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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理查德·兰德教授访谈:解构的遗产及其未来
    文学 2014/09/25 | 阅读: 1542
    德曼去世的时候我44岁,德里达去世的时候我64岁,很多人愿意继续他们的事业,成为解构的专家,这并没有错。不过,要注意的是,要区分他们没有做的事和你受到他们的启发之后要去做的事,这是你自己的决定,必须对这个领域有所贡献,而不是简单重复你早就学会的东西。真正困难的是自己能够前行,到达更高的境界。
  2. 理查德·罗蒂:民主和自由象阿司匹林
    思想 2009/09/18 | 阅读: 1221
    这是2004年7月罗蒂访华期间《东方早报》记者阳敏与他的访谈。
  3. 瓦尔特:布鲁克纳与马勒
    音乐 2009/08/22 | 阅读: 1596
    著名指挥家谈两位作曲家。中译供参考,有英文。
  4. 瓦文、格拉赫:精神动力学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医卫 2010/12/14 | 阅读: 1933
    精神动力学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程Sverre Varvin (挪威) and Alf Gerlach (德国)历史  中国对于精神分析和精神动力学、精神分析治疗实践的兴趣可以说有一个既漫长也短暂的历史。说它漫长可以回溯到1912年,那年章博士写了关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的文章。随后,中国对于精神分析的兴趣不断增加,不仅仅体现在临床治疗学科上,还体现在政治、文学、哲学以及其他与精神分析理论相关的学科方面。1929年弗洛伊德的第一批著作被翻译,如群体心理学和自我分析(1921),随后弗洛依德的一些重要著作也陆续被翻译如"一个自传的学习"(1925)在20世纪30年代,有一名在中国接受过精神动力学取向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生叫戴秉衡,他于1935-1939年期间一直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工作,后来他又接受了分别来自纽约和芝加哥的精神分析师H.S.Sullivan和 L. Saul的培训,并将他的经验通过教学、督导以及培训治疗等方式传递给他的同事们(Gerlach 2003)。Adolf Joseph Storfer是一个从维也纳流亡到中国的犹太人,作为一名精神分析师,他来到上海后发表了一些关于精神分析的文章,对中国精神科医师和知识分子有很大的影响(Plänkers, 2010).,在1920年到1949年期间,中国哲学界、文学界和评论界都较认同精神分析的观点,一些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翻译了弗洛伊德和其他精神分析学家的很多著作。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被很多著名的作家运用。比如中国的心理学家高觉敷翻译了弗洛伊德的著作《精神分析引论》,并且写了关于这门新科学的重要报道(Gerlach 2003)。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对于政治和精神分析的兴趣与一些欧洲国家的发展情况相似。在1936年Wilhelm Reich所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精神分析"在中国出版,中文标题名为"精神分析学批判",在1940年由R.Osborn所著的"弗洛伊德和马克思"在中国以"精神分析学与马克思主义"的标题出版。在中国的培训项目说精神分析在中国的历史较短暂,是将发展历史从1983年开始算起,当时德国精神分析师被邀请到广州做报告和研讨会,他们同时参加了关于海南岛癔症大流行的精神病学研究。从1997年到1999年,来自中德心理治疗学院的德国分析师小组为中国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提供了精神分析学取向的心理治疗连续培训。他们分别在昆明、北京、上海、武汉和成都开展过培训工作。从2000年开始,在Alf Gerlach博士的带领下,德国分析师与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在上海开展培训,带来了为期三年的密集培训项目,它吸引了很多中国资深的精神科医生和心理治疗师参加。这个项目也得到了德国学术交流服务机构(DAAD),中德心理治疗学院、以及包括DPV、DPG和DGPT在内的德国精神分析学组的赞助,它们对各种从基础到提高培训的心理动力学心理治疗培训项目都予以赞助。特蕾沙·袁博士,作为一名具有中国背景的阿根廷精神分析师,从1995年开始在中国积极从事于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教学工作。她在北京医科大学儿童精神病研究所开办研讨会,在北京安定医院开设课程和工作坊。她从2002年与北京安定医院的杨蕴萍教授合作开始了系统的培训项目。培训师资包括欧洲精神分析师 Bien Filet (荷兰), Sverre Varvin (挪威) and Julia Fabricius (英国)。Yuan博士在2003、2004、2005年 与Peter Loewenberg (美国)合作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展了心理动力学培训项目。紧接着,在挪威精神分析协会安排下,由Sverre Varvin 教授组织的教师队伍于2006年分别在北京和武汉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连续培训项目,这个项目得到了挪威政府和北京安定医院及北京政府的共同资助。挪威项目(也包括上海的中德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国的心理治疗培育未来师资。这是一个"培养培训师"的项目。中挪项目已经有80-120名参加者,以水平不同分成两个组。提高组包括接受过上海中德项目数年培训的学员,这些学员是初级组学员的督导师,在后来的培训项目中,他们已成为非常合格的老师和督导师,也是在中国医院和大学中工作的重要老师。三届中挪培训班都是按如下方式组织的:-          一年两次,每次为期一周的密集培训项目,每界都以挪威师资为主,前两期包括德国师资。培训内容包括讲座,小组督导和短期密集的个人体验,也叫做"自我体验",也可以定义为"迷你型"治疗。-          每个受训者要求完成两个治疗案例,并接受有规律的督导,一个治疗案例包括至少100次的治疗,另一个案例包括至少50次以上的治疗。督导者主要是已经过中挪项目陪训的中国同事,受训者也可以通过Skype被欧洲老师督导。-          凡参加培训项目的受训者必须要撰写一篇合格的论文。第一个培训项目于2008年结束,大多数的受训者都达到了培训要求,他们获得证书并且被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认证,他们被看作目前中国精神心理卫生系统的心理治疗培训发展的关键人物,这是一个成功的项目。基于学员在第二年结束时开始的理解和心理治疗实践能力的提高,我们看到了这种连续培训的重要性。这些项目中有几个中国受训者被邀请花一些时间(3-12个月)在德国的大学或医院的精神分析科室,或者在诸如法兰克福的弗洛伊德研究院的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在这些短期逗留中,他们也接受密集的个人精神分析性心理治疗。中美心理治疗协会(CAPA)自从2008年,中美心理治疗协会在Elise Snyder的领导下组织了为期两年的培训项目,包括研讨会、督导、心理治疗或者说是精神分析。其中大部分是通过Skype的视频方式完成的,这点是与德国和挪威的项目的主要区别。在过去的20年里,这些项目吸引了相当可观的兴趣,并且中国确实受益于这些尤其是德国精神分析师所做过的工作。尽管德国和挪威的项目不是由IPA组织,与IPA也没有任何联系,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工作对于在中国进行恰当的精神分析培训的可能性来说至关重要。完善的精神分析培训于2008年在北京开始。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一位IPA的培训分析师Irmgard Dettbarn医生于2007年开始在北京工作。现在中国的精神分析培训中有9位候选人,他们都是来自中-挪威和/或者中-德培训项目中的学员。现状现在,在中国有众多与精神分析相关的活动。2004年,中国精神分析协会成立,共有33位成员分别来自北京、成都、广州、杭州、哈尔滨、合肥、上海、苏州、武汉、西安。2008年,IPA中国联盟中心的成立是与IPA第一次正式建立关系。当前,中国有一些重要的精神分析工作中心:北京,北京安定医院(杨蕴萍教授,临床心理学系主任)。上海,上海精神卫生中心(肖泽萍教授,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施琪嘉教授,心理治疗系主任)现在作品被翻译成中文的精神分析作家包括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安娜.弗洛伊德、约瑟夫.桑德勒、拉尔夫. 格林森、安东尼.贝塔曼和杰里米. 毫慕斯。一个把弗洛伊德文集翻译成中文的雄心勃勃的计划由法兰克福的Tomas Plänkers医生领导。结论在过去的27年里,在中国的动力性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发展中,IPA分析师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1. 培训大量的精神病医师和心理学者,起源于已经演示了对一些疾病有疗效的精神分析方法。这些受训者目前有许多在精神病院、综合医院的心理治疗科、大学的临床心理系和中国政府的卫生部门起到骨干作用。2. 培训师资格,是能够教授新一代临床医生对精神分析的理解和治疗方法。3. 也许最重要的是,对咨询关系的精神分析的理解已经被证明对任何精神疾病的治疗都是很重要的。例如,已经证明药物的疗效很多依赖于医患关系的性质。这里,移情-反移情的理解对于在正确的情感氛围中治疗是不可缺少的。在精神医学中, 这点同样也适用于任何不同的治疗。可以说在其他的治疗范例中,比如认知行为治疗中,理解治疗师和病人之间的无意识互动的重要性,也就是移情-反移情,愈加重要。结果,精神分析和基于精神分析的治疗都是治疗形式和一种理解治疗师与病人关系的方式。在这个内容上,应该中肯的寻求它是否有效、它如何起效、对什么人什么起效的证据。因此,中国研究者在中国的研究是必要的。在动力学取向的中国成员中这种兴趣逐渐增加,动力学相关的研究项目已经初具规模,而IPA成员作为督导者参与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关于创伤的研究和治疗师胜任能力的研究(Varvin 2010)。4. 中国精神分析师的培训在未来将成立精神分析学院和协会。在过去的27年中IPA分析师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在中国建立了不同水平的精神分析性心理治疗培训项目:-      在动力学心理治疗中进行了精神动力取向的心理治疗师和督导师的培训。-      帮助建立了专业组织。-      帮助在精神心理疾病的治疗中整合精神分析的治疗和理解。-      帮助实施精神分析相关研究。-      以建立精神分析培训机构为目的而进行的精神分析培训。这个工作也与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包含心理治疗作为临床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培训内容的精神卫生改革相关。IPA分析师S. Varvin 和 A. Gerlach是这个中国法制-行政-教育体系的顾问。   总之,30年的精神动力学培训和临床工作已经在许多IPA分析师和其他分析师的帮助下,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GERLACH, A. (2003) Psychoanalysis - an Inspiration for Chinese Culture? Lecture, Taiw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sychoanalysis. Taipei, May 3, 2005.PLÄNKERS, T. (2010) Adolf Josef Storfer (1888 - 1944). Ein PsychoanalytikerIm jüdischen Exil Shanghai. Shanghai, Ausstellung und Vortragsreihedes JewishRefugees Museums und des Deutschen Generalkonsulats Shanghai.Varvin,S.(2009), What do we know about what works on psychoanalysis and psychoanalytic psychotherapy: Research findings, clinical experience and experience from psychotherapy in China. In: CHINESE PSYCHOTHERAPY IN DIALOGUE(CPID), no 2. 
