永瑞把民族国家/民族主义比喻成佛教所说的浮木,就是说,一旦我们过了河以后,就不必继续背负我们依赖过的那根浮木。 但章太炎的心理似乎有如孙歌所陈述的问题:“如果背上不是浮木而是那个过了河越来越重的叫做‘现代’的孩子呢。”(《主体弥散的空间》,185页) 换句话说,我们到底是否已经过了河? 章氏认为,还没有。 “人于居服,当其可弃则弃之,人于国家,当其可废则废之,其喻正同,势未可脱,则存之亦宜也。”(《章太炎政论选集》,369页) 正如卡尔所解释的, 章氏的时代所面临的“势”就是一个以资本主义为主体的世界体系。 在这一体系里,建立现代国家是一个首要的任务,因为民族国家可以起到双重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御外,另一方面可以暂时调节国内的诸多不正义现象。 不过,章氏当然也看到了国家的局限性和历史性,因而希望在未来出现“废国”时代。在这里讨论章太炎的观点,有助于对卡尔的论点进行反思。卡尔正确地指出,我们必须把中国的民族主义理解为对全球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一种对抗,并提醒我们注意晚清知识分子对其他弱国的关心和理论上的支持,这当然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卡尔对国家的理解其实并没有摆脱开当代西方学术界的主流想法,在试图解释晚清中国和当时的国家主义时,仍旧袭用西方自由主义的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模式,试图在这个理论架构之中证明,中国的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是两个不同的过程。但是,如果我们肯定这样一种观点——中国的民族主义与西方的民族主义之间所实际存在的差异,是由于他们在全球资本主义系统中所处位置的不同而导致的,那么,我们还应该更进一步地认识到,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的看法,与西方的国家主义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应该考虑到晚清的国家主义与西方的“statism” 的不同内涵。总之,考虑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时候,庄子所云“言非吹也,言者有言, 其所言者特未定也”(《齐物论》),有助于我们了解问题的复杂性。这就是说,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社会功能。所以,在语言和概念的层面,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都会影响我们清楚地看到更具体的权利关系。
  4. Janet Browne: Darwin The Younge Adventurer
    科技 2009/07/14 | 阅读: 1216
    In 2009 two important commemorative events coincide—the bicentennial of Charles Darwin’s birth, coincidentally on the same day as Abraham Lincoln’s, and the sesquicentennial of publication of Darwin’s pioneering work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Universities and natural history museums around the world are celebrating Darwin’s achievement throughout the year. Here we take a fresh look at the voyage that turned Darwin into one of science’s greatest thinkers.
  5. 王铭铭:中国——民族体还是文明体?
    思想 2008/12/03 | 阅读: 1217
    19世纪末以后,国人主张的“民族团结”,绝非简单是欧洲式“民族主义”,而是双重的,按欧洲近代“民族”概念的定义,它可谓既是“民族内部的团结”,又是“民族之间的团结”。
  6. 萨夫里:工人合作社:一个阶级分析
    经济 2012/09/18 | 阅读: 1217
    工人合作社的阶级特征是剥削还是没有剥削?终结剥削的条件是什么?
  7. 黄宗智:《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序言与导论
    法律 2009/06/19 | 阅读: 1218
    近百年来中国虽然在法律理论和条文层面上缺失主体意志,但在法律实践层面上,却一直显示了相当程度的主体性,今天可以明确并认可这种抉择,而不要陷于完全盲从西方现代主义霸权话语的心态之中。本书提倡实践历史的研究方法的目的,正是为了摆脱那种心态,是为了确立本书所涉及的法律实践所体现的传统法律的现实性以及立法精神上的主体性,由此来探寻中国自己的现代法律。序言与导论,并附目录。
  8. 任文京:陆时雍《诗镜》及其价值
    文学 2012/04/13 | 阅读: 1219
    明末学者陆时雍的《诗镜》是一部规模宏大的古代诗歌选本,分为《古诗镜》和《唐诗镜》,共计九十卷。《四库全书总目》评之曰:"采摭精审,评释详核,凡运会升降,一一可见其源流,在明末诸选之中,固不可不谓之善本矣。"《诗镜》的点校出版,为古代文学研究者利用本书提供了极大便利,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亦大有裨益。    陆时雍倡导"神韵说",并以此标准选评诗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强调自然天成,反对模拟雕琢。他推崇陶渊明和谢灵运,认为陶诗"似月到柳梢,风来水面,自然之妙,难以力与",谢诗"人巧尽后,宛若天工"。其二,倡导主情而反对主意,认为情乃神韵之基础,舍情而谈神韵,往往适得其反。其三,主张含蓄蕴藉,余韵悠长,强调诗歌表达情感不应直露,要给读者留下回味的空间。其"神韵说",是明代诗歌理论发展过程中各种观点激烈碰撞之后,由陆时雍综合各家优长而提出的一种新的诗学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虽然陆时雍欲针砭流俗,不免于惩羹吹齑,但总体来看,陆时雍通过《诗镜》把"神韵说"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对清代王士禛创立"神韵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陆时雍强调"神韵说",目的是反拨前后七子的"诗必盛唐"说。前后七子尊崇盛唐,开复古之风,以模拟剽窃为能,生吞活剥,几近僵化。其后公安派以"性灵说"反对模拟蹈袭,却又讲究浅俗率易;竟陵派反拟古,又流于冷僻苦涩,故至明末"诗必盛唐"影响犹存。在陆时雍看来,"诗必盛唐"说的理论基础是"格调",将结构、修辞等看成固定不变的外在法式,如鹦鹉学舌。他认为,神韵不是具体的章法技巧,因而无法模拟,这就击中了"诗必盛唐"说的要害。    《古诗镜》和《唐诗镜》虽为两部分,但从贯穿的主旨来看是不可分的。陆时雍在评点中往往将六朝诗歌与唐诗联系比较,既肯定六朝优长,也批评唐人不足,对李白、杜甫的批评,更是一针见血,如批评李白"不足处,皆在于率,率则意味遂浅",杜甫诗歌之病"在于好奇,作意好奇,则于天然之致远矣","老杜诗必穷工极苦,使无余境乃已",而这正是导致诗歌远离神韵的原因。李杜诗歌尚有如此不足,后人再亦步亦趋,实为舍本逐末。由此批评七子的"诗必盛唐"说,就有很强的说服力。    整理《诗镜》,还对校正某些版本的文字讹误有一定帮助,如中华书局版《历代诗话续编》收录陆时雍的《诗镜总论》,比较《诗镜》中的《总论》,前者的错讹一目了然,如前者《诗镜总论》"隋素而唐丽,素而质"一句,不知所云,而《诗镜·总论》为"隋素而丽,唐素而质",疑问涣然冰释。又如前者《诗镜总论》"妖怪感人,藏其本相",令人费解,《总论》为"妖怪惑人,藏其本相",乃知前者"感"当为"惑"。其他如"贪肉者"应为"食肉者",引杜诗"自锄稀莱甲"应为"自锄稀菜甲",不一而足。一手材料之重要,于此可见一斑。    《诗镜》 (明)陆时雍 著    任文京 赵东岚 点校 河北大学出版社
  9. 侯建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调查与研究评述
    社会 2008/12/02 | 阅读: 1220
    1920-30年代的农村调查的目的不一,深浅有别,但客观上都为日后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留下了颇有价值的资料。
  10. 理查德·罗蒂:民主和自由象阿司匹林
    思想 2009/09/18 | 阅读: 1222
    这是2004年7月罗蒂访华期间《东方早报》记者阳敏与他的访谈。
  11. 赵中维:家庭重构方法与历史人口学研究
    历史 2011/12/23 | 阅读: 1223
