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缺省
时间
标题
评分
阅读
评论
跟踪网址
|
倒序
顺序
« 1 ... 84 85 86 (87) 88 89 90 ... 178 »
文章
-
马克思、恩格斯创办《新莱茵报》,1848年6月1日至1849年5月19日在德国科隆出版,1848年9月26日科隆实行戒严一度停刊。报纸是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创办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恩格斯说,从他父亲那里也弄不到一点钱,老弗里德里希"宁愿叫我们吃1000颗子弹,也不会送给我们1000塔勒。"
-
主持人:非常感谢大卫,我们的下一位演讲者为刘禾女士,她是人类学教授和汉语言学教授,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的比较文学领域的学者,她也是筹办本次论坛的一位组织者。她的研究领域涉及翻译学理论、文学、现代主义和科学技术的关系,她的著作有《跨语言的要素:文学、民族文化与翻译理论的统一》、《帝国间的冲突: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中国发明》,她在芝加哥大学工作期间就已经开始致力于从事新媒体和心理分析领域的研究,并就此撰写了《弗洛伊德机器人:数字写作和无意识的未来》,有请刘禾教授。(全场鼓掌) 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的诞生对于人的认知和感知方式提出了很多新鲜的问题,它同时也对传统的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 比如,我们应如何思考人与机器的关系?如何思考人脑与电脑的关系?这方面其实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我就不必一一列举了。但人们在思考上述问题的时候,考虑得比较多的还是电脑交流网络与大脑神经网络之间的类比关系,而往往忽略信息论与精神分析理论之间存在的那种历史联系,以及弗洛伊德的恐惑论(The Uncanny)在人工智能研究和数码影像方面为什么又有重新抬头之势等问题。 今天,我想从新媒体或者数码媒体的视角,重新审视弗洛伊德曾经对恐惑的心理现象提出的那些解释,而他的论述反过来对于我们认识新媒体的启发。 我希望从克劳德·香农开始讲。 “终极机器人”对所有接触它的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上世纪50年代,香农创始了信息学理论,并且成为了该领域的专家,工作于贝尔实验室。他创造出了一个奇特的名为“Automaton”终极机器人的玩具,我从一位艺术家那里得到了这个“终极机器人”的复制品。这个机器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反馈机制,它的功能就是把自己关闭。 在上世纪50年代初,英国科学作家Arthur Clark当时正在美国研究战后迅猛发展的通信技术,他就生动地描写了他在贝尔实验室中看到的香农的“终极机器人”。他写道,“这个装置看上去极为简单,是一个木质的小装饰箱,大小就像一个雪茄烟盒,一侧有一个开关,触碰开关后,盒子会仿佛生气般地嗡嗡作响,盖子缓缓打开,从底下升起一只手。手往下伸,关掉开关,随后缩回盒子里。盖子也再度关闭,嗡嗡声停止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如果你毫无准备的话,这个装置产生的心理影响可能是非常令人难忘的。这样一个机器唯一的功能就是把自己关闭,这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终极机器人”能够给任何直接接触它的人一种清醒的体验。Clark注意到了这个机器对所有接触它的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使是那些名声显赫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都要花上好几天才能从那种震惊中恢复过来。换言之,我们应该把香农的“终极机器人”作为一种“毁灭本能”(Death Drive)模拟模型来看待。 从“熵流”到“信息熵流” “毁灭本能”是弗洛伊德猜想中最具争议的理论,它与热力学七大法则中“熵流”这一概念有关。Erns Jones主张,弗洛伊德通过提出“毁灭本能”的概念,希望建立起稳定性原则与热力学第二法则间的关联。弗洛伊德尝试去解释所有有机体寻求平衡和毁灭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倾向,他认为人类和所有的生物都有一种走向死亡的趋势,从而回到无机物质的状态。他将这一趋势称为“毁灭本能”,有时候也翻译为“死亡本能”。 在热力学中,我们知道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有被耗尽的趋势而且这一趋势是不可倒退的。我们以熵流加以衡量,这是热量除以温度得到的一个值。热力学第二法则规定了能量的流动方向,例如热量永远是从高温处流向低温处,同时也规定说封闭系统中的熵流不会减少除非受到外因的影响。Erns Jones持有与弗洛伊德提出的毁灭本能不同的观点,他精确地通过热力学原理提出,只要生命体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们就可以从外部获得能量,并取得负熵流。 根据这一论点,Jones认为弗洛伊德将“熵流”和“毁灭本能”结合起来的尝试是失败的。弗洛伊德时期的不少心理分析学家也认同这种观点。而在1931年参与国际心理分析学报辩论的学者们也认同这种观点。但辩论并没有得到令所有人满意的结果,有关“熵流”和“毁灭本能”间关联的理论始终受到批评家的关注。 上世纪70年代初,Anthony Walden决定开始以控制论的名义对弗洛伊德的“熵流”原则加以批判。Walden认为弗洛伊德的神经网络学说预示了作为信息处理系统的当代的人脑模型的出现,而且弗洛伊德几乎预见到了控制论,但是由于灵魂的生物能模型以及他对于开放及封闭系统间区别的并不完美的理解而受到了阻碍。 从严格意义上讲,香农对“熵流”做的隐喻式的改动其实也无法通过热力学第二法则的考验。就像其前辈弗洛伊德一样,香农借鉴了热力学第二法则中有关熵流的概念,并将其从能量的衡量单位即热量,转换为信息的衡量单位即二进制位。这是香农最为著名的理论,他基本上对信息熵流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显示出信息熵流衡量字母序列或信号中的随机性,香农将这一熵流的概念作为其通信的数学理论体系的核心。 弗洛伊德的恐惑论对于当前新媒体的理论思考,至少具有三方面意义 生物、能量和信息系统间的关系以及熵流作为媒介的作用,是科学史学家十分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但并不是我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我今天所感兴趣的问题,是“后生机论”对于有机和无机区别的认识如何令数字媒体中的人机关系变得愈加复杂,尤其是这种认识如何冲击我们与自动化之间的关系。我想重新来审视弗洛伊德的“恐惑论”,令其与自动化、影像制作和数字媒体的最新发展产生联系。 弗洛伊德分析恐惑心理的经典论文发表于1919年, 题目是 “Das ‘Unheimliche’”(意即“恐惑论”)。我认为,这篇论文对于当前新媒体的理论思考,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其一,在当代视觉文化和所谓后现代艺术中,数码动画和机器人日趋逼真,其造成的各种恐惑心理反应,已迫使新媒体理论家不得不回到弗洛伊德的那篇经典论文,去重新认识现代人的审美趣味。 其二,假如精神分析理论对于数码媒体的确有某种解释力的话,那么我们是否还应进一步追问,在弗洛伊德那里“恐惑心理”究竟是如何提出来的?究竟有什么含义?正确理解并回答这个问题,对今天数码媒体的研究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弗洛伊德当年的研究所针对的,正是德国浪漫主义名作家霍夫曼的著名小说《睡魔》(Der Sandmann)中出现的机器人。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前关于自动机(Automata)、数码影像、人工智能工程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在我们今天回顾弗洛伊德的研究和理论的过程中,是不是能有更新的理解和启发,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数码媒体与精神分析理论之间的关系。 在新媒体发展中,有关恐惑心理的论述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弗洛伊德对于“恐惑心理”的论述,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工程的研究。日本机器人工程师森政弘在1970年提出一个“恐惑谷”的假说,他指出,如果机器人与真人的形象过于接近,那么它就会滑入“恐惑谷”(the Uncanny Valley),造成令人毛骨悚然的心理反应。他这一假说的理论来源,就是弗洛伊德1919年的那篇经典论文。 近二十多年来,好莱坞高科技电影在数码影像合成方面的实践,使得森政弘的“恐惑谷”假说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印证,成为好莱坞赢得高票房的利器,也构成今天好莱坞数码影像不可或缺的心理学原理。 最后我想以一些图像来结束我的演讲,这是一项已经启动的“Uncanny Valley”(恐惑谷)研究,一些德国的神经学家们还在继续推进这一研究项目。这对于电影的研究也颇有意义。(播放图像) 例如这幅图当中有一个会动的婴儿,这个图像让很多人感到不适。电影的评论家们也开始将其称为“Uncanny Valley”效应。还有另外一个,大家一定都认出来了,这是电影《极地特快》中的一个场景,同样也与森政弘提出的基于弗洛伊德的“Uncanny Valley”的假设相关。这里大家看到的是魔幻电影《贝奥武夫》的场景,可能很难辨认出来,这并不是女主角本人,而是被数字化的男女主角,他们通过安装在脸部的传感器来建模型,这是完全由计算机创作的,并非任何东西的复制品。 1988年的好莱坞动画短片 《锡玩具》, 2004年的《极地特快》,以及2007年的 《贝奥武夫》都在“恐惑谷”的极限上做了各种不同的尝试,有的获得很高的票房,有的则票房极低。这些都与“恐惑谷”现象有密切关联。这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实际上,无论是弗洛伊德有关恐惑心理的论述,或者是森政弘的“恐惑谷”假说,在未来的新媒体和数码影像以及各种机器人、自动器的设计和应用方面,都有着极其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
当读者看到本书中译本之际,不知道是否还可以说,这是波斯纳法官的最新著作[1]因为他的《法律与文学》第三版已预告“即出”。尽管讨论的主要是美国的法官和司法,本书对于中国当下的法官、法学人乃至法律人却都有重要的实践和学术启示、参考甚或是指导意义。我先简单概括阅读后感受最强烈的,尽管未必是波斯纳着重传达的一些要点。普通人、法学教科书以及法官自己通常对审判的看法或声称,大致是法条主义的。依据明确的法律(大前提),事实(小前提),法官得出一个确定不移的法律决定(结论、判决)。这一理论基本是18至19世纪欧洲理性主义的产物。典型代表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2]就刑法而言,这一理论的实践追求尽管有后面分析的不现实,却很有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无理扩张,维护了公民权利,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但这被法学家扩展成了普遍化的法治和司法的理论原型。根据这一原型理论及其隐含的逻辑,法官只是适用法律,从不创造法律———那是立法机关的工作和责任;因此有了严格的三权分立的理论。这个源于刑法的理论原型控制了法学家对司法的想象,乃至伟大的韦伯悲观地预测,未来会出现自动售货机型的司法和法官。[3]但从一开始,即使在贝卡利亚那里,这一观点也不像我们今天通常认为的那么坚定不移。[4]从理论上看,除了有关小前提的假定———事实总是清楚———不现实外(补救的实践制度是“疑罪从无”);有关大前提的假定也不现实韦伯的悲观预言来自他对“形式理性”的历史主义迷信和价值怀疑,更来自他对司法实践的陌生。在英美法系,特别在普通法领域,不仅法官造法是常例,在美国的宪法和制定法领域,司法也从来不是三段论的。[6]喜好理论圆融和整体性的法学家不自在了;但更不自在的是法官。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自己裁决的政治合法性又何在)的司法经验和参与性观察,在这两个方面弥补了主流司法理论的缺失,重塑了法官研究的基本模型,大大推进了司法决策研究。尽管一如既往吸纳了诸多学科的洞见,波斯纳将此书界定为更多是法律心理学著作,因其集中关注的是法官如何思考(包括不思考),这种思考会受哪些个人性因素(认知和情感)的影响。但波斯纳的“心理学”不是传统的普通心理学或生理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而是相对晚近的认知心理学,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在这个意义上,这也是一本法律社会学或法律交叉学科研究著作。是他的又一次“超越法律”的努力。二基于其他学科的诸多研究以及他个人的分析观察,波斯纳发现,法官并非圣人、超人,而是非常人性的,行为受欲望驱动,追求诸如收入、权力、名誉、尊重、自尊以及闲暇等他人同样追求的善品,因此受工作条件和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只是法官职位的激励和约束(制度)以及更大的司法行动语境与其他人或其他职业不同,才使法官追求的表现形式与常人不同。尽管常规(大多数)司法决定看上去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仅适用已有规则或有什么独特的法律推理模式的法条主义者;法官的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preconception),进而直接塑造他对案件的回应。特别是非常规的案件,在美国,在上诉审,在联邦最高法院,法条主义决策材料常常得不出可接受的答案,因此会出现一个开放领域。但职责要求法官决定,法官不得不相当多地依赖其他传统非法律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个人的政治看法、政策判断乃至个人特性。结果是,法官的决策不仅不符合法条主义模式,而且司法判决中还充满了政治以及其他许多东西,乃至是“政治的”(political)。所谓“政治的”,很容易被误解。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可以指法官的决定反映了(因此并不一定是刻意追求)对政党或政党纲领的忠诚,或对与政党或党纲都无关的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认同(“自由派”或“保守派”)。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的判断,例如,为大家一致赞同的目标寻找最佳手段的判断。在美国制度语境下,政治甚至还可能指法官为了获得法院多数票,用个人魅力、狡猾、交换票以及恭维来诱使其他法官赞同自己,尽管他想要的也许只是恪守现行法律,而不是造法。影响法官司法决定的还有个人性的要素,包括先天的个人性格或气质,后天的个人背景特点(如与种族和性别相关的经验),以及个人阅历和职业阅历。法官甚至会有与其政治观点和个人特点都不一定有关的个人策略考量。例如,在美国合议庭审判中,一位法官接受并加入多数法官的意见,也许并不因为他认同该决定,只是若公开反对反而会引发人们的关注,从而增加了该意见的影响力。此外,司法制度的许多细节,薪水、工作量、年龄以及法官的晋升可能,都会进入法官的有意无意的思考,并影响法官的司法行为。波斯纳分析表明,法学界通常认为会内在约束法官的“司法方法”、“法律推理”、“解释”等,以及学术界和舆论的评论对美国法官不大起作用。法条主义工具,包括那些最神圣化的工具,既空泛,其中还总是有大量的裁量,不构成有效约束。学界批评往往太不理解法官的工作,对法官完全无用,也不产生影响。舆论很少关心除联邦最高法院的决定,仅仅对大法官略有约束。由此导致在开放的法律问题上,恰恰因为没有其他约束,情感、人格、政策直觉、意识形态、政治、背景以及阅历这些在其他职业中(例如医生或商业)本不重要的因素就会决定法官的司法决定。哪怕法官自认为没有任何政治考量,旁观者也会有不同的发现,乃至指责法官虚伪或口是心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除舆论之外,其他约束更少,则更是一个政治的法院。波斯纳并不因此认为司法是随机的、任性的或是党派政治的;司法的政治性不等于党派政治或意识形态。他指出,大多数法官都希望、也都在努力“干好”。这就好比下盘棋,理论上讲棋手自己想怎么下就怎么下,但他想赢,会努力下好,因此不会随心所欲,不会任性,会遵守游戏规则。法官想成为好法官,也会遵守司法的游戏规则。但这个游戏规则不是法条;司法上的“好”,标准也不确定,会随情势变化,往往不可能获得全社会一致认可。这就使得任何决定都变得有政治意味了。因此,波斯纳认为,重复他之前的分析和倡导,[8]美国法官其实都是实用主义者;但不是“怎么都行”的,而是受约束的实用主义者。游戏的规则要求法官无偏私,理解法律可预测并足以指导人们行为的意义,整体上关注和理解制定法的文字。实用主义法官会高度关注并评估一个司法判决的系统、长远后果。但即使如此,法官还是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他可能成为,尽管无需成为一位政治性的法官。读者若只是由此了解到司法并非仅仅适用明确的法律规则,那就是有眼无珠了。该书的贡献在于展示了活生生的人如何与司法的和社会的制度互动造就了我们称之为“法官”的这些行动者,他们为什么如此行为和思考,从而为“在非常规案件中,法官实际上是如何得出其司法决定的{(提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统一的、现实的且适度折衷的解说……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9]它完全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普遍采取的那种模式)?在目前条件下,会不会加剧目前已经引发社会不满的尽管是部分法官的滥权和腐败问题?在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位高权重的单个法官(而不是法院)也一定会受到更多的各种压力,不仅使来自党政领导和机关,而且常常甚至更多来自强大但未必正确的民粹压力,中国的法官或法院会不会变得更孱弱?波斯纳关于法官和法院的政治性分析凸显的另一问题是,中国法学界至今关注不够,但英美司法中很明显,即初审与上诉审的必要功能(职能)分工。大致说来就是,初审集中关注事实问题和纠纷解决,上诉审则集中关注法律、政策和隐含在这背后的政治性问题,即规则治理的问题。受传统司法模式影响,当代中国至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上诉审,只有二审。二审在很大程度上是监督和指导初审,关注的仍然是纠纷解决,基本放弃了或至少没有自觉追求协调统一二审法院法域内的法律实施,在必要时解释“造法”,推进规则的完善和发展。这在2008年的许霆案[11]中就非常突出,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八个字将之发回重审,放弃了本应当由其承担的“法律审”;而重审后广东高院的二审裁决书不过是更精细地重复了重审的判决。[12]这种审级制度,主要借鉴的是欧陆司法模式,但在中国语境下更强化了,各级法院功能基本相似,关注重复,没有职能分工导致缺乏效率。我不是说这在中国当代语境下完全没有道理,目前中国一审法院总体而言司法专业技能确实相对弱,不时有地方保护主义,还有法官腐败的因素,也许都需要强化二审的业务指导甚至监督。但当代中国语境也有很强的审级职能分工的要求不仅是司法的效率要求,改变司法体制日益行政化的要求,防止利用行政关系串联更大腐败的要求,[13]以及平衡纠纷解决与规则治理的要求。放眼看来,在中国这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审级职能分工甚至有更重要的制度意义。由于各地法律需求不同,更需要各上诉法院来有效兼顾法治统一和灵活适用的准立法者功能,需要上诉法院在社会争议大的案件中凝聚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共识,以便促使各地的司法和司法制度竞争。而这些都要求对审级制度从制度功能的角度展开深入分析、讨论、评估和改革。五这也就触及到波斯纳集中讨论的另一个问题,一个在当下中国主流法律意识形态中很是“政治不正确”的问题在处理“难办案件”之际,[14]上诉法官和法院是否必须有一种政治判断,有一些政治考量,而不能仅仅持法条主义。至少有三种情况迫使当代中国法院和法官必须政治上敏锐、犀利并无论如何要做出一些政治性判断。我甚至预测这种需求会日益增加,而不会如同一些学人乐观预测的“五年之后,规范法学即教义学———引者注问题就会明朗了”。[15]首先是面临没有直接可适用的法律但必须且只能由法院通过“解释法律”———其实是“偶尔立法”———来解决的新现象,例如侵权案的“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16]二是看似可适用的法律,但适用的结果直接冲撞了广大民众在历史传统中形成的公平正义底线,也需要运用政治判断才能有效解决,例如“许霆案”。[17]以及三,由于社会价值日益多元,以及民众对相关信息了解有限,法院无论如何判决,都可能引发很多争议,但法院只能也必须基于社会的核心价值(即罗尔斯的“重叠共识”[18]做出一种显然有政治意味的选择,例如所谓的“二奶继承案”。[19]因此需要政治判断和考量并不是“后现代”的。政治敏锐、政治判断和政治考量当然不等于直接套用和搬用执政党方针、纲领或政策。这种做法应当反对;它可能会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法学界有效区分政治和法律、政策的真诚努力,结果既不利于政治,也不利于法治。但至少在上面提及的这三种情况下,法院和法官则必须以规则治理的方式承担起无法推卸的政治责任。否则,法院的司法合法性和权威性就会受侵蚀;短期的民粹一定会转换成为媒体的舆论压力,党、政、人大等机关会对司法机关施加强大、直接的压力,而这会极大冲击司法独立的发展。刘涌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换言之,政治性判断不是应当不应当的问题,而是不可避免的。必须认真面对,而不能采取鸵鸟政策。这要求法官和法院在处理这类难办案件之际,除了考虑法律之外,必须考虑系统的后果———对社会,对整个政治制度,以及对司法体制。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法条主义说这种考量不对,只应当考虑法律。但问题是,如果司法结果直接与社会的基本道德和法律共识或当代中国人的公平正义观相抵触,这样的法条主义的判决在社会中一定会被视为并最终会变成是政治的。有政治考量或政治判断并不必定是追求司法政治化,而恰恰是为了避免司法政治化。注意,我说的主要还是上诉法院和法官,不是每个法官,也并非各层级法院。因为,即使要求,也不大可能做得到。如同上一节所分析的,不同层级的法院和法官的制度功能必须不同,司法所需的政治考量、敏锐和判断因此应当随着审级不同和法院层级不同而不同。波斯纳在书中对此有过细致的分析,也正因此,他才专章讨论了为什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一个政治性法院”,不是每个层级的法院,甚至不是每个州的最高法院,尽管这些上诉法院的判决也需要一些政治性判断和考量。他也才不遗余力地揭示了法条主义、原旨主义、文本主义以及其他种种司法理论中立原则、过程学派、“生动宪法”等在美国社会中的政治寓意,以及这些主义或理论倡导者不愿摆在桌面上的政治议事日程。波斯纳开玩笑说,原来甚至打算本书题名《法官思考吗?》或《哪些法官思考?》。[21]暂不考虑这里可能具有的对法官和司法的反讽,也可以看出,波斯纳认为至少有些层级的法官必须思考。而思考在波斯纳那里,从来就不是发现立法原意或教义分析,而是对后果的系统的实用主义考量。六波斯纳此书对我以及对中国司法、法律和法学界的启发应远不止这些。此书第一章概括性介绍了9种研究司法的理论。这足以大大丰富当代中国法学界讨论司法和法官问题的理论资源和视角,从不同层面摆脱那种我戏称为“动物吃植物”[22]的、基于高度抽象因此不着边际的学术研究模式和话语方式。不仅如此,与这些理论视角相伴随,它也提醒我们可能用来分析中国司法制度和法官行为的潜在的中国资料,以及可能参与或邀请参与司法和法官研究的其他学科。他对司法和法官的外在和内在制约的细致经验分析,也丰富了我们对司法独立的经验性理解。司法独立不是一个理念,而是一系列具体的、体贴入微的制度,甚至不仅仅是政治制度。他对法官职任(tenture)和薪水的分析(第6章)指出了制度改革的复杂利弊。尽管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法官薪水一直因通胀等因素下降了,但他指出,如果大幅提高法官的薪水,并不一定会引来更多能干并喜欢司法的法律人进入法院,而可能引来贪图高薪却不一定喜欢司法的法律人进入法院。有人抱怨法官工作负荷太重,因此要减负;波斯纳指出,闲暇较多,就会引来更多看重闲暇的法律人加入法院。这些分析都是一两句话就令人恍然大悟,调动了我们沉睡的经验。难道不是吗,在深圳和广州这些城市,许多法院大部分法官都是女性,男性法官辞职当律师的数量大大高于女性法官?为什么?一个也许有待经验材料验证但大致可以成立的假说是一般说来,女性更“风险厌恶”,更珍惜法官职位,尽管收入(相对于律师)较低、工作繁重,但职业风险较小,收入稳定;而那些“风险偏好”更强的、或“风险中性”但在法院晋升中希望不大的男性法官更可能选择离开法院。这甚至可以解说为什么近年来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法官”大多是女性,这还不包括之前的尚秀云法官、宋鱼水法官。这给人启发,让人警醒,让人慎重改革。这种基于经验、缜密思考并负责任的学术精神恰恰是近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的呼喊中非常缺乏的。这也就再一次提醒了学术研究联系司法实际的重要性。在第8章“法官不是法律教授”以及第11章“全面的宪法理论”以及第12章“司法世界主义”,波斯纳以不同方式触及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当法官独立之际,出色的法学批评本应最能影响法官。但由于精英法学院的教授们往往过分关注话语,不关心能否做成事,站着说话不腰疼,这让要做事的人只能不管说嘴的人了。在美国以法官为中心的体制中,“势利”的法学人都盯着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因其地位特殊又最无所谓学术批评),不关心下层级法院和法官,或爱用联邦最高法院和大法官为典型教训下层级法院和法官,不了解这些法院和法官的具体问题,因此法官也就不搭理这些学术著作了。中国目前不是这样,法学人在不少法官心目中还有点地位。但这也许是假象。也许法院和法官遇到麻烦案件之际还想从法学人那里获得某种学理的支持,或法学人可以协助抵抗一下或至少不参与民粹主义大合唱,或需要法学人为其改革措施摇旗呐喊,或希望能在法学院里兼职教授甚或“博导”因此有一件“学者型法官”的行头。注意,这都不是法学人以学术获得的法官的关注和尊重。波斯纳指出的美国法学界的问题在中国同样存在,并有可能愈演愈烈都表明他学术视野的开阔和开放。他的批评是,一国的法律反映了一国的政治共识或妥协,是回应特定社会具体问题的,因此司法是政治性的,也因此法学是地方性的;以枚举替代论证,以枚举作为根据,并不是一种智识开放,而恰恰是一种思想的封闭———以外国的权威替代对问题的分析和对后果的考察。而这种思维习惯在中国法学界实在太普遍了。还有一点启发是波斯纳对自身职业的研究,甚至是犀利的批判。他充分利用了他27年联邦法官不仅是上诉法官,而且是初审法官)的经验,通过他也许并未事先计划的参与性观察,撰写了这本研究法官和法院的著作,力求把它提高到理论高度这就是他的“本土资源”。身在这个行当,他不是简单地为美国司法或法官辩护,相反,他犀利剖析了法官的思维和行为,提出了许多外人不可能发现的问题、理论命题和论点。尽管进入法律这个行当已50年了,波斯纳说“我还是没有完全被法律职业同化……大多数人进了法学院两周后就适应了的,而我就是不能理解,律师滔滔不绝一些他们并不相信的东西。如果某人显然有罪,你哪来那么多鬼话呢?”[24]“成功者罕有挑战使他成功的那个架构”,一位美国学者评论说,而波斯纳是这罕有之一。[25]除了对自身职业作为利益集团以及对自身的警醒外,这与波斯纳始终如一的学术追求、基于社会责任感的广泛社会参与有关除了全职担任法官,在上诉和初审法院审判,撰写了所有联邦上诉法官中最多的并被其他法官引证最多的判决书,[26]他还在芝加哥法学院每年开一门新课,指导博士生眼下其中一位还是北大法学院的本科毕业生,调解案件微软案件,担任过7年第七巡回区法院“院长”,大量学术写作(每年一到两本学术著作,近10篇学术论文)、以及更大量的报刊时评、书评文章,甚至每周一篇博客[27]等。这种求知和批判精神在当代中国法学人中,其实在各行各业中,都非常缺乏。时下,中国法学界太多仅仅围绕法律、法学、法学教育、法官、律师甚至部门法的利益的“研究”论证了,很少有人能真正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立足于法学之外,运用法学和多学科的知识和手段以反思的眼光看自己投身的事业和行当,予以体贴入微且有理有节的分析。小家子气注定不可能成就或不断开拓真正坚实的法学。“敢嘲笑哲学者,方为真哲学家”。[28]七本文部分是概括,部分是随想。概括就是省略,随想更可能漫无边际;结果必然是某种程度的篡改。读者还是阅读全书吧。一如波斯纳的其他著作,除了因为学术传统和社会背景可能令读者有陌生甚至生涩感外,该书给人启发、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读者会获得智识的愉悦、思想的开阔和坦诚,以及我无法有效传递的那种明快、犀利的文风。曾经说过不翻译了,为的是集中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写些有关中国的东西。但看到这本4月才出版的波斯纳的新作后,读了几页,就架不住先是法律出版社的高山编辑然后是北大出版社的蒋浩、杨剑虹编辑的劝说,接下了这本书的翻译。之后就是蒋浩先生和杨剑虹女士联系版权和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6月,去康奈尔开会,我顺访了芝加哥法学院;在院长勒夫摩(Paul Levmore)和在该院任教的陈若英老师的安排下,同波斯纳法官见面午餐,谈到了本书的翻译。所有这些,促使我暑假一开始就投入了夜以继日的翻译。和波斯纳笔下的法官一样,人架不住诱惑,而智识的诱惑也是诱惑!也还有其他庸俗和卑微的考虑。这就是,鉴于中国目前法学界的学术状况,任何问题,中国人出来讨论,可能都不如找个外国人更好;有名最好,无名也行,管他有无真才实学。这其实是中国法学人的悲剧,也是我的悲剧,甚至是波斯纳的悲剧。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包括翻译的追求,也包括奥运期间专业看电视、业余翻译,最后拉出的这个大旗,因为我的种种差错,可能不大像一张虎皮,也许更像一张猫皮。那么我只能首先请波斯纳法官,然后请中国读者原谅。在此也欢迎读者和朋友指正,以便在适当时修订。希望不仅仅是拉大旗,也是一个自我激励。 【作者简介】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注释】[1]Richard A. Posner,How Judges Think,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8.[2]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凤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3]Max Weber,On Law in Economy and Society,ed. by Max Rheinstein, trans. by Edward Shils and Max Rheinstei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p.354.[4]注意,贝卡利亚只是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着重号为引者添加;认为若允许解释,“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是否良好,对法律的领会如何;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被告人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侵害者的关系;取决于一切足以使事物的面目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的、细微的因素。”(前引[2],第12—13页)。但这不意味着他认为立法可以做到让法官在司法中不解释法律或让法律无需解释。事实上,他承认法律的含混性使人们不得不进行这种解释,尽管他认定这是一个弊端。[5]例如,《法国民法典》第4条的规定“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审理”;特别是《瑞士民法典》第1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不能从法律条文引出规则,法官应按照如果自己是立法者可能颁布的规则来决定案件”。[6]“……道德或政治理论……直觉甚至……偏见……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三段论。”参见Oliver Wendell Holmes, Jr.,The CommonLaw,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48, pp. 1—2.[7]自1981年担任第7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以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额外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外,波斯纳每年还主动“深入基层”,到联邦地区法院担任初审法官,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以积累初审法官的经验。参见Stephen J. Choi and Mitu Gulati,Mr.Justice Posner? Unpacking the Statistics,61 N.Y.U. Annual Survey of American Law 1, (2005), p.26 n.23.[8]Richard A. Posner,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以及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9]前引[1],p.19.[10]李慧娟是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她在2003年一宗代繁种子纠纷案件审理判决书中称“《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判决一出,首先在河南、继而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11]因自动柜员机系统升级出现异常,许霆以自己余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连续取款170余次,金额达174000余元。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许霆犯有盗窃金融机构罪,量刑时,虽选择最低法定刑,仍然为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引发了社会公众、媒体以及法律界和法学界的广泛激烈争议。后重审并经广东高院和最高院核准判许霆有期徒刑5年。[12]参见苏力《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从许霆案切入》,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1期。[13]最近被撤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所涉及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据媒体透露,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参见politics.people.com.cn/GB/41223/8247606.html,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9日。[14]关于难办案件的界定,参见前引[12]。[15]黄卉《一切意外都源于各就各位———从立法主义到法律适用主义》,载《读书》2008年第11期,第35页。[16]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7号),特别是第4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7]我曾对此案的诸多广义的法条主义处理方案有细致的分析,指出其背后实用主义的、具有立法性因此也具有政治性的判断。参见前引[12]。[18]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19]四川省黄某和蒋某结婚后多年未有生育。1994年黄某认识了张姓女子并同居。2001年2—4月在黄患肝癌期间,张一直以妻子的身份守候。黄死前立下遗嘱并公证,将相关部分钱财和住房售价的一半遗赠张某。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遭拒绝,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全国广泛争论。法院于2001年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法律条文,本案遗赠也真实,但黄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刘涌是辽宁省一位民营企业集团老总。他以集团为依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先后致死、致伤的达42人。2002年,铁岭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判处刘涌、宋健飞死刑。辽宁省高院在三次非正式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后,改判死缓。舆论哗然。2003年最高法院以原二审判决对刘涌的判决不当为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本案,再审判处刘涌死刑。[21]Paul Wachter,How Judges Think, U.S. Appellate Judge and Prolific Author Richard Posner Explains the View from theBench,http//www.law.columbia.edu/media_inquiries/news_events/2008/march2008/Posner_talk.[22]这来自一则有哲学意味的笑话。某学人下乡,见牲口吃庄稼,想赶,未果;想呼吁他人参与,但不知是何牲口、何庄稼;于是高呼“快来人呀,动物吃植物了!”这是对中国学界人士的一个极好提醒。[23]例如,Richard A. Posner,Law and Legal theory in England and America,Clarendon Press, 1996;以及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24]Larissa MacFarquhar,The Bench Burner, An Interview with Richard Posner,The New Yorker, Dec. 10, 2001, at 78.[25]Robert A. Ferguson,Tribute to Judge Richard A. Posner,61 N.Y.U. Annual Survey of American Law 1,2 (2005).[26]Choi and Gulati,前引[7]。[27]http//www.becker-posner-blog.com/.[28]Blaise Pascal,Pensees, trans. by W. F. Trotter, E. P. Dutton & Co., 1931, sec. 1,§4.