  5. 甘会斌: 中国城市空间的虚无化
    建筑 2008/07/27 | 阅读: 1801
    “中国城市空间的虚无化,所牵涉的不仅是城市竞争力或在未来世界城市格局中的地位问题,更是中国的民族文化以及各城市的地方文化的生存,传承,衔接,转型的问题,是市民的文化认同和地方归属感的问题。这里的城市文化不是政治经济所利用的工具,它直接关系人的存在状态,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只有我们认识到这点并贯穿于城市发展之中,也许才能稍稍抵制或限制城市空间的虚无化及相伴的问题。 ”
  6. 甘阳、刘小枫:重新阅读西方--《西学源流》丛书总序
    思想 历史 2008/11/06 | 阅读: 2658
    上世纪初,中国学人曾提出中国史是层累地造成的说法,但他们当时似乎没有想过,西方史何尝不是层累地造成的?
  7. 甘阳、陈来等:《四书》是“反启蒙”的启蒙
    人文 2012/05/17 | 阅读: 2360
    2011年12月初举行的“两岸三地《四书》教学研讨会”概述
  8. 甘阳:2010年十二月北大演讲综述(北大批评理论中心主办)
    人文 2011/01/05 | 阅读: 1922
    2010年12月16日晚,应北京大学批评理论中心邀请,甘阳教授在北大做了一场题为"全球化时代的大学通识教育"的公开演讲。虽然是期末学生忙碌的时节,二教两百人的大教室却座无虚席,过道里也站了不少听众。演讲由批评理论中心主任,纽约大学教授,北大中文系"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张旭东老师主持。他简单介绍了举办这次演讲的由来,意在继今年八月批评理论中心、中山大学博雅学院,以及中国文化论坛共同主持的全国第四届通识教育暑期班在北大的成功举办,在本科教育大学理念的讨论和探索方面,和甘阳主持的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有进一步的合作和交流。 甘阳老师首先就演讲的题目做了一下解释,指出这次北大演讲与他近几年来关于通识教育只讲操作不讲理念稍有不同,而要先讲一下理念问题,即题目中的前半部分:"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在他看来,这个首先是中国大学总体面临的问题,通识教育是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面临问题的一部分,而他想探讨的,就是全球化时代对中国大学到底意味着什么,特别对像北大这样的大学意味着什么。 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建设一流大学的提法和大学排名问题谈起,甘阳尖锐地指出全球化时代大学评判标准变为以英文为主导的趋势,并要求听众追问:在这样的局面中,中国大学应该怎样应对?是否要北大追随近年来大学排名中急速升为亚洲第一的香港大学那样,实行全英文教学?中国的大学是否有权自己定标准?更进一步,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应该怎样思考自身的问题?就此,甘阳重提胡适近百年前所写《非留学篇》,强调中国一定要摆脱教育、学术、大学体制的殖民地心态,而明确自己的大学建设目标。他说,香港大学不是一流大学,它不能做原创性的问题,第一流的人才是打破现在流行的说法提出新的说法,而不是在给定的潮流和变体下做文章,这才叫一流人才,二流人才都是跟着人家做。北大确实是应该培养一流人才,北大应该有这个条件,更应有这个心气。明确一流大学的标准,这是涉及到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理念真正要想的问题。陈寅恪在清华大学建校20周年的时候有一篇很短但很重要的文章,谈中国各个领域的学科状况,谈的是这个问题。一直到1947年胡适当北大校长的时候提出中国大学发展十年规划,想的都是这个问题。而他2003年重提这一问题,却被视为荒谈,这实在是值得思考的。 具体到全球化时代中国大学的通识教育方面,甘阳提出了如何借鉴美国大学模式的问题。他认为,借鉴美国的大学模式是应该的,因为通识教育的确只在美国成功了;但是,当各国都处于全球平面竞争的状况下,却尤其要注意不应一味迎合外在的普遍性标准,而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美国大学的时候,首先要问:参考的是哪个时代的标准?比如说,哈佛大学2009年公布了新的通识教育方案,是否这就是北大应该参考的方案?甘阳的回答是,要学的应该是美国大学通识教育真正的精华所在,而不是外在皮毛的东西;对此,非常重要的方法是看它一百年的历史,看美国的通识教育从1920年到现在一百多年的完整历史,一定要把美国的通识教育作为一个历史阶段来考察。而就2009年的方案来说,它其实是一无可取,毫无价值,实在不应成为中国大学仿效的模板。甘阳还特别指出,哈佛大学校长就经常对其他访问哈佛大学的校长们说,你们绝对不能摹仿哈佛,因为哈佛每一个新的方案都是在纠正哈佛原先的错误,你如果不了解哈佛上一个方案是怎么做的而单纯摹仿抄袭它现在的方案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针对的问题何在,它每一个方案都是在根据自己的情况做调整。 甘阳接下来介绍了美国通识教育发展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20年哥伦比亚大学开始到1930年代的芝加哥大学,一个关键是1930到40年代Hutchins当政时一场全国性的辩论,到1945年二战结束以后哈佛大学发表所谓哈佛红皮书--《自由社会的通识教育》,标志着美国大学在现代的条件下重新建立通识教育最完整的努力。第二阶段则是1987年以斯坦福大学的通识教育改革--那场改革成为全美当时最大的政治风暴--为标志,又有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甘阳指出,要真正了解美国的通识教育,得看哥伦比亚大学的报告或者芝加哥大学校长Hutchins发表于1937年的High Education in America,再加上哈佛大学1945年的报告,这些对中国的大学都有着根本的借鉴意义。从这些报告中,可以看出美国通识教育的中心问题,即多元社会下的教育的共通性。通识教育严格来说是common education,它所要面对的,是多元社会在离心力极强、没有共同语言的条件下,如何重建社会认同的问题。哈佛红皮书之所以题为"自由社会的通识教育",本身就能看出这一点。 美国通识教育虽然有很多的课程,中心是西方文明课,这是全部通识教育的核心所在。就具体的参考对象来说,甘阳认为最值得借鉴的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传统,它到现在基本上还是1920年代的传统,是最理想也是北大最应该有条件发展的。甘阳具体介绍了哥大的通识教育模式,即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三类的基础课程设置,他以为虽然美国大学自然科学一类的通识教育整体都不太好,但人文社科方面却的确出色,有着鲜明的建立西方文明传统认同感的意图。 回到中国大学自身,甘阳再次强调不可盲目追随美国近些年来的教育改革。比如哈佛2009年提出要"淡化经典",甘阳认为这句话在中国一定要仔细分辨,因为它所谓的经典是从1920年代以来经典阅读极为强化、高度制度化的情况下来放松一点经典,如果中国大学以此为依据,说连哈佛都淡化经典了,我们就也不要搞经典阅读了,这是大错特错。全球化时代往往让大家完全忽视原本的差异,但美国的通识教育原先是非常强固建立起来的传统教育体制规定的,而中国大学是没有奠基过、没有这个传统,如果也按照美国现在这一套弄,就完全没有一个奠基的过程。甘阳认为,中国大学特别需要参考的是美国1920年到1960年代这一段,这样才能使通识教育真正能够扎下根来。美国所有基本的制度都是那个时候形成的,现在的这些改革都不是最重要的,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的调整,而且每个学校根据它的学科重点、师资配备等特殊情况会有些差别,这些区分都不是十分重要。 在甘阳看来,中国社会当下的状况非常像美国的工业化时期,整个社会完全无序、没有规范。大学也是在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上改革,在这一样意义上,Hutchins校长1937年的High Education in America如果改成High Education in China,几乎不用动,完全适合中国大学今天的现状。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甘阳提出了他所以为的中国大学改革的真正问题:在一个离心力非常强的现代社会里,如何找到某种共同的文化?是不是应该把中国的文化传统作为中国通识教育的核心?甘阳强调,虽然这个问题常常会变成一个意识形态的争论,但至少从一个非常理性的角度来说,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他大体上认为中国大学通识教育有两个基本的观念,也就是说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设置应该考虑两个点。一是重新认识中国文明的问题,需要通过通识教育的课程使中国文明的制度的、思想的、文化的东西重新成为中国大学生思考的问题,可以批判它,但不应是毫无了解的谩骂。另外一个问题是全球化时代的问题,尤其要把重点放在对西方文明的认识上。甘阳还介绍了他去年正式加入中山大学后,给中大设计的异于现在所有其他大学的通识教育分类。具体说来,第一类是中国文明课,所有学生必须修四个学分的中国文明课。中国文明包括中国环境史、中国宗教史、中国艺术史、中国制度史等,学生可以选择,但要选四个学分。第二类是全球视角,是全球化的课程,还有一类是经典阅读,最后一类叫做科技经济社会。甘阳强调,不应简单计算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每一种占多大比例,关键是希望彼此打通一些问题。比如说,今天的科学不应该按从前的观念好像就是数理化,对今天学生更重要的是考虑21世纪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的科学发展,如环境科学、生命科学和地理科学,应该强调的是科技与社会的关系,而不是单纯学习科学方面的东西。 甘阳批评了当下谈论中国大学改革理念方面的许多伪命题,诸如文理贯通、全人教育、公民教育等。许多人一提通识教育就要讲文理贯通,但在甘阳看来,这往往是一句空话,很难订出一个标准说是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算是文理贯通。再如全人教育(whole man education),理想当然很好,但问题是怎么叫"全"?要"全"多少才是"全"?甘阳认为,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全球后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支离破碎,所有的生活方式都是支离破碎的,所谓灵魂的全人根本就不存在,全人教育的提法只能是自欺欺人。还有一个更时髦的说法是公民教育,要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这个要求是没错的,他也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但问题是,中国大学里社团活动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一到开学期间往往出现"百团大战"的局面,弄得学生无所适从,社团活动严重干扰了教学的进行。在甘阳看来,公民教育第一是要有独立思考能力,而没有阅读是不可能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没有深度阅读、大量阅读,所谓独立思考不过是跟着报纸跑,不是独立思考。在此,甘阳再次强调,在通识教育的问题上,近年来他的投入主要是在操作层面,因为如上的一些理念问题往往停留在空洞的层面上,没有实际效用。而操作层面的问题也即是今天演讲的第二个主要方面。 在甘阳看来,通识教育在操作上其实就是两个问题,一个是阅读,一个是讨论,小班讨论。他比较了美国和中国的大学,认为美国的好大学胜过中国大学的地方,就在于它四年之内能把一个很平庸的人培养成一个精英。这其中的关键,最大的问题在于阅读量,中国学生的阅读量比美国学生差太多了,没有阅读量学生水平是根本上不去。还有一个是小班讨论,小班讨论就是检查学生读了还是没有读。每个人都要发言,要在阅读的基础上讨论。中国许多大学虽然也都设有公选课,表面上是完成通识教育了,但却没有一定的标准,课程质量根本不行。他提出阅读量和小班讨论的要求,所针对的正是这一标准问题。 但仅仅这两点,在甘阳看来,中国所有大学包括北大都做不好做不到,首先有一个很简单的原因:中国大学课太多了!