    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与年龄结构、出生、死亡、婚姻、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本文对家庭重构方法及使用的资料、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做一简要介绍。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1】其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年龄结构、出生、死亡、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和历史人口学紧密相关但研究领域更为广泛的一个学科是人口历史学。它不仅关心过去人口变动的本身,而且注重这些变化和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一般来说,历史人口学往往更多地考虑如何准确地测量过去人口变动及提出有效的方法去开发历史人口数据,而人口历史学则更加关注主要人口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及其对社会经济变化和历史发展的长期影响。尽管一些学者曾对历史人口学和人口历史学进行区分,但这两个学科以及从事两方面研究的学者之间的界限却难以划清。这是因为人口历史学家往往需要获取详细准确的人口信息作为他们调查研究人口历史的基础。同样,历史人口学家也不满足简单了解人口变动本身,而是希望对这种变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进行以上区分的意义并不大。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或家庭重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尽管如此,国内还未见到详细讨论家庭重构方法与应用的中文文献。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填补这一空白,对家庭重构方法、该方法使用的资料及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做一简要介绍。一、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教会登记主要指基督教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的记录。它是基督教国家人口史研究中最有价值且被广泛使用的历史数据来源之一。早在中世纪晚期,一些意大利城邦国家就已开始进行教会登记。这种做法首先传到了法国的西部和英国,然后进一步传播到西欧和中欧的大部分地区。到了18世纪,这种教会登记已在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普遍实行。【2】在英国,教会登记制度由托马斯·克隆维尔(1485-1540)于1538年设立。自此,神职人员对所有在教会举办的洗礼、结婚和安葬进行记录。在以后的300年中,教会为坚持和改进这种登记做出不断的努力。英国也因此积累了大量的教会登记。很多原始记录至今仍然保存完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教会登记成为19世纪民事登记和人口普查开始以前最重要的人口资料来源。教会登记的内容与详细程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差异很大。有些登记十分简单,只包括接受洗礼者、结婚者或被安葬者的名字,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但有些记录则可能对事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予以非常详尽的记述。例如,洗礼登记可能还会包括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地点、父母的姓名以及父亲的职业或社会地位;结婚登记可能还会提供新婚夫妇的年龄、过去的婚姻史,他们父母的姓名、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新郎的职业等信息;安葬登记可能还包括死亡者的年龄、职业或社会地位、生前常住地,甚至死因。一般来说,教会登记所记载的内容往往随着时间而增加。早期的登记一般比较简单,详细的记录则多见于18世纪和19世纪初。初看起来,这些登记资料好像对人口研究用处不大。但如果能够通过适当方法把一个人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连接在一起,它们就能提供一个人一生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的详细信息。如果一个地区的教会登记记载了该地区某一时期全部或绝大部分人口所经历的人口事件,那它就可能成为最能反映该地区在这一特定时间内人口状况的宝贵资料。由于这种教会登记在西方国家历史上曾经广泛存在,这就使得它们成为了解16世纪至19世纪初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人口历史的主要数据来源。然而,作为人口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也有一些局限性。作为基督教教会对其宗教活动及其信徒的记录,教会登记可能只包括居住在某一地区的部分居民。有其他宗教信仰或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群通常会被排除在外。由于洗礼、结婚、安葬的登记通常只涉及这些事件的当事人及他们的父母,而且教会一般不对人口迁移进行记载(对因结婚迁入教区的人的记载除外),所以教会登记记录本身不能提供某一特定时点上一个教区内总人口的准确信息。此外,尽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根据教会登记加以确定,但这种登记却不能告诉我们这些人是否居住在一起,因此也不能提供关于居住模式的准确信息。在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口中,一般不会见到以上提到的教会登记。但类似性质的登记资料也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存在。例如,在日本历史上,一些寺庙曾经进行死亡登记,这种记录在日文中称为《過去帳》。除登记死者的姓名以外,这些记录的内容有时还包括他们的死亡年龄、死亡原因及死亡日期。这种记录同样能够反映过去的人口的变动,并为人口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来源。【3】二、使用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家庭重构历史人口学中所指的家庭重构是一种对不同人口记录进行连接的方法。它把对某个人洗礼、结婚和安葬分别进行的记录汇集、连接在一起,重现被记录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所经历的人口事件。这种方法的应用是使教会登记转变成为历史人口学研究有效数据的关键步骤。从广义上说,人们从其他资料中寻找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对其进行连接的做法也应属于家庭重构。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及其他国家历史上修编家谱、族谱的活动也是家庭重构方法的应用。但系统地使用较统一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连接、并将其结果用于人口史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的一些西方国家。随着人们对人口历史研究兴趣的增长,20世纪上半叶,一些研究人员已经开始使用教会有关出生、结婚和安葬的记录研究历史上的人口变化。例如在20世纪40年代,瑞典人口学家H.许勒纽斯曾经使用了一种类似于通常所指的家庭重构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分析。由于H.许勒纽斯的研究成果用瑞典文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传播和影响。【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术界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种环境极大地推进了人口史的研究、家庭重构法的完善与推广,历史人口学作为一门学科在20世纪中叶确立并得到迅速发展。【5】法国人口学家路易·亨利(1911-1991)曾为这一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因此被广泛尊为历史人口学的奠基人。亨利对历史人口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确立与完善了家庭重构法,并将其应用到对法国人口史的深入调查研究之中。在使用计算机连接人口资料以前,家庭重构只能通过人工操作完成。为了进行家庭重构,首先要将与一对夫妇婚姻有关的人口及一些非人口信息收集汇总在一起。为了有效地进行这项工作,亨利设计使用了家庭重构表(Family Reconstitution Forms)。这种家庭重构表或类似的表格曾被历史人口学家广泛应用,尽管研究人员使用的表格存在差异。这些表格通常是由以婚姻组建的家庭为中心,收集并记录以下内容:一对夫妇的结婚日期、夫妇双方父母的姓名、夫妇双方本人的姓名、婚姻登记时的居住地或所属教区、双方的婚姻史、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他们每个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如果原始记录未提供以上事件的具体日期,研究人员会尽量收集并记录夫妇双方在经历这些事件时的年龄。除此之外,有时家庭重构表还会登录被记录人的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根据以上资料得出的一些信息,如婚姻结束的原因及时间。【6】当和一对夫妇有关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在家庭重构表上被成功地连接好以后,研究人员就可以使用人口学方法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以便获取所需的人口数据。由于人工操作耗费大量的时间与人力,所以许多早期的家庭重构研究只能在较小或较少的教区进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更为有效的、运用计算机进行家庭重构的方法已经成熟。这种方法的核心是使用计算机将已经输入的教会登记资料根据被登记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连接在一起。由于这一进步,大规模的家庭重构研究已在一些国家成功进行。因为家庭重构是从教会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登记中获取详细人口信息的,所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重建的人口事件史有时比从回顾性调查中获得的信息更为详细和可靠。