-
“如果亚历山大大帝侵略意大利,结果会如何?”公元前三世纪,在罗马人和希腊人交战期间,一个反事实(counterfactual)问题在罗马人中流传。亚历山大大帝当然没有侵略过罗马,他远征印度归来后不久就死于巴比伦。但这个没有事实基础的问题却绝不是无稽之谈,在思想史上,它开启了对共和政体(regime)优越性的讨论——在罗马共和派和后世倾慕罗马的思想家眼中,亚历山大代表的是绝对君主政体,而罗马所代表的是一个共和政体。他们之间的虚拟战争,实质上是对两个政体优劣高低的比较研究。 本文试图重构和展示一个通过历史典范来进行政体比较的西方思想传统。西方古典思想中对于政体的探讨已是汗牛充栋。古希腊和罗马的哲学家们,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都已经贡献出了精细和复杂的政体理论。但与哲学家相比,历史学家的政体探讨采取的是不同的进路。他们所从事的文体并没有留给他们多少作长篇理论探讨的空间,他们通常采取的做法是以某些历史范例(exemplar)来阐发自己的理论关怀——中国传统史学一般将这种范例称为“义例”。在这种探讨中,“反事实”(counterfactual)的运用,使史家可以超越对具体的历史事实的描写,而进入“可能性”的领域,使历史写作获得了更高的普遍性。 [1] 在希腊-罗马时期,对于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的比较,戏剧性地落到亚历山大大帝和罗马共和国两个“义例”身上,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我们还能听到这种比较的余音。本文的讨论将围绕三个思想家而展开:李维、普鲁塔克与马基雅维利。普鲁塔克记录了“如果亚历山大大帝侵略意大利,结果会如何?”这个反事实问题,并对亚历山大给予了较多赞赏的笔调。李维则第一次将对这个反事实问题的讨论上升到政体比较的高度。而马基雅维利批驳了普鲁塔克的罗马观,并将李维的视角发展成为一个更为精细的政治理论。 要进入这场讨论,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它所采用的关键词。希腊人和罗马人各自用了一对意思非常接近的概念,汉语可翻译成“德性/机运(命运)”[2],希腊文是τύχη/αρετή ,拉丁文是fortuna/ virtus。对τύχη的较早解释可见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II. 4-6,在那里,亚里士多德将τύχη放在因果关系语境中讨论,对亚里士多德来说,τύχη作为一个偶然性的原因,发生在行动者有目的性行动的领域——某种偶然性的因素出现,导致行动偏离行动者的目的或预期。动植物和儿童因为不具有理性的目的或预期,因而与τύχη无关。显然,Τύχη是非理性的。[3] 在伦理事务上,Τύχη被分出好坏,时人常将好的τύχη等同于幸福。在希腊城邦的衰落时期,Τύχη一跃而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希腊女神,她掌管着权力、荣耀和物质财富等外在的善好(external goods)的分配,其意图不可为凡人所猜度。而与之相比,αρετή——卓越或美德,则以个人灵魂的理性部分为基础,它是个人能够控制和修炼的美德,从而与控制外物的Τύχη 形成对立。道德理论家们强调Τύχη的变幻莫测,从而要求个人将注意力放在自我德性的修炼上,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随波逐流。fortuna/ virtus是τύχη/αρετή 这对概念在拉丁文中的对应物。Virtus(拉丁文词根vir,男子)在早期指向男子气概,尤其是战争中的勇敢。但随着希腊道德哲学的影响,到了共和国晚期,它已经与灵魂学说发生密切关联,与αρετή的意思几无实质差别。 这两对概念的伦理-政治意义如下:Τύχη-fortuna集中体现了作为有朽者的人类所从事的事业的脆弱性。人类在外在世界中所留下的作品,总是很容易在命运的打击下烟消云散。但这种脆弱性因此也恰恰成为一个试金石:对个人来说,要在Τύχη-fortuna的打击前面保持稳固,需要卓越的内在品质;而由众人集合而成的国家也是如此,无论是君主国,还是共和国,都要经受变幻莫测的Τύχη-fortuna的考验。通过将政治表述为在德性和机运之间永恒的斗争,史家们得以观察和比较不同的政治行动主体在历史中的能力。 一、“亚历山大入侵”:问题的提出 “如果亚历山大大帝侵略意大利,结果会如何?”,对产生这个问题的历史情境的最早记录,可见于普鲁塔克(Plutarch)的《皮洛斯传》(Pyrrhus)。如果我们接受普鲁塔克的叙事,这个问题应该早在皮洛斯和罗马人交战的时候就已经初现。在《皮洛斯传》(Pyrrhus)中, 普鲁塔克记录了一个场景: 罗马人和皮洛斯发生战争, 而后者因骁勇善战,常被同时代的希腊人看作是亚历山大的化身。罗马人在一场战斗中失利。皮洛斯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摧毁罗马人,建议休战。罗马元老院因为恐惧,几乎决定接受皮洛斯的条件。然而,曾经多次担任执政官和独裁官,已经双目失明的元老阿披乌斯·克劳迪乌斯(Appius Claudius)站起来对诸元老发表了一番演讲: “… 你们反复向全世界重申的话——当我们还年轻,而我们的父亲正当盛年时,如果声名远播的亚历山大大帝来到意大利并与我们发生冲突,他不会像现在那样被推崇为不可战胜的,而可能已经逃逸,或者已经倒下,而使得罗马更加光荣——结果怎样?你们现在正在确凿无疑地证明这是自我吹嘘和空洞的喧嚣,因为你们害怕查奥尼人和莫洛西人, 他们曾经是马其顿人的猎物;你们在皮洛斯前面颤抖,而他只不过曾经是亚历山大的一个护卫的臣仆和随从,现在他来了,在意大利漫游,与其说是要帮助居住在这里的希腊人,还不如说是为了逃避他在国内的敌人,他吹嘘说要用那支甚至不能为他保存马其顿的一小部分的军队,来赢得对我们的支配地位…”(Pyrrh., 19) 这个演讲表明,反事实问题 “如果亚历山大大帝侵略意大利,结果会如何?” 在那个时代已广为传布, 罗马人出于他们一贯的高傲,认为自己必将获得胜利。但在当下,他们却被亚历山大的一位仆从和模仿者吓得战战兢兢。克劳迪乌斯在罗马人的回答和当下的反应作了鲜明的对比,进而向他的听众提出了严厉的批评,隐含的意思是,如果罗马人言行不一,必将招致其他民族的蔑视。 在这个语境中,这个问题涉及到的仅仅是罗马人的自我评价和当下表现脱节的“面子问题”,但没有涉及罗马人的自我评价的具体构成:这个共和国的卓越,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然而,到了奥古斯都时期,这一问题在李维的著作中重新出现。这一次,已上升到了政体比较的高度。 二、 unus homo的反面:李维对罗马共和的辩护 李维是在IX.16-18展开对亚历山大入侵罗马的想象。但在IX.16之前,已经有很多线索隐隐约约地指向了这一想象。早在李维叙述亚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Alexander of Epirus, 亚历山大大帝的舅舅)在意大利登陆的时候(VIII.3),他就已经留给我们某些信号,表明他将在某个时候讨论亚历山大大帝。李维指出,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登陆的时刻恰恰是亚历山大大帝死亡的时刻。李维的担忧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所向披靡,战争将会扩展到罗马。” (VIII.3) 这里的意涵是,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有与罗马作战的潜在可能性。[4] 在VIII.24, 李维详细地叙述了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在战场上的悲剧性死亡,作出了一个非常微妙的评论: “… 虽然命运阻止他与罗马为敌,他在意大利进行的战争在这部历史中给了他一个位置。”李维的意思是,如果这位亚历山大没有在这个时刻死亡的话,或早或晚,总有一天他会和罗马兵刃相见。在VIII.24, 李维再一次提到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的姐妹正是亚历山大大帝的母亲。这两位亚历山大之间的关联在IX.19得到了进一步的重申。在那里,李维告诉我们,据说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在受到致命伤之后,曾经将自己的命运和亚历山大大帝在其亚洲远征中的命运相比较。所有这些线索都为李维对亚历山大远征意大利的想象作了语境上的准备。 那么,李维又是如何具体提出他的亚历山大问题的呢?在IX.16, 李维叙述了亚历山大大帝的同时代罗马将领帕披鲁斯(Papirus)的高尚言行之后,评论道:“没有一个时代比帕披鲁斯所生活时代有更多的伟大和高贵的人物,而即便在那个时代,也没有人比他更杰出地以自己的力量维系共和国。”他赞美的不仅仅是帕披鲁斯所生活的时代,而且也是帕披鲁斯的伟大美德与对共和国的贡献。接着,他提到,有些人认为如果亚历山大大帝在征服亚洲之后挥戈西进,他会在帕披鲁斯那里遭遇到劲敌。这当然是某些罗马人所提出的反事实虚拟,其目的是通过与亚历山大帝对比而赞美帕披鲁斯。[5]李维宣布,他在这里将开始一段较长的离题论述,因为上面对于亚历山大的意见诱使他对下面这个反事实问题做出一点反思: “如果罗马与亚历山大交战,罗马的结果会是如何? (IX.17)" 李维的讨论语境与这个问题第一次提出时的语境非常不同。一方面,罗马已经征服了希腊世界;另一方面,在征服希腊世界之后,罗马自身的败坏也已经开始。与在战争期间不同,李维用不着赞美罗马以提升其同伴的士气。但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和罗马人通常的回答没有两样: 罗马有能力赢得与亚历山大的战争。在他看来,战争的结果依赖于三个指标:军队的数量和勇气,指挥者的能力(virtus, animus),以及命运( fortuna)——她 “对于人类事务有强大的影响,尤其是在战争事务中。” (Plurimum in bello pollere videntur militum copia et virtus, ingenia imperatorum, fortuna per omnia humana maxime in res bellicas potens. IX.17) 下面,李维按照三个指标,依次对亚历山大和罗马进行了比较。 就军事指挥官这一方面而言,李维并不否认亚历山大是一位杰出的将军,但他的声誉其实被下述事实放大了:亚历山大死得太早,以至于没有经历过命运的逆转。但有很多其他的英雄经历了人类事务的变化,如过去的居鲁士(Cyrus), 或近期的庞培(Pompey)——李维意味着,如果这些英雄们也像亚历山大那样在命运逆转之前死亡,他们也许会获得类似的声誉。接下来,李维指出,有许多罗马的将领,其实力可能与亚历山大相当: M. Valerius Corvus, C. Marcius Rutilus, C. Sulpicius, T. Manlius Torquatus, Q. Publilius Philo, L. Papirius Cursor, Q. Fabius Maximus, the two Decii, L. Volumnius, and Manlius Curius, 等等。所有这些人在勇气、才能和战争的技艺(animi ingeniique, tum disciplina militaris)都与亚历山大旗鼓相当,而就战争的技艺而言,从建城以来,罗马已经有了一个丰富的战争技艺传统。 接下来,李维提出一系列修辞意味十足的问题,讨论亚历山大是否能够征服这些罗马将领。他用一系列排比句来强调,亚历山大会在意大利折戟沉沙。最后一个句子甚至指向了他的舅舅,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 他将在阿普利亚(Apulia)山口以及卢卡尼亚(Lucania)山脉找到最近落在他的家族身上的灾难的痕迹,当他的舅舅,伊庇鲁斯国王亚历山大,灭亡的时候。( uisus illi habitus esset, saltus Apuliae ac montes Lucanos cernenti et uestigia recentia domesticae cladis, ubi auunculus eius nuper, Epiri rex Alexander, absumptus erat.)” 这和他在VIII.24中对于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在意大利的死亡的描述遥相呼应。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虽然这两个亚历山大没有一个真正与罗马打过仗,在李维的眼里,他们同样代表着来自希腊世界的紧迫威胁。 但上面的讨论仍然只是第一阶段,只是讨论亚历山大并没有被败坏的时候。李维接下来把讨论推向了第二个阶段。他指出,亚历山大被他自己的胜利败坏——被命运女神(fortuna)宠坏。作为一个征服者,他采取了被征服者的服饰和生活方式。李维列举了亚历山大的败坏的各个方面:他对波斯服饰的喜爱,他的酗酒,他的虚荣和残酷….. 在此对亚历山大从征服者向被征服者逆转的描述,进一步强化了李维的论点:亚历山大会在与罗马的战争中失败。 下面到达了讨论的高潮部分:在李维看来,更要命的是,那些将亚历山大与罗马进行对比的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拿一个人,一个年轻人的行动与一个经历800年战争的民族的成就相对比。” (non intellegunt se hominis res gestas, et eius iuuenis, cum populi iam octingentesimum bellantis annum rebus conferre).” 亚历山大不过是“一个人”(unus homo) 而已, 但罗马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共和国,并不是一个人。就单个人来看,罗马的领导人们受到体制的约束,他们的个人的计划常常受到环境的阻碍。而相比之下,“国王们没有任何阻碍,他们是时间和环境的主宰,将所有的事物都纳入他们自己的计划之中.(At hercule reges non liberi solum impedimentis omnibus sed domini rerum temporumque trahunt consiliis cuncta, non sequuntur)” 然而,从整个帝国的风险来看,亚历山大尽管非常勇敢,但也可以说非常脆弱,因为他只不过是“独夫”。而罗马的基础更为稳固,因为“有许多人,在荣耀和事迹的伟大方面可与亚历山大相提并论,然而他们中的每个人会以生命或死亡来实现他们的命运,而不危及国家的生存。( (Romani multi fuissent Alexandro uel gloria uel rerum magnitudine pares, quorum suo quisque fato sine publico discrimine uiueret morereturque. IX.18)” 这里的意涵是,因为罗马的安全并不依赖于一个人 (unus homo),她能够更好地承受命运(fortuna)的变幻起伏。 李维的讨论还包括对于每一方军事力量的的数量和勇气的比较。李维认为亚历山大在这两方面都有缺陷。马其顿的方队和罗马的军团也无法比较——这是波里比乌斯在若干代之前就做过的比较 (Polybius, XVIII.28-32)。 李维进一步将迦太基人也纳入了他的思想实验:亚历山大,将和汉尼拔一样,发现自己在一片陌生的外国土地上战斗,他的军队的数量在减少,勇气在减退。罗马经历了漫长的布匿战争,但亚历山大不可能活这么长。对亚历山大来说,更糟糕的是,罗马和迦太基很可能联合起来,对付他这个共同的敌人。这又一次呼应了“亚历山大只是一个人(unus homo),因而无法承受命运的跌宕起伏”的命题。 因此,罗马共和国(res publica)便是君主制的反面,其政治和军事领导权并非掌握在一个人(unus homo)手中,而是由许多受任期限制的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们共享。权力的共享和任期的限制使得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雄才大略,但是共和国却因建立在许多人身上而更为稳固。前仆后继的爱国者们将会为共和国抵御机运(fortuna)的突变,而再有雄才大略的君主毕竟只是一个人(unus homo),随着他的倒下,他的事业也将化为乌有。 这个很长的离题论述是李维即兴而作,还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我认为是后者。 在这里,李维不仅仅是用第一人称在发言,在谈到罗马具有的诸项资源的时候,他始终用第一人称复数。如此明显的叙述干预(authorial intervention)在李维的作品中是很少出现的现象,可以表明李维对于这一段评论的深度情感投入。IX.18的最后一句话(“…有许多人,在荣耀和事迹的伟大方面可与亚历山大相提并论,然而他们中的每个人会以生命或死亡来实现他们的命运,而不危及国家的生存。”) [6] 和IX.19对于内战的提及,也给我们进一步的线索。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内战中,难道不正是那些野心勃勃的军事指挥者们危及罗马国家的存在吗?李维对罗马道德败坏的担忧当然源于他对于内战时期的经历。虽然奥古斯都宣称恢复了共和政体,败坏仍然在继续。正如李维在《建城以来史》的前言中表明的,他的时代的败坏已经如此令人灰心,他甚至将他的作品看作从这种时代状况的逃避。 在这里,我们还应当参考这样一个重要的背景:共和国晚期的那些政治和军事领袖们——庞培,安东尼,凯撒,甚至奥古斯都,都是亚历山大大帝的钦慕者。大卫·坎宁安(David R. Cunningham)的博士论文 The Influence of the Alexander Legend on Some Roman Political Figures 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亚历山大在共和国后期的那些军阀身上投下的阴影。[7] 而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那些军阀对亚历山大的模仿,对于那些忠于共和原则的保守人士来说,是一个非常令人不快的信息。比如说,西塞罗就清楚地意识到凯撒对亚历山大的模仿。在给阿提库斯(Atticus)的一封信里,西塞罗解释它自己为什么没有将一封建议信送给凯撒:“你应该看到,甚至是那位亚里士多德的学生,尽管具有卓越的智慧与审慎,一旦获得‘国王’的头衔之后,也变得傲慢、残酷与放纵。什么?你想象这个受追捧的偶像、这个奎里努斯(Quirinus)的同帐伙伴有可能享受像我写的这样温和的信吗?” (Epist. ad Att, XII.28.3) [8] 对这位享有“祖国之父”(Pater Patriae)荣誉称号的共和主义者来说, 在凯撒和亚历山大之间的相似性是很明显的:他们都被野心和权力所败坏,成为骄傲、残酷、缺乏节制的僭主,站在西塞罗的共和原则的对立面。后来,卢卡(Lucan)在其被广泛人士是影射凯撒的史诗《内战记》(De bello civili)将亚历山大描绘为疯狂、无节制、腐败的人,将其作为注定灭亡的那一类人的代表 (De bello civili, III.233-34, X.25-52)。它所传递的信息和西塞罗非常相似。在他们的感觉中,共和国的背叛者们身上已经附着亚历山大的阴魂,因而亚历山大对他们来说是如此危险! 对像亚历山大这样的范例政治影响的关注,也可以在更晚时期的罗马文献中看到。赛涅卡,尼禄皇帝的教师,经常将亚历山大描绘为“疯狂的青年” (vesanus adulescens), [9],尤其是他杀克雷图斯(Cleitus)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野蛮(feritas), 是塞涅卡喜欢谈的主题。[10] 和斯多葛的智慧者(sapiens)不同,亚历山大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激情,他的酗酒导致了克雷图斯(Cleitus)的死亡,最后是他自己的死亡 (Epistulae,LXXXIII.19, 23, De Ira. II.23.1-2, 4-8), [11] 他有的并不是勇敢(virtus),而是幸运的莽撞( felix temeritas) ( De Beneficiis, I.13.3, VII. III.1; cf De bello civili,X.21). 他对于名声和财产有无穷无尽的欲望 (De Beneficiis, VII.2.5 f.; Quaestiones naturals, V.18.10), 自我膨胀 (De Beneficiis, V. 6.1, ‘homo super mensuram humanae superbiae tumens’; cf II.16.2, ‘tumidissimum animal’). 鉴于塞涅卡作品中很大一部分是为尼禄皇帝而写,他对亚历山大的评论明显有着一个教育的目的。亚历山大是其“君主镜鉴”(mirror of the prince)中诸多反面例子的一个。 总的来说,帝国早期的罗马作家们对于亚历山大并不那么友好。塞涅卡和卢卡对亚历山大的猛烈攻击乃是出自斯多葛主义对于专制的反对;昆体良, (Quintilian)、尤文纳尔(Juvenal)和格里乌斯(Gelius)也对亚历山大给出了许多负面评价。[12] 在克劳迪乌斯皇帝之下写作的库尔提乌斯(Qintus Curtius) 表现出了一种褒贬参半的态度。[13] 尽管有像特罗古斯(Trogus)那样的赞赏亚历山大的作者,他们的声音从来不是压倒性的。对于保守共和理想的人士来说,亚历山大从来都是对他们的罗马共和传统理想的威胁。这一反事实问题“如果亚历山大入侵罗马,结果会如何”看起来似乎只是关于过去,但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恰恰是在罗马人和希腊人之间,在罗马政治的两种可能性之间的斗争。 三、无关政体的辩护:普鲁塔克 李维的探讨方式在保守共和理想的罗马人那里非常多见,但在希腊人那里,却并不能引起多少同情的回应。毕竟,亚历山大是一个希腊人。曾长期作为人质而客居罗马的希腊史家波里比乌斯(Polybius)在讨论到亚历山大的时候,采用的调子就以褒扬为主。在其《历史》V.11中, 当他比较腓力五世、腓力二世与亚历山大的时候,曾经提到亚历山大将忒拜城夷为平地,但他马上指出,甚至在那种情况下,亚历山大也很尊敬这个城邦的诸神。这里的调子完全是辩护性的。像狄奥多罗斯(Diodorus),普鲁塔克(Plutarch)和阿里安(Arrian)这样的希腊史家都更倾向于将亚历山大看作是希腊文化和军事力量的代表者。 上文已经提到普鲁塔克在《皮洛斯传》中记录了罗马人对于亚历山大入侵罗马的假设,在那里,普鲁塔克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看法。但他对这个问题是有自己判断的。在《论罗马人的命运》(De fortuna Romanorum,简称De fort. Rom)中,普鲁塔克对这个问题作了间接的回应: … 我也把亚历山大之死归结于命运, 他,凭借着源于其不可战胜的勇猛和高尚的抱负的巨大的好运(εὐτυχήμασι μεγάλοις) 和辉煌的成功 (κατορθώηασι λαμτπροἳς),,像一颗流星一样从东到西横扫世界,已经允许其武器的光泽在意大利闪烁… (De fort. Rom, 326 a-b) 普鲁塔克隐含的意思是,亚历山大是有夺取意大利的能力的。如果不是命运过早夺取了他的生命的话,他将横扫东方和西方。 李维却认为,亚历山大早年所向披靡,很大程度上只是由于他幸运而已。普鲁塔克在同一演讲中指出,亚历山大固然享有巨大的幸运 (εὐτυχήμασι μεγάλοις), 但很快补充,这不过是“源于其不可战胜的勇猛和高尚的抱负”(ὑπὸ θάρσους ἀμάχου καὶ φρονήματος)。换而言之,亚历山大的好运并非被武断地授予,而是由其卓越的德性而获得。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普鲁塔克说命运女神(Τύχη)最终定居在罗马并变得稳定的时候,他并没有指出命运女神这样做的理由。如果说,他对亚历山大的分析表明亚历山大享有的好运具有一个理性基础,他对罗马人命运的分析却遵循着一条不同的线索:命运女神(Τύχη)在关键的时刻,通过许多非理性的力量来帮助罗马人。比如说,当高卢人夜袭卡匹托尔山(Capitol)的时候,山顶神殿的鹅被惊醒,叫了起来,吵醒了罗马人,使高卢人的阴谋没能得逞。命运女神也保佑罗马人,使他们始终能够避免同时打两场战争。这与罗马人对他们自己历史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虽然罗马人通常相信自己获得帝国是有神意支撑,但他们倾向于相信,这个神意是通过他们自己的德性,而非神灵的毫无理由的干预而实现的。[14] 普鲁塔克的两个演讲《论亚历山大的命运》(De fortuna Alexandri,简称De Alex. fort.) 和《论罗马人的命运》(De fortuna Romanorum)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 亚历山大大帝和罗马帝国,它们是机运(τύχη) 的产物,抑或德性 (αρετή)的产物? 普鲁塔克和李维所用的关键词是类似的:李维用的是 virtus/fortuna, 普鲁塔克用的是 τύχη/αρετή,在罗马帝国早期,这两对概念,尽管是在不同文字里,意思已经高度接近。在De Alex. fort.中, 普鲁塔克勾勒出的命运形象是这样的:她对亚历山大充满恶意,处处设障,亚历山大的成功,因而凸显出其德性之高贵。而在De fort. Rom中,普鲁塔克将罗马帝国视为德性和命运的合作产物。他举了无数例子来说明命运通过非理性的力量来帮助了罗马人,同时也以罗马人对于命运女神的崇敬作为证据,以加强自己的论证。研究普鲁塔克的学者们对于这两篇演说的严肃性有一定的争议。[15] 当然,这两篇演讲修辞性十足,但这并不说明它们不具有严肃性,或者对于研究普鲁塔克的时代的文化气氛没有用处。正因为它们诉诸希腊人的文明自豪感与对于征服者的本能的抗拒,它们至少展现了当时希腊人对于亚历山大和罗马的荣耀与成就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思考方式。 普鲁塔克对亚历山大的辩护并不仅仅存在于这两篇演讲中,他在其《亚历山大传》(Alexander)记录了亚历山大的一些名声不佳的行迹,如摧毁忒拜城和戕害其朋友。但他并没有对这些事迹进行评论。在De Alex. Fort中,普鲁塔克也提到了这些缺点,但他评述说,如果其他人处于亚历山大的位置,他们可能被败坏得更加厉害 (De Alex. fort. 337.E ) . 在这里,他采取的立场和波里比乌斯在V.10-11中的立场相近,波里比乌斯记录了亚历山大摧毁忒拜城以及对波斯人的报复,但指出亚历山大始终对他们的神保持着崇敬。 反亚历山大的罗马作家们通常忽略亚历山大传播希腊文化的功绩。而普鲁塔克则在De Alex. Fort 和 Alexander (《亚历山大传》)中对此大加赞赏. 在 De Alex. Fort中, 他将亚历山大称为一个哲学家——柏拉图只不过是教导了几个学生,而亚历山大则照亮了整个世界。 (De Alex. Fort, 328C-D) 对于亚历山大传播希腊文化的强调表明了普鲁塔克强烈的文化自豪感,正如罗马人对于道德的强调能够表明他们对于罗马德性的自豪一样。 在普鲁塔克这里,政体的因素并不是对比的关键。作为被罗马征服的希腊人,他既希望通过自己的写作来使希腊人理解罗马的伟大,也希望在罗马人前面为希腊人辩护。因此,他并不需要像李维那样,忧心于野心家们对共和国的颠覆。他要捍卫的仅仅是希腊世界的文化和政治尊严。尽管他并不情愿介入关于政体的争论,但他对亚历山大与罗马所发表的看法,客观上有可能减损罗马共和政体的正当性。在一千多年之后,一位意大利的政治思想家硬将他拉入了一场关于政体的跨时空讨论。 四.对抗fortuna的政治学:马基雅维利 我在这里要讨论的是马基雅维利,《君主论》与《论李维的前十书》的作者。马基雅维利是以一种非常怪异的方式间接地接入这场讨论的。在《论李维》第二卷第一章,马基雅维利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罗马人获得帝国,究竟是因为德性,还是因为命运的庇佑?他要批评的权威是普鲁塔克:在他看来,普鲁塔克认为罗马人是通过命运而非德性而获得一个帝国的。[16] 这并不是对普鲁塔克观点的忠实转述。在De fort. Rom中,普鲁塔克并没有说罗马帝国仅仅是τύχη的产物,他强调τύχη 和 αρετή之间的合作促成了罗马帝国的建立。但他对罗马人受τύχη庇佑的强调,显然给马基雅维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后者看来,普鲁塔克的这一观点剥夺了原本应该属于罗马人的荣耀。 马基雅维利起而捍卫罗马的光荣,争辩道,罗马人是通过他们自己的德性获得帝国的。在我看来,《论李维》全书对普鲁塔克提出了两方面的回应,一个是直接的,一个是间接的。 第一,普鲁塔克的一个观点是,罗马人从来没有同时打两场仗,这说明他们受到命运的庇佑。马基雅维利承认这一现象,但指出,罗马人并没有同时打两场战争,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而是罗马人的军事和外交努力的结果。他们在安排战事的时候,总是避免同时打两场战争。而那些可能趁火打劫的敌人,或者受到他们的震慑,或者被他们收买,并不能对他们构成致命威胁。这恰恰证明罗马人能力(virtù)之高超。[17] 第二,普鲁塔克在De fort. Rom这篇演讲中指出,罗马人认为自己的成功受到命运女神的庇佑。马基雅维利根本无法接受这一证据。他并没有对这一观点作出别的评论,但《论李维》所包含的某些理论视角可以说已经隐含了对普鲁塔克的回应。对Fortuna女神的崇拜是罗马宗教的一部分,而宗教,在马基雅维利看来,可以被还原为一种在政治上非常有用的恐惧。伟大的立法家努马利用了这种原始的恐惧,创立了罗马宗教,将粗野和放荡不羁的罗马人改造成为虔敬守法的罗马公民。正是普通公民的宗教虔敬和政治领袖们对于宗教的巧妙利用,使得共和国的秩序建立并且稳固下来,并使共和国在战场上所向披靡。[18] 可以说,罗马的宗教崇拜,即便是对Fortuna的崇拜,也是罗马人的virtù的构成成分之一。 从表面上看,马基雅维利使用的术语virtù/fortuna保持着与罗马史家的连续性,但其实质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马基雅维利研究者们已经达成的共识是,马基雅维利已经将virtù改造成为一个与古典的virtus有很大差异的概念。Virtù脱离了与灵魂理性部分以及自然(natura)的紧密关联,淡化了virtus的古典伦理意涵,它仅仅指向政治主体在一个外在事物(external goods)的世界赢得成功的能力,而与灵魂的完善与得救无关。这一外在事物的世界,恰恰处于变幻莫测的fortuna女神的权限范围。正因为隐去了灵魂完善和得救的视野,对于马基雅维利笔下的政治行动者来说,他们的一切政治行动都是与他们所处的政治环境——fortuna——进行搏斗。只有战胜变幻莫测的fortuna, 他们才能被称为是有能力(virtù)的。 在古典的视野中,政治行动者是以他们灵魂的秩序 —— 外化为卓越的行动—— 来制约变幻莫测的fortuna的力量。即便是从事权变的审慎美德(φρόνησις, prudentia)也是这个灵魂秩序的具体化。这个内在的灵魂秩序,从本体论上与自然(natura)相对应。而对于悬置灵魂秩序的马基雅维利来说,与fortuna的对抗征用的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理性秩序的力量。在《君主论》第二十五章,马基雅维利公然说,一个人如果能根据时势和事情本身而改变自己的自然(natura),他的好运(fortuna)就不会改变。[19] 这是一个石破天惊的提议,因为在古典与中世纪的视野中,natura是不可由人自己来改变的。而马基雅维利想像,他的“新君主”可以根据不同的时势需要,以自身virtù之中不同的方面来从容应对。他的virtù是复合的,既包含了人所特有的对于荣耀的渴求,也包括了狮子的强力和狐狸的灵活多变以及制造幻象的能力——这意味着他的natura本身必然也是复合的,而不像古典作家强调的那样,只有一种单一的秩序。 但《君主论》第25章同时也包含了对改变natura这一提议现实可能性的自我怀疑。马基雅维利举了教皇朱里奥二世的例子。这位君主在行事时总是非常迅猛(impetuosamente),这种方式和时势相协调,因而取得了成功。但他像亚历山大那样英年早逝,未能经历机运(fortuna)的逆转。马基雅维利评述道:“如果时光流转到了他必须谨慎行事的时候,他就会毁灭了;因为他永不会抛弃他的自然(natura)使他倾向的那些方法。”从中得出的结论是,人们的行事方式必须与fortuna的变化相协调。然而,遗憾的是,马基雅维利并没有展开分析“新君主”到底是否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自己的自然,而是很快跳跃到鼓励他的读者以青年人的勇猛去征服命运女神(fortuna),而无视上文对朱里奥二世可能的命运逆转的分析,“自然”是否可以改变的问题也就滑落在这个文本的断裂里。像这样的断裂和跳跃在马基雅维利的文本中并不罕见,要追问那些被马基雅维利的断裂和跳跃忽略和掩盖的问题,我们或许要从他的文本的其他地方寻找线索。 在此,让我们回顾一下李维的视角:成功的君主,如亚历山大,也只不过是一个人(unus homo),。他的所有过去的经历,都参与了塑造其行事的方式。他可能很多变,但绝不能突破unus homo的限度,一旦机运突变,他的事业也许就会遭遇到戏剧性的失败。在我看来,熟读李维的马基雅维利,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将李维的视角融合到自己的写作之中。 根据马基雅维利的政体分类,一个国家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从表面上看,二者之间似乎存在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但是,在《论李维》中,马基雅维利不时使用“共和国的君主们”这样的用法,[20] 表明他的共和国并非是君主的绝对反面。实际上,共和国更像是一个复合的结构,在其中,君主的因素,贵族的因素和平民的因素混合在一起。由于这种复合结构,共和国将许多不同的行事方式混合在一起。正如马基雅维利指出: 与君主国相比,共和国有着更强盛的活力,更长久的好运,因为它有形形色色的公民,能够比君主更好地顺应时局…只用一种方式做事的人,绝不会改弦易辙;如果时局已变,他的方式不再适用,他也就覆灭了。(III.9) 这一段引文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像李维一样,马基雅维利指出了unus homo的限度:一个人的行事方式难以应付机运的无穷变化,一旦其方式不适合时局,就会遭遇失败。而拥有各色公民的共和国,却能够超越unus homo的限制,在不同的时局中采取不同的行事方式。马基雅维利举的例子是法比乌斯(Fabius)与西庇阿(Scipio)两位罗马将领,他们一个谨慎保守,一个勇猛大胆,但因为各自的行事方式与时局相适应,最终合力打败遵循自身行动程式的汉尼拔。马基雅维利在此甚至作了一个反事实的假设,如果罗马是一个君主国,而法比乌斯是国王的话,那么他很可能会输掉战争,因为他的本性所决定的方式并不足以对付汉尼拔。所幸罗马是一个共和国,在不同的时机能适用具有不同秉性的将领,因此取得了成功。[21]从汉尼拔一方来说,尽管他来自迦太基,一个类似于罗马的共和国,但在意大利的土地上,他指挥军队如同君主。他的失败,正如李维想象中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失败,是unus homo对于一个复合的res publica的失败。 而如果离开共和国的政治结构,法比乌斯与西庇阿作为个人未必能长久胜利。在《君主论》第17章中,马基雅维利曾指出西庇阿性情和易,对自己的士兵过于仁慈,从而难以赢得士兵对他个人的尊敬。“如果西庇阿这样继续保持他的统帅地位,这种性情早晚要把他的名声和荣誉葬送掉。但是,由于他是在元老院的监督之下,他这种有害的品性不仅被掩盖起来,而且还使他获得荣誉。”[22] 马基雅维利在此暗暗指向了罗马共和国的政制结构,西庇阿在这个结构中,既不是唯一的统帅,更不是永久的统帅。他的弱点对于君主的事业来说是致命的,但因为他是在一个共和国里,他的弱点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就被大大弱化了,不至于对共和国的事业造成致命伤害。因而,在《君主论》这本以君主国为主题的书中,马基雅维利已经暗暗向罗马共和国致意。 《论李维》对共和国稳固性的强调,似乎可以对解读《君主论》第25章中的文本断裂有所启发。在我看来,“改变自然”是马基雅维利对君主的主张和号召,但基于历史经验,一个人“改变自然”是极其困难的。