他比较了美国的哈佛、耶鲁、斯坦福、芝加哥大学等和中国的清华、北大、人大等,强调了中国大学生课时负担过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这样造成的局面往往是,美国的大学生虽然一共只读了那么几本书,却养成了真正的阅读和思考能力;中国的大学生四年里被灌输了一堆东西,却什么都没有深入。甘阳强调,所谓的大学是培养能力而不是给学生脑子里灌输一大堆既定的知识,真正要学知识的话学生以后可以自己去学,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老师塞到脑子里去的。真正好的学者、学生一定是自学能力强的人,而好的大学训练的就是这个能力,通过重要的几门甚至一两门课给学生一个训练,比如说一门历史课就让学生知道历史学的思考方式大概是什么样的,历史文献怎么去查的,然后自己回去读,历史学怎么都不可能把二十五史从头到尾教完的。此外,就小班讨论而言,甘阳指出,要求所有的博士生做助教,要他们带动教学,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美国大学都这样,香港的大学也都这样设置,很简单,拿了奖学金就要做助教。在中国是大家拿了奖学金从来不觉得这是奖学金,好像是天经地义的,其实不应该如此。 甘阳尖锐地指出中国大学当前通识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恶性循环局面,即由于课程设置不合理,通选课无法对学生提出基本要求,就使越好的老师越不愿意上通选课,而如此又造成学生越不愿意听,大多只是混学分。最近几年通识教育被提出来重新讨论,也正是要面对这一状况。甘阳认为,目前改革中心的问题仍然比较困难,就是说,本科课程体制没有一个比较大的改革的话,通识教育会非常非常难,但正视这一现实,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一些工作,却是可能而且必要的。在他看来,现在中国比较实际的,而且实际上也是如此的做法,是在一个双层体制下运作,一是在全校学生的范围内有步骤地推动,另一个是各个地方在做、不是全部体制的而是部分体制的学院,比如北大的元培、南大的匡亚明、浙大的竺可桢,以及中大的博雅学院。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整个大学要在短时间之内达到一个标准比较完美、质量比较高的通识教育,即使在北大也不太可能。但就现存的双层体制而言,一方面可以全校比较有步骤地一部分课程先提出一个要求,特别是中青年的教授要有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小的学院试点实验,为全国大学提供一个课程体制设置的示范和探索,因为很小、人少,即使做得不是很好,影响面也不会很大。 最后,甘阳再次强调,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大学通识教育要回到一点,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的历史,要从苏联大学体制转到一个比较现代的、比较符合目前条件的体制。以高度专业化为特点的苏联体制有它的优点,特别是在以前五六十年代没有研究生的情况下,十年之内能造就一个合格的理工科的工程师、技术员,能够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所以不是说没有长处,有非常大的长处。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硕士生的数量在北大已经远远超过了本科生,真正专业化了必然要去读硕士甚至博士,所以没有必要把所有专业课程都压在本科生身上,大学的教育所应担负起的应该是另一种使命,应当致力于重建现代社会的共同文化。甘阳指出,要转变机制当然非常非常困难,尤其在操作层面,但这也正是他一般只讲操作层面问题的原因。如果操作谈不上的话,什么文理贯通、全人教育、公民教育都是空话,只有把它落实在可以操作的课程体制上,怎么设置核心课程、哪些课可以归入核心课程、大概每门课的阅读量有多少、一个学期讨论几次。这些问题能有一个可操作可制度化的解决,那么中国的通识教育也就有可能。而这,也是甘阳在演讲结尾对于北大提出的期望,--北大应该来说是中国最好的大学,应该能做得最好。 演讲在当场激起了热烈回应,听众从各个方面对甘阳做出提问,比如关于核心读本的选择,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通识课与现有体制内的政治课的关系,小班讨论制度对博士生的压力,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培养目标,大学教育的中西并重等等。甘阳对各个问题都给予了深入的回答,进一步澄清了其通识教育理路的许多具体方面。 在核心读本的选择问题上,甘阳强调,难的不是在于多选,而在于少选。西方文明有他们的sacred fifteen,即神圣的15种,15本著作里面可能每家有两三本的差异,但10本以上基本没有什么差异,这个是他们的common education。美国通识教育的成功,部分原因就在于对神圣十五种的共识是相当清楚的。说到中国文明,从先秦一直到晚清,那么多书是谁也看不了的,不可能希望现在的学生读太多的书,而必须考虑让他们看最必须读的书。甘阳还举出他给博雅学院开书单时的设想,哪几本是必须要读的,比如《史记》《诗经》《左传》《楚辞》是必须要读的,其他的看看就可以的,如果有师资有时间的话《资治通鉴》也需要看。不是要把所有的都列举穷尽,要考虑的是中西两部分的经典。暂时还不算印度日本等,假定最必要的中西经典列三十本左右,怎么列?而且经典怎么读?芝加哥大学是每学期四本,斯坦福、哥伦比亚每学期是十几本,甘阳表示,他个人比较倾向于十本,因为毫无疑问,十五本也是读不了全部,要选着读,一本霍布斯的《利维坦》这么厚,不可能一个礼拜读完,如果读完了也读不懂。当然要选读,读的时候也要有选择。总之,书目怎么列是很值得考虑的问题,下一步中国的学术界要逐步达到一个共识,要能够形成一个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经典阅读的书目。 就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而言,甘阳不大主张把中国大学教育改革搞得太激烈,他认为中国大学的专业化本身毕竟有自己的特长,包括一些院系都有自己的传统和文化,因此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保留现有的院系情况下加强通识教育,关键是课程的数量要下降,质量要提高。他反对另起炉灶专门搞一套通识课,尤其是像北大这样的学校,应该尽可能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也就是说把课程做成双编码,让不同院系的学生能够选修同一门课程。在甘阳看来,中国最好的大学,哪怕是北大,资源与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相比仍然较少,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资源共享一塌糊涂,每个院系都是封闭的堡垒。比方说我们现在的老师很少有人是双重教授,而在美国,人文社会学科基本没有人不是两个院系的教授,这就叫资源共享,他们的课都是多编码的,既是历史系的课也是中文系的课,大牌教授的课是五六个系的课。 对于通识课与现有体制内的政治课的关系,甘阳指出这是他每次演讲必然有人提的一个经典问题。这个问题往往被视为通识教育改革最大的障碍,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就实际来讲,四门政治课的大多数授课老师都是非常liberal的,他们不是在做意识形态洗脑,因为这个公共课本身确实和中国的改革开放都有非常大的关联,每一次变化都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很有关系,公平地说是改革开放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所传达的信息是改革开放,并不是从前那种完全教条化的。在甘阳看来,这些课本不是问题,不管是什么政治意识形态,如果谈中国问题,诸如毛泽东选集是必须要读的,不读毛选就不能理解中国问题,即使批判、反对毛泽东也需要读,要把它作为经典文本认真贯彻下去。作为国家意识形态来说,政治课是刚性的,一时大概取消不了,但实际上可以把它变成中国现当代史来讲,而这是中国的大学生应该了解的。问题往往是,由于老师也觉得这个课不好,大多时候讲得乱七八糟,拼命讨好学生,很难保证教学质量。而且因为四门政治课往往都集中在一二年级甚至全部集中在一年级学完,学生以为大学学得都是这些东西,以后就不好好上课了,这倒是首先应该反对的。甘阳在博雅学院的做法是一年一门,一个学期有一个学期没有,第一个学期有第二个学期没有,理由也很正当:重视政治课,要让学生好好地消化。 有关小班讨论所需实施的助教制度对于博士生所可能带来的压力问题,甘阳再次强调,这主要是个心态问题,一旦制度定下来大家认为就是如此就可以了,这个必须严格规定,不能民主讨论,没那么多民主讨论,规定要做的就做,很简单,有心态了博士生们也就会安排自己的时间。他还认为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博士生做助教本身就应该是博士生培养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现行培养模式中,中国的博士毕业了往往不知怎样教书,而相比之下,美国的教师资格考却比我们严格很多,美国博士生因做助教有很多的经验,毕业一上来就能教。 就中大博雅学院的培养目标,甘阳也做出了进一步介绍。他说,博雅学院的四年制本科教育,前两年集中在中西经典上,三年级开始分两个大方面,一个是人文方向,一个是社科方向,他会指定一批合格的博雅学院导师,比如要做人类学可以让人类学的教授指导论文,或者是做法学的,也都有相应的导师,博雅学院可以根据学生以后的方向授予人文社会科学的任何学位。当然,现在因为还是二年级上半学期,他还不能说学生到底往哪儿走,人文社科两个方面都会有,但希望是不管哪个方向,都是综合的人文社会学科的训练。博雅学院的课程每门都很吃力,课程任务很重,阅读量非常大,作业很重,另外还要求每个博雅学院的学生每个月写一篇5000字的课外读书报告,培养基本的写作能力。至于博雅学院的学生中间可能存在的精英取向问题,甘阳承认,他一开始就很担心,而且事实上的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90后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互相之间很少沟通,即使有,也只是日常生活方面,却极少思想方面的交流和讨论。这与七、八十年代的学生非常不同,的确是应该正视的问题,但也只能通过逐步的磨合,养成平等讨论、互相学习的能力。 关于大学教育中西并重的问题,甘阳指出,自然科学的确主要是西方的科学观念,但人文社科方面,必须细加辨析,尤其是社会科学一类。在甘阳看来,我们现在的社会科学是完全照搬西方,它也是现在中国所有学科中最差的,因为是它是最没有基础、最没有传统、最没有学术积累的。中国社会科学是在90年代里突然爆发出来的,因为就业好而看上去比较好,其实开的课是一塌糊涂。甘阳认为,应该去参考哥伦比亚大学的社会科学,它叫做contemporary civilization,虽然很当代,但还是从希腊罗马讲起,同理,中国的社会科学也应把中国历代制度史的东西贯彻到社会科学的课程里去。中国的税制、财政制度、官吏制度、考试制度等各个方面,两千多年的文明,二十五史这么多史料记载,所有基本的知识都应该变成社会科学基本的训练,然后才能去想中国文明里是不是有很多资源。通识教育如果从比较高的角度讲确实需要对整个课程有一个新的想法,比方说历史系很多的课程尤其是涉及到制度史的部分,官吏的考试、地方政府的设置、中国历史地理变迁,都应该成为社会科学最基本的训练。如果做好本科通识教育的话,每个人出去对中国几千年文明至少有一个基本了解,中国的兵制如何、中国的学制如何、中国的官制如何有基本了解,才能把中国文明的资源动用起来。可以批判它、修正它、改正它,但这个资源是你所有的资源,放着资源不用,这是一个巨大的问题。甘阳特别指出,这是中国比较高层次的问题,他也只在北大提这个问题,因为大多数学校首先都做不到把通识课开得相对有些质量。但北大的老师学生应该想这个问题,因为这是真正需要想的问题。十年、二十年之内我们能不能把中国相当一部分文明的最基本的东西变成自己的文化资源?在这个发问中,甘阳结束了整场精彩的演说。 (崔问津 整理) 
  9. 甘阳:《美国宪法》第一讲:何为宪政?英国、美国和法国
    法律 2016/01/11 | 阅读: 2101