此外,由于教会登记在许多西方国家有数百年的历史,所以通过连接教会登记而生成的人口资料就成为研究人口长期变动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之一。【7】但是,教会登记资料的特点也给运用家庭重构方法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带来一些局限性。由于教会登记仅是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等事件的记载,有效的家庭重构虽能再现被记录人群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及其相互关联,但它不能改变由这种资料本身的选择性所造成的偏倚。另外,由于教会登记只对洗礼、结婚和安葬等活动及当事人进行记录,通过家庭重构,我们只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到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出生、死亡和结婚的数量,而不能得到该地区在某一时点上的人口总数。没有人口总数或不同年龄人口的数量,就无法对出生率、死亡率、结婚率进行准确计算。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人们迁入(通过结婚迁入教区的人除外)、迁出教区的信息一般不能通过教会登记或家庭重构取得。同样由于这种原因,如果迁出教区的人与未迁出教区的人有明显差异,通过家庭重构得来的人口统计结果可能会受到样本选择的影响而产生偏倚。家庭重构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也因此成为学者探讨与争论的一个问题。三、家庭重构研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重要贡献尽管对历史人口学的兴趣在20世纪中叶以前就已存在,学界普遍认为,历史人口学作为一个学科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并很快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在历史人口学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家庭重构方法在人口史研究中的应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人们遇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在人口发展方面,战后许多国家出现的婴儿潮和亚、非、拉地区面临的迅速人口增长使许多人口学家和政策制定者迫切感到加强人口研究和预测的重要性。亨利当时任职于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也积极参与了对人口变化,尤其是生育变化的深入研究。他认为,要发现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变动的原因,就需要了解婚姻模式和已婚生育的状况。此外,还要对受节制与不受节制的生育进行区分,并对其水平进行测量。为此,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自然生育率。亨利认为,"当夫妇双方的生育行为受已有子女数量的影响,并在该数量达到他们不想超越的最大限度而随之改变的时候,就可以认为生育控制已经存在"。在没有这种生育控制时的生育率即可被认为是自然生育率。【8】虽然自然生育率的概念存在一些缺陷(如,它仅仅考虑与胎次相关的生育控制行为而未提及延长生育间隔等生育控制行为),但还是在生育及生育转变的研究中被广泛接受。有了以上区分,人口学家就能较好地解释以下一些问题:不同时期生育水平的差异是否由于婚姻行为的变化而造成的?生育率的下降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已婚生育率降低造成的?所观察到的生育率与自然生育率之间存在多大差异?为了分析生育水平的变化,亨利还提出了人口学中一个重要的生育指标,即胎次递进比及其计算方法。【9】为了深入研究历史上的生育转变并对自然生育率理论进行检验,亨利利用16世纪中叶以后日内瓦统治阶层家庭的家谱记录,分析了该城市上流社会中的人口行为及其变化。【10】与此同时,亨利和他的同事们还开始着手分析研究法国诺曼底奎莱地区保存的关于洗礼、结婚和安葬的教会登记。这些记录内容翔实且具有很好的连续性,记载了从17世纪中叶到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人口信息。亨利和其他研究人员运用家庭重构法将这些记录连接在一起,这就使得他们能够对奎莱地区人口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分析。这项研究取得了众多关于该时期生育、死亡、婚姻、人口行为及人口变动的重要发现。【11】此后,在亨利的指导下,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运用家庭重构方法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研究。这些研究表明,在最近数百年间,法国的出生、死亡和婚姻模式存在很大差异与变化。这些差异与变化常常与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差异或变动联系在一起。以上结果与在欧洲其他国家所观察到的情况大致相同,不同的是法国的已婚生育率下降要早得多。这些新的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人们对法国人口历史的了解,也直接导致对法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些问题的重新阐释。【12】在对法国人口历史的研究中,亨利提出一系列将历史和当代重要的人口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并提出一种可以有效地利用西方国家大量存在的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家庭重构方法。他的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对人口学的发展和人口历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这种影响下,历史人口学研究在许多地区迅速兴起。在英国,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于1964年成立,并很快成为对历史人口学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机构。在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所从事的多方面研究中,运用家庭重构法研究英国的人口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占有重要地位。剑桥研究小组的研究人员从--开始就使用了家庭重构方法。E.A.里格利在1966年发表了他对英国德文郡东部科利顿教区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13】该论文立即引起人口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广泛关注,并有力地促进了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但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意识到,由于这些结果来自对一个较小地区教会登记的家庭重构,它们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不一定会代表整个人口的情况。因此,他们开展了规模更大的研究。在接下来的30年里,剑桥研究小组的学者整理了英国许多地区的教会登记并利用这些资料对记录的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研究。他们的家庭重构工作特别集中在登记质量较好的26个教区,并通过他们的努力重新展现了这些教区1580年至1837年间的人口历史。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认为,他们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不仅对于那些提供数据来源的教区具有代表性,而且对于整个国家也具有代表性"。他们对过去人口行为及其结果的详细分析极大地改善了人们对1837年以前教会登记时期许多方面人口问题的认识。由于他们的深入研究工作,目前人们对于英格兰1837年以前人口问题的了解要远比对1837年后类似人口问题的了解详细得多。【14】由于这些原因,《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一书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人口学中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家庭重构法的应用及影响远远超出法国与英国。在过去半个世纪中,这种方法已经被许多国家的学者运用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即使在非基督国家中,历史人口学早期在欧洲的发展与家庭重构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日本,A.哈亚米和其他学者正0是受到了亨利家庭重构研究的强烈影响,才在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了他们对历史人口学的研究。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家庭重构法,就没有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家庭重构是连接基督教教会洗礼、结婚和安葬记录并使其成为人口研究有效资料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的应用曾对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产生过重大的推进作用。