一个国家若是基于一种实现的概率极小的可能性,就无法稳如磐石。因而,与其试图在一个人内部创造出一种复合结构,还不如以无数人为原料,创造出一个宏观的复合结构。对个人所发出的“改变自然”的号召,对于共和国这样一个复合结构来说就变成多余了——它可以使用性情、禀赋和行事方式大相径庭的公民和政治家来应对不同的政治时势。 这个复合结构的稳固性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一个法纪严明的共和国里,人民抗拒败坏的力量要比君主更为强大。在《论李维》I. 58, 马基雅维利比较了民众与君主的德性,指出历史上对于民众虚妄和多变的指控存在很大的盲点: 然而,我们的史家在谈到群体的本性时所指的群体,并不是像罗马人那样受法律管辖的群体,而是像叙拉古人那样目无法纪的群体,是这种群体犯下了狂放不羁的个人犯下的错误,譬如......亚历山大大帝和希律。(I.58) 在这里,亚历山大大帝在马基雅维利笔下,成为不守法纪的君主的典型,尽管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将他作为伟大的创建者(founder)的典范。在马基雅维利看来,在不受法纪约束的时候,民众和君主都会作恶,就恶劣程度来说,前者并不比后者更大。但如果考察共和制下法纪严明的罗马人民,就会发现,他们维护良好政治秩序方面的能力要远远超过君主。罗马人民在行事时比君主更为审慎、更加持之有恒。他们能够保持一种荣耀观念数百年不变,而君主却很容易被千万种诱惑所败坏。共和国人民的稳定性,是一种因集合而成的稳定性。在法纪严明的情况下,共和国体制下政治权力的分享,能将个别官员和公民败坏的消极后果降到最低。 第二、共和国的稳固性还体现在它对颠覆行动的抗拒能力上。在III.6中,马基雅维利告诉我们,反对君主的个人阴谋比反对共和的阴谋更容易成功。毕竟,君主的事业依赖于其肉身。而共和国的事业却超越了单个肉身。即便个人倒下,共和国的制度结构依然屹立不倒。如果我们将颠覆政权的阴谋和败坏官员的尝试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面对的fortuna, 可以说,相比于君主,共和国展现出了更为惊人的virtus。在共和国里,一个人的死亡和败坏尚并不至于影响到整个共和国的结构,因而其衰变会比君主国更为缓慢。 当然,马基雅维利对共和体制的推崇并非是无条件的。他充分认识到,共和国的创建在很多时候是伟大个人行动的结果;在构成共和国的民众本身已经败坏的情况下,需要有人大权独揽,将共和国带回到其开端——这意味着对共和的再造。但对于这些政治家来说,最大的荣耀并非在于将他们手中的独裁权力永久化,而是用这种独裁权力为共和国奠基。正像他在《论李维》I.10中指出的那样,一个君主若想追求现世的荣耀(gloria),他应当占有一个腐化的城邦,“不是像凯撒那样彻底摧毁它,而是像罗慕路斯那样予以整饬。”(I.10) 而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尽管就“新君主”的种种活动提出建议,但对其继承问题保持了高度沉默。这也许指向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将继承“新君主”位置并有可能继续统一意大利使命的,将不再是一位世袭继承的“旧君主”,而是另一位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的“新君主”——如在罗马人那里,与罗穆路斯(Romulus)没有血缘关系的努马(Numa)继承了前者的王位;[23] 继承“新君主”事业的,甚至有可能是一个超越个人的复合结构,这一结构能够同时容纳诸多“新君主”,征用他们的能力来对抗fortuna, 并赋予他们不朽的荣耀。 五、 尾声 欧洲思想史上对于共和体制的辩护,一般采取两种进路:一种是从规范视角出发,力主公民的政治自由(libertas),君主制因违反这种规范而不可欲。另一种是从政治体制的治理绩效出发,阐明共和政体的优越性。这两种进路都可以在李维和马基雅维利那里找到。本文重构的是他们从第二种视角出发而展开的论述:以罗马共和国为代表的复合共和政体克服了单个统治者肉身和行为习惯的限制,综合了许许多多政治家和公民的才干,来应对内外挑战。因而,它比君主政体更为稳固。类似这样的论述,在中国近代思想中其实屡见不鲜。君主专制在中国的倒台,与晚清的丧权辱国和内部民族压迫有着密切关联。无论革命派还是立宪派都指出了君主专制在应对内外挑战时的重大局限,都试图推动结构性的政治变迁。从这个角度来看,李维和马基雅维利的论述,包含了许多普遍的、可适用于其他时空环境的成分。只是他们采取的论述形式会让我们觉得陌生:他们以亚历山大和罗马这样的特殊的“义例”来讨论政体,并往往以反事实(counterfactual)的虚拟方法来作比较研究; 他们用以探讨问题的术语τύχη/αρετή,fortuna/ virtus(virtù)也打着欧洲古代-中世纪的宇宙论与灵魂学说的深刻烙印,从近代以来已日益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总结这条思想史线索,还是会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共和主义如何从西方文化的母体中生长出来,并走向世界。 同时,本文的研究在政治/法律思想史方法论上也许具有某些一般意义:第一,“义例”的建构与政治/法律思想的探究:通过对史家如何建构“义例”的考察,我们可以达到其政治/法律思想中一些精微之处。因而,对“义例”的考察,是研究历史叙事中的政治思想的有效切入点。第二,史家往往出于比较研究的目的而进行反事实(counterfactual)叙事,在涉及政治主题的时候,这些“反事实”叙事中往往隐含了作者强烈的政治判断。通过搜寻文本中的“反事实”叙事,往往能很快地深入到史家的核心政治关切。[24] 注释 *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西方古典学中心学术委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政治学博士。本文的写作基于笔者提交给UCLA政治学系的研究领域论文“Between Virtue and Fortune: Visions of Political Action in Plutarch and Machiavelli”(2005)和博士论文“Imagining Alternate Possibilities: Counterfactual Reasoning and Writing in Graeco-Roman Historiography”(2008)。感谢笔者两位来自意大利的博士论文导师Giulia Sissa与Carlo Ginzburg对本文思路的启发。一如既往,文责自负。 [1] 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1451b5-7)这一见解是狭隘的。早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希罗多德与休昔底德等历史学家已经通过“反事实”探讨,使得历史写作的对象从现实的、具体的事物扩展到可能的、普遍的事物上去。具体参见拙文Imagining Alternate Possibilities: Counterfactual Reasoning and Writing in Graeco-Roman Historiography,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2008。 [2] 根据汉语习惯, 本文根据语境将τύχη/fortuna翻译成“命运”、“机运”或“好运”。当它们被作为女神看待的时候,统一翻译成“命运女神”。 [3] 这里还需要考虑两部作者归属有一定争议的亚氏伦理学著作。在《优苔谟伦理学》(Ethica Eudemia)中,Τύχη被认为是通过一种行动者身上的一种本能冲动起作用,这种本能冲动使人在缺乏良好的理性考虑的时候,也能取得成功结果(Ethica Eudemia,1247b)。《优苔谟伦理学》认为这种本能冲动起作用的方式与理性和自然均无关,因而最终应当归结到神灵的引导。但作者归属更有争议的《大伦理学》(Magna moralia)认为,行动者身上的这种本能冲动是自然的,但并非理性的 (Magna moralia ,1207a 16)。不过,不管这几部著作之间有何种分歧,对Τύχη的非理性性质的判断是一致的。 [4] 李维在VIII.17中的分析则进一步印证这一点: “亚伊庇鲁斯的亚历山大在帕埃斯图姆(Paestum)附近的登陆迫使萨姆奈特人和卢卡尼亚人联合起来,但是他们的联军在一场激战中被亚历山大击垮。他进而与罗马建立了友好关系,但是非常值得怀疑的是,他会在多大程度上维持这种关系,如果他的其他事业是同样成功的话。” [5] 类似分析,参见Ruth Morello,"Livy's Alexander Digression (9.17-19): Counterfactuals and Apologetics",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Vol. 92, (2002), pp. 62-85。 [6] 原文如下: “immo etiam eo plus periculi subisset quod Macedones unum Alexandrum habuissent, multis casibus non solum obnoxium sed etiam offerentem se, Romani multi fuissent Alexandro uel gloria uel rerum magnitudine pares, quorum suo quisque fato sine publico discrimine uiueret morereturque. ” (Livy, IX.18) [7] See David R. Cunningham, The Influence of the Alexander Legend on Some Roman Political Figures.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1971. See also Ceaucescu, Petre, 'La double image d'Alexandre le Grand à Rome: essai d'une explication politique', Studii Clasice 16, 1974, pp.153-68; and Wirth, Gerhard, 'Alexander und Rom', Alexandre le Grand: image et réalité , Entretiens Hardt 22 ,1976 , pp. 181-210. [8] 原文如下: “Quid? Tu non uides ipsum illum Aristoteli discipulum, summo ingenio, summa modestia, postea quam rex appellatus sit, superbum, crudelem, immoderatum fuisse? Quid? Tu hunc de pompa, Quirini contubernalem, his nostris moderatis epistulis lacetaturum putas? ” ((Epist. ad Att, 12.28.3)) [9] De Beneficiis. 1.13.1, II.16.1; Epistulae, XCI.17, XCIV.62. Cf. De bello civili ,X.20, 42 – vesanus rex. [10] De Clementia. I.25.1; De Ira III.17.1, XXIII.1; Epistulae. XCIV.62. [11] 普鲁塔克对这一批评的回应见于De Alex. fort. II.5. f [12] Quintilian, I.1.9; Juvenal X. 168-72; Gelius XIII 4. [13] 见 curt. IV. 7.29: “ fortuna quos uni sibi credere coegit magna ex parte avidos gloriae magis quam capaces facit’. 同时参见X. 5. 26 ff. [14] 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Aeneid)代表了这样一种解读罗马史的态度。虽然埃涅阿斯受到神的预言的指引,但这一预言的实现,却是通过他自己的勇敢和坚韧。 See John Alvis. Divine Purpose and Heroic Response in Homer and Virgil: the Political Plan of Zeus. Lanham, Md. : Rowman & Littlefied Publishers, 1995. See also George E. Duckworth, “Fate and Free Will in Virgil’s Aeneid”, The Classical Journal, Vol. 51, no. 8 (May, 1956), pp. 357-64. 命运女神在罗马的稳定性是李维著作的一个重要主题,而西塞罗也在其《论共和国》(De Republica)中承认罗马从好运中获益。但他们的进路是一致的:罗马人以他们自己的伟大的德性而赢得好运。 [15] J.R.Hamilton 认为这两篇演讲不过是修辞学练习, 参见氏著 Plutarch’s Alexander: A Commenta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 p. xxxi. 此观点亦可参见 R.H. Barrow. Plutarch and His Times. London : Chatto & Windus, 1967. 但Tim Duff 反对这一观点,认为我们可以将之作为对两个文化的严肃比较,See Tim Duff. Plutarch's Lives: Exploring Virtue and Vi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9, pp. 300-301 [16] 《论李维》, II. 1。 以下标明来自《论李维》的译文都出自冯克利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7] 同上注。 [18] 参见《论李维》, I. 11, 13, 14. [19] 原文为:ché, se si mutassi di natura con li tempi e con le cose, non si muterebbe fortuna. [20] 参见《论李维》, I. 30. [21] 《论李维》,III.9. [22] 中译参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82. [23] 参见《论李维》, I. 19. [24] 对于“反事实”在希腊-罗马史学中的运用,可参见笔者博士论文Imagining Alternate Possibilities: Counterfactual Reasoning and Writing in Graeco-Roman Historiograph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2008.
-
科技
法律
2010/01/31
| 阅读: 1880
孔子学院网站运营花费3520万。另有中国工会网扩建项目一期工程670万。作为文教机构非盈利网站,很难解释。
-
前不久,世界著名后现代思想家、生态经济学家、过程哲学家柯布John B. Cobb, Jr.博士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教授在美国克莱蒙,就西式现代化的局限性以及中国的未来发展道路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
一我在多年前,就曾想把此书编出来,然而俗事缠身,一直未能如愿。编辑此书的缘起,不是别的,而在于想了却鲁迅先生的一个遗愿。鲁迅生前在文章和信件里,不止一次地提起过,要把攻击他的文章汇成一册,供世人一阅。《三闲集·序言》云:“我想另外搜集也是‘杂感’一流的作品,编成一本,谓之《围剿集》。如果和我的这一本对比起来,不但可以增加读者的趣味,也更能明白别一面的,即阴面的战法的五花八门。”1934 年5 月15日,在致杨霁云的信中,鲁迅再次提起此事:“集一部《围剿十年》,加以考证:一、作者的真姓名和变化史;二、其文章的策略和用意⋯⋯等,大约于后来的读者,也许不无益处。”鲁迅逝世半个余世纪了,然而这样的书一直未能问世。记得“文革”中,曾有一本内部发行的《围剿集》,但马上遭到禁止,且有许多遗漏之处,让人深感遗憾。现在,与鲁迅先生有过纠葛的人,大多已经作古,我们总算可以静下心来,爬梳历史的旧迹。有这样一本否定鲁迅的集子在,可以让后人更清楚地看到先生的价值。倘一味只读那些赞佩的书,青年人或许不大会理解这些结论的由来。只要细心读过此书和鲁迅的书的人,其结论就不言而喻了。我一直觉得,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化名人的关系,是一个大题目,它的内在含义是深广的。“五四”后,中国重要的学人和作家,差不多都与鲁迅有过关联,而冲突者颇多。章士钊、陈西滢、徐志摩、周作人、林语堂、梁实秋、成仿吾、冯乃超、阿英、施蛰存等,与鲁迅均有过不快的历史。这里的情况十分复杂,有纯属个人恩怨的,如周作人、高长虹等;有的属于精神上的冲突,认识世界与审美层次的不同,使鲁迅一时陷入众人围攻的境地。凭心而论,本书搜集的文章,除了少数几篇在学术上可以略作讨论外,大多数都不免幼稚甚至谬误百出。这些人与鲁迅的冲突,实际上表现了本世纪上半叶中国新文化诸种思潮相撞的特点。有比较,才能见出真货色来,细品本书的文章,会让人重温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化风潮的影子。读了高长虹、阿英、郭沫若等人的文字,你会感到,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文风,实在不是一个凭空的造物。偏激狂热的文化风潮,在本世纪初就已经不是什么新事物了。这是个很有趣的文化现象。我有时想,鲁迅被众多的人误解和亵渎,不是个人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问题。巨人出世,开始往往是不被接受的。孔子、耶稣,生前受的磨难真是不可胜数。阮籍、嵇康、李贽、曹雪芹等,也是被世俗无法容忍的人物。与上述诸人比,鲁迅似乎没有好到哪里。他的婚恋不幸、兄弟失和、彼免职、被通缉等,实在也是不如意得很。鲁迅是一个被士大夫阶层拒绝的人,他少有传统人的中庸、柔弱,因为对人生与社会想得透彻,官方与民间,都不接受他。先生越是被拒绝、被否定,在今天看来,越显示出它的价值来,他的独特的文化品格和人格力量,对被几千年旧文明浸泡的中国人的病体来说,真是一剂强烈的泄药。鲁迅的一生曲折复杂。他早年丧父,后又多受内外部厄运的刺激,是深味生命之苦的。1924 年,由于周作人之妻羽太信子谗言,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反目分手。这件事,对先生是个不小的刺激。虽然后来二人均缄口不语,但兄弟间的结怨,在鲁迅内心是一道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鲁迅常常以真心待人,但有时得来的却是相反的报答。高长虹事件,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鲁迅曾帮他走向文坛,为编校高长虹《心的探险》一书,夜间竟吐了血,但后未有个时期,高长虹个性变得极端不近人情。1926 年,鲁迅赴厦门后,《莽原》半月刊杂志社内部出现磨擦,高长虹逼迫远在南国的鲁迅表态,由于鲁迅不明底细,一直沉默着。结果招致高氏的狂轰滥炸,他先后写出《走到出版界》、《我走出了化石的世界》等文,大肆攻击鲁迅,后又在文中暗示,鲁迅夺了他的爱,并以诗喻之。高长虹的单相思而惹出的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大多为病态之语,其文没有什么文化价值。在这里,倒是可见出鲁迅的大度。鲁迅后来在作品中,多次指出那些忘恩负义者的可鄙。在小说和杂感中,偶尔以笔还击,《故事新编》中的某些细节,留下了那时的心绪。上述两件事,算是个人间的恩怨。我们不妨说,这里有气质和人格上的差异,文化上的磨擦,虽然并不是直接导因,但此种亵渎所造成的内伤,是很重的。我在读他对叛徒的愤慨的文字时,就时常为先生的苦衷所震动。爱而得仇、善而获怨,这是人生的不幸,对此,先生的体悟,大概比常人都要深厚的。但最使先生不快的,或者说占去了他一生许多精力的,是他与自己的敌人或不同路者的论战。先生的一生,一直未能摆脱此种纠缠。他的杂文,与别人争鸣而发的,数量很多。其中有赤膊上阵与他正面较量者,亦有躲在林中施放冷箭的。我觉得这里大致可分成三类,一是针锋相对的攻战,如与章士钊、陈西滢等人的冲突;二是纯属文化论战方面的,如与创造社诸 人,以及梁实秋、林语堂、施蛰存等人的不快事件;三是政治上的,如对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以及“左联”内部的抨击或批评。在与上述诸人诸集团的论战中,双方都有失度的地方。但,历史的事实是,鲁迅往往是被动的被人攻击甚多,他几乎从未先施以恶意。围剿来了,当然要反抗,于是结仇,于是沸沸扬扬。对先生恶意损之者有之,造谣中伤者有之,有的干脆讲理不行,骂语相讥,很失儒生的雅态。而翻看鲁迅的文章,是很少有辱骂之句的,先生在愤怒之极时,亦不过狠命挖苦对方一下,但绝不说里巷俗语。尖刻是有的,但却是庄重的思考,不去顾个人得失。相反,有些攻击鲁迅的人,则变态乃至偏至一极。不看这些反对的文章,真无法懂得,鲁迅何以嫉恶如仇,何以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对抗者是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黑脸白脸,是人是妖,曲直忠邪,是清清楚楚的。本书搜集的文章,大多数是很有火药味的,绝不像名士化散文悠闲自得,那是动荡转型时代的骚动留下的痕迹,其中可见某些外来理论移植过程中的偏颇,亦可见旧文化的根深蒂固的惰性。鲁迅在文坛笔耕的几十年间,被围剿之事多而且杂。本书重点介绍了“现代评论”派、创造社、自由主义文人、国民党右翼学者的围剿文章。我以为这些文章,是有社会代表性的。中国社会的重要知识层次和社会团体,与鲁迅都处于对立状态。这种对立隐含着什么呢?是文化的交锋还是气质上的牴牾?我想,当代青年人看了这些文字,稍有头脑,当会反省。批评家们大概也可以在此得出教训:武断是批评的大忌。从鲁迅时代到现在,我们的文学批评,究竟在什么地方有所进步了呢?一部围剿鲁迅的集子,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一个侧影,它多少也可以告诉我们,在中国文化人中,建立一种科学的批评精神,是多么重要的任务。二最初与鲁迅发生冲突的,是陈西滢、章士钊等人。1924 年底,北京女子师大爆发了学生运动。事情是因校长杨荫榆开除三名学生引起的。次年5月,学校风潮又起,女师大出现打手,殴打学生,造成多人受伤,鲁迅和马裕藻等人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太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公开支持学生运动。七人宣言发表后不久,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闲话》一文,含沙射影地说,这次学生运动是“在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认为鲁迅等人站在学生一边,是对当局的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并且让章士钊等人“万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陈西滢在文章中,似乎以“公允”的口吻为当局辩护,这种态度当然引起了鲁迅的反感。以此为导火线,鲁迅与陈西滢等“现代评论”派的人,进行了激烈的论战。也许是鲁迅的笔锋刺中了陈氏的要害,于是他不惜用大量笔墨,对鲁迅进行人身攻击,他在致徐志摩的信中写道:鲁迅先生一下笔就想构陷人家的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捏造些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的。⋯⋯他没有一篇文章里不放几枝冷箭,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说人“放冷箭”,并且说“放冷箭”就是卑劣的行为。他常常“散布流言”和“捏造事实”,如上面举出的几个例,但是他自己又常常的骂人“散布流言”、“捏造事实”,并且承认这样是下流。接着陈西滢诬陷鲁迅抄袭别人的著作成果,他说:他常常挖苦别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楼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陈西滢加给鲁迅的这顶罪名,不久就被别人澄清,胡适等人后来就指出陈西滢的错处。由于陈西滢在论战中被对方所激,因此行文中多讽刺之意。在另一篇文章,他提到了鲁迅作品的成就:“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陈西滢貌似公允,其实夹带了极不友好的态度,他对鲁迅的人身攻击,实际上露出了他狭隘的世俗意识。鲁迅与陈西滢的恩怨,是现代中国社会具有人道感的个性主义意识,与绅士阶级交锋的一种典型。陈氏的许多思维方式和价值态度,在中国知识阶层,是有代表性的。鲁迅在这类人的举止言谈中,看到了上层知识界的要害的东西。他觉得,在“正人君子”那里,蕴含着可怕的劣根性,绅士阶级的人生态度,以及维护“公理”的精神意志,是中国腐败政府赖以生存的精神土壤。他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的许多幽默、冷酷甚至不尽人情的文字,显示了鲁迅先生孤傲伟岸的性格。这里所蕴含的深层的文化意绪,对当代研究者来说,确实是一个有趣的课题。女师大风潮之中,鲁迅不仅受到知识界某些人的攻击,而且也受到了来自官方的压力。当时的教育总长章士钊,当得知鲁迅同情学生,并且通过舆论等方式声援学潮后,被激怒了。章士钊认为,作为教育部的官员,直接参预学运,是有悖于政府官员身份的。我们现在读章士钊免鲁迅职务的文字,其感慨定会不小吧!鲁迅为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后来到平政院起诉章士钊的举措,是很有气魄的。他与官僚者的周旋所表现的智慧和胆识,是同代人所难以做到的。这或许也是他屡遭厄运的一个原因。因此,当有人抱怨他缺少“费尔泼赖”精神的时候,鲁迅觉得,在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里,空洞地喊公允的口号,是可笑的。人们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除了反抗还有什么呢?在《我还不能“带住”》中,他写道: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这种异于常规的反抗情绪,看似离经叛道的,但仔细品味,你会发现,在鲁迅的深层意识中,爱的情感是深的。惟其懂得爱,恨的时候才不留情面。鲁迅的冷酷深刻,要么是使对手服服贴贴,要么使耍赖而恶态相报。这大概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三1926 年8 月,鲁迅离京南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从这一年,起,他不断卷入各种文化风潮和某些个人的争辩中。先是高长虹发难,后与顾颉刚有隙,在厦门和广州,不快之事未曾间断。1927 年国民党的“清党”,对鲁迅的刺激是深重的,他曾形容自己被血的现实“吓得目瞪口呆”。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思路和工作,想从此结束“自我流放”的生活,并专心致志地从事译著工作。事情并不像他所设想的那么顺利。在后来定居上海的十年生活中,他一直未能摆脱被围剿与谩骂的环境。即使在他心境最佳的时期,也依然没有躲开各种势力的干扰。刚到上海时,鲁迅的确有一种寂寞之感,他渴望尽快找些新的朋友,与他们在文坛上认真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当创造社的朋友郑伯奇、段可情来访时,他的高兴之情是可想而知的。在广州的时候,他就曾想与创造社联合起来,先生觉得,创造社、未名社、沉钟社,在文艺方面是用力的。鲁迅内心深处,隐隐地对创造社有一种期待。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恰恰是创造社一些左倾青年,最早向他发起了讨伐。在与鲁迅进行周旋的所有集团之中,创造社的声势最大,对鲁迅晚年心态的影响,亦不可忽视。创造社是一个青年文艺团体,早期主张浪漫主义,注重对人的生命意志和自我情绪的表现。其代表人物郭沫若等人的文学创作,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明显的浪漫主义倾向。他们以自己的真诚的情感,震动过许多读者的心。郭沫若等人的作品也曾引起了鲁迅的注意,他对这些人的印象总的来说还是好的。但是,当时创造社的一些成员还带着青年人特有的冲动,和轻率的个性气质,他们在受到苏联革命理论的影响后,觉得有必要对中国旧的作家队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算。尤其是在成仿吾等人的眼里,旧有的文化人士已经衰老了,只有他们这些代表先进观点的青年,才能肩负起历史的使命。于是,从1927 年起,成仿吾等人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开始对鲁迅等人进行批判。1928 年1 月,上海出版的《文化批判》上,发表了冯乃超的《艺术与社会生活》一文。文中写道:鲁迅这位老生——若许我用文学的表现——是常从幽暗的酒家的楼头,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世人称许他的好处,只是圆熟的手法一点,然而,他常追怀过去的昔日,追悼没落的封建情绪,结局他反映的只是社会变革期中的落伍者的悲哀,在聊赖地跟他弟弟说几句人道主义的美丽的说话,隐遁主义!好在他不效L·Tolstoy 变作卑污的说教人。接着,李初梨发表了《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成仿吾推出《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等文,对鲁迅等入进行理论上的发难。他们的理论对当时中国的文坛来说,的确吹进了一缕新风新的概念,新的认知范畴、新的认识视角,使许多人感到既新鲜又莫名其妙。成仿吾等人的理论的出现,大有除旧布新、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气势,似乎旧的文学意识与表现方式已经过时了。鲁迅也被这些人的理论所,‘惊呆”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理念世界,这里的满溢着火药味的观念,使他感到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已再也不那么单调了。可是,凭着直觉,他感到,这些气势逼人的理论似乎并没有射中中国社会的要害,除了朦朦胧胧的概念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他无法接受这些远离尘世的理论演义,何况这里充塞着过多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呢。他觉得有必要回答这些狂妄的青年的挑战,他相信,自己并没有看错,这些轻浮的青年理论只是建在沙漠上。在这一年三月出版的《语丝》周刊上,他发表了《“醉眼”中的朦胧》一文。鲁迅指出,成仿吾等人的理论,其实还是远离现实的朦胧的东西,创造社过去还在:“艺术之宫”里,现在突然转向革命。鲁迅认为,搞文艺的人是敏感的,而且生怕自己的没落,于是不得不向四处拼命的抓攫。问题不在于他所抓到的理论是否系统、准确,而在于应用这种理论时是否切合对象的自身情况,倘若急功近利,那么,这种理论未免有些教条。这时候鲁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还是较陌生的,但他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认为“革命文学”的提倡者们,还没有真正走进现实之门。《“醉眼”中的朦胧》发表以后,创造社的诸位大为恼火,成仿吾立即回文,在《毕竟“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挖苦道:听说堂鲁迅近来每天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毁誉;他注意到时下的报纸杂志,是因为要知道什么人怎样礼赞而什么人怎样失礼;而且一次触了他的眼膜,“竟像一板斧劈着了”他的“记忆中枢似的”,从此再也不会忘记,而且一有时机,那便真的睚眦必报了。⋯⋯对于我们的堂鲁迅,我希望他快把自己虚构的神殿粉碎,把自己从朦胧与对于时代的无知解放出来,而早一点悔改,——他的悔改,同Don Quixote 一样,是可能的。传闻他近来颇购读社会科学书籍,“但即刻又有一点不小问题”:他是真要做一个社会科学的忠实的学徒吗?还是只涂抹彩色粉饰自己的没落呢?这后一条路是掩耳盗铃式的行为,是更深更不可救药的没落。回到这“醉眼中的朦胧”,我们的英勇的骑士纵然唱得起劲,但是,他究竟暴露了些什么呢?暴露了自己的朦胧与无知,暴露了知识阶级的厚颜,暴露了人道主义的丑恶罢,毕竟是“醉眼陶然”罢了。成仿吾把鲁迅指为中国的堂吉诃德,是害了神经错乱与夸大妄想的病态之人。他认为鲁迅不仅思想是陈腐的,而且人格也是卑污的;在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像鲁迅这种人,已失去了自身的价值。成仿吾觉得,中国的文化建设,必须推翻鲁迅式的思想模式,用苏联式的革命武器去建设新的文化天地。一切必须重新开始,旧的不再具有存在的意义了。攻击鲁迅的文章逐渐多了起来,叶灵凤还在杂志上画了一幅讽刺鲁迅的漫画,他在说明中写道:“鲁迅先生,阴阳脸的老人,挂着他已往的战绩,躲在酒缸后面,挥着他的‘艺术的武器’,在抵御着纷然而来的外侮”。对这些人身攻击的文章,鲁迅己不觉得新奇了,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和公开发表的文章里,也毫不客气地加以反驳和回击。在攻击鲁迅的文章里,郭沫若是最锋芒毕露的。他在这一年《创造月门》二卷一期上,以杜荃的笔名,发表了《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这篇文风极不友好。笔触相当刻薄的文章,对鲁迅的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且试图以此宣判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死刑”。郭沫若在这篇文章里,把鲁迅看成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曾把握的封建遗老,他认为鲁迅对现代世界是隔膜的,鲁迅的思想、爱好、审美情趣无不与封建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连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都不了解的鲁迅,当然也不会了解无产阶级的观点。鲁迅对“革命文学”提倡者的回击,证明了他已完全成为中国文坛的落伍者,于是,郭沫若总结说: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鲁迅是二重性的反革命的人物。以前说鲁迅是新旧过渡期的游移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完全错了。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郭沫若以诗人的浪漫情绪代替了政治意识,他对鲁迅的著作所看甚少,仅凭一点印象,就信口开河,这完全是一种非科学的武断的批评态度。在政治生活中,支撑郭沫若的有时是某些非理性的情绪和直觉,他的缺少理性的草率之作,客观的说,对后来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在重重的围击中,鲁迅的心境确实是不好的。