    本文为甘阳教授2013年3月5日在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美国宪法》课程第一讲的讲稿,由孙竞超根据课程录音整理,甘阳教授进行了发表前的审定。 ◎ 甘阳,杭州人,知青出身,曾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求学。1999-2009年任教于香港大学。2009年起出任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博雅学院院长,通识教育总监。2014年任清华大学哲学系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新雅书院总监。 本讲必读文献 1、美国宪法(1787) 2、法国第五共和宪法(1958) 3、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1867,1872)(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第八章)。 4、 Dicey, "The 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 Part One of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1885,1915)(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226页)。 参考文献 1、Glendon, Gordon, and Carozza, Comparative Legal Traditions, second edition(格伦顿等:《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译本根据英文第一版翻译)。 2、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讲稿相关书目 1、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论》,尹宣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 2、埃里克•方纳:《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沃尔斯•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杨国标、张儒林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6、格伦顿:《权利话语:穷途末路的政治言辞》,周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格伦顿:《比较法律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8、保罗•布莱斯特等编:《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波斯纳:《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郝倩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课前预习 1.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提出问题,哪个条款引发你最大的兴趣? 2,阅读《美国的历程》第一编,或方纳《给我自由》的第一部分。 一 上课之前,我们做了一个调查,你看到这幅照片上,美国男老师在打女学生,我们就老师是否有权体罚学生做了一个调查,结果让我很吃惊。09级的学生大约半数认为老师有体罚的权力;10级也是半数左右;现在看来11级的学生最liberal,反对的人数(即认为老师无体罚权)最多;12级的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12级的学生会和11级的态度差不多,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同学认为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在来听课的老师中,有三分之一的持赞同态度;研究生大约也是三分之一(反过来想一想,如果照片中是女老师体罚男学生,感觉会很不一样)。 你们猜猜我的态度,我如何理解老师是否可以体罚学生。(同学:赞成。)我就知道你们会这么猜,那你们全错啦,我现在告诉你们我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从个人态度来说,我反对老师体罚学生,但别人采取体罚手段,我并无异议。换言之,假定说我执掌一所中小学(注意不是大学),我作为校长不同意在本校采用体罚,但是我完全不反对兄弟中小学采用体罚。对我而言,最反对的是任何立法机关或知识分子从某种普世原则出发(比如人权原则),规定中小学不允许体罚。换言之,究竟是否可以采取体罚的手段,这个权力应该交给学校。 你们看,这张照片下面写了这么一句话:美国联邦政府的教师保护法承认,教师、校长以及教育机构有权为了维持秩序而采取合理的体罚。也就是说,体罚这个权力是下放到每个学校的,是case by case的决策机制,原因就在于各地的民风和传统是各不相同的。我相信,如果把这个调查拿给中国大学生去做,大概只有很少一部分同学会支持体罚,反对体罚的会占大多数,这表明我们很进步啊,也很"民主"啊,总之是自由民主之友。而这调查里有一句话我读不懂:"中国网友认为,体罚和虐待不同,容许体罚不代表容许虐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要知道,这是中国网友对发生在美国的一个事件的反应,这背后是有潜台词的。那这里面的潜台词,我想可能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哦,原来体罚是容许的,美国有体罚,我们中国也有体罚,但体罚不等于虐待。而另一种含义则是,啊,美国一定比中国好,尽管美国也有老师对学生的体罚,但他们终究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他们的体罚不是虐待,但我们的体罚就肯定是虐待。在我看来,这种想法表现出了我们当下非常致命的一个认识问题,亦即不是努力去理解美国,而是先假定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没有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无法深刻理解美国,也不可能正确对待中国。一件事情发生后,往往只会表达情绪,用情绪化的语言来扭曲所有的事情,但情绪不会使人进步,反而让人失去学习能力。因此,要去了解真正的问题,而不是总去接受别人的opinion,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必须去问why(为什么)和what(是什么)! 上课前给你们布置了作业,让你们阅读美国宪法的文本,讲一下你们在其中最感兴趣的条款,我看了你们全部同学就宪法文本所提出的问题。我原本打算跳过这部分,但因为同学们做的都很认真,我感到有必要在这里回应几个问题。 你们所提出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可以在《联邦党人文集》内找到答案,正因此,这也是我规定为本课程必读的书目。我在下次课会讲到《联邦党人文集》,接下来会有一次讨论课,讨论《联邦党人文集》指定阅读的篇章。这本书应当成为你们整个学期内认真阅读的一个文本。而我们也会用整个学期的课程来回答你们在课前提出的大多数问题,包括去深刻理解《联邦党人文集》所给出的回答,当然,这些回答都是基于1787年制宪时的语境的,其思想会在后来的案例中发生变化。 你们中间,有几个问题提得比较精彩的。比如张思洁提出的问题:美国宪法的规定是否会造成如下的情形,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会选择在本党总统任职期间内退休,这样的话,本党总统就可以任命他的继任法官,最终形成最高法院内一党当家的局面?这问题的表述不那么准确,但我们下面会讲到这问题。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都是有党派的。在奥巴马上台前,九人里面年龄最大的斯蒂文斯大法官马上就九十岁了,但他就是要顶在这个位置上,一直要等到民主党总统上台,他才退,就是为了将大法官的任命权交给民主党的总统,奥巴马就在斯蒂文斯退休后获得了一个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的机会,这简直是在拼寿命呀!现实情况还要更复杂--人人都有党派性,但这并不代表人只是党派的动物,人还会有其他的考虑,会考虑到公共利益、法律的约束力等等。张思洁的这个问题体现出了很强的观察力,所以我先提出表扬。 刘佳辰提出了一个相当刁钻的问题,我之前也没有想过。刘佳辰观察到,美国历史上有数任副总统的空缺,怎么会有空缺呢?我昨天晚上才看到问题,来不及细查,现在只能猜测性的回答。我的猜想比较简单,副总统职位之所以会有出缺,大多数情况应是总统去世后,副总统继任为总统,在此情形下不可能为了一两年而单独选出一个副总统。同学们都知道的肯尼迪是比较近的例子,肯尼迪被暗杀后,副总统约翰逊继任为总统,之后大约有两年时间是没有副总统的。还有尼克松的例子,尼克松在水门事件后为避免弹劾审判而辞去总统职位,副总统福特继任,但福特在继任后补了一位副总统。我猜想,大多数没有副总统的情形,应该都是总统去世而副总统继任,但在继任时没有任命新的副总统。这是一个很刁钻的问题,我之前没有想到过,也是一个好问题。 苏昰瑜的问题向来都很有趣:总统、议员选来选去,费时费力,决策也要来回讨价还价,难道制宪时,美国就没有考虑过要实行君主制?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很荒诞,但它同我下面将要讲到的英国和美国宪制之间的差别很有关系,也和这本《英国宪制》很有关系,这是任何学习英国宪政的人都无法跳过的经典著作。《英国宪制》第三章讲英国王室,我讲一段给你们听。英女王在礼仪上的用途难以估量,英国如果没有她,英国政治只怕会分崩离析。英国报刊每天都在报导女王在温莎山坡上或去了哪里散步等等,很多人以为,英国人为什么这么无聊?让这么无聊的事情天天占据着报纸的篇幅?英女王是什么?女王不就是一个退休的寡妇嘛。查尔斯王子呢?不就是一个待业青年嘛。他们全都错了,英国宪政全部的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一个退休寡妇和一个待业青年变的如此重要?君主制是一种强有力的政府形式,最大的原因就是君主制是一种可以让人理解的组织形式。如果不提出君主制的问题,就不可能理解任何政治体制。我们对美国宪制的理解经常需要对比英国,所以这也是一个好问题。张佐和高一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公民是一种权利还是义务?能不能放弃公民资格?有没有不做公民的自由?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回答,理论上肯定有不做公民的自由。但问题是不做公民有什么好处呢。首先可以想到的好处就是不用交税;但不交税,你是不是就不吃饭,不生小孩?我们现在可以想象,你自己找一个地方,开一块地,但凭什么这块地就是你的?占地也要缴地税。假使你开的就是一块荒地,我闯进来说凭什么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你不是公民,不受保护,我一刀把你杀了就像是杀了头狼一样,或者你把别人杀了,但也承受公权力的罪刑责罚。这样看,人之作为人,很难遗世独立,逃避公民的身份。而且这还涉及到原初契约的问题,我们现在暂且不去讨论。 同学们还提出了比较多的关于人民的问题。美国建国后在1790年进行了第一次的人口普查,这是国会成立后最先做的头等大事,此时全国人口大约为390万,其中白人女性大约为150万人,男性为160万。而从宪法上看,问题在于21周岁之上的人口到底有多少。美国建国之初的人口非常年轻,因为孩子生得多,每对夫妇生8到10个孩子,全国人口的平均年龄在15到16岁,绝大多数人都不满21周岁。人口的年龄问题可是个宪法问题啊。你们要知道,美国宪法是一部极高明的文献,很多东西都隐藏在字里行间。不要忘记,建国初的13个州相当于13个国家,每个州都对选举人有财产资格的规定,具体规定各州不一,财产资格的限制和21岁的年龄限制结合起来,美国在1790年有选举投票权的人数一般认为在60万到70万之间,最多不超过70万。这是美国建国初期的情况,而公民权本身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你们看美国宪法的修正案,第十五修正案(1870年)是关于种族的,第十九修正案(1920年)是关于性别的,第二十四修正案(1964年)是关于纳税的,最后是1971年的第二十六修正案是关于年龄的,将美国公民的选举权从21岁降至18岁,这是一个接近两百年的漫长过程。我记得范子懿的问题是关于年龄的,为什么第二十六修正案将选举权的下限降低到18周岁。原因很简单,因为反战运动。六十年代的反越战运动一波高于一波,反战的主体是谁?年轻人、大学生!他们没有权利投票,没有公民权,说话就没有分量。你如果不是选民,参议员、众议员就do not care about you;而一旦成为选民,政客就要考虑你的诉求。第二十六修正案非常关键,它表明年轻人和大学本科生可以投票,是社会激进化的一个标志。 