本文主要对家庭重构方法、使用的资料及在历史人口学发展中的地位进行简要介绍。另外一些和历史人口学有关的问题,如历史人口学使用的其他资料、方法以及该学科在其他一些地区的发展在以上讨论中并未涉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关于历史人口学发展的有关文献。【15】由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较晚,本文中提到的教会登记在国内发现较少。因此,家庭重构方法在中国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作用也相对较小。但是,本文关于家庭重构方法及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贡献的讨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有参考作用。第一,中国存在大量的历史人口资料,充分利用这些资料,用人口学方法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非常重要。到目前为止,国内绝大部分关于人口史的研究仍然限于对全国或一些地区人口总数变化的描述及对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相互关系的分析。这种研究虽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上人口变化的大趋势,却不能对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人口因素及其作用、人口行为的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关系以及人口行为在不同人群中的差异进行深入考察。第二,与西方国家不同,在中国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主要资料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人口登记或普查记录、家谱或族谱以及地方志或其他文书档案中关于人口事件的记载。有效利用这些资料的方法之一就是实现对相关数据的连接。例如,将家谱记录与人口登记连接在一起可以有效地取两种资料之长、避其之短,使其更好地应用于历史人口研究之中。注释:【1】普雷萨特、威尔逊:《人口学词典》(Pressat R.and Wilson C., The Dictionary of Demography),牛津1985年版;史密斯:《历史人口学》(Smith R.,"Historical Demography"),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P.Demeny and G. McNicoll, eds.,Encyclopedia of Population),纽约2003年版,第484-490页。【2】威利根和林奇:《历史人口学的资料和方法》(Willigan J.D.and Lynch K. A., Sources and Methods of Historical Demography),纽约1982年版。【3】A.哈亚米:《日本前现代历史人口学》(The Historical Demography of Pre-modern Japan),东京2001年版。【4】P.罗森塔尔:《老流派的新奇事:路易·亨利和历史人口学的创立》(Posental P.,"Tne Novelty of Old Genre: Louis Henry and the Founding of an Historical Demography"),《人口》(Population)2003年第58期,第97-129页。【5】E.A.里格利:《20世纪80年代的人口史》(Wrigley E.A., "Population History in the 1980s"),《跨学科历史学杂志》(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1981年第2期,第207-226页;O.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Saito O., "Historical Demography: 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人口研究》1996年第50期,第537-553页。【6】E.A.里格利编:《家庭重构:16至19世纪英国历史人口学导论》(Wrigley E.A., ed., Family Reconstitution.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Historical Demography from the Sixteenth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伦敦1966年版,第96-159页。【7】D.莱文:《家庭重构》(Levine D., "Family Reconstitution"),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第374-376页。【8】L.亨利:《自然生育力数据》(Henry L.,"Some Data on Natural Fertility"),《优生学季刊》(Eugenics Quarterly)1961年第18期,第81-91页。【9】L.亨利:《关于婚后生育的新计算方法,工作与资料》(L. Henry, "Fécondité des mariages.nouvelle méthode de mesure.travaux et documents"),《手册》(Cahier)1953年第16期。【10】L.亨利:《16至20世纪日内瓦人的古老家族,人口学研究》(L. Henry, "Anciennes familles genevoises.étudesdémographique: XVIe-XXesiècle"),《手册》1956年第26期,巴黎大学出版社。【11】古迪耶、L.亨利:《奎莱的人口:诺曼底的堂区》(.Gautier et L. Henry, La population de Crulai: Paroisse normande),巴黎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12】P.古博特:《历史人口学与现代早期法国历史的重新理解:研究综述》(Goubert P.,"Historical Demography and the Reinterpretation of Early Modern French History: A Resegch Review"),《跨学科历史学杂志》1970年第1期,第37-48页。【13】E.A.里格利:《前工业化时期英国的节育》(Wrigley E.A.,"Family Limitation in Pre-industrial England"),《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Peview)1966年第19期,第82-109页。【14】E.A.里格利等:《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Wrigley E.A. et al.English Population History Form Family Reconstitution1580-1837),剑桥1997年版。【15】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史密斯:《历史人口学》,赵中维:《历史人口学》,曾毅等编译:《生命支持系统大百科全书人口学分卷》第一章,中国人口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6页。
  12. 《文化縱橫》2012年第一期
    期刊专递 2012/02/20 | 阅读: 1225
    014-015 目录 特稿 "混合政治"与中国当代政党政治学的建立  (修订版,请各转载网站--共识网爱思想编辑请注意按此版本更新) 谢茂松 观察·社会 当代中国的宗教复兴与宗教短缺    杨凤岗 走出信徒与公民的认同困境  方文 封面选题:流动的中国 编者按 流动的族群与族界 --从东莞彝人群体看当下城市民族关系  刘东旭 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   熊易寒 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图景   符平 唐有财 海外移民 ≠人才流失   田方萌 漂移的中国 --何伟和他的"中国三部曲"  白龙 在民间 "阿里去底着?" --当代唐卡艺人的生存状态   陈乃华 笔谈:人民儒学 编者按 人民儒学刍议  姚中秋 人民主权与儒学的公共精神   任锋 人民儒学发微:开掘儒学的三大传统   彭永捷 观察·文化 儒学复兴与现代国家建设  成中英 失败的遗产 --康有为国教运动的历史启示  赵法生 天下 越南新一代知识分子的历史追寻和当代使命  程映虹 阅读 左翼民主的代表观 --评王绍光《民主四讲》  聂智琪 民族主义能否成为我们的思想资源? --汪晖《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读后  季剑青
  13. 梅新育:警惕征地拆迁补偿过高
    社会 2013/02/04 | 阅读: 1226
    2011年初,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调查发现,2010年北京销售的8万辆进口车中一半卖给了北京和各地拆迁户,特别是北京拆迁户。当时调查人员在扩建后的北京南苑机场附近发现,机场周边村庄豪华车数量众多,密度特大,进而发现那一带拆迁户拿到两三千万元补偿司空见惯。
  14. 杨松林:城乡分离化、合作化是唯一出路--读袁纯清书记给全省干部的信有感
    经济 2011/08/30 | 阅读: 1226
    从日本、台湾地区经验看,扩大农民兼营不是仅仅依靠每个驻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或者自由市场能解决的,而是靠国家或者地区制定有效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促进和实现的。整个九十年代至今为什么中国农民兼营收入份额没有增长反而下降?