他一方面抓紫学习对他来说还是新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另一方面又不断回击来自文坛上的冷枪暗箭。但是争论并没有结束,理论上的纠纷日益明显,鲁迅陷入了更深的包围之中。在尖锐的对立中,对方有时不免意气用事。有人对鲁迅的态度、气量和年纪打起主意,批判者说鲁迅态度苛刻、心胸狭窄,缺少大将风度,甚至拿他的籍贯、家族当作奚落的资料。鲁迅被这种卑劣的手段所激愤,一连在《文坛的掌故》、《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等文章里毫不客气地回敬了对方。他的文章也夹杂着逼人的讽刺意味,对创造社、太阳社等人的思想、文艺观进行了反批评。鲁迅认为成仿吾等人的文风是个问题,更主要的是,他们的理论也难以立得住脚。例如,成仿吾在大谈革命文学时,把革命文学的宣传作用无边的夸大了,这种标语口号式的东西,在鲁迅看来,尚不配具有文学的资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但我以为当先求内容的充实和技巧的上达,不必忙于挂招牌。“稻香村”“陆稿荐”,已经不能打动人心了,“皇太后鞋店”的顾客,我看并不比“皇后鞋店”里的多。一说“技巧”,革命文学家是又要讨厌的。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但中国之所谓革命文学,似乎又作别论。招牌是挂了,却只在吹嘘同伙的文章,而对于目前的暴力和黑暗不敢正视。作品虽然也有些发表了,但往往是拙劣到连报章记事都不如,或则将剧本的动作辞句都推到演员的‘昨日的文学家’身上去。那么,剩下来的思想的内容一定是很革命底了罢?我给你看两句冯乃超的剧的结末的警句:“野雉:我再不怕黑暗了。偷儿:我们反抗去!”鲁迅的文章是带有辩证因素的,他在声势浩大的新文艺思潮的袭击中,没有被新奇的事物所吓倒,反而以自己的机警、聪慧,道破了对手的矛盾。的确,在回击对手时,鲁迅也时常无情地嘲弄过这些盛气凌人的青年人,他那冷酷地解剖别人和解剖自己的个性,在这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他也意识到自己的不留面子的笔锋是招惹是非的固由,但他始终认为,在现实面前,在真理面前,没有丝毫让步的可能,哪怕暂时受到更多的委屈。这一年,钱杏邮发表了《死去了的阿Q 时代》的长篇评论,对鲁迅的文学创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批判,这是这一年双方争论之中,左翼青年最有分量的一篇论文。《死去了的阿Q 时代》从鲁迅小说的时代背景、创作动因、个人气质以及当代意识几个方面,对鲁迅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作者认为,鲁迅的小说除了《狂人日记》表现了一点对礼教的怀疑,除了《幸福的家庭》表现了一点青年的活性,除了《孤独者》、《风波》表现了一点时间背景而外,大多数的创作没有一点现代意味。鲁迅属于遥远的过去,属于无光无爱无幸福的世界,而不属于激荡变化的现在。鲁迅所展示给人的,是绝望与痛苦、哀伤与苦闷,是麻木的、灰色的人生,而不是光明与希望。因此,尽管鲁迅创造了许多动人的艺术形象,但由于人物的悲观主义思想,使他的作品没给人们留下一丝的快乐。鲁迅的这种看不见人生出路的思想情绪,一定程度制约了他的发展。在革命形势轰轰烈烈地前进的情况下,鲁迅只能被新的时代所抛弃。这位青年学者甚至认为,鲁迅笔下的阿Q 时代,已永远的过去了:阿Q 正传虽有这么多的好处,在表现与意义两方面虽值得我们称赞,然而究竟不能说是代表十年来的中国现代文坛的时代的力作;十年来的中国农民是早已不像那时的农村民众的幼稚了,所以根据文艺思潮的变迁的形式去看,阿Q 是不能放在五四时代的,也不能放在五卅时代的,更不能放到现在的大革命的时代的。现在的中国农民第一是不像阿Q 时代的幼稚,他们大都有了很严密的组织,而且对于政治也有了相当的认识;第二是中国农民的革命性已经充分的表现了出来,他们反抗地主,参加革命,近且表现了原始的Baudon 的形式,自己实行革起命来,决没有像阿Q 那样屈服于豪绅的精神;第三是中国的农民知识已不像阿Q 时代农民的单弱,他们不是莫名其妙的阿Q 式的蠢动,他们是有意义的,有目的的,不是泄愤的,而是一种政治的斗争了.⋯⋯说到这里,我们是很明白的可以看到现在的农民不是辛亥革命时代的农民,现在的农民的趣味已经从个人的走上政治革命的一条路了!事实已经很明显的放在眼前,我们能不能说阿Q 的时代是万古常新呢?我们愿意很坚决的说,阿Q 正传着实有它的好处,有它本身的地位,然而它没有代表现代的可能,阿Q 时代是早已死去了!阿Q 时代是死得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如果没有忘却时代,我们早就应该把阿Q 埋葬起来!勇敢的农民为我们又已创造了许多可宝贵的健全的光荣的创作的材料了,我们是永不需要阿Q 时代了!⋯⋯钱杏邨在文章中还认为,鲁迅没有一丝政治思想,他与政治不发生关系,闭着双眼是不会感受到革命形势的。作者把鲁迅反驳成仿吾等人的文章,看成是鲁迅否认革命文学的必然表现: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实在是富于保守性的,不然,为什么一年以上的刊物就不能转变方向,而必须维持以前的态度呢?这可以说,鲁迅是主张文艺守节论的。无聊的思想,刻毒的谩骂,此外,我们在鲁迅的著作里,究竟还能找到些什么?似乎还有一点,那就是鲁迅作文时固然忘却政治,看其他作家的文章时,却并没有忘却,甚至努力的有意的硬把他们推到政治上去,想借着他自己所谓指挥刀,来泄泄他的愤。在作者看来,鲁迅不仅没有革命性的一面,而且充满了敌视革命的小资产阶级作风,因而,他最后说道:现在的时代,已不是这样的武士的时代了。果真再不觉悟,鲁迅也只有“没落”到底。果能接受批评,翻然悔悟,这个时候我们依然相信还不迟。错误的改正不是一种羞辱,任性没落,却不是我们的态度。我们请再看鲁迅以后。我们是诚恳的最后希望他抛弃了他的死去了的阿Q 时代,来参加革命文艺的战线,我们对她依旧表示热烈的欢迎。《死去了的阿Q 时代》是围剿鲁迅的文章中最有理论性的论文,对鲁迅的思想的复杂性也有一定的认识。这比郭沫若、成仿吾等人的观点更系统。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人们就会发现,钱杏邮在写此文时,完全是从政治革命的角度来演绎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而没有切入中国社会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之中。他仅仅从政治上热情地讴歌了农民革命的行动,而没有仔细分析农民心理的内在结构,仅仅从苏联的理论中套用几句公式,而忽略或抹杀中国的现实形态的实质内容。钱氏在文中输入的只是苏联革命的概念,而不是对社会结构以及人的心理结构的关注。如果说,在当时这种观点能够起到使人们超越自我的鼓动作用,还不失一篇富有激情的文化上的宣言的话,那么,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国民心理的状态来看,这种理论一开始就失去了其科学性的价值。因为它是青年文人彼异国的新的理论吸引后的一种情感冲动的产物,它既缺乏现实性的根据,又不具有深沉的情感体验后的理性总结。在这里我一们可以看出,鲁迅当时所面临的,是一群操持新鲜的理论而又不诸熟中国国情的偏激青年,他们在理论上对鲁迅的狂轰滥炸,除了在客观上促使鲁迅去探索新的理论模式外,几乎没有给中国文坛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在被围剿的日子里,鲁迅抽暇购买了许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书籍。他想认真读读这些有影响的著作,以便弄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世界获得普遍注意的原因所在。鲁迅还挤出了时间阅读来自苏联的理论著作,对过去争论中尚存在模糊的地方,有了新的认识。他后来说: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并且因此译了一本薄力汗诺大的《艺术伦》,以救正我——还因我而及于别人——的只信进化论的偏颇。鲁迅对这些新的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接触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后,他确信,创造社和太阳社的一些青年们,并没认清中国现实的实质问题,他们只不过把这些舶来品生硬地套过来而已。这场持续多日的争辩使鲁迅进一步相信,任何外来的东西,倘不针对中国的现实特点,就不会给中国的改变带来丝毫益处。他后来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具体地分析了左倾主义文学观失之偏颇的根源,这些观点成为鲁迅实践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鲁迅的思路一贯是从中国社会的具体实际出发来阐释问题的,实践性与现实性在他思想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他相信客观存在的真实性远远超过相信来自先验理性的各种信条,他的思维方法在许多地方呈现出辩证的因素来,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所有的远离现实的超时代的认识论,都不具有现实的价值。但是鲁迅并不因此而摈弃这些带有生气的外来思想体系,他总是认真思考这些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交汇点,并不断从中获得新的思路。鲁迅思想的变化,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1930 年5 月7 日上海的《民国日报》上发表了署名男儿的文章《文坛上的贰臣传》,文中说:鲁迅先生在共产党诅骂到怕之后,一拉拢就屈服了,光华书局所出版之萌芽,名为鲁迅主编,实则是共党操纵而且更同流合污的署名子巴尔底山(Por,itan)之共产党代的刊物,其自甘为傀儡有如此者,现据熟于文艺界消息表的朋友说,张资平也不堪其骂,近已输诚投降了。据说,他俩为了要维持文坛上和社会上的地位,不能不要和他门要好,共同一致,于是共产文艺政策宣告成功,而文艺前途不知黯滤无光于何时了,啊!为什么不淫不移不屈之士,这么难见于今世?我在鲁迅先生没有醒觉时,深深为之惋惜,不能不痛心地写了一篇鲁迅被共产党屈服。“男儿”认为鲁迅的转向是他的人格的悲剧,他的这种观点,在文坛中有一定的代表性。鲁迅思想的变化使许多中间人物和右派文人感到惊异,如果说鲁迅早期的偏激思想他们还能接受的话,那么他转向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则使许多人认为这是投降的表现。他们觉得鲁迅误入了歧途,其思想与审美意识都出现了偏差,新月社的一些人,都不同程度对鲁迅持这种观点。还是在1929 年,梁实秋针对鲁迅所翻译的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作品以及这些理论所表述的观点提出异议,他在《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论鲁迅先生的“硬译”》等文,批评了鲁迅等人的观点和表现,一场关于文学的阶级性的问题的争论随之而出现了。梁实秋等人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是持反对态度的。他是白壁德新人文主义理论的拥护者。白壁德的新人文主义是一种温和的古典的人道主义,它提倡人性的均衡,提倡个人克制及道德准则,对偏激的非理性情绪甚为不满,主张回到古典文艺的怀抱中去,梁实秋的审美思想属于这一思想体系,因而他主张纯粹的人性的东西,而全力反对阶级斗争的学说,梁实秋的批评尺度完全来自于西方,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具有浓郁的书斋性,这些纯粹的理性的东西仅仅是一些温和的理想主义的幻象,它一旦与血的现实相结合,就显得格外苍白了。鲁迅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文中,回答并批驳了梁实秋的人性论的观点。鲁迅不但认为文学是有阶级性的,而且也认为在中国最黑暗、最惨无人道的时代,高唱人道主义的调予,其实质是充当了反动当局的走狗。鲁迅不相信纯粹的人道主义神话会给中国带未希望,对于在长夜里久经磨难的鲁迅来说,一切空泛的、超时间的精神价值都不过是海市蜃接的幻影而已。从个性主义的反抗意识,到以阶级的观点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鲁迅的思想在许多方面,与马克思主义开始有些接近了。他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中,汲取了新的营养,其一贯的战斗精神,开始蒙上共产主义的色彩。鲁迅在各种文化势力的围剿中,最后选择了与左派队伍联合起来的道路。这一戏剧性的变化给后人留下了说不完的话题,不管人们怎样猜疑他的动机,有一点人们是不能不承认的,孤独的鲁迅需要一种团体的力量,一支庞大的反抗旧势力的队伍。他不再计较以往的得失,与许多热血青年们组成了联盟。1930 年,国内形势有了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鲁迅与太阳社、创造社诸人团结起来。1930 年3 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时,鲁迅被推选为主要的领导人。从这时起,他组织并领导了左联的反抗政府当局的文化运动。这是一个白色恐怖的时期,谣言、通缉令、暗杀充塞着上海滩。二十世纪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三十年代那样空前的政治黑暗与思想上的活跃。革命的与反革命的,维持现状的与反抗现实的,各种对立的局面在交织着、对峙着,到处布满了仇恨与反抗的气氛。一切有良知的热血知识分子,几乎都自觉地加入了与国民党政府当局斗争的行列。鲁迅在当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了青年作家和知识层的领袖。只要我们翻开《鲁迅全集》,就会看到,在上海的十年中,他一直是在围剿与反围剿中生活的。在严峻的形势中,他始终毫不妥协地与当局者战,与右倾分子战,与极“左”的青年人战。他的神经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以至来不及从容地进行纯艺术创作,他太神经质了,在对现存社会的批判中,他的确显示了非凡的气魄和胆识,但有时也因过分敏感与多疑,不免与周围的许多人发主误解和冲突。他在许多方面对人是毫不留情面的,意识深层中带有浓烈的怀疑性特征,他对社会、对人生越认识得深刻,其个性就越表现出不妥协的、有时甚至令人无法接受的特点来。但是,如果认为他是一个极端的非理性主义者和气量狭小的怀疑主义者,那显然是错了,鲁迅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中,与许多青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与反动当局周旋的同时,他还把大量心血倾注在扶植青年作者的劳动上。他与翟秋白、冯雪峰、曹靖华、萧军、萧红等人的友谊,至今仍在文坛上被广为传诵着,他与老友许寿裳的友谊一直保持到去世。鲁迅为朋友和同志所付出的,远远地超过了别人的给予。当然,反对鲁迅的人不会看到这位文学家思想的另一面,他被文坛许多人看成个人主义欲念较强的、具有迫害狂心理的人。于是有人造谣说鲁迅的转向是因为拿了苏联政府的卢布,有人说鲁迅与日本特务勾勾搭搭,是汉奸文人⋯⋯一直到死,鲁迅一直遭到各种谣言的攻击,他在致李秉中的信中感叹道:“文人一摇笔,用力甚微,而于我之害则甚大。老母饮泣,挚友惊心。十日以来,几于日以发缄更正为事,亦可悲矣。今幸无事,可释远念。然三告投杼,贤母生疑。千夫所指,无疾而死。生于今世,正不知来日如何耳。”鲁迅的这种心境,正是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的产物。可见当时文坛的情况是何等的复杂。有一种观点在反对鲁迅的人那里是带有普遍性的,即他们把鲁迅看成仅仅会骂人的作家,鲁迅除了会用笔痛击对方外,没有什么永存的价值。如1933年9 月上海《新时代》上发表的《鲁迅的狂吠》,就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一篇:鲁迅先生是文坛上的“斗口”健将。你看他战了许多将——成仿吾梁实秋⋯⋯等等,虽则他每战不一定是胜仗,然而他至少是有“战术”的。在他每次笔战的时候,他一定埋伏了许多小将,——他手下的喽罗——等到对方有了答复,他手下的小卒便狂叫起来帮骂起来。他们的谩骂是不顾理论的,他们似乎在多次的谩骂里已感到一种满足,如他们的“老将”一样。不顾事理,来势凶猛,那便是鲁迅先生的“战术”。当鲁迅先生有兴趣谩骂人家的时候,他最喜欢派人家算是××主义——虽则人家绝对不是××主义——而加以重大的攻击,甚至把艺术家的“宣传品”当做“艺术品”,派人做××主义之后,再加以攻击,于是鲁迅先生自以为是胜利了。我似乎看到了一个露出黄牙的笑的影子。但是,鲁迅先生的谩骂是有什么意识呢?读者们仅能感到一些滑稽罢!然而,他的滑稽是狂暴的,我不得不说他是在狂吠!鲁迅先生被围攻和误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他的见解的深刻超出了常人的视野,这必然引起许多人的异议。其二,由于鲁迅论辩的方式方法超越了中国人传统的温情主义和瞒与骗的虚伪主义,这也必然使卫道者和中庸之众感到难堪。鲁迅的奇特的精神气质在阶级斗争十分尖锐的环境里,是有鲜明的倾向性的。他同情被压迫的人们,仇视所有的以各种方式有意或无意与旧的势力进行合作的人们。他的不近人情的毫不留面子的战术,不仅使政府当局感到头痛,而且也使左翼作家队伍里的一些同志深为不解。加上同营垒内部的宗派情绪和教条主义的滋长,他们与鲁迅的冲突就越来越显得尖锐了。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鲁迅与共产党内的文艺领导者之间思维方式与认识形式的一次重大的冲突,这也是带有强烈个性意识的鲁迅,与左联领导人的决裂的开始。在这场冲突里,鲁迅的政治意识和个人情感表现得十分强烈,以至使左联内部的分歧公开化了。1936 年初,上海文艺界的领导人,在急剧变化的形势下,根据共产国际新的指示精神,自动地解散了左联,并且提出了“国防文学”的口号。周扬等人提出这个口号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团结文艺界人士,一齐加入到抗日救国的行列。他们认为,左联的旗帜太明显,应当打出新的旗帜,使更多的人聚集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全民族的抗日斗争。由于解散左联一事没有和鲁迅很好地商量,加之左联内部宗派情绪和认识的不统一,鲁迅与周扬等人的矛盾开始激化了。周扬在1936 年6 月上海出版的《光明》杂志上,发表了《现阶段的文学》,系统地阐述了“国防文学”的内在含义。他指出:“国防文学就是配合目前这个形势而提出的一个文学上的口号。它要号召一切站在民族战线上的作家,不问他们所属的阶层,他们的思想和流派,都来创造抗敌救国的艺术作品,把文学上反帝反封建的运动集中到抗敌反汉奸的总流。”应当承认,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危难关头,周扬等人提出的这一文学口号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它至少把共产党内左派作家的队伍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推进了,它使全国各界人士都纷纷走到这个旗帜之下。不久,“国防戏剧”、“国防诗歌”、“国防音乐”等口号也相继问世,“中国文艺家协会”也随之诞生,许多作家都自觉地成为“国防文学”的支持者。文学艺术界的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左联的仓促解散,以及对于“国防文学”口号中某些含糊的解释,鲁迅是有意见的。他没有立即加入新成立的文艺家协会,对周扬等人的做法持保留的态度。但不久就有人批判鲁迅破坏统一战线和文艺家协会,对鲁迅进行攻击。批判鲁迅的人主要是针对鲁迅等人提出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他们认为提出这个口号,无异是分裂中国的文坛。实际上,鲁迅所以提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是为了补救“国防文学”这个名词在思想意义上的不明确性,即在争取团结大多数作家的同时,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思想的独立性。鲁迅的这个口号,最早由胡风《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一文中公布出去,不久,鲁迅指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这名词,在本身上,比‘国防文学’这名词,意义更明确,更深刻,更有内容。”鲁迅认为两个口号可以并存,“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主要是针对左翼作家提出来的,它体现了鲜明的党派特征。围绕着两个口号,文艺界展开了长时间的争论,各大报刊纷纷载文介绍争论的内容,各种小道消息迭起。鲁迅当时正在病中,他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答托洛斯基派的信》、《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等文,全面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文中流露出对当时文坛上许多青年人的不满。1936 年的中国文坛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在民族危机的时刻,不同思想和个性的文人汇聚在一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作家队伍中的宗派情绪,使彼此成见加深,一些简单应办的事情有时要经过许多纠纷才能办到。作家队伍中一些人排斥异己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当周扬等人告诉鲁迅,说胡风是内奸时,鲁迅就十分反感,认为证据薄弱,不足为凭。鲁迅怀疑这些人的目的,在文章中按捺不住内心的火气。他觉得,在左翼作家队伍中,许多人没有改变旧时代的精神痼疾,其劣根性依然蒙在骨子里,这种人似乎更危险。显然,鲁迅把问题看得太复杂了,以致在争论中彼此都留下了不小的创伤。它的余波一直延续到解放以后,成为文坛政治风云中久久不散的阴影。两个口号之争,不仅仅是文坛内部思想上的冲突,而且也是宗派主义情绪在作家队伍中的一种反射。它是复杂的社会环境与历史环境下特殊的产物,也是中国一些文人旧的积习的表现,鲁迅无论怎样超尘脱俗,也依然没有摆脱这种情感的困惑。不管双方如何固持己见,实际上,这里夹杂了许多私人成见,鲁迅在这场争论中也或多或少有一种武断的情绪,虽然他的观点在许多方面不无道理。和平时代的青年也许无法理解鲁迅当时的这种情绪,人们大概难以接受他的过于偏激的语言和火气十足的文章。但是,只要我们分析一下当时斗争的严峻性和社会的复杂性,鲁迅的这种情感方式就不难理解了。在这种环境里,鲁迅只能也只会采取这样方式对待现实的存在。他是一个出色的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会成为出色的实际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实际的领导者。他与左联的文艺工作领导人之间的冲突表明,他是一个不肯被专断者所摆布的人,不愿意违心地迎合别人的理论。一旦认准了道路,他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的。人们对他的误解、诽谤乃至围剿,一方面是两种思想的必然冲突的反映,另一方面与他的鲜明个性的超常性不易被人理解有着重要关系。这正是中国人最缺少的、最难以达到的精神品格。在专制制度还长久地窒息着中国人的命运的时候,在个体的人还没有获得最基本的人的价值的时候,鲁迅的这种反抗意识就变得十分难能可贵了。也许人们认为他不免过于冷傲、偏激,但在中国现代民主革命的进程里,他的这种思想,这种个性,这种既深刻得片面又冷静得逼人的精神状态,正是中国现代人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在前工业社会,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度,当社会尚没有民主与法律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的时候,鲁迅的情感方式的确代表了中国现代先觉者寻找自我,寻找民族新生的进步的精神品质。因此,我们可以说,鲁迅的反围剿、反压迫的精神个性,是具有诱人的精神价值的。四没有哪一个中国作家会像鲁迅那样,在生前遭到如此之多的亵渎,而在死后,依然招惹到无休止的谩骂。对鲁迅毁誉参半的议论,多年来一直充塞在海峡两岸。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差不多在鲁迅研究中体现出最典型的特征来。随着鲁迅地位在中国文化界的确立,保守主义、温和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文人、学者们意识到了鲁迅在中国社会的破坏性作用,他们感到传统的理性秩序在鲁迅那里已经被无情地践踏了。因而沦丧感和怨恨感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这其间,右翼分子当然没有放弃对鲁迅的挖苦乃至诋毁,反对鲁迅的文化风潮不时在文坛上刮起。1936 年,鲁迅逝世后,声势浩大的纪念鲁迅的活动,和中国共产党人给鲁迅的崇高的荣誉,使这些右翼分子感到空前的恐惧。他们看到,鲁迅的被普遍认可,乃是社会的非理性情绪的蔓延的象征。鲁迅的地位的确立,无疑将使国民党中央政府处于更为尴尬的地位。苏雪林,就是右翼学者中的反对鲁迅最为坚决而持久的一位。在1936 年的11 月,苏雪林通过致胡适的信,就曾大骂过鲁迅:鲁迅的心理完全病态,人格的卑污,尤出人意料之外,简直连起码的“人”的资格还够不着。但他的羽党和左派文人竟将他夸张成为空前绝后的圣人,好像孔子、释迦、基督都比他不上。青年信以为真,读其书而慕其人,受他病态心理的陶冶,卑污人格的感化,个个都变成鲁迅,那还了得?⋯⋯但鲁迅虽死,鲁迅的偶像没有死,鲁迅给予青年的不良影响,正在增高继长。我以为应当有个人出来,给鲁迅一个正确的判断,剥去这偶像外面的金装,使青年看看里面是怎样一苞粪土,免得他们再受欺骗。我不怕干犯鲁党之怒以及整个文坛的攻击,很想做个堂·吉诃德先生,首加鲁迅偶像以一矛。但几个我素所投稿的刊物的编辑人,一听我要反对鲁迅,人人摇手失色,好像鲁迅的灵魂会从地底下钻出来吃了他们似的。一连接洽三四处都遭婉谢。鲁迅在世时,盘踞上海文坛,气焰熏天,炙手可热,一般文人畏之如虎,死后淫威尚复如此,更使我愤愤难平了。⋯⋯在其《与了民先生论鲁迅书》中,苏雪林重弹其老调:左派利用鲁迅为偶像,恣意宣传,将为党国之大患也。共产主义传播中国已十余年,根抵颇为深固。“九·一八”后,强敌披猖,政府态度不明,青年失望,思想乃益激变,赤化宣传如火之乘风,乃更得势,今日之域中,亦几成为赤色文化之天下矣。近者全国统一成功,政府成权巩固,国人观感大有转移,左派己身大有没落之忧惧,故于鲁迅之死,极力铺张,务薪此左翼巨头之印象,深入青年脑海,而刺激国人对共产主义之注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苏雪林的信件一问世,就受到了文坛进步文人的强烈抨击。上海、南京、北京、天津、西安、洛阳等地报刊,纷纷登出反驳文章,苏雪林一时成为文坛上的新闻人物。这是苏雪林向鲁迅发难的开始,从此,她与鲁迅结下了“不解之缘”。用她自己的话说:“‘反鲁’几乎成了我半生事业。”六十年代,她从海外到台湾定居后,曾写成了《鲁迅传论》,此文曾在台湾《传纪文学丛书》中连载后,收入了《我论鲁迅》一书之中。《我论鲁迅》一书由台湾爱眉文艺出版社出版,书中汇集了她三十余年以来反对鲁迅的文章,这在反对鲁迅的众多文章里,是最充满故意的。青年时代的苏雪林是崇拜鲁迅的。1919 年她到北京女子师范读书时,正是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的时候,她的同学冯沅君、庐隐当时都是颇有名气的作家,这些青年作家们对鲁迅都有极深刻的印象,这些对苏雪林,都是很有影响的。北京女子师大的学潮发生之后,苏雪林对鲁迅的兴味开始寡然了。后来,她对鲁迅与陈源、徐志摩等人的磨擦、冲突表示出不满之情,认为鲁迅失去了理智,是个心底狭小的人。三十年代后,文坛上左翼力量的崛起,更引起了她的不安,她对鲁迅的恶意日益增多起米。苏雪林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一文中说:我是受过五四时代理性主义薰陶的人,凡事都要讲个理性。现在看见新文坛忽然大变,一派蛮不讲理、气焰逼人的行帮作风,当然深感痛苦,尤其对于鲁迅那种一口咬上了人至死不放的狾狗行为,更为不平。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对鲁迅攻击,但也曾屡次表现我的不满。鲁迅心胸何等仄狭,对我岂肯轻饶。有一回上海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先生为联欢起见,宴请曾在他书店出书的文人,鲁迅与林语堂先生齐出席,我亦敬陪未座。我对鲁迅固极冷淡,他对我也昂头天外,不屑理睬⋯⋯听说鲁迅在他所办的某定期刊物上又曾用什么“黄棘”笔名,对我放过几枝“暗箭”,后来我作文追悼旧同学庐隐女士之死,鲁迅也亲自曾骂过我⋯⋯苏雪林对鲁迅的仇视,现在看来完全是两种世界观与两种人格冲突的反映。苏雪林是一位颇具绅士气的女性,她从骨子里就讨厌非理性的冲动,即使身遭不幸,也不愿陷入绝望的困境中。比如她在北京上学的第二年,就曾与易君左、罗效伟两人打了一场笔墨官司,由于报刊上整日刊登“呜呼苏梅”事件,她只好逃避“精神上的压迫”,跑到了法国,到了晚年,她在台湾也不是都愉快的。她在《关于我的荣与辱》中说:“因为有了点名气,使一般‘啖名’之士,都想打我的主意,所求不遂,则变欢为怒,化友为仇,反令我招致无穷麻烦。⋯⋯我只希望文艺界以后不随便恭维我,也不随便毁谤我,让我无荣无辱,翛然物外,尽此余年,那便是我所馨香祝祷以求的了。”可见,苏雪林是一位知难而退的人,但她偏偏和鲁迅过不去。尽管她主张理性主义,但批判起别人来,却大有非理性的一面。从苏雪林的人生态度里,人们多少可以看到她的某种贵族气和保守主义的精神特性。在武汉大学教书时,她对鲁迅小说的分析还算有些学者的态度。她的文学讲义上,对鲁迅的许多作品还是称道的。但是一谈到鲁迅的人格,她却表现出异常的暴怒的情绪。从1936 年起,她骂了鲁迅几十年,连篇累牍的文章中,并没有翻出什么新花样。充斥她作品中的,大多是嘲骂与挖苦。向来以平庸公正为荣的苏女士,在此陷入了“骂”的泥泽中。她在数落鲁迅是无情无义的恶魔的同时,自己也沦落到恶魔的精神自扰中。在许多文章里,苏雪林一直表示出对尼采、叔本华、妥思陀耶夫斯基的不满。她把共产主义理论与这些非理性的社会思潮联系在一起加以否定。从这个角度上看,她又是一个古典化的保守主义者,一个安于现实而又不敢正视现实的高雅的封建贵族精神的膜拜者。在她看来,国民党南京政府成立后,中国政治结构已经确立,无需再加以变革了。文人墨客应与党国保持绝对的一致与统一。所谓左翼文学与反抗文学,完全是造成社会毁灭的祸根。苏雪林的精神哲学的核心就在这里。她认为现实就是合理的,国民党是正宗,不能打倒,中国无需经历新的风雨。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人附和于当权者的旧习的重演。她与国民党政府的亲近,不能不说是她这一传统思想的必然结果。因此,对苏雪林来说,她所面对的左翼作家队伍以及鲁迅这位文化斗士,便不难说是完全陌生和不可思议的了。她永远无法理解鲁迅的精神个性与时代性的内在联系。她不懂得鲁迅作品和人格所表现出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在中国思想史上特殊的地位。她对鲁迅的认识是来自一种主观的情绪,因而缺少清醒的客观的分析。她的批评堕入了谩骂的嚷叫之中,令人难以卒读。苏雪林的治学态度即使是在大陆极“左”的时代里,也是罕见的。苏雪林把新文化的许多现象,看成是文坛的病态,并把这些病态现象划分为“色情文化”、“刀笔文化”、“屠户文化”。在她看来,“色情文化”以郁达夫等人为代表,并说“这些满含花柳病菌的书籍,灌输到青年脑海里去,其害之大,真个胜于洪水猛兽。”所谓“刀笔文化”,以鲁迅为代表,她说鲁迅“不幸自女师大风潮之后,他幼年时代困厄环境所造成的迫害狂,与地理环境所养成的绍兴师爷气质融合一处,心理失其常态,掉转他那抨击旧社会的笔锋,专以攻讦之数私人为事了。他的杂感文字,自华盖到准风月谈,约十四五种,内容百分之九十九,在痛骂他所怨恨的‘正人君子’。散布流言、捏造事实、放冷箭、用软刀、深文罗织,任意周纳,一时也说不了许多。”苏雪林认为,与“刀笔文化”相互利用的是“屠户文化”,所谓“屠户文化”乃是左派文人提倡兴起的左翼文化,这使中国文坛陷入了更深的灾难之中。这三种文化都是中国文化的病态现象。她觉得,不清算这些文化现象,国无宁日,党无宁日。其忧患之心,昭然纸上。苏雪林对鲁迅的攻击,在《鲁迅传论》中得到了最为系统、最淋漓尽致的表现。这在鲁迅研究史中,不能不说是最充满火药味的一页。她的批评方法是粗暴而非科学的,很难说有什么学术价值。苏女士的偏颇情绪,一定程度代表了中国文化界少数右翼分子病态的学术心理,因为在这些人眼中,鲁迅的出现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现象。所以,在洋洋几十万字的《鲁迅传论》中,苏雪林变得极为焦躁和神经质,以至于形成一种骂术的文体。《鲁迅传论》主要有五部分。一、鲁迅的传记,二、鲁迅的性格与思想;三、鲁迅的品行与作为;四、左派对鲁迅的招降;五、鲁迅盘踞文坛十年所积之罪恶。苏雪林在《引言》中公开说,写《鲁迅传论》的目的是“藉以发鲁迅之‘潜德’,扬鲁迅之‘幽光’,与共匪‘隔海唱和’一番。”苏氏对鲁迅的身世和作品,并不完全熟悉,所写《鲁迅的传记》一章,个别地方也不太准确。但更重要的是,她对鲁迅许多地方的批判,往往望文生义,歪曲的地方多干事实。比如,她论述鲁迅的性格时说:“鲁迅的的性格是怎样呢?大家公认是阴贼、刻薄、气量偏狭、多疑善妒、复仇心坚韧强烈、领袖欲旺盛。”接着列举鲁迅在《朝花夕拾》中谈到少年“我”听到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的故事时的心理活动。苏雪林认为少年鲁迅对二十四孝中的故事的反感是一种怪想,在她看来,这些故事一般孩子不过听听而已,而鲁迅竟然对自己的先辈产生疑虑,这是大逆不道的。苏雪林以此来论证鲁迅的多疑善妒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她没有看到,正是鲁迅的这种以生命的直觉来参与生活,以及用它对传统文化进行价值评判,才使他的批判意识本身获得了人道主义的价值。苏雪林不会懂得,鲁迅对生活的认识超越了常人的平庸的视觉,正是他的敏感和深沉的思想,才使他达到了常人所无法企及的思想深度。把鲁迅的敏感与认识方式的奇特看成变态的表现,是令人啼笑皆非的。“虚无主义”是苏雪林冠在鲁迅头上的一顶帽子。她声称鲁迅是“一切希望都没有,围绕他周围的既没有一个好人,对中国民族更认为病入膏育,无从救药。”她认为《阿Q 正传》传遍世界乃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她在文章中写道:他不但对中华民族鄙视,并且还有点仇视。正如他一辈子所仇视的封建余孽的士大夫。这在鲁迅著作里很容易得到证明。不过我们即以封建时代的士大夫而论,正经人还是多得紧,难道个个都是未庄的赵太爷、钱举人,把无罪小民抓去枪毙的把总?又都是一听宣统要坐龙庭,便将盘在头顶上的辫子放下,用话威吓乡愚的赵七爷?想买块肥皂把一个她认为孝女的女丐遍身咯支咯支洗一遍的四铭先生?这种反驳是令人奇怪的,作者连艺术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的内在联系都不懂,怎么能使人信服呢?而且,她对鲁迅批判旧时代的精神表示反感,甚至恼火不已,可见国粹意识与正统观念在她那里是根深蒂固的。在苏氏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生气盎然的,仿佛田园般的幽静典雅,中国传统文人与统治者大都是充满善良意志的好人。按苏氏的逻辑,历史的进化就是反动,于是不需要什么民国革命,更不需要思想革命;恪守传统与中庸行事,才是中国赖以稳定、和谐的基础。因此,当鲁迅把几千年的中国历史看成“吃人”的历史的时候,她感到惶惶不安,鲁迅对旧文化的反思与对人的个体的存在的反省时所表现出的野性的力量,在她看来是异端邪悦的表演。