关于选举,你们要想两个问题。有些比较激进的同学会提出第一个问题,美国制宪者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规定普遍的选举权,去除性别、种族身份的资格限制。我们先不问为什么,而是考虑如下两个可能究竟哪个更好。一种可能是人人有权投票,但因为政体没有这么大的容纳性,所有人都挤在里面,所有人的权利都要被考虑,利益都要被平衡,这个体制是没办法work的,这个共和国不太可能立得起来,结果可能是完全崩溃。另一种可能是这个体制起初将大部分人都排除在外,但通过很长一段时间逐步将一部分又一部分人吸纳进入体制,这种渐进式扩展的体制是work的,而且基本实用。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同美国是一样的,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历史的分水岭,确立了君主立宪的宪制,差不多一百五十年以后,1832年的改革授予中产阶级以选举权,而1867年的改革将男性工人阶级吸纳进入体制--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正因此,我们反复强调,政治问题并不是纯粹的理想主义,所有人的自由平等当然是一个理想,但如果过分执着于这个理想,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谁都不得自由,不得权利。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大家可以讨论。不要仅从一种理想或一项理念出发,批评美国当初为什么这么不民主,不平等,那么多妇女、黑人、印第安人,也包括华人都没有选举权。早期的华人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可言的,以法律之名去排华,宪法史上有两个很著名或臭名昭著的案例,第一个就是关于华人的。站在一个道德制高点上去批评一个政体,经常是轻而易举的,我们应当从另一个角度去看,观察无论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宪政,一个政体是如何work的。 我们在读《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也会讨论这个问题。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内有个著名观点:在建立政府时,第一步是让政府有能力去统治被统治者,第二步才是让政府去控制它自己。如果我们不去想如何让政府去管理,而只是思考如何去管政府,那么政府就没办法work。政府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管理被统治者,如果这个功能尚且没有立起来,反而先去讨论如何限制政府权力,那么这个政府本身无法存在。联邦党人当时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为什么要把这13个国家合并为一个国家,而且这个合众为一后的新国家还是共和的,自由的,而不是暴政,这是联邦党人面临的根本挑战,整部《联邦党人文集》也都是在回应这个问题。作为联邦党人的回应,核心就是首先要形成有治理能力的政府,然后再去控制这个政府,否则政府本身都不存在你管它干什么。 同学们普遍关心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政党的。我想你们都看到,美国宪法文本并没有提到政党。我也顺便问一下,美国宪法有没有提到"民主"这个词?大家课前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整部美国宪法,包括修正案在内,从头到尾没有提到"民主"?有"共和",但没有"民主"。政党确实是一个问题,因为美国1787年的制宪者最初设计的就是一种"反对政党的宪法",在这些建国之父们看来,政治是不能结党营私的,《联邦党人文集》中最著名的就是其第10篇,这一篇的核心问题就是只要有人群,有政治,就势必有党派,问题在于好的政治应当能够克服党派的腐蚀效应。1787年宪法的设计就是去形成一种没有政党的政体,制宪者suppose了一种贤人政治,根据品行和才能来统治,但这个设想很快在现实中破产,特别就体现在总统、副总统的选举问题上。你们可以看第十二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的增补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政治在美国存在的必要性。为什么这么讲?最初的设想是,总统选举是要选出品行最高、能力最强的统治者,得票最多的当选为总统,接下来是副总统(理论上就是在美德和能力上仅次于总统这美德能力最好的人),这是在没有党派的情况下的天真想法。每一条修正案都必有它不得不做出修正的原因所在,而第十二修正案所改的就是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办法,我现在讲给你们听。 宪法正文第二条是关于总统行政权的。总统选举的基本过程是每位选举人都选两个人,两个人写在同一张票上。同学们不要小瞧美国宪法的每一个字,这是非常了不得的文件,每个字背后都有无穷的思考,大家要去读我的那篇文章。 副总统的设计当然有它的原因。我刚才讲到,美国建国的根本问题就是13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要结成一个国家。我在这里也回答一下李淇慧的问题,为什么United States是复数。United States是由13个独立国家联合起来的,美国建国后前八十年的核心问题就是13个国家究竟能不能合并为同一个国家。从结果上看1787年宪法是失败的,因为美国的真正统一是由南北战争所奠定的,而南北战争作为一场内战,本身就意味着宪政的失败。你们要明白,宪政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宪法框架内获得非武力的和平解决,武力的解决就表明宪法的失败。 回到总统选举的问题,如果只是选一个总统,那么这13个国家的每个毫无疑问都会选自己国家的人,13个state各选一位,这样总统就是选不出来的。所以每位选举人可以写两个名字,其中一人必须不是本邦国的。比如,纽约state的选举人,选的一个人必定是纽约的,而另一个不能是纽约的,你们可以想见,这种选举程序是希望选出各方面都得到大家认同,在北美大陆各地都有声望的总统。我们可以做一假想,13个state各选自己的人,于是13人各得一票,但另一个人即便只有3票,结果也比任何人都多,所以说这种选举机制的理想就是选出一位最贤明的总统人选。选举人只选两个人的名字,而不注明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关键看谁得票最高。这个预设就是只有地区派,而没有跨地区的党派,一旦跨地区的党派出现,这种机制就会出问题。你们可以看1796年的选举。在思考美国宪法时,你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时间概念,美国这个政治体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历史相对较短,因此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案例,可以从头开始观察人类是如何组织起他们的政府的,这其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人和人之间如何生活在一起,成为一个共同体,直到大家都接受一套共同的规则。英国历史久远,很多事根本无法追踪,而美国历史比较短,所有的发展都可以观察。费城制宪是1787年,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是1789年,华盛顿当了两届总统,1796年的时候宣布不连任,此时的美国已经分为了两党两派,麻烦因此出现。我们可以想见,就以美国民主党为例,假如一位选举人可以提两位候选人,我就会把票都投给本党候选人,这就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即本党两位候选人得到相同的选举人票,总统究竟属谁可能出现问题。这种情形就出现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当时杰斐逊是现在民主党的领袖,他同本党的伯尔共同竞选总统,结果作为副总统人选的伯尔同杰斐逊的得票完全一样,既然得票数相等,为什么你杰斐逊就是总统,而我伯尔只能认命副总统呢?众议院投了35轮票也没有选出新一届总统。这当然是一个濒临崩溃的危机,伯尔这个人非常糟糕,他就是后来在决斗中杀死汉密尔顿的那个人,而当年因为地区利益的平衡,他和杰斐逊都拿到73张票,我相信这是任何一本美国历史书上都会讲到的宪法僵局。 第十二修正案就是在这次危机后写入宪法的,它做了一个很简单的改动:总统有总统的候选人,副总统也有副总统的候选人,两张选票分开,一张写总统,另一张写副总统,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即便是联邦党人这么天才的政治家,他们所设计的宪法仍有一堆的破绽,仍要去修改这部宪法,无论是文本上的修正案,还是联邦法官的宪法解释,都是在面对宪法中的破绽。 我以上回应了你们第一次阅读美国宪法后提出来的一部分问题,主要围绕着两个,一个是关于人民组成的问题,另一个是政党在宪法文本中的缺失,其实不仅是政党,宪法由始至终也没有提到民主两个字,"奴隶制"也是隐藏在文本的字里行间的,是非常有意不在宪法本文中出现奴隶制这个字眼,否则费城制宪就必然失败。美国宪法文本是一个极高明的文献,我们会有整个课程去讨论这些问题。我这里只是再去强调一点,刚才我们已提到,英国和美国的政治发展都是take long time的,开始时只有很少数人有选举权,可以参与政治,一步步地逐渐扩展,这个过程的背后隐含着一种理念,就是智慧较低的人要服从智慧高的人。这在今天当然是一种不时髦的观点,我指定你们去读白哲特的《英国宪制》, 有余力的同学要读1872年第二版的导言,它所围绕的就是一个非常英国性的思想。我们不可否认,从前的少数人当然是有钱、有地位的人,我们今天都是民主派,同情下层、穷人、劳动人民,但我仍会坚持一个观点,穷人不等于就是好人,也不等于聪明人,两者之间不可混淆。在一个社会内,有钱人无疑占有着最好的教育资源,通常而言,他们的教养和智慧也会比较高,所以这背后就有一个政治考量的问题。我们大概都会希望,政治不仅是要平等的,而且还应是有着高度智慧的,不那么愚蠢的,如果民选出来的官员都是愚蠢的,无论程序多么符合民主和平等的原则,也不是一个理想的政治,由此可见民主政治的实践包含着非常多的复杂问题。 这种观点,在今天这么一个高度乃至极端民主化的年代,可以说是非常unpopular,但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都必须考量这观点背后的问题:到底是社会内有智慧、有抱负的人引领着相对较差的人?还是说整个社会完全在向下看齐? 这么一个逐渐开放的政治过程如何才能走出来,就要求被吸纳进来的这部分人首先应承认此前少数人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即便是这规则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他应当是被吸纳进入的。你们如果读过马克思,就会注意到,马克思对英国的最大愤怒就是英国工人阶级的腐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形成工人阶级的国家,但英国恰恰最不能成为实现马克思阶级斗争的土地,因为英国的工人阶级贵族化了,工人阶级内产生了工人贵族。工人贵族的思想和情调都追随着他们原先的对立面,也即贵族和皇室。在英国最拥护女王的是谁?是工人阶级,下层社会!你们可以看我指定阅读的《英国宪制》第一章。我首先提出来这个问题,放在这里供你们批判,但这是在任何一个人群、社会和政治体都会存在着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得赤裸裸些,在我们这个博雅学院也必定有高低之分,而我希望是好学生领着差一些的学生向上走,而不是所有人都向最低的看起。人类社会是向高走,还是往低处走,这是任何人群都会存在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政党,我刚才讲到,第十二修正案的增补,总统和副总统分开选举的方式,实际上就隐含地承认了政党在美国的出现。建国初期政党政治的领袖,包括杰斐逊和麦迪逊,他们本身是政党的组织者,但同时他们自己认为政党是短暂的过渡事物,最后应该消亡,也就是说,每一位政党领袖在当上总统后都不愿意政党的存在,因为政党就是divide people,煽动群众以及人群中的敌意。中国历史上关于朋党问题有长期的争论,有些文章明确赞成朋党,但居主流的思想是基本否定党派。基本上看,传统政治都认为政党是一个非常负面的东西,美国对政党政治的承认是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而第十二修正案实际上就是承认了政党存在的必然性。