  15. 林贤治:回首看萧红
    文学 2009/02/08 | 阅读: 1227
    萧红的文学,在整个中国现代文学场域中,无疑是弱势文学。她既倾情歌哭社会底层的群体命运,却又执意暴露其中的黑暗和愚昧;而且,她是那般恣意地表现自我的个性、思想和情感,而所有这些,又不是属于廊庙、山林、经院、书斋、闺阁,而是属于荒野的、泥土的。
  16.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研报告——当前中国城乡家庭消费状况
    社会 2009/03/31 | 阅读: 1230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8年5月至9月,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式,开展了第二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覆盖全国28个省市区的134个县(市、区)、251个乡(镇、街道)和523个村(居委会),共成功入户访问了7139位年龄在18-69岁的居民,内容涉及收入、消费、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本文依据此次调查数据,以城乡家庭消费为主题,分析当前我国城乡家庭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特征,并对促进国内家庭消费和扩大内需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7. 《诗书画》编辑部:"书非书"与当代艺术生活--2015杭州国际书法艺术节暨"书非书"文献展学术会议录要
    艺术 2015/12/13 | 阅读: 1231
    2015年5月8〜9日2015杭州国际书法艺术节暨"第三届书非书暨文献展"学术会议于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召开,就书法与“书非书”的概念展开激烈讨论。本纪要由《诗书画》编辑部提供。
  18. 顾骏:司法解释与生活逻辑的背离
    法律 2011/03/18 | 阅读: 12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公布之后,旋即激起公众强烈反响。无论学界还是普通民众,质疑的声音明显占了上风,其中主导性意见是“司法解释三”罔顾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对婚姻及其“同居共有”等财产特征缺乏体认和尊重,应用于实践之后,将给中国家庭和婚姻带来巨大打击。 司法解释是对社会“潜规则”的确认 尽管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规定,甚至不完全赞同最高法院用如此大动干戈的方式来释法,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司法解释三”关于婚姻家庭中财产关系的界说,既不是完全出于某种不具有现实基础的理念,希望凭空创设一种婚姻家庭特别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新模式,也不是完全出于某种技术主义的态度,单纯为了方便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夫妻们,早已在个人自主行为中,为彼此之间的财产关系立下了“潜规则”,“司法解释三”只是加以认可而已。 以“司法解释三”中最具争议的有关离婚时婚前房产归属规定为例,其中第11条提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同时还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表面上看,“司法解释三”明确了婚前房产归购房一方所有,无论男方还是女方,谁付首付款并写入房产证就归谁,使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归属无可争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男女青年在商量婚事的时候,就已经把未来离婚时可能发生的婚房归属问题先行解决了。按照现在的习俗,婚房主要由男方出资,但在婚嫁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女青年,往往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写上房产证,以此作为办理结婚登记、明确法定关系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不管“司法解释三”如何规定,工于心计的现代都市女性早就安排好自己离婚时的“财产保全”,男方只要同意女方名字写上房产证,等于已将一半婚房形同“聘礼”,“赠与”女方。在这一点上,即使国家有意以“司法解释三”来规范婚姻诉讼中两造的财产关系,也已经不能视为“创设”某种婚姻财产关系,而只能视为对这种“潜规则”的“再明确”——这种“再明确”不是通过法律来认可一方可以无条件地获得另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婚房,而是提醒在购买婚房时没有出资的一方,如果她或他在婚嫁市场上有足够的“议价能力”,不要忘记“胁迫”对方把自己的名字写上房产证。所以,任何熟悉中国特色人情世故的人都会期待,未来夫妻离婚时,涉房诉讼将会大大减少,只不过这并非因为法律规定清楚之后大家无可争讼,而是“司法解释三”将婚姻双方为财产所发生的交涉,在时间上,从离婚阶段提前到了婚前阶段;在形式上,将离婚博弈转变成了婚前议价。除此之外,对中国现实存在的婚姻财产关系及其调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贡献。 公权力机构的减负与自利 既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最高法院为什么还乐于如此大动干戈?其实,我们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离婚争讼的时间提前不是毫无社会意义和技术优势的。一般情况下,在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往往处于负面情感状态,剑拔弩张,容易发生冲突,而在谈婚论嫁之时,双方则往往处于正面情感之中,温情脉脉,容易彼此迁就。虽然讨论的同样是财产性话题,但在不同心理氛围下,场面完全不一样,预期更是不同。尤为关键的是,离婚博弈是法院的头痛,婚前议价只是双方家长的苦恼。如果按照理性人的假设,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不选择让家长苦恼,而选择让自己头痛,那才真的无法理解了。所以,如果说在“司法解释三”中最高法院表现出一定的技术主义倾向,那应该说,这不仅是为了方便法官判案,而且是为了减少法官出场次数,为法院减负。 事实上,这种暗中减轻法院负担、进而减轻国家负担的生活逻辑,在近年来一些重要立法中都有体现,最典型的就是现行的《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交通安全法》明确否定了交通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被其他机动车“撞了白撞”的原则,而采纳了撞人的机动车一方即便无责,也要承担部分赔偿的原则。在当时被冠之以“保护弱者”的这条规定,其实只是一个托词,因为“撞了白撞”才是真正的保护弱者,特别是与事故无关的弱者的原则。近年来,许多出事车辆都是因为在无责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撞上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行为人,行车大幅度转向,失控撞上无辜者,最后不但自己需要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而且连累了那些遵守交通规则却遭遇无妄之灾的无辜者。这样一条从结果上来看“显失公允”的规定,之所以会被提出来并得到最后采纳,从法理上很难解释,但从国家“方便”的角度,却是毫无疑问的。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中,把责任落实到谁身上对国家或政府更为有利?如果我们承认,道路上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撞的多数是弱势人员,那么在“撞了白撞”的原则下,其本人及家属的后续生活可能都需要通过社会保障,也就是直接或间接的政府责任来维持,他们甚至可能因为反复上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而按照现在机动车一方不管有责无责都需要给以赔偿的规定,国家或政府就不大可能遭遇如此困境,即使遇到,政府的救助责任也可以小很多,上访的可能性就更小了。鉴于机动车一方也可能是普通工薪阶层,过高的赔偿金额反过来会让他们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所以,让更多的车主加入进来共同赔付,通过减轻这部分人员的负担,进而最大限度地减轻政府负担,就成为“交强险”的设计和运行的基本策略。 我们这里花不小的篇幅来剖析一个同“司法解释三”看上去没有关系的立法案例,不是多余的,而是力图揭示,在当今中国立法或释法的背后,真正作为主导的立法精神,不是公平正义等抽象理念,而是最大限度地确保“公权力机构方便”这一十分功利的目的。公权力机构同所有受其约束、调节和保护的生活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一样,完全按照自利的动机来行动,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奇观,不把支配立法或释法行为的这一现实生活逻辑揭示出来,却纠缠于纯粹法理或沉溺于对理想婚姻家庭的复古怀旧,是无法搞清楚“司法解释三”的释法用意的。 