她叹道:“一个人的思想阴暗虚无到这种地步,也可谓叹观止矣。”这里不仅表现出她对鲁迅思想逻辑与认知结构的一窍不通,而且也表现出她批评方式的平庸和情感上的变态。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中,像这样以骂取荣的批评方式,大概仅仅为苏氏所独有吧?在对鲁迅加入左联一事的评价中,苏氏是颇费心计的。她认为这是共产党对鲁迅的招降。苏氏一直认为,鲁迅具有强烈的领袖欲,加之他的思想偏激恰恰适合了社会上的不满现实的力量,尤其是青年的力量。由于苏氏对共产党充满敌意,她把鲁迅的转向看成中国现代文化的悲剧,也是鲁迅个性特征所决定的必然归宿。这成为她鞭笞鲁迅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鲁迅传论》中很少分析鲁迅思想的内涵以及美学观点,而只从政治态度入手,站在国民党政府的立场上,以一种先验的政治观念来罗织鲁迅的罪名。她把鲁迅对旧的社会思潮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文艺观的介绍,完全视为个人的私欲,并从各个角度上来加以讨伐。苏氏笔下的鲁迅,简直成了恶贯满盈、霸气十足的小丑。鲁迅在上海文坛的十年生活,被描绘成一种堕落的历史:共匪霸占整个文坛及整个思想界,仅是六七年间之事,所以能如此,果然不得不归功于鲁迅,他是靠着强劫硬抢、蛮打狠杀的手段来干的,我们喊鲁迅做“流氓”、做“土匪”丝毫没有冤屈他吧?到八十年代,苏雪林对鲁迅的谩骂也一直没有停止过。1988 年第11 期的《香港月刊》上,发表了她的长文《大陆刮起反鲁风》,文章重弹过去的老调,把那些陈腐的骂语当成名言加以渲染,文中大多攻击鲁迅的个人生活琐事,有的道听途说,望文生义。文风与过去没有什么区别。严格的说,苏雪林的鲁迅观是缺少学术性和科学性的大杂烩。这里除了人身攻击和扣政治帽子,没有多少实事求是的态度。她既不能从社会思潮与文化渊源上来考察鲁迅现象的特异性,也不会从艺术上和心理学等角度上分析产生鲁迅的时代原因和个人原因。她甚至无法解释鲁迅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成为中国现代文化思潮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精神力量。缺乏学者固有的素养和严肃的治学作风,这是苏氏评价鲁迅时所表露的令人难以接受的态度。除苏雪林外,对鲁迅抱有敌意的还有梅子、郑学稼等。1942 年,梅子编辑了一本论述鲁迅的论文集《关于鲁迅》,郑学稼在这一年出版了《鲁迅正传》。这两本小册子是最早的系统反对鲁迅的书·特别是郑学稼的《鲁迅正传》,完全是苏雪林式的挖苦,用曹聚仁先生的话说,郑学稼的《鲁迅正传》“更是胡闹”。梅子所编的《关于鲁迅》,于1942 年10 月在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此书收入梁实秋的《鲁迅与我》,鲁觉悟的《关于鲁迅》,郑学稼的《鲁迅与民族主义文学》、《鲁迅与阿Q》、《评鲁迅的》,秋水的《鲁迅与王实味》,梅子的《鲁迅再评价》七篇文章。梁实秋、鲁觉悟的文章虽对鲁迅有微辞,但有的地方并不偏激。而郑学稼与梅子的文章,则带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和不切实际的推理。例如郑学稼的《鲁迅与阿Q》一文,把阿Q 看成鲁迅自我的化身,并否认鲁迅是革命家、思想家。梅子的《鲁迅的再评价》则对鲁迅的政治观、特别是晚年思想大加否定。郑学稼与梅子在对鲁迅的总体评价上,有着相以的观点,他们都竭力抹杀鲁迅思想的社会意义。梅子在文章中写道:鲁迅死了已五年,鲁迅的评价却发生了二个绝对相反的结果,有的人把鲁迅神化了,誉之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文化新军的最伟大与最英勇的旗手”,甚至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至于“鲁迅大师”、“青年导师”⋯⋯等肉麻称谓,更不必说。盖起大洋楼开办什么“鲁迅艺术学院”,也已历有年所,这种政治性的揍死人,谁都明白是什么一回事,不懂得内幕的人觉得鲁迅交了死运,懂得这套把戏的感觉到太肉麻。如果站在一个严正的批评家的立场,那就感到这只是侮辱了死者,歪曲了真理。梅子对毛泽东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鲁迅的高度赞扬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作者认为左派力量无端地拔高鲁迅是一种对死者的亵渎。梅子既反对毛泽东的观点,也对全盘否定鲁迅表示不满。作者试图站在公正的角度上描绘鲁迅,例如,对前期鲁迅的创作是首肯的,但同时认为加入左联前的鲁迅也不配做“旗手、主将、导师”之衔,前期的鲁迅不过是文人而已。这样,梅子就把鲁迅早期反封建、反帝的历史功绩一笔勾销了。这种仅从艺术上来品评鲁迅的观点,至少忽略了鲁迅作品的内在形态所包含的深邃的历史内容和社会价值。在梅子看来,鲁迅后来走向马克思主义阵营,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最偏袒鲁迅的说法,应该是鲁迅对政治本来没有多大兴趣和认识,十四年来鲁迅的小官僚生活,可以证明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鲁迅到了上海以后,竟担任了左联盟主,真实的原因,是为了稳定他那文坛上的地位⋯⋯”看来,作者对鲁迅的把握依然没有摆脱世俗的观点,把鲁迅加入左联看成是个人欲念所使然,这是无法透视事件的全貌的。梅子甚至为鲁迅“误入政治之网”而叹息,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如果文学是应该和政治结婚的,那么一位天才的文学家应该与正确的政治主张发生恋爱。如果一朵花插在粪土里,那么纵然是国色天香,也不会引人注意了。”在这里,作者表示了对鲁迅的惋惜。在梅子看来,鲁迅的一生是一个悲剧,倘他不和政治接触,则可能成为更有成就的作家。总之,《鲁迅的再评价》一文的核心,尽力否认鲁迅的后期思想,作者试图把鲁迅从“神化”中还原到原有的地位上去,但是梅子并没有真正理解鲁迅的思想与艺术间的联系,没有理解现代中国文人的艺术劳动与政治意识之间的渊源,仅从一个方面来总结和概括鲁迅的一生似乎欠妥的,何况在论述过程中有过多的政治偏见呢。1942 年3 月,重庆胜利出版社出版了郑学稼的专著《鲁迅正传》.郑学稼原在上海江湾复旦大学教书,因为对共产党充满敌意,曾引起周围人的不满,所以一直郁悒不得志。全国解放后,郑学稼去台湾,曾在台湾大学教书。到七十年代末,他撰写、翻译出版了五十部书,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些书中“销路最好的是《鲁迅正传》”。《鲁迅正传》1942 年在重庆出版后,1953年香港亚洲出版社再版过,1978 年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出版了郑氏的增订版本。四十年代初版的《鲁迅正传》多有对鲁迅讽刺挖苦之处,许多地方颠倒黑白,不能使人足信,新版本尽管删去了许多苛薄之言,但全书的反鲁精神,一直充塞其间。这在反鲁的言论中,是一部较有代表的专著。郑学稼认为,“鲁迅先生除了他的文学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如果说他是‘革命者’,他却躲在战阵的后面;如果说他是‘思想家’,他的脑子却没有思想的筋纹。”本着这个原则,他在专著中对鲁迅大加鞭挞。在谈到鲁迅的身世时,郑氏认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中,一直做着小官吏,在袁世凯政府和黎元洪、段祺瑞政府部门做佥事,“如果不是抱着‘同流合污’的决心,在那龌龊的世界中,神圣的革命者,是无法一日安居其位的。”接着,郑氏指出,鲁迅在北京十四年生活中“只是一个宦途不利的‘佥事’,只是一个具有成功条件的文学家。他既未曾为任何青年的‘导师’,他也不是曾‘革’了任何反动者的‘命’的革命者。他的官僚生活,更不像流浪的高尔基。就是他的著作,也不是对什么无产阶级表同情或表现煽动的作用。目前若干人们,对他的过大恭维,和他的生命史有重大的偏差,只掀露着一个弱点,用死人吓活者。或且换句话说:利用死者达到自己政治上的阴谋。”看来郑学稼与梅子在这一点上是持同一种观念的。他们无非是把鲁迅看成政治家手下的玩偶。郑氏 尤其感到,鲁迅的人格并不伟大,不过是被左派捧出名来而已。不过,郑氏对《呐喊》的许多篇章是推崇的,他在许多论述中不得不承认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他认为鲁迅笔下的许多人物,带有一定的典型性。鲁迅先生的天才郑氏是赏识的,无论是鲁迅笔下的鲁镇,还是水乡的静谧的夜色,在郑氏看来都是不可多得的艺术情境。尽管郑氏一方面沉浸在品尝艺术情境的氛围里,但是另一方面,他的认识却时常自相牴牾。他既承认鲁迅的作品再现了过去的黑暗生活,又否认鲁迅作品的现实意义,认为这不过是作者记忆中的掠影而已,决不是三十年代生活固有的现状。例如对阿Q 形象的评价,郑氏就是充满了这种矛盾的批评心理的。郑氏认为,“一大批鲁迅的崇拜者说,阿Q 并未‘断子绝孙’,他还存在于每个中国人的灵魂里。我对于这一武断,提出抗议。因为这是对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初中国青年——不,全体国民的侮辱。谁敢说,正用血和肉记录近一个世纪以来所未有的伟大行动的我们,灵魂里尚有阿Q 主义的成分?”郑学稼的思维方式在这里与苏雪林巧合了。他愿意看到鲁迅笔下对过去生活的描绘,而不愿看到这种艺术形象成为超时间的精神价值。他只希望鲁迅成为世纪末的批判者而不是现实生活的审视者。郑氏与阿英早期的观点一样,认为鲁迅属于过去而不属于现在与未来。也就是说,当人们看到鲁迅勇猛地批判旧时代的生活时,他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当人们试图把鲁迅批判的形式位移到现实生活时,这便成了是对中国人的侮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郑氏是一个缺少清醒的自我意识的人,抑或是一个对现实抱有好感的卫道者。他对鲁迅小说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识的评估,完全陷入了狭隘的功利主义的偏见之中。如同普通的评论者一样,郑学稼也看到了鲁迅思想的矛盾性,但他对这种矛盾性的认识不是从思想的自身脉络出发,也不是从精神的深层领域出发来考察鲁迅政治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内在联系,而是以平庸的政治偏见,来论证鲁迅的矛盾性。他认为鲁迅有两重人格,“当他被创造社们拒于‘革命’大门之外时,他的态度,就是那两重人格的表现。周树人的幽灵,告诫鲁迅:你不要乱动,你要稳健;鲁迅却为他指出,由于革命‘祖国’的存在等等,我不能不左倾。周树人当然看到鲁迅所指的事实,但却告诫对方:你忘却被北廷通缉的危险吗?鲁迅又为他指出,这险值得冒,因为他的报酬是非常之大,而且他已备了三窟。周树人满足鲁迅的估计,鲁迅也接受周树人的劝告。于是,两位一体地,走上‘革命’的兽迅。”郑氏对鲁迅精神世界的矛盾性,完全加以省略化,将鲁迅思想众多的不确切性,简单地归结为私欲所致,这种论断完全是对鲁迅的嘲讽,同时证明,他根本就没有读懂鲁迅著作。如果说在文学研究中不同的审美尺度所产生的歧意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没有大量史实和没有细读鲁迅全集的情况下,凭主观臆断随心所欲地品评对象,不能不让人感到文风的轻浮。除了上述观点外,郑氏还对鲁迅与国民党、日本政府的关系发表了“新论”:的确,鲁迅先生的晚年,“抗日”的意识更加激烈,但日本帝国主义并不因之要求租界当局逮捕他,恰恰相反,反暗中保护他。为什么呢?⋯⋯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说是侵略,而说是“膺惩”中国的“军阀”,而鲁迅先生除“”苏联”不能放松外,对于日本帝国主义所指的“军阀”,却也是他脑子里的仇人。因此,尽管鲁迅先生为着“军阀的奴隶”——“中国民众”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但在反对“中国军阀”的前提下,彼此却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因此,上海的“大日本帝国武官”,谅解鲁迅先生的“反日”,鲁迅先生在他们的保护下,也谅解于他们“膺惩”中国“军阀”。⋯⋯这种对鲁迅政治意识随心所欲的解释,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在这里,鲁迅完全成了一个投机的、具有极端私欲的人,而且这种结论是来自作者想当然的臆造,丝毫没有半点事实的根据。和苏雪林相比,郑学稼的主观随意性显得并不逊色。在《鲁迅正传》的后面,附录着《两个高尔基不愉快的会见》一文。文中对鲁迅竭尽挖苦之能事。这让人想起了林纤当年写《荆生》、《妖梦》时的笔法,除了近于疯狂的人身攻击,没有一丝的价值。总之,郑学稼的结论是:所谓鲁迅的真正价值,就是他以文学家身份,指摘中国旧社会的残渣。他是这工作的优秀者,他又是这工作在文艺上的唯一完成者。我有这种感觉:如果没有中国的社会发展的混乱情况误了他,他会在写实文学中,占了一个重要的地位。也许他会成为我们的福楼拜。至于今日人们用“思想家”、“无产阶级革命家”或“青年导师”等尊称他,这是一点也不相称。⋯⋯从郑学稼出版的《鲁迅正传》中我们可以看山,在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的确存在着一股反鲁的文化势力,鲁迅成了中国社会不同政治力量与不同文化势力争论的对象。亲国民党政府的知识分子虽然不得不承认鲁迅的文学创作在文化史中的地位,但都抹杀或反对鲁迅思想上的成就,试四把鲁迅从思想界分离出去,而只给一个作家的牌位。反对鲁迅的人几乎都没有摆脱政治上的偏见,许多文章没有一点客观的、科学的态度,不论从批评本体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郑学稼等人还没有真正进入“批评”之门。从苏雪林到郑学稼等人,我们可以大略感受到“反鲁”者的精神个性和政治态度。严格地说,他们的评论还不是“鲁迅研究”,而是“鲁迅观”,不是科学性的,而是随意性的。鲁迅的丰富的思想内涵与不朽的人格价值完全被曲解了。“反鲁”者的态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治的态度。在中国社会处于最黑暗的时候,鲁迅作为一种伟大的破坏力量,不可能不受到落后势力的抨击,也不可能不受到传统力量拥护者的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鲁迅现象”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政治现象”。鲁迅生前与死后受到的亵渎,都与中国社会的政治风云有着重要的联系。它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们,鲁迅的世界不是一个单纯的精神实体,在那里,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真正理解鲁迅、懂得鲁迅,是十分困难的。五也许,对鲁迅的贬损,在相当长的岁月里,是难以避免的,争论与商讨,属于学术层面的问题,而人身辱骂,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文化问题。大多数与鲁迅结下怨仇的人,他们的文章,流布很广。尤其是在港台,这种误导性文字,曾长时期左右着知识界。而在大陆,由于“文化大革命”中神化鲁迅,并且以他为棍子,极其虚无地否定历史与现实,使鲁迅形象,在当代青年那里一落千丈。记得一位前辈说过,鲁迅是一个不易被中国人接受的人物。我觉得此语甚对。许多中国人在心灵深处,存在着一种对鲁迅的拒绝心理。这些人大致力:贵族、绅士、市民,以及无特操的民众。鲁迅的深层文化心理,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是一种“精英”文本。国民要么对他推崇备至,要么一脚踩倒的不同态度,恰恰证明了他的独特性。对于习惯于在中庸王国和封建思想中生存的国民来说,鲁迅的精神,是罕有的异端。而民众心理,是向来可以扑灭异端的。阮籍、嵇康曾为一代叛逆之首,但魏晋以降,却少有人再将他们提起。明代的李贽,“其性偏急,其色矜高”,但晚年却未逃厄运。中国文化自身本未有滋生异端的土壤,倒是外来思想促进了个性主义的生长。魏晋文人的孤傲,得之于佛经真义;李蛰的“好高而居做不能下”,既得穆斯林之神,又受之于释氏之理。而鲁迅的“托尼文章、魂晋风骨”则集尼采主义与佛学于一身,凛凛然干世俗之上,可称得上中国历史上异端者流的第一人。既为异端,则生存空间就小得可怜。鲁迅的一生,备尝误解围攻之苦。北洋军阀不容他,国民党不容他,共产党左倾领导者不容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仍被文坛的是非所牵制。翻看先生的文章,常可见其心境之苦,在被无物之阵的包围之中,他孤然地挣扎着。尤其是晚年,那种“独战的悲哀”,更是长久地驱而不散。从异端者的孤立无援的苦状,来理解鲁迅的世界,大概对研究者会提供理解鲁迅的新的思路。既为异端,其言其状,当然会招致众多麻烦,独行者既有一往无前的大气魄,又有过于敏感的、甚至神经质性的东西在。不可讳言,鲁迅与众多敌人论战中,有时确实是带有偏激的因素在里面,例如对顾颉刚、胡适、梁实秋等人的讽刺,就有偏执的一面。深刻中的失当,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正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先生是个真性情的人。鲁迅早年曾有一篇《记“杨树达”君的袭来》,把一个疯子误认为是个捣鬼者,后来真相大白,于是又撰文更正之。可见他是一个很坦然的人。对林语堂、施蛰存、梁实秋等人的微词,既是文化观念不同所致,又是人生观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先生在态度上迥于流俗的不可接受的辣味。看他与众多文化人的争辩,确实是常人难以接受的。然而,先生的深刻与真诚,亦表现在这里。倘以私情家语绳之于理,是不能见出先生的独特价值的。我以为,鲁迅的价值,正是表现在这里。我们民族的历史,太古老了。愈古老,历史积习造成的负担则欲重。我时常想,二十世纪的中国,能够出现一位像鲁迅这样的人,实在是民族的幸事。他让我们时时反省,时时思索,他使中国人摆脱了旧有文化的束缚,并且孕育出一种新的人文精神模式。而这个模式,对后世的中国人来说,肯定会像孔孟、老庄一样,长久地影响着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灵世界。而实际上,在一切具有民族优患感和使命感的中国知识分子那里,鲁迅的模式,已经在起着潜在的作用了。一面是无体止的谩骂,一面是长久地震撼心灵的征服,这便是鲁迅生命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今天,看看有争议性的文字,让人思考的东西,肯定是不少的吧?历史是一部人的不同精神价值交汇的记忆。一切闪烁过思绪的文字,都会对后人有某种启示。有的是一种智慧的提醒,有的则是一种教训的暗示。而教训的暗示,是一种灰色的、不会生叶的枯树。它曾生长过,但不结硕果,不催新枝,枯木自有枯木的意义,倘无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懂得生机盎然的意味。对那些终生诋毁鲁迅的人,亦可做如是观。编完此书,夜已过半。微凉与奇静之中,心却无一点倦惫。我很高兴,这鲁迅生前的遗愿,总算了却了。虽然有遗漏,有些作者考证得不全,但大致说来,反映了“围剿”鲁迅的面貌。我很感谢在编辑此书时友人们的帮助,陈漱渝、王世家、黄乔生等先生,为我提供了许多方便条件。本书的编辑过程中,还要深深感谢张梦阳、刘国盈、王景山、李允经等先生。本书的资料主要是从张梦阳编的《鲁迅研究学术论著资料汇编》和刘国盈、玉景山等人编的内部资料《“围剿”鲁迅资料选编》两书中筛选出来的。前者启示了我的思路,后者在体例上影响了我,并沿袭了刘国盈等先生的编书体例。我是在他们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再选编的,在此,对这些学术前辈们表示深深的敬意。请注意这本书,它或许会成为你的学术研究中的朋友。1994.3.8 深夜于京
-
据不完全统计,自二十世纪初至2007年6月,海内外学术界发表专门研究明代科举的论文已有230余篇,其中,三十至五十年代近20篇,六、七十年代20余篇,八十年代20余篇,九十年代以来160余篇;出版专门研究明代或明清科举的著作有15部左右,其中,有12部出版于九十年代之后。由上述数字就可看出,近二十年来,明代科举研究获得了迅速发展。另外,一些通论中国古代科举和专论明史、明代教育史、明代选举制度、明代政治史的著作也都有大量篇幅论及明代科举。总体看来,已有研究成果表现出了明显的特点,试分而述之,并对相关研究成果作简单评价,同时指出不足之处。 一、研究趋势:国际化 明代科举研究的国际化,首先表现在以美、日、韩学者为主体的外国学者对明代科举研究的不断深入上,其代表作主要有二:一是[美]何炳棣(Ping-ti Ho)《明清社会史论》(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1368-1911,又译作《中华帝国成功的阶梯:科举和社会流动面面观1368-1911》,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2年);二是[美]艾尔曼(Benjamin A.Elman)《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年)。二书在国际汉学界和中国学术界皆有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前者,更被视为经典之作。另外,研究明代科举的外籍论文已近30篇,其中半数以上发表在九十年代以后,说明研究的国际化趋向在加强。 其次表现为学术界日益重视对明代科举国际影响的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主要有黄明光《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论明代科举制度的国际影响》(《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9期)等论文,其《明代科举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一书也设专章论述这一问题。而郭培贵《〈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质疑》(《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一文则指出黄明光《明代外国官生在华留学及科考》史实讹误多处。另外,[美]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在西方的影响》(《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吴孟雪《明清欧人对中国科举、教育制度的介绍与评价》(《文史知识》1997年第1-4期),刘海峰《科举制对西方考试制度影响新探》(《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学术月刊》2006年第12期),陈兴强《传教士和中国科举制西渐》(《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等论文,也有大量内容论及明代科举的国际影响。 二、研究视野与方法:全面化与多样化 在研究视野方面不断扩展,渐趋全面。首先应该提到的是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以明代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一书所做的可贵探索,他"主张将(科举)制度研究置于'国家-社会'视野中",并提出"国家-科举-社会"的分析模式,即以科举作为研究的中心,把"国家设计科举的理念"和"科举社会化后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作为分析的重点。在此理念指导下,对明代科举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得出了不少颇具新意和价值的结论。 如果说钱氏所说的开拓"新视野"主要是指研究和揭示作为中间环节的科举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那么,刘海峰早在九十年代之初就提出把科举研究上升为"科举学",强调从历史学、政治学、教育学、文学、社会学、文化史学等多学科对科举进行综合性整体研究,就更是一种研究视野的扩大。其早期代表作有《科举学刍议》(《厦门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科举学发凡》(《厦门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等论文;其《科举学导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49万字,是作者十余年来从事该方面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另外,他还撰有《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科举制与"科举学"》(贵州教育出版社2004年)等著作。目前,"科举学"这一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认可。 另外,把明代科举放在中国古代科举发展的长河中进行"通论"式研究,也同样是放宽视野的表现。其代表作有[日]宫崎市定《科举--中国的考试地狱》(中公新书1963年)、《科举史》(东洋文库,平凡社1987年),[美]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台湾学生书局1982年),张希清《中国科举考试制度》(新华出版社1993年),李新达《中国科举制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王炳照、徐勇《中国科举制度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等。这类著作的优点是对明代科举在中国古代科举中所处地位和特点表述得相对鲜明和准确,但在明代科举研究的深度和精度上尚有一定不足。 至于研究方法的多样化也表现得十分突出,许多论著除了综合运用传统的比较、联系、分析、归纳、考证等方法外,还普遍运用了统计和定量分析的方法以研究科举人才的地理分布、地域移动、社会流动以及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等问题,不仅提高了研究的精度,而且得出许多从分散的史料中不能直接得出的有价值的结论。另外,郭培贵还把明代科举的研究与对记载该制影响最大的一部文献--《明史·选举志》的考证结合起来,撰成《明史选举志考论》(中华书局2006年)一书,以求把研究建立在考清史实、纠正讹误的坚实基础之上。 三、研究成果:不断细化和深化 应该说,明代科举研究相比于其它断代曾长期处于落后的状态;但近十几年来,获得了明显进步,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特别是在以下方面,更是成绩斐然。 1、科举人才的地域分布及其流动。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事件和宣德后会试实行以地区分卷按比例录取制度,皆为明代科举史上的重大事件。前者是科举取士南、北地域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后者则是明廷为解决这一矛盾所采取的制度设置。对此进行研究的成果,主要有靳润成《从南北榜到南北卷--试论明代的科举取士制度》(《天津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日]檀上宽《明代科举改革背景--南北卷の創設たぁじつて》(《东方学报》第58册,1986年),[日]檀上宽著、王霜媚译《明代南北卷的思想背景--克服地域性的理论》(《思与言》27卷1期,1989年),李济贤《唐宋以来战乱对北方社会的影响--明初"南北榜"历史原因初探》(《史学集刊》1991年第1期),林丽月《科场竞争与天下之"公"--明代科举区域配额问题的一些考察》(台湾《师大历史学报》20期,1992年,下称《考察》),刘海峰《科举取才中的南北地域之争》(《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1期)及其《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分卷制述论》(《合肥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及其《明代科举制度考论》(沈阳出版社2005年),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论著,各从不同的角度并在不同程度上得出如下结论:宣德以后明廷在会试中实行分卷按比例录取制度,是为保证不同区域的"政治均衡"而对科举"一以程文为去留"的录取原则所做的必要修正,对于巩固统一和促进边远落后地区的文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另外,林丽月《考察》、汪维真《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等论文及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刘海峰《科举学导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著作还对各直、省乡试解额的确定和调整问题做了研究。 对进士的地域分布进行研究是科举研究中一个历久常新的论题,最早涉及这一领域的是李棪的《明代粤籍进士考》(《辅仁广东同学会半年刊》1934年第6期)一文;但真正形成研究的高潮,则是在八十年代以后。首先,朱保烱、谢沛霖的《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下称《索引》)一书对明代全国进士的籍贯进行了逐一的确认,成为此后许多研究者统计明代进士地域分布的重要依据。不过,其中也不免有误,故有郭培贵《〈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纠误一则》(《史学月刊》1997年第1期)、陈长文《〈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校误》(《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马怀云《〈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订正》(《河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毛晓阳《〈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进士籍贯刊误述论》(《中国文化研究》2005年第3期)等文对该书中的人名、科次、籍贯等讹误进行订正。 较早对明代进士全国性地域分布进行研究的论文,是沈登苗《明清全国进士与人才的时空分布及其相互关系》(《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第4期)一文;之后,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二书也皆有专门论述。另外,沈登苗《明代双籍进士的分布、流向与明代移民史》(《历史地理》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一文对学界很少注意的双籍进士的地域流动问题进行了研究。 对明代进士分布进行分省或分地区研究的论著,在数量上要多于对全国性分布的研究。此类论文主要有朱沛莲《明清二代福建鼎甲考》(台湾《福建文献》1970年第6期),曹国庆《明代江西科第兴盛原因刍议》(《争鸣》1987年第6期)、《明代江西科第世家的崛起及其在地方上的作用:以铅山费氏为例》(《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第4期),[美]何炳棣《明清进士与东南人文》(《中国东南地区人才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1993年),陈国生《明代四川进士的地域分布及其规律》(《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范金民《明清江南进士数量、地域分布及其特色分析》(《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夏维中、范金民《明清江南进士研究之二:人数众多的原因分析》(《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周致元《儒家伦理与明代徽州籍进士》(《安徽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谢宏维《论明清时期江西进士的数量变化与地区分布》(《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李琳琦《明清徽州进士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原因分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王振芳、吴海丽《明代山西进士的地域分布特点及其成因》(《沧桑》2002年第5期)、王耀生《明清时期山东进士地域分布特点及与经济、区位、民风的关系》(《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9期)、刘希伟《明代山东进士的区域分布研究》(上海嘉定博物馆、上海科举博物馆编《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海风出版社2007年)等;著作则有多洛肯《明代浙江进士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明代福建进士研究》(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和曹立会《临朐进士传略》(齐鲁书社2002年)、烱思纯《明清贵州七百进士》(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王欣欣《山西历代进士题名录》(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等。以上论著对于揭示不同省区进士的数量、地域分布的特点及其成因皆有重要意义。 对全国庶吉士的数量及其地域分布进行研究的,有郭培贵《明代各科庶吉士数量、姓名、甲第、地理分布及其特点考述》(《文史》2007年第1期)一文,共五万余字,首次对明代各科庶吉士数量、类别、姓名、甲第、籍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证、确认和统计,得出明代各类庶吉士至少1397名,出自三甲者多于二甲,其地理分布与会试南、北、中卷规定比例大致相当等结论。 2、科举出身及其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又称"社会垂直流动",这里指的是科举中式者由社会下层进入中上层的流动现象。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是潘光旦、费孝通二先生,他们在《科举与社会流动》一文中对清代贡生、举人、进士的出身资料进行抽样调查,发现父辈一代无功名的布衣子弟约占全部调查对象的33.44%,从而得出科举可以促进社会流动的结论(《社会科学》第4卷第1期,清华大学出版社1947年)。首先对明代进士出身及其社会流动进行研究的是美籍华人何炳棣,他在《明清社会史论》一书中,对"一万四五千明清进士"的家庭出身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明代进士49.5%出自平民的结论。