以上是我大致所讲的两点。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的第一届学生们 二 现在回到我们这门课上来。这门课有点特别,而且还有些冒险,之所以说冒险,是因为我这次将大一、大二的同学也包括进来,严格地讲低年级的同学修这门课有些早了,未必特别适合。我曾在清华法学院讲过这门课的部分内容,对象是清华的研究生,他们都是从法学院本科毕业的优秀学生,但刚开始的几周也是跟得特别吃力和辛苦。在座的除了大一、大二以外,还有大四的,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学期,基本上所有的学院在大四都不会排课,尤其这么重的必修课,所以我一方面要感谢他们,另一方我也肯定,大四的同学这门课不要交final paper,原因很简单,大四不可能像常规年级那样等到学期结束,他要毕业了,五月份时所有课程的成绩都要出来。既然不需要final paper,大概一个非常短的paper就可以,我希望大四的同学在三、四月份的讨论课上能够多起些作用。我们大概每两周安排一次讨论,但一开始时,我希望可以多讲一些,期中后希望安排一周一次讨论。大家上课很辛苦,这门课的阅读材料非常多,我有一个很高的期望,所以这门课程的题目也和原先设想的不一样,我希望本科生可以从细读美国宪法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现代性与现代政治法律道德生活的若干基本问题。比方说,什么是宪法?我希望博雅学生从一开始就要从原初处开始思考,没有任何东西是被take for granted的。宪法是什么,为什么要有宪法?大家不要将宪法当做想当然的,英国为什么就没有一部成文宪法?所有的问题都要逼到原始状态去思考。是不是现代政治一定要有一部成文宪法?我这里强调的是英国不但没有成文宪法,而且英国的体制也不可能有成文宪法,如果有成文宪法就不可以同时存在英国的"议会主权制"(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我给你们指定了戴雪的《英宪精义》这本书,雷宾南先生将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音译为"巴力门的主权", 显然是爲了要避免与美国国会的混淆。英国政治与美国政治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接下来会讲这本书。 现在大家也都在讲人权。同学们首先注意一点,rights和human rights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你们觉得有区别吗?如果你们多读些书,就会发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美国人在讨论国内问题时从来不用human rights,这个概念是一个国际政治里用的词语。我们这门课接下来要读很多案例,还有法学家的著作,他们在讨论美国政治的语境下也从来不讲human rights revolution,只用rights revolution。在美国国内,rights特别指自上世纪六十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些权利。但这就隐含着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在国际政治内用human rights,是否因为非美国的、非西方的人们是不是human还未可知,所以要强调这个human rights?因此,这种概念术语的用法隐含着我们要去追问的很有意思的问题。Rights是什么?谁给你的?大家都想要权利,你有哪些权利,为什么你有这些权利?这些问题都不能take for granted,必须要去追问。我要求博雅学生必须扑到最原初的问题上,站在根本点上去思考!中国人的最大问题就是永远只会提出二流三流的问题,因为很多中国人往往认为西方人已经把最根本的问题解决了,因此不可能走到原初问题上来,而习惯于在第二级、第三级的层面上去思考。他只是在跟着别人说,所以差!博雅学生一定要突破这种状态!你们必须去想这样的根本性问题,例如,权利是先在于政治社会的?是natural rights?天赋人权?还是说权利是由政法制度所create出来的?是人造的? 大家也都在谈民主。人们通常假设美国是民主的,而中国不民主,但你们知道美国的民主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吗?三权分立?民主政治必定是三权分立吗?你们要去问,你们要去看,英国是什么样子?法国、美国又是什么样子?天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而中国人先把西方的东西当成是perfect的,然后又把中国的东西想成是bad的,这就是中国人思考的问题,就好像我在一开始讲到的,美国的体罚就只是体罚,而中国的体罚则一定是虐待的,所以你根本走不到一个根本深处去想问题。你要像美国人那样去想问题,像美国制宪者那样去问问题。我在清华法学院第一次上课时就说,我的课要求很简单,跟我读美国宪法的判例,你们每个人都要假定你自己就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没有这个想法,你就学不好美国宪法!你必须去想,我就是九个美国最高大法官之一,这个案子我怎么判?我待会儿就给你们两个案件看你们怎么判。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中国人讲民主时只空谈理念,而不脚踏实地。民主是什么?民选官员就代表民主吗?民主代表谁?谁代表民主?从美国看,首先是有民选的政治部门,行使立法权的国会和行政权的总统就是民选政治部门,然后还有非民选的政治部分,这就是法院,联邦法官不是选出来的。但民选的国会、总统和非民选的法院谁更代表人民?这是我们这门课贯穿的核心问题之一。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文本内并无根据,我们会有一堂课的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但司法审查现在是一个历史形成的事实。我们必须会提问,司法审查权的正当性根据何在?如何防范司法权的滥用,走向司法政治主义?美国的建国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比如《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斐逊在1820年的一封信内就有论述。 以上是我对这门课的基本设想。今天这堂课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博雅学院不是法学院,为什么要开这门课而且列为必修课?第二个问题,我们这门课基本上会集中在美国,所以同学们在一开始就必须明白,美国是一个非常unique的体制!即便是在西方世界内,美国也是独一无二的,而你必须把美国摆放在一个比较的视域内,要去看美国和英国、法国的差异是什么?这是我计划这一讲的内容,但今天课上有可能讲不完。 我先讲一下为什么博雅学院要开宪法课。大四年级的即将毕业了,我仍希望他们在毕业前补上这门课。我在组织上想要一种跨年级的讨论方式,所以将大一大二的学生也包括进来。我自己通常不太愿意讲重复的课,今年这次讲过后,我两三年内都不太想讲这门课,因此也比较希望培养一两个青年老师接着讲这门课。为什么博雅不是法学院,却还要给本科生开这门课?这里面有好几个理由。 首先,博雅教育虽然强调古典和人文,但博雅学院无意成为一个古典学院,所以我比较希望古典和现代能有一个平衡。而且归根结底,即便是投身于古典研究的人也必须具有一种现代的perspective,毕竟我们都是生活在现代的现代人,如果你对自己的生活处境没有一个基本的理解,你也不可能很好地理解古代。因为所有进入古代的人在背后都有他现代的问题意识,他研究古代必定带着他现代的问题,所以如果对现代的问题了无所知,必定研究不好古代。另外一点,我也希望人文和社会科学之间会有个平衡。因为每一部宪法都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我将这门课定为五个学分,这就要求大家用更多的力气来学习这门课。从博雅课程的设置来说,我们一二年级通常不排社会政治的课程,我们希望先打好人文的基础再来读社会科学。所以我的这门课也有些破例,看看大一大二的同学们会是什么情况。 第二个原因,之所以要在博雅学院开这门课,坦白说我个人认为美国宪法非常有趣,有挑战性,美国宪法的许多案件,不太夸张地说就是一种高智商的语言游戏。我希望博雅学生可以去提出一些高段位的问题,思考一些根本性的东西。我在此先讲一个同你们学生有关,可以刺激你们的问题。美国法学法律界所有的最好学术期刊,都是法学院的学生编辑的,无论你是多大牌的法学教授,也包括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你文章的发表与否是由法学院学生来决定的。当然,美国法学院是研究生阶段教育,法学院的学生都是研究生,这即便如此仍是很惊人的,因为教授文章的发表权握在学生手中。从文史哲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没有一个学科会是这样的。如果换到其他学科,那么教授们全都会跳起来,我的文章要你来决定是否发表,到底谁是学生,谁是老师,谁在教谁啊?只有美国法学法律界很不一样,法律评论刊物是有着百年经验的历史形成,《哈佛法律评论》是最早的,之后所有的法学院都跟着走,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学术评价体制。我们可以先说它的正面作用,美国法学院特别是精英法学院,确实起到了塑造国家精英的作用。法律评论期刊的学生编辑部是怎么形成的?以哈佛法学院为例,每年在二年级学生中招40位编辑,任期一般为一年,进入编辑部后,主编叫做president,普通editor则是在数百名学生中择优选拔出的,这是竞争很激烈的位置,进入法律评论的编辑部就表示你进入了最精英的阶层。在这门课上,你们会经常遇到美国法学院的知名教授和美国大法官,回头去看他们的经历都是非常一致的。在法学院读书时担任学生编辑,毕业后开始担任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后,最优秀的少部分人有机会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每位大法官可以配备四位助理,一年就约有36位大法官助理,通常任期一年。美国精英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在履历上是惊人一致的,他们在毕业后基本上就是三个去向,第一是美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第二是进入美国的政府或政党系统既从政,第三是到法学院做教授。现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判词基本上都是助理拟稿的,所有判词的style都是一样的,无论是法律评论期刊上的论文,还是大法官的判词,都是不必要的冗长。法学院的学生说实话是没什么学问的,反而喜欢炫耀学问,如果你们去比较一下美国法律评论期刊与所有其他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杂志,就会发现法学论文最长,动辄上百页,脚注都有几百个,其实完全没有那必要。而美国大法官的判词也常常几十页、上百页,像美国法学期刊的文章。法律人说着一种非常独特的语言,有着本专业"语言的编码"。同学们刚开始读的时候会很辛苦,但读多了之后,我觉得比侦探小说还精彩。有些经典判词实在是神来妙笔,对照之下,就能看到我们当下讲宪政、民主时在语言上的贫乏,boring,empty!读大法官的判词时,我们要去思考他们是怎么写的,怎么组织语言,这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而这就是法学院学生的生活方式,这是我比较希望同学们理解的一点。 不仅如此,虽然我们读的是美国的宪法案件,但毫不夸张地说,你们都生活在它们的笼罩之下,而且是在无意识状态中。比方说,博雅学院的学生每年如要报本科生的研究项目,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想要研究同性恋问题,我实在不明白,天下这么多事,何以只关心同性恋。你们压根不知道同性恋的问题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一个美国的问题,你拿过来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一个不入流的人跟着别人瞎起哄吗!我要求博雅学生应当通过自己的思考,首先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再去研究同性恋的问题。同性恋的问题在美国是生死之争,但在中国是不需要辩论的--同性恋、堕胎这些议题影响到了每个美国人的道德生活,但中国根本没有对应的问题。