公权力自利逻辑的严重后果 问题在于,“司法解释三”内含的公权力机构自利逻辑,一方面同公权力机构的存在价值相悖:如果所有潜在的社会冲突都可以通过简单推向当事人自己来处理和解决,公权力机构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司法解释三”背后的公权力机构自利逻辑,还同中国当前婚姻家庭实际运行的逻辑相错位,最后在转嫁矛盾的过程中激化了婚前冲突,甚至导致青年男女的婚姻困难和女性的婚姻不稳定。这种现实而不是假想的生活困境要远比所谓“理想婚姻的危机”更加严峻,更加紧迫。 “司法解释三”关于婚前房产归属的规定,尤其遭到女性及其家长的反对,被认为偏袒男性,因为在中国的婚姻家庭缔造过程中,提供婚后住房从来就是男方(更现实地说是男方家长)的责任。对于这种责任,不能仅仅做狭义理解,婚后住房不是单纯的“栖居之所”,而是既作为小夫妻确保婚后生活水平的财产托底,也是维护小家庭持续存在的财产抵押。面对房价高企,今天中国男女青年结婚时仍然坚持要买房,而不愿意租房,这自有他们的道理。我们不能简单认为年轻人喜欢不切实际地相互攀比,相反,应该认识到他们的选择过于切合实际:没有共同的房产,婚姻家庭的维持就少了很大一块共同的物质基础,如同孩子作为爱情的结晶,维系着许多同床异梦的夫妻,房产作为“婚姻抵押”也让许多夫妻——特别是出资购买房产,又不愿意被分掉一半的一方——不敢随便提出离婚,这就是婚前房产作为婚姻抵押的意义。所以,当“司法解释三”拟规定婚房作为出资一方的财产时,实际上就把作为婚姻抵押物的房产,从完整的“产权”降格为“使用权”:只要婚姻存续,未曾出资的一方可以同等使用,但它不再是婚姻家庭这个共同体的抵押物,而成为一方提供给另一方共享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因为可以随时收回,所以不具有任何稳定性,它是动产,而不是不动产,就稳定性而言,婚姻建立在动产还是不动产的基础上,结局可能完全不同。现在许多女性提出,婚房归出资的男方所有,意味着妻子不再是房东,而只是房客,必须随时准备好“净身出户”。此言一出,好像几十年的女性解放“一夜回到解放前”。 对此,赞同“司法解释三”的人士认为,既然财产抵押维护的是双方共同婚姻,为什么非得男方一方单独出资承担婚房成本?难道维护婚姻就没有女方的责任吗?这里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另外一种生活逻辑。即便不说古来如此,至少在今天的中国,“郎才(财)女貌”仍是主导的婚恋模式。热播不止的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在男女嘉宾的彼此选择上,虽然几经波折,最后回归的仍然是这一古老的婚恋格局,女性个个如花似玉,男性则几无例外地事业风生水起,就是一个明证。婚恋模式不变的背后是生活逻辑的不变:只要女性仍然以生理性的美貌为最大的婚配资源,男性以社会性的才智或财产为最大婚配资源,那么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及其存续中的地位就是完全不同的。概括地说,女性的生理性资源是非积累的,在缔结婚姻阶段往往处于巅峰状态,尔后随着青春的消逝而流失;男性的社会型资源则相反,属于积累性的资源,在缔结婚姻阶段往往处于谷底,但随着男性走向成功而数量增多,价值增长。男女双方在婚姻资源掌握上不同起点和反向变化的趋势,既是缔结婚姻时的难题,也是维持婚姻的难题,不过,前者首先是对男性的难题,后者主要是对女性的难题。 为了突破婚恋的困境,社会创造出一种平衡男女双方婚姻资源的制度性安排,那就是让男方在缔结婚姻之前,为新家庭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来弥补婚姻起始阶段相对女方的资源不足,所谓“聘礼”由此而来。更重要的是,相对女方对新家庭的贡献“嫁妆”而言,“聘礼”更多地采取了诸如住房甚至土地的形式。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嫁妆”不但数量上有限,而且往往具有“易耗品”的特征,象征着女方生理性资源随时间的耗损,而“聘礼”不但必须数量上超过女方的嫁妆,而且往往具有“不动产”的特征,象征着男方资源随时间的增值。现在的问题是,男方的资源包括内在的“才”和外在的“财”及其全部增值,如何在女方资源耗损之后,还能为女方所分享,而不至于让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由于资源耗尽而被遗弃,因此成为婚姻制度设计中财产安排的机关所在。“白头偕老”的中国婚姻理想反映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但不可能单靠夫妻双方,更不能单靠妻子一方的努力便可以实现,制度的保障必不可少。这一生活的逻辑体现在习俗上,就是由男方提供婚房等“不动产”,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规定带入婚姻的婚房等不动产在婚后属于共同财产。所有这些规定有其内在的道理,目的都是通过以男方增值的资源补足女方耗损的资源,来维护婚姻的稳定,协调夫妻关系,实现性别公平。从这一点上说,“司法解释三”回避谁买婚房的实质性问题,采用含糊其词的“一方购买”的说法,好像购买婚房完全是一件由当事人自己处置的私事,其实反映出来的却是无视生活逻辑的态度。貌似公允之下,是刻意粉饰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永远不可能达到的“无性别平等状态”。如果说,“司法解释三”有关婚房的规定生效之后,女性也开始独自出资购买婚房,这也并不意味着女性以后也可以拥有能增值的资源,而是意味着结婚时,本来就比男性拥有更多的婚姻资源的女性,现在反倒需要为起始资源不足的男性“奉献”更多的婚姻资源。这样的情形要是真的大面积出现,那么起到的作用显然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现已存在的性别不平等。 婚外情规范凸显对生活逻辑缺乏敏感 与这种对婚姻家庭中的生活逻辑严重错位相似,“司法解释三”在关于“小三”介入之后可能造成家庭财产转移的防范上,同样表现出对生活逻辑的缺乏敏感。“司法解释三”的第2条提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如果我们承认,有配偶还能与他人同居者,往往是同居关系中的强势一方,与之同居的“小三”之所以同意以财产性补偿作为解除同居的条件,本来就因为同居关系中存在着利益交换,包括财产交易。尽管这一条规定看似对同居双方采取“一视同仁”的公正态度:财产性补偿没有要到的,法院不支持要;给了之后又想要回的,法院也不支持还,因为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无论要和还,都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令人费解的是,在这样简洁明了恰如其分的规定之外,何必再要狗尾续貂画蛇添足地加上一条“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这有些像是在为强势的有配偶者占弱势的“小三”便宜而开方便之门了。在感情上,夫妻会因为“小三”的介入而反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财产问题上,夫妻不会因为共同利益而齐心协力地对付“小三”。理智战胜情感本来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只是如此一来,原本看上去对等公平的“一方不能索取,另一方不能索回”,现在由于与人同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卷入,变成了“一方不能索取,另一方却可以在配偶的配合下索回”的不对等格局,同居双方中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意义上都更有过错的“有配偶者”,本来应该承担更多的道义和补偿责任,但在“司法解释三”第2条确立之后,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不但不需要做任何补偿,而且已经做出的补偿也可以要回来。这样的法律规定不但违背生活逻辑,显得不合情理,而且因为显失公允,而在法意上难以立足了。 血亲关系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干扰 好像为了把对婚姻家庭和夫妻关系的微妙性“不知不觉”进行到底,“司法解释三”不厌其烦地将夫妻双方同各自父母的血亲关系引入家庭财产关系之中,形成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另一种干扰。 “司法解释三”的第8条提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还在第13条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结婚家庭的建立意味着对出生家庭的独立,这是人类学常识。但在“司法解释三”的以上两条规定中,无论婆家还是娘家,都像幽灵一般时时出没于结婚家庭之中,不是为了祝福,而是形同诅咒:为的是小夫妻离婚时,可以援引出生家庭,以便 “合理分割”财产。 单纯从审理的简便和有效来看,第8条和第13条规定无疑极具“准绳”价值,可以让法院判决对当事双方都具有“无可辩驳”的效果,甚至可以让他们早做准备,提前按照法条签订离婚协议。显然,这样的规定本意是为了夫妻离婚时的方便,为此需要在他们根本没有离婚念头的时候,就提醒他们做好离婚的准备。就此而论,“司法解释三”中隐含的假设是:今天中国的婚姻状态中,离婚是常态,虽然结婚仍是目的,离婚仍为手段,离婚只是为了更好地结婚,但结婚时,人们已经不能不考虑离婚的可能,离婚不再是诅咒,而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很明显,这两条规定都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各自拥有“个人财产”这个现代AA制概念的基础上,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婚姻家庭内部的财产,到底是由婚姻双方当事人自己作主选定的,还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硬性规定的?在夫妻没有想到、更没有采取AA制的情况下,国家有没有必要,甚或有没有权力,一定要把AA制元素嵌入婚姻家庭之中,从而瓦解许多学者提出的“同居共财”制?