[美]艾尔曼《帝制中国晚期通过科举[制度]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再生产》("Political, Social, and Cultural Reproduction via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Feb,1991年)一文和其《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一书则对何氏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其所说进士出自平民的比例过高,大大低估了中试者的家族及其婚姻对其向上流动所起的作用,并进而认为"近千年来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统治阶层的政治、社会、文化的'重生产'而已"。对此,何氏在其新著《读书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中做出回应,称自己的结论完全来自对"中试者的祖上三代履历"的统计,在资料上具有无可争议的可靠性;同时,又举出艾著中《明清举人家世》和《明代及清初进士家世》二表显示的统计数据--平民出身举人为54.27%、进士为61.78%,来反证自己明代半数进士出自平民的结论是正确的(第26-28页)。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也持"高流动"说,但对何氏的统计数据有所修改(139-142页)。沈登苗《也谈明代前期科举社会的流动率--对何炳棣研究结论的思考》一文,则指出"明代前期科举社会流动率高,主要是元代特殊的用人政策"所致,何氏"结论在科举史上并不具备典型的意义";但他同时又声明自己对科举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仍倾向于以何炳棣教授为代表的'流动派'"(《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6年第9期)。刘海峰对此则取折中态度,认为"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实际情况,大概就在流动派与非流动派的观点之间"(《科举学导论》第242页)。另外,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一书,[韩]吴金成《中国的科举制及其政治社会功能-以宋明清代社会阶层移动为中心》(《科举》,汉城一潮阁1981年)、[美]海姆斯著、曹国庆等译《社会变动与科举考试》(《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吴建华《科举制下进士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苏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加拿大]卜正民著、孙竞昊译《家族传承与文化霸权:1368至1911年的宁波绅士》(《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4期)等论文,也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论及明代科举的社会流动。于志嘉《明代军户の社会的地位につぃこ--科举上と任官にぉぃこ》(《东洋学报》第71卷第3、4号,1990年)则利用《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对77位军籍进士祖孙五代的社会身份做了统计,得出诸多有价值的结论。 3、科举考试与八股文、考试规模与录取率。笔者所见较早研究明代科举考试的论文,是夏廷域《关于明代考试状况的材料》(《中山大学语历所周刊》2卷4期,1939年),沈根源《明清两代的考试制度》(台湾《考铨月刊》第82、83、84、85、86、87、89期,1958年;第93、96、98期,1959年),郭宝兰《明清考试之研究》(《海洋学院学报》1969年第4期),[韩]吴金成《明代殿试策题》(《东洋史学研究》1975年第8、9辑),[日]中山八郎《唐寅と考試》(《江上教授古稀论集·历史篇》,1977年)、《弘治十二年會の策題第三につぃこ--"唐寅と會题"訂謬》(《明代史研究》第6期,1978年)、罗仑《明代的乡试、会试与殿试》(《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万方《明代新科进士殿试前后的活动日程》(《文献》第22期,1986年)、沈兼士《明代的考试制度》(台湾《人事管理》24卷第8、9期,1987年)等文。近十几年来,此类成果明显增多。主要有凌阳《明代科举考试再探》(《教育评论》1992年第2期),[日]和田正広《明代科舉制度の科目の特色--判語の導入をめぐって》(《法制史研究》43期,1994年),[美]艾尔曼《晚明儒学科举策问中的"自然之学"》(《中国文化》第13期,1996年),方志远《明朝的乡试、会试和殿试》(《文史知识》1998年第4期),蓝东兴《明代的科举考试》(《贵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黄明光《明代会试初探》(《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1999年第4期),[日]鹤成久章《明代科舉にぉけゐ専經につぃこ》(《日本中国学会报》第52集,2000年)、《明代会试的幕后》(《福冈教育大学纪要》文科51期,2002年)、《明代的考试情况》(《福冈教育大学》文科53期,2004年)、《论明代科举中试〈四书〉义之出题》(刘海峰主编《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兴亚《明代殿试管理制度及其作用》(《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王雄《明朝科举殿试探析》(《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张连银《明代科场评卷方式考》(《安徽史学》2006年第4期),汪维真《明建文二年殿试举行时间与参加人数考辨》(《史学月刊》2006年第11期)等论文,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明代各级科举考试做了研究;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也设《科举三级考试探议》一节予以论述。 防范和惩治作弊是保证科举考试正常进行和科举公正性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这方面的论文主要有王先锋《明清科场的舞弊与反舞弊》(《渭南师专学报》1998年第4期)、姜德成《明科举弊端与嘉隆万士子思想之变迁》(《四川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张德信《明代科场案》(《明史研究》第7辑,黄山书社2001年)等;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都有相当内容论及于此。 另,陈长文《明代科举中的官年现象》(《史学月刊》2006年第11期)还对科举考试中应试者少报年龄的现象做了研究,得出《进士登科录》等文献所载进士年龄平均要比实际年龄小5岁的结论。同时指出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第十章表10-1《(明人传记资料索引)生卒年补正》利用明代《进士登科录》、《同年录》、《履历便览》等文献对《明人传记资料索引》一书进行补正,"这事实上有点本末倒置。因为《明人传记资料索引》多据明代时人所撰《行状》、《墓志铭》等,其生年问题的可信程度应当是相当高的,而明代《进士登科录》、《同年录》、《履历便览》中却存在虚报年龄的官年现象"。以上意见是值得重视的。汪维真《事有定数:明人对科举功名的认识》一文(《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认为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是明人解释考试成败原因的主要理论依据,具有理论上包容和阐释上灵活等特点。蔡惠琴《明代中晚期(嘉靖-万历)士人科举心态之探讨--就〈明代登科录〉的吏治观论之》(台湾《辅仁历史学报》1998年第9期)则对士人的科举心态做了研究。 八股文是适应科举考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专门为考试服务的文体,是体现科举公平的得力工具;但自明中后期以来,因其束缚思想、不切实用的弊端日益暴露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诟病和抨击;1905年废科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对其评价仍是以否定为主,但与此同时,肯定其中合理因素的论著也日益增多。费孝通、潘光旦《科举与社会流动》一文(《社会科学》第4卷第1期,清华大学出版社1947年)对其究竟"考什么"进行了研究,认为它"主要不是一种知识的检验,而是一种能力的检查"。此后,研究八股文的论文,主要有侯绍文《八股制艺源流考》(台湾《人事行政》第21、22期,1966-1967年)、康国栋《明清考试制度与八股文》(台湾《春秋》21卷1期,1974年)、文元珏《论八股文的源流及其历史意义》(《湖南师院学报》1985年第5期)、刘海峰《八股文为什么沿用了五百余年?--略谈八股文在当时的功用》(《文史知识》1989年第2期)、秦旭卿《试论八股文的起源》(《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89年第6期)、刘祥光《时文稿:科举时代的考生必读》(台湾《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22期1996年)、田澍《明代八股文略论》(《明史研究》第7辑,2001年)、祝总斌《正确理解顾炎武八股取士"败坏人才"说》(《文史知识》2001年第2期)、高寿仙《明代制义风格的嬗变》(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2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田澍《明代八股文文体述论》(《西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6期)等。何怀宏在其《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一书专设《八股》一章(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80-214页)予以讨论,他同意费孝通、潘光旦认为科举考试是一种能力检验的观点,又进而把"能力"区分为记忆、理解义理和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等三种;并指出"这三种能力,尤其以后两种,又尤其以最后一种为最重要,记忆能力涉及的主要只是知识,而后两种能力涉及的则是思想、智慧、文字技巧和语言美,因而考八股也就主要不是考死的知识,不是考'记性',而是考'悟性'、考'会根'和文才"。王凯符《八股文概说》(中国和平出版社1991年)及启功、张中行、金克木合著《说八股》(中华书局2000年),也都对八股文的形式、源流、作用及其影响做了较为客观的研究和介绍。 另外,龚笃清《试述明代前期八股文对文学的影响》(《中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1期)一文,指出明代八股文"模式化的文体形式,训练出士人程式化的思维方式,因而造成了明代前期文学内容的道学化与形式的刻板、呆滞"。他的《明代八股文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一书,55万8千字,分八股文的"文体"、"文题"和"初创阶段(洪武到天顺)、"全面成熟期(成化到弘治)"、"极盛期(正德到嘉靖)"、"变革期(隆庆和万历)"、"衰颓期(天启)"、"救亡期(崇祯)"共八章,对明代八股文的发展及其阶段特点、影响等做了完备、系统、深入的探索和阐述,是目前研究明代八股文史的代表之作。 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首先对于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录取率进行了研究,认为乡试录取率,永乐时"大约为10%",景泰七年顺天乡试"为7.5%",嘉靖末年可能"低于4%";会试录取率"大约在1/10左右"。接着,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又设专章对其进行了探讨,得出"乡试录取率在4%左右,会试录取率在10%左右"的肯定性结论。在此基础上,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史学月刊》2006年第12期)一文又做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明中叶后,各省直的科考规模在四五千人至数万人之间,平均录取率估计在10%上下。乡试录取率,明初一般在10%上下;成、弘间,定为5.9%;嘉靖末年又降为3.3%;而实际录取率又低于此。会试录取率自洪武至万历中平均为8.6%。永乐二年后庶吉士的平均录取率为8.55%。以上录取率都是在朝廷的调控之下形成的,并非完全自由竞争的结果。而之所以进行调控,又是由官缺的有限性和科举取士用途单一性的矛盾造成的"。 4、科举与明代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探讨与揭示科举和明代社会各方面相互制约、彼此影响的互动关系,是明代科举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科举与教育的关系方面,主要有陈东原《明代之科举与教育》(《学风》3卷1、2期,1933年)、赵子富《明代学校、科举制度与学校文化的发展》(《清华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黄明光等《论明代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广西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应方淦《明代中国书院举业化初探》(《教育史研究》2000年第4期)、王日根《明清科举制度对民营教育的促进》(《厦门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李琳琦《明清徽州书院的官学化与科举化》(《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李良品《科举制度影响下的明代重庆教育》(《教育评论》2005年第1期)、吴宣德《明代地方教育建设与进士的地理分布》(《教育学报》2005年第1期)等论文;著作则有丁榕萍《明代国子监教育与科举之研究》(台湾华光书局1975年)、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等;另外,尹选波《中国明代教育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吴宣德《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王炳照等《中国科举制度研究》、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李兵《书院与科举关系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都有大量内容论及这一方面。在科举与专制制度的关系方面,主要有文元珏《明王朝科举制度中的文化专制主义之初探》(《湖南师院学报》1980年第4期)、李鸿《明清科举制度与封建专制主义》(《内蒙古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魏承恩等《明清科举制度对人才的摧残》(《河北学刊》1986年第5期)、姚乐野《明清科举制与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四川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等论文。在科举与选官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张逢沛《明代的科举与仕途》(台湾《考铨月刊》43期,1954年)、李明实《明代文官入仕之主要途径--科举制度》(台湾《中国行政》29期1979年)、许树安《明代科举选官制度》(《文献》1985年第2-3期)、[日]生駒晶《明初科舉合格者の出身に関する考察》(《山根记念》上册,1990年)、[日]大野晃嗣《明代廷試の合格者と初任官ポスト--《同年齒録》とその統計的利用》(《东洋史研究》第58卷第1号,1999年)、郭培贵《论明代中后期铨选的独重进士》(《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等论文。在科举与文学的关系方面,主要有曹道衡《从明末清初科举制度看〈儒林外史〉》(《光明日报》1954年12月19日)、赵善嘉《明清科举与文学》(《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日]大木康《明清時代の科設と文學--八股文をめぐって》(《中國歴史と文化》1992年第7期)、孔庆茂《八股文与中国文学》(《江海学刊》1999年第3期)、黄明光《论明代科举制度对文学的影响》(《零陵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司马周《为儒有幸逢明主,及第由来拜美官--洪武科举制度与文学关系之研究》(台湾《古今艺文》第30卷第4期,2004年)等论文。在科举与绅士特权、绘画艺术、戏曲、自然科学、社会生活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吴晗《明代的科举情况与绅士特权》(《光明日报》1959年8月26日),黄金来《论明代科举制度对绘画艺术的积极影响》(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3年第4期),黄强《八股文与明清戏曲》(《文学遗产》1990年第2期),黄明光《明代科举制度对自然科举的间接影响探议》(《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2007年),王日根《从明清小说看科举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2006年)等论文。在科举与士人命运的关系方面,主要有王玉芳《科举取士与明清士人命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刘晓东《科举危机与晚明土人社会的分化》(《山东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等论文。另外,张逢沛《明代的科举与党争》(《新政治》7卷3期1943年)、周念行《明代科举制度与初创的政党》(台湾《民主宪政》5卷8期,1953年),黄开华《晚明科举与士风颓败之探讨》(《明史论集》,香港诚明出版社1972年),柴志明《试论科举文化熏陶下的明代文人》(《浙江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吕磊、朱子彦《论复社与晚明科举》(《科举学论丛》第1辑,2007年)等论文,则分别对明代科举与党争、士风、文人、结社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5、科举社会群体。科举社会群体是指由科举产生的社会群体,他们在明代社会中具有各自明确的分野,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关于举人群体的研究,主要有[日]和田正宏《徭役優免条例の展開と明末舉人の法的位置--免疫基准額の討を通じて》(《东洋学报》60-1、2,1978年)、《明代舉人层の形成过程に关する考察--科舉条例の檢討を中心として》(《史学杂志》87-3,1978年)等论文,分别对明代举人的法律地位及其阶层的形成做了探讨。关于进士群体的研究,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事功述论》(《史学集刊》1997年第4期),林志杰、黄志《明代进士政绩评说》(《社会科学家》2000年第4期)二文在充分肯定该群体对明代社会贡献的同时,又指出其局限性;杨大业《明清回族进士考略》(《回族研究》2005年第1-7期),则分地区对明代进士中的回族群体进行了考证和研究;王伟凯《试析明〈大诰三编·进士监生不悛〉之进士犯罪》(《求索》2005年第10期)分析了洪武时期的进士犯罪;陈长文《明代进士的姓名及婚姻--以明代进士登科录为中心的考察》(《江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指出嘉靖之前进士姓名多用二字,此后则多用三字的现象;邱进春《明代进士的改姓与复姓》(《科举学论丛》第1辑,2007年)则分析了明代进士改姓和复姓的原因,指出在"义"和"孝"的矛盾中,绝大多数改姓进士都选择了舍"义"取"孝"而复姓。关于状元群体的研究,周腊生《明代状元的年龄魁龄与魁后生存时间分析》(《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对该群体的寿龄和中状元的年龄进行了考察;其《明代状元奇谈·明代状元谱》(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一书则对明代八十九名文状元的生平事迹进行了专门介绍。另外,康学伟等《中国历代状元录》(沈阳出版社1993年)、毛佩琦《中国状元大典》(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萧源锦《状元史话》(重庆出版社2004年)和王洪鹏等《中国历代武状元》(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中国历代文状元》(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也各有相当篇幅对明代的文、武状元进行了探讨;王洪鹏等《中国历代榜眼》、《中国历代探花》(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等书,则有相当篇幅介绍了明代榜眼、探花的生平事迹。 关于明代进士群体的总人数,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较有代表性的,在清代有《钦定续文献通考》的"24877名"说(该数系笔者对该书卷35《选举考》所载明代各科进士数统计得出,其中包括所谓"崇祯十五年壬午科"实为崇祯十三年"赐特用"的史惇等263人)。在当代,有"24866名"说(范金民《明代江南进士用天下及其原因》,《明史研究》第5辑1997年);有《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明代卷·明代历届科举进士人数表》的"24861名"说(包含史惇等263人),但同书《明代进士地理分布表》又总计明代进士为"24880名";有刘海峰《中国科举史·明代进士登科表》的"24636名"说;还有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一书"二点五万左右不足些"(第138页)的笼统说法。 龚延明等《明代登科进士总数考》(《浙江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郭培贵《明代进士榜数及其进士数考辨》(《明清论丛》第7辑2006年)二文几乎同时对明代进士的榜数及其总数进行了专门考证,一致认为明代录取进士应为"八十九榜"(洪武三十年为春、夏二榜),而不能计入崇祯十三年属于"赐特用"的263人;但对进士总数仍略有分歧,前者认为24595人,后者认为24599人。 与人们往往专注研究科举的高功名群体不同,一些学者则把研究的重点投向了科举制下的基层群体。论文有[日]渡昌弘《明代生員の徭役優免特権をめぐって》(《东方学》97期,1999年)等。代表性著作有二:一是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该书分上、下编,"上编从学校与科举入手,考察生员的产生,生员在地方学校的肄业与考核,以及生员如何步入仕途;下编考察失意科场或仕进无门的生员层社会流动及其在社会领域的活动和所扮演的角色"。资料详实,视野开阔,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明代儒学生员群体研究的力作。二是赵毅、刘晓东《晚明基层士人社会生活谫论》一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该书在科举和晚明特有的历史背景下,从社会生活层面,对晚明中下层士人的形成、出路、心态、风气、社会地位与角色等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人们展示了一幅晚明时代中下层知识分子的生活画卷。 6、进士观政与庶吉士制度。进士观政创始于洪武十八年,是进士在正式任职前按规定分配到中央有关衙门熟悉政事的制度,旨在提高其行政素质和任职后适应政务的能力。首先对其进行研究的是颜广文《明代观政进士制度考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一文,对该制的起源、内容、发展、作用和流弊等做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以此为基础,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设《也谈明代的进士观政制度》一节,又进行了"补充性论述"。如指出有些新科进士不经观政而"直接放归进学"的现象,说明该制并未得到严格执行;但也有对史料理解不准的现象,如所征引的《嘉靖癸丑科进士同年便览》的一段资料,反映的原本是此科庶吉士授职的情况,却误用为"观政"的证据(第116页)。 庶吉士制度是明代创立的在二、三甲进士中选拔和培养高级与重要官员的制度,萌发于洪武,形成于永、宣,成为明代科举的显著特色之一。较早对其研究的是吴仁安《明清庶吉士制度拾零》(《安徽史学》1984年第1期)一文;九十年代后,逐渐增多,具有代表性的是颜广文《明代庶吉士制度考评》(《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 耿清珩《明代庶吉士述略》(《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王尊旺《明代庶吉士考论》《史学月刊》2006第8期)等文;其它还有[日]阪倉篤秀《徐溥の庶吉士制改革案》(《関西学院大創立100周年文学部纪念論文集》,1990年)、董倩《明代庶吉士制度探析》(《社会科学纵横》1996年第4期),吴仁安《明清庶吉士制度对比研究》(《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2期)、《明清庶吉士制度述论》(《史林》1997年第4期),邹长清《明代庶吉士制度探微》(《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等文。另,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专设《明代庶吉士制度》一节,对其起源、性质、内容、演变、作用等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有相应论述。 7、科举特点及其评价对明代科举进行总体研究和评价的论文,较早的有张逢沛《明代科举制度》(《力行》7卷5期1943年)、郭公铎《八股时代之科名与制度》(《畅流》31卷10、11、12期,32卷2、3、4、6、7、8、9期,1965年;10、11期,1965年)、杨树藩《明代科举制度》(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学报》20期1969年)等文。九十年代后,此类成果不断增多。主要有《王兴亚关于明代科举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州学刊》1990年第4期)、张德信《明代科举制度述论》(《明史研究》第1辑1991年),刘海峰《明代的科举定式》(《高教自学考试》1998年第8期),[日]和田正広《明代科舉の性格》(《九州岛国际大学教养研究》7卷1期,2000年),高寿仙《明代士大夫对科举的评论及改革设想》(《第八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王熹《明代朝野对科举制度的评论》(《明史研究》第7辑2001年),王若梅《明朝科举制度的特点、作用及负面影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黄明光《明代科举制度特点述论》(《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李弘祺《中国科举制度的历史意义及解释--从艾尔曼对明清考试制度的研究谈起》(《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2003年),郭培贵《论明代科举制的发展及其消极影响》(《内蒙古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明代科举的发展特征与启示》(《清华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美]艾尔曼《中华帝国后期的科举制度》(《厦门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夏咸淳《明代科举评议》(《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等文。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书也各有相当内容论及对明代科举的评价。 对明代科举进行分期研究的,主要有张健《朱元璋与明初科举制度》(《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朱正强《明代初年的科举制度》(《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田澍《嘉靖前期科举制度的改革及其现实启示》(《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朱子彦《论嘉靖朝科举革新》(《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下册)等论文。 另外,还有分省或分地区对明代科举进行研究的,主要有赵广华《明代河南科举与人才消长》(《河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黄明光《明代湘桂川滇黔诸省少数民族地区科举状况探议》(《民族研究》1994年第5期)、邓洪波等《明代湖南科举述评》(《湖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李琳琦《略论徽商对家乡士子科举的扶持与资助》(《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张羽琼《论明朝科举制度在贵州的推进与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黄志繁《明代赣南的风水、科举与乡村社会的士绅化》(《史学月刊》2005年第11期)、王日根《从明清福建科举事业的兴盛看海洋文化的提升》(《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和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科举业发达》(《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等论文,各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科举在不同省份和地区的特点及其作用。 任何制度和举措都是在一定思想的支配之下出现的。对明代科举思想进行研究和评价的,主要有农春光《明代朝廷大臣科举思想浅论》(《芜湖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王凯旋《明代科举考试思想述论》(《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6期)等论文;田建荣《中国考试思想史》(商务印书馆2004年)、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中也有相当篇幅论及明代的考试思想。 8、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全面、准确地认知史料永远都是正确认识历史的前提条件。因此,对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也就自然构成了明代科举研究的重要方面。较早的研究成果有朱希祖《〈皇明浙江登科考〉跋》(《大公报浙江文献展览会特刊》1936年11月3日),杜联喆《跋〈皇明进士登科考〉叙》(《新亚学报》6卷1期1964年)、《明朝馆选录》(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2期,1966年),[日]福沢宗吉《明代张朝瑞的〈皇明贡举考〉》([日]《熊本大学教育部纪要》第15号第2册,1967年)等文。八十年代,有齐心、刘长工《进士题名碑和明清科举制》(《文物天地》1982年第2期)、骆兆平《谈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文献》第20辑1984年)、万明《北京图书馆藏四种明代科举录》(《文献》1985年第1期)等文。近十几年来,对于科举文献及其资料的研究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成果明显增多。主要有李大东《进士题名校勘记》(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论丛》,宁波出版社1996年),沈登苗《也谈天一阁藏明代登科考:与骆兆平、李大东先生商榷》(《浙江学刊》1998年第2期),钱茂伟《明代进士登科录的史料价值》(《历史文献研究》第18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周绍良《明万历四十七年〈会试中式题名〉》(《文献》2002年第4期),刘海峰《科举文献与"科举学"》(《台大历史学报》第32期,2003年),吴宣德《〈明代进士题名碑录〉成书小考》(台湾《明代研究通讯》第7期,2004年),[日]鹤成久章《明代の登科錄にぃつて》(《福冈教育大学纪要》第54期第1分册,2005年),陈长文《崇祯十三年赐特用出身科科年考实-兼谈明代进士题名碑的立石问题》(《文献》2005年第3期)、《现存明代进士题名碑的局限性》(《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山东省东明县文物保管所藏明版〈万历五年进士登科录〉述论》(《鲁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明代进士登科录研究的意义及现状〉》(《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贺宇红《天一阁藏科举文献的保护与利用》(《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等论文,各从宏观或微观的角度阐述了对明代科举文献的认识。 另外,对其它明史文献中的科举史料进行纠谬的,则有郭培贵《〈明史·选举志〉纪年考证》(《文史》2000年第4辑)、黄明光《论〈国榷〉中科举进士史料的讹误类型及其产生原因》(《文献》2005年第3期)、陈长文《〈明史〉人物登科年代考误》(《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等论文。 1983年发现的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状元赵秉忠殿试卷,是迄今唯一的状元卷,其文献和文物价值都是无可估量的。