同性恋在中国是个时髦的东西,我2006年在北大教课,一大帮学生都是"同性恋",他们实际上不是真的同性恋,就是觉得时髦,他们是文化人而不是自然人。所以你们要去想这种问题是从哪里来的以及问题背后的问题。 你们对美国宪法的学习不能停留在抽象中,我现在给你们两个case思考一下。先说第一个,一位15岁的女中学生怀孕,她在决定堕胎前是否要告知父母,如果换成一套权利的语言,就是父母有没有权利to be informed,而女儿有没有权利not to care her parents,这个案子怎么判?(王贾川:父母应有被告知的权利,但是否堕胎,是女儿自己的决定。)你这个态度等于没有做出判断,"两头翘"啊。(宋林鞠:父母有权利被告知,女儿在心智上尚未完全成熟,而父母更有能力去帮助她决策。另有几位同学表达了同宋林鞠相似的观点)。你们的观点在美国属于保守派!我每次在国内问这个案子都得到相同的答案,因为你们虽然表面上是自由派,但其实心里都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至少按美国标准都是保守派。美国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判决很分裂,不光法官之间有分歧,同一位法官的立场也是摇摆不定。宪法在美国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私生活的全部领域,而我们的问题在于并没有参与到这些原始的辩论,只是简单地把美国的话语拿来,却没有参与到这场辩论中来。而所有这些问题关系到我们到底要有一种什么样的moral life。 再说第二个case,一对年轻夫妇,妻子怀孕,但不想要孩子,准备人工流产,她有没有义务要告诉丈夫,或丈夫有没有被告知和征求意见的权利?这个问题就不用问男生了,问几个女生。(沈麟:妻子应该告诉丈夫;张天:应该)有没有哪位女生认为可以不告诉丈夫的?你们怎么都这么不女性主义?这么不自由主义?怎么都这么保守主义?!这个态度背后隐藏着一个问题,一个人到底是一个赤裸裸的个体,还是同他人处在某种关系之中,自由主义者相信个人就是彻底的个体,这样的人就会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身体我做主,my problem,not your business。即便是父母,丈夫,没有人可以代替我,这是一个最强的自由主义argument。从这个角度来说,你们某种意义上都是保守主义的。当然,立场是一个问题,论证是另一个问题,这也是美国宪法有趣之所在,再坏的道理也要讲道理,你们一定要学会用这套编码语言。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宪法介入到生活的每一个领域,而中国跟着瞎起哄的后果就是,表面上我们每个人都成了自由主义者,但从心底深处思考的话,就会发现自由主义并不是你最终的立场而是多数中国人肯定是保守主义的,理解这一点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八十年代以来保守主义在美国打败自由主义的原因。自由主义在六十、七十年代实在攻势太猛,在堕胎和同性恋这些问题上攻城拔寨,但到目前为止,同性恋在美国宪法上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始终是一个激烈辩论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们,所有理所当然的问题都是需要去追问的问题,这所考验的就是你们的思考能力。博雅学院排这个课是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实际上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国主导的世界,这里面有很多好东西,但也有相当多令人不安的东西,需要我们思考,一个入手点就是去理解美国人自己的辩论,特别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的激烈争论,而不要先把美国简单化。我希望中国的精英大学生都能有独立的思考,我们中国一直以来未能培养出思想家,打造不出美国一流法学院的精英,从现在开始,中国的大学应该以此为己任,我希望你们研究的前沿问题不是最新最时髦的,而是最原初、最根本的问题。这两个小case只是举例,我们在这个课程中会全面展开讨论。 我们天天都听到媒体在讲政治改革、民主、宪政,这中间包含了人们很多美好的愿望,但到底怎么个改革,政治改革是什么意思,要宪政、民主、自由,你到底要什么?大多数公知所说的政治改革就是我们应该像美国那样,所以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个问题,美国到底什么样。说起民主这些词,绝大多数人脑海中就会有一个印象,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觉得像美国那样就好,但却说不出美国到底怎么样。通过我们这门课,我希望同学们对美国的基本宪制能有个理解。任何一个政治体制都包含着它本身无穷的问题,没有什么体制是完美,这本应是思考道德、政治和法律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一上来就想象一个完美的西方甚至是美国,这其实是最差劲的思考,只能说明你们根本就没有思考,不会思考!美国到底是如何选举的?为什么美国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为什么第三党永远无法赢得选举?美国如果是多党制,就有可能分崩离析。政治的根本问题就是能够集中政治意志,将很多不同的观点和利益都纳入一个可以决策的机制中去,以达到某种意义上的政治共识。如果所有人永远各说一套,那么就不成为一个政治社会。但对比一下,欧洲国家除了英国以外都是多党制。我下面要讲两个英国学者,站在他们的视角来看,美国的这套宪制是完全不可能运作的,白哲特就认为,不是美国的制度好,而是美国人比较好,如果不是美国人和美国思想,这套体制完全运转不起来。 还要说一下小组讨论的安排,我希望每次讨论的小组主持人都是轮换的,这样有利于大家的积极参与。讨论最好是跨年级的。低年级的同学要先读完《给我自由》和《美国的历程》,对美国的历史脉络有一个基本了解,否则后来的课程会比较难。而高年级的同学,我会布置一些更深入的阅读材料。 我这里要特别讲一下什么是宪政。我在课前已发给同学几个国家的宪法文本。你们看一下,比较美国宪法、法国宪法和英国宪法之间有何不同。从宪政的角度来讲,美国只有一部宪法,法国大革命两百年来共有15部宪法,法国不断地重新制宪,而不是修宪,而英国则连一部宪法都没有,这三个国家的宪法体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美国的宪政在西方也是最特殊的而不是最普遍的。 我在课程大纲这一讲的参考书目列入了两本书,一本是格伦顿的《比较法律传统》,这本书的导论讲述了一点对中国学生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道理,但这简单道理似乎中国人最不能理解,这道理就是法律是最不可能简单移植的,因为真中起作用的法律制度一定是植根于一个政治社会的历史深处的,任何法律移植都要慎之又慎。比较法的目的不是比较出高低之别,而是要去理解法律生成的历史渊源,就是格伦顿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另一本是波斯纳的著作, 波斯纳虽然和格伦顿同为保守派,但很难得不为任何意识形态所拘,他著作等身,平均每年至少出版一本书,而且亲自上阵写法官判词。自由派中间,我则比较推荐桑斯坦。《宪法决策的过程》是我们可以用的美国宪法案例教科书,但这是多人合作翻译的,翻译质量参差不齐。而无论是格伦顿还是波斯纳的书,主要都是比较英美普通法和大陆法,基本不关乎宪法。关于比较宪法,我推荐了白哲特的《英国宪制》和戴雪的《英宪精义》。戴雪从1865年开始写《英宪精义》,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戴雪非常明确地批评了美国的宪法体制,但也预见到美国的宪制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成为争相仿效的对象。雷宾南先生的翻译非常用心,比如将parliament翻译为巴力门,以区别美国国会。 我们最后简单地来讲一讲白哲特的《英国宪制》。这本书的第一篇指出了关于英国宪制两种流行但错误的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英国的政体是三权分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相互分开。虽然许多文献都这么讲,但这同英国的政治实践风马牛不相及。第二种理论认为,英国宪制之所以成功,原因就在于三权的相互制衡。白哲特主张,如要理解英国宪制,关键在于理解英国体制由两个部分组成,也即尊荣和效率两部分。效率的制度可以仿效,但尊荣的制度部分却无法照搬。在英国,尊荣主要化身为王室,这也是英国宪制最复杂的部分。我们往往会觉得,英国女王存在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女王在效率意义上是起不到作用的。但白哲特在第三篇内提到,若是没有尊严这部分,英国的整个体制就会分崩离析。而效率制度的核心在于三权合一,而不是三权分立。这样看来,王室代表着尊荣,而不是效率,议会则反过来代表着效率。在白哲特看来,一种宪制如要成功,必须达到尊荣和效率的两个目标,而且每一个古老的宪制也都历史地达到了这两个目标。这是非常深刻的观察,中国宪制改革的关键即在于此。 白哲特接下来批判了只注重效率而忘却尊荣的观念,或者认为尊荣部分需要掌握实权的观念。尊荣和效率担当着完全不同的功能:尊荣部分是整个社会体系的发动机,而效率部分则是要利用被发动起来的政治力量。比方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是非常必要的,体现中国政治的尊荣方面,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意义,展示出在乾隆年间普天都在君主的掌控下,没有这种基于君主个体的展示,政治体制就不可能形成民众对帝国在心理上的向心力。另一方面,根据白哲特的讲述,英国政治效率的秘密在于立法和行政权的紧密融合。对照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总统、参议院和众议院各有选举,相互间是平行和独立的,这是三权分立的典范;而在英国巴力门的选举中,多数党的领袖直接成为首相。英国没有三权分立原本应是常识,但问题在于孟德斯鸠搞错了,他认为英国是三权分立,正是因此所有的经典著作和理论都认为英国宪制的关键就在于立法和行政的分离,也让白哲特费了好一番解释的口舌。美国革命之前,美国人向来以自己是英国人而骄傲,因为英国是全世界唯一自由的地方。白哲特这本书讲到,美国人以为自己的三权分立是在学习英国,实际上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英国首相是议会的当然成员,他通过内阁将英国的立法和行政权结合在一起。英国不是三权分立,内阁实际上是立法机关的委员会,反过来,美国参众两院有无数的委员会,但它们同行政没有任何关系。英国宪制责任明确,但美国的制度却使得责任推诿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当然,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美国去反推建国初的美国,美国的宪制也是运转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发展而成的。根据美国制宪者的设计,最危险的分支并不是总统,而是国会,因此他们在国会条款上最多费笔墨,美国总统威尔逊是美国政治科学的奠基人,他的早期著作就使《国会政府》。无论如何,英美体制的最大差别就在于美国的立法和行政是全然分立的,英国人不能理解这样的体制如何运转。 而如果只从现代民主理论来看,我们也会认为英国的贵族院没有用,王室也没有用,有效率之用的只有下议院。但我们要看到本质,要看到内阁是起着连接作用的连字符,是用以固定的皮带扣,行政和立法因此完全结合在一起。英国内阁在理论上是由巴力门选出来的,但它在组建后却又有解散巴力门的权力。当人民要求改变时,英国议会可以随时听从人民的召唤进行大选。相比之下,美国宪法规定了国会固定的任期,无论参议院还是众议院,即便为民意所抛弃,也要把固定任期做完。 关于英国内阁,最突出的特点是人们对它知之甚少,内阁会议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秘密的。即便是在最动荡的时候,下议院也很少要求宣读内阁的会议记录。就好像美国最高法院最多在开庭时有录音,但绝不准录像。英国王室的档案也是秘密的,不要以为民主政治就只有公开性,完全无秘密的政治实际上是无法运作的。当然,现代的英国内阁和美国最高法院比以前更为公开,从前美国人大约只能在仪式性的场合见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们是国家尊荣的一部分。 我们今天并不难理解白哲特第一篇对效率的讨论,直至今天,英美体制仍是如此,而讲尊荣的篇章就比较难懂。白哲特在第三篇内讲到,英国人会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当做是重大的政治事件,英国人民对威尔士王子的婚礼表现出巨大的热情,这是一种孩子气的感情,也是一种实际上更接近人类本性的感情。人类的一半是女性,而女性对婚姻的兴趣要远远超过对政治的兴趣。只要不是极少数的愤世嫉俗者,大多数人都愿意看到一个美丽的童话,以此点缀严肃世界的干瘪场景。王室婚礼是一个婚礼这件普通事的华丽版,因此可以吸引无数人民的注意力。在美国也同样如此,林肯遇刺后,美国人都知道英国女王写给林肯夫人的信件,但对英国和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却基本不懂也不求甚解。在日常政治的一堆混乱无聊的俗务之间,女王这类事都是可以为人们理解的自发情感。王室的家庭事也是如此,这些漂亮美丽的事件让政治事务变得甘甜,这些事件看起来同政治不相干,但它们可以深入人心,占据人民的思想。用白哲特的话,君主制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做有趣事情的人身上,而共和制则把注意力分散至很多都在做聊无趣味事情的人上。现在看来,白哲特对英国尊荣制度的经典描述,至今仍适用。 我们今天这一讲还没有机会去讲戴雪的书, 下次课我们继续。我希望同学们可以人手一册白哲特和戴雪的书,它们是理解英国政治的关键,也是理解英国和美国差异的关键。 今天讲到这里。 