如果受自父母的财物可以视为“个人财产”,那么继承自父母的遗产该不该归入“个人财产”?受自朋友或其他渠道的财产,是否也可以纳入?房产之外,其他财产形式是否也可以纳入“个人财产”?比如,出租父母赠与的房产所获得租金是否可以纳入“各自财产”?一旦婚后所有财产性收入都可以纳入“各自财产”的范围,夫妻之间恐怕即便不想实行AA制,也不得不为之了。 在“同居共财”社会环境中引入“个人财产”这样具有原动力的概念,必然面临种种始料未及的推理结果和逻辑诘难,在尚未完整梳理的情况下,出于离婚审理的方便这一公权力机构的“私利”,国家意志就随意侵入公民生活,甚至侵入人类最私密的关系——婚姻家庭和夫妻关系,显得过于轻率了。毕竟国家的整体利益存在于公民婚姻稳固、家庭浑然一体之中,而不是夫妻利益对峙、离婚率飙升之上,为判决离婚方便而制订的“司法解释三”最后有没有可能因为发挥潜在的催生离婚的效力而导致更多的离婚,从而大大增加了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反过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司法解释三”因为违背生活逻辑,有没有可能被个人和家庭有意规避,形存而实亡? 最后,我们摘录一则中国古代关于婚姻家庭的寓言作为结束语,让先贤的智慧来指引我们更好地处理婚姻中可能发生的危机。 人有为人妻者。人告其父母曰:“嫁不必生也,衣器之物,可外藏之,以备不生。”父母以为然,于是令其女常外藏,姑公知之曰:“为我妇而有外心,不可畜。”因出之。 妇之父母,以谓为己谋者以为忠,终身善待之,亦不知其所以然也。(《吕氏春秋·遇合》) 一切本意不想离散他人夫妻,却因为殷勤建议别人早做离婚准备,而真的导致劳燕分飞的人士,都可以从中获得启发。尽管离婚确实越来越成为正常现象,但“白头偕老”仍然是中国人的理想追求。立法需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平衡,而不是加剧失衡。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系)
  19. William Pfaff: What Obama Should Have Said to BP
    环保 2010/07/07 | 阅读: 1238
    Barack Obama’s demand, in his June 15 speech, that the former 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 create an escrow account, to guarantee the funds that will be needed to deal with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ontinuing catastrophe in the Gulf of Mexico, should have been made weeks ago, and should surely have been framed more strongly than it was.The President, in this matter, continues to demonstrate the quality, laudable in itself, but in politics extraordinarily dangerous, of assuming that those he is dealing with are as reasonable and well-intentioned as he is himself. In fact they are often driven by ruthlessly self-interested motives that leave him in a position of seeming weakness and unwillingness to defend not only national but his own political interests.At the end of May one saw the President on international television walking on a Louisiana beach, accompanied—off-scene—by hundreds if not thousands of newsmen, broadcasters, and cameramen. He seemed abject. He bent over and picked up a handful of sand and let it run through his fingers. He shook his head in concern. A cutaway showed his speeches earlier in this affair declaring that his administration is in charge of the great effort to save America’s coast and waters from the terrible pollution that is spreading as a result of a volcano of oil erupting from the sea’s floor and meeting the sickly-colored, toxic chemicals being mixed into the water that are meant to disperse it.In his June 15 speech, Mr. Obama finally insisted that BP would pay for all the damage and cleanup and would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illegalities; and the next day at the White House BP agreed to an independently administered $20 billion escrow fund, while the full costs to the Gulf region are far from clear.In the press conferences given by the President and the BP chairman that followed the meeting it was clear that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still does not control this situation. BP alone will determine what is done with respect to the oil geyser and its promised closure. While it will make available the $20 billion compensation fund, the timing, terms, and ultimate worth of BP’s assurances of compensation and reparation remain open to interpretation and change.Advertisement How can the President possibly say that his administration has “been in charge”? BP has been in charge from the start—it and its contract companies, all of them desperately trying to plug the hole in the bottom of the sea, and all defending corporate and fiscal interests of their own. The President’s associates and advisers have apparently decided that the agenc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re technically incompetent to give instructions to BP, which seems improbable. But they certainly can and must tell BP what priorities must be set, and they must establish goals to be met, and on what timescale.BP’s lawyers and lobbyists have just as desperately been striving to allow BP to unload responsibility upon anyone or everyone else, including incompetent or irresponsible or compromised federal regulators. Allow me, in the style of the metropolitan columnists who influence Washington, to draft what the President might have said in his June 15 speech:“My friends:“The American nation has suffered a grievous blow from the catastrophe produced in the Gulf by what formerly was known as the 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 This is the latest in a series of major accidents produced in this company’s American operations, causing loss of lives among its workers, unforgivable human suffering by private citizens, and great damage to private and public interests, continuing today in the Gulf.