王文光(三百年前状元卷--国家一级文物、赵秉忠殿试卷征集琐记)(《大众日报》1983年8月7日)、《三百年前的状元卷--明代状元殿试卷征集琐记》(《中国建设》1983年第12期)和赵铁信《千年科举史一张状元卷》(《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2007年)等文对其价值做了探讨和介绍;但邓洪波《国宝状元殿试卷价值连城疑有假》(《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2007年)一文则对其真实性提出了怀疑。 在明代各科进士中,洪武十八年乙丑科进士是名录记载缺失最多的一科,王伟凯《明洪武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名单考补》(《图书馆杂志》2006年第4期)一文对其进行了补充;邱进春《洪武十八年榜进士考实--几种科举史料的对比研究》(《科举文化与科举学》上册)则从文献整理的角度,对《索引》、[清]李周望编《国朝历科题名碑录初集》、[明]张朝瑞《皇明贡举考》、[明]俞宪《皇明进士登科考》等几部记载洪武十八年进士名录的文献进行了对比分析,揭出《索引》抄《碑录》、《碑录》抄《贡举考》的关系,并考出其中若干讹误,得出只有《登科考》对洪武十八年进士名录的记载最为可靠和完整的结论;龚延明《明洪武十八年进士发覆》(《科举学论丛》第1辑)则依据《登科考》的记载,并与有关史籍相印证,完全恢复了洪武十八年472名进士的名录;但该科全部进士的分甲和籍贯情况尚有待进一步考证。 另外,[美]艾尔曼《帝制晚期中国科举考试的文化史》一书后所列"公元1148-1904年间1042种原始科举资料目录"、"地志之外原始科举资料的主要种类"等附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钱茂伟《国家、科举与社会》第九章《明代科举名录编纂述论》除对《皇明进士登科考》、《皇明贡举考》及[明]张宏道、张凝道《皇明三元考》等科举文献进行逐一专门介绍外,还胪列明代现存三百一十三种乡试录的科别以及五十四种会试录、五十四种进士登科录、十五种进士同年序齿录、十七种进士履历便览的出处或收藏单位,颇具实用价值。 在科举文献的整理、出版和资料建设方面也取得显著成绩,1969年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的《明代登科录汇编》,2006年宁波出版社影印出版的《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是目前出版的两部规模最大、价值最高的明代科举文献汇编。此外,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还影印出版了《皇明进士登科考》;大陆《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出版了《皇明贡举考》、[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出版了清初盛子邺辑《类姓登科考》,《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出版了《皇明三元考》、[明]陈鎏辑《皇明历科状元录》、《成化十一年会试录》和《国朝历科题名碑录初集》等科举文献。另外,杨学为任总主编的《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也于2003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五卷为王天有主编的明代部分,其中第二编分章节、按题目胪列了明代科举的各类资料,并分别注明出处,颇便读者查阅和使用。 由上可知,明代科举的研究无论在视野的扩大、内容的拓展,还是在多方面研究的深入上,的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四、不足之处 明代科举研究也仍在不少方面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有三: 一是有些领域还是空白。如对明代科举发展的阶段性及其特点、对科举与经济的关系、对辽东等地区的科举状况等问题的研究,就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二是有些领域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积累,但仍处于薄弱状态。如贡院制度,迄今只是在个别论著中有零星的介绍,尚无一篇对其进行专门探讨的学术论文。又如,武举在科举制度中号称与文科举并列,但迄今所见论文仅有[日]松本隆晴《明代武舉につぃての一考察》(《山根計念》上册,1990年)、赵广华《明朝武举探略》(《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晁中辰等《明代的武举制度》(《明史研究》第3辑1995年)、李建军《明代武举制度述略》(《南开学报》1997年第3期)、周致元《明代武举研究》(《文史》2000年第3期)、赖盟骐《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高雄应用科技大学学报》第33期2004年)等六篇,尽管王凯旋《明代科举制度考论》、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等论著中也有相当篇幅论及,但仍然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以致目前连明代武举究竟有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究竟举行了多少科乡试?各科会试录取人数、姓名、地域分布等基本问题都没有弄清。 三是在不少似乎已有深入、充分研究的领域,也存在着基本史实不明甚至讹误流传的情况。不少研究者对明代科举基本史料的掌握,追求的往往只是数量的增加,而在"精度"上略显不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就是钱茂伟所指出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不可能引起更多的共鸣。只有视野、方法的讨论,才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国家、科举与社会》第6页)于是,人们为了追求更多的共鸣、关注和反响,往往忽略或不屑于做具体问题的考证与研究,甚至视这种工作为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低层次"劳动。其结果必然导致仅仅立足于"宏大理论创新"的研究缺乏足够精确史实的支持,甚至因史实讹误而导致其结论的错误。以致像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明代科举究竟是几级考试?科举层级考试体系中的最低一级考试是"童试"还是"科考"?目前尚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明代科举相比于前代究竟具有哪些特点?究竟录取了多少名举人?多少名进士?多少名庶吉士?什么时候对乡试应试人数做出明确限制?是如何变化的等基础问题,也皆无定论。又如,对科举是否强有力地推动或造成了大幅度的社会流动,目前学界仍存争议。其实,明人对此早就有明确的说法,如万历四十三年礼部言:"绩学博一第者,强半寒素之家。"(《明神宗实录》卷535"万历四十三年八月丙申"条,第10143页)其中所说"寒素之家",也即平民之家;"强半",也就是大半,即超过半数。这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科举的确能够促进大幅度的社会流动吗?可惜的是,不少研究者对于这种具有极高价值韵史料往往视而不见。又如,明代科举考生的来源除了作为主体的"国子学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外,还有"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和"吏员"、"医士"等,这些在《明实录》和《明会典》中都有明确的记载;可惜的是,许多论著迄今仍在引征和传播《明史·选举志》"科举必由学校"的错误说法。再如,"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这本是明太祖的一时设想,实际的情形是:明朝选官来源除科举外,还有荐举、学校和吏员等途径;而以数量论,洪武时期荐举一度成为选官来源的主体;据笔者考证和统计,洪武至景泰间,"七卿"中的57.6%来源于以荐举为主的非科举出身者。而永、宣以后,国子监生入仕在数量上也远远超过科举;科举只是在选任重要和高级官员中占绝对甚至垄断优势而已。可不少论著未审其实,仍然把根本就不曾存在的"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作为明代科举的显著特点。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要求明代科举研究在不断拓展新领域和进行理论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基本史实的研究,以把立论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史实基础之上。唯有如此,才符合史学首在"求真"的本性。
-
社会
思想
政治
2014/11/05
| 阅读: 1877
本文已更新,请点击链接阅读
-
建立通识教育的“ 共同核心课”和“助教制度”。
-
2010年7月的一个早上,在热闹非常的北京首都机场前往台北的国航候机楼一角,我无聊地坐着,浮想着这几天来北京开会、访友、旅游的一些声音画面。此时,通道对面一个稍微高亢的声音吸引了我──是一位年轻导游正向他所带领的老少团员们作行前说明,介绍"宝岛台湾",并提出一些注意事项。这个北京小伙子很能说,而他所说的,虽不免稍带他这个专业所特有的趣味性夸张,但还都是有凭有据,不是那种辛巴达式的"水手见闻"。我想,导游要是有一个敏感的心眼儿,而且一直保持肯听乐看的心情,那他的职业还不就把他锻炼为一个优秀的业余人类学家吗!于是我也移座趋前,乐滋滋地听这个小伙子神侃。我还记得他的发言有几个要点。我尽量保留他的口吻,略作整理如下:首先,人家台湾那儿的蚊子特大,一叮一个包,防蚊药得随身带着。其次,台湾特热。咱这会儿不是也热吗,但只要下场雨暑气就消了,人家台湾那儿,雨后,嘿,还更热。第三,您不要以为台湾怎么发达怎么先进,要有这个设想,去了准失望。台湾的城市建设落后,也就跟咱的比较发达的农村差不多。为什么?还不是让李登辉跟陈水扁给整的,搞了十多年意识形态,政治一来劲儿,经济当然就下去了。第四,最重要的,咱们去了台湾,不要跟人家台湾人讲政治。台湾人政治特──别狂热,不得已,就听呗,但您甭发表意见。我亲眼看见两个台湾导游蓝绿意见不合,打得鼻青脸肿,进了派出所。这位导游先生的解释部分暂且不谈,他的事实陈述部分(蚊子、热、政治狂热)基本上都是成立的。虽然如果细究的话,那么得说,台湾的蚊子真正厉害的还不是那大个儿的,而是"小黑蚊",一叮一大片。至于雨后更热,那得看什么雨,如近年越来越频繁的豪雨大雨台风雨还是能让人发凉的。至于台湾的城市是否比较老旧,我想是的。因为台湾大城市的大部分区域,发展得比较早,大约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更早就形成的,比起大陆大城市的现代部分,都要年长个好几十岁。老文明有可爱之处,老旧城市自也有吸引人的老旧味道,那种人的、岁月的痕迹与记忆,我是敝帚自珍的。发展主义导游小伙子喜欢树小墙新锃光瓦亮,那我"就听呗,甭发表意见"。蚊子与气温还是留给专家吧。我比较有兴趣琢磨的,还是导游小伙子也观察到的"政治狂热"现象。我自己的经验是支持他的观察的。无论清晨或是黄昏,走在公园里,迎面而来的超过两人的群体,在擦肩而过时--虽非总是,但肯定经常--在你耳边留下什么"马英九"、"国民党"、"民进党"、"阿扁"、"中国"、"台湾"⋯⋯这些关键词之一二。说"绿一套"的走过了,下一拨人又可能是讲"蓝一套",不停地"各自表述",也算是台式的薪火相传吧。因此,说台湾人有"政治狂热"不是不行,但似乎是一种比较特别的狂热,热多而狂少,总是"有节"的,是发乎情止乎语的。就算是有口角不止,继之以老拳的,但毕竟是极少数。若问,电视不是常有吗?但我估计电视上播出来的议会全武行,比真正发生在"市民社会"的总数还要多--虽然这类高层动作派却又不是发乎情,而是发乎利的。一般民众绝大多数是在自己的认同圈内、"自己人"的电视或广播频道里,党同伐异、大放厥词。口水喷完,也就完事了,明日续喷。就算是有少数夫妻兄弟朋友因"狂热"而脸红闹架,但"人民"也从没把这个"勇于私斗"扩及于"公战"。整个台湾,从1970年代中"党外"运动以来,为了不管是哪一种理想或信念,终至于为"大义"捐躯的应该是绝无仅有。台湾的"狂热"远远比不上我们所熟知的很多现代历史上的因信念或因偏见而来的或好或坏的"狂热"──从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法西斯主义到社会主义革命,当然还有当代的各种宗教基本教义派。"狂热"其实可说是现代性论述里被压抑的核心现象之一,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将"现代性"以理性、冷淡、和平、宪政、市场来标榜。"狂热"于是被赋予一种自明的贬义,凡是有为一个理想目标热情进取的,都是发着"乌托邦"或"道德理想国"的大头病,而要"告别"之。我不是"为本土讳",而说台湾不算有"真正的"狂热。如何才算真正的狂热,老实说我也说不清,可能得个案论之。但二十年来,我的确目睹台湾渐次发展出一种颇特别的政治热病,既"不进取"也非"有所不为",而是在一种慢性的口角热病中闷烧、昏聩、消耗。而台湾人的政治热病,也不能以全称来叙述。基本上,年轻人对任何政治都比较淡漠;相对男性,女性一般和真实生活比较贴近,对政治其实不算热衷;真正称得上发着政治热病的,大多是中年与老年男性,不分省籍。当然这也是一般而言,这里还有城乡与阶级的差异,但我认为,这些差异比因年龄或性别而来的差异要来得小。为什么台湾有那么多成年男性公民变得喜欢喷政治口水,把身家谋之外的热情,大把大把地抛掷到那个狭义的"政治"上头──这个现象哪来的?而这样一种特别的政治热病又有什么样的后果?最醒目的后果是,经济就下来了──这一点导游小伙子也说了。但下来的不只是经济,而是全面。因为一个社会要"不下来",或至少说,要能解决它的问题,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可以什么事都一刀切。台湾的政治狂热,让几乎所有的重要议题(当然更包括政治议题)都无法实事求是地讨论、解决。所有的问题,在崭露头角的那一刹那,就被箍上了蓝绿、统独的话语枷锁。然后纠缠无已,与汝偕亡。无法往前看,也无法回头看。因此,对台湾的很多重要议题,包括人民的重大抗争、政策的重大失败,大家已失去了回头检省的能力。四年前的红衫军运动(以此而言,或更早的"保钓运动"、"高雄事件"、"五二O事件"),现在早已船过水无痕,好像是大宋年间的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从蓝到绿,所记得的只有1947年的"悲怆二二八",就连马英九在儿童节的讲话里还提到"二二八"。台湾人的历史观好像只有一个"二二八"作参照,然后,就是现在了。讲到政策,台湾的教改全面失败已是怨声载道有目共睹的了,教改后,学子的负担煎熬比之前更为变本加厉!台湾人也都爱儿女,视作心头肉,但就是无法往前走,一走就牵涉到统独蓝绿,也无法回顾检讨责任,一检讨就牵涉到统独蓝绿。简而言之,这个所谓的"政治热病",反映的其实是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基础共识的状况--有共识,那多无聊,如何还能喷口水?这于是联系到头一个问题:这个现象哪来的?对这个问题,我诚然无力完整而深入地回答。但我至少确信有一点是任何的回答都绕不过的:台湾的民主化历程。这是一个难以讨论的问题。为何呢?一模一样的原因,一讨论就牵涉到统独蓝绿。在台湾,不分蓝绿,都对台湾的"民主化"颇表满意与自得。稍微不同的是,绿拿着扩音器宣称是自己的功劳;蓝营慈眉善目低调感恩:"都是全民的努力"。因此,要把台湾的"民主化"当作一个问题来反思来讨论的,那就有机会获得蓝绿沆瀣一疑,几乎就是"全民公敌"了,因为这又牵涉到"国家认同"了。这里有一个二元对立:"民主的台湾"相对于"不民主的中国大陆",在这个二元对立的信念或"心气"上,耸立了蓝绿共识──台独或独台。"民主",因此与其是一个制度性、历史性、理论性的概念,还不如说是一个鼓动认同的符号。当然,要公正地理解与评价台湾的民主化,并不容易。我始终认为,台湾这些年来毕竟是没有军用吉普车夜半下来抓人的事了,而人们也不会因为意见的表达而罹罪⋯⋯这些都是可贵的。但台湾的民主化,像是个半月或月牙,我们必须要看到它的阴缺之面:那就是诉诸省籍、族群乃至上纲到民族的动员方式,以及更重要的,这种方式路径所形成的主体的状态。没有这个动员方式,是否会有他种的民主化,或是根本无法民主化,这是一个反事实的揣度,难以有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如果保守地说,那则没有台湾今日这样的民主化,则应是可信的。这样的民主化,我曾在他处简称为"省籍路径民主化";它绕过理论和路线辩论、现实思考,与未来制度的设想,直接诉诸最情感化的身份政治:悲情的台湾人出头天。以一种"我族"的悲情为燃料,区隔其心必异的"他族"。以这个对立为心理动能,进行选举动员。这样一种动员路径的思路,始于1970年代中期,经过大大小小的各种选举操作演练,逐渐成形,蔚然成为"路径依赖"。而李登辉由上而下进行如此的动员,更造成了这一动员模式的跳跃成长,到2000年陈水扁上台时达到最高峰。这种动员模式,一直继续到2008年的大选。直到今日,仍然可以说是找不到别种出路。我们所关心的还不是这个政治故事本身,而是它的效果。它的效果即是台湾人今日的政治热病的高烧不退。30多年来的政治动员,所动员的正是人们最敏感、最脆弱、也最容易亢奋起来的那条"身份"神经。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一篇杂文《春末闲谈》里的细腰蜂的毒针,它只要往它的猎物青虫的运动神经球上一螫,青虫便"麻痹为不死不活状态",为统治者、加害者提供养分传宗接代。对人而言,身份神经一旦被螫到,那就只有这一条神经亢奋起来,其他的则都驽钝了。本来,同在一个社会空间中生活为人,你、我与他都得共同遵守或至少参照一种抽象的、概括化的"他",也就是社会思想家米德(Mead, G. H.)所谓的"概括化他者"(generalized others)的意义。所指的其实就是社会生活所必须参照或遵守的道德底线,没有这个,社会的道德肌理就会溶解,而社会不复存焉。但在这种省籍的、民粹的动员下,这个"概括化他者"被挤到边缘,几乎要被推下悬崖。于是,社会变成了"我们"和"你们"的敌对性,每一方的"自我"都很脆弱;简单而敏感。每一方都敏感到自己的身份,以及建立在身份上的"权利",动辄举手握拳比中指,忿忿然曰:这是我的权利!但恰恰因为"权利"后头的根本共识已经被否认了,所以所谓"权利"就是只要有利于"我(们)的",就都是"对的",就都是"权利"。还是英文比较精省,一个right就解决了。平时暇日还好,社会总是根据惯性而非某种神经在运行的,因此台北街头熙熙攘攘。但是,一旦新的、模糊的、不确定的情势浮出,台湾人的自我意识与"权利意识"就立刻变得很尖锐,很忿忿。台湾人过去在威权体制下,容忍、害羞、怕丢面子、不好冲突,宁可息事宁人,这些"中国文化"老底都为体制所运用,给强固下来。这固然不是好事,但是旧的不好,不必然推论出新的就必定好。"民主化"以降,台湾人变得得理不饶人,一定得争个"权利",而且是以道德的、义愤的姿态,以高亢的、气得发抖的感觉来争取。记得几年前,台湾人坐飞机回国的时候,若遇到航空公司的行程或服务出了问题,就常常会"霸机",不肯下来。到后来,霸得太过火了,遭遇到官方祭出法律来严惩,这才又不霸了。但我有个观察,个人意识或权利意识极强的洋人,在碰到飞机延误或是其他不甚得已的状况,却一般都反而比较体谅,也能配合。这么说,不知道算不算"崇洋"?我曾在大陆旅游,碰到旅游巴士抛锚,大家也都还笑嘻嘻地共体时艰,下车帮忙推,也没有非要"较真",或是非要司机给个"说法"。这么说,不知道算不算"媚共"?但台湾人霸机的英勇行为好像又不曾在国外听说过,好像是只发生在返台的航班上。这大概是因为"入境"随俗罢。但这个"为己甚"的台湾人新形象,似乎又和我们一般人(包括大陆观光客)常看到的台湾人形象颇不浃洽。台湾人轻声细语、举止文气、礼貌周到,似乎是很多细心的大陆游客所看到的"文明"景观。由此甚至恭维台湾人,说我们保持了中华文化的优点云云。这不假,但这是月牙的光亮一面。在日常的、惯性的生活中,台湾人很文气、算平和,但只要出现了一种不确定的紧张情势,通常蕴含了是非对错权利争议的时候,台湾人的"气"会突然爆裂,变得很神经质,甚至歇斯底里;那条很脆弱、简单而敏感的身份神经被螫到了。台湾人似乎缺少一种以倾听与表达为基础的"解决冲突"的能力。这样一来,我们或许就能以一种新的视角理解前段时间才发生的一条众所瞩目的新闻。一个台湾清华大学的学生,坐在台湾大众运输工具经常备有的"博爱座"(老弱妇孺优先座)上,被一个73岁的老人要求让位。但老人没有得到座位,得到的是愤怒的青年的老拳。据说,"将长者打成嘴破唇肿,合并脸颊骨折"。社会的一般反应是:"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有人问:我们不是经常看到很多人就算不是坐在博爱座,也会主动起立让座的吗?言下之意,这个学生是个特例,怪之可也,反省不必。一般情形的确是如此,但评论者都没想到一个可能性吗?那就是这位大学生,如果在另一个情境中,在一个自我没有被骤然挑战的情境中,他有可能也是芸芸礼貌众生之一吧。关键在于他的"自我"被挑战了,他的"权利"被质疑了,他面子挂不住了。他无法处理这个纠结着自我与身份的冲突情境。他虽是"知识分子"、是精英,但他这方面是低能--但台湾人,包括我,却没有资格看不起他。虽说这是个案,但个案并非一定没有指标意义。而我怀疑,越是精英越是男性,一旦牵涉到了自我(个体的或是群体的),那种情绪就一发不可收拾,乃至于理法皆废。去年还是前年,台湾的一个跆拳道教练兼裁判,因为在一场国际跆拳道比赛中,被国人怀疑曲护韩国选手,造成台湾选手落败。他回来后,竟然被政治人物众口同声曰该杀,于是被永久取消了教练与裁判资格。个案不免是片面的,而且一定可以举出相反的案例。那么,我继续要说的就是,这些个案,其实是和整体的台湾政治热病有密切关联的。在这个热病之下,人们的自我一碰到挑战危机,就异常脆弱,弹指即破,因此保护起来异常焦虑促迫。但没有危机时,台湾人又异常平和煦然。那种平和形象,很多台湾人,特别是都市的中产台湾人,是引以为傲的。因此,很多台湾人总是好心地建议外来访客去参观诚品书店或是101大楼。但这种"诚品"的幽雅与精英的压抑,却又为人们私心所不餍足。人们要喧闹、要对立、要委屈、要报复、要胜利,或失败也好。"诚品"象征的只是这些折腾的暂时消停。总之,要有一种热度感,来驱逐这种日常的"诚品感"。于是台湾社会将选举政治,以台湾人特殊的心理需求,发扬光大之,成为一种节日、一种庆典,人们身处其中,每天看电视是"政治",翻开报纸是"政治",走在马路上看到的是"政治",耳边所闻的是"政治",而其中各种攻讦的、挖底的、爆破的政治语言,其耸动腥膻麻辣程度逐次逐年升级,乃至几乎让台湾人到了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的地步了。尽管如此,选举毕竟提示了"我"的真正存在:选举是台湾人的宗教,而其他日子是日常。而我们又观察到,"宗教化"的趋势有增无减,几乎到了每年都有大规模选举的地步,最近又端出更让全民惊骇的新戏码:五都选举。常常是,这个选举刚结束,媒体已经开始谈论下一个选举了,几乎已经分不清"宗教"和"世俗"的区隔了。台湾人对此应有某种深层的不安,因此,老是要大陆人参观那个不那么像自己的压抑幽雅的"诚品",而不是把最像自己的麻辣咸重的选举当作观光资源。这倒是符合古训:"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说了这么久的自己的故事,对大陆人的意义在哪儿呢?是不是感觉陌生但又熟悉?对我来说,两岸的交流不在各自推销自己夸耀自己,因此台湾而今的好处我就不多说了(事实上我也说了几点,例如城市老旧有老旧的美,情治系统不敢开吉普车乱抓人,知识分子不至于以言论贾祸),而是应该各自透过自我批评,将比较真实的,或至少比较受压抑的观点表达出来。透过批判,找出前进的方向,而恰恰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有可能成为他者的一个经验参照。台湾的民主化诚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成就了一些制度面,但却把主体的状态给扭曲了。而这个没有长足气力的、自怜自爱的主体,又如何能面对新的现实、新的挑战,又怎能保住既有的制度成果呢?这是一个大问号。民主是人走出来的,台湾的民主有可能走入死胡同,但也可能有转机。关于未来,谁又知道得那么确凿呢?但台湾的经验也许可以给大陆作一个参照,那就是现存的台湾式选举政治,如果输出到大陆──一如不少台湾人的一厢情愿,那将极可能是一场灾难。因为大陆虽然没有台湾式的省籍或族群问题,但更多的更深的其他切线,一旦被台式的选举政治所动员,它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而遭难的首先是这些"选民",也就是细腰蜂的青虫。这些"切线"不是不要面对,是要如何面对。而问题的核心,是民主体制里的主体状态问题。这样讲,首先就会遭到来自岛内外某一派朋友的拍案决眦:你竟然反对民主!我要说,我不但不反对民主,还很愿意支持民主。我只是提出一个问题:面对台湾的"省籍路径民主化"以及这样的民主化的结果之一--政治热病,以及主体的无穷消耗,我们该当怎么办?我的基本立场是:"选举"甚或"民主",都是世俗化概念,都是可以言语化的对象。这点共识大家应该有。如果没有,那真是什么都甭谈了。(作者单位: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系)
-
文学
社会
2011/03/08
| 阅读: 1876
写巴黎有很多角度,这本书从海报解读。作者也承认,海报再现了或属于布尔乔亚或属于大众的生活实况,但巴黎还有大量外来的艺术家、作家,甚至流亡贵族、避风头的左翼运动者,未必能在广告海报里寻得蛛丝马迹的「波西米亚」系谱。
-
湖南的近代教育与官方的积极宣导有著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清末湖南是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份,并且每年还要承担约七十万元的对外赔款,因此不可能有过多的资金来兴办近代的新式教育,这样兴办近代新式教育的重任就历史性地落在了所谓社会名流、地方贤达的绅士身上了。
-
杜甫的七律从宋代开始,就受到历代诗家的推崇。宋元论诗格诗法的著作,多以杜甫七律为例。明清的绝大多数诗家,更是视杜甫七律为最高典范。今人研究杜甫七律成就的论著也不计其数。但是在明后期的某些论著中,对杜甫的七律存在着一些争议,却罕见当代学者论及。
-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
-
思想
科技
2008/09/02
| 阅读: 1874
当科学和主义挂钩,很多问题就产生了。
-
在此,「羌」并不是代代住在中国西疆的某一「民族」,而是代代存在华夏心中的一种对西方异族的「概念」。这个概念表达着「西方那些不是我族的人」。因此,由商代到汉代随着华夏的向西扩张,羌人的概念也向西推移。
-
今天在国内各大法学院占据主流地位的是舶来的西方形式主义法学。它从基本前提("权利")出发,通过紧密的法律逻辑,演绎出各个不同部门和条文,形成一个"自圆其说"的前后一贯的整体。但是,形式主义法学也有明显的缺陷。而与之对抗的法社会学和实用主义法学也同样具有明显的缺陷。
-
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伴随着亚述王国、新巴比伦帝国、希腊及罗马帝国等对巴勒斯坦地区的争夺和入侵,犹太人就开始了向世界各地流散的历程。他们流入欧洲的人数最多,在这里遭受反犹主义的迫害也最为深重。时至今日,这股反犹主义依然阴魂不散,并不断的出现新的回潮。本文就试从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历史上欧洲反犹主义的特点及其近期回潮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一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 "反犹主义"一词在英文中为"anti-semitism",其动词形式为"anti-semite",它是由前缀" anti"和词根"Semite(闪米特族)"组合变化而来,从字面意思上看,应是"反闪主义"。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都习惯于用这一词汇来指代反犹主义。有学者认为这一词汇是在19世纪由德国记者威廉•马尔因在《犹太教战胜德意志社会》中首先提出来的,尽管这一词汇出现于19世纪,对犹太人的迫害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出现。我们一般认为反犹主义是一种把整个犹太人作为迫害和排挤对象的社会现象、社会思潮和社会行为,反犹主义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在历史上,欧洲的反犹主义最为严重,对历史的影响也最大,欧洲之所以会频频发生反犹的恶浪是由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特点所决定的。1、历史的惯性作用。欧洲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始于希腊罗马时期,当时主要是为了推行希腊化政策,镇压犹太人的抵制和反抗。罗马帝国的灭亡以后,一方面帝国内长期推行的反犹政策在社会中形成的反犹排犹思潮并没有一下子消失。另一方面罗马帝国推行的反犹措施被后罗马时代各国所继承。日耳曼部落打败罗马帝国以后,最初并没有积极的学习希腊罗马的优秀文化,而是去继承和发展基督教,也包括对被称为"异教徒"的犹太人的迫害。例如在公元438年生效的罗马提奥尔西法典中规定的针对犹太人的附加条款,后来就成为一些人反犹的法律依据。2、经济上的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魔鬼和异教徒,所以他们的就业和经营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特别是高利贷行业。流散到各地犹太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敛起大量财富,但这又会成为当地人妒嫉和仇视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进行放贷食息,所以犹太人的放贷一直被视为是"罪恶勾当",实际上"这是一个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后则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1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所描绘的犹太高利贷商夏洛克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少欧洲人心中对犹太人的偏见。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作为"敲竹杠"的榨取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滑稽,从公元1182年到1321年,法国曾四次驱逐犹太人,为了财税收入又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法国国王好人约翰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允许犹太人返回法国,1394年又把他们驱逐了出去。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阿巴·埃班在《犹太史》中曾写道"他们(犹太人)在英国短暂的定居史逼真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纪犹太人的命运:始则受鼓励,继而受辱,受迫害,最后则遭驱逐。"2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犹太人在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也成为非理性反犹的新借口,一些反犹组织通过联合抵制的办法反对犹太人,把犹太人排除在一些行业和社团组织之外。在奥地利,一些反犹主义者在报纸上和集会上就公开打出"不从犹太人处购货"的口号。法国反犹分子爱德华·阿道夫·德律蒙在《法国犹太人》一书中竟然提出:法国的经济萧条和社会贫困是犹太人的罪过。他认为犹太人在法国人口中虽然只占0.25﹪,可是他们却掌握着法国一半以上的财富,所以要征收犹太人"显然用非法手段牟取的财产"。这本书在出版的当年就售出了十万册,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蛊惑作用。 3、政治地位的缺乏。犹太人在客居地基本上都是以少数族裔的面目出现的,他们的经济地位凸显了他们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但他们始终没有完全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这使得他们始终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再加上一些当权者别有用心的纵容和挑唆犹太人常常会无端的成为权力争斗牺牲品。在中世纪,一些欧洲国家统治者为了讨好教会,不遗余力的迫害犹太人。到了近代,欧洲各国的统治者为了转移国内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视线,又往往拿犹太人作为"替罪羊"。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的沙皇政权就利用反对犹太人来转移国内的不满,在当时的反犹浪潮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世纪三十年代,希特勒的纳粹势力同样是利用人们对犹太人的仇视来一步一步夺取权力的。从历史上来看,从《圣经》中在埃及为相的约瑟到在波斯国为后的以斯贴,从近代欧洲的"宫廷犹太人"到当今美国的犹太人,凡是犹太人有一定政治地位的时候,其权利就可以得到较好的维护,就可以有效的抵御反犹主义的攻击。4、宗教文化上的不兼容性。公元4世纪后随着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后,它就逐渐在欧洲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其地位一直受到来自犹太教的质疑,被基督教奉为经典的《新约》和基督耶稣一直为犹太教所否认,这种否认实际上就是对基督教合法性的一种质疑"几千年来,上帝、托拉、以色列一直是犹太教所包含的内容,犹太人对这些东西的忠诚就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借口。它们使犹太人被视为局外人,更为重要的是被视为是对非犹太人神祗合法性的一种挑战。"3这是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欧洲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其次是宗教传说中的犹太人对基督耶稣的迫害,以及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把犹太人附会成为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后裔,这些宗教传说不论其真实与否,在基督教会不厌其烦的鼓吹下,都在一定程度加深着基督徒对犹太人的偏见,并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宗教复仇情绪。最后是在宗教价值观上的对立。犹太人自认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the Chosen People)",与上帝有着某种契约关系;基督教虽脱胎于犹太教,但已演变成一种普世的宗教,它认为所有的人都可以归化为上帝的子民,基督徒负有拯救人类和世界的使命。所以,当基督教与具有优越感的犹太教迎头相撞时,冲突就不可避免了,要么被归化,要么成为"万恶不赦"的异教徒。正因为如此,那些狂热的十字军战士在东征时就提出了"干掉一个犹太人,以拯救你的灵魂"的口号,基督教会也想尽办法包括使用暴力手段来迫使犹太人改变信仰乃至消灭掉他们。