  10. 甘阳:中国大学人文教育面临的七个问题
    人文 2006/10/15 | 阅读: 4398
    甘阳谈及大学人文教育,提出应该处理好如下7种关系:大学与中学--尤其是高中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文教育与职业教育、“文理”、人文与社科、“西学与中学”、“纲”与“目”。
  11. 甘阳:中国崛起负有文化使命
    政治 人文 2012/01/18 | 阅读: 1965
    2011年12月30日,甘阳《文明•国家•大学》新书发布会暨研讨会由三联和北大联合主办,发言记录稿由观察者网提供
  12. 甘阳:中国通识教育的务实之道
    人文 2009/08/22 | 阅读: 2783
    中山大学“逸仙学者” 讲座教授甘阳今年4月在上海大学通识教育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甘阳一直以来大力推动通识教育建设,在这篇演讲中他指出了目前阶段的通识教育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3. 甘阳:从富强走向文雅
    人文 2016/01/09 | 阅读: 2235
    今后我们需要考虑文雅的问题。此前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工夫想这个问题。... 我关心的不是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而是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文化素质,知识分子不要觉得自己了不起,"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只是隐含了一种知识分子的自以为是,这个东西让人不舒服。
  14. 甘阳:以家庭作为道德重建的中心
    思想 2012/02/10 | 阅读: 2349
    如果我们认为中国只能像西方一样,建立在赤裸裸的、毫无关系的个体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认为目标只是重建一个没有血肉的、抽象的伦理共同体的话,我认为是错误的。
  15. 甘阳:任何模式都是危险的
    人文 2009/10/09 | 阅读: 2155
    我认为有必要保留“西学”、“中学”的提法。
  16. 甘阳:启蒙与迷信
    人文 2011/11/29 | 阅读: 1768
    "中德启蒙对话"这样的活动很难避免一种尴尬,因为被邀请参加对话的人尤其是主讲人,很容易被看成不仅代表他个人,而且多多少少代表他来自的国家--中国或德国--的主流观点,因此每个个人的发言也就成了某种"中国的"或"德国的"观点。为此,我想特别强调,我个人的看法在中国社会不具有任何代表性,因此我的发言仅仅只代表我个人的看法,而不能代表任何其他"中国人"的看法,更不能代表所谓"中国的"看法。 "反启蒙"是启蒙本身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恕我直言,我对"启蒙对话"这个题目并没有很大的热情,因为这个题目容易让人想起鲁迅的名言:老调子又唱起来了。我很怀疑,除了陈辞滥调以外,关于启蒙还能谈出什么新东西?例如,这些年一谈启蒙,大家好像都必须从康德的文章"什么是启蒙"开始,这不免让人厌倦。不过,为了表示对康德的尊重,让我也从康德开始,我愿引用康德《判断力批判》(Critique of Judgmen)第40节的一句话:"从迷信中解放出来是谓启蒙"(Liberation from superstition is called enlightenment)。从这个意义上讲,启蒙并非是西方现代的产物,也并非一定与西方现代性相关,相反,启蒙就是从任何根深蒂固的迷信中解放出来。因此,要谈启蒙,首先必须问某个时代某个地方最大的迷信是什么? 正如我所尊重的德国思想家伽达默尔(Gadamer)指出的,启蒙在西方并非从现代才开始,相反,西方至少发生过三次大的启蒙,第一次启蒙是在古希腊,当时最大的迷信是神话,启蒙表现为古希腊哲学以理性取代神话这种迷信;第二次启蒙则是人们熟悉的西方现代的启蒙,当时西方最大的迷信是启示宗教与基督教圣经,启蒙表现为以"不需上帝启示帮助的理性"(unaided reason)来取代启示宗教与基督教圣经的权威,实际上康德所谓"勇于使用你自己的理智"(havethe courage to use your own understanding),只有在批判启示宗教与基督教圣经这种当时最大迷信的意义上才能理解,"你自己的理智"就是"不需要上帝启示帮助的理性",否则"你自己的理智"这话根本就没有意义,康德的意思无非是说,欧洲人长期不敢使用自己的理智,是因为上帝的启示和基督教圣经凌驾于"你自己的理智"之上;同样,康德所谓"不需要别人的指引"(without the guidance of another)归根结蒂是指不需要基督教圣经权威的指引,否则这句话就是荒谬的,这会导致对任何教育的否定,有任何一个学生不需要教师的指引吗?因此有必要强调,离开了从启示宗教和基督教圣经这种迷信的解放,西方第二次启蒙根本就无从谈起,没有启示宗教和基督教圣经这种迷信,西方第二次启蒙不会发生。 西方的第三次启蒙,则是在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奥斯威辛集中营以后发生的,这次启蒙的表现形式或许可以称为"反启蒙",因为要破除的最大迷信可以说正是"启蒙本身的迷信",亦即西方现代启蒙所导致的种种现代迷信:对技术的迷信,对理性本身特别工具理性的迷信,对人掠夺自然奴役自然的权力的迷信,对宏大话语和普遍主义的迷信,以及对西方中心论的迷信,等等。特别是1960年代到1980年代期间,西方很多思想家对"现代性"和"启蒙规划"的深刻批判凸显了"西方现代启蒙"的黑暗面,从而促进了现代人从"启蒙本身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可以说,启蒙的辩证法或启蒙的悖论就在于,启蒙在破除迷信的同时往往也在创造自己的新的迷信。正因为如此,"反启蒙"必须被看成是启蒙本身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没有"反启蒙",启蒙就无法克服自己造成的新的迷信,因此,"反启蒙"有助于启蒙的健康发展,没有"反启蒙"制约的"启蒙"必然会走向"启蒙的走火入魔"(enlightenment gone mad)。 现代中国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中解放出来 下面我就从这种启蒙辩证法的角度简略谈谈我对中国启蒙的看法。但要讨论中国的启蒙,我们同样必须首先问,中国不同时代的最大迷信是什么?没有迷信,就没有启蒙,只有先搞清什么是有待解放的最大迷信,才有可能真正讨论启蒙。 这里不可能详细讨论中国文明自身的启蒙传统,但可以确认,中国的第一次大启蒙是由孔子和儒家奠定的,孔子和孟子时代的最大迷信是对武力和霸权的迷信,孔子和儒家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性和道德实践取代对武力和霸权的迷信,奠定了中国的启蒙传统。儒家的道德理性和道德实践并不追求形而上的绝对真理,而强调个体修养的日常道德实践,因此儒家没有启示宗教那样的绝对教义,也没有基督教圣经那样的绝对神圣文本,儒家的所有经典都是人间的,都是用"你自己的理智"可以把握的。正因为没有启示宗教的迷信,也没有类似基督教圣经那样的神圣文本迷信,类似西方第二次启蒙那样的启蒙运动不会在中国传统内部发生,也不需要发生,因为并没有那样的迷信需要解放。 中国现代的启蒙不是在中国思想传统内部发生的,而是外来的,是在中国文明全盘瓦解后学习西方特别是西方第二次启蒙思想的结果。这一中国现代启蒙过程充满了启蒙的辩证法或启蒙的悖论,亦即它在破除迷信的同时也在不断创造新的迷信。中国现代启蒙破除了从前中国人的最大迷信,即认为中国文明是最高最好的文明这种迷信,从而转向学习西方特别是西方第二次启蒙的成果,但它同时创造了自己的新的迷信,即认为西方的月亮都比中国的月亮圆,因此中国文明传统必须全盘彻底地否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这一现代启蒙过程基本上缺乏"反启蒙"来平衡,虽然1920年代前后曾有梁启超和梁漱溟等人提出对西方第二次启蒙的批判并曾发生"科玄论战"这样的启蒙辩论,但这些人物和思想很快就被边缘化,毫无影响。20世纪中国的思想主流始终是不断强化对西方第二次启蒙的全面认同,因此20世纪以来几乎每过15年或20年就会有人提出需要"新启蒙",亦即认为中国走向西方第二次启蒙仍然不够彻底,需要更加激进的启蒙。 更有意思的是,尽管20世纪以来中国发生的一切都是接受西方第二次启蒙的结果,但几乎从没有人认为20世纪中国发生的任何错误与接受西方第二次启蒙有关,而总是认为是启蒙不够彻底所导致。例如改革以来,几乎从来没有人认为毛泽东的错误与中国全面接受西方启蒙有任何关系。中国思想家李泽厚也并不认为检讨现代革命问题首先需要检讨西方第二次启蒙,反而认为现代中国的全部问题是"救亡压倒了启蒙",仍然是启蒙不够彻底。 如果我们问,中国现在需要什么样的启蒙,那么我们首先要问中国现在最大的迷信是什么?在我看来,答案是清楚的,中国现在最大的迷信就是对西方的迷信,特别是对西方第二次启蒙的迷信。正是这种现代中国迷信,实际使得现代中国人几乎不会用"自己的理智"去思考,因为他们认为必须求助"西方人的理智",同样,中国的思想界和舆论界至少目前做不到"不需要别人的指引",因为大家实际认为中国人需要"西方人的指引"。这,大概就是启蒙与迷信的辩证法在现代中国的表现,也是中国现代启蒙的最大悖论。 我的结论因此是,现代中国人如果要"用自己的理智"而"不需要别人的指引",就必须从对西方的迷信特别是西方第二次启蒙的迷信中解放出来。在这一迷信解放的过程中,中国自身的启蒙传统,以及西方第一次启蒙和第三次启蒙都可能成为重要的思想资源,近年来已经有不少中国学者开始注意这些不同于西方第二次启蒙的启蒙传统。 (作者为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本文为作者在2011年11月17日中国国家博物馆"启蒙之对话"论坛上的发言)
  17. 甘阳:大学通识教育的两个中心环节
    社会 2009/03/06 | 阅读: 1835
    建立通识教育的“ 共同核心课”和“助教制度”。
  18. 甘阳:当代中国的思想解放
    政治 2009/02/19 | 阅读: 2079
    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讲稿。
  19. 甘阳:论美国内战:宪政理论的四个问题
    政治 法律 2011/11/11 | 阅读: 2727
    今年是美国内战150周年,我在这里提出由美国内战引出的四个问题
  20. 甘阳:谈宪政:守法,变法与保守主义
    法律 2013/06/23 | 阅读: 2363
    6月14日,甘阳在华东政法大学就宪政问题做演讲,题为《守法,变法与保守主义》。他详细解读了阿克曼、列文森和波斯纳三位美国宪法学家对于宪政变迁问题的处理思路。现场提问时,他回答了有关中国当下宪政争论的几个问题。演讲中谈到"迟来者"心态:每天都在赞美过去贬低自己,这就是现在很盛行的民国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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