“I have therefore today given orders that the American functions of this company be provisionally seized, or placed in temporary receivership, by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as in recent months we have been forced to seize banks and corporations devastated by economic crisis, such as General Motors, AIG, and certa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BP’s American management will be placed under public authority and will be instructed to terminate the oil emergency as rapidly as possible and in disregard of whatever costs must be incurred by the company. This effort will be conducted by BP through its own best efforts, closely supervised by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 and Navy, the Energy and Treasury Departments of our government, and will be accompanied by an investigation by the Justice Department and its executive agencies, including the FBI, for any possible evidence of fraud, malfeasance or profiteering, contributing to this disaster. None of these agencies of government will incur any responsibility whatever for the decisions and actions of BP while conducting its operations to terminate the oil blowout.“In no circumstances will company, proprietary, or stockholder interest be given priority over measures to terminate this emergency and to safeguard the assets or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or government. No funds of this company shall be expended on political lobbying intended to influence Congress or the executive agencies of federal government until this emergency has formally been determined to have been ended.“Clearly, losses to British pension funds and other British shareholders of BP should be of concern to the British government. However those individuals and institutions investing in companies with notoriously controversial histories assume the accompanying risks.“The Oil Pollution Act signed into law in 1990 greatly expanded the US government’s ability and resources necessary to respond to oil spills; and it does not preempt state action to impose additional liability, which may be unlimited, with penalties and damages in addition to federal liabilities that may extend to prison sentences.“I am instructing that all BP assets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in its surrounding waters, including funds immediately at its disposal, and all other BP funds accessible to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be temporarily seized and sequestered so as to prevent the transfer of any funds or assets of this company outside United States jurisdiction and access. The disposition of those assets will eventually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rts or by a new independent federal agency, with priority given to the reimbursement of persons and property-holders victimized by this catastrophe, and the redressment of damage or destruction to public assets and municipal, state, and national interests for which the former British Petroleum corporation is deemed by the courts, or by the independent agency, to have been responsible.” This is what the American people wanted to hear. President Obama wishes to be seen as decisive and a leader? Here was his opportunity. He wants a Democratic Congress elected in the fall? And a second presidential term for himself? This could have made a decisive contribution to those ambitions, as well as assuring necessary help to millions of people and repairing grave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He then could have concluded his speech by saying to his political opponents that any Republican or Democrat who wishes to run for office in November as an opponent of these Obama administration crisis measures—and as a defender of BP corporate and stockholder interests, or its customary executive remuneration and financial practices—as against the national interes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redress of the damage that continues at this moment to be done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citizens, would be more than welcome to do so.—June 16, 2010
  20. 岛村辉:右翼教科书为何会被横滨市采用?
    历史 2011/08/27 | 阅读: 1239
    8月4日,横滨市教育委员会决定采用育鹏社出版的《公民》、《历史》两种教科书,这是一个严重的事件。育鹏社教科书的编写者,是"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成员,此次决定采用的课本,属于"新历史教科书"系列,其宣扬美化大东亚战争的观点被很多进步市民团体抵制,却在日本的国际都市横滨获得采用,这令人深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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