犹太人由于在宗教和价值观上的独特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了有别于基督教世界。这种差异使他们往往被视为是"非我族类",进而形成一种深刻的偏见。按理上说这种差异并不一定能成为现实的冲突,一般而言,任何民族文化内部都存在两种机能:排斥性和包容性。排斥性有助于传统文化的延续和稳定,它是一种文化出于保护自身的本能而对外来异质文化的做出的反应。包容性则有利于吸收外来文化并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两种机能发挥作用并不是同步的和均衡的,它与这种文化自身的自信程度和开放程度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希腊罗马以后的欧洲世界不具有中国文化上的那种优越和自信,再加上基督教占据社会思想主体地位后所带来的偏执和非理性因素,所以对异质的犹太人和文化表现出了强烈的排斥而不是宽容。这样,以两种不同宗教信仰为主体的社会在文化生活上表现出的差异竟然成了一种现实冲突的借口。二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特点1、反复性和周期性。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不仅出现很早,而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并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欧洲的反犹主义从上古时期产生以后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它往往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发一次反犹浪潮,这种周期性在不同的时期受着不同因素的影响。在古代,它主要受宗教和统治者的宽容程度有关,这也是宗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反犹程度在总体上远高于其他时期的一个原因所在,而在当权者相对宽容的南欧和西南欧犹太人的生活状况略好一些。到了近代,社会经济状况、政权的民主程度和民族主义势头也成为影响反犹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社会经济状况恶化的时候,犹太人就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更是如此。在一些社会相对比较民主和民族主义情绪不是那么激烈的时候,反犹主义程度也就会略轻一些,因此从总体上看,进行资产阶级革命较早的西欧反犹主义要比东欧和俄国稍好一些。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民主化程度较高的法国在1894年还爆发了像"德雷福斯案件4"这样的恶性反犹事件。2、残酷性。历史上欧洲各国对其他一些少数族裔如吉普赛人的歧视也同样存在,但都比不上对犹太人迫害的残酷性.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偏见和歧视,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仇视和憎恨,它也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而是一种遍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即从肉体上和精神上对犹太人进行迫害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往往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当局的默许。在整个欧洲,犹太人几乎无一例外的被限制在"格都5"或是"栅栏区"之内,尽管如此,他们还经常被驱逐。生活中的犹太人不仅会经常受到反犹势力殴打、掠夺和袭击,还要面对时不时爆发的反犹大屠杀,先是基督教会对"马兰内"6和不愿改宗者的屠戮、十字军东征时的滥杀,后来是沙俄和东欧出现的"波格鲁姆7"事件和希特勒的"最后解决方案8",在历史上对一个无辜的族裔进行如此残忍的长期迫害恐怕为欧洲所仅见。3、广泛性。这种广泛性首先表现在反犹主义存在的地域上,从南欧到北欧,从西欧到东欧,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反犹主义,犹太人生活状况曾经稍好的伊比利亚半岛、中欧的德国和东欧的波兰、俄国等后来也都出现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其次是社会阶层的广泛性,欧洲社会,从政治、知识精英到一般民众,从宗教人士到非宗教人士以及不同的教派之间不管内部有无分歧,在反犹问题上都是一致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理论的创始人利奥·平斯克对此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对于活着的人,犹太人是死去的人;对于当地人,他们是异己和流浪者;对于有产者,他们是乞丐;对于穷人,他们是剥削者和百万富翁;对于爱国者,他们是没有祖国的人;他们是社会各阶层都厌恶的竞争对手"9。这种广泛性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教育等,凡是有犹太人生活的地方,反犹主义就会尾随而至。4、宗教性。纵观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大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不仅许多反犹活动以宗教因素为借口,历次反犹活动中与宗教有关的教堂和墓地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犹太人进入欧洲不久,基督教就上升为国教。从公元四世纪开始,基督教就开始凭借优势地位甚至使用暴力强制人们的归依,犹太人自然也是被迫改宗的对象。犹太人往往要被迫在改宗和死亡之间做出选择,1096年五月,一群犹太人在听到十字军将要到来的消息后,来到了艾德伯特主教那里避难,由于拒绝改宗的要求,反而被主教下令处死,两天之中竟有800人被杀害。基督教会除了利用改宗来迫害犹太人外,还往往炮制或散播一些谣言来迫害犹太人。例如犹太人用基督徒进行血祭的诽谤,犹太人指使别人投毒的谣传等,"这些故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欧洲各地重复着,并几乎总是伴随着'奇迹'般的悲剧"10。黑死病在14世纪流行时,又有人认为是犹太人和魔鬼合伙带来了黑死病。甚至在1241年蒙古人入侵欧洲时,竟有人提出蒙古人是"失踪的以色列十支族",犹太人应当为此负责。这种反犹主义的宗教性在中世纪以后有所减弱,但并未消失。在俄国,到了19世纪七十年代有关血祭诽谤案的报道还不断见诸报端。在历次的反犹恶浪中,与犹太教有关的东西都会是被袭击的重要对象。1938年的"玻璃破碎之夜11"事件中,一夜之间就有200座犹太会堂遭焚烧。1937年,罗马尼亚颁布的法令中,还包含有禁止犹太礼仪屠宰、强迫犹太人在安息日劳作等条款。5、民族性和种族性。近代以来,反犹主义与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结合起来。拿破仑帝国的扩张和征服促成了不少欧洲国家民族意识的觉醒,作为客居地民族的犹太人因为一直无法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自然也是他们排挤的对象之一。"在18世纪民族主义开始上升并开始取代日益衰落的宗教的时候,犹太人仍然是被敌视的对象。"12种族性是反犹主义的又一特点,欧洲的一些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还煞有其事的以所谓"科学"的形式来阐述其他种族都劣于日耳曼种族。英国人豪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在《十九世纪的基础》一书中就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没有价值的民族,它的任务是破坏日耳曼种族的纯洁,"繁殖一群假希伯来人混血儿,即一个在体质、精神和道德上无疑都发生了蜕化的民族。"正是这种思想最后竟成为希特勒反犹思想的一个理论来源,希特勒明确宣称它的使命就是破坏"犹太人专制的上帝",13尽力限制犹太人以维护雅利安血统的纯洁,在这种荒谬理论的支配下,犹太人成了这场世纪大浩劫的无辜的牺牲品。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在相对成熟的革命理论的指导下,欧洲的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犹太革命家和工运领袖,如革命导师马克思、法国的左翼领袖罗沙•卢森堡、匈牙利共产党领袖库恩•贝拉以及俄国的托洛茨基等,一些反犹分子利用民众对共产主义的畏惧心理把反犹与反共结合了起来,从而使反犹主义又有着浓厚的反共色彩。1905年发表的《锡安贤达议事录》一开始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可是到了1919年以后,就开始在西欧流行。出于对布尔什维克的恐惧,一些人开始相信"如果世界要防止心怀敌意的犹太人,使他们的阴谋不能实现,就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反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14尽管这本小册子很快就被证明是伪造的,然而还是有众多无辜的犹太人成为冤魂,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不可估量。反犹主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彻底消除犹太人的民族意识,使之丧失民族认同感和民族特性。然而无论是宗教反犹主义,经济反犹主义还是种族反犹主义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却促成了犹太民族内部的团结和民族特性的增强,并最终促成了近代锡安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当代以色列国的建立,这是那些反犹主义者所始料不及的。一些学者在研究纳粹大屠杀时指出"想要'消灭'犹太民族的希特勒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倒行逆施反倒大大加快了犹太国家的重建和犹太文明的复兴进程"15。如今,希特勒和他的纳粹政权早已烟消云散,然而反犹主义的幽灵却依然在欧洲的上空徘徊。 三 欧洲反犹主义的近期回潮 二战以后,伴随着法西斯政权的溃败,反犹主义曾一度有所收敛。近两年来,由于以色列在新的巴以冲突中一直使用暴力进行残酷的镇压,一股由反以引发的反犹主义暗潮又开始悄然涌动了。特别是去年三月份以来,欧洲各国频频发生针对犹太人和以色列的暴力事件,从英国到希腊,从西班牙到丹麦,不断有犹太会堂被焚毁,犹太人的住宅、学校遭到袭击,在德国的一些城市,犹太学生上学和放学都不得不由警察护送,德国警方甚至还警告人们不要佩戴犹太人的标识。根据世界犹太人大会发表的一份报告估计,仅在2002年4月欧洲就发生了300多起针对犹太人的暴力事件16。这股反犹回潮势头之猛,规模之大在二战以来的欧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股反犹主义回潮出现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的反犹主义偏见和传统。二战以后,面对纳粹势力令人发指的罪行,世界人民对犹太人表示了的普遍同情,欧洲各国也对残余的法西斯主义势力进行了清算,使反犹主义的势力大为削弱。但源于宗教和历史文化偏见的反犹主义思想并不能一下子消除。早在1963年,在苏联基辅出版的一本书中就有过一幅插图:一个贪婪的大鼻子犹太人,把瘦骨嶙峋的大手伸向一个盘子,紧紧抓住盘子里的纸币和硬币,反犹寓意已自不待言。1968年,在波兰官方支持的反犹运动中,有25000犹太人(占当时波兰犹太人大多数)被迫离开,使这个在1939年尚有300多万犹太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没有犹太人的反犹主义国家"17。1980年10月,法国巴黎的一所犹太会堂遭受恐怖袭击发生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2人为非犹太人。当时的法国总理雷蒙德•巴里竟然在电视中讲话说"他们的目标是犹太人,可伤害的却是无辜的法国人。"18德国《明镜》周刊曾在1996年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在德国有20%的人不希望他们的邻居是犹太人,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希望犹太人作为总统候选人,而另外一些调查表明"反犹思想在老年人和前东德居民中是很普遍的"19。这些反犹思想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它仍会破土而出的。其次是巴以冲突因素。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后,欧洲各国出于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中东问题上与美国拉开了距离,越来越倾向于支持巴勒斯坦建国。而且,目前在欧洲各国生活着很多阿拉伯人,仅法国境内就有数以百万计的阿裔公民,这些人几乎都是巴勒斯坦的坚定支持者,也是这次反犹的主要社会基础所在。2000年巴勒斯坦人起义后,以色列一直采用暴力镇压的做法使欧洲国家极为不满,由对以色列的反感进而演变为一种强烈的反犹情绪。一些欧洲人认为"既然历史上发生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那么,以色列现在就不应该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巴勒斯坦人。"美国反诽谤联盟在去年五六月份的电话调查中显示,由30%的欧洲人持传统的反犹观点,由62%的人认为最近的反犹暴力是由反以情绪所致20。最后是冷战结束后,欧洲极右翼势力上升所带来的后果。冷战结束后,原来两极格局下掩盖着的矛盾被释放出来。再加上近些年来,欧洲不少国家经济结构上的弊病日益暴露,经济增长乏力,社会上贫富差距拉大,失业率居高不下,治安状况恶化。而传统政党的"第三条道路"的努力也不能消除公众对全球化,欧盟扩张和社会安全的忧虑。极右翼势力正是借着人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忧虑迅速坐大的。先是有奥地利海德尔的"自由党"、荷兰的"富图恩名单党",后是东欧一些国家的"光头党"及法国的"国民阵线"。这些极右翼势力又被称为"新法西斯主义",他们都有着明显的种族主义和暴力倾向,明确的排斥和反对外来移民。在东欧和前苏联地区,随着政权的更迭,原来对一些极端言论的限制被取消,这使得那些极端分子可以肆无忌弹的大放阙词。在波兰,最大的反犹主义政党波兰家庭联盟(LPR)拥有460个议会席位中的37席,不仅如此,他们在议会外还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一些民族主义分子的传媒的支持和资助21。这些右翼团体不管在其他方面分歧如何,在反犹太人这一点上却是共通的。根据德国官方的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反犹主义事件的发生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93年全国发生了656件,其中暴力事件为75件,94年则达到1366件,95年为958件。这些反犹事件的发生与极右翼势力的膨胀是紧密相连的22。这股反犹主义势头一方面来势凶猛,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首先是反犹太人与反以色列紧密结合,在反对以色列的名义下进行反犹活动,这使得一些反犹活动表现得更为隐蔽;其次是反犹手段的多样性,反犹分子除了借助传统的反犹手段外,还借助互联网、电视等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反犹宣传。面对欧洲各国出现的这股反犹主义潮流,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以色列和美国政府都表示了极大的关切,在谴责的同时还敦促欧洲各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制止反犹活动,这股反犹潮流无论是对欧洲的犹太人还是对近期的国际关系都产生了较大冲击: 首先是对以色列和欧洲关系的影响。2000年巴勒斯坦人民起义后,西欧不少国家的媒体和舆论对以色列在巴以冲突中所奉行的政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谴责。从英国的《独立报》,法国的《世界报》、《费加罗报》,到德国的《明镜》周刊都大量刊发批评以色列的文章。2002年 4月份,法国巴黎的反以示威人数达到4-5万人,起义者打着"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的口号,声讨以色列的种族主义政策,称沙龙为"刽子手"。去年6月,欧盟议会通过决议,中止1995年同以色列签署的自由贸易和联系协定,欧盟议会还决定采取措施,中止双方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西欧一些有名的学者还在推动一项抵制同以色列进行学术交流的计划,并得到了不少大学教授的支持。以色列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一个犹太国,自然对这些反以反犹活动极为敏感和关注。除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反击外,还通过各种渠道敦促欧洲各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犹太人。2002年元月,以色列外交部组织成立了反击反犹主义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mbatting anti-Semitism)和制止反犹主义协作论坛(Coordination Forum for Countering anti-Semitism)。前者是以色列政府主导下的国际组织,它下设教育、信息等分委会,并邀请一些国际知名的非犹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意在联合世界各地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力量反对反犹主义势力。后者是以色列的官方论坛,由以色列政府的外交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世界犹太人大会等组成,致力于收集各种有关反犹主义信息,定期出版有关的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政策23。2002年4月22日,法国极右翼领袖勒庞在第一轮总统选举中胜出后,以色列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埃利•伊沙就与法国犹太组织领导人举行了会谈,甚至敦促在法犹太人离开法国,移民以色列。以色列著名的《耶路撒冷邮报》撰文指出"这是二战以来欧洲爆发的最为严重的反犹主义"24据法新社报道,以色列总理沙龙4月份就含沙射影地说"反犹主义又在欧洲死灰复燃"。欧洲不少国家也承认存在着一些针对犹太人的暴力活动,但认为这多为极端分子和阿拉伯人所为。欧洲人主要反对的是以色列政府在巴勒斯坦问题上采取的政策,而不是反对犹太人,二者不能相混淆。法国总统希拉克在5月份就警告沙龙不要把法国描绘成一个反犹的国家,"这种宣传是不可接受的",双方在反犹主义问题上的争吵给九十年代以来本已变淡的关系又抹上了一层阴影。其次是对欧美关系的影响,它扩大了欧美之间的分歧。"9•11"事件以后欧美在反恐怖主义问题上就存在着分歧,美国和以色列主张把巴勒斯坦人的反抗行动列为恐怖主义,欧洲则认为这样会导致整个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对立,对于严重依赖阿拉伯世界石油的欧洲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欧洲出现新的反犹主义势头以后,美国报刊不断地批评欧洲国家对反犹行为制止不力,《纽约时报》则断言,"二战后被禁止了半个多世纪的反犹恶魔又出笼了"。去年4月底,小布什总统在硅谷发表演说时,点名批评了法国的反犹主义现象。7月中旬,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谴责西欧出现的反犹暴力活动,敦促西欧各国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犹太人的利益和安全。与此同时,一些参议院还联名上书布什总统,要求美国政府采取强硬立场,促使欧洲国家政府制止日益加剧的反犹暴力活动。欧洲国家不同意美国的指责,他们认为,欧洲各国都采取了有力措施,严惩肇事者。英、法、德、比利时和西班牙内政部长举行过会议,欧盟成员国内政部长也举行过会议讨论并决定各国之间加强情报交流,协调行动,共同对付反犹主义和种族主义。法国、德国等都采取了措施加强对犹太社区的安全保护,惩处极端分子、取缔带有反犹主义色彩的网站等。欧洲各国还认为,美国所谓的"反犹主义恶魔重新出笼"的说法,是对欧洲国家的污蔑,在欧洲,反犹只是少数人的偏见,不能把对以色列政府的正义批评动不动就扣上反犹主义的帽子。法国总统希拉克明确表示美国的指责是不能接受的。美国在反犹主义问题上对欧洲的指责无疑又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分歧。 最后是不利于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这次反犹主义的回潮是在欧洲极右翼势力膨胀和全球反恐怖主义战争升级的情况下出现的,反犹主义的盛行势必会反过来助长极右翼势力,进而影响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去年四月底,伦敦芬斯伯利公园犹太会堂遭破坏时,破坏者就明目张胆的把纳粹的标记划在拉比的诵经台上。目前,世界上有将近1400万犹太人,其中230万人生活在欧洲,其中法国60万,乌克兰和俄罗斯各50万,英国29万,德国19万。这些犹太人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融入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在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反犹活动不仅会给当地的犹太人带来冲击,也会给这些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目前看来,这股反犹主义势头已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停止。 这次反犹回潮在促使我们在重新认识并警惕欧洲新法西斯主义的同时,也警醒以色列政府和犹太人:以色列和犹太人的安全必须建立在中东和平的基础之上,正如以色列著名政治家西蒙﹒佩雷斯在《新创世纪》一书中所说的"和平必须成为以色列人挂在自家门楣上的最璀璨的灯火"25。如果一味的无视巴列斯坦人的要求,不仅会引起他们持续的绝望的反抗,还将招致新的国际谴责和反犹浪潮。 1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136页。2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 :《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165页。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22.4 1984年,法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叛国罪的名义被判处终身监禁,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06年德雷福斯被平反并恢复军职。5 英文"ghetto"音译,指遍布欧洲的犹太人隔离区,最早出现于意大利,在俄国和东欧多为"栅栏区"。6 西班牙语意为"猪",后专指改宗基督教但又暗中笃信犹太教的犹太人。7 俄语中"大屠杀"的意思,指发生在东欧和俄罗斯的反犹暴力大屠杀。8 英文"final solution",二战中纳粹政权推行的灭绝犹太人的方案。9 Walter Laqueur: A History of Zionism, New York 1972, P.72.10 Malcolm Hay: The Roots of Christian Anti-Semitism, New York 1981,P-144.11 即"Kristallnacht",也有译为"水晶之夜",1938年11月9日,因一犹太青年刺杀了德国驻巴黎使馆的一名外交官,纳粹暴徒以此为借口,发动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是夜有无数犹太人的商店和教堂被砸碎,故得名。12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4 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273页。15 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296页。16 见世界犹太人大会网站:http://www.wjc.org.il17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78.18徐新著 :《反犹主义解析》,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页。19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32.20见美国反诽谤联盟网站:http://www.adl.org21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82.22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74.23详见以色列制止反犹主义论坛网站:http://antisemitism.org.il24 《耶路撒冷邮报》2002.4.2525 西蒙·佩雷斯著,高秋福、戴惠坤译:《新创世纪》,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页。
-
1977年,《五四时期的中国文学》一书由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成为西方研究中国现代文学进入一个新时期的标志性著作,该书扉页上的题辞道:“献给普实克,他的工作使此书成为可能。”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最早和最杰出的研究者,捷克著名汉学家雅罗斯拉夫·普实克(1906-1980)对此是当之无愧的。 普实克早年在布拉格查理大学求学时,专攻古希腊罗马历史,后来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斯德哥尔摩大学成为了著名汉学家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的学生,从此迷上了中国。1931年,他获得了布拉格东方研究所的奖学金,前往中国进行学术考察,在1932到1934年的两年半当中,他先后到了广州、上海和北京,阅读了大量的中国文学作品,其中鲁迅是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位。稍后他又去日本访学,其间曾通过《文学》杂志社以及内山书店同鲁迅有过通信联系,得到鲁迅不少帮助,成为他终生难忘的重要经历。 1936年6月23日,在日本的普实克用英文写了一封信给鲁迅,希望鲁迅同意他翻译《呐喊》,商量报酬的办法,索取序言和照片,并要求鲁迅谈谈自己在中国文坛上的位置。此时鲁迅已在病中,他请冯雪峰写一篇介绍自己的短文,这就是《关于鲁迅在文学上的地位——1936年7月写给捷克译者的几句话》,此文经鲁迅看过,略有删改,据冯雪峰后来在此文附记中介绍,“涂去的是讲到他受俄国文学者影响的地方,将我原稿上的托尔斯泰和高尔基两个名字涂去了,他说:‘他们对我的影响是很小的,倒是安得烈夫有些影响。’又一处,是讲到他的艺术天才的地方。”7月21日,鲁迅抱病写下了《〈呐喊〉捷克译本序言》,并按中国传统的方式手写一份准备提供给普实克。7月23日,鲁迅给普实克回信,同意翻译并表示不要报酬。鲁迅对一位初出茅庐的捷克小青年,态度是如此热忱,关照是如此细致。普实克接到此信后极其兴奋,很快又来一信表示感谢,并告诉鲁迅自己正在研究中国古代的小说,曾经认真研读过《中国小说史略》和《小说旧闻钞》,希望进一步得到鲁迅的帮助。鲁迅在9月28日的回信中表示“极希望您的关于中国旧小说的著作,早日完成,给我能够拜读”,鲁迅说,自己先前看过几本西方人写的中国文学史,其中关于小说的部分“都不十分详细”,所以“我以为您的著作,实在是很必要的”。普实克从这里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二十年后,已经成为著名汉学家的普实克在《回首当年忆鲁迅》(上海《解放日报》1956年11月17日)的纪念文章中回顾往事,对鲁迅表达了由衷的感激和热爱之情。该文还提到他在1940年出版过一本回忆录《中国:我的姐妹》,其中记述了关于鲁迅的事情。 长期以来中国读者对普实克所知不多,他那本回忆录也不易读到。最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推出了普实克《中国:我的姐妹》一书的中文版,满足了读书界的一大夙愿。在该书第44章中,普实克对鲁迅有如下描写:“我也与中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的鲁迅先生开始了书信来往,当时他躲藏在上海,我必须通过一个日本出版商传递信函,他当时为鲁迅先生出版书。鲁迅是‘中国作家联盟’的领袖,他对当时统治制度的错误和缺点的攻击使得许多人感到非常恼火。他的短文集《呐喊》是我最早读过的现代文学中的一部,……鲁迅以其强劲有力而又简明扼要的笔锋创作了中国的第一部现代文学作品。他的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从某些方面看,可与杜甫的诗相媲美。后者也同样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寥寥数笔便描绘出了社会的凄凉和悲惨景象。这些诗里充满了愤怒的呐喊,神秘而阴霾的心情,这样的风格我们也可以从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身上看到。我是通过自己研究中国古典小说和短篇故事的论文,才得以和鲁迅先生接近的,他写了第一部中国小说史以及其他一些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论文。我就这些问题和他在书信里进行探讨,他对我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建议。”这里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值得引起高度重视。从比较文学的角度看,这里提到鲁迅与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的相通相近之处,就是一个大有意味的观察。可惜关于普实克与鲁迅是怎样共同探讨中国古代小说的,现在我们还看不到什么材料。又,上述文字中还有两点不够准确:一是“中国作家联盟”应为“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左联);二是内山书店只卖书,并不从事出版,当然也没有为鲁迅出版过什么书。 普实克与鲁迅的交往虽然因为鲁迅的去世而显得相当短暂,但他对鲁迅的研究却贯穿了一生。1940年普实克根据自己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观察和阅读写出了《中国的新文学》一文,其中对以鲁迅为首的中国现代作家作了详细的介绍。此文是欧洲汉学家对中国现代文学最早的研究成果之一,在此文发表之前,只有荷兰汉学家戴闻达(J.J.L.Duyvendak)和俄罗斯汉学家阿列克谢耶夫(Vasilii Mikhailovich Alekseev)撰文介绍过中国现代文学,但都不如普实克的文章这样全面而翔实。普实克在这篇文章中还特别强调,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必须联系中国古代文学,不能一刀切为两截。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意见,也正是王瑶先生所提倡的学术路径。 从二战结束到1970年代欧洲学者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普实克的研究继续代表了欧洲的最高水平,他关于鲁迅小说的精辟见解主要是在这一时期发表出来的。首先,他认为鲁迅的小说具有一种强烈的抒情性质,不同于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比如《在酒楼上》、《故乡》、《一件小事》等都非常明显地体现了这种风格。确实,鲁迅虽然主张“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而在实际的创作中,他却没有采用晚清“谴责小说”或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路径,他所师法的是19世纪末期开始涌现的现代主义作家,鲁迅与周作人于1909年翻译出版的两册《域外小说集》多取富于现代主义色彩的作品,早已深刻地预示了这一点。 其次,普实克认为,鲁迅的小说不以情节取胜。从最早的《怀旧》到后来的《白光》、《示众》,鲁迅都无意创造激动人心的情节,甚至有意降低戏剧性的效果。《白光》中的陈士成就比实际生活中的模特儿——住在鲁迅家附近以教书为生的本家叔祖子京——要简括得多;而《示众》简直完全没有情节。不靠故事情节而巧妙直接地走向主题的中心,这种途径在普实克看来恰恰体现了中国新文学最新的一路。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普实克始终认为鲁迅代表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最高成就,并因此与美籍华人学者夏志清展开了辩论。1961年,夏志清出版了影响深远的《近代中国小说史》,其中对鲁迅评价比较低;普实克立刻写了长篇的书评来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文章指出其他所有现代作家都缺乏鲁迅之所以成为鲁迅的特点:“寥寥数笔便刻画出鲜明的场景和揭示出中国社会根本问题的高超技艺。”低估鲁迅的成就除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偏见之外,也还因为有人习惯于西方小说的模式而不能欣赏这种近于文人写意画之小说的“异量之美”。 普实克不仅研究鲁迅,在生活中也实践着鲁迅的精神,1968年“布拉格事件”对普实克的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但他克服各种困难一直坚持自己的工作,直到去世。普实克在《中国——我的姐妹》中关于鲁迅说过这样一段话:“我非常欣赏先生性格中的坚韧和力量,他清楚地看到了生活的本质,认为美好的前途只能通过斗争赢得。”这段话也同样适用于他本人,同时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对鲁迅能看得那么亲切,那么透彻。
« 1 ... 84 85 86 (87) 88 89 90 ... 17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